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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圣母院》梗概作文(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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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梗概

全文共 11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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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廖沙三岁时,失去了父亲,母亲瓦尔瓦拉把他寄养在外祖父卡什林家。外祖父家住在尼日尼——诺弗哥罗德城。外祖父年轻时,是一个纤夫,后来开染坊,成了小业主。阿廖沙来到外祖父家时,外祖父家业已经开始衰落,由于家业不景气,外祖父变得也愈加专横暴躁。阿廖沙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为了分家和侵吞阿廖沙母亲的嫁妆而不断地争吵、斗殴。在这个家庭里,阿廖沙看到人与人之间弥漫着仇恨之雾,连小孩也为这种气氛所毒害。阿廖沙一进外祖父家就不喜欢外祖父,害怕他,感到他的眼里含着敌意。一天,他出于好奇,又受表哥怂恿,把一块白桌布投进染缸里染成了蓝色,结果被外祖父打得失去了知觉,并害了一场大病。从此,阿廖沙就开始怀着不安的心情观察周围的人们,不论是对自己的,还是别人的屈辱和痛苦,都感到难以忍受。他的母亲由于不堪忍受这种生活,便丢下了他,离开了这个家庭。但在这个污浊的环境里,也还有另外一种人,另外一种生活。这里有乐观、纯朴的茨冈人,正直的老工人葛利高里。每逢节日的晚上,雅科夫就会弹吉他,奏出动人心弦的曲调。外祖母跳着民间舞,犹如恢复了青春。这一切使阿廖沙既感到欢乐又感到忧愁。在这些人当中,外祖母给阿廖沙的影响是最深的。外祖母为人善良公正,热爱生活,相信善总会战胜恶。她知道很多优美的民间故事,那些故事都是怜悯穷人和弱者,歌颂正义和光明的。她信仰的上帝也是可亲可爱,与人为善的。而外祖父的上帝则与之相反,它不爱人,总是寻找人的罪恶,惩罚人。

后来,外祖父迁居到卡那特街,招了两个房客。一个是进步的知识分子,绰号叫“好事情”,他是阿廖沙所遇到的第一个优秀人物,他给阿廖沙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另一个是抢劫教堂后伪装成车夫的彼得,他的残忍和奴隶习气引起了阿廖沙的反感。

母亲在一天早晨突然回来了,她的变化使阿廖沙心里感到十分沉痛。开始,她教阿廖沙认字读书,但是,生活的折磨使她渐渐地变得漫不经心,经常发脾气,愁眉不展。后来母亲的再婚,使得阿廖沙对周围的一切都失去了兴趣,竭力避开大人,想一个人单独生活。就这样经过了一个夏天思考之后,他终于增强了力量和信心。

母亲婚后生活是不幸福的,她经常挨后父打。贫困和疾病,吞蚀着她的美丽。由于她心境不好对阿廖沙常常表现出冷酷和不公平。

阿廖沙在家中感受不到温暖,在学校也受歧视和刁难。因此,在阿廖沙的心灵中,“爱”的情感渐渐被对一切的恨所代替。由于和后父不合,阿廖沙又回到外祖父家中,这时外祖父已经全面破产!他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困苦。为了糊口阿廖沙放学后同邻居的孩子们合伙拣破烂卖。同时,也感受到了友谊和同情。但这也招致学校的非难。他以优异的成绩读完了三年级,就永远地离开了学校课堂。

这时候阿廖沙母亲逝世,他埋葬了母亲以后,不久便到“人间”去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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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写梗概的作文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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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僧师徒四人离开了乌鸡国,走了半个多月,遇到一座高山挡路。

这座山太高了,唐僧看到后胆颤心惊,只见山坳飘来一团红云,孙悟空说:“妖怪来了!”他们三个人把唐僧护在中间。

那红云就是妖怪,他听说唐僧肉吃上一块可以长生不老,他看着下面的唐僧,心生一计,变成一个五岁顽童,被倒挂在树上。

悟空看那红云不见了,刚好又听见一个孩子的救命声,就对师父说,那是妖怪,不要理他,师父也怕是妖怪,也就走了。

妖怪看他们不来,他就抖落绳索,到另一个山头故技重施。师父又听到那救命声,忍不住了,就把他放了下来,唐僧问他是哪的,他说他是被强盗抢上去的,唐僧又不忍心,叫悟空背他,悟空想把他摔死,他就用千斤重的假身替代自己,而自己却飞到天上去了,并用了一阵旋风刮走了唐僧,悟空气急了,把那假身一摔,又使出大闹天宫的精神,把土地神叫了出来,悟空问土地神那妖怪是谁,土地说那妖怪叫红孩儿,在火云洞住。

孙悟空来到了火云洞,和红孩儿斗了二十个回合,不分胜负。

八戒在旁边看那妖怪只有招架之功,并无还手之力,也来战斗,红孩儿一看不妙,就往自家锤了两拳,喷出了三昧真火,就逃了。

接着,悟空去请龙王,在另一次大战中,红孩儿又用三昧真火,结果,凡水浇三昧真火如火上浇油,孙悟空被烧的逃跑,他看见一条河,便向下一跳,不料被冷水一激,火气上身,三魂出窍,晕了过去。八戒按摩揉搓,不一会儿,悟空果然醒来。

后来,悟空请来观音菩萨救出了师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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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狼王梦梗概作文200字

全文共 2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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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梗概(一)

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它快要分娩,狼王梦梗概。

它的小狼崽出生了!紫岚忍住剧疼,生完了五只小狼崽。但来了暴风雨。紫岚必须把它们叼回洞去。它一次只能叼走一只。当它叼最后一只狼崽时,洪水把紫岚冲进河里,最后一只小狼崽死了。

它想起自己的丈夫—黑桑。黑桑为了当狼王,磨炼了两年。可惜它死于非命。紫岚决定,一定要实现黑桑的狼王梦。

它给狼崽都取了名字:长子称它黑仔;次子叫它蓝魂儿;最小的公狼称它双毛;唯一的母狼就叫它媚媚。

厄运从天而降。

一只金雕趁它外出时,叼走了正在玩耍的黑仔。黑仔死了,紫岚只好用蓝魂儿来实现狼王梦。

然而,蓝魂儿不幸踩上了猎人埋藏的猎夹。紫岚不愿蓝魂儿死在猎人的枪口下,它狠心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管,又拼命咬断它的腰肢,然后拖着蓝魂儿的尸体,逃回了深洞。

