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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战车二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最新20篇】

《我的前半生》电视剧改编自香港女作家亦舒的同名小说,讲述了由马伊琍饰演的罗子君与雷佳音饰演的陈俊生是一对幸福夫妻,家庭和睦。却在现实生活中矛盾暗涌,慢慢消逝爱情,经过一番波折,他们各自寻找幸福,理想地结束了前半生生涯的故事。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灵魂战车二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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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学叫第二种结局续写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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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跑呀,跑呀!它碰上了一位农民。农民看见心里美滋滋的,心想:“这只狗来的正好,它可以帮我赶走小鸟,这样我田地里的种子就不会被小鸟吃掉了。于是农民就高高兴兴地带着小狗回家了,并且精心地饲养它。

有一天,小鸟又偷偷地来吃农民地里的种子,小狗看见了很是着急,就发出“咕咕,咕咕”的声音。小鸟们听了,以为是同伴杜鹃呢,便三五成群地飞了过来,全都围在农民的地里吃种子。农民看见了,觉得很惊讶,就问小狗:“这是怎么回事呀?你为什么会发出这样的怪叫?”小狗吞吞吐吐地说:“我从小就不会叫,这个叫声还是刚刚从杜鹃那学来的。”农民听了小狗的话,看它可怜兮兮的样子,非常的同情它。

于是,农民就下定决心帮助小狗学狗叫,他天天带着小狗往邻居的家里跑。邻居家的狗很耐心又很有爱心,看见小狗这么可爱,二话不说就答应教它了,它一遍又一遍地教小狗“汪汪,汪汪”的叫着,小狗很聪明,几天下来就学会了狗叫。农民很欣慰,他再也不担心田地里的种子会被小鸟吃掉了。从此,农民和小狗每天相依相伴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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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未来的超光速战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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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9999年,我——大名鼎鼎的科学家——顾启铭博士刚刚发明了一件高科技产品:超光速战车。因为,在几天后,一大批生化丧尸机甲就要过来了。

超光速战车外形可帅气了!黑色的车身,旁边,还各加了四个黑科技满满的激光枪;车尾上还有一个微型无人机,可以同时发射两个热程像响尾蛇导弹,机身上面还可侦察的摄头;战车的最后还有一个隐藏的巨大的火箭推进器。

超光速战车不仅外形帅气,功能也一位俱全。有功能的按钮,分为三种功能:第一种,在生化丧尸机甲太多时,你只要按下绿色按钮,便可以让战车飞起来,瞬间隐身,“狂扫”生化丧尸机甲;第二种,如果生化丧尸机甲被其他机甲“复活”,只要按下红色按钮,发身出一枚“死亡之弹”,被救的机甲的灵魂就永远飞到“地狱”里了;第三种,如果机甲突然增多,只要按下蓝色按钮,战车周围便会形成一个“纳米离子激光防护盾”,只用0。00000001微秒的时间,便会加速到每微秒10亿千米的超光速冲向生化丧尸机甲。这时,机甲肯定全军覆没了。

虽然,这只是幻想,但我始终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一辆超光速战车一定会诞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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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触动灵魂的歌

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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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是向你索取,却不曾说谢谢你,直到长大以后,才懂得你不容易”……每当听起这首歌我总是想到我的父亲。

曾今的我听歌只是用听觉去听,从来没有用心的去体会每一首歌的歌词拥有什么样的情意。但是只有那筷子兄弟用他们的真情所唱出的《父亲》使我为之动容。

父亲这个代名词,对我来说太熟悉太熟悉了。只是应为熟悉,让我从小到大一直忽略了我的“父亲”。而在这首曲子当中我最喜欢的则是这一句,“时光时光慢些吧,不要再让你变老了,我愿用我的一切,还你岁月长留。一生要强的爸爸,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微不足道的关心收下吧!”想想,父亲为我付出了那么多,而我却又是因为烦恼向父亲发脾气。我是那么的无知,多么的不体谅用双手撑起我们那幸福的家。

父爱的无私,父亲的伟大。我从没深刻地去体会过。而如今,我那一生要强的爸爸,已在头上多增了几缕白发,眼角的鱼尾纹,都清晰可见;面部的苍老;背影的佝偻;足以看出,父亲年青时的辛苦。

这首歌结束了,我落泪了。看看自家的门口还没有我那父亲回家留下的的脚印。便出门等我的爸爸回家。仰头望向天空,黑夜里的星星是多么美丽。盯着天空的星星,忽然星星连成了一位慈祥,和蔼的父亲。就如我的父亲在远方挥手!

每一个人都应该学会知足,这样才会使自己的父亲少幸苦一点。比起那些无家可归,渴望得到父爱的孩子,我是幸福的。我有一个温馨的家,我有一个爱我的爸爸。

如果现在有人问我:“你会为你的父亲做些什么 ?”那我会肯定的回答:“我会用我的一切乃至生命,换父亲的岁月长留。”

我想对父亲说:“我爱你,您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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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话题拓展:爱心、精神食粮、莫丢失灵魂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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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时候和“洋垃圾”说再见了!

由于遭中国拒绝,数百吨垃圾于2015年12月被运回它们的老家——英国。但这则消息带给中国人的兴奋并没有持续多久。英国环境部门最近承认,该国每年有1200万吨的垃圾“出口”到中国、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等发展中国家。其中,每年运往中国的垃圾约为200万吨。英国方面同时承认,许多垃圾在这些国家只是被简单埋掉了事。

对于这些垃圾输入国来说,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在遭非法掩埋后,电子和塑料垃圾往往经过上百年都无法降解;而如果被堆积,它们会随着风吹雨淋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并滋生各种病菌。在索马里,每当洪水来袭时,“洋垃圾”所含的有毒物质就会渗入地下水,这使得渔业资源遭破坏,成为催生海盗活动的原因之一。

小杂评:当英国政府对垃圾出口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时候,我们看到了“生态帝国主义”的影子。然而,这已经不是某个发达国家能够为所欲为的时代。随着中国环保意识的苏醒,“洋垃圾”被输入中国将越来越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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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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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淅淅沥沥,打在鼓浪屿的石头路上,溅起泥土的清香,弥漫在整座小岛的上空。我知道,空气中,还参融着,我对这座小岛深入灵魂热爱

漫步雨中,无需撑伞,因为那雨滴从头顶含羞吐蕊的丁香花瓣上滑下,会将那花香丝丝沁入心田。徐徐的风吹过,扯起远处一纸沙燕风筝,在空中飘着摇着,任斜雨把它撞得颠颠簸簸。随意蜷进一家路边的小店,看无数晶莹剔透的雨滴纠缠着打在玻璃窗上,在飞散;老槐树飒飒的抖着,片片树叶犹如清丽的油画;静静的数屋檐上坠下的水滴,心情仿佛被水慢慢泡开,内心的灵魂也由皱巴巴的一小团,延伸到无限大,叫嚣着对这雨,这景的热爱。

登上岛上最高点,日光岩,风物长,放眼望,殖民时代留下的小房好似一个个红色的火柴盒,星罗棋布的码着;目光所及的郑成功雕像,提醒着我们那厚重的一页历史,勾连着收复台湾时那般勇猛,那般圣洁;郑成功目视前方,侧脸的线条勾勒得完美无缺,眉宇间透着自信与坚毅。心也被悠悠的牵着,想飞去另一边周游,久久不能平凡那深入灵魂的热爱,这房,这像,这民族魂。

鼓浪屿的海岸线长得出奇,像是画家没做好收笔的工作,把一串墨痕铺在了纸上。褐色的海岸线和人工海滨浴场彰显着这片海的独特。便是了,从没要记住力量去摧毁任何一块礁石,而是去包容所有泥沙河流,同样也去包罗人们所有的情绪,有的人去海边嘶声力竭,有的人去扮演万念俱灰,大海却无所谓,没有什么不得不。坐在海边,洗涤灵魂,这海,这情,无限热爱。

从鼓浪屿返回厦门不用买船票,我知道,她想把深入灵魂的热爱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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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胭脂》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1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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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是香港小说及散文女作家亦舒写的一本小说,讲述了围绕母亲葛芬、女儿杨之俊、外孙女陶陶一家三代红颜相依为命展开的一系列情感生活。

母亲葛芬、女儿杨之俊、外孙女陶陶一家三代红颜相依为命。之俊的第一次婚姻失败后,对爱情已无所要求。然而叶成秋之子,花花公子叶世球却不请自来,带她走出知足、琐碎的狭窄天地,令她才华大展。这时,陶陶已成明星并且是叶世球的女友;葛芬的旧情人叶成秋也因丧妻而重获自由。沧桑岁月眼看就要成为过去,新的矛盾却不期而至;陶陶的生父欲要个女儿;叶成秋竟向杨之俊提出求婚。封闭太久的之俊面对错乱的现实不知所措。

三个女人的生活轨迹,最终归结到三盒胭脂上去。胭脂红,粉妆玉琢,艳丽无人看,亦可自赏。无论多美的女子,总要独立地走一段路,在人生中,为自己,彻底地,绚烂地绽放一次。

三个女子,包括女主角自己,我相信,都是绝代风华的,女主角杨之俊,35岁,她妈妈葛芬,52岁,她的女儿,18岁。她妈妈在17岁时生下她,她又在17岁时生下她女儿。三代同堂,却是寂寥的女儿国,与外面的男人又有着千丝万缕的瓜葛。当然,现在不走在情路上,不代表不被情路羁绊。

从这本小说,大抵可以知道那时候的上海、香港女子的风貌,作者说得很对,越是文明程度高的城市,女子的地位越高,不必像一般的女子蓬头垢面迎合夫君一家,却又动辄得咎。表面上是住穿用度不靠男人都得体的一家人。女主角是一个很独立的新女性,勤劳、朴实、甚至是清高到自勉、艰苦了。她读成人大学,一边工作一边自学,更厉害的是,她不畏世俗的眼光,独立自主地在17岁那年生下一个女儿,声称没有以此为光耀的把手或者日后要挟荣宠的证据,果真活得潇洒。

不分章节的娓娓道来,似向我们诉说,那时代的一些人,一些事,一些无关风月,却又牵动神经线的事情。女主的妈妈葛芬,与一个穷小子相爱,理所当然被父母拆散,转眼嫁与一个纨绔子弟,天有不测风云,纨绔子弟家境中落还另娶他人,昔日穷小子却攀上龙门一飞冲天。葛芬对纨绔子弟杨先生也是有感情的,纨绔子弟缠绵病榻的时候,还念叨着,是那个穷小子抢走了与我门当户对的爱妻。一切,都无从得知,他们互相埋怨着,却又吝啬互相见上一面,互诉衷肠,不过也绝对没有互诉衷肠的必要了,他们误会太深。世间上有太多误会,是无法说清道明的,个中滋味,早在每个人的心里打翻了,分不清喜怒哀乐的来源与出入。

