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关于路人甲的小说(经典20篇)

写小说并不简单,大家会写于初中小说吗?下面我们来看看关于路人甲的小说,欢迎阅读借鉴。

浏览

2898

作文

1000

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722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次读到《草房子》这本书时,觉得这本书很厚,上面有许许多多的字在上面密密麻麻地排列着,连点儿拼音插画都没有,我当时就放下了这本书,老师让写读后感,我也只是上网上随随便便搜了一篇,连看都没看这本书,就翻来翻去看到好看的图画看了几眼。

后来有一年夏天,我上五年级,婵儿在树上哇哇的叫着,我觉得很烦。于是我翻了翻书柜,发现原来还有一本书没有读,便打开了这本《草房子》,读进去的时候我就入迷啦!这本书虽然第一眼看上去给人的感觉很枯燥,但是你读进去的时候很有趣,很有趣。

桑桑一家住在油麻地,油麻地是一片充满了趣事的地方。桑桑在这个年纪也有他喜欢的人,俺这个人呐,是一位长得眉清目秀的人,他俩也经常因为这个被误会,但是桑桑的喜欢并不是那种喜欢。秃鹤是一个没有头发的孩子,因此他很苦恼,他爸带他吃尽了偏方,可还是不见效果,同学们对他的嘲笑给他带来的异样眼光,让他非常难受,他常常疏远同学们,但是在话剧上,他可帮上了大忙呢,同学们要演的那个话剧有一个角色就是光秃,然而很多同学都不愿意把自己的头发剃光,秃鹤在同学们的劝说下演的这部戏,反响很好,夺得了第一名,同学们都很高兴,秃鹤却哭了。还有一个孩子的家里很有钱,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他家的钱,全没了,店铺也倒啦!他实属心难受,有些接受不了这个现实,但是生活总是要继续的,所以他又开始过着穷孩子们的`生活,在这种种种穷生活的磨难中,让一个原本的富家少爷真正的长大啦!在最后桑桑因为个人原因离开了油麻地,他养了鸽子,一直在为他送行,

《草房子》是值得每个孩子都读一读的书,这本书里有很多鲜活的人物,有很多隐藏的道理,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品味,现在想起来,我还是想去读一读,重温一下,同学们放下手机吧!保护眼睛,一起看书吧。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全文共 471 字

+ 加入清单

我很喜欢路遥对于这部小说的出发点——“平凡”二字。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到达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

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述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我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我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终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汤姆索亚历险记经典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48 字

+ 加入清单

《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探险的故事。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打开了这本书。

我仿佛与汤姆融为一体,一起经历着千奇百怪的故事。这本书首先讲了跟随他的姨妈生活,是个十足的“捣蛋鬼”,他生性顽皮,所以经常挨打。镇上的“坏孩子”哈克是汤姆的好朋友,一天晚上,他们在墓地无意中撞上了一起凶杀案,他们立血誓绝不泄密。汤姆因为厌倦枯燥的课堂和单调的生活,汤姆与哈克和乔·哈帕去当“海盗”,他们看见村民为他们举行的“葬礼时才感动而归。还有一次野外活动中,汤姆和贝基被困山洞,再次发现杀人凶手——乔。在贝基几乎绝望时,汤姆勇敢鼓励贝基,一直到了村民赶来救援。最后,印第安人乔死在了山洞里,哈克和汤姆也找回了宝藏。

回味《汤姆·索亚历险记》,我觉得汤姆是一个勇敢机智、有正义感、足智多谋的人,虽然汤姆有时调皮,但这不正是体现出了我们孩子的天真烂漫吗?比起现在的儿童生活来,没有了与大自然的亲密接触,汤姆·索亚虽是一个非常淘气的孩子,但他没有让众人感到厌恶,反而结交了很多好朋友。每个人的童年都应该是快乐活泼,淘气捣蛋的。汤姆有时也耍小聪明。一次,波莉姨妈罚汤姆粉刷篱笆墙——这可是汤姆最讨厌干的活。于是,他略施诡计,把很多孩子骗去干活,别人还得为他奉上谢礼,这实在让人忍俊不禁。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汤姆和贝基被困在了山洞里,可汤姆却十分镇定,勇敢地在山洞中等待救援。如果换成别人,我想他一定没有勇气走下去,汤姆这种临危不惧的精神实在是让人佩服!

如果一个人只是死板地读书而不玩耍,那他就不会深刻地领悟到生活中的乐趣。很多人认为调皮会耽误学业,苏格拉底曾经说过:”不玩耍不成人“。我们现在的宝物是遥控汽车、布娃娃、动画片……可是,在我们得到这些东西的同时,我们却失去了汤姆最容易得到的东西——自由!

展开阅读全文

篇3:美国短篇小说代表作《菊花》

全文共 7617 字

+ 加入清单

有时候作家的世界里你会找到另一个自己,菊花是菊花吗?你自己呢?下面是美国短篇小说代表作《菊花》,欢迎阅读。

斯坦贝克

萨利纳斯峡谷笼罩在浓厚的、灰色绒布般的冬雾之中,地上与天空下与世界完全隔绝了。浓雾像扣在周围山巅上的锅盖,把偌大一个山谷变成严丝合缝的一只铁锅。谷底那片辽阔平坦的土地已用多铧犁深耕过了,被犁头切断的一块块黑色泥土闪烁着金属般的光泽。萨利纳斯河这边的山坡上有个农场,残存着庄稼茬的黄色田垅仿佛浴在薄薄的、冷冷的阳光中;但在这十二月份,阳光是射不到山谷底部的。沿岸有一排茂密的柳树,焦黄的柳叶像一片火焰。

冬天是寂寞的季节、等待的季节,空气寒冷但不凛冽。一阵微风从西南方袭来,农民们希望也许不久会下场好雨,但目前有雾时是不会下雨的。

河这边,亨利·艾伦的农场上已经没什么活可干了。喂牲口的草已全部割完并贮藏起来。果园里的地面已经犁出条条深沟,为的是万一下场雨,果树可以多接点雨水。山坡顶上,牛群身上的皮毛已变得蓬松松的了。

爱丽莎·艾伦正在山坡上的花园里干活。她低头看见丈夫亨利在院子另一头和两位衣帽整齐的男人谈话。他们三人站在拖拉机库房前,每人都把一只脚登在那辆福特森牌小拖拉机的车帮上。他们一边谈一边抽烟,一边端详那辆拖拉机。

爱丽莎瞧了他们一会,又接着干自己的活。她三十五岁,脸上的肌肉痩削而结实,眼球像清水一般明澈。她穿一身在花园干活时穿的服装,因此身材显得臃肿粗壮。她头戴一顶男人戴的黑帽,帽檐儿低低地挡着眼睛,脚穿一双粗笨的厚底鞋。一条肥大的灯心绒围裙几乎把里面那件印有图案的衣裙全部遮盖了,围裙上的四只大口袋分别装着干活时需用的剪铁丝的剪刀,铲泥用的铁铲,扒土用的扒子,各类种籽和一把刀。为了保护双手,她干活时总戴着一副厚实的皮手套。

她这时正用一把锋利的短头剪刀剪掉去年残留的菊茎。她每隔一会就朝站在拖拉机库房前的三个男人看上一眼。她那成熟、秀丽的面庞不时现出一种急切的神情,甚至她使用剪刀时的动作也似乎过于急切、过于用力。与她那充沛的精力相比,菊茎显得太纤弱、太不堪一击了。

她用手套背面拂开遮住眼睛的一缕头发,脏手套在她面颊上留下一道泥污。一幢整洁的白色农舍耸立在她身后,高及窗口的红色绣球花成排地环绕着房子四周。看得出这是一所被打扫得一尘不染的小房子,因为所有的玻璃窗都擦得光亮夺目,连铺在前门台阶上的草垫都是干干净净的。

爱丽莎又朝拖拉机库房瞥一眼,两位陌生人正步入他们那辆福特牌小轿车。她取下一只手套,强壮有力的手指插进菊根四周的嫩绿苗丛,捋开每片菊叶,仔细察看密密麻麻的菊苗:没有蚜虫,没有土鳖,没有蜗牛或蛾子。她那感觉敏锐的手指一向能在这类虫蛾繁殖之前,就把它们通通消灭掉。

她丈夫的声音吓她一跳,他已经轻轻地走到她身旁了。花园周围有一道防止牛、狗、鸡进入的铁丝网,他这时正靠着那铁丝网,身子向前探着。

“又干这个了,”他说,“看来你已经为明年准备好一批壮实的新苗了。”

爱丽莎站直了腰,把手套戴好。“不错,这批菊苗明年会长得挺壮实。”她的语调和脸色显示心中颇为沾沾自喜。

“你的确有点本事,”亨利说,“今年秋天你那些黄菊花的直径足足有十英寸。但愿你能在果园里培育出那么大的苹果来。”她目光锐利地望着他。“也许我能,我确实有一套本事。我母亲也有,她能让一切插在地上的东西都成活。她说种花的人必须有一双会侍弄花草的手。”

“种花确实得那样,”他说。

“亨利,刚才跟你说话的是两个什么人?”

“咳,对了,我就是来告诉你这件事的。他们是西方肉品公司的,我已经把三岁的小公牛卖给他们三十头,成交的价钱和我要的没差多少。”

“那太好了,”她说,“你运气不错。”

“所以我想,”他继续说,“今天星期六,咱们下午到萨利纳斯去庆祝一下,吃吃馆子,看场电影怎么样?”

“好,”她重复道,“呵,那当然好。”

亨利用开玩笑的语气说:“萨利纳斯今晚有拳击比赛,咱们去看拳赛怎么样?”

“呵,不,”她急忙说,“不,我可不愿意看拳赛。”

“我在开玩笑,爱丽莎,咱们就只看场电影。现在两点钟,我要带斯卡蒂上山去把牛赶下来,这大概需要两小时,咱们五点左右进城。在克米诺斯饭店吃晚饭,你愿意不?”

“当然愿意,我喜欢在饭馆吃饭。”

“那好吧,我现在去备马了。”

她说:“看来,我移栽几株菊苗完全来得及。”

她听见丈夫在牲畜棚前呼喊斯卡蒂。不一会她看见那两个男人骑着马爬上淡黄色的山坡寻找牛群去了。

花园里有一片准备移植菊苗用的四方形沙土花床。她用小铁铲把沙土翻了几翻之后,把土拍平、打实。为移植那些新分出的苗苗她在沙土上已挖出十条平行的沟。然后她回到菊丛那儿,把脆嫩的菊苗挖出来,用剪刀剪去茎上的叶子,整整齐齐地摆成一堆。

从公路那边传来马蹄声和车轮的轧轧声。在沿河那排葱郁的柳树和杨树下蜿蜒着一条乡间土路,爱丽莎抬头一看,从那条路上正走来一辆怪样的车,驾着两匹怪样的牲口。那是一辆破旧的四轮弹簧马车,像草原上的篷车那样车上有个圆顶的帆布篷,车前驾着一匹栗色老马和一匹灰白花的小毛驴,两片门帘当中坐着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的高大男人,他正在驾御着这两匹慢吞吞向前移动的牲口。篷车下面,一条又瘦又长的杂种狗稳步走在两只后轮当中。帆布篷上用黑油漆写着两排七歪八扭的字:“修补铁锅、铁盘;磨刀、剪、刈草机。”“修补”和“磨”这三个字写得特别粗大,每一笔的末端都滴下细细一条油漆。

爱丽莎蹲在地上瞧着这辆怪里怪气的、快散架的篷车驶过去。但是它并没驶过去,它拐个弯,朝她家门前那条农场小路驶来了。歪扭着的旧车轮发出叽叽嘎嘎声,那条又瘦又长的狗突然从车底下窜出跑到车前面。农场上两只牧羊狗朝它奔去,三只狗一下子都站住脚,直挺挺的尾巴颤动着,腿绷得硬硬地,它们缓缓地、严肃地站成一圈,很斯文地彼此闻着对方。当篷车驶到爱丽莎前面停下时,那只瘦长的狗由于寡不敌众,垂下尾巴,竖起颈上的毛,呲着牙,躲到篷车下面去了。

坐在篷车上的人高声说道:“这只狗受惊时一向打不过别的狗。”

爱丽莎笑起来。“我看它是害怕了。它经常受惊吗?”

