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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鄂奥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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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鄂奥之说这个故事有人听说过吗?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历史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这天,彭水村的林木厂门口人声鼎沸,热闹非凡,只是人们都站在远处,探头探脑地看,私下里虽暗暗叫好,却没一个敢上前去。原来是有人在打人。谁也不想上去掺和,不想惹上麻烦。

打者是一个气宇轩昂的十八、九岁的青年。他面目英俊,双眉斜飞,脸上一股子玩世不恭的神态,胯下骑一匹高大的骏马。这匹马通体发赤,更无一根杂毛。他手中握的是一根丈二的精致马鞭。只见他手起鞭落,鞭鞭不落空,或抽击被打者的脸上、背上,或卷住他的脚踝顺手一拉,不让那人站起身来,他边抽嘴里边不断地叫驾:“我叫你这个贼子再欺侮人!不给你点颜色瞧瞧,只怕你连姓什么都忘记了!”被打的正是林木厂工头吴敏贡。这厮生得人高马大,脸色漆黑,平日里仗着自己是厂里的工头,骂人打人原是他的家常便饭,不料今天撞在鄂奥的手里,被他一顿皮鞭抽了个七荤八素。只见他脸上糊满了血,身上衣服也被抽得犹如蝴蝶一般片片飞舞。他爬起摔倒,摔倒爬起,也不知已经摔了几个跟头。起初他还想仗自己有几分蛮力气,想挨近去与鄂奥拼个死活,不料鄂奥的马术甚精,鞭子又使得炉火纯青,容不得他站起身来。这样一来,他只有挨揍的份儿了。眼看吴敏贡滚翻到后来已是声弱气微,边上站着的一个农民怕惹出人命来,跪下来求道:“少爷高抬贵手,别再打了。等会有个三长两短,小的可吃罪不起!”鄂奥这才收住鞭子,跳下马,走上前去,用鞭梢指着地上躺着的工头道:“吴敏贡,张开你的臭耳朵听了,少爷今天没空,只是轻轻抽了你几鞭,你也用不着躺在地上装死。

待少爷走了以后,如果你胆敢报复,你打他一下,我就再打你十下!如果你胆敢……”话犹未了,地上躺着装死的工头猛地一把抱住鄂奥的腿,使劲一拉,打算趁势拖倒了他,也出了这口恶气。不料鄂奥早就料到这一着,趁他抱他右腿时,左脚脚尖“噌”地蹬了一下他的胸肋,只听见杀猪般一声惨叫,吴敏贡已真的瘫倒在地,胸口三根肋骨早齐齐折断。鄂奥这才长笑一声,一跃上马,挥鞭扬长而去。边上那个农民一看苗头不对,连毛竹也不要了,赶紧返身走了。

这是怎么一回事?原来这天正午,这农民上山砍了根毛竹回家。一路上背着好不沉重,待他走到林木厂门口时,吴敏贡这厮正双手叉腰站在路口。

他是作威作福惯了的,哪里肯给一个平头百姓让道?这农民低着脑袋只顾走路,并没看见他,一不小心将竹梢叶划在这厮的身上。这厮马上暴跳如雷,一声断喝道:“我叫你这狗养的泥腿子不生眼睛!”说着,一手拉住竹竿只一拉,拉得这农民踉踉跄跄倒退了几步,一跤坐倒在地。吴敏贡跨步上前一脚踏住他,拳脚齐下,打得这农民大声求饶。鄂奥正好骑了他的枣红马过来,他路见不平,挥鞭相助,这才有了刚才这一幕。

话说鄂奥打了吴敏贡回家,才跳下马,却不见马夫阿昆来牵马。他心里诧异,叫了一声:“阿昆,你在哪儿?!”

“来了,来了,少爷!”应声从马厩的深处跌跌撞撞走出阿昆老伯来。

只见他两眼红红、泪眼婆婆的,看样子刚刚哭过。鄂奥惊异道:“阿昆,出了什么事了?”阿昆老伯用袖子抹了把眼泪道:“是我的命不好……少爷……我要再也见不着我的水姑了……”鄂奥道:“水姑?她不是你的女儿吗?为什么要见不着她了?”阿昆老伯忍下住又掉下眼泪来。他说:“去年收成不好,我缴不上租,吴波鲁老爷……他逼着我还……还不上,就将水姑抵了债……说是娶她当第八房姨太太……”话未说完,鄂奥的剑眉已竖了起来。

他问:“你说的是那个年近六十的吴波鲁?……水姑好像还只有 15 岁呀?”阿昆道:“正是……我们穷人有什么办法呢?”

鄂奥道:“有这等事?他说什么时候来要人?”“今天……今天晚上……少爷……我不能眼看水姑落入虎口啊……”说着,他已是老泪纵横。鄂奥大怒道:“想不到这老家伙……”他没有再说下去,只是用皮鞭狠狠抽了一鞭屋柱,大踏步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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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历史典故

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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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名丘,字仲尼,是儒家的创始人。他在年老的时候,带着他的弟子周游列国。在他64岁那年,来到了楚国的叶邑。叶邑大夫沈诸梁热情接待了孔子和他的弟子。沈诸梁人称叶公,他只听说过孔子是个有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教出了许多优秀的学生,对孔子本人并不十分了解,于是向孔子的学生子路打听孔子的为人。子路虽然跟随孔子多年,但一时却不知怎么回答,就没有做声。

后来,孔子知道了这件事,就对子路说:“你为什么不这样回答他:‘孔子的为人呀,努力学习而不厌倦,甚至于顾不上睡觉,忘记了吃饭,津津乐道于授业传道,而从不担忧受贫受苦;自强不息,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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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萝卜换汗血宝马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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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血宝马,是经过三千多年培育而成的世界最古老、纯正的马种。每一匹汗血宝马都有血统护照,可上溯至前五代,每匹马价值百万元左右。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一下萝卜换汗血宝马的历史典故,相信各位读者会有兴趣。

萝卜换汗血宝马的历史典故

北宋初期,宋辽之间战争不断,虽有杨家将等镇守边关,但面对以骑射着称的辽人,宋军仍处于弱势。

这年冬季,杨六郎细细揣摩了宋辽之间的兵力,觉得宋军处于弱势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辽人长期游牧骁勇善战;二是辽兵的马匹膘肥体壮,而宋人一直过着农耕生活,马匹少不说,能训练成战马的马匹更是稀缺。此时正是战争年代,辽国对马匹管控很严,要想从辽国私运马匹过来,真是难如登天。

晚上,一筹莫展的杨六郎闷闷不乐地在营帐中拿起书卷,心神不宁地胡乱翻着。突然,他的眼睛一亮,细细看了起来,而后丢下书卷,研墨执笔修书一封,派通信兵连夜快马加鞭送往京城。

令杨六郎眼睛一亮的是书卷中的几个字:汗血宝马。

书卷中记载,汗血宝马产于西域,奔跑极快,耐力很强,并且极其耐渴,一天可以只喝一次水。这对于在战场上连续不断厮杀的将士来说,是再好不过了。

通信兵一路马不停蹄,将这封信送到京城的时候,适逢早朝。

接到前方加急来信,大宋皇帝坐在龙椅上将信看完,询问起满朝文武对这封信有何看法。朝堂之上很快形成了两种声调:一是认为汗血宝马虽古来便有记载,西域也曾在汉朝时进贡过,但这种马作战能力恐怕被夸大描述了。何况就算记载属实,汗血宝马在西域的数量也并不多,又怎么能够弄到那么多的马匹充实军队?因此杨六郎的想法虽好,却不符合现实,当下之急还是考虑如何防御辽兵进攻为好。而另一些大臣认为,既然史书有记载,那绝对不是夸大。就算汗血宝马没有那么多,即使只能弄到几匹,作为主要将帅的坐骑,也能多斩几名辽将于马下。

两种声音在朝堂上激烈争论起来,谁也说服不了谁。

嘈杂的争论声中,一个名叫张立的大臣朝前迈了一步,垂首对龙椅上的皇帝说:“依微臣之见,争执不是办法,何不派人前去探访?能带回宝马更好,即使是带回混了血统的西域马,那也比我朝的土马强!”

张立的话得到了皇帝的赞许,皇帝捻须点了点头,说道:“那就照张爱卿说的办吧,朕就封你为特使,带人前往西域,务必多带些神马回来为我将士添翼!”

张立接了圣旨,不敢延误,带上随从便朝西域进发了。

数十日后,张立一行出了关,到达西域的喀喇汗王国属地。

见到了喀喇汗国王,递交了国礼,张立将此行目的说了,喀喇汗国王笑吟吟地听后,很热情地款待了他们。可是除了盛情招待,连着数日国王对汗血宝马之事却始终不吱一声。这天,负责招待他们的喀喇汗国的一个大臣又来到张立的住处,邀请他去宫廷用膳。张立瞅瞅四下,见无旁人,便从衣袖之中掏出一颗胡桃般大的珍珠,塞到了对方手里。

由于喀喇汗王国处于沙漠地带,离海很远,因此光滑润泽的大珍珠立时把这个大臣的眼球吸引住了。

得知张立送珍珠,只是为了打探国王为何不提汗血宝马之事,该大臣便告诉张立:并非喀喇汗国王不卖汗血宝马,而是因为国王有更周全的打算,那就是不仅仅卖马,更想做长远的其他贸易。前些时日,辽国也派来了使者想要购买汗血宝马。如今宋辽正在交战,无论卖给哪一方,另一方肯定会不满,所以喀喇汗国王正在考虑把汗血宝马卖给哪一方。无论如何,喀喇汗国王的选择肯定是有利于国富民强,可以做长久贸易的。

张立恍然大悟,在醒悟过来的同时又有些惊讶,他惊讶拥有彪悍战马的辽国竟然也来这里买汗血宝马,看来汗血宝马确实是马中极品。

知晓了喀喇汗国王的底牌,再见面的时候,张立便主动提出要和喀喇汗王国做长久生意。果然,喀喇汗国王听了这话,很是高兴,但国王还是犹豫地说:“我喀喇汗王国想的是与一个富裕的国家长久往来,既然贵国有这份诚心,那么尊贵的使者你能否证明一下你们宋朝是如何的富裕?”

听了这话,张立信心满满地将大宋京城的繁华,以及江南水乡的丰腴,还有丝绸、陶瓷等说了一通,可喀喇汗国王却一再地摇头说:“不,不,你说的我们看不到,所以我们只能以自己的方法验证一下,那就是无论哪一国的使者过来,都请先买我们的萝卜。如果能买得起我们的萝卜,那就说明你们宋国确实是富裕的!”

从国王随后的话里,张立才弄明白:今年喀喇汗王国的萝卜大丰收,到处堆积如山,正愁无法处理。

对于这个让人哭笑不得的验证方法,张立虽然觉得可笑,但是却不敢拒绝,只好施了一礼回复说:“请国王陛下容许我思量一下!”

喀喇汗国王听了这话,依然不恼,笑眯眯地朝张立做了个请便的手势。

回到住所,随从们都围上来问情况,张立将喀喇汗国王的话复述了一遍,无奈地说:“让咱们把买汗血宝马的钱拿去买萝卜,这不是开玩笑吗?回去皇上见到这些萝h还不把咱们全都给斩了!可是,不买这些萝卜,他们就不卖马,这可该如何是好?”