现在,只能轮到双毛来实现狼王梦了。当紫岚扫视了一遍双毛时,不由得一阵伤感。双毛从小营养不良,还过于瘦弱。最难容忍的是,它从不跟别的狼抗争。紫岚不甘心,它设计出了新的教育手段,一定要把双毛的缺陷彻底扫除。

紫岚带着双毛、媚媚回到石洞。从此,它联合媚媚,使双毛处于受奴役的地位。

在盛夏的一个中午,紫岚和媚媚终于把双毛的本性爆发出来了。但紫岚的腿骨被折断,它悲喜交加,双毛按自己预想的那样,产生了突变。

双毛向洛戛发起挑战。洛戛一开始就力不从心。但它不甘心死于双毛的手里,发出一声声嗥叫,勾起了双毛的自卑神情。于是,洛戛将双毛咬死了。

紫岚彻底绝望了。但它发现媚媚恋爱了,又有了希望。可以让子孙做狼王。紫岚发现配偶是没出息的吊吊,还胆小怕事。紫岚狠心杀死了吊吊。

媚媚同一匹大公狼结合了。石洞成了它们的家,紫岚被赶了出去。它四处流浪,饱尝了孤独的老母狼所能得到的全部辛酸。

一天,紫岚想去看看媚媚,发现媚媚也即将要分娩了。金雕又想来叼狼崽,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孙,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时,媚媚的五只狼崽出生了。也许它们中的一只,会成为未来的狼王。 狼王梦梗概(二)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五个狼崽,可有其中一个狼崽被洞外的寒冷掠夺去了生命,所以只剩四只狼崽了。紫岚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把一个孩子培养成狼王,费尽全力去培养她的3只狼子,可最后并没有得到回报,她的四只狼子只有一只活了下来,那只就是媚媚。媚媚是母狼,无法成为狼王,但媚媚生下了5只小狼,两只是公狼,于是当狼王的希望就被寄托在了他们身上。

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沙走石的大雨中,失去了伴侣黑桑的母狼紫岚在与猎狗厮杀周旋中艰难的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可有其中一个狼崽被洞外的寒冷掠夺去了生命,所以只剩四只狼崽了。但这个不可思议的经历只是故事的开端,为了实现狼王的梦想,紫岚和她的狼崽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在三只公狼崽中,紫岚看中了一只全身乌黑,和死去的黑桑像极了的一只小狼,起名黑仔。黑仔是狼崽中最壮的一只。紫岚及力偏坦这只小狼,在别的狼崽面前也毫不掩饰。占最大的奶头,吃最好的食物,这都是黑仔的特权。这只小狼崽似乎在以紫岚所期待的方向发展。也许是优秀,黑仔的胆子非常大,常常擅自跑出它们的石洞外。但紫岚很放心,因为她已经察看了附近所有的石洞、土坑,并没有其他的野兽,但她却忽略了来自天空的威胁。那是一只饥饿的金雕,在紫岚觅食外出时,发现了孤独的黑仔。但几经观察后,金雕惊奇的发现,附近并没有母狼!被饥饿驱使的它冒险般的俯冲下去,抓起了那只令紫岚自豪的狼崽,飞远了……

紫岚很伤心,但她也不落魄,因为还有一只同样优秀的蓝魂儿,蓝魂儿身上也流着紫岚优秀的血,拥有黑桑强健的体魄,也不比死去的黑仔差,还比黑仔多一股不服气的气概,作文素材《狼王梦梗概》。经过紫岚精心喂养,蓝魂儿已经快成为一只优秀大公狼了。冬天来了,狼群快解散了,等春天狼群再聚集时,就可以串夺王位了。

一场暴雪让狼群迟解散了几天,如果没有这场雪,狼群的王就是蓝魂儿了。

狼群在饥饿中徘徊。突然在前方出现了一只被肢解的羊,蓝魂儿第一个冲上前去叼起死羊,哪知这是猎人的陷阱。狼是铜头铁臂麻杆腰,巨大的铁夹夹住了蓝魂儿的腰,钢锯都锯不断的铁夹,狼牙哪对付得了。为了不让蓝魂儿受到猎人残忍地杀害和猎狗肮脏的奚落,紫岚只好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管,迅如疾风快如闪电,使蓝魂儿在被母亲安抚的温馨中,毫无知觉地死去了。

当紫岚把目光落到到双毛身上时,不由得叹了口气。双毛瘦弱干小,眼里没有狼应有的冷峻与孤傲。更可怕的是双毛在幼年时被黑仔霸道揉搓成一副天生奴仆样。但经过紫岚的种种“上等食材”喂养,双毛的体魄也可以和黑仔和蓝魂儿媲美,但最难解决的还是:自卑。于是紫岚想出了一整套训练双毛的方法。

整个冬天紫岚都把这个家扩大成狼群:自己是头狼,而小母狼媚媚是坐第二把交椅,双毛就是只低下的狼。每次捕猎,双毛最疲倦,也尝不到滋味最好的内脏。即使猎物很大,鲜嫩的部分很多,紫岚和媚媚,宁愿让食物腐烂也不让给双毛。双毛就在饥饿和忍气吞声中熬过了许久。一次次在屈辱中的双毛终于爆发了,母狼紫岚是斗不过膘肥体壮的双毛的。紫岚成了跛脚狼,而双毛则成了家中的头狼。

春天,狼群又聚集了。在做头狼的甜头中浸泡过的双毛不能再忍气吞声,于是向头狼洛戛发起了攻击。

衰老的洛戛的斗不过年轻的双毛,胜负已见分晓。但在最后一刻,头狼突然仰天悲号一声,这一声充满了狼王那种盛气凌人的气质,同时也唤起了幼年时的自卑。双毛被打败了,也死去了。与其说它死在了头狼手下,还不如说死在了自卑手下。

媚媚和一只优秀的公狼产下了五只小狼崽,两只公的,可惜紫岚看不到他们成为狼王了——紫岚已和当年杀死黑仔的那只金雕同归于尽。

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 狼王梦梗概(三)

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一次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同归于尽。

这篇小说主要讲了:母狼紫岚有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因紫岚的疏忽,死于寒冷的雨地。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这是因为这个愿望自己的配偶黑桑的心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与一只想吃掉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沙走石的大雨中,失去了伴侣黑桑的母狼紫岚在与猎狗厮杀周旋中艰难的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可有其中一个狼崽被洞外的寒冷掠夺去了生命,所以只剩四只狼崽了。但这个不可思议的经历只是故事的开端,为了实现狼王的梦想,紫岚和她的狼崽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媚媚和一只优秀的公狼产下了五只小狼崽,两只公的,可惜紫岚看不到他们成为狼王了——紫岚已和当年杀死黑仔的那只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梗概作文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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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写梗概的作文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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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岁的城市女孩葵花跟着父亲来到了与大麦地仅一河之隔的五七干校,在一次小意外中结识了不会说活的十一岁的男孩青铜。

