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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散文遇见原文(热门20篇)

爱情是什么。爱情,是盲目的,但是爱情也同样是需要理智,要明白,世上除了爱情,你还拥有很多很多,比如,亲情,友情等等,即便你拥有了爱情,也不能把全副身心投入爱情,你应该有自己的爱好,自己的朋友,自己的工作,那样的你,才是真正的你,也是他爱着的你,那样的爱情,才能更持久,更融洽,更幸福。下面是相关的爱情散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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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相欠怎会遇见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200字

全文共 3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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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说:若无相欠,怎会遇见!

我在佛前沉睡了千年,直到有一天遇到你,我落下一颗忧郁的泪。

佛说:我因无爱而成佛,你贪恋凡尘如何成佛?

我忏悔。

佛说:忏悔无用。你有未了的前缘,去吧,去续你的姻缘,我等你回来。

为此,我在菩提树下求了五百年。

你说:自你在佛前求与我相遇的那一刻起,我整整失眠了五百年。

我问:冥冥众生中,你是否是我为缘而几经伦回的那个人?

你说:是的,五百年前的那一天,你无意中经过了有我的路,我一直等你,来实现这场擦肩而过的缘。

佛说:修百世方可同舟渡,修千世方能共枕眠。前生五百次的凝眸,换今生一次的擦肩。

我苦苦哀求佛祖,让我们再结一段尘缘,相恋相伴走过月月年年。

佛说:除非海枯石烂、沧海变桑田。

于是我求佛祖,来世把我变成一只填海的燕,历尽千辛直到把大海填满,换你我的今生缘。

所以佛安排了今生的相见,让我与你尽这一段未了的前缘。缘尽,则曲终人散。

所以,如果你遇到我,请一定不要走开,因为我怕来生,再无缘与你相见……

遇到你的那一刻

每一次的遇见都值得珍惜。

——题记

我一直以为每一次的遇见都是命中注定的,所以自己才会一次次的错过。

就觉得这次的遇见只不过是为了让我学会成长,谁的人生里没有遇见几个让自己去喜欢,去爱,去珍惜的人呢?

但是我错了,错就错在自己不懂得珍惜,才会让自己一次次的受伤,慢慢地学会包裹自己,把自己包裹起来,学会了隐藏自己的内心,即使自己有了喜欢的男孩子,还是会独自去承受那份喜欢,却不知道怎么告诉他,慢慢的就不再那么喜欢了,才知道那不过就是一时的喜欢,还好自己没有告诉他,可后来,遇到了这么一个人,我才知道我是真的喜欢上了这个男孩子,虽然他在我的世界里存在了整整4年多,但是我从未发现过他,甚至从未发现过他的好。

自从他再一次走进我的世界里后,我才发现我真的应该去学会珍惜了,珍惜他,也同样珍惜这份莫名的喜欢……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当我又一次遇到他的时候,我都忘记了在中学的时候我有多没有关注过他,如果当初不是因为自己那个时候有喜欢的人,我想也不会变成现在的这个样子,现在的他变得好高,182cm。对我来讲就是我无法抵达的荒芜。自从毕业以后我就没再长过,是不是这就意味着这是一份没有结局的喜欢。

之后知道自己喜欢上你的时候,我也吓了一跳,我告诉你的时候,你给我的就是一句话“我跑得快。”我却笑了,我知道你跑得快,但是用在这里,总觉得有那么一点点的小兴奋。

后来,我多想告诉你,我有多喜欢你,可是我害怕自己的主动会给你带来不一样的感觉。毕竟不是谁都喜欢主动的女孩子,媛也告诉我,当初你喜欢的一个女孩子,你之所以放弃她就是因为她太主动。我都有点后怕了,我怕自己的主动会让你觉得我就是那种女孩子,但是你却没有,我才知道我根本不是那种女孩子,但是为什么,上天会让我们这样错过。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得到一份美好的爱情,当然我更希望能和你在一起,但是老天给我们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我们不合适,身高差的原因让两个相互喜欢的人不能在一起,我想这或许会是我最遗憾的事了吧,不能和你在一起,就应该忘记你么?我不知道,虽然现在的你对我很好,但是你却不属于我,老天啊,开的玩笑有点大了。

美好的遇见,在这个夏天,同样也让我觉得很难受,或许我们永远都不可以在一起,身高啊,怪我喽。

擦肩而过,错失今生

有许多事不断定,有许多人不可挽留。擦肩而过,错失今生;纵有飞蛾扑火的勇气,却也无皎皎如月的羞花闭月容颜可依。

红颜如梦,如江南云雨飘落在唐宋。初见之下的心生欢喜,莲的心事在六月的西湖盈盈绽放。你衣袂飘飘,白衣胜雪,似三月里瓢飞的柳絮;你浅浅而笑,像云霞锦缎;你的声音,软软款款,像是海风吻过发梢。那一刻的惊艳,心旗摇动,醉落了我今生此世的一世相思,繁花三千落尽。心如浮云,自在织梦。

我深信你是我千百年前守候的那一轮皓月,穿越千年,人海茫茫邂逅。前世如水记忆不可追也,今生上天是否就会让你与我结一段尘缘?演绎一曲华章呢。浮生叹,问世间。你却毕竟还是轻挽青丝:我配不上你!你说得如羽翼落地般轻盈,却重重砸碎我的心。千年旧梦初醒,仙缘散,夙缘难了。

凡尘红事,天缘命里定。我无力用褪色的笔墨,把你盈盈款款的身影留在我身边,,与我执手偕老,并肩观望世情风月。我知道,这一切只是我用文字写尽的梦。我无法在你浅浅的手心里找到驻足的位置。嗔我今生为痴情种,依旧在梦里等你,痴痴的守望千年,任思念如遍地藤蔓纠缠不休;凭世人展览千年。天地我可以轻易放下,却无法轻易放下你星辰般魅惑的眼神,暖和如烟火的浅笑。闭上眼,人生的夤夜一下笼罩着我,而你却时刻如精灵般,在我眼前翩然起舞,幻化成虹。你的一举一动,你的一颦一笑,像远古神秘的契约,深深刻印在我心上,令我无法忘记。

寸肠千恨如繁花堆积,所有的忧伤化成铠甲,所有缱倦的情义都找不到停靠的落脚点。流浪的情,注定无法相望,心如刀割,含泪问花:为何我心坎的盈缺无法与现实的丰歉成比较,我痴心的守候只是赢得深哭一场?

乱红不语,飞过秋千去……

踏踏实实做人,实实在在办事

踏踏实实做人,实实在在办事。人生经历的小事无数,不能计较的却很多;人生遇到的大事很少,也只能尽人事以听天命,常人无可奈何。为小事而常介怀,不值;为大事而常悲戚,不该。故,面对小事,要开心;遇到大事,要宽心。

只因有缘

梦中与你相见

只因前世有缘

今生注定终生相恋

相守到永远

千年之前

你在海角,我在天边

只为誓言今生见

那些年,像离群的孤雁

那些年,独自选择孤单

( 美文欣赏)

那些年,生活过得平淡

那些年,一人甘愿平凡

只因有缘,与你手相牵

前生缘分今生相恋

墨染为谁

心不动,则不痛!如诗如画的江山,为谁执笔,平起仄歇,激扬的文字,渲染谁的离别。

落笔缠绵悱恻,断笔缘寞离觞!

久坐枯庭,观云卷云舒,吟风弄月,一纸思念,一阙诗词,一曲离觞,婉约今生的眷念!

此生遇你已很美

(一)相忆今生如此,相思深不深?

三千繁华落尽后的沧桑,烟花冷寂后的薄凉,于每一个月光倾城的静夜,独自怅惘……

静看着浮世的飘尘,一切都在纷扰中断断续续。红尘一世,谁会为谁俯首称臣,谁会为谁停留在那混沌里,深陷泥藻之中呢?匆促过客而已。

今生相遇,不在乎可否伴我醉天明;今生倾心,不在独唱高山流水不知音;今生相伴,不再怨前世今生情难守。今生,为你独写尽相思情,倾尽一世的柔情;为你独守寂寞,只为等你一人,等你在最深的红尘里重逢,相逢在最美的花开时节。

曾经,为你静静的守望在月光下,守望每一个幽静清晨,挥写属于你我的素然时光,,增添诗意,回想有痕。

曾经为你,静静地盛开,形成你我的时空。心不再求,在夜里演绎朦胧的诗篇,千年的缘,千年的梦,眸中的红颜,刻骨的眷恋,在心中藏着一个痴心梦。然而,那些依稀的画面呈现在感性的脑袋里。

(二)三夜频梦君,情亲见君意

你说许我一生的爱恋,一世的倾心,你说许我天长地久,世世生生,永不变化的相守。后来,慢慢的才发现是昙花一现,随风飘散的梦,曾经的沧海变成了桑田,那许下的海誓山盟却已成了过往云烟。

