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梅森《人民的名义》小说简介经典20篇
《孤芳不自赏》,被读者视为不可多得的经典之作,更是风弄第一部正式授权的正本简体小说。该小说是中国网络人气最高女作家之一中的“风弄”的作品,八年来积聚了无数读者好评,被评为“第一好看的帝后小说”。小说类别是历史小说—架空历史,该小说于2024年9月出版于北京儒意欣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今天小编给同学们收集了一些周梅森《人民的名义》小说简介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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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余罪小说每个人大结局
全文共 1401 字
+ 加入清单余罪可火了,小编不说大家都知道,特别是90后,00后的小屁孩儿特别喜欢看余罪,下面小编带来的是余罪小说每个人大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
在小说余罪的第七卷《真实的谎言》中:余罪为了让被审查的林宇婧自由,接了特情任务,扮黑警,收黑钱,当保护伞,敲诈勒索,3P被偷偷地拍视频,最终抓出了内鬼,林宇婧自由了,也被余罪感动了,因为他为了就她有了污点,仕途不顺了,而大家看的网剧一二季只是小说前三个章节,后面余罪还会碰到很多红颜知己,不过最后他还是和管的住他的大胸姐结婚了,而电视剧里好多情节是和小说不一样的。
余罪小说大结局 安嘉璐和谁在一起了
而剧中余罪的女神安嘉路最后还是和解冰结婚了。解冰在出任务时受伤断了一条腿,和安佳璐结婚后一起去了警校当教官培训学员。而徐处退休,余罪有能力但是不服管教,又迫不得已必须用他破案,所以给他了个代理局长的位置,于是余罪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警察局长,娶了大胸姐diao丝逆袭变成人生赢家。
林宇婧(大胸姐)结局
大胸妹 林靖宇的结局最终和余罪产生了情感纠葛,作为缉毒大队女警,性格泼辣并且身手不凡,因未婚夫在执行卧底任务时身亡而产生心结,后来因为余罪,林靖宇的心结渐渐打开,最终爱上了余罪。
许平秋结局
许处长的扮演者一定让大家觉得很眼熟吧,据了解,许处长的扮演者是常戎,出演过《青春冲动》、《x特工》等电视剧,作为刑侦处处长,许平秋屡破奇案,严肃正直,他是警校学生的偶像,经验丰富,眼光独到,选择余罪作为卧底。
许平秋结局继续当他的 干部 ,但是却把余罪的人生彻底改变,成了余罪人生中最恨的人。
傅国生结局
傅国生表面上是成人用品店老板,实则为贩毒头目,在监狱与余罪相识,后将余罪安插在郑潮身边。傅国生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曾经是一名英语老师,文化程度高,心中的欲望更是讲啊变成了一个魔鬼。
最为剧中的反派角色,傅国生的结局一定不会有好下场,不是最终伏法,锒铛入狱
郑潮结局
郑潮是犯罪团伙中二号人物,地位仅次于傅国生,行事低调且作风狠辣,因为不想得罪傅国生,所以暗中提防余罪。于傅国生一样,郑潮的最终结局自然不会有好下场。
鼠标结局
鼠标是余罪在警校时的好兄弟,后来顺利做了警察,鼠标外表憨厚,内心机灵,善于使用扑克牌,与余罪在于探案过程中携手共进。
焦涛结局
焦涛是傅国生手下,冷血寡言,在江湖上多年的打拼经历形成其沉稳冷酷的处事风格,但对傅国生忠心耿耿,并且重视江湖道义。
周文娟结局
周文娟是警校学生,也是余罪的同学,性格有些自卑并且沉默寡言,后来从训练时晕枪成长为智慧,最终做了一名细致且成熟的专业法医,暗恋成为卧底的余罪,但是她知道余罪喜欢的是安嘉璐,所以不知没有表白心声。
主角余罪,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警察形象,更不是俗套的表面坏蛋内心正义的警察。
而关于《余罪》的追却结局,只能说故事的发展在编剧的手中左右,我们这些观众也只能臆测。
原著作者的《黑锅》和《余罪》里的人物、情节架构都有那么一点相似之处,但看起来又不会觉得两者之间谁是谁的影子。
可也正因为这样,余罪对犯罪有非同寻常的触觉,他可以从匪夷所思的角度窥探到犯罪者的犯罪手法和心理;同时知道如何以恶制恶,用不合法的手段对付犯罪者。
这也是余罪全书贯彻始终的矛盾,一个对犯罪有天才触觉的匪警,如何在纪律部队的体制中挣扎成长。每走出一步,既是伸张正义追寻真相,也是一脚踩在犯罪的泥沼上。事实上,读者读完整套书,都没法简单判断余罪是一个好人或者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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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夏至未至小说陆之昂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661 字
+ 加入清单导语:夏至未至小说结局是什么?立夏和傅小司在一起了吗?小说版结局陆之昂入狱坐牢,电视剧陆之昂结局有什么不同呢?以下是小编整理夏至未至小说陆之昂结局是什么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夏至未至小说陆之昂结局是什么
《夏至未至》傅小司被人说成抄袭,在一次画展中,那个说他抄袭的女画家找人来闹,陆之昂看不过去,拿瓶子砸了那个女人的头,傅小司让陆之昂快跑,陆之昂成了通缉犯,逃亡后沦为乞丐。有一次在便利店看见了傅小司的画就哭了,被便利店的人当成了疯子,再后来警察来了,陆之昂就被抓走了。最后被判处无期徒刑。
故事中的陆之昂温和开朗,与傅小司是两种不同性格类型的男生。他们之间好得可以为对方打得头破血流,却又恨得老天怎么又生了对方一个他,彼此都已融入对方的生命,在经历了亲人离去、遭人陷害等问题时,都永远守候在彼此身边。
夏至未至小说结局是什么?
小四(作者)最终还是没有点出七七的作为,是她作了手脚,使得遇见不能实现梦想。
小司被光环包围着,可是失去了那些一直在他身边的亲人:之昂因为保护他而坐牢,无期徒刑。
七七成为了大红大紫的明星,她为了自己的歌唱地位不受影响,断送了遇见的歌唱梦!而且在立夏不再时,和小司酒后乱性,还怀了孩子,以此来叫立夏离开小司。
立夏决定让七七照顾小司,让她呆在他身边.自己则在上火车的一刹那丢掉了手机卡,没有人知道她离开,也没有人知道她会去哪里,其实后来她回到了浅川,过着平平淡淡的生活。只是生命中和小司的记忆,那是谁也取代不了的。
于此同时,在浅川的还是遇见和青田。段桥的死教会了遇见怎么样去爱一个人,所以她和青田厮守一生。
篇2:水浒传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02 字
+ 加入清单每一朵花蕾,都期盼着和风与熙日;每一位英雄都渴望着明君与朝政。
才华横溢,表现杰出的英雄正如同缤纷灿烂,耀眼炫丽的美丽花蕾,永远都是聚光的焦点。我认为花朵不经过风沙雨雪的催折,绽放不出动人的芬芳与色泽;英雄未曾有过痛苦艰难的洗礼,展现不出特异的气度与风骨。
水浒中有一百零八位好汉,他们没有和风熙日的拂照,而是饱经风沙雨雪的侵凌!在水浒中他们演绎出惊心动魄的一场场传说。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鲁智深,他是一个彪形大汉,身高约莫六尺,腰围足有四尺,满脸的胡子,一看,便是一位无恶不作的坏蛋吧!听,远处,有人在耍棒,卖膏药,此人便是打虎将李忠!鲁智深与两位故人谈笑风生,但李忠却要卖膏药,只见鲁智深向观众说道:“全部都给我滚。”我看到了一个蛮不讲理的鲁智深。后来三人大吃大喝,忽然听见隔壁传来哭泣声。鲁智深赶紧冲过去,质问道:“发生了什么事?怎么哭哭啼啼的!”从这句话中,我又看到了一个与众不同的他,鲁智深并不是一个无恶不作的人,只是未曾发现而已。我敬重他,敬重他雪中送炭的品质。
这一百零八位好汉如花蕾,绽放出灿烂;美丽的光芒;英雄在整个崛起、奋斗,开创的过程中所迸射出光彩,这才是令人赞叹的!
李逵,是一个天真朴实,粗鲁直率的人物,虽然不免有一些性格上的缺陷,如残暴嗜杀,粗俗蛮横。但元气淋漓,有英雄气概。鲁智深虽然粗豪,但其‘粗’与李逵不同,豪爽的性格是有深明大理的智慧。是个精细的人,做事往往谋定而动,看他故意挑三拣四,出尔反尔,的卖肉方式,激怒镇关西,好寻得动手借口,可以看出他与李逵的差异。
灿烂的花蕾,终有零落的是时候;英雄,如美丽的花蕾,也将归于损灭,这是英雄的宿命,更是《水浒传》这部史诗最动人心魄的魅力。
篇3:语文《昆虫记》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13 字
+ 加入清单我花了一周的时间终于读完了《昆虫记》。它的作者是家喻户晓的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我被它深深的迷住了。
这本书记录了他在户外观察昆虫习性的结果。比如,青竹峰的巢住在潮湿的泥土下;螳螂的天敌是个头最小的蚂蚁;狼蛛在蜘蛛中毒性的,人们被它咬后会失去知觉,动物被它咬后就会立即死去等,还有好多我没听过名字的昆虫。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平时如果我走在马路上,看到了蚂蚁搬运东西,一群小蜜蜂在花上采蜜,蝉儿在树上鸣叫,最多也就多看几眼,根本不会细心观察,然而这样的小细节法布尔却观察的细致入微,他写的每个小故事都是经过数月甚至数年的观察才慎重的下结论。例如,“见过螳螂的人,都会十分清楚地发现,它的纤细的腰部非常的长。不光是很长,还特别的有力呢。与它的长腰相比,螳螂的大腿要更长一些。而且,它的大腿下面还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的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齿,一共有三个。总之,螳螂的大腿简直就是两排刀口的锯齿。当螳螂想要把腿折叠起来的时候,它就可以把两条腿分别收放在这两排锯齿的中间,这样是很安全的,不至于自己伤到自己。”这是作者描写的螳螂,在法布尔的笔下,这些小昆虫都变得栩栩如生,生动可爱,仿佛变成了孩子们的小伙伴,让人读起来欲罢不能。
《昆虫记》让我开阔了眼界,也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努力!
篇4:糊涂的爸爸错位的爱_小说作文
全文共 749 字
+ 加入清单刚娃读到小学三年级时,他爸爸就成了暴发户。
他爸有一天对刚娃说:“到县城重点学校读书,你想不想去?”
刚娃一脸固执:“不去!”
刚娃的爸其实早已给儿子安排妥当了,插班到县城一所挺有名的学校。
刚娃胳膊扭不过大腿,说不去当然不行。
刚娃在那所学校上学相当怯生,班上同学视他为穷鬼,时常找岔欺负他。
每次周末,刚娃就把受欺负的事向他爸投诉。
刚娃的爸气得脸发青,他对儿子说:别怕,下周我用小汽车接你,让你在同学面前露露脸。
果然,刚娃的爸每个周末就亲自开小汽车接送刚娃回家。
可有一次,刚娃向他爸提出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刚娃说,有同学说你的“桑塔纳”太老土。
刚娃的爸当即气得语塞,不知该如何回答儿子。
刚娃在这所学校总跟同学融洽不到一起,刚娃就向他爸提出回村小学读书。
刚娃的爸咬咬牙,狠狠的说:“不行,县城不行,我们到省城。”
于是,刚娃又进了省城一所走路都容易滑倒的学校读书去了。
刚娃这个农村孩子就紧张得不能自己,周一盼周五,总希望老爸出现在学校门口把他接回去。
刚娃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连老师都怀疑,刚娃是不是有疾呆症,要不,他老是张着嘴望着一个地方发呆。
有次,老师对刚娃的老爸说:“你这孩子的成绩太差了,补不上来。”
刚娃的爸一听就有气,硬梆梆地说:“那我们就转学嘛。”
于是,刚娃又进了一所贵族型的更高级的全封闭学校。
把刚娃送进学校那天,刚娃的老爸请了亲朋好友办了酒席。
刚娃他爸那天喝了好多酒,大家也喝下了许多酒,夸刚娃父子是父是英雄儿好汉,你刚娃他爸比村长、镇长还了得。
刚娃的爸听了很高兴,又喝下不少酒,在上厕所的时候,一脚踏在地上乱摆放的酒瓶上,一头摔了下去……
刚娃回家给他爸送丧,刚娃对直直躺着的老爸尸体说:“爸,我又可以回来读书了。”
刚娃说完,一滴泪也没有,蹦跳着找乡下的同学玩去了。
篇5:莫泊桑小说项链的续写
全文共 601 字
+ 加入清单噢!我亲爱的玛蒂尔德,是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佛来思节小姐,我的好朋友,我又来向你借项链了。玛蒂尔德好不容易挤出一丝微笑。
好好好!先别说,进来坐坐!来人,倒茶!
已经深秋,天气不但凉爽而且有几分寒意。进入屋子后顿时感到暖和很多。玛蒂尔德想,这屋子跟她十年前来的时候一点都没有改变。但她自己的房子呢,却变得如此丑陋。坐在这些如蛋糕般松软且皮料上乘的沙发上,让人羡慕不已。
我亲爱的玛蒂尔德,你想借什么样的项链呢?
我的好朋友,我还是想借回那条钻石项链。
喔!没问题。你在这稍等一下,我上去房间给你拿来。
不一会儿,佛来思节小姐捧着一个跟原来一样漂亮的锦缎盒子下来,递给玛蒂尔德,可怜的玛蒂尔德,对于你的事我很抱歉,不过我很感谢你能来我的舞会。要是你有什么困难的话,可以跟我说说,我会毫不忧郁地帮助你的!
