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梅森《人民的名义》小说简介(热门20篇)
《孤芳不自赏》,被读者视为不可多得的经典之作,更是风弄第一部正式授权的正本简体小说。该小说是中国网络人气最高女作家之一中的“风弄”的作品,八年来积聚了无数读者好评,被评为“第一好看的帝后小说”。小说类别是历史小说—架空历史,该小说于2024年9月出版于北京儒意欣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今天小编给同学们收集了一些周梅森《人民的名义》小说简介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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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8作文
1000关于人控制动物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596 字
+ 加入清单亲爱的朋友们,你知道世界上有多少种动物灭绝吗?让我来告诉你吧,在过去的2000年内,有11046种动物灭绝,其中大部分是人为因素造成的。
在云南,我游览过东巴谷,在通往出口的路上,我发现了有十来座墓碑,上面的十字架挂着保佑符。谁死了?我心中第一个疑问出现了。我仔细一看,碑上都是刻着一些动物的名称:巴厘虎、旅鸽、红鸭、华南虎、藏羚羊……我顿时恍然大悟,原来这些是来纪念已经灭绝或濒临灭绝的动物。我呆呆地站在碑前,眼中仿佛出现了人类在捕杀动物的残酷场景:一种种动物都死在了银光闪闪的屠刀下,一只只动物在临死前发出的惨叫声,又仿佛看到了动物们在天堂中哭泣,又听见了它们的控诉,红鸭、大海牛不约而同地大喊:“难道皮毛漂亮也是一种错?”巴厘虎疑惑不解问:“我全身是宝,猪也是全身宝啊!为什么就我灭绝?”旅鸽低下头,一边哭一边断断续续地说:“人,最后的晚餐送给你。”渡渡鸟说:“我不明白,人类为什么这么不友善?”还有许多灭绝的动物,围坐在一起,一边哭泣,一边诉说自己的不幸。
再回到这些墓碑前吧!侥幸活着的华南虎、藏羚羊、麋鹿的目光穿越天堂,远远地看着死去的同伴。一定在森林中,这同类的不幸消亡发出最悲惨的叫声,这令人毛骨悚然的呼号声在森林中回荡,
人啊!不要再大量捕杀野生动物了。不然,有一天,动物将会在地球上消失,人类将失去所有的伙伴,那将预示着人类自身的毁来之日即将降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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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梧桐花开微型小说作文
全文共 1395 字
+ 加入清单阳光从窗户懒洋洋的透着进来,如同在床上懒洋洋的吴桐一样。在家的感觉就是好,没有没完没了的作业,没有没完没了的考试,没有扰人的喧哗,有的只是这岁月静好。
吴桐在被窝里做了一下最后的挣扎,终于懒洋洋的伸了一下腰板,眯着一双俏眼看着从窗帘的细缝中照射进来的阳光,院子中那棵和她一起长大的梧桐树的影子在白色的墙壁上隐隐约约。
吴桐用一只胳膊支撑着身体,一头如海藻般的长发随着她的这个动作在床上懒懒散开。吴桐斜着脑袋,呆呆的看着墙壁上那随微风轻轻摇晃的影子,一个小男孩浮现在她的脑海,他正拿着一颗梧桐树的幼苗对她微笑,不觉间嘴角轻轻上扬。
“死丫头,怎么还不起来,”楼下传来一阵吼声,接着楼梯处又传来一阵“咚咚”声响。
吴桐抿嘴一笑,老妈又“杀气腾腾”地来啦。还是先起为妙。登时不管三七二十一,以最快的速度穿好衣服,叠好被子。随手拉开窗帘,屋内便笼罩着一层淡淡的紫色。这时老妈已来到门口。
吴桐抓了几下头发,好理顺一些。抢先一步打开房门,对老妈来了一个灿烂的微笑,“妈,早上好呀!”
吴母在吴桐的额头轻轻戳了一下,“死丫头,还不赶快洗洗吃饭。”
睡了这么一大清早,再看着桌子上丰盛的早餐,吴桐的肚子开始咕咕叫了。吴父吴母看了都摇了摇头,同时都拿了一个鸡蛋放在吴桐面前。
“唉,这孩子,以后要嫁人了,还是这孩子般,”吴母看着狼吞虎咽的吴桐,一脸慈爱的说。
“妈,我永远都是你的孩子,我会永远陪在你身边,嘻嘻……”吴桐一边说着,一边将一个剥好的鸡蛋放在吴母碗里。
一家人正其乐融融的吃着早餐,只听见外面“喀嚓”一声,一辆自行车停在家门前。
吴桐走到门口一看,是个男孩走了过来。唔!不应该叫男孩啦,四年前他是个男孩,可现在,他已经是个玉树临风的青年了。他穿着一件修身墨绿色的线衫,卡其色的休闲裤,明亮的眸子里仿若储了一池秋水般深邃。清晨的阳光从梧桐的枝缝间软软地洒在他身上,他的四周便仿佛被晕染了一层淡紫色的光晕,似梦似幻。吴桐轻轻揉了揉眼睛,这个动作却让不远处的那个青年的嘴角轻轻上扬。
青年轻咳了一声,顿了顿道:“吴桐,我特意来看你,都不接待一下老同学吗?”
吴桐这才惊醒过来,扯了扯身上那白色毛茸茸的兔子服。这衣服是吴桐在街上无意之中看到的,当即便决定买下来,说是很适合她这种懒洋洋的性格,当时吴母就很无力了她的看了她一眼。话说回来,吴桐平时能说会道的,这时却没来由的来了句:“你就这样子,那该多好。”
那青年微微一笑,轻轻拍了一下吴桐的头说道:“我一直在这里,傻丫头。”
也不等吴桐去应答什么,那青年自行来到厅中,和吴父吴母一一问好。
清澈的溪水潺潺流过,流进田间,流进湖泊,不时有几只白鹭从头顶飞过,隐没在无边无际的田野里。露珠晶莹剔透的露珠在路旁的草丛上轻轻荡漾,微风中漂浮着淡淡的青草气息,这是吴桐最爱的风景。而此时,她却低着头,眼观鼻,鼻观心,一路上沉默不言。那青年也是看着远方,似有千言万语,但却什么也没说。
“楚泽,这次你什么时候走呀,”吴桐抬起头,嘟着小嘴向旁边的那个青年问道,明眸流转,顾盼生姿。
楚泽轻轻转过头,看着那娇嫩的脸庞说:“这次呀,不知道哩,你假期结束就要回学校吧,大学里的生活还习惯吗?”
吴桐心想自己的行踪被他知晓得一清二楚,而他现在在哪里自己都不知道,这太不公平了,于是又问道:“楚泽,你现在在哪个学校?”
楚泽这次不再看她了,遥遥向远去看了一会,才悠悠说道:“和你在同一个城市。”
篇2: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695 字
+ 加入清单我的童年是无忧无虑的;我的童年是多姿多彩的;我的童年是充满快乐的!一起坐在地上玩丢手绢是多么有趣,把芭比娃娃放在桌子上开启茶欢会是多么欢快,和伙伴们一起捉迷藏是多么令人难忘!这些美好的回忆都一直在我的百宝箱里存放着,如今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让我对童年又有了另一种不一样的理解。
阿廖沙的童年是悲惨的,他的故事十分让人同情。他的童年在姥爷家那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度过,幼小的阿廖沙过早的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小小的心灵受到许多打击而被深深震撼。他看到了姥爷、舅舅们丑恶的一面,他们因为家产而闹得不可开交,彼此殴打谩骂。他尝到了被柳条抽打的痛苦,甚至被打到昏过去。在这里,阿廖沙过的是一种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生活。但他却在这样的生活中,积极的寻找着正能量。
善良的姥姥总是给阿廖沙带来温暖。她给他讲故事,让他感到温暖;她的舞姿和歌声给阿廖沙带来无比快乐;她在维护他时,是如此的勇敢。她深爱着阿廖沙,也深爱着这个大家庭中的每一个人,即使那些人做了许多不正确的事情。她的善良像冬日的暖阳,温暖着阿廖沙,也在阿廖沙灰色的童年生活中放出灿烂的光芒。他是阿廖沙不幸生活中的正能量。
朴实的茨冈是忠实的朋友。他勤劳仗义,在老爷鞭打阿廖沙的时候,每次都用胳膊挡着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他的胳膊会被抽得又红又肿,像红薯一样,但他每次都会这么做。他就是朴实可爱的、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他也是阿廖沙悲惨生活中的正能量。
这些正能量是高尔基先生真正想传达给我们的,他告诉我们,无论在什么时候,无论处在多么糟糕的环境中,只要我们不失去生活的动力,只要我们善于发现正能量,我们的生活还是充满阳光的。
篇3:小说天眼结局
全文共 5954 字
+ 加入清单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篇4:《爱的教育》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37 字
+ 加入清单爱是什么?在这个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爱的教育》给了我们答案。
《爱的教育》采用日记的形式,讲述一个叫安利柯的男孩的成长故事,纪录了他在家庭、学校、社会的见闻,字里行间洋溢着对祖国、父母、朋友的真挚的爱。
爱是这本书的主旨,爱如空气,将我们包围,正因为它无影无形而总被我们忽略。父母的爱,老师的爱,同学的爱,无时无刻不在我们身边。书中父母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老师无私伟大的教诲,生病时同学的关心陪伴……让我们感动不已。
书中的一个个小小的故事,不仅是书中人物受到熏陶,同样我被其中所体现的强烈情感而震撼。
在现代教育中,不管是学校教育还是家庭教育,“爱的教育”都应该是其核心,是其基础。有了“爱的教育”,我们才会用一种纯真的眼光去看待这个社会,才会以感恩的心态面对这个复杂社会中的一切。受过“爱的教育”的人,才是健康的,完整的,合格的人,由这样的人组成的社会才是和谐的社会。
相信读过《爱的教育》的人都会被书中所描绘的社会所吸引,我想,这应该是《爱的教育》的魅力之所在吧。
篇5:高中生水浒传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655 字
+ 加入清单学习讲究一个“静”字,我们现在遇到困难,一定要冷静。
在《水浒传》中,有许多的英雄好汉,其中我最喜欢武松。全书一共用了十回来描绘这个好汉。要想全书才一百回,用了整整十分之一的篇幅,所以我认为作者是非常敬佩武松的。武松自从景阳冈打虎开始,怒杀潘金莲、斗杀西门庆,再到义夺快活林、醉打蒋门神、大闹飞云浦、血溅鸳鸯楼,最后逼上二龙山。他有一个缺点:太鲁莽,一生杀了不少人,可以说他的人生是用别人的鲜血点染的。
武松的缺点也是水浒好汉普遍的缺点,他们一生气就杀人,十分不理智,没有想过冷静。当然,那是__臣当道、时代所趋。可是现在不同了,时代在变化,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不可能你一生气就杀人,所以我们要学会冷静。
这个星期六,我和妈妈在一家餐厅吃饭。我们吃得好好的,不知怎么门口就有一阵嘈杂声。我探过头去仔细一看,是一个三十来岁的中年人和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不知怎么吵了起来。他们周围似乎有一阵火药味在弥漫,好像随时都会打起来的架势。从他们的对话听出,原来是他向年轻人问路,年轻人不高兴告诉,他就火了,霎时间胡言__语不堪入耳。还好有个女的吧年轻人推走了,中年人乘势用手指着年轻人,脸上青筋暴涨,咆哮这:“年轻人跳什么跳!”妈妈低声对我说:“他们两个之中至少一个是素质低下或脾气暴躁的人。上次有个新闻就是这样,两个人为了一点小事打了起来,其中一个人死了。所以说以后不要随便和别人吵架。”我听了意识到冷静的重要性。
所以说:“冲动是魔鬼”。现在我们遇到困难时,一定要冷静。等到我们长大以后,才发现以前的困难,根本算不上什么。
篇6: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31 字
+ 加入清单读了萧红的《呼兰河传》,我感触很深。它以萧红小时候的角度来写,写出了呼兰河的风土人情。这本书的语言看似平淡,其实隐藏了人世间的心酸苦涩,细嚼起来无不浸在其中。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小团圆媳妇的婆婆。她愚笨无知,竟认为婆婆打媳妇是应该的。因为小团圆媳妇不怕羞,太大方,长得又高,吃饭吃三碗,她就要教训小团圆媳妇。她把小团圆媳妇打伤了,打病了,就请来跳大神的跳跳大神,赔了五十吊钱给云游真人医一医,直到把媳妇折磨而死为止。
这让我想到弟弟出生前发生的事。在弟弟出生前几天,奶奶在老家请了个算命先生,说是正月初六初七是个大吉日,这个吉时生的孩子会又聪明又勇敢。奶奶信以为真,还特地上庙里祭拜了一番。初五晚上,妈妈突然感到肚子很疼,很胀,爸爸正准备送妈妈去医院,奶奶连忙劝住,说等到明天再上医院,那个日子吉利,生出来的孩子聪明。可是过了大约一个小时,妈妈肚子里的羊水破了,吓得爸爸连忙叫救护车送妈妈去医院。手术过后,医生告诉我们,幸亏来得及时,不然妈妈肚子里的羊水流光了,那弟弟可就危险了。
奶奶希望弟弟能健康聪明又活泼,可是却没有考虑实际情况,一味地相信算命先生的话,就像书中小团圆媳妇的婆婆,直到媳妇被活活折磨死了,也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她的无知让人觉得可怜又可恨。
《呼兰河传》这本书,虽然反映了当时社会崇尚迷信的风气,斥责当时人们冷漠的生活态度。但它又是一本难得的散文叙事大作,像一首叙事诗,讲述着作者在童年难以忘怀的往事。
《呼兰河传》不仅是一首诗,还是一首悲喜交加的歌。
篇7:我迷上了小说作500字
全文共 540 字
+ 加入清单别看我总是带着一副红丝框的眼镜,就以为是一个爱学习的人。其实并不是,学习一般般的,但我酷爱看小说。
我的房间,简直就是书的世界。桌子,床底,都是我的“宝贝”。我带眼镜的原因,都是它们所赐的。其实,我以前并不爱看小说,只要看见厚厚的一本书,心就不由得烦起来。但因为有次在家太闷了,就随便拿起书来看,想不到,这样就开始上瘾了。
我经常到书店里看书,只要一拿起小说,我的全副精力,就会投进了书里面,想象着里面的情景,就好像听到了书里面的声音。悲哀的,开心的,犹豫的,什么都能听得出来。看着里面的主人公哭了,我的心也会随着伤心,甚至落泪。主人公开心了,我也会跟随着开心。哈哈大笑,旁边的人怎么看我,我就不清楚了。
只记得有一次,我买下了一本小说叫《堂吉司德》,里面的主人公,是个骑士迷,于是他就想当一个骑士,就做上了当骑士梦。在看这本小说时,我也把自己当成一个骑士,踏上旅途,手舞足蹈的,挥倒,奔跳,上马,这些动作我也做出来了,房间里叮噹作响,我的家人怎么叫,也不能把我叫出来,直到看完这本小说为止。当我看完这本小说,看了看我周围,房间,好像要倒了,被子,被我搞得快要一命呜呼。书,被我扔得七零八落,简直目不忍睹。
