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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人民的名义丁义珍小说结局
全文共 380 字
+ 加入清单反腐题材电视剧逐渐淡出荧屏。近年,国家反腐工作大力推进,对于官员工作和生活作风的要求标准愈加细化,全社会都在关注反贪成绩,都在呼唤“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清廉官风。
在第一个案子侯亮平和陈海同时展开追查一个贪污案,侯亮平那边非常顺利的在进行着,但是陈海这边要汇报给上级的太多,所以严重拖慢了抓人的进度,最后丁义珍成功坐飞机逃往美国洛杉矶,但是经过调查,说丁义珍当时是因为接到一个电话之后才走了的,所以陈海他们怀疑有内鬼。
《人民的名义》打电话给丁义珍的内鬼很多人怀疑是李达康,因为丁义珍是他带出来的,但是真的不是他,看到后面他其实是一个好官来的,猜测打电话给打电话给丁义珍的是高育民,那个冲电话卡进马桶的也是他,因为只有他和李达康离开过,如果不是李达康,那么就是他了。
2.《人民的名义》里面贪官的人物原型都有谁?
3.人民的名义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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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千山记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3630 字
+ 加入清单冯飞羽提醒过江行云,不要与那种臭名昭著的女人来往,江行云不以为意,结果,祸端就由莉莉亚公主而起。
不是别个原因,莉莉亚公主看上了黑发黑眸的冯飞羽,她愿意用自己的贴身男仆交换冯飞羽,让冯飞羽去做她的贴身男仆。倘冯飞羽是个轻薄人品,估计也不会太在意莉莉亚公主的提议,毕竟这位金发碧眼的公主生得皮肤雪白,一流美貌,虽不及江行云,但也腰肢轻软,胸脯高耸,尤其那一袭薄纱刺绣的束腰长裙,将莉莉亚公主的七分美貌衬托到了十分。
多少贵族青年都以成为莉莉亚公主的入幕之宾而倍感荣幸,甚至会有勇士为一亲莉莉亚公主芳泽而与人生死决斗,不知是不是看多了当地人的金发碧眼,莉莉亚公主相中了冯飞羽神秘的乌发黑眸,以及那不输当地男子的修长挺拔的身量。莉莉亚公主原是想召冯飞羽服侍她一回,她差自己的男仆给冯飞羽送去了不菲的礼物,冯飞羽没收,而后,不论莉莉亚公主如何明示暗示,冯飞羽就如同个瞎子一般,对莉莉亚公主视而不见。
莉莉亚公主同江行云抱怨,江行云笑道,“殿下这般聪颖之人,如何就不明白,凡轻而易举得到的,必是廉价的。”
莉莉亚公主皱眉想了想,道,“你是说,冯是故意对我视而不见。”
江行云但笑不语,她明白莉莉亚公主的性情,这位公主凭仗财富与美貌,在贵族男青年中向来无往不利,故而,这位公主是极为骄傲的,她尤其不喜有男人在自己同前玩弄心计。江行云这般说,莉莉亚公主也就暂歇了对冯飞羽的心思。江行云也提醒冯飞羽低调一些,冯飞羽想了想,与江行云商量着,他干脆去柏尔温船长那里拜访,柏尔温船长近来准备第二次远航出海之事,但,老船长的游说似乎不大顺利,前些日子让仆人送信过来时,信中还提及此事,冯飞羽不耐烦莉莉亚公主之事,偏生眼下是在人家地盘儿上,一时回不得东穆,冯飞羽也知人在屋构檐下的道理,不过,他避一避也就罢了,更多的事,他绝不可能答应莉莉亚公主的。
江行云并未反对这个提议,倒让冯飞羽有些讶意,他还以为江行云得劝他从了莉莉亚公主呢,毕竟,这种事还真说不上男人吃亏。而江行云那种为送目的不择手段的政客作风,冯飞羽亦是深知的。见冯飞羽那错愕模样,江行云微微一笑,“我们这样努力的出人投地,不外乎要在不想笑的时候可以不笑,在想说不时可以直接说不罢了。这事虽与男人说不上什么损失,但你既不愿,何需勉强。起码在我眼里,你不是个能勉强的人。”
冯飞羽道,“莉莉亚公主不是第一次见到我,此事蹊跷。”
“我知道,你先离开这里,我自有法子让莉莉亚打消念头。”让冯飞羽带上仆人,坐上马车便去了柏尔温船长的小庄园。
冯飞羽一走,江行云干脆让庄园的管家去在外头搜罗了几个俊俏的小伙子,经过专业训练后,请莉莉亚公主来她庄园度假,将这几个小伙子带出来,莉莉亚公主果然心喜,相中了其中一位,一夜*之后,莉莉亚公主对于江行云的礼物显然很满意,就此不再提冯飞羽之事。
莉莉亚公主之事令江行云的心里响起警钟,此地绝非久留之地。
且,莉莉亚公主也绝非可靠之人。
面对此地贵族的追求,江行云时常拿冯飞羽做个挡箭牌,这当然是假的,但她明明白白的向外宣示过,冯飞羽是她的人。莉莉亚公主明知此事,还向她索要冯飞羽,明显未将她放在眼里。
这样轻视于她的人,江行云可是不会上赶着再去奉承莉莉亚公主的,江行云转而将目光投向莉莉亚公主的同父异母的弟弟艾伦公爵。艾伦公爵没有莉莉亚公主的美貌,事实上,他于整个王室都是一个异类,因为在王室普遍的美貌之中,竟有艾伦公爵这样相貌平平的人存在。艾伦公爵非但相貌寻常,他个子不够高,平淡无奇的五官,面上有些雀斑,寡言鲜语,并不受国王父亲的宠爱。但,江行云知道这位公爵学识渊博,并且对大海充海野心,艾伦公爵是为数不多的向江行云请教过东穆文化的王室成员。
初时,江行云一直将艾伦公爵视为第二合作对象,这并不是艾伦公爵哪里不比莉莉亚公爵,实际上,艾伦公爵论智慧远胜莉莉亚公主。只是,艾伦公爵于王室实力低微,他纵有心,也没有实力与地位资助柏尔温船长再一次出海的。但,如今江行云对莉莉亚公主生隙,艾伦公爵自然就成了江行云眼中的第一合作对象。
江行云不过微微示意,艾伦公爵就对江行云发出邀请,邀请江行云参加他的私人宴会。江行云一袭宽袍广袖、衣袂翩翩的去了,与艾伦公爵互行过礼后,艾伦公爵赞美道,“如此华服美人,委实令人对于那片神秘国度充满向往。”请江行云去小客厅说话。
二人坐下,庄园的仆人端来调入蜂蜜的鲜牛乳与新出炉的酥点,江行云轻呷一口香甜牛乳,笑道,“每次受到公爵阁下如此热情招待,我都会误以为公爵阁下对我充满善意。”
艾伦公爵微微侧开头,额前一缕金发随着他的动作滑动,艾伦笑道,“我对夫人的诚意,上帝可知。”
江行云将盛在牛乳的银杯放下,看向艾伦公爵那双浅蓝的眸子,道,“那么,阁下为何要挑拨莉莉亚公主对我的人动手?”江行云绝不是傻子,艾伦公爵干的那些事,她已尽知。
艾伦公爵哈哈一笑,“我只是想让夫人认清我的姐姐莉莉亚是何等愚蠢罢了,她那样浅薄的智慧,如何配得上夫人的雄才伟略。她既不知远航的意义与艰险,亦不知夫人何等智慧,她的脑袋里除了男人还是男人,夫人这般眼光,为何要选那样的合作者,请相信我,我比我的姐姐更适合夫人的远志。”
无耻是无耻,好在还有坦诚的优点。
江行云腰身微侧,双腿交叠,看向艾伦公爵,道,“在我的国家有句话,静若处子,动若脱兔。形容公爵阁下再恰当不过,公爵阁下既然出手,想必已有全盘计划。”
艾伦公爵除了坦诚,还有个直接的优点,他完全不似当下贵族说句话要拐一百八十道弯的委婉,艾伦公爵正色道,“我可以资助柏尔温的船队,也可以送夫人回国,但,我需要夫人将海上辩认方向的法子如实相告。”
江行云微笑,“先说第一点,公爵你的封地相当贫瘠,并无多少出产,我想,依公爵的身家,怕是没有办法完全资助柏尔温船长。”
“我自然不会无所准备。”艾伦公爵道,“夫人可能还不知道,我的舅舅艾布尔已于近日前在自己的国家登基为王。”
江行云笑,“恭喜公爵阁下。”
艾伦公爵道,“艾布尔舅舅一直对海外有着极为高昂的兴致,我可以说服舅舅一并资助柏尔温船长。”
“这将是足以载入史册的英明选择,阁下真是一位幸运的人,您无疑将成为这个国度的英雄物。”江行云道。
艾伦公爵笑,“看来,夫人对我们的合作没有异义了。”
江行云笑,“我很乐意听一听公爵阁下的细节,您也知道,这是一趟多么危险的行程。虽然成功就预计着巨大的收益,但同样,葬身鱼腹也是航行中的可能性之一。”
艾伦公爵灿烂的笑容让他那张平淡无奇的脸孔都生动许多,他道,“那么多贵族小姐夫人加起来也不及夫人万分之一的智慧。”
“我也只与可以同我匹敌的人合作。”
艾伦公爵哈哈大笑,他本就是个擅于言辞讨好的,不预今日棋逢对手,江行云的话显然令艾伦公爵开心。与艾伦公爵这样已经拥有实力且已拥有智慧的合作者合作无疑是再正确不过的决定,当然,江行云再一次拒绝了艾伦公爵的暧昧,艾伦公爵惋惜又哀怨的看向江行云,江行云道,“许多人已拥有难得的珍宝,却还要觊觎那些不属于自己的,我相信阁下不是这样的人。”艾伦公爵早有妻室,只是因不受其父喜爱,艾伦公爵的妻子只是一个侯爵的女儿。侯爵之女,明显有些不能与艾伦公爵的身份相匹配。
不过,江行云连冯飞羽都不会勉强,她又岂会让自己成为艾伦公爵的情人。
江行云与艾伦公爵私下达成协议,没有不知会冯飞羽一声的道理,冯飞羽却是遇到了麻烦,他与莉莉亚公主委实有些孽缘,或者不是冯飞羽的孽缘,艾布尔国王陛下登基之事影响到了老国王对于储位的选择,尽管老国王对于莉莉亚公主的兄长亚度王子依旧宠爱,但由于艾布尔国王强势要求,老国王不得不为艾伦公爵更换了一块富庶的封地。而江行云与艾伦公爵的亲近显然令莉莉亚公主极为不喜,她对此视为背叛,尤其在知道冯飞羽与柏尔温船长去艾布尔国王陛下的王宫做客的事后,莉莉亚公主将自己一向宠爱的贴身男仆放到马车送给江行云,要求交换冯飞羽去做她的贴身男仆。
江行云道,“冯不是我的男仆,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属下,我的情人,恕我不能将他用于交换。”
莉莉亚公主立刻诬陷江行云偷了老国王送她的宝石花冠,要求老国王削去江行云的爵位并且立刻逮捕冯飞羽。艾伦公爵干脆送江行云去自己舅舅的国度做客,同时搞定了莉莉亚公主。
艾伦公爵笑道,“夫人太过紧张冯了,他当然出众,但夫人完全可以用上次的手法安抚莉莉亚。”
江行云道,“愚蠢实在是一种让人完全失去耐心的品质。”
艾伦公爵非常认同江行云这话,他问江行云,“夫人拒绝我,是因为冯吗?”
江行云微微一笑,“并不是。”
艾伦公爵天空一样湛蓝的眼睛里有些不解,“除了容貌上无法与夫人匹配,我相信,其他方面我完全可以令夫人满意。”
“在我的国度,忠贞是一种美德。”江行云诚恳道,“阁下已有妻子,在我的国度,高贵的人不能与有妇之夫发生感情。”
艾伦公爵惋惜一叹,他现下还要借助侯爵的力量,他不能与自己的妻子离异。艾伦公爵轻声道,“我与夫人的协议,还望夫人不要令第三人知晓。”
江行云点头,知他防的不是别人,正是艾布尔国王,这就是政客了。
有艾布尔国王的支持,柏尔温船长的航行计划非常顺利,当与冯飞
篇2:欢乐颂小说谭宗明结局
全文共 658 字
+ 加入清单《欢乐颂》是由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山东影视制作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的都市职场女性剧,那么欢乐颂小说谭宗明结局是什么?大家不妨来看看小编推送的欢乐颂小说谭宗明结局,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欢乐颂》老谭绝对是剧中最大的boss,是一个生意界传奇人物,晟煊集团CEO,安迪回国就是 谭宗明安排的。第一集剧情当中,王子文饰演的曲筱绡看到了安迪开的豪车,好奇安迪是什么人,于是派自己的好友姚滨调查安迪的背景,用姚滨的话说,“谭宗明 这种人我们惹不起!他动一动眉毛上海不知道有多少公司会倒闭呢!”
谭宗明和安迪表面上是好朋友,同时也是同事,老谭是安迪的顶头上司,不过在小说当中谭宗明应该是喜欢安迪的,只是一直没有表白,两个人最终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友。在小说当中,老谭喜欢安迪,但是内心不够强悍,所以放弃近水楼台先得月,退而选择成为蓝颜知己。奇点看出老谭对安迪的感情了。
老谭是地球人,可是如果真的可以和安迪在一起的话就可以变成火星人,老谭真的对安迪不错,也和包子一样有暖暖的怀抱,所以两个人一直没有在一起。《欢乐颂》谭宗明结局肯定没有和安迪在一起,谭宗明的圆滑世故是他的优点,也是他的缺点,他和安迪注定只能成为好朋友。
安迪一直把老谭当做最好的朋友,在安迪的心中,他是好老板,也是好朋友,两个人之间无话不谈,但是可惜的是永远不会成为恋人。 在电视剧当中,两个人虽然不是官配,但是很有爱,而且cp感绝对爆棚。《欢乐颂》谭宗明结局没有和安迪在一起,但是两人之间的关系也没有那么简单,老谭对安迪的感情已经超越了友情,但是却一直没有变成爱情。
篇3:小说诸天万界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066 字
+ 加入清单天嗔非常清楚,这一次的献祭,绝对能够整个下界带来灭顶之灾。
两大霸主虽然在下界已经沉寂漫长的岁月,但将自己的根本魂魄献祭给天宇,所造成的威力有多大,可想而知。
所以他觉得,许道颜这一击,根本无效。
哪怕他能够看出其中的不凡。
在许道颜的体内。
苍卫所布下来的献祭大阵,在这一刻,全面爆发。
真空碑,虚空碑全部催动。
融入到众生之剑当中,来自苍卫的血脉,遥远的地方,似乎有一对眼眸张开,将它的力量加持在其中。
“破碎天宇。”
众生之剑,横击天宇通道,真空碑,虚空碑,结合苍卫献祭大阵,在这一刻,全面爆发。
所有的力量攻伐,都需要天地通道来承载。
许道颜自然深知这一次攻伐威力之恐怖。
所以他并不打算硬撼这一次的大术。
而是施展自己所领略出来的术法,破碎天宇,攻伐天宇通道。
众目睽睽之下,天宇通道被撕裂,真空碑与虚空碑同时融入到一片通道当中,引出千上万个通道。
一处处混沌的漩涡,疯狂吞吐,失去了通往永恒神庭的通道,这一击攻伐,直接分流到诸多个空间去。
来自天贪的自我献祭,攻伐,全部都被引流到其他的通道当中。
看到这一幕,天贪的意念,发出不甘的怒吼:“许道颜!”
他知道,自己这一次献祭的攻伐,彻底失败了。
来自天贪一部分的献祭力量攻伐,强强攻伐在众生之剑上。
承载了几次,众生之剑破碎,炸成劫灰。
与此同时,破碎天宇的大术也被波及得更广泛,几乎将天贪的攻伐引流到千万道空间,使得芸芸众生躲过一劫。
天嗔的脸色变得非常的难看,这种术法他从来都没有见过,如同一来,短时间内,天宇与下界的通道被断绝。
至少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够恢复过来了。
“天贪,天痴,迟早有一点我会拿着许道颜跟侠尊的人头来祭奠你们的。”天嗔看着下界一片混沌,通道被破碎。
成千上万的通道,让他根本看不清永恒神庭接下来发生什么事。
许道颜大口咳血,众生之剑,是他一生的积淀。
所得的一切,全部都炼入其中。
不管怎么样,能够保住永恒神庭最后的这些生灵,也算是值得。
他的脸色苍白,受到的反噬,让许道颜心神摇曳,本源近乎都快要枯竭,是因为破碎天宇这一大术的攻伐太可怕了。
整个永恒神庭的星空,处处狼藉。
永恒神庭彻底渡过这一次危难。
天蛮族则是开始逃散,毫无疑问,这一次的侵略,注定失败。
永恒神庭一部分精锐,联合荒宇族的人,进行追杀。
一部分留下来固守。
到处都漂流这残碎的尸骨,这一战太过惨烈了。
许道颜用自己的月眼阳眸查探,看到依据尸体,她脸上是一张面具,已经破碎,露出一张清秀的脸庞,怪女,她也陨落了。
相柳念奴,与自己的关系不错,她的身躯出现两个巨大的血洞,死不瞑目,魂魄消融……
天光子被腰斩,然而他的魂魄也被斩碎。
六指剑圣,北斗,天元,万帝,孔雀天子,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在这一场与天蛮族的对抗,或是在天痴的献祭重被波及,陨落了。
怀旭他连续死了八次,在第九次他没有死,但似乎已经耗尽一切力量,但依旧直挺挺站在星空之中,在他体内有诸多暗伤,只怕很久之后才能够养得过来。
断的元魔骨剑断裂,初代石图也破碎了,他一身是血,目光已经有些呆滞。
昔日的诸天万圣,如今活下来的只有八百人。
苏惊圣站在星空中,沉默不语。
刑天氏一脉,死伤惨重,这一次他们都是站在最前线。
许天行断掉一臂,吴冕深受重创,许寒食头颅被斩,也幸好华言雪即使救治,才避免伤亡,但也伤及魂魄,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够养过来。
偌大的青樽楼,如今也变得很残破,紫林浑身淌血,来自青樽楼所有老一辈存在,尽数陨落。
紫王军府彻底消失了,老紫王燃烧尽自己最后的一滴血。
紫流离带着紫萧活了下来。
狻猊小兽关键时刻,带着石蛮躲过一劫。
田甜在中央皇朝之中,治理一方,也幸存下来。
白燕儿率领古龙族一脉,大战星空,眼下损失惨重,所剩之人不过千人。
聂沛儿于星空中,击杀上千名永恒境的存在,留下赫赫威名,然而她身上却也有诸多暗伤。
朱清凝战死星空,烧死诸多天蛮族人。
星葵带着星辰族,坐镇中央皇朝,承载诸多天蛮族的攻伐,立下巨大的战功。
大羿流寒近乎力竭,手已经握不住弓了,虽然踏入了半步永恒的境界,但是能够战到这一步,没有人俄可以想象。
永恒神庭的星空,一片狼藉。
各族,各大势力都拼尽全力,每个人都想活下来。
他们凭借着自身的努力幸存。
然而眼下,还有诸多黎民百姓生存在水深火热之中。
所有的天意陨落,失去了秩序,没有人来执掌,天地大道规则紊乱,自然有诸多灾劫降临。
尤其那些消亡的天意,残存的力量自主形成的土地,无时不刻都在变化当中。
红豆早就看到这一幕,她此刻正在全力救助这些黎民百姓。
在浩瀚的星空当中,她牵引着各大诸天所化的土地,将它们逐渐聚拢在这一起。
这些天意都在被斩杀之前,尽可能的保护那些无辜的生灵。
轩辕,苏若邪,鸿蒙帝君等一批人,都在帮忙执掌每一片土地的秩序,避免更多的黎民百姓伤亡。
红豆以自身为中心,体内的天宇毁灭树根茎,讲这些诸天土地贯连在一起,并且将自身力量融入其中。
“红豆,你要化为天意?”许道颜神色复杂。
“是啊,不然呢?如果我不怎么做,这些生灵就会死,我们做了那么多,不就是为了让他们活着吗?”红豆的身体,被一团团华芒所包裹,她的力量非常的强大,足以包容每一片土地上的力量。
因为她与许道颜已经结为道侣,而许道颜曾经汲取诸多天意的本源力量,只见红豆力量所波及之处,风调雨顺,天灾消散。
在这一片星空中,又有一处全新的天地孕育而生。
在这天地的中央,有一株来自天宇的古树,扎根其中,守护无数众生。
距离与天宇霸主那一战,不知道过去多少岁月。
这一处诸天,地域广泛,非常强大。
每一片地域,都有他们先祖所留下来的意志传承。
红豆所演化出来的世界,她保留着众多天意所留下来的一切,让天地众生去体会其中造化。
这些年来,天宇通道逐渐被修复。
侠尊带着许道颜的承诺,带着圣阳昊帝的魂魄以及陨落幽眼回到天宇当中。
许天行觉得亏欠吴冕太多,两人前往更遥远的星空,不理会世事。
许寒食接掌中央皇朝,并且融入自己诸多的想法。
小天师与素问经过当日一战,受创严重,隐居在这一片天地的一域,曾经多宝天所在的地方,很少出世。
华言雪行走天下,将自身医者仁心开枝散叶。
吴小白成为墨家至尊,掌器宗之主,代侠宗之主。
元宝则是成为玄宗之主,并且与这一片天地有异常紧密的交织,能够在第一时间知道天地灾劫,他贯连自然奇局。
孙灵与石云两人成婚,许道颜前往祝贺……
不知道多少岁月就这样过去,无数年来,有无数人飞升天宇。
人来人往。
石蛮与狻猊小兽云游天下,很多人都知道,她心里有一个人,喜欢了很久很久。
直到有一天,在星空中有一处墓冢里面,有一座碑文,在上面写着她心里的许多话儿,却没办法对他说,因为她知道自己说了,他会为难的。
青樽楼不复存在,紫林乃是曾经紫氏皇族所留下来的祖血,但她却独守一方。
早些年,吴小白与元宝没少去劝嫁,但却都是劈头盖脸被骂回来。
苏惊圣当上刑天氏的主宰,天宇战臂完全恢复。
聂沛儿行走天地之间,黑暗之中,默默守护着,斩杀一切对此地窥视的敌人。
这一片全新的世界,叫南国天。
天意叫红豆。
在这一片天地的中心。
这里没有几个人能够接近,乃是天地本源之所在。
但是有一个传说,南国里面有一个守护者,如果没有他。
就没有南国的存在,他叫许道颜,伴随着岁月的迁徙,能够见到的他越来越少。
有一株天宇古树。
古树旁边有个人,他在这里度过多少岁月,已经数不清了。
繁华似锦,叶落归根,从古树后有一名女子,身着黑衣,眸如黑莲,她坐在其身旁看着他,盈盈一笑:“你真的不打算离开吗?天宇可是有不少人在等着你。”
“在这里陪你挺好的。”他的眼眸,一如太阳,一如月亮,流转阴阳,天地五行汇聚,看向异常遥远的地方,那个地方叫过去:“记得当年我对你说过,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就陪你,看星辰生灭,天地混沌。”
篇4:小说《北京北京》大结局
全文共 3786 字
+ 加入清单小长城酒家的店面真的很长,五张长条桌子从东到西连续摆成长长的一溜,周围坐满了三十多个各色男女,丝毫不影响酒家其他客人进进出出。
这个二零零一年春节前夕的大酒局是一个做电子书的网站组织的,请的都是知名作家,我一个都不认识。二零零零年春节,网站正火的时候,他们春节团拜的酒局是在人民大会堂办的。一年下来,旧钱烧得差不多了,新钱还没到来,于是强调做事要低调,找了一家公司写字楼附近的小馆子。
前两年我在美国上MBA的时候,百无聊赖,写了我第一个长篇小说,内容和小红、小白、辛荑没有多少联系。我辗转托人找到这个网站的主编王含,他看了说,好东西,绝对大气象,这个电子书网站正在转型,要走网上和网下结合的道路,他说,他决定把出版我这本小说当成公司转型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王含主编邀请我春节前见面,签合同,顺便吃个饭。一桌子三十多个人,他是我唯一一个认识的。其他的人,男的基本都挺老,女的基本都挺小,我想都是吃文字饭的吧,介绍时,无论男女,我一一点头或者握手,叫,老师,说,久仰久仰。
酒局从下午五点钟开始,现在已经是十点了。吃残的饭菜撤掉,新的菜还在陆续地上来,川粤鲁淮阳湖南贵州,什么菜系的都有,都像味精一样鲜美,都像鸡精一样鲜美。空啤酒瓶在旁边已经堆了四箱,和某些小个儿女作家的胸口一样高。
因为谁也不认识,不知道聊什么,我在和左边一个中年白圆胖子以及右边一个中年黑圆胖子闷头干小二锅头。这是四年以来,我第一次重沾烈酒,发觉二锅头还是只适合干杯用,把人迅速搞高或者搞倒,迅速分出彼此抗酒精击打能力的高低,如果慢慢品,二锅头比福尔马林更难喝。
左边的白圆胖子说二十年前他上大学读英语专业的时候,是个清癯的白衣少年,对面坐着喝酸枣汁的一个浓妆少女表示严重不信,白圆胖子从裤裆里掏出钱包,过程中露出比脸更白的肚皮,微微带毛。钱包里的确有一张旧彩照,和他的身份证在一个夹层,里面一个麻秆一样的少年,戴大黑眼镜,穿发黄的白衬衫。我从不主动看电视,好像还是在电视里见过这个白圆胖子。
他的广告有一个特点,看过之后,对他的印象非常深刻,但是从来记不住广告试图推销的是什么。其中有一个广告,他好像演一个中年男人,表情极其庄重,好象急于证明没有和演妈妈或是演女儿的演员有过任何不正当关系似的。另一个广告,他好象跑到一个巨大无比的胃里去折腾,他穿一身紧身衣,饱满而灵动,特别是一脸坏笑,怎么看怎么觉得是一个精虫。
右边的黑圆胖子比白圆胖子害羞,刚坐下来的时候几乎不说话,小二锅头让他慢慢从壳里钻出来。一个小二锅头之后,他的表情开始舒展,两个小二锅头眨眼睛,三个小二锅头哼小曲,四个小二锅头开始抓旁边坐着的姑娘的手。姑娘误以为他喝高了,也不恼,也不把手抽出来,任由黑圆胖子抓着。
黑圆胖子把喝空的小二锅头瓶子整齐地在他面前摆成一排,我问,我们为什么不喝大二锅头呢,反正你我几乎已经喝掉了两瓶大二锅头。黑圆胖子反问,你为什么用避孕套而不是大塑料袋?我说,真有道理啊,我怎么没想到呢?
