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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家精选》征稿启事通用3篇 作文【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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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河北省鹿泉旅游风光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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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单位

主办单位:石家庄市鹿泉区文广新(旅游)局

协办单位:石家庄市鹿泉区摄影家协会

二、征集日期

2015年9月7日-10月31日

三、征集范围

鹿泉辖区内旅游节庆活动、历史人文、自然风光、星级宾馆等旅游资源,新创作的能体现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的作品均在参赛范围内。

四、作品要求

作品需提交JPEG电子照片一张,不低于1800万像素,不低于5兆,纸质照片一张,规格为12英寸;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时间、地点;每位作者限投3幅作品。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100名:奖金100元

六、评选办法

征稿结束后,主办单位将邀请摄影界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获奖作品将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

七、法律保护

1、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组织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石家庄市鹿泉区文广新(旅游)局和其他相关部门有权用于旅游活动宣传、出版画册、网上展示、媒体播放等,不再支付稿酬,在部分用途中将标注作者姓名。

2、所有参加活动的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作者应保证报送的参赛作品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作者应对作品的合法性负责,作品所涉及到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

3、作品如有雷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依投寄当地邮戳时间为先后次序)。

4、对于获奖的作品,石家庄市鹿泉区文广新(旅游)局在赛后使用中,有对其创作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5、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所有参赛作品无论获奖与否,请自留底稿,原则上不退稿。

6、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组织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石家庄市鹿泉区文广新(旅游)局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

投稿地址 1、纸质作品:请寄送至石家庄市鹿泉区文广新(旅游)局220室(旅游宣传推介科),邮编050200。 2、电子作品:请上传至lqtour@163.com。 3、咨询电话:0311-82019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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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华夏好丹青”优秀国画作品征稿启事

全文共 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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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承和弘扬中国国画艺术,发现和培养当代中青年国画作者,推动国画事业发展,由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主办,北京世纪元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并邀请当代书画界名家共同参与的“华夏丹青”大型征稿及国画精英招募活动开始啦。本次发起的“华夏好丹青”大型海选活动,旨在发掘一批功底深厚、技艺精湛、潜心创作的实力型国画家,招募进入由国画界、艺术理论界等权威专家担纲导师团的国画精英班,对入选精英班的国画家进行为期3个月的免费高端理论及创作实践的教学培养,同时活动组委会将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对入选的国画家进行以专题讲座形式、全方位的宣传及市场推广,并为他们在全国部分省市举行作品巡展。

本次活动担任评委及担任导师的艺术界名家有(以年龄为序):李宝林、杜大恺、程大利、霍春阳、苗再新、老圃、任惠中、陈仕彬等。

主办单位: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北京世纪元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一、征稿对象:中国实力型国画家(年龄不超过55岁)。

二、征稿要求:纸本中国国画作品,内容健康,题材不限。

(一)应征者每人需提交一幅中国国画作品,山水、人物、花鸟均可。题材、风格、形式不限,尺寸不大于八尺整张。

(二)所有来稿作品请勿装裱,附带一份艺术简历,并在信封上注明征稿活动字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详细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请务必用正楷书写,勿用笔名)。

(三)本次征稿不收参赛费,来稿一律不退,主办方拥有作品的处理权、展示权、出版权、宣传权。

(四)本次活动截稿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来稿请用快递,以免丢失。

(五)本次活动的所有投稿者,均视为已认可并遵循以上各项约定。

三、相关事项(一)本次评选将分别评出山水、人物、花鸟作品各前30名,将于2016年年初在《美术报》进行公布,每人将获赠2016年全年《美术报》一份。

(二)本次评选入选山水、人物、花鸟各前20名者,有机会来北京学习3个月,并得到以上导师团导师亲自指导,并且来北京的学费、住宿费均由“华夏好丹青”组委会全部承担。

(三)本活动解释权归“华夏好丹青”组委会所有。

四、联系方式

电话:010-51798386 18500093955

13552725297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8号逸升轩101-102。

收件人:“华夏好丹青”组委会

华夏好丹青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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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公益在身边传递正能量”公益动征稿启事

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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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种志愿服务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爱心人士加入,积极参与到各种公益活动中来,到社会上奉献爱心,传递能量,为创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为倡导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宣传引导志愿服务工作有序地开展活动,由共青团潍坊市委、潍坊市志愿者协会、潍坊晚报传媒有限公司、安利(中国)潍坊分公司联合主办的“公益在身边传递正能量”公益图片新闻巡展活动即日起面向社会征稿

稿件内容:呈现潍坊各志愿者服务团队组织的公益图片,倡导更多人从事公益,弘扬正能量。

来稿内容要求以图片为主,照片清晰度高、现场感强,能充分反映志愿者热情服务、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另附300以内的说明文。

活动开始后,本报开辟“公益在身边传递正能量”栏目。每周一期择优刊发志愿服务者们的活动的图片报道。潍坊晚报官方微信同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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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寻找“记忆中的年味”征稿启事

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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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家乡是我们人生的坐标,那么家乡的年味就是我们一生的回忆。小时候,我们可以上坡下山、可以在小溪边玩耍、也可以在土堆上滚来滚去……但是,留给大家印象最深的还是家乡的过年,从进入冬季开始,我们就开始用小小的指头数着过日子。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迎来新的一年。在这值得回忆的日子里,青海新闻网“博客青海”举办“寻找记忆中的年味”主题征文活动。现面向广大网友开展“寻找记忆中的年味”征文活动,欢迎大家投稿。