我就是一个小说迷,小说就占了我生命中的三分之一。在我的眼里,看小说就是一种享受。
篇8:红与黑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4596 字
+ 加入清单《红与黑》是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的代表作。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凭着聪明才智,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而本书则被许多国家列为禁书。《红与黑》在心理深度的挖掘上远远超出了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层次。它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后来者竞相仿效这种“司汤达文体”,使小说创作“向内转”,发展到重心理刻画、重情绪抒发的现代形态。人们因此称司汤达为"现代小说之父"。《红与黑》在今天仍被公认为欧洲文学皇冠上一枚最为璀璨精致的艺术宝石,是文学史上描写政治黑暗最经典的著作之一,100多年来,被译成多种文字广为流传,并被多次改编为戏剧、电影。
小说内容: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 市长德瑞那是个出身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他人的欠债,当他自己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在这座城市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所长——哇列诺先生。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男子,连市长都惧他三分。但市长为了显示自己高人一等,决心请一个家庭教师。 木匠索黑尔的儿子于连,由于精通拉丁文,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他约十八九岁,长得文弱清秀,两只又大又黑的眼睛。在宁静时,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又象是熟思和探寻的样子,但一瞬间,又流露出可怕的仇恨,由于他整天抱着书本不放,不愿做力气活,因而遭到全家的嫌弃与怨恨,经常被父亲和两个哥哥毒打。他小时疯狂地崇拜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认为拿破仑“由一个既卑微又穷困的下级军官,只靠他身佩的长剑,便做了世界上的主人”。但后来他又想当神父,因为“如今我们眼见四十岁左右的神父能拿到十万法郎的薪俸。这就是说他们能拿到十万法郎,三倍于拿破仑当时手下的著名的大将的收入。”于是,他投拜在神父西朗的门下,钻研起神学来。他仗着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
市长的年轻漂亮的妻子是在修道院长大的,对像她丈夫那样庸俗粗鲁的男人,打心底里感到厌恶。由于没有爱情,她把心思全放在教养3 个孩子身上。她认为男人“除了金钱、权势、勋章的贪欲以外,对于一切都是麻木不仁”。最初,她把于连想象为一个满面污垢的乡下佬,谁知见面时却大出她的意料:面前这个年轻人竟是这样白皙,眼睛又这样温柔动人。以为他“实际上是一个少女”故意假扮男装。她对于连产生好感,甚至觉得“只有在这个少年教士的心里,才有慷慨、高尚、仁爱”。瑞那夫人的女仆爱丽沙也爱上了于连,爱丽沙得到了一笔遗产,要西郎神父转达她对于连的爱慕,于连拒绝了女仆爱丽沙的爱情。瑞那夫人得知此事心里异常高兴,一股幸福的流泉泻落在她的心海里,她发觉自己对他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一种感情。 夏天市长一家搬到凡尼镇乡下花园别墅居住,晚上乘凉的时候,全家聚在一株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瑞那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瑞那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他果然做了,瑞那夫人的手被于连偷偷地紧握着,满足了他的自尊心。瑞那夫人被爱情与道德责任折腾得一夜未合眼。她决定用冷淡的态度去对待于连。可是当于连不在家时,她又忍不住对他的思念。而于连也变得更大胆,他在心里暗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
深夜2 点闯进了她的房里。开始,她对于连的无礼行为很生气,但当她看到“他两眼充满眼泪”时,便同情起他来。她暗想,如果在10年前能爱上于连该多好。不过,在于连的心里则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他的爱完全是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他那样贫穷,能够得到这么高贵、这么美丽的妇人,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
不久,皇帝驾临维立叶尔,在瑞那夫人的安排下,于连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有在公众面前大出风头的机会。迎驾期间,于连作为陪祭教士参加瞻拜圣骸典礼。之后,他对木尔侯爵的侄子、年轻的安倍主教十分崇敬。心想,安倍主教如此年轻就有显赫的地位,而且倍受女人的青睐,暗下决心“宁愿受宗教的制裁,也要达到令美人羡慕的境界”。 瑞那夫人心爱的儿子病危,她认为这是上帝对自己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惩罚,她陷入了可怕的忏悔里。这时,爱丽沙又把夫人的事暗中告诉了哇列诺先生,他早先曾贪恋瑞那夫人的美色碰了一鼻子灰,便趁机给市长写了一封告密信。但市长担心如果把妻子赶出家门,自己将失去一大笔遗产,而且也有损于自己的名誉,采取“只怀疑而不证实”的办法。但在这座城市里,街谈巷议对瑞那夫人和于连却越来越不利。一次爱丽沙向西朗神父忏悔时,又谈出于连与瑞那夫人的秘密关系。关心于连的神父要他到省城贝尚松神
红与黑学院进修。告别后的第三天夜里,于连又冒险赶回维立叶尔,与瑞那夫人见面,此时的瑞那夫人由于思念的痛苦,已憔悴得不像人样了。贝尚松是法国一座古城,城墙高大。初到神学院,那门上的铁十字架,修士的黑色道袍,和他们麻木不仁的面孔都使于连感到恐怖。院长彼拉神父是西郎神父的老相识,因此对于连特别关照。他对于连说:“嘻笑就是虚伪的舞台”。在321个学生中,绝大部分是平庸的青年,由此于连自信会迅速获得成功。他悄悄对自己说:“在拿破仑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院长竟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
但神学院是个伪善的地方,他很快就堕入了忧郁之中。彼拉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并介绍于连为木尔侯爵的秘书。彼拉神父专门给他介绍侯爵一家他说“你要十分注意,一个象我们这种行业的人,只有靠这些大人先生们才有前途……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你得不到人家的尊敬,你的不幸是注定的了”。
侯爵瘦削而矮小,有一对十分灵活的眼睛,头上带有金色假发。他是个极端保皇党人
图书《红与黑》,法国大革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于连每天的工作就是为他抄写稿件和公文,侯爵对于连十分满意,派他去管理自己两个省的田庄,还负责自己与贝尚松代理主教福力列之间的诉讼通讯,后又派他到伦敦去搞外交,赠给他一枚十字勋章,这使于连感到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甚至在木尔小姐的眼里,他也已脱了外省青年的土气。木尔小姐名叫玛特儿,是一个有金栗色头发,体态匀称,非常秀丽的姑娘,但“这双眼睛透露出一种内心可怕的冷酷”。她读过许多浪漫主义爱情小说,并被3 世纪前一段家史所激动:她的祖先木尔是皇后玛嘉瑞特的情夫,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她十分崇拜皇后的这种为爱情而敢冒大不韪的精神,她的名字玛特儿就是皇后的爱称。
起初,于连并不爱玛特儿那清高傲慢的性格,但想到“她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时,便热烈地追求起她来。玛特儿也知道于连出身低微,但她怀着一种“我敢于恋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的浪漫主义感情,因此,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还主动给他写信宣布爱情。为了考验于连的胆量,她要于连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间去。于连照样做了,当晚她就委身于他了,过后玛特儿很快就后悔了 。 一次,他们在图书室相遇,她边哭边对于连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于连感到痛苦,他摘下挂在墙上的一把古剑要杀死她,玛特儿一点都不害怕反而骄傲地走到于连面前,她认为于连爱她已经爱到要杀了她的程度,便又与他好起来。夜里于连再次爬进她的房间,她请求于连做她的“主人”,自己将永远做他的奴隶,表示要永远服从他。可是,只要于连稍许表露出爱慕的意思,她又转为愤怒,毫不掩饰的侮辱他,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
因为于连的记忆力很好,木尔侯爵让他列席一次保王党人的秘密会议,会上有政府首相
图书《红与黑》、红衣主教、将军。会后,木尔侯爵让于连把记在心里的会议记录冒着生命危险带到国外去。在驿站换马时,差点被敌方杀害,幸好他机警地逃脱了,与外国使节接上了头,然后留在那等回信。在那儿他遇到俄国柯哈莎夫王子,他是个情场老手,于连便把自己的爱情苦恼讲给他听,他建议于连假装去追求另一个女性,以达到降伏玛特儿的目的,并把自己的五十三封情书交给她,“把这些信转抄一份寄给你所选定的女性,这个女性必须是瞧你不起的对方的熟人。” 于连回到巴黎后,将这些情书一封封寄给元帅夫人,元帅夫人受了感动,给于连回信,玛特儿再也忍耐不住了,跪倒在于连的脚下,求他爱她,于连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不久,玛特儿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住。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
于连在骠骑兵驻地穿上军官制服,陶醉在个人野心满足的快乐中,“由于恩宠,刚刚
红与黑才作了二天的中尉,他已经在盘算好至迟有象过去的大将军一样,在三十岁上,就能做到司令,那么到二十三岁,就应该在中尉以上。他只想到他的荣誉和他的儿子。”这时,他突然收到了玛特儿寄来的急信。信中说:一切都完了。于连急忙回去,原来瑞那夫人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他们原先的关系。这时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跳上去维拉叶尔的马车,买了一支手枪,随即赶到教堂,向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 于连因开枪杀人被捕了。
入狱后,他头脑冷静下来,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瑞那夫人受了枪伤并没有死。稍愈后,她买通狱吏,免得于连受虐待。于连知道后痛哭流涕。玛特儿也从巴黎赶来探监,为营救于连四处奔走,于连对此并不感动,只觉得愤怒。公审的时候,于连当众宣称他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他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结果法庭宣布于连犯了蓄谋杀人罪,判处死刑。 瑞那夫人不顾一切前去探监。
于连这才知道,她给侯爵的那封信,是由听她忏悔的教士起草并强迫她写的。于连和瑞那夫人彼此饶恕了,他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以示对封建贵族阶级专制的抗议。 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特儿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敬仰的玛嘉瑞特皇后的方式,亲自埋葬了自己情人的头颅。至于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篇9:锦绣未央小说人物结局
全文共 2124 字
+ 加入清单《锦绣未央》李常茹跟拓跋余什么关系 最后怎么死的
李常茹是李府中二房的嫡小姐,同时也是李未央和李长乐的妹妹。因为在李府中,当家的人是李府长房,所以长房的大小姐李长乐是李府中最受追捧的人。李长乐在众人的逢迎中长大,所以比较嚣张跋扈,对于李常茹这个妹妹很不客气。
因为李长乐姿容出众,但是李常茹却是平凡的容貌,所以她十分讨厌李长乐。再加上李常茹从小就在李长乐的打击下长大,所以深恨这个姐姐。她外表纯洁单纯,天真善良,但是内心却是阴险狡诈,狠毒异常。她知道自己不能与李长乐抗衡,就在李未央出现后,挑拨两人关系,想要渔翁得利。
李常茹一直喜欢拓跋余,但是拓跋余对她一直很冷淡。直到李未央出现后,拓跋余爱上了李未央,这让李常茹接受不了,因爱生恨,对李未央恨得咬牙切齿。李常茹这个人物是一个心比天高,但命比纸薄的形象。她自视过高,用的手段也是阴狠毒辣。
在电视剧《锦绣未央》中,第一女主和第一男主是李未央和拓跋浚,第二女主和第二男主则是李常茹和拓跋余。前一对两人相爱,后一对则是女方痴恋而男方却喜欢女主。那么《锦绣未央》李常茹和拓跋余这两人到底有着怎样的感情经历呢?
