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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这一夜的烦恼》(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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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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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组在去某中学问卷调查时,一开始虽被他们拒之于门外,但后来他们还是十分认真地填好了卷子。每到一处,我们小组都会带上笔,一遇到问题总会把它记录下来。虽说一路过来很辛苦,也很繁忙,但为了更好地完成这一课题的研究,为了更好地体验琦君散文中乡土风情及人情美,为了…… 应该是值得的。那不像征虚无缈缈,更不象征幻灭,却给我一种踏踏实实的,永恒的美的感受,美的回忆。

酸、甜、苦、辣这四种人生的调味剂,我在研究琦君散文的过程中都一一的体验到了。虽然这四种调味剂很普通,但我却在普通中尝到了不普通的一面,酸中带着点甜,苦中渗透着些辣。

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我们感到金钱正在迷惑大家的双眼。人们在金钱的世界里任意飞翔,却逐渐失去了人性。朋友们,让我们换用另一种眼光去看世界,借琦君的双眼去看世界吧!相信,我们会看到一个与现实截然不同的世界?一个真、善、美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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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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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公园附近的甜爱路,是一条静谧的小街、甜美的小街。小街两边的墙上多是画,多是诗。那些诗歌都是爱情诗,有普希金的,有拜伦的,也有我国古代白居易的……爱的小街自然有很多言说爱情的,细细品味,字字句句像涓涓山泉滋润着人的心田。

近日,我拐进了这条小街,正好看到一位女孩举着照相机对着墙上拍照。墙上是什么画、什么诗歌引起了她的兴趣,值得她拍下来?她对着墙就那么近,近在咫尺。

走近一看,怔住了。墙上什么东西都没有。

女孩苗条,亭亭玉立,举着相机那么专注,那么用心,倒像一幅画,一首诗。

她的相机一会儿进一会儿退,墙上空空如也,难道……

猛然间,我看到了,她在拍树影,她在拍树影的特写。

漂亮,格外地漂亮!

这也是画,这也是诗歌啊。

旁边是一棵高大挺拔的水杉。水杉的主干上,和人一样高的地方有几根嫩枝几片嫩叶,细细小小的。夕阳映照过来,把嫩枝嫩叶投射到白墙上,那影子也是细细小小的。

好镜头,好特写。那树影就是一幅好画,一首好诗。

我不禁惊叹于女孩的发现了。

水杉的细枝细叶,虽没有风,但也在摇,仿佛在和那女孩嬉戏。女孩则屏着呼吸,抓住它顽皮的瞬间,“咔”一声,将它定格了。

有谁会注意到这些细枝末节,有谁会注意到那堵空无一物的白墙,有谁能在纷乱无序的环境中抓住这一点——然而她抓住了。

罗丹曾经说过,生活中并不缺少美,缺少的是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在司空见惯的生活中能发现美,她就是大师。

回望,夕阳红红的,细叶翠翠的。女孩收拾起照相机走了,走得窈窕,走得轻盈。忽然,我想写一首诗,写一首曲子,来赞美这女孩,赞美她有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但又何必矫揉造作呢?那墙上的树影就是赞美女孩最好的诗,最好的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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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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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间古朴的屋舍中,一张桌,一把藤椅,一位老人坐于藤椅之上,微仰着头,意态悠远。

他在回忆往事,那些已经逝去的青春年华——有对家乡美食美景的无限眷恋,有对母校西南联大的光辉追忆,更有对风俗文化的悉心寻探……这,都是纯粹的美,美在身边。美在本分,

我最喜欢《我的家乡》这篇文章,汪曾祺的家乡是水乡,碧波荡漾的水上,偶尔有一只,两只打鱼的小船划过,只需两点竹篙,便可到达。汪老那时看打鱼、看船、看西堤美景,不亦乐乎。黄昏时,最打动人的是天空上的紫。傍晚时分,江边一带的船,都点起橘红色的灯,星星点点地分布着……正如沈从文说的那样,这里真是一个圣地!好山好水好风光!

汪曾祺的散文中总有水,那水是平静而雅致,欢快并无拘束的,平平淡淡却又令人回味无穷,正如他家乡之水。他的文章就如清澈之泉,饱含了那些令人会心一笑的小美,令人读起来舒雅闲适……

或许我们都是匆匆生命中的过客,在办公室中两眼紧盯着电脑,接打着无休止的电话,开着无穷尽的会议……这些,竟将人与自然隔离,无法留心那些纯粹的美。但无论怎样,请保持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一颗纯粹自然的心!

不觉间,耳边传来了慈祥的声音:看,孩子!那吸附在青草上的露珠,多美啊!摸摸它,像不像天上撒下来的甘露?好美,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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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与狗狗的情缘散文

全文共 2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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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良缘,让我与“灰机”结了缘,即是一段他与它的牵绊,也是一份情与感的虐恋。——引子

那日,一只纯欧洲血统的雌性泰迪小,摇着短尾巴,欢蹦乱跳地跑到我的跟前,惊喜之余,我不知所措。

红棕色的卷毛,圆溜溜的眼睛,四肢腿长毛如絮,塔拉着一对大耳朵,走起路来一扭一扭,尽显窈窕,又显灵性,只因是贵宾,所以彰显贵族戚,它是宠物类的极品,也是汪星族中的佳丽,如同“洋娃娃”般的可爱,那份精致,韵味十足,我特喜欢。

寻之来源,原来是我学生怕我孤寂,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深信不疑,因为这个学生是我的挚友,也只有他才会体味出老师的寂苦,再此感谢我的高徒陈陈。(陈陈是我两年前的学生,现为高级皮鞋设计师,月薪7千有余,他创造的业绩,是我这个做老师的欣慰。)

泰迪进了我的家门,众学生就兴致勃勃地给它取名叫“灰机”,一只小母狗叫什么不好,叫灰机,我无语,也茫然,更觉得无厘头,只因学生与我同吃同住一套公寓,故此拗不过学生的倡议,只好妥协,默认,听之任之。

闲暇之余,大家戏着、闹着、逗着、叫着,不知不觉“灰机”就叫成了顺口溜。

灰机,虽是一条狗,却性情温顺,待人谦和,彬彬有礼,从不张牙舞爪,单从面相看,此狗不仅和蔼,还体貌健美,秉性乖巧,善解人意,来我家不多时日,就与我形影不离,成了我身边甩不掉的影子,我到东,它不会去西,日复一日,它能读懂我的意图,我能知晓它的本意,包括彼此间的举手投足,互能感知、感应。不过,时间久了,难免狗狗会淘气,我就会训它、骂它,甚至打它,这时,学生就会群体而攻之我:老师不许“打灰机”,那一刻,在众目凝视之下,我尴尬、我无语、我妥协、我只能抑制情绪,歇息。

因为来时,灰机就已经是“大姑娘”了,所以几个月下来,它开始有了念想,萌发情窦初开,每次带它出去,就四处寻觅异性,喜欢与其他狗狗群欢,而且一喊它回家,它总是念念不舍,迟迟不归,鉴于这种混乱的聚集,一不留神,狗狗怀孕了,一个星期后,发现它开始懒惰,不吃不喝,偶有呕吐的现象,至此,我知道灰机被禽兽玷污了,我是即喜又忧,喜的是:我家不久会“人丁兴旺,宾客满堂”,忧的是:突然的症状让我措手不及,不知道从何着手,安排它的饮食起居,既然狗狗怀孕了,就得给它准备个窝,帮它做月子,怀孕期间还得给它好吃好喝,不厌其烦地照顾,是只望它能帮我生个“一男半女”,一群健康、活泼、可爱的小宝宝。

说欣喜,也是愁,喜忧参半之余,让我颤颤抖,偷偷乐,期盼着,能早一天喜事临门,因为我幻想着,一窝小不点,憨态的样子,走起路来东倒西歪,整天缠绕在我的膝下,那份快乐感,不言而喻。

