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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面包写一篇作文精彩20篇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多力量大,齐心协力能把不可能的事办成功。以下内容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做面包写一篇作文,欢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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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树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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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人没有解决温饱问题。比如点火弥漫的伊拉克、阿富汗,经常干旱困扰的非洲……如果你是一棵面包,你希望生长在什么地方?请结合短文提供的信息,以面包树自述的形式写一篇文章。

我是一棵面包树,一棵从不普通的面包树。我能生出像面包一样的果实,这种果实可以让人们食用。

我是一棵面包树,一棵生活在非洲大沙漠里的面包树。我会结出许多许多的面包,让那些没有吃的老人、小孩,吃到好吃的面包,虽然不是真正的面包,但味道也是香甜可口的。

我是一棵面包树,一棵很棒的面包树。一年有12个月,我就有9个月的时间来结果,让人们吃。我的树枝、树干上都会长出足球大小的面包。常常一批果实成熟了,另一批果实又结出来了。

我是一棵面包树,一棵能结出好多像面包一样的果实的面包树。我会让自己结出好多好多的面包,让吃不饱的人们解决吃饭困难的问题。不仅是这样,我还要让风婆婆帮助我,把我可爱的小种子们吹到需要面包树的地方。吹到点火弥漫的伊拉克、阿富汗,让英勇的战士们吃到酸中带甜的香面包。吹到干旱的沙漠里,让沙漠里的人们有吃的,不再饿肚子,既使旅行者吃完了背包里的食物,也没关系,因为,还有一棵棵能结出香甜面包的面包树在等着他呢!

我是一棵面包树,一棵有爱心的面包树。让活泼可爱的孩子们在树荫下做游戏、捉迷藏。还可以让孩子们在树下看图书、写大字,让那朗朗的读书声回荡在我的周围。玩累了,还可以靠着树休息一会儿,饿了,就摘几个果实吃,多好呀!

我是一棵面包树,一棵生活在非洲,很棒,能结出好多像面包一样的果实,有爱心的面包树。

我是一棵面包树,我很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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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写面包树的状物

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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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太平洋的热带岛屿上,生长着一种面包

面包树是桑科常绿植物,可高了,一般在十米左右。它树干通直,粗壮,叶柄长,叶子大而美丽;面包树花单性,雌雄同株,雌花簇成球形,雄花集成穗状;它的果实就像一个个大面包,呈椭圆形,果肉是白色的,闻起来很香甜。

前几天,我在电视上看到,太平洋岛国萨摩亚居民就以面包树果实为食。面包树果实难道真的可以吃?于是,我决定上网寻找答案。果然,网上的内容告诉我:面包树的果实含有大量淀粉和维生素,和面包一样非常有营养,能够提供我们每天所需的营养物质。很多热带岛国的居民把面包果用水煮着吃,就像我们每天吃大米饭一样。

面包树的用途可多了,不仅它的果实可以食用,而且当地居民用它的树干来盖房子,打家具,它的树皮还可以做纺织原料呢!

看来,我们不能小瞧我们身边的每一种植物,它们不仅帮助人类保持水土,净化空气,而且还能为人类提供建材,有的还能提供食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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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经典台词

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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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伤比爱刻骨铭心.

2、我常常觉得两个人没有可能永远在一起,结合是例外,分开才是必然。我们都是为终会分开而热烈相爱。

3、男人,他们比女人原始,他们的需要也很原始,所有从来不懂得爱。 -所以女人常常吃苦。

4、多么不可一世的女子,在爱情或物质面前,还是要低头。

5、女人最害怕遇上悲观的男人,她要用双倍的爱心来呵护他.她的喜怒哀乐,都由他掌控.

6、我不想作长线投资。我把青春投资在他身上,他成功了,也许会爱上另一个女人。他失败了,我一无所有。

7、所有为爱而做的事,都不是坏事.

8、只有一天寿命的爱情从来没有机会变坏.

9、最可笑的,是在痛恨这个男人的时候,却热切盼望他打电话给我。

10、用行动证实我们的明天。 如果世上有很多种幸福,那是其中最动人的一种。

11、我已失去所有尊严,哀求一个男人占有我,以为因此我可以占有他。

12、你需要大量爱情,而我也许无法提供。- 原来多少往日的温柔也无法弥补一次的伤害。

13、我行使被抛弃的女孩的权利,使劲地将手上的书本、钱包、所有东西掷到地上。

14、想不到当一个人被抛弃,正常也是一种罪过。- 做第三者和做寡妇都很凄美

15、爱情到底是吞噬还是回吐呢?有时候,我想把你吐出来,永不分离。有时候,我却想把你吐出来,还你自由,也还我自由。 我不 也是曾经想过要把自己心爱的人藏在子宫里,长留在身上吗?爱情,原来是凄美的吞噬。 爱情本来就是寻找自己失落的一部份, 重新结合,从而找到了完整和填满。 爱对方多一点还是被对方爱多一点,从来不是我们选择的。我们所向往的爱情和我们所得到 的爱情,往往是两回事。

16、如果一个女人无法在一个男人失意的时候留在他身边,她的爱情还值多少分?

17、寂寞最霸道,可以成为伤害任何人的借口.

18、我突然感到莫名的愤怒,我无法再勉强自己,也无力为爱情做些什么。

19、我会在某一分钟内很爱一个女人,但这种感觉未必会持续。- 原来被人思念比思念别人快乐。

20、朝夕相对,多么绚烂的爱情也会变得平淡... ...每天晚上等男人回来,却不知道他会不会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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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面包树的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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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洲的热带草原上,生长着一种形状奇特的大,19世纪一位博物学家是这样描写它的:“由于树干膨大,当它落叶后光秃而憔悴地站在那里,仿佛中风病人伸展开臃肿的手指。”另一个更早的探险者则描写道:“半兽半人一样的树,像一个头披白发、脑袋斜歪而且挺着大肚皮的老妖怪,皮如犀牛,无数细枝恰似乎指紧紧抓住天空。”这种树叫做波巴布树,它的树干很大,有的要40个人手拉手才围它一围,但个头不高,只有10多米,是名副其实的“大胖子树”,因为它的果实鲜美,是猴子等动物喜欢吃的食物,又叫作“猴面包树”。

猴面包树的故乡在干旱的非洲。为了减少水分的蒸发,它的枝头经常是光秃秃的,一旦雨季来临,它就利用自己粗大的身躯拼命贮水,一株猴面包树据说能贮几千公斤甚至更多的水,简直成了荒原的贮水塔,当它吸饱了水分,便会长出叶子,开出很大的白色花。猴面包树浑身是宝,它的鲜叶是当地人喜爱的蔬菜。树皮可以制作绳索、袋子、渔网等,还曾用来治疗疟疾,有退热作用。它的树叶和果实的浆液,至今还是民间常用的消炎药物。猴面包树还是植物界的老寿星之一。18世纪时,法国一位植物学家在非洲见到一棵,据他估计这棵树已活了5500年。有趣的是,猴面包树看上去很丰满,但中间往往是空的,这就无法从年轮上来推断它的年岁。

在非洲,猴面包树常常与庆祝丰收以及其他的一些宗教活动有关。在塞内加尔的塞仑斯,诗人、音乐家、魔术师和史学家这一阶层的人,死后就葬在猴面包树的空洞里。有个著名的英国旅行家就曾在一棵猴面包树的树洞里看见里面躺着20多个人的尸体。除此以外,猴面包树还常常用作旅行者以及动物们的休憩场所。不仅在非洲,在毗邻非洲的地中海、大西洋和印度洋诸岛上,乃至澳洲北部都可以看到猴面包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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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玉米面包

全文共 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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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面包,这是英国人和印第安人都喜欢的食物。根据感恩节的由来,最初英国清教徒移民到美国没有食物吃,当地的印第安人就送上了自己的食物给了他们,为了表示感激,从此有了感恩节。故这玉米面包就这样延续了下来,成了感恩节必备的一道美食。

据说玉米面包是美国妈妈们几乎都会做的食物。简易面包最大的优点就在于它的制作非常方便快捷,不需要像制作酵母面包那样费时费力,而且也不用考虑面粉的筋度问题,几乎所有种类的面粉都可以拿来使用。烤好的玉米面包,松软、香甜,带着玉米谷物特有的香气,爱吃粗粮的不妨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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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面包风波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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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

“今天啊!我们要给小寿星过生日。”我们早就看到余老师办公桌上的面包,都希望自己能得到。

过完生日,今天的重要节目到了。一个个同学被叫到,上去领到了面包,他们的脸上挂着欣喜的笑容,心里一定在想:“我的努力得到了回报,哈哈!”李晟赫看着台上的面包,眼里透露出十分强烈的想要的神情,应该在想:“我不是也很好吗?有我的一份吗?”余老师像是看出了李晟赫的神情,说道:“有一些人眼睛紧紧盯着我,李和阳就没有。”“哪!我也拿到了面包了!”心想,“有面包了,心平气和就是好。”慢慢的,面包越来越少了。那些还没拿到面包个个紧紧盯着面包,生怕面包不翼而飞,面包发完了。可是俞悦没有拿到面包,余老师应该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对大家说:“俞悦没有拿到面包,你们知道这是为什么吗。”随即跟我们一起进行一轮猜测,脑洞大开,同学们畅所欲言,有的皱眉苦思,有的热烈表述,有的开怀大笑。俞悦本人也疑惑不解,余老师却不肯公布结果,说明天告诉我们结果,让我们自己猜测……

唉,除了余老师,谁都不知道答案。

第二天

昨天说明天告诉我们结果,这不就是今天!都希望语文课早点来到,让我们悬着的心放下。

在千盼万盼中,语文课终于到了。余老师带着和昨天一样的面包,还有三个可莎蜜儿装蛋糕的盒子。难不成,俞悦将会拿到一个蛋糕了?

不出我所料,余老师第一个奖励的就是俞悦,并朗读了作文,一个蛋糕被拿走了,我的机会少了三分之一。许多同学都流露出了沮丧的心情,看看俞悦笑滋滋的样子,余老师又说:“昨天的情况,换作平时,俞悦早就哭了,可是昨天她没有,因此她得到了一个蛋糕。”

余老师又叫了一些同学读作文,他们都是昨天作文写得好的同学,随着一个个同学的上台,我的心也慢慢沉到了谷底,要是我昨天好好写作文就好了!

