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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空城计的读书笔记汇总20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关于空城计的读书笔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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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西游记初中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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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假期,我又重读了四大名著中的一本,名字叫《西游记》。以前我读过这本书,可我依然对这本书感兴趣,百读不厌。而且每次读这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以前我最喜欢孙悟空,他会七十二变,他会翻筋斗云,他武艺高强,他嫉恶如仇。我还喜欢沙和尚,他敦厚老实,任劳任怨,忠心耿耿。我最不喜欢猪八戒,他好吃懒做,胆小如鼠,禁不住诱惑。我也不太喜欢唐僧,一看到他就让我想起学校里的老师,每天唠唠叨叨,没完没了。

这次重读《西游记》我有了不同的想法:我有点理解唐僧的举动了。唐僧本就是一个虔诚的和尚,他自律,有坚定的信仰,可无奈收了三个性格迥异的徒弟。作为师父的他,徒儿有毛病不能不管,可他又确实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所以他除了言传身教,只有不停地唠叨。大概他也坚信滴水石穿的道理,也正是这一路的奔波加上一路的唠叨,让顽皮骄傲的石猴,好吃懒做的八戒,终于坚持到达西天求得正果。

重读《西游记》让我体会到老师的不易,唐僧只有三个徒弟就让他伤透脑筋,我们的老师每天面对三十几个学生该是怎样的不易。都说八十一难多么的难,我们的老师一学期不知要解多少危难,学习上的,身体上的,师生关系上的,包括与家长之间的各种问题。唐僧不好做,老师更难当。以后,我想我该好好学习,少犯错误,让老师轻松些。

名著就是名著,让人百读不厌。每次阅读都有新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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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骆驼祥子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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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完书的最后一页,不禁深深叹了一口浊气。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彻底的悲剧,一个曾经勤劳坚忍的淳朴农民到最后却沦为社会垃圾。

从前的祥子对生活有些骆驼样的积极坚韧。他不安于现状,一心要改变自己的生活去活的更加精彩,他宁愿冒着很大的风险去多赚多一点钱,来实现这个梦想。可最终他也没有完成这个在那个时代算得上奢望的理想。

祥子所展现的人生无时无刻都建立在利益上,包括他和虎妞的爱情。也是因为利益而慢慢变质。其实准确的说,那不叫爱情,只是两人在黑暗世界互相依靠,互相取暖而已罢了。祥子的理想也如这样慢慢变质,这或者是现实,它们不能调和,却很神奇的出现在了一起。就如同栓在一根脐带上的婴儿。现实也绝不会因为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人们能做的,只有奋斗,可是就算有的时候不停奋斗,理想也会随着现实改变。所以,保持本心才能改变现实,祥子终究也没有保持本心不变。

对于祥子,更多可能还是遗憾。他那么努力,可还是被生活打败了。说到底,农民出身的祥子因为自卑而承受不了理想一次次破灭而失去了生活的本来意义,所以,他还是一个懦弱的人。

作品本身也写到:“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含有一些公理。”又说:“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中。”祥子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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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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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国庆节我读了一本有趣的童话书,叫《爱丽丝梦游仙境》。书中讲了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在梦里冒险的故事。

爱丽丝看见一个兔子带着怀表、穿着背心、自言自语。爱丽丝很好奇,就跟在它后面,一不小心掉进了兔子洞,进入了一个奇怪的国度。

那个国度里的动物会说话,扑克牌也有了生命,甚至连爱丽丝的身体也会变大变小,爱丽丝经历了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最后她被卷入偷馅饼的案件,惹恼了红心皇后,下令要砍爱丽丝的头,但爱丽丝已经长成了原来的高度,在她的眼里,红心皇后就像一个扑克牌,所以她不怕,最后从梦中醒过来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一个道理:当你遇到挫折的时候,应该勇敢地去面对,而不是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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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高中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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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孤独的小舟,一片浩瀚的大海,一位沧桑的老人,一个纯真的孩子,一个个形象在我的脑海里交替浮现,我不断对自己发出疑问:究竟是什么支撑着一个饱经沧桑的老人独自在茫茫的大海上捕鱼八十四天?

我只记得那天老人一遇到大马林鱼时,他便知道自己人单力薄,但他丝毫没有退缩的念头。

“我跟你奉陪到死,”他说,“因为当渔夫正是我生来该干的行当。”当钓索勒在老人背上,疼痛超越了忍受的极限时,老人便念起祈祷文来缓解痛楚。等到鲨鱼一再来袭时,老人用尽一切个人手段来反击。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船桨上乱扎;刀子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丢了,他用舵把来打。尽管鱼肉都被咬去了,但老人依然对大马林鱼不离不弃。

也许有人会认为老人最后只留下了鱼头鱼尾和脊骨,真是可悲。不,不是这样的,在这次出海作业中,老人最大的收获是在过程中,而不是在于结果。在征服大马林鱼的过程中,我们无法想象老人如何改写那伤痕累累的苦难史,如何在力量悬殊、筋疲力尽的情况下使“庞然大物”成了他的手下败将,成为精神上永远的赢者。

