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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悬疑小说推荐(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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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长镜头结局

全文共 10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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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镜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小说。以下是小说长镜头结局,欢迎阅读。

T市“The-Queen”婚纱店是万嘉帆工作室最美好的衍生物。

辛辰坐在大厅里,随手翻阅着茶几上的杂志。万嘉帆端着两杯茶过来,往辛辰面前一放。

“又是茶?”辛辰蹙了蹙眉。

“你胃不好,这茶有有护胃的功效。”万嘉帆坐下来,轻轻的端起茶杯,抿了一口。

辛辰的眉心蹙的更加的紧。这语气,分明与凌亦瑾如出一辙。

“谁和你说的这些话?”

“亦瑾啊,她嘱咐我,别让你喝咖啡。”

辛辰抬手揉了揉眉心,又好气又好笑。戒烟戒酒这下连咖啡都该要戒了。这个凌亦瑾……他真是拿她没有办法!

“她这是关心你的身体。”万嘉帆叹了口气“要是婳婳有亦瑾一半心细就好了。”

辛辰端起茶杯,挑了挑眉。万嘉帆接着说“我倒不是嫌她不关心我,我只是心疼她,对自己的身体也没个紧张样!”

辛辰笑起来,万嘉帆显然还是对机场上童婳婳健步如飞的样子心有余悸的。亦瑾的确比婳婳让人省心的多。

“婚礼准备的怎么样了?”

“还算按部就班的在进行。就是T市的教堂少,有点紧俏。我们算是仓促的,教堂的问题暂时还没解决。”

“T市的奥列格大教堂……”谀

“说起奥列格大教堂我就来气,明明空余着,但是所有者Sampson是个怪脾气,非说预定也要看缘分!”

辛辰点点头,Sampson的脾气怪在英国那会儿就是出来名的。要预定他的地方,起码要和他有一定的交情,像嘉帆这样贸贸然上门,他定是不会同意的。

“我已经帮你和Sampson说过了,他同意把教堂租借给你,for-free!”

“真的吗?”万嘉帆有点兴奋的站起来,“你还认识Sampson?”

“我们在英国的时候有过一段交情。”

“可我昨天晚上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还义正言辞的拒绝了我。”

“我也是上飞机前刚刚和他说定的。”

辛辰想起Sampson那带着英伦腔调的中文就觉得好笑。他对辛辰要订教堂的事情显得异常兴奋,隔着手机就在那边欢呼,他说“Ron,你居然要结婚了?”辛辰笑着说不是自己,他顿时显得有点沮丧。但还是很爽快的答应租借,还说看在辛辰的面子上,免费租借!

“真是太谢谢你了。”

辛辰摇摇头,抿了口茶。淡淡的道“就当是我和亦瑾的见面礼!”

亦瑾这会儿正在二楼看着一件一件的婚纱发呆。这些洁白神圣的嫁衣,足以倾尽每一个待嫁女子所有的期盼。

婳婳的手拂过一件大红色的旗袍。立领包肩,金线绣着凤凰的花样,脖颈间纽扣一颗一颗斜至胸前……美而风韵十足。

“可惜了。我这身子穿不了这么好看的旗袍。”她低头望了望自己微微凸出的小腹,其实并不明显,但是对于完美主义的婳婳,应该不会容许这样的不完美。

“婚纱一样好看。”亦瑾走过去扶住她的肩膀,轻轻的推了推她“还不快去试试,我迫不及待的想看了。”

婳婳笑着点点头。

不过几分钟的光景,童婳婳由工作人员陪同走出试衣间,亦瑾愣在原地,忘了说话。半晌,她才指着设计别致的婚纱颤抖的说“这是……”

“The-Only!”

唯一的。

童婳婳是万嘉帆的唯一!

婚礼那天是个大晴天。

亦瑾在房间,穿上了米白色的抹胸礼服。她刚往试衣间前一站,拢了拢腰间的束这大花。就听见有人推门而入。

镜子里随即出现辛辰的身影。不似新郎的正式,他今天穿着黑色的休闲西装,稳重大气。

他的手伸过来,从后面环住亦瑾。他的下巴轻放在亦瑾的肩膀上,附在她耳边低喃。

“别这么美,会抢了新娘的风头。”

亦瑾笑着回身,替他拢了拢领结“那辛总这么帅,又该怎么办?”

辛辰不说话,慢慢的俯下身,吻了吻她的锁骨。

亦瑾觉得浑身酥软起来,像是一股电流从他的薄唇流向她的全身,她伸手攀住他的脖子。

辛辰顺势把她拢进怀里,深深的吻住她微启的唇瓣……

奥列格大教堂外站满了围观的记者和群众,保安和工作人员在现场维持着秩序。亦瑾一脚跨出车门,踩着柔软的红地毯上,心也跟着要融化了一样。辛辰微微抬了抬自己的臂弯,示意她把手放进去。她挽住他的胳膊,一步一步的走向礼堂。

青铜华盖,问天穹窿。只一眼就无法忽略着大教堂的宏伟,似乎连呼吸都变得神圣起来。

观礼的人很多,不少是娱乐圈分量十足的大腕,万嘉帆在圈内的地位也是非同一般的。屋外成群的记者大概也可以说明了这一点。

婚礼进行曲一点一点的在礼堂内回响。身着白纱的童婳婳挽着她父亲的手款款而来。白纱轻扬,蕾丝纷飞。厚重的婚纱裙摆随着

她走路的频率缓慢的一上一下……

万嘉帆一袭白色的西装,微笑的望着迎面走来的美丽新娘。

掌声雷动,经久不息。

亦瑾看着嘉帆微微鞠躬,从岳父的手中牵过婳婳的手,顿时泪湿眼角。

辛辰的手伸过来轻轻地圈住她的肩膀,耳边是无论贫穷与富贵的誓言和新郎新娘深情哽咽的“我愿意”!

亦瑾转头看着辛辰,他扬起嘴角把她拥的更紧。

教堂的前面有个巨大的白色凉棚,红毯铺至每一个角落,两边分列着酒席。

鲜花,气球,彩带……处处都是欢乐的气息。

婳婳已经换下了繁复的婚纱,改穿较为轻便的礼服。亦瑾随着新娘和众伴娘入场,辛辰坐在一群男人中间分外的惹眼,他朝她竖了竖大拇指又扬了扬手里的香槟。

扔新娘捧花,这个环节是新人结束婚礼前最重要的仪式之一。婳婳转头笑着挥了挥手里的捧花,身边的女子个个都蠢蠢欲动起来。亦瑾其实并不想凑这个热闹,今天一天高跟鞋磨得她后跟隐隐作痛,她连站都快站不稳了,哪来的精力去抢捧花?

“来咯!”

婳婳大喊一声。

阳光下的捧花异常夺目,像是一束有弧线的光。

亦瑾仰起头望着那个方向,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张开双手,捧花竟然稳稳地落尽她的怀里。

婳婳转过身来大笑着鼓掌。在场的嘉宾都站起来随着新娘鼓掌,有人在欢呼,有人在吹口哨。那声音大的惊起了不远处广场上的一群白鸽。

亦瑾觉得心里的热浪一层一层往外涌。她回过头去寻找辛辰的身影。他淡然的站在人群里,嘴角轻扬,目光炯炯。

他用嘴型郑重的向她念出三个字。

“我爱你!“

*****************************************************************************************

辛辰把车停在主宅门口,整座大宅灯火通明的。似乎从未有过这样温馨的一刻,原来有人等待的感觉,是这样的满足。

他站在门口,还未推门,就听见屋内传来阵阵轻笑声,好像并不是一个人。

门一推开,就看见Eudora盘腿坐在沙发上,听见有人进门的声音,她回过头,嘴角轻扬起来“Ron!你回来啦!”

辛辰点点头。走过去,将大衣往沙发上一扔,揉了揉她散乱的金发。

“今天怎么过来了?”

“家齐有事去日本了,我不想待在家里,老爹一逮着我就给我讲大道理。”

辛辰望着Eudora微皱的鼻尖,笑起来。龙老爹总是下意识的想把中国的传统思想灌输给他这个洋媳妇,若是家齐在,到还可以帮忙挡一挡,他不在家,也难怪Eudora一见老爹就想跑。

凌亦瑾从厨房出来,隔热手套套在她的手上有点臃肿,她正端着一锅子的汤,热气腾腾的往上冒。

“吃饭了。”她扭头看着辛辰和Eudora。

心瞬间就像被什么东西塞满了,辛辰先站起来,他走过去轻吻她的额头。

亦瑾推了推他的肩膀,往Eudora那边望过去。

“干什么呢?Eudora在呢。”

“亦瑾姐姐,我什么都没有看见!”Eudora伸手佯装遮住了眼睛。

“别装了,过来吃饭。”辛辰笑着揭穿她,松开了圈着亦瑾的手,往桌边走去。

三个人安静的吃饭,辛辰分别往她们的碗里夹了个鸡腿。Eudora笑着看了看亦瑾,把自己的鸡腿也放在了她的碗里“亦瑾姐姐你多吃点,看你瘦的。”

兄妹俩都把目光放在亦瑾身上,辛辰点点头,夹起一块红烧肉又要往亦瑾的碗里放,亦瑾挪了挪碗,瞪他一眼,三个人都忍不住笑起来。

Eudora吵着一定要自己洗碗,亦瑾也没和她抢,饭后就自己窝在沙发里看电视,搞笑的综艺节目,Eudora看剩的,她也懒得换台。辛辰半倚在沙发上,手里端着一杯亦瑾刚泡好的茶。

“我把公司的事情安排好了,过两天就陪你回家过年。”辛辰忽然开口。

电视机中时不时传出一阵阵爆笑声,但是辛辰的话还是稳稳的落进亦瑾的耳朵里。她转头看着他。

“怎么这么看着我?”辛辰笑着站起来,坐到亦瑾的身旁“我早就该去见见你父母。”

“我妈会把你吃了。”亦瑾一脸严肃的看着辛辰。

“不会,都说丈母娘疼女婿。”辛辰自信满满,一脸的笃定“我长得这么帅,她一定是越看越喜欢。”

亦瑾咯咯咯的笑起来,这个男人,脸皮厚起来还真是刀剑不穿。

“走之前得和你妈妈打个招呼。”

辛辰点点头,现在盛玉兰慢慢恢复过来,一天见不到他就惦念的慌。家齐说,过些天他就要把盛玉兰接回家,让她可以和Eudora作伴,还特地给她留了个向阳的房间。辛辰当时就拍拍家齐的肩膀,说“我这个儿子的地位在妈妈心中刚刚转正,怕是就要被你这个未来女婿抢去了风头。”

家齐玩笑着讨饶“大哥别一吃醋就不肯把妹妹嫁给我。”

当然不会。他的妹妹,又怎么可以错过像龙家齐这样的好男人。

Eudora洗完碗,拥着抱枕对着电视机傻笑。亦瑾其实不爱看这样的节目,她就坐在一旁静静地看着Eudora的笑脸。即使经历了世事,她笑起来的时候,还是像个孩子,纯洁美好。

Eudora像是感应到亦瑾淡淡的目光,也扭过头开看着她。眼里还不停的涌出笑意。悌

“亦瑾姐姐,你再看着我我不好意思啦!”她把头往抱枕上凑了凑,想站起来坐到亦瑾的身边。

辛辰在楼上洗澡,他的外套随手放在沙发的靠背上,Eudora一动,就勾带起了他的外套。一个钱包掉出来,落在厚厚的地毯上,没发出后一点的声响。

Eudora忽然露出神秘兮兮的笑容。谀

“你知道我哥哥钱包里的秘密吗?”

亦瑾摇摇头,这个有些陈旧的钱包落入她的眼里,她不知道,这里面会有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情。悌

Eudora伸手在唇边比了个嘘的手势,不动声色的打开钱包,不出意外,一张照片落入眼中。她定定的看着,忽然没了声响。

亦瑾把脑袋凑过去,Eudora的眼眶已经开始发红。

是Eudora的照片,方方正正,正好撑满了那个格子。

“在干什么?”辛辰的声音从后面传过来。他像是逮着小偷的警察一般,又往前走了两步。“看到什么宝贝了吗?”谀

“苏誉哥……明明说……怎么会……”Eudora语无伦次,只是不知道是因为太激动还是被当场抓住后的紧张。

辛辰看了看还一脸茫然的凌亦瑾,接过Eudora手中的钱包,从表面的那张照片后面又抽出一张来,在亦瑾的眼前晃了晃。

“你们是在找这个吗?”

“这不是……”亦瑾指着照片一时语塞。她高中时的样子赫然在眼前,竟是那么的青涩。“哎……”

她伸手想去抢,辛辰轻轻的躲过,将它收在手心里。

辛辰坐在沙发上,圈住亦瑾的肩膀。他的身上还带着刚刚洗完澡的清爽味道。Eudora在笑,重新坐回沙发上扭头看电视,只是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在看电视。

辛辰重新细细的打量着照片上的女孩子,这些年,他一直把她的照片带在身边。

“拍过吧。”辛辰忽然说,他抬头看着亦瑾,亦瑾也在看着他“别人会以为我有恋童癖的。”

是啊,念了这么久爱了这么久也被打趣了这么久,苏誉那张漏风的嘴……

心里有一层一层的热浪涌出来。也顾不得Eudora在身边,亦瑾紧紧的抓住辛辰的手,那修长温暖的手,她一辈子都不会再放开。

Eudora终于没忍住,转过头看着坐在沙发上的一对璧人。她伸手就把钱包里自己的照片取出来。

“不用放我的照片,放亦瑾姐姐的就好。”

“你不吃醋?”亦瑾笑着问。

“当然不,我只要龙家齐的钱包里有我就好。”她扬了扬手里的照片“明天他一回来我就要把这个塞进去,什么都爱看哥哥的样,这个怎么不学?”

辛辰和亦瑾对视一眼,都宠溺的笑起来。

他们不贪心,都只希望,收到的爱刚刚好,就好。

辛辰的黑色宾利停在家门口的时候,黎玉梅正在睡午觉,听到楼下的声响,她脑袋往窗口一探,看到亦瑾和一个男人站在楼下,正在往后备箱里取东西。

男人微微的仰了仰头,棱角分明的脸落在她的眼里,很眼熟。

这不是相亲那日来搅局的男人么?

呵,凌亦瑾总算肯把人带回来了。

黎玉梅也来不及换拖鞋就匆匆的往楼下赶。

辛辰正站在院子里,四下的打量着这老房子。不,也算不上老,只是陈旧些,说不上为什么,只这屋子却透出浓浓的人情味。这大概就是她和嘉帆一起长大的地方。听亦瑾说起过,黎爸黎妈是重情之人,所以一直舍不得搬走。市区再好的房子,也割舍不了心中这份浓浓的情感。

亦瑾回身去车子上取包,身旁的辛辰忽然站直了身子,她一扭头,就看到妈妈站在门口。

“伯母你好,又见面了。”

“我记得你,辛辰是吧?”

