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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散文遇见原文推荐19篇

爱情是什么。爱情,是盲目的,但是爱情也同样是需要理智,要明白,世上除了爱情,你还拥有很多很多,比如,亲情,友情等等,即便你拥有了爱情,也不能把全副身心投入爱情,你应该有自己的爱好,自己的朋友,自己的工作,那样的你,才是真正的你,也是他爱着的你,那样的爱情,才能更持久,更融洽,更幸福。下面是相关的爱情散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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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散文选集读后感

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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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高处何所有》是张晓风的一篇哲理散文。文章有一个副标题赠给毕业同学,可见是为那些在攀登学问这座大山的学子们写的。可是,文章所蕴含的深意,却远远超过了做学问本身,那是一种人生的哲理,是在比较了多种人生境界后对某种至高境界的由衷赞许,是对那种看似平易却难以抵达的真英雄境界的诠释与破译。

散文作者没有用太多语言直接阐述自己的观点,她借助一个故事来说明问题。奇怪的是,这个看来似曾相识的故事并没有曲折离奇的地方,却在平淡从容中缓缓透出一种无法回避的魅力。那是真实的魅力,是带着悲剧色彩的人生真谛的魅力。

与过去读过的三兄弟探宝,付出愈多收获愈多,无限风光在险峰的叙述模式相比,张晓风的故事要严酷得多也煞风景得多。第三个年轻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并没有得到鲜花和掌声,也没有看到无限风光。他看到的,只是高风悲旋,蓝天四垂;他感到的,只是孤独和渺小。是的,这才是人生的真实,这才是人们到达某种人生境界后必然的感受。也许这种感受带着浓重的悲剧意味,从来也没有到达或接近这一境界的人意识不到这种孤独和渺小,但并不等于孤独和渺小不存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意识不到的悲哀是更加深重的悲哀。所以,明知前路的艰险,明知顶峰的荒凉,明知个体的渺小,他仍然奋力前行,为的是探究真理,寻找梦想,这,才是真英雄。

真英雄何所遇?他遇到的是全身的伤痕,是孤单的长途,以及愈来愈真切的渺小感。张晓风在散文的最后说出了自己的观点,正是这个观点的真实和冷峻震撼了我们,也吸引了我们。

做个真英雄吧,纵然高处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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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张晓风散文选集读后感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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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散文集《从你美丽的流域》收了许多写儿女情长的篇什。从写作题材而言,张晓风跟其他女作家没有任何不同,爱情、亲情、友情几乎就是她的全部。可是当她起笔运笔,便完全超越了普通女人的情感。《母亲的羽衣》开头描写的是一个温馨场面,女儿入睡前,搂着母亲的脖子问:妈妈,你是不是仙女变的?接下来,甜蜜中有了感伤,再往下,又有了沧桑——世间每一个女子,究竟如何藏起羽衣,从仙女隐忍为平凡的母亲?张晓风写得极美,又极沉重,仿佛知悉世间所有的秘密。张晓风似乎有一种本事,再普通的物事,她总要忍不住翻过来,看看背面,甚至要透过经脉纹路去看它们在几千年前的模样。所以她写给丈夫的情书,写给儿子的诗篇,明明是写私人的感受,却似乎写尽了人类的共同情感,就连她写睡袍、围巾、绣品、油纸伞,也丝毫没有怡红快绿的娇弱之气。

张晓风始终是追求大的:大的格局,大的气象,大的胸襟,大的情感。她甚至是有点刻意为之了。

我读张晓风的感受,是仿佛放舟于岁月长河,溯回从之、溯游从之,追随着一路看来,千回百转,也被那百年烟波水气湿了一身。张晓风喜欢读古书,将它们视为夺地而出的思想泉脉,她这样写自己读《尔雅》:世界如此简单壮丽,如此明白晓畅,如此婴儿似的清清楚楚一览无遗。我读她,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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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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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散文集里收录了许多写儿女情长的篇章,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数《母亲的羽衣》等一些文章。

《母亲的羽衣》开头描述的是一个温馨场面,女儿入睡前搂着母亲的脖子问“妈妈,你是不是仙女变的?”张晓风写得极美,又极沉重,仿佛知悉世间所有秘密。

《常常,我相想起那座山》中,让我们欣赏到她对大自然的那份狂爱和“一个人,带一块面包,几只黄橙去朝山谒水”的那种率性。“乍酱草软软的在地上摊开,浑朴、茂盛,那气势把整个山顶压住了。那种愉快的水红色,映在她的脸庞上都不自觉地热起来了!”张晓风眼中风景都是有性格的。可分为吓人的,静静的和令人怦然心动。一切水,投射到她的心境上便都有了感情。

另一篇散文《我喜欢》流露出了张晓风的真实性情。张晓风向我讲述着她喜欢的一切。她善于发现大自然社会中的真善美,向我们展示着生活中值得喜欢的种种。冬日清晨邻居的一声“早”,就会让她觉得世界是这样的亲切,空气中充满了和善。如果我们也以一颗热情的,善于接纳的心对待万物,那么它们都将变成我所喜欢的。

由一尘不染而历经炎凉沧桑直逼人世内核,仿佛自风平浪静卷入狂风巨浪,张晓风有一双宁静清澈的眼睛,那里因隐藏着百年忧患的海棠血痕而有一丝忧郁,几分愤怒,但更多的却是自信,是担当,是困顿中不失安祥,凡常里有有庄严。浩大的场景。纷繁的群象,重大的事件,在张晓风散文中并不多见,但与那些浓墨重彩的长篇巨幅相比,张晓风的散文毫不逊色地具有令人震撼的情感经验和审美情趣。

如果你也想看的话,不妨去借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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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张晓风散文《不知有花》

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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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过花潮花汐而不知有花。以下是小编带来的张晓风散文《不知有花》,希望对你有帮助。

那时候,是五月,桐花在一夜之间,攻占了所有的山头。历史或者是由一个一个的英雄豪杰叠成的,但岁月对我而言,是花和花的禅让所缔造的。

桐花极白,极矜持,花心却又泄露些许微红。我和我的朋友都认定这花有点诡秘——平日守口如瓶,一旦花开,则所向披靡,灿如一片低飞的云。

车子停在一个小客家山村,走过紫苏茂生的小径,我们站在高大的桐树下。山路上落满白花,每一块石头都因花罩而极尽温柔,仿佛战马一旦披上了绣帔,也可以供女人骑乘。

而阳光那么好,像一种叫“桂花蜜酿”的酒,人走到林子深处,不免叹息气短,对着这惊心动魄的手笔感到无能为力,强大的美有时令人虚脱。

忽然有个妇人行来,赭红的皮肤特别像那一带泥土的色调。

“你们来找人?”

“我们——来看花。”

“花?”妇人匆匆往前赶路,一面丢下一句,“哪有花?”

由于她并不求答案,我们也噤然不知如何接腔,只是相顾愕然,如此满山满林扑面迎鼻的桐花,她居然问我们“哪有花”。

但风过处花落如雨,似乎也并不反对她的说法。忽然,我懂了,这是她的家,这前山后山的桐树是他们的农作物,是大型的庄稼。而农人对他们作物的花,一向是视而不见的。在他们看来,玫瑰是花,剑兰是花,菊是花,至于稻花桐花,那是不算的。

使我们为之绝倒发痴的花,她竟可以担着水夷然走过千遍,并且说:

“花?哪有花?”

我想起少年游狮头山,站在庵前看晚霞落日,只觉如万艳争流竞渡,一片西天华美到几乎受伤的地步,忍不住转身对行过的老尼说:“快看那落日!”

她安静垂眉道:“天天都是这样的!”

事隔二十年,这山村女子的口气,同那老尼竟如此相似,我不禁暗暗嫉妒起来。

不为花而目醉神迷、惊愕叹息的,才是花的主人吧?对那大声地问我“花?哪有花?”的山村妇人而言,花是树的一部分,树是山林地的一部分,山林地是生活的一部分,而生活是浑然大化的一部分。她与花可以像山与云,相亲相融而不相知。

年年桐花开的时候,我总想起那妇人,那位步过花潮花汐而不知有花的妇人,并且暗暗嫉妒。(张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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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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飒爽的秋风徐徐吹来,金黄的落叶翩翩起舞,在这如诗如画的秋天,我读一本同样如诗如画的书,那就是《张晓风散文》。

张晓风的语言清新隽永,善于从小事中写出深刻的哲理,《瑕》就是这样一篇发人深思,引人联想的好文章。文中她回忆自己曾买来一串很便宜但有瑕疵的项链,手中这串项链引发作者的思绪,转而用精炼的文字准确而详尽地道出对“瑕”的理解。

生活中,能把自身的瑕疵像这串项链般坦然相呈的人不多,人们往往是不遗余力地精心掩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而如果我们正视自己的这些瑕疵并坦然接受,这些瑕疵也就不算什么瑕疵。因为只有认识到缺点才可能加以改正,你越是去掩盖,它就越明显。一个人之所以可爱,正是因为他能看到自己的缺点而不遮不掩。完美是难以冀求的,但在“完美”和“可爱”之间,人们更喜欢后者。

完美到极致就丧失个性,变得千篇一律,而所谓的“瑕疵”却可以体现出你的特性。谁能没有一点小瑕疵呢?正是这些小瑕疵装点我们的生活。朋友之间如果不知道对方小小的缺点并以此打趣,友谊也许会黯淡许多。

豹的皮毛上有大大小小的斑点,谁说它的毛皮不漂亮?溪水浸着泥沙、石块,谁说它的水质不纯净?昙花开放转瞬即逝,谁说它的姿态不美丽?太阳表面有黑子,谁说它的光芒不耀眼?大自然中的万事万物都有瑕疵,既然完美是难以冀求的,那么,就让我们直面瑕疵,直面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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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优美散文:遇见你,唯美了时光

全文共 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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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你,唯美了时光

白落梅说过: 世间所有相遇,都是久别重逢。那么如今我和你的相遇是前世今生的缘分还是命中注定的情结?