你听说过戴摩西尼吗?他是古希腊着名的演说家,他一生下来就口吃,这使得他吐字发音不准,虽然有满腹的见解,却无法一气呵成地表达出来。为了克服这个缺陷,戴摩西尼常把石子放在嘴里,跑到海边,面对大海练习演讲,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居然把口吃的毛病改掉了。为了能专心练习口才,他甚至把头发剃掉一半,以打消自己想出去游玩的念头。经过不懈的努力,戴摩西尼终于成为闻名遐迩的大演说家。

从口吃到演说家,从八十四天捕不到鱼到只身捕获大马林鱼,这些看似不可能的事在戴摩尼尔和老人圣地哥亚的超人努力下终成为现实。海燕飞越大西洋,是因为它征服了自己对于大海恐惧;凤凰浴火重生,是因为它征服了死亡对于自己的威慑;蝴蝶破茧而出,是因为它征服了虫茧对于自己的束缚;老人只身捕获大马林鱼,是因为他征服了自己相对于大马林鱼的微不足道。

就像老人所说的:“人不是为失败而生,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只有不断征服自己,挑战自己,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成为奇迹的创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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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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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十分钟爱的一本书,虽然书中面写的年代已经远去,可能我永远也无法想象那个年代的事,但是这本书却给了我很多的感触。《家》也是巴金杰出的作品之一,以五四户外浪潮波及到的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描述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青年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段,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好处的文学形象。书中人物不下七十个,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最高统治者、封建家长只代表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克定,狡猾贪婪的克安等等统治阶层的形形色色人物;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鸣凤,温顺善良地吞咽着旧礼教俄国的小姐梅,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等等;以及接收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觉新,他虽然理解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是处于“长房长孙”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个性是“孝”道的熏染,铸成他委婉求全的懦弱型顺从的性格;他既同情支持弟妹们反封建的抗争,有屈从于封建势力的压力,维系着封建统治的权威。这些人物都写得血肉饱满,个性鲜明,富有深刻的历史内涵和阔大的现实包容。

在这个家里发生的故事也让人感觉到气愤与悲哀。第一个杯具发生在鸣凤身上。已经六十岁的冯老太爷要在高公馆的丫头中选一个去给他当小老婆,而这个灾难恰恰降临在十六岁的鸣凤头上。鸣凤和觉慧之间有一段感情,但是正因两人一个是婢女,一个是少爷,身份悬殊,才导致这段纯洁的感情别成了一个杯具。刚烈的鸣凤在他新婚前夜跳湖自尽。梅的命运更加悲惨,她死得比鸣凤懦弱多了。梅是觉新的表妹,他们二人之间也曾有过感情,本来两家都同意结婚了,却又正因二人的八字不合而不得不散。觉新娶了李家的瑞珏,重新获得了感情;而梅也另嫁他人,却当了寡妇,又回了娘家。两人依然对对方念念不忘。之后没得了肺病,却正因父亲守旧,不肯看西医,耽误了治疗,最后她怀着遗憾,软弱的死去。高老太爷的身体也是一天不如一天,快要走到了性命的尽头,医药已经不起作用了,在陈姨太的提议下,人们开始求助于封建迷信。

最开始找道士在大厅里做法念咒,深夜陈姨太又在天井里拜菩萨。之后克明、克安、克定三兄弟又祭天。最后居然找巫师到家里来捉鬼,把老太爷吓得够呛,陈姨太等人被觉慧说了一番后羞愧地散了。又过一天,老太爷死了,临死之前他醒悟了,同意觉慧等年轻人接收新思想了,但是已经太迟了。死得最令人悲愤的就是瑞珏了。老太爷死后,封建的思想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严重了。葬礼就办得充满封建色彩,这还不够,长孙媳瑞珏生产的日子近了,太太们说长辈的灵柩停在家里,家里有人生产就会有“血光之灾”。因此按照封建理念,瑞珏不得不搬到城外去住。之后瑞珏难产,却不能与觉新相见,她在生下一个儿子之后,含恨离开人世。

这是四个杯具,虽然发生在了几个完全不一样的人的身上,但是却都揭露了封建统治的罪恶。梅和瑞珏都是觉新以前爱过的女生,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我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我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高老太爷在临死之前能够醒悟也称得上是一种庆幸吧,但是他醒悟地太迟了,没有任何的好处和价值,根本不能给这个家庭,这个社会带来丝毫的改变。而鸣凤,她与常人不一样,她性格刚烈,虽然她的死也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封建主义)的任何注意,但是她宁死也不屈服于封建主义,至少她死得不窝囊。总之,封建社会给人们的痛苦远不只这些,因此年轻人才要推翻这个社会,让人们看到新社会、新生活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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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初中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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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的经济由于闭关锁国从最顶端逐渐的走向衰败。而《红楼梦》中的薛王贾林四大家族便见证了由繁华走向衰落,甚至家破人亡的全过程。

