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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读记作文我偷偷的看书(热门20篇)

引导语:读书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而有关窃读记作文我偷偷的看书作文要怎么写呢?接下来是小编为你带来收集整理的文章,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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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书虫”同学

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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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雨欣

在我们班有一个同学,他的学问很大,看过的很多,他就是我们班的同学彭泽宇,人送外号“小书虫”。

课间休息是时,吃过饭后,你无时无刻都能看到这只“小书虫”在看书呢!他看书看得很入迷,好像都要钻进书里去了。

我记得有一次,这只“小书虫”看到某本书最精彩的部分时,上课铃叮铃铃地响了起来,中午老师让我们睡觉,可是“小书虫”总是想着那本书最精彩的部分,他心里就像有人在挠他痒痒一样,终于,“小书虫”忍不住了,他把被子蒙在头上,在被子里看书,他细心的同桌发现了,并没有告诉老师,她对“小书虫”轻声说:“你不要再看书了,会对眼睛不好的。”“小书虫”听了她的话,才乖乖爬下来睡觉了。

唉!这可真是一只钻进书里的“小书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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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优秀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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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说过的一句名言。是啊!开卷有益,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更能丰富课余生活。今天我就向你们推荐一本好书,那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福尔摩斯就是故事的主人公,他身高六英尺多,又十分瘦削,看起来格外修长;他目光锐利鹰钩鼻细长,给人以机警果断的印象。他的穿着整齐、干净,可上面有许多的小洞,那些都是他在做实验时被酸碱烧烂的。

第一次接触他时,我就爱不释手。我酷爱侦探小说,内容惊险而又刺激,其中,最有趣的就要数福尔摩斯的推理过程了。他总是习惯叼着一只烟斗,边吸边吐出烟雾,躺在安乐椅上说:“华生呀!等一会你就知道了。”没过一会儿,果然有一个中年男子手提一个黑包,一瘸一拐的进来,问道:“请问是福尔摩斯先生吗?”说着,拿出了一张纸。“正是。”“我是侯波,维伯让我来转告你,暗号是,九到七,七到五。我还有事,先告辞了,晚上11点,山上不见不散。再见了!”“好,11点我一定准时到。”华生百思不得其解,他又是怎么知道的呢?

这本书给我了神奇的体验,真是一本好书。好书启迪你的智慧,成就你的未来;让你终身受益!让我们多读书,读好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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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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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是一个不断前进、不断成长的历程。一眨眼的功夫,我已站在青春的门槛前。回首往事,有辛酸的眼泪,有成功的喜悦,还有那痛苦的呻吟。

我爱,书也爱我。从小我就在父母的影响下,阅读各种书籍。在书海中,我搏击风浪,获取知识;我极目远眺,享受知识。记得有一次,我在阅读《三字经》时,绞尽脑汁,也难以理解“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这句话。无可奈何之下,只好去请教高人——老爸。老爸笑着回答,说:“孩子,人在刚出生时,本性都是善良的,性情也很相近。但各自学习生活环境的不同,于是每个人的习性就产生了差异。”我似懂非懂,双手合什着,说:“佛曰我本善良。”逗得爸妈哈哈大笑。

渐渐地,由于我的阅读量与来越大,家里的藏书早已不能满足我逐渐增大的胃口。于是,我将我的视野延伸到书店。就这样,我如饥似渴地阅读着一本又一本的书,知识面也宽广起来。在同学面前我夸夸其谈,在亲朋好友面前我尽力施展口才。每当看到同学们如痴如醉地听我大谈特谈,听到亲友们异口同声地对我称赞时,我就更爱读书了。其实,我就像那一只小鱼,在书的海洋中自由探索,收获的只有那沧海一粟而已。