我也把我喝空的小二锅头瓶子在自己面前摆成一排。
透过绿莹莹的小二锅头瓶子,我看到长长的酒桌对面,男男女女的脸,有些变形,眼睛越过他们,我看到酒家的玻璃窗户,窗户外的麦子店西街。街上偶尔职业女性走过,她们穿着纯白色的羽绒服、白色袜子、白色的皮靴,像是一根奶油雪糕,在北京的冬夜里非常耀眼,她们真的很甜美吗?她们冷不冷啊,她们要不要喝几口小二锅头,这么晚了,还有人吃雪糕吗?
绿莹莹的小二锅头瓶子,是我的望远镜,绿色的水晶球。
我的眼睛沿着东三环路,看到麦子店以南的一个叫垂杨柳的地方,我出生在那里。从我出生,我从来没有在那里见到过一棵飘拂着魏晋风度和晚唐诗意的垂柳,杨树爬满一种叫洋剌子的虫子,槐树坠满一种叫吊死鬼的虫子,满街游走着工人阶级,衣着灰暗眼大漏光,怎么看怎么不像这个国家的主人。苦夏夜,男的工人阶级赤裸上身,女的工人阶级大背心不戴奶罩,为了省电,关掉家里噪音巨大的风扇,或坐或站在杨树槐树周围,毫不在意洋剌子和吊死鬼的存在。我每天走354步到垂杨柳中心小学上学,走354步回家吃饭。
我小学二年级的一天,学校组织去人民印刷机械厂礼堂看《哪吒闹海》,从垂杨柳中街一直走到垂杨柳南街的最东端,作为小朋友的我们两两手拉手走,整整1003步,真是遥远,我的手被拉得酸痛。电影散场,我站在垂杨柳南街上看旁边的东三环南路,当时还没有任何立交桥,三环路是好大一条河流啊,一辆辆飞奔而过的212吉普、130卡车都是一团团的河水,河的对面是人民印刷机械厂的厂房,像个遥远的另外的城市。
海要比这大河更凶猛,我想,龙王真是可恶,哪吒的脑子也一定被驴后蹄子踢了,怎么能闹得过海。我长大了,仰面躺下,成为一条木船,xxxx竖起,内裤就是风帆,西风吹起,我就扬帆而去,横渡这大河,脱离北京。
我的眼睛沿着长安街,看到麦子店以西的东单北大街,我的xxxx在那里生长成粗壮的帆船桅杆。我听见辛荑狂敲我干面胡同那间平房的门,他狂喊,秋水,你在吗?这两个星期你都去哪儿了?小红在屋里吗?你知道小红在哪儿吗?你别不开门,我不是校领导派来的,我不是抓奸的,我祝福你们。小白也没跟着我,我一个人。
小红,你在吗?小白说,你不和他好了,你爸心脏病发作了,在仁和医院CCU(心脏重病监护室)呢,你妈要跳楼,她问过小白好几次了,要多高才行。小白说,四楼以上,摔死的几率是一样的,保险一点,找个十楼阳台吧。
我听见小红一声大哭,我的小红,我的小人鱼,甩掉鱼尾,穿上双腿,套了件圆领衫就跑出去了。剩给我半箱康师傅,一打红皮鸡蛋,两个避孕套,一打脐橙,十瓶红星小二锅头。
我听见小红对我说,三天三夜,她爸终于救过来了,他拒绝和小红说话。她妈总担心,再高的楼也不能一下子摔死,终于没跳。
她妈说,秋水那样的人你也敢要?就你,什么也不会干,脾气又大,就这张脸还能看,将来不能看了怎么办?小红说,咱们算了吧,我胆子小,我怕别人伤心。我说,好啊。小红牵我的手来到四楼东侧的楼道,夜里三点了,小红说,我想最后吃吃它。我说,它同意。
我听见,在东单三条的自习室,小红向我走过来,“怎么了”我问。“我怕自己来烦你,我自己一个人在东单王府井附近走了一圈。”
“那你现在还想走走吗?”
“好。”
我们手牵手,走过长安街、东华门、午门、北长街、角楼、景山前街、五四大街、王府井、灯市口、东单。我们走过燕雀楼酒家,我望见小白、辛荑、杜仲、大鸡几个在室外的一张桌子上喝酒,吃松花皮蛋和煮五香花生。我牵着小红的手,低头走过,小白拎着一瓶啤酒跟了过来,说,我喝多了,我想听听,你们两个说些什么。
我说,小红,你送他回酒店吧。小白说,我喝多了,我要尿尿。小红说,回酒店尿吧,我送你回去。小白说,我喝多了,我要尿尿。
我说,好,尿尿,街边找个停着的车,到车后面去尿,找个好车啊。
绿莹莹的小二锅头瓶子,是我的望远镜,绿色的水晶球。
我对面一个长得酷似煮五香花生米的中年男子在十一点钟的时候跳到桌子上,在我六个小二锅头之后跳到桌子上,他反复朗诵两句诗,“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我说,下去,是你做的诗吗?他说,我和你决斗,我和你喝酒!我说,怎么喝?你是啤酒,我是二锅头。
白圆胖子和黑圆胖子一起说,半个小二锅头相当于一瓶啤酒!
又两个小二锅头之后,“五香花生米”还在桌子上诗歌朗诵,我听不见了,我也看不见绿色的水晶球了。
我的手撑着椅子,我的头重重地压在桌面上,胃中半消化的食物从嘴的两边汩汩涌出。
我听见王含主编在耳边喊,你手机呢,你手机呢,我不认识你家啊。
我听见王含主编继续在耳边喊,找个人送你过去,找个人送你过去。
我说,你按我的手机,按1,快捷键1,一直按着。王含主编说,没人接啊。我对着手机喊:小红,接电话,为什么和小白结了婚不好好过呢?婚礼隆重吗?照婚纱照了吗?好看吗?我给你准备了礼物,我的七种气体,但是一直没给你,这么多年了,封口的胶皮也老化了,气体都不在了,都跑了。你和小白不是都过了快两年了吗,为什么要离婚啊?为什么要在美国那个没有麻辣火锅没有美男的地方呆啊?小红,接电话啊,别吃抗抑郁药,Prozac是毒药。小红,接电话啊,别化了妆之后,呆在家里,一晚上,一个人喝两瓶红酒。
我听见王含主编继续在耳边喊,另找个人,另找个人。
我说,我的手机,按2,快捷键2,一直按着。王含主编说,没人接啊。我对着手机喊:小白,接电话,在上海还是北京?无论在哪儿,找鸡要小心啊,小心仙人跳,兜里不要带两百块以上啊。
小白,接电话啊,我知道你苦,出来喝酒,我还有燕京啤酒,你先喝完,然后用酒瓶子砸我。
我听见王含主编继续在耳边喊,再找个人,再找个人。
我说,我的手机,按3,快捷键3,一直按着。王含主编说,没人接啊。我对着手机喊:小黄,辛荑,我是小神,接电话,快回北京吧,我想你啊。听说妖刀为了工作面试把婚礼教堂的预订都取消了?教堂不是牙医啊,取消了不吉利啊。小黄,接电话啊,哈佛都念到博士了,想不明白的事情就忘掉或者当成公理好了,别自己和自己较劲了,你有再多想不清楚的问题也不要信邪教啊。
没有一个人接电话,我完全忘记手机上其他快捷键都是谁了,我听不见王含主编在喊什么了,我最后听见的是麦子店西街上救护车的鸣叫声,我放心地失去了全部意识。
2005年4月至2007年3月,旧金山,纽约,北京,香港,上海,青城山,哈瓦那,大理,吉隆坡,阿姆斯特丹
篇5:看人民的名义观后感
全文共 1203 字
+ 加入清单“《人民的名义》是部好电视剧吗?当然是,但它本身就是个人治的象征!”说这话的不是我,而是我认识的一个朋友,他是我这个底层收入者认识的人里唯一一个和“官”字沾边的人,他爷爷是一个退休的大学教授,父亲是处级干部,母亲也是老师,他昨天晚上突然在QQ上找我,问我这部剧怎么样,我说“尺度蛮大的”他说“你跪的久了,让你伸伸腿儿都不习惯了”
我不服气说,“这部剧能拍出来难道不是个进步吗?”他说“从《湄公河行动》到这部剧,都是部委牵头,部委想让你拍你才能拍,拍的每个细节都要上级部门的审核,如果说这部剧是媒体人自发的行为,那么可以算是进步,但是如果这部剧出现的本身就是领导点头才能有的,你还觉得这是进步吗?”
“那领导可以不点头吧~”我说,“如果本身就有规定这部剧就是不能出现,那么没有问题;如果这部剧能出现,任何一个想拍的人都能拍,也没问题;但是现在出现也好不出现也好不是拍摄者本人的意愿,领导绳子想放就放,想放多长放多长,这才是彻彻底底的人治”
我没话说了....之后他和我说起一件我已经知道的事儿,他们家他是老二,上头一个姐姐,下头一个弟弟,除了他本人一个领养,一个寄养,当年收养他姐姐的时候家里头已经有他了,按规定是不能领养的,但是当年他爷爷去吃了顿饭好像就成了.....他自己对我说“规定本身是否合理是一回事儿,能不能按照规定贯彻执行是另一回事”
剧里的陈岩石是个好人啊,可是假设他不认识省委书记呢?剧里头所有露了一脸的角色家里头有一个没有背景,没有家人在官场里混吗?除了第一集侯勇扮演的处长,是农民的儿子,剩下的哪个不是父子传承,同气连枝?人民并未赋予他们任何权力,所以他们可以随意的予取予夺!这部剧是“赠予”吗?不是,其实只是对方单方面突然想起来然后“归还”了一点点而已,那么“取夺”的时候才是大家认为理所当然的时候!
我突然想起我另一个已经出了国门,去了日本的朋友的话,他从事影视幕后工作,他说“表面上中国只要不碰建国后的那三十年什么题材都可以拍”因为规定里写的看起来挺好的,不宣扬暴力什么的,但是结果完全不是这样,打个比方,校园暴力现在严重不严重大家都晓得,但是拍摄这个题材目的是想让大家警惕校园暴力,哪怕不仔细描写施暴过程,但结果还是因为‘夹杂暴力内容’就裁了”这样做对吗?大家自己评断!如果这部剧不是最高检自己来拍的,一般人想都不用想100%无法过审,所以也就没人去做这样的尝试,但上面一号召性质就不同了,暗杀受贿这些大家都已经自动屏蔽的内容都可以出现了!
“你怎么看这部剧,你怎么看你现在所处的环境?”我问已经身处公务员的他“我是个法医,每天接触的死人比活人多,即使他们已经腐烂溃败,可是他们依旧安安静静的躺在那里,真实的向我讲述自己的故事,从不欺瞒我,如果有什么问题,一定是我错了,他们不会错!我希望有一天,它也能安安静静的躺在这里任由大家评说,或瞻仰,或批评,它都只是安静的躺着,不会撒谎,不曾伪装~”
篇6:欢乐颂小说岳西结局
全文共 468 字
+ 加入清单1、小邱和应勤结婚了,双方父母沟通纠结过程,反应了女生在婚前应该有的矜持,要有自己的尊严,不然过程会曲折。
2、安迪和包子在一起了,小包总的母亲被其父“气”死了。门当户对。
3、小曲和赵医生在一起了,门不当,学识及各方面条件补充。小曲父母离婚了,因为曲母不满其父对前任孩子留遗产多,也没有得到曲老太一辈子的认可,曲母给小曲私留很多财产,曲父发现,离婚。
4、樊胜美和王柏川分手了,王小城市在大都市奋斗也不错,但他没有能力承担樊家情况,樊胜美,能力强,需要找到更有力更坚实的肩膀依靠,怀疑会和后来出现的曹律师在一起。
5、关关喜欢上了谢斌,但门第观念,小谢家庭复杂,本想父母不同意,没想到父母同意,关关过不了自己这一关,最后小谢去远方了。
6、岳西:她老板逮住她这个刚来海市的单纯小姑娘吃窝边草。吃干抹净就当没那回事。这姑娘居然沉得住气,卧薪尝胆背着同事的指指戳戳继续做下去,不到一个月,打包了她老板的各种证据交给证监会,她自己不告而别。失踪。她老板从此在业内的前程算是毁了,可能还得背处罚吃官司。姑娘自己在业界也闹出太大响动,没人再敢收她,可惜。
篇7:小说相思骨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8683 字
+ 加入清单诉不尽的相思,我用脚下的路给你,一辈子走向你。那么,小说相思骨结局是什么?一起来看看。
以前十绝殿依附的家族,见到白山大帝被烈焰笼罩其中,纷纷惊声怒吼起来。
“白山兄!”
几名大帝惊声开口,已经不顾其它人阻拦,疯狂得冲向金阳大帝的放心。我看着眼中,也毫不犹豫的冲了过去。
金阳大帝见到这么多人冲去,也没有硬凭,只是一脚将白山大帝从火焰中踢出,随后极速后退,同时开口道:“兽神,天凤,你们还不出来,还等何时?”
兽神!
我一边冲向白山大帝的放心,一边看向金阳的方向,只见太阳神功里飞出几人,其中一人便是天凤大帝,还有一人虎背熊腰,面容狰狞,踏虚而起的那一刻,气息非常强大。
而在两者身后,还又两人,一名妖帝,一名人族大帝。
四人。
而且一人是顶尖中得大帝,气息除了金阳之外,其它人难以比拟。
“白山大帝。”我也顾不得看来人,冲到白山大帝面前,只见白山大帝全身焦黑,不过一丝气息还在。我也顾不得那么多,当即一掌落在白山大帝身上,磅礴的生命之力极速灌入其中。
白山大帝的周身的焦黑皮肤开始极速脱落,不过片刻之间,外表已经恢复,只是气息依旧极弱。
“金阳的烈焰可以伤到神魂。他得神魂受伤,短时间内很难痊愈,至少要休养半年以上,还得用滋养神魂得药物救治。”卢有涯冲过来,看着被众人守在中间的白山大帝急声开口道。
白山大帝还又意识,但是虚弱得厉害,这时候无法再战,甚至连送都无法送出去。
烈阳城四周得传送阵都被封闭,要离开只能在虚空飞行,可是早晚也会被追住得。
双方,大帝人数相当,可是在实力上,却有所欠缺。前面一个金阳大帝已经难以对付了,现在又多了一个兽神。
“嘿。十绝殿。”兽神咧嘴笑着,看着周围开口道:“李晓茹,就是你当日在蓝月湖之上,帮着云狐那个贱婢杀了我儿?虽然那个儿子,我的确不怎么喜欢。但是毕竟是本帝的骨肉,所以这仇不能不报。至于小云狐,你就先在一旁安心的待着吧,你放心,本帝不杀你,不过那小子没做到的事,本帝还是有兴趣尝尝的。”
当初那名皇子,一直窥视云狐得容貌,只是碍于云狐得身份,所以没有下手。而现在,眼前兽神帝国的大帝,居然也想对云狐下手。只是,这时候小白和云狐都极为虚弱,被移送到了后方,只能听见,却无法反驳。
金阳大帝位于虚空,看着我们开口道:“好了。我们的底牌都已经出了。你们的底牌也该出了吧,老皇甫,我知道你在这里,既然来了,就出来吧。让你儿子在前面,难道就不怕我一不小心杀了他。”
圣皇帝国还有大帝?
果然,在圣皇大帝的目光之中,后方山中一名满头金发的老者缓缓飞起,一身金色锦袍,样貌威严,和圣皇大帝长得有几分相似。
“老夫是真不想出来。”老圣皇沉声开口道:“不过现在也不得不出来了。金阳,今天看来,我的确不是你得对手。想来兽神被你请过来,也是用来对付老夫的?”
金阳大帝嘴角冷笑,开口道:“你这人,总是虚伪的狠。不过应付你,的确还用不了我出手。兽神,这老家伙就交给你了。”
“老圣皇!早想领教圣皇帝国的帝王傲世诀了。”兽神全身一片片鳞甲出现,咧嘴笑道:“今天就让我来会会他吧。”
老圣皇眯着眼,看着兽神的方向,最后转过头看向我道:“李晓茹,本来我留在后方,只是以防万一,帮你们拖住金阳那个女人的。不过现在看来,我是托不住她了。早做决定吧,是战是逃。如果要逃,我们四散而走,或许能够活下几个。”
逃?
在场诸多人,脸色都动了一下。
所有人都知道,一旦败退,将没有几个能够活着除去,运气好,还能走出去几个,运气不好,都得留在这里。可是,这一刻,所有人都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我,似乎都在等待我得命令。
“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我看着金阳大地得方向,沉声开口道:“金阳交给我,我有一件法宝,可以吧我和她都困在里面一段时间。或许几个小时,也可能几天,甚至几个月。这一段时间,外面就交给你们了。”
老圣皇凝眉看向我道:“你能暂时困住她?如此也好,就算拼了这条老命,我会把兽神拿下,只要兽神一死,面对其它大帝,我们还又五成以上胜算。只要我们外面赢了,到时候金阳大帝出来,也可以和她慢慢周旋。”
“我那件法宝,进入之后,不分胜负,谁也不可能出来。”我开口道:“如果我在里面死了,外面就交给诸位了。”
在场人面色凝重。
白绝山开口道:“殿主,法宝交给我,我进去缠住她。只要外面赢了,我们就还又胜算。”
“不用了,这是我和金阳的一战。”我深吸一口气道:“再则短时间内,你也无法祭炼法宝。”
话音落下,我已经踏虚而起。
金阳大帝见到我们都已经准备迎战,顿时嘴角多了一抹笑容道:“本帝本来以为你们会逃呢。”
“我不会逃!”我摇头道:“金阳,我身上有什么,你应该很清楚。你身上有什么,我也知道。天衍书,五张在我手里,两张在你手里,只要七张凑齐,就有机会找到最后一张,成就完整天衍书之后,便有机会突破新的境界,成为一方主宰。”
金阳大帝显然没想到我会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将事情都说出来。金阳大帝紧锁眉头,冷声笑道:“好啊。没想道你身上又五张,本帝倒是小看你了不过,倒是也该谢谢你,五张在你手,只要杀了你,也省得我去招了。”
“想杀我?”我手中取出一小小的石台,石台之上插着神兵,便开口道:“好,我给你机会,这是点将台,上去之后,只有一个人能够活着出来。只要你赢了,我身上的东西自然会落入你手。”
金阳大帝眉头一动,开口道:“点将台。原来是这东西,当初十绝从天衍书里得到的法宝。好,不管你耍什么花样,你身上的东西我要定了。”
祭!
我听到金阳答应,随后一抬手,点将台已经极速变大,不过瞬间,已经占据了一方虚空。而我毫不犹豫的跳上了点将台,另一边金阳大帝二话不说,已经冲上了点将台。
呼。
只是,在我进入点将台的那一刻,我已经出现在了一个金属的房间之中。
“小主人。”圣天狱的器灵出现在我身边,对我行礼道:“金阳也已经进入了圣天狱。”
我点头道:“我把点将台移到了圣天狱里面,为的就事暂时困住她。你想办法,暂时别让她靠近我,我要闭关一段时间。”
“明白。圣天狱本身就石用来困住大帝的。金阳虽然极为厉害,但是只要我在,她要找到主人,必然需要花费一段时间。”圣天狱器灵点头道:“不过,老奴最多能够阻止她一两天时间,当她知道了这里的结构之后,她会很快找到小主人。”
我轻轻点头,心里早已经有所准备。
与此同时,金阳大帝的声音也已经响起,开口道:“点将台,圣天狱,李晓茹,这两样东西你也想困住我?你应该知道,困不了我多久的。”
“我知道,一天时间,可能是极限了。”我沉声道:“不过,一天之后,谁生谁死,那可未必。”
金阳大帝大笑道:“好,我就看你还又什么新花样。”
时间之力。
我取出了那多蓝色的小花和花盆,放在房间里。
这一刻,我知道已经没有其它办法了,唯一能够做的,就事拼死突破。只有这样,才能战胜金阳,保住始源之地,保住所有人的性命。
破而后立!
我轻轻闭上眼睛,想着当初成就十绝之境见到得景象,随后将神识停留在自己阵盘上空。阵盘里的东向,都已经被我移出,只剩下了数十万里,一望无际的漆黑空间,而漆黑空间之中,十颗星辰悬于其中。
破。
我没有丝毫犹豫,极速收敛全身的力量,随着我心中一声爆喝。十颗星辰最外围的第一颗已经破碎。
轰!
随着第一颗星辰破碎,我感觉身体好像都要炸了一样,同时阵盘的力量瞬间消失了一成。还不够,再破,随着第二颗和第三颗星辰陆续破碎,我感觉自己的丹田要完全炸开一样,里面不满了星辰碎片。
一次次破碎,我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当第九颗星辰完全破碎之后,我本命阵盘的力量已经完全消失。而取而代之的是原来黑暗的空间之中,密密麻麻的都是些星辰碎片。
九颗星辰破碎,唯独中间还有生命之力的星辰。
爆。
在我得神识控制下,最后一颗星辰终于破碎,化作了万千生命的碎片冲向了其它星辰之上。其它力量是这个世界的根本,而生命之力却可以诞生生命。我此刻还剩下元婴的力量,而本命阵盘却已经完全破碎。
归一决!