妈妈往前走了几步,根本就没把目光放在亦瑾的身上,满目笑意的看着辛辰。亦瑾却觉得背后汗涔涔的,有种瞬间被遗弃的感觉。

“是的伯母,上次失礼了。”辛辰微扬着嘴角,把手里的一些营养品递过去。

“有心了。”黎玉梅伸手接过了东西。顺带的拍了拍辛辰的肩膀,眼里的笑意更深了。“走,进屋,外面冷得紧。”

“妈。”亦瑾忍不住开口,这从头到尾的,老妈根本舍不得分一点目光给她。也不问问辛辰和她的关系,拉着人家就要往屋里带,这该是有多喜欢啊。

辛辰笑着冲亦瑾眨了眨眼,一脸的得意。

“妈!”亦瑾又唤一声。

“听到了听到了。”黎玉梅回头看了一眼亦瑾,脸上的笑容深邃“你个丫头,总算干了件让我舒心的事情。”

亦瑾笑,伸手勾住辛辰的手臂。

辛辰轻轻的低下脑袋,凑在她的耳边低声的说“看吧,我就说我人见人爱。”

黎玉梅在客厅里转来转去,忽然就没有了方寸。亦瑾在旁边看的百感交集,她真的真的让他们等太久了。

“小辰,爱吃什么,都告诉我,晚上都给你做。”

黎玉梅披上外套,将围巾一圈一圈的绕在脖子上,她看着辛辰,满是宠溺。辛辰只觉得心头暖暖的。他似乎从不曾,被这样的在意过。

“伯母,你随意就好,不需要顾忌我。”

“妈,他不挑食,我爱吃的他都爱。”

亦瑾话音一落,黎玉梅就白了她一眼,脸上的宠溺却越来越深。“这孩子都不害臊。”

“真的。”亦瑾叫。

“真的。”辛辰附和。

亦瑾不知道辛辰爱吃什么,每回做菜都是按自己的喜好来。他哪一回不是吃的津津有味的。

“好好!”黎玉梅笑,她已经走到门口了,还不忘扭头回来“小辰,以后你可不能这样惯着她!”

辛辰笑而不语。

亦瑾朝妈妈皱了皱鼻子,心里却是满满的。

凌振华在A大任教几十年了,年前学校希望他给一个研究生班的学生们补课,他就延迟了自己的假期。

亦瑾和辛辰走在A大的小径上,她的手放在他的手心里,暖暖的。校园里很安静,他们一步一步走的很慢,谁也没说话。

他们错过了一段大学时光,幸运的是,此刻,他们还可以这样携手而行。

刚刚辛辰忽然提议要来接爸爸凌振华下班的时候,亦瑾想也没想就同意了。爸爸,看到辛辰一定也会很惊喜,也许那欣喜还会甚于妈妈,他不常表露自己的情绪,但为这件事,他已经找亦瑾长谈过好几次了。

亦瑾和辛辰从后门悄悄的溜进去,找了个靠门的位置坐下,没人发现他们。凌振华站在讲台上,眼神淡淡的扫过,像是看到他们了又像是没看到。

两人坐定,辛辰压低声调“我们没有书,会不会被老师发现?”

亦瑾白他一眼“辛总,您太入戏了吧。”

辛辰笑起来,揉了揉亦瑾的头发。

凌振华讲的激情澎湃,亦瑾却有点昏昏欲睡了,辛辰倒是一瞬不瞬的听得极其认真。她总算知道了为什么当初他的成绩那么好而自己却总是不上不下的。

“最后排的那位男同学,请你告诉我这题的答案。”

爸爸的声音似乎近了点,身旁的辛辰淡定的站起来。亦瑾睁开了眼睛,惊觉的坐直了身子。

他们蹭课,被发现了吗?

教室里忽然变得有些嘈杂,很多人都在小声的议论着,女生的声音尤为多。

“这个男的不是我们班的吧?”

“怎么这么好看?”

亦瑾伸手扯了下辛辰的袖子,他低头对她挑挑眉。大声的朝凌振华报出一个答案。亦瑾看着爸爸脸上有短暂的惊喜,但是掩饰的很快。

那些入耳的声音更响了点,不少人纷纷回头看过来。

辛辰还站着,身形挺拔,周身散发着不同寻常的气场。他目光坦荡荡的与凌振华对视着。

“请坐吧。”凌振华先移开了目光,扬嘴笑了笑“很好!”

辛辰坐下来,亦瑾长长的舒了口气。“你怎么知道?”

“认真听了就知道,你睡觉自然就不知道。”

亦瑾瘪瘪嘴“听这么认真干什么,我们本来就是来打酱油的。”

辛辰笑着把头凑过来“未来岳父的课,你说该不该认真听?”

“看来老爸老妈的心都要向着你去了。”

“还吃我的醋?”辛辰看着亦瑾,抚了抚她的耳廓“我的心是你的还不够?”

两堂课很快就过去。凌振华与往常一样慢条斯理的收拾着自己的东西。教室里的人越来越少,门口的那对男女还静静的坐着,像是在等他。

他终于忍不住再次将目光投向女儿身边那个器宇不凡的年轻人,心里自然是猜到了他的身份,喜悦按捺不住。

“最后排的那个小伙子,你是我未来女婿吗?”

教室里还有零星几个人,听到教授忽然发话,都好奇的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最后排那个好看的男子扬着嘴角,答道“等待伯父鉴定!”

两个男人都笑起来,把目光移向那个笑靥如花的女子身上。

幸福不过如此简单!

亦瑾在二楼给辛辰收拾房间。

爸爸从书房里踱出来,换上了家居的灰色毛衣背心和长裤,看起来书卷气息很浓。

她回头,唤一声“爸爸”

凌振华点头应答,脸上的笑意深邃。从今天见到辛辰之后,他脸上的笑意似乎一点都没有减退过。

看的出来,他对辛辰很满意。刚才回来的路上,他占据着副驾驶的位置,和辛辰聊了一路的金融市场局势。问答之间,辛辰始终有自己独特的观点又礼貌的不显得自我。爸爸越聊越带劲,辛辰又要开车又要和他交流,亦瑾好几次在后面提醒都阻不断爸爸高涨的热情。

辛辰也好几次从后视镜像亦瑾使眼色,示意她没有关系的。

是没关系的,他总是能把一切都处理的很好。

“还特地整理房间干什么?你房里的床不就是按双人的标准买的?”凌振华忍不住出声,连声音都带着笑意。

“爸爸!”亦瑾蹙起了眉头,又好气又好笑的看着爸爸。这都哪跟哪啊,喜欢辛辰也不带这样的吧。

“哈哈哈……”凌振华笑起来,声音很洪亮,笑得亦瑾的心也变得澄澈清明起来,“玩笑,玩笑。”

他走到亦瑾身后,看她细心的把床上毯子的褶子用手抚平。女儿脸上露出的柔和的神情,他也不曾看到过这样的女儿,明明认真的在做事,眉目里却还是透出丝丝的笑意。这大概是从心底流露出来的幸福。

“和辛辰认识很久了吗?”

“嗯。”亦瑾点头。“我们是高中同学。”

“你们早恋?”爸爸佯装皱了皱眉。

“没有,我们没有。”亦瑾否认的极快,心里却细想着,他们这样怎么算都不是早恋吧。

“我猜也不会。”凌振华边说边颔首。“这小伙子看着就不错。”

亦瑾笑,这才见了第一面,就都夸着他的好了。日后指不定怎么疼辛辰呢。

她整理好床铺,站直身子松了松脖颈,回身挽住爸爸的手臂。

“爸爸,吃饭去吧。”

凌振华扭头看了看贴在自己手臂上的女儿,有些亲昵有些撒娇,忽然感慨万千。

“小瑾。”凌振华拍了拍女儿的手背,“你妈和我只希望你幸福,现在有个辛辰,我们总算可以放心了。”

“爸爸。”亦瑾忽然鼻子发酸,千言万语哽在心头。却又不知道怎么开口。长大之后,能给父母最好的爱,似乎就是让他们看到,身边有个可以相伴终老的人。

“好了,吃饭。”凌振华马上转移了话题,今天的气氛太好,他无意破坏。

楼下厨房一派兵荒马乱。妈妈黎玉梅似乎准备了太多的菜色,反倒自己忙不过来了。

辛辰正站在妈妈身后,端盘子送碗的。两个人配合的倒算默契,时不时就听见妈妈尖着嗓子喊“小辰,快把盘子递给我。”

“小辰,快把火关小一点。”

……

爸爸笑意渐深,扭头看着亦瑾“看来我打杂这活有人接手了。”

“您倒是想的美。”亦瑾仰头看着爸爸,皱了皱鼻子。

“哟,女儿胳膊肘就向着外拐了。”

“爸爸!”

“好好,不取笑你,还不快去给辛辰找个围裙,那金贵的衣服哟,可别让油水给溅了……”

亦瑾边跨楼梯边往客厅里张望。辛辰正陪着爸爸妈妈看电视,三个人有说有笑的。

她别过头,嘴角忍不住扬起来。折腾了一天,她只觉得腰酸背痛的,她急需一个热水澡。下意识的回头去看一眼辛辰,他还是精神饱满的样子,像是一点都不觉得累,真是神了……

这个澡一泡差不多就泡了一个小时,亦瑾伸手扯下了头上的毛巾,这才看见自己床上的那个男人。

辛辰手脚舒展平躺着,听到有声响把头仰起来。“再不出来,我就要睡着了。”

亦瑾笑,走过去盘坐在他的身旁,伸手轻轻的捏着他的肩膀。

“今天累坏了吧?”

“嗯。”辛辰毫不掩饰的点点头。他伸手抓住了放在自己肩膀上的手“但是我从没有一天像今天这样的快乐。”

亦瑾有些动容,她忍不住低下头,俯身吻了吻他的额头。

她的头发还是半湿的,蹭在辛辰的脸上凉凉的。

“别诱惑我了。”辛辰发出一声闷哼,沉沉的说“我好累!”

亦瑾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辛辰却忽然一下坐起来,倒是真的把亦瑾吓了一跳。

“你干什么?”亦瑾略微警惕的看着他。

“什么干什么?你说我要干什么?”辛辰笑,他的头越靠越近,直到呼吸相交缠之时,亦瑾红了半张脸,他才轻轻的说“我只是想帮你把头发吹干。”

亦瑾瞪着他。

“我没有干点什么,你失望了?”

辛辰笑,转身去取吹风机。

“你不正经。”

“究竟是谁想歪了?”

……好吧。

他的手指温柔的穿过她的发,一缕一缕的将它理顺。指尖的热气和鼻尖的香气一起氤氲而开,空气香甜香甜的。他很耐心,耐心的像是在完成一件什么了不起的大事。

这大概就是他一直期许的平淡幸福。

他这般小心翼翼的对待,像是在守护珍宝。就当亦瑾觉得自己快要睡着了,他的吻忽然就密密麻麻的落下来。

“好事做完了,接下来该干点坏事了。”

“你……”

亦瑾的话消弭在他的吻里。

“我今晚睡这里好不好?”

亦瑾想摇头,他根本就没有给她机会,像个霸道的君主。

“小辰……小辰……”屋外适时的响起妈妈的声音。

辛辰和亦瑾皆是一愣,辛辰无奈的看了看亦瑾,起身去开门。

“伯母。”

“小辰啊,天气这么冷,我给你再加床被子,你是喜欢这个花色的?还是这个啊?”妈妈扬了扬手里两个图案繁复的被套,问的很认真。

辛辰有点哭笑不得,她要问他的,竟是这么……重要的事情!

“这个。”辛辰随意指了一个。

“好。”妈妈笑着把另一个收起来。又拉着辛辰的手“我怕你晚上睡不好,还特地给你热了牛奶,快跟我下去喝。”

辛辰回头看了一眼凌亦瑾,亦瑾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这未来丈母娘,也太热情了点,看他能得瑟多久!

亦瑾一晚上睡得极其的踏实。这是一种强烈的安全感,由心底而生。

她从床上坐起来,随意披了外套洗漱完毕就往客房那里走去。不知道辛辰有没有睡着,有没有睡好,她记得他说过自己不择床。

房门虚掩着,她一推就开了。床上是叠的整整齐齐的被子,辛辰不在。家里似乎一个人都没有……

她正犹疑着,屋外传来了脚步声和爸爸爽朗的笑声。门应声而开,爸爸妈妈和辛辰的脸出现在视线里,皆是笑意吟吟的。亦瑾下意识的低头,发现辛辰的手里拎着大大小小的塑料袋。

他们三个竟撇下了她去逛菜市场了?

“哟,小瑾醒了啊?”爸爸在笑。

“你们怎么不叫我?”她撇了撇嘴。

“小辰说让你睡着。”妈妈接过辛辰手里的菜,往厨房走去“你个丫头,看看人家多体贴。”

亦瑾下意识的去看辛辰,辛辰竟移开了目光,他早已敛起了笑意,脸上表情淡淡的。

他似乎在生气?

“伯父,我去楼上换件衣服。”他说罢,就越过亦瑾,往二楼走去。

亦瑾挑了挑眉,确定了他在生气,还是在生她的气。

“妈妈,辛辰怎么了?”亦瑾没跟着上楼,转身进了厨房。

“什么怎么了?”

“他怪怪的……”却又说不上哪里出了问题。

“噢!刚刚在路上遇到小磊了。”妈妈笑起来,“你爸爸那个口无遮拦的,说那是以前和你相亲的。”

所以,辛辰生气了?这个傻瓜!

亦瑾忍着笑意推开辛辰的房门,他正在解自己衬衫的扣子。听见她推门,他连头都没转。

亦瑾轻轻的走到他身后,紧紧的从后面拥住他,他的身子一僵。

“小气鬼。”

环在他腰间的手被重重的握住,他慢慢转过身来,伸手扶住她的肩膀,拧着眉,没好气的问“凌亦瑾,你究竟和多少人相过亲?”

他这个样子,像极了吃醋的小孩子。

“两个。”亦瑾笑,忍不住还嘴。“相亲怎么了?你还有过女朋友呢!”

“你……”辛辰忽然哑口无言,也跟着笑起来,这个鬼灵精。

亦瑾挣脱肩膀上的禁锢,往前一倾又紧紧的抱住他,她低喃,“不管和多少人相过亲,我只爱过一个人。”

是的,漫长的时光里,过去,现在,未来,她会只爱那个叫辛辰的男人。

辛辰忽然叹了口气,他的语气缓慢悠长“你是我的,永远是我的。”

“我是你的,永远是你的。”亦瑾重复。

他将她拥的越来越紧,像是要把她揉进自己的骨血里。他带笑的声音忽然从头顶传下来“凌亦瑾,你当然是我的。刚刚在菜市场,伯父伯母逢人就说,我是他们的女婿,看你还怎么跑?”

“啊?!”

“怎么?还不乐意了?”辛辰松开她,看着她。

亦瑾望着他深色的眸子,郑重其事的点头“乐意。”

他满足的笑着,重新将她拥进怀里。

“我也是你的,永远是你的。”

大年三十那天,几个舅舅一家都悉数到场。微微自己开车过来的,说黎希瑞还有事情,要晚点过来。说是晚点晚点,那可是晚的不止一点点,辛辰急得想直接开车去找他了。

黎希瑞的后备箱里放着一个巨大的纸盒子,还神神秘秘的不让人打开。

辛辰自然是成了那晚的主角,外婆拉着辛辰欢喜的都不肯撒手,几个舅舅也是三句话不离辛辰不离海丰集团,就连笑笑也不忘凑热闹,非要吵着让他抱。

亦瑾看着他穿梭在自己的亲人之间,他的眉宇带着笑意,举手投足之间自然又礼貌。

饭桌上,三舅舅还不忘当初和亦瑾玩笑的那句“考酒品。”

辛辰一杯一杯的下肚,好在脸上并没有醉意。

二舅倒是帮着辛辰“老三,你可不能这样,现在就这么灌了,那婚礼上还得怎么灌啊?”

