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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应台著名短篇散文【合集20篇】

三月,是桃花盛开的季节。开学吧小编整理了相关的范文,欢迎欣赏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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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的他们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200字

全文共 6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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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馆长】

我们现在还叫他馆长。他是上海奉贤县人。馆长这个名字的来由,要追溯到大学时代了。我们都是经济系的,住一个寝室,先是八个人住,后来走了一个,剩下我们七个。他是我们的舍长,当时我们想将寝室叫得雅点,就管它叫公馆,所以他就成了馆长。大学时代我们一个寝室的都相处得不错,也发生了不少的趣事。

何馆长刚进学校不久,就表现出了经商的天分,课余时间不断倒腾些东西叫卖,赚点零花钱。我记得有一次,他搞了一批红色的运动衣来卖,没几天,我的妈呀,上课或者去打饭,走在学校的路上,就看见到处都是他卖出的红色运动衣。我们都开玩笑说,看看,这都是我们何馆长的手笔。他听了大笑不已,有点骄傲说,遍地开花啊。多年后再说起,大家还记忆犹新,会大笑一番,特别是老唐,也买过一件的,当然是打过折头的。

何馆长除了经商有天分外,体育方面也表现突出,他是大学田径队的中长跑运动员,经常在课余时间参加训练,回来就是一身的汗水,当然,还会奉献给寝室一阵臭袜子的味道。他还挺逗的,有点小孩子的顽皮和淘气,常做出些让你又气又好笑的事情来。有次我们搞郊游活动,目的地是上海郊外的淀山湖。大家说好了,就骑自行车去。他本来是有车子的,可临出发前,他却说不要车子。你猜猜他想干吗?他说他跑步去!他想看是他快,还是我们的车子快。我们给他的想法搞得苦笑不得,努力做了一番劝说,力陈利弊,说好几十公里呢。可好说歹说也没能扭转他的想法,只好说随他了。

我们一路骑车子走,他呢,一路跟了我们跑,开始还真的佩服他,他没拉下,一路上在我们左右跑动。后来跑了十几公里后,哈哈,他开始叫苦了,说他不行了。他给我们臭了一顿,才给他一辆车子,因为少了一辆车子,我们当中的一个人,就只好坐车了。大家说那个子小的坐车。大家都盯上了我,我于是由骑手转变为坐车者。他一上车子就来劲了,将车子骑得呼呼跑。途中我又换搭过几辆的车子。我的妈呀,坐车比骑车难受多了。我可惨了,屁股都给颠得生疼和难受,又只得忍了。当然,这一切的后果,都是罪魁祸首何馆长造成了。这次经历,我至今还记得。

大学毕业后,何馆长携夫人老杨去了青岛大学教书。我们都笑说,这小子在学校时就不是个好学的学生,他教书,还不误人子弟吗。可他还是成了一位人民教师。当时他除了教书,还办公司。后来还混了个副教授的头衔,让我们都跌了眼镜。有一段时间,大家叫他何教授。但我们看他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是用在办公司上。他经常从青岛跑去上海,捣腾自己的生意经,每每跌倒了又爬起来,继续革命,后来越发地见成绩了,就像其他的大款一样发了起来。

1999年,我们班的同学搞了个毕业十周年聚会。大多同学都去了上海,当时许多同学都有了指点江山的苗头或趋势,所以大家显得兴致勃勃的。何教授当时混得不错了,开了一辆红色的跑车,威风凛凛地一路从青岛开到上海,让大家着实羡慕了一番。大家在吃喝玩乐的当中,彼此交换各自的信息。何教授说,他给学生开了一门课,是马克思的《资本论》。当时我们就笑坏了肚子,说怕他自己也没将《资本论》看完呢。何教授当时是任我们笑,一点也不生气,后来也跟着我们笑,哈哈地大笑。

说到何馆长的婚姻,应该说是个幸福生活的榜样。夫人老杨是山东人,两人能谈恋爱,其实都是体育做媒,老杨读的是心理系,但也是学校田径队的中长跑队员。有一阵子两个人闹别扭。老杨同志嘛,是我们寝室几个公认的好同志,我们们认为,老杨正好能管管这小子,省得他日后作犯,惹事生非。要是换了给哪个小女子逮了,看来不是他害人,就是人家害了他。所以为他的将来着想,大家出主意,说得找个人去老杨那说说,挽救一下即将堕落的何馆长。也真好笑,结果是我和老唐出马做说客。其实在恋爱方面,我们俩就是个生手,没有任何成绩可言,却要去担当如此重要的游说任务,而且是去游说心理系的女同胞,现在想想还真是笑死人了。不过,当年我们还是不虚此行的。我们对老杨说,何馆长对你是真心的,你不挽救他,他就会一路堕落下去的。应该说我们比较出色地完成了任务。没多久,两人就和好了。不过这小子倒没请我们吃一顿,还大言不惭地说是自己有魅力,是老杨主动找他的。我当时就说,你还欠我和老唐一顿,什么时候请,你看着办吧。不过这顿就好像历史遗留问题一样,总拖着没解决。

近年来,我们的何馆长或者说何教授,越发混得可以了,全家从青岛迁居回了上海,自己也当过一家上市公司的总裁,现在又是一家国内在香港上市的公司的总裁。我没见过他工作的情形是如何的,2004年四月的一天,他因公事来深圳,我们见了面,他也请我和老唐,以及广汉等几个吃饭,但没说明是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我们在谈笑之间,又回忆起大学的时光,那些美好的时光又再次复活了。谈及以前的事,他的脸上又挂起那种孩子气的笑容。这让你很难想像,就是这样一个人,是一个管理着上市公司上亿资产的总裁。我们在一起玩,也住在一个房间,他没有什么架子,他还像大学时一样,依照大学时兄弟们的喊法,他喊我大哥。我是寝室里年纪最大的嘛。这个叫法让我感到亲切,不生分,有种回到从前的感觉。

我们同学呢,还是喊他何馆长,或者喊他何教授;他呢,都笑嘻嘻地答应。

【格非教授】

大家一提到格非,大概都会将他放在作家的行列。其实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正当老师呢。说他是教授或作家都没错,他是个学者型的作家。我在华东师大读书那会,常去河东中文系的宿舍窜门,和我混在一起的,大多是八五级的中文系学生,当中有许多是我的好朋友,而格非是他们的辅导员,因而也会遇见他,他正处于精力旺盛,意气风发的年纪,写小说也已声名鹊起,听说张艺谋曾想将他的一个小说改编成电影,虽然最后没成事,但我想,这个事件至少给他,给我们这些文青,都有极大的刺激和鼓舞,因为当时,张艺谋导演的《红高粱》正红遍国内外。

当时我虽读经济系,却和夏雨诗社的诗人混,用诗歌描绘我们的白日梦,但说内心话,我与那些走红的校园男诗人有点“隔”,总觉得他们过于邋遢或癫狂,我反而比较欣赏写散文或小说的,觉得他们斯文得体,有如谦谦君子,不像诗人那样,一惊一乍的,显得小气。但当时我几乎不读小说,偶尔听格非和他的学生胡侃,我也只有静静听的份。

毕业离开师大后,我就没了他的消息。听他的学生说,他还在师大做老师。直到我开始写小说,我才在翻阅杂志时,看他的小说,那时候他已红得发紫。后来我们再次见面,是在1995年的4月,《特区文学》杂志社搞笔会,请了格非、苏童、余华等作家来深圳,而我作为市里的作家,也受邀参加座谈会。期间我们做过简单的交谈,还送了一本我的诗集《光阴的故事》给他。我们互留了通讯方式,但之后却没联络。等到我要出小说集《温柔与狂暴》的时候,我想请他写序,但心里有点忐忑,才打电话征询王为松。王为松说应该没问题的。还给我格非在北京的电话,当时他正在岳父家度假。我给格非打电话,说了这个意思。没想到他很爽快地答应了,还很快就写好寄来了,对我的作品,他有弹有赞,让我受益菲浅。而后,我们偶有电话联络,加上我每年都有出差机会,就常绕道拐去上海,住在学校的招待所,走在林荫大道,乘机做个怀旧的梦。小住的日子,我会请格非吃个饭,听他侃侃写作,他口才出众,真是做老师的料。那段时间,他在读博士,写得少了,但读了许多书。

大概1999年前吧,我又去上海和他见了一面。饭局上,问起他的写作,他说动了笔,写了几万字就停下了,一直没继续下去。他说起他可能要离开上海。当时我有点惊讶,但过后没在意,心想他要走的话,大概他会去北京的,我这样想的理由,一是他夫人是北京人,二来嘛,也只有北京这城市,最适合他这段位的作家。果真,后来一联络,他真的是在北京接我的电话了,谈到自己的状态,他说很享受教师这份职业,可读可写可授业,他说这份工作比较适合自己。

一晃又五六年过去了。我的工作岗位也调整了几处,没了出差的机会,我几乎没再出去走动了。2004年4月,我从单位辞职后,只呆在家里写东西,也少出外跑动。满满地写了一年,有天看报,突然看到一则消息,说格非蛰伏十年,写就了一部接近经典的长篇《人面桃花》,于是赶紧跑书店买回一本细细欣赏。之后,又在《南方都市报》上看到消息,他获得华语传媒文学大奖,照片上的他,满脸笑容,但头发也白了许多。我突然感慨起来,发觉自己也该出去走走了,于是才有了五月的京沪远游。

这次我们是在“万盛书园”见面的。那离我暂住的北大不远,离他任教的清华大学也近。那天下雨,诗友刘晓芳驾车和我一起去的。格非一早就到了,坐在楼上咖啡馆的中央。我发觉他更壮实了,头上的白发多了,但还是精力充沛。格非给我的感觉,一直有领导的风度,这会也真是做领导了,他现在是清华大学中文系的副主任。我们点了饮料,边喝边聊,话题大多集中在学校方面,原因是我这人嘴拙,起不了话题,加上刘晓芳博士毕业,正四处找分配的学校。格非就给了他不少的意见。

后来谈到写作的问题,格非针对我的状态,也给出了意见,他说我出道算早的,也有基础,但老这么晃不行,要么找人想想办法,要么干脆再找个工作,在没有经济压力的情况下,将现在所拥有的,统统放弃,闷头写它个十年再闹红,这话将我说得浑身冒汗。后来想想我又释然了,他对我说这样的话,一来他是我敢于求助的师兄(另一个是李洱),所以我愿听实话,但我是个脸皮薄的人,要我主动求人,大概是比较难办。二来我们的处境不同,想问题的出发点也不同,但我知道,他的意见很重要。我应该重新厘定一个新的出发点。

离开的时候,我们三个人都争着付钱结帐,都拿了钱出来,服务员先要了我递过去的一百元钱,但后来又说要零钱,我正低头在钱包里找,他们其中一个将帐结了,我也不知道到底是晓芳还是格非。我的那一百元又回到了茶几上,最后回到了我的钱包里。我们离开前,三个人合了照,就在咖啡馆的门口。下楼一看,雨越发下大了。我们钻进晓芳的车子,将格非送回寓所。

