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北宋文学家周敦颐简介及代表作(精彩20篇)

古代著名的人物都有哪些众所周知的故事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古代著名人物故事,欢迎参考!

浏览

1144

作文

962

人物简介

全文共 203 字

+ 加入清单

雷锋(1940年12月18日-1962年8月15日),原名雷正兴,出生于湖南望城县,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1954年,雷锋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196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6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2年8月15日,共产主义战士雷锋因公殉职,年仅22岁。雷锋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曾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1963年3月5日,毛泽东亲笔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并把3月5日定为学雷锋纪念日。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余罪》小说剧情简介

全文共 975 字

+ 加入清单

余罪》是网络原创文学作家常书欣所著的都市类小说,连载于创世中文网,小说已完结。

小说主角,警校学生余罪从一场特殊的选拔开始,进入了生活和社会矛盾之中,成为一个卧底,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难以想象的痛苦生活的开始。

2014年2月,《余罪》冲入百度搜索风云榜小说总榜前百,言情第三十

作者简介· · · · · ·

常书欣,山西人氏,极擅长写作都市类作品,被粉丝亲切称呼为“老常”。“老常”笔下的故事不仅以剧情跌宕起伏著称,同时更散发着强烈的时代生活气息,具有极为深刻的现实价值。2013年12月20日,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节目以《余罪:我的刑侦笔记》的火热为话题采访常书欣,本书 也一 举成为时下最火爆的文学作品,许多本身职业就是警察的读者更是参与到小说剧情讨论当中,引发了现象级的阅读狂潮。

内容简介:

警中有位前辈告诉我:慈不掌兵、善不从警。好人当不了警察,因为善良在作奸犯科的人看来,是一种可笑的懦弱。我很不幸,不是一个善良,也不是一个懦弱的人,那些千奇百怪的犯罪,形形色色的罪犯,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我不得不像他们一样思考,不得不像他们一样行事,因为我无时无刻都在绞尽脑汁地想着,如何抓住他们。我叫余罪,我是刑警,这是我的故事,一个迷茫、困惑、冲动、激烈的故事……

一个传奇警察和毒贩、悍匪、黑道大佬的交锋实录。

带你窥探这个时代的黑暗角落,领略触目惊心的真实景象。

本书为您揭开的是一张令人触目惊心的当下社会犯罪网络。从混迹人群中的扒手,到躲在深山老林里的悍匪,从横行街头的流氓,到逡巡在海岸线边缘的毒枭;他们似乎离我们很远,似乎又很 近,看似悄无声息,却又如影随形;作者所描写的,正是这个光怪陆离而又真实存在的地下世界。

警校学员余罪, 在通过一次意外的选拔之后,被丢进了一间住满凶神恶煞的罪犯的牢房,他迅速发现,要在这个凶险万状的环境中活下来,自己必须比毒贩更奸诈,比窃贼更狡猾,比匪徒更残忍。他不仅要用罪犯的思维去理解犯罪,还要用罪犯的手段去对抗犯罪,更要和罪犯一样突破种种底线。在日复一日命悬一线的斗争中,余罪一步步走到了法律的边缘,他也开始怀疑:自己到底是在制止犯罪,还是也在犯罪……

小说格局开阔,文笔生动,不仅向你打开了一个前所未闻的地下世界,其中近百个性格鲜明的警察和罪犯形象,更是栩栩如生,犹在眼前。

翻开本书,进入我们这个时代的灰色地带。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内容简介

全文共 230 字

+ 加入清单

面对一宗宗离奇诡异的超自然事件,为避免引起市民的不安,公安厅厅长秘密下令成立“诡案组“对其进行调查。为追求真相,为寻找失踪两年的老搭档小相,慕中羽加入了诡案组,周旋于无数诡秘的灵异事件当中。骇人听闻的灵异事件背后,隐藏着人性最丑陋的一面。在解开一个又一个疑团之后,所得到的真相比表象更加不可思议、难以置信……

恐怖源于真实!白蛇异冢、影子杀人、九天化尸、女婴屠场、白毛婴怪……一宗宗真实的灵异事件穿插于虚构的故事当中,交织成集灵异、惊悚、推理于一身的《诡案组》。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我不是潘金莲》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1709 字

+ 加入清单

我不是潘金莲》确是一部意味深长的小说,它是窗含西岭千秋雪。小说的结构很有意味,只有三章,但占绝大比重的前两章却是序言,是悲剧。不厌其烦地讲述李雪莲试图昭雪之路。而最后一章才是正文,不但不长,连前两章的主人公都已经消失,剩下的是一个人人都在无限度地消费的社会,一个欲望至上的“世外桃源”。最令人哑然失笑的是小说的第三章中也有上访的情节,其人却是曾经因李雪莲案而失去县长官职的史为民,他不为民作主,回家卖肉。他上访的目的不是为了昭雪,而是因为春运高峰期间在北京买不到回乡的车票,急中生智,想让自己被当作上访者遣返回家,他的目的顺利达成,押他返乡的协警还要回去论功请赏。

这就是荒谬。当下生活的荒谬,人类存在本质的荒谬。这让人想起鲁迅先生的《铸剑》,眉间尺与宴之敖复仇的意义最终被那些看客消解。《我不是潘金莲》有过之而无不及,李雪莲上访的意义不但被老史和众人消解,甚至嘲弄,在这里,意义无存。所以,第三章的题目是《正文:玩呢》。

令人悲哀的是,李雪莲始终对社会有一种信任,尤其是对代表正义、权利的公共体系。然而,这个体系杀死了她。这就是她的命运?但真正让李雪莲走投无路的并不是公共体系的非正义,而是世情社会。在中国社会,有冤一定要找官方来评理,如果无处申冤,中国人总是会求其次,这就是求亲人、社会的接纳。如果亲人、社会认为他有冤,认为他是可以信任的,那么,他就会把这种冤情留在民间,他也会生活下去。但是,李雪莲的后路也断了。

首先是最亲的人秦玉河背叛了她。最要命的是,秦玉河说李雪莲是潘金莲。这个污辱是致命的。于是,原来的亲人成了她世间最大的仇人。她的一辈子就是为这个人和这个仇以及她所信奉的理而活着。其次是她的弟弟和孩子,这些亲人们让她一次一次失望。惟有儿子能让她有些温暖,然而却也沦为官员们的帮凶,这让她彻底绝望。还有情人。赵大头曾经促成李雪莲告状成功。20年后,当李雪莲再次要告状时,赵大头又出现了。这一次,他们情投意合,并且李雪莲为他献了身。然而,当李雪莲无意中听到赵大头在向官员报告如何欺骗她的过程时,她觉得自己真成了潘金莲,精神世界彻底坍塌。最后是至交,表弟乐小义。她走投无路之时找到乐小义。乐小义对她也是倾囊相助。但李雪莲却在乐小义这里落网了。这一笔在小说里写得较为隐秘,是不是乐小义也出卖了李雪莲,不是,又应该是。一个无形的网织得越来越密,把所有的人都织了进去,只把她一个人挤到了场外。她竟然成了整个社会的对立面,只有在假身份证上才能为自己“昭雪”(赵雪)。李雪莲没有什么信仰——偶然间去了一趟庙里,也不是真信菩萨。她的信在世情中,在亲人间。这最后的精神依靠一旦丧失,她便无路可走。

小说中最精彩的一笔是,在人之外加了一头牛。当李雪莲被世人排挤得只剩下孤零零一个人时,她发现可以依靠的是一头陪了她21年的牛。唯一能证明“我不是潘金莲”的就是那头牛了。但是,牛临死前也不让她再告状了。牛死后,她再也没有说话的人了。

李雪莲只能在盛开着桃花的山坡上走向死亡。而山坡上又上演了一出戏:当她正在上吊自杀时,她的双腿,早已被一人抱住。原来桃林的主人来了,不让她在这片林子里死,而是指指对面的山坡说:“你要真想死,也帮我做件好事,去对面山坡上,那也是桃林,花也都开着,那是老曹承包的,他跟我是对头。”连路人都没有一点儿善心,甚至还怀着害人之心。

一切皆是荒谬。生活的荒谬性迫使人们通过自杀来逃避它,李雪莲也不例外,例外的是,她找不到一块自杀的地方。

刘震云几乎是笑着虚构这个故事的,幽默处处可见,但是,在幽默的语词外,底子是悲凉。当我看完这部小说时,我不禁想问,在作者的心里,难道就没有什么正义的容身之地?难道世界真的如此荒凉,如此荒谬?难道人心真的都如此,信任没有了,牺牲没有了,心亡而道毁了?

