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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散文遇见原文(最新19篇)

爱情是什么。爱情,是盲目的,但是爱情也同样是需要理智,要明白,世上除了爱情,你还拥有很多很多,比如,亲情,友情等等,即便你拥有了爱情,也不能把全副身心投入爱情,你应该有自己的爱好,自己的朋友,自己的工作,那样的你,才是真正的你,也是他爱着的你,那样的爱情,才能更持久,更融洽,更幸福。下面是相关的爱情散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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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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飒爽的秋风徐徐吹来,金黄的落叶翩翩起舞,在这如诗如画的秋天,我读一本同样如诗如画的书,那就是《张晓风散文》。

张晓风的语言清新隽永,善于从小事中写出深刻的哲理,《瑕》就是这样一篇发人深思,引人联想的好文章。文中她回忆自己曾买来一串很便宜但有瑕疵的项链,手中这串项链引发作者的思绪,转而用精炼的文字准确而详尽地道出对“瑕”的理解。

生活中,能把自身的瑕疵像这串项链般坦然相呈的人不多,人们往往是不遗余力地精心掩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而如果我们正视自己的这些瑕疵并坦然接受,这些瑕疵也就不算什么瑕疵。因为只有认识到缺点才可能加以改正,你越是去掩盖,它就越明显。一个人之所以可爱,正是因为他能看到自己的缺点而不遮不掩。完美是难以冀求的,但在“完美”和“可爱”之间,人们更喜欢后者。

完美到极致就丧失个性,变得千篇一律,而所谓的“瑕疵”却可以体现出你的特性。谁能没有一点小瑕疵呢?正是这些小瑕疵装点我们的生活。朋友之间如果不知道对方小小的缺点并以此打趣,友谊也许会黯淡许多。

豹的皮毛上有大大小小的斑点,谁说它的毛皮不漂亮?溪水浸着泥沙、石块,谁说它的水质不纯净?昙花开放转瞬即逝,谁说它的姿态不美丽?太阳表面有黑子,谁说它的光芒不耀眼?大自然中的万事万物都有瑕疵,既然完美是难以冀求的,那么,就让我们直面瑕疵,直面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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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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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让我今生今世看见一次哈雷!”也许是因为阴雨挡住了日食时,我也发出过类似的感慨,这句话激发了我心中的共鸣,就好像遇见朋友时,找到共同语言的激动。我一下子喜欢上了这篇文章。

“男孩一手拿着电筒,一手拿着星象图,颈子上挂着望远镜。”不知为何,我从这句话中看到了自已的影子。我何尝不像张晓风女士笔下的男孩一样痴痴地站在窗前,努力地辨认着哪是天狼星,哪是猎户坐??可我从没有像她那样用心思考过星空背后藏着什么。

也许我明白“蓝光的星星是年轻的星,红光的星就老了”,可我从没想到大自然是如此公平,星星与人同样有生老病死。

也许我明白“光等愈少星愈亮,以至于少成了负数”,可我从没体会到其中蕴含的“看重自我,就会心胸狭窄;看轻自我,就会放出光明”的道理。晓风感叹着,等待着的,是七十六年一次的哈雷慧星的回归,“整个天空竟变得介乎可信赖与不可信赖”。而我,在日日夜夜期盼着五百年一遇的日全食时,不也提心吊胆以至于不敢看天气预报吗?

哈雷不现,晓风只看到了云,她却豁达地劝自我好好看一朵云。我为什么没有想到呢?日全食没看到,我不是领略到了“白昼里的黑夜”的神奇吗?我不是也感受到了雨中登山的乐趣吗?我不是也结识了和我一样执着追日的人吗?

宇宙是一场神话,但神话不属于这个时代。上一次日全食的时候,不知此地的古人是否惊惶失措?是否有人站出来宣布:“这天将发生一次天狗食日”?而下一次无锡能看见日全食的时候,我早已化作了尘土,我也会像哈雷先生那样说:“日全食,等你来的时候必须要叫我哦!”

我没有看到日全食,但日全食没有失约,所以我不应抱怨。相反,我就应感谢,感谢日日东升的太阳,月月重圆的月亮,夜夜磅礴的星空。苍茫宇宙孕育出我们,不正是想教育我们要拥有包容万物的心胸吗?

此刻,当我抬头观看那耀眼的群星时,我会用心去看,看透那每颗星背后隐藏着的人生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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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张晓风爱情散文

全文共 3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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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台湾第三代散文家中的名家。笔名有晓风、桑科、可叵等1941年出生于浙江金华,江苏铜山人。8岁随母亲一起赴中国台湾,曾先后就读于北一女中和屏东女中,最后毕业于东吴大学,曾任教东吴大学和香港浸会学院。36岁时,被台湾地区的批评界推为“中国当代十大散文家”之一。阳明大学创校以后就来此校任教,一直担任该校通识教育中心教授至2006年退休。张晓风创作过散文、新诗、小说、戏剧、杂文等多种不同的体裁,以散文最为著名。她的成名作《地毯的那一端》抒写婚前的喜悦,情感细腻动人,但她的成就并不止于此。她其后的作品在内容和技巧上都不断发展和突破,从描写生活琐事,渐渐转变为抒写家国情怀及社会世态,融入哲理,不断开拓。主要作品有《白手帕》、《红手帕》、《春之怀古》、《地毯的那一端》、《愁乡石》等。

篇一:忽然发现自己的爱情观很土气,忍不住笑了起来。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是满心满意要跟他一起“过日子”,天地鸿蒙荒凉,我们不能妄想把自己扩充为六合八方的空间,只希望彼此的火烬把属于两人的一世时间填满。

客居岁月,暮色里归来,看见有人当街亲热,竟也视若无睹,但每看到一对人手牵手提着一把青菜一条鱼从菜场走出来,一颗心就忍不住恻恻地痛了起来,一蔬一饭里的天长地久原是如此味永难言啊!相拥的那一对也许今晚就分手,但一鼎一镬里却有其朝朝暮暮的恩情啊!

爱一个人原来就只是在冰箱里为他留一只苹果,并且等他归来。

爱一个人就是在寒冷的夜里不断在他杯子里斟上刚沸的热水。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两人一起收尽桌上的残肴,并且听他在水槽里刷碗的音乐——事后再偷偷地把他不曾洗干净的地方重洗一遍。

爱一个人就有权利霸道地说:

“不要穿那件衣服,难看死了。穿这件,这是我新给你买的。”

爱一个人就是一本正经地催他去工作,却又忍不住躲在他身后想捣几次小小的蛋。爱一个人就是在拨通电话时忽然不知道要说什么,才知道原来只是想听听那熟悉的声音,原来真正想拨通的,只是自己心底的一根弦。

爱一个人就是把他的信藏在皮包里,一日拿出来看几回、哭几回、痴想几回。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迟归时想上一千种坏可能,在想象中经历万般劫难,发誓等他回来要好好罚他,一旦见面却又什么都忘了。

爱一个人就是在众人暗骂:“讨厌!谁在咳嗽!”你却急道:

“唉,唉,他这人就是记性坏啊,我该买一瓶川贝批杷膏放在他的背包里的!”

爱一个人就是上一刻钟想把美丽的恋情像冬季的松鼠秘藏坚果一般,将之一一放在最隐秘最安妥的树洞里,下一刻钟却又想告诉全世界这骄傲自豪的消息。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的头衔、地位、学历、经历、善行、劣迹之外,看出真正的他不过是个孩子—好孩子或坏孩子——所以疼了他。也因,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听他儿时的故事,喜欢听他有几次大难不死,听他如何淘气惹厌,怎样善于玩弹珠或打“水漂漂”,爱一个人就是忍不住替他记住了许多往事。

爱一个人就不免希望自已更美丽,希望自己被记得,希望自己的容颜体貌在极盛时于对方如霞光过目,永不相忘,即使在繁花谢树的冬残,也有一个人沉如历史典册的瞳仁可以见证你的华采。

爱一个人总会不厌其烦地问些或回答些傻问题,例如:“如果我老了,你还爱我吗?”“爱。”“我的牙都掉光了呢?”“我吻你的牙床!”

爱一个人便忍不住迷上那首白发吟:

亲爱,我年已渐老

白发如霜银光耀

唯你永是我爱人

永远美丽又温柔……爱一个人常是一串奇怪的矛盾,你会依他如父,却又怜他如子;尊他如兄,又复宠他如弟;想师事他,跟他学,却又想教导他把他俘虏成自己的徒弟;亲他如友,又复气他如仇;希望成为他的女皇,他唯一的女主人,却又甘心做他的小丫鬟小女奴。

爱一个人会使人变得俗气,你不断地想:晚餐该吃牛舌好呢,还是猪舌?蔬菜该买大白菜,还是小白菜?房子该买在三张犁呢,还是六张犁?而终于在这份世俗里,你了解了众生,你参与了自古以来匹夫匹妇的微不足道的喜悦与悲辛,然后你发觉这世上有超乎雅俗之上的情境,正如日光超越调色盘上的一样。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和他拥有现在,却又追忆着和他在一起的过去。喜欢听他说,那一年他怎样偷偷喜欢你,远远地凝望着你。爱一个人便是小别时带走他的吻痕,如同一幅画,带着鉴赏者的朱印。

爱一个人就是横下心来,把自己小小的赌本跟他合起来,向生命的大轮盘去下一番赌注。

爱一个人就是让那人的名字在临终之际成为你双唇间最后的音乐。爱一个人,就不免生出共同的、霸占的欲望。想认识他的朋友,想了解他的事业,想知道他的梦。希望共有一张餐桌,愿意同用一双筷子,喜欢轮饮一杯茶,合穿一件衣,并且同衾共枕,奔赴一个命运,共寝一个墓穴。

前两天,整理房间时,理出一只提袋,上面赫然写着“孕妇服装中心”,我愕然许久,既然这房子只我一人住,这只手提袋当然是我的了,可是,我何曾跑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于是不甘心地坐下来想,想了许久,终于想出来了。我那天曾去买一件斗篷式的土褐色短褛,便是用这只绿袋子提回来的,我是的确闯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了。细想起来那家店的模样儿似乎都穿着孕妇装,我好像正是被那种美丽沉甸的繁殖喜悦所吸引而走进去的。这样说来,原来我买的那件宽松适意的斗篷式短褛竟真是给孕妇设计的。

这里面有什么心理分析吗?是不是我一直追忆着怀孕时强烈的酸苦和欣喜而情不自禁地又去买了一件那样的衣服呢?想多年前冬夜独起,灯下乳儿的寒冷和温暖便一下涌回心头,小儿吮乳的时候,你多么希望自己的生命就此为他竭泽啊!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不免想跟他生一窝孩子。当然,这世上也有人无法生育,那么,就让共同作育的学生,共同经营的事业,共同爱过的子侄晚辈,共同谱成的生活之歌,共同写完的生命之书来作他们的孩子。

也许还有更多更多可以说的,正如此刻,爱情对我的意义是终夜守在一盏灯旁,听轰声退潮再复涨潮,看淡紫的天光愈来愈明亮,凝视两人共同

篇二:我们总是聚少离多,如两岸。

如两岸——只因我们之间恒流着一条莽莽苍苍的河。我们太爱那条河,太爱太爱,以致竟然把自己站成了

岸。

站成了岸,我爱,没有人勉强我们,我们自己把自己站成了岸。

春天的时候,我爱,杨柳将此岸绿遍,漂亮的绿绦子潜身于同色调的绿波里,缓缓地向彼岸游去。河中有

萍,河中有藻,河中有云影天光,仍是《国风·关睢》篇的河啊,而我,一径向你泅去。

我向你泅去,我正遇见你向我泅来——以同样柔和的柳条。我们在河心相遇,我们的千丝万绪秘密地牵起手来,在河底。

只因为这世上有河,因此就必须有两岸,以及两岸的绿杨堤。我不知我们为什么只因坚持要一条河,而竟把

自己矗立成两岸,岁岁年年相向而绿,任地老天荒,我们合力撑住一条河,死命地呵护那千里烟波。

两岸总是有相同的风,相同的雨,相同的水位。乍酱草匀分给两岸相等的红,鸟翼点给两岸同样的白,而秋

来蒹葭露冷,给我们以相似的苍凉。

蓦然发现,原来我们同属一块大地。

纵然被河道凿开,对峙,却不曾分离。

年年春来时,在温柔得令人心疼的三月,我们忍不住伸出手臂,在河底秘密地挽起。

篇三: 年轻的时候,怎么会那么傻呢?