面包发完了,只剩下两个蛋糕了。余老师拿起一个蛋糕向教室的另一边走去,坐在另一边第一排的李明浩脸上充满了想要的表情。可是余老师却直接走过了他,他的表情可笑至极,脸涨得通红像一个红苹果。这个蛋糕是安安的,因为她乐于助人。

只剩下最后的一个蛋糕了。我们的目光紧紧盯着蛋糕,如果目光可以有真正的力量,那面包那里早就被炸出一个陨石坑了!

最后一个面包是陈思成的,因为他十分守规矩。时间到了,只少一个零,他没写,因而扣了一分,其它地方全对,99分。这个99分比100分可贵。

明天会有新的惊喜吗!

第三天

前两天的面包风波,我们都盼着语文课的到来……

在语文课前,大家就开始讨论今天谁能拿到奖励。经过一番等待,语文课的铃声终于响了,余老师又带着面包进来了。应该是看见了我们脸上迫不及待的表情,一开始就切入正题,说:“因为昨天我布置了作业,而只有少数人完成,因此,今天的奖励是给这些人的。”我追悔莫及,要是我昨天也写了作文就好了,算了,不管那么多了,先听听同学们的作文吧!

第一个上台的是李晟赫,读完作文后,他拿走了第一个奖品,一个蛋糕。之后,一个个同学上了台,分享了自己精彩的作文,让我们受益匪浅,但也让我们有一丝对他们的羡慕之情。只剩下最后一个蛋糕了,每个人都望着余老师,希望她能快点告诉我们最后一个蛋糕会是谁的呢?

“是徐霖颢的!”余老师毫不拖泥带水,可是余老师并没有立刻让徐霖颢上台领奖,而是让我们猜猜为什么徐霖颢能够拿到奖品。李晟赫说:“因为他乐于助人。”“因为他爱弟弟。”有个同学说。余老师又说:“现在请徐霖颢上台领奖。不过有一种可能,我会失手掉到地上,这可就没办法了。”于是在接面包时,全班都喊着接住,生怕蛋糕会掉到地上。终于接到了,全班都长出了一口气……

这场面包风波终于平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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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学生童话个面包的自述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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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棕白相间的面包,棕色是巧克力,白色是奶油,香喷喷甜蜜蜜,好吃极了。今天早上,小主人把我和饮料,零食装进一只小背包,高高兴兴郊游去了。

小主人和同学们来到公园,玩累了坐在草坪上休息。小主人把我拿出来咬了一口,觉得太甜太腻不好吃,就丢在了一边。

一会儿,郊游的队伍离去了,草坪上一片狼藉,到处都是塑料袋、果皮、纸屑,还有我,孤零零地躺在草地上。

一只垃圾袋吹到我的身旁,对我说:“朋友,我们做个伴,一起去垃圾箱吧!”

我骄傲的昂着头说:“我是巧克力奶油面包,是高级食品,怎么可能与垃圾为伍呢。”

垃圾袋笑着说:“呵呵,你主人已经不要你了,你就是垃圾。”我听了很伤心。

有几只小鸟飞过来了,低下头啄了几口,“叽叽喳喳”高兴地大声叫着:“多好吃的面包,大家快来吃啊。”

马上飞过来更多的小鸟,一会儿面包被啄掉了一大半。

这时,扫地的阿姨拿着大扫把过来了,小鸟们吓得赶紧飞走了。

阿姨把我扫进簸箕,嘴里自言自语:“这帮小朋友太不讲文明了,随地乱丢垃圾,还把好好的一块面包丢了。”

她把我和簸箕里的垃圾一起倒进一辆臭烘烘的手推车,一边嘀咕一边拉着车离开了。

[小学童话作文一个面包的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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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拿手好戏做面包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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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晟欣

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我的拿手好戏是——做面包,而这拿手好戏中的背后却隐藏了不少的努力和坚持不懈。

那天家里将要来几位客人,我激动万分,想要做几份面包送给他们做伴手礼。我撸起袖子,穿上围裙,扎上头发,一副厨师的样子,准备“上菜”!

我看着摆满了一桌的食材和工具,心里充满了期待。

一开始,因为刚刚接触,急得无从下手,只能对着手机按图索骥。”打蛋、加面粉、搅拌、打发……”一连串的字符映入脑中,手不停地做着动作,一会儿转圈,一会儿磕蛋,一会儿小心翼翼的,忙得我团团转。可做出来的面团,不是硬成一块石头,就是湿成一片浆糊。但我不甘心,我一定要成一个属于自己的拿手好戏。

我上午练,中午练,做完作业继续练,经过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手法变得熟练,食材份量也控制得越来越精准。蛋壳一磕,将蛋壳分成两半,一翻一转蛋清和蛋黄顺利地分离出来,不留一点瑕疵。一下子一个白白胖胖的大团子出现在桌板上。我一搓一揉,轻轻吹了口仙气,使它玩转了七十二变“小熊、蜜蜂、蝴蝶、圣诞树……”应有尽有,再将它们来了个摆盘,好似小动物们在开圣诞聚会。将它们送进了烤箱,等待着面包的成功。

终于房间里飘来阵阵香味,我急忙取出一个,瞧着面包表皮如同黄金一般金黄,咬上一口如同丝绵般的细腻。正好,客人们也来到了家里,我迫不及待地展示自己做得面包。客人们纷纷围过来,“做得都好啊,以后可以开店卖面包啦!””绝了!绝了!比外面买得还好吃。”……这一声声赞叹如同暖流一般流入我的心里。

练成自己的拿手好戏并非一朝一夕就能练成的,一定要坚持不懈,不放弃,相信自己一定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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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卖面包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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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超市参加“小小售货员”活动,去之前我一直很好奇,不知道我会在这次活动中扮演什么角色。老师先给我们看了个视频,然后给我们分组,每一组都有自己的活动,我们组是卖面包的,有四个成员。

售货员阿姨带我们到了面包专柜,给我们介绍了很多面包种类价格口感之类的,还告诉我们每种面包都有属于自己的小屋,如果顾客不小心放错位置了,我们就要帮她回归原位。

正在这个时候,有个顾客阿姨过来看面包,我们四个同学连忙把她围住,按售货员阿姨教给我们的方法,跟顾客说:“阿姨,这是我们新鲜出炉的面包,很好吃的,这是试吃装,您尝尝?”阿姨尝过后,我们就告诉她刚刚尝得面包在哪里,并告诉她现在在搞活动,买一斤送半斤,买半斤送2两,阿姨看我们这么诚心,就买了半斤。当时我们开心得不得了,虽然因为紧张,我们说话都有点结巴了,不过我们四个同学配合得很好。有了这第一次,接下来我们顺利多了,叔叔,阿姨,爷爷,奶奶,好多人买了我们的面包。时间过得特别快,很快广播就在叫我们集合了,这次真的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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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状物作文:猴面包树

全文共 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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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我从杂志上看到了一种奇特的植物—猴面包,这种树的奇特令我久久难忘。

猴面包树是大型一种落叶乔木,它们的树冠很大,像一把高高的大伞,原产地为马达加斯加岛、非洲大陆以及澳洲等。因为他们远远看起来很像瓶子,所以又被称为“瓶子树”。这种树还可以储存300升的水,这些水可以使它们存活500年以上。

每当旱季来临,它们会迅速脱光身上所有的叶子,以便减少水分蒸发。而一旦雨季来临,如同海绵一样大量吸收并贮存水分一样,它就利用自己粗大的身躯和松软的木质代替根系,等到干旱的季节之时再慢慢享用。猴面包树的木质多孔,对着树干开一枪,子弹能穿透而过,树木多孔的植物不多见吧?这是不是很奇特呢?猴面包树的叶片中含有丰富的维生素和钙质,可以当做蔬菜食用。嫩嫩的叶子还可以做汤喝,味道很美呢;叶片晒干捣碎后能做成调料,实在是奇特呀!树皮里含有很丰富的纤维素,可以作为造纸的原材料,还可以制作乐器的弦或者绳子,古时候人们靠它制作粗布呢。

猴面包树的很多部分都可以制作药物。树皮、果实、叶子都能入药,可以退热、消炎、治疟疾,具有清热消肿、养胃利胆、镇静安神和止血止泻的功效。

这猴面包树真是令我大开眼界呀!它的奇特之处还有很多很多,最可贵的不但是它的奇特,还更因为它那么多药用价值,真是一种奇特的好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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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励志散文:面包都要我自己买,你确定你是来爱我的?

全文共 2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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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放我最司空见惯的两个真理压场:不要以为丑男人就不会出轨,和不舍得为你花钱的男人不是男人。

弯弯是我见过最温柔傻气的姑娘。温柔是她待人处世温柔,性情温顺。傻气是相信一些不着边际的鬼话,比如一直为凤凰的抠门沉默妥协。

凤凰和弯弯来自同一个县城,念了同一所高中,自然而然的在初入大学这个大染缸时走到了一起。

没有轰轰烈烈,也没有媒婆中介,就像一小块冰糖丢进了一杯白开水里,冰凉的甜丝丝的。这是弯弯的原话。她穿着到脚踝的长裙,坐在我的床边上,让人感受到了江南女子的温婉和舒适。

那时大家都来自五湖四海,第一次在宿舍侃侃而谈,交代自己的过往情史,自报是单身狗还是比翼鸟,方便今后的相处是一起泡帅哥,还是一起分享甜蜜恋爱的心得。

在操场晨跑时,弯弯指着朝我们跑过来的凤凰介绍,这是她男朋友。凤凰手里握着一个保温杯,交给弯弯让弯弯注意喝水。

那时大家也都十八九岁,觉得凤凰比那些只知道煲电话粥的小男生体贴太多了。因此大家都抱着祝福的态度,弯弯也时常笑兮兮的。

如果不是到大二情人节那会儿,楼下表白的男生们阵仗越来越大,玫瑰花不要钱地砸,我们都没有发觉弯弯已经在大学里过了两个生日,两个情人节,两个圣诞节了。除了寝室姐妹互送的礼物,还有一个追弯弯追了一个多月的毛头小子每天早上送粥,周末送电影票,我们都忘了弯弯身边还有个凤凰这茬。

这时另一个男生已经成功荣升为我们寝室一个姑娘的男朋友,隔三差五都请我们出去胡吃海喝。大家提议让凤凰和我们大家伙聚聚,弯弯和凤凰说了以后,大家也都约着周末了。

我们寝室姐妹几乎每个星期都会聚餐,不吃最贵的,也会挑口味好的店,可凤凰请大家吃饭那天,居然把我们带到了学校后街的一家小自助餐里,每人29.9块,饮料也挑最便宜的三块一瓶的冰红茶点好了。

弯弯一路上有些不好意思,有些无奈的看着我们,我们都笑着打哈哈,大家伙儿一定吃回本哈。

冰凉的米饭,不新鲜的鱼轮番上阵,所有绿叶子菜放在大红汤锅里一熬,在上了两盘干滋滋的点心,大家食欲不欢,也都极力掩饰。

寝室五个女生里,有个舍友妹子生理期,不能喝冰红茶,弯弯让凤凰最买点热饮,凤凰随口说,你这朋友不好伺候呀……

大家的脸都僵了,弯弯的脸红成一片绯霞,饭局匆匆散场。凤凰也赶回学校做报告,我们几个女生沉默不语的回学校。

回到宿舍,大家都不太高兴。气氛格外安静,弯弯说,“对不起啊,改天我们再一起出去好吗?”