谁,流尽了相思泪,写尽了相思情,谁泪伤了尘埃,消瘦了寂寞的等待,一生的眷恋,演绎了多少悲欢离合,凄凉了多少寂寞孤独,几度徘徊,几度忧伤,终是走了出那花开花谢的梦

谁,看尽了花开花谢,为你等待千年的梦?谁,独看过往的细水长流,在那烟雨河畔,执手等待,只为与你在看那落花静美?一生的无悔等待,几度的明月心缘,轻轻的飘然在心灵上。丝丝的忧伤化成了一曲曲长相思,再回想中弥漫心田,混度一生痴心怨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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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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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张晓风散文《行道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神圣的事业总是痛苦的,但是,也惟有这种痛苦能把深沉给予我们。”能够说全文就是透过行道树这个形象阐述这个道理。何为神圣的事业?就应是社会需要、人们需要的事业吧。如文中习惯于污浊的居民需要新鲜空气,燠热的夏天行人需要遮阳的浓荫,城市需要阳光,需要拥抱太阳的火热。这就是甘愿立在城市的飞尘里的行道树所从事的神圣事业。为此他们忍受着“常树”难以想象的痛苦:跟原始森林在吸露在玩凉凉的云的同伴相比,他们抛弃了优越自在的生活条件,总是一身抖不落的烟尘,在充满车辆与烟囱的城市里,存在只是一种悲凉的点缀;跟城市里繁弦急管、灯红酒绿沉浸于夜生活欢乐之中市民相比,他们在寂静里在黑暗里在不被了解的孤独里苦熬着。他们还为城市的污浊,尤其是人们似乎早已习惯于污浊而忧愁着,大有屈原“世人皆醉吾独醒”的悲悯与焦虑。但他们甘愿自我牺牲,牺牲并快乐着,因牺牲而深沉,因牺牲而神圣。

1981年,当张晓风的第四本散文集《你还没有爱过》出版时,余光中先生为该书作序,称她为“亦秀亦豪”“腕挟风雷”的“淋漓健笔”。如楼肇明所说:“中国民族历来就偏向于柔弱的阴性思维,一部中国古典散文史,韩海苏潮以外,满眼芳草凄凄的阴柔之美。”而她是一位从一般女作家狭隘局促的闺秀天地里突破出来的闯将。从《行道树》这篇短文里,我感受到了作者对大自然、大地上的山川草木,对行道树只有宗教性的虔诚才能够相比拟的感恩情感;感受到了作者“那涵天负地般的广阔的胸襟,以辽阔思维空间为背景对生命价值的沉思。”(楼肇明语)读来立在城市的飞尘里,忧愁而又快乐的行道树,痛苦而又神圣的行道树,让我遐思翩翩,似乎看到了模糊而又真切的无数身影和脸孔,他们所从事的就是神圣的事业:革命、国防、科学、教育等等。他们卓越不凡抑或默默无闻,但毋庸置疑他们的神圣在历史的星空熠熠闪光,在现实的水面沉浮激荡,在人心的神龛备受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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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张晓风散文选集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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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高处何所有》是张晓风的一篇哲理散文。文章有一个副标题赠给毕业同学,可见是为那些在攀登学问这座大山的学子们写的。可是,文章所蕴含的深意,却远远超过了做学问本身,那是一种人生的哲理,是在比较了多种人生境界后对某种至高境界的由衷赞许,是对那种看似平易却难以抵达的真英雄境界的诠释与破译。

散文作者没有用太多语言直接阐述自己的观点,她借助一个故事来说明问题。奇怪的是,这个看来似曾相识的故事并没有曲折离奇的地方,却在平淡从容中缓缓透出一种无法回避的魅力。那是真实的魅力,是带着悲剧色彩的人生真谛的魅力。

与过去读过的三兄弟探宝,付出愈多收获愈多,无限风光在险峰的叙述模式相比,张晓风的故事要严酷得多也煞风景得多。第三个年轻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并没有得到鲜花和掌声,也没有看到无限风光。他看到的,只是高风悲旋,蓝天四垂;他感到的,只是孤独和渺小。是的,这才是人生的真实,这才是人们到达某种人生境界后必然的感受。也许这种感受带着浓重的悲剧意味,从来也没有到达或接近这一境界的人意识不到这种孤独和渺小,但并不等于孤独和渺小不存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意识不到的悲哀是更加深重的悲哀。所以,明知前路的艰险,明知顶峰的荒凉,明知个体的渺小,他仍然奋力前行,为的是探究真理,寻找梦想,这,才是真英雄。

真英雄何所遇?他遇到的是全身的伤痕,是孤单的长途,以及愈来愈真切的渺小感。张晓风在散文的最后说出了自己的观点,正是这个观点的真实和冷峻震撼了我们,也吸引了我们。

做个真英雄吧,纵然高处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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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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飒爽的秋风徐徐吹来,金黄的落叶翩翩起舞,在这如诗如画的秋天,我读一本同样如诗如画的书,那就是《张晓风散文》。

张晓风的语言清新隽永,善于从小事中写出深刻的哲理,《瑕》就是这样一篇发人深思,引人联想的好文章。文中她回忆自己曾买来一串很便宜但有瑕疵的项链,手中这串项链引发作者的思绪,转而用精炼的文字准确而详尽地道出对“瑕”的理解。

生活中,能把自身的瑕疵像这串项链般坦然相呈的人不多,人们往往是不遗余力地精心掩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而如果我们正视自己的这些瑕疵并坦然接受,这些瑕疵也就不算什么瑕疵。因为只有认识到缺点才可能加以改正,你越是去掩盖,它就越明显。一个人之所以可爱,正是因为他能看到自己的缺点而不遮不掩。完美是难以冀求的,但在“完美”和“可爱”之间,人们更喜欢后者。

完美到极致就丧失个性,变得千篇一律,而所谓的“瑕疵”却可以体现出你的特性。谁能没有一点小瑕疵呢?正是这些小瑕疵装点我们的生活。朋友之间如果不知道对方小小的缺点并以此打趣,友谊也许会黯淡许多。

豹的皮毛上有大大小小的斑点,谁说它的毛皮不漂亮?溪水浸着泥沙、石块,谁说它的水质不纯净?昙花开放转瞬即逝,谁说它的姿态不美丽?太阳表面有黑子,谁说它的光芒不耀眼?大自然中的万事万物都有瑕疵,既然完美是难以冀求的,那么,就让我们直面瑕疵,直面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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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张晓风散文《巷口的炒面》

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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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事一物,便难以走开了。以下是小编带来的张晓风散文巷口的炒面》,希望对你有帮助。

十年不见她了,自她嫁到南洋之后。稍稍丰腴一点,却依然眉清目秀。我对她最后的印象是婚礼,她穿着缎质绣花旗袍,绣花披肩风情万种的垂自肩颈。

而此刻的她虽美丽如昔,神色间却有几分仓皇,她到我下榻的旅馆来看我,我当时应邀赴南洋演讲。和她谈了几句话以后,她坦白表明来意,她说她很想念台湾,想请我为她先生打听一下,有没有回台湾就业的可能,我答应了她,话题便转到别处。

“这里的人吃东西真有趣,”我说,“他们爱讲一句‘搀搀’,点炒面可以搀米粉同炒,炒米粉又可以跟河粉搀,点河粉偏又跟乌龙面搀。”

她也笑。

我说这大概是“多元文化”造成的,既然这是一个由马来人、华人、印度人“搀搀”而合成的国家,则一个盘子里把面、米粉、河粉“搀搀”同炒也是理所当然的。

她对我的文化分析不置可否,却对炒面话题非常兴奋,她说:

“哎,你知道吗?要说炒面,这里各处的炒面我都吃过,就只有我家巷口那家摊子炒得最好。我也想学他做,就是学不像,他的铁锅好,家里的锅子比不上--哎,你哪天有空,我带你去吃一次!”

回到台湾,帮她问好了一个机关,丈夫对这件事很关心,一直问我:

“他们什么时候回来呀?”

“他们不会回来的!”

“不是说很想台湾吗?”

“他们不会回来的!”

“如果他们不会回来,你干嘛去帮他们找事?”

“找归找,那是尽朋友的情分,但他们是不会回来的。”

“你怎么知道?”

“你等着瞧,就知道我说的对不对?”我说。

“她口口声声想念台湾,那是真的,她口口声声想回来,那也是真的。可是,一个人如果强调自己家巷口的炒面是天下第一,那就是说,她爱上她所住的那条巷子了。一个人一旦爱上一条巷子,她其实是走不掉的了。她其实已经属于南洋了。”

她真的没有回来--一如我所料。(张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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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张晓风散文《一碟辣酱》

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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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厚礼,原来只赏赐给那些肯于一尝的人。以下是小编带来的张晓风散文一碟辣酱》,希望对你有帮助。

有一年,在香港教书。

港人非常尊师,开学第一周校长在自己家里请了一桌席,有十位教授赴宴,我也在内。这种席,每周一次,务必使校长在学期中能和每位教员谈谈。我因为是客,所以列在首批客人名单里。

这种好事因为在台湾从未发生过,我十分兴头地去赴宴。原来菜都是校长家的厨子自己做的,清爽利落,很有家常菜风格。也许由于厨子是汕头人,他在诸色调味料中加了一碟辣酱,校长夫人特别声明是厨师亲手调制的。那辣酱对我而言稍微嫌甜,但我还是取用了一些。因为一般而言广东人怕辣,这碟辣酱我若不捧场,全桌粤籍人士没有谁会理它。广东人很奇怪,他们一方面非常知味,一方面却又完全不懂“辣”是什么。我有次看到一则披萨饼的广告,说“热辣辣的”,便想拉朋友一试,朋友笑说:“你错了,热辣辣跟辣没有关系,意思是指很热很烫。”我有点生气,广东话怎么可以把辣当作热的副词?仿佛辣本身不存在似的。

我想这厨子既然特意调制了这独家辣酱,没有人下箸总是很伤感的事。汕头人是很以他们的辣酱自豪的。

那天晚上吃得很愉快也聊得很尽兴,临别的时候主人送客到门口,校长夫人忽然塞给我一个小包,她说:“这是一瓶辣酱,厨子说特别送给你的。我们吃饭的时候他在旁边巡巡看看,发现只有你一个人欣赏他的辣酱,他说他反正做了很多,这瓶让你拿回去吃。”