所有人都在笑。

辛辰忽然站起来,脸上的神色严肃有认真。

亦瑾看着他,他也低头看了一眼亦瑾,扬起一抹温暖的笑。

像是意识到辛辰将要说什么,所有人都噤了声。

“今天,趁着伯父伯母和各位长辈都在,我想,请大家见证这一刻。”

辛辰忽然转了身,黎希瑞将辛辰准备好的东西一一交给他。

所有都屏着息,亦瑾攥紧了自己的拳头,手心里密密麻麻的都是汗。眼里只有辛辰明晃晃的笑意。

他怀抱这一束泰迪公仔,中间最大的公仔手执着玫瑰。他将手心里的钻戒往亦瑾面前一递,顺势单膝跪了下去。

“凌亦瑾,请你嫁给我!”

亦瑾紧紧地盯着辛辰,他的脸越来越模糊,她伸手一抹,才惊觉眼泪早已掉了下来。

记忆里那张温暖的笑脸,反反复复,终于和眼前的笑脸重叠在一起。

他正望着她,期待又忐忑。

她点了点头,又点了点头,一直点着头……

“得了,别点头了,脖子都要断了。”黎希瑞打趣她。

所有人都笑起来。

“我愿意!”亦瑾俯身吻了吻辛辰。

他笑了,站起来将她拥进怀里。她感受到,他乱了节奏的心跳……

大家都鼓起掌来,她靠在辛辰的怀里,看到妈妈早已泪流满面却还是带着笑。

屋外忽然想起了鞭炮和礼花绽放的声音。亦瑾一回头,看见黎凯正俯身将最大的那个礼花点燃。

“嘭”的一声,满世界的星星都亮了……她看到夜幕中出现她和辛辰的名字,中间是紧紧相连的心……

亦瑾惊讶的看着辛辰,辛辰低头轻吻住她的额头。

“你不知道,为这一刻,我准备了多久。”

在一片惊呼声和欢笑声中,她听到自己和辛辰同时开口。

“我爱你!”

“我爱你!”

不管永远有多远!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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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莫泊桑小说项链的续写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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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我亲爱的玛蒂尔德,是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佛来思节小姐,我的好朋友,我又来向你借项链了。玛蒂尔德好不容易挤出一丝微笑。

好好好!先别说,进来坐坐!来人,倒茶!

已经深秋,天气不但凉爽而且有几分寒意。进入屋子后顿时感到暖和很多。玛蒂尔德想,这屋子跟她十年前来的时候一点都没有改变。但她自己的房子呢,却变得如此丑陋。坐在这些如蛋糕般松软且皮料上乘的沙发上,让人羡慕不已。

我亲爱的玛蒂尔德,你想借什么样的项链呢?

我的好朋友,我还是想借回那条钻石项链。

喔!没问题。你在这稍等一下,我上去房间给你拿来。

不一会儿,佛来思节小姐捧着一个跟原来一样漂亮的锦缎盒子下来,递给玛蒂尔德,可怜的玛蒂尔德,对于你的事我很抱歉,不过我很感谢你能来我的舞会。要是你有什么困难的话,可以跟我说说,我会毫不忧郁地帮助你的!

我的好佛来思节,十分感谢你。时间不早了,我该走了。

再见,我期待你的到来!佛来思节小姐在门口送走玛蒂尔德。

第二天,即舞会举行的那一天清晨,玛蒂尔德家门口停放了两辆普通马车。太阳就快升起,雾气渐渐散去。玛蒂尔德跟丈夫匆忙收拾然后上了马车,玛蒂尔德一直把锦缎盒子捧在手心。原本杂乱窄小的家突然空空如也。那两辆马车,渐渐消失在通往郊外颠簸的路,伴随着急促的马蹄声。

晚上,月色迷蒙时,舞会举行了。流光异彩照耀在佛来思节小姐那嫩白的脖子上,发出耀眼光芒的是一串钻石项链,反射着月光,那是跟玛蒂尔德手里的那串几乎一模一样的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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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科幻小说作文

全文共 5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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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在语文考试中举足轻重,大家一定要掌握作文写作技巧,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科幻小说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浏览!

1进入魔法世界

故事发生在未来。那是一个春光明媚的上午,小鸟在枝头高兴的唱着歌儿,空气也是那么的新鲜!

我刚刚起床,见到有几个人骑着扫帚在天上飞。太阳从西边出来啦?在影片《哈利·波特》中倒是经常见到这样的事。要知道,我可是特别想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魔法呀!骑扫帚的那几个人飞到我卧室窗前,对我说:“你是张荩乾吧?我们是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学生,你不是在生日时许愿要学魔法吗?邓布利多校长派我们来带你到学校了!”

“啊,太好啦,请等一会儿!”我叫着,一边去找爸爸,征求他的同意,爸爸犹豫了一下,答应了。我与他们乘光轮2080飞天扫帚来到英国伦敦国王十字车站,买好了学习用具:魔杖、飞天扫帚、咒语书等,穿过九又四分之三站台,乘上了开往霍格沃茨的特快列车,开始了的魔法之旅。

在车上,我认识了一个叫赵天右的中国男孩,他也是第一次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魔法。

分院仪式上,我和赵天右都被分到了格兰芬多学院。在课堂上,老师教我们怎样使用飞天扫帚,我的飞天扫帚是火弩箭,是最新的一把,也是飞得最快的。

学会使用飞天扫帚后,老师让我们比试一下谁的速度快,结果我大获全胜。一天,老师宣布放假一天。我便与赵天右一起到对角巷买魔法宠物。

我看上了一只大猫头鹰,人们告诉我,它是哈利·波特原来用过的猫头鹰海德薇,我花了500个金加隆把它买下。赵天右花了300金加隆买了一只猫。

回到学校男生宿舍后,我写了一封施了魔法的信,只要拆开信封,不用人读,信就会把寄信人想说的话说出来,这封信是向爸爸报告我在学校的情况的。写完后,我让海德薇帮我寄出去。

七年之后,我在魔法学校毕业了。我决定与赵天右用魔法造福于人类。我们骑着飞天扫帚来到了海边,呀!这儿发生海啸啦!几朵几十米高的浪花翻滚着向村庄扑去,我们拿出魔杖,对着海浪点了一下,又一挥,海浪便退回去了,过了一会,海啸停了,大海又恢复了昔日的平静。

来到街上,有一个人抢了别人的东西,我用魔法把他定住,带他上飞天扫帚,送到了当地公安局,交给警察处理。

不好,有一颗陨石快撞到地球啦!我们用魔杖指着陨石,念了一道咒语,我们的魔杖发出了一道红光,击碎了陨石,结果当地下了一场流星雨,逗得大人孩子们都在看稀奇。

后来,我们又将树苗种子撒在沙漠中,用魔法引来海水,淡化后,浇向沙漠,对着沙漠念了几句催生咒语,沙漠即刻变成了森林。

接下来呢?我和赵天右以及魔法界的人们不断地为社会不停的工作着。

2发亮的奖章

“‘1034号!’”“到!”指挥官和一个队员的对话传到我的耳朵里。指挥官又焦急地嚷嚷到:“宇宙a25地区发现不明物体,请速去调查并保护地球安全。”指挥官的话音未落,那个队员就大声叫到:“是!”我想,这是些什么样的外星生物呢?指挥官那洪亮的音色打断了我的沉思。“小小呀,你去接应一下‘1034号’。这是用纳米技术和磁电纤维做成的‘鬼哭神嚎’激光枪,给你,你要多保重啊!”说着指挥官把激光枪给了我,并跑着拿了防辐射、子弹的一套衣服给我,又苦口婆心地说:“这次去有极大的风险,要多加小心哦!”我感动地说:“好的,您放一百二十个心,我一定会凯旋归来,再见!”

我连忙跑到火箭上做着,准备去接应“1034号”,“呼、呼、呼”火箭好象在迫不及待的说:“快走吧!快走吧!!我等不得啦!”我也是跟它一样的心情,恨不得一秒钟就到“a25”区域把那些不名物体打个屁滚尿流、落花流水!让他们直磕头叫爷爷!可这只是我想的还不知道人家愿不愿意呢!我想着想着,“嘟、嘟、嘟、”“哇!啊!怎么回事啊!”我大声嚷嚷。我往窗外一看,原来早就到宇宙了,哎哟!差点把正经事忘了。我连忙穿上宇宙服破门而出,那个氧气瓶好象是指挥官的嘱咐一样,有千斤万斤之重,压在我的背上,“吱呀”一声响,一时之间,只见烟雾重重,烟雾散尽才能勉强看清楚,原来是“1034”号队员在和外星人们恶斗,我呢?也不吃白饭,抬起激光枪,按了按钮,“哔、哔、哔”我开了枪,外星人们发现了我,像一群热锅上的蚂蚁向我涌来,我抬起激光枪扫射他们,他们虽然伤亡惨重,按时人多势重,一杆激光枪能抵得住什么事呢?这不,没过多久,他们离我已经只有几米远了,说时迟,那时快,“1034号”队员抬着他那毫不逊色的重机枪扫射着一个猛冲,“哔哗啦啦”外星人好像是小蚂蚁,而他却是大蜈蚣,杀一只蚂蚁,如同喝一滴水那么快,当他冲到我这里来时,外星人的数量已经不足二十个了,我们两个互相看了看,点了点头,一起冲过去,一阵撕杀过后,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我们好像心有灵犀,一起走到了火箭旁边准备回我们的祖国,“咻”……

带着胜利的喜悦,我们回到了祖国的怀抱,指挥官亲自给我们颁发了奖章,在我们接过奖章的时候,“咔嚓、咔嚓”的声音连绵不断,记录下了极为有意义的珍贵镜头,我们真是高兴极了!看啊!这真是一枚发亮的奖章啊!

3黑洞之旅

杰克是一名冒险家,他天上、地下、海底都走遍了,只剩下遥远的外太空没有去过了。于是他找到了航天局局长李先生:“李先生我想去外太空冒险,不知您是否愿意赞助我一艘宇宙飞船。”“杰克先生,我是您的忠实崇拜者,我当然愿意赞助您,请问您要去哪里?因为我们需要根据您所去的地方来决定用那种型号的飞船。”“既然是冒险就要去较为危险的地方,恩…就去近距离观察一次黑洞吧!”局长大吃一惊:“黑洞!你疯了吗?那里可是很危险的!”谁知杰克不屑一顾,仍然坚持要去。局长拿他没办法只好允许了。就这样杰克去坐着宇宙飞船观察黑洞了。

宇宙飞船到了黑洞附近,因为速度太慢,摆脱不了黑洞的吸引力,一下子被黑洞吸了进去,杰克连惊吓带碰撞,晕了过去…不知道过了多久,杰克恍惚间听见有一个甜美而兴奋的声音传来:“他醒了!”他发现自己躺在一张舒适的大床上,周围的墙壁都是粉红色的,床单也是粉红的,好温馨啊!床的周围围了许多人,每个人都关切的望着他。“我在哪里?”杰克问。“你在黑洞里,我们都是以前被吸进来那些科学家的后代。”杰克走出了那间屋子,当看到眼前的景象时,杰克惊呆了:高楼大厦、奇花异卉、珍禽异兽…不仅景色优美,而且空气清新,没有丝毫污染的痕迹,简直就是天堂!经过打听,他才知道,原来以前的那些科学家们带到这里的那些地球上的物质都被保护起来并且发展了。而在地球上,这些物质都已经因人类破坏环境而消失了。

后来杰克抵挡住了黑洞里的诱惑,借助那里的高科技回到了地球。他把他的经历写成了一本书,立刻引起了很大的哄动:有人说是假的乱编的,有人问那里是不是真的有花草树木,有人问那里有些怎样的珍禽异兽……杰克后来干脆开了一个新闻发布会,解答了所有的问题。

杰克后来又带领一些科学家组成了一个考察队,专门去黑洞考察,看看到的到底是什么原因,可以让人类在黑洞里生存。考察结果让人们大吃一惊:黑洞居然有一个出口在地上,只有乘坐飞船才能出入,否则你无论如何也掉不到这个黑洞口里去。如果从这个洞口坐着飞船往洞里飞,就会飞到另一个宇宙去,回头看会发现你不是从黑洞飞出,而是——“地球”!那个宇宙里也有金星、木星、水星…还有一个“黑洞”。考察队本想再去那个黑洞看一看,但又怕进去出不来,所以就暂时放弃了。

最后,杰克决定住在黑洞里不返回地球了。

4遇见外星人

2087年的一天,我出去办事,在路口看到一个飞碟来到我面前,从里面跳出了一个八条腿的“怪物”,吓了我一跳。

这时“怪物”说话了:“地球人别怕,我是木星人,听说地球好,我特意来看看。带我到你家转转,行吗?”我害怕他,便答应了。

慢慢地我不怕他了。我给他喝饮料,他谢绝了。他说:“我们星球上的人,早就不吃东西了。”我想,他们那里可真发达!外星人说:“听说你们这里夜景不错,能带我去吗?”“好是好可你得样子别人会吓着的。”我有些担心。外星人却满不在乎的说:“没关系,我会变。”啊!我顿时目瞪口呆。

打开电视机,正好演新闻,镜头上出现了美国总统克林顿,我不管三七二十一便对外星人说;“你就变成美国总统克林顿吧。”只见他摇身一变真成了克林顿,真把我吓了一跳。

来到夜市上,我们尽情地欣赏着这些美景,突然人群中有人叫了一声:“这不是美国总统克林顿吗?”人们顿时拥了过来。我说;“美国总统已经来了,我们送他一些礼物吧。”人们纷纷把巧克力、鲜花等东西放在了“总统”面前,堆的像小山一样高,“谢谢大家!谢谢......”外星人看起来很激动。

回到家中,外星人对我说:“没想到你们地球人这么好,这么热情,我现在就来报答你。”说着,他象天空挥舞了一翻,这里立刻变的高楼林立,草木茂盛,一切弄好后,他和飞船都不见了。

外星人走后,我们都快乐的生活着,这就是好心有好报吧。

5城市大转移

哇,又到了我的生日!瞧,礼物堆的满屋都是。

“叮咚——”门铃响了,原来是老朋友XY星球行政长官派使者送礼物来了。行政长官送来的只是一个小小的盒子,今年怎么这么小气?要知道,他原来可最大方了:我家的这个轻便折叠背投电视就是他去年送的,还有这个豪华的折叠0别墅也是他送的,还有……

我边想边打开礼物,只见一颗像珍珠的圆珠,旁边还有一个小遥控。我非常好奇,按下了一个“时间”按钮。顿时,圆珠迅速地膨胀起来,大的可以容纳下五个人站在里面。我走了进去,刚刚还闷热得发慌的我,骤然感到非常凉快。我在遥控键盘上胡乱按了几个键,不一会儿,我就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那儿有山有水,有花有草,仿佛是一幅风景画。

我走出“珍珠屋”,圆珠就变回了原来的样子`。我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小姑娘,就问她:“小妹妹,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小姑娘从上到下像看外星人似的打量了我一番,小心地回答道:“大姐姐,你不会连这儿都不知道吧?这就是武汉呀!”她的话让我吓了一跳,武汉怎么这么漂亮?我这才发现,这个小女孩怪模怪样的,额头上有三只眼睛,长得简直像传说中二郎神的妹妹!我偷偷地跟随着她,她走到一个地方,所有的人都走在空中,周围便是那直冲云霄的大厦。小女孩在一个云彩做的房子里买了一份报纸,便腾空而起,一转眼便不见了。我搜了搜口袋,想把圆珠飞行器找出来,可是我发现圆珠不见了,全身顿时瘫软了下来。难道我要在这个“武汉”永远呆下去!不,决不!