我的好佛来思节,十分感谢你。时间不早了,我该走了。
再见,我期待你的到来!佛来思节小姐在门口送走玛蒂尔德。
第二天,即舞会举行的那一天清晨,玛蒂尔德家门口停放了两辆普通马车。太阳就快升起,雾气渐渐散去。玛蒂尔德跟丈夫匆忙收拾然后上了马车,玛蒂尔德一直把锦缎盒子捧在手心。原本杂乱窄小的家突然空空如也。那两辆马车,渐渐消失在通往郊外颠簸的路,伴随着急促的马蹄声。
晚上,月色迷蒙时,舞会举行了。流光异彩照耀在佛来思节小姐那嫩白的脖子上,发出耀眼光芒的是一串钻石项链,反射着月光,那是跟玛蒂尔德手里的那串几乎一模一样的项链。
篇6: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86 字
+ 加入清单这个寒假,我有幸阅读了萧红的著作《呼兰河传》。整本书主要描述了作者儿时的故乡黑龙江呼兰河县的特色,风俗及小时候熟悉的人物和印象深刻的事。
《呼兰河传》全书分七大章和尾声,第一和第二章节主要写了全县的三条街与当地跳大神,放河灯,看野台子戏和庙会等风俗,其余五个章节写了与作者同住一条街的邻居和亲人,把祖父的和蔼可亲,冯歪嘴子的辛勤质朴,有二伯的古怪性格描述的淋漓尽致。
这个小城并不繁华,并且十分的封建和落后,在那里,由于人们的迷信和愚昧无知,发生了一个个杯具,另我印象最深的是命运凄惨的小团圆媳妇,她生了病,高烧不退,婆婆不仅仅不带她去看病,反而还请了个骗人的“法师”,最终把她丢到滚烫的开水里洗澡,结果不但没有治好她的病,反而还要了她的性命。那里的人们宁肯顺从天意,也不愿相信事实,名明白可悲也不愿意反抗,我看着看着也增添了很多怜悯和痛恨。
作者还描述了很多童年的趣事,在房顶上采蘑菇那段就十分趣味,好好地去房顶采蘑菇,却弄的鞋子掉进了锅子里,弄了一锅的泥浆汤。还有一次,作者把花儿插在了祖父的帽子里祖父非但没发现,还笑着说:“今年花儿真香,隔着几十米都能问道香味儿”。这也让我联想到了自我,童年的完美时光是多么的让人留恋,我们都要好好地珍惜,长大了才不会后悔。
《呼兰河传》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看完这本书,我在想,每个人的童年竟然如此的不一样,作者童年生活的地方尽管那里充满着无知、愚昧、苦难、悲凉,甚至绝望。可是她还是用最平和的语气描述着一切,以一颗包容的心将一切的不完美都包容了,让我们珍惜今日的幸福生活吧,将来再来回味这份属于自我的完美童年。
篇7:关于回家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2152 字
+ 加入清单小公主、爷爷还有伙伴们,从月亮里出来后,不停的往大地上前进,那皎洁的月光就像架在天空的滑梯,带着小公主、爷爷、驯鹿们还有月光雪橇向月光下的大地快速的滑去,可真畅快!
爷爷,看,王国有一片好亮好亮的地方。小公主指着白色雪原里的一片巨大亮光。我想父王和母后还有王国里的朋友们都在那里。小公主趴在雪橇前面认真的看着。
是的,小公主,一定是大家在给你庆祝生日,等着你回去。爷爷帮小公主理了理她可爱的红帽子,月亮雪橇滑的太快,小公主的红睡帽都被吹歪了。
爷爷接着问小公主:小公主,今天夜里我怎么才能找到孩子们,把礼物给他们了?
爷爷,孩子们都会在自己的床边放双红色的长袜子,你把礼物放到里面,小朋友就收到了。小公说。
奥,你可真聪敏!红袜子就像鲁道夫的红鼻子一样那么容易辨别。爷爷开心的对小公主说道。
当小公主和朋友们来到天空的半腰处时,天空突然刮起了暴风雪,月亮雪橇被困在里面没法前进了,爷爷紧紧的抱着小公主。
鲁道夫大声的喊道:伙伴们,跟着我,向前冲。鲁道夫的红鼻子就像一个闪闪发光的引路灯,指引着伙伴们一起冲向风雪。他们终于从暴风雪中冲出来了。
鲁道夫,只要有你在,我就什么也不需要担心,你可真是个好帮手。爷爷一边放开小公主,一边开心的对鲁道夫说。
爷爷,只要有我的红鼻子,我和伙伴们就能带你去任何地方。鲁道夫看起来是那么的可靠,它带着领伙伴们继续在天空奔跑,小公主呆呆的看着鲁道夫和爷爷。
小公主、爷爷和伙伴们离大地越近,景色越迷人;整个雪梅王国,从雪月广场到每一个村庄,都点上了路灯,人们再给小公主指引回家的路。
小公主,人们都在等你回家,和你一起分享生日庆祝的最后一刻,一起迎接圣诞节的到来。爷爷指着王国里的灯光给小公主对小公主说,所有的灯光连在一起,居然是小公主和鲁道夫的样子,这可真是迎接小公主回家最好的办法。
一定是父王为我们这么做的,鲁道夫。小公主大声的对鲁道夫说道。
是的,圣诞。鲁道夫大声的说道。
当鲁道夫带着大家快要回到大地时,森林里的老枞树爷爷已经远远的向他们招手,老枞树爷爷身上不停的闪耀着星星般的光芒。老枞树爷爷对着天空大声的喊道:喂!老伙计,你终于回来了。
老家伙,我回来了,你还好吗?当爷爷说出这句话时,这2个几千岁的老家伙都流下眼泪。1000年了,整整1000年了,他们都担心着自己的老伙计。
枞树爷爷,我们回来了。鲁道夫和伙伴们对老枞树爷爷喊道。这一刻,他们终于带着爷爷回家了。爷爷摸着老枞树的树干:没想到才1000年,你这个老家伙老了那么多。
枞树爷爷也用树枝触了触爷爷的肩膀:没想到才1000年,你这个老家伙胡子全白了。爷爷和老枞树一起大笑着,他们笑的是那么开心,在笑他们的友情里的这1000年的时光。
爷爷,枞树爷爷,我该回去了,父王和母后一定在担心我,盼着我早点回去。小公主在和大家告别。
小公主,枞树爷爷答应你的礼物,已经送到你父王和母后那了,我让一粒星星枞树的种子飘去了王国的广场,等你到家了,它就长成一棵最美最绿最亮的枞树了。枞树爷爷一定是精心装扮了给小公主的礼物,因为它看起来是那么的自信。
谢谢枞树爷爷。小公主用小手轻轻的触碰枞树爷爷的针叶表示感谢。
小公主,你回家之前,你可以给爷爷我一件礼物吗?你看你的愿望给了每个孩子一个礼物,爷爷也要礼物。老爷爷拔下一根白胡子,这是爷爷第二次拔胡子。
爷爷,我没有礼物送给你。你看,我身上什么都没有,爷爷你是想要鲁道夫吗?小公主看着鲁道夫,憋着嘴,她在忍着让自己不流下眼泪。
不,圣诞,爷爷不会要鲁道夫的。爷爷只是希望你能送我一套和你穿的一模一样的红衣服。因为今天晚上的礼物是爷爷答应你送给孩子们的,不是爷爷送的,所以爷爷该穿得和你一样去给孩子们送礼物。爷爷微笑着对小公主说。
爷爷,可是我没有衣服能送给你,我的红睡衣太小了,只有孩子能
对的,有爷爷的白胡子就可以了。小公主接过爷爷的白胡子。
小公主,来,把爷爷的白胡子变成红睡衣吧。爷爷像个孩子一样,开心的在要礼物。
小公主心里想着自己的红衣服,一件大大的红衣服就出现在了爷爷面前;爷爷换上了红衣服,看上去就真的像小公主的爷爷一样,和小公主一样可爱!
爷爷,爷爷,你可真可爱!小公主看着穿着和自己一样红睡衣的爷爷,开心的笑了,就像自己真的是爷爷的小孙女。
小公主,爷爷以后就叫圣诞爷爷;我们都叫圣诞了,对吧?
是的,圣诞爷爷。小公主开心的看着这个神奇的爷爷,他可比书里可爱多了。
鲁道夫,你该和你的新主人回去了,人们都还在等着圣诞小公主回家。爷爷对鲁道夫说道。
爷爷。鲁道夫看着爷爷,它不知道该怎么做。
鲁道夫,带上你的主人回家吧,记得回来看我。爷爷看着鲁道夫,已经难过的说不出话来。鲁道夫一动也不动的站在爷爷的旁边。爷爷忍着眼泪轻轻说:回家了,鲁道夫!
鲁道夫背起小公主,在枞树爷爷的上方来回的奔跑:我回家了,爷爷。
小公主在鲁道夫的背上对爷爷、枞树爷爷和驯鹿伙伴们挥手告别,她知道所有的人都很难过。
回家去吧!圣诞。等孩子们把红袜子挂在床头后,我就去给他们送礼物。爷爷静静的看着远去的鲁道夫和圣诞。
天空中,小公主紧紧的抱着鲁道夫,她的心却是那么的难受
回家的路上,趴在鲁道夫背上的小公主,偷偷的哭着;而鲁道夫想着爷爷也在哭着。
爷爷靠着身边的老伙计,等他再也看不到鲁道夫的身影时,还是流下了眼泪下一集:孩子们的圣诞节
[关于回家的小说作文
篇8:小说的现状和未来
全文共 1607 字
+ 加入清单对于小说艺术的前景,很多理论家持有一种悲观的态度,他们认为小说的道路已经穷尽,今天小说的发展已经不能再现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的繁荣了。小说的形式真的穷尽了吗?小说的命运到了终结的时候了吗?
昆德拉对于当前小说中存在的问题深感忧虑。他认为今天小说的创作背离了小说的精神,背离了小说自身的历史,“因为,今天绝大部分的小说创作都是在小说史之外的作品:忏悔小说、报道小说、付账小说、自传小说、秘闻小说、揭内幕小说、政治课小说、末日丈夫小说、末日父亲小说、末日母亲小说、破贞操小说、分娩小说,没完没了的各类小说,一直到时间的尽头,它们讲不出什么新东西,没有任何美学抱负,没有小说形式和我们对人的理解带来任何改变,它们彼此相像,完全是那种早上拿来可以一读,晚上拿来可一扔的货。”小说逐渐地失去了对人的存在的探索精神,而是在专制单一的世界中被大量地复制,为了迎合大众和制度的需要。现代社会的特点是把历史缩减了,历史缩减为若干事件,个人的生活又被缩减为简单的社会职能。连小说的艺术也遭受厄运。昆德拉在《小说的艺术》中说:“小说也受到了简化了的蛀虫的攻击。蛀虫不光简化了世界的意义,而且还简化了作品的意义。小说(正如一切文化)越来越落入各种媒体手中。作为地球历史一体化爪牙的媒体扩大并明晰了简化的过程;它们在全世界传播同样的可以被最多的人,被所有人,被全人类接受的简化物与俗套。而且不同的喉舌显示出不同的政治利益也不无关系。”昆德拉认为,大众传媒所代表的精神是时代精神,这种精神是与小说的精神背道而驰的。小说要保持它自己的精神才能不被时代精神所遮掩和掩盖。对此,昆德拉很担忧―― “假如小说真的应该消失,那并非是因为它已精疲力竭,而是因为它处于一个不再属于它的世界之中。”现实性的时代精神把过去推出了历史之外,把时间缩减为当前的分秒,如果把小说放入这种没有历史的体系中,隔断历史的延续性的话,小说真的要走向尽头了。所以,小说要继续存在的话,继续前行的话,就必须和时代精神进行对抗。
因此,“假如它(小说)还想继续去发现尚未发现的,假如作为小说,它还想‘进步’,那它只能逆着世界的进步而上。”
与此同时,昆德拉对小说也是抱有希望的,因为小说艺术还有很多尚可开发的可能性。昆德拉从小说的历史传统中看到了小说存在的四点可贵精神,即“四个召唤”:一是游戏的召唤――劳伦斯?斯特恩《感伤的旅行》和德尼?狄德罗《宿命论者雅克和他的主人》,这两部小说用游戏的笔调让小说脱离了逼真的现实主义背景,使小说进入游戏的虚构中;二是梦的召唤――卡夫卡讲梦和真实混合在一起,创造了极为无诗意世界的极为诗意的形象,世界是人在其中毫无不自由和个性的空间,而卡夫卡并没有改变这个世界的本质和它的非诗意特点,但却以他巨大的诗人的奇想,改造和重新塑造了这个世界。卡夫卡把一种具有深刻的反诗特点的材料,极端官僚社会的材料,改变成小说的伟大的诗;把一个极为平庸的故事,一个无法得到被承诺的职位的人的故事改造成神话、史诗,和从未见过的美。昆德拉从卡夫卡的小说中看到了小说的爆发的一种美丽,它告诉人小说如在梦中一样,它是使想象爆发的地方,小说可以从看上去不可逆转的对逼真的要求下解放出来。三是思想的召唤――穆齐尔和布洛赫的小说让思想性在小说中放射光芒,他们将哲学和小说融合在一起,为了在叙事的基础上动用所有理性和非理性,叙述的沉思的,可以揭示人的存在的手段,使小说成为精神的最高综合。四是时间的召唤――阿拉贡和孚恩特斯把历史的不同时间放入一个空间里,超越个人记忆中意识流般的时间意识,而是把历史的共时性凝聚在一起,扩大小说的表现空间。
如此看来,小说似乎永远不会消失,或者说被抛弃。除非,哪天人不会做梦了,或者不会做游戏了,或者没有了思想,或者忘却了时间和历史。这怎么可能呢?如果真有这么一天,人还是人吗?