随从们听后,也纷纷嚷了起来:“这不是瞎胡闹吗!”

就在张立摇头叹气的时候,一个随从却很镇定地说:“依我看,如果当真这样的话,那倒不如买了萝卜。”

听到这话,张立惊诧地看着这位随从,还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

那随从笑道:“大人,小的没有发烧,说的也不是胡话,这不马上就要到春天了吗?”

张立更纳闷地点了点头:“是啊,是快到春天了。一到春天,那些萝卜就都开始发糠,而我们买回去的是一车车坏萝卜——这还不是说胡话!”

那个随从毫不在意地又说了一通话,说完之后,张立沉默了,他思索半晌后,点了点头。

张立将所带的用于买汗血宝马的金银,全买了萝卜,然后朝大宋疆域返回。为了亲眼验证宋朝的繁华,喀喇汗国王特意派出了大臣一同前往。

长长的满载萝卜的车队进到了大宋的地界内。行不多久,喀喇汗国的使臣便发现了让人不可思议的景象:每到一处,便有不少车上的萝卜被当地的老百姓抢购一空。越往前走,抢购一空的车辆越多,上下不过几目光景,那如一个个小山般的萝卜便全给抢购完了。

卖光了萝卜,张立便吩咐车队折转,重回喀喇汗王国用卖萝卜的钱去买汗血宝马。

进了王宫,喀喇汗国的使臣把路上令人吃惊的景象向国王禀奏了,然后感触地说:“依微臣所见,宋国百姓对运送的萝卜可谓到了疯抢的地步,估计是因为宋国的萝卜是白的,而我们的萝卜是红的,他们感觉稀奇;还有就是因宋国百姓太富有了,连远离京城的百姓都这么富有,那他们的京城又该会是多么的繁华,他们的国家又该是多么的富裕!”

喀喇汗国王大喜,当即下令挑选一批上好的宝马,运往大宋。

有了这些宝马,战场上冲锋陷阵的将士们果然如虎添翼,接连收复了不少失地。

大宋皇帝听说宝马是用萝卜换回来的,很是纳闷,张立便将事情的来由禀明,之后笑道:“喀喇汗王国的使臣以为是萝卜不同,百姓富有,其实主要的原因他却不知道,那就是当时恰逢立春。立春这一天,我大宋国无论贵贱家家户户都要买萝卜来咬,谓之‘咬春’。所以别说这些萝卜,就算将他们全国的萝卜运过来,也照样不够我朝百姓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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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有关花蕊夫人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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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蜀主孟昶少年风流,为寻找不到美女闷闷不乐,后来,有一位心腹太监在青城明察暗访终于物色到一位美女。这位美女体态轻盈,浅着粉黛,容颜绝世,给人一种空谷幽兰自然淡雅之感,孟昶如获至宝,立即留在宫中,封为慧妃。慧妃喜欢芙蓉花和牡丹花,孟昶投其所好,特地为她修了一座牡丹苑,还下令在城墙上种满芙蓉花,连寻常百姓家也要家家栽种。每到芙蓉花开时节,成都城中花团锦簇,争奇斗艳,红如火,白似雪,远看如朝霞灿烂,近闻花香浓郁,从此,成都也得了雅号,叫“锦城”。孟昶带着慧妃登城饮酒赏花,望着花丛中的美人,感慨地说:“你真美呀!这芙蓉不足以形容你的柔媚,这牡丹不足以形容你的明艳,你是人中之花,花中之蕊。啊,朕封你为花蕊夫人。”

公元964年,宋太祖赵匡胤发兵南击后蜀,蜀军不堪一击,孟昶只得自缚请降,成了北宋的阶下囚。花蕊夫人也成了囚徒,陪孟昶被押解进京。

宋太祖早闻花蕊夫人之名,令立即召见。只见花蕊夫人腰似弱柳,眉含远山,唇若朱涂,确实是蜀国第一丽人。为掩饰自己的失态,宋太祖竟厉声指责花蕊夫人说:“人说女色是亡国祸水,你倚仗美貌,使孟昶荒于游乐,败了国家,该当何罪?”花蕊夫人面无惧色,脱口吟道:“君王城上竖降旗,妾在深宫哪得知?十四万人齐解甲,更无一个是男儿!”几句话,不仅把才艺展示得淋漓尽致,还捎带发泄了一腔亡国之恨,对不作为的男人们,语气中不无揶揄和轻蔑。赵匡胤听了尽管不是很舒服——毕竟他也是男同胞中的一分子,但聪明的花蕊夫人只骂蜀国男人,并不针对他,所以赵匡胤还是对眼前这个才貌俱佳的奇女子产生了强烈的好感。

事后赵匡胤一比较,发现后宫中这般优雅的女人还真难找,忍不住就起了想要的念想。可是人家是有夫之妇,而夫君的级别原来和自己也是“一样一样的”,强行霸占总有点不够厚道。但赵匡胤是从不缺智慧的,只要想要,没有不能。7天后,孟昶就不明不白死去,赵匡胤名正言顺地把“无家可归”的花蕊夫人请进自己后宫,末代后蜀贵妃摇身一变成了大宋开国皇帝的妃子。赵匡胤如愿以偿。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花蕊夫人这种女人想不让男人爱都难。可她现在已经名花有主,而且这主子是独此一家的天下老大,其他男人就是爱也只能是有贼心没贼胆隔靴搔痒瞎忙活。但有一个身份特殊的男人不仅有“心”而且有“胆”,这个人就是赵匡胤的亲弟弟、后来的宋太宗赵光义。

小赵匡胤12岁的赵光义此时正是想女人的年纪,血气方刚的他同样倾慕花蕊夫人的才色,心说只有我这样的帅哥才和她般配啊。为了这个女人,他明里暗里和老大较上了劲,然而,胳膊终究拧不过大腿。男人最痛苦的一件事就是自己喜欢的女人却被别的男人占有,眼下,这种痛苦让赵光义摊上了。自己得不到,别人也休想得到,这是一般人求得心理平衡的最有效办法。这回,赵光义决心付诸实践。

野史《铁围山丛谈》记载了赵光义亲手杀死花蕊夫人的一幕:一日,赵光义随从太祖在苑内射猎,花蕊夫人陪伴在太祖身旁。赵光义调好弓矢引满弓似要射兽,却突然间回射花蕊夫人,一箭毙命。当然,理由也是冠冕堂皇的:红颜祸水,沉湎误国。不过这个理由似乎有些牵强,因为还有一说佐证了赵光义图的是“色”而非出于对江山社稷的呵护。

南宋《烬余录》载,赵光义素慕花蕊夫人,一天夜晚,太祖生病就寝,赵光义前往探视,呼之不醒,遂乘机对花蕊夫人动手动脚,太祖被惊醒。接下来就发生了那场“烛影斧声”的疑案,太祖蹊跷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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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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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成语出自于《史记·淮阴侯列传》。

秦末汉初,淮阴(今属江苏省)有一个名叫韩信的人,年轻时,生活孤苦,很被人瞧不起。后来,韩信投奔项羽,参加反秦。他曾向项羽提过一些作战建议,但都没有被采纳。韩信看到自己的才能无法施展,便改投刘邦。

一开始,刘邦也没有重用韩信,只让他当了一名小军官,一次犯了军法,还差点儿受刑处死。免死后,只让他充当一名管理粮草的小官(治粟都尉)。一次偶然的机会,韩信遇上了萧何。萧何是刘邦的亲信,刘邦对他可以说是言听计从。萧何与韩信一席长谈之后,对韩信非常钦佩,认为韩信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军事天才。但是,正当萧何决定向刘邦推荐韩信的时候,韩信却逃跑了。原来,刘邦的部下多是徐州一带的人,刘邦被封为汉王,封地在汉中,地区偏狭,难以发展。因此,部下因想家而纷纷逃亡。韩信见刘邦没有重用自己的意思,也跟着跑了。

萧何得知韩信逃跑的消息,心急如焚,来不及报告刘邦,跳上战马,连夜把韩信追了回来。刘邦原来以为萧何也逃跑了,非常生气。后来得知萧何竟亲自追回韩信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小官,骂萧何是小题大做。萧何向刘邦详细地介绍了韩信的情况,然后说:“韩信具有杰出的军事才能,不是普通的人才。您若甘愿做一辈子汉中王便罢,如要夺取天下,非重用此人不可。”由于萧何的力荐,刘邦终于同意拜韩信为大将军,并选择吉日良时,举行隆重的拜将仪式。

韩信被刘邦拜为大将军以后,充分发挥了自己的军事才能,为刘邦统一天下、建立汉朝立下了赫赫战功。但是刘邦做了皇帝以后,却对韩信越来越不放心。首先,解除了韩信的兵权,由“齐王”改封为“楚王”;不久,又将韩信逮捕;赦免后,只封了个“淮阴侯”。韩信闲住长安,郁郁不得志,便图谋反叛,被人向刘邦的妻子吕后告发。吕后想把韩信召来除掉,又怕他不肯就范,就同萧何商议。最后,由萧何设计把韩信骗到宫中,吕后以谋反的罪名把韩信杀害在长乐宫钟室。

后人根据这段历史,引出“成为萧何,败也萧何”这一成语来,比喻事情的成败或好坏都由于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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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鲁班造伞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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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班从小就跟着爸爸学木工。他很聪明,又很用功,学了几年,就会造房子了,还会造桥。造桥,造房子,都是露天的活儿。他想:我们做工,难免雨淋日晒,那出门赶路的人,就更苦了。要是能做个东西,又遮太阳又挡雨,那才好呢。鲁班开始动起脑筋。他跟几个木匠一起在路边造了一个亭子,亭子的顶是尖尖的,四面用几根柱子撑住。接着,他们隔一段路造一个亭子,造了许多亭子。这样,走路的人就方便多了,雨来了,躲一躲,太阳晒得难受了,歇一歇,喘口气儿。

鲁班给大家办了件好事,大家都很感激他。可是鲁班自己挺不满意。他想,要是雨下个不停,那该怎么办呢?人们总不能老蹲在亭子里不走吧。

还得再想办法!要是能把亭子做得很小,让大家带在身上,该多好啊!可是得用什么法子才能把亭子做得非常轻巧呢?为了这个事儿,他吃饭不香,睡觉不甜。

一天,天气热极了,他一边做工,一边抹汗。忽然看见许多小孩子扑通扑通跳到荷花塘里去玩水。过了一会儿,他们上岸来,都摘了一张荷叶,倒过来顶在小脑袋上。

鲁班觉得挺好玩,就问他们:“你们头上顶着张荷叶干什么呀?”小孩子七嘴八舌地说了起来:“鲁班师傅,您瞧,太阳像个大火轮,我们头上顶着荷叶,就不怕晒了。”

鲁班抓过一张荷叶来,仔细瞧了一瞧,荷叶圆圆的,上面有一丝丝叶脉,朝头上一罩,又轻巧,又凉快。鲁班心里一下亮堂起来,赶紧跑回家去,找了一根竹子,劈成许多细条,照着荷叶的式样,扎了个架子;又找了块羊皮,把它剪得圆圆的,蒙在竹架子上。“好啦,好啦!”他高兴得叫了起来:“这玩意儿挡雨遮太阳,轻轻巧巧。”

鲁班的妻子听见他大呼小叫,赶紧从屋里跑出来问他:“出什么事了?”

