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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这一夜的烦恼》【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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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成就梦想作文散文1000字

全文共 1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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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一段年少而又青涩的时光,但是当我们处于读书奋斗时,却对此又爱又恨,不仅面对高考升学压力,还要战胜叛逆倔强的情绪。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这本书是七堇年的作品,它书写了作者在青春时的读书时光。那时的我们为了一根莫须有的高考指挥棒,忍受着巨大的学业压力,迎头应付应试教育的残酷,我们每个人在学习的路上迎接着各种各样的困难,互相学习生活带给我们的挑战。我们不是大人,所以在那些多愁善感的年纪里我们表现的既可笑又可爱,可我们仍然是我们,在现实生活粗糙而暴躁下,我们的内心还是会有一丝敏感与稚嫩保留。也许,这可能就是最初的我们。

七堇年在书中曾这样描绘她的青春。大概是这样的:最后记起的只是教室顶上刺目的日光灯,自己以一种盲目、消极的状态照顾着自己的生活。打理那个千头万绪的杂念,睡自己铺好的床,写自己的作业,考自己的试,做自己的梦。我想也许是青春促使我们不停地匆匆向前,所以青春是珍贵的。这样生活是一种心酸的冷幽默,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很遥远的梦想,为此我们从烦躁变得冷静,甚至不像从前的自己,可是这样的我们每个人正在慢慢成长,人不能总是活在从前。人总是要成长去思考远方的路如何继续走下去。这是藏在每一个青春少年心里秘密的孤独,这样的苍白也是我们青春的颜色。

当然,我们不可能为了高考而麻木的像机器人一样,在书中七堇年喜欢在深夜看书、做题、数星星。有时候诗意兴起,吟几句小诗倒也忘了青春匆匆的烦恼。她那种自我调节的小资本情调在没有空隙的青春里着实使人羡慕。我们都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对生活怀有一颗文艺之心,向往自由而又生机的生活。我们考大学也是为了摆脱束缚向往自由的体现。我们也可以在难熬的时光里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也许这样可以使我们浮躁的心变得舒缓些,青春在这样下又变得独特起来。

由于成长本身的不完美,我们必须更加坚强面对现实生活的残酷性。就像在青春时光每个人都有这样一幅情景:常常我们努力的很久,深夜刷题背书,每天三点一线来回跑。可是考试的名次排名上却不见得增涨。我们对此失望,怀疑自我甚至想要放弃,可是生活还在继续,就像高晓松说过的,生活不只是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如果你有一颗追逐梦想坚定的决心,那么请你不论自己是否走上一条成功之路都不要放弃。至少最后不要对生活失望,我们必须有尊严地活下去就如同生命本身尊重我们的存在。这句话是七堇年写作时给许许多多青少年的一句话,当然我也感触很深。

似水流年,如梦光阴。青春看似漫长却又那么短暂,有人打过一个不恰当的比方,青春就像一卷卫生纸,看着挺多的,用着用着也就不够了。在如此短暂的青春里,我们怀有一颗追逐梦想坚决的心,在青春里,我们不需要张扬自己,只要安安静静地做好自己的事,必须要脆弱敏感,只要坚强地面对。七堇年在这本书的扉页写到,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及时明天天寒地冻,路远马亡,好像青春就是这样子的。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我们每个人都不要眷念温暖的被窝,去享受舒适的生活。青春时光每个人都需要去奋斗的,在青春的道路上肆意挥洒汗水冲向最遥远的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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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给心情放个假散文

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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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纷繁的生活里,免不了烦恼。给心情放个假,去体验舒畅吧!

伏在窗台上,听小雨淅淅沥沥,随即撑起雨伞,投入雨的怀抱。仿佛整个世界都停止一切声响,只有那嘀嗒嘀嗒地细雨声,阵阵惬意在心田漾起。感觉过了很久,在雨中任那雨丝抚我的脸。我感到灵魂早已离开了我的肉体,化作一粒雨滴,潜入雨中,无声无息。回过神来,雨停了。什么都忘了,好爽!

阳光从窗户缝里挤进了房间,跳到书上。嘿!这缕阳光还跳进了我的牛奶里洗起了牛奶浴!花台上的花引得那蜜蜂嗡嗡地闹着,它们蹑手蹑脚,突然出现在花上,跷个二郎腿,靠在花瓣上,哼着小曲儿,乐哉乐哉!

或弹一曲古筝,琴声婉转,沁人心脾。手指间倾泻出一片宁静,琴声悠扬,抚平内心繁杂。听一夜萧萧,看一水潺潺,叹人生匆匆,全都凝聚在一个音,一支曲。又有谁能听懂我的诉说?心里是多么舒畅!

去与李白一起,坐着轻舟在三峡中激流中穿梭,感受“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的喜悦;漫步于塞外大漠,看王维点燃一柱孤烟笔直入天,欣赏“长河落日圆”的动人画卷;在岳阳楼上凭栏伫立,看着长江水滚滚东逝,孤帆远影,旭日东升,我睹到了“衔远山,吞长江,浩浩汤汤,横无际涯,朝晖夕阴,气象万千”的壮阔,啊!真是痛快!

给心情放个假吧,让生活不再单调,做一个快乐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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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别君经积年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800字

全文共 3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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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总是胃痛,不至受苦,但总也不能摆脱。早起时,臂弯生凉,被褥过薄,即使团成一只蚕蛹,也经不住打颤。似能听见冷气从纱帐孔中丝丝透进来的声音。凉席空旷,肤之所触之处皆为冰凉,摩梭有沙沙声。侧头已能看见自己的发丝,末梢残留一年前卷烫的痕迹,在尾部自顾自地长成亚麻色。想来睡姿欠佳,四散开来,盖住了枕头,长至肩颈,生于我身而能安护我,不分彼此。枕头是竹篾的,内芯是龙井茶叶。父亲有来往各路朋友,中有江南茶商。春末夏初,龙井茶叶已过时节,叶大枝粗,不宜饮,无商价,但父亲每年都会觅得这些无用茶,让外婆制成枕芯。周遭皆为茶味,透进骨头缝里,打个弯从毛孔里溢出来,感觉自己就是一片茶叶,褐色的,末季茶的颜色已不张扬,沉下来,安老

赤着脚下床,把鞋从床下拖出。卫生间里有各种洗发水的味道,遮盖了清扬的浅淡。总是很遗憾,为什么它是一瓶洗发水呢,这样的俗物。清扬,清扬,很好听的名字啊,为什么就是那样的俗物占据了呢,哎……张爱玲说:“人生恨事: (一)海棠无香;(二)鲥鱼多刺;(三)曹雪芹《红楼梦》残缺不全;(四)高鹗妄改死有余辜。”而我亦曾想狠狠地咒骂,前曾为一位未出世的婴儿拟名,对它母亲道,若为女孩儿,则为清扬,《诗经》说:“有美一人,婉如清扬。”再叹不过如此祝愿了。若为男孩儿,当名飞扬,韩愈的《听颖师弹琴》中有“天地辽阔随飞扬”。先人予以的美意,都叫我们当今人给破坏了,那些字眼都慢慢褪去了应有的光华,篡改人怎不死有余辜?!

对着镜子搽最后一层遮瑕液的时候,我突然想起那位化妆师的话。CHCEDO的成效不突出,却也未曾毁我一张皮相。和母亲去CHCEDO的修颜课时,遇见那位化妆老师。很难想像一位男子能够独善自己的脸,并且做得比一些女子更出色。向来不喜欢过于细枝末节的男子,精通女人事,女人心,外阳实阴,翘一双兰花指,丹凤眼眉梢上翘,直直为人间第一赃物!但这位化妆师终于颠覆了我的坚持,与臆想中的大相庭径。文静,温暖,甚至是绅士的,一直微笑,却仍见真诚,自信满满。独独最最好看的是那一双眼睛。明亮,干净。我太害怕某些人的眼睛了,自觉没有做伤天害理之事,但每每遇见,触目惊心的仍为那一双眼睛,哀怨的,暴戾的,本就是黄色的瞳色,像弯出一把暗刀来,扭曲着绕周身旋,然后擦肩而过。匆匆一瞥而已,留下的也只有这一双乖戾的眼睛,混合我的失望,在愤怒还未滋长到心的时候硬生生的压回风平浪静。我尽量扯动嘴角裂开一个笑,张煐在《花凋》中说,笑全世界便与你同笑,哭你便独自哭。有些东西,原就是含笑饮毒酒……化妆师对授课及其认真,但亦是风趣的。世间有很多美好的东西,它使你心情愉悦,耳目一新,有时是物,有时是人。但这都不涉及情感,不论是亲情还是爱情,这仅仅止于欣赏,就像我见到美丽的女生,看到牵手散步的老人,读纳兰容若的《饮水词》,都是一样的心,他们都是世间最最美好的事物,有缘遇见,于他们于我,都是一种幸运,化妆师也一样,他很美好,让我欣赏,仅仅而已,与感情无关,我已多年不知拼尽全力去爱一个人的感觉了,不知爱人,不知爱己,伤胃亦伤心,最无言的,不是愤怒,而是失望,哀莫大于心死。化妆师问我,知道修颜中最重要的一步是什么吗?我起初回答是最后的遮瑕,任何一张破损的脸,只要技艺高巧,都可以精装示人。他摇头,是清洗,因为那时候的脸是没有任何遮掩的,那就是你真正的容貌,就算千疮百孔,也是属于自身的,你必须爱自己,世上有太多人不爱你,有太多苦难等我们去接受,所以你必须爱自己,比任何一个人都要爱。遮瑕液永远只能给你一张面具,而你总会有时候是脱下它的,败絮其内的有何意义,真实的若做完美,何需一张面具?从CHCEDO中走出来的时候,我明白了,这张皮原来是这世界上最无足轻重的东西,于男人也好,女人也罢。

