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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名人爱读书的故事【经典20篇】

导语:小狗的眼睛不很好,大约只能看一里的距离。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狗的作文,欢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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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传读书笔记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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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窗户吧,让自由的空气重新进来,让我们呼吸英雄的气息!--------这是罗曼罗兰在《名人传》卷首语中一句开门见山的一句话。

罗曼罗兰的名人传里的人都是英雄,是堂堂正正的人。

何谓英雄品格,怎样才无愧于人的称号。按罗曼罗兰的观念,首先是有进取精神,二是永远保持人格的尊严,三是有关怀人,爱护人的博爱精神,名人传里的三个人都有这样的品质。

《名人传》非常好地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罗曼。罗兰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展开恢复20世纪文学崇高德人道主义传统,恢复其丰富多彩的人物性格。贝多芬从人生顶峰到人生谷底的贫苦交加,从童年时悲惨的到老年时对欢乐的追求的曲折人生,正如罗曼。罗兰形容的“他整个一生都像是一个雷雨天”。从中,我体会到了贝多芬一直都在与命运抗争,与思想斗争,尽管他给人一种傲慢的感觉,然而他内心的一份脆弱,一份坚强,是不了解他的人无法挖掘的。对于创作完美歌曲的热情,对于寻觅欢乐的执著,促使他的生命成为了“大自然的一股力;一股原始的力与大自然其余成分之间的那种交战,产生了荷马史诗般的壮观景象”,他以自己的苦难在铸就欢乐,“用苦痛换来欢乐”就足以浓缩了他的人生。米开朗琪罗也是这样“他有力量,他有幸生来就是为了奋斗,为了征服的,而且他也征服了——他不要胜利。那不是他所企望的。”他是精神贵族,是天才,然而他被天才所困扰,连他的精神与心灵也无能为力。从中我看出,他的一生是神圣而又痛苦的,但是他相信只要自己的灵魂能够坚忍果敢,不因悲苦而一味沉沦,那么就一定会冲破精神上的束缚,他在斗争和舍弃中,献出了毕生的精力创造表现真善美的不朽杰作。而托尔斯泰,这位大地上火光闪亮的俄罗斯的伟大灵魂,在十九世纪末那阴霾浓重的日暮黄昏时抚慰人的星辰,他用他强而有力的笔杆写出一部部能让我们一步一步地紧跟着托尔斯泰那冒险生涯的矛盾经历的作品。这些作品的描写除了当时社会的阴暗,对神的信仰是他坚持不懈地用笔尖向人间播撒爱的种子。我深深地体会到,他为真理和正义坚持信念,为真理和正义谱写人生。

是的,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都是世界的征服者。我们享受着他们的天才创作出来的作品,同享受我们先辈的伟绩一样,不再去想听他们流出的鲜血,这无疑是使我们尴尬的事情,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我们宁愿去赞美他们的作品而不愿去感受他们人格的伟大。不是的,他们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们将在那里获得更大的启示。

《名人传》就犹如向我们谱写了一首“英雄三重奏”。我们从中得到的启发是:每个人的身上都会降临苦难与灾害,我们与其怨天尤人,不如努力奋斗,与其羡慕伟人,不如学习伟人人格的伟大,让自己的人生充满意义,与其靠浮躁和急功近利所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不如安静下来细心的进自己最大的力量去完成好每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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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深坑和高空名人故事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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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年秋天的一个晚上,古希腊哲学家泰勒斯见星空清朗,便在草地上观察星星。

他一边仰头看着天空,一边慢慢地走着。不料前面有个深坑,积满了雨水,泰勒斯只顾看星星而忘了脚下,一脚踩空,人便像石头般掉了下去。待他明白过来,身子已经泡在水里了,水虽仅淹及胸部,离路面却有两三米,出不来上不去,只得高呼求救。

当路人救他出了水坑,泰勒斯抚摸着摔痛了的身体对那人说:“明天会下雨!”那人笑着摇摇头走了,将泰勒斯的预言当作笑话讲给别人听。第二天,果真下了雨,人们为泰勒斯在气象学方面的知识如此丰富而惊叹。有的人却不以为然,他们说:“泰勒斯知道天上的事情,却看不见脚下的东西。”泰勒斯对这种嘲笑只付之一笑,没有说什么。

两千年后,德国的哲学家黑格尔听到了泰勒斯的这个故事。他想了想,说了一句名言:只有那些永远躺在坑里从不仰望高空的人,才不会掉进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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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马湘兰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3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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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湘兰(1548—1604)明代女诗人、女画家。据《秦淮广记》载,她名守真,字湘兰,小字玄儿,又字月娇,因在家中排行第四,人称“四娘”。她秉性灵秀,能诗善画,尤擅画兰竹,故有“湘兰”着称。她相貌虽不出众,“姿首如常人”,但“神情开涤,濯濯如春柳早莺,吐辞流盼,巧伺人意”。

马湘兰在绘画上造诣很高,当年曹雪芹的祖父曹寅,曾接连三次为《马湘兰画兰长卷》题诗,共72句,记载在曹寅的《栋亭集》里。《历代画史汇传》中评价她的画技是“兰仿子固,竹法仲姬,俱能袭其韵”。在北京故宫的书画精品中也间杂着马氏的兰花册页,发着独异的光彩,她的绘画在国外一直被视为珍品。在文学上马氏亦颇具才华,曾撰有《湘兰子集》诗二卷。另有传奇剧本《三生传》剧本。已佚,《群音类选》中尚存若干曲文。马氏多才多艺,还通音律,擅歌舞,并能自编自导戏剧。在教坊中她所教的戏班,能演出“西厢记全本”,随其学技者,备得真传。

马氏生长于南京,自幼不幸沦落风尘,但她为人旷达,性望轻侠,常挥金以济少年。她的居处为秦淮胜处,慕名求访者甚多,与江南才子王稚登交谊甚笃,她给王稚登的书信收藏在《历代名媛书简》中。在王稚登70大寿时,马氏集资买船载歌妓数十人,前往苏州置酒祝寿,“宴饮累月,歌舞达旦”,归后一病不起,最后强撑沐浴以礼佛端坐而逝,年57岁。马氏死后葬在其宅第,今白鹭洲公园的碧峰寺附近。

在日本东京博物馆中,收藏着一幅中国明代的“墨兰图”,此画并非出自名家大师

之手,而是明神宗时期的秦淮名妓马湘兰所作,却被日本人视为珍品。“墨兰图”上题着这样一首诗:

何处风来气似兰,帘前小立耐春寒;

囊空难向街头买,自写幽香纸上看。

偶然拈笔写幽姿,付与何人解护持?

