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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这一夜的烦恼》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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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君经积年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800字

全文共 3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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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总是胃痛,不至受苦,但总也不能摆脱。早起时,臂弯生凉,被褥过薄,即使团成一只蚕蛹,也经不住打颤。似能听见冷气从纱帐孔中丝丝透进来的声音。凉席空旷,肤之所触之处皆为冰凉,摩梭有沙沙声。侧头已能看见自己的发丝,末梢残留一年前卷烫的痕迹,在尾部自顾自地长成亚麻色。想来睡姿欠佳,四散开来,盖住了枕头,长至肩颈,生于我身而能安护我,不分彼此。枕头是竹篾的,内芯是龙井茶叶。父亲有来往各路朋友,中有江南茶商。春末夏初,龙井茶叶已过时节,叶大枝粗,不宜饮,无商价,但父亲每年都会觅得这些无用茶,让外婆制成枕芯。周遭皆为茶味,透进骨头缝里,打个弯从毛孔里溢出来,感觉自己就是一片茶叶,褐色的,末季茶的颜色已不张扬,沉下来,安老

赤着脚下床,把鞋从床下拖出。卫生间里有各种洗发水的味道,遮盖了清扬的浅淡。总是很遗憾,为什么它是一瓶洗发水呢,这样的俗物。清扬,清扬,很好听的名字啊,为什么就是那样的俗物占据了呢,哎……张爱玲说:“人生恨事: (一)海棠无香;(二)鲥鱼多刺;(三)曹雪芹《红楼梦》残缺不全;(四)高鹗妄改死有余辜。”而我亦曾想狠狠地咒骂,前曾为一位未出世的婴儿拟名,对它母亲道,若为女孩儿,则为清扬,《诗经》说:“有美一人,婉如清扬。”再叹不过如此祝愿了。若为男孩儿,当名飞扬,韩愈的《听颖师弹琴》中有“天地辽阔随飞扬”。先人予以的美意,都叫我们当今人给破坏了,那些字眼都慢慢褪去了应有的光华,篡改人怎不死有余辜?!

对着镜子搽最后一层遮瑕液的时候,我突然想起那位化妆师的话。CHCEDO的成效不突出,却也未曾毁我一张皮相。和母亲去CHCEDO的修颜课时,遇见那位化妆老师。很难想像一位男子能够独善自己的脸,并且做得比一些女子更出色。向来不喜欢过于细枝末节的男子,精通女人事,女人心,外阳实阴,翘一双兰花指,丹凤眼眉梢上翘,直直为人间第一赃物!但这位化妆师终于颠覆了我的坚持,与臆想中的大相庭径。文静,温暖,甚至是绅士的,一直微笑,却仍见真诚,自信满满。独独最最好看的是那一双眼睛。明亮,干净。我太害怕某些人的眼睛了,自觉没有做伤天害理之事,但每每遇见,触目惊心的仍为那一双眼睛,哀怨的,暴戾的,本就是黄色的瞳色,像弯出一把暗刀来,扭曲着绕周身旋,然后擦肩而过。匆匆一瞥而已,留下的也只有这一双乖戾的眼睛,混合我的失望,在愤怒还未滋长到心的时候硬生生的压回风平浪静。我尽量扯动嘴角裂开一个笑,张煐在《花凋》中说,笑全世界便与你同笑,哭你便独自哭。有些东西,原就是含笑饮毒酒……化妆师对授课及其认真,但亦是风趣的。世间有很多美好的东西,它使你心情愉悦,耳目一新,有时是物,有时是人。但这都不涉及情感,不论是亲情还是爱情,这仅仅止于欣赏,就像我见到美丽的女生,看到牵手散步的老人,读纳兰容若的《饮水词》,都是一样的心,他们都是世间最最美好的事物,有缘遇见,于他们于我,都是一种幸运,化妆师也一样,他很美好,让我欣赏,仅仅而已,与感情无关,我已多年不知拼尽全力去爱一个人的感觉了,不知爱人,不知爱己,伤胃亦伤心,最无言的,不是愤怒,而是失望,哀莫大于心死。化妆师问我,知道修颜中最重要的一步是什么吗?我起初回答是最后的遮瑕,任何一张破损的脸,只要技艺高巧,都可以精装示人。他摇头,是清洗,因为那时候的脸是没有任何遮掩的,那就是你真正的容貌,就算千疮百孔,也是属于自身的,你必须爱自己,世上有太多人不爱你,有太多苦难等我们去接受,所以你必须爱自己,比任何一个人都要爱。遮瑕液永远只能给你一张面具,而你总会有时候是脱下它的,败絮其内的有何意义,真实的若做完美,何需一张面具?从CHCEDO中走出来的时候,我明白了,这张皮原来是这世界上最无足轻重的东西,于男人也好,女人也罢。

近日班中谣言四起,疯传两位同学的桃色新闻,听多了甚是无趣,并不深信。女生即是同寝,却也不好拐弯抹角的询问,毕竟心中大疑,想来是不可能的。此前两人均是以“父女”之名视于外人的,况女生声音童稚,貌相纯粹是十岁的幼童。实实是想不到那般地方去了的。令人诧异的是那女生竟自己在众人面前落落大方的承认了,并在宿舍中有问必答。我心中顿是惊异,继而惶恐,最后至恶心,情愿自己是不知的。先前如此“父女”关系的两人竟能多生事端,还能细细的讲与众人,乃至何时何地做了何事。顿觉的自己看人不深,实不想多听多看,心中大骇至极。一日清晨,在书桌上竟发现那女生误放的情书,恰只读了一段便胃酸涌动,腹中翻江倒海,只想把看进去的字眼一并地呕吐出来。如此浅显而苍白,躁动病态的情话实是辱人耳目。在印象中,情书是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唯一能用古老方式保留下来的文化,痖弦的《秋歌 给暖暖》写的甚好,恰是最后一句,舒婷的《致橡树》和张枣的那一句“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梅花便落了下来。”最最悲壮的当属林觉明的《与妻书》了,“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我读了十多年印刷的情书,这是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见到,我想用大失所望都是过于轻描淡写了,真真是想将那男生挫骨扬灰了。那男生虽生的聪明,善于理数,却对舞文弄墨之事一概不知。头型硕大,加之不满五尺之身,活活是一个倒三角。留八字胡,不善言语,面容几近呆滞瘫痪,做事拘谨,走路总是要夹着胳膊,如同一只盲目的火鸡,急赤白脸的一个人快步走过,从不在路上与人打招呼亦在他人叫他时不应声,低着头,瞪着眼。说话总会给人一种尴尬的气氛,喉咙似张不开,只是嗡嗡的动嘴唇,把平舌音都读成了翘舌音,煞是折磨人。不合群,从不与其他男生打球或是其他,单单一个人站在一旁,无所事事,又不愿与他人的目光接触。一星期中总会发无名之火,不言语,不理人,自顾自,但仍是深深深深的不自信!如此男生,真是无法想到那篇令我差点胃病复发的情书出自他手。先前他坐在我前面的时候,便觉得他应是孤独终老之人,竟能干出这等事来,想必里外定是天翻地覆的不同。最最厌恶内外两套的男生,危险可怖。要做就做真正的正人君子,若为小人也没必要藏着掖着。君子无趣,小人无品,两者都不是上上做人之道。若为佳者,首应是自信,最最最最要紧,男子的评定完完全全不在相貌上,至少是我的意见。譬如教授我们的生物老师,男演员黄磊,还有父亲,男子的最好时光当是中年,幽默睿智的,干练自信还懂得了自己的责任,勇敢果决,当家中遇事,他能够把妻儿拉至身后,自然而然的揽在自己的身上,解决的干脆完美。懂得惜福,维护得了好景,承受得住苦难,在经历了岁月的洗练后,就像唐鹏说的那样“每个中年男人都是一块温润的玉。”或许每一个母亲都曾对女儿说过,以后呀,千万不要嫁给像你爸这样的男人。但是我觉母亲这一辈子最大的幸运就是嫁给了父亲。每一个女孩对于好男人的第一个印象就是来源于父亲,他永远以一种完美的英雄的概念活在女儿心里,因为只有他可以任你哭闹而永远守在那里,你不用害怕他会离开,不用害怕他会厌烦。因为只有他懂得你的不易,心疼你的脆弱,即使是所有人都认为你活得轻松。在爱情里你爱的人并不一定是最懂你的人,也并不一定是对你付出最多的人,没有血缘的两人在爱情里本就是相互算计,算计着怎样不让你怎样让你走,就像酒在肚子里,事在心里,中间总好象隔着一层,无论喝多少酒,都淹不到心上去。小心翼翼的维护好自己的形象,当你不是你自己,而是你的形象大使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有多可怜,为什么要费尽心思的去讨好一个毫无瓜葛的人,仅仅因为你爱他,那爱得有多卑微。张爱玲在胡兰成面前低到尘埃里开出花来,这样一个高傲的女子,低下去便都廉价了。细想,自己如此排斥班中的谣传,实是处于意料之外的一种无用感慨而已。他人为他人,即便为歪门邪道,歪理邪说,我又何必去干涉,自己清净着便好,若铮铮较起理来,便没了意思了,如理何?如命何?