伴随着一首首悦耳婉转的小调,脑海中那些细碎而美好的记忆碎片就挣脱束缚,慢慢拾掇粘合。你那清晰的容颜便在脑海中闪烁,发出璀璨耀眼的光芒。与你有关的点滴,穿越时空的局限,再度清晰的浮现在我眼前,那一幕幕暖心的瞬间占据着整个脑海。我想,我和你是多有缘,才能在茫茫人海中与你相遇。

仿佛一切都在冥冥之中注定好了。我心持热枕,对文字死心塌地,而你又恰好为我提供了一个展现、提高自己的平台;所以我们正好天生一对。

我们因文而结缘。在一笑姐文学艺术群里,我认识了你。我的心被你肚中那一篇篇倾尽情感所撰成的优美文字所牵动,我的眼被那一首首栩栩如生的诗歌画面所感染……欲罢不能的就轻踮了脚尖向你悄悄的靠近靠近,试图走进你,走进有你的世界。

在一睹你的芳容之后,这颗交织迷离的心就彻底被你捕获。你,博爱、婉约、诚恳、真实。尽自己的所能给文学爱好者提供着一个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板块多样、涉略广泛,宽广着我们的视野,每一次用情感幻化成的文字都能得到编辑们精彩的评析,似师长的谆谆教诲,或欣赏或鼓励……一切的一切都盈溢着温馨而美好。

邂逅左岸风,享受字里行间洋溢着的情意。冬去春来,四季交替,曼妙生辉,人间冷暖,细品生活;用从血液中流淌出来的文字谱写着生命的赞歌。以我手写我心,以我心书锦年。

走进左岸风的象牙塔,不为登顶,而是享受沿途的风景。与不相识却有着同样兴趣爱好的学者们相互交流、学习。以我手书我情,写下初心,岁月静美,一箴一笔足以。

遇见你,唯美了时光。喜欢在闲暇的午后阳光里,端坐在于窗边的电脑前,俯畏在你的胸膛,任身心被墨香萦绕。于文人墨客的笔墨中游走,细细的品味着作者笔尖下特有的细腻、灵动与飘逸,灵魂随文字起舞,安然地享受着这美好的时光。

在文字的国度里,吸芳华汲雨露,灌溉着稚嫩的文笔,日复一日的积淀浓缩,馨香的文字溢出脑海

舔舐着柔软的心房,轻握笔杆,让文字静静的在笔尖流淌,记录着一些生活的琐碎。没有过多的奢望,只为满足内心小小的渴求:用心聆听世界,用眼洞察生活,用笔雕琢时光,记下生活中的点滴。

我走进了你的世界,你住进了我的心里,从此心便不再自己,我的每一根心弦都为你颤抖。

遇见你,唯美了时光,芬芳了整个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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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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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对散文集这种书从来没有产生过兴趣我偏爱小说带来的新鲜刺激,散文我也没接触过多少。

应教师的要求,我和妈妈去购买了一本《张晓风散文集》。得到书后,迫不及待地翻开了第一页,这一看便不可收拾。

第一次看她的文章《到山中去》就深深地被折服了。

她对景物,心理等的描述真是无微不至且恰到好处,普通人难以做到她那样的语句优美,仿佛感同身受的愉快。我就从《到山中去》这篇文章中闻到了她所述的山之气息。

那种草木的清香一如她的文字般令人心醉神迷。

此刻的文字越来越浮夸了,总能看见许多新词新用法时代在提高。但在这样躁动的中国文坛里,已难以看到张晓风这样的古典气息,一种浪漫。或许是她超乎常人的细腻与深度才能写出如此美的文章。

而不是用好词好句建筑起的风花雪月,看似优美,毫无意义。只是为了卖弄自我的那一点点的文采。这样不是在污辱文字吗?!所以这就是我喜欢她的一点,她不会让我觉得她故弄玄虚。

看完整本书后我感触颇深,我从内心里敬佩她。

她很感性,她懂得观察与思考,配合她精准的描述这一切一切都是我要学习的。作为一名初中生,我的意境还远远不够。

然而在看完她的文章,她的故事后,我才懂得这一点。

夜晚,临睡前,端起一本书,关掉了爱听的流行音乐。那个白衣飘飘的年代,那种在现代化城市里感受不到的质朴,从她字里行间里对情,爱,树,山,人的叙述中体现。浮躁而疲惫的心竟在看书时变得清爽畅快,这想来也是奇怪的事情。

真的不知怎样形容,她教会了我,太多太多。她的悲凉与温暖我都能感受,或许这就是她的魅力所在,给我一抹触摸不到的清新。

我置身在泉水中被典雅熏陶着,那里有无限的可能,天马行空。

唯有一个美字能形容这座宁静的心灵花园,被细雨滋润,同时又被阳光包围,灿烂而悲伤地开满了文字的花朵。一切的不可能,在笔尖的旋转下都是顺理成章的。

我会一向追随着,抵达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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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张晓风散文选集读后感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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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张晓风散文《行道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神圣的事业总是痛苦的,但是,也惟有这种痛苦能把深沉给予我们。”可以说全文就是通过行道树这个形象阐述这个道理。何为神圣的事业?

应该是社会需要、人们需要的事业吧。如文中习惯于污浊的居民需要新鲜空气,燠热的夏天行人需要遮阳的浓荫,城市需要阳光,需要拥抱太阳的火热。这就是甘愿立在城市的飞尘里的行道树所从事的神圣事业。为此他们忍受着“常树”难以想象的痛苦:跟原始森林在吸露在玩凉凉的云的同伴相比,他们抛弃了优越自在的生活条件,总是一身抖不落的烟尘,在充满车辆与烟囱的城市里,存在只是一种悲凉的点缀;跟城市里繁弦急管、灯红酒绿沉浸于夜生活欢乐之中市民相比,他们在寂静里在黑暗里在不被了解的孤独里苦熬着。他们还为城市的污浊,尤其是人们似乎早已习惯于污浊而忧愁着,大有屈原“世人皆醉吾独醒”的悲悯与焦虑。但他们甘愿自我牺牲,牺牲并快乐着,因牺牲而深沉,因牺牲而神圣。

1981年,当张晓风的第四本散文集《你还没有爱过》出版时,余光中先生为该书作序,称她为“亦秀亦豪”“腕挟风雷”的“淋漓健笔”。如楼肇明所说:“中国民族历来就偏向于柔弱的阴性思维,一部中国古典散文史,韩海苏潮以外,满眼芳草凄凄的阴柔之美。”而她是一位从一般女作家狭隘局促的闺秀天地里突破出来的闯将。

从《行道树》这篇短文里,我感受到了作者对大自然、大地上的山川草木,对行道树只有宗教性的虔诚才可以相比拟的感恩情感;感受到了作者“那涵天负地般的广阔的胸襟,以辽阔思维空间为背景对生命价值的沉思。”(楼肇明语)读来立在城市的飞尘里,忧愁而又快乐的行道树,痛苦而又神圣的行道树,让我遐思翩翩,似乎看到了模糊而又真切的无数身影和脸孔,他们所从事的就是神圣的事业:革命、国防、科学、教育等等。他们卓越不凡抑或默默无闻,但毋庸置疑他们的神圣在历史的星空熠熠闪光,在现实的水面沉浮激荡,在人心的神龛备受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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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张晓风散文《一个女人的爱情观》

全文共 21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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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毕业于台湾东吴大学,并曾执教于该校及香港浸会学院,现任台湾阳明医学院教授。以下是小编带来的张晓风散文一个女人的爱情观》,希望对你有帮助。

忽然发现自己的爱情观很土气,忍不住自笑了起来。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是满心满意要跟他一起“过日子”,天地鸿蒙荒凉,我们不能妄想把自己扩充为六合八方的空间,只希望以彼此的火烬把属于两人的一世时间填满。

客居岁月,暮色里归来,看见有人当街亲热,竟也视若无睹,但每看到一对人手牵手提着一把青菜一条鱼从菜场走出来,一颗心就忍不住恻恻地痛了起来,一蔬一饭里的天长地久原是如此味永难言啊!相拥的那一对也许今晚就分手,但一鼎一镬里却有其朝朝暮暮的恩情啊!

爱一个人原来就只是在冰箱里为他留一个苹果,并且等他归来。

爱一个人就是在寒冷的夜里不断在他杯子里斟上刚沸的热水。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两人一起收尽桌上的残肴,并且听他在水槽里刷碗的音乐——事后再偷偷地把他不曾洗干净的地方重洗一遍。

爱一个人就有权利霸道地说:“不要穿那件衣服,难看死了。穿这件,这是我新给你买的。”

爱一个人就是一本正经地催他去工作,却又忍不住躲在他身后想捣几次小小的蛋。

爱一个人就是在拨通电话时忽然不知道要说什么,才知道原来只是想听听那熟悉的声音,原来真正想拨通的,只是自己心底的一根弦。

爱一个人就是把他的信藏在皮包里,一日拿出来看几回、哭几回、痴想几回。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迟归时想上一千种坏可能,在想象中经历万般劫难,发誓等他回来要好好罚他,一旦见面却又什么都忘了。

爱一个人就是在众人暗骂:“讨厌!谁在咳嗽!”你却急道:“唉,唉,他这人就是记性坏啊,我该买一瓶川贝枇杷膏放在他的背包里的!”

爱一个人就是上一刻钟想把美丽的恋情像冬季的松鼠秘藏坚果一般,将之一一放在最隐秘最安妥的树洞里,下一刻钟却又想告诉全世界这骄傲自豪的消息。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的头衔、地位、学历、经历、善行、劣迹之外,看出真正的他不过是个孩子——好孩子或坏孩子——所以疼了他。

也因此,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听他儿时的故事,喜欢听他有几次大难不死,听他如何淘气惹厌,怎样善于玩弹珠或打“水漂漂”,爱一个人就是忍不住替他记住了许多往事。

爱一个人就不免希望自己更美丽,希望自己被记得,希望自己的容颜体貌在极盛时于对方如霞光过目,永不相忘,即使在繁花谢树的冬残,也有一个人沉如历史典册的瞳仁可以见证你的华采。

爱一个人总会不厌其烦地问些或回答些傻问题,例如:“如果我老了,你还爱我吗?” “爱!”“我的牙都掉光了呢?”“我吻你的牙床!”