回深圳后,我将照片冲出来,一看,我和晓芳的脸,都绷得紧,太严肃,格非站在中间,神态很放松,显出自信的笑容来。

【老文青】

老胡是H省人,中年,个子不高,一米六多点,但很壮实,微胖,笑容可鞠,来深圳几年了,在我家小区的大门口经营一间小报亭,卖些报纸杂志,当然也兼卖汽水零食等。我开始没怎么注意,心想,这地方能做什么买卖呢,大概只能糊口罢了。

一天,我经过,顺便想买瓶汽水。站那随便一聊,说有消息说,报亭都要竞标呢。他说是呀,有人出价20万呢,但这有点扯淡。不过,他说真有人找他谈过转让的事。我就问他,想做这生意有点难吧?他说是的,他每次承包,得花点钱买个人情。不过他说,也值得,是小钱嘛。我有点惊讶,问他一个月收入多少。他有点神秘,让我猜猜。我说,一千多吧?他说再猜。我说,两千多?他还是说不对。我说猜不出。他得意地说,不比白领差多少。他还告诉我,某个车站边的报亭,有月入万元的呢。

这让我感到很吃惊,我也才发现,他与其他报亭的老板不一样,和他聊天很愉快。他突然问我是否姓谢。我说是啊,问他怎么知道的。他说好像报纸介绍过的。我笑了问他怎么称呼,他说姓胡。

我见书架上摆满了《收获》、《十月》等文学刊物,就有点担心,我说你这能卖出去吗?老胡说,卖不出去,就自己看。他告诉我,他进这些刊物,是给自己看的,能否卖出去,他才不管呢。我说奇怪啊。他笑了说,他也算个文青呢。这倒吊起了我的瘾来了。一聊才知道,他早年也做过文学梦,时至今天,心里还有文学情结。

话题扯到当今文坛,东拉西扯一番后,他告诉我,他也蛮有些经历的,和我一样,也干过银行,搞过材料,编过内刊,还做过主任呢,后来行长假公济私,任人为亲,挤兑他,发生冲突后,他将行长的手打折了,买段工龄走人了事。他说他还去四川闯荡过。他说他就看不惯一些混蛋的霸道行为。他说前几天,一个警察来买烟,要了一包,撕开口了却说不要。老婆怕事,没敢吭声。他可不干了,问那警察,你撕开了,我卖给谁?那个警察自知理亏,只好掏钱买了。他说前天更逗,有个人猛冲进来,要拉他的抽屉。他一见急了,猛地抽出平常防抢的刀子就要干他。吓得那家伙半死,逃出去跌倒在地上。随后赶到的领导解释说,他烟草公司的,来检查的。老胡质问他们干吗不亮证件。那领导解释说,他是个新来的。老胡说,要是伤了,可怪不得我啊,做事得有做事的程序。对这个行为,老胡是这样辩解的,我怎么知道他不是抢劫犯呢?伤我还不如伤他,大不了我赔几个钱。老胡说,我是个穷人,怕什么,大不了,有事就跑。我说你真厉害呢。他笑了说,连小姨子都说他身上兼有匪气和狗气。我大概知道匪气什么意思,但不明白什么叫狗气。他说,就是说翻脸就翻脸。他这话把我给惹笑了。又聊了一会,我肚子饿了,才回家去。

以后,我经过,有时间,我就停下来,站了聊天,翻翻报纸或杂志,向他打听一下报纸杂志的行情。他呢,站在只能容下一人转身的亭子里,一边和来买东西的顾客打交道,一边和我聊天。有时候太入神了,顾客就不满意了,说生意都不做了?他反问人家,说不做有什么要紧的?有意思的是,他是H地人,却说最讨厌H地人做生意。我问为什么。他说连一块钱的报纸都要杀价。他说一份《南方都市报》,进货价是七角五分,卖价是一元。我说难怪呢。

他常会问我,最近有什么新作?然后我们常就这么聊上了。当然,我们也不一定只聊文学。有时候,他谈起想买房,想买个二手房,但老婆想买新房;他也谈到他的小孩。他说现在最开心的事,就是能赚到钱给小孩上学。他还说以后赚到80万的话,也不用在这买房子了,干脆回H地去养老,这笔钱可以在那过得很舒服了。说完,他又很遗憾地说,还是做作家的好啊,自由!我笑了说,自由是自由,可还没你赚钱多呢。他就笑了,说,可你们有可能让自己的作品流传下来啊。我说,谁知道呢。

我们聊天的时候,他的夫人有时候在外面给他帮忙,有时候是他出来,和我坐在外面的凳子聊天。他收养的小流浪狗旺旺在我们周围走来走去,嗅我的裤脚,大概上面留有我家金毛辛巴的气味。

他知道我不时会收到一些杂志社的赠阅刊物,大前天,我经过的时候,他叫住我,问我要《莽原》杂志,因为每期上面都有一个好看长篇。他解释说这几天要进的其他杂志没来,断档了,想借我的顶顶瘾,他想看书了。老婆在旁边数落他说,昨天晚上看一个通宵了。他红了眼睛说,上一期那篇真不错呢。

两天一过,他看完了我借给他的杂志,说不错不错。他还告诉我,说近期的纯文学刊物十分好卖,凡是有长篇的,顾客一看,丢下钱就走了。连去年没卖完的,都被人买走了。我表示怀疑,说出版社的编辑都说,长篇不好卖呢。老胡说,他们能比我懂?他还说某某报亭的老板也说了,进的纯文学刊物都卖完了。

他还特地提到,那本刊有我长篇《文身师》的《莽原》杂志,有人想买,但被他婉拒了。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是我送给他的,他要留来做纪念的。我说别人要,你就卖吧,那期杂志我还有几十本呢。他说还以为借我的那些刊物,我要收藏的,所以没卖。我说卖好了,我不收藏。他说那好,以后你看完了,就放我这里卖掉。我说好啊,这样不浪费。

我临走的时候对他说,要是你有条件,做做书商,那多好啊。老胡就笑笑,说现在就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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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初三坚持记叙文作文散文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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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母亲,如果你能理解一种情感,你便能窥见我满心的荒芜与繁华,喧嚣与寂寞。——题记

要我如何将这种感情阐释给你听。阐释,我故意用了一个高尚的词,来讲述一种卑贱的感情——在尔等眼中。

妈妈每当我迫不及待等一天一更的连载时,你说等我中考完再看有什么关系。每当我看课外书时,你说等我长大再看又有什么关系。每当我码了几千字传到网上,你说作家都是要本科毕业,现在写这种又有什么意思。

可是啊,你不懂,有一种心情在这时才需要共鸣,在这时才需要期待,在这时才需要分享。食物需要保质期,而我的心情也会过期。就如彼时我青春的热血与冲动,当我三十而立,回首看待,便如一盆冷水将我所有的发烫的肌理全部冷去。再毫无激情。所以啊,妈妈,让我所有的好与不好都在这个即使错误的年龄下安然发生再悄然寂灭。时光总会缓慢研磨,经历总会让人成熟,人生修行不外如是。

妈妈,再说,于网络,于虚拟,我所执迷的不过是被人关注,被人喜爱的感觉。我热衷于自己一字一句敲打的文字,有人点击,有人留言,有人感同生受,有人倾心以评。我迷恋于书友圈里只因自己随手写下的一句不如意,就有人安慰,有人鼓励,我要的不过是所有隐秘而难堪的经历,有人分享。我希望那些不见光的恶毒的小秘密慢慢腐烂,发酵。而不是苦于志气浅短,郁结于心,隐而不发,伤心劳神。青春的正面即便是阳光,背面也是黑暗。阳光总会刺眼,黑暗总是最好的保护色。诚如是,现实总有局限性。

妈妈,于你,我的坚持无关事小。于我,却是勇气,是奋斗,是我整个青春里最浓墨重彩的一笔。

所以啊,请原谅我的坚持,请理解我的坚持,请支持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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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散文《春》读后感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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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是出自朱自清的散文

学了《春》之后让我对春又增加了一种说不出的喜爱文章一开始就用一组排比句把春天来到大地,带来的蓬勃生机和无限活力展现无余。而结尾,又用三句连续的比喻句分别写出了春天崭新、美丽和充满活力这三个特点,完美地结束了全文。让人有一种回味无穷的感觉,使人又不禁捧起书再读几遍。

《春》运用了很多的写作手法,有比喻、拟人、排比,又用了很多的优美词语,并且用到恰处,有一种锦上添花的美感。把这两者都结合起来,那这篇文章可以说是十分吸引人的,但如果像朱自清一样,把这两者发挥到极点,那么,就不只是吸引人了,而是给人一种无限享受,不由自主地爱上这篇文章。

就像《春》,这篇文章的题材可以说是很普通,就是我们经常在写的春天,可是,他就写得比别人更胜一筹,原因是什么呢?就是因为那两大点。《春》让我得到了享受,还使我明白了一个写作之路上的闪光点,那就是要在平时多注意积累一些优美的好词佳句,有时候也要多去外面观察观察事物,积累一些写作素材。

《春》里面有许多句子是脱口而出的语言,既如口语,读起来很顺口,朴素中透着活力。就如同陈孝全和刘泰隆所说的一样:凭借丰富的想象力,使描写对象飞腾而起,于奇思妙想中,创造了气象万千风格个别的画面,把读者引入如诗似画的境界,获得无穷的美的享受。我爱《春》,更爱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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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银杏的抒情散文800字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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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杏,自我记事起,我的窗外便有你,现在也有你,但未来我不知道。你伴我长大,像一位朋友,我不能也不愿去想象失去一位朋友的滋味。

银杏,你与你身旁的老屋伴了我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你每一个模样,我都记得。

春天,我看着你光秃秃的枝干一点点,一点点地吐露新芽,悉悉落落的新叶慢慢地爬满树梢,生机勃勃的样子,让人看得满心欢喜。

盛夏,你在烈日下撑开自己的绿伞,你的叶子并没有因为炎了的炙烤而萎靡不振,反而变得更绿更清新了。阳光照在你身上,有粼粼光斑,这样的你,显得十分精神。

秋天,你的银杏叶褪去了充满生机的绿色,换上了略显轻松的黄色。微风轻轻吹,它就悠悠然飘落,好似飞舞的黄色蝴蝶,老屋门前的那条小路被你一片又一片的落叶遮盖,地上到处都是金黄的小扇子,并不萧瑟,也没有寂寞的样子。

寒冬,你的树枝上吊着几片叶子,摇摇欲坠,又露出了光秃秃的枝干。但是你那傲然于天地间的模样,让我心生敬佩。你毫不掩饰自己的荒芜之姿,粗壮的枝干在寒风中不为所动,不畏严寒,不惧探索的目光,犹如淡然,孤傲的君子。

银杏,你每一个样子,我都喜欢。但是现在,你身旁的那栋老屋一夕之间就坍塌了,成了一片废墟。我的窗外,再也不会,有你们并立时卓然的身姿,再也不会有鸟儿停在你与老屋身上为我唱歌,再也不会有风吹银杏叶落满屋的风景。窗外风在吹,我知道你在风中鸣咽,仅管从前风大时你也会鸣咽,但我听得出来,那时的你是欢快的,此刻的你,同我一样,心中蓄满了悲伤。

银杏,我的记忆里处处都有你的影子,你落下的每一片叶子上都记着我的模样。你的落叶便是我已逝的时光,如果有一天,你枝干的每一处都变成了我流走的时光,那么你就从我的身边走过了,你会是我记忆里的最珍贵的。

银杏,当我同老屋说再见时,我便知道,有朝一日,我也要同你说再见,于是,我便想为你,为我们记录下曾经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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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偷花贼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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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自己上小学的时候,我很喜欢在放学路上玩耍。自小我就喜欢啊草啊什么的。有时甚至会约上几个调皮的男生去县委偷花,那里有芳香的玫瑰、粉红的月季、馥郁的玉兰花、淡紫的丁香花、娇艳的夹竹桃花、攀岩的蔷薇花,真是花色缤纷,应有尽有。

刚开始,我们只是看看院中的花草。但是有一个男生就提议:这么多漂亮的花,我们光是看怎么能饱眼福?不如这样,我们去县委偷花,把花采回去放在家里看。我刚开始还是有点担心:我们去县委偷花,万一被抓住了怎么办?其中一个男生就说:“怕什么,出了事,哥们儿给你顶着!”我说:“被抓住了,可不好玩!”另一个男生说:“你呀,胆子太小了。你要是不跟我们一起去偷花,我们都不跟你玩了,把你孤立了。”我因为害怕被孤立,就违心地答应他们的要求。

我也报着一种侥幸心理,反正就这一次,我们的运气也不会差到那个地步,第一次就被抓。只要小心点,应该不会出什么大事。我们抱着侥幸心理,来到了县委的花圃里。我看见满园的芬芳,不禁有些心动。我指着那一簇月季说:“我们就摘月季吧,你们看,那些花好美!”

