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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这一夜的烦恼》(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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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行秋色散文

全文共 1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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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节来到十月,气温渐渐开始偏凉。

10月11日,清早6点,我背上背包走进了清凉的薄雾中。今天星期天,我和几位朋友随户外团队到卫辉南寨、跑马岭、罗圈村云游太行山色。

经过卫辉的塔岗水库后,又接着驱车了半个多小时的路程。下车后,开始沿小路步行,步行约15公里,翻山越岭,攀爬高度有600米。一天走下来,路程不算远,感觉自己身体还能吃得消。

这一带的山,我曾来过几回,可这一次出行,却使我经受了以前没有过的考验。没想到的是,这次爬山到山顶,山路及其狭窄,有多处是在悬崖石壁上人工开凿出来的,仅仅能过去一两个人,可见山民修山路的艰辛和不易呀!

下山的路,更加的险峻,到处嶙峋怪石,犬牙交错,好在周围的景色不错,不远处就是着名的龙卧岩,遥遥相望。

我虽然不是领队,但是我一路却紧紧跟随在队伍的前面,当然还有我的爱人相随。据说,山里是没有农家的,因此,临来时我特意准备了些吃的东西,还带了不少的水。

家里有个外孙女,还不到一岁,爱人帮女儿带孩子,家里油盐酱醋也是她操心,平时爱人很少能得空外出游玩。

今天恰逢星期天,女儿休息在家,照看孩子的事就不用她过多操劳,可她还是放心不下。我和女儿做她的工作,这才答应和我一同上山转转。其实,我是知道的,能出来转转山,散散心,她何尝不愿呢?

一路上,我们相互照应,我将带来的东西一件件的几乎都背在了我的身上,尽量让她能轻装前进,也不至于掉队。有时,走着走着就走开了一些距离,但我们两人的眼睛却不离不弃的,彼此相互照应着。一路走来,尽管她身体纤瘦,却很愿意帮助别人,见人有难,伸把手、拿拿东西啥的。

这里的山民生活还是很清苦的。刚到村边,我见村民正在水窖旁边忙活,起初不知他们在干什么,知道了,心里不免有些酸楚。当地老百姓说,他们吃水很困难,几乎是靠天吃饭。看看,这就是他们吃水用的水窖。

这里的山路,多为羊肠小道,杂草丛生,几乎没见有什么标记。尽管有户外经验的领队在前面带路,可还是出现了“由前队变后队”的状况,只能让大家自己找找走“回头路”的感觉吧!

不过,山上有很多我叫不出名字的树,绿叶子的、黄叶子的随处可见。也有很多树木的树枝上挂着山果,有大的、小的,有红的、橘子色的,山里的柿子、山楂果子倒是怪好看的。每每遇到这些山果,都有欲伸手去够的念头,可惜距离远,树又高,只能望果兴叹,看得眼馋,却无法摘下来尝尝鲜儿。

当来到乱石滩这个地方时,这里基本是没有什么路的。坡陡,时不时的还有小石头滑落下来。我们手脚并用,艰难的攀爬。有的地方及其陡峭,人们几乎是人挨着人的一步步跟进,朝着顶峰攀登。当爬至山顶时,路反倒好走了许多,宽敞平坦的地方不少。回望山下,使人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我忽然想起了“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苏轼《题西林壁》)“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杜甫《望岳》的诗句来。

说到山,不得不说说山上的那些红叶。山上的红叶树种不一样,它们一束束、一丛丛、一片片的模样很好看;有的叶子长成了圆片片,有的则细长,有的成了椭圆型的;也有的叶子颜色呈发紫颜色,有的泛黄,有的是褐红色的,应有尽有。漫山遍野,层林尽染,看的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山上也有很多不同品种的圪针树,将游人的手、胳膊、腿上都划出一溜溜的血道道来了。

上山不易下山也难。下山的路不太好走,竟是乱石和细小的碎石片,稍不留神很容易滑到,到了险处,人们便小心翼翼的,步履不得不放慢了许多,生怕有什么闪失。“无限风光在险峰”呀!由此,不难理解,那么多人乐此不疲的冒险去爬高山探险,不就是为了欣赏到天下罕见的美景吗?

最后,我们还一同来到了有千年银杏树闻名的罗圈村一睹芳容,在这里和硕大的古老银杏树一同合了影,拍了照,成了我们美好、永久、幸福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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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还记得穿着红色外套的女孩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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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那个穿着红色外套的陌生小女孩,瘦瘦的背景自今荡漾在我的脑海里,仿佛还停留在两年前的今天。记不清我们一次相遇的季节,似乎是冬季,那时天黑的太早,地点是老东北(沈阳)一个家具商场,我们两都是兼职学生,主要是给店里发传单,我们根本不认识,后来是因为我们下班后偶然上了同一辆公交车,经后来聊天才知道她和我是一所学校的,比我大两届,是我的亲学姐。夕阳打在车窗上,一股冷艳的阳光有些刺眼,慵懒得让人有些乏困。车上聊了很多,经同学说,那时我"调戏"她了,我只想说:我有吗?

那时我们什么都没有,只是记住了对方红色的外套,还有那个长着小虎牙一笑脸就会发红的她。就这样我们有了陌生人之约,那时我们都不知道对方的名字。

在学校的生活中,我们并没有见过几次,也没有电视剧里面的浪漫情节。

我们没有一见钟情,但我们情有所约。一场浪迹校园爱情的故事并没有那么简单,我们也没有过。也许我们注定以这种方式相约:

还记得那时我十分淘气,想要励志做一个有志青年,于是产生了很多年疑惑,甚至去怀疑学校的教育。就这样我没事就会去找你诉说我的感受,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把我经历的所有东西托盘而出的告诉了她,我更不知道一个说话脸会红的小女孩会答应我大晚上出来。我们去得最多的地方是梵灵湖,那时我和她都傻呼呼的,站在同一条线上,但是横向距离至少有一米,也许是因为那时都有着“敬畏”之心吧!现在想起来好好笑,那时约女孩居然连一瓶水都没买,这也也算环保的第一步吧,还是算抠呢。

记得最清楚得是哪年冬天,她都发都白了。犯病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冒着大雪把她约到了梵灵湖旁边,结果她的头发被冻结了,白白的,都怪我明知道她刚洗完头发还把她叫出来,还说:没事的。哈哈 ,看到这里是不是觉得我太有才了?

其实这只是我们相遇了,我们还没有正式的开始,只能算是同学之间的友谊。

生活有些事来得太突然,甚至我们无法感到,就像我和她一样,活在一个滑稽的年代,从来没有预想到我们变成了后来的情人。

如果你还在单身,请珍惜你身边的朋友,也许她就是你未来的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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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记忆深处的那道伤疤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400字

全文共 2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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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后的这几年,妈妈显得更加苍老了。她额头上的皱纹增多了,手上、胳膊上的皮肤纹理也愈加粗糙,经年累月的那些伤痕也没在了其中。可是,有那么一道疤痕却不会轻易消失,因为,它长在了妈妈身上,却也刻在了我的心里。

现在,每当看到妈妈手臂上那道伤疤,我心里就像被针扎了一下,视线开始变得迷糊,三十多年前的那一幕又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阴历的六月初六那天,是陕南人晒丝绸、吃凉面的节日。午饭之后,妈妈将她大红的丝绸嫁衣、父亲的毛衣和家里的绸缎被面等挂在晾衣绳上后,又把半袋麦子晾在了席子上,嘱咐着我看着,然后就进了厨房,去做清爽可口的凉面了。

坐在院角的葡萄架下,瞅着晾衣绳上的衣物和席子上的粮食,又看了看天上火辣辣的太阳,我有点犯困,便伸着懒腰,并不住地打哈欠。就在这时,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几只芦花鸡,开始捣席子上的麦子。这下子可是激怒了我,便一阵追打将那几只贪吃的家伙赶了出去,然后关上了院门,又蹲下身捡拾撒在地上的麦粒。

毒花花的太阳当头照着,不大一会儿,我就已经满头大汗了,好在终于捡完了,我坐在阴凉处呼哧呼哧直喘气。这时只听着“吱呀呀”一声,一颗大脑袋过从楼门门口露了出来,朝着我直挤眉弄眼,一只手还扬了扬带着红缨穗的小剜刀,一看便知道是川平——他这是叫我一块儿去打核桃吃呢!想到这儿,我登时来了精神,拿了自己用粗铁丝打造的小剜刀,跟着川平蹑手蹑脚地出了后门,急匆匆直奔屋后,把妈妈交代给我的事抛在了脑后。

屋后是一个小山坡,不急不缓,草木蓊葱。山坡上有几颗核桃树,其中有一棵树是五保户跛子爷家的,结满了累累的青皮核桃。听川平说,这棵树上的核桃和其它树上的不一样,到每年六月初六就已经灌满了油,果仁饱满,足可以让人一饱口福了。

这会儿,趁着跛子爷不在,我和川平很快便分工合作,不大一会儿便采摘了二三十个青核桃,躲在麦秸垛后剜着吃了起来。简直像几个月没闻过鱼腥味的馋猫,吃得满嘴流油,忘乎所以。

“小——戈——,小——戈——你滚哪儿去了,快给我回来……”坏了,是妈妈在唤我回家!我来不及多想,胡乱往口袋里塞了几颗青核桃,起身就往家里跑,却不料拉下了小剜刀,又回川平那儿取了过来,这才慌里慌张地跑回家。

可想而知,院子里晒着的席子上已经一片狼藉了:那帮芦花鸡连吃带刨地,已经把席子上弄得一团糟了!妈妈正蹲在地上,一边捡拾着撒在地上的麦粒,一边骂道着,满脸的怒气,吓得我不敢走上前去。

“……让你看着粮食哪,你咋就这样不经心——这么长时间,都不见你的人影,你这是到哪儿去啦,嗯?”

