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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战车二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优秀20篇)

《我的前半生》电视剧改编自香港女作家亦舒的同名小说,讲述了由马伊琍饰演的罗子君与雷佳音饰演的陈俊生是一对幸福夫妻,家庭和睦。却在现实生活中矛盾暗涌,慢慢消逝爱情,经过一番波折,他们各自寻找幸福,理想地结束了前半生生涯的故事。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灵魂战车二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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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结局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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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等待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以花费无论多长的时间。

尽管这样的等待会显得极其漫长,其实时间并不是问题,只是等待可能会消磨尽一个人的耐性,让心情从最初的急切期待转变成颓废的无奈,让原本的结局早早落下帷幕,甚至是没有剧终。

理性的对待好过一切。冲动的行为,如果结局是注定的话,那就没有必要再等下去了,无论付出多少努力与汗水,这些对于结果可能都没有丝毫的影响,也只是徒劳一场。古人大多相信一切由上天注定,因此,不管是姻缘还是仕途,都很少再会前进。

信仰的自由与他人无关。一个人如果怀有某种程度虔诚的心,他就会很少受到那些试图去群殴坏他信仰的干扰。他会是忠实于自己内心的卫士,远离喧嚣,独占一片高地。

还未结束的电影,人们还是会继续看下去;而经验老到的看客却已能猜出结尾如何。就像看千篇一律的偶像剧一样,看得多了,大抵也能猜得出结局是什么了,差不多没太多例外。

等待之中的的兴趣会随着结局的到来而竭尽,因为期待到一种程度,所怀有的那种心情,比什么都来得快乐欢愉。但如果结局不尽人意甚至支离破碎,心也会冰冷,也会难受。

有太多无法预料的事,更何况世事多变。如果可以以不变应万变,那么太多让人措手不及的东西就没有必要再去在乎了。从最初简单的等待变成长久的徘徊不前,或许真的心力交瘁,坚持不下去了。

但结局究竟如何还是要去接受,这是自然的过程,不能有始无终。其实,怎样开始就怎样结束,一个好的开始其结局也应不会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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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中华灵魂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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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是中华民族特有的语言,一提到汉语,自然而然会想到中国,这个具有五千年历史的文化大国,和传承了五千年的悠久文化——汉语。

还依稀记得小时候,牵着妈妈的手走在大街上,看见一个个圆圆方方的东西,便问妈妈是什么,妈妈语重心长的说:“那是我们中华儿女的语言——汉语,你看那一个个方块字,那是汉字”从那以后,我对汉字便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可记录了五千年来中国文明的发展啊!

从商朝的甲骨文到现在的常用字,汉字经历了六千多年的的演变。中国文字——汉字的产生,有据可查的,是在约公元前十四世纪的殷商后期,这时形成了初步的定型文字——甲骨文。甲骨文既是象形字又是表音字,至今汉字中仍有一些和图画一样的象形文字,十分生动。自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中国文字才逐渐走上了发展的道路,各个时代的中国文字都有着与众不同独特的民族、民风的内涵,中国的文字史里处处深深地刻印着中华儿女的智慧与勤劳。文字是祖国的灵魂,记录了祖国的历史,祖国的发展。

所以传承中华文化需要我们首先学好汉字,写好汉字,用好汉字。我们更应该学好汉字,能够写出一手漂亮的汉字,不单单能够为自己的脸上增光,是在传承和发扬着我们的文化,更是我们中华民族生命根基的延续。

现在为了加强国人对汉字的感知度和使用率,创办了《中国汉字听写大会》和《汉字英雄》等一系列关于汉字的节目,收视率也很高,这也可以看出国人开始重视汉字了,意识到汉字的重要性了。学好汉字我一定会做好的!

是啊,汉字是中国发展的见证者,是中华民族的灵魂,是和中华儿女一起长大的亲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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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美人蹄小说结局

全文共 1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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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蹄小说是讲什么的?美人蹄小说结局是什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快来看看吧!

美人蹄小说结局

美人蹄讲述的是一个拥有一双天使般玉足的美丽善良女孩,原本过着平淡的普通人生活。然而一次无意的邂逅,使她一步步卷入一桩巨大的阴谋,引来杀身之祸。残忍的杀手,掷金如土的恋足癖巨富,两个游走在都市的记者,友谊与爱情,金钱与欲望,邪恶与贪念,恋足癖患者匪夷所思的举止,痛苦的挣扎,身不由已的言行,诡异的行动……在这个五光十色的繁花都市一一上演。然而,当这位拥有天天使玉足的女孩经过种种坎坷与磨难,终于获得全国美体大赛桂冠。

书籍鉴赏

《美人蹄》中国第一部恋足小说

由著名畅销书作家亦农创作完成的中国第一部美腿恋足长篇小说《美人蹄》于2009年3月由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发行。

《美人蹄》是畅销书作家亦农在成功推出《石佛镇》、《手机索魂》等多部长篇恐怖悬疑小说后,另辟蹊径精心创作的一部“都市言情加悬疑传奇式”美腿恋足小说。《美人蹄》融言情、悬疑、传奇于一体,把时下相关热点搜索内容做有机的融合,诸如“人肉搜索”、“艳照门”、“美体美足”、“恋足”等。情节跌宕起伏,松紧适度,令读者沉浸其中,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美人蹄》突出情感描写,在用笔上涉及到女孩美体美足等相关内容,高潮部分融入西部惊悚悬疑影视的悬疑火暴情节,注重人物刻画,故事环环相扣,动感与画面冲击力非常强。

作者介绍

亦农,原名唐哲。1971年出生,畅销书作家,现居北京。

1988年开始发表作品,著有长篇小说《石佛镇》、《北京记者》、《血纸人》、《蛇咒》、《黑皮鼠》、《浴室别恋》以及小小说集《因为有爱》、《好爸爸教出好作文——作家爸爸的作文经》等十余部畅销书。作品曾入选各种选本,并被译成英文,远销澳大利亚、新加坡、韩国及香港和台湾地区,先后获2005年香港“雨林”20本好书奖,2008年澳大利亚圣米诺基金会“泛艾美”文学奖。《因为有爱》获2009年冰心儿童图书奖,《桐桐的点点狗》获2010年《小说选刊》长篇小说大奖。

亦农有二十余年小说创作的经历,为他打下了扎实的文学功底,他又深谙当前商业文学创作的特点及规律,这部他精心创作的长篇小说《美人蹄》,结构布局合理,细节处又处理得精确到位,雅俗共赏。一经出版,就迅速攀升至多家畅销书排行榜之首。

网上盛传当代四大恋足作家:第一,金庸,代表作《天龙八部》、《射雕英雄传》;第二,贾平凹,代表作《废都》;第三,亦农,代表作《美人蹄》。第四,冯骥才,代表作《三寸金莲》。

媒体评论: 2008《石佛镇》,“中国版吸血鬼”、“本土最恐怖小说”;

2009《美人蹄》,令他饱受非议,几近辍笔;

2009《因为有爱》,亦农二十年小小说精选集,小小说的经典读本;

2010《北京记者》,潜伏八年,沉默四载。中国打假作家第一人。

2010《血纸人》,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最好的抗战题材长篇恐怖小说。

2010《好爸爸教出好作文》风靡校园,“最实用小学生写作辅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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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识汝不识丁大结局是什么样?