那男人被她的笑声所感染,也开怀地笑起来。“有时隔好几个星期才遇到别的狗呢,”他说。他僵硬地爬过车轮,站在地上。车前的马和驴像枯萎的花枝那样低垂着头。

爱丽莎发觉他是个非常高大的男人,虽然头发和胡须花白了,但毫无老态。他穿一身皱巴巴的、满是油迹的黑色旧衣裤。他笑声一止,笑容立即从脸上消失。他的眼珠是深色的,目光流露着赶车人或水手才有的那种郁郁寡欢的神情。他放在铁丝网上的双手长着老茧,满布着黑色的裂纹。他摘下头上那顶走了形的帽子。

“我这次没走那条经常走的老路,”他说,“太太,走这条土路能过河抄近走到洛杉矶公路吗?”

爱丽萨站起来,把沉重的剪刀塞进围裙口袋。“对,能。但是这条路弯弯曲曲,而且还得涉过那条河。据我看,你这两头牲口过不了那条河。”

他有点粗暴地答道:“这两头牲口的劲头有多足,你是想象不到的。”

“当它们受惊的时候?”她问道。

他暂短地一笑。“对,当他们受惊的时候。”

“你听我说,”爱丽莎说,“我看你最好回萨利纳斯去,从那儿上公路要省时间得多。”

他用一只粗壮的手指把铁丝拨弄出铮铮声。“我不着急,太太。我每年都从西雅图到圣地亚哥走个来回,从不赶路。来六个月,去六个月,为的是来回都能赶上好天气。”

爱丽莎把手套摘下塞进放剪刀的围裙口袋里。她用手摸了摸帽口,想把散乱的头发塞进帽檐儿里去。“这种生活听起来怪有意思的,”她说。

他的身子伏在铁丝围墙上,向前探着,对她说:“看见我篷车上的字了吧?我是补锅磨刀的,您有什么要修补或是要磨的东西没有?”

“噢,没有,”她急忙说,“我什么都没有。”她回绝时目光冷冰冰的。

“最难磨的东西是剪刀,”他接着说,“很多人磨剪刀时反把剪刀磨坏了。可是我知道怎么磨,我有一种特殊工具,专利权属于我。这东西不大,可它确实有磨剪刀的诀窍。”

“我没剪刀可磨,我的剪刀都挺快。”

“那好吧,拿只锅来也行,”他诚恳地说,“锅底凹凸不平或是有个窟窿,我都能修补得跟新锅一样。你用不着去买新的了,可以省你不少钱。”

“我什么都没有,”她简短地说,“我已经告诉你了,我没有这类的活让你干。”

他脸上出现夸张的失望表情,声音中带有祈求的语调:“我今天一天没找到活干,今晚多半吃不上晚饭了,这全因为我没走原路。从西雅图到圣地亚哥,公路两边的住户都认得我,都把刀剪留着等我去磨。他们知道我的好手艺能让他们省钱。”

“对不起,”她急躁地说,“我没东西让你磨。”

他的目光离开她的面孔落在地上,四处张望,最后看见她刚修整过的花床。“这是些什么花,太太?”

急躁的、冰冷的神情立时从她脸上消溶了。“呵,这都是菊花,花朵特别大,有白的和黄的。我每年都培育菊花,花朵比附近谁家种的都大。”

“是长茎的吗?花儿像刚喷出的一团团彩色烟雾似的?”他问道。

“对,不错!你这样形容菊花真是妙极了!”

“菊花的气味好像有点难闻,除非闻惯了。”他说。

“是种辣乎乎的味,”她反驳道,“一点不难闻。”

他赶紧改变语气:“对,我就喜欢那种气味。”

“今年秋天我那些菊花的朵儿足有十英寸。”她说。

那男人越发朝前探着身子。“你听我说。我认识一位住在公路那边的太太,她有个特好的花园,什么花都有,就缺菊花。上回我给她修补一只铜盆,(铜盆最难补,可是我补得不坏,)她对我说:‘要是你在路上看到良种菊花,一定想法子替我讨些种籽来。’她就是这么对我说的。”

爱丽莎的目光变得活跃而急切。“看来她不太会养菊。用种籽培育固然也可以,但是用这些菊苗移植就便当多了。”

“呵,”他说,“那么我跟你要几棵带给她,大概不成吧?”

“当然成啦,”爱丽莎高声说,“我可以用湿土把菊苗包好让你带走。只要勤浇水,这些苗苗就能在花盆里生出根来,然后她可以把它们移到花园里去。”

“她肯定非常想要这种菊苗。你说这是良种菊?”

“这种菊美极了,”她说,“呵,美极了。”她目光中闪着异彩。她摘下走了形的帽子,把头一摇,散开一头漂亮的乌发。“我把菊苗栽在花盆里吧,便于你带着上路。你跟我来。”

那人走进栅栏门,爱丽莎兴奋地跑过两旁种着绣球花的小路,跑到房后。她回来时带着一只红色大花盆。她在花床边的土地上跪下,手套也忘了戴,直接用手指挖出一些沙土,把土捧进新花盆里,然后捏起她刚才掘出的一小撮菊苗。强有力的手指把菊苗栽进沙土里,指关节把菊苗周围的松土捣结实。那个男人高高地站在她面前。“我要吿诉你怎么移植,”她说,“你记住了好去告诉那位太太。”

“好,我尽量记住。”

“你看,用不了一个月这些苗苗就会生出根,到那时她就得把它们全移出来,每棵间隔一尺,栽在这样的好土里。你看见吗?”她抓起一把黑土给他看。“菊苗会长得很快,很高。你千万别忘记告诉她,到七月份必须把茎剪下来,只留离地面八寸来高的部分就够了。”

“在开花前把茎剪掉吗?”他问道。

“对,在开花前。”由于内心急切,她脸色变得十分严肃。“剪过之后还会再长高的。到九月底枝上就开始长花骨朵了。”

她突然停住,仿佛不知所措。然后犹犹豫豫地说:“最难侍弄的是花骨朵。我不知道怎么对你讲才能让你明白。”她用锐利的目光直视他的眼睛,像是在听别人说话那样,嘴唇微微张开着。“我要尽量说清楚,”她说,“你听说过有人有一种专会侍弄花草的手吗?”

“好像没听说过,太太。”

“我也只能告诉你这种感觉而已。每当你掐掉不想要的花骨朵时,好像有一股力量直通你的指尖,你瞧着自己的手指掐去花骨朵,它们好像知道该掐掉哪些,你感觉它们知道。它们不停地掐呀掐,决掐不错。手指头好像和花秧连在一起,你明白吗?你的手指和花秧连在一起了,一直连到胳膊。手指知道该掐什么,决掐不错,你能感到它们知道。当你有这种感觉的时候,你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好了,决不会出错的。你能明白吗?你能懂吗?”

她跪在地上抬头望着他,由于激动乳房高高挺起。

那男人眯着两眼,有意识地转过头去。“也许我懂,”他说,“有时候在半夜里,我在篷车上……”

爱丽莎打断他的话,用沙哑的声音说:“我没经历过那种生活,但是我能明白你的意思。在漆黑的夜里——呵!星星射出锐利的光芒,周围静静的。呵,突然你越飞越高,好像每顆尖尖的星都射进你的身体。热热地,烫烫地——但很舒服。”

她跪在那儿,一只手伸向他的双腿和油污的黑裤,迟疑的手指几乎触到裤面时,手突然落下。她这时像只乞怜的狗,蜷缩在地面上。

他说:“你说的这些是挺好,不过,若是你吃不上晚饭,就不会觉得好了。”

于是她站起身,面带愧色但站得笔直。她朝他递过花盆,轻轻地放到他怀里。“给你这个。把它放到篷车座位上去吧,你赶车时可以照看。我去给你找点活干。”

她在后院破罐头推里扒出两只变了形的平底铝锅,拿回交给他。“给你。也许你能把它们修好。”

他的态度立刻变得非常在行。“我能把它们修得跟新的一样!”他在篷车后面架起一座小铁砧,从油污的工具箱里找出一只锤。爱丽莎从栅门走出,看着他把锅底凹凸不平的地方敲平。他两唇紧闭,显出很自信、很有把握的样子。当他敲打难以敲平的凹处时,上牙咬着下嘴唇。

“你就在篷车里睡吗?”爱丽莎问道。

“就在篷车里,太太。不论阴晴都淋不着雨。”

“睡在篷车里一定很有意思,”她说,“一定很有趣。但愿女人也能这样。”

“这种生活对女人可不合适。”

她上唇略略抬高,露出上牙。“你怎么知道?你怎么肯定?”她说。

“我不知道,太太,”他说,“我当然不知道。给你这锅,修好了。你不用再买新的了。”

“多少钱?”

“噢,五角就够了。我要的价不大,可活干得不错,所以沿公路到处都有我的老主顾。”

爱丽莎从屋里拿来五角硬币放在他手心上。“说不定有一天,有个人会跟你抢生意。我会磨剪刀,也会敲平锅底,我可以让你相信这些事女人也能作。”

他把木锤放回油污的工具箱里,把铁砧塞进车篷。“对女人来说,这种生活太冷清,也太吓人了。车底下整夜都有野兽爬来爬去。”他用一只手扶着那匹驴的白色臀部爬过车辕,在座位上坐稳后提起缰绳。“谢谢您了,太太。”他说,“我想还是您刚才的话对,我应该往回走,走那条萨利纳斯公路。”

“不用谢,”她高声说,“要是路上耽搁太久,别忘了在沙土上烧点水。”

“沙土,太太?……什么沙土?噢,是了,你是说花盆里的土。当然我会浇水的。”他用舌头打出咯咯声,两匹牲口把头舒舒服服地倚在脖套里,那只杂种狗又跑到两只后轮中间。篷车掉过头,缓缓地驶过栅门前的小路,顺着河,朝原路驶去了。

爱丽莎站在铁丝网前注视着慢慢离去的篷车。她的腰板挺得笔直,头朝后仰着,双目半闭着,因此面前的景象只朦朦胧胧地映入她的眼帘。她的唇动了几下,无声地说:“再见——再见!”接着她低语道:“那边真亮,那儿有发光的东西。”低语声把她自己吓了一跳。她甩了甩头,使自己清醒过来,然后朝四周看看是否有人听见。只有两只狗在听,它们从睡梦中醒来抬头看她,然后伸了伸脖子又重新入睡了。爱丽莎转过身,急匆匆跑进房子。

在厨房里,她伸出手臂摸了摸火炉后面的水罐,罐里装满了做午饭时烧热了的水。在澡房里她把脏衣服脱掉扔在屋角。她用一小块浮石用力擦洗小腿、大腿、腰、胸和胳膊,直把全身皮肉擦得发痛,变红为止。身体擦干后,她站在卧室中一面大镜子前仔细端详自己的身体。她缩进腹部,挺起前胸,转过身,回头瞅着自己的背影。

过一会她开始慢慢地穿衣服。她穿上全新的内衣裤,最好的长袜,那件最合身、最漂亮的衣裙。她仔细地梳好头发,画了眉,涂了口红。

她在梳装时听见亨利和他的助手赶小公牛进牛圈的吆喝声和牛蹄的嘈杂声。当她听见前门砰地一下关上时,她坐稳了等亨利到来。

前廊响起他的脚步声。他一进门就高喊:“爱丽莎,你在哪?”“在我屋里穿衣服、我还没收拾好。你去洗澡吧,有热水。你得快点,已经晚了。”

她听见他在澡盆里的泼水声后,就把他的一身黑色西装放在床上,旁边再放上一件衬衣,一双袜子和一条领带。她把一双刷得乌亮的皮鞋放在床边的地板上,然后走到前廊,端端正正地、笔直地坐下来,朝河边大路那个方向望过去。在那里,树叶受了霜的一排柳树仍呈黄色,因此在灰濛濛的大雾中,那排柳树像是一缕淡薄的阳光。在这阴霾的傍晚,这是山谷里唯一的色彩。她一动不动地坐着,连眼皮都难得眨一眨。

亨利把身后的门砰地一下关上,走来了,他一边走一边把领带塞进背心里。爱丽莎身子挺直,脸绷得很紧。亨利一下子站住,盯着她看。“嘿——嘿,爱丽莎,你真漂亮!”