云彩店的店主得知我的情况,热情地款待了我。原来,她也是误入到这里的。她让我先住在她那儿,我答应了。我和她聊天时,听到了一个惊人的消息:武汉将在X年X月X日发生一起毁灭性的大爆炸!我掐指一算,距离爆炸的时间只有两天零四小时再去找圆珠飞行器也是不可能的事!店主一听,也非常着急。我急忙向她借时空飞行器,可她却没有。她告诉我,她唯一值钱的就是一部宇宙电话机。宇宙电话机?我想了想,对了,我可以用宇宙电话机打电话给XY行政长官呀!我拨通了他的电话,向他借飞行器,他答应我很快送来。果然,飞行器送来了。我按下了时间按钮,发现只剩下一天多时间了。

我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才回到了现在的武汉,每个人都不知道大祸即将来临。我乘坐飞行器到了市政府,将事情从头到尾细细地跟市长说了一遍。市长笑了笑,并没有相信。我一看时间,只剩十二小时了。我急得满脸通红,随手拿出圆珠飞行器,市长这才相信。我告诉市长,让他把警察调出来,以便让市民服从指挥。几小时后,所有居民从家里出来了,最后只剩下五个小时。我又和XY星球行政长官联系,能`飞行器里,五、四、三、二、一——“轰!”武汉被夷为平地……

“喂,还不起来!”

谢天谢地,原来是一场梦!

6小行星闯大祸

6500万年前的天地大冲撞比起才发生的慧木相撞规模要大得多,对于地球来说,造成的后果无疑是灾难性的。不仅恐龙在地球上消失了,同时灭亡的还有翼龙、蛇须龙、鱼龙等爬行动物,以及菊石、箭石等海洋无脊椎动物。中生代末地球上有动植物2868属,到新生代初仅剩1502属。百分之七十五的物种灭绝了,这是真正的生物界的大毁灭。

在22世纪初期我刚当上了一位科学家。但好景不长,过了一个多月联合国就向全世界宣布:“在火星与木星之间的小行星轨道上有两颗小行星因为受到太阳引力的影响,正以每秒60公里的速度向地球冲过来,它们还有四天三小时四十八分就要撞击纽约了。这两颗小行星虽然比毁灭恐龙的天体小很多,但它们以一亿个百万吨的爆炸可以化纽约为无形,造成一个直径两百公里的坑洞,它的效应漫延全球,一旦宇宙寒冬降临地球,人类统治世界的时代便宣告结束。请想帮助地球逃过这场灾难的科学家们到联合国的宇宙突发事情救护组,报个名,我们一定会全力地帮助你完成这个任务。”我听了这个消息后心想“我身为一个科学家有责任保护好地球。”于是,我决定“毛遂自荐”去联合国的宇宙突发事情救护组,报个名……

我刚走进实验室,就发现来这个救护组报名的人数比我想的还多。过了一会儿,这个救护组的组长走过来,对大家说:“我们主要是发明一种武器来对付这两颗小行星。大家一起来想想,我们可以发明怎样的武器?”听了这句话后,我们立即进入了沉思……

一小时后,我的助手小刚兴奋地走进来。还没有等我问他怎么回事,他就告诉我X博士想到了一种两全其美的办法,我听了这个消息后立即跑去他的实验室。我跑到他的实验室后发现里面已经挤满了人,我想进去但又被人挤出来,我只好顺着楼梯跑上了二楼,再把头从栏杆之间伸出来,这样我就可以看到了X博士的讲座。原来,X博士是想用航天飞机将两个巨型降落伞运到外太空去,架设在入侵物的表面,再利用太阳风将入侵物拖离地球的轨道。谁知,降落伞一碰到入侵物就被喷出来的硫酸腐蚀了。我们又再次进入了沉思……

“我想到啦!”两小时后,就这样的一句话突然打破了实验室宁静。原来是小李想到了办法,他的办法是用二十枚核子弹同时向两颗小行星发射,这样就可以把入侵物彻底铲除。我们都同意这样做……

三天后,我们把二十枚核子弹都做了出来。还有四十八分钟小行星就要撞击地球了,我们不敢再拖延时间了,立即把核子弹运往发射处。一切都准备好了,只听见广播里传出发射的命令。“三、二、一、发射!”二十枚核子弹同时向天空冲去。十五分钟后只听见两声震天动地巨响,在天文望远镜里已经见不了两颗小行星的身影了。顿时,整个世界的人活跃起来,欢呼声和欢笑声在空气中荡漾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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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一句顶一万句的结局

全文共 19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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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一句顶一万句》是河南作家刘震云重要作品,分为两部: 《出延津记》与《回延津记》。出版于2009年,描述了一种刘震云中国式的孤独感和友情观。《一句顶一万句》被称中国版《百年孤独》,是刘震云的一个成熟、大气之作。以下是小编整理小说一句顶一万句的结局,以供参考。

因出门找人是假找,牛爱国就得想出一个可去的地方,在那里待上半个月到二十天,再回到沁源,说自己去了山西长治、临汾、太原、运城、大同,也去了河北石家庄、保定,去了陕西渭南、铜川,也去了河南洛阳、三门峡等,甚至去了广州;人跑了不找是牛爱国的事,找又没有找到,就不是牛爱国的事而是庞丽娜和老尚的事了;对庞丽琴、对姐牛爱香、对姐夫宋解放、对女儿百慧、对整个沁源县都有个交代。但坐上长途汽车往霍州去,他还没想出自己该去的地方。世上哪里都能去,就是不能去长治、临汾、太原、运城、大同、石家庄、保定、渭南、铜川、洛阳、三门峡这些地方。也不能去广州,生怕无意之中碰到庞丽娜和老尚;还得避开这些地方,投靠一个朋友,找一个自己能待下来的去处。也可以不投靠朋友,在霍州等近处找一个小旅馆住下来,住上半月二十天,返回沁源,说自己满天下找了个遍。但老婆一次次跟人跑了,说是不在乎,心里还是在乎;想起来心里还是烦;不上路不烦,一上路越来越烦了;一个人憋在旅馆里,一憋半个月或二十天,非把自己憋疯不可;还是想找一个朋友,诉说一番;就是不诉说这事,说些别的,也能解一下自己的烦闷。待到投靠朋友,牛爱国又为了难,前几年还有几个可投奔的地方,如今可去的地方越来越少了。近处认识临汾卖鱼的李克智,但在曹青娥丧礼上,李克智劝过牛爱国离婚,牛爱国没给他面子,两人还说戗了,何况这事和那事也有牵连,临汾不能去。远处认识的有河北沧州做豆腐的崔立凡,但沧州边上就是泊头,泊头有章楚红在那里;几个月前,牛爱国刚从沧州逃出来,也不能去。另外还有河北平山县杜家店的战友杜青海可以投奔,但上次庞丽娜出事后,牛爱国曾去平山县杜家店找过杜青海;到了村头,心还是乱的,也没见杜青海,就在滹沱河畔坐了一夜;上次心乱,这次保不齐心还乱,也不想去。剩下可投奔的人,就是上次说去找没去找的山东乐陵卖大枣的战友曾志远。上次说去没去成,半路上落在沧州,也算牛爱国食言;在沧州待了一年,本想等在沧州立住脚,抽时间去乐陵看曾志远一趟,后来被他和章楚红的事绊住了脚,也没有去。现在想起来,还有些对不住人。按说已经对不住人,不该再找人家,也是实在无处可去,牛爱国坐长途汽车到霍州之后,又给曾志远打了个电话,想试探一下曾志远的口气。如曾志远仍邀牛爱国去乐陵,牛爱国就去乐陵待上一段;如曾志远心已冷了,牛爱国再做别的打算。但电话打通,接电话的不是曾志远,是曾志远的老婆,说曾志远不在乐陵,去外地卖枣去了。问何时回来,曾志远的老婆说或三天,或五天,或半个月,或一个月,一个人出门做生意,就说不准他的归期。牛爱国又给曾志远的手机打电话,找着了曾志远;原来曾志远在黑龙江的齐齐哈尔。曾志远接到牛爱国的电话,倒没冷淡,仍像上次一样热情,说他本来是去唐山卖枣,但生意连着生意,人连着人,又跟人到了黑龙江的齐齐哈尔;接着问牛爱国:“你在哪儿呢?”

牛爱国:

“还在山西老家呢。”

曾志远便认为自上次邀请牛爱国去乐陵到如今,牛爱国一直在山西老家待着,没有动窝。既然一直没有动窝,曾志远倒不像上次在电话那样,急于见到牛爱国:“上次想跟你商量个事,急着见你,但这事现在过去了。等我回到山东,再给你打电话,你何时有空。也来乐陵转转。”

听这口气,曾志远一时三刻回不到山东。就是近些天能回到山东,也没有邀他马上见面的意思。似乎这面可见可不见。明显山东乐陵也去不成了。牛爱国放下电话还疑惑,也不知上次曾志远急着让牛爱国去山东,要跟牛爱国商量个啥事。牛爱国再一次到了左右为难和走投无路的地步。这时他突然想起五年前在长治修高速公路时,认识工地的伙夫叫陈奎一。陈奎一是河南滑县人。两人皆因不爱说话。相互成了好朋友。陈奎一有心事,跟牛爱国说;牛爱国有心事。也跟陈奎一说。牛爱国本不会说话,但在陈奎一面前,算是会说的。陈奎一的心事,牛爱国剥肉剔骨,替他一层一层码放;牛爱国的心事,陈奎一却不会码放,只会问“你说呢?”几个“你说呢”下来,牛爱国也自己码放清楚了;像牛爱国和河北平山县的战友杜青海在部队的时候;无非一问一答,颠倒了过来。工地厨房有猪耳朵、猪心的时候,陈奎一便去工地喊牛爱国;也不是喊,是使眼色;陈奎一使个眼色,说声“有情况”,牛爱国便跟他去厨房,两人头顶着头,共同吃一盘凉拌猪心猪耳朵,相互看着嘿嘿笑了。后来陈奎一和工地的经理也是他的小舅子闹翻了,闹翻也不是因为什么大事,陈奎一买了半扇牛肉,因为价钱的高低,里面藏没藏猫腻,两人吵了起来;陈奎一一怒之下,离开长治,回了河南滑县。两人分别之后,还通过几回电话。陈奎一说他回了滑县以后,在县城“滑州大酒店”当厨子,工资挣得比在长治工地还多;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当时牛爱国还替他高兴,也算祸兮福焉。但分别时间长了,各忙各的,联系也就少了。庞丽娜头一回出事之后,牛爱国心烦意乱,去了沧州,基本上把陈奎一给忘了。现在突然想起陈奎一,便想给陈奎一打个电话;如陈奎一那里方便,他便去投奔陈奎一。但拿起电话,牛爱国忘了陈奎一的电话号码。从提包里掏出电话本,翻了半天,也没找到陈奎一的名字。看来五年前这号码记得太牢了,才没往本子上写;谁知五年后就忘记了。也是实在无地方可去,虽然事先没有联系,也不知这五年陈奎一的变化,他眼下是否还在滑县。牛爱国还是决定去河南滑县找陈奎一一趟。能找着陈奎一算是幸运,找不着陈奎一也不损失啥,也算一个找,比漫无目的地在世界上乱转,在路上有个盼头。于是从霍州坐火车到石家庄,从石家庄倒火车到河南安阳,从安阳又坐长途汽车到了滑县。前后用了两天半。

长途汽车到了滑县已经是晚上。滑县县城的路灯全亮了。从长途汽车站出来,街上人来人往,说的全是河南话;河南话虽跟山西话有区别。但两地靠得近,牛爱国都能昕懂。牛爱国背着提包,向路人打听“滑州大酒店”,原来离汽车站并不远,转过两个街角,也就到了。原以为“滑州大酒店”是个小饭铺;如今大家做事,都爱起大名头;听着名头大,饭店不一定大;如河北泊头的“老李美食城”,说是美食城,也就三间屋子,七八张桌子;但转过第二个街角。一栋十几层的高楼,矗立在眼前;楼顶上,闪烁着一块巨大的霓虹灯牌子,从左到右,快速闪着几个字:滑州大酒店。原来不是个街头小饭铺,而是个大宾馆。在大宾馆当厨子,当然比在长治工地挣钱多,牛爱国又替陈奎一高兴。更让牛爱国高兴的是,在路上心还是乱的,自进了滑县,自己的心突然不乱了;不但不乱,对这地方,还感到有些亲切;庞丽娜头一回出事时,牛爱国先去河北平山投奔战友杜青海,又回山西临汾投奔同学李克智,不管是到了平山,还是到了临汾,心里都乱,比在家还乱;又离开了平山和临汾;最后到了河北泊头,心突然不乱了,才留了下来,去了沧州豆制品厂开车;但当时也就是个心不乱,却没对泊头沧州感到亲切;这回庞丽娜又出事了,自己来到河南滑县,没想到不但心不乱了,对这地方还感到亲切,更觉得来滑县找陈奎一找对了。待进了宾馆大堂,向柜台打听陈奎一。又让牛爱国失望。柜台的服务员说,宾馆后厨里。没有一个叫陈奎一的人。牛爱国以为服务员看他是外地人,有些欺生,便说:“陈奎一是我好朋友哇。”

又说:

“电话里说得死死的,他就在‘滑州大酒店’当厨子。”

又说:

“姑娘,我从山西来,跑了一千多里,不容易,你行个方便。”

服务员看牛爱国在那里着急,倒扑哧笑了:“山西人就是性急,不是不给你找,是真没这个人。”

看牛爱国仍不信,抓起电话,叫来了后厨的厨师长。厨师长矮胖,戴个圆筒纸帽子,一说话是广东腔;听牛爱国要找的人,搔着头说,自己在“滑州大酒店”干了八年,后厨的厨师中,从来没有一个叫陈奎一的人。牛爱国这才知道自己找错了地方;前几年与陈奎一通电话时,要么是陈奎一说错了地方,要么是自己记错了地方。出了“滑州大酒店”,突然又想起,和陈奎一在长治修高速公路时,陈奎一曾对他说,他家的村子叫陈家庄;“滑州大酒店”错了,陈家庄不会错;欲先去陈家庄,找到陈奎一的家,接着再找陈奎一。牛爱国背着提包,走到路边,打问一个卖烧鸡的老头。老头说,陈家庄在滑县最东边,靠着黄河,离县城一百多里。牛爱国道声“多谢”,知道当天去不得陈家庄,只能在县城先住下来,明天再说。“滑州大酒店”是住不起了,沿途问了几家小旅馆,住宿费有贵的,有便宜的。贵的一宿七八十元,或五六十元;便宜的大车店,也要二十元或十五元。走着问着,碰到一个浴池,闪着霓虹灯,名字叫“瑶池洗浴城”。说是洗浴城,也就是一个洗澡堂子。问了一下价钱,洗澡五元,过夜加五元,共十元;觉得住在这里,倒比住在旅店合算;既能住宿,又能洗个澡;便决定住这“瑶池”。一进洗澡堂子,迎面扑来一阵洗澡堂子的热气和人味。又掀开一道布帘。进了男池;男池分里外两间,里间是洗澡的大池子,外间放着几十张单板床;床前散着十几个人,有脱衣服欲洗澡的,有洗完澡在穿衣服的。还有光着身子躺在单板床上睡觉的,有几位发出了鼾声;里间的洗澡池子,涌出蒸汽和人声,看不到洗澡者的身影。牛爱国寻到墙角一个铺位,脱了衣服,将提包和衣服锁在床头的箱子里,拿起钥匙,光着身子往里问澡池子走。迎面一个瘦子,光着身子,拖着趿拉板,肩上搭几条搓澡巾,明显是个搓背的,从里面雾气中钻出来,与牛爱国擦身而过。牛爱国到了澡池子,跳进热水里,水有些烫,浑身打了一个热颤;这时突然觉得刚才那搓背的瘦子有些面熟。忙从热水中抽出身子,身上滴着水。又跑到外间,见那个搓背的瘦子在穿衣服。这人不是别人,正是陈奎一。左脸有颗大痦子,痦子上长了三根黑毛。牛爱国扑上去:“老陈,你怎么在这儿?”