我其实并不十分喜欢那偏甜的辣酱,吃它原是基于一点善意,不料竟回收了更大的善意。我千恩万谢受了那瓶辣酱——这一次,我倒真的爱上这瓶辣酱了,为了厨子的那份情。

大约世间之人多是寂寞的吧?未被击节赞美的文章,未蒙赏识的赤忱,未受注视的美貌,无人为之垂泪的剧情,徒然地弹了又弹却不曾被一语道破的高山流水之音。或者,无人肯试的一碟食物……

而我只是好意一举箸,竟蒙对方厚赠,想来,生命之宴也是如此吧?我对生命中的涓滴每有一分赏悦,上帝总立即赐下万道流泉。我每为一个音符凝神,它总倾下整匹的音乐如素锦。

生命的厚礼,原来只赏赐给那些肯于一尝的人。(张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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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张晓风散文《一个女人的爱情观》

全文共 21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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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毕业于台湾东吴大学,并曾执教于该校及香港浸会学院,现任台湾阳明医学院教授。以下是小编带来的张晓风散文一个女人的爱情观》,希望对你有帮助。

忽然发现自己的爱情观很土气,忍不住自笑了起来。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是满心满意要跟他一起“过日子”,天地鸿蒙荒凉,我们不能妄想把自己扩充为六合八方的空间,只希望以彼此的火烬把属于两人的一世时间填满。

客居岁月,暮色里归来,看见有人当街亲热,竟也视若无睹,但每看到一对人手牵手提着一把青菜一条鱼从菜场走出来,一颗心就忍不住恻恻地痛了起来,一蔬一饭里的天长地久原是如此味永难言啊!相拥的那一对也许今晚就分手,但一鼎一镬里却有其朝朝暮暮的恩情啊!

爱一个人原来就只是在冰箱里为他留一个苹果,并且等他归来。

爱一个人就是在寒冷的夜里不断在他杯子里斟上刚沸的热水。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两人一起收尽桌上的残肴,并且听他在水槽里刷碗的音乐——事后再偷偷地把他不曾洗干净的地方重洗一遍。

爱一个人就有权利霸道地说:“不要穿那件衣服,难看死了。穿这件,这是我新给你买的。”

爱一个人就是一本正经地催他去工作,却又忍不住躲在他身后想捣几次小小的蛋。

爱一个人就是在拨通电话时忽然不知道要说什么,才知道原来只是想听听那熟悉的声音,原来真正想拨通的,只是自己心底的一根弦。

爱一个人就是把他的信藏在皮包里,一日拿出来看几回、哭几回、痴想几回。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迟归时想上一千种坏可能,在想象中经历万般劫难,发誓等他回来要好好罚他,一旦见面却又什么都忘了。

爱一个人就是在众人暗骂:“讨厌!谁在咳嗽!”你却急道:“唉,唉,他这人就是记性坏啊,我该买一瓶川贝枇杷膏放在他的背包里的!”

爱一个人就是上一刻钟想把美丽的恋情像冬季的松鼠秘藏坚果一般,将之一一放在最隐秘最安妥的树洞里,下一刻钟却又想告诉全世界这骄傲自豪的消息。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的头衔、地位、学历、经历、善行、劣迹之外,看出真正的他不过是个孩子——好孩子或坏孩子——所以疼了他。

也因此,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听他儿时的故事,喜欢听他有几次大难不死,听他如何淘气惹厌,怎样善于玩弹珠或打“水漂漂”,爱一个人就是忍不住替他记住了许多往事。

爱一个人就不免希望自己更美丽,希望自己被记得,希望自己的容颜体貌在极盛时于对方如霞光过目,永不相忘,即使在繁花谢树的冬残,也有一个人沉如历史典册的瞳仁可以见证你的华采。

爱一个人总会不厌其烦地问些或回答些傻问题,例如:“如果我老了,你还爱我吗?” “爱!”“我的牙都掉光了呢?”“我吻你的牙床!”

爱一个人便忍不住迷上那首白发吟:

亲爱,我年已渐老

白发如霜银光耀

唯你永是我爱人

永远美丽又温柔……

爱一个人常是一串奇怪的矛盾,你会依他如父,却又怜他如子,尊他如兄,又复宠他如弟,想师事他,跟他学,却又想教导他把他俘虏成自己的徒弟,亲他如友,又复气他如仇,希望成为他的女皇,他唯一的女主人,却又甘心做他的小丫鬟小女奴。

爱一个人会使人变得俗气,你不断地想:晚餐该吃牛舌好呢,还是猪舌?蔬菜该买大白菜,还是小白菜?房子该买在三张犁呢,还是六张犁?而终于在这份世俗里,你了解了众生,你参与了自古以来匹夫匹妇的微不足道的喜悦与悲辛,然后你发觉这世上有超乎雅俗之上的情境,正如日光超越调色盘上的一样。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和他拥有现在,却又追忆着和他在一起的过去。喜欢听他说,那一年他怎样偷偷喜欢你,远远地凝望着你。

爱一个人又总期望着未来,想到地老天荒的他年。

爱一个人便是小别时带走他的吻痕,如同一幅画,带着鉴赏者的朱印。

爱一个人就是横下心来,把自己小小的赌本跟他合起来,向生命的大轮盘去下一番赌注。

爱一个人就是让那人的名字在临终之际成为你双唇间最后的音乐。

爱一个人,就不免生出共同的、霸占的欲望。想认识他的朋友,想了解他的事业,想知道他的梦。希望共有一张餐桌,愿意同用一双筷子,喜欢轮饮一杯茶,合穿一件衣,并且同衾共枕,奔赴一个命运,共寝一个墓穴。

前两天,整收房间,理出一只提袋,上面赫然写着“××孕妇服装中心”,我愕然许久,既然这房子只我一人住,这只手提袋当然是我的了,可是,我何曾跑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于是不甘心地坐下来想,想了许久,终于想出来了。我那天曾去买一件斗篷式的土褐色短褛,便是用这只绿色袋子提回来的,我是的确闯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了。细想起来那家店的模特儿似乎都穿着孕妇装,我好像正是被那种美丽沉甸的繁殖喜悦所吸引而走进去的。这样说来,原来我买的那件宽松适意的斗篷式短褛竟真是给孕妇设计的。

这里面有什么心理分析吗?是不是我一直追忆着怀孕时强烈的酸苦和欣喜而情不自禁地又去买了一件那样的衣服呢?想多年前冬夜独起,灯下乳儿的寒冷和温暖便一下子涌回心头,小儿吮乳的时候,你多么希望自己的生命就此为他竭泽啊!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不免想跟他生一窝孩子。

当然,这世上也有人无法生育,那么,就让共同作育的学生,共同经营的事业,共同爱过的子侄晚辈,共同谱成的生活之歌,共同写完的生命之书来做他们的孩子。

也许还有更多更多可以说的,正如此刻,爱情对我的意义是终夜守在一盏灯旁,听车声退潮再复涨潮,看淡紫的天光愈来愈明亮,凝视两人共同凝视过的长窗外的水波,在矛盾的凄凉和欢喜里,在知足感恩和渴切不足里细细体会一条河的韵律,并且写一篇叫《爱情观》的文章。(作者/张晓风,摘自《岁月在,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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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遇见另一个自己散文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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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记昨天已然进入五一假期,图书馆早早的就闭馆了

幸好,还有场讲座,

有关心理学的-遇见另一个自己

讲座的是雨禾老师,一个带着黑框眼镜的长发女人,最初我估摸她也就三十的样子,后来才知快四十了,情不自禁的唏嘘了下,年龄这玩意,在现在这个社会,经不起推敲。

讲座的核心是有关抑郁症的,通过她自身以来抑郁的经历,不断自我拯救,自我绝望,又自行复发,又自我拯救,到最后,很坦然,面带微笑,侃侃而谈过去走的路,那段曾经只有黑色和灰色的日子,生活中看不到一点温暖的彩色和阳光。在这不断冲破与成长的过程中,而发现了另外一个自己。并更好的认识了自己,去更好从容的面对生活。(这样概况起来,似乎没点意思,人家好歹说了2小时,被我这种枯燥的逻辑,抽去了大半趣味,BS下自己)

都说,久病成医,估计说的就是这个理。

通往天堂的路有2条,一条是直接上天堂,另一条,便是下地狱。

有的人天生就乐观,对悲观负面的情绪有天生的抗体,不管遇到多么大的灾难也好。这种人,可以直接看到天堂的路

有的人生性就多愁善感,或自童年成长以来就不断遭受苦难。就是所谓的人间地狱,要么就葬身在地狱里了,Hold住了,你也能看到天堂。

雨禾老师,是第二种,在抑郁的地狱里遇见了另一个自己。

我们总会在不断经历的事情中,发现一个个分娩后的自己,能做的只有先接纳自己。自家的儿女再丑,是个有正常之心的父母都会怜爱之。

我一直都相信,人是有很多个面的,像一个立体的多边形,只是有的被蒙蔽了,连自己都不知。只有在某些外在的刺激或内在的迸发之后,将其他的几个面展露出来。换句稍微文艺点的表述:低到尘埃,开出最美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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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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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生日,一位好友赠给我三本书,大抵是一种散文杂志吧。我当时对散文不感兴趣,但翻开这三本书之后,我才发现我获得了巨大的宝藏。

这三本书都是关于青春美文系列的,特别的文艺,我当时还是个无知的孩子,只是大大咧咧,没有细腻的感情,没体会到文字的魅力。我百无聊赖地翻开书,狂躁的心平静了下来。我渐渐听到了自己的心跳,我渐渐被文字的魅力所感染了。

我爱上了这种散文书籍,如同炽热地爱一个人。我特别喜欢在写作业的间隙时间偷偷地看一篇文章,在沐浴之后披着睡裙,闻着湿发的香气安静地品味着散文,甚至在被窝里拿着小灯读散文书……我喜欢三毛、席慕蓉、张曼娟、张晓风和李娟的文章。那么我就说一说张晓风的散文吧。

