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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的《心经》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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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的作品中,我顶中意那篇并不出名的短篇小说《心经》。它像天边一朵淡淡的微云,没有风情万种的浓烈,却一直余韵未了,久久回荡在心里。那一年,23岁的张爱玲已经红遍上海滩,她奇装眩人,才气放恣,不可一世地自恋着,如她自己坦言的那般“出名要趁早,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在乱世里,她写人间烟火,她的那些女主角,个个失心疯般,爱得毫无道理,也没有退路。张爱玲的心里也是活着一个乱世的,她说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

《心经》的故事很简单,讲的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和父亲间相爱的故事。二十岁的许小寒,有着完美的家庭,不错的追求者,这个年纪的孩子,也许所有的心事,就是学校的功课,周末的郊游,和橱窗里的漂亮裙子。可二十岁的许小寒,她所有的心事和秘密与父亲相关,那个四十岁不到的男人,和小寒一起去看电影,会被误会是她的男朋友。

整个故事的调子是寂寥的,天地般苍茫寂寥。

“她坐在栏杆上,仿佛只有她一个人在那儿。背后是空旷的蓝绿色的天,蓝得一点渣子也没有……这里没有别的,只有天与上海与小寒。”典型的张爱玲的语言,让人心惊。

小寒的父亲许峰仪在十多岁的年纪便结婚生子,因此在小寒二十岁的时候,他还是个四十岁不到的优雅男人。小寒与父亲间的默契,还有两人间奇怪的气场,在故事的中段才被点破。然而小寒的爱是绝望的,她二十岁了,不能再赖着不肯长大。二十岁生日的当晚,小寒在沙发上搂着父亲的脖子,眼泪扑簌簌掉下来,纵然母亲自动隐退,淡得像个符号,她的爱也是不可能的,没有退路。许峰仪当然心知肚明,除了孩子的天真,小寒没有一直待在父亲身边的筹码。许峰仪自然而然地爱上小寒的同学段绫卿,那个长得与小寒相像的女孩子——“绫卿看上去凝重些,小寒仿佛是她立在水边,倒映着的影子,处处比她短一点,流动闪烁。”也正如母亲说的那样,“你爸爸不爱我,又不能爱你”,所以他只能爱绫卿,把对小寒的一腔温柔转移到绫卿身上。

一个唯美的故事,尽管有些病态,还是好看的。我始终觉得张爱玲有恋父情结,因为童年父爱的缺失,也因为在她的两段爱情里面,她都像那个天真的许小寒,需索着父亲般的爱。

在小说的世界里,张爱玲写遍人世间最凄凉最绮丽的爱情,她也懂得人性的不纯粹,因此有了那些爱情里的女子曲折幽深的心事和计较。然而文字与现实始终是隔着一层距离的,当23岁的张爱玲遇见胡兰成,一点脑筋都不肯动了,不动脑筋只动心,“人生在撒手的一刹那”,奋不顾身地成就一段旷世爱情,金色的永生。在胡兰成面前,她的骄傲与不可一世的跋扈统统不见了,低到了尘埃里,在他面前,她像个没有见过世面的小孩子,仰视着他,崇拜着他。

多年之后,人到中年的张爱玲落魄地流浪到了美国,遇见大她30岁的作家赖雅,在落魄的生涯里,仰仗他那么点乐观的气概,站在他的身边,她也像个孩子般,天真地需索着他的爱和温度。文字的世界里成熟理性,现实生活里,她永远都是个孩子,仰着脸天真地注视着大人们来来往往,仿佛这个世界与自己毫无关联,只有在“失去人与人交接的场合”她才能“充满生命的欢悦。”

《心经》与张爱玲的那些名篇比起来,也许太过晦涩,不够深刻,然而我就是如爱张爱玲般爱着这部边缘化的小说。我觉得在小说里面,是有着她自己的影子的。张爱玲的凉薄,注定了小说的悲剧,然而真正爱过的人,始终是幸运的。在她的小说里总是看到人生的苦短——又苦又短,而爱情的刹那,便是金色的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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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爱上张爱玲作文

全文共 1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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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隔着一个世纪的门槛读她。她的文字如青春般馥郁芳香,可剥开后,却发现布满了伤痕。她的文字如晚秋凋零的花,或许也称之为残枝败叶,在飞舞着灰尘的黑暗走廊上盛开。

——题记

夜上海,纸醉金迷,暧昧的胭脂红,一如她精致旗袍上绽放的放肆玫瑰。她描上一支弯弯的黛眉,轻抿薄唇,带着一身傲气行走在那个荒芜的时代。继而宛然一笑,眉梢眼角是说不尽的风韵。着上一袭织锦旗袍,做一个平平淡淡的女子,以绝佳的才情,为无数世人写下挽歌。话里几分真诚,几分戏弄,终究是无人能懂,她便携着一个时代的悲凉,匆匆退场。

她是个传奇。她的文字,细腻华丽,却带着与生俱来的傲骨和冷淡。“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最荒凉的句子,因为牵手之后是永久的放手。”爱玲这样说。一季繁华,一生荒凉。张爱玲画着精致的妆,却异常悲凉,低眉抬眸间随口咏出的句子,不锋芒毕露,却挑明世间冷暖,字字拨人心弦。一针见血,就如她的性子一般。

她出身名门,却高呼自己是小市民。她悲天悯人,却冷漠无情,不在意他人半分。她通晓世俗,却我行我素,自持清高。她细细与读者谈天,却总隔着一张薄薄的书笺,让人无法窥探她的内心,看不透她。或许她自己都看不透,张爱玲是个怎样的人?

矛盾?的确。或许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和她,很像。

爱上张爱玲,似乎是为了某句话,从此便覆水难收再难自拔。依稀记得,偶尔翻到一本《张爱玲语录》,暗绯色的书皮上积了薄薄的一层灰,用手扫扫,便露出四边仔细描的细细花纹。翻开扉页,黄褐色的纸页上,短短浅浅的一句话: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我不禁哑然失笑,这人竟能洞察到芸芸众生背后空洞的悲哀仓惶,大声指责‘生命’的不是。这倒让我新奇不已——毕竟歌颂生命至上这种文章,那些迂腐的老夫子早就写了无数遍。

她的文字是伤痕,刻在心尖上的伤痕。在某个静谧的深夜,伤口撕裂开来,大片大片的血液涌出,绚丽的红,与记忆中那个黑暗的时代格格不入,在血液凝固后,露出的是眉心一点朱砂。她的文字是雕花的笼,是素宣上一点墨痕,是终生逃不开的宿命。此事,是缘是劫,自是我该受的,怨不得旁人。

瞬间都归于波澜不惊的一片朦胧里,把时间辗转,辗转便是流年。张爱玲,拂了拂肩上雪青丝绒披肩,扯起嘴角,月下的她,敛了眉眼,衣领上织金的花纹溢满了银色光辉。她的笑划碎那片为谁而完整的蔚蓝,树梢的花穗子剪了一地阳光碎片,汇成谁记忆中最皓大的温柔。她的美,像老旧的棉衣梅红里子上,毛绒线的一圈细碎的光晕,举手投足间,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韵味。一片韶光,过目难忘,低头不语,欠思量,终抵不过流年葬。爱玲伸手折一枝海棠,海棠怕被人窥了心思,舍了一身淡香。她的手指轻轻摩擦杯子上细细的金色花纹,眼眸深处满是化不开的温柔。

《流言》是我最爱的一本书,不如她其他小说的文笔生动,这本书中的文章似乎丝毫没经过剪裁与润色,但是读起来,说不出的舒服。张爱玲总是轻易说出你心底最深处的触动,却又禁了声,只留抹不明的微笑在上扬的嘴角。

我站在一望无际的银河中,不哭不泣,那么多星星,没有一颗属于自己,却不妨携着韶光,带着些许细腻的质感,悄然离场。在谁的青春中留下最浓烈的一笔,不完美,却坚强。含了笑缓缓回头,轻言道:“没关系,这些日子,我与她一起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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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张爱玲经典散文精选

全文共 2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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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营的喇叭

晚上十点钟,我在灯下看书,离家不远的军营里的喇叭吹起了熟悉的调子。几个简单的音阶,缓缓的上去又下来,在这鼎沸的大城市里难得有这样的简单的心。

我说:“又吹喇叭了。姑姑可听见?”我姑姑说:“没留心。”

我怕听每天晚上的喇叭,因为只有我一个人听见。我说:“啊,又吹起来了。”可是这一次不知为什么,声音极低,绝细的一丝,几次断了又连上。这一次我也不问我姑姑听得见听不见了。我疑心根本没有什么喇叭,只是我自己听觉上的回忆罢了。于凄凉之外还感到恐惧。

可是这时候,外面有人响亮地吹起口哨,信手拾起了喇叭的调子。我突然站起身,充满喜悦与同情,奔到窗口去,但也并不想知道那是谁,是公寓楼上或是楼下的住客,还是街上过路的。

二、说胡萝卜

有一天,我们饭桌上有一样萝卜煨肉汤。我问我姑姑:“洋花萝卜跟胡萝卜都是古时候从外国传进来的吧?”她说:“别问我这些事。我不知道。”她想了一想,接下去说道:“我第一次同胡萝卜接触,是小时候养叫油子,就喂它胡萝卜。还记得那时候奶奶(指我的祖母)总是把胡萝卜一切两半,再对半一切,塞在笼子里,大约那样算切得小了。——要不然我们吃的菜里是向来没有胡萝卜这样东西的。——为什么给叫油子吃这个,我也不懂。”

我把这一席话暗暗记下,一字不移地写下来,看看忍不住要笑,因为只消加上“说胡萝卜”的标题,就是一篇时髦的散文,虽说不上冲淡隽永,至少放在报章杂志里也可以充充数。而且妙在短——才抬头,已经完了,更使人低徊不已。

三、到底是上海人

一年前回上海来,对于久违了的上海人的第一个印象是白与胖。在香港,广东人十有八九是黝黑瘦小的,印度人还要黑,马来人还要瘦。看惯了他们,上海人显得个个肥白如瓠,像一代乳粉的广告。

第二个印象是上海人之“通”。香港的大众文学可以用脍炙人口的公共汽车站牌“如要停车,乃可在此”为代表。上海就不然了。初到上海,我时常由心里惊叹出来:“到底是上海人!”我去买肥皂,听见一个小学徒向他的同伴解释:“喏,就是张勋的勋,功勋的勋,不是”薰风的薰。《新闻报》上登过一家百货公司的开幕广告,用并散并行的阳湖派体裁写出切实动人的文字,关于选择礼品不当的危险,结论是:“友情所系,讵不大哉!”似乎是讽刺,然而完全是真话,并没有夸大性。

上海人之“通”并不限于文理清顺,世故练达。到处我们可以找到真正的性灵文字。去年的小报上有一首打油诗,作者是谁我已经忘了,可是那首诗我永远忘不了。两个女伶请作者吃了饭,于是他就做诗了:“樽前相对两头牌,张女云姑一样佳。塞饱肚皮连赞道:难觅任使踏穿鞋!”多么可爱的,曲折的自我讽嘲!这里面有无可奈何,有容忍与放任——由疲乏而产生的放任,看不起人,也不大看得起自己,然而对于人与已依旧保留着亲切感。更明显地表示那种态度的有一副对联,是我在电车上看见的,用指甲在车窗的黑漆上刮出字来:“公婆有理,男女平权。”一向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由他们去吧!各有各的理。“男女平等”,闹了这些年,平等就平等吧!——又是由疲乏而起的放任。那种满脸油汗的笑,是标准中国幽默的特征。

上海人是传统的中国人加上近代高压生活的磨练,新旧文化种种畸形产物的交流,结果也许是不甚健康的,但是这里有一种奇异的智慧。

谁都说上海人坏,可是坏得有分寸。上海人会奉承,会趋炎附势,会混水里摸鱼,然而,因为他们有处世艺术,他们演得不过火。关于“坏”,别的我不知道,只知道一切的小说都离不了坏人。好人爱听坏人的故事,坏人可不爱听好人的故事。因此我写的故事里没有一个主角是个“完人”。只有一个女孩子可以说是合乎理想的,善良、慈悲、正大,但是,如果她不是长得美的话,只怕她有三分讨人厌。美虽美,也许读者们还是要向她叱道:“回到童话里去!”在《白雪公主》与《玻璃鞋》里,她有她的地盘。上海人不那么幼稚。我为上海人写了一本香港传奇,包括《泥香屑》、《一炉香》、《二炉香》、《茉莉香片》、《心经》、《琉璃瓦》、《封锁》、《倾城之恋》七篇。写它的时候,无时无刻不想到上海人,因为我是试着用上海人的观点来察看香港的。只有上海人能够懂得我的文不达意的地方。

我喜欢上海人,我希望上海人喜欢我的书。

四、秋雨

雨,像银灰色黏湿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的世界。天也是暗沉沉的,像古老的住宅里缠满着蛛丝网的屋顶。那堆在天上的灰白色的云片,就像屋顶上剥落的白粉。在这古旧的屋顶的笼罩下,一切都是异常的沉闷。园子里绿翳翳的石榴、桑树、葡萄藤,都不过代表着过去盛夏的繁荣,现在已成了古罗马建筑的遗迹一样,在萧萧的雨声中瑟缩不宁,回忆着光荣的过去。草色已经转入忧郁的苍黄,地下找不出一点新鲜的花朵;宿舍墙外一带种的娇嫩的洋水仙,垂了头,含着满眼的泪珠,在那里叹息它们的薄命,才过了两天的晴美的好日子又遇到这样霉气薰薰的雨天。只有墙角的桂花,枝头已经缀着几个黄金一样宝贵的嫩蕊,小心地隐藏在绿油油椭圆形的叶瓣下,透露出一点新生命萌芽的希望。