我深吸了一口气,运转天衍书将归一决的整篇秘书呈现,随后利用始源大帝传授我得方法将元婴送到了本命阵盘之中。世界的雏形已经出现了,剩下的,便是创造生命,只有生命出现之后,整个世界才形成一个真正的循环,变得完整。
只有完整的世界,才能提供我远远不断的本源力量。
轰。
随着一声爆裂声,我得元婴破碎,上面的神魂力量也跟着破碎在了本命阵盘的空间之中。
混沌的世界里,充实着各种力量,我此刻身躯之中,已经毫无力量,唯一能够感觉到的就事阵盘空间世界里蕴含的各种力量。
“构建空间壁垒!”我感受着里面的力量,用自己的神魂引导着。
要想建造一个世界,首先要构建空间壁垒,空间壁垒无形,一道道构建,不断凝聚,很快整座阵盘空间世界已经都身处空间壁垒之中,而壁垒之外,已经开始凝结紫色的混沌石,不断吸收着空间之力。
空间壁垒出现,随后便是大地。
后土之力不断凝聚,大地不断形成,而大地之上,河流,树木,金属不断在加速生成,很快,一片绿茵茵的世界已经完全形成。
“生灵,只要创造出生灵,又了这个世界的文明,便算是真正的世界了。”我神识观察着整个世界,随后开始用归一决寻找自己散发的神魂和生命之力,开始凝聚各种生灵。
生命之力的作用之下,一个个稚嫩的生灵出现,这些生灵完全是我用生命之力和自己的元婴的神魂凝聚,形成了一个个刚出生般的柔嫩生物。随着各种动物越来越多,一颗颗星辰碎片之上已经形成了一个个被兽类占据的森林世界。
而随着森林世界的出现,根本不需要我凝聚,我已经发现世界当中已经有灵类的身影出现。
“自动成灵!”我惊讶得看着自己创造世界里面居然有自动凝聚的另类,心中惊讶无比。
灵类出现了,根本无需我去构造,他们就好像我力量的本源,完全来自于这个世界。
动摇,灵类,虽然都有一定智慧,却没有完全成长。我得神识停留在虚空当中,开始最后一步,制造人类。
归一决。
昏暗的世界中,破碎的元婴碎片,浮现在空中,随着我的神识,这个世界的生命之力和神魂之力,不断得向着元婴碎片汇聚,本来化作点点尘埃得元婴,却慢慢在成长,转变为一个个人类,悬于半空之中。
生命,神魂,归一。
这便是归一决,让生命之力和神魂的力量重新合而为一。
数万人,同时落在了一片安静的草原之上,我将自己的一律神魂落在了其中一名女子的身上,开始教导他们文明。而这数万人,也是我世界的起源,一切都将从他们开始。
世界,诞生了。
可是这一刻,我本体已经失去了所有的力量,我慢慢睁开眼,外面的时间加速还没有停止。
“小主人,你醒了。”圣天狱的器灵看着我,眼神担忧道:“小主人,我为什么感受不到你身体里力量的存在?”
我看着圣天狱的器灵,无奈得笑道:“我创造了一个世界,可是我的力量都消失了,又或者,我得力量都在那片世界里。”
所有的力量都在你那片世界当中。
轰!
而就在这一刻,圣天狱已经开始颤抖起来,我感觉到一股让人心颤的力量将我完全笼罩。
“李晓茹,我找到你了。”金阳大帝冷漠的声音在圣天狱之中响起,开口道:“不用再躲了,再躲下去,你也不过死路一条。”
金阳大帝越来越接近了,甚至她得气息已经锁定了我。
失败了吗?
对于我来说,创造世界,有始源大帝的经验,还有十绝天阵,还有归一决,创造出一片世界并不算难事。可是,我唯一担心的,自己的力量失去之后,丹田的阵盘和元婴都化作世界之后,我的力量从何处来,又如何恢复。
可是现在,我身体力量已经空空如也,除了肉体还是帝君之外,却使用不了任何力量来战斗。
力量来自于世界。
这是大帝告诉我得答案,而现在,我只能静静等待着,等待着力量的苏醒。
“小主人,金阳已经到前面大殿里了,马上就能闯到这里来。”圣天狱器灵,满脸担忧得看着我。
我微微点头,无奈的站起,走向了房间的门口。
门打开了,我慢慢走过走廊,金阳大帝就站在走廊尽头的大厅之中。金阳大帝远远得看着我,眼神却突然透着一丝疑惑:“李晓茹,我怎么会感觉不到你的力量?”
“因为我已经成为了主宰,你感觉不到我得力量。”我轻声开口回应道。
主宰。
的确是主宰,我在那个世界,就是那个世界的主宰,可是现在我却在外面的世界,身体没有丝毫的力量。
金阳大帝听到我得话,眼神惊瞪道:“你突破了?你成为了主宰?”
“不错。我已经创造出了自己的世界,我已经成为了一方主宰。”我一步步走向金阳大帝。
金阳大帝凝眉看着我,突然冷笑道:“主宰?我到要看看,主宰的力量,到底有多强大。”
完了。
我看着金阳大帝突然向我攻来,心中充满了绝望,本来我以为还能拖延一段时间,可是金阳大帝却是如此果断,突然向我动手。只是金阳大帝突然动手的那一刻,我面前出现了一道金属墙。
圣天狱器灵出现在我身边,开口道:“小主人,我来挡住她,你先逃。”
“逃?小小器灵也敢阻挡我。”金阳大帝一掌轰在金属墙上,却将金属墙瞬间融穿了一个洞,随后在此向我攻来。
这一次,圣天狱器灵也无法阻挡,我胸口被金阳大帝击中,瞬间横飞而出,装在了墙上,身体就好像炸开了一样,剧痛无比。我瘫倒在地上,金阳大帝在一侧大笑看着我道:“主宰?我明白了,你创造出了一方世界,你是那方世界的主宰,却不是大千世界的主宰,你已经没有了任何力量。”
“不错。”我深吸了一口气。
金阳大帝冷笑道:“既然如此,东西自己交出来,我给你一个痛快。”
这一刻,我却没有了其它得选择。
我慢慢得撑起身子,神识控制之下,五页天衍书出现在掌心之中。金阳大帝眼神灼热,看着我手中的天衍书,只是一抬手,天衍书便受到一股力量的牵引,流落道了金阳大帝的手中。
“天衍书你得到了,你而已找到真正成为主宰的方法,你会成为这个世界真正的主宰。”我深吸一口气道:“始源之地也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始源大帝的神魂也在里面,你放过它吧。”
金阳大帝手里拿着天衍书,满是激动,听到我得话,狰狞大笑起来开口道:“放过?我当然会放过他,我怎么舍得杀了他?我要让他看着我成为这个世界的主宰,我会慢慢灭了十绝殿,慢慢撕裂始源之地的所有生灵,我要让他创造的一切,都化作焦土,我要让他承受这个世界所有的痛苦。而现在,我要先杀了你。”
疯子!
我听着金阳大帝的话,没想到她得到了一切,却依旧不肯放过始源之地。
金阳大帝一步步走到我面前,抬起手就掐住了我得脖子,将我高高拎起,身上散发的火焰慢慢向我笼罩。
“你很快就知道一个人被慢慢烤熟是什么滋味了。”金阳大帝冷笑看着我。
我感觉全身被火焰笼罩着,可是因为我是帝君的身躯,火焰灼热,我全身剧痛,却依旧死不了。我被火焰慢慢靠着,全身痛苦不堪,皮肤也渐渐变得焦黑一片,而火焰的力量正在慢慢渗入我得脉门,不断游走我得身体,好像要把我从里到外活活烧死一样。
剧烈的疼痛。
我甚至连想死都做不到。
火焰的力量不断侵蚀着我,很快冲入了我得丹田。金阳大帝似乎感觉到了我丹田世界的存在,眼神惊讶道:“真有一个世界,而且居然还有生灵,也好,我就先撕裂你得世界,把你的世界化作火海。”
呼。
爆燃的火焰瞬间钻入了我得体内,进入了我得丹田之中。
无尽火焰,努力冲破着我世界的壁垒,想要攻入我的世界,而我的世界却似乎在本能得抵抗着。只是金阳大帝的力量太大了,世界的壁垒愈来愈而薄弱,很快化作了透明的空间壁垒,似乎弹指可破。
“一个新生的世界,就这么灭了,想想就让人痛快。”金阳大帝大笑着,将烈焰之力瞬间攻向了透明的空间壁垒。
咔。
世界壁垒完全破碎了。
只是,在壁垒破碎的那一刻,火焰之力还未攻入,一股庞大的力量已经从世界里反扑而来。这股力量如同爆炸一般,瞬间冲入了我身体的所有脉门,本来充斥在我身体里的火焰之力,刹那被冲散。
“什么!”金阳大帝感受到这股力量的存在,惊瞪双眼,可是却瞬间被这股力量形成的劲气冲开,飞出数十米砸在了大厅的金属墙上。
力量。
我摔倒在地,却惊讶无比得看着自己的双手,我可以感觉到身体里的力量在极速恢复,而这股力量极为精纯,是世界的本源之力,却又不同于大千世界的本源之力。甚至,我感觉到我得身体和自己的世界链接在一起,可以感受到整个世界所有生灵散发出来最原始的力量。
主宰!
我震惊得站在原地,看着自己的双手,我终于明白了,什么是世界的主宰。世界由我创造,我便是整个世界,世界的力量一切来自于我,我得力量也来自于那篇世界。
世界里的生灵越强大,我得力量便会越强大。
金阳大帝眼神惊骇得跌倒在地,却是一句话不说,怒吼一声再次向我攻来。只是,这一次她得速度在我眼中却是太慢了,仿佛我得一个念头就能从世界的一端到达另一端一般,而金阳大帝对我来说,只是一个需要在虚空中飞行的人类。
我抬起手,抓住了金阳大帝的胳膊,世界的寒冰之力极速蔓延,不等金阳大帝收回手,她得手臂已经应声而碎,化作冰屑。
“啊!”金阳大帝痛苦大叫起来,吓得步步后退,双眼惊恐得看着我:“主宰……这就事主宰的力量。”
我平静点头道:“这就事主宰的力量,也是我世界所有生灵得力量。你所面对的不只是我,而是我得整个世界。不过我要谢谢你,是你打破了我自己世界的壁垒,让他的力量完全和我联系在一起。”
“不可能!”金阳大帝吓得步步后退,摇头道:“不可能,我不可能输,你刚才已经败了,我要杀了你。”
金阳大帝疯了一样,在此向我冲来。
只是,她在靠近我那一刻,周围的寒冰之力已经汇聚,将她完全冰冻在其中。我看着冰块中得金阳大帝开口道:“如果刚才,你愿意留下始源之地,或许现在我也会留你一命。可是你只是一个疯子,所以我不会留你。”
咔。
冰块破碎了。
金阳大帝的身体也随着冰块支离破碎。
我看着金阳大帝的神魂慢慢消失在大千世界里,没有去追赶,大千世界的神魂都会进入六道轮回,她或许也会成为一个新的生命,只是她已经对我造不出任何影响了。
主宰。
我站在原地,恍然若梦,却在这一刻,却又突然全都明白了。我走到金阳大帝的尸体旁,捡起了所有的天衍书,七页天衍书,不过瞬间全部炼化,果然在炼化的那一刻,我感受到了最后一页的存在,甚至我感觉到了他得拥有者。
“恭喜你,新的主宰,我世界中诞生的主宰。”一个男子的声音,出现在我神识中,正是当日我得到那朵花时所听到的声音。
我感受到那个男子存在的位置,拨开层层禁止,圣神山上一个男子坐在小屋里,正在喝着茶水。我凝聚一缕神识出现在圣神山的山顶,看着带着淡淡笑容的男子道:“你就事这个世界的主宰?我们会是敌人吗?我不是你得对手。”
男子大笑道:“我注意你很久了,你有时候就事多疑。放心吧,我们不是敌人,如若是敌人,我何须给你成长的时间?你才成为主宰,很多事你还不知道,处理完你的事,再来找我吧。”
“好。”我得神识消失,再次回到了圣天狱当中。
我知道,我们现在所在的世界,便是又那名男子创造出来的,而他就和现在的我一样。我没有再去想更多的缘由,知道的越多,我此刻却又变得迷茫起来。
圣天狱之外。
当我再次出现的时候,所有人都在看着我。
老圣皇和兽神两者停手,兽神似乎在等待金阳大帝出现,而老圣皇身上已经又了伤势,消耗的力量更多。
“李晓茹!”所有人见到我出现的那一刻,都惊讶无比的看着我。
我看着眼前的所有人,最终目光停留在了兽神的身上,在抬手的瞬间,空间之力笼罩兽神,兽神身体瞬间被空间之力分割,化作了血雨。太阳神殿之前,所有人都惊恐的看着我,而老圣皇他们惊瞪双眼,显然不相信我的力量如此强大。
“金阳已经死了,都结束了,从今天开始,这里已经没有金阳帝国了,所有人都散了吧。”我话音落下之后,已经一步走出,消失在空中。
圣神山上。
青衣男子见到我,起身道:“王奇谆见过姑娘。”
“李晓茹见过主宰。”我恭敬道。
青衣男子随手抬起,对我道:“走吧。你是新世界的主宰,该去见一见其它主宰了!”
其它主宰?
我跟随着青衣男子,一步走过空间裂痕,已经出现在了一座满是枫叶的小岛之上。
小岛之中,一男一女正在下棋,两者在感知到我们出现的那一刻,都瞬间放下了手里的棋子,转过头一脸惊讶的看着我。
“二哥,这位是新的主宰?”身穿绿衣的女子见到我,眼神惊讶道:“十年前,二哥才说他的世界即将诞生主宰,没想到这么快。”
王奇谆笑着对我介绍道:“这两位都是一方世界的主宰,我是诞生的第二位主宰,他们分别是第三个和第四个,按照顺序,你叫我二哥,叫她三姐,叫他四弟。”
“妹妹,我叫陈皎。”绿衣女子走过来,挽着我得胳膊。
另外一名白衣男子也笑道:“赵福生。见过五妹。”
我排第五个?
我惊讶的看着几人,只是没等我说话,身后不远处的小屋里,已经走出了一名高大的中年男子。中年男子一身粗布衣,样貌俊朗,见到我笑道:“这就是大千说的五妹吧?没想到这么快,我们的枫叶岛上有新人了。”
在场几人见到中年男子纷纷恭敬行礼道:“大哥。”
大哥?
第一位主宰吗?
“见过大哥。”我恭敬行礼,随后好奇道:“大哥,这里只有我们五位主宰吗?”
中年男子笑着示意我们坐下,对我开口道:“我叫黄钊,叫我大哥就行了。多少位主宰,我也不知道,只是我诞生在一个荒芜的世界,在那里,我没有见到我世界的主宰出现。而二弟他们,其实都是我创造的世界里出现的主宰,已经又八十亿年了,诞生了他们三个。而你,却是二弟世界里出现的,他得世界,刚存在一亿多年。现在,你们在的就是我出生所在的荒芜世界,只是这里,被我改造了许多,也不算荒芜了。”
在场众人,脸色淡然了几分。
“或许就没有其它主宰了,这里应该是世界的尽头了。”绿衣女子陈姣开口道。
黄钊点点头,又摇摇头道:“谁知道呢?或许没有,或许还有无尽的世界,我们无法达到罢了。”
……
始源世界。
离开了荒芜世界的枫叶岛之后,王奇谆在我得要求之下,将始源之地交到了我手中。而我得世界,便以此为中心,成为了一个新的始源世界。
冥都大殿之前,我靠在林南天的身边,看着飞机在天空中飞过,心里满足无比。
“这个世界都乱了。”林南天看着飞机远去,无奈得看着我笑道。
我淡淡笑着回应道:“乱了才好。这才是我想要的科技世界。不信你问小溪,她也喜欢这样。”
“嗯。老妈说的对,我也喜欢这样。”小溪坐在我们身后不远处,玩着笔记本电脑,笑着开口道。
林南天点头道:“好吧。你们喜欢就好。”
篇8: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6402 字
+ 加入清单《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篇9:欢乐颂小说安迪的结局
全文共 824 字
+ 加入清单大家都知道欢乐颂是改编自同名小说,那么小说中的结局是怎样的呢?其实欢乐颂2并不是最后一部,所以她们最后的命运归宿也只能在第三季才能揭晓。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欢乐颂小说安迪的结局,欢迎来参考!
在第二季安迪将彻底与奇点分手,并和小包总过着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即将奉子成婚,但不要忘记安迪心里还有个定时炸弹,家族遗传精神病,小包总的父母当然也不出意外的调查了安迪的身世背景。
大家一直以为小明是安迪的弟弟牛叉老爸的儿子,那你就错了,其实小明根本不是安迪的亲生弟弟,而是同母异父的弟弟,后安迪知道小包总父母调查她,于是黑进了包家公司账目。而作者为了压制男主的光环,让安迪一度陷入性冷淡、精神病、身世之谜、未婚先孕、婆媳矛盾。
在剧中,包奕凡和安迪的关系遭包太太反对,但是没想到最后安迪怀孕了,使得包太太不得不承认安迪的身份,但是包太太还是去黛山调查了安迪的身世。
而害死包太太是包奕凡的爸爸,因为他在外面太风流被管得太紧,迫不及待的想离婚,利用安迪之手害死包母。小说中,包母是在安迪的推波助澜中,被气死的。
不过,最后安迪最后还是与包奕凡结婚生子,但中间却引发出不少的矛盾。安迪一开始不肯结婚的,害怕会走上母亲的悲惨道路,但在包奕凡的安慰下终于肯答应结婚了。只是安迪的父亲这时又插入一脚,害得差点结不了婚,幸好最后两人过得很幸福。
在小说当中,安迪女神放弃了两位魅力十足的男神,最后和包子在一起了,到底他有什么魅力呢。最新的剧情中安迪和奇点两人的感情才开始,所以预测包奕凡会在之后的剧情当中出现,预计应该是二十几集。
剧中的包奕凡是一个睿智俊朗的富二代,他大胆有魄力。自接手家族企业以来,他通过自身的努力纠正了企业的不良之风,并让家族企业稳稳的发展,虽然外表有些轻浮,但他却是一个踏实稳扎稳打的人,同样对待爱情他很专一。
而包奕凡(杨烁饰)是集团副总,英俊风流倜傥,踏踏实实做事的心,精通社会规则。父母矛盾重重,家族企业内阵营分明,各谋私利,一心想将家族生意转换为公司经营。
篇10:钢铁是怎样炼成小说结局
全文共 404 字
+ 加入清单在筑路工作要结束时,保尔得了伤寒并引发了肺炎,组织上不得不把保尔送回家乡去休养。半路上误传出保尔已经死去的消息,但保尔是第四次战胜死亡回到了人间。病愈后,他又回到了工作岗位,并且入了党。
由于种种伤病及忘我的工作和劳动,保尔的体质越来越坏,丧失了工作能力,党组织不得不解除他的工作,让他长期住院治疗。在海滨疗养时,他认识了达雅并相爱。保尔一边不断地帮助达雅进步,一边开始顽强地学习,增强写作的本领。1927年,保尔已全身瘫痪,接着又双目失明,肆虐的病魔终于把这个充满战斗激情的战士束缚在床榻上了。
保尔也曾一度产生过自杀的念头,但他很快从低谷中走了出来。这个全身瘫痪、双目失明并且没有丝毫写作经验的人,开始了他充满英雄主义的事业——文学创作。保尔忍受着肉体和精神上的巨大痛苦,先是用硬纸板做成框子写,后来是自己口述,请人代录。在母亲和妻子的帮助下,他用生命写成的小说终于出版了!保尔拿起新的武器,开始了新的生活。
篇11:欢乐颂小说第二部结局
全文共 991 字
+ 加入清单《欢乐颂2》将由原班人马倾力打造,刘涛、蒋欣、杨紫、王子文和乔欣将继续演绎22楼五美,而在第二季中也加入了新的角色,那么她们的感情归属到底是怎样呢?下面小编来给你们好好剧透一下:
在小说中,五美的大姐安迪(刘涛饰演)是一位白富美,在经历跟三个男人(谭宗明、奇点、包奕凡)的感情纠结后,终于找到自己的归属,那就是小包总——包奕凡!
两人未婚先孕,因为安迪的家族有精神病基因,所以遭到了包妈妈的反对,但又因包爸爸在外风流,急于跟包妈妈离婚,借用安迪之手气死了包妈妈,安迪和小包总在经历一波折的考验后,最终走到了一起!
再来就是家庭负债累累的樊胜美,在上一季中,外表光鲜亮丽的樊美眉终于撕下了装扮,她生活在一个贫困的家庭,父亲卧病在床,母亲重男轻女,哥哥不争气且在外欠一身债,好在暗恋她许多年的王柏川愿意跟她一起承担。
但在第二季中,王妈妈知道樊家的情况后,就用王柏川的手机约樊胜美出来,要她离开王柏川,两人在经历一番波折又复合,准备买房结婚时,樊胜美遭到哥哥起诉,上法庭打官司,王柏川为了避免房子被樊哥抢去,就没有在房产证上加樊胜美的名字,导致两人彻底分手。而樊胜美最后跟帮她打官司的律师好上了!
而杨紫饰演的傻白甜邱莹莹,她的结局就比较幸福美满,是22楼五美中最早结婚的一个。
杨紫
她在接下来的剧情中,被曲筱绡无意说出不是处女,而她的男友应勤恰恰有处女情结,于是跟小蚯蚓分手,并很快和别人订婚!但未婚妻太过霸道,先后把应勤和邱莹莹打伤住院,这时应勤才知道心中所爱,克服处女情结,大胆跟邱莹莹求婚,两人走进幸福的婚姻殿堂!
在上一季中,早就找到感情归属的就是曲妖精(王子文饰演),她对王凯饰演的赵医生可谓是一见钟情,用上了死缠烂打的招数才把赵医生这个唐憎收入怀中,而在接下来的剧情中,曲家遭遇破产,曲筱绡没了财富的支柱,不能再任性,一贯骄傲惯的她也自卑的觉得配不上赵医生,可最终还是在一起了。
而乖乖女关雎尔(乔欣)在对赵医生一见钟情后,就想方设法的拆撒赵医生和曲筱绡,可以说是性格大转变,但她也遇到了自己真命天子——摇滚男孩谢童(小说中是谢滨,警察)
两人很快就在一起了,但是谢童又不好的童年,为人阴沉,前女友曾为他自杀,而曲筱绡在知道关关和谢童在一起后,就找人调查了他,但被谢童侦查出来,误认调查他的是安迪,而曲筱绡却把事情赖到关关头上,说是她指使的,导致两人分手!五美中也只有关关的感情没得到归属。
篇12:剩者为王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1638 字
+ 加入清单剩者为王讲述了事业有成的典型现代剩女盛如曦,在面对爱情无果而年龄愈长的尴尬境地时,遇到了年轻同事马赛后,所引发的一系列故事。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剩者为王小说大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仓促地抓了东西换了衣服出门,难得路上没有堵车,到机场时离老爸老妈的抵达还有一个小时。我先是在各家商店里转了几圈,等回来一看信息牌,居然飞机变成了延误至两个小时后的晚上十点才能降落。我满肚子的宿便就快化成航空公司的LOGO,在身体里臭气熏天地咆哮。等从厕所出来,百无聊赖的我找了一旁的咖啡馆坐了进去。
除了柜台的位置做了调整,基本上装修没有大的变换,走去看了看目录,新品是薄荷口味的冰饮,以及新出了两款朗姆酒以及菠萝口味的蛋糕。
要了那杯薄荷味饮料之后,我坐到角落的沙发里。
刷手机,翻报纸,看时间刚刚过去了30分钟。
翻报纸,刷手机,时间刚刚过去了35分钟。
我不满地两腿蹬直,在沙发的靠背上倒下去,脖子由支柱上的木刻花纹做着按摩,可惜脑袋一滑就磕得我眼冒金星。让我捂着脑门从凳子上半蹲了下来。
无意的空当里——那是个有着很隐蔽破口的沙发,在坐垫和靠背的接缝中间,藏着一个眼睛似的小口。它就这样静默地看了我一眼,没有丝毫打算隐藏自己的窘迫。我的无言突然被整个机场中的喧哗放大得变了形。脚步里的,推车里的,安检扫描时的“嘀嘀嘀”里的,手机里的,手提电脑里的,小孩鼾声里的,大人闲聊里的。灯光电流里的,电梯运行里的,咖啡被煮开里的,蛋糕从纸托上剥落里的。笑里的,哭里的,翻书里的。“拜拜”里的,“走了啊”里的,“给我电话”里的,“一路顺风”里的。“我爱你”里的。他们都在向我蜂拥却在靠近的一刻,又被什么忽然吹散似的只远远地围绕着我。
我的身体很静,心很静,眼睛和手指都很静。
我一点不作声地,先从外头感觉了一下,包裹在坐垫底部的布料下,有一个长而直的形状,触感很硬。
我坐回了沙发上,然后将手反背在身后。
和当初塞进去时不同,没有了万有引力,我这一次的动作吃力了许多。柜员如果此时将目光转过来,就能看见一个穿着米色单裙的女客人,正在莫名地扭动,她的双手交叉在身后,嘴唇咬在牙齿下,如果不仔细确认,还以为她被无形的绳索捆绑着,正打算从拷问中挣脱。
直到我的指尖以很单薄的接触面积,遇到了那枚指甲刀缀在顶端的水钻。它的多边形棱周也没有遭遇磨损,被我一个“好不容易”地回收在了食指和中指间。
这把很早很早以前,由我暗中设计的游戏里,被安排在这里的道具,重新回来了。我应该怎么形容呢,勇者在外打遍了全世界的怪物,回到出发时的小村庄,看见最早被自己翻开的宝箱吗。还是更通俗点的时间机器,如果很用力很用力地凝视它,可以得到几秒回到过去的时间。
我将这把稍微泛黄的银白色指甲刀放在膝盖上,今天穿的都已经是属于五月的衣裙了,薄得可以看见一些大致的自己。
我终于能想起来了。它就是我刻在木舟上的记号,无惧时间湍急的流速,“没有关系的”“不用担心”“我做好记号了”“就是它”“它就是路标”“一定能靠它找回我遗失的宝剑”。
就能找回,遗失的宝剑——
等我一点点将自己的膝盖慢慢由降为升,最后完成我的站立,我站在咖啡厅的角落里,背后是宏大的落地玻璃窗,飞机起降成银白的雀鸟,室内的一侧是两组上下电梯,往前是刚刚通过了安检口的人们,还在一边系着皮带,或者踩着鞋跟,同时忙着整理背包拉链,手忙脚乱地往外走。从特产店里出来的人们提着不甚满足的包装袋。十几米外是一排座椅,坐的,侧卧的姿势们奏着荒诞的乐谱。
我居然觉得自己看见了他。
还是他率先看见了我?他是从哪里过来的?电梯上?安检口?商店?还是其实,从之前就在咖啡店的另一头,坐得失去了一些放任。他是什么时候站起来的?居然在我的盲区里站了几分钟。然后呢?他是怎么过来的?将桌面上的手机收到一边,低头的时候也没有完全地低头,大概他也不敢有半分的目光失散吧?他的手在地上找到提包,然后用小腿将座椅朝后顶开一些。
他是在我看向另一边的时候走过来的吗?
