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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的小伙伴为题的作文(汇编20篇)

我的小伙伴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书呆子”,但他更是我的好朋友!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的小伙伴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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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9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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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爸爸给我买了两只姣凤,我正愁家里没有一个小动物陪我呢!一见它们,我就喜欢至极。

这两只鸟,一只是绿色的身体,翅膀大部分为咖啡色,边沿是淡淡的黄;另一只全身蓝色,翅膀也是边沿淡黄。你瞧它们:圆圆的脑袋不时地东张西望,黄色的小嘴不尖,往下勾,脸蛋部位都有一簇蓝毛,嘴下有一些白毛,好像长了胡子;爪子长又长,紧勾住木杠;尾巴又细又长,既可爱又漂亮。蓝色的天,蓝鸟就取名“天天”;叶子绿色,取“绿绿”读起来有些别扭,另一只索性就叫“叶子”吧!

天天和叶子可文静了,总是一声不吭,我叫得都口干舌燥了,他们居然像没听见一样;给它们送了水送了食,我瞪大眼盯着天天,它也睁着眼盯我,我又看着叶子,它闭上眼,好像睡觉时似的。看不到他们吃食的情景,我无可奈何地写作业去了。“扑楞,扑楞”,“ 咔嘣”,什么声音? 我偷偷转过身窥视它们,哦!天天和叶子正争先恐后地啄着小米呢!唉,真是个“两面派”!突然,我被发现了,它们立即停止吃食盯着我。我把头转过来,拿了一盆花遮住脸,嘿,什么事都难不到我的!我慢慢靠近鸟笼,从枝丫中看见天天、叶子左顾右盼了一会儿,确定安全了,又飞到水旁,你挤挤我,我挤挤你地喝起水来。耶!偷窥成功。

最近,我天天给它们丰衣足食。不久之后,叶子竟长成了一只小圆球,肥嘟嘟的;而天天的胸部也鼓鼓的,一摸,全是小米!我用手伸进笼子里,轻轻抚摸叶子的肚子,它丝毫没有畏惧之色,居然悠然地闭上眼,似乎是一位皇帝,正享受着我的按摩。唉!一定是吃得太饱了。我摸着摸着,手都酸了,慢慢吞吞地把手拿出来,晃了几下,看了看小鸟,它正用乞求的目光注视着我,好像在说:“再给我摸一摸吧,实在是太舒服了!”

天天和叶子不是不爱叫吗,可是,有两次它们却破天荒地叫了!请听我慢慢道来。第一次,它们成了音乐家。我想听一听音乐,便将音乐光盘插在电脑里放,声音调到中等偏大,兴致勃勃地听着。“唧啾,唧啾”,什么声音?卡碟了?电脑有病毒了?再仔细一听,原来是天天在放声歌唱呢!真是个音乐家!第二次,我把它们放到阳台上,窗外阳光明媚,微风徐徐吹来,草地上绿草一片,白玉兰竞相开放,不时地传来几阵鸟啼。“唧啾,唧啾”天天和叶子忍不住也唱了起来,仔细一听,像是大合唱,姣凤和麻雀的叫声此起彼落,真是别有一番情调!

天天与叶子是我的好朋友,它们在我孤单时陪我,忧伤时听我诉说。我喜欢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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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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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小伙伴,她呀,一米五二的个子,瘦瘦的身材。一双小小的眼睛前,架着一副红框眼镜。她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总是挂着微笑。她就是小红。

她最大的特点就是爱帮助别人。帮我的事也很多,就说上一次吧。

“十一”假期末,台风“菲特”来了,所以雨下得非常大。水一点一点漫上来,都漫进家里了。我和爷爷奶奶轮流排水,结果我的哮喘病又复发了。10月9日我不能去上学了,只好呆在家里养病。

小红来找我上学了,得知我生病的情况后,说:“陈佳妮,你要好好养病,早点好起来!”“谢谢你的祝福!”“你把作业给我,我帮你交给老师,也帮你抄一下作业。”“谢谢您的帮助!”“别说笑了,去休息吧。”“恩,再见!”我目送小红,心中泛起一阵暖流。

下午,我的病好得差不多了,明天可以去上学了。我想。一阵“咚咚”声——有人来了。一准是小红。我去开了门,果然是她!她放下书包,拿出作业本,耐心地跟我讲解一道道题目,一直到我全弄懂了,她才停下来。“你都明白了吗?”“恩。谢谢!”“不用谢,我们两什么关系呀!”“哈哈。”“我要回家了。”“再见!明天一起去上学啊。”“ok。”

小红的乐于助人不仅仅体现在帮助同学上,她还喜欢帮助陌生人:给老奶奶让座;给阿姨指路;帮工人叔叔浇花······

小红就是这样一个热心肠的人,所以我们都很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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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描述小伙伴的作文

全文共 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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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很多,就像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清。可我最好的小伙伴。她的趣事很多,最搞笑的是下面的两件事。

记得有一次,他给我说过的事,她的故事经过是这样的:她见她的爸爸用刮胡刀在脸上刮。她便问爸爸:“女的还用刮胡子吗?”她爸爸说:“女的哪有胡子,不用刮。”她怕爸爸骗她,就试了一试,一刮一刮。回家后告诉爸爸,爸爸笑得合不住嘴。

