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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典型案例(汇总20篇)

导语:地球一小时是一种倡导节能的活动,下面是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典型案例,欢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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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新疆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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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份是自治区第十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今年活动的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额敏县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开展第十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对于维护国家安全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上来,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加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深入学习宣传与我县中心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这条主线,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自治区实施办法》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宣传《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等维护民族团结和宗教和睦和谐的法律法规,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自治区边境管理条例》等打击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强化法治观念,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促进依法解决各种民生保障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宣传党章,大力宣传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额敏县把开展四月“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深化“基层法治建设年”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精心安排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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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大学关于保密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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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宣传、普及保密法律法规,提高全校教职工的保密意识,增强保密法制观念,学校于6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保密宣传月活动,为此学校精心组织保密宣传活动,多种形式确保宣传效果。

宣传月期间,学校邀请省保密局专家为165名干部讲授保密知识,让每一个干部增强保守国家秘密意识,掌握最基本的保密技能;通过海报、橱窗张贴保密宣传图片及资料、发放《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保密须知》,向教职工讲解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工作基本知识;组织党政机关干部集体观看保密专题宣传片,以反面案例警示教育大家;悬挂保密宣传横幅,充分利用LED显示屏等,滚动播放保密宣传信息,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张贴保密宣传标语,努力营造“时时有保密提示、处处有保密要求”的环境。

保密宣传月活动是对学校保密工作的一次全面促进,不仅让大家意识到保密工作的重要性,还学到了基本的保密知识和技能。今后学校将进一步建章立制,加强技能培训,把保密工作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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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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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响应国家教育部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学前教育的浓厚氛围,形成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的社会环境。近日,我园面向家长开展了“学前教育宣传月”宣传活动。

活动主要以印发传单、现场向家长讲解《指南》中的教育理念,宣传科学育儿知识,纠正“小学化”倾向。广泛传播先进的学前教育理念和科学育儿知识、解答家庭教育问题、引导家长学会认真贯彻了解孩子、充分尊重理解孩子、正确鼓励支持孩子。

游戏对幼儿童年生活有重要价值,我们积极引导家长充分认识游戏是幼儿特有的生活和学习方式,创造充足的机会和条件,鼓励和支持幼儿自主游戏、快乐游戏,扭转当前存在的重知识技能学习,忽视、干预幼儿游戏,成人“导演”幼儿游戏、以电子游戏产品替代玩具等剥夺幼儿游戏权利,影响幼儿身心健康的“小学化”“成人化”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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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2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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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20日至6月20日是第五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主题定为“幼小协同 科学衔接”。连日来,云霄县高度重视,采取多项举措,扎实做好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倡导幼儿园和小学双向衔接、相互配合,有效缓解家长对孩子初入小学“跟不上”的担忧,宣传帮助孩子顺利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过渡的科学方法,营造尊重儿童、热爱儿童,支持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促进全县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云霄本次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包括面向社会宣传、开展主题活动、倡导科学育儿等三大内容,在教育局、教研部门、幼儿园等不同层面陆续开展“十个一”活动。具体包括:全县举行一次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各幼儿园出一期学前教育宣传栏;各幼儿园召开一次家长会;各幼儿园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各幼儿园组织一次家长开放日活动;各幼儿园组织一次各有特色的“庆六一”主题活动;针对家长开展一次社区讲堂宣传交流活动;教育局开展一次安全及保教20条意见执行情况视导活动;教研部门组织一次幼儿园民间游戏观摩与研讨活动;教研部门组织开展一次幼小衔接研讨活动。

高度重视,全面部署。该局制订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组织机构,明确了活动指导思想、活动主题、方法措施,确立了宣传动员、组织实施、深化提升、全面总结实施步骤,明确要求将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乡镇、各幼儿园围绕宣传月主题,从宣传内容、宣传方式、时间进度和宣传成效等方面制订活动方案,灵活载体,全面部署落实。同时,对所辖幼儿园开展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专家引领,科学宣传。全县幼儿园和小学广泛参与,协同宣传。充分发挥学前教育教科研机构的专业引领作用,组建专家团队,对幼儿园和小学的宣传内容精心策划、严格把关,确保宣传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该县教育局提出严格要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宣传和推销产品。

创新方式,广泛宣传。该局通过县有线电视台和教育局门户网站开辟专栏节目对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进行专题宣传,各乡镇、幼儿园结合“六一儿童节”,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种大众媒体的作用,特别是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传播广、速度快、多样化”的特点,组织实施宣传月系列活动,提高宣传效果和受益面。组织开展专家咨询会,就幼小衔接向家长提供专业指导;开展家长进校园活动,分批、分阶段组织大班幼儿家长走进幼儿园和小学课堂,让家长了解幼儿园和小学的衔接活动;组织家长收看公益宣传片和相关电视访谈节目,并通过QQ群、微信等方式向广大家长推送科学的幼小衔接理念和方法,帮助家长正确认识幼小衔接工作意义,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育儿观和教育观。

加强培训,提高技能。为提高区域学前教育管理水平,更新教学理念,按照“建优质师资,促园所发展”的理念,走出去,请进来,有计划、有目标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交流学习。各幼儿园组织全体教职工系统学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云霄县幼儿园小学衔接工作指导意见》、》等学前教育相关文件,利用园内活动、校本研修、专题讲座、骨干引领等形式,加强幼儿园和小学低段教师专项培训,全面掌握幼小衔接阶段儿童身心特点,提高学前教育教师整体素质。

幼小携手,同步宣传。各幼儿园和小学携手行动、同步宣传、双向衔接,有效缓解家长“跟不上”的担忧。幼儿园要重点做好幼儿生活常规、学习品质、社会交往教育等方面的宣传,引导家长自觉抵制“拔苗助长”式教育。小学要宣传 “零起点”教学,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幼儿适应小学生活,确保幼小衔接工作无缝对接。

加强督查,规范管理。教育部门对全县学前教育宣传月和幼小衔接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设立督查指导组,指导各幼儿园、小学做好宣传月期间各项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现象,严禁小学以任何理由压缩课程和加快教学进度。开展民办教育机构抽查活动,严禁社会民办教育机构以“幼小衔接”为名举办以读写算为主要内容的小学预备班、幼小衔接班以及其他面向3-6周岁幼儿的全日制、半日制、计时制等形式的教育班。

据了解,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自2012年起至今已经举办了五届,一般从每年的5月20日开始至6月20日结束,目的是通过在全国各地开展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和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从而推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