“妈妈,我……我……”,我知道自己犯了错,也不敢狡辩,一只手握着小剜刀藏在身后,另一只手捂住口袋,支支吾吾,却不料早已露了馅。

“好啊!这青核桃刚开始灌油,你就开始害人了……”,母亲越说越生气,兀自伸出手来掏我口袋里的青皮核桃。我本能地往后退着,躲进了挂在晾衣绳上的一块大红缎被面的后面,和她藏起了猫猫。

看到这情形,母亲更生气了,随手拿过地上一把掉光了毛的小扫把,“哗啦”一下撩开了缎被面,朝着我的屁股一阵乱打。我从没见过她那么生气,心里害怕极了,便一边后退,一边胡乱地伸手遮挡着,却忘记了丢下手里那把锋利的小剜刀。

“啊……”忽然间,母亲扬起的手停滞住了,小扫把掉在了地上,一股鲜血从手腕处流了出来。很明显,是我无意中伤着了妈妈!我眼前顿时一片猩红,吓得哭了起来,眼泪迷蒙了视线,扔掉了小剜刀,也没有留意到她是怎样止了血,又是怎样包扎了伤口……

那天以后,妈妈胳膊上的伤口竟然化了脓,开始溃烂了。后来,多亏了经镇上诊所小刘医生的治疗,才慢慢愈合可。可是,一块指甲盖大小的疤痕还是留在了那儿。我知道,这是因为当时没有及时消炎所致,我也知道,妈妈之所以打我,是因为我偷吃了跛子爷家的核桃。

在这前后,妈妈的手和胳膊还伤过几次,有的是做家务时不小心划伤,有的是在田间耕作时被野蜂蛰伤。尽管当时受了罪,却幸好没留下什么痕迹。可是这一次,这道疤却永久地留在妈妈的右臂手腕处。

有一年除夕,看到妈妈在往果盘中盛放核桃、红枣这类的干果时,提及起那件事,我又一次愧疚的得满脸通红,嚅嚅喏喏,却早已被妈妈看穿了心事:“孩子,过去的事不要再想了,妈也知道你不是故意的。只不过,你应该知道,不是自己的东西就不该拿,有时候,就即便是仨瓜两枣,事情不算大,可照样会被人看不起……”

“妈,这些我知道,当时可能是年龄小,不懂事。可说到底,不就是几颗青皮核桃嘛!而且,你咋就断定我偷摘的是跛子爷家的?”我替自己辩白了一番,心中仍有未解之惑。

“别再‘跛子、跛子’地喊了,他是你德顺爷,挺可怜的一个老人!”顿了顿,母亲脸色忽然凝重起来,正声说道,“别看屋后好几棵核桃树,可六月天能吃的只有你德顺爷那棵核桃树。那棵树根深叶茂,结出的核桃个大皮薄,果仁饱满,每年能卖不少钱,可是颗宝树!要不是这棵树的接济,谁还会相信他能够活到现在?”

“德顺爷……宝树……接济……”听着妈妈的话,我有些云里雾里的,可随着年岁的增长,后来也就慢慢地明白了:村里人很少去偷摘那颗树上果子,是出于对德顺爷的同情,母亲那天之所以动怒,也正是基于此因。

如今,几十年过去了,德顺爷早已不在人世,他家的那棵宝树也日渐光秃,并在前几年死了。关于这个可怜的五保户老人的事,也几乎被人们淡忘了。可当我回到故乡,伫立在屋后的山坡下时,却还能想起那个烈日炎炎的午后,想起妈妈当时的满脸怒气,想起眼前那一片猩红……

无需多说,留在妈妈胳臂上的那道疤,如今已经镌刻在了我的心里,成了我一生的愧疚。有时候,我不禁心里想:那道伤疤,当初要是留在了我的身上,兴许现在会好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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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记小青年樊星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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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星是我姐姐家的孩子,从小很听话、学习十分的努力、勤俭节约爱劳动。

樊星刚满一岁的时候、我就外出打工了。他满三岁时、我从福建打工回来、那时、他长得有些体弱、只是小小的肚子老是胀的圆圆的、吃的肚儿圆嘟嘟的还要吃、衣服和裤子穿的有些诙谐有些滑稽、老是上跨下掉。那时、虽然计划生育很严、我姐姐认为他可能长不成器、农村需要大男劳动力、就又给樊星添了个弟弟。第二年、我又去福建打工了、我姐姐养着带着三个孩子、困难到衣食就成了问题,于是就把樊星二兄弟送到河北我妈妈那里寄养着,我姐姐就去了福建打工。

我和姐姐就在一起了,我经常看见姐姐拿着三个孩子的相片看着一会笑、一会流泪、一会发呆、经常夜里睡不着、经常梦里念着樊星樊浪的名字、有时还念着家里大女儿的乳名、我姐姐就这样一边上班一边想着几个孩子。我姐姐进的是一个效益不好的鞋厂、工作累的不得了、还经常加班、工资却相对比较低、我姐姐还是一直坚持着.........大概时隔半年、我妈妈来信说樊星被人打了、一个大人给他左一巴掌右一巴掌打的瓜兮兮的,我姐姐看完信、想到穷人家孩子的悲惨、哭的不得了、那种哭和难过只有做母亲的人才懂得、绝不是几个文字就能描绘和形容的,于是、我姐夫就把樊星二兄弟接回四川的家中,从此、樊星三姊妹就跟着奶奶生活了。

一九九四年我回家,我看着才七岁的樊星做一家人的饭、人矮小了他就站在凳子上洗锅、切菜、还要夹柴烧火、脸被熏的黑黑的、比外国的小矮人还黑;衣服基本都是他洗、还要管一家人的经济、财政进出他都得把关,实际上都是支出、靠我姐姐每月邮寄回来的二百元钱支持一家的温饱;有时关没把好、就会有很长时间吃不上肉、有时很长时间炒菜没有油、经常锅里就有锈斑。樊星的奶奶那时六十多岁了、一天到晚都在地里忙活、为人大咧咧的、做事稀里糊涂习惯了.......

樊星读初二的时候、我去开家长会、知道了樊星的分数成绩排名本年级二百来名、当时我十分不满意、非常严重的批评了他、还指责了他的班主任老师。初中毕业、他以八百四十三分的成绩考上了本县的重点高中、当时我带他去县一中报名、他的班主任杨老师夸他很优秀;高中毕业、他以六百多分的成绩考上了四川大学。听说他在高中期间、每学期都拿到了奖学金,在大学里、一直都是校里的学生会主席、一直都是班级干部;大学毕业、他考上了研究生,但是、他放弃了、而且从不说出来、生怕我姐姐知道了难过,因为他知道、他上学这么多年、给家里的压力已经到了极致、再加一根稻草、家就会崩溃......

樊星现在在证劵公司上班、我通过他的同行和他的记录了解到他工作特别认真负责、工作上一直是任劳任怨。不埋怨自己出生卑微、也不埋怨社会的不公平、没有在五颜六色的万花筒世界迷失自己、从不以自己是名牌大学毕业而 狂傲。他能定位自己的角色、他对亲情、感情、爱情把握的恰如其分。他从骨子里明白、家庭和国家培养了自己、自己就要做好一杯土、一朵花、一滴水、一粒沙.....不自卑、不自傲、努力坚持自己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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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1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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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意深深,夜晚,不再苦于夏的燠热,熄灯后,躺在凉席上,窗外传来唧唧的秋虫声。夜半醒来,朦胧月色里,仍是虫声唧唧,唧唧复唧唧。

我住的地方,本来不是闹市或居民小区,也远隔工厂和大道,它是校园里的一处,又和日常的校园隔断,白天的时间,校园里各种声响近在咫尺,而夜静之后,学子们正在酣酣的梦里,四处也没有了喧嚣的市声,这唧唧的虫声就显得很清晰,唧唧唧唧,这是秋虫第几声呵,入秋以来,夜夜不停,自然,我是无法计算的,但这样的虫音并不让我厌烦,我静听着这唧唧的秋声,这声音似乎是单调的,但这是生命的吟唱呵。你听,这几声是有平仄起伏的,那几声不乏宫、商、角、徵、羽的变化、转换,我在夜半时分的聆听是自然与我的信息,渐渐地。我又沉睡在秋虫的吟唱里。我感谢这样的天籁之音。

其实,也难为了这些秋虫,因为它们吟唱的环境实在是不好,它们的居所只是在一楼两户人家院子里的一角,小小院子的角落有不大的一个花坛,里面种着一株葡萄树和一株枇杷树,我想,这些秋虫就只能容身在这里的泥土和树木间而已,此外四处都是坚硬的水泥地面,隔墙的偌大校园已经完全被大理石块和水泥硬化了,它们如何居身其间呢。唉,就是这样小小的空间,它们也忘不了自己的倾情歌唱,这样的秋虫精神,可以令人一叹了。