爱一个人便忍不住迷上那首白发吟:

亲爱,我年已渐老

白发如霜银光耀

唯你永是我爱人

永远美丽又温柔……

爱一个人常是一串奇怪的矛盾,你会依他如父,却又怜他如子,尊他如兄,又复宠他如弟,想师事他,跟他学,却又想教导他把他俘虏成自己的徒弟,亲他如友,又复气他如仇,希望成为他的女皇,他唯一的女主人,却又甘心做他的小丫鬟小女奴。

爱一个人会使人变得俗气,你不断地想:晚餐该吃牛舌好呢,还是猪舌?蔬菜该买大白菜,还是小白菜?房子该买在三张犁呢,还是六张犁?而终于在这份世俗里,你了解了众生,你参与了自古以来匹夫匹妇的微不足道的喜悦与悲辛,然后你发觉这世上有超乎雅俗之上的情境,正如日光超越调色盘上的一样。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和他拥有现在,却又追忆着和他在一起的过去。喜欢听他说,那一年他怎样偷偷喜欢你,远远地凝望着你。

爱一个人又总期望着未来,想到地老天荒的他年。

爱一个人便是小别时带走他的吻痕,如同一幅画,带着鉴赏者的朱印。

爱一个人就是横下心来,把自己小小的赌本跟他合起来,向生命的大轮盘去下一番赌注。

爱一个人就是让那人的名字在临终之际成为你双唇间最后的音乐。

爱一个人,就不免生出共同的、霸占的欲望。想认识他的朋友,想了解他的事业,想知道他的梦。希望共有一张餐桌,愿意同用一双筷子,喜欢轮饮一杯茶,合穿一件衣,并且同衾共枕,奔赴一个命运,共寝一个墓穴。

前两天,整收房间,理出一只提袋,上面赫然写着“××孕妇服装中心”,我愕然许久,既然这房子只我一人住,这只手提袋当然是我的了,可是,我何曾跑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于是不甘心地坐下来想,想了许久,终于想出来了。我那天曾去买一件斗篷式的土褐色短褛,便是用这只绿色袋子提回来的,我是的确闯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了。细想起来那家店的模特儿似乎都穿着孕妇装,我好像正是被那种美丽沉甸的繁殖喜悦所吸引而走进去的。这样说来,原来我买的那件宽松适意的斗篷式短褛竟真是给孕妇设计的。

这里面有什么心理分析吗?是不是我一直追忆着怀孕时强烈的酸苦和欣喜而情不自禁地又去买了一件那样的衣服呢?想多年前冬夜独起,灯下乳儿的寒冷和温暖便一下子涌回心头,小儿吮乳的时候,你多么希望自己的生命就此为他竭泽啊!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不免想跟他生一窝孩子。

当然,这世上也有人无法生育,那么,就让共同作育的学生,共同经营的事业,共同爱过的子侄晚辈,共同谱成的生活之歌,共同写完的生命之书来做他们的孩子。

也许还有更多更多可以说的,正如此刻,爱情对我的意义是终夜守在一盏灯旁,听车声退潮再复涨潮,看淡紫的天光愈来愈明亮,凝视两人共同凝视过的长窗外的水波,在矛盾的凄凉和欢喜里,在知足感恩和渴切不足里细细体会一条河的韵律,并且写一篇叫《爱情观》的文章。(作者/张晓风,摘自《岁月在,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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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散文:遇见另一个自己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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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说》中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人在荒郊遇到老虎,慌不择路逃到悬崖下。他双手攀住野藤,回头见老虎在下面咆哮,抬头间老鼠在咬野藤。他忽然发现旁边有一颗鲜美的草莓,他摘了就吃,觉得味道真爽啊。

在人生的危险时刻,他发现了另一个自己

人生有很多的惊喜和意外。时间是另一种形式的大火,随时随地都在燃烧。有一颗澄澈的心显得多么重要。几千年前,人类的阅读是一种庄严的仪式,如今,有人将它作为沽名钓誉的手段。好在丹齐格说,阅读即是生活本身。我喜欢阅读,厚厚的《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已全部读完。阅读给我带来的收获,不只是知识的增长,更是心灵的满足。也许,有些名著我们只是囫囵吞枣,但收获一定有,它像毛毛细雨,悄悄滋润土地。

欣闻我的作文《校服的记忆》获得了市《花果山》封面人物奖。其实,它是一篇当堂作文,我的语文老师李明华老师两天前告诉我们题目,让我们去准备。我就想到我的妈妈是怎么帮我洗校服的。作文需要真情实感,遇到一些关键的地方就要停下来细细描写,并写出自己的内心的想法,这样文章的内容就会丰盈起来。

为了激励我,我妈妈喜欢给我投稿。2014年,我的《校服的记忆》《食堂那些事》《岁月的礼物》《春天里》发表了。这几篇作文都是李老师的命题作文,写的全是细小的东西。

在文字里,我们与另一个自己相遇。或许,另一个自己只是一枚落叶,一朵白云,一尾小鱼,一片草地,一个眼神或者一次独语。它与你的灵魂共享,与你的心灵相约。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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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张晓风散文《咱们小人物要多多说话》

全文共 11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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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作家余光中赞美张晓风是“亦秀亦豪的健笔”,“这枝笔,能写景也能叙事,能咏物也能传人,扬之有豪气,抑之有秀气”。以下是小编带来的张晓风散文咱们小人物要多多说话》,希望对你有帮助。

“狠狗不叫,叫狗不狠”,这条“狗之定律”对人类而言也完全适用。

可叵少年时期就曾经一再斟酌,到底我这辈子是该做“光咬不叫的狠狗”呢?还是“光叫不咬的虚张声势的狗”呢?这件事既是大事,宜乎仔细观察,慢慢决定。

可叵到大公司里去看,小职员毕恭毕敬:“报告董事长,关于上一次货柜的事件,为了避免以后发生同样的问题,我们业务组已经研究了一个方案... ...”董事长用鼻子回答一声:“嗯。”

可叵又到某某家庭去看,只见李大毛正委委曲曲地陈情:“橡皮和铅笔都涨价了,玻璃弹珠也涨了,王小华和张阿花的零用钱也加了,全班就剩我的零用钱最少了,妈妈说,如果你同意,她下个礼拜就把我的五块钱改成十块钱... ...”做爸爸的从烟圈和报纸之间丢下一句:“唔。”

可叵于是恍然大悟,原来做大人物的人只须会说“唔”或“嗯,,就够了。看来“大人物”这种行业是蛮容易当的。

尤其奇怪的是,除了说话,在文字方面,大人物也倾向低能。小人物洋洋洒洒地写了上万字的陈情书,大人物只须回一个“可”或“不可”(大人物如果学问大些,知道“不可”可以简写为“叵”,那就更省事了),而“可”与“不可”,都是小学一年级就会写的字,我有点怀疑大人物是因为功课不好才去当大人物的。

除此之外,可叵也效法伏羲,去观察鸟兽之道,才发现道理竞也相同。原来老鹰是不爱说话的,说话的是些吱吱喳喳的小八哥。而狮子呢,只会“呜”的一声,吼完了事,猫咪却咪咪喵喵地唠叨个没完。

两相比较之下,当然是做大人物为好,既简单,又利落,不会说话不会写字都不妨事。可是,说来悲哀,所谓万事不由人,正在可叵决定要做大人物的时候,才猛然在镜子里看到自家额头上早经上帝打好了“小人物”的“正字标记”了。

好在可叵当年研究此事之际,对于小人物要如何生存之道早已十分了然于胸,朱元璋一旦获知自己是“真命天子”时,未必知道该如何做真命天子,可叵获知自己是“真命小人物”之后,倒非常驾轻就熟,做得有模有样。

而咱们小人物的第一要件,就是要不停地说话。大象不说话,谁都会看见它在那里,但秋虫呢,当然就应该“唧唧复唧唧”啦,否则谁知道世界上有一个你呢!

有人颇不能想通可叵为什么以“中学生的三分头”为己任,唉,答案很简单,如果可叵是大人物,能“点一头而全天下之发”,你想我还会叽叽咕咕地说个没完没了吗?

说吧,说吧,凡我小人物,大家务要多做发声运动,以免牙齿生苔,既可增进自我身心健康,又可帮助大人物,免得他们连“嗯”和“唔”怎样说,或“可”和“不可”怎么写都忘了。

小人物啊,勉哉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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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张晓风经典散文:花之笔记

全文共 3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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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那些美得扎实厚重的,像百合、荷花、木棉,但我也喜欢那些美得让人发愁的花,特别是开在春天的,花瓣儿菲薄菲薄,眼看着便要薄得没有了的花,像桃花、杏花、李花、三色*堇或波斯菊。

花的颜色*和线条总还比较"实",花的香味却是一种介乎"虚""实"之间的存在。有种花,像夜来香,香得又野又蛮,的确是"花香欲破禅"的那种香法,含笑和白兰的香是荤的,茉莉是素的,素得可以及茶的,水仙更美,一株水仙的倒影简直是一块明矾,可以把一池水都弄得干净澄澈。

栀子花和木本株兰的香总是在日暖风和的时候才香得出来,所以也特别让人着急,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没有了。

树上的花是小说,有枝有干地攀在横交叉的结构上,俯下它漫天的华美,"江边一树垂垂发"、"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那里面有多层次、多角度的说不尽的故事。

草花是诗,由于矮,像是刚从土里蹦上来的,一种精粹的、鲜艳的、凝聚的、集中的美。

散文是爬藤花,像九重萝、茶靡、紫藤、茑萝,乃至牵牛花和丝瓜花、扁豆花,都有一种走到哪里就开到哪里的浑洒。爬藤花看起来漫不经心,等开完了整个季节之后回头一看,倒也没有一篇是没有其章法的--无论是开在疏篱间的,泼撒在花架上的,哗哗地流下瓜棚的,或者不自惜的淌在坡地上的,乃至于调皮刁钻爬上老树,把枯木开得复活了似的……它们都各有其风格,真的,丝瓜花有它自己的文法,牵牛花有它自己的修辞。

如果有什么花可以称之为舞台剧的,大概就是昙花了吧。它是一种彻底的时间艺术,在丝帷的开阖间即生而即死,它的每一秒钟都在"动",它简直严格地遵守着古典戏剧的"三一律"--"一时"、"一地"、"一事",使我感动的不是那一夕之间偶然白起来的花瓣,也不是那偶然香起来的细蕊,而是那几乎听得见的砰然有声的拆展的过程。

文学批评如果用花来比喻,大概可以像仙人掌花,高大吓人,刺多花少,却大刺刺地像一声轰雷似的拔地而起--当然,好的仙人掌花还是漂亮得要命的。

水生花的颜色*天生的好,是极鲜润的泼墨画,水生花总是使人惊讶,仿佛好得有点不合常理。大地上有花已经够好了,山谷里有花已经够好了,居然水里也冒出花来,简直是不可信,可是它又偏着了邪似的在那里。水生花是荷也好,睡莲也好,水仙也好,白得令人手脚无措的马蹄莲也好,还有一种紫簌簌的涨成满满一串子的似乎叫做布袋莲的也好,都有一种奇怪的特色*:它们不管开它几里地,看起来每朵却都是清寂落寞的,那种伶伶然的仿佛独立于时间空间之外的悠远,水生花大概是一阕属于婉约派的小词吧,在管弦触水之际,偶然化生而成的花。

不但水生花,连水草像蒹葭,像唐菖蒲,像芦苇,都美得令人发愁,一部诗经是从一条荇菜参差水鸟合唱的水湄开始的--不能想了,那样干干净净的河,那样干干净净的水,那样干干净净的草,那样干干净净的古典的爱情一一不能想了,想了让人有一种身为旧王族被放逐后的悲恸。

我们好像真的就要失去水了--干净的水--以及水中的花。

一到三月,校园里一些熬耐不住的相思树就哗然一声把那种柔黄的小花球在一夜之间全部释放了出来。四月以后,几乎所有的树都撑不住了,索性*一起开起花来,把一整年的修持都破戒了!