一、主办单位

青海省国际互联网新闻中心 青海新闻网

二、征文内容

题目自拟,内容必须为关于过年的轶事,题材为诗歌、散文、微小说,小小说等,字数在3000字以内。照片为单幅或组照,必须有图片说明。

征文时间: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3月12日

三、相关事项

1、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网友投稿进行评选,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以及优秀奖若干,颁发奖品和证书,并将于2015年3月底举行颁奖仪式。

2、参赛者须在青海新闻网“博客青海”( http://www.qhnews.com/blog/

)发表作品,等审核通过后,在该启事留言处留言,标明文章名称及链接,格式为:【姓名:文章名称】+链接。切记,千万不要直接在留言处发稿子。

无力在博客上完成投稿的请邮寄纸质稿件到:青海省西宁市礼让街1号青海新闻网,邮编:810000,文章后面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等相关信息便于联系。

3、征文作品凡涉及版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主办方有权对所有获奖、入选作品进行复制等非商业性宣传活动。

详情咨询电话:0971—8483418 刘老师 博客青海交流群:324067255

青海省国际互联网新闻中心

青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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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全文共 3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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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展示当代书法篆刻的艺术成就,进一步推动书法事业健康发展,定于2015年8月在北京举办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

本届国展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把握正确的艺术导向, 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坚持深入传统,鼓励创新发展,承续中华文脉,陶铸时代审美;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努力推出精品,推出人才。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联合主办:华影传媒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书法艺术中心

协助承办:北京华影会书画院、深圳市书法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和联合主办单位等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均可自由投稿。

2、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2)规格: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刻字三个部分。

书法部分: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为8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248 cm,宽度不超过129 cm),一律为竖式。小字类作品(如小楷)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 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六。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篆刻部分: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由出资方收藏。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刻字部分:刻字作品材质为木质,尺寸不小于0.16㎡,长、宽不超过60cm。刻字作品初评采用照片评审,一律为8寸彩色照片。投稿刻字作品时请附上作者书法作品一幅(四尺整纸以内,书体不限),以作评审参考。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刻字”字样。入选后由中国书协通知,寄原作参加终评。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根据自己擅长的书体投稿(每一种书体限投稿一幅),投稿总数不得超过2幅。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凡需退稿的作者在投稿同时,每件作品汇寄退稿费人民币60元(其中,30元为作品邮寄、包装费;30元为保险费,每件作品投保3000元),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凡在投稿时未汇寄退稿费的,不予退稿。入展作品不退稿,由出资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组委会将退稿费60元退还作者。

需退稿的海外作者在投稿同时,每件作品汇寄退稿费100美元。

5、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刻字照片 、刻字原作、篆刻印屏)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请在信封上注明书体,组委会根据书体分类登记。

(3)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投稿登记表》、《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也可从中国书法家协会网http://www.ccagov.com.cn/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作品释文和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使用不易折断、不易损坏的宣纸等书写材料。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

2、本届国展分书体评审。书法、篆刻作品评审初步定于2015年5月下旬举行;刻字作品初步定于2015年4月份进行初评,5月份终评。

3、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通过初评、复评和终评,从来稿中评出入展作品700件左右,然后选出入围优秀作品60件左右。第二阶段,面试。入围优秀作品的作者参加现场创作与文化考查,按本届国展参评作品、现场创作和文化考查进行综合评分,最终评出优秀作品42件。评审结束后,及时公示评审结果。

4、对所有入围优秀作品的作者和部分入展作者进行抽查面试。加大抽查面试的比重,严厉处理代笔和抄袭行为。凡经面试确认非本人创作者,中国书协将取消其在本次展览中的入展、优秀资格,三年内禁止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同时将面试结果刊登在中国书协网站及相关专业媒体。凡接到面试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场面试者,视为放弃入展、优秀资格。面试通过者,往返交通费由中国书协负责(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取消入展、优秀作品资格。

5、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作为入展和优秀作品的条件。

6、评审以作品的艺术质量为第一要素,鼓励作者专心致力于艺术创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五、展览

十一届国展定于2015年8月在北京举行,届时将展出入展作品约700件(含优秀作品)。同期还将举办国展论坛等。

六、出版

十一届国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

1、向获得优秀作品的作者和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3、优秀作品收藏费每人20000 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500 元,以上均为税前。

4、邀请优秀作品的作者参加开幕式,中国书协负责食宿、交通。

5、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6、获得优秀作品的成果将作为今后参评中国书法兰亭奖“艺术奖”的重要参考条件之一,作为今后选拔中国书协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重要条件之一。

7、本次国展优秀作品、入展作品收藏费,在开幕式后一个月内由中国书协向作者支付;证书、展览作品集,须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由中国书协安排印刷公司寄达未到场作者;作品退稿在展览结束后9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5年4月30日截稿(刻字作品照片截稿日期为2015年3 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收稿和汇款地址

1、收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莲花小区南侧铁路客运二厂六号院 邮政编码:100036

(没有快递的地区,可以用挂号信寄至专用信箱:信箱号码:北京市100036信箱35分箱 邮政编码:100036)

联系人:秦晓卫,郭琳

电 话:010-53636735,010-53636739

E-mail:514417741@qq.com

2、退稿费请一律通过邮局汇款。汇款时请在附言上注明“国展退稿费”,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邮局汇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8室

收款人:中国书法家协会办公室

邮编:100083,联系电话:010—59759754

十、其它事项

1、对代笔和抄袭的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9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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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最美柳州·春彩花潮”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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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赛主题:

为载体,发现柳州的美,记录柳州的美,宣传柳州的美。

二、拍摄投稿内容要求

征稿重点:柳州市(含6县)以花为主的城市景观和人文风光照片—“以花见景,以花见城”。

相机组

1.作品拍摄时期: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截稿时间:2015年4月30日24时。