昔日的人听了秋虫的吟唱有辗转不眠的,那多半是漂泊者或失意的士子。清代常州词人黄仲则的《南乡子》词写道:“深怕数秋更,况复秋声彻夜惊。第一雁声听不得,才听,又是秋虫第一声。凄绝梦回程,冷雨愁花伴小庭。遥想故人千里外,关情,一样疏窗一样灯。”这位多情又薄命的才子真是让人同情了。仕途蹭蹬,故乡远离,秋虫第一声里,光阴又被偷走许多,人生的况味也许在秋天体验得最充分吧。

我是没有常州才子的伤感的,虽也远离塞北故乡,但已在江南安居多年,平平凡凡,也自得一种平静的执守。熬过了江南闷热无比的夏,秋给予我的是渐渐增多的晴朗、清凉。在这个秋夜里,秋虫的鸣响,何关凄凉,何关惆怅呢?秋虫的吟唱是生命的律动之美,不啻是自然的音符,它给我提示着要理解生命中的意趣,我何不乐生命中的所乐呢。我是平凡的,那就守住这份平凡好了。正像秋虫,为自然歌唱,为生命倾情,坦荡而歌。

生在江南的叶绍钧先生在一篇文章里写到故乡的秋虫:“到夜呢,明耀的星月和轻微的凉风看守着整夜,在这境界这时间里唯一足以感动心情的就是秋虫的合奏。它们高低宏细疾徐作歇,仿佛经过乐师的精心训练,所以这样地无可批评,踌躇满志。其实它们每一个都是神妙的乐师;众妙毕集,各抒灵趣,哪有不成人间绝响的呢。” 叶氏的文章原意如何另当别论,可他对秋虫的钟情我是赞赏的。秋虫之音,在荒原郊野也不足为奇,而在纷扰的人居闹市里,秋虫的歌唱,怕是自然给予我们的一种馈赠吧,也许有一番苦心在里面呢。

我静思,在烦杂的庸常中我们不能有负自然的馈赠,都市中人到野外随意走走也是与自然的接触呢。“鸢飞唳天者,望峰息心,经纶世务者,窥谷忘返。”神奇的自然真是可以疗治人的俗病尘心。还有,人本来是自然之子,但在世间的名利竞争里我们完全异化为社会性的动物了,来自自然的属性越来越少。在月光下吟诗的人可能被看作疯子,而在嘈杂的歌厅里抱着麦克风一顿豪唱的人却独领着风骚,这岂非咄咄怪事?其实,亲近自然才是人类应该永远要遵循的生命法则。

在这如水的秋夜里,就在意秋虫的鸣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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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历经沧桑_杜撰出深刻记忆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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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波动流年的琴弦,弹起一阕岁月的韵律,唱起一抹光年的记忆

——题记

经年旅途中,篆刻下深刻的记忆,唯美风景撰写出淡淡忧伤,凄美不失回味,悲伤不失欣赏。走过的路程,年华逝水无痕般隐于烟波中,含着历经的风霜雨露,挥手告别一季又一季的光年。

笔尖落下,用沧海桑田的情感写尽生命的残缺,用悲欢离合的心情写出岁月的纠纷,用似水流年的情愫描绘曾经的风景。

独自阅赏一道道风景,用笔记记载下优美的情景,用眼睛阅读开深刻的画面,深深藏在内心深处,做最后的封存。

抬头仰望,多少悠然的远去,留下了长叹凝望的沉吟,忘味的回顾,一颗承载往事的心,随时过变迁,世事如云烟,消散在清风洗礼下,渐渐消散,不知在何处静止。

翻阅泛旧的记忆,画面犹如潮水直冲心田,在内心翻江倒海,冲击着每一寸细胞,深深受着猛烈的冲击。嘴角轻轻勾起,带着一丝沉着的苦涩,眼眸里的忧愁,犹如走失的孩童,无助的不知何去何从,只能在拥挤的人潮撕心呐喊与哭泣。

回首过往,转身踏进过往的流年,落叶纷飞,凄凉了整片处境。杂草恒生,失去生命的体征,满是荒凉,落叶静静凝躺在岁月洗礼间,由而勾起内心不明的忧愁,轻轻叹息,原来自己已踏进未来的旅途中。

这一场旅途,洗礼了嫩稚的脸孔,褪去了天真的笑脸,告别了放荡不羁的年华,成长在无息中悄临,在静止中走进每个人的世界,在不知觉中引领他走向未来的光辉。

旅途磕磕碰碰,曲折让人疲惫,而这一场旅途,注定记载一个人的一生,我们无法抱怨,不能放弃,只能随着时间的流动一往直前。

不管相遇或是分离,在时光岁月的摧洗下,不再哭泣不再伤悲,内心由而变的平静,用淡漠不失落寞的眼神观察着点点滴滴,这不是习惯,而是一种素养,以对尘世的漠然。

深夜的律曲,带随多少心情在空气中自我伤悲,把对现实的无助,凌淋尽致的体现,掏心掏肺的哭诉对未来的彷徨与恐惧,诉说着尘世带给自己的伤痛与无助。

却而无从选择,痛过伤过哭过站起身,继续前进,放开历经沧桑所留下的记忆,舍掉别离带给自己的伤痛,无视流年所印烙的疤痕,抛弃岁月带给自己伤愁。

随时光流逝,随岁月的洗礼, 我们紧跟脚步,放开曾经,去杜撰出更多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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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眉头舒展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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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徒步上班,看见穿梭在自己身边的人们都是一张苦瓜脸,皱着眉头一脸的苦大仇深的样子。如果你认为我们现在的社会没有发展生活质量没有提高,那么你一定是说慌,或者昧了良心。可以毫不隐讳的说,我们无论物质生活水平还是精神生活水平较20年前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可是为什么在人们脸上看不出幸福的神情呢?

生活节奏快了,工作紧张了不少吗?不全是;兜里的钱多了,有管理难度吗?不全是;孩子教育难度大了吗?也不全是……原因可能千千万,我认为最主要的一点是我们心理的那一点平衡打破了,过去,我们都是一样,虽然我们生活贫穷,可没有谁的兜里比你的钱多多少,大家心里想什么,将要做什么,心里清清楚楚,没有猜忌,大家坦然相处,不会当心别人使绊子,不用去提防。生活清闲心理平衡做好自己的事情,过好自己的生活,幸福指数比现在高了许多,在物质精神都有很大发展的今天幸福指数反而低了呢!

如何让我们生活过得有滋有味,提高我们幸福指数呢?让我们回到过去是不可能的,贫穷的幸福不是我们的需要,有人说乞丐的生活是幸福的,可谁愿意去过乞丐的生活呢?但如果我们的物质丰富了,我们物质也是一样多我们会感受到幸福吗?也不会了,如今我们大家心里追求不会因为物质丰富了就会主动放弃追求的,这点大家自己心里是清清楚楚的,那我们应该怎么去提高幸福指数呢?

一、学会管理自己的情绪,不要过高要求自己和身边的人。现在我们社会上离婚率越来越高,为什么呢?就是过高要求自己和别人。

二、学会调剂自己情绪,不要什么事情往坏处去想,这样会是自己情绪越来越低落,有时我们换一个角度看问题我们会发现这个不一定是坏事,我们都知道《塞翁失马》的故事吧?

三、学会保存好心情,每天笑一笑,日本过去有一个哈哈和尚,他每天出去穿街走巷看见人就笑,时间久了,人们看见他也冲着他笑,笑声在人们心中传递,结果他走到那一个村子那一个村子就充满了欢乐!

善待自己,让自己生活充满欢乐,请你舒展自己的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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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看荷写景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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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意间向窗外一望,一片盈盈的绿进入视野。我心中一动:多么神奇的颜色啊!远远地,我如闻其清、如沐其爽,且清爽的入肺、入脾、入胃、入肠,从头到脚连所有的毛孔都觉顺畅,我觉得我真正品到什么是超凡脱俗了。绿中还有点点的白和点点的红,我又觉着是一幅画——清淡而不枯、华贵而不俗的画。

哦,那是一片荷!不知是谁有心,在那片空了多年的小池塘中种下了藕节,今年长出这么一片荷。我想,我必须下楼去,走进那片荷,看看那花、摸摸那页、拂拂那页上晶莹的露珠,鞠一捧页下的清水,寻一下戏于莲叶间的鱼……一天又一天。后来我又不想去了,因为我发现,几只大大的、高高的荷叶卷了,它不再是那盈盈的绿。我心里很不平:这么好的颜色不该褪去!我懊悔我的发现,可毕竟它残了。

终于有一天,荷全枯了,不见了原来的一点绿色。比起原来空空的池塘,现在只是看见大片的枯叶败梗纵横交错。我心里倒也平静了许多,因为池塘中本没有什么,那绿本也是不能实用的虚幻。

可我又突然想起一样令我产生希冀的事来:那枯叶败梗下面的黑泥中不埋着横着竖着的枝枝节节的藕吗?呀这是一池满满的收获啊!我仿佛看见一枝枝的整藕正铺摆在池中,灿灿的白、嫩嫩的白、脆生生的白。我猜想:种藕的人一定暗暗在说:再停停、再停停,等水耗尽了、池底干涸了、藕长丰满了,再……

我不再为荷的残败而失落,不再为池塘的空荡而平静,我为曾经的一池绿色而满足,为快见到的一池收获而心动。

种荷的人啊,你不会想到吧:你种下了丰收,不经意间,也让看荷的人有了一段美好的心理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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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浆水之笔的散文