全文共 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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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阳县为天下最有名的两位讼师林正庸和一锤先生的归隐之所,一直吸引来自五湖四海的优秀讼师们聚集在这儿。纨绔公子陶墨(蒋梓乐饰)看上了谈阳县县官一职,故花费五千两银子捐于大旱之地,换来县令奖赏。陶墨,人非其名,“目不识丁、胸无点墨”。即便如此,但为了告慰其父的在天之灵,陶墨仍然想要做个好官。新官上任三把火,陶墨本该潜心于职务上,却没料到在刚上任之初,自己便遇到一锤先生关门弟子顾射(晏紫东饰),从此二人平定一方。

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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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北京高考满分作文:深入灵魂的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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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高考北京满分作文:深入灵魂热爱

【真题回放】《说起梅花》表达了作者对梅花“深入灵魂的热爱”。在你的生活中,哪一种物使你产生了“深入灵魂的热爱”,这样的热爱为什么能深入你的灵魂?请以“深入灵魂的热爱”为题作文。要求:自选一物(植物、动物或器物。梅花除外),可议论,可叙述,可抒情,文体不限。将题目抄写在答题卡上。

【满分作文】 深入灵魂的热爱

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标志性建筑,我的梦想就是能在老年将至之前,游历各国,将那些标志性的建筑全都游览一遍。如果没有那个机会,至少要到埃菲尔铁塔之下。

说起埃菲尔铁塔,大家都很熟悉,在浪漫的法国。埃菲尔铁塔屹立于世间百年,早已成为巴黎乃至法国的标志,成为世界第一铁塔。在法国,有一项规定:不能在埃菲尔铁塔附近修高的建筑,以保证整个巴黎都能欣赏到它的宏伟。

很多人问我为什么喜欢埃菲尔,我只是笑了笑说:“因为它很美。”是啊,埃菲尔很美,但它绝不只是美在外表。法国的天空很低,而那高耸入云的埃菲尔铁塔,像是为法国人民撑起了低沉的天空。埃菲尔于法国人,就像是长城于我们,是一个民族的精神。

初见埃菲尔,是在英语书上。那时我很好奇埃菲尔铁塔为什么能成为法国的代表建筑。出于好奇,我去查了埃菲尔铁塔的资料。我喜欢埃菲尔的颜色,喜欢它的结构和造型。后来,在更深入地了解埃菲尔之后,埃菲尔不仅是美丽浪漫的象征,更是顽强、坚韧的象征,难怪法国人民如此深入灵魂地热爱它,也让全球那么多人包括我在内,深入灵魂地热爱它。

不过,我对它的热爱还有更进一层的原因。

期末考试布置教室,多余的板凳都放到了过道里。可当我考完所有的科目回到教室,搜寻我的坐下伴侣时,却不知它去了何方。只有另一张板凳孤独地在路中间,似乎在等待主人。我便拾起它拿回教室。此刻我也别无选择。

搁下它才发现,这其实就是盗版微缩型的“埃菲尔铁塔”。

一边的两条腿看来是伤筋折骨过的了,它的前任主人应该是位能工巧匠,斜着钉进了一颗钉子,这才让它保全了四腿的完整,只是一条腿的神经已断,也就有了充分活动的自由。

上课了,老师走进教室,我别无选择地朝着它斜着的趋势坐下,我不得不用低的一方的脚使劲蹬着地面,帮助它撑起我的百斤身体。很庆幸它并未垮掉,只是偶尔嘎吱嘎吱地响几声,好像在提醒我:只可坐,不可动。

其实,我心里还是很有些担忧,谁知道它什么时候会垮掉呢?据说,埃菲尔铁塔每年都在倾斜,到了一定的倾斜度,就会倒掉。我的埃菲尔板凳的咕嘎吱声也越来越响。

还好,很多天过去了,还没有发生“倒塔事件”。只是心里得随时警惕着:小心点,别晃动!

慢慢地,我觉得我与这张”埃菲尔“板凳有缘分。因为它,让我悟出了埃菲尔设计修建那座铁塔的原因:生活不会永远平直,人的一生的历程总会要经历一些不平夷的道路,用浪漫的心态面对现实,有顽强与坚韧的精神,就可以战胜一切不幸。

面对危险,我们可不能只想到用后悔来安抚受伤的自己。所以,我每天坐在它上面,特别小心。

真的好感激埃菲尔和他的铁塔。无意间,它成了我的精神支柱,也成了我一生中最强烈的向往。为了却我与埃菲尔之缘,我将心筑长城,脚行巴黎,见证我深入灵魂的热爱!

【学一手】作者立意选材视角独特,把埃菲尔铁塔和生活中的小板凳结合起来,深入思考,不但选材新颖而且立意深刻。其实写作素材就可以从你最熟悉最喜欢的事物着笔。因为了解得多,才能信手拈来。

【注释】埃菲尔铁塔的故事:他依然记得初见17岁的她清澈而倔强的眼神。没有父母的祝福两人虽然清苦但也幸福。相伴15年后她不幸病逝,留下他靠回忆度过余生。最终他登上了用十年时间亲手设计的铁塔最高层,在最接近天堂的地方对她说我爱你—他就是“埃菲尔铁塔”设计师古斯塔夫·埃菲尔,失去爱人的他终生未再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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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灵魂作文700字高3

全文共 9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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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不仅让我心灵飞翔,精神愉快,更让我懂得了面对生活的态度。

——题记

自古以来,文人墨客手中从不离开过书籍,学者的家中书的影子更是随处可见,他们热爱于学习,渴望于吸收丰富的知识。他们的博学多是来自于书籍,从中找寻疑问的正确解答。

书是有灵魂的,你相信它,它就会给予你许多。读书使人进步,从小到大,我们的学习一直没有离开过书籍,从教科书上学到专业知识,从名著中探索不同的人生历程,跟随着作者走遍四季。当然,我们从课外书籍上学到更多的人生哲理,解读了更神秘的空间,学到课堂上不会提及的更深层次的科学技术知识。我们有所成长,因为我们学到的知识每天都在增多,精神上也越来越富有,我们不会把自己跟小孩子比。

在书中,我见到了“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陶渊明,认识了“安能摧眉折腰侍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李白,体会了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爱国情怀。在书中,我看见了岳飞“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豪放,体会了王昌龄“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的坚强决心,目睹了于谦“粉身碎骨魂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浩然正气。读书不仅让我心灵飞翔、精神愉快,更让我懂得了面对生活的态度。书让我知道了人生只有两种生活方式:腐烂或燃烧。我选择燃烧,因为燃烧意味着给予,且在给予之时,会让自己闪光。我摒弃腐烂,因为腐烂意味着变质,且在变质之际会让别人恶心。书中那么多英雄,与我同在,身残志坚的保尔、贝多芬,相貌平平但人格令人佩服的简爱,心胸豁达的苏轼,忠诚爱国的陆游。他们的事迹深深地鼓舞着我。因此,我从不怨叹生活的不幸。因为我汲取了他们的勇气做我的养料,在我软弱的时候,我就枕在他们的膝上休息一会儿,就会有一股清明的力量和强烈的慈爱,像激流一般飞涌过来,滋润着我的心田,我深受启迪。越读书,我越发觉自己的浅薄。

夜深了,我在灯下闻着那淡淡的书香,感觉它是世界上最动人的味道。我要把它化作我成长道路上永久的心香。此时,我真想大声呼唤:亲爱的朋友们,去读读《红楼梦》吧,你会明白中国古典文化是何等博大精深,值得你一辈子去汲取;去读读《红岩》吧,你会明白人生该追求什么;去读读主席诗词吧,你将明白什么才是伟大的抱负;去读读《史记》吧,你将明白生死的伟大意义;去读读《牛虻》吧,你将明白气贯长虹的精神是人生的支柱;去读读《悲惨世界》吧,你会明白人道主义的光辉与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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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梦想灵魂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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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所有少男少女一样,每当看到自己喜欢的明星时,就会迸发出一种强烈的愿望:我也想要当明星。

每个人都说,当明星是为了显示自己的辉煌。

也许是吧,也许是我太想得到别人的尊重崇拜,也或许是我羡慕他们那种呼风唤雨的生活。我曾一度的想象当明星的生活,可是却让我从此不想做明星。

大导演一掷千金,签下生死合同。从此在冰冷的摄影机前,他要你死你就得死,要你活你就得活,完全没有了自己的思想,按照死板的剧本一次又一次的重复着不知做了多少遍的动作。

受不了这种心灵的折磨,想退出的时候,会有一个人把合同摔到你面前,上面写着你必须付大量的赔偿金,那是你承受不起的天价。于是你只能再次走上舞台,任由他们亵渎你的灵魂

当电视剧大播的时候,你一炮而红,所有的定单都一拥而来,你可以不接受,几天后,各大媒体上都会说,你是多么挑剔多么居高自傲。

简直可以让人崩溃!