她喜欢笑,给她讲一个笑话,她就能笑半天。考试考不好了。就说:“没事没事,都过去了,再说,没考倒数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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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夸夸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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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班上的劳动委员沈钟明是一个爱劳动的好伙伴。

记得有一次,李明一呕吐了,教室里满是腥味,同学们都捂着鼻子躲得远远的。还故意说道:“臭死了臭死了!”李明一看见同学们的样子,伤心地哭了。

这时,一个身材瘦小的男孩拿着簸箕和扫把叫了几个人往楼下跑去。过了一会,他气喘吁吁地跑上来,只见他把沙子倒在呕吐物上,然后用脚踩平,用扫把把呕吐物和沙子扫在一起。不一会儿,沙子和呕吐物渐渐的溶合成一个个小球,再把垃圾扫进簸箕里,不一会儿,呕吐物没了,异味也没了。我问她:“你不怕臭吗?”他笑了笑,说:“我怕!但不能因为脏而不去帮助别人呀。”我听了,惭愧极了,同时,一股敬佩之情涌上心头。

多么高尚的品质呀!沈钟明就是这样一位处处为别人着想的同学,是我们值得大家称赞的劳动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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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的小伙伴作文200字

全文共 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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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叫张诗晗,她是我们班的大队委员,常常梳着两角辫,很是可爱。

她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做事积极认真,也能主动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同学。我最欣赏她的是,说话轻声细语,会认可同学的长处,有时也会给同学提出一些宝贵的建议,会让同学舒服地接受,并积极地改正。

她还经常默默地做好事。有一次,我看到她路过罗盛优然的位置时,发现她掉在桌子底下的一些文具,于是一声不响地捡起,放到了罗盛优然的桌上。

你真棒!我要向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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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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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安妮,她高高的个子,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小巧的鼻子,她就是我们班的班长,我和她是永不分离的好朋友,好姐妹。

她有着一颗为班级着想的一颗炽热的心,有一次徐老师要挑选一位数学尖子生参加全校数学竞赛,因为安妮的数学成绩一如既往的优秀,所以徐老师选她去参加数学竞赛,过了几天,安妮忽然生病了,我和一些同学去她家看望她,没想到她咳嗽的那么厉害,还依然拿着数学课本在房间认认真真的复习。听她妈妈说,安妮这几天经常咳嗽,发烧,但还坚持复习。我们都很佩服她的意志力,我们没有去打扰她,跟阿姨向她说一声,便走了。星期一,安妮依然带病参加竞赛考试,皇天不负有心人,她拿下了全校数学竞赛第一名,为我们班争了光,安妮她就是一心为班级着想的人,真是个好班长!

安妮她也很关心班级同学,有一次下课,我们班的小琳同学呕吐,同学们都偷偷溜走,只有班长安妮留在教室里,她拿了扫把将地上的东西清理干净,然后将小琳同学送到校医室,待她吃完药片,身体有好转了,才回到教室上课,安妮班长关心同学的高尚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安妮在家里也是一个非常听话的孩子,她常常帮她妈妈洗碗,拖地,洗菜,这是一位多么勤劳能干的孩子啊!

我的伙伴安妮,她就是这样一个为集体着想,关心同学,勤劳能干的好伙伴!好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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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夸夸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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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班的XXX真算的上是小小书画家呢!

他的书法水平很高,“真我风采”上总少不了他那工整娟秀的毛笔字。看!那“勤”字写得苍劲有力,我真是羡慕极了!我心里在想,XXX在家肯定是拼命练习,才会写这么一手好字的!真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呀!

XXX不仅毛笔字好,画画也很好呢!他在美术周老师的办公室里,一个小时竟画好了“一个人在灌篮”的图画!一开始,我还以为是哪个大画家画的呢!真是画什么像什么!前几个星期,老师交给XXX一个任务,画黑板报的插图。XXX二话不说,立刻搬来一张椅子,在黑板上画了起来。看!他的粉笔灵活自如,这边画了几只展翅飞翔的小鸟,那边又画了几条小鱼游来游去……真是活灵活现呀!不一会儿,他就画好了,看着那令人赏心悦目的黑板报,我真是佩服极了。

XXX真不愧是我们班的小小书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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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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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名善良而又喜欢帮助同学的少先队员。记得有一次,我们俩一块回家,一路上畅所欲言。无所不谈。可到了车站时,我摸了摸口带“呀!我的车钱丢了!”“看看你的书包里有没”他对我说。可我找遍了,却还是没有找到。我把眉头皱了起来。只见他也皱着眉头,走来走去嘴里还不停地说着:”五角钱三站,一块钱六站,一块五九站,还有三站,怎么办……”我疑惑的问他:“你在说什么?”“啊!没什么,你的钱不是丢了么?我借你五角。”“可你一天不就两元,只够你坐车回家。”“今天,我——我带的钱多。”说完便把钱塞给了我,上车走了。