近年来,云霄县立足区域发展定位,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和学有优教新期待,以打造人民满意教育为核心,以办好老百姓家门口每一所幼儿园为目标,通过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健全投入激励机制、建立联动考核机制,探索实施城乡、片区一体化管理模式,全县学前教育发展水平稳步提升。

采访中,县教育局相关学前教育专家表示,促进每个幼儿身心健康成长是推进学前教育普及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个体而言,从幼儿园升入小学,是幼儿成长过程中经历的一次重大转变,从以游戏为主的学习过渡到以系统学业知识为主的学习,需要做必要的准备和适应。推动幼儿园和小学双向衔接,既对规范幼儿园和小学的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对儿童的终身学习和长远发展具有深远影响。各幼儿园要围绕“幼小协同,科学衔接”这一主题,广泛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开展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公益性宣传,宣传科学教育理念,宣传“拔苗助长”危害,纠正家长“抢跑”心态,指导家长配合幼儿园和小学做好幼儿入学准备,创造让孩子快乐成长的社会环境。同时专家强调,幼儿园教育“去小学化”只靠幼儿园单方面做工作是远远不够的,也是不可能真正实现的,“小学也需要积极协同幼儿园,同广大家长达成共识,遵循教育规律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共同做好幼小衔接工作”。家长不要做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的鼓动者和胁迫者,配合幼儿园和小学开展正常的衔接教育,努力做小学零起点教育的支持者和监督者。家长要在与儿童共同生活的过程中,倾听他们的心声,多陪伴,多鼓励,多讨论,让孩子带着对小学的憧憬和向往,愉快、积极地融入小学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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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新疆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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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是新疆第十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昨天,乌鲁木齐市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沙区古丽斯坦社区举行。社区居民、普法志愿者、律师、法学教授一同参加启动仪式,这也拉开了乌鲁木齐市“宪法法律进万家”主题活动的序幕。

简短的启动仪式后,“宪法法律进万家”主题活动正式开始。律师艾尼瓦尔·阿不拉围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和《乌鲁木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进行宣讲,并和现场居民互动:“因为牵扯到拆迁问题,大部分居住户在这都跟这个法律有关,在这个过程中把有关拆迁的法律给他们宣传清楚,使他们能在拆迁过程中按法有序的进行,不产生矛盾,居民的层次不同,我们必须要用通俗的语言和不同的案例来讲民族团结的重要性,稳定的重要性,要配合政府依法办事。”

居民娜迪拉·帕尔哈提家有一套220多平米的自建房,也在这次的棚户区改造范围之内,在听了宣讲后她说:“我们今天通过社区安排的这个讲座,学到了关于拆迁的很多法律知识,我们房子也是面临着这次的拆迁,通过这次的讲座,我们会守法、知法拆迁的。”

今年新疆“宪法法律宣传月”的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乌鲁木齐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局长张自敏介绍,本次“宪法法律进万家”活动将针对各个社区的不同情况,制定宣讲方案,有针对性的宣讲:“司法行政一定要当好“实现总目标,打好组合拳的”马前卒,我们律师进社区,把所有老百姓的问题让律师来解答,拓展法治宣传的效果和力度,四月份除了我们做好法律服务以外,把《去极端化条例》作为我们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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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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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教育部、山东省政府共同主办的2016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今天在青启动。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副省长王随莲出席开幕式并讲话。

刘利民指出,《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五年来,我国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目前,教育部正研究制定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政策措施,在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的同时,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希望全社会关注幼儿身心健康和长远发展,重视对幼儿生活习惯、学习兴趣和交往能力等素质的全面培养,要组织专家学者、园长、校长、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为家长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

王随莲在致辞中说,山东省将按照“幼小协同、科学衔接”的要求,组织幼儿园和小学联动开展咨询活动,通过电视、报纸、教育网站、家长咨询活动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宣传月期间,市教育局将开展“幼小衔接”公益指导系列活动、设立小学新生入学适应过渡月,重点培养学生上课认真听讲、积极思考、敢于提问和独立学习等方面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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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大学关于保密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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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下午,四川省国家保密局巡视员冯宝运应邀来校作保密形势教育专题讲座,此次讲座也是学校保密宣传月活动之一。全体中层干部、学校保密委员会委员、二级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全体涉密人员、学校2016年第一期中层干部培训班等200余人参加了学习,党办(保密办)甘灵主任主持。

冯宝运作了题为《知形势懂法规,认真做好保密工作》的专题讲座,在两个小时的讲座中,从窃密威胁加大,技术手段提升,泄密渠道隐患增多,泄密问题严重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就新《保密法》中规定的12种严重违规行为等进行详细的解读。冯局长运用大量事实和案例,用生动鲜活的语言,深入浅出地为大家介绍了当前保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窃密技术的新特点以及如何提高保密意识,给大家上了一堂如临其境般的保密教育课,听众不时报以热烈的掌声。

甘灵主任在讲座总结时强调,冯局长的精彩讲座,对我们进一步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密工作水平非常有启发和帮助,保密就在身边,形势尖锐复杂,保密之盾和窃密之矛一直都在相互较量,学校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防范风险,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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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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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涉毒人员低龄化趋势,新疆六月起集中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面向社会尤其是青少年传播“无毒青年,健康生活”理念。

据了解,近年来,新疆吸毒、贩毒人员低龄化趋势明显。新疆公安厅禁毒总队副总队长窦晓文昨天介绍,“吸毒人群覆盖各个年龄段、不同文化程度和各个社会职业群体。当前,以青少年为主体的滥用合成毒品问题突出,吸毒人员低龄化趋势明显。”

统计显示,2015年以来,新疆共破获毒品案件3200多起,缴获各类毒品8.93吨。从已破获案件分析,贩毒主体以青年和无业人员为主。在互联网毒品犯罪案件中,犯罪主体以80后、90后年轻人居多,呈现出年轻化、多元化态势。

针对新疆毒情形势和变化态势,今年起,新疆将利用三年时间持续开展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新疆公安厅禁毒总队预防教育队队长鹿欣介绍,今年的工作重点是青少年尤其是各级各类学校的毒品预防教育。为此,新疆公安厅联合教育厅、团委等单位在6月份集中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系列活动。活动对象以青少年为主,面向社会大众,活动地点为高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全疆重点车站、机场、口岸以及大型文化广场。

据介绍,昨天起,新疆已在乌鲁木齐火车站、长途车站、机场开展了禁毒宣传“流动课堂”,为旅客和行业职工普及毒品知识,提供现场咨询,并在每趟交通工具上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宣传。

