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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天下龙缸”公开征集楹联启事【汇编20篇】

每个家长和同学都想有个好的成绩。要想有个好的成绩,要有好的学习方法和习惯;好的家庭环境;好的心理学习氛围等。这里就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关于年“天下龙缸”公开征集楹联启事优秀作文,欢迎查阅,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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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桓仁八景”称谓的启事最新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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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委宣传部和县文联、县作协研究和梳理,本着便于记忆和集中展示的基本原则,在桓仁众多景观中遴选出八个最具有代表性的风景,按照景区景点的地位和功能进行排序,形成如下景观称谓

1、郁灵沐风——五女山

2、龙湖寻幽——桓龙湖

3、江城探玄——桓仁城

4、洞天解谜——望天洞

5、佛山踏雪——佛顶山

6、枫谷听籁——枫林谷

7、雅水戏浪——大雅河

8、龙山觅古——苍龙山

为了更加精准地确定“桓仁八景”的名称,更富诗意地展现“桓仁八景”的魅力,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桓仁八景”的称谓。参与者可围绕八景的特点,选取最美的瞬间和时段、最具代表性的季节进行命名,也可根据八景的整体特色和内在品质进行命名。风格不限,字数可以选用四字或五字,要求朗朗上口,生动形象,易于表达,便于记忆。如称谓被选用,将颁发纪念品以示奖励。

联系单位:桓仁县委宣传部

联系电话:024-*******

联系人:**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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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烟台城市别称及城市形象标识征集启事

全文共 2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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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山海相拥,风光旖旎,四季分明,景色秀美,一望无垠的金沙碧浪、景观奇妙的大小岛屿、闻名遐迩的蓬莱仙阁、缥缈奇幻的海市蜃楼,使烟台成为享誉海内外的旅游度假胜地。为了进一步凝炼烟台城市特色,挖掘文化内涵,打造城市名片,展示城市魅力,提升烟台的对外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海内外宾朋来烟观光旅游、定居养生、投资兴业,现面向海内外公开征集烟台城市别称和城市形象标识

此次活动由中共烟台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办,烟台日报传媒集团承办,征集活动从8月21日开始,到2015年10月21日结束,历时两个月的时间,逾期投稿视为无效。

烟台城市别称和城市形象标识应充分体现烟台历史文化内涵和自然地域特色等元素。城市别称要符合烟台实际、突出烟台特色,言简意赅、便于传颂,字数一般以一到两个字为宜,应征作品要包含简要创意说明。城市形象标识要富有创意,突出主题,简洁明快,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可观性,要文化感和时代感兼容,具有亲和力,富有艺术感染力。要易于制作,便于使用,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在初评和公众评议基础上,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按照公众评议得分占40%、专家评审得分占60%的比例最终定评,定评结果将在相关媒体公示。评选最佳烟台城市别称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烟台城市别称优秀作品奖3名,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入围奖若干名,分别赠送精美礼品一份。评选最佳烟台城市形象标识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0元;烟台城市形象标识优秀作品奖3名,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入围奖若干名,分别赠送精美礼品一份。最终确定为烟台城市形象标识的作品,主办方还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颁发证书。

自8月5日烟台城市综合营销广告语征集活动启动以来,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反响强烈,海内外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为烟台城市综合营销献计献策,截至目前,共收到烟台城市综合营销广告语6500多条。为了进一步凝炼烟台城市特色,挖掘文化内涵,打造城市名片,展示城市魅力,提升烟台的对外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主办方决定在城市综合营销广告语征集的基础上,面向海内外公开征集烟台城市别称和城市形象标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烟台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承办单位:烟台日报传媒集团

二、征集范围

所有关心烟台发展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征集活动。

三、征集时间

2015年8月21日—2015年10月21日。

四、征集要求

1.烟台城市别称和城市形象标识应充分体现烟台历史文化内涵和自然地域特色等元素。

2.城市别称要符合烟台实际、突出烟台特色,言简意赅、便于传颂,字数一般以一到两个字为宜(可参考附件中全国部分城市别称),应征作品要包含简要创意说明。

3.城市形象标识要富有创意,突出主题,简洁明快,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可观性,要文化感和时代感兼容,具有亲和力,富有艺术感染力。要易于制作,便于使用,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城市形象标识设计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TIF或JPG格式;打印稿使用A4纸打印,图片不小于纸幅三分之二。作品中选后应提供完整、可用的矢量图(AI或CDR、PSD文件)。应征的个人或机构可提交多件作品,多人创作作品,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署名。所有应征作品应包含详细的创作说明。

4.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所有提交至主办方和承办方的应征作品概不退还,应征者请自留底稿。作品一经选定,使用权和知识产权自动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决定烟台市城市形象标识和城市简称的最终权利。

五、提交方式

1.信件邮寄。主办方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芙蓉路6号,中共烟台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市室(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公室)(邮编:264003)。承办方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北大街54号,烟台日报传媒集团大小新闻编辑部(邮编:264000)。信封背面请注明“烟台城市别称及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截止时间以收到日期邮戳为准。

2.新媒体提交。应征者可登陆水母网(http://www.shm.com.cn/)或登陆大小新闻客户端,在相关专题页面提交作品。也可关注烟台日报传媒集团微信公众号(微信号:ytdaily)、大小新闻微信公众号(微信号:daxiaoxinwen),其中,提交城市别称应征作品请直接回复作品内容+联系方式;提交城市形象标识应征作品请点击公众号右下角的相关活动菜单。

3.电子邮件提交。应征者可将应征作品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主办方或承办方。主办方电子邮箱:ytcsxx@126.com,电话:0535-6789710。承办方电子邮箱:1271618335@qq.com,电话:0535-6631413。

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公告。应征文件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至日期前补正。

六、作品评选及奖励办法

1.作品评选分为初评、公众评议、专家评审、定评四个阶段。初评阶段:在烟台日报、烟台晚报、今晨6点开设专题专栏,在水母网、大小新闻客户端开设活动网页,在初步筛选的基础上,定期将征集到的优秀作品和创意说明进行集中刊载,广泛加以宣传推广。公众评议阶段:在水母网、大小新闻客户端开设网上投票窗口,组织广大网民进行投票,选出自己心目中最优秀的作品。在初评和公众评议的基础上,主办方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公众评议得分占40%、专家评审得分占60%的比例最终定评,定评结果将在相关媒体公示。

2.评选最佳烟台城市别称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烟台城市别称优秀作品奖3名,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入围奖若干名,分别赠送精美礼品一份。

3.评选最佳烟台城市形象标识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0;烟台城市形象标识优秀作品奖3名,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入围奖若干名,分别赠送精美礼品一份。最终确定为烟台城市形象标识的作品,主办方还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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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2024新春摄影大赛征集作品的启事