我想不是,因为真正一场悲剧里,满满当当都是一种正义。萨义德说,知识分子的代表是在行动本身……知道如何善用语言,知道何时以语言介入,是知识分子行动的两个必要特色。刘震云显然是朝着这个方向的,在李雪莲的身上,显然充溢着作者的同情、悲哀和希望,自然也充溢着一种对人心的信任和期待。这使人不仅想起堂吉诃德。难道,李雪莲不是与风车大战的英雄吗?

展开阅读全文

篇4:人物简介

全文共 345 字

+ 加入清单

齐白石(1864年1月1日─1957年9月16日),生于湖南长沙府湘潭(今湖南湘潭)人。原名纯芝,字渭青,号兰亭。后改名璜,字濒生,号白石、白石山翁、老萍、饿叟、借山吟馆主者、寄萍堂上老人、三百石印富翁。是近现代中国绘画大师,世界文化名人。早年曾为木工,后以卖画为生,五十七岁后定居北京。擅画花鸟、虫鱼、山水、人物,笔墨雄浑滋润,色彩浓艳明快,造型简练生动,意境淳厚朴实。所作鱼虾虫蟹,天趣横生。齐白石书工篆隶,取法于秦汉碑版,行书饶古拙之趣,篆刻自成一家,善写诗文。曾任中央美术学院名誉教授、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等职。代表作有《蛙声十里出山泉》《墨虾》等。著有《白石诗草》《白石老人自述》等。2011年5月22日,他的最大尺幅作品《松柏高立图·篆书四言联》被拍出4.255亿元人民币的天价。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名人简介

全文共 334 字

+ 加入清单

罗永浩,男,1972年出生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县(今和龙市)。锤子科技创始人。曾先后创办过牛博网、老罗英语培训学校,并著有《我的奋斗》一书。

罗永浩于2012年4月8日宣布做智能手机,2013年3月27日发布基于安卓(android)的深度定制操作系统,2013年5月以4.7亿人民币估值获得7000万风险投资。2014年5月20日,罗永浩正式发布了首款智能手机产品Smartisan T1。

2015年8月25日晚19:30,罗永浩在上海举办2015夏季手机新品发布会,发布了一款面向年轻人售价899元起的坚果手机。[3] 2015年12月29日晚19:30,锤子科技在北京举行发布会,发布会上罗永浩发布了锤子科技的新一代旗舰智能手机 Smartisan T2。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抗美援朝时代楷模徐振明简介

全文共 363 字

+ 加入清单

徐振明(1925年7月—),男,汉族,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县人,中国人民志愿军老战士、吉林省通化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离休干部。

1942年7月参加工作。1948年7月入党。1950年10月,随部队参加抗美援朝战争,先后参加了松骨峰阻击战、“394.8”高地战等战斗,荣立一等功。1980年底从通化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所长岗位离休。2020年10月,中宣部授予徐振明“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所获荣誉

1942年,徐振明在伏击日军的战斗中因作战勇猛荣立一等功。

1950年,徐振明随38军跨过鸭绿江参加抗美援朝战争,在一线作战29个月,参加过“飞虎山阻击战”“松骨峰阻击战”等著名战役,在争夺394.8高地的拉锯战中荣立一等功。

2020年10月,中宣部授予徐振明“时代楷模”称号,褒扬他是永葆革命本色的抗美援朝老英雄,号召全社会向他们学习。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关于鬼吹灯小说简介

全文共 378 字

+ 加入清单

《鬼吹灯》是一部中国大陆的网络小说,作者为天下霸唱,主要内容是盗墓寻宝,是一部极为经典的悬疑盗墓小说,这部小说也迅速成为了图书销售排行榜的榜首。之后作者继续创作第二部,内容涉及陈瞎子和鹧鸪哨之盗墓往事。

鬼吹灯是一个系列形式的文字冒险故事,以一本家传的秘书残卷为引。

小说中作者首创历史上四大盗墓门派——摸金、卸岭、发丘、搬山,其中摸金是技术含量最高,规矩最多的门派。“人点烛,鬼吹灯”是传说中摸金派的不传之秘,意为进入古墓之中先在东南角点燃一支蜡烛才能开棺,如果蜡烛熄灭,须速速退出,不可取一物。相传这是祖师爷所定的一条活人与死人的契约,千年传承,不得破。

有谚为证:

发丘印,摸金符,搬山卸岭寻龙诀;

人点烛,鬼吹灯,勘舆倒斗觅星峰;

水银斑,养明器,龙楼宝殿去无数;

窨沉棺,青铜椁,八字不硬莫近前。

竖葬坑,匣子坟,搬山卸岭绕着走;

赤衣凶,笑面尸,鬼笑莫如听鬼哭。

展开阅读全文

篇8:《海底两万里》作者简介

全文共 431 字

+ 加入清单

儒勒·凡尔纳[1](1828.2.8~1905.3.24),是19世纪法国著名小说家、预言家、剧作家以及诗人。凡尔纳出生于法国港口城市南特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早年依从其父亲的意愿在巴黎学习法律,之后开始创作剧本以及杂志文章。在与出版商埃泽尔父子合作期间(1862年至凡尔纳去世),凡尔纳的文学创作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功,他的不少作品被翻译成多种语言,受到了各国读者的喜爱。凡尔纳一生创作了大量优秀的文学作品,作有《海底两万里》、《八十天环游地球》《气球上的五星期》《格林特船长的儿女》 《神秘岛》等。他的作品对科幻文学流派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他与赫伯特·乔治·威尔斯一道,被一些人称作“科幻小说之父”。而随着上个世纪后叶凡尔纳研究的不断深入以及原始手稿的发现,科幻学界对于凡尔纳的认识也在趋于多样化。凡尔纳作为一位非科幻意义上的作家开始为一些学者所重视。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资料,凡尔纳是世界上被翻译的作品最多的第二大名家,仅次于阿加莎·克里斯蒂,位于莎士比亚之上。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内容简介

全文共 361 字

+ 加入清单

“这只小野猫够火辣……”她气炸,“我不是你随随便便就能够碰的人!”他笑得邪魅,“还没有人敢对我说这种话,女人,过来取悦我!”被拆吃入腹后,她意外怀孕,生下了一个宝贝儿子,却突然发现,她的宝贝儿子还有一个双胞胎哥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再次狭路相逢,那晚的霸道男人一把将她抵在墙上,“睡了我就想跑?没那么容易,从现在开始,我会认认真真的碰你!”从此,她清楚的知道了欲求不满的男人究竟有多么的可怕!

被姐姐下药设计的女主误入了x国皇室王子的房间,王子与素未谋面的女主上了床。并对其念念不忘。而女主在这一夜激情后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孩子。在生产时,被坏心女二偷走了其中一个孩子,并挟天子以令诸侯成为了男主的未婚妻五年后。女主角带着自己的儿子前往了X国留学。一次阴错阳差之下,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双胞胎兄相遇了,而自此,故事也正式开始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王姓简介

全文共 1040 字

+ 加入清单

王姓是中国第一大姓氏(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布的数据),是世界三大姓氏之一,也是中国最古老的一个姓氏之一,在《百家姓》中排第8位。除中国外,在朝鲜也有许多王姓的人。在广东,「王」与「黄」在粤语上读音相同,为分别两姓,王姓通常被称为「三划王」。

根据1977年中国史学家李栋明,在《东方杂志》发表的一篇有关「姓」的论文上指出,王姓是全球华人十大姓之一。

新华网北京4月24日电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最近对全国户籍人口的一项统计分析显示:王姓是我国第一大姓,有9288.1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7.25%。

王姓起源王姓是占我国人口最多的三大姓之一,其姓源十分复杂。

据《通志·氏族略》载:在京兆、河间一带的王氏族人,据说是周文王的第十五个儿子毕公高的后代,因此这一支系乃是出自于姬姓;在北海(今山东境内)、陈留(今河南开封附近)一带的王姓则传说是帝舜的后代,这一支系出自于妫姓之王;而在汲都郡(今河南新乡一带)的王姓,则称自己是王子比干之后,出自于子姓;以上三支都与“王”的本身含义有关。王氏的众多分支中数来仍以源自周文王姬姓子孙的那一支名气最大。

还有一些是少数民族王朝的后代,以其祖先是王者而姓王。如河南的王姓,出自于可频氏;在冯翊一带的,原来是钳耳族的后代;山东营州王姓,来自高丽国;安东王姓一族,本阿史布。

《广韵》中把王姓望族归纳为21处:太原(今山西)、琅邪(山东)、陈留(河南)、东海(山东)、高平(甘肃)、京兆(西安)、天水(甘肃)、东平(山东)新蔡(档南)、新野(河南)、山阳(山东)、中山(河北)、章武(河北)、东菜(山东)、河东(山西)、金城(江苏)。其中太原、琅邪王氏尤为著名。