深夜时分,我躺回原处。这些年,学会安静的活着了,沉下来才能看清一些事情,安意如说,即使是回忆涌过来,我也学会了后退。有些事情抹不去也不需要抹去,再不好过的,放下了,也都好过了。不忍心放下的,没关系,失望几次便都能放下了。因为那些你背了这么久的东西都是源于失望放下的,而为什么失望?是失望于他人的胆小懦弱,还是失望于要自己疲于应付那些人,更或是失望于有些人不是不愿意做某些事而是他根本不知道他应该做这件事。反正是失望了,倒落得个清静。想恨的就凭他们恨着吧,都已至心灰意冷之时了,不祈求他人能够明白自己原是捧着一颗热心来的,被你的一举一动煽冷了。…………11点40分的时候,突然胃痉挛一样的阵痛,腹部像有利爪撕抓一般,我能感到有汗浸到枕头里,把茶叶的味道逸得更浓了。我起身七零八落的翻箱倒柜寻找药,室友皆醒,询问,我已不能顾及回答。匆匆忙忙的灌进胃后,想起冬日告诉某人病情时音讯石沉大海;想起在楼梯瞥见我一眼便吓得扭头换道的人;想起如何轻描淡写建议我找老师而不必烦他的人……一切都结束了,结局很好,再筋疲力尽,都不会有声嘶力竭了,无所谓对错,或许我输了,但我不在乎,不想理论……

这么多年啊,我忘了一个最应感谢的人,她是我自己,他人如何帮扶,劫数都只有一个人撑着。谢谢自己,谢谢你撑了这么久,谢谢你撑下来。你还需光明的,快乐的,感恩的,独立的,勇敢的,云淡风轻的走下去。谢谢你,谢谢自己,若是没有你,人生将是

苟延残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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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观沧海改写散文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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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207年,我,曹操,率领着百万大军去攻打东北方的大患乌桓。经过激烈的战斗,我军终于凯旋归来。今天,我的大军路过碣石山,我决定带几个随从前去欣赏美景。

我们登上碣石山,上面树木丛生,百草丰茂,一颗颗大树矗立在云雾间,像一个个巨人观望远方的边际。百花丛中,蝴蝶在花丛里飞舞,蜜蜂在花丛中嬉戏,一片生机勃勃。我吩咐随从拿来洒,准备一边欣赏一边喝酒。我眺望远方,只见沧海辽阔无比,一阵清风拂过背面,水面立刻泛起了一道道波纹。浪涛打击礁石,轰然作响;岛屿挺立中央,斗志昂扬。这是多么壮观的景象!想想以前,秦始皇、汉武帝都曾来过这里,居高临下,如今,我曹操也站在这里,想到中原地区已被平定,北伐乌桓也已取得胜利,我此时此刻万分激动!啊,这沧海宽阔无比,太阳、月亮都从这里升起,星星,亮光都从这里诞生!而现在,我也希望各路豪杰,英雄都来投奔我,住我一臂之力,好让我统一全国,实现梦想。

我心情越来越激动,边带着酒劲,情不自禁地写下了《观沧海》一诗: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洪波涌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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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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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一文,是朱自清先生有关时间的脍炙人口的一篇散文。他用细腻的笔触,生动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他对时光流失的无奈和惋惜,也教育大家要珍惜时间,尊重时间,奋发向上,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文中: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大家的日子为何一去不复返呢?

“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眼睛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去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利利的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在见,这算又溜走了1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声音,也没影子。”等语句,道出了朱自清先生珍惜时间和生命,惋惜时间流逝的心声。

时间正如朱自清先生写的那样,在大家不经意间就悄悄的溜走了!上课时脑子走神、写作业时发呆、做事有时往后拖、吃饭时为了看电视故意磨蹭时间。凡此种种,都能证明,时间被一分一秒的浪费掉了!所以,大家要把时间合理运用,把每一秒都用在对自己有益的地方,只有如此,大家才能做到,“今日事,今日毕”,才能把每一天都过的有意义,才能在生活的道路上获得一个有一个成功!

盛年不再来,1日难再晨。准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以后,我要在平时生活和学习过程中,好好珍惜每一分每一秒。认真听课,按时完成作业,多念书,多写作,时刻与时间赛跑,一块奔向美好的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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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穿越人海的芬芳记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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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如烟,一消而散,十多年来,只有完整的你在记忆中挥之不去。

一路上有你,抚平我的忧伤,展开梦想的翅膀,伴我翱翔。在最接近天堂的地方,夹杂着你的歌声,似乎在寻求约定。

成长中,你是颗最美丽的恒星,一颗最灿烂的星。你温暖着我的心灵,仿佛在一瞬间升空,你是我世界最梦幻的一颗星。我张开双臂,和你一起,踏上梦想的旅程。每天晚上,我们一起看月亮爬上来,你也在思念着想你的未来。你问我,天地间何处是战场,何处是家园?要我珍惜美好的明天。你鼓励我,一生有爱何惧风飞沙,悲白发留不住芳华。一阵风吹过,吹的人心恍惚不定,你也是随这风而去的。你鼓舞我,到年轻的战场,去创造属于自己的辉煌,即使流言有一千分贝,也要勇敢面对。你知道我的梦,你知道我的痛,为了梦想,就算再大的风浪,也挡不住勇敢的冲动。依然记得你所提及的那轮最美的太阳,为我带来希望,伴随着一声“感谢”,带着一颗感恩之心,和你超越世俗的微笑,压在了记忆的最深层。

一路上有你,我带着感恩走向结局,清楚丝丝压抑。你告诉我,星并不远,梦并不远,只要你踮起脚尖。那一刻,我抓住理想的缰绳,朝未来挥手,朝未来微笑。你告诉我,明天过后,会看到没有星星的夜空;明天过后,没有话语能补充;明天过后,能享受一分钟的感动。你告诉我,自己过得不必太压抑;你告诉我,往事如风,顷刻即逝;你告诉我,勿忘心安,记忆思念;你告诉我,仰望星空,如影随形。太多太多感动,不及你的歌声。我的梦想,在每个醒来的早餐,敲打我的心房。正如你一样,陪在我的身旁,帮我驱走冬日里的寒冷,送来夏日里的清凉。伴随着一声“感谢”,渗透着你对所有歌迷的关怀,压在记忆的最深层。

一路上有你,梦想有了追求。你在左吗,感恩在右,点亮一盏灯,为梦想照亮,一路上,感谢有你的陪伴,让我不觉得孤单,哪怕是穿越人海,也会留下你的点点滴滴,收藏在感恩的记忆盒里,将一份温存留在心上,默默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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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爱你,就一辈子吧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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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近很多人认为最幸福的时候是和自己喜欢的女孩携手一起走一条没有尽头的路,没有烦恼,没有无奈,……,内心没有一丝的琐事。是啊,幸福那一刻谁都希望永远暂听,因为那一刻将会绘成一幅美妙的画,一幅美妙无比的画,一幅无法媲美的画,令人羡慕的画,将是多么美好的事啊。

我也一样,找到那个喜欢的人,和她携手一起走过发季雨季,走过春夏秋冬,走一辈子的路。

那一天,很美,就算是风吹雨打,我们仅仅相依,一辈子不放手。那一天,很美,走过春天走过夏天,走过秋天,迈入冬季,我们仅仅依靠。很享受走一条路,树叶为我挥舞,落叶为我送来季节的问候,很美。我也很享受当我们仅仅依靠走进电影院,坐在座位的最后一排,放一部爱情电影,歌颂爱情的纯真和美好,我们紧紧挽着彼此的手,她靠在我的身上,直到电影的结束,人群散尽后,我们手挽手走出电影院。

爱情很美好,既然爱上了,就认真的待他,即使不是爱的轰轰烈烈,我们也要让她感受到幸福的味道,拿出一个男人的资格去爱她,爱她,就一辈子吧,爱她,就应该懂得付出,爱她,就包容她,爱她,就担当责任,爱她,握着她的手,让她不再孤单。

你一颗心去对它,他会回报你幸福的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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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放飞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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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一只鸟,一只翅膀受伤的鸟。关于鸟的知识,我略知一二,凭直观,受伤的鸟是只幼小的野八哥,国家二类保护动物。我小心翼翼地将鸟儿带回家,先用红药水给鸟儿的伤口止血消毒,再用洁净的纱布将伤口包扎好,把鸟儿养在笼中。

八哥似有灵性,一到我家就显得比较温顺。八哥食性为荤,待它惊恐状态消失,它开始张嘴讨食时,我就喂它精肉和虾。由于天气炎热,我将切成小块的肉和剥壳的虾放进冰箱保鲜,一日数次喂鸟,让鸟儿顿顿吃鲜,变质的食料鸟儿吃了易患病。我每天给鸟儿的伤口抹药,一周后伤口基本痊愈,不须包扎了,受伤的翅膀也能轻轻动弹了,鸟儿的精神也比以前好了许多,两眼有神,羽毛光亮。天气炎热的中午,我用凉水让鸟儿洗澡;闷热的傍晚,我用风扇给鸟儿吹风纳凉,只要听到鸟儿的欢叫声,全家人都很高兴;早锻炼,晚散步,我都带着它,为的是让鸟儿早日飞上蓝天,回归自然。