鲁班把刚做成的东西递给妻子。他妻子说:“不错,不错。不过,雨停了,太阳下山了,还顶着这个玩意儿走路,可就不方便啦。要是能把它收起来,那才好呢。”

“对,对!”鲁班听了很高兴,于是他跟妻子一起动手,把这玩意改成一个可以活动的东西,用着它,就把再它撑开;用不着,就再把它收拢起来。这东西是什么呢?它就是今天人们所用的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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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著名的历史典故四:鹜蚌相争渔人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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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苏代(著名纵横家苏秦之弟)听说赵国将要攻打燕国,他替燕国当说客到赵国去劝阻。苏代见赵惠文王时,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从燕国来赵国途中,经过易水(今河北省中部的一条河,流经易县)时,看到一只蚌露出水面在晒太阳,正巧飞来一只鹜鸟去啄蚌肉。蚌马上合拢其壳,将鹜鸟的长嘴紧紧 地挟住,鹜鸟说:“今天不下雨,明天不下雨,你就会被晒死。”蚌回答说:“今天不放你,明天不放你,你就会被憋死。”双方都互不相让,来了一个打鱼人,一下子把它们都捉了起来。 在苏代的劝说下,赵王放弃了攻打燕国的打算。 苏代讲的这个故事,叫做“鹜蚌相争,渔人得利”。至今还被人们常常引用,以说明由于双方互不相让,结果弄得两败俱伤,使第三者从中得到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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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公子重耳流亡他国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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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重耳是晋献公的儿子。晋献公年老的时候,宠爱一个妃子骊姬,想把骊姬生的小儿子奚齐立为太子,把原来的太子申生杀了。太子一死,献公另外两个儿子重耳和夷吾都感到危险,逃到别的诸侯国去避难了。

晋献公死后,晋国发生了内乱。后来夷吾回国夺取了君位,也想除掉重耳,重耳不得不到处逃难。重耳在晋国算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子。因此一批有才能的大臣都愿意跟着他。

重耳先在狄国住了十二年,因为发现有人行刺他,又逃到卫国。卫国看他是个倒运的公子,不肯接待他。他们一路走去。走到五鹿(今河南濮阳东南)地方,实在饿得厉害,正瞧见几个庄稼人在田边吃饭。重耳他们看得更加口馋,就叫人向他们讨点吃的。

庄稼人懒得理他们,其中有一个人跟他们开个玩笑,拿起一块泥巴给他们。重耳冒了火,他手下的人也想动手揍人了。随从的有个叫狐偃的连忙拦住,接过泥巴,安慰重耳说:“泥巴就是土地,百姓给我们送土地来啦,这不是一个好兆头吗?”

重耳也只好趁此下了台阶,苦笑着向前走去。

重耳一班人流亡来到齐国。那时齐桓公还在,待他挺客气,送给重耳不少车马和房子,还把本族一个姑娘嫁给重耳。

重耳觉得留在齐国挺不错,可是跟随的人都想回晋国。

随从们背着重耳,聚集在桑树林里商量回国的事。没想到桑树林里有一个女奴在采桑叶,把他们的话偷听了去,告诉重耳的妻子姜氏。姜氏对重耳说:“听说你们要想回晋国去,这很好哇!”

重耳赶快辩白,说:“没有那回事。”

姜氏一再劝他回国,说:“您在这儿贪图享乐,是没有出息的。”可重耳总是不愿意走。当天晚上,姜氏和重耳的随从们商量好,把重耳灌醉了,放在车里,送出齐国,等重耳醒来,已离开齐国很远了。

以后,重耳又到了宋国。宋襄公正在害病,他手下的臣子对狐偃说:“宋襄公是非常器重公子的。但是我们实在没有力量发兵送他回去。”

狐偃说:“这我们全明白,我们就不再打扰你们了。”

离开宋国,又到了楚国。楚成王把重耳当做贵宾,还用招待诸侯的礼节招待他。楚成王对待重耳好,重耳也对成王十分尊敬。两个人就这样交上了朋友。

有一次,楚成王在宴请重耳的时候,开玩笑地说:“公子要是回到晋国,将来怎样报答我呢?”

重耳说:“金银财宝贵国有的是,叫我拿什么东西来报答大王的恩德呢?”

楚成王笑着说:“这么说,难道就不报答了吗?”

重耳说:“要是托大王的福,我能够回到晋国,我愿意跟贵国交好,让两国的百姓过太平的日子。万一两国发生战争,在两军相遇的时候,我一定退避三舍。”(古时候行军,每三十里叫做一“舍”。“退避三舍”就是自动撤退九十里的意思。)

楚成王听了并不在意,却惹恼了旁边的楚国大将成得臣。等宴会结束,重耳离开后,成得臣对楚成王说:“重耳说话没有分寸,将来准是个忘恩负义的家伙。还不如趁早杀了他,免得以后吃他的亏。”

楚成王不同意成得臣的意见,正好秦穆公派人来接重耳,就把重耳送到秦国(都城雍,在今陕西凤翔东南)去了。

原来秦穆公曾经帮助重耳的异母兄弟夷吾当了晋国国君。没想到夷吾做了晋国国君以后,反倒跟秦国作对,还发生了战争。夷吾一死,他儿子又同秦国不和。秦穆公才决定帮助重耳回国。

公元前636年,秦国护送重耳的大军过了黄河,流亡了十九年的重耳回国即位。这就是晋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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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强项令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0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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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历史文化悠久,典故故事更是数不清,本文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强项令的历史典故,希望大家喜欢!

【出处】

《后汉书·酷吏传·董宣》。

【释义】

本义是强硬的颈项,借喻人性格刚强,不肯低头屈服。后以“强项令”泛指刚直不阿的官吏。

【历史典故】

光武帝建立东汉王朝后,采取休养生息的政策,减轻赋税,释放奴婢,减少官差。因此,东汉初年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

光武帝懂得打天下要靠武力,治理天下却需要有效的法令。不过法令只能威慑百姓,却无法约束达官贵人。光武帝的姐姐湖陽公主倚仗自己的弟弟是皇帝,横行无忌,她的奴仆也不把法纪放在眼中。

洛陽令董宣是一个耿直的人,他认为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湖陽公主有一个家奴仗势行凶杀了人,躲在公主府里不出来。董宣不能进公主府去搜查,就天天派人在公主府门口守着,只等家奴出来。

一天,湖陽公主坐着马车外出,跟随她的正是那个杀人的家奴。董宣得到了消息,就亲自带衙役赶来,拦住湖陽公主的车。

湖陽公主大怒:“好大胆的洛陽令,竟敢阻拦我的马车!”

董宣毫不畏惧,当面责备湖陽公主不该放纵家奴犯法杀人。他不管公主阻挠,吩咐衙役把凶手逮起来,当场处决。

湖陽公主十分生气,马上赶到宫里,向光武帝哭诉董宣怎样欺负她。光武帝听了也十分恼怒,立刻召董宣进宫,吩咐内侍当着湖陽公主的面,责打董宣,想替公主消气。

董宣说:“先别动手,微臣有话要上奏。”

光武帝怒气冲冲地问道:“你还有什么话可说?”

董宣说:“陛下是一个中兴的皇帝,应该注重法令。现在陛下让公主放纵奴仆杀人,还能治理天下吗?如果微臣因为维护法令而获罪,恳请以死谢天下!”说罢,他向柱子撞去。光武帝连忙吩咐内侍把他拉住,但董宣已经撞得头破血流。

光武帝理屈,但是为了顾全湖陽公主的面子,要董宣向公主磕头赔礼。董宣宁死不磕,内侍把他的脑袋往地下摁,可是董宣用两手使劲撑住地,挺着脖子。

内侍回报说:“董宣的脖子太硬,摁不下去。”光武帝也只好放了他。

湖陽公主见光武帝放了董宣,并不服气,讽刺光武帝没有权威,光武帝无奈地说:“正因为我做了天子,就不能再像做平民时那样肆意为之。”

【成长心语】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是古代法治思想的精华,沿用至今。董宣敢于挑战有权势之人,坚持原则不退让、宁折不弯的精神值得我们后人尊敬,他无论官品与人品皆属上乘。每个人都有一个衡量一切的尺度,所以对生活中发生的事情容忍程度不一。作为一个执法者,对自己、对他人都应该严格要求;如果是普通人,就要严于律己。敢于坚持原则,宁折不弯的坚韧精神,这些都将成为青少年走向成熟、走向成功的条件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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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荀巨伯不弃朋友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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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说新语》是南朝宋的刘义庆编纂的一本记录人物言行的小说集。从今天开始,我们讲讲这本书里的故事。

东汉时候有个人叫荀巨伯。有一天,他出远门到另外的一个郡去探望生病的朋友。到了朋友家,没说上几句话,街上就噪杂纷乱起来。荀巨伯出门打探一番,原来是有胡人用城外杀来。满城男女老少都窜回家收拾钱财细软,或逃或躲,不一会儿就跑了个一干二净。

荀巨伯把情况跟朋友一说,朋友很着急,挣扎着从床上坐起来,对荀巨伯说:“我病成这个样子,横竖是一死。可我不能害了你,你赶快走!”

荀巨伯握着朋友的手说:“我走这么远的路来看你,全是因为咱们的交情。你重病在身我却弃你而去,那我们的交情就变成假交情,我荀巨伯的义气也就没有了。你什么都不要说了,只管养你的病吧!”

胡人攻进城来,四处破坏劫掠。他们冲进荀巨伯的朋友家,看见荀巨伯神色安定地坐着,不由十分惊讶。领头的胡人用刀鞘戳了一下荀巨伯,说:“汉子!我们大军所到之处,汉人望风逃窜。你是什么人,竟敢在此地停留?”

荀巨伯平静地说:“我不是这城里的人,我来这里是探望我生病的朋友。朋友病重,把他留在这里我不放心,所以留了下来。”领头的胡人看看床上的病人,又看看荀巨伯,把手搭在胸前向他行了个礼,对其他胡人说:“咱们这些无义之人,今天是到了有义之国。回去吧!”