大家又都精神起来,坐在弯弯身边。

一个直肠子的妹子脱口而出:“凤凰太抠了,对我们抠无所谓,可你和他在一起三年多了,收到过一件礼物吗?大小节日我们一起逛街,你给他买过衬衫,运动鞋,眼镜框,袜子围巾保暖内衣……可他呢,他对你抠成这样,你真的还要和他在一起吗?”

弯弯一脸茫然地看着我们,“他家里一直主张节俭,况且我爸妈说我平时花钱不知轻重,不会过日子。如果在找一个和我一样花钱随性的,日子就没法过了。凤凰他可能以后会舍得一些吧,毕竟我们现在都是学生,花的家里的钱…”

大家面面相觑后,就将这事儿不了了之了。毕竟对别人的感情指指点点,如果出了什么差池也负担不起。

我们从前都认为可能是凤凰家庭经济情况不好,所以对弯弯格外苛刻,可后来发现凤凰不仅不会为弯弯花钱,居然还控制起了弯弯的生活方式。

弯弯喜欢的作家开签售会时,弯弯把卡交给凤凰去帮忙买票,那时我们学术考试忙碌又辛苦。

弯弯早就在网上查好了航班,让凤凰在网上下个单,可凤凰一看机票要一千多块钱,给弯弯订了张两百多的硬座火车票。

弯弯一查火车票要坐将近十个小时,眼泪要眼眶里打转。

弯弯说,“不是说了订飞机票吗?”

凤凰一本正经的说,“你就去见个从来没有见过的人而已,值得花那么多钱吗,飞机票来回要三千多呢。”

弯弯说,“那是我的钱阿。”

为此,凤凰半个月没有理弯弯。理由是:“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了,毕业就结婚了,你的钱我的钱还分得那么清,我替你省点不好吗…”

弯弯在宿舍里闷头大哭。

大家对凤凰的做法都表示无语,两个人恋爱不就是应该拼命对彼此好吗,可这凤凰自己掏腰包的事不会干,女方掏腰包呢,还嫌对方铺张浪费。

于是问起凤凰的家庭情况,弯弯说两个人都在一个县城,都是小康家庭,凤凰家有车有房,父母都是中学教师,也许是家教严苛,节俭也没有错,或许是自己太骄纵了。

弯弯最后还是妥协。

刚刚上线的好电影,去游乐场坐旋转木马,去海洋馆看看蓝色的小鱼……这些大学情侣都做过的事,弯弯和凤凰的恋爱过程里,一件都没有。

我们看着心累。弯弯无奈地说,“他也没有什么大毛病啊。”

看着隔壁寝室的姑娘背着男友从海外托人买的包包,弯弯叹了一口气,“我想要的都自己买吧。”

毕业时我们都忙着找工作,弯弯和凤凰也回老家谈婚论嫁了。

可谈了一个月不到,谈崩了。

让弯弯崩溃的是一件婚纱。

婚礼前夕弯弯和一个家乡的小姐妹去影楼看好了一款婚纱,因为凤凰说工作忙没有陪同,让弯弯自己去看。

弯弯回家后和凤凰商量去影楼看看,可凤凰妈妈倒腾出了一件凤凰姐姐半年前出嫁穿过的那件婚纱。

凤凰妈说,反正他姐都只穿了一天还是崭新的,影楼里的婚纱一件好几千块呢,反正只穿一天,让弯弯将就一下。

结婚是人生的头等大事,弯弯自然不悦,让凤凰拒绝他妈妈。

可凤凰也说,就只穿一次的衣服,我妈拿来了就穿吧。

弯弯不同意。

凤凰说已经将工资卡全交给他妈妈置办婚礼了,要买衣服也好,化妆品也好自己去买。

弯弯气得发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弯弯看着那件旧婚纱,想起了很多事,就连我们大学时期看过的文章片段都格外清晰起来。

文章作者说:我一定要一件薇薇王的婚纱,就算我的先生,在我试婚纱的时候跟那些准新郎一样呆若木鸡、一样不明所以,至少能在婚礼上看着从红毯上款款走来的我,热血沸腾、泪流满面地对我说:

亲爱的,那么多衣服,你还是选了最贵的那一件。

我所做只为互换你一份舍得。

弯弯冲出和凤凰同居的小家,往自己家里跑。

弯弯像喝了一碗醒酒汤清醒又冷静,她跑在大街上想起来,交往五年,凤凰没有为她花一分钱,她身上的衣服,佩戴的耳环,全是自己买的。

凤凰穿着弯弯送的昂贵的西装在朋友聚会时,搂着弯弯,开心地说自己有个好女朋友。可轮到他对待弯弯了,把金钱大权牢牢握在手里,吝惜分享,舍不得付出。

如果有人说金钱贫瘠,纯属扯淡。我们大都来自普通家庭,但却都是高等生物,毕生追求无非吃好的,穿好的,好好工作好好玩。爱是相互的,物质也是交换的,如果面包都要自己买,那还不如自己一个人生活。

我对你的陪伴,对你的爱,想和你生活在一起,所做的一切不过就换你一份舍得。我一步步的退让,但你却并没有一点点善待。

我不要求你为我买金买银,但请至少拿出一点点态度出来,让我知道,你是在意我的。

弯弯离开了凤凰,当了逃跑新娘。我知道,她逃脱了一场命劫,将会奔向余生漫漫里,会给她爱情,同时给她面包的先生。

最后,融我说一句:舍不得为你花钱的男人,请让他恢复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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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状物作文:猴面包树

全文共 2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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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到“生命之”大家肯定知道沙漠里水是最重要的。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种生活在沙漠里树,他叫“猴面包树”。

猴面包树是沙漠旅行时遇到干渴时,你就可以不必动用自己带的水,只需要在随处可见的猴面包树的肚子上开一个洞清泉便喷涌而出,这时猴面包树就给你们提供了水。猴面包树常被当地居民掏空树干当储存室。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在猴面包树里放的食物可长时间不变质,这些树洞还可以住人,这些树木已经成为大自然一处别致的风景线。

猴面包树就是沙漠中的“生命之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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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面包味飘香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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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烤箱,随之而来的是香气扑鼻的面包的香气,一个松软诱人的面包呈现在面前。咬下一口,浓郁的麦香味充斥在口中。

把时钟的指针拨回到一年前,那是我们升做初中生的第一天。随着轻松悦耳的下课铃,原本寂静无声的校园顿时炸开了锅,一个个素未相识的面孔背起了书包向着校门外走去。

太阳渐渐落山,只剩那抹金灿灿的余晖,喧闹的校园里又变的鸦雀无声,只剩下我和他——新同学,还在校门口苦苦等待。

我走了过去,轻轻的拍了他的肩膀说:“你也在等?”他点了点头,渐渐我们的扯开了话题,夕阳渐渐消失,时间流逝着,我的腹中早已空空如也,突然肚子一阵“雷声”响起,我们四目相对,尴尬的笑了笑,然后不约而同的摸向了空空荡荡的口袋,摸索了一会儿,真巧,一人一块硬币!我说:“买点东西吃吧?”他点了点头。

来到一家小卖部前,我们递上了那两块早已经被手心的温度捂热了的硬币,拿了一个面包。撕开那个透明的包装,一股浓郁的麦香味扑鼻而入,我撕了两半,递给了他一半,然后迫不及待的吃了起来。轻轻的咬下一口,面包的味道在口腔中游荡,细细品尝,还可以尝到淡淡的奶油味。我们吃的津津有味,两个充满童真的眼神对视,我问:“好吃吗?”

他说:“我感觉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面包了!”他一脸认真的说。

我说:“我感觉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面包了!”我一脸认真的说。

我们相视而笑。

一年时光很快就过去了,我们已经也成为了好朋友。虽然吃了那么多的美食,但那个面包依旧是我吃过最好吃的面包,因为那是友谊的味道,互帮互助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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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拿手好戏做面包作文600字

全文共 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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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你的独门特技,我有我的拿手好戏——做面包

说起面包,我又想起了刚开始学做面包时的那件事。记得那是一个周六的下午,小姨来到了我家,见我写完作业了,就对我说:“吴祖平,想不想吃面包,我可以教你做。”我高兴地回答:“太好了!”说做就做,我们摆好了需要的东西:鸡蛋、牛奶、糖、面粉……一切准备就绪,小姨先教我分离鸡蛋。

“不就是把蛋清和蛋黄分开吗?”看小姨示范完毕,我心中暗想,“太简单了”。可是鸡蛋到了我的手中,蛋清和蛋黄一直粘在一起,像鱼儿离不开水一样,怎么也不肯分离。我拿起筷子一搅,蛋黄散进蛋清里了。看到这,小姨拿起一个鸡蛋,一边操作,一边讲解动作要领,“破蛋时要紧靠碗沿,破大头,动作要轻,破口尽量小一些,先让蛋清窜出来……”在小姨的帮助下,我终于把蛋黄、蛋清分离了。接下来是最关键的一步——搅拌。小姨搅拌蛋清,我搅拌蛋黄,一分钟,三分钟,十分钟……渐渐地,我的手不听使唤了,我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说:“小姨,行了吧,太累了!”小姨笑了笑,示意我再搅拌一会儿。