近日班中谣言四起,疯传两位同学的桃色新闻,听多了甚是无趣,并不深信。女生即是同寝,却也不好拐弯抹角的询问,毕竟心中大疑,想来是不可能的。此前两人均是以“父女”之名视于外人的,况女生声音童稚,貌相纯粹是十岁的幼童。实实是想不到那般地方去了的。令人诧异的是那女生竟自己在众人面前落落大方的承认了,并在宿舍中有问必答。我心中顿是惊异,继而惶恐,最后至恶心,情愿自己是不知的。先前如此“父女”关系的两人竟能多生事端,还能细细的讲与众人,乃至何时何地做了何事。顿觉的自己看人不深,实不想多听多看,心中大骇至极。一日清晨,在书桌上竟发现那女生误放的情书,恰只读了一段便胃酸涌动,腹中翻江倒海,只想把看进去的字眼一并地呕吐出来。如此浅显而苍白,躁动病态的情话实是辱人耳目。在印象中,情书是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唯一能用古老方式保留下来的文化,痖弦的《秋歌 给暖暖》写的甚好,恰是最后一句,舒婷的《致橡树》和张枣的那一句“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梅花便落了下来。”最最悲壮的当属林觉明的《与妻书》了,“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我读了十多年印刷的情书,这是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见到,我想用大失所望都是过于轻描淡写了,真真是想将那男生挫骨扬灰了。那男生虽生的聪明,善于理数,却对舞文弄墨之事一概不知。头型硕大,加之不满五尺之身,活活是一个倒三角。留八字胡,不善言语,面容几近呆滞瘫痪,做事拘谨,走路总是要夹着胳膊,如同一只盲目的火鸡,急赤白脸的一个人快步走过,从不在路上与人打招呼亦在他人叫他时不应声,低着头,瞪着眼。说话总会给人一种尴尬的气氛,喉咙似张不开,只是嗡嗡的动嘴唇,把平舌音都读成了翘舌音,煞是折磨人。不合群,从不与其他男生打球或是其他,单单一个人站在一旁,无所事事,又不愿与他人的目光接触。一星期中总会发无名之火,不言语,不理人,自顾自,但仍是深深深深的不自信!如此男生,真是无法想到那篇令我差点胃病复发的情书出自他手。先前他坐在我前面的时候,便觉得他应是孤独终老之人,竟能干出这等事来,想必里外定是天翻地覆的不同。最最厌恶内外两套的男生,危险可怖。要做就做真正的正人君子,若为小人也没必要藏着掖着。君子无趣,小人无品,两者都不是上上做人之道。若为佳者,首应是自信,最最最最要紧,男子的评定完完全全不在相貌上,至少是我的意见。譬如教授我们的生物老师,男演员黄磊,还有父亲,男子的最好时光当是中年,幽默睿智的,干练自信还懂得了自己的责任,勇敢果决,当家中遇事,他能够把妻儿拉至身后,自然而然的揽在自己的身上,解决的干脆完美。懂得惜福,维护得了好景,承受得住苦难,在经历了岁月的洗练后,就像唐鹏说的那样“每个中年男人都是一块温润的玉。”或许每一个母亲都曾对女儿说过,以后呀,千万不要嫁给像你爸这样的男人。但是我觉母亲这一辈子最大的幸运就是嫁给了父亲。每一个女孩对于好男人的第一个印象就是来源于父亲,他永远以一种完美的英雄的概念活在女儿心里,因为只有他可以任你哭闹而永远守在那里,你不用害怕他会离开,不用害怕他会厌烦。因为只有他懂得你的不易,心疼你的脆弱,即使是所有人都认为你活得轻松。在爱情里你爱的人并不一定是最懂你的人,也并不一定是对你付出最多的人,没有血缘的两人在爱情里本就是相互算计,算计着怎样不让你怎样让你走,就像酒在肚子里,事在心里,中间总好象隔着一层,无论喝多少酒,都淹不到心上去。小心翼翼的维护好自己的形象,当你不是你自己,而是你的形象大使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有多可怜,为什么要费尽心思的去讨好一个毫无瓜葛的人,仅仅因为你爱他,那爱得有多卑微。张爱玲在胡兰成面前低到尘埃里开出花来,这样一个高傲的女子,低下去便都廉价了。细想,自己如此排斥班中的谣传,实是处于意料之外的一种无用感慨而已。他人为他人,即便为歪门邪道,歪理邪说,我又何必去干涉,自己清净着便好,若铮铮较起理来,便没了意思了,如理何?如命何?

深夜时分,我躺回原处。这些年,学会安静的活着了,沉下来才能看清一些事情,安意如说,即使是回忆涌过来,我也学会了后退。有些事情抹不去也不需要抹去,再不好过的,放下了,也都好过了。不忍心放下的,没关系,失望几次便都能放下了。因为那些你背了这么久的东西都是源于失望放下的,而为什么失望?是失望于他人的胆小懦弱,还是失望于要自己疲于应付那些人,更或是失望于有些人不是不愿意做某些事而是他根本不知道他应该做这件事。反正是失望了,倒落得个清静。想恨的就凭他们恨着吧,都已至心灰意冷之时了,不祈求他人能够明白自己原是捧着一颗热心来的,被你的一举一动煽冷了。…………11点40分的时候,突然胃痉挛一样的阵痛,腹部像有利爪撕抓一般,我能感到有汗浸到枕头里,把茶叶的味道逸得更浓了。我起身七零八落的翻箱倒柜寻找药,室友皆醒,询问,我已不能顾及回答。匆匆忙忙的灌进胃后,想起冬日告诉某人病情时音讯石沉大海;想起在楼梯瞥见我一眼便吓得扭头换道的人;想起如何轻描淡写建议我找老师而不必烦他的人……一切都结束了,结局很好,再筋疲力尽,都不会有声嘶力竭了,无所谓对错,或许我输了,但我不在乎,不想理论……

这么多年啊,我忘了一个最应感谢的人,她是我自己,他人如何帮扶,劫数都只有一个人撑着。谢谢自己,谢谢你撑了这么久,谢谢你撑下来。你还需光明的,快乐的,感恩的,独立的,勇敢的,云淡风轻的走下去。谢谢你,谢谢自己,若是没有你,人生将是

苟延残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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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清晨匆忙心也匆寒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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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凝听闹市的声音,听着陌路人因几毛的菜价争执满脸通红,看着陌路人因提前几分钟买到早点蜂拥而至,清晨是繁忙而无奈。我感觉看不清整个城市的样子了,街道上陌路人皆是行色匆匆,有着自我的目的、自我的追求,唯独自己,一个人的时光是忧伤而散漫。

清晨的时光总是飞快流逝,当我还在考虑睡个回笼觉的时候,好友已经穿着整齐准备吃早餐去了。当我心满意足准备去上班时,时间已经来不及了,急匆匆的摔门而出,抬头望天,天空还是那么的蓝,蓝的那么孤单,就像一个人的天空,唯有太阳当空照,热的那么彻底,只是,已经忘记打伞了。

迈着沉重的步伐踏出小区,陷入眼帘的一幕是那么的无奈,早餐摊前是密密麻麻的陌路人,稍停留了那么几秒,再次迈开步伐。翻开包包拿出耳机,在这闹市的氛围只想静静的听听那悲伤旋律,虽说清晨是一日的开始,但我就是想听听,也许,这就是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媒介吧。在这个初秋的季节听着悲伤旋律感伤寂寞的幽魂

每次踏上大桥,每次的心境都不同,可能是每次所听所见略有不同吧!但相同的是:每次都想用不同的文字来表达不同的感想。用孤单的心想着不是很孤单的文字,有着淡淡的感伤,因回想起了过去,那些美好的、悲伤的过往,终究不过镜花雪月梦一场,梦醒了就什么也没有了,独留有那颗破碎的心不知疲惫的跳动着;也想起了明天,如此生活有何意义呢?为了明天的生活只能不知疲惫的重复着,重复着......其实,真的很想让自己短暂的歇一歇,哪怕只有一刻也足矣。

过去,擦肩而过,

清晨,不知所措,

明天,茫然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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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每个人是每个人的过客伤感散文

全文共 1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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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伤的不会忘却,那只是一些片段

忘却的无法消失,他们躲在树后面

每个人是每个人的过客,每个人是每个人的思念

眼中的星辰月光,消失在心中的光年

消失在心中的光年,寒夜落进秋天

风景依然进来,相爱沉默不语

凋落一片孤单,每个人是每个人的过客

每个人是每个人的思念

——题记

打开电脑,听着音乐,心里空荡荡的,今晚我答应不在喝酒,原本有酒的陪伴不至于那么空虚寂寞冷,今晚和以后,连酒都不陪我了,看来今后的日子继续一个人沉迷于文字中,好无奈啊!

在空荡的房间里,看着自己写下的文章,那些忧郁的文字,悲伤的心路旅程,自己心中也不禁被感染了,这是我写的吗,以前那个文笔幽默,笔锋豪迈的人,忙什么去了?

他不忙,他只是静静的躲在房间里,听着歌曲《消失的光年》然后便静静的敲打着键盘,多么好听的一首歌呀,和我的心情一样,我反复的听着这首歌曲,将心中的杂念都化为黑暗中的光影,虽然有时候会突然的闪出眼前,但也是一闪而过,然后便消失得无踪无影!

光年,我讨厌这个词,因为在它的面前,所有的一切,一切的所有都在消失,像光而逝般的流年即将带走我对感情的最后一点幻想,朦胧中的叹惜,我会好好的忘记我自己!

我曾经多次的怀疑自己,我到底懂不懂感情,是否真的要被感情玩死,才知道回头,当回头想,却发现自己可笑得很,不是感情玩死我,而是我愿意陪感情玩,我选择了不去回忆,不去留念,可总是说到却做不到,因为我忘不掉,不想忘,也许我很快就被遗忘,也许我注定不会被珍惜,那么我珍惜!

所谓的珍惜,就是珍惜每一秒在一起的时间,珍惜每一眼的微笑,珍惜每一次的牵手,珍惜每一次紧紧的抓住她的手,然后,只是静静的跟随在背影的后面,然后装作很高傲的样子,不去接受任何人的关怀,看着她,让思念将自己弄得狼狈不堪,然后慢慢地看着自己消失在树的背后!最后的最后,一句挽留也没有!

到最后消失得不再可及的时候,便会怀疑自己是否曾经不小心睡着了,做了一场春梦,一份刻骨铭心的梦,而梦醒后,记忆变得空白,仿佛曾经爱过,有爱吗?有!

怕光年,把我变得沉默不语,就会学起别人,很正经的去构思自己的未来感情,把自己装得没心没肺,然后再狼心狗肺,在感情面前装清高的去沉默,其实,自己知道,我什么也不是,什么也没有,充其量也只是个同流不合污的小男人,等着某一天,某个人,将我在情海中,超度!

听着音乐,一首《消失的光年》把我的思绪带回了过去。“寒夜落进秋天,风景依然进来,相爱沉默不语,凋落一片孤单,每个人是每个人的过客,每个人是每个人的思念”,一点十四分,我在思念着谁,今夜,谁又把我思念,为什么今晚,没有人对我说,晚安!

又是哀伤的词,但是听着是那么的让我放松,让我不禁的触动那埋在内心深处的往事如烟!

忘却的无法消失,他们躲在树后面!

如果放下一些事情后,日子会不会开始过得有些懒散,如果藏起关怀,收起菱角,在换了手机里的歌曲,让自己爱上电脑里的游戏,是不是,这个春季也便能过去!

哀伤的不会忘却,那只是一些片段!

乘坐公交车时,习惯靠窗,看着窗外往后退的高楼、大树以及汽车,那是真真实实地感知到时间与我同行,它在我眼前以可见的形态同我告别,在它挥动臂膀的同时,我看到未来某个时刻的自己,那是一张毫无表情的脸,我猜不出未来那个自己的心情是什么样的,会不会,在陷入这种迷茫的状态中,还会不会被深藏起来的伤感打动。一直在成长,成长的同时既是获得,而获得的代价却是失去,于是,这又是一个伤感的话题,想起似乎有人问过:是获得多?还是失去多?其实,这不重要!

