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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读书作文高中【经典20篇】

中华文化是一种美好的礼仪,是优良品质的体现。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传承中华文化共筑精神家园,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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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1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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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向自诩读书甚多,常常冷不丁地从书中拣一句出来,把和我谈话的人说得瞠目结舌,然后夸夸其谈的告诉他出自谁谁谁的某某某名着。每当这个时候,我总会很得意,就以为自己已经博览群书,通天晓地了。还装出一副文绉绉的样子,像中了状元郎似的,好不骄傲了。昨天,我与好友m君正在闲谈,正起兴时,我眼珠子一转,脑筋一动,又冒出一句托尔斯泰的名言来,并用调侃的语气问他说看过这篇文章没有。他很恼怒,大声质问我:“你太自以为是了,我问你,《格列佛游记》,看过没?”这一下可把我问住了。说实话,我对这部世界名着早已久仰,但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能拜读。于是,找了个空闲的时间,去书店把这本书捧回了家。

古人读书有头悬梁,锥刺股之说,而我读书大概也有此种精神吧。只两天,这本二指厚有余的大书就被我看完了。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格列佛先生的奇遇。这本书第一站是小人国利立浦特。小人国的确小,格列佛一只手就能拖动他们的整只海军舰队。大致说来这是个十二分之一的微缩国度。作者耐心的描述格列佛一餐吃了多少鸡鸭牛羊,喝了多少桶酒等等,反复的提醒读者牢记这个比例。例如,小人国的国民为了把他这个庞然大物运到京城,动用了五百名工匠,搭建了一个长七英尺、宽四英尺、有二十二个轮子的木架:但是主要的困难是怎样把作者抬到车上。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竖起了八十根一英尺高的柱子。工人们用带子捆绑住作者的脖子、手、脚和身体;然后用像作者他们包扎物品用的那么粗的绳索,一头缚在木柱顶端的滑轮上。九百条大汉一齐动手拉这些绳索,不到三个钟头,就把他抬上了架车……一万五千匹高大的御马,都有四英尺多高,拖着我向京城进发……在这般小的玩具世界,所有的雄心和邀宠、政争和战事都不显的渺小委琐。而后,格列佛又来到了大人国,他与大人国国王的一段对话,不仅构成对英国的批评,也展示了两种不同的思路,并使它们互为评议。《格列佛游记》的讽刺在揭示现状的同时,也构成对某些语言的模拟和挖苦。这也是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的缘故。这个较有人情味的格列佛,把小说带向另一个层面的讽刺:即对人性的怀疑。

两次尺度转换起了某种否定的作用。到了大人国,这点就变的十分明确了——因为格列佛自己也变成了“小人”:他用自己少得可怜的几片小金币向那里的巨人讨好;他弄刀舞剑,展示自己的勇武;他和王后宠爱的侏儒闹矛盾、斗心机。但他的讨好保护人的行动又实属迫不得已——因为他随时可能被任何外在的力量伤害。而说它所谓的讽刺意味,则又可以用书中的另一句话来诠释,“一个人如果要在与他的地位完全不可相比的人们面前保持自己的尊严,即使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也是徒劳无益的。转眼见又到了书的第三卷,飞行的岛国,这一卷在我看来是最为引人入胜的了,作者再一次去进行航海,但一样也是遭遇的厄运,他被漂流到了一个荒岛之上。却意外的发现了飞行的岛国——拉普他。这里的人十分奇怪,似乎对乐器有种莫名的喜爱,他们除了把饭菜都做成各种各样的乐器形状以外,还时不时的就皇帝连同所有大臣拿上乐器演奏三个小时。并且把音乐视为评判一个人的标准,如果不懂音乐,或是不精通音乐,那他不管有何德何能,也是要比别人矮一头。格列佛先生在这里先是受到了很好的待遇。他去参观了位于飞岛国的陆地领土上的首都拉加多,并去游览了着名的“设计家学院”。在这里见到了许多的奇人,了解到了许多奇怪的事,甚至见到了一台能自己写出哲学,诗歌,政治,法律,数学和神学着作的书。作者在这里呆了一段时间后也离开了这个地方。随之来到了本书的第四卷,慧马国。格列佛在慧马国里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他完全融入这个社会,以致于与暗喻人类的耶胡交往时形成强烈的反差,因为他们总是以怀疑的眼光看待他的诚实,使他感到失落,对人类产生了极度的厌恶。他讽刺地道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我们身上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

总而言之,《格列佛游记》既是一部脍炙人口的优秀小说,也是一章具有着强烈讽刺意味的哲理文。他讽刺了社会上的种.种丑恶,却又不明说出来,而是巧妙的将它们安插在书中的故事中,把人类贪婪,为了谋权牟利的心机在小人国的大臣们身上体现出来。把人类妄自尊大,自以为是,掠夺残忍的本性在与大人国的交往中体现出来。至于飞岛国与慧马国的启示,在上面我已经说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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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复活高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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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活》这个故事的情节其实很简单,描述了原本心灵纯洁的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在诱奸了玛丝洛娃以后抛弃了她。后来他们又相遇在法庭上,由于玛丝洛娃被诬陷为杀人犯,引起了聂赫留朵夫心灵中善良的一面开始复活。觉醒的聂赫留朵夫为了弥补他所犯下的错误,帮助玛丝洛娃洗脱她的罪名。而在这个过程中,聂赫留朵夫接触了许多他平时都瞧不起的低下阶级的人和奴隶,发现了许多非常不人道和不公平的制度,更发现了自己在堕落的期间是那么虚伪与令人讨厌。而且也发现玛丝洛娃因为自己当年所做的那件事而沦为妓女却不知羞耻。通过聂赫留朵夫的努力,他不但让自己心灵美好的一面复活了,也帮助玛丝洛娃改过自新。

虽然说整个故事时间发展并不长,作家只是写了聂赫留朵夫帮助玛丝洛娃撕脱罪名这一件事。但是这短短的一个故事里穿插了许多不同人的不同故事,以反映当时在沙皇统治时期人们的生活在不同的阶级有着天渊之别。小说可以成为一本名著且深受大众的喜,并使列夫·托尔斯泰成为名作家,我认为在于她所描述的故事,还有要表达的主题。书中所描述的内容决不是作者自己凭空的想象,他通过描述这样一个故事使我们看出在当时阶级观念是如此的可怕。从书中的人对待这位有身份有地位的聂赫留朵夫公爵的态度以及对待农民、犯人、佣人的态度,就可以看出这个阶级关念。