受伤的鸟儿在我家作客一月有余,家人一致意见,让我将鸟儿早日放飞。我生怕鸟儿的伤口和体力未彻底恢复,放飞后再遭不测,我就将笼门打开,让它在家里自由活动。它与我们也混熟了,一会儿飞上他的肩,一会儿飞上我的头,一会儿啄人的手,一会儿扯人的裤管,但从不乱拉屎,我真有点舍不得离开它了。

鸟儿是大自然的精灵,人类的朋友,留下它养着,其实是对自然精灵的亵渎,对环境生态平衡的不负责任。转眼两个月过去了,该放鸟儿回山林了,在一个晴朗的双休日,我特意关照老伴买菜时带点活虾和鲜肉回来,老伴欣然应允,我带鸟儿出门前,活虾鲜肉让鸟儿饱餐了一顿,然后驱车将它带到市郊山林。

再和鸟儿亲近片刻,依依不舍地打开笼门,但鸟儿似乎有点赖着不肯出来,我只得将其从笼中抓出,往空中一扬,鸟儿扑愣双翅飞到树上,极不情愿离去。突然它扑扑翅膀点点头,朝我欢叫一阵,象是在和我说再见,然后直冲蓝天飞向山林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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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大漠孤雁泪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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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萧瑟,雨枯竭,痴情茫茫,离开故乡,孤寂西北……

列车乘载着离开时的心迹,孤枕苦睡着告别时的绝吻,徐徐而走,从此写下一个人的西北。心,已不再凌落;情,也不再缘起;爱,从此分散在南北。荒凉抒誉了痴情人的悲歌,干枯宣讲着无情人的离别。大漠,让你我从此沦落在异乡;孤鸿,至此飞散在他国。情,怎奈痴心等待?爱,为何一往情深?

枯柳残桥,捻落多少记忆的伤,隐约依稀想起,微微撒泪!相恋从前,不过孤雁飞去罢,空怀凌志。相思一场,白怒成海,因为她,泪止不住的流,为了她,不忍难舍想起爱,秋风红叶,滴碎多少痴心的情,倬约不曾记起,入漠西北,大漠无情,人痴情。孤烟直升,泪零落!点点水珠打在平静的湖面上,泛起带泪的涟漪!试问故乡人,可曾思念?

寒鹊冰雁,飞不过记忆的冬天,因为它有牵挂;春暖花开,逃不脱季节的变更,可惜它有宿怨。我与你:这场雨,何时才能点润出光泽,或许会等很久,亦许顷刻淋透孤寂。缘情缘灭,花开花落,只是一个转身而已,从此变为路人,不问曾经。一滴泪,浇不完思忆的干涸;一湾泪,哭不尽无恋的夜梦。这场相遇,原本就带着泪在爱;这场离别,具有孤情的话影,只是没有说破!飒飒秋风,吹起阵阵酷寒,借问珠源人,可否还在风中?

茫茫大漠,无尽忧伤,揣着孤情的心迹,寻找记忆中的香河!可怜这一别,谈再遇,实在难。梦中的身影,幻妙如伶,身边的你,却是一把泪,空留情。沧海一粟,潮起潮落,红尘佳音,道是一番恋歌,时光飞逝,孤情人的泪或许已经不再流,他可能看淡凡尘,期望只是一场飞雪,飘飘而落,不再有忧伤。在遥远的故乡,驻留着一份情,也许她已经不再回头?闲花休叶,等了一季的繁华,终为它的缘埋下了不泯的情;青山碧水,存在一世的藩篱,却留不住时间的美!敢问试倩人,可曾忧伤?

大江长河,泛起了离别的浪,拂拍了一岸的伤,淡淡泉水,溅湿了相思的甜美,却又浊蚀了无情的泪痕。梦境般的哭诉,痴心人的等待,成为一段忘情史,可惜这一段情未必会忘记,也为曾能淡忘,初心之情,背负难舍。挥剑斩情丝,斩不断世间恩恩怨怨;抚琴轻诉,诉不尽人间悲欢离合;轻书漫卷,书不尽人间阴晴圆缺,此去一别,不知今生是否还会相逢?千年回首,爱已擦肩,不知再见时是否已物是人非?而我依然孤情的流着泪……

梦的路口,飘摇着多少孤情的花絮,一种惦念,缠绕着几生几世,无法停休,沿路开放着彼岸花,鲜红如初,如血液般的凝固。今世的眷念,让它飘散,落地归尘埃,也当繁花抅起在心间。情遇离别时,成两行泪;爱碰伤害时,变双煞绝!泪,无助时的精神阳光,却也只能流淌在无情两字上。三月花开,娇艳如玉,伶花人独自在赏,空有爱,了却千年待!红尘守候,如烟往事,日月愁,时光淡,落下了悠悠的伤,写下了痴痴的念!一场相遇,寄予了太多的眷恋,太多的思绪绵绵,红笺书一笔,寄与谁?墨汁荡一池,谁听诉?

大千河山,无尽苍穹。多少痴情人,为情所困,在清寂的路上独行;多少时光,独倚亭,拍平栏杆,落下残影,望着残阳感叹,对着秋月悲吟!清风明月若相思,红尘幽怨自足行,心的失落,情的难舍,意的缠绵,等待,踏平河川,落花无数,叶枯悲绝魂断路,花伤离情六月雨。是否,可以,再次相遇?

雪无情,花凋零,爱意潺潺,大漠边关,空流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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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见证温馨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900字

全文共 2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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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苦年代的爱情,很少有花前月下、杨柳岸边的浪漫,婚姻更简单,只要两个人相亲成功就等于走入了婚姻的殿堂。我爸爸和妈妈是六十年代结婚的,我爸比我妈大六岁,我妈嫁给我爸时二十岁。那个年代没钱没车没象样的房子,就连温饱都成问题,但他们的生活一样过得有滋有味。

那个年代的人很单纯没有利益之分,物质要求也少,但感情却最真。男的女的对爱情、对婚姻虽然没有山盟海誓、没有不求同生但求同死的诺言,但都忠贞不渝,说好了执子之手就会与子偕老,我很羡慕。

从我懂事开始,爸爸和妈妈相濡以沫的一幕一幕都映入我的脑海。我爸爸在他的兄弟中排行老三,记得我们一家五口原来与爷爷奶奶及一大家人,住在一个不是很大的四合院里。由于人口越来越多,仿佛院子都快撑破了,但谁都不想搬出去住。其实不是不想,是因为没有条件到别处去建房子,那个年代我爷爷奶奶能把六个儿女拉扯大就很不容易了,何况我奶奶是地主家的小姐嫁过来的,那双脚是典型的三寸金莲。

据我奶奶说我爸爸是最孝顺的一个,他为了腾出房子给我小叔结婚和妈妈两个人,不知流了多少汗水在四合院的外边建起了两间房子。房子的围墙是我爸爸利用下班时间和做完农活的妈妈,用碎麦秸秆和泥土兑水搅拌成糊状,然后再用手围绕着墙基一团一团一层层砌的。砌好一层要等潮湿的泥土干透才能再砌下一层,这样砌出来的围墙比较牢固。每砌一层我爸爸和妈妈浑身都沾满泥浆,不知砌了多少层,也不知砌了多少天,总之,两间房子在不知不觉中终于建起来了。

搬进新房子那天,记得爷爷一大早就去捕鱼了。说是搬家的时候带着鱼进新房子,就会年年有余,日子会越过越好。奶奶也从她包了一层又一层的手帕里,拿出点钱让堂哥去买来鞭炮。就这样在鞭炮声中,我们一家五口住进了新家。

虽然说离四合院不远,但还是觉得有点冷清。因为在四合院里,每天晚上都会与小堂兄弟、小堂姐妹围绕在奶奶身边尽情地玩耍。可那时因为我胆子小天又太黑不敢到四合院去玩了,我央求妈妈送我去,可妈妈说送过去可以得自己回家,我哪敢自己回家啊,所以只好作罢。

或许妈妈压根就不想把我送过去呢,因为两个弟弟还小,爸爸又很晚才下班,把我送走了她自己也觉得孤单吧。就这样我只好陪着在煤油灯下做针线活的妈妈,一边聊天一边等爸爸,有时心里一直想着四合院里的热闹场面,就觉得实在无聊,等着想着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那是一个深秋的夜晚,迷迷糊糊中被声声响雷惊醒的我,睁开眼睛没有看到妈妈吓得我大哭起来,把两个弟弟也闹醒了,结果三个人哭作一团。没多一会爸爸和妈妈一同回家了,原来妈妈听见雷声就拿着遮雨的蓑衣去接爸爸了,生怕爸爸遭到雨淋。尽管有了蓑衣,因为风大爸爸和妈妈下半身衣服和鞋子都湿透了。

换了衣服,妈妈赶紧去煮姜汤给爸爸喝,爸爸端起姜汤自己喝一口再送给妈妈喝一口。最小的弟弟以为是什么好吃的东西,喊着也要吃,没办法爸爸就让他喝,结果六岁的小弟被辣得随急吐出了姜汤,接着一家人笑得前仰后合,只有小弟在那一边哭一边不停地伸着舌头。

平凡的日子里,我妈最辛苦了,除了披星戴月地做农活外,一家人的吃喝洗刷穿戴都落在她的肩上,但她从不怨天尤人。所以我爸在外挣钱养家也很放心,有时晚上下班回家看到我妈还没有收工,就立即去田里找,然后帮我妈把要做的活做完才又一起回家。

记得有一次回到家,我妈去厨房开始做晚饭,可是灶前没了柴草,我妈虽然觉得浑身酸痛却没惊动我爸,自己拿着斧头去劈柴,或许是因为太累,也或许是因为从来没有劈过柴,一不小心脸被劈开的柴划破了。即使是这样我妈还是没有惊动任何人,怕一家人饿着肚子,自己处理一下伤口坚持把晚饭做好。

当一家人坐下来吃饭时,每个人才发现我妈脸上有了伤痕,伤口还在流着血。这时我爸哪还有心思吃饭啊,顾不得问原因赶紧把我妈带到附近医院包扎。包扎完,我爸知道了缘由,就冲着我妈说:“你怎么这么傻呢,那是你能干的活吗,你为什么不喊我呢,也怪我有很长时间没去柴房看一下,以后不准你再劈柴了!”