我话音未落,他们就等不及了。争先恐后跑到种满月季的花圃那边,摘下粉红、大红的月季,他们听到一阵脚步声,我感到很害怕。我说:“你们快走吧,我们要是都被抓住了,后果很严重的,别摘了。他们说:“梦瑶,快摘几朵放在书包里。人来了,可什么花都偷不到了。”

我在慌乱之中摘了几朵淡黄的月季,那两个男生早就翻墙逃跑了,我转眼一看哪里还有他们的踪影?我看见一个女人的影子,越来越逼近我。我在极度的恐惧中,闭上了双眼……

只听见一声喝问:“你在那干什么哪?”我吓得说不出话来,手里正捏着一朵月季花。一个精瘦的女人走近了我,继续问道:“你偷了几朵花?”我把头低下,怯懦地说:“我偷了五朵花?”

她不依不饶地说:“你是哪家孩子?是哪个班的?班主任老师是谁?”她一连串问了我好几个问题,我都保持着沉默,什么话都不说。她一下就火了:“你这是什么态度?你不说话,就休想离开!”我哭了起来:“阿姨,你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放我回家吧!”

“不行,必须给我写一份保证书。而且认错态度要端正,这样我才能放你回家。如果不写保证书,就带着你去找你家长,叫他们交罚款。”正在一筹莫展的时候,我看见了杨叔叔。他是县委、县政府里面的专职园丁,跟我妈妈是熟人。他对精瘦女人说:“这孩子我认识,只要认错态度好,叫她写个保证书就放她回家吧。如果回家晚了,她爸妈该着急了。”后来我才知道那个精瘦的、左手没有手掌的女人是杨叔叔的老婆。

精瘦女人说:“只要她认错态度好,我就原谅她。”杨叔叔和蔼地对我说:“好孩子,谁都会犯错误,只要你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杨叔叔会原谅你的。”

我冲他点点头,写了一份保证书,并跟他保证,我以后再也不会来县委偷花了。如果下次再来偷花,任由处置。写完保证书的时候,天色已经擦黑了。杨叔叔问我:“好孩子,你还没吃饭吧?”我点点头,他从屋里拿出一盒绿豆糕给我。他说:“孩子,你拿着。这是杨叔叔给你的,记住下回可别再犯类似错误。”

我向他告别后,就匆匆回家了。母亲问我问什么回家那么晚,我说我出去玩了。但是我并没有跟母亲交代自己去县委偷花的事情,也不敢说,害怕她责备我。母亲问我吃饭没有,我只好心虚地说我在表姐家,已经吃过饭了。说话的时候,我不敢抬眼看母亲。这事就这么过去了。

我在暗夜中,偷偷打开杨叔叔拿给我的绿豆糕,和着眼泪把绿豆糕吃了,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做过偷花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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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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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草树木,悲欢离合,一切寻常的小事构成了生活绚丽多彩的画卷。汪曾祺对生活细致的观察和细腻的感受让他的散文散发别样的魅力,它清新,有趣,吸引着我读下去。其中我最喜欢《寻常茶话》这一篇。

茶,是深受北京人喜爱的一种饮品,在我的家中亦是如此,所以我才对《寻常茶话》这篇文章产生了一些共鸣。汪曾祺在这篇文章中写了关于茶的很多奇事小事,其中他说到他祖父好喝龙井,这恰好和我姥姥的喝茶习惯爱好一样。姥姥退休前是教师,平时为了缓解嗓子不适,就爱喝茶,而且还就爱喝龙井茶,一年四季都喝,这习惯已经伴随了姥姥一生。姥姥会在每天早上沏上一杯龙井茶,喝到中午换一次茶叶,再喝到晚上。因为我经常去姥姥家,所以自然也喝惯了龙井,而且龙井好坏,一“品”便知。姥姥烧水、挑茶、洗茶、沏茶这个过程,我更是看会了学到了,如今,我也开始了“喝茶之旅”,也成了“品茶大师”。汪曾祺在这篇文章中还说到了老北京爱喝花茶,恰巧我姥爷就是这样一位喝了一辈子花茶的老北京人。自打姥爷参加工作以来,便每天早上一碗花茶喝到晚上,姥爷喝茶很淡,每次只放一点茶叶,但他只认准“张一元”的茶叶,这个习惯延续至今。汪曾祺在一次“西湖品茶”中得知好茶需好水,水好,茶才香。我姥姥泡茶的水也从来不用自来水,都是用买来的矿泉水泡茶,因为她也坚信好水出好茶。汪曾祺散文中的语言是那么的灵动,自然和亲切,以至于每一个小故事都让人读起来是那么的有趣。

在汪曾祺的散文中,我们不仅能学到他对文字巧妙的运用,更能从他的文字中感受到他是一个乐观,开朗,热爱生活生灵,心灵细腻,善于发现生活美好的人,这更加深了我对他的喜爱。我们应该像他一样过好每一天,留心每一件生活中发生的趣事,这样你的生活方可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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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离愁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000字

全文共 1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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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离别总有一丝阴云缠绕在心头,那是最真的感受,最无奈的泪流。总有一份深情铭刻在记忆里头,总有一种涩涩酸酸的滋味在心头,那是最浓的情愁,那是最爱的时候。时间从来都不会为谁而停留,岁月也不会为谁而慢下脚步走。静静的时光在流走,匆匆的岁月已远走,只有白云知道内心的哀愁,只有流水看得清内心的感受。

往事一去不回头 ,回首只见山花灿烂还依旧,只见老路风景还美丽在尽头,只见行云流水还是那样静静悄悄的行走,回首记忆里还有点点欣喜和点点温暖的感受,回首人生多少都会有丰收。

年轮总是留下深深的伤口,足迹总是深深浅浅留在生命里头,在过去的时光里行走,内心只有淡淡的感受,也许因为时间改变了所有,也许因为岁月把一切都有已经完全带走,也许流年已经让视线模糊在记忆里头。曾经醉美的不再有醉美的感受,曾经温暖的不再有温暖的感觉,曾经的妙龄时光到如今都已没有了朦胧的感受。在回忆中行走,内心只有淡淡的感受,也许因为事世变迁而让生命习惯在风雨里坚强勇敢 ,也许事世难料而习惯坦然面对所有。

花季只属于青春的时候,温美早已经溶化在生命里头,走过的路经过的事,早已经忘记在岁月里头,所有的经历早已经成为人生的丰收,早已经不在忧伤的思绪里面走。爱过的人早已经随着岁月而远走,曾经熟悉背影早已经模糊在视线里,生命拥抱的只是一丝温暖和美丽的感受。就因为这丝的温美感受而总喜欢书写在文字里,只为让文字梳理忧愁,只为在文字里寻找一些幸福快乐的真实感受。

花瓣总有失落的感受,叶落总有一些凄美的丰收,一个季节美丽总是开头,失落总会是最后。还是白云知道天地的情愁,还是流水懂得天地的感受,从季节的开头走到季节的最后,生命总会得到一些丰收,生命总会由欣喜渐渐到失落的感受,就喜欢把心情的喜忧写进文字里面,让文字梳理心情,让文字铭刻住生命的所有喜忧 。

一生再走也无法走到世界的尽头,生命再长最终也会撒手。知道生命终止的时候,就算已经走到世界的尽头。知道生命结束的时候,最终才会完全的放手,最终才会闭眼安然长睡在天地间。

到了最后总要放开所有剩下自己一个人走,在你的身后或多或少总有人会泪流,泪流全因你曾经付出真情,你的突然离去而让他们【她们】无法承受。泪流全因你曾经帮助过他们【她们】,你走到时候让他们【她们】只能用泪来祭奠所有,泪流全因你曾经给他们【她们】带来过一些快乐时光,你走的时候让他们【她们】无法忘记所有。

人总是从欣喜的时候开始行走,因为欣喜总会给生命带来美的感受。走到最后的时候只想拥抱简单淡泊而入睡到黎明的开头。人就是这样累一生,但是一生也会充满欢乐忧伤,只有欢乐忧伤才是生命最真的感受,只有欢乐忧伤才能把人生的酸甜苦辣都尝够。走到路尽头,一路的风景总也让人看不够,走在路尽头,一路留恋着美丽景色也是一种好的人生感受。

【二】

人生的离愁别样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因为不舍的情愫掺在心里头,因为纯纯的情怀才是最真的感受,一条路总也不想走到尽头,因为走到尽头就会分手。一片风景总也看不够,看够总会失去对美的感受。一个人总让心一直都为他停留,若让心走那么爱就会遗失在岁月里头。爱情的码头能够停靠所有,也能消散所有,因为情真而值得守候,因为真爱才值得付出所有。

离愁别有一种挂念在心头,挥手之后心就渐渐有了忧伤的感受,离别之后生命就渐渐开始走进深秋。多少寂寞黄昏后,多少黑夜无眠泪湿枕,多少思念挂满在夜空的上头,多少无奈的思绪随风飘到天尽头。往事不堪再回首,回首之时眼泪总会止不住的流,回首之时感慨哀叹又会膨胀在生命里头,回首之时背影已成记忆而远走,回首之时朝朝暮暮不再有温美的感受,回首之时生命早已经又是一个新的开头,回首之时因为离别竟然都已经把人生看透。

离愁别有一种情愫在心头,美梦总把人醉透,温暖总在遍身都停留,爱总在转身的时候才会撕裂着伤口。离愁列车渐渐的已开走,总还在记忆里面不断的挥着手,在离去的时候生命才能体会到离别的哀愁,在离去的时候双眼早已都是泪流。转身不是为了让你走,其实内心很希望你还能有一秒钟的停留,回想不是因为缠绵还依旧,而是想把曾经的温美放在人生扉页里,在有空的时候静静翻阅、细嚼过去的温柔、慢慢找些失去以后的丰收。