也就是说,只要人类存在,只要人还是人,小说就不会死去,小说精神就会继续延伸下去。
篇9:《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09 字
+ 加入清单《一千零一夜》是世界各国人民熟知的阿拉伯经典文学作品。
看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这本书的由来:相传,古时候有块叫波斯的地方,兴起了一个叫萨桑的国家。国王山鲁亚尔因妻子背叛了他,所以万分仇恨女人。因此,他每日娶一个处女,玩过后,翌日凌晨拉出去杀掉。一天,宰相的女儿大胆入宫,每晚给国王讲一个故事,在天亮时停下来,第二天晚上继续讲。讲了1001个晚上,国王终于打消了杀女人的心思,世界著名的《一千零一夜》也由此诞生。
《一千零一夜》又叫《天方夜谭》,里面有许许多多非常古怪的故事,有《山鲁亚尔和山鲁佐德的故事》、《渔夫和魔鬼的故事》、《渔夫和四色鱼的故事》、《盖迈尔王子和白杜丽公主的故事》等等,这里有幽默的、悲哀的、有趣的、可怕的、悲惨的种种故事。我觉得《一千零一夜》里的故事有好有坏,比如说《青年商人加尼穆和宫女古蒂格鲁卜》就属于坏的,加尼穆和古蒂格鲁卜是靠运气的毅力获得幸福的,但《阿拉丁和神灯的故事》就属于好的,因为阿拉丁靠的是一颗不气馁。勇敢的心来夺得幸福的。
书中还有许多故事,它们也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比如说《商人和魔鬼的故事》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要勤动脑筋,勇于克服。《阿拉丁和神灯的故事》让我明白了做人一定要善良。这本书让我领悟到:做人要诚实,不能占别人的便宜,自己应该努力争取。也明白了遇到问题时不要紧张、害怕,只要努力,任何困难都能解决。我想:我们应该努力让自己的能力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让我们的生命充满奇迹!
篇10:反腐小说《人民的名义》读后感
全文共 4162 字
+ 加入清单在官场文学的作品里,论文学性,周梅森的作品不如阎真的《沧浪之水》和王跃文的《苍黄》;论真实性,周作也不如沈阳慕马大案亲历者王晓方(马向东的秘书)创作的《驻京办主任》,后者揭示的权力任性与嚣张程度令人瞠目;论尺度,周的作品更不如近年来火爆网络的《二号首长》、《侯卫东官场笔记》等。
但周梅森的神奇之处就在于,他创作的作品能够同时赢得庙堂与江湖的首肯,也就是说,在政治性与艺术性的结合上,周梅森总能拿捏住最合适的分寸。
于是,周梅森和《人民的名义》得以互相成全。
《人民的名义》实际上刻画了四类官场群像:反腐群体,腐败高官,改革派官员,懒政派官员。对这四类群体的勾勒,作者依托的都是十八大以来落马的贪官真实案例,单就贪腐事实和情节而言,并没有太多新鲜之处。但就是这样的一部作品,为什么仍被称作“史上尺度最大”呢?
沉重的反腐
侯亮平、陈海、季昌明是反腐斗士,实际上代表着十八大以来反腐败的主力军。在这个群体里,侯亮平与陈海是具有崇高理想主义的职业检察官,容不得一点点腐败的阴影。他们的无私无畏与有腐必反的决心,总会受到现实的掣肘,但他们努力去证明,不是所有的黑暗都没有光明。
开篇侯亮平与陈海两地协同作战,抓捕贪官,但陈海就遭遇了中国式的汇报与会议的拖沓与低效,抓捕一个副市长需要向省委书记汇报,而围绕这个腐败市长,各方力量开始不动声色的角力。就好比一个练少林拳的年轻后生,在善使太极的老家伙面前,徒有干着急的份儿,只好放任奸滑的副市长从监控的眼皮底下逃到海外。
陈海更是付出了反腐沉重的代价,当他濒临真相核心的时候,貌似意外的一场车祸,让他闭上了嘴巴,成为了植物人。即使是侯亮平,在推进反腐深入的时候,也遭遇了敌人疯狂的反扑。对方不惜动用各种手段,伪造证据,给他也安上一个腐败的莫须有罪名,妄想让他知难而退。
在反腐群体的内部,有人坚定反腐,有人在利用反腐搞权力寻租。京州市纪委书记张树立则是现实中纪检腐败官员在文学作品里的投射。中纪委的纪录片《永远在路上》,就揭示了现实中的类似内鬼。
无论是艺术还是现实,腐败与反腐败永远都处在权力天平的两端,一直进行着残酷的较量。作家的尺度就在于真实展示出这种残酷。
为人民币服务
共产党人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但对腐败分子而言,是为人民币服务。这样的观感和悲观论调早就存在于民间,但在文学作品和影视剧里赤裸裸地公开展示,这也算是尺度大开。
李达康是典型的改革派官员,但为了推进工作几乎不近人情,身为市委书记,一把手的霸道与权力的任性无人能比。这种官员在现实中凤毛麟角,也是颇多争议。对地方百姓而言,有这样的一个开拓型官员实为地方之福,至少他敢干事、能干事,也能干成事。对他身边人而言,这样的官员了无生趣,极度自私,十分爱惜自己的羽毛,倒是极度清廉,但却失去了人性最可爱之处。
周梅森起初将腐败的嫌疑故意引向李达康,然后却宕开一笔,重点写李达康的开拓、改革与工作敬业,甚至身为老省委书记的秘书,李达康还是在老领导儿子破坏环保的开发项目上,拒绝签字批准。这样的官员只有工作作风问题,却没有腐败行为,即使他的妻子有污点,李达康也急于撇清关系。作者对李达康的命运和性格设定,无非想寄托一下对改革派官员的良好愿景:希望他们远离腐败,积极作为,造福百姓。
作品里有一句话很有意思,昔日同僚易学习评价李达康没有生活情调,原因是连扑克牌也不打。看到这里,不会打扑克牌的无风君(ID:nowindnowave2)表示严重躺枪!
与李达康的进取相比,还有一类懒政者令人痛恨。这类官员就是京州光明区的区长孙连城。因为升迁无望,或者说是不敢担当,早早地丧失掉基本的人性与党性,麻木不仁,即使面对上级李达康的强势命令,也无动于衷。这类官员在现实中委实不少。一地一省如果摊上一个这样的懒政官员,可以说是贻误发展。现实中曾有某省的省委书记上任近十年来毫无建树,坐视一个沿海大省的发展脚步迟滞不前,几乎没有大的改观。目前,全国各地纷纷出台为干事创业者撑腰的若干规定,让实干者得实惠,无非是想免除官员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尸位素餐的官员,与贪官相比,某种程度上的危害,更甚于后者。
在李达康与孙连城之间,难能可贵的官员代表是易学习。哪怕天下乌鸦一般黑,他是拼命证明自己是不黑的那一个。易学习早年干县委书记时,领导李达康,在一次修路的激进行为中,易学习主动承担了责任,替李达康顶雷,多年来辗转多个平级岗位,进步缓慢。但他看淡进退得失,一心为民,苦干实干,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但因为他们没有政治上的后台和盟友,也没有利益输送的关系链,他们无法正常地进入仕途的上升通道。这样的案例,在现实中也总能对号入座。
周梅森早年有一部作品发表后,竟然遭到了当地40多个厅局级干部联名起诉,认为其在影射诽谤他们。据说,这次《人民的名义》选择拍摄外景地时,江苏某县级市领导先是盛情相邀取景,结果拍摄过程中,领导一看剧本,发现里面的很多故事该县也有现实版本,吓得中止了拍摄。现实主义的文学作品就是这么具有黑色幽默。
突破副国级
很多人感慨《人民的名义》尺度之大,无非还是痛感文学作品终于严重地接了一把地气。
长期以来,文学作品中的反面人物形象,都有着一些规矩不能突破,而那些叫好又叫座的作品,则勇敢地实现了这些突破。如《苍天在上》突破了一号反面角色不能写到副省级的禁区;《大雪无痕》演绎了好官如何变坏,突破了省委主要领导不能变坏的禁区;从级别上讲,以前的反腐剧总是写到省部级。但这一次,《人民的名义》将尺度大胆地突破到了副国级。至于现实中影射的到底是谁,你懂的。
在尺度的突破上,周梅森巧妙地展示了作家的套路。作品中副国级领导叫赵立春,是个“赵家人”,是前省委书记,还有个坑爹的赵公子,在H省也扶植了一批“秘书帮”嫡系。而另一派“政法系”官员,以高育良、祁同伟为代表,也背靠着这位老领导,上演贪腐大戏。
尽管周梅森没有采用现实中的所谓“石油帮”、“秘书党”等拉帮结伙的派系,但大老虎的指向却已经相当明显了。
除了剑指大老虎的尺度大开,周梅森还罕见地提到一把手的监督问题。作品中有两个细节,一个是省委书记沙瑞金视察被法院查封的大风服装厂车间时,省委书记用自己的权力强行撕掉了大门上的法院封条,即使是法院枉法裁决,但在权力面前,依法行政还是个笑话;另一个细节是易学习被省委书记调任京州市纪委书记,负责监督老搭档李达康,但就算有他这样的勤勉奉公的纪检干部,也难以监督李达康这样的一把手。
周梅森感叹,“这种一把手不是孤立存在的,是体制的必然产物,他们位高权重,长期以来习惯了权力的任性……中国的政治就是一把手政治嘛,你不向一把手靠拢,不经常出现在一把手的视线里,进而把一把手变成你的政治资源,你就不可能出现在一级组织的考察范围里”。
这是实话,实话的尺度总是很大!
《人民的名义》引起刷屏的热度,要得益于电视剧首集里侯勇的精彩出演。这是一个依托国家能源局落马官员魏鹏远真实案例改编的角色,侯勇饰演国家某部委处长赵德汉,这位赵处长穷苦人家出身,自称是农民的儿子,穷怕了,贪污的大把金钱不敢花,垒成墙,存放在别墅豪宅里。
平常这位处长也居住在一个旧居民楼里,每日骑着自行车上下班,生活相当朴素,给自己的母亲也不过每月寄给300元生活费。面对反贪人员,侯勇扮演的处长表现得异常镇定,“两面人”的特性展现得酣畅淋漓。在看第一集的时候,相信有不少朋友感情是站在赵处长这一边的:如此正义凛然、两袖清风、浓眉大眼的人,怎么就会叛变革命呢?
围绕着这个情节,2.3亿元的现金墙,花式点钞,烧坏点钞机等现实中真实的细节桥段,很是吸引人眼球。剧中,陆毅扮演的侯亮平,在老戏骨侯勇面前显得稚嫩多了,但他的台词还是挺经典:“中国农民怎么会有你这么个坏儿子?”小官巨贪被深深地烙下了寒门阴影。
周梅森还不算完,他又刻画了最大的一个大反派——公安厅长祁同伟。这位厅长更是穷苦出身,一度也是缉毒英雄。但其人性里却有着卑劣的成份:想摆脱事业的低谷,不惜违心地向大自己10岁的高官女儿求婚;身居高位之后,伙同各类权势人物构筑秘密商业帝国,与情妇勾结侵吞大风厂股权;同伙即将落马,更是动用自己手中权力助其逃脱;为挽回败局,置同学朋友情谊于不顾,将自己的同学陈海、侯亮平几乎置之死地……
在出身上,陈海是老检察院副检察长的儿子,侯亮平的出身不详,但可以排除农民出身。昔日“政法三杰”在贪腐的利益诱惑面前,命运选择了不同的走向,乃至相互之间拔刀相向。
周梅森未能免俗的是,他在小说中刻画的这些反派角色,把贪污的原因也归结到穷苦出身。他在小说中写道:他们的贫苦出身,使得他们格外珍惜来之不易的暴富机遇,因而也就变得百倍疯狂、千倍贪婪!
尽管现实里确实存在着“寒门出贪官”的现象,但作为一个作家,透视这里面的深层次原因恐怕还不能简单粗暴地归结为出身论。即使在小说里,那衔着金镶玉出生的赵公子,其贪婪程度也并不低于祁同伟之流。更甚之处还在于,权贵之家由于先天性地拥有着优势政治资源,利用体制的特点,对寒门子弟的渗透、拉拢更是无所不用其极。“赵家一个权贵子弟把党和政府的威信,老百姓的期待,全搞没了!”如果说贫穷是表象,那深层次的体制上原因也更值得作家深思与挖掘。
纵观《人民的名义》这部文学作品,其完全是情节取胜和尺度取胜。而所有的情节都没有超越现实,所有的尺度在现实面前也不过是“限制级”。而在文学的想象力、深度与批判性上,作家还是保守了些,来源于现实的东西太多,而高于现实的内容太少。
先锋派作家余华的近作《第七天》也是来源于现实事例,抨击的也有官僚腐化、官民对立、暴力拆迁等现实黑暗面,但采取的叙述手法是荒诞现实主义;周梅森则是写实派,直笔的尺度更大。但两人异曲同工,都应了那句话:现实永远比小说荒诞,因为现实永无逻辑可言。
就在此文写作时,聊城辱母杀人案(嫌疑人于欢的献身:法律上他只是一个儿子)爆发一周之后的最新进展是,聊城市对事发时出警的公安干警进行立案调查,认为其“在警情处置过程中存在处警不力、对现场处置严重失责等失职行为”。辱母杀人案这样的故事,饶是再有想象力的小说作家,也无法编排出这样的情节。
所以,无风君(ID:nowindnowave2)用小说中尺度最大的一句话作为此文的结尾:“这么多年过去,我们党终于醒过来了,现在收拾世道人心还来得及……”
篇11:双面人的小说_小学生作文
全文共 445 字
+ 加入清单说起我们班的“双面人”嘛,只有一个,就是这位:“李雪峰。”
老师您也许会问:“他不是很好嘛?”他不是像您说的,您不在时,他就成了地地道道的霸王。瞧!在自习的时候,突然有几个拳头落在我背上,我抬头一看,原来是那霸王又在胡作非为了,还骂了我一句:“LJ、SB……”我火冒三丈,一脚把他踹开,他哭了起来,骂我:“TMD你妈狗生的……”我毫不理睬。可是最后还是我被您批评了。过后,他得意洋洋地对我说:“哈哈,怎么样啊,不爽啊!”别的同学和我一样,只能忍气吞声,敢怒不敢言。
在星期三的数学课上,李雪峰又把骂人的纸条传给我,天哪,这不是侮辱我吗?我迅速写好课堂作业本,一下课就去他那儿兴师问罪了。他露出一丝奸笑,说:“怎么了,不爽啊,老起来老起来……”我气极了,无可奈何,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后来李雪峰惹怒了徐城峰,被他踹哭了。在品德课上,我把李雪峰给告了,这件事您也知道。
现在,我觉得李雪峰同学太不文明讲理了,发展下去可不好,我多么想老师好好地帮助、教育他,使他进步起来。
……
篇12:读《契诃夫短篇小说》有感600字
全文共 656 字
+ 加入清单从未见过如此不羁的文字,它们的创作者一定是个不羁的灵魂。我试图从契诃夫的文字洞穿他的真实。
契诃夫在大笑。
他笑《变色龙》中那个因狗的身份不同而对狗的态度多次改变的警官奥丘梅洛夫,讽刺的笑声中正揭露了社会中层官员的阿谀奉承的丑恶嘴脸。狗因人而贵,因为主人的身份高贵,所以连一个普通的小市民都抵不上这条狗的社会现状。
他笑《一个文官的死》中的庶务官切尔维亚科夫为自己可能把吐沫喷到文职将军的脸上而惶恐不安,甚至担心致死的荒唐。展现了俄国官场的弱者们唯唯诺诺,唯强者是尊的奴才心理。
他笑《挂在脖子上的安娜》中那个为了金钱嫁人,出卖一切的穷姑娘阿尼娅。讽刺了那些上流社会的夫妇们互相利用,为金钱、名利不惜向黑暗交出灵魂。
契诃夫把病态的社会现象一再放大,放大到连那些所谓的上层社会人士也为这些以他们为原型的人物忍俊不禁。是什么赋予了契诃夫如此的胆识和智慧?