一到移根须自惜,出山难比在山时。

马湘兰虽然谈不上是诗画名家,但她的兰花图和兰花诗却堪称一绝,是当时文人雅士争相收藏的宠物。马湘兰之所以能把兰花描绘得出神入画,栩栩如生,全赖于她的爱兰、知兰,她不但将院宅里种满各色兰花,日日勤加灌护,而且凭着自己的兰心蕙质,能深悟兰花清灵清雅的气韵,所以才能将兰花的品态展现于画笺和诗笺上。而她自己的品格,因受兰花的熏陶,也化成一种如兰的圣洁;她的一生,则象一株空谷幽兰,吐芳于世,却又遗世独立,痴心恋系情郎王稚登,终又未成婚嫁,正如题画诗中所述=囊空难向街头买,自写幽香纸上看。“

马湘兰本名马守真,小字玄儿,因祖籍湘南,又酷爱兰花,所以常在画幅中题名

”湘兰子“,所写的两卷诗集,也命名为《湘兰集》,因而人们渐渐称她为马湘兰,真名反而被人淡忘了。谁也不了解马湘兰的身世底细,只听说她本是湘南一官宦人家的千金小姐,至于为何只身流落到金陵,在秦淮河畔高张艳帜、卖笑为生,则不得而知。

当时的秦淮河一带,楼馆画舫林立,红粉佳人如云,是金陵的烟花柳巷之地。马湘兰算不上是个绝色美人,她纤眉细目,瘦弱如柳;却也皮肤白腻,娉娉婷婷。凭着她这只是中等的姿貌,能在步步美人的秦淮河畔崭露头角,主要得力于她清雅脱俗的气质和出类拔萃的才华。她除了能吟诗作画外,还善谈吐,与人交谈,音如莺啼,神态娇媚,依依善解人意,博古知今,每能引人入胜。就这样,她在秦淮河畔渐渐成为红人,门前宾客穿梭如织,而且多是些有身份,有教养的文雅客人。

靠着客人的馈赠,马湘兰也积蓄了一些钱财,便在秦淮河边盖了一座小楼,里面花石清幽,曲径回廊,处处植满兰花,命名为”幽兰馆“。马湘兰出则高车驷马,入则呼奴唤婢,虽为青楼女子,却有着贵妇人一般的气派。马湘兰是个仗义豁达的女性,自己挥金如土,左手来右手去,对别人也十分大方,曾周济过不少无钱应试的书生、横遭变故的商人以及附近的一些老弱贫困的人。

送张迎李、老友新客,她的生活看上去多姿多彩,热闹非凡;然而,在别人心目中,她究竟是一个飘若浮萍的烟花女子,以客人的身份,多是来去匆匆,少有深交者,所以马湘兰的内心深处其实是寂寞难言的。细雨轻寒的暮春午后,庭院寂寂,花落遍地,客人一时绝了踪影。马湘兰独对满院残春,平日里压在心底的孤寂之情涌了上来,结成一阕”蝶恋花“:

阵阵残花红作雨,人在高楼,绿水斜阳暮,新燕营巢导旧垒,湘烟剪破来时路,

肠断萧郎纸上句!三月莺花,撩乱无心绪,默默此情谁共语?暗香飘向罗裙去!

置身繁华之中,却独品落寞滋味,灯红酒绿的陪伴下,马湘春却绝少知心人儿;直到她二十四岁那年,认识了一位落魄才子——长洲秀才工稚登。相传王稚登四岁能作对,六岁善写擘窠大字,十岁能吟诗作赋,长大后更是才华横溢。嘉靖末年游仕到京师,成为大学士袁炜的宾客。因当时袁炜得罪了掌权的宰辅徐阶,王稚登受连累而未能受到朝廷重用;心灰意冷地回到江南故乡后,放浪形骸,整日里流连于酒楼花巷。

王稚登偶然来到”幽兰馆“,与马湘兰言谈之中,颇为投缘,深交之下,都叹相见太晚。于是,王稚登经常进出”幽兰馆“,与马湘兰煮酒欢谈,相携赏兰,十分惬意。

一天,王稚登向湘兰求画,湘兰点头应允,当即挥手为他画了一幅她最拿手的一叶兰。这种一叶兰图,是马湘兰独创的一种画兰法,仅以一抹斜叶,托着一朵兰花,最能体现出兰花清幽空灵的气韵来。画上还题了一首七言绝句:

一叶幽兰一箭花,孤单谁惜在天涯?

自从写入银笺里,不怕风寒雨又斜。

诗中描写了兰花的幽寂无依,其实是马湘兰在倾诉自己的心曲,并以试探的口吻,隐约表达了以身相许的心意。画毕一叶兰,马湘兰意犹未尽,又醮墨挥毫画了一副”断崖倒垂兰“,上面也题了诗:

绝壁悬崖喷异香,垂液空惹路人忙;

若非位置高千仞,难免朱门伴晚妆。

因马湘兰是欢场中人,最怕王稚登把她看成是一个水性杨花,并无真情的女子,所以特地作了这副图,表明自己决非路柳墙花,而似悬崖绝壁上的孤兰,非凡夫俗子所能一睹芳泽。

王稚登是何等聪明的人,他当然明白马湘兰诗画中的情义,然而他却顾虑重重。他觉得自己三十七岁的人了,依然无位无职,前途茫茫,却壮志不灭,不知何时还要赴汤蹈火,拼搏一番,如此一来,便很难给马湘兰带来庇护和幸福。他深知湘兰是个明敏多情的女人,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伤害,甚至毁灭她,不如早早就不作什么承诺,交往起来还能轻松些。因此,王稚登故意装作不解诗中情怀,随意地收了画,客气地表示谢意。马湘兰只以为他是不愿意接受自己,暗自伤心不已。但她又无法忘却王稚登,于是两人仍象好朋友一样密切交往,再也没谈过嫁娶之事。

不久后,京都大学士赵志皋举荐王稚登参加编修国史工作,王稚登以为幸运降临,意气风发地准备登舟北上,去奔前程。心里还盘算着:等到在京城有所发展后,再回来接马湘兰同享此生幸福。马湘兰心情复杂地为他设宴饯行,她既为王稚登的离别而伤悲,又为他的得意而欢喜,悲喜交加,不知所以。王稚登稍稍透露了一些将来要与她共荣的心意,但马湘兰限于上次的隐伤,没敢接口把事情挑明,只是暗暗在心中种下了希望。辞行席上,马湘兰百般叮嘱,依依不舍,并即席赋了一首”仲春道中送别“诗相赠:

酒香衣袂许追随,何事东风送客悲?