全文共 1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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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有五味,酸甜苦辣咸。口味之说划分为南甜北咸东辣西酸,应当是土的关系。也有人爱苦,喜欢吃苦菜、苦瓜,喝苦茶,想必除有嗜苦之癖好者外,大多为养生的需要。

世人皆嗜口腹、尚滋味,好辛香,却不知厚味浓香常坏人胃口。生在人世间,我自然也未能免俗,吃了几年“苦”(药),总算有了一些记性。近来身体渐渐壮实,便好了伤疤忘了痛,平日里尚有节制,唯节假日亲朋相聚,禁不住劝说,拉不下面子,肥厚浓烈者来者不拒,致使口味渐重,食欲渐差,以致心情也渐渐晦涩。好在每至此时,总会有一碗酸酸的浆水,食饮之后不仅胃口顿开,连心情也会明亮不少。

我记着浆水的好,想给它唱几句赞歌,添几笔色彩。

浆水是好东西,好在普遍,好在简单,好在朴素。甘肃、陕西、青海、宁夏等地都可品尝到上好的浆水,它的原料可以是包心菜、萝卜秧等青菜,也可以是土豆、莴笋等粗蔬,还可以是豆芽、芹菜等琐碎。浆水腌制简单,只须选用鲜嫩的苦苣、苜蓿、荠荠菜等野菜或芹菜、莲花菜为原料,视口味加减,切成细条,煮熟投入原来的浆水(角子)瓷罐内盖好,三天即成,初成的浆水青中带黄,酸里透香。讲究的人在豆面汤内投菜,其味更香,吃一遍投一遍,至三遍时,味道最佳。浆水之朴素,常以粗菜为主,粗菜中的辛、辣、冲鼻之味再配以芹菜、韭、葱、紫莲等的鲜香之味,浆水便呈现出味道多样,柔和,绵香,入心沁脾的特点。

浆水是平民的饮食,却透着一股子清贵气,谁说“碧玉小家女,不敢攀贵德”?腌制浆水的器皿大有讲究,盛具的品质决定浆水的格调,玻璃缸也行,但最好的是陶罐,陶罐里出来的浆水,兼具味觉的质朴与嗅觉的清香,品高一格。红皮萝卜缨子、紫莲、旱菜等菜搭配的浆水红如葡萄酒、隐隐泛桃色,观之可增强食欲,闻之则爽清神气,是浆水中之上品。葱、芥菜、莲花白配成的浆水,汤汁乳白,酸润中后味香甜,有清气扑鼻,尖窜可通肺腑,可称是浆水中的珍品。

浆水是饮品中的小家碧玉,更像一个极爱干净的村姑,矜持但有主见,容不得半点亵渎。作好的浆水,定要用专用的器皿舀盛,即便专用的最好也在滚水里烫一遍再舀,如有油腻或其他“脏”物污染,这村姑会“白化”自尽,玉石俱焚,顷刻间香消玉殒。

浆水之酸,既可解肉腥,也能解水土之抵。暑夏浆水和陇西腊肉,冷荤猪蹄,肘子肉混搭饮食,肥而不腻,口感极爽,若再加几只虎皮辣椒,荤素相长,令人胃口顿开。这样吃法营养丰富而且润泽疏朗,实为夏季消暑的佳肴;相传诸葛亮六出祁山,带领蜀军长途跋涉之天水,因地气干燥暑气严重,士兵多上吐下泻。情急之下,有人建议中暑的军士喝了当地的浆水,三两天后,军士们康复了。见此情景,诸葛亮便让蜀军将士把出门时所带的家乡泥土堆在一处,放手与曹魏军队厮杀。这也是天水八景之诸葛军垒的来历。

一碗浆水汤、能治五劳伤。取出浆水菜叶贴敷在受伤处,可减轻疼痛和痊愈伤口。醉酒之人或因食油过大不思进食者,取浆水直接饮之可醒酒解毒、消宿食,够神奇的!

浆水亲和力强,不排斥各种蔬菜之原味,且能给其它菜蔬增香添味。浆水和甘肃的杂粮面搭配的吃法,颇具地方特色,全国仅有。在色味清淡的面食或菜肴里,调上红色的辣椒,配上嫩绿的咸韭菜末,炝上鲜绿的芫荽,放几粒油炸的花椒,其色香质感袭人口目,夺人口涎,其咸辣酸甜麻感齐备,观之生津止渴、增加食欲。民间饮食有浆水的调和,朴素的生活不经意间生动摇曳起来。

《本草纲目》有关于浆水的专门记述,说浆水“调中益气,宣和强力、止咳消食、利小便。”浆水能调中引气,开胃止渴,解烦去睡,调理脏腑,这是我没有想到的。我见过有人把浆水装进饮料大瓶,加适量白糖冰镇的,尝了一小杯,酸酸甜甜,滋味奇绝,从口中渐渐爽入腹中,竟致神清气爽。我一口气喝了五六杯,五脏六腑熨帖了好几天。

浆水最后一道浓厚之味是人情味,也是人间至味。邻里街坊互通有无,婆姨们你来我往,送去要来,交流心得,其乐融融,其味也浓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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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老乡经典散文

全文共 1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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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曾经在德国汉诺威中国中心学习。天天陪伴我们的“沙总”,不仅来自中国,还是来自合肥的。还有那位年轻的姓孙的在读博士,也是来自合肥一家高校的。

走在街上,耳畔传来旭日阳刚淳朴自然的歌声:“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一口家乡话,句句诉衷肠;老乡见老乡,心儿滚滚烫,一壶家乡酒,滴滴暖胸膛。……”

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形:一桌子人,因为工作关系坐到一起。三杯两盏之后,竟有半数以上的人都是本地老乡。他们有的是同乡,有的是同村,一聊起家乡的人和事,如数家珍,此呼彼应,聊到兴头,推杯换盏,好不投机。因为身在异乡,每每看到本地人相互之间自称老乡,说着家乡话,聊着家乡事,很是有些羡慕,也多少有些醋意。此时,一种孤独感也就潜滋暗长了。

其实,在这里,我也有老乡。大家离乡背井,各各在他乡异地或忙事业,或忙生计,平时很少接触,形如陌路。遇到偶然的机会,仅凭乡音,彼此就能辨识得出是同乡。几句简单的话,就聊到了一起。故乡的人,故乡的事,故乡的山,故乡的水,一切关于故乡的话题,便如一条小溪,从记忆中流出,于是,彼此在溪水的滋润下,灵魂有了契合,感情得到融通,友情的种子就这样种进了各自的心田。从此,不论在哪里,一见到老乡就心里热乎乎的;从此,彼此相互走动,相互关照,在陌生的城市里便多了一些熟悉的面孔,在孤独的境况中便多了一些关切的亲人。

记得1998年在上海一所学校挂职,有一位比我小得多的年轻教师,就认我为老乡。其实我们不过都是安徽人而已。经常晚饭后,我们一道出去散步。他说着阜阳老家的乡风习俗,我说着桐城老家的人文典故,竟然我们互相对彼此的家乡文化产生了强烈的认同感。那时,在上海人高傲的眼光里,在上海话排斥异己的环境中,多一位老乡就多一份安慰,多一份温暖,多一份欣悦。

曾经在德国汉诺威中国中心学习。天天陪伴我们的“沙总”,不仅来自中国,还是来自合肥的。还有那位年轻的姓孙的在读博士,也是来自合肥一家高校的。在异国他乡,能够有来自中国的老乡给你上课,陪你生活,跟你交流,既没有肤色上的隔阂,也没有语言上的障碍,那是何等的亲切啊!记得我们在巴黎一家中国餐馆吃午饭,看着央视四频道的中国新闻,听着服务员浓厚的乡音,吃着香味可口的中餐,简直就像回家了一样。走在街上,要是看到一群中国人,心里就充满激动和自豪,老乡情结油然而生。那时候,我在心里总是不自觉地默诵:“我骄傲,我是中国人!”

老乡,因地而异。但无异的是,大家都有一种共同的语言。

老乡,因时而异。但无异的是,大家都有一种共同的情结。

可以说,在当今,老乡就如QQ群,微观地看,是一个小小的群体,就像一棵棵树木,自身就是一道道风景。但若是宏观地看,老乡又是一个庞大的整体,就如一片森林,那可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老乡,是黑夜的明星,给夜行人以光明的慰藉;是海边的岸线,给航行者以回归的希望;是寒冬的腊梅,给冻僵的心以复活的期许;是不折的羽翼,给疲倦的鹰以翱翔的承诺。

“老乡帮老乡,哪怕山高路又远,走南闯北胆气壮!”是啊,不管我们走到哪里,只要有老乡,我们就永远不会孤单。(1171字。作于201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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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与朱元思书改写成散文800字

全文共 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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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中迷离的烟霭携着朦胧的风尘消散而尽,如同潮水卷激山壁带来的泡沫,须臾逝去。仔细掂量,数十年的宦海浮沉也不过如此啊,无常世事,倒不如功名利禄一一褪却后,这天山一色来的清美净澈。

乘一叶扁舟在简陋的船蓬里温上一壶早春新酿的桃花酿,一人徘徊于苍穹之下。罢了,罢了,管他向东向西行,潇洒快活便好,邀山河与我同饮,岂不妙哉?