对“人”的定义?对“爱”的定义,对“生活”的定义,对莫名其妙的刚听到的一个“哲学名词”的定

义……

那时候,老是慎重其事地把左掌右掌看了又看,或者,从一条曲曲折折的感情线,估计着感情的河道是否决堤。有时,又正经的把一张脸交给一个人,从鼻山眼水中,去窥探一生的风光。

奇怪,年轻的时候,怎么什么都想知道?定义,以及命运。年轻的时候,怎么就没有想到过,人原来也可以有权不知不识而大刺刺地活下去。

忽然有一天,我们就长大了,因为爱。

去知道明天的风雨已经不重要了,执手处张发可以为风帜,高歌时,何妨倾山雨入盏,风雨于是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找一方共同承风挡雨的肩。

忽然有一天,我们把所背的定义全忘了,我们遗失了登山指南,我们甚至忘了自己,忘了那一切,只因我们已登山,并且结庐于一弯溪谷。千泉引来千月,万窍邀来万风,无边的庄严中,我们也自庄严起来。

而长年的携手,我们已彼此把掌纹叠印在对方的掌纹上,我们的眉因为同蹙同展而衔接为同一个名字的山

脉,我们的眼因为相同的视线而映出为连波一片,怎样的看相者才能看明白这样的两双手的天机,怎样的预言家才能说清楚这样两张脸的命运?

蔷薇几曾有定义,白云何所谓其命运,谁又见过为劈头迎来的巨石而焦灼的流水?

怎么会那么傻呢,年轻的时侯。

篇四: 当我们相爱——在开头的时候——我闪觉得自己清雅飞逸,仿佛有一个新我,自旧我中飘然游离而出。

当我们相爱时,我们从每寸皮肤,每一缕思维伸出触角,要去探索这个世界,拥抱这个世界,我们开始相信自己的不凡。

相爱的人未必要朝朝暮暮相守在一起——在小说里都是这样说的,小说里的男人和女人一眨眼便已暮年,而他们始终没有生活在一起,他们留给我们的是凄美的回忆。

但我们是活生生的人,我们不是小说,我们要朝朝暮暮,我们要活在同一个时间,我们要活在同一个空间,我们要相厮相守,相牵相挂,于是我弃放弃飞腾,回到人间,和一切庸俗的人同其庸俗。

如果相爱的结果是我们平凡,让我们平凡。

如果爱情的历程是让我们由纵横行空的天马变而为忍辱负重行向一路崎岖的承载驾马,让我们接受。

如果爱情的轨迹总是把云霄之上的金童玉女贬为人间姻火中的匹妇匹夫,让我们甘心。

我们只有这一生,这是我们唯一的筹码,我们要活在一起下注。我们只有这一生,这只是我们唯一的戏码,我们要同台演出。

于是,我们要了婚姻。

于是,我们经营起一个巢,栖守其间。

在厨房,有餐厅,那里有我们一饮一啄的牵情。

有客厅,那里有我们共同的朋友以及他们的高谈阔论。有兼为书房的卧房,各人的书站在各人的书架里,但书架相衔,矗立成壁,连我们那些完全不同类的书也在声气相求。

有孩子的房间,夜夜等着我们去为一双娇儿痴女念故事,并且盖他们老是踢的棉被。

至于我们曾订下的山之盟呢?我们所渴望的水之约呢?让它等一等,我们总有一天会去的,但现在,我们已选择了从俗。

贴向生活,贴向平凡,山林可以是公寓,电铃可以是诗,让我们且来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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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张晓风经典散文:花之笔记

全文共 3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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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那些美得扎实厚重的,像百合、荷花、木棉,但我也喜欢那些美得让人发愁的花,特别是开在春天的,花瓣儿菲薄菲薄,眼看着便要薄得没有了的花,像桃花、杏花、李花、三色*堇或波斯菊。

花的颜色*和线条总还比较"实",花的香味却是一种介乎"虚""实"之间的存在。有种花,像夜来香,香得又野又蛮,的确是"花香欲破禅"的那种香法,含笑和白兰的香是荤的,茉莉是素的,素得可以及茶的,水仙更美,一株水仙的倒影简直是一块明矾,可以把一池水都弄得干净澄澈。

栀子花和木本株兰的香总是在日暖风和的时候才香得出来,所以也特别让人着急,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没有了。

树上的花是小说,有枝有干地攀在横交叉的结构上,俯下它漫天的华美,"江边一树垂垂发"、"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那里面有多层次、多角度的说不尽的故事。

草花是诗,由于矮,像是刚从土里蹦上来的,一种精粹的、鲜艳的、凝聚的、集中的美。

散文是爬藤花,像九重萝、茶靡、紫藤、茑萝,乃至牵牛花和丝瓜花、扁豆花,都有一种走到哪里就开到哪里的浑洒。爬藤花看起来漫不经心,等开完了整个季节之后回头一看,倒也没有一篇是没有其章法的--无论是开在疏篱间的,泼撒在花架上的,哗哗地流下瓜棚的,或者不自惜的淌在坡地上的,乃至于调皮刁钻爬上老树,把枯木开得复活了似的……它们都各有其风格,真的,丝瓜花有它自己的文法,牵牛花有它自己的修辞。

如果有什么花可以称之为舞台剧的,大概就是昙花了吧。它是一种彻底的时间艺术,在丝帷的开阖间即生而即死,它的每一秒钟都在"动",它简直严格地遵守着古典戏剧的"三一律"--"一时"、"一地"、"一事",使我感动的不是那一夕之间偶然白起来的花瓣,也不是那偶然香起来的细蕊,而是那几乎听得见的砰然有声的拆展的过程。

文学批评如果用花来比喻,大概可以像仙人掌花,高大吓人,刺多花少,却大刺刺地像一声轰雷似的拔地而起--当然,好的仙人掌花还是漂亮得要命的。

水生花的颜色*天生的好,是极鲜润的泼墨画,水生花总是使人惊讶,仿佛好得有点不合常理。大地上有花已经够好了,山谷里有花已经够好了,居然水里也冒出花来,简直是不可信,可是它又偏着了邪似的在那里。水生花是荷也好,睡莲也好,水仙也好,白得令人手脚无措的马蹄莲也好,还有一种紫簌簌的涨成满满一串子的似乎叫做布袋莲的也好,都有一种奇怪的特色*:它们不管开它几里地,看起来每朵却都是清寂落寞的,那种伶伶然的仿佛独立于时间空间之外的悠远,水生花大概是一阕属于婉约派的小词吧,在管弦触水之际,偶然化生而成的花。

不但水生花,连水草像蒹葭,像唐菖蒲,像芦苇,都美得令人发愁,一部诗经是从一条荇菜参差水鸟合唱的水湄开始的--不能想了,那样干干净净的河,那样干干净净的水,那样干干净净的草,那样干干净净的古典的爱情一一不能想了,想了让人有一种身为旧王族被放逐后的悲恸。

我们好像真的就要失去水了--干净的水--以及水中的花。

一到三月,校园里一些熬耐不住的相思树就哗然一声把那种柔黄的小花球在一夜之间全部释放了出来。四月以后,几乎所有的树都撑不住了,索性*一起开起花来,把一整年的修持都破戒了!

我一向喜欢相思树,不为那名字而是为那满树细腻的小叶子,一看到那叶子就想到"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的句子。

相思树的花也细小,简直有点像是不敢张扬的意思,可是整球整球的看去,整树整树的看去,仍然很艳很逼人。

跟儿子聊天,他忽然说:

"我们班上每个人都像一种花。"

"谢婉贞是那一种?"

谢婉贞是他觉得最不同凡俗的一个女孩。

"她是荷花。"

"为什么?"

"因为一个夏天都是又新鲜又漂亮的。"

"那你自己呢?"

"我是玫瑰,"停了一下他解释说:"因为到死都是香的。"

这样的以香花自喻,简直是屈原,真是出语惊人!

春天,我总是带小女儿去看令人眼花的杜鹃。

她还小,杜鹃对她而言几乎是树。

她不太专心看花,倒是很专心地找那种纺缍形的小蓓蕾,找到了就大叫一声:

"你看,花Baby!"

她似乎只肯认同那些"花婴",她不厌其烦地沿路把那些尚未启封的美丽一一灌注上她的欢呼!

旅行美国,最喜欢的不是夏威夷,不是佛罗里达,不是剧场,不是高速公路或迪斯尼乐园,而是荒地上的野花。在阿利桑那,高爽的公路上车行几小时,路边全是迤逦的野花,黄粲粲的一径开向天涯,倒教人怀疑那边种的是一种叫做"野花"的农作物,野牛和印第安人像是随时会出现似的。

多么豪华的使用土地的方法,不盖公寓,不辟水田,千里万里的只交给野花去发展。

在芝加哥,朋友驱车带我去他家,他看路,我看路上的东西。

"那是什么花?"

"不知道。"

"那种鸟呢?"

"不知道,我们家附近多的是。"

他兴匆匆地告诉我,一个冬天他怎样被大雪所困,回不了家,在外面住了几天旅馆,又说Searstower怎样比纽约现有的摩天大楼都高一点。

可是,我固执地想知道那种蓝紫色*的、花瓣舒柔四伸如绢纱的小花。

我愈来愈喜欢这种不入流的美丽。

一路东行,总看到那种容颜,终于,在波士顿,我知道了它的名字,"蓝水手",BlueSailor。

像一个年轻的男孩,一旦惊讶于一双透亮的眼睛,便忍不住千方百计去知道她的名字--知道了又怎样,其实仍是一样,只是独坐黄昏时,让千丝万缕的意念找到一个虚无的、可供挂迹的枝柯罢了。

知道你自己所爱的一种花,岁岁年年,在异国的蓝空下安然的开着,虽不相见,也有一份天涯相共的快乐。

《诗经》有一个别名,叫葩经,使我觉得桌上放一部《诗经》简直有一种破页而出的馥馥郁郁的香气。

中学在南部念书,校园大,每个学生都分了一块地来种,那年我们种长豇豆。

不知为什么,小小的田里竟长出了一朵小野菊--也许它的前身就跟豇豆的前身同在一片田野,收种子的时候又仍然混在一起,所以不经意时也就播在一起。也许是今春偶过的风,带来偶然的一抹色*彩。

后来,老师要我们拔野草,我拔了。

"为什么不拔掉那棵草?"