溪路飞花偏细细,津亭垂柳故依依;

征帆俱与行人远,失侣心随落日迟;

满目流光君自归,莫教春色有差迟。

送走王稚登后,马湘兰竞然悄悄地闭门谢客,以期静待王郎仕途得意而归,自己也好相随左右,从此脱离这迎张送李的青楼生涯。独守寂寞,百无聊赖之际,马湘兰也曾想借酒消愁,举杯却慨然而叹:”自君之出矣,不共举琼扈;酒是消愁物,能消几个时?“

春去秋来,寒意渐浓,迟迟不见王郎的音讯,马湘兰却在”幽兰馆“中牵挂着他的冷暖,吟一首”秋闺曲“,聊寄情怀:

芙蓉露冷月微微,小陪风清鸿雁飞;

闻道玉门千万里,秋深何处寄寒衣。

不料这次王稚登进京并不得意,因宰辅徐阶手下一批文人的排挤,他虽然参加了编史工作,却尽派给他一些打杂的事,他忍气吞声,日子很不好过。勉强撑到岁末,看到实在无什么前程可言,索性收拾行装,铩羽而归。

王稚登回江南后,不愿再面对一片痴情的马湘兰,索性把家搬到了姑苏,以绝与马湘兰相守终生的念头。

两人虽不能成为同林鸟,马湘兰却依然是一往情深,打听到王稚登失意而归,连忙赶到姑苏去安慰王稚登。也许是两人那种朋友似的相知太深,反而无法结为夫妻,王稚登定居苏州后,马湘兰每隔一段时日,总要到姑苏住上几天,与王稚登畅叙心曲,却始终没有发展到嫁娶那一步。不知情的人都不理解他们那种特殊关系,只当他们兄妹之类的亲戚,许多人还把马湘兰误认为姑苏人氏。

岁月便在这种清淡如水的交往中流逝着,不知不觉中过去了三十余年。这三十年的日子,马湘兰除了偶尔去姑苏作客外,便是这样度过的”时时对萧竹,夜夜集诗篇,深闺无个事,终日望归船。“

年岁渐老,华颜日衰,门上宾客也愈来愈少,天天陪伴着马湘兰的是落寞和凄怆,正如她的一阕”鹊桥仙“词所记:

深院飘梧,高楼挂月,漫道双星践约,人间离合意难期。空对景,静占灵鹊,还

想停梭,此时相晤,可把别想诉却,瑶阶独立目微吟,睹瘦影凉风吹着。

就这样,马湘兰为王稚登付出了一生的真情,自己却象一朵幽兰,暗自饮泣,暗自吐芳。王稚登七十寿诞时,马湘兰抱病赶到姑苏,为他举办了隆重的祝寿宴会,宴会上,她重亮歌喉,为相恋三十余年的王郎高歌一曲,王稚登听得老泪纵横。在姑苏盘桓了两个月后,马湘兰返回金陵,已是心力交瘁,油残灯将熄。不久的一个午后,已有预感的马湘兰,仔细地沐浴更衣,然后端坐在”幽兰馆“的客厅中,悄悄地走完了她五十七岁的人生,临终前,她命仆人在她座椅四周,摆满了含幽吐芳的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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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爱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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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是一个温馨的港湾,是一个属于你和家人的小巢穴,是让我们快乐成长的摇篮。我、爸爸和妈妈就组成一个充满温暖的小家,在我的家里每天都在演绎着一个个充满故事

每天早晨,我总会发现我的早餐与爸爸妈妈的早餐不同:吃面包时,我的面包里会夹着一个金灿灿的荷包蛋;吃面条时,我的面条里一定会有很多小排骨;喝粥时,我的粥里总有几颗紅莹莹的大枣……而爸爸妈妈的早餐总是简简单单:白粥,面条,面包。可他们却从来不抱怨什么,天天吃得津津有味。

一个星期一定早上,我正坐在饭桌上犹豫,该不该拿那碗有红枣的粥。或许,我可以耍个花招,想到这儿,我就趁爸爸妈妈不在客厅的时候,把红枣一颗颗放进妈妈的碗里,而且藏在了碗底,然后狼吞虎咽地吃剩下的粥。

这时,妈妈从厨房间走了出来,看见我把碗倒扣在脸上,她将碗放在桌上,朝碗里瞅了瞅,疑惑的问:“咦,红枣呢?”

“吃……吃完了。”我支支吾吾的说着,脸“刷”地一下红了。

“肯定不是吃掉的!”妈妈狐疑地盯着我,很快,她的目光落在了她的碗里,谁知,调皮的红枣在妈妈的碗里露出了半边身子。

妈妈将她碗里的红枣一个一个捡到我碗里,还对我说:“小孩子呀,要长身体的,这几个大红枣有补血养颜的作用,快吃了吧!”这时,爸爸从卧室里探出脑袋来,也来凑热闹:“是啊,是啊!光学习累坏了身子,怎么行了。俗话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吃几个大枣补补身子吧。”

我含着眼泪,吃完了红枣,心想:爸爸妈妈每天都无微不至地关心我,我一定要好好报答他们

在爱的包围喜爱,我幸福地成长:在爱的抚摸下,我愉快地度过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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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爱读书的我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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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就是一个十足的小书虫,可以用废寝忘食一词来形容我,不论是童话书,科幻书,名著小说,我只要一有空闲,就会拿过来百读不厌的再看一遍。

有一次,妈妈叫我去烧水,我极不情愿的拿着书去了,心想:“我把水放到小一点,它肯定会流的很慢,于是我把水壶放到池子里接水,自己则接着坐在椅子上看书。正看得津津有味,没想到时间却一点点在流逝,只听妈妈一声大叫,你怎么把水都流出来了!我这才回过神来,委屈巴巴的瞅着妈妈,看到我手里拿着书,妈妈也不好再说什么,只是摇着头:“该干什么就干什么,你看看这弄得满地都是,什么都做不了,差点弄成水灾……”不过这些话已经对我没有用了,我早已偷偷跑回房间,沉浸在书海之中。

还有一次在寒假时,弟弟想下楼,经不起妈妈的软磨硬泡,我只好答应下来,给他当了个“跟班”,可还不忘带上,我的《我飞了》。终于,书看完了。我舒坦的呼出一口气,正准备上楼,才发现弟弟竟然不见了!我三步并两步地跑上楼问妈妈看见他没有,就听见他背后“扑哧”一声。我的心终于落了下来,还生气的质问他:“你怎么不和我打声招呼再上楼?”妈妈瞪了我一眼,替他接了话:“你还好意思问呢,孩子想和你玩,你也不吱声,还好往楼上跑了,那要是去了大道上,你说说该如何是好!”我低头不语,心想:差一点就把弟弟弄丢了,下次认真也要分场合!