雨静悄悄地下着,只有一点细细的淅沥沥的声音。桔红色的房屋,像披着鲜艳的袈裟的老僧,垂头合目,受着雨底洗礼。那潮湿的红砖,发出有刺激性的猪血的颜色和墙下绿油油的桂叶成为强烈的对照。灰色的癞蛤蟆,在湿烂发霉的泥地里跳跃着;在秋雨的沉闷的网底,只有它是唯一的充满愉快的生气的东西。它背上灰黄斑驳的花纹,跟沉闷的天空遥遥相应,造成和谐的色调。它噗通噗通地跳着,从草窠里,跳到泥里,溅出深绿的水花。

雨,像银灰色黏濡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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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张爱玲和胡成兰的爱情故事:一个输给爱情的民国才女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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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玉兰一朵一朵的开了,世人都感叹它的美好,却唯独她,见得唯美,也见得衰败,敢把枝头枯黄的白玉兰比作脏帕子,那便是张爱玲

所以我在每个白玉兰花开的季节,都忍不住要想起张爱玲。

她说白玉兰像脏手帕,还说生活像一袭华美的袍子,上面爬满了虱子。作为民国第一才女,洞悉如此,张爱玲该是活得大彻大悟,可是她输给了爱情,输成了一个不会算账的小女人。

张爱玲一生送给胡兰成金钱无数,甚至在胡兰成身为汉奸,躲在乡下,并与其他女人鬼混的时候,张爱玲要与他分手,还把自己一大笔稿费拿出来,确保他生活无忧。爱人爱到这个份上,已然是多么赔本啊。

然而张爱玲不这么觉得,要她来说,虽然她给过渣男汉奸胡兰成不少钱,可胡兰成也给过她不少好东西呢,比如,一件皮大衣。张爱玲为了这件皮大衣在文章里大书特书,称自己穿上它,感觉鼻尖凉凉,快乐得像一条小狗。

而且,她还厚着脸皮告诉世界:“花着男人的钱,心里是欢喜的。”完全是一副恋爱中小女生的样子。

明明自己的稿费足够买许多许多皮大衣,却心甘情愿地倒贴给别人,偶然得到一件回赠便欣喜若狂,经济学家看了一定要吐血吧。

爱情果真让女人的智商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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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名人故事:世俗的张爱玲

全文共 4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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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们这些与张爱玲交臂而过的人,就只能从她留下的文章去认识她。在散文里,她显得清晰和直接一些,小说则要隐晦与曲折一些。而说到底,认识张爱玲,是为了认识她的小说,因为于我们来说,唯有小说,才是张爱玲的意义。所以,认识的结果就是,将张爱玲从小说中攫出来,然后再还给小说。

先看张爱玲的散文。我在其中看见的,是一个世俗的张爱玲。她对日常生活,并且是现时日常生活的细节,怀着一股热切的喜好。在《公寓生活记趣》里,她说:“我喜欢听市声。”城市中,挤挨着的人和事,她都非常留意。开电梯的工人,在后天井生个小风炉烧东西吃;听壁脚的仆人,将人家电话里的对话译成西文传给小东家听;谁家煨牛肉汤的气味。这样热腾腾的人气,是她喜欢的。在另一篇散文《道路以目》里,她写的街景,也是人间冷暖的:煮南瓜的气味与那种明亮的桔红,给她“暖老温贫”的感情;寒天早晨,有人在人行道上生小火炉,呛人得很,可是,“我喜欢在那个烟里走过”;一个绿衣邮差骑车载了他的老母亲,使她感动;有人在自行车轮上装着一盏小红灯———在我们的时代,已经看不见了。小时候,有人在车轮上系彩色的绒线,大约是一样的意思———她认真地观赏着,赞道:“流丽之极”。在《谈画》中,她看塞尚的《抱着基督尸身的圣母像》,大感惊讶的是,圣母是最普通的妇人,清贫,论件计值地做点缝纫工作,灰了心,灰了头发”,并且注意到,圣母并不是抱着基督,而是,“背过身去正在忙着一些什么”,抱着基督的则是“另一个屠夫样的壮大男子”。而基督呢?没有使她联想起世间的任何一个人,“他所有的只是图案美”,于是,他就错过了她的兴趣。她喜欢的就是这样一种熟稔的,与她共时态,有贴肤之感的生活细节。这种细节里有着结实的生计,和一些放低了期望的兴致。

张爱玲对世俗生活的兴趣与苏青不同。胡兰成对宁波人苏青的评价很对,他说宁波人过日子多是兴兴头头的,但是缺少回味,是真正入世的兴致。张爱玲却不是,她对现时生活的爱好是出于对人生的恐惧,她对世界的看法是虚无的。在《公寓生活记趣》里,她饶有兴味地描述了一系列日常景致,忽然总结了一句:“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于是,这短促的人生,不如将它安在短视的快乐里,掐头去尾,因头尾两段是与“长的磨难”接在一起的。只看着鼻子底下的一点享受,做人才有了信心。以此来看,张爱玲在领略虚无的人生的同时,她又是富于感官,享乐主义的,这便解救了她。《道路以目》里,她写她上街买菜,遇到封锁,只得停留在封锁线以外的街道上。有一个女佣想冲过防线,叫道:“不早了呀!放我回去烧饭吧!”然后,“众人全都哈哈笑了”。这是合乎张爱玲人生观的地方,大难临头,回家烧饭的钟点却一丝不苟。在那无意识的女佣,是一种积极,但在张爱玲,却是消极。因她是要比女佣了解“封锁”的含义,了解这个时世里的灾难。她却又不是一个现实主义者,能够就事论事地面对现实。

她并不去追究事实的具体原因,只是笼统地以为,人生终是一场不幸,没有理由地一径走着下坡路,个人是无所作为的。像她在《更衣记》的末尾写的,一个小孩子,在收了摊的小菜场,满地的垃圾里面,骑了自行车,撒开把手,很灵活地掠过了。于是,她写道:“人生最可爱的当儿便在那一撒手吧?”就是在这轻盈地一掠之中,有了小小的冒险,终却是安全的,便小小地得意着。就是这么一点雕虫小技的手腕。张爱玲喜欢归喜欢,其实又是不相信它们的意义的,否则,她就是宁波人苏青了。否则,她就不会如此贪馋地抓住生活中的可触可感。

她在千古之遥,尸骨无存的长生殿里,都要找寻出人间的触手可及的温凉。在《我看苏青》里,写杨贵妃和唐明皇闹气,逐回娘家,“简直是‘本埠新闻’里的故事”。她不喜欢小提琴,因为太抽象,而胡琴的声音却贴实得多,“远兜远转,依然回到人间”。

这是散文中,由自己直接告白出的张爱玲,在小说里,张爱玲就隐到了幕后。大约仅有一次,没藏好,显现出了真身。是在《倾城之恋》里,白流苏刚到香港,与范柳原的关系处于胶着,暗底里使着劲。

他们在浅水湾饭店分住两个客房,晚上范柳原将电话打进白流苏的房内,向她念起《诗经》:“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底下还附有一大篇解释。却像张爱玲在说话,而不是范柳原。

在张爱玲的小说里,是少有如此自觉到人生的苍茫,并且有诗情的人物,张爱玲从不曾将自己放进小说中,扮演一个角色。因连她本身都是虚无的,不适合作世俗的小说的材料和对象。在她的小说里扮演角色的,多是些俗世里的人———市民。最具俗世的特征的,怕就是上海了。香港也有一些,但比较夸张,更像是俗世的舞台,是戏剧化的俗世。《沉香屑第一炉香》与《沉香屑第二炉香》,这两则故事就要奇异一些。而发生在上海的故事,则更具有俗世的情调。

《花凋》里那家的女儿们,我以为是再真切不过的上海小姐。父亲是个轻佻不尽责的人,大约是像《金锁记》里的三少爷,妻子却不如三少奶的贤慧,无能且又无味。我以为,《红玫瑰与白玫瑰》里的白玫瑰,烟鹂,老了以后,就是她。女儿们晓得谁也靠不上,只有靠自己,到社会上汲取养料,挣一份好生活。张爱玲写道:“小姐们穿不起丝质的新式衬衫,布褂子又嫌累赘,索性穿一件空心的棉袍夹袍,几个月之后,脱下来塞在箱子里,第二年生了霉,另做新的。”摩登里面粗陋的,泼辣的芯子,经得起折腾。姊妹多,也成了一个小社会,互相倾轧着,有些弱肉强食的意思。像川嫦这样老实,柔弱,带几分情致,命运就不济了。她生的是痨病,这也有着些哀婉的情致,可这情致却被病期的拖延,一点一点侵蚀掉了。学医的未婚夫自然早知结局,但算得上有耐心了,两年后才另有了人。然后,家里连买药的钱也计较起来,每日吃两个苹果成了家人的说嘴。最后,她想来个多情的了结,自杀,却买不来安药。她只得坐着黄包车兜一转,吃一顿西餐,看一场电影。这大约就是一个上海小姐闲暇中的全部乐趣,她要最后地享一享。这是相当感伤的一幕,可这感伤却被病期的拖沓又腐蚀了。川嫦还又做了两双绣花鞋,一双皮鞋,用一只脚试了鞋,很长远地说:“这种皮看上去倒很牢,总可以穿两三年。”三周之后,她方才谢世。这就是俗世里的人了,死都逼在眼前了,这世界早已经放弃她了,她却还愚顽地留意着一些小事,不自量力地挣一挣。

张爱玲小说里的人,真是很俗气的,傅雷曾批评其“恶俗”,并不言过。就像方才说的,她其实也是不相信这些俗事有着多大的救赎的意义,所以便带了刻薄的讥诮。而她又不自主地要在可触可摸的俗事中藏身,于是,她的眼界就只能这样的窄逼。《留情》里,米先生,敦凤,杨太太麻将桌上的一伙,可不是很无聊?《琉璃瓦》中的那一群小姐,也是无聊。《鸿鸾禧》呢,倘不是玉清告别闺阁的那一点急切与不甘交织起来的怅惘,通篇也尽是无聊的。在这里,反过来,是张爱玲的虚无挽救了俗世的庸碌之风,使这些无聊的人生有了一个苍凉的大背景。这些自私又盲目的蠢蠢欲动,就有了接近悲剧的严肃性质。比如,《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始终在作着她丑陋而强悍的争取,手段是低下的,心底极其阴暗,所争取的那一点目标亦是卑琐的。当她的争取日益陷于无望,她便对这个世界起了报复之心。然而,她的世界是狭小的,仅只是她的亲人。于是,被她施加报复的,便是她的亲人了。在她扼杀自己的希望的同时,也扼杀了她周遭的人的希望。

生活就这样沉入黑暗,这黑暗是如此深入,以至粗鄙的曹七巧也泛起了些许感时伤怀的情绪,想到她抗争的不果与不值:她要是选中了与她同一阶层的粗作的男子,“往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可是,在张爱玲的笔下,这也已是三十年前的旧事了,连曹七巧的懊悔都已经死去了。如曹七巧这般积极的人生,最终又留下什么呢?逝者如斯,虚无覆盖了所有的欲望。而张爱玲对世俗生活的爱好,为这苍茫的人生观作了具体,写实,生动的注脚,这一声哀叹便有了因果,有了头尾,有了故事,有了人形。于是,在此,张爱玲的虚无与务实,互为关照,契合,援手,造就了她的最好的小说。

《倾城之恋》也是她最好的小说之一。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时的男女,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做成了夫妻。这是张爱玲故事里,少有的圆满结局。如文中所说:“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可那也是不可琢磨的,凑巧了的,世界依然,甚至更加不可理喻。人生,还是苍茫的。在此,张爱玲也为这苍茫作了合情合理的注脚。白流苏和范柳原在各自的利欲推动下,迂回着,探试着,欲擒故纵着,却不料世事大变,生存之计为上,忽才珍惜起眼面前的一点慰藉,它给人一种盲目的安全感。在这里,张爱玲是与她的人物走得最近的一次,这故事还是包含她人生观最全部的一个,这含有着对虚无的人生略作妥协的姿态,是贴合张爱玲的思想的。就因走得太近,露了真身,人物略有些跑题,就像前边说过的,在月夜里,范柳原的喟叹。多亏白流苏说了句:“我不懂这些”,才将事情又拉回了情景。

就这样,张爱玲的世俗气是在那虚无的照耀之下,变得艺术了。

她写苏青,写到想与苏青谈“身世之感”,便想象苏青的眼神是:“简直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大概是艺术吧?”苏青是不“艺术”的,她的世俗后面没有背景。在此,可见得,张爱玲的人生观是走在了两个极端之上,一头是现时现刻中的具体可感,另一头则是人生奈何的虚无。在此之间,其实还有着漫长的过程,就是现实的理想与争取。

而张爱玲就如那骑车在菜场脏地上的小孩,“放松了扶手,摇摆着,轻倩地掠过。”这一“掠过”,自然是轻松的了。当她略一眺望到人生的虚无,便回缩到俗世之中,而终于放过了人生的更宽阔和深厚的蕴含。从俗世的细致描绘,直接跳入一个苍茫的结论,到底是简单了。