每个人是每个人的过客,每个人是每个人的思念,一路走过,一路相随,一场相聚,一场别离,不论相伴多久,总会有一天在这纷乱的世界里走散,然后站在原地左顾右盼,看着一个个擦肩而过的行人,期盼熟悉的你会突然出现。可是,当昂起头,望着在霓虹灯下失去繁星的夜空,终是了然,那些消失的光年亦如即将消失的你。

这人生中,你我都是过客,某一时刻想起便是思念不已!

亲爱的,你欠我一场相伴,还有,一句,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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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破阵子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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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八百多年前著名的诗人辛弃疾,为了给我的好友陈亮鼓励,我大笔一挥,写下了《破阵子》。

在前一天,我喝醉了酒,夜里,我酒醒了,用针将油灯挑亮,抚摸着我朝夕相处的宝剑,心里燃烧着蓬勃的雄心。之后,我又睡了过去,在梦中,我听见了初晨时每个军营接连响起了雄壮的号角声,一声接着一声,显得绵长、悠扬……到了吃饭时间,所有的将士们都围在军旗下,互相打闹、交谈,吃着大块大块被烤熟的牛肉。听着由诸多乐器弹奏出来的那雄壮、悲凉的军歌,心中不禁一番惆怅。

吃完饭。我们一起去战场杀敌了。我方排好阵势,每位将军的脸上都充满了严肃,因为他们中的许多人,就可能因为此次战争而一去不返,连一个正常的坟墓都没有,十分悲惨,战斗开始了,骏马在战场上飞快地奔驰,堪比三国时代的宝马的卢、弓箭齐齐地射出,宛如死神之镰刀伴随着“刷刷”声收割着一个又一个将士的性命。所有的刀剑碰撞在一起,发出滋滋令人牙酸的令人从骨子里发冷的恐怖声音。

我们终于获胜了,斗志昂扬地回到军营,本想为当时的君王打回敌人的老巢,胜一场漂漂亮亮的仗,让生前和死亡之后的人都来赞扬我,为我赢得美名声,但我一觉醒来,对铜镜一照,却发现自己早已白发苍苍,再也不能上场杀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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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幻想在上演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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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活在幻想里,多比现实

我生活在幻想里,迷了心智

我生活在幻想里,久到一直

因生活在幻想里,更加自己

因生活在幻想里,更加黑寂

因生活在幻想里,更加沉溺

我生活在幻想里,比生活在现实中更加多的生活在幻想里。甚至因长时间活在幻想里,而使我在现实中变得不适应,常常四肢麻木,浑身颤抖。

我生活在幻想里,幻想太可怕,明明知晓,却又不觉的,自动的,有意识的沉醉其中,不可自拔。像喝了毒,磕了药,吸了血,之后,更加胆小、懦弱、无力。我如此胆小、懦弱、无力,可笑,却在人前拿出高人一等的姿态。

我生活在幻想里,太久,竟将幻想与现实分的越发清楚了,真奇怪。因为在现实中我不堪一击、渺小如芥,而在幻想里我可以伸展羽毛,遨游天际,就算死了,一样可以复活于天地之间。

因生活在幻想里,现实缩短了我的空间,小到想脱掉身上所有的衣服,想直接接触空气,想暴晒在太阳之下。想着该是怎样才能脱离这幻想。想着,想着,我突然没了空气,我似到了悬崖边上,悬崖下望不到底,白白的,就如我的脑子,心脏,眼睛。我忘记了怎样呼吸,没有了空气,没有了现实,没有了生命,我生活在幻想中。

因生活在幻想里,黑暗似水流,慢慢从我的唇,进入我的口,再划过喉咙,冲出肠道,融进血液。然,汇聚到心脏,击向我的大脑。我的眼睛,鼻子,耳朵,流淌着黑暗,却又继续灌满我的嘴。

因生活在幻想里,现实中,太压抑,太黑暗,太悲伤,这样,又如何给爱自己的人带来快乐。我没有爱的人,因为我不会爱。我是生活在幻想里的人,又怎会爱上现实中的人呢?况且,幻想仍在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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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流年繁华,转眼樱花已逝散文

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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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总会让人觉得荒唐,因为你温柔的笑脸,不得已的我只好将自己封闭,我爱上了你,却又失了自己;我恋上了你,他们却说你只是玩玩而已。

心入尘埃,我迷茫起来,卷入这场没有意义的战争,你却笑着看着不堪的我,曾经爱你爱的那么执着,被你可笑的扔了一地的自尊,我拾起那玻璃般破碎的心,却又知道我从来打不开你的心房。

你的笑只为她绽放,你的柔却从不待放;当上天注定我要为你沦陷的那一刻,冷静被吞噬,自尊被烧蚀,没有挣扎,没有反抗,我不知道我自己还剩下什么。虽然早已经知道,你只是把我当成她的替代品,疼爱,温柔其实不是对于我,而是你把我幻想成了她。

誓言随风落地,承诺早已抛弃,流风带着我看着你和她的甜蜜,我却一阵阵心痛不已,你告诉我!你到底有什么魅力,让我爱的这么死心塌地。

转身看着静静绽放的蒲公英,满是沧桑的心就算再怎么补丁都会有一个完美的缺陷。当最后一个音符响起,想念被逼画上休止符,再美好的句子也要写下句号。然而,这并不预示着结束,而是代表着另一个悲伤的延续。左耳听见悲伤,右耳述说心疼,往日那充满清澈的眼睛此刻也布满了阴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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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余光中散文有感

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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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欢余的散文。读余光中先生的散文总会从文里感觉到一股淡淡的蓝,这种被淡淡的蓝霭氤氲包裹的气息,又总能牵引我深深的走入文中,去感受作者的心里世界,随着他的文路去触摸他的天空、他的雪雨霁月、他的深深思乡情愁……

每篇散文里作者无论走在哪里,身在何方,都有他那颗炽热的思乡情怀总在系恋着祖国,思恋着故乡,无论夜里醒来的床前明月,还是梦里阳关的大道,无不是作者行途中执着的灯盏,引领作者的心回归故里田园,投入到祖国母亲的怀抱。

余光中的文字贵而不浮,绚丽而不虚幻,温婉而不俗媚,他的文字大气磅礴,不愧称之为文化大家。正如杨克所说:“余光中是中国最好的散文家之一,他的散文浸淫着一种诗意和古典神韵,有一种中国的文化底蕴,比较华美。”

借用杨克的话来对余光中先生的散文简评结笔,也正是抒出我对余先生的景仰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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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初恋,难放下难忘记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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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大概有一年多了,时间过得真的很快。从八月到一月,分手都快要有半年了吧,原来时间真的过得很快,分手的时间都已经长过了在一起的时间。

微博上看到这么一句话,“难怪你会受伤,在一起几个月就想一辈子,爱上一个人就再也无法爱上别人。”或许说的没错啊,对回忆总是爱不释手这样的人或许是活该的。

其实我过得很好,只是矫情让我不好受。

从一开始的见面到后来的在一起,中间我们好像确实没有太多的故事,在没遇到你以前我一直觉得我的爱情应该是轰轰烈烈的,有就有歌有坦荡荡的远方。遇见你以后连我自己都觉得很奇怪,我们没有那种想象的那么多醉人的故事。可是我喜欢上了你。

在一起的感觉很好,我忘不了你告白的那时候说的每一句话,我记得很清楚,你说的要一辈子,会让所有的人都羡慕我。我相信了,坚定不移的相信着你,只要是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会相信,不需要理由。

初恋就像过期的药,不能治病还有毒。

没遇到你以前,我真的不明白。不明白太多的事情。我不会说肉麻的情话,不会太矫情,不会太粘人,不会太撒娇,我喜欢你,可是我害怕你烦我。

爱哭的孩子有糖吃这句话是我哦到后面才懂的,你和别人说我很好,但是后来你还是放开了我,我没有办法去怪你,大概是喜欢的太多。

分开的理由,嗯,下雨那天你轻描淡写的理由,我接受了。是不是所有的人分手的时候都会用这个理由,我不明白,除了你没人会让我明白。

简单的就这么分手了,最后一次的好好说话的机会都没给,从此不敢再大爱你的微信,我讨厌这个东西。

后来时常在想这么一个问题,如果当初你当面和我说的分手那么我会不会在你面前那样的哭泣,你会不会就不那么狠心了?你没看到我所以你不知道我哭的有多狼狈,所以你也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你不知道,所以你这么狠心,你不知道,所以我不怪你。

时间越久越会让人明白很多事情,比如当初想的初恋的样子,想的喜欢的人的样子。

有一句话说的很好,“不管你想得有多好,当你遇到你喜欢的那个人的时候,他就是你想要的那个标准”是啊,你就成了我的那个标准。室友问我喜欢什么样的人,我说,要长得高,有一点点帅,笑起来很阳光,会弹吉他会打球,会唱歌就算唱的不怎么好听但是他要愿意唱给我听...

她们说我说的不是你吗?我自己也吓了一下,原来这么久还是没能忘记你。

我很想你,如果我说我想你你会不会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我很怀念,我忘不掉你,我很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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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奋斗成就梦想作文散文1000字

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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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常沉迷于形形色色的网络游戏,往返于空虚迷茫的空洞之中。但是,是苍鹰就应搏击长空,笑傲苍穹;是海洋就应抨斥礁石,启明晨曦。青春的旋律,高低迭起,抑扬顿挫,有时候你会被刺得遍体鳞伤。无知,暴躁,迷茫会如巫婆一样和你死缠烂打,但是你一定要目标明确。不管是学习上的积极进取,还是工作上的精益求精,抑或是步入社会的实践之初,都要高瞻远瞩,学会纵观全局,摆正心态,调整战略政策,达到你的期望值。绝不要认为你会在坦途上收获你所要的"庄稼",因为各种挑战,困难和挫折会扑面而来,千万不要藏着捏着,你要学会勇敢面对。

鲁迅先生说:"伟大的成绩和辛酸的劳动是成正比例的,有一份劳动就有一份收获;日积月累,从小到多,奇迹就可以创造出来。"年轻的我们应该有百折不饶的坚韧性格,只要坚持不懈,幼小的竹笋终能顶翻压在头顶的石头。我们要有勇气同梦想握手,梦想是生命的灵魂,是心灵的灯塔,是成功的向导。一位哲人说过,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是一直活在走向梦想的道路上,哪怕脚下的台阶是金子做成的,也不应该有半点停留。海明威在《老人与海》中告诫我们,"人并不是为失败而生,一个人可以被消灭,但不能被打败。"奋斗就是希望,命运全在搏击。我们要使自己更快地成长起来,而不是永远地依靠父母的血汗与社会的给予来生存,成熟地挺直腰杆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凡事都要尽心尽力,并坚信现在的付出就是将来的收获。