2.所有摄影作品以JPG格式的电子数码相片上传,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长边不超过1500像素。照片发送到指定邮箱用于评选,每幅作品电子名需统一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组照要编好序列。

3.相机组投稿邮箱

港深珠澳摄影联盟

邮箱:2998231747@qq.com

柳州市摄影家协会联络处

邮箱:1721683987@qq.com

手机组

1.作品拍摄时期:2015年1月1日至4月30日,作品提交时期:2015年4月10日至4月30日24时。

2.参赛者下载“在柳州”APP或关注“柳州晚报”微信公众号,进入参赛作品上传入口提交作品。同一幅(一组)作品只能在一个参赛平台投稿。

三、奖项奖金设置

相机组

特等收藏奖1个:10000元(必须是拍花的题材)

一等收藏奖2个:每个5000元

二等收藏奖5个:每个2000元

三等收藏奖10个:每个1000元

入选奖80个:每个200元

手机组

特等奖1名:每名2000元

一等奖10名:每名1000元

二等奖20名:每名500元

三等奖50名:每名200元

优秀奖100名:每名100元

以上获奖者均颁发证书

四、评选颁奖时间

201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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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知青”史料征稿启事

全文共 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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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发挥人民政协文史资料“存史、资政、团结、育人”作用,根据省市政协有关要求,新乡县政协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征集《青春记忆—我的知青岁月》有关史料。征集我县自20世纪50年代中期至70年代末的20余年间, “知青上山下乡”运动中的重大事件、典型人物资料,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稿,汇编出版纪念文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青春记忆—我的知青岁月》专题史料征集内容

1、各级知青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干部、基层知青场(队)带队干部的回忆;

2、知识青年在新乡县工作生活的回忆;

3、新乡县籍支边知青的回忆;

4、新乡县知青农场、知青队、知青集体的回忆;

5、在新乡县插队知识青年的回忆;

6、新乡地区以外户籍的知青在新乡县的回忆;

7、接受插队知青的农村房东家庭、大小队干部及有关人士的回忆;

8、新乡县知青运动中发生的重大事件。

二、史料具体要求

1、“三亲”原则。必须是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的相关历史事件当事人或见证人亲历、亲见、亲闻的史料,并以征集事件亲历者史料为主。

2、存真求实原则。史料应做到忠于历史、实事求是,客观记录、反映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中的重要事件和人物,确保真实、准确、可信,不溢美、不贬损。

3、文责自负原则。坚持尊重差异,允许多说并存,史料可从多种视角反映上山下乡运动的事件和人物,从多种视角展现历史面貌,作者应为所提供的史料负责。

4、文字稿主要为记述体,以第一人称撰稿,如实记述“我”的“亲历、亲见、亲闻”。文字应生动朴实,可读性强,文字可长可短,原则上3千字以上,最多控制在1万字以内,最好配有相关图片。忌写成工作总结或资料汇编。照片、音像、视频及重要实物史料有完整文字说明。

5、所有各种载体的史料均应以文字形式注明撰稿人单位、姓名、简介、联系方式等。

6、除重要实物史料外,其余各种载体史料经过初步编辑加工后,均以电子版形式汇总上报。

7、 征稿期限:即日起至2016年11月底。

8 、上报文稿一经采用,将给予适当物质和精神奖励。

三、联系方式

地址:新乡县政协学习和文史资料委员会 邮编:453000

联系人:范子全 电话:0373-5589078 13937374736

邮箱:fanziquan123@126.com

新乡县政协学习和文史委资料委员会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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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孔子文学奖”面向海外内外诗人、联家、作家、书画家征稿启事

全文共 1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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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中国文学艺术界繁荣,让更多的诗人作家、书画艺术家,创作出有生命力的作品,更好的为社会主义大发展起到承前启后的作用。以缅怀先师"讲信修睦”的理念及文化人修身、养性、治国、平天下的信条。由中国楹联学会、中国楹联教育杂志社、中国文学杂志社、中国孔子书画院、济宁市文广新闻出版局、济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济宁市兴唐诗书画研究院主办的2016年第三届中华 诗赋联书画名家孔孟故里行暨“孔子文学奖”自即日起面向海外内外诗人、作家、书画家隆重征稿

一、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确定的国家级、国际性“中国旅游节庆精选”之一。由国家旅游局和山东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济宁市人民政府、曲阜市人民政府联合承办。

二、“孔子文学奖”颁奖典礼暨中华诗赋联书画名家孔孟故里行作为2016年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系列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将于9月28日隆重颁奖。

三、主要内容:文学作品题裁不限,诗歌、辞赋、散文、对联、书画均可,内容必须健康向上,以讴歌孔子人文精神,即昌德政,尊礼法,致仁和的大同思想。新诗歌200字内,散文章500字内,以短小精悍为主。格律诗以《平水韵》准,如用中华新韵需注明"新韵"字样;词一般以《词林正韵》需注明词牌;对联符合《联律通则》的要求。届时,将诗、赋、词、联、书法作品镌刻在孔子文化碑廊中,永久展示。

四、“孔子文学奖”正在面向海内外诗人,作家,书画家征稿,敬请投稿,截止日期:2016年9月15日,投稿电子邮箱:zgyljyzzs@163.com(来稿时请一定要在主题栏内注明“孔子文学奖"或"祭孔大典"征稿字样)