全文共 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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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弘扬民族文化,展现古老传统和现代文明,天津市西青区委宣传部与区摄影协会等单位联合举办2015新春摄影大赛,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踊跃参加。

一、 组织形式

主办:天津市西青区委宣传部

承办:《天津日报·聚焦西青》、杨柳青摄影协会

二、 拍摄要求

全国摄影爱好者,凡在春节期间拍摄(手机也可)的风光、人文、民俗摄影作品均可参加。

三、 投稿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5年3月10日。3月中旬,将聘请市级专业人员评选出30幅等级摄影作品,给予奖励并在本报刊登公布。

四、 投稿要求

本次参赛作品以电子版为主,像素在2MB以上的jpg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xqbs2007@163.com,收件人王璐。

五、作者请注明详细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201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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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徽标征集启事最新

全文共 1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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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届时自治区将举行隆重的庆祝活动。为办好大庆活动,营造喜庆气氛,丰富庆典活动的内涵,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筹备委员会决定,特向全社会征集大庆徽标设计图案。

一、征集对象

1. 本次庆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徽标征集活动(以下简称为“征集活动”)面向疆内外公开征集。所有从事设计、形象战略、品牌发展、动漫画创作或有徽标设计制作相关经验的专业设计机构、文化艺术单位、咨询公司、广告公司等单位及相关人员(以下简称“设计人”),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二、 征集作品的要求

2. 征集作品包括:徽标的核心设计方案;徽标作品设计的创意基础和理念说明。

3. 体现庆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的指导思想,反映新疆取得的巨大成就,反映新疆各族人民建设美好新疆的精神风貌;体现新疆地域特色和民族文化;美观大方,主题突出,内涵丰富,富有新意,具有较强的时代特征和象征意义。

4. 设计作品具备灵活性和使用价值,适用于各种尺寸、各种材料、各种领域以及庆祝活动环境布置的景观需要等;必须与庆祝活动氛围与景观相融合;有别于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次大庆和国内外大型庆祝活动的徽标设计;创意原理连贯且令人信服。

5. 设计人提交的设计作品应符合下述规格:设计稿须提交彩色和黑白纸质文件各五份(应打印在A4规格(210×297mm)的纸上,无需装裱,但在提交时不可折叠),电子文件一份(幅面100cm×70cm,精度不低于300dpi,存储格式为JPEG)。光盘投送者需在光盘表面注明作者本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等联系方法。

三、征集作品的提交

6. 设计人提交的作品文件应符合本细则2、3、4、5条规定的全部内容。大庆办对作品文件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作品文件不予评审。

7. 作品文件应由设计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通过挂号信邮寄、快递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到以下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0991-******

邮编:830002;电子邮箱:******。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1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文化活动服务中心)

8. 设计人应保留相关的原始邮寄、邮件凭据并及时查阅其作品文件是否被及时送达,大庆办对作品文件能否及时送达,及在送达途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责任。

9.设计作品均由设计人自留底稿,一概不退稿。

四、征集时间

10.2015年4月23日——2015年5月5日

五、征集作品的评选

11. 大庆办组织相关专家成立征集评委会对征集的设计作品进行评审,评委会成员的组成、数量等由大庆办决定。

12. 评委会将评选出5件设计作品入选,并向大庆筹备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报告,由筹备委员会从中选出1件作品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徽标最终获选作品。最终获选的设计作品将一次性获得奖金人民币3万元(税前),其他4件入选作品,每件作品一次性获得奖金人民币1万元(税前)。

13. 最终结果将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筹备委员会新闻发布会、各新闻媒体、大庆官方网站公布。

六、保密性

14. 设计人在创作设计作品及向大庆办提交上述设计作品的过程中,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密期限应自开始创作徽标设计方案之日起至大庆筹备委员会公布最终确定的徽标之日止。

七、入选徽标设计方案的著作权及使用

15. 入选作品的设计人自邮寄征集活动作品之日起,一次性、不可撤销地将其对设计作品所拥有的著作权及其对徽标设计方案一切图像的或立体的表现物的全部权利转让给大庆筹备委员会。转让后将不再享有专有权,并无条件地放弃著作权。

16. 最终获选的徽标设计方案将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徽标。未经大庆筹备委员会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

八、 附则

17. 本细则以中文文本的形式发布,由大庆办负责解释。其他文件凡与本细则内容不一致的,均以本细则为准。

18. 设计人应独立承担其参加本次活动的全部费用,大庆筹备委员会办公室对参加征集活动的设计人不提供任何补贴。

19. 如果提交的设计作品为集体创作,则该集体的每位成员均应承担连带责任。参加征集活动的所有设计人,均应无条件地接受本细则的各项条款。

20. 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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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关于张掖“快乐老乡”活动主题曲征集启事

全文共 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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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快乐老乡”群众性引领示范活动旨在通过实施文化娱乐、文明风尚、健康生活、美丽乡村、科技富民引领示范行动,让广大农村群众唱起来、跳起来、玩起来、乐起来、健身起来、在科技引领下富裕起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幸福美好金张掖凝聚和传递正能量。为增强活动的示范效应,吸引群众广泛参与,推动活动形成品牌效应,现面向全国广泛征集“快乐老乡”活动主题歌曲。

一、征集内容

征集“快乐老乡”活动主题歌曲。紧紧围绕“快乐老乡”活动主题,与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联系起来,多角度颂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歌唱张掖风土人情和老百姓勤劳淳朴、幸福快乐、乐观向上的优秀品质和精神风貌。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张掖市委宣传部

三、征集期限

征集活动从即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作品要求

1.歌曲题目自拟,要凸显本土元素、乡土气息,富有时代特色,优美动听,真挚动人;内容健康鲜活,易于传唱欣赏普及。歌曲时间长度原则上不超过4分钟。

2.词曲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如有发现,取消征集资格,追回其在本次活动所获的荣誉和奖励,并由本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3.本次征集评选活动获奖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修改权和解释权均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

4.所有应征稿件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五、投稿须知

1.投稿用信函方式邮寄,并同时发送电子版。稿件为A4纸正规打印。来稿封面(标题)需注明“征歌”字样。来稿中标明作者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2.应征作品须附创意说明,简述作品构思及意义,字数限定在500字之内,同时欢迎提供音乐小样(演唱光盘)。

3.投稿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南环路679号张掖市委宣传部文化发展改革科

邮政编码:734000

电子信箱:**********

联系人:***,电话*****

六、评选及奖励

应征作品的评选将由专家评选委员会负责。专家评选委员会选出10首入围歌曲在相关媒体发布。经专家评审、公众意见征求,最终确定1首最佳作品为“快乐老乡”主题歌曲,评选结果将在市属各大媒体上向社会公开发布。最佳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并奖励人民币15000元,入围作品各奖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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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放歌草原-唱响中国梦”原创歌曲创作征集启事