那时我恨自己太没用了,什么也做不了,如果能帮妈妈一起做饭,或许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了。从那以后,只要是灶前没柴草,我就会到柴房去把柴草抱到灶前让妈妈做饭节省点时间。慢慢地我长大了,也学会了许多,只要是力所能及的事我都帮妈妈做,但妈妈不让我做,她说只要我认真学习她干再多也不觉得累。

我爸是一个很会体贴人的好男人。听说小镇政府礼堂时常会放电影,我们很好奇,但因为经济困难就不敢奢望什么,一家人都不知道电影是怎么回事。可是有一天晚上,爸爸早早下班回家并高高举着五张电影票说:“孩子们,喊你妈一起看电影去!”可把我们姐弟仨乐坏了,爱撒娇的小弟又骑在了爸爸的脖子上:“噢,看电影去喽!”就这样一家人终于如愿以偿地看了场电影。至今我还记得那部电影名叫《小兵张嘎》,张嘎的机灵、勇敢一直记在我的脑海里。

看过一次电影仿佛一家人都懂得了许多。就连不识字的妈妈在农田里干活时,都能把电影的情节讲给村民们听,至于讲得对不对,没看过电影的村民无从考证,只有不停地喝彩。其实我妈一直都是一个开心快乐的人,无论是家里人还是外边的人她总是把快乐带给大家,即使有时心里不高兴她也不会让人看出来,随着时间的流逝就会统统忘记,或许这就是笑对人生吧。

总之,从我记事开始,我爸和我妈从来没有打过架,只有一次骂过架,那是因为我爸酒喝多了,不小心把家里放碗碟的架子碰倒,所有的碗碟都摔碎了,我妈心疼就骂了我爸几句:“你要是少喝点酒碗碟会摔坏吗,下一顿一家人拿什么装菜装饭?”只听我爸说:“不用你操心,我去买新的!”“你就知道买新的,买后这个月的生活费从哪来,把你的嘴封住吧!”说完,我妈拿起镰刀割草去了。也难怪我妈生气,那时三元钱就相当于现在的五十元钱或许还不止呢。

当我爸醒酒时,知道自己犯下大错,就到厨房做晚饭了,那是我第一次看见我爸做饭。做好后又去隔壁二婶家借来碗,装饭上桌静等我妈回家吃。我妈看见桌上的饭早已笑容满面:“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就这样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把饭吃完,我妈照样收拾、洗刷。

我妈就是这样,过去的事不再提起,也从不与人斤斤计较,很多时候都是为别人着想。难怪我爸时常会买些布料给她做衣服。那时的布料要布票才能买到,供应的布票远远不够一家人添衣的,特别是我们姐弟仨身高在不断地增长,所以我妈从来舍不得给自己添衣服。

每次我爸送给我妈布料时,我妈总是说以后给孩子们买吧,但从我妈的表情里看得出她内心的那份感动和满足。我想那个年代,一块布料或许就是最好的礼物了,与现在是无法相比的,现在有的人,即使是送了价值百万的一辆车或者是一套房子还是不满足,而且内心世界总被空虚占有,最终失去了做人的本性,也让本来纯洁的爱扭曲,这让人生情何以堪?!

哎!不说现在了。

总之,知恩要图报,知足才能常乐。无论是亲情、友情、爱情相互间唯有包容才能活得轻松。这些对于我爸和我妈来说或许做的不是最好,但对于我来说已经是无可挑剔了。

我生长在这样一个家庭里虽然不富裕,但我爸和我妈之间的点点滴滴,都让我觉得好温馨好幸福哦!要是时光能穿越,我也想过着那种平淡而恬静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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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风行走在思念的边缘散文

全文共 1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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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候苦菜秀,二候靡草死,三候麦湫至”

——题记

夜来雨声,何知花落多少?

立夏的记忆,在慢慢的时光开始沉淀了,如一抹繁华的朝阳,从初春的风走到小满的雨,悄然间连思念都在轻描淡写。江南,相逢的两人中,夜深时或许有人沉腕拔镫,疾书一行字:“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其实很多时候在光阴里,我们无不都是赶路人,只是希望有一天日子将会过得如烟火湮灭那般平静且丰盈。

河堤上,一个人独自依着栏杆望着黄埔江面,来来往往的船似乎比马路上的车还要多,也不知是内心的那丝烦躁还是眼前的世界欺骗了自己?恍惚间雨要停了,雨丝很细,很绵,和着薄薄的雾,像四月漂浮的柳絮。伸手,感受着雨水的冰凉,轻轻划过脸庞。一个人在江南已经两年,看着风雨吹打了千年的古街巷弄,那里面有着尘封的故事,有着令人惊奇的痴情爱恨,只是被时光紧锁在深巷弄堂。入夜时分,河堤上泛黄的路灯像是酆都城门引路的火一样青幽,外面的世界早已不是白日那般模样。这么大的雨,似乎也只有在雨水时分下过...

小满风起,吹散一弯浅月。梨花落后清明的悲伤倏尔间流落的东西南北,当你想起来的时候,却只剩那一个空壳罢了!看着手机上时而亮起的光影,忽然间微信里一个消失了大半年的人发来了动态,惊喜之余再看看的不外乎是一些游戏的截图。朋友因为一些原因失去联系,最后也和我们断了所谓的交往,年前和父母无意间聊天,还在讨论着事情的导火索和最后的结果,听了母亲的回答,恍然间这个世间里很多东西都变得莫名其妙起来。也许就这般,我们都不是时间的拥有者,只是在岁月静好的时光里活着。再回头看看时间也真真的是个好东西,一晃间都过了这么久,那些年一张青涩的脸在记忆里生根发芽,开着满架蔷薇。

夜色凉如水。便一个人沿着码头一直走,看着前后颠倒的影子,忽然被小满吹起的雨惊扰的心情也好了几分,一时间像个孩子一样前后左右的变换自己的身影,追逐着那一抹黑色。风停了,河堤上的樟树也变得安静起来,周围仅有的声音也许就只有江面的浪,一层赶着一层,像极了老家那黄土地里风吹麦浪的声音。江南,很美,春日落花古巷,画船油伞瓦当。每一个什物都将江南风骨展现的完美无缺,可在记忆里江南却少了那丝眷恋。

你有没有听过麦浪的声音?我听过,那是夏日收获的声音,是黄土地的喜悦,是每一株麦内心的欢呼。那声音比维也纳的交响乐还好听,比东方乐器演奏的古典音乐还美,甚至比欢快的朗朗还快。这江南没有,没有那风吹麦浪的声音,但在时光的蔓延里生着那烟柳画桥的婉转。看着远处亮起的路灯,很小,像是微弱的烛灯,风雨中似乎要被吹灭;回首间,那被风浪侵蚀的时光也慢慢被蛀空...归去的路上思索两年的时光,像是一个隐居的老者一般留恋于庭院深深,一壶茶,几卷诗书,在繁华退尽的年月里写着清风明月自来。

风已住,花已尽,也物是人非矣!