终于搅拌完了,下一步把搅拌好的蛋液倒进电饭煲蒸熟行了。小姨定上时间,定上温度,让我看着。二十分钟后,电饭煲停了,打开一看,嗬!面包做成了。

有一次,表弟来我家,我就说:“给你做面包吃,如何?”“好啊”他非常高兴。打蛋、和面、搅拌……一切有条不紊。可是,放入电饭煲后,温度调高了,面包取出后,糊了一小层。不过,表弟还是蛮高兴,因为这面包是我亲手做的。

还有一次,学校举办开放周活动,班里要求每个同学露一手。同学们有的唱歌、跳舞,有的表演魔术,有的当众擀面条,可以说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临到我时,我不慌不忙一一拿出自己捎来的材料,做起了烤面包。一番等待后,面包出炉了,同学们品尝之后,纷纷向我伸出了大拇指。看到这些,我心里甭提有多高兴了。

而今,家里来了客人,我总要展示我的拿手绝活——做面包。真的,一些手艺学起来不容易,但真正学会了,就会成为你一生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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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面包作文900字

全文共 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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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吃什么样的面包啊?”母亲边整理我明天穿的衣服边问我。“不知道,烦死了,你每次买的面包都是一样的,有什么好问的!”我不耐烦地低吼着。“我怎么知道你喜欢什么样的!”母亲的声音也提高了几度,我更不耐烦了:“我早上不吃甜的,不喜欢连着几天都吃一样的,知道了?”“砰”我甩门进了房间。

如果不是与母亲吵架,我或许不会打开这个视频,也不会知道面包对母亲来说早已不是一顿早餐、一顿点心那么简单了,更多的是对我关怀的爱。

“哼,不就一个面包嘛,也跟我吵,我不吃了,她满意了吧!”我恼火地点击眼前五花八门的标题,点一个,关一个,就是看不到顺眼的,手上的动作也更重了些,鼠标在我手里都要被甩出去了。又点开一个,手也习惯性地将鼠标砸向“关闭”按钮上,正准备关闭时,出现的画面却让我的手缩了缩。

那是几个母亲站在面包店门前,手里拿着装着面包的袋子,嘴角尽是满足的笑容。这本来也没什么,可是她们口中都是如出一辙的“我孩子喜欢呢,我特地赶过来为他买的。”不知怎么,我的喉咙有些涩涩的,鼻子也有些酸,我不自然地清了清嗓子,想躲避这种不适感,可是从音响里传出来的声音让我不得不面对。“每个母亲都回来面包店,可是她们从来不为自己买面包,只为了她们自己的孩子,而孩子却从来没有想过要为自己的母亲买面包。”瞬间,眼中的酸胀感让眼泪有机可乘地划过脸庞,“啪嗒”滴在了桌上,一滴又是一滴,越来越多……

恍惚间看到,母亲好像就在店中细细地挑选着,手指掠过一个又一个面包,口中还在嘀咕:“不行,这个面包太甜了,她会嫌腻的。”一会儿,又说道:“这个又太油了,对身体不好。”突然,她的眼睛一下亮了起来:“终于找到了,就是这个,她前几天还说喜欢吃这个呢!”她笑了,笑得很开心,就像小孩拿到糖果一样幸福满足……

到这里,我再也想不下去了,我捂着脸,指缝间尽是眼泪。我为什么是这样的人,为什么面对辛辛苦苦买回来的面包我要挑三拣四,吃到不好吃的我还要大诉意见……我深吸一口气,不让自己泣不成声。我不是一个好女儿,一直都不是。

我打开了房门,母亲坐在沙发上低着头,落寞悲伤的背影让我的心更是被揪得透不过气来。我走到她面前轻轻拥上去:“妈,对不起,你买什么我就吃什么,下次我买面包给你吃,我们一起吃好不好……”

母亲的爱融化在面包里,面包的香甜亦是母亲浓浓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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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神奇的面包小学生作文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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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师把前几天才测试的卷子发给我们。打开卷子一看,怎么是80分?过几天就要期末考试了,万一考不好怎么办?忽然,想起博士那有没有可以很快记住问题答案的药材呢?

放学之后,我直奔博士的实验室去。“博士有没有考试能考好的药材呢?”我问。“没有药材,但是,有一种面包‘记忆面包’,可以把复习的内容写在面包上,然后吃下去,就可以马上记住。”说着博士就给我拿出一箱记忆面包和几枝无毒笔。“这些无毒笔写在面包上吃下去,对身体毫无伤害,不能把面包……”还没说完,我已经拿着记忆面包跑得很远很远了。

我每天复习的时候,都把答案写在面包上吃了。到考试那天,提前20分钟,我拼命的吃面包,突然,肚子疼,就赶快去上厕所,把吃的面包全都排泄出来了。回到家里,我得意地给爸爸说:“爸,我这次考试肯定在95分以上。”爸爸看我很自信的样子,心里半信半疑”。

终于发卷子了,打开一看,心里很惊讶,怎么会是75分呢?放学后,连家都没回,就去找博士算账,我气冲冲的问博士:“我怎么考了这么低?”博士看了,很奇怪,让我把当天发生的事情都说出来。博士听了笑着说:“问题都在你上厕所,你把那些面包都排泄出来,答案也就排泄出来了。当天,我正要给你说,可是,你已经跑得很远了!”

回到家里,我把事情告诉爸爸,爸爸对我说:“不能靠药材,要时时复习,最终才能考出好成绩来!”我听了这话,从此我天天努力,后来的考试成绩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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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品尝老面包作文650字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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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作为一道山西的美食,深受人们的喜爱,自古以来许多文人墨客都对老面包有着独特的描写,说他老实际一点也不老,只是口味独特,风味犹存罢了。

刚开始拿到老面包的时候,发现他和其他面包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灰黑色焦黄的面庞,还有那软绵绵的质感,就和其他的面包一般不二,但是,我觉得不平凡的外表下总是藏着不平凡的内在,所以迫不及待的就撕开了包装。

第一口咬上去,他确实和普通的面包没有什么区别,但是细细的品尝里面有一种山西人独特的味道,小麦的麦香,这种味道一直弥漫在口中,让你久久忘怀,再一次吃下去,这种面包的香味愈加浓厚,并不同于那种香精的香,而是出自自然的醇香小麦中,麦壳中,散发的最自然最本真的香味。我不禁吃了几块,上网也搜查了一下关于老面包的故事:相传在清朝的时候,有一个人叫马琳,他每回都要出差在外,而且距离家非常的遥远,经常一年半月都不回家,而他非常喜欢妻子做的面包,但是不易保存,经常在路上就坏掉了,这是他想,小麦可磨碎以后放入其中,不就能延长保质期了吗?想到这里,他说办就办,然后,令他惊奇的是,这种面包不仅口味风格独特,而且保质期非常的长,他把这种方法教给四邻居,便渐渐的流传了下来。

老面包我把它放了之后,却还留恋着这独特的味道,其实老面包代表的是一种山西人的生活态度,本真快乐,自然醇厚,就像黄土高原默默耕耘的人民,淳朴自然,没有丝毫的矫揉造作,正如这平凡外表下的老面包一样,看似平凡,实则不然,一口下去,感受到的不仅仅是其中的香味,更感受到山西这个地域传承千年的文化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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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一块面包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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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别小看一个面包,它在我们班上可引发了一件“泪案”。

有一次课间,潘子言悄悄地跑到谭文曦的桌子旁,偷偷地从桌柜里拿走自己的面包——这面包原本是他送给谭文曦的,可现在他反悔了,想拿回来自己吃。

过了一会儿,谭文曦回来了,他看了看自己的桌柜,发现了自己的一个面包不见了,大叫道:“谁拿了我的面包!”

有一些知道谁拿走面包的人悄悄地给谭文曦一些提示。于是,谭文曦便猜出是潘子言拿走了面包。

谭文曦从桌柜中拿出自己的包,慢慢地打开包装纸,想边走边吃。走到了走廊,谭文曦探了探头,看见偷面包的“贼”就在自己的前方,他瞪了瞪潘子言,生气地嚷到:“我的面包呢?”话音刚落,谭文曦已疾步走到潘子言的旁边。

潘子言见这情形,有点心虚了,吞吞吐吐地说:“我……我……我没……没拿你的……面面包!”话完,潘子言把手中的面包藏在背后。

谭文曦不屑地看了看心虚的潘子言,自以为胜券在握,冷冷地问:“真的没有?”

潘子言越来越心虚,干脆把嘴巴闭紧,就是不肯交出面包。

谭文曦怒气冲天,快速地伸出右手绕到潘子言的身后,想抢走面包。可是,大概是因为太激动而跳了起来缘故,一不小心,手一滑,自己手上的面包掉了出去。瞬间,谭文曦愣住了,嘟起了嘴巴,开始滴下了一滴又一滴眼泪,渐渐地,他不止是滴眼泪,而是失声痛哭……

不能擅自拿别人的东西,要拿走,?也要经过别人的同意。做事不要太冲动,因为冲动是魔鬼嘛!

最重要的是,不要小看一个面包,一个面包也是十分具有杀伤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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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学会了做面包作文300字

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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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做了很多事情,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要数做面包了。

那天,我和朋友一起学用面包机做面包,我们按照说明书的步骤一步一步地做,却做了一个黑不溜秋的面包。看着这个不成样子的“成品”,我们都不好意思地笑了。

妈妈看到我们的黑面包,说我们做的是蛋糕,可是我想:我明明是用面包机做的,怎么可能是蛋糕。

爸爸又问我们是不是没放酵母,我们仔细回忆了做面包的过程,告诉爸爸我们确实放了。

姐姐又凑过来问:“你是不是盐放太多了?”我急忙说:“不多,才半勺。”

那这个黑面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们都百思不得其解。大家都不敢吃这个怪怪的黑面包,只有我和朋友吃得津津有味,觉得又香又甜可好吃了,没一会儿功夫就吃了一半,连晚饭也吃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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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不吃面包省钱买书

全文共 2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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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还没有开门,一个瘦小的孩子已经等在书店门口了。他有一头浓密的头发,一双闪着智慧的大眼睛,他苍白的脸色显示出营养不良,他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寒风中瑟瑟发抖。书店门前有一大排台阶,为了增加一点热量,他便一级一级地从台阶上跳下去又跳上来,慢慢地,身上感到暖和一点了。来往的行人看见这个小孩在台阶上跳来跳去,都很奇怪地看他几眼。

这个小男孩名叫海因里希·伯尔,是小镇上伯尔木匠家的第八个小孩。他是这个书店的常客。每天一放学,他便往书店跑。节假日,做完父亲交给他的活,他几乎整天泡在书店里。可他只看不买。书店里的店员都认识他了,知道他家里很穷,买不起书,也从不阻止他,让他尽情地在书的海洋中遨游,一来新书,书店里的店员还会向他介绍。

终于,门开了,小伯尔第一个走进了书店。他很有礼貌地向书店里的店员阿姨问好。阿姨热情地问他:“小伯尔,今天想看什么书?”