我一向喜欢相思树,不为那名字而是为那满树细腻的小叶子,一看到那叶子就想到"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的句子。

相思树的花也细小,简直有点像是不敢张扬的意思,可是整球整球的看去,整树整树的看去,仍然很艳很逼人。

跟儿子聊天,他忽然说:

"我们班上每个人都像一种花。"

"谢婉贞是那一种?"

谢婉贞是他觉得最不同凡俗的一个女孩。

"她是荷花。"

"为什么?"

"因为一个夏天都是又新鲜又漂亮的。"

"那你自己呢?"

"我是玫瑰,"停了一下他解释说:"因为到死都是香的。"

这样的以香花自喻,简直是屈原,真是出语惊人!

春天,我总是带小女儿去看令人眼花的杜鹃。

她还小,杜鹃对她而言几乎是树。

她不太专心看花,倒是很专心地找那种纺缍形的小蓓蕾,找到了就大叫一声:

"你看,花Baby!"

她似乎只肯认同那些"花婴",她不厌其烦地沿路把那些尚未启封的美丽一一灌注上她的欢呼!

旅行美国,最喜欢的不是夏威夷,不是佛罗里达,不是剧场,不是高速公路或迪斯尼乐园,而是荒地上的野花。在阿利桑那,高爽的公路上车行几小时,路边全是迤逦的野花,黄粲粲的一径开向天涯,倒教人怀疑那边种的是一种叫做"野花"的农作物,野牛和印第安人像是随时会出现似的。

多么豪华的使用土地的方法,不盖公寓,不辟水田,千里万里的只交给野花去发展。

在芝加哥,朋友驱车带我去他家,他看路,我看路上的东西。

"那是什么花?"

"不知道。"

"那种鸟呢?"

"不知道,我们家附近多的是。"

他兴匆匆地告诉我,一个冬天他怎样被大雪所困,回不了家,在外面住了几天旅馆,又说Searstower怎样比纽约现有的摩天大楼都高一点。

可是,我固执地想知道那种蓝紫色*的、花瓣舒柔四伸如绢纱的小花。

我愈来愈喜欢这种不入流的美丽。

一路东行,总看到那种容颜,终于,在波士顿,我知道了它的名字,"蓝水手",BlueSailor。

像一个年轻的男孩,一旦惊讶于一双透亮的眼睛,便忍不住千方百计去知道她的名字--知道了又怎样,其实仍是一样,只是独坐黄昏时,让千丝万缕的意念找到一个虚无的、可供挂迹的枝柯罢了。

知道你自己所爱的一种花,岁岁年年,在异国的蓝空下安然的开着,虽不相见,也有一份天涯相共的快乐。

《诗经》有一个别名,叫葩经,使我觉得桌上放一部《诗经》简直有一种破页而出的馥馥郁郁的香气。

中学在南部念书,校园大,每个学生都分了一块地来种,那年我们种长豇豆。

不知为什么,小小的田里竟长出了一朵小野菊--也许它的前身就跟豇豆的前身同在一片田野,收种子的时候又仍然混在一起,所以不经意时也就播在一起。也许是今春偶过的风,带来偶然的一抹色*彩。

后来,老师要我们拔野草,我拔了。

"为什么不拔掉那棵草?"

"它不是草,"我抗议,"它是一朵小野菊。"

"拔掉,拔掉。"他竟动手拔掉了它,"你不知道什么叫草--不是你要种的东西就是草。"

我是想种豇豆的吗?不,我并没有要种豇豆,我要种的只是生命。

许多年过去了,我仍然记得那丛被剥夺了生存权的小野菊。

那花,而被种在菜圃里,或者真是不幸的。

有一种花,叫爆仗花,我真喜欢那名字--因为有颜色*,有声音,而且还几乎是一种进行式的动词。

那种花,香港比较多见,属于爬藤类,花不大,澄黄澄黄的仿佛千足的金子,开起来就狠狠地开满一架子,真仿佛屋子里有什么喜事,所以那样一路噼哩啪啦地声势壮烈地燃响那欢愉的色*彩。

还有一种花的花名也取得好,叫一丈红,很古典,又很泼悍。

其实那花倒也平常,只是因为那么好的名字,看起来只觉得是一柱仰天窜起的红喷泉,从下往上喷,喷成一丈,喷成千仞,喷成一个人想象的极限。

有些花,是只在中国语文里出现,而在教科书里却不成其为花,像雪花、浪花。

所有的花都仰面而开,唯独雪花俯首而开,所有的花都在泥土深处结胎,雪花却在天空的高处成孕。雪花以云为泥,以风为枝桠,只开一次,飘过万里寒冷,单单地要落在一个赶路人温暖的衣领上,或是一个眺望者朦亮的窗纸上,只在六瓣的秩序里,美那么一刹,然后,回归为半滴水,回归入土。

浪花只开在海里,海不是池塘,不能滋生大片紫色*的、白色*的、粉色*的花,上帝就把浪花种在海里,海里每一秒钟都盛开着浪花。

有什么花能比浪花开得更巨大,更泼旺,那样旋开旋灭,那样的方生方死--却又有四季不调,直开到地老天荒。

人站在海边,浪就像印度女子的佩然生响的足环,绕着你的脚踝而灿然作花。

有人玩冲浪,看起来整个人都开在花心里,站在千丝万绪的花蕊里。

把浪说成花,只有中国语文才说得那么好吧!

我讨厌一切的纸花、缎带花和塑胶花,总觉得那里面有一种越分,一种亵渎。

还有一种"干花",脱了水,苍黄古旧,是一种花中的木乃伊,永远不枯,但常年的放在案头,让人觉得疲倦不堪。不知为什么,因为它永远不死,反而让你觉得它似乎从来没有光灿生猛地活过。

我只愿意爱鲜花,爱那明天就握不住的颜色*、气息和形状--由于它明天就要消失了,所以我必须在今天用来不及的爱去爱它。我要好好的注视它,它的每一刹那的美其实都是它唯一一次的美,下一刹,或开或阖,它已是另一朵了。

我对鲜花的坚持,遇见玻璃花便破例了;哈佛的陈列室里有一屋子的玻璃花,那么纤柔透明--也许人造花做的极好以后就有一种近乎泄漏天机的神秘性*。

也许我爱的不是玻璃花,而是那份已成绝响的艺术,那些玻璃共是一对父子做的,他们死后就失传了--花做得那么好当然也不是传得下来。

我真的不知道我是爱上那做得特别好的晶莹得虚幻的花,还是爱那花后面的一段寂寞的故事。

我爱花,也许不完全是爱花的本身,爱的是那份乍然相见的惊喜。

有一次,去海边,心里准备好是要去看海的,海边有一座小岩岬,我们爬上去,希望可以看得更远,不料石缝里竟冷不防地冒出一丝百合花来,白喷喷的。

整个事情差不多有点不讲理,来海边当然是要看海捡贝壳的,没有谁想看花,可是意外地遇上了花,不看也不忍心。

自己没有工作进度表,也不管别人的旅游日程--那朵花的可爱全在它的不讲道理。

我从来不能在花展中快乐,看到生命那么规矩地站在一列列的瓶瓶罐罐里,而且很合理地标上身价,就让我觉得丧气。

听说有一种罐头花,开罐后几天一定开花,那种花我还没有的看已经先发腻了。

生命不该充满神秘的未知吗?有大成大败、大悲大喜不是才有激荡的张力吗?文明取走了莳花者犯错误的权利,而使他的成功显得像一团干蜡般的无味。

我所梦想的花是那种可以猛悍得在春天早晨把你大声喊醒的栀子,或是走过郊野时闹得人招架不住的油菜花,或是清明节逼得雨中行人连魂梦都走投无路的杏花,那些各式各流的日本花道纳不进去的,市价标不出来的,不肯许身就范于园艺杂志的那一种未经世故的花。

让大地是众水浩森中浮出来的一项意外,让百花是莽莽大地上扬起来的一声吹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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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张晓风经典散文《地毯的那一端》

全文共 4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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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

从疾风中走回来,觉得自己像是被浮起来了。山上的草香得那样浓,让我想到,要不是有这样猛烈的风,恐怕空气都会给香得凝冻起来!

我昂首而行,黑暗中没有人能看见我的笑容。白色的芦荻在夜色中点染着凉意。

这是深秋了,我们的日子在不知不觉中临近了。我遂觉得,我的心像一张新帆,其中每一个角落都被大风吹得那样饱满。

星斗清而亮,每一颗都低低地俯下头来。溪水流着,把灯影和星光都流乱了。我忽然感到一种幸福,那种浑沌而又淘然的幸福。我从来没有这样亲切地感受到造物的宠爱——真的,我们这样平庸,我总觉得幸福应该给予比我们更好的人。

但这是真实的,第一张贺卡已经放在我的案上了。洒满了细碎精致的透明照片,灯光下展示着一个闪烁而又真实的梦境。画上的金钟摇荡,遥遥的传来美丽的回响。我仿佛能听见那悠扬的音韵,我仿佛能嗅到那沁人的玫瑰花香!而尤其让我神往的,是那几行可爱的祝词:“愿婚礼的记忆存至永远,愿你们的情爱与日俱增。”

是的,德,永远在增进,永远在更新,永远没有一个边和底——六年了,我们护守着这份情谊,使它依然焕发,依然鲜洁,正如别人所说的,我们是何等幸运。每次回顾我们的交往,我就仿佛走进博物馆的长廊。其间每一处景物都意味着一段美丽的回忆。每一件。事都牵扯着一个动人的故事。

那样久远的事了。刚认识你的那年才十七岁,一个多么容易错误的年纪!但是,我知道,我没有错。我生命中再没有一件决定比这项更正确了。前天,大伙儿一块吃饭,你笑着说:“我这个笨人,我这辈子只做了一件聪明的事。”你没有再说下去,妹妹却拍起手来,说:“我知道了!”啊,德,我能够快乐的说,我也知道。因为你做的那件聪明事,我也做了。

那时候,大学生活刚刚展开在我面前。台北的寒风让我每日思念南部的家。在那小小的阁楼里,我呵着手写蜡纸。在草木摇落的道路上,我独自骑车去上学。生活是那样黯淡,心情是那样沉重。在我的日记上有这样一句话:“我担心,我会冻死在这小楼上。”而这时候,你来了,你那种毫无企冀的友谊四面环护着我,让我的心触及最温柔的阳光。

我没有兄长,从小我也没有和男孩子同学过。但和你交往却是那样自然,和你谈话又是那样舒服。有时候,我想,如果我是男孩子多么好呢!我们可以一起去爬山,去泛舟。让小船在湖里任意飘荡,任意停泊,没有人会感到惊奇。好几年以后,我将这些想法告诉你,你微笑地注视着我:“那,我可不愿意,如果你真想做男孩子,我就做女孩。”而今,德,我没有变成男孩子,但我们可以去邀游,去做山和湖的梦,因为,我们将有更亲密的关系了。啊,想象中终生相爱相随该是多么美好!