葛芬与初恋情人叶成秋,几十年来,相交甚笃。应该说是,她们两家相交甚笃。我一早以为是仅仅她们二人,原来叶成秋早就做好了照顾她们家三个女人的打算,因为要承前启后,所以要面面俱圆,只为中间这一个女人,即女主角杨之俊。一看出乎意料之外,细看却在情理之中。成功的男人,身材、精神都保持得宜的男人,欣赏的大抵是比自己小十岁以上,又能干独立却又不苛刻势利,甚至有些小女人姿态或者自卑、自责心理,相貌、身材也得宜的女人。不同年龄的女子擦不同的胭脂,而不同年龄的男人也欣赏不同的胭脂,女人的姿态,绽放到何种程度了,放在他们眼里,最清楚不过。特别是那些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的人,或者说穿梭在生意场上游刃有余的。做生意和交际一样得体的,挑女人一定挑比自己的领带更贴服的。

女人挑胭脂,男人挑女人。似乎在这里上演了一出悲喜剧。女主角以为自己的母亲等了三十年,终于等到了自己要的幸福。因为她的初恋情人对女主角说,准备再婚了。她欣喜若狂,以为自己的母亲终于守得云开,谁知道,他宣布,结婚的对象是她。她错愕,羞愧,无地自容。而叶成秋的儿子——叶世球,著名的花花公子。之前用剧烈的攻势追求她,她都一一地刁难着,考验着,抗拒着,直到一点点地发现他的好,发现他在纨绔子弟这张皮下,除了挑逗女人,还会建筑,还会专注。世人说,专注的男人最吸引女人,无论他平时是浑球还是什么。她终于慢慢地揭开了他一点点的可看之处时,他来了个大翻身,转身追求她的女儿。我相信他本来也是有诚意追求她的,无奈她心中的篱笆太高,高不可攀。可以想象,一个18岁未婚妈妈这么多年来,叫隐忍,还是坚毅,还是百炼成钢,终于把男人拒之千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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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塔山上的灵魂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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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山上,百花凋零,唯有她,凌寒独自开。白雪皑皑,恰映着这红梅簇簇,冰天雪地中的一枝独秀,如一只高贵的天鹅立于这世间,为之疯狂,为之迷倒。

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爱梅,爱她的傲骨,爱她的冷艳,爱她的高风亮节。风雪之中,她依旧开得耀眼,高傲,仿佛这雪白一片是一场无声的舞会,而她,自然是这场舞会的主角。她的美丽是天然的,不加任何修饰,没有绿叶给她衬托,只有干枯的树枝来陪伴,没有绚丽夺目的色彩,只有不同于雪色的一抹鲜红,她却也依然昂首挺胸。

她是独一无二的,让人怜惜又疯狂,不同于兰草的娇贵,她勇于面对凌冽的寒风;不同于莲花的高雅,她冷艳,缕缕幽香;却也毫不逊色于百合的芬芳;但即使她有那么多的“不同于”,不可否认的是,她的确很美。

倘若此刻,你站在一座孤城之中,万物沉睡,落寞之际,却在转角处遇见了她,那又是怎样的一种心境啊。在那时,你终将明白,愈是恶劣,愈是风欺雪压时,只有她还依然在,只有她,绽放的愈神气,愈秀丽。她是最具品格,最有骨气,最有灵魂的!她是梅,她是不一样的烟火!

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爱梅,爱她的无闻,爱她的脱俗,爱她的无私奉献。百花俏丽时,你我沉醉在兰的多姿、茉莉的淡雅中时,可曾还记得她?怕是无人了吧。只有在迈开步伐到那高峰上时,才能看见她,这默默的梅,塔山上的灵魂。中华民族上下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有着许许多多如梅般的炎黄子孙,他们就如梅一般同冰雪作战。狼牙山五壮士宁愿牺牲也不向日军投降,刘胡兰一死以示对国的忠贞,他们像极了这梅,欢乐与悲伤交织,从剔透的飘雪到缤纷的百花,从登场到离去,在迎来姗姗来迟的春天后,默默离去,留下一抹淡淡的芬芳。

她是与众不同的,让人感慨又热爱,她无私的把美留给了洁白无瑕的白雪。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终以一抹红换来了春满大地。

塔山上,百花齐放,唯不见了她的身影。绿树红花,恰映着这红梅簇簇,塔山上的灵魂,冰天雪地中的一枝独秀,她正昂首挺胸立在那儿,精心准备着下一场属于她的舞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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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夏至未至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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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结局

小四(作者)最终还是没有点出七七的作为,是她作了手脚,使得遇见不能实现梦想。

小司被光环包围着,可是失去了那些一直在他身边的亲人:之昂因为保护他而坐牢,无期徒刑。

七七成为了大红大紫的明星,她为了自己的歌唱地位不受影响,断送了遇见的歌唱梦!而且在立夏不再时,和小司酒后乱性,还怀了孩子,以此来叫立夏离开小司。

立夏决定让七七照顾小司,让她呆在他身边.自己则在上火车的一刹那丢掉了手机卡,没有人知道她离开,也没有人知道她会去哪里,其实后来她回到了浅川,过着平平淡淡的生活。只是生命中和小司的记忆,那是谁也取代不了的。

于此同时,在浅川的还是遇见和青田。段桥的死教会了遇见怎么样去爱一个人,所以她和青田厮守一生。

夏至未至人物介绍

傅小司——学习成绩优异,性格温和,为人低调,是一个绘画天才,毕业后成为知名画家,喜欢立夏。

立夏——故事叙述的视角人物,一个单纯善良干净的女孩子,因为成绩优异考入全国知名的高中,在校园认识了傅小司和陆之昂,以及遇见,喜欢傅小司,因为误会最终没有走到一起。

陆之昂——傅小司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与傅小司的性格是个极大的反差,他性格外向,乐于交往,是一个温暖的阳光大男孩,但他的人生最后也产生了戏剧性变化,母亲去世后,他变得沉默寡言,后赴日本留学。

遇见——立夏的室友,敢作敢当,是个非常有主见的女孩,喜欢唱歌,敢于追逐梦想,因一直没有得到赏识,最后决定到北京去圆梦。

程七七——立夏的初中同学,家境优越,性格活泼可爱,人缘极好,各方面都非常优秀,而就是这样一个光芒万丈的女孩子最终背叛了所有人,是她的自私使傅小司和立夏最终没有在一起。

青田——遇见的初恋男友,性格温柔,遇见去北京时,两人提出分手,最后还是走在了一起。

段桥——建筑系优材生,与遇见两人一起打工,相恋,为遇见放弃了出国留学的机会,后在马路上追赶遇见时不幸出车祸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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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深入灵魂的热爱高一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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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推开紧闭的大门,迈入琴房,便被那洋溢着古韵的古筝所吸引,迫不及待的伸出一根手指,调皮的一挑,如泉水般的音符充斥了整个房间,徜徉在我的心头。从那一刻起,我对古筝的热爱,便开始在心中沸腾。

于是,烈日当空的午后,我便被那份热爱呼唤到琴房。窗外的天空晴的没有一片云朵,此起彼伏的蝉鸣更让我的心无法平静下来,我深吸一口气,手指轻轻掠过琴弦,心中原本的浮躁便烟消云散。一勾、一抹,反反复复揣摩着指法,一起、一落,反复练习着压弦,不顾琴弦已在手指上留下一道道血色的印痕,只专注于一次比一次婉转而熟练的颤音。不知不觉间分针已在钟表上走过数个轮回,衣服也被汗水打湿,用力挺了挺酸痛的脊梁,我愿通过千万遍的努力,追逐与古筝的距离,体会每一首曲子的奥义。于是我再一次架起双臂,带着对古筝的热爱,开始了新一轮的挑战。

复杂纷繁的指法引领我走进古筝的殿堂。

白昼逐渐缩短,身旁的灯盏与夜幕上的明星遥相呼应,月光泻过窗棂,手指轻轻落下,冻得僵硬的手指生硬的拨弄着琴弦,跳跃的音符散落一地,捧起双手,吹上一口热气,反复摩擦,终于覆上了温度。翻动早已散架的琴谱,手指再一次划过琴弦,优美的旋律如行云流水般流过,不染尘俗的喧嚣,唯独带着单纯的热爱拨动着琴弦,一股股暖流伴着古朴的音色划过心潮,注入着无尽的力量,拨动心弦,吹起了心底的涟漪,滚烫热爱古筝的心,又开始沸腾······

纵然时光步履匆匆,但它依然带不走我对古筝的这份执着的热爱,我的生活因为这份深入灵魂的热爱而精彩。在今后的路上,我会带着这份热爱古筝的心,走向更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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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灵魂在高处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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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家说,灵魂和肉体,就像锋利和刀刃一样须臾不可分离。

诗人却说,灵魂在高处。

一个理性,一个感性;一个抽象,一个形象。虽没有高下之分,诗人也不以探索真理为己任,然而,“灵魂在高处”揭示的真理却赤 裸得令人心灵颤抖。

你可能身处逆境,地位卑下,生活于坎坷困顿之中,一辈子都默默无闻,没有出头之日,甚至像《复活》中的玛丝洛娃那样遭逢巨大的不幸,身陷囹圄,但只要你葆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只要你有灵魂在高处,你就是一个真正的人。

相反,像胡长qing、成ke杰之流,其人虽身居高位,享受着锦衣玉食,荣华富贵,出有宝马香车,入有华屋美人,甚至接受着顶礼膜拜,但心灵却极为卑劣、低下、阴暗,这样的人,其灵魂只能在猪圈里。

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保持心灵的高度,远比保持身份的高度要艰难。

为人一世,提升灵魂的高度,远比提升身份的高度更重要。因为,生命的尊严和价值,是以灵魂的高度来衡量的。

人们常用高贵来形容心灵,然而,高贵只是定性分析,高处才是一个可以量化的指标。它简单,让我们很容易就掂出斤量;它形象,让我们一下子就看见了天堂和地狱;它直观,让纯洁的灵魂仰之弥高,让丑恶的灵魂无地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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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运动会的结局作文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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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运动会我觉得非常失败,我先不说得了第几名,我就说我跑的过程吧!