“如曦,如曦?”
终于,他喊了我的名字。
终于,听见我的名字了。
全书完
篇13:剃头匠小说结局
全文共 6009 字
+ 加入清单剃头匠是湘西鬼王所写的一本非常好看的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网络小说。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剃头匠小说结局,欢迎查看。
“你理解错了我的意思,所谓蚀心可不是将你的心脏腐蚀或吞食,它的功效是抹掉你的良心。用好听点的话来说就是让你性格变的强硬,明白了?”
没想到世界上居然还能有这样的植物,我略一沉吟道:“你应该服食过蚀心草对吗?”
旺达嘉措道:“我曾经尝试着进去过,不过洞内的蜥蜴实在太多,所以只能抢到一两棵蚀心草,服用后也不敢确定是否真能达到蒙骗神兽的程度,所以至今不敢贸然入洞。”
难怪旺达嘉措给人的感觉总有些阴郁,估计是服用了蚀心草的缘故,或许是看出了我内心犹豫,他道:“这点你必须要想明白,蚀心草的作用就是改变一个人的性格。或许原本你是个充满正义感的人,但吃了它后你心中的正义感就会不复存在,当然也不是说你就会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坏人,只是从性格而言你会更加工于心计,为了达成目的原本嗤之以鼻的手段也会毫不犹豫的使用,但我认为这点在当今社会也未必就是缺点,说不定对你反而有好处。”
这句话说的我心里一动,如果积极点看待这件事,那基本就是一个“不成熟的人转变为成熟之人的过程”。我所接触的这些人大多心怀鬼胎。常以乐观之心对待并不是最好的选择,或许我是该转变一下自己的性格,毕竟当英雄是需要机遇的,纵使有这个胆量,有这个抱负但未必能成英雄,可是如果能做一个性格强硬、行为果断的人也比我眼下这种哪头不靠的个性要好得多,至少将来在和别人交手时就不会吃亏了。想到这儿我道:“没问题,只要能见到小串子,我愿意尝试蚀心草。”
随着出洞的蜥蜴越来越多,洞口排的满满当当。腐臭味顿时大作,中人欲呕,旺达嘉措道:“蜥蜴属于冷血动物,夜晚时分气温本来就低所以这些动物的行动异常缓慢,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但是切记一点无论如何千万不要……”他话音未落廖叔站起身也不知道他施了何种法术,只见他左手一扬,空气中一阵烟雾缭绕之后出现了四条体型巨大扁平的百足虫。
这虫子身体宽大,人能稳稳的站在上面,而且当虫子从高处往下攀爬时身体还能扭动成“l”形,兜着我们不至于落于地下,细长的虫子从地上爬过时没有半点响动,这些蜥蜴根本没有知觉到我们已经从它们身边穿过了,所以我们很轻易的就钻进了山洞里。
所谓的地狱入口内部温暖潮湿,那种气味的简直比我进过最脏的厕所还要难闻,旺达嘉措似乎早已习惯。一路当先快速而入。
洞内黑的伸手不见五指,他随即掏出一个通体发出温润黄光的夜明珠照亮了一小片区域,只见这是一处天然形成的山洞,没有任何异常,只是地面上满是亮晶晶的蜥蜴粘液,臭味应该是来自于此。贞狂女划。
顺着山洞倾斜往下的土路,我们毫无阻碍的一直深入到洞内深处,果然在一片开阔地带生长着一片类似于灌木丛的黑色枝叶的植物,我压低嗓门道:“这就是蚀心草了?”
旺达嘉措点点头道:“没错。”说罢连拔了数十株枝叶最大最茂盛的草丛,接着转身向来路退去,因为洞内区域较大,夜明珠只能照到极小的一片,所以我连神兽的皮毛都未见到。
返回石台上,旺达嘉措从怀里掏出蚀心草堆在地下道:“稍等。”接着反身朝身后的山峰爬去,一会儿功夫便消失在绵延的山峰中,再回来时手上拿着一个砂锅,放下揭开盖子里面并没有水,旺达嘉措道:“这东西可不能用水来煮,得用人血。”
我道:“那得出多少血。”
旺达嘉措举起自己的右手腕,用匕首指着动脉道:“咱们至少得流出身上一小半的血你能行吗?”
我道:“你成我就成。”
旺达嘉措毫不犹豫在动脉上划了一道,只见鲜血如流水般淌入砂锅里,足足流了小半砂锅的鲜血,血液才凝固住,旺达嘉措面部发白,嘴唇发乌,浑身都有些颤抖道:“该你了。”
都到这份上当然不能壮怂,我接过刀也将自己动脉划开,眼看着体内鲜血如喷泉一般淌出,我只觉得头脑一阵阵发晕,此时的一分钟对我而言简直比一年的时间都长,不过没过多一会儿旺达嘉措就将我的血给止住了道:“你今天已经淌了不少血,还是悠着点吧。”说罢用碎石头搭了个炉灶,将拣来的干树枝放入其中点燃,并将蚀心草放入锅中烧煮。
用大火烧开后旺达嘉措降火熄灭用炉内的残火闷烧,热气升腾而出只觉得气味十分古怪,是那种略带甜味的青涩气味,直到傍晚时分,集中在洞口的蜥蜴都缓缓爬回洞中,他才打开沙锅盖子,只见红色的血液已经变成了浓黑色,和墨汁差不多,而血腥气丝毫不闻,只有植物的青涩气味,也不算难闻。
旺达嘉措道:“你可得想好了,半碗蚀心草下肚,明天起你就不在是你了。”
“其实能变的更加成熟也是好事儿,说实话我比较向往那样的自己,眼下还是有些不太成熟。”
“好,既然你确定自己所需要的东西,那就让我们明天以全新的状态再见面吧。”说完这句话旺达嘉措忽然浮现出一脸古怪的笑容,接着将砂锅血液煮成的汤汁喝了一般下去,我也毫不犹豫将剩下的液体和残渣一股脑的喝下肚子。
过了没一会儿我忽然觉得肚腹中一股热气开始像头部移动,接着整个人都有种酒喝多了后醉醺醺之感,再然后则是头晕目眩,天昏地转,稀里糊涂便失去了知觉。
当我再次醒来也不知是多久之后,只见身边那三位闭目盘坐在地下,头上、身上、脸上满是灰尘。
难道我这一觉睡了很长时间?想到这儿我用力吸了口气,只觉得神清气爽。
说也奇怪,这次当我再睁开眼之后对于这三人的依赖感几乎降为零,如果是在服用蚀心草汁之前如果我睁眼见到这一状况,那么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唤醒廖叔,接着询问他此地的情况,但是现在我压根就没想到要唤醒他,反而觉得他在我身边就是个累赘,想到这儿我起身上了虫子的身体,稳稳下到平地之后又朝山洞而去,这次再看到山洞里密密麻麻的大蜥蜴我心里根本没有丝毫慌张,心情平静的我自己都觉得不正常,看来蚀心草对于人确实有改头换面的效果,真不愧是神物。
一路走到山洞深处我忽然觉得一切看在眼里似乎十分眼熟,本来我觉得或许只是自己的幻觉,然而冥冥中似乎有一股力量控制着我将我带到一处看似灰扑扑的石头前,我从百宝囊中取出了一道神符贴在石头上,只听喀喇一声轻响,眼前一块巨大的石头开始缓缓移动,接着一道巨型山洞出现在我面前。
此刻的我心如止水,稳稳的走进了山洞中。
山洞内部到处闪烁着诡异的绿光,如果这是动物的眼睛,那么意味着我肯定掉入了一处猛兽的巢穴中,不过随即这些绿光便片片漂浮不停,看样子不可能是动物的眼珠子了,我暗中送了口气。
我所站立的位置是洞里的中央地带,而距离我身前不远出竖立着一个巨大的白玉雕刻的水池,池中是一个长着翅膀的人,有点像是西方神话中的天使,不过随着年代的久远,“天使”身上长满了了苔藓和泥灰,而水池中除了泥土似乎还有蝙蝠的粪便。
而水池两边各有一条青石板铺成的道路,每一条路的尽头都竖立着约一人高的洞口,然而我毫不犹豫的便进了其中一处山洞,洞中几乎没有了温度,我进入后便觉得寒气扑面袭来,简直比三九腊月天还冷,很快我的眉毛、头发上都结满了冰碴子,但我的身体却丝毫不觉得寒冷。
也不知走了多久,忽然我隐隐约约发现洞口的尽头处闪过一丝火光,这让我精神大振,加快步伐赶了过去,离洞口越近火光看的越加清晰,穿过洞口我眼前是一处并不算大的空间,里面长着一颗巨大老树的根部,而在这树根之上一动不动的坐着一个浑身白衣,满头白发的人,他正面对着我,脸色也是苍白至极,不过他双目紧闭,否则我和他正好能看个对眼。
我心里依然是静如止水,绕过只是悄悄的绕过这棵老树继续往下而去。
随后的通道足有几公里长,穿过之后猛然眼睛一亮,我进入了一处巨大的空间。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许多骸骨,这里不知道死了多少人,满地都是白森森的人骨头,有的呈碎裂状,惨不忍睹。至于其余的就只有用神妙来形容了。此处的宽广,之前山洞内的空间和此地相比只能算是一个小碗了,巨大的空间内使用和铁牛山“古堡”完全一样的材质构建的四周墙壁和地面,非常光滑,但是人走在上面却并不会打滑。
巨大的空间内除了白骨还有一个形状奇特的池塘,里面全是闪闪的水银,池塘周围竖立着六根巨大乌黑的柱子,每根柱子都雕刻着一条金光闪闪的金龙。而柱子和池塘前面则是一个三面阶梯巨大的塔台,塔台正中竖立着一座巨大的隐隐发着青光的石碑,上面用奇怪的字体写着两个巨大无比的字。
整个空间虽然巨大,但顶上满是自然晶体透出诡秘的白光,所以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
在这个空间巨大的地方,所有人都深感自己的渺小。而石碑上的字居然是——龙墓。
饶是我的心理素质有了翻天覆地的提高,此时也被震惊的激灵一下,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我居然被我自己带到了龙墓里。
忽然我脑子冒出了一段话,当下不由自主的说出道:“此事有关国运,决不可等闲视之,若蛮夷之地真有祥物,朕甘冒天谴而诛之。”我脑子里怎么会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来?想到这儿我的心脏简直跳到了极限。
这时我又想到旺达嘉措曾经对我说过当遇到不甚明了之事可以问狼牙,我虽然知道这是极为不靠谱的说法,但人到我这份上还能怎办?只有尝试一切可以尝试的手段了。
想到这儿我用抖成一团的手摘下脖子上挂着的狼牙,然而当我取出来后一眼就看呆了。
狼牙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被换成了一块玉佩,而圆形玉佩上三处重新连接的细缝看的清清楚楚。
当三块玉佩重新连为一体就可以唤醒沉睡中的飞天将军。廖叔的话我记得清清楚楚。
与此同时只听一阵沉闷的吼叫声,只见洞穴深处一头身体巨大的野兽缓缓走了出来,这是一只虬寅,和我在海上见到的那只相比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它有九个脑袋,这是九头一尾的开明神兽,只见它缓缓走到我身边曲腿跪下就像小串子那样在我腿边不停挨擦,和我的神态亲昵到了极点。
与此同时又是一阵响亮的尖叫声传来,这声音隐隐有裂金碎石之调,只见一道黑影从山洞高处一跃而下,鼠妖稳稳的站在我面前,还是那副模样,但是神态似乎多了一丝恭谨,不过和之前相比它足足多出来六条尾巴,我的鼠妖居然是一头九尾的陆吾神兽。
我在度过了最初内心的慌乱之后,情绪上渐渐镇定了下来,虽然这些天我一直觉得廖叔和我在一起是有他的目的的,但打死我也想不到居然会是这样一个结果,但无论如何我也想不到自己居然会是……
我又让自己冷静下来,不要过于高估了自己,因为一直以来我从没有表现过高于常人的能力,怎么就会成了“他”呢?
只见鼠妖……不对,它是有“本名”的,从今天起我不应该再以鼠妖称呼它,这个看似萌哒哒的老鼠名叫陆吾。
它一溜烟上了开明的脊背,随后两头神兽转身朝深处走去,陆吾转身对我发出尖利的叫声,我当然明白它的意思,立刻跟了过去,随着它两经过水银池子时我清楚的看到了自己的倒影,确实还是我杨川的模样,于是我心情又平复了几分。
只见两头神兽将我带到了一块凸起的石峰前,鼠妖纵身而上,爬在巨石上,随即它竖起指头,轰然一声指尖上燃起熊熊大火,鼠妖手指虚空一点,只见烈火在它指尖喷涌而出,石洞顶部顿时腾起一股直线般的火焰,有了火光通过洞顶的石英,池子里的水银的反射黑黝黝的龙墓里光线顿时明亮起来。
而我也看清了石壁上刻着的一幅幅图画,从上到下仔细看来我终于明白了一切。
壁画中记载的就是汉武帝派出飞天将军执行刺龙任务,而随后这批惊天动地的刺客们却最终发现所谓的“龙”其根本就是一种叫荆棘鬼蟒的东西。
而荆棘鬼蟒对我而言并不特殊,在东沙群岛我见过这种生物,只是因为它身体长角所以被误解为这是神龙降世,而这种生物在飞天将军的手中自然是毫无抵抗力,所以一场“刺龙保卫名誉”的战斗就成了一场闹剧。
刚想到这儿就听廖叔的声音传来道:“李将军,您既然已经觉醒,这里的事情自然无需我们交代了。”
说罢只见洞口处火把山洞,廖叔和三名仙风道骨的道门中人齐齐走了进来,见到他我心里是想喊他廖叔的,可是话到嘴边只是微微展开左边嘴角冷笑了一声道:“你们为何要唤醒我?”
“非是我们有意打搅,只是将军没七百年一个轮回之期,这是道家仙术中明明白白记载的,我们只是助将军恢复记忆罢了。”
或许是因为没有喝下孟婆汤,曾经的记忆瞬间在我脑海中复苏了,一桩桩延续千年的绝密往事就像电影一般在我面前缓缓而过,我是如何被汉武帝秘密选为刺龙的人选,蛊师与道士是如何各显神通将种种神奇的能量传入我的体内,而在我找到荆棘鬼蟒准备杀死它时却在鬼蟒身边见到了开明、陆吾两头神兽。
楼兰国王所说的“龙”其实根本不具备丝毫神奇性,而一条蛇最终能长成荆棘鬼蟒正是因为另外两头神兽暗中操控的结果。
我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上无论是谁,你身后总有一股无形的力量操控着你,无论你的能力有多强,你有多牛逼,但你永远都是被控制的那个。
而随后经过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我最终收付了两头神兽,成为了操控它们的力量。
正是因为这场大战,我体内积蓄的力量被彻底唤醒,在那一刻我忽然觉得皇帝在我面前不过就是一个肉眼凡胎之人,我凭什么要收他的操控,于是我找了三名心腹,让他们选择了一片栖息之地,以此保证自己的肉身不灭,我的灵魂可以永存天地,每七百年便可以转世一次,然而灵魂所控并非自身,所以我的记忆需要人惊醒,而每当惊醒我之后,作为报酬我就会将自己掌握的技能交给这些凡人一些。
所以每到这个时候就是玄门中人你死我活争斗的开始,因为谁都想在我面前邀这份功劳,以此获得最大的利益。
我冷冷笑道:“其实你们早就知道这个世界上并没有龙对吗?”
廖叔道:“龙生于穷山恶水,葬于天地之间,又何来龙墓,出自于人手自然不是真的。”
“所以飞天将军根本就不应该存于世,是你们这些人为了获得利益,蛊惑皇帝,以玄门之法造了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出来,并以此骗取了大量的珍宝财富,可是你们想过我的感受没有?”我强忍着内心的愤怒与悲伤道。
“李……”仔细想了想后廖叔又改口道:“串子,人人都想长生不老,难得你有这样的机会难道还不满足?”
我冷冷道:“人之所以求寿,是因为你们不懂意志消亡的好处,这一世的悲伤常人最多只需要承受一辈子,而我却永远无法从中脱身而出,这种永世不忘的痛苦对于人而言有何意义?”
“可是你也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这也是常人不可及的。”廖叔道。
“再美好的事物,体会的时间过于长久只会变的索然无趣,更何况我只是你们争夺利益的砝码,我被你们利用了上千年,难道你们还要继续下去吗?别忘了我可是人,是人总是会觉醒的,从今天起我与你们再无任何干系,任何一门一派都别想从我这儿得到任何资源,这就是我报复你们的终极手段。”说到这儿我忍不住得意的笑了。
看着四人惊慌失措的表情我内心的满足感瞬间爆发到了极致,我已经被他们愚弄了上千年,即便是再蠢总有觉醒之日,而今天就是我的觉醒之期。
想到这儿我朝虬寅和鼠妖望去,只见它两目不转睛的盯着我。
动物永远比人忠诚,所以在我永生的千年之中,只有它们才是真正死心塌地不求回报跟着我的兄弟,想到这儿我毫不犹豫带着它两朝山洞深处走去。
“串子,你要去哪儿?”廖叔的声音隐隐传来。
我的脚步停住了,想了想我道:“叔,当你把我看成一颗的同时,你不过也是别人手里的一颗,所以这个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属于你的权利,放手吧,否则你辛辛苦苦赚来的一切会在眨眼间烟消云散的,到那个时候悔之晚矣。”说罢我不顾四人的苦苦哀求继续朝山洞深处走去。
篇14:欢乐颂的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4168 字
+ 加入清单安迪顿足,“以暴制暴只会恶性循环。你别以为今天你占优势,你不会永远占优势。”
曲筱绡拿棍指向谢滨,“安迪你不知道那小人吃饭前怎么威胁我,等我回家说给你听,你再评理。你别拦我,我不会让那小人猖狂。谢滨,你有种走出一步,别树荫下躲着。”
关睢尔原本将希望完全寄托在安迪身上,听到这儿,全身抖得糠筛似的,不断地念:“樊姐,樊姐,想想办法啊。”
曹律师在后面有意无意地道:“冲进内场应该不会有人拦,比说话劝和更直接有效。”
却是邱莹莹听在心里,叫一声“啊,我去”,便试图冲进去拦在曲筱绡与谢滨中间,好在她醉得脚步蹒跚,被樊胜美一把抓回来。樊胜美急迫之下,只得打足中气,冲曲筱绡喊话,“小曲,我们22楼的事,都放到22楼解决好不好?我们回家说,只有我们22楼的女孩和家属,我们大家替你评理。如果小谢对不起你,我们扔掉高跟鞋帮你抓住小谢让你揍。好不好?”
邱莹莹使不上劲,只能嘴巴出力,“对,曲曲,如果你委屈,我大熊抱等着你。”
“跟你们无关。谢滨,你走出来,有种走出一步,别做缩头乌龟。”
樊胜美见曲筱绡没太反抗,忙又紧张地强打笑脸,尽量柔和地道:“曲曲,我们都会用你帮我们时使的菜刀,我们还学会在屁股上雕乌龟。只要你有委屈,我们22楼全压上替你拼命,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是的,曲曲,我们是好朋友。”邱莹莹使劲捧眼。
“曲曲,家里事家里解决,我们回22楼说话吧。曲曲,曲曲……”樊胜美动之以情,邱莹莹使劲配以“曲曲”,弄得樊胜美后来也觉得直接喊曲曲比说什么话都亲切方便。
“嗷,叫魂啊,烦死了,嗷……”曲筱绡最烦腻死人的以情感人,烦得都不理会谢滨还没走出一步,就双手举棍,尖叫着劈过去。
可谢滨是个会得实战的人,他背靠大树以免偷袭,头顶树荫遮蔽灯光,曲筱绡这一棍子下去,先哗哗打在树叶树枝上,虽是响动了得,却也消解了一大半力气,及至劈上谢滨肩头,已是强弩之末。而那一棍又顺着肩膀擦着手臂下去,更是很难伤到毫毛。谢滨试图躲避后还手,可树枝树叶将棍子的来路硬是扭转了一个大角度,他没躲过,肩上生生挨上一棍。但一挨之下却是惊讶了,并不怎么疼。他一时没留意到是树叶树枝替他挡了冲击,以为曲筱绡手下留情,只是虚张声势挣个场面好看。见曲筱绡一棍下来人也往前踉跄,便下意识伸手抓住球棍稳住曲筱绡。曲筱绡的朋友们本来长声喝彩,一见形势逆转,纷纷围了上来,瞬时围得铁桶似的。
曲筱绡心里则是清楚,可她试图抽回球棍,却被谢滨牢牢握住。她的力气哪是谢滨的对手。她正试图弃棍重来,却分明听见耳边谢滨道歉,“对不起,我误伤你家。”
“误伤?说得轻巧……”曲筱绡还没说完,赵医生就过来,将曲筱绡拖开几步。
谢滨趁机道:“具体安迪会跟你解释,我们刚才已经谈了很多。我为过去的暴躁道歉。”
赵医生听见了一愣,立刻大声道:“既然你有这个态度,小曲,我们见好就收。曲家严重损失已经造成,可即使要了你的命也无法弥补损失,我们是理性的人,我们愤怒,所求的无非是你一个态度,你现在认错就行。行了,大家都看到了,请一起做个证。我们散了吧。小曲,我们请朋友们吃夜宵。22楼的朋友,我们未来有时间。”
曲筱绡根本就不想息事宁人,但她被赵医生抱住,无法动弹,只得对谢滨怒目而视。见此,包奕凡也拉安迪过去,包奕凡抱住谢滨,将人拉出包围圈。一边伸手挡开曲筱绡的朋友。“小曲,你请你朋友们别伤到安迪,孕妇,伤不起。小曲。”
曲筱绡郁闷得肝疼,可碍于安迪那大肚子,只能狂躁地尖叫一声:“算了,今晚放过他。你们去找个地方吃夜宵,我立刻赶去。谁都别结账,我来。”说完,她就猛踢赵医生脚跟出气,赵医生痛倒是不痛,但是被曲筱绡踢得抱不住人又站立不稳,索性将曲筱绡抡来抡去地玩儿,曲筱绡哭笑不得,一口咬在赵医生脖子上。赵医生笑道:“咬浅一点是静脉,咬断有救。咬深了是动脉,立刻玩完。曲女侠嘴下留情。”曲筱绡狠狠咬了会儿,“哼,就给你留个牙印,让你明天见不得人。谁让你放走他,你放开我,别看我朋友都走了,我还在。”这一回,赵医生放开了她。
而曲筱绡的朋友们离去前,还是过来对谢滨推推搡搡了几下。包奕凡护着谢滨,但也擒住谢滨的手脚,总算没再加剧冲突。可他们站的地方正是樊胜美他们一窝人面前,一窝人的眼睛都看着谢滨,谢滨无地自容。如此窝囊,令他仿佛回到小时候,那时候是人小无能为力,而现在……他仿佛已经看到众女眼中的怜悯,尤其是关睢尔的。
可樊胜美断然一声爆喝:“小谢真好汉!”