于是,很容易地,又回落到了低俗无聊之中。所以,我更加尊敬现实主义的鲁迅,因他是从现实的步骤上,结结实实地走来,所以,他就有了走向虚无的立足点,也有了勇敢。就如那个“过客”,一直向前走,并不知道要到哪里去,并不知道前边是什么。孩子说是鲜花,老人说是坟墓,可他依然要向前去看个明白,带着孩子给他裹伤的布片,人世的好意,走向不知名的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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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张爱玲倾城之恋读后感

全文共 1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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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成千上万的人痛苦着,跟着是惊天动地的大改革……流苏并不觉得她在历史上的地位有什么微妙之点。她只是笑盈盈地站起身来,将蚊烟香盘踢到桌子底下去”。

——《倾城之恋》

这是在这篇文章甚至说在张爱玲的所有作品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仿佛有无尽的宿命在里面,是不是只有在这样的一种无奈的情况下,白流苏与范柳原的爱情才有她们的安身立命的地方呢这种相依相偎是不是又是真正的爱情呢也许爱情在他们之间,更像一场游戏,两个人的交易。

流苏是一个坚强的女子,在压抑,畸形的生活环境里,选择了出逃。她大胆地顶着众人的唾弃与前夫离婚,这是她的勇气。可同时,她始终是一个在经济上柔弱、无助的女子,逃离的方式只能是依靠男人来寻找自己的栖息之地,于是她必须妥协。现实与性格间的矛盾,让她不得不学会算计。不幸的命运让她学会保护自己,却又让她这份简单、真挚的情感徘徊在疑虑、猜忌、金钱、责任、虚荣之上了。但这又怎能怪她呢她承认柳原是可爱的,给了她美妙的刺激,但是她跟他的目的究竟是经济上的安全。说到柳原,他又何尝不是这样呢青年时期同样有着一段不愉快回忆的他性格怪癖,无意于家庭。对于爱情他根本无法驾驭,无法给予对方承诺和信心。也许或者说一定,他曾经只是把流苏看作是那很多个里面的一个,新鲜过后,各拍两散,责任不需要,爱情只是调剂,而流苏也自然知道这一点,“炸死了你,我的故事就该完了。炸死了我,你的故事还长着呢!”流苏的心中,自然是知道柳原的,她也明白只有这场关于这个城市的劫难才成全了她们。战争带来的是残缺,可为流苏和柳原带来的却是一嘲圆满”。偶然的倾城,让他们抛却了所有,让他们从捉迷藏式的精明走到冲破一切的结合——流苏得了名份,柳原也甘愿担起了责任。战争让人变得真实。死亡下,忽然感觉瞬间的变化即是烟消云散、阴阳相隔,容不得你有半点犹疑,因为生死只在顷刻,金钱、权利、美色等等都不重要了,能抓住的只有现在,只有身边尚存气息的他(她)。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是这样的选择。

范柳原到最后一刻也还是清醒的,“现在你可该相信了:‘死生契阔’,我们自己哪做得了主……”一个善于低头的女人,也许终会成为一个安分的妻。让他在劳累和放纵之余有一个去处。男人的归宿最终只是一个女人。

喜欢小说中的一段话:“流苏到了这个地步,反而懊悔她有柳原在身旁,一个人仿佛有了两个身体,也就蒙了双重危险。一颗子弹打不中她,还许打中他。他若是死了,若是残废了,她的处境更是不堪设想。她若是受了伤,为了怕拖累他,也只有横了心求死。就是死了,也没有孤身一个人死得干净爽利。她料着柳原也是这般想。别的她不知道,在这一刹那,她只有他,他也只有她。”

两个人之间那一丝丝的温情,在一瞬间,让时间成为永恒。这一刻交织的情感该是幸福存在的道理吧。如果这可以叫做-爱情,那么就算是吧。可我更觉得这是一种悲凉。假如没有战争,两人将依然活在自己背负的壳中慢慢前行,谁也不会为对方付出真心。他们会按自定的生活轨迹走下去,看似丰盛,却是苍白悲哀。

初读时,总觉得悲剧是女人的。现在方觉得,悲剧是女人的,也是男人的。

一个大变故改变了一切,但如果是为了成就这样一段恋情,代价未免太大了,而且这样的偶然性几近为零。

这样的爱情,或许只能童话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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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张爱玲文章优美段落

全文共 1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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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条小路,银溪样地流去;两棵小白树,生出许多黄枝子,各各抖着,仿佛天刚亮。稍远还有两棵树,一个蓝色,一个棕色,潦草像中国画,只是没有格式。看风景的人像是远道而来,喘息未定,蓝糊的远山也波动不定。因为那候忽之感,又像是鸡初叫,席子嫌冷了的时候的迢遥的梦。

2.风景画里我最喜欢那张《破屋》,是中午的太阳下的一座白房子,有一只独眼样的黑洞洞的窗;从屋顶上往下裂开一条大缝,房子像在那里笑,一震一震,笑得要倒了。通到屋子的小路,已经看不大见了,四下里生着高高下下的草,在日光中极淡极淡,一片模糊。那哽噎的日色,使人想起“长安亩道音坐绝,音尘绝——西风残照,汉家陵阙。”可是这里并没有巍峨的过去,有的只是中产阶级的荒凉,更空虚的空虚。

3.时代的车轰轰地往前开。我们坐在车上,经过的也许不过是几条熟悉的街道,可是在漫天的火光中也自惊心动魄。就可惜我们只顾忙着在一瞥即逝的店铺的橱窗里找寻我们自己的影子——我们只看见自己的脸,苍白,渺小;我们的自私与空虚,我们恬不知耻的愚蠢——谁都像我们一样,然而我们每人都是孤独的。

4.遇见你我便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去,但我的心是欢喜的。并且在那里开出一朵花来。

中毒里,洁尘说:所有的爱情里面都有卑微,份量不一而已!因为爱上一个人、在乎一个人,就有妥协,妥协自然就有卑微的感觉。在对等的情感关系中,这种卑微是相互的,是男女双方对一份情感的努力和付出。

可惜现实生活中的爱情并不是那么的对等。当你爱的更多,付出更多的时候,你自己都会发觉自己的卑微!

5.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少两个。娶了红致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是张爱玲书里那段对男人最写实精辟的描写,不得不佩服她可以将男人的心理描写的如此透彻!

男人初始时,大多是喜欢淡雅清丽的白玫瑰,皎洁的清香,象是冰凉的高山之雪,值得付出一生的代价,求得在这冰凉水流中的沉沦。

然而,在度过如醉如痴欣喜若狂之后,男人渐渐变的不满足。他开始想要一个快乐的艳丽梦幻,妖娆的浓艳,摇曳在月的黄昏。红色的玫瑰,芳香弥散,辛辣魅惑。

其实,女人的美,从来蕴涵着千个面目,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看到它。在一个足够聪明的男子面前,它会展露给你世上最微妙的色彩。彼刻,纯白艳红,呈现另番甜美的面貌。那样曼妙的花朵,需要刻骨的爱怜,聪慧的温情,才可以灌溉。

每一个女子的灵魂中都同时存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但只有懂得爱的男子,才会令他爱的女子越来越美,即便是星光一样寒冷的白色花朵,也同时可以娇媚地盛放风情。

可惜世间,懂得爱的男子实在是太少!在男人心里真正完美的女人,总是随着时间,阅历的变化,不断地变化着!你永远达不到的。所以,不管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都永远有不能让人满足的遗憾和欠缺,所以男人总是永远地渴望别的玫瑰媚惑的来临。

6.女人一旦爱上一个男人,如赐予女人的一杯毒酒,心甘情愿的以一种最美的姿势一饮而尽,一切的心都交了出去,生死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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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男人若爱上一个女人,如发现了自己一直寻找的光环!光环的美丽让他陶醉其中,他为她献出了很多的温柔,女人被男人的温柔所感,义无返顾的把自己献给了男人,终于这个光环紧紧的套在自己的身上……

时光漫漫的流逝了去,光环慢慢的变的灰暗,男人的脸也渐显些苍老,在光环的陪伴下,男人也渐成熟了读懂了很多世事!可是同时他也感觉到女人老了,失却了往日的光华!

好男人:他懂得女人的光华以紧紧的溶进了自己的生命!是女人的幸运!

坏男人:他会厌倦,很轻易的把光环从自己身上剥离,然后抛弃!是女人的不幸!这段话说的如此的形象和具体,一直被我所记住。

多余的话,我不想说了,只想问:你被光环套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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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惆怅旧欢如梦——再读张爱玲_散文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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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怅望煞秋一洒泪,萧条异代不同时。”

那是一只巨大低垂的眼帘,一个在时间中缓缓到来的悲凉眼神,一双惊怯的强作镇静的手,一副寡淡的远离尘世的笑容。

是的,这就是张爱玲,一个自与为“天才”,却又拥有“浮世悲哀”的张爱玲,一个扬言“出名要趁早,”却又宣称文思枯竭的女作家,一个嫌名字俗的可以,却总也放不下的小人物,一个惯写“情人与妻子”,却总也逃脱不了浮世命运的小女人。

还记得张爱玲第一次见到胡兰成先生的场景吗?那应该是个昏黄的略带窒息的午后,那是间洁净的略带空旷的房子,那是个娇艳略带苍白的女人,那是位白净略带失意的男人,她见到了他,于是她说“自己变的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的心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其实一直挺羡慕这个小女人的。虽然她与胡先生的爱恋仅仅维持了4年,虽然胡兰成先生还没想好如何去呵护这位奇女子,但我想至少这4年,张是幸福的。这就象她自己在文章里所宣扬的那样“我想这个世界总有一个地方可以容得下一对夫妻,爱情最真实的快乐莫过于作一对平凡的夫妻了”(倾城之恋)

“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张爱玲一直在向人们描绘着“生死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情理想。可那个唱着“孤灯落碎花”的女人并没有抓的住爱情,于是她说“女人的眼泪都是为了男人。”

就如同虞姬的眼泪,为了项羽。是那种即便狼烟四起也无所畏惧,生死离别,荡气回肠,金戈铁马中爱情的眼泪。

就如同卓文君的眼泪,为了司马相如,是那种一别之后两地相悬,望穿秋水,哀怨别离,宦海浮沉中爱情的眼泪。

张爱玲的眼泪,为了曹七巧,为了白流苏,为了素贞为了所有浮世沧桑中“因为懂得,所以悲哀”的女性。

张爱玲不会燃起火把泄尽自己胸中的无奈,她只会跟着生命的胡琴咿咿呀呀如泣如诉的响着,于是她脸上总有疲倦,总有玩世的微笑。

没有城市的喧嚣浮华,没有尘世的使命叮咛。澄澈悲悯的眼光下,张爱玲俗的可以,但俗乃是对于无奈生命的一种达观和认同,享受生活,享受荣誉,享受繁华,于平常生活中,于柴米油盐中,于水与太阳施予的恩惠中寻找实际的人生!

这便是我心目中的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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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看张爱玲_800字

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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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作家要算是张爱玲了。对她,我有莫名的感情。我应该离她很远,可她却很是真实地经常站在我的面前。那种表情冷漠。

认识她的开始并不是因为她的作品,而是那张充满异艳的照片,那时的她青春焕发,头发微卷,身穿一套华丽的衣裳,头轻轻向上昂,那么骄傲不羁,在那种年代这样的表情应有不同的故事。我欣赏一个女子拥有这样的表情。这张照片告诉我,这不是个普通的女子,她应该有她所值得傲慢,有她放任不羁的权力,有她独特的个性。在那个时代,这样的女子值得了解。于是我便知道了她——张爱玲。

一直以来我并不知道她的显赫家族,也不清楚她的感情纠葛。对我而言,张爱铃只是一个拥有独特性格离我不远的女子。她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地方,她只是一个女子,偶尔写写文章,从她的眼睛看来的世界,有她独特的味道。我喜欢从她的眼睛去观视那个世界。那个我无法亲身经历过的世界。

最喜欢她的散文,那种独有女人的眼光去审视的大千世界,那种冷漠的表情,似乎就出现在我的面前,然后轻轻一笑。不知她到底是轻视还是骄傲。有时候我会想,她凭什么那么冷漠,她凭什么那么超然,她凭什么站在那个彼岸看着这里的喧闹繁杂。她到底凭些什么?