因为李府在北魏的地位很高,是世家大族,所以李府中孩子很多都是和北魏的皇子公主一起长大的,李常茹和拓跋余就是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在童年到青春期的这段时间里,李常茹一直默默地暗恋着拓跋余,但是拓跋余却一直表现出冷漠无情的状态。而李常茹一直没有放弃这段爱情,直到李未央的出现。
拓跋余在见到李未央后,被她的聪明才智吸引,原本只是想利用李未央在登上皇位。但是在相处中,却发现李未央可以让自己摆脱幽闭症,逐渐地他就真得爱上了李未央。李常茹在痴恋拓跋余多年后未果,却被初来乍到的李未央捷足先登,所以因爱深恨,十分厌恶李未央。
而李未央因为心有所爱,所以想要与拓跋余保持距离。这三人就一直保持着李常茹追求拓跋余,拓跋余追求李未央,而李未央一直躲避的状态。李常茹看到拓跋余追求李未央本就心生怨恨,再看到李未央还拒绝,就更加憎恨李未央,所以她不断地挑拨李长乐针对李未央,想要通过李长乐来了解李未央。
《锦绣未央》李常茹和拓跋余都是爱而不得的人物,结局也十分可悲。
锦绣未央李常茹结局是什么?小说结局悲惨
《锦绣未央》即将播出,剧中的三位女主,李未央,李常茹和李长乐这三人是勾心斗角最厉害的三个,其中李未央以智谋出众,李长乐以容貌著称,而李常茹综合实力处于中间。由于李未央和李常茹两人上演了姐妹翻脸的戏码,让很多观众好奇《锦绣未央》李常茹结局。
李常茹在李府中一直深受李长乐的欺负,虽然她本身颇有能力,但还是斗不过老谋深算的蒋柔,所以她只能默默地忍受李长乐的欺辱。当李未央出现时,李常茹看到了李未央身上的聪明才智。在看到李未央被李长乐欺负的时候,她有种心心相惜的感觉,所以她接近李未央,并且与李未央成为好友,两人联手打击蒋柔母女。
开始的时候这两人的感情是很好的,但是后来她发现自己一直恋慕着的拓跋余喜欢上了李未央。从那时起,李常茹对李未央的感情就变了,她越来越嫉妒李未央,到最后她对李未央的恨意甚至还超过了李长乐。那么《锦绣未央》李常茹结局如何呢?她到底有没有和拓跋余在一起呢?她与李未央的姐妹情有没有挽回呢?
在电视剧后期,李常茹已经被仇恨蒙蔽了双眼,她不顾当初与李未央的姐妹之谊,多次出手陷害背叛李未央。最后她再也没有能力与李未央斗时,她选择了亲手杀死李未央。但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拓跋余替李未央挡了一刀。李常茹亲手杀了自己最爱的人后,悔恨不已。在拓跋余死了几月之后自尽身亡。
在《锦绣未央》这部电视剧中,女一号李未央从李府后院斗到了北魏王朝,期间还涉及到了柔然和北凉等国家,其中的艰辛不为人道。在李府后院中,她遇到的对手有李长乐、蒋柔和李常茹等人。其中李常茹是最防不胜防的人,因为其外表具有较大的欺骗性,在加上她善于伪装,差一点就骗过了李未央。下面这张照片就是《锦绣未央》李常茹剧照。
在这张《锦绣未央》李常茹剧照中,李常茹身穿蓝色的外衣,内里搭配的是深蓝的衣服,在妆容上较为清新淡然,而其头饰选用的则是绿蓝交加的饰品,耳环选用的也是蓝色,脖子中挂着的是由珍珠所做的项链。从李常茹的整体外表装扮中可以看出的是一个清新淡雅,气质脱俗,与世无争的邻家女孩形象。再加上李常茹脸上的笑容,不难看出她是一个端庄温柔,与人为善的女子。
李常茹就是善于通过这样的装扮来伪装自己,让所有看到她的人第一看都会以为这个女孩是个单纯没有心计的人。但事实上,在单纯的外表之下,李常茹有着一个蛇蝎之心。她嫉恨李长乐,所以想要通过李未央来压制李长乐。但在知道自己的心上人喜欢李未央时,她又开始将自己的仇恨全部加诸在李未央身上。
总体而言,李常茹这个人物是一个十分可悲的人物形象。她自视甚高,但是容貌比不过李长乐,计谋比不过李未央,最终沦为这两人的陪衬。
在《锦绣未央》这部剧中,李常茹是一个反派人物。她外表单纯美好,天真纯洁,但事实上内心却是无比的狠辣,可以说是比李长乐更甚。因为李长乐是被家人纵容而心性变坏,其实本身是没有什么能力,几乎都是依靠其母亲。但是李常茹自己就非常工于心计,她憎恨李长乐,却一直表现出以李长乐为首的样子,实则处处挑拨李长乐和李未央之间的关系。
篇10:小说艺术表现的作用
全文共 10888 字
+ 加入清单导语:小说,对我國读者来说还是比较陌生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小说艺术表现的作用,欢迎借鉴!
一、研究小说艺术形式的重要意义
在文学发展的历史長河中,有过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文学样式,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而产生,发展、消亡。每一种文学样式,都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为表现当时的社会生活竭尽全力;同时,也在这一过程中完成它自身的生灭。我们有过众多出色的学者,曾对文学发展
做过同样出色的研究,从中总结出很多颇有教益的经验与规律;然而,从艺术形式上,亦即从文学本身的规律上去研究它们,却很少有人去做。至今,在我们这样历史悠久、幅员广阔的國度里,还没有一本完善的《文体学》专著,就是一个明证。
上述情况,有着深远的历史原因。在漫長的封建社会里,文学始终不能登上大雅之堂,除了诗歌可以做为赞颂统治阶级以及上层人士间酬答的工具之外,其余可以说都被视为邪端异说。特别是小说这一样式,向来受到轻慢。如果说对文学样式进行研究,前人还给我们留
下为数不少的“诗话”“词话”的话,而对小说样式的研究的著述,实在是风毛麟角。
从文学发展的历史状况来看,十九世纪以来,小说这种样式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在运用语言表达社会生活的文学诸种样式中,已经超群绝伦,人们可以一口气说出几十种乃至上百种列入世界名著的小说来。就中國文学史的情况看,曾经有过几个繁荣时期:唐宋的诗词、
元代的杂剧、明清的小说。可以说,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社会生活日趋繁杂多变,小说正是适应这种情况而完成了它的发展。这充分表明了,小说出于它本身艺术表现上的原因,才能够肩负重任,大显身手。
从艺术形式上去研究小说,不是没有意义的。不错,鲁迅曾否定过“小说作法”,但我们应该历史地、客观地去领会他的这一论断。他否定的是当时草率成篇专为骗钱的“密诀”“入门”之类的书籍,绝不反对对小说艺术进行研究。在鲁迅的著作中,论及小说作法的篇
章很多,假如不是由于斗争紧迫无暇顾及,他倒真会写一部高水平的“小说作法”来呢。
“利其器”向来是做好工作的先决条件,作小说,怎么可以不研究作法呢?
当前,我们正处在建设四化的历史时期,亿万人民高昂的情绪、举國上下沸腾的场面,需要我们调动一切艺术手段去表现它。寸有所長,尺有所短,如果我们在运用各种文学样式时,能够扬其長,弃其短,则必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小说发展的历史,就是小说艺术发展的历史。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对小说提出日益繁难的要求;这要求,成为小说艺术发展的动力,使它完成自身的发展。
中國小说,经历了漫長的发展道路。它从古代神话传说、史传文学吸取了营养,在魏晋六朝志怪、志人小说和唐宋传奇中初具规模,于宋元话本中日趋成熟,至明清小说中达到高峰。在这一发展过程中,中國小说不单在表现社会生活中越来越深刻、广泛,而且与之相适
应在艺术表现上也越来越灵活、有力。
二,小说艺术表现力在逐步提高
从小说发展的历史来看,艺术表现力的逐步提高,表现在如下一些方面:
(一)对人物刻划的手法日趋丰富、多样。
小说反映社会生活,是从记事开始的。魏晋小说,不过是如鲁迅所说的“粗陈梗概”(《中國小说史略>),因为作者们的着眼点是“搜奇记逸”。唐宋传奇,已经在叙述故事力求“宛转”的同时,注意落墨于人物形象。所以,在唐宋传奇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刻划人物的细节和人物内心世界的简单表露。到了宋元话本中,人物已经从故事的演进中凸现出来,得到了多方面的表现。有一个曲折动人的故事,固然是吸引住听众的一个先决条件;但要想真正抓住听众,还需得力于绘声绘形的渲染。这样,说活艺术必须做到:“讲论处不滞搭、不絮烦,敷演处有规模、有收拾,冷淡处拾掇得有家数,热闹处敷演得越久長。(《醉翁谈录,小说开辟》)说到底,故事中人物的命运是听众关注的焦点,说话人的“敷演”就不能不围绕着它来进行。话本中的人物,面貌是清晰可见的,这里有具体的肖象描写;这些人物的身世是清楚的,这里有概括的介绍;这些人物的言谈举止是活灵活现的,这里有语言、动作的简劲描绘;这些人物的内心是可以窥测的,这里有多种方式的心理交代。明清小说,使小说艺术达到了高峰。《红楼梦》一书,单就人物描写的艺术方法而论,可以说无愧于世界名著的称号。在人物描写的手法上,且不说那性格化的语言,也不说那独特性的动作,就那心理描写的多样性来说,也足以使人惊服。这里不但运用了结合人物行为言谈透示心理的传统手法,而且运用了条分缕析的静态剖析的创新手法,也运用了诸如幻境、梦境等等特异手法。有人说,静态剖析的心理描写手法,为19世纪西洋小说所独有,可是我们的伟大作家曹雪芹,在18世纪闭塞的中國却使用了它,恐怕这个手法的“独创权”不该归于外人吧。再说,意识流动,意识交流的写法,在《红楼梦》的幻景、梦境中有所体现,也可以说是“意识流”的较早的应用吧。综上所述,小说艺术在发展中,逐渐把人物描写推到首位,相应地也就促进了人物描写手法的丰富多样。
(二)对故事叙述的方式日趋曲折、多变。
敷演故事,一开始就成为小说着力解决的任务,但由于当时种种条件的限制,在形式上并没有那么复杂多变的手法。志怪、志人小说及传奇,大都叙述简单的故事,而且依自然顺序,平板地叙述交代。到了话本小说里,情况有了大的变化。由于说话人要靠“三寸不烂之舌”吸引住听众,就必须有一个动人而曲折的故事。故事的曲折动人,固然要靠故事本身;但在叙述交代时运用一些技巧,则不但不是多余的,而且是必需的。先提出结局,后交代过程,可以造成悬念;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使繁杂的故事得以表现;线索人物、线索物件的使用,使情节可以严谨贯通;“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使故事能够层层推进。如果仔细考察中國古典小说,就可以发现,短篇向長篇有个过渡时期,这种过渡从《西游记》、《水浒传》等著作中都可以看得出来。先有了精心构制的短篇形式,再用它连环延续,最后才有了通体安排妥切的長篇结构《红楼梦》在安排情节方面,又达到另一个高峰。繁杂的生活琐事,众多的人物行为,是那样如涓涓细流归入大海;而看去平淡的家务事、儿女情,又是那样丝丝入扣、层层相因地依据它自身的逻辑在变化发展。面对《红楼梦》所表现的生活事件,恐怕除了曹雪芹以外的作者,都会束手无策吧。看来,小说艺术的焦点从叙事转向写人,并没有降低对叙事本身的要求,而是使它进一步发展,以适应着力刻划人物的需要。何况,叙事本身,也是小说艺术的一个不可推卸的任务。