林黛玉,是因为母亲病逝。她的外祖母(即贾母)听闻此事,心中对黛玉产生了可怜又疼爱之情,想将黛玉接到自己身边,给她一些依靠和安慰。黛玉在贾母的千呼万唤之后才离开父亲来到了贾府。黛玉的母亲曾告诫她在贾府中的生活,要多加留心。所以黛玉在贾府中的生活可堪称为步步惊心。黛玉刚开始对宝玉是不愿靠近,怕这个一直受宠的宝玉会为自己添麻烦。但后来两个人相知相熟之后,特别是在吟诗作曲中更成为了知己。黛玉,柔弱,身体又多病,在贾府中也没有多少地位,而且要小心处事,只怕惹恼了谁的女子,最终在大家(除宝玉外)的欺骗下,在宝玉成亲当晚病逝,无声无息地离开这本不属于她的世界。

贾宝玉,一出生便含着一块玉,这就是贾母宠他的原因之一。宝玉的性格叛逆,总是喜欢与女子呆在一起吟诗作对,宝玉最初见黛玉时是先看都没看就去换了衣服,但等见到黛玉后,就非常的喜欢与黛玉在一起。当两人都明白对方的爱慕之情后,宝玉又送了黛玉他旧时的手帕,意喻着对黛玉承诺只对她一个人好,可惜最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宝玉和宝钗成了亲,也知道林妹妹已经不在了。之后他便一直失魂落魄,直到家中有变故,才恢复了。但在宝钗的又一次刺激下,宝玉又变得失魂落魄,直到他看破红尘,当了和尚。

宝钗,一个一心想坐贾母位置的人。在黛玉生病时,给黛玉送去补品和问候,是为了让黛玉对她的戒心放下。最终,贾府败落,她想继承贾母的那种地位已不复存在,况且宝玉出家当了和尚,她只能成为一个寡妇。

通过对林黛玉,贾宝玉和薛宝钗的三位主角的人物塑造,可看出当时的封建专制是多么的残酷。明清时期,封建专制也达到了一个最顶峰,使得薛王贾林这些大家族一样走向衰落,而平民百姓更是苦。正可谓:国富,百姓苦;国亡,百姓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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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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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在“我”与福贵的交谈中展开。福贵,一个看似普通的老人耐心地向“我”讲述了他的一生。在他平缓的语调下他坎坷的一生却如娟娟细流平缓得流入读者的心坎。

作为地主的儿子,年轻的福贵没有争气败了家,从此,他拖妻带女开始了他曲折的一生。他曾被抓去当兵,差点死于枪炮下;后来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等历史大事件,历经千辛万苦却不得不目送自己的亲人一个个先于自己死去。经历了无数的生离死别,福贵依旧乐观的活着,甚至平淡无奇地向“我”述说他的一生。

“人们将生命中的错误聚集到一起,创造出一个恶魔,叫命运。”《活着》让我思考命运为何可以这样百般折磨一个人,让他一下子从富贵的殿堂跌到一贫如洗的潦倒境地;让他一下子从幸福美满的天堂坠入孤独一人的地狱。但是,更多的是让我思考在绝境中人对生的渴望有多么强烈;更多的是让我领悟到历经万难后看淡一切的从容。

没有人知道明天是什么样子,究竟是阴霾密布还是阳光灿烂?但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明天之后还有明天,只要生命没有结束,永远有下一个明天,永远可以希望着下一刻就是我们想要的幸福。

真正点亮生命的不是明天的景色,而是美好的希望。

我们怀着美好的希望,勇敢地走着,跌倒了再爬起,失败了就再努力,永远相信明天会更好,永远相信不管自己再平凡,都会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这才是平凡人生中最灿烂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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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500字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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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看完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的作者叫做缴纳森斯威夫特,是英国人。这本书讲述的是格列佛凭借他的智慧、勇气还有一颗坚忍不拔的心,游历了许多奇异的国度,最后平安归来。

格列佛游历的许多国度,有大人国,小人国,会嘶马国等等。大人国里的人都身材高大,动物也是一样,小人国恰恰相反,身高不到六英寸。慧嘶马国里有两种主要动物,一种是慧嘶马,另一种是野胡。慧嘶马长得像普通的马,却十分聪明,并且善良,很有正义感。野胡恰恰相反,它们长得像普通人,只是毛比较多,并且野胡很愚蠢,很野蛮,没有理性。

在格里佛游历的许多国度里,慧嘶马国给我印象最深。在慧嘶马国,没有谎言,没有欺骗,只有完美的生活。在这个国度中最恶心的也只有野胡,其他任何一切都十分完美。作者十分喜欢这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国家,甚至期望永远在在这个国度里生活,不会到人类生活的地方去。但是因为慧嘶马认为,让一个海外的聪明野胡在这儿生活也不太好,所以最后慧嘶马把作者送回了人类。因为在慧嘶马国呆了太久,习惯了马的味道,格里佛反而对人类产生了厌恶,因为人类丑恶的一面甚至比野胡还令人感到恶心。

这本书里,最让人感动的是格里佛的智慧和勇气,还有他那颗不畏艰险的心,以及他勇于挑战和冒险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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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亲爱的笨笨猪》读书笔记

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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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红樱写的这本亲爱的笨笨猪非常有趣。她把笨笨猪描绘的活灵活现,我给你说说内容吧!