那时候,我们穿着学校规定的卡其服。我新烫的头发又总是被风刮得乱蓬蓬的。想起来,我总不明白你为什么那样喜欢接近我。那年大考的时候,我蜷曲在沙发里念书。你跑来,热心地为我讲解英文文法。好心的房东为我们送来一盘卷,我慌乱极了,竟吃得洒了一裙子。你瞅着我说:“你真像我妹妹,她和你一样大。”我窘得不知如何是好,只是一径低着头,假作抖那长长的裙幅。

那些日子真是冷极了。每逢没有课的下午我总是留在小楼上,弹弹风琴,把一本拜尔琴谱都快翻烂了。有一天你对我说:“我常在楼下听你弹琴。你好像常弹那首甜蜜的家庭。怎样?在想家吗?”我很感激你的窃听,唯有你了解、关切我凄楚的心情。德,那个时候,当你独自听着的时候,你想些什么呢?你想到有一天我们会组织一个家庭吗?你想到我们要用一生的时间以心灵的手指合奏这首歌吗?

寒假过后,你把那叠泰戈尔诗集还给我。你指着其中一行请我看:“如果你不能爱我,就请原谅我的痛苦吧!”我于是知道发生什么事了:我不希望这件事发生,我真的不希望。并非由于我厌恶你,而是因为我大珍重这份素净的友谊,反倒不希望有爱情去加深它的色彩。

但我却乐于和你继续交往。你总是给我一种安全稳妥的感觉。从头起,我就付给你我全部的信任,只是,当时我心中总向往着那种传奇式的、惊心动魄的恋爱。并且喜欢那么一点点的悲剧气氛。为着这些可笑的理由,我耽延着没有接受你的奉献。我奇怪你为什么仍作那样固执的等待。

你那些小小的关怀常令我感动。那年圣诞节你是来不易的几颗巧克力糖,全部拿来给我了。我爱吃笋豆里的笋子,唯有你注意到,并且耐心地为我挑出来。我常常不晓得照料自己,唯有你想到用自己的外衣披在我身上(我至今不能忘记那衣服的温暖,它在我心中象征了许多意义。)是你,敦促我读书。是你,容忍我偶发的气性。是你,仔细纠正我写作的错误。是你,教导我为人的道理。如果说,我像你的妹妹,那是因为你太像我大哥的缘故。

后来,我们一起得到学校的工读金,分配给我们的是打扫教室的工作。每次你总强迫我放下扫帚,我便只好遥遥地站在教室的未端,看你奋力工作。在炎热的夏季里,你的汗水滴落在地上。我无言地站着,等你扫好了,我就去挥挥桌椅,并且帮你把它们排齐。每次,当我们目光偶然相遇的时候,总感到那样兴奋。我们是这样地彼此了解,我们合作的时候总是那样完美。我注意到你手上的硬茧,它们把那虚幻的字眼十分具体他说明了。我们就在那飞扬的尘影中完成了大学课程——我们的经济从来没有富裕过;我们的日子却从来没有贫乏过,我们活在梦里,活在诗里,活在无穷无尽的彩色希望里。记得有一次我提到玛格丽特公主在婚礼中说的一句话:“世界上从来没有两个人像我们这样快乐过。”你毫不在意地说:“那是因为他们不认识我们的缘故。”我喜欢你的自豪,因为我也如此自豪着。

我们终于毕业了,你在掌声中走到台上,代表全系领取毕业证书。我的掌声也夹在众人之中,但我知道你听到了。在那美好的六月清晨,我的眼中噙着欣喜的泪,我感到那样骄傲,我第一次分沾你的成功,你的光荣。

“我在台上偷眼看你,”你把系着彩带的文凭交给我,“要不是中国风俗如此,我一走下台来就要把它送到你面前去的。”

我接过它,心里垂着沉甸甸的喜悦。你站在我面前,高昂而谦和,刚毅而温柔,我忽然发现,我关心你的成功,远远超过我自己的。

那一年,你在受军训。在那样忙碌的生活中,在那样辛苦的演习里,你却那样努力地准备研究所的考试。我知道,你是为谁而作的。在凄长的分别岁月里,我开始了解,存在于我们中间的是怎样一种感情。你来看我,把南部的冬阳全带来了。我一直没有告诉你,当时你临别敬礼的镜头烙在我心上有多深。

我帮着你搜集资料,把抄来的范文一篇篇断句、注释。我那样竭力地做,怀着无上的骄傲。这件事对我而言有太大的意义。这是第一次,我和你共赴一件事,所以当你把录取通知转寄给我的时候,我竟忍不住哭了,德,没有人经历过我们的奋斗,没有人像我们这样相期相勉,没有人多年来在冬夜图书馆的寒灯下彼此伴读。因此,也就没有人了解成功带给我们的兴奋。

我们又可以见面了,能见到真真实实的你是多么幸福。我们又可以去作长长的散步,又可以蹲在旧书摊上享受一个闲散黄昏。我永不能忘记那次去泛舟。回程的时候,忽然起了大风。小船在湖里直打转,你奋力摇橹,累得一身都汗湿了。

“我们的道路也许就是这样吧!”我望着平静而险恶的湖面说,“也许我使你的负担更重了。”

“我不在意,我高兴去搏斗!”你说得那样急切,使我不敢正视你的目光,“只要你肯在我的船上,晓风,你是我最甜蜜的负荷。”

那天我们的船顺利地拢了岸。德,我忘了告诉你,我愿意留在你的船上,我乐于把舵手的位置给你。没有人能给我像你给我的安全感。

只是,人海茫茫,哪里是我们共济的小舟呢?这两年来,为了成家的计划,我们劳累着几乎虐待自己的地步。每次,你快乐的笑容总鼓励着我。

那天晚上你送我回宿舍,当我们迈上那斜斜的山坡,你忽然驻足说:“我在地毯的那一端等你!我等着你,晓风,直到你对我完全满意。”

我抬起头来,长长的道路伸延着,如同圣坛前柔软的红毯。我迟疑了一下,便踏向前去。

现在回想起来,已不记得当时是否是个月夜了,只觉得你诚挚的言词闪烁着,在我心中亮起一天星月的清辉。

“就快了!”那以后你常乐观地对我说,“我们马上就可以有一个小小的家。你是那屋子的主人,你喜欢吧?”

我喜欢的,德,我喜欢一间小小的陋屋。到天黑时分我便去拉上长长的落地窗帘,捻亮柔和的灯光,一同享受简单的晚餐。但是,哪里是我们的家呢?哪儿是我们自己的宅院呢?

你借来一辆半旧的脚踏车,四处去打听出租的房子,每次你疲惫不堪的回来,我就感到一种痛楚。

“没有合意的,”你失望地说,“而且太贵,明天我再去看。”

我没有想到有那么多困难,我从不知道成家有那么多琐碎的事,但至终我们总算找到一栋小小的屋子了。有着窄窄的前庭,以及矮矮的榕树。朋友笑它小得像个巢,但我已经十分满意了。无论如何,我们有了可以想息的地方。当你把钥匙交给我的时候,那重量使我的手臂几乎为之下沉。它让我想起一首可爱的英文诗:“我是一个持家者吗?哦,是的,但不止,我还得持护着一颗心。”我知道,你交给我的钥匙也不止此数。你心灵中的每一个空间我都持有一枚钥匙,我都有权径行出入。

亚寄来一卷录音带,隔着半个地球,他的祝福依然厚厚地绕着我。那样多好心的朋友来帮我们整理。擦窗子的,补纸门的,扫地的,挂画儿的,插花瓶的,拥拥熙熙地挤满了一屋子。我老觉得我们的小屋快要炸了,快要被澎湃的爱情和友谊撑破了。你觉得吗?他们全都兴奋着,我怎能不兴奋呢?我们将有一个出色的婚礼,一定的。

这些日子我总是累着。去试礼服,去订鲜花,去买首饰,去选窗帘的颜色。我的心像一座喷泉,在阳光下涌溢着七彩的水珠儿。各种奇特复杂的情绪使我眩昏。有时候我也分不清自己是在快乐还是在茫然,是在忧愁还是在兴奋。我眷恋着旧日的生活,它们是那样可爱。我将不再住在宿舍里,享受阳台上的落日。我将不再偎在母亲的身旁,听她长夜话家常。而前面的日子又是怎样的呢?德,我忽然觉得自己好像要被送到另一个境域去了。那里的道路是我未走过的,那里的生活是我过不惯的,我怎能不惴惴然呢?如果说有什么可以安慰我的,那就是:我知道你必定和我一同前去。

冬天就来了,我们的婚礼在即,我喜欢选择这季节,好和你厮守一个长长的严冬。我们屋角里不是放着一个小火妒吗?当寒流来时,我愿其中常闪耀着炭火的红火。我喜欢我们的日子从黯淡凛冽的季节开始,这样,明年的春花才对我们具有更美的意义。

我即将走入礼堂,德,当结婚进行曲奏响的时候,父母将挽着我,送我走到坛前,我的步履将凌过如梦如幻的花香。那时,你将以怎样的微笑迎接我呢。

我们己有过长长的等待,现在只剩下最后的一段了。等待是美的,正如奋斗是美的一样,而今,铺满花瓣的红毯伸向两端,美丽的希冀盘旋而飞舞,我将去即你,和你同去采撷无穷的幸福。当金钟轻摇,蜡炬燃起,我乐于走过众人去立下永恒的誓愿。因为,哦,德,因为我知道,是谁,在地毯的那一端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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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张晓风散文《巷口的炒面》

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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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事一物,便难以走开了。以下是小编带来的张晓风散文巷口的炒面》,希望对你有帮助。

十年不见她了,自她嫁到南洋之后。稍稍丰腴一点,却依然眉清目秀。我对她最后的印象是婚礼,她穿着缎质绣花旗袍,绣花披肩风情万种的垂自肩颈。

而此刻的她虽美丽如昔,神色间却有几分仓皇,她到我下榻的旅馆来看我,我当时应邀赴南洋演讲。和她谈了几句话以后,她坦白表明来意,她说她很想念台湾,想请我为她先生打听一下,有没有回台湾就业的可能,我答应了她,话题便转到别处。

“这里的人吃东西真有趣,”我说,“他们爱讲一句‘搀搀’,点炒面可以搀米粉同炒,炒米粉又可以跟河粉搀,点河粉偏又跟乌龙面搀。”

她也笑。

我说这大概是“多元文化”造成的,既然这是一个由马来人、华人、印度人“搀搀”而合成的国家,则一个盘子里把面、米粉、河粉“搀搀”同炒也是理所当然的。

她对我的文化分析不置可否,却对炒面话题非常兴奋,她说:

“哎,你知道吗?要说炒面,这里各处的炒面我都吃过,就只有我家巷口那家摊子炒得最好。我也想学他做,就是学不像,他的铁锅好,家里的锅子比不上--哎,你哪天有空,我带你去吃一次!”