工作之下,我会亲力亲为,三天两头给它调剂口味,今天猪肝汤,明天鲫鱼汤,生怕它缺钙少爱,影响到下一代。

一晃,预产期到了,我和狗狗那几天都昼日不眠,它焦虑,我不安,它乱窜,我乱转,我和它都心神不宁。那晚寅时,终于有了产前预兆,狗狗开始刨窝,一次又一次地啼叫,两脚下蹲,肚子开始抽缩,一阵又一阵地呻吟,形同解手,这种现状周而复始,看得我恍惚,至到翠日中午12点,胎儿的衣包出来了,却看不到小狗的头,急得我心发毛,急得它团团转,这如何是好,情急之下,我带它去宠物医院打了催生针,回家后观察许久,小狗头露了出来,可还是生不出来,我打电话求助各方神圣,有没有应急措施帮帮我家狗狗,策略一个接一个地献计,热线一拨又一拨地使唆,此时,急燥的是我,痛苦的是狗,看到狗狗有气无力的样子,我心好疼,近十个小时的磨难,小狗已经在妈妈的肚子里窒息了,有人说,若再不采取措施,大狗也会有生命危险,最终听之劝说,让我帮它把小狗拽出来,我简单地用碘伏做了消毒,小心翼翼地把小狗头往外拉,天啊,我和另外一个学生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用近半个小时,才把小狗拽出来,大狗疼的哇哇叫,即便是再痛,它都没有咬人,任我们死命地拽,灰机撕心裂肺的尖叫,叫的我心慌意乱,那场景,但凡是有血性的人都会垂泪,都会被狗狗的顽强毅力所触动,整个过程用了近四十分钟,可想,这漫长的四十分钟,对灰机来说是多么大的痛苦,这良久的四十分钟,就像是狗狗过鬼门关,正可谓: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小狗出来后,是不是可以喘口气了呢?还没有完,因为大狗还在抽缩,还在呕吐。只因大狗吃得好,所以小狗长的壮,拽出来的小狗如同别人家的满月狗一样大,我拽时都费了那么大的劲,难怪大狗生不出来,之前曾听人说过,泰迪狗娇滴,不好喂养,一般怀孕也就一到两只,而且容易难产,这些都是道听途说,并没有当真,谁知道,这种情形就让我家狗狗碰上了,早知今日,当初就不该给灰机吃得那么奢侈,虽是好了狗宝宝,却是害了狗妈妈。

原以为这么大的小狗,狗妈妈肚子里只会有一只,拽出来之后,就想安抚大狗好好休息,一天过去了,谁知道,大狗还是不吃不喝,依然难过至极,一边吐,一边拉,要死要活的样子,让人看得好心酸,上网一查,吓我一跳,这种情况,十有八九大狗会有生命危险,无奈,我抱着灰机象哄孩子一样来回地抚摸,意想尽自己的最后一点爱心,让它安然地走,就在我绝望的时候,灰机忽然挣脱我的怀抱,跳到地下,又象要拉粑粑一样,用力地争,这一争不要紧,又争出一条小狗来(当然也是死胎),而这条小狗比第一只狗小很多,但看上去发育还是比较健康的,只是在狗妈妈肚子里的时间太久了,也因缺氧而窒息,当这第二只死胎排出来后,再看大狗如释负重的样子,爬在地上小喘气,但精神好像缓过气来了,不一会,站起来去喝水,还跟我要了一根火腿肠,只吃一根,就不要了,我想它大概是想补充一下体力吧,不管怎样,是个好兆头,灰机总算起死回生了,福兮,祸兮,它依然闯过了死劫这一关,逃过了索命的奈何桥,生命又可以在线了。

通过这次狗狗死里逃生的磨难,我对灰机有了敬意,是它不屈不饶的顽强的精神震撼了我,是它在生死攸关的临头,用毅力打动了我,让我为之感动,我暗誓,再也不要让它怀孕了,日后好好善待它,倍加呵护它,是它让我领略到了,生命诚可贵的真正含义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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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散文

全文共 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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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组图,放在我的图库有些时日了,迟迟不敢落笔的原因,是怕这白发人黑发人的人间大悲,让我揪心的痛!悲悯到窒息。古人说,人生三大悲剧:幼年丧父、中年丧偶、晚年丧子。而这世间还有多少白发人经历了大半生的风雨坎坷之后,还要经受送黑发人的人间悲剧,余生陷入茫茫无助的绝望。

爹娘的心肝宝贝啊!爹娘老去的依靠啊!恶耗掺杂着血腥,我们等来的是你,苍白如纸,满嘴是血,冰冷的遗体。白发人哭得死去活来,这伤心欲绝的老泪,如血滴落在你冰凉的脸庞,你却再也没能睁开眼睛看一眼白发爹娘,再也没能张开嘴巴叫声爹娘。至此,一路孤零零地远去,带走了白发人的欢声笑语,带走了白发人温馨幸福的快乐生活,更带走了白发人的灵魂。

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场景足以令人唏嘘,令人崩溃,令人惋叹,令人痛不欲生。问这世上,哪个父母能承受如此之痛?黑发人,就这么的去了,离开家,离开亲人,离开我们这共同的世界。不给白发人留下一丝一丝的念想,或是最后一丝一丝的希望。只有决绝的事实,让可怜的白发人无法接受,肝肠寸断,这难堪的生生永别便是死亡的最残酷之处。

白发人送黑发人,想来世间最惨痛的遭遇莫过于此。而若黑发人是独生子女,白发人的惨痛就更是雪上加霜。生死无常,人的生命真的很脆弱,就这样突如其来,就这样毫无征兆,不知道什么时候,生命之火就这样熄灭,生命之路就这样嘎然止步。

你走了,你永永远远消失在茫茫人海,把无尽的痛与思念留给苟活的白发人。滚滚红尘中,一条长长的生死界河隔断了白发人与黑发人深深情,浓浓爱。以后白发人只能在无数个梦里去见你的音容,去聆听你的叫唤,以后白发人老泪成行,甚至哭瞎了混沌的眼睛。

人生苦短已是不尽人意,偏又有“旦夕祸福”,人虽贵为万物灵长,却又有太多面对生死而无能为力。疾病、灾难,战争,事故,哪一样都可以轻而易举地毁灭一切美好的东西,哪一样都能剥夺人的生命。人,如此渺小脆弱,面对无常几乎无力抗拒。能够做的唯有选择珍惜,选择生无止息地追求生活的美好,才不辜负这短暂易逝的生命。

我宁可相信,每一个生命的离去都是夜空中划过的一颗流星,每一个生命的离开都是去往极乐世界。愿这世间每个人都珍惜生命,愿这世间老少平安相伴,幸福美满的活着,愿这世间再没有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凄苦大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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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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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失利后的我在大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无意间看到了一群金灿灿的“向日葵”,它们正在享受着那温柔的阳光的散射,看起来就像无忧无虑的小孩。

骤然,一阵暴雨来临,我连忙躲进别人的店铺里,不过还是被雨淋了一身湿。我苦笑,那些向日葵应该像我一样被淋湿了吧,不,应该还被雨水打得弯腰了吧。可当我回头看时,就被眼前这一幕给震惊住了。那是一群向日葵正与狂风暴雨作斗争,它们被狂风吹的腰都弯了,被雨压得都快贴到地面了,可是他们仍然很坚强的挺直起腰来,然而又被折磨得弯弯曲曲,可是它们仍在坚持……

直到暴雨过境后,太阳从云层中跃出来,照射着大地。此时,向日葵已被摧残的不像样,已经弯下它那纤细的腰,不能挺直起来。但是它们似乎很坚强,瞧,它们还活着。它们又沐浴在阳光中,继续享受温暖的日光。那脸上似是充满了笑意,自信,好像在说:风雨风雨不怕,意志顽强最重要,战胜风雨,不难不难!看到这,我心里不由得难过起来,连向日葵都勇于面对并克服困难了,我这个高级的动物居然就被一次“考试失利”打败!真是自愧不如啊。

从此,我便把向日葵记在心里,种在心里,把它那顽强,不服输的精神种在心中,发芽长大。我相信,日后有向日葵的陪伴,生活将是一片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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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天净沙秋思改写为散文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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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思