五、组委会在收到征稿后,将组织评委认真评审,确定“孔子文学奖”获得者后,将向获奖者发出参会邀请。

六、“孔子文学奖”获得者将与党和国家领导人一起参加在孔庙举办的“祭孔大典”仪式,中央电视台现场直播。

七、活动日期:2016年9月25日至29日。25日全天报到,26日上午中华诗赋联书画名家孔孟故里行开幕及辞赋讲座(龚克昌)。26日下午参观太白楼,东大寺,老运河,晚诗词讲座(鲁驼)及诗歌朗诵会。27日上午中国国际孔子文化节——孔子书画展,参观孟庙、孟府,27日下午参观孔子诞生地尼山、晚楹联讲座(蒋有泉)及大型歌舞会。28日上午参加“祭孔大典”并参观孔庙、孔府、孔子文化园,28日下午参观宝相寺,晚“孔子文学奖”颁奖典礼盛会。29日一早离会。

八、嘉宾待遇:

1、凡参加会议的嘉宾均免费赠送精美礼品一份。

2、对积极参与本次活动的嘉宾的个人简介和作品将入选《作品集》;《中国楹联教育》杂志、《中国文学》杂志将开辟专栏集中刊登嘉宾作品及活动盛况。为嘉宾优惠出版个人诗词楹联书画作品集。

九、会务费:

1、每人1860元/人,银行汇款:开户名:济宁市兴唐诗书画研究院,开户行:济宁银行开发区支行,账号:03011 2011 0000 1812

2、邮局寄款:山东省济宁市火炬南路7号七星假日酒店6楼6299室李全成(收)

邮编:272100

务必写清本人姓名,地址,邮编及电话。汇款单附言栏内注明“孔子大典”字样,孔子大典席位有限,报名从速。截止日期:2015年9月15日(以汇单上当地邮戳为准)。本次活动费含活动期间的食宿,参观游览,交通,门票,联谊,讲座,代表证,证书,孔子大典,会议资料,纪念品等全部费用。

十、酒店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火炬南路7号七星假日酒店。

线路一:济宁曲阜机场下机后乘坐大巴至体育馆换乘公交33路到七星假日酒店。

线路二:到达济宁火车站,打车至七星假日酒店(10元以内)。

线路三:到达兖州火车站后乘城际公交车到济宁北站,打车到七星假日酒店(15元以内)。

线路四:曲阜高铁,出站后向西北方向行50米成曲阜高铁B1至济宁北站,打车到七星假日酒店(15元以内)。

联系电话;0537----- 2679977 李全成:130 1293 9879 赵争先13562710989

七星假日酒店:0537-----6996777

详情参阅;中华诗词二0一六年第七期第79页 中国楹联报二0一六年七月七日

中华诗赋联书画名家孔孟故里行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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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酒乡画城·山水绵竹”旅游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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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绵竹旅游品牌宣传力度,通过优秀图片展示绵竹旅游形象,提升绵竹旅游知名度,由中共绵竹市委宣传部、绵竹市旅游局主办,绵竹新闻中心、绵竹市摄影家协会协办的“酒乡画城·山水绵竹”旅游摄影大赛于2015年12月20日开始面向市内外摄影师和广大摄影爱好者征稿

一、征稿内容:突出绵竹四季旅游资源,以“酒乡画城·山水绵竹”为主题,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为题材。作品要有新视觉、新思维、新手法,有较高的艺术性。

二、征稿时间:2015年12月20日至2016年1月10日。

三、作品要求:1、本次大赛征稿范围为2013年后拍摄的与绵竹旅游发展相关的图片。2、参赛作品电子文档不得小于3M(没有经过PS调整过的原始数据),单幅样片为7寸,组照每组最多8幅。参赛作品请在电子文档和样片背面注明作品名称、单位、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不符合要求的概不参评。3大赛获奖作品,主办方在举办相关宣传、出版、展览、交流推广等活动中均有作品的使用权,不再付稿酬。

四、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1200元

2、二等奖3名:800元

3、三等奖6名:400元

4、优秀奖60名:100元

五、投稿方式:参赛作品样片、电子文档一并交至绵竹市摄影家协会。

联系人:肖体金 电话:13778284961 QQ邮箱:76967748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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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秦州地情系列丛书征稿启事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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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是华夏文明的重要肇启之地。为了深入挖掘秦州特色历史地情和民俗文化,加快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经研究决定编辑出版反映秦州人文地理、风土人情、传统技艺以及家风家训等方面的秦州地情系列丛书

一、征稿时间

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12月30日

二、征稿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征稿范围:面向社会征稿,主要征集秦州行政区域内名人名居、名景名胜、古街古巷、古堡古村落、特色小吃、家风、家训、家谱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制作等作品。未公开出版的作品多收,已公开发表或出版的作品择优入选。

(二) 体裁:采用记述性语体文,行文准确、简明、朴实、流畅,图文并茂。

(三)作品要求原创,思想健康、内容真实、有无可争议的着作权。

(四)秦州地情丛书编辑部负责文稿收集、筛选和编辑工作。凡入编作品的作者赠送秦州地情系列丛书。

三、投稿方式

征稿均为电子版和纸质版,并附作者简介。 投稿邮箱 2605929821@qq.com

联系人:邢维江 13993811938

天水市秦州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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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森林防火征稿启事

全文共 1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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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对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决定面向全社会举办森林防火征稿比赛活动,希望全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积极投身森林草原防火事业中来。

一、征稿时间和范围

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1日。面向社会各界征稿。

二、征稿内容及要求

1、征稿内容分为征文和摄影作品两部分。征稿主题主要围绕森林防火,包括基层党委、政府在森林防火工作的好做法、好典型,从事森林防火工作的基层森林消防专业队、护林员、消防员的典型事例,国有林区、森林公园、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等森林火灾防控典型做法,森林火灾案例及危害,封山防火对森林植被增长的效果,森林防火对生态保护的作用以及工作建议等。