不久,葵花的爸爸在意外中溺水身亡,善良而贫穷的青铜一家收养了这个可怜的女孩。从此,葵花就成了青铜的小尾巴,青铜就成了葵花的保护伞,两人形影不离。

因为家境贫寒,青铜放弃了自己的上学梦,把这个难得的机会让给了,葵花;为了圆葵花的一张照片梦,青铜全家在严寒的大雪编芦花买鞋,青铜甚至将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买给客人赤足踏雪回家,为了不让葵花挨骂,青铜揽下看守茨藤不力的过错;为了能让葵花更清楚的看戏,他让姝姝骑有自己肩上,任凭身体晃动也咬牙坚持;为了让葵花更好的演出,青铜亲手用冰凌做了“钻石顶链"惊艳全场煌灾过后,人人都饿的前胸贴后背,可青铜还要选最的芦花根给葵花。

而葵花,青铜一家对她的好,她都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她不扎漂亮的头绳,不照相,省钱买纸,买笔教哥哥识字写字;她知道家里条件不好,为了给奶奶治病,便独自一人去江南捡银杏叶卖钱;她是个城市女孩不太会于农活,但她也认真的去做,她吃不惯野菜和糙米,却丝毫没有报怒;她分不清草和麦苗,但还是努力地去学放牛……

就这样,青铜、葵花一家了生活在艰难的岁月里,大家同心协力,过着贫困却快乐的日子。而打破这一平近的是葵花的口岁的那年,市长为了葵花的前途,青铜一家只能忍痛将她送上船。

这件事对青铜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从那时起,他日日坐在河边的草上望着葵花所在的方向,用尽平生力气喊出了"葵花"两个字,震憾了所有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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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西游记梗概作文400字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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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上拿着《西游记》,不禁浮想联翩,过了一会儿,我就觉得双眼发黑。

我醒来时发现到处都是黄沙。我正奇怪着,忽然发现:我兜里的人民币变成了元宝,兜里的摔炮变成了威力十足的大炮。

我欣喜若狂。

于是,我对大炮进行改造,瞬间,它就变成了纳米子弹,什么东西一碰到它,就体无完肤。这时,我又发现,远处有四人向我行来。我仔细看看,发现那竟然是唐僧师徒。

我又一次欣喜若狂,连蹦带跳地向他们跑了过去。

到了唐僧师徒面前,孙悟空狐疑地瞪着我。他用火眼金睛扫视一圈后,发现我不是什么妖魔鬼怪,所以对我解除了警惕。

我对唐僧说:“我想拜你为师。”

唐僧看我十分可怜,就收留了我。于是,我拉着大炮,加入了他们的西行队伍。

不久,一阵妖风吹来,有个悉悉嗦嗦的影子晃动,孙悟空一眼就辨认出那是白骨精,抡起棒子就打。唐僧知道孙悟空有火眼金睛,所以也不再阻拦。但见白骨精像故事书上那般,移出了少女的身体。旋即,变成一股妖风。

这时,我赶快拿出我的大炮,对那股妖风扫射起来。只听“砰”的一声,白骨精现回了原形,但是现在她只剩下一副遗骨。孙悟空无不赞许地点了点头,说道:“此乃神炮也!”

我心里听了喜滋滋的。

笑着,笑着,我就醒来了。当我发现这是一场梦时,心里想:“这要是真的该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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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巴黎圣母院》读后感七年级作文

全文共 2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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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曾经看过一篇名为《守候爱情》的文章,小文主要讲述了一件很平凡的爱情故事,文章不是很长,但是有一段句却令我印象非常深刻,那段话是这么说的:“我像一个挖陷阱的猎人,爱情是我要捕捉的猎物,在我想象中不着边际,我越挖越深,能看到的天就越来越小,最终困住了自己。你给了我一颗种子,让我把它埋在心底。我现在能做的就是坐着等它发芽变成一条开花的绳子。你送给我一个谜,我要还给你一个谜底。守侯一朵花,就像守侯幸福。”这令我不禁与最近所读的《巴黎圣母院》所联想到了一起。

这本书将故事情境设定在1482年的巴黎圣母院,主人公是一位如天使一般美丽善良而又能歌善舞的吉普赛姑娘——艾丝美拉达。全书就是围绕着她,在黑暗中展开了一幕幕令人深思的如血一般浪漫爱情。

故事的开始是一位叫甘果瓦的流浪诗人,他的贫穷迫使他加入到乞丐王国中,可悲的是,他连做乞丐的资格也没有,当他看到到美丽的艾丝美拉达时,毫无疑问为之而着迷,为了拯救要被乞丐国王送去绞刑的甘果瓦,艾丝美拉达成为了他名义上的妻子,可以说他是理智的,在“玫瑰”与“面包”之间,他果断选择了面包,他没有爱她爱得死去活来,就像有一句说的:没有奢望就没有失望。

另三位男主人公分别是副教主克洛德、军官弗比斯、敲钟人卡西莫多。

副教主克洛德,宗教恶势力的代表,道貌岸然,内心黑暗险恶,在这个故事中,他是个可怜人,他的内心是矛盾的,几十年所接受的教育,权高位重的现实,都使得他一生与情无缘,可偏偏就是一个无情之人却被艾丝美拉达的美貌所吸引,爱上了她。这份爱说是爱情也罢,说是来自美的欲望也罢,可这份欲望在久久压抑便如火山喷发般一发不可收拾。他指使卡西莫多劫持艾斯梅拉达;他刺伤弗比斯却嫁祸于艾斯梅拉达;他得不到爱丝梅拉达的爱情而将她置于死地,所以人们说他是自私的,不顾别人的意愿,将自己的爱强加于艾丝美拉达身上。可换个角度想,他也不过是个宗教的牺牲者,长期的宗教黑暗力量使他的人性扭曲,他的眼中不在有美,只有仇恨与欲望。

军官弗比斯,年轻帅气,有一个有钱的未婚妻百合花。当艾丝美拉达爱上他的时候,他既想要得到她美丽的容貌,同时又不想放弃百合花的家世,对他来说,面包远远胜于那不现实爱情,这就是为什么当艾丝美拉达以谋杀弗比斯的罪名被判处死刑的时候,他不冲出来告知真相。当然,这并不是他的错,活在当时的社会中,他不过是遵从人的自然本性罢了。