“《格林童话》还没有看完呢。”小伯尔熟悉地走到书架前,拿起那本《格林童话》便急切地翻看起来。

小伯尔眼睛发亮,紧紧地盯着书本,全神贯注地看着。他完全沉浸在故事中了。《白雪公主》中7个小矮人有趣的生活,机智的谈话逗得他轻声笑了起来。他心想:7个小矮人靠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从来不会饿肚子,也没有人欺负他们,我要像他们一样该多好!他看到7个小矮人救了白雪公主,又深深地被他们善良的行为打动了。他的眼睛湿润了,他慌忙用手擦掉就要流出来的泪水,生怕被别人看见。

小伯尔被书迷住了,忘记了时间,可肚子并没有忘记时间,这时“咕咕”地叫了起来。小伯尔才想起父亲要他了中饭后给教堂送雕像的事。他很不情愿地放下书,拔脚往家里跑。

小伯尔的父亲是一个木匠,专门给当地的教堂雕刻一些手工艺品。父亲每天都要让小伯尔给教堂送一次雕像,再把钱带回来供一家人吃用。每次父亲都要留给小伯尔一点零钱,让他第二天上学时在路上买面包吃。

小伯十分爱惜他那少得可怜的钱。他每天买一个最小的面包吃,把省下来的钱很小心地放到一个铁罐里,再把铁罐藏在一个别人都不知道的地方。小伯尔决定存了足够数量的钱以后,就去买一本他最喜爱的书。

然而,小伯尔的这个计划不得不改变了。星期一在学校时,老师宣布为了让同学们开阔视野,多阅读一些课外书,他要在同学中开展一项活动,要求每个同学都拿出几本课外书来,大家交换阅读。

小伯尔这下可着急了。他连一本自己的课外书也没有。到时,同学们都有书交出去,唯独他没有,那多丢脸啊。可他铁罐里存的那点钱还不够买一本书呢。怎么办呢?又不能向爸爸要钱。爸爸每天从早到晚地干活,挣来的钱只够一家10口人吃用,不可能再有多余的钱给他买书。如果每天能多存一点钱,那他很快就可以买到一本书了。要是把所有的钱都省下来,他两三天以后就可以买本书。对呀,何不把买面包的钱都是都省下来,这样,两三天后一本崭新的书就是他的了。

想到几天后他将拥有一本自己的新书,小伯尔不由得兴奋起来。下午,送完货回来,爸爸又给了他一点零钱。他把那个小铁罐拿出来,把钱一枚枚地放进铁罐里,又小心翼翼地把铁罐藏起来。

晚上,他躺在床上,便在心里默默计算着他已经有了多少钱,还要多少钱才能买本书,慢慢地,他进入了梦乡。他做了一个很美的梦:在梦里,他有了很多很多的新书,一会儿看看这本,一会儿又摸摸那本,他不知道看哪一本才好。他在梦中想:这么多的书,我怎么看得过来呢?让那些没书看的人都到这儿来看书吧。于是,就有很多的小朋友到他这儿来看书。小朋友们拿着新书,大家都很开心地笑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小伯尔便向房间四周打量:“我的书呢,我的书到哪儿去了?”房间里空空的,一本新书也没有。他才知道是做了一个好梦。他想:总有一天,我会有梦里那么多书的。

上学路上,他又经过那个面包坊。一阵阵的奶油面包香味直扑鼻孔,他使劲地咽着口水。面包坊的老师看见他走过来,亲切地招呼他:“小伯尔,今天想吃什么面包?我这里有奶油面包、火腿面包,还有新来的葡萄夹心面包。”

小伯尔真想吃一个香喷喷的面包,但他喜爱的新书在向他招手呢。他慌忙撒个谎:“谢谢您,我已经吃过了。”说完,他拔脚跑了起来。他想赶快离开这儿,逃离那阵阵香味带来的巨大诱惑。

老师在讲台上讲着数学题,可小伯尔的肚子在唱“空城计”了。早上没吃面包,现在肚子里空空的。小伯尔在心里说:“肚子,你别叫了,我要买一本新书呢。等我把新书买回来,一定把你喂得饱饱的。”

就这样坚持了三天,他终于存够了买一本新书的钱。他把铁罐里的钱倒出来,仔细地数了一遍又一遍。“足够买一本新书了。”他自言自语道。他把钱又放回铁罐中,抱着小铁罐朝书店走去。

来到书店,他大声地对书店里的店员说:“阿姨,我要买一本新书。”店员奇怪地看着他,说:“孩子,你有那么多钱吗?”

“我有,阿姨你看。”说着,他把小铁罐高高地举了起来,摇了摇,铁罐里的硬币发出清脆的响声。

“你哪来那么多钱呢?”店员不相信似的问他。

“我省下来的面包钱呢。”

店员叹了口气,说:“可怜的孩子。”说着,她便去书架上拿了小伯尔最喜爱的《格林童话》。

买了新书,小伯尔别提有多高兴了。他把新书紧紧地抱在胸前,生怕它逃走了似的,一路蹦蹦跳跳地回到家。

回到家里,他找了一张牛皮纸,小心地把书的封皮包起来。他把新书放在鼻子底下,久久地闻着书页中散发的油墨芳香。“这本书是我的啦,我有了一本新书了。”他有点不敢相信似地喃喃自语着。晚上他把新书放在枕头底下,美美地睡着了。

长大以后,爱书的小伯尔终于成了一个写书的人,还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金。

1.苏轼读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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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阅读第1章

全文共 12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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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六年,我们保中女子中学的排球队一行八人,由教练老文康率领,到泰国集训。我在芭提雅第一次看到面包树,树高三十多公尺,会开出雄花和雌花。雌花的形状象一颗圆形的钮扣,它会渐渐长大,最后长成像人头一样的大小,外表粗糙,里面塞满了像生面包一样的果肉。将这种果实烤来吃,味道跟烤面包非常相似。那个时候,我没有想过,我是一个既想要面包,也想要爱情的女人

八六年,我读中七。我和朱迪之、沈光蕙是在中二那一年加入排球队的,我们被球队那套红白间条制服迷死了!而且五十岁的老文康教练在学校非常有势力,他喜欢挑选样貌娟好的女孩加入排球队。当时能够成为排球队队员,是一份荣誉。

跟我们同时加入球队的,有韦丽丽、乐姬、宋小绵、叶青荷和刘欣平。韦丽丽是一个例外--她长得不漂亮,健硕黝黑,头发干硬浓密卷曲,活脱脱象一块茶饼。中二那年她已经身高五尺七寸,后来更增到五尺十一寸,她那两条腿,粗壮得象两只象拔。她是天生的球员,老文康找不到拒绝她的理由。

乐姬是校花。她的确美得令人目眩,尤其穿起排球裤,那两条粉雕玉琢的美腿,真叫人妒忌!也许因此,她对人很冷漠。

我叫程韵。

在保中七年,我们没有见过什么好男人。连最需要体力的排球队教练,都已经五十岁,其他男教师,更是不堪入目。

朱迪之比我早熟。她喜欢学校泳池新来的救生员邓初发,他有八块腹肌和一身古铜色皮肤,二十岁,听说从南丫岛出来。

为了亲近他,迪之天天放学后都拉着我陪她去游泳。

为了吸引邓初发的注意力,迪之买了一件非常暴露的泳衣。穿上那件泳衣,会让人看到乳沟--如果主人胸部丰满的话。可惜,读中二的迪之,才十四岁,还未发育,穿上那件泳衣后,我只看到她胸前的一排肋骨。那个时候,我们几个女孩都是平胸的,除了韦丽丽。她发育得早,身高五尺七寸,曲线也比较突出,她又不戴胸围,打球的时候,一双乳房晃动得很厉害。我猜想她不大喜欢自己的乳房,所以常常驼背。我和迪之、光蕙、小绵、青荷、欣平私底下讨论过一次,我们不希望乳房太大,那会妨碍我们打球。

到了冬天,学校泳池暂时关闭,邓初发放寒假。我不用再陪迪之在乍暖还寒的十月底游泳,暗暗叫好。迪之虽然有点失落,却很快复原。少女的暗恋,可以是很漫长的。

那个寒假,发生了一件大事。宋小绵在上英文课时,第一次月经来了。她把浅蓝色的校服弄得一片血红,尴尬得大哭起来。她们说,她第一次就来这么多,有点不正常。第一次通常只来很少量。这件事很快传开,小绵尴尬得两天没有上课。

「我希望我的月经不要那么快来。每个月有几天都要在两腿间夹着一块东西,很麻烦!」我说。

「听说月经来了,就开始发育。」迪之倒是渴望这一天,一旦发育,她便名正言顺恋爱。

终於,来了!

迪之在上历史课的时候,发觉自己的第一次月事来了,乍惊还喜地告诉我。当天正是星期三,放学后要到排球队练习,迪之到总务处借了卫生巾,又大又厚,非常不自在。我暗里庆幸自己的麻烦还没有到。怎知道在更衣室沐浴时,我的第一次月事也来了。

「程韵来月经啦!」迪之在更衣室高呼。我难堪死了!迪之常说,我们是在同一天成为女人的。也许因为这个缘故,后来我们曾经误会对方,也能够和好如初。

我和迪之住在同一条街,父母都不大理我们。月事第一次来的晚上,我们一起去买生平第一包卫生巾。那时是一九八一年,超级市场不及现在普遍,买卫生巾要到药房。药房里都是男人,有些女人很大方地叫出卫生巾的牌子,但我鼓不起勇气向一个男人要卫生巾,迪之也是。那天晚上,我们在药房附近徘徊了两个多小时,药房差不多要关门了,我们才硬着头皮进去买卫生巾。由于「飘然」卫生巾的电视广告卖得最多,我们选了「飘然」。后来,又轮到沈光蕙。到暑假前,青荷、欣平、乐姬都有月事。这时,韦丽丽才告诉我们:

「我小学六年级已来了!」

我们目瞪口呆,小学六年级就来?真是难以想象!