包奕凡立刻醒悟,改抱为搂,亲热地道:“兄弟真功夫,好涵养。佩服,佩服。就是嘛,当着大伙儿面让女孩子一马,递个面子,还不是为了女朋友。兄弟以后一定也是跟我一样,对老婆二十四孝。”
谢滨憋着一肚子话没法说,身后又有安迪开心地道:“小谢,真为你开心,不容易欸。我熬到回国才慢慢学会退一步开阔天空,肯吃一点亏。这滋味不好受,回家千万找个娱乐散散心。我刚才真怕你们斗起来。”
谢滨无奈,只得违心地道:“是小曲没用力,她那一棍子打下来跟痒痒挠似的轻。”
安迪笑道:“小曲这小坏蛋大原则倒是从不会错,道理还是讲的,只是经常歪理太多,让人头痛。”
曲筱绡闻言赶过来暴跳,“我是让树枝挡了,让树枝挡了,让树枝挡了,啊啊……”
赵医生赶来搂住曲筱绡道:“我早知道你肯定这么说,可不得不揭穿你一下……”
“对,像你这种从小混江湖,往人屁股雕乌龟手起刀落的,出招讲的是快狠准,我们知道你拿捏得好分寸啦。”包奕凡笑嘻嘻地补充,可他还没说完,脚面就挨了曲筱绡一脚,只得鬼哭狼嚎地跳开揉脚,可始终不离谢滨太远,与谢滨有一搭没一搭说话。
樊胜美一肚子的笑话,可就是不敢对曲筱绡说,怕遭反噬。还是安迪笑道:“瞧,这一脚就是标准的快狠准。”
于是樊胜美扭头对谢滨道:“你们两个搭档得珠联璧合,反应神速,要不是你们解释,我们都还不知道你们私下做了手脚,暗度了陈仓。真让人欣慰。”
谢滨此时才弄清楚,曲筱绡那一棍不是对他手下留情,而应该真是被树叶挡住。然而事情就那么阴差阳错了。而周围诸人又何尝不知,但大家充满好意,有些是为了他,有些是为了曲筱绡,都拼了命地将错就错,一错再错,反而死死坐实了他们两个互谅互让,大有天朝外交风范。谢滨忍下一个又一个的声明,可忍不住看向曲筱绡,曲筱绡也怒容满面地看他,两人在昏暗的路灯光里对视得火花四射。然而曲筱绡也知道现下再无法扑腾起来,她一怒之下,转身对赵医生老拳伺候,此人正是始作俑者,枕边人最坏事。当然,她打到赵医生身上雨点般的拳头,才是真正做了手脚的花拳。邱莹莹笑得大呼小叫,觉得他们2203自己人打自己人,她看得特痛快。
安迪由衷地笑着,对樊胜美道:“都挺好的。”
樊胜美偷偷冲关睢尔努嘴。安迪才发现一声不吭的关睢尔。安迪忙向包奕凡比画,包奕凡领悟过来,一瘸一拐地跳到谢滨身边,笑道:“兄弟,男人是不是主动点儿?女朋友真不要了?”
谢滨却正看向安迪,见安迪脸上挂着坦荡真纯的笑容,在捏喝醉的邱莹莹的鼻子,他也不禁微微一咧嘴,似乎是笑。他对包奕凡道:“呵呵,没脸见人。”
“无论如何,得有个交代。对了,我找时间会跟你原单位打个招呼。以前误会,多有得罪。”
“呵呵,不用了。请帮我谢谢安迪开解。她现在的快乐心情对我是最大的说服力,希望我有一天也能。”
“她今天非常高兴,你也开解了她。你也别妄自菲薄,你已经走出最关键一步,就冲你今天有实力拼个你死我活的境况下肯吐血忍让,你已经学会放下。你会有那一天的。但有句心里话,说出来供你一哂:机关或者大机构的工作环境无法张扬人性,未必对你有利。”
谢滨一愣,看着如此真诚的富二代滑头商人包奕凡久久无语。
关睢尔等打架结束,便一言不发,挂在樊胜美身边低头看鞋子。但她怎能不关注周围的一举一动,耳朵里听到的声音,地上穿插的合影,都在扰乱她的心神。可那条她熟悉的影子,始终没往她这边挪动。
反而曲筱绡揍完了赵医生,跳过来严肃地问安迪:“谢滨说他已经跟你解释了?他到底怎么解释,他有没有说怎么威胁我?”
安迪不愿撒谎,只得道:“你自己去问他。”
“擦,早知他骗我,骗我解散弟兄们。有数了。大奸雄,能屈能伸哈,刘备。臭安迪你别揪我头发。”可安迪揪她一小撮头发的效果很好,直接就阻止了曲筱绡一怒之下再袭谢滨的冲动,她狠狠看了谢滨一眼,但一鼓作气,再鼓而衰,现在已经不再是痛扁谢滨的好时机了。她一张怒脸刷地印到傻笑的邱莹莹面前,本想吓邱莹莹,不料邱莹莹反而哈哈大笑,觉得好玩,曲筱绡心里好生没意思。
安迪道:“我们回去了吧?安排一下车位,我们车只能坐两个人。曹律师,得辛苦你了。”
曹律师立刻道:“正等你捉差。樊小姐和关小姐都我送吧。谢兄也一起走吗?”
赵医生笑道:“咱小破车,任务最重,载新娘子。”
谢滨却道:“我不顺路,自己打个车。小关,回头见。”谢滨说完,便与在场男人们握别,撩起长腿走了。
谢滨才转身,关睢尔便趴在樊胜美肩头,泣不成声。安迪看见,走过来伸手搭上关睢尔的肩头,不知说什么才好,与樊胜美一起扶起关睢尔。她另一只手还拖着曲筱绡,但曲筱绡翻个白眼,和身挂到安迪手臂上,显得她才是跟安迪更亲密。
包奕凡招呼大家去停车场,樊胜美和安迪辛苦地拖起三位妹妹,挤挤挨挨地先走了。后面,赵医生扶起已打瞌睡的应勤,与包奕凡一起架着应勤走。包奕凡跟赵医生道:“我本来反对安迪结婚后还住22楼,房子不够大。”
赵医生笑道:“我本来以为曲曲安心扎根22楼是权宜之计,骗了她爸妈就搬走。”
两人越过应勤的头顶相视一笑,包奕凡忍不住笑道:“不知道她们几个以后怎么发落那个岳西。”
“连曲曲都同化了,个把岳西更不在话下。”
曹律师插嘴:“做22楼的家属似乎也很不错。”
赵、包都笑,“贿赂我们。”
曲筱绡走到一半,听口袋里手机提示短信,摸出来一看,竟是谢滨来的。她看着内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刚与大学老师通话,谈成一份新工作,不久我将随远洋货轮出海。我去看大海。”曲筱绡将手机翻来翻去,忽然意识到,这是朋友夺来交给她的关睢尔的手机,她连忙击鼓传花似的将手机传给安迪。
安迪已经听到曲筱绡大声读短信,还没反应过来呢,手机已经到手。她将手机转交关睢尔,看着关睢尔的眼泪洒满手机屏。樊胜美与安迪对视叹息。只有曲筱绢抬头朝夜空微笑,她无忧矣。
然而他们都没停一下脚步,他们穿过马路,拐过大楼,继续向前走着。路灯像魔术师的手,将他们的影子一会儿拉长,一会儿压扁。但再高明的魔术师都无法将五个人的身影分开,五个人的身影连成一片。(终)
篇15:小说人民的名义读后感
全文共 913 字
+ 加入清单《人民的名义》在对女性群体的刻画上引起了争议。无论是形同陌路的市委书记夫人欧阳菁,还是看似相濡以沫的省委政法委书记夫人吴慧芬,甚至是反派的女企业家高小琴,都不过是男性社会和高度集中权力下的附属品和牺牲品,作家也是依托并放大了现实中的男权因素,转而移植并塑造了这类女性群像。你很难说这样的设定是对女性的歧视还是对女性天生弱势的放大,但出现在小说中的女性,几乎没有一个是拥有正常幸福生活的——
陆亦可是个大龄剩女,把青春献给了反腐事业;高小琴、高小凤姐妹成为权力与财富的交易品;欧阳菁是女强人,但却失去了为人妻的柔弱;吴慧芬带着面具违心地维护着高官夫人的特权地位。
从小说中的情感副线上讲,周梅森似乎掐断了侯亮平与陆亦可之间可能存在的情感纠缠,让一名形象高大全的检察官与剩女检察官,在没有发生任何暧昧的交集下,完美出色地完成反腐大计。
小说中唯一一段最露骨的描写也让人看起来有些不安:
“高小琴含泪点头,跳起来,一把搂住他,疯狂地亲吻他,亲得他也躁动起来。那天,他们大白日里在铺着新地毯的楼梯上疯狂地干了一回,干得大汗淋漓,如痴如梦,干出了人生中一场难得的高潮……”
这样的文笔画风与整部作品明显违和,其文学性也明显低劣得超出读者预期。文学中关于情爱的这种描写,恰恰是对一位作家的文学素养与笔力功夫的严峻考验。好的作家一定是情爱描写的高手,像贾平凹的《废都》、陈忠实的《白鹿原》、劳伦斯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渡边淳一的《失乐园》,就是同为通俗小说的《廊桥遗梦》,其描写的水平也显然高于此。
人们喜欢《人民的名义》,与其说是喜欢这部文学作品,不如说是喜欢其展现的高度现实感。周梅森没有把官场写得过于黑暗,尽管他也写出了官员贪污受贿、养情人等众多周知的秘密,但更多的还是立足于反腐和良好政治生态的建立。
真实的官场其实就是一个丛林社会,既有像李达康、沙瑞金一样的政绩圣人,也有祁同伟、丁义珍这样的鬼魅屑小,更有高育良一样道貌岸然的岳不群之流。正是这种具备高度复杂性的官场,才会引起更多人的好奇心,进而成就了周梅森和他的《人民的名义》。
但是,阅尽官场智斗之后,这部小说依然算不上是官场文学的巅峰之作,它留给人们的最大印象依然还是尺度,尺度,尺度……
篇16:夏有乔木小说网络结局
全文共 16347 字
+ 加入清单夜里,舒雅望在房上网,舒妈推门,端着一杯热牛奶进来,舒雅望结果牛奶对着母亲微笑:“谢谢妈。”
舒妈坐到她旁边的床上,静静的瞅着她,舒雅望喝了一口牛奶,转头问:“看着我干吗?”
“我看我闺女不行吗?”
舒雅望笑:“你看你看。好看吗?”
舒妈笑,抬手摸了摸舒雅望的头发:“好看,我闺女能不好看吗。”
舒雅望摇着头笑,也就只有在母亲眼里,她才是最好看的。
舒妈问:“你真要跟夏木结婚?跟他去美国?”
“嗯,真的。”
舒妈沉默了一会儿:“你真心想跟他去吗?”
“嗯,真心。”
舒妈叹了一口气:“我知道你这孩子从小就这样,做了决定就不会改了,只是这婚姻大事你要想清楚啊,夏木那孩子现在是喜欢你,可他比你小六岁,等他到你这个岁数了,你就老了,万一到时候他变心了……”
“妈,”舒雅望好笑地打断她,“在这点上你一点儿也不用担心,夏木不是这样的人。”
“好吧,不说这个,那他现在大学也没上,什么也没有,你得等他多久他才能养家啊?在说去了美国你也没工作,他也没工作,你们两个用一分钱还得找他家里要,这日子你过得了吗?”
“妈,你到底怎么了?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舒雅望皱眉,“你不喜欢夏木?”
舒妈抱怨地哼了哼:“我怎么敢不喜欢,自从他来了之后,我敢说他一句不好,你和你爸都能把我吃了……”
“妈!”舒雅望无奈地再次打断她。
“反正你爸欠他们家一条命,你又欠他们家一份情,你要拿自己去换我也阻止不了你,妈就是舍不得姓唐的那孩子。那孩子多好,对你一心一意啊,妈一直想把他当我们家的女婿,妈知道你心里也还惦记着他……”
“妈,你别再说唐小天了。”舒雅望扭过头,不想再听。
舒妈叹了一口气:“你看你,妈说两句都不让说,要是以后在大院里遇上了,你怎么办?转身就跑?”
“不会遇上的,他现在在云南,根本不可能回来,等到他回来了,我早就已经到美国了。”舒雅望低下头,双手轻轻握起,轻声道:“我和他的缘分早就到头了。”
“雅望啊,你真的想好了?”舒妈握住她的手,还是不赞成女儿的决定,在她心里,只有唐小天才能给女儿幸福,她希望女儿能嫁一个会照顾她、体贴她、让她依靠的好丈夫,而夏木字她眼里,只是一个需要女儿照顾的孩子。
舒雅望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抬头,笑着望着母亲:“妈,我想好了,这个决定我反复考虑了六年了,不会错的,夏木表面上虽然很冷漠,但他真的是个很温柔的人,他真的很好,真的很爱我,我一定会幸福的。”
“妈妈说不过你,你自己觉得好就好吧。”舒妈摇摇头,站起身来走了出去,“早点睡,别玩太晚。”
“知道了。”舒雅望点头答应,静默了一会而,捧起桌上已经冷掉的牛奶一口一口地喝着,电脑屏幕微弱的光芒照亮她的脸颊,她的嘴角微微上翘,带着淡淡的笑容,有些僵硬,有些固执。
有些话不能说得太满,舒雅望说她和唐小天不会再见面,可事实上,第二天她一出家门就遇见了他,就在离家不远的十字路口。舒雅望愣住了,完全没有反应,只是呆呆地看着他,唐小天穿着一身笔挺的07式新款军装,修长挺拔,丰神俊朗,轻易就能让人意乱神迷。
唐小天也没想到会遇见她,他紧紧地看着她,目光近似贪婪,他有多久没见过她了?
很久很久,久到自己都不愿意去计算……
唐小天情不自禁地上前一步,伸手握住她的手,舒雅望清醒过来,微微用力将手挣开,不着痕迹的退后一步。
唐小天有些尴尬地收回手,舒雅望低下头懊恼地咬了咬嘴唇,将手插进大衣口袋,抬头,带着有些僵硬的微笑问:“你怎么这个时间回来了?”
唐小天望着她说:“部队里有些事要回来办。”
舒雅望点点头:“哦。”
“你呢?”唐小天看着她问,“你怎么回来了?”
“我陪夏木回来的。”
“哦,这样啊。”
舒雅望望着地面,没有说话,唐小天也不知道说些什么,两人就这样相对无语地站着。
明明那么想见面的两人,可见面了却连对方的脸都不敢看。
“啊,对了,张靖宇约我明天见面,你要不要一起来?”唐小天用有些期待的眼神看着她,“靖宇他说……很想你。”
舒雅望的手在大衣口袋里紧紧握住:“不了,我明天就要回W市了,公司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
“那,今天也可以,我打电话和他说。”唐小天说着就要给张靖宇打电话,舒雅望抬手拉住他,无奈地抬起头,悲哀地看着唐小天,“小天,算了吧。”
“为什么算了?”唐小天也悲哀地看着她,“为什么你要和我算了?”
舒雅望低下头,快速地说:“我要和夏木去美国,然后和他结婚。”
舒雅望说这些话的时候一直低着头,不管过了多久,她都没办法面对唐小天,没办法看着他受伤害,可最可笑的是,每次伤害他的人,都是她自己!
唐小天半天没说话,过了好一会儿,他依然盯着他:“你决定了?”
“嗯。”舒雅望紧紧地盯着地面,无法抬头看他。
“挺好的,去美国对夏木来说,是个好决定。”唐小天的眼睛有些红,他勉强笑着点点头,“我还有些事,先走了。”
“嗯。”
唐小天低着头,从她身边走过,她听见他轻声说:“再见,雅望。”
舒雅望死死地看着前方,眼泪就这样刷地掉下来:“再见,小天。”
在擦身而过的瞬间,他们好像都想起,十八岁那年夏天,在这个路口,那空中飞舞的红花,那年少时的承诺……
女孩说:“我会等你回来。”
男孩说:“我一定会回来。”
可到最后……
一个等了,却等得太早;
一个回来了,却回来得太晚。
怪只怪那缘分太浅,未满千年。
舒雅望要着嘴唇,低着头往前走,前方忽然出现一双运动鞋,她抬起脸,泪水将视线模糊,她眨了一下眼,泪珠滑落,然后看清了眼前的人。
“夏木……”
夏木看着她,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终究还是忍了回去,一个大步走上前去,抓起舒雅望,用衣袖粗鲁地将她脸上的眼泪擦掉,然后一把抓起她的手说:“回W市。”
舒雅望懊恼地皱眉,偷偷地看着他的脸色,想道歉,却又不知道从何道歉起,只能任他拉着快步往前走。
夏木冷着脸拉着舒雅望往前走,转弯的时候,他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只见唐小天站在原地,一脸悲伤地看着他们。他们的目光相遇,唐小天的目光里有着恳求,他希望他能好好对她,夏木却躲开他的视线,他讨厌他,不管是从前,还是现在,一直讨厌,永远讨厌!
因为他爱的人,是那么地爱他,即使将她牢牢的牵在手里,他还是觉得,那么地不安,他很怕,她会甩开他的手,跑回他的身边,所以,他只能紧紧的拉着她离开这里。
唐小天望着他们转过弯道,再也见不着踪影,苦笑着低下头,转身慢慢的走着,掏出口袋里的手机,拨了个号码,接通后,他笑着说:“靖宇,出来喝酒吧。”
电话那头的男人很爽快地答应了:“好,老地方见。”
唐小天走到车库取车,还是那辆父亲退休之后给他的老式越野车。他打开车门坐了进去,发动车子,漠然地望着前方,熟悉的道路不断地后退,唐小天开着开着,停了下来,愣了半晌,忽然伏在方向盘上号啕大哭。
他知道他是男子汉,他不可以这样哭,他知道他是军人,他不可以这样哭,可是,她要走了,她真的要走了,离开家,离开军区大院,离开S市,离开中国,走得远远的,远到他再也见不到她,再也见不到了……
见过唐小天的当天晚上,夏木就拉着舒雅望去了W市,一路上夏木都沉着一张俊脸。舒雅望有些慌,却不知道说什么,一直到下了飞机,夏木的脸色才稍减缓和。
到达W市的时候已经半夜十二点了,舒雅望提起精神,笑着将夏木拉回到自己住的地方。门一打开,舒雅望愣住了,屋子里很凌乱,沙发上到处丢着女生换下来的衣服,泡沫地板上满是从超市买回来的零食,茶几上放着没吃完的饭菜和没洗的碗筷。
舒雅望叹了一口气,摇头道:“竹子这家伙,我一不在就把房间弄成这样。”
夏木没说什么,只是抬脚向房间里走去。舒雅望连忙拉住他,怎么能让夏木待在这么脏乱的环境呢,她转身从厨房里搬出凳子,用抹布将上面的灰尘抹去,然后拉着他坐下,温和地笑道:“你先坐这儿,我收拾一下。”
夏木拉住她,低着头,沉默良久之后,抬起头望向她,轻声问:“你一定要这样小心翼翼地照顾我吗?”
“呃?”
“雅望,我已经长大了。”夏木将她的手紧紧的握在手心,紧盯着她的眼睛,用低沉悦耳的声音说,“我不想,再当那个被你捧在手心呵护的男孩。”
舒雅望愣住,她没想那么多,她只是想让他在最干净最舒适的环境里,她不想他有一点点不适的感觉。这样做,会让他不高兴吗?
舒雅望不知道说什么,只能无措的看着他。夏木站起身来,将她拉过来,安在椅子上,让她坐下,然后转身开始收拾房间。沾满油迹的碗筷被他抬手端到厨房水池里;餐桌上的白色垃圾饭盒被他丢进垃圾筐里。舒雅望有好几次想站起来去帮他,可都被他默默的瞪了回去。
她又急又好笑的看着他在房间里来回打扫着,当他向竹子那一堆堆脏衣服“进攻”的时候,舒雅望再也忍不住的站起来,一把拉住他:“夏木。”
夏木转身看她。
舒雅望微笑着说:“你别收拾了。你说让我别小心翼翼地照顾你,你也一样啊。收拾房间这种事,本来就应该女生来做的。”
夏木摇头,语气还是像往日一般平淡:“没有什么应该,你在我身边,什么都不需要做。”
舒雅望微愣,低头笑了一下,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心中忍不住感觉甜蜜,那种往外冒的甜蜜让她连心都颤抖了,她知道,这并不是什么甜言蜜语,因为夏木不会说甜言蜜语。正因为这样,这句话,才更让她感动和心动。
舒雅望感动得说不出话来,只能上前一步,紧紧的抱住他,很用力的拥抱着他,想将自己的心情传达给他,想告诉他,夏木啊,她也是,她也舍不得他做任何事,舍不得他有一点点不开心。
夏木抬手,也紧紧的抱住她,将俊美的脸庞埋在她的肩膀上,问着她熟悉的发香。
他们相拥了很久,从站着拥抱,到最后站累了,他抱着她坐在黑色的皮沙发上。两人静静的相拥,他修长的手指轻轻得绕着她的发丝,她温顺的靠在他的怀里,听着他的心跳。
他眷恋她的味道,她的温度,舍不得放手。
她迷恋他的怀抱,他的温柔,舍不得离开。
他们偶尔会交谈,她会轻声的问:“夏木,你还记得学校后面那片桃花林吗?”
夏木会说:“记得。”
她说:“你知道吗?你站在桃花中间的样子特别好看。”
夏木问:“你喜欢?”
她轻声说:“嗯,喜欢。”
当她说喜欢的时候,他的嘴角又轻轻地抿了起来,深邃漂亮的眼睛里满是闪闪的亮光,与平日的淡漠很不相同。
两人都睁着眼睛,望着窗外。窗外是明亮的星空,月色很美,很迷人。
第二天清晨,当舒雅望睁开眼睛的时候,竹子正凑在她面前,那戴着眼镜的眼睛里,慢慢的都是贼贼的笑意,舒雅望伸手打开她的脸,嘟嚷道:“干吗笑得那么贱?”
竹子望着上方挑眉,舒雅望转头一看,发现自己枕在夏木的腿上睡着了,夏木是倚着沙发睡的,他的眼里一片清明,看样子已经醒了很久了。
舒雅望坐起来,看着夏木笑:“醒了?”
“嗯。”
舒雅望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也不知为什么,好像经过昨天晚上,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似乎他们彼此贴近了很多。
“夏木,你还记得我不?”竹子笑着问。
夏木点头:“袁老师。”
竹子眯着眼睛笑,好像被夏木记得是天大的喜事一样:“哈哈,不愧是我的学生,记性这么好。”
“你别臭美了。”舒雅望指着凌乱的屋子道,“你把房间搞这么乱,还不赶快给我收拾。”
“我本来是想收拾来着,不过现在又不想收拾了。”竹子无赖地笑道,“为了让你们俩能更甜蜜地共度二人世界,我决定搬出去住。”
竹子双手合十,发出清脆的响声,点头笑道:“当然,为了感谢我,你们得替我收拾屋子。”
舒雅望摇头:“你想得美,要走可以,先把房间收拾干净。”
竹子耍无赖:“那我不走了。”
“随便,我无所谓。”
就在两个女人吵吵闹闹的时候,夏木已经起身,开始收拾房间了。
竹子哈哈大笑道:“哇,夏木等不及赶我走呢。”
夏木的动作微微一顿,脸上淡漠的表情未变,只是有些僵硬,他闷了一会儿,想解释什么,犹豫了一下,又没说。
竹子指着夏木笑:“看,默认了。”
舒雅望拍了竹子一下:“你别欺负夏木不喜欢说话。”
“看,心疼了。哇哈哈哈哈!”
