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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阅读改变人生的故事【20篇】

大学生活总是令人向往而又迷恋的,不少人都在大学中留下了美好的回忆。那么给大学生的一封信怎么写呢?下面给大家带来一些关于给大学生的一封信,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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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人生是从50岁开始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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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泰道是日本的佛学大师,今年101岁。

65岁那年,他发表《般若心经入门》,因说法精妙,一举成名。从此他一发而不可收,四方讲学,开专栏,年年推出新作,迄今著述超过130部,成为日本佛学界的一个奇迹。

日本的和尚与我们有别,像松原泰道,他是龙源寺的住持,却能像俗人一般结婚、生子、吃肉、喝酒,百无禁忌地享受人生。原来,日本从明治时代开始允许和尚结婚,当时百废待兴,各种宗教空前活跃,清规戒律都取消了。

问到松原泰道此生的成就与作为,他说:“我的人生是从50岁开始的。以我的经验来说,五六十岁是人生的转折点,由此人生可分为两段:50岁前,是打基础阶段,在这个阶段里,我们往往为立足社会、养家糊口而疲于奔命,基本上是为别人活着;50岁以后,经济基础已经奠定,职责也已完成,这才到了实现自我、创造自我最有价值的阶段。”

在传记《我的航迹》一书里,松原泰道说,他平生所求,就是“说别人听得懂的话,写别人看得懂的字”。在漫长的传教和写作生涯里,他悟出了“大道至简”的规则。

当日珍问他,你的长寿秘诀是什么?他爽朗地笑起来:“哪有秘诀?我从来不知道自己能活这么久!”他的长寿并没有遗传因素,母亲在他3岁时病逝,父亲在他30岁那年也因脑溢血猝然辞世。他小时候总是病怏怏的,到成年还是体弱多病,身体差到连参军入伍的资格都达不到。大学时,他还得了一场肾病,差点命丧黄泉。

这么一说,日珍越发好奇,进一步探询他的生活习惯。

于是,松原泰道娓娓讲述他每日的起居饮食细节:

每晚七八点睡觉,第二天凌晨3点起床,起床后对着佛像,盘腿念经一个小时。普通人即便不念经,学着坐禅也很好,坐禅可以加深思维,把自己的感觉磨得很尖很尖,敏锐地感受到大自然的声息。

凌晨4点开始写作,到7点吃早餐,早餐一般就是一汤一菜一碗粥。早餐之后稍事休息,然后继续读书、写作。中午12点是午餐时间,吃一碗乌冬面,然后继续书斋生活。

傍晚5点晚饭,晚饭是一天最讲究的一餐,有鱼有肉有青菜,再喝一杯日本清酒,或者喝一小罐啤酒,偶尔会喝中国的绍兴酒(非常喜爱)。

晚上7点临睡前,再喝一小杯葡萄酒。

整天呆在书斋里,不运动,不下地劳动,不吃保健品,还喝酒、吃肉,松原泰道的长寿显得不可思议。也许,只能从精神层面寻找长寿依据。果然,他说,他一向看重精神养生法。

关于精神养生法的由来,他讲述了亲身经历的三个故事:

大学那年,他得了肾病,气息奄奄,却遇到了一位不可多得的好医生。这位医生诚恳地对他说:“孩子,你太忧郁了,你的病很大程度是心理导致的。我们能不能来个分工合作:外面的病由我来治,心里的病由你来治。”这番温暖人心的话鼓舞了他,他开始建立信心积极乐观地配合治疗,肾病很快就好了。

这次康复给他一个强烈的启示:心态健康最重要!

去外地讲学,午间到一间餐厅吃了一个便当,便当里有一个装筷子、牙签的纸袋,上面印了一阕歌词:“见也难,别也难;有哭泣,有欢笑;时光像秋风匆匆吹过,一生只见了这一回。”当时,有三个艺妓表演这阕短歌,优美而感伤。第二年,他再去这个地方,已经见不到这三个人了,就像歌里说的那样。

他意识到:一切稍纵即逝,对人对物都要用心珍惜。

1954年,北海道有一所寺庙请他去讲经。临出发前,天气预报台风登陆,对方来电话通知他不要上船。于是他退了票,换乘另一艘船。没想到,原定的那一班船,果然被台风袭击,全船沉没,死了1200人。听说船上有一个美国牧师,自己有救生圈,看到一个女人怀抱孩子却没有救生圈时,他把自己的救生圈给了女人,女人和孩子获救,他却淹死了。

这场悲剧震撼灵魂。从那时起,松原泰道觉得,他的生命是别人给的,他要学着多舍少取,回馈他人,要“用忏悔和布施之心创造万物共生的世界”。

他的精神养生法就这样形成了。

精神养生法还有个“三不原则”:不勉强,不浪费,不懒惰。

不勉强,指的是不好高骛远,做脱离常规的事;不浪费,指的是珍惜时间、珍惜身边事物、珍惜他人的善意;不懒惰,指的是自己的事不能让别人去做,不管年龄多大,都要鼓足热情继续学习。中国有个名叫百丈的和尚提出“一日不作,一日不食",说得很有道理。

我问日珍这次拜访最大的感触是什么,日珍说了两个字:感动。为什么?她说,她原以为,一位百岁老人会枯萎得如同核桃壳一般,没想到松原泰道的面容如此润泽、明朗,他的笑容如冬日阳光般温暖,话语间有一种与万物共生共荣的欣喜和感激。

近日,松原泰道正在写最后一本书《学习死亡》。他说,死亡就像不停地行走的钟,每一秒都存在,也许这是一本写不完的书。写不完又有什么关系呢?人生总是半途终结的,我们只需尽力做好每一天,力所不及的事,就交给苍天吧。他的座右铭是:终生学习,至死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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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阅读改变人生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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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读书,读书好,读好书"阅读,对培养一个少年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但这时就会有人问:读书到底有什么好呢?

读书,可以培养一个人的气质。讲到这,我便忍不住搬出我的偶像——武亦姝了。听到她的名字,你可能会感到陌生,但当你了解了她的事迹,你就会赞叹不已。她个子高高瘦瘦,气质恬静典雅,实力却不容小觑。

她曾得过《中国诗词大会》的冠军。而她参赛中最精彩的一段,我觉得是“飞花令”环节——当时的主题是“月”,当她被主持人提醒所说诗句重复时,我的心都不由地"咯噔"一下开始紧张起来。她却不慌不忙,从容不迫地吟出了《诗经·七月》里的一句“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我瞬间便被她那种处事不惊的态度吸引。而在今年高考,她成绩上了微博热搜——理科613分,进入了清华大学。她文字功底如此优秀,可谁又能想到她是学理科的呢?果然,真正的天才是哪科也不偏——科科都好。人们在惊叹她的优秀之余,也送给她一句话“相貌不在才华之下,她却双双都胜于人间”。

若是大家感到这种人离我们的生活有些距离,那么不妨来谈谈身边的实例——刘鹏宇同学,她也是非常非常喜爱阅读的,而在她身上,我总会感觉到一种清新淡雅的气质,这大概便是我们常求的"书生气"了。

读书,可以丰富一个人的内涵,可以使笔下的文字变得生动。说到这儿,我又忍不住谈谈身边的一位同学—蔡霖。我相信她的文学功底大家是有目共睹的,她写出来的文字神秘而又陌生,与她大大咧咧的外表是格格不入。

阅读,真的可以改变人的一生,古往今来,有哪个文学家、大文豪不是博览群书?“世上没有什么横空出世的奇迹,有的只是有迹可循的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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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马条,一个中年摇滚歌手的人生故事

全文共 5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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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北京22年了。来北京之前,我是一个石油工人,干过修井,干过测井工。在新疆克拉玛依的油田单位,你只要有工作,什么都不愁。比如说你结婚了,他会根据你年龄的大小,给你分配一套房子,年轻小就小一点,年纪大就大一点,只要拿结婚证就给你钥匙。

1991年,我刚好20岁。有一天晚上,没吃饭,喝白酒。从晚上八九点开始,喝到半夜三四点,喝醉了就睡着了,睡了几个小时,就疼得不行了。到了早晨天快亮的时候,实在疼得受不了去医院。医院一诊断,胃有一个针眼大小的孔,还没有完全但上就要穿透。救护车就拉走了,拉到更大的医院然后直接管子一插。那次住了20天左右,出院的时候,签字就行了,不需要付一分钱。这不算事,我们那儿喝胃穿孔的人一大把。新疆那边,民风就那样。

