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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睿重建晋朝的历史典故优秀20篇

导语:孙思邈,唐代京兆华原今陕西耀县人。七岁上学,每天能背诵几千字。长大后,善于谈论老、庄及百家的学说。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相关的典故,欢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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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赶刘秀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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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末年皇帝暗弱,外戚王莽专权,独揽朝政,暴行逆施,残害忠良,欺压百姓,无恶不作。对上篡政刘汉江山,对下欺压贫苦百姓,对于反对他的派系和农民起义进行血腥的镇压,尤其是对汉室宗亲的大肆屠杀更是惨不忍睹。当时的刘秀也是汉室宗亲,并且对王莽政权构成的威胁最大,是王莽的心腹大患。王莽下定决心一定要除掉他,满天下的贴出告示捉拿他,悬赏重金和权位要取他的脑袋。刘秀就四处逃窜,躲藏,官兵就四处的追杀。时间长了,于是就留下了很多关于王莽赶刘秀的故事。

有一回,不知道是谁告了密,王莽得知了刘秀的下落,于是就亲自带了重兵去捉拿。刘秀得知王莽带兵来杀他,慌忙之下,也不带一兵一卒,就自己一人骑着马落荒逃窜,他顺着大道向下跑去,后面追兵紧随其后,喊杀声一片:抓住刘秀,抓住刘秀,别让他跑了。情况万分火急,他自己心里琢磨着,这下坏了,说不定难逃此劫了。他快马加鞭的疯跑着,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就顺着大道一直跑,跑了很久很久。由于王莽兵多,跑的比较慢,渐渐的喊杀声越来越小了,他们之间的距离也是越拉越大,可是刘秀可不敢松懈,保持着原来的速度,飞奔着,又过了很久,眼看着快到中午了,喊杀声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了,也不知道把王莽甩的有多远。这时的刘秀才把心放下,放缓了速度,急促的呼吸着。

当时正值夏天,大大的太阳照着大地,热气腾腾。刘秀还在顺着大道跑着,速度越来越慢了,刚才的他除了逃命,脑子里一片空白,现在才渐渐的清醒过来,他四处的张望着,不知道这是到了什么地方了,这里很是荒凉,除了这条大道和道边两行稀疏的大树外,再也没有别的什么了。他慢慢停了下来,跑了大半天了,浑身的滴着臭汗,感觉是又累又饿又渴,浑身酸痛,骨头像散了架一样,那匹马也累得浑身的大汗,呼呼的喘着粗气。他心里想着要是有水就好了,可是这里哪会有那个。他实在是跑不动了,想下来休息会,等缓过劲来再接着跑,心想着追兵一时半会的也赶不过来,于是就下了马,把马拴在道边的大树上,解开衣服,蹲在树荫下休息。

等心神稍稍安宁下来,他蹲在那四处张望着,希望有什么奇迹出现,忽然他发现大道对面的树上挂满了银白色的一串串花,在太阳的照耀下泛着银白色的光芒,感觉好奇怪,不知道这是什么树,结出的花好奇怪。他好奇的站起来走到近旁摘了几朵放在鼻子旁闻了闻,一股清香带着丝丝的甜味向他扑来,他感觉好舒服,灵机一动,心想要是能吃就好了,又加上饿的难耐,于是就随手拿了几朵放到嘴里,嚼了起来,嘴里感觉冒着香气,还甜甜的,很是欣喜,心想真是天不绝我,这花居然能吃,还那么可口。于是他就大把大把的捋下来大吃了起来,还给他的马整了一堆,那马也吃了起来,等都吃饱了,也都缓过劲来了。欣喜的他居然把逃命的事早忘得一干二净,感觉好困,就靠着大树想睡一觉,坐下之后他迷迷糊糊指着对面的大树欣慰的说:是你救了我一命,等我刘秀以后若是做了皇帝,一定封你为树王。他这一指给指错,指着那树旁边的一颗大树身上了。结果呢,还真灵验,自打那以后,旁边的那颗树就成了树王了,也就是大椿树,由于得此荣耀,有些椿树慢慢的变得香起来,成了香椿树,也能够食用了,而不都是以前的臭椿树了。它的生命力开始变强,长的是又高又大,又直又盛,就算把它的头给砍下来,也不会死,也能长出新枝,而那棵救了刘秀一命的大树就是刺槐树,它没有成为树王,很委屈的保持着原来的模样,普普通通的,像其他树一样,不过它的花子能够食用的美名一直流传了下来,人们把它的花做出很多种吃法,美味极了,吃过的人一定知道吧。刘秀呢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了第一个尝试者了。

后来呢有老人说,刘秀是天子命,说话是很灵验的,不能随便乱说话的,这也许是他们杜撰的,不过也怪怪的,似乎跟真的一样。

依着大树朦胧的刘秀很快就睡着了,也不知睡了有多久了,正在做梦的他突然感觉手上疼了一下,就惊醒了,低头一看原来是只小虫子咬了他一下,感觉很是气愤,就顺手抓起那虫子,两手一扯,把它的头跟身子扯为两段。正在这个时候,从远处又传来喊杀声,抓住刘秀,别让他跑了。这时他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是在逃命,要不是那只小虫子,自己就完了,他便迅速的站起来要走,突然想起来那条救命的虫子,早被他扯为两段,还在地上挣扎呢,他感觉很懊悔,可是已经晚了,该怎么办呢,于是他又突发奇想,干脆给它一个脖子好了,想到这里他顺手折了一段草杆子,掐来一小段,捡起那虫子的头跟身子,连了起来,然后说了一句,愿上天保佑你能活过来,然后匆匆放下那虫子,急忙跳上马,飞奔着逃命去了。后来呢,奇怪的事又发生了,那虫子果真活过来了。也就是现在的蝼蛄,不知道有细心的人发现过没有,蝼蛄的脖子就像一根草棍,连着头和身子,听说那就是当年刘秀连的。上天满足了他的这个愿望。了。

听老人说皇帝就是天子,命是很大的,有神仙会暗中保护的,遇到危险时都会指派一些东西来帮助他的。后来刘秀做了皇帝,开创了一个新的王朝——东汉帝国。他就是历史上着名的光武帝。

还有很多关于王莽赶刘秀的故事,就这样,一个跑,一个赶,到最后,王莽打死也没想到,他赶呀赶的,却赶出了一个新的王朝,把自己赶进了地狱,实在是可笑,这就应了一句话: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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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司马昭之心历史典故

全文共 1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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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说“司马昭之心昭然若揭”,那么司马昭之心的故事是怎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司马昭之心历史典故,希望大家喜欢。

魏少帝曹芳恨透了司马家族,结果被废黜,司马师立曹丕的孙子曹髦(mao)为帝。但是,曹髦空有帝王的虚名,手中却没有实权,只是个傀儡(kuilei),蝉联命一个朝廷官员都做不了主。朝中的全部权威都集中在司马师和他弟弟司马昭手中。

司马昭是司马懿的第二个儿子,哥哥司马师死后,他接替做了上将军。司马昭同父亲、哥哥一样,工于心计,计谋过人。司马昭方才坐上上将军的宝座,镇东上将军诸葛诞谋反,司马昭率兵伐罪,大胜而归。司马昭为人奸滑,他以为魏国完全是依靠司马家族才得以有了今天,因此他进进出出都有三千名手执兵器的保护一呼百诺,所有的事情也不禀报朝廷,而直接由他决断。

曹髦做了几年有名无实的帝王,他对司马昭大权在握,自己不能亲理朝政,越来越不满,更担忧自己有朝一日会像曹芳一样,被司马昭废掉。他想了好几天,终于作出了决定。

这天,曹髦把通常里还比较听他话的王经、王沈和王业三位大臣召入宫内,从怀中取失事先写好的伐罪司马昭的诏书,说道:“三位爱卿,司马昭大权在握,野心勃勃,他称帝之心连过路人都知道。我决不能坐以待毙,等着他来废掉我。今天,我决定和你们一起去伐罪他!”这就是成语“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历史故事的来源。

听了这话,三位大臣呆若木鸡,半晌才回过神来。

王经跪下身,一边叩首一边劝阻道:“陛下,这可千万使不得啊!从前鲁昭公不能容忍季氏专权,结果是失败亡国,被全国人讥笑!此刻司马昭专权并非一天两天的事,朝廷中他的爪牙也不是一个两个,而宫中肯听命于您的,实在是太少了!您赤手空拳,拿什么去伐罪?假如不成功的话,恐怕祸殃更大。还请陛下慎重思量,从长计议!”

曹髦冲动起来,咬着牙说:“我实在是忍无可忍了。我已下了决心,做好了死的准备,另有什么恐怖的?况且我们不一定会死!”

说完,他径自入后宫,向太后禀报去了。

王沈和王业明显地知道曹髦基本不是司马昭的敌手,肯定必死无疑。他们生怕司马昭今后会治他们的罪,立即溜出大殿,直奔司马昭府中告发去了。

曹髦手持利剑,带了一百多名童仆刚出宫门,迎面赶上了司马昭的心腹贾充奉令带了一队人马赶来。双方动起手来,曹髦持剑大喝一声:“我乃当朝天子,你们冲入宫中,莫非想杀君谋反不成?”

这一声大喝把贾充的手下全吓得一动也不敢动,有几个怯弱的甚至想回身逃跑。贾充见这景象,扯着嗓子对一个名叫成济的手下人喝道:“司马公正日里养你们是干吗用的?莫非不正是为了今天这样的时刻吗?”

成济哆哆嗦嗦地问:“您看该怎么办?是杀仍是绑起来?”

贾充瞪着眼说:“司马公有令,只要死的。”

成济这才壮起了胆,拿着长矛一直冲到曹髦的车前。曹髦高声说:“你小子竟敢对我无礼?”谁知话还未说完,已被成济一下子刺穿胸膛,从车上跌了下来,就地断了气。

司马昭没想到曹髦真的被手下人杀死,他有些心慌,更有些心虚。他顿时把大臣们召集起来,装出很是伤心的样子,挤出几滴眼泪,假惺惺地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大臣们心中都明白,却谁也不敢吱声。

司马昭又问老臣陈泰:“发生了这样的事,全国人会如何看我呢?”

陈泰想了想,说:“只有杀了贾充,才可以向世人赔罪。”

这话让司马昭听了不顺耳,他又问:“您再想想,另有什么其他措施吗?”

陈泰说:“实在没有比这更好的措施了。”

司马昭不再吭声,心里暗暗地皮算着这事如哪边理才好。最后,他决定将罪责归于成济一人,命令将成济斩首示众。

就这样,司马昭把杀曹髦的事容易地粉饰了过去;接着,他立曹奂为帝,即魏元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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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纣王杀比干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3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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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干(公元前1092年——前1029年),沫邑(今河南淇县)人,商代贵族,商朝第十五代王太丁(文丁)帝的儿子,十六代王帝乙的亲弟弟,末代王帝辛(商纣王)的叔父。据《孟子杂记》载:“王子干,封于比,叫比干。”可见,比干本名干,因受封于比(今山东省曲阜一带),故名比干。按照商朝的继承法,长子继位,次子分封,比干既是受封的王,又同时担任当时商朝最高的政务官“少师”。

比干是商代以死谏君的忠臣,也是历史上有名的敢于进谏、又不惜以死抗争的忠臣。他和箕子、微子尽心尽力辅佐纣王更是有口皆碑,彪炳青史,三人并称为商末三贤,孔子则尊其为“殷三仁”。历史学家范文澜在《中国通史简编》里曾把他和战国的屈原、三国的诸葛亮和唐朝的魏征同列为敢言直谏的爱国者。

比干是商纣王的叔父,但同时也是纣王王位的积极争取者。《尚书·微子篇》载:帝乙在位时间很短,病重期间,曾宣比干、箕子等进宫商议继承王位之事。箕子劝帝乙立长子微子为王位继承人,比干却力荐次子帝辛(即后来的纣王)。因微子不是帝乙的正妻所生,所以比干不同意箕子的建议。最后,帝乙采纳比干的建议立辛为王位继承人。帝乙病重期间,比干曾向鬼神祈祷,保佑哥哥身体健康,并许愿只要哥哥能够恢复健康,自己情愿代之以死。