胡人很快撤兵走了,全郡的老百姓平安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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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有关鲁迅的爱情历史典故

全文共 4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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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他们之间的爱情发展是有清楚的脉络可寻的,他们之间的爱情异于他人之处,就是从师友发展到完全的了解和爱慕,归根是鲁迅先生的光辉思想和高尚的品格吸引了一个追帮求光明和真理的女青年。

鲁迅曾由家庭包揽同山阴朱安女士结婚,但由于出国和动荡的生活,鲁迅实际上过着独身生活,从未享受到真正的爱情。许广平曾经真正地恋爱过,她1922年考入北泼澜女子高等师范学校之后,熟悉了在北京大学读书的青年李小辉,然而,他们的爱情之花没有结果。1924年1 月,李小辉因猩红热结束了年轻的生命,这使许广平好象受到雷震痛击,直到18年后,许广平回忆起来还感很痛心,“因为它曾经摧毁了一个处女纯洁的心。”

然而封建礼教和巨大不幸并没有摧毁许广平和鲁迅追帮求真正爱情的理想。鲁迅当时在北京女子师范兼课,他的品德和学识深受许广平和她的同学们景仰。1925年3 月11日,许广平给鲁迅写了第一封帮求访信件。四月的一天,她和同学们走进了鲁迅的寓所。后来,许广平和刘和珍等在学生运动中受到校方迫害,鲁迅毅然全力支持学生的正义斗争。列样,他们的友谊进一步发展了。

从1925年3 月到7 月之间,鲁迅与许广平通信四十余封,他们共同的理想和信念,渐渐升腾为爱情的火焰。但是,他们信中没有花呀月呀的辞藻,没有悱恻和缠绵的柔情,而是对社会人生难题严厉的探讨。许广平说:“没有灿烂的花,没有热恋的情,俺们的心换着心,为人类工作,携手偕行……”

他们的爱情碰到了守旧者的讥讽和反对。在讥笑和压力面前许广平表现了超凡脱俗的远看见,坚韧不屈的精神。1925年10月,她在鲁迅主编的《国民新报》副刊颁发了《同行者》一文,象烈火一样炽热,公开表达了对鲁迅的爱,她说,她不畏惧“人间的冷漠,压迫”,“一心一意的向着爱的方向奔驰。”

许广平还在《风子是俺的爱》的文章中公布誓言。针对旧礼教的威吓,她说:“不自量也罢,不相当也罢,合法也罢,不合法也罢,这都与俺不相干!”这铿锵有力的声音,百折不回的决心,赢得了爱情的胜利。1927年10月3 日,鲁迅和许广平同到上海,开始了共同的生活。那一年,鲁迅46岁,许广平28岁。

结婚以后,鲁迅和许广平的感情是超于一般夫妻之上的。许广平自己说:“俺自己之于他,与其说是夫妇的关系,倒不如说不自觉地还时刻保持着一种师生之谊。这说法,俺以为是史妥切的。”许广平也经常天真地向鲁迅提问:“俺为什么总觉得你还是俺的先生,你有没有这种感觉?”鲁迅听了,总是舒服地笑笑,答非所问地说:“你这傻孩子。”

正是因为如此,许广平仍然把鲁迅看成是她的严师,她从生活的点点滴滴,去发现鲁迅的伟大品格,找出自己的短处,两相绳量,虚心下意地向鲁迅学习。鲁迅待人接物的态度,对人情世事的观察可以力,不避锋芒,为民族献身的伟大精神,……都使她比过去看得更清楚,学得更具体了。

他们结婚后不久,许广平真的又当了鲁迅的学生。在结婚前两人遥居广州、厦门时,鲁迅就向许广平提出过,期望她可以学习一门外语。婚后的一次闲谈中他又提出了这种期望,他同意了。从1927年12月起,鲁迅开始教她日语,教学分为三个阶段。首先,讲授由鲁迅亲自编写的二十七篇课文,作为打基础用;一个月后,课本换为《二一儿河四草》(即《尼罗河之草》);第三阶段讲授了日文版的《马克思读本》。

这种学习前后进行了一年半的时间,他们的教与学多在晚上进行。每当这时,他们仿佛又都回到了几年前的师生时代。

在同鲁迅共同生活的日子里,许广平同鲁迅在日寇侵略上海的战火中一起逃难,同鲁迅一起躲避国民党反动派的通缉与迫害。在艰苦的岁月里,许广平不愧为鲁迅的战友与出色的助手,为了鲁迅的写作,她千方百计查资料,找参考书籍。鲁迅的文章写成她总是第一个读者与批评者。她为鲁迅抄稿,极为仔细认真,鲁迅每一种译著出版,她总是跟他共间校对。鲁迅重要的谈话,她注重记录与整理,以便编辑成书。对鲁迅的文稿,她精心保管,哪怕是弃置的零章片页,也要保存下来。

许广平又是一个出色的主妇。她无微不至地照顾鲁迅的生活,精心料理他的起居、饮食,尽力使他不受到无谓的干扰。为了不浪费鲁迅有限的收入,他精打细算,生活朴素,自己做棉鞋,打毛衣,缝衣叙有客吃饭,她亲自下厨,甚至连鲁迅的换洗衣服也一概负责。为此,鲁迅曾向人感慨地说:“现在换衣服也不晓得到什么地方拿了。”。

他们的生活过得是十分紧张的。鲁迅到上海后,虽然卸去了教书的担子,但却更加繁忙,差不多天天晚上的11点以后。许广平因劳累了一天家务,克制不住极度的疲惫,进入了梦乡,而鲁迅却伏俯在案前,开始了他一天的紧张的工作,直至东方发白,红日映照的时候。这时,许广平已经起床,忙着料理他吃完早点,他才躺下休息。而许广平却接替了他的班,开始了抄写,校对稿件和繁忙而又紧张的家务劳动。他们就象一个岗位上的两个战士,一个值白班,一个值夜班,周而复始,循环下去。

当然,他们并不是一直列样紧张而刻板地重复着一天又一天的生活。有时,晚饭过后,又没有客人。他们并不立即工作,而是灭掉灯,坐在屋子里,借助桔黄色的路灯由窗口射进来的微明的光亮,相对谈天。有时,鲁迅在据案写作,许广平坐在旁边看报或做手工,当两人都感到倦怠时,便放下工作,一边饮茶,一边谈天,或者再吃些零食。尽管时间很短,但他们都感到很兴奋,觉得这是一天的黄金时代。有时,他们也到外面散步,或者一起着画展,但真正可以称得起娱乐的还是看电影,这种活动多是由鲁迅提议,这一方面是为了休息,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对妻子香自己操劳的酬谢。每次都是买最好的座位,也是为了照顾妻子稍微近视的眼睛。

他们在家庭生活方面最大的欢乐是有了儿子海婴。

1929年9 月27日清晨,鲁迅和许广平的爱情给出了果实,他们的儿子海婴诞生了。26日那天上午,许广平已经感到阵阵腹痛,预示着这个小生命就要来到人间。年近50的鲁迅就要当爸爸了,心情十分兴奋,他不顾因过度劳累而有些发热的身体,赶忙把妻子送到医院。

经过二十七八个小时的阵痛,孩子终于叭叭坠地。鲁迅欣慰而又恢谐地说:“是男的,怪不得列样可恶。”当许广平难产时,医生曾征帮求过他的意看见:“留小孩还是留大人?”他毫不犹豫地说:“留大人。”现在,看到母子俩都平安,他感到非常幸运和兴奋。第二天,他满面欢悦地走到医院,手里拿着一棵小巧玲珑的松树,轻轻地放在许广平床边的小桌上。这棵小松翠绿,苍劲、孤傲、沉郁,即既象征着他的性格,又象征着那个刚刚降生的新生命,象征着新人的家庭生活的开始。

他差不多天天都要往医院去两三次,送来食品和其他用品,有时还领着一批批前来庆贺的朋友。每当客人散去,他总静静地坐下来,审阅着孩子的脸,由衷地说:“真象俺。”但马上又补充:“俺没有他漂亮。”这时,他的脸上泛起了幸福的红晕。有了孩子,给他起个什么名字呢?一天,他来到医院,悠闲地坐下来,首先问妻子是否想起来了,许广平说没有,他款款地说:“想倒想起两个字,你看怎么样?因为是在上海生的,是个婴儿,俺叫他海婴。这名字读起来颇悦耳,字也通俗。但却绝不会雷同。……假如他大起来不兴奋这个名宇,自己随便改过来也可以,横竖俺也是自己再另起名字的,这个暂时用用也还好。”

由于许广平的大力协助,鲁迅后十年写作了大量文章,为后世留下了极其丰富的精神财富,这也是他引为自豪的。

鲁迅曾以感激的心情歌颂他与许广平的友谊:

十年携手共艰危,以沫相濡亦可哀。

聊借画图怡倦眼,此中甘苦而相知。

1936年10月19日,鲁迅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紧紧握住许广平的手,同她诀别:“忘记俺,管自己的生活!”这是鲁迅留给自己夫人的遗言,但许广平怎可以忘记她的师友和亲爱的丈夫呢?10月22日,她写下了给鲁迅的献词:

鲁迅夫子:悲哀的雾围笼罩了一切。

俺们对你的死,有什么话说!

你曾对俺说:“俺好象一只牛,吃的是草,挤出的是牛奶,血。”

你“不晓得什么是休息,什么是娱乐。”

死的前一日还在执笔。

如今……

期望俺们大众锲而不舍。跟着你的足迹!

许广平继续鲁迅的事业,为研究、宣传和保卫鲁迅贡献出了毕生的精力。她作为鲁迅的夫人和战友,一直受到人民的敬重,成为中国现代史上的杰出女性之一。 对于朱安女士,俺应该要看不起她的,她大字不识,缠足,具有一切封建女性所有的特征!可是,俺没有,当俺今天翻阅着他们这一大家子的相册时,俺莫名有种想哭的冲动!俺知道,俺是真正地同情她,可怜她!在她与鲁迅先生结婚那天,先生面无表情地和老宅上的人说:今天是俺妈娶媳妇儿!【他没有说是俺娶妻子,他总是列样和他的朋友们说:她是俺母亲的太太,不是俺的太太。这是母亲送给俺的一件礼物,俺只负有一种赡养的义务,爱情是俺所不知道的。”尽管他可以不认可这门包揽婚姻,但是,至少他今天是新郎啊,至少还有个别人嫁给他也是稍许无奈的!他后来这么说:做一世的牺牲,完结了四千年的旧账,有关鲁迅爱情的历史典故nyw有关鲁迅爱情的历史典故y,俺们亲爱滴国民大师终于还是找到了他自己的幸福,但是,他哪里看到甚至是想到有那么一个可怜的女人正在痴痴地等待着她的“大先生”】而这么个可怜滴女人在听到鲁迅去世滴消息后还为他守灵!!!于是朱安当了一辈子挂名妻子,她生前反复对人讲:“周先生对俺不坏,彼此间没有争吵。”那一天,她已不可以起床,但神态清醒,她泪流满面地向宋琳鲁迅先生的学生说:请转告许广平,期望死後葬在大先生之旁;另外,再给她供一点水饭,念一点经。她还说,她想念大先生,也想念许广平和海婴。朱安死后次日,接三念经,第三日安葬。墓地在西直门外保福寺处,没有墓碑,她象未曾存在过一样消失了。她在北京度过了28年,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了69个春秋。 俺想说的是:假如朱安不但懂得礼贤下士,并且又博览群书,具有反封建、反压迫的进步思想,是鲁迅先生的左膀右背,那么她的命运还会是列样吗?鲁迅还会熟悉许广平吗?还会和她同居想和朱安离婚?于是,俺莫名滴愤恨起鲁迅来了!!!但是,俺知道俺是错了,因为这是个俺无法正视的话题:命运!!!在她的人生悲剧中,所有的人都没有过错,错的是那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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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赵氏孤儿感天动地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3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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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氏孤儿”无疑是一个煽情催泪的故事:赵家遭遇奸臣灭门,孤儿侥幸死里逃生,八位义士前仆后继,血海深仇终得昭雪。

正是洋溢其中的感天动地的情义,价值千金的忠诚,让这个故事受到了古今中外观众的追捧,在其中,大家找到了久违的“坚持”和“温暖”,心灵得到了一遍又一遍的抚慰。但是,在一次又一次的转述和接受的过程中,历史的本来面貌渐渐被大家遗忘了、忽略了,故事重复千变就成了历史,然后就变成了信史。然而,历史真的会有如此多情,如此煽情,如此矫情吗?历史上的“赵氏孤儿”又是在什么样的情形之下成为孤儿的?历史上真实的“赵氏孤儿”关乎正义和忠诚吗?