那搓澡的瘦子愣在那里,也不穿衣服了,仔细打量牛爱国半天,也惊呼:“噫,牛爱国!”

牛爱国光着身子,陈奎一光着膀子,两人厮拉在一起。陈奎一:“你怎么到这儿来了?”

牛爱国:

“你怎么到这儿来了?你不是说你在‘滑州大酒店’做饭吗,咋又在这里搓背?”

陈奎一倒有些不好意思:

“‘滑州大酒店’是请我来着,其实我打小不喜欢做饭,就没有去。”

又说:

“在长治修路时当伙夫,也是没有办法。”

牛爱国:

“你喜欢搓背?”

陈奎一:

“我不是喜欢搓背,我喜欢泡澡;搓背,就能天天泡澡。”

牛爱国便知道几年前两人通电话,陈奎一跟他说去了“滑州大酒店”,是在吹牛。但又知陈奎一是个好面子的人,就没把这层挑破,反倒说:“搓澡也好,冬天还暖和。”

陈奎一撇开搓澡:

“你咋来滑县了?没想到这辈子还能见到你。”

两人刚见面,牛爱国不好说自已是来投奔他。说:“我到河南来办事,路过滑县,正说明天去陈家庄看你呢。”

陈奎一先说:

“来了就好,来了就好。”

又说:

“但我现在顾不上和你说话,我得去办一件事,从明天起,咱再痛痛快快说上几天。我在滑县也没个好朋友,憋死我了。”

牛爱国:

“去办啥事?用不用我帮忙?”

陈奎一:

“回陈家庄一趟,两个儿子打了起来。都娶了媳妇,两头叫驴还是拴不到一个槽上。我回去每人打他们一顿。”

又说:

“你是跟我回陈家庄,还是在这里等我?”

牛爱国本想跟他回陈家庄,但想着人家家里正在打架,自己如何好去添乱?也知道陈奎一回滑县以后,家在这里,也是一手事,不比在长治修高速路,两人在一起吃猪耳朵猪心的时候。便说:“我在这里等你。”

又担心:

“我听说陈家庄离县城一百多里,大晚上,你怎么走?”

陈奎一一笑:

“我学会了骑摩托。”

陈奎一穿上衣服欲走,这时澡堂一个胖老头,手里拿着一把竹牌,挨个跟床铺上的人收澡钱和铺钱;收过钱的,在床头挂一个竹牌;正好收到牛爱国。牛爱国欲掏钱,陈奎一一把攥住牛爱国的手,对胖老头说:“我的朋友,从山西来的。”

谁知胖老头不买陈奎一的账,翻着眼说:“不管谁的朋友,不管从哪儿来的,洗澡住店,就得交钱。”

陈奎一跳到他跟前:

“尻你妈,就是不交,咋了?”

牛爱国忙拉陈奎一:

“别因为十块钱,伤了你们朋友和气。”

陈奎一往地上啐了一口唾沫:

“他不是冲着你,是冲着我。”

如胖老头冲着牛爱国,牛爱国交过钱就没事了;陈奎一说胖老头冲着他,牛爱国反倒不好交钱了。胖老头瞪了陈奎一一眼,转身去别的床铺收钱。牛爱国问陈奎一:“是你们经理?”

陈奎一:

“他能是经理?是经理他姨父,看个床铺,狗眼看人低,你不用理他。”

陈奎一说完,匆匆忙忙走了。牛爱国摇头一笑,原以为到滑县找陈奎一很容易,谁知也费了一番周折。说是周折,没想到又恰好遇上。牛爱国重新去澡池子泡了澡,自己搓了泥。一路上跑了两三天,身上的泥还挺多。将身子搓洗干净,回到外间铺位上,坐着喘了一阵气,盖上一个被单子歇息。也是一路上马不停蹄,跑得乏了,很快就睡着了。梦中,牛爱国似乎没来滑县,还在山西沁源。在爬沁源县城西关的废城墙。待爬到废城墙上。没想到庞丽娜也在上边。原以为庞丽娜跟老尚去了长治、太原、运城、大同、石家庄、保定、渭南、铜川、洛阳、三门峡或广州,谁知就在沁源的废城墙上。原以为庞丽娜出了事,谁知她没有出事;不但没跟老尚出事,几年之前,也没跟西街“东亚婚纱摄影城”的小蒋出事。庞丽娜还是原来的庞丽娜。牛爱国和庞丽娜结婚八九年,两人在一起的时候,一天说不了十句话;谁知到了梦中,庞丽娜拉着他的手,对过去八九年的日子,开始重新叙说;两人把八九年的日子,过成了一锅粥;没想到换一种说法,竟能根根叶叶,说个明白。说着说着,牛爱国也醒过闷儿来。原来日子还可以这么过。接着两人不说了,开始抱头痛哭。接着不是跟庞丽娜在一起。废城墙上站着西街“东亚婚纱摄影城”的小蒋,北街纱厂的老尚;三人为了庞丽娜的事,争吵起来。吵不及,打了起来。不知什么时候,庞丽娜又回来了,蹲在旁边,掩面在哭,像个孟姜女。三人吵着打着,小蒋掏出一把刀子,没扎向老尚,一刀刺进牛爱国的肚子里。牛爱国哎哟一声。醒了过来,出了一身汗。这时明白自己身在河南滑县县城一个洗澡堂子里。庞丽娜在生活中已经跟人跑了,咋到了梦里,又变了一个人呢?还与她重新说起了过去,说着说着,还与她抱头痛哭。出门假找庞丽娜和老尚的时候,牛爱国知道自己表面上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心里还是放在了心上,才不敢一个人在近处旅馆待着,到滑县来找陈奎一;现在看梦里的意思,同是放在心上,这个放在心上,又不是那个放在心上了。正兀自感叹,觉得有人拍他的肚子;这时明白,刚才从梦里醒来,不是被刀扎醒了,而是被人拍醒的。他睁开眼睛,那个手拿竹牌的胖老头,站在他面前,又来跟他收钱。牛爱国这时知道,自己的朋友陈奎一,在这个洗澡堂子,说话并无分量,还不如当年在长治修高速公路时,起码能做猪耳朵猪心的主。牛爱国不愿因为十块钱再与人纠缠,打开床头柜,从衣服口袋里摸出钱,交给胖老头。胖老头收了钱,一边往床头挂竹牌,一边又嘟嚷一句:“住不起店就别住。”

如果牛爱国没交钱,胖老头这么嘟囔没啥,交了钱还这么说,牛爱国就火了。牛爱国翻身起来,欲与他理论,但想起自己身在异乡,因为一句话,与人争执不得;又想着陈奎一在这里搓背,与这里的人闹翻。也不合适。只好装作没听见,又转身躺下。但辗转反侧,再也睡不着。睡不着不是因为十块钱和胖老头的搅扰,而是想着刚才的梦境,千头万绪,又涌上心头。也不是单为梦境,或单为过去八九年与庞丽娜的事;过去八九年的其他事情,包括妈曹青娥的死,还有与河北沧州泊头“老李美食城”章楚红的事,桩桩件件,都涌上心头。牛爱国索性坐起来,抱着膝盖,在铺上吸了两支烟,烦闷还是排解不开。偶尔抬头,看到澡堂墙上的镜子,发现自己三十五岁,竟花了半边头。这时突然感到肚子饿了,才想起自己自进了滑县,只顾找陈奎一,只顾找住处,忘记了吃晚饭。便穿衣起来,出了“瑶池洗浴城”,来到滑县街上,欲找一个饭馆吃饭。这时已是半夜时分,街两旁的店铺都关门了;街上空空荡荡,一个行人也没有,偶尔过去一两辆卡车。一立秋,夜里就不热了,一阵风吹来,牛爱国还打了个冷战。牛爱国信步顺着街道往前走,终于在十字街头,看到一个还在候客的街头饭摊。饭摊摆在路灯下,倒省得再扯电灯。摊主是个中年男人,正在往锅里添水,旁边有一个中年妇女在包馄饨,看上去像两口子。走近看,他们卖馄饨,卖饺子,也卖羊肉烩面;问了一下价钱,馄饨和饺子比过去吃过的贵,羊肉烩面却比别的地方便宜;别的地方大碗羊肉烩面三块,小碗两块五,这里大碗两块五,小碗两块。桌上还有一碗咸菜丝,让客人白吃。牛爱国便在摊子的煮锅前坐下,叫了一大碗羊肉烩面,又掏出一支烟来吸。烩面还没上来,一辆挂着拖斗的大卡车,从城外呼啸着开来,嘎吱一声,停在饭摊前。卡车的主车上高高地堆着化肥,拖车上高高地堆着农药。主车和拖车的轮胎都压瘪了,一看就超载。从卡车的驾驶室里跳下来三个人,也坐到饭摊前吃饭。三个人一个五十多岁,一个三十多岁,一个二十来岁。待他们开口,牛爱国知道三个人中,三十多岁的做主。因为问起饭的价钱,接着吃啥,全是三十多岁的开口,五十多岁和二十多岁的都在随声附和。三十多岁的男人理个平头,问:“老板,饺子多少钱一碗?”

饭摊男人答:

“三块五。”

三十多岁的男人:

“一碗多少个?”

饭摊男人:

“三十个。”

三十多岁的平头:

“来两碗。”

饭摊女人愣在那里:

“三个人,来两碗,你们谁不吃?”

三十多岁的平头拍了一下桌子:

“都吃。一共六十个饺子,不能盛三碗?”

饭摊男人笑了:

“能盛是能盛,没这么个吃法。”

三十多岁的平头:

“今天给你开个头。”

牛爱国以为他们图个节俭,也没理会。这时他的羊肉烩面上来,他剥了几瓣蒜,低下头吃面。面入了味,但汤有些咸;牛爱国让饭摊女人又加了一勺热面汤,自己又加了些醋;再吃起来,就咸淡可口。吃着吃着,身上不凉了,头上出了汗,胃口开了。又要了四个烧饼。就着烩面、咸菜和蒜瓣,吃了两个烧饼,那三人的饺子也煮熟了。三人吃着饺子,三十多岁的平头又问:“老板,烩面多少钱一碗?”

饭摊男人:

“大碗两块五,小碗两块。”

三十多岁的平头:

“来三小碗。但小碗面,大碗盛,多搁些葱花和汤水。”

牛爱国这时觉出三十多岁平头的精明,钱花得不多,但什么都吃到了;又汤汤水水,吃个热乎。饭摊男人这时笑问:“三位大哥是延津人吧?”

三十多岁的平头:

“你咋知道?”

饭摊女人:

“延津人都孬。”

“孬”是河南话,就是捣蛋的意思,牛爱国听懂了。三个延津人笑了,牛爱国也笑了。这时牛爱国突然想起,他妈曹青娥,当年就是延津人。牛爱国问饭摊女人:“大嫂,延津离这里多远?”

饭摊女人:

“两县搭界,一百多里。”

牛爱国来河南本是为了假找庞丽娜和老尚,偶然想起陈奎一,才来到滑县;没想到滑县离妈曹青娥小时候的老家延津这么近。为找庞丽娜,无意之中。找到了妈曹青娥的老家。这时突然又想起曹青娥临死之前,不会说话,拼命敲床,要找一封信;当时大家不懂她敲床的意思,这封信她生前没有找到,她死后牛爱国无意中找到了;读了信的内容,明白了妈找这封信的目的,可能是让给延津一个叫姜素荣的人打电话。临终之前,想让姜素荣去沁源一趟,她有话要说。或有话要问。不想起这些还好,一想起这些,牛爱国对“延津”二字的反应,和刚才偶然听到就不一样。牛爱国将羊肉烩面放下,起身转过桌子,坐到三个延津人跟前:“三位大哥,是延津哪里人呢?”

一老一少仍不说话,三十多岁的平头看了牛爱国一眼,觉出牛爱国问话并无恶意,才说:“县城北街,咋了?”

牛爱国将凳子往前挪了挪:

“既然大哥是县城人,可认识一个叫姜素荣的人?”

三十多岁的平头仰脸想了想,摇摇头,看其他一老一少两个人,两个人想了想,也摇头。那个五十多岁的老者问:“是县城哪街的?干啥的?”

牛爱国:

“哪街的不知道,知道是个弹花的。”

老者笑了:

“现在都没人弹花了。”

二十来岁的年轻人:

“延津县城有几万人。我们哪能都认识?”