那思念走在风的边缘,写着风里吟唱的故事,你或许不知道,他们是从西北来的,走了千万里,带来了西北麦田的风浪,也带来了江南秦淮河畔的风流往事。剪一枝探入窗口的海棠,唯愿记忆切莫自作主张,给平静的日子增添无端的愁烦。而我便可随心做那缕自由的风,行经唐宋盛世,明清华年,不留踪影,无有相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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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篆刻情结散文

全文共 1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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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大多数的参加工作的90后一样,也喜欢在工作之余用手机玩游戏,喜欢关注自己的喜欢的美国大片是否已经开始公映,还喜欢说走就走背上背包去周边的小城去探索未知……但在这一切他的喜欢里,最让他情有独钟似乎是一个和90后没多大关系的爱好——篆刻

说起这种有着三千多年历史的艺术,开始时,他完全没有任何概念,不知道它的历史厚重感,不知道它的国粹蕴味,不知道它的艺术镌美。喜欢上篆刻,完全是自己另一个爱好——读书。这还要追溯到他的大学时代,大二那年,他从一本霍达的《穆斯林的葬礼》开始一发不收拾的爱上了读书。于是读书成了大学时代的愉快时光,而随着他对各类书的专注与痴爱,书架上的书越来越多。他特别想把自己所有的书都印上特有的标志,于是篆刻这个词一下子就闪现在了自己的头脑中。用篆刻的方式为自己刻一枚印章,然后将自己所有的书都印上自己的名字,让它们完完全全的归属自己。于是,从大二那年开始,他和篆刻就结下了不解的情缘。

看着篆刻美,但是,真正开始篆刻起来时,他可美不起来了。最先让他发愁的就是用什么材料,用什么样的刻刀。自己没有一丁点的篆刻的基础,周边又没有会篆刻的人。于是,从零起步的他,就有了地面砖、大理石、木块等一次次惨痛的失败案例。好在他深谙失败是成功之母的道理,在逐步摸索出合适的石料后,他也把刻刀选在了3毫米直口的基础刀上。第一次篆刻可以说绝对是他意义非凡而又乐趣无限的一次处女作。因为篆刻时文字方向和印在纸上的方向是完全相反的。刻时反刻,印出来才是正字。而兴致勃勃的他第一次篆刻显然兴奋的忘记这个简单篆刻知识,于是他的外国顺序名字便被他保存至今。

参加工作之后,篆刻,依然是他的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美好爱好。他把作为一名技术员的严谨与执着,以及品质与认真与篆刻融合成一体,把生活的阅历的感悟转化成一招一式的刀法,赋予篆刻认知的美。虽然篆刻费时费力,要花费大量心思,甚至在不成熟的阶段还会划破自己手指,付出血的代价,极为专注时,也会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出浑身冷汗,但是显然篆刻的魅力在他的心中已经超越了困难。从只是想刻出一枚自己的印章到如今的对篆刻认知与感悟的美,他对篆刻的喜爱也随着时间积累而越发沉淀。

用传统的中国红印出篆字的美,赋予篆刻立体的美,灵动的美,生命的美,意境的美,更是他技艺不断提升的动力。工作中同事、朋友,每每看到他的篆刻都会非常欣赏的索要,而他也十分乐意把这种中国汉字美的另一种方式传递给大家。是的,这就是一个90后对篆刻无可替代的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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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一片红叶一生情抒情散文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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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秋天的味道,我嗅出了初秋丝丝的凉意,没有了让人烦躁不安的知了鸣叫声,世界在这来了又去的一瞬间,演绎着悲伤与精彩的片段,微风,携带一片红叶离去,溪水,无声。

一季又一季的色彩轮回,无论色彩如何变幻,无论这篇秋赋多么诗情画意,人们已经习惯和麻木这样的美丽,尽管这丰腴的秋色,足以让心炫动不已,有谁见过,悲伤的心灵阡陌,能够结出丰硕的果实?

有人说,眼睛是心灵的窗,当我们打开这扇窗,突然发现,喧嚣的季节沉静了许多,结满果实的枝条,痛苦地扭曲着身体,小草把最后的那片嫩绿毫无保留地展现出来,风的脚步轻了许多,小溪也早早启程,迈开追逐秋声的步伐,悬挂了许久的那片红叶,在不经意间,飘落水中、、、、、、

季节的变换就是生命的轮回,该来的来了,该去的终究将去,就在来去的之间,你我如同一片飘落岁月之河的小小红叶,虽然我们无法把握,小溪会带我们流浪何方,但是,悬挂枝头的岁月,就是生命最美的绽放。

来时一棵嫩芽,去时一片红叶,无论世界是精彩还是悲伤,相伴的都是这一抹行云流水,拥有又如何?失去又如何?来去的之间,相信属于自己的那份幸福和快乐,无论在田间还是巷陌,无乱在春秋还是冬夏,都是一份山水间永恒的旋律。

我和你,都曾来过,一切都没有痕迹,也无需秋天作证,打开幸福与快乐之窗,握紧你我自己的世界,去闻听哪秋声的离别,去迎接,秋天之后的秋天到来,没有永恒的季节,也没有永恒的生命,日月星辰都有圆缺,只有流动的生命欢歌,在浩瀚的天宇划过。

放下疲惫的心,把自己写进秋天里,随红叶飘落水中,那飘落的一片红叶,就是一生留下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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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读手看男人之一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200字

全文共 2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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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市集,是个异常大众而热闹的所在,尤其是中下阶层收入的人群,在这样的场所花上不多的钱就可以满足自己不少的愿望。所以,用句农村生意人的原话:“赶市集,是很下货的。”意思就是能够卖出自己所预期的量,忙活一天,不会很失望。而对于消费者来说,更是有不少益处:一是地点很好,往往选在两个或三个村子之间对你对我对他都便利的岔口,不用多跑路。二是很方便,十天半月一次,时间安排恰到好处,上次买的吃的用的刚刚完,就立时可以接续上了。三是东西接地气,根本没有奢侈品,全是大众消费起的物什,经济实惠,购买时爽爽快快不会犹豫。几番好处,使得这样的市集很是火爆,也算是农村市场经济成功运用的范例之一了。

我就是在这样的市集上看到了三双男人的手,其实是我在购物期间不经意间在自己的头脑中留下的特写镜头。回来脑中前后串联,竟然有些蒙太奇的意味,也就很想就此啰嗦几句了。

这第一双男人的手,是二十岁刚冒头男人的手。我在一个用门板样子搭成的小摊前驻了足,这里有各色的指甲油。随着年龄的增加,我在不知不觉间喜欢上了这种很损人健康的东西,原因是被岁月摧残的不再美观甚至是连自己都不忍目睹的手(我有时干脆称自己的手是爪子),若是涂上了色泽靓丽的指甲油就很有一些女人意味了,是不是有点自欺欺人的感觉呀?几次实践下来我发现有好几种颜色对于我都是蛮适合的,于是,我就想一次购几瓶,反正也便宜。我站在这张曾经的门板前选了几种颜色,然后付账,正要离开时,我对这个很年轻、生意暂时冷淡的小伙子说,“指甲油很容易掉,但是又很不容易全弄掉,怎么办呢?”我说话有些卖弄女人腔,尤其是最末一个“呢”字,我用了常常的拖音,还有一些和我年纪不相称的发嗲。他登时就显出一些窘色,多可爱呀!

不过我说的确实是一大难题,对于我先前的做法——用一种相对锐利的小物什一点点的刮掉,需花不少的时间,不仅样子看起来很不雅观,而且全部刮下来时已经是疮痍满甲,惨不忍睹了。不过,在这方面没有多少经验的我倒是嘴很勤,比如在离开时就多问了这么一句。没想到卖家很爽利地说,“有专门的擦甲纸,五块钱一盒,有好多张,够用一阵子的。”我本来已经提着买来的几样东西走开了几步,听到此赶紧拐了回来。我说:“真的很有效?能不能试试?”“能,咱有试用装。”我竟有些佩服这个小家伙了,还真有一套。我说那就试试吧。可是当他打开盒子小心地揭下来一张时,我才发现自己的两只手都提着东西。我并不想放下,再说也没有地方放,到处是大大小小五颜六色的瓶子。我干脆伸出左手,左手里还勾着一个塑料包,包里是刚从他这里购买的几瓶指甲油,并不沉。我把左手伸给他,随便翘起了一根手指,说:“你擦擦看。”他竟然很不好意思,他用左手抖抖索索地托起起我的左手,以便给自己发力时找个支点。右手的大拇指、食指和中指捏紧了那一小片擦甲纸对准了我的指甲再次征求我的意见:“真要擦掉吗?擦掉了,可就没有了。”可能是他看到我的几个手指的指甲涂得颜色一致,而且靓丽,好像是在警告我这样做的后果很严重。我说,“没关系,你擦吧。”

我看到他的手很瘦,手指较长,看上去有皮包骨头的感觉,而且是松松垮垮的一层皮。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人的手如此稚嫩却消瘦成这个样子。而且,因为刚刚搭建地摊的缘故吧,他的手又没有水洗,清晰的纹理间有很多的赃物,相对于我比较干净、护养得还算不错的女人的手来说就显得笨拙、粗陋了。他抖抖索索地、小心翼翼地托着我的手,举到眼前,右手谨慎发力,前后挫动,反复几次,果真为我擦去了那个指甲上的指甲油,干净利索。我吃了一惊,这样看来,我先前所做的苦力不仅愚蠢,而且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我惊喜之余,看着没有任何颜色的这个指甲就好像是卸了妆的半老徐娘,苍白憔悴,尤其是在其他四个颜色亮丽的指甲的对比映衬下更显得难看之极,便有些后悔、伤感。他也同时发现了我的遗憾,脸上露出不好意思的神色。可是又不能怪他,明明是我让他做的。

我说,你得给我涂上一样的颜色,否则我的手没法看了。他没有说什么,只眼光急急地在自己的摊位上找了起来,然后他拿起其中的一瓶,对我说:“只是颜色相近,但不会一模一样。涂吗?”我说“没关系,你给我涂上。”我的左手仍是刚才的姿势,放在半空中,那个没了颜色的指甲就傻傻地翘在他的眼前。他好像更拘谨了,很不好意思地其实是很紧张地半托半拿着我的手,右手拿着蘸饱了指甲油的小刷子给我刷颜色。我看他蘸得太多,估计就刷不成什么精致的样子,但也不好意思再让他在瓶口抹两下。果然,他涂出的样子很拙劣,宛如一个小丑霎时站立于我的眼前。他更窘了,脸庞有些泛红。我说,就这样吧,比刚才没有颜色好看些。他立刻释然了,轻轻地吐了一口气,好像是完成了一件责任重大的工程而终于解脱了一样。我付了钱就离开了,没有让他白忙活。