刚开始,我觉得他借给我钱是应该的,应为我们俩是好朋友,好伙伴吗!再说他带的钱多。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他却‘骗’了我。到了第二天,我才知道他昨天只带了两元钱,借给我了五角还剩一元五角,这些钱只够他坐到离他家还有三站的地方,他只能走……难怪昨天他再车站嘴里总是算着什么。”

我深深地被我的伙伴——李华巍所感动。“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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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伙伴

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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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好的小伙伴是我的同桌曹珂滢。我的小伙伴是个可爱的小女孩,长着水灵灵的大眼睛上有一双弯弯的眉毛,尖尖的鼻子,小小的嘴巴,留着蘑菇头,头发非常的黑,看上去又机灵又淘气。

我的小伙伴最擅长打乒乓。有一次,上体育课的时候,同学们有打篮球的,有打羽毛球的,有打乒乓球人。最精彩的就是我和曹珂滢的乒乓球比赛了,刚开始的时候我以为我会赢我的小伙伴,可是最后打了几场以后,曹珂滢连赢我三局,我的小伙伴乒乓打得又快又狠,想赢我的小伙伴真不容易。

还有一次,我和我的弟弟还有曹珂在我们院子里比跑步,妈妈说:"一、二、三跑!"我和弟弟还有曹珂滢像离弦的箭一样跑了出去,跑了很久很久才跑到终点,只听妈妈说:"第一名曹珂滢,第二名王天素。"看来,跑步又输给我的小伙伴了,我真不甘心。我说:"我们来比写字吧。"于是,我和我的小伙伴比赛写字,最后还是像上次跑步的名次一样,又让我的小伙伴抢了第一名。 小伙伴作文 小伙伴作文600字

这几次比赛,让我知道,无论是运动还是写字,曹珂滢都很好,我应该向曹珂滢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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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小伙伴泰迪狗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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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是一只泰迪。是从一位阿姨那儿得来的,我抱着它回家,放在客厅里,它一下来就东瞧瞧,西望望,全身一团咖啡色的绒毛在地上慢慢地滚来滚去,对什么都好奇,闻闻这,闻闻那么,熟悉了一阵,就在角落里的一张软软的地垫上蜷成一团享受着新家。我想:好一个聪明的狗狗。

狗的聪明,更表现在叫声,步态,与吃相中。

狗的叫声,如同大喇叭般响,只要门口有一点儿动静,它就会大声狂吠。甚至门外有人悄悄走过,它也要叫。哈哈,这样,小偷就不会来我们家了。

狗的步态,非常多变。它开心时,会像兔子一样蹦蹦跳跳,尤其是我们早上起床开门,它用嘴儿和前脚不停地靠近你的腿,希望得到你的抚摸;它伤心时,好像双腿上挂了一个铅球似的,走起来非常沉重,一减往日的活泼样儿;当主人忧伤时,它会像马戏团小丑一样走路左摇右晃的,忽然又停下来,静静地在你脚边陪伴你,陪你弹琴,陪你读书。它不仅能有知心术,还会辨别食物的味道。

狗的吃相,常常使我发笑。它吃了一口自己的狗粮,摇了摇尾巴,飞快地跑到我的脚下,用头蹭你的腿,然后熟练地抬起前爪,立在那儿作揖,像只猴子。我看着它,它也看着我,眼巴巴的。后来,我吃了一口菜,它就舔了舔舌头。我扔了一小块辣椒下去,它连碰都不碰。我又放了一片青菜在旁边,它马上一口咽了下去。

我的小伙伴,它聪明伶俐,可爱活泼,给我们家增添了许多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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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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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题目,我就会想起我的小伙伴——志煌。他挺高的,一双大大的眼睛,胖胖的身材,扁平的鼻子。你不要看他一天只会打电脑,他最大的优点就是帮助别人。

你看吧,在那满是泥水的地上,一个小朋友摔倒在地,他用那粗大的双手微微的扶起他,还对他说没事吧!在那有人要打架他会过去说不要打了友好一点,不然等下打得两败俱伤,在那马路上有别人的三轮车要往下滚的时候他会过去帮他推回去。他,就是志煌。

记得我1个月前的一天,我和他在马路上大地热的要帮我烤成一条猪了,我和他在路边看见一张一百元我说我们分了他吧,反正没有人知道怎么样,他严肃的说这么可以这样我们应该交给警察叔叔才对我对你很失望。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志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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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身边的小伙伴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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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只和他相处了,但是她却让我无法忘记。

假期里,我在外婆家的一片空地里玩耍。突然,一个女孩冒然地闯进来。我仔细地打量了她一番:皮肤黑黑的,一看就知道经常到田里干活;眼睛挺大却眯缝着;头发乱乱的,好像好久没整理似的;身穿一件红色花衣服,衣服脏兮兮的;脚上的鞋也破了好几个洞。我心想:这个人真土什么年代还穿着花衣服,一定没见过什么大场面的,十足一个地道的乡下人。他走过来,一边盯着我,一边说:“你好,我叫小花,我想和你做朋友,可以吗?”听了她的名字,我觉得她更土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还是想和她交朋友。便点头答应了。她便成了我假期的朋友。