于是你再次上了舞台,再次在舞台上失去了自己,失去了尊严和灵魂。一次接一次,你已经是人尽皆知的大明星。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你迅速的富裕起来,生活无比滋润,可是,这真的是你想要的吗?你在人前出尽风头,无论在哪里都会引起一片骚动,使无数少男少女想和你一样。可是谁又知道,你的自我已经不复存在了,你的心灵,你的尊严,你的人格都在饱受煎熬与蹂躏。

同时,你的绯闻也在源源不断的传出来,只因为你太受关注了吧。只因为你的耀眼,你的辉煌,所以才让所有的人一直对你紧追不放。你必须参加各种见面会,必须在别人的目光下,说一大堆违心的话。回家的路上也会有你的粉丝们拼命的要你的签名。天哪!

也许真的是我的观点太偏激,太片面了吧,再仔细想想,明星把快乐带给人们,辛酸留给自己,不能不说伟大。可是满足与无奈的比例只能是1:9啊。

说来真好笑,如果每个人都和我想的一样,那各大剧院早就关门了。希望正在看这篇作文的你别这样想吧。

不做明星我也会很快乐。

梦想与灵魂之间,我选择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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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失去了柔软的灵魂,我们还剩些什么?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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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轻人从富士康的大楼里一跃而下,粉碎成一朵猩红色的花。那一刻,我分明看见一群着黑衣的人拎着锤子扳手走进人群,然后我听见时代的呜咽,似有无尽的不甘与悲愁,许姓的年轻人是这个工具化时代的牺牲品,也从来不是唯一一个。

人本拥有世间最柔软灵魂,成功或荣耀本不是衡量他的标准,特有的温情和感动才描绘出他区别于计算机的灵性。

计算机秉守着利益最大化的准则,它的精妙计算使它得出一条最笔直不过的道路,而人的柔软使他得以跳出被“利益”圈出的狭小空间,去看那些广博、渺远的东西。就像宋清出身市场却不以“市道交”待人,古之贤者从山林中孕育而生的道义使他们将人的这种特性发挥到极致——高山流水的佳话还在广为流传、桃园结义的故事亦让人心生触动,跨越所谓的地位阻隔、高低之分,他们的友情是否会让今人脸红?试想如今被“工具化”了的朋友圈,我亦不知那些见字如面的感动、策马同游的心潮澎湃能在何处寻见了。这是友谊?抑或只是一个市场,特定的需求、特定的客户人群、身处其境的人已然忘记自己区别于计算机的身份,他们只是交换着什么,浑然不觉自己失去的更多。

计算机行走在它固有的程序上,冰冷而不知变通,而人的柔软赋予了他选择的主动性,使他能够辩证地看待一个人、一件事而非固守已有的态度。司马迁面对李陵的背叛可以读懂他的无奈,陈胜吴广德起义亦不能直截了当地被评为“失败”,更应该看到那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豪情。然而如今却全非如此。我们的媒体朋友们迫不及待地为每一个人贴上标签和“热点”的符号,而我们也乐得接受那些被捆绑上标签的人物,甚至对此津津乐道。妄加的评判与刻意的渲染限制了我们思考的能力,于是柔软变成坚硬、包容化作讥讽,独留被妄议者在人所不能见之处愤怒或是哭泣却无人去理。相似的走向极端的还有用于评判是非的规则和法律,而“刺死辱母者”的事件大概是对“法与情”的又一次微小反抗。

我一直在想,是什么杀死了许立志。是生活艰难吗?是地位低微吗?在我想来,大概是计算机化的极端规则与计算机化社会下的人情渐冷。工业革命真的过去了吗?然而它所带来的实用主义思维与去人性化行为分明还有如黑色的雾气缠绕在我们的身边,久久不散。马云在最近的一次经济论坛上这样说道:“过去的三十年里,我们使人像机器,今后的三十年里,我们使机器像人。但机器应该像机器,人应该像人。”恰是如此,当我们急于探讨人工智能的威胁时,又何时能从“使人像机器”的副作用中回过神来呢?

只怕丢失了柔软的灵魂,我们使再不能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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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欢乐颂小说谭宗明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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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是由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山东影视制作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的都市职场女性剧,那么欢乐颂小说谭宗明结局是什么?大家不妨来看看小编推送的欢乐颂小说谭宗明结局,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欢乐颂》老谭绝对是剧中最大的boss,是一个生意界传奇人物,晟煊集团CEO,安迪回国就是 谭宗明安排的。第一集剧情当中,王子文饰演的曲筱绡看到了安迪开的豪车,好奇安迪是什么人,于是派自己的好友姚滨调查安迪的背景,用姚滨的话说,“谭宗明 这种人我们惹不起!他动一动眉毛上海不知道有多少公司会倒闭呢!”

谭宗明和安迪表面上是好朋友,同时也是同事,老谭是安迪的顶头上司,不过在小说当中谭宗明应该是喜欢安迪的,只是一直没有表白,两个人最终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友。在小说当中,老谭喜欢安迪,但是内心不够强悍,所以放弃近水楼台先得月,退而选择成为蓝颜知己。奇点看出老谭对安迪的感情了。

老谭是地球人,可是如果真的可以和安迪在一起的话就可以变成火星人,老谭真的对安迪不错,也和包子一样有暖暖的怀抱,所以两个人一直没有在一起。《欢乐颂》谭宗明结局肯定没有和安迪在一起,谭宗明的圆滑世故是他的优点,也是他的缺点,他和安迪注定只能成为好朋友。

安迪一直把老谭当做最好的朋友,在安迪的心中,他是好老板,也是好朋友,两个人之间无话不谈,但是可惜的是永远不会成为恋人。 在电视剧当中,两个人虽然不是官配,但是很有爱,而且cp感绝对爆棚。《欢乐颂》谭宗明结局没有和安迪在一起,但是两人之间的关系也没有那么简单,老谭对安迪的感情已经超越了友情,但是却一直没有变成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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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亮剑小说各人物结局

全文共 1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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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亮剑》是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出品、发行的一部战争类电视连续剧。由陈健、张前执导,都梁、江奇涛编剧,李幼斌、何政军、张光北、张桐、童蕾、王全有、由力等联袂主演。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亮剑小说人物结局,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亮剑小说各人物结局

李云龙:

曾在红四方面军任团长,八路军时任386旅独立团团长,解放战争时候任中原野战军新二师师长。解放后调任福建省军区某海防军军长,组建了中国第一支特种作战军队——梁山分队。该分队曾潜入金门,为解放军炮击金门提供地形坐标。文革期间,他命令使用武力制止两个“红卫兵”武装抢夺火库。后因为这个事情遭到迫害,于1968年自杀。1978年平反。

田雨:

李云龙的妻子。二人在淮海战役时相识,当时她是当时解放军医院中的护士。结婚后曾去中央军事学院俄语系就读,毕业后分到了福建军区政治处工作。为李云龙生了两个儿子:李健、李康。后又收养了好朋友冯楠的四个孩子:赵山、赵高、赵水、赵长。后在得知丈夫的死讯后在狱中自杀徇情。

赵刚:

曾任八路军386旅独立团政委,李云龙的生死之交。解放后授少将衔,在北京中央军委政治处工作。他坚决抵制左倾错误路线,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遭到迫害,最后自杀。1978年平反。

冯楠:

赵刚的妻子,田雨的好朋友,北京大学讲师。在李云龙夫妇的介绍下与赵刚结婚,对丈夫的工作十分支持。为赵刚生了四个孩子。当丈夫遭到迫害的时候给予丈夫很大帮助,后来托人将自己的孩子交给李云龙抚养。后与丈夫一起自杀。

丁伟: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一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期间率军出师东北,在辽沈战役中屡建奇功。解放后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调任边防某军任司令。1958年因支持彭德怀遭到迫害,被免去一切职务并下放到某农场改造,此后音讯全无。

孔捷: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二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期间参加中原反攻,1950年率军入朝,参加抗美援朝战争。1955年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任东北边防某军军长,最后收养了李云龙夫妇和赵刚夫妇的6个孩子并把他们抚养成人。80年代初离休。

楚云飞:

黄浦军校第五期学生,抗战时期任晋绥军358团团长,曾与李云龙交往甚厚。1945年入陆军大学学习,毕业后升任国军第89师师长,在淮海战役的时候与李云龙交手,后负伤。1949年初逃到台湾。1956年任金门守备军副司令,授中将衔,后升为上将。在金门与解放军交手数次。1968年李云龙去世时,在金门用广播悼念李云龙。改革开放以后来大陆经商并买下李云龙故居做留念。