帝乙死后,纣王即位,比干全力辅佐纣王治理国家。比干看到纣王荒于政事,就坦言直谏,并带纣王去太庙祭祀祖宗,给他讲历代先王创业之艰辛。纣王虽表面点头称是,但并不真正改过,而且更加荒淫暴虐。“主过不谏非忠也,畏死不言非勇也,即谏不从且死,忠之至也”。比干冒着丧生灭族的危险,连续3天进宫向纣王进谏,抨击、指责纣王杀皇后、杀大臣、谪太子的过错,斥责他的暴政。纣王无言以对,恼羞成怒质问比干:“你为什么这样固执?”比干答道:“君有诤臣,父有诤子,士有诤友,下官身为大臣,进退自有尚尽之大义!”纣王又问:“何为大义?”比干答:“夏桀不行仁政,失了天下,我王也学此无道之君,难道不怕丢失了天下吗?我今日进谏,正是大义所在!”纣王听到这里勃然大怒,决定要拔掉比干这颗眼中钉,于是说:“吾闻圣人之心有七窍,信有诸?”说罢,命人剖开比干的肚子、取出心肝,并向全国下令说:“少师比干妖言惑众,赐死摘其心。”公元前1029年夏四月初四,比干被纣王杀害于朝歌摘星台。

比干死后,葬于朝歌城南三十五里之王畿上。今卫辉市城北约7.5公里顿坊店乡,有一座小山一样的大土冢,就是比干墓。该村也因存有比干庙(墓)而命名比干庙村。周武王灭商后,认为比干是一位了不起的大臣,应予以褒奖,就在比干葬地汲县为比干封了墓,《尚书·武成篇》中曾记载“武王克殷、封比干墓”,对这一历史事实进行了真实的记录。北魏时孝文帝因墓建庙,后世历朝帝王又多次对墓地进行修建。

“比干剖心”的民间传说:

传说比干被纣王挖心以后,掩袍不语,面似土色,单骑纵马南行。他知道南行心地(今河南新乡县),就会长出心来。行至牧野荒郊,遇上一老妇人叫卖“没心莱”。比干问:“菜没心能活,人没心如何?”老妇说:“菜没心能活,人没心就会死!”比干听后,长叹一声,口吐鲜血,坠马而死。骤然间,天地皆黑,狂风大作,飞沙走石卷土成墓,将比干尸体埋于土中,人称之“天葬墓”。今天,每到绿叶返青之时,比干的坟墓上都会长满三个叶的没心菜,传说这种没心菜,原是比干的七窍丹心化成的,墓地周围的古柏,因悲伤过度都直不起腰、抬不起头,后来都变成了“弯柏”。

如今,3000年过去了,虽然比干的躯体早已化作一抔尘土,然而比干舍生取义的浩然正气却永留人间、名垂青史。后人“自古拒谏之君莫甚于纣,自古死忠之臣莫甚于比干”的评价,更使我们对一代忠臣肃然起敬。

比干还是林氏先祖。传说比干被挖心后,其妻陈氏为躲避官兵追杀,逃难于长林石室,生子名坚,因生于林,被周武王赐以林姓,史称林坚,他也被林姓人尊为受姓始祖。

(原文题目为《比干——千古直谏第一人》,载安阳广播电视报《殷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特刊》)

两千多年前,一位伟人舍身取 义,以它的生命换来一个姓,那就是林。小时候每吃空心菜 的时候,爸爸都会给我讲 >的一个故事,就是比干剖心!

商朝末年有个残忍的暴君纣王,荒淫无道,丧尽天良!!比干是纣王的王叔,是一位忠义之臣,担任承相!!

一个女孩名叫苏妲己,因为她长得国色天香,具有倾国倾城 之貌,所以被朝歌的大王相中,并招其入宫,封为贵妃.从此大王对她形影不离,宠爱有 加不幸的是,因为她的美貌,加上得到朝歌大王的宠爱,被一只贪心的千年狐妖盯上,并被狐妖附了体,从此,狐妖利用妲己的美色更是把朝歌大王 迷得欲仙欲死,夜夜笙歌,大王整天只抱着美人,开始慢慢荒废朝政,对大臣们的善意劝间,更是爱理不理,听尽狐妖的谗言,谋害忠良。妲已是一 个怎样的人?她心肠歹毒!三大罪状,第一派人搜集天下奇珍异宝,珍禽奇兽,搞得民不聊生!第二,严冬之际,妲己遥见有人赤脚走在冰上 ,认为其生理构造特殊,而将他双脚砍下,研究其不怕寒冻的原因。第三,妲己目睹一孕妇为了好奇,剖开孕妇肚皮看看腹内究竟,枉送了母 子二人的性命。

狐妖为了撑握朝政的大权,更为了以后一直都能过上富丽堂皇的皇宫生活,是无恶不作,无奸不使.使尽各种阴险毒辣的手段,去毒害阻碍她前 程的宫内大臣.鹿台完工后,纣王听信妲己谎言,欲会见仙姬、仙子。妲己 心生一计,于十五日夜请轩辕坟内众妖狐变成仙子、神仙、仙姬来鹿台赴宴,享 受天子九龙宴席,迷惑纣王。席上,狐狸骚臭难闻。功夫浅薄法力不够的妖狐竟露出了尾巴。宴席上的纣王叔比干看得十分真切,宴后将此情 告知武成王黄飞虎。经查,众妖狐都是轩辕坟内的狐狸精.比干便与黄飞虎领兵堵塞妖狐洞穴,放火将狐狸尽行烧死。比干还拣未烧焦的狐狸 皮制成一件皮袄,严冬时献于纣王,以惑妲己之心,使其不能安与君前。妲己见袄袍尽是其子孙皮毛制成,心如刀割,深恨比干,誓挖其心。

她为了除去她的心头大患---丞相比干,不惜在朝歌大王的面前,口吐鲜血假扮患上心病,且无药可医,还声称:如要她不死,还有一个方法尚可治愈,就是要挖比干的玲珑之心作药.因为比干之心不是一般的人心,乃是女娲娘娘所赐,所以称之为玲珑心.比干可是大王之王叔,如把心挖了等同谋杀至亲,开始,大王犹豫不决,怕遭人非议,那毕竟是他的亲王叔,但经不起狐妖死去活来的迷惑,最 终诏比干入宫,定取他的心.比干入宫后,大骂纣王的昏庸与大逆不道,竟受妖妃所惑, 听尽谗言,谋害自已的亲王叔,贤能尽绝只怕比干在,江山在,比干亡,社稷亡!. 但是比干为了天下的百姓苍生,不得不牺牲自已,最后他拿来刀子,扯开自已的衣服,把刀插进胸口,将心掏了出来, 摔在地上,然后大步走出宫去, 骑上马背,向西走去.因为在这之前其实姜子牙早就算到比干会有此一劫,,一位 道仙姜子牙,曾给过他一道符,并叮嘱他,当他遇到危难时 ,开符或许能救他一命,符 上说明,如比干挖心后,叫他向西走去,如遇上一个卖空心菜的妇人就问她:空心菜无心能活,如人无心能活吗?如妇人说能活,比干就不会死去,如 果妇人说不能,那比干就必死无疑.但姜子牙棋差一着,他此用意,被和狐妖为非作歹的,姜子牙的师弟申公豹,所算穿,那卖空心菜的妇人正是申公豹所变.当比干开口问她时: 空心菜无心能活,人无心能活吗?比干嘴上一直在念着一个 字:能.能.能...但妇女用奸诈的面孔,从牙缝中挤出几个字,菜无心能活, 人无心...恐怕不能活吧..她话音刚落,比干就从马背上滚了下来,随后便吐血身亡.传说,比干因服了姜子牙灵丹妙药并未死去,而是来到民间广散财宝!比干生性耿直忠证,公正无私,心被挖空后成了无心之人,正是因为无心无向,办事公道,所以被后人奉为财神。当时在比干荫佑下做买卖的人,无偏无向,公平交易,互不坑骗,所以比干广为世人所传颂和敬奉。比干死后,纣王还要诛灭比干的妻儿。比干的妻子当时怀孕在身,于是 急忙外逃,躲在长林石室之并生了孩子。周人灭商后,欲杀此妲已,因 被其美色所迷,举刀手软而不忍下手,最后在周武王的正气威迫下,终于现出原形,而被姜子牙擒住斩首了。

周武王灭了商纣之后,找到比干的儿子,因为他是凭借长林 掩护才生存下来,所以赐他姓林,名坚。字长思。林坚是林氏的受姓始祖 !所以姓 林的子孙后代取字的时候都要包含一个心字,是对比干的怀 念让子孙后代记住这个故事,告戒后人再美的外表也比不上一颗正直善良的心,同 时也象征一种心的精神,让后人去学习,所以我也是个有心人!!!

流水下滩非有意,白云出岫本无心。世上有很多东西不可强求或无心的过失不可挽救,也许成了心中永远的痛,只要我们真心诚心用心尽心的地做到于心无愧,成功失败又算什么!!!世间万物,有些世态,有心却似无心,无心却更胜有心。真真假假,是是非非也得要用另一种境界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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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历史典故:麻姑献寿的故事

全文共 19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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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人们为老人祝寿,是有男女之分的,男的挂男寿星图,女的则挂女寿星图。女寿星图上通常画的就是麻姑,因此称为《麻姑献寿》。画上的麻姑美若天仙,腾云驾雾;或是飘然行走于云端;或是双手托盘奉献寿礼:一壶美酒,数枚仙桃。酒是麻姑自己酿出来的长寿酒,桃则是王母娘娘所赠送的蟠桃;有时候是她肩挑一根细长的竹枝,枝上挂一壶美酒,旁边一个童子背着一个巨大的仙桃相随。但是,不管哪样的麻姑图,桃和酒总是必不可少的东西,因为在人们的心中,桃和酒都是长寿的象征,《麻姑献寿》图就是通过献桃与献酒来表现出献寿的。

麻姑是南北朝时期北方后赵的一位少数民族姑娘。长得俊俏美丽,穿着光彩夺目的衣裳,头顶结一个大大的发髻,脑后的长发乌溜溜的垂到了腰间。麻姑不仅长得好看,而且心地善良,常常帮助穷苦的人。但是,麻姑的父亲却是性情暴虐、凶神恶煞、傲慢专横、心存歹毒,经常欺压老百姓的人。

虽然她父亲名声不好,但是作为女儿的麻姑仍然很孝顺他。有一次,麻姑到山里去采果子,好不容易才摘得一个桃子。那时候,桃子可是水果中的上品,是非常难得的东西。麻姑自己舍不得吃,就把桃子揣在怀里,回家拿给父亲吃。

麻姑拿着桃子往家里赶,忽然看到路边上围着一群人,于是她就好奇地走过去看个究竟。原来是一位身穿黄色衣衫老婆婆病倒在路旁,已经奄奄一息了。围观的人说:“这老婆婆肯定是饿坏了,要是能给她一点东西吃,或许还能活过来。可是这兵荒马乱的,到哪里去找吃的呢?”因而大家只是站在那里,你一言我一语地说话,并没有人走回家去给这老婆婆拿什么吃的东西来。眼看老婆婆很快就不行了。麻姑实在看不过去了,赶忙从怀里拿出那个桃子来,蹲下身子,一小口一小口地喂着她。

这是一个又大又甜、汁水很多的桃子,老婆婆吃了之后,很快就苏醒过来了。旁观的人忍不住地啧啧称赞麻姑心眼好,并说她定会得到好报的。

老婆婆实在是太饿了,吃了桃子后,虽然醒过来了,但是还是没有力气,于是开口对麻姑说:“好孩子,太谢谢你了,请问你还能不能给我煮点粥汤喝呀?”