我跑了两种接力赛,还跑了100米和60米,我总是以为自己跑不好,然后,伍子铭就告诉我:你就想着你妈妈在前面,然后,你就去救他,你肯定会拼命去跑。听他这么一说,我就信以为真,马上有了精神,想:我一定会得第一的!

就在裁判发出各就位,预备接着,就是一声口令,马上,我们就开始跑步了,可是,我在跑步的时候并没有想到伍子铭告诉我的绝招,我只是在拼命的跑,根本没有注意到别人,当我碰到那个红线的时候,我就觉得我自己跑的非常快,后来,我就问看到我跑步的同学我第几名?他们都说我第3名,我欣喜若狂,以前才得了第5名,现在,我终于得了第3名了。

后来,我问在我前面跑的伍子铭,得知,他也得了第3名,我们就开始观看别人的成绩了。

下午,我又有一项新的任务了,那就是跑100米,我先作好准备运动,开始跑步了,裁判还是一样说:各就位,预备口令完了,我就猛冲出去,我觉得比上午跑的还要快,那我就更有信心了,突然,那条红线就展现在我眼前,我非常高兴,当时,燕洋天也在看我的比赛,我跑完之后,他马上就说:你跑了第二名!。

这一下午的时光马上就过去了。

接着第二天,我们才知道,我们班是全校倒数第一!我惊慌失措,不知道结局会是这样残呀!

[运动会的结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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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童话的结局

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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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认为公主与王子结婚之后,就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如果你看到发福的灰姑娘,相信就不会这么认为了。

据说灰姑娘成为王子美丽的新娘后,每天快乐得不得了。以前每天要挑水、捡柴、烧饭、洗衣,还常常有上顿没下顿的。现在光是伺候她的宫女就有上百人,而各地进贡的美食和宫廷里的聚餐、国宴,更是让她吃得好不痛快!每天除了御厨精制的三餐满汉全席外,还有下午茶和宵夜,而她最爱的蛋糕、巧克力更是取之不尽、吃之不竭。

算算灰姑娘嫁入宫中也不过两年,王子对她的态度却越来越冷淡,常看见他望着宫外的美少女长吁短叹。灰姑娘百思不得其解,直到有一日她心血来潮拿出玻璃鞋穿,不料“铿”一声,鞋子竟应声而碎。灰姑娘赶紧把仙母找来,仙母见到她不禁摇头:“唉,我忘了提醒你,玻璃鞋载重不得超过一百公斤,你也胖得太厉害了!”

原本灰姑娘对她发福的事实还不以为然,后来王子打算娶她两个姐姐为妾,终于让她下定决心减肥了。于是,灰姑娘来到一个健美中心。

缴完报名费,服务小姐便指示她进去先自己运动一会儿。灰姑娘进到中心里面,发现已有两个比自己还臃肿的女人在那儿叹气,灰姑娘便自我介绍:“你们好,我是灰姑娘。二位是?”“我是睡美人。”“我是白雪公主。”两位胖女人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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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记住,你是一个有灵魂的人类作文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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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方,当太阳升起之时,我们并没有像机器人那样精准的计算出日出时间与天气情况。那一轮火红的美丽映入每一个人的瞳仁里,带着个人色彩储存在脑海之中,在生命的长河里激起涟漪。

此时,我们心中浮现的并非冰凉无情的数字,而是对生命的看法与对未来的向往,这就是证明人是感性的生物,机器永远无法思考情感问题,因为它没有灵魂

科学家们将绘画的技巧与色调输入了机器人的“脑海”中,它掌握了万千美术生都没有掌握的技巧,它可以精确地画出一幅让你挑不出毛病的高端画作,甚至只要一天时间便能完成我们十天才能完成的工作量,但它的画是一文不值的,因为它没有灵魂,每个色块都是机械般的精心选择过的,画风也是固定一成不变的。它没有经过艺术家们花费十天的感性的思考,没有经过时间的冲刷与磨练,没有经过人性的考验,它不具有人情味。没有思想的画作是失败的,去创新,去思考的仅有我们有灵魂之人。

月亮是明亮的,像一轮大玉盘。但艺术家心情的五味陈杂会让它色调寒冷。月亮宁静悬挂于夜空,但艺术家激愤的心情会让它富有动态。画一根基础线,机器精确地画法,笔直而干净,而人类通过情感,将它变得粗糙或更细腻,这样的画才是具有艺术价值的,千金难求一笔连城的绝世之作。

女作家三毛在《撒哈拉的故事》中写了一群成年人让一个小孩忙里忙外做粗活,不带一丝同情心。三毛问那些有钱的撒哈拉成人:“他是谁?为什么这么辛苦?”他们回答道:“奴隶的小孩”。因为是奴隶的小孩所以辛苦,没有地位,没有资格享受优越的条件。从当地的社会规律来讲奴隶确实不能算人,他们只是驯养的一只动物,一只高智商的动物。他们得到了香喷喷的烤骆驼肉,可他们失去了一个人应有的价值与同情心,他们死板,冷酷,死板教条,墨守成规,与固定输入文字的机器人有何区别?这体现了一个社会问题,却表现了令人深思的哲学问题。当今社会无情无义,冷酷残忍之人,我觉得他们应当被社会所看不起,成为反面教材,在内心世界里这种人应当“必诛之”。他们已经忘记了自己是有灵魂的人类了。

笑谈扶老人问题,讥讽制作扶老人机器。可是这冰凉触感的机器真的能代替那份善良而温暖的心吗?百个人举杯欢呼与百个机器人举杯欢呼,说不定机器人的呼声更强烈,更悦耳。但两者一个令人艳羡,一个令人感觉无比怪异。那是因为我们是人,这是灵魂与灵魂的碰撞,是无灵魂之物无法交谈的。精神世界丰富的人才会有灵感迸发的瞬间,创新与酌情处理是再先进再高超的计算机也无法办到的,有灵魂的人是具有特殊人情味的,他们的衣着与谈吐是没有灵魂的机器所无法完全模拟的。

在这里,我想说其实所有事情,机器都可以办到,但所有机器能办到的东西人也可以办到。只是我们会忘记了妈妈的桂花糖藕里独特的母爱,爸爸的伞下独特的父爱。最爱的作家写不出独到的见解,所有的事情都变得仿佛囚禁在一个小小的方块里,看不到生活的不同,生命的浓墨重彩。但在我们有灵魂的世界里也万不可失去了应有的正确价值观和同情心。

太阳从东边升起,生物钟将你叫醒。你根据今天的心情穿衣,你可以来个红绿双拼,这也是你的时尚。富有思想的你成为明日之星是必然。所以,请让你的灵魂与人性好好在岁月中磨砺发展吧,因为你有灵魂,你是人类!请你不要忘记你是一个有灵魂的人类!这是无法输入到机器人“脑海”的唯一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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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灵魂交换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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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上有一个乞丐,他长得很不起眼,黝黑黝黑的面庞给人不想接近的感觉。他衣衫褴褛,身穿一件破烂不堪的“白”褂子,由于长时间没有换洗,已经乌黑发亮;脚蹬一双露出五趾的布鞋,糟糕透顶。他每天都会捧着一只大瓷碗在中南路的大街上乞讨,有时也会为人们擦擦皮鞋,换点儿喝酒的钱。

那条街上有一个亿万富翁,他每天西装革履,脚上的皮鞋油光锃亮,走起路来哒—哒—哒地响,他每天穿梭于各种高档写字楼与人谈生意,外出都是豪车代步,他的万贯家产让人羡慕不已。

一天,乞丐和亿万富翁相遇了,在中南路的大街上……亿万富翁用轻蔑的语气说:“嘿,来给我擦擦皮鞋!”乞丐用黝黑的双手轻轻地擦拭着他的皮鞋,乞丐一不小心把皮鞋上那颗昂贵的钻石弄坏了,富翁气急败坏,招呼他的保镖抡起棍棒把乞丐狠狠地揍了一顿,乞丐的脸上鲜血直流,他跪地求饶,这时,富翁才命令他的保镖停手。谁也没想到,就在这时,乞丐和富翁竟然灵魂交换了!

早上,乞丐一起床,做梦似的发现自己竟然在金鹰大酒店的VIP套房里,他正坐在大床上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呢!他的助理说:“老板,八点钟在VIP会议室有一个重要的签约仪式。”乞丐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我变成亿万富翁了!

他坐着豪车来到原来乞讨的地方,看到之前的那位富翁,为了一解心头之恨,立即指挥他的保镖把“乞丐”打得头破血流,便得意洋洋地乘车回到酒店用餐。他还经常吩咐助理推掉所有的会议,出去兜风,消遣,整天过着逍遥自在的生活,可他还不知道,公司有大麻烦了!

他急匆匆地回到公司,这才发现公司在他的不良经营下竟破产了!他后悔莫及,抱头痛哭了一场,他这才想起自己原来是个乞丐,他私下里调查了富翁的背景,原来,他经常拉帮结派,无恶不作,“咚、咚、咚”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他打开门一看,一群黑衣人正挥着棍棒向他来讨债,“富翁”落荒而逃,就在此时,警察将他逮了个正着。他被锃亮的手铐铐住了,在他被判死刑时,他才恍然大悟:金钱、名利、地位都是微不足道的,人生中最为重要的是做好自己,不要为了贪图名利做一些违背良心的事情,更不要为了过上自在的生活走上犯罪的道路。他边想边留下了悔恨的泪水。在执行死刑时,在警察举起枪对准他的那一刻,他从梦中惊醒了,发现自己还是在中南路大街上乞讨的那个脏兮兮的乞丐,他高兴地对街上的行人喊道:“我回来了,那个乞讨、擦皮鞋的乞丐回来了!”