小花是一个活泼天真的女孩,他的脑子里总有很多新鲜的事,是我不知道的。她告诉我,我是她第一个朋友,因为其他小孩子都嫌她穷,纷纷都不理她。可能因为这件事,加深了我和小花的友谊,我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一天,我和小花一起出去玩,准备回家时,我感到很口渴。小花指着一颗三四米高的果树说:“我们摘果子吃吧。”我听了,找到一根竹竿,准备把果子打下来。小花却拦住了我:“这样果子掉下来会摔坏的。”我放下了竹竿,干脆两手紧抱住树,两脚盘在上面,手脚并用往上爬,可我只爬了一尺来高便爬不动了,急得我满头大汗。一不小心,两手没抱紧,我便重重地摔倒在地上,疼得我哇哇大叫。小花看着我的狼狈样子,捧着肚子笑。只见小花抓住树杆,脚踩着树桩,身子往前一靠,脚用力一蹬,一直重复这这几个动作。一下子,她轻松的三下两下便爬到树上。望着她轻捷的动作,我的脸红了。她坐在树杆上,摘下了许多果子给我吃。我们一边吃,一边回家了。

假期结束了,我该回去了,我该与小花告别了。临走时,小花西欧难过了我一片叶子。从此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了,但是她的天真活泼我依然记在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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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3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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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儿时的朋友,表达了小朋友间的真挚友情,以及对小伙伴的思念

我和我的第一个伙伴

我说的伙伴,其实是个小伙伴,也就是我人生记忆中的第一个朋友。他姓雷,大家都叫他雷毛儿,根据这个小名,我们就知道他是家里的老幺,至于大名叫雷什么,我就不晓得了。至今,我还依稀记得其模样,有点黝黑的团脸,身材敦实。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父亲在一个叫共乐的乡村粮站工作,我家就在粮站附近名为姚家嘴的地方安顿下来。那是一幢偌大的院子,比邻而居的大约有五、六家。家家都有孩子,小孩多就闹热,因此,我的那一段农村的童年生活还算是颇为有趣。在这些孩子中,我和雷毛儿最要好,亲密无间,他常约我一起溜出院子去游逛。地处农村嘛,出了门玩的地方不外乎就是山林,草坡,沟堰,甚至农地。他应该比我大些,又是土著,到那里玩,怎么玩,当然是由他说了算,所以,外出游玩时,总是他走在前,我跟在后。我就说说印象中最为难忘的两件趣事吧。

春光明媚,惠风和畅,田地里的麦子长得好象比我们还高了,青中泛黄,已经结穗。我俩就把它当作我们的青纱帐,在麦垄和田塍间穿行、追逐。或者,弯腰弓背在麦地间寻摘一种俗称‘‘迷迷响”的野碗豆。我们把‘‘迷迷响’’剥开,去其籽,大约保留三分之二,当作乐器。然后,坐在地上,把‘‘迷迷响’’含在唇边,闭上眼睛,用力一吹,在蓝天白云下,纤细之声,不绝如缕,就随着微风飘荡开来。我们认为,这就是最好听的声音,其实,那也就是我们美妙的童声在歌唱啊!

炎炎夏日,骄阳似火。小孩子那管什么热不热啊,只为那空中有美丽的倩影在深深地吸引着我们。那些红蜻蜓、黄蜻蜓、蓝蜻蜓……在阳光的照耀下,双翼闪亮,五彩斑斓,在我们面前轻盈地飞来飞去,如乱花般欲迷人眼。我想,爱美、接近美、拥有美应该是人类与生俱来并从小就具有的意识吧。总之,初始,我们的眼球随之转动,接着我们就开始了行动,雷毛儿找来两根干竹枝,便毎人手持一根挥舞着,连跑带叫地开始了捕捉。说是捕捉,不如说是捕杀,由于不知轻重,猎物非死即伤。当然,仅凭我们的速度和力量而有所捕获实在是非常有限。在那个年代人们是根本不具备哪怕是一点点生态知识的,何况是两个幼儿。真的,看着那些尤物最终在我们手中消亡,我们没有其它感觉,只是在傻乎乎地大笑。看来,破坏、毁灭也应是人之初就濳藏的恶劣意识吧。

那时的孩子不象后来的独生子女这么宝贝,家长疏于管理,只管白天吃饭,晚上睡觉,因而,我们就这样在无拘无束中一天天游乐着。但是,就在俩人嬉戏中,我和雷毛儿谋划了一件大事:远足县城。说是大事,不仅是对我们而言,对各自的家庭又何尚不是如此:孩子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令他们惊慌失措。

孩子嘛,玩耍就是他们的天性,但是,天天都在附近出没,似乎有点乏味,总想再走远点,别有天地,去找寻更新鲜,更新奇,因而更好玩的地方。另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促使我们的出走也起了很大作用,就是那场袭巻全国大饥荒已经开始漫延,我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感受到了。从大食堂打来的饭根本不够我吃,常常是还没到开饭时间早就饥肠辘辘,因而常起父亲。他于一年前已调到县城工作,对子女很慈和,常常见不到他,特想。并且,也想起上一年在县城玩耍时父亲给我买的那些好吃的好玩的,因此,觉得父亲很有办法,就特别想去找他,想吃饱点,吃好点,玩好点。很巧雷毛儿有个大姐也在县城,而且他也去过县城,就相互谈起了县城,无限向往。人,天然就喜欢热闹、繁华,小孩子也慨莫能外。比起乡村般的共乐,县城真是个好玩的地方:百货公司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人眼花缭乱;特别是包装花俏的糖果,令人觜馋。最令我心仪的地方还是电影院,尽管自己不大看得懂,但是自己就是喜欢看那一大块白布上面那些活动的人物和持续不断的画面。到县城去找亲人,到县城去吃饱饭,到县城去好耍,这个欲望实在不可扼止。

