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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经历高中作文(精选20篇)

导语:对待什么事情都要学会有一颗感恩的心,尤其是对待即将告别的母校,小编整理关于感恩母校的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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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高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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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是一半回忆一半继续,看完《平凡》,我感慨良多:

生活就是孙少安活得真实、坚韧、光景再怎样的烂包都要顽强的继续下去,用自己的努力、坚强、智慧改变那烂包的光景。

生活就是孙少平,即使命运再不公平,即使吃的再差的丙饭,物质上的匮乏不能让一个自尊少年的心迷失方向,信念、理想就是他茫茫人生路上的指南针,指引着他敦促着他鼓舞着他,让人们明白精神上的收获才是人生最宝贵的财富。

生活就是田润叶,有着对爱情的执着追求,虽然结果是那样的凄美,但是依然可以带着回忆继续生活。

生活就是田晓霞,热尼亚鲁·勉采娃一样一个对信念忠贞不渝的、勇敢的姑娘,一个笑容如朝霞,开朗善良正直无私的姑娘,像高尔基书中的海燕,无论面对咆哮的海浪还是无情的海风,总是高昂的迎接暴风雨的来临。

生活更是双水村的那条东啦河,涓涓不息,静静流淌。一代一代的人沿着它走过,乐此不倦的把所有的喜怒哀乐全都注入于此。它见证了一个时代的变迁,更见证了许多有理想有目标的青年的成长,他们所付出的血汗和泪水都随着东啦河悄悄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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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读书经历

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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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一本书就像一个最好的朋友。他始终不渝,过去如此,现在仍是如此,将来也是如此。他是最有耐心,最令人愉快的好友。无论什么时候,他都不会抛弃我们,对我们总是一往情深。在我们无知的时候,是他给了我们知识;在我们年老时,他又给了我们鼓励和安慰。

在一个赤日炎炎的中午,我正在看三国演义这本书,爸爸让我去帮他买一瓶酒,我拿着书走了出去,结果买成了一瓶雪碧,当我回来的时候,爸爸惊讶的叫道:“这是什么?”我一看:“啊!是雪碧。”

还有一次,我刚补完课回来,看家里桌上有两本书,一本是《水浒传》,一本是《木偶奇遇记》,两本都是我爱看的书。爸爸说:“这是妈妈买给你看的。”我禁不住书的诱惑,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渐渐地,我完全陶醉在书的海洋,甚至连爸爸做的美味饭菜都忘了吃。

从古至今,多少名人不是由读书踏上成功之路的吗?悬梁刺股的苏秦,凿壁借光的匡衡,藏火苦读的祖莹,广涉书海的曹雪芹。好书常如精美的玉器,因为他珍藏着一个人一生的精华。同学们,就让我们以书为友,做一条真正的“书虫”。让她伴随着我们由幼年走向成年,从无知走向成熟,是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绚丽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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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红与黑高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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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是法国现实主义作家司汤达的代表作,自1830年问世以来,赢得了世界各国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心。

这部小说很有影响力,它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小说主人公名叫于连,他的经历和遭遇使我们明白了很多事情。

于连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青睐和宠幸。

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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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读书经历

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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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我们都有自己的读书经历,想知道我的读书经历吗?那我就告诉你吧!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看书已成了我每天所需要的“早点”有一天,我早早的起了床,来到书桌旁,津津有味地看《猪八戒新传》,这本书可搞笑了,小的我肚子都疼了。

妈妈来到我身边说:“你怎么了呀!笑成这样?”

我笑了笑说:“你看你看……”妈妈好奇的看了看也开怀大笑。这下我们的笑声大了,把爸爸姐姐吵醒了。他们问我们笑什么。我说“着书既好看有好笑!”

“你看书从来借的都不怎么样。”姐姐说

“哼!你不相信?”

“好看就看有什么了不起的!”

姐姐和爸爸走了过来看,都笑得透不过气来了!

我的笑声回荡在我家的上空——这就是我的读书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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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读书的经历

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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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我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因为我想着还没读完的书——《伊索寓言》。

突然,我想出一个办法——偷看,于是我蹑手蹑脚地走到客厅里拿手电筒和课外书。一切准备就绪,我开始看课外书。看了一会,我觉得被窝里不太隐蔽,便跑到厕所里看书。我看得津津有味,忘记了时间。这时,我爸爸要方便,见厕所的门锁着,就知道我在里面,便叫我出来。而我,看的如痴如醉,丝毫没有听见老爸的叫喊,仍旧如痴如醉地看《伊索寓言》,老爸大喊了一声,我被吓了一跳,想方设法把书塞衣服里,小心翼翼地走出了厕所,老爸冲了进去。我呢,还意犹未尽,钻到被窝里又开始看书,我暗喜,想:这下我总可以看完了吧。但看着看着,我不知不觉睡着了。早上,我醒来了,但感到头晕眼花,我想,可能是昨天晚上没睡好,又呼吸了一晚不新鲜空气的原因吧。我悄无声息地把《伊索寓言》放好,准备开始新一天的生活。