听说现在的女孩子,六年级来月经并不稀奇。有些女孩十二岁已经有性生活。我们十四岁才有月经的这一代,也许因此比她们保守,仍执迷于与爱并存的性。

后来,我和迪之都有勇气自己去买卫生巾。许多许多年后,迪之还可以叫男朋友去替她买卫生巾。但,我不会。我看不起肯替我买卫生巾的男人。

朱迪之说得对,女孩子的第一次月事来了,身体便开始发育。每次练习结束后,我们躲在体育馆的更衣室里,讨论大家的发育情况。

「我将来一定是平胸的,我妈妈也是平胸的。」小绵有点无奈。

「我喜欢平胸!平胸有性格,穿衣服好看。」青荷说。

青荷是富家女,住在跑马地,父亲是建筑商。她的家有两层高,单单是那个平台,也比我们的体育馆大。她是家中幺女,两个姐姐在美国读书,父母最疼她。我们参观过她的衣柜,衣服多得不得了,全是连卡佛的(是一九八一年的连卡佛!)。如果拥有这几个衣柜的衣服,我也愿意平胸。

「平胸有什么好?」沈光蕙揶揄她。

光蕙对青荷一直有点妒忌。青荷家里的女佣每天中午由司机驾着酒红色的平治送午饭来给她,我和迪之时常老实不客气要吃青荷的午餐,只有光蕙从来不吃。

刘欣平家里也有女佣,但气派就不及青荷了。欣平的母亲余惠珠是学校的中文老师,父亲是政府医院的医生,家住天后庙道。

那时候,我不知道,我们虽然是好同学,却有很大的距离。光蕙不喜欢青荷,也许是她对这种距离,比我敏感。数年前,有一个男人追她,人不错,她就是不喜欢。后来我才知道,他住在屯门。对她来说,嫁去屯门太不光彩,最低限度,也要嫁入跑马地!

宋小绵长得比较瘦小,八百多度近视,除了打排球时显得非常勇猛,其余时间都很斯文。

她父母在西营盆经营一间云吞面店。

小绵的父母都很沉默,尤其她母亲,是个很干净骨子的女人。她很会为儿女安排生活和朋友。我看得出她最喜欢小绵跟青荷和欣平来往,她很想把自己的女儿推向上层社会。

韦丽丽住在铜锣湾,我上过她的家多次。一次,她母亲刚好回来,我简直不相信那是她的母亲。韦丽丽的母亲长得年轻漂亮,衣着摩登,她有一头浓密的曲发,丽丽的头发也是遗传自她,但丽丽的象一块茶饼,她却象芭比娃娃。她和丽丽同样拥有高佻身段,笑容灿烂迷人。

我从来没有见过丽丽的父亲。怎么说呢?她的家,当时是连一点男人的痕迹都没有的。没有父母亲合照,没有全家福,没有男人拖鞋。浴室里,也没有属于男人的东西。

夏天来了,泳池开放,邓初发也回来了。朱迪之再次穿起那件性感的泳衣,已不是露出一排肋骨,而是露出深陷的乳沟。

我不明白迪之为什么会看上邓初发,他不过泳术很出色而已,而且据说是两届渡海泳冠鍕。

「他的蝶式游得很好。」迪之说。

「喜欢一个男人,就因为他的蝶式游得好?」我惊叹。

「就是这么简单,爱情何需太复杂呢?」迪之说。

「我认为爱情应该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我说。

「程韵,你将来要爱上什么男人?」迪之问我。

「我不知道,总之不是一个只是蝶泳游得好的男人,也不是去参加渡海泳,跟垃圾和粪便一起游泳的傻瓜。」

「我知道邓初发打算参加下个月举行的渡海泳。」迪之说,「我准备跟他一起参加,这是一个接近他的好机会。」

「二十五公尺你都力有不逮,还说渡海泳?」

「我已经决定了!我们一起参加。」

「我才不要!要渡海,我不会坐渡海小轮吗?」

「那我自己去!」

朱迪之果然说服邓初发带她去参加渡海泳。

比赛在浅水湾举行,真的有许多傻瓜参加,迪之跟在邓初发后面,不时向我们招手,还借故拉着邓初发的手。

比赛开始,邓初发首先带出,迪之努力地前进,我们高声为她打气。想不到迪之为了一个男人,可以置生死于度外。海里的人太多,大家又戴着同一款式的泳帽,很快便不见了迪之的踪影。海里突然有人呼救,救生艇上的救生员立即跳下水救起一个女子,好象是迪之。

被救起来的女子真是迪之,她不是遇溺,她是给一只大水母炸伤了整个臀部!她被救生员送上岸时,伏在担架上,痛苦地哭叫。

邓初发仍在海里,迪之被送去医院,医生替她涂了药膏,说没有大碍。她要伏在病床上跟我们说话。

「你这次真的是为爱情牺牲!」我说。

「邓初发不见得也喜欢你,我看你别再一厢情愿了。」光蕙劝她。

「我的屁股会不会有疤痕?」她忧心。

「邓初发不会介意吧?」我揶揄她。

「朱迪之,你没事吧!」邓初发捧着奖杯冲入病房,他看来很着急。

「我伤得很重。」迪之装出一副痛苦的表情,没想到她演技精湛。

「我来背你。」邓初发把奖杯交给迪之。

「你拿了冠鍕?」迪之问他。

邓初发点头:「送给你。」

迪之伏在邓初发背上,温柔地说:「谢谢你!」

迪之和邓初发就这样相恋,二十一岁的邓初发,原来也是初恋,恋爱在保中女中,是一项禁忌。训导主任王燕是一个脸上长胡子的中年女子,三十六岁还未嫁,她对中学生谈恋爱,深恶痛绝。每天放学时间,她会站在学校大门监视,不准男孩子来接女生放学。

如果她知道邓初发和保中的女生谈恋爱,一定毫不犹豫立即把他辞退,并肯定会在早会时向全校公告这件事,痛心疾首,义正辞严地告诉我们,恋爱是洪水猛兽。再以她个人为例,她就是一直放弃许多恋爱机会,才有今天的成就。我们一直怀疑,这些机会是否确曾出现。

这件事也不能让教练老文康知道,他一直细心挑选学校里最出色的女生加入排球队。她们样貌娟好,成绩中上,玉洁冰清,如果有一个队员,十四岁开始谈恋爱,且跟学校泳池的年青救生员恋爱,他肯定会大发雷霆。保中女排,是他的。

我一直也觉得,迪之不象保中女生,她完全不是那种气质的人。保中女生忠心、勤奋、合群、听话、任由摆布,是很好的追随者,决不是领导人。迪之有主见,不甘被摆布,也不肯追随。当然,我也不象保中学生,我不合群,也不肯乖乖听话,老文康曾说:「程韵,我真不知道将来有什么工作适合你!」

后来,我才知道,是恋爱。

邓初发把迪之霸占了,从前是我和迪之、光蕙三人行,如今只剩下我和光蕙两个人,一个海滩或一个泳池,才有一个救生员,她一个人便等于一个海滩。

我不是看不起邓初发,只是我常常觉得,一个男人,选择去做救生员,是否比较懒惰呢?

「他不过暂时做救生员。」迪之说,「他最大的理想是成为香港游泳代表队,参加奥运。」

「参加奥运?他廿一岁,是不是老了一点?」我说。

我不是故意瞧不起邓初发,那时,我也不可能理解,一个男人总会为自己的不济找出许多藉口,我只是觉得,他霸占了我的迪之,所以不喜欢他。

多个月后的一天,迪之兴高采烈跑来告诉我:「邓初发不做救生员了!」

邓初发有一个朋友在湾仔经营一间体育用品公司,找他到店里帮忙。

「好呀!以后买球鞋有半价。」我说。

暑假后,邓初发离开保中。我们买球衣和球鞋,果然也有半价优待。星期日不用上课,迪之会到店里帮忙,俨然是老板娘。

那时,我以为她会一直跟邓初发在一起,他们看来很幸福。后来,我才知道,迪之不是一个想安定的女人,幸福不是她追求的目标,也许当时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中五和预科的那一批球员,相继因为升学离开,老文康决定集中训练我们。当然,我们也知道,老文康的所谓训练,不会十分严格,他自己都五十三岁,才没有那么多精力训练我们。集中训练的意思,是学期结束前,在我们当中挑选两位正、副队长。

能当上保中女排队长,自然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

我们这批人之中,以韦丽丽的球技最好,但韦丽丽肯定不会被选为队长,因为她长得不漂亮。

剩下来的,只有我、迪之、光蕙、青荷、乐姬。乐姬的技术,在这两年间进步了很多,而且她长得这么漂亮,我们都担心她会当选。她是那种一旦让她做了皇后,她便会排除异己的人。最想当选的,是光蕙,她时常希望能用一些事情证明自己,尤其向叶青荷证明。

那一年,中国女排拿了世界杯女排冠鍕,香港掀起一片女排热。我们都各有偶像,韦丽丽的偶像是郎平。我和迪之、光蕙的偶像是周晓兰,她是最漂亮的一个。那时,我已经明白,作为一个女人,你最好很出色,或者很漂亮。

中五这个学期开始后的第一次排球队练习,老文康向大家宣布他已决定由沈光蕙和我出任正、副队长。迪之、小绵、青荷、欣平、丽丽都热烈鼓掌,我注意到乐姬眼里充满妒意。她就是那种女孩子,以为她这么漂亮,不应该失去任何东西。

老文康选光蕙的原因,我很明白。光蕙的球技不是最好,也不是最差。她这个人比较有组织能力,比较理智。但,我猜想最重要的,是老文康喜欢光蕙这种类型的女孩子。她并非很漂亮,却是娴淑的小家碧玉,脸蛋圆嘟嘟,腰肢也浑圆,象个听话的小媳妇。