今天起,自治区将在阿拉山口、霍尔果斯等重点口岸开展禁毒宣传口岸行。新疆公安厅专门邀请云南毒品查缉专家赴新疆口岸位查缉人员现场教授毒品查缉实战技能,联系文化厅、文联等单位组织文艺小分队,为边境口岸工作人员和出入境人员表演文艺节目,寓教于乐普及禁毒知识,提高禁毒意识。

下周起新疆中小学和大中专院校将陆续放假,为此,6月20日和26日,新疆公安厅将联合相关部门在新疆轻工技术学院、八一中学等地开展青少年禁绝毒品誓师大会,举办文艺演出,为广大师生普及合成毒品的危害和预防知识,引导各中学、职业技术学校和高校积极创建无毒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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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第29个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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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庆阳市正宁县五顷塬回族乡按照省、市、县禁毒办的决策部署,结合全乡禁毒工作实际,召开了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部署会,由禁毒办、司法所牵头,在全乡范围内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活动。

今年活动将重点以“青春无毒 健康生活”为宣传主题,以禁毒重要纪念日活动为契机,将加大开展“6·26”国际禁毒日、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不让毒品进我家、青少年远离毒品等系列活动以及在学校、村组、社区、单位、场所中的日常禁毒宣传、培训,让广大群众和青少年进一步认识毒品危害,筑牢抵御毒品思想防线。

此次全民禁毒宣传月系列活动旨在动员广大群众、禁毒志愿者,在全社会营造禁毒人民战争氛围,不断提高公众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和参与禁毒宣传的积极性、主动性,把禁毒宣传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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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学前教育宣传月致家长一封信

全文共 1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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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2017年的春天,因为梦想变得飞扬,因为梦想充满诗意。承载着中华民族“中国梦”的伟大构想正在化为美好的现实。孩子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寄托,是实现“中国梦”的生力军。为了让孩子快乐成长,教育部印发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以帮助幼儿园教师和家长了解3-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提高广大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质和家长的科学育儿能力,防止和克服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

《指南》的制定遵循孩子的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尊重孩子发展的个体差异,将孩子的学习与发展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每个领域按照孩子学习与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划分为若干方面。《指南》重视孩子“好奇心、兴趣、主动性、专注、探究和尝试、创造性”等学习品质的培养,始终将学习品质培养贯穿到每一个领域中,这些宝贵品质一旦拥有,孩子终身受益!

作为家长,我们该如何正确理解孩子的学习,珍视孩子童年生活的独特价值,努力使每个孩子都拥有一个快乐生活、健康成长的美好童年呢?

思考之一:孩子的发展要了解,让爱不再盲目。

3-6岁表现出明显的能力发展年龄特征,年龄相差几个月的孩子,注意力、观察力、记忆力、思维力、想象力等智力因素以及意志力、个性品质等非智力素质都会有显著差异,而这些正是因材施教的根本,《指南》给出的儿童关键期发展的理念和因材施教的指导,更能帮助我们全面了解孩子身心发展的特点。

很多家长都曾阅读过形形色色的育儿宝典,参加过各种各样的早期教育培训,众多教育理念和教育经验让我们错误地认为只要照葫画瓢就能教育出一个成功的孩子。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每一个孩子都是独特的,那些成功的家庭教育经验只可借鉴而无法复制。那就让我们擦亮双眼,用智慧的目光发现孩子身上每一个独特的细胞,根据他们不同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这也是我们教育孩子的不二法宝。

思考之二:孩子的成长能参与,让爱做得更好。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求孩子做到的,父母首先要做到。以身作则——这话说起来简单,但实践起来却很难。请您相,和孩子一起成长的父母是值得尊敬的;和父母一起成长的孩子是幸福的。我们应该关注孩子成长的结果,还是应该更关注孩子生命成长的质量?为了那个所谓的结果,想一想我们曾经失去了多少宝贵的东西?

孩子的成长是场马拉松,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起跑得晚一些,并不能影响整体的进程,因为长跑拼得是能力,靠得是耐力,相对于孩子长长的一生而言,学前教育,便是孩子们一生的奠基工程,地基挖得深、夯得实,将来才能够建造起坚固的高楼大厦!

思考之三:孩子的特质需熟知,让爱走得更远。

《 指南》中五个领域详细的教育目标能让我们知道孩子未来前进的方向,我们更可以从孩子的目标达成情况中窥见孩子个体的特质,而这些特质,或许就是孩子通向未来成功道路的密码。

有了《指南》的帮助,我们就能够清楚地看到孩子的优势在哪里,劣势是什么,未来可以发展的方向是什么?只有了解孩子的身心发展规律,才能真正做到一切从有利于孩子发展的角度出发,给孩子真正需要的关爱,呵护孩子在漫长的旅途中保持着纯真、快乐与勇气,让好奇心、求知欲陪伴孩子的成长,使他们能够在浩瀚的天地中自由翱翔!

让我们共同携手,抵制那些以牺牲孩子童年快乐为代价的极度功利教育,把童年的快乐还给孩子!一个人没有快乐的童年,他的记忆肯定是不完整的,甚至在内心会留下阴影。这不仅是孩子的不幸,更是教育的悲哀。童年是短暂的、不可逆行的。孩子的心更是一块奇妙的土地,播下一粒思想的种子,就会获得行为的收获;播下一粒行为的种子,就会获得性格的收获;播下一粒性格的种子,就会获得命运的收获。

亲爱的家长朋友,请用发现的眼光和包容的胸怀,为孩子种下兴趣的种子,放飞智慧的翅膀,像保护孩子的生命一样保护孩子的梦想。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改变自己,还孩子们一个快乐的童年!

让爱走得更远!

西安市未央区天朗御湖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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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综治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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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全省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启动,来自省、市、区三级100余家政法委和综治委成员单位参加了西宁集中宣传活动,全省各州县同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标志着全省综治(平安建设)集中宣传工作拉开了帷幕。

据了解,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是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需要全社会共建共享。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认真研究把握新时期社会治理的规律特点,以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首要任务,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为载体,以平安青海建设为主线,以法治青海建设为保障,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积极探索符合省情实际、体现时代特征、顺应群众需求的社会治理新路子,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力保障。

省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通过多种方式、多重层级的广泛宣传,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综治(平安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空前高涨,广大干部群众对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参与率、知晓率和满意度逐年提升。今年的全省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将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理念,在全社会进一步掀起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新高潮,使深化平安建设、共享和谐家园家喻户晓,让广大群众真正感受到平安和谐、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平安创建人人有责、平安成果大家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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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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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5月份起,咸阳市教育局积极行动,在全系统认真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未发现新的非法集资风险问题,初步营造了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宣传效果实在。