那时正值灾荒,人们都只有不多的粮食,还有很多的人都因没有吃的而饿死了,所以粮食显得极为珍贵。但是,麻姑确实不忍老婆婆饿死,就爽快地答应道:“我这就给你去煮点东西来,您在这里等我一会儿。”说完麻姑就飞快地跑回家给老婆婆做粥去了。

不巧,麻姑的事被父亲麻秋知道了,当他听说麻姑把桃子给老太婆吃了,而且还在给老太婆做粥,非常生气,就把麻姑关了起来,不准她出去。

可是麻姑怎么也放心不下路边的老婆婆,等到半夜里,她的父亲睡着了,麻姑悄悄地端着粥出了门。可是等她来到白天老婆婆躺着的地方时,却不见老婆婆的一点影子。月光下,在老婆婆坐过的地方,有一个桃核留在那里。再也找不到老婆婆,麻姑只好捡起地上的桃核回了家。到家躺在床上,麻姑一合眼,就看见白天的那个老婆婆,仍然穿着黄色的衣衫,笑呵呵地朝她走了过来:“好孩子,委屈你了。你不用难过,我还好好的。以后我们也还有机会见面的。”说着,就飘然逝去了。

早上,麻姑起床之后,就把晚上捡来的那颗桃核种在自家的院落子里。一个月之后,就长成了一棵又高又大的桃子树。第二年正月,桃树上就结满了又大又红的桃子。麻姑用这些桃子来救济逃难的老人。奇怪的是这些老人吃了麻姑的桃子之后,不仅不觉得饿了,而且精神倍增,连以前的小毛病也没有了。麻姑也这才明白当初的那个老婆婆是天上的神仙下凡来的,并不是一个要饭的叫化子。

后来,麻姑的父亲麻秋因为打仗立了很大的功劳,皇帝封了他一个大官,并要他负责新建皇宫。麻秋为了早日修好皇宫,以便能到皇帝那里去邀功受赏。于是就拼命地奴役老百姓,让他们没日没夜地干活,根本没有休息的时间。麻秋还规定,只有当鸡叫了时,老百姓才能有片刻的停歇。麻姑非常同情这些老百姓,于是到晚间的时候,她就躲在鸡窝边学鸡叫。这样,只要麻姑一叫,所有的鸡就会跟着叫起来,这样老百姓就有了休息的时间。可是这件事很快就被麻秋发现了。他查出来竟是自己的女儿在妨碍自己的功名,十分的恼怒,便要狠狠地痛打女儿一顿。

麻姑听到这个消息,就逃到山上去了。麻秋怒上加怒,决心烧山,要把女儿烧死。正在这危急的时刻。王母娘娘经过此地,她早就听说过麻姑做过很多好事,现在见她受到如此的灾难,当下就把麻姑救了出来,并收她为弟子。

到了三月三日王母娘娘的诞辰,天间举行蟠桃大会,各路神仙都来祝寿。百花、牡丹、芍药、海棠四位花仙特来邀请麻姑一同参加。四位花仙子送上各自的仙花为王母娘娘祝寿。麻姑没有带花,只带了一个极老的坛子,里边装的就是在绛珠河畔用灵芝酿造成的寿酒。这酒特别的醇厚,一打开坛盖,立即浓香四溢。来祝寿的各路神仙都夸麻姑心灵手巧,赞王母娘娘有口福。王母娘娘也美美地赞扬了麻姑一番。这就是麻姑献寿的来历。麻姑由此被王母娘娘封为“女寿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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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王维作画戏权贵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9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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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非常喜欢作诗画画,他在这方面也很有成就。但是王维生性刚正,不肯依附权贵,更不肯把画作为礼物送给他们。因此,他做官不久,就得罪了宰相李林甫,被贬职后离开京城长安。满腹才华的王维到终南山过起了隐居生活。

王维隐居以后,终日饮酒赋诗,种花绘画,日子过得倒也逍遥自在。他的酒量越来越大,往往喝得酩酊大醉才开始作画,久而久之,竟形成了习惯,无酒不作画。

当地的太守,是个不学无术的人。他听说王维隐居在山中,也想让王维画幅画,挂在客厅,卖弄一下风雅。他派师爷几次去请王维。王维讨厌这种人,每次都闭门不见。

后来师爷听说王维有酒后作画的习惯,便给太守出了个主意,太守听后不住地点头。

过了几日,山下张员外派人给王维送来一张大红请帖,请他前去赴宴。自从王维来到终南山,常常和张员外在一起谈古论今,二人也算有几分交情,所以他接到请帖,就下山了。

王维来到张员外家门口,见张员外陪着太守和师爷一起出来迎接他,不由得一愣,有点不痛快,但既然来了,也只好将就着喝起酒来。

王维有几分醉意,脑海里便闪出一幅幅画图,他急得直搓双手。张员外知道他这个习惯,便把他让到客室里“休息”。

王维见案上镇纸下压着宣纸,案头放着磨好的几大碗墨汁,便兴冲冲地抓过大笔就要画。常言说,人醉心不醉,酒迷人不迷。正当他要挥笔作画时,猛然想到太守求他作画的事,心想,莫非今天是骗我给太守画画吗?想到这里,他又放下了笔,在屋里踱起步来。他见室内白墙如粉,洁净照人,决定把画画在墙上,这样谁也拿不走了。可是在墙上作画,笔又显得太小,他便从脚上脱下一只布鞋,蘸饱了墨,在墙上抹了起来。他画完后,也没向张员外告别,就匆匆忙忙走了。

太守和师爷进屋一看,只见墙上横一道竖一道,也不知都画些什么。太守气得连话也说不出来了。张员外说:“大人不要生气,请将蜡烛熄灭,看看究竟怎样。”

蜡烛熄灭后,室内一片朦胧,墙上一弯新月,发出柔和的光,画面看上去好像是一条小溪,小溪边有一架葡萄,那葡萄枝条左缠右绕,杂而不乱,那一串串又肥又大的水灵灵的葡萄,馋得人直想流口水。真是一幅好画啊!太守和师爷十分高兴,心想一桌宴席就换来一幅名画,实在太便宜了。

原来,他们以为王维是把宣纸挂在墙上画的。当他们用手去揭时,才知道这画是直接画在粉墙上。太守和师爷一下子气得满脸通红,气愤地离开了张员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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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莎士比亚的失误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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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可以说是世界最为著名的大文豪,人们称其为语言大师、文学巨匠。他的作品历来为众人所推崇。可是,大师也难免有失误,但即使其宏篇巨著中出现了小小的瑕疵,也并不影响大师的威望。

莎士比亚的代表作《哈姆莱特》是人们十分熟悉的著名悲剧。剧中丹麦国王的弟弟怀有杀兄篡位的阴谋,以水银灌入国王耳中将他毒死,从而引出王子复仇的动人故事。莎翁在这里有个小小的错误:水银不会致人死命。我们姑且假定国王曾经患过中耳炎并造成耳膜的穿孔,“无孔不入”的水银能通过穿孔流经咽喉而到达胃肠,但分子状态的水银不会产生毒性,更不会将人毒死。一般听说的汞中毒是指汞化合物或汞蒸气的中毒,能由耳道灌入的微量水银在常温下绝不会蒸发出足以致命的汞蒸气。

在另一部名剧《裘里斯·凯撒》第二幕第二场中,凯撒问勃鲁托斯:“现在几点钟啦?”勃鲁托斯回答说:“已经敲过8点了。”可是能够敲点报时的钟,是在凯撒被刺后约1400年后才发明的,准确点说是1335年首次在意大利米兰制造的。

以上这些,莎士比亚当时一定没有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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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有关兰陵王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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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王高肃(约541-573),字长恭,生于北齐王室。

北齐是历史上一个奇葩的王朝,仅仅存世28年,历任6朝皇帝,其中有3位是亲兄弟。这个被后世称作“禽兽家族”的高氏皇室,不仅后宫生活淫秽不堪,而且丝毫不体恤骨肉亲情,兄弟叔侄间的血腥虐杀,手段无比野蛮和残酷。在这样黑暗的生存环境中,兰陵王高长恭如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灼灼莲花,妖艳绽放,又阖然凋落。

高家男人从高祖皇帝高欢起,一直保持着美貌的优良基因。当高欢还是个落魄的守城小卒时,在贵族小姐娄昭君眼里却是“目有精光,长头高颧,齿白如玉,有人杰表”。高欢的长子高澄,十二岁就娶了东魏皇帝的妹妹为妻,是“神情俊爽”之人。

高澄有六个儿子,老大河南王高孝瑜不但长得“容貌魁伟,精彩雄毅”,而且“谦慎宽厚,兼爱文学,读书敏速,十行俱下,覆棋不失一道”,可谓才貌双全。老二广宁王高孝珩也颇有才情,“爱赏人物,学涉经史,好缀文,有伎艺”,而且政治头脑高明,北齐的皇帝走马灯式地变换,可他却一直都位居高官,辛苦地支撑着北齐摇摇欲坠的高氏江山。老三河间王高孝琬虽说才干不如两位兄长,也是性格率真,胆识过人。

虽然祖父兄辈皆伟貌,但到兰陵王高长恭横空出世,余者便不值一提了。高长恭美到什么程度呢?《北齐书》说他“貌柔心壮,音容兼美”;《旧唐书·音乐志》中说他“才武而面美”;《隋唐嘉话》中说他是“白类美妇人”。可见兰陵王确实有着不同于一般男子的超凡脱俗的俊美容貌,这大概跟他是汉、鲜卑、胡等多重混血有关。

这样一个花样美男,上起战场却毫不含糊。传说这位王爷因为太过俊美,每次冲锋陷阵时,都会戴上一副狰狞的面具。崔令钦在《教坊记》里记载:“兰陵王长恭,性胆勇而貌妇人,自嫌不足威敌,乃刻木为假面,临阵著之。” 而在段安节《乐府杂录》里,进一步演绎“以其颜貌无威,每入阵即著面具,后乃百战百胜。”

据正史记载,公元564年,北周联合突厥共十万大军包围了北齐重镇洛阳,北齐皇帝高湛急忙诏令段韶、斛律光、兰陵王为帅,领精骑1000,解洛阳之围。段韶和斛律光都是北齐最杰出的重臣名将,功勋卓著,战绩赫赫,年轻的兰陵王能与他们一起统率三军,其军事才华自然非同小可。在军事配置上,段韶率200骑为左军,斛律光领300骑为右军,兰陵王独统500骑为中军。这一千“甲骑具装”的重装骑兵,就如“钢铁猛兽”的“古代坦克”一般,具非凡的威慑力和杀伤力。

北齐采用了诱敌后包抄的战术,冲乱北周军阵脚,使之于慌乱之中“投坠溪谷而死者甚众”。然后兰陵王趁机率500精骑杀入重重敌阵,以锐不可当之势,直奔洛阳城下。当时北齐军服尚红,北周军服尚黑。试想一下,500红袍金甲的铁骑,如一股红色的怒潮,在“四合如黑云”的北周军重阵里席卷而过,那阵势是怎样的震撼。洛阳城墙上的守兵开始还在发楞,直到“长恭免胄示之面,乃下弩手救之,于是大捷。武士共歌谣之,为《兰陵王入阵曲》是也。”又有史书记载:周军“丢弃营寨,自邙山至谷水,三十里中,军资器械,弥满川泽。”正是这次“邙山大捷”使兰陵王一战成名,由并州刺史晋升为尚书令,从此登上北齐的政治舞台。

这样又貌美又战神的兰陵王,还有着无比的低调、谦逊和宽厚。《北齐书》中说他“为将躬勤细事,每得甘美,虽一瓜数果,必与将士共之”。邙山大捷后,武成帝赏其功,为他买来美妾20人,他却不过“唯受其一”,照旧专情于王妃郑氏。《北齐书》还记载了这样一个细节,说他某次上朝时,“仆从尽散,唯有一人,长恭独还”。事后,兰陵王不以为意,“无所谴罚”。可见他平时对待下人是非常宽和的。即使是对自己的“政敌”,他也能够做到宽厚以待。当初长恭在瀛州时,行参军阳士深上表告发他贪赃枉法,长恭因此被免官。等到高长恭东山再起,引兵进攻定阳时,阳士深刚好在高长恭营中听命,因此非常害怕高长恭会借机报复杀害自己。为此,高长恭安慰他说:“吾本无此意。”可阳士深心中仍不踏实,非要央求惩罚。高长恭只好找了一个小过失,打了阳士深二十板子,好让他安下心来。在北齐那样动辄杀人砍头的疯狂时代,兰陵王宽厚仁和的风范尤其显得难能可贵。

