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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末至小说结局曝光(实用20篇)

《老残游记》,清末中篇小说,是刘鹗1857年10月18日—1909年8月23日的代表作,小说以一位走方郎中老残的游历为主线,对社会矛盾开掘很深,尤其是他在书中敢于直斥清官清官中的酷吏误国,清官害民,独具慧眼地指出清官的昏庸常常比贪官更甚。同时,小说在民族传统文化精华提炼、生活哲学及艺术、女性审美和平等、人物心理及音乐景物描写等多方面皆达到了极其高超的境界。接下来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夏至末至小说结局曝光优秀作文,供大家学习,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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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上瘾怎么办作文

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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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小说,这似乎也已经上瘾了!我初中毕业以后因为意外开始一直都看小说,即使是高中三年,高考之前,我都一直在看小说!

说实话,我曾经多次想过放弃,但是就是怎么也放弃不了,小说使得我多次受到家长批评,这么多年以来我一直没有受过几次批评!

哎,读小说可以,上瘾时会害人不浅!

所以现在一切已经成为过去了,我也有了几个关于如何戒小说的经验!

有时候,我们看小说是从手机,或者其他方面,所以我们可以下决心把东西交给父母,让他们毁了,这或许父母是赞同其观点!学校里的时候,你要坚决告诉自己,所有时间都不能在这里看小说!

如果这样也没有用,你还是在家中闲暇之余会迷恋上了小说,这时你就要告诉父母,让他们监督管理,每一天都看着你,这是一个笨办法,但是一个月不去看小说,自己的心理上就会不去想,所以这一切就可以开始逐步戒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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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为题目的作文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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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的小说有很多本,记得以前的时候我不喜欢看小说,只喜欢看有图的童话故事。第一次看小说的时候我读六年级,班里很多同学看小说,而我因好奇这即没有图又长的小说,就问同学们借了一本。这本小说叫什么名字,我也不太清楚了,不过非常好看,是校园小说,从看完这本小说开始我喜欢看小说。

上了初中,我就更喜欢看小说了。班里的人也更得喜欢看了!只是小说的类型不同罢了,一般女生喜欢看“青春笑容,霸道总裁,穿越古代”而男生则是喜欢“科幻小说…”我最喜欢看的类型是青春校园,其他的也蛮喜欢的。 而我越来越喜欢看小说,攒下的零花钱拿来买小说,上课也看,没钱买小说,就用手机看。记得我最疯狂的追一本名为“恶魔少爷别吻我”的小说。为了追它,晚上我都不想睡觉。

时间久了,妈妈也发现我的异常,开始每天催我睡觉。一天晚上,他们又来催我睡觉了,我便假装睡觉关了灯,便在被窝里看小说,妈妈突然过来我的房间,我就又假装睡觉。妈妈说我又看小说,因为他摸一下我的手机,是热的。等妈妈去睡觉了,我又开始看。看到了凌晨三点,我记得最晚的那一天。第二天去上课,我顶着一个熊猫眼去。而上课的时候我睡觉,我的成绩也慢慢的落了下来,我的眼睛也不像以前那么好使了。不过,我说真的很好看。记得有一次我看小说看着看着,泪流满面了。他几乎能牵动我的感情!现在我也认识的,小说不能看太多,已经戒掉了,主要原因是因为我没有钱看小说了!而现在我也可以看,可以不看小说了!

[小说为题目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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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玻璃鞋》小说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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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鞋》是一部爱情小说,那么它的结局是什么呢,据说有两个结局哦,让我们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在原著小说中,《玻璃鞋》小说分成六部,有两个结局,一个喜剧结尾,一个悲剧结尾。

悲剧结尾是,在男女主角解除一切误会要幸福生活时,男主角居然得了绝症,并在女主角怀中死去。

喜剧结尾是,男主女主结婚了,婚后第七年,欣桐产下第二胎。他们同时领养了两名育幼院的孩子,利曜南的腿已经能正常走路,外表看不出来双腿微跛, 然而他左眼的视力始终没有起色。只能在明亮的环境中,感觉到些微光影。但他感恩这微薄的代价,仅以视力换回他深爱的妻子,他知道,老天爷非常的厚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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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余罪》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0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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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余罪》把张一山带火了,也火了一把原著小说,那么,《余罪》小说结局是什么?一起来看看:

两个月后………

国庆前夕,二队的集体宿舍多了几位不速之客,先是在晋南当派出所片警的郑忠亮匆匆来了,之后又有王林、熊剑飞,甚至已经成家的张猛、鼠标、余罪都住到了集体宿舍凑热闹,无他,李逸风和欧燕子;骆家龙和楚嫣然,两对新人要集体典礼了。

盛事啊,曾经班里同学来了一大半,二队成了接待处了,这天一大早,鼠标和余罪就出去了,作为东道主加伴郎,总务事情一概由两人负责,搬酒、定餐、布置婚庆现场,都落在两人肩上了。

房间里,昨夜的杯盘狼籍尚未收拾,一干人打着哈欠醒来,在这个仍然要出早操,排队列,早训的气氛里,郑忠亮已经完全不适应了,洗脸时候看到了,那拔了警校兄弟还像很多年前一样,让他好怀念……对了,也不一样,那位晕枪的周文涓,现在已经成指导员了,他怎么也不相信,晕枪的,居然使板砖敲倒一个持枪的歹徒。

环境使然,看不懂的东西越来越多了,这里刑警走路个个标挺,而且大部分腋下藏枪,像随时要准备抓捕一样,看人都审视的眼光,不熟的人他都不敢打招呼,这和地方派出所相差太大,比如他……肚子已经鼓了,那是吃的;腮帮子已经垂了,那是胖的,思想已经严重褪化了,就觉得这简直不是人呆的地方嘛。

早操完毕,那拔人围着周文涓,估计今天都要抽身去贺喜了,还有同学未动,李二冬、孙羿几人先回了宿舍,然后看到了郑忠亮傻的瞅训练场,李二冬笑道问着:“大仙,没见过这架势吧?到这儿才知道什么是警察。”

“瞧瞧,都胖成这样了。”熊剑飞摸摸他。

“大仙,卜一课呗,这本事没放下吧?”孙羿逗着他。

“不掐算也知道你们几个还是光棍着呢,好意思笑话我?”郑忠亮笑道,他一捋袖子指指:“来来,多年不见,再给你卜一课,问婚姻、还是卜前程?”

“给我卜卜前程咋样?看能提拔个小队长不?”李二冬凑上来了。

郑忠亮作势一掐算,然后摸摸李二冬的瘦脸、万分不中意地道:“高颧尖腭、黑不拉叽成这样,明显苦逼之相,提个屁啊。”

李二冬笑了,一笑指着郑忠亮对众人道着:“这充分证明,郑大仙还像以前一样坑蒙拐骗,根本不会卜卦。”

众人一笑,把郑忠亮笑懵了,他追问着才知道,李二冬的组织谈话已经过了,就要到刑警队任职,正是队长,气得他直拍大腿喊着,不能这样好不好,多年不联系,捉弄人是不是?信不信我再卜一课,把你全卜成光棍。

这恶毒的,有人踢、有人踹、有人提着裤带,直接把他扔床上了,多年没见,兄弟们真和他亲热亲热。嘻笑打闹着,说不完的话,什么鼠标同志,有可能到鼓楼分局任政委;什么余罪同志,要接任总队特勤处。还有很多很多同志,已经是今非昔比了。

不过不经意说到解冰时,气氛一下子凝固了,郑忠亮直扇自己嘴巴,对兄弟们说着:“对不起啊……骚蕊,骚蕊,尽管当年我很羡慕嫉妒恨他,但不得不说,他确实很优秀,不管过去,还是现在。”

“那当然。”李二冬道。

“人咋样了?”郑忠亮问。

“你算算呗。”李二冬翻着白眼道。

他再问,没人搭理他,气得他竖了一圈中指。

打闹间,脆生生的声音响起来了,有人在楼下喊着:“二冬、孙羿,都下来……看谁来了。”

是周文涓的声音,少见这么兴奋,众人窗户上一排脑袋,哦哟妈哟,来了个抱着娃的,那不是当年的刀子嘴,老和兄弟吵架的易敏么。旁边那位高挑个的,肯定是叶巧玲了。

“哇塞,这个我可没掐算到啊。”郑忠亮惊讶得,众人嘻哈奔下来,不管当年怎么唇枪舌战,此时相见却是如此地亲切,特别对易敏怀里,吮着手指的小娃娃兴趣大增。

“哟,带把的,行啊易敏,当年怎么没看出来?”孙羿道。

“看出来也没你的事。”熊剑飞道,惹得众人一阵好笑。

“我那时候和易敏前后座,你看小孩多像我。”李二冬逗着孩子。

“少来了,像我………”

“呸,像我……”

“来来,让我摸摸骨,算算前程……”

一群大老爷们,愣是把孩子吓哭了,易敏斥着同学们,哄着孩子,众人又逗上叶巧铃了,关键一句是:铃,成家没?兄弟们都还光棍着呢啊,你要不凑合挑个得了。

还是易敏脸皮厚,孩子哄不住,一捋上衣,那娃吧唧吧唧吮着,一下子止住哭,这豪放的,把众刑警惊住了,齐齐地看着易敏犯愣,易敏笑着刺激嚷着:哟,要不你们也来一口?

哦哟,众人绝倒,李二冬感慨着,这人都肿么啦,当年那清纯妹子涅?怎么都成这样啦!?

不过还好,时间虽然过去了很久,可情谊尚在,不一会儿大巴来接人来了,林林总总,连同学带单位的,倒差不多拉了一车警察………

………………………………

………………………………

这一天是注定相见,似乎也是注定离别的日子。

马秋林踱步进了航站楼,身侧默默地跟着楚慧婕,像他女儿,恬静间带着几分涩意,似乎有点不高兴,饶有马老一辈子揣摩嫌疑人的心思,也摸不透小儿女的想法啊。这姑娘自从黄三去世,像完完全全地变了一个人,或者这个样子才是本性使然!?

“高兴点,这次学习机会来之不易啊。”马秋林轻声道。

“嗯。”楚慧婕默默应了声。

“特种教育在咱们省算是空白领域,你有先天优势,相信将来在这个上面会有建树的。”马秋林又道,聋哑学校公派教师赴京学习,两年培训时间,别人趋之若骛的机会,好像并没有让楚慧婕高兴起来,她不时地朝后看,当看到一张张陌生的面孔时,回头满脸失望。

马秋林知道她在等谁,可那位偏偏来不了,对两人之间那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老马实在理解不了,他笑了笑道着:“余罪今天真来不了,两位同事结婚。”

“我知道了。”楚慧婕黯黯地道。

“呵呵,在首都要遇到合适的,就谈上一个啊,你也老大不小了,这事马叔真帮不上你啊。”马秋林笑着道,停下脚步了,楚慧婕笑了笑,没吱声,告别时,老马这慢性子才掏出一个小方盒子来递给她,楚慧婕不解时,马老笑着道:“他托我送给你的。”

楚慧婕讶然间开始拆了,两人很熟稔得,好像不至于还托人送礼物,拆开了,一个漂亮的水晶球,里面镶钳着一事玩耍的场景,六个人,一老五少,老人的肩上骑了一个,背后跟了五个,楚慧婕莫名地笑了,好幸福而恬静地笑。

“这里面有密码?”马秋林疑惑地问:“我怎么没看懂啊。”

“这是我爸领着我的四个孩子,多了一个。他告诉我,又多了一位哥哥。”楚慧婕笑着,小心翼翼地把礼物装好,郑重地抱在怀里,告辞着,走向安检,那是一个好欣慰的礼物。

马秋林明白了,这是余罪给予这段遗憾最好的注释,他和楚慧婕挥手再见着,心里在想着,遗憾,又何尝不是一种美呢!?

心情颇好的离开航站楼,出了自动门厅时,一辆普通的民用轿车已经刹停在他身边,驾车的,居然是许平秋,马秋林上车坐定,老许好奇地问着:“师傅,这就是黄三那闺女?”