笨笨猪笨的不可理喻,但他傻傻的很可爱,而且比谁都过的快活。小熊过生日,他因为太贪吃,吃光了所有毒蘑菇,但救了参加生日会的所有动物,他睡觉打呼噜像打雷,竟吓退了来吃兔子的大灰狼,他见市场上盐蛋好卖,就让鸭妈妈喝盐水下盐蛋,它俩都不知道鸭蛋其实就是盐蛋,结果鸭妈妈把笨笨猪的屁股啄肿了,为了让老鼠改掉好吃懒做的坏毛病,他鼓励老鼠去啃书,轻而易举的就把老鼠的脑袋换了,最后,笨笨猪认识了自己的新娘巧巧猪……

因为给别人太多的快乐,所以笨笨猪也很快乐,这种快乐的品质,就显得犹为可贵了。

我们人有些可能与笨笨猪一样笨,可他们如果乐于助人,心地善良,再笨也会讨人喜欢,而那些不务正业、心地邪恶是无论如何都不会讨人喜欢,只会讨人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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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300字二年级作文

全文共 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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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放前的上海,三毛是旧上海的一名流浪儿童,他没有家,没有亲人,无家可归,衣食无着。吃贴广告用的浆糊,睡在垃圾车里,冬天就以破麻袋披在身上御寒。为了生存,他卖过报,拾过烟头,帮别人推黄包车,但总是受人欺侮,但他挣到的钱连吃顿饱饭都不够。只有与他命运相同的流浪儿关心他,给他温暖。

一天,他在路旁拾到一个钱夹,好心的三毛把它交还了失主,而失主反诬他是扒手,打了他一顿。流氓爷叔见三毛年少不懂事,便利用他做坏事。等三毛明白自己受了爷叔利用时,宁可饿肚子,也不再乾爷叔教他的坏事。

一个有钱的贵妇人收养了三毛,给他穿上皮鞋,对他进行管束,天性散漫的三毛不愿在富人家过寄生虫般的生活,在一次为他举行酒会的时候,他捣乱酒会,脱下华丽的衣服,披上麻袋片,又回到流浪儿队伍中来。和往日一起讨饭的小伴一起,走向属于他们的流浪生活。

解放后,他结束了流浪,过上了正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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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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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这本书中主要讲的就是母狼紫岚与它的孩子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被权势欲望大大膨胀了它的心,它时时幻想着狼群最高统治者的梦,小说扣人心弦的讲述了紫岚的狼王梦第一个破灭以后又破灭了第二个,接着破灭了第三个它已变成一只老母狼,它已精疲力尽,

紫岚失望了,他想再找一只公狼陪伴,可是,此时的她,早已老态龙钟,自己曾经的追求者也爱上了女儿媚媚,媚媚怀了孕,紫岚大喜,可媚媚却和她反目成仇,最终,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子孙,和老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有太多的爱与恨、恩与仇、喜与怒、忠实与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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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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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假期,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是《爱丽丝梦游奇境》这本书是英国作者刘易斯·卡罗尔写的。这本书把我带进了美妙的童话王国,使我受益匪浅。

故事是这样讲的,爱丽丝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在梦中,她看见了一只穿着衣服的白兔跑过去,她十分好奇,就跟了上去,当她走进黑洞的时候,发生了一些不可思议的奇怪的故事,她喝了一杯水,却长高了,长到十英尺高。她吃了一块蛋糕,却又变矮了,后来她遇上了坏脾气的老鼠,爱砍别人脑袋的王后,就在王后要看爱丽丝头的时候,爱丽丝从梦中醒来了。

爱丽丝是一个勇敢,乐观,乐于助人的小女孩儿,在面对各种稀奇古怪的人和物的时候,能保持冷静,坚持自己的判断,爱丽丝的故事告诉我,在今后的生活里,可以向她一样机智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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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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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一本叫《狼王梦》的书,读后让我的心情久久不能静。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母狼紫岚有一个心愿是:想把自己的子孙培育成狼王,可是它的子孙却一个一个死去了,最后让她的一个女儿替她完成了自己的心愿,但是紫岚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和生命与金雕同归于尽。

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情节,不禁让我感受到紫岚那种无私的母爱,也让我想起生活中母亲对我们的爱。

我们每天早上都要很早起床,妈妈每天都会在凌晨4、5点起床给我们准备丰富而又有营养的早餐,妈妈的那一圈比一圈深的黑眼圈蕴含了妈妈对孩子无私的爱,在我们做作业的时候,妈妈总会帮我们打扫卫生,每一次次的辛苦和疲惫使她的手都长了老茧。每次我们考试考得不好的时候,她会为我们操心,对我们进行深深的教诲,开导和鼓励我们,她满头泊银发,这不正是妈妈对我们的爱吗?有的同学听到妈妈在教育他时,他们会嫌自己的妈妈唠叨,要知道这正是妈妈对自己孩子深沉的爱啊!