纵然如此风华绝代,如此军功显赫,如此仁厚低调,仍然改变不了兰陵的悲剧式宿命,只因他出生在北齐这个疯狂得近乎变态的帝王家族,他虽没有争王之心,却终因太过出色而逃不脱猜忌。

其实他已经够低调谨慎的了,甚至在出任司州牧、青瀛二州刺史等地方官时“颇受财货”,这心思被一个叫相愿的下属看穿:“岂不由芒山大捷,恐以威武见忌,欲自秽乎?”长恭曰:“然。”相愿曰:“朝廷若忌王,于此犯便当行罚,求福反以速祸。”长恭泣下,前膝请以安身术。相愿给他出主意,要他装病在家,“勿预事”。从此,长恭故意“有疾不疗”,以求借此避祸。可惜北齐能征善战的将领已经被皇帝渐次杀光,能依靠的也只有他了,因此“未能退”。一次,江淮寇扰,兵事告急,他害怕再次拜将,竟埋怨自己:“我去年面肿,今何不发。”一代王将竟畏缩至此,可悲可怜之甚。

就算如此战战兢兢委屈求全,终难改变悲剧的命运。早在邙山大捷时,后主高纬曾故作关切地问道:“入阵太深,失利悔无所及。”兰陵王一听,深受感动,说:“家事亲切,不觉遂然。”这句表忠心的话却触到了高纬的忌讳。高纬开始猜忌兰陵王想把“国事”变成“家事”,取而代之。573年五月的一天,高纬派使者看望皇兄,送来的礼物是一杯毒酒。兰陵王悲愤至极,对王妃郑氏说道:“我忠以事上,何辜于天,而遭鸩也!”郑妃劝他:“何不求见天颜?”兰陵王心里却很明白,向皇帝讨个说法根本没用。他想起一年前,和自己一起出生入死的重臣老将斛律光,无缘由地被后主引诱入宫,被人用弓弦残忍地勒死。如果他贸然入宫,还不知是怎么一个死法。横竖都是死,还不如选择有尊严地死去。这样卑鄙残酷的君王,他不想见,也没必要见。万念俱灰的兰陵王,扔下一句“天颜何由可见”,遂将鸩酒一饮而尽,决然离开了这个悲情人世。时年仅3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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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夏完淳怒斥洪承畴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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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另立明朝宗室、唐王朱聿键(聿音yù)即位,历史上称为隆武帝。另一部分官员张国维、张煌言在绍兴拥戴鲁王朱以海监国。这样,就同时出现了两个南明政权。

为了对付抗清力量,清朝廷派了在松山战役中投降清朝的洪承畴总督军事,招抚江南。

这时候,在松江(在今上海市)有一批读书人也在酝酿抗清,领头的是夏允彝(音yí)和陈子龙。夏允彝有个年才十五岁的儿子叫夏完淳(音chún),又是陈子龙的学生。夏完淳自小就读了不少书籍,能诗善文,在他的父亲、老师影响下,也参加了抗清斗争。

靠几个读书人要组织义军是不行的。夏允彝有个学生吴志葵,是吴淞总兵,手下还有一些兵力。他们说服吴志葵一起抗清。吴志葵答应了,派出一支人马担任先锋队攻打苏州。一开始打得挺顺利,先锋队攻进了苏州城,但是吴志葵临阵犹豫,没有及时增援,结果进诚的义军被围牺牲,吴志葵的主力在城外也被击败。

不久,清军围攻松江,夏允彝父子和陈子龙冲出清兵包围,到乡下隐蔽起来。清兵到处搜捕,还想引诱夏允彝出来自首。夏允彝不愿落在清兵手里,投到河塘里自杀。他留下遗嘱,要夏完淳继承他的抗清遗志。

父亲的牺牲引起夏完淳万分悲痛,也激起他对清朝的仇恨。他和陈子龙秘密回到松江,准备再组织起义军。这时候,他们打听到太湖长白荡有一支由吴易领导的抗清义军,正在重整旗鼓。夏完淳把家产全变卖了,捐献给义军做军饷,在吴易手下当了参谋。他还写了一道奏章,派人到绍兴送给鲁王,请鲁王坚持抗清。鲁王听说上书的是个少年,十分赞赏,封给夏完淳一个中书舍人的官衔。

吴易的水军在太湖边出没,把清军打得晕头转向。但是后来由于叛徒的出卖,义军失败,吴易也牺牲了。

过了一年,陈子龙又秘密策动清朝的松江提督吴胜兆反清,这次兵变不幸又失败了,吴胜兆被杀害,陈子龙也被清军逮捕。陈子龙不愿受辱,在被押解到南京的船上,挣脱绳索,跳河自杀。

夏完淳正在为失去他的老师而悲痛,因为叛徒告密,他自己也被捕了。清军派重兵把他押到南京。

夏完淳在监狱里被关押了八十天。他给他亲友写了许多可歌可泣的诗篇和书信。死亡的威胁并没有使他恐惧,他感到伤心的就是没有实现他保卫民族、恢复中原的壮志。

对夏完淳的审讯开始了,主持审讯的正是招抚江南的洪承畴。洪承畴知道夏完淳是江南出名的“神童”,想用软化的手段使夏完淳屈服。他问夏完淳说:“听说你给鲁王写过奏章,有这事吗?”

夏完淳昂着头回答:“正是我的手笔。”

洪承畴装出一副温和的神气说:“我看你小小年纪,未必会起兵造反,想必是受人指使。只要你肯回头归顺大清,我给你官做。”

夏完淳假装不知道上面坐的是洪承畴,厉声说:“我听说我朝有个洪亨九(洪承畴的字)先生,是个豪杰人物,当年松山一战,他以身殉国,震惊中外。我钦佩他的忠烈。我年纪虽然小,但是杀身报国,怎能落在他的后面。”

这番话把洪承畴说得啼笑皆非,满头是汗。旁边的兵士以为夏完淳真的不认识洪承畴,提醒他说:“别胡说,上面坐的就是洪大人。”

夏完淳“呸”了一声说:“洪先生为国牺牲,天下人谁不知道。崇祯帝曾经亲自设祭,满朝官员为他痛哭哀悼。你们这些叛徒,怎敢冒充先烈,污辱忠魂!”

说完,他指着洪承畴骂个不停。洪承畴被骂得脸色像死灰一样,不敢再审问下去,一拍惊堂木,喝令兵士把夏完淳拉出去。

公元1647年九月,这位年才十七岁的少年英雄在南京西市被害。他的朋友把他的尸体运回松江,葬在他父亲的墓旁。到现在,在松江城西,还留着夏允彝。夏完淳英雄父子的合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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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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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时期,有个叫卢承庆的人,字子余,他被任命为考功员外郎,是专管官吏考绩的。因为他做事认真、公正,深受人们的敬重。

一次,卢承庆奉命调查漕运船只失事的责任问题,他给负责此事的一个官员评定了“中下”的评语,并通知了本人。受到惩处的官员听说后,没有提出意见,也没有任何疑惧的表情。卢承庆事后想了想,觉得粮船翻沉,并不是他一个人的责任,也不是他一个人可以挽救的,给他一个“中下”的评语未免太过严苛了,于是,就把评语改成了“中中”,并通知了本人。那位官员依然没有发表意见,既不说一句虚伪的感激的话,也没有什么激动的神色。卢承庆得知此事,脱口称赞道:“好!宠辱不惊,难得难得!”于是,又把他的评语改成了“中上”。

后来,卢承庆本人也经历过大起大落,命运坎坷,但他的心情始终平静如水,并不因命运的起落无常而改变自己为人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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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赵氏孤儿让人感动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3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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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洋溢其中的感天动地的情义,价值千金的忠诚,让这个故事受到了古今中外观众的追捧,在其中,大家找到了久违的“坚持”和“温暖”,心灵得到了一遍又一遍的抚慰。但是,在一次又一次的转述和接受的过程中,历史的本来面貌渐渐被大家遗忘了、忽略了,故事重复千变就成了历史,然后就变成了信史。然而,历史真的会有如此多情,如此煽情,如此矫情吗?历史上的“赵氏孤儿”又是在什么样的情形之下成为孤儿的?历史上真实的“赵氏孤儿”关乎正义和忠诚吗?

既然是说“赵氏孤儿”的故事,我们第一个问题就是,“赵氏”指的是谁?这一切要从晋文公开始。

晋文公名曰重耳,乃春秋时期晋国献公的儿子。重耳大名鼎鼎,经历坎坷而传奇。他的坎坷遭遇和一个女人有关,这个女人就是骊姬。

在一次战争中,作为胜利者,晋献公得到了两个女孩——骊氏姐妹。晋献公将她们纳入后宫,宠爱无比。等到骊姬生下一个男孩之后,晋献公为了表达自己对于骊姬的喜爱,就决定废掉原来的太子,改立骊姬的孩子。

另立太子当然是件大事,晋献公也深知其中的利害。为了清除障碍,他决计就将包括原来的太子和重耳在内的诸王子打发到外地去。即使这样,骊姬依然不放过他们,极尽落井下石之能事,太子和重耳他们只好流亡别国。

这是一次漫长的流亡。等重耳再次踏上晋国的土地之时,已经是19年之后。令人欣慰的是,流亡归来,重耳就被拥立为晋国国君。

在这漫长的流亡生涯中,重耳身边始终有一帮忠实的拥趸跟随。其中最重要而且功劳最大的一个人就是赵衰。

赵衰有多重要呢?一个例子也许可以说明问题。

在重耳流亡到齐国的时候,齐桓公以礼相待,很给重耳面子,不仅把公室的女儿嫁给他,还送给了他80匹骏马。重耳没有受到过如此的待遇,因而,在温柔富贵乡里,他丧失了所有的斗志,感觉就这样在齐国终其一生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他这样想可以,但跟随他的人不干了。是啊,大家跟随你,就是觉得你有前途有奔头是潜力股啊,一旦你重耳在齐国止步不前,每天醇酒妇人享受起来,不再想着杀回晋国,大家辛辛苦苦跟随你这么多年,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关键时候,赵衰果断出手,用高度酒将重耳灌醉,在其半梦半醒之际,直接装进车里拉出了齐国国境。待重耳酒醒之后,早已被赵衰他们拉到了另外的国家。很显然,若没有赵衰他们的坚定支持,没有赵衰他们的苦口婆心,就不可能有重耳后来的发迹。用《史记》的话来评价赵衰就是:“文公所以返国及霸,多赵衰计策。”所以,重耳做了国君,功劳最大的赵衰就被封为原邑大夫,并且在朝堂之上代理晋国国政,他的身份一下子变成了晋国的公卿。

赵衰的继承人是他的儿子赵盾,在晋文公重耳去世之后,赵盾继续代理晋国国政,辅佐晋文公的儿子晋襄公。

赵盾主持国政两年之后,晋襄公就去世了。晋襄公的去世,给赵盾出了一个大难题,这个难题给赵盾以后的日子带来严重的影响。

这个问题和晋襄公的太子有直接关系。

晋襄公的太子叫夷皋,本来父死子继,理所应当,但是,因为当时夷皋年纪太小,赵盾觉得这孩子生活尚且不能自理,怎么作国君?因此,赵盾打定主意,不让太子接任,要改立晋襄公的弟弟、太子的叔叔、当时正作为人质滞留在秦国的公子雍为国君。主意既定,赵盾马上就付诸行动,在第一时间派使臣前去秦国迎接公子雍。

从这一行动可以看出在晋国政坛上,赵盾已经到了只手遮天、随心所欲的程度。

但是,赵盾也有赵盾的缺点和软肋。他是靠了他的父亲追随重耳才换来了今天的地位,在某种程度上,赵盾只能算是“权二代”,“权”而不“贵”。虽然赵盾位高权重,但和晋国统治者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在宗法社会,赵盾实在称不上贵族。他们赵家在晋国政坛也没有足够的人脉关系,没有人脉关系就等于没有足够的实力。

太子夷皋的母亲就是拿捏准了这一点,开始找赵盾讨说法,表面上她用的武器是眼泪,但实际上她真正的武器是她背后的宗族。太子既然能被立为太子,他背后一定有一批既得利益者。而赵盾也许正是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才以太子年龄太小为借口,要另立国君。一旦成就此事,赵盾就有了立国定主之功,不但有效地改变了晋国的政治生态,而且将更加突显其位高权重的形象。