离别不是走到路尽头,而是又是另外一条道路的新开头,只是身边从此没有了熟悉的身影伴随在左右,只是生命从此就缠绵在回忆里头,只是梦又开始了新的追求,只是不再为爱找理由,只是不相信承诺一辈子都守候,只是随着时间而忘记了开头的时候。

一条河水如果遇上石头总要改变方向流,一朵白云总会被风吹散在天尽头,云烟总会渐渐的消散在天空里头,所以如果没有离别的感受忧愁就不会缠绕在胸口,所以生命如果没有离别的时候就永远不知道疼痛的感受,所以人生如果没有离别的时候希望就不会一直的延伸到路尽头。

写于2014、5、25【彩虹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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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饿来吃饭困来眠散文

全文共 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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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源律师问大珠慧海禅师:和尚修道,用功否?大珠:用功。如何用功?饿来吃饭困来眠。一切人总如同大师用功否?不同。何故不同?他们吃饭时不肯吃饭,百种需索;睡觉时不肯睡觉,千般计较,所以不同也。

看完这段话深有感触,这七个字看上去非常容易,实则是很难做到的。我虽然胃口很好,吃饭也还不错,可我每次吃饭都赶鬼似的,来不及回味,就已经下肚了,没有任何的享受可言.每天晚上不到11点之后就无法入睡,也有失眠的时候,有时候晚上睡不成,经常做梦,原来自己离“饿时吃饭困来眠”的境界真是太远了。我匆匆忙忙赶什么呢?不懂享受米饭的滋味,怎么谈享受生活呢?现在真得细嚼慢咽了,好好安慰自己的胃了。晚上现在很少有人能够在10点之前睡觉了,有人戏称“女人10点以后睡觉就是不要脸,12点以后睡觉就是不要命了”。看来现在很多人都是不要命之列了。

有人贪恋夜生活,花天酒地,有人在网上热聊玩游戏,即使极度困倦也不休息,眷恋啥呢?我现在坚持每天都在11点之前睡觉,可是经常会打破,不知不觉,第二天早上对床则恋恋不舍。在夜里还留恋白天欢笑的人,真正明白生活的意义吗?

东坡居士有四句诗:无事以当贵,早睡以当富,安步以当车,晚食以当肉。真是至理名言。

我完全可以慢慢吃饭,享受美味,就像今天早上的肉汤,粉干,包子,这些食物到我们的口中,经历了多少轮回与辗转呢,真不应该抱怨。我完全可以在下班骑自行车回家时,不用急,适当看看路边的树木,来往的车辆和行人,甚至抬头看看天空,这样不是很悠闲么,有事没事都匆忙赶路,赶得去赴死么?我完全可以早点睡,哪怕睡不着,闭目养神也好,有热情工作,累了就休息,有什么不好呢?

现在很多人都听说过“当下”这一词,也即是活在此刻,活在现在的意思。这话看似容易,实则很难。看过林清玄的一心一境,非常有感触。里面有这样的说法,有人一心多境:“怀念过去,忧思将来”,有人一境多心:“信念犹如江河,波涛不止”,细细想来,很多人都是这样的,活在当下不容易,但是我们可以努力。

我们只是万古长空中的一朝风月,此身不从今生度,等待何生度此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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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黑暗传来的声音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600字

全文共 4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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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卑微生命发出由衷的赞叹,是我们的良知不曾丧失的标志,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义务。

从月牙湖畔散步回来,已经是晚上九点了。走在长长的巷子里,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数着头顶稀疏的星星,我觉得格外轻松。突然,一个轻微的声响进入了我的耳朵,接着,它迅速地进入了我的心田。黑暗中发出的这声音,像一阵微风掠过我的耳帘,它是那么熟悉,但是,却又那么容易让人忽略。谁还会对一阵风的吹拂敏感呢?

我轻轻地放慢了脚步,朝身子的左右看了看。黑暗中,我没有看到什么。但是,这声音还在断断续续地传来。它让我不能平静,不能听而不闻,不能置之不理。我朝声音发出的地方再仔细地看了一眼。这时候,我看到了一幅模模糊糊的景象。

一个女人正坐在巷子北面的墙边整理物什。从女人端坐的姿势看起来,她大约一米五几。她的身材纤细、瘦弱。她的前面,摆放的是一个大口袋,可能是一个麻袋。袋子里装着的,可能是她白天从外面捡拾来的杂物。她现在正在把这些杂物进行整理。她似乎是努力把自己的动静放到最低,很怕惊动了别人。

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女人一边整理着杂物,一边想些什么呢?我实在不得而知。但是,她在黑暗中发出的劳作的声音,深深打动了我。这是我见到的最真实、最纯朴的劳动——最底层、最贫苦的人为了生存所做出的劳作。喧嚣的城市之夜,到处灯火辉煌、酒色逸香,让我们对生命本身仅存的敬意荡然无存。可是,黑暗中的这个女人,她的双手发出的轻微声响,却再一次唤醒了我麻木的灵魂。

敬畏黑暗,是因为黑暗更能够折射光芒。夜晚把世界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丑恶,是世俗,是罪愆,是深渊;另一部分是美好,是自性,是拯救,是期望。

黑暗中,我听到了她内心发出的幸福的声音。这个声音,是生命歌吟发出的乐章,是世界最初的声音,也是世界最后的声音。如果这样的声音,再也没有人能从这个黑暗的世界上敏锐地捕捉到,那么我可以断定两件可怕的事情将会发生:要么世界将会失去我们,要么我们将会失去世界。

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时间指示凌晨四点。天还黑着,但是,不倦的鸟儿已经开始了一天的工作。一只黄鹂来到了我的窗口,轻轻地展开了自己的喉咙。听着她婉转的歌唱,我轻轻地笑了……

烟雨,缘

撑着伞,你远远的走来,我远远的走去,同一个目的,却是不同的方向。

目的的尽头,我们最终还是无奈错过;交点的错位,我们依然难免擦肩而过;走在前面的等待,仍旧落空,你只是跟在后面,慢慢地走,一直落后。移光中,你身上淡淡的蓝色,却让我的眼睛难受。我不敢转过头,我怕你会读出我眼中的失望,触动你心中的冷漠。

终于我找到了一个“不经意”的理由,回望、微笑、期待。然而你不敢与我对视的目光后面飘出那淡淡的平静,将我的笑容僵在半空,慢慢支离破碎。

看着你走进那迷蒙的走廊,消失在我视线的尽头,我才明白流星美丽的弧线也是会有终点,一如落日,绚丽血红。

当一切已无可挽回,或许一切都该结束的时候,候车室内便空空如是,过程的列车就到了终点,结果最终来临,旅程结束,请各位旅客下车……

烟雨迷蒙,一股淡淡的咸味,湿热游移,紧紧缠绕,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我缓缓抬头,凝望迷茫的天空,轻轻地问:雨又下了么?

你的到来恰逢花开

着花纸伞,轻轻地、轻轻地走过那条樱花小路,风带着花香,像一壶古酿,醉倒了我,在蝴蝶泉边醉倒了我……

你来了,在梦里,在梦里像一个童话,一个公主王子般的童话……是上天刻意的安排,是缘分美丽的注定,还是前世五百次的回眸?雨下得纷飞,樱下得纷飞,没有人能告诉我,没有人能回答我……

——题记

年少的青春,青葱的岁月,有太多美好有太多回忆,亦有太多感伤。时光总是在反反复复、错错落落中飘去,来不及感叹,来不及追忆。在时光的流年里,一直无法忘记那有你的夏天,那樱花盛开的季节。

春天的时候我们总喜欢在课间去学校的花园闲逛,我们会去看含苞待放的蓓蕾,会去摘五彩斑斓的花朵,把摘下的花瓣放在自己喜欢的书里,当做书签,你说这是一种回忆,当你再次打开这本书,看到这片花时,心里自然就会想起这美好片段。翻开一本厚厚的传记里面有一片小小的樱花花瓣,那么渺小却又很和谐很耀眼。

如你当初所说的,我又想起了曾经我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樱花盛放的季节,你总喜欢拉上我一起去看“花谢花飞花满天”,很美,粉色的樱花吹散一地,吹遍漫天,花瓣落在我们的发丝上,落在我们的衣袖里,纷纷扬扬,飘飘落落,我们总是静静地站着,等到“落花吹遍地,情沾满衣裳”时,我们总会相视一笑,这笑包含了我们的梦想,包含了我们的幻想,那一刻我是如此痴迷,我忘了自己更忘了这个世界,你就像个仙子,美得叫人惊心动魄,你就像那镶在镜子里的风景,精致的生怕将他打碎……

有时我会恶作剧一般的往你头发上插几朵小花,当你知道的时候,脸上总是会无意的露出一丝绯红,我喜欢看你害羞的样子,我喜欢看你简单而单纯的样子,樱花,代表纯洁,就像你一样,就像我们一样。

每次看见樱花就会想起你,现在樱花的花期早已过去,枝头只剩下苍翠的绿叶而不再有花的影子。就如同现在,这里只剩下我独自一人而再也看不见你的身影。看着这熟悉的景象,莫叹一声“昔城以无旧少年”。我的泪止不住的往下流,我怕我今后我的世界里将不再会有你的身影,我怕连接我们的丝线已到了尽头,我们的缘分将止步于那个夏天。从此天涯海角,孤单守望。

临风窗下,听着你最爱的《虐心》,正如这名字一样,我的心疼痛万分,我的泪如泉涌。

时光如水,总是无言,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收起花纸伞,我愿化作三月的春风,去呵护你清秀的脸庞,去抚摸你眉间的秀发。收起花纸伞,我愿化作六月的云烟,去朦胧你长长的睫毛,去滋润你干枯的心田。雨下的纷飞,樱花下的纷飞……淡淡的烟雨里,连樱花也漠然了,片片的樱花萧条的从眼前划过划过你的睫毛,也划伤我的心……小心的弥漫着、弥漫着,数不尽心中无尽的怅惘好伤感,好伤感……我把梦悄悄的、悄悄的遗忘在身后,荒原古道上,一路散尽樱花泪。——后记

作者锦瑟流年的文集

醒 君

使之来使之去盈利属我异,

且勿不兴唱腔甩调违我意;

令尊矢颜丢色勿责君无义,

局会唯我怒时心田无一依。

作者快乐如风的文集

回忆乌镇邂逅的浪漫爱情

这个关于浪漫的故事得从一个地方说起,当年黄磊自编自导了一步电视剧名字叫做“似水年华”,而拍摄这部电视剧的地方就变成了神圣浪漫邂逅的圣地,这个地方叫做-乌镇。电视剧播出不久后,我独自一个人去了乌镇,想过去过乌镇的朋友应该都知道,在沿着河道行走的路上会有一个凸字形的长廊,那长廊白色的墙面因为年代的关系已经变成灰色。有游客在上面写着各种各样的话,有求爱的、表白的、山盟海誓的等等应有尽有。当时我突发奇想也在墙面上写下了几个字,而且默默的记住了这几个字在墙面上所处的一个位置。