说着话,三人又吃完小碗面大碗盛的羊肉烩面。也是急着赶路,三十多岁的平头交完饭钱,向其他两个人挥挥手,三人上了卡车,又呼啸着开走了。

半夜不出来吃这顿饭牛爱国就在滑县待下去了,待上半个月到二十天,又返回山西沁源;吃了这顿饭,知道延津就在一百多里外,第二天一早,牛爱国搭上长途汽车,去了延津。过去觉得延津跟自己没有关系,现在想起妈曹青娥临终前要找的那封信,觉得跟自己关系很紧。当时找到姜素荣来的那封信,觉得妈已经死了,再给姜索荣打电话没有用;现在觉得妈虽然死了,他想找到姜素荣,问一下姜素荣,妈想找她要说和要问的话。妈已经死了不能问妈,问妈想问的姜素荣,说不定也能问出个子丑寅卯。既然八年前姜素荣和吴摩西的后代有了联系,说不定到了延津,连吴摩西的底细,也能打听出来。吴摩西虽然已经死了二十多年,保不齐吴摩西临终之前,会留下什么话。八年前那封信上说,吴摩西的孙子从咸阳到延津来,要见曹青娥;八年前曹青娥没理会这件事,临终前却又惦记着这件事。不碰到延津人想不起从头到尾这些事,见到三个延津人,牛爱国突然想将这些事从头至尾弄个明白。初想弄明白是为了妈曹青娥,再想弄明白是为了牛爱国自己。自己跟七十年前的吴摩西,冥冥之中似乎有什么联系。不说他是自个儿另一个姥爷,七十年过去,两人的遭遇就有些相同,起码出门找人是假找是相同的。既然出门找人是假找,虽然吴摩西后来把曹青娥也就是巧玲弄丢了,怎么一辈子再没回延津呢?弄清楚这些事对吴摩西和曹青娥没有什么,吴摩西和曹青娥都已经死了;但弄清楚它们,说不定能打开牛爱国现在的心结。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没想到这把钥匙,竟藏在七十年前。这时又突然明白,昨晚进了滑县,除了觉得心不乱,还对这里感到亲切,原来以为亲切的是滑县,谁知不是滑县,而是滑县跟延津离得近。他一辈子没去过延津,没想到跟延津有这么紧密的联系。临离开滑县“瑶池洗浴城”,牛爱国给滑县的朋友陈奎一写了一个纸条。纸条上没告诉陈奎一他要去延津的事。没告诉这件事不是有意背着陈奎一,而是关于去延津之事,根根叶叶说起来太复杂,一句两句说不清楚。牛爱国写道:老陈:

山西家里有急事,我先走了。这次能见到你,我很高兴。我改日再来吧,咱留言面叙。你多保重。

牛爱国

写好,知洗澡堂子有人与陈奎一不对付,没把纸条交给洗澡堂子的人,交给在“瑶池洗浴城”门口摆烟摊的一个中年妇女;看中年妇女有些不乐意,便买了她一盒烟。然后去长途汽车站,坐车去了延津。

到了延津县城,牛爱国才知道延津县城之大。比滑县和山西沁源的县城大多了。县城正中有一座宝塔。塔院外是一条津河,浩浩荡荡,从县城中间穿过。河上有一座桥,桥上桥下,皆是挑担的、推车的、卖菜的、卖肉的、卖果子的、卖杂货的;县城有几只大喇叭,里面播着豫剧、曲剧和二夹弦;除了这些河南戏,竟还有锡剧和晋剧;便知道延津是个四方人走动的地方。这么大一个县城,想打听出一个只知姓名不知地址的人并不容易。牛爱国从上午问到中午,从东街问到西街,从北街问到南街,没问出个所以然。这才知道昨天夜里在滑县街头,那三个延津人不知姜素荣为何人,不是妄说。八年前姜素荣给妈曹青娥写的信上,倒有姜素荣的地址和电话;那封信牛爱国还留着,一开始放在沁源县牛家庄,后来放到县城南关租的房子里。他想给沁源的姐夫宋解放打个电话,让他去南关家里找出这封信,告诉他地址和电话;但又怕露出假找庞丽娜和老尚的马脚,只好继续用嘴在延津县城问下去。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县城北关火车站,问到一个卖酱兔腿的,正好姓姜,是姜素荣的本家;经他指点,这才终于在县城南街剧院北侧,找到了姜素荣家。

姜素荣是个三十七八的妇女,她的爷爷叫姜龙。曹青娥活着的时候。给牛爱国说过延津和姜家的事,牛爱国脑子里,对延津和姜家大体有个印象。待见到延津和姜素荣,还是和脑子里想的不一样。四十年前曹青娥来延津时还没有姜素荣,姜家还在弹棉花,如今姜家不弹棉花了;从姜龙姜狗一代到现在。姜家由十几口子变成五六十口子,干啥的都有。姜索荣开了一个杂货铺,卖些烟、酒、酱油、醋、咸菜疙瘩、方便面、各种饮料和矿泉水,门口还有一个冰柜,卖些冰棍和雪糕等。杂货铺的名字就叫“素荣门市部”。没打问出姜素荣家地址之前,牛爱国已在南街来来回回走了三趟,也没留意这个门市部的招牌。姜素荣问明牛爱国的身份,不明牛爱国的来意,一开始以为牛爱国在河南有棘手的事找她,或借钱,或借物,便有些警惕;待牛爱国说清是为了打听些往事,姜素荣才放下心来。接着听说曹青娥去世了,感叹一番,说:“没跟这位姑奶奶见过。”

待牛爱国问到八年前,吴摩西的孙子到延津来,她给山西沁源牛家庄曹青娥写信,让曹青娥到延津来,到底要说个啥,姜素荣却一问三不知。牛爱国:“大表姐,那封信不是你写的吗?”

姜素荣:

“那信不是我写的。陕西的客想说的事,我根根梢梢都弄不明白;我是个急性子,不爱写信,那信是罗安江代我写的。”

姜素荣告诉牛爱国,吴摩西七十年前逃到陕西咸阳之后,不叫吴摩西了,又改名罗长礼,所以他的孙子叫罗安江;八年前写那封信时,罗安江怕事中的曲曲弯弯解释不清,仍把他爷爷说成吴摩西。牛爱国不明白吴摩西到陕西之后,为什么又改名姓,其中又有什么缘由;但也顾不上计较这些七十年前的事,先问八年前的:“罗安江在延津时,都说了些啥?”

姜素荣想了想,说:

“忘了。只记得他想见你妈。他本来该姓杨,从陕西到延津来,按说应该去杨家庄,但他没去杨家庄,来找咱们姜家,就是看能否找到你妈。”

牛爱国:

“他在延津住了多长时间?跟别人聊过吗?”

姜素荣:

“看来他有心事,整天吃不下饭,也不跟人聊;住了半个月,见你妈没回音,他就回陕西了。”

牛爱国:

“既然他想见我妈,从你这里,又知道了山西的地址,为啥不直接去山西呢?”

姜素荣:

“我也这么劝过他。其实他来第二天,我就看出来了,对见不见你妈,他也有些犹豫。你妈来,他也就见了;让他去山西,他死活不去。”

又说:

“也不知他顾虑个啥。”

不管罗安江顾虑个啥,牛爱国从滑县到延津来,等于竹篮子打水一场空。姜素荣有个弟弟叫姜罗马,二十出头,在延津县城开三轮车,拉些散客。牛爱国和姜索荣正说话间,他开着三轮车路过姐姐的杂货铺,停下喝水。见牛爱国面生,便问姜素荣这人是谁;打问出牛爱国的来路,倒对牛爱国因为八年前的事,千里迢迢来到延津,有些好奇。接着不去拉客了。留下听他们说话。听着听着,听出不全是为了八年前的事,还为了七十年前的事,就更加好奇了。姜素荣说着说着烦了,姜罗马倒起了兴致。牛爱国见姜素荣说不出什么,也就不问了;下午,姜罗马用三轮车拉着牛爱国。在延津县城四街转了转。姜罗马也是爱说话,指着现在的延津,给牛爱国讲解七十年前的事情。到西街一个地方,告诉牛爱国这是当年吴摩西和吴香香蒸馒头的家,现在成了一家酱菜厂;到了北街转盘处,说转盘西北角,当年是意大利神父老詹的教堂,现在成了“金盆洗脚屋”;到了东街桥下,说这里当年有吴摩西挑水的井,现在成了一个卷烟厂;回到南街,指着姜素荣杂货铺旁边的剧场,说这里当年是吴摩西大闹南街的地方,当年的一个碌碡,现在还戳在剧院门侧。姜罗马对这些事也是听说,这些事在延津只剩姜家知道;牛爱国既对现在的延津不熟,也对七十年前的延津不熟,听后,也理不出七十年前这些事的来龙去脉。这时姜罗马问:“大哥,你从山西到延津来,不会光为打听七十年前的事吧?”

牛爱国一愣:

“那你说我为啥?”

姜罗马:

“我也纳闷了一下午呢。如果是为了现在,应该是找一个东西。可七十年前,一个卖馒头的,能留下啥宝贝呢?”

牛爱国哭笑不得,感叹一声:

“老弟,如为找一件东西就好了。”

但他如何从曹青娥去世说起,说到庞丽娜第二次跟人跑了,自己如何出去假找庞丽娜和老尚,又如何到滑县找陈奎一,接着碰到三个延津人,又到延津找七十年前的事,这些来龙去脉呢?不解释还好,一解释更解释不清了。只好说:“就算是个东西,不是也没找到吗?”

姜罗马听他这么说。倒来了劲:

“杨家庄你还去不去?”

杨家庄是吴摩西或罗长礼从小生长的地方,按说应该去。但吴摩西自逃到咸阳改叫罗长礼之后。再没回过杨家庄,也没回过延津;上次罗安江来延津,也没去杨家庄,想着现在去也是自去,便说:“我不去杨家庄,我想去咸阳找罗安江。”

姜罗马愣在那里:

“大哥,你比我还轴。你这样的人,我没有见过。”

第二天,牛爱国向姜索荣要了罗安江家在咸阳的地址。要去咸阳。当年罗安江对去山西有些犹豫,牛爱国对去咸阳,却没有犹豫。罗安江越是犹豫,牛爱国越想找到罗安江。找罗安江也不是为了找罗安江,还是想找到死去的罗长礼也就是吴摩西,看他临终时留下什么话。七十年前,吴摩西从河南去了陕西;七十年后,牛爱国也从河南去了陕西。牛爱国在心里盘算一下,吴摩西去陕西的时候二十一岁,牛爱国去陕西的时候已经三十五岁了。牛爱国这趟从山西沁源出来,本是假找庞丽娜和老尚,没想到转了一圈,却要去陕西找吴摩西;七十年前吴摩西从延津出门时,找人也是假找;没想到七十年后,一个假找找另一个假找,却是真找。牛爱国倒有些啼笑皆非。姜素荣听说他要去陕西,虽吃了一惊,也没留他,牛爱国坐长途汽车到了新乡,从新乡坐上开往兰州的火车。火车上人多,牛爱国在车厢过道里站了一天一夜,也没坐上座位。也是站久站乏了,夜里站着打瞌睡,裤兜里的钱包被人偷去了。好在车票没在钱包里,在上衣口袋里。第二天下午,车到咸阳,牛爱国拿着车票,背着提包,出了咸阳站。想着与罗安江头一回见面,身无分文去找人家,会有诸多不便,也容易让人产生误会;在肚子里骂了一阵贼,偷人钱事小,误了人家的正事,就可恨了;便在火车站的货栈扛了五天大包,挣了八百多块钱。按说扛五天大包只能挣四百多块,牛爱国白天黑夜连轴转,不知扛了多少大包,挣了八百多块。拿到钱,出了货栈,已是第六天清晨。牛爱国来到火车站广场,坐在一个水摊前喝水。喝完水,五天的困劲儿一块上来了。旁边有几排连椅,供南来北往的旅客歇脚。清晨旅客少,牛爱国躺在一个连椅上,头枕自己的提包,想打个盹。身子刚放平,就睡着了。一觉醒来,还是清晨,太阳还没有升起来。牛爱国以为自己打了个盹,旁边卖水的大嫂却说,他已经睡了一天一夜。大嫂说,昨天看他睡了一天,没有在意;今天清晨又来广场摆摊,看他还在这里睡,以为他病了,刚要喊他,他也就醒了。牛爱国这时感到尿憋得痛。知道自己不是睡醒了,而是被尿憋醒了;又发现胳膊上爬满汗碱,知道睡时出过几回汗,落过几回汗;牛爱国对卖水的大嫂不好意思一笑,说自己没病,就是缺觉;然后先去厕所,排空了肚子,又到火车站水房,洗了洗胳膊,擦擦前胸,又洗了把脸,浑身精神许多。在街巷的小摊吃过早饭,按着在延津记下的地址,去咸阳光德里街水月寺胡同一百二十八号去找罗安江家。有了确切的地址,寻到该找的人倒也不难。但到了罗安江家,才知道罗安江八年前已经去世了,留下一个老婆和两个孩子。

罗安江的老婆四十多岁。瘦弱,白净,叫何玉芬;罗安江的大孩子是个儿子。十八九岁,已出外打工,不在咸阳;小女儿才十多岁,正上小学。何玉芬问明牛爱国的来意,先是吃了一惊,接着倒是个耐心人,按着牛爱国的意思,从吴摩西也就是罗长礼说起,一直说到自己的丈夫罗安江,将过去的七十年,前后说了两个钟头。也许是丈夫死了,平时无人与她说话,说起这些陈年往事,她倒也不烦,不像河南延津的姜素荣,说着说着,自个儿先急了。何玉芬说话不紧不慢,说完一段,还看牛爱国一眼,咂吧嘴一笑,作个了结。她说,吴摩西也就是罗长礼七十年前逃到咸阳后,一直在街上卖大饼。除了卖大饼,还卖芝麻烧饼和河南火烧,还卖牛头肉和羊头肉。整天戴个白帽子,像个回民。听说他来咸阳之前,还去过宝鸡,说是去找一个人。那个人没有找到,折返头又来到咸阳。在咸阳娶妻后,生下三男一女。到了孙子辈,有十几个孙子孙女。何玉芬自嫁给罗安江后,就知道罗长礼跟老伴说不着,跟儿子们说不着,跟儿媳们说不着,孙子辈中,跟其他人也说不着,唯独跟罗安江说得着。全家人都说罗长礼偏心。何玉芬听婆婆说,罗安江一生下来,罗长礼就说他像一个人;罗安江五岁之后,两人就开始说话,夜里睡在一张床上,什么都说,一说就是半夜。罗安江娶了老婆之后,遇事不与何玉芬商量,与爷爷罗长礼商量。二十年前,罗长礼去世了。八年前,罗安江突然得了胃癌。知道自己得病之后,他就闹着去河南延津,说罗长礼生前留下一句话,让他放心不下;不得病就忽略了这事,知道自己在世上时间不长了,便想在临死之前,去延津找一找当年爷爷丢失的女儿巧玲;找不到也就算了,如能找到,好把这句话当面告诉她。找到找不到,都图个心安。家里人看罗安江有病,都拦住不让他去。但八月十五前三天,他趁人不备,一个人悄悄去了火车站,打张车票去了河南。在延津待了半个月,也没找着当年的巧玲,就又回来了。回来三个月后。就去世了。没想到八年之后,巧玲的儿子牛爱国又来找他。说完这一段,又看牛爱国一眼,这次没笑,掩面唏嘘一阵。这时牛爱国又想起延津姜素荣的话,她说罗安江在延津待了半个月,心事很重,吃不下饭;原来不单是心事重,身体也有重病。想来罗安江也是个有心事不外露的人。这恐怕是他妈曹青娥八年前没有想到的。如果妈曹青娥知道罗安江得了重病,也许就去了延津。这时牛爱国又不明白,当年的曹青娥,为啥不与罗安江见面呢?罗安江想见曹青娥,为何又不去山西沁源呢?其中也定有原因。能见面的时候不见面,曹青娥临死之前,像八年前得了重病的罗安江一样,突然又想见面,岂不知罗安江已经死了八年了。大家不见面是不想理会那些事,怎么赶在临死之前,都又想理会了呢?这其中的奥秘,牛爱国想不清楚。牛爱国:“大嫂,你知道姥爷对大哥说的那句话吗?”

牛爱国说的“姥爷”,就是吴摩西或罗长礼了,“大哥”就是罗安江了。何玉芬却摇摇头:“你大哥这人,跟我也说不来,他有话不跟我说。”

牛爱国:

“那他跟谁说得来呢?”

何玉芬:

“他跟儿子女儿都说不来,只跟一个本家兄弟叫罗晓鹏的,两人常在一起说话。”

牛爱国:

“罗晓鹏在家吗?”

何玉芬:

“他带着我儿子,叔侄俩做伴,到广东打工去了。”

牛爱国:

“他俩留的有电话吗?”