只是,虽然那么喜爱她,但真正读过她的作品却是少之又少。那个被黎明,张曼玉演绎的《半生缘》我却全然不知其内容,还有那些很负盛名的作品。听说,台湾把许多张爱玲的作品都搬上了银幕,我不知道是否买座,是否叫好。只是,那是她的故事,她对世界的看法,那些人的喧闹、娇情都是毫无关系。懂她的人,会默默看着她的任意,她的纵情。

也许我不应该说张爱玲是我最喜爱的作家。我对她的作品并不熟悉,也并不是为她的灵气所吸引。我只是欣赏她的个性,想去了解她,想明白她的世界为何那么荒凉,她的表情那么冷漠。我只是想通过她的文字了解她,她想象中的世界总是折射出她的世界。我只是因为欣赏她转入而欣赏她的文字。那可谓爱屋及乌了。

我心里的张爱玲张扬而不露声色,灵气而充满荒凉。我想看清她的一切,却只有一片落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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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张爱玲的《倾城之恋》读后感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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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离了婚的女人,生活在封建的时代里,那就是白流苏。我觉得白流苏是一个有现代精神的女性,在封建的大环境下,离了婚已实属不得了,而白流苏却愿意为自己的未来,自己的爱情再放手一搏,相比之下其他深居简出的大家闺秀门,即使离了婚,也不会如此。毕竟压在他们身上的几座大山不是说说就可以搬走的。

白流苏和范柳原的相识相知很大程度上是拜白公馆那些人所赐,若他们不是对流苏冷嘲热讽,而是对流苏嘘寒问暖,流苏或许也就在家人的温暖下缓缓愈合伤口直至成为一个姿色全无的的老女人,也就不可能和认识一个多金公子哥范柳原。而白流苏又是一个爱情至上的人,即使他在白公馆处于那么尴尬的地位,却依就没有答应范柳原做他的情妇。骨子里还是有一种清高的小姐模样。直到最后,又到秋叶飘零时,流苏才发现自己已经老了,岁月容不得他再拖,于是才在一栋别墅里老老实实的当起了他范柳原的情妇,起码,心里还有一种依靠相伴。本以为自己将这么度过一生时,战争的突然爆发成就了流苏和范柳原的婚姻,所以说,流苏无疑是幸运的。爱情毕竟是短暂的,况且流苏和范柳原之间的爱情不像是爱情,更像是一种惺惺相惜,所以唯有用婚姻,才能维系彼此之间的关系。

在几座大山的重重压迫之下,白流苏的爱情故事走的还算圆满,缺多少夹杂着些许无奈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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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传奇女子张爱玲的短篇散文欣赏

全文共 3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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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是个传奇,她的细腻笔触,她对生活独特的领悟力,让人望尘莫及;张爱玲是个普通女子,她也曾爱过,恨过,在时代的夹缝中纠结于自己的幸福。张爱玲是个怎样的女子?你能读懂几分?

读过张爱玲的小说的人常有“此人文风苍凉、犀利甚而刻薄”的评价之语,却也不得不感叹她的巧妙文笔、苍凉心境。张爱玲的敏感与那个时代的悲凉格格不入,却又似相得益彰,谱下传奇。“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衣袍,上面爬满了虱子。”这是张爱玲17岁时的惊世之言。本篇不谈小说,只选取十篇张爱玲散文,且都较为短小,看似闲笔,却也不失妙言,望与诸君闲庭信步,赏叶见森林,从另一个角度欣赏这袭华袍,感受那个已渐渐远去的时代。

一、夜营的喇叭

晚上十点钟,我在灯下看书,离家不远的军营里的喇叭吹起了熟悉的调子。几个简单的音阶,缓缓的上去又下来,在这鼎沸的大城市里难得有这样的简单的心。

我说:“又吹喇叭了。姑姑可听见?”我姑姑说:“没留心。”

我怕听每天晚上的喇叭,因为只有我一个人听见。我说:“啊,又吹起来了。”可是这一次不知为什么,声音极低,绝细的一丝,几次断了又连上。这一次我也不问我姑姑听得见听不见了。我疑心根本没有什么喇叭,只是我自己听觉上的回忆罢了。于凄凉之外还感到恐惧。

可是这时候,外面有人响亮地吹起口哨,信手拾起了喇叭的调子。我突然站起身,充满喜悦与同情,奔到窗口去,但也并不想知道那是谁,是公寓楼上或是楼下的住客,还是街上过路的。

二、说胡萝卜

有一天,我们饭桌上有一样萝卜煨肉汤。我问我姑姑:“洋花萝卜跟胡萝卜都是古时候从外国传进来的吧?”她说:“别问我这些事。我不知道。”她想了一想,接下去说道:“我第一次同胡萝卜接触,是小时候养叫油子,就喂它胡萝卜。还记得那时候奶奶(指我的祖母)总是把胡萝卜一切两半,再对半一切,塞在笼子里,大约那样算切得小了。——要不然我们吃的菜里是向来没有胡萝卜这样东西的。——为什么给叫油子吃这个,我也不懂。”

我把这一席话暗暗记下,一字不移地写下来,看看忍不住要笑,因为只消加上“说胡萝卜”的标题,就是一篇时髦的散文,虽说不上冲淡隽永,至少放在报章杂志里也可以充充数。而且妙在短——才抬头,已经完了,更使人低徊不已。

三、到底是上海人

一年前回上海来,对于久违了的上海人的第一个印象是白与胖。在香港,广东人十有八九是黝黑瘦小的,印度人还要黑,马来人还要瘦。看惯了他们,上海人显得个个肥白如瓠,像一代乳粉的广告。

第二个印象是上海人之“通”。香港的大众文学可以用脍炙人口的公共汽车站牌“如要停车,乃可在此”为代表。上海就不然了。初到上海,我时常由心里惊叹出来:“到底是上海人!”我去买肥皂,听见一个小学徒向他的同伴解释:“喏,就是张勋的勋,功勋的勋,不是”薰风的薰。《新闻报》上登过一家百货公司的开幕广告,用并散并行的阳湖派体裁写出切实动人的文字,关于选择礼品不当的危险,结论是:“友情所系,讵不大哉!”似乎是讽刺,然而完全是真话,并没有夸大性。

上海人之“通”并不限于文理清顺,世故练达。到处我们可以找到真正的性灵文字。去年的小报上有一首打油诗,作者是谁我已经忘了,可是那首诗我永远忘不了。两个女伶请作者吃了饭,于是他就做诗了:“樽前相对两头牌,张女云姑一样佳。塞饱肚皮连赞道:难觅任使踏穿鞋!”多么可爱的,曲折的自我讽嘲!这里面有无可奈何,有容忍与放任——由疲乏而产生的放任,看不起人,也不大看得起自己,然而对于人与已依旧保留着亲切感。更明显地表示那种态度的有一副对联,是我在电车上看见的,用指甲在车窗的黑漆上刮出字来:“公婆有理,男女平权。”一向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由他们去吧!各有各的理。“男女平等”,闹了这些年,平等就平等吧!——又是由疲乏而起的放任。那种满脸油汗的笑,是标准中国幽默的特征。

上海人是传统的中国人加上近代高压生活的磨练,新旧文化种种畸形产物的交流,结果也许是不甚健康的,但是这里有一种奇异的智慧。

谁都说上海人坏,可是坏得有分寸。上海人会奉承,会趋炎附势,会混水里摸鱼,然而,因为他们有处世艺术,他们演得不过火。关于“坏”,别的我不知道,只知道一切的小说都离不了坏人。好人爱听坏人的故事,坏人可不爱听好人的故事。因此我写的故事里没有一个主角是个“完人”。只有一个女孩子可以说是合乎理想的,善良、慈悲、正大,但是,如果她不是长得美的话,只怕她有三分讨人厌。美虽美,也许读者们还是要向她叱道:“回到童话里去!”在《白雪公主》与《玻璃鞋》里,她有她的地盘。上海人不那么幼稚。我为上海人写了一本香港传奇,包括《泥香屑》、《一炉香》、《二炉香》、《茉莉香片》、《心经》、《琉璃瓦》、《封锁》、《倾城之恋》七篇。写它的时候,无时无刻不想到上海人,因为我是试着用上海人的观点来察看香港的。只有上海人能够懂得我的文不达意的地方。

我喜欢上海人,我希望上海人喜欢我的书。

四、有几句话同读者说

我自己从来没想到需要辩白,但最近一年来常常被人议论到,似乎被列为文化汉奸之一,自己也弄得莫名其妙。我所写的文章从来没有涉及政治,也没有拿过任何津贴。想想看我惟一的嫌疑要末就是所谓“大东亚文学者大会”第三届曾经叫我参加,报上登出的名单内有我;虽然我写了辞函去(那封信我还记得,因为很短,仅只是:“承聘为第三届大东亚文学者大会代表,谨辞。张爱玲谨上。”)报上仍旧没有把名字去掉。

至于还有许多无稽的谩骂,甚而涉及我的私生活,可以辩驳之点本来非常多。而且即使有这种事实,也还牵涉不到我是否有汉奸嫌疑的问题;何况私人的事本来用不着向大众剖白,除了对自己家的家长之外仿佛我没有解释的义务。所以一直缄默着。同时我也实在不愿意耗费时间与精神去打笔墨官司,徒然搅乱心思,耽误了正当的工作。但一直这样沉默着,始终没有阐明我的地位,给社会上一个错误的印象,我也觉得是对不起关心我的前途的人,所以在小说集重印的时候写了这样一段作为序。反正只要读者知道了就是了。《传奇》里面新收进去的五篇,《留情》、《鸿鸾禧》、《红玫瑰与白玫瑰》、《等》、《桂花蒸阿小悲秋》,初发表的时候有许多草率的地方,实在对读者感到抱歉,这次付印之前大部分都经过增删。还有两篇改也无从改起的,只好不要了。

我不会做诗的,去年冬天却做了两首,自己很喜欢,又怕人家看了说“不知所云”;原想解释一下,写到后来也成了一篇独立的散文。现在我把这篇《中国的日夜》放在这里当作跋,虽然它也并不能够代表这里许多故事的共同的背景,但作为一个传奇未了的“余韵”,似乎还适当。

封面是请炎樱设计的。借用了晚清的一张时装仕女图,画着个女人幽幽地在那里弄骨牌,旁边坐着奶妈,抱着孩子,仿佛是晚饭后家常的一幕。可是栏杆外,很突兀地,有个比例不对的人形,像鬼魂出现似的,那是现代人,非常好奇地孜孜往里窥视。如果这画面有使人感到不安的地方,那也正是我希望造成的气氛。

五、打人

在外滩看见一个警察打人,没有缘故,只是一时兴起,挨打的是个十五六岁的穿得相当干净的孩子,棉袄棉裤,腰间系带。警察用的鞭,没看仔细,好像就是警棍头上的绳圈。“呜!”抽下去,一下又一下,把孩子逼在墙根。孩子很可以跑而不跑,仰头望着他,皱着脸,眯着眼,就像乡下人在田野的太阳里睁不开眼睛的样子,仿佛还带着点笑。事情来得太突兀了,缺乏舞台经验的人往往来不及调整面部表情。

我向来很少有正义感。我不愿意看见什么,就有本事看不见。然而这一回,我忍不住屡屡回过头去望,气塞胸膛,打一下,就觉得我的心收缩一下。打完之后,警察朝这边踱了过来,我恶狠狠盯住他看,恨不得眼睛里飞出小刀子,很希望我能够表达出充分的鄙夷与愤怒,对于一个麻风病患者的憎怖。然而他只觉得有人在注意他,得意洋洋紧了一紧腰间的皮带。他是个长脸大嘴的北方人,生得不难看。

他走到公众厕所的门前,顺手揪过一个穿长袍而带寒酸相的,并不立即动手打,只定睛看他,一手按着棍子。那人于张惶气恼之中还想讲笑话,问道:“阿sir是为仔要我登牢子?

大约因为我的思想没受过训练之故,这时候我并不想起阶级革命,一气之下,只想去做官,或是做主席夫人,可以走上前给那警察两个耳刮子。

在民初李涵秋的小说里,这时候就应当跳出一个仗义的西洋传教师,或是保安局长的姨太太(女主角的手帕交,男主角的旧情人。)偶尔天真一下还不要紧,那样有系统地天真下去,到底不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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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张爱玲经典散文《中国的日夜》

全文共 2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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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秋冬之交我天天去买菜。有两趟买菜回来竟做出一首诗,使我自己非常诧异而且快乐。一次是看见路上洋梧桐的落叶,极慢极慢地掉下一片来,那姿势从容得奇怪。

我立定了看它,然而等不及它到地我就又往前走了,免得老站在那里像是发呆。走走又回过头去看了个究竟。以后就写了这个——

落时的爱

大的黄叶子朝下掉;

慢慢的,它经过风,

经过淡青的天,

经过天的刀光,

黄灰楼房的尘梦。

下来到半路上,

看得出它是要,

去吻它的影子。

地上它的影子,

迎上来迎上来,

又像是往斜里飘。

叶子尽着慢着,

装出中年的漠然,

但是,一到地,

金焦的手掌

小心覆着个小黑影

如同捉蟋蟀——

“唔,在这儿了!”