“对,现在已经是特种教师了,去首都学习。”马秋林得意地道。车启动时,马秋林奇怪地问着:“我说,许局长,您这纾尊降贵的亲自驾车,这是……”

“现在中央三令五申的,我敢开公车出来招摇么?再说我已经打了离退报告了,就等着光荣退休呢。”许平秋笑着道。

“你今年……你不和少峰同届么?”马秋林脱口而出。

两人都喀噔了一下,许平秋道着:“他比我小多了,我是知青下乡劳动了几年才上的工农兵大学,比邵兵山、少峰都大……哎,我们那一届,没留下几个啊……”

“年龄到了?”马秋林问,许平秋的黑脸,显恶,不显老。

“年底就够一届了……老伴这次逼着我去体检,哮喘、脂肪肝、高血压、心机还有点紊乱、您上回就说我脑袋锈了,我真不是脑袋锈了,是整个人都快锈了。”许平秋笑道。

马秋林看看这位比他入行晚的弟子,指摘道:“你这是激流勇退,知道自己再无法站到比现在更高的峰顶了,所以以退为进。”

“进?可能么?”许平秋笑了,他笑着自嘲道着:“这么大个窝案,怎么可能还提拔窝案发生地的公安领导?那怕是清者自清。能全身而退,没有被捎带进去,我已经很知足喽。”

听到此处,马秋林向他竖了一个大拇指赞道:没锈钝,还明白着呢。少峰是真糊涂。

说起这茬,许平秋却是揣摩到了马秋林的胸襟,即便被打压过,现在似乎并没有什么恨意,多得只是浓浓的同情,不独是他,老校长王岚因为这事已经中风不起了,人间的悲欢离合,莫过于追求了一辈子的事,最终却是亲人的背叛。

许平秋有点唏嘘地讲着案情,王少峰因为收受贿赂等严重违纪行为已经被省常委批准双一规,正式逮捕,而据他的交待,仅仅是因为想抱上那位大老虎的粗腿,而给戈战旗行了多次方便,却不料自己也随着星海这艘大船淹没了,因为非法集资以及牵扯出来的旧案影响,五原的官场自上而下来了一次大动荡,网媒曾经用一个“省委常委还剩几位?”做标题,真实的情况是,还剩下一个。此事的直接后果是,破天荒地出现从部里空降厅局级干部的事。

“激流勇退,独善其身未必不是个很好的选择。”马秋林笑着安慰问。

“也是,此役过后,五原盘踞的官商黑恶去了个七七八八,王少峰被抓、市委领导正副职齐齐双一规,五原市各街道都有放鞭炮的,还有人大喊解放了……呵呵……这官不聊生的时代快到了,再不退下来,像我这号路子野、文化低的干部,没准那天也要落马。”许平秋自嘲地道着,如是坦然,反而心胸跟着宽广了许多。

“小余呢?”马秋林突然问。

“他没事,他的野心不大,而且,不管那一任局长,谁舍得把这些办事的给砍喽。他可是在部里挂上号的。”许平秋道。

“也好,你要真想退啊,来跟我做个伴怎么样,我正在筹备一个互助基金,将来咱们伤残警员以及生活困难的警察家属,可以从基金里得到一部分补贴……警察这个队伍强大,可个体的警察,不比普通人强多少啊。”马秋林道。

“好事啊,这个事应该办办……不过师傅啊,基金来源呢?难道让在职警员,从那点可怜的工资里抠出点来,那不行啊,单位强制捐个款,一片骂声,现在的经费管理,招待费早全部砍了。”许平秋道,先想到难题了。

“呵呵……我已经蓦捐到二百万了。”马秋林笑道。

这消息吓得许平秋油门趔趄了一下,他嘎声刹车停到路边,疑惑地看着马秋林,不像开玩笑,然后他狐疑地想着道:“我怎么觉得这钱有问题啊,谁脑袋就驴踢了,也不会做这种慈善啊!?”

“还真有脑袋被骗踢了,一直在做,已经解决了不少警员家属的就业问题。”马秋林道。

“我好像明白了……又是余罪搞的?”许平秋道,他知道,余罪骨子里还是奸商,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机会。而且他从乡警出身后,一直就有粮油的生意。

“没错,你知道是他搞的,但你不知道他是怎么搞的……因为他的层次已经超越你我了,别瞪眼,别看你个厅局级干部,还真赶不上他。”马秋林道,好赞的口吻。

“呵呵,本来就是他成就了我,而不是我成就了他,好事,看来退休后有地方混了。”

许平秋讪讪一句,重新启动,他一时间还真想不通,这事情是怎么办的,不过他知道,余罪肯定已经办出个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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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德的余处此时在干嘛呢?

他居中指挥着,乐队刚到,鼠标忙着招待、气拱门还在充气,豆晓波正忙着扯彩带,欢迎的鞭炮是不能放滴,准备用大喇叭冒充,杜雷开着厢货正发电机线,各队组织的井井有条。

时间差不多了,按五原当地的习俗,迎亲的队伍会在午时以前出发,接到这儿典礼,差不多就到出发时候了,几辆车鱼贯而来的时候,李逸风,骆家龙从车里跳出来,兴奋地大喊着:“嗨……接媳妇喽!”

我去,我去……

我上这辆,你上那辆……

豆晓波扔下手头的活,钻进车里了,至于和李逸风也熟悉的鼠标,就成香饽饽了,两人都拽标哥,还是李逸风抢走了,婚车是清一水奥迪,这次蔺晨新可是帮到忙了,两个车队十辆,他自己不知道那儿请了辆开天窗的路虎,驾着摄像机得瑟呢。

车队方走,终于能歇口气了,余罪刚坐下,电话就来了,一看是蔺晨新,一接居然说接到了点礼物,放在1120房间了,是给两位新人的,余罪一想就知道,应该是汪慎修的礼物,他可能不好意思来了。

收起手机匆匆上楼,两家典礼的今天包了酒店几乎一半的房间,匆匆赶到1120时,才省得自己没房卡,尝试地敲了敲门,片刻门开,惊得余罪啊声差点惊呼出来,差点掉头就跑,然后被屋里的女人,一把揪进房间了。

是栗雅芳,她似笑而笑地看着余罪,媚眼如丝、笑厣如花,像捉到贼一样,得意地看着他。

“妈的,蔺晨新这货,居然串通了骗我。”余罪暗骂了句,一直以来他总是有意识地躲着这位旧情人,推了好几次邀约,而栗雅芳从来没有要挟过什么,越是这样,越让他有一种难堪的感觉,像欠下了莫大的债一般。

“我又没死乞白咧嫁给你,你躲我干什么?”栗雅芳笑着问。

“这个……”余罪显得难为了,不好意思地道:“这个……非要回答啊?”

“怕老婆。呵呵。”栗雅芳笑了,附耳轻声道:“你就没向你老婆坦白,结婚后还和我,那个那个了很多次。”

余罪心一抽,难堪地看着栗雅芳,栗雅芳谑笑着瞅着他,抬腿一踢门,锁上了,她轻轻伸着舌头,舔了舔润泽的红唇,轻轻地解开了胸前的两个扣子,隐约可见的深v,余罪贪婪地一眼,猛地收敛形色时,栗雅芳噗声笑了,小声告诉他:“婚车就快回来了,时间不多哦,不过冲个澡好像够了。”

她笑吟吟地褪下了外衣,肤白赛雪、胸傲如峰、慢慢的转身,眼神暧昧地进了卫生间,回头嫣然一笑,脆声提醒着余罪:“不许胡来哦,你可是有老婆的人了。”

眼光留恋,语气幽怨、莲步轻移、轻瞬不见,余罪徒然间,被撩得邪火顿起。

还真是冲澡嗳,哗哗水声响起,玻璃隔间里,能隐约看到雪白的人影,余罪在门缝里偷窥着,使劲咬着食指,在做着激烈的思想斗争。

贱,还是别犯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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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不得而知,不过过了半个多小时才见得余罪悠悠然地从房间里出来,神情萎靡却窃喜,步履从容却虚浮,他进电梯的时候,栗雅芳已经追出来了,追到同乘电梯里,笑吟吟地看着他。

“你非要看到我脸上的惭愧表情啊?”余罪羞赧地道。

“你确实应该惭愧啊,比原来差多了。”栗雅芳笑着调戏了一句,这一点却是有点伤到自尊了,余罪瞥瞥眼,噎住了。

栗雅芳却是身子又呶呶余罪,婉转道:“不过还是挺有激情的哦,我发现还是喜欢你多一点。”

“咱…咱们以后不能这样了啊。”余罪又一次赌咒发誓,还是别再见面,相见肯定犯贱。

“我都提醒你,你是有老婆的人了,赖我啊。”栗雅芳嗤鼻不屑道,叮声电梯到时,她出了电梯,等在梯口,要挽余罪的胳膊,吓得余罪缩头缩脚,赶紧溜了,逗得栗雅芳又是一阵好笑。

这个一直做贼心虚,心虚却一直作贼的小男人,为什么看着就这么可爱呢?

她和女宾到了一起,看到了余罪躲着她溜到门厅之外,她心里如是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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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车一到,热闹再起,特别是数年未见的同学,玩起来不像样子了,这场合闹得**那是一个接一个来。

李逸风小嘴甜,哥哥叫个不停亲切也不行啊,结婚这天不治你怎么对得起兄弟你呀。李二冬出馊招了,附耳给大伙一讲,来,上生理课。啥生理课呢,有人拿根火腿肠别在李逸风腰上,有人拽着欧燕子讲规则,只许嘬啊,敢咬断了给你整根更粗的。

这众目睽睽的,李逸风也不好意思了,众人恐吓着:不同意啊,想嘬你身上那根?

围观哄笑一片,羞答答的欧燕子含上时,嗷声四起,卡卡嚓嚓都是手机拍照的声音。

骆家龙这边,鼠标维持的现场相当好,大腹便便给大伙讲着,咱们都是文化人啊,得用点文明方式啊,简单来个吃喜糖啊。有人给他拿喜糖,他一剥给骆家龙塞嘴里,规则就是嘴传嘴,传到新娘嘴里,新娘娇羞不胜的含走。

看看,这多文明,第二粒给他绑在线上,孙羿骑在标哥膀上,逗了好大一位,才让骆家龙咬住了,第三粒众人开始使坏了,叶巧铃挤到新娘身边,冷不丁这粒塞进新娘的胸前,新娘被规则约束,想找出来,早被女宾拽住双手了,这边的起哄着,把骆家龙推上来,在娘子胸前,拱啊…拱啊…拱得新娘脸红耳赤地说着:“笨死你啊,下面点。”

鼠标在背后踹着催着:“听见没,嫌你笨呢……不行我们上啊。”

哄笑又起,在这样的场合,任何一句都能成为笑话的起源,双方老人却是笑吟吟地看着,偶而会急步迎接儿女单位来的便装领导。

闹了一个小时,终于精疲力尽进门,散喜糖、拍照、开宴、又来一个婚庆正宴,请到的主婚居然是许平秋,老许在会场又来领导讲话了,竖着三根指头,我今天强调三点啊,三点必须不折不扣完成。这三点就是,婚后给老婆上交工资奖金,一分不少;老婆要发牢骚训话,一字不漏;老婆交待要完成的家务,等同于工作任务,一丝不苟,能办到吗?