后来我觉得这么下去不是个事,我这一辈子就完了,拿工资,干一个技术含量很低的一个工作。比如说测井工,3天就学会了,但我要干一辈子。

那时候我就喜欢音乐,我们有一个乐队叫穿山甲,加我5个人,我是这个乐队的主唱。我喜欢唱歌,但不会弹吉他。我觉得弹吉他太酷太帅了,得骗多少小姑娘,所以想学吉他。

1994年,我带了5000块钱来北京。好多朋友劝我,别去了。我说,我去吧。当时想,学会了我就回去单位。

到了北京,我就去王府井买了把吉他。买吉他的时候看到一个长头发的哥们,我跟他聊,我说,哥们你是玩摇滚的吧?他说,是啊。我说,那太好了,我是新疆人,我刚到北京。你们家那附近能租到房子吗?他说,有,我们家那附近有房子。我说,我在你们家附近租个房子,咱们一块玩音乐吧。我就背着吉他到他家附近,他帮我找了一间30多平的小平房,两间屋子带院子,一年的房租是2000块钱,我直接付了他一年的。我买一电炉子,小碗,小盆,每天煮点面,买一包花生。那哥们没事干,我们俩就喝酒,聊天,开始生活了。

我想我得学吉他,我报了一个班,借他的自行车,从姚家园骑到北二环的北太平庄,跟一个老师学吉他。学了一堂课,我发现他不好好教,学生太多,他给你比划比划就完了。我觉得不划算,自己在街上随便买了本教材练。结果一练我发现这东西很简单,就是数学题,不到半年我就弹得很好了。我当时特别生气,一堂课80块钱。

我每天练8个小时的吉他,太快乐了。虽然每天吃面条,但是你可不知道,当新的东西你去掌握去驾驭了以后,那种刺激是特别特别兴奋的。那时,我觉得自己太充实了,然后开始尝试写歌,用几个和弦,写点歌词,觉得可美了。现在听那些歌,特别烂,全是破流行歌,里边很多别人的痕迹。比如听齐秦听得比较多,包括唱腔都有点像齐秦的。

我到北京的第一份工作在安定门外。有一个叫韩尚楼的石锅烧烤,吃完饭以后,可以到一个钢琴走廊里面喝点酒,听听音乐。客人可以随便点歌,点首歌,我们就给他伴奏,他唱。

最早我弹吉他,后来那个钢琴手弹累了,说我教教你吧,我累的时候,你可以帮我一下。我说,好。我就会弹了。后来我总让他休息,总是我来弹伴奏。钢琴上有一只高脚杯是放小费的,一晚上,差一点挣五六百,好的时候一两千,一个月能挣一万多呢。在那里我干了一年多。

我挣了钱,晚上就到酒吧里把它喝掉。我的朋友在魏公村开了一家叫“栗正”的酒吧。晚上一两点,我下班,打一车就到那喝酒去了。玩高兴了,冲上去唱歌,然后下来接着喝酒。

我喜欢那个感觉,基本上天天醉,多飞,活到自己一个世界里面。我倒没想过今天我不要去喝醉了,我也从来没去规划。我是一个比较随性的状态,当下最重要,只要是快乐的就行,我不去想以后怎么样。你把当下的每一时每一刻过好了,那你这一生其实都是很快乐的。

1994年,黄燎原办了一场新民谣新歌试听会,是中国首届“不插电”流行音乐会,在北京展览馆。我写了一些歌,参加了演出。李延亮是某一个乐队的吉他手,我就认识李延亮了。我觉得他吉他弹得太棒了,他也觉得我的音乐不错,而且我们都住在鲍家街43号。他帮我录小样,带我去老狼家让老狼听,老狼一听,牛逼。那时老狼住在军博,和我隔一条马路,我和老狼认识了。那时校园民谣特别火,老狼挺红的,他介绍我去几家唱片公司,包括红星生产社,大地唱片,但是很不幸,他们都没看上我。

95、96年那会,舌头来北京。有一个朋友告诉我,这个新疆乐队特别棒,可以认识一下。然后跟他们认识,都是老乡,聊得特别好,没事在一块烂喝。吴吞那会还是这个样子,走到哪儿不爱说话,闷着的那种,你一说就点点头,也不知道是真对还是假对。

当时,北京有很多地下酒吧。一到周末,我到里边看演出,哇,太刺激了,都是顶级的乐队,那会儿的状态太好了。我看的最多的是舌头,现场太棒了。到现在我也认为,没有几支乐队能够超越舌头,他们的表演形式、节奏、设计、思想,超越这个时代太多了。比如说我超越个十年,那他们至少超越了一百年。

1995年的一个晚上,我睡觉起来,突然发现自己一下明白什么是摇滚了,摇滚是一种信仰。第二天我把之前写的所有烂歌,全撕碎全扔掉。觉得自己以前就是一个傻逼,一个土鳖,俗得他妈不行了。那天晚上什么也没发生,就是睡了一觉起来,突然发现自己是傻逼。

在这之前,我关心的是外边的人喜欢什么,忽视了自己的感觉。从那以后,早上起来,我问自己的灵魂两遍,你到底要什么。慢慢地,改掉了很多装逼的东西,变得真正的所谓的真诚吧。我开始写每一个作品都一定是我内心真实想表达的东西。

1998年,李延亮介绍我认识麦田的几个人,宋柯什么的。我给他们听小样,他们觉得还不错挺有意思的,给我很多鼓励。我把自己的歌整理整理,花了一年时间,录了六首歌,因为我自己花钱录的,没钱了,我想算了六首就六首吧,拿给唱片公司听一听。我就寄了麦田一份卡带。

过了几天,宋柯给我打电话,说我听你的东西了,你来公司吧。那时麦田在亚运村,我就去了。去了以后,老宋说,你的歌我听了,我觉得非常非常好。我这有一份合约,你看看,你要觉得合适,咱们就签吧。我说,我不懂这个。他说,那你把合约拿走,找个律师看一看,有什么你觉得需要改的,我们可以改可以商量。我说,好。哪有什么律师,我拿合同去找我一哥们。我那哥们根本没看合同,说,你傻逼,赶快签,多好。那时麦田有朴树,叶蓓,音乐总监是高晓松。当时给我的条件特别好,你只要签了,给10万块钱。那会儿,10万可是个钱。

当时老宋跟我讲,他有一个项目叫红蓝白,法国有个电影《蓝白红》三部曲,都是爱情电影特别浪漫的,老宋看完这个电影,想搞一个组合,红蓝白是朴树,叶培和尹吾。他觉得尹吾不太适合,我刚好是适合这个。就是我一张唱片,朴树一张唱片,叶蓓一张唱片,分别是红蓝白,是一个系列的。

签约以后,宋柯陪我把后面的5首歌全部录完,录完以后就准备出片了。但是这时候突然出了一件事,耽搁了一年多。直到2001年6月,我再去找宋柯。当时我穿了一拖鞋,大裤衩,去朝阳门的华纳总部。那会儿宋柯把公司给卖掉了,叫华纳麦田。我推门进去,老宋说,这样吧,你这个事,现在不好弄,我现在都在打工,你的唱片先等一等。然后给了我一笔钱叫我买身衣服去。好吧,那算了吧,我就走了。

到了2002年,唱片也不发,钱也花光了,女朋友也跟我分手了。她看我不行,没戏了。当时我们一块在通县那边买了套房子,首付一块付的,月供1500,连房贷都还不起。我想,算了,房子我也不要了,给女朋友吧。

2003年春天,我去了广州。我一个哥们在那边,也是搞音乐的。我在广州前前后后待了两年半,接散活,干一些户外秀。

在那儿我认识了一个女孩,大学生,挺好的,特别干净,跟我颠沛流离到处跑。我自己有原创音乐,便宜点的几千,一万的演出,也去接也去做,带着乐队坐着火车这种。去过新疆、云南、大连,好多地方。后来我回北京,我跟她讲,你来北京嘛,她不来,她离不开广州。没办法,分手了。