从此,他决心不再做乞丐,要靠双手改变自己的生活,他从银行贷款开了一家属于自己的小饭店,凭着良心经营,店里的生意越来越红火,他也有了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而那个无恶不作的亿万富翁呢?谁也不明白到底为什么,他改邪归正了,不但不再欺压穷人了,还参加了一个世界爱心人士慈善组织,捐了五十万美元。他们都懂得了:做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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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诸天万界小说结局

全文共 3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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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万界这本小说大家有没有看过呢?是否看到大结局了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诸天万界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天嗔非常清楚,这一次的献祭,绝对能够整个下界带来灭顶之灾。

两大霸主虽然在下界已经沉寂漫长的岁月,但将自己的根本魂魄献祭给天宇,所造成的威力有多大,可想而知。

所以他觉得,许道颜这一击,根本无效。

哪怕他能够看出其中的不凡。

在许道颜的体内。

苍卫所布下来的献祭大阵,在这一刻,全面爆发。

真空碑,虚空碑全部催动。

融入到众生之剑当中,来自苍卫的血脉,遥远的地方,似乎有一对眼眸张开,将它的力量加持在其中。

“破碎天宇。”

众生之剑,横击天宇通道,真空碑,虚空碑,结合苍卫献祭大阵,在这一刻,全面爆发。

所有的力量攻伐,都需要天地通道来承载。

许道颜自然深知这一次攻伐威力之恐怖。

所以他并不打算硬撼这一次的大术。

而是施展自己所领略出来的术法,破碎天宇,攻伐天宇通道。

众目睽睽之下,天宇通道被撕裂,真空碑与虚空碑同时融入到一片通道当中,引出千上万个通道。

一处处混沌的漩涡,疯狂吞吐,失去了通往永恒神庭的通道,这一击攻伐,直接分流到诸多个空间去。

来自天贪的自我献祭,攻伐,全部都被引流到其他的通道当中。

看到这一幕,天贪的意念,发出不甘的怒吼:“许道颜!”

他知道,自己这一次献祭的攻伐,彻底失败了。

来自天贪一部分的献祭力量攻伐,强强攻伐在众生之剑上。

承载了几次,众生之剑破碎,炸成劫灰。

与此同时,破碎天宇的大术也被波及得更广泛,几乎将天贪的攻伐引流到千万道空间,使得芸芸众生躲过一劫。

天嗔的脸色变得非常的难看,这种术法他从来都没有见过,如同一来,短时间内,天宇与下界的通道被断绝。

至少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够恢复过来了。

“天贪,天痴,迟早有一点我会拿着许道颜跟侠尊的人头来祭奠你们的。”天嗔看着下界一片混沌,通道被破碎。

成千上万的通道,让他根本看不清永恒神庭接下来发生什么事。

许道颜大口咳血,众生之剑,是他一生的积淀。

所得的一切,全部都炼入其中。

不管怎么样,能够保住永恒神庭最后的这些生灵,也算是值得。

他的脸色苍白,受到的反噬,让许道颜心神摇曳,本源近乎都快要枯竭,是因为破碎天宇这一大术的攻伐太可怕了。

整个永恒神庭的星空,处处狼藉。

永恒神庭彻底渡过这一次危难。

天蛮族则是开始逃散,毫无疑问,这一次的侵略,注定失败。

永恒神庭一部分精锐,联合荒宇族的人,进行追杀。

一部分留下来固守。

到处都漂流这残碎的尸骨,这一战太过惨烈了。

许道颜用自己的月眼阳眸查探,看到依据尸体,她脸上是一张面具,已经破碎,露出一张清秀的脸庞,怪女,她也陨落了。

相柳念奴,与自己的关系不错,她的身躯出现两个巨大的血洞,死不瞑目,魂魄消融……

天光子被腰斩,然而他的魂魄也被斩碎。

六指剑圣,北斗,天元,万帝,孔雀天子,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在这一场与天蛮族的对抗,或是在天痴的献祭重被波及,陨落了。

怀旭他连续死了八次,在第九次他没有死,但似乎已经耗尽一切力量,但依旧直挺挺站在星空之中,在他体内有诸多暗伤,只怕很久之后才能够养得过来。

断的元魔骨剑断裂,初代石图也破碎了,他一身是血,目光已经有些呆滞。

昔日的诸天万圣,如今活下来的只有八百人。

苏惊圣站在星空中,沉默不语。

刑天氏一脉,死伤惨重,这一次他们都是站在最前线。

许天行断掉一臂,吴冕深受重创,许寒食头颅被斩,也幸好华言雪即使救治,才避免伤亡,但也伤及魂魄,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够养过来。

偌大的青樽楼,如今也变得很残破,紫林浑身淌血,来自青樽楼所有老一辈存在,尽数陨落。

紫王军府彻底消失了,老紫王燃烧尽自己最后的一滴血。

紫流离带着紫萧活了下来。

狻猊小兽关键时刻,带着石蛮躲过一劫。

田甜在中央皇朝之中,治理一方,也幸存下来。

白燕儿率领古龙族一脉,大战星空,眼下损失惨重,所剩之人不过千人。

聂沛儿于星空中,击杀上千名永恒境的存在,留下赫赫威名,然而她身上却也有诸多暗伤。

朱清凝战死星空,烧死诸多天蛮族人。

星葵带着星辰族,坐镇中央皇朝,承载诸多天蛮族的攻伐,立下巨大的战功。

大羿流寒近乎力竭,手已经握不住弓了,虽然踏入了半步永恒的境界,但是能够战到这一步,没有人俄可以想象。

永恒神庭的星空,一片狼藉。

各族,各大势力都拼尽全力,每个人都想活下来。

他们凭借着自身的努力幸存。

然而眼下,还有诸多黎民百姓生存在水深火热之中。

所有的天意陨落,失去了秩序,没有人来执掌,天地大道规则紊乱,自然有诸多灾劫降临。

尤其那些消亡的天意,残存的力量自主形成的土地,无时不刻都在变化当中。

红豆早就看到这一幕,她此刻正在全力救助这些黎民百姓。

在浩瀚的星空当中,她牵引着各大诸天所化的土地,将它们逐渐聚拢在这一起。

这些天意都在被斩杀之前,尽可能的保护那些无辜的生灵。

轩辕,苏若邪,鸿蒙帝君等一批人,都在帮忙执掌每一片土地的秩序,避免更多的黎民百姓伤亡。

红豆以自身为中心,体内的天宇毁灭树根茎,讲这些诸天土地贯连在一起,并且将自身力量融入其中。

“红豆,你要化为天意?”许道颜神色复杂。

“是啊,不然呢?如果我不怎么做,这些生灵就会死,我们做了那么多,不就是为了让他们活着吗?”红豆的身体,被一团团华芒所包裹,她的力量非常的强大,足以包容每一片土地上的力量。

因为她与许道颜已经结为道侣,而许道颜曾经汲取诸多天意的本源力量,只见红豆力量所波及之处,风调雨顺,天灾消散。

在这一片星空中,又有一处全新的天地孕育而生。

在这天地的中央,有一株来自天宇的古树,扎根其中,守护无数众生。

距离与天宇霸主那一战,不知道过去多少岁月。

这一处诸天,地域广泛,非常强大。

每一片地域,都有他们先祖所留下来的意志传承。

红豆所演化出来的世界,她保留着众多天意所留下来的一切,让天地众生去体会其中造化。

这些年来,天宇通道逐渐被修复。

侠尊带着许道颜的承诺,带着圣阳昊帝的魂魄以及陨落幽眼回到天宇当中。

许天行觉得亏欠吴冕太多,两人前往更遥远的星空,不理会世事。

许寒食接掌中央皇朝,并且融入自己诸多的想法。

小天师与素问经过当日一战,受创严重,隐居在这一片天地的一域,曾经多宝天所在的地方,很少出世。

华言雪行走天下,将自身医者仁心开枝散叶。

吴小白成为墨家至尊,掌器宗之主,代侠宗之主。

元宝则是成为玄宗之主,并且与这一片天地有异常紧密的交织,能够在第一时间知道天地灾劫,他贯连自然奇局。

孙灵与石云两人成婚,许道颜前往祝贺……

不知道多少岁月就这样过去,无数年来,有无数人飞升天宇。

人来人往。

石蛮与狻猊小兽云游天下,很多人都知道,她心里有一个人,喜欢了很久很久。

直到有一天,在星空中有一处墓冢里面,有一座碑文,在上面写着她心里的许多话儿,却没办法对他说,因为她知道自己说了,他会为难的。

青樽楼不复存在,紫林乃是曾经紫氏皇族所留下来的祖血,但她却独守一方。

早些年,吴小白与元宝没少去劝嫁,但却都是劈头盖脸被骂回来。

苏惊圣当上刑天氏的主宰,天宇战臂完全恢复。

聂沛儿行走天地之间,黑暗之中,默默守护着,斩杀一切对此地窥视的敌人。

这一片全新的世界,叫南国天。

天意叫红豆。

在这一片天地的中心。

这里没有几个人能够接近,乃是天地本源之所在。

但是有一个传说,南国里面有一个守护者,如果没有他。

就没有南国的存在,他叫许道颜,伴随着岁月的迁徙,能够见到的他越来越少。

有一株天宇古树。

古树旁边有个人,他在这里度过多少岁月,已经数不清了。

繁华似锦,叶落归根,从古树后有一名女子,身着黑衣,眸如黑莲,她坐在其身旁看着他,盈盈一笑:“你真的不打算离开吗?天宇可是有不少人在等着你。”

“在这里陪你挺好的。”他的眼眸,一如太阳,一如月亮,流转阴阳,天地五行汇聚,看向异常遥远的地方,那个地方叫过去:“记得当年我对你说过,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就陪你,看星辰生灭,天地混沌。”

(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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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欢乐颂小说樊胜美结局

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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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中的一个悲剧人物当属樊胜美,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欢乐颂小说樊胜美结局,欢迎参考阅读!

《欢乐颂》樊胜美结局:辞去工作当酒店经理, 最后和曹律师在一起,樊胜美希望别人看到光鲜的她,活在自己装出来的世界里。职场打拼十几年学会的生存之道,樊胜美显而易见带感叹号的虚伪。面对关关,安迪说出了她心里想却不敢说的话。她自己也意识到自己的虚伪。最后,当没有底线的家人,把她的光鲜撕碎,她勇敢的选择了真实。

《欢乐颂》小说中的樊胜美和电视剧一样,是一个励志美剧,很多观众在看完前四集剧情以后纷纷表示这个角色和原作品非常的相似。那么《欢乐颂》小说中樊胜美是小三吗?樊胜美喜欢王柏川吗?在电视剧当中最后和谁在一起呢?