老文康的小儿子和我们差不多年纪,他常常想找个小媳妇。我们常常这样取笑光蕙。光蕙也喜欢老文康,她最崇拜他。

至于我,我不崇拜老文康,也不听话。老文康选我,是某一程度的修理。

会考到了,我们应付得很轻松,还可以每星期回去练习一次排球。

放榜那天,成绩最好的,是青荷,她拿了七个a ,我也有四个a。老文康请我们吃了一顿潮州菜作奖励,那时,我觉得他很疼我们。直至中七,我才发现他并非我想象那样。

预科第二年上学期的一个下午,我本来约好光蕙一起去找老文康商谈订造新球衣的事,临时不见了光蕙,我唯有先去找老文康。敲门敲了很久也没有人应门,我以为他不在,掉头走了一段路,回头竟看见光蕙从他的房间走出来。光蕙和我在走廊上看见对方,她没有跟我说话,从另一边离开。我把这件事告诉迪之。

「你是说教练他--不会吧!他都五十五岁了!而且,他那么正直。」迪之说。

「我也这样想,也许光蕙有心事要向老文康倾诉吧!她一向崇拜他。」我说。

这件事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光蕙也若无其事地跟我们一起玩。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们相约在湾仔一间清吧喝咖啡,光蕙也来了。

「老文康喜欢我。」光蕙告诉我们。

「我知道!他很疼你。」我说。

「不!不是这样。他……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但不是男女之情那么世俗,是爱情,是一种升华了的爱情,他爱我,我也爱他。」光蕙甜蜜地说。

我和迪之都吓呆了。

「你跟老文康搞师生恋?」我有点难以置信。

「可以这样说。」光蕙说。

「但,但老文康已经五十五岁,你……你才十九岁,也比你大三十六年!他可以当你的爷爷!」迪之说。

「年龄不是问题。」光蕙说。

「你怎知道他爱你?」我说。

光蕙说:「你们要发誓不告诉别人,他吻了我。那天,在他的办公室里,他说,我不久便要离开保中了,他想吻我一下,我点头,我以为他会吻我的额头,但他吻我的嘴唇,接着,他吻我的胸部。」

「什么?你和他做这种事?」迪之吃惊地望着光蕙。

「什么这种事,我们没有做过什么。」光蕙说。

「还说没有什么?你们接吻!」我说。

「你们接着又怎样?」迪之问她。

「他脱去我的校服,抱着我很久。」光蕙说。

我真的很吃惊,那时的我,天真地以为男女之情并不涉及肉体。

「迪之,我想问你,一个男人是不是喜欢一个女人才会吻她的。」光蕙问迪之。

「应该是的。但,光蕙,你和老文康是不正常的。我真是不敢相信,他会跟你做这种事,你是他的学生呀!他最小的儿子年纪也比你大。」

光蕙说:「迪之,爱不是这样的,我不计较他的年龄和背景,我觉得我和他之间,象父亲和女儿,他吻我,也是象父亲吻女儿。」

「父亲怎会吻女儿的胸部!」迪之说。

「所以我和他的爱情,象父女,也象男女。」

「怪不得那天我看见你从他的房间走出来。」我说。

「你们要发誓,不告诉任何一个人。」光蕙说。

当时的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迪之会比我清楚,她和邓初发一起五年了,光蕙把事情说出来,是想听听迪之的看法。

那一夜,我们喝咖啡直到凌晨,光蕙比蜜糖还要甜,她觉得自己正在开始一场惊天动地的恋爱。

当老文康再次在我们面前,义正辞严,痛心疾首地批评如今的学生不懂得尊师重道,我有点鄙视他,由他来说「尊师重道」?

我和迪之的看法一致,老文康和光蕙之间,绝对不是什么父女之爱,师生之恋,而是男女之情。

一天,我和迪之一起下课,迪之对我说:「我问过邓初发,他说一个男人吻一个女孩子的胸部,绝对不会没有企图。」

「什么?你把事情告诉邓初发?你答应过光蕙不告诉任何人的。」

「怕什么!邓初发又不是外人,况且他也不会告诉任何人。」

「那你该告诉光蕙,别再跟老文康继续下去。」

「程韵,你到底懂不懂?一个女人决定要爱一个男人的话,谁也没法拦住她!」迪之说。

「这就是爱情?」我说。

「直到目前为止,我比你了解爱情。」

是的,那时的我,凭什么跟迪之争论爱情呢?她有五年恋爱经验,而我,什么都没有。对于爱情,我只有幻想,而且因为看小说看得多,以为爱情都是玉洁冰清的。

「对于男女之间的事,直到目前为止,我也比你清楚。」迪之接着说。她脸上露出一种骄傲的神色,以示我不必跟她争辩。

这却令我狐疑:「什么男女之间的事?你跟邓初发……」

迪之尴尬地回答我:「没什么,别乱猜!」

很惭愧,那时的我,以为男人和女人恋爱,是不会跑到床上去的。我在当时也告诉自己,光蕙的想法也许是对的,她和老文康的爱情,超脱、浪漫而痛苦。一个垂暮之年的男人,爱上一个如花朵盛开的少女,是一个悲伤故事。世上并非只得一种爱情。

迪之跟邓初发是一双令人艳羡的小情侣,而光蕙和老文康的秘密,不为人知,剩下我,可以全心全意应付a-level 。a-level结束以后,我们便可能各散东西。光蕙最不舍得老文康,因为这个缘故,她向大家提议举行最后一次集训。

青荷、丽丽、小绵、欣平都赞成,连一向漠不关心的乐姬也同意。

地点选了邻近的泰国芭提雅,因为旅费比较廉宜,又是热带地方,有点艰苦训练的味道。集训当然不能缺少老文康。除了青荷和欣平已经去过美国迪士尼乐园,我们其他人都是第一次出门,家人都来送机,我又看到丽丽漂亮的母亲。光蕙的家人没有来,我想是她叫他们不要来,她不想他们看到老文康。但,老文康的妻子来了。

老文康的妻子穿了一套朴实的套装,薄施脂粉,可是,站在我们之中,她显得太老了,即使她比老文康年轻,也已经五十开外。那时,我觉得老真是罪恶。现在,我觉得认为老是罪恶,才真是罪恶。

老文康的妻子,外表贤良淑德,可是,我留意到她的目光闪烁不定,她不断打量我们八个女孩子,她花了较多时间留意乐姬,她是最漂亮的。她并没有把光蕙放在眼里。妻子是最聪敏的,她了解她丈夫,了解老男人可能受不住少女的诱惑。但,妻子也是最愚昧的,她错认了目标。

飞机抵达芭提雅,我们住在一间拥有海滩的酒店,开始为期七天的集训。我和迪之同住一间房。

集训的第二天晚上,光蕙拿着一瓶白葡萄酒来到我和迪之的房间。

「我想去老文康的房间找他。」

「你找他有话说吗?」迪之问她。

「我快要离开他了,我要把我最珍贵的东西送给他。」

「你想和他睡?」迪之骇然。

我吓了一跳。

「我不会后悔的,这就是爱情。」光蕙笑着说。

「你跟他睡了又怎样?他已婚,比你大三十六年,他不会跟你结婚的,你别傻。」迪之说。

「我不需要有将来。」光蕙拿起三只酒杯,倒出三杯酒,要我们为她的爱情举杯,真是一件荒谬的事。

「如果是朋友,该让我做我想做的事!」

「好!我跟你干杯!」迪之站起来。

「程韵,你也来!」迪之把我从床上拉起来。

我们三个人举杯,光蕙把酒干了,我还是头一次喝葡萄酒。光蕙放下酒杯,我们不知说什么好,她微笑离开房间。

「我觉得我们好像送光蕙去死。」我跟迪之说。

「我们是成人了,自己喜欢做什么都可以!」

我觉得这件事很荒谬,我从没想过我竟举杯为一个处女饯行。再回来时,她已变成女人。我的心无法平伏,跟迪之把馀下的白葡萄酒干了,昏昏沉沉地入梦。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看到光蕙睡在我和迪之中间。

「你跟老文康已经--」我问她。

「我们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老文康他不想?」

「我不知道,我们躺在床上,大家都脱了衣服,但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光蕙,他太老了。」迪之笑得很蛊惑。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光蕙说。

「将来你会明白的,我头很痛,让我睡吧。」迪之闭上眼睛。

那一刻,我觉得老文康是个好人,在最后关头,他不忍夺去一个少女的贞操,光蕙也这样想。

后来,我们都有经验了,才明白老文康那天晚上,是无能为力,并非怜惜她。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男人。光蕙日后不肯承认受骗,是她无法接受自己被这样一个男人骗倒。世上并没有他曾经以为的那种超凡脱俗的爱,因为男人办不到。

在芭堤雅的最后一天,我们大伙儿在海滩吃露天晚餐。我仔细地重新研究老文康。他已经五十五岁了,染过的头发这几天给海水漂得褪色,露出原本花白的颜色。脸上久经日晒,堆满皱纹,腰间挂着两堆多馀的赘肉,脸孔一贯地严肃,可是我已经不怕他了,因为我知道他和光蕙的事。光蕙爱上一个那么老的男人,真是难以想象。而老男人在我们中间,显得很快乐,他要在掉落衰老的黑洞前,抓住一个青春的躯体。

那一夜,我们一起唱歌、跳舞。迪之带来了林正平的新歌,那首《没法忘记你》是讲一对男女分手的,听得最感动的,是光蕙。

我举杯说:「友谊永固。」

在歌声中,我与七年的中学生活分手。

回到香港不久,a-level 放榜,我中文和历史拿了a,报读港大中文系。光蕙的成绩不大理想,只能报读理工,都是给老文康累的。但,迪之的成绩令我很意外,她统统不及格。

「再考一次吧!」我说。

「不!不想再考一次,没意思。」迪之说。

其实如果迪之在那几年没有谈恋爱,她的成绩应该不至于那样差,又是给男人累的。

「恭喜你,程韵,你是大学生。光蕙,你也好,理工很难考入呢。」迪之说。

我和光蕙都不懂说什么好。

乐姬也报了港大。丽丽读师范,她想做体育教师。小绵的成绩也是差强人意,她报读护士课程。欣平去英国升学,青荷的成绩最好,但她们一家人要移民美国。

迪之决定工作,她进入乐音唱片公司当秘书。乐音当时是一间中等规模的公司,歌星不多,但每个人都有知名度,也很有特色。乐音的皇牌正是红透半边天的林正平。我们听他的《没法忘记你》听得如痴如醉。