回来之后不久认识一个女孩,一个跟我一样喜欢乌镇、很欢黄磊、很喜欢那部电视剧的女孩。从那后我们相约说一定要一起去一趟乌镇看我在墙面上写的那四个字。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个约定到了我们分手也还没有兑现过。过了几年后的一个晚上,我突然接到她的一个电话,电话当中很吵杂,她说她在看刘若英的演唱会-《原来你也在这里》,她让我在电话中听完了整首歌,当时我很感动,因为我从来没有告诉她我当年在乌镇那面墙上写了那几个字就是“原来你也在这里”,这代表着她后来去过乌镇并且找到了我写的那一句话,虽然跟她去的已经不是我,但是这样的互动还是让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故事到这里还没有结束,有一年我和几个朋友再次去到乌镇,我发现在那墙面上我写的七个字后面被加上了一个大大的感叹号,和四个数字。这四个数字是那个女孩电话的后四位数。我突然意识到,原来我们花了这么多年做了一件这样浪漫的事情……

原来你也在这里……

我们的友情呢

有一把伞撑了很久,雨停了还不肯收;有一束花闻了许久,枯萎了也不肯丢;有一种友情希望到永久,即使青丝变白发,也能在心底深深保留。

花开花落,云卷云舒,一起踏过的岁月,如过往的云烟,消逝而不见,而我们之间的回忆,却如刻在三生石上,任凭风吹雨打,消了它的颜色,褪了它的光华,却永远无法消散它的痕迹。

有一个学校,一个班级,一群人,一次考试,就这么散了……我听着我们最后一起唱的"朋友别哭",记忆如潮水一般,漫过心间,回想起我们一起在课间嬉戏打闹,回想起我们一起开着无关轻重的玩笑,回想起我们一起走过的点点滴滴,两行清泪不觉已淌在脸颊。

还记得我们说过彼此之间要常联系,可谁有能想到离开后,就再也没有音讯。时间是一堵隐形的墙,我们天涯各一方,彼此之间被这堵墙生生隔开。我们相距那么远,可总感觉又挨得那么近。

早已物是人非,儿时的两位玩伴辞我们而去,离开了人世,在远方的天国注视着我们,没有太多的悲伤,没有过多的疼痛,只是莫名的害怕起来,害怕失去。

前几天,有好友打来电话,我们相谈甚欢,各自谈论着现在的生活,但是到最后竟然都沉默起来。以前拼命的想离开,现在又想一起回去,可又能怎样呢,时间在推移,我们终究是回不去了。

我们就如在沙滩上捡着贝壳的孩童,捡起些什么,丢下些什么,最后捡起丢下的那些,也不尽可能。

如今,以前的朋友都各奔前程去了,我们之间的那些似乎正被时间所宰割,一刀一刀,刻骨的疼痛。但我知道有些东西即便是风吹雨打也永远不会消散。

聚聚散散,分分合合,相别总在仲夏,命运的列车让我们相识又让我们分开,直至音讯全无。而我总被那么一根线所牵扯,此时此刻,想念你,不带们。无论相隔多远,我的祝福会一直都在,朋友珍重。

作者浮世的文集

让友谊的芬芳飘满我的心田

友谊,是感情的流露;友谊,是心灵的抚慰;友谊,是内心的需要。有份真挚的友谊对我们来说是何等的重要?在学习上、生活上我们不能没有友谊的浇灌,让生活的花朵绽放出光彩。

在学习上,我们遇到困难和压力是在所难免的,这个时候在你身边的是谁呢?是朋友、是朋友来陪你共度难关和解决学习上的难题,是朋友来伸出援手雪中送炭。

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家庭的压力和社会上的人情世故,或许当我们感到无聊和悲伤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朋友,朋友无处不在,是我们人生道路中的一个知音。

朋友就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

有一次,我因为学习太累、太忙而在中午放学时走不开,也不想去吃饭了,一直忙、一直忙,教室里空无一人,只剩下自己形单影只,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自己的肚子不争气的咕噜咕噜叫,心想:算了,反正也不会怎样,继续忙吧!不一会儿,有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面前,手里拿着一盒饭,我抬头一看,原来是自己最好的朋友。

一下子,我愣住了,望着她,喜极而泣。嘴里想吐出一些话,却怎么也抖不出来。然后她说:‘你这傻瓜,忙得连自己的身子都不顾,这饭不是我故意买给你的,是我不小心买多了一盒而已,丢了又浪费,就拿来给你了,快吃吧!别饿了’说完,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了,那感觉……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如果没有朋友的同在,自己在人生历程中也没什么多姿多彩的回忆。我很珍惜自己的每一份友谊,我知道,友谊的花朵永远都向我们绽开的。

友谊似阳光,光芒四射;友谊似春风,温柔体贴;友谊还犹如一颗参天大树,在你需要的时候,为你遮日乘凉。

友谊是心和心的交流,付出真心,将收获美好的情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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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以黄黄为题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400字

全文共 3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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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黄是只永远长不大的狗。懂事,听话,唯一的缺点就是贪吃,好动。

记得刚从姑姑家把它抱回家时,它的牙都没长齐。大大的眼睛,黑眼圈,一身黄色的皮毛,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见到生人就躲在角落里,别人忍不住摸它两下,它像受到非礼似得的直摇头,然后乖乖的蜷缩在我的脚下。我喜欢这种小鸟依人的感觉。我总是把它抱在怀里,亲亲它的鼻子,揪揪它的细胡子,挠挠它的黑眼圈,然后它会眯着眼睛拼命往我怀里钻。

那一年,我八岁,黄黄才两个月。对周围的环境渐渐熟悉后,黄黄已经不再那么怕人了。每当夜深人静马路上有车辆经过时,它也会跑出去学邻居家的狗汪汪叫。每次它跑出去的时候,我都紧随着,像母亲怕孩子出事一样。完成它的使命后,我会把它抱到我的被窝里,它也会温顺的贴着我,慢慢进入梦乡。因为这事,母亲没少责备我。黄黄身上的跳骚,总把我叮的满身是包。

母亲说黄黄的耳朵老是耷拉着,一点都不好看。我也看出了这个问题。要是它能竖着耳朵,像狼一般,多威风。于是,我舍掉辛辛苦苦攒的钱,买钙片喂它。放学没事的时候,我也会拿起鱼竿钓鱼。虽然鱼是留给母亲补身体的,不过这个馋嘴的小家伙还能幸运的吃上鱼骨头。一个星期后,奇迹发生了。黄黄果然不负众望,两只耳朵精神抖擞的站立起来了。从此,它成了周围最惹人注目的狗。

黄黄四个月的时候,已经敢单枪匹马跑到村外去闯荡。我去上学的时候,它老是去送我很远,有时快跟到学校了。我的心里半喜半忧,生怕它回去的时候半路出事。针对这个问题,我想了一个妙招。每当我出门的时候,就把它五花大绑,并吩咐弟弟等我到学校的后再给它解开。狗是有灵性的,因为这事,它懊恼了好几天。狗有种恶习,叫死性不改。狗也有种天赋,叫绝顶聪明。当我觉得它不再跟着我出远门的时候,其实它在玩一招孙子兵法?—瞒天过海。这种伎俩,两天后就被我发现了,真是拿它没办法。看来狗再聪明,也聪明不过人。童话故事中,连狐狸都五体投地的说,我再狡猾,也敌不过你们人类狡猾。

母亲生性胆小,每次下地的时候,黄黄都陪着。母亲常说,这个小东西多么善解人意。我在玉米地里拔草,我走一步,它就跟一步。我坐下歇着,它就在我周围打转,眼珠子骨溜溜的,兴奋在草堆里抓蚂蚱。从母亲脸上流淌的笑容可以看出,黄黄的到来,给这个家增添多少乐趣啊!

弟弟是个调皮虫,总喜欢捉弄黄黄。他时常拿剪刀剪黄黄的胡子。没事的时候,老是把它的脸涂得五颜六色。黄黄羞得都不敢出去见人了。他还撬起黄黄的两条后腿,教它学倒立。黄黄每次都摔得翻几个跟头。以后,它见到弟弟就躲。于是,弟弟便拿好吃的诱惑它。黄黄贪吃,很容易就着了弟弟的道。弟弟把事先挖好的坑上面铺上干草,然后让黄黄跟着他跑。黄黄只顾着弟弟手里的骨头,哪里会想到有陷阱,一不留神就陷进去了。还好坑不是很深,它不费吹灰之力就跳出来了。弟弟古灵精怪,黄黄没头没脑,他们才像一对亲兄弟。

爸爸不喜欢养宠物,说那是糟践粮食。但是,无聊的时候,他也会带着这个小精灵到野地里捉兔子。一次,黄黄果然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逮了一只几斤重的老兔子。父亲乐的眉飞色舞,黄黄则像一个大功臣一样趾高气扬。从此,黄黄成了全家人的宝。

人的成长历程不会一帆风顺,动物的也一样。人有了委屈可以痛痛快快的说出来,动物却只能通过肢体语言尽可能的表达。一天午饭过后,邻居家的大婶火急火燎的跑到我们家,凶神恶煞的说,看看你们家养的狗,把我们家的鸡咬死了两只。父亲很是生气,把黄黄痛打了一顿。黄黄吓得乱窜,然后扎到母亲怀里,浑身抽搐着,头也不敢抬。它知道,父亲是怕母亲的。这一次,黄黄以往竖着的耳朵又耷拉下来。我非常不解,我们家养的也有鸡,黄黄只是斗它们玩,从来没有要捕食的意思。过了一天,邻居家的鸡又被咬死了一只。一阵狗叫之后,黄黄惊慌失措的跑回来,嘴里都是血,连背上也有伤。邻居大婶风尘仆仆的赶过来时,父亲正准备对黄黄再次施行家法。没想到,大婶却满脸愧疚的说,真是不好意思,我误会你家黄黄了。是张家那只可恶的大黑狗咬死了我家的鸡,还咬伤了你家黄黄。从来没见过父亲的脸色那么难看过。他心里估摸着,要是这小狗会说话的话,至于这么冤吗?人都是这样,总以自己的意志决定其他生物的未来。人总是以有用或无用来决定他们的去留。有用,就想法设法的大量繁殖,没用,就千方百计的摈除迫害。他们没权说话,因为人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动物也不例外。一个人的生命是短暂的,动物的生命更是短暂和脆弱的。他们不由自主的来到这个世上,还没眷顾完时却要依依不舍的离开。人最美好的时光往往葬送在自己手里,动物最美好的时光往往葬送在人手里。每一个有灵性的生命都是上帝赋予大地的一个精灵,每一个生命都应该获得尊重。

这天的天色暗的特别快,整个天空雾气蒙蒙的。晚饭的时候下起了零星小雨。

我们一家人正其乐融融的吃晚饭。突然,黄黄像是听到了什么声音,飞快的跑了出去。母亲还夸奖它说黄黄的耳朵就是灵。没过几分钟,黄黄又飞快的跑了回来。晚饭快结束时,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黄黄躺在地上,剧烈的翻滚,抽搐,口吐白沫,灯光的照射下,我能看到它痛苦的眼泪。父亲叹了口气,说,这下完了,黄黄吃了老鼠药了。我知道有一个法子可以暂缓老鼠药的发药时间,于是不顾父亲的反对,把半瓶香油灌进黄黄的嘴里。邻居一个有经验的大爷跟我说,灌了香油也没多大用,赶快去找医生打两针,或许还有救。