在成长的历程中,书伴随我走过了十几度春秋,正因为有了书,我的成长道路才更加绚丽多彩。书就是我终生的伴侣,我深爱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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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与书为友五年级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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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和谐的社会,是我们共同的需求;一个和谐的社会,才能孕育出个个人才。高尔基曾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像一个世外桃源,能让人如痴如醉在里面;书像一位循循善诱的老师,不但教给人丰富的知识,而且陶冶了人的情操;书是人与人之间互相沟通的纽带,可以通过它沟通思想、彼此息息相通……如果与书为友,社会就能和谐,不信,你听听。

我们村原来有一个赌鬼,他特别爱赌博。他一旦进了赌场,叫他做事,简直比登天还难,他的屁股上好像粘上了胶水,牢牢地钉在了椅子上,任你怎么拉都拉不下。别人经常在他的背后说他的坏话。

有几次,他的运气很差,输光了身上所有的钱,还欠了别人一屁股的债。回家后,他大发脾气,把他的妻子打得遍体鳞伤。他的妻子忍受不了这种折磨,一气之下,回了娘家,还与他离了婚。他变卖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才还清了欠下的债。

以后,他再也没有钱去赌博。无聊的时候,只能三心二意地拿书消磨时间。读着读着,他发现读书原来也非常有趣,就津津有味阅读起来……从此,他便迷上了看书、读报,再也不去喧闹的赌场,对人也礼貌多了,还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渐渐地,村里人对他的看法有了好转,再也不在他的背后议论他,说他的坏话,反而与他友好相处了。他再也不是人们心中的赌鬼了。这一切,都因为他与书为伴。

与书为友,夏天读出凉爽,冬日读出温暖,孤寂变成充实,浮躁化为澄澈,平淡变得浓郁,人生因此更加睿智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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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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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书,更爱读书。

在我看来,书就是我的良师益友,他教会了我很多东西,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生活中不能缺少书,更不能没有书。书的作用很多,生活中无处不在,书的乐趣也无穷。

我爱读书,爱在书的海洋中翱翔,有时竟废寝忘食,为此,妈妈常批评我,说读书固然是件好事,但也不要忘了吃饭呀,你这样,都快成书呆子了。虽然妈妈批评了我,但我心里还是很开心。

我最开始读书是妈妈每天晚上念给我听,那时我还不认识几个字,所以,妈妈总是念给我听,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自己看书,从童话开始,然后寓言,接着是名著,我读的书越来越多,也越来越丰富。每读一本书,我都会有不同的感受。每读一本书,我的知识也增长了许多。

读不同的书,我的情绪也会不同,有时为书中的人感到可惜,心情便失落;有时为书中的人感到不平,心情便激动;有时为书中的人感到幸福,心情便高兴。

朋友,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让我们敞开心扉,尽情地读书吧,让我们一起遨游在书的海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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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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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过街角,穿过马路,放学后急匆匆地走进我们小区的大门。进了门,甩下包,向来勤奋的我可不在写作业,而是在读一本昨晚未读完的书。

我走在人行道上的时候,就在边走边想:昨晚读到哪了?书中的主人公后来怎样了?书放在哪里了?嗯,摆在床头,准没错儿……到家之后,我拿起那本书,悄悄的把门关上,坐在书桌边快活地读着。在高兴之余,我又担心奶奶突然闯进来,那我读书的美梦就到头了。

我赶快翻到夹着书签的那一页,一页、两页,我好像一个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又似一个口渴的人在沙漠里找到了一眼清泉,我贪婪的吮吸着知识的精华。此刻,我总要竖起耳朵听一听,有没有奶奶的脚步声。若越来越大,越来越响,我马上收好书,拿出笔和作业来做。但奶奶一走,我又拿出书,把作业放在一边,拥进了书妈妈似的怀抱。

最令人开心的是炒菜声,声音越大我越高兴。不是我的肚子在抗议,而是我知道奶奶肯定在厨房里,不会来打搅我的阅读。我在心里高兴地喊着:“炒菜声大些,再大些!”