从富阳到桐庐这一百里山水,我想即便是神明,也会忍不住赞叹吧。

那种在阳光下泛着瑜瑾般美丽光泽的江水,清澈澄明的仿佛一面鸾镜,倒映着高天流云,青白见底。让人莫名想起传说中神秘无暇的和氏璧,古朴温润。

水中潜游的鱼儿尾鳍顺着江水涌动上下浮沉,宛如一朵怒放的牡丹,盛开在清冷的流水之中。风吹过,在江面拂起粼粼波纹,水底晶莹的鹅卵石闪着细碎的光,好像低声呢喃和鱼儿亲密的耳语。

光阴啊,也是这样在悄无声息间蹉跎流走的吧。像疾矢一样,忽忽地穿梭过我生命的长河,劫掠走最精彩的部分;又像驰骋的骏马一样,将少年时飘渺天真的梦想,一脚踏碎扬长而去,只剩下鬓间的白发跟随我颠沛流离。

两岸的高山陡峭险峻,仿佛上古时期巨鹿之战里皇帝手中斩断来敌挥斥方遒的轩辕宝剑,削铁如泥、吹毛断发、所向披靡、矗立于河边,直入云霄。山壁上生满了苍翠欲滴的树木,如同虬龙,盘旋在山腰处,奇形怪状:有的好像年逾古稀的枯槁老者,佝偻着腰;有的好像靓丽轻盈的妙龄少女,凌空起舞;有的好像入定坐化的禅师,岿然不动。放眼望去,浓郁的化不开的绿色,让人惊心动魄。

静谧的山谷里传来江水击打石壁发出的泠泠声响,生着碧色羽翼的鸟儿扇动翅膀,在山谷里飞翔,只留下一抹美丽的剪影和一串婉转清脆的啁啾声。寒蝉凄凉哀挽的鸣声回荡于空气里,山猿啼血般愁苦悲切的声音久久徜徉在江面上。

一瞬间,身心俱静,脑海里驳杂繁芜的荣华名利摒弃一旁,灵魂寻觅到了最适合他的栖息之所,那些沉浸于阴谋算计的念头,也彻底的沉没于江流。何必为那些琐事而羁绊,还不如与这青山绿水作伴,以此终老。

横斜的树枝在山谷上方交织成一张密不透风的大网,即使身处白昼,依然昏暗的仿佛傍晚,光线微弱不明,只有在枝条稀疏的时候才能偶尔见到日光。

人的生命放逐在天地广袤的原野里,有时也不过蜉蝣而已,只有大自然的虚怀若谷,才能包容下人性的伧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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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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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一文,是朱自清先生有关时间的脍炙人口的一篇散文。他用细腻的笔触,生动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他对时光流失的无奈和惋惜,也教育大家要珍惜时间,尊重时间,奋发向上,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文中: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大家的日子为何一去不复返呢?

“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眼睛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去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利利的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在见,这算又溜走了1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声音,也没影子。”等语句,道出了朱自清先生珍惜时间和生命,惋惜时间流逝的心声。

时间正如朱自清先生写的那样,在大家不经意间就悄悄的溜走了!上课时脑子走神、写作业时发呆、做事有时往后拖、吃饭时为了看电视故意磨蹭时间。凡此种种,都能证明,时间被一分一秒的浪费掉了!所以,大家要把时间合理运用,把每一秒都用在对自己有益的地方,只有如此,大家才能做到,“今日事,今日毕”,才能把每一天都过的有意义,才能在生活的道路上获得一个有一个成功!

盛年不再来,1日难再晨。准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以后,我要在平时生活和学习过程中,好好珍惜每一分每一秒。认真听课,按时完成作业,多念书,多写作,时刻与时间赛跑,一块奔向美好的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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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写烟花的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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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凉如水,残月半弯,漆黑如墨的夜,只有月牙散发出淡淡的白光。我站在阳台上默默地仰望苍穹,伸出手,够不到,那是弥补不了的差距——

细细回想,昨日的光辉似乎近在眼前,一桩桩、一件件。记忆中的少女总是乐观自信,嘴角总挂着信心满满的笑,眼中仿佛有无数闪闪发光的小星星,总认为自己是最棒的,自己做什么都能成功。不知是从什么时候起,那个少女变了呢?变得惨淡无光,再不如从前的耀眼,眼中渐渐出现的迷茫,甚至有一丝绝望——

那应该是从上学期的期末考试起吧,有记得那一次,我只考了七十几分,可就因这次失败,同学的嘲笑、老师的失望、父母的训斥,都如同一把利刃,无情的划过我的心,留下一道道伤痕。之后的我不再如以前那样积极爱笑了,变得沉默,也越来越爱睡觉,似乎只要睡着了就能什么都不听,什么都不想。那段时间成绩一直停留在八十几分,上不去,也下不来。父母很着急,又是哄,又是夸的,可我始终无动于衷。

“砰”一声巨响,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抬头看去,原来是有人在放烟火,一簇簇烟火就像一只只火了的鸟,张开七彩的羽翼,扶摇直上,仿佛要冲破这无边的黑暗给黑色带来璀璨的光,突然这只小精灵爆炸了,无数火光向四周散开,如同流星一般,但也很快便消散了,夜又是一如既往的黑,仿佛刚才的烟火只是一个幻想,不曾存在过。

我自嘲的笑了笑,也是,它们和我一样,注定只能闪耀一时,不久后便会无人铭记。但令我惊讶的是,又有一阵烟火升起,刚才的仿佛只是一个前奏,这一次远比之前的更想更加壮丽,远远望去,如同一只只火凤凰在烈火中逝去,涅盘重生。震耳欲聋的声响是火凤凰们的呐喊,是他们冲破黑暗的决心,直刺苍穹,气动乾坤,恰有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的气势。

烟火已经结束,我却依然抬头望着天空,是啊,虽然终将逝去,可他们无悔,因为他们明白在前进的道路上要用尽一切努力去拼搏,这本就会使人铭记,他们用最炙热的话语告诉我们,无论结果如何,只要用尽全身的力量去拼搏去努力,那便是一种绚烂,一种永恒。

我释然了,人生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总会有无数的艰难险阻,但只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奋斗,也许不会成功,但绝对无悔,绝对能使人铭记,终成永恒。

短暂烟火,绚烂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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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初中的写景抒情散文

全文共 1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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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孤叶秋天

依然记得那个疯狂掉树叶的秋天,光秃秃的树干孤单得绝望。依然记得原璃最后背影的定格,决绝而有忧伤。

没有理由的,拖着行李就开始流浪,只留给我一个冷硬的背影,甚至没有告别的只言片语。看着原璃单薄的背影隐没在汹涌的人潮中,我失望地离开,却因视线模糊而不停地撞到人,不停地说对不起。我不明白,为什么十几年的友情抵不过“流浪”两个字来的重要。

看着枯黄的树叶划着留恋的弧度再次盖在黑色的柏油路上,下意识地握紧左手却只徒劳地抓住空气。每天游走于

各个圈子的边缘,不曾进入,亦不允许别人介入我的生活。终于明白要自己承受所有风雪,终于学会坚强面对,终于,学会,照顾,自己。也终于知道有一种人的骨子里流淌的是叫做自由的血液。书柜中原璃留下的照片上的蓝黑色字迹正一点点地淡去,突然害怕终有一天所有与原璃有关的记忆也会随风逝去。

闭上眼睛还是能看到原璃拖着行李消失在种满法桐的街道尽头,树叶簌簌地落下盖住前面被踩碎的忧伤。有首歌唱到“才话别已深秋,只一眼就花落”,秋以其特有的萧瑟包容了所有的离愁别绪,我也终于知道原璃最终落脚的地方,那里是离太阳最近的地方,有最干净的空气和最纯粹的阳光。

窗外寂寞的街灯泛着氤氲的橙黄色,窗台上停着一只迷路的麻雀,秋风吹皱了它并不华丽的羽毛,Jay的声音依旧回荡在房间内,不知不觉/你已经离开我/不知不觉/我跟了这节奏/后知后觉/又过了一个秋/后知后觉/我该好好生活……

(二)美丽的夏天

“夏天”多么熟悉的字眼,我喜欢春天的风,秋天的叶和冬天的雪,但夏季各种各样的事物都吸引着我。

在夏天,没有春风的柔美,没有春雨的绵绵。然而,夏天的暴雨不再是人类的天敌,而是一种享受,暴雨后的泥土味更加清新。傍晚的盛凉更是人生的一大享受,那凉爽的风把白天的疲倦和烦燥都带走了,留下的只有美梦。

在夏天,没有落叶的那种精神,也没有那成功的果实。可是绿油油的公园,人们看到会更加神清气爽,更加有生机,更加有活力。虽然夏天里没有牺牲自我的东西,但是它依然为人类做着力所能及的贡献,比如:那些绿得发亮的叶子,它们会吸进二氧化碳,吐出氧气,使空气更清新,这也可以避免一些地区的沙尘暴。

在夏天,也没有白雪那样憧憬,没有那种净白。虽然在夏天里没有白色,但是充满生命的绿色,绿色就是它的生命,而且在夏天天空没有冬天那么灰暗,而是更蓝了。抬起头仰望天空仿佛是走进了理想的天堂,多美啊!