天已经漆黑一片了,雨依然不厌其烦的下着。我不管不顾这些了,抱起黄黄就跑。父亲不放心,拿着手电筒在我身后照着。此刻,我才发现,它是如此的弱小,如此的脆弱。从它的眼睛里,我既看到了求生的欲望,也看到了痛苦挣扎的绝望,而撕心裂肺的我,是它唯一的希望。它每发作一次,我的心就痛一次。我不知道脸上的水珠是汗,是雨,还是眼泪。甚至,我连慌乱中跑丢了一只鞋子都忘了。

终于到了村里唯一的诊所。医生说没药了。我像是当头被人泼了一身冷水。随机,我对父亲说,我们去邻村的诊所吧!医生还有些不高兴,发了狠话说,去了也没用,这只狗已经没救了。我不信,我相信他说这话纯粹是嫉妒。黄黄还躺在我的怀里,它还有呼吸,虽然越来越弱,可它毕竟还活着,只要活着就有一线希望。

我的背上全是汗,脚也划破了几道口子。我只觉得疼,并不知道流血了没有。灯光关注的只有黄黄,我把自己的脚忘了。父亲一路走,一路抱怨着说,谁让它那么贪吃,这下出事了吧!虽然父亲嘴上这么说,可是他心里也有万般的不舍。我了解,父亲是一个不善于把真情直接表达出来的人。父亲和父亲生活了半辈子,我从来没听到过谁叫对方的名字。虽然我不知道这样的婚姻是否有爱情,但我确信他们已经离不开对方。

黄黄抽搐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浑身也越来越冷。它的呼吸如游丝一般,越来越让人感觉不到。当我们费尽千辛万苦赶到的时候,这个小可怜已经在使劲全身的解数倒气。我不知道这是怎样的一种现象,但我看到父亲在悄悄流泪。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倒气是临死前的一种征兆。黄黄最终没有扛得住,它走了。我想它肯定不是欣然的离去了,因为它的眼睛瞪的大大的,这是怎样的一种不甘啊!作为一个失败主人的我,只能悲伤的语气告诉它:我的小天使,我已经尽力了。

第二天,我把黄黄埋葬了。一只有灵性的东西是不应该曝尸荒野的,它的灵魂在天空看着我们。我没有给它置办什么俗套的东西,只在它身旁种了一棵小树。愿它的灵魂寄托在树上守护着我们。

没过几天,邻居可恶的大黑狗也遭到同样的命运。唯一不同的是,它死后将尸骨无存。有人看见两个骑摩托的人把大黑拖走了。

我明白了,原来几天前,黄黄成了大黑的牺牲品。黄黄没几斤肉,大黑才是这些可恶的猎物者的目标。

这就是一只狗的生命历程。从此,我家好长一段时间不养狗。因为养狗得到的欢乐远比失去时的痛苦多得多。它在我幼小的心里留下永不可灭的阴影,让我明白了死亡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多年以后,我在一篇回忆文中引用了鲁迅阿长与山海经的一句话: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它的魂灵。当时在班里引起不小的轰动,我成了典型,老师专门拿我的文章告诫大家,不要胡乱引用。现在,我仍然要说,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它的魂灵。在我心里的,黄黄是我的亲人,而不是一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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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是端午的哀伤散文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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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既是我人生的起点,却也是我人生阴暗的开始,呱呱落地时那就是端午。而且还是正午的十二点,爸妈离婚时那也是个端午,那天的夕阳显得格外的妖艳,仿佛滴出血来一般……

也许那时还小,也许从小很少跟妈妈接触的缘故,那时我竟没感觉到什么。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慢慢的长大了,一些事情我真正的明白了,没有妈妈是多么的痛苦!

每当看见其他的孩子在妈妈的笑脸中上学,在妈妈的怀里撒娇,在妈妈的面前哭泣,每当这时心中就会泛出一中特别的酸楚。

现在我已经是初三的学子了,即将中考,回想起这三年间班主任如母亲般的呵护,与关怀,想到高中又是孤独的一人,泪水无缘无故的掉了下来……

我时常想妈妈回来会怎样,但是脑中那个残酷的现实始终不会改变:“就算妈妈回来你们也会像陌生人一样,毕竟当初的抛弃,五年的蹉跎岁月会磨灭很对的东西,会很多很多……

如今又是一个端午,又是一个生日,可是不一样的是还有一个别离,初中三年芳华岁月的别离,这连串的打击让我那颗脆弱的心不堪重负,好像找个人好好说说心里话,可是回首自己的朋友,几乎全是墙头草,唉人生弄

人啊!

我的端午既是哀伤的代表,又是欢乐地天地,更多的则是矛盾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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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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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是噩梦,是悲伤的导火索。

阳光,不再温暖;彩虹,亦少了一种颜色;我的世界从此堕入黑暗。

我不明白,上天为什么这样残忍,偏偏要在六月惩罚我。我也终于明白,看似美好的希望实际上只是漂亮的肥皂泡,所谓理所当然的事情亦充满变数。

从前的一切实在是太顺利了,以至于我都已经把它当成了一种习惯。以前,我一直喜欢沉回忆那些光辉岁月,并沉浸其中,不能自拔。每一次回忆,我都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满足感和成就感。然而,从这个六月开始,一切都成为过去。我开始害怕起回忆来,因为那次惨痛的教训早已成为我记忆中挥之不去的伤痕。

虽然觉得有点可笑――我曾经那样自信的说自己绝对不可能复读,但我还是毅然选择了复读,选择了面对高四,面对我人生的第三次高考,毕竟,我不是懦夫,永远不是。

我知道,我还是逃脱不了六月的考验,虽然又是一年,但我相信,新的一年

会带来新的希望。就算阳光不温暖,我依然可以热血沸腾;即使彩虹只有六色,

我也可以帮它画上去;如果世界沦为黑暗,我还可以点上一盏油灯。

六月,注定是一个三岔路口,无法逃避。

但是,明年的六月,阳光将重新灿烂,因为我已经将它点燃,彩虹将重新绚丽,因为我已经将蓝色弥补。

六月,我在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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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烟雨红尘步步莲花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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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我清水洗心,只为与你相逢时的清纯。彼时,心如一张素纸,画山便是山,画水便是水。远在远方,依然不能阻挡我凝望你的方向。我想知道,近水遥山,谁是那五百年前问佛的人?

你要来,你一定要来,如果不,相思时,谁陪我千回百转?弄字时,谁伴我红袖添香?

你的脚步,击碎晶莹的晨露,我安静微笑着,默默等待,看你跋山涉水而来。只因为,我的心中,唯有一个你。

那一月,我素手染妙尘,只为与你相识时的美好。润一抹娇羞,浅浅地微笑,我相信,一定很美。就这样等待,你不来,我不敢老去。果然,你很懂我。你如约而来,看我拈花微笑。你的脚步,水滴般在心间流转,你可知道,我一直在这里,等你的出现?喜悦着,因为,我们终于没有错过。岁月老了,情还在,那么青葱,那么鲜活。

那一年,我深禅浅唱,只为与你相爱时的淡然。贴着你的温暖,我的世界妙不可言,没有人会怀疑,爱是最美的誓言。无论多么平淡,无论多么简单,能够朝朝暮暮、长长久久,谁都会喜欢。

那一世,我步步莲花,只为与你相守时的幸福。无论多么久,多么漫长。告诉你,我不来,你不准老去。告诉我,山长水远,谁还会像我一样把你爱怜?没有人,再没有人。心,一直在这里,不曾离开。看见吗?岁月在,我在,你也在,只为相守的幸福。

花虽落,风住尘香。多少年的磨砺,我把心修成了一朵莲,心似莲开,不为相见,只为与你求得这一份情缘。前世,今生,来世,轮回里你的一回眸,刹那芳华摇落,铺满一地落英。烟雨红尘中,步步莲花,是生命里最美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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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商南旅游新靓妹散文

全文共 1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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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氏笔下桃花源,何时复制城南边;

人逢盛世不隐居,闹市燥人偏寻源!

2016年6月18日,这是一个值得商南人永远记住的日子!商南县被中国旅游品牌推广峰会评为“中国最美宜居宜业宜游城市”,这是商南发展史中的喜事、大事、盛事。“山水商南,诗画家园”,商南毅然决然、昂首挺立地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随着“全域旅游”概念不断深入人心,商南旅游新景点频频爆出,离县城仅有4公里的歪歪农场闪亮登场了,人称商南旅游新靓妹。于是,下了决心,开着爱车,约上三五亲朋,径直去看靓妹去。

从商南县城洋桥出发,沿着滨河东路,县文化广场,穿越312国道,向南经过核桃园大桥,继续向南——阳光大厦——鹿城中学——向东南至金福湾小区,沿着金福湾小区南端,向东翻越一个不大的小山包,就看到了这位出脱得楚楚动人、古朴典雅、落落大方、淳朴善良的新靓妹!

休闲,就请旅游新靓妹作导游

在商南县城工作,难免有累、烦、闷。如果真的累了,烦了,闷了,你与你的朋友一起就去看商南旅游新靓妹!

在商南县城学习,难免有乏味、无聊、空燥。如果真的乏味了,无聊了,空燥了,你与你的朋友一起去看商南旅游新靓妹!

在商南县城生活,没有激情了,没有热望了,没有意思了,你与你的朋友一起去看商南旅游新靓妹!如果你真去了那里,一切热力、活力、生命力,都将在那里都将得到恢复!这里,你拥有的只有休闲,还是休闲,仍是休闲,仅剩休闲!来为休闲,就休闲!休息中的闲,能不闲乎?享闲亦贤矣!

它就在那里,就在城市的边缘,就在山的那边,就在你心灵边上。东边是高耸入云、楼房林立、现代化气氛浓厚的30多幢混凝土钢筋结构的商南县委县政府倾情倾力打造的——金福湾建筑楼群,它喧嚣着,巍峨着,挺立着,昭示着。一山之隔的西边,则是静静地、云天连接着、宛如陶渊明桃花源一般、农耕文化和农耕文明交织的800余亩歪歪农场,它平静着,延续着,诉说着,浪漫着!看不够的蓝天白云,享不完的清新空气!休闲,你去哪里?答案,不言而喻!你,拥有休闲,还是休闲,仍是休闲,仅剩休闲!来为休闲,就休闲!休息中的闲,能不闲乎?享闲亦贤矣!贤者自寿!

休闲,就去看商南旅游新靓妹!

观光,就请旅游新靓妹陪伴

到了歪歪农场,迎接你的第一个礼物自然是那扇大门。门,请你想一想,门,所有的故事情节中的门和你生活中的门,为什么门?怎么门?何为门?门的价值,门的意义,门的象征?门的过去,门的现在,门的将来?那扇你终生难以忘记的、始终敞开着的大门,那是一座与众不同、独一无二的具有浓厚特点的大门。门是具象,它只是而且唯一记录了你来过!门,为你而在;门,为你而开!门说,欢迎你!门说,你好!门说,欢迎你下次再来!门,在,为你在!