读书给了我知识,读书给了我力量,读书更给了我乐趣。就像冰心奶奶曾经所说:“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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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志在鸿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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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盾(1896~1981),字雁冰,浙江桐乡人,中国文学巨匠,我国现代著名文学家,一生创作了大量优秀的小说、散文。其中《子夜》《林家铺子》《白杨礼赞》等都是脍炙人口的名篇佳作。他原名沈德鸿,茅盾是发表第一部小说《幻灭》时使用的笔名。

童年时代的茅盾,就表现出了对文学的浓厚兴趣以及非凡的文学天赋。在上小学时,茅盾就爱看旧小说。他家屋后有一间堆放破烂的小屋,不知哪位叔祖在那里放了一板箱杂七杂八的书籍,其中就有《七侠五义》《西游记》《三国演义》之类的旧小说,茅盾找到了这些书,立即被其中动人情节吸引住了,他爱不释手,有空就偷偷翻看。过去,这些旧小说被称为闲书,父母一般是禁止自己的子女看的,认为那些书不是正经的学问,看了无用。茅盾的父亲主张搞实业,希望儿子将来学理工科,也不主张茅盾看这些闲书。但

他的思想比较开明,当他知道茅盾喜欢看旧小说时,并没有严厉禁止。他认为小孩子读读这些闲书,虽无大用,也可以弄通文理,所以,他又把一本石印的《后西游记》拿给茅盾看。

9 岁的时候,有一次茅盾跟他的母亲一起到舅舅家去度夏。茅盾的舅舅是个中医,家里也有不少旧小说。茅盾在那里找到了《野叟曝言》,只花了三天半时间就读完了。这是清代的一部通俗小说,共一百五十四回,约一百万字,曾自称“天下第一奇书”。茅盾的舅舅知道他很短的时间就看完了《野叟曝言》,也很是吃惊。从此对他刮目相看。这种广泛的、大量的阅读,不仅提高了茅盾的文学素养,而且也在无形中培养了他的写作能力。在小学里,茅盾的各门功课都名列前茅,每次考试他总能得到奖品。特别是他的作文更是出名。有一年茅盾遇上了童年会考,他参加了这次隆重的考试。会考的作文题是《论富国强兵之道》,茅盾很快就写了一篇四百多字的议论文,文章的最后一句是“大丈夫当以天下为己任”。主持会考的老师对茅盾的文章大加称赞,并在最后一句上加了密圈,写了如下评语:“十二岁小儿,能作此语,莫谓祖国无人也。”

进入中学后,茅盾在名师的指导下,更加广泛地学习了中国古典文学,他的作文水平也突飞猛进。在湖州中学读书时,他幸运地遇上了钱念劬先生。钱先生曾在日本、俄国、法国、意大利、荷兰等国作过外交官,通晓世界大事,学贯中西,是一位很有名望的大学问家。有一次钱先生让茅盾他们作文,却不出任何题目,他让学生们自己选题,任意写,很多学生对此作文茫然不知所措。茅盾却借鉴庄子《逍遥游》中的寓意,写了一篇五六百字的文章,题名《志在鸿鹄》。文中写了一只大鸟展翅高飞,在空中翱翔,嘲笑下边仰着脸看,无可奈何的猎人。这是一篇寓言,茅盾借对大鸟形象的描写,表现了自己的少年壮志。而且,文章的题目又与茅盾的名字德鸿暗暗相合,因此,茅盾也是借此自抒胸臆。这篇文章思想高远,想象丰富,形象生动。钱念劬先生很是赏识,写了如此批语:“是将来能为文者。”钱先生的预见没有错,茅盾以后果然成为著名文学家。

湖州中学还有个文学修养很高的杨笏斋老师。茅盾曾跟着他学习写骈体文。有一次茅盾写了篇题为《记梦》的骈文,写自己暑假回家,到外祖母家歇夏,外祖母家的宝姨乘机出了一副对联考他。上联是“万事福兮祸所伏”,下联是“百年力与命相持。”要他指明上下联的出处。他指出上联出自老子的《道德经》,下联出自列子《力命篇》。宝姨又问他:“这‘命’字易解,‘力’字指什么?”他答不上来,说去问妈妈。这时外祖母叫吃西瓜,宝姨拉着他便走,走在门槛上绊了一下,梦就惊醒了。文中写的这个梦虽很平常,但其中的考题却并不简单。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子能写出这些内容,足见茅盾的知识十分渊博了。杨老师对这篇五百多字骈文也很欣赏,认为构思新颖,文字不俗。

从这些地方都可似看出,少年时代的茅盾不仅有着很高的天赋,而且有着远大志向和刻苦学习的精神。后来,茅盾回忆自己的青少年时代时曾说过:“如果有谁不觉得整个世界是他的,那他一定不是好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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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和校长的一面名人故事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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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点了,准备从图书馆回去,就在四楼那里等电梯,突然走来了一身穿军装的人也来等电梯,这不是我们的邱校长吗?还没等我说话,他对我笑了笑,好像还说了一句你好,我叫了一句“邱校长”,以前只是在学校的屏幕上看到他,今天这么近距离的看见他,反倒有点不太确定,但还是觉得就是,所以叫了那句“邱校长”。

我们在四楼等,原来电梯还在升去五楼,校长摁那个按钮,觉得奇怪它怎么不在四楼停,后来恍然大悟,其实,以前我也有过这样的困惑,原来五楼没人按按钮,它还是会上去。又来了一个人,大叔级别,我们三个人就一起从四楼开始坐电梯,那大叔对校长很热情,让校长先上先下电梯,我却不然,我倒第一个进了这个电梯。

二楼停了,进来个小伙子,校长问,你学什么专业的?他好像说是了,广告设计,然后还问他大几了,邱校长说,四楼那里在弄一个面试还是什么东西,说这个同学等下可以坐电梯上去看一下,说他的专业可能会被需要,还说到了那里,说是邱校长介绍我来的。

这个时候我突然想起电视里的那些画面,我应该借这个机会,好好跟校长沟通,说我是什么专业的某某,因为一般电视情节就是这样的,我没有选择说话,因为不知道说什么,因为明白太多话会是客套,明白我还没到那可以自荐的地步。

接着二楼又停了下,是两个女生,我敢保证,她们肯定不认识眼前这个人是校长,而校长,也正和那个小伙子一路都在交流。

一楼到了,我们都下去了,校长走到了图书馆左侧的咖啡厅,说着这里要怎样摆放的事宜,那时候我在想,要是等下一起出门,我会说一句再见,那是一种礼貌,礼貌而已!