(三)对背景、环境的渲染,日趋浓重、炽烈。
由于传奇以前的小说,还只是粗陈梗概,对故事演进的背景、人物活动的环境,还很少交代。这样,那时的小说在表现社会生活的厚度方面,就很受限制。在话本小谠中,情况开始有了变化。说话人为了绘声绘形地表现人物,便不能不连同他们身处其境的社会形势与自然氛围,也加以必要的渲染。但应该看到,这种对背景、环境的交代,还是很简单的,而且有时也流于公式化,如话本、讲史乃至后来小说中的“风景赞”“器物赞”“肖象赞”等等。又是在伟大著作《红楼梦》中,上述写法达到了新的高峰。这部被誉为“封建社会百科全书”的作品,对于当时社会生活提供了那样丰富多采的画面,实在今人惊叹。《红楼梦》中社会背景和自然环境的描写,诸如政治形势的透示,人物关系的显现,世态人情的披露,风俗习惯的点染,山川景物的勾勒,用具器物的描绘,加强了作品的厚度和深度,使后世读者从中得到的东西比从历史学家、经济学家、统计学家那里得到的要多得多。这里要着重指出的是作者在完成上述任务时的技巧,曹雪芹一反过去的那种简单而又刻板的写法,结合人物言淡举止,适应故事的推进演化,或随意点染,或着力铺陈,千姿百态,各尽其巧。
(四)作者对人物、事件的评论抒发,日趋强烈、灵活。
小说的思想,主要靠故事、人物本身去完成;但是,这并不排斥作者的评论抒发。在传奇以前的小说中,还很少出现作者出面表态的情况。话本艺术中,由于有了说话人这一特定的讲述者,就可以随着故事的演进,抒发他的感慨赞叹,也可以对不同人物表示喜厌爱憎。话本中的楔子,内容中很大的因素是警世喻俗的规劝之言。《红楼梦))在这方面,同样攀上高峰。作者的意旨,竟然用了那么多的艺术手段来强调、陈述,实在是后世小说作者的楷模。在这部伟大作品里,表达作者的观点主张,是那样的形式多样,又是那样的方法灵活。这里面有几个次要人物做为作者的代言人,又有假主要人物之口发出的议论,有凭借某些细节显示的哲理,又有随处进行的即兴阐发。
小说形式的发展,原因在于小说本身。社会生活提出要求,这只是提出了文学形式发展的客观要求,能否适应这种要求完成这种发展,则要取决于文学形式本身的主观条件。在文学发展的历史上,不能适应社会生活要求而消亡的文学样式,是并不乏见的,例如中國的宋
词、元曲。那么,为什么在近最几百年间,不是别的文学样式,而恰恰是小说得到充分地发展呢?原因恐怕不难找出。
三,小说艺术表现力的特点
文学是以语言为工具来表现社会生活的,粗粗看来,它似乎不如线条、色彩、音响、造型等等手段那么生动、有力。但是,它的优点,也正在于它的表达条件的简朴。语言,犹如空气和水,无所不在,一当它掌握在巨匠手中,便生出无限的魔力。画一幅万人交战的场面,需要大幅的纸和多量的油彩,而当具体描绘时,则要有千钧的笔力;至于用色彩表现抽象的思维、声音,更是使一般匠人无能为力。在语言艺术领域中,情况则有了不同,尺幅之中可以囊括天下,寸毫之端可以尽洒风情。
社会生活,要求文学去反映它,而这要求似乎是无限的。文学反映社会生活,总是达不到极限,而只能逐步提高这种反映的深度、广度、厚度。
那么,社会生活对文学提出怎样的要求呢?概括说来,就是:对人物刻划的生动、丰满,对人物关系(故事情节)叙述的完整、多变,对人物活动的背景环境描写的细微、广泛,对人物行为的评论的深刻、灵活。
应该看到,在实现上述要求时,小说这一样式,较之诗歌、散文、剧本,有着独特的优越性。也可以说,满足上述要求,恰恰是小说之所長。下面,让我们对此做较为详细的研讨。
(一)小说可以生动、丰满地刻划人物。
“文学是人学”,各种文学作品,都以写人为中心。在人物刻划上,小说的艺术手段是多种多样的。特别应该指出的是:小说在刻划人物形象时,几乎不受什么限制。
这里,我们不妨拿小说与其它文学样式比较一下。诗歌中写人物的叙事诗,在进行人物刻划时,为适应这种凝炼的艺术形式,恐怕很难尽兴;再说,既使找到了那有力的动作、话语,也要屈从于那容量有限的诗行。剧本是供表演用的,它的主人公们,只能靠形诸于外的动作、语言去感染观众;尽管剧作家们创造了例如“独白”之类的揭示人物内心的方式,但要达到探微入细、淋漓尽至,怕也有不小的困难。
小说在这方面是得天独厚的。它可以不受时间、空间限制,或明或暗、或虚或实、或表或里、或分或合地去完成人物刻划。详细地介绍小说刻划人物的方法,不是本文的任务,这里仅就这种刻划的独异性谈谈几点看法。
小说刻划人物,能够做到集中与分散结合。在小说中,一个人物出场了,作者将对他的言淡举止、遭遇命运负责。如果他是一个主要人物,我们则看到作者在他身上浸注的心血。从集中写的角度,有出场后的大段概括介绍,有特定行为的着力描写。而从分散的角度看,
则随时随地都可写他,交代故事时可以点到他,写别的人物时可以想到他;就是在集中的概括介绍中,又何尝不是把很長时间分散的材料集拢到一起的呢。以鲁迅小说《孔乙己》为例,孔乙已出场共两次,是集中写他,这一点在剧本中可以做到;关于他身世的介绍,“有
一回”教“我”认字的描写、“有几回”给孩子们分茴香豆的交代,都是分散写的,时间很不确切,这在剧本中就难办到。
身世,遭遇、性格的概括介绍,是小说刻划人物的独特手段。它可以概括较長时间内人物的行为表现,将分散的(也是在别的样式中无法或很难表现的)材料集中表现出来。类似《阿Q正传》前几章的描写,只能在小说里出现。
小说刻划人物,也可以做到直接与间接结合。人物出场,可以写入物;人物不出场,也可以写入物。间接写入物,可以在叙述故事中捎带提到,也可以在次要人物的议论中得到反映,还可以在两个人物之间相互映衬。同是在
孔乙己身世的交代,“有一天”关于孔乙己被打折了腿的议论,结尾关于孔乙己“大约”“的确’’死了的推测,都是间接写的。这种间接描写,虽然在剧本、叙事诗、散文中也可看到,但都不及在小说中这样自由。
小说刻划人物,还可以做到写形和写神结合。读者阅读作品,为其中的人物命运所吸引,不单要了解他的言淡举止,更重要的是要窥探他的思想灵魂。人物的内心世界,是人物行为的根据;人物形象的深刻、丰满,也源出于此。在文艺发展的进程中,人们不断对此提
出更高的要求,迫使各种祥式不能不在这方面有所研讨。正是在这一点上,小说显示了它在表达上的巨大能量,小说的笔锋,可以深入到人物心灵深处,探奥搜微,似乎一切禁区死角都不存在;小说的笔力,可以梳理纷乱散漫的思绪,条分缕析,似乎一切繁难庞杂都要就范。
在鲁迅的小说中,较多的是采用结合人物行为举止透示心理的方法。仿佛是随意边一笔,竟然使读者得以窥见人物的隐秘,实在令人赞叹。在《祝福》中,几乎没有正面、直接去写祥林嫂的心理活动,然而人们从她那“瞪着”、“间或一轮”、“钉着我、“顺着”、“没有神采”、“旋转眼光”、“围着大黑圈”、“瞪着”、“窈陷下去”的眼睛和眼神中,不是可以看到她的灵魂吗?《阿Q正传》中的阿Q,对“革命”有着他自己的认识与幻想,文中第七章土谷祠的那段心理描写,实在是淋漓尽至。这些,与上述的写法不同,它得力于集中的状写与剖析。
小说的上述心理描写,在其它样式中则是较为困难的。在剧本中,一切都靠“演”出来,不是动作、言语透示,便是做作的自白 ,同时,揭示人物心理又要受到时问、空间的限制,具体些说它只能表现特定时间、地点的人物内心世界,无法像小说那样浮想联翩、思接千载。在散文中,这种以描述生活片断为主要内容的样式,怕也授难在状写人物心理时做刭尽兴,它只好采取以少胜多的写意笔法。这样,在韵味上有所得,而在细微处却有所失。就连电影文学这种新兴的能量颇大的样式,虽然有“主观镜头”、“幻想镜头”、“闪光镜头”、“回忆镜头”等等专门表现人物内心世界的独特手段,但“诉诸视觉”“瞬息即逝”这些大框子却把它套住了。有才能的电影作家,面对托尔斯泰、巴尔扎克、罗曼*罗兰等人笔下的几页乃至几十页的心理剖析,恐怕也要无能为力吧?
“意识流”手法,把小说揭示人物心灵的功能,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在某些方面,竟然将事物推向它的反面。鉴于小说在心理描写上的独特功能,“意识流”派的作家们,以人的意识、思维活动为描写对象,运用诸如内心独白、幻觉、自由联思、客观心理描写、心理剖析等等手法,以独特的途径反映社会生活。应该看到,从艺术的角度看,意识流手法的出现,是小说形式发展的必然结果。長于心理描写的小说,为什么不在心理描写上大显身手呢?然而,物极必反,任何事物的无限制的伸张,一定要走向它的反面。意识流派作家们,沉迷于小说心理描写的艺术快感,竟然忘记了小说本身。什么是小说?尽管目前还没有一个权威的定义,但从人物、情节、环境三方面去限定这一祥式,总不至于遭到反对。小说是在相应的环境描写基础上,通过一定的故事情节,塑造具有典型性的多种多样的人物形象,用以广泛地深入地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文学样式。小说要写人,写心理是写人物的内容的一部分;小说要通过故事写人(这是做为阅读文学的一个先决条件),一旦有什么东西排斥了故事情节,则势必影响艺术效果。意识流派的小说家,用心理描写冲击了一切,也就冲击了小说
本身。心理描写只是小说诸多手法之一,尽管它是有力的手法,但也不能恶性膨胀去代替一切。这正如一个人的双手,人们都希望它壮实有力,但如果它大过了身体,则要造成灾难。
我们欣喜地看到,意识流手法,在我國当代小说中得到了应用。中國作家们,对这种手法加以批判吸收,取其長,弃其短,增强了自己作品的表现力。例如,王蒙的《春之声》、《布礼》,茹志鹃的《剪辑错了的故事》,宗璞的《我是谁》等等,都因此种手法而使作品生色添采。
意识流手法,还不只限于心理描写,它还影响到结构等方面,这里不多谈了。
(二)小说对人物关系(故事情节)的叙述,可以做到完整、多变。
敷演故事,本是小说形成后即着力注意的艺术焦点,所以既使是当它转向偏重刻划人物时,也不能不在这方面积累下大量的经验。何况,小说不管是讲说还是阅读,总是要靠故事情节来吸引听众和读者的。
叙述故事的技巧,历经各代积累,到了当代小说中,有了惊人的发展。本来,人世间的各种人物关系,错综复杂、千头万绪;为了在表现它时与之相适应,逼得小说艺术不能不如影逐形。故事的表述,应该巧妙地做到“事因人生,人以事显”;同时,它本身又该首尾相
贯、摇曳多姿。小说在写人时很少禁区,在叙事时同样无甚障碍。这种叙事表现上的独特优越性,明显地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小说表现故事,具有极强的适应性。现实生活是丰富多采、错综复杂的,世间的事件千头万绪、繁缛纷纭。从时间的因素看,有些事件绵延数年,源远流長;从空间的因素看,有些事件牵涉几地,场景广阔。俗称“一口难说两家事”,该是文艺家对此难阻发出的慨叹。
小说在这方面,有着自己独占的方便。一椿上下几十年、左右数万里发生的大事件,用剧本表现它,要用许多场次,而场次过多过碎又势必为表演带来困难。诗歌虽可以借助于它独有的跳动式的节奏,在表现时间、空间时一试身手,但总是要给人以凌乱、破碎之感。小说则不然,它可以上溯下延,虽概括漫長的岁月,仍能保持其连贯;它可以左勾右联,虽漫写众多场景,仍能保持其完整。在一个特定的时刻里,可否回忆往事,可否畅想未来,对不同时态中的事件可否交叉进行叙写,其它样式对此望而却步,小说却可以挺身而出。几个相互关联的事件,平行发展又互相制约,进而纠缠绕缭,小说可以对其有条有理地加以叙写,这又为其它样式所不及。能用二、三千字的篇幅写一个人的一生吗?叶圣陶在《一生》中做到了;能够用一只笔写出互相勾联牵涉的大大小小的事件吗?茅盾在《子夜》中完成了。