有钱并不代表一切,靠自己双手争取回来的东西。虽然你是有权活或富有的,说就是衣食无忧,但是或许你心里是空虚的,因为你所做的事都是违背自己的良心的,这种行为在潜意识中便成为了一种恶习。心中所追求的不再是正义和大众的利益,所需的只是金钱而已,所以谁也不会关心事情的真相。所有的行动都是按照上级的指令,为的只是想保住自己的乌纱,原因仅此而已。

在故事的最后,聂赫留朵夫成功地为玛丝洛娃洗脱了罪名,并使其所受的惩罚改判成流放。第三部很短,但是蕴含的哲理是最多的,聂赫留朵夫也开始了他的新生活。他从帮助那些可怜的人洗脱罪名的期间终于明白到了,社会和社会秩序大体上能够存在并不是因为有这样一些合法的罪犯在审判和惩罚别人,而是因为尽管败坏到如此地步人与人还是互相怜惜、互相护的。“我们抱着一种荒谬的信念在生活,认为我们自己就是自己的生活主人,人生在世就是为了享乐。可是,要知道既然我们被派到世上来,就是奉有某某的旨意,有所为而来的。”对于这句话,对于信奉上帝的人来说是一个不错的解释。在现今的社会,人与人之间总是存在着某种关系,看上去我们每一个人是一个个体,但是事实上我们却又是一个整体。很简单的解释就是我们都是人类而不是别的。一种互助互就连动物也能够理解和去执行,为什么我们拥有高智商的人类却无法做得到呢?恐怕世间上很难分辨人的善与恶,因为没有一个定义去划分出这两种不同的人,即使有,也是自己对事物的不同认识和理解而造成的。世间上的事物都会有正负两面,而且人也不会有完美的人。上帝说人有罪恶,那么说我们都应该从善。时间的流逝使我们的观念都改变了,善与恶已经无法再以从前的标准来区分。随着社会高速发展,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就是这样越拉越远。由一个总体而分成了一个个小的单位,就是这样,人之间的关系只建立在以一个人为中心向外扩张的状态上了。

复活,人性的复活指的是对自己进行反思后改过自新。有了新的思想就会有新的看法,对于善与恶的区分自然也不同。真正高尚的心灵恐怕是需要多次的复活才能换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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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中生巴黎圣母院读书笔记

全文共 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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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着瑟瑟秋风,窗边飘落片片槐树叶,迎着光芒中逐渐消逝的希望,一盏台灯伫立在书桌上。大雨过后,一切依旧不变的凄惨结局,桌上的《巴黎圣母院》依然停留在那一页的凄惨,只不过多了些树的悲哀、天的眼泪。涉猎雨果的《巴黎圣母院》,当那位身穿白色衣裙的“天使”被绞死在台上香消玉损时,我的心碎了。埃斯梅拉达,一位美丽纯真的女孩。

是美丽毁了她,还是她的善良天真夺走了她的一切。但她拥有爱,令她幸福的爱,令她惋惜的爱,这个美丽的吉普赛女郎——埃斯梅拉达爱之伟大。她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巴格特——埃斯梅拉达的母亲,她在《巴黎圣母院》中书写了一部爱的诗篇。当巴格特生下那个可爱的女儿后,她全身心的爱她。当吉普赛人将女儿抢走后,她悲痛欲绝,走进了巴黎圣母院当了修女。以后的每一天,她无时无刻不为女儿祈祷,她希望女儿能够平安、幸福。

巴格特对女儿的爱,是母爱的真谛,是奋不顾身地想为女儿做一切的情感的涌动。

爱之无私。他是一位奇丑无比的敲钟人。从他刚出生就被父母抛弃,被世人唾弃,是教主收留了他,让他做了敲钟人。每天,他都勤勤恳恳的工作,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埃斯梅拉达,看到她与一只活泼的小绵羊在一起玩耍时的快乐情景,被其美丽与善良深深吸引住了。每一次,埃斯梅拉达遇到危险时,是他,第一时间挺身而出,但是他不被埃斯梅拉达所喜欢,他听从她的一切指挥,包括帮她寻找她的情人,他的情敌。

他对她的爱情,可使玫瑰失色,但却不能博得女孩的欢心。

爱之可恨。福比斯,一位英俊的军官。他的潇洒吸引了埃斯梅拉达,同时他也爱上了她的美貌,他的花心可是人人皆知,所谓他对埃斯梅拉达的爱也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最后他还是辜负了对她一片痴心的埃斯梅拉达,从而回到了他的未婚妻,也就是一位富家小姐身旁。

树滴下了雨后的第一滴眼泪,是为了伟大的巴格特。

花拥有雨后的清香,只为了敲钟人卡西莫多的一片痴心。

至今为止,我才真正的深刻的认识到了美与丑。书中卡西莫多的那种内心美,才应该是我们追求、向往的美;而外表上的美,只不过是虚无缥缈的东西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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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爱读书读好书高中作文[2]

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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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著名文学家高尔基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我扑在书籍上,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

我十分爱“啃”书,通常一“啃”便是几个小时。家里头的书,没有一本是没被我“啃”过的。姐姐的《小学生必读》12本书无一例外都被我“啃”过七八遍。有人问我,你读那么多遍不会腻吗?我会回答:旧书不厌百回读。

我喜读作文书, 家里好多作文书都看完了,但看完后总是记个大概,经常记不住好词好句,抓不准文章中心。这几天看书,我总结出一个好方法:可以把范文中的好词好句、写作方法等用笔划出来,在本子上抄几遍,就记住了。现在,书上又多了些东西——我的爬迹!