当饭菜香味浓郁时,当天已落黄昏时,我一下子从书的梦乡中惊醒过来。我仔细看了一下闹钟,心中一惊,五点半了!我依依不舍地合上书,悄悄的放回原来的位置,这时,我总会想起杜甫先生的一句名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这个爱好,我会一直保持下去,因为书是一位朋友,我们可以与它亲密交谈,而且每次读书都会带给我新的知识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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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读一本好书读后感作文400字

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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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一定都读过《桃花心木》吧,那个种树人的话,你是否又留在了心里?

文中有一句话令我非常感动:“不止是树,人也一样,在不确定中生活的人,能比较经的起生活的考验,会锻炼出一颗独立自主的心。”是的,我们不一定都能经的起生活的考验与各种各样的挫折,但是面对挫折,我们不能退却,我们要挺身上前,去消灭这个“拦路虎”。

爱迪生有一句话说的好:“我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自己灰心丧气。”这句话告诉了我们:在失败和挫折面前,只要我们不灰心,不气馁,把失败作为前进的阶梯,就会一步步走向成功。

读了这篇课文,我懂得了:我们不能从小养成一个有依赖心的坏习惯,如果有了这个坏习惯,就会像文中说的那样,“风一吹就倒”。我们应该从小养成一个坚强、不软弱、能独立自主的好作风,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遇到困难而不退却,遇到挫折奋勇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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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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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看书能够令人忘记全部忧虑与苦恼。在上幼儿园中班的情况下,我也把一、二年级的必读书给看完了,三年级的情况下,又把四、五年级的必读书一扫而光,长时间的学习习惯要我练成了一副好进行,还我明白了来到很多专业知识。

有一段时间,我的培训机构非常少,除开工作我基本上一天到晚都窝在家里,扑在沙发上,边上放着的,是一叠叠书,我很喜欢手机看书,尤其是世界名著:《红与黑》、《羊脂球》、《双面人》。富华书店那标着“世界名著”的铁架子旁,常常看到我的影子。

还记得一次看书的短故事:一天,我还在富华书店看那本沈石溪的《鸟奴》,突然,广播节目里响起來将要闭店的通告。我那时候想:也有15分钟看书的時间呢!再看一小一会儿吧!看见看见,书使我忘记了一切,被书里的“老毛”打动了。一盏灯灭了,我没发现;两盏灯灭了,我还是没发现……

“嚓”,书店忽然深陷了一片黑喑,我了吓一大跳。“有人吗?”害怕的询问道。没有人回应,仅有书店里空落落的回音在逐层萦绕。

回来好长时间,.我被书店老总发现。

嘿嘿,很搞笑吧!我与书的故事也有许多 !如今不多说了。我喜欢看书,只愿,这一习惯性能维持下来。给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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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书里有个我初二作文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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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说过的一句话,古往今来,多少文化名人对书籍有着高度的评价。“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些更是说明了书的重要性。

我常常觉得,品读一本书时,并不仅仅是对语言的一种欣赏,而是透过书本,看到作者的内心世界。也可以说,一本书中,凝结了作者的心血,而书中发生的事,也可以是我的事。

在读《鲁宾逊漂流记》时,我仿佛进入书中,和鲁宾逊一起出海,一起流浪到孤岛上。刚开始,我体会到了鲁宾逊的失望,但是他并没有放弃求生的信念,顽强地依靠自己,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多年。我学到了一种顽强拼搏,不放弃的勇敢者精神。

在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时,我仿佛进入了书中,和汤姆叔叔一起努力奋斗,在数次被转让后,我也体会到了世态的炎凉,但汤姆叔叔却一直在为别人着想,直到死为止。我学了一种无时无刻为别人着想,不顾自身安危的顽强者精神。

在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时,我仿佛进入了书中,和海伦一起,体会开始时她那种无助、痛恨的心,体会她学习知识时欣喜、欢快的心情,体会她对光明的渴望,及那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我学到了一种与命运顽强斗争,不轻言放弃的乐观者精神。

书中有个“我”,那个“我”融入书中,与故事一起发展,与主角一同思考,与书中的人物一起喜怒哀乐。书中有这么奇妙的世界,我终于明白了古人为何如此赞书籍,书籍有它自身的故事,吸引着一个个人去品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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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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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字早已深深地嵌入了我的灵魂,成为了我不可割舍的一部分。