一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该局紧密围绕“远离非法集资,建设和谐校园”的宣传目标,及时制订印发了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明确活动时间、宣传内容、宣传形式和工作要求,对全市民办教育系统广泛深入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做出周密部署。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市局工作方案,针对不同层次民办教育机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方式、方法和重点内容也详细做出来具体安排,确保防范和打击非法宣传教育月活动有效开展。

二是狠抓关键强化宣传。全市教育系统充分利用地方电视台、教育网站、校园网、校园广播、悬挂横幅、LED屏、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宣传教育月活动,树立起“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的意识,积极营造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良好舆论氛围。在宣传中,重点宣传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突出宣传《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之“第八条”禁止民办学校集资的相关规定和民办学校非法集资的严重危害,明确国家及省上从未允许民办学校组织或参与集资活动。另外,该局结合对市批民办学校年检工作,深入民办学校积极宣传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认定要件和常见手段,说明民间借代和非法集资的本质区别,强化警示教育、并举一反三结合典型案例介绍集资的风险和社会危害,引导民办学校相关人员准确识别和主动远离非法集资。

三是注重督查确保实效。该局成立了督查小组,通过督查、抽查和暗访等形式对各县区宣传教育月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宣传教育月活动动态,积极督促有关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防止形式主义,不走过场,不做表面文章。针对在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中工作不力的县区及时进行了通报,督促其落实相关活动要求,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四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该局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积极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防范非法集资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对民办教育机构监管的重点工作,在强化民办教育机构负责人警示教育的同时,对存在非法集资的民办教育机构严格实行年检一票否决并予以警告、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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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全国第六个学前教育宣传月致家长一封信

全文共 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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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

您好! 5月20日至6月19日是全国第六个“学前教育宣传月”,今年宣传月的主题是“游戏——点亮快乐童年”。

教育始于家庭。许多家长都在苦苦寻求培养孩子的成功“秘诀”,其实幼儿是伴随游戏而成长的,游戏是幼儿生活和学习的基本方式,这是儿童成长的规律。幼儿在游戏中求知健体,在游戏中启智怡情,在游戏中社会化。世界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强调“游戏是儿童发展的内在要求,它对儿童的认知发展以及整个心理建构都具有重要意义。”我们都要努力做好幼儿游戏的支持者、参与者、观察者和陪伴者,在游戏中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要做好幼儿游戏的支持者和参与者。许多家长为了所谓的“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过早地让幼儿接受偏重系统学科知识技能的训练,进行“小学化”“成人化”学习。然而,欲速则不达。违背幼儿身体、智力、情感、性格发展规律的强制学习容易引发幼儿反感,继而对学习失去兴趣,甚至产生学习恐惧。我国著名学前教育家陈鹤琴说:“孩子是以游戏为生命的。对孩子来说,游戏就是工作,工作就是游戏。”幼儿天性好玩,游戏是他们独特的学习方式,通过游戏他们可以玩中做、做中学、学中乐。家长要尊重和保护幼儿玩游戏的天性,给孩子提供游戏空间、时间、材料和环境,做幼儿游戏忠诚的支持者。其实,游戏材料不一定要精致昂贵,一盆细沙,一瓶清水,一个纸盒,一根彩绳,甚至春风、夏雨、秋叶、冬雪,只要留心,都可以成为孩子们探索游戏的材料。当然,家长是幼儿第一玩伴,要积极地平等参与幼儿游戏。与孩子一起追逐嬉戏,与孩子一起“躲猫猫”,与孩子一起“过家家”……

要做好幼儿游戏的陪伴者和保护者。在当下家庭生活中,“妈妈,放下手机跟我玩玩吧!”的哀求、“你们是手机的爸爸妈妈!”的呐喊震撼人心。家长应该有理智地使用电子娱乐产品,扬其所长避其所短,用更多的时间跟孩子一起说、一起笑、一起哭、一起跳、一起玩耍和游戏,一起经历成功、感受失败、避免伤害,一起体验成长的烦恼和快乐。

教育是一种关系,一种爱,没有充满爱的亲子关系就没有家庭教育。每一个生命都像一粒神奇的种子,蕴藏着不为人知的神秘和潜能。让我们携起手来,以关爱为纽带,以游戏为载体,与孩子共同成长,点亮幼儿快乐童年,为孩子的精彩人生积淀亮丽的底色吧!

荣成市府新幼儿园

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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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全国基层改革创新案例”征集活动启事

全文共 1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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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发展的任务越繁重,越要重视基层探索实践,越要鼓励和允许地方进行差别化探索。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挖掘和总结各地改革创新的实践经验,鼓励地方和基层探索创新,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战略布局和“十三五”规划的贯彻落实,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求是杂志社、人民网联合开展“全国基层改革创新案例征集活动

一、征集对象

地方和基层党委、政府及部门,企事业单位、群团和社会组织

二、征集案例标准

各地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开放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深化改革的成功案例。具体标准如下:

1.真实性。选送的案例要来自全面深化改革的真实实践,禁止虚构和杜撰。

2.创新性。选送的案例要针对改革开放实践创新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理念、方法、工作和制度上有创新性。

3.重要性。选送的案例应体现出对深化改革具有正向推进作用和借鉴意义,得到了组织和群众的认同。

4.典型性。选送的案例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单位具有启发和应用价值。

三、案例编写要求

选送的案例一般应当包括如下要素:

1.背景:介绍案例发生的背景。

2.做法:对做法、过程进行客观描述。

3.成效:对成效进行归纳总结。

4.启示:对案例进行分析评价,简要总结案例的启示。

选送的案例政治观点要正确,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最新精神相一致。案例文字要真实客观、完整准确、层次清晰、文字简练、通俗易懂、逻辑性强,给出的材料应有足够信息使读者从中分析得出相应结论(有条件的可以附影像资料)。每个案例素材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

四、案例提交办法

征集活动期限:2015年11月17日—2016年7月31日。

1.网上提交:参与单位请登录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http://cpc.people.com.cn) “全国基层改革创新案例”专题页面,按提示要求,把选送的案例电子版以及案例征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征集官方网站电子邮箱(jicenggaige@people.cn),有关图片、媒体报道复印件等可同时发送。

2.网下提交:在网上提交的同时,须将申报表和文字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相关资料(有关图片、影像资料、媒体报道复印件)寄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科研部。联系人:邹积超,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前程路99号,邮编:201204。

五、案例评审程序

1.网上投票: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全国基层改革创新案例”专题页面公布初选名单和内容提要,设置投票页面,由网民公开投票。