“漂亮?你认为我漂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亨利吞吞吐吐地说:“我不知道。我的意思是看上去你变了,变得身强力壮而且非常快活。”

“我身强力壮?对,身强力壮。可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他给弄糊涂了。“你在扮演什么角色吗?”他无可奈何地说,“这真像在演戏。你好像力气大得足以活活弄死一只牛!快活得足以一口气吞下一只牛。”

严峻的脸色突然消失了。“亨利,别说这种话了,你不知道自己说的是什么。我的确身强力壮,”她自豪地说,“以前我从没发觉自己这么身强力壮。”

亨利低下头朝拖拉机库房看了一会儿。当他再次看她时,目光已恢复正常。“我现在去把车开出来,我发动车的时候你去穿大衣。”

爱丽莎走进房后,听见他把车开到栅门前,发动机在空转。她慢吞吞地戴上帽子,拉拉这儿,按按那儿。但当亨利把发动机关上时,她立刻穿好大衣走出房来。

这辆双人敞篷小汽车颠簸在沿河边的泥土路面上,宿鸟被惊起,野兔钻进树丛,两只鹭鸶扑打着翅膀飞过那排柳树,一头扎进河中央去了。

爱丽莎看见路前方的远处有一个小黑点,她知道那是什么。

汽车驶近那黑点时,她会尽力不去看它的,但眼睛不一定能服从意志。她难过地暗自想道:“他很可能已经把菊苗扔在路旁了,连花盆一块扔掉费不了多大事。但是他不会扔掉花盆,”她心想,“他一定舍不得扔掉花盆,所以他不能把菊苗扔在路旁。”

汽车转个弯,她看见篷车就在前面了。为了汽车走过时不看那篷车和牲口,她把整个身子扭过去,转向她的丈夫。

刹那间,汽车驶过去了,一切都结束了,她没有回头。

为了压过汽车发动机的声音她高声说:“今晚能吃顿好饭真是太好了。”

“你现在语气又变了,”亨利抱怨道。他一只手从方向盘上挪开,拍拍她的膝头。“我应该多带你进城吃吃饭,这对咱们俩都有好处。在农场上住久了咱俩都变得太压抑、太沉闷了。”

“亨利,”她问道,“晚饭喝点酒成吗?”

“当然成。嘿!喝点酒当然好!”

她沉默一会之后说:“拳击比赛时,双方都打得很重吗?”

“有时候打出点伤,但不经常。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从小说上看到他们如何打破对方的鼻子,血流到胸脯上,手套浸透了血,变得又厚又重。”

他转过头瞅她。“你怎么啦,爱丽莎?我不知道你看这种小说。”他把车停一下,向右驶过萨利纳斯河上的一座桥。

“看拳击比赛的观众里有女人吗?”

“呵,当然,有些女人也去看。你怎么啦,爱丽莎?你也想去?你不见得喜欢看拳击吧?不过如果你真想看,我可以带你去。”她软弱无力地靠在座位上。“呵,不,不,我不想去,确实不想去。”她把脸从他那边转开。“今晚喝点酒就行了,就足够了。”她把大衣领子竖起来,为的是不让他看见她在像老妇人那样——虚弱地哀哀哭泣。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小说的艺术表现指的是

全文共 650 字

+ 加入清单

捷裔法籍作家米兰·昆德拉是20世纪杰出的小说家之一,他在小说创作和小说理论方面作了开放性的探索、思考和实践,为小说这门艺术开辟了新的道路。他从小广泛涉猎音乐、绘画、电影等艺术领域,阅读了大量世界各国的文学作品,继承了西方的文学传统。昆德拉做过布拉格电影学院的教师,讲授世界文学,经历过二次世界大战和苏联入侵捷克等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直到1975年定居法国。他十八岁成为捷克共产党的一员,他的人生轨迹与捷克共产党有着复杂的关系。

昆德拉小说思想受到他那个时代的影响和欧洲文化环境的熏陶。捷克民族多难的历史,和昆德拉自身的传奇经历,让他冷静地审视人的存在和人类的遗忘问题;欧洲悠久的文化传统和丰富的文化资源,加深了他对于小说幽默智慧的理解;存在主义的哲学思想,影响着昆德拉从对人性的沉思上升到哲学层面;音乐艺术的熏陶,影响着昆德拉小说形式技巧的创新。

全面的艺术修养和颠沛流离的人生经历,深化了昆德拉对世界和人的存在的认识和理解,使得他能够用冷静的眼光洞察世事,发现艺术本身存在的价值,为他的小说艺术提供了全面、广阔、深刻的思想空间。昆德拉的小说思想,是建立在对西方各国小说的独特认识和重新解读以及对人的生存境遇的哲学思考之上的,并且始终将对人的“存在的可能性”的探寻体现在作品中。在他的小说作品和小说理论中,伴随着深沉的哲学思考、独到的文艺美学认识、传统经典作品的思索发现、对人类存在的深入探寻、对遗忘和记忆的不断拷问……这些都在他的文字中有着丰富的思想和独到的见解,为读者提供了广阔的认知空间和认知路径。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我想和你好好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1490 字

+ 加入清单

爱情,作为人类自古以来的一个恒古的命题,无论是在人类的日常生活或者文学作品、艺术创作里都是主流。以下是我想和你好好的小说结局,欢迎阅读。

等警察发现不对劲的时候,两人心跳已经停止很长时间,回天乏力。

云欢差点当场晕厥,她没想到云虞的那句对不起,居然是自己和他的最后一句话。

她脸色惨白,双脚几乎站不住,上下唇发颤着,差点滑倒在地。

“欢欢...”秦漠深一把扶住她,才惊觉她身上冷的厉害,是那种由内而外散发出的冷。

云欢抖着声音,双目无神,“漠深...我...”

“跟你无关。”秦漠深抬起她的脸,宽厚而结实的掌心温暖着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这是他选的路,他走的心甘情愿。”

云欢转脸望着生机已绝的两人紧握的手,怔然的。

她突然就响起,不久前云虞曾经同自己说过的一句话。

姐,如果有机会,我也要做一次飞蛾。

所以,这条路,他无怨无悔....

云欢泪如雨下,在秦漠深的怀里泣不成声。

云父知道事情的原委,将自己关在房间里整整一个月,再出来时已经是满头白发,世间因果皆有循环,他没想到,年轻时候做下的错事居然报应到了云母和儿女身上。

他本想出家,可当他看到云虞和云嫣然的孩子小然,他觉得自己终于有赎罪的机会。

小然是云嫣然和云虞在精神病院一次酒后乱性的结果,但云嫣然和云虞都没有亏待她。

所以这个孩子本性善良,没有云嫣然的极端,也没有云虞的隐忍,反而格外的乐观开朗,对于父母的死,她很伤心,可她隐约知道,这怪不了别人。

再加上纪小乐有意的引导,小然的心情很快便恢复,也许过不了多长时间,她就能真正的放开心结。

过了云母和云虞的头七,秦漠深才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

“这么说,你是因为我那句药有没有用的话才引起戒心的?”

云欢抬眸,看向秦漠深。

“嗯,而且云虞顾忌着云嫣然,所做的事情并非是天衣无缝,他或许也没料到我会查药,检测出药品有问题之后,很多看似没有联系的事便串联起来。”

他抚摸着云欢的发丝,“后来,我故意让医生在他面前演戏给他看,又故意让云嫣然见到,就是为了试探他,只是我漏算一点,我没想到她居然会绑架小乐。”

说到这儿,秦漠深脸上闪过懊恼,“如果我知道会伤害小乐,我绝对不会做什么该死的试探!”

“还好,一切都是虚惊一场。”云欢心有余悸,想起当时小乐的样子,心还是会扯痛。

秦漠深点头,“还好,云虞到底是没让我,也没让你失望。”

云欢看着那张放在卧室的全家福,脸上释然。

是,云虞,没有让让云家失望。

一年后,云欢的守孝期满,她站在镜子面前,看着镜中这个身穿婚纱的自己,突然,就涌出了万千的勇气。

终究,她有了一场属于自己的婚礼。

“准备好了吗?”