早在我四岁时,我就缠着妈妈给我讲睡前故事了——《一千零一夜》、《孙悟空三打白骨精》都是我的最爱;而在五岁时,我就可以把妈妈念给我的部分故事原原本本的复述出来了,我最喜欢听的是《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直到六岁我上小学时,我已经把“听”故事逐渐转换成了“读故事”、“看故事”;而看了一年多的绘本书和故事书后,三年级,我开始看一些简单的历史书和人物传记;四年级,五年级,我开始精读纯文字书,不再是每本书只读一两遍。我不能自抑的一本书读上三遍、四遍,甚至七、八遍,有时候一个句子就要理解上七八遍,越来越多的积累使我写作文越加通畅。而现在,《明朝那些事儿》则博得了我更多的喜爱。《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那搞笑和精彩绝伦的文笔以及丰富的历史内容早已深深打动了我。而让那个我内心大震的,还是他在书中说的一句话:“历史从来就可以很精彩!”要在以前,我肯定,但读了这套书后,我信了,因为心服口服。原来历史真的很有趣!这本书让我对历史的兴趣又进了一个台阶。书,对我哪只是工具?它是我的朋友,我的营养品!

我有一个装书的大书架。还记得早在我两岁时,这大书架就搬进了它的新家——我家。从此从未改变过这一点。在这八年的漫长历史里,我们搬了许多次家,但每次,不管忘带了什么,总不忘了要带上它。它肚子里可是从未空过,要我说,它装过的书,也可以算是“物种繁多”了吧。

每当有空闲时,我总不忘仔细的整理我的书架,抽出一本书津津有味儿地啃读着,享受着书带给我的快乐。而每当有书到家时,我总是最欢喜的一个。我最喜欢去的地方是书店,书店的每一本书都是通往欢乐的殿堂。普通的封面并不能遮掩那并不平凡的内容,一本好书足以让我欣喜若狂。不管走到哪里,我从不孤独,因为书就是我最忠实的伙伴呀!

我和书之间已经成为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在我看来,书中更有知识,有道理,有我和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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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推荐一本书红楼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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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功名忘不了……”一首《好了歌》把我们拉进了《红楼梦》的故事中。

《红楼梦》是曹雪芹写的一部古典小说,也称《石头记》。全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三人的悲惨爱情生活为线索,以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兴亡盛衰为核心,描写了当时封建社会不良现象。

《红楼梦》中,第一章的贾雨村最不容忽视,他见证了贾府从繁盛走向衰亡,同时他也是当时官场上,那些贪官的缩影。在第三章中,薛蟠上官场的前一天,他给了贾雨村一笔钱,希望他能够偏袒自己这一方,贾雨村照做了,这不就是因钱而草菅人命的那些所谓的“好官”么?

在书中,作者在铺垫后文上下了很大的功夫,元春曾说过一句话:“大家可不要太奢侈了,省省吧,不然必有衰落的那一天!”可大家并没有听信,依旧该喝酒就喝酒,该玩乐就玩乐,该怎么花钱就怎么花钱,比如:螃蟹宴、建大观园(只为了元春省亲)、就连烧个茄子都要好几只鸡来配……看不到一丝一毫节俭的痕迹!这不正是贾府挥霍无度的表现么?

曹雪芹笔下的贾府,是繁华的、美丽的、精致的。可灾难也随之来临——一一次抄家,将原本繁华的贾府,一个人人都羡慕的皇家宫苑,洗劫一空。

这次抄家,将贾家从云端打落至凡尘,贾府的人死的死,伤的伤,出家的出家:王熙凤因过度劳累而死,林黛玉因病而终,贾母被气死后鸳鸯也随之自杀了,宝玉出家,宝钗搬回自己家……偌大的贾府一夜之间似乎变成了空壳。

看了这本书,我的心中感慨万千,原来铺张浪费对一个家庭有如此巨大的影响,我想起了自己以前的挥霍无度,曾经随意浪费东西的一幕幕从我眼前闪过,“我太浪费了”。我开始反省自己的过失,不禁在心里想:一定要节省了,不能再无端花钱,不然,花钱像流水,根本找不回来!