"它不是草,"我抗议,"它是一朵小野菊。"

"拔掉,拔掉。"他竟动手拔掉了它,"你不知道什么叫草--不是你要种的东西就是草。"

我是想种豇豆的吗?不,我并没有要种豇豆,我要种的只是生命。

许多年过去了,我仍然记得那丛被剥夺了生存权的小野菊。

那花,而被种在菜圃里,或者真是不幸的。

有一种花,叫爆仗花,我真喜欢那名字--因为有颜色*,有声音,而且还几乎是一种进行式的动词。

那种花,香港比较多见,属于爬藤类,花不大,澄黄澄黄的仿佛千足的金子,开起来就狠狠地开满一架子,真仿佛屋子里有什么喜事,所以那样一路噼哩啪啦地声势壮烈地燃响那欢愉的色*彩。

还有一种花的花名也取得好,叫一丈红,很古典,又很泼悍。

其实那花倒也平常,只是因为那么好的名字,看起来只觉得是一柱仰天窜起的红喷泉,从下往上喷,喷成一丈,喷成千仞,喷成一个人想象的极限。

有些花,是只在中国语文里出现,而在教科书里却不成其为花,像雪花、浪花。

所有的花都仰面而开,唯独雪花俯首而开,所有的花都在泥土深处结胎,雪花却在天空的高处成孕。雪花以云为泥,以风为枝桠,只开一次,飘过万里寒冷,单单地要落在一个赶路人温暖的衣领上,或是一个眺望者朦亮的窗纸上,只在六瓣的秩序里,美那么一刹,然后,回归为半滴水,回归入土。

浪花只开在海里,海不是池塘,不能滋生大片紫色*的、白色*的、粉色*的花,上帝就把浪花种在海里,海里每一秒钟都盛开着浪花。

有什么花能比浪花开得更巨大,更泼旺,那样旋开旋灭,那样的方生方死--却又有四季不调,直开到地老天荒。

人站在海边,浪就像印度女子的佩然生响的足环,绕着你的脚踝而灿然作花。

有人玩冲浪,看起来整个人都开在花心里,站在千丝万绪的花蕊里。

把浪说成花,只有中国语文才说得那么好吧!

我讨厌一切的纸花、缎带花和塑胶花,总觉得那里面有一种越分,一种亵渎。

还有一种"干花",脱了水,苍黄古旧,是一种花中的木乃伊,永远不枯,但常年的放在案头,让人觉得疲倦不堪。不知为什么,因为它永远不死,反而让你觉得它似乎从来没有光灿生猛地活过。

我只愿意爱鲜花,爱那明天就握不住的颜色*、气息和形状--由于它明天就要消失了,所以我必须在今天用来不及的爱去爱它。我要好好的注视它,它的每一刹那的美其实都是它唯一一次的美,下一刹,或开或阖,它已是另一朵了。

我对鲜花的坚持,遇见玻璃花便破例了;哈佛的陈列室里有一屋子的玻璃花,那么纤柔透明--也许人造花做的极好以后就有一种近乎泄漏天机的神秘性*。

也许我爱的不是玻璃花,而是那份已成绝响的艺术,那些玻璃共是一对父子做的,他们死后就失传了--花做得那么好当然也不是传得下来。

我真的不知道我是爱上那做得特别好的晶莹得虚幻的花,还是爱那花后面的一段寂寞的故事。

我爱花,也许不完全是爱花的本身,爱的是那份乍然相见的惊喜。

有一次,去海边,心里准备好是要去看海的,海边有一座小岩岬,我们爬上去,希望可以看得更远,不料石缝里竟冷不防地冒出一丝百合花来,白喷喷的。

整个事情差不多有点不讲理,来海边当然是要看海捡贝壳的,没有谁想看花,可是意外地遇上了花,不看也不忍心。

自己没有工作进度表,也不管别人的旅游日程--那朵花的可爱全在它的不讲道理。

我从来不能在花展中快乐,看到生命那么规矩地站在一列列的瓶瓶罐罐里,而且很合理地标上身价,就让我觉得丧气。

听说有一种罐头花,开罐后几天一定开花,那种花我还没有的看已经先发腻了。

生命不该充满神秘的未知吗?有大成大败、大悲大喜不是才有激荡的张力吗?文明取走了莳花者犯错误的权利,而使他的成功显得像一团干蜡般的无味。

我所梦想的花是那种可以猛悍得在春天早晨把你大声喊醒的栀子,或是走过郊野时闹得人招架不住的油菜花,或是清明节逼得雨中行人连魂梦都走投无路的杏花,那些各式各流的日本花道纳不进去的,市价标不出来的,不肯许身就范于园艺杂志的那一种未经世故的花。

让大地是众水浩森中浮出来的一项意外,让百花是莽莽大地上扬起来的一声吹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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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张晓风散文《尘缘》

全文共 4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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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是江苏铜山人,编写戏剧、杂文、散文,当选过台湾十大杰出女青年。以下是小编带来的张晓风散文《尘缘》,希望对你有帮助。

大约两岁吧,那时的我。中午回家吃完饭,又要匆匆赶回办公室去。我不依,抓住他宽宽的军腰带不让他系上,说:“你系上这个就是要走了,我不要!”我抱住他的腿不让他走。

那个年代的军人军纪如山,觉得迟到之罪近乎通敌。他一把抢回了腰带,还打了我——这事我当然不记得了,是自己事后多次提起,我才印象深刻。每提及此事,总露出一副深悔的样子。我有时想,挨那一顿打也真划得来啊,因而将此事记了一辈子,悔了一辈子。

“后来,我就舍不得打你了。就那一次。”他说。

那时,两岁的我不想和分别。半个世纪之后,我依然耍赖,依然想抓住什么留住,依然对上帝说:

“把留给我吧!留给我吧!”

然而上帝没有允许我的强留。

当年小小的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留不住,半个世纪后,我仍然不明白为什么非走不可。当年的我知道他系上腰带就会走,现在的我知道他不思饮食、记忆涣散便也是要走。然而,我却一无长策,眼睁睁看着老迈的他杳然而逝。

记忆中,总是带我去田间散步,教我阅读名叫“自然”的这部书。他指给我看螳螂的卵,他带回被寄生蜂下过蛋的蛹。后来有一次,我和五阿姨去散步,3岁的我偏头问阿姨道:

“你看,菜叶子上都是洞,是怎么来的?”

“虫吃的。”阿姨当时是大学生。

“那虫在哪里?”

阿姨答不上来,我拍手大乐。

“哼,虫变成蛾子飞跑了,你都不知道!”

我对生物的最初惊艳,来自,我为此感激终生。

然而自己蜕化而去的时候,我却痛哭不依。他化蝶远扬,我却总不能相信这种事竟然发生了,那么英武而强壮的,谁把他偷走了?

91岁那年,我带他回故乡。距离他上一次回乡,隔了59年。

“你不是‘带’回去,是‘陪’回去。”我的朋友纠正我。

“可是,我的情况是真的需要‘带’他回去。”

我们用轮椅把他推上飞机,推入旅馆,推进火车。火车离开南京城后不久,就到了滁县。我起先吓了一跳,“滁州”这个地方好像应该好好待在欧阳修的《醉翁亭记》里,怎么真的有个滁州在这里。我一路问,现在是哪一站了,他一一说给我听,我问他下一站的站名,他也能回答上来。奇怪,平日颠三倒四的,连刚吃过午饭都会旋即忘了又要求母亲开饭,怎么一到了滁州城附近就如此凡事历历分明起来?

“姑母在哪里?”

“褚兰。”

“外婆呢?”

“宝光寺。”

其他亲戚的居处他也都了如指掌,这是他魂牵梦绕的所在吧?

年轻时的在徐州城里念师范,每次放假回家,便帮忙做农活。想到这里,我心下有了一份踏实,觉得在茫茫大地上,有某一块田是亲手料理过的,我因而觉得一份甜蜜安详。

回乡,许多杂务都是一位叫安营的表哥打点的,包括租车和食宿的安排。安营表哥的名字很特别,据说那年有军队过境,在村边安营,表哥就叫了这个名字。

“这位是谁你认识吗?”我问。

“不认识。”

“他就是安营呀!”

“安营?”茫然,“安营怎么这么大了?”

这组简单的对话,一天要说上好几次,然而总是不能承认面前此人就是安营。上一次,回家见他,他才一岁,而今他已是儿孙满堂的60岁老人了。去家离乡59年,的迷糊我不忍心用“老年痴呆”来解释。两天前我在飞机上见读英文报,便指些单词问他:

“这是什么?”

“西藏。”

“这个呢?”

“以色列。”

我惊讶于他一一回答正确,奇怪啊,到底记得什么又到底不记得什么呢?

我们到田塍边拜谒祖父母的坟,忽然说:

“我们回家去吧!”

“家?家在哪里?”我故意问他。

“家,家在屏东呀!”

我一惊,这一生不忘老家的人其实是以屏东为家的。屏东,那永恒的阳光的城垣。

家族中走出一位老妇人,是的二堂婶,是所有家人中最老的,93岁了,腰杆笔直,小脚走得踏实快速。她看了一眼,用乡下人简单而大声的语言宣布:

“他迂了!”

乡人说的“迂”,就是“老年痴呆”的意思,我的眼泪立刻涌出来,我一直刻意闪避的字眼,这老妇人竟直截了当地道了出来,如此清晰而残忍。

我开始明白“父母在”和“父母健在”是不同的,但我仍依恋不舍。

过南京时,有老友陈颐鼎将军来访。陈伯伯和是同乡,交情素厚,但我告诉他陈伯伯在楼下,正要上来,他却勃然色变,说:

“干吗要见他?”

陈伯伯曾到过台湾,训练过一批新兵,那是1946年。这批新兵训练得还不太好就上战场了,结果吃了败仗,便成了台籍滞留大陆的老兵。

“我一辈子都不见。”一脸执拗。

他不明白这话不合时宜了。

陈伯伯进来,我很紧张。陈伯伯一时激动万分,紧握的手热泪直流。却淡淡的,总算没赶人家出去。

“陈伯伯和我当年的事,可以说一件给我听听吗?”事后我问陈伯母。

“有一次打仗,晚上也打,不能睡,又下雨,他们两个人困极了,就穿着雨衣,背靠背地站着打盹儿。”

我又去问陈伯伯:

“我,你对他印象最深的是什么?”