我从不放过任何一个学好词的好机会,在我们班十分流行的赛尔卡牌上,有很多四字词语,我就把它们多抄上几遍,背下来。虽然是游戏中的成语,但是我也把它们积累下来。

写作业时,我经常有不会做的题,我就打开书看一看,原来答案在书上,我就多看几遍,以后再碰上时,就不用怕不会了。

现在 我又用另一种新方法看书——电脑阅读。每每我写完作业就打开电脑上网找一些好文章来阅读。不过因为电脑有辐射,我只在周末进行电脑阅读。

正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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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读书与爱国的高中优秀作文

全文共 7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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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时侯一直认为读书是很烦人的一件事,但是知道后来我才知道只有读好书才能更好的生存,只有读书才能更好的适应社会,只有读书才能更好的回报祖国。

由于我的成绩一直很差,父母担心的很。但我从小就爱看那些爱过的英雄,只要我看过的人,他们的事迹我基本都很了解。可是我也是没有办法啊,我对读书一点兴趣也没有,每次大考小考免不了一顿臭骂。初一的一个晚上,我看见老爸带了一个年亲的小伙子到家里。我很纳闷,爸爸平时不带外人进家们,难道老爸改行了?好奇的我偷偷躲在门后听他们谈话。

老爸语重心长的说:“这孩子每天就知道玩,从来不用功,我都急死了。”我心里想我不过是对读书没兴趣而已,我哪里贪玩了。我顿时一股无名火,一不小心敲到了门。爸爸发现了我。他走了过来郑重的说道:“他以后就是你的家教了。”“什么,我家教?”我心里郁闷之极。

但是不久我就对这愚蠢的想法后悔了。家教每星期五来一次,我全然不当回事。可是有一天晚上,他给我除了一道数学题我怎么也写不出来。在九门科目中数学算是我最好的,可是我不甘心,我怎么能被打倒呢?他看时机成熟了就说:“你是不是觉的很难啊,我告诉你吧。这是一道智力题,它重在考你基础。做人也是一样,你不把基础做好,你还谈别的爱国,你有什么理由啊。”我满脸羞愧,他说的很对,我一向以爱国为目标,可我凭什么爱国啊?他的话让我为之振奋。从此我就觉醒了,没知识我凭什么也无法立足,更不要谈报国了,因为读书是基础啊!之后,我收起所有玩的心思努力读书,不仅令我更能适应社会了,我也能更自豪对别人说,我会读书,我能以此报国爱国。

自古以来读书都是爱国的最好的工具,虽说常有没知识的贫民爱国事迹,可是那毕竟不是最好的方法,我们要爱国,要爱的长久,要爱的有价值。

从不爱读书到精于读书,读书从来就不会放弃每个人,只有你会放弃他。如果你想实现梦想,那么就放手去读书吧,从书中理解爱国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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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读书生活高中作文

全文共 1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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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的汪洋浩瀚无边,书本就像一叶叶扁舟,载着每一个探索者在波涛中漂流,有的人坐的只不过是几张纸,随波逐流,很快一个水花过来,便被无声地淹没在潮水之中;而有的人乘着的则是一本厚厚的书本,扬起了未知的风帆,挂起了寻底的铁锚,树起了坚强的斗志,考验着风浪的汹涌,体验着大海的精深博大;于是在乘风破浪的书中逐渐成长,成才……

在我的记忆中,我很小就开始读书了。我上幼儿园中班的时候,妈妈给我订了《幼儿画报》,是我最爱看的。里面的小动物可真多,有小狗、小白兔、小猫等。它们的故事逗得我真开心。

到了小学一年级,我告别了《幼儿画报》,又去寻找新的伙伴,妈妈给我买来了有精美插图的四大名着,要是有人问我国大名着是哪些,我会自豪的说,四大名着是《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和《西游记》。这些书中有各种各样的人物,你瞧,有多情爱哭的林黛玉;有调皮机灵的齐天大圣;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还有敢于同老虎搏斗的武松……我把他们当成我的朋友。我还听妈妈说,四大名着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的明珠,真是了不起呀!

中年级时,我又喜欢上了童话故事,认识了格林笔下的白雪公主、灰姑娘,安徒生笔下的丑小鸭等动人的故事。在读《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文时,我想,卖火柴的小女孩是多么的不幸,读着、读着,我的泪水不由得流了下来……

而现在,我又爱阅读作文书,每当看到一些作文书,我就会爱不释手,有时还去图书馆借。每次我写完作业,我就会抽时间去读作文书,要是看到精彩的段落,我肯定会用笔写下来的。

虽然人生旅途是艰难的,但是读书却让我更加充实,而不是一个“金絮其外,败絮其中”的人。读书更让我懂得了如何做人处事,更是陶冶了我的心灵,使我看到了“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进取精神美;“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尊老爱幼的善良美;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忧国忧民的伟大抱负美;有“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视死如归的爱国主义之美;“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理想美……非凡的战舰能载着我们欣赏海洋的瑰丽,却不如一册书籍带给我们无边的天地;神奇的坐骑能帮我们开始人生的征途,却不能像一页诗扉带我们领略人生的真谛……

同学们,读书吧!在你们人生的起跑线上,让书成为你们生命中的一部分。如果那样,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你们的灵魂将会变得充实而丰富,你们的眼睛将会变得明亮而深邃,你们的行动也将变得理智而富有创造性。

[我的读书生活高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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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高中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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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一个生在戏剧里,又活在生活里,人性中的人物。他是具有人文主义典型性的象征,是一个经历痛苦后忧郁寡欢的人,是一个心怀昂扬热血激情却又犹豫不决的人,矛盾是他的集中体现,思考和独白是他的表达,他用他特有的方式演绎着自我,演绎着这个王子的悲剧。

对于自我的剖析,你总能在哈姆雷特的身上寻找到蛛丝马迹。无论是关于生死意义的探寻,还是自我追求的抉择,哈姆雷特都独到的展现了人的发展的矛盾。哈姆雷特的形象的设计就是这么神奇,一千个不同的读者眼里,便有着一千个不同的哈姆雷特的形象的体悟。

他是丹麦的王子,所以他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定繁荣的义务;他是慈祥的父亲的儿子,所以他必须肩负为父报仇的责任。压抑使他踯躅、犹豫、不断地深思、不断地自言,他总是一个人,朋友的背叛,爱人的失去,母亲的改嫁,一切都离他越来越远,他孤独的行走在一条复仇之路上。这样,他也只能更加抑郁,更加癫狂。原本的只是为了欺瞒叔叔而装疯,却早已不知不觉陷入了其中,就像面具戴久了,就会忘记面具之下的自己似的。

曾经那个感叹世界是“负载万物的大地,是一座美好的框架,覆盖众生的苍穹,是一顶壮丽的帐篷,是金黄色的火球点缀着的庄严的屋宇”,感叹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渐渐的在现实的改变中改变了。他对世界失去了信心,他眼里的世界,“只是一个不毛的荒岬,只是一堆污浊的瘴气的集合”。人类不能使他发生兴趣,女人亦然。在哈姆雷特的身上,有人看到了不幸之后多思多虑、多愁善感的人,有人看到了生命微弱的光,有人感受到消沉如疾病难以摆脱的痛苦,亦有人看到过于犹豫而使行动迟缓的自己。哈姆雷特身上集聚了人性的复杂,演绎的人最本真的情绪。莎士比亚用他最擅长的情感的描绘和心理的刻画来展现哈姆雷特,造就了这个世界著名的悲剧之作。