让我们再捧起这本《红楼梦》细细地品味吧!相信你会有更多感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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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生活虽无字,常读便是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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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是一本,包含了无数的知识与奥秘,需要我们去细细地口味。

品味到“书””中的快乐、幸福、风雨。——题记

我们轻轻地,轻轻地打开了“书”的第一面。那是我们天真的笑容。我们与父母玩耍,与太阳嬉戏,与浪花戏水,我们无忧无虑的玩。父母手拉着我们的小手,教导我们走路,慢慢地;慢慢地。我们生活在了幸福之中,只有快乐与自由。

然后,我们翻开了“书”的第二面。我们已经不再是婴孩时的无忧了。学习如同一座大山,狠狠地压在我们身上,我们哭闹、放弃。但又在黑暗中寻求出一丝光明。我们死死抓住它们,让自己一次又一次地重生。慢慢地,我们尝到了艰苦中的一抹甘甜,在一次懂得了人生中的道理时,我们会兴奋不已。这是生活中的苦,但终有一天会苦尽甘来。

风雨,是无法避免的,但总会有人在我们身后推着我们,我们是一只小船,他们是一阵大风。也许,我们会失去希望吧!生活的压力源源不断,它狂狠地打着我们,我们倒下,又一次次地站起来。终于,我们向它示弱,我们天真地以为它会放过我们时,它一口将我们吃掉,我们已无力挣扎。我们痛苦不已,生活就像一只恶魔,玩我们,让我们绝望。这时,又有一群天使来救我们,使我们已失去动力的心重新跳动起来。这时,我们又领悟出了一个生活的大道理——生活,不可能十全十美,它必定有风雨的追打,我们迫不得已,只能战斗,去打败它,战胜它!

过后,我们又满怀着胜利的喜悦打开了“书”的第三面。因为不久的胜利,我们欣欣然地觉得生活的压力根本没有什么了不起!自大狂妄!却不知,真正的考验才正式开始,生活就与我们捉迷藏。我们被玩得团团转,不但找不到它,也失去了自己的初心,忘了自己本该干嘛。当我们再一次向天使们求救时天使们已经动不了了。只有在一开始便清醒的人,才能走到最后。这时,生活又送给了我们一段启示:只有保持清醒的大脑,不忘初心,才能活到最后。一直失败的人,也无人可帮他们了。因为只有靠自己才能走到最后,走进考验的下一关。

时间一点点的过去,我们不知翻了多少页。每一页都是生活这一书给我们带来的知识。

其实,生活本无字,因为这本书便是我们自身的体验,每个人都不同、每个人认识、得到的也不同。我们只有细细品味这本“书”,才能懂得所有的知识。

生活虽无字,常读便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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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推荐一本书的主题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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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向你推荐一本好。这本书叫做《小猎狗》,因为这本书有些书店有的,所以值得推荐。

这本书有最基础的知识。里面的好词好句数不胜数,如:雪像茉莉花瓣似的落下来,全村都在雪的怀抱,变成了白亮亮的银世界。这些句子不仅生动还有趣,里面蕴含了丰富的感情,有些则是俏皮,让这些文章变得生动,变得更加吸引人,就让这些场景写得很逼真,让这篇文章更加生动更加有趣。

还有一些是别的书很少有的知识。那就是做人的道理,利用一些有趣的动物来教你做人的道理,让你牢牢记住。如:小猎狗经常被那些猎狗给抛弃,主人给东西的时候,它总是最后一个去吃的,吃的好的就是肉渣,吃不好的就是一些发臭的骨渣,但是它有一天,变成主人的猎狗,是因为它在默默的努力,别的狗睡觉的时候,它在跑步,别的狗刚起床的时候它已经在锻炼了。这句话给我们的道理是,自己自强不息,要比别人付出的多才可以收获更多,一句话,就是付出多收获大。

这里面还有一些欣赏。就是抄一些好词好句,说出这好在哪里,这样就可以增强作文的能力,教你怎么运用。这样就可以让你变成“作文高手”!