2.专家评审:网上投票结束后,将邀请有关专家,参考网上投票结果,对案例进行评审并确定最佳案例、优秀案例入选名单。

3.公示名单:入选名单将在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求是网、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网站上公示,如有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入选的,撤销其入选资格。

4.公布结果:公示期满后,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求是网、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网站分别公布最佳案例、优秀案例名单。

本次评选活动所需经费由主办单位承担,不向参与者收取任何费用。

六、举办全国基层改革创新研讨会暨最佳和优秀案例颁奖仪式

主办单位将择期举办全国基层改革创新研讨会暨最佳和优秀案例颁奖仪式,交流基层改革创新的实践经验,探索全面深化改革的规律,并为最佳案例和优秀案例获得者颁奖。

七、案例推广应用

主办单位将做好典型案例的推广应用工作:

1.建立全国基层改革创新案例库,将典型案例作为干部培训和党员教育的教材。

2.对案例进行进一步深入研究,其研究成果由主办单位的相关刊物刊载报送有关部门和领导参阅。

3.挑选优秀获奖案例结集出版。

八、其它

全国基层改革创新案例征集启事由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求是网、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网站分别发布,请注意查看。未尽事宜,请向主办单位咨询。

联系人: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邹积超;联系电话:021-28288704,18918505510;传真:021-50595972

求是杂志社 易赛键;联系电话:010-64037332

人民网 赵晶;联系电话:010-65363717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求是杂志社 人民网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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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第29个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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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禁毒宣传教育力度,提升街道禁毒宣传工作成效,提高社区居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在“6.26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之际,鼓楼区水部街道组织人员在古田路中城名仕汇门口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

活动以“青春在禁毒中出彩”为主题,结合“毒品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通过悬挂横幅、发放禁毒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向来往群众宣传禁毒相关知识,并详细介绍了毒品危害、毒品陷阱等。本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宣传品100余份,吸引大量群众驻足了解询问,进一步提升了居民群众对于禁毒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对于毒品防范的意识,获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此外,“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期间,街道还发挥辖区单位、场所、酒店的LED屏滚动播放禁毒宣传标语,组织各社区制作禁毒宣传专刊,加强辖区居民对禁毒知识的认知和理解,保持健康的心态,抵御毒品的侵害,营造安定、和谐的辖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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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开展第十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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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至10日,麦盖提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该县公检法司等39个单位在刀郎文化广场、刀郎巴扎等地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

活动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社会稳定”这一主题展开,通过设立宣传咨询点、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提供法律咨询,摆放宣传版面、张贴横幅、播放录音等形式,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活动期间还举办了以“法律法规、民族团结、去极端化”为内容的农民画作品展。每幅作品都传达着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麦盖提县居民阿吉古丽说:“今天看了农民画展后,通过他们的讲解,我明白了这些画的含义,更加形象、生动的让我们对法律法规有了认识。”

据统计,此次宣传活动中共发放各种法治宣传材料10000多份,展出法治展板268幅,农民画13期,解答法律咨询700多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达35000多人。据了解,本月还将陆续开展专题学习宪法座谈会、送法进校园、宪法法治讲座、微博微信知识竞赛等活动,旨在让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了解和自己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人人懂法、守法、用法,为建设法治麦盖提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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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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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20日至6月20日是第五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主题是:“幼小协同 科学衔接”。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有效开展201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酒甸中心幼儿园结合本地实际,于2016年5月23日正式拉开序幕,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以便能更好地为广大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服务。

一、精心制定活动方案。我园将联系小学共同探讨,科学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并周密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妥善安排月活动计划,确保宣传的实效。

二、科学衔接同步行动。我园将与小学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要求小学与幼儿园共同参与,同步行动做好幼小衔接。做到:向家长宣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育儿观,了解幼儿成长发展的规律,指导家长为幼儿做好生活常规、学习品质、社会交往等方面的入学准备,宣传“小学化”教育倾向的危害。

此次活动将通过“六一”活动、参观小学、宣传橱窗、宣传画册、家长微信群、QQ群等多种传媒,搭建宣传平台,为家长答疑解惑,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旨在通过本次宣传活动,呼吁小学要坚持“零起点”教学,应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幼儿适应小学生活。幼儿园和小学也应双向衔接,相互配合,有效缓解家长“跟不上”的担忧,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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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校园暴力事件典型案例分析

全文共 2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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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事件典型案例

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原本安静宁和的校园这块净土上,现在也接二连三地发生校园暴力事件,因此校园安全已成为人们非常关注的焦点问题。导致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一些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淡薄,自控能力差,是非不分,从而引发学生伤害事故频繁发生。

青少年在生理上和心理上都正处于发育阶段,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尚未完全形成,很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和因素的影响。因此,校园安全并不是哪一个学校领导或少数教师的管理能够简单的完成的,必须要依靠学校、家庭和社会等多方面的力量,大家共同努力,为我们的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给他们一个和谐、舒适、快乐的校园。下面用具体案例来分析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在制止校园暴力事件,防止学生伤害事故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和影响。

一、具体案例:

2011年9月某日,在某校的大门口外50米拐角处,高二某班詹某同学伙同本班5名同学对高一某班李某进行群殴,致使李某门牙脱落2颗,身体多处受伤住院。后经学校政教处调查,两位同学的矛盾源于当天中午在学校食堂打饭时其中李某同学插队,詹某同学上前制止,李某同学不听劝告,两人在食堂内发生了口角。詹某回到班上以后,将事情告诉班上的其他几位男生,大家商议之后,决定在下午放学的时候在校门口堵住李某同学,好好教训他一顿。因此导致詹某等五位学生群殴李某学生暴力事件的发生。事后学校邀请詹某、李某及另外五位参与打架的学生家长到校,经过协商最后达成一致意见:詹某应负主要责任,承担50%的医药费,其他五位学生负次要责任,共同承担50%的医药费。参与打架的学生经过学校和家长的教育,都表示承认错误,学校根据当事学生的责任大小和认错态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案例分析:

1、从学生自身角度来看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

詹某李某等学生在校属于经常违纪违规的学生,他们缺乏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校园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我们都知道,青少年正处于心理上、生理上的发育阶段,对挫折的承受能力低,情绪情感不稳定,很容易采取一些非常过激的行为。他们又常常以自我为中心,从不能考虑他人的需要。同时,每个成员个体的身份意识被团体成员的身份意识弱化,心理健康教育缺位,来自同伴或团体的压力往往也就成为了青少年陷入暴力等不良行为的重要因素。