正因为王姓的起源相当久远,在历史的变迁中形成了众多的源头。除了源自王室之外,还有不少人是赐姓王氏或冒姓王氏的,如燕王丹之玄孙嘉,献符命于王莽,赐姓王氏;

如隋末地方割据者王世充本西域胡支氏,冒姓王;南朝梁将领王僧辩本乌丸氏,属鲜卑族,被完颜氏金朝封为王,故易名王罕。不仅华夏族的王室之后不少是以王为姓,许多少数民族的部落首领、执政者的后代也有以王为姓的,其意与上述出自姬姓、妫姓、子姓的王氏大致相同。 因此就形成了“王”姓源头众多,分布广泛,人丁蕃盛的局面。

王氏的众多分支中数来仍以源自周文王姬姓子孙的那一支名气最大。这一支王姓源自原来的周朝,也即今天的甘肃、陕西西安一带,其后来的主要分封之地在今山东省境。根据考证,晋朝中兴名臣王导就是这支王氏在山东繁衍的子孙,其子孙世代簪缨,使王氏成为一时望族。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4月7日世界卫生日简介

全文共 820 字

+ 加入清单

每年4月7日世界生日,用以纪念1948年成立世卫组织。每年选定一个主题,强调某个公共卫生重点领域。世界卫生日为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增进健康活动提供了机会。

2015年的主题是:病媒传播的疾病

什么是病媒?什么是病媒传播的疾病?

病媒是受感染的人或动物向其他人或动物传播病原体和寄生虫的生物。病媒传播的疾病系指这些病原体和寄生虫在人群中引起的疾病。这些疾病在热带地区以及难以获得安全饮水和环卫设施的地方最为常见。

疟疾是最致命的由病媒传播的疾病,估计2010年共有66万人死于此病,其中大多是非洲儿童。世界上增长最快的病媒传播疾病是登革热,过去50年期间发病率增加了30倍。贸易全球化、旅游以及气候变化和城市化等环境挑战对这些疾病的传播造成影响,导致在以前并无这些疾病的国家中出现了这类疾病。

近年来,在各基金会、非政府组织、私营部门和科学界支持下,在采取多项区域和全球行动以及各国卫生部持续作出承诺后,降低了一些病媒传播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2015年世界卫生日将重点关注向人类或动物传播大量寄生虫和病原体的一些最常见病媒(蚊子、白蛉、臭虫、蜱和蜗牛等)。例如,蚊子不仅传播疟疾和登革热,还传播淋巴丝虫病、基孔肯雅热、日本脑炎和黄热病。

目标:更好地防范病媒传播的疾病

在世界卫生日举办这一专题活动的目的是提高对病媒和病媒传播疾病威胁的认识,并促进家庭和社区采取预防行动。活动的一项核心内容是向社区提供信息。随着病媒传播疾病开始突破通常流行区的界线,需要在这些疾病目前流行国之外采取行动。

更广泛而言,通过活动,我们希望实现以下目标:

生活在病媒传播疾病流行区的家庭知道如何保护自己;

在病媒和病媒传播疾病对健康构成威胁的国家中旅行者知道如何保护自己;

在病媒传播疾病构成公共卫生问题的国家中,卫生部采取措施加强对本国人口的保护;以及

在新出现病媒传播疾病威胁的国家中,卫生部门与当地环境和有关部门以及邻国一道开展工作,改善对病媒的综合监测,并采取措施防止其扩散。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爱的教育简介

全文共 211 字

+ 加入清单

《爱的教育》是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的作品,是通过亚米契斯的儿子的日记改编的,被认为是意大利人必读的十本小说之一,是世界文学史上经久不衰的名著,被各国公认为最富爱心和教育性的读物。作品中融入了种种人世间最伟大的爱:老师之爱、学生之爱、父母之爱、儿女之爱、同学之爱……每一种爱都不是惊天动地的,但却感人肺腑。《爱的教育》超越了时代和国界的限制,被译成数百种文字,至今销量已超过15,000,000册,成为世界最受欢迎的读物之一。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周瑜简介

全文共 331 字

+ 加入清单

周瑜(175年—210年),字公瑾,东汉末年名将,安徽庐江舒县人[1] 。洛阳令周异之子,堂祖父周景、堂叔周忠,都官至太尉。长壮有姿貌、精音律,江东有“曲有误,周郎顾”之语。

周瑜少与孙策交好,21岁起随孙策奔赴战场平定江东,后孙策遇刺身亡,孙权继任,周瑜将兵赴丧,以中护军的身份与长史张昭共掌众事。建安十三年 (208年),周瑜率军与刘备联合,于赤壁之战中大败曹军,由此奠定了“三分天下”的基础。建安十四年(209年),拜偏将军领南郡太守。建安十五年(210年)病逝于巴丘,年仅36岁。

正史上周瑜“性度恢廓”“实奇才也”,孙权称赞周瑜有“王佐之资",范成大誉之为“世间豪杰英雄士、江左风流美丈夫”。宋徽宗时追尊其为平虏伯。位列唐武庙六十四将、宋武庙七十二将之一。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人物简介

全文共 566 字

+ 加入清单

托马斯·罗伯特·林达尔(Tomas Robert Lindahl,1938年1月28日-)瑞典医学家,专门从事癌症研究。他是挪威科学和文学研究院的成员。2010年,他因对RNA修复的研究被授予英国皇家学会皇家勋章,2007年获科普利奖章。他在1967年获得博士学位,1970年从斯德哥尔摩卡罗琳斯卡医学院获医学博士学位,随后去普林斯顿大学和洛克菲勒大学做博士后研究。移居英国后,他于1981年加入了帝国癌症研究基金会(现在的英国癌症研究中心)作研究人员。

保罗·L. Modrich是詹姆斯·B·杜克大学教授的生物化学,在杜克大学和研究员在霍华德休斯医学研究所。 他获得了博士学位,从斯坦福大学在1973年他被称为他的研究DNA错配修复。

阿齐兹·桑贾尔(Aziz Sançar,1946年生于土耳其萨武尔),土耳其生物学家,专门从事DNA修复、细胞周期检查点、生物钟方面的研究。他花费时间最长的研究涉及光解和光激活的机制,对这些机制的探索已有近20年时间,直接观察到了光解酶修复胸腺嘧啶二聚体的过程。

阿齐兹2005年当选为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桑贾尔在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大学获学士学位,并在C·斯坦·鲁伯特博士指导下获博士学位,论文题目是关于大肠杆菌的光激活酶。阿齐兹·桑贾尔是北卡罗莱纳大学教堂山分校莎拉·格雷厄姆·凯南生物化学教授。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贝多芬简介

全文共 384 字

+ 加入清单

路德维希·凡·贝多芬(Ludwig van Beethoven,1770年12月16日-1827年3月26日),德国作曲家和音乐家,维也纳古典乐派代表人物[1]之一。 贝多芬的主要作品以九部交响曲占首要地位,代表作有降E大调第3交响曲《英雄》、c小调第5交响曲《命运》、F大调第6交响曲《田园》、A大调第7交响曲、d小调第9交响曲《合唱》(《欢乐颂》主旋律)、序曲《爱格蒙特》、《莱奥诺拉》、升c小调第14钢琴奏鸣曲《月光》、F大调第5钢琴奏鸣曲《春天》、F大调第2号浪漫曲。贝多芬对世界音乐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他不仅是古典主义风格的集大成者,同时又是浪漫主义风格的开创者;作为音乐大师,贝多芬对艺术歌曲同样予以相当程度的关注,他是德国艺术歌曲创造的先驱,毕生作有钢琴伴奏的艺术歌曲六十多首,他的艺术歌曲以其丰富的表现手法和形式来展现,表达属于全人类的情感。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2024年七月与安生小说简介

全文共 6190 字

+ 加入清单

安生,原生家庭破碎冰冷,学业很差,性格桀骜、敏锐、叛逆,被公认为是“不健康的颓废”,而七月,原生家庭温暖幸福,学业优异,性格平和、宁静、宽厚,被公认为是“温良恭俭让的乖乖女”。但两个生活和性情迥异的少女却互相吸引,情深意长。

然而,安生默默爱上了七月的男朋友家明,因为家明温厚、淳朴,“能够让所有的喧嚣都失去声音”,家明虽然喜欢七月的温柔贤惠,却也被安生的特立独行所吸引。因为她俩仿佛是彼此的影子,让他看不分明。

很多时候,不是我们没有是非善恶观,只是爱永远是道难题,失去分寸太容易。一场异地相逢使独居的家明与流浪的安生走在了一起。七月得知真相后,在痛苦中狠狠打了安生一耳光。