但是在广州我也没丢掉我的原创音乐,我告诉那帮人,我有好多歌,咱们排练排练,这些歌很有价值,但是没几个人听我的。我在广州也挺颓的,跟一帮人在一块喝酒,但是大多数时候我跟他们格格不入。在广州的那帮音乐人只想着怎么去挣钱,没有理想,我不一样,我只不过暂时换个地方,换个心情,换个环境,骨子里是热爱艺术热爱音乐的。他们看我觉得这人是一个疯子,想法非常不切实际,但我也无所谓,他们觉得我有病,我觉得他们有病。我经常跟他们在一块喝着喝着,摔门而去,我说你们就是一帮傻逼,走了。这没什么,他们就是傻逼,我只不过说了句实话而已。

2005年,我在广州录了一张唱片。录好了以后,我想广州我待不住了,广州的音乐氛围不好。它是以流行歌,粤语歌为主。整体的文化氛围一点都不先锋,很保守,我不喜欢。我告诉哥们,我回北京,你跟我一块回北京吧。他说,我不去那个地方,到了那个地方,人会饿死的。我说,那好吧。我买了张火车票,自己就回来了。

回北京反正还是挺亲切的,但感觉满目疮痍。这个城市是个工地,天天都在盖,到处尘土飞扬的,跟刚打完仗一样。可能你离开很久了,你回来再看就跟废墟一样。这个城市盖了三十多年了,从我94年来就开始拆,到现在还在拆,还在盖。

狼哥知道我回来了。回来以后我找老狼,我给老狼听了一下那张唱片,老狼听了以后说,你还成了。我说,怎么了?他说,你看这歌多好。里边有《花》,有《封锁线》这些歌。他说,太牛逼了。我说,真的吗?

老狼是我的伯乐,他特别懂音乐。这个家伙其实是真正意义上的文艺中年,他不爱喝酒,不爱参加那些局,爱看书,听音乐,这是他最大的爱好。

有一天晚上老狼给我打电话,他说,马条,今天晚上万晓利发唱片,咱们一块去。我就认识卢中强了。老狼介绍我,说这是马条,你要把他签了,你就齐了。老卢当时签了苏阳和万晓利,老卢说,行,那你明天到公司来吧,我听听你的歌。

第二天到公司,我给他一个CD,他听了半首没听完,啪关了,咱们签约吧。我说什么?他说,咱们签吧。我说,我得把太合麦田的约先解掉,我的约还在宋柯那呢。因为后来老宋给我打电话,说我们现在叫太合麦田了,不叫华纳麦田了,你回来吧,给你发唱片。回来了以后,还是不发唱片,按兵不动。那会是2004、2005年,李宇春最火了,他说李宇春赚钱,又做李宇春。

我跟老宋说了。老宋说,那好,不好意思,这么多年,把你也耽误了,赶快跟别人合作吧。2007年,我和卢中强签约。签了十三月以后,演出就多了,演出多了以后,乐迷慢慢就多了。有人开始听我的歌,比如《封锁线》。做民谣,卢中强是第一个,他是一个拓荒者。“民谣在路上”演出,我们是一帮音乐民工,挑着乐器,坐着火车,除了西藏,新疆,剩下的地方都去过了。一周演两次,一年五十多场这么演,很辛苦但是很快乐。有一次在西安一个音乐厅,老狼压轴,唱《恋恋风尘》,万晓利冲上去跟他一块跳舞,俩人抱在一块。我在台下看,当时也有点热泪盈眶的感觉。

卢中强是一个有理想的文艺型老板,有情怀,也爱喝酒。我,万晓利,苏阳,那个时候在一块状态差不多,现在都有一些变化了。万晓利现在就是一个快成仙的状态。苏阳是摸爬滚打这么多年,总算是对自己人生有些规划,变得更理性一些,而我可能因为家庭这些,我是这三个里边可能最世俗的一个。

2012年,就是跟一个姑娘待着还可以吧,顺其自然,结婚了。她是中央美院的老师,教设计。2013年,小孩出生。做父亲对我改变太大了,以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现在不行,觉得一定要给孩子创造特别好的氛围,一定要给他留些什么。性格也软得一塌糊涂,见到小猫小狗都怜爱得不行,见不得任何虐待动物或者对小孩、老人不尊敬。音乐上也是,变软了。

2014年,我参加中国好歌曲。导演找过我好几次,我犹犹豫豫的。我怕去了以后,以前喜欢我的那些人觉得我怎么样怎么样的。说白了,这个圈子挺抵触上电视这种。在他们看来,只要你上了,就是投降妥协了。所以我特别犹豫。

后来我儿子出生了。我脑袋一下就变了,我要给他留下一些什么,哪怕是种纪念,我想干嘛顾虑那么多呢?孩子我都敢生,有什么不敢做的。

我们这种人是拎着皮箱想跑的。有两次冲动,都到那了,拎着箱子准备走。我有一个朋友叫王凡瑞,他也参加这个节目,他劝我不要走,我就留下了。参加节目之前,我说,导演,如果这些导师都没有转身,千万不要播,不要有任何宣传。导演说,如果你没被转身,我一定不会播。

去了以后,没想到挺幸运的,反响挺好的。在那里,我认识了好多新生代的音乐人,非常棒。参加完这个节目,反倒有一些不一样的感觉。我觉得好的秀是能够锻炼自己的,再找我我一定去的。为什么不去呢?给你一个机会,让你锻炼锻炼自己,你干嘛要拒绝呢?

1994年,我到北京,想好好做自己的音乐,有一天站在舞台上尽情地把它释放出来。一年后,我就彻底断了回家的念头,我想,来北京来得太对了。虽然很苦,我学到了新的东西,对我的刺激很大,我的整个思想、灵魂都在燃烧。

我想我60岁的时候,一定会火遍天下的,不着急。60岁,我老老的,穿个花衬衣,见了小姑娘,飞个媚眼,多牛逼。一张口是那种很低沉的,特别范。这是我喜欢的一个目标,所以在走的过程中,无论多么艰难和辛苦,对我来说都是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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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Thepersonwhochangemylife改变了我人生的人

全文共 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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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my opinion,my best friend changed my attitude towards life.

She is an opitimistic girl, she always appears with her big smile,and her dimple makes her look lovely and sunshine.Her passion to life infects me , she never felt disappionted no matter what difficulties she encounters with. She knows how to arrange her time properly,so she always enjoy life.She like sports game,such as pingpong,badminton.During the break,you can see her swift figure in the playground.

However,I always spend much time in studying,worry about something.Compared with her,I really was a hard working girl,but usually I got lower marks than her.It indeed confused me,I began to reflect on myself.The process of thinking makes me clear much confusion.

During the time with her,she always brings happiness to me, you can listen to her talking about everyt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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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运动改变人生

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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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7岁的胡丹丹出生于徐州市邳州的一个农民家庭。胡丹丹也是中国残奥军团里的一位传奇人物,因为她是唯一一位在轮椅乒乓球、轮椅网球、举重三个大项的国际、国内比赛中均取得过名次的运动员。

胡丹丹出生不久即患儿麻后遗症造成双下肢残疾。所幸在读书时她进入了重视德智体全面试教的学校——“邳州希望之家”,坐在轮椅上的她也能参加体育训练,最初是学打轮椅乒乓球,2004年后又改学轮椅网球。令人吃惊的是,她先后在这些项目的国际、国内比赛中获得过名次。

但胡丹丹并不满足于已有的成绩,当看到自己在这两个项目上无法再有更大上升空间时,她没有轻易选择退役,而是勇敢尝试新的运动项目。2012年,她开始改练举重。运动天赋极高的胡丹丹很快掌握了运动要领,成绩不断提高。

可以说,是运动改变了胡丹丹整个人生轨迹。在江苏残疾人举重队,丹丹结识了队友、南京籍运动员李臻,并结成运动伉俪。在省、市、区残联的帮助下,胡丹丹还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在南京市儿童医院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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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职业人生哲理小故事

全文共 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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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鲁国人擅长编草鞋,他妻子擅长织白绢。他想迁到越国去。友人对他说:“你到越国去,一定会贫穷的。”“为什么?”“草鞋,是用来穿着走路的,但越国人习惯于赤足走路;白绢,是用来做帽子的,但越国人习惯于披头散发。凭着你的长处,到用不到你的地方去,这样,要使自己不贫穷,难道可能吗?”