秋阳里的

水门汀地上,

静静睡在一起,

它和它的爱。

又一次我到小菜场去,已经是冬天了。太阳煌煌的,然而空气里有一种清湿的气味,如同晾在竹竿上成阵的衣裳。地下摇摇摆摆走着的两个小孩子,棉袍的花色相仿,一个像碎切脆菜,一个像酱菜,各人都是胸前自小而大一片深暗的油渍,像关公额下盛胡须的锦囊。又有个抱在手里的小孩,穿着桃红假哗叽的棉袍,那珍贵的颜色在一冬日积月累的黑腻污秽里真是双手捧出来的,看了叫人心痛,穿脏了也还是污泥里的莲花。至于蓝布的蓝,那是中国的“国色”。不过街上一般人穿的蓝布衫大都经过补缀,深深浅浅,都像雨洗出来的,青翠醒目。我们中国本来是补钉的国家,连天都是女娟补过的。

一个卖桔子的把担子歇在马路边上,抱着胳膊闲看景致,扁圆脸上的大眼睛黑白分明。但是,忽然——我已经走过他面前了,忽然他把脸一扬,绽开极大的嘴,朝天唱将起来:“一百只洋买两只!一百只洋两只买刚!伙姬!一百只洋贱末贱咧!”这歌声我在楼上常常听见的,但还是吓了一跳,不大能够相信就是从他嘴里出来的,因为声音极大,而前一秒钟他还是在那里静静眺望着一切的。现在他仰着头,面如满月,笑嘻嘻张开大口呛喝着,完全像SAPAJOU漫画里的中国人。外国人画出的中国人总是乐天的,狡猾可爱的苦哈哈,使人乐于给他骗两个钱去的。那种愉快的空气想起来真叫人伤心。

有个道士沿街化缘,穿一件黄黄的黑布道拖,头顶心梳的一个灰扑扑的小髻,很像摩登女人的两个小鬈叠在一起。黄脸上的细眼睛与头发同时一把拉了上去,也是一个苦命的女人的脸相。看不出他有多大年纪,但是因为营养不足,身材又高又瘦,永远是十七八岁抽长条子的摸样。他斜斜握着一个竹简,“托——托——”敲着,也是一种钟摆,可是计算的是另一种时间,仿佛荒山古庙里的一寸寸斜阳。时间与空间一样,也有它的值钱地段,也有大片的荒芜。不要说“寸金难买”了,多少人想为一口苦饭卖掉一生的光阴还没人要。(连来生也肯卖——那是子孙后裔的前途。)

这道士现在带着他们一钱不值的过剩的时间,来到这高速度的大城市里。周围许多续纷的广告牌、店铺,汽车喇叭嘟嘟响;他是古时候传奇故事里那个做黄梁梦的人,不过他单只睡了一觉起来了,并没有做那么个梦——更有一种悯然。……那道士走到一个五金店门前倒身下拜,当然人家没有钱给他,他也目中无人似的,茫茫地磕了个头就算了。自爬起来,“托——托——”敲着,过渡到隔壁的烟纸店门首,复又“跪倒在地埃尘”,歪垂着一颗头,动作是黑色的淤流,像一朵黑菊花徐徐开了。看着他,好像这个世界的尘埃真是越积越深了,非但灰了心,无论什么东西都是一捏就粉粉碎,成了灰。我很觉得震动,再一想,老这么跟在他后面看着,或者要来向我捐钱了——这才三脚两步走开了。

从菜场回来的一个女佣,菜篮里一团银白的粉丝,像个蓬头老妇人的髻。又有个女人很满意地端端正正捧着个朱漆盘子,里面矗立着一堆寿面,巧妙地有层次地招叠悬挂;顶上的一撮子面用个桃红小纸条一束,如同小女孩头上扎的红线把根。淡米色的头发披垂下来,一茎一茎粗得像小蛇。

又有个小女孩拎着个有盖的锅走过,那锅两边两只绊子里穿进一根蓝布条,便于提携。很宽的一条二蓝布带子,看着有点脏相,可是更觉得这个锅是同她有切身关系的,“心连手,手连心”。

肉店里学徒的一双手已经冻得非常大了,橐橐拿刀剁着肉,猛一看就像在那里剁着红肿的手指。柜台外面来了个女人,是个衰年的娟妓吧,现在是老鸨,或是合伙做生意的娘姨。头发依旧烫得蓬蓬松松撂向耳后,脸上有眉目校好的遗迹,现在也不疤不麻,不知怎么有点凸凹不平,犹犹疑疑的。她口镶金牙,黑绸皮袍卷起了袖口,袖口的羊皮因为旧的缘故,一丝一丝胶为一瓣一瓣,纷被着如同白色的磅蟹菊。她要买半斤肉,学徒忙着切他的肉丝,也不知他是没听见还是不答理。她脸上现出不确定的笑容,在门外立了一会,翘起两只手,显排她袖口的羊皮,指头上两只金戒指,指甲上斑驳的红蔻丹。

肉店老板娘坐在八仙桌旁边,向一个乡下上来的亲戚宣讲小姑的劣迹。她两手抄在口袋里,太紧的棉袍与蓝布罩袍把她像五花大绑似地绑了起来;她挣扎着,头往前伸,瞪着一双麻黄眼睛,但是在本埠新闻里她还可以是个“略具姿首”的少妇。“噢!阿哥格就是伊个!阿哥屋里就是伊屋里——从前格能讲末哉,现在算啥?”她那口气不是控诉也不是指斥,她眼睛里也并没有那亲戚,只是仇深似海;如同面前展开了一个大海似的,她眼睛里是那样的茫茫的无望。一次一次她提高了喉咙,发声喊,都仿佛是向海里吐口痰,明知元济于事。那亲戚衔着旱烟管,穿短打,一只脚踏在长板凳上;他也这样劝她:“格仔闲话倒也(要勿)去讲伊(口老)……”然而她紧接着还是恨一声:“噢!依阿哥囤两块肉皮依也搭伊去卖卖脱!”她把下巴举起来向墙上一指;板壁高处,钉着几枚钉,现在只有件蓝布围裙挂在那里。

再过去一家店面,无线电里媚媚唱着申曲,也是同样的人情人理有来有去的家常是非。先是个女人在那里发言,然后一个男子高亢流利地接口唱出这一串:“想我年纪大来岁数增,三长两短命归阴,抱头送终有啥人?”我真喜欢听,耳朵如鱼得水,在那音乐里翅棚游着。街道转了个弯,突然荒凉起来。迎面一带红墙,红砖上漆出来姥姥大的四个蓝团白字,是一个小学校。校园里高高生长着许多萧条的白色大树;背后的莹白的天,将微歌的树干映成了淡绿的。

中曲还在那里唱着,可是词句再也听不清了。我想起在一个唱本上看到的开篇:“谯楼初鼓定天下——隐隐谯楼二鼓敲……谯楼三鼓更凄凉……”第一旬口气很大,我非常喜欢那壮丽的景象,汉庸一路传下来的中国,万家灯火,在更鼓声中渐渐静了下来。

我拿着个网袋,里面瓶瓶罐罐,两只洋瓷盖碗里的豆腐与甜面酱都不能够让它倾侧,一大棵黄芽菜又得侧着点,不给它压碎了底下的鸡蛋;扶着挽着,吃力得很。冬天的阳光虽然微弱,正当午时,而且我路走得多,晒得久了,日光像个黄蜂在头上嗡嗡转,营营扰扰的,竟使人痒刺刺地出了汗。我真快乐我是走在中国的太阳底下。我也喜欢觉得手与脚都是年青有气力的。而这一切都是连在一起的,不知为什么。快乐的时候,无线电的声音,街上的颜色,仿佛我也都有份;即使忧愁沉淀下去也是中国的泥沙。总之,到底是中国。

回家来,来不及地把莱蔬往厨房里一堆,就坐在书桌前。我从来没有这么快地写出东西来过,所以简直心惊胆战。涂改之后成为这样:——

中国的日夜

我的路

走在我自己的国土。

乱纷纷都是自己人:

补了又补,连了又连的

补钉的彩云的人民。

我的人民,

我的青春,

我真高兴晒着太阳去买回来

沉重累赘的一日三餐。

谯楼初鼓定天下;

安民心,

嘈嘈的烦冤的人声下沉。

沉到底。……

中国,到底。

摘自《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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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精致女子--张爱玲

全文共 1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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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烟雨渐行渐远,入秋的风把这个城市修理得那么清凉,凉透了的让人不禁赞叹几声。这个城市在薄薄的历史尘埃里,掺杂了辣椒的火热又投入了砂糖的颜色,输于嗅觉的热泪盈眶,收于味觉的咀嚼,而偎依在屋檐斜窗旁穿着旗袍的女子似乎诠释了它的全部!

梦!寻梦!有时候梦就像浮在树叶间薄薄的纱,美的时候又是那么轻易的破灭;有时候就像千年尘封的秘密,沉沉的入海。在未解开潘多拉魔盒之前,每个人似乎都是天才,都在放飞思维的翅膀,飞翔、远航!

她也有一个梦!关于一个天才的梦,一个女孩是那么渴望世界的微光,就像北极的极光的一样神奇、绚丽多彩。这个梦,或许也就是因为这个梦,为了这个梦,她苦苦的在人生黯淡的时候走着、走着!孤独、寂寞都不怕······

即使世界给不了现世安稳,我们也要给世界一个精彩。也许你会艳羡她的身世,与那么多的布衣百姓可欲而不可求得的脉络,千丝万缕!事实却是那样的截然不同,童年的张瑛寄宿在学校里渡过,母亲又不在身边,所以姑姑的牵绊成了她儿时最深的回忆,苦却快乐着也只是那个时候给予的馈赠。

温暖!有时候只是在你跌倒的时候,有亲人出现时的热泪盈眶感动;坚强!有时候只是在你跌倒的时候,无人问津时强抑住眼泪的苦涩。在冷冷的心里边容纳过的风雨也变得冷涩,也许只有文字轻弹慢诉,才会足以疗伤。所以她没有停下来过,笔尖总是流淌着涓涓文字,潺潺如流水,好似那埋藏在心底的情愫,明净的可以照得见人影。

一炉沉香,就是一段文字,一个轻声慢诉的低低私语!一炉沉香的时间仿佛已经过去万重年光。不幸如她,不幸的文字里的她还是年纪轻轻就必须经历尘世纷扰的她,有时候看她的文字,错落的将自己幻化成了故事里的一团烟刹。

她是那么的努力、坚持,也许在不幸的环境中成长的人,最懂得该以什么样的姿态去绽放,所以在未能赴圣约翰大学的她去了香港大学,继续探寻那梦,据说美丽无瑕的缥缈。战争的烽火点燃,易碎的梦似乎只是在半空中停滞的萤火,点点看不到前尘。也许于她,也只有文字才是最好的药,可以疗伤,慰藉那心中隐隐揪心的东西。

笔能生花,墨纸里飘洒的点点流沙,只觉得那么美,特别是在最后一颗星辰慢慢升起的时候犹其美。不停地写,不停地写。《等》的《花凋》,等到《爱》《走!走到楼上去!》。忘不了的画是红玫瑰和白玫瑰身上装饰着的旗袍翩翩走来!

爱情!之于任何人都是那光和热,触及到的是那么怦然心动。

冷得像风,在乱世中小心翼翼的行走着,给你一双手紧紧的相扣,那该是多么的令人心动。怎敌得过许“现世安好,岁月静好”的许诺!真的,那个时候,冰冷的心也晕开了雾气,朦胧中的醉意最是识得真情。前方道路坎坷的似滂沱雨下的泥泞,也不顾的去爱。即使到了最后还是放不下,她叹道“你到底是不肯。我想过,我倘使不得不离开你,亦不至于寻短见,亦不能再爱别人,我将只是萎谢了”

或许那个时候也正值是秋天,也是一场雨。这场雨下得很猛烈,也冲刷了他们曾经的倾城之恋。“世钧,我们再也的回不去了,对吗?”真的回不去了,过去就让它过去吧!短的是人生,长的却是磨难。

唯有淡淡的文字,文字在深深地夜色里那么乖巧的聆听者你心底的呐喊!甜也好,苦也罢!

字字珠玑,她的文字那么痛彻的描摹着前世今生。人生是苍凉的手势,你死了,我的故事就结束了,而我死了,你的故事还长得很。还是在秋,这凉开始渐渐来到,在洛杉矶的家中她轻轻的走了,像风一样的轻!她走了,故事没有结束!

好恨!

好恨!

没能早生半世

半残的文字寄于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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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张爱玲的《倾城之恋》读后感

全文共 1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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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之恋张爱玲写于1943年的上海,这本书似乎和教学没有太大关系,但是,我之所以写这本书的读后心得其实是个人觉得这本书的文学价值有,而现在的社会对于文学的美感似乎不太去重视,让我觉得其实在看一些教条式的书籍后,应该也要再回味一下中国文学之美。虽然,这是属于白话式的小说,但不可否认,张爱玲在人性上细腻与别出心裁的刻画与时代意义有其可读性,否则也不会造成一股风潮及许多人潜心的研究。从大学时期我就爱看张爱玲的书,并偶尔会回味一下,她的作品对我的确是造成不小的影响,尤其是在对文学的欣赏与感动方面,而她对于人性(尤其是对女性)的深入分析,在当时也带给我不少的冲击。以下就这篇倾城之恋,它的创作背景作一简单介绍:张爱玲出生于封建式的望族家庭,她的生活便是成长在父权制度底下,1943年,就是很接近太平洋战争的爆发,那时候很多中国地区陷入战争的局面,可是上海没有,这时候的张爱玲就是在上海,远离这种战局,也让她有机会去回顾中国社会的父权真相,更使她有机会可以暂时避开父权的支配,那倾城之恋就是在这种恍如切断心理的状态下酿造产生的。

故事大纲是:女主角是白流苏,男主角是范柳原,白流苏是个离了婚的女人,她在守旧的白公馆里没有地位,后来为了替自己争一口气,白流苏便抢走了原先要介绍给妹妹的范柳原,后来两人在一起,可是他们对爱情抱持着不同的看法,在没有继续下去的动力时,因为战争踏上婚姻这条路。关于这篇文章有几个部份我先讲一下:像白公馆代表的是旧日的一切,包括生活方式。像书一开始就有提到像他们的时钟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从这边就可以看出来它是一种很守旧、很旧日的。跟当时的中国其实是很像的!另外,张爱玲在描写男女感情是很含蓄美感的,和现在的文学所描写的是差异很大的,例如像在描写范柳原的动心时。从三奶奶讲的话可以看的出来:「三奶奶叹了口气道:『跳了一次说是敷衍人家的面子,还跳第二次第三次!』」从这句话可以看出说范柳原对白流苏有一见钟情的感觉,我跟妳跳了一次舞还会想跟妳跳第二次第三次,就表示我对妳其实是有感觉的。这种写法多么的含蓄,一个「爱」字都没有提到,可是,从一些事件的叙述却可以描写出人心中感情最细腻的部份,真的是很令人佩服!