然而,即使深深受伤,七月仍然看到安生的孤寂与家明的内疚,于是,因着内心深处的怜悯,她原谅了安生,也原谅了家明。此后,当安生带着身孕走投无路之际,七月主动收留并悉心照顾安生,而安生最后在难产中带着深深的负罪感死去。

七月和家明结婚后则收养了安生的孩子。七月在梦中会经常怀念安生——那个穿着花瓣一样的白裙子,坐在操场大樟树最高处,寂寥地看着远方铁轨流泪的小女孩子。

其实,这种“闺蜜爱上同一个男孩”情感纠葛的叙事模式在一些女作家的小说中并不少见。我个人觉得写得最出彩的,当属徐晓斌的小说《迷幻花园》和李碧华的小说《青蛇》,都以冷峻批判之姿,将友情中的争竞与算计,爱情中的残酷与执迷呈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读完后对世间情谊不寒而栗。

但与之相比,安妮宝贝的叙事视角则柔细而温暖,且充满对人物软弱处的悲悯与救赎意识,令我深深感动。多年后,安妮宝贝自己在微博中回忆说:“原著中的七月,不断在承担和接受,她有坚定的灵魂。安生与之相比,漂泊、逃避,是脆弱而透明的灵魂。最后安生死去,她的叛逆不容于世。七月存活,代表一种拯救。这是关于一个人的灵魂中两个面彼此对抗与和解的故事。回头看,那一切是过往。是你与我走过的曾经。

是的,那的确是我走过的曾经。在21岁读小说《七月与安生》,会觉得七月象征家与烟火,而安生象征诗与远方,于我却是两难选择;会在七月身上看到梅兰妮,而在安生身上看到郝思嘉;也会觉得自己时而像走在路上虚无而孤寂的安生,也时而像等在家中笃定而温情的七月,时而是内心里的安生望着七月,时而是内心里的七月望着安生。

也许,在青春时代,每个文艺女生心中,都有一个七月,也有一个安生,她们彼此倾听,彼此对话,彼此对峙,彼此凝视。

七月与安生,互换成了对方?

16年后,人到中年的我终于等到了电影。

电影画风唯美干净,情节也精巧迷离,不过,我个人觉得,电影更接地气,而小说则更飘逸空灵,有一种灵魂深处的哀伤。难怪有人说,原著是少女看青春,电影是成人看青春。

最触动我的却是电影中人物性格的深化,安生不再是小说中那个孤傲冷峻、动荡不安、具有攻击人格的女孩,而七月也不再是小说中那个柔慈怜悯,先人后己、全是圣母情怀的女孩。

或者说,七月和安生的关系不再是小说中家园守望的母亲与异域放逐的女儿的不对称关系,而是懵懂成长过程中一个女孩和另一个女孩之间的对等关系。而这一视角正好呈现出人性更多的复杂面和真实面,也为成长这一主题提供更深度观照与聆听的可能。

综观不少影评,解读还停留在“常规与自由”、“安定与漂泊”、“独身与婚姻”等女性不同生活方式的思辨上。仿佛促成七月和安生之所以从对抗走向和解,是她俩终于互换生活方式成为了对方——因为安生停止漂泊生活后选择结婚嫁人,终于得到踏实平稳的幸福,因为七月放弃安逸环境后选择浪迹天涯,终于得到自由轻灵的幸福。

这种评论过于美化了外在的生活方式本身,而忽略了人内心的突破才是根本——毕竟,每一种生活方式都有其利弊。家与烟火的生活,有其踏实平稳的一面,也有其固步自封的一面,诗与远方的生活,有其自由轻灵的一面,也有其颠沛流离的一面。

一个人的内心若没有通透澄明,即使去了远方,也未必活得海阔天空,即使结了婚有了家,也未必活得气定神闲;同样,人的内心足够宽广丰盈,即使没去过远方,也会在寻常风景中乐山乐水,即使没有结婚没有成家,也会安于一个人的独处时光。

在影片前半段,安生更多被呈现的是漂泊生活中颠沛流离的一面,七月更多被呈现的是稳定生活中固步自封的一面,而在影片后半段,安生更多被呈现的是稳定生活中踏实平稳的一面,七月更多被呈现的是漂泊生活中自由轻灵的的一面,不知是不是导演有意为之,所以,我个人觉得,安生从未变成之前的七月,七月也从未变成之前的安生,她们只是在努力变成未来更好的自己。

七月:自以为义的拆毁与重建

七月曾是那么掏心掏肺的对待安生。

13岁开始,一起洗澡,一起睡觉,一起养小松鼠,一起谈论少女情怀的小秘密。

直到有一天,她在山上看到男友家明试图拉住安生的手。但她故意装出天真浪漫一无所知的表情。因为她笃定家明是自己的。

为了成全七月与家明,安生为了避嫌毅然选择离开。站台上,七月送别火车车窗口渐渐离去的安生。两人都是依依不舍,安生最后哽咽着说:“七月,如果你让我留下,我就留下。”

尽管七月流着泪,但并没有挽留。因为她留意到家明的家传玉坠被安生戴在脖子上。七月知道,安生如果留下,会威胁到自己和家明的“爱情”。她有嫉妒,有恐惧,做不到放手与豁达。

回家后,她意识到一件事:她长大了,不再像少年时代那样掏心掏肺的爱安生。逼视到内心中的自保、设防、虚弱,使得18岁的她又内疚地哭了好久。

然而,再过了几年,23岁,当家明北上告别她而去,安生南下投奔她而来,她不再内疚,甚至在漂泊无定流离失所的安生面前不知不觉显出自己的优越感:是啊,她学历比安生高,职业比安生体面,收入比安生优渥,外表比安生漂亮,原生家庭比安生幸福,生活方式比安生正常……

也许正是因为如此,当安生大大咧咧地说起流浪时骗吃骗喝的把戏时,七月却觉得很丢脸。她自以为义地鄙夷安生:“你怎么就这么贱?”之后,又含沙射影地讽刺安生:“为什么你每次给我写信,最后一句都时问候家明?”两人第一次争执起来,七月气冲冲回到酒店,安生则默默离开。友情开始出现裂痕。

又过了几年,26岁,七月发现苦苦等待的家明还是选择和安生在一起后,拿着花洒朝着安生怒吼:“你一无所有,没人愿意和你做朋友,除了我!家明才不会喜欢你这种风格!”她所有的苦毒、傲慢、愤怒、阴郁在瞬间爆发,突然令我想起浪子回头故事中大儿子对小儿子的冷嘲热讽………

直到有一天,七月突然醒悟到,爱不是强求,而是放手,放下掌控欲、放下外在看得见的安全感,放下做迎合世人期待值的乖乖女,也许自己内心能够活得更放松。

她本以为的未来就在那个从不曾离开的小镇,做一份稳定但未必要深爱的工作,找一个合适但未必要深爱的男子,结婚生子,直到终老。

但现在,她能够平静地对家明说:“我无法忍受和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过一辈子。”就这样,她辞了工作,也放弃了家明。也许,她并不是那么深的爱着他,只是想证明他爱她,只是想证明自己不会输,只是活在主流价值观的寄望、期许和设定中而已。

其实,摆脱父母的寄望、社会的期许和自身的设定,是很艰难的,但七月愿意走出第一步,她不仅开始学习对爱情不强求,也开始学习对友情不傲慢。离开家乡后,七月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住安生曾经住过的旅馆,她尝试去理解安生,体会安生,也发现站在甲板上时,自己其实也喜欢摇晃和飘荡的感觉。

她慢慢成长为一个勇敢、宽广、谦和、不再患得患失,并真正能给予爱的能力的自己。

安生:在漂泊中给出爱

在好朋友的世界,很多是可以分享的,一起吃饭、一起逛街、一起睡觉、一起读书,但似乎唯有一样事情无法分享,那就是爱上同一个男孩。这似乎是一个很纠结的伦理困境。

安生表面洒脱不羁,桀骜不驯,但内心其实是重情重义的女孩,她并不像很多青春片中喜欢上闺蜜男友的女孩那样,高调标榜:“只要没结婚,大家都是自由人,完全可以公平竞争,优胜劣汰。”

当她发现家明对自己的情愫,也意识到自己对家明的情愫后,立刻采取刻意回避的态度。所以,在影片细节中处处可以看到,安生单独面对家明时,表情总是漫不经心的,语言总是划清界限的,“七月在等你回去呢!”“我最近交了新的男朋友!”安生那种大大咧咧的,潇潇洒洒的,满不在乎的微笑,让人看得心疼。