张晓风有一篇散文叫做《情怀》,这是一篇实实在在的散文,初读时我真的不知道这到底是在写什么,感觉乱七八糟的,后来我阅读了更多其它的散文,都是很有闲情逸致的感觉,把生活中很多细碎的小事写得津津乐道。我再回过头来读《情怀》,却发现它实际上是对这些散文的总结:只要胸中有情怀,生活就与众不同。例如张晓风另一篇散文叫做《你的侧影好美》,写了她在餐厅给一个女孩说她侧影美的故事。如果张晓风没有生活的好情怀,她就不会发现女孩的侧影之美,更不会将这份美好告诉女孩。可以这样说,作家和其他人的区别在于,作家善于用情怀感受生活并把它抒发出来,而其他人却只是忙于工作,为生活而工作罢了,他们没有像作家一样细腻的眼光。

我喜欢张晓风散文的笔触,细腻而朴实,仿佛让人走进了一个清晰而真实的温柔世界。下面摘抄《情怀》中的一小段,让它把我们带进一个别样的世界:可是,等车不来,等来的却是疏篱上的金黄色的丝瓜花,花香成阵,直向人身上扑来,花棚外有四野的山,绕山的水,抱住水的岸,以及抱住岸的草,我才忽然发现自己已经陷入美的重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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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张晓风爱情散文

全文共 3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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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台湾第三代散文家中的名家。笔名有晓风、桑科、可叵等1941年出生于浙江金华,江苏铜山人。8岁随母亲一起赴中国台湾,曾先后就读于北一女中和屏东女中,最后毕业于东吴大学,曾任教东吴大学和香港浸会学院。36岁时,被台湾地区的批评界推为“中国当代十大散文家”之一。阳明大学创校以后就来此校任教,一直担任该校通识教育中心教授至2006年退休。张晓风创作过散文、新诗、小说、戏剧、杂文等多种不同的体裁,以散文最为著名。她的成名作《地毯的那一端》抒写婚前的喜悦,情感细腻动人,但她的成就并不止于此。她其后的作品在内容和技巧上都不断发展和突破,从描写生活琐事,渐渐转变为抒写家国情怀及社会世态,融入哲理,不断开拓。主要作品有《白手帕》、《红手帕》、《春之怀古》、《地毯的那一端》、《愁乡石》等。

篇一:忽然发现自己的爱情观很土气,忍不住笑了起来。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是满心满意要跟他一起“过日子”,天地鸿蒙荒凉,我们不能妄想把自己扩充为六合八方的空间,只希望彼此的火烬把属于两人的一世时间填满。

客居岁月,暮色里归来,看见有人当街亲热,竟也视若无睹,但每看到一对人手牵手提着一把青菜一条鱼从菜场走出来,一颗心就忍不住恻恻地痛了起来,一蔬一饭里的天长地久原是如此味永难言啊!相拥的那一对也许今晚就分手,但一鼎一镬里却有其朝朝暮暮的恩情啊!

爱一个人原来就只是在冰箱里为他留一只苹果,并且等他归来。

爱一个人就是在寒冷的夜里不断在他杯子里斟上刚沸的热水。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两人一起收尽桌上的残肴,并且听他在水槽里刷碗的音乐——事后再偷偷地把他不曾洗干净的地方重洗一遍。

爱一个人就有权利霸道地说:

“不要穿那件衣服,难看死了。穿这件,这是我新给你买的。”

爱一个人就是一本正经地催他去工作,却又忍不住躲在他身后想捣几次小小的蛋。爱一个人就是在拨通电话时忽然不知道要说什么,才知道原来只是想听听那熟悉的声音,原来真正想拨通的,只是自己心底的一根弦。

爱一个人就是把他的信藏在皮包里,一日拿出来看几回、哭几回、痴想几回。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迟归时想上一千种坏可能,在想象中经历万般劫难,发誓等他回来要好好罚他,一旦见面却又什么都忘了。

爱一个人就是在众人暗骂:“讨厌!谁在咳嗽!”你却急道:

“唉,唉,他这人就是记性坏啊,我该买一瓶川贝批杷膏放在他的背包里的!”

爱一个人就是上一刻钟想把美丽的恋情像冬季的松鼠秘藏坚果一般,将之一一放在最隐秘最安妥的树洞里,下一刻钟却又想告诉全世界这骄傲自豪的消息。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的头衔、地位、学历、经历、善行、劣迹之外,看出真正的他不过是个孩子—好孩子或坏孩子——所以疼了他。也因,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听他儿时的故事,喜欢听他有几次大难不死,听他如何淘气惹厌,怎样善于玩弹珠或打“水漂漂”,爱一个人就是忍不住替他记住了许多往事。

爱一个人就不免希望自已更美丽,希望自己被记得,希望自己的容颜体貌在极盛时于对方如霞光过目,永不相忘,即使在繁花谢树的冬残,也有一个人沉如历史典册的瞳仁可以见证你的华采。

爱一个人总会不厌其烦地问些或回答些傻问题,例如:“如果我老了,你还爱我吗?”“爱。”“我的牙都掉光了呢?”“我吻你的牙床!”

爱一个人便忍不住迷上那首白发吟:

亲爱,我年已渐老

白发如霜银光耀

唯你永是我爱人

永远美丽又温柔……爱一个人常是一串奇怪的矛盾,你会依他如父,却又怜他如子;尊他如兄,又复宠他如弟;想师事他,跟他学,却又想教导他把他俘虏成自己的徒弟;亲他如友,又复气他如仇;希望成为他的女皇,他唯一的女主人,却又甘心做他的小丫鬟小女奴。

爱一个人会使人变得俗气,你不断地想:晚餐该吃牛舌好呢,还是猪舌?蔬菜该买大白菜,还是小白菜?房子该买在三张犁呢,还是六张犁?而终于在这份世俗里,你了解了众生,你参与了自古以来匹夫匹妇的微不足道的喜悦与悲辛,然后你发觉这世上有超乎雅俗之上的情境,正如日光超越调色盘上的一样。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和他拥有现在,却又追忆着和他在一起的过去。喜欢听他说,那一年他怎样偷偷喜欢你,远远地凝望着你。爱一个人便是小别时带走他的吻痕,如同一幅画,带着鉴赏者的朱印。

爱一个人就是横下心来,把自己小小的赌本跟他合起来,向生命的大轮盘去下一番赌注。

爱一个人就是让那人的名字在临终之际成为你双唇间最后的音乐。爱一个人,就不免生出共同的、霸占的欲望。想认识他的朋友,想了解他的事业,想知道他的梦。希望共有一张餐桌,愿意同用一双筷子,喜欢轮饮一杯茶,合穿一件衣,并且同衾共枕,奔赴一个命运,共寝一个墓穴。

前两天,整理房间时,理出一只提袋,上面赫然写着“孕妇服装中心”,我愕然许久,既然这房子只我一人住,这只手提袋当然是我的了,可是,我何曾跑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于是不甘心地坐下来想,想了许久,终于想出来了。我那天曾去买一件斗篷式的土褐色短褛,便是用这只绿袋子提回来的,我是的确闯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了。细想起来那家店的模样儿似乎都穿着孕妇装,我好像正是被那种美丽沉甸的繁殖喜悦所吸引而走进去的。这样说来,原来我买的那件宽松适意的斗篷式短褛竟真是给孕妇设计的。

这里面有什么心理分析吗?是不是我一直追忆着怀孕时强烈的酸苦和欣喜而情不自禁地又去买了一件那样的衣服呢?想多年前冬夜独起,灯下乳儿的寒冷和温暖便一下涌回心头,小儿吮乳的时候,你多么希望自己的生命就此为他竭泽啊!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不免想跟他生一窝孩子。当然,这世上也有人无法生育,那么,就让共同作育的学生,共同经营的事业,共同爱过的子侄晚辈,共同谱成的生活之歌,共同写完的生命之书来作他们的孩子。

也许还有更多更多可以说的,正如此刻,爱情对我的意义是终夜守在一盏灯旁,听轰声退潮再复涨潮,看淡紫的天光愈来愈明亮,凝视两人共同

篇二:我们总是聚少离多,如两岸。

如两岸——只因我们之间恒流着一条莽莽苍苍的河。我们太爱那条河,太爱太爱,以致竟然把自己站成了

岸。

站成了岸,我爱,没有人勉强我们,我们自己把自己站成了岸。

春天的时候,我爱,杨柳将此岸绿遍,漂亮的绿绦子潜身于同色调的绿波里,缓缓地向彼岸游去。河中有

萍,河中有藻,河中有云影天光,仍是《国风·关睢》篇的河啊,而我,一径向你泅去。

我向你泅去,我正遇见你向我泅来——以同样柔和的柳条。我们在河心相遇,我们的千丝万绪秘密地牵起手来,在河底。

只因为这世上有河,因此就必须有两岸,以及两岸的绿杨堤。我不知我们为什么只因坚持要一条河,而竟把

自己矗立成两岸,岁岁年年相向而绿,任地老天荒,我们合力撑住一条河,死命地呵护那千里烟波。

两岸总是有相同的风,相同的雨,相同的水位。乍酱草匀分给两岸相等的红,鸟翼点给两岸同样的白,而秋

来蒹葭露冷,给我们以相似的苍凉。

蓦然发现,原来我们同属一块大地。

纵然被河道凿开,对峙,却不曾分离。

年年春来时,在温柔得令人心疼的三月,我们忍不住伸出手臂,在河底秘密地挽起。

篇三: 年轻的时候,怎么会那么傻呢?