在一棵枯老的树上,几片枯黄的落叶,随着苍凉的秋风摇晃,好像立马就要掉下来一样,一根根快枯死的老藤缠在老树上,在这种死气沉沉的环境下,一只要回巢的鸟儿从树上飞起来,慢慢的朝远方飞去,显得无比孤单。

我远离家乡,内心涌起一阵阵悲伤,在我的脑中浮现出一幅画面:在一条流淌的小溪上架着一座古桥,河边有妇女洗着衣服,有孩子在嬉戏,桥边,有几座小屋静立着。天上飘着缕缕炊烟,一个女孩,手里捧着几朵鲜花,拿出一朵别在妈妈的头上,妈妈笑着,从女儿手中拿出一朵花,戴在女儿的头上,一家人粗茶淡饭,过着简单而快乐的生活。

我一边回忆,一边落下了泪水,脸上满是沧桑的我,走在一条古老的道路上,还牵着一匹无比瘦弱的马,一阵西风吹过,那匹瘦马好像要被风吹倒了一样,路上卷起漫漫黄沙。一轮夕阳挂在天的西边,天空似乎都被染红了,我的影子被夕阳拉的很长很长……

太阳落山了,我还是走在小路上,不知道该去往何方。一边走,一边在嘴里念叨着:“秋天都快过完了,我什么时候回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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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记忆里的背影抒情散文

全文共 12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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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下班的高峰期,拥挤的车厢内,移动一小步似乎都很费劲。上车的人越来越多,也便意味着空间越来越小。在人群里摩肩接踵,好不容易挤到的后车厢,站稳后望着黑漆漆的窗外,此刻车正行驶在窄小又颠簸的乡间小路上,每次走到这里都会忍不住想到老家的路,没有这里的凌乱,却是如此的空旷和坦荡。

眼睛一直望着窗外,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心里却不知道究竟在想些什么,只知道越想越难过,为了转移注意力,眼睛又开始直直的望着车厢的人群。站在我前面的人,引起了我的注意力,默默地打量着他,猜测着他的年龄和工作,侧脸的轮廓从后看有点瘦,有点沧桑,无形中透漏着生活的痕迹,或许不那么如人意,却依然坦然豁达,依旧在努力的为家人为孩子操劳奔波。一瞬间想到了我爸,眼泪便开始在眼眶里打转,强忍着,没有让眼泪流下来,一幕幕的往事开始浮现在脑海里,不知道是幸福还是不幸。

在我的记忆里爸爸是一个脾气特别好的人,为人厚道,不会斤斤计较,当他咧着嘴傻傻地笑着应该就能知道他的脾气好,容易相处。也只有在他面前我才能充分的过公主瘾,随心所欲的和爸爸玩着各种各样的游戏,耍着小脾气,说着各种不经大脑傻的不能在傻的话,每次生日时总会给我买喜欢的小礼物。

一切是如此的遥远,又是那么的近,仿佛就发生在昨天,每每想到这些心里都会很幸福,可不幸的是这些只属于过去,只属于回忆,未来的日子里不会有人会那样毫无保留的爱我疼我,好难过。

爸爸在外上班每个月都会回家一两次,而去接他仿佛是最开心的事,眼睛一直盯着来往的车辆,心里却捉摸着爸爸会从那辆车里下,在那个手机还没流行的日子里,有时候因为不能随时随地的交流沟通,有时候一中午要跑两三次,不想傻等,有害怕错过,就这样来回的折腾却乐此不疲。运气差的时候会错过,但是还是很开心,因为爸爸回来了。

那时候很容易就能满足,不会问家里要东西,记得最清楚的一次让爸爸给我买课外书读,而那时候家里只是觉得把书上的东西学好就行了,就没怎么支持,现在想想如果那时候有时间去读更多的书,现在的我有会变成什么样子呢。这是记忆中爸爸唯一一次没有满足我的要求。没有抱怨只是有点遗憾和不解。

爸爸一般回来两三天,有时候亲戚邻居有事不得不回来,会很来去匆匆,可能是一天也可能是一会。农忙时会久点,因为会放假。爸爸去上班的时候如果我有时间我也很高兴去送他的,虽然看着他离开的背影会有点失落,但是我知道用不了多久爸爸又回来的。

有时候没来得及说再见,就永远不会再见了。爸爸的离开是注定的事实,可是我不愿去相信,知道那一天真正的到来,我还不愿意去相信,只觉得那只是一个梦,一个有点残忍又醒不来的梦。

鲁迅说:“梦醒后的人生还需要继续,”。而我还梦里前行,有点落魄,恍恍惚惚中走到了今天,痛过了,伤淡了,而对于你的记忆还是那么深刻,为了你曾经陪我度过的欢乐时光,我知道在路上要始终记得开乐,照顾好自己。

其实我相信你一直都在,一直陪伴着我,只是不能在陪我玩,陪我笑。想你,在这个无人有需要人陪的时刻,但是我知道你一直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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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雨的优美散文

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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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轻轻地走近,踏着斑驳树影,脚步细碎而轻盈。虽然我仍是独守灯前,不曾一睹你的芳颜,也不曾嗅到你的馥郁,然而我却听到你诗人般的潸吟默咏。

窗户上的股股细流,蜿蜒地、有节奏地淌着,每前进一步便发出微弱的光,我想,不仅仅是水,一定掺进了玻璃窗的眼泪。平日,它坚强的外表禁锢了自己的眼泪,只有现在,有了雨水的掩饰,它才肯释放自己的眼泪,释放自己的情感。

此时,我想:也许老师讲课的声音能使我平静。于是,我努力地去听,试图忘记一些事。但是,我能听到的,仍然是雨。

“不肯付出的心承受不住爱。”长期以来我看了太多东西,眼中只有自己的前程,只有自己的爱好,只有自己的小圈子。天天做白日梦,总希望哪天“飞黄腾达,平步青云”,却从没好好想过您的人生。

给朋友价值不菲的精品做生日礼物,我的眉头不皱一下,用您的血汗钱,“死挨死打”赚的钱!该说我无知还是自私?我从未想过为您庆祝生日,因为太吝啬,对您,我连一句“我爱您”都开不了口。我从未送过给您,哪怕一朵小小的康乃馨!我喜欢安慰自己:你会说我浪费的。

而我回家时,从打开门的瞬间开始,我已经在逃避,逃避您热切期待的目光,逃避那碗热气腾腾的老火汤背后的您的脸庞。我总是径直逃进我自己的房间,迅速关上门,热切得有些疯狂地扑向作业、题海。我能感到您小心翼翼地推开一道门缝,我也能感到我背后您那百感交集的目光,我对您竟然刻薄到这种地步了,宁可纵身入题海,也不愿与您相对。

我的耳朵变得自私,不肯倾听您的絮言叨语;我的眼睛,不肯在您铅华洗尽的脸上停住一秒;我所谓的“伶牙俐齿”,不舍得讲一句真心话,还有我的手、我的微笑,它们似乎都忘记了一切,关于您的。

雨,时疏时密,敲着我的心,紧凑得不容我思想片刻。玻璃的眼泪未能止住,而且好像愈来愈多,似乎要渗进来了。我无法去阻止渗进窗户的雨水,正如我无法阻止渗入我体内的母亲的关怀,任它融化。我的心,无法阻止。

母亲的爱,如雨。虽然细雨很美好,但是暴雨仍会有的。雨始终润泽养育了未破土的芽儿,只是,暴雨更热切地希望芽儿出头的那一天不再遥远。

雨,“飘飘的季节,飘飘的我!”什么能回到雨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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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幻想成蝶与你在一起的散文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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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幻想是不切实际的。可我还是忍不住,希望变成蝴蝶,飞上天空去寻找你。你可知道,在无数没有你日子,我是如此煎熬。你二话不说就这样走了,留下我一个人。黑夜,静得让人害怕。