2、从家庭的角度来看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

詹某父母离异,跟着父亲生活,父亲忙于生计对孩子疏于管教。且在其家中长期存在家庭暴力,幼小的心灵很早就蒙上阴影。詹某从小缺少父爱、母爱,其性格孤僻、偏执,难以承受挫折和打击,遇事好冲动、走极端,喜欢用暴力来解决问题。

李某则是家中的独生子,家庭经济条件优越,其父母过分溺爱孩子,使他从小娇生惯养。家长对他缺乏责任、义务和爱心等方面的教育,导致他是非不分,以自我为中心,性格上自私、冷酷。

3、从学校的角度来看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

“成绩唯一论”,“唯分数论” 依然主导着学校的教学目标。由于青少年学生的性格,能力及兴趣爱好各不相同,仅仅以“成绩论英雄”的教育模式从根本上否定了人的本性,应试教育使得这些成绩不理想的学生常常不被人重视甚至被人歧视。如此案例的詹某、李某两位同学成绩都不尽人意、厌学、不求上进,所以他们上课不听讲、不做作业,甚至打架、寻衅滋事,违纪现象时有发生。

4、从社会和谐程度来看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

一些社会歪风邪气充斥着校园,暴力、色情文化催生了校园暴力。当前一些中小学周边环境依然十分恶劣,一些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不宜未成年人进入

的场所,无视有关规定向未成年人开放,严重损害了教学和谐环境。虽然我国有关青少年问题的法律禁止孩子接触暴力、色情文化,但实际上没有可操作的限制性规定。在影视文学作品、音像制品、小报小刊、电子游戏中,青少年可以很方便地接触到暴力、色情场面。

三、预防与措施:

首先,面对具有暴力行为的青少年,除了教育、批评、惩罚外,更应该仔细调查他们为何会产生暴力行为的原因。识别暴力的产生的因素,如是否有学习困难,是否有家庭暴力等,然后有针对性的处理和改善有暴力倾向的青少年的外在不利环境及内在的“暴力能解决问题”的错误认知,从而彻底改变其不良的行为模式。

其次,如果学校一味地强调文化课成绩,而不注重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即便有教育成果也是残缺的。法制教育应和文化学科建设联系起来,应在中小学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定期安排学生参与法制教育活动,聘请法制老师以具体的校园暴力案件说法,将其贯穿到教学当中,而不应单纯地以文化课的成绩作为对孩子的唯一评价标准。

第三,在许多中小学校还没有专职的心理辅导教师,国家应考虑在中小学开设心理辅导课程并配备专职的心理辅导教师。各级各类学校包括中小学,都应该尽快建立一套完善的心理和道德干预机制,预防因为心理疾病引发的过激事件发生。

第四,必须强化父母对孩子的监管责任。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这就是说,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教育责任是法定的,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对不尽监管责任的父母应予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合作,为处于动荡不安的青春期中的青少年提供一个更平等,更关爱,更人性化的成长空间。预防校园暴力,必须尽快遏止通

过网吧传播的暴力、色情文化对学生的影响,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为青少年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延伸与思考:

校园暴力是由个体或群体实施的一种侵犯性行为,是一种基于恶意或是故意的有目的行为,目的是让受害者产生心理上的恐惧、痛苦或身体受到伤害的行为。所以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过程中,要教会学生如何应对校园暴力的挑衅行为。

就上述案例,从处理的结果上我们得出结论是:当我们的学生面对同伴恶意挑衅性的行为,比较有效的应对措施是告诉老师或者家长,让他们来充当“中间人”,化解学生之间的矛盾;而起反作用的应对措施往往是予以反击或者消极承受伤害。这说明教师在处理校园暴力问题上是有其独特的作用的。因此,学校领导和教师应该义不容辞的肩负起抵抗校园暴力的重任,在教师个人和学校组织力量有限时,我们甚至可以借助于司法机关、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对严重的暴力伤害事故做出有效的处理。

【案例44】一起典型的校园暴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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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推选活动启事

全文共 1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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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是时代发展的不竭动力,更是教育发展的永恒主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推动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布局,对教育事业发展提出了全新的要求。面对“互联网+”的新形势,面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要求,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必须始终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加大综合改革力度,提高改革的协调性实效性,以改革推动发展,以创新增强活力。

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党委、政府,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按照中央重大教育决策部署,因地制宜推动教育改革创新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一大批创新实践成果。为了大力弘扬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的时代精神,广泛展现矢志改革、不断创新的时代风貌,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今年将举办第四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推选活动

一、活动主题

活动名称:第四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推选活动

活动主题:教育奠基中国 创新引领未来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

官方网站:中国教育新闻网

三、推选对象及推选条件

(一) 推选对象:

1.各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社会团体、高校组织实施的教育改革创新案例。

2.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和教师组织实施的教育改革创新案例。

(二)推选条件:

1.近两年来,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积极探索教育改革,大力推动教育发展,创新实践取得良好的效果,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积极开展教育创新实践,对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改善教育民生、推进教育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受到各界广泛赞扬。

3.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得到人民群众广泛好评。

4.以教育管理、教育教学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学校发展新路,积极探索教学质量提高的新途径,博得师生广泛赞誉。

(三)推选重点:

1、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教育综合改革取得更大突破,确保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要求落实到位的典型案例;

2、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典型案例;

3、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典型案例;

4、加快缩小教育的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校际差距,把抓好教育作为扶贫开发的根本大计,让每个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的典型案例;

5、调整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人才和智力支撑的典型案例;

6、大力提升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强法治教育,适应服务支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典型案例;

7、着力推进教育信息化,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以教育信息化引领教育现代化的典型案例。

四、活动程序

第一阶段:推选阶段(9月20日起至10月31日)

在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刊发启事,采取专家推荐、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推选候选案例(推荐表可从中国教育新闻网下载,网址:http://www.jyb.cn)。

第二阶段:公示阶段(11月1日至20日)

组委会在面向社会公开推选的基础上,向社会公示160个候选案例,接受社会评议、监督。中国教育报将刊登候选案例名单。中国教育新闻网将发布候选案例介绍。

第三阶段:评定阶段(11月)

由专家组成的评委会将从候选案例中推选出全国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20个、全国教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30个;全国教育改革创新杰出校长20名、全国教育改革创新优秀校长30名;全国教育改革创新先锋教师10名、全国教育改革创新优秀教师20名。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将刊发获奖名单,组织典型经验专题报道。

五、奖励办法

获奖者将获颁荣誉证书和奖牌,被邀请参加颁奖典礼和中国教育创新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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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年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1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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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阿克苏地区第十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活动持续一个月。此次活动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