太子背后的力量不肯善罢甘休,太子的母亲更是不依不饶。她每天第一件事就是拦着赵盾,啼哭不止,她甚至不顾身份,见到赵盾就下跪,弄得赵盾手足无措。她只问赵盾一个问题:“请你告诉我,刚去世的襄公有什么过错,你为什么要抛弃他的太子而另立国君?”问得赵盾是哑口无言。

赵盾为此事忧虑,越想心越虚,太子背后的势力、太子母亲背后的势力,不知比赵盾强多少倍,如果另立别人顶替太子,也许会有想不到的事情发生。赵盾骑虎难下,只好改弦更张,答应按既定方针办,国君的位子还让太子来坐。接任的太子就是后来的晋灵公。

这件事情又说明虽然赵盾只手遮天,但他还有所顾忌,不能为所欲为。

太子即位,可被赵盾正式派到秦国去迎接雍的人已经在归途上。无奈之下,赵盾只好再派一支小分队,去拦截并干掉早前派到秦国应请公子雍的那批人。赵盾必须把这个屁股擦干净。

既想只手遮天,又不能无所顾忌,同时思维又不缜密,这样的人想平平安安占据高位,似乎不会有那么容易。在他志得意满之时,危机已悄悄向他走来——在太子母亲的心目中,在太子拥护者的心目中,在太子也就是后来的晋灵公本人的心目中,赵盾是一个心怀不测的奸邪小人,是自己的敌人。

这样的情形之下,慢慢长大的晋灵公该怎样处理和赵盾的关系呢?历史的记载很耐人寻味。

长大后的晋灵公自暴自弃,骄纵无常,其行为到了让人瞠目结舌的程度。譬如,他平时喜欢爬到王宫最高的建筑上,用弹弓往下射过往的行人。行人为了不被射中,就会四处躲闪。每当晋灵公看到下面的行人惊慌失措、像无头苍蝇逃窜的样子就会特别开心。晋灵公爱美食,但胃口很刁,有一次吃熊掌,他觉得厨师做得火候不到,就传令杀掉厨师,大卸八块,放在筐子里让宫女们顶在头上运到外面去。

晋灵公这样的荒淫无道,表明了一种态度:你赵盾不是执掌国政吗?我偏不和你配合,偏不和你合作。当年你连废掉我的心思都有,我今天为什么还要和你一唱一和呢面对这种情况,主持国政的赵盾只有时时进谏,灵公呢,则是任凭风浪打,稳坐钓鱼台,对于赵盾的意见一概不予理睬。一来二去,两人的关系就发展到了不可调和的程度。

这就出现了《赵氏孤儿》中所讲述的情节:晋灵公派刺客去杀赵盾,结果被派去的刺客中途撂挑子,自寻短见去了,赵盾侥幸得以存活。一计不成,再生一计。晋灵公以宴请为名,想趁机埋伏好士兵除掉赵盾,可是中间有人给赵盾通风报信,赵盾再次逃脱。

这些后来都成了晋灵公的罪名,但是如果我们换个角度想一想,就会发现事情的不可思议之处:一般来说,用刺客去杀人的人,往往都是弱势群体,譬如燕太子丹让荆轲去杀秦始皇等等。而身为国君的晋灵公居然用如此的手段来解决问题,可见在晋灵公那里,赵盾已经到了尾大不掉的程度。

晋灵公连续两次下手都没能得逞,赵盾又该如何应对呢?三十六计,走为上。于是,赵盾仓皇出逃。赵盾这一逃却逃出来了意外。

赵盾前脚刚走,晋国后脚就出了大问题:赵盾的同父异母兄弟名叫赵穿,他就在朝廷之上公然杀死了晋灵公,此时,赵盾连晋国国境还没有出呢。

赵盾闻听消息,马上兴冲冲调头返回。在第一时间赶到了晋国都城,料理乱局。他果断地让赵穿从周朝的京城迎来晋文公重耳的儿子,晋襄公的弟弟,晋灵公的叔叔黑臀,让他即位,这就是晋成公。

史书没有记载在晋灵公被杀这一事件中,赵盾到底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但有一点是明确的,晋灵公的被杀,赵盾难逃干系。

果然,不久之后,晋国朝野就对此有了风言风语。国人这么议论赵盾:“你身为正卿,说是逃亡,却连国境都没有走出。等到你回来继续主持朝政之时,你也不追查国君被杀的事件,更不去诛讨逆贼,真有你的啊!”

所以,晋国的史官就在史书上这样记载:“赵盾弑其君!”意思就是赵盾有杀君之罪。这个史官名叫董狐,董狐因在此事上坚持原则而名垂青史。孔夫子曾对此大加赞赏。后来文天祥在《正气歌》里也曾这样写道:“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通过这些,我们也许可以看到,世人和历史并没有站到赵盾这边。同时这也让我们看到,历史上真实的赵盾,和《赵氏孤儿》中赵盾的形象相去甚远。

晋成公在位七年之后去世,在赵盾的帮助下,晋成公黑臀的儿子据即位,他就是晋景公。在晋景公的时候,赵盾去世,他的儿子赵朔承袭了他的爵位,其夫人则是晋成公的姐姐。此时,赵家已经成为晋国政坛上炙手可热的势力了。然而物极必反。晋景公即位之后,要对赵氏家族下手了。

此事事关重大,晋景公在下定决心之前,显然做过周密的部署。

首先,他把行动的前锋选定为屠岸贾,之后将屠岸贾提拔为司寇。司寇地位较高,略相当于卿,主要职责就是掌管刑狱、纠察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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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孝顺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3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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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顺父母是每一位子女的责任,下面小编为你介绍一下关于孝顺的历史典故,希望大家喜欢!

一、涌泉跃鲤

姜诗,东汉四川广汉人,娶庞氏为妻,古代孝敬父母的故事。夫妻孝顺,其家距长江六七里之遥,庞氏常到江边取婆婆喜喝的长江水。婆婆爱吃鱼,夫妻就常做鱼给她吃,婆婆不愿意独自吃,他们又请来邻居老婆婆一起吃。一次因风大,庞氏取水晚归,姜诗怀疑她怠慢母亲,将她逐出家门。庞氏寄居在邻居家中,昼夜辛勤纺纱织布,将积蓄所得托邻居送回家中孝敬婆婆。其后,婆婆知道了庞氏被逐之事,令姜诗将其请回。庞氏回家这天,院中忽然喷涌出泉水,口味与长江水相同,每天还有两条鲤鱼跃出。从此,庞氏便用这些供奉婆婆,不必远走江边了。

二、闻雷泣墓

王裒,魏晋时期营陵(今山东昌乐东南)人,博学多能。父亲王仪被司马昭杀害,他隐居以教书为业,终身不面向西坐,表示永不作晋臣。其母在世时怕雷,死后埋葬在山林中。每当风雨天气,听到雷声,他就跑到母亲坟前,跪拜安慰母亲说:"裒儿在这里,母亲不要害怕。"他教书时,每当读到《蓼莪》篇,就常常泪流满面,思念父母。

三、乳姑不怠

崔山南,名,唐代博陵(今属河北)人,官至山南西道节度使,人称"山南"。当年,崔山南的曾祖母长孙夫人,年事已高,牙齿脱落,祖母唐夫人十分孝顺,每天盥洗后,都上堂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婆婆,如此数年,长孙夫人不再吃其他饭食,身体依然健康。长孙夫人病重时,将全家大小召集在一起,说:"我无以报答新妇之恩,但愿新妇的子孙媳妇也像她孝敬我一样孝敬她。"后来崔山南做了高官,果然像长孙夫人所嘱,孝敬祖母唐夫人。

四、卧冰求鲤

王祥,琅琊人,生母早丧,继母朱氏多次在他父亲面前说他的坏话,使他失去父爱。父母患病,他衣不解带侍候,继母想吃活鲤鱼,适值天寒地冻,他解开衣服卧在冰上,冰忽然自行融化,跃出两条鲤鱼。继母食后,果然病愈。王祥隐居二十余年,后从温县县令做到大司农、司空、太尉。

五、恣蚊饱血

吴猛,晋朝濮阳人,八岁时就懂得孝敬父母。家里贫穷,没有蚊帐,蚊虫叮咬使父亲不能安睡。每到夏夜,吴猛总是赤身坐在父亲床前,任蚊虫叮咬而不驱赶,担心蚊虫离开自己去叮咬父亲。

六、扼虎救父

杨香,晋朝人。十四岁时随父亲到田间割稻,忽然跑来一只猛虎,把父亲扑倒叼走,杨香手无寸铁,为救父亲,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急忙跳上前,用尽全身气力扼住猛虎的咽喉。猛虎终于放下父亲跑掉了。

七、哭竹生笋

孟宗,三国时江夏人,少年时父亡,母亲年老病重,医生嘱用鲜竹笋做汤。适值严冬,没有鲜笋,孟宗无计可施,独自一人跑到竹林里,扶竹哭泣。少顷,他忽然听到地裂声,只见地上长出数茎嫩笋。孟宗大喜,采回做汤,母亲喝了后果然病愈。后来他官至司空。

八、尝粪忧心

庾黔娄,南齐高士,任孱陵县令。赴任不满十天,忽觉心惊流汗,预感家中有事,当即辞官返乡。回到家中,知父亲已病重两日。医生嘱咐说:"要知道病情吉凶,只要尝一尝病人粪便的味道,味苦就好。" 黔娄于是就去尝父亲的粪便,发现味甜,内心十分忧虑,夜里跪拜北斗星,乞求以身代父去死。几天后父亲死去,黔娄安葬了父亲,并守制三年。

九、弃官寻母

朱寿昌,宋代天长人,七岁时,生母刘氏被嫡母(父亲的正妻)嫉妒,不得不改嫁他人,五十年母子音信不通。神宗时,朱寿昌在朝做官,曾经刺血来书写《金刚经》,行四方寻找生母,得到线索后,决心弃官到陕西寻找生母,发誓不见母亲永不返回。终于在陕州遇到生母和两个弟弟,母子欢聚,一起返回,这时母亲已经七十多岁了。

十、涤亲溺器

黄庭坚,北宋分宁(今江西修水)人,著名诗人、书法家。虽身居高位,侍奉母亲却竭尽孝诚,每天晚上,都亲自为母亲洗涤溺器(便桶),没有一天忘记儿子应尽的职责 。

十一、拾葚异器

蔡顺,汉代汝南(今属河南)人,少年丧父,事母甚孝。当时正值王莽之乱,又遇饥荒,柴米昂贵,只得拾桑葚母子充饥。一天,巧遇赤眉军,义军士兵厉声问道:"为什么把红色的桑葚和黑色的桑葚分开装在两个篓子里?"蔡顺回答说:"黑色的桑葚供老母食用,红色的桑葚留给自己吃。" 赤眉军怜悯他的孝心,送给他三斗白米,一头牛,带回去供奉他的母亲,以示敬意!