既然是说“赵氏孤儿”的故事,我们第一个问题就是,“赵氏”指的是谁?这一切要从晋文公开始。

晋文公名曰重耳,乃春秋时期晋国献公的儿子。重耳大名鼎鼎,经历坎坷而传奇。他的坎坷遭遇和一个女人有关,这个女人就是骊姬。

在一次战争中,作为胜利者,晋献公得到了两个女孩——骊氏姐妹。晋献公将她们纳入后宫,宠爱无比。等到骊姬生下一个男孩之后,晋献公为了表达自己对于骊姬的喜爱,就决定废掉原来的太子,改立骊姬的孩子。

另立太子当然是件大事,晋献公也深知其中的利害。为了清除障碍,他决计就将包括原来的太子和重耳在内的诸王子打发到外地去。即使这样,骊姬依然不放过他们,极尽落井下石之能事,太子和重耳他们只好流亡别国。

这是一次漫长的流亡。等重耳再次踏上晋国的土地之时,已经是19年之后。令人欣慰的是,流亡归来,重耳就被拥立为晋国国君。

在这漫长的流亡生涯中,重耳身边始终有一帮忠实的拥趸跟随。其中最重要而且功劳最大的一个人就是赵衰。

赵衰有多重要呢?一个例子也许可以说明问题。

在重耳流亡到齐国的时候,齐桓公以礼相待,很给重耳面子,不仅把公室的女儿嫁给他,还送给了他80匹骏马。重耳没有受到过如此的待遇,因而,在温柔富贵乡里,他丧失了所有的斗志,感觉就这样在齐国终其一生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他这样想可以,但跟随他的人不干了。是啊,大家跟随你,就是觉得你有前途有奔头是潜力股啊,一旦你重耳在齐国止步不前,每天醇酒妇人享受起来,不再想着杀回晋国,大家辛辛苦苦跟随你这么多年,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关键时候,赵衰果断出手,用高度酒将重耳灌醉,在其半梦半醒之际,直接装进车里拉出了齐国国境。待重耳酒醒之后,早已被赵衰他们拉到了另外的国家。很显然,若没有赵衰他们的坚定支持,没有赵衰他们的苦口婆心,就不可能有重耳后来的发迹。用《史记》的话来评价赵衰就是:“文公所以返国及霸,多赵衰计策。”所以,重耳做了国君,功劳最大的赵衰就被封为原邑大夫,并且在朝堂之上代理晋国国政,他的身份一下子变成了晋国的公卿。

赵衰的继承人是他的儿子赵盾,在晋文公重耳去世之后,赵盾继续代理晋国国政,辅佐晋文公的儿子晋襄公。

赵盾主持国政两年之后,晋襄公就去世了。晋襄公的去世,给赵盾出了一个大难题,这个难题给赵盾以后的日子带来严重的影响。

这个问题和晋襄公的太子有直接关系。

晋襄公的太子叫夷皋,本来父死子继,理所应当,但是,因为当时夷皋年纪太小,赵盾觉得这孩子生活尚且不能自理,怎么作国君?因此,赵盾打定主意,不让太子接任,要改立晋襄公的弟弟、太子的叔叔、当时正作为人质滞留在秦国的公子雍为国君。主意既定,赵盾马上就付诸行动,在第一时间派使臣前去秦国迎接公子雍。

从这一行动可以看出在晋国政坛上,赵盾已经到了只手遮天、随心所欲的程度。

但是,赵盾也有赵盾的缺点和软肋。他是靠了他的父亲追随重耳才换来了今天的地位,在某种程度上,赵盾只能算是“权二代”,“权”而不“贵”。虽然赵盾位高权重,但和晋国统治者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在宗法社会,赵盾实在称不上贵族。他们赵家在晋国政坛也没有足够的人脉关系,没有人脉关系就等于没有足够的实力。

太子夷皋的母亲就是拿捏准了这一点,开始找赵盾讨说法,表面上她用的武器是眼泪,但实际上她真正的武器是她背后的宗族。太子既然能被立为太子,他背后一定有一批既得利益者。而赵盾也许正是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才以太子年龄太小为借口,要另立国君。一旦成就此事,赵盾就有了立国定主之功,不但有效地改变了晋国的政治生态,而且将更加突显其位高权重的形象。

太子背后的力量不肯善罢甘休,太子的母亲更是不依不饶。她每天第一件事就是拦着赵盾,啼哭不止,她甚至不顾身份,见到赵盾就下跪,弄得赵盾手足无措。她只问赵盾一个问题:“请你告诉我,刚去世的襄公有什么过错,你为什么要抛弃他的太子而另立国君?”问得赵盾是哑口无言。

赵盾为此事忧虑,越想心越虚,太子背后的势力、太子母亲背后的势力,不知比赵盾强多少倍,如果另立别人顶替太子,也许会有想不到的事情发生。赵盾骑虎难下,只好改弦更张,答应按既定方针办,国君的位子还让太子来坐。接任的太子就是后来的晋灵公。

这件事情又说明虽然赵盾只手遮天,但他还有所顾忌,不能为所欲为。

太子即位,可被赵盾正式派到秦国去迎接雍的人已经在归途上。无奈之下,赵盾只好再派一支小分队,去拦截并干掉早前派到秦国应请公子雍的那批人。赵盾必须把这个屁股擦干净。

既想只手遮天,又不能无所顾忌,同时思维又不缜密,这样的人想平平安安占据高位,似乎不会有那么容易。在他志得意满之时,危机已悄悄向他走来——在太子母亲的心目中,在太子拥护者的心目中,在太子也就是后来的晋灵公本人的心目中,赵盾是一个心怀不测的奸邪小人,是自己的敌人。

这样的情形之下,慢慢长大的晋灵公该怎样处理和赵盾的关系呢?历史的记载很耐人寻味。

长大后的晋灵公自暴自弃,骄纵无常,其行为到了让人瞠目结舌的程度。譬如,他平时喜欢爬到王宫最高的建筑上,用弹弓往下射过往的行人。行人为了不被射中,就会四处躲闪。每当晋灵公看到下面的行人惊慌失措、像无头苍蝇逃窜的样子就会特别开心。晋灵公爱美食,但胃口很刁,有一次吃熊掌,他觉得厨师做得火候不到,就传令杀掉厨师,大卸八块,放在筐子里让宫女们顶在头上运到外面去。

晋灵公这样的荒淫无道,表明了一种态度:你赵盾不是执掌国政吗?我偏不和你配合,偏不和你合作。当年你连废掉我的心思都有,我今天为什么还要和你一唱一和呢面对这种情况,主持国政的赵盾只有时时进谏,灵公呢,则是任凭风浪打,稳坐钓鱼台,对于赵盾的意见一概不予理睬。一来二去,两人的关系就发展到了不可调和的程度。

这就出现了《赵氏孤儿》中所讲述的情节:晋灵公派刺客去杀赵盾,结果被派去的刺客中途撂挑子,自寻短见去了,赵盾侥幸得以存活。一计不成,再生一计。晋灵公以宴请为名,想趁机埋伏好士兵除掉赵盾,可是中间有人给赵盾通风报信,赵盾再次逃脱。

这些后来都成了晋灵公的罪名,但是如果我们换个角度想一想,就会发现事情的不可思议之处:一般来说,用刺客去杀人的人,往往都是弱势群体,譬如燕太子丹让荆轲去杀秦始皇等等。而身为国君的晋灵公居然用如此的手段来解决问题,可见在晋灵公那里,赵盾已经到了尾大不掉的程度。

赵氏孤儿:感天动地的历史真相

晋灵公连续两次下手都没能得逞,赵盾又该如何应对呢?三十六计,走为上。于是,赵盾仓皇出逃。赵盾这一逃却逃出来了意外。

赵盾前脚刚走,晋国后脚就出了大问题:赵盾的同父异母兄弟名叫赵穿,他就在朝廷之上公然杀死了晋灵公,此时,赵盾连晋国国境还没有出呢。

赵盾闻听消息,马上兴冲冲调头返回。在第一时间赶到了晋国都城,料理乱局。他果断地让赵穿从周朝的京城迎来晋文公重耳的儿子,晋襄公的弟弟,晋灵公的叔叔黑臀,让他即位,这就是晋成公。

史书没有记载在晋灵公被杀这一事件中,赵盾到底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但有一点是明确的,晋灵公的被杀,赵盾难逃干系。

果然,不久之后,晋国朝野就对此有了风言风语。国人这么议论赵盾:“你身为正卿,说是逃亡,却连国境都没有走出。等到你回来继续主持朝政之时,你也不追查国君被杀的事件,更不去诛讨逆贼,真有你的啊!”

所以,晋国的史官就在史书上这样记载:“赵盾弑其君!”意思就是赵盾有杀君之罪。这个史官名叫董狐,董狐因在此事上坚持原则而名垂青史。孔夫子曾对此大加赞赏。后来文天祥在《正气歌》里也曾这样写道:“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通过这些,我们也许可以看到,世人和历史并没有站到赵盾这边。同时这也让我们看到,历史上真实的赵盾,和《赵氏孤儿》中赵盾的形象相去甚远。

晋成公在位七年之后去世,在赵盾的帮助下,晋成公黑臀的儿子据即位,他就是晋景公。在晋景公的时候,赵盾去世,他的儿子赵朔承袭了他的爵位,其夫人则是晋成公的姐姐。此时,赵家已经成为晋国政坛上炙手可热的势力了。然而物极必反。晋景公即位之后,要对赵氏家族下手了。

此事事关重大,晋景公在下定决心之前,显然做过周密的部署。

首先,他把行动的前锋选定为屠岸贾,之后将屠岸贾提拔为司寇。司寇地位较高,略相当于卿,主要职责就是掌管刑狱、纠察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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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有关中国历史典故

全文共 1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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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说出一个典故的时候,知道它背后那段风起云涌、波澜壮阔的历史吗?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有关中国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赵氏孤儿】

有一出古戏叫《赵氏孤儿》,演的是一个真实的历史故事。其中就有两个人以生命为代价信守诺言的情节。春秋时候,赵国有个忠臣赵奢,遭到奸臣屠岸贾的诬陷,被杀了。临刑前,赵奢对他的两个门客程婴和杵臼说:“我死后,你们一定想办法保住我的儿子,日后让他为我报仇,除掉屠岸贾这一帮祸国殃民的坏蛋。”两人郑重地答应了。