小说表现故事,具有特殊的灵活性。事件的发生发展,总是依自然顺序进行的。事件发展的自然顺序,显示了事件的内在逻辑,是表述它时不可动摇的主干。然而,总是按部就班地叙写,未免使人感到平板。艺术是用有限的内容去反映那无限的世界,以少胜多是应该遵
循的总的法则。在诸多事件中,难道没有主次吗?一个事件中的各个环节,岂能轻重均等?重要的结局,应该使读者先睹为快;虽属必要但易使人生厌的交代,最好是分散进行。小说叙述故事,可以使其中的情节串动、跳跃、顿宕、隐藏;正是在这诸多技巧中,使故事的表
述生辉。在鲁迅的《祝福》中,祥林嫂的死,由于作者把它倒置在故事的开头,该是多么撼人心弦。在《药》这篇作品中,从第三节到第四节,一下子就跳过了几年,又是何等地筒劲明快。
短篇小说,把上述的灵活性发展到了极点。为什么在生活中撷取一、二场景,竟然上下勾联、左右牵涉地写出在漫長时间、广阔空间发生的人与事,恐怕得力于对小说这种特点的运用。
小说表现故事,具有极大的孕含力。小说以故事为经,以人物活动、场景描绘为纬,交织成一部部生活的书。在小说中,故事的进展恰似流动的河水,载着人物们向前行进。这股河水的容量是巨大的,简直可以负载一切。有才能的小说家,总是那么吝啬,他们不肯轻易地推进情节,这使一般看热闹的外行颇惑失望。随着情节之水的流动,人物做尽了自己的戏,环境也得到了足够的渲染,就连作者的议论阐发也达到了尽兴。在冈察洛夫的小说《奥勃洛摩夫》一书中,整整的第一部,花费了十多万字,主人公仍然象开篇那样躺在床上。这在剧本中,怕是不能令人容忍的吧?在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中,有整章的议论文字,穿插在故事发展之中,恐怕人们对此也不敢轻易否定。说讲文学,似乎从此点得到启发。一部武松的故事,可以说上几个月;“血溅鸳鸯楼”这在电影、戏剧中只能打上几分钟的事件,说书时竟要费上几天。
中國小说,具有说故事的传统,也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外國小说,由于它的发展建立在阅读基础之上,偏重静态的剖析。前者,生动活泼、引入入胜,但不免失之单薄,特别是不利于人物刻划与评论抒发。后者,条分缕析、鞭辟入里,但不免失之沉闷,对习惯看故事的中國读者,不利于普及传播。鲁迅是把这两者结合起来的第一人,他在中國小说的传统技巧基础上,吸收外國小说技巧的宝贵经验,铸造了一种全新的小说技巧。鲁迅的小说,注重在故事的演进中,通过人物自身言谈举止刻划人物,但在关键处所,也不排斥对人物的深入剖析。令人感到婉惜的是,他忙于战斗,转而运用杂文武器,茌小说创作上只是开了个头,就那样戛然而止了。
(三)小说对人物活动背景的描写,可以做到细微、具体。
人物总是生活在一定的背景环境之中的,脱离特定历史条件、政治形势、自然氛围的人物是没有生命的。问题还不限于此,文学作品的背景环境的渲染,还有另外的作用,那就是显示社会生活的时代的、阶级的、地域的、民族的气息。人们会惊异地发现,文学作品中那随意点染的一件器物、一个细节、一片场景、一种气氛,也许与故事演进、人物刻划并无多大直接关系,但却可以从它们身上看到一个特定的时代。这种点染,增强了作品的厚度与深度。后世的历史学家、经济学家、民俗学家、宗教学家、地理学家,乃至推进历史前进的政治领袖人物,都可以从托尔斯泰、契诃夫、巴尔扎克、左拉、狄更斯、马克。吐温、曹雪芹、鲁迅等等巨匠的著作中,去吸取营养。一一这些,都是小说家,说小说在这方面具有独特的功能,恐怕不是偏颇之词吧!
小说勾勒环境、点染气氛,有很大的随意性。这里没有丝毫的贬意,“随意”者,随处可行也。在小说中,可以专门介绍形势、描写景物;也可以在人物活动中,就目之所及捎带写出;还可以随着人物心情变化,使景物形态也随之变化。鲁迅的《一件小事》,几处写到
了“风”:人冒着风,风伴着人;事因风起,入以风显。《白光》中,又几处用到了“月”。月伴着人,月衬出心。一一这里的“风”与“月”,是随手点染的,既省力,又讨好,可以说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这与剧本就大不相同了:剧本中的每一场,景物固定,既不许中途变换,又很难随时添加。
小说勾勒环境、点染气氛,又能做到有深度。一定的场景、气氛、细节、器物,总是有它历史的来龙去脉,有它现实的底蕴根源。如果能从生活中挖掘、选择具有深厚内容的细枝末节,往往起到超乎寻常的作用。这仿佛从肉猪身上割下的一块肉,它联系着周身的血脉与
神经。鲁迅在《孔乙己》中描述了鲁镇酒店的格局,它不单为主人公提供了一个活动的场所,也为我们勾勒了一个旧社会各阶级依照严格界限交往应酬的画面。老舍笔下的北京城,那漫天的黄沙,那酷热的夏日,那皇族的养鱼玩鸟,那军阀的聚宴堂会,那说书的、卖艺的、保镖的、讨饭的、拉车的、算卦的等等三教九流的生活细节的描绘,为我们提供了20世纪初半封建半殖民地中國的完整图景。
(四)小说对人物进行评论抒发,能够做到灵活、深刻。
写任何作品,都是为了表露作者的思想。作者把自己对生活的评价、主张,通过作品中人物表现出来。这种政治倾向,当然主要靠作品的情节与人物“自然地流露出来”;但是,也不排斥必要的评论与抒发。如果在关键症结之处,结合具体描绘,或画龙点睛,或条分缕析,在形象感染的基础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则会大大地提高艺术效果。我们拿小说与剧本比较,就会发现:在小说中作者可以随时随地出场,而在剧本中作者通常却只能退居后台。小说的作者,不单在叙事写人时,把自己的喜怒爱憎,浸注其中,而且,可以象一个万能评沦家随时表态:对事件,他可以予先提示,也可以事后阐发;对人物的言谈举止,他可以赞恶褒贬;对一些细枝末节,他可以充分挖掘它的内在意义;对不同时、地的事物,他可以联系比照,显示出本质和规律。
小说中的抒发评论,是十分灵活的。首先,小说的叙述者,就是一位合法的评论人。叙述人与事,作者先表态,使得读者不能不顺着这个思路走。其次,这种评论取材格外方便,可以就事论理,可以归拢小结,可以联系对比,还可以联想生发。又次,评论的角度是可以变化的,不单以叙述人的身份加以评论,就是以书中人物身份也可以评论;有时,还可以拟设论敌,然后加以论辩。
柳青的巨著《创业史》,在运用小说这抒发评论的手法上,达到了一个高峰。从小说的开卷,到受到干扰勉强完成的二部下卷结尾,通篇充满了论辩的战斗气息。小说的“题叙”,写了一九二九年陕西饥饿史上严酷的一页,这里边写了多少作者的感叹。主人公梁生宝出场了,作者如同一位“尊神”在守护着他,对于他的事业,发出一通又一通赞语;而对于那来自敌对势力的攻击,作者多次挺身而出去抗击;对那来自人民内部的误解,作者不厌其烦地去劝解。合作化这一空前的事业,在它的每一里程上,作者在做出形象反映的同时,又都做了理性的阐发。
小说的抒发评论,可以做到旨远意深。生活中的事物,哪怕是一些细枝末节,都浸透着生活的浆液,能否深入地开掘它,在于作者的才识。小说为这种开掘,提供了方便,只待作者去发挥才力。一包零碎的纸币,在剧本中出现,只不过是件小道具,然而在小说《创业史》第五章中梁生宝的手里出现,却不同凡响。作者先是慨叹道: “钱对予那里的贫雇农,该是多么困难啊!庄稼人们恨不得把一分钱,掰成两半使唤。”接着,作者对这包零钱做了具体描写:“打开红布小包,又打开他妹子秀兰写过大字的一层纸,才取出那些七凑八凑起来的,用指头捅鸡屁股、锥鞋底子挣来的人民币来……”当梁生宝“拣出最破的一张五分票”付了汤面钱的时候,作者又禁不住感叹了:“这五分票再装下去,就要烂在他手里了。”这里边,并不多费笔墨的抒发评论,表达了作者对中國农民深厚的情意,也表达了他对在合作化大路上奋斗的带头人的由衷敬爱。显然,在其它文学样式中,是很难挖掘出这一细节的生活底蕴。因而也难使这种阐发达到如此的深度的。
通过上节的简略研讨,我们可以发现,小说的艺术表现力,较之其它样式来说,是突出、优异的。围绕着人物形象的塑造,小说表现出那么多的独特技巧,不能不使人重视这种文学样式,以便更好地表现社会生活。然而,正如本文开篇时说的那样,寸有所長,尺有所短,小说在具有强大表现力的同时,也有它的弱点。我们应该正视它,才能弃短就長。
小说的传播途径,主要是靠阅读,为了抓住读者,要有形象。鲜明的人物,具体的场景,为小说所不可少。如果说剧本较为概念,而可以由演出来弥补的话,空洞无物的小说则难以挽回败局。
同样是由于上述原因,小说要有故事。故事恰如一条金线,串起人物、场景、细节等等珠玉,才形成了完整的工艺品。叙事诗如果故事性不强,可以由浓重的描写、抒情来补救,而没有故事的小说,终难取得好的效果。
小说的容量大,它可以容纳那与情节关系并不紧密的次要人物、环境场景、细节器物、抒发议论,但往往由此产生偏差。有的作者随意穿插、尽兴阐发,使小说拖沓臃肿,破坏了作品的有机结构。
篇11:地狱般的环境为题目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1441 字
+ 加入清单单位的计算机坏了,材料只好到附近的打印社去打印。
打印社有三个工作人员,我进去的时候,他们正闲着。我将材料递给其中的一位,她接过我的材料,翻了翻,便默默地走到电脑旁,给我打了起来。
由于那份材料内容不多,没多长时间她就打好了。打好材料后,她就叫她们的另一位工作人员来帮我修改。那位工作人员站起来默默地向我这边走来时,我才注意起她,十五六岁的样子,满脸忧郁之色,看不出她这个年龄段应有的活泼青春靓丽。
她坐在我的身旁,与我一同看着电脑屏幕上的字。突然,我发现有错的地方,自己又不是不会电脑,还是自已改方便,想着,我便拿起了鼠标。
“你的眼呢?”声音之突然之大,让我吓了一跳,这话就出自刚才给我打字的工作人员之口,“就呆呆地在那坐着,没有一点眼色,没看见人家要改文件吗?”
原来,自那个小女孩坐到我的身边后,那工作人员的眼就没离开过那小女孩。
那女孩听到她的叫骂后,身子微微颤抖了一下,眼中闪出一丝恐惧,接着,便伸手要从我的手中要过鼠标。
“就知道用鼠标,键盘不能用吗?”声音又出自那工作人员之口。
“耳朵呢?给说过多少遍了?就是不长耳朵。”另一位工作员又向她吼道,也许她们两个是这个店的老板,女孩是学徒。
那女孩低着头默不作声地赶紧把伸向鼠标的手缩了回去,便在键盘上摸索了起来。
看她怪可怜的,我忙说:“不用她改,还是我自己改着方便。”
她们像是没听到我说的话又像在为我解释一样:“她不长记性,给说过多少遍了,总是记不住。就得教训教训她。不然,今后怎么从事这个行业?”
“那你们也不能这样对她?”我说。
“她不成器,不这样对她怎样对她?”另一个没好气地回敬了我一句。
她这句话,窘得我一时也不知说什么好。
上午的材料没有完全打好,下午,我早早地就到了,刚到她们的窗口,我就听到那两个人又在训斥那个女孩了。
“都不知你的脑子是怎么长的?有没有长脑子?”一个说。
“我们都想不明白,你的父母怎么没有把一点好的基因遗传给你呢?哪怕是一点点也行啊,也不至于这样啊。”另一个也在教训她。
……
我推开门进去,她们才停止对女孩的训斥。
“还站着干什么?”一个又对那女孩吼道,“还不去给人家打文件?没有点眼色?!
那女孩低着头默默地来到电脑前坐了下来,好像在想上午的文件放在哪个文件夹了。
“说你没长脑子吧,你真没长脑子。不在那个“其他”文件夹里吗?”
女孩听后默默地打开了那个文件夹。
“那个文件你不打完了吗?怎么还看?”