这个故事告诉人们:一个人要发挥其专长,就必须适合社会环境需要。如果脱离社会环境的需要,其专长也就失去了价值。因此,我们要根据社会得需要,决定自己的行动,更好去发挥自己的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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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阅读故事800字作文

全文共 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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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我的阅读故事,就不得不讲那件糗事了。

那是一个下午,我趁着闲暇时间去新华书店买书。书店里很安静,只有收银员敲击键盘发出的“哒哒”的声音。

我要买的书在第二排书架那里,中途路过一个小书架,上面摆着一摞黑色封面的书。“咦?这些书我怎么没看到过?”我随手拿起一本,翻阅了起来。

这本书的题材很新颖,拥有“前世记忆”的美国男孩、有胎内记忆的人群、还有时空穿越之谜……看似怎么也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应有尽有。

我觉得挺有趣,就把它买了下来。

于是,令我至今难忘的第一大糗事发生了。

当天晚上,我忍不住书的诱惑,说什么也不想睡觉,偏要趴在床上看书。

11点了,外面风哗哗地吹着,像一头野兽在吼叫。我窝在床上,瑟瑟地发抖。哇!恐怖的风加上恐怖的书,真是恐怖得要命啊!

我正在看的是穿越时空之谜,故事讲述了一个美国飞行员“穿越”到现代的故事。当时报纸上就已经刊登的失踪飞机竟在当代被发现了!飞机燃油并不多,不可能在高空盘旋十几年的,据飞行员说,他像往常驾驶飞机就不知道怎么地,飞到这里来了。警方联系了这位驾驶员的母亲,她已经老得不成样了,“我不知道为什么我驾驶飞机时母亲还很年轻,一下飞机就成这样了”飞行员说。

哇啊!时空隧道?不是吧?万一我走路的时候不小心掉到时空隧道里该怎么办哪?会不会掉到侏罗纪被恐龙吃掉呀?穿越到未来会不会正好在是世界大末日的时候?谁知道会不会掉到墓地里?哎呀,恐怖啊恐怖!

那个晚上,我整夜都没睡好,一闭眼就是掉到“时空隧道”里的情景,吓得我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第二天,我很早很早就起来了,怕有个隧道趁我睡觉的时候飘过来把我“吃”到未知时空;晚上出去玩的时候,我也不敢轻举妄动,如果撞进了时空隧道可是拉也拉不回来的!必须小心翼翼才行!

就这样,我被一本书吓了整整两个月才开始正常一点,这两个月里,我走的几乎都是芭蕾舞步,睡觉的时候我想的都是一觉醒来会不会掉到地球的另一边去,而且再也不敢碰那本书了。

开学了,老师布置了捐赠图书的活动,总算是把我心中的忐忑抚平了,我想也没想就把那本书捐了上去。可能没有了这本书就不会掉到时空隧道里了吧?耶,太好了!

[阅读故事8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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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改变王宝强命运的故事

全文共 2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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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春天,北京某处的建筑工地上,一名工人腰上的呼机忽然响了,他停下手上的活计,低头看看腰间,喊出一个名字:"王宝强。"

在匆匆赶去公用电话亭的路上,这名叫做王宝强的瘦小工人还不知道,这将是一个改变命运的电话。

在此之前,他是民工、"北漂",北影厂门口50元一天的"蹲活儿"的。而在此之后,一切都?灰谎恕?

电话是《盲井》剧组打来的,通知王宝强去见导演李杨。之后,他得知,自己将出演这部电影的男主角,一个进城打工几次被骗的少年。同时,他拿到了500元钱的预付片酬。

"500块钱啊,我激动的呀。"说起500元拿到手上的那一刻,王宝强的声音依然带着一丝颤抖。

对于2002年的王宝强来说,500元,是笔大钱。

那年的冬天,他终于给家里打了来北京两年以来的第一个电话,用的是小卖铺里的公用电话。开口问的第一句话是:"你们都好吧,庄稼怎么样了?"

电话那头,家里人立刻骂了过来:这么长时间不跟家里人联系,以为你死了。骂完,两边都哭了。

王宝强说,李杨是他生命里的第一个贵人。他还是习惯把自己的生活和许三多对应起来:"《盲井》像是史今,把我带入部队;《天下无贼》像是袁朗,让我真正知道演戏是怎么回事;《暗算》让我在演技上有了突破;《士兵突击》让我真正奠定了位置。"

李杨看上王宝强,是他身上的质朴本色。李杨是反对学院派表演模式的人,他觉得,王宝强之所以后来能脱颖而出,就因为他"很贴近观众"。

在李杨看来,王宝强很"努力":"他是草根阶层出身,生存不易,所以知道珍惜每一个机会。"而《士兵突击》的编剧兰小龙也说,他特别羡慕王宝强成长经历当中曾经有过在北影坐冷板凳的经历,很少有人从年轻时候就从零开始的这种状况。

《盲井》里有下井的戏,几百米深矿井,要求演员真的到矿井中去表演去拍摄。很多演员都放弃了,而王宝强真的下了井,真的坚持下去了。李杨很感慨:"这行里聪明人太多了,很多人拍电影就是为了成名,就是为了赚大钱,遇到危险就跑了。可是王宝强没跑,那时我觉得,这小孩行。"

在王宝强看来,他能够得到《盲井》的机会,只有两条:一是坚持,一是相信。

王宝强不否认幸运的存在,但他认为,除了幸运,自身努力也是很重要的。他认为,自己还算是个勤快的人:勤跑,勤打听消息。《盲井》剧组招人的消息,就是他打听来的,听到了,立刻就放下所有的活跑去面试。

做演员,一个很大的开支就是拍照和印照片。生活已经很苦了,但王宝强从来没有省过印照片的费用:"第一张可能白洗白送了,第二张也白了,但是第100张,第200张呢,也许人家挑中的就是第200张。"

王宝强说,他从没学过表演,所以他在片场只有一条,相信导演,导演让怎么演就怎么演。"拍《盲井》时我啥都不懂,拍《天下无贼》时更不用说,冯小刚那么优秀的导演,按他说的演就没错。"

《盲井》是低成本电影,演员拿的都不多,钱都放在制作上。王宝强说,当时他拍这部电影时,根本没想片酬问题,也没想上没上保险,只觉得这是个机会,一定要抓住。《盲井》的拍摄中,资金出了问题,很多人都跑了,也有人劝说王宝强走,但是王宝强没走。

王宝强说,自己从来不会主动跟人要什么。以前跑龙套,穴头通常都会在演员费用上卡一手,但王宝强不争,给多少是多少:"你跟人家争,人家就不用你了。"后来出了名,就不用争了:"到现在,位置在这里了,你不用争,人家也会给你。"

从少林寺出来以后,王宝强的脾气就不那么倔了。"在家里倔,有爹娘让着你,出来了,谁会让着你?"在剧组里,王宝强不是爱说话的人,也不扎堆。正在拍摄的电视剧《烈火男儿》在广州一处消防大院培训,在班长眼中:"王宝强不爱说话,当然你跟他说话他也说。"

然而训练场上的王宝强其实是紧绷着的。有一个项目是学习穿衣服,消防队员们必须在十几秒内把衣服穿好。别人训练的时候,王宝强就蹲在旁边专心看,看完了等他上场,居然第一次就迅速完成了动作。

"对我来说,每一次机会都是最后一次。"王宝强说。他是个肯场下下苦功的人,他文化程度不高,所有台词,都翻字典来注音。别的演员是拍一场戏记一场戏的台词,他是提前把所有的台词都背下来:"这样方便导演调整。"刚开始时候,记台词要花好久好久,后来记得就越来越快。

2003年,王宝强以《盲井》在台湾地区拿到了金马奖。冯小刚是看了《盲井》之后找到王宝强的,因为很多明星都有档期问题,冯小刚先问王宝强:"4个月行不行?"