2、征文体裁不限,篇幅在3000字以内。请选择角度,联系实际,自拟题目。为开拓文章思路,可参考以下法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

3、所投文稿和照片须为作者的原创稿件。投稿者应保证对所投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且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名誉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违背上述要求引起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承担。

4、摄影作品创作时间以近五年为主,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本次比赛规定投稿者作品不得改变原始面貌,只可作简单的明暗、对比度、饱和度、反差、裁剪调整。

5、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对于所有的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媒体刊登、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另支付稿酬。

6、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投稿方式

征文作品以电子文档或打印稿为好,手写稿请用方格稿纸,在文稿末尾详细写明作者真实姓名(发表时用笔名的另外注明)、单位、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在校学生请写明学校和年级、班级。

摄影作品每幅(组)作品文件名处需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包括: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电子信箱以及每幅(组)作品的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等。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1000像素。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作品获奖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征作品邮寄到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向阳北大街1036号市林业局收,邮政编码:07105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bdsfhb5908025@126.com。联系电话:0312-5908025,联系人:张浩。

四、奖励办法

本次征稿比赛由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邀请指挥部领导、森林防火工作资深从业者、文学作家、摄影家等组成联合评审组,对所有文章和照片两个部分分别进行评审。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奖励。

五、本次征稿比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保定市人民政府

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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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首届“巴拉格宗”全国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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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梦巴拉格宗——探索最美香格里拉秘境”

赏香格里拉画廊,探香巴拉王国之谜

寻梦香格里拉秘境——巴拉格宗

为充分吸纳有关香格里拉巴拉格宗景区的自然风光、人文民俗、宗教文化、动植物等主题摄影作品、发现最美巴拉格宗,通过此次活动,构建地域文化,让巴拉格宗的美景与摄影大师产生共鸣,特举办“寻梦巴拉格宗——探索最美香格里拉秘境”为主题的首届“巴拉格宗”摄影大赛

“寻梦巴拉格宗——探索最美香格里拉秘境”

首届“巴拉格宗”全国摄影大赛

一、活动

◆活动名称:“寻梦巴拉格宗——探索最美香格里拉秘境”首届“巴拉格宗”全国摄影大赛

◆活动主题:寻梦巴拉格宗——探索最美香格里拉秘境

◆主办单位:云南文产香格里拉市巴拉格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迪庆州摄影家协会、香格里拉市摄影家协会、云南优选广告有限公司、迪庆州委宣传部

二、参赛要求与活动细则:

征稿时间: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

◆地点限定:作品摄影地仅限香格里拉巴拉格宗景区,若照片不能反映巴拉格宗景区摄影地(如动植物),请在景区景点/海拔或其他方面予以文字说明

◆参赛对象:所有摄影师与摄影爱好者

◆活动原则:公平、公正

◆作品类型:①风光类、②人与自然(含民俗、客照等)、③动植物类,每类型(三大类)投稿作品不得多于10幅,投稿文件2MB以内(不需要源文件),所有作品必须是首次参赛作品(在任何其他渠道已参赛均无效)。

◆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数码均可,涉及真人真事的,请配详细图片说明(200字以内)。

◆参赛规则:评选入围作品,凡没有提供原文件的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所有参赛获奖作品,云南文产香格里拉市巴拉格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拥有使用权(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所有参赛者均视为已同意此协议约定。

◆网上展览:上传作品展,入选作品展,获奖作品展,不同阶段对参赛作品在各大平台进行展示报道。

专业评委: 评委组由云南省摄影协会、迪庆州摄影协会、香格里拉市摄影协会资深专业摄影师组成,为保证大赛公平性,评委本人不得参赛入选。

三、奖项奖品设置:

特等奖:奖励现金60000元+摄影家协会荣誉证书(1名)

一等奖: 奖励现金20000元+摄影家协会荣誉证书 (3名)

二等奖: 奖励现金8000元+摄影家协会荣誉证书 (6名)

三等奖: 奖励现金3000元+摄影家协会荣誉证书(9名)

优胜奖:奖励现金300元 (180名)

大赛组织奖:组委会评委成员5人:6000元/人

四、参与方式:

◆作品投稿:参赛选手通过邮箱发布参赛作品。所有作品需填写标题、作者真实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作品景点地、海拔(可选)等详细资料。

五、特别声明

1、请勿投送共同创作的作品。投稿者应保证本人为所投送作品的唯一作者,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2、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对于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作品,不予评选;已经评选的,将予取消。

3、主办单位有权在与大展相关的事项中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出版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仅使用权),并可不支付稿酬。

4、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将入选作品制作成摄影展作品集,用于发放给所有入选作者、展览报道媒体记者,并作为宣传使用等。未经入选作者同意,不会将作品用于商业用途。

5、主办单位对本活动及征稿启事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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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广州图书馆通讯》征稿启事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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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图书馆通讯》是广州图书馆主办的刊物,旨在推介馆内丰富多彩的阅读推广活动,帮助读者更加充分地利用图书馆资源。本刊为月刊,每月下旬出版。为反映读者心声,特设立《书虫来稿》栏目,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