回来的路上,我想这肯定是个没有和女孩子有过些许亲昵的男孩,看到女人的手竟然紧张成那个样子,就像是风雨中无处躲藏瑟瑟抖动的田鼠,真让我好笑。不过,我想哪个男人不是从这个年纪过来的?从拘谨到不拘谨,就成了没心没肺的纯爷们了,不是吗?他这样未免稚嫩可笑,但很有些敬畏之心,所以,还是很可爱的。再看看那些对女人玩弄得得心应手的中年男人,哪一个会有这种神态和表现呢?怕是专门演也不会演出他这个样子来。

想到这里,我心里不免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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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大山深处的乡土恋歌――读刘锦佃乡土散文

全文共 1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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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居在钢筋水泥铸就的人造森林里,淡出了自然田园,远离了鸟语花香,总觉得自己像被樊篱困住的鸟儿,恍如隔世般迷失了自我。冥冥之中,总有一个声音在心底呼唤:不如归去,不如归去。那被久久禁锢的心灵蠢蠢欲动,却不知道自己该归向何处,直到那一天,读了刘锦佃老师的乡土散文

我与刘老师认识,远远早于读他博客上的乡土散文之前。刘老师是我的同乡,我们毕业于同一所初中,参加工作后,又在同一所中学任教,同事了数年,并且教同一门学科。叙起旧来,渊源颇长。

记得是在上初二的时候,就知道学校里出了一位叫刘锦佃的才子,正在莱芜师范就读。语文老师给我们范读从报纸上剪下来的刘锦佃发表的文章,事隔多年,我已记不清那篇文章的题目是什么,隐约记得是描写了农家小院的早晨,父母亲的形象在氤氲着雾气的山里鲜活生动,我不由惊叹原来我们劳累苦涩的农家生活竟是这样的诗情画意。年少的我听得如痴如醉,感动于作者那细微的观察和细腻的文笔,感谢作者把我们几近厌倦嫌恶的农家日子描摹的这样美好。当初读到的那篇散文,现在归结起来应该就是他最早的乡土散文吧。

跨进中年的门槛,再来细细品读刘老师的散文,竟然发现,当年那个文采灵动,个性张扬的文学青年,在时光的长河里,慢慢沉淀成一位睿智稳重的学者与思想者,他的文笔依然细腻,但多了成熟的思索,他的创作风格有了质的飞跃,不再是华丽辞藻的堆砌,多了深沉的诉说与面对面的交流。时间的流逝,世事的变迁,阅历成了最好的创作素材。无论他的文章怎样改变,唯一不变的是他对故乡深深的眷恋,对乡人殷殷的怀恋。初心不变,情深意浓,他的每一篇文章,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能拧出叫做思乡的水来。

一页页翻动刘老师的文章,感觉在欣赏一幅幅风土人物画卷,那强烈的立体感与动感深深植入你的大脑。那娓娓道来的倾诉,洋洋洒洒的细节刻画,像极了不饰雕琢朴素本色的木板画。最欣赏那篇《远山在落雪》,山村的冬天被雪塞得满满的,雪用最轻盈的舞蹈填充了山与山的距离,山里人陪着积雪慢慢消融冬天,利忠叔的牛棚,金福哥的塑料棚,金怀哥的劈柴在我面前无比的清晰与鲜活,就连拉呱喝茶纳鞋垫消磨时光的三奶奶都是那样稔熟与亲切。这是一幅山村雪景风物图,在这洁白的世界里,老家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人物风情都入了作者的文章里,讲述的是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事,刻画的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寻常百姓。但就是这样一篇文章,时时揪动我内心最柔软的地方,脑海里总会浮现熟悉的画面和熟悉的人。

我也是从农家饭桌上脱离出来的孩子,成为所谓的城镇人口,120多平米的居室圈养着我这个本该嗅着泥土过活的寄居者。城市越喧闹,越繁华,内心那根思乡的弦绷得越紧,丝丝缕缕的眷念牵引着我,时时回到那个魂牵梦绕的地方,看一看身体还算健康的老爹老娘,望一望青山依旧在溪水依然流的小村庄,在城市的缝隙里回味乡土的气息。

故乡是根,根在老家。背转万家灯火,流连凡尘俗世,假如你累了,倦了,总是忍不住去怀想,想那个叫老家的地方,就去读读刘锦佃的乡土散文吧,那是来自大山深处的乡土恋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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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绛珠小草大衣的风情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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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我在杭州街头等车。离我不远处有位年轻女孩,也在等车。女孩个头不高,背对着我,长发披肩浓密微曲。她穿着一件藏灰色大衣,黑色打底裤,黑色中筒棉靴。她细腿细脖,应该是清瘦体型。我始终没能看到她的正面,不知她的容颜究竟如何。但她竟然深深地吸引了我。

其实她全身上下其他的穿着都普通。真正吸引我的是那件大衣。是她穿着这件大衣透露出来的气质和韵味。

这件大衣是宽松型的,一直盖到女孩的小腿肚。大衣不是皮草也不是羊绒,应该是件质地较软的毛衣。斜跨肩的款式少了些死板的棱角,将女孩松松地包在里面,就象包着一只小小的蚕宝宝,就象一个大男人怀抱着一个小女人。

总之,这女孩给我整洁别致温馨柔和慵散自在的印象。可以想见,这一定是个受人娇宠的女孩,过着无忧的生活。

我无言地感动了。这世上女人最羡慕的无非是既有爱情兼有物质。我不知女孩是谁,也不知她身后的男人是谁。我只知道,幸福的女孩身后一定有个给予她幸福的男人。要是世上每个女子都能这么幸福,每个男人都能给女人这样的幸福,该有多好。

于是,我开始向往这样的一件大衣。我喜欢它宽松温暖的怀抱,让我感觉自己是个受宠的幸福的小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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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与两位老人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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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在心理上我已接受了他们的年龄,但当正真见面时,我还是有些惊讶。父亲说生命基因长,那是整个家族的荣耀。我把父亲的话记到心里去了,成了他们最小的儿媳妇。

公公生于清末民国初期,少时受过青州府做官医的爷爷的熏陶,青年时曾到济南、青岛等地上过洋学堂求学中医。后参加军八路军沂蒙之队,救死扶伤南征北战。解放后曾在济南、临沂等军队医院工作。文革期间,遭遇迫害,返回农村,一九七六年平反昭雪。婆婆是典型的那个兵荒马乱年代走过来的小脚女人,忠心耿耿侍奉、成就了公公的一生。她还以一个长嫂的身份,任劳任怨的支撑起了公公整个家族的兴起。她非常的善良,对外地来看病的人,从不嫌弃、躲避他们,除了和他们一起吃饭,还给他们带来的婴儿喂自己的奶水,她的诸多做法,像极了我的奶奶。

第一次来到他家,我极其生硬的喊他们“大娘”“大爷”,他们笑呵呵的看着我,拿出自己最高档、最保健的食品给我吃。以后每去他们家里,公公嘱咐我最多的是,要忠诚做人,好好跟着共产党干,共产党不会亏待好人。我想,他是以一段历史的受害者又是新社会的幸运者的体会,给与我们年轻人最生动的教诲。今天,当我真的自豪的成为一名党员时,我深深为老人的哲理所叹服。他是共和国成长的历史见证着,又是一个民族崛起的亲历者,“十年浩劫”的苦难非但没有吓倒他,反而更加相信了党,坚定了对当的信念,共产党会给他一个公平的对待。公公享年九十六岁,在当地也算是高寿了。

公公去世后,子女们怕婆婆孤单,想接她出来,可她不依。只有到了冬天才去两个最小的儿子家,这样和婆婆的接触才多起来。婆婆最爱看《三国演义》、《康熙微服私访记》、《武则天》、《当家的女人》等,每次都看的津津有味,评头论足。她在我们家的日子,一点也不象是一个七、八十年纪的老人在颐养天年,拖地、洗衣服、备菜一个人偷偷地找着活干。我俩在家时,她就给我讲讲她年轻时的故事,讲经历的社会事件,讲怎样持家过日子,听的我心服口服的。而我也总是变着法给她买吃的和穿的,老人心里满足的逢人就夸。公公走后,我们回家的次数更勤了,每次我都买老人最需要最喜欢的东西。家有老人是年轻人的福气,父母的路还能陪子女走多远?儿女的心还能给父母留多大的空间?