与其它季节比起来,是不是夏季就略胜一筹啊?不仅是那些,还有个交响乐队,它是由蝉、蛙和虫组成的,它们的鸣叫虽然没有《月光曲》柔和,没有《义勇军进行曲》刚强,可是仍然动听、悦耳。

夏天还为人类带来了西瓜、啤酒和冰淇邻这样的美食,还有短裙、遮阳帽、太阳镜组成的风景,更好的是游泳旅游和营火晚会的欢乐。可千万不能忘记品味夏晨的凉爽、夏夜的迷人。

同学们!抓紧时间,夏天正是充满活力的时候,快快撒下种子、辛勤耕作,秋天有丰收的快乐等着我们!

(三)美丽的荷花

夏季的早晨,天气有些炎热,偶然间,我发现一池美丽的荷花。这荷花,禁不住惊叹它们的美丽。

走近池边,一片诱人的绿色映入我的眼前帘。在那平静的水面上,铺满了翠绿色的荷叶,远远望去,想一块翠绿色的地毯。微风拂过,鑫香阵阵,沁人心脾,令人流连忘返。我不禁吟起了杨万里脍炙人口的诗句:“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荷叶的颜色是碧绿的,大的像脸盆,小得像盘子,还有的像一把小伞。荷花的颜色大都是粉色的,也有乳白色的,乳白色的荷花的花瓣只有四五瓣,粉红的花瓣有点像柳叶,只是比柳叶宽,靠花托的部分逐渐变红、变平。越是长在里面的花瓣,就越小越美丽,中心半露着的花蕊,里面长着莲蓬,妈妈告诉我,莲蓬开始是淡黄色的,渐渐的变成绿色,最后变成深绿色。这时候莲蓬里的莲子就可以吃了。我第一次吃莲子时,感觉不好吃,味道很苦,但渐渐地我便尝出一股淡淡的甜味,这种味道独具一格。莲子全身都是宝,可以清火,还有很大的药用价值,同时具有养生的功能,知道这些,我更喜欢荷花了。

一阵风吹来,把荷花吹的摆来摆去,好像在向我招手。风停了,水珠滚来滚去,最后聚集在一起,越发亮晶,这美丽的荷花,真的是让我心旷神怡,令我流连忘返,好像永远呆在这种世界中。

这满池的荷花,生出了无限的梦幻般的诗情画意,也催生出我对荷花的喜爱之情。

不知不觉在这里驻足了很久,当我依依不舍得离开它时,他的每已我的心里挥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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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爱与被爱,都不及相爱幸福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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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花瓣最落一地,不是伤心难过最美的时光凋零的时刻,而是让所有寒风凛冽吹散累积如堆的灰尘,重生的希望沿着风的方向随处可生,一个十九岁的小女孩,有过太多的忧虑,一生下来注定被爱遗漏,但手里还掌握着爱的权利,丝丝的薄雾捉摸不透远方的千变万化,为了好好活着等待一朵花的枯萎。

没有人能一直活在过去,尽管曾经多美,到了现实都会被割破,女孩爱慕的对象,乃是大学军训时训练自己比他大六岁的教官,她可以把一切不良的因素伪装起来,因为她已经决定让自己开朗的活在这一刻,不再想上一秒和下一秒,她的突出让教官印象深刻,在众多面孔中脱颖而出,短短的六天训练,即将告别教官的时候,她的心里微微颤动,原来这个男子早已住在她的心里,她不恋旧更加了解自己的不舍有多麽的冲动,她很勇敢尝试所以人眼里不可能发生的事。

她没发现她喜欢了这位并不英俊的教官,她想这位教官在每一天的每一秒里,尽管她每天都和他聊天,当所有神经膨胀的爆发出一种前所未有的勇气的时候,她口里道出了她心里想法,可他并没有立马答应她,他是位军人不想牺牲别人的幸福来成全他的自私,顾虑着,犹豫着。但她终于说服了他,他们在一起了,每天关在蜜糖罐里的女孩会很幸福,但她还是在忧虑他是否喜欢自己,用尽所有的拐弯的词语也无法得到自己的答案,她在怀疑他是否在玩玩她,但总有一天,他说了那些关于他和他前女友的事,每个人都说,初恋对一个人的爱情观的影响深不可测,她理解他并问清楚了他是否喜欢她,她得到的答案是他从军训第一天开始就喜欢上了她。

一朵花的衰败,必定迎接着重生的欣喜,所有迎接阳光的事物都会看不见背影的孤独,他们相爱,亦有另一篇新的扉页续写他们的最美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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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写给啊新的分手信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700字

全文共 3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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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9月2号生日,属鼠,185高,喜欢抽烟,喜欢工作,想要一个家。

6月13日,我们正式宣布了在一起。其实准确来说,是去年的十二月在一起的,只是那时候你还不是这个你,我们忽远忽近。

7月,我们第一次一起约会,没有激情的热吻,也没有普通情侣的逛街看电影,我只是默默地陪着你。等待你下班已经是十二点的事情,那天我们说了很多,你抱着我,你说老婆我脾气不好,但是我会改正。我说我不在乎你没车没房,一切都要一起努力。

第一顿一起吃的饭,有龙虾,炒玉米粒,西红柿炒鸡蛋,豆腐蛤蜊汤,还有鱼。吃饭的时候你教导我,要节约粮食,把菜都吃干净。那时候我觉得,你是个能过日子的男人。吃完我就送你去上班了。我还记得你是十二点半回来的,那时候我紧紧的抱紧了你,我说以为你不来了。那是除了初恋之外的第一次,那么去喜欢一个人。

约会的第三天,上饶步行街下了很大的雨,我穿了红色的衣服,十厘米的高跟鞋,走遍了整个步行街,给你买蛋糕。我想给你一个惊喜,因为9月2号那天,我去不了你的城市,陪伴不了你。

晚上你回来,当我把所有灯都关了的时候,我还记得你看见蛋糕的表情,惊讶,开心。你许了一个愿,你说那是关于我们的以后,我知道你的愿望一定是希望我们能走到最后,我没说,我只是静静的听你说,说这是第一次有女人为你这样。

那个七月,我很开心,我有了你,我觉得这是我目前生活中最大的骄傲。拥有深爱我的你,我的啊新。

八月,我第一次去到你的家,动车上你牵着我的手问我又怎样的心情,我说没什么心情,其实我忐忑得要命,因为我不知道我未来的婆婆会是怎样的人,她长发还是短发?凶不凶?白不白?会不会不喜欢我?可是你牵住了我的手,一路上都紧紧的牵着。那一月,我把自己给了你。

小时候常常再想以后和我结婚的人会长什么样子,我从没想到会是你这个样子,那么高,胡子满脸,脾气不好,却内心比谁都疼我。于是你再睡,我就一直在偷看你。我想记下你的样子,想象你穿上西装我们婚礼时的样子。

见到妈妈的第一大问题,是语言不通,我把我给她买的裙子交给了她,妈妈很开心的换上,我知道她喜欢我,你的阿姨也喜欢我。晚上我们还见了你的朋友,我们一起去拉芳吃了甜点,我还记得我上厕所回来之后,看见你特意给我点了我爱的烤鱼,当时心里满满的幸福,谢谢你记得我,我的啊新,我一定要好好的爱你。

九月,在经历了一些争吵之后,我又一次来到了这个城市,很热,汗水流淌的却是满满的幸福。这一次的见面很临时,是在知道你和老板吵架之后,马上定上机票过去的。最快的一个航班,你在酒店呆着等我,哪里也不要去。这是我电话里面给你说的。

我并不是任性,也不是钱多而一次次去到你的城市。而是因为我想念你,哪怕只是看着你工作也好。而这一次的行程,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无论你发生了什么,就算我在很远的地方,也会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你的身边。就算真的老板不要你了,我也会默默的守着你。

见面的时候我们彼此没有说话,你就是这个脾气,会把工作的不顺心发泄到我的身上。出租车上我拉着你,我靠在你的肩膀,不知道该用什么话去安慰,我只是轻轻的亲吻了你,然后用手机在微里告诉了你,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会陪着你。你不说话,沉默了很久之后,突然吻了我的额头。我觉得那就是爱情,我们不用看电影,不用约会,默默的陪着你,看着你,就是我想要的。

这一次呆了两天,周一我便回来,但是我觉得自己很伟大,我以为我能给你所有的感动,我也以为我能把那么工作压力很大的你保护的很好。我在尽力,以我最小的身躯把最多的感动和爱交给你了,我的啊新,你感受得到吗?