一、征稿内容:记录个人与广州图书馆(如人、资源、空间、活动)的故事,特别是参与广州图书馆活动的见闻或心得体会。

二、投稿要求:体裁不限,每篇3000字以内,word格式。作品要求积极向上,切合栏目主题;投稿不收费,不退稿,谢绝一稿多投,如稿件被采用,将会收到邮件或电话回复,否则不作回复。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文末需注明地址、邮编、作者真实姓名、电话、邮箱地址等个人资料,以便联系;文稿内容如涉及当月活动,请于翌月五日前投稿,以确保内容的时效性。

三、稿费结算:支付基本稿酬以千字为单位,不足千字部分按千字计算。来稿一经选用按100元/千字标准即付稿酬,诗词每十行按一千字计算,作品不足十行的按十行计算。

投稿邮箱:gttongxun @163.com

投稿信箱:广州图书馆一楼大厅咨询处

咨询电话:020 - 83844717

广州图书馆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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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北川印象”专号征稿启事

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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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文艺》是由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宣传部主管,县文联主办的综合文艺季刊。为迎接2016年绵阳市旅游发展大会在北川召开,充分挖掘北川浓郁禹羌文化和独特自然风光的文化内涵,推进北川多元民族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北川文艺》将编辑一期“北川印象专号,现面向全国范围内征集文学、摄影作品。

一、作品要求

1、宏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围绕“大美羌城、生态强县、小康北川”,通过手中之笔去聆听和回味“北川印象”、去描绘和倾吐“北川印象”,去感受和期盼“北川印象”,提高北川在全国乃至世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文学作品以散文随笔、诗歌、游记、评论、小说等文学体裁为主,散文字数限制在3000字以内,诗歌限100行以内,小说限8000字以内,所有文字类稿件均须提供word电子文档。(如:出游故事、畅游北川、吃货手记、拍客(配图及优美文字)、我的金点子、我的文化观等。)

3、摄影、游记摄影图片为JPEG格式且不得低于800万相素。

二.注意事项

1、应征稿件请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邮编、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包括手机、QQ)等信息,以便通联。

2、欢迎作者报送已经在报刊上发表过的有北川文化元素的文学、摄影作品、所有应征稿件编辑有修改权,如不同意修改,请在文末声明。

3、稿件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20日。采用的稿件将给予稿酬并给作者邮寄“北川印象”专号一本。

三、联系方式

1.投稿信箱:704088398@qq.com

2.联系人:李编辑

3.联系手机:18181781171 13698126619

北川羌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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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发现醉美丘北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2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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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丘北县以盛产辣椒和境内有“普者黑”山水田园风光而闻名。丘北辣椒又名“丘北小椒”,中外驰名,产品远销国内20多个省市及东南亚、韩日及欧美地区,1999年被国家命名为“中国辣椒之乡”。以喀斯特峰群、洞群、湖群、万亩荷花为特点的普者黑,是云南省境内度假休闲基地之一、国家AAAA级旅游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丘北县还是云南省林业重点县、生猪基地县、牛羊基地县、英美优质烟叶基地县。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及习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反映丘北县今年以来城乡的新变化、新成就、新风貌,展示丘北的风光美、和谐美、人物美、风情美、乡村美,更好地打造普者黑景区的休闲度假品牌,持续扩大景区影响力,提升景区文化品位,丘北县委、县人民政府将与中国摄影报社联合举办第四届“普者黑杯”发现醉美丘北全国摄影大展。热忱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佳作。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中共丘北县委

丘北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丘北县委宣传部

丘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普者黑景区管委会

普者黑旅游开发公司

官方网站:全摄影网(http://www.cppfoto.com/)

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新华网摄影频道、新浪网图片频道

央广网、国际在线、中国新闻图片网、ICNTV(中国网络电视台)

征集主题

分风光组、人文组两类征稿,全面征集2015年1月1日后拍摄的反映丘北县境内独特的山水田园风光、淳朴的少数民族风情、丰富的物产、美丽的乡村建设、丰硕的改革发展成果等摄影元素,反映丘北独特的魅力。特别是突出美丽醉人的丘北新景点、新风情等独具特色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15年5月-12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1)风光组:

发现醉美丘北特别典藏作品1幅 稿酬人民币3万元

发现醉美丘北金质收藏作品3幅 稿酬人民币各2万元

发现醉美丘北银质收藏作品4幅 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

发现醉美丘北铜质收藏作品5幅 稿酬人民币各6000元

发现醉美丘北优秀作品50幅 稿酬人民币各1000元

(2)人文组:

发现醉美丘北特别典藏作品1幅 稿酬人民币3万元

发现醉美丘北金质收藏作品3幅 稿酬人民币2万元

发现醉美丘北银质收藏作品4幅 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

发现醉美丘北铜质收藏作品5幅 稿酬人民币各6000元

发现醉美丘北优秀作品50幅 稿酬人民币各1000元

获等级收藏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丘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 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

2. 投稿作品须为2015年1月1日后创作,谢绝历届“普者黑杯”中国丘北全国摄影大展的参展作品。

3. 投稿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均可,组照限制为4-8幅。

4. 投稿作品除构图剪切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须为适度,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格式拍摄并提交RAW格式原始文件。

5.作品必须取材于丘北县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以及后期中存在对原始内容增加或删减处理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勘察确定作品在丘北地域范围内拍摄和作品后期中没有对原始内容增加或删减。如确认无误,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如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及无法找到作品中一模一样的景物,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如确认作品不在丘北地域内范围内拍摄、后期中出现对原始内容增加或删减以及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获奖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6.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入选作者须在规定的时间(7天)内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数据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原始数据文件指直接从相机或数码后背中导出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的文件。

7.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8.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9.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10.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禁止用其它人的名誉投送作品。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1.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2.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3.本次大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其中:3位评委进行初评,5位评委进行终评。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全摄影网(http:/www.cppfoto.com/)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第四届普者黑全国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第四届普者黑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