我独自一个睡在床上,静静地看着你的照片。不知怎么,看着看着,我的眼泪不知不觉地流在了照片上。我怨你的离去,生气地把照片一甩在地上。我独自在墙角处,蹲下身来,双手抱膝,大哭了一场。心想,为什么你要这样地离开我?就算离开,也要告诉我一声。为什么独自一人去承受?你可知道,这样会让我心痛。我永远不能忘记,你离开前,对我说道:“要好好地活着。就算我不在了,你一定要活下去。”却不知,这话成了你我之间的分别。我还开玩笑地说:“你怎么了,怎么感觉你在对我说遗言?放心吧,我们都会好好的。”我猜想那时的你,预到了你的离开,会让我心痛,才这样说的吧。

放心吧,我不会做傻事的。我一定会记住你的话,好好地活下去。我拿起地上的照片,忽然笑了。因为我知道,其实你并没有离开。你一直在我身边,守护着我。

忽然感到黑夜并不可怕了,因为你就在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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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清明改写散文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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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百多年前,清明时节。春雷万钧,惊醒万物,宇宙给郊外的大地带来了勃勃生机。清明佳节,桃花李花都已茂盛的开放,仿佛它们在笑;桃花梨花不都是白色之钧吗?白色不正是清明的颜色吗?郊外的田野上荒凉的一片片坟墓,让人有些悲伤、思念之情,我也情不自禁地伤心起来,我也想到了我的家人、我的老友、我的那些对我好过的亲人。

郊外雷惊动了天地,那些冬眠的动物已被这春雷万钧给惊醒,这雷和雨给郊外大地带来了,一片勃勃生机。这雨下的可真柔!郊外草原上的是花草树木是无比柔、美、滑呀!这雷雨足以让大地苏醒,足以表达人们对亲人朋友的怀念与思念与悲伤。野田荒芜之处,是埋藏着死者的墓地,死去的人们长眠地下,再也不会醒来,使活着的人心里难过。我突然想到清明美景,又随即想到我的亲朋好友,又从死想到了生,想到了人生的意义。啊!人生就是这样!人生就是各不相同!

当我看到人们为自己的亲人们祭奠为死去的亲人们摆上酒、菜、水果时,我由此想到了这样一个齐人──小人的故事:古代的某个齐人没有酒菜供去世的亲人祭奠,便同别人要,别人不给,他就在别人不在的时候,把别人家供亲人的酒菜全部都吃掉,回到家,他还对妻子和小妾撒谎吹嘘,在某个当大官的朋友家吃喝,所以嘴旁才很油嘴腻脸。这种小人的人生猥琐卑下,毫无人格尊严。这些小人都是卑鄙下流的。

当然,还另有一些高士,由此我想到了春秋战国时代的介子推:他帮助晋文公建国后,不要高官厚禄,宁可隐居山中。晋文公想让他做官,便下令放火烧山,但是介子推其志不可动摇,竟抱树焚死在绵山中。

我由清明的百花盛开想到荒原的逝者,想到人生的价值。

我感叹的说:“虽然无论智愚高低,最后都是蓬蒿一丘,但是人生的意义却大小相同。”我由此挥笔如下:

清明

佳节清明桃李笑,野田荒冢只生愁。

雷惊天地龙蛇蛰,雨足郊原草木柔。

人乞祭余骄妾妇,士甘焚死不公侯。

贤愚千载知谁是,满眼蓬蒿共一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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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散文——雨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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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主要是喜欢听雨的声音。虽然听不出一个所以然,但仍然是喜欢。在白天,尤其是晚上,雨从天上来,在房瓦上,树叶上,草地上,密密麻麻的弄出些声响,总能给我带来祥和和安宁。我可以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干,只是静静地听这不知疲倦的雨,在不断地轻叩千家万户的房顶,然后变幻成水,互相吆喝着,嬉闹着,不断地向东流去。

“留得残荷听雨声”,是先辈给我们留下的美妙诗句——写这诗的前辈一定是一个听雨的高人,在那几百年前的雨声里,或许他早已读懂了雨的心。

雨心是什么?如果要我猜,那肯定是水。

而水,是最妙的一种东西——当你站在水边,你说说,水里有鱼吗?鱼藏在哪里?我弄不清,不知你是否有一双慧眼,一眼就能看见那些深藏于水中的鱼,或者是其他别的什么宝贝?这事儿,水不会告诉你。你可以往水里丢石头,扔任何可以扔的东西;可以把自己泡在水里,漂在水上,钻进水里,可以用水来洗衣服;可以把水泼到你想泼也能泼到的任何地方去……甚至可以一口把水喝到你的肚子里——事实上,你可能每天都在干这样的事情。但水不吭一声,最多是在你往水里扔东西的时候“砰”或者“啪”的发一声响,然后就归于平静。

不知是谁,说“鱼儿离不开水”,我想问的是:谁能够离开水?只要是有生命的东西,都不敢说能离开水,人怎能例外。据说,一个人如果有100斤重,其中,70斤以上的东西是水。这真叫人难以相信——可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怎么会是这样呢?不幸的是,它不但大量存在于人的生活当中,而且竟然与人融为一体。可见水隐藏之深,它遍布于人的每个角落,也许你脑子一动,想干什么,很有可能,水早已心知肚明。在某种程度上,水已成了人,人已成了水,只是这事,人们不太明白。

可是,就是这谁也离不开的水,离开了就会让人纠结,让人昏迷,甚至让人死亡的东西,在我所住的小城里,1.90元一吨,在我的家乡,一分钱也不值;而黄金,既不能吃,也不能喝,更不能穿,仅仅一克,就值300多元。是否,人们真的以为“物以稀为贵”?那些普遍的尽管是重要的,还有一些甚至重要到一刻也离不开的东西,比如空气,却可以一文不值。我不知道,这究竟是什么道理?

但雨不在乎这些。春天一到,雨也就来了:细细的,像牛毛,像花针,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你看啊,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雨的美好,雨的曼妙,早已深入人心。雨呢,好像也不在乎。你看,这雨下着下着,来了兴致,小雨,中雨,大雨,变着法子下,一不小心,几个月过去了,这时候,人就受不了啦!发大水啦!1998年的大洪水,惊动了中央领导,劳动了军队,很多人在这次洪水中失去了生命。奇怪的是,没有几个人会因此埋怨雨。也许人们知道,雨喜欢在树林里,在山顶上休息。现在,人们把树林砍掉了,雨没有了休息的地方,雨很难受,它得不到休息,就跟人一样,容易生病,雨一生病,人的麻烦就来了——雨卧病在家,很多地方就没水喝了,田地干涸了,人和动物都急的不行,你说这事,能怪谁呢?

好在雨不会一病不起,好在雨得的不是绝症——感谢菩萨,让雨重新恢复了活力,雨抖擞抖擞精神,变了个摸样降临大地:纷纷扬扬的雪来到了人间,看吧: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唯余茫茫,大河上下,顿失滔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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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罗岗村愿你为我而骄傲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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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豫南有这样一个新野小县,人均产量一般,收入一般,绿色大棚蔬菜和纺织业是县里的特色产业,这样的小县下面有一个叫罗岗的小村庄,和所有的南阳盆地村落一样,貌似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可于我,魂牵梦萦。我也是一名外出奋斗者,漂流在外的人,即便是有了洋房豪车,舒适的生活也并不会减弱对家乡的思念。倒是那份不能归去的心,反而更加躁动,它强有力地跳动着,告诉主人,它想回家了。