我从他得另一些文字中又发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契诃夫。《苦恼》中的车夫最大的苦恼就是没人愿意听自己讲述烦恼,乘客总是以各种难听的话骂他甚至打他,最后他只有把一股脑心事全都说给马听。万卡是一个被奴役的小男孩,不满主人的横蛮压榨,只好以天真的笔触给爷爷写请求信,要求爷爷带他脱离魔爪。《苦恼》、《万卡》描写了下层劳苦人民生活的艰辛。在这些故事中,我看不到任何讽刺的痕迹,看到的只有怜悯和同情。
最终,我理解了契诃夫。他的文字,他那不改的诙谐笔调背后,是对现实主义,腐朽官场无情地鞭挞。他同情下层人民生活的苦楚,甚至忘了自己也是艰难生活着的一员。
大笑着的契诃夫,是一个伟大的契诃夫。
篇13: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62 字
+ 加入清单手捧《草房子》,我被书中那愉快的学校生活所深深吸引。那蓝天、白云、梧桐的枯叶,还有那一片朝夕相处的金色的草房子……这一切都令我向往。
《草房子》主要讲述了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的六年生活,那六年小学生活让他终身难忘。这六年小学生活见证了他们之间的友谊,有悲、有喜、有泪。在书中有聪明的纸月、淘气的桑桑,还有那为了救油麻地里的南瓜而牺牲自己的秦大奶奶……而这些人中,我最欣赏的还是秃鹤。
秃鹤应该叫陆鹤,但因为他是一个十足的小秃子,油麻地的孩子就都叫他为秃鹤。在桑桑的记忆里,秃鹤在读三年级之前,似乎一直不在意他的秃头。秃鹤一直生活得很快活,有人叫他秃鹤,他会很高兴地答应的,仿佛他本来就叫秃鹤,而不叫陆鹤。
但是,秃鹤读三年级时,偶然地,好像是在一个早晨,他对自己的秃头在意起来了。秃鹤的头现在碰不得了,谁碰,他就跟谁急眼,就跟谁玩命。人再喊他秃鹤,他就不再答应了,并且,谁也不能再用东西换得一摸。
因为他的秃头,同学们都会忍不住用手蘸一下去摸一把;因为他的秃头,蒋一轮不让他参加会操;因为他的秃头,他总是带着帽子上学;也因为他的秃头,他都想逃学;因为他的秃头,他还和校长和老师闹别扭。因为这个秃头,原来开朗、活泼的秃鹤不见了,他变得自卑了。
可是,自卑并没有一直笼罩着秃鹤,当《屠桥》缺少秃子——伪军连长的演员时,秃鹤自告奋勇给蒋一轮写信争取了这一个角色。为了演好这个戏。他用出人意料的速度,就将所有台词背得滚瓜烂熟。他排练得很认真、很努力,他演得一丝不苟,甚至把这个角色给演活了。这个秃头“成就”了秃鹤成为“世界上最英俊的少年”……
篇14:周梅森《人民的名义》电视剧观后感
全文共 1377 字
+ 加入清单◆普通影视公司无法涉猎的独家稀缺珍品题材◆
《人民的名义》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和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金盾影视中心等单位联合出品,业界人士表示,因为该剧涉及到中国政治生态,并要精准表现检察官查案办案、触目惊心的腐败幕后等绝密情况,并非一般编剧、普通影视公司可以涉猎这类题材,因此,该剧无疑是影视剧市场上“独树一帜”的稀缺珍品。
受最高检影视中心邀请,“中国政治小说第一人”周梅森、著名编剧陆天明等国内顶级作家,已经前往检察机关及收押腐败犯罪高官的监狱深入生活。截至目前,首位呈现出影视作品的便是周梅森。十年以前,反腐题材影视剧一度受到观众热烈追捧,周梅森凭借《绝对权力》《至高利益》《国家公诉》等一系列高收视、高口碑的反腐力作,被观众冠以“中国政治小说第一人”。
作为这类题材的顶级作家,周梅森此番蛰伏归来,显然把积蓄十年的洪荒之力都用在了这部亲自执笔编剧的《人民的名义》中,他自己表示“这是我创作生涯以来最好的作品,写得酣畅淋漓,全面超越了我过去的作品”。
最大尺度
◆首度涉及高级别“大老虎”腐败◆
十年前曾经有一大批反腐剧作受到广大观众的热议和追捧,譬如周梅森的《绝对权力》、陆天明的《苍天在上》《大雪无痕》《高纬度战栗》、张平的《生死抉择》,这些反腐力作中的腐败分子最高写到省部级领导干部为止。周梅森全新创作的这部《人民的名义》,首次涉及到副国级领导干部的贪腐问题,大大突破了这类题材以往“写到副省级为止”的红线,成为当今最大尺度。
该剧曾因反腐故事情节之剧烈,腐败分子职位之高,社会问题范围之广,犯罪手段之残忍而一度被业界猜测这部剧是受到高层支持。首次与周梅森搭档的导演李路,曾经导演过《老大的幸福》《山楂树之恋》《坐88路车回家》等作品,始终保持了关注现实、细腻入微的风格特征。作为总制作人,李路表示,能够执导这样一部题材稀缺、格局宏大、意义深远的作品,将成为他职业生涯中最值得骄傲的事情。
故事震撼
◆直面大众对反腐幕后的高度期待◆
随着中纪委和央视联合摄制的专题片《永远在路上》的播出和热议,网友对《人民的名义》也展开了追逐和讨论,截至目前,该剧的故事内容仍然保持着神秘面纱。
据悉,由周梅森亲自执笔创作的该剧剧本,在剧本研讨会上曾经获得最高检、广电总局领导和著名评论家的高度赞扬,这也是该剧从剧本创作到立项开机、投资拍摄、后期制作等“一路绿灯”的原因所在。
该剧故事环环相扣、情节曲折离奇、场面震撼人心,而且首度展现了省部级高官围绕从严治党开展的反腐倡廉斗争,深刻反思了“塌方式腐败”、“家族式腐败”等多重腐败的根源。就连剧组的司机、化妆师等工作人员都经常聚在一起讨论,认为呈现的故事精彩绝伦,令人拍案叫绝。
顶级高配
◆40位实力派演员凶猛斗戏◆
导演李路表示,对于这样高品质的故事内容,必须由一批戏骨级别的演员来呈现,最终凭借他对作品的独到见解和诚意,汇聚了陆毅、柯蓝、张丰毅、吴刚、许亚军、张凯丽、张志坚等多位影帝、视帝、视后级别演员集体加盟。40多位实力派演员在现场凶猛斗戏,有点让人应接不暇,让这一阵容被业界誉为“不可复制”、“难以重现”。
作为中国政治生态最全面最深入的一次揭秘,该剧凭借独门题材,已经先声夺人,加上编导演的超强集结,当然有理由未播先热。
2017年,我们有充分理由去期待,反腐剧《人民的名义》如何验证它成为 “2017年第一爆款”坊间热议。
篇15:《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85 字
+ 加入清单有这样一群人,他们靠着自己的双手,打造出荒岛上的富庶家园;有这样一群人,他们靠着自己的智慧,在荒岛上顽强的生存下去:有这样的一群人,他们靠着自己的毅力,与命运做斗争!他们,就是《神秘岛》中的五名勇士!当合上书本时,总是低头沉思,他们到底是靠着什么,才在这与命运做对手的战斗中胜出了呢?
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五名北军俘虏趁人不备,乘坐气球逃离里士满,中途遭遇风暴,被抛在太平洋的一个荒岛上。他们团结协助、凭着自己的智慧和惊人的毅力,在这个他们取名为林肯岛的神秘荒岛上顽强的生存了下来,并建立起富庶的家园,最后他们登上格兰特船长的儿子,罗伯特指挥的邓肯号,重返祖国的怀抱。
他们与风暴搏斗,却被抛在一个荒岛上,他们建起自己的家园,却因为火山喷发而毁于一旦,上帝对他们如此不公,可他们却从未怨天尤人,他们顽强的与命运做着斗争,从未放弃,他们勇敢的向未来前进,从未退缩,他们置身于荒岛之上,依然心系祖国,他们团结一致,战胜了无数的困难。
在这个小团体中有勇敢和智慧化身的工程师史密斯,他们本着这样一句话:“不求成功,但求坚忍不拔。”有思维敏捷,精力充沛的记者斯皮莱,有忠于主人精明能干的纳布,有敢于冒险,海上经验颇为丰富的水手彭克罗夫,有博学多才机灵勇敢的哈伯。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小团队,在荒岛上顽强的生存了下去,我想,在这样与命运与老天的战斗中,他们靠的是顽强、是智慧、是团结友谊、是坚毅、是勇敢、是不放弃,有了这些,又有什么是我们所不能战胜的呢?生活中的困难、悲伤挫折也不过如此而已,有了这些精神,所有的困难迎刃而解,我们人生中的磨砺,只是为了让我们更加成熟,更加坚强!
他们是幸运的,也是不幸的,不幸在他们被上帝抛弃在一个荒岛上,幸运在他们收获了许许多多,这样的人也是幸福的人……
有人说:上天是公平,在被上天抛弃同时也是上天的恩赐,因为你会在逆境中学到平静生活中所不能学到的东西。同时也能感受到为自己命运不断拼搏的快乐。正是这种坚忍不拔的精神,使他们创造了奇迹。当我们在遇到一些小挫折时,当我们为一些小事就怨天尤人时,还不如用自己的力量去奋斗,去改变自己的命运,去体会人生的乐趣。
篇16: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写作模板
全文共 557 字
+ 加入清单《平凡的世界》的作者路遥出生于陕西榆林市清涧县的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家虽贫却从未放弃过读书,他平凡、朴实,接地气,这也许就是他能写出《平凡的世界》这样看似平凡却又不平凡的作品的原因之一吧。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人生最精彩的不是实现梦想的瞬间,而是坚持梦想的过程。”这句话用在《平凡的世界》中的孙少平的身上再合适不过了。孙少平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家庭虽然贫困,却抑制不了孙少平对读书的热爱,同时,他也不甘于平凡。
他出城打工,希望能自己闯出一片天地,在打工的时候也不放弃对知识的追求。在工地里,夜深人静,万籁俱寂之时,几乎所有工人都在打呼噜酣眠之时,有一点幽光格外引人注目,那是孙少平,在忍受着背部因干活而留下的斑驳伤痕而带来的疼痛的同时,在呼噜震天,汗臭弥漫的恶劣环境之中勤读不辍,是什么支撑着他做到如此地步呢?是源于他对读书的热爱!
那平凡的外表下藏着的是一个怎样纯净的灵魂啊!
然而命运似乎总是对他不公平,不仅学业事业艰难,爱情道路上的她也是走的坎坎坷坷,不仅年少时的爱恋破灭,长大后与田晓霞的爱情也是聚少离多,甚至最后田晓霞也命丧黄泉……
每当我学习懈怠,甚至想要放弃时,总会想起孙少平的艰苦的求学经历。穷且益坚尚且不坠青云之志!在如此艰苦恶劣的条件下,面临重重阻挠,他尚不放弃读书学习,我又有什么理由放弃呢?