从今以后,要自己动手,不要再做“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小皇帝,我们一定要努力学习,学好知识,长大后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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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西游记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1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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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带着好奇的心情读了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西游记主要讲的是师徒四人经历九九八十一难,降魔除妖终于去西天取得了真经。这里面功劳最大的要数孙悟空了!悟空很调皮,但它本领高超,身怀绝艺,这一路上,它不管妖精有多么的狡猾,它都一一把它们打败。那胖嘟嘟的猪八戒呢?它一出场就让我兴奋,它是悟空的好帮手,如果《西游记》里没有猪八戒,那《西游记》就不好玩了。因为猪八戒是师徒四人当中最搞笑的角色。沙和尚总是做一些平凡的小事,忠诚、老实的挑着担保护着唐僧,从不临阵脱逃。唐僧一心向佛,心地善良,路上不管遇到多少磨难从不言弃,最终取得真经。

在《西游记》里有两个我最喜欢的故事。一个是三打白骨精,另一个是三借芭蕉扇。三打白骨精主要讲的是,白骨精听说吃了唐僧肉能长生不老,所以就想方设法去抓唐僧。第一次白骨精伪装成一位孤苦的女人,第二次伪装成一位卖苹果的老婆婆,第三次伪装成寻找妻子的老公公。三次的伪装都被悟空的火眼金睛认了出来,最终逃不过要吃金箍棒。但是心软的唐僧误认为悟空兽性大发,不分青红皂白草菅人命,于是上演了一场师傅赶徒弟的感人片段。随着悟空被赶走,白骨精不费吹灰之力把唐僧抓获,这时唐僧才知道自己错怪了悟空,后悔莫及呀!就在白骨精等众妖准备召开品尝唐僧肉盛宴时,神通广大的悟空知道了一切。悟空它不顾前嫌,一个跟斗云就飞到了白骨精面前。白骨精哪里是悟空的对手,几个回合就打败了白骨精,救出了唐僧。

三借芭蕉扇的故事也是这么的精彩。当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路过火焰山时,就象在烤炉中,寸步难行,忘却止步!要征服火焰山唯有铁扇公主的芭蕉扇,如能借扇一用才能顺利通过。可是芭蕉扇那是铁扇公主的宝物,不容易借。为了能赶快去西天取经,悟空还是想着法子去向铁扇公主借扇。可是出师不利,悟空第一次借扇时就被铁扇公主的芭蕉扇扇得无影无踪。后来虽然灵吉菩萨给了悟空定风丸,但是铁扇公主见扇不动悟空,就躲在芭蕉洞里不出来。第二次借扇时悟空想了个办法,把自己变成一个小虫子,钻进了铁扇公主的肚子里,铁扇公主的肚子疼得要命,便答应借扇给悟空。哪里知道狡猾的铁扇公主给了一把假扇悟空,悟空在火焰山越扇火越大,最后不但火没有扇灭,还把自己烧得遍体鳞伤。第三次悟空汲取了教训,它从牛魔王下手。首先把自己变成了牛魔王的模样,轻易的就骗取了铁扇公主的芭蕉扇。牛魔王和铁扇公主哪里肯罢休,它们之间展开了激烈的打斗。最后悟空在八戒、沙僧和天神的帮助下,把牛魔王降服,用芭蕉扇把火焰山的大火扇灭,师徒四人继续向西取经。

我读了《西游记》后,我得到了很大的收获,从师徒四人身上学到了很多,孙悟空不屈不饶,唐僧助人为乐,沙僧忠诚老实,猪八戒乐观向上。这些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我们遇到多大的困难都要勇往直前,绝不退缩,要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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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灿烂千阳读书笔记

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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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数不清她的屋顶上有多少轮皎洁的明月,也数不清她的墙壁之后那一千个灿烂的太阳。”谁是谁的太阳,谁又是谁的月亮?

《灿烂千阳》真实地展现了水深火热的阿富汗,战争摧毁了人们的生活,内忧外患的阿富汗在风中摇摇欲坠,而人性的丑恶却仍在上演。玛丽古姆童年时出于一个孩子对父爱的执着而将自己的母亲推上了死亡之路,父亲的草率和不负责,却让她从此走上了悲惨的婚姻生活。而莱拉聪明,有远大志向,和哈里克青梅竹马。本以为玛丽和莱拉是分开的两个故事,但战争把这两个女性联系到了一起,哈里克为了躲避战争而远走他乡,莱拉为了生下和哈里克的骨肉而委身于拉希德。在苦难的生活中,两个女人备受拉希德的毒打和欺凌,慢慢建立起了深厚的爱,莱拉和她的孩子们让玛丽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爱和满足。哈里克的归来让拉希德当初欺瞒莱拉的谎言破灭,玛丽杀死了拉希德用自己的牺牲换取了莱拉的自由,最后莱拉和哈里克提到了喀布尔开始新的生活,这一个还算完满的结局也让人感到慰藉。遗憾的是,玛丽至死也没有看到父亲的忏悔。