回到台湾,帮她问好了一个机关,丈夫对这件事很关心,一直问我:

“他们什么时候回来呀?”

“他们不会回来的!”

“不是说很想台湾吗?”

“他们不会回来的!”

“如果他们不会回来,你干嘛去帮他们找事?”

“找归找,那是尽朋友的情分,但他们是不会回来的。”

“你怎么知道?”

“你等着瞧,就知道我说的对不对?”我说。

“她口口声声想念台湾,那是真的,她口口声声想回来,那也是真的。可是,一个人如果强调自己家巷口的炒面是天下第一,那就是说,她爱上她所住的那条巷子了。一个人一旦爱上一条巷子,她其实是走不掉的了。她其实已经属于南洋了。”

她真的没有回来--一如我所料。(张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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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张晓风经典散文《种种有情》

全文共 3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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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我到水饺店去,饺子端上来的时候,我总是怔怔地望着那一个个透明饱满的形体,北方人叫它“冒气的元宝”,其实它比冷硬的元宝好多了,饺子自身是一个完美的世界,一张薄茧,包覆着简单而又丰盈的美味。

我特别喜欢看的是捏合饺子边皮留下的指纹,世界如此冷漠,天地和文明可能在一刹那之间化为炭劫,但无论如何,当我坐在桌前上面摆着的某个人亲手捏合的饺子,热雾腾腾中,指纹美如古陶器上的雕痕,吃饺子简直可以因而神圣起来。

“手泽”为什么一定要拿来形容书法呢?一切完美的留痕,甚至饺皮上的指纹不都是美丽的手泽吗?我忽然感到万物的有情。

巷口一家饺子馆的招牌是正宗川味山东饺子馆,也许是一个四川人和一个山东人合开的,我喜欢那招牌,觉得简直可以画上清明上河图,那上面还有电话号码,前面注着TEL,算是有了三个英文字母,至于号码本身,写的当然是阿拉伯文,一个小招牌,能涵容了四川、山东、中文、阿拉伯(数)字、英文,不能不说是一种可爱。

校车反正是每天都要坐的,而坐车看书也是每天例有的习惯,有一天,车过中山北路,劈头栽下一片叶子竟把手里的宋诗打得有了声音,多么令人惊异的断句法。

原来是通风窗里掉下来的,也不知是刚刚新落的叶子,还是某棵树上的叶子在某时候某地方,偶然憩在偶过的车顶上,此刻又偶然掉下来的,我把叶子揉碎,它是早死了,在此刻,它的芳香在我的两掌复活,我札开微绿的指尖,竟恍惚自觉是一棵初生的树,并且刚抽出两片新芽,碧绿而芬芳,温暖而多血,镂饰着奇异的脉络和纹路,一叶在左,一叶在右,我是庄严地合着掌的一截新芽。

二年前的夏天,我们到堪萨斯去看朱和他的全家——标准的神仙眷属,博士的先生,硕士的妻子,数目“恰恰好”的孩子,可靠的年薪,高尚住宅区里的房子,房子前的草坪,草坪外的绿树,绿树外的蓝天……

临行,打算合照一张,我四下列览,无心地说:“啊,就在你们这棵柳树下面照好不好?”

“我们的柳树。”朱忽然回过头来,正色地说:什么叫我们的柳树?我们反正是随时可以走的!我随时可以让它不是‘我们的柳树’。“

一年以后,他和全家都回来了,不知堪萨斯城的那棵树的如今属于谁——但朱属于这块土地,他的门前不再有柳树了,他只能把自己栽成这块土地上的一片绿意。

春天,中山北路的红砖道上有人手拿着用粗绒线做的长腿怪鸟的兜卖,几吹着鸟的瘦胫,飘飘然好像真会走路的样子。

有些外国人忍不住停下来买一只。

忽然,有个中国女人停了下来,她不顶年轻,大概三十左右,一看就知是由于精明干练日子过得很忙碌的女人。

“这东西很好,”她抓住小投,“一定要外销,一定赚钱,你到××路××巷×号二楼上去,一进门有个×小姐,你去找她,她一定会想办法给你弄外销!”

然后她又回头重复了一次地址,才放心走开。

台湾怎能不富,连路上不相干的路人也会指点别人怎么做外销,其实,那种东西厂商也许早就做外销了,但那女人的热心,真是可爱得紧。

暑假里到中部乡下去,弯入一个叉道,在一棵大榕树底下看到一个身架特别小的孩子,把几根绳索吊在大树上,他自己站在一张小板凳上,结着简单的结,要把那几根绳索编成一个网花盆的吊篮。

他的母亲对着他坐在大门口,一边照顾着杂货店,一边也编着美丽的结,蝉声满树,我停焉为褡讪着和那妇人说话,问她卖不卖,她告诉我不能卖,因为厂方签好契约是要外销的,带路的当地朋友说他们全是不露声色的财主。

我想起那年在美国逛梅西公司,问柜台小姐那架录音机是不是台湾做的,她回了一句:“当然,反正什么都是日本跟台湾来的。”

我一直怀念那条乡下无名的小路,路旁那一对富足的母子,以及他们怎样在满地绿荫里相对坐编那织满了蝉声的吊篮。

我习惯请一位姓赖的油漆工人,他是客家人,哥哥做木工,一家人彼此生意都有照顾。有一年我打电话找他们,居然不在,因为到关岛去做工程了。

过了一年才回来。

“你们也是要三年出师吧。”有一次我没话找话跟他们闲聊。

“不用,现在二年就行。”

“怎么短了?”

“当然,现代人比较聪明!”

听他说得一本正经,顿时对人类前途都觉得乐观起来,现代的学徒不用生炉子,不用倒马桶,不用替老板狼抱孩子,当然二年就行了。

我一直记得他们一口咬定现代人比较聪明时脸上那份尊严的笑容。学校下面是一所大医院,黄昏的时候,病人出来散步,有些探病的人也三三两两的散步。

那天,我在山径上便遇见了几个这样的人。

习惯上,我喜欢走慢些去偷听别人说话。

其中有一个人,抱怨钱不经用,抱怨着抱怨着,像所有的中老年人一样,话题忽然就回到四十年前一块钱能买几百个鸡蛋的老故事上去了。

忽然,有一个人憋不住地叫了起来:“你知道吗,抗战前,我念初中,有一次在街上捡到一张钱,哎呀,后来我等了一个礼拜天,拿着那张钱进城去,又吃了馆子,又吃了冰淇淋,又买了球鞋,又买了字典,又看了电影,哎呀,钱居然还没有花完呐…”

山径渐高,黄昏渐冷。

我驻下脚,看他们渐渐走远,不知为什么,心中涌满对黄昏时分霜鬓的陌生客的关爱,四十年前的一个小男孩,曾被突来的好运弄得多么愉快,四十年后山径上薄凉的黄昏,他仍然不能忘记…不知为什么,我忽然觉得那人只是一个小男孩,如果可能,我愿意自己是那掉钱的人,让人世中平白多出一段传奇故事…

无论如何,能去细味另一个人的惆怅也是一件好事。

元旦的清晨,天气异样的好,不是风和日丽的那种好,是清朗见底毫无渣滓的一种澄澈,我坐在计程车上赶赴一个会,路遇红灯时,车龙全停了下来,我无聊地探头窗外,只见两个年轻人骑着机车,其中一个说了几句话忽然兴奋地大叫起来:“真是个好主意啊!”我不知他们想出了什么好主意,但看他们阳光下无邪的笑意,也忍不住跟着高兴起来,不知道他们的主意是什么主意,但能在偶然的红灯前遇见一个以前没见过以后也不会见到的人真是一个奇异的机缘。他们的脸我是记不住的,但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记得他们石破天惊的欢呼,他们或许去郊游,或许去野餐,或许去访问一个美丽的笑面如花的女孩,他们有没有得到他们预期的喜悦,我不知道,但我至少得到了,我惊喜于我能分享一个陌路的未曾成形的喜悦。

有一次,路过香港,有事要和乔宏的太太联络,习惯上我喜欢凌晨或午夜打电话——因为那时候忙绿的人才可能在家。

“你是早起的还是晚睡的?”

她愣了一下。

“我是既早起又晚睡的,孩子要上学,所以要早起,丈夫要拍戏,所以晚睡——随你多早多晚打来都行。”

这次轮到我愣了,她真厉害,可是厉害的不止她一个人。其实,所有为人妻为人母的大概都有这份本事——只是她们看起来又那样平凡,平凡得自己都弄不懂自己竟有那么大的本领。

女人,真是一种奇怪的人,她可以没有籍贯、没有职业,甚至没有名字地跟着丈夫活着,她什么都给了人,她年老的时候拿不到一文退休金,但她却活得那么有劲头,她可以早起可以晚睡,可以吃得极少可以永无休假地做下去。她一辈子并不清楚自己是在付出还是在拥有。

资深方妇真是一种既可爱又可敬的角色。

文艺会谈结束的那天中午,我因为要赶回宿舍找东西,午餐会迟到了三分钟,慌慌张排地钻迸餐厅,席次都坐好了,大家已经开始吃了,忽然有人招呼我过去坐,那里刚好空着一个座位,我不加考虑地就走过去了。

等走到面前,我才呆了,那是谢东闵主席右首的位子,刚才显然是由于大家谦虚而变成了空位,此刻却变成了我这个冒失鬼的位子,我浑身不自在起来,跟“大官”一起总是件令人手足无措的事。

忽然,谢主席转过头来向我道歉:“我该给你挟菜的,可是,你看,我的右手不方便,真对不起,不能替你服务了,你自己要多吃点。”

我一时傻眼望着他,以及他的手,不知该说什么,那只伤痕犹在的手忽然美丽起来,炸得掉的是手指,炸不掉的是一个人的风格和气度,我拼命忍住眼泪,我知道,此刻,我不是坐在一个“大官”旁边,而是一个温煦的“人”的旁边。

经过火车站的时候,我总忍不住要去看留言牌。

那些粉笔字不知道铁路局允许它保留半天或一天,它们不是宣纸上的书法,不是金石上的篆刻,不是小笺上的墨痕,它们注定立刻便要消逝——但它们存在的时候,它是多好的一根丝涤,就那样绾住了人间种种的牵牵绊绊。

我竟把那些句子抄了下来:缎:久候未遇,已返,请来龙泉见。

春花:等你不见,我走了(我二点再来)。荣。

展:我与姨妈往内埔姐家,晚上九时不来等你。

每次看到那样的字总觉得好,觉得那些不遇、焦灼、愚痴中也自有一份可爱,一份人间的必要的温度。

还有一个人,也不署名,也没称谓,只扎手扎脚地写了“吾走矣”三个大字,板黑字白,气势好像要突破挂板飞去的样子。也不知道究竟是写给某一个人看的,还是写给过往来客的一句诗偈,总之,令人看得心头一震!