然而,她必须这样,因为家明是七月先喜欢上的男孩子,她要好好保护七月不受任何人的伤害——包括来自家明的伤害,更包括来自自己的伤害。

于是,她选择了离开小城,离开七月和家明,离开了一份温暖的友情和一份朦胧的爱情。在她看来,放逐自己,成全他们,让友情不至撕裂,让爱情不要萌芽,是最好的选择。

“七月,在家明和你之间,如果非要做选择,我自然会选择你。”

然而,当她重新回来,感受到七月变了,那种居高临下和小心设防的优越感。最后,七月当着众人嘲讽道:“你这些年在外闯荡,都是靠男人骗吃骗喝吗?你就那么贱?”安生彻底受伤了。

友情出现深深的裂痕,安生再次离开了七月。此后,际遇的不顺,加上家明的援助,这一次,她到底没有克制住自己压抑的情感,终究和家明走到了一起。

影片并没有展现她与家明相恋这段时间的心态,有没有对七月的罪疚感——那种第三者插足的挣扎和懊悔,也许会有吧,但更多的可能是她自身长期漂泊状态的软弱与疲倦,无力去成全更高的伦理标准。那时的她,只想有一个陪伴她渡过难关的男子。

终于,影片中最残酷的一幕发生了。七月发现男友和最好朋友在一起后,备受打击,对着安生大吼大叫,歇斯底里。

但即使,这一幕的残酷中依然也看到温情,七月发泄完怒火后,随即又懊恼地蹲下去,抱住安生哭:“安生,我们为什么会这样?”

而安生也抱住了七月,紧紧的,充满泪水的。

爱恨恩怨的交织,演绎得生动而缠绵。

最后,安生建议家明回到七月身旁,而自己,却嫁给了另一个对她很好的男人。在她看来,这是唯一的也是最好的选择,和谁不都是过一辈子?

安生从小缺乏爱,没有家。所以,她渴望爱,也渴望家。就像潘美辰的《我想有个家》所唱的那样。但渴望归渴望,现实归现实,她看得很清醒——

似乎,七月爱她,但七月对她的爱是有保留的,遇到利害关系会放弃的;那一天,当她在列车上对流泪的七月说:“七月,如果你让我留下,我就留下。” 或许她隐约期待听到七月的颔首。但七月只是沉默。

似乎,家明爱她,但家明对她的爱也是软弱的,遇到重大选择究竟是茫然无措没有主见的;那一天,当她在操场上对奔跑的家明说:“你不能一直跑,终于要有停下来的一天。”或许她隐约期待听到家明的承诺,但家明只是沉默。

但她还是选择了原谅人性的软弱,正如她知道自己也曾有软弱一样。原谅之后,是给予,是担当,是付出。

当七月走投无路找到她后,安生给出的是拥抱、接纳、家的温暖,以及少年时代最熟悉的那一句:“七月,躺在我臂弯里吧。”

当七月难产死去后,安生始终没有告诉家明七月死亡的真相,以免加重家明的负疚感。

最后,安生以七月的笔名,把七月写进小说,让七月在小说中自由自在的走着,笑着,海阔天空着……作为自己最独特的怀念。

我和兰:分道扬镳十几年后,彼此饶恕

很多女性观众看完电影,都难免想起自己少女时代某些刻骨铭心的友情。

或许那段友情中没有与闺蜜同时爱上一个男孩的尴尬与痛苦,但一定会有欢笑、眼泪、痛楚、误会、猜疑、争执、饶恕、和解。我也不例外。

我生命中第一个最要好的女友叫兰,我的同班同学。

那时,我大约11岁,就像安生一样,总是从冰冷压抑的家里逃跑出来,到兰温暖自在的家里,一呆就是一天。而兰的父母总是表情宽厚,面带微笑地冲我打招呼,给我们做饭吃,就像影片里七月的父母一样。

我们在小房间里一起看同一本书,一起睡同一张床,一起迷恋大观园中的诗情画意,一起尝试办一份文艺手抄小报,一起谈论将来长大后的梦想。

我对她说:我将来会去很远的远方,会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但不要结婚,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她对我说:不结婚怎么行啊,一个人太孤单了!

“那我们俩在一起过好了。”于是,两人咯咯咯的笑成一团,

有那么多点点滴滴的美好回忆。然而,没想到,突然有一天,我俩发生了争执,起因是我无意中看了她的日记。在缺乏界限感的我看来,两人那么那么要好,什么东西都应该是可以分享的,然而,兰却坚持认为日记是最私密的东西,不可以分享给我。

兰沉下脸来,要求我道歉。我性格勇敢顽强、大大咧咧,但比较粗枝大叶,情感不够细腻。虽然道歉了,但依然觉得她有些小题大做,兰性格敏感细腻,对我这种满不在乎的道歉感到非常愤怒。最后,两个小姑娘,谁都不理谁。

那天是她的生日,结果不欢而散。我走的时候故意发狠地说:“我再也不来你这里了。”她也发狠地说:“不来就不来。你可不要以后又反悔。”

我那脆弱而强大的自尊心受伤,发誓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和兰彻底一刀两断。我还记得离开她家那天的黄昏,独自走在大街上,微微下起了小雨,流着自怜自怨的眼泪,伤感而迷离。那是1994年。

从此,我再也没有踏进她家门半步;从此,两人在学校见到也如同陌路;从此,这一分道扬镳就是14年。

2003年我信了主,常常想起这些年人生路上都对谁有过亏欠,第一个想起的就是兰,特别想和她郑重其事的道歉,并表达对她的牵挂与感激。然而,却不知她现在何处,现况安否?

奇妙的是,主垂听我的祷告,2008年,她突然在我博客上留言,说这么多年,她一直在找我;后来,意外搜索到我写的信仰见证,而其中的一段话深深触动了她,再后来,她也因为上帝的奇妙带领,信了主,受了洗。

我惊喜交加,连忙向她道歉,而她说:“未联系你之前,心中那份未被你知道的深深歉意及或许没有被面对的怯怯恨意始终在心中,多年不散,信主不久,我一次做梦,我们相逢在峡谷,我向你道歉,然后你冷冷拒绝了。我伤心不已,直至醒来。我特别感谢上帝,若不是他的爱给到我安全感,我这生可能都没有办法来跟你联系 ,也无从有被释放的机会。虽然我前半生有惊涛骇浪般的苦难。但回首,我却又看到自己有如此多的幸运……”

少女时代的种种嫌隙在坦诚、道歉与宽恕中灰飞烟灭。炼净的却是在基督里更深的故人情谊。就像七月和安生一样。

我们俩重新成为交流最深的朋友,一如当初。我们回忆各自的原生家庭故事,回忆各自在应试教育中所经历的阴霾,回忆各自这些年不同的人生际遇与心路历程,回忆信仰给自己带来的各层面改变……

不仅回忆过往,也分享当下。她参加黄维仁博士“亲密之旅”的课程后,会不遗余力地推荐我;我有了什么传福音的奇特经历后,也会激情澎湃地告诉她;她在主内书店举办读书会后会把感想发给我;我则把我在深圳的福音朋友介绍和托付给她,她总是愿意花时间和心思在他们身上。更会倾听彼此的软弱与创伤。甚至我难以和丈夫交流的某些话题,梅总是最忠实的倾听者、关心者、代祷者。在温柔谦卑这点上,她远远胜过我。

回首,从2009年到至今又是7年,虽然她在深圳,我在北京,但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好的友情总是在互补和互动中成长……

兰身体一直不太好,记得一次,她发邮件给我:“……我想,我会先于你走。多年来的情绪折磨,已经给我身体留下诸多隐患,也在近年来,逐步呈现。但我内心恐惧之外,更多时候是平静。包括我曾担心不能为父母养老的痛苦,现在也放下了。人生没有什么苦难是不能承受的……”

“我会先于你走”这几个字眼让我重重地震了好久,却久久说不出话来。

前几天,我将小说《七月与安生》大力推荐给她,她看哭了;我又将电影《七月与安生》大力推荐给她,她又看哭了。

情于故人重,迹共少年疏。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

而在你的故事中,谁是七月,谁又是安生?