爱的确是最伟大的,但在战争不断的国度里、在死亡阴影的笼罩下爱又是那么奢侈。战争让痛失儿子的母亲神魂颠倒,上学的儿童描炸得粉身碎骨,而党派纷争让硝烟四起。胡塞尼用社会变革做大背景,用感人的故事作为线索,描述了阿富汗波澜壮阔的战争史,让人感动也让人愤怒。作者还在多处设了伏笔,如拉希德精心编造的哈里克死亡的骗局,扎里勒在玛丽窗下的等候和忏悔,其中哈里克的归来最让人震惊和惊喜。

这是一部描写女性的小说,女性意识的觉醒是这部小说的重点,作者用浓重的笔墨描绘了阿富汗妇女的悲惨生活。娜娜和扎里勒偷情而生下玛丽,却被逐出家门,带着玛丽住在小石屋住了十几年,受别人白眼。而玛丽则被父亲和所谓的几个母亲被许配给大她二三十岁的拉希德。女性没有什么地位可言,拉希德逼迫着玛丽和莱拉穿上布卡,稍有不满就大打出手,而自己却道貌岸然,内心肮脏不已。最让人愤怒的是塔利班颁布的那些法规,对女性更是摧残。但莱拉一直在追求自由,偷偷策划和玛丽的逃走,虽然最后以失败告终。而玛丽,深信自己的命运和人生只有黑暗和悲惨的她,勇敢地为了莱拉拿起铁锹将拉希德杀死。屋顶的明月依然皎洁,而幸福是靠自己争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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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昆虫记》读书笔记六百字左右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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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的那本好书就是《昆虫记》,那位伟大的昆虫学家法布尔的著作。这部著作描写了法布尔穷尽一生所喜爱,所追求的昆虫世界。哦,法布尔多么可敬,他为了昆虫们可以说是付出了一生,从没见过这么执着的人呢。

那本书真的让我着迷。《昆虫记》是法布尔以毕生的时间与精力,详细观察了昆虫的生活和为生活以及繁衍种族所进行的斗争,然后以其观察所得记入详细确切的笔记,最后编写成书。它以人性关照虫性,又用虫性反观社会人生,将昆虫世界描绘成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昆虫记》深刻地描绘许多种昆虫的生活: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苍蝇等。

《昆虫记》里的一段文字让我感叹不已,“在这个绿色的小小世界里,不知道有多少个忙碌的小生命生生不息,在充满泥泞的池边,随处可见一堆小蝌蚪在暖和的池水中嬉戏追逐着;有着红肚皮的蝾螈也把它的宽尾巴像舵一样摇摆着,缓缓地前进。”这段文字令我啧啧称赞,是我最喜欢的段落之一。大概是因为法布尔写的十分生动的关系,这些文字好像有生命力一样,让我十分着迷,眼前好像也呈现出了许多片段,真是十分吸引人啊。

《昆虫记》里有许多描写各种虫子的语言,我学习到了关于昆虫的很多知识并开始喜欢昆虫,例如,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如果不看它那致命的捕猎工具,螳螂其实也不可怕:苗条的身材身着俏丽的上衣,浑身呈现优雅的淡绿色,还有那长长的酷似沙罗的翅膀,真像一位美少女。例如我还知道了松毛虫是怎么产卵和孵化、动物是怎么催眠状态自杀的、朗格多克蝎子的毒液有多强,一只朗格多克蝎子和一只纳尓包那狼蛛这两只都有毒刺的昆虫谁会吃掉谁、金步甲的食物是什么……

这些可爱的昆虫怎么可能不讨人喜欢呢?

《昆虫记》不仅仅充盈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的精神。

探求真相,这就是法布尔精神。如果没有那样的精神,就没有《昆虫记》,人类的精神之树上将少掉一颗智慧之果。

《昆虫记》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科学诗人”法布尔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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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父与子》读书笔记 杨学商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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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父与子》这本书,我发现父与子在生活中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是那么的有趣,而且每一个故事都告诉我们一个道理。

最搞笑的要数家中的游艺演出了,家中的游艺演出画的是父亲带着一个帽子在沙发上抽雪茄,喷出的烟圈慢慢的扩大,而儿子就跳过烟圈。这个好笑的故事告诉我们吸烟有害健康。

最能体现父亲爱儿子的是踢错球,踢错球画的是父亲和儿子正在踢球,而足球一不小心掉到了下水管道里面,父亲便爬下去拿皮球,过了一会儿,在旁边等候的儿子看到了一个圆圆的球体,以为是足球,便踢了一下,但儿子踢的那个“球”竟然是父亲的头(父亲是光头),父亲拿球上来的时候,儿子“嘤嘤”哭了起来,父亲并不责怪儿子,和他一起回家去。并不要责怪儿子,他也不是故意的。

最能体现父亲爱儿子的是爱子无畏,这篇漫画说的是一个人拿着枪去银行抢劫,撞到了儿子,儿子哭着回家跟父亲说,父亲立刻去银行把那个人揍了一顿,银行里的人一片欢呼。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好人好事往往是在不经意间。