要理想不要幻想,要激情不要矫情。励志与成长不会是一张空头支票。但它取决于你将以怎样的姿态来使你变得强大,变得与众不同,更加富有内涵。你投入一种热情,一种跳跃,一种澎湃,一种呐喊,一种拼搏,一种毅力,一种坚韧的态度在其中,你将慢慢沉浸在这种励志与成长的吸引之中,因为那里面有意志,有信念,有希望。励志是靠一种精神造就的,人就活这么一次,理应活得飞扬跋扈。

青春,志气腾飞的时节,怀揣梦想与激情,努力拼搏地黄金时段,我们就应该奋斗。我们应该学习保尔的"钢铁精神",一种无坚不摧的力量,能够驾驭你的生命,能够成就你的辉煌。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你可以用奋斗来储蓄知识,储蓄友情;你可以用奋斗创写不可能的故事。但是实践出真知,励志与成长更要靠实践。青春,励志往其中注入鲜活的血液,使其变得轻舞飞扬。当你有一天站在某个高度,回首往事时,这些励志与成长的不能淡忘的故事都沉淤为一份凝重,美丽,隽永的珍宝,永不消逝,永远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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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情落在秋季,你盛开在心里抒情散文

全文共 1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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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秋风落叶满地,枫叶荻花瑟瑟,寻一处安然,停下蹒跚的脚步,抖一抖衣袖,拂去满身的风尘,衣襟的花瓣,温润缠绵了烟雨纷飞的秋季。春去秋来,又是一场生命的轮回;花开花谢,又是一场华丽的落幕。鞠一捧落叶,任他在风中缓缓盘旋,复又落下……

一个人且看、且听、且吟、且想。微湿的空气一点点渗透呼吸,眉间的黯然神伤滴落在枫叶纷飞秋季,胸中溢出的丝丝情愫爬上了枝头,枯枝残叶亦有一种萧瑟的美,它们绽放了整个诗意的秋季。昨日的青春艳丽,光彩辉煌,一朝寒雨,夜落满地,碾化成泥,人生从来不乏大起大落,生活也从不缺少戏剧性……

在萧瑟中欣赏秋季,在风雨后照耀阳光,在跌落中体味人生,岁月的长河留下的是思索者的脚步,时光的齿轮碾压着青春的记忆,清爽洁净的面庞模糊在风雨里,毫无杂质的笑颜一点一点随风远去,我们只能蹲下掩面,独自神伤,允许自己在无人的时候偶尔的脆弱,复又站起,继续拖着蹒跚的脚步远行,生活还在继续,我们别无选择,只能不断向前。

一段彷徨的脚步,一个沧桑的背影,一场风花雪月的邂逅,当秋风拂过的寂静的秋,吹起丝丝涟漪,指尖摩擦着斑驳的掌纹,贪恋掌心的温暖。干燥的秋霁风干了那一场邂逅却温暖了记忆,就算天涯茫茫无相顾,却无法否定那些真实存在的日子,那些岁月深处的相视而笑,虽不会在贪恋,却会时常想起,在某个落璎缤纷的午后,吹着风,嘴角微微弯起一个动人的弧度。

当华美的叶片落尽,留下脉络的纹路,慢慢隐于泥土,也许没有那场华丽的落幕,就不会有人知道它的存在,乃至消失,生命的最后都是庄严而神圣的,缤纷四季,独恋于秋!它没有春的芳华夺目,没有夏的热情似火,没有冬的晶莹剔透……它把生命演绎的淋漓尽致,他把萧瑟谱写的扣人心弦,他用沧桑的眼光淡看风雨烟云。不经意间撒下的一颗种子,不知不觉就长成了参天大树,是时光太快,还是我们走得太慢……

转身,回头,只有飞沙落叶飘满了天空,是你走得太快,还是我离的太远,模糊了视线,看不清谁,自己的悲伤唱给自己听。蹲下,鞠一捧落瑛,靠近鼻尖,岁月夹杂泥土的气息扑面袭来,又是一场秋霁,又是一场心凉。静静凝视,默默转身,继续一段生命不止脚步不休的旅行,一场微风,慢慢归于平静,就像未曾背过打扰,我们也未曾存在过。最美的年华遇见最美的人开始最美的故事,最后遗留在最美的童话里,也许是开始,却不是最后,太过美好的,我们终是要不起,只能珍藏在记忆里,在心间开花结果。

习惯了伪装,习惯了浅笑,习惯了孤独,一个人久了就忘了爱与被爱的权利。时光深处的细碎留年里,依稀传来谁的一句“我一直都在”风吹落叶的莎莎的声音成了最美的旋律,一句简单的话语,溢出满满的幸福;一句平实的问候,温暖了谁的心房;一个鼓励眼神,给了多少向前的勇气。其实我们很简单,却总是想的太复杂。在这个温润清凉的秋,停下步履蹒跚的心绪,背靠一株梧桐,如同靠着一片世界。

一缕秋风,在嘈杂的尘世,谐来清凉的问候。一片秋叶,在萧瑟的秋天,增添一抹浪漫的颜色。一场秋霁,在婆娑的岁月里,温润着细碎的流年。一季萧瑟一季秋,一片枫叶一片情,一场落幕一场殇。浪漫的秋季,宣泄了所有的情感,人生难得傻一回。就这样,吹着风,听着风吹落叶的声音,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用理会,就这样一直走到岁月的尽头,低眸浅笑,静而不语……

是呀!我不够温柔,不够体贴,不够漂亮,不可爱……熟悉的对话反反复复吟诵了多少变,讲得多了,似乎也变得不自信了,你就是你,一个全天下独一无二的你,女人可以活的不那么精彩,但一定要活的高傲,在这个盛夏逝去的秋里,我知道什么不一样了,来自岁月的沉淀,漫漫发酵在空气里,伸开双手就可以握得到,深吸一口气就可以闻得到,充斥着神经,散发着骨子里的东西,秋也是高傲的,它用一种低调的高傲诠释着岁月,不奢华、不艳丽,却有一种无法企及的深邃,醇香越浓,静静散发……

一路风尘,一路沧桑,蹒跚的脚步,静静地沉思,垂眸浅笑,淡看风雨烟云。

一场邂逅,一场落幕,轻薄的衣衫,微微的新凉,嘴角轻启,笑看沧海浮生。

把一段故事刻在枫叶上,珍藏在记忆里,纷纷洒洒的叶落苍茫在天地间,那场关于你的故事,永远盛开在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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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富含哲理的散文

全文共 1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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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含哲理的短篇散文欣赏:信念是一粒种子

有一年,一支英国探险队进入撒哈拉沙漠的某个地区,在茫茫的沙海里跋涉。阳光下,漫天飞舞的风沙像炒红的铁砂一般,扑打着探险队员的面孔。口渴似炙,心急如焚——大家的水都没了。这时,探险队长拿出一只水壶,说:“这里还有一壶水,但穿越沙漠前,谁也不能喝。”

一壶水,成了穿越沙漠的信念之源,成了求生的寄托目标。水壶在队员手中传递,那沉甸甸的感觉使队员们濒临绝望的脸上,又露出坚定的神色。终于,探险队顽强地走出了沙漠,挣脱了死神之手。大家喜极而泣,用颤抖的手拧开那壶支撑他们的精神之水——缓缓流出来的,却是满满的一壶沙子!

炎炎烈日下,茫茫沙漠里,真正救了他们的,又哪里是那一壶沙子呢?他们执着的信念,已经如同一粒种子,在他们心底生根发芽,最终领着他们走出了绝境。

事实上,人生从来没有真正的绝境。无论遭受多少艰辛,无论经历多少苦难,只要一个人的心中还怀着一粒信念的种子,那么总有一天,他就能走出困境,让生命重新开花结果。

人生就是这样,只要种子还在,希望就在。

富含哲理的短篇散文欣赏:人生是一种储蓄

人的一生,就是一个储蓄的过程。在奋斗的时候,你储蓄了一个希望;在耕耘的时候,你储蓄了一粒种子;在旅行的时候,你储蓄了一片风景;在微笑的时候,你储蓄了一份快乐。

聪明的人,常常是善于储蓄的人。他们知道什么是值得储蓄的,什么绝不能留在心里。他们所储蓄下的,都是有益而又影响深远的东西。这些人世间的真、善、美,渐渐在他们的心中筑成一座丰碑,使他们在人生之路走出辉煌。而那些不会储蓄的人呢?那些美丽的景色,优雅的乐声,对他们而言都不过是一闪而过的短暂时刻罢了。当一生的光阴渐渐流逝时,他们的心中却没有任何有益的东西,往往一生都生活在遗憾之中。

心就是一个储蓄罐,捕捉一闪而逝的感动,将美丽蕴藏于心底,这就是储蓄。

储蓄罐不是魔术罐,它并非一朝一夕的造就,而是经历漫长时光之后,你才能一点一滴地收获。它可能不像太阳那样耀眼,但它散发的,是真正属于你的如星辰般的光芒,虽然微小,但却在一天天地变得更亮。

储蓄的人生,必定是最美的人生。在漫长而又短暂的人生旅途中,学会储蓄其中每一个闪亮的瞬间,然后用它们酿成一杯美好的回忆,在四季的变幻与交替之间,散发浓香,珍藏一生。

富含哲理的短篇散文欣赏:生命的根朝天长

对植物稍有研究的人都知道,庄稼、树木等植物的根一般由主根、须根等组成。这些名词也许太专业了一些,但是,即使我们对植物的知识懂得再少,有一点却是人所共知的,那就是,不管是主根还是须根,植物的根都是在土壤里向下生长的,为的是能吸收土壤中的水分、营养和氧气。

然而,就是有一种奇怪的植物,它却多出了一种根,而且多出的这种根是钻出地面朝天生长的。这种植物的名字叫海桑。

海桑,又叫剪包树,生长在广东和福建沿海一带,它们生长茂盛,繁殖力极强,高可达5米。它们生长在海边滩涂的淤泥里,经常受到潮汐的侵袭,生存环境极为恶劣。最不能忍受的是,淤泥中缺氧。植物和人是一样的,需要呼吸,有充足的氧气才能生存。在没有氧气的环境里,海桑是怎么生存的?而且生存得那么旺盛、那么繁茂?