罗岗是个两个生产小组组成的自然村,1队和2队。俺们村里人常说,咱们队都像那个菜包馍一样,边起的地都把俺们包住了。乡野粗话倒也实在,罗岗村就是四面都是田的村落,村前一条干涸的提坝,村后一条白河支流哗啦啦泄洪一般的流着被化肥厂污染的脏水。小的时候坐着拖拉机陪外公过河掰包谷棒子,都是要捂着鼻子过的。罗岗村小,所以每家每户都被我趟熟悉了。如今大了回家,那些老太辈们也都还能认识我。外公就是靠在村南边的普通村民之一。他一样的在村子里长大,姥太爷是贫下中农出身,也不能给外公留下什么,不过也把最朴实的劳动精神传给了外公。外公二十出头就跟着公社的医生学医,还会泥瓦技术,在他们那个年代大伙都种地,而外公也算是个技术青年了。然后娶了以唢呐队为营生的水田5队的我外婆。外婆是个温柔的敦厚妇人,也是勤快的人,如今六十多岁了依旧下地干活,回家来操持家务。外婆有四个女儿一个儿子,舅舅很小,所以舅舅没有结婚前,外公外婆的快乐就是我们老表几个隔三插五的看望。有看看就回的,譬如小姨家的儿子,三姨家的大女儿,也有长住沙家浜的,比如我,比如三姨的小女儿,这片土地,这个院落,承载了多少的欢声笑语和我们这些小孩不懂的悲苦呀。

我是从什么时候特别恋罗岗的,又为了什么这样的恋罗岗的,是外出求学开始吗,还是一直如此,恋着,是我想的人都在这里,也是一个骄傲的孩子告诉乡亲们,我过得很好。

幼时人们晌午吃饭都是端碗面剥根葱就在大路边集合,讨论着吃的什么,地里的菜苗还要打药,花生地里要浇水了,谁家的儿子要结婚了,而最让人兴奋的便是说到郭守华回来了。郭守华是什么人,她是我们罗岗的骄傲。是我们村第一个考上大学的学生,如今分配到十堰二汽工作了。把自己的二哥四弟都弄去上班了。这次回来是把家里的家具新整整的拉回来给娘家妈用,要换房子了。我见过她一次,三十多岁的样子,穿着一套米黄色西装,踩着高跟鞋,一个卷发,当时我才十岁,但是已经能感觉到她和我们村里人的不一样。她那么干净,那么优秀,还那么不忘本,什么时候我也能像她那样可以为家里人做些什么,也让村里人羡慕又骄傲的提起来。这似乎不仅是我年幼的想法,更成了我以后为之努力的初期路线了。从那以后,我拼命地变好,我努力地上学,我做一切让自己好的事情,我想,我要再次回到罗岗村的时候,让人们也那样羡慕地看我。不得不说女人的嫉妒羡慕的正能量也是大的,在我还没有思考到正确道路的时候,如郭守华一样的让别人羡慕却成了我少年时的动力。如今,我也成家立业,不能总回去,回去时,也总是能成为他们聚焦的话题,他们也无比骄傲地谈起我,我也能够在乡亲们面前展示我略微好的一面,可此时,那已然不是一种嫉妒心做怪,而是想告诉乡亲们,我愿意做罗岗村的骄傲,无论我到哪里,都是罗岗村的一份子,我要罗岗村为我感到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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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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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天为什么无端落起雨来了。薄薄的水雾把山和树隔到更远的地方去,我的窗外遂只剩下一片辽阔的空茫了。”

张晓风散文》这细腻文雅且充满朦胧意境的文笔给了我多少愉悦与感动,从那温柔的字里行间贯彻着作者的喜怒哀乐,看似平淡的句子中蕴藏着作者的博大胸怀,使我喜欢上了这本美丽的书。正如《雨天的书》这篇散文一样。

《雨天的书》讲述的是作者寄出的两封信,一封是给已逝的友人另芳,而第二封是给曾经的自己。全文笼罩着一层悲伤的意境,将对友人的怀念随着凋零的雨珠一起沉浸在这雨中,阅完之后能深深的感受到作者没能及时回信的自责与后悔,将记忆中另芳纤柔多愁的形象勾勒得淋漓尽致,使人不禁就陷入身临其境般的伤感,并感受到作者对生命,对时光的尊重与赞美。在感悟上,它教会我的比起它出神入化的描写出来,显得更加浓郁,更加醇厚。《雨天的书》教会我要珍惜当下,珍惜现在你所拥有的一切,不要等到失去了,才感到追悔莫及。如作者写给自己的信,她对曾经幼稚轻狂,为自己偶然而发的奇思妙想而无限激动,却遗忘了自己最应该珍惜事物的她:“你真是傻的可笑,你。”与其相比,稚嫩的我们是否也曾失去过什么?儿时学校散落的童真和友谊,对待父母的亲热与依偎,甚至失去过亲人的哀伤与痛苦,在我们拥有时,并没有认为那实际如珍珠般易碎的东西有什么值得珍惜的,直到那珍珠断了线,坠到地上,才发现那是多么美好。正如作者没有发现友人在病榻上写出给自己的信时的那种后悔。也正是这种悔才教会了阅读它的人珍惜自己还能拥有并珍惜的。

另芳,雨仍在下着,淡淡的哀愁在雨里飘零。想象中有一朵白色的小花开在你的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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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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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老夫子有一句流传千古的名言:“食色性也”。这说明,吃东西和喜欢漂亮的事物是人的本性。因此,吃,也就成了人类永恒的主题之一。

古往今来,关于描写吃的文章多矣,然吾独喜汪曾祺先生的风格。究其根本,在于其文字中充满了对这世界的赞美与感激,对生活的热爱与真诚。

在《故乡的食物》里,作者重点写了一样平常不过的食品—炒米。文章一开头,作者引用了《板桥家书》中的一段话:“天寒冰冻时暮,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此句一出,顿时让人觉得很亲切!处于社会最下层的人民,用一碗炒米,温暖着彼此的身体与心灵!

在文章的结尾,作者描写了在战乱年代的一个小插曲,没有常见的凄风苦雨,也没有常人心目中的离乱之苦,而是用幽默、浪漫的笔触,描写了一个战乱中与炒米相伴的夜晚:“记不得是哪一年,总之是我还小,国民革命军孙传芳的军队在我们县境内开了仗,我们一家带了一点行李进了炼阳观,把一坛炒米和一坛焦屑带了去。我对这种打破常规的生活极感兴趣。很多人家住在一起,不能煮饭,这一晚上,我们是冲炒米、泡焦屑度过的”。在如此乱境中,还能保持这样的一份淡定,一份安静,一份从容,甚至一份幽默,这是何等的大智慧,大勇气!而这智慧和勇气有来自何处?文中自有交待:“这实在是我小时候度过的一个浪漫主义的夜晚。”没有对生活的无比热爱,没有对生命的无比礼赞,怎么会有如此的胸襟与气魄?

《豆汁儿》描写的则是北京城底层人民鲜活的生活画面:“豆汁儿是制造绿豆粉丝的下脚料。很便宜。有了豆汁儿,这天吃窝头就可以不用熬稀粥了。这是贫民食物。豆汁儿摊上的咸菜是不算钱的”。最有趣的一段在结尾处:有保定老乡坐下,掏出两个馒头,问“豆汁儿多少钱一碗”,卖豆汁儿的告诉他5分钱。“咸菜呢?”“咸菜不要钱。”“那给我来一碟咸菜。”寥寥数语,充满了人间烟火的气息,顿时让人感到这世界是如此的真实,如此的可爱,如此的让人留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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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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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母爱是世界上最温暖的爱, 人们常说母爱是世界上最温暖的爱,那么我想父爱便 是最深邃的爱。父亲对爱的表达是绅士的,不像母亲那样温 是最深邃的爱。父亲对爱的表达是绅士的,不像母亲那样温 母亲那样 馨、温暖,而是通过细节诠释的。人们大都歌颂母爱,那荷 温暖,而是通过细节诠释的。人们大都歌颂母爱, 花般的细腻,可是却很少有“文人墨客”去歌颂父爱, 花般的细腻,可是却很少有“文人墨客”去歌颂父爱,难道 是对父爱的理解不够参透?细数那些写父母之爱的文章, 是对父爱的理解不够参透?细数那些写父母之爱的文章,能 够使人感同身受的也就是朱自清笔下的父亲。

够使人感同身受的也就是朱自清笔下的父亲。一般是正面写 父亲的高大形象,这篇文章却写的是父亲的背影, 父亲的高大形象,这篇文章却写的是父亲的背影,写父亲不 美的外表、动作和不漂亮的语言,这篇文章语言朴素, 美的外表、动作和不漂亮的语言,这篇文章语言朴素,并没 有淋漓尽致的描写, 却有着感人力量。