人文主义是莎士比亚在这部戏剧中极力展示的,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忧虑的背后,流露着对理性、秩序和新的道德理想和社会理想的渴望。他是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结合。丰富多彩的语言,性格分明的人物,使之不愧于莎士比亚悲剧的第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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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最新高中生论语读书笔记

全文共 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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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这个世界上每一本有益的书籍,我同样也领悟到,任何一本书,只有反复的读,啃净了,吃透了,才算真正的取到其精髓。“吃”《论语》,就是这样一个过程:从想吃,到咀嚼,再回味,馨香书气,沁人心脾,实在幸福。

合上书,仿佛都可以闻到它溢出来的芹香,我陶醉在《论语》的一字一句之间。

初读《论语》时,那时觉得《论语》只是白纸黑字的古文,着实无趣。再读《论语》时,已是初一,才觉得《论语》这本著作既朴实无华,又秀色可餐,虽然只是白纸黑字,只言片语,却勾勒出一个个美好画面:“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云年初壮志凌云的气宇不凡;“仁者不状,智者不惑,勇者不惧”,字字寸金的描摹出风度翩翩的君子气概;“仁者爱人。”这简洁而又精练的四个字,无时无刻不呼唤着人间真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又概括出为人处事的技巧以及老师们孜孜不倦的拳拳心语。这些朴素而睿智的言语,使我的心灵顿时干净明澈,《论语》同时也将我引进了一个欣欣向荣的世界,我明白了,要如何让对待生活。

若在生活中,吃透《论语》,那《论语》就会使人心旷神怡,《侍坐》里就叙述到:孔子“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呼舞雾,咏而归。“是呀!能够和同伴边跳舞,一边唱歌,轻轻松松,快快乐乐的回家去,才是一个人最幸福、最单纯的理想啊!这种理想不同于他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但这种平凡的理想却能充分体现出我们对省会的热爱和向往。《论语》使我明白权利、地位都只是一瞬间的繁华,只有那悠闲的,惬意的过好每一天,才是真正的生活。

《论语》让我更加完善了自己过好每一天的态度与方法,使我的心灵被滋润的芳香馥郁。

在学习中,《论语》是我指路的照明灯。升入初二后的我急于求成,忽略了对概念、定义的理解。这使我学的迷迷糊糊,各种教辅书上的学习方式更使我眼花缭乱。后来,我重新拾起了初中课本,仔细回味《论语》中的“温故而知新“和”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两句人生格言。格言中提倡的踏实,严谨的学习态度,规范了我的学习理念,使我受益非浅。

品位《论语》,如同在苦涩的薄荷中嚼出丝丝清甜,这些先苦后甜让我明白了做事一定不能违背顺序,要脚踏实地的向前走,否则就会失败。

《论语》的点点滴滴,虽然是由多个平凡的词组成的字字句句,却造就了许多人不平凡的一生。我相信,它们也会在我们的生命里开出一朵朵更灿烂而绚丽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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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高中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全文共 1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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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讲述的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大学密友霍拉旭所说的:“你们能够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主人公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本该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然而,使他不能理解的是,他不但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并且目睹了母亲和他叔叔克劳迪斯也就是新任国王的婚礼。最敬佩的父王的死去已经使年轻的王子倍受打击,母后对父王的背叛更使他感到痛心不已,并且疑窦在心。雷雨交加之夜,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的哀诉,使哈姆雷特知道这桩暴行是他的叔叔所为,他发誓要为父报仇。至此,哈姆雷特就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和叔叔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激烈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与此同时,哈姆雷特也难逃一死??哈姆雷特不是那种意志坚决、激情澎湃的人:他思想深邃,情感细腻;他远不是英雄的主角:他年轻、纯真,充满理想与热情,拥有一颗敏感的心灵。然而他却又成了命运的玩偶,特殊的处境扭曲了他的天性。他似乎没有周密筹划的潜质,他的行动都是在情境的逼迫下无暇思考时所采取的极端之举,他错杀波洛涅斯就是例子之一。而在最需要行动的时候,他却感到迷惑、犹疑、彷徨,从而错失良机,他又会编出借口,重新沉入恍惚的思虑之中??他永远都在只是下决心却始终没有任何行动。

我感到很个性的是,为什么他能够毫无顾忌地送两位大臣上黄泉路,能够干净利落地除掉雷欧提斯,却迟迟不肯杀死叔叔为父报仇?甚至错过了能够杀死克劳狄斯的机会呢?哈姆雷特说:“顾虑使我们都成了懦夫”那么他的顾虑是什么呢?我在网上看到有人引用弗洛伊德主义者的看法:哈姆雷特有俄狄浦斯情结,他不能采取行动,是正因他也有过弑父的念头,在他灵魂的天平上,他和克劳狄斯的罪孽是同等的。在他眼里,鬼魂代表了善的父亲,克劳狄斯代表了恶的父亲,而它们都是他母亲的丈夫。只有当他的母亲喝下为他而准备的毒酒的时候他才真正有了杀死克劳狄斯的勇气和决心,也许正是这种情结让他对女性产生了厌恶和失望,他才会狠心地拒绝了奥菲利亚。

哈姆雷特是一个可怜的人,他被鬼魂缠绕,他被复仇包围着,他是痛苦的,他是无助的。为了复仇,他牺牲了许多。但是,他确实是一个难以明白的人,这就是为什么哈姆雷特能够成为莎翁众多剧作中最具魅力的人物的原因,这也是为什么至今会一向流传着这么一句话“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891289高中哈姆雷特读书笔记6 #891289 High School Hamlet Read Notes6

有一位王子,本来过着十分幸福美满的生活,灾难突然降临,上天将他逼上了一条复仇之路,他就是丹麦的王子哈姆雷特。《哈姆雷特》是着名剧作家莎士比亚的代表作之一,这次读完之后,颇有感触。

《哈姆雷特》讲述了一个丹麦王子十分悲惨的复仇故事。哈姆雷特是丹麦的王子,他的父亲是丹麦的国王。不幸的是,他的父亲被他的叔父毒死了,夺走了王位。不久后,他的母亲也背叛了他的父亲,嫁给了他的叔父。一下子,哈姆雷特身边所有的人,包括他的母亲,同学,朋友。甚至他的爱人欧菲莉亚都差点成为了他叔父对付他的工具。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哈姆雷特毅然选择了复仇这条艰辛的道路。

这虽然只是一个故事,但却折射出一个最现实的社会现象。虽然说,现在已经是现代社会,不再是以前的那种封建社会了,总是发生着这种帝位之争。可是,我们又有谁能否认,现在就没有这种“战争”呢?