对“人”的定义?对“爱”的定义,对“生活”的定义,对莫名其妙的刚听到的一个“哲学名词”的定

义……

那时候,老是慎重其事地把左掌右掌看了又看,或者,从一条曲曲折折的感情线,估计着感情的河道是否决堤。有时,又正经的把一张脸交给一个人,从鼻山眼水中,去窥探一生的风光。

奇怪,年轻的时候,怎么什么都想知道?定义,以及命运。年轻的时候,怎么就没有想到过,人原来也可以有权不知不识而大刺刺地活下去。

忽然有一天,我们就长大了,因为爱。

去知道明天的风雨已经不重要了,执手处张发可以为风帜,高歌时,何妨倾山雨入盏,风雨于是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找一方共同承风挡雨的肩。

忽然有一天,我们把所背的定义全忘了,我们遗失了登山指南,我们甚至忘了自己,忘了那一切,只因我们已登山,并且结庐于一弯溪谷。千泉引来千月,万窍邀来万风,无边的庄严中,我们也自庄严起来。

而长年的携手,我们已彼此把掌纹叠印在对方的掌纹上,我们的眉因为同蹙同展而衔接为同一个名字的山

脉,我们的眼因为相同的视线而映出为连波一片,怎样的看相者才能看明白这样的两双手的天机,怎样的预言家才能说清楚这样两张脸的命运?

蔷薇几曾有定义,白云何所谓其命运,谁又见过为劈头迎来的巨石而焦灼的流水?

怎么会那么傻呢,年轻的时侯。

篇四: 当我们相爱——在开头的时候——我闪觉得自己清雅飞逸,仿佛有一个新我,自旧我中飘然游离而出。

当我们相爱时,我们从每寸皮肤,每一缕思维伸出触角,要去探索这个世界,拥抱这个世界,我们开始相信自己的不凡。

相爱的人未必要朝朝暮暮相守在一起——在小说里都是这样说的,小说里的男人和女人一眨眼便已暮年,而他们始终没有生活在一起,他们留给我们的是凄美的回忆。

但我们是活生生的人,我们不是小说,我们要朝朝暮暮,我们要活在同一个时间,我们要活在同一个空间,我们要相厮相守,相牵相挂,于是我弃放弃飞腾,回到人间,和一切庸俗的人同其庸俗。

如果相爱的结果是我们平凡,让我们平凡。

如果爱情的历程是让我们由纵横行空的天马变而为忍辱负重行向一路崎岖的承载驾马,让我们接受。

如果爱情的轨迹总是把云霄之上的金童玉女贬为人间姻火中的匹妇匹夫,让我们甘心。

我们只有这一生,这是我们唯一的筹码,我们要活在一起下注。我们只有这一生,这只是我们唯一的戏码,我们要同台演出。

于是,我们要了婚姻。

于是,我们经营起一个巢,栖守其间。

在厨房,有餐厅,那里有我们一饮一啄的牵情。

有客厅,那里有我们共同的朋友以及他们的高谈阔论。有兼为书房的卧房,各人的书站在各人的书架里,但书架相衔,矗立成壁,连我们那些完全不同类的书也在声气相求。

有孩子的房间,夜夜等着我们去为一双娇儿痴女念故事,并且盖他们老是踢的棉被。

至于我们曾订下的山之盟呢?我们所渴望的水之约呢?让它等一等,我们总有一天会去的,但现在,我们已选择了从俗。

贴向生活,贴向平凡,山林可以是公寓,电铃可以是诗,让我们且来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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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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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散文集《从你美丽的流域》收了许多写儿女情长的篇什。从写作题材而言,张晓风跟其他女作家没有任何不一样,感情、亲情、友情几乎就是她的全部。但是当她起笔运笔,便完全超越了普通女人的情感。《母亲的羽衣》开头描述的是一个温馨场面,女儿入睡前,搂着母亲的脖子问:“妈妈,你是不是仙女变的?”接下来,甜蜜中有了感伤,再往下,又有了沧桑——世间每一个女子,究竟如何藏起羽衣,从仙女隐忍为平凡的母亲?张晓风写得极美,又极沉重,仿佛知悉世间所有的秘密。张晓风似乎有一种本事,再普通的物事,她总要忍不住翻过来,看看背面,甚至要透过经脉纹路去看它们在几千年前的模样。所以她写给丈夫的情书,写给儿子的诗篇,明明是写私人的感受,却似乎写尽了人类的共同情感,就连她写睡袍、围巾、绣品、油纸伞,也丝毫没有怡红快绿的娇弱之气。

张晓风始终是追求“大”的:大的格局,大的气象,大的胸襟,大的情感。她甚至是有点刻意为之了。

我读张晓风的感受,是仿佛放舟于岁月长河,溯回从之、溯游从之,追随着一路看来,千回百转,也被那百年烟波水气湿了一身。张晓风喜欢读古书,将它们视为夺地而出的思想泉脉,她这样写自我读《尔雅》:世界如此简单壮丽,如此明白晓畅,如此婴儿似的清清楚楚一览无遗。我读她,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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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张晓风散文《浪掷》

全文共 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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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是中山文艺奖、国家文艺奖、吴三连文艺奖、中国时报文学奖、联合报文学奖得主,曾经荣获十大杰出女青年。有多篇作品入选大陆及台湾中学的教科书。以下是小编带来的张晓风散文浪掷》,希望对你有帮助。

开学的时候,我要他们把自己形容一下,因为我是他们的导师,想多知道他们一点。

大一的孩子,新从成功岭下来,从某一点上看来,也只像高四罢了,他们倒是很合作,一个一个把自己尽其所能的描述了一番。等他们说完了,我忽然觉得惊讶不可置信,他们中间照我来看分成两类,有一类说“我从前爱玩,不太用功,从现在起,我想要好好读点书”,另一类说:“我从前就只知道读书,从现在起我要好好参加些社团,或者去郊游。”奇怪的是,两者都有轻微的追悔和遗憾。

我于是想起一段三十多年前的旧事,那时流行一首电影插曲(大约是叫《渔光曲》吧),阿姨舅舅都热心播唱,我虽小,听到“月儿弯弯照九州”觉得是可以同意的,却对其中另一句大为疑惑。

“舅舅,为什么要唱‘小妹妹青春水里流(或“丢”?不记得了)’呢?”

“因为她是渔家女嘛,渔家女打鱼不能上学,当然就浪费青春啦!”

我当时只知道自己心里立刻不服气起来,但因年纪太小,不会说理由,不知怎么吵,只好不说话,但心中那股不服倒也可怕,可以埋藏三十多年。

所以,年轻的孩子,连这个简单的道理你难道也看不出来吗?生命是一个大债主,我们怎么混都是他的积欠户,既然如此,干脆宽下心来,来个“债多不愁”吧!既然青春是一场“无论做什么都觉是浪掷”的憾意,何不反过来想想,那么,也几乎等于“无论诚恳的做了什么都不必言悔”,因为你或读书或玩,或作战,或打渔,恰恰好就是另一个人叹气说他遗憾没做成的。——然而,是这样的吗?不是这样的吗?在生命的面前我可以大发职业病做一个把别人都看作孩子的教师吗?抑或我仍然只是一个大年轻的蒙童,一个不信不服欲有辩而又语焉不详的蒙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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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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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晴”、“描容”、“我在”、“色识”、“三弦”一段一段不知内涵的题目,里面却深藏着不可只看表面的文学经典。

“我在”中的一篇文章“我在”使我印象深刻。我认为作者很童真、很有风趣。都长大了,出去跟团旅游,还想叫“我在”。要告诉天上、地下,所有的人有一个孩子在这里。无论亲情、友情或者爱情,所有的都是基于我刚好也在这里。“君家何处住,妾住在横塘。停船暂借问,或恐是同乡。”渺渺烟波里,只因有你在清风我在明月,只因彼此皆在这地球,而地球又在太虚,所以不免停舟问一句话,问一问彼此隶属的籍贯,问一问,昔日所生,他年所葬的故里。

这让我回忆起刚上小学时候的情景。那一天,我兴高采烈地背着书包,牵着爷爷的手,到学校上课。一位漂亮的女老师手上拿着花名册开始点名:“×××”。那个让就大声的答应:“到!”我猜测那个人当时心里一定又紧张又开心,也十分的严肃与郑重。“到”的声音一直萦绕在我的耳边,声音清脆、又悦耳。仿佛要告诉天上、地下所有的人。

快要念到我的名字了,我内心十分的紧张,双脚有些发抖,也许是我当时有些害怕。我在心里鼓励自己:“不要怕,大胆一点儿,让老师和所有的同学都认识自己不是很好吗?”老师在讲台上念着:“严梦晶。”我即害羞又紧张,而且还有那么一点开心的答了一声“到!”我的心儿像小白兔一样扑通扑通直跳,我用手摸了摸我的胸口,我做到了。

确实,现在回想起以前。我也像作者一样好想勇敢又很郑重的坐在凳子上,向天上和地下,所有的人说:“到!”让他们知道在这里有一个孩子在说话。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我认为这篇文章使我回忆起以前,回忆起那深深的一刻。我十分的喜欢这篇文章,它让我感悟了“我在”的内心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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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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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散文集里收录了许多写儿女情长的篇章,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数《母亲的羽衣》等一些文章。

《母亲的羽衣》开头描述的是一个温馨场面,女儿入睡前搂着母亲的脖子问“妈妈,你是不是仙女变的?”张晓风写得极美,又极沉重,仿佛知悉世间所有秘密。

《常常,我相想起那座山》中,让我们欣赏到她对大自然的那份狂爱和“一个人,带一块面包,几只黄橙去朝山谒水”的那种率性。“乍酱草软软的在地上摊开,浑朴、茂盛,那气势把整个山顶压住了。那种愉快的水红色,映在她的脸庞上都不自觉地热起来了!”张晓风眼中风景都是有性格的。可分为吓人的,静静的和令人怦然心动。一切水,投射到她的心境上便都有了感情。