王宝强连连点头说:"行,行。一年都行。"《天下无贼》之后,一切都顺理成章,"傻根"在《殷商传奇》里成为哪吒。《暗算》里成为天才少年阿炳,在《士兵突击》里成为许三多。

王宝强说,他非常感谢这几部戏的导演:"以后只要是他们的戏,他们让我演死尸我都去演。"《天下无贼》拍完,他觉得无以为谢,就从家乡背了一袋小米送给了冯小刚。

对于王宝强来说,他现在要非常努力去做的是,怎样才能继续保持一种质朴的生活方式。他说,他自己是"摸着底走上来的",拍戏时候,他依然最能吃苦。拍《殷商传奇》,所有撞在墙上的动作,都还是真撞;拍《士兵突击》,许三多在剧中做了333个腹部绕杠;拍这段戏时,王宝强没有用替身,伤了手,大拇指上掉了一块肉,腰扭伤了。

他对金钱的态度,基本还是:"挣了钱就给家里,自己留下够花的就行。"但是许多变化在悄悄发生,有时令他困惑。

成了名之后,应酬场合就多起来,喝酒就成了难题:"我一直不太会喝酒,但很多场合,你不干了就不行。"他成名后,去少林寺,去北京,一下成了家乡子弟的热门出路,很多人都把希望寄托在他身上,但是他也实在帮不到这么多人:"我最多只能做到帮他们介绍。"

他忽然发现,他的时间也开始紧张起来:"《士兵突击》之后,今年的时间排得满满的,每天都要接受七八个电话采访。我以前不怎么会说话,你看我现在能说了吧,都是采访练出来的。"此外,还要录歌,录广告,上新戏??2000年,他来到北京时候,买的是站票,没少被别的旅客翻白眼,当时,他想,有一天有钱了,一定买一张坐票。现在,他坐飞机都已经是家常便饭。

2006年,王宝强还回家帮家里收玉米;今年就不可能了。他说,今年的春节,他想带父母去海南。他觉得,人生最美的事,就是终于向父母证明了,这个儿子没白养。那些混在北京的日子里,这是他最大的压力,也是他最大的动力。

王宝强说,《士兵突击》是他入戏最深的一部戏,许三多是什么样子,王宝强就是什么样子。《士兵突击》的后半段,人生的残酷真相逐渐向许三多展开,在竞争的压力下,许三多杀了女毒贩,也看到了自己的成功给别人造成的压力。王宝强说,这也是他一直在想的一场戏。接受凤凰卫视采访时,他说:"如果有一天让我再碰到这个,我一定还会杀了他,因为我是一个兵,我相信第二次杀人的时候,肯定就不会像第一次那样,以后杀人肯定是不眨眼的,一样能磨练出来。只是你们没有看到第一次杀人时候的样子,这就是成长。"

王宝强说,他觉得拍完《士兵突击》之后,人就老了。因为看得多了,要应付的事也多了。事实上,在他看来,《士兵突击》后半段的许三多,已经比前半段老了很多。现在想起来,他觉得,拍《盲井》时,是最单纯的。

电视剧里,最后一句台词被安排由袁朗说出,只是不是对着许三多,是对着成才,他说:"路很长,比许三多还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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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哲理故事:背包里的人生

全文共 1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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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女人的背包里都装着自己喜爱的、必须的、或者是隐私的生活品。因此,女人的包包也成了她们生活的一部分,有的甚至是她们日常生活的某个缩影。

那是去年夏天的一个早晨,我和王雪坐在一辆飞驰的出租车上一路奔向郊外的一个公交车站——我们要去拿回王雪失而复得的小小背包。(背包是王雪在这天的公交早班车上睡着了丢的,刚刚有位大爷打电话说他拣到了。)车内,我看见王雪脸上刚刚接完电话的释然参杂着树影从车窗玻璃上不断飞过,但她已经放松下来的神情还是掩饰不住内心的焦急,她不停地向前探着头朝外面东张西望,还时不时地叹着气……

我和王雪是发小,我们情同姐妹无话不谈。可就有一样我十分不解,而且这个不解缠绕了多年后已经疲于搭理了。这个不解就是那个一会儿就能拿回来的小小背包,它在我不愿意理会它的时候又一次吸引着我,让我去猜想。

那个小包王雪背了好多年,它轻易不下身,也很少被打开,至少当着我的面没有敞开过拉链,有时还放在大一点的包里背着。我不知道里面装着什么,猜测了好多次推翻了好多次,最后疲了,也就不去想了。虽然我满脑子猜疑,但出于对朋友的尊重,我还是从来没有问过她。现在,背包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拿到手了,我想:那里面的秘密就要曝光了。这样想着,心头好像有一丝丝小得意飘了过去。

……

拿到手的小包已经面目全非了。王雪极力用被撕破了的包体残片裹紧着里面的东西,她似乎还想要遮掩什么。此时,我有一种不被信任的挫伤感涌上心头…...

“别裹了,看看里面的东西少了没有,包不能用了,扔了吧!”

王雪的手停止了拉拽,从包的夹层中抽出几小摞叠的方方正正的白纸条,她把它们夹在裸露在包外的笔记本里,然后把小包扔掉了。说:“就把几百块钱丢了,别的东西都在,肯定是小偷拿完钱扔了,大爷捡到了……”

我看了一眼那个记事本,表皮已被岁月磨砺出黑色的晕迹,四周锯齿一样的毛边和王雪做事的精彩干练真是无法联系在一起。这时王雪端起肩膀又重重地放下随之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咱们走一会儿再打车吧。”她说。我们并肩走在郊区的路上,彼此沉默不语,我知道我们此时中间隔着小背包的秘密,就像隔着一条无法趟过的河……路好像越走越长,空气也越来越稠密,有一种让人窒息的烦闷……大约走了十多分钟,我终于忍不住了:“你不觉得我们该说点儿什么吗?”王雪先怔了一下,然后很快顺势坐到了脚边的马路牙子上。我注意到她的眼神里有一股从心底溢渗出来的忧伤和无奈,往日的神采一下子无影无踪了。我也挨着她坐了下去,她顺手把笔记本递给了我说“不想给你看,但你还是看看吧!”

……

看着里面一张张的字条,我的心像被针扎穿了的气球,泄了气且从高空一点点往下坠落…..里面除了两张王雪亲笔写的金额共六万块钱的借条外,其余都是王雪的老公陈平欠别人的钱打的欠条,数目从几十元到几万元不等,总的金额大概有四五十万元。“为什么欠外面这么多钱?这些怎么在你手里?”我很不解地问。“我打的借条都是给他(陈平)看病做手术欠下的;他的欠条都是在外面吃喝嫖赌欠下的。这些都是我还了钱后撤回来的条子。”王雪的表情僵硬着,声音悠悠荡荡,从记忆的漆黑处飘来,但却没带有一点愤怒和责备。“那钱已经还了,留这些废纸干嘛?”。我穷追不舍地问。“这些东西就是我这些年来的真实生活,我想有朝一日我扛不住了、倒下了,陈平看到这些后会幡然醒悟,痛改前非,做个好人。那我这么多年来吃的苦受的委屈就不算白费。”王雪空洞枯干的目光盯着不远处,停止了祈告般的述说。

我无语了……此时我不是不想说,是不知道该说什么!我为我刚才的小得意后悔,我撕开了王雪光鲜的表面,让她暴露了不愿示人的伤痕,我判断不出王雪向我诉说完之后是释放了还是更加沉重了。眼前呈现的张张字条和王雪这么多年来光彩靓丽的一面在我脑海里纠缠……她的百折不挠,他的吃苦耐劳,她的大胆睿智,他的文雅宽厚……都是我欣赏佩服和效仿学习的地方。她尊严高贵地生活在亲人朋友们中间,还用那个砖头大的背包几十年如一日地维护着陈平的尊严。我不知道她的肩是否已经伤痕累累,但我看得出:她仍在扛着!