这次晚上看书可让我吃足了苦头,上课时头晕目眩,但我还会坚持看课外书的,因为我觉得课外书其乐无穷,让我与主人公一起兴高采烈,一起垂头丧气,一起欣喜若狂,一起忐忑不安,让我身临其境、流连忘返。只不过,我不会再在晚上偷看课外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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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狼王梦高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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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子成龙,望女成凤。那是每个母亲愿望,她们会不惜一切的代价让孩子们的未来更好,世界上的每一个生物都一样,也是其中一种。

母狼紫岚就是其中之一。她坚信她与公狼黑桑都是强壮而机敏的好狼种,只要流的是黑桑和她的血统,也是一头剽悍强壮的好狼。果然,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紫岚的大儿子黑仔就如同黑桑一样超前,他一个多月就独自出门捕猎了,有时候还有可能捕捉到小鹿等等呢!一般的小狼一个多月还蜷缩在一个角落了呢!两个月独自驰骋草原,真让人佩服啊!两个月的小狼最多就是在洞里走走而已。如果意外不发生,命中注定,必是将来的狼王。紫岚给他最好的待遇:未断奶时,他一人就要霸占三个乳头呢!断奶后,他吃内脏和好肉,而另外的三只小狼只能吃皮和骨。一开始那三只小狼打抱不平,一直到被母亲撕下他的一点皮毛才算数呢!除了蓝魂儿。可千防万防还是防不了意外:黑仔在洞口附近抓野兔,弟弟妹妹在洞里嬉戏,妈妈紫岚也出去捕猎了,没有母狼的保护,他独自在野外。不幸发生了,可怜的黑仔呀!就死在这样一个黑鹰的手里。未来的狼王,一个称职的狼王,就这样结束了他的生命。紫岚精心培育的狼王啊!多么可惜啊!紫岚心里一定有说不出的痛。

紫岚并没有应此而泄气,她立刻脱离了痛苦、悲哀,他要让蓝魂儿成为狼王!蓝魂儿一开始可能是因为紫岚偏爱黑仔,所以对这样的待遇有点不习惯,他每要一口都抬头看母亲,似乎很警觉。紫岚却向他微笑,在心里念叨:吃吧!尽情的吃吧!它们属于你,爆发出狼残暴的本性吧!你是新一代的狼王!久而久之,蓝魂儿也习惯了,他开始认为自己吃好的是理所当然的。很快到冬天了,狼群开始群居了,紫岚带着蓝魂儿、双毛、眉眉来到了狼群中,蓝魂儿很出众,他是少年狼团的团长呢!他甚至能比过公狼呢!那次,下着大雪天寒地冻,到处没有吃的,狼群就去找比他们凶猛几倍的狗熊吃。可狗熊躲在树洞里冬眠,树洞狭窄,进去引熊出洞的狼没有一个是活着出来的,但哪匹狼愿意牺牲呢?大家都一筹莫展,唯有蓝魂儿愿意,他在熊鼻子上咬了一口,而后立刻跳到熊掌上,狗熊本能的抬起一只爪子,蓝魂儿就趁此机会跳出来了!这是聪明过狼呀!紫岚的狼王梦还没有结束,我也为紫岚、为蓝魂儿感到高兴呢!可是,没有生活经验的蓝魂儿死在了捕兽夹里。有一天,他禁不住美食的诱惑,被捕兽夹夹住了,紫岚很难过,她的心血被捕兽夹夹碎了,她的心肝被捕兽夹夹疼了,为了不让心肝生不如死,她把心肝蓝魂儿的气管咬破了,把蓝魂儿咬成两半,把他埋了……可惜呀可惜!一个狼王又死了。

最后的双毛了,他一开始很自卑,在紫岚的训练下,他也出众了,可在与狼王的战争中,将要胜利的那一刻,被狼王的一声气势十足的嚎叫唤出了自卑最后……最后死了!每个妈妈都是如此,费尽心血,不求回报,只有一个宿愿:让我们的将来更美好!妈妈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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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读书经历作文700字

全文共 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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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眼中的书。在我眼中,书是一把钥匙,带我开启文学之门;书是一叶小舟,带我在知识的海洋上漂荡;书是一位良师,随时可以请教……

从小时候开始,我就喜欢看书。在我的书房里,有三个柜子都是用来放书的。每每过生日时,妈妈给我的礼物都是整整一大箱书,有好几十本。有一段日子,我看着书名不好看的书就不愿意去翻阅。直到有一次,觉得实在没有新书看了,只好不情愿地拿起了英国作家罗尔德·达尔写的《玛蒂尔达》,这本书比较厚,可没想到,读完之后我却回味无穷:从来没有看过如此精彩的书!经历了这次事件之后,我还是没有彻底改变。又一次我感觉没书看了,告诉了妈妈,她随手从我的书架上抽出一本《时代广场的蟋蟀》递给我。我发现这本书十分生动有趣,并不像我凭空想象的那样。终于,我悟出了一个道理:看书不能只看题目,因为题目不能完整地介绍整本书,要抱着试探的心理去看书中内容,再判断是否真正适合自己。