这事应该发生在1960年的春夏之交,不冷不热,天气晴和,当时,我也是六周岁了。就是这样,两个幼儿谈着谈着就瞒着家人,不知天高地厚地迈开了步子。那个时侯的道路不象現在这样经过改造,宽直平坦少弯拐,而是依山就势弯弯曲曲地延伸,因而,姚家嘴至古宋的路程要比现在远,据说有三十多里。我们太小了,全然不知没有成人陪护,徒步到县城,这样的旅程对于幼儿,实为畏途。

我估计,我们大慨是上午十点左右出发的吧。开初,精神特好,兴高采烈,只觉天高地阔,如挣脱羁绊的鸟儿叽叽喳喳地上路了。我们晓得方向,走过姚家嘴,沿着共乐河边的乡村公路就能走到县城。现在想来很庆幸,我们没有走错路,走到乡村公路的尽头就是一个地名叫八角的地方,就此转入干线公路,我们好象没有问路,就自然而然地向左转朝着县城方向行进。当时,公路上汽车还恨少,间或有车驰过,我们只要一听到马达轰鸣或喇叭声,凭本能,也晓得避让,车一过,也不管泥石公路上飞扬的灰尘,又窜到公路中间。我们都是光着脚板,那些岁月,只要天气转暖,孩子们基本上都不穿鞋。相较我们平时奔跳的山野小径,乡村公路和干线公路都算是大道了,但是,在大路上我们反而没有象在田野小道走得那般顺畅,主要是路面凹凸不平,而且,有散落的小石子,走快了硌脚。雷毛儿走得比我快些,有时还回头看我一眼,我晓得落后了,看见路面比较平整时,就小跑几步赶上去。当然,我们也不是一味地赶路,毕竟是孩子,看到什么感兴趣的、新奇的、好玩的总要留步玩玩。就这样,走走停停,也耽搁了不少时间。这个时节的太阳也很有些威力了,照在身上热烘烘的,很燥热想喝水,也渐感疲惫,而且,也过了午饭时间,肚子里早就在开始唱空城计了。两腿越发沉重,步子越发迟缓,渐渐跟不上雷毛儿。我慌了,不时喊雷毛儿,雷毛儿,希望他慢点走不要甩掉我。听到我喊,他总是停下来等我一程。步履蹒跚地走出一个名为久庆的小镇街头时,我再也走不动了,坐在路边一块石头上,有点想哭。毕竟是亲密的伙伴,他不忍心扔下我,停下来也不再走了,站在我身边默默地看着我。现在想来,那个时间应该是下午两点左右。大概没过多久,好心人就出现了。那人年龄应该不到三十岁,骑着自行车,看见我们就停下车来很关切地询问,了解到我们的情况后,大慨是看我廋小,单薄些吧,他就把爱怜赐与我,把我抱上了车。自行车即将趋动时,回头一瞥,我们两眼相对,雷毛儿呆呆地盯着我,嘴唇似乎翕动,好象要说什么却什么都没说。我走了丢下他孤零零一人,心里肯定难过,而且,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前路还长,而我却承蒙这位叔叔的关爱,后半程路就变得很轻松了。到了县城,叔叔把我交给父亲,父亲除表谢意外,还和他寒暄几句。临别,我记得他用手轻轻拍了一下我的小脸蛋。我也应该向他招手说了再见,谢谢叔叔之类的话吧。老实说,直到现我都不晓得他姓甚名谁,父亲说曾告诉过我,但小孩子一转身就忘记,甚至他的长相我都模糊得记不清晰。十多年后,我重提此事,父亲说那个叔叔的姓名他都想不起了。算来,他也应是耄耋老者,年逾八旬了。好人有好报,我相信他还活在世上。在此,我再次向他表示感谢,并祝他长命百岁。

天下的事真是奇巧,傍晚,父亲带我上街,在东门口附近一家餐馆竟意外地看见了雷毛儿,真令人惊喜。他正在后厨大块朵颐,想必是饿极了。他姐姐应该是餐馆服务员,就坐在旁边。我很激动,抓住他的肩膀摇了两下喊着雷毛儿,雷毛儿。他侧身向我笑笑,我也笑了,笑得很开心。两个小伙伴虽然才短别几个小时,却象是久别重逢。应该是年龄的关系,当时,我还不懂得安慰他几句,也不知道该询问一下他一个人在路上的情况,以表关心,而且,我也没有因同为伙伴却落下他一人,从而使他独行而产生一点点内疚。后来,当我长成大人时,也常常独自赶路,虽然脚步匆匆,心情却非常沉闷,在那种精神状态下,人在行程中极易感到疲劳。由此,联想到雷毛儿,一个幼儿硬是凭着一双赤脚,在已经步行了十几里后,又在无人伴随的状况下,忍饥挨饿,孤独地走完余下的十多里路赶到县城,其间的辛酸、劳苦可想而知,令人感叹。很难想象,如果是我,能坚持到底吗?