另一篇散文《我喜欢》流露出了张晓风的真实性情。张晓风向我讲述着她喜欢的一切。她善于发现大自然社会中的真善美,向我们展示着生活中值得喜欢的种种。冬日清晨邻居的一声“早”,就会让她觉得世界是这样的亲切,空气中充满了和善。如果我们也以一颗热情的,善于接纳的心对待万物,那么它们都将变成我所喜欢的。

由一尘不染而历经炎凉沧桑直逼人世内核,仿佛自风平浪静卷入狂风巨浪,张晓风有一双宁静清澈的眼睛,那里因隐藏着百年忧患的海棠血痕而有一丝忧郁,几分愤怒,但更多的却是自信,是担当,是困顿中不失安祥,凡常里有有庄严。浩大的场景。纷繁的群象,重大的事件,在张晓风散文中并不多见,但与那些浓墨重彩的长篇巨幅相比,张晓风的散文毫不逊色地具有令人震撼的情感经验和审美情趣。

如果你也想看的话,不妨去借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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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张晓风经典散文精选:春之怀古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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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必然曾经是这样的:从绿意内敛的山头,一把雪再也掌不住了,噗嗤的一声,将冷脸笑成花面,一首澌澌然的歌便从云端唱到山麓,从山麓唱到低低的荒村,唱入篱落,唱入一只小鸭的黄蹼,唱入软溶溶的春泥--软如一床新翻的棉被的春泥。

那样娇,那样敏感,却又那样浑炖无涯。一声雷,可以无端地惹哭满天的云,一阵杜鹃啼,可以斗急了一城杜鹃花,一阵风起,每一棵柳都吟出一则则白茫茫、虚飘飘说也说不清、听也听不请的飞絮,每一丝飞絮都是一件柳的分号。反正,春天就是这样不讲理、不逻辑,而仍可以好得让人心平气和。

春天必然曾经是这样的:满塘叶黯花残的枯梗抵死苦守一截老根,北地里千宅万户的屋梁受尽风欺雪压犹自温柔地抱着一团小小的空虚的燕巢,然后,忽然有一天,桃花把所有的山村水廓都攻陷了。柳树把皇室的御沟和民间的江头都控制住了--春天有如旌旗鲜明的王师,团长期虔诚的企盼祝祷而美丽起来。

而关于春天的名字,必然曾经有这样的一段故事:在《诗经》之前,在《尚书》之前,在仓颉造字之前,一集小羊在啮草时猛然感到的多汗,一个孩子在放风筝时猛然感觉到的飞腾,一双患风痛的腿在猛然间感到的舒活,千千万万双素手在溪畔在塘畔在江畔浣沙的手所猛然感到的水的血脉……当他们惊讶地奔走互告的时候,他们决定将嘴噘成吹口哨的形状,用一种愉快的耳语的声量来为这季节命名--"春"。

鸟又可以开始丈量天空了。有的负责丈量天的蓝度,有的负责丈量天的透明度,有的负责用那双翼丈量天的高度和深度。而所有的鸟全不是好的数学家,他们吱吱喳喳地算了又算,核了又核,终于还是不敢宣布统计数字。

至于所有的花,已交给蝴蝶去点数。所有的蕊,交给蜜蜂去编册。所有的树,交给风去纵宠。而风,交给檐前的老风铃去一一记忆、一一垂询。

春天必然曾经是这样,或者,在什么地方,它仍然是这样的吧?穿越烟箩与烟箩的黑森林,我想走访那踯躅在湮远年代中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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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张晓风散文精选:孤意与深情节选

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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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缘于我的自入,我自己虽也多次从这类当面的和电话聊天中得到许多好处,但我却不赞成俞老师如此无日无夜的来者不拒。我固执的认为,不留下文字,其他都是不可信赖的,即使是嫡传弟子,复述自己言论的时候也难免有失实之处,这话不好直说,我只能间接催老师。

“老师,您的平剧剧本应该抽点时间整理出来发表。”

“我也是这样想呀!”他无奈地叹了口气,“我每次一想到发表,就觉得到处都是缺点,几乎想整个重新写过——可是,心里不免又想,唉,既然要花那么多功夫,不如干脆写一本新的…”

“好啊,那就写一个新的!”

“可是,想想旧的还没有修整好,何必又弄新的?”

唉,这真是可怕的循环。我常想,世间一流的人才往往由于求全心切反而没有写下什么,大概执着笔的,多半是二流以下的角色。

老师去世后,我忍不住有几分生气,世间有些胡乱出版的人是“造孽”,但惜墨如金,竟至不立文字则对晚辈而言近乎“残忍”,对“造孽”的人历史还有办法,不多久,他们的油墨污染便成陈迹,但不勤事写作的人连历史也对他们无可奈何。倒是一本《戏剧纵横谈》在编辑的半逼半催下以写随笔心情反而写出来了,算是不幸中的小幸。

有一天和尉素秋先生淡起,她也和我持一样的看法,她说:“唉,每天看讣闻都有一些朋友是带着满肚子学问死的——可惜了。”

老师在世时,我和他虽每有会意深契之处,但也有不少时候,老师坚持他的看法,我则坚持我的。如果老师今日复生,我第一件急于和他辩驳的事便是坚持他至少要写二部书,一部是关于戏剧理论,另一部则应该至少包括十个平剧剧本,他不应该只做我们这一代的老师,他应该做以后很多代年轻人的老师…

可是老师已不在了,深夜里我打电话和谁争论去呢?

对于我的戏剧演出,老师的意见也甚多,不论是“灯光”、“表演”、“舞台设计”、“舞蹈”他都“有意见”,事实上俞老师是个连对自己都“有意见”的人,他的可爱正在他的“有意见”。他的意见有的我同意,有的我不同意,但无论如何,我十分感动于每次演戏他必然来看的关切,而且还让怡太旅行社为我们的演出特别赞助一个广告。

老师说对说错表情都极强烈,认为正确时,他会一叠声地说:“对——抖抖抖抖抖—抖抖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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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张晓风经典散文:花之笔记

全文共 3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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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那些美得扎实厚重的,像百合、荷花、木棉,但我也喜欢那些美得让人发愁的花,特别是开在春天的,花瓣儿菲薄菲薄,眼看着便要薄得没有了的花,像桃花、杏花、李花、三色*堇或波斯菊。

花的颜色*和线条总还比较"实",花的香味却是一种介乎"虚""实"之间的存在。有种花,像夜来香,香得又野又蛮,的确是"花香欲破禅"的那种香法,含笑和白兰的香是荤的,茉莉是素的,素得可以及茶的,水仙更美,一株水仙的倒影简直是一块明矾,可以把一池水都弄得干净澄澈。

栀子花和木本株兰的香总是在日暖风和的时候才香得出来,所以也特别让人着急,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没有了。

树上的花是小说,有枝有干地攀在横交叉的结构上,俯下它漫天的华美,"江边一树垂垂发"、"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那里面有多层次、多角度的说不尽的故事。

草花是诗,由于矮,像是刚从土里蹦上来的,一种精粹的、鲜艳的、凝聚的、集中的美。

散文是爬藤花,像九重萝、茶靡、紫藤、茑萝,乃至牵牛花和丝瓜花、扁豆花,都有一种走到哪里就开到哪里的浑洒。爬藤花看起来漫不经心,等开完了整个季节之后回头一看,倒也没有一篇是没有其章法的--无论是开在疏篱间的,泼撒在花架上的,哗哗地流下瓜棚的,或者不自惜的淌在坡地上的,乃至于调皮刁钻爬上老树,把枯木开得复活了似的……它们都各有其风格,真的,丝瓜花有它自己的文法,牵牛花有它自己的修辞。

如果有什么花可以称之为舞台剧的,大概就是昙花了吧。它是一种彻底的时间艺术,在丝帷的开阖间即生而即死,它的每一秒钟都在"动",它简直严格地遵守着古典戏剧的"三一律"--"一时"、"一地"、"一事",使我感动的不是那一夕之间偶然白起来的花瓣,也不是那偶然香起来的细蕊,而是那几乎听得见的砰然有声的拆展的过程。

文学批评如果用花来比喻,大概可以像仙人掌花,高大吓人,刺多花少,却大刺刺地像一声轰雷似的拔地而起--当然,好的仙人掌花还是漂亮得要命的。

水生花的颜色*天生的好,是极鲜润的泼墨画,水生花总是使人惊讶,仿佛好得有点不合常理。大地上有花已经够好了,山谷里有花已经够好了,居然水里也冒出花来,简直是不可信,可是它又偏着了邪似的在那里。水生花是荷也好,睡莲也好,水仙也好,白得令人手脚无措的马蹄莲也好,还有一种紫簌簌的涨成满满一串子的似乎叫做布袋莲的也好,都有一种奇怪的特色*:它们不管开它几里地,看起来每朵却都是清寂落寞的,那种伶伶然的仿佛独立于时间空间之外的悠远,水生花大概是一阕属于婉约派的小词吧,在管弦触水之际,偶然化生而成的花。

不但水生花,连水草像蒹葭,像唐菖蒲,像芦苇,都美得令人发愁,一部诗经是从一条荇菜参差水鸟合唱的水湄开始的--不能想了,那样干干净净的河,那样干干净净的水,那样干干净净的草,那样干干净净的古典的爱情一一不能想了,想了让人有一种身为旧王族被放逐后的悲恸。

我们好像真的就要失去水了--干净的水--以及水中的花。

一到三月,校园里一些熬耐不住的相思树就哗然一声把那种柔黄的小花球在一夜之间全部释放了出来。四月以后,几乎所有的树都撑不住了,索性*一起开起花来,把一整年的修持都破戒了!