女孩刚想动,她们的话又来了:“你怎么那么慢?”
……
停也不是,站也不是,坐也不是,走也不是,动也不是,静也不是,反正是那女孩的一举一动都让她们不顺眼都能引起他们的厌恶来。她们就坐在女孩的身后,好像她们的工作就是专挑她的毛病的,总不住地用一双鄙夷、厌恶的眼光盯着她。也许她们恨铁不成钢,想让女孩早点学有所成;也许她们以为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中才能让她知耻而勇;也许她们以为“打是疼,骂是爱”,只有这样的“骂”才是真爱;也许……也许没有也许,她们就觉得她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中才能有所长进,才能成材。
而那女孩呢?就低着头,一任听从她们的摆布,你说怎么做就怎么做,哪怕是错的。在这里她得不到一点关爱,感受不到一点温暖。我不知她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还在这里折磨着自己,也许她真的没有一点出路,只好寄人篱下;也许在这样冷酷无情的环境中她已习惯;也许她在想,就先忍忍吧,在这样痛苦的环境中学点东西,等自己成材了再说。
成材?——就在这犹如地狱般的环境?地狱般的环境也能培养出天使?在我看来,地狱般的环境只能培养出魔鬼!
篇12:小说与历史
全文共 1900 字
+ 加入清单人类社会的历史一般有两种意义:一是作为过去发生的事件,这些过去的事件会影响到社会的发展,影响到人类的行为和思想;另一种是作为书写的历史,是历史学们家将今天可以收集到的关于过去的材料组织起来,用自己的理解来诠释历史。文学与历史同属于人文科学,他们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历史不仅可以成为文学的创作背景和书写主题,而且一个作家和他的历史观往往影响他的创作风格。
昆德拉在对待历史的问题上,不仅仅是追忆,而且带着反思,他希望在历史的反思中寻求人类得以传承的精神和力量。历史是个人的,也是社会的。昆德拉的小说,对历史的遗忘成了人类今天存在的一个必然的现实。昆德拉认为,遗忘是对自己的一种否定,无论是个人还是一个民族,不能正视历史就不能正视现在。对历史的态度一定程度上体现个人或民族对于当下的态度。昆德拉对捷克的历史遭受到的动荡和遗忘命运深感忧虑。移民的经历,捷克民族的多难历史让昆德拉将目光聚集到遗忘和记忆的斗争、回归和认同的渴望之中。他后期的小说《笑忘录》《无知》《不朽》《慢》《身份》等作品,都是在围绕遗忘与记忆这条线索展开叙述并进行思索的。
在《笑忘录》这部小说中,一开始就点明了作家的创作主题,米雷克说:人与政治的斗争,就是记忆与遗忘的斗争。”米雷克向以前的情人要回年轻时写下的情书,把他们扔到垃圾箱去,是为改写自己青春期的冲动和愚蠢,企图让他的过去和现在稳重成熟的形象相一致,“米雷克重写历史,就像所有政党一样,像所有的民族一样,像整个人类一样,大家都重写历史。人们高喊着要创造美好的未来,这不是真情所在。未来只是一个谁都不感兴趣的无关紧要的虚空。过去才是生机盎然的,它的面孔让人愤怒、惹人恼火、给人伤害,以致我们要毁掉它或重新描绘它。人们只是为了能够改变过去,才要成为未来的主人。人们之所以明争暗斗,是为了能进入照相冲洗室,到那里去整修照片,去修改传记和历史。”米雷克努力遗忘,而塔米娜却努力找回记忆,拒绝,拒绝遗忘。塔米娜跟着丈夫逃离了捷克,来到法国后丈夫去世,她一个人在法国过着孤单的流亡生活。她要找回记录她和丈夫以前生活的记事本,“她之所以要她的记事本,是因为它在笔记本中已经构建了一个由主要事件组成的脆弱架构,她想为这架构砌上边墙,让它成为她可以住进去的房子。倘若摇摇晃晃的建筑像搭建不稳的帐篷一样倒塌,塔米娜就只剩下了现在,这个无形的点,这一缓慢地向死亡进发的虚无。”对塔米娜而言,只要抓住与过去的联系,她才能拥有对未来的肯定;否则,未来和过去一样,将成为不确定的虚无。昆德拉通过米雷克和塔米娜的行为指出,人类遗忘的本性,由于遗忘带来了时间意义的丧失,世界变成虚无的存在。
政治的遗忘是有目的的集体性强制性遗忘。在《笑忘录》中,昆德拉指出:“阿连德被暗杀很快掩盖了俄国人对波西米亚的入侵,孟加拉国的血腥屠杀又让人忘记了阿连德,西奈沙漠战争的喧嚣又掩盖了孟加拉的呻吟,柬埔寨的生灵涂炭又让人忘记了西奈,就这样继续,就这样反复,继续反复,反复继续,直到一切都被所有人完全遗忘。”遗忘是一个普遍的存在,个人的历史,民族的历史,社会的历史,都经受着遗忘。昆德拉因为政治上的原因,漂泊在外,渴望回归,却深感回归的不可能。《无知》中的伊莱娜寄居法国二十年后,最终踏上了故土布拉格,当她面对故乡的人时,她却找不到回家的感觉,她的精神还在流亡者。法国不是她的故乡,而布拉格也已经不是她想象的样子,她的存在只是在漂泊的过程中才最真实。
昆德拉在《小说的艺术》中提出小说的历史性问题,他将具有历史性的小说分为两类:“审视人类存在的历史维度的小说”和“小说化历史编纂的小说”。昆德拉认为后者是“用小说语言传译一种非小说认识的庸俗化小说。”他褒扬的是前者的小说史观。在昆德拉的小说中,历史既是作为人物存在境遇的背景,同时历史本身也是一种存在。他努力从被历史遗忘的事件中找寻历史的存在。如何将历史融入小说,昆德拉说了四个原则:“首先:所有的历史背景都是以最大限度的简约来处理。我对待历史的态度,就像是一位美工用几件清洁上必不可少的物件来布置一个抽象的舞台。第二个原则:在历史背景中,我只采用那些为我的人物营造出一个能够显示出他们的存在处境的背景;第三个原则:历史记录写的是社会的历史,而非人的历史。所以我的小说讲的那些历史事件经常是被历史记录所遗忘了的;但最深入的是第四个原则:不光历史背景必须为一个小说人物创造出新的存在处境,而且历史本身必须作为存在处境来理解,来分析。”昆德拉认为小说书写的历史不是社会学、政治学意义上的,而是作为一种文化人类学的经验。小说家抓住被历史学家忽略的历史事件,从中发现人类所处的某种存在境况。
篇13:明代小说繁荣的表现
全文共 1280 字
+ 加入清单我们都知道明代涌现了大量的小说,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一个局面呢?明代小说繁荣的表现在哪些方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明代小说繁荣的表现,希望对你有帮助。
宋元话本是中国小说发展史上的一个崭新阶段。话本就是“说话艺人”的底本。“说话”是宋代民间娱乐场所中的一种伎艺,有着广大的听众群。“说话”的脚本和记录稿,成为最早的“话本”。话本的出现,标志着一种新的以当时口头语言——白话为表述语言的小说体裁的形成。 D、 明清阶段
明代与清代是中国古代小说繁荣昌盛的时期。在这个时期,出现了以宏大的场面和细致的描写,反映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章回体长篇小说。《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红楼梦》、《儒林外史》等长篇巨著,是中国古代文化的瑰宝。短篇话本、拟话本小说大量刊行,“三言”“二拍”是其中的优秀代表。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把中国古代文言小说的创作,推向了顶峰。
明代小说繁荣的表现为作品数量多,规模大,众体齐备,反映社会生活面广。
第一、长篇章回小说的诞生、发展和繁荣。
出现了一大批长篇小说,仅流传下来和有名可靠的就有近百部。被称为“四大奇书”的《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都出现在明代,它们成了历史演义、英雄传奇、神魔小说和世情小说的典范性作品,对明中叶以后同类小说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所谓历史演义,就是用通俗的语言,将征战兴废、朝代更替等为基干的历史题材组织、敷演成完整的故事,并以此表明了一定的政治思想、道德观念和美学理想。
所谓英雄传奇,就是凭借一些历史影子,主要通过想象虚构塑造传奇式的英雄人物。
所谓神魔小说,就是以神魔鬼怪为题材,通过想象夸张虚构塑造人物。 所谓世情小说,就是以婚姻、家庭生活为题材,描写现实生活中的人情世态。
第二、白话小说成熟,并达到了高峰。
宋元话本的出现,使白话短篇小说成为中国小说史上一种新形式。在明代,文人的创作活动大致有两个方面的成绩:
1、对前代话本进行收集整理,使之成为案头文学,如嘉靖年间洪洪楩编辑的《清平山堂话本》(又称《六十家小说》),就是明人最早整理的宋元话本集。
2、模拟话本进行创作,出现了冯梦龙的“三言”、凌濛初的“二拍”和陆人龙的《型世言》等选集,标志着白话短篇小说以完全成熟。“三言”、“二拍”代表了我国白话短篇小说的最高成就。 第三,文言小说出现了复兴。
文言小说到唐传奇达到了一个高峰,但在宋元时期相对衰落。到明初,瞿佑的《剪灯新话》、李祯的《剪灯余话》、赵弼的《效颦集》等,挽回了文言小说的颓势;明代中后期文言小说呈现出繁荣局面,为清初《聊斋志异》的出现作了必要的准备。
其次,明代小说的繁荣还表现在一是质量上的提高,最突出地表现在创作主体、人物塑造和艺术结构的变化上。
从创作主体来看,由积累型变为独创型。
在人物形象的塑造上,基本完成了从类型化典型到个性化典型的转变。在艺术结构上,《水浒传》、《西游记》等世代积累型小说,情节结构往往由一对矛盾冲突构成,表现为线性的链条式结构。而以《金瓶梅》为代表的世情小说,情节结构往往由两对以上的矛盾冲突构成,小说情节的横断面呈现出网状结构。
篇14: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546 字
+ 加入清单《三国演义》是古代历史小说中最有成就和影响力的作品。它广为流传,魅力无穷。它在中国文学和人民生活中有着不可估量的深远影响。它描绘了大约200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其中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张飞等人最为成功。《三国演义》在我脑海中一个接一个地讲述着传奇而生动的故事,比如桃园的三个结拜兄弟,三个爱护茅草屋,赤壁之战,草船借箭等等。它不仅让我了解了很多历史知识,也让我学会了一些与人打交道的方法。
这篇文章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关羽,他九英尺高,胸前留着长发,一双凤眼和两条蚕眉,外表非常强壮。非常有用。智慧和勇气,我最钦佩他的力量,因为有一次他的左臂中了毒箭,需要用刀切开肉,一个接一个地刮掉骨头上的毒药。虽然这种“手术”会让“病人”非常痛苦,但他仍然在专心地和他的辅导员玩围棋时忍住了疼痛。虽然关羽在一战期间在麦城遭到魏国和吴国联军的伏击和杀害,但关羽忠诚的英雄形象仍然留在我心中。
读完《三国演义》后,我感受到了中国文学的广度和深度。作者罗贯中形象地描述了所有的人物,如关羽的正义、张飞的正直、诸葛亮的忠诚和曹操的背信弃义等..这也表明我们每个人的性格都无法隐藏。我们必须克服缺点,做得更好。《三国演义》确实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我希望通过我的勤奋和努力,成为一个知识渊博、聪明能干、对社会有用的人。
篇15:温克尔的传说的儿童小说介绍
全文共 6028 字
+ 加入清单到过哈德逊河的人都会记得卡茨基尔山。它是巨大的阿巴拉契亚山脉的一个分支。它巍峨地耸立在哈德逊河的西边,傲然地俯视着周围的山村。季节的交替,气候的变幻——事实上,一天里的每一个时辰——都会使山峦的颜色发生奇妙的变化。远近的家庭主妇们把这种变化看作最完美的晴雨表。
在持续晴朗的日子里,山峦呈蔚蓝色和紫红色。晚上,它们的线条鲜明地呈现在清澈的天空。但是,有时周围虽万里无云,可它们的顶峰上却聚积着浓浓的灰色雾霭,在落日的最后余晖里闪耀着,好像那天使头上的光轮。