……

这个光头爸爸和刺猬头儿子,带给了我们很多的快乐,也带给我们很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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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万个为什么读书笔记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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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科学类的书,特别是《十万个为什么》,我买了整套,一套里有很多本书;有关于鸟的、鱼的、昆虫的;有气象万花筒,神秘的宇宙,人类世界……我最喜欢看《昆虫世界》这本书。

从《昆虫的世界》里,我看到了一篇关于蚂蟥的,原来蚂蟥会吸人的血,为什么呢?因为蚂蟥身上有一套吸血结构,包括颚、嗉囊和噬液腺。蚂蟥的嘴上生有三个颚,成品字形排列着,每个颚上长着很多锐利的小齿。蚂蟥用吸盘吸在人或牲畜的皮肤上,然后用颚咬破皮肤,把血吸进去。同时蚂蟥分泌出能抗血凝的噬液,使血液顺利流进它的嘴里。哇!蚂蟥好可怕呀!我以后见到它就立即走了。

虽然蚂蟥这么可怕,但是却可以治病呢!人们利用蚂蟥吸血的特性可以治疗一些病,用以排除局部淤血,毒血等。这样我又学习了一样本领。

书本有许多本领值得我们去学习,我们应该像海绵吸水一样吸取更多的知识,因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我们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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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笑猫日记之会唱歌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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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素有“心灵鸡汤”美称的笑猫日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接下来,我为大家讲一讲我印象最深的场景。

在一个春天,二丫有了一个小小的愿望,那就是帮助卖报的聋哑老人买报。为了这个理想,她找到了鹩哥(一种会说人话的鸟,比鹦鹉说的还好),求他叫她说人话,从此,二丫每天都要去学。把嗓子都练出血了。

这就是我印象最深的一幕。在我看来,连猫都有这种悲天悯人的情怀,难道我们人不应该更胜一筹吗?没有,我们没有像二丫那样做。反而,一再的给那些人白眼看。没错,这个世界本来就是残酷的,但是,即使打着“优胜劣汰”的旗号,也不能成为漠视生命的理由。所以,我希望,大家都可以伸出援助之手,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个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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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三字经》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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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的时候,爸爸妈妈就开始教我读《三字经》,但那时我仅仅是作为口头禅,背背而已,不能深刻了解其中的含义,而且也只会其中的几句。真正开始读《三字经》还是到了三年级上半学期,老师把它作为一项作业布置下来。当时心里真的觉得老师太可恶,把这种无用的东西当作业,又深奥又难背。

于是乎,每一天读几句《三字经》就成为我们的重要“任务”,每一天早晨,巷子里总能听到我朗朗的读书声。爸爸对《三字经》十分崇拜,他教我背诵的方法也很管用。渐渐地我喜欢上了《三字经》。因为它就像是一部百科全书,正如古人所说的那样“熟读三字经,便知天下事”。其中一个个小故事,便成为我成长过程中的指路明灯:“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孟母三迁》的故事让我对父母有了更深的了解,更多了些感恩的心;“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黄香温席扇蚊》的故事让我明白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融四岁,能让梨。弟于长,宜先知。”《孔融让梨》的故事使我懂得谦虚才能使人伟大;“头悬梁,锥刺股,彼不教,自勤苦。”《悬梁刺股》的故事又深深地打动了我。我深知不付出艰辛的劳动,永远不可能获得学习上的成功。

《三字经》,你就像一位的老师,感谢你让我看到了自我的不足。你就像一盏明灯,成为我人生的导师。我将把中华传统的美德中华传承、延续下去。同时期望我们所有的小朋友,能够在《三字经》的指引下,天天进步,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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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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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女人的世界,但通过女人的世界反映了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展现了那个朝代的发展的悲剧。

中国诗词有两句诗有难以描摹的霸气,一句是李太白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另一句是杜子美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巧合的是,同是以“安”字开头“颜”字结尾,它们却各自代表了中国士人的两种精神境界,出世则旷达不羁、入世则心怀天下。

李唐几百年以后,在清初,有位伟大的作家用他细腻独特的笔触为我们展现了他眼中的这两种士人,同时渲染出那个君主达到鼎盛时期的大悲剧。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红楼梦》叙说着那些痴人痴事,感叹书中他们不老不死,不伤不灭,却一遍一遍的上演着悲剧。读尽红楼,只得一世伤红颜伤逝的背后,便是中国古代士人们悲剧的写照。

《红楼梦》总是用几大段文字描写着主角们的风姿神韵,如王熙凤,贾宝玉,从容貌的美到繁饰的衣装。而对于林黛玉却只是描写了她三分病态如西子的模样。是否注定了她内心的自卑和低人一等的心理,低调自卑到衣物可以朴素到忽略不计,生怕写出来与凤姐,宝玉对比起来,让别人笑话了。留笔三分给了人无尽的深思,或许结局在这里悄悄种下了根。