敲钟人卡西莫多,相貌丑陋,天生独眼,驼背,瘸腿,又因为从小就做敲钟人而成为了一个聋子,但无论他是多么的不堪都无法掩盖他内心的美丽。他对艾丝美拉达的爱让我震撼。他从小被克洛德收养,庆幸的是,他虽然从未享受过家庭的温暖,但艾丝美拉达的热情和善良唤醒了他内心对爱情的渴望。他自卑,他痛苦,可是他又害怕自己的丑陋另美丽的艾丝美拉达害怕,所以他从不奢求能得到什么,他唯一做的就是守候,守候心中的女神。记得当他看到艾斯梅哈尔爱抚着山羊加里时,他说:“我的不幸是因为我还是太像人了。我真宁愿完全是个牲畜,如同这只山羊一样。”他将自己对艾丝美拉达的爱深深的藏在心里,他只希望自己可以一直默默陪在她身边保护她,他就会满足。不过在我看来,他是幸福的,因为他永远和美丽的艾丝美拉达在一起了,尽管只是死后,但他们终究是在一起了。记得文中是这样描写的:“从绞刑架上解下来的爱丝美拉达的尸体,被人们放在蒙孚贡大坟窟里,卡西莫多找到她之后,静静地躺在她身旁。两年之后,人们发现了两具紧紧抱在一起的尸骨。当人们试图分开他们时,尸骨便化为尘土。”我记得有人说过:“美和丑并不是绝对的,美的或许是真正的丑陋,丑的或许是真正的美丽。”艾丝美拉达的美令人欣赏为之着迷,卡西莫多的美是纯洁,善良,光明。

无可厚非,《巴黎圣母院》给人以绝对的“丑”“美”对比,在法国文学家维克多·雨果的浓墨重彩之下,描绘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象尖锐的刻画了当时巴黎下层社会与上层社会的丑与美,揭露了封建教会的黑暗、专制政权的残暴。看完了这本书,我坚信邪恶最终无法战胜正义,也为全书描绘的美丽爱情而折服,让我懂得无法言语的爱,默默守候的爱,才是最没有目的爱。《巴黎圣母院》读后感七年级作文篇7 "Mother of Paris" after reading 7th grade composition 7

早晨,静静地。我独自一人站在窗边。迎着瑟瑟秋风,看着一片片槐树叶,看着弯弯小路,我沉痛地苦闷地默默地站着。手中那本雨果的《巴黎圣母院》书中的情节好像浮现在我眼前,那位身穿白色衣裙的天使——爱斯美拉达,一位美丽纯真的女孩。在绞死台上香销玉殒时,我的心都好像碎了一样。

你能想象一只美艳绝伦的蝴蝶飘落于喧嚣的城市中吗?

你能想象一张白晢无瑕的绸子掉进在乌黑的泥坑里吗?

风温柔地撩拨着希望的火花,落叶起舞,搭建成一座承载着神话的楼梯。那来自内心的呐喊,是对美和善良的逝去的同情与遗憾,更是对未来美和善良的向往与呼唤……叹息依然叹息。我悄悄地走出家门,走过这蜿蜒的山路。光,开始闪烁了,照在了我那纯真的脸上。晴朗的天空像一匹柔美光滑的蓝色绸缎。我的脚步,循着光的痕迹,走过去,走过去……

顿时,心,豁然开朗。

在树林的尽头,那蜿蜒于树旁的小溪,用他那无形的手戏弄着鱼儿、水草和拟滑的鹅卵石。水清的,可已看清水底的沙石,水浅的,才刚没过我的脚。挪动脚尖,溪底那柔软的沙石抚摸着我的小脚,轻轻荡起了几圈淡淡的涟漪。心中,无故涌起了一阵感慨。同样的清丽、秀美。爱斯美拉达,眼睛泉水般的明亮,气质玫瑰般优雅。她是大自然中杰出的作品。可是,这朵花,却凋零了。

逝去的已逝去了,我们又可否化悲愤为行动呢?记得吗?在那阳春三月,种子吮吸着春天赐予的甘露,在微风的吹拂下,在阳光的沐浴下,茁壮成长。路边不知名的小花,不娇艳,却有一种朴素、淡雅的美,散发着沁人心脾的花香;绿叶上几颗圆圆的、硕大的露珠,闪着晶莹的光。满塘的荷叶好似翡翠盆子,美而别致。秋云遮蔽着夏日时,可爱的松鼠像生了这天气的气,忽然摇动树顶,树林里就响起了沙沙声…… 可,现在呢?

在那远处,交通繁华如初,在它们的背后,却并不是所谓的馥郁芬芳。昔日娇艳的花朵黯然失色,原因则是那一股股让人呕吐的废气。柳树的婀娜已失,微风轻拂,片片枯叶飘落,叶上的水珠,掉落于树下的电锯上。便响起了一阵电锯声……我不敢再想下去了。我们这么做,与书中陷害爱斯美拉达的人又有何分别呢?大自然又有什么错呢?面前的这流淌的小溪、这欢快的鱼儿、这圆滑的鹅卵石、这高大的树木,好象就要转瞬即逝了。

我带着说不出的心情,走回了家。悄悄地,把那《巴黎圣母院》放在我的床边,躺在床上。想:我相信,在那遥远的一方,爱斯美拉达将会获得重生,继续地为你、为我、为所有的人,不断地舞蹈,不断地唱这那永恒的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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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写梗概的作文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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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闷闷不乐的爱丽丝跟姐姐同坐于河畔,忽然一只古怪的兔子走过,它穿戴打扮,手持怀表,自言自语,行色匆匆,好奇的爱丽丝跟了过去,跟着它从一个兔子洞中掉到了一个大厅,她捡到了一把门匙,可门匙的主人是个小门,爱丽丝当然走不过,然后她看见一瓶水并喝了,结果她的身体变小了,可拿不到门匙了,结果看见一块蛋糕,并吃了,结果身体又变大了。

爱丽丝不禁大哭,然后随手拿了把扇子,结果又变小了,在泪水池中激怒了老鼠。终于从池中出来后,爱丽丝无聊极了,就随口说了自己家的那只猫吓走了所有动物。

爱丽丝之后遇见了白兔先生,并被命令去找东西。爱丽丝入屋找东西时,看到了饼干,觉得肚子也有点饿,便吃了,结果身体又变得很大了。急忙之下吃了一小块蛋糕,身体终于又缩小了回去。