十月,你说,你要来看我,可最后因为工作还是我去到你的城市。那个月贵阳很热,你的城市下雨,我们第二次见了了妈妈,只因为你说想带我再回去一次,我便义无反顾的定上机票,去到了你的城市。去之前,我的朋友和同学劝告我,不要这样去投入爱情,他们不想最后受伤的是我。他们还说,我应该过与其余人一样的生活,找个身边的男朋友,一起上下课,一起吃饭。不,我只喜欢你,我只是想能够早一点看见你,所以我一次次坐上飞机,再转火车,再打车,饭都不吃,每一次十几个小时,只是为了早一点见到你。

这一次见面回来之后我们很甜蜜,你更爱我了,我也一直都在爱着你。我的啊新,我从来没有这样去喜欢着一个人,尽管我知道了你的太多欺骗,我还是觉得我想嫁给你。就像我说的,你的缺点千万个,像星星一样的多,可太阳一出来,星星就全都不见了。你就是我的太阳,把我的日子照的暖暖的。于是我觉得该告诉我爸妈你的存在了,第一次把一个人这样告诉家人。奶奶很开心,爸爸却很生气,因为他就我一个女儿,不想我去到那么远的城市,他爱我,就像我爱你一样。充满了不舍和妒忌。

一梦说那天你在公司和我家人通话的时候,很开心,你说,我们要订婚了,是的,我也想和你订婚了,哪怕只是一个草编的戒指,我也想做你的妻。可能有人会说这一切来得太快,我觉得不快,遇见了让你想要嫁给他的人,一切都不快。

然后,我就觉得,我是你的妻,你最爱的妻。会丢下最爱的工作之意要送的妻,会放下工作给我煮面填报肚子的妻,会放下大男子主义,为我做了将近三十个菜,和你的朋友,像过年一样热闹。我还记得你朋友惊讶的表情,他们说小新从来没这样为一个女人。我满足,我感谢你对待我与其他女人的不同。所以我告诉自己,我一定要成为你的妻。生个和你很像的孩子,过平淡的日子。

十一月,我不知道我们之间是经历和发生了什么,我们陌生了,那天你喝多了,冲我发脾气,你说你大了,想要属于自己的孩子。你说我不是真的爱你,也什么都给不了你。我哭了很多天,我没想到一切我觉得感动地原来只是感动了自己。我的啊新,是什么让我们走到了今天,让你变成了这般厌恶我的你。

有人说是因为你有了新的女人,有人说是你不爱我,不,我知道你心里还有我,可能只是没安全感,才导致你害怕这段感情。于是我定了21号的机票,又一次踏上了看望你的旅程。你说不要见我,说高攀不起我,说你不是我老公,你还要拉黑我。你让我别烦你,说你要工作,我说我的啊新去那里了,那个抱着我说不会辜负我的啊新,那个丢下工作带我回家的啊新。那个说要娶我的啊新。我的啊新,你是怎么了,有了其他的爱人吗?她会不会很任性,会不会不疼你。

你说了太多让我伤心的话,我哭了几天,却笑着告诉自己要去争取,你只是压力太大,你还是我的啊新。

22号早上六点,到小区楼下,十几个小时没吃东西,三十几个小时没睡觉,我好累,却在你的身边看着睡着的你哭了一夜。我没睡,我知道这也许是最后的见面,只有三天,我想多看看你。

我们没有说话,你背对着我,我伸手抱着你,你不理我。我就这样哭了一夜。直到第二天,你上班前,终于和我说话了,你说一会自己去买点吃的。那时候我以为我的啊新回来了。晚上你抱着我,你说老婆,我差点哭出来,多久没听到你这样叫我,我的啊新回来了,我的夫,我想用一辈子去陪着你。

24号,回来了,我准备念完这个学期,就去到你的城市,什么都不要,和你在一起。回来之后我冲冲处理了我很多的事情,我还偷偷给你打了围脖,虽然我还嘲笑同学给她男友打围脖很幼稚,其实我也在偷偷这样做。只是还没来得及到你手里,我们就分开了。

十二月,原本机票是五号,可是三号的那天,你却还是选择了放弃。我不知道原因,可能是另一个她,可能是你觉得我们不可能,你说我爸爸嫌弃你太远,我也因为这个和爸爸吵闹过,因为我不想放弃你,我总觉得就算他们不同意,我也要义无反顾的去到你的身边。十二月,我准备了一套婚纱,我想在17号那天为你穿上,我想做你的妻。可是三号,你却永远的选择了放弃。我退掉了机票,不是因为我不喜欢你,也不是因为我放的下你,而是我想给自己留最后一点尊严,我明白我已经不再你心里,所以我选择了退票,离开你的生活,让你过得开心。

这一次我没有哭,这是我最后的尊严了,我以为我差一点就可以为你穿上婚纱,可是我失败了,很彻底,败得让你讨厌了我。我输了,输的不是你,而是不敢去找你的勇气。我输了,输掉了我的爱情,我没有了你,我以为能成为我夫的你,这个比我初恋四年还让我深刻的你。林涵问我还爱你吗?我说爱又怎样,我已经不在你心里,所有就算很痛,也要去接受这样的结果。

你放心,我没哭,我知道你希望我这样的去面对这一切。那我就在做一次你希望的样子,笑着去祝福你。啊新,我爱你,就算真的不能在一起,我也希望你能比我过得快乐。婚纱我会保存着,如果有一天你还想要回来,我会为你穿上它,做你的新娘。不要觉得这是幼稚,青春就该为那么一两个人去疯狂,你比任何一个都要打动我的心。啊新,我走了,以后要照顾好自己,多穿点,少抽烟,改改你的脾气,不然会伤害到以后的她。

我走了啊新,如果你会想我,就一定要来找我。我的夫,我还是你的妻,在我这里,即使我们分开,我也觉得我是你的妻。走了啊新,珍重自己,我爱你……

——妻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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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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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我想从北图的正门走进去”。

毕淑敏不仅是一位著名的作家,她同样是一位慈祥而又可爱的母亲。在《混入北图》这篇文章中,毕淑敏的母爱与她对儿子的教导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

在那时,北京图书馆是最大的图书馆,哪里有各种各样不同种类的图书,但那里却有规定:只对成年人开放。不知是不是遗传了毕淑敏,她的儿子从酷爱看书,对文学充满了好奇心与求知欲。当他长到十几岁已经是个小伙子的时候,毕淑敏在他苦苦的要求下,不得不带儿子“混入”北图,满足孩子向博览全书的愿望。

本文主要讲述了毕淑敏到儿子进入北图的过程和看书的过程。其中详写的是进入的过程。在过程中,运用了心理描写和生动的动作描写,表现了母子二人害怕被识破的心情,但儿子也急切想去看书的复杂心情。在好不容易进去后,儿子恨不得把全馆的书都看一遍,所以,他直到闭馆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所谓: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在毕淑敏的这篇文章中,充分的体现了儿子对读书的渴望,甚至把博览全书为理想。的确,在我们少年时代的是官(时光)是很宝贵的,我们在学习上,不因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而是多多去闯闯,在丰富的经历和阅历下,就能够让你体会到世界是包罗万象的。在青春时,何不去拓展自己的领域,为梦想努力,像毕淑敏的儿子一样,有志气:“长大一定要光明正大的从正门走进北图,因为那是贵宾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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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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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书,阅读上百遍,每一次读的感受都不一样,会让你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每一本书中,也有许多精彩的文章,给我们带来巨大的人生启发,让我们知道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什么是真,什么是假。近日,我读了《林清散文自选集》,它好像是无声的“老师”告诉了我们面对挫折时该如何,面对无策时该如何……就是这一件件事情,不管是小事还是大事,都在触碰着我们心灵深处。

人人都有最喜欢的文章,我也不例外。这篇文章不仅让我很喜爱,还给我留下了很大的启发。是哪篇文章呢?就是《活珍珠》。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夏威夷的小贩在卖珍珠,谁也无法辨别珍珠的好与坏。有的人拿到的珍珠又圆又亮,有的人拿到的珍珠又小又扁。作者看到珍珠贝里的砂石会长出不同的珍珠。想到了人生:总有些人可以长出最大最美的珍珠。

作者简洁的语言中藏着深刻的道理,不禁想到了自己所在的班级。在同一个教室里有不一样的学生。有的学生光彩熠熠,是又大又圆的珍珠;有的学生黯淡无光,是又小又扁的珍珠。为什么有些同学可以变成美丽的珍珠呢?那是他们面对坎坷、困难时,能勇往直前,持之以恒,把“拦路虎”都一一解决了,一一包容了,成为了完好、圆润的珍珠。正像作者所说:人生的伤痛就是活着的珍珠,能包容,就能焕发出晶莹的光彩;不能转移,就加速了死亡的脚步。

遇到一些事情,要学会去包容、克服,即使不是最美丽的,也能散发出属于你自己的光彩。如果你不去包容、克服,反而让你那颗珍珠没有光彩,变得越来越黯淡无光。

我们把人生比作一幅画,那幅画不是完美的,但你只要克服、包容、填补那个缺陷,就会让这幅画变得完美……

读书让生命充满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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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有关一切也都会静下来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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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里有很多东西都是很美好的,只是有时候我们不曾站在正确的角度去看,或者站偏了没有看到原本的那份美好而已!

如果想快乐的度过生命的每一分钟其实很简单,让你的心平静下来!因为只有心平静了你才能够淡定,从容的面对生命里的阴霾与未知的挑战!

命运总是热心的,她总是试图让我们的人生变得多姿多彩!当你明白一个道理,站在一个已经用事实证明了正确的角度上沾沾自喜时,命运又会把你拉到另外一个角度,在这个角度上你完全看不到从前的一切,此时你不要以为自己错了,心里不要乱,心乱了一切就真的都要乱了,而且会乱的一塌糊涂!

其实命运只是想让你明白,看问题其实有很多角度的!当你想不通的时候换一个角度,而不是心烦意乱的叹息自己多么的不幸!

此时如果你能够从容淡定的面对,向着积极聚集正能量的方向靠近那么,一念花开!一切将会向着一个不可预期的美好方向发展,你的收获将是预测不到的惊喜!你要懂得韬光养晦!很多时候不是我们没有站到成功巅峰的能力,而是我们自己内心不够豁达!不够平静!

那个人也不是出生就懂得一切的,所以每个人都在不同程度的犯错,每个人的生活就像一块色彩斑斓却又瑕疵偶见的美玉,也正是那些偶见的瑕疵让我们感到真实!