我想,答案也许是没有吧!只是,昔日的“帝位”变成了今日的“帝位”,金钱,权利罢了!现在这个社会已经物质化,还有什么真情可言呢?存在的只有利益。每个人都在想方设法地去赢取自己的利益,即使是朋友之间,亲人之间。现在,人与人的心相隔太远了,人之间的情感也被冲淡了,被利益冲淡了。亲情还是利益,我想现在的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吧!

我曾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老人,辛辛苦苦工作了一生,赚下了较为丰厚的家业。在他七十岁的时候,拿出了自己的积蓄为儿子买了一套房子!但他的女儿见此就不肯了,她说:“同样是子女,为什么我就没份?我也要得一半……”为此,两兄妹不停地争执,甚至还闹上了法庭,老人见了十分伤心,被自己的女儿给活活地气死了!大家也许还不知道,他的女儿亦是十分的富有,不但已经有了一套很大的房子,还买了一部几十万的小车。可是,她就是要争得那点利益,结果将自己的父亲给活活地气死了!

也许,这就是生命之悲吧!现在,人们的心灵都被这利益的灰尘给蒙蔽了。人们只是看到了眼前的这点蝇头小利,而忽略了真正珍贵的亲情,友情!

不要再让这样的生命悲剧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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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高中生巴黎圣母院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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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大家都看过美国电影《美女与野兽》吧!美丽的公主用内心善良友好的感化兽的心,唤醒隐藏在可怕外表下的美好……美与丑,不是绝对的——这是我在读完《巴黎圣母院》后的最大感受……外表是丑的,但内心可以是美的,正如敲钟人伽西莫多和巴黎最下层人民、流浪者和乞丐。外表是美的,但内心不一定是好的,那不是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吗?美的也可以改变为丑的,阴郁的地方即使再怎么“圣洁”也主导不了所有人的命运;丑的也可以感化为美的,外表丑陋又如何,他们有温暖,有善良,有勇敢,有坚强!

俗话说世上无完人,绝对美的东西可能也只能在《巴黎圣母院》里找到了,那就是外表美丽,内心善良的少女爱斯梅拉达。她,为了拯救一个素不相识的生命而找了一个名义上的丈夫;她,用清凉的水安慰烈日下的畸形;她,有几个被圣洁教会赐予的圣洁称谓:“杀人犯”“女巫”雨果把这个美与善的化身带到了巴黎圣母院的刑场上,引起我们的无限同情,召唤起我们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外表美丽的不止有爱斯梅拉达,还有那个道貌岸然的“假和尚”克洛德弗罗洛,他没有善良,唯有妒羡、自私、阴险和不择手段,他是恶魔,他是野兽!而畸形敲钟人伽西莫多,他是可爱的猪八戒,他也是“野兽”,他外表野蛮粗俗,但他在爱斯梅拉达那儿获得温暖的体验后,他变成了暖心肠的天蓬,和为了少女的幸福而赴汤蹈火、牺牲自己一切的“野兽”!

在巴黎圣母院的外面,也有一群“野兽”,他们是衣衫褴褛,举止粗俗的巴黎最下层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在这个“圣洁”的世界上有着无可比拟的“教养”,他们像野兽般攻打巴黎圣母院,为的是就出他们心中的“圣母”,他们互相友爱,正直勇敢,舍己为人,用鲜血来泼洒巴黎圣母院的墙柱,用骨肉撞开圣母院的大门,我相信他们的悲壮,他们的慷慨足以捣毁圣日耳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政府,也可以摧毁巴士底狱,来几场惊心动魄的大革命!

在圣母院里,爱斯梅拉达即将被处死,在教皇的统治阴霾下,在副主教的摧残下,一个披头散发的“野兽”英雄救美,卡西莫多毅然背叛他的副主教,保卫了正义。这个“野兽”被重重磨难和恐怖摧残蹂躏成畸形,但他有强健的胸膛、有自豪的眼、又冲出迷雾,坚强正义的心!这是一场美与丑的对抗,正义与邪恶的较量。雨果站在巴黎圣母院的舞台上给我们诠释了美与丑的真正含义,美丑的极端对照如洪流一般在读者心中决堤,浪漫温暖的潮水在心里,在脸上泛滥开来……

朋友们,何谓美,何谓丑呢?谁是美女,谁是野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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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以读书为话题高中作文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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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书,就偏爱读心灵愁感的书,那种凄凄的感觉,让我看尽了人间的悲离,在我心目中唯有愁方能给我喜。

或许,这便是多愁善感的人特有的情感。于是,我专挑这类书来读。

拿着这样的一本书,我便可以整天地站在窗台前,入神地读。读尽无数作者的人生,给自己的人生打上问号;读尽无数挫折的悲,为爱慕挫折的我道出种种感触;读尽如初恋般生涩的美,为自己的情感涂上一抹斑绿。

对于悲剧般人生的书,我总有种说不出的哀爱。这种悲愁,发自内心,是最纯的泉,也无法洗透你伤痛的心;是最好的琴,也无法令你弹响心中的乐;是最烈的风,也无法吹散你心中的愁云;是最夺目的光景,也无法动容你嫣然一笑。读着这样的书,我心中便产生如此的情感,哪怕过于凄苍使我黯然泪下,过于投入书章而无法自拔,我毫不犹豫地读下去。悲愁,对我来说,太有感触了。

读着这样的书,是对我们承受挫折的一类总结,读着这样的书,是满心的喜,它让我用一种独特的眼光看我擦身而过的事物。我从容、肃穆,不再埋怨人生,反而独爱这崎岖不平。

是满心舒畅的再一次延续,是夜半钟声的又一次回响,是江枫夜泊的让人停驻。这是愁书给我赏心悦目、神蕴无比的愁。愁思莫过于是一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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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中读书笔记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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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看过《红楼梦》的大多数人都不理解黛玉,她也无需别人理解,因为不懂得她的人是不会了解她内心深处的向往的。

“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作者通过贾宝玉的眼睛为我们描绘了一个聪明多才、美貌体弱的病态美人。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子,无视世俗的传统规律,反其道而行之。在经受了无数摧残之后,生命尽头到来之际,封建社会的狰狞面目加速了她的香消玉陨。