篇17:老人与海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87 字
+ 加入清单阴暗的天空,波涛起伏的海面,一只小船摇摇晃晃的行驶着,一个老人站在船上,孤独地眺望着远方……
这是我和上书后久久不能忘怀的场景。书名为《老人与海》,是一部寓意深远的古典悲剧式的小说,也一部英雄主义的交响曲。
海明威说:“我试图描写一个真正的老人,一个真正的孩子,真正的大海,一条真正的鱼和许多真正的鲨鱼。然而,如果我能写得足够逼真的话,他们也能代表许多其他的事物。”故事描写的老人圣地亚哥是个倒霉的人,84天没捕到鱼,而别的渔夫都把他看做失败者。但这似乎预示着一场战斗的开始,果然,就在第85天,他真的发现了一条1500磅大马哈鱼,明知对方力量比他强,还是决心战斗到底。他对大鱼说:“我跟你奉陪到底!”,最后终获胜利。在老人辛辛苦苦抓到了鱼之后,考验却并没有结束。鱼因为又大又长,他只好将鱼绑在船的一边。回航时,大鱼的血腥味引来了鲨鱼一次又一次的袭击。于是,他用尽一切个人手段来反击。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桨上乱扎。刀子折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也丢了,他外用舵把来打。尽管结果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意志。上天似乎会怜惜过这样一位伟大的老人,他将厄运一次又一次降在老人身上,最终他的顽强意志却并没能得到好的结果,回港时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他是个失败者,但同时他又是个胜利者。
败在没有捕到一条有用的鱼,胜在遇到困难时的坚毅不屈。
老人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可以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这句话令我印象深刻且受益,令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困难,走向美好明天。假如能够从失败中获取有益的经验,发现成功的曙光,把失败看成是同乡成功的必经之路,那才是从失败中获取的最大的收获。
虽然小说是小说,生活是生活,我们不可能像老人去一个苍茫的大海,不服输地和鲨鱼搏斗,但我们可以在摔倒后,珍藏那枚把我们绊倒的石头,然后带着它,负着伤,继续前行,同时等待天空中的云雾拨开。
篇18:与小说一起走过的日子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60 字
+ 加入清单中考一天天临近,莘莘学子也日渐忙碌起来,往照妖镜前一站,居然发现两根银晃晃的头发在显眼位置耀武扬威,小小年纪白了头,室友调侃道:“用脑过度,都是小说惹的祸!”我回敬了她一个白眼,“才不,与小说一起走过的日子,回味无穷,妙不可言。”
初遇,一见倾心
小学五年级的某一天,班上某个腐女带来了一本当红小说,全班女生都沸腾起来了。那本小说犹如一只落入饥饿已久的羊群中的小绵羊,几乎被每个女生翻了个遍。在我的哀求与攻略下,那本书终于辗转到了我的手中。迫不及待地翻阅,畅游小说中的美妙境界,只因看书速度堪比蜗牛,差点被踢出“书馆”。千恩万谢中,才让那本书在我手里多逗留了一个星期。捧读我的第一本小说,曲折的情节如磁铁般吸引着我,精彩的语句如魔法师填充了我的词库空白。
相依,如胶似漆
随着阅读量的增大,我的眼镜也换了好几个。乍一看,身穿超大号蓝色校服,挺斯文的一妹子;细看,却是巴掌大的小脸上架着一副黑紫色眼睛,脸儿几乎都到眼睛后边去了。阅读课看得兴正浓,神龙不见首尾的班主任到了旁边,“小语,别靠那么近,别人以为你要吃了那本书”。
历时两年,我已从“菜鸟级”跃升为“骨灰级”了,家中藏书弥漫着强烈的小说意味。沦为小说狂,出门疯玩的时间少了,渐渐地与那些爱玩的女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得到了家长老师们的点赞,而我躲进小说里,管他春与冬。鲁滨逊荒岛上与野兽的角逐、林黛玉悲戚的葬花吟、简爱捍卫自尊的心灵对白、巴黎圣母院敲钟人卡西莫多绞刑架下的壮举……结成了一张硕大无比的网,我在网中翻腾、惊喜、哭泣,小说中的人物与我连根同契,呼吸者他们的呼吸,我陶醉了……
分离,无可奈何
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由于沉迷小说,我的成绩直线下降,有好几门功课亮起了红灯,我被勒令禁止出入书房,并与老妈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协议。那段时间,我只好与心爱的小说忍痛分离,埋头钻进了题山卷海中。
作业做得倦怠了,多想让小说给自己吹来一股清新的风。每每有这念头,却被老妈的火眼金睛洞察,只能作罢。心里怄了一些气,心想,我定要你们“刮目相待”。潜心修学,挑灯苦读,终于一雪前耻,期末考试成绩“大跃进”,老妈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重逢,度我成佛
解除了禁令,假期里我又可以与心爱的小说朝夕相处了,重逢的喜悦让我心花怒放。
小说看多了,自己不自觉地融入了其中。阅尽人间冷暖,也学会了珍惜拥有;领悟圣贤哲理,也抚平了自己毛躁激进的性子。现在的我,已褪去了小说狂的称号,学会理性而成熟地面对小说了,并深深地爱上了写作。闲暇之余,静静地在窗前写着,任由思绪变成一行行灵动而富有生命力的文字,恋上笔尖流转的快感,不也是一种任性么?文科成绩提高了,思辨能力强了,小说不再是爸妈眼中的“洪水猛兽”,而成了我的良师益友。
经典伴我同行,阅读点亮心灯!与小说一起走过的日子,虽有过囧途,但更多的是惬意与美妙!
篇19:我的哥哥小说结局
全文共 16300 字
+ 加入清单虽然“Divor”大赛的失利对金家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但是金家人很快就从最初的低迷中恢复过来,纷纷投入到对损失的应急补救中,这点是让人不得不佩服的地方。
大家都在忙着,金家又恢复了原先的平静与忙碌。金樽对我如常,仍旧一样的细心体贴,让我错觉,仿佛一切都不曾发生。然而我深深知道,在平静的表象背后,一切都发生了质的改变。
因为“Divor”大赛后一系列问题的困扰,金翔天无暇分身,暂且将公布我身份的事搁置不提。我也并不在意,只是按时上下学,比平时更加本份乖巧。
我知道金榔一双冷利的眼睛在时时注视着我,他是个厉害的人,虽然外人常常被他纨绔的外表所蒙蔽,即使身边的我,也曾经被他那张玩世不恭,顽劣多变的脸迷惑。但当他的眼睛冷酷如鹰时,所有的迷惑就都会自动消失,在那样的眸光里,我觉得自己变成了猎物,而他,是那种绝对不会允许自己的猎物脱离他视线范围的猎人。
但他的强势也势必会成为他的最大盲点,因为他自身的强大,他往往会低估他的猎物。
林子仍尽心职守地履行着主人交给他的任务,只要我从金家出去,他是一刻都不离的。但是,我这些天的柔顺乖巧,让金榔和林子都放松了警惕,金家大门口,守夜的福伯也在开始睡安稳觉了。
我准备要提前离开了,因为自从那晚后,感觉不管是再次面对金榔还是金樽,对我都是一种莫大的折磨。
金樽的温柔平和,对我来说不再是从前的如沐春风,而变成一种另类的惩罚;金榔的阴阳怪气,似一把隐形的挠钩在轻轻抓着我的心,让我恨不能立时逃开。
没什么可带走的,唯有几年来我的“百宝箱”里积攒下来的“宝贝”让我舍不下。
这些宝贝皆是这些年收到的小礼物和一些有记念价值的小物件。最宝贝的是那几个玲珑剔透的五香琉琉瓶,还有阿香送的防宝石发卡,榼送的帕子……这些,我都用绢布细细地包起来,准备到时一齐带走。
这些天,总没见榼,我去“紫”看了他。
晓曼在店子里忙碌,她已经休学过来帮榼,她自己的打算是要在“紫”实习两年,因为在榼这个优秀的设计师身边,她觉得反而会学到更多东西。之后,她计划要去报考服装设计学院,在她的眼里,榼一直是她的路标。
很赞同晓曼的选择,她是个很有主见的女孩子,何况“紫”也少不得她的细心与周全。而且,我感觉榼无论在哪方面都越来越依赖晓曼。
晓曼见到我,很开心地和我聊了几句,就向里间努嘴。我轻悄悄走进里间,见榼坐在桌子旁,手里握着笔,垂头聚精会神的画着什么。
他的神情是那样专注,仿佛整颗心思都倾注在设计稿里,外间的一切他都听不到了。
这竟然是我第一次看到榼工作时的样子,那是个很美很另个人感动和神往的画面。
“Divor”大赛的设计稿风波,榼的设计被“易宝”光明正大的占为己有,这次事件中,最有权利愤怒的人是榼,最应该知道事情经纬的人也应该是榼。
金樽的平静,或许是一切都在他眼睛里。金榔的愤怒,却是该有的态度。只有榼什么都不知道,可他从赛后就表现出的淡泊安祥则最让我刮目相看。
但他又不是消极的,他在做着最有效的补救措施---设计出比大赛更棒的稿子,而不是一未的沉于从前的得失!
榼真的成长了,也表现出如天使般的纯净特质。
我不想打扰他,想悄悄退出去,可是脚不小心碰在椅子上。榼听到响声后抬起头来,脸上立刻漫上毫无掩饰的惊喜,“楣楣?你来看我了”
说着,他已经走过来,紧紧抓住了我的手,眼睛上上下下地打量我,仿佛几百年没见了一样。
心里不禁叹一声,瞪住他,“怎么了,我脸上有东西吗?”我摸摸脸。
“没有”他摇头,西湖水一样的眼睛里笼着濛濛雾气,“只是你又长高了些”他拉我到桌前,拿起桌上的图纸要我看,“你瞧,这是我设计的第二辆车,我肯定它一定比第一辆更受欢迎”他偏过头来看了我一眼,“楣楣,放心吧,这次‘蓝天’不会输了,所有的损失我都会让它补回来的”
我看着那张图纸,虽然还未完工,但已经初具模型,依旧秉承了榼独到和细腻的设计手法,却比第一张更加时尚完美。半晌,我抬起头,认真地看着面前俊美无俦的一张脸,“榼,谢谢你”
榼愣了一下,尔后一笑,“还说我说傻话,你说的可不是傻话?”他唇角的笑纹慢慢平复,柔和的目光静静倾在我的脸上,“不要伤心,答应我。蓝天不会再输了,我会保护它,也会保护你,答应我一定要好好儿的,一定要快快乐乐的,只要让我能看到这样的你就好”
我仰脸看着他,他的面颊如同月光一样美丽皎洁,他的内心像天使一样纯净美好。他的要求很小很小,可是就连这样的要求我都没有能力满足……
两颗硕大的泪珠顺着脸颊静静淌下来,对不起,榼,对不起……
榼的眼中闪过慌乱,他抓住我的肩,“怎么了,楣楣,我说错话了?”
我摇摇头,对他笑笑,“没有”,却又有两颗泪滑下眼角。
榼低着头,花瓣一样的唇紧抿,西湖水一样的眼睛里有着心疼。他伸出修长纤细的手指,一点一点替我抹去脸上的泪。
我再也撑不住,伸手紧紧的抱住了他。榼慢慢抬起双臂,揽住我的肩膀。轻声说,“今天是怎么了?”
我将脸埋在他的胸前,“一会儿,就一会儿”这或许是我最后一次拥抱他了。
这时晓曼走进来,“楣楣,怎么了,是不是榼又欺负你?”
我松开手,这已经足够了。我冲晓曼一笑,“榼才不会,再说,哥哥欺负我,也有嫂子替我作主呢”
晓曼啐了一口,红了脸。我转过身,“榼,我该走了,你不要太费心,时常想着要回去”
榼的脸上有些失落,但还是点点头。我转身走了出去,晓曼跟出来送。
上车前我对晓曼说,“要好好照顾榼”
“放心吧,每次都是这句”晓曼嗔道。
我笑了一下,向晓曼挥挥手。
看了榼之后,我去了学校,书包里已经装上了我所有的“宝贝”,要去哪儿呢,我心里并没有底,茫茫世界,我并不知道哪里是我的容身地。
第二节课后,林星星忙忙火火地跑过来,将一张报纸放在我眼前。
“楣楣,不得了了,这件事你知不知道?”
我拿起报纸来看。报纸上用大片的版块报道了“蓝天”在美国分公司“寰天”毒品的事,“寰天”是“蓝天”名下的分公司,由远在美国的乔镇天打理,负责一部分汽车配件的制造加工,其产品的主供渠道即是国内的“蓝天”公司。
这次报道称“寰天”出口“蓝天”的汽车配件中被发现毒品,报中写道,“这次事件让一向以正面形象示人的‘蓝天’集团被怀疑以汽车制造为幌子,实则是贩卖毒品与地下洗钱的黑色窝点”
我一下子懵了,待反应过来,抓起书包就往家里跑。
人都在厅里,路平蓝见我跑进来冷冷地说道,“我们‘蓝天’一向清清白白,此次出现这种情况一定是遭人暗算,而且与上一次Divor大赛设计图泄漏断不了干系,肯定是一人所为,所以不得不怀疑这件事与易宝有关,易宝向来是蓝天的竞争对手,却时常不及蓝天,自从悔婚事件后,易长风更是视蓝天为眼中钉,肉中刺,再加上蓝天内部有人接应,他们得手的机率非常大,况且这个内贼我已经查出来……”说着,路平蓝眼光淡淡扫在站在大厅门口的我身上。
我心里“噔”的一声,又迅速平静下来。她知道了也好,当场说出来也罢,我也就再不欠金家什么了。
这时,金翔天招手叫我坐过去,我坐在他身边,他拍拍我的肩,“楣儿,这一阵是多事之秋,干爹总没顾上你,倒叫你担心,你不要怪干爹才好”
我摇摇头,担心地问“干爹,这次的事要不要紧?”
只听得一声长叹。我的心也揪了起来,知道这次的事一定关系重大,搞不好会毁掉蓝天。
再看金榔和金樽,脸色也都好不到哪去,特别是金樽,平时只见他的淡然宁静,而此时他的眉心竟也轻轻攒了起来。我的心愈加沉重。
这时,榼走来坐在我身边,轻声说,“楣楣,不要担心,哥哥们一定会有办法的”
我点点头。心里却一片怆然,榼的鸿鹄之志,榼的抱负之言犹在耳边,可此时都化作青烟。蓝天已然被人们说成贩毒基地,榼的设计的再好也成徒然。可他却还来安慰我。
他可知我是一个最不值得安慰的人,是我盗了他的图纸给易子抱。
路平蓝道,“现在镇天已经被警方拘留,少不得我要去一趟美国了,机票已经定好,明日早晨就动身”
金榔说,“妈,还是我和哥去处理吧”
路平蓝叹一声说,“不必了,蓝天这里也要你们坐阵,还是我亲自去一趟,况且……炙儿的事还一直瞒着他,这种事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刻,还是我亲自告诉他比较好”说完,路平蓝挖了我一眼。
金榔闻听此言脸上就有些不自在,也不自主地向我看过来。我偏着头,只和榼说话,装作没瞧见。
路平蓝站起来说道,“我去美国这几日,蓝天这里就交给你们了,不要再出一点差错。青天白日的,事情一定会查个水落石出,还蓝天一个清白”然后她转了头,两束眼光似有若无地看住我,“还有,等我回来,再揪出那个内鬼来与她算帐不迟!我累了,就先进去”说完,她径直走了。
我低了头,只听金榔冷哼了一声,说道,“哥,真有内鬼这一说?”