既然谁都避免不了犯错,那么就豁达一点,原谅别人放过自己,或者原谅自己放过别人!

记得那天有人说外貌可以整形,表情可以伪装,唯有涵养是装不出来的!一个有涵养的人就像一朵吐露芬芳的花儿,淡定平和的在那里默默经受人世间的风雨沧桑,依旧和谐自然的展示着自己最美丽,最优雅的一面!

每个人都有不为人知的暗伤,如果有请让它成为一种勇往直前,持之以恒向着阳光灿烂处激流勇进的力量,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用生命去诠释真实的人生!人生没有回头路,就让那些暗伤变成我们内心深处蓄势待发的力量,就让这股力量带着我们一直冲向那个最美好的心灵圣地!

如果涵养是生命经过百般历练开出的的花朵,那么豁达则是内心深处慢慢渗出的甘泉,没有甘露的滋养花儿怎么会开的娇艳无双呢!然而豁达则需要一颗荣辱不惊,泰山压顶泰然自若的心支撑着!心平静了,一切也就随之平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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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爱你,就一辈子吧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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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近很多人认为最幸福的时候是和自己喜欢的女孩携手一起走一条没有尽头的路,没有烦恼,没有无奈,……,内心没有一丝的琐事。是啊,幸福那一刻谁都希望永远暂听,因为那一刻将会绘成一幅美妙的画,一幅美妙无比的画,一幅无法媲美的画,令人羡慕的画,将是多么美好的事啊。

我也一样,找到那个喜欢的人,和她携手一起走过发季雨季,走过春夏秋冬,走一辈子的路。

那一天,很美,就算是风吹雨打,我们仅仅相依,一辈子不放手。那一天,很美,走过春天走过夏天,走过秋天,迈入冬季,我们仅仅依靠。很享受走一条路,树叶为我挥舞,落叶为我送来季节的问候,很美。我也很享受当我们仅仅依靠走进电影院,坐在座位的最后一排,放一部爱情电影,歌颂爱情的纯真和美好,我们紧紧挽着彼此的手,她靠在我的身上,直到电影的结束,人群散尽后,我们手挽手走出电影院。

爱情很美好,既然爱上了,就认真的待他,即使不是爱的轰轰烈烈,我们也要让她感受到幸福的味道,拿出一个男人的资格去爱她,爱她,就一辈子吧,爱她,就应该懂得付出,爱她,就包容她,爱她,就担当责任,爱她,握着她的手,让她不再孤单。

你一颗心去对它,他会回报你幸福的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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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忆我的伯父伯母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400字

全文共 2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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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二年二月三日凌晨,我的大伯在疾病的折磨中,痛苦地离世了,那一年,大伯只有五十二周岁,今天回忆起来,整整四十二年了。

我是在那一年初三接到家信的,噩耗传来,震惊了正在平吉堡农场过春节的我,我拿着滨生姐从北京寄来的家信,痛不欲生,哭得死去活来,精神几乎崩溃。利没见我这么哭过,他也骇怕了,怕我悲伤过度,毁了身子,总是劝过来,劝过去。我哪里听劝,只是哭,哭得捶胸顿足,哭得泪湿衣衫,我不能自拔,不吃不喝,整整三天没有吃饭。

我的大伯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他不像爸爸那样有文化,性格内向,不善言表,小时候读了几年私塾,为了供养我的爸爸读书,大伯放弃了学业,每天和奶奶挎着小筐到街上卖煎饼果子,挣点零钱,日积月累,攒下一些钱……我在爸爸的一篇日记中,见到这段回忆:“何门祖籍河北大名府,善乐营(现龙王庙镇)。清道光年间,因兵荒马乱,连年不断,居家老小,难以生存,便由何门一支兄弟四人的“队伍”,背井离乡,逃荒关外,落脚在牡丹江宁古塔。一九二七年,因中俄战端开启,祖父携家逃难到东北,在大城市哈尔滨落脚。那时我同长兄(我的伯父)均是小学生,余年十一岁,兄长我两岁,初到疏地,生活囧迫,吾兄及母均做小贩,走街串巷,叫卖街头。祖父悯我天资聪敏,不忍命我作街头叫卖,我后来只是读书,不问他事,但我不能忘掉吾兄为我能上学读书,却在凄风苦雨中挣扎,助我完成学业,我此生最为感激的便是我的兄长。”爸爸的这段回忆,让我知道大伯的清苦身世及所为他人,一生默默无闻的品质。

我的爸爸最后成了知名大学的教授,我的伯父却成了一个只有初小文化的建筑工人,在五建公司搬砖,运沙子,干体力活。我在地院附中上学那会儿,大伯正好在八大学院的附近工地上班,我因是住校,每周只能在周日才能见到家人,大伯想我,就从学校把我接出来,在周边的小饭馆吃上一顿“美餐”。大伯的工资很低,挣的都是辛苦钱,能下馆子吃饭,在当时真是很奢侈的一件事。大伯望着我,心中充满疼爱,只是一个劲儿地催我吃饭,往饱了吃,他却不下筷子,我说:大伯,您吃啊,累了一天了。大伯只是随便扒拉了两口,让我吃了个肚歪。吃完饭后,大伯还要从八大学院骑自行车到新街口的家,一路十几里地,我回到学校,没用几分钟的时间,坐在教室里闷头写作业,却忘记了还在路上奔波的大伯,现在想起来,真是不懂事,我怎么能一个人吃得肚歪,却全然没有顾及劳累了一天的伯父。

一九六九年九月,我在宁夏生了二女儿云儿,北京的家虽不富裕,却也托人带了五斤挂面,二斤红糖,我见物如见人,思念北京的亲人,思念还在建筑工地干苦力的大伯,他挣那有数的几个辛苦钱,却还节俭出来,给我买些补养品。那时我的父亲还身陷囹圄,不能顾及我,只有伯父、伯母还挂念远在大西北的侄女儿,他们从小就疼爱的我。因滨生姐的亲妹妹早年就己去世了,大伯、大娘视我为他们的二女儿。

我在下乡的那些日子里,无亲无故,利在文革中又被群专,只有二女儿和我相依为命,每到月圆之时,我躺在炕上,看着那皎洁如玉的月光,暗暗地落泪:我的亲人啊,我们何时才能团聚?我们哪一天才有出头之日啊!我把思念和痛苦都用书信与家人诉说。那信的内容,至今我还记得:亲爱的大娘,大爷你们好!我想你们,你们寄来的信我收到了,知道你们也想我,怪我当初不听你们的话,非要下乡,到农村来受苦,如今后悔莫及,我非但不能尽孝,却还让你们惦记,朝朝日日不弃不忘!等探亲假时,我攒够了火车票钱,定会回京去看望您们二老!

女儿两岁的时候,利解除了群众专政,他也思念北京的亲人,想立即回京,去探望他的父母,于是我放弃了回京的机会,把攒的21.8元车票钱,塞到利的兜里,他揣上钱,领着两岁的女儿,踏上了回京的44次列车……

利回京后,带着云儿到新街口看望伯父.伯母。二位老人看到了外孙女儿,悲喜交加,有如看到了儿时的我。他们越是端祥我女儿乖巧的模样,越是思念我,心中那说不出的痛苦,怎么也不能释怀。女儿在姥姥姥爷家住了十几天,离别的时候,二老老泪纵横,不愿意再失去那永恒的亲情和对我的怀念。云儿走了半年多,大伯就病了,他患了严重的肝病,医生说他整日郁郁寡欢,饮食不良,思念我,思念我的爸爸——他的亲弟弟,一晃十几年了,爸爸在监狱里,受着非人的待遇,大伯去农场探视爸爸时,常常是相对无言,在心灵深处留下了难以治愈的创伤,让他把怨和思念都深深地在心里含着,埋着,藏着。他在病床上水米不进,后来病情恶化,转为肝硬化腹水,没过多久,他就在农历十二月十九,差十一天就春节了,痛苦地离开了人世。等我接到噩耗时,大伯己深埋于地下,七日那天,我梦见大伯看我来了,他的在天之灵依然不忘亲人,不忘人世间的一个个是是非非。

一九七八年底,大伯己离世六年之久,爸爸被无罪释放,冤案得以平反昭雪,他带着全家人到北京东八里庄的回民墓地给大伯迁坟。那时我全家也按知青政策返城了,我们来到一片己经种了菜的墓地,到处是泥土和水沟,那棵埋在坟边的小树在风中摇曳着,还能依稀记得那坟的位置。

我长这么大,尽得伯父恩养,却没有孝敬老人一天,今天迁坟,我定将老人的遗骨全找出来,哪怕是一个小指骨,我也要把它从泥土中扒出来,放到地面,一块块骨头拼起来,还会出现一个完整的骨骼人像,让大伯完完整整地迁居。那一天,我尽心了,也尽力了,第三天我的脸全肿了,长了黄水疮,可能是泥土中的细菌侵蚀了我,可是我却踏心了,因为大伯又有了新的归宿,所有的亲人都在身边,都在为他诵经,他可以安心了!

七二年那一年,大娘是她生命中最痛苦,最悲伤的一年。六月十三号爷爷又去世了,一年中,两位亲人相继离世,大娘在眼泪中顽强地活着,后来老人家从痛苦中解脱出来,每日去清真寺跪经、礼拜,积善行事,助人为乐,乐善好施,她后来一直活到99岁逝去,才去那己孤单了近半个世纪的墓地去大伯合墓,生生死死,悲欢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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