《欢乐颂》小说中的樊胜美齐的确当过小三,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她有一段当小三的经历,不过这并不是她原本的意愿,最后她应该还是和王柏川在一起了。樊胜美是一个有些悲剧的角色,不仅是出身有些落魄,而且感情经历也不顺利,但是她自己有些心高气傲,直到最后才发现最喜欢自己的竟然是身边一直默默守护的王柏川。

樊胜美或许在剧中是最可怜的一个,不仅高傲一切,想尽一切办法爬上名流社会寻找高富帅,可是随着时间推移越挑越老,导致最后年龄变大了无人要。可是根据原着中樊胜美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去当别人小三来填补心中不满。

樊胜美,是一个来自贫寒胡同的小公主,一个在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下成长起的女孩,一个费劲心思、养家生活的砺志少女。然而,不知是缘分的使然,还是命运的羁绊,自信坚强的少女始终逃不开贫困的枷锁,因而找到可带她脱离困苦之海的金龟婿便成了她心中唯一的企盼。

然而,历经生活苦难的她逐渐明白唯有自立、自信、自强,方可改变命运,改变人生。而她最终的结局也必将是通过自己的领悟从而实现改变自己人生轨迹的梦想!

《欢乐颂》小说中王柏川是樊胜美的同学,一直暗恋着她。虽然出生于普通的家庭,但是踏实肯干的性格使得他在海市基本站稳了脚跟。没有出众的才华,但是他在面对樊胜美之时,却活脱脱一个为爱勇往直前的男人。

当他知道樊胜美的家庭陷入了窘境,他依旧愿意背负起两个人的人生,两个人的未来。然而,当樊胜美的要求越来越多之时,收入略显拮据的他也显得力不从心。

不过小说版欢乐颂中樊胜美后来明白了唯有自立、自信、自强,方可改变命运,改变人生。于是辞去现在的工作,在酒店做大堂经理,后来她吸引的曹律师的注意,最后和曹律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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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琅琊榜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9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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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虽是宫斗题材小说,构思格局不落俗套,伏笔埋得巧妙,草蛇灰线。以下是琅琊榜小说大结局,欢迎阅读。

最终章风起

“大渝兴兵十万越境突袭,衮州失守!”

“尚阳军大败,合州、旭州失守,汉州被围,泣血求援!”

“东海水师侵扰临海诸州,掠夺人口民财,地方难以控制一事态,请求驰援!”

“北燕铁骑五万,已破阴山口,直入河套,逼近潭州,告急!”

“夜秦叛乱,地方督抚被杀,请朝廷派兵速剿!”

一整叠告急文书小山似的压在萧景琰的案头,还有不少的战报正在传送的路上,一封封地宣告着事态的恶化。三个邻国几乎在同一个时间段发动攻击,境内又有叛乱,就算是放在大梁鼎盛时期发生,这也是极大的危机,更何况此时的大梁早已在走下坡路,尤其是当年祁王试图改良而未果之后,政务腐坏军备废驰的情况越来越严重,近一年来萧景琰虽大力整饬,略有好转,但数十年的积弱,又岂能在朝夕之间治好。如今面对虎狼之师,若无抵抗良策,拼死以御,只怕真的会国土残缺,江山飘摇,让百姓遭受痛失家国之灾。

“殿下,除了各地安防必须留存的驻军以外,可调动的兵力已经统计出来了,共计十七万,其中行**十万,驻防军七万。另外南境和西境……”

“南境和西境军都不能动,一来劳师远调,磨损战力。远水也救不了近火,二来大楚和西厉也不是只会看热闹的。必须保持威慑。”萧景琰一把从兵部尚书李林的手中拿来奏折,飞快地看着这些兵力地分布情况,“行*军不用说了,这七万驻防军的装备如何?”

“还可以,大约有两万人甲胄不全。但兵部还有库存,很快就能配好。”

“钱粮方面呢?”

“危急时刻,臣会尽力筹措,”沈追立即接言道,“臣已想了几个妥当的募资法子,只要殿下同意,臣会负责实施。”

“不必细说了,照准。你加紧办吧。”萧景琰握紧手里地折报,喃喃地又重复了一遍。“十七万……诸位军侯觉得如何?”

他这句话,显然是针对座下被召来议事的几个高位武臣问地。这些人面面相觑一阵,一时都难以发言。最后还是衡国公嗫嚅着开口道:“殿下,臣等还是主和……先派员前去商谈为好……”

“主和?”萧景琰冷笑了数声。“一般来说。都是文臣主和,武将主战。怎么咱们大梁是反的,战火都快烧过江了,却是文臣们主战,列位军侯主和?”

“殿下,柳大人沈大人他们的意见当然也是为国为民,只不过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不是臣等怯战,可这只有十七万,要应对大渝、东海、北燕、夜秦……兵力实在不足啊……”

萧景琰面如寒铁,目光如冰针般扎向这位老军侯的脸:“兵力倒未必不足,要看怎么算法了。”

衡国公被噎得脸一红,忙起身道:“老臣愚昧,请殿下指教。“

“大渝、东海、北燕和夜秦几乎是同时兴兵,看起来似乎风烟四起,但我们非要同时把他们平息掉吗?凡事要先分个缓急,也要看发展下去将会出现的态势和后果。东海水师侵扰海境,毕竟登陆地兵力有限,入不了腹地,驻军本来可以应付,只是地方官安嬉日久,不习水战而已,所以朝廷不须派兵,只要指派擅长水战的将领前去统筹战事即可。沿海各州驻军兵将大都已在当地安家,这是保自己的家园,比起异地征派过去的军队而言,他们反而要更尽力一些。”萧景琰直视着殿下诸臣,语调十分冷静,“再说夜秦,地处西陲,兵力薄弱,在当地作乱而已,最远也打不过朝阳岭,不过是疥癣之患。可先分调邻近诸州的兵力控制事态,等腾出手来,再好好收拾。”

被萧景琰这样一说,整个议事厅内慌乱的情绪顿时稳定了不少。中书令柳澄拈须道:“殿下分析的极是。真正危及大梁江山的,只有十万大渝军与五万北燕铁骑,算起兵力来,我们倒也不必太心虚。”

“可是兵力并不单单是个数字那么简单,”萧景琰刀锋般的目光缓缓拖过殿下诸武臣地脸,“同样的兵,不同的人来带,战力就不一样。现在缺地不是兵,校尉以下的军官建制也很齐全,我们缺地只是大将,是主帅。诸位军侯,大梁已经进入战时,正是各位为国分忧,建立军功地时候,不知哪位卿家有意请缨?或者有所举荐也行。”

他这句话一问,殿下的武臣们差不多全身都绷紧了,尽皆低头不语。大梁这十多年来,战事主要集中在邻大楚地南境和邻西厉的西境,其它地方起的狼烟,多由靖王时代的萧景琰前去征讨。今天坐在这里的高阶武臣中大多数已经久不经战事了,更何况有些还是世袭的,地位虽高,其实没什么用,素日里也就是贪渎克扣一下军饷,等哪里出了饥民**、盗匪占山的事情,再由朝廷指派挂个指挥之职去捞军功,差事全靠中层军官去办,获利者却是他们。所以认真说起来,在萧景琰这样征战出身的人眼中,他们甚至算不上是真正的军方,要指望他们去打仗,那还不如让士兵们自杀快一点。但这些人在京城的人脉关系却极广,也都是世家的背景,若无适当的机会和理由,还真的不能轻易触动。

“怎么不说话?”萧景琰语声如冰,“衡国公。你说。”“老……老臣已经年迈,只怕难当重任,还请殿下……”

“那淮翼侯呢?”

“臣……臣……臣……臣也年迈。只要有臣可以做的事情,臣万死不辞。可是这领兵迎敌,臣……心有余而力不足……”

“淮翼侯,正准备跟你说呢,”沈追在一旁插言道,“你地玉龙草场不是养着七百多匹马吗?听说那可都是按战马标准驯养的。上次春猎时你自己还说,王公亲贵世家子弟都来你的马场买马……”

“哎呀,”淮翼侯反应还算快,立即拍着脑门儿道,“沈大人不提醒我还忘了,今天早时我还跟管家说呢,让他快把草场里地所有良马检查一遍,朝廷一定用得着啊!”

萧景琰冷着脸,就象没听见他说的话一样。不过视线总算已经离开了他,移向其他人。很快,这些或“老迈”或“病弱”地武臣们都纷纷绞动起脑筋来。争先恐后地想要说明自己家里也有哪些“朝廷用得着”的东西……

“这些下来跟沈追说吧,”萧景琰毫不容情地截断了他们的话。“如今当务之急还是尽快驰援北部。阻止大渝和北燕继续南下,收复失地。负责北境的尚阳军新败。齐督帅阵亡,军心不稳,这十七万的援军北上,需要一场速胜来稳住大局。所以本宫决定……”

他话还没说,议事厅里已经唬倒了一片,沈追接连冲前几步,大叫道:“请殿下三思!如今国势危殆,陛下又……又御体不安,正是需要殿下坐镇京师地时候,万万不可亲出啊!”

十来位重臣也纷纷跪下劝止,连几个武臣都顺着场面,连连说“不可不可”,萧景琰叹息一声道:“诸卿之意,我自然明白可是皮之不附,毛将蔫附?大梁的生死存亡,岂不比我一人安危更加重要?”

话虽如此,但谁都不敢说他此时出征会引发什么样的朝局变数,心腹重臣们急得直冒火星,偏偏朝廷现在能派出去打仗的人确实没有几个,更何况如今的局面不是小阵仗,不是临时提升几个中层军官就压得住场面的,而是大梁十多年来最大的一次危机,一时半会儿要找出可以替代萧景琰的人,那可真是不容易。

“对了殿下,”绞尽脑汁后,蔡荃突然灵光一现,“已复职的几位赤焰旧将正堪重用啊,虽说……刚刚平反就派上战场有些……呃……不过国家危急,他们也是责无旁贷……”

赤焰旧将所代表地是祁王时代的兵制和用将方针,要搁在平时,高阶武臣们一定会想方设法阻碍这些人地位的提升,可现在是战时,狼烟逼近,危在旦夕,只要有人肯到前方血战,他们当然是大力赞成支持地。

听到这个提议,萧景琰沉吟了一下。国家情势如此,赤焰旧将们当然不可能置身事外,这个他早就想过。可是细细分析下来,也只有聂锋可以独当一面,偏偏他的嗓音有问题,指挥起来难免不方便。而其他人细想起来,为大将足矣,但还不太胜任主帅地职责。

想到此处,萧景琰地目光不由地移向了大厅的东角。那里树了一面挡屏,屏上悬挂着一幅详细地北境地图,一个修长的身影正站在图前,负手仰面,凝神细思,看神态仿佛一点儿也没有被这边的吵闹所影响。

“苏先生,您也来劝劝殿下吧。”沈追觉得近来太子的态度转变,好象又特别宠爱这位麒麟才子似的,未及多想,已经开口道,“京里没有主持大局的人,人心会浮动的!”