二、剧情简介

故事内容是讲述优秀将领李云龙富有传奇色彩的一生,从他任八路军某独立团团长率部在晋西北英勇抗击日寇开始,直到他在1955年授予将军为止。“面对强大的敌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句话就是李云龙,这位“战神”式将军的一生写照 。电视剧只拍到李云龙解放后授少将军衔,小说后半部金门炮战、李云龙自杀等都没有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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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择天记结局原文

全文共 3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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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三十三年春,生了很多事情。

先是大周皇帝陛下颁布了一道旨意,要求离宫尽快推选出一位新的教宗。这件事情引了轩然大波,没有几个人知道,在颁布那道旨意之后,皇帝陛下坐在皇位上呆了很长时间,然后让师弟给圣女峰写了一封信。

太平道上也很热闹,中山王因为炸酱面的味道不对把新来的厨子骂成了牛屎。不远处的薛府,在大朝试里拿了第二名的薛业谨,出了天书陵第一件事情便是被母亲带着到处相亲,每天夜里长吁短叹。薛府旁边那座周通的秘宅则是被莫雨暗中收了过去,最近下朝后她最爱做的事情便是与娄阳王在这里研究酸萝卜怎么做才好吃,看来她是真的怀孕了。

前浔阳城奉圭君一直留在雪老城,据说是在学习歌剧的唱法,魔族的文明成果被大周王朝毫不客气地举世共享,最珍贵的通古斯大学者的研究笔记由朝廷与离山各自拿了一半。到现在为止,苟寒食已经三年没有离开过主峰,日夜与那些研究笔记相伴,秋山君则只是看了三天,便不顾父亲的苦苦恳求,单身离开,去往遥远的寒冷的雪原。待关飞白知道消息从汶水赶回来后,已经看不到他,也没有机会再问大师兄当年写给梁半湖的那封信里究竟是什么内容。

没有人知道秋山君去了北海,在那里他找到了伊春山人与镜泊山人。他没有隐瞒自己的意图,直接告诉两位山人,他准备在北海边生活很多年,等到对方自然老死,然后会拿着通古斯大学者的笔记解剖研究他们的身体,希望找到让魔族继续繁衍下去的方法。两位山人没有生气,也没有觉得他是个疯子,笑了笑便同意了他的要求。

第二天清晨秋山君看到南客,才知道她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好几年,只是看起来她的病没有好,反而有些加重。

他微笑说道:“巧了,我最近学一剑曲,你要不要听?”

……

……

世间一切都很好,唐三十六不怎么好。

在汶水城再如何嚣张也显不出本事,回京都又受不了折袖与七间那对狗男女秀恩爱的模样,老太爷身体健康,明显几十年里还死不了,父亲的毒已经全解,至少还能再活个几百年,他能做些什么呢?

他去了城外的桃花山,进了那家桃花庵,要了一杯桃花茶,一坐便是三个秋天,却始终没能得到回音。

落落过的也不好。春天的时候,她被正式封为太女,但那对她的生活没有太大影响,除了读书练功画梨花之外,她最常做的事情便是看云海,手指下意识里搓着那颗石头,神情寂寥。

轩辕破没有继续领兵,也没有跟金玉律去种地,做了落落的侍卫官。

落落站在圆窗边看着云海呆的时候,他也在看着她呆,他知道殿下不会在这里停留太长时间,因为殿下的修行真的很刻苦,而到了越过那道门槛的那一天,殿下便一定会去那个世界找陈长生。

暮色下的桐江如金带一般美丽。

小镇上的生活还是那样安宁而悠闲。

翠绿的竹牌倒在牌桌上,引来一阵惊呼。

清一色。

徐有容静静看着竹牌,忽然说道:“感觉不错。”

妇人与另外两个牌客正准备迎合两句,忽然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她的这句话好像说的并不是牌。

……

……

终年缭绕圣女峰的云雾忽然散开,难以计数的珍禽异鸟从大6各处飞来,如朝圣一般。

一场秋雨洗桐江,世间各处都有感应。

王破站在梧桐树下,望向南溪斋方向,感慨说道:“了不起。”

他很清楚,当年徐有容没有随陈长生一道离开,不是因为南溪斋事务多,或是天下大局未定。

她只是不服气,她要自己离开。

当年陈长生在雪老城里破境入神圣,有各方面的原因,过程无法重复。

真算起来,徐有容进入神圣领域的年龄才是最小的。

……

……

离开之前,徐有容收到了京都寄来的一封信。

字迹很干净,和陈长生有些像,和余人也有些像。

信里的内容,是余人的原话抄录。

“三年后我会退位,把他找回来替我。”

……

……

有人比徐有容更早离开这个世界,她也是去找陈长生的。

黑衣少女走出深渊,望向前方那座雄伟至极的冰雪要塞,听着城墙上传来的喊声,满脸不解。

如果她没有听错,那些人喊的是龙骑士,但是风雪里飞来的不是一群蜥蜴吗?

……

……

陈长生蹲在溪边,用手帕仔细地擦拭干净水珠,起身穿过树林,越过栅栏,向着远处那座建筑走去。

头已经剪短,微微卷着,乌黑茂密,没办法再梳道髻,但看着也很清爽。

他穿着的衣服洗的一尘不染,和别的魔法学徒形成鲜明的对比。

或者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无论是学院里的教授,还是牧场里的那些大妈都很喜欢他。

陈长生现在是一名普通的魔法学徒。

在灰堡公国里,像他这样的魔法学徒有数万名之多。

他不担心会被人现自己的秘密、知道自己来自另外一个世界,哪怕这个学院有很多优秀的魔法师,甚至还有两名魔导师。

在魔法学院里,他表现的非常普通,无论是魔力波动还是念力强度,都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

如果他愿意的话,那些微弱的魔力波动都可以随时消失,变成真正的普通人。

就算神明看到他,应该也无法现他的真实身份,因为他真正做到了神隐于内。

当他来到圣光大6的那一刻,现这里的天地间到处都是圣光。

那些圣光与他身体里的圣光本来就是相同的事物,二者自然交融,这也意味着他真正的做到了与天地相合。

是的,他现在是神隐境界,也就是天海圣后当年的境界。

别的人类来到圣光大6,应该不会像他这样得到如此可怕的提升,但也应该会变得强大很多。

天地之间到处都是能量。

数年前,苏离能够一剑斩断空间通道,想来也与此有关。

在中土大6的时候,他的剑虽然也很厉害,但应该强大不到这种程度。

当初在遗弃之地时,他曾经有过疑惑,既然伽蓝寺是空间裂缝,为何神明不从这里破开一条空间通道。

王之策对他说,那是因为神明也无法保证这条空间通道是单向的。

现在他明白了原因。

神明在害怕。

他害怕人类来到圣光大6。

……

……

暮色落在窗户上。

陈长生走到窗边,望向学院外围的草坪。

草坪上,有很多老师与学生正在去吃晚饭,看见窗边的他,都热情地打着招呼。

看着人们,他忽然生出一些不舍。

到了离开的时候。

这几年他在学院里非常认真的学习,整个大6的历史、魔法知识、地理与人文相关的记录,都已经掌握的非常充分。

而且按照他的推算,有容应该快来了。

世界这么大,他担心她找不到自己。

他曾经打听过苏离的行踪,却一无所获,就连碰巧被他制住的一位红衣大主教都没有听说过。

能如此完美掩去行踪与消息的人只能是那位刺客领。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是教廷在刻意阻拦消息。