何玉芬:

“爷儿俩打工也不容易,一会儿珠海,一会儿汕头,一会儿东莞,没个固定地方,也就没个固定电话。”

看来要找到罗长礼那句话,还得去广东到处找罗晓鹏。这时明白想打听出七十年前的一句话,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至于接着去不去广东,牛爱国有些犹豫。不是犹豫罗晓鹏难找,或犹豫自己的时间或盘缠,而是罗长礼和罗安江说得着是一回事,罗安江和罗晓鹏说得着是另一回事。正因为两人说得着,可说的话题就很多;不知罗安江与本家兄弟罗晓鹏说的许多话中。有无罗长礼与罗安江说的这一段;就是说过这一段,这句话与罗长礼和曹青娥有关,与罗晓鹏无关,不知罗晓鹏是否还记在心中。何玉芬与牛爱国说完这些话,又带牛爱国到正房,看吴摩西也就是罗长礼的照片。还有她丈夫罗安江的照片。墙上的镜框中,有一张全家福,罗长礼也就是吴摩西是个老头,瘦高,尖头顶,留着一撮山羊胡子,坐在正中,眼睛直直的,看着前方。这人虽是牛爱国的“姥爷”,但两人平生无见过面,也无说过话,牛爱国看上去,也就是个陌生人。罗安江站在人侧,板着脸,像罗长礼一样,也眼睛直直的,看着前方。没见罗安江的照片之前,牛爱国想着他是个大眼,谁知是个细眯眼。刚才听何玉芬说,罗安江刚生下来,吴摩西也就是罗长礼说他像一个人,牛爱国以为他像曹青娥也就是巧玲,所以吴摩西也就是罗长礼亲他;现在看上去,跟曹青娥长得一点不像,看来吴摩西也就是罗长礼说的不是曹青娥也就是巧玲,而是另外一个人;那另外一个人是谁呢?牛爱国又想不清楚。何玉芬又带牛爱国走到里间,从墙根柜子里,拿出一沓破纸,说吴摩西也就是罗长礼生前,把这沓破纸。当了一辈子宝贝,临死时,把它交给了罗安江。罗安江生前,也把它当个宝贝,一直放到柜子里,不让人看。牛爱国接过这沓纸,纸已经发黄,许多地方被虫蛀了。打开,纸上是一幅图,画着一座宏大的房子,看上去像一座教堂。教堂顶端有十字架,还有一座大钟。图画得倒是气派,因不知其中的缘由,虽呼之欲出,牛爱国看了半天,也看不出个所以然。将图纸翻过来,图纸的背面,写着两排字。头一排是蝇头小楷:恶魔的私语;第二排是钢笔字:不杀人,我就放火。两排字的字形不同,显然不是一个人写的;多年过去,字迹也有些模糊。牛爱国看到这两排字,皆心里一惊。但物在人亡,既不明白这字是谁写的,也不明白这人写这字的情形,就不明白这些话的含义。琢磨半天,仍难解其意,只知道是两句狠话。倒是这种狠的心情,自己也曾有过。叹了口气,将这纸叠起来,又交给何玉芬。何玉芬又把它放回到柜子里。

吃过晚饭,何玉芬又与牛爱国对坐着说话。一个东向坐。一个西向坐。这时何玉芬说:“兄弟从山西到延津,又从延津到咸阳,不光为打听些过去的事吧?”

牛爱国看大嫂温和,一是与她说得来,二是既与她不熟,也与她不生,半生不熟,适合说心里话;也是一路走来,无人说话,心里憋得慌;便将自己的心事,从妈曹青娥得病住院说起,到曹青娥去世,接着庞丽娜第二次跟人跑了;由第二次跟人跑了,说到第一次跟人跑了;第一次自己出走到沧州,这次出门找庞丽娜和老尚也是假找,如何到了河南滑县,又如何去了延津,从延津又来到陕西咸阳,一五一十,来龙去脉,说了个痛快。说完,牛爱国叹口气:“我也明白,说是为妈找过去的事,还是想借此解自个儿的烦闷。”

何玉芬听完,叹息一声:

“大兄弟,你要这么说,我劝你就别找了。”

牛爱国:

“为啥?”

何玉芬:

“就是找到这些事,也解不了你心里的烦闷。”

牛爱国:

“此话怎讲?”

何玉芬:

“能看出来,你心里的烦闷,比你找的事还大。”

牛爱国心里咯噔一下,觉得何玉芬的话,说中了他的心事。自己的心事,自己未必能掂出它的分量。两人说话说到半夜,各自回房安歇。牛爱国洗过脚,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听到正房的座钟敲响夜里三点,还没睡着。正房传来何玉芬和她小女儿的鼾声。牛爱国披衣起床,来到院中。院中有一棵大槐树,牛爱国搬一个凳子,坐在大槐树下。低头想了一阵心思,猛地抬头,一个大月亮,缺了半边,顶头在半空中。虽是半个月亮,却也亮得逼人。一阵风吹来,槐树的叶子索索地响;脚下树叶的影子,也随声索索地晃动。牛爱国突然想起八个月前,他在河北泊头“老李美食城”,也碰到这么一天,头顶的月亮,比今天还大。那天牛爱国从沧州到德州送豆腐,回来的路上,汽车的水箱坏了,牛爱国只好将车停在“老李美食城”。“老李美食城”的院子里,也有一棵大槐树。就在那天夜里,他和章楚红好了。后来两人越来越好,越来越说得着。夜里说话。能说整整一夜,不困,不累,也不饿。再后来一天,章楚红在床上抱着牛爱国,让他带她走,离开泊头。当时的牛爱国不是过去的牛爱国,成了另一个牛爱国,张口就答应了。章楚红见牛爱国答应了,又抱紧牛爱国:“你要这么说,我就有一句话要给你说。”

牛爱国:

“啥话?”

章楚红:

“我回头再告诉你。”

但等到回头,牛爱国听了沧州“雪赢鱼豆制品公司”崔立凡一席话,害怕出人命,害怕自己带不了章楚红,借妈曹青娥生病,逃回山西沁源老家。从那天晚上到现在,七个月过去了。七个月中,没敢再认真想这事。现在触景生情,突然觉得章楚红没说出的话,和吴摩西临终前要对巧玲说的话一样重要。吴摩西对巧玲说的话,就是到广东找到,也未必能解牛爱国心中的烦闷;章楚红要说的话,却能打开牛爱国心头那把锁。没想起这段事牛爱国还想去广东,接着去找吴摩西当年给巧玲说的话,想起这段事牛爱国想去找章楚红。七个月前他胆小闪了章楚红,现在从沁源到滑县,从滑县到延津,从延津到咸阳,一路走来,人走瘦了;今天晚上,胆子却突然长大了。在那件事情上胆小了,七个月后,却从别的事情上,胆子又长大了。胆子大了的牛爱国,就成了敢带庞丽娜一起出走的老尚。第二天一早,牛爱国就去罗安江家胡同口的杂货铺里,给河北泊头的“老李美食城”打了个电话。电话通了,接电话的是个公鸭嗓,牛爱国听出声音不是“老李美食城”的老板李昆,以为是厨子胖三,便大着胆子问:“章楚红在吗?”

对方回答得很干脆:

“不在。”

牛爱国:

“是出去买菜了,还是这几天去外地了?”

对方:

“走了半年了。”

牛爱国吃了一惊,又爹着胆子问:

“李昆呢?”

对方:

“不在。”

牛爱国:

“去哪儿了?”

对方:

“不知道。”

牛爱国产生了怀疑:

“你是‘老李美食城’吗?”

对方:

“过去是,现在不是。”

牛爱国:

“你现在是啥?”

对方:

“老马汽修厂。”

牛爱国放下电话,知道事情发生了大的变故。接电话的也不是厨子胖三。牛爱国想了想,破釜沉舟,又给章楚红的手机打电话。这号码倒一直记在心中。但七个月来,他一直躲着这号码,一直害怕这号码找他;现在心里焦急,加上胆子大了,径直拨了过去。拨号时,牛爱国心里咚咚乱跳。待拨通,电话里却说,该号码已经停机了。左右找不着人,牛爱国不知情况发生了什么变化,心里更加着急。牛爱国回到罗安江家,当即就要告别何玉芬,上路去泊头。何玉芬见他这么快就要离开,吃了一惊,问他哪里去;牛爱国没说自己要去泊头,而说要回山西沁源老家。何玉芬听他这么说,倒松了一口气,说:“知你夜里没睡好,想孩子了吧?”

牛爱国点点头,收拾东西要走。何玉芬:“大兄弟,家里没别的,临走送你一句话。”

牛爱国:

“啥话?”

何玉芬:

“日子是过以后,不是过从前。我要想不清楚这一点,也活不到今天。”

这话跟妈曹青娥生前说的一样。牛爱国点点头,告别何玉芬,去了咸阳火车站。从咸阳坐火车到石家庄,从石家庄坐长途汽车到泊头,在公路旁“老李美食城”下车,已是第三天傍晚。七个月前的“老李美食城”,现在彻底变了样。过去是一个干净的小院,现在成了汽修厂,地上到处都是油污和汽车的废零件。过去飘出来的是饭香,现在是刺鼻的汽油味和机油味。“老马汽修厂”的老板叫老马,四十多岁,是个大胖子,方头;秋天了,还光着膀子,胸前没有胸毛,刺着一只熊猫;别人刺青刺青龙,或刺张嘴的老虎或豹子,他刺了一只吃竹子的熊猫,让牛爱国觉得好笑。老马养了一只小猴;牛爱国到时,工人们在院子里修车,老马手拿一根鞭子,啪啪甩着,逼着这头小猴在槐树下翻跟斗。猴瘦,显得老马更胖。牛爱国不知老马与过去“老李美食城”李昆的关系,没敢说自己来这里的真实意图,只说自己七个月前在“老李美食城”打工,李昆欠他工钱,过来要账。老马瞥了牛爱国一眼,对着猴儿说:“你这人不老实,一听就是瞎话。”

老马一张嘴,牛爱国听出他是东北人;说话公鸭嗓,知道在咸阳打电话是他接的。牛爱国:“咋了?”

老马:

“说老李别的坏话行,说他欠人工钱,这话编得不像。”

牛爱国知道自己说错了话;牛爱国跟李昆还是朋友时,知道李昆大方;头一回与李昆见面,是个大雪天,车误在“老李美食城”;当时两人素不相识,李昆就请他喝酒。牛爱国忙说:“当时我走得急,老李也是一时不凑手。今天正好路过,过来看看。”

老马不理牛爱国,又甩鞭子驯猴。这次不让小猴翻跟斗了,把一个钢圈立到凳子上,让小猴跃起钻圈。这只小猴翻跟头行,钻圈不行;从一丈之外冲向凳子,跑起来速度倒挺快,但到凳前跃起,又害怕了,不敢钻圈,落回凳子前,由于刹步太急,自己给自己摔了个跟头。老马急了;远处有修车工人在电焊,焊条点到车壳子上。吱吱往外冒着蓝色的火花;老马指着远处的火花说:“怕顶啥用呢?这是钻干圈,将来还得钻火圈呢。”

这话小猴听懂了,更怕,身子蜷到槐树下,瑟瑟发抖。任老马这么玩下去,看来永远没个头。牛爱国跨前一步:“大哥,能否借一步说话。”

老马又瞥了牛爱国一眼,以为牛爱国想在他的汽修厂打工,眼睛离开猴子,打量牛爱国:“我这可不白养人,你会修车吗?”

牛爱国知道老马会错了他的意,但又怕直接打听别的,老马再不理他,便将错就错,顺着老马说:“开过几年车。”

老马瞪了牛爱国一眼:

“又在说瞎话。你要会开车,当初能在饭馆剥葱?”

牛爱国也是进退两难,只好指着远处几辆车说:“大哥,你随便挑一辆。我开给你看。”

老马见牛爱国叫板,将小猴拴在槐树上,指着屋檐下一辆拆下四扇门的破吉普:“走,跟我去镇上拉趟轮胎。”

原来这辆烂吉普,是老马的坐骑。牛爱国也看出来了,胸前刺着熊猫的老马,遇事爱较真。事到如今,牛爱国只好把提包扔到破吉普上,开上车,拉着老马,去镇上买轮胎。从镇上将十几个轮胎拉回来,牛爱国与老马熟了。“老李美食城”被改成“老马汽修厂”。在“老马汽修厂”旁边,又出现一个公路饭店叫“九弦河大酒店”。说是大酒店,也像过去李昆的美食城一样,也就三间屋子,七八张桌子,做些宫保鸡丁和鱼香肉丝等家常菜。附近并没有河,也不知这名字缘何而起。也是到了晚饭时候,牛爱国便在“九弦河大酒店”,请老马吃饭。老马个大体胖,却不能喝酒。几杯酒下去。老马就喝多了。老马一喝多,就成了另外一个人,有点像山西沁源县城东街卖肉的冯文修。老马蜂目,豺声,是恶人相,谁知熟了之后讲朋友。牛爱国还没说什么,老马隔着桌子,对牛爱国说了一大堆心腹话。老马本是辽宁葫芦岛人,早年贩过粮食,开过洗澡堂子,后来在葫芦岛开了汽修厂。按说葫芦岛是他的老家,但因为几桩事,弄得老马伤了心。是几桩啥事,老马也没细说,加上舌头开始绊蒜,大体五桩事情,四桩别人对不起他,一桩他对不起别人。最后对葫芦岛伤了心,便来了河北泊头。老马拍着桌子:“葫芦岛待不了,我来河北成不成?”

又凑近牛爱国:

“我现在不招惹人,我玩猴,行了吧?”

牛爱国连连点头。待老马说累了。点烟之际,牛爱国才转过话题:“大哥既是东北人,来这里开汽修厂,可与我过去的老板李昆是朋友?”

老马:

“见过面,谈房价的时候,知道他够朋友,之前跟他不熟,是通过朋友认识的。”

见老马这么说,牛爱国倒放下心来,问:“老李的饭店开得好好的,咋突然不开了?”

老马瞪大眼珠:

“家里出事了。”

牛爱国:

“出啥事了?”

老马:

“半年前,老李和他老婆离婚了。”

牛爱国:

“为啥离婚?”

老马:

“那女的外边有人了。我听说,老李本来不知道,两人因为别的事吵了起来,吵急了,还是那女的说给老李听。”

牛爱国心里咯噔一声,大概这个人说的就是他了;又猜想章楚红所以说出这事,是要破釜沉舟,下决心跟李昆分手了。老马:“那女的没拿老李当回事,老李却拿那女的当回事,麻烦就在这里。听说离婚时,差点出了人命。”

牛爱国吓出一身冷汗。待吸过一支烟,镇定下来,又问:“就是离婚,那女的走了,也不耽误老李接着开饭店呀。”

老马挥着手:

“这你就不懂了,大概老李也是对这里伤了心,就像我对葫芦岛伤了心,才来河北一样。”

牛爱国:

“那老李到哪里去了?”

老马:

“说不清楚。有人说去了内蒙,有人说去了山东。”

牛爱国:

“他老婆呢?”