我一向喜欢相思树,不为那名字而是为那满树细腻的小叶子,一看到那叶子就想到"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的句子。

相思树的花也细小,简直有点像是不敢张扬的意思,可是整球整球的看去,整树整树的看去,仍然很艳很逼人。

跟儿子聊天,他忽然说:

"我们班上每个人都像一种花。"

"谢婉贞是那一种?"

谢婉贞是他觉得最不同凡俗的一个女孩。

"她是荷花。"

"为什么?"

"因为一个夏天都是又新鲜又漂亮的。"

"那你自己呢?"

"我是玫瑰,"停了一下他解释说:"因为到死都是香的。"

这样的以香花自喻,简直是屈原,真是出语惊人!

春天,我总是带小女儿去看令人眼花的杜鹃。

她还小,杜鹃对她而言几乎是树。

她不太专心看花,倒是很专心地找那种纺缍形的小蓓蕾,找到了就大叫一声:

"你看,花Baby!"

她似乎只肯认同那些"花婴",她不厌其烦地沿路把那些尚未启封的美丽一一灌注上她的欢呼!

旅行美国,最喜欢的不是夏威夷,不是佛罗里达,不是剧场,不是高速公路或迪斯尼乐园,而是荒地上的野花。在阿利桑那,高爽的公路上车行几小时,路边全是迤逦的野花,黄粲粲的一径开向天涯,倒教人怀疑那边种的是一种叫做"野花"的农作物,野牛和印第安人像是随时会出现似的。

多么豪华的使用土地的方法,不盖公寓,不辟水田,千里万里的只交给野花去发展。

在芝加哥,朋友驱车带我去他家,他看路,我看路上的东西。

"那是什么花?"

"不知道。"

"那种鸟呢?"

"不知道,我们家附近多的是。"

他兴匆匆地告诉我,一个冬天他怎样被大雪所困,回不了家,在外面住了几天旅馆,又说Searstower怎样比纽约现有的摩天大楼都高一点。

可是,我固执地想知道那种蓝紫色*的、花瓣舒柔四伸如绢纱的小花。

我愈来愈喜欢这种不入流的美丽。

一路东行,总看到那种容颜,终于,在波士顿,我知道了它的名字,"蓝水手",BlueSailor。

像一个年轻的男孩,一旦惊讶于一双透亮的眼睛,便忍不住千方百计去知道她的名字--知道了又怎样,其实仍是一样,只是独坐黄昏时,让千丝万缕的意念找到一个虚无的、可供挂迹的枝柯罢了。

知道你自己所爱的一种花,岁岁年年,在异国的蓝空下安然的开着,虽不相见,也有一份天涯相共的快乐。

《诗经》有一个别名,叫葩经,使我觉得桌上放一部《诗经》简直有一种破页而出的馥馥郁郁的香气。

中学在南部念书,校园大,每个学生都分了一块地来种,那年我们种长豇豆。

不知为什么,小小的田里竟长出了一朵小野菊--也许它的前身就跟豇豆的前身同在一片田野,收种子的时候又仍然混在一起,所以不经意时也就播在一起。也许是今春偶过的风,带来偶然的一抹色*彩。

后来,老师要我们拔野草,我拔了。

"为什么不拔掉那棵草?"

"它不是草,"我抗议,"它是一朵小野菊。"

"拔掉,拔掉。"他竟动手拔掉了它,"你不知道什么叫草--不是你要种的东西就是草。"

我是想种豇豆的吗?不,我并没有要种豇豆,我要种的只是生命。

许多年过去了,我仍然记得那丛被剥夺了生存权的小野菊。

那花,而被种在菜圃里,或者真是不幸的。

有一种花,叫爆仗花,我真喜欢那名字--因为有颜色*,有声音,而且还几乎是一种进行式的动词。

那种花,香港比较多见,属于爬藤类,花不大,澄黄澄黄的仿佛千足的金子,开起来就狠狠地开满一架子,真仿佛屋子里有什么喜事,所以那样一路噼哩啪啦地声势壮烈地燃响那欢愉的色*彩。

还有一种花的花名也取得好,叫一丈红,很古典,又很泼悍。

其实那花倒也平常,只是因为那么好的名字,看起来只觉得是一柱仰天窜起的红喷泉,从下往上喷,喷成一丈,喷成千仞,喷成一个人想象的极限。

有些花,是只在中国语文里出现,而在教科书里却不成其为花,像雪花、浪花。

所有的花都仰面而开,唯独雪花俯首而开,所有的花都在泥土深处结胎,雪花却在天空的高处成孕。雪花以云为泥,以风为枝桠,只开一次,飘过万里寒冷,单单地要落在一个赶路人温暖的衣领上,或是一个眺望者朦亮的窗纸上,只在六瓣的秩序里,美那么一刹,然后,回归为半滴水,回归入土。

浪花只开在海里,海不是池塘,不能滋生大片紫色*的、白色*的、粉色*的花,上帝就把浪花种在海里,海里每一秒钟都盛开着浪花。

有什么花能比浪花开得更巨大,更泼旺,那样旋开旋灭,那样的方生方死--却又有四季不调,直开到地老天荒。

人站在海边,浪就像印度女子的佩然生响的足环,绕着你的脚踝而灿然作花。

有人玩冲浪,看起来整个人都开在花心里,站在千丝万绪的花蕊里。

把浪说成花,只有中国语文才说得那么好吧!

我讨厌一切的纸花、缎带花和塑胶花,总觉得那里面有一种越分,一种亵渎。

还有一种"干花",脱了水,苍黄古旧,是一种花中的木乃伊,永远不枯,但常年的放在案头,让人觉得疲倦不堪。不知为什么,因为它永远不死,反而让你觉得它似乎从来没有光灿生猛地活过。

我只愿意爱鲜花,爱那明天就握不住的颜色*、气息和形状--由于它明天就要消失了,所以我必须在今天用来不及的爱去爱它。我要好好的注视它,它的每一刹那的美其实都是它唯一一次的美,下一刹,或开或阖,它已是另一朵了。

我对鲜花的坚持,遇见玻璃花便破例了;哈佛的陈列室里有一屋子的玻璃花,那么纤柔透明--也许人造花做的极好以后就有一种近乎泄漏天机的神秘性*。

也许我爱的不是玻璃花,而是那份已成绝响的艺术,那些玻璃共是一对父子做的,他们死后就失传了--花做得那么好当然也不是传得下来。

我真的不知道我是爱上那做得特别好的晶莹得虚幻的花,还是爱那花后面的一段寂寞的故事。

我爱花,也许不完全是爱花的本身,爱的是那份乍然相见的惊喜。

有一次,去海边,心里准备好是要去看海的,海边有一座小岩岬,我们爬上去,希望可以看得更远,不料石缝里竟冷不防地冒出一丝百合花来,白喷喷的。

整个事情差不多有点不讲理,来海边当然是要看海捡贝壳的,没有谁想看花,可是意外地遇上了花,不看也不忍心。

自己没有工作进度表,也不管别人的旅游日程--那朵花的可爱全在它的不讲道理。

我从来不能在花展中快乐,看到生命那么规矩地站在一列列的瓶瓶罐罐里,而且很合理地标上身价,就让我觉得丧气。

听说有一种罐头花,开罐后几天一定开花,那种花我还没有的看已经先发腻了。

生命不该充满神秘的未知吗?有大成大败、大悲大喜不是才有激荡的张力吗?文明取走了莳花者犯错误的权利,而使他的成功显得像一团干蜡般的无味。

我所梦想的花是那种可以猛悍得在春天早晨把你大声喊醒的栀子,或是走过郊野时闹得人招架不住的油菜花,或是清明节逼得雨中行人连魂梦都走投无路的杏花,那些各式各流的日本花道纳不进去的,市价标不出来的,不肯许身就范于园艺杂志的那一种未经世故的花。

让大地是众水浩森中浮出来的一项意外,让百花是莽莽大地上扬起来的一声吹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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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张晓风散文《羊毛围巾》

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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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巾都是温柔的。以下是小编带来的张晓风散文羊毛围巾》,希望对你有帮助。

所有的巾都是温柔的,像汗巾、丝巾和羊毛围巾。

巾不用剪裁,巾没有形象,巾甚至没有尺码,巾是一种温柔得不会坚持自我形象的东西,它被捏在手里,包在头上、或绕在脖子上,巾是如此轻柔温暖,令人心疼。

巾也总是美丽的,那种母性的美丽,或抽纱或绣花,或泥金或描银,或是织棉,或是钩纱,巾总是美得那么细腻娴雅。

而这个世界是越来越容不下温柔和美丽了,罗勃泰勒死了,史都华格兰杰老了,费雯丽消失了,取代的查理士布朗逊,是零零七,是冷硬的珍芳达和费唐娜薇。

惟有围巾仍旧维持着一份古典的温柔,一份美。

我有一条浅褐色的马海羊毛围巾,是新春去了壳的大麦仁的颜色,错觉上几乎嗅得到鼓皮的干香。

即使在不怎么冷的日子,我也喜欢围上它,它是一条不起眼的围巾,但它的抚触轻暖,有如南风中的琴弦,把世界遗留在恻恻轻寒中,我的项间自有一圈暖意。

忽有一天,我惯行的山径上走,满山的芦苇柔软地舒开,怎样的年年苇色啊!这才发现芦苇和我的羊毛围巾有着相同的色调和触觉,秋山寂清,秋容空寥,秋天也正自搭着一条苇巾吧,从山巅绕到低谷,从低谷拖到水湄,一条古旧温婉的围巾啊!