事后,听父亲说,我悄悄溜跑了,早过了午饭时间,祖母久等也不见我归家,非常着急,附近问遍、找遍,也不见踪影,以至于惊恐起来,认为我已落水沉塘,甚至拟请人手持竹杆搅动塘底,以探究竟。直到父亲把电话打到共乐粮站,请他们传话,报告了我的行踪,祖母长嘘一口气,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同理,我想,找不到孩子,雷家也应是如此的不安吧。

几天后,我们各自回到共乐,我和雷毛儿又继续着原来的嬉戏,其乐融融。不过,在家人的训诫下,我们也规矩了许多,再也不敢胆大妄为了。过了夏天,就是秋期开学,我也该上学了,于是,我就离开姚家嘴,到了母亲工作的地方。当时,年纪太小,我连彼此的道别都懂不起,就悄悄地走了。

自此分手,已经半个多世纪了。我在县城,雷毛儿在共乐,我们就未曾再见。也许,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我们曾经擦肩而过;甚至不排除偶然间,可能有无意识的瞬间对视。但是,岁月苍茫,人世沧桑,我们已经从童年而少年、青年、中年直至进入到老年,谁还认得谁,“纵使相逢应不识”,彼此已成为陌路人了,相见当然也不再相识。如今,我们已是年过花甲。人到老年,情感似乎更脆弱些,因而特别怀旧,所以,想到这些,总有一点遗憾,乃至还有些许伤感。或许,我还是应该择机再踏旧地,重访故人吧。

雷毛儿,我的亲密小伙伴,我终身难忘的第一个朋友,一别就是五十四年了,你好吗?我想你!

附记:这篇文章刚搁笔,几经打听,我找到了雷毛儿的大姐,得到的消息令我震惊,雷毛儿早在十几年前就病亡了。而且,直到現在我才晓得他本姓王,家人为了了其一生平安的心愿,名义把他上过继给雷姓人家,故有雷毛儿这样的小名,可是,他却在四十五岁时就走了。据其大姐说,雷毛儿长我一岁,生前常到县城,但是,我们却无缘一面。呜呼!故人长已矣,我再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了。

[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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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小伙伴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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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阴暗的天空,不禁想起了她——早已转学的小伙伴,便想起了当年发生的事。

她是一个很活泼的女孩子,成绩好,画画也很好看,每当他们班里有画板报的活,班长都会找她。她有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长着一张樱桃小嘴,留着一头乌黑的长发,脸颊上印着两个深深的酒窝,笑起来十分可爱,大家都很喜欢她。

记得那是一个晴朗的下午,我们聚在一个草地上野餐,“嘿!就这样坐着太无趣了,要不……我们来比赛跑步吧!”她笑嘻嘻地说,我放下手中的东西,做出起跑的姿势,“3、2、1,开始!”我大声叫道,我飞快地向前跑去,她也不甘落后。就在她快超过我的时候,突然,我跌倒了,“喂!你没事吧?我不小心的!”她把我扶了起来,我挣开她的手,任性地说:“哼!你肯定是故意的!再也不和你玩了!”我拍了拍膝盖上的灰,“切!我还不想和你玩了呢!真小气!”她不屑地说,我背起背包,转身便走了。后来的几天,我们谁也不肯理谁,直到有一天我经过她家,发现她不在家,我才得知她搬家了,搬到了另一个城市。我后悔极了,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心想:“唉,其实我早已明白她那时候不是故意的,我为何要生她气呢?真不应该!”我十分伤心。

我跑在路上,心情十分失落,我真希望有一天还能再见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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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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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小伙伴叫王明明, 他非常喜欢电脑,而且电脑成绩也很优秀,特别是现在的这一部分,每次老师考试时,只要我不会,他都会认真的给我讲,告诉我应该怎样做。但次次我道谢时,他只对我微微一笑说:“这是我应该做的!”每次看到他会有一阵阵温暖流流进我的心中,恰似一丝丝温暖的阳光。又一次,要期末考试了,老师要我们独立复习,可我的电脑技术没有王明明好。我琢磨了半个小时都没想出来,而且做得一次比一次差,这时,他对我说:“这、那还有这要加空格,这点、这点还有这点要加后引号!”随着他的手在屏幕前挥动,我想:“嗨!我真笨,我怎么没想出来呢?”正说到这点事,老师看到了他和我在说话,就把他叫了过去,他刚要从座位上起来时对我说:“别忘了,这点也加。”说完便走到了老师面前,他听到了老师地批评哭了,我的心里觉得很内疚。

我把他刚才告诉我的,一一打在电脑上,结果真的成功了。正在我高兴时,王明明回到了座位,我问他:“你不要紧吧?”王明明抽泣着回答:“没关系,你别放在心上!”我又问他:“我们以后还是好朋友吗?”他没有回答,只是轻轻的点了点头,又接着进入了默默的沉思。 这就是我的朋友明明,他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他是一个珍惜友情的人;他是一个成绩优异的人;他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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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的小伙伴精选作文