答案很简单,因为海桑比别的植物多长了一种根——呼吸根。为了吸收到新鲜氧气,呼吸根拼命钻出淤泥朝天长,然后把吸收到的氧气传回到淤泥中的主根和须根,保证海桑的生存和生长。所以说,朝天长的呼吸根是海桑赖以生存和生长的源泉,没有朝天长的根,就没有海桑的生命。

为了生存和生长,不论是植物还是人类,都会不遗余力的,即使再恶劣的环境,也能找到生存和生长的办法。而找到这种办法,需要像海桑一样,具有让根破土而出朝天长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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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春晚怎么出这样的神剧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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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很少看春节晚会了。前几天看到网上对今年春晚的报道推介,随除夕晚上留意正在播出节目。

从电脑间出来,刚好遇到直播蔡明,潘长江表演的《车站奇遇》。情节大概是说潘开一座车去车接在外国打工回业的儿子,蔡去接在外工作回来的女儿,遇到一起。蔡一个老大妈打扮,潘一个乡村老头装着。潘正开着破车,蔡座身边。对话也没有感到特别有味有意思,有几个离奇情节,让人着实不敢恭维。一个是车灯经常不亮,潘蔡大“啊”几声,车灯亮了。觉得他们具有特异功能。啊一声就能电路通电,或坏灯变好,估计将来电气修理工程师要失业了。一个情节是潘个小,为跑快动劲踩油门,人缩下座位,竞看不到人了,车还在飞跑,让人看得提心吊胆。车走走停停,两人吵吵嚷嚷,敢情这路是为这一辆修的,或路上没车,更是超出常情。警察发了他们争吵,上前盘问,还把两个陌生人盘问成了夫妻,唐突离谱。结尾处更是俗不可耐。两个毫不相干的家庭,仅仅搭车偶遇,一父一子,一母一女最后竞然凑到一起吃团年饭,过除夕夜。最可笑的是,警察还为他们送一碗饺子。还有相声《忍受不了》,拿胖子开涮逗乐,题材就不恰当合适。

看了这样的神剧,真让人无语。却又如骨鲠喉,不味不快。艺术来源生活,又高于生活。但不能违背基本的常识常情。好的文艺节目,不仅要能给人一种美的艺术享受,更要让人从中受到教益。用现在流话说,就是要积聚正能量。纵观这个节目,不知要向观众表达的是什么?你说主角行方便做好事新雷锋,若是车出状况,安全出了大事,是在做事还是坏事?你说为了增加笑料,插科打浑,但又语言剧情,陈俗老套,没有一点新鲜感和奇特之处。让人看了,反而觉得有些低俗不堪。编剧们拿出这样思想内容的作品,让大腕明星也形象大损。

春节晚会是每年春节央视送给全国人民的一顿文化大餐。汇集了全国的文节艺精英,经过了长期的编排,经过了编导们的精心筛选,花费了不菲的国帑,观众期望一年的春晚,奉献的却是这样水平的节目,无论如何难收叫人喝彩鼓掌。这也是现在看春晚越来越少,过去一家大少守着春晚看到头,盛况不在的原因。当然,也有少数贴近生活,针贬时弊的节目,受到观众的欢迎。但总体上,未改几十年程式化,单调,呆板的印象,还不如一些地方台办得生动活泼,丰富多彩,富有创意,与观众的期望,越来越大。这是全体春晚编导演艺人员值得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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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经典的情感散文

全文共 50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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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今天整个人都是蒙的,送你离开后整个人都恍恍惚惚的,回到住房习惯性的用手敲了一下门,刚想开口喊你时,才发现钥匙捏在自己的手心,自己傻傻的笑了一下;回家就躺下了,谁想越想睡,脑袋却越清醒,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这么慌乱;在一起总是三天一大吵五天一小吵,各种话都能从自己的嘴里说出,每次都是吵到你落泪,彼此才会停战,你有的是对自己的自责,我有的是内心的愧疚和慌乱;几次说走,却也只是说说而已,你对我的包容和迁就,我一直都知道,也许我就像你说的一样,一直喜欢端着,放不下面子,学不会道歉;我对于感情一直不属于表达,也学不会主动,你的迁就和放纵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你对我的爱。

今天你走,我起的比往常早,也像往常一样起床给你做早餐,今天的早餐做多了,其实我是故意的,因为我知道,你不会在火车上吃饭,嫌不好吃又贵,所以,我想让你早餐多吃点,中餐就可以晚点吃了。你一直嚷着不想回,我又何尝希望你回呢,我跟你说过,习惯是个很可怕的东西;这么久以来,我早就习惯了你的存在,习惯了我们俩的拌嘴,习惯了你的幼稚和大惊小怪;今天突然你没在我身边叽叽喳喳了,发现自己连睡觉都不习惯了,房子里冷冷清清的,心空落落的;下午在外面转悠了一大圈,总是走着走着就走神了;踩在我们经常散步的道路上,晃悠了一下午,什么事都没做;本来说了要回学校一趟的,后来发现,心里整个空落落的,回学校也不知道和他们说些什么,索性就不去了,放了兄弟的鸽子,心里挺不好过的,我相信那小子会原谅我的。

中午做饭做多了,其实是我淘米的时候恍惚了,把你那一份饭也做了,等米已经下锅了的时候才发现,今天你已经走了,此刻你已经离开了我在的省;中午一个人吃完了我们两个人的饭,撑到想吐,一个人的中餐吃的特别慢。

晚餐没有办法多煮了,因为家里没米了,明天我也要离开这座城市了。吃完饭,习惯性的往外走,因为那是一个习惯,饭后快步走也是这几个月才养成的习惯。开了门就往外面走,连门都没有关,走到楼梯口才发现,你今天回家了,我现在一个人,呵呵一笑就出去了;走了不到十分钟,突然下雨了,我想起了你,不知道你今晚下车时会不会有雨,好想打个电话问问你,你在的城市下雨没;拿出手机,却无法按下拨号键,就算你住的城市在下雨又能怎样?我无法给你送雨伞,又何必徒添彼此的尴尬呢?

离开,是为了下次更美好的相遇;期待相遇时的你,也期待和你相遇的自己。曾经答应过你,现在我手写我心!

篇2:

徐志摩说: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少年时,心灵纯洁的和纸一样,洁白没有瑕疵。内心安静,喜欢唯美的画风,喜欢荷塘,喜欢在柔软的风里,看着荷塘里展开的荷花还有哪些含苞的花骨朵,喜欢看荷叶上滑动的水珠,她们是那样的神奇,如同一颗珍珠放置在玉盘上,在太阳的光线里,显现出璀璨的光芒…若一颗恒久的钻石。

那一年,少年16岁,高中学生。荷塘就在学校的东边,是学校的风景也是学校的圣地,如同未名湖一样,简直就是学校的地标。每天清晨,少年都会在荷塘边朗诵,抑扬顿挫的声调传出很远,颇有大师风范。在学校他是才子,诗书棋琴都有较深的造诣。而他不知道,清秀儒雅的他成了许多少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不为其他,仅仅因为他的才气。而她,学校的才女,也许是共同的爱好,他成了她一生的牵挂。

在记忆中,我读过最美的情诗,就是那首《相思》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劝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学生时代,少女情窦初开,也许并不真正懂得这首诗的深刻含义,但是她一定是知道这是一首情诗。那一天,学校放假,他计划去学校附近的一座杉树坡踏青,不巧的是那天她也正好去了,她很苗条,近一米七的身高,穿着一件红色的汉服,说不出的优雅和柔美。她如同一只美丽的凤凰,在那青杉绿水间留下了一个个美丽的瞬间。而原本在树林间写生的少年,竟被这突然闯入视觉的美惊呆了,原来美丽就在自己身边,而自己却一直没有这样赏心悦目的欣赏过。也罢,少年撕掉了刚刚写生的风景,而开始绘画这突然闯入的美丽。

少年画的那么的出神,以至于忘记了自己,他小心翼翼的画着,生怕遗漏了一点点精彩的瞬间,他如同在绘制一副绝世巨作,他时而眉头紧锁。时而笑容满面,他沉浸在了自己的画作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红色的身影静静的站立在他的背后,就这样静静的看着他。可以送给我吗?一声清脆的声音传了过来,在这寂静的山林中,犹如一颗玉珠掉进了翡翠的盘子里,说不出的圆润与清脆。少年回过头,他们的眼光便紧紧的吸引在一起了,很久都没有分开。

那一年高考,他们相约去了同一所大学,生活总是美好的,可是现实却是那样的残酷。大学毕业以后,少年为了他的父母,毅然选择了老家。他希望,能够更好地照顾他的父母。而少女的父母。因为经商,而早已搬出了那座小小的县城。不知道是不是这样的原因,毕业之后因他们工作的地方,距离越来越远。最开始的时候,少年和少女一直都有联系的信件,也许是时间改变了他们,也许是社会改变了他们,也许是父母改变了他们,有一天他们不再联系。也许少年和少女的心目中,都还有对方,但是,都已经成了过去。

上苍最残酷的事情。莫过于让轰轰烈烈的爱情无疾而终,但却在某一个时间,让你再次相遇。是怨恨?是尴尬?还是惊喜?亦或是是冷漠?某一天,少年在这座大都市一家知名的咖啡馆喝着咖啡,不经意地望过去,看到他前排坐着的一个丰腴的少妇,是她?精致的脸庞,优雅的坐姿,无不体现出她优越的生活,这一刻他却感到无比的欣慰,他一直都希望她过得幸福。也许是心灵的感应,她也很快认出了少年。一个人的咖啡,变成了两个人的叙旧。

下午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这样静静的,喝着咖啡,他们竟然都没有最先开口,也许此时无声胜有声吧。他们互相看着对方,觉出了对方的生活一定很好,那么就不需要担心什么了,不管多么美好的时光,总有分别的时候。离开的时候他们互道珍重,他们递给对方一张纸条,他们以为是电话号码。上车以后他们打开了纸条。却发现他们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同一首情诗送给对方:“那一天,闭目在经殿香雾中/蓦然听见/你颂经的真言//那一月,我拨动所有的转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那一年,磕长头匍匐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那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啊/不为修来生/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篇3:

寻千重,梦千重。多少相思云缈中,陌陌红尘,绾青丝,对镜妆,为君消得瘦花黄。掩相思,韵笔墨,流年深处,把念坐穿。三生石上,刻上你的姓,我的名。携手红尘不变,韶华逝水,千山暮。君是前世今生的守望。天若有情,天亦老,君若心动,万年长。天涯明月心,今生今世只为你情深。————题记

窸窸窣窣的雨,洗涤去万物的空灵。我的笔墨,是多彩的,粉刷着我深情的灵魂,只想我的生命,在有限的里,愈加斑斓多姿。回眸五月,五月的脚步越来越轻,背影越来也越模糊,我的心事不由氤氲成这个清晨的孤寂。我想再好好看看这五月的美,把所有的花红柳绿,统统都收进眼眸,装进心海。曾经,独自走过林荫小道,晚霞也真诚的沐浴过我五月的心。

走在五月的尾声里,心在微风细雨里飘着,我看到风掀起我的长裙翩翩,我感受到雨儿那温柔的抚摸。还有天空的眼,的像个静女。心里无数次的渴望五月慢点,容我再细赏这满枝蔷薇花儿。你看,它们正盛开惹人,美丽,玉立娉婷,何等忘我。蔷薇,你是五月的,羞涩的颜容,美哒哒了五月痴恋你的人。你无需刻意为谁盛开,你无语也温柔,你的婉约姿态,你的俏丽身影,留给五月最美的难忘。