那一年,我夹在人群之中,被当地浓厚的丧事风俗迷困着送走了我的公公。虽然相处时间不多,他对我工作的指教和言谈中流露的喜爱,还是使我产生了深深地悲痛。一个世纪老人落下了帷幕,另一个世纪之星应该崛起吧,我如是想。六年后,我没有任何预想的是又面临了婆婆的离去。这一次从我接到电话的那刻起就开始流泪,直致接下来的四天,目送她被涌动的人群陪着走向另一个家园后,才结束了最悲情的一刻。回家后的几天,当老公把祭母的碑文拿回来给我看时,一段未完,我已泪流满面。婆婆生前最疼爱、最牵挂的就是她的小儿子,我就常在心里跟婆婆对话:“娘啊,您就安心吧,您的儿子,我会替您疼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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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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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林清玄的散文集,感觉他是把生活过成了诗一样的人。每天碰到的一草一木、遇见的人、发生的事,让我们看起来了无生趣的事、人、物,都像是被他赋予了灵气,有了生命般,在那里看着我们微笑。我也是个很自恋的人,看了这样的文字,感觉作者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必是风流倜傥、举止优雅、旁若无人之人。看了他的照片,觉得他的人很普通,普通的就是我们每天在生活中碰到的甲乙丙丁,竟怎么也不能把他的人和作品联系起来了。看来我也只是个很俗很俗的人,因觉得自己普通,便也想如何装扮自己外在形像个仙女,以为这样才能配得上心中的诗和远方。可问题是自己既不能做外形上的仙子,也没有有趣的灵魂。

当我没钱的时候,我以为有了钱就可以让我幸福;但当我有钱了,我才明白,心灵的充盈才会带来真正的幸福。

我一直感恩于我生命中遇到的人和事。父母让我明白,考试可以改变命运,于是我爱上了考试,它可以让我活得更有尊严,我也因此走出农门,成了大家羡慕的公务员;老公让我领略了爱情的甜蜜和伟大,与他的通信,使我从刚开始只能写只言片语到四年后十几页的一气呵成,他陪我走过了孤寂的青春期,他是我最知心的朋友,最敬爱的兄长,最甜蜜的恋人,是他让我明白,原来我也是这样值得被人爱的人,原来我也是可以愤怒、可以随心所欲的人,发脾气、使小性子,他都在那静静地看着我,做我情绪的容器,让我的心灵得以滋养和成长。我弟是指引我心灵成长的人,让我活得愈来愈有智慧,知道了自己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而怎么才不会是这个样子。感谢生命中遇到的人,让我的生命不再盲目而机械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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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在黑暗中奋力奔跑励志散文

全文共 1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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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汤米·卡罗尔是一个不幸的人,2岁时,他被查出患有视网膜母细胞瘤。这是一种起源于胚胎视网膜细胞的恶性肿瘤,危险程度极高,如果发现与治疗不及时,轻则导致失明,重则引起全身扩散致死。

虽然家人尽全力对卡罗尔进行了救治,避免了肿瘤的扩散,但还是没有保住他的双眼。2岁半时,还没有看清这个世界的卡罗尔永远堕入了黑暗,他对世界的认知也变成了漆黑一片。

黑暗的世界一度让卡罗尔变得胆小畏缩,他不敢出门,不敢与人交流,终日呆在家里。卡罗尔的母亲是一位教师,她深知儿子如果一直这样下去,人生必然会在一片黑暗中黯然收场,她开始观察卡罗尔的兴趣所在,并鼓励他以积极的心态去重新感受这个世界。

母亲发现,卡罗尔的听力非常敏锐,特别喜欢听故事,而且卡罗尔四肢的的协调能力非常好,他特别喜欢捣弄一些小玩具,把它们拆开又装好,特别是一些有轮子的玩具让卡罗尔爱不释手。

为了让卡罗尔变得坚强自信,母亲每天都会给他讲一个故事,她专门挑选了一些励志的童话和名人故事,鼓励卡罗尔乐观地面对自身的缺陷,自信地面对未知的人生。慢慢地,卡罗尔走出了自闭与恐惧,变得阳光起来,他还学会了一些简单的手工,会自己制作一些好玩的玩具。

六岁那年,为了让卡罗尔得到更好的教育,卡罗尔一家从伊利诺伊州格伦维尤搬到了芝加哥,在这儿有更好的盲童学校,进入盲童学校后,卡罗尔很快脱颖而出,他不仅成为了尖子生,还成为了校体育协会的小会长。

卡罗尔十岁时在学校的比赛里获得了短跑冠军,为了奖励他,老师送了他一个神秘的礼物,那是一个四个小轮子和一架有弧度的平板组成的东西。老师告诉他,这个东西叫作滑板,踏上它,就能让自己飞起来。

老师的话深深打动了卡罗尔,对一个生活在黑暗中的孩子来说,体验飞的感觉是一种无法言喻的诱惑,他下定决心要学会滑板。当他把这个决定告诉父母时,父母震惊了,但很快,他们就表示了对他的支持。母亲抱着他说:“我的孩子,这是个困难的决定,但我们相信你一定能成功。”

从此后,卡罗尔开始苦练技术。这是个极其艰苦的过程,因为对正常人而言,玩好滑板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更何况他是个双目失明的盲人。由于看不到方位,卡罗尔只能根据滑轮的声音变化来判断方位,他第一次上滑板便磕掉了一颗牙,膝盖也被摔出了血,但坚强的卡罗尔很快便重新踏上了滑板,在高速运动中保持身体平衡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卡罗尔已记不清自己摔倒了多少次,最严重的一次,他的左小臂骨折让他整整住了一个月院,但卡罗尔并没有放弃,他把每次摔倒都当做一个重要的练习机会,汲取经验教训,每一天都能取得新的进步。

5年后,卡罗尔终于熟练地驾驭了滑板,他能根据滑轮的声音判断路上是否有障碍并调整方向,并能完成一些高难度的动作。每天清晨,人们都会在距学校最近的一个公园里看到在滑板上快乐飞翔的卡罗尔。

虽然用了大量精力来学习滑板,但卡罗尔并没有放松学习,2011年,他顺利考入了美国西北大学,现在已经是新闻专业二年级学生。上大学后,卡罗尔成立了滑板俱乐部,把自己的技巧和经验无私地传授给了那些对滑板运动感兴趣的同龄人。

前不久,有人将卡罗尔玩滑板的视频放在了互联网上,视频中,卡罗尔戴着头盔,身穿运动服、牛仔裤,脚蹬球鞋,绑着护肘和护膝,神态镇定自如地操控滑板,完成了各种高难度动作,完全看不出是一个双眼失明的盲人。

这段视频很快引起了全世界网民的热捧,短短三周,点击量已超过了50万次。网民们在惊呼不可思议的同时,也纷纷表达了对卡罗尔的尊敬与赞美。

面对众口一词的赞誉声,卡罗尔却十分冷静,他坦言,正是身体的缺陷让他有了练习滑板的动力。他说:“有人打击我,认为我不可能学会玩滑板,说‘那如同自杀’,我对此置若罔闻,我的父母和老师一直很支持我,我也相信自己一定能成功。我想,如果你真的想做成一件事,总能找到战胜困难的办法。看吧,我做到了,而且做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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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520出生的女孩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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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5月20日,让赵连杰想起了他的一个女同学张燕秋。

大学时期,赵连杰和张燕秋的关系不错,班上开展的活动都是一起组织,一起参加。记得有段时间,还是冬天的大冷夜,他们都能兴致勃勃地网聊到凌晨两三点,当时连杰打字都是小心翼翼的,都不敢打太快,担心发出啪啪的声音影响到舍友休息。

张燕秋的生日就在5月20日,每年她都会很自豪地和连杰说,她每年都会在这天收到礼物。连杰也只是笑笑,也没说什么特别的。他有时候会请她去吃饭、唱歌或者看场电影。

由于他们两人走得比较近,很多同学都以为他们谈恋爱了。当好事者问起的时候,他们都摇成了拨浪鼓:“怎么可能?好同学而已了。”其实,我们也没有更进一步走。也许他们都是传统而保守,担心捅破这层窗户纸后,会失去彼此。

毕业之后,赵连杰去了一所大专院校做辅导员,过了一个月不到,张燕秋也跟着去了这所学校。其实外人都看得明白,女孩子是追随着男孩子来到这所学校的。这所学校是所民办学校,暑假也不能放假,老师们都要从事招生的工作。

平日里,张燕秋会有事没事找赵连杰,跟他诉说工作上的不如意,倾诉生活的苦楚。他们本是大学的好同学,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互相关照下还是很应该的。可赵连杰意识到,这位同窗四年的女同学应该是喜欢上了自己,不然怎么会来到这所偏僻的学校教书,怎么会经常这样找他?仿佛他就是她的保护伞。可是在他的心里,他们也仅仅是同学的关系而已。完全没有男女之间的那点感觉。

没有熬过半年,赵连杰就被张燕秋给烦透了,于是他毅然地辞职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会到农村当起了支教教师。他也不再过问她的境况,因为他明白,如果不喜欢对方,就不要给人任何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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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晚霞归暮处风烟断黄昏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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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蹉跎,时光流逝,在不经意间时间把太多东西改变了,来不及回首来不及细品,这匆匆般的来来去去。感念着记忆中的旧时光,轻飘飘地划过了我们的指尖,留下一串串的碎碎念。青春年华里的过往,如美好的故事,却有了极为忧伤的怀念。

不知不觉,清秋至深,落叶飘零着枯黄的姿态,摇曳着悲伤的浅唱,在阵阵秋风中,一片片飘落在大地。漫长的时光就这样春去秋来,轮回辗转的又经过我的身旁。睹物思人,难免再一次触景伤情,黄昏静思,感叹又是一段似水流年,只是、岁月老了故事,时光淡了人心。