一面朝南、三面青山护卫的俨然小盆地似的商南歪歪农场,800多亩的世外桃源,在城市的边缘,在盛世的今朝,在商南的南8里处,存在着,绿色着,美丽着,开放着,无言着。别开车,也许污染了空气;别开车,也许打扰了世外桃源;别开车,也许耽误了享受风景和氧吧;别开车,也许误了你休闲的本心。

观光,需步行;步行,真观光。800亩,独步农场,行又能如何?800亩,挥洒半日,生命又如何?800亩,睁眼看,闭眼思,一派欣欣向荣,一如古今相融,一似梦里佳境,一铸魂牵志成!理念在这里扎根,生命在这里坚强,精彩在这里闪亮,自由在这里欢唱!

观光,就真去看商南旅游新靓妹!

体验,就请旅游新靓妹伴舞

一垄垄韭菜;一垄垄黄瓜;一垄垄豆荚;一垄垄茄子;一垄垄西红柿;一垄垄辣椒;一垄垄葱蒜;一垄垄白菜;一垄垄菠菜;一垄垄萝卜。人间蔬菜地里种!种子在土地里,生命在慢慢生长!

一块块豌豆;一块块黄豆;一块块绿豆;一块块小豆;一块块小麦;一块块玉米;一块块洋芋;一块块红薯;一块块芝麻;一块块高粱。五谷杂粮地里种!桃树、梨树、杏树、梅子树、苹果树,果林一处又一处。每粒种子种在地里,扎根、发芽、破土、嫩叶、开花、结果,在预定的时间里,精彩着生命的轮回!只要你有耐心,只要你肯流汗,只要你乐意动一动小手,你就能品尝由自己种、自己收、自己做的人间美味!

蝉在树上吟唱;蛐蛐在石缝里嬉耍;蟋蟀在野外鸣叫;鱼儿在湖里游玩;鸭子在池塘里调情;温顺的小狗懒卧在柴门口。只有两只雄鹰,展翅在高空中,自由的、浪漫的向半山腰滑翔!好一派自由景象!

体验,一定要去看商南旅游新靓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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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有你即江南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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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黏人恋,雨缠情绵。每一场醉梦江南的烟雨,都是昔日少年情怀的倾注。

当英伦风帆布鞋很小心地轻垫着青苔绿露的台阶。当泛黄油纸伞上的丹青绣花有意无意地沾满了多情的烟雨。当迎面拂来仍不改旧时清韵的古城和风……一展纵横千年的思恋,羁绊着茉莉花絮的芬芳,一滴一滴温柔地撒落,落在破旧的屋檐,沾湿了残断的垣壁,渗透曾枯黄的土地。凝汇成嫩叶羞花上晶莹的白露,滑落,惊惹湖面微泛的漪涟。而坐在渡船头听风的我,早已被沾湿了眸角。

独步,流浪。过客,匆匆。曾年少自狂地要收藏天下最好的风景,所以毫不犹豫地将你舍去,在孤独的途中流浪,不断地寻觅,寻那绿柳荫垂的妩媚,寻那黄昏夕下的柔光,庭院深锁一夜的花絮,旷古原野骋驰的野性。在绿水旁山处坐看镜面蔚天流云,在海角天涯处静赏戏水残月。可是,当我再蹋足江南,久违那也曾拂过你发梢的微风,穿过那熟悉而陌生的大街,越过清晰又依稀的小巷。恍然在那尽头的转角,我黯然回首,你年轻的笑靥,从未稍离。而渐行渐远的却是苍老的年华,和重门深锁的流年。

掩面,神伤。垂泪,哭泣。多想再活过那么一次,在有你的日夜,在不曾离散的江南,在还未休停的烟雨。我撑起纸伞,挽子之手,漫步于迷离的烟雨,跨过苔色斑斑的步阶。一起桨舟西湖,赏粼光夕霞,羡倦鸟归巢;一起登临重楼,看古城烟火,望流星飒沓。一起穿山渡水,痕迹天涯;一起粗茶淡饭,碎言细语。待流光逝时昙花谢,仍挽手并肩,看日起日落……

但,这一切都只能在空旷的心灵孤独地酝酿,只能在每个追悔的夜晚麻木地畅想,只能在这烟雨迷离的江南安静地忧伤!

江南,和风未改,柔雨未休。街上依旧过客匆匆,扔开纸伞,不知所措地穿街过巷,不知走过了多少个台阶,忘了绿水阶前的垂柳,来不及收藏闲庭落花的芬芳。我奔跑,我眺望,我期待,可却再也无法遇上昨天那匆匆的笑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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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初三散文

全文共 1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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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朱自清散文精逊中显得更为突出。虽然他写得是散文,但其中却蕴藏了诗的神韵。20世纪30年代,郁达夫在总结新文学第一个十年的散文成就时,这样评价朱自清:“朱自清虽不是一个诗人,但是他的散文,仍能够满贮着那一种诗意,文学研究会的散文作家中,除冰心女士外,文学之美,要算他了。”由此可见朱自清散文的成功了。

其实朱自清的散文又何止如此简单呢!朱自清先生的散文成就之所以很高,从思想资料说,他散文的核心是一个“真”字。用真挚的感情,写真实的见闻和感受,记写真实的景物,发表真实的议论。

如果你细看朱先生的散文,很易发现他写的只是一些家常琐事,虽是像淡香疏影似的但是几笔,却常能把那真诚的灵魂棒出来给读者看。像《背影》所写的只但是是父亲为朱自清送别,但是却透过了一些细节的描述,突出了父亲的爱。因为离去不知何时能与他相见才挂念他的背影。

据说这篇《背影》在读者中产生了巨大的感染力:就在朱自清先生逝世后的第三天,一群小学生争着抢着看当天的报纸,其中一个惊叹道:“作《背影》的朱自清先生死了!”一个人的死,却有成千上万的幼稚心灵都为他而暗自哀伤。可见朱自清把自己的感情无一破漏地表现给读者,足见朱自清散文的成功了。

像《憎》则表现了当时腐-败的旧中国,揭露了十分丑恶的任命嘴脸;其实在《背影》中曾提到“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真是白托”也显露当时人民的丑恶嘴脸。

透过此等名篇又能够显出朱先生的文章结合时代背景,是真实存在的。而关于写景状物一类,像《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荷塘月色》、《春》等,则将描述的景物,真切的表现出来,使读者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不论写什么景物,作者追求“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

从艺术表现上说,朱自清散文有两个突出的方面:第一,散文中写出了情致。朱自清能在散文领域取得成功,构成了自己的个人风格,创作了不少脍炙人口的名篇,像《背影》、《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使人久久不忘,这就在于写出了情致。

朱自清的老朋友叶圣陶先生就曾夸其作品不论叙述、描述,还是议论、抒情,都能到恰到好处,十分难得。第二,语言的清秀隽永。朱自清散文能有长久的生命力,语言好是一个重要条件。

他散文的语言,被他同时代作家们交头称赞,有人用“秀丽”,有人用“清秀”,也有人用“清幽”。都离不开一个“清”字,之后朱德熙用清秀隽永概括他的语言,十分恰当。

其实朱自清散文的语言,是由书面化渐渐转变为口语化的。这使文篇通俗易懂,善于表达思想感情。对于此等散文,望洋兴叹之不余,我也跃跃欲试,更原美梦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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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理想散文抒情作文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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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想是当一名白衣天使。

有这个理想的原因不是受家庭的影响,而是因为我的一次生病的经历,看见医生为那些病人尽心尽力的医治,像对待家人一样的照顾;像和知己一样在谈天说地……我也看见医生在自己的岗位上是多么的负责,当亿亿万万民众都在家里把酒言欢,他们却在岗位上辛勤的工作;当每逢春节大家都在家里吃团年饭的时候;他们却不能回家,只能在医院里迎接病人的到来,好为他们排忧解难。此时此刻,我热认为这些白衣天使们是多么的伟大,因为他们的心已战胜了自私、偏狭、狂妄等就逐渐走向了伟大。

我长大了也要学习白衣天使这种精神,他们的宗旨就是治病救人,救死扶伤。当一位病人躺在手术台上的时候,他已经把自己的生命都交给你了,作为医生你就应该对他负责,把病人的生命视为自己的生命。但是一位医生除了医术高明之外更应具备诚实的品德,要实事求是。曾经就有一位外科医生裘法祖,早年留学于德国,在二次世界大战时救活了许多的犹太人,回国之后有一次他在清华大学授课的时候,学生问了他一个问题,裘法祖摇了摇头,坦然的说:“对不起,我不知道!”顿时,教室里沸腾起来了,有人问他:“你可是教授啊!怎么都不会?”他回答说,毛主席说过,不懂就是不懂,不要装懂。说罢,教室里响起了一片热烈的掌声。这个故事能说明什么呢?说明只要一个人拥有诚信,他将赢得所有人对自己的尊重。作为医生更是如此。

要想实现自己的理想,还得付出艰辛的努力。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好好学习文化知识。但是,我怀着理想踏上征途后,就一定会成功吗?不!更大的考验在等待着我们:途中的美酒会麻醉我们,秀丽的风光会引诱我们,高大的冰山会阻碍我们,疯狂的雨浪会击伤我们,在这重重危难面前是坚持还是放弃全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里。

是强者就会从现在开始,为自己的理想而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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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母亲的枣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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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树老了,枣树老了……母亲时常深情地抚摸着院里的枣树对我们说,枣树老了,老了……

母亲是爱枣树的,正如她爱我一样,我的喜怒哀乐可以对母亲倾诉,一如母亲的喜怒哀乐可以与枣树交流一样。

犹记得外婆家曾有三颗枣树。母亲正是在它们的怀抱中,接受它们的爱长大的。

春天,瑞雪已化,绿归北方。

枣树的嫩芽也随之萌芽了出来。一颗颗芽苞错乱地凸起在枝条间,扫去了冬日的寂寞。这时候,母亲的心也随着芽苞一天天地舒展开来,为第一片绿叶的绽放而欢呼,为一片叶的凋零而难过。枣树,早已经成为母亲感情的寄托,为母亲的生活增添了诸多乐趣。仿佛一位慈母,用自己的爱呵护母亲的心灵。

夏蝉也耐不住寂寞,开始了新的歌唱。此时,枣树早已披上了翠绿的外衣,像一位忠实的士兵守护着自己的领地,为母亲与伙伴们嬉戏打闹送来一片凉荫。用自己的身体为母亲构建了一个快乐的舞台,遮挡住了曝日的直晒,挡住了风雨霜露的袭击。

秋天是母亲最爱、最兴奋和最难忘的季节。

经过了春天枝芽的生长,夏日营养的积蓄,终于,盼来了收获的季节。枣树的抽芽、长叶、开花、结果及成熟的过程,母亲脑中的枣子也一天天充实丰满了起来。

打枣是秋天最快乐的时光。枣树完成了使命,准备用自己的”心血”去哺育依靠它的孩子。

打枣之前,母亲早已经是枣树上的常客了。打枣这天,母亲早早地爬上树,灵活地从一棵树攀到另一棵树上。一颗颗既大又红的枣子成了母亲的“俘虏”,被关押在口袋中,等待着母亲的“审判”。当外公外婆在树下,拿着长长的竹竿还在吃力地打枣的时候,母亲早已双腿夹紧树干,双手紧握枝条,使劲全身力气晃动枝条,只见那枣子如下雨般打落在外公、外婆的身上,又惹来一阵轻骂。