有时候,看书会令我进入一种欲罢不能的痴迷状态。记得有一次,我迷上了郑渊洁的《皮皮鲁传》,恨不得一边吃饭一边看,一边睡觉一边看。于是,我上厕所的时候也想带进去看。可那本书实在太厚了,我藏在身上,把衣服塞得鼓囊囊的,刚迈开步子,书“啪”地一声掉在地上,被妈妈发现了,结果可想而知了。

随着我年龄的增长,家里的书越来越多,放不下了,有的书对于我来说,也实在太幼稚了,于是妈妈便开始处理一些书,有的送人,有的便宜卖了。事后我才发现,有很多我没读过的书,如《孙子兵法》、《森林报》等,都不见了,我现在已经明白这些可都是好书呀,难道就因为是注音版的,被妈妈处理掉了吗?看来,我今后要好好地善待、珍惜我的每一本书。

书是甜的,就让这甜甜的味道伴我一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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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与读书有关的难忘经历作文

全文共 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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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书,我的小书架上有很多的书:《四大名着》、《马小跳十万个为什么》、《小学生绝境探秘系列》、《经典名着宝库》、《安徒生童话》等等,平时一有空我就会一个人安静地坐着看书。一次偶然的经历,让我知道读书带给我的不只是知识还有快乐。

暑假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我约了朋友一起在公园玩,我们跑着、跳着、笑着、互相追逐着,玩的特别开心。玩了一会儿跑累了,我停下来说:“休息一下吧,我给你们讲一个小故事《三只小猪》,好吧?”“哈哈哈,三只小猪谁都听过。”说完他们就跑开玩去了。我有点失望地低下头,这时突然一阵风吹过,小花、小草摇动着它们的手臂和我打招呼,好像在说:“说吧,说吧,我们愿意听!”我微笑着看看它们,渐渐有了自信。我大声地呼唤着伙伴们:“回来听我讲故事,我会讲英语故事!”

“啊?真的么?”马天一停下来问。其他的朋友也停了下来。

“Sure!”接着我就大声地讲起来“ZhuBajieeatwatermelon。Tripitaka,SunWukong,ZhuBajieandShaWujingwereonthepilgrimagetothewest……”我的英语引起了他们的兴趣,他们都围着我,瞪大眼睛、聚精会神地听着。

“你讲的是什么意思啊?”秦佳丽问我。

“意思就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悟净一起到西天取经……”我一边用英语一边用汉语讲,越讲越起劲,眉飞色舞地把故事讲完了。小朋友们都给我鼓掌。

“哇,刘昱宁,你真棒!”杨睿一边说一边竖起大拇指,“为什么你这么厉害啊?”

“嘿嘿!”我有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因为我喜欢读书啊,你们可以和我一起看书。”

“好啊,好啊,刘昱宁你以后就是我们的老大,我们要和你一起读书!”他们都说到。

从此我和朋友们约到一起玩每人都会带上书,玩累了就坐在一起看书,然后轮流讲给大家听。或者扮演书中的角色,一起去金字塔探险、去登珠穆朗玛峰、去看神奇的百慕大。每一次都玩得忘了时间,我们开心、家长也支持,都说让孩子和刘昱宁玩真不错。

和朋友一起玩是件快乐的事,一个人读书也是件快乐的事,而和好朋友一起读书才是最快乐的事!我拥有这种快乐,你呢?

[与读书有关的难忘经历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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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高中作文: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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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阔苍穹中飞翔的老鹰,必是经历了母鹰无数次摔下山崖的痛苦,才锤炼出一双凌空的翅膀。

一颗璀璨无比的珍珠,必然经受过蚌的肉体无数次蠕动以及无数风浪的打磨,才能熠熠生辉。

同样,一个真正有成就的人,也肯定是在无数次的跌倒后重新站起来的,因为“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史铁生摔了一跤,没有了双腿,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沉重的打击。但他没有因此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用自己的大脑和双手去表达对生活的无限热爱。

贝多芬双目失明且耳聋,但他依然写出了《英雄》《命运》等大量音乐作品,在人生的不幸中,他顽强地扼住了“命运的咽喉”。

这些都是曾经摔过跤的人,但他们却都坚强地站了起来,与命运、与不幸抗争,最终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所以对我们每个人来说,摔跤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从此对生活失去信心和勇气。

冰心说:“成功的花,人们只惊慕它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它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

所以我们每个人面对不幸时都不能一蹶不振,因为我们都有可能在改变心态后,握住生命的任何一根链条。

因为生活是我们自己的,命运是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的,我们的心态、我们的选择,决定了人生的方向。

挫折是人生的一笔财富,是促使你成功的一剂良药,不经历风雨的花儿,怎么会绚烂?不经历磨难的人生,怎么会发出炫目的光彩?