气氛颇是轻松,难得地见到许平秋这么和霭的表情,余罪嗅到了一丝不寻常的味道。

不过容不得他细想,敬酒、点烟,两对新人挨着桌来了,亲戚还好说,一到同学同事桌边,又是起哄逗闹,行程相当慢,一个小时都没走完大厅。

热闹中,肖梦琪和女宾们饭桌上,不时的注视着余罪的方向,可能有所不同的是,余罪比前几次收敛多了,也稳重多了,席间她看到余罪接了个电话,悄悄离席时,她鬼使神差的放下筷勺,追着出去了。

出了走廊,出了门厅,余罪喝得估计有点高了,在四下找车,肖梦琪背后一拍,一指自己驾的车,余罪道着:“走,帮我办点事,火车站。”

“接人?”肖梦琪边走边随口问。

“不,送人。”余罪道。

应该是私事,肖梦琪倒不问了,上了车,出了酒店,余罪半躺在椅子上小眯,肖梦琪边开车边道着:“我你说件事……”

“我知道。”余罪道。

“你知道?”肖梦琪道。

“不还是那案情的事,我说有些事,别揪着问那么清好不好?糊里糊涂过去不就得了。”余罪道。

似乎想岔了,这也是肖梦琪数次询问过余罪的事,集资诈骗案已经水落石出,但诸多疑点仍然没有得到解释,当然,不是嫌疑人,也不是案情。而是余罪。

比如,怎么在第一时间盯上戈战旗,这个时间很早,案发前一个月特勤就建立监视,特勤的监视,要比普通刑警更隐敝,这种事如果没有确切证据,老任那一关就过不了。比如,马钢炉出逃,追捕小组直接得到了确切的定位信息,这个信息,肖梦琪知道,就在余罪身上,但在案卷的叙述时,全部省略了。

“那事我可能知道了。”肖梦琪道。

“你知道什么了?”余罪问。

“在嫌疑人中消失的名字,就是秘密。所以,这个秘密是:卞双林。”肖梦琪道。

“呵呵……没错。”余罪道。

“你是怎么收买他的?这种事稍有差池,可是要命的事啊。”肖梦琪道,最终险险逃生,卞双林就杳无音信了,所有的案卷在整理完毕后,都没有见到这个名字,她知道应该是早有安排了。

“说出来就不值钱了,其实很简单,在我们找他帮忙的时候,那时候局就已经去过人了,多方想办法要给他减刑,最可恶的是,在王少峰的授意下,孙迎庆还扮成局人员和他见过面……他那时候已经感觉到危险,所以他要找一条退路,最终,退路选在我这儿。”余罪道。

“他怎么可能相信你?”肖梦琪不解地问。

余罪笑了笑,视线中回忆着这样一个场景,老卞眼泪汪汪看着已经长大成人的女儿,而女儿,却狠狠地把他的礼物扔了好远,很庆幸,他帮着老卞检回来了。

“不是可能,是他一直就相信,我是一位秉公执法的人民警察。”余罪得瑟道。

“把你拽的……不过也有资本拽啊,所以你一直就知道,戈战旗在密谋诈骗,一直知道是马钢炉背后支持,而且甚至在他们逃到南方,老卞也想办法给了你准确的定位?”肖梦琪道。

“差不多,毕福生告诉我,这事是马钢炉操作的,陈瑞详也是个无赖,他欠了马钢炉四百多万的高利……卞双林在本案中的角色是,他们借用了老卞的名声,以及他和星海的旧怨,甚至于他出狱遭到袭击,都有可能成为把火烧向宋军的理由,但意外的是,老卞居然脱身了,不过脱身让对方更警惕,他一直被软禁着,还被逼着在适当的时候和宋星月联系,挠乱她的思路………可能唯一的意外是,咱们省任职的那位大老虎在部里落马,让他们选择立即结束,仓促出逃,如果事情再推后一点,他们可能拿走的资金要更多。”余罪道。

“这人也不简单啊,居然在何占山手下死里逃生了。”肖梦琪赞道。

“这就是骗子的高明之处了,一直示敌以弱,都以为他就靠嘴吃饭,其实在监狱里呆十年,就是只兔子都会咬人了。”余罪道。

“那戈战旗还是过于自负,他估计和我一样,一直把卞双林当做过气的骗子,认为他根本不会懂现在的金融以及资金操作。”肖梦琪道。

“呵呵,他看错的可不止一点。”余罪道。

一笑间,肖梦琪知道余罪又在自得了,她笑着问着:“所以,你们俩联袂,一内一外,毫不声张,准备到最后一刻,给他致命一击?我说你怎么这么高明,处处料事先人一步了。”

“虚心使人进步啊,那些犯罪分子里头能人真不少。”余罪道。

“有条件的吧?他没有出现在任何案卷里,我有点奇怪,什么促使他这样做?”肖梦琪。

“本能嘛,他可不是坐以待毙的人,他不介意看着宋家倒台,但也不愿意赔上自己,只能找外援了。他摸准了我的心态,肯定会追着不放。”余罪道,欠欠身,笑着说着:“至于为什么吗?你很快就知道了。”

“哦……”肖梦琪一愣,瞥了余罪一眼,余罪又合上眼睛了。

很快证实这个想法了,在火车站的候车大厅,肖梦琪看到了卞双林,发染了,穿了一声休闲装,显得年轻多了,而且她发现了百思不得其解的动机。

在他的身边,坐着一对母女,都是见过的,那位等了十年的老婆,和已经长大成人的女儿,一下子,肖梦琪愣在当地了,这可能比案情还让她觉得不可思异。

余罪匆匆奔上去,和卞双林握了握手,和小米笑了笑,那姑娘偎依到母亲肩膀上了,两人借一步说话,余罪看看老卞,拱手抱拳:“谢谢……都没来得及谢你一句,真够险的。”

“一点都不,我从来没有信过谁,除了我老婆,你是第一个。”卞双林笑道。

“那我太荣幸了,我也很少相信嫌疑人,但你绝对算一个。”余罪道。

“能告诉我原因吗?”卞双林问。

“因为……”余罪笑了笑,看了看小米,卞双林的女儿,告诉他,原因在那儿,卞双林笑着问:“你怎么知道不是假的,我毕竟是个骗子。”

“亲情是最不值钱的,如果在乎这个,其他的就可以忽略了。”余罪道。

两人像惺惺相惜一样,余罪坦然,老卞显得有点难堪,他默默地掏着胸前藏着的东西,慢慢地递给余罪手上道着:“最后一件事了,帮我完成它。”

余罪看了眼,是宋星月的档案,他笑着问:“真的要走?”

“是啊,换一个地方重新开始,我在狱中呆了十年,发奋学习,其实动机是等着有朝一日出来,重新站在财富的顶峰,把所有坑过我的人踩在脚下……呵呵,学了一半我突然明悟了,活着意义有很多,财富、名利、权力这些东西,就像人身上的衣服,总有一天会脱到赤条条的时候,那时候还能剩下什么?你说得对,亲情不值钱,但却是最珍贵的,我最成功的地方不是做了多大的骗局,而是娶了一个不离不弃的糟糠之妻。”卞双林脸上,泛着幸福的笑容,回头看了眼那对母女。

“那恭喜你,如愿以偿了。”余罪道,这就是卞双林的唯一要求,他想回到正常的普通人的生活中。

“你也是,该说再见了,或者,以后别见了,我可不想再和警察打交道。”卞双林握着余罪的手,肖梦琪也伸手上来,和老卞握握,老卞甚至在转身走的时候,又回头提醒肖梦琪道:“我看得出,你们两人还没有任何进展啊,提醒您一句,千万别被他的外表迷惑,他才是最高明的骗子,连我都被他骗上路了。”

似乎在开余罪的玩笑,他说了句,转身,一手揽着老妻,一手提着行李,向检票处走去,不时地回头,向二位笑笑,谁可能想到,一例轰动全国的诈骗案,最关键的一个知情人,就这样默默无声地消失了。

“他判断错了。”余罪道。

“什么?”肖梦琪没明白。

“他说咱们没进展……其实有,亲过了。”余罪贱笑着,小声道。

“滚。”肖梦琪斥了句,不理他了。

两人出了车站,肖梦琪翻阅了几页档案,这个引起宋星月恐慌的东西,现在看起来是那么的微不足道,走着走着,余罪一把夺走了,走到垃圾桶跟前,掏着火机,直接点燃了,烧了一半,扔进垃圾里。

“你干什么?这得上交的。”肖梦琪要拦。

“交回去,又要有人被扒官衣了……都这么多年了,让它沉了吧。”余罪继续点着,肖梦琪怔了怔,再没有拦,眼看着一张一张笔录、案卷,在凫凫的清烟中,化为灰烬。

烧完了,余罪拍拍手,酒意盈然地道着:“这才是最后圆满了,哎对了,我今天发现老许好像有点不对劲?”

“什么不对劲?”肖梦琪道。

“好像很和霭,像真要退了,我一直以为,这事他还会提一提呢。”余罪道。

“你蠢啊,发生窝案的地方,怎么还可能再提拔身处其中的公安领导干部?能全身而退,没有被问责,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当然,你肯定会被提拔的,张勤、寥汉秋几位领导,齐齐给你申请个人一等功了。”肖梦琪道。

“本末倒置了啊,我已经习惯把功劳让给领导了。”余罪道。

“你是真傻还是装傻。”肖梦琪哭笑不得了,直斥着:“倒了这么多领导干部,这功劳谁敢拿呀?谁想当这个官场的公敌?”

是啊,这要被推前台,那果真公敌的节奏,余罪愣了愣,然后哈哈笑了,笑着道着:“他们这些贪赃枉法的,根本就是社会公害,我还真不介意当他们的公敌,吓死他们。”

“以后得注意言行了,千万别让人抓住你的把柄,有很多人会不介意致你于死地的。”肖梦琪上车前,如是提醒道。

“够胆他就来,我身后几千警察兄弟,怕个鸟。”余罪得意地坐在车上,根本不惧。

或许根本不需要畏惧,警察本身就是所有违法犯罪的公敌,肖梦琪似乎被他这股子豪气折服了,笑笑,竖竖大拇指,发动着车,却没有走,嗫喃地说了句:“其实我要告诉你的是另一件事。”

“我知道了,不就是去国际刑警联络处吗?寥处长找我谈过话,我没去。”余罪道。

这个机会,似乎是排在末位的拣着便宜了,肖梦琪笑着道着:“为什么梦寐以求的东西得到之后,却没值得高兴的感觉呢?我不止一次想往上走,到这个时候了,却发现很留恋这里。”

“精彩的永远是过程,而不是结果,就像我们俩,守望和暧昧才有感觉,真滚了床单,肯定发现结果不尽如人意。”余罪贱笑道。

“呸,你真恶心。”肖梦琪笑了,发动着车,顺便问着:“那我去了首都,你会去看我吗?”

“一定会抱着不纯的动机去。”余罪强调道。

“哈哈……我倒不怕你,就是有点怕你老婆啊,怎么办?”肖梦琪开着玩笑。

“不要提老婆好不好,一提老婆人家心虚。”

“哈哈……”

车且行且走,轻快地飞驰在通向城市的马路上,视线无比开阔,在前方的路延伸的尽头,城市的天空难得一个晴空朗朗,雾霾尽去。

一个月后,肖梦琪赴京任职,得偿夙愿。

年底,很不意外的是,许平秋光荣退休,这位铁腕治警、雷厉风行的公安领导在职时毁誉掺半,争议颇多,在他选择光荣退休后,自上而下,赞声一片。

退休后他很少露面,唯一的一次公开露面是在解冰和安嘉璐的婚礼上,曾经的警校校花,义无返顾地嫁给了初恋情人,而那位装了一条假肢的冰山骑士,仍然执著于他的警察梦想,婚后夫妻两人齐齐应聘到警校任职,就像一个轮回,他们携手回到了梦开始的地方。

余罪仍然在继续着他的争议,这个人似乎和那个职位也格格不入,放那儿都不合适,当个大队长重案队长,似乎有点大材小用。当个总队长似乎资历又显不足,当个分局长、副局长吧,以他的履历,领导又不敢用,可真要遇到棘手的案子,这个人又不得不用。

领导也有领导的解决方式,经过长达一年的组织考察,又经过数次会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级别不对称,加个括弧说明:副处级。职衔不匹配,再加个括弧说明:代理,副主任主持工作。

最终破格提拔了有史以来一位最年轻的总队长:

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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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水浒传长篇小说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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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水浒传》我对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不禁佩服。一百零八位好汉英勇大胆,同仇敌忾,劫富济贫,堪称一代英雄。他们一个个英雄有的最后悲惨而死,有的逃避、隐居,我为他们悲惨遭遇而伤感。一个小小的错误决定和小人作梗悲惨而死。

《水浒传》中我最喜欢武松。有勇有谋,为人仗义。虽然粗鲁,但是他是该出鲁的时候出鲁,对恶人不放过对好人自然也不错杀,喜欢帮助别人,为民除害。武松帮人帮到底,做了就敢于承担,不连累他人,做了就不后悔,帮了就帮到底,敢打敢拼,不顾一切。这一切使我十分敬佩。