全文共 1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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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打造唱响兴安的精品力作,推进兴安盟文学艺术事业的发展,特面向全国开展“放歌草原-唱响中国梦”歌曲征集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本次活动旨在通过全国性的征歌,创作出内容健康、旋律优美、特色鲜明、群众喜爱,体现时代特色、彰显兴安风貌的原创优秀歌曲作品,大力宣传兴安盟的自然风光、人文历史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通过这次征歌活动,打造兴安文化品牌,树立兴安盟新形象。

二、主办单位

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共内蒙古兴安盟委宣传部、兴安盟文联

三、作品要求

1、创作内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紧紧围绕“放歌草原-唱响中国梦”的创作主题,包括赞美兴安秀丽的自然风光、丰富的民俗和地域风情、悠久的人文历史、反映兴安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丰硕成果,讴歌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年来兴安大地发生的巨变,谱写兴安人民的情怀与梦想。

2、作品风格体裁、题材不限、形式多样,要求积极向上、旋律优美、风格新颖、具有浓郁民族和地域特色,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富有时代气息,易于传唱和普及,能充分反映出歌词所表达的思想内涵。

四、征集要求

1、全国专业与业余的词、曲作者均可参加。每人限报3首参赛作品。

2、创作时间:要求为近十年来创作的作品;兴安盟作者为2011年8月以后新创的作品;兴安盟特邀的外地作者创作并已付稿酬的作品不参评。报送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3、报送作品需提供完整的歌曲曲谱,最好带录音小样(音频CD,mp3或wav格式,不大于30MB)。

4、报送作品必须是未正式发表、出版发行及公开演出,未在任何评选活动中获奖,不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

5、作者投稿参与此次活动,即视为已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通过电视、电台、网络等任何媒体、载体进行使用,包括词稿、曲谱、录音小样等资料)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包括复制、剪辑等权利),作者享有著作权与署名权。

五、报送方式

参赛者需先从中国音协网站(www.chnmusic.org“活动启事”栏目)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参赛选手著作权承诺书,按要求填写表格后,连同作品曲谱一式两份(如有录音小样,需同时报送),邮寄到:北京市朝阳区德外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 中国音协“放歌草原”征歌办公室,邮编:100083,联系人:李菲,电话:010-59759638。

兴安盟参赛作者可直接送达或邮寄到兴安盟委宣传部文化科。地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综合办公楼1619室,邮编:137400,联系人:李世联,电话:0482—8267619(信封上请注明“放歌草原”字样,送达或快递均可)。

参赛稿件及CD小样请自行留档,恕不退还。

六、奖项设置

活动组委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中国音乐家协会组织评委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共计三轮评审。最终评选出一等奖1首,奖金3万元;二等奖2首,奖金各2万元;三等奖3首,奖金各1万元;优秀奖6首,奖金各3000元。词、曲作者4:6进行奖金分配,均颁发获奖证书。另外,评出入选作品12首,发放证书。

“放歌草原-唱响中国梦”原创歌曲创作征集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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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两岸一家亲楹联征稿启事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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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晋台两地交流交往,定于10月1日至11月1日举办“两岸一家亲”楹联征集活动,活动面向大陆、港澳台及海外广大楹联爱好者。活动结束后将组织专业人士进行评选。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在三晋都市报、纵横山西网等媒体上刊载,并编辑出版《两岸一家亲楹联集》。

希望广大楹联爱好者踊跃投稿,共襄盛举。

主办单位

主办:山西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承办:三晋都市报社、《对联·民间对联故事》杂志

协办单位:长子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长治市楹联学会

征集主题

以反映大陆台湾海峡两岸血缘亲情、风土人情、人文历史、自然风光、经济发展、爱国思乡之情以及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为主题。

作品要求

1.楹联应符合联律,遣词文雅,语言优美,对仗工整。

2.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已在其他征联活动中投稿作品,这次不再列入评比范围,严禁抄袭、篡改。

评比

征联结束后,将组织专家按照本启事要求进行初评和复评,共评选一类作品5幅,稿费各200元;二类作品10幅,稿费各100元;三类作品35幅,稿费50元;优秀作品950幅,稿费各10元。获奖作品将编辑出版《两岸一家亲楹联集》。

联系方式

稿件请送至三晋都市报社,或发送至731288785@qq.com

联系人:邢爱田

电话:0351-4281770

两岸一家亲楹联征集筹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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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关于“文化大讲堂”标识、主题语征集启事

全文共 1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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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讲堂”是唐山市文广新局今年创办的一项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旨在推动我市全民阅读活动的开展,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和群众文化素养;采用讲座的形式,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授课,定期举办,分别明确主题,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对接社会各界需求,开办以来受到各界的热烈欢迎。为进一步扩大“文化大讲堂”的影响力,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逐步把“文化大讲堂”办成我市的知名文化品牌,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标识、主题语设计方案。

一、征集单位: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二、征集时间: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

三、作品要求:

(一)标识

1.主题鲜明,能够体现“文化大讲堂”内涵,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能够体现我市地域、文化特色;

2.创意新颖、构图简洁、寓意深刻、耐人寻味,具有鲜明的象征性;

3.图形与色彩互补,具有合理的构成规则,图案清晰流畅、色调简约明快,易于识别、记忆与认同;

4.整体设计应具有良好的普适性和延展性,有利于多种材质、工艺的制作,有利于通过不同的媒介传播;

5.设计图稿为彩色稿,并提供200字左右的标识创意文字说明。

(二)主题语

1.能够充分体现“文化大讲堂”活动意义,具有我市的地域、文化特色;

2.能够充分展现“文化大讲堂”活动的社会功能,体现全民阅读的理念,推动读书成为人们一种生活方式;

3.能够准确、生动表达“文化大讲堂”活动的主题内容,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活动特点;

4.文字精辟,练达晓畅,讲求节奏与韵律,富有鼓动性和号召性,便于宣传和推广。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1.标识: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

2.主题语: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二等奖3名奖金300元;三等奖5名,奖金100元。

五、相关事项

1.参选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

2.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

3.作品全部以电子方式投稿。

(1)标识:将作品发至邮箱进行投稿,在邮件主题注明“文化大讲堂标识投稿作品”,标识采用JPG图片格式,分辨率大于150dpi,尺寸为500mm×500mm,邮件中以附件形式发送标识及简介,并注明作者的姓名、电话、联系方式等;