之后他的朋友们(两只小猪,三月兔,疯帽子)被红心皇后抓走了。爱丽丝为了救他们不得不隐藏身份。再后来听三月兔说鹫头飞狮那里有可杀死Jabberwocky的剑。从不伤害动物的爱丽丝,最终还是被白皇后说服去杀死Jabberwocky回到了现实世界。

在这个奇幻疯狂的世界,似乎只有爱丽丝是清醒的人,她不断探险,在探险中她也明白了许多道理,成了一个真正"大"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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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西游记梗概作文400字

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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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我读过了很多书,但惟有吴承恩的《西游记》让我回味无穷。 《西游记》这本书写的很好,讲述了孙悟空,猪悟能,沙悟净三人保护唐僧西天取经,沿途遇到八十一难,一路降妖除魔,化险为夷最后到达西天,取得真经的故事。 这本书在描写人物上生动形象,能准确的体现出人物的性格,比如悟空的性格是机智勇敢,忠心耿耿,嫉恶如仇,坚韧不拔。猪八戒贪财好色,好吃懒惰。这本书的情节也很精彩,特别是悟空打妖怪时的情节尤为精彩,只见悟空左一下,右一下打得妖怪满地找牙。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正义,做事情也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 这本书中悟空经常用他的火眼金睛,来辨认是好人还是坏人。我也经常想有一双火眼金睛,假如我有一双火眼金睛,我可以分辨谁是好人,谁是坏人。

这样如果谁做了坏事,我就能立刻抓住他。假如我有一双火眼金睛,我就要当一名法官来判断谁说的是错的谁说的是对的,然后依照他们的罪来给他们应有的惩罚。假如我有一双火眼金睛,我便会辨别真伪,让真的物品多,让假的物品越来越少,使人们过上幸福和谐的生活。 虽然这本书我以读完,但我却依然回味无穷,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人要正直,做事要坚持。希望大家能和我一样用心去品味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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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全文共 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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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的,我闭上了眼睛;

静静的,扒在了书桌进入了梦境;

幽幽的,耳畔响起一遍嘈杂声;

微微的,睁开双眼,我已置身与巴黎圣母院这座法国把教堂前。

“轰轰……”钟声响起,不禁意间让梦中的我想起了《巴黎圣母院》这部书中所提及的那鼎大钟,打开了记忆的闸门,书中一个个各具特色的人物不断在我的脑海中浮沉。

首先,展现在我眼前的是美丽出众的舞者爱斯梅拉达,她一人歌舞,群众云集,她是作品在体态美与灵魂美的高度统一上的集中体现。她是作者全力讴歌的对象。她是被无数读者公认为清白无暇,美丽善良,天真热情,坦率开朗的少女。她能歌善舞,多才多艺,简直可谓是美的化身,她把世人都看作像她那样纯洁忠贞,以至于死都保持着对负心,放荡无情的弗比斯的爱情。

作品中作者安排了上层统治者与下层平民的对照。在封建王朝里,他们内部勾心斗角,处处与人民为敌,冤狱遍布国内,致使波希米亚女郎爱斯梅拉达遭受凌辱与迫害;而在“黑话王国”里,尽管那些平民,乞丐,流浪者们衣裳褴褛,举止粗野,但心地善良,互助互爱,具有舍己为人的牺牲精神,团结一致与封建王朝,天主教会斗争,对爱斯梅拉达倍加爱护和尊重。

慢慢地,一副阴森的嘴脸呈现在了我的眼前,他是巴黎圣母院的副主教——克洛德,他外表道貌岸然,温文尔雅,但他的灵魂是邪恶阴险,卑鄙狠毒的,他是真正的魔鬼,是恶与丑的化身。

与克洛德相反的是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人物——圣母院的敲钟人伽西莫多。在《巴黎圣母院》中,伽西莫多有着丑到极点的相貌;几何形的脸,独眼,耳聋,驼背……似乎上帝将所有的不幸都降临在了他的身上。伽西莫多的外貌虽丑陋,但是他的内心却是高尚的,他懂得真爱,他勇敢地从封建教会的“虎口”中救出了爱斯梅拉达,用“圣殿避难”的方法保住了姑娘的生命。在圣母院中,伽西莫多还无微不至地照顾爱斯梅拉达。他的形象在作品中逐渐由丑变美由矮小变为高大,人们也从嫌弃变得喜爱他,尊敬他了。他代表了处于社会底层,地位卑微的广大人民,他闪光的心灵正是作者心目中美与真的象征,引起了读者强烈的共鸣。

……

想着,想着。又是一阵钟响,猛然间,眼前一黑——我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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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西游记梗概作文400字

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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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这个标题,你肯定会感到很奇特,我们家怎样可能会有西游记呢?这可是跟我们家每个人的生肖和习性有关系呢!

我的爸爸属马,所以就是“白龙马”了。他整天都在服侍“唐僧”,给它吃饭、睡觉、洗澡……送它到宠物医院洗澡时,爸爸抬着装“唐僧”的笼子,走到了公交站,回来时,又是抬着“唐僧”,就这样把它抬回了家。

不难猜到,“唐僧”就是我们家的宠物猫——布丁。它让“白龙马”送它去洗澡,又指使“孙悟空”和“猪八戒”服侍它,我们全家都听它的,真像唐僧指使他的徒弟们干活儿似的。

我的妈妈属猴,是“孙悟空”,在家里也是有巨匠兄的风范。我和爸爸都听她的,一个做作业,一个干家务,她却只需给“师傅”梳理下毛就行了,指使我和爸爸对付“妖魔鬼怪”,自己玩手机,谁叫她是“巨匠兄”呢!

我属猪,是“猪八戒”。说实话,我真有一点儿小懒散,每天早上简直都会懒床,又吃得多,还爱偷吃食物,有一次,我吃了一个鸡腿,妈妈发现后,就满世界找鸡腿,真是太好玩了。

而“沙和尚”就是我的外公,固然他属蛇,但经常接送我,他帮我把书包放进储物篮,再把它运回家,就像沙和尚挑箩一样,真有趣。

这就是我们家的“西游记”,我等着我们阅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胜利取到“真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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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狂人日记内容梗概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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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出世仿佛就如混沌天地间一束光芒,更像一台放映机,它的笔锋所向,直接指出了人心矛盾之所在。朴实的语言把我拉近书中的世界。一位饱含医学底蕴的爱国人民为了唤醒麻木的国人,弃医从文,在书桌前奋笔疾书。“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结尾的一句话带给了我迷茫与困惑。于是我一遍遍地细读着,鲁迅想要批判的不正是这吃人的社会,吃与被吃,仿佛是天经地义。但是吃人的社会不会长存,将来容不得吃人。唯有狂人,也就是以作者的眼光发现这一现实问题,因而通过作者的笔触传达给我们。我读到了作者的目光深远,以及他对未来的孩子怀抱着的希冀。

从开始心情爽快,夜晚很好的月光,看出还未意识到所存在的危险,其中提到赵家的狗,为后来发展做出预示的铺垫。后是今晚没月光,于是开始渲染阴暗的气氛,以赵贵翁为代表的一群人都以仇恨的眼神看着我,连小孩子也一样,是他们娘老子教的,与末句相呼应。表现出当时社会黑暗笼罩,封建黑暗礼教已经从本质上侵蚀了整个社会从小孩到老者的思想。那样的社会,阴冷的黑暗恐怖的气息漂浮在空气中,令我感受到的是毛骨悚然!