还有最特别的地方就是有成长之路。这是干什么呢!是用来教你做人的道理的,人们常说:“学习不健全可以用品德来弥补,而品德难以用学习来弥补。!”

这就是我向你们推荐的理由,怎么样?不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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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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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要为大家推荐一本我最喜爱的,书名叫《小鹿斑比》。

《小鹿斑比》是奥地利的儿童小说。我当初读这本书的时候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这本书最吸引我的是它那精彩生动的故事,特别引人入胜。令我情不自禁的走入了斑比的世界,为它的聪明、智慧喝彩;为它遇到困难而深深担扰。这本书对环境及景色的描写也是精彩绝伦。如:把从地面上冒出的五颜六色的花比喻成灿烂的星空;把昆虫的鸣叫形容成美妙的音乐会……仿佛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让我对森林和草原充满了美好的向往。另外,这本书也精彩呈现了动物们丰富的性格特点。如斑比的聪明、老鹿王的威严、法莉的机灵活泼……让人忍不住想与它们一一认识。

这本书也对人们捕杀动物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现在的人类正越来越多的遭爱着自然灾害,地震、海啸、雾霾……这不都是大自然给人类敲的警钟吗?因此人们真的要认真反思,好好保护大自然,维护生态平衡。

《小鹿斑比》虽然讲述的是动物间的故事,但也告诉了我们许多人生哲理。斑比从出生、成长到成为新一代鹿王的历程不也与我们的人生一样吗?我们会慢慢长大,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那我们就应该像老鹿王对斑比所说的一样:如果你要保护自己,要懂得生活,要获得智慧,就必须独立生活。

有人说:“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那就让我们多读好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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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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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位朋友,有时让我哭,有时让我笑,有时让我愁眉苦脸,有时让我轻松快乐。

有一次,我正在看一本惊险小说,看着看着,我竟睡着了,快来看看我的梦是怎样好玩的吧!

“哎呀!”我从潮湿的草地上爬起来,摸了摸头,“头可真痛!”“吼!吼!”从不远处传来了声音,这是叫声,但怎么听着那么熟悉?让我想想……啊!是怪兽的叫声!我跑啊跑,越发越不对劲,咦?这场面我好像在哪儿见过,哦!我想起来了,这画面,跟刚看的惊险小说里的画面一模一样!“那可怎么办?小说里,这怪兽可是凶恶无比的呢!对了!按照小说里的方法打败怪兽不就行了?”我灵机一动,用大脑飞速地回忆小说里的内容,马上拿起身边的花草,丢向怪兽,嘿嘿!这怪兽原来还对花草过敏呢!我不停地向怪兽扔花草,哈哈!终于把怪兽打跑啦!等等,好像没那么简单!原来,那只怪兽去找救兵了!有更多更大的怪兽迎面而来。我跑啊跑,哎呀!不料,被一只怪兽抓住了!眼看就要成为它的食物了,我捂住眼睛,低着头,不敢吭声,等待结果,就在那一瞬间,我猛地醒了过来,真是虚惊一场!

真没想到我会梦见打怪兽,好可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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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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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曰: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但不可一日不读。我们现在应该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我来为你推荐一本书吧!