就像2005年感动中国的人物——洪战辉所说:困难,我们有责任去面对它,解决它。作为新一代的年轻人,我们应该明白摔跤并不可怕,就像我们总是有勇气唱起这首歌: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我要说,不经历一次次摔跤和一次次跌倒后又站起,人怎么能长大?摔跤也是一种幸福,风雨正是雨后彩虹的前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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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读书经历

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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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每当我去超市的时候我不懂那些是什么东西,更不用说计算那些商品的价格了;小时候说话都不懂得用各种修辞手法来描述一样东西,更不会讲普通话,或许会说那也只是会说一两句而已,而且说得不准,就只会说闽南话。但是,通过我读书、学习,我懂了怎么计算面积、小数、周长......语文水平也提高了许多,我现在懂得认字了,也会用各种修辞方法来描述一样东西,作文也提高了许多,不像以前那个咿呀学语的我。我不单是语文、数学提高了,就连音乐、美术、科学、品德也提高了许多。人们常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前,我并不喜欢看书,所以,写起作文来总是冥思苦想的,就像在挤牙膏似的,挤了半天也没有挤出什么好东西来,怪不得写起作文来总是磨磨蹭蹭、拖拖拉拉的。于是,我发誓我要养成经常看书的习惯。

我从一年级的时候就就非常喜欢看《快乐作文》,但是,渐渐地我对读书产生了一种“讨厌”的感觉。每当我有空的时候妈妈总是在一旁唠叨着:“赶快看书,赶快看书。”这几个令人讨厌而烦恼的字。以前,低年级时写日记对于我来说只是“小菜一碟”没有什么障碍,但是,随着自己不断长大,年级越来越高,作文就成了我的一块“绊脚石。”

于是,我每天都坚持看书,告诉自己:“不能放弃。”就这样,我开始了自己的一个读书的漫长旅行。最早开始看一些类似于《优秀作文》之类的书。然后,开始接触一些中外名著。我最早接触的一本中外名著是意大利作者亚米契斯写的《爱的教育》。这是一本非常感人的书,令人读后回味无穷,回味作者写的日记是多么的有趣。接着就是阅读了《简爱》,当我读到一个小女孩冷得发抖没饭吃的时候,我伤心极了,心想:“她是多么的无辜,多么可怜啊!”紧接着我精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想起鲁滨逊那种对困难的不屈品质,对生活强烈的热爱精神,始终萦绕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将永远伴我成长。直到现在我通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知道了要炼一把钢铁是很难的,但是,只要你永不言弃,有坚强的意志就能成功。

从读这几本书中,我明白了许许多多做人的道理,也让我找到了坚强,所以,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就像高尔基所说的:“书,要算人类在走向未来幸福富强的道路上所创造的一切奇迹中最复杂最伟大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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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人教版高中第五册二单元作文:我的一次经历_800字

全文共 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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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苍蝇,一只垂死的苍蝇。我想在弥留之际给世界留下点什幺,于是我便将我刚刚经历的,造成我目前这种状况的事记录下来,留待后者予以评价。

我与别的苍蝇一样出生在臭水沟中,但也许是人类所谓的基因突变吧,我会识些字,明白一点事,尽管这最终导致了我的悲剧,但我无悔。

每日趴于学校窗口之外,饱尝那些被遗弃的零食之后,腆着肚子也学了点文化,知道要诚信,不可以帮别人作不好的事,有个词叫什幺来着,不可“为虎作伥”,也许没那幺严重,但我文化不高,还请原谅。

就在昨天晚上,我飞进了一家居民楼。当时大概有12点左右吧。我见到千万个(实际上是一个)清纯可人的小姑娘仍坐在灯下苦读。我想她也许是在应付那叫什幺期末考试的事情吧。她有一双明亮而又水灵的眼睛(我的眼可没法比),看上去是个好人。我突然有与她交谈的欲望。

我先在墨水瓶上观望一阵,她也发现了我,没有驱赶我的意思。壮起胆子,我钻进墨水瓶,用尾部沾了些墨水,再飞出来,在旁边一张白纸上拖出了“你好”字样。她似乎一惊,?但是很快明白了什幺。闪着满是疑惑的眼睛,她小心翼翼地问:“你在和我‘说话’吗?”作为回答,我划出了一个老师常给学生的“√”。

疑惑转为惊喜。

“真有意思,你懂我的话。你是怎幺会的?……嗨,这倒也没关系。”

欣喜过后是一阵沉默。接着她似乎想到什幺了。她用甜甜的声音说:“明天是高考,你帮我看别人卷子,再悄悄地写在我稿纸上,行吗?那可是关系到我未来的大事呀!”