唯有文中的狂人是清醒的,他周围的人都是吃人的人,甚至连狗也是。狂人其实是一个敢于向传统世俗社会挑战的清醒反封建者向世人讲述这个社会的吃人本质,意欲唤醒人们,一起推翻旧的吃人的封建礼教。可是根深的蒂固的吃人礼教让受迫害的人们依旧麻木,国民的劣根性一览无遗。短短的几行字,将国民现状暴露地一览无遗。经过历史的更迭,饱受封建礼教的国民丧失了同情心与善良心,变得麻木愚昧。而这也是作者想要折射出的现状。作者也是对未来怀有肯定,希望未来的孩子能在公平公正的世界里生活,新的民政制度能真正使中国充满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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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巴黎圣母院》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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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静地,回家的路上。迎着瑟瑟秋风,踏着一片片枯叶,沿着弯弯小路,我沉痛地苦闷地默默地走着,回想着雨果的《巴黎圣母院》中那段令人久久不能忘怀的感人片段,我哭了。

《巴黎圣母院》它让我看到了不仅是当时的历史,而是世间最深沉的灵魂,最深沉的呼唤。

《巴黎圣母院》是雨果第一部大型浪漫主义小说。它以离奇和对比的手法写了一个发生在15世纪法国的故事:巴黎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道貌岸然、蛇蝎心肠,先爱后恨,迫害吉卜赛女郎爱斯梅拉达,而面目丑陋、心地善良的敲钟人伽西莫多却舍身救助爱斯梅拉达。小说揭露了宗教的虚伪,歌颂了下层劳动人民的善良、友爱、舍已为人的优秀品质,反映了雨果的人道主义思想。其情节曲折、人物性格更具有冲突性,是一部富于戏剧性的著作。

而《巴黎圣母院》的历史背景,也反映了路易十一时代腐x的政治与权利统治,使无辜的人沦为牺牲品的黑暗现实。雨果用他辛辣又浑厚的笔锋,表达了对在教会压榨下苦苦挣扎的圣母院副主教弗罗洛的悲天悯人,对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弗比斯队长的嘲讽,对苟且偷生的潦倒诗人甘果瓦的鄙夷,对虚伪狡猾又残酷的路易十一的憎恶,和对卡西莫多和爱斯梅拉达,这一对外表有天壤之别,内心却如一善良纯洁的悲剧人物的褒扬与惋惜,把美与丑的对比推倒了及至。

让我们重新审视究竟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美丽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心。所以,人不必为了自己先天的不足而自暴自弃,更不要过分地追求外表美,拥有一颗善待他人、无私奉献、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充满责任的心灵才是每一个人应该具备的。同时,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爱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精彩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

这部巨著,让人明白人海沧桑,旅途坎坷,折不尽的荆棘藤蔓,踏不平的沟沟坎坎,碰不到的险阻艰难都在前方等着你。假如我们青春的火花点燃心房的的希骥却被飓风泯灭,假如一次次期待都化作秋天的落叶。所以,请你要面对现实,珍惜你自己。

河水永恒的呜咽,清风无休止的叹息,悲剧曾留的记录--《巴黎圣母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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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西游记梗概作文400字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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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西天取经之后孙悟空回到了花果山,他在花果山那无忧无虑再过着他悠闲,清静的日子。

一天,唐僧来到了花果山问悟空,你找到了工作没有孙悟空抓着头皮不好意思的说,还还没呢,唐僧说你要快点找到工作呀!沙僧已经开了一家花,鲜花店有一种叫五味花的花,在他精心的照料下那朵花开的非常的好,香味有种不同,受到了管广大人民的喜爱,外国人也喜欢。八戒开了一条美食街那里,那里的美食应有尽有,一天扣除各项支出,可以赚500块钱,最多时能赚2000块钱呢,他呀真是越来越肥!唐僧说,我这有电脑,我我帮你查查有什么工作?打开了电脑,孙悟空吵着要看听听,唐山不耐烦的,打开QQ,突然冒出一个新闻,上面说我国最多人得了流感。这时,唐僧脑一转突然说出悟空,要不然你开一家药店吧,你看这么多人生病呢,你开药店了,他们肯定会到你这个店里去买药的。孙悟空听了唐峰的话开了一家大型药店!那里的药,应有尽有,用药的价钱也非常实惠,人们都爱到孙悟空的药店里买药。因为孙悟空的药店颇受广大人民的喜爱,所以孙悟空开了几家连锁店,成了举世闻名的大富豪了。

唐僧见自己的徒弟的生意越来越好!为自己徒弟深感自豪,他们师徒之间关系也越来越好了,也没有闹矛盾了,真是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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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西游记梗概作文400字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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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书桌前津津有味地看着《西游记》中的和尚放火烧寺院这一章时,一鼓强大的吸力将我吸了进去,之后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我缓缓地睁开眼睛,发现我正躺在寺院中,身边有一张床,上面躺着面容清秀的一个人,床的旁边躺着一个面相丑陋的猪与一个长相奇特的人,正在那香甜地睡着,地上放着一把钉爬与一把宝铲。难不成这儿是西游记?那我不就是孙悟空了。

我看了看身上,呀,我不正是孙悟空吗,身穿黄金锁子甲,耳朵里还有根绣花针一样的东西。此时,我听到楼下有好些人在叽叽喳喳什么,我走到窗户前往下一看,呀,有几个和尚正在往寺院中搬木材,看样子要放火烧寺院。我心想:我早就看这些和尚不是些正经玩意,看来不出意料。如果用水灭火的话对他们太好了,应该让他们将别的地方一把烧尽,让唐僧他们不受伤,这就得用东海龙王的避火罩了。想着,我就踏着筋头云去找东海龙王,找到东海龙王借到避火罩后,又踏着筋斗云飞回了寺院,将避火罩罩在唐僧住着的`房间,然后飞出房间,坐在旁边的一棵树上眼睁睁地看着他们烧掉自己的寺院。

“黄奕杰,快起来啦!”我缓缓睁开了眼睛,呀,这原来是一场梦啊!