3月29日,地委宣传部、地区依法治阿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区司法局联合印发《阿克苏地区开展第十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地区各部门重点结合当前“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和地区实际,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2·17”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自治区实施办法》《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等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决策部署上来,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推进地区“七五”普法、深化“基层法治建设年”成果,建设法治阿克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活动期间,地区将着力突出“八大主题”活动进行声势浩大宪法法律宣传。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利用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场所LED显示屏等公共平台播放法治公益广告和宣传片,营造良好活动氛围。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知识产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提高法治宣传活动的公众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同时把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作为当前进一步深化阿克苏“基层法治建设年”活动贯穿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并在4月下旬开展覆盖城乡1500余个村(居)的“落实总目标‘去极端化’系列法治大宣讲”活动。

以“法治六进”为载体,开展一次“法治六进”微行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举办一次法治讲座或发声亮剑座谈会;教育系统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一次“法治进课堂”主题活动;乡镇(场)开展一次惠民政策法律大宣讲;各类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再教育;街道社区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一家亲”互赠小礼物活动。同时,结合阿克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针对基层群众的法律需要和基层治理的难点热点问题,组织驻村工作队专业干部进村入户以案释法,并编印发放十万余册《“去极端化”知识读本》《案例解答100问》、“去极端化”光盘等,让群众看得懂、听得进、用得上。

地区要求各县(市)、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地方特色,精心安排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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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校园暴力事件典型案例分析

全文共 4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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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事件典型案例

一、具体案例1:

2011年9月某日,在某校的大门口外50米拐角处,高二某班詹某同学伙同本班5名同学对高一某班李某进行群殴,致使李某门牙脱落2颗,身体多处受伤住院。后经学校政教处调查,两位同学的矛盾源于当天中午在学校食堂打饭时其中李某同学插队,詹某同学上前制止,李某同学不听劝告,两人在食堂内发生了口角。詹某回到班上以后,将事情告诉班上的其他几位男生,大家商议之后,决定在下午放学的时候在校门口堵住李某同学,好好教训他一顿。因此导致詹某等五位学生群殴李某学生暴力事件的发生。事后学校邀请詹某、李某及另外五位参与打架的学生家长到校,经过协商最后达成一致意见:詹某应负主要责任,承担50%的医药费,其他五位学生负次要责任,共同承担50%的医药费。参与打架的学生经过学校和家长的教育,都表示承认错误,学校根据当事学生的责任大小和认错态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案例分析】:

1、从学生自身角度来看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

詹某李某等学生在校属于经常违纪违规的学生,他们缺乏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校园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我们都知道,青少年正处于心理上、生理上的发育阶段,对挫折的承受能力低,情绪情感不稳定,很容易采取一些非常过激的行为。他们又常常以自我为中心,从不能考虑他人的需要。同时,每个成员个体的身份意识被团体成员的身份意识弱化,心理健康教育缺位,来自同伴或团体的压力往往也就成为了青少年陷入暴力等不良行为的重要因素。

2、从家庭的角度来看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

詹某父母离异,跟着父亲生活,父亲忙于生计对孩子疏于管教。且在其家中长期存在家庭暴力,幼小的心灵很早就蒙上阴影。詹某从小缺少父爱、母爱,其性格孤僻、偏执,难以承受挫折和打击,遇事好冲动、走极端,喜欢用暴力来解决问题。

李某则是家中的独生子,家庭经济条件优越,其父母过分溺爱孩子,使他从小娇生惯养。家长对他缺乏责任、义务和爱心等方面的教育,导致他是非不分,以自我为中心,性格上自私、冷酷。

3、从学校的角度来看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

“成绩唯一论”,“唯分数论” 依然主导着学校的教学目标。由于青少年学生的性格,能力及兴趣爱好各不相同,仅仅以“成绩论英雄”的教育模式从根本上否定了人的本性,应试教育使得这些成绩不理想的学生常常不被人重视甚至被人歧视。如此案例的詹某、李某两位同学成绩都不尽人意、厌学、不求上进,所以他们上课不听讲、不做作业,甚至打架、寻衅滋事,违纪现象时有发生。

4、从社会和谐程度来看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

一些社会歪风邪气充斥着校园,暴力、色情文化催生了校园暴力。当前一些中小学周边环境依然十分恶劣,一些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不宜未成年人进入

的场所,无视有关规定向未成年人开放,严重损害了教学和谐环境。虽然我国有关青少年问题的法律禁止孩子接触暴力、色情文化,但实际上没有可操作的限制性规定。在影视文学作品、音像制品、小报小刊、电子游戏中,青少年可以很方便地接触到暴力、色情场面。

【预防与措施】:

首先,面对具有暴力行为的青少年,除了教育、批评、惩罚外,更应该仔细调查他们为何会产生暴力行为的原因。识别暴力的产生的因素,如是否有学习困难,是否有家庭暴力等,然后有针对性的处理和改善有暴力倾向的青少年的外在不利环境及内在的“暴力能解决问题”的错误认知,从而彻底改变其不良的行为模式。

其次,如果学校一味地强调文化课成绩,而不注重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即便有教育成果也是残缺的。法制教育应和文化学科建设联系起来,应在中小学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定期安排学生参与法制教育活动,聘请法制老师以具体的校园暴力案件说法,将其贯穿到教学当中,而不应单纯地以文化课的成绩作为对孩子的唯一评价标准。

第三,在许多中小学校还没有专职的心理辅导教师,国家应考虑在中小学开设心理辅导课程并配备专职的心理辅导教师。各级各类学校包括中小学,都应该尽快建立一套完善的心理和道德干预机制,预防因为心理疾病引发的过激事件发生。

第四,必须强化父母对孩子的监管责任。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这就是说,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教育责任是法定的,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对不尽监管责任的父母应予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合作,为处于动荡不安的青春期中的青少年提供一个更平等,更关爱,更人性化的成长空间。预防校园暴力,必须尽快遏止通

过网吧传播的暴力、色情文化对学生的影响,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为青少年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延伸与思考】:

校园暴力是由个体或群体实施的一种侵犯性行为,是一种基于恶意或是故意的有目的行为,目的是让受害者产生心理上的恐惧、痛苦或身体受到伤害的行为。所以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过程中,要教会学生如何应对校园暴力的挑衅行为。

就上述案例,从处理的结果上我们得出结论是:当我们的学生面对同伴恶意挑衅性的行为,比较有效的应对措施是告诉老师或者家长,让他们来充当“中间人”,化解学生之间的矛盾;而起反作用的应对措施往往是予以反击或者消极承受伤害。这说明教师在处理校园暴力问题上是有其独特的作用的。因此,学校领导和教师应该义不容辞的肩负起抵抗校园暴力的重任,在教师个人和学校组织力量有限时,我们甚至可以借助于司法机关、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对严重的暴力伤害事故做出有效的处理。