文章的最后有讲到范柳原和白流苏要结婚,可是在最后说:「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还是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我不知道大家看到这边会有什么感觉?我觉得她可能想要表达结婚不代表幸福吧!到最后一定还是有挫折!所以张爱玲可能是个悲观主义者!爱有一天可能还是会变习惯吧!到最后两个人在一起可能就是习惯而已,遇到挫折困难的时候还是会有危险。

我觉得念完这一整篇我会觉得说流苏和范柳原一开始都没有真心的感觉,后来是因为一场战争让他们的感情开始有那种「患难中见真情」的感觉。它最后说:「到处都是传奇,不见得会有这么圆满的收场。」我觉得是其实这种故事很多,譬如说:丑小鸭变天鹅、麻雀变凤凰。不一定每个人都有那么圆满的结局,后面又说:「在万盏灯火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很像在比喻说在这么多盏灯、这么多的故事,这种故事可能不断地上演类似的情节,可是却有很多苍凉的故事在这中间发生,她的意思好像就是说这种情节一直在上演,可是圆满的却没有几个。但就是要珍惜眼前这一刻!

在这篇文章当中白流苏生命的转折出现在她果敢的离家出走,有一段描写白流苏的长相、她看镜子的动作以及胡琴咿咿呀呀的拉着,诉说的都是一些忠孝节义的故事,跟她都不相关了!我觉得这就意味着她要跟白家有所区离,她要跨出去追求她自己的世界,在她和范柳原相处当中双方都若即若离,我看到的资料是说因为他们两个都怕输!范柳原怕输掉他自己的自由;白流苏怕输掉一生。因为在那个时候对一个女人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能否找一张长期饭票过着安稳的生活,白流苏一开始便是抱持这种想法,他们两人最怕的是怕对方知道自己紧张对方。我们现代女人对爱情的态度,在恋爱当中,妳是否也会怕输掉什么?

所以,看她的作品虽然会让人感受一些人生中淡淡的悲哀,但是也非常值得人去深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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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张爱玲:倾世之才,却换不来半生温暖

全文共 3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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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无论“传奇“两个字以什么样的方式和标准被定义,但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张爱玲绝对堪称传奇。她的作品,一直被目为天才之作,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物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无论“传奇“两个字以什么样的方式和标准被定义,但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张爱玲绝对堪称传奇。她的作品,一直被目为天才之作,虽然跨越漫长的历史风云,仍粉丝无数,热度不减。

她的感情生活,也始终如一部偶像大片,跌宕有致,观者如堵。

她的小说风貌奇崛,摇曳多姿,但她的文字很少有温暖的调子,冷静、自持、凉薄,不乏几分揶揄的色彩。她愿意乐享人间的一切美好,但这个世界在她眼里并不是一个可以供她肆意取暖和无限依靠的地方。

所以,你看她那张最有名的旗袍照,斜睨着眼睛,有几分骄矜与凌傲,似乎拒人千里之外,但这样的防御姿势不过是她与世界隔阂的距离而已,那段距离,懂她的人,轻轻一迈就过去了;不懂她的人,则永远是无法逾越的天堑。

她的祖母是晚清重臣李鸿章的长女,祖父张佩纶则是清末名宿,这个显赫的家族给了她尊贵的身份,优渥的物质生活,却未能给予她如凡俗家庭一样的爱与温情。

自小她便在疏离、冷漠的氛围中长大,一个女孩子需索的一切,比如母亲的拥抱,父亲的娇宠,其乐融融的家庭关系,她渴望的关注,她贪恋的眷顾,在她整个年少的阶段都是极度匮乏的。

她像一颗孱弱的小苗孤单地成长,没有足够的雨露与阳光,不安定的生活让她变得早熟和敏感,见惯了世人的冷眼与世事的无常,但她始终保持着倔强的姿态,她不愿意让人窥见她童年的阴影,她更不愿意让人探知她心底爱的空洞,于是,你看到的她,一直骄傲如初。

著名心理学家武志红说过,“爱情是童年的一次轮回。如果一个人的童年,是在充满爱的、健康而和谐的家庭环境中度过,则在未来的情感中,这个人多半会拥有健康地去爱别人的能力,反之亦然。”

除非她具有极强的自救能力,并为此付出脱胎换骨的努力,或者获得外界巨大的支持和体恤,才能让自童年始便已欹斜的爱的天平得以有效矫正。

张爱玲的早慧让年少之时的她便已锋芒乍现,尤其在一系列作品横空出世,震惊了整个上海滩后,她耀眼的光芒更是令人目眩不已。这时不期而至的爱如一束强光照亮了她的生命。

那位翩翩佳公子胡兰成绝非等闲之辈,当年也是以一支生花妙笔连同反战言论赢得了汪伪政权的赏识,成为替其摇舌鼓噪的御用宣传部长,当张爱玲以一部部传奇之作在上海滩掀起了巨大的惊涛骇浪后,胡兰成竟也被裹挟其中,成为一名趋之若鹜的仰慕者。

男人对女人的赏识点除了美貌的共识外,侧重点还是有所不同的,比如当年的胡兰成更惊艳于张爱玲的旷世奇才,如果一个女人不恃其美貌和贤德,而是以男人向来喜欢拿来说事的才情骄之于世的时候,这何尝不是女人最性感的武器?

于是,他主动去拜访她,尽管吃过闭门羹,但几个回合下来,清高如她,也难以抵挡才貌俱佳、舌灿莲花的胡兰成如火的热情与似水的柔情。

她谦卑地说,“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心是喜欢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智商向来拯救不了情商,但爱情来临的时候,她宁愿耽溺其间,一晌贪欢。惺惺相惜的两个人最终结婚,是在他与第二任妻子离婚后。

胡兰成后来因为汉奸身份逃亡,但流亡路上,“旧疾”复发,艳遇不断,张爱玲听说后千里寻夫,让他在诸多纠葛中做一抉择,但胡兰成竟不肯,只是说,“我待你,天上地下,无有得比较,若选择,不但于你是委屈,亦对不起小周。”一忍百忍,仍是这般不堪。

在回去的游轮上,面对着浩浩的江风,滚滚的波涛,她终于可以让自己放肆地恸哭。世人只爱戴和膜拜她绝代才女的身份,但那一刻,她只是一个爱断情殇的无助女子。而一个女人的万念俱灰,往往是从一场爱的浩劫开始。

她原想拼将一世休,日日与君好,但怎奈他朝秦暮楚,旁逸斜出。痛定思痛,她终于给他写信,信上说,“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欢我的了。这次的决心,我是经过一年半的长时间考虑的……你不要来寻我,即或写信来,我亦是不看的了。”

感情如此浓烈之人,是不给自己任何转圜的余地的,是非清楚,爱恨分明。惯于在爱情中口是心非的女子,说分手多半是为了被挽留,但此时的张爱玲去意已决,与其残守一段业已千疮百孔的感情,不如慧剑斩情丝。清醒有时亦是一份残忍,只不过,她将凛凛的刀锋对准的是自己。

不久他们离婚,由于汉奸生涯,不容于世,他逃亡至日本,此后他一直将她当作是他感情世界中最津津乐道的谈资,毕竟张爱玲,只有一个,那时的大上海,她是令多少人扬尘逐之的奇女子。

胡兰成曾说,世人都爱张爱玲的才华,但只有他才是闻鸡起舞的那个人。他自恃最懂她,但不够珍惜才是爱情的死结。他有幸拿到了唯一的那把通向她的钥匙,却被他轻易丢弃在风里。

惯看风月,便无风月,薄幸之人,也往往喜欢将自己打扮成一副深情款款的样子,晚年,定居在日本的胡兰成在他的《今生今世》中似乎对张爱玲仍然充满了一往情深,对于垂暮之年的他而言,满目山河空念远,一个曾经将他视作生命的女子便成为了他衰朽记忆中最瑰丽的一笔。他也是深爱过她的吧,然而只是之一,不是唯一,他其实最爱的还是他自己,无关善恶,本性而已。

他之于她,如冬之炭;她之于他,不过锦上花。所以,任何时候,他都可以轻轻地从她的生命中抽身而出,一派潇洒,她却在遍地疮痍中暗自疗伤,聊度残年。

据说后来她与剧作家桑弧有过一段无疾而终的暧昧之情,两人都曾对此事讳莫如深。丰神俊朗的他家世清白,前途光明,他不是那种勇于飞蛾扑火的人,他要的也许只是一位贤妻良母,但在他看来,她是不能在同一个屋檐下与之共担风雨,烟火相伴的异类女子,这样的女人,与之谈谈恋爱也就罢了,不必做长久之计。

故,他进退有度,止于臆想。即便才高过顶,仍无法脱离一个寻常男子的窠臼,精明现实,即便白白牺牲掉一桩美好的爱情,他宁愿选择现世安稳。如果生命可以重新来过,她是否宁愿生于寻常巷陌,一鼎一镬,一饭一蔬,流年若斯,简单自足,亦是福报。但即便她肯,也未必有那样一个人,能够躬逢其盛,陪她看细水长流。

1952年张爱玲去了香港,1955年赴美。在美国,她遇到了年长她三十岁的剧作家赖雅,这位如父如兄的老人给了半世飘零的张爱玲一份从未有过的温暖。纵使天已黄昏,纵使他百病缠身。

与胡兰成恋情的绮丽浪漫相比,她现在要的不过是一份笃定的陪伴。相守十年后赖雅中风病逝。1972年她移居洛杉矶,开始离群索居,尽管仍住在闹市,但她却将自己放逐在一人的孤岛。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张爱玲作品在两岸三地又开始大热,很多张迷慕名前往美国拜谒偶像,却几乎无人得见真身。有记者为了寻访她走火入魔,先是搬到她的隔壁,守株待兔一个月,并隐藏在暗处才得以幸见瘦成纸片人的张爱玲。

女记者从张所倒的垃圾中试图翻检到有用的线索,以窥探她生活的蛛丝马迹,但马上被异常敏锐的她发现,于是她惊惶地逃走,不断搬家以躲避任何打着各种旗号的骚扰。

她的人生是可以一分为二的,前半生她把自己书写成了一部传奇,后半世她只活在自己的躯壳里,任世间喧嚷,她缄默如井。

她最终无法与这个世界达成妥协,却与自己和解,1995年9月8日,在洛杉矶的寓所她孤独地死去,穿着她最爱的旗袍,死后一周才被人发现。

《倾城之恋》中她写道:“香港的隐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

对她来说,这个世界早已经不再是她的世界,散的散,亡的亡。岁月向晚,举世荒凉,那么,忘的忘吧,葬的葬。如此收梢,亦是圆满。

她选择这样孤绝的方式,也是为了成全自己最后的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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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令人心疼的张爱玲

全文共 1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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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作品里面有对女性命远的精妙体察,对世道人心的一语洞穿,加之与生俱采的骨子里的傲与冷,使读者仿佛五脏六腑变换了一个全新格式,如她的《倾城之恋》《红致瑰与白玫瑰》《金锁记》《沉香屑》,但它们似乎有些过于华丽,带有她年轻时代的色彩和底调。

长篇小说《十八春》才是她最好的作品。作品中的顾曼贞,永远穿着暗蓝旗袍,因为她姐姐曼璐蜕变为二流交际花的缘故,她这样的穿着多少有些自卫的意味。然而在沈世均眼里,她却是“纤细而坚强的,笼统的好”。世均回南京的家,曼贞在上海,他在南京的雨夜里想起她,“故乡就变成异乡了”。于是他忍不住一大早下了火车就来厂里,恰在门口遇见她。他急道:“曼贞,我有话对你说。”曼贞看他着急的样子,上下打量他,一连串猜测在她脑里闪过——他订婚了,他家里出了事,他辞职……他却道:“我有好些好些话要对你说。”

张爱玲的笔仿佛是有神灵指使的。事情越是千钧一发,她却越是漫不经意。这种千百年来世间男女所痴心的一桩事,若放在俗家笔下,不知要制造多少哆嗦、琐屑而无聊的语言幻像呢,并且还往往纠结于外围,深入不到内里。而她三言两语,全都着了精要,一下子呈现了事情的真相,直抵人内心深处最柔软的部分,仿佛是在人心尖上雕刻,如此的精妙、确切与传神。这样的工作,真非天才而不能。

《十八春》最要紧的好处还是作品的内在本身,它写出了人的命运由鲜亮变为黯淡之必然之无可奈何的宿命感,整部作品显得练达而老成。美的形式在技术上是可以复制的,它如叶片的暗影。叶子连结了枝蔓,枝蔓连结了枝条,枝条连结了枝干,许多根线条形成一个走势,颇着某一种逻辑秩序,终结于根脉核心。这核心才是真正令人触目惊心的,它必是赤裸的,也是坦率的,藏不住任何的秘密。它是关于一个人心目中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子的,更有对人生世态的观念。它所展现的点滴零碎,都来自这里。如果作家对世界的理解是混乱的,由这个根脉核心抽条出的枝蔓花叶,也必定是繁复混乱、没有秩序的。