唉,这个梦虽然让我体验了一把当孙悟空的感觉,爽是爽,感觉自己很勇敢,有本事,可以在一个团队中当个重要角色,但是美中不足的就是太短了,我还没体验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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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巴黎圣母院》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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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果笔下酝酿的《巴黎圣母院》,巍峨壮美,在作者的心里,她是神圣的,是神的产物——“这是一个时代所有力量凝结的神奇产物,每一块石头都千姿百态,鲜明地显示了由艺术天才所统摄的工匠的奇思异想,一言蔽之,这是人的创造,伟壮而丰赡,赛似神的创造,似乎窃来了神的创造的双重特质:繁丰和永恒,庞然大物,见者无不震悚。”

虽然没有真实的见过这座神圣的教堂,但是在《巴黎圣母院》中,在作者的深情描写下,就已经让人无限遐想。

初次看完《巴黎圣母院》,只是仅仅知道了在巴黎圣母院中发生的一段浪漫而又悲哀的故事,但当自己真正去读这本书后,就会发现故事背后让人深思的含义,作者用比拟的修辞手法讲述了15世纪在法国,巴黎圣母院的副教主克洛德,由于贪婪吉卜赛女郎爱斯梅拉达的美色,指使卡西莫多掳走爱斯梅拉达,被上尉队长福比斯救,嫉妒的克洛德决定刺杀福比斯,并嫁祸于爱斯梅拉达,使爱斯梅拉达被判死刑,在行刑时被卡西莫多救走,藏身在巴黎圣母院,乞丐群体为救斯梅拉达而在巴黎圣母院与卡西莫多发生大战,可爱斯梅拉达却被克洛德残忍的绞死在巴黎广场上,卡西莫多愤然的将那个内心丑陋的克洛德从巴黎圣母院教堂的顶楼推下,最后卡西莫多和爱斯梅拉达的尸体长眠于鹰山地窖中。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在故事背后的真相,让人哀叹,委婉曲折的故事情节,让人永远都看不完,读不尽,书中人物的性格,结局,心理,无不在演绎现实社会中,真实存在的善恶美丑。

世界上每一种事物都存在着利和弊,善和恶,相反的两面,非善即恶,有人总说世上的好人比坏人多,所以,故事中的坏人总是恶名昭彰,落的个悲惨的结局,而善良的人也会得到他们最后自己选择的结果。

正如《巴黎圣母院》的故事一样,她有着最旖旎的正面,也有着最丑陋的反面,她有着最炙热的灵魂,也有着最蚀骨的阴谋,她在东方的阳光下闪闪发光,也在西边落日之时成为最独立的残霞。

在读完这本书后,想象着书中的场景——在飘渺的云雾中,一座硕大的教堂在云雾之中,在教堂的楼顶平台上,闪过了一幕幕的画面:身穿白衣裙的吉卜赛女郎爱斯梅拉达,在月光下和小山羊散步,敲钟人卡西莫多则远远地望着;丐帮男女老少为救爱斯梅拉达,开始攻打圣母院;从教堂上投下梁木石头,还将溶化了的铅水倾泻下来;在熊熊的火光中,石雕怪似乎都复活了,纷纷助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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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三打白骨精》故事梗概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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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自古典名著《西游记》的二十七回“尸魔三戏唐三藏,圣僧恨逐美猴王”这篇故事

这篇故事通过孙悟空三次棒打白骨精的故事,体现出了孙悟空做事的坚决、果断和机智勇敢的精神品质,也让我感受到了孙悟空斩妖除魔坚定不移的决心,从而更为突出了孙悟空的优秀品质。

“白骨精”是邪恶的代表,“孙悟空”是正义的化身。纵使白骨精有千变万化,也逃不过孙悟空的`火眼金睛。故事告诉我们:邪恶的事物总是蒙着一层虚伪的面具,我们必须善于识破它,否则就会使自己上当受骗。

面对白骨精的阴毒狡诈以及师父的责怪、惩罚和驱逐,悟空没有叫屈喊冤,也没有负气离开。有的只是斩妖除魔的决心和对师父的忠诚。这是多么令人感动的真诚啊!生活中,我们也应该真诚地对待自己的父母、亲人和朋友。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应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助他们,把“爱之链”的故事好好地延续下去,让世人多感受几份温暖!

对于邪恶的人,我们也应该给她伸出一个援助之手。也许,她会被我们的行为所感动,从而彻底醒悟,从头做人。虽然她的人生上半场已经输了,但还有下半场,还可以赢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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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水浒传》梗概作文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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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我准备看一本十分有趣的书,那本书就是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

我怀着一颗好奇的心打开了,看得津津有味。这本名著主要写了一个小山寨,山名叫“梁山伯”。刚开始的时候实力并不大,可是因为梁山伯的军师——吴用,是个英雄好汉,为人十分讲义气。后来,许多英雄好汉又认识了一个叫宋江的好汉,就随从了他。后来宋江和梁山伯的人们有一点点关系,结果被他的妻子知道了,宋江一时冲动,杀了他的妻子。他知道他犯了大罪,就浩浩荡荡地领这几百人投弃梁山伯。

这是梁山伯已经有些名气了,可是为什么梁山伯后来实力这么强大呢?原来在和朝廷打仗使用仪器收复了几个武力高强的大将,比如:关胜,是三国名将关羽的后代。就这样越来越强大。也正是这原因,许多好汉自动投弃梁山伯。

最后梁山伯的一百单八将被招进朝廷做官,许多人不想做官,在路上就回家乡了。可是谁也想不到,宋江竟然被人陷害,在酒里下了毒。松江死了后埋在了城门旁,有几个好汉在梦中梦到了宋江在诉苦。第二天赶来时才知道是真的,便在树上自尽了。真想不到竟让有如此场面。

这本书既让人感到悲惨,有让人感到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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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诸葛亮三气周瑜故事梗概

全文共 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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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曹操正在邺郡庆贺铜雀台落成。在铜雀台上大宴文武百官,并将一件西川锦袍挂在树上,下设箭靶,射中箭靶者便可得到战袍,武将们个个争先,想展现自己的武艺。