(2)主题语:将作品发至邮箱进行投稿,在邮件主题注明“文化大讲堂主题语投稿作品”,在邮件内容中填写主题语,并注明作者的姓名、电话、联系方式等;

4.以上作品被最终采用作品的,除作品的署名权归作者所有之外,其他所有知识产权均归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有权决定其使用的时间、场合和方式等,作者不得主张因其作品的使用而产生其他费用或利益。

5.应征者的应征行为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本启事各项要求。

投稿邮箱:*********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7号8大局6号楼东门214房间。

联系电话:*********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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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东益国际歌曲有奖征集启事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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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益国际在吉林省百老泉酒业有限公司、济南泉城酿酒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宿迁女儿红白酒销售有限公司、济南麒麟圣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民族学校、济南九莲荷香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的基础上于2014年在香港注册挂牌成立,现集团公司拥有1200余名员工,业务包含白酒生产与销售、文化与教育、素食养生、网络科技等四大业务版块。

为加强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激发全体员工荣耀感、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特向集团全体员工及社会各界原创歌曲爱好者征集企业歌曲。

一、征集对象:

集团全体员工、社会各界原创歌曲爱好者

二、征集时间

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8月20日

三、创作要求

1 、以公司的企业文化为依托,以公司发展、企业目标和东益大家庭为题材。

2 、体现东益人积极向上,奋发进取、关爱员工、孝敬父母、回馈社会的大爱精神。

3 、参选作品的内容均属原创,歌词简洁明了,朗朗上口;整体风格简单、易懂、柔美中带有激情。

4 、参选作品是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以任何方式公开演出的作品。

5 、作品形态可以是单一的歌词,也可以是词曲完整的作品。

四、作品提交要求

1 、应征作品应统一制作为电子格式提交。单一歌词或单一曲谱则可分别以word或jpg格式。

2 、征集作品可采取以下方式递交。

发送至QQ邮箱360067276@qq.com 。

五、奖项设置:

1 、应征作品评选结果在集团OA网站、日精进群公布。

2 、本次征集歌曲一经采用,及时通知原作者。公司将给予5000元现金奖励。歌曲未被采用,均有机会获得积极参与奖(10人),每人奖励价值500元的女儿红高档白酒一提。

有意向投稿可通过集团公司工会索要公司相关材料。

联系电话:东益国际集团公司工会

联 系 人:李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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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集邮征文和邮戳设计征集启事

全文共 1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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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热烈庆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中国邮政将于2015年10月1日发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纪念邮票1套3枚。为促进集邮文化交流和社会文化的繁荣发展,丰富庆祝活动内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集邮协会将共同举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集邮题材征文和纪念邮戳设计征集活动。(更多精彩,尽在《中国集邮报》。请到邮局订阅《中国集邮报》,记住邮发代号:1—164。)

一、集邮题材征文活动

(一)征集对象:

全国各地广大集邮爱好者、写作人士和社会团体组织

(二)征集时间:

自2015年5月6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结束(以邮戳或电子文稿发送日期为准)。

(三) 征集要求

1. 征文作品内容须以“邮票上的新疆”为主题,讲述广大邮迷、集邮工作者以及广大社会群众伴随新疆六十年集邮发展历程所经历的故事、感受,力求文笔流畅,语言优美,人物鲜活,事件动人。

2. 作品体裁可以是记叙文、议论文、散文、诗歌等,题目自拟,如“我与新疆集邮一起走过”、“邮票上的新疆”、“我与新疆集邮的情结”等,应征稿件每篇500字左右(诗歌字数不限)。

3. 作品须主题鲜明、紧密联系实际,真实原创(所有作品应为作者创作,严禁抄袭)。请在信封背面或电子稿件首页等显著位置注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集邮征文活动”字样,并签署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二、纪念邮戳设计征集大赛

(一)纪念邮戳征集主题与内容

以反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为主,分别从“繁荣昌盛”、“美丽家园”、“团结和谐”三个方面展现。

(二)征集对象

全国专业设计人士、热衷邮戳设计人士、集邮爱好者和社会团体组织。

(三)征集时间

2015年5月6日—2015年6月30日(以邮戳或电子文稿发送日期为准)。

(四)征集要求

1.纪念邮戳的设计必须围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繁荣昌盛、美丽家园、团结和谐三个方面内容进行(1套3枚)。

2.纪念邮戳必须主题鲜明、紧密联系实际,真实原创(所有设计应为作者创作,严禁抄袭)。

3. 纪念邮戳设计中必须留有双语位置(汉语、维语)。

4. 纪念邮戳格式要求:纸质戳样以A4纸打印,纪念邮戳形状可以为圆形、矩形或异形,形式不限,圆形纪念邮戳直径、矩形及异形最长边尺寸不超过3.5厘米,请在作品空白处注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纪念邮戳设计”字样,并签署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邮戳电子稿图片要求像素300dpi,A4尺寸,请务必标明设计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投稿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191号

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集邮协会

邮政编码:830000

联系电话:0991-5840800

邮 箱: SLF411@163.com

传 真:0991-5831717

联 系 人:孙黎峰

四、活动的主承办单位及支持单位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承办及支持单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集邮协会;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学术宣传部、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国日报、中国集邮报、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疆经济广播电台、新疆电视台、天山网、晨报、亚心网、新疆都市报、工人时报、老年康乐报、乌鲁木齐晚报、乌鲁木齐电视台、乌鲁木齐市广播电台、红山网、米东广播电台。

五、稿件的征集评选

此次活动的征集对象不受年龄限制,征集活动结束后将聘请组织有关专家对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稿件进行评审。两项目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并对获奖作者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获奖作品,将选用刊登在《新疆集邮》或《中国集邮报》;设计优秀的纪念戳纳入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首发活动及宣传中使用。获奖作品一经使用,作者不得用于其他活动,因版权和著作权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纠纷由参赛作者个人承担。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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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乐游天下我写文明"文明小博客评选启事

全文共 9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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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倡导绿色、文明出游,培养 “讲文明、树新风、重礼仪”的出游意识,同时提高我市中小学生读写能力,鼓励青少年分享他们在假期出游中的历程、故事、照片,展示他们在旅途中发现的文明、不文明的行为,分享他们和导游、领队、游客的互动。常州市文明办、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常州市园林局、常州市旅游局联合举办常州市2015年“乐游天下、文明相伴”文明旅游主题宣传活动之“乐游天下、我写文明”小记者文明旅游征文比赛暨第三届文明小博客评选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参赛范围