3.网络、光盘投稿不得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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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株洲市荷塘区摄影作品征稿启事

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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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隆重庆祝荷塘区新一届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换届选举,推动荷塘区经济社会发展再攀新台阶,区委、区政府决定举办全区性摄影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荷塘区委、荷塘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荷塘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征稿对象:全市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二、征稿时间:作品征集截止日期:2016年8月27日

三、征稿要求:

1、主题:“喜迎党代会,展示新成就”

2、征集限荷塘区范围内,关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活动、人文景观和发展成果等内容的摄影作品。摄影内容要求朴实、生动、丰富。图片要求富有故事性、艺术性,能通过图片表现出丰富的寓意,或感动、或震撼、或惊艳,使观者能够透过表现理解“故事”背后的含义。

3、投稿作品均为JPG格式,相机组文件大小不低于6M,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手机组文件大小不低于2M,长边不低于1200像素。

四、作品类型:分别为相机组、手机组

五、奖项设置:

相机组: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

入围奖若干名(暂定)

手机组: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

入围奖若干名(暂定)

六、投稿方式:投稿作品请按“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拍摄地点”的格式修改作品名称,并于截稿日前发至收稿邮箱:13271533@qq.com,同时加入“喜迎党代会展示新成就”QQ群,群号为578873615,投稿后的所有有关赛事通知限群内通知。

联系人:何建辉(电话:13973372268)

杨淑如(电话:13007335127)

荷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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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孔子家乡·好客山东”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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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川处处有美景,关键在于去发现。为了用镜头展现齐鲁大地优美的自然风光、厚重的文化历史、浓郁的人文风情,集中宣传山东旅游的魅力,进一步增强“好客山东”在海内外的影响力,山东省旅游局特举办“孔子家乡·好客山东”国际旅游摄影大赛。大赛自2015年10月开始,至2017年夏季结束,分为6个季赛,每季赛作品将在次季度进行评比、公示,季赛结束后将组织总决赛。为扩大赛事的影响力,吸引更多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广泛参与,现面向海内外公开征集摄影作品。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旅游局

承办单位:《旅游世界》杂志社

山东省旅游摄影协会

协办单位:东方国际摄影艺术促进会

二、主题及内容要求

以“孔子家乡·好客山东”为主题,以山东旅游自然风光、人文和旅行生活等为内容

三、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3月

季赛作品征集截止时间分别为:2015年12月,2016年3月、6月、9月、12月,2017年3月

季赛获奖名单公示时间分别为:2016年1月、4月、7月、10月,2017年1月、4月

总决赛获奖名单公示时间:2017年7月

四、奖项设置

季赛:

一等奖1名,奖金1万元;

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

优秀奖100名,奖励《旅游世界·大摄影》全年杂志一套。

一、二、三等奖的获得者可以参加主办单位举办的下一季度摄影采风活动1次(免地面接待费用,往返交通费用自付)

总决赛: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200名。(奖金另行公布)

五、作品发布

1.《旅游世界》杂志作为本次大赛的赛刊,将会对大赛活动内容作专业、详实的报道。

2.好客山东网、中国旅游摄影网、山东省旅游局微信、《旅游世界》微信、中国旅游摄影网微信和各大网站定期发布专题,展示参赛作品和获奖作品。

六、参赛要求及说明

1.作品内容积极向上,符合大赛主题和内容要求,视角独特,寓意深刻。

2.摄影作品为单片或组照,参赛主体为个人或集体。手机、各种类型的数码相机等拍摄的作品均可参加本次大赛。如已在其他媒体发表或获奖需注明。

3.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不侵害任何其他方的版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事宜由作者自行负责,如发现抄袭、盗用等情况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并需自行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4.作品提交格式为JPEG文件,照片短边不低于600像素,文件小于1.2MB。本次大赛谢绝电脑合成作品。获奖后,非手机类作品须提供不小于5000×3000像素的原始图片,手机类作品须提供不低于4000*3000像素的原始图片,否则取消获奖资格。

5.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用。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获奖者许可主办方将其获奖作品用于山东旅游的宣传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出版、展览、宣传、在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广告营销、授权旅行社等其他方免费使用等方式使用获奖作品进行旅游宣传),不再另付稿酬。

6.本大赛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七、作品提交方式

好客山东网(www.sdta.cn)投稿邮箱:sditpc@sdta.gov.cn

中国旅游摄影网(www.lysy8.com)投稿邮箱:sdtpa2011@163.com

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国际旅游摄影大赛+联系方式

八、咨询电话

大赛组委会:4006-186-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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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第四届中国浙江廉政故事大奖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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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培育崇廉尚洁的价值观,决定举办第四届中国(浙江)廉政故事大奖赛。大赛组委会现向全国公开征集廉政故事稿件。

一、组织机构

1、本次大赛主办单位为浙江省作家协会、浙江省民间文艺家协会、浙江省曲艺家协会、杭州市文联、中共余杭区委;承办单位为中共余杭区委宣传部、余杭区文联;协办单位为《山海经》杂志社、杭州日报报业集团《都市快报》报社、“故事派对网”、“中国廉政文化网”、“江南文艺网”。

2、本次大赛设立组委会,由主办、承办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大赛设立评委会,评委会由主办、承办等单位的有关领导及国内通俗文学专家、故事界著名人士组成。