静坐窗前,目送晚霞,似乎,这样的生活节奏,在每一天得川流不息中总会让身心疲惫,乏味不堪。世界如同一张网把我们深陷其中,不管如何去挣扎都摆脱不了生活,千般不如意又语何其说?是的,的确如此、唯多得就只有如何去接受和承受。

品味人生,苦其自知。早已过惯了每一天的生活,有时候,更渴求心有一片栖地,用来静静地品味,安逸的与自己独处,即使孤单和寂寞,也比枯燥无味要好的很多,更不会轻捏几丝往昔的旧事,而之回忆。或许,面对一贯单调的生活,人往往在寂寞或无聊时,拿着过往的回忆,用来充实自己灵魂。

走过时光的细水长流,走过情感的低谷岁月,无论我怎么样去承受内心深处的那种挣扎,能所摧残的依旧是一个人时的寂寞,彷徨的徘徊着,在忧伤和快乐的边缘,渐渐的忘记,许多的过往和故事该去如何续写,这一支断笔再也无法在我的指间,触动我内心书写悲伤的快意。

黄昏是一个人的安静,跟随着平静的内心,思绪不那么烦乱了。站在窗前呆呆的看着渐落的夕阳,又一次映红了眼前的这一片江南,小镇里的人来人往打扮出繁华后的岁月静好,而我却显得这样孤单,莫名的想念,从心中繁衍到我的眼眸里,此刻、即便心再寂寞,孤单且是无助。

寻找归途的晚霞,有着些许的匆匆忙忙,我知道,天幕的背后,是黑夜的来临,是时间又一次划过我的指尖。它总是这般悄无声息,流逝的让人不以为然。一贯匆匆而来,匆匆而去,留下太多的叹息,让人不知不觉的陷入一片茫然中,读取光阴荏苒,那些不断苍老的片段,沉思又一次在落寞的荒芜中,就这样感慨万千。

生命路上,多少来来去去,转眼便都成了过客。红尘过往中,缘去缘来的遇见,在离别时,多了泪水。曾学着珍惜时间中仅有的一点缘分,可终究还是珍惜不了。或许,上天在我选择初识时就已经安排了最终的结局,要走的我怎么去挽留,都是要离开我的世界,要留的我不需要去挽留,都会一直在。

在感情的世界里,难免会让一个人的心经受一场岁月成熟的洗礼,漫长的时光足以教会一个人不懂爱的人如何去爱,如何去珍惜眼前人。其实;能见证真情的莫过于长短岁月,因为;有些看不透的东西会随着时光流逝,逐渐的看透。有些不懂得人事经历了才明白,物是人非后,剩下的只是满纸荒芜。

人生是修行,修心便是修心。走过一段路,总会错过了一段的风景,遇见过一些人,于是、读懂一些事。成长不乏经历,成熟要看阅历。有时候,正如那些悄无声息,悄悄闯进自己世界里的人,转眼即瞬消失的再也不见后,留下了一颗对往昔怀念的心,装满着许许多多的回忆,然、所有的一些回忆,又成了一段经年过后的往事。

晚霞归暮处,风烟断黄昏,这个黄昏,令我想起了很多,也让我想开了很多,对于眼前这个美丽多变的世界,我们都需要在思考中去前行,走一段又一段大不相同的心旅,记住着遗忘着。诸事如此,时光又是无情,沉淀出的要遗忘,遗忘后的还在不断怀念。这漫长似水年华,一变又一变演绎着故事,一次又一次苍老着人心。

生命是一门极为复杂的功课,有些内容需要去领悟,有些内容需要自己亲自去翻开,去阅读其中的真谛,体会出冷暖自知。时光是一本心经,一本记满了过去与未来的心经,很多时候、我们无需去诵读,这一本心经永远沉寂在心的某个角落,看了过所有的繁华,听了过所有的曲终。

再美的晚霞,始终要归暮,风烟送走了黄昏,星辰迎来了黑夜。这如多少物是都会在人非后,呈现出我们不愿看见的模样,时光是永恒的主题,不管多少来来去去,改变不了的,都将会在某个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中轮回,千帆过境依旧春去秋来。长路漫漫中,生命的故事续了又续,而、最无奈的只有最后的结局,写前尘又如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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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描写秋天景色的初二散文作文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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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热的夏天走了,凉爽的秋天来了,在这秋高气爽的季节,我们一家决定去公园游玩。

一进入公园,我发现公园里的树叶没有往日那样苍翠茂盛了。远处映入我眼帘的是一片火红的枫树林。一阵秋风吹来枫叶摇摇摆摆的落下来,好像在向我们招手。有的枫叶像离开母亲的孩子一样,投入了大地的怀抱;还有的像美丽的蝴蝶一样飞来飞去;还有的像小鸟一样在空中翱翔;还有的像一片孤帆一样在海洋里飘荡。

我赶紧跑枫树林,红枫把无边无际的天空都遮住了,好像一张很大很大的红网把我网在里面。我走到枫树下,树下落了很多叶子,形成了天然的红色地毯,踩上去”沙沙作响,仿佛踩在雪地上。我抬头向上望去,发现枫叶在阳光的照耀下,是五彩缤纷的,有的是金黄色的,金的发亮;有的是红色的,红的热烈……这不禁让我想起了杜牧写的《山行》里面的诗句: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突然一片枫叶打到我的脸上,再轻轻地落到我的脚上,然后它好像在说:“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我捡起来一看,它穿着一件红外套,全身呈鹅掌形,又有点像五角星,还有点像人的手掌,叶子的边缘都是锯齿形状的,把叶子翻过来,可以看到许多大小不一的经脉,把叶子贴在鼻子上闻一闻,啊,一股清爽的淡淡的香味涌入我鼻中。

可是我唯一不懂的就是为什么枫叶一到秋天就会变红,查过资料才知道,枫树的叶子里有胡萝卜素和花青素,这两个是形成红色的主要原素,落秋后花青素增加,气温下降使绿叶素破坏,因此绿叶就变成了红叶,所以到了秋天枫叶就变成了红色,哦,原来如此!

啊,我爱秋天,更爱秋天的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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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奋斗成就梦想作文散文1000字

全文共 11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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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命运的只有一个词:奋斗。——题记

每当读起《平凡的世界》总觉它有一种直触人心的力量,我想这正是因为同是十六、七岁的我们看到少平、少安等朴实勤奋的年轻人时,内心深处的震动,他们都为了各自的追求付出生命的气力去奋斗、去拥抱这个平凡的世界。

“什么是人生?人生就是永不休止的奋斗!只有选定了目标并在奋斗中感到自己的努力都没有虚掷,这样的生活才是充实的,精神也会永远年轻!”我们无法掌握自己生活在哪,却可以掌握自己怎样活着,而不断奋斗的生活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少平、少安、兰香以至于孙玉厚老汉,他们都以自己的方式不断奋斗着。

少安因为家庭原因,十二岁就退学回家务工,他是家里的长子,年纪轻轻就已是家里的顶梁柱,里里外外都担着不少重任。起早贪黑、任劳任怨。或许他并不理解什么是“奋斗”,但他只知道在家里他要供养弟弟、妹妹上学,尽一个大哥的义务。在外,他要为众人谋福,尽一个大队长的职责。公社解散后,在发家致富的思想下,他又办起了烧砖窑,看着自己的小工厂如火如荼的运行,我想他深刻体味了奋斗后的喜悦。

少平作为一个知识分子,更是清楚为梦想执著奋斗的生活才是丰富充实的。他在给兰香的信中写道“首先要自强自立,勇敢地面对我们不熟悉的世界,不要怕苦难!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痛苦难道是白忍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在这个热血沸腾的年轻人心中充满着对外面大世界的向往,不去闯荡一番,不拥有一段奋斗的经历,青春是不完美的,生命似乎也无法精彩。他勇敢的开始书写自己追求梦想的奋斗史。揽活的辛苦是不言而喻的。但他毫不愉懒,卖力工作,很快便得到工头的认可。当上了班长,带头做最苦最累的活儿,乐此不疲,这便是奋斗的魅力。它让人仿佛有了出不完的力气,再苦再累,人的精神却是焕发的。

兰香更是通过奋斗彻底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她是个老实听话,懂得为家庭分忧的好孩子,家里出事时,她也不多说话,不声不响地去喂了猪,还拾了几娄柴禾。在学校,她的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她懂得唯有奋斗考上大学才能改变自己的处境,改变整个家庭多年来贫困艰苦的局面。皇天不负有心人,她如愿考上全国重点的北方工业大学,这是何等的惊喜啊!

奋斗在日新月异的当代,更是不可动摇的主旋律。但是当人人都喊出“奋斗”的口号时,

又有多少人做到日复一日地坚持呢?人总是有惰性,所谓不平凡者,总是能够克服人性中的弱点,战胜懒惰,后退,为着自己的追求而坚持奋斗。

活在当下,不论结果如何,我只要把今天过的精彩,过的充实。当日后回忆起自己的青春时,我可以光荣地称之为“峥嵘岁月”。只为自己可以自豪地说出:“我奋斗了,并且我始终坚持着。”

奋斗吧,在平凡的世界中奔跑,做一个执著坚守的追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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