什幺?这算帮你做坏事吧,要诚信,这可不行。我要做第一只“诚信”的苍蝇!我想。

一个“×”。

她似乎有些恼火。“你听不懂我的意思吗?明天的考试关系到我的荣誉,未来的金钱、幸福呀!你真不答应?”声音都变了。

我静默。她怎幺会是这样一个女孩呀?哎哟,有点不妙,她目透凶光。不行,不帮别人做坏事。

一个“×”。

写“×”的过程中,有阵恶风袭来,幸好我反应灵敏,飞开了,但翅膀还是受了伤。

我飞的过程中,回头望去,那清纯的脸蛋似乎不再那样可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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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中读书笔记红岩

全文共 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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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个假期中读了一本非常有意义的书,一本关于红色经典的书,一本对我影响很大的书。那就是《红岩》。

这本书所记述的是一九四八至一九四九年解放战争时期重庆地下共产党组织与国民党反动派展开的激烈斗争。小说的主要情节集中在“中美合作所”这个关押政治犯的监狱里。在这样的魔窟里,避免不了对血肉酷刑的描

写,但小说着重表现的是两种政治力量和两种精神力量的较量。对许云峰、江姐等共产党人,敌人尽管可以进行肉体上的摧残,但在由精神和信仰筑成的铜墙铁壁面前,敌人却是一筹莫展、一败涂地。在狱中斗争的中心线索

之外,小说又以地下党组织的城市运动与华蓥山根据地的武装斗争为另外的两条支线,这三条线索交织成一个整体,揭示在敌人统治的地区和严密控制的监狱里,共产党人牺牲、赴死、将生命化为胜利的曙光的精神风貌以及

反动派在濒临灭亡之际垂死挣扎的丑态。

而这本书的作者罗广斌、杨益言也都是重庆中美合作所集中营的幸存者,他们亲身经历了黎明前血与火的考验,目睹了许多革命烈士为革命牺牲的壮烈场面。根据这些亲身经历,他们于一九五七年写出了革命回忆录《烈

火中永生》,随后在这个基础上创作了长篇小说《红岩》。

它让我们看到了那些敌人的惨无人道,也让我们看到了江姐和许云峰等共产党人将生死置之度外,不怕身体上的痛苦也要坚持下去精神。这本书中最令我感动的也是令我最敬佩的是江姐,特务们为了从江姐这位重要的共

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而用粗长的竹签钉入江姐的指甲缝间中,俗话说:十指连心。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到了当时的那种艰难、痛苦,也知道了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是由无数战士的鲜血换来的。即使他们已经遍体鳞伤但他们仍然坚持不懈。这是为什么?这是为了中国变得强大,为了百姓过上好日子。即

使他们的身体受到了巨大的痛苦,可是他们坚定依然自己的信念,何曾想过要屈服,而我,遇到一点点小困难就很容易倒下,有很多的计划还没有实行就开始打退堂鼓了这样怎么能够成功呢?这样怎能对得起那些革命烈士的

牺牲呢?我们幸福的生活来之不易,一定要好好珍惜,是多少人拼死换来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报答他们,让他们的痛苦和坚持没有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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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王梦高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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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我看了一本名叫《王梦》的小说。小说里面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紫岚有四个孩子,老大黑仔,老二蓝魂,老三双毛,还有一只小母狼叫媚媚。紫岚很期望这三只小公狼中有一只成为狼王,他要训练的就是黑仔,因为黑仔很像他的父亲黑桑,黑桑的梦想就是成为狼王。

紫岚要帮黑桑完成这个梦想,所以从这三只小狼中选择了黑仔。一天到了喂奶的时候,黑仔冲上来就要喝奶,紫岚看见黑仔喝奶的样貌像狗一样温柔,就一下子把他给蹬开了,黑仔惨叫一声,身上留下了一串鲜血。紫岚告诉黑仔:“狼的本质就是残忍。”黑仔呜咽了一下,又用像冰雪一样的眼光看着紫岚。这是蓝魂却喝起了奶,黑仔冲上去与蓝魂在地上斗成了一团,因为黑仔比较壮,所以力气大,一下子就把黑仔打到了角落。紫岚看到后十分高兴,以为她认为这是狼王的眼神,这是狼王的性格。

有一次,黑仔追一只兔子,跑到了一里多远的地方才咬死了它。但这时一只金雕飞了过来,黑仔不明白金雕是它的天敌,他的本领还不足以对付这只金雕,所以直到金雕的身影盖在了他的身上,他才感到不妙,可是已经晚了,金雕一下就把它抓住了,虽然他还在拼命的反抗,可是已经无济于事了。紫岚回来看见了这一幕心都碎了,于是他又把目光陆续转向了蓝魂和双毛。虽然蓝魂和双毛最终也都很出色,可是也都因为种种原因遭到了不幸。

看完这本书,我在想,狼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是一样的,狼的母亲期望自我的孩子成为第一,就像我们的妈妈也期望我们是最优秀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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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读书的经历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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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阶梯越长,我们的视野越宽阔,懂得的知识就越多,我可以不吃饭,不睡觉,但就是不可以不读书,什么你不信?那我就说说看吧。