为你,我把静默许久的怀抱张开,让你在我暖暖的怀里微笑。你是否听到我的心像小鹿撞撞,迸发出阵阵激动的声音?五月的蔷薇呀,那么多的人,都为你癫狂,你却静静的,静静的,毫不张扬,蔷薇呀!你可知道你的兀自之美,醉了多少心房。五月,因你的盛开而美丽,五月的情人,非你莫属。我坚信着,世界上每一个女子,都是一朵五月的蔷薇,盛开在他情人的心里和眼睛里。

微雨初晴,碧空如洗的时候,总有鸟声轻鸣,清脆的鸟音穿过天空,漫过林间的草草叶叶,枝枝蔓蔓。潺潺溪水戏流云,修篁滴翠,草尖上的露珠玲珑。风中飘来一缕暗香,优雅了谁的心事,凝望天空之城,相思之眼空了望。念,早已经在指尖葳蕤,疯狂的五月,我守着一池温润的墨香,把你一笔一画,悄悄镌刻进我滚烫的相思之中。我在,你在,爱就在,在远方,在心上,在五月,在我们彼此的守望里。君若安好,我便安好,五月的我们都要安好。

某一个五月的清晨,洗漱完毕,无意间,把自己坐成了清晨里,静默无语的木偶,稍等片刻,想起什么似地,倏地起身,原来一天的日子,正要开始,变得学会了珍惜美丽的晨辉,丝丝缕缕暖暖的阳光,透过纱窗,暖了眼睛,暖了心扉,也恰好住进在我的眼睛,变成这个清晨一瞥的美丽。当一切都安静的时候,心也会漫无边际的,骑着之马,奔腾在有情的天空,像是一匹脱缰的野马。自从遇见,你的心事,我就一直猜不懂,是那样的不可捉摸,然而,在你面前,我却澄净如一湖不起微澜的水,透明如玻璃。

梦里想着牵挂的人儿,即使你在天涯,我在海角,那遥远的,也隔不断心的距离。不许下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的誓言。不承诺飞越沧海于君前,只愿意在我们最美的年华里,且行且珍惜,你在,我在,我们的情都在。穿过纱窗的朦胧,凝望着那无垠的天空,若,没有云儿在它怀抱里撒娇,没有风儿在它的眼眸里舞蹈,我想它可能也是和我一样有过孤寂。似乎,有感受到那一双孤寂的眼,充满这抑郁,也孤独的俯瞰过某一个静默的清晨。

这孤寂,这抑郁,在思念的时候,也都成了生命里的一种美。静静的在时光里读诗,我默默的就像那落进尘埃里的花种,不去打扰任何一缕风,一道景,只去嗅的那泥土的清香。我的境界,只能与爱为伍,与泥土为伴,只能把思念的风铃挂进风里。当我们心还年轻,固然是冲动的,也懵懵懂懂,分不清爱与喜欢,有了傻傻的迷失。很多人都有过迷失的曾经,在逝去的年华里,也带走了那些幼稚过的行为。

一生中,总会有那么,让你的心怦然心动,就在那一刹那,就在那一眼里,注定了做一些迷失的事情。可否记得那年青葱年少?可否记得那年豆蔻未消?一味痴迷一个人,一个微笑,一段,天真以为你遇到的心动,会守候你的一生。这爱,心动,也注定了是天空中漂浮的云朵,经不起风和雨,他只需要的是阳光罢了。当你为此乐此不彼付出的时候,也许他的天空,早已经变换成了另一番景象。而你,也只是他天空的一段云罢了。

迷失了,付出了,成熟了,爱,是无情的,也是深情的,是苦涩的,也是甜蜜的,无需执着,爱若不再,请让自己换个方向,看到的会比以前你所见过的花更美,比以前所见过的云更软,比以前那个负心于你的人更温柔,只要你愿意用心体会爱。爱,就是有一个懂得温柔的人,陪着你同甘共苦,永远相依相偎。流年婉转,老去的光阴,会让我们渐渐成熟,知道了爱和喜欢,是不同的概念,慢慢的,迷失就少了,所以,时间是我们成熟心智的最好导师。

于是,我们不再随意说爱和喜欢。喜欢,是一种浅在的美,只仅仅是一种感觉而已,爱,则不同,爱是心动,是牵挂,是风雨同舟,誓死不离的情,爱,是包容,是理解,是付出不求回报的真心,爱,是心底只可会意,不可言传的滋味,这种感觉是浪漫的痴迷忘我。

当两个人儿真心相爱的时候,才能品尝什么是爱的滋味。,不是一味的甜言蜜语,卿卿我我,而是灵魂的交融,是你懂我,我明白你契合;是随时都会在心底生出来的想念。世界一切都很美,然,在爱人面前,却和自己无关,唯你才是他心底最美的风景。真爱,是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深情,他相信只有你,才是他巫山上千年的云朵,是他梦里的江南,是他魂牵梦绕的人儿,是他心底刻骨铭心的牵挂。人这一生,如果真的能够遇到一个与自己灵魂相契的爱人,那该是几百年修来的福缘,能够享受着这份干净的爱恋,不光是福祉,而是修行。我相信只有真正明白爱情真谛的人,才会将真爱经营到底。

今生,我把爱,装进口袋里,贴近我的身体,唯有如此,我才会知道,自己还有爱的能力,即使是虚无的飘渺,那爱的能力,也会如是清晰,如是温暖。我愿意用一支苦涩的笔,勾画一副梦里的桃花源,那里的世界,纯洁清澈,花香鸟语,山明水秀,修篁含黛,全部是最干净的灵魂。那里没有恶毒的行径,没有丑陋的思想,清澈如娟娟溪水,干净的恰似那亘古,被溪水清洗过的石头。

我要用蘸满相思的笔尖,写下串串思念你的语言。不为谁读懂,不为谁喜欢,只为我心上的你,可以看见,看见我亘古的情,一一不变。我把爱的笔墨,开到荼蘼,我把爱的缱绻,写成一生的鹣鲽诗卷,诗中有你,诗中有我,还有那的明艳。走在五月的末梢,你依旧是我心间的旖旎,是我眼中的山水,是落在天涯的思念,今生只为你种下不变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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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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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到林清玄先生写的散文集中的一篇文章《清欢》,甚是有感:

细雨斜风作小寒,淡烟疏柳媚晴滩。

入淮清洛渐漫漫,雪沫乳花浮午盏,

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

这首词是苏轼与朋友去郊外游玩,喝着雪沫乳花的小酒,吃着竹笋、蓼菜、茼蒿等等,然后赞叹着:“人间有味是清欢。”

有人读诗词不解其意:“这有何好?无非是吃吃野菜、喝喝酒嘛。”说此话之人,必定是没有体会过“清欢”之人。

清欢,到底是何物呢?!解释起来很难,清欢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清淡的欢愉,但体会起来,确实很难呢!

活在当下,体会清欢难,寻清欢则更难。

当你从一把茼蒿、一盘新笋中品出胜过山珍海味的滋味来;当你从路边一块石头中看出比钻石更珍贵的品质来;当你在林中漫步感到了聆听鸟鸣比提着鸟笼向人展示更令人愉悦来;当你从一壶乌龙茶中体会到比喧闹的晚宴更清净的感觉来……这些都是清欢。

可惜,这样的时候实在是少极了,更多的是人世间的混沌、杂乱。

在一天的劳动后,我们想安静的散个步,可路边的烟尘滚滚,到处是“嘀嘀”的喇叭声,闪光灯刺到你睁不开眼,哎,只能回家。

那就去山上,去海边吧!那里远离城市。

爸爸年轻时去过崂山,爬到山顶,四处无人,如此近之望云,到了云雾缭绕的仙人修炼之地,自然是兴奋不已。下边是海,海边是白色的,远些为清,再远些是幽深的紫,最后是蔚蓝,一海四色,默默惊艳。

现在去了,只有伤心,身边围满推销的人。“照相、照相,15元5张,现拍现取!”一排排小贩,向你出售手链、玩具……哎,只好走开 。

人间时事无常,能在世间找到清欢,能品出“人间有味”的人物,必是第一流人物!

在《林清玄的散文集》中我把头脑放进了智慧之水里,体会过黄玫瑰的心、野狗的心、探寻“肤”的感受、白莲花的浑然天成,还有幸福的滋味……

煌煌104千言,阅历、智慧、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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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大漠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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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

旷世,旷野

大漠一望无际,

一无旁骛。

数不清的,彰显个性的

砂砾石块,

把大漠的意志留住。

都说洪荒过后,

留下了石头。

其实,每一块砂砾、顽石

来自远古的时空,

或是浩瀚的另一个宇宙;

经过星球自身高溫的熔炼,

淬化,经历的是宇宙零度。

经不起熔炼的

化作了尘埃,

耐不住孤寂的

悄悄开溜,

自以为得道的

布道去了。

留下了强者,

在大漠风暴中

滚动着,碰撞着

发出振聋发聩的怒吼!

大漠风

时空停止变换,

温度早就凝固;

天长得黑不了,

夜长得亮不了;

顽石很无奈,

野草也无助。

惊雷炸后,

不曾留声;

闪电耀过,

不曾留影。

只有无形的风暴

施虐在荒漠深处。

是来自大漠之外,

还是来自大漠中部?

大漠之魂,

如疾风无形,

在这里肆意而疯狂,

无拘无束。

翻过沙丘,

掠过沙棘、茅草丛

集合起飞沙走石,

发出警世的呐喊!

茅草像大漠的观音手,

摇摆得杂乱无章;

这大漠的舞者,

要为荒原招引灵魂,

这万年寂静,

企图结束。

大漠魂

茫茫大漠,

没有道路,

也就没有定向;

自由自在的空茫,

似乎没有目标,

似乎没有方向。

蓦然回首,

只要向前,

面前即方向;

迈出脚步

脚下即道路。

大漠,

以一种神密,一种莫测

对抗着世俗的眼光,

显示它的深邃

和至高无尚;

孤独强制冷静,

寂寞成就思考。

灵魂在哪里?

大漠的石头、砂砾?

还是一簇簇沙棘、茅草?