更多热门文章: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左思的简介

全文共 200 字

+ 加入清单

左思(约250~305)字太冲,齐国临淄(今山东淄博)人。西晋著名文学家,其《三都赋》颇被当时称颂,造成“洛阳纸贵”。左思自幼其貌不扬却才华出众。晋武帝时,因妹左棻被选入宫,举家迁居洛阳,任秘书郎。晋惠帝时,依附权贵贾谧,为文人集团“二十四友”的重要成员。永康元年(300年),因贾谧被诛,遂退居宜春里,专心著述。后齐王司马冏召为记室督,不就。太安二年(303年),因张方进攻洛阳而移居冀州,不久病逝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夏至未至小说结局简介

全文共 530 字

+ 加入清单

立夏突然想到呕吐不是现在七七应该做的事情吗,于景哈哈大笑起来。那些带着滚滚而下的泪水的笑容,是这一生里最难忘的笑容吧。 回到工作室的时候,傅小司已经从浴室里出来了。新换的衣服散发着干净的洗衣粉味道。

可是,现在的小司还干净吗? 立夏看着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小司,眼睛里涌起的泪水在黑暗里没有人看到。以前一直觉得小司像是一个天使一样,甚至连自己和他接吻,都会格外紧张,甚至觉得这样会弄脏这个干净漂亮的男孩子,可是现在,自己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告诉自己她有了面前这个自己曾经以为是天使的男人的孩子。

立夏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小司和七七亲热的镜头,可是,那些画面源源不断地从脑海里冒出来,傅小司身上的味道,七七女生光滑的皮肤,傅小司从来不让人随便摸的头发,七七精心护理的手。所有的东西都纠缠在一起,甚至可以听到傅小司低沉的呼吸和七七的呻吟,胃里恶心的感觉越来越浓。立夏紧闭着嘴,怕自己忍不住吐出来。 小司,我去武汉的时候,你和七七去喝酒了吧?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我爱 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然后又消失不见 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 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 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 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 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上古情歌小说《曾许诺》人物简介

全文共 385 字

+ 加入清单

蚩尤:无父无母 从小与野兽长大 因机缘拜炎帝为师 爱上西陵珩 最后为了救阿珩而死

西陵珩:轩辕国的王姬 黄帝的女儿 与蚩尤相爱 却不得为了家人国家嫁给了少昊 和蚩尤生有一女

少昊:高辛国王子 俊帝的儿子 开始为了得天下而娶阿珩 最后却爱上了阿珩

青阳:轩辕国王子 黄帝的儿子 阿珩的大哥 和少昊是知己 一直承担着保护家人保护国家的责任 最后被黄帝利用死在蚩尤剑下

昌意:黄帝的儿子 阿珩的哥哥 最后为了轩辕国而死

昌仆:昌意的妻子 与昌意相爱 和昌意生有一子 最后为昌意报仇 然后自杀了

茱萸:本来是一块木头 却因为被青阳放入怀中,一直随身携带 借着他的灵气,最终修成人形,化作女儿身 最后爱上了青阳却不知道 一直等着青阳回来

云桑:神农国王姬 炎帝的女儿 爱上了诺奈 却为国家嫁给了已死的青阳 最后跟随了诺奈一起死去

诺奈:高辛的将臣 和云桑相爱 为了云桑去神农作奸细 最后死在战场中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美国短篇小说代表作《菊花》

全文共 7617 字

+ 加入清单

有时候作家的世界里你会找到另一个自己,菊花是菊花吗?你自己呢?下面是美国短篇小说代表作《菊花》,欢迎阅读。

斯坦贝克

萨利纳斯峡谷笼罩在浓厚的、灰色绒布般的冬雾之中,地上与天空下与世界完全隔绝了。浓雾像扣在周围山巅上的锅盖,把偌大一个山谷变成严丝合缝的一只铁锅。谷底那片辽阔平坦的土地已用多铧犁深耕过了,被犁头切断的一块块黑色泥土闪烁着金属般的光泽。萨利纳斯河这边的山坡上有个农场,残存着庄稼茬的黄色田垅仿佛浴在薄薄的、冷冷的阳光中;但在这十二月份,阳光是射不到山谷底部的。沿岸有一排茂密的柳树,焦黄的柳叶像一片火焰。

冬天是寂寞的季节、等待的季节,空气寒冷但不凛冽。一阵微风从西南方袭来,农民们希望也许不久会下场好雨,但目前有雾时是不会下雨的。

河这边,亨利·艾伦的农场上已经没什么活可干了。喂牲口的草已全部割完并贮藏起来。果园里的地面已经犁出条条深沟,为的是万一下场雨,果树可以多接点雨水。山坡顶上,牛群身上的皮毛已变得蓬松松的了。

爱丽莎·艾伦正在山坡上的花园里干活。她低头看见丈夫亨利在院子另一头和两位衣帽整齐的男人谈话。他们三人站在拖拉机库房前,每人都把一只脚登在那辆福特森牌小拖拉机的车帮上。他们一边谈一边抽烟,一边端详那辆拖拉机。

爱丽莎瞧了他们一会,又接着干自己的活。她三十五岁,脸上的肌肉痩削而结实,眼球像清水一般明澈。她穿一身在花园干活时穿的服装,因此身材显得臃肿粗壮。她头戴一顶男人戴的黑帽,帽檐儿低低地挡着眼睛,脚穿一双粗笨的厚底鞋。一条肥大的灯心绒围裙几乎把里面那件印有图案的衣裙全部遮盖了,围裙上的四只大口袋分别装着干活时需用的剪铁丝的剪刀,铲泥用的铁铲,扒土用的扒子,各类种籽和一把刀。为了保护双手,她干活时总戴着一副厚实的皮手套。

她这时正用一把锋利的短头剪刀剪掉去年残留的菊茎。她每隔一会就朝站在拖拉机库房前的三个男人看上一眼。她那成熟、秀丽的面庞不时现出一种急切的神情,甚至她使用剪刀时的动作也似乎过于急切、过于用力。与她那充沛的精力相比,菊茎显得太纤弱、太不堪一击了。

她用手套背面拂开遮住眼睛的一缕头发,脏手套在她面颊上留下一道泥污。一幢整洁的白色农舍耸立在她身后,高及窗口的红色绣球花成排地环绕着房子四周。看得出这是一所被打扫得一尘不染的小房子,因为所有的玻璃窗都擦得光亮夺目,连铺在前门台阶上的草垫都是干干净净的。

爱丽莎又朝拖拉机库房瞥一眼,两位陌生人正步入他们那辆福特牌小轿车。她取下一只手套,强壮有力的手指插进菊根四周的嫩绿苗丛,捋开每片菊叶,仔细察看密密麻麻的菊苗:没有蚜虫,没有土鳖,没有蜗牛或蛾子。她那感觉敏锐的手指一向能在这类虫蛾繁殖之前,就把它们通通消灭掉。

她丈夫的声音吓她一跳,他已经轻轻地走到她身旁了。花园周围有一道防止牛、狗、鸡进入的铁丝网,他这时正靠着那铁丝网,身子向前探着。

“又干这个了,”他说,“看来你已经为明年准备好一批壮实的新苗了。”

爱丽莎站直了腰,把手套戴好。“不错,这批菊苗明年会长得挺壮实。”她的语调和脸色显示心中颇为沾沾自喜。

“你的确有点本事,”亨利说,“今年秋天你那些黄菊花的直径足足有十英寸。但愿你能在果园里培育出那么大的苹果来。”她目光锐利地望着他。“也许我能,我确实有一套本事。我母亲也有,她能让一切插在地上的东西都成活。她说种花的人必须有一双会侍弄花草的手。”

“种花确实得那样,”他说。

“亨利,刚才跟你说话的是两个什么人?”

“咳,对了,我就是来告诉你这件事的。他们是西方肉品公司的,我已经把三岁的小公牛卖给他们三十头,成交的价钱和我要的没差多少。”

“那太好了,”她说,“你运气不错。”

“所以我想,”他继续说,“今天星期六,咱们下午到萨利纳斯去庆祝一下,吃吃馆子,看场电影怎么样?”

“好,”她重复道,“呵,那当然好。”

亨利用开玩笑的语气说:“萨利纳斯今晚有拳击比赛,咱们去看拳赛怎么样?”

“呵,不,”她急忙说,“不,我可不愿意看拳赛。”

“我在开玩笑,爱丽莎,咱们就只看场电影。现在两点钟,我要带斯卡蒂上山去把牛赶下来,这大概需要两小时,咱们五点左右进城。在克米诺斯饭店吃晚饭,你愿意不?”