我从来不睡午觉,可是,奶奶非要睡午觉,说是对身体好,可是一天,吃完午饭,我就飞一般的冲进房间,奶奶以为我睡觉了,就说:“今天居然乖乖睡午觉了,好反常啊。”其实,我是躲着在房间看《女生日记》哩。奶奶果然不大相信我会乖乖睡午觉。要进来一探究竟。我在房间里听见屋外有一阵‘哒哒哒’的声音。我知道:假如我不把书合上,我就会经历一阵暴风雨。果然不出我所料,奶奶把门推开,眼睛眯成一条缝,使劲往里面瞅。我赶快合上书,。闭上眼睛乖乖睡觉。奶奶哪里知道这是我的诡计呦。便安心离去。奶奶走后我又贪婪的读了起来。但终究纸里包不住火,我看书看得也太入神了,竟然没有听见奶奶的脚步声,奶奶又走进来,但这次,我露馅了。奶奶一脸阴笑,把我的《女生日记》,不用问,我被奶奶狠狠地训斥了一顿。但我仍不知悔改,仍依然那么喜爱看书,谁让我是一个正宗的啃书族呢。

书,是你使我的知识越来越多,是你将我变成了一个爱看书的好孩子,书,谢谢你,你将是我永远的良师益友,也是我永远的好朋友,书,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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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王梦高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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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总是说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对此,我无法理解母爱有多么的伟大,无私,可是自从看了沈石溪写作的《王梦》这本书,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

书的主人公主要讲了紫岚生了四个狼宝宝,它为了完成丈夫黑桑要做狼王的遗愿,而为此让自己的孩子去继承这样的梦想,可是天不随愿,公狼宝宝一个个的死去,最后它只能守护着自己的女儿所生的宝宝而勇敢与金雕一起同归于尽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想想,一只狼能为此付出自己的生命,更何况室人类呢?说到这里,让我想到了我的妈妈,她不是也像紫岚一样一直守护着我嘛?她为了我能一天一天的茁壮成长,失去了很多很多,不管走了多少个春夏秋冬,熬了多少个夜晚,她总会一直陪伴我左右。

记得有一次,我的腿被玻璃划破了,鲜血一直往外流。于是妈妈一看,赶紧拿了一块布把我的伤口包住,背起我就送到医院。我知道,妈妈一直有腰疼的毛病,可是为了我却强忍着疼痛,到了医院妈妈还一直鼓励我,说;没事,缝针的时候只要你不看就一点也不疼,可是当妈妈看到医生清理伤口的时候,肉划的往外翻时,我悄悄地注意到妈妈的眼睛湿润了。

虽然这对于我们大家来说,这只是一件小事,但是从中我能体会到妈妈对我的爱,就像紫岚一样它用一生的生命守护着狼外孙,为此所以说母爱室伟大的,无私的,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珍惜母爱,爱护自己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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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中作文:读书的快乐

全文共 1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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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就是力量”、“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一句句名言警句不都应证了书的重要作用与书在一个人人生中的重要地位吗?现在大多数人读书不是为了消磨时间就是为了完成任务,有谁把读书当成快乐的事呢?

我从很小的时候起,就开始听爸爸妈妈讲故事,那时侯只是觉得书里面的内容很好玩,很好笑,根本没有在意,但从那时起,我就喜欢上了书,因为从中能知道许多事情。上了小学,就开始学着自己读书,一、二年级时,有许多字还不认识,便标着拼音一个个地看,只是粗略地看一遍,完全没有注意那动人的情节、特殊的环境;更没有发现主人公与众不同的个性、坚毅的品质;没有理解书里的喜怒哀乐。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发现读书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我不再粗略的看一遍,而是一个个字细心的品味,理解更深层的含义。

由于我喜欢上了读书,因此我的书已经超过上百本了,里面既有文学名著,也有故事小说,还有期刊杂志,这些都帮助着我的学习,丰富着我的知识,告诉了我一些道理,让我如何面对生活、学习、挫折,鼓励我坚强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书不仅能够从中学到新的知识,还能从中学到新的常识,学会生存。

读书最大的乐趣就是从中找到自己不知道的事情。里面有对社会现象的批判,美丽风景的描写,鲜为人知的秘密与故事,中外风土人情的讲述,对奥秘的探索,还有一个个催人奋发向上,给人鼓励的感人事迹。像《汤姆叔叔的小屋》里那些恶毒的奴隶主得到应有的报应,让人拍手叫好,不由得为那些只因为肤色问题而遭人虐待的奴隶感到高兴;读《海滨夏夜》不由得想去海滨亲自体验一番那不一般特别风情,那使人向往的、使人充满幻想的心情使人快乐;读《三国演义》让人为那奸诈的小人做的事感到愤怒,一个个英雄的行侠仗义的气魄让人顿时豪情万丈;《中国骄傲》里,一个个英勇的消防战士不顾自己年轻的生命,用生命换取一分一秒的时间,用身躯挡住即将来的死神,不少人为此付出了年青的生命,活下来的人坚定的说:“即使那次我死了,我也决不后悔,我等待着有更多像我一样的人去保护别人的生命财产!”我难道不为这一个个消防战士充满敬意吗?读《北大有多远》让人感到不仅母爱是无私的,父爱也是伟大的……

读书要自己融入到书里面才能读懂书中的含义,理解书里人物的喜怒哀乐。冰心说过:“要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读书是好的,要自己好读书,而且要读好书。