秦漠深站在她面前,帮她带上头纱。

“好了。”

他唇角微勾,同云欢十指紧扣,并肩而行,坚定地走向礼堂。

礼堂的钟声欢快地响起,大门从内向外缓缓打开,婚礼进行曲从中流淌而出,一条红毯从大门延伸向内。

秦漠深面容冷峻,可手心却灼热,引领着她,坚定向前。

他抬起云欢的手指,无比虔诚地将戒指套在了她的手上,如同宣誓一般,一字一句地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生死相依,不离不弃。”

十六个字,随着他低沉磁性的话,一字一字地流入云欢的耳里,最后刻进她的心里。

云欢定定地望着他,他深邃的眼里只有她,而她的眼里,也只有他。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生死相依,不离不弃。”

她郑重地重复着这句话,眼睛发酸,手微抖地将戒指套在秦漠深的无名指上,就像套进了自己的一生。

就在这一刻,漫天花雨从礼堂飘然而下,礼堂中的婚礼进行曲已经换成了一手老歌的调子。

“新郎可以吻新娘了。”

证婚人在旁边小声提醒,下一刻,秦漠深的唇已经落在了云欢的唇上,一吻便是万年。

原来,无论经历过多少挫折,无论经历过多少错过,挚爱,终究会在一起。

展开阅读全文

篇6:一名脑瘫女孩,两部励志小说

全文共 294 字

+ 加入清单

22岁,本是一个焕发着青春光彩的年龄,安徽六安脑瘫女孩胡卉媛却用一根脚趾“书写”着她别样的青春。她从小没上过学,靠自学认识很多字,并爱上了文学。2014年初,她决定把自己不屈服于命运的顽强精神写进小说。因四肢丧失了运动功能,只能用唯一能动的左脚趾敲击电脑键盘,一字一句艰难完成了她的第一部作品——7万余字的励志小说《圈里圈外》。

胡卉媛说,“青春属于每一个年轻人,我把自己对于青春的感悟写进小说里,希望与大家一起分享。”

素材点拨:这是一个身残志坚的女孩,以顽强的毅力书写着青春的风采,这种不屈服于命运、勇于抗争的执着追求,令人点赞。这个素材还可与同类素材相联系,如轮椅上书写人生的史铁生等。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小说“贩卖”商300字作文

全文共 439 字

+ 加入清单

前些日子,班上流行买小说,特别是《小布老虎丛书》。直到现在,班上还有很多人在看。说到小说,就不得不提著名小说“贩卖商”——李盛了。

李盛机灵的很,懂得“经商之道”,他不花一分钱,就可以阅读到大量的小说。打个比方啊。李盛先在“甲”学生处借一本书(李盛的人缘机好,借几本书不是问题),慢慢的看完之后并不还给“甲”,而是低价出售给“乙”,这样“乙”也得拿一本李盛没有看过的小说来“孝敬”李盛喽。所以,每次我到李盛家去,就可以看到许多许多小说,而他自己花“重金”买的小说是寥寥无几。

当你问起这么多小说的时候,他会自豪的说:“这是某某某借给我的,那是某某某借给我的。”我留心计算了一下,他自己买的书,大概只有所有小说中的百分之九,他真会精打细算啊。

在这里,奉劝各位,最好少借李盛书看,不然的话,在两个月内,你的书是绝对要不回来的。这不,我放假前两个星期是借给他的《肚皮上的塞子》直到现在都要不回来呢,大概有是给他做“买卖”去了。

李盛啊,什么时候教教我生意之道啊?

[小说“贩卖”商300字作文

展开阅读全文

篇8:我的小说迷老妈作文

全文共 646 字

+ 加入清单

在我的家中,无论客厅,卧室,总有些地方有那么一两本小说,不用说,这是妈看的……

我的老妈是个小说迷,看起书来谁都不理,仿佛她在另一个世界。我们说什么,她仿佛不知道,翻着自己的小说。一次我问老妈,小数有有那么好看吗?妈妈说“当然好看啦,你不去看怎么知道它好不好看呢?”无奈,妈妈就是这样。记得又一次,老妈再看《红楼梦》,她说那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真虐心,而我试着去读了读,看了一点,什么都看不懂啊,这么多密密麻麻的字,唉,我也只好放弃书中的乐趣了,这也只有妈妈能享受到了……

可是,妈妈对小说的痴迷,远远不止这些啊,有一次,我和妈妈在外面买了一些家用物品,打的到了院门口,妈妈说,她先进去放东西,让我等她把这个重物品一块搬回去。于是,我站在阳光四射,狠毒的太阳丝毫不可怜我。就这样,等啊等,等啊等,足足等了半小时左右,从院子到自家的门口也就不过50米,最多十分钟也就到了呀。我怕东西丢掉,又不敢离开,可就是这半个小时,妈妈才出来,出来后,看到我小步子跑过来,一边拍着脑门;“看我这脑子”。我也真是无奈,谁知。真相是老妈回到家中,看到手机里的小说更新了,便又看了起来,谁知家里突然停电,她终于停了下来看了看刚回来哪的东西,才想起,我还在外面等她。那次,我一直在埋怨妈妈……

诶,家里就是有这样一位小说迷老妈,要不是那次停电,我还不知要等多久啊。妈妈那次答应我,以后会少看点小说,可回到她的房间后,我偷瞄了一眼,“唉,他依然再看小说”。人总得有些兴趣吧,我也就没在反对妈妈看小说了,只是不要耽误事就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结局

全文共 4873 字

+ 加入清单

导语:《谋杀年华》是2011年8月1日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蔡骏。以下是小编整理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结局,以供参考。

寂静无声的特需病房,盛世华虚弱地闭上眼睛,可能再度昏睡了过去。没有人再敢说话吵醒他,大家也不知道还能再说什么好,气氛异常沉闷而尴尬。

即便涵养一流的盛太太,也无法坐下去了,她低头走出病房,大概是想一个人独处。

这个年过五旬美丽优雅的女人,终于露出衰老的疲态,独自走出医院电梯,走出略显清冷的大楼,来到雪花飞舞的夜空下。

远处的高架桥灯光闪耀,马路对面的餐厅生意正好,街边有年轻男女们走过,还有叫卖十块钱一束玫瑰的小女孩。

盛太太在雪地里走了几步,回头看着身后的足迹,也看到了另一个女人的身影——那个女人比她年轻二十多岁,悄悄跟在她身后,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的眼睛。

“小麦,你怎么下来了?”

她皱起眉头后退了一小步,田小麦却往前靠近她一小步。

两个女人面对着面,小麦在风雪中用力深呼吸着,近到彼此能感觉对方呵出的热气。

她嗅到死神的气味。

终于,田小麦对自己点了点头,确认了所有的判断。

“伯母,我已经知道了——是谁杀死了慕容老师和钱灵!”

“谁?”

盛太太的这声“谁”问得异常平静,似乎她也猜了出来。

“就在我面前。”

小麦说完这句话,发现盛太太的目光颤抖了一下:“我?”

“是。”

“小麦,请你别开这种玩笑!”

盛太太的表情异常严肃,这时盛赞也来到雪地中,他狂怒地大吼道:“小麦,你发疯了?你是不是和我家有仇?”

田小麦已把盛赞当做空气了,继续说:“伯母,您把自己隐藏得非常好,只是有一点您没办法隐藏干净——那就是您身上的气味!”

“香水?”

“是。”小麦再次深深吸了一口气。“当我坐在你们车里,坐在您的身边,闻着普罗旺斯的薰衣草香水,却想起十年前——是我最早发现了慕容老师的尸体,我闻到她丝巾上也有相似的气味。”

“这又能说明什么?”

“虽然相隔十年,但只要我恢复了记忆,就不可能遗忘那气味。发现慕容老师的清晨,是我最深刻的记忆。十年后,钱灵死去的那天,我再次从绕着她脖子的丝巾上,问到了同样特别的气味。虽然,这时我已闻到过您身上的香水,却完全没意识到竟是丝巾上的气味。那天,跟你们全家去度假村的路上,您向我展示了心爱的香水,告诉我那是各种珍贵香料混杂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这隐藏触动了我的记忆。当时,我才会想起聚斯金德的《香水》——您也许忽略了这本书的副书名:一个谋杀犯的故事!”

盛太太镇定自若,眼神没有任何变化:“是的,我身上的香水很特别,而且也确实用了十几年,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气味。”

“没错,就是这种气味,独一无二,永不磨灭!这种气味的记忆,将永远藏在人的鼻子和大脑里——伯母,您自然也明白这一点。您肯定在作案前,仔细清除过身上的香水味。然而,如果一个人长年累月的使用同一种香水,这种气味会渗透到皮肤里。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彻底清除干净!而您因为习惯这种气味,所以并不会感觉到这一点。”

这句话则让盛太太哑口无言。但她摇了摇头:“这证明不了什么。”

雪粒积满小麦的头发,又慢慢融化下来。她从容不迫地说:“香水碰上丝巾这种东西,最容易保留气味,哪怕只有一点点味道。当凶手站在慕容老师和钱灵背后,用丝巾将她们勒死,被害人脖子上的丝巾,就是头发和衣服,一定会剧烈摩擦到凶手的头发,脖子和胸口,又是女人身上保留香水气味最多的地方!”

盛太太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乌黑的长发,轻描淡写地回答:“嗯,好像有点道理。”

“就像十年前,慕容老师死后的那个清晨,经过一夜雨水的冲刷,我仍然闻到丝巾上残留的香水。是的,那两条杀人的丝巾,它们在说话,说您就是凶手!”

秋收是通过眼睛辨认出了第一个凶手,小麦却是通过鼻子抓到了第二个凶手。

“胡说!”这回轮到盛赞跳出来,“你知道要把一个人掐死,需要多大的臂力吗?像我妈妈这样年纪的女人,怎么可能做到呢?”

“对不起,你知道Esfahan丝巾的柔韧性有多好吗?这种天然蚕丝制成的顶级丝巾就是最佳的绞杀工具!何况,上个周末在度假村,盛太太您还说过,您年轻时候是知识青年,在西北农村插队落户,经常像男人一样下地干活,胳膊变得极有力量。您现在身材保持得这么好,无疑是常年坚持锻炼的结果,我相信您的臂力绝不会小!再加上一条合适的丝巾,足够在对方毫无防备之下,杀死一个女人!”

“够了!”盛太太摇摇头说:“小麦,你说来说去还是气味!气味——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就算让我出庭作证,也无法证明我的嗅觉是正确的。其实,我也无法通过气味来确定伯母就是凶手。当我把您身上的普罗旺斯薰衣草香水,与慕容老师跟钱灵遇害时丝巾里的气味联系起来,我仍然不敢怀疑到您——在我的眼里,伯母您是那么高贵美丽,怎么可能是一个谋杀犯?而且,您也丝毫没有杀人动机。难道是报复钱灵甩掉了您的儿子?难道是当年慕容老师教过您儿子语文就起了杀机?实在想不到一个合理的杀人理由!但刚才我病房,您的丈夫坦白了与慕容老师和钱灵的私情后,您的杀人动机终于完全地符合逻辑了。盛先生在为自己澄清的时候,我悄悄注意到了伯母您——你们的眼神有交流,他知道您就是凶手,只是不愿当场说出来罢了。”

一粒雪落到盛太太的眼里,她的嘴唇有些发紫:“眼神?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不过,伯母,您有像盛先生一样的不在现场证明吗?”

“没有。”

“还是不要绕圈子了吧!”小麦说了一个最简单的方法,“警方已证实过了,他们提取到了1995年,2000年,2010年三桩命案的凶手指纹,只要与伯母您的指纹对比一下,就能证明您是不是清白的了!”

说到这里,盛太太的脸色已经变了,她满脸苍白地注视着小麦的眼睛,直到低下头来。

“好吧,我承认!”

这句淡淡地回答,让盛赞跳了起来:“不!妈妈!不是这样的!”

盛太太严厉地对儿子说:“你别插嘴!”

灯光下呼啸的雪风,并未模糊小麦的视线,她似乎看到了慕容老师和钱灵,看到她们挣扎在丝巾的绞索内。

“谢谢!”小麦柔声说。

“其实,1995年,我已发现丈夫不忠的秘密。只是,我一直深爱这个男人,我不希望因为别的女人,而与我的丈夫分开,再让我的儿子受到伤害。我只是在等待,等待我的丈夫处理好他的问题,后来,我听说那个女人被杀死了,我知道肯定是我的丈夫所为。凶器就是条紫色丝巾,我不会告发他,我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只要他继续好好过日子。”

盛赞真想找个地洞钻下去:“妈妈,这都是真的?”