《红楼梦》里麻鞋鹑衣的痕道人可以一路唱着“好了歌”,告诉世人万般“好”都是因为“了断”尘缘,但为什么要了断呢?每次我望着大小驿站中的留言牌,总觉万般的好都是因为不了不断、不能割舍而来的。

天地也无非是风雨中的一座驿亭,人生也无非是种种羁心绊意的事和情,能题诗在壁总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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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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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生日,一位好友赠给我三本书,大抵是一种散文杂志吧。我当时对散文不感兴趣,但翻开这三本书之后,我才发现我获得了巨大的宝藏。

这三本书都是关于青春美文系列的,特别的文艺,我当时还是个无知的孩子,只是大大咧咧,没有细腻的感情,没体会到文字的魅力。我百无聊赖地翻开书,狂躁的心平静了下来。我渐渐听到了自己的心跳,我渐渐被文字的魅力所感染了。

我爱上了这种散文书籍,如同炽热地爱一个人。我特别喜欢在写作业的间隙时间偷偷地看一篇文章,在沐浴之后披着睡裙,闻着湿发的香气安静地品味着散文,甚至在被窝里拿着小灯读散文书……我喜欢三毛、席慕蓉、张曼娟、张晓风和李娟的文章。那么我就说一说张晓风的散文吧。

张晓风有一篇散文叫做《情怀》,这是一篇实实在在的散文,初读时我真的不知道这到底是在写什么,感觉乱七八糟的,后来我阅读了更多其它的散文,都是很有闲情逸致的感觉,把生活中很多细碎的小事写得津津乐道。我再回过头来读《情怀》,却发现它实际上是对这些散文的总结:只要胸中有情怀,生活就与众不同。例如张晓风另一篇散文叫做《你的侧影好美》,写了她在餐厅给一个女孩说她侧影美的故事。如果张晓风没有生活的好情怀,她就不会发现女孩的侧影之美,更不会将这份美好告诉女孩。可以这样说,作家和其他人的区别在于,作家善于用情怀感受生活并把它抒发出来,而其他人却只是忙于工作,为生活而工作罢了,他们没有像作家一样细腻的眼光。

我喜欢张晓风散文的笔触,细腻而朴实,仿佛让人走进了一个清晰而真实的温柔世界。下面摘抄《情怀》中的一小段,让它把我们带进一个别样的世界:可是,等车不来,等来的却是疏篱上的金黄色的丝瓜花,花香成阵,直向人身上扑来,花棚外有四野的山,绕山的水,抱住水的岸,以及抱住岸的草,我才忽然发现自己已经陷入美的重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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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张晓风散文《羊毛围巾》

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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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巾都是温柔的。以下是小编带来的张晓风散文羊毛围巾》,希望对你有帮助。

所有的巾都是温柔的,像汗巾、丝巾和羊毛围巾。

巾不用剪裁,巾没有形象,巾甚至没有尺码,巾是一种温柔得不会坚持自我形象的东西,它被捏在手里,包在头上、或绕在脖子上,巾是如此轻柔温暖,令人心疼。

巾也总是美丽的,那种母性的美丽,或抽纱或绣花,或泥金或描银,或是织棉,或是钩纱,巾总是美得那么细腻娴雅。

而这个世界是越来越容不下温柔和美丽了,罗勃泰勒死了,史都华格兰杰老了,费雯丽消失了,取代的查理士布朗逊,是零零七,是冷硬的珍芳达和费唐娜薇。

惟有围巾仍旧维持着一份古典的温柔,一份美。

我有一条浅褐色的马海羊毛围巾,是新春去了壳的大麦仁的颜色,错觉上几乎嗅得到鼓皮的干香。

即使在不怎么冷的日子,我也喜欢围上它,它是一条不起眼的围巾,但它的抚触轻暖,有如南风中的琴弦,把世界遗留在恻恻轻寒中,我的项间自有一圈暖意。

忽有一天,我惯行的山径上走,满山的芦苇柔软地舒开,怎样的年年苇色啊!这才发现芦苇和我的羊毛围巾有着相同的色调和触觉,秋山寂清,秋容空寥,秋天也正自搭着一条苇巾吧,从山巅绕到低谷,从低谷拖到水湄,一条古旧温婉的围巾啊!

以你的两臂合抱我,我的围巾,在更冷的日子你将护住我的两耳焐着我的发,你照着我的形象而委曲地重叠你自己,从左侧环护我,从右侧萦绕我,你是柔韧而忠心的护城河,你在我的坚强梗硬里纵容我,让我也有小小的柔弱,小小的无依,甚至小小的撒娇作痴,你在我意气风发飘然上举几乎要破躯而去的时候,静静地伸手挽住我,使我忽然意味到人间的温情,你使我怦然间软化下来,死心踏地留在人间。如山,留在茫茫扑扑的芦苇里。

巾真的是温柔的,人间所有的巾,以我的那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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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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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晴”、“描容”、“我在”、“色识”、“三弦”一段一段不知内涵的题目,里面却深藏着不可只看表面的文学经典。

“我在”中的一篇文章“我在”使我印象深刻。我认为作者很童真、很有风趣。都长大了,出去跟团旅游,还想叫“我在”。要告诉天上、地下,所有的人有一个孩子在这里。无论亲情、友情或者爱情,所有的都是基于我刚好也在这里。“君家何处住,妾住在横塘。停船暂借问,或恐是同乡。”渺渺烟波里,只因有你在清风我在明月,只因彼此皆在这地球,而地球又在太虚,所以不免停舟问一句话,问一问彼此隶属的籍贯,问一问,昔日所生,他年所葬的故里。

这让我回忆起刚上小学时候的情景。那一天,我兴高采烈地背着书包,牵着爷爷的手,到学校上课。一位漂亮的女老师手上拿着花名册开始点名:“×××”。那个让就大声的答应:“到!”我猜测那个人当时心里一定又紧张又开心,也十分的严肃与郑重。“到”的声音一直萦绕在我的耳边,声音清脆、又悦耳。仿佛要告诉天上、地下所有的人。

快要念到我的名字了,我内心十分的紧张,双脚有些发抖,也许是我当时有些害怕。我在心里鼓励自己:“不要怕,大胆一点儿,让老师和所有的同学都认识自己不是很好吗?”老师在讲台上念着:“严梦晶。”我即害羞又紧张,而且还有那么一点开心的答了一声“到!”我的心儿像小白兔一样扑通扑通直跳,我用手摸了摸我的胸口,我做到了。

确实,现在回想起以前。我也像作者一样好想勇敢又很郑重的坐在凳子上,向天上和地下,所有的人说:“到!”让他们知道在这里有一个孩子在说话。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我认为这篇文章使我回忆起以前,回忆起那深深的一刻。我十分的喜欢这篇文章,它让我感悟了“我在”的内心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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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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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散文集《从你美丽的流域》收了许多写儿女情长的篇什。从写作题材而言,张晓风跟其他女作家没有任何不一样,感情、亲情、友情几乎就是她的全部。但是当她起笔运笔,便完全超越了普通女人的情感。《母亲的羽衣》开头描述的是一个温馨场面,女儿入睡前,搂着母亲的脖子问:“妈妈,你是不是仙女变的?”接下来,甜蜜中有了感伤,再往下,又有了沧桑——世间每一个女子,究竟如何藏起羽衣,从仙女隐忍为平凡的母亲?张晓风写得极美,又极沉重,仿佛知悉世间所有的秘密。张晓风似乎有一种本事,再普通的物事,她总要忍不住翻过来,看看背面,甚至要透过经脉纹路去看它们在几千年前的模样。所以她写给丈夫的情书,写给儿子的诗篇,明明是写私人的感受,却似乎写尽了人类的共同情感,就连她写睡袍、围巾、绣品、油纸伞,也丝毫没有怡红快绿的娇弱之气。

张晓风始终是追求“大”的:大的格局,大的气象,大的胸襟,大的情感。她甚至是有点刻意为之了。

我读张晓风的感受,是仿佛放舟于岁月长河,溯回从之、溯游从之,追随着一路看来,千回百转,也被那百年烟波水气湿了一身。张晓风喜欢读古书,将它们视为夺地而出的思想泉脉,她这样写自我读《尔雅》:世界如此简单壮丽,如此明白晓畅,如此婴儿似的清清楚楚一览无遗。我读她,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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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张晓风经典散文摘抄:地毯的那一端

全文共 4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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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疾风中走回来,觉得自己像是被浮起来了。山上的草香得那样浓,让我想到,要不是有这样猛烈的风,恐怕空气都会给香得凝冻起来!

我昂首而行,黑暗中没有人能看见我的笑容。白色的芦荻在夜色中点染着凉意。

这是深秋了,我们的日子在不知不觉中临近了。我遂觉得,我的心像一张新帆,其中每一个角落都被大风吹得那样饱满。

星斗清而亮,每一颗都低低地俯下头来。溪水流着,把灯影和星光都流乱了。我忽然感到一种幸福,那种浑沌而又淘然的幸福。我从来没有这样亲切地感受到造物的宠爱--真的,我们这样平庸,我总觉得幸福应该给予比我们更好的人。

但这是真实的,第一张贺卡已经放在我的案上了。洒满了细碎精致的透明照片,灯光下展示着一个闪烁而又真实的梦境。画上的金钟摇荡,遥遥的传来美丽的回响。我仿佛能听见那悠扬的音韵,我仿佛能嗅到那沁人的玫瑰花香!而尤其让我神往的,是那几行可爱的祝词:"愿婚礼的记忆存至永远,愿你们的情爱与日俱增。"

是的,德,永远在增进,永远在更新,永远没有一个边和底--六年了,我们护守着这份情谊,使它依然焕发,依然鲜洁,正如别人所说的,我们是何等幸运。每次回顾我们的交往,我就仿佛走进博物馆的长廊。其间每一处景物都意味着一段美丽的回忆。每一件。事都牵扯着一个动人的故事。

那样久远的事了。刚认识你的那年才十七岁,一个多么容易错误的年纪!但是,我知道,我没有错。我生命中再没有一件决定比这项更正确了。前天,大伙儿一块吃饭,你笑着说:"我这个笨人,我这辈子只做了一件聪明的事。"你没有再说下去,妹妹却拍起手来,说:"我知道了!"啊,德,我能够快乐的说,我也知道。因为你做的那件聪明事,我也做了。

那时候,大学生活刚刚展开在我面前。台北的寒风让我每日思念南部的家。在那小小的阁楼里,我呵着手写蜡纸。在草木摇落的道路上,我独自骑车去上学。生活是那样黯淡,心情是那样沉重。在我的日记上有这样一句话:"我担心,我会冻死在这小楼上。"而这时候,你来了,你那种毫无企冀的友谊四面环护着我,让我的心触及最温柔的阳光。

我没有兄长,从小我也没有和男孩子同学过。但和你交往却是那样自然,和你谈话又是那样舒服。有时候,我想,如果我是男孩子多么好呢!我们可以一起去爬山,去泛舟。让小船在湖里任意飘荡,任意停泊,没有人会感到惊奇。好几年以后,我将这些想法告诉你,你微笑地注视着我:"那,我可不愿意,如果你真想做男孩子,我就做女孩。"而今,德,我没有变成男孩子,但我们可以去邀游,去做山和湖的梦,因为,我们将有更亲密的关系了。啊,想象中终生相爱相随该是多么美好!