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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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又多了一个伙伴——那就是姑姑家最近新养的一条狗。因为那只小狗非常喜欢笑,所以我给它取名为:笑笑。 笑笑的眼睛黑黑的,咕噜咕噜的转个不停。笑笑的头是一个椭圆形的。笑笑的鼻子也是黑黑的,像一块巧克力,看见笑笑的鼻子我就想咬一口,可是那是笑笑的鼻子啊!不是巧克力啊!笑笑的鼻子不仅像巧克力,还很灵敏呢!只要有一点点味道,它都可以闻出来。笑笑还有一个椭圆的身体。笑笑的毛发都是金黄的,四只小脚也是更灵活的。 记得有一次,我在玩弹弹球,弹着弹着,不知弹哪里去了?幸好,笑笑有一双灵敏的眼睛,冲我“汪”“汪”“汪”地叫了三声,好像是在说“在这儿”“在这儿”“在这儿”把我给带过去了。原来弹弹球掉在沙发底下了。我抱着笑笑,亲了它一口。

还有一次,我趁笑笑不注意,在姑姑房间玩,我就把一个大鸡腿放在盘子里,藏在另一个房间里。突然,笑笑“汪”了一声,冲向另一个房间,我见此状,在笑笑的前一步拿出了鸡腿高高的举在空中,笑笑跳啊跳,没有抢到,结果我刚想吃一口,却被笑笑猛地一跳会咬走了,而我却要到了自己的手。 这就是我的新伙伴——笑笑,既聪明又可爱!鼻子还很灵敏,问的到一切东西;眼睛还很亮,看得到一切事物。

[我的小伙伴精选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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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小伙伴作文500字

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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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妈妈给我买了一只小狗,它是我的圣诞礼物。

它全身长着黑色的皮毛,唯独四只小爪子、胡须和眉毛是雪白的,活像一位老爷爷,我给它取名叫瑞可。

白天,我要去上学,爸爸妈妈要去上班。瑞可一见我们穿鞋子,就会放开嗓子“汪汪”叫起来,好像在说:“带我一个!带我一个!”我看见它那可怜巴巴的模样,就会说:“瑞可听话,我要去上学了,自己在家好好玩啊。”还没等它用小爪子扒我呢,爸爸就已经毫不留情地把门关上了。

晚上,我和爸爸妈妈吃完饭回到家。刚开门,瑞可迫不及待的小爪子就伸过来了,一个劲儿地扒我的衣服,好像在说:“欢迎回家!我都等了一天啦!”

每当天气晴朗的时候,我都喜欢带瑞可出去遛弯。有时我会快跑,它和我可以“并驾齐驱”;有时我走得很慢,它不时地会回过头来,用它圆溜溜的大眼睛望着我,好像在说:“快点!快点!”

瑞可的鼻子可灵了,它有一项找妈妈的绝技,我和爸爸屡试不爽。每次全家带它去公园散步的时候,我们都会玩找妈妈的游戏。当我把瑞可眼睛蒙住的时候,妈妈就会躲到离瑞可很远的树丛里。然后我放开瑞可,告诉它妈妈走了,它就焦急的开始寻找。它前后左右来回不停地跑,我看着它那焦急的样子,心里想:瑞可太难了,还要分辨路上的行人是不是妈妈。但是瑞可最终总能成功地找到妈妈,它可真厉害!

瑞可还很贪吃。它只要饿了,就会跑过来找我,“姐姐,给我点吃的吧,我饿极了!”瑞可仿佛在说,并用它的小爪子扒我的手。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到厨房去,拿它吃饭的碗给它准备狗粮吃。有时我一喊:“坐!”它就听话地坐在我面前,等我给它好吃的;有时它还会跳起来,把我手中的碗抢走,真是一只贪吃的小狗。

我喜欢有瑞可相伴的日子,它是我的好伙伴,它为我的童年生活增添了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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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描写小伙伴的小学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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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园里,你们这群笑靥如花的伙伴们,陪伴我度过了这看似漫长却又短暂的六年时光。

最近的夜晚,我辗转难眠,脑海里回放着那一幕幕令人无法忘怀的镜头:课堂上抢答问题的激动;课余时间毫不遮掩的“鳄鱼笑”;遇到挫折相拥痛哭流涕的泪脸;面对难关互学互助的感动;班队活动精彩的节目;竞技场上矫健的身姿;班级获奖时的雀跃……

还记得,在这个充满阳光的校园的操场上,我们欢悦的脚步,我们不懈的努力。一次次的田径运动会,我们班都能夺得第一。是自身的才华吗?不,是团结!始终忘不了啊,拔河那次,每个人使出全身力量,脚扣着脚,齐心协力往后拉;击剑那次,本来我们班参赛同学已经体力不支,可我们班啦啦队齐心协力喊出那激昂的口号:“六五六五,人人威武,五班五班,非同一般!”无疑给运动员强大力量,大获全胜;跳大绳那次,明明个个都浑身大汗淋漓精疲力尽,但还是坚持着,努力着,最终捧回了区里第一名的奖杯……