“是。”盛太太抚摸儿子苍白的脸,“2000年,我发现你爸爸无法克服男人的弱点,勾搭上了那个姓慕容的女老师。我像从前一样,等待他处理好自己的问题,但一直等不到他真正的行为。我决定代替他完成——那个大于的夜晚,我悄悄等在南明路的公交车站附近,我看到那个女人也系着紫色丝巾,还有个少年陪伴在身边。等到那少年离开,车站那儿只剩下女老师一个人。趁着四下无人的雨夜,我无声无息地来到她背后,抓住丝巾用尽全力把她勒死。我担心尸体在车站很快会被发现,就拖到附近的废弃工厂。”

田小麦的目光变得犀利与冷酷:“可惜,大于并未洗去丝巾沾染的你的气味。”

“钱灵也是被我杀死的!半年前,我发现了我的丈夫和她的私情。他已经五十五岁了,却还像年轻时一样。我给了他改正错误的机会,但他同样迟迟没有动手,只能由我亲自出马了。那晚,我趁着他去北京出差,凌晨三点来到钱灵的住所。钱灵给过他一把钥匙,但他平时不用,一直锁在他的保险箱里。我的丈夫并不知道,我早就破解了他的保险箱密码。保险箱里的钥匙自然落到了我手里。没想到她那么晚还没睡觉,人正好在卫生间里。我看到桌上有条紫色丝巾——与之前我看到你系得那条一模一样,再次看到这条丝巾,它就像对我施了咒一样,让我想起了杀人的老办法,那一刻,这也是让你给我最解恨的办法。我躲在房间的角落,等到钱灵毫无防备地出来,就用丝巾从背后缠住她的脖子,好不容易才把她勒死!我到底是老了啊。”

“你再次留下了香水的气味。”

“我已经非常小心了,提前两天没用香水,特意换上一套新衣服,却还是留下了气味。”盛太太真是不动声色,到现在连一丝后悔的表情都没有,“杀死钱灵以后,我拿走了她的手机,为销毁她与我丈夫交往的证据。我看过她手机里的短信——但我不知道你是第一个发现慕容老师尸体的人。直到今晚,我也从没想到你竟然接触过那两条杀人的丝巾,更没想到你会把丝巾上残留的气味牢牢记住!即便我对你的丝巾心怀芥蒂,却对你的鼻子毫无防备。”

小麦拼命压抑剧烈的心跳,以免对方发现自己的激动:“所以,你毫不介意让我了解你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却阴差阳错地被我发现了杀人丝巾里气味的秘密!”

“对,我完全没有想到过这一点!我只是觉得我可以控制住局势,我不会惧怕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年轻姑娘。最重要的是,我想既然盛赞这么喜欢你,还是不要出面公开反对你们,以免他恨我一辈子。”

盛太太说罢看了看儿子,盛赞追悔莫及地喊道:“妈妈,我想从前爸爸说的没错——不要去警察的女儿做媳妇!这女人太可怕了!”

田小麦异常失望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这种家族的智商和情商总是一代不如一代,他连他父亲的十分之一都不如。从前对盛赞的一往情深,恐怕只是所以女人们共有的帅哥痴迷症吧。

她从新看着盛太太的眼睛,提出最后一个问题:“你,真的想过要做我的婆婆?”

“其实——”盛太太苦笑着摇头,“小麦,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谢谢,伯母,您终于说出真心话。”

“当你第一次系着那条紫色丝巾,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就有了不详的第六感,我对你所有的殷勤和喜欢都是假装出来的——我已经假装了那么多年了,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装的!一切,都是为了我的丈夫和儿子。我发现这两个我最爱的男人,竟然那么喜欢你,迷恋你到不能自拔的地步,说实话我的心底非常嫉妒。”

田小麦庆幸自己还能活到今晚:“对,嫉妒心已经让你杀死了两个女人,说不定以后我会成为第三个。”

“没错,你是在我的计划里——下个月的某一天,你还没有成为我的儿媳妇,大家会发现你神秘地死了,脖子上依然缠着那条紫色丝巾。这完全是你咎由自取,谁让你有那条丝巾?人们会联想到钱灵的死,认为是你们以前的关系惹上的麻烦。当然,也有人会怀疑盛赞,因为他与你们两个死去的女人都谈过恋爱,但我肯定会给他安排好不在现场的证明,但绝不会有人怀疑到我——只要你死了的话!”

盛太太平静地说完这些冷酷的话,仰头对着飞雪的夜空冷笑起来。

听着这不寒而栗的笑声,就连盛赞也头皮发麻地抓住她说:“妈妈!你没有杀过任何人!全是你自己幻想出来的,我要带你去接受精神鉴定!”

田小麦的表情却没有丝毫变化,一动不动地站在雪中,她刚让自己躲过了一场劫难——要不是靠着记忆力惊人的鼻子,下个月她就会像许碧真,慕容老师,钱灵一样,被紫色丝巾无情地杀死,化作又一具美丽的尸体。

忽然,看着盛太太微笑的双眼,小麦感到一阵深深的恶心,有什么要从胃里翻腾出来。

转头看着外面的世界,路边广告牌上不断闪过“merrychristmas”,还有赶着麋鹿的圣诞老人。

盛太太伸手接住几片雪花,看着雪花融化在手掌心。

“小麦,我会去见警察的。”

说罢,盛太太沿着来时的足迹,穿过医院大楼门口的那片积雪。

盛赞也低头跟在母亲身边,耿耿于怀地回头看了要买一眼。

田小麦依然一动不动地站在雪地里,痴痴地看着他们母子的背影,渐渐隐没在医院大楼里,警官老王正在等待他们。

一粒冰冷的雪落到唇上。

她从包里小心地取出一张纸条,灯光照亮一行潦草的字——

我心里难受你

这行来自十年前的字,被埋入“坟墓”迟到了十年的字,渐渐被雪水打湿化开,就像一封出土的古代书信,一遇到空气就迅速化为乌有。六个平淡无常的简体汉字,也像六只蝴蝶张开翅膀飞舞起来。直到中间那两个字完全消失在雪夜深处。

没有了中间的“里”和“难”,只剩下“我心受你”。

我心受你

田小麦看懂了这句话的意思,合起来就是十八岁那年的夏天。一个少年对自己写下的誓言——

我爱你

迟到了十年,还算不算晚呢?

又一滴眼泪,热热的眼泪,融化了纸上的雪粒,也融化了中间剩下的“心”和“受”。

终于,她高高地扬起头,穿过茫茫无边的黑夜,穿过平安夜的风雪,看着医院的第十八层楼,想象某扇窗户里是手术室,想象那个男人已安全苏醒。

他睁开眼睛,回到了十三岁。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中外短篇小说《汽车等待的时候》

全文共 3091 字

+ 加入清单

汽车等待的时候,欧·亨利的思考是什么?下面是中外短篇小说精选《汽车等待的时候》,为大家提供参考。

欧·亨利

薄暮时分,那身穿灰衣的姑娘又来到了小公园的一处安静角落。她在一个长凳上作下来,开始看书。在一个半小时内,她还可以看清书上的字。

她灰色的衣服虽然单调,式样却十分优雅,而且合身。一张大孔面纱罩住了她的帽子和脸。她有着恬静的面容,一种自然美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来。她在昨天的同一时间就来过这里,前天也来过;而有个人知道这些。

他是个年轻人,正在附近等候。他的耐心得到了回报,姑娘正要翻过一页,那书从她的指尖滑落,掉到了离长凳足有一码的地方。

年轻人鼓足勇气把书捡起来,还给了它的主人,脸上满是殷勤和期待。他冒险用愉快的语气说了句简单的关于天气的话——这带有开场白性质的话题导致了世上诸多不幸——然后站在一边,等待着他的命运。

姑娘随意地看看他,他衣着普通,但很整洁,脸上已经没了什么特别的表情。

“如果你愿意,请坐吧。”她说,那是个饱满、平缓的女低音,“我很高兴你这样做了。这光线不太适合阅读。我到更乐意说说话。”

他彬彬有礼地在她身边坐下。

“你可知道,”他说,这是公园里那些长凳绅士们在见面时所惯用的套路,“你是我长久以来所见过的最美的姑娘?我昨天就注意到你了。有人被你那双漂亮的眼睛给迷住了,你可知道,杜鹃花儿?”

“不管你是谁,”姑娘冷冰冰地说,“都不该忘了我是位女士。我可以原谅你刚才的那番言辞,毫无疑问,在你这一阶层里,它并不是个罕见的错误。我请你坐下,但如果我的邀请让我成了你的小杜鹃花儿,那么我收回我的邀请。”

“我真诚地请你原谅,”年轻人恳求说,“这是我的错,你知道,——我是说,公园里有些女孩,你知道——我是说,当然,你不会明白,但是——”

“好啦,请别提啦。我当然明白。现在,跟我说说这些人,他们在一条条道路上来来往往、聚聚散散。他们要去哪儿?为什么都如此匆忙?他们快乐吗?”

年轻人无法猜测他应当扮演的角色。“看着他们很有趣。”他答道,“这就是妙不可言的人生戏剧。有些人正奔向晚餐,也有些人要去——呃——别的地方。谁都想弄清他们的过去。”

“我可不想,”姑娘说,“我没那么好奇。只有来到这儿、坐在这儿,我才能感受到伟大而平凡的人类的心跳。而在生活中,我永远也无法感知这样的跳动。你知道为什么我会和你聊天吗?——先生?”

“我叫帕肯斯泰克。”年轻人说,他看上去显得急切而充满期望。

“不,别问我的名字。”姑娘说,举起纤细的手指,微微一笑,“你立刻就会认出它来的。想让自己的名字不在报纸上登出来,根本不可能,就连照片也一样。这面纱和我女仆的帽子掩饰了我的身份。你真该瞧瞧司机瞪着时的表情,他还以为我没看到呢。说实话,有那么五、六个是属于声名显赫的家族的,而真不巧,我就出身在其中一个里。我之所以和你聊天,斯泰克波特先生——”

“是帕肯斯泰克。”年轻人纠正道,一脸谦逊。

“帕肯斯泰克先生,因为我想,就一次,和一个平凡的人——一个未被金钱、装腔作势的社会优越感所腐蚀的人——说说话。哦,你不知道,我是多么地厌倦——金钱、金钱、金钱!我周围的那些人,都是一个模子里做出来的跳舞娃娃。我彻底厌倦了,玩乐、珠宝、社交,一切奢华的东西。”

“我倒是常想,”年轻人犹犹豫豫地低声说,“金钱一定样不错的东西。”

“能满足舒适生活的金钱是不错。但当你拥有几百万时——”打着绝望的手势,她结束了这句话,“那可就乏味透顶了。”她接着说,“实在是无趣。兜风、午宴、看戏、舞会、晚宴,到处透着一股奢靡味儿。有时候听着冰块在我的香槟酒里叮当作响,我都觉得我要疯了。”

帕肯斯泰克先生看上去十分感兴趣。

“我一直喜欢,”他说,“去读,或者去听人说,那些时髦的有钱人是怎样生活的。我想我有些势利眼,但我喜欢总能掌握准确牢靠的信息。我总以为香槟酒是被冰冻在瓶子里的,而不是往酒杯里加冰块。”

姑娘乐了。她的笑声如音乐一般动听。

“你该知道,”她耐心地解释说,“在我们这一无用的阶层里,总巴望着一些更新奇的乐趣。往香槟里放冰块也是最近才兴起来的。首创者是位鞑靼王子,那时他正在沃尔多夫饭店用餐。不过它很快就得给其它新法子让道。就在这礼拜麦迪逊大街的宴席上,每只盘子边都多了一只绿手套,是让客人们吃橄榄时戴的。”

“我明白,”年轻人谦逊地承认道,“这些圈子里独特的娱乐方式是不会让公众知道的。”

“有时候,”姑娘微微欠身,算是对他谦恭态度的回应,并继续说,“我总觉得,自己也许会爱上一个地位并不高的男人,他热爱劳作,而非整日无所事事。但毫无疑问,对等级和财富的要求会比我的理想更为强烈。我为什么要跟你说这些呢?帕—帕肯斯泰克先生?”