“他上进。他起先当‘学兵’,看人家黄埔出身,他就也去考黄埔。等从黄埔出来,他想想,觉得学历还不够好,又去读陆军大学,然后,又去美国……”

陈伯伯军阶一直比稍高,但我看到的他只是个慈祥的老人,喃喃地说些60年前的事情。

1949年,是最后一批离开重庆的人。

“我会守到最后5分钟。”他对母亲说。那时我们在广州,正要上船。他们两人把一对日本鲨鱼皮鞘的军刀各拿了一把,那算是家中比较值钱的东西,是受降时分得的战利品。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战争中每次分手,都写这句话给妈妈。那个时代的人仿佛活在电影情节里,每天都是生离死别。

后来父亲遇见了一个旧日部属,那部属在战争结束后改行卖纸烟。他给了父亲几条烟,又给了他一张假身份证,把姓名“张家闲”改成“章佳贤”,且缝了一只土灰布的大口袋做烟袋,父亲就从少将军官变成了烟贩子。背上袋子,他便直奔山区而去,以后取道老挝,转香港飞到台湾,这一周折,使他多花了一年多时间才和家人重逢。

爸爸从来没跟我们提过他被俘和逃亡的艰辛,许多年以后,母亲才陆续透露几句。但那些恐惧在他晚年时却一度再现。有一天妈妈外出回来,他说:

“刚才你不在,有人来跟我收钱。”

“收什么钱?”

“他说我是甲级战俘,要收100块钱,乙级的收50块。”

妈妈知道他把现实和梦境搞混了,便说:

“你给他了没有?”

“没有。我告诉他我身上没钱,我太太出去了,等下我太太回来你跟她收好了。”

那是他的梦魇,40多年不能抹去的梦魇,奇怪的是梦魇化解的方法倒也十分简单,只要说一句“你去找我太太收”就可以了。

幼小的时候,父亲不断告别我们,及至我17岁读大学,便是我告别他了。我现在才知道,虽然我们共度了半个世纪,我们仍算父女缘薄!这些年,我每次回屏东看他,他总说:

“你是有演讲,顺便回来的吗?”

我总“嗯哼”一声带过去。我心里想说的是,爸爸啊,我不是因为要演讲才顺便来看你的,我是因为要看你才顺便答应演讲的啊!然而我不能说,他只容我“顺便”看他,他不要我为他担心。

有一年中秋节,母亲去马来西亚探望妹妹,父亲一人在家,我不放心,特意南下去陪他,他站在玄关处骂起我来:

“跟你说不用回来,你怎么又跑回来了?回去的车票买不到怎么办?叫你别回来,不听!”

我有点不知所措,中秋节,我丢下丈夫、孩子来陪他,他反而骂我。但愣了几秒钟后,我忽然明白了,这个铮铮的北方汉子,他受不了柔情,他不能忍受让自己接受爱宠,他只好骂我。于是我笑笑,不理他,且去动手做菜。

父亲对母亲也少见浪漫镜头,但有一次,他把我叫到一边,说:“你们姐妹也太不懂事了!你妈快70的人了,她每次去台北,你们就这个要5包凉面,那个要一只盐水鸭,她哪里提得动?”

母亲比父亲小11岁,我们一直都觉得她是年轻的那一个,我们忘记了她也在老。又由于想念屏东眷村老家,每次就想要点美食来解乡愁,只有父亲看到母亲已不堪提携重物。

由于父亲是军人,而我们子女都不是,没有人知道他在他那行算怎样一个人物。连他得过的两枚云麾勋章,我们也弄不清楚相当于多大的战绩。但我读大学时有一次站在公交车上,听几个坐在我前面的军人谈论陆军步兵学校的事,不觉留意。父亲曾任步兵学校的教育长、副校长,有一阵子还代理校长。我听他们说着说着就提到父亲,我的心跳起来,不知他们会说出什么话来。只听一个说:

“他这人是个好人。”

又一个说:

“学问也好。”

我心中一时激动不已,能在他人口中认识自己父亲的好,真是幸运。

又有一次,我和丈夫、孩子到鹭鸶潭去玩,晚上便宿在山间。山中有几间茅屋,是一些老兵盖来做生意的,我把身份证拿去登记,老兵便叫了起来:

“呀,你是张家闲的女儿。副校长是我们的老长官了,副校长道德学问都好。这房钱,不能收了。”

我当然也不想占几个老兵的便宜,几经推让,打了折扣收钱。其实他们不知道,我真正受惠的不是那一点折扣,而是从别人眼中看到的父亲正直崇高的形象。

89岁,父亲做白内障手术,打了麻药还没有推入手术室,我找些话跟他说,免得他太快睡着。

“爸爸,杜甫,你知道吗?”

“知道。”

“杜甫的诗你知道吗?”

“杜甫的诗那么多,你说哪一首啊?”

“《兵车行》,‘车辚辚’下面是什么?”

“马萧萧。”

“再下面呢?”

“行人弓箭各在腰。爷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云霄……”

我的泪直滚滚地落下来,不知为什么,透过一千多年前的语言,我们反而狭路相遇。

人间的悲伤,无非是生离和死别,战争是生离和死别的原因,但衰老也是啊!父亲垂老,两目视茫茫,然而,他仍记得那首哀伤的唐诗。父亲一生参与了不少战争,而与衰老的战争却是最最艰辛难支的吧?

我开始和父亲平起平坐谈诗,是在初中阶段。父亲一时显得惊喜万分,对于女儿大到可以跟他谈诗的事几乎不能相信。在那段清贫的日子里,谈诗是有实质好处的,母亲每在此时会烙一张面糊饼,切一碟卤豆干,有时甚至还有一瓶黑松汽水。我一面吃喝,一面纵论,也只有父亲容得下我当时的胡言吧?

父亲对诗也不算有什么深入研究,他只是熟读《唐诗三百首》而已。我小时常见他看的那本,扉页已经泛黄,上面还有他手批的文字。成年后,我忍不住偷来藏着,那是他1941年6月在浙江金华买的,封面用牛皮纸包好。有一天,我忽然想换掉那老旧的包书纸,不料打开一看,才发现原来这张牛皮纸是一个公文袋,那公文袋是从国防部寄出的,寄给联勤总部副官处处长,那是父亲在南京时的官职,算来是1946、1947年的事了。前人惜物的真情比如今任何环保宣言都更实在。父亲走后,我在那层牛皮纸外又包了一层白纸,我只能在千古诗情里去寻觅我遍寻不获的父亲。

父亲去时是清晨5时半,终于,所有的管子都被拔掉了,94岁,父亲的脸重归安谧祥和。我把加护病房的窗帘拉开,初日正从灰红的朝霞中腾起,穆穆皇皇,无限庄严。

我有一袋贝壳,是以前旅游时陆续捡的。有一天整理东西,忽然想到它们原是属于海洋的,它们已经暂时陪我一段时光了,一切尘缘总有个了结,于是决定把它们一一放回大海。

而我的父亲呢?父亲也被归回到什么地方去了吗?那曾经剑眉星目的英武男子,如今安在?我所挽留不住的,只能任由永恒取回。而我,我是那因为一度拥有贝壳而聆听了整个海潮音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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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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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张晓风,喜欢她的散文——把我带进一个美丽的世界。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而当中午,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那种原始而纯朴的意象总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我喜欢》,读这样的文字的确是一种享受,感受着文章那头的笔尖之舞动,细腻的描述着声之灵韵。“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的稻浪推涌,完美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遂一一就位。”在这意境里,我的心仿佛也溶化在其中了。此刻,色彩的声音也是甜美的、清香的。

张晓风的大多数散文是先要讲一个故事,有时甚至是几个,都是那么生动搞笑——先是引人发笑,后又让人深思。就像那小孩儿向作者比电动玩具时她的话,“我告诉你,我根本没有电动玩具!一个也没有,大的也没有,小的也没有——你不用跟我比,我根本就没有电动玩具,告诉你,我一点也不喜欢电动玩具!”引人入胜的故事总会牵动我的心,以电动玩具来计量生命也太荒谬了吧!自然而然,在《生命,以什么单位计量》最后她告诉我“我是我,不以公斤,不以公分,不以智商,不以学位,不以畅销的“册数”。我,不纳入计量单位。”一句“我是我”点明了主题。张晓风的散文总是娓娓道来,深意令人不可捉摸,最后才隐约而神秘的把道理叙述出来。

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高处何所有》——部落酋长的候选人面临着攀上山顶的难题,一个只走到山麓,那里繁花夹道,流水淙淙,鸟鸣嘤嘤;另一个人爬到了山腰,看到高大肃穆的松树林和秃鹰盘旋,可惜却不是山顶;只有最后一个人坚持到了山顶,“高处一无所有,,你所能看到的,只有你自我,只有“个人”被放在天地间的渺小感,只有想起千古英雄的悲激情绪。”留给我的,是无尽的思考与遐想,无尽地续写着这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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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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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散文集里收录了许多写儿女情长的篇章,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数《母亲的羽衣》等一些文章。

《母亲的羽衣》开头描述的是一个温馨场面,女儿入睡前搂着母亲的脖子问“妈妈,你是不是仙女变的?”张晓风写得极美,又极沉重,仿佛知悉世间所有秘密。

《常常,我相想起那座山》中,让我们欣赏到她对大自然的那份狂爱和“一个人,带一块面包,几只黄橙去朝山谒水”的那种率性。“乍酱草软软的在地上摊开,浑朴、茂盛,那气势把整个山顶压住了。那种愉快的水红色,映在她的脸庞上都不自觉地热起来了!”张晓风眼中风景都是有性格的。可分为吓人的,静静的和令人怦然心动。一切水,投射到她的心境上便都有了感情。

另一篇散文《我喜欢》流露出了张晓风的真实性情。张晓风向我讲述着她喜欢的一切。她善于发现大自然社会中的真善美,向我们展示着生活中值得喜欢的种种。冬日清晨邻居的一声“早”,就会让她觉得世界是这样的亲切,空气中充满了和善。如果我们也以一颗热情的,善于接纳的心对待万物,那么它们都将变成我所喜欢的。

由一尘不染而历经炎凉沧桑直逼人世内核,仿佛自风平浪静卷入狂风巨浪,张晓风有一双宁静清澈的眼睛,那里因隐藏着百年忧患的海棠血痕而有一丝忧郁,几分愤怒,但更多的却是自信,是担当,是困顿中不失安祥,凡常里有有庄严。浩大的场景。纷繁的群象,重大的事件,在张晓风散文中并不多见,但与那些浓墨重彩的长篇巨幅相比,张晓风的散文毫不逊色地具有令人震撼的情感经验和审美情趣。

如果你也想看的话,不妨去借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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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遇见另一个自己散文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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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记昨天已然进入五一假期,图书馆早早的就闭馆了

幸好,还有场讲座,

有关心理学的-遇见另一个自己

讲座的是雨禾老师,一个带着黑框眼镜的长发女人,最初我估摸她也就三十的样子,后来才知快四十了,情不自禁的唏嘘了下,年龄这玩意,在现在这个社会,经不起推敲。

讲座的核心是有关抑郁症的,通过她自身以来抑郁的经历,不断自我拯救,自我绝望,又自行复发,又自我拯救,到最后,很坦然,面带微笑,侃侃而谈过去走的路,那段曾经只有黑色和灰色的日子,生活中看不到一点温暖的彩色和阳光。在这不断冲破与成长的过程中,而发现了另外一个自己。并更好的认识了自己,去更好从容的面对生活。(这样概况起来,似乎没点意思,人家好歹说了2小时,被我这种枯燥的逻辑,抽去了大半趣味,BS下自己)