梅长苏被他一喊,这才转过头来,有些茫然地问道:“沈大人说什么?”“殿下说他要亲征!”

梅长苏立即一皱眉,抬头看了萧景琰一眼,虽未说话,但反对之意甚浓。

萧景琰知道现在时间确实紧迫,军事上的事留着殿上这些人也没什么好商量的,当下命他们各自去忙手头的事。等大家都退出之后,他才起身走向梅长苏,道:“看你的意思,似乎对于将帅的人选,已经有了大概的想法?”

“是。”

“别跟我说你要去。就是我去也不会让你去地。”

“那我们就先说说别的,”梅长苏也没强争,“这场战事必须动用赤焰旧将。这一点殿下没有异议吧?不是我自夸,虽然带的不是熟悉地兵。但赤焰人的声名摆在哪里,首先就不需要担心属下兵将是否心服地问题。”“这是当然。对赤焰旧将而言,立威这个过程并不难,大家心里都是敬服的。”萧景琰赞同道,“再说沉冤方雪就临危受命。只会令人感佩。若派了其他人去,怕只怕将士们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又要卖命为大老爷们挣功劳了……”

“我粗排了一下,东海让聂铎去是最合适不过的,你尽可放心;夜秦没什么好商量的,暂且不说。北燕拓跋昊率地五万铁骑一路狂飙,后备却有问题,不象是做足了功夫,有多大企图的样子,目的很可能只是为了取得胜果之后。跟我们谈判,得到金银财帛,或者要回四十年前割让给我们的三州之地。拓跋昊是支持他们七皇子的。北燕尚武,他这一战若能得回失地。七皇子的声名必然高涨。就算不能,多得些财物也好。他心里有所欲。却患所失,根本经不起几个败仗,所以对付他,一定要挫其锐气,等他发现得不偿失时,自然会退兵。要论以刚胜刚,以快打快,聂大哥的疾风之名可不是浪得的。虽然他现在说话旁人听不大懂,不过冬姐已经听得十分顺畅了,他们夫妇同去,再配些好的校尉偏将,拓跋昊绝对讨不了好。”

“没错,我也是这么想地,兵分两路,聂锋带七万人迎击北燕,大渝那边就是我……”

“景琰,”梅长苏按住他的手臂,轻轻摇着头,“你听我说,先听我说说好不好?”

“好,你说吧。”萧景琰一挑眉,“我看你能说出多大一朵花来。”

“首先,你不能去。这么大的场战事,除了前线厮杀以外,后方地补给调度支援更加重要。不是我信不过皇帝陛下,而是根本就不能信他。我敢肯定,你一旦轻出,后果不堪设想,这一点,你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这个我何尝不知,可是……”

“既然你不能去,那我们接下来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谁合适去,”梅长苏快速地截断了他地话,“站在下阶军官和士兵地立场上来看,他们需要什么样的主帅呢?那一定得是一个真心实意想低御外侮,有声望,有能力,可以令他们甘愿受其驱策地人。除了不能调动的霓凰和西境军的章大将军以外,我只想到了一个人。”

“谁?”

“蒙挚。”

萧景琰眉头一皱,立时就要反对,被梅长苏抬起一只手制止住了,“蒙大哥以前在军中时,就以作战勇猛著称,颇有几件传奇轶事,名声很高,他又是我们大梁的第一高手,在士兵的心中,自然有如天神一般,派他去,场面一定是压得住的。”

“可是一个人善不善战,跟适不适合当主帅,这是两码事吧?”萧景琰瞪了他一眼,“你明明知道的,蒙挚确是一员猛将不假,但要担当主帅之职,他还……”

“我知道,上位者在任命主帅时所要考虑的,当然和士兵们所想的不完全一样。身为主帅,首要职责是统筹全局,排兵布阵,这些的确不是蒙大哥所长,需要设法弥补……”

他说到这里,萧景琰突然明白了过来,“哦,你是不是想跟我说,只要在蒙挚身边放上一个懂得统筹全局、排兵布阵的人就行了?这个人是不是就是你啊?”

梅长苏向他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轻声道:“景琰,你先别急着否决,我也不是凭一时意气提出这个要求的。想当年的聂真叔叔,不也是不谙武力、身体孱弱吗?他常年在前线,除了最后谁也没逃过的那一次,他何曾遇到过危险?这次你让我去,自然和他一样,有蒙大哥和卫峥在,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可这次援军的声势,怎么能和当年赤焰军比?战场上的艰难危凶你我都知道。我不是担心你应付不了战局,实际上那个是我最不担心的部分,可是小殊。打仗行军,那是要体力地!”

“我要是对自己的身体没有信心。就不会向你要求出征了。你想想,我明知蒙大哥并非帅才,却劝你任命他,如果正在交战的关键时刻,我自己突然病个人事不知地。那岂不是害了蒙大哥,更对不起前线的将士和大梁地百姓吗?”梅长苏凝视着好友的脸,言辞恳切,“景琰,你相信我,我最先考虑的就是自己的身体状况,这一点不成问题。当前的局势如此危殆,也由不得我冒险任性啊!”

萧景琰抿紧了嘴唇,找不出话来反驳他。但心里终究是悬着地,不肯点头,索性便板起了脸。不开口。

梅长苏并没有进一步劝说,反而慢慢步至窗前。看着庭外有些萧疏的深秋景致。眉宇之间神情悠远,仿佛正在回溯时光的逆影。遥想过去的峥嵘与青春。

“北境,是我最熟悉的战场,大渝,是我最熟悉的对手。”良久后,梅长苏缓缓回头,薄薄的笑意中充满了如霜的傲气,“也许因为骨子里还是一个军人,即使是在这漫漫十三年的雪冤路上,我也随时关注着大渝军方地动向,没有丝毫的放松。说句不怕你恼的话,就算是你,也未必比我更有致胜地把握,更遑论他人。择适者而用,是君主的首责,而你我之间,不过私情而已。景琰,大梁地生死存亡,难道不比我一人安危更加重要?”

梅长苏刚才并没有留心听大殿这边地争论,但他说的这最后一句话,却与萧景琰试图说服群臣地那句话一模一样,令这位背负着江山重责的监国太子不由心头一紧。

如果面前站着的是林殊,一切自然顺理成章,没有人会想要阻止林殊上战场的,他是天生的战神,他是不败的少年将军,他是赤焰的传奇、大梁的骄傲,他是最可信任的朋友,最可依赖的主将……然而现实总是残酷的,再坚韧的心志和强悍的头脑也抵不过病体的消磨,只要一想起他病发晕迷的那一夜,萧景琰的心便会揪成一团,不管怎么说,梅长苏终究不再是林殊了……

“我听卫峥说,你有一个蒙古大夫吧?”沉思半晌后,萧景琰想到了一个拒绝的借口,“我要见见他,如果他说你可以去,我就同意……”

听到这个要求,梅长苏的眸中突然快速闪过了一抹复杂的神情,不过瞬间之后就消失了,再仔细看时,表情已被控制得相当完美。

“好吧,我回去跟蔺晨说说。”梅长苏微微欠身,“筹措出征,殿下还有一大堆事要办,我先告退了。”

萧景琰被他自若的神态弄得心里略略发慌,总觉得有些什么掌控之外的事情在肆无忌惮地蔓延,可细细察时,却又茫然无痕。

不过这股异样的情绪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前方急报很快又一波接一波地涌了进来,瞬间便占据了他的全部思绪。一系列的兵力调动、人事任免、银粮筹措、战略整合,各部大臣们轮番的议禀奏报,忙得这位监国太子几乎脚不沾地,甚至没有注意到梅长苏是什么时候悄悄退出的。

比起紧张忙碌的东宫,苏宅显得要安静宁和得多。不过战争的阴霾已经弥漫了整个京师,苏宅也不可能例外,当梅长苏进门落轿之后,大家虽极力平抑着,但投向他的目光还是不免有些躁动不安。

“请蔺公子来。”梅长苏简略地吩咐黎纲后,径直便回到了自己的卧房。片刻后,蔺晨独自一人进来,脸上仍是带着笑,站在屋子中央,等着梅长苏跟他说话。可是等了好一阵子,梅长苏却一直在出神,他只好自己先开口道:“我刚刚出去了一趟,你有几个小朋友正在募兵处报名从军呢。看来这世家子弟也分两种,一种如同蠕虫般醉生梦死毫无用处,另一种若加以磨砺,却可以比普通人更容易成为国之中坚……”

“国难当头,岂有男儿不从军的?”梅长苏语调平静地道。“蔺晨,我也要去。”

“去哪里?”

“战场。”

“别开玩笑了,”蔺晨的脸色冷了下来。“现在已经是冬天,战场在北方,你勉强要去。又能撑几天?”三个月。”

他答的如此快捷,令蔺晨不禁眉睫一跳。唇色略略有些转白。

“聂铎带来了两株冰续草,”梅长苏的目光宁和地落在他地脸上,低声道,“此草不能久存,你一定已经将它制成了冰续丹。是吧?”

“你怎么知道的。”

“这里是苏宅,我知道有什么奇怪?”

蔺晨背转身去,深吸了两口气道:“你知道也没用,我不会给你的。”

“你地心情,我很明白。”梅长苏凝望着他的背影,静静地道,“如果按原计划,我们一起去赏游山水,舒散心胸。那么以你地医术,也许我还可以再悠悠闲闲地拖上半年……一年……或者更久……”

“不是也许,是可以。我知道自己可以!”蔺晨霍然回头,眸色激烈。“长苏。旧案已经昭雪,你加给自己的重担已经可以卸下。这时候多考虑一下你自己不过分吧?世上有这么多的事,一桩桩一件件永不停息,根本不是你一个人能解决完的!你为什么总是在最不该放弃的时候放弃?”

“这不是放弃,而是选择,”梅长苏直视着他地双眼,容色雪白,唇边却带着笑意,“人总是贪心的,以前只要能洗雪旧案,还亡者清名,我就会满足,可是现在,我却想做的更多,我想要复返战场,再次回到北境,我想要在最后的时间里,尽可能地复活赤焰军的灵魂。蔺晨,当了整整十三年的梅长苏,却能在最后选择林殊的结局,这于我而言,难道不是幸事?”

“谁认识林殊?”蔺晨闭了闭眼睛,以此平息自己的情绪,“我万辛万苦想让他活下去的那个朋友,不是林殊……你自己也曾经说过,林殊早就死了,为了让一个死人复活三个月,你要终结掉自己吗?”