“帕肯斯泰克。”年轻人舒了口气,说,“我万分感激你的信任。真的,这你知道。”

姑娘看着他,神情平静而漠然,这正好符合了他们地位上的悬殊。

“你是做什么的,帕肯斯泰克先生?”她问道。

“我的工作很卑微。但我希望在社会上出人头地。你刚刚说你会爱上一个地位卑微的人,是认真的吗?”

“我是说过,但我说的是‘也许’。有个大公爵,还有个侯爵,都在追求我。不过,使得,只要我愿意,地位再低也无所谓。”

“我,”帕肯斯泰克郑重地说,“在饭馆里干活。”

姑娘微微退缩了一下。

“是侍者吗?”她说,几乎是用恳求的语气,“劳动是光荣的,但,——服侍别人,你知道,侍从和——”

“我不是侍者,是会计,在——”他们正面对的那条街,就在公园对面,有一块闪闪发光很是耀眼的牌子,写着“餐厅”。“——我就在你能看到的那家饭馆里做会计。”

姑娘瞥了眼左腕手链上嵌着的小表,急忙站了起来。她把书往一个亮闪闪的手袋里塞,不过那书对于手袋来说太大了。

“你现在怎么不在工作?”她问。

“我值夜班。”年轻人说,“离我去换班还有一个小时。我们还能再见面吗?”

“我不知道。也许吧——但我应该不再会有这种奇怪的主意了。我得赶紧走了。有场晚宴要赴,还要去包厢看戏——然后,哎!还不是老一套。你来公园的时候也许注意到了那辆车了吧,在拐弯口那儿,白色的。”

“车轮是红的吗?”年轻人若有所思地皱着眉,问道。

“没错,我总是乘那个来。彼埃尔正等着我呐。他以为我去广场那头的商场买东西了。想想这种生活吧,连自己的司机都要欺骗。晚安。”

“可现在天已经黑了,”帕肯斯泰克说,“公园里有很多粗鲁的家伙。我可不可以——”

“如果你能够对我的愿望保有丝毫的尊重,”姑娘坚决地说,“请你在我离开后十分钟再走。我不是想指责你,但你也许知道,车上一般都有主人姓名的缩写。我再次祝你晚安。”

她庄重地站起来,迅速地离开,步入了夜色之中。年轻人看着她优雅的身影走到公园外的人行道上,转身向听着汽车的角落走去。然后他站起身,偷偷摸摸,却是毫不犹豫地沿着树和灌木丛走着一条与她平行的路线,一边牢牢将她锁定在视线之内。

当她走到角落那边,她回头看了眼那辆汽车,然后走过它,一直穿过小街。年轻人躲在一辆停靠着的计程车后,紧紧盯住她的行踪。沿着公园对面那条街的人行道,她走进了那家有着闪烁招牌的饭馆。这是这些最显眼的建筑中的一座,是白色的,有玻璃作装饰,在这儿可以吃得很便宜。姑娘走进饭馆,跑到里面的某个地方,很快又出来了,这回没戴帽子和面纱。

会计的桌子正好在店的前边。一个红头发的女孩从凳子上爬下来,还特有所指地看了眼钟。穿灰衣服的姑娘爬上了那位子。

年轻人两手插进口袋里,慢悠悠地回到了人行道上。在拐角处,他的脚碰上了一本小巧的平装书。那漂亮的封面让他认出来者正是那姑娘所读的书。他随意地将它捡起,瞅瞅书名,《新天方夜谭》,作者是史蒂文森。他把它扔在草地上,站着犹豫了一会儿,然后走进车里,往垫子上一靠,对司机说:

“俱乐部,亨利。”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626 字

+ 加入清单

原来《草房子》是这样一部能够影响60、70、80甚至更多年龄层次范围及正在成长的孩子们的作品;这是一部可以亲子共读、共同感悟的经典作品;这是一部能够勾起大人童年回忆、孩子能够感受最纯洁最简单的农村童年生活的鸿篇巨制。优美的文字、优美的风土人情、优美的童真时代,构成了这部纯美文学,在七十、八十年代农村生活过的人,表面上都是描写生活的艰苦,但现在回忆起来确实无穷的童年快乐,和物质极度丰富的当代,那时候的一颗糖都能让人满足和快乐好长一段时间,作者并未刻意描写,却将童年的美展现的淋漓尽致,这是极其难能可贵的。更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故事中不同人物在不同命运前面努力挣扎奋斗、努力追求和实现自我的故事线索。

《草房子》可以说一部偏向于悲剧的小说,杜小康家境“红门”由盛转衰的变迁、纸月的的命运、将一轮和白雀的爱情,悲情一面不时的激发着人们的感动。我和孩子一起阅读草房子,曾几次忍不住眼泪盈眶。

但这又是一部悲剧中不失幸运,桑桑的由悲转喜让通过努力获得更好结果的不断努力和对生活的信心。这更是一部充满希望的故事,杜小康家“红门”败落后却实现了自己勇于承担、更加脚踏实地的人生转变,杜小康靠自己双手扭转命运让人看到希望;纸月虽然离开油麻地最亲最爱的地方远走他乡,但希望仍然可以期待;桑桑的命运也告示着我们,希望一直存在,明天会更好。草房子,作为本书的名字,贯穿始终,记录了那个时代人们的艰苦奋斗、也更为现在人阅读《草房子》体会更多真实、简单、纯美、自然、感人的美好……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科幻小说作文

全文共 823 字

+ 加入清单

大家好,还认识我吗?不会把我给忘了吧?我是来自宇宙的可爱彗星呀!

我的头部很尖,尾部又四处散开,"外貌"有点像扫帚。就因为这特别的形状,致使我蒙冤生活了那么多年。

想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哎!说来话长。不过,为了让你们知道,那我就长话短说,告诉你吧!

一些不科学的人们看见了我的模样,便称我为"扫帚星",更厉害的称我为"妖星",还将我与那些天灾人祸联系到了一起。

现在,科学渐渐发达起来,人们对我的看法也有了一些改变。可是有些人对我还不够了解,还是那么固执,继续他们的迷信观念,对我还是那么讨厌。这次,我为了我的兄弟姐妹们,也算是为了我自己,来做一次特别的"自我介绍"。希望通过这次的"自我介绍",能够使大家对我有更深的了解。对我的看法呢,也改变一下吧!

我知道,人们就是看不惯我那扫帚似的的身体,就是它使人们讨厌我的。那么我就先来说说我的身体吧!

通过科学家对我更进一步的研究,现已将我的身体分成了三个部分,那就是彗核、彗发和彗尾。彗核也就是我身体的中心,集中了我大部分的能量;在彗核外面包裹着一层云雾似的东西,是什么呢?科学家称之为彗发,顾名思义也就是我的"头发"。我的"核"与"秀发"联在一起,就变成了我的头。当我与太阳爷爷聊天时,距离越近,我的"头发"就越大,"头发"中间的一些气体与灰尘就被太阳爷爷推向了后方。这样,就形成了一条长长的"尾巴"。用科学语言就叫做"彗尾"。对我而言,就是我的"尾巴"。

哎哟!对了,你们瞧我这记性,还真差点把哥哥给忘了。在我们彗星家庭里,有数不清的成员,其中老大就得数"哈雷"哥哥了,"哈雷"跟我们这些小彗星们可不一样,它得74年才跟大家见上一次面,人们一般都可以见它一次或两次,可有些人恐怕一次也见不着。哎,哥哥就是哥哥,就喜欢摆架子。

好了,听完了我的这一番介绍,大家对我是否有了个更深的了解呢?可再也不要将我称为那令人讨厌的"扫帚星"了哟!否则,我可真要生气了。

时间不早了,哥哥姐姐要我早点回去的。再见吧,地球上的朋友!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著名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全文共 738 字

+ 加入清单

最近,美国大选闹得沸沸扬扬,尤其是特朗普与希拉里的口水战,双方极尽所能,互相攻击,你来我去的,更是让观众看得“过瘾”,最终,特朗普取得出乎意料的胜利,着实让各位看客唏嘘不已。

美国大选,是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最重要的体现。资本主义制度从十六世纪开始至今,已历经大约五百年,五百年的荣辱兴盛,它的体制理念,早已深深植入每一个国民的血液里,主宰着他们的一言一行。《我的叔叔于勒》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其中的一个缩影。

这几天我在上《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这是我第二次研读此文,感触也更加不同。此文是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这篇文章主要写“我”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途中,巧遇于勒经过,刻画了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通过菲利普夫妇对待于勒的不同态度,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疏远情形。故事不长,却耐人寻味。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他们身上体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小人物的悲哀,无奈,挣扎和企盼。他们从没试着去改变命运,而是把一切的希望寄托在一个不切实际的于勒身上,或许,他们只能如此,这也是他们最大的悲哀-------平静的接受命运的安排。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像菲利普夫妇那样的人却也不少见。

在食品里添加各种色素,添加剂,甚至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工业原料,为了谋取私利,不惜一切手段,“金钱至上”的观念支配着他们的一切行为。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

我想,无论我们身处何时何地,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我的小说梦作文

全文共 676 字

+ 加入清单

语言的韵味,不像茶那般,冲过几次之后就淡了,而更像大海的波浪一般,一浪接一浪,每一浪都有它独特的韵味,每一浪都有不一样的感悟,我曾有个小说家的

如不曾提醒,我几欲忘记两年前的我还有这样一个梦,那时我正沉迷于小说的世界里,除了吃饭,睡觉,我几乎天天拿着小说,小说那动力的情节让我不能自拔,我从未感觉语言有如此大的魅力,我便萌生了这样一个念头,写一本小说,想到就立刻做,于是我拿起手机开始写,开始了我伟大的创作,说着容易做着难,才写了一百字左右,我便感到创作的难度,便知道对语言的疏远。

我便开始阅读大量小说,每当读到感人的情节,我会情不自禁落下泪水,读到大快人心的情节,我会激动不已,读到生死一线的情节,我会有着人物的紧张,这就是语言的魅力啊!它能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主人公,让我们的心沉醉在其中,能让我们知道什么叫等待的难熬。

在读了几部小说之后,我越发坚定了写小说的信念,小说里那优美的语言,让我欲罢不能,让我真正体会了火急火燎的含义,于是我决定让全世界都知道我的小说,虽然这只是一个梦,但小说的却带给了许多,小说中描写主人公的语言让我学会忍耐,让忍耐去磨练我的心性,但忍耐并不是软弱,忍耐只是为了在更好的机会爆发,小说中语言让我学会了拼搏,拼搏中不缺乏智慧才能去拼,不缺乏机遇才能去博,在拼搏中只有拥有了智慧,善于把握机遇,才有成功的希望。小说中语言带给我许多,但最重要的是梦与希望。

小说的语言带给人们许多,带给人们不一样的感悟,带给人们不一样的感受,带给人们不一样的心情,而小说中语言带给我的,是一个五彩缤纷的、充满新奇的小说梦。

[我的小说梦作文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2024名著小说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5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为《爱的教育》,里面有很多个爱的故事,马尔科为了寻找自己的母亲,跑遍了七个城市,并最终救活了自己奄奄一息的母亲,母子一家终于团聚到了一起。

一个聋哑女因女老师的指导,会看别人嘴巴的变化而知道别人在说什么,因女老师一字一拼音的耐心教,她会生硬地说话,到最后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还有卡罗纳把自己最心爱的扭条小火车送给了自己的好朋友。小男孩为了自己妹妹的安全而跟比自己高大,力大的人打起来。后来卡罗纳的母亲意外死亡,老师给卡罗纳一个安慰,让卡罗纳有了生存下去的希望。

一份关心,一份祝福,再加上一份安慰,就可以让一个人有了生存的机会。我们应该去学着关爱别人。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糊涂的爸爸错位的爱_小说作文

全文共 749 字

+ 加入清单

刚娃读到小学三年级时,他爸爸就成了暴发户。

他爸有一天对刚娃说:“到县城重点学校读书,你想不想去?”