突然想起我们现任的一个老师,她说她以前看见领导就躲,胆子特别小,后来自己慢慢克服了这个,现在看到领导会打招呼,因为其实那些客套寒暄的话,其实很重要,毕竟我们需要和很多人打交道,那种寒暄的本领需要,它不是溜须拍马、阿谀奉承,它只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礼仪了。

我们不需要自命清高,也不需要去刻意讨好,只是需要把握好这个度,不容易,尤其是踏入社会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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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爱读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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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人的一大乐趣,书是知识的源泉,里面有我的一方净土。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是我的一大好。

记得有一次,我在等着爸爸回来,可是我都等了一个小时了,爸爸还没有回来,妈妈说:“你先去睡觉吧,等你爸爸回来了,我再叫你。”我说:“好吧。”我走到了房间,躺在床上,心想:“睡觉多没意思呀,不然看会儿书吧。”我悄悄地拿了一本书和手电筒,躲在被窝里看书,我看了一个小时后,有一段太精彩了,我咯咯地笑出了声,妈妈听见了,朝我的房间走来,而我却还在痴迷的看着书,妈妈走进房间,掀开我的被子,看到我在看书,生气的把我拎了起来,说:我让你睡觉,你可没让你看书。”说着,一只大手朝我的屁股打去。这时爸爸回来了,问妈妈为什么打我。妈妈说,她让我睡觉,而我却在看书。爸爸听了,生气地说,快去睡觉。我只好乖乖的回到房间去睡觉。

还有一次,我在家里津津有味的看着《草房子》,我看得连魂都飞进去了。秃鹤让我看到一个守护尊严的少年;秦大奶奶让我看到老人在最后一刻放出的光芒,桑桑让我看到一个勇敢、正义的少年……我看的正精彩的时候,妈妈让我帮她买盐,我才恋恋不舍地把书放回原位。我一边走一边想,接下来会有怎样的精彩故事呢?回到家,我快速拿起《草房子》继续看。过了一会儿,妈妈说:“女儿呀,你怎么把盐买成味精了!”最后还是妈妈自己去买了。

读一本书,犹如交了一位朋友,他教你辨别善恶。一本好书,犹如一杯香茶,让你回味无穷。读一本好书,能使人的心灵得到净化,灵魂得到升华。多读书,读好书,是我永恒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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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爱读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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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就像是一个伴侣,在困难时与你同面对;在开心时与你同分享;在你伤心时与你同分担。

曾经,那些本本印着美好童年的绘本,在岁月的沧桑中逐渐成了儿时的回忆。记得,那些书给我带来过一个个充满童趣的梦,在梦中,我就是故事中主人公,继续给绘本编织下去。我经历了种种,越过了困难,成了赋有智慧的女孩。

渐渐地长大了,我开始会读一些连环画,如《七色花》《珍珠泉》《铁蜡烛》等,它使我更加热阅读,懂得更多道理。有时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做人要善良、助人为乐的道理,有时那个故事告诉我为人处事要有分寸,不能太莽撞的哲理,或者这个故事讲了要防微杜渐,不要轻易上了别人的当的警告……

小学之后,我便能读一本好书了,虽然在书中有很多不认识的字,但查过字典、翻过资料后,也都一一清楚了。如果查不到,我便会根据前面的内容猜测这个字的意思。

到了三年级,我开始尝试阅读一些中外名著,有《安娜·卡列尼娜》《红楼梦》《茶花女》《隋唐演义》……如果有比较深刻难理解的,我往往会读上两三遍,甚至更多遍,如果一本书有许多版本,那我一定多借几本来看,比照不同版本到底有什么不同。如今,我会读更加难懂的书了,比方说《巴黎圣母院》《史记》《飘》,读的时候,一个难懂的句子往往要读上好几遍,一本书常常要两三个星期才能读完。

我爱读书,因为它能给我奋发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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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爱读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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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兴趣好,有的爱好唱歌,有的爱好跳舞,有的爱好书法,而我非常喜欢读书

每年我生日的时候,我都希望有一本书来加入我的“书本王国”,你别看这个王国只装满了两个小书柜,种类却一应俱全,有小说、童话、科普读物、诗词等多种书籍和杂志。我一有空儿就如饥似渴地看那些读物,但我可不是书呆子,因为我会活学活用。

记得有一次我暑假回老家,刚刚吃完饭,我的朋友小王就来找我去他家玩,我满口答应。我们刚走到他家门口,小王就被门口树上的蜜蜂蜇了脑袋,他痛得大叫起来,不停地说:“痛死我了!痛死我了!”看到小王痛得龇牙咧嘴,我这个做朋友的当然不能袖手旁观,我的脑筋高速运转,迅速想起我在《军事文摘》读物上看到的被蜜蜂蜇后用肥皂水止痛的小方法。于是我们赶紧跑去他家,弄肥皂水涂抹在被蜇处。不一会儿,小王就不痛了。小王对我感激不尽,为了表示对我的感谢,小王请我喝了一大杯百事可乐。我心里美滋滋的,还是多读书好啊!

从此,我更加坚定地认为,读书能够让我懂得如何分辨人世间的真、善、美,认识社会中的假、丑、恶。知识就是财富,而读书是获取知识的重要途径,它能够予己快乐,予人快乐。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知识是可以改变命运的,我这个兴趣爱好会陪伴我一生,我要永远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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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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邂逅一本好书,在微风中,在阳光下,在记忆中……

小时候喜好诗词,但并不喜欢平仄平仄的读。相反,我认为每一句诗,每一首词中,都有一个浪漫的故事

当然,要论诗词,必然要从《诗经》说起。

细读《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贤良淑德的美女,正是君子的理想追求,他得不到“淑女”时心里苦恼,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得到了“淑女”就很开心,叫人奏起音乐来庆贺,并以此让“淑女”快乐。再读《蒹葭》,"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带着憧憬与梦幻,为得伊人可跨江海,追逐而求之,使人开始对爱情虔诚并信仰。但我记忆最为深刻的是《子衿》中的“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你青衣长发出现在我的眼前,又转身离去,那青色的身影却深深萦绕在我的心间。记忆中,可同《关雎》相提并论的还有《击鼓》中的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比起我们总说的“一生一世”更为生动与真实。它非常直朴地表达了与爱人的相守不离。“死生契阔,与子成说。”生死都不再重要,一生路尽,只有回首时的无限眷恋。“人间别久不成悲。”不知别多久才算上久,是否用余生,都用来悲?