“林殊虽死,属于林殊地责任不能死。但有一丝林氏风骨存世,便不容大梁北境有失,不容江山残破,百姓流离。蔺晨,很对不起,我答应了你,却又要食言……可我真的需要这三个月。就公义而言,北境烽火正炽,朝中无将可派,我身为林氏后人,岂能坐视不理,苟延性命于山水之间?从私心来讲,虽然有你,但我终究已是去日无多,如能重披战甲,再驰沙场,也算此生了无遗憾,所得之处,只怕远远胜过了所失……”梅长苏用火热的手掌,紧紧握住了蔺晨地手臂,双眸灿亮如星,“冰续草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奇药,上天让聂铎找到它,便是许我这最后三个月,可以暂离病体,重温往日豪情。蔺晨,我们不言大义,不说家国百姓,单就我这点心愿,也请你成全。”

蔺晨怔怔地看着他,轻声问道:“那三个月以后呢?”

“整个战局我已经仔细推演过了,敌军将领地情况我也有所掌握,三个月之内,我一定能平此狼烟,重筑北境防线。对于军方地整饬,景琰本就已经开始筹划,此战之后,我相信大梁的战力会渐渐恢复到鼎盛时期。”

“我是说你,”蔺晨眸色深深,面容十分沉郁,“三个月以后,你呢?这冰续丹一服下去,虽然能以药效激发体力,却也是毫无挽回余地地绝命毒药,三月之期一到,就是大罗神仙,也难多留你一日。”

“我知道。”梅长苏淡淡地点头,“人生在世,终究一死。蔺晨,我已经准备好了。”

蔺晨牙根紧咬,一把扯开自己的衣襟,从内袋处抓出一个小瓶,动作十分粗暴地丢给了梅长苏,冷冷道:“放弃也罢,选择也好,都是你自己的决定,我没什么资格否决,随便你……”说着转身,一脚踹开房门,大步向外就走。

“你去哪里?”

“外头的募兵处大概还没关吧,我去报名,”蔺晨只是略停了停脚步,头也不回地道,“我答应过要陪你到最后一日。你虽食言,我却不能失信,等有了军职。请梅大人召我去当个亲兵吧。”

梅长苏心头一热,冰凉的小瓶握在手中。突然开始发烫。守在院子里的其他人虽然不知道冰续丹的存在,也不知道两人谈话地细节,但从蔺晨走时所说的这句话,大约也能推测出梅长苏已经决定出征北境。几个侍卫都是热血小伙,黎纲和甄平更是旧时军士。他们一方面都想要上疆场卫国杀敌,另一方面又怕梅长苏经受不起征战艰苦,矛盾重重之下,都呆呆地站在院中,不知该作何反应才好。

在一片僵硬的气氛中,宫羽抱琴而出,廊下独抚。纤指拨捻之间,洗尽柔婉,铿锵铮铮。一派少年意气,金戈铁马,琴音烈烈至最高潮时。突有人拍栏而歌:

“想那日束发从军,想那日霜角辕门。想那日挟剑惊风。想那日横槊凌云……流光一瞬,离愁一身。望云山,当时壁垒,蔓草斜曛……”

歌声中,梅长苏起身推窗,注目天宇,眉间战意豪情,已如利剑之锋,烁烁激荡。

越一日,内阁颁旨,令聂锋率军七万,迎战北燕铁骑,蒙挚率军十万,抗击大渝雄兵,择日誓师受印。在同一道旨意中,那位在帝都赫赫有名地白衣客卿梅长苏,也被破格任命为持符监军,手握太子玉牌,随蒙挚出征。临出兵的前一天,梁帝大概是被近来地危局所惊,突发中风,瘫痪在床,四肢皆难举起,口不能言。萧景琰率宗室重臣及援军将领们榻前请安,并告以出征之事。当众人逐一近前行礼时,梅长苏突然俯在梁帝的耳边,不知说了些什么,早已全身瘫麻的老皇竟然立时睁大了眼睛,口角流涎,费力地向他抬起一只手来。“父皇放心,苏先生是国士之才,不仅通晓朝政谋断,更擅征战杀伐。此次有蒙卿与他,乱势可定,从此我大梁北境,自可重得安固。”站在一旁的萧景琰字字清晰地说着,眸中似有凛冽之气。

梁帝的手终于颓然落下,歪斜地嘴唇颤抖着,发出呜呜之声。曾经的无上威权,如今只剩下虚泛的礼节,当亲贵重臣们紧随着萧景琰离开之后,他也只听得见自己粗重的呼吸声,在这幽寒冷硬、不再被人关注的深宫中回荡。

第二天,两路援兵的高级将领们便拜别了帝阙,束甲出征。如同当年默默看着梅长苏入京时一样,金陵帝都的巍峨城门,此刻也默默地看着他离去。到来时素颜白衣,机诡满腹,离去时遥望狼烟,跃马扬鞭。两年的翻云覆雨,似已换了江山,唯一不变的是一颗赤子之心,永生不死。

初冬地风吹过梅长苏乌黑的鬃角,将他身后的玉色披风卷得烈烈作响。乌骓骏马,银衣薄甲,胸中畅快淋漓地感觉还是那么熟悉,如同印在骨髓中一般,拔之不去。

放眼十万男儿,奔腾如虎,环顾爱将挚友,倾心相持。当年梅岭寒雪中所失去的那个世界,似乎又隐隐回到了面前。烟尘滚滚中,梅长苏地唇边露出了一抹飞扬明亮地笑容,不再回眸帝京,而是拨转马头,催动已是四蹄如飞的坐骑,毅然决然地奔向了他所选择地未来,也是他所选择的结局。

尾声

大梁元佑六年冬末,北燕三战不利,退回本国,大渝折兵六万,上表纳币请和,失守各州光复,赦令安抚百姓。蒙挚所部与尚阳军败部合并,重新整编,改名为长林军,驻守北境防线。在这次战事中,许多年轻的军官脱颖而出,成为可以大力栽培的后备人才。萧景琰、言豫津也皆获军功,只是前者因身世之故,辞赏未受。

对于百姓、朝臣和皇室而言,这是一场完整的胜局,强虏已退,边防稳固,朝堂上政务军务的改良快速推进着,各州府曾被摧毁的家园也在慢慢重建。大多数欢欣鼓舞的人们在一片庆贺的气氛中,似乎已经忽略了那些应该哀悼的损失。

但萧景琰没有忘记,他在东宫的一间素室中夙夜不眠地抄写本次战事中那些亡者的名字,从最低阶的士兵开始抄起,笔笔认真。可是每每写到最后一个名字时,他却总会丢下笔伏案大哭,悲恸难以自抑,连已怀有身孕的太子妃,都无法从旁劝止。元佑七年夏,聂铎从东海归来述职。但他与霓凰的婚事,萧景琰总是不肯答应,直到有一天,宫羽带来了梅长苏所写的一封信,他才默默首肯。婚后霓凰将南境军交给了已日趋成熟的穆青,随同聂铎叩别林氏宗祠,一起去了东境驻守海防。

元佑七年秋,太子妃产下一名男婴。三日后,梁帝驾崩。守满一月孝期,萧景琰正式登基,奉生母静贵妃为太后,立太子妃柳氏为。

庭生果然被萧景琰收为义子,指派名师宿儒,悉心教导。由于他生性聪颖,性情刚强中不失乖巧,萧景琰对他十分宠爱,故而他虽无亲王之份,却也时常可以出入宫禁,去向太后和请安。

长寿的高湛依然挂着六宫都总管的头衔,只是现在太后已恩准他养老,可以在宫中自在度日,不须再受人使役。高湛十分喜欢那个玉雪可爱的小皇子,常去宫中看他,每次庭生抱小皇子在室外玩耍时,他都要坚持守在旁边。

“高公公,你要不要抱抱他?”看着这满头白发的老者眼巴巴在旁边守护的样子,庭生有时会这样笑着问他,但每次高湛都躬着身子摇头,颤巍巍地说:“这是天下将来的主子,老奴不敢抱……”

对于他的回答,庭生似乎只当清风过耳,并不在意,仍旧满面欢笑地,引逗着小皇子呀呀学语。

“看他们兄弟俩,感情可真是好,”旁边的奶娘一边笑微微地说着,一边注意天色,“不过也该抱进去了。天这么阴,高公公,你觉不觉得……好象起风了?”

“不,不是起风了,而是在这宫墙之内……风从来就没停过……”眯着昏花的双眼,历事三朝的老太监如是说。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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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诚信是企业的灵魂作文

全文共 1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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牎俺险刑煜驴停笑纳八方财”。这十字箴言已成为古今中外从商立业之人奉信的不二法则。明朝江南首富沈万三等集中外商界之大成者,都是凭借着“诚信”二字令企业发展壮大,盛誉一方。由此可见,诚信不仅仅是决定企业生存发展、兴衰荣辱的根本,而且是企业的灵魂

一、诚信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通行证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变革赋予诚信这一传统美德日益丰富的时代内容,也促使人们对诚信的理解从伦理道德的范畴提升到了制度建设的层面。一个社会的运行,一个企业的运转,人是关健所在。政府的信用,企业的信用都是靠人去操作,去实现的。而人的品格是否诚实守信则是信用秩序能否建立,企业能否正常运转的基础。因此,诚信不仅是一种品行,更是一种责任、一种准则;是一种责任的恪守,是一种自律的承诺,是一种价值理念的操守,是一种民族文化的沉淀。一个企业要生存发展,就必须诚实守信,恪守诺言,就必须用优质的产品、真诚的法则直面客户,直面社会,获取大众的信赖,获取企业生存与发展并通往成功的通行证

二、诚信决定着企业的兴衰

自古以来,诚信就是人类社会活动的一个重要评价指标。现代市场经济时代,诚信已日益成为企业的立足之本,发展之源,成为一个企业生存发展的道德底线。诚信是随着企业建立而确定的,并且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每一次的诚实对人,每一次的信用体现,构成了企业的信誉积累。一个企业对诚信守法的认识及行为,也将直接影响社会对企业的评价,并最终决定企业的兴衰。麦当劳、肯德基等洋快餐风靡世界,是因为其全球一个口味的诚信保证,海尔从大锤砸冰箱开始,一步步实践“真诚到永远”的誓言,走到今天的国际化大企业形象,是因为全球一体化的“真诚”许诺。诚信没有重量,但诚信可以比泰山还重;诚信没有标价,但诚信可以高贵于黄金;诚信没有体积,但诚信人的胸怀比大海还宽广;诚信没有色彩,但诚信可以与天上的彩虹媲美。诚实的劳动尽管艰辛,但却坦坦荡荡,踏踏实实;诚实的付出尽管痛苦,但却与快乐并行。在企业,只有职工诚实于劳动,企业诚信于消费者,企业才能够得到更多客户的认同,得到合作伙伴的认可,得到政府部门的支持,得到社会的赞誉,就可以给企业带来可观的效益,带来创造发展的条件,使企业的口碑经久不衰,辉煌永远。