“当然愿意,我喜欢在饭馆吃饭。”

“那好吧,我现在去备马了。”

她说:“看来,我移栽几株菊苗完全来得及。”

她听见丈夫在牲畜棚前呼喊斯卡蒂。不一会她看见那两个男人骑着马爬上淡黄色的山坡寻找牛群去了。

花园里有一片准备移植菊苗用的四方形沙土花床。她用小铁铲把沙土翻了几翻之后,把土拍平、打实。为移植那些新分出的苗苗她在沙土上已挖出十条平行的沟。然后她回到菊丛那儿,把脆嫩的菊苗挖出来,用剪刀剪去茎上的叶子,整整齐齐地摆成一堆。

从公路那边传来马蹄声和车轮的轧轧声。在沿河那排葱郁的柳树和杨树下蜿蜒着一条乡间土路,爱丽莎抬头一看,从那条路上正走来一辆怪样的车,驾着两匹怪样的牲口。那是一辆破旧的四轮弹簧马车,像草原上的篷车那样车上有个圆顶的帆布篷,车前驾着一匹栗色老马和一匹灰白花的小毛驴,两片门帘当中坐着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的高大男人,他正在驾御着这两匹慢吞吞向前移动的牲口。篷车下面,一条又瘦又长的杂种狗稳步走在两只后轮当中。帆布篷上用黑油漆写着两排七歪八扭的字:“修补铁锅、铁盘;磨刀、剪、刈草机。”“修补”和“磨”这三个字写得特别粗大,每一笔的末端都滴下细细一条油漆。

爱丽莎蹲在地上瞧着这辆怪里怪气的、快散架的篷车驶过去。但是它并没驶过去,它拐个弯,朝她家门前那条农场小路驶来了。歪扭着的旧车轮发出叽叽嘎嘎声,那条又瘦又长的狗突然从车底下窜出跑到车前面。农场上两只牧羊狗朝它奔去,三只狗一下子都站住脚,直挺挺的尾巴颤动着,腿绷得硬硬地,它们缓缓地、严肃地站成一圈,很斯文地彼此闻着对方。当篷车驶到爱丽莎前面停下时,那只瘦长的狗由于寡不敌众,垂下尾巴,竖起颈上的毛,呲着牙,躲到篷车下面去了。

坐在篷车上的人高声说道:“这只狗受惊时一向打不过别的狗。”

爱丽莎笑起来。“我看它是害怕了。它经常受惊吗?”

那男人被她的笑声所感染,也开怀地笑起来。“有时隔好几个星期才遇到别的狗呢,”他说。他僵硬地爬过车轮,站在地上。车前的马和驴像枯萎的花枝那样低垂着头。

爱丽莎发觉他是个非常高大的男人,虽然头发和胡须花白了,但毫无老态。他穿一身皱巴巴的、满是油迹的黑色旧衣裤。他笑声一止,笑容立即从脸上消失。他的眼珠是深色的,目光流露着赶车人或水手才有的那种郁郁寡欢的神情。他放在铁丝网上的双手长着老茧,满布着黑色的裂纹。他摘下头上那顶走了形的帽子。

“我这次没走那条经常走的老路,”他说,“太太,走这条土路能过河抄近走到洛杉矶公路吗?”

爱丽萨站起来,把沉重的剪刀塞进围裙口袋。“对,能。但是这条路弯弯曲曲,而且还得涉过那条河。据我看,你这两头牲口过不了那条河。”

他有点粗暴地答道:“这两头牲口的劲头有多足,你是想象不到的。”

“当它们受惊的时候?”她问道。

他暂短地一笑。“对,当他们受惊的时候。”

“你听我说,”爱丽莎说,“我看你最好回萨利纳斯去,从那儿上公路要省时间得多。”

他用一只粗壮的手指把铁丝拨弄出铮铮声。“我不着急,太太。我每年都从西雅图到圣地亚哥走个来回,从不赶路。来六个月,去六个月,为的是来回都能赶上好天气。”

爱丽莎把手套摘下塞进放剪刀的围裙口袋里。她用手摸了摸帽口,想把散乱的头发塞进帽檐儿里去。“这种生活听起来怪有意思的,”她说。

他的身子伏在铁丝围墙上,向前探着,对她说:“看见我篷车上的字了吧?我是补锅磨刀的,您有什么要修补或是要磨的东西没有?”

“噢,没有,”她急忙说,“我什么都没有。”她回绝时目光冷冰冰的。

“最难磨的东西是剪刀,”他接着说,“很多人磨剪刀时反把剪刀磨坏了。可是我知道怎么磨,我有一种特殊工具,专利权属于我。这东西不大,可它确实有磨剪刀的诀窍。”

“我没剪刀可磨,我的剪刀都挺快。”

“那好吧,拿只锅来也行,”他诚恳地说,“锅底凹凸不平或是有个窟窿,我都能修补得跟新锅一样。你用不着去买新的了,可以省你不少钱。”

“我什么都没有,”她简短地说,“我已经告诉你了,我没有这类的活让你干。”

他脸上出现夸张的失望表情,声音中带有祈求的语调:“我今天一天没找到活干,今晚多半吃不上晚饭了,这全因为我没走原路。从西雅图到圣地亚哥,公路两边的住户都认得我,都把刀剪留着等我去磨。他们知道我的好手艺能让他们省钱。”

“对不起,”她急躁地说,“我没东西让你磨。”

他的目光离开她的面孔落在地上,四处张望,最后看见她刚修整过的花床。“这是些什么花,太太?”

急躁的、冰冷的神情立时从她脸上消溶了。“呵,这都是菊花,花朵特别大,有白的和黄的。我每年都培育菊花,花朵比附近谁家种的都大。”

“是长茎的吗?花儿像刚喷出的一团团彩色烟雾似的?”他问道。

“对,不错!你这样形容菊花真是妙极了!”

“菊花的气味好像有点难闻,除非闻惯了。”他说。

“是种辣乎乎的味,”她反驳道,“一点不难闻。”

他赶紧改变语气:“对,我就喜欢那种气味。”

“今年秋天我那些菊花的朵儿足有十英寸。”她说。

那男人越发朝前探着身子。“你听我说。我认识一位住在公路那边的太太,她有个特好的花园,什么花都有,就缺菊花。上回我给她修补一只铜盆,(铜盆最难补,可是我补得不坏,)她对我说:‘要是你在路上看到良种菊花,一定想法子替我讨些种籽来。’她就是这么对我说的。”

爱丽莎的目光变得活跃而急切。“看来她不太会养菊。用种籽培育固然也可以,但是用这些菊苗移植就便当多了。”

“呵,”他说,“那么我跟你要几棵带给她,大概不成吧?”

“当然成啦,”爱丽莎高声说,“我可以用湿土把菊苗包好让你带走。只要勤浇水,这些苗苗就能在花盆里生出根来,然后她可以把它们移到花园里去。”

“她肯定非常想要这种菊苗。你说这是良种菊?”

“这种菊美极了,”她说,“呵,美极了。”她目光中闪着异彩。她摘下走了形的帽子,把头一摇,散开一头漂亮的乌发。“我把菊苗栽在花盆里吧,便于你带着上路。你跟我来。”

那人走进栅栏门,爱丽莎兴奋地跑过两旁种着绣球花的小路,跑到房后。她回来时带着一只红色大花盆。她在花床边的土地上跪下,手套也忘了戴,直接用手指挖出一些沙土,把土捧进新花盆里,然后捏起她刚才掘出的一小撮菊苗。强有力的手指把菊苗栽进沙土里,指关节把菊苗周围的松土捣结实。那个男人高高地站在她面前。“我要吿诉你怎么移植,”她说,“你记住了好去告诉那位太太。”

“好,我尽量记住。”

“你看,用不了一个月这些苗苗就会生出根,到那时她就得把它们全移出来,每棵间隔一尺,栽在这样的好土里。你看见吗?”她抓起一把黑土给他看。“菊苗会长得很快,很高。你千万别忘记告诉她,到七月份必须把茎剪下来,只留离地面八寸来高的部分就够了。”

“在开花前把茎剪掉吗?”他问道。

“对,在开花前。”由于内心急切,她脸色变得十分严肃。“剪过之后还会再长高的。到九月底枝上就开始长花骨朵了。”

她突然停住,仿佛不知所措。然后犹犹豫豫地说:“最难侍弄的是花骨朵。我不知道怎么对你讲才能让你明白。”她用锐利的目光直视他的眼睛,像是在听别人说话那样,嘴唇微微张开着。“我要尽量说清楚,”她说,“你听说过有人有一种专会侍弄花草的手吗?”

“好像没听说过,太太。”

“我也只能告诉你这种感觉而已。每当你掐掉不想要的花骨朵时,好像有一股力量直通你的指尖,你瞧着自己的手指掐去花骨朵,它们好像知道该掐掉哪些,你感觉它们知道。它们不停地掐呀掐,决掐不错。手指头好像和花秧连在一起,你明白吗?你的手指和花秧连在一起了,一直连到胳膊。手指知道该掐什么,决掐不错,你能感到它们知道。当你有这种感觉的时候,你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好了,决不会出错的。你能明白吗?你能懂吗?”