以全市各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班级、学生为主。

二、参赛方式

1.在2015年7月9日--10月10日期间均可参赛。

2.常州市小记者协会成员,向常州晚报小记者专版投稿,请注明学校、班级和姓名,稿件请发邮箱:czxjzyx@126.com。

3.学生自愿加入中国常州网龙城博客,并发表作品。博客空间请注明校名、班级、姓名;博文后请注明指导老师姓名。

三、奖项设置

设置如下奖项,同时进行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1.评选十大优秀小记者、十大文明小博客,颁发奖状、奖品。

2.优秀博文征文100篇,颁发奖状、奖品。

3.优秀指导教师5名,各奖500元,颁发证书。

4.优秀博客圈(班级)5名,各奖500元,颁发证书。

5.优秀组织奖(学校)5名,颁发证书。

四、评选要求

1.文字或图片均为作者原创,体裁不限,字数不限。图片请附上文字说明。如参赛有指导老师,作品后面请注明。

2. 建议参赛内容

以“文明旅游”为主题,分享假期出游中的故事、心得。可以是旅途中发现的文明、不文明的行为,可以是你对文明旅游的意见、建议,也可是与导游、领队的互动有趣事儿。

五、活动组织

1.专业咨询。本次活动期间,小记者协会开设服务热线(86630997);中国常州网服务热线(86678590);服务QQ群(25163421),由专业人员免费为有需要的学校、班级、学生教授网络应用知识、上网礼仪、博客写作技巧等。任何帮助,都可联系。

2.评选安排。邀请老师、知名博主、作家等,成立评审会,根据小博客作品数量、质量、点击、评论,以及各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赛的实际情况和获奖情况,评定各奖项。

主办单位:

常州市文明办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常州市园林局

常州市旅游局

承办单位:

中国常州网 常州市小记者协会

常州市博客文化研究会

201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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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关于“醉美沙澧”微作品征集启事

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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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游在漯河美哉沙澧

二、活动时间2015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公开征稿阶段,2016年1月为集中评选阶段。

三、活动目的助推全市“两城同创”工作,提升沙澧河风景区对外形象,进一步传播景区文化,营造关注景区、爱护景区的浓厚氛围。

四、征集对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凡是热爱沙澧美景,关心漯河发展,善于观察、发现的广大市民朋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

五、内容要求(一)题材范围以文字和图片为主,题材不限。主要内容:1.景区印象:体现沙澧河风景区的特色景观,展现沙澧河风景区的生态魅力,表现人与景区和谐相处的佳境,增强大众对于景区爱护的责任意识。2.典型事迹:展现个人、社团、组织在宣传景区风貌、表现景区开发建设的成就及进展。(二)格式要求参选的照片不限格式、大小,要求反映内容清晰可见,不得通过技术手段添加事物,但可利用有关软件进行尺寸、对比和色彩、时长的调整、剪辑等;不可进行电脑合成、多重曝光等处理,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参选的文章题材不限,题目自拟,必须是本人真实作品,篇幅要求1000字以内。(三)注意事项参选作品所有权属作者本人,主办方拥有作品的使用权。参选作品必须为投稿者原创作品,盗用他人作品滥竽充数将取消评奖资格。发布作品(照片、文字等)如有剽窃、抄袭或违法、违规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选资格,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选者本人全部承担,主办方对此类侵权行为不承担任何法律(以及连带)责任。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六、投稿方式参加活动的照片、文章必须为原创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投稿。投稿邮箱:slhjgwb@163.com9,联系电话:23909829。各类作品要备注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七、评选办法此次活动成立大赛组委会,聘请相关方面专家担任评委。结果一经评出,获奖名单及获奖作品将在漯河日报、漯河名城网和漯河沙澧风景区网站同时公布。

八、奖项设置本次微作品征集活动分为摄影作品和文学(诗歌、散文)作品两大类,每类设一、二、三等奖,具体奖项设置如下:一等奖1名,奖励现金1000元;二等奖2名,奖励现金500元;三等奖5名:奖励现金300元。

漯河市沙澧河建设管理委员会

漯河市文联

漯河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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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践行价值观映像文明河南”微电影微视频征集启事

全文共 1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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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文明河南建设,由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主办,河南电影电视制作集团有限公司、文明河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的“践行价值观映像文明河南”微电影、微视频征集活动,从即日起至2015年12月18日(以作品邮寄时间为准),面向全社会征集,所有微电影创作者、微视频爱好者(单位、团队)均可参加。

一、作品内容

以“践行价值观映像文明河南”为主题,倡导文明新风,传递正能量,展现河南良好形象,创作接地气易于传播的优秀微电影、微视频作品,为中原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进程中更出彩提供精神动力,营造浓厚氛围。

二、征集要求

1.微电影:

(1)总体要求:选题精准,制作精良,艺术精湛,思想精深。

(2)具体要求:

a.紧扣主题,内容健康,题材新颖。

b.剧情相对完整,线索比较清晰,结构构思巧妙,注重创新创意。

c.摄制艺术高超,画面美观生动,镜头稳定,构图具备艺术美感,色彩饱和,还原率高。

d.演员表演真实,符合角色性格,形象刻画鲜明。

e.音画协调,语音、背景音、效果音、配乐等配音优美,服务主题。

f.原则上片长不超过15分钟,短时不限。

g.作品名称自定,类型、风格不限。

h.分辨率要求:有效显示格式1920×1080.smpte,1080p和480p,两种版本各一套。

2.微视频:

(1)总体要求:原创、观念独特,形式新颖,创意性强,易于传播。

(2)具体要求:

a.作品提交格式为:rmvb、mpeg、mkv或avi等(各种格式不限);作品分辨率不低于720×576,画面速度不低于每秒25帧。

b.体裁不限,可使用动漫、纪录片等各种形式。

c.作品短小精悍,原则上片长不超过2分钟,短时不限。

3.作品邮寄地址:郑州市黄河路117号,河南电影电视制作集团有限公司南楼313(邮寄光碟或u盘,包括作品和文字叙述三套)。联系人:王小姐、谭小姐。联系电话:(0371)*******、*******。邮箱:henanweidianying@126.com。

4.作品版权要求:参赛作品必须由申报者本人(团队)参与创作,因版权问题引起的纠纷,主办方概不负责;参赛作品不再退还,请自行备份;主办方对参赛作品拥有展览、研究、宣传、出版权。

三、奖项设置

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对优秀作品进行奖励:

金奖1名:颁发小金象奖1座,奖励人民币30000元;

银奖1名:颁发小银象奖1座,奖励人民币20000元;

铜奖1名:颁发小铜象奖1座,奖励人民币10000元;

单项奖7名:最佳表演奖1名、最佳导演奖1名、最佳编剧奖1名、最佳摄影奖1名、最佳原创音乐奖1名、最佳创意奖1名、最佳人气奖1名,分别颁发证书和小金象奖奖杯1座,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