我向你推荐城南旧事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暗中相爱,后大学生被警察抓走,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生死不明。英子对她非常同情。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结果母女俩惨死在火车轮下。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久,英子在荒草地上捡到一个小铜佛,被警察局暗探发现,带巡警来抓走了这个年轻人,这件事使英子非常难过。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宋妈的丈夫冯大明来到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女儿也被丈夫卖给别人,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宋妈也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英子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真本书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不但写得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多种交集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现。

《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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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书的高二作文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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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把金钥匙,呼唤我用一颗真挚的心去开启知识殿堂的大门;书,是一叶扁舟,承载着我搏击在浩淼的知识海洋中,让我领略学习的趣味。书,是我的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是它,陪伴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华秋实的美好岁月;是它,给我带来了智慧和力量;是它,在我苦恼徘徊的时候给我点亮前进的航标……是的,书给予了我太多太多,“我爱书,爱着书,就像老鼠爱大米。我是一条小书虫,每天钻在书堆里……”也许,这就是我读书历程最好的写照。我爱书,它就像我青梅竹马的儿时玩伴,与我心心相通,息息相连,因为它已完全融入我的身体,成为我生命中永远跳动的细胞。书,是人类文化遗传的瑰宝,是我们生活和学习中必不可缺的精神食粮。它像一位和蔼可亲的老人,引领我通往知识的殿堂;又似一杯清香四溢的绿茶,沁人心脾,给我带来种种美妙的享受和无穷的回味。古人曾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确不错,我从书籍中汲取了丰富的营养,充实了自己,丰富了课余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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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书是我的引路人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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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一生,好似早已命中注定,让来做我的引路人。

——题记

从幼小无知的孩童到今日活泼可爱的少年,我每时每刻都在成长。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有过坎坷和泥泞,也有过困惑和迷茫。在我最孤独无助的日子里,总有一位良师益友——书,为我指引前进的方向。

小时候,我是一个热爱看童话故事的孩子,读过的童话故事数不胜数。我每看完一个童话,都会喜欢上故事里的主人公,憧憬着他们的幸福生活。同时,我也会因为喜欢而去学习故事里主人公的善良、勇敢和真诚,这些就像种子一样种在了我幼小的心灵上。

渐渐地我长大了,不再热衷于看童话故事了,阅读品位上了一个层次。

我爱上了读作文书,不再带着以前那种有任务的压迫感去阅读,而是带着一份愉快的心情读完整本书。

在读每一篇佳作时,我都感觉好像在与同龄人交流,一起分享童年趣事。在这个过程中,我变得开朗起来,写作水平也有了一个质的飞跃。

现在我是一名少年,不再局限于看这些小儿科的书了,开始看一些名著和随笔。

现在学校正在开展读书活动,每两周我都会阅读一本好的名著,如《童年》《培根随笔》《简·爱》……一本本名著让我大饱眼福。每看一本书时,我都会如同一只贪婪的饿狼一样扑上去,如饥似渴地汲取书里的精华。书引领着我走进了不一样的世界。在那里,我看到了人世间的冷暖,也增长了不少见识。

休闲时,我也会看一些《意林》《读者》等这样的杂志。这些杂志里的一篇篇佳作,也让我如痴如醉。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手捧一杯香茗,摘抄上一段名人佳句,背诵出一篇佳文,已然觉得自己是一位女王,那可真能称得上一件乐事啊!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我的引路人。它让我见多识广,想象力丰富,性格美好,人生充实。如果没有了书,我的人生或许会很迷茫;如果没有了书,我的灵魂可能永远也找不到所在之地;如果没有了书,我的每一天又是何等煎熬呢?

书,这位引路人,愿你能一直陪伴着我走下去,让我们生生世世都能做一对老友。有书相伴,我是幸福的。

有了书,即使我走的路是艰难的荆棘之路,我也不怕;有了书,我便拥有了全世界。一路兼程,我们风雨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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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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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陪伴着我,一天不看书,就会使我浑身难受。

我的床头总是放着几本我最喜欢的书,我在睡觉前,总会抽出十几分钟的时间用来看书。没了它,我就无法入睡。

还记得有一次,我出门旅游,在旅游时,睡觉前还是得读书,我伸手一摸,“唉?我书哪去了?”这才想起来,我在酒店,可不是在家。我下床准备去行李箱里拿书本,又想起在另一个行李箱里,那个行李箱在车上。好吧,没办法,这个夜晚注定是一个空虚的夜晚。我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呆若木鸡。像这样的夜晚,几乎睡不着。