“行了啦,房间我来收拾,你快走吧。”
“哦,雅望也等不及我走了。”
舒雅望举拳:“忍耐是有限度的!”
竹子哈哈大笑地跑进房间,拿了几样东西,又哈哈大笑的走出来,走之前还对着舒雅望贱贱地眨了两下眼。
那像阵风一样的家伙走了以后,房间里变得有些安静,舒雅望顺了一下长发,想接过夏木手上的扫把,可被夏木躲过了:“我来扫。”
舒雅望见他这么固执,也就不和他争了,笑着说:“那你好好打扫,我去做早饭给你吃,好不好?”
夏木望着她点头。
舒雅望揉揉眼睛,很欢快地走进厨房,打开冰箱,看了看里面的食物,除了成堆的泡面之外,还有一些米、鸡蛋、杂菜和牛肉罐头,以及火腿肠。
舒雅望想好做什么之后,就将米舀出来,洗干净,再兑上水,放在电饭锅里煮,然后拿了几个鸡蛋开始煎起荷包蛋来。就在她忙来忙去的时候,客厅里的夏木已经停下了动作,他的目光随着她的动作打转,如墨的眼珠里倒映出她的样子,她低头的样子,她被油烟呛着轻轻咳嗽的样子,她翻动锅铲的样子……
晨光轻轻地洒进这温暖的小屋,厨房里的舒雅望正为早饭而忙碌着,而夏木,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到厨房门边,靠着门墙,静静地看着她,嘴角轻轻扬起的弧度,透露着他那淡淡的幸福。
舒雅望有些奇怪地转身问:“你站在这儿看我干什么?”
夏木没说话,她伸手推了他一下:“你别站这儿,身上都有油烟味了。”
他没动,还是沉默地望着她。
舒雅望无奈地笑了,笑容里带着温柔,带着宠溺,她轻声问:“饿了?马上就能吃了。”
说完,她转身想走,他却一把拉住她,然后,闭上眼睛,在她嘴角落下一个轻柔的吻。
她满脸通红地愣住,一直到锅里的糊味将她唤醒。她慌忙转身,拿起锅铲,手忙脚乱地将已经糊了的鸡蛋装进盘子里,一边装还一边忍不住偷看他,当看见他微微抿起的嘴角时,她也忍不住眯起眼睛,轻轻的笑了。
夏木要就读的美国学校那边还有些手续没有办好,所以暂时还不能过去。舒雅望想,既然这样,那她就把自己手头上的工作做完再辞职也不晚。
因为夏木没有地方住,舒雅望也舍不得夏木离开,于是,两人便别别扭扭地生活在一起了。夏木每天接送舒雅望上班,暂别时两人都是依依不舍的眼神,偶尔回头相望一眼,然后满足地微笑。下班后回到家,就是两个人的温暖空间,他们时常依偎在沙发上,捧着杯子,开着电视,闲闲的聊着天。舒雅望经常下厨,每次都会煮满满一大桌菜,一脸笑容地看着夏木一口一口地全部吃下去。
每天晚上舒雅望都会给夏木晚安吻,每天早上吗都会温柔地叫醒赖床的舒雅望,然后开始平静的一天。
她经常会坐在书房的大转椅上,满面笑容地和他说着她的设计,公园的湖边种一排柳树,还要建一个漂亮的八角亭;公园的中心要铺上翠绿的草坪;游乐场建在公园的南边;北边要建一个华丽的喷泉广场,喷泉不远处的花圃里要建一个鸽笼,在里面要养很多很多的白鸽,当人们走过去的时候,白鸽会飞起来,会有天使一般的羽毛从天空飘落……
舒雅望每次说着她的设计时,眼睛总是亮亮的,那时的她像极了当初那个可爱的女孩。
有一次,舒雅望坐在大转椅上,一脸开心地问:“夏木,你喜欢什么花?”
夏木放下手中的书,想了想道:“桃花。”
“桃花?”舒雅望皱着眉,有些苦恼地说,“可这是杏花公园耶!”
夏木不忍看她失望,浅浅的笑着:“杏花我也喜欢。”
舒雅望看着电脑屏幕想了一会儿,眼睛一亮,似乎有了主意,她开心的亲吻着夏木的脸颊,一脸神秘地说:“等公园建好了,你一定要去看哦!”
“好。”
舒雅望笑:“一定会让你大吃一惊的!”
夏木看着她灵动的双眼,满面的笑容,心里满满的爱意忽然就这么爆发了,俯下身去,吻住了她柔软的嘴唇。她大吃一惊,有些僵硬的站着,睫毛一颤一颤的,嘴唇瞬间变得滚烫,脸一直红到耳根。夏木的眼睛里染上一丝笑意,闭上眼睛,缓缓地加深了这个吻。
过了一会儿,他才离开她的嘴唇,舒雅望垂着眼睛,有些不好意思看他,她的眼角带着一丝醉人的羞涩,夏木的嘴唇轻轻抿起,他抱紧她,用好听的声音在她耳边说:“到时,一起去看吧。”
舒雅望红着脸,轻轻点头。
夏木抿着嘴唇,浅浅的笑着,将她又拥紧了些。
两人无声的拥抱着,谁也没有先动。舒雅望睁着眼睛,安静的靠在夏木怀里,双手轻轻的抱着他,她垂下眼,忽然出声:“夏木……”
夏木轻声应她:“嗯?”
舒雅望张张嘴巴,她好想问他,夏木,你幸福吗?和我在一起,觉得幸福吗?
可最后,她咬了咬嘴唇,还是没问,轻笑着说:“我就想叫叫你的名字。”
夏木又简短地应了她:“嗯。”
舒雅望失声笑了,夏木还是这样,一点儿也没改变,总是嗯,嗯,嗯的,不喜欢多说一个字。
可就是这样一个淡漠冰冷的少年,让她无时无刻不希望,他能得到幸福。
生活就这样平静的过下去,平静的生活,简单而恬淡,夏木有时候觉得,就这样过一辈子的话,那就是幸福了吧。
可有一天,夏木在帮舒雅望找忘记带到单位的资料时,从书房的抽屉翻出了一个纸箱子。箱子的外表有些破旧,夏木也没多想,打开箱子一看,是慢慢一箱子的信。那些信连一封都不曾打开过,他随便翻看了一下,同样的信封,同样的笔迹,同一个人。夏木盖上箱子,有些狼狈的别转过头,心沉沉的下坠。
他想把箱子放回去,却又忍不住拿起一封,看着上面的字。这字迹他很熟悉,记得以前,舒雅望每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下楼看信箱,信箱里总是有她的信在等她,她总是一脸笑容地拿出来,捧着信蹦蹦跳跳地上楼,回到房间,将信看上好几遍才舍得放手。那时,她也有一个箱子,漂亮的粉红色箱子,她将他的每一封信,细心地编上号码,小心地放入箱子。
她没事的时候总喜欢将箱子里的信全部拿出来,一封一封的数着,一遍一遍的数着,而他,总是站在门外,沉默的看着她数,那时的她,真的离他好远,她脸上的笑容,眼里的神采,心里的情意,总是透过那些信,飞向很远很远的地方,飞向那个叫唐小天的男子。
夏木坐了下来,将箱子里的信全部拿出,一封一封的数着,那些信杂乱无章地散落在桌上,就如他现在的心情。
就在这时,竹子正好回到家中,书房的门没有关,她笔直地走过去,看见夏木,很亲热的笑着:“夏木,你在家啊?”
竹子走近,看见夏木手里的箱子,忽然吃惊道:“啊!这些信……”
夏木将信放下,转头问:“怎么?”
竹子嘟着嘴巴,抓着头奇怪的说:“这信你没来之前,雅望叫我帮忙扔掉的啊,奇怪,我明明扔到楼下的垃圾车里了啊,怎么又跑回来了啊?”
夏木的身子猛然一顿,眼睛忽然微微地湿润起来,呆滞地望着她。
“你在数啊?不用数了,1089封,雅望几乎天天都数,光数又不看,真是奇怪的人……”竹子低头拨弄了下桌子上的信,忽然感觉有些不对,抬眼就看见了那样的夏木,像是掉入了绝望的深渊,那浓浓的忧伤,像是快要哭了。竹子不知所措地退后一步,小心翼翼地问:“夏木,你怎么了?”
夏木没理她,竹子有些心虚地看着他,自己好像说错了什么……
“没事的话,我先走了。”她硬着头皮回到房间里,拿了自己的东西,慌张地逃离。
舒雅望在公司等了夏木半天,还是不见夏木过来,有些不安地给他打电话,可他居然连电话也没接。舒雅望很担心他是不是出了事,急忙和公司请了假,跑回家去。
打开房门,看见夏木好好地坐在书房里,这才放下心来,皱着眉问:“你怎么了?人也不去,电话也不接,想急死我啊?”
夏木低着头没说话,舒雅望奇怪地走上前去:“夏木?”
当她看见书桌上的那些信时,连忙跑过去想将信收起来,她慌张的解释:“那个,这些是……这些是……这些是我准备丢掉的。”
“丢掉了,再偷偷地去捡回来?”
舒雅望停下动作,咬着嘴唇,笑着装傻:“你在说什么啊……”
夏木难过地说:“你还是爱唐小天,舒雅望还是爱唐小天啊。”
舒雅望使劲的看着他说:“不……不是。我,我喜欢……你。”
“你在说谎!”夏木望进她的眼里,一字一句满是伤痛,“你爱他,你永远都爱他,你只爱他!我知道,不爱唐小天的舒雅望,就不是舒雅望了。”
“夏木!”舒雅望大声叫他的名字,眼泪落下来,她上前一步,紧紧的握住夏木的手说:“夏木,我喜欢你,真心喜欢你,我想和你一起生活,想给你幸福我真心这么想的。”
“那么雅望,你的幸福呢?”夏木看着她,轻轻的问:“我可以给你幸福吗?”
“可以!”舒雅望固执地望着他,“你可以。”
夏木没说话,紧紧地皱着眉头,一脸难过。
“夏木……”舒雅望急了,按着他的双臂,看着他说,“够了,已经够了,我们都吃了苦头,所以让我们在一起,嗯?这些日子不是很好吗?我们难道不是很幸福吗?你为什么要这样呢?你为什么不相信我?我真心想和你在一起!你为什么不相信我呢?”
舒雅望难过地哭了出来,夏木走上前去,轻轻抱住了舒雅望,眼神渐渐暗下:“别哭,不要哭。雅望,别哭,知道了,我们在一起,我们在一起。”
舒雅望紧紧地回抱住他,在他怀里使劲的哭着:“对不起,对不起,你别生我的气,我一定会丢掉的,这次真的会把它们丢掉。”
夏木没说话,他知道,她能狠下心来丢掉这箱信,可她真的能丢掉心里的那个人吗?
她真的能吗?
这样勉强和自己在一起,她真的会幸福吗?
第二天,没有人唤醒沉睡中的舒雅望,夏木还是离开了,就连舒雅望脖子上的接吻鱼项链也不见了。舒雅望慌张地寻找他,只看见桌子上放着一封信,信上写着:放爱自由——夏木。
舒雅望拿着信纸不停地说:“为什么要走?为什么不相信我?为什么?”
舒雅望拿着信纸颓然地跌坐在地上,这次她没有哭。
她不哭了,再也不哭了,因为那个对她说,你一哭,我就想杀人的男孩已经离开她了。
竹子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舒雅望,沉默的坐在客厅的角落里,无声无息到她从她面前走过都没注意到她,等她从房间拿完东西出来的时候才看见她。竹子吓了一跳,拍拍胸口道:“你干吗呢?坐在那儿和鬼一样,想吓死人啊?”眼神四处瞟了一圈,疑惑地问:“夏木呢?”
舒雅望沉默半晌,然后说:“他走了。”
“走了?为什么?”
“他说放我自由。”舒雅望闭上眼,痛苦地将双手插进头发中,紧紧握住,“自由?什么才是自由?我根本不需要他放我自由。”
竹子叹了口气,走过去,蹲在她身边很认真的望着她问:“雅望啊,你是因为内疚,是因为想补偿夏木,所以才和他在一起的吗?”
“我……”
“不要着急否认,你好好想想,你是真心爱夏木吗?比爱唐小天还爱吗?”
舒雅望使劲地闭了下眼睛,死死地皱着眉头。
“雅望,如果你不够爱他,那就放他走吧,其实,你也应该放他自由。”竹子看着舒雅望。舒雅望茫然地看着她,长发顺着脸颊散乱的垂下来。
“难道你不认为,夏木他应该得到一份真诚而完整的爱吗?”
“对,他应该得到。”舒雅望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掉下来,“他本来就应该得到光明的前程,梦一般的爱情,温暖的家庭,他的人生应该是最美好的……”
“雅望……”
“我知道我应该放他走,可是……”雅望低下头,喃喃地道,“可是,我爱他呀,为什么你们都不相信?”
“我真的爱他呀。我真的想和他在一起。想每天早上一睁眼就能看到他,想每天晚上都能和他说晚安,想给他一个温暖的家,我想让他幸福……我爱夏木!真的爱他……”
她怎么可能不爱他呢?从她看见他拿着枪站在血泊中的时候,从他打开救护车将自己救出来的时候,从他告诉她可以打掉那个孩子的时候,她的心,早就一点一滴地被他的爱渗透了,蚕食了,吞并了,她早就在不知道什么时候爱上他了。
对,她是内疚,她怎么可能不内疚?她毁掉了他六年光阴。
对,她是想补偿他,可她有千万种办法可以补偿他,可她却选择和他在一起。如果不是因为爱他,她绝对不会这么做的,因为她也知道,骄傲的夏木,是不会接受这种愧疚一般的爱。
她是忘不掉唐小天,唐小天对她来说是生命力重要的人,她真的忘不掉,可是那种爱他的感觉,她已经渐渐忘记了,也许再过一段时间,她就可以完全忘记他,坦然地面对他了。
是她不好,是她表达得不够清楚,是她做了让他误会的事,她真是活该。
“那你去找他!和他说清楚。”
“他不相信,他不相信我。”
“那你就说到他相信为止,雅望,你不是说要给他幸福吗?那就去啊!”
舒雅望抬起头来:“对!我要去找他,要和他说清楚,再也不会让他偷偷地跑掉了,不管他去哪儿,我都要跟着他。”
“加油!支持你。”竹子握拳,给她加油打气。
舒雅望给郑叔叔打了个电话,求他告诉她夏木的下落,郑叔叔一开始不愿意说,舒雅望求了半天,郑叔叔才告诉她,夏木现在住在W市的一家五星级宾馆里,将搭乘明天早上十点的飞机去美国。
舒雅望挂了电话,穿上外套,冲出门去!
她想清楚了。
这次,她不会再犹豫,
她会紧紧牵住他的手,
她会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对他说“我爱你”,一直说到他相信为止。
第十七章:这一生,你不来,我不老
有的时候,一旦错过便是一生,
再次遇见,可有来生?
晚上,霓虹灯在城市中闪烁着,空气微凉。夏木漠然地站在天桥上喝着啤酒,看着车流从天桥下穿过。他喜欢这样,在夜晚的霓虹灯下,一个人安静地站在街头看着马路上的车水马龙,这样会让他觉得很平静,平静到就像时间也停止了一样。
他抬手,喝了一口啤酒,微微地有些苦涩。
离开她才一个小时,他已经开始后悔了……
清晨的时候,他看着她的睡脸,他真的不想走,一步也不想离开,他在她床头站了一个多小时,他想着,她要是醒了,他就不走了。
他转身离开的时候,多么希望她能睁开眼睛叫住他,留下他。
原来,自己是个这么不干脆的男人。
夏木苦笑了一下,又喝了一口啤酒,皱起眉头想,是他太贪心了,记得小时候,他只要能留在她身边就好,只要能每天看见她就好。
可现在呢?他不停地想要更多,温柔的笑容,甜蜜的亲吻,这些都不能满足他了,他想要她的心,她的灵魂,想要她完完全全地属于自己。
明明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却还是去强求。
夏木垂下眼睛,喝完易拉罐里的最后一口酒,将瓶子捏得哗哗作响。他直起身子,走下天桥,将空瓶扔进垃圾桶里,双手插在口袋里,垂着头往前走着。
夜风吹散了他的酒意,他很清醒,可他不愿意这样清醒。前方不远处的一个高档酒吧的彩灯吸引住了他,他没有多想,转身走了进去。酒吧里的灯光很暧昧,三三两两的男男女女围着桌子,坐在沙发上轻声耳语,夏木挑了一个角落坐下,点了几罐啤酒,沉默地坐在哪儿。
离他不远处的一张桌子坐着五个人,两男三女,一个女人正对着夏木坐着,他一来女人就着迷地盯着他的脸看,她身边的男伴不满地推了她一下,“看什么呢?”
女人说:“那个男人好俊俏。”
“哪个?”男人不爽地顺着她的目光看去,然后又不爽地收回视线,“哼,不就是一个小白脸吗?”
女人着迷地说:“他要是小白脸,我愿意倾家荡产去他!”
坐在她侧面的男人好笑地转头看去,好奇是什么样的男人,能只一眼就将女人迷到愿意为他倾家荡产。
可当他看清楚时,他的笑容忽然僵住,低下头来,无框眼镜的玻璃片反射着白光,让人看不清他的眼神。他握紧双拳站起身来,沉着脸,全身散发着恐怖阴冷的气息,单手插入裤袋,拿出手机,最后转头瞥了一眼酒吧里的夏木,然后缓缓消失在黑暗之中。
夏木喝完几瓶啤酒,又在酒吧里坐了一会儿,当酒吧的摇滚乐响起来的时候,他皱着眉头走出酒吧。
出了门,已经深夜十二点多了,喧嚣的城市已经安静下来,马路上也没有行人。夏木走了几步,忽然感到猛地一阵冷风从身后向他袭来,他伸手去挡,“咔”一声,是铁棍敲在骨头上的声音,夏木感觉到一阵钻心的剧痛。
还没等夏木反应过来,又是一阵银色的闪光,夏木抱着手臂,侧身躲过,他猛地向后退了两步,看清了前面的情况,四个高大的男人拿着铁棍将他包围在中间,一步一步地向他逼近。不远处的角落里,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手里的烟正慢慢地燃烧着,他踩着优雅的步子走来,嘴角扬着邪恶的笑容:“夏木啊,今天我们要好好算算旧帐。”
夏木站在包围圈中冷冷地看他:“曲蔚然,你还没死。”
曲蔚然摇摇手指:“你不死,我怎么可能会死?”
夏木对他的伤害他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他想报仇想地快疯了!他当初如何废了他,他现在就要如何回报他!
曲蔚然冷笑着将他手里的烟蒂丢在地上,用脚踩灭,狰狞地命令道:“给我废了他。”
拿着铁棍的男人们听到命令,一窝蜂地向夏木袭去,一瞬间,夏木被铁棍打中好几下,鲜血从他的嘴里流出,疼痛使他闷哼出声。一根铁棍狠狠地打在他胸口上,他喷出一口血水来,接着又是一棍下来,猛地击中他的头部,他眼前一花,被打得半跪下来,流淌着的鲜血流过眼睛,世界变成一片血红色,他睁着眼睛,看着远处的曲蔚然,他正冷笑着看着他,那眼神,像是在享受一般:“慢慢享受吧,夏木,从明天开始,你也是个废人了。”
又是一棍打来,夏木吐出一口血,忽然他猛地伸出手,硬是抢过一根铁棍,站起身来,从四人包围圈中打出一个缺口,向曲蔚然冲过去!
他的身后跟着三个拿铁棍的男人,他们的铁棍不时地打在夏木单薄的脊背上,一个男人眼看追不上他,便将手里的铁棍对着夏木猛丢过去,铁棍正好砸在夏木头上,夏木脚下踉跄着向前冲了两步,鲜血一瞬间流满他的半边脸颊,可是他却没有停下来,他像一只被逼到绝境的野兽,挥舞着利爪,凶猛地向曲蔚然扑去。曲蔚然有些慌张,君子面具再也戴不住了,他慌张地向后退。夏木的铁棒向他挥过来,他转身就跑,可刚跑出两步,一道刺眼的光线射过来,刺耳的刹车声加上沉重的撞击声,曲蔚然只觉得自己的身子飞了出去……
夏木停下脚步,冷冷地看着。他身后的四个人见到这种场面,慌忙扔掉了手中的铁棍,仓皇而逃。
夏木的额头不停地冒出鲜血,他拿着铁棍,冷冷地看着躺在地上睁着眼睛费力喘气的男人,这是第二次,第二次他看着濒死的他。
可就如第一次一样,他不后悔,一点儿也不。
曲蔚然也看着夏木,他的呼吸越来越困难,这是他第二次要死在他手上。他记得第一次的时候,那天他在主持一个会议,会议的内容已经记不清了,他浅笑着藐视着那些极力讨好他的人,是的,藐视。当父亲的第一个儿子没死的时候,那些人到底有谁正眼看过他?当他们帮着正室的大公子欺辱他的时候,也许没有想到,有一天,他能坐上继承人这个位子吧?
他微微地扬起嘴角,愉快微笑。会议室里的人都低着头,大气也不敢出。就在他刁难一个公司元老时,会议室的大门被推开了,一个一脸杀气的男孩冲了进来,他一眼就认出了他,因为他有一张让人很难忘记的脸庞。
那男孩的眼神很凶,像是要扑上来,准备将他撕成碎片一样!
可他不怕,甚至有些得意。他喜欢这样,喜欢别人极度憎恨他。男孩向他冲过来,他甚至准备开口调侃他:怎么,你真的想杀了我?
他甚至想,他要是想动手,那就给他打两拳好了,应该不会痛,也不会痒。
可没想到的是,那男孩并没有给他开口的机会,抬手就拿出一把,黑洞洞的枪口对着他。他那时的眼神和现在的一样,那像野兽一般的眼神,阴冷的,残忍的,想置他于死地的眼神。
当子弹穿过他的身体的时候,他并不觉得有多疼,只是没想到,没想到,他真的会毫不犹豫地开枪。
当年,他没死在他手上,却没想,今天还是……
忽然他笑了,笑得很苦,他说:“看来……我命中……注定……要……要死在……你……手上……呵呵呵呵呵呵……”
曲蔚然笑着笑着,缓缓地闭上眼睛,其实,他不怕死,他只怕死了以后,连一个为他流眼泪的人都没有。
听说,人将死的时候,眼前会闪现这一生最快乐的时光。
可为什么,当他闭上眼睛,却什么也看不见……
为什么?他什么也看不见?
站的笔直的夏木冷冷地看着他,看着他闭上眼睛,看着他再无声息,看着看着,他转过身,一步一步地向前走着。手中的铁棍慢慢松开,掉在地上。额头的鲜血不停地流着,他蹒跚的往前迈步,他忽然很想见她,想回到她身边,他要回到她身边,回去,他离不开她。
他的脚步踉跄了一下,猛地跌坐在地上,他的嘴里不时的呕出大量鲜血,他俊秀的脸上已经满是鲜血;他的手脚微微地抽搐着,挣扎着要爬起来,却又无力地倒下;他清冷空洞的眼睛睁得很大很大,他的呼吸越来越困难,渐渐的,他不动了,他的眼神涣散,瞳孔开始放大,他像是一只濒死的鱼,嘴巴一张一合的,混合着血液,呢喃着:“雅望,雅望……雅望。”
他的声音渐渐弱了下来,他的眼睛轻轻合上……
眼前,像是电影里的黑白镜头一样,一幕一幕地放着。
那熟悉的军区大院,那二十分钟的上学路,那灿烂的艳阳天,那三层楼的别墅,那次初见,那一个深爱的人。
他觉得自己好像又回到了那年夏天,那次初见,他扶着古木栏杆,顺着楼梯向下走,她听到响声,抬起头来,望向他,扬起嘴角,柔柔微笑,清雅淡丽。
于是,他也笑了,缓缓地牵动嘴角,轻轻地望着她,笑了。
她说:“你好,我叫舒雅望,你可以叫我雅望姐姐。”
那是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可他从未叫过她姐姐,从未……
深夜,
安静的城市里,
昏黄的灯光下,
鲜血遍地,触目惊心。
离事发地不远处的五星酒店里,一个清秀的女子满眼坚定地站在大厅里等待着,等他回来,等他站到她面前,然后紧紧地抱住他,告诉他:“夏木,我爱你,很爱你,没有假装,没有勉强,就是爱你。”
她想,当他听到这些话的时候,一定会笑吧,那珍贵又温柔的笑容,她会再一次看见吧。
那大厅的门开了又关,关了又开,陌生的面孔从她眼前来来往往地走过,她等得急了,就走到酒店外面张望。两辆救护车从她面前开过,警笛声鸣得她心乱,她皱了皱眉头,莫名地心慌。
二十二岁那年的记忆像是压抑不住似的往脑子里冒,她全身止不住得微微颤抖,她用力地呼吸了几下,告诉自己不要乱想,没事的,没事的。
她坐立不安地在酒店门口来回踱步,紧紧地望着远方的马路,她等了很久很久,直到遥远的天际漫出淡淡的灰白,她终于等到了,那是一通电话,是个陌生的号码,她看着震动着的手机,不知道为什么,她不敢去接,可最后,她还是接了,电话里的声音是冰冷的,说出来的话,是可怕的。
“你好,这里是W市人民医院,你的朋友夏木,于今夜凌晨一点送入我院救治,因脑部被硬物击打多次,抢救无效,于凌晨四点十六分确认死亡。”(我打字的时候又哭了)
舒雅望拿着电话,呆呆地听着,完全没有反应,只是一直维持着拿电话的姿势。她不哭,也不闹,她没听见,她什么也没听见,她只是等得太累了,所以她做梦了,梦到一个神经病给她打电话,说夏木死了。
夏木怎么可能死呢?