自古至今,中外名著可谓数不胜数,但偏偏我遇见了它。

我小时候喜欢海,机缘巧合吧,一眼就看中了那本书。它和“海”有关,便引起了我的注意,《老人与海》这个书名是我永远都无法忘却的。当然,这个书名也引起了我的思考,“老人”和“海”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故事呢?当我看第一页书就深深沉迷在其中了。书中非常详细地描写了老人和大鱼的斗争场景,全书并不长,但令人回味无穷。尤其那句“一个人可以被杀死,但不可以被毁灭”令我沉思了很久。“杀死”不等于“毁灭”,而“毁灭”却必要“杀死”!这么矛盾的事情,真是困扰到年幼的我了。

喜欢坐在樱花树下看书,樱花总是默然落下,风起,花飞,飘落。似乎在不经意间的恍然大悟,杀死一个人的肉体,却无法毁灭灵魂。正如花一样,花会枯萎,但不会失去它的意义,“化作春泥更护花”又何尝不是另一种生存呢?在这车如流水马如龙的城市里,有太多的人面临着死亡,但更可怕的是精神的死亡。而读书,又是另一种升华。

因为喜欢海,所以喜欢漂流,这便又让我沉浸在另一个故事中。

我认为《鲁滨逊漂流记》是我感受最为深刻的一本书,通过鲁滨逊的荒岛求生讲述了一系列的生存故事。为了生存,鲁滨逊在艰难的条件下开始探索。他做的一点一滴都被细致的刻画了,我是不敢相信的,需要怎样的意志才能做到荒岛生存。至少,我是做不到的。但读一本好书又何尝不是自我提升的过程呢?我遨游在书籍的海洋中,沉浸在鲁滨逊的每一个决策,每一个动作,每一次思考中。这是一种享受,是来自心灵的共鸣。

兜兜转转,不兜不转,陌上花开,物是人非……

书的作者不知离去多久了,那是无数个花开花落,甚至沧海桑田。然而,在流逝的时间中,这一个个故事,都成了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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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腌人肉做军粮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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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仅以战争为例,在商朝的《卜辞》中就记载了各种战争61次。而据《春秋》记载,在其年间各种战争448次。到了战国时期,仅大规模的战争就有222次。孟子说,春秋无义战。岂止春秋!2500年来,哪一场自相残杀,谈得上正义?哪一次改朝换代,不是人口死亡过半?

秦人嗜好战争,他们左手提着人头,右胳膊下夹着俘虏,追杀自己的对手。司马迁记载:秦国攻魏杀8万人,战五国联军杀8万2千人,伐韩杀1万人,击楚杀8万人,攻韩杀6万人,伐楚杀2万人,伐韩,魏杀24万人,攻魏杀4万人,击魏杀10万人,又攻韩杀4万人,前262年击赵白起杀尽42万人,又攻韩杀4万人,又攻赵杀9万人……前207年项羽坑秦降兵20万。

战国末中国人口2千万人。可中国军队却远远超过欧洲:秦始皇守五岭用兵50万,防匈奴30万人,修长成50万,造阿房宫秦皇陵的130万人(其中受宫刑者达70多万人)。以至于“丁男被甲,丁女转输,苦不聊生,自经于道树,死者相望”(《汉书、严安传》)。

秦始皇三十六年,有一颗流星落下,有人在陨石上刻字:“始皇死土地分”。秦始皇就把陨石周围居住的人,全部杀了。

秦始皇的后宫姬妾,凡没有儿子的,全部殉葬。

修造墓地的工匠,在葬礼完毕之後,20多万役卒全部封在墓里,死于非命;以后凡修皇陵的民工都是同样悲惨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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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读书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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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曾经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而我觉得,书籍是我的一位朋友,是一位老师,是一个终生的伴侣……只要手里有书,我就会废寝忘食。

在幼儿园时,我已经爱上了阅读,但是只能看得懂一些连环画,可那时候看连环画也看得津津有味,十分有趣。后来,我上了小学。三年级时,我读得很快,囫囵吞枣,大有“不求甚解”的味道。四年级时,书对我的影响更大了,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但是后来,因为作业太多了,写完作业后已经很晚了,就没有时间看书,所以,我想“摆脱”这种看课外书的习惯。但是有一天,我看见有同学拿着一本刚出版的课外书,我禁不住诱惑,急忙向那位同学借了书,狼吞虎咽地看了起来。晚上,我把写作业的时间加快了,终于有时间看课外书了。可妈妈又把我叫住了,把我刚才写的作业递给我一看,妈呀!那是我写的字吗?一个个龙飞凤舞的,没办法,我只好重写一遍了。重写完作业时,我一看闹钟,已经11点了,我只好上床睡觉了。到了半夜,我看见家里人都睡着了,就轻手轻脚地从书架上把书拿下,打开手电筒,偷偷地看完了,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

我认为:只要合理安排时间,既可以看课本,也可以看课外书。

书是知识的源泉,朋友们,让我们多读点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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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读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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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画出五彩缤纷的画,喜欢弹出优美的旋律,喜欢读一本有趣的书。其中,我最喜欢读一本有趣的书。读书过程心情跌宕起伏,读书使我从中领悟很多道理,读书还能发生很多有趣的事。别急,慢慢听我娓娓道来。

记得前年暑假,妈妈为了让我养成读书的好习惯,规定我每天至少要读100页书。妈妈经过仔细挑选,给我选了几本书,你们知道那书上的字有多密吗?一页就有好几百字。到年底,妈妈统计我读过的书,发现足足有二尺厚,妈妈很惊喜,我也很自豪。不过,没过一会儿,妈妈的高兴劲过去了,突然拉下脸来严肃的说:“我怀疑你的眼睛出问题了。”第二天,妈妈带我去测视力,能掐会算的妈妈又一次猜中了,我直接戴上了200度的近视镜。妈妈可后悔了,你看,现在又开始念叨了:“哎,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读书有风险,大家需谨慎!

我读书印象最深的是看《大染坊》。我还记得有一次,我正在非常非常认真地看《大染坊》,这时妈妈回来了,由于正看得入迷,本想说:“妈妈回来啦!”,可是一张嘴却说出了:“寿亭回来啦!”。妈妈说:“我有那么像男的吗?”我连忙说:“没有没有”。我俩都笑了。

你们知道陈寿亭是谁吗?他是《大染坊》里的主角,他出生在清末年间的一个穷苦人家,从小父母双亡,靠要饭长大。由于他肯吃苦,爱动脑筋,学习了一门染布的手艺,凭着自己高超的技艺和正直的性格,逐渐从一个叫花子变成了一个赫赫有名的大老板。故事讲的真实、生动,使我深深的喜欢上了主人翁。他虽然文化水平不高,但有正义感、同情弱者,爱帮助人,有强烈的爱国精神。他做的事情总是让人敬佩、热血沸腾。他幽默诙谐,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在日本侵略中国的年代,他做生意从来不让日本人白白沾到一点便宜,并且在商场上屡次战败日本的竞争对手,企业在残酷的竞争中存活下来。为了支持政府抗日,他不惜捐出自己的全部家产。我推荐大家读一读这本书。

亲爱的朋友,你也说说你们发现的有趣的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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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名人读书作文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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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本中的《窃读记》一文,我记忆深刻,读完后我经常想,我们为什么读书呢?