在这个神仙般世界的山岗下,过路人会看到淡淡的炊烟从一个村庄袅袅上升。村庄的木板屋顶在树丛里时隐时现。山岗上的蔚蓝色到了这里变成一片郁郁葱葱的翠绿。这是一个古老的山村。它是这个省份初建的日子里,荷兰殖民者聚居的地方。那时秉公执法的彼得·斯图夫桑特——愿他安息!——才执政不久。村里现有的几幢最早殖民者居住过的房屋依然保持着原状,但是看来也不会维持太久了。房屋是用黄颜色的荷兰砖砌成的,有花格窗,正面有个三角形的凸出部分,屋顶上立着风标。
就在这个山村里,在这样的一所房屋里,在很多年以前——那时这个国家还是英国的一个省份——住着一个淳朴,性格随和,叫做吕伯·凡·温克尔的人。他的先人,赫赫有名的凡·温克尔在彼得·斯图夫桑特的英勇时代里,曾经跟随那地方官围攻克里斯钦堡垒。可是,吕伯身上却很少具有他祖先的尚武精神。我说过吕伯是一个淳朴,性格随和的人。除此以外,他还是一个好邻居,一个怕老婆的,顺从的丈夫。说真的,正是因为他怕老婆,他的性格十分温顺,他深深为大家喜欢。因为只要一个男子在家里受到泼妇严格管柬,他在外边必然是恭恭敬敬,和蔼谦卑的。对他们来说,妻子的训斥胜过世界上所有劝人忍耐和受苦的布道文。因此,有一个凶悍的妻子可以说是一种福分。如果这话当真,那未,吕伯·凡·温克尔是福上添福了。
不必说,全山村的妇女都十分宠爱他。晚间,妇女们唠家常,谈起吕伯的家庭争吵时,像可爱的女性们惯常做的那样,总是袒护吕伯,说凡·温克尔太太的不是。只要他一露面,村上的孩子们就高兴地向他欢呼。他和孩子们一起玩耍,给他们做玩具,教他们放风筝,玩弹子游戏,跟他们讲关于鬼魂,女巫和印第安人的长篇故事。不管什么时候,只要他在村子里一出现,一群孩子总是包围着他,有的吊在他的衣服下襟上,有的爬在他的背上。他们肆无忌惮地戏弄他。村子里的狗没有一条会朝他狂吠。
吕伯性格中的最大缺点是他对一切能挣钱的劳动表示极大的厌恶。这并不是由于他缺乏长性,或者由于他不勤劳。他可以拿着一根像鞑靼的长枪那样又长又重的钓竿,在又湿又潮的石头上坐上一整天,一声也不吭,而鱼连钓杆上的鱼饵也不碰一碰。为了打几只鸽子或者几只松鼠,他会在肩上扛着一支鸟枪,步履艰难地穿过树林,蹚过沼泽,攀登高山,翻越峻岭。只要人们有求于他,他决不会拒绝帮助别人,即便是最最粗笨的活他也乐于去做。
村子里只要有任何欢乐的场面,例如剥玉米皮,砌石头墙,他总是抢在头里。
村里的妇女常常差遣他,让他为她们跑腿,或者替她们做她们的丈夫不屑做的琐事。总之,吕伯总是乐于为别人效劳,却从来不为自己做什么事情。若要他干自己的家务活和庄稼地里的农活,他就办不到。
事实上,他声称他的庄稼地已经无可救药。它是全村最坏的一块地。不管他愿不愿意,他那庄稼地里什么都搞糟了。而且情况还会继续恶化下去。
篱笆一处一处倒塌。母牛不是走失,就是走到白莱地里去。他地里的野草比任何地方的野草长得都快。每当他要到屋外去干些活时,天公却偏偏下起雨来。在他管理下,他父亲传下的庄稼地一亩一亩地缩小,直到最后,只剩下一小块种了玉米和土豆的地,还是村里管理得最糟糕的。
他的孩子也是衣衫褴褛,像是没有父母照管似的。他的儿子和他同名,也叫吕伯,相貌长得跟父亲一模一样,儿子看来也继承了父亲喜欢穿破烂衣服的习惯。他总是像一匹小驹那样,紧跟在母亲的身后。他穿着吕伯扔掉的一条宽腿马裤,一只手费力地提着裤子,样子像是雨天提着拖裙走路的妇女。
可是,吕伯·凡·温克尔是人间最快乐的人之一。他傻里傻气,生性贪图安逸,随遇而安,有白面包时吃白面包,有黑面包时吃黑面包,只要不费脑筋,不花心思,他什么都可以凑合。他宁可只有一分钱而挨饿,不愿为挣一镑钱而工作。如果由着他自己的性格,他会高高兴兴地浪荡下去;但是他的妻子没完没了地训斥他游手好闲,无所事事,说他正在把全家带上绝路。
早晨,中午,晚上,妻子的舌头唠唠叨叨地没完没了。只要吕伯一开口,或者一干活,总会招来妻子破口大骂。吕伯只有一个办法来对付妻子的训斥,而且,由于他经常施用这种伎俩,它已经变成了他的习惯。他耸耸肩,摇摇头,眼睛朝上,不吭一声。可是,这种做法常常惹起妻子发动一场新的咒骂,因此,他不得不鸣金收兵,朝屋外逃窜——这是怕老婆的丈夫的唯一出路。
吕伯在家里的唯一追随者是他的狗沃尔夫。沃尔夫也像主人一样地惧怕主妇。因为凡·温克尔太太把他们俩看成一对好吃懒做的伙伴。她总是恶狠狠地看沃尔夫,认为沃尔夫是使主人常常走上歧途的罪魁祸首。说真的,就一条忠贞的狗的品性来说,沃尔夫在树林中拾回猎物时,可以说是骁勇无双的。
结婚的岁月一年年过去,吕伯·凡·温克尔的日子一年年变得更糟。雌老虎般的老婆那火爆性子不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有所减退;她的舌头却由于经常使用而变得越发刻薄。有一阵子,吕伯被逼出家门后,常常和村上的一伙消磨闲日子的家伙们厮混在一起。他们经常坐在一家酒店门前的长凳上,酒店门前挂着英王乔治三世陛下的肖像,上面是乔治那张红通通的脸。这帮家伙整个夏天就懒洋洋地坐在一棵大树的树荫下,没精打采地闲扯村里的流言蜚语,或者讲那些永远讲不完的,令人昏昏欲睡的故事。但是,有时他们偶然从过路的人那里获得一张旧报纸,就会煞有介事地议论起天下大事来。
政治家们值得花钱听听他们的这种讨论。瞧!他们是如此聚精会神地听村上的教师戴立克·凡·布曼尔一字一字地念报纸。戴立克矮小机灵,学问丰富。
他决不会被字典中任何一个大字所吓倒!瞧!他们是如此貌似圣贤地讨论着几个月前发生的天下事!
这一伙人的观点完全被尼古拉斯·凡窦尔所左右。他是村里的元老,又是酒店的主人。他从早到晚坐在酒店门口,随着太阳移动,不时挪动地方,使自己永远坐在阴凉处。因此村上的人可以根据他的位置,像观察日昼一样。精确地说出一天的时辰。不错,他终日不开口,只是一股劲儿地抽烟斗。他的追随者们(因为每一位大人物都有追随他的人)十分了解他,知道怎样判断他的观点。如果所念的或所叙述的内容使他不高兴时,人们可以看到他猛力地吸烟斗,然后愤怒地,急促地,接连不断地一口口喷烟。如果他高兴,他就慢吞吞地,安详地吸烟,吐出淡淡的,平和的烟雾。有时,他从嘴里取出烟斗,让芬香的烟雾在他的鼻子上统绕,庄严地点点头,表示他的赞许。
即使在这样的堡垒里,不幸的吕伯最终也抵挡不住老婆的袭击。雌老虎突然从天而降,打破人们的宁静。她破口大骂,斥责这帮家伙是坏人,连德高望重的尼古拉斯·凡窦尔也难逃河东狮吼。他被指摘怂恿她的丈夫好吃懒做。
可怜的吕伯最后被逼到几乎绝望的地步。他躲避农田劳动和妻子斥责的唯一出路是拿把鸟枪,到树林里去漫步。有时他坐在树根旁,和沃尔夫分享行囊里的东西,他把沃尔夫看成是患难兄弟。
“可怜的沃尔夫,”他会说,“你的主妇让你过猪狗的日子。但是,孩子,别在乎。只要我活一天,你决不会缺乏朋友。”
沃尔夫摇摇尾巴,依依不舍地看着主人的脸。如果狗懂得怜悯,我真的相信它是在全心全意地回报主人的恩情。
在秋天的一个美好日子里,吕伯在走了长长一段路后,爬到了卡茨基尔山的最高处。他一路打松鼠,这是他最喜爱的运动。宁静的四周不时响彻着他的枪声。到了快近黄昏的时候,他又困又饿,倒在一个长满绿草的土墩上,绿草一直延伸到悬崖的边缘。从树隙缝间他可以看到山脚下延绵好几里的浓密的树林。在远处,他看到了壮丽的哈德逊河静悄悄地流淌着,有时河中闪映着彩云的倒影,有时片片风帆慢悠悠地移动着。风帆好像是睡在哈德逊河母亲洁白光滑的胸膛上,逐渐地消失在蔚蓝色的山峦间。
在山崖的另一边,他看到深深的峡谷。那里怪石嶙峋,峡谷脚下满堆着悬崖峭壁上掉下来的石块。这是阳光照不到的地方。吕伯若有所思地在土墩上躺了一会儿。夜幕渐渐降落,山峦黑而长的影子投射在整个山谷上。吕伯知道如果他回到山村,天一定已经黑了。他一想到凡·温克尔太太气汹汹的样子,禁不住深深叹了口气。
当他将要下山的时候,他听到远处有个声音叫道:
“吕伯·凡·温克尔!吕伯·凡·温克尔!”
他环视周围,只见到一只孤单单的乌鸦飞过山岗。他想他一定是走了神,又开始下山。突然他又听见同样的叫声划破了宁静的夜空。
“吕伯·凡·温克尔!吕伯·凡·温克尔!”
这时沃尔夫身上的毛突然耸立,它低沉地叫了一声,爬到主人身边,恐惧地看着峡谷。吕伯也模模糊糊地感到惧怕。他朝着同一方向看。他看到一个奇怪的身影缓慢地往山上爬,身上背着沉甸甸的东西。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见到人使他大为吃惊。但是他想也许是邻村的人需要他帮助,因此他匆匆忙忙地走下山去。
等到他走近的时候,陌生人的奇怪外貌使他更加惊讶。陌主人是个身材矮小,但是长得十分结实的老人,一头蓬乱的头发,灰白的胡子。他穿着古老的荷兰服装——一件布外套紧紧地绷在腰部——下身穿着好几条裤子,最外边的一条裤子硕大无比,两侧有着成排的扣子,膝盖部分隆起了一块。他肩上扛着一只圆圆的酒桶,看来里面盛满了酒;他向吕伯招手,要吕伯帮助他。吕伯见到素不相识的人,带有几分羞赧和猜疑,但是他像往常一样,还是很快地同意了助他一臂之力。他们两人轮流着扛酒桶,沿着沟壑往上爬。
这条沟壑显然是山间干涸了的河床。他们爬山时,吕伯听到一阵阵轰隆隆的响声,像是远处的打雷声。声音似乎是从一个深谷里,或者不如说是从高耸的山石罅隙里传来。他们沿着崎岖的山路朝传来声音的方向走会,吕伯以为刚才的声响是山里常有的片刻即逝的雷雨声。通过沟壑,他们来到一个山谷。
山谷呈古罗马时代的圆形剧场形状。周围是垂直的峭壁。峭壁的边缘上长满低悬下来的大树。它们茂密的枝叶盖住了天空。因此你只能偶尔瞥见蓝色的天空和夜晚明朗空中的浮云。吕伯和他的同伴默默地走着,一声不吭,因为虽然吕伯对于扛着酒桶到荒山中的举动十分疑惑不解,但是由于在这个陌生人的身上有着一种奇怪而又神秘莫测的东西令吕伯产生了一种敬畏的心情,所以他不敢和他随便闲谈。
他们走进了圆形剧场似的谷地,又有奇怪的事出现在眼前。在剧场中心的平地上有一些相貌奇特的人在玩九柱戏。他们穿着奇怪的外国服装。有人穿着短上衣,有人穿着无袖短外套,大多数人像吕伯的同路人那样穿着肥大的裤子。他们的脸也长得十分特别。有一个人留着一把大胡子,一个宽大的脸,一对小眯眼。另一个人的脸上好像只长着一个大鼻子,头上戴着一顶白色的锥形帽,帽子上插着一根细小的公鸡尾羽。他们每个人都留着各种形状,各种颜色的胡子。当中有一个人看来是首领,他是一个矮胖老绅士,有一张饱经风霜的脸。他穿着一件绑紧的紧身上衣,腰间束着一根宽宽的皮带,插着一把短刀,高顶帽子上飘着一根羽毛,脚上穿着红袜子和高跟鞋,鞋子上面装饰着玫瑰花。这些人使吕伯想起了挂在村里牧师多米尼·凡·夏伊克客厅里的一幅古老的弗兰德画上的人物肖像。那幅画是殖民地建立时从荷兰带来的。
吕伯感到惊奇的是这些人虽然在娱乐,但是他们保持着庄严肃穆和神秘的静默。他们是他从未见到过的一伙最忧郁的游戏者。没有任何声音打破周围的寂静,只有滚球发出的隆隆声。它们滚动时,声音就像打雷一样。
当吕伯和他的同路人走近他们时,他们突然停止了游戏。他们的眼睛一动也不动,像塑像似地凝视着吕伯。他们的眼睛以及奇怪的、毫无光彩的面部表情使吕伯胆战心惊,双脚哆嗦不停。此刻,他的同路人把酒桶中的酒注入大酒壶,并且招手要吕伯把酒端给在场的人。吕伯战战兢兢地照着去做。
这些奇怪的人咕咚咕咚把酒一饮而尽,仍然不作一声。然后又回去玩九柱戏。
吕伯的畏惧心情逐渐减退。在没有人注意到他的时候,他甚至敢于大胆地饮起酒来。他发现那酒有股上好荷兰酒的味道。他天生就是一个酒鬼,禁不住一喝再喝。他接二连三地从大酒壶中取酒,很快就支持不住了,感到天旋地转,脑袋慢慢搭拉下来,呼呼地入睡了。
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还在他遇见那个古怪老人的土墩上。他揉了揉眼——这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明朗早晨。小鸟在树丛里跳跃着,啁啾着;在清爽的山风中,老鹰正在高空飞翔。
“怎么搞的,”吕伯想着,“我可别是整个夜晚都睡在这里了。”
他回想他人睡前发生的事——那个扛着酒桶的奇怪的人——山谷——山间人迹罕至的隐居地——玩着九柱戏的悲哀的小老人——大酒壶。“啊!大酒壶!那个邪恶的酒壶!”吕伯说道,“我找个什么借口向凡·温克尔太太解释呢?”