她有多少话要和他说呀,她有多少情要和他诉呀,她要给他全天下第一的幸福,要给他天下第二的幸福,要给他一切的一切,倾尽全力,像他爱她一样爱他……
“舒小姐请你现在来一趟医院,有些手续……”
舒雅望慌忙地挂了电话,取下电池,她不要听,她不相信!
她慌张地跑回家里,紧紧地关上房门,拒绝接听任何电话,不理睬任何人的敲门声,她不想听到任何人在她面前说起夏木!
竹子摇着她的肩膀让她冷静,让她面对,让她想哭就哭。
她拒绝,她尖叫着将她赶出去,她不要听,她不要冷静不要坚强不要哭!夏木没死!
没死没死没死没死!
可,即使她不相信,即使她不想听,事实就是事实,夏木死了,真的死了,他躺在冰冷的太平间里,满身伤痕。
两天后,舒爸将躲在W市出租屋里的舒雅望拉出来,让她去送夏木一程。舒雅望尖叫着,抗拒着,她不要去,她才不要去,哪儿都不要去,她就待在家里,就待在他们曾经幸福依偎着的地方,只要她在这儿,他就一定会回来。
她不相信夏木死了,绝不!他只是生她气了,他走了,去美国了,他还会回来的,因为她在这儿,所以他一定会回来的,他爱她,他离不开她。
就像她离不开他一样。
舒爸一巴掌打在她脸上,老泪纵横地吼:“你不去看看那孩子!你让他怎么闭眼啊。”
舒雅望捂着脸颊,跪坐在地上,愣愣地坐着,面无表情,她咬着嘴唇,微微颤抖着,眼泪像是开了闸的洪水,拼命地涌出来,然后她再也压抑不住,跪在地上号啕大哭起来。
舒雅望被爸爸扶着,来到市医院的太平间,她在那里再次看见了夏木。
舒雅望流着泪,踉跄地走过去,轻轻弯下腰来,仔细地看着他。那一生罕有笑容的孩子,在死后,嘴角居然带着一抹漂亮的笑容,他像是睡着了,做着一个美丽的梦,梦里有他经历过的最快乐的事,梦里有他最爱的人,他流连在那儿,不愿醒来。
抬手,轻轻地抚着他脸上的伤痕,抚摩着他嘴角的笑容,她看着他,说不出话来,眼泪一滴一滴地落下。她看见他脖子上的亲吻鱼项链,终于再也忍不住哭出了声音,她哆嗦地伸出手,将他脖子上的接吻鱼项链摘了下来,取下一只小鱼,牢牢地握在手心,将项链再次给他戴好,眼泪急速地往下掉着。
她握着手中的鱼儿说:“夏木,我会戴着它,一直戴着它,戴着它到老,戴着它进坟墓,戴着它到下辈子。”
“你也要戴着它,一直戴着它,戴到下辈子。”
“下辈子我们一定会遇到的。”
“那时候,我一定会等你。”
“那时候,你不来我不老。”
“那时候,你一定不要把我丢掉。”
她拉起他的手,轻轻地钩上他的小拇指,望着他,哭着说:“约定了,约定了哦。”
冰冷的太平间里,女子紧紧地钩着已经没有温度的手指,轻声哭泣着,悲伤像是没有尽头一般笼罩着她。
两天后,夏木的葬礼在S市举行,那天天很蓝,云很淡,天气出奇的好。
那天,来的人并不多,夏木的亲友本就不多。
那天,所有的人,都低着头,沉沉地哭泣着。
那天,舒雅望一个人在墓碑前站了很久,直到所有人都离开,直到老天终于开眼了,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舒雅望站在雨中,望着墓碑上的男子,静静出神。过了好久,她才发现有人站在她身后为她撑起了伞,她愣愣地转头看去,只见唐小天站在她边上,静静地陪她站着。
舒雅望转头,问:“你也来了?”
唐小天看着夏木的墓碑,眼睛微微地红了:“我来送送他。”
舒雅望点点头:“夏木会高兴的,他以前不喜欢你,是因为我喜欢你,现在我爱的人是他了,他应该不会讨厌你的。”
唐小天苦笑一下,蹲下身来,将手里的鲜花放在夏木面前,雨滴打在透明的包装纸上,发出沉闷的响声,他望着夏木说:“你小子终于成功地抢走雅望了,这下开心了吧?”
照片里俊美的男子,眼神是一惯的淡漠,唐小天看着他,忽然低头道:“对不起,夏木。”
“一直想和你说,对不起。”一切都是他的错,要不是他认识了曲蔚然,夏木也不会死,雅望也不会吃那么多苦,就连曲蔚然,他也不会死。
舒雅望望着他的背影,抬手在他的肩膀轻轻拍了一下,想说什么,最终又没有说出口。
过了一会儿,天色渐渐暗下来,唐小天站起身来问:“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舒雅望低着头说:“我会去美国照顾夏爷爷。”
唐小天问:“去多久?”
“不知道。”舒雅望摇头,抬头笑着问,“你不会等我吧?”
“我不会等你,因为我知道,你永远也不会回来了。”他太了解她,她的心已经完全从他这儿离开了,永远也不会再回到他身边。
“嗯。”
唐小天揉了揉舒雅望的头顶:“雅望,好好的,要坚强。”
“放心吧。”雅望点头,“我会的。”
“那。”唐小天停顿了一下继续道:“我先走了。”
“嗯。”
唐小天将雨伞递给舒雅望,她接过伞,他转身,快步地从墓地离开,这次,他没有回头,她也没有。
时间一晃,又是五年,舒雅望从国际机场走出来,郑叔叔亲切地为她打开黑色的轿车车门,舒雅望坐了进去。
郑叔叔扬声问:“雅望,老司令身体还好吧?”
“嗯。爷爷身体硬朗得很。”
“哦,那就好。”郑叔叔放心地笑笑。郑叔叔又问了好多问题,舒雅望都一一回答了,郑叔叔又说了很多军区大院里的事,一件一件,一桩一桩地说着。
舒雅望靠着车椅静静地听着,阳光照在她脖子上的接吻鱼项链上,很是耀眼。
一直沉默的舒雅望忽然说:“郑叔叔,开车去W市的杏花公园吧。”
她忽然很想去自己设计的公园看看,那时他答应她,会带她一起去看的,可惜他没机会看了,而自己,也一直没去过。
五月了,正是桃花盛开的季节,舒雅望下了车,走进公园,看着满园的桃花开得正热闹。
她忽然轻轻地笑了,脑子里忽然想起多年前她和他的对话……
她问:“你喜欢什么花?”
他说:“桃花。”
“呃……可这是杏花公园。”记得当时自己很苦恼,要怎么在杏花公园里种满桃花呢?后来,为了给他一个惊喜,让他开心,她还是想尽办法,将公园设计成了桃花公园。
舒雅望漫步在公园里,公园很漂亮,像天堂一样,桃花杏花交错地开着,不时有风吹过,花瓣落了满地。她走过喷泉广场,广场上的孩子们追逐着白鸽笑得很灿烂,一个十几岁的女孩牵着一个七八岁的漂亮小男孩,从她身边跑过。她忍不住回头望向他们,美丽的白鸽飞起来,天使一般的羽毛从天空飘落,女孩的裙角飞扬,笑容灿烂。她停下来,抬手接住空中飘落的羽毛,坏心眼地在小男孩的脖子上挠着,小男孩捂着脖子,生气地瞪她,她笑呵呵地继续挠他,小男孩抬手还击,女孩转身就跑,两人在广场中央追逐着,单纯明亮的笑声传得很高很远。
舒雅望出神地望着他们,忽然想起她和夏木刚认识的时候,也是这样,她总欺负他,而他气鼓鼓地扑上来咬她,那时的他,真是可爱极了。
舒雅望转过头来,默默苦笑一下。
如果能守着童年的幸福,一天一天地慢慢长大,那该有多好啊。
公园里到处开着桃花,姹紫嫣红色彩斑斓,她沿着湖边慢慢地走着,远远地看见一座精致的八角亭,她走了过去,抬起头。
果不其然,那亭子的牌匾上写着:夏有乔木,雅望天堂。
舒雅望看着这牌匾久久不能言语,她的心紧紧地抽痛了一下。为什么?为什么他不能来看一眼,她为他设计的天堂?为什么他不能陪她来看一眼……只要一眼,他就能明白,她真的爱她,好爱好爱他,就像她自己说的,真心地想和他在一起。
为什么他不能来看一眼呢?
这美丽的天堂,没有他,又如何能称之为天堂?
“雅望。”
绚丽的桃花丛中,好像传来夏木清冷的声音。舒雅望猛地转头看去,像是看见了他站在桃花丛中望着她轻轻地抿起嘴角,就像从前那般。
舒雅望的鼻子微酸,眼泪唰地一下滑落。
郑叔叔紧张地上前问:“雅望,你怎么了?”
舒雅望咬咬嘴唇,轻声道:“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很想他。”
如果当年她能早些看清楚,如果当年他愿意相信她,如果当年他没有离开……
可,终究没有如果……
有时候,一旦错过便是一生。
再次遇见,可有来生?
篇17:锦绣未央小说人物结局
全文共 2124 字
+ 加入清单《锦绣未央》李常茹跟拓跋余什么关系 最后怎么死的
李常茹是李府中二房的嫡小姐,同时也是李未央和李长乐的妹妹。因为在李府中,当家的人是李府长房,所以长房的大小姐李长乐是李府中最受追捧的人。李长乐在众人的逢迎中长大,所以比较嚣张跋扈,对于李常茹这个妹妹很不客气。
因为李长乐姿容出众,但是李常茹却是平凡的容貌,所以她十分讨厌李长乐。再加上李常茹从小就在李长乐的打击下长大,所以深恨这个姐姐。她外表纯洁单纯,天真善良,但是内心却是阴险狡诈,狠毒异常。她知道自己不能与李长乐抗衡,就在李未央出现后,挑拨两人关系,想要渔翁得利。
李常茹一直喜欢拓跋余,但是拓跋余对她一直很冷淡。直到李未央出现后,拓跋余爱上了李未央,这让李常茹接受不了,因爱生恨,对李未央恨得咬牙切齿。李常茹这个人物是一个心比天高,但命比纸薄的形象。她自视过高,用的手段也是阴狠毒辣。
在电视剧《锦绣未央》中,第一女主和第一男主是李未央和拓跋浚,第二女主和第二男主则是李常茹和拓跋余。前一对两人相爱,后一对则是女方痴恋而男方却喜欢女主。那么《锦绣未央》李常茹和拓跋余这两人到底有着怎样的感情经历呢?
因为李府在北魏的地位很高,是世家大族,所以李府中孩子很多都是和北魏的皇子公主一起长大的,李常茹和拓跋余就是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在童年到青春期的这段时间里,李常茹一直默默地暗恋着拓跋余,但是拓跋余却一直表现出冷漠无情的状态。而李常茹一直没有放弃这段爱情,直到李未央的出现。
拓跋余在见到李未央后,被她的聪明才智吸引,原本只是想利用李未央在登上皇位。但是在相处中,却发现李未央可以让自己摆脱幽闭症,逐渐地他就真得爱上了李未央。李常茹在痴恋拓跋余多年后未果,却被初来乍到的李未央捷足先登,所以因爱深恨,十分厌恶李未央。
而李未央因为心有所爱,所以想要与拓跋余保持距离。这三人就一直保持着李常茹追求拓跋余,拓跋余追求李未央,而李未央一直躲避的状态。李常茹看到拓跋余追求李未央本就心生怨恨,再看到李未央还拒绝,就更加憎恨李未央,所以她不断地挑拨李长乐针对李未央,想要通过李长乐来了解李未央。
《锦绣未央》李常茹和拓跋余都是爱而不得的人物,结局也十分可悲。
锦绣未央李常茹结局是什么?小说结局悲惨
《锦绣未央》即将播出,剧中的三位女主,李未央,李常茹和李长乐这三人是勾心斗角最厉害的三个,其中李未央以智谋出众,李长乐以容貌著称,而李常茹综合实力处于中间。由于李未央和李常茹两人上演了姐妹翻脸的戏码,让很多观众好奇《锦绣未央》李常茹结局。
李常茹在李府中一直深受李长乐的欺负,虽然她本身颇有能力,但还是斗不过老谋深算的蒋柔,所以她只能默默地忍受李长乐的欺辱。当李未央出现时,李常茹看到了李未央身上的聪明才智。在看到李未央被李长乐欺负的时候,她有种心心相惜的感觉,所以她接近李未央,并且与李未央成为好友,两人联手打击蒋柔母女。
开始的时候这两人的感情是很好的,但是后来她发现自己一直恋慕着的拓跋余喜欢上了李未央。从那时起,李常茹对李未央的感情就变了,她越来越嫉妒李未央,到最后她对李未央的恨意甚至还超过了李长乐。那么《锦绣未央》李常茹结局如何呢?她到底有没有和拓跋余在一起呢?她与李未央的姐妹情有没有挽回呢?
在电视剧后期,李常茹已经被仇恨蒙蔽了双眼,她不顾当初与李未央的姐妹之谊,多次出手陷害背叛李未央。最后她再也没有能力与李未央斗时,她选择了亲手杀死李未央。但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拓跋余替李未央挡了一刀。李常茹亲手杀了自己最爱的人后,悔恨不已。在拓跋余死了几月之后自尽身亡。
在《锦绣未央》这部电视剧中,女一号李未央从李府后院斗到了北魏王朝,期间还涉及到了柔然和北凉等国家,其中的艰辛不为人道。在李府后院中,她遇到的对手有李长乐、蒋柔和李常茹等人。其中李常茹是最防不胜防的人,因为其外表具有较大的欺骗性,在加上她善于伪装,差一点就骗过了李未央。下面这张照片就是《锦绣未央》李常茹剧照。
在这张《锦绣未央》李常茹剧照中,李常茹身穿蓝色的外衣,内里搭配的是深蓝的衣服,在妆容上较为清新淡然,而其头饰选用的则是绿蓝交加的饰品,耳环选用的也是蓝色,脖子中挂着的是由珍珠所做的项链。从李常茹的整体外表装扮中可以看出的是一个清新淡雅,气质脱俗,与世无争的邻家女孩形象。再加上李常茹脸上的笑容,不难看出她是一个端庄温柔,与人为善的女子。
李常茹就是善于通过这样的装扮来伪装自己,让所有看到她的人第一看都会以为这个女孩是个单纯没有心计的人。但事实上,在单纯的外表之下,李常茹有着一个蛇蝎之心。她嫉恨李长乐,所以想要通过李未央来压制李长乐。但在知道自己的心上人喜欢李未央时,她又开始将自己的仇恨全部加诸在李未央身上。
总体而言,李常茹这个人物是一个十分可悲的人物形象。她自视甚高,但是容貌比不过李长乐,计谋比不过李未央,最终沦为这两人的陪衬。
在《锦绣未央》这部剧中,李常茹是一个反派人物。她外表单纯美好,天真纯洁,但事实上内心却是无比的狠辣,可以说是比李长乐更甚。因为李长乐是被家人纵容而心性变坏,其实本身是没有什么能力,几乎都是依靠其母亲。但是李常茹自己就非常工于心计,她憎恨李长乐,却一直表现出以李长乐为首的样子,实则处处挑拨李长乐和李未央之间的关系。
篇18:明若晓溪小说大结局番外
全文共 8594 字
+ 加入清单冰(明若晓溪番外篇) 作者:明晓溪
二年丙班的教室,已经是上午的第四节课。
明晓溪边听课做笔记,边感觉身上阵阵寒意,两道愤怒的目光瞪得她胳膊上的寒毛都竖起来了。
“再瞪我,就变金鱼眼了啊。”小泉也真奇怪,瞪了一上午,眼睛都不会酸吗。
“你这个无情无义的女人!”恶狠狠的声音从小泉的牙齿间磨出来。
“我哪里无情无义了。”恶狠狠瞪回去。
“哈、哈、你还敢说!”小泉逼近她,眼神更加凶恶,“你是不是又跟牧流冰在一起了!”
“呃……是又怎样……”
“澈学长呢?!你抛弃了澈学长对不对?!”
明晓溪无力道:“小泉,我拜托你好不好,我什么时候抛弃澈学长了。”
“那就是你脚踏两只船!”更加恐怖的罪名。
明晓溪直接晕死在课桌上:“说过n次了,澈学长不喜欢我,他是神一样完美的少年,不可能对我有兴趣的啊。根本就没有开始过,说什么抛弃抛弃的,好象我很恶劣。”
“他喜欢你。”
“不喜欢。”
“他就是喜欢你!”小泉凶巴巴,“我的直觉从来没有错。”
又是直觉,明晓溪扁扁嘴,懒得理她,继续听英语老师讲课文。
小泉转转眼睛,忽然贼笑道:“喂,是不是只要确定澈学长喜欢你,你就可以抛弃牧流冰,坚定地投入澈学长的怀抱?”
这女人疯了,明晓溪离她远一点。
居然不理她?!小泉夺走明晓溪手里的原子笔:“包在我身上,我一定会让你知道澈学长的真正心意。到时候,可不许你再跟牧流冰在一起了。”
明晓溪叹口气,从她手里又将笔夺回来:“小泉,你听好了。第一,澈学长是我的朋友,你不要把事情弄得很尴尬;第二……”她的脸红了红,“……我喜欢冰。”
“不!可!以!”
小泉一声怒吼,惊呆了正讲课的老师和全班同学。
英语老师推推眼镜,脸色发青:“小泉同学,明晓溪同学,你们在干什么?!”
明晓溪正准备站起来道歉,小泉掐住她的胳膊,满脸堆笑、笑容灿烂地回答:
“老师,刚才明晓溪同学对我说她实在太喜欢太崇拜老师了。每次要上老师的课,她前一天晚上都会兴奋地睡不着觉,上课的时候耳朵舍不得动一下、眼睛舍不得眨一下……那,我就批评她,说她喜欢老师可以理解,可是只要将老师讲的功课很努力地学好,老师就会很高兴了,千万不要给老师的感情带来过多的压力……所以,我告诉明晓溪同学说不可以。”
英语老师涨红了脸,心脏狂跳,课本紧张地握成一团:
“咳……小泉同学做的很好,大家只要用心上我的课,我……我就很欣慰了。”
这会儿,脸色发青的换成明晓溪了,她怒声低道:
“小泉,我跟你绝交!”
小泉笑得奸诈:“姐妹,你应该感谢我才对,他的英文考试保你高分通过。”哼,让她心爱的澈学长痛苦,这点报复是很轻很轻的了。什么嘛,明明都已经跟牧流冰分手了,眼看澈学长有了希望,结果牧流冰却偏偏受伤住院。唉……明晓溪这个心软的笨蛋……
下课铃响了,英语老师离开教室,二年丙班的同学们纷纷收拾东西。忽然,“哗——”地一声惊呼,女生们眼冒桃花地盯住门口,班里鸦雀无声,只听见十几颗粉红少女心蓬蓬乱跳。
明晓溪好奇地抬起头。
原来是牧流冰。
他穿件黑色衬衫,略微苍白的面容,清冷的双眼,嘴唇象花瓣一样柔软,冷冷站在门口。中午的阳光灿烂地洒在他修长单薄的身上,冷漠孤独的气质,却脆弱美丽得象是水晶做的天使。
明晓溪看得呆住了。
呵呵,怪不得他被称为光榆第一美少年,果然是超俊美的。
众女生望望牧流冰,又望望明晓溪,见他和她痴痴相对,目光流转,千般爱万般恋尽在这脉脉的凝视中,不由感动地纷纷拿出小手绢擦拭眼角的泪水。
好浪漫啊!
呜——,她们也要这样的爱情!!
******
校园里有一片小树林,茵茵的草地,凉凉的树荫,是学生们午后休憩最喜欢去的地方。可是此刻,一排十几个西装笔挺戴墨镜的大汉,凶恶地将树林戒严,连只耗子也别妄想溜进去。
兴奋的光榆学生们在树林外挤来挤去,校报的记者们甚至动用了高倍望远镜向林中窥探。哇,光榆第一美少年和风头最劲神秘少女在那里幽会啊,不知道会不会接吻,不知道会不会做爱做的事……只是想一想,口水就快要流下来了。
“你今天居然会来上课。”明晓溪边吃汉堡边好奇地打量牧流冰,“伤口还会不会再痛?”
牧流冰懒懒倚在树干上:“一走路就隐隐作痛。”
“呃……”什么嘛,就那么一点伤,都过了二十几天了还好意思说痛。明晓溪偷偷白他一眼,算了,只当他在撒娇好了。“那你吃完饭就快点回去休息吧。”
“在屋子里很无聊。”
“所以你来上课?”
“上课也很无聊。”他睡了整整一上午。
明晓溪瞪他:“那你来学校做什么。”
牧流冰凝视她:“忘了吗?是你要我回学校上课的。你说不喜欢一个只会打打杀杀的笨蛋。”
然后,他闭着眼睛微笑,笑容无邪而纯净。
望着他的笑容,明晓溪的心渐渐温柔得象春风中的湖水,她伸手摸摸他的脑袋:“冰,你饿不饿,削个苹果给你吃好不好。”
“我不是小狗,不要乱摸我的头。”
明晓溪又用力揉了两下,把他的头发揉得毛毛的,才笑着放过他。她拿起一只苹果,准备削给他吃,他却抓起了一个汉堡。
“喂,你不能吃这个!”明晓溪抢回来。
“为什么?”
“汉堡对你的胃不好,吃了会胃痛的。”
“可是你却一连吃两个汉堡了。”牧流冰怀疑地看着她。草地上白底粉色碎花的餐布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寿司、生鱼片和水果,每样都让人垂涎欲滴,可是她偏偏只吃汉堡包。
“我……呵呵……”明晓溪干笑。
“汉堡很好吃对不对?”
“呵呵……还不错啦……”
“那让我吃一个?”看她吃的那么香,他有点动心了。
“呃……其实也不是很好吃……”
“明晓溪!”
明晓溪在他目光逼视下,终于投降:“好啦,我说实话。汉堡吃起来比较快,快点吃完就可以快点走了。”
牧流冰瞪住她。
双手渐渐变得冰凉。
他绷紧嘴唇:“为什么要快点走,你不喜欢跟我在一起吗?难道……”她在骗他对不对,她重新回到他身边,只是因为同情。
“这里只有咱们两个,外面却围了一群保镖和看热闹的同学,怪死了。”明晓溪摇摇头,“我不喜欢这种约会的气氛。”
牧流冰的双手恢复了一点热度。
“冰,下次咱们到海洋世界去玩好不好?”明晓溪两眼放光,“我好喜欢看海豚表演!”