张爱玲偏偏让美好而干净的生命轨迹,经历灾难与泥沼。曼贞被姐姐囚禁而被姐夫玷污,生了孩子,却不得不为了孩子再回到灾难与泥沼里——在姐姐死后居然选择嫁给了姐夫。我觉得她对世界的理解是悲观的,也有超现实的成分。她有着伤痛。也有着对世道人心的彻底失望。她为了保存着她的傲慢和尊严,只能选择孤独。

对于张爱玲,人们似乎只觉其雅,而不觉其痛。

一个孩子的天目,必定是因为痛苦才被打开的,这使她看见了世人所不察觉的隐性世界。张爱玲固然有着贵族血统,生活优裕,曾经快乐地在她母亲家的狼皮褥子上滚来滚去,听着客人们演话剧,唱英文歌。岂知后来的生活急转直下,母亲离开,只剩下她和弟弟跟着父亲生话。他们的生活是可以想见的。有钱也不行,不是钱的事。(经典语录 经典语段 经典语句)他们的裤腿永远短了一大截。冬天的鞋子进了水,脚肿胀得像一个面包。只是因为她对继母项了嘴,她父亲的耳光便打过来。她只记得地的脸偏向左一边,又偏向右一边。他父亲甚至囚禁她半年,病了也不给医看。没心没肺的孩子或许慢慢把这忘了,偏偏她有的只是灵性,她是靠着灵性生长的,就只有把这苦痛储存了。那些整块吞咽的痛苦慢慢结了痂,内里的变异却只能如腐水一般慢慢地流淌出来,毒素一般渗透在她的生活里。或许那些情节,只是毒素作用的征象。文学情节往往是写作者心理经验开放的瞬间。

那时候她心中的母亲,其实是一个虚幻的存在。母亲,除了是血脉之源,更是安全、温暖、爱之所在。但这些过早地离她远去了。我仿佛看见了她在繁花似锦的表层底下,求助而又无助地,爱又恨着她的生之源。这世间最艰难的悖论,她过早地面对了,也因此生发出对世界的悲剧感。她对心中那个叫做母亲的存在,只是心向往之,而永远地求之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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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张爱玲的《心经》读书笔记

全文共 21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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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是一个传奇般的女子,她的笔调,总是触及人内心深处的隐秘世界。她很多次地写到上海,在她笔下,老上海犹如一卷时代久远的笔墨画,隔着厚重的时光,发出氤氲的气息。隔着遥远的时光,我们看到了老上海的旧阁楼,老上海细细碎碎的雨,老上海韵味的情调,更重要的,看到了生活在那里人细碎真实的心事。比如小寒。

小寒是深爱着她父亲的,这在作品开头时,稍微心细的读者就可以发现。爱恋自己的父亲,这或许不符合道德,但是,这归根结底,也是特殊时代形成的。

二十岁少女的爱恋的心事,就如同一支含苞待放的荷花。张爱玲的笔触,把这荷花的花瓣一片片展开了来,使我们看到了细碎的花蕊。

“绫卿,我爸爸没有见过你,可是他背得出你的电话号码。”

“我爸爸年纪可不大,还不到四十呢。

文章一开头,就是小寒在说她父亲,像所有心怀爱情的少女一样,她在心里崇拜着自己所喜欢的人,崇拜她父亲的能力和地位。跟别人说起自己的父亲时,脸上都是满含笑意。

在说起自己的父亲时,小寒两只手撑在背后,人向后仰着。看着天空。她的脸,是神话里的小孩的脸,圆鼓鼓的腮帮子,尖尖下巴。极长极长的黑眼睛,眼角向上剔着。短而直的鼻子。薄薄的红嘴唇,微微下垂,有一种奇异的令人不安的美。这是作品里对小寒的外貌描写,她是美丽的,但是却是一种奇异的令人不安的美丽。

小寒对父亲的感情,既崇拜又依恋。作品之初并没有直接写小寒对父亲的爱情,但是,读者都可以从那些细节的动作,话语看出这个少女的心事。在她的生日聚会上,她父亲迟到了,她父亲一回来,她就上前挽着父亲的胳膊,嗔怪父亲来晚了。她向同学介绍:“这是我爸爸。我要你们把他认清楚了,免得……”她格吱一笑接下去道:“免得下次你们看见他跟我在一起,又要发生误会,以为是我男朋友。” 按常理,这种误会的可能性是不存在的。当她父亲对她说“我说,你对我用不着时时刻刻装出孩子气的模样,怪累的。”时,小寒突然扑簌簌落下两行眼泪,将脸埋在他肩膀上。 峰仪低声道:“你怕你长大了,我们就要生疏了,是不是?” 小寒不答,只伸过一条手臂去兜住他的颈子。掉眼泪,用手臂挽脖子,这些动作,嗔怪,心疼,这些心理,都是属于一个拥有爱情的少女的。后来,随着情节的发展,小寒还耍心计,逼龚海立表明心迹. 暗地里耍弄了波兰,使其感情破裂. 小寒内里是想与家世同等的波兰较量,显示出自己的高人一等。同时,告诉父亲龚海立深深地喜欢她,想试探父亲的反应,想让父亲吃醋。在得知父亲和自己朋友在一起以后,她又欺骗父亲自己要订婚,想看看父亲的反应,让父亲吃醋,让父亲有挫败感。这些心理,试探,嗔怪,占有欲,都是女人恋爱时特有的心理特征。张爱玲对心理细节的描写,入木三分。

张爱玲用了七个场景组成了这个故事:生日派对,楼梯,毕业典礼,家电话,电梯,汽车上,一个场景接一个场景,用蒙太奇的手法成功地刻画了小寒和她父亲的心理。生日派对上,初步介绍了人物之间的关系。小寒的恋父情结,也初显端倪。接着,派对完了,送绫卿到楼梯. 两人的对话揭露了对方的心理。绫卿追求名利,只要条件合适,她是“人尽可夫”的。而小寒,对其他男人,只是玩弄一下,她想一辈子都不长大,呆在家里,也就是说,可以一直呆在父亲身边。第三个场景,毕业典礼,小寒耍心计。第四个场景,在家里,小寒与父亲的对话表现了许峰仪跟龚家的特性。许峰仪,他的富贵名望是靠趋炎附势而来的. 记性不好却对电话号码过目不忘,代表他很重视也很习惯的去跟别人暗里打交道. 迷信风水,显示出他心虚,不自信,也证明了一切富贵不是凭实干而来的。第四个场景,电话里,波兰虽然与小寒感情破裂,可因为从小在上层家庭耳濡目染的虚伪,跟小寒通起电话. 小寒也虚伪得寒喧着. 两人扯了好远好多, 才讲到了重点,第五个场景,在家里,小寒唆使母亲阻止父亲与绫卿在一起, 可许母不闻不问. 小寒一再相激都没用,使得小寒脾气暴燥。这里表现出许母的特征,是典型的封建妇女形象。对于丈夫的婚外情, 无能为力也习以为常. 依旧保持着冷静的姿态. 只想维持家庭生活。最后一个场景,是在汽车上,寒彻底疯狂了,想去段家。 让段老太阻止绫卿,中途被母亲骗回到车上。

至此,故事告一段落。而小寒母亲对小寒的感情,通过侧面描写和正面描写相结合,一是借用小寒的父亲的话,看命的说小寒克母亲,准备把她过继出去,但是母亲不同意。还有就是结尾处,母亲不同意小寒嫁一个自己不爱的人,害怕她得不到幸福。在最后女儿离开的时候,迟钝地说着:“你放心。等你回来的时候,我一定还在这儿……” 小寒父母的感情,因小寒长期的挑唆而破灭,文章到结尾处,小寒与母亲的关系恢复了。她母亲固然是软弱的,然而,对自己的孩子,还是充满宽容和母爱。

而小寒的父亲,他开始沉迷了, 本来在女儿面前承认自己老了,可后面因为女儿的夸奖感觉自己还年轻。而且因为真的沉迷了父女恋,但是又不可以和自己女儿在一起,所以找了跟女儿同年又长相很像的凌卿婚外恋。对女儿小寒,他也产生了暧昧的超出父爱的感情,甚至于身体上,也对女儿有了反应。

此文绝对揭露了40年代上海社会对地位名望的崇拜, 社会完全畸形发展. 对小寒的心理刻画入木三分。龚海立那样的才气少年比不上中年的有地位的许峰仪。 也表现了当时人们对未来没有希望,只在乎当下。从许峰仪的成功看出社会上丑陋现实. 这文更重要的是从小寒,许母,绫卿三人上,完全表露了40年代的女权低下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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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张爱玲的作文900字品读张爱玲

全文共 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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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是个作家,但我却执拗地不愿称她“作家”,因为“作家”这个词较庸俗,搭在张爱玲身上会淹没了她的才气与气质。我喜欢“女人”这个词,总让我感到浓郁的芬芳香水,妩媚的盈笑、黑丝绸的吊带晚装与那温柔的轻吟。显然,张爱玲并不是一个这样的女人,但用“女人”修辞她却丝毫不过分——至少,在我心中如此。

读张爱玲的文章是轻松的,绝对不会感到因华美词藻过于繁复而带来的沉重压抑感。相反,她的文章里不经意流露的那种不加修辞的“小女人快乐”与诙谐语调,令你如获至宝。想必大家都读过张爱玲的《夜营的嗽叭》与《天才梦》吧,《夜》则是我接触爱玲的第一篇文章。初读的感觉至今还温存在心。当时的我是感动而暗自庆幸的。感动的是张爱玲竟能用寥寥200字把那种寂寞孤独的心绪表达得如此细腻!虽然,写感情独白的句子不过几处,但全文却被一种孤寂还有一种说不清的愁绪萦绕着,让人真真切切地感悟到那种刻苦铭心的凄凉。庆幸的是我终于找到了自己最爱的作家-——那是一种直觉,没有丝毫的犹豫与怀疑。后来无数次的感动与欢悦也证明了我当时的断定是正确的。

至于《天才梦》,应该是《夜》给了我冲动与期盼,我怀着满腔激情地匆匆赶到书店,捧着《张爱玲文集》匆匆而回,才认识它的。而从那以后,我就如痴如醉地走进了张爱玲的世界。《天》与其说是一篇散文,还不如说是张爱玲的自介吧。它让我又一次领略到张爱玲的魅力与其传奇人生。虽然我只是一个初二的学生,我没有资格谈论他人,更何况是张爱玲,但我禁不住自己的心血澎湃,就请允许我恣情一次吧。张爱玲是个天才,虽然她自称在现实生活中是个不折不扣的“白痴”但这又有什么呢?上帝是公平的,他既然赋予张爱玲独特的文思才气,就注定了张爱玲的一生是非凡脱俗的了!假如上帝给予我这么一个机会,但我又必须放弃一些凡人特质,我想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答应的——就让自己有个非凡人生吧!

再后来,我又接着读了她的《更衣记》《公寓生活记趣》等。就这样,我不知不觉地被张爱玲的“香水文字”所倾醉,折服。但可惜的是,至今我都未读过她的一篇小说,像《倾城之恋》。假如时间允许,我一定会后找机会拜读的。

准确的说,张爱玲并不是一个长得特别惊艳的女人,但她却是我有始“见”过的最具有女人味的女人!