冬天来了,枣树的绿叶早已变成枯蝶飞走了,徒留秃秃的枣树随风摆动。若它们耐不住寂寞,便会挽留些雪花为自己披一身新装。树下再堆几个雪人,这又成了母亲快乐尖叫的源泉。仿佛枣树的一切都是为母亲而存在的。

如今的枣树,早已不复当年模样。在时光的流逝中,被岁月刻满了沧桑的符号。干瘪的枯皮取代了生机活力的青衣,零落的疏叶刨去了枝繁叶茂的浓绿。在不知不觉中,光阴已经偷走了枣树的青春年华。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枣树渐渐的老了。当年那个小女孩,如今也是三位孩子的母亲了。唯一不变的是母亲那重复了一遍又一遍的枣树的故事。

真水无香,真爱无言。枣树已经不只是枣树,它如外婆家中的一员,为母亲带来长辈般的温暖。母亲是喝着枣树的“奶”,吸着枣树的“血”,接受着枣树的爱长大的。它,已经成为母亲生命中浓墨重彩的一笔。

它用自己的一生呵护着母亲,正如母亲用青春搭起我成长的桥梁。啊!枣树,我那母亲永远都割舍不下的枣树,你伟岸的身躯教会了母亲正直勇敢;你勤劳的身影教会了母亲热爱生活;你不计回报的奉献教会了母亲勤劳善良。这些品质,正从一位母亲身上,在她的子孙的心中播种、开花、结果。

枣树,是你的爱让母亲的幸福满分,你的爱令母亲对我的爱无法取代。爱母亲,也更爱那爱我母亲的枣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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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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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号的夜晚,天空下起了小雨,刚被家人批评了一顿的我,心情无比落寞。

暗暗对自己说:没关系,没关系。

小时候只要一受委屈,就会去睡觉,总是觉得,睡着了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在另一个世界,没有冷眼,没有心碎。

身体渐渐沉重了起来,终于“碰”地一声倒在床上。灭了灯,把头完全盖在被子,昏昏沉沉,似睡非睡的,像浮在水面上忽起忽落。

不知过了多久,张开朦胧的睡眼,只觉得四周一片漆黑。脸已被熏得滚烫,腿基本上已经麻木了,不知道之前是睡着还是没睡着。原本雪白的墙被院中的月光映得发青,想要天亮的样子。窗外滴滴咚咚下着小雨,是否也在诉说着我的悲哀?

身体就像断了,没力气,终于,只能闭上眼睛。“咚,咚”是谁上楼了?从脚步声可以依稀辨出是妈妈,她看见我了,拉住了我的胳膊把我拖起来,我站在一边,眼皮却像有千斤重似的,怎么也抬不起来。

我走了出去,冰冷的雨点打在我的脸上,随即被蒸腾了。眼前的景色有些可怕:那灰冷的天空,微动的树影,惨白的院墙,连灯光都带着凄凉的味道,他们似乎像野兽一般,疯狂地,吼叫着向我扑来。忽然一静,像林中的啼鸟忽然看见一只老鹰。我怔住了,不愿胆怯,却也不想看见这一切。天空上,几颗星星在闪耀着他们的光环,却显得更清冷。

风带着雨星,像在地上寻找什么似的,东一头西一头地乱撞,一切都不知怎么办似的,连路旁的树儿也惊疑不定的等待着什么,枝上连只鸟儿都没有。

后来我便睡了,早晨起来,一切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天空上也没有一块乌云,洗过了天空与洗过了一切,像有黑暗里刚生出一个新的。不知为何,心情已好了很多,白云也笑着看我。

现在我正在坐在这里,静静地写着,没有任何干扰,只有笔尖磨出的沙沙声——每个人都可以自己拿起画笔,挑选颜色,为自己画个天堂,然后走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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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老街那些暖暖的岁月散文

全文共 1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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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饭后的光阴,清简而散漫。我斜倚在沙发上,放下手中的书时,窗外的阳光正好,不急不燥。这温度,恰如其分地,适合一只小猫蜷在屋檐下,懒洋洋地舔着前爪,摆弄着尾巴。温暖而慵懒的情绪,就这样蓦然划过心底。记忆,一下子就带我回到儿时住的那条老街,回到了那些,暖暖的午后时光。

儿时住的街道叫米街,路铺青石板,街道两边是一溜的瓦房,房子一层或两层,墙体斑驳老旧。听母亲说过,这些房子都是土地改革时候分下的,房龄比她的年纪还大。一条街上的房子,格局基本一样,与左邻右舍共墙,共屋檐。屋檐下砌一张矮矮的石条凳,没事的时候,邻里们就坐在这石凳或门槛上,闲话家常。我家与右边邻居的那条石凳,也是我儿时学习的桌子。整个小学阶段,我每天傍晚都会坐在那里学习,作业多时,写到天擦黑了,也不愿意搬进家里的灯下。

房子的门是木门,两扇木板一根木栓,一把直条两个牙齿的铜钥匙。窗是木窗,窗棂是几根横木,晚上睡觉前,在里面档上几块木板,就算是把窗锁上了。邻里之间的阳台也是相通的。那样的房子,比起现在住的不锈钢鸟笼,确实舒服很多。或许,因为那时的人心简单,居所也就跟着简单了吧?与现在相比,那样敞开的阳台,简单的木板,也未曾让人缺失过安全感。

与我家一座房子之隔的人家,有两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小伙伴,我常在她们家玩耍。一到周末,各种游戏各种玩法,不到家人叫唤是不会回家的。有时遇家人责骂“就知道玩,作业也不写。”不敢堂而皇之地出去找乐子,便一早溜上楼,美其名曰“学习”,实际是另寻路径。从阳台翻过两道小矮墙,就是另一片天地了。到午饭或者晚饭时间,再悄悄翻回来。翻墙时没少碰翻了隔壁矮墙上的花草,但是,从来没有人因此责骂我。记得有次翻墙时,刚好隔壁芳嫂到阳台收衣服,我一慌,墙上的花盆碰倒在地,花盆碎了,花土洒了一地。芳嫂只着急地翻看我的手脚,一径地问“受伤了没?”我摇摇头,还不忘央求“别告诉我妈”一溜就回了家。

每天午后时分,左边邻居的屋檐下,会准时响起“叮铃铃”的声音,清脆而响亮,这是老人家召集伙伴的信号。声音一起,奶奶们的欢乐时光就开始了。这些风雨不改,在午后响起的一曲笑声与骰子的协奏,成了我儿时记忆里,不可或缺的一块拼图。它总是在某个时间,不经意地,突然闪现。奶奶们玩骰子,大多时候是没有庄家的,大伙围一圈,一人置上五毛或是一块。每人抓一把,一圈轮下来,所得点数最高者赢。掷骰子的器具是一个大瓷碗,六颗骰子,一抓一放间,声音清亮,心情就有喜有忧了。街口卖肉的大叔偶尔有卖不完的猪肉,他会跟老人家说说好话,以便宜点的价格卖给她们,大家凑份子把肉买下,然后赢者得肉。那时候物价低廉,一大份排骨或猪蹄也只需十来块钱。奶奶手气好的时候也赢,每次嬴肉,她总是特别高兴,觉得占了大便宜。其实,那还不是一样用自己的钱买的吗?可是,这种玩乐,就成了那些年温暖的生活享受。

夏日,午后时有雷阵雨。雨势大时,大家会把家里的桶或塑料盆搬出来,放在屋檐前接雨水。雨一小,便响起了另一曲协奏。妇人把门前水泥板刷一刷,就是干净的洗衣板了。大家说雨是无根之水,洗衣服最是干净。水干净不干净的,我们不知道,我们只知道,雨一停,就能快乐地玩水了。大人洗衣服没空管我们,只要一招呼,几个小伙伴便在青石路上踩水玩,谁踩的水花高算谁赢。要么在屋檐下接水滴,小手掌掬起来,很有耐性地一滴滴接,接完了就往小伙伴的身上招呼。不够乐,就直接用头发接雨滴。总之,不玩到大人责骂是绝不罢休的。

中师毕业前,父亲把老房子卖了,在新开发的地方买了一套四层的楼房。搬走后几年,我曾经再回去过米街,那时才发现,街道逼仄得很,只能容一辆小轿车通过。老房子也是阴暗潮湿,瓦片和墙体长满了霉斑和青苔。街道两边的瓦房,已经有很多已经拆掉,建成了楼房。此时说起,距我搬离那条老街,已经近二十年。不知道我住过的那间老房子还在不在?再回去,还认识我的人也没有几个了吧?

时时想起那段时光,总觉得那时、那地,极是快乐,邻里之间也亲热得像一家人。今天谁家做了香喷喷的南瓜饭,明天谁家又包了饺子,半条街的孩子都能吃上。或许大人间也会偶尔有摩擦,可是,在孩子的眼里,有的只是简单和快乐。那些跑着跳着的小伙伴的身影早已走远,那条老街也已变样,那些老房子或已不在。但是,记忆里那些甜甜暖暖的快乐时光从不曾走远,也不会变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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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作文写景散文高二大全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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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溪边,偶然地发现几粒细碎的小白花,那便是春之信号罢。

流水依然无声地冷,悄然流去,不理不睬岸边的一切,怪道人说“流水无情”哩。冬天里的风,却有了这细细碎碎微不足道的春天的花。“城中桃李愁风雨,春在溪头荠菜花”,那词人在久远的宋朝,就已曾看见溪边这白花了。百千年过去,荠菜花仍是野地里的报春信使,但城中桃李倒是欢乐起来,似乎不再有风雨中的忧愁。

春之端倪,竟绽在这小小的荠菜花上?你或许怀疑,或许认定古人那诗词多少有些牵强附会。但你认真想一下,当那小白花绽开之后,随之而来的不就是漾漾无边草色?人们以一叶知秋,当然也会以一花知春了的。荠菜花和春天是有着某种潜在的机缘,还是并不相干的偶然巧合?天地万物,万缕契机,万种缘由,你能弄清是哪种契机或缘由,将两种看起来毫无关系的物事纠葛在一起?必然或是偶然所造成的奇巧,让人难以解透,你只有感知和相信的份儿。

有人可以因花与叶而知晓春秋,有人则昏昏然无论寒暑。世界在变,时代在变,人们的生活因素也都在变,而这些变化之初,往往都现出些端倪。你注意过、发现过、捕获过没有?你被醍醐灌顶地启示过么?当然,有人很敏锐地感知了,与时代和社会发展同步。他无疑抓住了契机,获得了成功。也有些人浑浑噩噩,在变化与变革中坐失良机。当然,聪明些的还会待机再起,愚拙者便只有哀声叹气的份儿。

人由草木而知春秋,草木又何以知春知秋的呢?或许是某种特别的灵性罢。荠菜花开,春回大地,愿你与春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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