都说,久病成医,估计说的就是这个理。

通往天堂的路有2条,一条是直接上天堂,另一条,便是下地狱。

有的人天生就乐观,对悲观负面的情绪有天生的抗体,不管遇到多么大的灾难也好。这种人,可以直接看到天堂的路

有的人生性就多愁善感,或自童年成长以来就不断遭受苦难。就是所谓的人间地狱,要么就葬身在地狱里了,Hold住了,你也能看到天堂。

雨禾老师,是第二种,在抑郁的地狱里遇见了另一个自己。

我们总会在不断经历的事情中,发现一个个分娩后的自己,能做的只有先接纳自己。自家的儿女再丑,是个有正常之心的父母都会怜爱之。

我一直都相信,人是有很多个面的,像一个立体的多边形,只是有的被蒙蔽了,连自己都不知。只有在某些外在的刺激或内在的迸发之后,将其他的几个面展露出来。换句稍微文艺点的表述:低到尘埃,开出最美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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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张晓风经典散文《种种有情》

全文共 3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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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我到水饺店去,饺子端上来的时候,我总是怔怔地望着那一个个透明饱满的形体,北方人叫它“冒气的元宝”,其实它比冷硬的元宝好多了,饺子自身是一个完美的世界,一张薄茧,包覆着简单而又丰盈的美味。

我特别喜欢看的是捏合饺子边皮留下的指纹,世界如此冷漠,天地和文明可能在一刹那之间化为炭劫,但无论如何,当我坐在桌前上面摆着的某个人亲手捏合的饺子,热雾腾腾中,指纹美如古陶器上的雕痕,吃饺子简直可以因而神圣起来。

“手泽”为什么一定要拿来形容书法呢?一切完美的留痕,甚至饺皮上的指纹不都是美丽的手泽吗?我忽然感到万物的有情。

巷口一家饺子馆的招牌是正宗川味山东饺子馆,也许是一个四川人和一个山东人合开的,我喜欢那招牌,觉得简直可以画上清明上河图,那上面还有电话号码,前面注着TEL,算是有了三个英文字母,至于号码本身,写的当然是阿拉伯文,一个小招牌,能涵容了四川、山东、中文、阿拉伯(数)字、英文,不能不说是一种可爱。

校车反正是每天都要坐的,而坐车看书也是每天例有的习惯,有一天,车过中山北路,劈头栽下一片叶子竟把手里的宋诗打得有了声音,多么令人惊异的断句法。

原来是通风窗里掉下来的,也不知是刚刚新落的叶子,还是某棵树上的叶子在某时候某地方,偶然憩在偶过的车顶上,此刻又偶然掉下来的,我把叶子揉碎,它是早死了,在此刻,它的芳香在我的两掌复活,我札开微绿的指尖,竟恍惚自觉是一棵初生的树,并且刚抽出两片新芽,碧绿而芬芳,温暖而多血,镂饰着奇异的脉络和纹路,一叶在左,一叶在右,我是庄严地合着掌的一截新芽。

二年前的夏天,我们到堪萨斯去看朱和他的全家——标准的神仙眷属,博士的先生,硕士的妻子,数目“恰恰好”的孩子,可靠的年薪,高尚住宅区里的房子,房子前的草坪,草坪外的绿树,绿树外的蓝天……

临行,打算合照一张,我四下列览,无心地说:“啊,就在你们这棵柳树下面照好不好?”

“我们的柳树。”朱忽然回过头来,正色地说:什么叫我们的柳树?我们反正是随时可以走的!我随时可以让它不是‘我们的柳树’。“

一年以后,他和全家都回来了,不知堪萨斯城的那棵树的如今属于谁——但朱属于这块土地,他的门前不再有柳树了,他只能把自己栽成这块土地上的一片绿意。

春天,中山北路的红砖道上有人手拿着用粗绒线做的长腿怪鸟的兜卖,几吹着鸟的瘦胫,飘飘然好像真会走路的样子。

有些外国人忍不住停下来买一只。

忽然,有个中国女人停了下来,她不顶年轻,大概三十左右,一看就知是由于精明干练日子过得很忙碌的女人。

“这东西很好,”她抓住小投,“一定要外销,一定赚钱,你到××路××巷×号二楼上去,一进门有个×小姐,你去找她,她一定会想办法给你弄外销!”

然后她又回头重复了一次地址,才放心走开。

台湾怎能不富,连路上不相干的路人也会指点别人怎么做外销,其实,那种东西厂商也许早就做外销了,但那女人的热心,真是可爱得紧。

暑假里到中部乡下去,弯入一个叉道,在一棵大榕树底下看到一个身架特别小的孩子,把几根绳索吊在大树上,他自己站在一张小板凳上,结着简单的结,要把那几根绳索编成一个网花盆的吊篮。

他的母亲对着他坐在大门口,一边照顾着杂货店,一边也编着美丽的结,蝉声满树,我停焉为褡讪着和那妇人说话,问她卖不卖,她告诉我不能卖,因为厂方签好契约是要外销的,带路的当地朋友说他们全是不露声色的财主。

我想起那年在美国逛梅西公司,问柜台小姐那架录音机是不是台湾做的,她回了一句:“当然,反正什么都是日本跟台湾来的。”

我一直怀念那条乡下无名的小路,路旁那一对富足的母子,以及他们怎样在满地绿荫里相对坐编那织满了蝉声的吊篮。

我习惯请一位姓赖的油漆工人,他是客家人,哥哥做木工,一家人彼此生意都有照顾。有一年我打电话找他们,居然不在,因为到关岛去做工程了。

过了一年才回来。

“你们也是要三年出师吧。”有一次我没话找话跟他们闲聊。

“不用,现在二年就行。”

“怎么短了?”

“当然,现代人比较聪明!”

听他说得一本正经,顿时对人类前途都觉得乐观起来,现代的学徒不用生炉子,不用倒马桶,不用替老板狼抱孩子,当然二年就行了。

我一直记得他们一口咬定现代人比较聪明时脸上那份尊严的笑容。学校下面是一所大医院,黄昏的时候,病人出来散步,有些探病的人也三三两两的散步。

那天,我在山径上便遇见了几个这样的人。

习惯上,我喜欢走慢些去偷听别人说话。

其中有一个人,抱怨钱不经用,抱怨着抱怨着,像所有的中老年人一样,话题忽然就回到四十年前一块钱能买几百个鸡蛋的老故事上去了。

忽然,有一个人憋不住地叫了起来:“你知道吗,抗战前,我念初中,有一次在街上捡到一张钱,哎呀,后来我等了一个礼拜天,拿着那张钱进城去,又吃了馆子,又吃了冰淇淋,又买了球鞋,又买了字典,又看了电影,哎呀,钱居然还没有花完呐…”

山径渐高,黄昏渐冷。

我驻下脚,看他们渐渐走远,不知为什么,心中涌满对黄昏时分霜鬓的陌生客的关爱,四十年前的一个小男孩,曾被突来的好运弄得多么愉快,四十年后山径上薄凉的黄昏,他仍然不能忘记…不知为什么,我忽然觉得那人只是一个小男孩,如果可能,我愿意自己是那掉钱的人,让人世中平白多出一段传奇故事…

无论如何,能去细味另一个人的惆怅也是一件好事。

元旦的清晨,天气异样的好,不是风和日丽的那种好,是清朗见底毫无渣滓的一种澄澈,我坐在计程车上赶赴一个会,路遇红灯时,车龙全停了下来,我无聊地探头窗外,只见两个年轻人骑着机车,其中一个说了几句话忽然兴奋地大叫起来:“真是个好主意啊!”我不知他们想出了什么好主意,但看他们阳光下无邪的笑意,也忍不住跟着高兴起来,不知道他们的主意是什么主意,但能在偶然的红灯前遇见一个以前没见过以后也不会见到的人真是一个奇异的机缘。他们的脸我是记不住的,但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记得他们石破天惊的欢呼,他们或许去郊游,或许去野餐,或许去访问一个美丽的笑面如花的女孩,他们有没有得到他们预期的喜悦,我不知道,但我至少得到了,我惊喜于我能分享一个陌路的未曾成形的喜悦。

有一次,路过香港,有事要和乔宏的太太联络,习惯上我喜欢凌晨或午夜打电话——因为那时候忙绿的人才可能在家。

“你是早起的还是晚睡的?”

她愣了一下。

“我是既早起又晚睡的,孩子要上学,所以要早起,丈夫要拍戏,所以晚睡——随你多早多晚打来都行。”

这次轮到我愣了,她真厉害,可是厉害的不止她一个人。其实,所有为人妻为人母的大概都有这份本事——只是她们看起来又那样平凡,平凡得自己都弄不懂自己竟有那么大的本领。

女人,真是一种奇怪的人,她可以没有籍贯、没有职业,甚至没有名字地跟着丈夫活着,她什么都给了人,她年老的时候拿不到一文退休金,但她却活得那么有劲头,她可以早起可以晚睡,可以吃得极少可以永无休假地做下去。她一辈子并不清楚自己是在付出还是在拥有。

资深方妇真是一种既可爱又可敬的角色。

文艺会谈结束的那天中午,我因为要赶回宿舍找东西,午餐会迟到了三分钟,慌慌张排地钻迸餐厅,席次都坐好了,大家已经开始吃了,忽然有人招呼我过去坐,那里刚好空着一个座位,我不加考虑地就走过去了。

等走到面前,我才呆了,那是谢东闵主席右首的位子,刚才显然是由于大家谦虚而变成了空位,此刻却变成了我这个冒失鬼的位子,我浑身不自在起来,跟“大官”一起总是件令人手足无措的事。

忽然,谢主席转过头来向我道歉:“我该给你挟菜的,可是,你看,我的右手不方便,真对不起,不能替你服务了,你自己要多吃点。”

我一时傻眼望着他,以及他的手,不知该说什么,那只伤痕犹在的手忽然美丽起来,炸得掉的是手指,炸不掉的是一个人的风格和气度,我拼命忍住眼泪,我知道,此刻,我不是坐在一个“大官”旁边,而是一个温煦的“人”的旁边。

经过火车站的时候,我总忍不住要去看留言牌。

那些粉笔字不知道铁路局允许它保留半天或一天,它们不是宣纸上的书法,不是金石上的篆刻,不是小笺上的墨痕,它们注定立刻便要消逝——但它们存在的时候,它是多好的一根丝涤,就那样绾住了人间种种的牵牵绊绊。

我竟把那些句子抄了下来:缎:久候未遇,已返,请来龙泉见。

春花:等你不见,我走了(我二点再来)。荣。

展:我与姨妈往内埔姐家,晚上九时不来等你。

每次看到那样的字总觉得好,觉得那些不遇、焦灼、愚痴中也自有一份可爱,一份人间的必要的温度。

还有一个人,也不署名,也没称谓,只扎手扎脚地写了“吾走矣”三个大字,板黑字白,气势好像要突破挂板飞去的样子。也不知道究竟是写给某一个人看的,还是写给过往来客的一句诗偈,总之,令人看得心头一震!