以你的两臂合抱我,我的围巾,在更冷的日子你将护住我的两耳焐着我的发,你照着我的形象而委曲地重叠你自己,从左侧环护我,从右侧萦绕我,你是柔韧而忠心的护城河,你在我的坚强梗硬里纵容我,让我也有小小的柔弱,小小的无依,甚至小小的撒娇作痴,你在我意气风发飘然上举几乎要破躯而去的时候,静静地伸手挽住我,使我忽然意味到人间的温情,你使我怦然间软化下来,死心踏地留在人间。如山,留在茫茫扑扑的芦苇里。

巾真的是温柔的,人间所有的巾,以我的那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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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优美散文:遇见你,唯美了时光

全文共 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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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你,唯美了时光

白落梅说过: 世间所有相遇,都是久别重逢。那么如今我和你的相遇是前世今生的缘分还是命中注定的情结?

伴随着一首首悦耳婉转的小调,脑海中那些细碎而美好的记忆碎片就挣脱束缚,慢慢拾掇粘合。你那清晰的容颜便在脑海中闪烁,发出璀璨耀眼的光芒。与你有关的点滴,穿越时空的局限,再度清晰的浮现在我眼前,那一幕幕暖心的瞬间占据着整个脑海。我想,我和你是多有缘,才能在茫茫人海中与你相遇。

仿佛一切都在冥冥之中注定好了。我心持热枕,对文字死心塌地,而你又恰好为我提供了一个展现、提高自己的平台;所以我们正好天生一对。

我们因文而结缘。在一笑姐文学艺术群里,我认识了你。我的心被你肚中那一篇篇倾尽情感所撰成的优美文字所牵动,我的眼被那一首首栩栩如生的诗歌画面所感染……欲罢不能的就轻踮了脚尖向你悄悄的靠近靠近,试图走进你,走进有你的世界。

在一睹你的芳容之后,这颗交织迷离的心就彻底被你捕获。你,博爱、婉约、诚恳、真实。尽自己的所能给文学爱好者提供着一个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板块多样、涉略广泛,宽广着我们的视野,每一次用情感幻化成的文字都能得到编辑们精彩的评析,似师长的谆谆教诲,或欣赏或鼓励……一切的一切都盈溢着温馨而美好。

邂逅左岸风,享受字里行间洋溢着的情意。冬去春来,四季交替,曼妙生辉,人间冷暖,细品生活;用从血液中流淌出来的文字谱写着生命的赞歌。以我手写我心,以我心书锦年。

走进左岸风的象牙塔,不为登顶,而是享受沿途的风景。与不相识却有着同样兴趣爱好的学者们相互交流、学习。以我手书我情,写下初心,岁月静美,一箴一笔足以。

遇见你,唯美了时光。喜欢在闲暇的午后阳光里,端坐在于窗边的电脑前,俯畏在你的胸膛,任身心被墨香萦绕。于文人墨客的笔墨中游走,细细的品味着作者笔尖下特有的细腻、灵动与飘逸,灵魂随文字起舞,安然地享受着这美好的时光。

在文字的国度里,吸芳华汲雨露,灌溉着稚嫩的文笔,日复一日的积淀浓缩,馨香的文字溢出脑海

舔舐着柔软的心房,轻握笔杆,让文字静静的在笔尖流淌,记录着一些生活的琐碎。没有过多的奢望,只为满足内心小小的渴求:用心聆听世界,用眼洞察生活,用笔雕琢时光,记下生活中的点滴。

我走进了你的世界,你住进了我的心里,从此心便不再自己,我的每一根心弦都为你颤抖。

遇见你,唯美了时光,芬芳了整个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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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描述空白的经典散文:遇见空白

全文共 11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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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眼白色的墙壁。透过玻璃看出去,一直慢慢抬头,可以看到窗外耸立的白色的高楼,真的很高很高,望不到顶。也因这高楼,没有一点阳光能斜斜地洒落进来。

放眼望去,白色的病房,白色的病床,白色的被子,白色的病号服,白色的卫生纸,一切都是白色的。白色的液体一点点从针头抽出,白色的液体一滴滴从输液瓶中流入人的体内。都是白色的。视线从输液瓶中落下,看见床头柜上放着一个不知被谁咬了一口的白色杨桃。眼睛,似乎已不会分辨出其他颜色,只有白色。

这是第几天了。百无聊赖地翻弄着白色的书页,看着一本叫做收纳空白的书。看了许久视线只停留在一行?不,恰巧相反,看了不多时,书已翻过了一半,然而内容,半点也没有印象。一片空白。

这是第几次了。从中医院,到北京协和医院,再到区医院。奶奶在病床上半梦半醒着,日复一日。医院外,老家的床上,还躺着已经卧床许久不起的爷爷。吃喝拉撒都在床上。日常生活不能自理,不能走路,甚至已经不能站立。只是送去一包包白色的尿不湿,心里涌出白色的泪水。人老了,和出生不足月的小孩,有什么分别。

当年的爷爷奶奶,是这么照顾我的父母的么。一日三餐送饭,白天守液,晚上守夜。聊天洗漱擦拭清理排泄物。貌似,尽职尽责。可是,兄弟与兄妹之间,是不应该有抱怨有争吵的吧。哪个父母,又抱怨过自己刚生出来的什么都不能自理的婴孩儿呢。

我挣钱了,白花花的,为数不多的几百元。花去一半,为父亲买了一箱广告上说的天花乱坠的黄金酒。是父亲一直想要尝尝的酒,是我一直想买给他的酒。他很高兴。眼睛眨啊眨,明黄色的液体,怎么变成白色了呢。

当父母垂垂老矣,躺在白色的病床上,我会悉心伺候,没有半点埋怨并心存感激么。作为独生女的我,自然是不会和兄弟姐妹们争吵怎么轮值,由谁出钱的问题。可自己一个人,会不会更怨呢。我不想变成那样的人。如果我也嫌弃父母事情太多,躺在病床上的父母会不会忽然想到曾经的他们对父母的态度呢,他们会不会后悔,他们会不会忽然了解理解老人的思想与感受呢。

人老了思想是不是会变,很多年轻时懂的事情老了都不懂了。年轻的时候一点也不迷信,绝不会相信什么耶稣什么老天爷什么养生堂什么命运,可是老了,怕死了。明明知道是假的,是骗人的,是不能治病根的,可是无论花多少钱花多少时间都愿意去试验。可这样的话,明明比较轻的病,一直折腾也会变中的。年轻的我们,不是都很清楚么。老了,究竟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还是宁愿用糊涂来自欺欺人。

满脸皱纹的我,半梦半醒地躺在白色的病床上。闭上眼,一片空白;睁开眼,满眼白色。我看着窗外耸立的白色的高楼,看着坐在病榻前不时抬头看看瓶内液体的孙女。她在看一本叫做收纳空白的书。我老了,儿子虽然照顾着我,可我知道他对我的不满,而孙女对我,就像我还是孙女的时候的想法差不多吧。

一甲子,一轮回,恍如一梦。其实,不过一片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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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张晓风散文《不知有花》

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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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过花潮花汐而不知有花。以下是小编带来的张晓风散文《不知有花》,希望对你有帮助。

那时候,是五月,桐花在一夜之间,攻占了所有的山头。历史或者是由一个一个的英雄豪杰叠成的,但岁月对我而言,是花和花的禅让所缔造的。

桐花极白,极矜持,花心却又泄露些许微红。我和我的朋友都认定这花有点诡秘——平日守口如瓶,一旦花开,则所向披靡,灿如一片低飞的云。

车子停在一个小客家山村,走过紫苏茂生的小径,我们站在高大的桐树下。山路上落满白花,每一块石头都因花罩而极尽温柔,仿佛战马一旦披上了绣帔,也可以供女人骑乘。

而阳光那么好,像一种叫“桂花蜜酿”的酒,人走到林子深处,不免叹息气短,对着这惊心动魄的手笔感到无能为力,强大的美有时令人虚脱。

忽然有个妇人行来,赭红的皮肤特别像那一带泥土的色调。

“你们来找人?”

“我们——来看花。”

“花?”妇人匆匆往前赶路,一面丢下一句,“哪有花?”

由于她并不求答案,我们也噤然不知如何接腔,只是相顾愕然,如此满山满林扑面迎鼻的桐花,她居然问我们“哪有花”。

但风过处花落如雨,似乎也并不反对她的说法。忽然,我懂了,这是她的家,这前山后山的桐树是他们的农作物,是大型的庄稼。而农人对他们作物的花,一向是视而不见的。在他们看来,玫瑰是花,剑兰是花,菊是花,至于稻花桐花,那是不算的。

使我们为之绝倒发痴的花,她竟可以担着水夷然走过千遍,并且说:

“花?哪有花?”

我想起少年游狮头山,站在庵前看晚霞落日,只觉如万艳争流竞渡,一片西天华美到几乎受伤的地步,忍不住转身对行过的老尼说:“快看那落日!”

她安静垂眉道:“天天都是这样的!”

事隔二十年,这山村女子的口气,同那老尼竟如此相似,我不禁暗暗嫉妒起来。

不为花而目醉神迷、惊愕叹息的,才是花的主人吧?对那大声地问我“花?哪有花?”的山村妇人而言,花是树的一部分,树是山林地的一部分,山林地是生活的一部分,而生活是浑然大化的一部分。她与花可以像山与云,相亲相融而不相知。

年年桐花开的时候,我总想起那妇人,那位步过花潮花汐而不知有花的妇人,并且暗暗嫉妒。(张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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