《水浒传》中的英雄好汉可以称得上重情重义。我们生活中很少人做到“义”这点,都是忘恩负义,当然,也不是说所有人都这样,现实中有些人得到好处就跑,有时候还抢占、欺骗,但故事中一百零八位好汉不同,他们不贪图小便宜,不侵占别人的东西,反而帮老百姓夺回被抢到侵占的东西,他们不轻易骗人、撒谎,可以为别人赴汤蹈火,对兄弟义气,可以牺牲自己的性命换取别人的性命,现在的社会几乎没人能做到以命换命。所以,现在的社会很少人做到重情重义这一点。

《水浒传》中有一个较大的缺点,就是对社会女性的歧视,书中写女性都是以“__妇”、“泼妇”、“母夜叉”、“母大虫”这样的称呼写女性。不过,作为古代文学有名的作品,他有其意义,有着不同估量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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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玻璃鞋小说双结局是怎样的

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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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媛的小说玻璃鞋》,90年代所写的一部言情小说,故事内容曲折回环,引人入胜,风靡台湾和大陆。

在原著小说中,《玻璃鞋》小说分成六部,有两个结局,一个喜剧结尾,一个悲剧结尾。

悲剧结尾是,在男女主角解除一切误会要幸福生活时,男主角居然得了绝症,并在女主角怀中死去。

喜剧结尾是,男主女主结婚了,婚后第七年,欣桐产下第二胎。他们同时领养了两名育幼院的孩子,利曜南的腿已经能正常走路,外表看不出来双腿微跛, 然而他左眼的视力始终没有起色。只能在明亮的环境中,感觉到些微光影。但他感恩这微薄的代价,仅以视力换回他深爱的妻子,他知道,老天爷非常的厚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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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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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零一夜》是世界各国人民熟知的阿拉伯经典文学作品。

看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这本书的由来:相传,古时候有块叫波斯的地方,兴起了一个叫萨桑的国家。国王山鲁亚尔因妻子背叛了他,所以万分仇恨女人。因此,他每日娶一个处女,玩过后,翌日凌晨拉出去杀掉。一天,宰相的女儿大胆入宫,每晚给国王讲一个故事,在天亮时停下来,第二天晚上继续讲。讲了1001个晚上,国王终于打消了杀女人的心思,世界著名的《一千零一夜》也由此诞生。

《一千零一夜》又叫《天方夜谭》,里面有许许多多非常古怪的故事,有《山鲁亚尔和山鲁佐德的故事》、《渔夫和魔鬼的故事》、《渔夫和四色鱼的故事》、《盖迈尔王子和白杜丽公主的故事》等等,这里有幽默的、悲哀的、有趣的、可怕的、悲惨的种种故事。我觉得《一千零一夜》里的故事有好有坏,比如说《青年商人加尼穆和宫女古蒂格鲁卜》就属于坏的,加尼穆和古蒂格鲁卜是靠运气的毅力获得幸福的,但《阿拉丁和神灯的故事》就属于好的,因为阿拉丁靠的是一颗不气馁。勇敢的心来夺得幸福的。

书中还有许多故事,它们也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比如说《商人和魔鬼的故事》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要勤动脑筋,勇于克服。《阿拉丁和神灯的故事》让我明白了做人一定要善良。这本书让我领悟到:做人要诚实,不能占别人的便宜,自己应该努力争取。也明白了遇到问题时不要紧张、害怕,只要努力,任何困难都能解决。我想:我们应该努力让自己的能力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让我们的生命充满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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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读小说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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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名著。有人问我为什么,每次我都严肃地回答:“著名的小说不仅能增加我们的知识和见解,还能教会我们如何处理生活中的一些事情,让我们变得更好。”

我最喜欢的小说是《水浒传》。这部小说讲述了梁山英雄从起义到繁荣,再到最终失败的故事。这部小说还描绘了水泊800英里长的凉山,那里的英雄们生活在一个理想的社会里,“四面八方共享一个共同的领土和不同的姓氏”虽然外表语言从北到南、从西到东各不相同,但语气是真诚的,忠诚和信念没有什么区别。出于这个原因,美国作家赛珍珠把书名翻译成《四海之内皆兄弟》。

小说还生动地描绘了宋江、吴用和林冲。我最喜欢的情节是“智取生日”。因为这个情节的内容非常精彩,晁盖等人瞒过了他们的生日,每个人都表现出了他们的风采和特长,使得这篇文章很有魅力。

在阅读过程中,我发现《水浒传》有一个非常特殊的结构。作者采用先分后合的链式结构。前44遍先讲述一个英雄的故事,然后《百川与海》逐渐发展到水泊的梁山大聚义。第七十次之后,作者写道,他们向政府屈服,最终失败了。这使得这部小说联系紧密,线索清晰。

我喜欢《靖阳港吴淞打虎》的情节和章节。为了回家与哥哥团聚,宋武途经泾阳港。喝酒后,他坚持要翻过这座山。餐馆无法阻止他。”来到景阳岗,宋武看到标语牌上有一个印章,知道里面有老虎,又怕回头被餐馆嘲笑,只好硬着头皮一步一步上了永子。回望这一天的颜色,“渐渐倒下”的描述不仅指出了老虎出来觅食的时间,也显示了人们恐惧和焦虑的心态。它也渲染了恐怖和悲伤的气氛,让人在阅读时感到毛骨悚然。如此精彩的细节描述只有通过精读才能实现。

我也喜欢书中人物鲜明的个性特征,如鲁·和他在的同事jy嫉恶如仇,侠义无畏,脾气火爆,而鲁·则粗犷温和,豁达通情达理。另一个例子是林冲和宋武,他们都在小说中被描绘得非常详细。他们都擅长武术,都有勇气和足智多谋。

我喜欢《水浒传》。这让我受益匪浅。它的存在促进了我的成长,增加了我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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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夏至小学作文

全文共 1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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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中,是谁的眼泪在飞?是我的眼泪,微风吹拂着我的发丝,不经意间去撂一把。我的眼珠里,有几颗晶莹的泪珠在打转,然后,飞向天际。关于小学夏至作文大全

芊芊走了。

拿起这张已经泛黄的照片,上面有两个女孩,我已记不清旁边的那个他的容颜,可那因她而蠢蠢欲动的少女情怀却始终被记忆珍藏在一个安静的角落,在阳光下不时闪闪发光。那个青涩年代,留给她一朵记忆的花,长开不败。那朵记忆的小花就是一束彼岸花。

曾经和你一起种下一束彼岸花,我们两个在彼岸花前留下誓言:不管以后我们是不是远隔千里,我们都要记着当初的约定,我们要在彼岸等待着对方。芊芊。芊芊。你还记得我们当初的约定吗?你会在彼岸等着我吗?

我沿着小巷一直往前走。这条小巷与我刚到这儿时的那条小巷完全不同了。以前冷冷清清的,只能听到几声风吹树叶的声音。现在不同了,整条小巷全都摆满了小摊,充满了小菜商的叫卖声。不知是哪种力量吸引了我,我一直往前走,居然走到了公园。

原来是公园里大片大片的彼岸花吸引了我。那些彼岸花开得是多么的绚丽多彩,花团锦簇,姹紫嫣红,好美。我想起了以前与芊芊在一起的那些美好,我陶醉在以前的世界里。在那个世界里,我看到了芊芊,我看到了芊芊正在朝我微笑:“宁宁,我在彼岸等着你。”我闭着眼向梦中的那个芊芊走去,不料撞到了一个人。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女孩。

我望着那个女孩,充满歉意地对她说:“对不起喔”

“没关系了,我能和你交个朋友吗?”那个女孩说。

我没有回答她。可能这个女孩的心中对我已有一丝厌恶,她或许会怪我太冷淡了。可是,她不知道,“朋友”这个词让我深深受到了打击,对我来说的朋友,这辈子只有芊芊这一个,谁都不能替代芊芊成为我的第二个朋友。

或许是我的离异的家庭让我过度地成熟起来,同时也让我变得冷冷的,就像一个冰球,我不想去接近那些温暖的东西,也不喜欢别人来接近我。或许最适合我的人只有芊芊,因为芊芊的遭遇和我一样,她和我一样是个冰球。所以我和她才会成为朋友,成为那种亲密的朋友。这个世界上可能也就只有我和芊芊有这样的遭遇,我只有和芊芊才能成为朋友。

“你发什么呆喔。傻瓜啊,不会说话”那个女孩又对我说话了。关于小学夏至作文大全

我的心和我的人一样,都是冷冷的,我不喜欢和人讲话,也不喜欢某些无聊的人来和自己说话。

“朋友?这个词对我已经很陌生了,我没有朋友,也不想有朋友,所以请你不要来烦我。”我冷冰冰地对那个女孩说。

“没有朋友?那我们就成为朋友啊。”女孩又说。

“不,不,你不能成为我的朋友。这辈子我只有芊芊这一个朋友”我极其冷酷地对那个女孩说,并警告她不要再吵我。

我转过身,发现那个女孩还没有走。她还一直呆在那儿,我生平第一次有些于心不忍,我对她说:“那,我们来认识一下。”

我看见她露出了胜利的笑容,那种笑容有点窘迫,我从没看见过谁的笑容陷入这样的僵局。她然后说:“我叫夏冰,你呢?”

我回答她:“冰,好一个冰字。你这块冰或许会将我彻底融化。但是,我们只是认识的人,我们永远不可能成为朋友。我叫张亦凡,我的小名叫宁宁,你以后可以叫我宁宁。”

“哦”她回答我。

我看着她,她看着我,我们两的目光对视着:

“我一定会让你承认我这个朋友的。我真想不通,如此一个美丽动人的女孩怎么会不喜欢交朋友呢?难道她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不知道她刚才说得那个芊芊是谁,这个人好象对她很重要的样子。宁宁,从今天开始,我就成为你认识的人中的一个了,我也相信我们以后会变成朋友的。”

“呵,我们是不可能成为朋友的。除非,除非这个世界上从没有出现过名叫芊芊的女孩,不过如果没有这个女孩,那我真不知道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既然这个世界不能没有芊芊,那我就不可能会有第二个朋友。”

回家的路上。小巷,开满一路的彼岸花。芊芊,我对你的爱此时已化作泪水,悄然落下……我知道,你会在彼岸等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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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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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寒假里我读了好多书,例如《窗边的小豆豆》《十万个为什么》《80天环游地球》《万尔德童话》等。

我个人比较喜欢看《凡尔纳科幻故事之神秘岛》这本书是儒勒。凡尔纳写的,在19世纪享誉世界的科幻小说家,她也被称为是“科学时代的预言家”。《神秘岛》描绘了一个奇异多姿的科幻故事,美国南北战争时期,愤怒的南方军队囚禁了北方军队做俘虏,把他们困在一小城里。五个北方人乘坐热气球一起逃亡。五个人以为从此就获得了自由,却没想到中途遇到了猛烈的暴风雨,尽管他们扔掉了所有的身外之物,但还是被猛烈的暴风雨吹到了一个荒岛上,他们开始了勇敢的生活。

在恶劣的条件下,他们一直保持乐观的心态,顽强的同命运做斗争,一直没有放弃过对幸福的向往跟追求。这些顽强的人用自己的双手克服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他们自己制造了陶器。玻璃。电报机它们的诞生是几个人血汗的结晶,荒岛成为了一个富饶之地。

这本书告诉我们在困难与绝望之前,要凭自己的智慧和勇敢学会面对困难,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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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放弃我抓紧我》原著小说结局厉薇薇和谁在一起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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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王凯、陈乔恩主演的电视剧《放弃我抓紧我》将于12月11日起在湖南卫视金鹰独播剧场播出。那么原著小说结局厉薇薇和谁在一起,让我们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该剧讲述了设计师厉薇薇因为一次意外失去了部分记忆,记忆停留在23岁,与以前的爱人逐步解开过去的误会,找回爱情的故事。

放弃我抓紧我大结局厉薇薇与陈亦度分手的原因究竟是什么,为何在厉薇薇失去记忆后,发小霍骁突然出现在厉薇薇面前谎称是她的未婚夫?