他决定去一趟圣城,看看教廷的情形。

最重要的是,他确定徐有容一定会去圣城。

因为教皇在那里。

神圣皇帝与教皇是圣光大6最有权力的人,谁也无法确定,谁的权力更大。

可以确定的是,教皇是圣光大6的最强者。

他被称为最接近神的男人。

……

……

从绿弓郡到圣城,如果用最快的马车,需要一个半月,可以说得上是漫长的旅途。

很多旅客习惯在拉罗塞尔修道院稍做休整,补充一些食物。

陈长生看着盘子里的土豆泥与硬硬的黑面包与炸鱼,前所未有的开始想家。

很随便地吃完晚餐,他回到房间里认真的洗漱,十点钟的时候准时躺上床,开始睡觉,等待着五时醒来。

奇怪的是,不知道是因为窗外的月亮太过惨白,还是秋蝉最后的鸣叫太过凄厉,他始终没有睡着。

看着床前如霜般的月色,他决定接到有容,陪她在这里到处转转,然后就回去,不等落落她们了。

做出了决定,却依然不能平静,他还是睡不着觉。

陈长生没有挥手把修道院四周所有的秋蝉全部杀死,也没有召来一片阴云挡住月亮,披了件衣服去院外散步。

不知不觉,他走到了修道院的最深处,那是一座石堡,没有任何灯光,显得格外阴森。

对神隐境界来说,没有不知不觉这种事情,他早就已经觉察到了问题,只不过不想理会。

除了教皇等极少数存在,这个世界没有谁能够威胁到他,陷阱与埋伏更没有意义。

石堡地底有一座阵法,野草里到处都是无形的魔力线,即便是大主教与圣骑士这种层级的强者,都无法越过。

陈长生听到了呼救声。

呼救声来自地牢,拨开野草才能看到一个很小的通气孔。

地牢里没有点灯,但他能把里面看得清清楚。

关在地牢里的人,头上戴着被焊死的铁面具,穿着破烂的衣裳。

当惨白的月光落在铁面具上时,更是显得恐怖至极。

铁面具的缝隙里,生着杂草。

也不知道这个人被关在这里多少年了。

那个囚犯看到了陈长生,狂喜至极,甚至有些疯颠,不停地用铁头撞着墙壁。

陈长生静静看着他,等着他冷静下来。

“老师,救我!”

铁面人趴在通气孔上,用颤抖的声音哀求道。

陈长生问道::“你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是奥古斯都。”

陈长生说道:“你在等我?”

很明显,修道院里被人做了手脚,刻意引着陈长生来到这里。

能够悄无声息影响陈长生的判断,必须要说,那个人的境界高深难测。

陈长生更是从这种安排里闻到了某种熟悉的味道,所以他这时候心情不错,愿意听听对方准备说些什么。

“一位自称旅行者的先知曾经告诉过我,只要我耐心等等,真诚祈祷,您便会来收我为学生,救我出去。”

铁面人明显没有撒谎。

自称旅行者,也只有那位才会闲的无聊做这种事情。

“你怎么判定那个人就是我?”

陈长生问道。

铁面人有些激动说道:“完全无视黎塞留那个恶贼设下的禁制,那就必然是您!”

陈长生记得,那位叫黎塞留的红衣大主教是神圣皇帝的支持者。

“你到底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确实叫奥古斯都,曾经被封圣骑士,是神圣皇帝的孪生弟弟,已经被关在这里很多年了……”

说到最后,他的声音再次颤抖起来,显得非常痛苦,充满了怨毒的情绪。

他的目光里自然没有这些情绪,满是希冀与紧张,害怕陈长生就这样离去,隐有泪光。

很简单的一句话,便能推演出来一个很常见的宫廷故事。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我要去圣城,我们可能不顺路。”

铁面人焦急说道:“一定会顺路!一定会顺路!就算您要去地狱,我也会毫不犹豫跟随您的脚步!”

陈长生说道:“如果我要去的地方是神国呢?”

……

……

(全文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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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琅琊榜小说最后结局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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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琅琊榜》相信大家并不陌生,被翻拍成电视剧之后,电视剧和小说一起火了。那小说里,最后的结局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琅琊榜小说最后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

琅琊榜小说最后结局

琅琊榜讲述的是朝堂上的斗争。本文的特点是没有女主,所以感情一线描述的不是很明显,这让男主的结局更加简单了。

最后的结局是男主梅长苏为景琰分忧,做了出征大渝军队的军师,在服用冰续丹之后三个月战死(结尾的描述是景琰在一间素室中抄写亡者的名字,每每抄写到最后一个失声痛哭);梁王死后景琰顺利当上了皇帝;霓凰郡主与聂铎成了亲;飞流跟着蔺晨回了琅琊山。

小说简介

梅长苏(胡歌饰)本远在江湖,却名动帝辇。江湖传言:“江左梅郎,麒麟之才,得之可得天下。”作为天下第一大帮“江左盟”的首领,梅长苏“梅郎”之名响誉江湖。然而,有着江湖至尊地位的梅长苏,却是一个病弱青年、弱不禁风,背负着十多年前巨大的冤案与血海深仇,就连身世背后也隐藏着巨大的秘密。

原来,十二年前,南梁大通年间,北魏兴兵南下,赤焰军少帅林殊随父出征、率七万将士抗击敌军,不料七万将士因奸佞陷害含冤埋骨梅岭。林殊从地狱之门拾回残命,历经至亲尽失、削骨易容之痛,化身天下第一大帮江左盟盟主梅长苏。

十二年后,梅长苏假借养病之机、凭一介白衣之身重返帝都,从此踏上复仇、雪冤与夺嫡之路。面对曾有婚约的霓凰郡主(刘涛饰)、旧时的挚友靖王萧景琰(王凯饰)以及过去熟悉的所有,他只能默默隐忍着一切,于看似不经意间,以病弱之躯只手掀起波波血影惊涛,辅佐明君靖王登上皇位,为七万赤焰忠魂洗雪了污名。

然而由于梁武帝晚年的昏乱治理,南朝境内纷乱四起,已代北魏而立的东魏趁机兴兵南下,朝中一时竟无人能够领兵。为解国难,梅长苏不顾身体病弱,毅然束甲出征,仅用三个月时间,带领大梁军队一举平定北境狼烟,还大梁以和平安定。而此时的梅长苏,也煎熬尽了自己最后的一点心血,在沙场上走完了自己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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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最好的我们》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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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我们》(网络原名《流水混账》)是八月长安的振华系列作品之一,由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其以怀旧的笔触讲述了女主角耿耿和男主角余淮同桌三年的故事,将怀旧记忆写到了极致,是80后青春校园纪念书。《最好的我们》小说结局是什么?跟着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摘录书中的结局片段:

我看到我的少年远远走过来,一开始还是医院门口那个疏远的样子,然后渐渐地、渐渐地绷不住脸上的笑意。

笑得像个得逞了的坏小子。

我知道他一定会来。

那个站在打电话的大肚子叔叔旁边一脸不忿的少年;

那个站在红榜前对我说“我名字左边的那个人叫耿耿,跟我的名字连起来,正好是耿耿余淮”的少年;

那个侧身执笔,装作随意的样子写下“最好的时光”的少年;

家长会门外的走廊里孤零零等待的少年;

在顶楼大声说“你要继续崇拜我”的少年;

站在我家门口,说“以后有的是机会”的少年;

或者是,放下红白机的手柄,说,“我也只能做到这些了”的男人;

羞涩地挠着头,说“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日子过得跟流水账似的”那个男人;

……

他带着背后的岁月,呼啸而来。

像一场七年前的洪讯,越过一整个青春,时至今日终于漫到我的眼前。

我们一起爬上坡去找那棵树。

我一边找着一边嘟囔:“不会真的死了吧。”

“没死,”他敲了我的脑袋一下,“我上个星期还来看过呢。”

我笑着看说漏嘴的家伙,直到他红着脸偏过头,拉起我的手跑到一棵挺拔的杨树前。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忽然指着树干说:“你看,我旁边那个人的名字叫耿耿,和我合在一起,刚好是耿耿余淮。”

我笑着看他,说:“我就是耿耿。”

那是我们的故事的开始。

所以就让我们从这里重新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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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夏至未至》小说结局

全文共 2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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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来到浅川,我已经没什么印象了。从北京回到室县之后,我几乎很少再去浅川。家乡的人和曾经的同学都好奇怪为什么北京大学的我会回到乡下来,我也没想去解释,只等时间冲淡一切。

于是日子就真的那样平淡地过下来了。平淡地找了份工作,平淡地认识了新的男孩子,平淡地和他谈婚论嫁。只是再也不会有曾经对傅小司的那种感情了。

那样的感情,一辈子,只有一次。

在北京那个炎热的夏天,就被消耗干净了。

不会再去那样地想一个人了。也不会再去那样地挂念一个人了。也不会再去那样地担心一个人有没有吃饭有没有在冬天里穿着温暖的袜子了。也不会再去因为他的一次皱眉而紧张得不知所措了。也不会再去连续熬通宵为了让一个人工作轻松了。