武将射毕,曹操又让文官吟诗作赋,记录铜雀台落成之事。曹操正在兴头上,也赋诗吟唱。

忽报东吴使节华歆前来。曹操看罢表章,与谋士定计使孙、刘相吞并。便上表奏周瑜为南郡太守,程普为江夏太守,华歆为大理寺少卿。

周瑜就职南郡太守后,便想报仇,遂上书孙权。要鲁肃讨还荆州,鲁肃无奈,只好前往荆州。

鲁肃来到荆州,刘备依孔明之计放声大哭,孔明从旁说还了荆州,便无处安身。触动刘备心中伤处,而大哭不止,孔明于是要鲁肃转告孙权,暂缓讨回荆州。

鲁肃将实情告诉了周瑜,周瑜说:“你又中了诸葛亮的计了。”便要鲁肃再去见刘备,说东吴将取西川给刘备,但刘备要把荆州交还东吴。并解释说:“我不过以此为名,要刘备无所防备罢了。我军以攻取西川为名借道荆州,便可乘势杀了刘备,夺取荆州。”

鲁肃再到荆州,说周瑜将率兵攻取西川以换荆州。刘备忙谢说:“我很感激,雄师到时,一定远迎犒劳。”鲁肃暗喜,辞别而去。

周瑜引水陆大军五万,往荆州出发,快到荆州时,见城上插两面白旗,并无一人。周瑜将船靠岸,领二十名骑兵到城下察看。

忽听到一声梆子响,城上一齐竖起刀枪。赵云站在城楼上喊叫:“孔明军师已知都督的计策,所以留我在此守候。”探马又来报,关羽、张飞、黄忠、魏延四路兵马,从四面杀来。周瑜大叫一声,旧疮复裂,从马上坠了下来,众将急忙将他救回。

周瑜被救回船,军士报告说刘备、孔明在前面山顶上饮酒取乐,周瑜更加愤怒,咬牙切齿说:“你道我取不得西川,我偏要去取。”便令船队上行,到巴丘时,探子报说:“上流有刘封、关平两人领军截住水路。”

周瑜正要出战,孔明忽然差人送信来。劝他不要去取西川,如曹军乘虚而攻江南,江南就不保了。周瑜读完信,口吐鲜血,他知道自已活不长了,便上书孙权,推荐鲁肃代替他的职位。死前叹了口气说:“既生瑜,何生亮!”连叫数声而亡,死时才三十六岁。

孙权得知周瑜病故,放声大哭。按周瑜遗嘱,命鲁肃为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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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红楼梦电视剧梗概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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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大家庭从繁荣走向衰败的故事。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悲剧为中心。作者高明在于,他不是从表面地、简单地表现这个爱情悲剧而是从人物思想性格的深处,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去挖掘这一爱情悲剧的社会根源,从而充分地揭露了封建主义的残酷虚伪和封建统治阶级的腐朽罪恶。

作者曹雪芹是举世公认的最伟大的中国文学家之一。可惜的是他生前和他死后相当一段时间却寂寞无闻,没有任何传记材料留下来。

现在人们说起的《红楼梦》,往往指的就是曹雪芹的前八十回合高鹗的后四十回的总称。着120回的本子,总字数达1075000字左右。

林黛玉、金陵十二钗之首,四大家族第四代贾敏与扬州巡盐御史林如海之女,宝王的姑表妹,贾母的亲外孙女。幼年丧母,体弱多病,红颜薄命身世可怜。黛玉聪慧无比,琴棋诗画样样俱佳 ,尤其诗作更是大观园群芳之冠。林黛玉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之一哦!林黛玉,贾宝玉、薛宝钗、元春、迎春、探春、惜春······等一系列人物为《红楼梦》增添了许多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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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巴黎圣母院》读后感350字

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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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听到这本书的书名时,我认为这本书肯定特别没意思。

但是我还是去读这本书,读完才知道,原来这本书讲的不是巴黎圣母院的景色,而讲的是一个又恐怖又悲伤的故事。

这本书用词用句很精美,但看时却把我吓了一跳。这本书里讲了一个少女的悲惨故事,和几个不讲道理、想得到那个少女——艾丝美拉达的男人,还讲了一个坐关婆子在耗子洞生活了15年,并且以前生了一个很可爱的孩子,但外出时孩子安妮丝却被埃圾人给偷走了……

我看引子时,看到了几个大写希腊字母,意为:“命运”。

这本书是[法国]维克多·雨果写的。我是从《爸爸的故事》里面看到了这本书的书名,于是,我这个“小书迷”就央求着爸爸给我买。

这本书还有一点我觉好,那就是:这本书一篇文章里还可能会出现一首诗歌,可能还会有更多首。

读完我觉得很有意思、文学价值,很值得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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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写梗概的作文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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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最南部村庄里住着小男孩尼尔斯,他性格孤僻,不爱读书,爱捉弄小动物。他在捉弄小狐仙时,被生气的小狐仙变成一个拇指大小的人。后来,他本想阻止家中雄鹅飞走,可是没有成功,自己还骑在了雄鹅的背上。于是,他骑着雄鹅,与一群大雁一起飞翔,开始了自己的冒险之旅。

动物们本来都很讨厌尼尔斯,可是变小后的尼尔斯经常帮助小动物,动物们慢慢又喜欢他了。尼尔斯和雄鹅加入了灰雁头领艾卡带领的灰雁队伍,它们一起旅行。尼尔斯为了救灰雁,得罪了狡猾的狐狸斯密尔。斯密尔蓄意报复,好几次都差点把尼尔斯害死。聪明的尼尔斯请一条家犬帮忙,抓住了斯密尔。随后斯密尔被家犬的主人卖到了动物园,过着没有自由的生活。善良的尼尔斯不忍心,又帮斯密尔恢复了自由。

因为意外,尼尔斯与大雁队伍走散了。他发现曾经救过自己的老雕高尔果被锁在动物园的笼子里,失去了自由。他帮高尔果逃离笼子,得知艾卡曾养育过高尔果,但是它们后来产生了矛盾,谁也不理谁了。当高尔果帮尼尔斯重回雁群后,尼尔斯调解了高尔果和艾卡的矛盾,两个动物重归于好。后来,尼尔斯从艾卡口中得知自己父母过得并不好,急切想回家看看。

回到家中的尼尔斯变回了正常模样,爸爸妈妈见到他非常开心。经过一番历险,尼尔斯已经成为了一个善良、勇敢、富有责任感的男孩。他依依不舍地跟艾卡带领的雁群告别,他永远也不会忘记自己曾经骑鹅旅行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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