其实霍骁从小就喜欢厉薇薇,但还没来得及表白就被陈亦度截胡了,所以最后不得不使计破坏厉薇薇与陈亦度的爱情,而因为意外导致厉薇薇失去记忆,所以霍骁从中抢回厉薇薇,但却发生了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事情。

放弃我抓紧我大结局厉薇薇回溯过去,发现自己和身边的人在忙碌中逐渐忘记了最初的梦想。曾经的厉薇薇是个表面没有感情的女魔头。陈亦度是DU集团董事长,阴郁俊美才华横溢,冷酷无情的霸道总裁。

经知情人透露厉薇薇与陈亦度的分手是因为霍骁与Tiffany的介入才导致分手的,之所以变成相见眼红的敌人,都是TiffanyA喜欢上了陈亦度而又嫉妒厉薇薇,所以制造意外让厉薇薇溺水身为。但是没想到厉薇薇大难不死可却失忆,因此Tiffany变得蛇蝎毒肠屡屡陷害厉薇薇,可最后Tiffany还是被leo的爱打动退出这段争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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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绝代风华小说作文

全文共 1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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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着那道利剑就要穿过千羽圣雪,却突然间,消失不见了!众人再次吞下一大口水,这可是灵王的灵技!灵王的啊!然后,就这么……没了?……他们是不是只是做了一场梦?

云晖再次跌倒在地,眼里取之而代的是惊恐!只有他知道刚才并不是消失而是轻而易举的被一道无形的防御强给吞噬了!这是何等恐怖的力量!如果那个人出来,恐怕自己在他手上一招都过不了就被灭了吧!这个人到底是谁!竟然有怎么强大的实力,而且还怎么护着云圣雪,看来要在掂量掂量千羽圣雪了,竟然能让这么强大的人护着她!(云晖老头,你真有先见之明)

千羽圣雪快步走出烟雨楼,再次拉上帽子,将自己绝世的容貌再次掩盖起来。没走几步,突然听到眼前“扑通”一声,抬眼便看见了跪在自己前面的,年轻人。(没错,你没有看错,就是年轻人。众人:滚!说重点!)

千羽圣雪看着眼前跪着的衣衫不整,头发凌乱,而且衣服上面甚至带有血迹与油污的黑衣人,嘴角狠狠的抽搐了一下,她,刚才是不是惹了什么人?没等千羽圣雪反应过来,黑衣人却突然冒出一句“求你收留我吧!”

呃……她可以把这个理解为骚扰么?千羽圣雪认真的思考了几秒钟,准备绕过眼前的人继续走自己的路。那人却一把拉住自己的脚,千羽圣雪皱了皱眉,拜托!她可是有轻微洁癖的人!如果是个女生还可以忍受,但是……

千羽圣雪将灵气贯入脚上,准备抬脚。但是脚被男子紧紧的抱住,千羽圣雪眯了眯眼,看来此人的实力绝对在她之上,且绝对不会低!

“唉。”默默的心里默哀三分钟,再叹一声自己命苦,屏息凝神蹲下身来,以免闻到那股恶臭味“小伙子,我看你骨骼惊奇,必定是练武奇才,英俊非凡,眉宇之间透着一股王霸之气,将来维护宇宙正义与和平的重任就交给你了!啊呸!是保卫封痕大陆的重任!但是呢。”千羽圣雪故作深沉的停顿了一下“你这样抱住别人大腿是不好的,有损我封痕大陆之威严!怕是要被其他人耻笑,所以。”她凑近男子“请你放开我的脚好吗?”

男子似是察觉了千羽圣雪的想法,有些尴尬的放开了她的脚。但依然跪在地上“对不起,主人。刚才太激动了。是我不好。”千羽圣雪淡淡的哼了一声,似是对刚才他的举动还略有不满“喂!小子!谁说过我收你了!我可从来不收无用之人!”“对不起,但是我绝对会证明我绝对不是一个无用之人!”千羽圣雪略有一怔,看到了男子清秀苍白的脸和那双满是坚定之情的眼睛……当年,自己似乎就像眼前这个男子呢……潇和澈,你们在哪里?当年那两个给她关心与温暖的女孩儿,在哪里?

斗篷下冰紫的眼睛有些迷离,还带着一丝丝的迷茫……但很快又恢复到冷酷与冷漠。“是么?那么就像我证明你的决心吧!”

[绝代风华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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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明若晓溪小说大结局番外

全文共 8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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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明若晓溪番外篇) 作者:明晓溪

二年丙班的教室,已经是上午的第四节课。

明晓溪边听课做笔记,边感觉身上阵阵寒意,两道愤怒的目光瞪得她胳膊上的寒毛都竖起来了。

“再瞪我,就变金鱼眼了啊。”小泉也真奇怪,瞪了一上午,眼睛都不会酸吗。

“你这个无情无义的女人!”恶狠狠的声音从小泉的牙齿间磨出来。

“我哪里无情无义了。”恶狠狠瞪回去。

“哈、哈、你还敢说!”小泉逼近她,眼神更加凶恶,“你是不是又跟牧流冰在一起了!”

“呃……是又怎样……”

“澈学长呢?!你抛弃了澈学长对不对?!”

明晓溪无力道:“小泉,我拜托你好不好,我什么时候抛弃澈学长了。”

“那就是你脚踏两只船!”更加恐怖的罪名。

明晓溪直接晕死在课桌上:“说过n次了,澈学长不喜欢我,他是神一样完美的少年,不可能对我有兴趣的啊。根本就没有开始过,说什么抛弃抛弃的,好象我很恶劣。”

“他喜欢你。”

“不喜欢。”

“他就是喜欢你!”小泉凶巴巴,“我的直觉从来没有错。”

又是直觉,明晓溪扁扁嘴,懒得理她,继续听英语老师讲课文。

小泉转转眼睛,忽然贼笑道:“喂,是不是只要确定澈学长喜欢你,你就可以抛弃牧流冰,坚定地投入澈学长的怀抱?”

这女人疯了,明晓溪离她远一点。

居然不理她?!小泉夺走明晓溪手里的原子笔:“包在我身上,我一定会让你知道澈学长的真正心意。到时候,可不许你再跟牧流冰在一起了。”

明晓溪叹口气,从她手里又将笔夺回来:“小泉,你听好了。第一,澈学长是我的朋友,你不要把事情弄得很尴尬;第二……”她的脸红了红,“……我喜欢冰。”

“不!可!以!”

小泉一声怒吼,惊呆了正讲课的老师和全班同学。

英语老师推推眼镜,脸色发青:“小泉同学,明晓溪同学,你们在干什么?!”

明晓溪正准备站起来道歉,小泉掐住她的胳膊,满脸堆笑、笑容灿烂地回答:

“老师,刚才明晓溪同学对我说她实在太喜欢太崇拜老师了。每次要上老师的课,她前一天晚上都会兴奋地睡不着觉,上课的时候耳朵舍不得动一下、眼睛舍不得眨一下……那,我就批评她,说她喜欢老师可以理解,可是只要将老师讲的功课很努力地学好,老师就会很高兴了,千万不要给老师的感情带来过多的压力……所以,我告诉明晓溪同学说不可以。”

英语老师涨红了脸,心脏狂跳,课本紧张地握成一团:

“咳……小泉同学做的很好,大家只要用心上我的课,我……我就很欣慰了。”

这会儿,脸色发青的换成明晓溪了,她怒声低道:

“小泉,我跟你绝交!”

小泉笑得奸诈:“姐妹,你应该感谢我才对,他的英文考试保你高分通过。”哼,让她心爱的澈学长痛苦,这点报复是很轻很轻的了。什么嘛,明明都已经跟牧流冰分手了,眼看澈学长有了希望,结果牧流冰却偏偏受伤住院。唉……明晓溪这个心软的笨蛋……

下课铃响了,英语老师离开教室,二年丙班的同学们纷纷收拾东西。忽然,“哗——”地一声惊呼,女生们眼冒桃花地盯住门口,班里鸦雀无声,只听见十几颗粉红少女心蓬蓬乱跳。

明晓溪好奇地抬起头。

原来是牧流冰。

他穿件黑色衬衫,略微苍白的面容,清冷的双眼,嘴唇象花瓣一样柔软,冷冷站在门口。中午的阳光灿烂地洒在他修长单薄的身上,冷漠孤独的气质,却脆弱美丽得象是水晶做的天使。

明晓溪看得呆住了。

呵呵,怪不得他被称为光榆第一美少年,果然是超俊美的。

众女生望望牧流冰,又望望明晓溪,见他和她痴痴相对,目光流转,千般爱万般恋尽在这脉脉的凝视中,不由感动地纷纷拿出小手绢擦拭眼角的泪水。

好浪漫啊!

呜——,她们也要这样的爱情!!

******

校园里有一片小树林,茵茵的草地,凉凉的树荫,是学生们午后休憩最喜欢去的地方。可是此刻,一排十几个西装笔挺戴墨镜的大汉,凶恶地将树林戒严,连只耗子也别妄想溜进去。

兴奋的光榆学生们在树林外挤来挤去,校报的记者们甚至动用了高倍望远镜向林中窥探。哇,光榆第一美少年和风头最劲神秘少女在那里幽会啊,不知道会不会接吻,不知道会不会做爱做的事……只是想一想,口水就快要流下来了。

“你今天居然会来上课。”明晓溪边吃汉堡边好奇地打量牧流冰,“伤口还会不会再痛?”

牧流冰懒懒倚在树干上:“一走路就隐隐作痛。”

“呃……”什么嘛,就那么一点伤,都过了二十几天了还好意思说痛。明晓溪偷偷白他一眼,算了,只当他在撒娇好了。“那你吃完饭就快点回去休息吧。”

“在屋子里很无聊。”

“所以你来上课?”

“上课也很无聊。”他睡了整整一上午。

明晓溪瞪他:“那你来学校做什么。”

牧流冰凝视她:“忘了吗?是你要我回学校上课的。你说不喜欢一个只会打打杀杀的笨蛋。”

然后,他闭着眼睛微笑,笑容无邪而纯净。

望着他的笑容,明晓溪的心渐渐温柔得象春风中的湖水,她伸手摸摸他的脑袋:“冰,你饿不饿,削个苹果给你吃好不好。”

“我不是小狗,不要乱摸我的头。”

明晓溪又用力揉了两下,把他的头发揉得毛毛的,才笑着放过他。她拿起一只苹果,准备削给他吃,他却抓起了一个汉堡。

“喂,你不能吃这个!”明晓溪抢回来。

“为什么?”

“汉堡对你的胃不好,吃了会胃痛的。”

“可是你却一连吃两个汉堡了。”牧流冰怀疑地看着她。草地上白底粉色碎花的餐布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寿司、生鱼片和水果,每样都让人垂涎欲滴,可是她偏偏只吃汉堡包。

“我……呵呵……”明晓溪干笑。

“汉堡很好吃对不对?”

“呵呵……还不错啦……”

“那让我吃一个?”看她吃的那么香,他有点动心了。

“呃……其实也不是很好吃……”

“明晓溪!”

明晓溪在他目光逼视下,终于投降:“好啦,我说实话。汉堡吃起来比较快,快点吃完就可以快点走了。”

牧流冰瞪住她。

双手渐渐变得冰凉。

他绷紧嘴唇:“为什么要快点走,你不喜欢跟我在一起吗?难道……”她在骗他对不对,她重新回到他身边,只是因为同情。

“这里只有咱们两个,外面却围了一群保镖和看热闹的同学,怪死了。”明晓溪摇摇头,“我不喜欢这种约会的气氛。”

牧流冰的双手恢复了一点热度。

“冰,下次咱们到海洋世界去玩好不好?”明晓溪两眼放光,“我好喜欢看海豚表演!”