再也不会有那样的时光了。

就像再也不会有那个曾经为了爱奋不顾身的立夏了。

有时候从室县去浅川办些事情,每次事情办完之后,我都会在浅川待上一天,走一走那些熟悉的街道,看一看那些熟悉的风景。

很多时候我都会看见遇见,可是我不敢叫她。记忆里的她,像一只华丽的燕尾蝶,翱翔在山谷的泉水之上。很多时候,我都是安静地看着她,看着她在路边等候,看着她去买东西,看着她和青田一起走过黄昏的街道,就像多年前看着他们一样。

我总是假装着也和她一起享受着这些平凡的幸福,假装着我们还在一起。

即使我们不在一起了。

我没有告诉她我已经回来了。在她的心里,肯定还以为我在没人知道的一个地方吧。

记忆里只剩下一些发亮的细节,在无数个大雨的夜里,重新回到我的梦境中来。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是穿着CK的白色T恤,依然被我不小心弄上了便当上的油渍,依然瞪着双大雾弥漫的眼睛对我面无表情。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削好了一支铅笔从前面默不作声地递给我,依然会带着我翻过学校高高的围墙,依然是那个当年全中国似乎只有我才知道的小画家祭司。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在大雨里站在公寓的门前等我下楼,依然开心地吃着我从家乡带来的甜点,依然是在冬天里都还是穿得单薄都不怕寒冷,依然和我一起,在文理分科的表格上,做了一样的选择。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是在大雪里用大衣包围着我,依然会对我微笑说早安,无论是多么疲惫的一张脸,依然会为了我的一时兴起而认真是去学校查地图然后带我去没有去过的乡村。

可是那些梦境中的你,早就死在2003年的夏天。死在那个连太阳都会觉得发烫的夏日。

重新站在浅川一中门口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你曾经躺在我的腿上,对我说,立夏,什么时候,我们一起回浅川去看看那些香樟吧。

而现在,当初说着一起看着香樟的人,只剩下我一个人回到曾经的这个地方。小司,你知道吗,那些从学校里面走出来的女生,好多人都抱着你的画集,甚至可以听到她们口中的你,都已经是被神化之后的你了。很难想象,一个曾经学校里平凡的男孩子,会成为流传在一届又一届学生口里的传奇。你听了,肯定会好开心吧。而曾经的我,也是那样一个抱着你的画坐在浅川一中的树一睡着的女生,只是,那个时候,我不知道被我整天抱在怀里的祭词,原来就和我每天呼吸着同样的空气,走着同样的路。

我甚至在那一瞬间有点微微想起你难得一见的笑容,差点就在马上就要结婚的丈夫面前哭起来。

他也很温柔。

他也很体贴。

他也会在我生病的时候买药给我。

可是他却永远都给不了我你曾经给我的那些色彩。有时候都觉得你太过自私,带我看过了那么美好的风景,却又中途离开,而我以后的路途,从此变得没有任何可以超越从前的惊奇。

明天我就要结婚了。

今天来浅川挑选装饰家里的饰品。当我路过一家油画店的时候,我惊讶地发现了好多你的画。好多好多,你成名前的,和你成名后的。一幅一幅的画全部挂在墙上,我一幅一幅地看过去,时光在眼前缓慢地流逝,我像是看着你曾经的岁月又在我的面前轰隆隆地跑过去。带出地动山摇的震撼力。像是当年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一样。

我告诉我的丈夫,说这些画都是我高中时代最喜欢的画家画的。于是他笑眯眯地对我说,只要你喜欢,我们家里可以全部挂起这些画。

我说好,也只有这些画,才配得上装点我的青春。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心里面像是在黄昏时突然拉起窗帘,一下子全暗了。

我突然想起在大学的时候我们一起看过的话剧,那是《罗密欧与朱丽叶》,里面的一句台词就是,外面的天亮了,我们的心暗了。

那个店的老板还开玩笑说我真年轻,因为现在喜欢这些画的都是那些高中的女孩子。我只是笑了笑,没说话,因为我怕一说话,他们就听出我声音里悲伤的情绪。

我叫丈夫帮我挑第一幅,他指给我看墙角的那一幅,说他很喜欢。我抬头看过去,是那幅《从未出现的风景》。我去付钱的时候,放在最上面的那幅,就是这幅《从未出现的风景》。那一瞬间掠过脑海的,是画面上那个从天国俯下身去亲吻男孩的女孩,那个女孩的白衣裳,和那个男孩明亮如星辰的眼睛。以及,在那个除夕夜的晚上,你在窗边对我说的:

立夏,接吻吧。

所有的过去,所有的岁月,所有的散发着油墨清香的试卷,所有在夏日的暴雨里打篮球的湿漉漉的男生,所有在湖边安静地背着长长的英文词条的女生,所有盛开在夏天末尾的凤凰花,所有离开的人,所有归来的人,所有光芒万丈的诗篇,所有光阴暗淡的日记,所有离散的时光,所有重建的家园。所有溃烂在雨水里的落叶,所有随着河流漂远的许愿瓶,所有黑夜里唱起的歌,所有白天里飘过的云,所有的幸福和泪水,所有的善良和自由。

都在很多年前的那个夏天里,一起扑向了盛大的死亡。

只剩下连绵不绝首尾相映的香樟,像海浪一般覆盖了整个城市。在一年一度的潮湿的季风掠过树梢的时候,它们才会默默地低声传诵。

传诵着传奇的你们。

和你们留下来的,永不磨灭的传奇。

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些女孩,教会我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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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用灵魂歌唱龙的精神作文

全文共 1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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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欢出道20年,一直是在“红”的档次上,没有非议,没有花边,没有敌人,有的只是中国人的龙气和阳刚,更多的是中国人的传统。他曾有过教授经历。所以,这样的歌手在众多歌迷当中几乎是常胜将军。毫无夸张的说,刘欢身上体现出的大多是时代主题旋律。他的一些专辑里,其歌词的涵义大多是鼓舞士气,呼吁人们积极向上,而且,刘欢也很会让人们向着人生的前方努力,不论你是沦落他乡的孤独者,不论你是欢笑在祖国大家庭里,都会沿着他的歌曲、看到人生的灿烂和美好明天。

刘欢歌迷的特点各年龄段都有。说起刘欢,天视主持人王喆如数家珍:他家从84岁的奶奶到60岁的老爸、到30岁的我、到我4岁4个月的女儿全爱听欢哥的歌,《半边楼》、《上大路》《生活问我我问生活》(姊妹行)、《康熙大帝——金屏风》《东方之光》(欢哥写的)《长高了北京》(都不好找了)我都有。我以为我喜欢刘欢是个另类,发现有这样多的中国人喜欢刘欢,我很感动!证明中国还是有男人的,不都是唯嘉、何炯之流的变态。喜欢刘欢从1986年开始。欢哥1992天津电视台春节晚会的《酒是好朋友》特棒。与欢哥侠客的气息特搭,曹勇写的<不来的美丽>《无人可替代》《离不开你》《共度今宵》也好听。还有《改革开放20年》的片尾曲,象梦,又象传说。

是啊,刘欢的歌迷年龄段的确很广,就像网友所言,无论年长还是年幼,都很喜欢他的歌声,一直觉得他不是个单纯的歌者,他是用灵魂在唱歌的一个人。有幸看过他的演唱会,那种震撼至今依然铭刻在心。谈起古典音乐,刘欢的确有独到之处:古典对我的音乐是有帮助的,因为它到底是人类几百年来留下的财富,而且很多经验都是靠一代代音乐家摸索出来的,西方人在这些方面很善于做比较细部的涉及到音乐技术问题的探讨,所以说他们留下的经验对我来说肯定是有帮助的。但是对于古典音乐和流行音乐本身我是这样的看法,这两种东西从来都是并存的,以我看来,流行音乐是都市里面的民间音乐,因为民间的东西随着工业化慢慢地集中到都市里,产生了一个都市民间的东西,这与我们过去认同的高层次的或者说属于贵族阶层的正统音乐一直是并存的。