迪之每天都向我报告,她那天遇上哪一位歌星。对于这份工作,她兴致勃勃,使我稍为安心。某一天,终于让她认识林正平。

「他真人跟上镜一样迷人,还跟我聊天呢,一点架子也没有。」迪之兴奋地告诉我,她好象给林正平迷住了。

「听说他是同性恋的。」我说。

「别人诬蔑他罢了!听公司里的人说,他有一个十年的女朋友,只是对方一直不曝光。」

一个月后,林正平在红勘体育馆开演唱会,迪之替我们拿到前面的座位。演唱会完了,还有本事带我和光蕙到后台跟林正平合照。在林正平的休息室里,我看到一个没有化妆的女人默默替他整理服装,那个大概就是他背后的女人,那个女人毫不起眼,要配林正平,她还差很远。不过漂亮的女子也许无法忍受那种委屈。

一天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半途,她的传呼机响起,她覆了电话回来。

「林正平传呼我!」迪之笑得相当甜蜜,林正平竟然在晚上传呼她,证实她是个十分有魅力的女孩子。

「他找你干什么?」

「他说刚刚录完音,问我有没有时间跟他喝杯茶。」

「他找你喝茶?」我觉得事情不简单。

「或者……或者他喜欢我,他女朋友这么丑!」迪之似乎准备接受追求。

「结帐吧,林正平现在来接我。」

我目送迪之坐上林正平的保时捷绝尘而去。她已经离开邓初发很远了。可怜的救生员。

深夜,我接到迪之的电话。

「我们在浅水湾漫步,他还牵着我的手呢!」迪之兴奋地告诉我。

「那邓初发怎么办?」

「我告诉他,我今天晚上跟你一起。程韵,我越来越发觉,一个人一生中不可能只得一段爱情。」

「但邓初发是你的初恋。」

「他是我第一个情人,因此即使我离开他,也不欠他什么,我已经把最好的东西给他。」

女人喜欢把自己的贞操当成礼物送给男人。

那一夜,迪之首次向我承认,她和邓初发有肉体关系,而且发生在相恋半年之后。她一直没有告诉我,是因为我没有男朋友,我不会了解。

「你快点找个男朋友,你便会明白,男人爱你,便要跟你做那件事。」

当时的我,突然有一种很滑稽的想法,二十岁的我,仍然是处女,着实有点难堪。

「你喜欢邓初发,还是林正平?」我问她。

「我不知道……」

当她答不知道,她跟邓初发的爱情已成过去。一个救生员,即使后来是一间体育用品公司的小股东,凭什么跟天王巨星林正平较量?迪之的虚荣,我完全明白。一个高高在上的男人,竟然向她展开追求,她注定逃不掉。

一个清晨,迪之告诉我,她跟林正平做了那件事。

「在哪儿?」我问她。

「在他的保时捷上。」

迪之决定跟邓初发分手,不断逃避他。

邓初发天天晚上在迪之家楼下守候,要看看她是不是交上新男朋友,一天晚上,迪之终于忍无可忍向他提出分手,他竟然掴了迪之一巴掌。

「你有还手吗?」我问迪之。

「没有,我要他欠我。他掴了我一巴掌,我对他,连仅馀的感情都没有了。」

两天后一个晚上,邓初发请我吃饭。

我在餐厅见到他的时候,他很沮丧。

「你一定知道迪之的新男朋友是谁?」

「你不要在这个时候逼她。让她冷静一下,也许她会回到你身边。」

「不会了!她不会回来了!我掴了她一巴掌!」邓初发惨笑。

一个有八块腹肌的男人竟然伏在桌上嚎哭起来,爱情把他的尊严夺走。

他掏出一个粉红色的信封给我。

「我写了一封信给迪之,你看看。」邓初发把信递给我。

「我怎好意思看你的情信。」

「不!你看看,如果能感动你,便能感动迪之。」

「迪之比我铁石心肠。」

我开始阅读他的情信。虽然他那么难过,但,但我想笑!他的情信,写得十分差,字体丑得象小学生不在话下,文笔又差劲,共有十三个错字,还想去感动一个女人?我不敢抬头看他,我怕我会忍不住发笑。他该多读点书。

「怎样?」他问我。

我很努力找出一些东西来称赞他:「你的感情很真挚。」

「你可不可以替我写一封,我知道我写得不好。」

第一次有人托我写情信。

「我不能代你写,我不想欺骗迪之。」

邓初发捉着我双手:「我求求你,帮我这一次。」

我觉得他太可怜,答应了他,替他写了一封情信,他自己抄了一次后,送去给迪之。

三天后,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泣不成声。

「什么事?」我问她。

「我看过邓初发写给我的信,很感动。」

一封赚人热泪的情信,并不能挽回一个女人的心。邓初发却不明白。他以为我替他写一封情信,便能令迪之回心转意。迪之也太糊涂了,她跟一个男人相处五年,竟无法分辨他有没有写那封情信的才情。

邓初发的情信只能换到最后一次见面。邓初发约迪之在铜锣湾那间简陋的马来亚餐厅见面,那是他们初次约会的地方。他期望用旧情留住她,可是他不知道,迪之跟林正平去浅水湾餐厅、雅谷和卡萨布兰卡,两个人吃饭,要数千元。迪之不再喜欢那种马来亚餐厅,人不能走回头路。

「我不能再见他,我见他一次,便更加讨厌他。我宁愿留一点美好回忆。」迪之说。

当然,失败的男人,还有什么魅力?邓初发不该出来献世,如果他躲在暗角,黯然神伤,还能赢得一点同情。

在跟迪之见面后的第二天晚上,邓初发来找我。

「谢谢你替我写情信,虽然没有什么结果,我还是想谢谢你,我决定回去南丫岛。」邓初发说。

伤心的邓初发回到老家去,他履行诺言,没有再骚扰迪之。迪之却对我说:

「我有点挂念他。」

「你不是挂念他,你是可怜他。」

因为女人先抛弃男人,所以,她可以升上上帝的宝座来怜悯他。邓初发正是受不住这种怜悯,所以宁愿躲起来。

「你会爱上他吗?」迪之笑着问我。

我有点愕然,她竟然怀疑我会爱上邓初发。她太自大了,她以为即使她弃如敝屣的男人,都是一个配得起我有馀的男人。而且当时我还没有男孩子追求,而她先有邓初发和天皇巨星林正平。我有点愤怒,想告诉她,即使在五年前,我也不会选择邓初发,何况今天?

「跟你说笑罢了!」迪之看见我有点愠怒,拉着我的手。

当然,我知道她不是说笑,她觉得自己上岸了,很想做一件善事将邓初发推给我,或者将我推给邓初发。我才不会爱上一个连我的好朋友也不要的男人。

光蕙来了,刚好打破我和迪之的困局,我们三个人,很久没有一起吃饭了。

「我们的未来测量师很忙吗?」光蕙在理工读屋宇管理及测量系,迪之有点妒忌光蕙可以考上大专。

「谁说的?我替学生补习呀,今天收到薪水,可以请你们吃饭。」

「不,你和程韵还在念书,这顿饭该由我来请。」迪之说。

「好,我不跟你争,你现在是林正平的女朋友啊,手头阔绰得多了。」光蕙取笑她。「听说邓初发回南丫岛去了。唉,男人都是可怜的动物。我也挂念老文康。」

「邓初发和老文康不同,老文康对你不是真的,毕业后,他没有找过你!」我说。

光蕙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我知道我说错了话。迪之伤害了我,我伤害了光蕙。

光蕙对老文康的感情很复杂,她爱他,可是也怀疑他是否欺骗自己。但怀疑他太痛苦了,到不如相信他。

「老文康对我是真是假我自己最清楚。」光蕙咬着牙说。

「那最好。」我说。

「程韵不是这个意思,她关心你。」迪之对光蕙说。

我没有表示同意。向光蕙道歉,我下不了台,我心情也不好。

「老文康寄过一张卡给我。」光蕙说。

「他说什么?」迪之问她。

「问候我,我和他,打从开始,便知道没有结果,我们相差三十六年。」光蕙说。

「林正平也有女朋友,我和他的事,不能让他女朋友知道。」迪之说。

「那种偷偷摸摸的感觉,很刺激,也很痛苦。」光蕙对迪之说。

「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偷偷摸摸的感觉,使我们相聚的时光更快乐。」迪之告诉光蕙。

她们把我摒出局了!两个情妇在抒发当情妇的感受,好象情妇是世上最伟大也最伤感的身份。

「一个女人,一生之中,无论如何要当一次第三者。」迪之说。

「是的,做过第三者,才会明白,爱一个人,是多么凄凉。我们想要的人,并非常常可以得到。」光蕙说。

「一对一的爱情太单调了。我和邓初发曾经有过快乐时光,我们在床上调笑、接吻,以为理所当然。但,跟林正平一起,即使只是接吻,我也会血脉沸腾,想得到更多。他令我觉得自己象一个女人,一个想偷情的坏女人。」

「你现在的样子很姣!」我揶揄她。

我跟迪之一起乘车回家,电台刚好播放林正平的新歌。

「你留心听听,这首歌很好听!是一位新进填词人写的!」迪之说。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该有雪,刷去脸上的模糊……」

林正平唱得很好,不象他以往所唱的那些肤浅的情歌。歌名叫《人间》。

迪之听得很陶醉,好象林正平单单为她一个人而唱。我有点悲伤,莫名其妙地被歌词牵动心灵。我倚在迪之的肩上,她的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们竟然在那一夜,被一首歌,感动得说不出话。

「填词人是谁?」我问迪之。

「好象叫林放。」

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我又从电台听到那首歌,无端地伤感。那是一个下着滂沱大雨的早上,雨中的港大并不美丽。我忽然觉得,我并不怎么喜欢那地方。开课一个月,并没有找到一个跟我特别投契的人。读中文系的人,并不活泼。下课后,他们都忙着去替学生补习。我最不能忍受替那些小白痴补习,我没有那份能耐,我会杀死那些补习老师讲解三次他仍不明白的小白痴。我参加过两次女排的练习,那群女孩子都是高傲的波牛,技术不好,却很自信,很排外。我决定不参加。在校园里,我偶然会碰到乐姬,常常有一群男孩子包围着她,听说他们选了她做港大校花。

班上女孩子比男孩子多出六倍。十个男孩子都面目模糊。

上唐诗讨论的时候,第十一个男生闯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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