一年级,一幅幅羞涩的小脸,“你好,未来六年请多指教。”;二年级,一张张开心的大嘴,“这一年,认识你真好。”;三年级,一双双即使紧皱也能化开的眉头,“我们不要打架了,和好如初吧。”;四年级,一双双敏感的耳朵,“我们肯定会一辈子在一起的。对不对?”;五年级,一双双噙泪的大眼,“一年后我们就要各奔东西了”。

时光匆匆,这已经是我们小学阶段最后一个年头了。还记得操场旁那两棵红叶李吗?春天,它满树繁花,我们兴奋地享受着“花瓣雨”;夏天,它满枝绿叶,我们玩累了就在它的下面乘凉;秋天,它一身红妆,从它身边走过时,都喜欢接住一片翩翩起舞的红枫,夹在书中;冬天,它光秃秃的,但那高大的身躯依旧挺立在那里。我们,是在它满树红枫时相遇,却又要在它那绿荫斑驳中分别。我想,以后不管哪个季节,只要一看到优雅自在的红叶李,就能想起曾在这树下美好的我们……

亲爱的伙伴们,我们马上就要踏入初中开始新一轮的生活。但愿我们能一直像现在一样怀抱着一颗乐观的心,迎接今后生活的种.种挑战,实现最初的梦想。愿十年,二十年后,我们还能欢聚在这阳光校园。时光不老,我们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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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童年小伙伴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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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童年的记忆中,她带给我的快乐,她带给我的一件件有趣的趣事,真是令我难忘不已呀!

她长着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而且还有一点自然卷,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闪闪发亮,一张甜甜的小嘴儿能说会道,她还练着一手好字呢!她不仅练着一手好字,还成绩优异、热情大方、活泼可爱。

记得有一次我们一起玩时,她妈妈突然告诉了我一件既好笑又好气的事儿。因为她妈妈平时很忙,常常她一人在家,所以她妈妈常打电话回家了解家里的情况,有时她在家里闲得无聊就会搞一些小小的恶作剧。有一次她接到电话,就模仿电信局服务员的声音,说道:“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用户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拨。”连她妈妈都信以为真。可有一次,她却把找她妈妈的人当成了她的妈妈,一接到电话就说:“对不起,您拨的电话号码是空号,请查询。”然后一声大笑,接着听到一声:“请问,你妈妈在家吗?”她这才知道弄错了,连忙道歉,说到:“对不起,我妈妈不在家,请你等会儿再打来。”后来她妈妈教育了她,但我还是佩服她的英语水平和模仿能力。(你可以想象一下她的模仿力之强,英语水平之高。)

虽然我佩服她的英语水平和模仿能力,但是我认为这种恶作剧搞多了还是不好,因为这类恶作剧搞多了就会养成不良习惯,所以我觉得偶尔搞一次还是可以的,但是不能太过火了。(你们可别学她)

你知道她是谁吗?想认识她吗??她就是我的表姐--王浅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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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综上,南方的小伙伴,这三伏天里,都是满满的蛋白质啊!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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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上面提到了在三伏天里吃狗肉的(“头伏鸡、二伏狗……”)。在暑天里吃狗肉,两广地区是确实有这样的习俗,广东话说“夏至狗,冇定走(无路可逃、乖乖被宰)”。但这几年,特别是广西玉林狗肉节,引起了相关爱护动物的人士强烈反响,所以吃不吃狗肉,这个争论也是很激烈的。起码笔者本身不吃。

然后,本来应该展开一下:韩国人也有过三伏天的习俗,而且,他们在三伏天,就是吃狗肉的!而且是狠狠的吃,放纵的吃!说法是因为三伏天的“伏”字,可以拆字成“人+犬”,所以,打着“天人合一”的旗号,那段时间里,吃狗肉最适合。当然,韩国也有爱护动物人士的,所以就如下图:

元芳你怎么看?呵呵之后还是呵呵。不过,那都是韩国的事情啦,与这里无关啦,所以,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搜索“韩国三伏天吃狗肉”的相关信息——笔者就是看看韩剧而已,棒子吃什么的,none of my business!

——“满满的蛋白质系列”,远远不止上面的,还有更为有名气的,“伏羊(节)文化”,都已经是做成了一个品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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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小伙伴杨杰作文200字

全文共 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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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内蒙认识了一个小伙伴,他叫杨杰,今天13岁,他个子比我高半头,眼睛很大,脸上有两个小酒窝,嘴里还长着两个大牙,他喜欢穿肥裤子,自己却廋廋的像三毛。

他很调皮,爱动。我们经常玩枪战、捉人、打土战等游戏,用土打人的脸、手全是土,成了一个丑八怪,我们哈哈大笑,那时的我们好快乐。

他总是喜欢动别人家的东西。有一次他把房东爷爷家的摩托撬起来了,他一进姨姨家,就玩人家的手机,动人家的电视,人家说他,他也不听。

不过他也很善良,我们来到这儿,喝不惯井水,杨杰就说他家的水甜,马上给我们打来一壶水,让我们天天到他家打水。

尽管有时我们也争吵,但我们还是好朋友,他给我的异地生活带来了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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