金樽淡淡地答,“妈只是臆测罢了”
金榔听了,又冷哼一声,也拔脚上楼去了。
第二天,路平蓝飞去美国。从机场回来,我直接去了学校。这已经是和易子抱约定的第八天,但金家突发这种状况,我又怎能安心走呢?
没想到路平蓝刚一走,情况却变得更糟糕。不知从哪里传出的谣言,称金家推出的一款重要的中档车型发动机存在严重缺陷,而蓝天只是一味隐瞒而不实行召回,至使一些消费者生命安全遭受严重危险,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各种不断翻新的不利消息如雨后春笋般登上各种报纸的重要版面,再加上前一段,传出的蓝天参与贩毒和洗黑钱的负面报道,顿时在消费者群中引起大哗。
蓝天股票一路狂跌,各种车型积压于仓库,工厂停产,蓝天大厦门口围堵满要求赔偿损失和原价退货的消费者。
除我之外,金家所有人都已是焦头烂额,忙的团团转。
我觉得自己成了多余的人,除了看着他们焦急,我什么忙也帮不上,而且,另我愧疚的是,我还曾是其中的破坏者之一。
悄悄从金樽的门口退回自己的房间,怔怔地坐在床上。
夜色已深,金樽房中的灯仍是彻夜的亮着。他坐在书桌的电脑前,一家家联系着可以贷款的银行,蓝天的资金已经出现缺口,再也无法维持正常运转。只是蓝天的风光不再,人多势利,又有哪家银行肯向风雨飘摇中的蓝天伸出援手呢?
我听到他的叹息,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掐住眉心。他的眼睛疲惫地闭紧,只几秒钟,就又张开来,拿起桌上的手机,一支一支地打起电话。
他的声音平和从容,听不出一丝该有的惶急和低声下气,只是那的确是有求于人的事情啊,一向尊贵风雅的金家大公子何曾有过这种时候?他紧蹙的眉心和轻扣在桌上的食指分明泄漏了那一点在被蹂躏着的高傲。
内心的焦灼和思虑让一向细心的他竟没发现我走进去,看着他疲惫不堪却仍在支撑的样子,感觉心是疼的。
我紧紧地皱眉,漫不经心地轻晃着手中的链锁。
突然,门“砰”地一声被撞开,一个人摇摇晃晃走进来,靠在门角,慢慢随墙跌落在地。
他侧着脸,凌乱的黑发飞扬起桀傲的弧度,半边脸紧紧贴着冰冷的墙面,灯光剪出他俊美无忌的侧影,那双黑眸紧闭着,只看见乌黑的眼睫犹若颤抖的蝶翅,振振却飞不起。
“金榔?……”迎面扑来的酒气让我止了脚步。我凝了眉,还是走近了,俯下身,想把他拉起来,“金榔,起来,你走错房间了”
刚拉起的身子,又蓦地沉下去,我叫了一声,差点扑在他身上。那双眼睛忽地睁开来,如暗夜里开启的一道门,鬼魅而危险。
一双大手伸过来,狠狠在掐住我的颈子,手上的青筋凸起来,十指越来越紧。
我无法呼吸,嘶哑的咳嗽从张开的口中逸出来,眼睛睁的很大,头沉沉的一片空白。
我想叫,可喉头又痛又紧,根本发不出声音。我慢慢沉溺在面前眼瞳中那片黑暗的海里,越来越深,无法自拨。
感觉自己像轻烟一样凫凫飞起来,慢慢的就要散去。突然颈子上的篏制消失了,那一片轻烟又缓缓收拢来,流入我的身体里。
我四肢无力地伏在地上,手抓住颈子狼狈地咳嗽着。
金榔的头凑过来,手鹰一般紧紧抓住我一边的肩膀。“我说过不能再有第二次,你是在故意挑战我的极限吗?”
我抬起头来,难受地说,“你醉了,回你自己房间去”
“回答我!”他使劲摇着我,我觉得本来脆弱的脖子就要被他摇断了。
“你醉了,请你走开!”我大喊一声。
手停下来,乌黑的眼睛瞪住我,突然呵呵一笑,立时又凶恶万状,“该走开的是你……你走,滚出金家,不然我不保证你会不会死在我手里!”他推开我,站起身,趔趄了一下,摇晃着走了出去。
我默然地仰躺在地板上,大口大口地喘息着。
是啊,或许真的是我该离开的时候了。
拉开窗帘,空气中还弥漫着淡淡烟色。将一封信放在桌上,那是给金翔天的,里面装的是妈妈的信。妈妈在信中曾说,那是一封永远不能发出去的信,也是一封他永远都看不到的信,可是这封信将籍由我传递到金翔天手中。
我背起书包,轻轻的走出了房间。
脚步很轻,只怕在这静寂的清晨扰了谁的清梦。心思缠绵,该离开的时候才发现心中的留恋竟是那般浓重。
回过头,眼光留连地落在一张张门扉上,一圈又一圈。最终,我咬咬唇,毅然转身下楼。
“我的姐姐,大清早的要去哪儿?”突兀的声音在空荡荡的厅里响起来。
我唬了一跳,心突突跳起来。转过身,才发现身后站着一个人。
此人斜倚在栏杆上,手里端着一杯黄澄澄的果汁,两颗碧绿的眼珠讽刺地盯着我。
我走过去,拽住她的胳膊将她拉出大厅。她甩开我,“做什么,鬼鬼祟祟的,不怕我嚷起来,到时候你可就麻烦了”她似笑非笑地斜着我说道。
我一笑,笃定地说,“你不会嚷”
“你就知道?”她懒懒地啜了口果汁。
“你不是早盼着我走吗,最好是消失的无影无踪”
“是呀,现在我哥哥也没了,你也做不成我嫂子了,你留在这里只会抢我的东西,有你在一天,我乔琪永远是个小配角”
“我从没想过要跟你争过什么,那是你自以为是,以后就更不会了”我转过身要走。
“站住”乔琪叫道,“你说的话我从来就不相信,说什么以后就更不会了……哼,你现在明明是在跟我抢,你知道我喜欢易子抱的,现在你就去找他对不对?”
“你喜欢的人还真多啊”我忍不住讽刺道。
“随你怎么说,金家三兄弟是我先认识的,我看不惯他们对你比对我好,所以我就要把他们抢过来,易子抱才是我真正喜欢的型,只是他眼里只有一个你!现在还要说我不会嚷起来吗?”
“你嚷了,又对你有什么好处,一切还是老样子,易子抱也不会多看你一眼。你想想,既然我已经决定要走,又何苦要从一只笼子里出来跳进另一只?”
“你真的不是去找易子抱……?”
“我和他只是普通朋友……我走了,你今后要自重”我转身向门口走,丢下乔琪一个人愣怔在原地。
出了门,没走几步,便看到一辆很眼熟的跑车。待疑惑地走近了,易子抱探头向我招手,“小姐,上车吧”
“你怎么在这儿?”我抓住书包带子问。
“等你啊,这已经是第十三天了,前三天我就已经等在这里”说着他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我这才发现他的眼睛虽然仍然很亮却因睡眠不足而有些微微浮肿。
心里突然不来由的恼起来,我脱口而出,“笨蛋,哪个叫你等,我有说要跟你走吗”说着,我越过他往前走。
易子抱从车上跳下来,跑上前揪住我。“喂,你有没有良心?我自己犯贱,巴巴在门外等了三天,就是等你骂我一声笨蛋就完了?”
我挣开他,赌气说,“我哪里有良心,我的良心早被狗吃了”
易子抱却笑了,声音也软下来,“干嘛这么作贱自己?你不坐我的车,那要去哪儿,别瞪我,我关心一下还不行吗?”
我径自往前走,说道,“我自己都不知道,又怎么样回答你!”
易子抱跟上来,也不拦我说道,“就怕你这样,才等你呢,你先去我的别墅住两天,就当是免费旅馆,我知道你身上没钱,又往哪儿找这样的便宜?等你过两天想上哪儿了,拔起脚就走也不迟,到时候我肯定不拦着”
“天下之大,哪里有我的立锥之地,除了金家,我孤家寡人一个,无牵无挂的,又说什么去哪儿不去哪儿,我只是走到哪儿算哪儿罢”
“这样我才不放心”易子抱拉住我的手,“楣楣,求你……留下来……”他的眼光那样恳切的望过来。
一向养尊处优的少爷,收容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女,却还要说出一个“求”字来,怎么不叫人心软呢?
路平蓝的话又浮上耳边,“……出现这种情况一定是遭人暗算,而且与上一次Divor大赛设计图泄漏断不了干系,肯定是一人所为,所以不得不怀疑这件事与易宝有关……”
我何不趁这个机会问问他。想到此,我下了决心,“走吧,先上车,正好我有话要问你”
易子抱的眼睛又飞扬起来,跑回去开车。
“易子抱,蓝天这次出事与你有关吗?”车子已经开出去很远,我才问。
“你是希望我说有还是没有?”易子抱扭了下脸,瞳仁里闪过认真。
我沉默了,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隔了一会儿,易子抱开口说,“我说过为了你我会不择手段,欺负你的人就是和易家作对,上一次你差点送了命,这笔帐我是不会轻易就撂开的”
“易子抱,不……会……真的是你吧?”我害怕又不确定地问。
车子剧烈地摇晃了一下,又猛地向前冲去,惊魂甫定的时候只听易子抱嚷道,“你还在心软,你忘了她怎么恶毒地想害死你?金家欠易家的,也更欠你的,这是他们应得的”
“真的是你……”
“我不会允许任何人伤害你……现在蓝天的股票已变成一堆废纸,今早,易家已经开始大量收购蓝天股份,过不了多久,蓝天就会更名换姓”
“不要”我尖叫一声,抓住易子抱的胳膊,“你快叫他们停止!”
车子如醉汉一样在公路上摇晃,一声尖锐的刹车声,车子停在了路中间,易子抱剪住我的双手,“楣楣,你醒一醒吧”
我仰起脸来,目光紧紧地看住他,“求求你……快让他们停下来……”
易子抱被我的表情吓住了,那双明亮的眼睛暗淡下来,闪过浓重的无奈和悲哀,他的手慢慢松开,掏出手机。
手机恰在此时响起来,他看了我一眼,按下了接听键。
半晌,他的手慢慢垂下来,手机“叭”一声从他手中滑落在车子里,他木然地转过脸,声音是轻颤的,“楣楣,已经晚了……”
蓝天不再属于金家!它凝着金樽的心血,金榔的奋斗,金榼的希望……可是现在蓝天已经不再属于他们……
原来我还是爱蓝天的,虽然我做过对不起它的事,那时我只是冲动的想给路平蓝一个教训,我知道那个“教训”对于蓝天来说还足以抵抗……可是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
我打开车门,跳下车,一个人往前走去。
易子抱追上来,抓住我,他的眼睛里有着恐惧,“楣楣,你去哪儿?”
“别管我”我捊他的手。
他一把抱起我,扔回车里,一言不发地打火开车。
“停车!”我疯子一样地尖叫,他只是不理。我伸手去抓他的胳膊,易子抱不闪也不躲,任红色的跑车蛇一样在公路上扭曲。
他嚷道,“一起死吧,和你死在一起也好”
前面闪过一辆车,“砰”的一巨声,我紧紧地闭起眼睛。
我以为自己死了,可是睁开眼时,却发现自己和易子抱还好好的。只是离我们车子不远,两辆车歪在了地上,车身变形,冒着炝人的烟雾。
我和易子抱对看了一眼,都打开车门跑下去。
现场惨不忍睹,易子抱捂起我的眼睛,他自己打电话报警。我怔怔的站在原地,脸色苍白,我不敢相信,那辆被撞损的出租车里司机旁边坐着的满脸血污的女人竟然是路平蓝。
上天真的很会开玩笑,它安排的事情往往出乎我们意料。
医生走出抢求室说道,“谁是病人家属?去看看病人还有什么要留下的吧”
走进病房,路平蓝慢慢张开眼睛,看到我,她虚弱的脸扭曲了一下,“是你?……真是报应啊……”
“干……妈,你还要什么话要说?”我站在她床前问。
她眼皮缓缓一翻,竟射出两道凌利的光,又迅速暗淡下去,虚弱却格外咬牙切齿的声音从她唇里吐出来,“我……恨你!”
我怔了。
“我恨你们母女……你母亲梅舞抢走了我最心爱的男人的心……他的心里只有她一个人,再也容不下别人……我恨,我不甘心……我伪造了医院的化验单……那个笨女人竟然信了……她离开了翔天,也把他的心带走了……让我没想到的是八年后他们会再次相遇,重温旧梦……他们把我置于何地?……我暗暗告诉了我的表弟镇天,我知道他早被那个狐狸精迷得失了魂魄……而你,就是那个晚上制造出来的小杂种,你的父亲会是哪个?……呵……梅舞死后,我以为自己终于熬到了头……却没想到你却出现在我们金家,搅了我们的平静……我的梦魇还没有结束……看见你我就想到那个狐狸精……可是你不仅长得像她,也同样一身狐魅气……我看着我的儿子们一个个往井里跳,开始我以为他们只是玩玩,可没想到他们竟都动了真心……我……决不允许!咳…咳……为了阻止你攀上易家的高枝,也为了儿子们,我让你跟乔炙订婚,乔炙如果是你亲哥哥,这样你就会痛苦一辈子……梅舞就是死了也不会得到安宁……”
“好了,我不想再听……”我激动地打断她,易子抱走过来,从背后抱住我。
路平蓝笑起来,但看上去比哭还难看,“你以为我赢了?所有人都以为我赢了,可是谁又知道我输给了梅舞,她带走了他的心,留给我的只是一具躯壳,我守着一具空空的躯壳过了几十年……这难道不是老天对我的惩罚?可是它却还嫌不够,还要我最后死在她女儿的手里……呵呵呵……”
尖利的笑声回荡在病房里,听起来让人有点毛骨悚然。路平蓝一张脸扭曲的可怕,那张扭曲的脸慢慢青灰和僵硬……笑声突然戛然而止,路平蓝的眼睛依旧大睁着,却空洞如鬼,空气里一片瘆人的寂静。
我惊吓地扭过脸,易子抱紧紧抱住我,将我带出病房。我浑身发着抖,任由易子抱轻轻拍着我的脊背。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路平蓝虽然做了许多极端的事,但即将离开之前,她都一件一件承担下来,也对得起她的出身了。
而对一个死前都还心心念念对着我说恨我的女人,我还要怎么样呢?