二、具体案例2、

11月9日,黑龙江某中学发生一起校园暴力事件,学校保安夏某打了14岁学生刘某之后,刘某又找来外校学生将夏某打了。

据刘某母亲讲,当晚,她得知儿子惹事后,便把刘某抓了回来。刘某跟母亲说,当时他的同学被班主任老师留下,他去给那同学送东西时,无缘无故被在场的学校保安夏某踢了一脚。他骂了夏某,夏将其拽进洗手间殴打,并把他往墙上撞。刘某夺路而逃,在楼梯口处,夏某追上来又是一脚,恰巧被学校有关负责人看见制止。事后,刘某找来伙伴把夏某打了一顿。

被打后,刘某左耳疼痛,经诊断为耳膜穿孔,穿孔边缘有血迹附着。当晚被打后,夏某去派出所报案,经市公安医院验伤,他的颈椎骨折,已住院治疗。

【案例分析】:

三、具体案例3:

2011年9月某日,在某校的大门口外50米拐角处,高二某班詹某同学伙同本班5名同学对高一某班李某进行群殴,致使李某门牙脱落2颗,身体多处受伤住院。后经学校政教处调查,两位同学的矛盾源于当天中午在学校食堂打饭时其中李某同学插队,詹某同学上前制止,李某同学不听劝告,两人在食堂内发生了口角。詹某回到班上以后,将事情告诉班上的其他几位男生,大家商议之后,决定在下午放学的时候在校门口堵住李某同学,好好教训他一顿。因此导致詹某等五位学生群殴李某学生暴力事件的发生。事后学校邀请詹某、李某及另外五位参与打架的学生家长到校,经过协商最后达成一致意见:詹某应负主要责任,承担50%的医药费,其他五位学生负次要责任,共同承担50%的医药费。参与打架的学生经过学校和家长的教育,都表示承认错误,学校根据当事学生的责任大小和认错态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案例分析】:

1、从学生自身角度来看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

詹某李某等学生在校属于经常违纪违规的学生,他们缺乏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校园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我们都知道,青少年正处于心理上、生理上的发育阶段,对挫折的承受能力低,情绪情感不稳定,很容易采取一些非常过激的行为。他们又常常以自我为中心,从不能考虑他人的需要。同时,每个成员个体的身份意识被团体成员的身份意识弱化,心理健康教育缺位,来自同伴或团体的压力往往也就成为了青少年陷入暴力等不良行为的重要因素。

2、从家庭的角度来看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

詹某父母离异,跟着父亲生活,父亲忙于生计对孩子疏于管教。且在其家中长期存在家庭暴力,幼小的心灵很早就蒙上阴影。詹某从小缺少父爱、母爱,其性格孤僻、偏执,难以承受挫折和打击,遇事好冲动、走极端,喜欢用暴力来解决问题。

李某则是家中的独生子,家庭经济条件优越,其父母过分溺爱孩子,使他从小娇生惯养。家长对他缺乏责任、义务和爱心等方面的教育,导致他是非不分,以自我为中心,性格上自私、冷酷。

3、从学校的角度来看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

“成绩唯一论”,“唯分数论” 依然主导着学校的教学目标。由于青少年学生的性格,能力及兴趣爱好各不相同,仅仅以“成绩论英雄”的教育模式从根本上否定了人的本性,应试教育使得这些成绩不理想的学生常常不被人重视甚至被人歧视。如此案例的詹某、李某两位同学成绩都不尽人意、厌学、不求上进,所以他们上课不听讲、不做作业,甚至打架、寻衅滋事,违纪现象时有发生。

4、从社会和谐程度来看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

一些社会歪风邪气充斥着校园,暴力、色情文化催生了校园暴力。当前一些中小学周边环境依然十分恶劣,一些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不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无视有关规定向未成年人开放,严重损害了教学和谐环境。虽然我国有关青少年问题的法律禁止孩子接触暴力、色情文化,但实际上没有可操作的限制性规定。在影视文学作品、音像制品、小报小刊、电子游戏中,青少年可以很方便地接触到暴力、色情场面。

【预防与措施】:

首先,面对具有暴力行为的青少年,除了教育、批评、惩罚外,更应该仔细调查他们为何会产生暴力行为的原因。识别暴力的产生的因素,如是否有学习困难,是否有家庭暴力等,然后有针对性的处理和改善有暴力倾向的青少年的外在不利环境及内在的“暴力能解决问题”的错误认知,从而彻底改变其不良的行为模式。

其次,如果学校一味地强调文化课成绩,而不注重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即便有教育成果也是残缺的。法制教育应和文化学科建设联系起来,应在中小学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定期安排学生参与法制教育活动,聘请法制老师以具体的校园暴力案件说法,将其贯穿到教学当中,而不应单纯地以文化课的成绩作为对孩子的唯一评价标准。

第三,在许多中小学校还没有专职的心理辅导教师,国家应考虑在中小学开设心理辅导课程并配备专职的心理辅导教师。各级各类学校包括中小学,都应该尽快建立一套完善的心理和道德干预机制,预防因为心理疾病引发的过激事件发生。

第四,必须强化父母对孩子的监管责任。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这就是说,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教育责任是法定的,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对不尽监管责任的父母应予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合作,为处于动荡不安的青春期中的青少年提供一个更平等,更关爱,更人性化的成长空间。预防校园暴力,必须尽快遏止通过网吧传播的暴力、色情文化对学生的影响,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为青少年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延伸与思考】:

校园暴力是由个体或群体实施的一种侵犯性行为,是一种基于恶意或是故意的有目的行为,目的是让受害者产生心理上的恐惧、痛苦或身体受到伤害的行为。所以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过程中,要教会学生如何应对校园暴力的挑衅行为。

就上述案例,从处理的结果上我们得出结论是:当我们的学生面对同伴恶意挑衅性的行为,比较有效的应对措施是告诉老师或者家长,让他们来充当“中间人”,化解学生之间的矛盾;而起反作用的应对措施往往是予以反击或者消极承受伤害。这说明教师在处理校园暴力问题上是有其独特的作用的。因此,学校领导和教师应该义不容辞的肩负起抵抗校园暴力的重任,在教师个人和学校组织力量有限时,我们甚至可以借助于司法机关、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对严重的暴力伤害事故做出有效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校园暴力事件案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7条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它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它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规定,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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