十二、扇枕温衾

黄香,东汉江夏安陆人,九岁丧母,事父极孝。酷夏时为父亲扇凉枕席;寒冬时用身体为父亲温暖被褥。少年时即博通经典,文采飞扬,京师广泛流传"天下无双,江夏黄童"。安帝(107-125年)时任魏郡(今属河北)太守,魏郡遭受水灾,黄香尽其所有赈济灾民。著有《九宫赋》、《天子冠颂》等。

十三、埋儿奉母

郭巨,晋代隆虑(今河南林县)人,一说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

十四、怀橘遗亲

陆绩,三国时期吴国吴县华亭(今上海市松江)人,科学家。六岁时,随父亲陆康到九江谒见袁术,袁术拿出橘子招待,陆绩往怀里藏了两个橘子。临行时,橘子滚落地上,袁术嘲笑道:"陆郎来我家作客,走的时候还要怀藏主人的橘子吗?"陆绩回答说:"母亲喜欢吃橘子,我想拿回去送给母亲尝尝。"袁术见他小小年纪就懂得孝顺母亲,十分惊奇。陆绩成年后,博学多识,通晓天文、历算,曾作《浑天图》,注《易经》,撰写《太玄经注》。

十五、行佣供母

江革,东汉时齐国临淄人,少年丧父,侍奉母亲极为孝顺。战乱中,江革背着母亲逃难,几次遇到匪盗,贼人欲杀死他,江革哭告:老母年迈,无人奉养,贼人见他孝顺,不忍杀他。后来,他迁居江苏下邳,做雇工供养母亲,自己贫穷赤脚,而母亲所需甚丰。明帝时被推举为孝廉,章帝时被推举为贤良方正,任五官中郎将。

十六、刻木事亲

丁兰,相传为东汉时期河内(今河南黄河北)人,幼年父母双亡,他经常思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于是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议,每日三餐敬过双亲后自己方才食用,出门前一定禀告,回家后一定面见,从不懈怠。久之,其妻对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针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丁兰回家见木像眼中垂泪,问知实情,遂将妻子休弃。

十七、卖身葬父

董永,相传为东汉时期千乘(今山东高青县北)人,少年丧母,因避兵乱迁居安陆(今属湖北)。其后父亲亡故,董永卖身至一富家为奴,换取丧葬费用。上工路上,于槐荫下遇一女子,自言无家可归,二人结为夫妇。女子以一月时间织成三百匹锦缎,为董永抵债赎身,返家途中,行至槐荫,女子告诉董永:自己是天帝之女,奉命帮助董永还债。言毕凌空而去。因此,槐荫改名为孝感。

十八、戏彩娱亲

老莱子,春秋时期楚国隐士,为躲避世乱,自耕于蒙山南麓。他孝顺父母,尽拣美味供奉双亲,70岁尚不言老,常穿着五色彩衣,手持拨浪鼓如小孩子般戏耍,以博父母开怀。一次为双亲送水,进屋时跌了一跤,他怕父母伤心,索性躺在地上学小孩子哭,二老大笑。

十九、鹿乳奉亲

郯子,春秋时期人。父母年老,患眼疾,需饮鹿乳疗治。他便披鹿皮进入深山,钻进鹿群中,挤取鹿乳,供奉双亲。一次取乳时,看见猎人正要射杀一只麂鹿,郯子急忙掀起鹿皮现身走出,将挤取鹿乳为双亲医病的实情告知猎人,猎人敬他孝顺,以鹿乳相赠,护送他出山。

二十、芦衣顺母

闵损,字子骞,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弟子,在孔门中以德行与颜渊并称。孔子曾赞扬他说:"孝哉,闵子骞!"(《论语·先进》)。他生母早死,父亲娶了后妻,又生了两个儿子。继母经常虐待他,冬天,两个弟弟穿着用棉花做的冬衣,却给他穿用芦花做的"棉衣"。一天,父亲出门,闵损牵车时因寒冷打颤,将绳子掉落地上,遭到父亲的斥责和鞭打,芦花随着打破的衣缝飞了出来,父亲方知闵损受到虐待。父亲返回家,要休逐后妻。闵损跪求父亲饶恕继母,说:"留下母亲只是我一个人受冷,休了母亲三个孩子都要挨冻。"父亲十分感动,就依了他。继母听说,悔恨知错,从此对待他如亲子。

二十一、百里负米

仲由,字子路、季路,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顺。早年家中贫穷,自己常常采野菜做饭食,却从百里之外负米回家侍奉双亲。父母死后,他做了大官,奉命到楚国去,随从的车马有百乘之众,所积的粮食有万钟之多。坐在垒叠的锦褥上,吃着丰盛的筵席,他常常怀念双亲,慨叹说:"即使我想吃野菜,为父母亲去负米,哪里能够再得呢?"孔子赞扬说:"你侍奉父母,可以说是生时尽力,死后思念哪!"(《孔子家语·致思》)

二十二、啮指痛心

曾参。字子舆。事母至孝。参曾采薪山中。家有客至。母无措。参不还,乃啮其指。参忽心痛,负薪以归,跪问其母。母曰:“有客忽至。吾啮指以悟汝耳。”后人系诗颂之。诗曰:“母指方缠啮,儿心痛不禁;负薪归未晚,骨肉至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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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共工怒触不周山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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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传说,颛顼是黄帝的孙子,号高阳氏,居子帝五(今河南濮阳附近)。他聪明敏慧,有智谋,在民众中有很高的威信。他统治的地盘也大了很多,北到现在的河北一带,南到南岭以南,西到现在的甘肃一带,东到东海中的一些岛屿,都是他统治的地城。古代历史书上描写说,倾项视察所到之处,都受到部落民众的热情接待。

但是颛顼也办过不合情理的事情。有这么一条律令就是他定的:规定妇女在路上和男子相遇,必须避让一旁;如果不这样做,就被拉到十字路口打一顿。这条法律虽然是传说,但是说明了在颛顼那个时期,由于生产方式的变化,男子成了氏族中的主导力量,妇女的地位已经低于男子,父系氏族社会过取代了母系氏族社会,男子在社会上的权威已经确立。与颛顼同时,有个部落领袖,叫做共工氏。传说他是二人首蛇身,长着满头的赤发,他的坐骑是两条龙。

据说共工氏姓姜,是炎帝的后代。他的部落在现在今天的河南北部。他对农耕很重视,尤其对水利工作更是抓紧,发明了筑堤蓄水的办法。那个时候,人类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水的利用是至关重要的。共工氏是神农氏以后,又一个为发展农业生产做出过贡献的人。

共工有个儿子叫后土,对农业也很精通。他们为了发展农业生产,把水利的事办好,就一起考察了部落的土地情况,发现有的地方地势太高,田地浇水很费力;有的地方地势太低,容易被淹。由于这些原因,非常不利于农业生产。因此共工氏制订了一个计划,把土地的高处的土运去垫高低地,认为挖下洼地垫高可以扩大耕种面积,高地去平,利于水利灌溉,对发展农业生产大有好处。

颛顼部不赞成共工氏的做法。颛顼认为,在部族中至高无上的权威是自己,整个部族应当只听从他一个人的号令,共工氏是不能自作主张的。他用这样做会让上天发怒为理由,反对共工氏实行他的计划。于是,颛顼与共工氏之间发生了一场十分激烈的斗争,表面上是对治土、治水的争论,实际上是对部族领导权的争夺。

要说这两个人比起来,力气上,共工氏要强:论机智,他却不如颛顼。颛顼利用鬼神的说法,煽动部落民众,叫他们不要相信共工氏。当时的人对自然知识缺少了解,对鬼神之事都极为相信,不少人上了颛顼的当,认为共工氏一平整土地,真的会触怒鬼神,引来灾难,因此颛顼得到了多数民众的支持。

共工氏不能得到民众的理解和支持,但他坚信自己的计划是正确的,坚决不肯妥协。为了天下人民的利益,他决心不惜牺牲自己,用生命去殉自己的事业。他来到不周(今昆仑山),想把不周山的峰顶撞下来,来表示自己的坚强决心。

共工氏驾起飞龙,来到半空,猛地一下撞向不周山。雾时间,一声震天巨响,只见不周山被共工氏猛然一撞,立即拦腰折断,整个山体轰隆隆地崩塌下来。天地之间发生巨变,天空中,日月星辰都变了位置;大地上,山川移动,河川变流。原来这不周山是天地之间的支柱,天柱折断了,使得系着大地的绳子也崩断了,只见大地向东南方向塌陷。天空向西北方向倾倒。因为天空向西北方向倾倒,日月星辰就每天都从东边升起,向西边降落;因为大地向东南塌陷,大江大河的水就都奔腾向东,流入东边的大海里去了。

共工氏英勇的行为得到了人们的尊敬。在他死后,人们奉他为水师(司水利之神),他的儿子后土也被人们奉为社神(即土地神),后来人们发誓时说“苍天后土在上”,就谈的是他,由此可见人们对他们的敬重。

关于共工氏和颛顼争夺帝位,怒撞不周山的传说,已经流传了两千多年。前边讲的儿个神话,说明在那时我们的祖先尚不知如何解释各种各样的自然现象,不了解和掌握自然规律,因此在自然面前是那样的无力,因此把各种疑惑归之于神的存在,自然之力被形象化,人格化。所以创造了神话传说,歌颂心目中的英雄,也就塑造出了神话中盘古、女娲、黄帝等等传奇人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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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东周列国之太子做抵押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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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庄公到了洛阳,见了周平王,就就向他辞职,说:“多蒙天王大恩,叫我父亲做卿士,我父亲死了,天王又把我收在朝廷里当差。可是我没有什么能力,实在不配占这么高的位子,求您准我辞职吧。”

周平王没想到郑庄公有这一招儿。他原来暗暗地和虢公忌父商量,要他做卿士。虢公忌父知道郑伯的厉害,不敢答应。这种私底下说的括,怎么都给郑伯知道了呐?睑上有点儿挂不住。只好说:“我好些日子没瞧见你,心里直惦记着。这会儿你来了,我就跟鱼儿见了水似地那么痛快。你怎么说要不干了呐?”

郑庄公说:“因为我的能力抵不上虢公啊。”

周平王一听见他提到虢公,当时脸就红了,使劲地压住自己,一边说:“那阵子我怕你太忙,正好虢公来了,我想叫他暂时代理几天。可是虢公又一死儿不答应,我早让他回去了。你别为了这事多心。”天王越是低声下气,郑庄公就越是趾高气扬,怎么说也是不干,弄得周平王就差给他磕头了。他说:“你们一家对朝廷都有功,这才叫你们在朝廷里当卿士,从桓公、武公、到你,已经四十多年了。这会儿你疑心我不用你,我怎么能叫你明白我的心意呐?要是你再不信的话,我就把太子送到郑国去,好不好?”

郑庄公推辞说:“这可不行。用人不用人,本来都由着天王,怎么能把太子送到我那儿去做抵押呐?”

周平王说:“不是这么说。都因为你把国事管理得很好,我叫太子上你那儿学习学习去,一面也好叫你放心。这有什么不行?”朝廷里的大臣们听了他们君巨俩的括,又要顾到周平王的面子,又不敢触犯郑庄公,就说:“依我们瞧,要是太子不去,去不了郑伯的疑心;单叫太子去,也没有这个道理。还不如一边送太子上郑国去学习管理国享,一边叫郑伯把他的公子送到这儿来做抵押,这才说得过去。”周平王和郑庄公都同意了。往后太子狐就住在郑国,公子忽住在洛阳。

公元前720年(周平王51年,郑庄公24年),周平王去世了。郑庄公和周公黑肩一同管理国事。他们叫公子忽回郑国去,又打发人去接太子狐回来。大子狐一直在郑国做抵押,连他父亲怎么害病,怎么死去,都没见着,心里挺别扭,一路上哭着回来。他本来就病病歪歪的,这回又伤心过度,一到洛阳,死了。太子狐早就有了儿子,大臣俩就立太子狐的儿子,也就是周平王的孙子,做天王,就是周桓王(公元前719-796年)。

周桓王因为他父亲在郑国做抵押,已经够丢脸的了,这回又为着奔丧,伤心太过而死,就把郑庄公恨到骨随里去了。他和周公黑肩商量,干脆不用郑庄公,用虢公忌父做卿士。周公黑肩说:“现在郑是强国,郑伯又挺厉害。天王不用他,他准得恨您。万一他不服,恐怕要出事。这还得多想想。”周桓王气呼呼地就说:“我偏不用他,他敢怎么着!”