如果没有充足的时间读书,那你就得看看《做时间的主人》这篇文章了,它告诉你如何合理安排时间。书可以随身携带,既可以让你学到知识,也可以大大增加你的风度,让人一看就觉得你是个有知识的人。既然可以随身携带那就可以从空闲的一分一秒抽出时间,比如等人时看一看、休息时看一看都行。

读书是快乐的,我们一定要把“我读书,我快乐”这个理念进行到底,如果读得不快乐干脆不要读了,读书是为了让自己快乐,在快乐的同时学习知识,要自愿读书,这样才会在读书的过程中寻找到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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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高中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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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佛游记》自从我上初中一年级就进入了我的书柜,与我成了好朋友。它之初以有趣的情节、幽默的语言深深吸引了我。再后来,我读懂了里头更深层的东西:

一种讽刺与批判 ——以夸张、荒诞来表现的。了解这以后,我就更对它爱不释手了,就像两个人的友谊不再只停留于简单的玩乐,而侧重与思想交流了。

《格列佛游记》是英国人乔纳森·斯威夫特于一七二六年创作的,作为英国十八世纪初最优秀的讽刺作家和政治家,他以老辣的笔触痛斥了英国统治者对爱尔兰人民的剥削与侵害。通过对格列佛这个"命中注定迟早总得别家远行"的人的奇异经历的叙述来展开自己特殊的战斗,耐人寻味。

文中主人公格列佛像一个孩子:他随心搬运小人国的人和物,像是摆弄玩具;漂落到大人国后他又像幼儿在成人世界里一样感到无助。在小人国利立浦特(一个十二分之一的微缩国度)——这玩具般的世界里,所有的雄心和邀宠,政事和战事都不免显得渺小了。比如党派间竟以鞋跟高低划分阵营。小人国利立浦特的朝廷处处射影当时的英国。如果说小人国是射影,那么在大人国布罗卜丁奈格里格列佛本人和英国则成为了公开批评的对象。格列佛与大人国国王互相赞扬自己的国家。后来,

因为格列佛是大人国最弱小的人,所以他一心想巴结讨好国王,表示愿把制造武器的方法献给国王。他吹嘘说:火药枪炮威力巨大,能使敌人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国王听后却感叹他竟有如此残酷的想法——造出能杀死自己的东西。因此大人国对格列佛一片嘲骂。于是,这两种思维对立起来:显然,在这里被朝骂的不只是英国的杀人武器,而且更进一步指向了武器背后的种.种无形的制度和思维逻辑。值得提出的是:"殖民"是贯穿全书的主题之一。

那时,英国征服世界的霸业才刚刚起戈,正处于蓬蓬勃勃之势,《鲁滨逊漂流记》和当时流行的游记文学都直接表达了对殖民事业的狂热。而斯威夫特没有借助可透视千百年的眼光便如此明晰地看透了西方帝国主义扩张本质,着实令我叹服。

想到自身,想到当今社会,一流的讽刺与写作能力再加上看透事件本质的眼光正是作家可遇不可求的。我想鲁迅先生就有与他类似的风格。而鲁迅先生也说过:"一件平常的事假如到了斯惠夫德(斯威夫特)或泰戈尔的手里,我看是准可以成为出色的讽刺作品的。"而我,也确实领略到了斯威夫特的睿智。所以,我会努力学习好这种思维,并在生活这个大校园中逐渐培养自己看透事物本质的能力,做一名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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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读书的经历作文250字

全文共 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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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在小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漫画书,我爱不释手。从此,我的读书经历便开始了。

三四岁时,我经常看故事书。那一幅幅生动的图片,充满梦幻色彩的故事,使我兴趣盎然。

五六岁时,我接触了科技类图书。由于有图片,我看得一点也不枯燥。那时,我最喜欢看《十万个为什么》。看完上面介绍的生活常识、科学知识,我都会骄傲地讲给爸爸妈妈听。那时,我是多么自豪啊!

上小学后,我接触了作文。家中的作文书便一本本多起来。一篇篇精彩的文章呈现在我面前,让我大饱眼福。也使我爱上了写作。现在,我的读书范围已十分广阔,有科学、小说、作文、名著等等。每个周末,我都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着。我爱读书,我的读书经历还在继续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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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哈姆雷特读书笔记高中

全文共 1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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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部悲剧,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哈姆雷特》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喊出了“时代整个儿脱节了”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在《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可以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先是戳穿了波洛涅斯和罗森克兰等人进行刺探和监视的把戏;又使王后发现天良;接着采用“调包计”除掉了奸王的两个走卒,把奸王“借刀杀人”的阴谋击得粉碎;最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双重陷阱——毒剑和毒酒还给了奸王。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所以有评论说,《哈姆雷特》是一出“巨人型”的悲剧,此话不无道理。

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他说:“时代变得越发不像样子,—个农民的脚趾竟然这么靠近一个朝臣的脚后跟,擦伤了后者的冻疮。”可见哈姆雷特的社会改革与农民所要求的变革相距甚远。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描写人物心理的语言十分丰富,这在莎士比亚所有悲剧中也是十分突出的。如哈姆雷特的性格大部分是以“疯话”表达出来的,他的“满口荒.唐言”就像迸发出来的火花。克劳迪斯阴阳怪气的语言则照映出了他口蜜腹剑的丑态。波洛涅斯爱用诗体语言,给人以滑稽可笑的印象。