上述归于一篇叫做 背 《 有淋漓尽致的描写, 却有着感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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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大山深处的乡土恋歌――读刘锦佃乡土散文

全文共 1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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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居在钢筋水泥铸就的人造森林里,淡出了自然田园,远离了鸟语花香,总觉得自己像被樊篱困住的鸟儿,恍如隔世般迷失了自我。冥冥之中,总有一个声音在心底呼唤:不如归去,不如归去。那被久久禁锢的心灵蠢蠢欲动,却不知道自己该归向何处,直到那一天,读了刘锦佃老师的乡土散文

我与刘老师认识,远远早于读他博客上的乡土散文之前。刘老师是我的同乡,我们毕业于同一所初中,参加工作后,又在同一所中学任教,同事了数年,并且教同一门学科。叙起旧来,渊源颇长。

记得是在上初二的时候,就知道学校里出了一位叫刘锦佃的才子,正在莱芜师范就读。语文老师给我们范读从报纸上剪下来的刘锦佃发表的文章,事隔多年,我已记不清那篇文章的题目是什么,隐约记得是描写了农家小院的早晨,父母亲的形象在氤氲着雾气的山里鲜活生动,我不由惊叹原来我们劳累苦涩的农家生活竟是这样的诗情画意。年少的我听得如痴如醉,感动于作者那细微的观察和细腻的文笔,感谢作者把我们几近厌倦嫌恶的农家日子描摹的这样美好。当初读到的那篇散文,现在归结起来应该就是他最早的乡土散文吧。

跨进中年的门槛,再来细细品读刘老师的散文,竟然发现,当年那个文采灵动,个性张扬的文学青年,在时光的长河里,慢慢沉淀成一位睿智稳重的学者与思想者,他的文笔依然细腻,但多了成熟的思索,他的创作风格有了质的飞跃,不再是华丽辞藻的堆砌,多了深沉的诉说与面对面的交流。时间的流逝,世事的变迁,阅历成了最好的创作素材。无论他的文章怎样改变,唯一不变的是他对故乡深深的眷恋,对乡人殷殷的怀恋。初心不变,情深意浓,他的每一篇文章,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能拧出叫做思乡的水来。

一页页翻动刘老师的文章,感觉在欣赏一幅幅风土人物画卷,那强烈的立体感与动感深深植入你的大脑。那娓娓道来的倾诉,洋洋洒洒的细节刻画,像极了不饰雕琢朴素本色的木板画。最欣赏那篇《远山在落雪》,山村的冬天被雪塞得满满的,雪用最轻盈的舞蹈填充了山与山的距离,山里人陪着积雪慢慢消融冬天,利忠叔的牛棚,金福哥的塑料棚,金怀哥的劈柴在我面前无比的清晰与鲜活,就连拉呱喝茶纳鞋垫消磨时光的三奶奶都是那样稔熟与亲切。这是一幅山村雪景风物图,在这洁白的世界里,老家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人物风情都入了作者的文章里,讲述的是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事,刻画的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寻常百姓。但就是这样一篇文章,时时揪动我内心最柔软的地方,脑海里总会浮现熟悉的画面和熟悉的人。

我也是从农家饭桌上脱离出来的孩子,成为所谓的城镇人口,120多平米的居室圈养着我这个本该嗅着泥土过活的寄居者。城市越喧闹,越繁华,内心那根思乡的弦绷得越紧,丝丝缕缕的眷念牵引着我,时时回到那个魂牵梦绕的地方,看一看身体还算健康的老爹老娘,望一望青山依旧在溪水依然流的小村庄,在城市的缝隙里回味乡土的气息。

故乡是根,根在老家。背转万家灯火,流连凡尘俗世,假如你累了,倦了,总是忍不住去怀想,想那个叫老家的地方,就去读读刘锦佃的乡土散文吧,那是来自大山深处的乡土恋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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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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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老的身躯搁浅于岁月的沙滩,沉寂的灵魂守望在季节的河畔。

你静静的躺着,寂寞的姿势如同天山盛开的雪莲花。是在默默的回忆曾经迎狂风博巨浪的艰辛时光,还是偷偷编织着一个于风和日丽的日子重扬帆航的梦想?

这是一艘被人遗弃的古船,班驳的红漆紫青的摇浆,在风的带动下伴着涟漪轻轻的晃动。

看河床里潮起潮落,观岸边花谢花开。古船静静的停泊在岸边,它沉默了太久,它寂寞了太久。

听老人说,这艘船曾经是船中的先锋在海上披风斩浪,迎击过无数敌人,风风光光数年,拥有英雄样的时光。

船很寂寞,每天凝望着那片曾经属于自己的海,任由夕阳的余辉不断的勾画它孤独的线条。古船喜欢夏天的傍晚,那时会有顽皮的孩子半它嬉戏,会有摇着大蒲扇操着浓重的乡音谈论家乡地里收成的老人。

它安静的如同一条离群的鱼,孤独的在水里摇摆着笨拙的身躯,曾经不止一次看到夕阳下古船的惆怅,曾经不止一次听到古船用那“吱吱‘‘声唱起的寂寞的歌谣。

有位退伍的老军人经常着一身洗的发白的军装,坐在岸边,用枯老的手摩挲着沧桑的船桅,喃喃自语。那是曾经驰骋沙场的老将,退伍还乡,与古船一样寂寞,伴着古船与它一起回忆当年的辉煌。

古船啊,不必悲伤,老去的不只是你,还有那清清淡淡的岁月和那群曾经伴你漂泊的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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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女人是怎样修炼成熟的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800字

全文共 2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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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是善变的,这善变的背后隐藏着背叛。背叛三次,女人就修炼成熟了。

第一次是对精神心理的背叛——结婚。生命是神奇的谜,从一个受精卵到幼小的生命再到一个妙龄少女,吸天地之精华,纳万物之神气,女孩的身体渐趋发育成熟,不知不觉间,就变得纤柔、灵动、曼妙,蹙眉举手间都充满了无法掩饰的活气和极具杀伤性的媚惑。这是漫长的20年的造化的结晶,是大自然用非凡的心思功力雕琢出的无法复制的艺术品。只为了让人类这种自高自大的圣灵繁衍不息、壮大蓬勃,女孩必须是极美的极透彻的极晶莹的而且让雄性欲罢不能的。在这大约20年的光阴流转里,女孩一点点地观察着自己,积蕴着自己,第一时间见证着自己躯体的微妙而惊人的变化。女孩儿当然知道自己越来越美了,当美到了让自己都震惊纳罕的时候,女孩都窃窃地以为自己会是世界上最美丽最骄傲的公主。然而,这时候,女孩儿需将自己的身体交给一个男人,不管她愿意抑或不愿意。结婚,女孩儿自出生以来第一次有了极其复杂的感情。女孩天生就是纤薄的,纤薄得仿佛经不起半点风吹雨淋,但是,所谓的天作之合却像一场说来就来的暴风雨的袭扰摧淋,女孩被降服了。女孩儿变成了女人。女人是复杂的,女人无法不复杂。当有人对女孩说,“你的眼睛不那么清澈纯净了!”那言外之意女孩是心领神会的,女孩只能害羞得低下头。