中共焦作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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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我的地球科学梦”科普故事征集活动启事

全文共 1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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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是人类共同的母亲、也是唯一赖以生存的家园,她为人类的生存发展提供了最基础的资源保障。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疯狂地开发和索取地球有限的资源、肆无忌惮地破坏生态环境,促使地球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和资源枯竭。如何保护地球,如何更加科学、合理、高效地利用地球资源,已成为人类越来越关注的话题。为实现这一目标,广大科技工作者不断地探索和认识地球、不断研究和拓展地球科学,创造了许多领先于世界的科学技术和科技成果。为大力普及地球科学与国土资源科技,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资源节约意识和科学素养,国土资源部于第46个世界地球日来临之际,以“珍惜地球资源 转变发展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益”为主题,面向全社会举办“我的地球科学梦”科普故事征集活动(以下简称:活动),希望社会公众、特别是各高校相关专业的广大师生及国土资源科研院所的广大科技人员积极参与,全方位展示我国在科研方面的先进技术和最新成果。

一、活动概况

(一) 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2015年3月至2016年4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社会征集、网上选登作品。2015年3月31日至8月31日(以收到日期为准),4月15日起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选登。

第二阶段: 评选。2015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三阶段: 网上公布、颁奖。2016年4月22日公布并颁奖。

(二) 奖项设置

活动将特邀地球与国土资源、及科普教育领域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奖项设置:

1. 一等奖5名,获奖杯、证书及3000元奖金。

2. 二等奖10名,获奖杯、证书及1500元奖金。

3. 三等奖15名,获奖杯、证书及800元奖金。

4. 优秀奖50名,获证书及价值300元的奖品。

获奖作品将有机会通过国土资源社会科普教育活动、科普刊物、青少年杂志,以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在社会广泛传播。

(三) 评选结果查询

活动评选结果将于2016年4月22日,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www.mlr.gov.cn)进行公布。

二、活动组织形式

主办单位:国土资源部办公厅、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承办单位:国土资源部宣教中心

协办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中国地质学会、中国大学生地学科普教育联盟成员单位

三、投稿规则

(一) 投稿人要求

1. 本次活动面向所有关注地球科学与国土资源科技领域的个人或机构。

2. 投稿人必须是投稿作品的原创作者,保证拥有该作品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该作品不侵犯第三方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违反上述规定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本人承担。

3. 投稿人必须正确、完整、如实填写《“我的地球科学梦”科普故事征集活动作品登记表》(详见附件)中规定的内容,以便评选和颁奖时联系。

(二) 投稿作品要求

1. 投稿作品应围绕地球科学与国土资源科技领域,以“珍惜地球资源 转变发展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益”为主题进行创作,作品内容可以是科普知识或日常生活常识,可以是相关科学技术或科研成果的介绍,也可以是从事科研的亲身经历等。

2. 投稿作品应做到内容有趣、通俗易懂、表述准确、逻辑清晰。

3. 投稿作品文体形式不限,故事、科幻小说、记叙文、散文、报告文学和剧本等皆可投稿。

4. 投稿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可以是新创作的,也可以是投稿人近两年在网络、报纸或期刊杂志发表过的优秀作品(此类情况请在填表时特别注明)。

5. 投稿作品文件应为word格式。

(二) 投稿方式

本次活动仅限网络投稿,投稿人请将投稿作品及《“我的地球科学梦”科普故事征集活动作品登记表》,以附件形式一同发送至活动专用邮箱:wddqkxm@126.com。

四、相关声明

1. 活动属社会公益宣传,重在公众参与,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2. 主办方有权利用获奖作品进行公益事业宣传,并不再支付稿酬,如在科普活动中宣讲、科普杂志刊发、出版科普图书、改编成视频节目等。

3. 参与活动的所有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则。

4. 主办方拥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凡与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将由主办方进一步完善规则或进行解释。

五、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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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中山旅游形象标志和主题口号征集启事

全文共 1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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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古称香山,是一代伟人孙中山先生的故乡,位于珠江口西岸,北连广州,毗邻港澳。她是一个社会和谐、经济兴旺、环境优美、民生幸福的现代化城市。她荣膺全国首个联合国人居奖、全国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生态市、全国园林城市、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全国科技兴市先进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等多项荣誉称号。她人文荟萃,风景秀美,致力打造独具魅力的旅游度假胜地,探索建设全球华人共有精神家园。

为进一步塑造中山旅游的新概念和新形象,提高中山旅游的知名度和认同感,以更直观、简练和易记的方式,向海内外游客展现中山旅游的独特魅力和丰富内涵,中山市旅游局现向全社会征集中山旅游形象标志(LOGO)和主题口号

一、征集内容

(一)中山旅游形象标志;

(二)中山旅游主题口号。

二、征集时间

2015年4月10日至6月10日(邮寄者以邮戳为准)。

三、创作要求

(一)形象标志应征作品:内涵丰富,创意新颖,简洁醒目,色彩明快,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能体现中山宜居宜游的生态特点和博爱包容的文化特质。适合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二)主题口号应征作品:简洁明快,响亮有力,易于传播,时代感强,具有较强的文字震撼力、吸引力和号召力,能反映中山旅游资源的独特性和孙中山文化品牌的深厚内涵,符合游客对中山旅游的心理期望与时代诉求。

四、设计要求

(一)标志应征作品:采用彩色图形设计,最多不超过4色。设计图稿用电脑制作的,请以JPG格式提交,图案不低于600×80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每个附件大小不超过5M。书面应征稿件采用A4规格纸张,彩色图稿,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二)口号应征作品:中文或中英文对照,一般不超过10个字。

(三)应征作品应配300字以内的创意和设计说明。

五、评选方式

(一)中山市旅游局组织有关专家及相关业界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初评,评出入围形象标志和主题口号各15个。

(二)入围作品在中山旅游网、微信上公示,请公众在此范围内投票评选。

(三)根据公众投票结果,结合评审委员会意见,分别选出优秀旅游标志和优秀主题口号各5个。

(四)由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形象标志和主题口号一等奖各1个,优秀奖各4个,入围奖各10个,通过媒体公布。

六、奖励办法

(一)形象标志:设一等奖1个,奖金10000元;优秀奖4个,奖金各2000元;入围奖10个,奖金各500元。

(二)主题口号:设一等奖1个,奖金5000元;优秀奖4个,奖金各1000元;入围奖10个,奖金各500元。

(三)应征者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

(四)所有获奖作品、入围作品及优秀作品,均由活动主办方颁发荣誉证书。

七、特别声明

(一)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征集主办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启事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二)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被评审确定为中山旅游形象标志和主题口号的入围获奖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中山市旅游局所有。中山市旅游局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中山市旅游局有权决定入围获奖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届时,除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创作者任何费用。