思考这个问题时,我想到从其他书上看到的名人读书故事。

最记忆深刻的是高尔基"救书",书怎么救呢?原来高尔基家着火了,高尔基什么也不管,只把所有的书籍全都救了出来,为了书,他险些被烧死,有人问起时,他说,书籍使我能够站在这个烂泥潭里,如果没有书,我将会被淹没,被愚蠢和下流淹死。

原来读书可以使我们变得聪慧,精神高尚,所以我们才读书呀!

还有一个我非常喜欢的故事,张广厚"吃书",头一回读时,我还以为是像吃饭一样把书吃进去呢!其实是他找到一本对自己有很大帮助的书后,反复研究,20多页的书,他就看了半年!最后因手指在书页上来回磨擦,书上泛起一道道黑印,妻子开玩笑说,这哪是读书,明明是吃书!

这个故事也让我受益无穷,张广厚先生的认真以及毅力让我钦佩,看来我的营养还不够,得多"吃"些书能健康成长啊!

回过头来想想,我们为什么读书?我们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案,因为读书让我们拥有高尚的品质,因为读书可以使我们聪明伶俐,因为读书可以帮助我们健康成长,医治那些愚钝下流。

书启发了我很多,不止这些,跳出名人读书故事,读书可以使我们有更大的学习空间,读书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读书可以让我们变得通达,不固陋

总之,只要我们多读书,以书为友,书是不会亏待你的。

让我们一起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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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中国名人读书的故事3、《陶弘景菜园求学》

全文共 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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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弘景菜园求学:古代的时候,对自然界产生很多误区,人们相信螺赢是将螟蛉变成自己的儿子这个荒唐的传说,还把领来的儿子叫做“螟蛉子”。陶弘景对此表示怀疑。他在村边的菜园子里找到一窝蜾蠃,蹲在菜地里聚精会神地整天观察。陶弘景发觉它们有雄也有雌,经过许多天细致的观察,陶弘景终于揭穿了蜾蠃衔螟蛉的秘密:原来蜾蠃也有自己的后代,螟蛉是被衔到窝里给幼虫当食物的,根本不存在“螟蛉义子”这回事!从此,陶弘景更感到,凡事最好亲自观察,绝不能人云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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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读书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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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幼儿园开始我就认识了一位“小伙伴”——书。

最初,我对“书”十分好奇。上幼儿园时,妈妈给我买了许多的书,有彩色图片配上简单的文字,我常常迷失在奇幻的情节里。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丑小鸭》和《白雪公主》。书中的结局都充满了美好的憧憬。这使我更加渴望能阅读到更多的书籍了。

读小学二年级时,我终于如愿以偿了,妈妈在暑假时给我买了七八本新书,我万分欣喜。其中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就是《爱丽丝梦游奇境》。它使我想起了幼儿园时读过的两本充满了美好与希望的童话。这本书中的主人公爱丽丝,他拥有一颗天真纯洁善良的心灵,是他用自己的幻想创造出了一个又一个使人感到梦幻独特的想象世界。这是我深深的被这本书所吸引住了。

现在我上四年级了,我有了一个新的发现——其实,并不是所有的书本都有一个那么美好和谐的故事

四下,我们的班主任,吕老师,让我们读了一本书《青铜葵花》。在这本书中根本没有一丁点美好存在。每一篇故事里只有一个接一个的苦难。第一次读完时我不禁想,这本书的作者不是“安徒生获奖者”吗?怎么会写出糟糕的文章呢?……我的心里,冒出了一串的小问题来。

之后,经过吕老师的讲解后我才明白了:原来,本书作者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有问题的是我们的理解。其实,这本书想告诉我们的是,苦难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就在我们的身旁,如果我们在年少时对苦难就有一种风度,那么以后的我们才可能成为一个强者。听了老师的话,我恍然大悟。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如果你不去阅读,在这个世上,那么你只有一次体验生命的机会,如果你学会阅读,那么你将会体验到N种非同一般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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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爱读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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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在我的生活中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有时我甚至觉得,书融入了我生命,阅读融入了我的血液。

三年级时,有一次我读到《故事大王》里的一篇武侠故事,讲什么轻功、剑法之类,说得神乎其神。这篇连载故事我看了一遍又一遍,之后就期盼马上就到下个月,这样就可以看到新的《故事大王》了。《故事大王》没订阅之后,我就不再看武侠小说,开始读起了名著。

我读的第一本名著是《西游记》,那时也还在读三年级。读的是原著,非常难读,简直和吃书一样难受。幸好,我坚持下来了,并且接连看完了其它三本古典名著。这四大名著可费了我不少劲,除了《红楼梦》只看了两遍外,其余三本我最少读了四遍。

在老师指引下,我开始看《三国志》。这是我第一次接触文言文,幸好有翻译,不然的话,会比吃书还难。我读得比较慢,但还是坚持看完了。后来我又继续读《史记》、《资治通鉴》。读了《资治通鉴》后,就觉得四大名著太简单了,一点也不难理解。

慢慢地我又发展到看外国名著……书从此真的成了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伙伴。

记得一天晚上,夜很深了,我从梦境中突然醒来。透过窗户张望,小区里除了一片漆黑,什么也没看见,不远处的公路还有极少的汽车呼啸而过。我却不怎么想睡了,找到《吹牛大王历险记》一书,打开手电筒,照着书页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闵格豪生用猪油串野鸭,自己打自己眼睛,打出火星来点燃打火石……”书中的故事让我差点儿笑出声来。虽然笑声是控制了,但是肢体却不小心把床弄得太响。我也没在意,继续看我的书。突然,妈妈冲进房间,我慌忙把书和手电筒藏到被子里,但已经来不及了。妈妈把书和手电筒搜出来,一边责备我一边心疼地说:“儿子,为什么不打开台灯来看,这样子会伤眼睛的!”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读多了,无论是口头表达还是书面表达都让我受益不少,更重要的一点,我始终坚信书对我的人生一定会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我要继续多读书,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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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名人刻苦读书的故事六:爱读书的陶行知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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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行知小时候十分聪明。他常到邻村叶家玩,看到厅堂里的对联字画,就用竹条在泥地上描摹。他到了读书的年龄,家里却无力缴纳学费,幸好有位秀才在附近开馆教书,很喜欢聪明好学的陶行知,愿意免费收他为学生。这样,6岁的陶行知就得到了接受启蒙教育的机会。9岁时,陶行知来到外婆家,外婆见他聪明伶俐,就把他送到吴尔宽先生的学堂伴读,陶行知这才正式入学。在那里,陶行知练出了一手好书法。启蒙教育结束之后,他便进入学堂,读四书五经。