刚娃一脸固执:“不去!”

刚娃的爸其实早已给儿子安排妥当了,插班到县城一所挺有名的学校。

刚娃胳膊扭不过大腿,说不去当然不行。

刚娃在那所学校上学相当怯生,班上同学视他为穷鬼,时常找岔欺负他。

每次周末,刚娃就把受欺负的事向他爸投诉。

刚娃的爸气得脸发青,他对儿子说:别怕,下周我用小汽车接你,让你在同学面前露露脸。

果然,刚娃的爸每个周末就亲自开小汽车接送刚娃回家。

可有一次,刚娃向他爸提出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刚娃说,有同学说你的“桑塔纳”太老土。

刚娃的爸当即气得语塞,不知该如何回答儿子。

刚娃在这所学校总跟同学融洽不到一起,刚娃就向他爸提出回村小学读书。

刚娃的爸咬咬牙,狠狠的说:“不行,县城不行,我们到省城。”

于是,刚娃又进了省城一所走路都容易滑倒的学校读书去了。

刚娃这个农村孩子就紧张得不能自己,周一盼周五,总希望老爸出现在学校门口把他接回去。

刚娃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连老师都怀疑,刚娃是不是有疾呆症,要不,他老是张着嘴望着一个地方发呆。

有次,老师对刚娃的老爸说:“你这孩子的成绩太差了,补不上来。”

刚娃的爸一听就有气,硬梆梆地说:“那我们就转学嘛。”

于是,刚娃又进了一所贵族型的更高级的全封闭学校。

把刚娃送进学校那天,刚娃的老爸请了亲朋好友办了酒席。

刚娃他爸那天喝了好多酒,大家也喝下了许多酒,夸刚娃父子是父是英雄儿好汉,你刚娃他爸比村长、镇长还了得。

刚娃的爸听了很高兴,又喝下不少酒,在上厕所的时候,一脚踏在地上乱摆放的酒瓶上,一头摔了下去……

刚娃回家给他爸送丧,刚娃对直直躺着的老爸尸体说:“爸,我又可以回来读书了。”

刚娃说完,一滴泪也没有,蹦跳着找乡下的同学玩去了。

[糊涂的爸爸错位的爱_小说作文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274 字

+ 加入清单

在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明叫《一千零一夜》。

这本书主要讲了五个故事,分别是:国王山努亚和宰相的女儿桑鲁卓、阿拉丁和神灯、航海家辛巴达、补鞋匠迈尔鲁夫、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故事的主要人物有:桑路卓、渔夫、阿里巴巴、辛巴达、阿拉丁。

这几个人物带来了丰富的知识,有桑璐卓的勇敢、渔夫的智慧、阿拉巴巴的善良、辛巴达的冒险精神和阿拉丁的灵活,虽然每个故事都有坏人但是有了这几个人的还是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如果没有这几个人,那故事的结局让人不敢想象!他们是故事中的大英雄!读完了这本书,可以吸收知识的精华。因此,我学会了学业是延续人一生的事业和学到老,才能活到老。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打虎英雄高一小说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501 字

+ 加入清单

在《水浒传》中,出现了两次打虎:一是武松打虎,这是为大家所熟悉的,就连6岁孩童,也知道武松是谁;另一次是李逵打虎,李逵在沂岭上一连打死4只老虎,却鲜有人知道。为何武松仅仅打死一只老虎就被人称作英雄,而李逵一连打死4只老虎,却很少有人知晓呢?

李逵也正为此事纳闷呢。他打算去找武松说道说道。

这天,李逵来到武松家,见武松家已被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水泄不通。李逵挥斧而入,好不容易冲杀到四楼,踢门而入,却见武松房内竟也围着一大堆记者。几个记者正在滔滔不绝地问着武松:

“请问,您当时为什么不听店家劝告,执意上冈呢?您的这种勇气是从哪儿来的呢?是家庭、事业,还是爱情?”

“您这次冒死上冈,为民除害,您的家人支持你吗?”

李逵实在听不下去,一阵挥斧,把这些记者全吓了出去。不料,一娱记还追问武松:“你妈贵姓?”当即被李逵从窗户扔出9.9米远。

武松见李逵怒气冲冲,假意笑道:“李兄,近来可好?”

李逵不吃这一套:“少废话,我问你,为什么你只打死一只老虎,就成了打虎英雄,我一连打死4只,却连个‘见义勇为奖’都没拿到?”

武松呵呵一笑:“李兄,我还以为是啥事呢!你没拿到‘见义勇为奖’,我看是很正常的嘛!因为你打死老虎后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既没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喜,也没召开记者招待会。你的这段故事能被施老先生记载在《水浒传》里,已经很不错了。”

“再说,当别人问起你打虎的过程时,你把实情都告诉人家了,什么‘从背后猛刺一刀’‘什么一刀刺中喉管’‘在洞内和洞外分别搠死两只小老虎’云云,你应该告诉大家你赤手空拳连毙四虎,这杀虎也得讲究质量嘛!”

李逵不服道:“我杀虎的质量咋不如你了。虽说两只小老虎重量轻点儿,可两只大老虎加起来的重量总比你那只吊睛白额大虫重吧!”

武松笑道:“质量不等于重量。我是怎样杀死那只老虎的?不说别的,我打完老虎后马上到地方上报了官,同时通知了地方媒体,是媒体起了作用。像我这种平民百姓,能成为英雄可不容易,全看媒体怎么包装了。你想啊,广西巡抚在没出事之前不是还被当地报纸誉为清官吗?还有什么‘想到广西还有××人没脱贫,我就整夜整夜睡不好’。这难道不是媒体起的作用。

“拿我来说,首先就是施耐庵炒作得最为厉害。先写老虎如何如何凶猛,店家多次劝阻不准我上冈,树上又写着不准行人单身过冈的告示,还有什么‘山雨欲来风满楼’。这说明,老虎比我厉害多了。在这种敌强我弱的情况下,我惟一的武器――哨棒又打折了。可我照旧赤手空拳打老虎。不瞒李兄说这里面学问大着呢――我是用老虎夹把老虎制服的。可人家媒体不这么说,为的是渲染我的英雄气概,满足国人的自豪感。可你告诉人家连刀带斧毫不费力地杀死了四只老虎。哪还显得你有一点英雄气概。不成英雄那是自然的嘛!”

李逵听了武松的一席话,恍然大悟,突然和武松套起近乎来:“武兄,依您之见,小弟该如何才能成名呢?”

只见武松拿出一张纸来,飞快地写下了几个数字。

李逵问道:“你这是干啥?”

武松将纸递给李逵,道:“这是施耐庵家的电话号码。你请他把你的故事重新改编改编,然后交给某报刊编辑。像你这种名人,又是旋风山的一把手。文章一发表,保证能起轰动效应。当然……”武松微微一笑:“给施耐庵点润笔费,还是值得的。”

不知从何时起,李逵也成了打虎英雄。各大报刊都刊登了李逵赤手空拳、手无寸铁连毙数虎的英雄事迹。所刊登的文章中不免有“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之类的话。现在,各大小报刊记者经常出入李逵家中。武松心道:“当初,要不是我妙语点拨李逵。这呆子怎会如此发迹,我得去找他理论一番,好歹也算是兄弟一场。”

没料想,如今武松想见李逵一面还得通过李逵的秘书李小姐,并需提前预约……

[打虎英雄高一小说作文1000字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小说芙蓉锦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4258 字

+ 加入清单

芙蓉小说结局很悲、很虐心,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小说芙蓉锦结局是什么,欢迎查看。

秦府大公子被人暗杀,在车站被人连刺两刀,且刀上涂有剧毒,秦承煜虽不从军政,然而却是川清巡阅使秦鹤笙之长子,身份非同一般,一时之间舆论大哗,众说纷纭,有说扶桑人所为,又有人说是革命党所为,俞军参谋长高仲祺全力侦办此案,不久便有人告发凶手竟是天津驻楚州巡查长赵德劭,且在赵宅中搜寻出大量与革命党私下联系的信件凭证,赵德劭事发即饮弹自尽。

高仲祺连夜将案件报告送到了秦鹤笙的办公室,秦鹤笙面色惨白,手扶着桌面,将那些资料看完,末了全身颤抖,咬牙切齿地恨道:“全城搜索革命党,宁可错杀一万,不可放过一个!”

窗外传来一阵阵风声,吹着园子里的花木簌簌作响,好似下了一阵急雨。

贺兰躺在床上,睁大一双空洞洞的眼睛望着天花板,手里紧紧攥着他为她买的那一盒胭脂,她好像是已经死了,周身没有一点活气,朱妈端着香米粥,哀求道:“小姐,你吃一点,你吃一点。”那盛着粥的小勺碰触到她的嘴唇,却说什么也喂不进去。

她干涸的眼底没有一滴泪,脸腮被高烧的温度烧得通红,卧室门外传来脚步声,正是段薇玉走进来,那一双眼睛也是哭得通红,望着朱妈道:“贺兰怎么样了?我来看看她。”

朱妈一望见段薇玉,便用袖子揩着止不住流下来的眼泪,“作孽哟,姑爷那样好的一个人怎么说没就没了……小姐都好几天没吃一口东西了,我真怕……”段薇玉走到贺兰身边,看到贺兰的情形,先忍不住落下两滴泪来,连着叫了数声,“贺兰,贺兰。”

贺兰将头转向一边,就是不应声,段薇玉便忍不住先掉了眼泪,用帕子捂着嘴哭起来了,谁料贺兰的眼珠忽然动了动,薇玉见贺兰有了反应,慌地道:“贺兰,你清醒过来了吗?我是你薇玉姐姐。”贺兰那干裂的嘴唇艰难地动了动,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支撑着从床上起来了,她这几天简直瘦脱了形,薇玉忙扶着她,她吃力地下了床,双手哆嗦着去开梳妆台上的小抽屉,朱妈忙道:“小姐,你要找什么?我给你找。”

贺兰拉开了梳妆台上第二个小抽屉,里面放着一把亮晶晶的钥匙,她把钥匙拿起来,牢牢地握在手心里,转身踉踉跄跄地往外走,朱妈拿着软缎拖鞋来给她换上,她整个人都木木怔怔的,薇玉一路扶着她,道:“贺兰,你要到哪里去?”