(三)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依投寄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

(四)中山市旅游局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八、投稿方式

(一)微信平台:中山旅游微信,扫二维码(下图)关注中山旅游微信,再回复关键字“投稿”即可进入投稿页面。

(二)中山旅游网链接:

http://www.zhongshantour.com.cn/,点击“中山旅游形象标志和主题口号征集”的浮标,即可进入投稿页面。

(三)电子信箱:******

(四)邮寄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起湾道3号竹苑广场7楼中山市旅游局,邮编:528400

投稿信件请注“作者姓名+标志口号征集”。

活动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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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生态乡村·随手拍”有奖图片征集启事

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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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梧州·生态乡村”是我市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工程,提出要用两年时间开展生态乡村活动,力争到2016年底在“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工作中实现突破。“美丽梧州·生态乡村”也是一项动员全民参与的重要活动,希望每一位市民都能感受到梧州的美,生态乡村的美,同时也积极参与到“美丽梧州·生态乡村”的建设当中去。

那么,在你的脚步里,遇到过那么一些生动灵秀的生态乡村吗?在你的眼睛里,映入过那么一些生态乡村的美丽影像吗?在你的相机里,留下过那么一些生态乡村的动人瞬间吗?欢迎参与梧州零距离网组织的“生态乡村·随手拍”有奖图片征集活动。具体如下:

【主办方】梧州零距离网站

【主题】生态乡村·希望的田野

【征集时间】2月16日——4月16日

【征图内容】

1.展示生态乡村美丽风光的图片。

2.展示生态乡村建设的图片。

3.展示生态乡村新面貌的图片。

【投稿要求】

1.参赛者必须在骑楼论坛发帖,帖子标题加注【生态乡村·随手拍】字样。发帖后自动获得参赛资格。

2.每个id最多可发5张图片参赛,可以是5张不同主题的独立照片,也可以是同一主题的5张组图。

3.每张(组)参赛图片必须有标题以及简要的图片说明——交待时间、人物、地点及事件。

4.参赛作品必须原创,内容真实,禁止使用他人作品参赛。

5.参赛作品反映的生态乡村必须在梧州市辖区内。

6.作品内容必须与活动主题相关,为鼓励参赛者多角度取材,相同类型、近似内容的作品只能有一组获奖。

7.作品不得用合成、添加、删除、换色等后期技术处理。只允许对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作适当调整。

8.作品大小不低于50万像素,胶片作品请冲印后扫描成jpg文件上传至论坛参赛。

【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金500元;

一等奖3名奖金300元;

二等奖5名奖金150元;

三等奖15名奖金100元;

优秀奖30名价值50元的奖品。

【评选方法】

征集结束后,由网站邀请相关专家,根据摄影图片的艺术标准,结合帖子的浏览量和回复数,对作品进行评审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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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检察长谈互联网+深化检务公开”有奖征文启事

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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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报道各地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各界监督的举措和成效,进一步提高检察公信力,检察日报社理论部与最高检《人民监督》专刊、光明网法治频道共同举办“检察长互联网+深化检务公开”有奖征文活动(将评出一、二、三等奖各2名、5名、10名),欢迎全国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畅谈如何深化检务公开的理论与实践。稿件内容以检察机关接受外部监督为主题,可以是代表委员联络、检务公开、人民监督员制度实施、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工作实践等。来稿将择优在检察日报实务版、最高检《人民监督》专刊、光明网法治频道同时刊发。

稿件字数:1200字至1500字

投稿邮箱:jcztjd@@163.com

联系人:《人民监督》专刊主编助理 沈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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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家风家训”征集活动启事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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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良好家风家训,建设和谐幸福家庭。澄海区委宣传部、澄海区文明办、澄海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家风家训”征集活动。即日起向社会征集“家风家训”优秀作品。

一、征集内容

1、“家风家训”格言。内容可以是世世代代相传的家风家训;可以是长辈对后辈的期望和希望。

2、“家风家训”微故事。内容可以结合家庭实际,突出勤劳朴实、励志向上、尊老爱幼、诚信友善等主题。

二、征集要求

作品要求贴近生活,健康向上,语言精炼,富有内涵,便于传诵,便于传讲。“家风家训”格言要求每则格言字数不超过100字;“家风家训”微故事要求字数不超过800字。严禁抄袭。其中,格言可一并附上图片。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月15日

四、征集方式

来稿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澄海电台官方邮箱:chdtxwb@126.com,主题注明“家风家训”征集字样。来稿者需写明真实姓名、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

五、奖项设置

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从中评出优秀“家风家训”格言和“家风家训”微故事,并给予一定的奖励。所有入选优秀作品在澄海电台录音播出,在澄海电台FM1005微信公众号和澄海宣传文化网推出,并结集出书,在全区推广。

具体如下:

1、优秀“家风家训”格言50条;每条奖金100元,

2、“家风家训” 微故事:

一等奖:1名,每名奖金800元;

二等奖:3名,每名奖金600元;

三等奖:6名,每名奖金400元;

优秀奖:12名,每名奖金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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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电影剧本孵化计划申报项目征集启事

全文共 2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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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贯彻全国电影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实“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要求和财政部等七部委《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推动电影事业繁荣发展,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共同发起实施了电影剧本孵化计划。现在我省范围内广泛征集电影剧本孵化计划申报项目

一、活动宗旨

电影剧本孵化计划是进一步提升电影创作质量、加强编剧队伍建设、推进电影精品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落实“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要求,大力扶持电影编剧创作出更多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富有时代气息,唱响中国梦,提振“精气神”,传递正能量的电影作品。

二、孵化方式

电影剧本孵化计划采取项目制方式,面向电影企业征集未拍摄的优秀电影项目。对入选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的项目,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每年根据项目发展实际和论证评估情况,分阶段给予创作扶持。我省积极推动重点项目投入拍摄。

三、选题方向

申报项目题材不限,重点扶持选题范围如下:

1.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反映中国人民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思想理念,弘扬中华民族崇德向善、匡正扬善、诚信孝亲、勤劳节俭等传统美德,讲好中国故事,彰显中国精神。

2.反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道德模范和平民英雄,刻画敢为人先、勇于进取、创新发展、坚守良知、辛勤工作、默默奉献等各行各业普通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业绩的普通人物,讴歌人间真情,歌颂奉献精神。

3.艺术地再现重大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反映中华民族艰苦卓绝、可歌可泣的斗争历史,讴歌中华儿女不屈不挠、英勇抗争的爱国主义精神。

4.反映我国各民族多姿多彩的社会生活、历史传统、地域文化,讴歌各族人民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的思想和精神。