赵奢被害后,他们两人就历尽千辛万苦去实践自己的诺言。赵奢的妻子是赵王的女儿,带着儿子住在王宫里。他们估计赵奢的妻子不会被害,但赵奢的儿子有可能保不住,就设法把他从宫里偷出来。当时这孩子只有半岁。程婴也有个半岁的儿子,就把他放在程婴家一块养。但是,很快屠岸贾发现孩子不在宫中,就到处搜查,查了个把月,没有查到。这家伙恼羞成怒,一定要斩草除根,命令全国搜查;若查不出来,就把全国三3个月以上、1岁以下的孩子全部杀光。

程婴、杵臼看到这种情况,于心不忍,就商量出一个既要保住全国的孩子,又要保全赵氏孤儿的办法,拿程婴的儿子冒充赵氏孤儿,献出去。由谁来献呢?献孩子的要受到正直之士的谴责,保藏孩子的则肯定活不了。最后杵白说:“让我去死吧。我年纪大些,今后抚养的任务很重,时间也长,再说你能文能武,留下来也比我有用些。”于是杵臼把程婴的儿子藏在自己家里,而程婴去“告密”,并带人到杵臼家里去搜,果然搜出个孩子,当着程婴的面就摔死了。

大家想想,虽然是瞒哄了屠岸贾,但眼看着自己的亲生儿子被摔死,心里有多难受!而且这种难受还不能有任何表现,要装出极力讨好屠岸贾的样子来。当时屠岸贾要赏程婴一笔钱并给他官做。程婴说:“您多赏点钱,我不做官,我出卖了朋友,人家会骂我,不如多拿点钱远远离开京城,找个地方隐居起来。”屠岸贾误认为程婴是跟自己一样的势利之徒,没有多想就同意了,给了一大笔钱。程婴带着钱和赵氏孤儿藏在深山里。一躲19年,不仅把赵氏孤儿培养成人了,而且调教得能文能武。程婴这才告诉这孤儿19年来的事情经过,赵氏孤儿最后终于在程婴的帮助下,报了仇,把屠岸贾一伙全杀了,把赵奢的案子也翻了。程婴和杵臼真可谓“一诺千金”,是古代讲信用的典型。

【一诺千金】

秦朝末年,在楚地有一个叫季布的人,性情耿直,为人侠义好助。只要是他答应过的事情,无论有多大困难,都设法办到,受到大家的赞扬。楚汉相争时,季布是项羽的部下,曾几次献策,使刘邦的军队吃了败仗,刘邦当了皇帝后,想起这事,就气恨不已,下令通缉季布。这时敬慕季布为人,都在暗中帮助他。不久,季布经过化装后到山东一家姓朱的人家当佣工。朱家明知他是季布,仍收留了他,后来,朱家又到洛阳去找刘邦的老朋友汝阴候夏候婴说情。刘邦在夏候婴的劝说下撤消了对季布的通缉令,还封季布做了郎中,不久又改做河东太守。有一个季布的同乡人曹邱生,专爱结交有权势的官员,借以炫耀和抬高自己,季布一向看不起他。听说季布又做了大官,他就马上去见季布。季布听说曹邱生要来,就虎着脸,准备发落几句话,让他下不了台。谁知曹邱生一进厅堂,不管季布的脸色多么阴沉,话语多么难听,立即对着季布又是打躬,又是作揖,要与季布拉家常叙旧。并吹捧说:“我听到楚地到处流传着‘得黄金千两,不如得季布一诺’这样的话,您怎么能有这样好的名声传扬在梁、楚两地的呢?我们既是同乡,我又到处宣扬你的好名声,你为什么不愿见到我呢?”季布听了曹邱生的这番话,心里顿时高兴起来,留下他住几个月,作为贵客招待。临走,还送给他一笔厚礼。后来,曹邱生又继续替李布到处宣扬,季布的名声也就越来越大了。

【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

杜甫曾这样评论过大诗人李白写的诗,“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意思是说,李白要是提笔写诗,风雨都惊动了,诗写成之后,连鬼神都感动得哭泣。

那么,李白是不是天生就那么聪明?是不是他从小就懂得刻苦学习?都不是。李白小时候很贪玩,经常逃学。

有一天,李白在学的路上,看见一位老妈妈正在磨一根很粗的铁棒,李白很奇怪,不明白老妈妈磨这根铁棒干什么,于是他就走上前很有礼貌地问:“老妈妈,您磨这根铁棒干什么呀?”老妈妈头也不抬,还在一个劲地磨:“我的绣花针丢了,我要把它磨成一根针!”李白一听吓了一跳,说:“这可太不容易了!”老妈妈抬起头来:“铁棒磨成针是不容易,可是,时间长了就可以磨成针了”。

从铁杵磨成针,李白想到了做学问。只要肯下功夫,再难的事也做得到。只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自己的学问就一定会有长进和建树。以后,李白再也不逃学了,他每天苦读诗书,终于成为中国诗歌史上最伟大的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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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历史典故-飞将军李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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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将军李广

公元前129年,匈奴派兵进犯上谷(治所在今河北怀来东南)。汉武帝派卫青、公孙敖、公孙贺、李广四名将军带领人马分头出击。

在四名将军中,要数李广年纪最大,资格最老。李广在汉文帝时候就做了将军;汉景帝的时候,他跟周亚夫一起平定七国之乱,立过大功;后来,汉景帝又派他去做上郡(治所在今陕西榆林东南)太守。

有一次,匈奴进了上郡,李广带着一百个骑兵去追赶三个匈奴射手,追了几十里地才追上。他射死了其中的两个,把第三个活捉了,正准备回营,远远望见有几千名匈奴骑兵赶了上来。

李广手下的兵士突然碰到那么多匈奴兵,不由得都慌了。李广对他们说:“我们离开大营还有几十里地。如果现在往回跑,匈奴兵追上来,我们就完了。不如干脆停下来,匈奴兵以为咱们是来引诱他们的,一定不敢来攻击我们。”

接着,李广下令前进,在离开匈奴阵地仅仅两里的地方停了下来,命令兵士一齐下马,把马鞍全卸下来,就地休息。

兵士们都发急了,说:“匈奴兵马这么多,又这么近,要是他们打过来,怎么办?”

李广说:“我们这样做,表示不走,使敌人相信我们是诱骗他们的。”

匈奴的将领看到李广这样布置,真的有点害怕。他们远远地观察汉军动静,不敢上来。

这时候,匈奴阵地上有一个骑白马的将军,走出来巡视队伍。李广突然带着十几名骑兵翻身上马,飞驰过去,一箭把他射死。然后再回到自己队伍,下马躺在地上休息。

匈奴兵越看越怀疑。天黑下来,他们认定汉军一定有埋伏,怕汉军半夜袭击他们,就连夜全部逃回去。到了天亮,李广一瞧,山上已没匈奴兵,才带着一百多名骑兵安然回到大营。

这一回,汉武帝派了四路人马去抵抗匈奴。匈奴的军臣单于探明了汉兵的情况,知道四名将军中最难对付的是李广,就把大部分兵力集中在雁门,沿路布置好埋伏,命令部下活捉李广。匈奴兵多势盛,经过一场激烈的战斗,李广的人马被打散,李广自己也受了伤,被匈奴兵俘虏。

匈奴兵看李广受了重伤,把他放在用绳子络成的吊床里,用两匹马驮着,送到单于的大营去。

李广躺在那张吊床上动也不动,真的像死了似的。大约走了十几里地,他偷偷地瞅准旁边一个匈奴兵骑的一匹好马,使劲一挣扎,猛地跳上马,夺了弓箭,把那匈奴兵推下马去,调过马头拼命往南飞奔。

匈奴派了几百名骑兵追赶。李广一面使劲夹住马肚子,催马快跑,一面回转身来,拈弓搭箭,一连射死了几个追在前面的匈奴兵。匈奴兵眼看赶不上李广,只好瞪着白眼让他跑了。

李广虽然脱了险。但是因为他损兵折将,被判了死罪。汉朝有一条规矩,罪人可以拿钱赎罪。李广缴了一笔钱,总算赎了罪,回家做了平民。

过了不久,匈奴又在边境骚扰,汉武帝重新起用李广,担任右北平(郡名,治所在今辽宁凌源西南)太守。

多少年来,李广一直在北方防守。因为李广行动快,箭法精,忽来忽去,叫人摸不准他的路子。所以匈奴人给他起一个外号叫“飞将军”。李广做了右北平太守,匈奴人害怕飞将军,不敢进犯。

右北平一带没有匈奴兵进犯,可是常有老虎出来伤害人。李广只要听说哪儿有老虎,总亲自去射杀。老虎碰见他,没有不给射死的。

据说,有一次,李广回来晚了,天色朦胧,他和随从一面走,一面提防着老虎,忽然瞧见前面山脚下草丛里蹲着一只斑斓猛虎。他连忙拿起弓箭,使尽全力射了过去。凭他百发百中的箭法,自然射中了。

手下的兵士见他射中老虎,拿着刀枪跑上去捉虎。他们走近一瞧,全楞了,原来中箭的不是老虎,竟是一块大石头,而且这支箭陷得很深,几个人想去拔也拔不出来。大伙儿真是又惊奇,又佩服。

李广过去一看,自己也纳闷起来,石头怎么能射得进去呢?他回到原来的地方,对准那块石头又射了几箭,箭碰到石头,只迸出火星儿,却再也射不进去了。但就是凭这一箭,人们都传说飞将军李广的箭能射穿石头。

李广的一生,大都投入了抗击匈奴的事业。他身经大小七十几次战斗,由于他英勇善战,成为匈奴贵族心目中可怕的劲敌。但是李广在他一生的战斗中常常遭到意外的挫折。倒是两个新提拔起来的青年将军——卫青和霍去病,在抗击匈奴的战争中立了出色的战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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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历史典故:洗耳恭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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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帝,因封于唐而被后世称为“唐尧”。他德高望重,人民都很尊敬他。在他的领导下,各邦族之间团结如一家,和睦相处。到了尧老年的时候,由部落联盟推举他的继承人,大家一致推举了舜。尧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了舜,又经过了长期考察后,才放心地将首领的位子给了舜。

尧舜时代,有一位贤人,叫许由。尧在选继承人的时候,听说许由是个世外高人,便想把首领的位子让给他。许由是个以不问政治为“清高”的人,不但拒绝了尧的请求,而且连夜逃进箕山,隐居不出。当时尧还以为许由谦虚,更加敬重,便又派人去请他,并传话说,如果坚决不接受帝位,则希望能出来当个“九州长”。不料,许由听了这个消息更加厌恶,立刻跑到山下的颍水边去,掬水洗耳。

许由的朋友巢父也隐居在这里,正巧牵着一头小牛来让它饮水,便问许由干什么。许由就把事情告诉他,并且说:“我听了这样不干净的话,怎能不赶快洗洗我清白的耳朵呢?”巢父听了,冷笑一声说道:“哼,谁叫你在外面招摇,名声大了,惹出麻烦来,完全是你自找的,还洗什么耳朵!别玷污了我小牛的嘴!”说着,牵起小牛,径自走向水流的上游去了。