翻开那个破旧的笔记本,娟秀的字迹撰写着她煎熬的岁月,点点墨迹释放着满腹的压抑,字里行间封存着不愿让人了解的伤痛……那个渺茫的希望本是建立在沙滩上的木屋,却是王雪扛下去的力量……

打开我的手提包,把王雪的笔记本混放在我的化妆品堆里。我拉着王雪冰凉的手,坐上了一辆出租车,车子在返回市区的路上飞驰……

王雪把包扔掉了,可她把背包里的生活留了下来,我希望她把那些不堪的生活和回忆都埋藏在记忆的最深处,相信她的下一个包里装的一定不再是借条和破旧的笔记本,让它们永远定格在郊区的垃圾场里……王雪还会有新的背包,我希望她的下一个背包一定只装巧克力、口红和雨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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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不必抢一个坏苹果人生哲理故事

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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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难得吃上水果。每次,母亲买回水果后,我和哥哥都抢得很凶。他年长,力气和反应能力都比我好。所以,我常常抢不过他。难得的“胜绩”也是母亲尽力劝解的缘故。

有次,我在屋门口迎着母亲。母亲刚进家门,我便从菜篮里抢先拿了一个又大又红的苹果。可是,还未拿稳妥,哥哥便从身后蹿出,一把夺走。抢了我的苹果,还把我的胳膊撞得酸疼,我使劲哭,紧紧地拽着母亲的衣角。母亲不忍,冲着我哥训骂:“这么大个人了,还不懂让着弟弟……”

一番训诫之后,哥哥极不舍得地把手中的苹果放下,转身离去。我抹了把泪,那个鲜红的苹果失而复得,别提多高兴了。把苹果洗净,我跑出屋外,一大口咬下去。

在我还未来得及享受这份刚到手的喜悦时,失望和沮丧扑面而来:苹果肉是坏的。再咬下去,仍是如此。这时,我才发现苹果已烂透到心。外表看不出任何异样,里头竟已如此糜烂。

此刻,不论是先前的难过还是之后的喜悦,种种心情都不复存,失落感弥漫我心。捧着被掰开的两半苹果,我呆呆地出神。隐隐地,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有时候,你拼了命去抢你认为的好东西,其实也许只是一个坏苹果。

慢慢地,我逐渐长大。我知道,人生中有太多的东西,不值得我心急火燎地去争夺。该争的争,不该抢的不强求;该是自己的就是自己的,不该是自己的,抢到手也会变质。甚至,我们还会丧失相比于一个“苹果”来说更珍贵的亲情、友情和世情。

于是,我开始懂得谦让,懂得放手,懂得不再执著。我明白,如果一个人把争夺当成了一种习惯,让这种病态根深蒂固,那他就会丧失整个人格和人生。他得到手的,将只会是一个烂透了的坏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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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阅读是一种人生财富

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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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5班 郑毅佳

我赞同“阅读是一种人生财富”。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梭罗说过:“书是世界上宝贵的财富,是国家和历史优秀的遗产。”

如我们手熟知的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他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因为他从小养成了良好的阅读习惯。在他年仅十一岁时,他便读完了一整套《通俗科学读物》因此而对科学产生了兴趣十二岁时他又自学了欧几里得几何,让他对科学的梦想又迈进了一大步,此外他通读哲学,让他得到了全方面发展的教育,就是这样才让他一步步走向了金碧辉煌的科学大殿。

阅读不仅仅次于名人身上,在我们身边也时常发生。在我们没有好点子解决问题时,书,便是我们最好的老师,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在旅游时翻一翻《语言通》也是不错的。

所以说"阅读是一种人生财富。"那就让我们得到这笔财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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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人生哲理故事:心中要有一把打不开的锁

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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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锁匠一生修锁无数,技艺高超,为人正直。

然而,岁月无情,老锁匠觉得自己的时日不多了,为了不让绝技失传,他挑中了两个年轻人,准备将技艺传授给他们。

一段时间后,两个年轻人都学会了不少的东西。

但按规定,两人之中只有一人能得到其真传,老锁匠决定对他们进行一次考试。

老锁匠准备了两个保险柜,分别放在两个房间,让两个徒弟去开,结果大徒弟只用了不到10分钟的时间就打开了保险柜,而二徒弟却用了半个小时。

众人都为大徒弟的高超技艺而喝彩,这时老锁匠就问大徒弟:“保险柜里有什么?”

大徒弟眼中放出了光彩:“师傅,里面有很多的钱,全是百元大钞。”

老锁匠接着又问二徒弟“你的保险柜里有什么?二徒弟支吾了半天,说:“师傅,我没有看见里面有什么,您只让我打开锁。”

老锁匠十分高兴,郑重的宣布二徒弟为接班人。

大徒弟不服,众人也感到不解。

老锁匠微微一笑,说:“不管干什么行业,都要讲一个‘信’字,尤其是我们这一行,必须做到心中只有锁而无其它,对钱财更要视而不见,心中要有一把永远不能打开的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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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阅读人生的经历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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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总是能给人带来惊喜。那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艺术气息,总是在不经意间熏陶着我们。

读书,乐也,趣也。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深深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因为自从我喜欢阅读后,我的词汇量越来越大,语言表达越来越流畅,作文水平也提高了不少。书给我的生活增添了不少色彩,它让我的生活更加有滋有味,它让我时时享受心灵的宁静。

通过阅读,我明白人生犹如划过夜空的流星,辉煌与黯淡都同样精彩。是星辰就不用羡慕皎洁的明月,因为自己的光辉同样耀眼;是小鸟就不用羡慕孔雀的华丽开屏,因为自己有同样动听的歌喉;是小花就不用嫉妒牡丹的艳丽外表,因为自己的芳香同样沁人心脾。

通过阅读,我明白了人生是一棵会开花的树,那树叶是信念,那树干是努力,那深入地底的根须,就是默默承受。人这一生,有这么一棵树,不管经历多少风雨,依然能凭借一缕馨香,从容到达幸福的彼岸。

阅读如一泓清泉,洗净人们心中的繁杂;阅读如一场甘霖,滋润人们的心田;阅读如一阵清风,吹散人们的疲倦。

阅读是快乐的,阅读是幸福的,它让我从幼稚走向成熟,从无知走向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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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幽默讽刺人生哲理故事

全文共 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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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毛的个人大事一直没有解决,究其原因,就是过于腼腆。他看见女孩子心就发慌,面红耳赤地说不出话来。

酒能壮胆,最近,通过婚姻介绍所,阿毛认识了个叫丽丽的姑娘。丽丽个性温柔,各方面条件都不错,而且,看得出来,好像她对阿毛的印象也不错。可是,两人见了几次面后,又停滞不前了。为啥?还是老毛病,两人约会,也就是说说话,阿毛连人家的手都不敢去拉,更别说其他进一步的行动了。

同事们都替阿毛着急,大家通过分析,认为现在关键就是一层窗户纸没有捅破,只要阿毛拿出勇气,说出“我爱你”三个字,就有可能抵达胜利的彼岸了。大家纷纷为他打气,让他勇敢些。

可是无济于事。尽管阿毛每次约会前,都信心十足地发誓夸天一定要有所突破,可一到关键时刻,就患得患失,怕被人家拒绝,怕丢人,“我爱你”三个字憋在嗓子眼里,就是吐不出来。

单位有个烧锅炉的老黄。是个酒鬼,每天都喝得醉醺醺的,天不怕地不怕,连局长都敢骂。他听说阿毛的事情后,出主意说:“阿毛,下次你请人家吃饭,多喝两杯二锅头。酒能壮胆,我保证啥话你都说得出来。”

阿毛愁眉不展地问:“能管用吗?”

“你放心,保证管用。”老黄压低声音,“你看我,要不是有酒遮脸,打死我也不敢骂咱的局长呀。”

阿毛一听,心里陡生希望:“那我试试吧。”

当天晚上,阿毛鼓起勇气,打电话请丽丽出来吃饭。菜上齐后,阿毛跟服务员说:“麻烦你上一瓶白酒。”

丽丽奇怪道:“你不是不喝酒吗?”

阿毛脸一红,慌忙编了个理由:“今天单位发奖金,庆祝一下。”

服務员将酒拿上来以后,阿毛心想,也不能光自己喝呀,就问丽丽:“你要不要也来点?”

丽丽略一犹豫,微笑着说:“那就少来一点吧,我陪着你喝。”

一杯酒下肚后,阿毛试探着说:“丽丽,我……”后面的“爱你”两字却还是吐不出来。看来酒还不够,再喝。

两杯酒下肚后,阿毛重振旗鼓,鼓鼓勇气,说:“丽丽,我……”

丽丽抬起头,脸泛红晕,眼睛紧盯着他:“干什么?”