他寻找他的那支鸟枪。但是他在自己身边看到的是一支古老的燧发枪,枪筒子长满了铁锈,枪机已经成了碎片,枪托给虫蛀了。他现在怀疑山里那些庄重的游戏者跟他开了个玩笑,用酒灌醉了他,把他的枪偷走了。沃尔夫也不见了;它也许捉松鼠或者松鸡去了。他吹起口哨,大声叫沃尔夫回来,但是毫无结果。山上回响着他的哨声和叫声,但是没有沃尔夫的踪影。
他决定再到昨夜那些游戏者集会的地方去;如果他遇见他们中间任何一个人,他要问他们要回他的狗和枪。当他站起身来的时候,他感到四肢僵硬,不像往常那样灵活。
“睡在山上究竟不合适,”吕伯想,“如果这趟玩耍使我犯上风湿病而卧床不起,凡·温克尔太太可不会饶我哩。”
他费力地往山谷下走,后来又找到了前一天晚上和那个同路人所经过的沟壑。但是,出乎意外的是,现在沟壑中正咆哮着从山上冲下来的急流。奔腾的水从一块岩石跳跃到另一块岩石,峡谷底下发出隆隆的轰鸣声。他设法沿着沟壑往上攀登,艰难地穿越过树丛,不时被野生的缭绕在树木间的蔓藤绊倒。
最后,他来到昨晚的峡谷。但是,那里岩石挡住了去路。昨夜峭壁由公民的。说真的,吕伯不是个政治家。国家和帝国的变化对他不产生丝毫影响;但是他曾经长期在一种专制统治下呻吟过——受老婆的管辖。现在这一统治结束了——他总算出了头,摆脱了婚姻的枷锁,可以自由地进进出出,再也不必害怕凡·温克尔太太的压制了。当人们提到他太太的名字时,他总是摇摇头,耸耸肩膀,抬起眼睛——这可以解释成他听天由命,或者是他为已得到的解放而表示高兴。
他总是对每个到杜立德先生饭店来的陌生人讲他的故事。首先人们注意到,他每次讲故事,总要更改一些情节——毫无疑问,这是由于他刚刚睡醒。
最后故事就成了我以上所说的样子。村里的男女老幼都背得出这个故事。有些人总是怀疑故事的真实性,他们说吕伯是疯了。但是荷兰居民中的老人几乎异口同声他说故事是真正发生的事。即使到了今天,他们在夏天下午听到卡茨基尔山上的打雷声,他们总是会说亨特里克和他的水手们又在玩九柱戏了。山村附近怕老婆的丈夫们感到日子难以度过时,总是希望能尝尝使吕伯·凡·温克尔昏昏入睡的酒。
篇16:野性的呼唤简介及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6 字
+ 加入清单作者:杰克伦敦
改写:何碧珠
出版社:中国东方出版社
内容简介:
巴克遇到了邮差是个懂狗的人,他可以公正的处理狗儿之间的纠纷,也知道巴克是只不可多得的雪橇狗,并不时的给予 指导让巴克很快的适应北方的生活,但命运乖桀并不会因此停止,它再度换主人,这次是无知的二男一女完全不懂狗,让狗儿吃了很多苦,在生死交关之际,巴克遇 上了桑顿,他用爱心照顾巴克,狗儿巴克感受到新主人的爱,也积极的回报自己的爱,这是人与狗之间惺惺相惜的情谊,让巴克在回归大自然时有了牵挂,但巴克终 究会去寻找它野性本能中的归处。
心得:
杰克.伦敦擅长以动物来比喻人类的行为,他对北国的环境和对狗的了解深入,随着他所描写北国恶劣环境对人们的不便及寒冷对生理伤害的故事情节让人宛如深入 其境,在描写每只雪橇狗的性格和行为时栩栩如生,是一部老少咸宜的小说。在野性的呼唤中,主角巴克本来是一只养尊处优、美丽骄傲的南方大狗,在它回归大自 然的过程中受到贪婪人类的调教,逐渐找回它血液中所遗传的野性,在这艰难的过程中,是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引导巴克如何在人、狗、大自然中寻找共存共生的平 衡点。当巴克被亲近的人卖掉,乃至人类拿着棍棒驯服它时,它以它的本能适应新的生活,它的新生活开始于北方严寒的天气及险恶的地形,拉雪橇是它的工作,它 由其它狗儿身上学习北方的生活技巧,进而争夺狗群的领导权,并展现它的超强领导力,这领导力是它天生的魅力,也是它在艰难环境中学习而来的成果。
篇17:汤姆索亚历险记经典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58 字
+ 加入清单《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作品,他以自己为原型,生动地描绘出一个可爱又令人头疼的顽童形象,给世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初读这本书,我觉得汤姆索亚绝不是人们心目中的”好孩子“,他不爱学习,爱冒险,调皮捣蛋。今天的家长一定会把他当做反面例子吧!
汤姆和他的小伙伴们身上发生了很多有趣的故事:周末被罚刷墙,汤姆竟耍诡计让别人都以为自己在受罚;同学得罪了他,他竟报复同学家的小狗。诸如此类的故事正是我们现在的家长头疼的事,读起来真是让人忍俊不禁。但后来随着情节的发展却改变了我对汤姆的看法,慢慢地我觉得汤姆并不是坏孩子:他和同伴去墓地玩耍,亲眼目睹了一起凶杀案,在法庭上,竟勇敢地站出来指认凶手;他和伙伴们去小岛上探险竟顽强地战胜困难,勇敢地生存了下来……
在他身上,真实的体现出儿童淳朴的天性和勇敢正直的个性,更有现在孩子少有的极强的生存能力。
在一个生存竞争越来越激励,对生存能力的培养越来越重视的,我们看上去比汤姆”懂事“,我们都能做到从小好好学习,以至于我们的书包越来越重,学校越来越像笼子一般,我们在为自己的智商发展水平而”自豪“的同是,是否意识到汤姆身上所具有的亲近自然,活泼的生命力却渐渐丧失了呢?
汤姆·索亚不仅仅是为儿童所作的一个多面性人物,更是为使所有人回忆童年,梦想童年所刻画出来的一个小精灵。汤姆在充满阳光的世界里,告诉我们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便可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地发挥,创造出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梦幻天地。希望你,希望我,希望我们大家在汤姆的故事里找到与自己梦境相同的画面。
篇18:以迷藏幻梦为题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706 字
+ 加入清单一阵咖啡的浓香久久的飘在一座不大的屋子上,巧克力的香味在擦得一尘不染的木桌上来回荡漾,小院中黑色玫瑰散发出使人战栗的死亡香气,使这看上去十分温馨的屋子添了一丝诡异。
“真是个神秘的人呢。”门口的蓝色短发少年嘴角爬上一丝温暖的笑,轻轻拉了下门铃,“叮------”清脆悦耳的门铃声在少年耳边久久回荡,就在他开始怀疑究竟有没有人的时候,门,就那么出乎意料的打开了。
蓝发少年错愕的看着一头黑发的少女,少女湛蓝的双眼透着一丝戾气,苍白无血色的脸庞仿若水晶雕刻一般,精致完美。黑色的长长披风裹住了她的全身,只留下纤细的身姿。
“喂,看够了没有?”黑发少女不耐烦的扯了扯嘴角,谁呀这是,一大早就跑来惹事!女孩冰刃般的目光直直射上少年的脸庞,“如果没事的话,就不要来打扰我。”
少年不好意思地伸出双手,友好地说:“嗨,我叫卡修斯,你好!”少女看都不看卡修斯一眼,冷冰冰的抛下一句话:“我叫布莱克。有事情进来谈。”卡修斯尴尬的收回双手,顺便扫了一眼布莱克的客厅;除了必需的家具,只有黑色的窗帘。真是个怪人呢。他嘴角又爬上一丝温暖的笑,布莱克鄙视的望了他一眼,双手抱胸酷酷的说:“说吧。”
“是这样的,最近出现了一个恐怖组织,代号邪灵,我们正义的战神联盟想邀请你一同消灭邪灵组织。好吗?”卡修斯清澈的双瞳没有一丝杂质,迫切地望着布莱克。
“你说什么?!威斯克他还活着?!”布莱克冷冷的双瞳终于有了一丝惊异之色,她的声音几乎变了调,“邪灵组织又复活了?!”卡修斯疑惑的点点头,满眼迷惘。
"……你先走吧,我,答应了。“布莱克疲倦的摇摇头,低低的叹了一口气。
卡修斯点点头,一脸欢快的窜上了天,全然不顾一脸阴沉的布莱克……
篇19: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627 字
+ 加入清单两本书皮金黄的文言文名著静静地躺在桌子上,轻轻翻开,细细品读,书中的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合上书时,我平静的心早已波澜壮阔。没错,它们是《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是一部古典名著小说,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的故事。翻开第一页,首先我看到的是“滚滚长江东逝水……”这一类脍炙人口的诗句,接着引入正文。作者罗贯中本身借着历史人物,把忠、仁、义融入书中,深入人心。
忠。他降汉不降曹,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他就是关羽。关羽不但忠,而且是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里描写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自从我读过《关羽刮骨疗毒》之后,关羽的形象在我心中高大了起来,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仁。刘备骨子里透着一股仁的精神,刘备携民过江事件也让他的爱民名声流传。刘备、诸葛亮大败曹军之后,移驻在樊城。曹操为了报仇,分兵八路,追杀而来。诸葛亮料定抵挡不住,劝刘备放弃樊城,渡过汉江。刘备不忍心抛弃百姓,便带着他们一起过江。刘备看见百姓拖儿带女,号泣而行,哭喊:“为我一人而使百姓遭此大难,还有什么脸面活在世上!”说罢就要跳江。幸亏左右急忙抱住,才免于刘备自尽。这件事,我一直记在心中。
读完《三国演义》,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三国演义》中的“义”,只是指兄弟之义,国家大义和知遇之义吗?它是否有着更深刻的含义等着我们去体会,发现呢?
篇20:剧情简介
全文共 285 字
+ 加入清单一场灭门惨案,让原本逍遥浪荡的关宏宇成了在逃的通缉嫌犯。
身为刑侦支队队长的双胞胎哥哥关宏峰,誓要查出真相,但出于亲属回避的原则,警队禁止关宏峰参与灭门案的调查工作,关宏峰义愤辞职。调任了代支队长的周巡处于破案压力,也为了追寻关宏宇的下落,他设计让离职的关宏峰以“编外顾问”的身份继续参与各大重案要案的调查,而警队所有人都被隐瞒了。由于罹患“黑暗恐惧症”,白天和黑夜出现在警队的“顾问关宏峰”,其实是由孪生兄弟二人白夜分饰,性格迥异的兄弟两人在警队中马脚不断,背负着随时被周巡及各路人马发现的危险,一路侦破了各种大案要案,目的只是想伺机调阅灭门案的案卷查出真相,以还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