那时候,我们穿着学校规定的卡其服。我新烫的头发又总是被风刮得乱蓬蓬的。想起来,我总不明白你为什么那样喜欢接近我。那年大考的时候,我蜷曲在沙发里念书。你跑来,热心地为我讲解英文文法。好心的房东为我们送来一盘卷,我慌乱极了,竟吃得洒了一裙子。你瞅着我说:"你真像我妹妹,她和你一样大。"我窘得不知如何是好,只是一径低着头,假作抖那长长的裙幅。

那些日子真是冷极了。每逢没有课的下午我总是留在小楼上,弹弹风琴,把一本拜尔琴谱都快翻烂了。有一天你对我说:"我常在楼下听你弹琴。你好像常弹那首甜蜜的家庭。怎样?在想家吗?"我很感激你的窃听,唯有你了解、关切我凄楚的心情。德,那个时候,当你独自听着的时候,你想些什么呢?你想到有一天我们会组织一个家庭吗?你想到我们要用一生的时间以心灵的手指合奏这首歌吗?

寒假过后,你把那叠泰戈尔诗集还给我。你指着其中一行请我看:"如果你不能爱我,就请原谅我的痛苦吧!"我于是知道发生什么事了:我不希望这件事发生,我真的不希望。并非由于我厌恶你,而是因为我太珍重这份素净的友谊,反倒不希望有爱情去加深它的色彩。

但我却乐于和你继续交往。你总是给我一种安全稳妥的感觉。从头起,我就付给你我全部的信任,只是,当时我心中总向往着那种传奇式的、惊心动魄的恋爱。并且喜欢那么一点点的悲剧气氛。为着这些可笑的理由,我耽延着没有接受你的奉献。我奇怪你为什么仍作那样固执的等待。

你那些小小的关怀常令我感到。那年圣诞节你是来不易的几颗巧克力糖,全部拿来给我了。我爱吃笋豆里的笋子,唯有你注意到,并且耐心地为我挑出来。我常常不晓得照料自己,唯有你想到用自己的外衣披在我身上(我至今不能忘记那衣服的温暖,它在我心中象征了许多意义。)是你,敦促我读书。是你,容忍我偶发的气性。是你,仔细纠正我写作的错误。是你,教导我为人的道理。如果说,我像你的妹妹,那是因为你太像我大哥的缘故。

后来,我们一起得到学校的工读金,分配给我们的是打扫教室的工作。每次你总强迫我放下扫帚,我便只好遥遥地站在教室的未端,看你奋力工作。在炎热的夏季里,你的汗水滴落在地上。我无言地站着,等你扫好了,我就去挥挥桌椅,并且帮你把它们排齐。每次,当我们目光偶然相遇的时候,总感到那样兴奋。我们是这样地彼此了解,我们合作的时候总是那样完美。我注意到你手上的硬茧,它们把那虚幻的字眼十分具体他说明了。我们就在那飞扬的尘影中完成了大学课程--我们的经济从来没有富裕过;我们的日子却从来没有贫乏过,我们活在梦里,活在诗里,活在无穷无尽的彩色希望里。记得有一次我提到玛格丽特公主在婚礼中说的一句话:"世界上从来没有两个人像我们这样快乐过。"你毫不在意地说:"那是因为他们不认识我们的缘故。"我喜欢你的自豪,因为我也如此自豪着。

我们终于毕业了,你在掌声中走到台上,代表全系领取毕业证书。我的掌声也夹在众人之中,但我知道你听到了。在那美好的六月清晨,我的眼中噙着欣喜的泪,我感到那样骄傲,我第一次分沾你的成功,你的光荣。

"我在台上偷眼看你,"你把系着彩带的文凭交给我,"要不是中国风俗如此,我一走下台来就要把它送到你面前去的。"

我接过它,心里垂着沉甸甸的喜悦。你站在我面前,高昂而谦和,刚毅而温柔,我忽然发现,我关心你的成功,远远超过我自己的。

那一年,你在受军训。在那样忙碌的生活中,在那样辛苦的演习里,你却那样努力地准备研究所的考试。我知道,你是为谁而作的。在凄长的分别岁月里,我开始了解,存在于我们中间的是怎样一种感情。你来看我,把南部的冬阳全带来了。我一直没有告诉你,当时你临别敬礼的镜头烙在我心上有多深。

我帮着你搜集资料,把抄来的范文一篇篇断句、注释。我那样竭力地做,怀着无上的骄傲。这件事对我而言有太大的意义。这是第一次,我和你共赴一件事,所以当你把录取通知转寄给我的时候,我竟忍不住哭了,德,没有人经历过我们的奋斗,没有人像我们这样相期相勉,没有人多年来在冬夜图书馆的寒灯下彼此伴读。因此,也就没有人了解成功带给我们的兴奋。

我们又可以见面了,能见到真真实实的你是多么幸福。我们又可以去作长长的散步,又可以蹲在旧书摊上享受一个闲散黄昏。我永不能忘记那次去泛舟。回程的时候,忽然起了大风。小船在湖里直打转,你奋力摇橹,累得一身都汗湿了。

"我们的道路也许就是这样吧!"我望着平静而险恶的湖面说,"也许我使你的负担更重了。"

"我不在意,我高兴去搏斗!"你说得那样急切,使我不敢正视你的目光,"只要你肯在我的船上,晓风,你是我最甜蜜的负荷。"

那天我们的船顺利地拢了岸。德,我忘了告诉你,我愿意留在你的船上,我乐于把舵手的位置给你。没有人能给我像你给我的安全感。

只是,人海茫茫,哪里是我们共济的小舟呢?这两年来,为了成家的计划,我们劳累着几乎虐待自己的地步。每次,你快乐的笑容总鼓励着我。

那天晚上你送我回宿舍,当我们迈上那斜斜的山坡,你忽然驻足说:"我在地毯的那一端等你!我等着你,晓风,直到你对我完全满意。"

我抬起头来,长长的道路伸延着,如同圣坛前柔软的红毯。我迟疑了一下,便踏向前去。

现在回想起来,已不记得当时是否是个月夜了,只觉得你诚挚的言词闪烁着,在我心中亮起一天星月的清辉。

"就快了!"那以后你常乐观地对我说,"我们马上就可以有一个小小的家。你是那屋子的主人,你喜欢吧?"

我喜欢的,德,我喜欢一间小小的陋屋。到天黑时分我便去拉上长长的落地窗帘,捻亮柔和的灯光,一同享受简单的晚餐。但是,哪里是我们的家呢?哪儿是我们自己的宅院呢?

你借来一辆半旧的脚踏车,四处去打听出租的房子,每次你疲惫不堪的回来,我就感到一种痛楚。

"没有合意的,"你失望地说,"而且太贵,明天我再去看。"

我没有想到有那么多困难,我从不知道成家有那么多琐碎的事,但至终我们总算找到一栋小小的屋子了。有着窄窄的前庭,以及矮矮的榕树。朋友笑它小得像个巢,但我已经十分满意了。无论如何,我们有了可以想息的地方。当你把钥匙交给我的时候,那重量使我的手臂几乎为之下沉。它让我想起一首可爱的英文诗:"我是一个持家者吗?哦,是的,但不止,我还得持护着一颗心。"我知道,你交给我的钥匙也不止此数。你心灵中的每一个空间我都持有一枚钥匙,我都有权径行出入。

亚寄来一卷录音带,隔着半个地球,他的祝福依然厚厚地绕着我。那样多好心的朋友来帮我们整理。擦窗子的,补纸门的,扫地的,挂画儿的,插花瓶的,拥拥熙熙地挤满了一屋子。我老觉得我们的小屋快要炸了,快要被澎湃的爱情和友谊撑破了。你觉得吗?他们全都兴奋着,我怎能不兴奋呢?我们将有一个出色的婚礼,一定的。

这些日子我总是累着。去试礼服,去订鲜花,去买首饰,去选窗帘的颜色。我的心像一座喷泉,在阳光下涌溢着七彩的水珠儿。各种奇特复杂的情绪使我眩昏。有时候我也分不清自己是在快乐还是在茫然,是在忧愁还是在兴奋。我眷恋着旧日的生活,它们是那样可爱。我将不再住在宿舍里,享受阳台上的落日。我将不再偎在母亲的身旁,听她长夜话家常。而前面的日子又是怎样的呢?德,我忽然觉得自己好像要被送到另一个境域去了。那里的道路是我未走过的,那里的生活是我过不惯的,我怎能不惴惴然呢?如果说有什么可以安慰我的,那就是:我知道你必定和我一同前去。

冬天就来了,我们的婚礼在即,我喜欢选择这季节,好和你厮守一个长长的严冬。我们屋角里不是放着一个小火妒吗?当寒流来时,我愿其中常闪耀着炭火的红火。我喜欢我们的日子从黯淡凛冽的季节开始,这样,明年的春花才对我们具有更美的意义。

我即将走入礼堂,德,当结婚进行曲奏响的时候,父母将挽着我,送我走到坛前,我的步履将凌过如梦如幻的花香。那时,你将以怎样的微笑迎接我呢。

我们己有过长长的等待,现在只剩下最后的一段了。等待是美的,正如奋斗是美的一样,而今,铺满花瓣的红毯伸向两端,美丽的希冀盘旋而飞舞,我将去即你,和你同去采撷无穷的幸福。当金钟轻摇,蜡炬燃起,我乐于走过众人去立下永恒的誓愿。因为,哦,德,因为我知道,是谁,在地毯的那一端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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