《红楼梦》里麻鞋鹑衣的痕道人可以一路唱着“好了歌”,告诉世人万般“好”都是因为“了断”尘缘,但为什么要了断呢?每次我望着大小驿站中的留言牌,总觉万般的好都是因为不了不断、不能割舍而来的。

天地也无非是风雨中的一座驿亭,人生也无非是种种羁心绊意的事和情,能题诗在壁总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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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遇见又擦肩的少年散文

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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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人生是一段旅途,这条漫长的旅途,被分成了许许多多条路。有人说,旅途中总有一段路,会有个人一直陪你走完。而这,也仅仅是旅途中的一段路罢了,人生旅途很长,长到没有几个人能一起携手走完。也正因如此,于我而言,在我不算太美的年纪,有人陪我走过一段旅程,足矣。

青春的旅途中,遍地都是惊喜,遍地也都是忧愁。我们一同哭着笑,我们一同笑着哭。六月的太阳火热,六月的心情澎湃,六月的汗水和泪水洒了一地。

而你,就如六月的一股清风一般缓缓而来,带来的不仅只有清凉,还有火热中的一方宁静。每个女孩的青春旅途中,都希望遇到一个身穿整洁干净的白衬衫,一条天蓝色的牛仔裤,外加一个阳光开朗的大男孩形象的少年吧!而我,也同样。

就这样,你走进了我的世界。就这样,我遇到了那个点亮我枯燥夏天的少年。少年,你的笑容如六月清晨的太阳一般明朗而不刺眼。青春旅途中大家都是半迷糊半清醒地度过的吧,在连我自己都尚未发现的时候,我们已经渐渐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友,我们共同谈论现在,我们一起畅想未来。你阳光开朗的性格无时无刻不在带动着我的热情。遇到你,我很幸运,你填补了我青春旅途中的遗憾。

在我看来,能被你照顾你女孩真的是非常幸运。你无微不至的关怀对于任何一个女孩来说都令人感动。少年,你很好。可惜,我最终还是辜负了你。

因为我自己明白,我们离所谓的一生,一辈子还差好远。或许,更多的是我还没有足够的勇气去面对你。人人都希望在最美的年纪遇上最好的良人,可往往都是事与愿违。就我而言,错过了你,我才迎来了我那姗姗已迟的最美年纪。他人都言,前世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一次擦肩,或许,前世我们刚好凑够那五百次吧!今生,遇到你,你虽未陪我把青春的旅程走完,可我却也不会存在什么遗憾。

后来的后来,我才发现,我再也没能遇到过像那年夏天一样火热的太阳,再也没能感受过像那年夏天一样清凉的微风。再也没能遇到一个像你一样的少年。你是我那些年里错过的勇气,不过好在,我的青春旅途你曾陪我走过,索性,不是一场空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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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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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散文家,张晓风的作品与其他人的作品有着与众不同的味道。她把自己的感情全部倾入在每一篇文章里。看她的作品更像是去了解一个人的心灵和她的喜怒哀乐。

在她的散文《第一幅画》中,她对自己的家乡进行了描写。从写作题材而言,这篇文章没有什么不同,可是当她运笔时却超越了普通人的情感,将这个南部的小城描绘的有声有色。之后,她逐渐深入主题写道尽管儿时家境贫寒,她依然苦中作乐,将上铺空间取名为“桃源居”,并在墙上挂上画。通过这篇文章,我深刻体会到不管你所处的环境多么的恶劣,内心都应充满阳光,因为精神食粮是不可缺少的。

其中,我最喜欢的《母亲的羽衣》开头描写了女儿入睡前,搂着母亲的脖子问:“妈妈你是不是仙女变的?”长场面十分温馨感人,接下来甜蜜中有了伤感。最后就变成了沧桑。“世间每一个女子,究竟如何藏羽衣,从仙女隐忍为平凡的母亲?”张晓风将这种复杂的情感描写的活灵活现,仿佛知晓世间所有的秘密。

张晓风听着她的名字总让我觉得她是一个碧玉的弱女子,但是读了她的文章却发现不是这样的。比如在《酿酒的理由》中“以一生的时间去酝酿自己的浓度,所等待的只是那一刹那的倾注。”字里行间留露出一种江湖侠客的气度。这一篇也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生命它每一秒的味道都是不同的。要向生命变得精彩无比,我们只有靠自己,遇到困难时是灰色的,但当你打败困难时,就会变得五彩缤纷了。

张晓风独到的眼光令人钦佩,令人信服。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从中领悟到很多的人生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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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优美散文:遇见你,唯美了时光

全文共 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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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你,唯美了时光

白落梅说过: 世间所有相遇,都是久别重逢。那么如今我和你的相遇是前世今生的缘分还是命中注定的情结?

伴随着一首首悦耳婉转的小调,脑海中那些细碎而美好的记忆碎片就挣脱束缚,慢慢拾掇粘合。你那清晰的容颜便在脑海中闪烁,发出璀璨耀眼的光芒。与你有关的点滴,穿越时空的局限,再度清晰的浮现在我眼前,那一幕幕暖心的瞬间占据着整个脑海。我想,我和你是多有缘,才能在茫茫人海中与你相遇。

仿佛一切都在冥冥之中注定好了。我心持热枕,对文字死心塌地,而你又恰好为我提供了一个展现、提高自己的平台;所以我们正好天生一对。

我们因文而结缘。在一笑姐文学艺术群里,我认识了你。我的心被你肚中那一篇篇倾尽情感所撰成的优美文字所牵动,我的眼被那一首首栩栩如生的诗歌画面所感染……欲罢不能的就轻踮了脚尖向你悄悄的靠近靠近,试图走进你,走进有你的世界。

在一睹你的芳容之后,这颗交织迷离的心就彻底被你捕获。你,博爱、婉约、诚恳、真实。尽自己的所能给文学爱好者提供着一个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板块多样、涉略广泛,宽广着我们的视野,每一次用情感幻化成的文字都能得到编辑们精彩的评析,似师长的谆谆教诲,或欣赏或鼓励……一切的一切都盈溢着温馨而美好。

邂逅左岸风,享受字里行间洋溢着的情意。冬去春来,四季交替,曼妙生辉,人间冷暖,细品生活;用从血液中流淌出来的文字谱写着生命的赞歌。以我手写我心,以我心书锦年。

走进左岸风的象牙塔,不为登顶,而是享受沿途的风景。与不相识却有着同样兴趣爱好的学者们相互交流、学习。以我手书我情,写下初心,岁月静美,一箴一笔足以。

遇见你,唯美了时光。喜欢在闲暇的午后阳光里,端坐在于窗边的电脑前,俯畏在你的胸膛,任身心被墨香萦绕。于文人墨客的笔墨中游走,细细的品味着作者笔尖下特有的细腻、灵动与飘逸,灵魂随文字起舞,安然地享受着这美好的时光。

在文字的国度里,吸芳华汲雨露,灌溉着稚嫩的文笔,日复一日的积淀浓缩,馨香的文字溢出脑海

舔舐着柔软的心房,轻握笔杆,让文字静静的在笔尖流淌,记录着一些生活的琐碎。没有过多的奢望,只为满足内心小小的渴求:用心聆听世界,用眼洞察生活,用笔雕琢时光,记下生活中的点滴。

我走进了你的世界,你住进了我的心里,从此心便不再自己,我的每一根心弦都为你颤抖。

遇见你,唯美了时光,芬芳了整个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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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张晓风散文《羊毛围巾》

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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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巾都是温柔的。以下是小编带来的张晓风散文羊毛围巾》,希望对你有帮助。

所有的巾都是温柔的,像汗巾、丝巾和羊毛围巾。

巾不用剪裁,巾没有形象,巾甚至没有尺码,巾是一种温柔得不会坚持自我形象的东西,它被捏在手里,包在头上、或绕在脖子上,巾是如此轻柔温暖,令人心疼。

巾也总是美丽的,那种母性的美丽,或抽纱或绣花,或泥金或描银,或是织棉,或是钩纱,巾总是美得那么细腻娴雅。

而这个世界是越来越容不下温柔和美丽了,罗勃泰勒死了,史都华格兰杰老了,费雯丽消失了,取代的查理士布朗逊,是零零七,是冷硬的珍芳达和费唐娜薇。

惟有围巾仍旧维持着一份古典的温柔,一份美。

我有一条浅褐色的马海羊毛围巾,是新春去了壳的大麦仁的颜色,错觉上几乎嗅得到鼓皮的干香。

即使在不怎么冷的日子,我也喜欢围上它,它是一条不起眼的围巾,但它的抚触轻暖,有如南风中的琴弦,把世界遗留在恻恻轻寒中,我的项间自有一圈暖意。

忽有一天,我惯行的山径上走,满山的芦苇柔软地舒开,怎样的年年苇色啊!这才发现芦苇和我的羊毛围巾有着相同的色调和触觉,秋山寂清,秋容空寥,秋天也正自搭着一条苇巾吧,从山巅绕到低谷,从低谷拖到水湄,一条古旧温婉的围巾啊!

以你的两臂合抱我,我的围巾,在更冷的日子你将护住我的两耳焐着我的发,你照着我的形象而委曲地重叠你自己,从左侧环护我,从右侧萦绕我,你是柔韧而忠心的护城河,你在我的坚强梗硬里纵容我,让我也有小小的柔弱,小小的无依,甚至小小的撒娇作痴,你在我意气风发飘然上举几乎要破躯而去的时候,静静地伸手挽住我,使我忽然意味到人间的温情,你使我怦然间软化下来,死心踏地留在人间。如山,留在茫茫扑扑的芦苇里。

巾真的是温柔的,人间所有的巾,以我的那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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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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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阅读《张晓风散文》之后,我对散文有了另一番见解。

以前读散文感觉都是比较肤浅的小故事,只有看见有意思感兴趣的才会仔细品味一番,所以不常读散文。而张晓风的散文却显得截然不同。

读张晓风的散文会让我身不由己,有一种幸福而无以言表的感觉。她的散文语言深奥,却优美如画,细细赏读会有身临其境之感。生动的内容,朴实的语言,深刻的道理,不需要华丽的辞藻,不需要灿烂的背景,依然扣人心弦般地带我们走进故事中,让我刻骨铭心,久久难忘。

我最喜欢张晓风散文《春俎》里的《山月》这篇文章。这是一篇描写并赞美山月的文章,虽然短小,但是精炼,所谓“浓缩才是精华”。认真品味、细细品读后就能够了解其揭示的深层含义,她用很简单的词句把山月的美藏在一字一句之中,一直围绕着“山月”二字,把山月那种寂寞、伟大、平凡、无情、孤傲的美描写得淋漓尽致,仿佛自己是山月一般冷漠却又很伟大。

在我们眼里,看似平凡,看似渺小的事物,在她的笔下却能栩栩如生,让我们学会放低眼界,观察事物,学会用放大镜看待事物,学会用笔写出精彩文章。

张晓风的每篇散文我都很喜欢,读后的感觉就是意犹未尽。我学会了很多写作方法和技巧,我还从中收集了很多好的句子和词语,相信会让我的文章更生动有趣。

用心读张晓风的书,会让人了解到这世上不同人与不同物不同方面的心态,以及天地人合的真谛!其实写作并不难,难的是要我笔写我心!张晓风就是这样!

这就是我读完《张晓风散文》的感想,虽然没有大师般的水准,但至少是我用心写出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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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张晓风经典散文摘抄:地毯的那一端

全文共 4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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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疾风中走回来,觉得自己像是被浮起来了。山上的草香得那样浓,让我想到,要不是有这样猛烈的风,恐怕空气都会给香得凝冻起来!