“好。你先吃一个寿司。”牧流冰夹了个紫菜寿司给她。

明晓溪乖乖吞下去。

“寿司吃起来也很快。”他告诉她。

“哈哈,你不懂了是不是?寿司虽然也很快,但是凉冰冰的;汉堡就不同了,热乎乎的,又有肉饼,还有点蔬菜,营养比较均衡啦。”明晓溪得意地说。

“不过,咳!”她捂住嘴,眨眨眼睛,“不合适你吃,真是可惜。呵呵,你还是吃些水果算了。”

牧流冰看看她,又看看汉堡,怎么总觉得她在偷笑呢?

宁静的树林。

午后的风轻轻吹来。

郁郁绿绿的树阴。

明晓溪靠着树干,牧流冰躺在她的腿上舒服地睡着。

“冰,咱们走了好不好?”

她用手轻轻抚弄他黑玉般的头发。

“好困……”他呢喃着翻个身,“……让我睡……”

明晓溪心里挣扎着。

她其实真的很不习惯把别的同学赶走,只由她和冰占据这个树林;但是,冰象个孩子一样睡得这样香甜……

她叹口气。

手指轻轻抚弄着他,让他睡得更香些。

牧流冰的黑发在她指间缠绕滑落,柔柔顺顺,象丝绸一般优美。

“冰,你的头发好美,”明晓溪轻声赞叹,“如果能留得长长的,一定会更美吧。”漫画里的美少年都会有着美丽的长发。

“好。”

牧流冰答应她。

“啊,你醒了,”明晓溪不好意思地想把手缩回来,却被牧流冰握住,将她的指尖温柔地含入唇里。

触电的感觉……

明晓溪只觉一股强大的电流麻麻烫过全身!

连脚趾都酸麻得蜷缩起来!

她惊得将手猛力抽回,脸颊通红,结结巴巴:“你……你……”

牧流冰滚烫的呼吸在她唇边:

“晓溪,我是你男朋友啊。”

“色……色情……”明晓溪脸红如番茄,“色情片里才会吃手指头……”

“咦,你看过色情片?”牧流冰大笑。

“记录片?”

“……就是那种没有剧情只有动作的片子,怎样?!”明晓溪挺起胸脯,谁怕谁呀,这个时代谁没有或多或少看过。

“啊?”

牧流冰笑着吻住她。

无数颗金星在明晓溪眼前旋转,身上的力气一点一点自手尖、脚尖被抽走。

他吻着她,轻轻启开她的唇瓣。

他深深吻着她。

她忽然咕囔着说了句什么。

他没有听清,呻吟着啄吻她,轻轻问道:“……什么?”

“樱桃……”

“……?”

“听说接吻高手可以只用舌头就把樱桃杆儿打成结……”她吃吃笑。

“你是高手吗?”牧流冰抵着她的额头笑。

“嗯……试一试!”

明晓溪环住他的脖颈,一把拉下他,伸出粉红的小舌头,用力深深吻着他。

牧流冰的脸颊绯红如醉。

明晓溪的脸颊通红似霞。

郁郁绿绿的小树林里,他和她在练习樱桃接吻法。

(嘘,非礼勿视,各位姐妹还是自己回家练习好了,:p)

******

“嘴肿得象香肠。”小泉仔细打量她。

明晓溪立时捂住嘴唇!

小泉贼兮兮凑近她:“脖子上还有草莓哦,战况是不是很激烈。”

明晓溪竖起衬衫领子,目光如飞箭:“喂,你远些好不好,干什么趴到我身上来。”

“重色轻友!”

“我哪有!”

小泉嘿嘿笑:“牧流冰可以趴到你身上种草莓,我靠你近一些都不可以,不是重色轻友是什么!”

明晓溪没好气道:“好吧。”

“……?”好什么?

明晓溪凑近小泉,也笑得一脸贼兮兮:“那我就在你身上也种几颗草莓,就不算重色轻友了吧。”

小泉躲出老远:“哎呀,恶心死了!”

明晓溪笑得打跌,臭小泉,想欺负她还要再修炼修炼啊。

下午的时光,在明晓溪忽而怔怔出神、忽而脸红如霞中飞快地流逝了。转眼到了放学的时候,她和小泉正收拾东西,却忽然看到东浩雪上气不接下气地冲进教室里来。

“不好了!不好了!”

东浩雪大口喘着气。

“怎么了?慢慢说。”

明晓溪轻拍她的后背帮她顺气。

“那个……牧哥哥把学校封了……谁也不让出去……”东浩雪紧张地说。

明晓溪怔住。

******

光榆学院校门处,一字排开二十几个烈焰堂大汉,他们将放学要出校门的学生们阻拦在学校里,不让他们出去。学生们已经开始愤怒了,大声抗议着,然而大汉们一个个面无表情根本不为之所动。

明晓溪和小泉、东浩雪赶到时,一些男生挽起袖子正准备同烈焰堂大汉们打架。

“为什么不让我们走?!”

“要走也可以,先让我们搜身。”

“你们是警察吗?我们是罪犯吗?凭什么搜我们的身!”

“对啊,凭什么!凭什么!”

…………

烈焰堂大汉们凶恶地瞪着学生们:“不想活了是不是?知不知道你们在跟谁说话!”

“知道,不就是烈焰堂吗?”

一个清亮的女声破众而出!

大汉们的面色霎时阴沉下来,烈焰堂响当当的名头神见神让、鬼见鬼躲,居然被个女孩子当众挑衅!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

定睛一看——

众大汉抽口凉气。

阳光中,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眼睛亮晶晶,嘴角爱笑地弯着,明明是小巧玲珑的身子,却偏偏带着威风凛凛的气势。天哪,这可不正是数次打得他们人仰马翻,并且被少爷视若珍宝的明晓溪小姐!

腾田赶忙闪出来,恭敬道:

“明小姐,您好。”

明晓溪看看他,不认识。不过眼看他的态度从目空一切迅速转成毕恭毕敬,不禁又好气又好笑。

她皱皱眉头:“为什么不让大家出去?”

腾田陪笑:“是少爷的命令,您也知道,我们做人手下的……”

冰?

明晓溪的眉头皱得更紧:“他现在哪里?”

“少爷在……”腾田忽然向她身后望去,鞠躬行礼,“……就在这里。”

明晓溪转过身。

太阳渐渐西下,阳光染上淡淡的红晕。牧流冰从一个阴暗的角落走来,肌肤苍白得近乎透明,嘴唇鲜艳如红枫,他的眼神阴暗萧杀,单薄孤独的身影与温柔的夕阳辉照显得格格不入。

牧流冰的出现就象一道寒流,冻得当场静默无声。

诡异的静默。

东浩雪打个寒战,抱紧小泉的胳膊:“牧哥哥……象个……魔鬼……”从地狱里面出来的魔鬼。

小泉点头。明晓溪满身跳跃闪耀着阳光,牧流冰是一片执拗阴沉的黑暗,这两个人在一起真是奇怪啊。

明晓溪张口便欲问牧流冰,想一想又觉不妥,便大步走上前将他拉到一个别人看不到的地方。

于是,只有他和她两人。

“冰,发生了什么事情吗?为什么不让同学们回家?”她努力把语气放得很轻。

牧流冰不说话。

明晓溪深吸一口气,努力笑得温柔:

“告诉我好不好?我会帮你啊。别忘了,我可是无往而不胜的明晓溪呢!”

牧流冰的眼底沁出一抹痛苦。

还是不说话?明晓溪看看他,再看看他,在地上转了三个圈,从一数到十,他还是不说话,她终于忍无可忍地爆发了!

“喂,你说话好不好?!你有什么权力不让大家回家,你有什么权力搜大家的身!就算是警察也不能随便这么做!当黑社会的头子很了不起吗?!你很了不起是不是?!”

“明晓溪!”

牧流冰瞪她。

“不要叫我明晓溪!”她握紧拳头瞪过去,“你知道我刚才多想打人吗?姑娘我从小就爱打抱不平,哪个流氓阿飞见了我不是吓得屁滚尿流?!可是,刚才我却不能教训那些烈焰堂的人!因为——他们是你的人!”

明晓溪的拳头握得咯咯响:“那么嚣张不让同学们回家,那么嚣张要搜同学们的身,可是,我却没有办法象以前一样痛痛快快地揍他们!就因为他们是你的人,你——是我的朋友……不要叫我明晓溪,我觉得丢人!!”

她气得胸口剧烈起伏。

牧流冰站得笔直,孤傲修长的身子迸出令人窒息的脆弱。

明晓溪咬住嘴唇,凝视他。

良久。

她终于说:

“你不愿意告诉我原因对不对?好,我也不问了。或许,你根本就没有什么原因,不过是少爷脾气来了,耍着大家玩一场。”

说完,她转身离开。

管它是烈焰堂还是牧流冰,对就是对,不对就是不对!她边走边活动脖颈手腕,如果不能解决,就打一场又怎么样?即使跟冰在一起,她还是明晓溪!

还有,这是什么破学校,学校的保安呢?管理人员呢?一个个缩头乌龟!

“项链……不见了……”

牧流冰的声音很低。

明晓溪猛地站住,怔怔回过身。

“什么不见了?”

“你送我的水晶项链不见了。”

早上出门的时候,项链还在胸口。可是下午正上着课,他突然发现项链没有了!疯了一样冲出教室,他在校园里到处寻找,每个角落都找过了,可是都没有找到。他担心是项链掉落后,被别的同学捡走了,眼看下午放学的时间就快要到,于是他命令手下们限制学生离开学校,直到找到项链为止。

没有了她亲手为他带上的水晶项链,他的心底满是无可忍受的空落和恐惧。

…………

在牧流冰修长的手指间,一条项链发出流动的细碎的光芒……

项坠是一个雪花造型的水晶。那么晶莹剔透,那么细致柔美,映衬着地上皑皑的白雪,好象一个有生命的精灵,绽放出有灵气的神采……

“它是不是很象你的眼睛?”明晓溪轻声说。

“我的眼睛?”

“对呀,我觉得它就象你的眼睛一样清澈,透明,美丽……”

…………

她把水晶项链挂在了他的脖子上:“你可以不再戴它……当你不再喜欢我的时候……”

“坏丫头……那岂非让我从现在开始每分每秒都戴着它?而且,我还会整天担心它会不会自己掉下来……”

牧流冰捏捏她的鼻子,笑得比水晶还漂亮……

…………

原来是这样啊。

明晓溪手足无措:“对不起,我不知道……那……我会帮你去找的……”

“找了很多地方,但是都没有。”

没有了项链,是不是,也就会没有了她。

他不敢去想。

只觉得胸口象被挖出了一个乌溜溜的血洞。

明晓溪走过去,轻轻拥住他:

“我再买一条新的送你好不好?”

“我要原来的那条。”

明晓溪将他抱得更紧些,仰头微笑:“那我就陪你去找,我们一定会找到的。”

牧流冰摇头:“万一是被谁捡走了,就再也找不回来。”

明晓溪轻轻皱眉:“冰,就算是项链被人捡去了,也不可以搜同学们的身啊。要不然,咱们贴个布告,请捡到项链的同学把它还回来。”

牧流冰目光阴郁:

“不。我不相信他们。”

明晓溪沉默半晌:“不可以因为一条项链就限制别人的自由。让同学们离开吧。”

牧流冰盯紧她:“那只是一条项链吗?”

“是的。”

他被冰冷冻得僵住,喉咙有些沙哑:

“它,是我的生命。”

明晓溪的眉头皱得紧紧的:

“就算它是你的生命,可是,对其他的同学而言,它也只是一条是再普通不过的项链。”

“他们与我无关。”

牧流冰的声音带着淡漠的冷酷。

明晓溪的心一下子抽紧了。

她忽然觉得无法忍受!

她和他,仿佛两个世界的人,说着两个世界的话。

她调整呼吸,凝视他,眼睛亮得惊人:

“让同学们离开,否则,不要怪我做得让你太难堪!”那些大汉们并不是她的对手。

******

东浩雪望着转眼间撤走的烈焰堂大汉们,看着同学们终于可以出去校门了,满脸崇拜地说:

“哇,明姐姐实在太了不起了!我就知道,只要明姐姐出马,没有做不到的事情!”