刘欢认为,一直到20世纪由于都市化和商业传播的发展,使得流行音乐的水平提升了,因为原来大体上做不到,也没有机会给他们进到像样的演出场所,演奏等各个方面受到很多条件的限制,但是工业化以后,尤其是二战以后,媒体又很发达,使得这种东西被更多地更广泛地传播了出来,而且由于它很通俗,容易被更多的人接受了,影响面积很广,应该说是普罗艺术的范围。这里边,我觉得也不一定说是宣泄,我觉得流行音乐里面很多东西是可以深入灵魂的。

听了那首亚洲雄风就觉得该是刘欢演唱再恰当不过了。刘欢的嗓音浑厚,而且不失穿透力,加上莎拉布莱曼,就更有国际化的味道。相信我们中国的开幕式吧,世界第一,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祝愿刘欢用灵魂演唱的北京奥林匹克主题歌响彻五湖四海;全国人民都支持您,这是一台世界上中国五千年文化和西方文化最美的结合,用我们中国人的脸、中国人的心、中国文化、中国人的志气、神气唱出中国龙的精神

[用灵魂歌唱龙的精神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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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中考作文赏析:那时,我的灵魂被他敲醒

全文共 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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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心中,有一座山。那座山离我很远,却也离我很近;那座山很雄伟,很高大。那座山,就是毛泽东。

我不敢看他,因为他高得我抬头也无法看到尽头;我不敢读他,因为他已埋得很深很深,哪怕倾尽我一生,也未必能看懂它大山中一水,一花,一草,一木。惟有感受,我只能化作一缕清风,去采撷一朵小花,去捕捉一滴泉水,从点点滴滴,感受他。让他敲醒我沉睡的灵魂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独立寒秋,橘子洲头,看万山正红遍,层林尽染。"美好的河山,那荡漾着万千柔情,凝聚着悠悠历史的壮丽河山,引起了一个32岁青年的雄雄意志。"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鸿鹄之志,在顷刻间绽放,伟大抱负,注定了他将书写的明天,辉煌灿烂。他淡淡地敲醒了我沉睡中的野心与意志,他告诉我,"敢教日月换新天",才是炎黄子孙,中华儿女的真本色。

充满自信与朝气,舒展我们的勃勃生机。"踏遍青山人未老,风景这边独好。"满腔的热情,似火山般,欲喷薄,豪情万丈,势不可挡。哪怕即将面临的长征有多艰难,仰天长啸"而今迈步从头越",把一切困难咽进肚子。

长征大道,过草地,爬雪山,磨的不是鞋底子,磨的是那顽强的意志,刚强的生命。"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这细浪腾出了多少不朽的英雄,这泥丸走出了多少不屈的英魂啊!真不愧"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沉痛而昂扬。浓浓的爱国情。他叫醒了我那时沉睡中的顽强与坚韧。

推翻了蒋介石,他终于可以笑了,笑着告诉天下人"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他谱写出的历史,坚如磐石,谁也不能逆历史潮流而行,谁也不能颠覆这天下。

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他亦怀有万丈柔情。为了革命,他丧妻失子,纵有万般无奈,也只有"吴刚捧出桂花酒,寂寞嫦娥舒广袖。"蝶恋花,蝶恋花,恋出一代伟人两行清泪诉柔肠!

"风雷动,旌旗奋,是人寰。三十八年过去,弹指一挥间。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谈笑凯歌还。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在这改革开放大道上,我仿佛看见毛主席在前方的路上,用他春天般温暖的笑容,叹道:"年年后浪推前浪,江草江花处处鲜"。

新时代的篇章,要由我们来写,只能说谢谢他,谢谢他敲醒了我灵魂中沉睡的奋发向上,积极进取。毛泽东,我会深刻领悟您大山一样坚定顽强的精神,努力为祖国明天的大好河山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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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郑楚结局

全文共 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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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称暖男,且具有积极向上的阳光大气男孩。在一家著名的跨国旅游公司担任体验师一职,外表极其光鲜亮丽,给人一种不务正业的感觉,实则认真有担当,有着自己对待事情的底线,并不讨老板喜欢。阳光帅气,风趣幽默,货真价实的暖男一枚,然而又会有一些洁癖强迫症这样的小槽点。看似嘻嘻哈哈但做事认真负责,却因为自己的处事原则在工作中不被重用。

剧中苏芒带着孩子回到国内见到了日思夜想的郑楚,郑楚也表示会将孩子当成自己的来照顾。两人甜蜜相恋。苏芒在郑楚家里发现了陈姗姗,两人冲突爆发,田学成回国要和苏芒复婚。陈姗姗的出现让田学成非常尴尬的走了,原来对陈姗姗施暴的男人就是田学成。误会得以解开,有情人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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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感恩即是灵魂上的健康作文

全文共 1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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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问我:“感恩是什么?”

“感恩即是灵魂上的健康”在我心里,这是最好的回答。人生在世,不能仅向生活一味索取,还要学会感恩,去追求灵魂上的健康,我愿常伴一颗感恩之心,让生命之花开出最美好的姿态。

一个人学会了感恩,他便学会了用乐观谦卑对事待人。当他与生活中神圣时刻共舞时,他感恩,这是生活对他的恩赐。当暴风雨到来时,他感恩,这是帮助他心里和精神成长的甘露。在一次又一次真诚的感恩下,他的灵魂因洁净而愉悦,因健康而富有光彩。感恩清洁了他的灵魂。

会感恩的人有许多。“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我们站着不说话,便十分美好”那是顾城对自然的感恩,他用纯净的文字将最平凡的景象,幻化成世间最美的风景,他明白,无论是普遍还是美妙,存在的,都是他值得用心去感恩的,“花未全开月未圆,就是人生最好的境界”那是李娟对求而不得的感恩,她将失落化为动力,她知道,圆只是暂时的满足,缺,有种持久的期待,面对这样的和谐,她是应该去感恩的。“猥以微贱,当待东宫,非臣陨首所能上报”那是李密对皇上能赏识自己的感恩,虽然他出于原因无法任职,但他懂得,一个人不能要求太多,能得到选用便是对他的肯定,他是要用感恩来报答的。

这些人因感恩而热爱身边的人和事,因感恩而包容人生的平淡与不公。他们用感恩清洁自己的灵魂,得到灵魂上的健康。

相反,当一个人失去了感恩,将生活的美好当作理所应当,而遇一点小事便充满了愤怒与怨恨,满腹牢骚,怨天尤人,大喊生命的不公。甚至逃避现实,沉浸在自己的悲怨中难以自拔。活脱脱地让自己变得阴暗,让灵魂变得浊臭,他忘记了无论是惆怅还是幸福,无论是忧伤还是欢喜,都是人生的滋味,值得我们品尝,因为他忘记了感恩!

我听闻,一位女孩因母亲不给她出国留学的钱,竟用刀捅死了母亲。她难道懂得感恩吗?不懂感恩的孩子竟比狼还可怕!也许她从小就被呵护着长大,把母亲对她的爱当作理所当然。可是她不明白,是母亲赋予了她生命与优越的生活,给她钱是情分,不给她是本分。亲情不是提款机,也不是还债的工具,既然因为各自缘分被安排在一起,就应该学会感恩,倍感珍惜,而不是发生这样毫无人性的惨案。她正是因为没有感恩才使得内心变得冷漠,才使得灵魂变得病态。

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学会感恩,用感恩带来灵魂上的健康。

蒋勋说:“活得像个人,才能看见美”那么怎样才能活得像个人,答案是感恩。只有当我们学会感恩,有了灵魂的健康,才能从人类升华成一个人。我们不仅要用感恩对待每一朵花开,每一声鸟啼,也要用感恩去对待每一次批评和挫折,因为他们虽看似痛苦,但能带给我们成长,让我们从一次次的跌倒中站起,变成更强大的我们。

愿我们每个人都能常怀一颗感恩之心,拥有灵魂上的健康,与这世界温柔相抱,让生命之花开出最美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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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困在灵魂港湾的父亲作文_描写爸爸1100字

全文共 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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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的天空总是阴霾。弯弯曲曲的小径上,被一层薄薄的霜覆盖着,地上枯萎的小草。在淡淡的风中疲倦地摇曳着身子。