我昂首而行,黑暗中没有人能看见我的笑容。白色的芦荻在夜色中点染着凉意。

这是深秋了,我们的日子在不知不觉中临近了。我遂觉得,我的心像一张新帆,其中每一个角落都被大风吹得那样饱满。

星斗清而亮,每一颗都低低地俯下头来。溪水流着,把灯影和星光都流乱了。我忽然感到一种幸福,那种浑沌而又淘然的幸福。我从来没有这样亲切地感受到造物的宠爱--真的,我们这样平庸,我总觉得幸福应该给予比我们更好的人。

但这是真实的,第一张贺卡已经放在我的案上了。洒满了细碎精致的透明照片,灯光下展示着一个闪烁而又真实的梦境。画上的金钟摇荡,遥遥的传来美丽的回响。我仿佛能听见那悠扬的音韵,我仿佛能嗅到那沁人的玫瑰花香!而尤其让我神往的,是那几行可爱的祝词:"愿婚礼的记忆存至永远,愿你们的情爱与日俱增。"

是的,德,永远在增进,永远在更新,永远没有一个边和底--六年了,我们护守着这份情谊,使它依然焕发,依然鲜洁,正如别人所说的,我们是何等幸运。每次回顾我们的交往,我就仿佛走进博物馆的长廊。其间每一处景物都意味着一段美丽的回忆。每一件。事都牵扯着一个动人的故事。

那样久远的事了。刚认识你的那年才十七岁,一个多么容易错误的年纪!但是,我知道,我没有错。我生命中再没有一件决定比这项更正确了。前天,大伙儿一块吃饭,你笑着说:"我这个笨人,我这辈子只做了一件聪明的事。"你没有再说下去,妹妹却拍起手来,说:"我知道了!"啊,德,我能够快乐的说,我也知道。因为你做的那件聪明事,我也做了。

那时候,大学生活刚刚展开在我面前。台北的寒风让我每日思念南部的家。在那小小的阁楼里,我呵着手写蜡纸。在草木摇落的道路上,我独自骑车去上学。生活是那样黯淡,心情是那样沉重。在我的日记上有这样一句话:"我担心,我会冻死在这小楼上。"而这时候,你来了,你那种毫无企冀的友谊四面环护着我,让我的心触及最温柔的阳光。

我没有兄长,从小我也没有和男孩子同学过。但和你交往却是那样自然,和你谈话又是那样舒服。有时候,我想,如果我是男孩子多么好呢!我们可以一起去爬山,去泛舟。让小船在湖里任意飘荡,任意停泊,没有人会感到惊奇。好几年以后,我将这些想法告诉你,你微笑地注视着我:"那,我可不愿意,如果你真想做男孩子,我就做女孩。"而今,德,我没有变成男孩子,但我们可以去邀游,去做山和湖的梦,因为,我们将有更亲密的关系了。啊,想象中终生相爱相随该是多么美好!

那时候,我们穿着学校规定的卡其服。我新烫的头发又总是被风刮得乱蓬蓬的。想起来,我总不明白你为什么那样喜欢接近我。那年大考的时候,我蜷曲在沙发里念书。你跑来,热心地为我讲解英文文法。好心的房东为我们送来一盘卷,我慌乱极了,竟吃得洒了一裙子。你瞅着我说:"你真像我妹妹,她和你一样大。"我窘得不知如何是好,只是一径低着头,假作抖那长长的裙幅。

那些日子真是冷极了。每逢没有课的下午我总是留在小楼上,弹弹风琴,把一本拜尔琴谱都快翻烂了。有一天你对我说:"我常在楼下听你弹琴。你好像常弹那首甜蜜的家庭。怎样?在想家吗?"我很感激你的窃听,唯有你了解、关切我凄楚的心情。德,那个时候,当你独自听着的时候,你想些什么呢?你想到有一天我们会组织一个家庭吗?你想到我们要用一生的时间以心灵的手指合奏这首歌吗?

寒假过后,你把那叠泰戈尔诗集还给我。你指着其中一行请我看:"如果你不能爱我,就请原谅我的痛苦吧!"我于是知道发生什么事了:我不希望这件事发生,我真的不希望。并非由于我厌恶你,而是因为我太珍重这份素净的友谊,反倒不希望有爱情去加深它的色彩。

但我却乐于和你继续交往。你总是给我一种安全稳妥的感觉。从头起,我就付给你我全部的信任,只是,当时我心中总向往着那种传奇式的、惊心动魄的恋爱。并且喜欢那么一点点的悲剧气氛。为着这些可笑的理由,我耽延着没有接受你的奉献。我奇怪你为什么仍作那样固执的等待。

你那些小小的关怀常令我感到。那年圣诞节你是来不易的几颗巧克力糖,全部拿来给我了。我爱吃笋豆里的笋子,唯有你注意到,并且耐心地为我挑出来。我常常不晓得照料自己,唯有你想到用自己的外衣披在我身上(我至今不能忘记那衣服的温暖,它在我心中象征了许多意义。)是你,敦促我读书。是你,容忍我偶发的气性。是你,仔细纠正我写作的错误。是你,教导我为人的道理。如果说,我像你的妹妹,那是因为你太像我大哥的缘故。

后来,我们一起得到学校的工读金,分配给我们的是打扫教室的工作。每次你总强迫我放下扫帚,我便只好遥遥地站在教室的未端,看你奋力工作。在炎热的夏季里,你的汗水滴落在地上。我无言地站着,等你扫好了,我就去挥挥桌椅,并且帮你把它们排齐。每次,当我们目光偶然相遇的时候,总感到那样兴奋。我们是这样地彼此了解,我们合作的时候总是那样完美。我注意到你手上的硬茧,它们把那虚幻的字眼十分具体他说明了。我们就在那飞扬的尘影中完成了大学课程--我们的经济从来没有富裕过;我们的日子却从来没有贫乏过,我们活在梦里,活在诗里,活在无穷无尽的彩色希望里。记得有一次我提到玛格丽特公主在婚礼中说的一句话:"世界上从来没有两个人像我们这样快乐过。"你毫不在意地说:"那是因为他们不认识我们的缘故。"我喜欢你的自豪,因为我也如此自豪着。

我们终于毕业了,你在掌声中走到台上,代表全系领取毕业证书。我的掌声也夹在众人之中,但我知道你听到了。在那美好的六月清晨,我的眼中噙着欣喜的泪,我感到那样骄傲,我第一次分沾你的成功,你的光荣。

"我在台上偷眼看你,"你把系着彩带的文凭交给我,"要不是中国风俗如此,我一走下台来就要把它送到你面前去的。"

我接过它,心里垂着沉甸甸的喜悦。你站在我面前,高昂而谦和,刚毅而温柔,我忽然发现,我关心你的成功,远远超过我自己的。

那一年,你在受军训。在那样忙碌的生活中,在那样辛苦的演习里,你却那样努力地准备研究所的考试。我知道,你是为谁而作的。在凄长的分别岁月里,我开始了解,存在于我们中间的是怎样一种感情。你来看我,把南部的冬阳全带来了。我一直没有告诉你,当时你临别敬礼的镜头烙在我心上有多深。

我帮着你搜集资料,把抄来的范文一篇篇断句、注释。我那样竭力地做,怀着无上的骄傲。这件事对我而言有太大的意义。这是第一次,我和你共赴一件事,所以当你把录取通知转寄给我的时候,我竟忍不住哭了,德,没有人经历过我们的奋斗,没有人像我们这样相期相勉,没有人多年来在冬夜图书馆的寒灯下彼此伴读。因此,也就没有人了解成功带给我们的兴奋。

我们又可以见面了,能见到真真实实的你是多么幸福。我们又可以去作长长的散步,又可以蹲在旧书摊上享受一个闲散黄昏。我永不能忘记那次去泛舟。回程的时候,忽然起了大风。小船在湖里直打转,你奋力摇橹,累得一身都汗湿了。

"我们的道路也许就是这样吧!"我望着平静而险恶的湖面说,"也许我使你的负担更重了。"

"我不在意,我高兴去搏斗!"你说得那样急切,使我不敢正视你的目光,"只要你肯在我的船上,晓风,你是我最甜蜜的负荷。"

那天我们的船顺利地拢了岸。德,我忘了告诉你,我愿意留在你的船上,我乐于把舵手的位置给你。没有人能给我像你给我的安全感。

只是,人海茫茫,哪里是我们共济的小舟呢?这两年来,为了成家的计划,我们劳累着几乎虐待自己的地步。每次,你快乐的笑容总鼓励着我。

那天晚上你送我回宿舍,当我们迈上那斜斜的山坡,你忽然驻足说:"我在地毯的那一端等你!我等着你,晓风,直到你对我完全满意。"

我抬起头来,长长的道路伸延着,如同圣坛前柔软的红毯。我迟疑了一下,便踏向前去。

现在回想起来,已不记得当时是否是个月夜了,只觉得你诚挚的言词闪烁着,在我心中亮起一天星月的清辉。

"就快了!"那以后你常乐观地对我说,"我们马上就可以有一个小小的家。你是那屋子的主人,你喜欢吧?"

我喜欢的,德,我喜欢一间小小的陋屋。到天黑时分我便去拉上长长的落地窗帘,捻亮柔和的灯光,一同享受简单的晚餐。但是,哪里是我们的家呢?哪儿是我们自己的宅院呢?

你借来一辆半旧的脚踏车,四处去打听出租的房子,每次你疲惫不堪的回来,我就感到一种痛楚。

"没有合意的,"你失望地说,"而且太贵,明天我再去看。"

我没有想到有那么多困难,我从不知道成家有那么多琐碎的事,但至终我们总算找到一栋小小的屋子了。有着窄窄的前庭,以及矮矮的榕树。朋友笑它小得像个巢,但我已经十分满意了。无论如何,我们有了可以想息的地方。当你把钥匙交给我的时候,那重量使我的手臂几乎为之下沉。它让我想起一首可爱的英文诗:"我是一个持家者吗?哦,是的,但不止,我还得持护着一颗心。"我知道,你交给我的钥匙也不止此数。你心灵中的每一个空间我都持有一枚钥匙,我都有权径行出入。

亚寄来一卷录音带,隔着半个地球,他的祝福依然厚厚地绕着我。那样多好心的朋友来帮我们整理。擦窗子的,补纸门的,扫地的,挂画儿的,插花瓶的,拥拥熙熙地挤满了一屋子。我老觉得我们的小屋快要炸了,快要被澎湃的爱情和友谊撑破了。你觉得吗?他们全都兴奋着,我怎能不兴奋呢?我们将有一个出色的婚礼,一定的。

这些日子我总是累着。去试礼服,去订鲜花,去买首饰,去选窗帘的颜色。我的心像一座喷泉,在阳光下涌溢着七彩的水珠儿。各种奇特复杂的情绪使我眩昏。有时候我也分不清自己是在快乐还是在茫然,是在忧愁还是在兴奋。我眷恋着旧日的生活,它们是那样可爱。我将不再住在宿舍里,享受阳台上的落日。我将不再偎在母亲的身旁,听她长夜话家常。而前面的日子又是怎样的呢?德,我忽然觉得自己好像要被送到另一个境域去了。那里的道路是我未走过的,那里的生活是我过不惯的,我怎能不惴惴然呢?如果说有什么可以安慰我的,那就是:我知道你必定和我一同前去。