小泉懒洋洋地应着:“是啊。”

东浩雪忽然压低声音:“小泉姐姐,你有没有觉得牧哥哥变得越来越可怕了。”

小泉还是懒洋洋:“是啊。”

“是啊是啊,小泉姐姐好象漠不关心的样子,”东浩雪不满地撅起嘴,“我最喜欢的明姐姐跟越来越可怕的牧哥哥在一起,你都不关心吗?亏你还是明姐姐的好朋友呢!”

小泉咬牙切齿:“我怎么不关心!跟她说过多少次了,让她抛弃牧流冰,跟澈学长在一起有多好!可是这个笨蛋明晓溪……”

“不要!”东浩雪捂住耳朵,“澈哥哥是我的!!”

“你的?”

“我长大了要嫁给澈哥哥!”

小泉斜她一眼。

东浩雪嘿嘿笑着:“小泉姐姐,其实我哥也很不错啊。而且,我偷偷告诉你啊,我那个笨蛋哥哥暗恋明姐姐呢!”她两眼放光,“咱们想办法让明姐姐和我哥在一起好不好?……”

小泉挥挥手:

“我要回家了,再见。”

“喂——!喂——!”东浩雪跺脚喊着。

******

深夜。

牧家大宅。

清冷的月光洒在露台上,青藤在夜风里瑟瑟作响。少年孤独的身影蜷缩在白色藤椅中,面容被月光映照,有种病态的苍白。

他觉得好冷。

彻骨的寒意自胸口一直一直冰冷到他的四肢。

胸口空荡荡的。

没有了那条项链。

也没有了她。

她转身而去的背影,毅然决然,好似没有丝毫的留恋。在淡淡晕红的夕阳中,她的离去,带走了最后一点温暖。

静静的露台。

他抱紧在藤椅中,月光将他斜斜映成地上一团淡淡的黑影。他身上的衣裳很薄,初春的夜风很冷。也许会生病吧,可是,还有谁会担心呢?她走得头也不回。

牧流冰将额头埋在膝盖里。

他不想让月亮看到自己心底淌血的伤口。

青藤轻轻响动。

就象一阵轻轻的脚步。

一只手揉弄牧流冰的头发。

“嗨,睡了吗……”

牧流冰浑身僵硬,他不敢动。

“真的睡了啊,”轻轻沮丧的声音,“中午都睡了,晚上还睡这么早……也不知道穿厚点,万一冻病了,担心的还不是我?”说着,她弯下腰来,拉起牧流冰的双臂,想要把他背进屋子里面去。

他伏在她的背上。

她的温暖象夏日的风,熨热了他的胸口。

她背起来他,忽然感到不对劲,眨着眼睛笑了笑,又将他重重扔回到藤椅中:“喂,你装睡啊,居然骗我背你。”呵呵,他的心跳那么快,哪里象是一个睡着的人。

牧流冰睁开眼睛,古怪地看着她:

“你来干什么?”

明晓溪笑得一脸轻松:“不高兴我来是不是?那好,我现在就走啊!”

牧流冰狠狠瞪着她。

若是要走,就别来惹他,这样在他的心口来来去去,会痛得想要呻吟。

她蹲下来,笑盈盈瞅着他:

“冰,我找到了哦。”

一条闪着银光的项链抖落在她的指尖。雪花的水晶吊坠,在皎洁的月光里晶莹剔透,闪烁着梦幻般的光芒。

牧流冰瞪着她。

她身上很脏,到处沾着泥土,脸上也是脏兮兮的,右脸象是被什么动物抓了几道爪痕,头发里还沾着几叶青草。

“你去找它了?”

“是啊。”

“找它做什么!它不过是一条普通的项链。”

她笑得可爱:

“才不普通呢,冰戴上它好漂亮。”

牧流冰的喉咙忽然酸热。

“一直找到现在?”

“是啊,我找得好辛苦啊,到处都找不到,急得我团团转!后来,我总觉得一定是咱们……咳……的时候掉在草地里了,于是又跑回去一点一点地找。哈哈,你猜它到哪里去了?原来是有一只流浪猫把它捡走了,哎呀,那只猫好凶的,我从它窝里偷的时候还被它抓了一下……”

她兴高采烈地说着,眼睛亮亮的象星星。

牧流冰望着她,良久良久,声音暗哑:

“我以为……你生气了……”

明晓溪抓抓头发:“没错啊,我是很生气,因为你那样做实在是太霸道太蛮不讲理了!我现在都还在生气啊!”

他的心又沉下一点。

“不过,”她凝视他,微笑着说,“我很开心你那么珍惜我送你的项链。”

她握住他的手:

“冰,你很喜欢我对不对?”

牧流冰的脸微微发红,满涨的胸口,使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夜风中,青藤沙沙响。

明晓溪仰脸凝注他,目光里充满大海一样深邃的感情:

“冰,我喜欢你。”

他象被魔法定住,心脏不会跳动,手指微微发颤。

她微笑:

“我喜欢你,不是这一条项链可以改变的。你有这条项链,我喜欢你;你没有这条项链,我还是喜欢你。因为你珍惜这条项链,所以,我翻遍每一块土地也要把它找到……”

牧流冰的血液在全身激荡。

他低吼一声:

“闭嘴!我要吻你!”

情人之间的吻,没有距离,只有两颗相爱的心。

月亮害羞地躲到云层后。

他吻着她,吞噬般地吻着她,恨不能将她揉碎在自己的骨髓里。

过了很久,面颊桃红的明晓溪轻轻推开牧流冰。

“接下来,我要说你了哦。”她努力严肃地看着他,“今天下午,你做的很不对。项链对于我和你是十分重要的东西,可是,于其他同学有什么关系呢?因为自己的痛苦和焦急去伤害到别人,是错误的。”

牧流冰沉默。

她捧住他的脸,轻声道:“尝试着慢慢去改变好吗?或许一开始会觉得很困难,可是,我会陪着你。”

“如果……我无法改变呢?”他眼底阴郁。

她怔了怔:“世上怎会有无法改变的东西呢,只看你愿不愿意去做。冰,如果只是对我,因为我喜欢你,很多很多事情都可以不在乎;但是,请不要随意伤害到别人。”

“你……在威胁我吗?”或许她知道,她掌握着他的幸福与痛苦。

“不是。”她将水晶项链戴在他的脖子上,轻轻啄吻他的唇,“因为我想永远和你快乐地在一起,所以不希望发生一些不好的事情,使得我必须离开你。那样的话,我会非常难过。”

她的吻,象空气一样轻。

牧流冰吻住她:

“我会学着去改变的。”

明晓溪闭上眼睛,唇角的微笑象美丽的月光。

她环住他的颈背:“我也会去学的……”

“……?” 她缠绵地回吻他,偷偷笑:“明天我就去买两斤樱桃。”呵呵,她可是无往而不胜的明晓溪,区区樱桃接吻法还不是小菜一牒。

牧流冰呻吟:“……专心点好不好……”

“哦,好。” 明晓溪连忙全情投入,专心致志配合他的接吻工作。

露台上,甜蜜幸福的一对人儿,青藤的轻响是快乐的伴奏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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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水浒传》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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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这是一本妇孺皆知的书了,他被中国人民分为四大名著之一。

早在许多年前,我也曾在影视剧中看过《水浒传》剧情的确很精彩,我也陷入了痴迷。

但如今我才知道阅读原著是什么感觉,就像其他书籍一样,影视剧中的剧情和书中的内容是略有差别的。

我所喜欢的书中人物便是主要人物之一:宋公明了。说起他,读过水浒就会想到正义二字,我还会说他仗义。但是他也是个令人琢磨不透的人物。“宋江身居水火之中,心在朝廷之上,一意招安,专图报国……忠义之烈也,真足以服100单八人者之一。”文学家李卓吾曾如此褒扬宋公明,而文学批评家金圣叹曾认为,《水浒》宋江独恶。对此,我也有自己的看:此人乃忠义之士,绝不会背叛梁山兄弟,这是他的性格,但他过分认同朝廷,觉得所见之恶事只官兵所为,上了梁山后,他只是一心等待朝廷招安,这是他的信仰,只不过最后,信仰盖过了性格而已。

无宋江,不水浒。没有宋江,梁山也不会兴盛太久,最终结果只有一死,有了宋江,才有了后面的故事。水浒传耐看的是人,其后才是故事,不同的人读水浒都有不同的感觉,这便是《水浒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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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作文大全摆渡人

全文共 1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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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川摆渡五百年,回首凡尘不羡仙

——题记

“逆臣哪吒,勾结妖猴,祸乱天庭,奉天帝旨意,打下忘川,摆渡万年……”

无情的宣判声仍似在耳畔回荡,换下了战衣,一袭黑袍的他缓缓走到河畔,平静的目光打量着身前一望无际的忘川冥河,阴冷的夕阳照耀下,泛起层层波澜……三太子哪吒,托塔天王之子,昔日的辉煌已离他远去,他抬眼望着头顶黑胧胧的天空,深邃的目光好像要穿过天际,直欲看到歌舞升平的天庭,那繁华的世界。“我错了么……”许久,他发出怅然的叹息.“为凡人摆渡……”

河水哗哗,一艘古老的小舟静静停靠在河边,那里有一座木屋,他默默地坐在屋前,看着日出日落,看着四季变化,等待着渡河之人。

春去秋来,不知过去了多少岁月。

这一天傍晚,夕阳将逝,他缓缓抬起头来。“等了多少年,终于等来了第一个渡河人……”

灰蒙蒙的天空之下,一位看似柔弱的书生缓步走来,眉目间透露出智慧,似乎只是一初学成才的儒生,但眼角末梢的沧桑却显出了他的本性。

人至死,黄泉路旁,还年轻壮年之貌,不复苍老之容。他想起了天庭流传的一句话。

“船家。”饱含沧桑的声音响起。

他抬起头,融入黑暗里的面孔上,在看向那书生时,露出了微笑。

“这河可是叫忘川?”那书生望着河水,轻声开口。

“是的."

“那……对面可是彼岸?”

“我没去过。”

“有趣……”书生轻声笑了起来。

“这舟,为何没有桨?”

“天庭之人,摆渡不需用桨。”

“仙人么……”书生眼中透出明悟,迈向小舟,“送我渡河!”

他轻轻一笑,慢慢站起身来,纵身一跃,似缩地成寸,飘然落到船上,左手轻轻一挥,哗哗声下,在那夕阳中,小舟缓缓向前驶去,向着看不到的另一边慢慢的行去。

在凡人看来这一惊人之举,书生只是目光一闪,但似乎并不震惊。

“仙人,一定很快乐吧?”哗哗声中,书生打破了沉默。

“那你要看怎么想了……”他微微一笑,看着一望无际的冥河。

“我年轻时曾踏遍神州大地,搜集无数民间传说。”说到这里,书生略微停顿了一下,“听老人讲,忘川摆渡人,都是得罪天帝被贬。”疑惑的目光凝聚在他身后,“可是如此?”