10岁时,因父亲失业,陶行知只得半工半读。他每天砍一担柴,挑到城里卖掉后再去上学,每天往返20里,就这样学完了四书五经。这时的陶行知已深知读书对穷孩子来说是多么不容易,因此学习更为刻苦自觉。他听说距黄潭源村15里的小南海航埠头曹家,有一位满腹经纶的前清贡生王老先生在主持学馆,便前去求学。王老先生被他的诚意所感动,便免费让他伴读。

少年陶行知迫于生活的压力,不能一心读书,必须经常参加劳动。他有时替父亲挑瓜、挑柴进城出售,有时帮母亲挑水、洗菜。崇一堂校长见陶行知勤奋好学,便允许他免费入学。这样,15岁的陶行知进入了崇一学堂。由于基础扎实,他一入学就直接被编入二年级,毕业时,他的成绩名列第一。在崇一学堂读书期间,陶行知既学现代科学知识,又没丢下古典文学。因为家境不好,他向崇一学堂的同学借来唐诗选本,在吟诵之余将一本书工工整整地抄完了。还书时,同学的父亲问陶行知唐朝诗人中最推崇谁。他不假思索地回答:“杜甫和白居易。”并说::“杜诗沉郁有力,多伤时忧国之作;白诗通俗易懂,道出民生疾苦。”同学的父亲为陶行知有这样的想法而感到惊奇,他认为陶行知一定会有所作为。

后来,陶行知成为我国著名的教育家。

【感悟】陶行知在家境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学完了四书五经,又学习了现代科学和古典文学,终于成为著名的教育家。他的事例说明,环境再恶劣都不能成为不学习的理由。一个对知识充满渴求的人,不会被困难、环境等诸多因素所阻碍,而是把这些不利因素转化为勤奋努力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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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刻苦读书的名人故事十:巴金读书

全文共 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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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作家巴金读书方法十分奇特,因为他是在没有书本的情况下进行的。读书而无书的确算得天下一奇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巴金说:“我第二次住院治疗,每天午睡不到一小时,就下床坐在小沙发上,等候护士同志两点钟来量体温。我坐着,一动也不动,但并没有打瞌睡。我的脑子不肯休息。它在回忆我过去读过的一些书,一些作品,好像它想在我的记忆力完全衰退之前,保留下一点美好的东西。”

原来他的读书法就是静坐在那里回忆曾经读过的书。这样有许多好处:

(1)不受条件限制,可以充分利用时间。巴金列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苏联卫国战争期间,列宁格勒长期被德军包围的时候,有一位少女在日记中写着“某某型,《安娜·卡列尼娜》”一类的句子。当时没有电,也没有蜡烛,整个城市实行灯火管制,她不能读书,而是在黑暗中静坐回忆书中的情节。托尔斯泰的小说帮助她度过了那些恐怖的黑夜。另一个例子是他自己在十年内乱中的亲身经历。他说:“‘文革’期间要是造反派允许我写日记,允许我照自己的意思写日记,我的日记中一定写满了书名。人们会奇怪:我的书房给贴了封条,加上锁,封闭了十年,我从哪里找到那些书来阅读?他们忘了人的脑子里有一个大仓库,里面储存着别人拿不走的东西。”这两个事例说明,在一切不具备正常读书条件的情况下都可以“读书”。

(2)温故而知新。通过回忆,将过去读过的书拿出来一点点地咀嚼,就象牛反刍一样,能进一步消化吸收。每回忆一次都会有新的理解,新的认识,新的收获。

(3)能够不断地从已读过的书中吸取精神力量。巴金说:“我现在跟疾病作斗争,也从各种各样的作品中得到鼓励……即使在病中我没有精神阅读新的作品,过去精神财富的积累也够我这有限余生消耗的。一直到死,人都需要光和热。”

[刻苦读书的名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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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爱因斯坦和罗盘名人故事

全文共 9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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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斯坦上学前的一天,他生病了,本来沉静的孩子更像一只温顺的小猫,静静地蜷伏在家里,一动也不动。父亲拿来一个小罗盘给儿子解闷。

爱因斯坦的小手捧着罗盘,只见罗盘中间那根针在轻轻地抖动,指着北边。他把盘子转过去,那根针并不听他的话,照旧指向北边。爱因斯坦又把罗盘捧在胸前,扭转身子,再猛扭过去,可那根针又回来了,还是指向北边。不管他怎样转动身子,那根细细的红色磁针就是顽强地指着北边。

小爱因斯坦忘掉了身上的病痛,只剩下一脸的惊讶和困惑:是什么东西使它总是指向北边呢?这根针的四周什么也没有,是什么力量推着它指向北边呢?爱因斯坦67岁时仍然为童年时的“罗盘经历”感慨万千。

他在《自述》中说:当我还是一个四、五岁的小孩,在父亲给我看一个罗盘的时候,就经历过这种惊奇。这只指南针以如此确定的方式行动,根本不符合那些在无意识的概念世界中能找到位置的事物的本性的(同直接‘接触’有关的作用)。我现在还记得,至少相信我还记得,这种经验给我一个深刻而持久的印象。我想一定有什么东西深深地隐藏在事情后面。凡是人从小就看到的事情,不会引起这种反应;他对于物体下落,对于风和雨,对于月亮或者对于月亮会不会掉下来,对于生物和非生物之间的区别等都不感到惊奇。

小小的罗盘,里面那根按照一定规律行动的磁针,唤起了这位未来的科学巨匠的好奇心——探索事物原委的好奇心。而这种神圣的好奇心,正是萌生科学的幼苗。

1953年3月14日,爱因斯坦在74岁生日宴会之前,举行了一个简短的记者招待会。会上,他收到一份书面的短信。信上第一个问题就是:“据说你在5岁时由于一只指南针,12岁时由于一本欧几里得几何学而受到决定性的影响。这些东西对你一生的工作果真有过影响吗?”

爱因斯坦看了微微一笑,回答说:“我自己是这样想的。我相信这些外界的影响对我的发展确是有重大影响的。”爱因斯坦接下来的回答似乎更饶有趣味:“但是人很少洞察到他自己内心所发生的事情。当一只小狗第一次看到指南针时,它可能没有类似的影响,对许多小孩子也是如此。事实上决定一个人的特殊反应的究竟是什么呢?在这个问题上,人们可以设想各种或多或少能够说得通的理论,但是决不会找到真正的答案。”

的确,一个儿童的一次偶然经历和日后伟大的科学发现之间,大概怎么推论,也难以找出让人心服的必然性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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