“好。你先吃一个寿司。”牧流冰夹了个紫菜寿司给她。
明晓溪乖乖吞下去。
“寿司吃起来也很快。”他告诉她。
“哈哈,你不懂了是不是?寿司虽然也很快,但是凉冰冰的;汉堡就不同了,热乎乎的,又有肉饼,还有点蔬菜,营养比较均衡啦。”明晓溪得意地说。
“不过,咳!”她捂住嘴,眨眨眼睛,“不合适你吃,真是可惜。呵呵,你还是吃些水果算了。”
牧流冰看看她,又看看汉堡,怎么总觉得她在偷笑呢?
宁静的树林。
午后的风轻轻吹来。
郁郁绿绿的树阴。
明晓溪靠着树干,牧流冰躺在她的腿上舒服地睡着。
“冰,咱们走了好不好?”
她用手轻轻抚弄他黑玉般的头发。
“好困……”他呢喃着翻个身,“……让我睡……”
明晓溪心里挣扎着。
她其实真的很不习惯把别的同学赶走,只由她和冰占据这个树林;但是,冰象个孩子一样睡得这样香甜……
她叹口气。
手指轻轻抚弄着他,让他睡得更香些。
牧流冰的黑发在她指间缠绕滑落,柔柔顺顺,象丝绸一般优美。
“冰,你的头发好美,”明晓溪轻声赞叹,“如果能留得长长的,一定会更美吧。”漫画里的美少年都会有着美丽的长发。
“好。”
牧流冰答应她。
“啊,你醒了,”明晓溪不好意思地想把手缩回来,却被牧流冰握住,将她的指尖温柔地含入唇里。
触电的感觉……
明晓溪只觉一股强大的电流麻麻烫过全身!
连脚趾都酸麻得蜷缩起来!
她惊得将手猛力抽回,脸颊通红,结结巴巴:“你……你……”
牧流冰滚烫的呼吸在她唇边:
“晓溪,我是你男朋友啊。”
“色……色情……”明晓溪脸红如番茄,“色情片里才会吃手指头……”
“咦,你看过色情片?”牧流冰大笑。
“记录片?”
“……就是那种没有剧情只有动作的片子,怎样?!”明晓溪挺起胸脯,谁怕谁呀,这个时代谁没有或多或少看过。
“啊?”
牧流冰笑着吻住她。
无数颗金星在明晓溪眼前旋转,身上的力气一点一点自手尖、脚尖被抽走。
他吻着她,轻轻启开她的唇瓣。
他深深吻着她。
她忽然咕囔着说了句什么。
他没有听清,呻吟着啄吻她,轻轻问道:“……什么?”
“樱桃……”
“……?”
“听说接吻高手可以只用舌头就把樱桃杆儿打成结……”她吃吃笑。
“你是高手吗?”牧流冰抵着她的额头笑。
“嗯……试一试!”
明晓溪环住他的脖颈,一把拉下他,伸出粉红的小舌头,用力深深吻着他。
牧流冰的脸颊绯红如醉。
明晓溪的脸颊通红似霞。
郁郁绿绿的小树林里,他和她在练习樱桃接吻法。
(嘘,非礼勿视,各位姐妹还是自己回家练习好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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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肿得象香肠。”小泉仔细打量她。
明晓溪立时捂住嘴唇!
小泉贼兮兮凑近她:“脖子上还有草莓哦,战况是不是很激烈。”
明晓溪竖起衬衫领子,目光如飞箭:“喂,你远些好不好,干什么趴到我身上来。”
“重色轻友!”
“我哪有!”
小泉嘿嘿笑:“牧流冰可以趴到你身上种草莓,我靠你近一些都不可以,不是重色轻友是什么!”
明晓溪没好气道:“好吧。”
“……?”好什么?
明晓溪凑近小泉,也笑得一脸贼兮兮:“那我就在你身上也种几颗草莓,就不算重色轻友了吧。”
小泉躲出老远:“哎呀,恶心死了!”
明晓溪笑得打跌,臭小泉,想欺负她还要再修炼修炼啊。
下午的时光,在明晓溪忽而怔怔出神、忽而脸红如霞中飞快地流逝了。转眼到了放学的时候,她和小泉正收拾东西,却忽然看到东浩雪上气不接下气地冲进教室里来。
“不好了!不好了!”
东浩雪大口喘着气。
“怎么了?慢慢说。”
明晓溪轻拍她的后背帮她顺气。
“那个……牧哥哥把学校封了……谁也不让出去……”东浩雪紧张地说。
明晓溪怔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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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榆学院校门处,一字排开二十几个烈焰堂大汉,他们将放学要出校门的学生们阻拦在学校里,不让他们出去。学生们已经开始愤怒了,大声抗议着,然而大汉们一个个面无表情根本不为之所动。
明晓溪和小泉、东浩雪赶到时,一些男生挽起袖子正准备同烈焰堂大汉们打架。
“为什么不让我们走?!”
“要走也可以,先让我们搜身。”
“你们是警察吗?我们是罪犯吗?凭什么搜我们的身!”
“对啊,凭什么!凭什么!”
…………
烈焰堂大汉们凶恶地瞪着学生们:“不想活了是不是?知不知道你们在跟谁说话!”
“知道,不就是烈焰堂吗?”
一个清亮的女声破众而出!
大汉们的面色霎时阴沉下来,烈焰堂响当当的名头神见神让、鬼见鬼躲,居然被个女孩子当众挑衅!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
定睛一看——
众大汉抽口凉气。
阳光中,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眼睛亮晶晶,嘴角爱笑地弯着,明明是小巧玲珑的身子,却偏偏带着威风凛凛的气势。天哪,这可不正是数次打得他们人仰马翻,并且被少爷视若珍宝的明晓溪小姐!
腾田赶忙闪出来,恭敬道:
“明小姐,您好。”
明晓溪看看他,不认识。不过眼看他的态度从目空一切迅速转成毕恭毕敬,不禁又好气又好笑。
她皱皱眉头:“为什么不让大家出去?”
腾田陪笑:“是少爷的命令,您也知道,我们做人手下的……”
冰?
明晓溪的眉头皱得更紧:“他现在哪里?”
“少爷在……”腾田忽然向她身后望去,鞠躬行礼,“……就在这里。”
明晓溪转过身。
太阳渐渐西下,阳光染上淡淡的红晕。牧流冰从一个阴暗的角落走来,肌肤苍白得近乎透明,嘴唇鲜艳如红枫,他的眼神阴暗萧杀,单薄孤独的身影与温柔的夕阳辉照显得格格不入。
牧流冰的出现就象一道寒流,冻得当场静默无声。
诡异的静默。
东浩雪打个寒战,抱紧小泉的胳膊:“牧哥哥……象个……魔鬼……”从地狱里面出来的魔鬼。
小泉点头。明晓溪满身跳跃闪耀着阳光,牧流冰是一片执拗阴沉的黑暗,这两个人在一起真是奇怪啊。
明晓溪张口便欲问牧流冰,想一想又觉不妥,便大步走上前将他拉到一个别人看不到的地方。
于是,只有他和她两人。
“冰,发生了什么事情吗?为什么不让同学们回家?”她努力把语气放得很轻。
牧流冰不说话。
明晓溪深吸一口气,努力笑得温柔:
“告诉我好不好?我会帮你啊。别忘了,我可是无往而不胜的明晓溪呢!”
牧流冰的眼底沁出一抹痛苦。
还是不说话?明晓溪看看他,再看看他,在地上转了三个圈,从一数到十,他还是不说话,她终于忍无可忍地爆发了!
“喂,你说话好不好?!你有什么权力不让大家回家,你有什么权力搜大家的身!就算是警察也不能随便这么做!当黑社会的头子很了不起吗?!你很了不起是不是?!”
“明晓溪!”
牧流冰瞪她。
“不要叫我明晓溪!”她握紧拳头瞪过去,“你知道我刚才多想打人吗?姑娘我从小就爱打抱不平,哪个流氓阿飞见了我不是吓得屁滚尿流?!可是,刚才我却不能教训那些烈焰堂的人!因为——他们是你的人!”
明晓溪的拳头握得咯咯响:“那么嚣张不让同学们回家,那么嚣张要搜同学们的身,可是,我却没有办法象以前一样痛痛快快地揍他们!就因为他们是你的人,你——是我的朋友……不要叫我明晓溪,我觉得丢人!!”
她气得胸口剧烈起伏。
牧流冰站得笔直,孤傲修长的身子迸出令人窒息的脆弱。
明晓溪咬住嘴唇,凝视他。
良久。
她终于说:
“你不愿意告诉我原因对不对?好,我也不问了。或许,你根本就没有什么原因,不过是少爷脾气来了,耍着大家玩一场。”
说完,她转身离开。
管它是烈焰堂还是牧流冰,对就是对,不对就是不对!她边走边活动脖颈手腕,如果不能解决,就打一场又怎么样?即使跟冰在一起,她还是明晓溪!
还有,这是什么破学校,学校的保安呢?管理人员呢?一个个缩头乌龟!
“项链……不见了……”
牧流冰的声音很低。
明晓溪猛地站住,怔怔回过身。
“什么不见了?”
“你送我的水晶项链不见了。”
早上出门的时候,项链还在胸口。可是下午正上着课,他突然发现项链没有了!疯了一样冲出教室,他在校园里到处寻找,每个角落都找过了,可是都没有找到。他担心是项链掉落后,被别的同学捡走了,眼看下午放学的时间就快要到,于是他命令手下们限制学生离开学校,直到找到项链为止。
没有了她亲手为他带上的水晶项链,他的心底满是无可忍受的空落和恐惧。
…………
在牧流冰修长的手指间,一条项链发出流动的细碎的光芒……
项坠是一个雪花造型的水晶。那么晶莹剔透,那么细致柔美,映衬着地上皑皑的白雪,好象一个有生命的精灵,绽放出有灵气的神采……
“它是不是很象你的眼睛?”明晓溪轻声说。
“我的眼睛?”
“对呀,我觉得它就象你的眼睛一样清澈,透明,美丽……”
…………
她把水晶项链挂在了他的脖子上:“你可以不再戴它……当你不再喜欢我的时候……”
“坏丫头……那岂非让我从现在开始每分每秒都戴着它?而且,我还会整天担心它会不会自己掉下来……”
牧流冰捏捏她的鼻子,笑得比水晶还漂亮……
…………
原来是这样啊。
明晓溪手足无措:“对不起,我不知道……那……我会帮你去找的……”
“找了很多地方,但是都没有。”
没有了项链,是不是,也就会没有了她。
他不敢去想。
只觉得胸口象被挖出了一个乌溜溜的血洞。
明晓溪走过去,轻轻拥住他:
“我再买一条新的送你好不好?”
“我要原来的那条。”
明晓溪将他抱得更紧些,仰头微笑:“那我就陪你去找,我们一定会找到的。”
牧流冰摇头:“万一是被谁捡走了,就再也找不回来。”
明晓溪轻轻皱眉:“冰,就算是项链被人捡去了,也不可以搜同学们的身啊。要不然,咱们贴个布告,请捡到项链的同学把它还回来。”
牧流冰目光阴郁:
“不。我不相信他们。”
明晓溪沉默半晌:“不可以因为一条项链就限制别人的自由。让同学们离开吧。”
牧流冰盯紧她:“那只是一条项链吗?”
“是的。”
他被冰冷冻得僵住,喉咙有些沙哑:
“它,是我的生命。”
明晓溪的眉头皱得紧紧的:
“就算它是你的生命,可是,对其他的同学而言,它也只是一条是再普通不过的项链。”
“他们与我无关。”
牧流冰的声音带着淡漠的冷酷。
明晓溪的心一下子抽紧了。
她忽然觉得无法忍受!
她和他,仿佛两个世界的人,说着两个世界的话。
她调整呼吸,凝视他,眼睛亮得惊人:
“让同学们离开,否则,不要怪我做得让你太难堪!”那些大汉们并不是她的对手。
******
东浩雪望着转眼间撤走的烈焰堂大汉们,看着同学们终于可以出去校门了,满脸崇拜地说:
“哇,明姐姐实在太了不起了!我就知道,只要明姐姐出马,没有做不到的事情!”
小泉懒洋洋地应着:“是啊。”
东浩雪忽然压低声音:“小泉姐姐,你有没有觉得牧哥哥变得越来越可怕了。”
小泉还是懒洋洋:“是啊。”
“是啊是啊,小泉姐姐好象漠不关心的样子,”东浩雪不满地撅起嘴,“我最喜欢的明姐姐跟越来越可怕的牧哥哥在一起,你都不关心吗?亏你还是明姐姐的好朋友呢!”
小泉咬牙切齿:“我怎么不关心!跟她说过多少次了,让她抛弃牧流冰,跟澈学长在一起有多好!可是这个笨蛋明晓溪……”
“不要!”东浩雪捂住耳朵,“澈哥哥是我的!!”
“你的?”
“我长大了要嫁给澈哥哥!”
小泉斜她一眼。
东浩雪嘿嘿笑着:“小泉姐姐,其实我哥也很不错啊。而且,我偷偷告诉你啊,我那个笨蛋哥哥暗恋明姐姐呢!”她两眼放光,“咱们想办法让明姐姐和我哥在一起好不好?……”
小泉挥挥手:
“我要回家了,再见。”
“喂——!喂——!”东浩雪跺脚喊着。
******
深夜。
牧家大宅。
清冷的月光洒在露台上,青藤在夜风里瑟瑟作响。少年孤独的身影蜷缩在白色藤椅中,面容被月光映照,有种病态的苍白。
他觉得好冷。
彻骨的寒意自胸口一直一直冰冷到他的四肢。
胸口空荡荡的。
没有了那条项链。
也没有了她。
她转身而去的背影,毅然决然,好似没有丝毫的留恋。在淡淡晕红的夕阳中,她的离去,带走了最后一点温暖。
静静的露台。
他抱紧在藤椅中,月光将他斜斜映成地上一团淡淡的黑影。他身上的衣裳很薄,初春的夜风很冷。也许会生病吧,可是,还有谁会担心呢?她走得头也不回。
牧流冰将额头埋在膝盖里。
他不想让月亮看到自己心底淌血的伤口。
青藤轻轻响动。
就象一阵轻轻的脚步。
一只手揉弄牧流冰的头发。
“嗨,睡了吗……”
牧流冰浑身僵硬,他不敢动。
“真的睡了啊,”轻轻沮丧的声音,“中午都睡了,晚上还睡这么早……也不知道穿厚点,万一冻病了,担心的还不是我?”说着,她弯下腰来,拉起牧流冰的双臂,想要把他背进屋子里面去。
他伏在她的背上。
她的温暖象夏日的风,熨热了他的胸口。
她背起来他,忽然感到不对劲,眨着眼睛笑了笑,又将他重重扔回到藤椅中:“喂,你装睡啊,居然骗我背你。”呵呵,他的心跳那么快,哪里象是一个睡着的人。
牧流冰睁开眼睛,古怪地看着她:
“你来干什么?”
明晓溪笑得一脸轻松:“不高兴我来是不是?那好,我现在就走啊!”
牧流冰狠狠瞪着她。
若是要走,就别来惹他,这样在他的心口来来去去,会痛得想要呻吟。
她蹲下来,笑盈盈瞅着他:
“冰,我找到了哦。”
一条闪着银光的项链抖落在她的指尖。雪花的水晶吊坠,在皎洁的月光里晶莹剔透,闪烁着梦幻般的光芒。
牧流冰瞪着她。
她身上很脏,到处沾着泥土,脸上也是脏兮兮的,右脸象是被什么动物抓了几道爪痕,头发里还沾着几叶青草。
“你去找它了?”
“是啊。”
“找它做什么!它不过是一条普通的项链。”
她笑得可爱:
“才不普通呢,冰戴上它好漂亮。”
牧流冰的喉咙忽然酸热。
“一直找到现在?”
“是啊,我找得好辛苦啊,到处都找不到,急得我团团转!后来,我总觉得一定是咱们……咳……的时候掉在草地里了,于是又跑回去一点一点地找。哈哈,你猜它到哪里去了?原来是有一只流浪猫把它捡走了,哎呀,那只猫好凶的,我从它窝里偷的时候还被它抓了一下……”
她兴高采烈地说着,眼睛亮亮的象星星。
牧流冰望着她,良久良久,声音暗哑:
“我以为……你生气了……”
明晓溪抓抓头发:“没错啊,我是很生气,因为你那样做实在是太霸道太蛮不讲理了!我现在都还在生气啊!”
他的心又沉下一点。
“不过,”她凝视他,微笑着说,“我很开心你那么珍惜我送你的项链。”
她握住他的手:
“冰,你很喜欢我对不对?”
牧流冰的脸微微发红,满涨的胸口,使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夜风中,青藤沙沙响。
明晓溪仰脸凝注他,目光里充满大海一样深邃的感情:
“冰,我喜欢你。”
他象被魔法定住,心脏不会跳动,手指微微发颤。
她微笑:
“我喜欢你,不是这一条项链可以改变的。你有这条项链,我喜欢你;你没有这条项链,我还是喜欢你。因为你珍惜这条项链,所以,我翻遍每一块土地也要把它找到……”
牧流冰的血液在全身激荡。
他低吼一声:
“闭嘴!我要吻你!”
情人之间的吻,没有距离,只有两颗相爱的心。
月亮害羞地躲到云层后。
他吻着她,吞噬般地吻着她,恨不能将她揉碎在自己的骨髓里。
过了很久,面颊桃红的明晓溪轻轻推开牧流冰。
“接下来,我要说你了哦。”她努力严肃地看着他,“今天下午,你做的很不对。项链对于我和你是十分重要的东西,可是,于其他同学有什么关系呢?因为自己的痛苦和焦急去伤害到别人,是错误的。”
牧流冰沉默。
她捧住他的脸,轻声道:“尝试着慢慢去改变好吗?或许一开始会觉得很困难,可是,我会陪着你。”
“如果……我无法改变呢?”他眼底阴郁。
她怔了怔:“世上怎会有无法改变的东西呢,只看你愿不愿意去做。冰,如果只是对我,因为我喜欢你,很多很多事情都可以不在乎;但是,请不要随意伤害到别人。”
“你……在威胁我吗?”或许她知道,她掌握着他的幸福与痛苦。
“不是。”她将水晶项链戴在他的脖子上,轻轻啄吻他的唇,“因为我想永远和你快乐地在一起,所以不希望发生一些不好的事情,使得我必须离开你。那样的话,我会非常难过。”
她的吻,象空气一样轻。
牧流冰吻住她:
“我会学着去改变的。”
明晓溪闭上眼睛,唇角的微笑象美丽的月光。
她环住他的颈背:“我也会去学的……”
“……?” 她缠绵地回吻他,偷偷笑:“明天我就去买两斤樱桃。”呵呵,她可是无往而不胜的明晓溪,区区樱桃接吻法还不是小菜一牒。
牧流冰呻吟:“……专心点好不好……”
“哦,好。” 明晓溪连忙全情投入,专心致志配合他的接吻工作。
露台上,甜蜜幸福的一对人儿,青藤的轻响是快乐的伴奏音乐……
篇19:小说结局
全文共 621 字
+ 加入清单徐司白死了、丁墨在微博里确认大结局花店老板是徐司白的助理小姚、具体等番外吧
白锦曦不是女主真正的名字 文案:“几个月前,她已恢复身份,当年的一些案件,也证明是真正的“白锦曦”所为。她也领了新的身份证。不过,身旁的一些老人,譬如江城档案馆的周老头,还是习惯叫她“小白”,她也懒得纠正。”
到后面说了叫苏眠 男主要找的未婚妻就是女主。
在小说中,结局S,也就是徐司白死了,徐司白虽然是犯罪七人团的大boss,不过他是真的爱白锦曦(苏眠),所以有很多书迷很喜欢徐司白,可是,在《美人为馅》中小白和韩沉才是主角,这是属于他们俩的故事,徐司白只是个匆匆过客。
作者简介:
丁墨:
超人气作家,其作品文思巧妙大胆,以独特的甜宠悬爱风格自成一脉,被读者赞誉:“又甜又刺激,又萌又感动”、“开创了全新的言情小说模式”。
其所著作品多次横扫女性网络文学网站年度排行榜冠军、销售金榜冠军,并被多家知名读者论坛全民票选为年度十佳言情小说冠军。已出版十余本言情小说,拥有简体、繁体、越南多个版本。
2014年,《你和我的倾城时光》《他来了,请闭眼》《如果蜗牛有爱情》三部网络大热作品出版上市,并雄踞各大图书排行榜,一举成为年度畅销图书。多家影视机构争购其作品影视改编权。
《美人为馅》在腾讯文学独家连载时就获得读者热烈追捧,横扫网站女生人气榜、读者推荐票选榜、月票榜冠军,成为2015年青春文学最值得期待的作品。
已出版作品:《你和我的倾城时光》《他来了,请闭眼》《如果蜗牛有爱情》等
篇20:小说寻秦记怎么结局
全文共 1426 字
+ 加入清单由于今次叛乱的吕不韦和醪毒均是六国的人,加上郑国渠一事暴露了韩人的“破秦计“,而更为赢政担心的是怕六国来的人继续散播“谣言“,竟一意孤行,颁下了“逐客令“,使从东方来的客卿人人自危。
李斯知道自己实在知道太多不该知的事,但却更清楚赢政要统一天下的渴望,遂冒死进谏。
其词曰:臣闻吏议遂客,窃以为过矣!昔缪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来丕豹、公孙支于晋。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缪公用之,并国二十,遂瞩西戎。“
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
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牧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邵、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
昭王得范唯,为镶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
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
由此观之,客何负于秦哉!
向使四君却客而下纳,疏士而下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名也。“
词中又道:“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之术也。“
李斯慷慨陈词的上书,不但表达了对赢政的绝对忠诚,还阐述了铁铮铮的历史事实。
终使赢政收回成命,撤销了“逐客令“。
项少龙和纪嫣然的老朋友韩非就在此时被赢政慕其名强索入秦。
然因他始终心怀故国,处处为韩说话,兼之口齿不伶俐。故不为赢政所喜。最后更因开罪了姚贾和李斯,加上两人忌他才华,被毒死狱中。
赢政扫除了吕不韦和缪毒后,收揽了秦国的大权,遂展开征服六国的大业。
六国这时早失去了独力抗秦的力量。
但他们联合起来,仍能在赢政即位后的第六年使秦人吃了三晋和楚人的一个亏,但韩闯却于是役不幸战死沙场。
田单由于失去了吕不韦的支持,失势下台,齐国从此再无杰出人才。
赢政亦学乖了,改采用李斯和尉僚的献计,巧妙地运用贿赂、间离、分化等三个手段,把六国逐一击破。
秦王政十四年,韩王安首先对秦屈服称臣。翌年秦军杀人新郑,灭韩。
被项少龙一手提拔的恒奇,此时积功至上将军,不幸遇上可使项少龙惨吃败将的李牧,被其大破于合肥,无面目再见赢政,避隐燕国。
终于到了王翦和李牧两大名将对垒的时刻。
秦军在王翦和杨端和的率领下大举攻赵,李牧迎之邯郸城外,彼此僵持不下时,岂知郭开受李斯反间计所惑,竟怂恿赵王换将,李牧拒不受命,结果被赵王赐死。
大树既倒,赵国再无可抗王翦之将,遂被秦军以狂风扫落叶之势,扫入历史往昔的回忆里。
秦王政十九年,太子丹派荆轲入秦国刺赢政,事败后当场惨死。
赢政便出师有名,派王翦攻燕,大破燕人于易水之西,翌年攻入燕人的蓟都,杀太子丹。
王翦之子王贲,亦攻占楚人十余城,次年他再大展神威,决水灌大梁,破之,魏亡。
二十三年,王翦攻楚,在平舆大破楚军,次年蒙武破寿春,楚王和李园同被俘,李嫣嫣服毒自杀,楚亡。
秦王政二十六年,王贲攻入临淄,齐王田健投降。
六国至此云散烟消,尽归于秦。
赢政仍记着项少龙所说的“始皇帝“三字,于是命群臣研究是否适合他统一六国后的身份。
众人自是大声叫好。
于是赢政自号始皇帝。废分封诸侯之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收天下兵器,铸金人十二;统一度量衡;定币制;使车同轨、书同文;徙天下富豪十二万户到咸阳。
确立了日后中国的规模。
当赢政登上始皇帝的宝座时,宏伟的怀清台亦同时建成。
子民都以为是因他们的帝君为怀念寡妇清而建成。
只有像李斯、王翦等有限几个知情者,才知赢政实是因念着已远离中土的项少龙而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