一无边际的虚无。

白昼,

黑夜,

都是自然的力量,

却不对大漠设防。

因为荒凉,

所以疯狂;

荒原的灵魂

可以像暴风一样,

奔腾得肆意而旷远。

为地球保留着一个

自由的原生地,

这或许

正是大漠存在的考量。

虚无的前方,

看不见的声音,

听不到的景象,

自由的代价就是这样高昂。

梦,等待苏醒

灵魂,等待归来

挣脱了形骸,

在荒漠中获得自由,

无言,是更高的睿智。

无数智者逝去,

而大漠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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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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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难得清闲陪女儿一起阅读《林清散文集》,翻开一本书,和着淡淡墨香,如品茗般幽雅清韵。

没有多余的文字,一切仿佛是那么自然,却又充满了奇妙的联想,空灵流动。转换了时空,仿佛置身于那书中的情景,心灵却澄澈洞明。

林清玄在博大精深、烟波浩渺的佛教艺术和佛教哲学的海洋里潜游泅渡,将之化为气息,化为血脉。

我赞赏作者的那分善感,那双将生活察觉得如此细微透彻的慧眼!常言道:“世界上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正如《风铃》中,他抓住了“风铃”与风应和这一常见的,却被世人所忽略了的生活现象,在他眼中,风铃是活的,且是一个敏感而极富灵性的生命使者。它是风的音乐演奏者,有了它,人们就会在炎炎夏日听出大自然的清凉,在凌寒冬日感受到大自然的温暖。“风铃”之所以如此神奇是因为它有心,在它的用心感知下风才有了光彩和生气。推此及人,人只有有了一颗善感的心,有了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才能不断“来觉知生命的流动、观察生活的内容、感动于生命与生命的偶然相会”。

作者将风铃写的精致而有灵气,实际是在写人的心灵。他希望能通过心与心的相映,来营造一个美好动人的世界。

再如《桃花心木》的启示,依赖父母和老师,并不是人的本性,但是要在父母的怀抱中度过,在一种不确定的生活中生存,我们则永远会有一颗依赖的心。要想获得自理能力,必须经过生活的考验,拥有不确定的生活。从中深化了自己对事物的认识,对道理的理解。对于简单的物质,更会有深刻理解。依赖的心往往使我们经不起生活的磨练,但如果有一颗独立自主的心,就会从中显示出优雅自在和勃勃生机......

读毕林清玄的散文,豁然开朗,生命的价值别有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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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大山深处的乡土恋歌――读刘锦佃乡土散文

全文共 1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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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居在钢筋水泥铸就的人造森林里,淡出了自然田园,远离了鸟语花香,总觉得自己像被樊篱困住的鸟儿,恍如隔世般迷失了自我。冥冥之中,总有一个声音在心底呼唤:不如归去,不如归去。那被久久禁锢的心灵蠢蠢欲动,却不知道自己该归向何处,直到那一天,读了刘锦佃老师的乡土散文

我与刘老师认识,远远早于读他博客上的乡土散文之前。刘老师是我的同乡,我们毕业于同一所初中,参加工作后,又在同一所中学任教,同事了数年,并且教同一门学科。叙起旧来,渊源颇长。

记得是在上初二的时候,就知道学校里出了一位叫刘锦佃的才子,正在莱芜师范就读。语文老师给我们范读从报纸上剪下来的刘锦佃发表的文章,事隔多年,我已记不清那篇文章的题目是什么,隐约记得是描写了农家小院的早晨,父母亲的形象在氤氲着雾气的山里鲜活生动,我不由惊叹原来我们劳累苦涩的农家生活竟是这样的诗情画意。年少的我听得如痴如醉,感动于作者那细微的观察和细腻的文笔,感谢作者把我们几近厌倦嫌恶的农家日子描摹的这样美好。当初读到的那篇散文,现在归结起来应该就是他最早的乡土散文吧。

跨进中年的门槛,再来细细品读刘老师的散文,竟然发现,当年那个文采灵动,个性张扬的文学青年,在时光的长河里,慢慢沉淀成一位睿智稳重的学者与思想者,他的文笔依然细腻,但多了成熟的思索,他的创作风格有了质的飞跃,不再是华丽辞藻的堆砌,多了深沉的诉说与面对面的交流。时间的流逝,世事的变迁,阅历成了最好的创作素材。无论他的文章怎样改变,唯一不变的是他对故乡深深的眷恋,对乡人殷殷的怀恋。初心不变,情深意浓,他的每一篇文章,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能拧出叫做思乡的水来。

一页页翻动刘老师的文章,感觉在欣赏一幅幅风土人物画卷,那强烈的立体感与动感深深植入你的大脑。那娓娓道来的倾诉,洋洋洒洒的细节刻画,像极了不饰雕琢朴素本色的木板画。最欣赏那篇《远山在落雪》,山村的冬天被雪塞得满满的,雪用最轻盈的舞蹈填充了山与山的距离,山里人陪着积雪慢慢消融冬天,利忠叔的牛棚,金福哥的塑料棚,金怀哥的劈柴在我面前无比的清晰与鲜活,就连拉呱喝茶纳鞋垫消磨时光的三奶奶都是那样稔熟与亲切。这是一幅山村雪景风物图,在这洁白的世界里,老家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人物风情都入了作者的文章里,讲述的是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事,刻画的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寻常百姓。但就是这样一篇文章,时时揪动我内心最柔软的地方,脑海里总会浮现熟悉的画面和熟悉的人。

我也是从农家饭桌上脱离出来的孩子,成为所谓的城镇人口,120多平米的居室圈养着我这个本该嗅着泥土过活的寄居者。城市越喧闹,越繁华,内心那根思乡的弦绷得越紧,丝丝缕缕的眷念牵引着我,时时回到那个魂牵梦绕的地方,看一看身体还算健康的老爹老娘,望一望青山依旧在溪水依然流的小村庄,在城市的缝隙里回味乡土的气息。

故乡是根,根在老家。背转万家灯火,流连凡尘俗世,假如你累了,倦了,总是忍不住去怀想,想那个叫老家的地方,就去读读刘锦佃的乡土散文吧,那是来自大山深处的乡土恋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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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麦收的经典现代情感散文

全文共 4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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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山东省济南市古城商河县到市万坊村,路程大约20公里。

不惑之年来到异地工作,多少有些不适应。高楼厂房平底起,饱阅沧桑纪春秋。为了生活和事业整日忙碌是我们这些从农村走到城市的同仁们的真实写照。虽不像过去闯关东,走西口,下南洋那般慷慨悲歌,但工作繁忙,一家人离多聚少,总少不了一些牵挂,多一些寂寥。有幸的是麦收就要开始了,我们村是山东著名的“麦田保护区”。沿商河县城316国道驱车向南30分钟,就是我们村“麦田保护区”。

麦子熟了该收获了,我和爱人驱车带着孩子回老家帮忙收麦子,每年的这个季节都是农民们的重要节气,谚语云,有钱难买五月旱,六月连雨吃饱饭。过五月,应该称为抢五月,所以不管是上班的还是上学的,都要赶回老家帮忙。

儿子还是第一次看我们收秋,格外兴奋,把车窗按下,小脑袋左顾右盼好奇的看地里的庄稼,不停的问这问那,我们不耐烦的回答着他幼稚的十万个为什么。

车子在宽宽的马路上飞奔,车载音响里飘出悠扬的歌声“在希望的田野上…”道路两旁的白杨树唰唰的向后倒去。驾驶室里不时的飘来阵阵带有微甜的麦香,这香气是那么的熟悉与迷人。广阔的大地上只有两种颜色,心旷神怡的金黄色,在天边与蔚蓝色的天空衔接,在大片麦田中间夹杂着行道树。放眼望去,满世界都是金黄的麦浪。黄色是主宰,绿色是点缀!

在远处黄色海洋中,有一片绿洲。开始是一个点,随着越来越近,绿点越来越大,变成绿洲。繁茂的绿树之中露出了红色的房顶,几缕青烟随微风慢慢飘向天空。近了,看见了村边像镜子一样波光粼粼的池塘,倒影着岸上一座座红瓦白墙的小院落。

车子拐进村里,一排排灰砖红瓦,高大宽敞的平房,栽满槐树和月季花的洁净街道,街上有几位老人坐在大槐树下乘凉,聊着他们过去的岁月。

老远就看到爸妈站在那里了,孩子高兴的爷爷奶奶的叫个没完。父亲领着他的孙子去看他喂得小羊羔了,母亲对我说快去坡里给你哥嫂帮忙去吧,可能收着了。我和妻子走在田间的路上,和乡亲们打着招呼,让着来来往往的运小麦的车辆。远处几台联合收割机在地里收割,收过的地里就像被剃的平头,齐刷刷的麦扎很是好看。现在的麦秋用不了几个小时就完事大吉,人们根本就不当一回事。我不由想起了我小时候过麦秋的情景。

那时麦秋学校会放假,让孩子们回家帮大人们收麦子。早上三四点,父亲就叫我们起来,拿着昨晚父亲磨快的镰刀,去割麦子。大地被人们用田埂分成了一条一条的,中间是是田间小路。在父亲的指认下,我们找到了我家的麦地。开镰了,我一手抓麦子的节杆,一手用镰刀割,嚓嚓,嚓嚓。我觉得很好玩,开始还能跟上大人,可一会就被拉了老远。过了一会儿,天明了,我直起了酸痛的腰,看见父母还是不停的割着,汗水把脸上粘的尘土冲的一道一道的,尽管脖子上搭了毛巾,可是都顾不得擦汗。

这时我发现地里竟然满是割麦子的人了,由于是才收割,人们都心情好干劲高,有的还大声说笑。快到八九点的光景,人们开始回家吃饭了,有的带了饭,就在地头吃。那时过麦秋是吃馒头的,还有咸鸭蛋,算是很好的了,平时是吃窝窝头就咸菜,鸡蛋鸭蛋都要拿去换钱的,除了来客人一年也吃不着几次。吃完饭,父亲套了牛车去拉麦子,母亲和我们再去割麦,再次回到地里时,我的腰痛的弯不下,手上也磨出了水泡,可是不干不行啊,过秋有一个小孩帮把手都好啊。中午太阳火辣辣的照在头上,就像头发烧着了一样,可是不能休息,回到场里还要把麦秆用砸刀砸开,因为麦秆太长不好压。我的腿像灌了铅,拖不动,割的麦子都捆成了捆,我搬的都挺费劲,父亲用牛车拉了三车,都必须砸完才能回家吃饭。那时的我真的累迷糊了,中午回家往床上一躺,浑身就像散了架,动也不想动。脸上胳膊上都是黑色的灰土,麦旺扎扎的难受,浑身都刺痒,那也不想去洗,真的不想动弹。

中午在毒辣的太阳底下,父母把摊开的麦子再翻几遍,我和哥哥是睡了一小觉的。下午我们又去割麦子,天黑后回场里再砸麦秆。第二天还是起那么早,还是中午砸麦秆,摊麦子,只是吃饭后就套上牛,拉着圆滚滚的石轴【轱辘】,去压麦子,牛太慢了,有时压到天黑也压不好。有驴的就好多一了,用一块布蒙住驴眼,可以转的快些。父亲在压麦子,我们还是去地理割。下午五六点钟,我们都回来起场,把麦秸用木叉叉起,放到一起,现在还不能把麦秸垛起来,因为还要压二遍,有的要压三遍的。起完麦秸,把带着麦康的麦子堆成一堆,看看有没有风,如果有风,就顺着风向,父亲拿了簸箕,哥哥用木制的掀,铲起麦子放进父亲端着的簸箕里,顺手一扬,麦子就像一溜金黄的雨撒了出去,麦康就被风刮到一边去了。

扬完场,天完全黑了下来,但还不能回家,还要砸麦秆,把扬出来的麦子摊开,几天后把麦子晒干了入仓。就这样过二十多天,快的也要半月,把麦秸都垛起来,上面糊上泥巴。等以后盖房子和泥用,或者冬天没有草料时喂牛。这时才能算过完麦秋,期间也把玉米给种上了。经过一场麦收的人们,都会被晒的脱一层皮,但人们不会去在意的,只有收获的喜悦,因为农民只有在这丰收的季节里得到了满足,过秋就是农民的节日!