这个故事中的“洗耳”与后来“洗耳”的含义完全不同。许由是因为不愿意听,且自命清高而洗耳;后世所说的“洗耳”则是准备领教的意思。

形容态度诚恳地聆听别人讲话,也是请人讲话时的客气话。

倾听,是有效沟通过程中最强有力的招数,一个成功的倾听者首先是一个虚心向别人请教的人,他非常尊重别人的经验和积累,总是把对方摆在自己之上,无论对方是什么人,他总是认为对方必定有某些可以借鉴的东西,在某些方面高自己一筹。倾听,或许会让你失去很多表现的机会,或许会给你喧哗乱耳虚实混杂的烦恼,但善于倾听者,一定能从别人的声音里分清鲜花和荆棘、珍珠和废渣,收获各种自己所不了解的知识与信息,然后听到机遇与成功的脚步声,最终获得成功。

[历史典故洗耳恭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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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成语韦编三绝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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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史记.孔子世家》孔子晚而喜《易》,……读《易》韦编三绝。曰:“假我数年,若是,我于《易》则彬彬矣。”

释义:“韦”是熟牛皮;“韦编”指用牛皮绳编连起来的竹简书。“三”是概数,表示多次;“绝”是断的意思。孔子为读《易》而翻断了多次牛皮带子的简。后人用“韦编三绝”这个成语加以概括。用来形容读书刻苦勤奋。

故事:春秋时的书,主要是以竹子为材料制造的,把竹子破成一根根竹签,称为竹“简”,用火烘干后在上面写字。竹简有一定的长度和宽度,一根竹简只能写一行字,多则几十个,少则八九个。一部书要用许多竹简,这些竹简必须用牢固的绳子之类的东西编连起来才能阅读。像《易》这样的书,当然是由许许多多竹简编连起来的,因此有相当的重量。

孔丘花了很大的精力,把《易》全部读了一遍,基本上了解了它的内容。不久又读第二遍,掌握了它的基本要点。接着,他又读第三遍,对其中的精神、实质有了透彻的理解。在这以后,为了深入研究这部书,又为了给弟子讲解,他不知翻阅了多少遍。这样读夹读去,把串连竹简的牛皮带子也给磨断了几次,不得不多次换上新的再使用。即使读到了这样的地步,孔子还谦虚他说:“假如让我多活几年,我就可以完全掌握《易》的文与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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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潘和伏秃龙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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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岛上有一座秃岭山,秃得乱石满山,树木不长,只有几根稀稀疏疏的茅草,蓬蓬松松的生在岩缝里,一片荒凉!有一条秃龙,秃得掉了角,满头癞疮疤,全身黑不溜丢,又脏又丑。秃龙丑,秃龙脏,谁也不愿跟他来往,只好住在秃岭山上的石洞里。当他看到黄龙身披金,白龙鳞如银,青龙似翡翠,一个个长得那样威武俊俏,他是多么的妒嫉啊!当他见到别的山岭上树木葱郁,水明花香,与自己住的秃岭山一对比,他是多么眼红啊!他希望世上所有的龙都比他更丑更脏,所有的山都比秃岭山更秃更荒凉。

一天夜里,人们都熄灯入睡了。秃龙趁机溜进花园山,见四下无动静,在地上猛啃乱扒。一眨眼,哗啦啦一大片青松被他连根扒起。他又挺身一跃,跳进竹园,骨碌碌一阵猛滚,辟哩啪啦一大片翠竹被他拦腰折断。这还不满足,他又扑进果树林里,一阵拳打脚踢,把杨梅和水蜜桃打落一地。这才收住拳脚,得意地嘿嘿一笑,趾高气昂地走了。第二天,花园山下傅家村,人们三五成群,议论纷纷。有的说:“自古至今,花园山从未出过这种怪事!”有的说:“妖魔作怪,傅家村要倒霉了!” 你一言,他一语,说得神乎其神,弄得全村人心惶惶,不得安宁!

秃龙见传家村的人那样惊慌失措,心里更高兴。他坐在石洞口,望着花园山,动着坏脑筋:偌大一座花园山,青松成林,翠竹满园,花草果木遍山野,即使每夜毁掉一大片,不知要花多少精力,要花多长时间!他摸摸圆鼓鼓的肚皮,吭吭打了两声响屁,眼珠骨碌一转,计从心上来。他顺着傅家村人的说法,加油添醋,放出谣言: “花园山林深树密,阴森森不见天日,林中住着一个凶恶的妖怪。此妖不除,百姓要遭灾。若要除此妖,只有用火烧。森林一起火,烧不死妖怪,也会把他吓跑!” 经秃龙这么一游说,果然有人主张立即放火烧山。

可是,村里有几个胆大的小子,不怕妖怪,不信这套鬼话。他们凑在一起,商量了一阵,便匆匆上山去了。这一来,秃龙的如意算盘落空了。他眼睛一眨,摇身变成一个小孩,避过护林人,钻进竹园里,一伸手咱的一声,一根毛竹捏得粉碎。他捏碎了这根,又捏那根,劈哩啪啦转眼间毛竹捏碎一大片。毛竹碎裂声惊动了护林人。他们围上去一看,只见竹围里有个黑不溜丢的癞头小孩用手指轻轻一捏,一根碗口粗的毛竹就被捏碎了。大家都很惊奇,一齐叫喊起来: “哪里来的野小孩,放在这里毁坏竹林?” 癞头小孩抬头看看大家,一点也不害怕,反而嬉皮笑脸地说: “我是潘家坳的,怎么样?毛竹劈咱响,就像放炮仗,多好玩!”说罢,又伸手劈哩啪啦地捏了起来。 “狗贼种!你敢再捏,轨敲断你的手骨!” 护林人大喊一声,扑了上去。癞头小孩不慌不忙,挥动双臂,一下打倒了两个护林人。一眨眼睛,他已溜得无影无踪。护林人气恼不过,奔到潘家坳去评理。潘家坳人听罢事情经过,面面相觑,都说潘家坳里从未见过这么个癞头小孩。

传家村人哪里肯信,硬要对方交出凶手,否则绝不罢休。这时,人群中问出一个名叫潘和的小子,抱拳施体说: “本村确无此人,如若不信,进村去寻好了!” 护林人一听,怒火中烧,喊道: “此事是我们亲眼所见,亲耳所闻,难道冤枉你们不成?这样大一个潘家物,叫我们到哪里去寻?” 潘和还想以礼相劝,但护林人一口咬定对方袒护凶手拒不交人,猛地挥拳朝潘和打来,潘和急忙侧身闪开。潘家坳人见对方蛮不讲理,实在忍无可忍,一哄而上,围住了傅家村人。就这样,双方互不相让,拳来脚去,互打起来。潘和心里又焦急又纳闷:这个癞头小孩是谁呢?为什么他有这等能耐?他悄悄来到花园山想着个究竟。果然他前脚刚造山,后脚来了癞头小孩。他急忙闪身躲到大树后面,只见癞头小孩一头闯进竹园,一伸手,一根碗口粗的毛竹被捏碎了。

潘和心中一惊:这癞头小孩的手上功夫不凡!可是从未见过,也没听说过啊!不管怎么说,两村变冤家,祸根是他,若能抓住他,真相就大白。他心里想着,取下弓箭,箭搭弦上,弓拄满弦,“嗖”一声射了出去,将癞头小孩的手掌钉到了一根粗竹上。癞头小子大叫一声,现了龙形,张牙舞爪地直朝潘和扑来。潘和眼明手快,“嗖”地又是一箭,不偏不倚,正中秃龙右眼。秃龙连中两箭,知道对手武艺高强,不敢恋战,“忽喇喇”凌空飞腾,朝东海大洋逃遁而去。正在打冤家约两村小子,清清楚楚着见一条前爪带箭、右眼流血的秃龙腾空逃去,这才恍然大悟:毁坏山林的癞头小孩原来是这秃龙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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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王祥感动后母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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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时,魏国的王祥侍奉后母朱夫人很谨慎小心,有孝行。家中院子里有一棵李子树,结的李子味道特好,后母总是支使王祥看护李树。有一天,突然刮起大风下起大雨,王祥担心李树被风雨毁坏而受到责罚,就抱着李树大哭。又有一次,王祥在另一张床上睡觉,继母夜里起来,在黑暗中用刀向他床上砍去,正好王祥起身小便去了,刀空砍在被子上。王祥小便回来,知道继母非常恨自己,就跪到后母跟前请死。后母于是受感动而觉悟,从此以后,爱王祥如亲生之子。

——(摘编自《世说新语.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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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有关一问三不知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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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之谋也,始、衷、终皆举之,而后入焉。今我三不知而入之,不亦难乎!释义一问三不知,就是从苟瑶的话语中概括出来的。它的原意是对某一事情的开始、发展、结果都不知道,现在用来表示对实际情况一点也不知道。故事公元前468年,晋国的大夫苟瑶率大军讨伐郑国。郑国在春秋初年是个强国,后来日渐衰弱,成为一个弱小的诸侯国。郑国君王抵挡不住晋军的进攻,于是派大夫公子般到齐国去求救。

齐因的君主平公不能容忍晋国吞并郑因而更加强大,构成对齐国的威胁,就派大夫陈成子率军前去救援。陈成子率军到达淄水河岸的时候,天下大雨,士卒们不愿意冒雨过河。郑国的向导子思说:“晋国的兵马就在敝国都城的屋子底下,所以前来告急,敝国的君臣,正焦急地盼望齐军早日到达。如果再不行进,恐怕要来不及了。”

陈成子披着雨篷,拄着兵戈,焦急地站在山坡上指挥齐军过河。战马见了的舀滔的河水吓得嘶叫,他使用鞭子狠抽,硬逼它们过河,经过一番努力,齐军安全地渡过了淄水,准备与晋军交战。

晋军统帅苟瑶见齐军军容严整,心里有点害伯,便对左右的部将说:”我占卜过攻打郑国,却没有占卜过和齐国作战。他们的军队排列得非常整齐,我们恐怕打不过他们。”部将们也赞成他的看法,主张撤兵。苟瑶一边下令撤军,一边派一位使者去齐军营地拜见陈成子。使者说:“我们的统帅让我向您解释:这次晋国出兵,其实是为了替您报仇。您陈大夫这一族,是从陈国分文出来的。陈国虽然是被楚国灭掠的,但却是郑国的罪过。所以,敝君派我来调查陈国被灭的原因,同时间问您是否在为陈国忧愁。”

陈成子听了使者的活,知道这是苟瑶编造出来的说言,十分生气他说:“欺压别人的人绝没有好下场:像苟瑶这样的人难道能够长久吗?”齐国的使者走后,有个名叫苟寅的部将报告陈成子说:“有一个从晋军来的人告诉我说,晋军打算出动一千辆战车来袭击我军的营门,要把齐军全部消灭。”陈成子听了严肃他说:

“出发前国君命令我说:‘不要追赶零星的士卒,不要害怕大批的人马。’晋军即使出动超过一千辆的战车,我也不能避而不战。你方才竟然讲出壮敌人威风,灭自己志气的话!回国以后,我要把你的话报告国君。”

苟寅自知失言,后悔地说:“今天我才知道,自己为计么总是得不到信任而要逃亡在外了,君子谋划一件事情,对事情的开始、发展、结果这三方面都要考虑到,然后向上报告。现在我对这三方面都不知道就向上报告,怎能不碰壁呢?”几天后晋军撤兵,陈成子也率军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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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辛弃疾壮志难酬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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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弃疾,南宋豪放派词人、将领,有“词中之龙”之称。下面是小编分享的辛弃疾壮志难酬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与陆游同时期的辛弃疾,是南宋著名的爱国词人。他和陆游一样,是一名坚定的反投降、反妥协斗士。

辛弃疾,字幼安,号稼轩,山东济南人。辛弃疾出生时,北方大片地区已成为金朝的统治区。辛弃疾自幼丧父,他是由祖父辛赞抚养长大的。宋朝廷南渡时,辛赞因受家口拖累,只能留在北方,并且担任了金朝的开封府知府等职。但辛赞“身在曹营心在汉”,念念不忘的是大宋政权。他常带领子孙们登高望远,放眼山河,希图恢复中原。他对辛弃疾寄予的期望尤其殷切,曾两次让辛弃疾去金都燕京参加科举考试,乘机侦察、了解金人的形势。

在祖父的培养教育下,辛弃疾不仅诗文写得好,剑术高超,而且从小就立下了抗金爱国的大志。他曾豪迈地说:“我要用词骂尽天下的贼,用剑杀尽天下的贼!”