三、诚信是企业发展的灵魂

品牌是企业的形象和内涵,有了它,企业才能有市场和发展的后劲。企业要创名牌,要实现做大做强,必须始终把诚信放在首位。“产品等于人品,质量等于道德”,有了诚信,人就会对所做的事情奉行忠诚、诚实和正直的态度,事情就会一帆风顺;有了诚信,就会使人与人之间离得更近,心胸变得更加广阔,心灵变得更加高尚,人格变得更加完美。诚信作为一种品质,它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生命,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一个必备要素,是一种无形资产,是“资本价值中的核心成本”。一个成功的企业,卖给顾客的不仅是商品本身,还往往隐含着厚重的企业文化和诚信法则。在现代文明社会的市场经济中,失信会使企业付出高昂的代价,失信会使企业倒闭,失信就等于自弃。无数事实证明,以诚信去创办企业、聚集财富,企业就会也办越好,财源就会越来越广阔。企业创造了品牌,品牌成就了企业,诚信则是品牌的基础,品牌的支撑点就是可靠的品质和诚挚的信誉,两者的良性互动,铸就了企业之魂。

作为一个企业,积极主动地推进企业的诚信建设,牢固树立诚信意识,才是企业发展之本,生存之本。时刻恪守诚信意识,是企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从现在做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社会、为群众来展现我们诚信企业的新形象,把打造诚信德商作为每个人的具体行动和自身实践,把铸就诚信商魂作为每个企业永久的追求。

[诚信是企业的灵魂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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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警花与警犬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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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修远的一个外国笔友准备来中国,看望陈修远所在的警犬队。陈修远将消息告诉杜飞,杜飞听后,表示非常欢迎。不久,陈修远的朋友来到,杜飞组织警犬队给他进行了一次精彩的表演。

杜飞和李姝寒来见江局长,江局长给杜飞委派了一个任务,让他前往德国学习一年。杜飞闻言,接受了任务。不过,江局长话锋一转,突然谈论起杜飞和李姝寒的婚事来。杜飞和李姝寒听后猝不及防,两个人都感到非常意外。

杜飞与陈修远相谈,杜飞表示自己非常地为难,因为,他如果和李姝寒结婚,他们之中就必须得有一个人离开警犬队,为此,自己感到无从选择。

陈修远与倪娜相约举行婚礼的日子终于到来,这天,杜飞等人警犬队里布置好了会场,陈修远和倪娜在众人的注视下,含情脉脉地进入会场,向对方宣誓自己的爱情。

婚礼上,众人还玩起爱情游戏来,他们让陈修远和倪娜抛出两个绣球,最终,绣球为杜飞和温泰颐所得。温泰颐得到绣球,没有做过多犹豫,直接来到唐优优面前,向她求婚。在这之后,众人纷纷把目光集中到杜飞的身上,想看他的选择。结果,杜飞拿着绣球,一阵犹豫,最终,他并没有走到李姝寒跟前,向其表达爱意。众人见状,颇是一阵失望。

这天,杜飞收拾好行李,准备前往德国。众人在警犬队门口对杜飞送行。就在杜飞准备上车时,迟迟未到的李姝寒和妞妞却突然出现,场面颇是让人感动。这时,妞妞上前,将杜飞的包裹紧紧咬住,久久不愿松口,看得了出来,妞妞对杜飞的离去,充满了不舍。之后,看到杜飞对自己始终没有表示,李姝寒抑制不住,向他宣泄。随后,悲痛难掩的李姝寒准备带着妞妞离开,这时,感情再也无法自抑的杜飞将李姝寒一把拉住,并将其揽入怀中,深情表白,众人见状,欢呼起来。

陈修远的宠物俱乐部装修一新,众警见了,赶来参观。陈修远告诉众人,他们展开了一项新的项目,即是宠物的养老工程,可以帮助宠物在年老的时候安度晚年。众人听了,都感到非常高兴。

李姝寒在警犬队里努力工作,升到了警犬队中队长的位置,她表现得格外卖力,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让警犬队能继续在以后的任务中有出彩的表现。

一年的时间过去,杜飞也结束了在德国的学习,他回到了警犬队,见到了众人。众人非常高兴。而其中,最为高兴的,莫过于李姝寒。现在,她终于能与杜飞团聚,迎来最为美满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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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悲情故事七:美女的结局

全文共 10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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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四大美女,山西有两个。一个是晋南的杨贵妃,一个是晋北的貂蝉。现在,如果你向外人夸耀山西出美女,一定会让人笑掉大牙。没办法,山西被污染的太久,早就没有了出产美女的那块水土。所以,提到山西的美女,我们只能向历史回头。

如果不是马嵬驿被逼自尽,杨贵妃的一生几乎就是一部风花雪月的言情剧。三千宠爱在一身,一骑红尘妃子笑,唐明皇李隆基用他无上的权利,为杨贵妃营造了一份空前绝后的幸福。在我看来,杨贵妃对历史最大的贡献,莫过于纠正了封建时代重男轻女的思想。因为她的走运,让民间的父母突然发现,原来,女儿也可以光耀门楣。

杨贵妃确实走运。从太子妃到贵妃,虽然她和李隆基的这点爱情来的有些乱伦,但并无碍她接受天下人的羡慕与追捧。李白为她写诗,高力士为她牵马,三个姐姐先后进宫,兄弟杨国忠手握重权。佳丽三千的后宫,唐明皇只取贵妃这一瓢。一个女人,人生灿烂到这个份上,也算是极致了。

应了好景不长的这句老话,随着“安史之乱”爆发,歌舞升平的日子走到了尽头。原本好端端的国家,竟然到了千疮百孔的地步,杨贵妃成为很多人眼中的红颜祸水。面对哗变士兵要求处死贵妃的呼声,先前“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李隆基,掩面抛弃了这个带给他青春与浪漫的女人。一代美女,香消玉殒。

杨贵妃的结局,在很人看来不过是历史的小小报应。即使没有安史之乱,人老珠黄同样是她无法逃脱的宿命。

与杨贵妃相比,美女貂蝉的命运就有了一种触目惊心的惨淡。东汉末年,董卓专权,天下一片大乱。为了除掉董卓,司徒王允的义女貂蝉从此走上了她为人左右的人生。王允很聪明,前脚把貂蝉许诺给董卓的义子吕布,后脚就把貂蝉送到董卓的府中。然后跑到吕布那里撺掇,不是我不给你留着,实在是董卓惹不起啊。吕布原本还想咽下这口窝囊气,没想到第二天见到貂蝉之后,发现貂蝉对自己一往情深,屈身董卓实在是生不如死,吕布的怒火当时就冲天而起,转身就把董卓干掉了。

干掉董卓之后,貂蝉也就成了吕布的小妾。小日子没多多久,吕布就让曹操擒获,命丧白门楼。吕布一死,美女貂蝉又成了曹操手中的棋子。曹操知道,貂蝉的美貌是自己笼络人心的法宝,英雄难过美人关,垂涎貂蝉的男人多的是。想来想去,曹操把貂蝉送给了一直想收服的关羽。关羽明白曹操那点心思,即使喜欢貂蝉也不敢留在身边。冷落一夜后,第二天让貂蝉自谋出路,结果貂蝉就做了尼姑。曹操闻讯之后,赶忙派人追回貂蝉。心说你关羽不要,我再送别人呗。没想到,面对抓捕她的士兵,貂蝉依然扑向刀剑身亡,被人左右的棋子人生就此解脱。

无论杨贵妃替罪羊式的结局,还是貂蝉身不由己的沉浮,都是命运强加给她们的一份无奈的重负。岁月无声,那如花的美貌早已凋谢在风尘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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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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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地像触碰一件易碎品一样,我小心地把它从书架上取下来,抚摸着它那仍然发亮的封皮,看着它那柔和的淡蓝色外衣,指尖从中间划过,我便深深地沉醉在过去的岁月中。

记得我与它的相遇是在我六岁生日时,那是我收到的第一件玩具之外的生日礼物—一本崭新的相册。当时母亲神情庄重地对我说:“你要好好珍爱这本相册,因为它可以留住世间最珍贵的事物”。我点点头用手认真地抚摸着他,想看看其中到底有怎样的魔法?但我始终不得其解,只是被他它那淡蓝色的封面所吸引。从此以后,它静静地陪伴我度过美好的岁月。

轻柔地我翻开相册,耳边顿时响起儿时与小伙伴玩耍时的欢笑声,鼻子闻到了姥姥家熟悉的饭菜香,仿佛置身于房屋后的小河边,那一段童年生活让我心中产生了无限的怀念。继续翻动相册,眼前闪过一望无际的沙漠、风中婆娑摇曳的椰子树、晶莹剔透色彩绚烂的冰雕。耳中响起驼队的铃铛声、海浪拍打岩石的咆哮声、夜市中人群的喧闹声。我好像再一次触摸到炎热的沙粒、清凉的海水、寒冷刺骨的风。我的味蕾似乎也品尝到椰枣的清香、海鲜的肥美、冰糖葫芦的甜蜜。啊!相册,你为我带来的回忆是多么幸福与快乐。

再翻动一页,我看到了我为准备全国比赛前认真的身影,参赛时自信从容的样子。相册啊,你再一次让我斗志昂扬,激励我勇敢面对生活中的挑战。翻到最后一页,是一张我与相册的合影,照片中的我正专心致志地看着相册。这时的相册,你又让我感受到你和我之间的故事永远交织在一起,谁又能分得清哪一个是我,哪一个是你呢?

直到如今我才明白母亲的话,她希望我用相册留住光阴—世间最珍贵的事物。人生在世只有短短几十年,与河流山川相比好似昙花一现,如果人们将自己所走过的时光抛弃、忘记,只知道埋头做事,那么每过一段时间就会失掉一段宝贵的光阴,我们再也无法寻觅光阴的足迹。

相册,你是如此的珍贵,是你和我一路相随,时时感动着我、鼓舞着我、陪伴着我。我对你的爱正是深入灵魂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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