第二次是肉体形貌的背叛——繁衍后代。这背叛来得是如此的理直气壮、气壮山河、山河变色。刚结婚没多久,女人还没有来得及享受多少天公主的待遇,就突然觉得困倦无力、恶心反胃,接着一系列不适的症状接踵而至,恐慌中,女人会得到医生的告知:恭喜你,你怀孕了。天哪,也许,女人并没有准备好呢,这个事实极残酷又令人兴奋,女人不知道怎样度过接下来的岁月,近的远的,想都不敢想。但是事实既定了,就必须迎接挑战,挑战自己的极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这其中的巨变磨难以及酸甜苦辣等是任何言语都显得过于苍白,任何句式都无法确切表达的。这280天,肉体的负担与折磨是一点一点的累加,过程缓慢而周备,来不得丝毫的大意与忽略。女人一直绷紧了神经,一点点地对付着这每天多一些的变化。伴随着身体的严重变形,女人几乎失去了所有的耐性,女人心绪也愈加复杂。吃不好,睡不好,时间空前的漫长,尤其是肚子,翘翘翘的,一直翘到正常走路、无法无法生活甚至无法直视,女人欲哭无泪。女人曾经是多么地爱美呀!女人告诫自己一切都得挺住!终于熬到了是生育,又是又是如此的担惊受怕,那种恐惧主要来自对于一切前途得不能掌控,一切都由不得自己,全要看肚子里的小生命怎样折腾,那情势可以说瞬息万变都丝毫不过分。通常,运气好的,痛上一天24小时左右也就在剧痛中完成了分娩的使命,尽管已经精疲力竭,浑身湿透无力,但女人都会为自己当妈妈了来一个欣慰的微笑。如果遇到意外情况呢?谁知道呢?非要在肚子上切开一条长长的口子不行,女人怕极了,但是,这时候已经容不得女人哭了,甚至,必须为此失去自己的生命,女人又能怎样呢?哭是不能解决任何问题的,女人也根本没有时间和心力哭,一切都到了崩溃的边缘。鬼门关上走一遭后,也不知是过了半年还是一年,女人终于重新找到了生活的感觉,当女人打起精神振作起来,她会小心翼翼地撩起衣服看那块儿敏感的地方,她一点点地把目光挪移、挪移、再挪移,看到的是白皙的皮肤上长长的皱皱挤挤的、醒目扎眼的伤疤!女人心痛不已也只能装作无所谓。是呀,大家都一样,但是,都一样,就可以无所谓吗?这还是在哺育过程中的一小幕而已,随着漫长的哺育的过程,乳房的变化也不可小觑了,以前自己赖以骄傲的隆起的曲线感没有了,就这么直接地干瘪瘪、软塌塌地失去了先前的弹润、玲珑。女人终于领教了大自然的威力,就把泪水和委屈汪在心里。女人抚养幼小不懂事的孩子,照顾那个愈来愈懒散的丈夫,一日日的操劳,一夜夜的坚守,女人把自己所有的美丽和精力都熬干了,就好像一杯鲜美香醇的葡萄酒挥发掉了所有的精华。黄脸婆,成了男人对这个时期女人的昵称。黄脸婆?女人不想这样,但又有无法抗拒,谁让自己是女人呢?

第三次是对自己灵魂思想的背叛——出轨。婚姻是有三年之痛、七年之痒的,女人经受了所有应该的和不应该的磨难与打击,再加上男人的忙碌粗糙造成的疏忽,甚至是喜新厌旧带来的不理不睬和抛置冷弃,再淡定坚韧的女人都多多少少会有一些不甘心、不平衡。青春仿佛连个招呼都不屑打一下就要无情地过去了,“黄叶无风自落”,女人内心满溢着无法言说的焦虑、伤痛与凄苦。为了抓住青春的尾巴,也为了抚慰一下自己的内心,女人什么方法都可以试,什么手段都可以使。女人变得前所未有的勇敢:减肥、割双眼皮、拉皮减皱、垫鼻梁、磨颧骨、削下颌骨等等,女人为了让男人回到以前对自己的呵护和迷恋(女人是这样幻想的,女人变得神经兮兮,把美容作为最后的希望)。除了操劳忙碌,自己还没有享受生命的美好芳醇呢!就是男人不再对自己好,自己也得补贴自己。于是,女人舍不得吃,舍不得喝,也要美容、也要穿衣。女人把自己糟践、折腾得自己都认不出了自己!女人讨厌男人的喜新厌旧,甚至很清楚地知道:面对残花败柳,男人再不会提不起一分兴趣。女人心里自有说不出的失落和疼痛,女人知道以前那个美好的自己已经死去了,一切都成了痴妄。鬼迷心窍地,女人开始奢望男人能够体认自己成熟的风韵,欣赏自己现在的成熟。这个男人有可能是心中的幻影空像,有可能是电视剧中的明星大腕,也有可能是哪个花言巧语卑鄙男。枯寂虚空中,来个聊聊天、喝喝酒、跳跳舞、会会面呀什么的,女人可能暂时会填补一丝丝的落寞,收获一点点的丰富,感到一星腥的满足,就是这一丝、一点、一星,女人好像又回到了青春期,重新焕发出无限魅力(当然这只能是空想)。但是,梦境毕竟是梦境,现实岂能尽如人意,女人毕竟是成年人了,或许犯了些小错误,或许还没有来得及犯错误,女人就猛然醒来了。

女人醒来了。

当女人醒来的时候,女人真的成熟了。世界就是这样的世界,男人就是这样的男人,儿女就是这样的儿女,家庭就是这样的家庭,自己就是这样的自己。女人不再奢望,不再犯错,不再摇摆,不再彷徨,女人成了性情中人,温婉、知性、善良、和蔼、妩媚、动情……

女人是感性动物,基因基本属于冲动型基因,但是,当女人经历了这些,基本上也就完成了从零到百的修炼。中年的女人最有风韵,当男人这样说的时候,女人知道这不完全是恭维。女人自信多了,也智慧多了,从外在到内在,从身体到灵魂,从肤浅到深刻,从简单到复杂,从纯情到丰富……然后再来一个全方位的逆转,女人重新变成了骄傲的公主,不,这时候已经成了皇后,雍容尊贵、纯净安恬、从容无忧……

女人真的成熟了,这成熟来得如此艰难不易、如此张弛有度。男人若能理解,自当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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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在宋城吃炊饼散文

全文共 1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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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城吃“炊饼”

杭州是历史文化名城,而宋城,则是此地新建的一处休闲娱乐场所。在宋城的宣传册上,他们自诩是“中国人气最旺的主题公园”;我愿意相信这是真的。但宣传册上又声称:“给我一天,还你千年。”恕我直言,这就分明是严重的夸大其辞了。

有人调侃说,现实中国的怪象之一,是为“文人像商人,商人装文人。”对“文人像商人”之论,这里不去诠释;而“商人装文人”呢,我对这种社会现象的不认可,并非是反对商人提升自己的文化修养,而是厌恶商人在宣传自己经营的项目时故弄虚玄,用并不拥有的文化内涵加以伪装,言重一些,这叫欺世盗名、这叫哗众取宠;是不是构成了商业欺诈,不好说!

以宋城为例。我觉得,尽管经营者“给我一天,还你千年”的宣示显得信心满满,但消费者中,可能只有傻瓜,才会把这个吃喝玩乐的地方当成教科书,满怀虔诚地来这里了解历史。具体来讲,宋城里有一家“潘金莲粥铺”,如果非说这样的招牌是历史,那也是小说中折射出来的历史,与货真价实的历史相去甚远矣!店中的工作人员倒是皆着所谓的“宋服”,但几位女店员或健硕、或朴实,和潘金莲的妖冶相去甚远;一位个子很低的男店员正在售饼,倒是引人瞩目,上前搭话:

“您这是什么饼?”

“炊饼啊,宋代传下来的。”

“多钱一个?”

“10块!”

“太贵了!”

“旅游景点儿里的东西嘛……”

说的有理,掏钱,买了一个,咬了一口。

“味道不错,谢谢您的饼。”

“谢谢您的钱!”