看过《红楼梦》,我们不会忘记黛玉临死前的那个场景,病危之际,紫鹃四处求人,却没人肯帮。为避免晦气,贾母把宝玉的婚事也转到别处去办理。一面是成亲的喜庆景象,一面是死前的哀怨凄婉,“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无怪乎黛玉的葬花吟诵。什么地方有一个干净的、理想的地方,究竟什么地方有我自己的理想的地方,是香丘呢,我现在所处的现实社会都是污浊不堪的,我要找一个自己的理想的地方。

黛玉至死不放弃对自由的追求。我们为之揪心,为之愤懑,一对追求自由的青年男女在封建的枷锁之下生离死别。“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就这样在宝玉的婚庆锣鼓声中离开了人世。带着她的那份甜蜜走了。甜在何处?甜在这个人不接受世界,世界不接受人的世界上获得理解和亲爱,在孤独无依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温暖;在情爱无傍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伤痛。虽然最后她成为了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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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王梦高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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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在读《王梦》,读完之后,我深受感触。

《狼王梦》一书中有两个故事:《狼王梦》和《狼种》。

《狼王梦》这个故事让我感到了深深的母爱。母狼紫岚对孩子的爱体现在她在蓝魂儿就要死的时候。在蓝魂狼被铁疙瘩砸住的时候,紫岚可以说想尽了一切办法,但一切都是徒劳。为了让蓝魂儿不被枪和猎狗给害死。她只好暗中残忍地杀了蓝魂儿。为了让她的儿子当上狼主,她费了千辛万苦,但她的儿子却一个接一个地死去。为了让她的唯一的女儿产下未来的狼王,她与杀死她最勇猛儿子的金雕同归于尽了。这个故事也说出了猎人为了猎取猎物而丧失了天良。

《狼种》里的主角不狼,而是一条一条狗。这只狗叫大灰,曾经受过警犬训练。但它却返祖了。外形酷似狼,这个故事写出了狗好主人的忠诚。

我想对全世界人民说:“一定要保护珍稀动物!”特别是野狼在我国现在不足1000余头,再不保护的话,就将濒临灭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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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高中作文我读书我快乐

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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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一种享受,我们可以在享受中得到体会;读书是一种体会,我们可以在享受中得到快乐;读书是一种快乐,我们可以在享受中得到知识。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可以引导我们奋力前进,更进一步。多读好书,会使我们脱离庸俗、脱离无知,走到哪儿都有一种书的清香伴随着我们,书香弥漫。有文化底蕴的人,都会有一种清新的

感受,一种高贵的气质。书籍,它教导我们要脚踏实地,问心无愧的迈向成功。

书籍是人类的朋友,书中自有黄金屋。多读书能使我们学会很多课外知识,任何不懂的问题都能在书中找到答案。

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怎样才能让有限的生命过得更加充实、更加丰富多彩呢;怎样才能让有限的生命飘逸着浓郁的清香、闪耀出无限的光辉;怎样才能提高生命的质量、让生命增值呢?那就是读书。

小时候的我,在“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歌声中长大,每次端起书,看着那毫无意义的方块字,我总是大喊没意思,读书是我最头疼的事了!长大了,我感受到了知识的缺乏。每次写作文,我都不知从何写起。每次都被老师当众指责我的作文写得一塌糊涂,那时的我尴尬得想找个地缝钻进去。于是,我便狠下心来,让爸爸妈妈给我买许多有益的书看,我对自己说,“绝不能让老师小瞧我

!决不!”从那时起,每天我放学回家都要看书,渐渐地,我的作文水平已经到了屡次得优的地步,老师很是吃惊我能有这么大的进步。我也发现了:我离不开书了。我也连做梦都没有想到:以前对书那么反感的一个小女孩,现在竟然能对书如痴如醉。

我曾经在一本书中看到这样一段话:读书能医愚,读书能治穷,读书能疗病,读书能励志,读书能致远,读书能练达,读书能聪慧,读书能知道怎样交友、怎样识人、怎样说话、怎样做事、怎样活着才身心健康,读书能明白什么样的人生称得上完美无憾。这就是读书的真正含义。

每一个人,都会有类似的梦,在遥远的异地,一次次的启程,一次次的出发。渴望走在不同的风景里。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启程,在一本有一本的书里,从一个地方走向另一个地方。人生的积累,

可行万里路,亦可读万卷书。

书,让世界简单的人变得复杂;书,让世界喧器的人返璞归真。在匆匆的旅途中,在沉沉的行李里,在紫檀木的茶几上……别忘了,留一个好位置,给自己心爱的书!

我读书,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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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平凡的世界高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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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平凡世界》全书,字里行间流淌的全是浓浓的爱意,对土地、对父老乡亲的深厚情意,有亲情、友情、爱情。少安与润叶的爱情,少平与晓霞的爱情,润生与红梅的爱情,少平与金秀的爱情,润叶与福堂的亲情,晓霞与福军的亲情,李向前与李登之的亲情,少平与金波的友情,少平与师傅的友情,润叶与晓霞的友情……《平凡的世界》中使用最频繁的一个词语是:亲爱的。亲爱的大地,亲爱的双水村,亲爱的父亲,亲爱的弟弟,亲爱的朋友,…总之,所有人世间的真情都在这里一一的展现。

我想起冰心曾说:“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路长径点缀得花香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是凄凉。”

这爱情,这友情,再加上一份亲情,便一定可以使你的生命之树翠绿茂盛,无论是阳光下,还是风雨里,都可以闪耀出一种读之即在的光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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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爱读书读好书高中作文[1]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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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常说:“书到用时方恨少。”书,能让你你知道更多的知识,能让你增长更多的见识,还能帮你挖掘更多的知识宝藏。也有人说:“书是无边无际的海洋。”是的,它可以让你在其中尽情的游览,让你充分的探索。还有人说:“书是无垠的草原。”是的,它可以让你在其中纵横驰聘,信马由缰。高尔基曾经说过这样两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铺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铺在面包上。”是的,书,确实能够滋养我们的心灵,升华我们的主旨,强健我们的翅膀!