四、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限定为企业。转企改制的国有电影企业和民营影视制作公司均可申报,要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影从业资质、财务制度健全、纳税信用良好、符合国家文化产业政策发展方向,无不良记录。

电影企业应拥有申报项目的版权。如孵化项目委托个人创作者编写大纲或剧本,电影企业和创作者双方依法依规签

订合作协议,厘清版权归属、权利义务。

五、项目申报

申报项目需按要求填写选题创意简介、深入生活计划和《电影剧本孵化计划项目立项申请表》,并于11月5日前报省委宣传部文艺处。联系人:刘开云,联系电话:82218501,电子邮箱:wy2217342@126.com。

省委宣传部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组织对征集的申报项目进行筛选,确定6个推荐项目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剧本规划策划中心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并对获资助项目跟踪监督和联络管理。

六、评估与资助

中宣部文艺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和电影剧本中心聘请业内专家组成项目评审组,分阶段进行项目审读、评估。

(一)资助项目立项

1.项目评审组对各省(区、市)提交的项目进行综合评估,选出不多于100个资助项目立项,报请主管部门审定后,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2.公示结束后,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发布立项资助项目名录,与获得立项资助项目的电影企业签订《电影剧本孵化计划项目资助协议书》(以下简称“资助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电影剧本中心按资助协议书拨付深入生活扶持资金(5万元/项目),主要用于编剧深入生活,搜集创作素材,创作故事大纲。电影企业按照协议书约定,落实编剧深入生活计划,推进项目创作。

(二)剧本创作扶持

1.资助项目立项后3个月内项目企业以书面形式将编剧深入生活简况(1000字左右)、剧本故事大纲(3000字以上,一式五份)汇总至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影剧本孵化办公室邮箱。联系人:田宝锋、肖海花,联系电话:010-86096997、86096923,电子邮箱:dianyingjubenfuhua@163.com,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剧本规划策划中心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100866)。

2.项目评审组对故事大纲进行评估,从中选出60个项目,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后,向企业拨付剧本创作扶持资金(5万元/项目),主要用于编剧进行剧本创作。

(三)剧本修改扶持

1.项目故事大纲获得资助3个月内,项目企业向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提交完整剧本(一式五份),剧本电子版发至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邮箱。

2.项目评审组对剧本进行审读评估,依据综合评价,筛选出相对成熟、可投入拍摄的剧本,给予拍摄前剧本修改扶持。

3.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按照有关要求,对资助项目成果进行检查、评定、验收,并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后,出具结项验收报告。

4.资助项目剧本发表、出版和拍摄完成片,均要在适当位置标注“电影剧本孵化计划资助项目”;未能投拍的,电影剧本中心享有优先有偿代理权,及资助协议书约定的其他权利。

七、项目管理

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实施及专项资金使用接受国家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获资助的企业,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确保资助经费的使用效益,并承担相关责任。资助经费要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完整保留与资助项目有关的会计资料。获资助的企业,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协议书约定等情况,经有关部门核实后,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有权暂停拨款、取消申报资格、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和追回已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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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关于当涂好人馆宣传主题词征集启事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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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集民智,进一步加大当涂好人宣传力度,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当涂好人馆宣传主题词,有关事宜启事如下:

一、征集单位

中共当涂县委宣传部、当涂县文明办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0月20日止(邮寄件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

三、征集要求

1、主题突出,立意鲜明。作品应紧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当涂历史文化特色,反映经济和社会发展成就,展示道德模范风采,教育引导广大人民学习当涂好人、争做当涂好人。

2、通俗易懂,简明易记。作品要求文字简洁工整、通俗易懂、琅琅上口,适合广泛传播、普及,字数控制在16字以内。

3、每位投稿者最多提供三条主题词,并对应征作品作必要的说明和阐述。投稿须注明姓名、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

4、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为最新原创,且未发表过的作品,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四、投稿方式

1、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dtwxb542@163.com;

2、传真形式请拨电话0555—6732759;

3、纸质形式请寄:马鞍山市当涂县太白中路6号县委宣传部外宣办,邮编:243100,联系人:王 倩,联系电话:0555-6732759,信封正面请注明:当涂好人馆宣传主题词征集。

五、评选及奖励

参赛作品经当涂县委宣传部初选后,将组织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对获奖作品分别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奖项设为三类:优胜奖1名,奖金5000元;优秀奖2名,奖金1000元及证书;创意奖3名,奖金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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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年唐山世界园艺博览会主题歌征集启事

全文共 10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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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至10月,河北省唐山市将举办世界园艺博览会。为弘扬城市人文精神,展示震后40年唐山的建设成果和亮丽、繁华、宜居、和谐的文明城市形象,传播“都市与自然·凤凰涅槃”世园会主题,现拟公开征集2016唐山世界园艺博览会主题歌

一、创作要求

1.主题鲜明,健康向上。能够反映地域特点和文化,体现世园会主题,宣传唐山人文历史、建设成果和文明形象。

2.歌曲风格和形式不限。语言限中文,或以中文为主,时长4分钟左右。旋律优美、易于传唱,具有感染力,饱含正能量。

3.作品包括作词和作曲。可一人创作,也可两人或团队共同创作。作品必须原创,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和公开演出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4.应征者可登录http://www.tangshanexpo2016.com/官网了解相关情况并下载报名表。

二、征集对象

全球所有关心和支持2016唐山世界园艺博览会,并在音乐创作领域有相关资历的人或团体均可应征。

三、投稿要求

1.应征者以个人名义、两人合作或团体名义提交作品均可(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须同时由该机构法定代表人署名,并加盖机构公章)。作品限报1件,A4纸打印,简谱或五线谱均可,附录音小样(MP3格式)。报名表“创作方案”一栏中应包括相关演唱、演奏说明。

2.所有应征作品均需注明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3.应征作品寄往中共唐山市委宣传部文艺处(地址: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1号市委主楼417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往邮箱/博客tssyhzg@163.com,标题为“世园会主题歌应征作品”。

四、征集时间

从信息公布之日至2015年9月30日。

五、评选办法及结果公布

1.由唐山世园会执委会办公室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2.共评出获奖作品10首,颁发获奖证书。其中一等奖1首,奖励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3首,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三等奖6首,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应征者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获奖者按相关法规自行纳税。

3.评选结果将在《唐山劳动日报》、《唐山晚报》、环渤海新闻网等媒体和2016唐山世界园艺博览会官网向社会公布。

六、特别声明

1.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投稿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2.投稿者寄送的一切资料概不退还。

3.作品一经入围,其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2016唐山世界园艺博览会执委会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作者享有署名权。执委会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方式和使用方式。

4.在执委会公布评选结果之前,作者不得自行发布或发表参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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