爱上张爱玲,在不知不觉中。

倾听她演绎生命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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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经典小说排行榜6、张爱玲:《金锁记》

全文共 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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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七巧做过残疾人的妻子,欲爱而不能爱,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财欲与情欲的压迫下,她的性格终于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

"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毫无疑问,《金锁记》是张女士截至目前为止的最完美之作,颇有《狂人日记》中某些故事的风味,至少也该列为我们文坛最美的收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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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张爱玲式的女子”秋微的故事

全文共 2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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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音乐学院作曲系毕业,热爱文艺,喜欢表达的“性情中人”,我青春初年的择业选择基本上都受“感受”支配,感受决定一切。

大学毕业之后第一份工作在“滚石唱片”。

滚石当时雄霸华语流行乐坛超过半壁江山,是受到两岸三地文艺青年多年膜拜的超级品牌。

因为工作原因经常要接触艺人,且半数都是一线巨星,少不经事,对世界的看待渐渐变得浮夸。又因为我的确工作非常努力,又有与生俱来的小聪明,很快交游广阔,业绩喜人,公司上下人等对我都不差。时间久了难免恃宠而骄,做所有决定都很随性。

工作才不过一年多,就有种“这个行业已做到头”的自满之感,决定暂别职场去美国游学。说是想学“艺人经纪”,畅想着未来成为唱片业首屈一指的专业人士。

等到了美国,通过对经纪专业粗略的了解,才发现美国演艺业的成熟程度远远超出我对“经纪”的那点认知,基本上那是属于法律范畴的学科,比我一时冲动的决定至少领先且完备了几十年。

没能“衣锦还乡”,有限的存款也快用完了,只能灰头土脸回来重新找工作。

基于在滚石“企宣”的背景和经验,以及我自己的确在创意策划上的热情和天分,我很快找到一份新的工作,在当时最大的 4“张爱玲式的女子秋微故事广告公司 S“张爱玲式的女子”秋微的故事ttchi &S“张爱玲式的女子”秋微的故事ttchi 负责一些非常规投放的品牌。

在那年,帮哈根达斯冰淇淋做一个特别企划,成了我创业和成为写作人的契机。

哈根达斯刚进中国的时候走奢华路线,如果没记错的话似乎当时的广告语主要是“哈根达斯,皇后的选择”以及“哈根达斯是冰淇淋里的劳斯莱斯”。

本着曾经在滚石多个成功企划项目的经验,我对这个定义不太认同。

首先那时候既没有《芈月传》也没有《太子妃》这些热播宫廷戏,大家跟“皇后”这个概念之间没有什么特别的情感连接。另外的一条更加拗口,那是 1999 年,“劳斯莱斯”在国内也不是一个世人皆知的品牌,用一个夹生饭去带动另一个夹生饭显然阻力重重。

因而我力排众议,提出主攻当时方兴未艾的“小资”人群,把消费哈根达斯变成一种“生活态度”。

具体的方法就是写一本讲“生活态度”的书,在推广书的过程中,透过时尚杂志的文章和频繁的线下活动,让小资人群成为哈根达斯主要的拥趸。

公司和客户方同意了这个非主流的推广方式。接下来的问题是,这样的一本软性植入的书,谁来写。

在找了几个作者都无法让对方完全了解我的意图后,我决定自己写这本书,书中的图片由当年在滚石合作过的摄影师宁浩协助完成。

半年之后,我出版了人生中第一本杂文集《懒得哭》。

由于哈根达斯的赞助和包销,这本书竟然真的在所谓的小资人群中形成了一定的口碑。以至于后来跟我成为亲姐弟的刘同据说也是因为当年看了《懒得哭》才一定要找我帮他的第一本书写序。

哈根达斯对这个结果想必也是满意的,因此把接下来的系列品牌活动也交给我操持。 为了承办哈根达斯的活动,我从 S“张爱玲式的女子”秋微的故事ttchi 辞职,注册了自己的公关公司。

这本书的这个阶段性的结果给了我两个错觉:1. 原来写书是很容易的;2. 原来创业是很容易的。

接下来,我用了之后的十几年,才逐渐发现,原来这真的是错觉。

我的公司主要做高端消费品公关, 核心竞争力有两个:一个是在滚石期间累积的艺人关系。那个时代,要找港台艺人来内地参与活动没有现在那么多渠道,因此这个“人脉资源”在短期之内确实显得十分有效。另一个竞争力是创意企划。然而创意这件事的评估标准就没那么具象了。

并且,个性总是把双刃剑,我的优点和短板是同一个,用好听的话说叫作“跨界”“复合型人才”,用不好听的话说就是目标不明确,定位不精准。

让今天的我给十几年前的自己提出什么建议的话,我会非常严肃地对她说:就你当时这种个性,真的不适合创业。

是啊,我的个性中几乎具备了阻碍创业的全部特征:清高、敏感、特立独行、过分注重感受。

这些元素放在一个艺术家身上,弄得好了,全都加分。 然而这些元素放在一个创业者身上,不仅是自己的不幸,更是合作人的不幸。

道理非常简单,清高的人打骨子里轻视钱财,一个轻视钱财的人还做什么生意。

再来,敏感。敏感是最不利于团队合作的个性特色。

不久前看了一篇乔布斯生前的演讲,题目就是《“张爱玲式的女子”秋微的故事 级人才的自尊心不需要你呵护》。于我的理解即是:“凡事就事论事,在达成结果的前提下个性要在团队中最大限度地有钝性。把‘我’放到最小。”

乔布斯是著名的禅修大师,非常懂得如何让“空性”在产品研发和团队管理中起到最积极的作用。

而我丰沛的感受,和过于鲜明的爱憎,成为创业的最大阻碍。

从 1999 年我开始经营一个公司,撑了十三年,没有发展,没有扩大。

甚至公司多年以来也没有什么具体的规划,公司唯一的特点我的员工都像我的亲人,几个人在这儿“很快乐”。

一度我还相当以此为傲。

人总是很习惯给自己找借口,用借口原谅自己的短板,比如我们常常听到软弱的人说自己“善良”;那些喜欢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的口号从来都是“我这是为你好”。

我给自己的借口也很冠冕,自诩“有情怀,没贪图”。

忘了创业中另一个重要内容:一个创业的人有义务让你团队的人过得更好,跟你共同进步。

在创业同时,我还必须要拿出一部分时间主持,一部分时间写作,结果就是,三件我喜欢的事,都因为不够专注而未能达到我内心预期的目标。

重点是,这个过程,是一个工作量极大,非常辛苦,常年把自己累得半死,然而事倍功半的过程。

与此同时,“公关公司”这个行业由于门槛低,技术含量不明显, 开始进入靠压低成本打价格战的恶性循环中。

终于,我在对这个行业完全失去兴趣的时候,破釜沉舟,结束了公司经营,以赌一把的心情用了近一年时间专心写作。

就 在 第 二 年, 我 的 长 篇 小 说《 莫 失 莫 忘》 创 造 了 二十万的销量,超过之前十本书销量的总和。

在那个时候我才想明白一件事:当一个人在一个领域有所建树,再去做其他领域的尝试时,叫作“跨界”,而一个人同时在几个领域忙活 ,那就叫瞎忙。

媒体结构和供需关系在这几年中发生着巨变。我对我自己最大的感谢是这么多年以来,一直坚持两件事:一,不断自省;二,不断学习。

不久的将来,我又将会回到“创业”的行业中——在调整心态,总结教训之后。

一个人要做好一件事,有一半要善用自己的强项和优点,另外一半是如何认清自己的短板,有计划地自我完善。

我的一位挚友对我说过一句话:“作为一个律师,对我来说一切没有结果的事都是败诉。”

这句话成为我预备创业的座右铭,也送给像我一样生来就是性情中人并打算创业的艺术家和文艺范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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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张爱玲的《心经》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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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经》是张爱玲继《第一炉香》、《第二炉香》后发表的第三篇小说。

张爱玲本身就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而她的短篇小说《心经》更是让很多人摸不着头脑,或者说从心态上无法接受。甚至有部分人说根本不明白张爱玲为什么要写这样一篇小说,一点儿都看不懂。其实,作品与读者之间是有互相选择的特性的,《心经》尤其体现了这一点。读《心经》,先要明白张爱玲那种不落俗套、天马行空、甚至带点儿偏执狂的女性的思维方式和心态。这一点上如果能通达了,那《心经》也就不难读了。就像题目暗示的,在这场畸形的爱恋中,每个人物心里都有一本经,人人有异,本本不同。 很明显,许小寒是一个非常聪明、早熟的女性。在文中可以看出来,小寒的身边总是有各种各样的男孩子喜欢她,她非常有魅力。典型的代表就是龚海立。龚海立也不是一般的人物,学习、前途,样样都好,也有女生喜欢他。但是,在许小寒和龚海立二者的关系中,很明显,龚海立根本不是小寒的对手。张爱玲曾经说过:“我一向对于年纪大一点的人感到亲切,对于和自己差不多岁数的人稍微有点看不起,对于小孩则是尊重与恐惧,完全敬而远之。”这句话放在任何一个聪慧、有自我意识的年轻女性身上都不为过。因为一般来说,在年轻的时候,女性在心理、生理各方面都比男性发育的要早,也更加敏感,所以,一个20岁的男性的心理成熟度有可能只是是跟一个15、16岁左右的女性差不多。像小寒这样聪慧的女性不喜欢自己身边年龄差不多的男孩子是可以理解的。许小寒那么清灵、敏感、骄傲,而龚海立在相比之下那么迟钝、俗气、笨重。

而她周围的环境又为她的“畸恋”提供了可能性。首先就是时代的转变。在中国古代,一般的家庭里是不会发生这种事情的。而在张爱玲的时代就不一样了。这篇小说是1943年写的,当时,中国知识分子已经接触到了新型的家庭模式,许峰仪无疑也是。父亲不再是仅仅代表“严厉、父权、家长、尊敬”的符号。他可以以相对平等的姿态与女儿一起生活、玩乐。许小寒从小接触到的父亲是疼爱她的,亲近的,平等的,而不是像以前的父亲一样:严厉的,高高在上的、需要去敬重的。这其实就是瓦解了中国传统的“父”的形象。对传统父权的反叛在作者张爱玲身上体现的非常明显,张爱玲其实扮演了一个反叛者的形象,父亲在她心里没有任何权威可言。既然父亲不再是“不可触及的权威”,那“爱”也就有了可能。试想一下,如果张爱玲的父亲是传统型的父亲,拥有不可动摇的“父权”,那张爱玲有可能写出这样的文本吗?如果许小寒的父亲也是传统“父权”的代表,那小寒还有可能爱上他吗?其实,许峰仪在这篇文章中的地位已经下降了,不是一个“父亲”,而只是一位“男性”,因为他已经失去了“父性”。跟一个没有“父性”的、很优秀(文中说许峰仪有钱有权,且从字里行间可以推断出他应该很优秀)的男性一起生活那么久,有感情是符合情理的。

作为“父亲”,许峰仪无疑是不合格的。他明明知道女儿对他的感情,但还一直配合、纵容,这是许小寒不能自拔的直接原因。另外,作为一个纯粹的“男性”,他也是不合格的。从他对待三位女性的方式就可以看出。

第一是许太太。很多读者非常疼惜许太太,说她是伟大的母亲。但是对待这样一个很好的女性,他是怎么做的呢?随着许小寒渐渐长大,她把许太太比下去了,她更年轻、更漂亮、更聪明。所以,许峰仪渐渐的把爱移到了许小寒身上。文中许太太提到:“我三十岁以后,偶然穿件美丽点的衣裳,或是对他稍微露一点感情,你就笑我。……他也跟着笑……我怎么能恨你呢?你不过是一个天真的孩子!”所以,应该怪的是许峰仪。作为人夫,这种时候,这种行为,是他应该有的吗?

第二个便是许小寒。毫无疑问,许峰仪是爱过许小寒的。小寒真的很优秀。在这种关系毫无威胁的时候,他可以安然的享受。但是,许小寒是要长大的。一方面,他不能再欺骗自己了,许小寒在渐渐的脱离“孩子”这个概念,走向一个成熟的女性。文中有提到许峰仪意识到了:“小寒——那可爱的大孩子,有着丰泽的,象牙黄的肉体的大孩子……” 、“峰仪猛力掣回他的手,仿佛给火烫了一下,脸色都变了,掉过身去,不看她”。许峰仪还没有开放到可以与自己的女儿有什么结果的地步,许小寒也到了该去寻找自己的幸福的年纪,所以,他必须得放弃,为了她,更为了自己。小寒的爱那么狂烈,如果在这样下去,指不定会造成什么后果。他也想要健康、正常的生活。这种爱如此自私,必须要停留在不伤害他的利益的范围内。没有许小寒他照样可以过的很好。所以,放弃小寒的时候他没什么太大的痛苦。因为他找到了替身。

就是第三个:段绫卿。他对这个女性的伤害不言而喻。他自己也知道,绫卿是放弃了更合适的龚海立、出于对自己的爱而跟着他的。他对绫卿的需要就是对小寒的补充。绫卿与小寒长的很像,但,她不是许峰仪的女儿。所以,许峰仪想要怎样都可以。而补偿,就是金钱、物质。

这就是许小寒爱的人。那么不值。符合了张爱玲一贯的写作路子,世俗。 其实就像许峰仪在文中说小寒的一句话:“天下的天真的女孩子,大约都跟你差不多罢!”这是一句反讽的话,但很好的概括了许小寒的特色:天真又卑鄙。天真体现在她爱的纯粹以及对爱的坚持。她的爱是不掺杂任何别的成分的。比起许峰仪的自私、段绫卿的世故,她的爱无疑是最真诚的。她坚信许峰仪只会从许太太和许小寒中做选择,她以为她控制了许峰仪,但她真的是太天真了,不是许峰仪的对手。所以,当她得知许峰仪和段绫卿的关系时才会反应那么剧烈。从这一点来看,许小寒虽然比白流苏就更天真一些。但同时,她是那么自私、卑鄙。为了保住许峰仪的爱,她把自己的妈妈当做情敌,伤害了自己的朋友波兰(当然,波兰又报复回来了,这就是张爱玲的真实与世故),利用了龚海立,不惜撒谎、撒泼……这是张爱玲笔下又一个略带畸形的女性形象,与同年发表的《沉香屑》、《金锁记》、《倾城之恋》等作品中的女主角一样,可怜又可恨。

但在我看来许小寒的某些特质是受到作者的肯定的,从文章开头就可以看出来。许小寒出场时的气质其实跟张爱玲本人的气质很像,文中说她:“有一种奇异的令人不安的美”。她的价值在于她爱,她追求,她反抗。她有积极地热烈的世俗的生活方式,嚣张跋扈,就像张爱玲本人。“出名要趁早啊,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

相比之下,许太太就像是一个反面。她以前不阻止许小寒与许峰仪之间的感情,因为她不敢相信;后来,段绫卿出现了,她也不去反抗,因为在她看来,爱就那么几年,爱过去了就没了。她和许峰仪也是因为爱而结婚的,最后还不是沦落到这样一种地步。她所要求的只是一个能过得下去的生活,一个表面上还完整的家。就像许峰仪走之前她说的关于药的那番话,她只想安安静静的做好自己的分内之事,等待着许峰仪爱完了之后回到她的平凡的生活中来。这也是一个悲剧女性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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