小时候,我们会经常读一些童话故事,如:丑小鸭、睡美人、白雪公主……。一个个美丽动听的故事,让我在那回味无穷的童话王国里快乐遨游。长大了,我经常拿起一本书细细品读,从中明白了很多道理。在这些书中,最让我收益非浅的就数《鲁滨逊漂流记》了,这本书通过描写鲁滨逊为了探寻科学的奥秘,历经千辛万苦,最终达到理想的彼岸的经过,让我从中体会到了一个很深的道理,一个人想要取得成功,必须付出艰辛的努力,同时还要有百折不挠的精神和坚强的毅力。

书是美丽的日落;书是美丽的蓝天白云;书是茁壮成长的大树;书是可爱的小动物们。我们的生活离不开书,这就像秋天的果实;就像小婴儿在吃奶,就像孩子离不开母亲、就像植物需要雨水的滋润!

现在,书陪伴我走了许多年,它控制了我的生活,充实了我的生活,它是我成长过程中不可缺少的良师益友。好读书,读好书!书是人类的朋友。同学们,爱书吧!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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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高中作文读书随笔700字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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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有太多想写的文字,可时间真的如白马过隙,转瞬即逝。 想着时间是海绵中的水,挤挤总是有的,可有时等你终是在夹缝中挤出时间,适才灵光一感的美妙文字,此时却不一定能大驾光临,虽写,却总点不同的韵味……

这几天,有太多想写的文字,可时间真的如白马过隙,转瞬即逝。

想着时间是海绵中的水,挤挤总是有的,可有时等你终是在夹缝中挤出时间,适才灵光一感的美妙文字,此时却不一定能大驾光临,虽写,却总点不同的韵味。

有一阵子,我甚至想出了随身带纸笔的方法,在公交车上,在任何可以让我动笔写字的场所,当脑中有灵感闪过,我就拿出纸笔来记录,当然,这样的行为很自然地引起过路人侧目。我的专注力不够,在外界目光的影响下,总是有些动摇。

而每当脑中有美妙的灵感闪现时,当我铺开纸笔,想要一笔一划的记录下来时,却发现下笔写出的文字是那般的苍白无力,丝豪描绘不出心中的真实炫彩。

我陷入深深地自省中,渐渐地发现,自己的阅读量太少了,正如杨绛女士说的,书读的太少,想的太多。

书读的太少,而即使少量的书,阅后却不懂思考,那从书中汲取的营养更是少的可怜。

我开始丰富自己的阅读量,却也为读什么书而困惑。

现在的鸡汤书,鸡汤文章太多,简短又易饱,闲暇时光,很容易就被这些“鸡汤香味”给勾了去,当然,其中的正能量肯定是有的,但是总觉得是零星的碎片阅读,打了鸡血之后,用的也比较快。

后来看到一段话,大意是说,看整本的著作的好处在于,书中的全体框架,结构,思想,逻辑,是值得我们慢慢地琢磨,推敲的,而不是一篇小文章,简短,消化快,其实忘性也快,而一本好书,我们花了的时间,跟着作者在文字中畅游,跟着他的文字逻辑思考,一本好书所带给我们的是不一样的感受。

读书,读好书,不仅读小文章,也要读大部头。

[高中作文读书随笔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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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高中生写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8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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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初次阅读《哈利·波特》这部作品时,只是普通地认为这只不过是一个小魔法师在学校开心的生活罢了,所以就带着无所谓的态度看了下去。可是,在接下来的情节中,我看见了哈利所背负着的东西,他有着一般人无法想象的痛苦回忆,当他还是个婴儿的时,就目睹了自己的父母被杀害,他的母亲为了保护他施出了古老的魔法,只让伏地魔在哈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个伤疤。

因此,哈利便在魔法界成为了一个“名人”,但我想哈利绝不会认为这是件好事。哈利在费农姨夫家长期受到让人忍无可忍的待遇,只有当他回到霍格沃兹,他才是快乐的,因为有赫敏、罗恩、邓不利多等等一切关心他的人们。哈利背负着许多东西的:父母被杀害的仇恨,朋友对自己的关心,小天狼星、邓不利多等长辈的关怀与期待,保护自己在乎的人的心情的……

这一切都是因为爱吧!因为爱,哈利才能拒绝伏地魔以魔法石为条件让自己的父母复活,即使再也见不到自己日思夜想的父母;因为爱,哈利才会不顾危险地进入密室去救金妮,破灭伏地魔的阴谋;因为爱,哈利才会拼命保护小天狼星,面对成百的摄魂怪;因为爱,哈利才能想象着和父母、小天狼星一起生活的场景而使出守护神咒,赶走成百的摄魂怪,即使那样的场景永远也不可能实现……虽然从未体验过父母的爱的哈利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是他的身边总有着那一群朋友支持着他,他们给予他的友情成为了他打败黑魔法的动力之一。而在这些经历中,他也逐渐了解自己的父母,了解到父母为了救他而付出了多大的牺牲,所以,友情温暖了他,而亲情却给了他强大的力量,这就是爱吧!

眼看着时间一点一滴地流逝,小哈利也逐渐成长起来,尽管哈利被别的同学怀疑过是“蛇语者”的继承人,被别人嘲笑过、讽刺过、挖苦过,罗恩、赫敏也从未离开过他,他们更加努力地去寻求谜底,一起面对危险。朋友,成为了他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的:他们一起去保护魔法石,共同面对密室中的危机,结伴去营救无辜的小天狼星·布莱克,以及挑战伏地魔等一群黑魔法师。哈利的力量因为友情而更加强大,更加闪光。

亲情,友情,这就是哈利心中最为光亮,最宝贵的两样。

爱,永恒的主题。哈利·波特的故事,永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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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高中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1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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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佛游记》是世界文学名著,大家都很喜欢这本书。我也有《格列佛游记》,而且已经读了好多遍了。有人会说:“书为什么要读那么多遍,读一遍就行了,干什么还费时间呢?”我却不这么认为,好书不厌百回读。书就是要多读,多读书才能理解其中的意思,才能丰富自己的知识。如果读了一本书,但没学到什么知识这有什么意义呢?一本书只读一遍,只能知道一个大概的意思,只有多读几遍,精读细读才能深刻领会书本的全部内容,领会书本的实质意义。

在幼年读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时,我曾一度认为这是一本童话,后来又认为是像《鲁滨孙漂流记》那样的普通小说。今年暑假里,我再次品读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才感受到原来这个一部充满童话色彩的讽刺小说。但小说的童话色彩只是表面的局部的特征,尖锐深邃的讽刺才是其真正的灵魂。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英国著名讽刺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72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

乔纳森?斯威夫特讽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作者不仅讽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种.种,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否定了整个人类社会。耶胡代表人类,而主人公却是如此厌恶耶胡。书中的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作者对社会的不满。没有想到在那些朴实得如同流水账的大白话游记中竟蕴含着这么深邃的内涵。