“你说呢?”他回过头来反问,深邃的目光似乎要摄人而入。

书生不为所动,“看来,人间天庭的帝皇都是如此……”

“视臣下如粪土?倘若令我为仙,定要写尽天帝不义之举!”书生似乎陷入了回忆,愤慨道。

“你在凡间也是如此?”他对书生的前世产生了兴趣。

“是又如何?过了这忘川,该忘得也都忘了……”

他沉默着,静静的聆听书生的叙述,在凡间,书生的正直,书生的仁义,书生的公正……

直至到了岸边,夕阳成为了如眉的月,映在这忘川河上,书生坐在那里,沉默了许久……

“到岸了。”他轻叹,书生的经历让他回想起了他自己,天庭凡间,竟是如此相似。

“下一世,我宁愿做一个普通人!”书生苦笑的站了起来,走下船。

“一路顺风。”他向书生祝福。书生没有回答,只是微微一笑,迈起步子,缓缓离去。

“会的……”轻声的喃喃,他听到了。

深深的望了一眼书生的背影,“你会名垂青史的。”他叹息道。朝着缓缓消失的背影,他抱拳一拜。“司马迁……我会记住你的……”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已经不记得自己送走了多少人,但似乎只有那书生,触动了他的内心。

悠悠五百年如流水般划过,这一天,他猛地看向了天空。

轰隆隆的雷声响起,清天的威严扑面而来。

“因凡间东土取经人欲至西天,妖猴归顺,天帝特令,叛将哪吒戴罪立功,于天庭为取经人护道……”

震耳的声音回荡天地之间,他微微一笑,“护道么?天帝。像司马迁一样,从现在起,我只是我自己了……”

他没有将长袍换成战衣,而是在长笑间,朝着天庭,踏空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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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卡西日记小说作文素材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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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又去了拜伦号,欧欧也去了,他是在我和吉吉好说歹说下才同意的。进了拜伦号,我们去了神秘空间,我可不想在迷宫似的破船里逛悠了。

到了神秘空间,我们突然发现右边有好多赛尔。我特爱凑热闹,就对他们三个说:“咱们去看看吧。”他们都同意。我们好不容易才挤进去了,看见一个封闭的通道,我们用尽全力也没把门弄开,我就让达达联系爱丽丝问她怎么打开门,爱丽丝告诉我们要带着加载了机械臂芯片的nono,这样才能打开门。我们听了后,又让达达联系发明家肖恩,让他派来一只加载了机械臂芯片的nono。一会儿,一只nono风驰电掣的跑来了,不,应该是飞过来了。他打开了门,跟我们一起进去了。

哇,里面真奇怪,有一个大仪器,是传送带,传送带中间有四个检查器(应该是吧O(∩_∩)O )。屋子中间是一块玻璃,上面有许多小东西,好丑好丑,我看他不顺眼,一个烈焰冲撞,他挂了。我们到了传送带旁边,吉吉一不小心倒在了传送带上,被传送带运走了!我没有多想,也跟着跳了上去,被传送带运走了。突然,我眼前一亮,到了第一个检查器,让我选我爱吃的食物,这简单嘛。到了第二个仪器,让我在水里吃小星星。我吃了前两个,但第三个还没吃到就浮到水面了。我得到了一罐赫星体力药剂。

出来后,我看到吉吉也在外面,我问他:“你到了哪里出来的?”吉吉自豪的说:“我是差点闯完第二关了的。”原来他和我一样嘛。我大笑着骗吉吉说:“我比你厉害多了,我吃了三个那!”吉吉笑得更灿烂了:“我差一点就吃到了。”(不过感觉是两个神经病似的。)这是欧欧也进去了,他毫不费力得到了第三关,这也情有可原嘛,他的体格最健壮了。可是他也没过第三关。欧欧得了一个赫星胶囊,但对我们精灵来说没有用,我们就给高价拍卖了。

我突然想到吉吉得了什么呢?于是我兴高采烈的问他:“你得了什么?”哦,原来他得了罐赫星活力药剂。今天收获好多,真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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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鉴赏:爱的意义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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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八十八岁,一辈子都没有把土地种够。即使生病,挑不起满桶大粪,就挑半桶大粪,拄着拐棍,都要继续行走在田野,对土地爱得深沉。

其实老人,有八个儿女。儿女担心老人的身体,叫他不要种庄稼了。老人说,我不劳动,还死得快些。

老人衣食无忧。水电工程淹没了土地,国家买了社保。每一个月养老金一千多元准时到账。老人还是忘不了土地,他说,土地就是自己的命,不种土地,也许命早就不在了。

老人春天种油菜,花开满了田野,一阵微风飘荡,花香十里,蝴蝶蜜蜂来回飞舞,蔚为壮观。这些图案,是老人的儿女,如儿女在花间飞舞、生活、工作。

不幸的事情终于发生了。那天早晨老人起床,一个趔趄,倒在床边,人事不省。老伴急忙告诉邻家,邻家叫车送往医院抢救。

大夫告知,老人中风。后期治疗即使抢救过来,也是偏瘫,必须有人照顾才能生活。老人住了两个月医院,实在没有什么好转,儿女决定回家调养。

老人坐在椅子上,把木板挖了一个洞,方便拉屎拉尿。

儿女想数落父亲,看着他眼睛怨恨的泪水,不忍心数落老人了。

锄头、靶子、犁铧、粪桶高挂。土地里再也没有老人的身影。

天长日久的照顾,儿女也有些怨言。谁叫父亲性格那么倔强,才导致中风,身体受损?

母亲说,儿女呀,你老爸辛苦一辈子,都在跟土地打交道,现在终于放下了。

儿女眼睛的泪水哗哗流淌,宛如故乡的小河一般。

老人终于停止了呼吸,把爱埋进了泥土。

那油菜花,那金黄的稻谷,那金灿灿的小麦,在给老人送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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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爱情小说观后感

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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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蛋疼的结局,让人看了心里堵的慌的结局,为什么要离婚呢,不是好不容易才走到了今天的吗?互相在一起包容对方,不是很好吗?所以重点来了,包容!他们2人都没有包容对方的心,经典小说观后感。你在乎我的CNM,我还在乎你的阿MAY呢。既然大家穿上衣服后就不能坦诚相见,那就分手吧,说再多的我爱你,都不及一句我只在乎你。

爱情本来就是自私的,情人眼里是容不下沙子的,何况他们的沙子太多了。放不下过去就走不到未来,所以离婚是必然的。

有人喜欢说,谁都没有错,只怪命运太作弄。其实我想说,心态不对,方法不对,就是错了。比如二子之前的表现,给梁丽霞留下的恶劣的印象,完全是一种不在乎这段爱情的表现,深入人心了在想改变,就难了;再说梁丽霞,二子只是你青春期的一个朦胧的对象,进入五光十色的大城市后,二子的形象还能接受吗?能接受就不会有德仔这样的苍蝇介入了。

爱情不是占有对方的第一次,也不是在一起很开心就完了,也不是甜言蜜语的互相说我爱你,而是包容对方的一切,包括对方的缺点和不堪回首的过去,等到两人都白发苍苍的时候,还能手牵手,观后感《经典小说观后感》。

完了,这就是我对他们所谓的爱情的看法。没有结婚的人或许不会懂,但是真正等到你进入围城,发现对方不是你想象的那么完美的时候,你才会明白二子和梁丽霞为什么要离婚。

说实话,看完全书确实对女主人公梁丽霞感到很纠结。大家都说她好,说她爱的深沉,确实如此,但她又不是不了解二子,一再的隐瞒和欺骗会有好结果吗?二子这人很直接,可以说有点“楞”,不世故,对于梁的所谓移情别恋进行反击无可厚非,因为他始终是不知道真相的,何况梁始终在他耳边吹风,为什么最后知道的总是他?都说梁受伤很重,那二子呢?没有一件事是不令他心碎的。按照书上的结果,梁签了字,自此两人劳燕分飞,梁的“自作聪明”葬送了自己的爱情,梁的做法有点不择手段了,她的这些安排有颇有些急功近利……

梁真是个纠结的人物啊,她对德子的献身让我想起了《天龙八部》中的刀白凤,同样是为了自己爱的人,为了报复(这真的是报复么?还是自暴自弃?!)爱的人而献身他人,或许她们的献身都与爱无关,却把自己的爱情葬送了……多么直接的悲剧啊……

梁始终给人一种反差很大的感觉,莫非是双子座?既然爱二子,一心要他学好是不错的,但却容不下儿子的臭毛病,而正是二子的“流氓气质”(替她撑腰)才使年幼的梁埋下爱情的种子;她与二子的误会因她一手造成,却要用失身的方式作为报复,先前的她可是对贞洁看的高于一切!

这毕竟是文学作品,当真不得,呵呵,纠结啊。

他的让老看了这小说让老子以后怎么相信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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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西游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1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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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每天幼儿园放学,我总是第一个抓起书包,迫不及待地奔出校园。到家之后,把书包往沙发上一扔,就打开电视,嘴里还念叨着:“完蛋了完蛋了,今天太迟了!《西游记》要开始了!”当打开电视,听到那一句熟悉的“猴哥,猴哥,你真了不得”后,我才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今天总算没有迟到!”

很小的时候我就很喜欢西游记。书架上那本厚厚的《西游记》,已经被我翻了不下三遍了。《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我喜欢总冤枉人但一心向善的唐三藏,我喜欢愣头愣脑整天憨憨的猪八戒,我还喜欢一心护师任劳任怨的沙和尚。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保护师傅斩妖除魔的孙行者。

“俺老孙来也,快还我师傅来!”这句话在书中出现的次数最多,几乎成了孙悟空的口头禅。孙悟空是唐僧的大徒弟,他长着毛脸雷公嘴的相貌,长着一双能识破妖魔诡计的火眼金睛,有着七十二般变化。而最厉害的,还是他使的一根如意金箍棒。孙悟空刚开始十分顽劣,但经过十四年的的磨难,最终修成正果,成为“斗战胜佛”。孙悟空不仅有着通天的本领,还有着一颗忠义的心——在十万八千里的取经路上,每次师傅被妖魔抓去,他总是第一个冲到妖怪洞口,拼死营救唐僧。虽然中间会有些挫折,但经过不懈努力,还是每战必胜!最经典的是那次“三打白骨精”,他不顾被师傅抛弃,还时刻保护着师傅,这等忠义,天地可鉴啊!

这本书在思想上的成就十分巨大,难怪鲁迅先生这样评价它:“虽述变换恍惚之事,亦每杂解颐之言,使神魔皆有人情,精魅亦通事故,而玩世不恭之意寓焉。”关于它在艺术方面的成就,那就更不用说了:每一段故事都层次分明,书中语言通俗易懂,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细节描写生动传神,场面描写让人感觉身临其境,故事情节紧张激烈,很能吸引读者。330多万字的名著,不到十天的时间,我就看完了。难怪《西游记》能跻身于中国四大名著之列。

我喜欢孙悟空,我喜欢《西游记》。《西游记》教给了我许多,它让我明白,就像唐僧师徒前往西天取经,任何事,不论有多么困难,只要一心向前、坚持不懈,就一定能够成功;它让我明白,就像唐僧师徒,在人世间,只要一心向善,就必定会有好报。

在我家书架上琳琅满目的神话故事书中,那本快被我翻烂了的《西游记》静静地站着。我时常望着它,偶尔拿下来翻几页,沉浸在这故事的神奇中,感受着它带给我的无尽的欢乐,汲取着孙行者带给我的坚持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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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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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6 Read the novel "Living" reading notes 6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应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可是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之后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并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我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我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仅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仅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我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能够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简便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我,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当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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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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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是一部章回体历史演义小说。也是四大名著中人物最多的小说。那首的开篇词: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每次听到或看到,都让我心潮澎湃。

三国时期是一个英雄云集的时代。在这个时代,诞生了许许多多的英雄,每个人物都独具特点,各领风骚。在这诸多英雄人物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关羽。温酒斩华雄,显示了关羽的勇猛;千里走单骑,显示了关羽的忠心;单刀赴会,显示了关羽的勇敢;下棋刮骨疗毒,显示了关羽的坚毅;华容道义释曹操,显示了关羽的仁义。关羽的这些品德,都是值得我好好学习的。在学习,生活中,我要像关羽一样面对困难,勇往直前;遇到挫折,毫不退缩;碰到失败,毫不气馁。还有一个人物也是我的偶像,那就是诸葛亮。他是三国时期蜀国的政治家,军事家。他身高八尺,羽扇纶巾,才智过人。许多精彩的故事,都发生在他身上。刘备没碰到诸葛亮之前,一直东奔西走,寄人篱下。自从诸葛亮出山助他之后,他就咸鱼翻身,有了自己的地盘。而且这地盘还越做越大,在曹操占尽天时,孙权占尽地利之后,依靠人和与其他两人形成了三国鼎立之势,可见诸葛亮的厉害。

曾经多少次我在梦里穿越到了三国,我梦见和关羽谈笑风生,和张风大口喝酒,与诸葛亮学习谋略,与曹操吟诗作赋。在梦里,我时而是将军,时而是谋士,时而是文人,与三国英雄们一起对酒当歌,仰天长啸,醉卧沙扬,开怀大笑。每次梦醒十分,我总是不能在梦里多待一会儿而忧伤。

三国演义,每次翻起你都让我意犹未尽,回味无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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