公元1161年,金国的海陵王完颜亮率兵大举南下,想灭亡南宋,统一江南。但这时中原地区的百姓因不堪金朝的压迫,纷纷起义。当时二十二岁的辛弃疾,也毅然率众起义,组织了有两千多人的队伍。后来他又带领起义部队,投奔了在山东影响最大的农民起义军领袖耿京,受到耿京的器重,让他掌管全军的文件和大印。

1162年,完颜亮被杀,金世宗完颜雍即位。他对起义部队采取了劝降诱降、分化瓦解和调集兵力、严酷镇压相结合的政策。耿京领导的起义军,是他们重点镇压的目标。

面对这样的形势,辛弃疾力劝耿京取得南宋朝廷的支持,接受南宋朝廷的领导,与宋军配合作战。耿京即派辛弃疾等十一个人为代表,去和南宋朝廷联系。宋高宗在建康接见了他们,并任命耿京为天平军节度使,辛弃疾为天平军掌书记。

辛弃疾等人回山东复命,走到海州(今江苏东海附近)却听到了一个坏消息:耿京的部下张安国、邵进等人在金朝的收买下,杀死了耿京。起义军大部分溃散了,一小部分被张安国带去投降了金兵。张安国也被金兵任命为济州(今山东巨野)的知州。

辛弃疾既愤怒又悲伤,他立即约海州统制王世隆,带了五十名精锐人马直奔济州,捉拿张安国。到达济州的那天晚上,张安国正和金朝的将领在中军帐中喝酒。辛弃疾率众出其不意地闯进有五万金兵的大营,活捉了张安国。他还向金兵宣称:宋军十万人马即将开到,劝他们赶快投降。军中不少将士都是耿京的旧部下,听辛弃疾这么一说,当场就有上万人投到了辛弃疾一边,跟着他南下。张安国后来在临安被斩首示众。

辛弃疾的壮举在南宋朝野引起极大震动,不仅军民们非常敬佩,连宋高宗也连声赞叹。

此后,辛弃疾便留在了南方。他被朝廷派往江阴做官。江阴虽靠近前线,但在主和派的势力下,辛弃疾的抱负和才能根本无法施展。宋孝宗即位后,重用主战派的张浚,南宋王朝第一次主动出击。但张浚在符离大败,宋金签订了“隆兴和议”,主和派又占了上风。

尽管如此,辛弃疾仍向宋孝宗上奏了他的著名的《美芹十论》(又称《御戎十论》)。在文中,他分析了当时宋金双方的形势,从而提出了恢复中原的大计和克敌制胜的战略战术。但他的主张、建议都没引起朝廷的重视,这使他感到了极大的悲愤和苦闷。这时期他写了不少词,大都是抒发自己报国无门、壮志难酬的不平和悲愤的。

从1168年起,辛弃疾先后到建康府、滁州等地任职,后来又当过江西、湖南的安抚使,成了职位颇高的“封疆大吏”。可是主和派当道,他职位再高也实现不了杀敌报国的志向。他只能花力气整顿地方政府,并创办准备北伐的“飞虎军”。这却又给主和派们抓到了把柄,公元1181年,他被主和派排挤,罢官回江西上饶的带湖闲住。

十多年后,直到宋光宗绍熙年间,他才又被起用,担任过福州知州、福建安抚使等职。不久又被罢官。公元1203年,他再度被起用,担任了绍兴知府、浙东安抚使等职。

在绍兴期间,他特地去拜会了年近八十的陆游。这对文坛骁将、抗敌志士喝酒做诗,相见甚欢。这年底,宋宁宗召辛弃疾去临安,征求军国大计。临行前,辛弃疾又去向陆游告别。陆游特地写了一首七言长诗《送辛幼安殿撰造朝》,为他壮行。诗中有“稼轩落笔凌鲍谢”,“青史英豪可雄跨”的句子,这是陆游称赞辛弃疾的词作超过南北朝的著名诗人鲍照、谢灵运,并且具有非凡的才能,可以超过历史上的英雄们。陆游对这位文坛后起之秀,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公元1205年三月,辛弃疾被任命为镇江知府。正当他积极备战时,朝廷却以他所推荐的官员有不法行为而把他连降两级,后来又把他罢了官。公元1207年,宰相韩侂胄(tuozhou)在北伐失败后,又召辛弃疾等人去挽救局势。可是辛弃疾已重病在身,于当年九月十日与世长辞,终年六十八岁。

辛弃疾去世后,留有词集《稼轩长短句》,后人辑录的有《辛稼轩诗人钞存》,存词六百多首,数量为宋代词人之冠。他的词继承苏轼的风格,以慷慨豪放为主,是南宋词人中豪放派的杰出代表,在文学史上与苏轼并称为“苏辛”。他的作品内容丰富,有写自己的报国心声的,有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的,也有揭露主和派投降丑行的,也有吟咏大好河山的。但作品的中心主题只有一个,那就是抗金御敌,恢复中原。

此外,辛弃疾的文章也写得很好,特别是政论文,和他的词一样大气磅礴,充满激情,很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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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诗人爱酒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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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早诗歌总集《诗经》有许多篇都写到了酒。屈原的辞赋中也同样歌咏到酒。历代诗人莫不与酒结缘。中国文学史上成就最高的《红楼梦》,写饮酒的场面最多,也最精彩。这缘于作者本人也是嗜酒如命,自称"燕市酒徒"。酒成为中国古典文学的永恒主题。

建安三曹,无一不喜欢饮酒作诗,曹丕在《与吴质书》中,就说自巳是"出则连舆,止则接席……酒酣耳热,仰而赋诗",他的《秋胡行》;"朝与佳人期,日夕殊不来。佳肴不尚,旨酒停杯",表达了他盼望的"佳人"未到,不能举杯尽欢的急切心情。曹植也有"置酒高堂上,亲友从我游","公子敬爱客,终宴不知疲"的诗句。到于曹操,作为政治家他主张禁酒,而作为诗人他很喜欢喝酒。他的"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何以解忧?惟有杜康"表达了他慨叹人生,寄情于酒、于诗的心境。

东晋诗人陶渊明曾在《五柳先生传》中自我介绍说:"性嗜酒,而家贫不能恒得。亲旧知其如此,或置酒而招之,造饮辄尽,期在必醉,既醉而退,曾不各情去留"。他早年作过祭酒、县令等小官,后因不堪"心为形役"而辞官归隐,终生不仕。他生活一直很贫困,但即便断炊,也少不了酒,友人周济他的钱,也拿去买酒喝,就连他的诗作也"篇篇有酒"。

唐代是中国诗歌繁盛的年代,诗人多,嗜酒者也多。李白、杜甫、白居易都是海量、贺知章、王之涣、元稹等个个喜欢,且都饮酒而诗兴大发,创作出不朽之作。有人说:"白乐天多乐诗,二千八百首,饮者八百首"。王安石评李白的诗道:"十句九句妇人、酒耳"。其实,李白的诗除《乐府诗》外,言妇人的少,言酒的多。他一生写饮酒的就有一百七十首,著名的酒诗有《将进酒》、《把酒问月》、《月下独酌》、《对酒》等等。诗人们的许多优秀作品是靠酒激发出的灵感,在微醉中创作出来的,白居易那首脍炙人口的长诗《琵琶行》就是在醉酒之后,听了歌伎裴兴奴演奏琵琶,诉说她的身世后,产生"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共鸣,连夜写成的。李白醉后赋诗的佳话就更多了。杜甫在《饮中八仙歌》中说"李白一斗诗百篇",对诗人创作与酒的关系的理解和高度概括。

酒催诗发,诗助酒兴。酒使人大脑兴奋,使人的情绪和思维进入高度活跃状态。这是酒的魅力所在。对诗人来说,酒能产生异常的创作冲动和丰富的联想,催化出灵感。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这是李白《将进酒》里的诗句。诗仙李白,不但是位诗人,还是一位酒仙。酒成就了他的豪放不羁、洒脱乐观的诗情和张扬自我的浪漫主义情怀,他的饮酒诗歌在中国古代文学发展史中永远散发着不容忽视的芬芳。

想必,李白当年定是一袭白衣,于青山绿水间,把酒临风,于酒酣之际,引出一首首千古绝唱。起吟之时必是抑扬顿挫,长髯亦随清风摇动。是李白的豪迈给酒增添了几分魅力,还是酒的清冽越显了李白的几分放荡。不饮酒的李白,我无法想象。李白肩负了太多华夏的文明,没有他,便没有中国诗歌的全盛。而没有酒,便没有李白。

李白的一生是矛盾的、也是痛苦的,儒家的用世济时与道家的神游求仙,纵横家的汲汲于功名与侠士的不矜其功,高远的理想与残酷的现实,一对对矛盾左右着诗人的命运,真是“行路难,难于上青天!”也因此,诗人饮酒当歌、对抗命运,这种激烈的碰撞是惊心动魄的。

诗人可以在酒的世界里忘记伤痛,得到片刻满足。于是我们看到了“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自得;看到了“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的洒脱;更有“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须倾三百杯”的狂放;然而看到的更多的是他“与尔同销万古愁”和 “举杯消愁愁复愁”的压抑给内心的苦闷。他知道醉酒之乐是短暂的,于事无补的,可是如果不醉,就连这短暂的快乐也会成奢侈。诗人就这样在理想与现实,酒醉与清醒之间徘徊。

现在马鞍山采石矶风景区内,伫立在江边的李白雕像的位置传说正是李白醉酒后入水捞月亮溺水而死的地方,酒把他浪漫的一生推到了最高潮。他那“大鹏飞兮”的情状仿佛在采摘天上的月亮,又似在“举杯邀明月”。诗人是痛苦的,于是他便在醉酒的世界里,把如月般的理想化为了水中的月亮,他为此付出了生命。

诗人走了,乘着一叶扁舟,荡着满波清流,浩然归去,留给我们的是他那如酒般清醇刚烈的诗歌,还有诗人那浪漫如酒的人生传奇。试想,历史的长空中,诗人是不是还在推杯换盏、邀月对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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