在她目光的逼视下,阿毛心一慌,鼓足的气又全散了,忙改口说:“……来,喝酒。”

两人一饮而尽。阿毛暗暗佩服,想不到丽丽这么有酒量呀。

第三杯下肚,阿毛肚里酝酿了一下,觉得这次差不多了,吭一声,清清嗓子:“丽丽……”

不料,丽丽将酒杯一放,摇摇晃晃站起来,双颊通红,跟挂了红旗似的。她凑到阿毛面前,满口酒气,大声说:“阿毛,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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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阅读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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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寿说“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果然,他说的没错,我现在手中没有书就闷得发慌,啥事都不想做。

我喜欢的书不少:《爱克斯探长》、《窗边的小豆豆》、《三国演义》……但是最喜欢、最爱的书是《小兵张嘎》。故事主要讲的是张嘎和八路军的故事。

我爱读这本书,在我刚读这本书的时候,就被里面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住了。一下课,我就在椅子上出神地看着,游荡在故事情节中,忘记了我在学校。“叮铃铃”上课铃响了,我只好把书放回书包里听课,可我怎么都听不进去了,还沉浸在故事情节中。下课了,我立刻拿起书继续看起来。晚上睡觉时,我还是对书牵肠挂肚,满脑子都是张嘎。

我爱他不仅是被它的故事情节吸引,还有其他的原因,这本书有很多描写值得我学习,作者把景象写得惟妙惟肖,让人如身临其境,好词好句遍布整篇文章。看完这本书,让我积累了许多好词好句,让我的作文写得越来越好。这就是我认为的好书标准。

现在,阅读对于我来说是一种享受,也是一种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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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一则故事改变我作文

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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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我就是个非常胆小的女孩儿:很小的时候不认识的叔叔阿姨看着我说话,我就会别过脸去大声哭;上了学,老师抽我回答问题,我的心就会“扑扑”直跳。

但是有一天晚上,不知道妈妈是为了考验我还是锻炼我,她竟然说要去办事情,让我一个人留在家里看书或做作业。妈妈走了以后,我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战战兢兢地开始做作业。但是家里安静极了,我总觉得房门外有声音——是不是有小偷,有陌生人知道大人不在要闯进来?我又觉得我的身后有眼睛在盯着我——天哪,是不是有鬼有怪物?

我不敢回头,不敢挪动身体。我小心翼翼地翻开《小王子》来看,妈妈说过,《小王子》这本书虽然我还小可能还看不懂,但是他很勇敢的。我看着看着,果然渐渐被小王子迷住了,也就不那么害怕了。书里讲:小王子来自一个只比一间房子大不了多少的星球,那里有许多朴素的花,有疯长的猴面包树,有两座活火山和一座死火山,还有一株玫瑰花。小王子一直过着孤单的生活,但是他很坚强,很勇敢。

我放下书,觉得自己也进入小王子的小小的星球,那里很安静很安静。是啊,小王子一个人生活,看太阳升起来又看太阳落下去,他都不害怕,我有什么害怕的呢?其实,爸爸妈妈不在,但家还不是那个家吗?就是没有人和我说话罢了嘛!不怕,不怕!于是,我又沉浸到小王子的世界,和他一起拔猴面包树的幼苗,一起疏通火山口……

后来,小王子在我害怕的时候总是会出现。比如我要上台做主持人,正紧张的时候,小王子出现了,他告诉我他正在坚持照顾他的玫瑰花,让我也要坚持!于是我就一点儿也不害怕了,轻松地走上台去朗读着。又有一次,妈妈让我自己去买奶茶,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妈妈感到很奇怪,说:“宝贝儿,你以前都是扭扭捏捏不敢去的呀,今天怎么这么勇敢了?”我高兴地告诉妈妈:“小王子一个人做了很长时间的旅行呢,我也不怕!”于是,我光荣地完成了任务。

在这之后,我还自己一个人做到了很多以前都不可能做到的事情!我不再胆小啦,因为《小王子》的故事改变了我,我的心里住着一个勇敢的“小王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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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阅读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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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个是苏联世界著名文学家、革命家高尔基的名言。人们只有多读书才能够获取更大的知识和进步。

记得有一次我家还不是那么富有,有一次我正在吃饭的时候,突然看见哥哥的桌子上有几本厚厚的书,我便走过去看一看,哇!天呀,是书,真的是书!因为之前哥哥借书的时候都不给我看,所以这一次我只好把书偷偷的拿到客厅,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到了晚上,我已经“咬”完一本书了,哥哥也回来了。回到房间时,发现那几本书不见了,哥哥马上去问妈妈,可是妈妈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说了一句,“我不知道你的书在哪。”然后就马上跑回厨房炒菜了,哥哥一听妈妈说不知道,就立即“疯”了,因为那是他向同学借的书,哥哥答应下个星期是还的,可是现在丢了,他怎么还啊?

那时哥哥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着急,突然他想到了书应该是被我拿了,就立即跑向客厅,那时我正在看书,一看见哥哥来了,我立马把书藏在了课桌上,哥哥严厉地说:“是不是你拿了我的书。”我红着脸说:“我没有。”经过了半个小时的询问,哥哥终于放弃了,垂头丧气地走了。我看着哥哥,心里愧疚地想着:“你太狠了,你居然拿了别人的书又不承认。”后来我决定把书还给哥哥。

第二天早晨,我走向哥哥的桌子,哥哥正好也在那里,我走向哥哥,对他说:“哥哥,对不起,我拿了你的书,我那个时候没有向你承认错误,对不起!”“其实我早就发现你拿了我的书了,只是故意没说,如果你想拿就拿去看吧。”哥哥摸着我的头说。我说:“谢谢哥哥。”然后哼着小歌,开开心心地走了。

书是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的,给我们带来乐趣的,也可以给我们带来知识,所以我们一定要多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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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与阅读的故事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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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去看书了。”妈妈又在催我去看书了,以前的我一点也不喜欢看课外书,每次都是被逼无奈才会去看一下。

有一次我和同学们在聊天,不知不觉就聊到了看课外书,这下我可没话说了,有一位女同学津津有味地说:“我可喜欢看课外书了,因为里面的内容丰富多彩,让我学到了许多课外知识,还积累了许多的好词好句,每次写作文的时候都能够派上用场呢。”我听了她的话,心想:怪不得她作文写的那么生动形象,看来我也得学学她。放学一回到家我就飞一般的冲向书房,从书架上取出一本满是灰尘的《鲁滨逊漂流记》,擦了擦上面的灰尘,就看了起来。起初,我的心还是静不下来,总是东看看西看看,当我无意中翻到鲁滨逊流落到孤岛的时候,被鲁滨逊在岛上的生活经历给深深地吸引住了,我很喜欢里面的故事内容,好像我自己就是故事是的主人公,在岛上开始了一段全新的生活……看着看着,我竟然忘记了时间,就连妈妈叫我吃饭我都没听见,直到妈妈过来叫我我才依依不舍的把书放下,跟着妈妈来到餐厅。吃饭时,我依然想着书里面的内容,把饭都弄到外面去了,妈妈见了不解地问:“你今天是这么了,魂不守舍的,发生什么事了。”我随口就说了一句:“我到‘绝望岛’生活了。”妈妈听了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问道:“什么‘绝望岛’啊?你是不是放学又和同学去玩了,我这下可清醒了,把书里的事和妈妈说了,妈妈听了说:“真是的,我还以为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说着妈妈变哈哈大笑起来。

从此以后,我对课外书的感情是越来越浓厚,俗话说的好“书 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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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哲理故事:人生的希望之光

全文共 2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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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之中会得到许多,同时又会失去很多。在人生的道路上,当人们不断捡起属于自己的东西,扩充自己的装备,增加自己的财富时,就会很满足,很高兴,充满激情地向前走,因为我们相信前方还有更好的东西等着我们;然而当我们陷入人生道路的泥泞中,我们就会失望,自暴自弃,放弃努力,以致绝望,以为自己失去了所有,破产了。可是却忘了前面的道路还很长,还有更多更值得我们珍惜的东西在等着我们。我们不该绝望,如果绝望了,也就真的失去一切,破产了。

遗憾的是,很多时候,我们的精神先于我们的身躯垮下去了。有这样一个古代的寓言:

一个人走在两山对峙间的木桥上,突然,桥断了,奇怪的是他没有立即跌下,而是停在半空中。脚下是深渊,是湍急的涧水。他抬起头,看见一架天梯荡在云端。望上去,天梯遥不可及。倘若落在悬崖边,他绝对会乱抓一气的,哪怕抓到一根救命小草。可是这种境地,他彻底绝望了,放弃了求生的欲望,吓瘫了,抱头等死。渐渐地,天梯缩回云中,不见了踪影。云中的声音说,这叫障眼法,其实你踮起脚尖儿就可以抓到天梯,是你自己放弃了求生的愿望,那么只好下地狱了。