周桓王就在朝堂上对郑庄公说:“你是先王的大臣,我不好意思委屈你在我手下当差,请你自便吧。”郑庄公说:“我早就要求辞职,就是先王不体谅我。这会儿天王答应我回去,我打心眼里感激您!”说着就回到本国,把天王不用他的话跟大臣们说了。他们听了,一个个捧眉毛、瞪眼睛地直生气。有的说:“打到洛阳去,把那个昏王废了。”有的说:“先忍耐一下,赶明儿再去朝见他,看他后侮不后悔。”大夫祭足说:“还是这样吧:我带领一队人马上洛阳那边去借点粮食。要是天王派人来责备咱,咱们就有了话了,一直打过去就得了。要是他不跟咱们为难,那会儿主公再去朝见他。”郑庄公点了点头。

祭足带颁着人马到了天王的温邑,对温大夫说:“我们国内王闹饥荒,筹划跟您借点粮食。”温大夫说:“没有天王的命合,我不敢作主。”祭足说:“救命如救火。我们等不了天王的命令,眼前正是麦子熟了的时候,你帮不了忙,我们自已来吧。”说着就叫过那些士兵来,都拿着镰刀,把地里的麦子割下来,运到郑国去。祭足指挥兵马交往复去地接应着。温大夫见了,连气都不敢出,哪儿还敢跟他争呐。

到了秋天,祭足又带领兵马上成周去。那会儿成周的谷子全都熟了。他叫将士们各处埋伏着,等到半夜,一块儿下手,把谷子也全割了。第二天,成周那一溜儿的庄稼全给割了。等到成周的地方官知道了,郑国的人马早就满载而归了。

温邑和成周的地方官一先一后地都向天王报告,说郑国人偷割麦子和谷子。周桓王气极了,就要出兵问罪。周公黑肩说:“这不过是边界上的小事,郑伯自己不一定知道!要是真办起来,反倒把事情闹大了。不如让它去,郑伯知道了,心里准不安,说不定会亲自来赔不是。”周桓王只得告诉守边界的士兵,多留点神,别让外面的人马进来。割谷子和麦子的事也不追究,郑庄公这才掂出了天王的斤两,筹划去朝见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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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九色鹿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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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河旁边,住着一头鹿,它的毛有九种颜色,它的角像雪一样白。九色鹿每天到河边吃草喝水,这儿有它的一个好朋友,那是一只乌鸦。

有一天,一个人不小心掉进了河里。九色鹿看到了,赶快跑到河边,不顾危险,掉进河里去,把那个人救上岸来了。那人要谢九色鹿,九色鹿摇摇头说:“我救你,不是为了叫你谢我。你回去吧,只要你不告诉大家。”说完话,就回去了。

那个人说:“一定、一定,我什么也不告诉人家。”说完话,就回去了。

这个国家的王后,一天夜里做了个奇怪的梦,看见一头鹿,它的毛有九种颜色,他的角像雪一样白。她醒来对国王说:“我要九色鹿,拿它的皮做坐垫,您快给我找来。要不,我就要死了。”

国王告诉全国的老百姓:谁能找到九色鹿,就分给他半个国家,还给他满满一盆金子。

可是谁也没见过九色鹿,谁也不知道九色鹿在哪儿,只有一个人,就是九色鹿救了他的那个人知道。他想:“这下可好了,我可以有满满一盆金子,还分到半个国家呢!”他跑到王宫里,让国王带上兵马和他一起去捉九色鹿。

这天,九色鹿正伏在地上打瞌睡,它的好朋友,就是那只乌鸦,站在树枝上,看见远远问那个人:“九色鹿救了你,你为什么反而要害他呢?”

那个人说不出话来。

国王叫他的士兵让开一条路,把九色鹿放了,并且下了个命令:“以后,谁也不许来捉九色鹿。”那个人呢?他没有拿到满盆的金子。也没有分到半个国家。国王叫士兵把他绑起来,仍到恒河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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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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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颢、程颐兄弟俩都是北宋时期著名的哲学家和教育家,程颢人称明道先生,程颐人称伊川先生,是宋明理学的奠基人,世称“二程”。他们为人正直做事严谨,到他们门下求学的人特别多,杨时和游酢便是其中的两位。

杨时自幼聪明好学,反应灵敏,口齿伶俐。成年后,他虽然考取了进士,却淡泊名利,为了丰富自己的学问,毅然放弃了高官厚禄,跑到河南颍昌拜程颢为师,虚心求教。程颢死后,他仍然立志求学,刻苦钻研,又跑到洛陽去拜程颢的弟弟程颐为师。

游酢是杨时的好朋友,他们二人志同道合,经常就一些问题秉烛夜谈。他听说杨时要去拜程颐为师,便也不辞辛苦,与杨时结伴而行。他们到了程家,正遇上程老先生闭目养神,坐着假睡。这时候,外面开始下雪。两人求师心切,便恭恭敬敬侍立一旁,不言不动,如此等了大半天,程颐才慢慢睁开眼睛,见杨时、游酢站在面前,吃了一惊。这时候,门外的雪已经积了一尺多厚了,而杨时和游酢并没有一丝疲倦和不耐烦的神情。程颐见了感动不已,于是将自己的学问倾囊相授。杨时和游酢也不负众望,都成了饱学之士,杨时更独创学派,世称“龟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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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鸿雁传书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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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写作文的时候,可以适当的利用一些历史典故作为素材,下文是为大家精选的鸿雁传书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欣赏。

【出处】

《汉书·苏武传》。

【释义】

鸿雁是大型候鸟,每年秋季南迁,常常引起游子思乡怀亲之情和羁旅伤感。鸿雁传书指通信。后来,人们就用鸿雁比喻书信和传递书信的人。

【历史典故】

汉武帝天汉元年,匈奴向汉朝求和,于是,汉武帝就派中郎将苏武出使匈奴。苏武接受任务以后,带着使团及丰厚的礼物出发到匈奴。不料,反复无常的匈奴单于不但不感谢,反而受坏人挑唆,把苏武等人扣押起来,要苏武投降。金钱、高官厚禄、冻饿折磨,这些都没能使苏武屈服,他坚决不投降。没办法,单于只好下令将苏武送到北海边上(现在的西伯利亚贝加尔湖一带)去牧羊。并且对苏武说:“等公羊何时生了小羊,就送你回汉朝去!”公羊怎么能生小羊呢?用意十分明白,单于是坚决不放苏武回汉朝了。

北海一带,荒无人烟,终年白雪覆盖。苏武只能以野鼠洞里的草子充饥。每天,苏武一边牧羊,一边抚弄着出使时汉武帝亲手交给他的旌节,心中深深地怀念着自己的祖国。夜晚睡觉时,他将旌节紧紧抱在胸前。就这样,日复一日,艰苦地度过了漫长的岁月。

后来,汉武帝死后,汉昭帝即位,匈奴又与汉朝议和,但单于仍不让苏武回汉朝,还谎称苏武已经死了。与苏武一起出使匈奴的常惠,千方百计把苏武的情况告诉了汉朝使者,还为使者想出了一个要回苏武的妙计。

第二天,汉朝使者去见单于,按照常惠的计策对单于说:“你们匈奴既然要诚心跟汉朝结好,就不该再欺骗我们。苏武明明没有死。有一天,我们皇上在上林苑里射猎,射下一只大雁,大雁的脚上系着一条绸子,那是苏武写给皇上的一封信。信里说他在寒冷的北海地方牧羊,你们怎么说他死了呢?大雁能带信,这是天意,你们怎么可以欺骗天呢?”单于听了,不觉大吃一惊,只好承认自己说了谎话,而后又说:“苏武的忠心都感动了飞鸟,难道我们还不如大雁吗?”说完,他立即向汉朝使者道歉,并答应赶快派人把苏武从北海地方找回来。

苏武回到了阔别二十年的京城长安,汉昭帝接见了他们,还叫他到先帝庙里去拜见汉武帝的灵位,并把那根光秃秃的旌节交还到汉武帝灵前。

【成长心语】

历史学家吴晗曾写过一篇《谈骨气》的文章,其中提出做人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骨气。所谓骨气就是做人要坚持原则,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明是非、知荣辱,不拿原则做交易。一边是高官厚禄,一边是赤胆忠心,苏武用不屈的铮铮傲骨作出了最完美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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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有关于七夕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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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牛郎织女传说的典籍记载,最早见于《诗经·大雅·大东》:“跂彼织女,终日七襄,虽则七襄,不成报章。皖彼牵牛,不以服箱。”其二为《诗经·周南·汉广》:“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神女,不可求死。”这些记录只是牛郎织女传说的雏形,这几句话描述了织女没有织布,牵牛不拉车,显然,此时描绘的织女星和牵牛星主要还是作为带有农耕文明和家庭手工业文明的象征的两个星宿出现,并没有出现传说故事中的主要人物、相互关系和相关情节,这时的织女与牵牛并没有产生男女关系。后来的《古诗十九首·迢迢牵牛星》,牛郎织女才开始有了隔河相望的相思形象。到了东汉时期,演绎成织女七夕渡鹊桥的传说。东汉应劭的《风俗通》记载:“织女七夕当渡河,使鹊为桥,相传七日桥首无故皆髡,因为梁以渡织女故也。”宋陈元靓《岁时广记》引《淮南子》“乌鹊填河成桥而渡织女。”《史记》里也有记载:“四星在危面,匏瓜。牵牛为牺牲。其北织女,织女,天女孙也。天官星占日:匏瓜一名天鸡,在河鼓东。牵牛一名天鼓,不与织女值者,阴阳不和。”到曹植的《洛神赋》里,才确定了牛郎织女的夫妻关系。而作为夫妇的牛郎织女鹊桥相会的故事,大致形成于南北朝时期。当时的《荆楚岁时记》记载:“天河之东,有织女,天帝之子也。年年织杼役,织成云锦天衣。天帝怜其独处,许嫁河西牵牛郎。嫁后遂废织迁。天帝怒,责令归河东。唯每年七月七日夜,渡河一会。”

由此可见,对牛郎织女二星的歌咏,从周末经春秋战国,再由汉初至东汉、三国、魏晋南北朝,流传数百年间,才提到七月七日相会。而那时候的七月七日已经是规模不小的岁时节日了。

七夕起源很早,刚开始时只是作为一个节令。从历史文献来看,七夕节起源时间至少在三四千年以前,其起源与星象、物候密切相关。

据说七夕的节日在战国时期可能就已经有了。据明代罗颀《物源》记载:“楚怀王初置七夕。”但因作者与所载时间相隔太远,恐不足信。关于七夕乞巧风俗最早的记载当数东晋葛洪的《西京杂记》,文中记载:“戚夫人侍儿贾佩兰后出,为扶风人段儒妻,说在宫中时,七月七日临百子池作于阗乐。乐毕,以五色缕相羁,谓之‘相爱连’。” 又载:“汉丝女常以七月七日穿七孔针开于襟褸。”这两条记载都可以说明,西汉初宫中过七月七日的盛况,而汉代这些风俗活动中都不见有关牛郎织女故事的记载。由此可见,七夕并非是牛郎织女传说所衍生出来的岁时节日。

关于七夕节的起源,我们可以从七夕风俗中去探寻。

“七夕”最早来源于人们对星神,也就是对自然的崇拜。《太平御览》卷三十一引东晋周处《风士记》:“七月初七日,其夜洒扫于庭,露施几筵,设酒脯时果,散香粉于筵上,以祈河鼓织女,言此二星神当会。”此处的河鼓和织女,指的就是牵牛星和织女星。牵牛星是视为谷物神,织女则传说是天帝之女桑蚕神,谷物神和桑蚕神都是我们这个农耕民族的先民极为重视的神袛。那时的人们认为东西南北各有七颗代表方位的星星,合称二十八星宿。至于在七夕拜牵牛和织女二星,是因为两星的运行七月显得最为突出。

“七夕”也来源于古代人们对时间的崇拜。据《太平御览》记载:“七月黍熟,七日为阳数,故以麋为珍。”“七月七日为良日”,所以把它作为庆贺秋收的吉庆日子。汉魏时把这一天作为集会游乐的日子。这一天还是天宫神仙们聚会的日子。《续齐谐记》记载:“织女渡河,诸仙悉还宫。”七数在民间表现为时间上的阶段性,计算时间时往往以“七七”为终局完满。因此,在七夕风俗里,有乞巧乞福乞情等风俗,都是源于七月七日是良日,以此祈求丰收美满之意。对时间的崇拜,也延伸到对生命的崇拜上。在七夕风俗中,就有乞子和祭祖的风俗。杨琳在研究七夕节的起源时,结合民俗学相关原理、结合类书、文人笔记、地方志等相关记载资料,对七夕节的起源问题作了详细的辨析:七夕节的成因在于“七在古代文化中是个具有生殖魔力的数目,古人将七月七日作为节日是崇拜七这个神秘之数的结果,其实质是对生殖的期盼和膜拜。”因而,在古代,很多女性为了提高自己在社会生活中地位,在七夕节这天往往会进行乞子的活动。