以前在心里累积起来的对路平蓝莫明其妙的恨意都在刹那间消散了,虽然她伤害过母亲,但她自己也承受了他人不能想像的煎熬,我无法再恨她,毕竟她也只是个因爱而走上歧路的可怜女人。
只是我错怪了干爹,而路平蓝虽不是我杀,却因我而死,我还如何再去面对金家父子?
“那辆车上的女孩子怎么样了?”我脱开易子抱,轻声问。
“……因失血过多,已经……”易子抱担忧地看我。
我身体摇晃了一下,稳住身体就慢慢扭身向楼外走。
“楣楣!”
“别跟着我,你嫌我身上的罪孽还不够多吗?”我扭脸对易子抱说。
“一切都是我的错,上天要惩罚就惩罚我,跟你无关”
“可是我无法原谅自己”话一出口,我看到易子抱脸色变得苍白。我接着说,“易子抱,求你三件事,你知道我的脾气,从不轻易求人,所以你一定要答应我”
易子抱痛苦地看着我。
“第一,求你放我走,我好累好累,我要去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也许还可以放下心里的罪过,重新开始生活,不然,留下来,我也会痛苦一辈子。第二,我知道你有办法,让我的名字从这个世界消失。一起车祸也好自杀也罢,要让所有认识我的人都以为金楣这个人已经不存在了。金楣已经死了,以后的我会是另一个人。第三,照顾乔琪,她是我妹妹,虽然我们之间根本没有过姐妹之谊,可毕竟她是我唯一的妹妹……答应我?”
易子抱颓然站立着,用一双失去光彩、痛苦无奈的眼睛看着我。
“没的选择,你只能答应我……”我轻声说道。
两颗泪从易子抱的眼角滑落下来,即使含满泪水,也无法让那双眼睛再度燃亮。
他的唇轻轻颤抖着,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我忍着痛,转身走出了医院的大门。
犹豫了再三,我还是拿起了公用亭的电话。
“晓曼,是我……先不要说话,听我说好不好?我知道金家现在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不知道能不能闯过去,你一定要好好照顾榼,我怕接下来,他会承受不起……一切拜托你了……原谅我不告而别,我有不得已是苦衷,今后,也许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一个叫金楣的人……等我安顿下来,或许会联络你,我知道你会替我保秘,对不对?”
“楣楣……楣楣……”
我咔嗒挂掉了电话。
第二天报纸上登出来“昨日市内发生一起恶性车祸,车祸双方均已死亡,然而另人诡异的是,死亡的双方却同为一家人,一方为蓝天集团总裁金翔天的太太路平蓝,一方为其收养的孤儿金楣……”
一年后
已经离开金家一年有余,我摒绝了外界所有的消息,报纸、电视、收音机都一概离得远远的,只怕看到或听到一个“金”字,便扰乱了我所有努力维持的平静。
从舞厅里走出来,那是家叫作“丽都”的三流小舞厅,从前母亲曾在这里工作过,只是这么多年,人事变迁,这个舞厅却一点都没有改变。
从街上买了些熟食,慢慢向租屋走去。
前边有一个老妇刚收完居住区的垃圾,摇摇地将满满的垃圾车推起来,蹒跚的脚步,褴褛的衣衫,不免让人心中有一股悲凉的感叹。
一阵风刮过来,车上的纸片随风乱舞。其中一张报纸“啪”地沾在我的胸前,我漫不经心地取起来,眼睛不经意的瞟下去。
人就像木头一样愣在了街心。
那张残缺的报纸上有两幅照片:两对新人,新郎都身着剪裁合身的手工西装,英俊挺拔;两位新娘皆披着雪白的婚纱,娇羞可人。
下边几行黑字:好事多磨,历尽波折后,金、易两家终于在人们期许的目光中正式联姻,完成金童玉女的最终飞跃。正可谓喜上加喜,双喜临门。不仅金家大公子与易家大小姐联姻,巧中之巧的是易家二公子与金家表小姐也会在同时间举行婚礼。金易两家的此次双联姻,成为社交界的奇谈。两对新人的婚礼在圣玛大教堂举行,真是繁华盛大,客至如流……彼时,蓝天与易宝也正式合并,定名为‘天宝’集团,由金大公子金樽出任总裁,易二公子易子抱任副总裁……金二公子也将在参加完婚礼后远付美国攻读工商硕士……”
纸片从手中飞落,手里的食物也“嗒”地掉落在地上。
我知道他不会看着金家衰败下去,哪怕代价是赔上他一生的幸福……照片上的他俊雅如常,只是那波澜不兴的脸上依旧看不出任何情绪……
金榔,他终于肯走了么,去实现他的抱负……
而易子抱似乎就站在我眼前,挑着眉问我,“三件事我都做到了,而且是彻彻底底的,这下你满意了吗,你满意了吗?”
我点点头苦笑起来,满意了,我很满意……
走进房门,同室的佳佳探出头来,“艳艳,怎么这才回来?呀,你怎么空手就回来了,你不是说今天不要我做饭,要请我吃小炒吗?……怎么了,你?”
“对不起,下次吧”我疲惫地说完,转身走进卧室。佳佳跟过来,坐在床上看着我,“怎么了嘛,是不是又挨老板骂了?喛,你猜我今天看到什么?一则寻人启示,金家你知道吧,他们的四小姐丢了,满世界找呢,不知那四小姐长什么样子,也许和咱们谁有几分相像,冒充进去,咱们也可以享享那种福分了……唉,只是不知道长什么样……艳艳,你说那四小姐那样锦衣玉食的日子不过,为什么要跑出来呢?”见我只愣愣的不说话,佳佳接着说,“不过也难怪,大户人家里真有些诡异呢,前一阵子我听说金家出了起车祸,相撞的正是金家太太和那位四小姐,都当场死了呢,谁知道过了一阵儿,这则寻人启事又登出来,可知那起车祸不是真事。不过,还有人说那金家三少爷长得花一样美,手又巧,又有本事,小小年纪就自己开了店,但却有一日好好的死在了自己的店里……兄弟死了,他的哥哥们还忙着办自己的婚礼,可知人情淡薄,是真是假咱们外人是不知道的,但可知那样的家外表看着好看,内里也不知怎么样呢,难怪那个四小姐要逃出来……想想,还是守自己本份的好,只不过偶尔会作作春梦罢……”
我扭脸掐住佳佳的手腕,“佳佳,你刚才说什么?”
佳佳喊了一声,忙捊开我的手,“怎么了,你脸色这么难看?”
“你说金家三少爷怎么了?”
“死了……”
我嚯地站起来,疯了一样往外跑。
身后传来佳佳的叫唤,“艳艳,去哪儿?”
公用电话亭里,我双手颤抖地拨着电话。
一年了,许多事都改变了。我握着电话,祈祷着听电话的人一定要是晓曼。
“喂……?”熟悉的声音。
“晓曼,是我”我的声音抵制不住地颤动着。
“你是谁?”声音很冷。
“我是梅艳艳……不,我是楣楣……”
咖啡馆里,我握着咖啡杯的手不停地打着颤,神经质的张开又合拢,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对面的晓曼。
晓曼冷淡淡的,一脸从前根本在她脸上找不到的木然。从坐下来后,她就一直沉默着。
我端起咖啡,半天也没喝到口里,只听到牙齿嗑在杯沿上发出的“嗑嗑”声。
晓曼拾起眼,叹了口气,“是真的”
“啊,什么?”我惊的一跳。
“榼走了,他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啪”杯子碎在地上。我双手捂住嘴,热辣辣的泪从指缝里一直滑到手腕上。泪汹涌而下,我紧紧捂住嘴,但压抑破碎的抽泣声仍清晰地逸出来。
晓曼起初只是木然地看着我,而后她眼睛里慢慢闪过轻痛,她站起身走过来,轻轻抱住我的头。
我倚在晓曼怀里,再也抑制不住,呜呜地哭起来。晓曼的手轻轻抚在我的背上,声音柔软夹着痛楚,“对不起,我不该怪你的……是我自己不好,是我太自私,是我太想拥有他了,我看到他听到车祸的消息后,表现的很坚强,我以为……等那段时间过去,他就好了……可是那只是他故意表现出来的,其实他的心已经跟你去了……我早该告诉他你并没死的……我早该知道他没有你,是不能活的……都是我不好,是我害了他……”
咖啡馆里两个女人抱成了一团,任泪水横流,淹没思念。
今天是我的第一场独舞,老板说,他早已看出我有着跳舞的天分,这一年来,他一直在锻炼我,而今天,珍珠就要发光了。
他还说,况且今天那位特殊的客人指定要我来独舞。
听到这话,我抬头看了看二楼正对舞台的那个包间,只见纱帘低垂,隐隐透着些灯光。那些纱帘都是用特殊材料制成,是包厢专用的,就为了包厢的客人不用掀帘也能清清楚楚看到外间,而外面的人除了隐约的灯光外是看不到里边的。
对老板口中那位特殊的客人我一直以来都是神往和好奇的。我并不知道他的年龄、身份,甚至长相。只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只要有我伴舞的节目,他都会来光顾。每次都会在二楼正对舞台的同一个包间。节目完了,他会差人送下精巧的小礼物来,但从来不赠钱物。这点也是值得我敬佩的,知道他并不是俗人且又如此细心,懂得怎样不会伤害他人的自尊。听老板说,那个包间已经被他包下来,任何人不得进入的。而每一次,我上节目时,也都会不自觉地抬头看向二楼的那抹纱帘,看到里面浮动的隐隐灯光时,我心里就安定下来,我知道,他来了。
我也不知道,他一来为什么会给我一种安定的感觉。好奇心很重时,也曾经忍不住问过老板他的底细。而老板只是遮遮掩掩不肯说,我也无法。但从平日老板提起他那种恭谨的口气中,我猜知他的身份并不普通。
后来,时间长了,那份好奇心也淡下去,而每每二楼那间包厢灯光的明暗,则成了一种强烈的心里暗示。偶尔,跳舞时,包厢里的灯仍未点亮,老板便会过来跟我说,他差人来告诉我,有事不能来了。这时,心里就会有些不自在起来。
将乌发盘起,点缀上粒粒珍珠,描眉,点唇,揽镜而照,淡眉星眸,自是别样风情。
穿着一身洁白的鱼尾纱裙,我走上舞台,鱼鳞般的罗纹弧圈一层层拖曳下去,站在舞台中央,光圈打下来,感觉自己像一尾刚刚出海的人鱼。
歌声轻轻响起来,我举头看了一眼二楼的包厢,开始忘情地轻舞。
你是我的天使-----
尘世中谁会笑你痴/谁知道你是我的天使/你纤细的背影勾勒着心事/转过身/让我看到的却是你纯美的样子/
金粉红尘烙下水仙花的影子/西湖含烟倒映着你美丽手指/初见的吻种下永久的情思/竹马青梅只是童话里的暗示/
你说要保护我/不让我伤心/却放开手/从此让我的记忆也残缺/飞往天堂/你只为完成相守的夙愿/丢下我/一个人孤单/负载这一世的沉怨/
你是我的天使/不属于尘世的天使/你是我的天使/我一个人的天使……
仿佛看到榼从淡淡烟雾中向我走来,仍如水仙花般的美丽,他向我轻轻的一笑,转身又消失在雾蔼之中……
我伸出手去,却抓不住他飘飞的白色衣袂,我奋力追赶,却再找不到他的影子……
榼……榼……我跪倒在舞台上,台下的掌声如潮水一样涌来,却朦胧的有些不真实。
突然感觉一阵压迫,一个身影罩在我身上,肩上一暖,一件考究的西装褂裹住了我。
我抬起头,对上一双深而黑的眸子,那样定定的看住我。那完美的唇角依旧是那倔强的弧度。
他紧紧握住我的肩,扶我站起来,伸出手来轻柔地擦拭我潮湿的面颊。我们的眼睛一刻都不曾离开对方,我心里轻颤着,感觉做梦一般。他不是已经去了美国……自己都不知道这句话竟然从我嘴里说出来。
他笑笑,笑容里多了自信,“原来还认识我,真好……”
听了这话,仿佛一声巨响在脑中划开,我醒过来,转身跑向后台,身后脚步急响,他已经跟过来。
他抓住我,“休想跑,这一次你别想在我手上逃开了”
我挣扎,“放开!”我们俩果然是不能说话的。
“别拧了,跟我回去吧”他从背后抱住我,双手缚住我的手腕,声音压的柔了。
我一凛,僵硬地顶回去,“我不会跟你走的”
他没恼却轻轻笑起来,“果真?”