踮起脚尖儿,就是另一条生命,另一种活法,另一番境界。因此面对绝境不要自暴自弃。

人在任何时候都不应该放弃信念和希望,信念和希望是生命的维系。只要一息尚存,就要追求,就要奋斗。其实,大自然始终在启迪着人们——在春花秋叶舞蹈般潇洒的飘落里,蕴含着信念和希望;巨大岩石的裂缝中钻出的小草,昭示着信念和希望;不断被风修改着形象的悬崖边的苍松和水中的明月无不向我们展示着信念和希望。

只有永不绝望,我们才能用忍耐去等待机遇,寻找机遇,创造机遇,才能走出山重水复疑无路的迷茫,豁然于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境界。只要不放弃自己,那么命运就不会丢弃我们,终将有一天幸福之神会眷顾我们的。即使我们失去了其他任何东西,也不要失掉勇气、毅力和尊严。这是无价之宝,需要我们竭尽全力去保持。绝望才是人生最大的破产。

美国著名的残疾运动员麦吉就有着十分不幸的遭遇,但他从没有放弃奋斗,也没有自暴自弃被绝望的情绪控制。

22岁时,麦吉风华正茂,刚从著名的耶鲁大学戏剧学院毕业。10月的一个晚上,他被一辆18吨重的车撞晕在地,当他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病房里,左小腿已经切去。

起先,他怎么也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在伤心了一段时间后,他重拾勇气没有放弃自己。

失去左腿后不到1年,他开始练习跑步,不久便去参加10公里赛跑。随后又参加纽约马拉松赛和波士顿马拉松赛,成绩打破了伤残人士的记录,成为全世界跑得最快的独腿长跑运动员,创造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奇迹。

接着他进军三项全能。那是一项非常艰难的运动,要游3.85公里、骑脚踏车180公里、跑42公里的马拉松。这对只有一条腿的麦吉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但是他还是毅然参加了比赛,他要证明自己是最优秀的。

但不幸又一次降临。1993年6月的一个下午,麦吉在南加州的三项全能运动比赛中,被一辆小货车撞了。

麦吉对于这次经历记得一清二楚。他记得群众在高声尖叫,记得自己的身体飞越马路,一头撞在电灯柱上,颈椎“啪”地折断。他还记得自己被抬上救护车,随后他昏了过去。

麦吉接受紧急脊椎手术后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重伤病房,一动也不能动。他清楚记得周围的护士个个都流着眼泪,一再说:“我们很难过,我们帮不了你。”

两个月后,头环拆掉,麦吉被转送到科罗拉多州一家复健中心。在他住的那层楼里,住的全是最近才四肢或下身瘫痪的病人。他发觉原来有那么多人和他命运相同。眼前的处境也并不陌生,伤残、疼痛、失去活动能力、复健、耐心锻炼——所有这些他都经历过。 于是,他过去顽强不屈、永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又回来了。他对自己说:“你是过来人,知道该怎样做。你要拼命锻炼,不气馁,不怕苦,一定要尽快离开这鬼地方。”

接下来的几个月,麦吉再度变得斗志昂扬,复健速度之快,出乎所有人的预料。

可是不管怎样努力,有些事实始终无法改变:手臂永远不可能再抬到高过头顶,而且他永远不能再走路了。

麦吉明白了这一点之后,向来不屈不挠的他泄气了,绝望了,开始自暴自弃。

他染上了毒瘾。他脖子折断之后两年左右,认识了一个女人,那女人递给他一些可卡因,同情地说:“试试这个吧。你苦够了,没人会怪你这么做。”

麦吉心想:“对啊,没人会怪。”

一天凌晨,麦吉吸毒之后,转着轮椅来到一条寂静公路的中央。那是阿里道,他曾在这条公路上跑过马拉松。

他不知道下一步该怎样做,但有一点很清楚:要是继续沉沦,一定完蛋了。于是,他试着从另一角度看自己的问题:“也许我的遭遇并非坏事,而是上天给我的美妙赏赐,令我有机会真正了解自己。”

从此,他彻底改变了。

遇到挫折自暴自弃是我们常犯的错误。由于绝望,而放弃奋斗,致使我们以往的努力也都白费了。保持希望的人生是有活力的,而绝望的人生则通向失败之路。自暴自弃的人,看不到绝境中暗藏着的希望,因为他的目光全都集中到了失败这个点上,没有多余的精力去关注隐藏着的机会,从而导致最终的失败。

走在人生的征途上,最重要的既不是财产,也不是地位,而是在自己胸中像火焰一般燃烧起的意念,即希望。因为那种毫不计较得失、为了巨大希望而活下去的人,肯定会生出勇气,不害怕苦难,肯定会激发出巨大的激情,开始闪烁洞察现实的睿智之光,与时俱进、终生怀有希望的人,才是具有最高信念的人,才会成为人生的胜利者。

绝望地面对困难,只能走向失败,因此我们要满怀希望地去迎接困难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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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幽默故事人生哲理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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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就像一条漫长的道路,有鲜花,也有荆棘;有平坦,也有泥泞;有幸福,也有痛苦。唯有笑对人生,才能让生命不虚此行。

记得三年前的某一天,我进初中的第一次考试就考砸了,我看到试卷上鲜红的叉叉,心里很不是滋味。再加上那是正处于适应期,还未完全融入初中的环境,和周围人也很生分。种。种压力像山一样压在我身上,我快喘不过气了。放学后,我走在回家的路上,秋风裹挟着树叶,落了一地的悲凉。走在寒风中,我好冷,心更冷,我感到眼泪快要夺眶而出了。

此时,爸爸来接我了,我很意外,因为平时都是我自己一个人回家。爸爸给我带来了外套,他说天冷才来送衣服,顺便打听一下我考试的情况。我一下子泪雨滂沱,扑在爸爸怀里,把我考砸这回事儿还有我内心的感受一五一十全说了。爸爸听完,笑了:“就为了这点事呀,还哭,多丢人。”之后他语重心长地劝我,“这次考试又不决定你的命运,只要你把错误纠正、吸取教训就行了,胜不骄、败不馁嘛!至于环境,我相信你迟早会适应的,要满怀希望、要相信自己、要笑对人生,这样才会过好生活,迎接灿烂的朝霞!”听完父亲这一番话,我如醍醐灌顶,是啊,哭也是一天,笑也是一天,我为何不笑对人生呢?虽然人生路上有很多苦难和挫折,但是心态可以有自己控制,自己阳光了,乌云才会离你远去。于是,我收拾好心情,照爸爸的话把错题统统看一遍,找出错误的原因。在处理同学关系的问题上,我也抱着积极的态度,终于让身边的同学感受到了我的乐观,与我交了朋友,很快,我就完全适应了初中生活。

从那以后,无论生活中发生了什么不如意的事情,我都会笑着面对它。因为我知道,只有笑对人生,才能驱散阴霾、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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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人生启迪故事之误会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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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误会一开始,即一直只想到对方的千错万错。因此,会使误会越陷越深,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哲理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有一对年轻人结婚,婚后生育,他的太太因难产而死,遗下一孩子。他忙生活,又忙于看家,因没有人帮忙看孩子,就训练一只狗,那狗聪明听话,能照顾小孩,咬着奶瓶喂奶给孩子喝,抚养孩子。有一天,主人出门去了,叫它照顾孩子。他到了别的乡村,因遇大雪,当日不能回来。第二天才赶回家,狗立即闻声出来迎接主人。他把房门开一看,到处是血,抬头一望,床上也是血,孩子不见了,狗在身边,满口也是血,主人发现这种情形,以为狗性发作,把孩子吃掉了,大怒之下,拿起刀来向着狗头一劈,把狗杀死了。之后,忽然听到孩子的声音,又见他从床下爬了出来,于是抱起孩子;虽然身上有血,但并未受伤。他很奇怪,不知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再看看狗身,腿上的肉没有了,旁边有一只狼,口里还咬着狗的肉;狗救了小主人,却被主人误杀了,这真是天下最令人惊奇的误会。

启示:误会的事,是人往往在不了解、无理智、无耐心、缺少思考、未能多方体谅对方,反省自己,感情极为冲动的情况之下所发生。误会一开始,即一直只想到对方的千错万错。因此,会使误会越陷越深,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在对别人有所决定与判断之前,首先,请想想这是否是一个“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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