总之,《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今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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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读书的经历作文700字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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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读书经历,我也有,同时,我读书的经历还让我难以忘怀。

在我小的时候,我就开始看书了,每天晚上妈妈就会把故事书拿来读给我听,然后让我自己把书抱着,看上面五颜六色的图画。妈妈走出房间后,我又拿起书咿咿呀呀地读着,读着读着,我就慢慢地睡着了。后来,听妈妈说,当时我还说梦话,好像说的是故事情节。

上了小学一年级后,我开始看带有拼音的童话书了,我一个字一个字地拼读,终于读完了,我便骄傲地跟妈妈说:“看,我读完了!”这些童话则让我知道了世界上的善恶美丑。

等到三、四年级,我又迷上了动物小说,我读得如醉如痴、废寝忘食。餐桌上、茶几上、电视旁、书包里……到处都是动物小说。心情不好,有烦心事,我会拿起一本书,读上一两页,细细地品味里面的故事,心情就会好很多。因为读书而忘记吃饭、睡觉,这是常有的事。

爸爸妈妈总是劝我读书要全面,不能只看一种书,开始我还漫不经心、不以为然地听着爸爸妈妈唠叨,嘴上说着好,可仍是我行我素,不过我很快就发现了自己的错误。读三年级的时候,老师说我写的作文不错,那是因为作文简单。上四年级了,作文有些难度了,我积累的词语句子不够用了,所以,我开始全方位读书:散文、诗歌、小说等等,只要是书,我都是来者不拒,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的作文水平有所提高。

我现在读五年级了,作文的要求就更高了,我认为我应该多看看中外名人写的小说了,从而学习他们的写作方法和好词好句,这样才能让我更上一层楼。

每一本书都是一颗智慧的结晶,当你慢慢地去积累收藏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结晶,你就会发现这些结晶为你组成了两个庞大的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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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最新高中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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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红楼梦》,喜欢它营造的那个“女儿国”,喜欢它那朦朦胧胧的情感世界,喜欢它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第一次翻开,揭起“红楼”一角,就见香烟缭绕,朦朦胧胧中,一位秉绝代娇容,赋稀世俊美的佳人正拨弦而唱红楼一曲,凄凉婉转、哀怨愁叠,刹时落红成阵,人似离魂。

金陵一钗的林黛玉不单有古代美女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容貌,更有着令人惊叹的才华。潇湘馆清幽的环境,书房的格调凸显出她的高雅脱俗,加上有咳血的毛病,使她呈现出腮红压倒桃花的美态,就是这样一位病西施在母亲逝世后迈着三寸金莲一步步走入了爱情的牢笼——大观园,虽然我还是个中学生,不应对此作太多的感想但我还是对她的结局深表惋惜。贾府中的男子数不胜数,但她爱上的偏偏是个多情的种子——贾宝玉,这是她人生悲剧的开始。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一个是绛珠仙草,一个是五彩石,为了还泪,一个化为女体,到人间为他倾注毕生的泪水,泪干了,也就香消玉陨了,这注定了林黛玉的悲剧。但上苍既然让她还泪,何必让两人一见便“似曾相识”,又何必再介入什么“木石前盟”,“金玉良姻”。

林黛玉的情是专一的,她的心中只有宝哥哥一个,不再会正眼看其他任何一个男子,而贾宝玉不同,身边佳人如云,虽然心中也只有林妹妹一个,但却还流连着其他的女子,一个才貌可比黛玉有着金锁的薛宝钗,一个咬舌可爱有着金麒麟的史湘云……“都道都是金玉良缘”难道注定两人此生无缘?宝哥哥在黛玉心中的重要地位,使她有时也会“争风吃醋”耍耍一番嘴皮使她在众人心目中显得孤高自傲、尖酸刻薄,没有薛宝钗那样平易近人,但又有谁真正了解她内心那番寂寞,痛楚。

林黛玉不会像薛宝钗那样提醒贾宝玉多涉及仕途,她没有那种封建的旧思想理念,她是一个敢爱、敢恨、敢做、敢说的人,她追求的是另一种浪漫的境界。她的爱溢于言表,淋漓尽致。跟宝玉一起读《西厢记》,日夜守候在生病的宝玉床前……所以在宝玉心中黛玉更被认定是此生的知己,但她的行为在当时看来是一种“不向上”的表现,再加上身子带病,贾府的“家长们”就更加认为薛宝钗是贾宝玉的配偶,这便引出了一出“掉包计”,林黛玉也在这出戏中“香魂一缕随风去”。

“女子无才便是德”。要说错,那么一开始的“似曾相识是”一个“错”,黛玉的才华是一个错,当时封建社会的背景更是一个错。

掩卷沉思,为黛玉悲剧感慨之余,心中突然豁然开朗,其实这只是一个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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