七夕节是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才与牛郎织女的神话传说结合的。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历史上一个大动乱时期,百姓长期处于战乱之中,追求幸福安定的生活愿望在现实中很难实现,于是便向传说中的人物去乞求。此时牛郎织女的故事进一步完善,并与七夕节相互融合,七夕节成为普遍的节日。除了乞巧的习俗外,七夕节在此期间还多了乞求富贵、长寿、生子的习俗,牛郎织女的坚贞爱情也成了人们的情感寄托。由于女性所处的社会地位较低,在封建社会又通常被视为繁衍后代的工具,生下男婴因而成为女性为提高社会地位的方式之一,求子也因此而成为七夕节民俗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通过分别对牛郎织女神话传说和七夕节的探源可见,七夕节的起源主要来自古代人民对星辰、对自然以以及时间的崇拜,其起源与牛郎织女的传说是毫无关系的。但随着牛郎织女神话故事的发展演变及其故事中传达的人类情感,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才逐渐融合交汇的。

[有关于七夕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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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有关一问三不知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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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之谋也,始、衷、终皆举之,而后入焉。今我三不知而入之,不亦难乎!释义一问三不知,就是从苟瑶的话语中概括出来的。它的原意是对某一事情的开始、发展、结果都不知道,现在用来表示对实际情况一点也不知道。故事公元前468年,晋国的大夫苟瑶率大军讨伐郑国。郑国在春秋初年是个强国,后来日渐衰弱,成为一个弱小的诸侯国。郑国君王抵挡不住晋军的进攻,于是派大夫公子般到齐国去求救。

齐因的君主平公不能容忍晋国吞并郑因而更加强大,构成对齐国的威胁,就派大夫陈成子率军前去救援。陈成子率军到达淄水河岸的时候,天下大雨,士卒们不愿意冒雨过河。郑国的向导子思说:“晋国的兵马就在敝国都城的屋子底下,所以前来告急,敝国的君臣,正焦急地盼望齐军早日到达。如果再不行进,恐怕要来不及了。”

陈成子披着雨篷,拄着兵戈,焦急地站在山坡上指挥齐军过河。战马见了的舀滔的河水吓得嘶叫,他使用鞭子狠抽,硬逼它们过河,经过一番努力,齐军安全地渡过了淄水,准备与晋军交战。

晋军统帅苟瑶见齐军军容严整,心里有点害伯,便对左右的部将说:”我占卜过攻打郑国,却没有占卜过和齐国作战。他们的军队排列得非常整齐,我们恐怕打不过他们。”部将们也赞成他的看法,主张撤兵。苟瑶一边下令撤军,一边派一位使者去齐军营地拜见陈成子。使者说:“我们的统帅让我向您解释:这次晋国出兵,其实是为了替您报仇。您陈大夫这一族,是从陈国分文出来的。陈国虽然是被楚国灭掠的,但却是郑国的罪过。所以,敝君派我来调查陈国被灭的原因,同时间问您是否在为陈国忧愁。”

陈成子听了使者的活,知道这是苟瑶编造出来的说言,十分生气他说:“欺压别人的人绝没有好下场:像苟瑶这样的人难道能够长久吗?”齐国的使者走后,有个名叫苟寅的部将报告陈成子说:“有一个从晋军来的人告诉我说,晋军打算出动一千辆战车来袭击我军的营门,要把齐军全部消灭。”陈成子听了严肃他说:

“出发前国君命令我说:‘不要追赶零星的士卒,不要害怕大批的人马。’晋军即使出动超过一千辆的战车,我也不能避而不战。你方才竟然讲出壮敌人威风,灭自己志气的话!回国以后,我要把你的话报告国君。”

苟寅自知失言,后悔地说:“今天我才知道,自己为计么总是得不到信任而要逃亡在外了,君子谋划一件事情,对事情的开始、发展、结果这三方面都要考虑到,然后向上报告。现在我对这三方面都不知道就向上报告,怎能不碰壁呢?”几天后晋军撤兵,陈成子也率军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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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萧曹两相国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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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惠帝即位第二年,年老的相国萧何病重。汉惠帝亲自去探望他,还问他将来谁来接替他合适。

萧何不愿意表示意见,只说:“谁还能像陛下那样了解臣下呢?”

汉惠帝问他:“你看曹参怎么样?”

萧何和曹参早年都是沛县的官吏,跟随汉高祖一起起兵。两个人本来关系很好,后来曹参立了不少战功,可是他的地位比不上萧何。两个人就不那么和好。但是萧何知道曹参是个治国的人才,所以汉惠帝一提到他,他也表示赞成,说:

“陛下的主意错不了。有曹参接替,我死了也安心了。”

曹参本来是个将军,汉高祖封他长子刘肥做齐王的时候,叫曹参做齐相。那时候,天下刚安定下来,曹参到了齐国,召集齐地的父老和儒生一百多人,问他们应该怎样治理百姓。这些人说了一些意见,但是各有各的说法,不知听哪个才好。

后来,曹参打听到当地有一个挺有名望的隐士,叫盖公。曹参把他请了来,向他请教。这个盖公是相信黄老学说的(黄老就是指黄帝老子),主张治理天下的人应该清静无为,让老百姓过安定的生活。

曹参依了盖公的话,尽可能不多去打扰百姓。他做了九年齐相,齐国所属的七十多座城都比较安定。

萧何一死,汉惠帝马上命令曹参进长安,接替做相国。曹参还是用盖公清静无为的办法,一切按照萧何已经规定的章程办事,什么也不变动。

有些大臣看曹参这种无所作为的样子,有点着急,也有的去找他,想帮他出点主意。但是他们一到曹参家里,曹参就请他们一起喝酒。要是有人在他跟前提起朝廷大事,他总是把话岔开,弄得别人没法开口。最后客人喝得醉醺醺地回去,什么也没有说。

汉惠帝看到曹相国这副样子,认为他是倚老卖老,瞧不起他,心里挺不踏实。

曹参的儿子曹窋(音zhú),在皇宫里侍候惠帝。惠帝嘱咐他说:“你回家的时候,找个机会问问你父亲:高祖归了天,皇上那么年轻,国家大事全靠相国来主持。可您天天喝酒,不管事,这么下去,怎么能够治理好天下呢?看你父亲怎么说。”

曹窋趁假期回家去的时候,就照惠帝的话一五一十跟曹参说了。

曹参一听,就上火了,他骂着说:“你这种毛孩子懂得个什么,国家大事也轮到你来噜苏。”说着,竟叫仆人拿板子来,把曹窋打了一顿。

曹窋莫名其妙地受了责打,非常委屈,回宫的时候当然向汉惠帝诉说了。汉惠帝也感到很不高兴。

第二天,曹参上朝的时候,惠帝就对他说:“曹窋跟你说的话,是我叫他说的,你打他干什么?”

曹参向惠帝请了罪,接着说:“请问陛下,您跟高祖比,哪一个更英明?”

汉惠帝说:“那还用说,我怎么能比得上高皇帝。”

曹参说:“我跟萧相国比较,哪一个能干?”

汉惠帝不禁微微一笑,说:“好像不如萧相国。”

曹参说:“陛下说的话都对。陛下不如高皇帝,我又不如萧相国。高皇帝和萧相国平定了天下,又给我们制订了一套规章。我们只要按照他们的规定照着办,不要失职就是了。”

汉惠帝这才有点明白过来。

曹参用他的黄老学说,做了三年相国。由于那时候正在长期战争的动乱之后,百姓需要安定,他那套办法没有给百姓增加更多的负担。因此,当时有人编了歌谣称赞萧何和曹参。历史上把这件事称为“萧规曹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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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历史典故:掩耳盗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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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战国)吕不韦《吕氏春秋·自知》。

【释义】掩:遮盖;盗:偷。偷铃铛怕别人听见而捂住自己的耳朵。比喻自己欺骗自己,明明掩盖不住的事情偏要想法子掩盖。

历史典故

从前,有一个人很愚蠢,还爱占小便宜。凡是他喜欢的东西,总是想尽办法弄到手,甚至是去偷也在所不惜。

有一次,他看见邻居门口新挂的铃铛十分惹人喜爱,这只铃铛做得十分精致,声音也很响亮,在很远的地方便能听见。于是,他动心了,他边走边想:怎样才能弄到手呢?最后他决定等到没人的时候,把它偷走。

他知道,只要用手去碰这个铃铛,就会“丁零丁零”地响起来。铃铛一响,就会被人发现,那样就得不到铃铛了。该怎么办呢?他冥思苦想,始终也想不到一个好办法,他的一个朋友帮他出主意说:“只要把耳朵掩起来,不就听不到铃声了吗?”听了这个主意,他大受启发,他想:只要把自己的耳朵掩住,就听不见铃声了。于是,他自作聪明地用这个方法去偷铃铛。

一天晚上,他借着月光,蹑手蹑脚地来到邻居家门前。他伸手摘铃铛,但是,铃铛挂得太高了,怎么也够不着,他只好扫兴地回去了。

第二天晚上,他带着凳子,又蹑手蹑脚地来到邻居家门前。他踩着凳子,一手掩住自己的耳朵,一手摘铃铛。谁知他刚碰到铃铛,铃铛就响了。铃声惊醒了睡梦中的人们,众人纷纷披着衣服出来,想看个究竟。邻居走上前,当场抓住了偷铃铛的人。这个人看着大家奇怪地问:“我都把耳朵掩上了,你们怎么还听得见啊?”

【成长心语】

铃声是客观存在的,不因为你堵住耳朵就消失了;世界上的万物也都是客观存在的,不因为你闭上了眼睛就不复存在或者改变形状。对客观存在的现实不正视、不研究,采取闭目塞听的态度,这是自欺欺人,终究会自食苦果。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当你想要做什么事情的时候,不要只从自己的立场出发,想想别人看到你的举动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如果已经决定要做的事情,至少应不损害别人的利益,才能被人接受。自欺欺人蒙住的只是你自己的双眼。唯有站得正、行得端,你才能成为一个不被人诟病的大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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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凿壁偷光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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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西京杂记·卷二》。

【释义】西汉匡衡凿穿墙壁引邻舍之烛光读书,指勤奋学习。

历史典故

西汉时候,东海郡有一个大学者,叫匡衡。他读了很多书,学识非常渊博。但他的成功并不是因为他是个天才,而是因为他的执著与勤奋。

他出身于一个贫苦农民家庭,自幼就很想读书,可是因为家里穷,没钱上学。后来,他跟一个亲戚学认字,才有了看书的能力。但是当时的书价都很高,家里根本买不起,那些家中有书的富人们又不肯轻易地把书借给别人。于是,匡衡就在农忙时节,给有钱的人家打短工,不要工钱,只求人家借书给他看,那些有钱人自然是乐意之至。这样,匡衡便可以读很多书。

但是,新的问题出现了,他一天到晚在地里干活,只有中午歇晌的时候,才有工夫看书,所以一卷书常常要十天半月才能够读完。匡衡很着急,心里想:白天种庄稼,没有时间看书,我可以多利用一些晚上的时间来看书。可是匡衡家里很穷,点不起油灯,怎么办呢?

有一天晚上,匡衡躺在床上背白天读过的书。背着背着,突然看到东边的墙壁上透过来一丝亮光。他站起身,走到墙壁边一看,原来从壁缝里透过来的是邻居家的烛光。于是,匡衡想了一个办法:他拿了一把小刀,在墙壁上挖了一个小洞,在邻居家掌灯的时候,烛光从小洞中透过来,他就借着透进来的灯光,读起书来。书得来不易,烛光也得来不易,因此匡衡非常珍惜难得的读书机会,他以惊人的毅力博览群书,终于成为一名知识渊博的学者。

【成长心语】

任何外在条件都无法阻挡我们追求知识的脚步,匡衡便是最好的例证。当然不只是匡衡,历史上有成就、有作为的人,无不具有刻苦的精神,而一个人只要下定决心,不言放弃,总会获得成功。贫穷的出身,不是我们自己可以选择的,但如何继续自己的人生,选择权却在我们自己手中。

贫穷使我们受到了许多的限制,但正如匡衡克服重重困难一样,我们也可以用其他的一些方式或工具,来取代我们无法获得的东西。灯泡在黑夜中可以给人以光明,同样的冰心笔下简易的“小桔灯”也一样可以照亮求知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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