爸,您好吗?儿看您来了,生活是否拮据。今天,我给您带了些钱,希望能够解决您寒酸的生活。同时,我告诉您一个好消息,我马上考大学呢,希望您能鼓励我,保佑我。风轻轻地吹志他的围巾,凝神的目光中充满了一颗饱满的泪。像是感激,又似帐惘。以前的一切,萦绕在他的头脑中。有一次,二爸家来了亲戚,正好是他们班的,但是是一个女生。那时,他学习不错。她便常来问问题。他们便在一起专心学习。不料,父亲打破了寂静。父亲一进门,看到他和她在一起,就愣在门上,目光中充满了疑惑,然后便问:噢,你们在学校一起学习,怎么有差别呢?你怎么这般差,天天跑来打扰我家孩子,你把这儿当成歇马店了。听了这话,他很难堪,看到了那个女孩,脸像含苞欲放的红牡丹,一下子开了通红。你属什么的,是几月几日生的。那个女孩便告诉了父亲,父亲二话没说,便向外面走去。

父亲走进了门,脸色很沉重。手中拿着一本很厚很烂的书,坐在客厅中的凳子上,很威严,很庄重地说:儿子,你必须相信命运,过来,跪在我面前,向祖宗起誓:由于这个女孩生辰与我不合,对我必是大忌,便造成学业丢失,子孙后代不得安宁,如果我与她有来往,不得超生。听到如此严肃但荒谬的话,他气极了。幼小的心灵中,已经扎下了对这邪说的憎恶。但当时,他的确起誓了。风中带了些凉意,想到这儿眼泪早已落下。仿佛深渊中落下无人欣赏的落叶,随意而自由。

后来,有个晚上,您说梦到白马大王,他告诉您,必须为他建殿。说也奇,其它几个社老也有这样的反应。于是,你们风风火火,大干了一番。的确,在这次工程中,您运筹帷幄,东奔西跑。每次在睡意正浓时,听见您进出的声音。有一次您说:儿,修庙是多么重要,是光宗耀祖的大事,现在我来修庙,神会保佑咱们一家平平安安,一帆风顺的。

时间如白驹过隙,稍纵即逝,殿已修完。父亲带他去看庙。金碧辉煌,气威宇内,被阴森铸造的氛围,也有几分恐怖。小心,小心,听到这个声音,他一抬头,只见白马大王的神像朝他扑来。说是迟,那时快。父亲一手把他拨开,自己却躺在这水泥做的神像的身下。。那时,父亲说:儿啊,我为了不让神摔坏才。

他的眼前一下模糊了,心底间汹涌澎湃的泪水,早以泻流在面前的一堆土上,一堆黄土上。便说:

十年寒窗,十年磨砺,面对精英荟萃,今日试锋芒,烈火再炼双百日,化莫邪断金刚,却斩不断父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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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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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对厦门,有着一种深入灵魂热爱——尽管我的足迹,是几年前印在那片土地上一次。

绿色

这座城是绿色的。几乎无论你站在哪里,目所能及之处皆是一片碧绿;那树那草融合在一起迸出一种可称作炽热的绿,但它却从不自己主动闯入你的眼帘。它只是兀自绿着,静悄悄的漫入你的心,占据一角,直到有一天你发现它不知何时已蔓遍你的灵魂,洗去你所有的浮躁和大都市中带出喧嚣。还记得那几个夜晚我最喜欢沿着某条河边林荫小道漫步,看皎洁的月色漏过那团夜色染就的墨绿洒在地上映出光影,听微风拂过时衬得夜晚更静谧的沙沙声响,如果可以再回去,我希望能用脚步丈量整个夜晚的长度,还有我深入灵魂的热爱这的这座城市的土地。

我想或许是那绿让我如此深爱厦门。

蓝色

作为一座临海旅游城市,这座城当然也是蓝的。海蓝,天也蓝。在我对于厦门这短短的记忆当中,天空无时无刻不是一碧如洗,干净的近乎透明,其中嵌着几朵懒洋洋的,近乎一动也不动的卷着边的白云。你只有伫立良久,才会发现它们在缓缓移动,正如这城市的节奏和色彩——安静平和的蓝。

海当然也是蓝的,我喜欢在离岸有一点距离的地方呆着,感受那些小小的浪头让它们带我慢慢的移动,看海深浅两色的蓝在海天交界处融为一体,彼此又界限分明。我爱大海,爱这样宁静祥和的时光,爱把我包围住的蓝色——这一切又构成了另一个,我从灵魂深处热爱厦门的理由。

灰色

想到厦门我也会想到灰色,尽管这座城除了柏油马路和这个词基本无缘——或许是湛蓝的天幕让我忆起大城市灰色的天,或许是回到大都市快节奏,吵闹烦躁的生活给我蒙上了一层灰霾。回京,灰色一下闯进我世界,赶走了所有的蓝与绿,等我惊觉为时已晚,那些颜色只依稀能在记忆中找到。不甘与过后的无奈一时间吞没了我,和美好的回忆一起涌上心头,伤心和遗憾让灰色也成为了我热爱厦门的理由——对那些或许在无法体会到的宁静美好的,深入灵魂的热爱,

我深入灵魂热爱的厦门啊,也许在无法见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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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800字

全文共 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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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相间的五边形,卷成一个球体,夹带着珍惜、陪伴与支持,在生活的跑道上不懈地滚动着。这就是足球,就是我深入灵魂热爱

爱足球,所以爱球鞋。第一双球鞋,是同学赠送的礼物,我爱穿着它,在绿茵场上飞奔,享受着耳畔呼啸的风,以及鞋钉与地面坚实的抓地力。每次回到家,自己也总喜欢呆呆地捧着它出神。在心中,仿佛回放着一部部黑白电影。那一帧帧的画面描绘的是和队友在场上的嬉笑怒骂;和对手在握手时的惺惺相惜;和伙伴在胜利时的开怀大笑;和球友在失败时的凄然泪下。它承载的,是欢笑、是泪水,更是足球带给我沉甸甸的感情。每次它受伤后,我总会小心翼翼去擦拭被蹭花、蹭黑的地方,因为在我眼中,它早已不只是双球鞋,更寄托着我对足球深入灵魂的热爱。因为爱,所以珍惜。

爱足球,所以爱这支球队,随着不断长大,我也成为所在城市球队的铁杆球迷。

忘不了在现场时,不知疲倦地呐喊助威。哪怕汗水滴进眼睛,仍不愿意闭上,只为了不错过赛场上的每一分钟。

忘不了在电视机前,看到球队输球后,头深深地埋进枕头里痛哭,不顾父母的劝阻,双拳无力地捶打着身边的一切,发泄心中的郁苦。

最忘不了的,是在刚开始看球时,在比赛结束后的球员通道处等待签名和合照,那一场我支持的球队输了。但我却因为即将拿到签名的激动与兴奋,冲淡了失利的阴霾。在我所热爱的球队长走出来后,我第一个就扑了上去。意外的是,他浓厚的双眉竟一直紧锁,见到我是小球迷,嘴角才扬起一丝不自然的弧度,却仍掩饰不了半红肿的眼睛,留下了一张弥足珍贵的照片。在签名时,他的双手兀自留着两滴水珠,让人分不出是汗水还是泪水。等他们走后良久,我仍木然地站着出神,“我真的足够爱他们吗?”这个问题不断盘旋着,脑海中浮现出队长那紧锁的眉头、泛红的眼睛。终于我明白了,是的,真正的爱永远不是自私,而是陪伴和支持。我狠狠地攥紧了双拳,心中又有了一个坚定的信念。

就这样,我更加地爱它了,陪着它一起哭、一起笑,赢了一起狂、输了一起杠。这种爱,让我学会了支持,学会了陪伴。

爱足球,所以爱与它相关的一切。我曾经为了它受伤,为了它跌倒,为了它呐喊,为了它鼓掌。为它付出我的笑声,也为它付出我的泪水。

为什么爱足球?或许是因为它让我收获了友谊、欢乐;或许是它让我学会了珍惜、陪伴、支持;又或许是它让我懂得了生活的内涵。

在未来的生活中,足球将继续流动,我也将在它身边继续奔跑,带着我深入灵魂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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