不知林黛玉是何时喜欢上那不爱武枪爱颜色的少年。或是刹那的初见:贾宝玉因为如天仙一样的林妹妹没有携玉而要把他落草时含的宝玉扔碎,又或是贾宝玉总是宽容她的无理和冷笑。佛曰:“刹那者为一念,二十念为一瞬,二十瞬为一弹指,二十弹指为一罗预,二十罗预为一须臾,一日一夜为三十须臾。”虽不知她是否在一念之间恋上了如玉少年郎,却知道在无数的须臾中他们将这份美好无尽的展现。

记得书中林黛玉经常以泪洗面,说话总是有那么几分刻薄。对于别人的话,总是多心留意,比起小心翼翼的露怯,她则总是喜欢冷笑回答,好像当代有些人仇恨社会,认为世界上没有好人。而宝玉是她的知己,明白她那身刺猬装下脆弱的心,所以他总是劝着她,让着她,保护着她。爱之深,责之切。林妹妹却像是不知道似的,也许是潜意识知道了他的包容,才总是常常将自己的醋意暴露:“你怎么不去辞辞你宝姐姐呢?”“再你为什么又和云儿使眼色?这安得是什么心?”

每每读到贾宝玉,林黛玉的言行时,我总是感叹幸好他们命运算不错,至少最初在贾氏家族中是少爷,小姐,不然让他们这种性格生于现代,必是两个娇命之人。

黛玉在大观园中格格不入,可没有人否定她超凡脱俗的才华谈吐和细腻优雅的生活态度;宝钗在大观园中受到老少妯娌的喜爱赞美,她有男子都少有的治家能力,她温婉贤淑,她谦逊怜下,是那个时代女子的典范。如果说黛玉是小家碧玉柔娟风流,宝钗则是大家闺秀的冷艳风骨,一个细声“嫁与东风春不管”,一个韵出“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无论是出世的黛玉还是入世的宝钗,在这么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时代中,她们都无路可走,无处可逃。

黛玉隐寓着超凡脱俗的士人们,她代表的是奔波辛劳的徐霞客,是医者仁心的李时珍,他们有不同于世俗之人的理想抱负,又或只为自己而活,不理睬世人的目光,甚至不能被世人所容,但活出了自己的味道,他们的成就也被后世人肯定,可是他们所生之年,必定不会被大众理解,必定有人笑他们痴傻,出世者,不被世所容,怎一个孤寂了的。

宝钗隐寓着兢兢业业的士人们,她代表的是鞠躬尽瘁的张居正,是心忧天下的王安石,他们把社稷乾坤当成自己的归处,他们为了这个时代,为了这个天下而活,文死忠谏,武征沙场,赢得身前身后名,可是,树大招风,那些嫉妒怨恨他们的人又怎么会少呢,他们用一生之力守护的东西,最终也会破碎、消融在历史中。

红楼梦以一种毁灭的绚丽在中国文学写下了浓浓的一笔,悲剧不可怕,可怕的是,彻头彻尾而无法避免的悲剧。

林黛玉是天上的飞鸟,命运却把她牢牢锁在海底,要她眼睁睁地被海底的暗波汹涌吞没,生不逢时不自由,是千万孤高者的写照,他们明明比时代站得更高,却不得不接受这时代的潮流;薛宝钗是海底的游鱼,命运却在她有生之年,一点一点的把她生命中的水抽走,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是千万权谋者的悲哀,他们真挚的热爱自己的时代,他们为之努力过,却无力改变,只得消融。

有人说林黛玉尖酸刻薄,有人说薛宝钗圆滑世故,却忘了他们无法决定自己命运,却忘了只要是人都会有弱点,人们只记得孤高者不与时同,是怪人,只记得权谋者殚精竭虑,是奇人,却忘了他们也有弱点。

我们既不是怪人也不是奇人,我们只是常人,曹公用草蛇灰线温雅绚烂的文字却逼得我们一跳,红楼梦十年而作字字是血,似乎在提醒我们做一个早就该做的选择,人这一辈子,无论是出世还是入世,都该做一个非常人,做一个凤颜龙骨的人,哪怕泯灭,也不该浑浑噩噩过一辈子。

红楼梦中不仅隐含了士人们的抱负和追求,还凸显了在那个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士人们所追求的爱情。林黛玉之所以在花团锦簇环肥燕瘦的大观园中脱颖而出成为红楼梦的第一女主角,不是因为她小家碧玉姿态倾城,不是因为她才情天赋出口成章,甚至不是因为她境界高远令人敬畏,而是因为她拥有,红楼梦中真挚动人的爱情。而给她这份殊荣的,正是她的宝哥哥。因为爱,所以结合,是士人们真挚的所求。

千万人中读红楼梦,读出千万种心得体会,这才是红楼梦魅力所在。红楼梦是一部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它折射的是整个时代的兴衰沉浮,你可以从红楼梦中读出人生百态,读出世态炎凉,但不可遗忘的是,红楼梦在本质上是一部唯美的爱情,所以,读这样的名作,必定要刻骨铭心深深沉思,但也未必不可以小儿女情态,默默泪流。

红楼的泪,不仅仅是红颜的泪,亦是士人的泪;红楼的血,不仅仅是红颜的血,亦是士人的血。大哉,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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