她只是不说话,一步一晃地下了楼梯,走到楼梯下的时候她已经是头晕眼花,一头就栽到了地毯上,那下坠之势突兀猛烈却悄无声息,犹如骤然猝死了一般,薇玉也跟着跪在了地毯上,吓得道:“快来人,快来人。”

丫头老妈子一拥而上,她却又睁开了眼睛,艰难沉重地呼吸着,那些人要把她抬到楼上去,她死抓着薇玉的衣角不放,那是最后的力气,“别拦着我。”她呢喃着,鼻子里的呼吸像是着了火一般,“别拦着我,我死不了。”

没有人能听明白她在说什么,薇玉甚至认为她是烧得糊涂了,指挥着下人要把她抬到床上去,她忽然怒起来,“别拦着我!”下人都被吓得往后退,只有朱妈和薇玉还围着她,贺兰眼珠通红干涩,好似燃烧的火炭,哑着声音道:“朱妈,安排一辆汽车,我要去华普敦66号。”

朱妈慌道:“小姐,你现在身体这样差,怎么能出去?”贺兰便更是发急,面孔都涨红了,急促地道:“怎么?连你都不帮我么?那我自己去。”她撑着一口气站起来,却还是控制不住地往前栽,但却被人一把扶住,那人说:“嫂子,我带你去。”

秦兆煜将贺兰搀扶起来,贺兰靠在他身上,轻飘飘的,他扶着她一步步朝外走,她似乎是有点知觉了,一点点腾挪着自己的步子,那脚慢慢地迈出了大门,刺眼的阳光从头顶上射下来。

秦兆煜道:“朱妈,打电话给门房,让他们准备汽车。”朱妈赶紧去打电话,薇玉跟着兆煜跑出来,帮着兆煜扶着贺兰,贺兰还穿着软缎拖鞋,那鞋虚虚地落在地上,掉了一只,她的样子简直犹如一缕脆弱的轻烟,兆煜稍微犹豫了一下,事急从权,他终于还是伸手将贺兰抱了起来,转头对薇玉道:“薇玉姐,拜托你一件事儿,母亲也还病着,你去照顾母亲,她不太喜欢看见我。”

薇玉叹了一口气,轻轻地点点头,秦兆煜便抱着贺兰朝着大门处快步走去,汽车已经停在外面了,秦兆煜把贺兰放到车座上,自己坐在倒座上,对司机道:“去华普敦66号。”那车开动起来,她虚弱到了极点,右手攥成了一个小拳头,脸色灰败,双目没有半点神采,坐都坐不住,只靠在车门上,那车身一晃,她的眼泪便一行一行地往下落。

那车行了好久,终于停下来,司机道:“二少爷,华普敦66号到了。”

失魂落魄的她却清楚地听到了那一声,无神的双目凝聚了一点光芒来,挣扎着想要起来,他扶了她一把,又把车门打开,她竟然自己下了车,秦兆煜跟在她后面,就见她摇摇晃晃地上了台阶,站在一扇大镂花铁门前,手里握着一把钥匙,想要把钥匙插在钥匙孔里,然而那手却抖得厉害,钥匙就是对不准钥匙口。

兆煜走过去,去拿她手中的钥匙想要帮她,她却忽然战栗了一下,转过头来望着他,那眼里充满了陌生的戒备,那神色简直就是恐惧,害怕他来抢她唯一的一把钥匙,兆煜忙收回了自己的手,表示自己什么也不会做,她慢慢地转过头去,但却依然头晕眼花,兆煜试探地把手伸过来,握住了她拿钥匙的手,将钥匙对准了钥匙孔,插进去,慢慢地一拧,“咔嚓”一声,门开了。

一间空荡荡的屋子,阳光从窗外射进来,可以看到轻巧的尘埃在那一线的光芒里飞舞着,屋子里静极了,她已经是筋疲力尽,慢慢地走了几步,手摸着楼梯的一侧云头,慢慢地坐在楼梯的台阶上。

她缓缓地低下头来,看着被她攥在手里的那一盒胭脂,描金珊瑚红的颜色,盒盖子描刻着葳蕤盛放的芙蓉,他买的时候一定想着她最爱芙蓉花,专挑了这一盒,她轻轻地抚弄着,他说她擦胭脂好看,温柔的声音犹在耳边,她干涸的眼底依然是火辣辣的疼,巨大的哀恸在身体里左突右撞,却被她顽固地封存着,她等着这些哀恸绞碎自己的五脏六腑,哪怕就是这样活生生地将她折磨死。

她沙哑着嗓子,轻声道:“若不是承煜,我这条命早就没有了。”

若是没有承煜,她早就死了。

被埋在地窖里的四天,她一直都觉得自己是死的,周围冷得可怕,身上的伤口疼得如刀割一般,她的喉咙沙沙的,说不出来话,只能艰难地敲击着头上的水门汀板,她总是得不到回应,总是得不到,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了,她以为自己难逃一死了,就这样活活地冻饿而死,她绝望害怕,但是忽然有人掀开了那层水门汀板,她看到承煜的面孔。

她倒在雪地里,流着泪对着那个将她抱起来的人说:“秦大哥,救救我……”他救了她,一次又一次……再没有人能取代他在她心中的位置,然而他在她的面前倒下去的那一刻,绝望的痛楚犹如狰狞的野兽,呼啸着伸出利爪要将她撕个粉碎,从此,再也没有人能为她遮风挡雨。

园子里的芭蕉叶子笼在深沉的夜色里,七月了,紫薇树盛放出鲜艳热烈的花朵,在夜风里娇娇颤动,绿纱罩落地灯发出幽幽的光芒,高仲祺坐在灯下,逆着光,光影打在他的脸上,将他那原本清晰立体的轮廓照耀得更加深刻起来。

陈阮陵将药瓶打开,从里面倒出几粒药,放在了桌上的一张白纸上,微笑道:“参谋长也该看出来了,这药片与某种心脏特效药,在外形和气味上是一模一样的。”

高仲祺拈起一片药,看了一眼陈阮陵,黑眸雪亮。陈阮陵笃定地道:“参谋长放心,这只是很普通的营养药,我保证它除了能给人补点钙之外,再没有别的用处,但若是一个心脏病人要靠它来压制病情,恐怕就是自寻死路了。”

高仲祺淡淡道:“你这是哪里来的□□?真以为我会上你的当?”陈阮陵微微一笑,拿过高仲祺手里的那一片药,放到了自己的口里,用一盏茶送服了,神色如常地看着高仲祺,笑道:“如今参谋长与我都是一条船上的人,我对参谋长早就没有了猜忌之心,难道参谋长还要一再试探于我么?”

高仲祺望一望陈阮陵,半晌居然笑了一声,双眸熠熠生着寒光,“陈阮陵,我何时与你这半个扶桑人成了一条船上的人?你大半夜的前来,就是为了给我送这么一瓶子药么?你不要指望我与你们扶桑合作,做一个不忠不孝之人。”他从沙发上站起身来,一副要掀铃送客的架势。

陈阮陵那唇间依然含着笑,心里却不禁要暴起骂人了,这高仲祺简直狡猾如狐狸一般,秦承煜之事一毕,竟立刻与自己作出一副“全数推翻,概不认账”的无赖模样来,如此看来要么高仲祺胃口太大,另有图谋,要么是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不必再周旋。

陈阮陵在这转瞬之间,已经理出一条头绪来,且把心头的怒火按下,抬起眼来,先是一笑,道:“高参谋长此言差矣,何为忠孝?岳飞人杰,还不是落得一个命丧风波亭,屈原爱国,反倒投了汨罗江,古往今来,忠臣志士,又有几个落得好下场?况识时务者为俊杰,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的道理,高参谋长总比我这半个扶桑人清楚。”

高仲祺竟笑了笑道:“陈先生还有何高见,高某愿闻其详。”

陈阮陵也不是等闲人物,这会儿已准备好了满腹的蛊惑之词,先把目光投注在那药瓶上,沉默了片刻,方才淡淡笑道:“高见谈不上了,只不过是替高参谋长审一审当下形势罢了,说一句不好听的,若是老帅一倒,这川清河山到底归谁,议会联合会一开,俞军内部势必风起云涌,老一辈督办人物最是倚老卖老,兴风作浪,尤其是段督办实力之强,不可小觑,只怕到时候就算是参谋长有通天之能,只靠着乌棣桥汤处长这一帮子人,未免势单力薄,难以控制局面。”

他嘿地一声笑,那语气竟略带嘲讽,“明人不说暗话,高参谋长何必在陈某面前大谈忠孝,分明是参谋长自觉羽翼未丰,此时若扳倒老帅,有段督办在,也难入掌俞军中枢,所以不敢轻举妄动罢了。”

高仲祺那面色如常,半晌一笑,“陈先生好口才。”

陈阮陵亦笑道:“不敢当,只不过是我扶桑对高参谋长在秦大帅手下的非凡作为,很是敬慕,早就有攀附之心,只要高参谋长振臂一呼,扶桑自当倾尽全力,力保高参谋,取这川清大好河山,便如探囊取物一般。”

高仲祺淡淡地笑了一声,道:“你们如何力保?”

陈阮陵抬起眼来,那温文尔雅的面容上竟出现了一丝略显狰狞的冷硬,目光灼灼宛如火炬,“只要高参谋长答允与陈某合作,老帅一倒,川清之地宣布独立,扶桑定当全力协助高参谋长,总司令之职决跑不出参谋长手心去。”

那夜渐渐深了,门外传来许重智的声音,“参谋长。”

高仲祺道:“进来。”许重智一推门走进来,就望见了陈阮陵,他那眼神略略一闪,却没说话,陈阮陵已经笑着站了起来,将药瓶放在桌上,道:“该说的不该说的,我都说了,剩下的就请高参谋长慎重斟酌,陈某告辞了。”

他拱了拱手,竟就洒脱地转身推门走了,许重智见他如此不羁,倒有些目瞪口呆,高仲祺却转眸看他,道:“查出来了吗?”

许重智忙道:“查出来了,在华普敦66号。”

高仲祺听完,那眉头一蹙,抬脚就朝着外面走去,许重智忙道:“参谋长,二少爷也在那。”高仲祺回过头来,许重智道:“贺兰小姐在华普敦66号待到现在,二少爷也守在那里,直到现在。”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爱的教育》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72 字

+ 加入清单

“这是爱的人间,我在爱的人间成长……”每当唱起这首歌,我眼前便会出现一部书,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通过一个小学生日记的形式,讲述了许多小故事,从中,使人感受人类是多么需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呀!而这种关心、理解,都离不开一个是核心的东西——爱!因为有爱,我将这本书看了一遍又一遍,每一次都给我的心灵带来新的震撼!

在《爱的教育》中,我最喜欢看的、最难忘的是《医院天使》了。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叫齐启禄的小男孩,由于他的爸爸到英国去做工,前几天刚回意大利,可是在下船后,突然生病了,因此住院了,在医院里,他写信他的妻子,妻子收到信后,也想去看望她的丈夫,可是她的一个儿子生病了,还要扶养一个小女孩,她只好让齐启禄去,可是到了医院,他却忙照顾别的陌生人,在这位病人幸福地去世之后,他这才回到了亲爱的爸爸身边。这个故事铭刻在我的头脑里,再也忘不了。它让我想起了我的爸爸。爸爸独自一人在外工作,妈妈留在家中专心陪伴教育我,每当他生病、难过的时候,便会从远方打来电话,而我就会安慰他,让他重新变得快乐起来,我和齐启禄生活的时代不同,环境不同,但我们身上都有着相同的一个字,那就是“爱”。

该爱的还有很多很多,我们不仅要学会爱自己,爱家人,爱朋友,更要学会爱集体,爱社会,大爱无限。让爱走进我们的心灵。我相信只要拥有一颗爱之心,世界将会更加绚烂无比!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