她跪在地上抬头望着他,由于激动乳房高高挺起。

那男人眯着两眼,有意识地转过头去。“也许我懂,”他说,“有时候在半夜里,我在篷车上……”

爱丽莎打断他的话,用沙哑的声音说:“我没经历过那种生活,但是我能明白你的意思。在漆黑的夜里——呵!星星射出锐利的光芒,周围静静的。呵,突然你越飞越高,好像每顆尖尖的星都射进你的身体。热热地,烫烫地——但很舒服。”

她跪在那儿,一只手伸向他的双腿和油污的黑裤,迟疑的手指几乎触到裤面时,手突然落下。她这时像只乞怜的狗,蜷缩在地面上。

他说:“你说的这些是挺好,不过,若是你吃不上晚饭,就不会觉得好了。”

于是她站起身,面带愧色但站得笔直。她朝他递过花盆,轻轻地放到他怀里。“给你这个。把它放到篷车座位上去吧,你赶车时可以照看。我去给你找点活干。”

她在后院破罐头推里扒出两只变了形的平底铝锅,拿回交给他。“给你。也许你能把它们修好。”

他的态度立刻变得非常在行。“我能把它们修得跟新的一样!”他在篷车后面架起一座小铁砧,从油污的工具箱里找出一只锤。爱丽莎从栅门走出,看着他把锅底凹凸不平的地方敲平。他两唇紧闭,显出很自信、很有把握的样子。当他敲打难以敲平的凹处时,上牙咬着下嘴唇。

“你就在篷车里睡吗?”爱丽莎问道。

“就在篷车里,太太。不论阴晴都淋不着雨。”

“睡在篷车里一定很有意思,”她说,“一定很有趣。但愿女人也能这样。”

“这种生活对女人可不合适。”

她上唇略略抬高,露出上牙。“你怎么知道?你怎么肯定?”她说。

“我不知道,太太,”他说,“我当然不知道。给你这锅,修好了。你不用再买新的了。”

“多少钱?”

“噢,五角就够了。我要的价不大,可活干得不错,所以沿公路到处都有我的老主顾。”

爱丽莎从屋里拿来五角硬币放在他手心上。“说不定有一天,有个人会跟你抢生意。我会磨剪刀,也会敲平锅底,我可以让你相信这些事女人也能作。”

他把木锤放回油污的工具箱里,把铁砧塞进车篷。“对女人来说,这种生活太冷清,也太吓人了。车底下整夜都有野兽爬来爬去。”他用一只手扶着那匹驴的白色臀部爬过车辕,在座位上坐稳后提起缰绳。“谢谢您了,太太。”他说,“我想还是您刚才的话对,我应该往回走,走那条萨利纳斯公路。”

“不用谢,”她高声说,“要是路上耽搁太久,别忘了在沙土上烧点水。”

“沙土,太太?……什么沙土?噢,是了,你是说花盆里的土。当然我会浇水的。”他用舌头打出咯咯声,两匹牲口把头舒舒服服地倚在脖套里,那只杂种狗又跑到两只后轮中间。篷车掉过头,缓缓地驶过栅门前的小路,顺着河,朝原路驶去了。

爱丽莎站在铁丝网前注视着慢慢离去的篷车。她的腰板挺得笔直,头朝后仰着,双目半闭着,因此面前的景象只朦朦胧胧地映入她的眼帘。她的唇动了几下,无声地说:“再见——再见!”接着她低语道:“那边真亮,那儿有发光的东西。”低语声把她自己吓了一跳。她甩了甩头,使自己清醒过来,然后朝四周看看是否有人听见。只有两只狗在听,它们从睡梦中醒来抬头看她,然后伸了伸脖子又重新入睡了。爱丽莎转过身,急匆匆跑进房子。

在厨房里,她伸出手臂摸了摸火炉后面的水罐,罐里装满了做午饭时烧热了的水。在澡房里她把脏衣服脱掉扔在屋角。她用一小块浮石用力擦洗小腿、大腿、腰、胸和胳膊,直把全身皮肉擦得发痛,变红为止。身体擦干后,她站在卧室中一面大镜子前仔细端详自己的身体。她缩进腹部,挺起前胸,转过身,回头瞅着自己的背影。

过一会她开始慢慢地穿衣服。她穿上全新的内衣裤,最好的长袜,那件最合身、最漂亮的衣裙。她仔细地梳好头发,画了眉,涂了口红。

她在梳装时听见亨利和他的助手赶小公牛进牛圈的吆喝声和牛蹄的嘈杂声。当她听见前门砰地一下关上时,她坐稳了等亨利到来。

前廊响起他的脚步声。他一进门就高喊:“爱丽莎,你在哪?”“在我屋里穿衣服、我还没收拾好。你去洗澡吧,有热水。你得快点,已经晚了。”

她听见他在澡盆里的泼水声后,就把他的一身黑色西装放在床上,旁边再放上一件衬衣,一双袜子和一条领带。她把一双刷得乌亮的皮鞋放在床边的地板上,然后走到前廊,端端正正地、笔直地坐下来,朝河边大路那个方向望过去。在那里,树叶受了霜的一排柳树仍呈黄色,因此在灰濛濛的大雾中,那排柳树像是一缕淡薄的阳光。在这阴霾的傍晚,这是山谷里唯一的色彩。她一动不动地坐着,连眼皮都难得眨一眨。

亨利把身后的门砰地一下关上,走来了,他一边走一边把领带塞进背心里。爱丽莎身子挺直,脸绷得很紧。亨利一下子站住,盯着她看。“嘿——嘿,爱丽莎,你真漂亮!”

“漂亮?你认为我漂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亨利吞吞吐吐地说:“我不知道。我的意思是看上去你变了,变得身强力壮而且非常快活。”

“我身强力壮?对,身强力壮。可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他给弄糊涂了。“你在扮演什么角色吗?”他无可奈何地说,“这真像在演戏。你好像力气大得足以活活弄死一只牛!快活得足以一口气吞下一只牛。”

严峻的脸色突然消失了。“亨利,别说这种话了,你不知道自己说的是什么。我的确身强力壮,”她自豪地说,“以前我从没发觉自己这么身强力壮。”

亨利低下头朝拖拉机库房看了一会儿。当他再次看她时,目光已恢复正常。“我现在去把车开出来,我发动车的时候你去穿大衣。”

爱丽莎走进房后,听见他把车开到栅门前,发动机在空转。她慢吞吞地戴上帽子,拉拉这儿,按按那儿。但当亨利把发动机关上时,她立刻穿好大衣走出房来。

这辆双人敞篷小汽车颠簸在沿河边的泥土路面上,宿鸟被惊起,野兔钻进树丛,两只鹭鸶扑打着翅膀飞过那排柳树,一头扎进河中央去了。

爱丽莎看见路前方的远处有一个小黑点,她知道那是什么。

汽车驶近那黑点时,她会尽力不去看它的,但眼睛不一定能服从意志。她难过地暗自想道:“他很可能已经把菊苗扔在路旁了,连花盆一块扔掉费不了多大事。但是他不会扔掉花盆,”她心想,“他一定舍不得扔掉花盆,所以他不能把菊苗扔在路旁。”

汽车转个弯,她看见篷车就在前面了。为了汽车走过时不看那篷车和牲口,她把整个身子扭过去,转向她的丈夫。

刹那间,汽车驶过去了,一切都结束了,她没有回头。

为了压过汽车发动机的声音她高声说:“今晚能吃顿好饭真是太好了。”

“你现在语气又变了,”亨利抱怨道。他一只手从方向盘上挪开,拍拍她的膝头。“我应该多带你进城吃吃饭,这对咱们俩都有好处。在农场上住久了咱俩都变得太压抑、太沉闷了。”

“亨利,”她问道,“晚饭喝点酒成吗?”

“当然成。嘿!喝点酒当然好!”

她沉默一会之后说:“拳击比赛时,双方都打得很重吗?”

“有时候打出点伤,但不经常。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从小说上看到他们如何打破对方的鼻子,血流到胸脯上,手套浸透了血,变得又厚又重。”

他转过头瞅她。“你怎么啦,爱丽莎?我不知道你看这种小说。”他把车停一下,向右驶过萨利纳斯河上的一座桥。

“看拳击比赛的观众里有女人吗?”

“呵,当然,有些女人也去看。你怎么啦,爱丽莎?你也想去?你不见得喜欢看拳击吧?不过如果你真想看,我可以带你去。”她软弱无力地靠在座位上。“呵,不,不,我不想去,确实不想去。”她把脸从他那边转开。“今晚喝点酒就行了,就足够了。”她把大衣领子竖起来,为的是不让他看见她在像老妇人那样——虚弱地哀哀哭泣。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