冬天就来了,我们的婚礼在即,我喜欢选择这季节,好和你厮守一个长长的严冬。我们屋角里不是放着一个小火妒吗?当寒流来时,我愿其中常闪耀着炭火的红火。我喜欢我们的日子从黯淡凛冽的季节开始,这样,明年的春花才对我们具有更美的意义。

我即将走入礼堂,德,当结婚进行曲奏响的时候,父母将挽着我,送我走到坛前,我的步履将凌过如梦如幻的花香。那时,你将以怎样的微笑迎接我呢。

我们己有过长长的等待,现在只剩下最后的一段了。等待是美的,正如奋斗是美的一样,而今,铺满花瓣的红毯伸向两端,美丽的希冀盘旋而飞舞,我将去即你,和你同去采撷无穷的幸福。当金钟轻摇,蜡炬燃起,我乐于走过众人去立下永恒的誓愿。因为,哦,德,因为我知道,是谁,在地毯的那一端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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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张晓风散文选集读后感

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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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高处何所有》是张晓风的一篇哲理散文。文章有一个副标题赠给毕业同学,可见是为那些在攀登学问这座大山的学子们写的。可是,文章所蕴含的深意,却远远超过了做学问本身,那是一种人生的哲理,是在比较了多种人生境界后对某种至高境界的由衷赞许,是对那种看似平易却难以抵达的真英雄境界的诠释与破译。

散文作者没有用太多语言直接阐述自己的观点,她借助一个故事来说明问题。奇怪的是,这个看来似曾相识的故事并没有曲折离奇的地方,却在平淡从容中缓缓透出一种无法回避的魅力。那是真实的魅力,是带着悲剧色彩的人生真谛的魅力。

与过去读过的三兄弟探宝,付出愈多收获愈多,无限风光在险峰的叙述模式相比,张晓风的故事要严酷得多也煞风景得多。第三个年轻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并没有得到鲜花和掌声,也没有看到无限风光。他看到的,只是高风悲旋,蓝天四垂;他感到的,只是孤独和渺小。是的,这才是人生的真实,这才是人们到达某种人生境界后必然的感受。也许这种感受带着浓重的悲剧意味,从来也没有到达或接近这一境界的人意识不到这种孤独和渺小,但并不等于孤独和渺小不存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意识不到的悲哀是更加深重的悲哀。所以,明知前路的艰险,明知顶峰的荒凉,明知个体的渺小,他仍然奋力前行,为的是探究真理,寻找梦想,这,才是真英雄。

真英雄何所遇?他遇到的是全身的伤痕,是孤单的长途,以及愈来愈真切的渺小感。张晓风在散文的最后说出了自己的观点,正是这个观点的真实和冷峻震撼了我们,也吸引了我们。

做个真英雄吧,纵然高处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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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遇见时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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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曾说过一句话“在这城市里,我相信一定会有那么一个人,想着同样的事情,怀着相似的频率,在某站寂寞的出口,安排好了与我相遇”所以在遇见和你相似的ta之前,就当之前种种坎坷与不顺都是使你完美的历练。

尚若能遇见一个走进心里的人,已经很幸运,我们难过,那不是对方的错,而是习惯了黑夜的人,好不容易得到一些光芒,太害怕再次回到黑暗里了、

回忆有时就像是滤镜,它能将你脑海中那个人身上种种小瑕疵全部过滤掉,,回忆会美化一个人的存在,也会使一个人日益模糊......而记忆则始终是一团久久不愿散去的云雾,总是露不出干爽的透明。它可能是过去灰烬下偶然的飞雪,也可能是大雨磅礴的夜晚一把破旧的小雨伞,氤氲下,我已经快记不清当事人的脸庞,却依旧记得心动的感觉。

那年,在夏日的某个晴天,我望见了那从窗外奔跑而过的身影,飞扬的发丝,夕阳下无比柔和的暖光,才有了第一次怦然心动的记忆。

对于那时的我来说,感情到底是什么没那么重要,就像我知道苹果就是苹果,而不需要知道它是蔷薇科还是落叶乔木,就像当遇见一个人。我不需要知道她是怎么样的人,只有知道我爱不爱她。在自卑与寂寞的海,我一天没靠岸,就一天不会停止这场起伏不定的潮汐。

"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我本可以忍受黑暗,然而阳光已使我的荒凉成为更新的荒凉”。也许爱上一个人便是这样一个过程。

可世事无常总跟我们微笑着开玩笑,我们应该深深鞠躬,表示感谢,留给世界一个背影,我们走我们的,与它且歌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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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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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生于1941年。原籍江苏铜山。晓风为笔名。毕业于东吴大学,曾任教于东吴大学,香港浸会学院,阳明大学至今。一生致力于写作,作品多以散文戏剧为主。著有《地毯的那一端》《步下红毯之后》《晓风散文集》《你还没有爱过》《再生缘》《晓风戏剧集》等。

读后感:在作者生活的年代,她用如此多愁善感的笔触摸着多愁善感的心,写出如此温柔多情的美丽句子,让人体会到一种忧伤着的美丽,平静。体会到生命里自然单纯的富有和充实。在她平静宽厚的的笔端,世间的一切皆有生命都那么美丽的惊人。

以往感叹,世上单纯简单的幸福很少被世俗所理解所看重并珍惜。以往被人笑是痴,可在她的书里,总能深深的沉醉在那种相通共鸣的相知里,心里总在不停的说:是啊,就是这样。仿佛是失落了许久的心,碎了许久的梦,残了许久的爱,忽然又被人拾捡了回来,便倍觉珍惜,弥足珍贵。由此看来欢喜的心皆有同感,心中有爱,便是晴天,便是温暖。真的是那句:看书的时候,书上总有绰绰人影,其中有我,我总在那里。

看她的书总似乎是在看着自我的心路历程,年少时的轻狂骄傲,不谙世事,终随着年岁的渐长,世事沉浮,性格上的偏激主观固执已逐步消失,慢慢的被平和宽容所融合。晓风,你是比春天更美的一种欺骗,比春天更美的一则谎言。那许多细致优雅一气呵成令人一见倾心的描述简直就是神迹呈现。晓风,真期望自我也能象你一样,有一日,也在笔端画出云的模样。渴望成为你这样的女子,渴望写出如你的文字,渴望浮躁的心慢慢归于宁静。

树在。山在。大地在。岁月在。你在。我在。我、你还想要怎样更好的世界?

我思,故我在。思想,在有的人看来是在浪费时光。思想者,大多是苦行僧。而你,晓风,却有着如此完美的感情和人生,也许是这些完美浸染了你的身心,在你的笔端再现。也许是你的身心完美,终成就了丰盈圆满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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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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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对散文集这种书从来没有产生过兴趣我偏爱小说带来的新鲜刺激,散文我也没接触过多少。

应教师的要求,我和妈妈去购买了一本《张晓风散文集》。得到书后,迫不及待地翻开了第一页,这一看便不可收拾。

第一次看她的文章《到山中去》就深深地被折服了。

她对景物,心理等的描述真是无微不至且恰到好处,普通人难以做到她那样的语句优美,仿佛感同身受的愉快。我就从《到山中去》这篇文章中闻到了她所述的山之气息。

那种草木的清香一如她的文字般令人心醉神迷。

此刻的文字越来越浮夸了,总能看见许多新词新用法时代在提高。但在这样躁动的中国文坛里,已难以看到张晓风这样的古典气息,一种浪漫。或许是她超乎常人的细腻与深度才能写出如此美的文章。

而不是用好词好句建筑起的风花雪月,看似优美,毫无意义。只是为了卖弄自我的那一点点的文采。这样不是在污辱文字吗?!所以这就是我喜欢她的一点,她不会让我觉得她故弄玄虚。

看完整本书后我感触颇深,我从内心里敬佩她。

她很感性,她懂得观察与思考,配合她精准的描述这一切一切都是我要学习的。作为一名初中生,我的意境还远远不够。

然而在看完她的文章,她的故事后,我才懂得这一点。

夜晚,临睡前,端起一本书,关掉了爱听的流行音乐。那个白衣飘飘的年代,那种在现代化城市里感受不到的质朴,从她字里行间里对情,爱,树,山,人的叙述中体现。浮躁而疲惫的心竟在看书时变得清爽畅快,这想来也是奇怪的事情。

真的不知怎样形容,她教会了我,太多太多。她的悲凉与温暖我都能感受,或许这就是她的魅力所在,给我一抹触摸不到的清新。

我置身在泉水中被典雅熏陶着,那里有无限的可能,天马行空。

唯有一个美字能形容这座宁静的心灵花园,被细雨滋润,同时又被阳光包围,灿烂而悲伤地开满了文字的花朵。一切的不可能,在笔尖的旋转下都是顺理成章的。

我会一向追随着,抵达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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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张晓风散文《不知有花》

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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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过花潮花汐而不知有花。以下是小编带来的张晓风散文《不知有花》,希望对你有帮助。

那时候,是五月,桐花在一夜之间,攻占了所有的山头。历史或者是由一个一个的英雄豪杰叠成的,但岁月对我而言,是花和花的禅让所缔造的。

桐花极白,极矜持,花心却又泄露些许微红。我和我的朋友都认定这花有点诡秘——平日守口如瓶,一旦花开,则所向披靡,灿如一片低飞的云。

车子停在一个小客家山村,走过紫苏茂生的小径,我们站在高大的桐树下。山路上落满白花,每一块石头都因花罩而极尽温柔,仿佛战马一旦披上了绣帔,也可以供女人骑乘。

而阳光那么好,像一种叫“桂花蜜酿”的酒,人走到林子深处,不免叹息气短,对着这惊心动魄的手笔感到无能为力,强大的美有时令人虚脱。

忽然有个妇人行来,赭红的皮肤特别像那一带泥土的色调。

“你们来找人?”

“我们——来看花。”

“花?”妇人匆匆往前赶路,一面丢下一句,“哪有花?”

由于她并不求答案,我们也噤然不知如何接腔,只是相顾愕然,如此满山满林扑面迎鼻的桐花,她居然问我们“哪有花”。

但风过处花落如雨,似乎也并不反对她的说法。忽然,我懂了,这是她的家,这前山后山的桐树是他们的农作物,是大型的庄稼。而农人对他们作物的花,一向是视而不见的。在他们看来,玫瑰是花,剑兰是花,菊是花,至于稻花桐花,那是不算的。

使我们为之绝倒发痴的花,她竟可以担着水夷然走过千遍,并且说:

“花?哪有花?”

我想起少年游狮头山,站在庵前看晚霞落日,只觉如万艳争流竞渡,一片西天华美到几乎受伤的地步,忍不住转身对行过的老尼说:“快看那落日!”

她安静垂眉道:“天天都是这样的!”

事隔二十年,这山村女子的口气,同那老尼竟如此相似,我不禁暗暗嫉妒起来。

不为花而目醉神迷、惊愕叹息的,才是花的主人吧?对那大声地问我“花?哪有花?”的山村妇人而言,花是树的一部分,树是山林地的一部分,山林地是生活的一部分,而生活是浑然大化的一部分。她与花可以像山与云,相亲相融而不相知。

年年桐花开的时候,我总想起那妇人,那位步过花潮花汐而不知有花的妇人,并且暗暗嫉妒。(张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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