买饼的和卖饼的皆放声大笑。看来,这位男店员个子虽低,智商却也一点儿也不低。只是,对他所言之“炊饼”,我这个多读了几本书的买饼的,却忍不住要说三道四了。

什么是炊饼?查《辞源》,里面是这么说的:“宋仁宗赵祯时,因蒸与祯音近,时人避讳,呼蒸饼为炊饼。”这就告诉我们,炊饼就是蒸饼。或有人会进一步问:那蒸饼又是什么呢?《辞源》解释说:“即馒头,亦曰笼饼。”由此可知,宋城里的“潘金莲粥铺”,把通过“烙”这么一种方式加工成的面饼称之为炊饼,所传达的绝对是错误的历史知识。

我在宋城只是匆匆一游,若有时间细细查找,能不能发现更多的此类历史硬伤呢?但平心而论,作为娱乐休闲之地,宋城在国内的确无愧一流。9月21日晚,我用了近三个小时的时间在宋城转悠:观大剧院台上的《宋城千古情》,看王员外楼下的“傻小子”抢绣球,“迷宫”里东转西撞寻找出路,“鬼屋”中提心吊胆体验恐怖,当然,还少不了喝粥、吃饼,享受美味……尽管平均一个人支出了人民币小300元,但宋城,还真是让人感到不虚此行。

只是,宋城不应、也无须去承担那些不归自己承担的任务。宋城的宣传册里还有这样的文字:“西湖观光,宋城怀古。”但事实上,在杭州怀古,最好的地方是西湖,毕竟,白居易、苏东坡、岳飞、于谦、秋瑾……这么一些声名显赫的历史人物,都在西湖边上留下了深深浅浅的脚印,更何况,还有诸多美丽动人的神话故事在此地千年传颂。而宋城,一个新建的娱乐休闲景点,尽管水准不低,但又有什么古可怀呢?

也许,把“西湖观光,宋城怀古”改成“西湖观光怀古,宋城开心找乐儿”,才算得上实至名归;当然,这么改的“坏处”是,在世俗的目光里,宋城会立马显得不那么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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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嗨皮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300字

全文共 2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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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时,雨下得很大,轰轰隆隆的雷声从厂房棚顶划过,紧接着是噼噼啪啪的爆响,我赶紧跑到公司门口,想看一看这急雨的天。我们是重工业,整个厂区棚顶上方用透明钢瓦链接,人在公司,有种被闷在盒子里的感觉,所以饭后我总是要在大门口坐坐,看看外头巴掌大的天,以及北京的天空是晴和或是风雨。

晚饭有我爱吃的素菜,已经吃得很饱,又盛了一勺土豆,吃了个沟满壕平,撑撑得。饭后没事做懒洋洋的,又不愿意去逛街,这条小街去过几次,不过是一些廉价的衣物和还算是不错的吃食,以及热热闹闹的人群和来自全国各地方不同的口音。算了,去办公室吧,在网上浏览一下友友们的文字,翻翻那些来自心灵深处的快乐与忧伤,也给我的心灵煲点鸡汤。坐在电脑前没一会,设计部小曹来找我,哥,走,咱去烧烤,不去了,刚吃过,得了,快走吧!

做饭的李姐早收拾完回家了,食堂是我们的天下,我一看,食材挺全,串好的肉串、板筋、尖椒、馒头片,几罐调料,一大包炭,都是小曹买的,没有啤酒。人也齐了,设计部的小谢,一个活泼开朗的的妹子;她带来个朋友,挺安静的一女孩,文文的;另一女孩是我们办公室的小陈,也可以说是我的小徒弟吧;再加上小曹这个东北小伙和我一个“老人家”,一共五个人。

我是吃过了,他们都还没吃呢,那就赶紧整吧。首先得把火点着啊,炭是有了,没引火的,我支使小曹去车间找点木条啥的,找回来我们又给它砸碎了,太粗也点不着,又从办公室里弄来一些旧的A4纸,全都点着,把木屑放上面,陆续再放上些粗木条,等着火上来放炭。说起来容易,其实这个过程并不简单,那个木头不是很爱着的,我和小曹拿着纸是不断的“煽风点火”,弄的满屋子都是烟,只好把门窗都打开,最后他们都跑出去了,就剩我一个人在不断的扇,我对他们说:“我怎么有种来到了火焰山的感觉!”。火是生着了,谁都不不愿意放炭,抓那玩意黑黑的,小曹让我来,我真想给他们一个个抹上个大黑脸。

曹大厨开始烤肉串了,那个文女孩却说她饿了,那还不饿,火生了得有四十来分钟,我说那有馒头片你加点咸菜丝,先垫补点吧,关键刚开头火势不很旺,肉烤的有点慢。曹大厨一边烤肉串,一边煽火,闹得是满头大汗,一屋子都是烟,嘴里还不停的在说,不如出去吃烤串了,咱们几个出去吃也花不了这些钱,还不用这么费事。开朗妹小谢却说:“出去吃能有这么多乐子呀!”,随后又加了一句:“我发觉咱们也太能作了。”哈哈哈,这倒是一句实话。曹大厨一开始放了三串在火上,因为大家都没经验,谁也没烤过,先试试。

结果浓浓的的黑烟出卖了我们,人家车间的工人还在加班呢,厂长走过来告诉我们,不要在食堂里烧烤,不让就不让,他也是好意,都下班了,怕失火,我们就挪到室外,在食堂门口总可以吧。别的东西都容易搬,铁火炉着着火呢,有点费劲,文女孩和小徒弟在食堂外摆好了两只铁的小圆凳,我和小曹在两边用厚纸垫着抬起火炉架放在上边,把原来屋里的铁凳子和材料又都挪出来,这才二次开整。

小曹坐在凳子上继续烤他那没完工的三支羊肉串,谁知刚坐下来就箭一样的跳起来,不断地用手摸着他的大屁股。原来,那是我们刚才垫火炉的一只铁凳子,这麽长时间,早被烫的滚热了,所有人都忙着搬东西,谁也没在意。这真是:千奇百怪事,尽在不言中,大家伙看着曹大厨那滑稽的样子,都哈哈大笑起来。换了只凳子,接着烤,终于这三支羊肉串新鲜出炉了,洒上点调料,先递给文女孩,她不是饿了吗,我们每个人也尝了尝,味道不错,有点老,烤的时间太久了。有了第一回的经验,第二次就放的串多了,整整一溜排,谁知道,这回火倒是旺了,火苗蹿起老高,见了油就更爱着了,曹大厨一边翻串,一边忙着扇火,他是想把火苗扑灭了,因为串烤黑了也不好吃有烟气味,我在旁边提醒着他:“别扇了!”他一边扇,一边说:“不行,老是着!”结果还是有一部分竹签子被烧断,连肉都直接掉在了火炉里,腾腾地烧起来。不过,这一回大家都吃起来,比第一次强多了,可惜了那些板筋,烤的太硬了,嚼都嚼不动,只好扔在垃圾箱里。这第三拨就显得从容多了,火不是旺吗,用木棍把集中的火炭往四外边分散分散,这样就不容易着起大火了,板筋不能烤的时间过长,转一转就可以,因为它太薄。这一次总算是都比较满意,吃着自己烤出来的肉串,味道那真是格外的香。

有了前几次的经验,文女孩也吃得差不多了,便主动代替了曹大厨,为大家伙烤起来,这一回串也放得多了,整整一大溜,肉都吃得不少,来点主食吧,烤一些馒头片,再来一点尖椒,抹上调料酱汁,味道很不错。但是现在串放多了,又没有多余的竹签子了,刚才烧掉了一些,开朗妹提议:我们吃完,别把签子扔掉,她主动去水池那边清洗,回头二次继续串着用。文女孩的手艺真不错,大家吃得也津津有味,我们一边吃一边嘲笑着小曹:“你看看人家烤的,你还自封大厨呢!”小曹边吃边对文姑娘说:“你都可以开烧烤店了。”吃得差不多,小徒弟给我端来了一杯可乐,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对,没有酒。趁他们吃的当儿,我去公司外边买了一打罐啤,打开几个放在凳子上,开朗妹去拿签子时,弄洒了一罐酒泼她一裙子,这不禁让我想起【红楼梦】里茜雪倒茶滑倒泼了一裙子茶的典故来。

都吃得够了,还剩下一些,工人们在车间里加班,我说,小曹,你把这些拿去给他们吃吧,小曹拿着到车间里给大家伙一一的分发完毕。开朗妹提议,咱们撤吧,别等人家都下班了咱还在这里耍,不像话,也是。却又总有一丝意犹未尽的感觉,于是大家纷纷约定,过几天找个假日,开着车一齐去郊外——继续嗨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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