突然,我望望四周,在床头柜上,发现了一本台历。台历,也可以读!我拿起台历,一页一页地看过来,竟是一本历史故事书!我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看了一会儿的书,我就差不多可以安心去睡了。我转了个身,放下台历,很快就睡着了。

在每次阅读时,我都会在书的某个位置上写批注,当然,除了借阅的书。看完了一本书,就会做上一篇阅读笔记。我还要品味我最欣赏的一些片段,重读一些我以前忽略的东西。

我最喜欢的书,也就是包里必须得放的,那肯定是曹文轩叔叔的《我的儿子皮卡》了,在我的床边,都能看到它的身影。这套书我已经读过许多次了,它成了最好的睡前陪伴。

书,一直在陪伴着我,还要继续陪我度过下面的时光。俗话说得好,“活到老学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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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推荐一本书五年级500字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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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心奶奶教育我们说“读好,多读书,读好书”,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各种关于读书的名人名言不胜枚举。

我爱读书,目前大约看过几百本书,我最喜欢的,也是今天要推荐给大家的是儿童文学典藏库里的《水边的孩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王勇英,她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她的作品多次获得大奖。《水边的孩子》是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

《水边的孩子》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原来家里较穷的扁头,却突然暴富。笠麻家原本经营竹具坊,是乡里最富裕的家族,却惨遭破产。当别人以为笠麻逃学的时候,谁也不知道他曾在婆花学习的地方偷偷学习。婆花是婆塘村最穷的人,却幸运地上了村小和博白重点初中。

这部书里的人物不仅多,而且形象栩栩如生,极富个性。婆花十分勇敢、善良、心灵手巧和聪明、美好,她能将《辞海》的每一个字的注释熟记。笠麻虽有数学天赋,但是他性格像一头野牛。扁头阴险狡诈,却有恩必报。瘦拐十分没主见……各种各样的人物形象个性十分鲜明,有正面形象,也有负面性格。

另外,这本书的文辞也十分优美,比如:"柔嫩的阳光静默地抚过河流。一尾尾河鱼跃出水面,小鱼优美地翻转,可以见到亮晶晶的鱼鳞或乳白色的鱼肚。鱼儿回落水中,清脆悦耳的水声响起,河面上有水珠星星碎碎地溅飞……是不是很有画面感?

朋友,拿起这本正能量的书吧,绝对能给你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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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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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没有精彩的动作描写;这本书,没有过于精雕细琢的语言;这本书,也没有阐述一个过于深奥的道理。但这本书,就是与其他书不一样。这,是一篇童话,一篇充满哲理的童话,一篇让人读起来回味无穷,让人为之落泪的童话。他就是《小王子》。

一幅蟒蛇吃掉大象的画,大人却认为这是一顶帽子;一个扣人心弦的故事,大人却认为荒谬无比。大人都是由小孩成长起来的,但他们却不懂得儿童们的心。

一颗叫B—612的小行星上,生活着一位小王子。有着金黄色的头发,有着忧郁而明净纯洁的眼神,脸上总带着一抹天真无邪的微笑,这就是小王子的形象。但因为一次误会,小王子离开了自己的星球,踏上了7星之旅。徒有虚名的国王,只愿听赞叹声的虚荣者,为了忘记喝酒而喝酒的酒鬼,自欺欺人的商人,行为荒谬却又无私奉献的点灯人,不了解自己星球的地理学家,是小王子拜访前六个星球所遇到的人。小王子不理解这些人,因为他们的思想都太怪异了。

遇到了狐狸以后,小王子才明白那株爱虚荣的玫瑰花的心,才明白了“驯养”的道理:他必须对玫瑰承担起责任。小王子在蛇的帮助下,开心的死去了。他舍弃了躯体,灵魂回到了B—612行星上,与他的玫瑰花永远生活在了一起。

出自于大人之手,却拥有孩子的童心,这就是阅读率仅次于《圣经》的童话的特点。他用孩子的视角,以孩子的口吻,谱写了一部关于爱的纯洁淡雅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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