我不知道十八世纪英国的辉格、托利两党缠绵悱恻、暧昧的关系,当然也就无从体会斯威夫特笔下的争论吃鸡蛋应先敲哪头、鞋跟之高低等"原则"问题的"高跟党"与"低跟党"的妙处。究其原因,彼此在不同的国度,承着不同的文化,对于过去,对于历史,自己国家的从小就了解,别的国家的很少去触及,而且没有一定的知识垫底,去读这种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的指桑骂槐的作品,看不懂是不足为奇的。

《格列佛游记》的主题思想是通过在四个国家的奇遇,反映了十八世纪前期英国社会的一些矛盾,揭露批判了英国统治阶级的腐朽和罪恶,和英国资产阶级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疯狂掠夺和残酷剥削。

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这部小说真实地描绘出了一幅格列佛出游的图画,让读者看到了社会上美好的一面与黑暗的一面。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书中写了英国著名医生格列佛坐船去访问别的国家,途中经过印度洋时遭到了风暴,只有格列佛一人活了下来,但他醒来时,已经在小人国的领土上了。小人国的居民都把他当成了怪物了,用弓箭来射他,用拳脚来踢他,但是他却帮助他们盖房种地,终于得到了小人国居民的信任和赞赏;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蠊谡飧鋈寺淼叩沟氖澜缋铮行矶嗖豢伤家榈墓适隆6磷哦磷牛?曳路鹚孀鸥窳蟹鹨黄鹱呓?四歉銎婊玫氖澜纭D切┩媾及愕男∪耍?叽笸?偷木奕耍?さ孟裼愕姆傻汗?用瘢?约盎垠和耶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觉得最特别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而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经过种.种磨难,他最终回到了自己的国家。读了这本书,我被书中所描写的一个个幻想国度里的每一种情景感染了,我有一种如闻其声、如临其境的感觉,作者的想象力又极其丰富,令我又有一种进入科幻世界的享受。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虽然有些作者表达的思想,我还不太理解,但是我很佩服书中主人公那种坚忍不拔的毅力和“以德抱怨”、善待别人的处世态度,也让我懂得了要成功,不仅要有自信心,还要付出努力。我想,在我们的学习中不也应做到这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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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读书的滋味高中作文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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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庄子曰:”“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余秋雨认为:“读书最大的理由是摆脱平庸。”由此可见,从古至今,读书对人类是有多么重要啊!它是提升我们思想品位,促进我们道德成长的重要途径。

我认为读书是一种幸福的味道。我沉浸在书的馨香中。在这里,我可以感受到雨果的忧郁,司汤达的深刻,杰克·伦敦的激情。我可以体会到李太白的豪放,杜工部的沉重,李义山的秀逸。我可以品味到梁实秋的随意,钱钟书的睿智,朱自清的平和……每一次读书,都是在与笔者的心灵的交流,都是一次心灵的洗礼,都是充满快乐的。每一次读书,都可以随性地“好读书,不求甚解。”读书能启迪我们的智慧。开拓我们的视野,使我们成为快乐,有用的人。

我们都知道:“人是铁,饭是钢。”那么,书就是“饭”的味道,它是我们精神上的粮食,如果我们不读书,就像饥饿的人不能吃饭,没有了精神上的补给。

读书是“牛奶”的味道,刚喝下去时,感觉对自己没有什么好处,但一旦坚持下来,你就会发现牛奶对你很有好处。读书也是一样,读完一本书,觉得读了也没有什么不同,可持之以恒后,你就会受益匪浅!

读书是“水果”的味道,吃下去时清新爽口,久而久之,容颜就会焕发出动人的光彩。如同读书,认真读了一本书,你就会学到许多知识。有人说:“三天不读书则觉面目可憎,反之,读了三天书,则可以面目清秀。”书可以美化我们的心灵,心灵美了,面目也就动人了。

我想,读书的快乐,是人生最大的快乐,尤其是读完自己喜欢的书后,所以不要认为读书苦,读书累,要把读书当作一种休闲方式,一种精神补给,读书将始终伴随我们。

[读书的滋味高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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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高中生论语读书笔记

全文共 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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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画卷,因岁月的冲洗,显得枯黄陈旧,将历史的足迹点点抹淡。然而,华夏五千年的文化,总有些像《论语》一类的书籍虽早已褪去了华丽的色彩,显得古老陈旧,但实则它与我们的距离并不遥远。——题记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出自《论语·卫灵公》。《论语》中有许多简单的道理需要我们去感悟与实践。它用的文字往往言简意赅,但其蕴含的道理绝不会同表面一样容易。就像《论语·卫灵公》中记载的,孔子的学子之一子贡,曾问了孔子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意思是有没有一句话可以使人终生奉行的呢?孔子用商量的语气对他说:"其恕乎!"什么叫"恕"呢?孔子又用了八个字解释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意思是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不要强加给别人。那么也就是说,做任何事,都要推己及人,将心比心,不要强人所难,更不要给别人造成伤害。用现如今的话说,就是要学会宽容。

《北京日报》曾刊登过这样一件事:一位少年在公交车上吐了一口痰,女售票员让他擦掉。少年感到很难堪,不愿去擦。女售票员给了他个台阶下,自己用纸把痰擦掉了。事后少年很后悔,他给报社写了封信,表示向这位售票员道歉。这件事告诉我们,得理且让人。宽容的感化常比剑拔弩张的作用要恒久得多。如果她不这么做,而是硬逼少年去擦痰,结果会是怎样的呢?也许,不用我说,也可以想象得到。正因为女售票员懂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所以以宽容之心完美的化解了这件事。

怎样算宽容呢?就是要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换位思考,包容他人;就是要学会忘记。因为克制性的宽容,不是真正的宽容,它不能从根源愈合心灵的伤口。只有那种不记、不究的宽容,才是宽容的真正境界。

"其恕乎!"——就一个"恕"字,教会我们如何在现代生活中获取心灵的快乐,如何适应日常的秩序,找到人生的目标;就一个"恕"字,就是我们自己的一幅健康的心电图,是这个世界的一张美好的通行证。让我们学会如何去宽容别人吧!得过且过,我们的生活才会快乐。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为人着想,人也会为你着想,真诚才能换真心。生活中如果人人都能做到这一点,世界会更加和平,安宁。生活会更加和谐,幸福,并充满了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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