二、征稿要求

1、征文作品应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突出“正风反腐、清廉为民”这个主题,既可以歌颂先进、弘扬正气,也可以揭露问题、鞭挞腐败。创作手法上,纪实虚构均可,纪实作品要求事例真实。参赛作品投稿应均为原创廉政故事作品,一般不超过3000字。征稿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1日。

2、本次大赛网络投稿主要通过“故事派对网”进行,纸稿投寄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景山路42号305室,余杭区文联故事派对网站,邮编:311100

“故事派对”网址:www.storyparty.com;

3、大赛组委会对初选入围作品拥有网上公布、宣传及出版权。凡报送作品参加本次大赛的作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三、评奖事项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4名,奖金各10000元;二等奖8名,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16名,奖金各3000元;优胜奖20名,奖金各1000元。

大赛评奖坚持公正、公平和透明的原则。各奖项由大赛评委会评定,由大赛组委会公布。

第四届中国(浙江)廉政故事大奖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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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城市印象”摄影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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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是一个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城市景观美轮美奂,城市生活丰富多彩。为展示楚雄州各县市美丽的城市景观和各族人民多姿多彩的城市生活,楚雄州摄影家协会将在2017年元旦举办 “城市印象摄影展。现面向州摄影家协会会员和全州广大摄影爱好者征稿

一、主办单位:楚雄州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内容:以“城市印象”为主题,展示楚雄州各县市美丽的城市景观和反映城市美好生活的摄影艺术作品。

三、投稿注意事项:

1.参展作品须为在楚雄州境内拍摄的原创作品。如发现抄袭、弄虚作假和剽窃行为,将取消入选资格。所有参展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展者自行承担。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作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2. 作品规格:本次投稿只接收电子文件,文件要求为JPEG格式,文件大小不小于3MB,文件名以 “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拍摄地点+手机号”格式保存。

3.彩色、黑白;单幅、组照不限,每位作者投稿不得多于5幅(一组组照计一幅)。

4. 所有参展作品均颁发入选证书和支付稿费,

5. 主办方有权使用入选作品出版画册、展览宣传,稿酬另行支付。

四、征稿时间: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2月1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五、投稿地址:

楚雄市区内请投:1411363359@qq.com,联系人:马先生,电话:13508782877

其余九县请投:1844036543@qq.com,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878-3375267

楚雄州摄影家协会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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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内蒙古“金融扶贫·富民兴业”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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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和长期历史任务。

2013年末,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把扶贫攻坚作为自治区六项重点工作之一,加大投入,集中攻坚,并提出开展“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作为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首家合作银行,本着履行社会责任的宗旨,认真践行对广大农牧民的庄严承诺,累放贷款超过110亿元,实现了“工程”对全区所有县域的全覆盖。

为了真实记录内蒙古金融扶贫工作,向社会普及并推广普惠式金融服务理念,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和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举办首届内蒙古“金融扶贫·富民兴业”新闻摄影大赛

我们希望通过您的镜头,展现通过金融扶贫改变贫困地区人们生活的点滴,定格金融扶贫带给人们感动、喜悦、幸福的瞬间。

【参赛主题】金融扶贫·富民兴业

【主办单位】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承办单位】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征稿时间】2015年8月3日——10月31日

【作品要求】

1.以金融扶贫富农为主题的经济生活、人文生活、致富故事、人物故事等题材的摄影作品,其风格与体裁不限,数量不限,创作时间为2013年11月以来至今,彩色与黑白均可。

2..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作品不得加框、装裱。

3.参赛作品可以是单幅,也可为组照或专题(不超过6幅)。并注明作品标题、图片说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4.本次大赛不退稿。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拥有永久使用权(不排除作者个人的使用权),可作为出版画册、举办展览、制作海报及其他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5.参赛作者提供的图片均需保证为原创作品,并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6.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参与方式】:参赛作品请以电子版形式(jpg格式不小于3M、tiff格式不小于25M)投到组委会公共邮箱:jrfpsyds@163.com,请详细填写作品标题、作品说明、拍摄地点、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并在标题前方注明“金融扶贫·富民兴业”新闻摄影大赛。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获奖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500元+获奖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300元+获奖证书;

优秀奖(3名),奖金200元+获奖证书;

最佳人气奖(1名),奖金200元+获奖证书;

【评选规则】

本次比赛从征集的作品当中选取30幅进入候选作品,根据公众投票结果,综合评审委员会意见: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3名)、最佳人气奖(1名)。

评选标准:投票占50%,专家评审意见占50%。

投票方式:网站专题页面和微信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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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电亮梅州百年光华”征稿启事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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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5年,梅州第一家私营电力企业——兴光公司在兴宁开办,标志着梅州开启了电的历史。百年风雨,记录着电是如何提高梅州人民的生活质量,也记录着梅州电力人的峥嵘岁月。为记录这个特殊的日子,梅州日报社联合梅州供电局举办“电亮梅州 百年光华”征文、征集线索有奖活动。征文要求主题鲜明,字数不超过1000字,回忆您与梅州电力的起源和发展有关的重要事件,或者您对电力提高生活质量的感悟。此外,由于种种原因,梅州电力发展的百年历史存在许多空白,借此向广大市民、网友征集有关梅州电力工业发展的历史图文资料或线索。

征文活动:将择优评出6篇“美文”和10篇“好文”。“美文”奖励800元,将发布于“梅州日报”微信公众号并颁发证书;“好文”奖励500元并颁发证书。

线索征集:凡提供有效线索、图文资料、实物资料的,经核实后按重要性发放200元至500元的线索奖励金。

征稿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投稿或线索请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邮件主题请注明:电亮梅州 百年光华。

活动咨询方式:(电话)0753-2277999,(微信)私信发至“梅州日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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