“我说过的话……”
这时帘子一摔,跑堂的“小倌”走进来,
“梅小姐,这是二楼包厢的先生留下的”
我接过那只精致的盒子,打开来,以为不过是每次都会有的小玩艺儿,低眸看时,盒子里躺着的却是一只晶莹翠绿的兔形玉佩,串着红色的丝绳。
手指一颤,取出来托在手心儿。
“哥……”原来是他……
“是哥告诉我你在这儿,我从不相信你会死,因为即使是死也会是我们两个死在一起。我不断地在各大报纸上登出寻人启示,去美国后每个月都会回来一次打听你的下落,却一无所获,谁知哥早知道你的消息了……”
我举步往外走,金榔拉住我,“他已经走了”
我默然地垂头看玉。金榔轻声说道,“该放下了,哥已经结婚了……你对他的并不是爱,只是种迷恋,哥和是你截然相反的一类人,你不曾有的,哥有,所以你总仰看他,却不知你们并不合适,当你得到他的时,也是放开的时候,哥是深知道这个道理的。而我们是同一类人,都是很自私的,做什么事想到的先是自己。看到对方就像看到自己的影子,心生厌恶却又对对方无法抗拒,所以总在不停地争吵,因为我们害怕一停下来,就会发现我们是彼此相吸的,都是那样热烈地爱着对方……”
“胡说”我怒斥。
金榔一笑,挑眉,“为什么反应这么强烈?”
他脾气倒是温和了不少,“你走吧,我是不会回去的”
“爸爸病了,他一直想见你……”金榔低低地说。
这一句话触动了我内心最柔软的一角,我沉默了,好半天才说道,“难道你们不恨我?”
“你留下的信我们都看了,妈做了许多错事,你就原谅她吧,而且她已经付出代价了……”
“她是因我而死的……”
“不,只是上天弄人,不要怪自己”
“榼也是因为我才走的……”我低下头去。
金榔抓住我的手,放在胸前,我的手触到一块硬硬的东西,我抬起头来,发现榼一直戴着的鬼脸贝壳挂在他的颈上。
看到我疑惑的目光,金榔说道,“不要伤心,榼本来就不该属于这个尘世,他太纯净也太美好,就像天使,连上天也要妒忌,要把他召唤回去。这个鬼脸贝壳第一眼看到就觉得像你,想要过来,榼却宝贝的紧,连碰都不要我碰,现在他走了,我很自私的把它留下来,没有随他去,只是我要代替他接着守护你,我想榼一定也明白我的心吧……回去吧……?”
我的心激烈的交战着,我摇摇头,即使所有人都已原谅我,我又怎么能轻易原谅自己?
“难道你不爱我吗?”金榔抓着我的手,深深地问,“回答我!”
我瞪着他,看他的瞳仁因为期待而慢慢收缩。
“是爱,对吧?不然这是什么?”金榔伸手揪出我颈子上戴着的香玉玫瑰,眼睛闪烁着,“你一直没有摘,说明你心里一直有我。连哥送你的羊形玉佩都取代不了它”
我扭过脸,不知道怎么答。为什么没摘,只是懒得摘吧……
“你看这是什么?”
我扭过脸,看到金榔手中拿着一只剔透的半颗心型的水晶杯,杯子里置着殷红的半瓣梅花型的芳香蜡,水晶杯缘上是黑色的篆字:思郎还在青山外。
我疑惑地看着他。那是万圣节舞会我准备的小礼物,没想到会到了他手中。
记得去礼品店时,一眼便看中了那两只芳香杯,店里一脸慈祥的老婆婆对我说,“这个半颗心型的芳香杯本是一对,拼在一起就是一颗完整的心,可是每人只能买走半只,因为这种芳香杯有个传说,当你遇到拿着另外半颗心型杯的他(她)时,就遇到了你命定的情侣”听了老婆婆的话,只觉得那个传说浪漫有趣却并没经心,因为毕竟是给舞会买的小礼物,到谁的手里并没有定数。
老婆婆取了那只镌着“思郎还在青山外”的芳香杯帮我包好,而留下了那只镌有“一点梅香一片心”的杯子。
没想到舞会结束后,我得到的礼物恰恰是那另外半只,当时不免轻问,难道那个传说是真的,就是不知我的那半只杯子在谁的手里?
金榔缓缓解开了我的疑惑,“我看到你进了店子,你出来后我才进去,老婆婆对我说,遇到持着相同芳香杯的人便是此生命定的情侣,她告诉我你已经买走其中一只。我叫老婆婆把另外一只帮我包起来。舞会那天我刻意安排小白做专司礼物的小丑,因为我想得到你手中的芳香杯,我想做你命定的情侣……”他的眼睛深深地看过来。
原来是这样……
“这只是你刻意制造的,是算不得数的”我急急地转过身,避开他的目光。
“你爱我吗?”身后的金榔缓缓地问,“回答我,你若说不,我立刻离开”
“爱我吗?”他的话紧紧逼过来。
我扭着手,额上开始冒出细汗,想开口,却怎么也张不开嘴。
“爱吗?”
“我……”我迟疑着,终于横了横心,“不爱”
好半天,身后也不见动静。我蓦地扭过身,只看到布帘在轻舞。
他走了……,他怎么这样就走了……?我的心升上莫名的失落。
掀开帘子,追出去,舞厅里客人散去,已是人去楼空。我呆呆立了会儿,怅惘地登上二楼。
揭开包厢的纱帘,屋里仍亮着灯,摸摸他曾坐过的沙发,喝过的茶,凉凉的已没了一丝温度,看来他早就走了。
我抬起手腕,纱袖退到肘部,露出左腕上拴着的红丝绳,红绳上坠着盈绿的羊型玉坠。
轻轻取下来,和那枚兔形玉坠一起收进盒子里。今后,恐怕它们也只能是看看了。
回到租屋,佳佳迎出来,看她有此异样,我跑进卧室一看,卧室里我的东西全部一件不剩,连梳妆台上我最宝贝的半心型芳香杯也不见了踪影。
佳佳吞吞吐吐的说,“闯进来几个人和一个很体面又英俊的男子,男子叫他们搬你的东西,还说,小心着,碰破了一点找他们是问。而他自己则捡着你那些精细的东西装走了”佳佳看着我难看的脸色,又说,“他还让我转告你,明天中午十二点,他就在不远的丽都大桥上等你,还说……等到十二点,你要不去,他就从桥上跳下去”
“无赖!”我气的坐在床上骂道。
佳佳凑过来,“艳艳,那个男孩子是谁?长得真俊,好像又很有钱的样子……”
我扭头瞪过去。佳佳撇撇嘴躲了出去。
第二天,我和佳佳都休息。我把所有的表都停了,可偏偏倚地窗子口的时候看到天上明灿灿的一轮太阳,就恨不能把它也摘下来。
太阳慢慢靠近中天,热力自窗子散进屋子里。我的心开始跳的越来越急,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在屋里焦燥地转了几圈。
佳佳就说话了,“要想去就去,谁用绳子拴着你?这样子还不是苦了自己?连带我都跟着你烦……”
“谁想要去?!”我冲着她嚷回去。
“好,好,算我多嘴,你一点也不想去好不好。呀,已经快十二点半了,他不会真跳下去吧,桥下的水很深呢……”
佳佳的话还没说完,我就转身冲了出去。
丽都大桥桥栏杆的牙子里,站着一个高高大大的男孩子,背对我,面向着桥下的河水。
我急急地跑上去,他转身,抬腕看了看表,笑道,“正好十二点,你很准时呢”
他的笑容很刺目,我的脸一下子红了。这个佳佳,竟然骗我……
“我只是过来告诉你,不要耍什么把戏了,我不会跟你回去”
“你还没学会诚实”他的眼睛热辣辣地看着我。
我扭脸,“已经说完了,我要走了”
“慢着”金榔叫道,“你再往回迈一步,我就跳下去,得不到你的爱,不如死了干净”
又在胡说,难道我不了解他吗,他是不会真跳下去的……我转身往回走。
刚走出一步,只听身后“咚”的一声,我转回身,四下望望,都不见金榔的身影。
难道他……
“金榔,金榔!”我扒住栏杆向下看,金榔站的位置,桥下河水里有一个小小的漩涡。
我的心一下子寒了,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不要他死。
不行,我一定要找到他,我七手八脚地攀上桥栏,闭上眼,纵身往桥下一跃。
跳下去以后,我才想起来:我不会游泳……
晕晕的被人拖上岸,脸上一阵拍痛,我睁开眼,看到湿漉漉的自己正被落汤鸡一样的金榔抱在怀里,此时,他正俯在我身上,一眨不眨盯住我看,黑漆漆的眼睛像光彩耀耀的黑玉。
我握住金榔的脸,“金榔…金榔……你没有死?”
“傻瓜”金榔轻捏我的鼻子,黑眸里一片温柔,“下次再这样就该打了,不会游泳还跳下来,想找死吗?”
“还不都是你”我挣扎地想坐起来,金榔一把将我扑倒,鼻子几乎抵上我的鼻尖,眼睛黝黝的泛着奇异的光彩。
“你……你干什么?”
他不说话,坏坏一笑,唇低俯了下来。
我用手推着他的胸,捶他的后背,只是他都不为所动,双手轻轻托着我的头,柔软的唇辗转缠绵。
他何曾这样温柔?我慢慢放弃了挣扎,手缓缓抬起来插入他的黑发中,已经濡湿的发却依旧绸密不驯,掌心有着粗砺的触感,熟悉而亲切,一如他生病时一样。
已经两次,我的心都被那种就要失去他的恐惧所震撼。只有在感觉快要失去的时候,我才能触摸到自己的内心,我才知道这个从初见时就和我一直唱着反调的男孩,原来他在我的心里,只是埋得太深,就容易忽略。
一年的离别,不是不想念,只是思念最深的那个人是谁?
午夜梦回,不自觉地抚上那朵温润的香水玫瑰,让自己的心砰然乱跳的那个名字是谁?
那朵香水玫瑰有太多的理由也有太多的机会摘下来,只是懒吗?
我不想承认也害怕承认的那个名字是谁?
或许真如金榔所说,我们是同一类人,都是很自私的,看到对方就像看到自己,心生厌恶却又对对方无法抗拒。表面上总是不停地争吵,是为了怕对方看到自己的内心,我们都害怕暴露自己的弱点,因为清楚对方一旦抓住就会毫不留情的反击。害怕伤害,所以假意相对,假假相逢却总有一真,然而这种假象却很容易蒙蔽人的内心……
我摩挲着手中绸密的黑发,在他吻的间隙里轻轻唤了声金榔。
金榔感应到我的改变,缠绵细腻的吻开始变得热烈狂肆,如同一场强烈的热带风暴,席卷走所有的理智。
这才是金榔,一个鲜活的男人。
我回应着他,层层剥开自己心的屏障。
他是夏日的风暴,我才知道,只要我回应了一分,就能得到整个太阳。[完]
篇20:亮剑小说田雨结局
全文共 1377 字
+ 加入清单《亮剑》是都梁创作的长篇小说。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亮剑小说田雨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
亮剑小说田雨结局:
田雨:李云龙第二任妻子,上尉军衔,出身书香门第却投笔从戎,解放战争时在某战地医院担任护理。后李云龙受伤转到医院,为救活李云龙,田雨主动给其输血。李云龙伤愈后追求田雨成功,二人喜结连理,为李云龙生下李健和李康两个儿子,后又收养赵刚和冯楠的遗孤,赵山,赵高,赵水,赵长。李云龙死后在狱中自杀为李云龙殉情。
小说人物结局具体介绍:
李云龙
曾在红四方面军任团长,八路军是任386旅独立团团长,解放战争时候任中原野战军新二师师长。解放后调任福建省军区某海防军军长。1955年去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继续担任该军军长授少将衔。组建了中国第一支特种作战军队--梁山分队,该分队曾潜入金门,为解放军炮击金门提供地形坐标。文革期间,他命令使用武力制止两个“红卫兵”的非法武装抢夺x火库。后因为这个事情遭到迫害,在1968年自杀。1978年平反。
田雨
李云龙的妻子,在淮海战役时认识李云龙,是当时解放军医院中少有的美女。结婚后曾去中央军事学院俄语系就读,毕业后分到了福建军区政治处工作。为李云龙生了两个儿子:李健、李康。后又收养了好朋友冯楠的四个孩子:赵山、赵高、赵水、赵清。当自己的丈夫受到迫害的时候挺身而出,一起入狱。当得知丈夫的死讯后自杀徇情。
赵刚
李云龙的生死之交,曾任八路军386旅独立团政委。解放后授少将衔,在北京中央军委政治处工作。坚决抵制左倾错误路线。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造到迫害。最后自杀铭志!1978年平反
冯楠
赵刚的妻子,田雨的好朋友,北京大学讲师。在李云龙夫妇的介绍下与赵刚结婚,对丈夫的工作十分支持。为赵刚生了四个孩子。当丈夫遭到迫害的时候给予丈夫很大帮助,后来拖人将自己的孩子交给李云龙抚养。最后陪伴丈夫一起自杀。
丁伟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一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率军队出师东北,在辽沈战役中屡建奇功,解放后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调任边防某军任司令。1958年支持彭德怀遭到迫害,被免去一切职务并下放到某农场改造,此后音讯全无。
孔捷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二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的时候参加参加中原反攻,1950年率军入朝,参加抗美援朝战争。1955年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人东北边防某军军长,援助过遭到迫害的李云龙,最后收养了李云龙夫妇和赵刚夫妇的6个孩子并把他们抚养成人。在80年代初离休。
楚云飞
黄浦军校5期学生,抗战时期任晋绥军358团团长,曾与李云龙交往甚厚。1945年入国民政府陆军大学学习,毕业后升任国x党军第89师师长,在淮海战役的时候与李云龙交手,后负伤。于1949年初逃到台湾。1956年任金门守备军副司令,授中将衔。后升为上将。在金门与解放军交手数次。1968年李云龙去世的时,在金门用广播悼念李云龙。改革开放以后来大陆经商并买下李云龙故居做留念。
段鹏
1944年参军,并追随李云龙。是李云龙手下得力干将。解放后被李云龙委托组建中国第一支特种作战部队--梁山分队。在李云龙遭到迫害的时候曾组织营救,但被李云龙拒绝。后来隐姓埋名直到1978年李云龙平反的时候才出现。
田墨轩,沈丹红夫妇
田雨的父母,政协委员。58年的时候遭到迫害,并下放到农场劳动,田墨轩在农场病故。沈丹红被孔捷保护起来,文革结束后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