去年也是这个时候,我去济南出差,在公交车上遇到了一位民工打扮的人。因为闲的无聊就和他攀谈起来,他说回家过麦。我说:“天这样旱,收成不会很好吧?”他说:“是啊!今年要赔本的。”我不解的问:“那你还种地干嘛?反正你打工也不少挣钱!”他说:“谁说不是那,可是心里老是割舍不了那块地,每年过麦时在外边干活心里也不踏实,不回家就像缺少了什么似的!回去哪怕只收一袋子麦子也算过秋了!”我看见他说这话时眼里有泪花在闪现。

哥哥的麦子很快就收完了,我根本就没有帮上忙,因为用不着,大型收割机收完后,倒入早就等着的三轮车,拖拉机斗里,人们有的直接去卖掉,有的人拉回来,放马路上晒晒再卖个高价?中午我们一家喝着啤酒,讨论着今年的收成,都很高兴。妈妈端来一盘子淹腌好的咸鸭蛋,说:“你们快尝尝,你弟兄俩从小就爱吃!这鸭蛋我用酱油,味精鸡精等精心腌制,个个里面都有油!”儿子看到摆在盘子里,都切成荷花状的鸭蛋,伸手就抓了个放嘴里,只嚼了几口就吐出来了,嚷着:“太咸了太咸了!”我们也说以后少吃盐,盐吃多了血压高血脂稠,还会致癌!爸爸看着他的小孙子眯着眼笑着说:“我们都吃了一辈子了不是好好的?来,再吃一块!”妈妈说:“现在的人都高般了!吃啥都不香了,还这病那病的!”我妻子在厨房探头说:“现在富裕了,吃穿都是小事,只有健康才是大事!”妈妈叹息着,摇着头又去厨房端菜,她不明白为什么人都变了。

哥哥嫂子都在村东的厂子里打工,每月八九千的工资,种的麦子去除种子农药化肥,还要雇人浇地雇车收割,真正收入寥寥无几。但他们还是坚持着,因为那是父亲的心愿。没有办法,还是要过麦秋。我想老人还是忘不了过秋时,那份记忆吧!

回来时儿子天真的问我,天这样热怎么还去收麦子啊,等凉快了去收不行吗,我们都笑了。孩子啊,你已经体会不到你父辈们的艰辛了。我这时忽然想到了为什么父亲还坚决让我们种地,他在坚守劳动人民的艰苦本色,怕我们忘了本啊!

关于麦收的现代抒情散文:麦收记忆

打场不光苦累,也有乐子。

打场时,正常情况下没法歇息,偶尔有休息间隙,都是因故障或异常情况,比如停电、柴油机坏了、脱粒机不动、电动机烧了、皮带断了和电线破了等。这时,我们的孩子气就彻底地复活,立即野性大发,终于可以喘口气,玩一会了,心里那个高兴劲简直没法形容。

尽管已经累得半死,但因心理作用,疲劳便一扫而光,感觉不到累了。因为处理故障全是大人的事,我们小孩不懂,只懂得玩儿!伙伴们如恶狼捕食般朝堆得像小山一样的麦垛冲去,开始爬麦垛比赛。爬麦垛很费劲,因为麦秧特别滑溜,稍不留神,就会滑下来。有时,我们故意躺在麦垛上,用麦秸秆当作被子盖满身子,简直比躺在席梦思上还舒服。有时歇够了,就在上边打仗嬉闹、捉迷藏、翻滚跳跃、相互追逐,全然忘记了劳累。

脱粒之后,便开始扬场。

那时,扬场全是手工进行,工具是木锨、扫帚等。扬场是个纯技术活,需借风助力,故要根据风向风力,选定扬场时间和作业方位。风太小起不到分离作用;风力过大则会把麦籽也刮走,没法扬场。

一人用木锨铲起麦粒,迎风向上向前扬出去,借风力分离沙石、尘土、麦粒、麦糠、麦草杂物,它们大致按此顺序从近到远依次排列。另一人在麦堆旁持扫帚扫麦糠,扬一锨,扫一扫,依此循环。扬场动作是关键,不是直接把麦子“囫囵个”扔到半空,而是用巧劲把麦粒散扬成扇形,在空中布展成一条薄薄的美丽弧线,让风参与进来吹拂挑拣。随着一锨锨扬起,地面逐渐隆起圆形麦堆,前后两侧是小量泥沙和糠草。扫糠者不停地从麦堆上向外围顺势掠走带皮的麦粒。扬场人要戴着草帽,一是防晒,二是不让沙、尘、糠、麦掉进头发和衣领里面。扬场后,总会剩下带皮的麦粒,需要用碌碡碾轧,压得差不多后,再次扬场分离,以此类推。到最后一轮,还需要妇女出场,用簸箕手工筛选出已所剩不多的带糠麦粒。

后来,队里买来金属制手摇式扬场机,速度和效率大大提高。其优点是实用性强,可以说,适于各种粮食的扬场分离作业。

1975年前后,出现了机动扬场机,由柴油机或电动机驱动。其好处是不需借助自然风,有风无风照扬不误。

关于麦收的现代抒情散文:麦收记忆

“麦浪滚滚闪金光,男女老少收割忙,丰收的喜讯到处传,社员心里喜洋洋啊喜洋洋……”每当我听到这首脍炙人口的歌曲时,眼前总是浮现一望无际的麦田,金色的麦浪此起彼伏,收割的情景非常壮观,令人心潮澎湃。

我家位于练江河畔,每年5月下旬,就到了即将收获小麦的季节。每当我置身麦田,拂面的风好像是蒸熏过的,似乎空气中隐约漂浮着麦香的味道。我不由得抽了抽鼻子,笑容可掬的母亲说:“你准是闻到了谁家刚掀开锅盖,蒸出了一锅白馍了吧!”这时,我会站在村西头的槐树下,举目远眺骄阳朗照的大片麦田。只见地平线上风生水起,空气像亮晶晶的水波一样,静静地流动,劳作的人们,神仙般地在风中款款游走,有一种空气的曼妙之美。母亲站在我身后,告诉我那就是土地的风水。

“麦季定收成,一季保全年。” 麦收,对于农民来说尤为重要。小时候,看《地道战》、《地雷战》、《粮食》等电影时,都有这样的场面:遍地麦子熟了,鬼子就从据点炮楼里出来抢粮食。乡亲们从抢种到抢收,到手的麦粒儿都不是轻易得来的,不仅要与不劳而获的日本鬼子夺,还要与不等人的时辰、天气抢。夏收紧连着夏种,即使是和平年代,一旦到了收割时,也如同遭遇了一场突击战。要在晴好的天气里,在阴雨的间隙里,确保夏季的收成。届时,庄户人家会走进金灿灿的麦田里,掐一穗麦子在手掌中搓弄一番,喷一口气吹去散碎的麦壳儿,将掌心剩下的麦粒儿丢进嘴里,一边咀嚼着一边说:“该开镰啦!”

于是,吃过晚饭,就开始蹲在各家门口,庭院里蘸着月光磨镰刀了,那节奏明快的磨镰声就像一道道战前动员令,在乡村寂静的夜晚传播得很远很远,一把又一把被磨亮的银镰就像一弯弯新月,挂在每家庭院的墙壁上。翌日,天色未亮,麦田里早已是一派热火朝天的收割景象。男女老少齐动员,年轻力壮的男女在前头挥舞着镰刀,刷、刷、刷,一垄一垄的麦子应声倒下;年迈的老者把割倒的麦子打成铺子,准备装车运到村头的打麦场。那时的孩子们是要放麦忙假的,有的帮大人们送水送饭,有的在车辆装运之后拾麦穗。我上初中之后,每年都干起了踩车的活儿。上了高中后,个子长成了,就与男劳力一样割麦、打场。我清楚地记得,在那溽热难耐的天气里,还必须穿上长衣长裤,即使这样也不能防御麦芒的锋利,麦芒依旧会穿透衣裤,将手掌、胳膊、大腿刺得伤痕累累,又痛又痒,浑身黑油油的……当时的体会是:白馍好吃,割麦辛苦。尽管家里才几亩地,可我最怕的是割麦。每当割两个小时后,腰疼难忍,只好在地上围。记得有一次,我为不割麦,骑着自行车到处找收割机(实际上是手扶拖拉机带的剪割台) 。当我把收割机领到我家的地头时,母亲和爱人已经把麦子割完了。后来,这件事经常被爱人提起。

当然,现在与过去大不相同了。每当豫南金色麦浪翻滚的时节,中国第一镰就从我们驻马店开始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排着雁阵般的大型收割机,由此向北开始收割,徐徐迁徙,大片的麦田依次被收割得干干净净,不仅节省了大量时间,而且少了许多繁重和辛劳!我记忆中的打麦场、滚动的石磙、翻麦秸的木杈、扬场的木锨,以及面包般的麦秸垛等,都已成为渐远渐逝的风景和封存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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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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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茶是淡香的,咖啡是苦涩的,美酒是辛辣的,它们虽然味道同,但都能给人们带来美好的享受,让人回味无穷。《朱自清散文集》中的文章,有的似清茶,有的像咖啡,有的是一杯回味无穷的美酒。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散文就是《背影》,读得时候差一点就悄然落泪,这篇散文通过描写父亲送儿子远行的一幕,表现了父子之间的真挚情感,父亲那背影真让人心痛啊,在晚霞的照影下,父亲为即将远程的儿子买橘子这件感人的事,让大家看的清清楚楚的。而《匆匆》讲述了时间流逝之快,并且时间不能倒流。告诉我们:昨天是作废的支票,明天是未发行的债务,只有今天才是黄金。所以,我们一定要把握住今天;而《荷塘月色》这篇散文中,作者用月光衬托荷花,描写了夜晚中荷塘的美景。读了朱自清先生的《荷塘月色》我才会细细品味着荷花的美,朱自清先生把荷花描述的那样美,想必你也动心了吧?

折服于朱自清的文字操控能力,我曾经也试着模仿他的文风,不过写出来的无非是无病呻吟的风花雪月,徒有其表却无内容,只好作罢,还是品读为佳品读朱自清散文,仿佛品读那一方绝唱,总能在字里行间收获满满的感动,让人在喧哗的都市中寻找片刻的宁静,仿佛找到了心灵的归属,着实是一场精神上的洗礼。而如今的的社会,很多人在读书的过程中逐渐偏离了如何读书的轨道,这时不妨读一下朱自清的作品,毕竟经典之所以为经典,还是有一定的价值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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