老马:

“听说去了北京。有人说,当‘鸡’去了。”

又感叹:

“一个人宁肯当‘鸡’,也不愿给一个人当老婆,可见两人别扭到啥程度喽。”

牛爱国愣在那里。章楚红与李昆离婚,可能因为牛爱国,也可能因为别的事;但不管因为什么事,归根到底,都跟牛爱国有关系。七个月前,牛爱国撇下章楚红逃回沁源,还怕接着出事;因为章楚红知道他山西老家的地址,牛爱国担心章楚红破釜沉舟,去山西老家找他;但章楚红没去找他;半年前,章楚红破釜沉舟,与李昆离婚,也没去山西找牛爱国;七个月来,也从无给牛爱国打过电话;想来也是对牛爱国伤了心。但越是这样,牛爱国现在越想见到章楚红。不管她现在在干啥。找到她不是要从她嘴里打听七个月前她想说而没说的话,来泊头之前也许想知道这句话,现在突然明白,时过境迁,再找到这句话,这句话也已经变味儿了;他现在找到章楚红,不是要打听七个月前的老话,而是牛爱国有一句新话,要告诉章楚红。七个月前牛爱国逃回山西,闪了章楚红,是怕出人命;现在就是出人命,为了这句话也值得。问题是现在想出人命也不得了,李昆和章楚红都各奔东西,过去事情的关节全都不存在了。正因为一切都不存在了,现在想找到章楚红就难了。她的手机停机了。大概她换了手机号码。一个人换手机号码,就是要与过去的生活彻底割断。老马说她半年前去了北京,也不知她是否真的去了北京。就是去了北京,半年后,不知她现在仍在北京,还是又去了别的地方。就是仍在北京,北京大得很,也不知她在北京的哪个角落。这时牛爱国回想与章楚红在一起时,章楚红说过几个她过去的好朋友。章楚红是张家口人,她有一个好朋友叫徐曼玉,原来在张家口开美容厅,后来去了北京;不知章楚红半年前去北京,是否去投奔她。当时听章楚红说,她们两人断了音讯,也有两三年了。还有一个同学叫焦淑青,在张家口火车站卖车票。牛爱国灵机一动,火车四处跑,火车站却是个固定的地方,可以先去张家口火车站找焦淑青。就是焦淑青离开了火车站,火车站的人也该知道她的去向。找到焦淑青,看焦淑青与章楚红是否还有联系。就是焦淑青与章楚红断了联系。通过焦淑青,总能找到章楚红在张家口的家。找到她家,也就找到了老根;通过她家里人,总能找到章楚红现在的去处和电话。于是决定第二天一早去张家口。主意打定。他盘算一下日期,这次从山西沁源出来,从西到东,从北到南,从南到西,从西到东,从南到北,一路走下来。也走了二十多天;别的倒不打紧,只是惦着老家的女儿百慧。算着再过两天,百慧就该开学了。于是第二天早起,去张家口之前,牛爱国先给山西沁源县城东街酒厂的姐夫宋解放打了一个电话,说自己暂时还回不了沁源,让宋解放先照料百慧上学。宋解放在电话里喊:“你在哪儿呢?”

牛爱国:

“远得很,在广州呢。”

宋解放:

“还没找到庞丽娜和老尚吗?要不回来吧。”

牛爱国:

“不,得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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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鲁滨孙漂流记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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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遭遇意外鲁滨逊被卷到孤岛上,过起了一个人孤单的生活。在岛上,学会了他以前学不会的东西。他学会了乐观豁达,他学会了勇敢创造,他学会了坚持不懈,他学会了战胜自我,他学会了实现人生的价值,他也学

会了一样珍贵的东西——信念。鲁滨逊在严酷的现实生活面前,没有放弃活下去的希望,他战胜种种困难,顽强生存下来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我想到自己人生的道路上,还有许许多多的困难、挫折等着我们解决,只有

学会像鲁滨逊那样不畏艰险、勇敢面对一切难题,拥有必胜的信念才能达到我们自己的人生目标。

虽然像《鲁滨逊漂流记》故事中的主人翁那样的遭遇和经历是极少见的到,但是在这个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中,我们的生活、工作中总会遇到些看似难以解决的问题和压力,要学鲁滨逊那样具备挖掘自我潜能的能力,面

对险境坚持自我的生存本领,是啊,信念是多么重要!我要学习这种顽强的信念。有了它,任何挫折,都会低下头来的!

信念,这是对我们每一个人都很重要的,信念是我们实际生活和工作的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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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小说的知识点介绍

全文共 10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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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说三要素

1、人物 2、情节

3、环境(自然环境/ 社会环境。)

A、开端:交代背景,铺垫下文。 B、发展:刻画人物,反映性格。C、高潮:表现冲突,揭示主题。 D、结局:深化主题,留下思考。

情节的总的作用:使小说变得丰富、生动、曲折,可以强化人物性格、深化主题和增强艺术感染力。

二、表达方式:记叙、描写、 说明、 抒情、 议论。

A、叙述:对人物经历和事物发展变化所作的交待、陈述。

作用:可以把描写的各个方面联成一体,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加深读者对人物、事件的理解。在议论文中,作为事实论据,用来证明论点。

例1:他走了。 例2:我们爬上了山。

B、描写:用形象生动的语言对人物、事件和环境所作的具体的描绘与刻画。

作用:能实现文学形象的具体性生动性和可感性。

例1:他是一个高而瘦的老人,须发都花白了,还戴着大眼镜。

例2:我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只见探照灯的光带,透过飘飞的雪片,直向天空射去。

C、抒情:作者在作品中抒发由某种媒介触发起来的主观感受和思想感情,以强化某些景象的色彩,或突出人物性格的一种表现手法。

作用:表达作者强烈的某种主观感情。起到渲染环境气氛,强调人物性格品质,突出文章中心的作用。引起读者的共鸣,使文章更有感染力。

1、直接抒情(往往直抒胸臆,情感浓烈):

例1:《最后一课》中:啊,那些坏家伙,他们贴在镇公所布告牌上的,原来就是这么一回事!我的最后一堂法语课!

例2:哦,北大,北大,你委于我心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例3:祖国啊,母亲!我爱你,中国!

2、间接抒情(借景抒情:通过景物描写,抒发感情。)例1: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我们上了轮船,离开钱桥,在一片平静的好似绿色大理石桌面的海上驶向远处。”——表现人物欢快兴奋的心情:“在我们面前,天边远处仿佛有一片紫色的阴影从海里钻出来。”——表现人物失望、沮丧的心情。

D、议论:作者直接在作品中对人物、事件表明自己的态度、情感和评价。

作用:

1、在记叙性文体中,议论有两种方式:先叙后议和先议后叙。前者见解独到,令人深思,具有启发性;后者可使读者很快进入对将要叙述的事物的思考,引起读者对下文的注意。

2、议论在散文中会对形象的特征或意义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3、议论在议论文中主要是阐述观点。

E、说明:是对事物与事理进行的解释和介绍。作用:使读者清楚明白地了解被说明的事物和特点。 例1:这张桌子是方的。

三、分析人物形象

1、分析人物的各种描写,准确把握人物的思想情感以至性格。

2、抓住人物之间的矛盾冲突(和谐相处),分析人物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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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爱的教育》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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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教育》这本书中所倡导的是要用爱的感情来教育我们,生活中的母子之爱,父子之爱,朋友之爱,师生之爱,对我们来说都非常重要,《爱的教育》就是要把我们培养成一个性格完善的,有社会责任感的,爱国爱民的好公民,这也就像我们陶校长所说的那样:要学会做真人。

《爱的教育》是意大利著名的作家亚米契斯在一八八六年创作完成的,这本书是以一个三年级的小学生安利柯的口吻写的,讲述了他在一学年中的所见,所闻和所感,还有父母写给他的劝戒以及老师在课堂上的每月例话。书中生动地刻画了各种高贵品质:爱国,无私,友爱,英勇等等。这是一本很值得看的书,我建议大家有空也看看。

书中每一篇故事都很感人,我举个例子:少年侦探,故事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在战争时期,有一个村子里的人害怕敌人进村,就一起逃走,只有一个小男孩,因为他是孤儿,所以他留了下来。这时,一支他们国家的军队过来了,让那个小男孩到高的地方看看有没有敌人的军队往这边来,如果有,在什么地方。那个小男孩很快就爬到了一棵最高的树上,并说出了敌人的位置,在这时,一颗子弹打到了树后面的农舍,士兵让小男孩下来,小男孩没有下来,过了一会儿,第二颗子弹与小男孩擦肩而过,士兵又让小男孩下来,但是小男孩还要继续观察,仍然没有下来,正当他聚精会神观察时,第三颗子弹打到了他,小男孩牺牲了

就是这么一个故事,那位小男孩为了帮助自己国家的军队而牺牲了自己,体现出小男孩不屈不挠,舍己为国的精神。

这本书已成为世界公认的最富有爱心和教育意义的读物。作者用孩子的口吻告诉我们:素质教育就是爱的教育,首先是对父母,老师,朋友的爱,这是我们做人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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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陪你到世界的终结的内容

全文共 5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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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

安颜洛从小就是老师眼中的三好学生,家长眼中的乖乖女,同学眼中的乖女孩。待在自己的象牙塔中快乐、幸福的生活着。每天按照父母给她的计划,学钢琴、学书法、学绘画、学舞蹈,忙得不可开交。但她总是用微笑来面对,根据她的一句至理名言“笑一笑,没有什么事情过不了的。”她有一个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叫沐雪颜。雪颜喜欢写文章,从小便因写文练得一手好字。她喜欢把感情寄托在文字上,按部就班的上学,没有像安颜洛那样。不过,安颜洛和沐雪颜都是性格比较内向的人,所以就很容易玩到一起。

“雪颜,我们要一直当好朋友哦!”

“洛儿,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雪颜,姐姐说过,好吃的东西要和好朋友一起分享的。所以,我所有的好吃的,都要留一份给你呢!”

“洛儿,这次钢琴考级,你一定可以过的,加油!我就是你强有力的后盾。”

“雪颜,我活得好累,每天都要学这学那的,真的好累。我都不想干了。洛儿,你要听你爸爸妈妈的话,你爸爸妈妈都是为了你好,再说,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会在你身边陪着你,安慰你,为你加油的!

。”

安颜洛每当和沐雪颜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她最快乐的时候因为面对沐雪颜,她总能活出真正的自己。一个爱撒娇、爱耍小脾气、爱吵、爱闹的小女孩。安颜洛心里一直在想,除了爸爸、妈妈、姐姐外,沐雪颜就是她最重要的人。我以后要和雪颜一起去旅行,一起工作,一起找男朋友……..绝不和她分开。沐雪颜从遇到安颜洛的那一刻起,就在心里说,我要陪着洛儿到世界终结。ps:雪颜,这一篇是我边吃包子边喝水写完的。呼呼!

Chapter.2

还记得那年初见沐雪颜。

安颜洛四岁,刚上幼儿园大班,沐雪颜六岁,也在。“大家好,我是安颜洛,喜欢弹钢琴,以后请大家多多指教。”安颜洛带着自信而勇敢的笑容说。这是安妈妈教安颜洛说了六七遍的台词。当到沐雪颜时,“大家好,我是沐雪颜。我喜欢灿烂而阳光的笑容,希望以后与大家共同进步。”沐雪颜自信而坚定的说。随即,全班的自我介绍便结束了,因为沐雪颜是最后一个。当安颜洛看到沐雪颜的那一刻,她似乎便觉得世界上有了可以让她敞开心扉的人,不在于亲情,而是友情。安颜洛是幼儿园大班年龄最小的孩子,而且学东西特别快,每次的比赛、考试总是第一。因此被幼儿园的老师称之为神童。其实,安颜洛很认真的在学,只是别人不知道而已。沐雪颜是第二,她s们两个人总是一起学习。她和安颜洛自从那次自我介绍后,便与对方因为一个苹果而结为朋友.她们两个自此之后,每天都黏在一起,陪伴着对方走过了幼儿园生涯。

Chapter.3

还记得那曾经的小学——樱川小学。这座小学,是安颜洛和沐雪颜快乐的小窝。每年春天,学校里的樱花树都开了,洛儿和雪颜总会手牵着手一起去学校后山坡的树林里观赏樱花。这里是樱花树最多的地方,洛儿和雪颜总会跑到树林的最深处,躺在草地上,一起看着天空,享受樱花瓣并着阳光飘落在脸颊上的感觉。“雪颜,等我们工作后,再回到这里看樱花,好不好?”安颜洛突然灵光一闪说。“嗯,好呀!我们以后自己在这里再种一棵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樱花树。”沐雪颜开心的说。“雪颜,我们再在樱花树下埋两个许愿瓶吧!让它承载着我们的愿望,好吗?”安颜洛带着撒娇的语气。“洛儿,我答应你哦!”雪颜温柔的抚摸着洛儿的头。沐雪颜那时心里想的愿望就是能一直陪伴着安颜洛。安颜落的愿望就是可以和沐雪颜在一起。她们两个人的愿望就是这样的纯朴而又简单,不在利益,不在权,只在友情。在买许愿瓶的时候,她们都不许对方看,因为这是一个不能说的秘密。安颜洛总是感觉沐雪颜的笑容能够温暖她的心。

时间就这样在她们日益增长的感情中过去了。一天,安颜洛被她们班级里的一个男生欺负了。主要事件就是安颜洛在收作业的时候,那个男生和洛儿玩,结果就用翻盖手机屏在洛儿的脸颊上打了三下,安颜洛当时就直接被气哭了。因为从小到大,除了安妈妈以外,还没人打过安颜洛的脸颊呢。安颜洛当时很生气,把那个男生狠狠踢了一脚完全不在意自己的形象究竟如何。安颜洛是她们班的小淑女,出了名的脾气好。但第一次被人气的发飙。安颜洛的心中因为这件事而心里堵得难受,气得哭了好一会儿才好。沐雪颜那天因为生病而请假,否则依沐雪颜对安颜洛的疼爱,肯定会把那个男生狠狠骂一顿。雪颜后来知道这件事后,就一直骂安颜洛。“洛儿,你怎么那么笨呢。被人欺负了,你知不知道,我会很担心的,以后我教你练散打,以后要是再有人欺负你,你就给他双倍的奖励。”沐雪颜是出身于散打世家的,她们一家人散打都很厉害,她还得过全国青少年散打冠军呢。对于沐雪颜的关心,安颜洛觉得心里暖暖的。从小,安颜洛就被家人灌输,这个世界上你只能靠自己,靠别人是靠不住的。所有的事情都要自己解决的思想。安颜洛一直就是这样生活的,没想到沐雪颜会这样疼爱自己,把自己当作手心里的宝。沐雪颜从这件事后,就在心里暗暗发誓,她要保护安颜洛一生,不让她受伤害。

Chapter.4

因为梦见你离开,我从哭泣中醒来,看夜风吹过窗台,你能否,感受我的爱。等到老去的一天,你是否还在我身边,看那些誓、谎言,随往事慢慢飘散。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容颜,可是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多少人曾在你生命终来了忧患,可只有你一生我都陪在你身边。——前言

还记得我们一起买入初中。

安颜洛以全县第一的好成绩进入子衿中学,沐雪颜也以第二名的成绩进入。他们两个总是形影不离。无论是考试或比赛,她们两个总是第一、第二。别人都称她们为“洛雪二人组”。安颜洛很开心,一直有这么一个人陪着她,让她的世界不再孤单,可以与她一同前行,沐雪颜一直很努力的追上安颜洛,与安颜洛同在。一天,沐雪颜和安颜洛一同去送沐雪颜的哥哥---沐凌风去当兵。因为沐雪颜的关系,沐凌风从小便认识安颜洛。所以安颜洛也称呼沐凌风——凌风哥哥。凌风很疼爱洛儿的,每次洛儿跑到雪颜家,凌风总会带着安颜洛和沐雪颜出去玩。渐渐的,安颜洛对沐凌风有了依赖感,总会黏着沐凌风。“凌风哥哥,你到部队之后要写信给我哦。”安颜洛不舍的说。“嗯,洛儿

,我会的,你也是一样哦。”沐凌风带着淡淡的微笑。“哥哥,你在部队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不要让我们担心。”,沐雪颜的眼里闪着泪花。“嗯。你们也一样。”沐凌风说完便踏上了远去的列车。那车,随即便开动了。沐雪颜和安颜洛在车开动的那一刻,都暗自流泪。坐在车里的沐凌风也流泪了。他心里想着“爸爸、妈妈、雪颜、洛儿,你们一定要照顾好自己。等我三年后退役回来,再来与你们团圆。洛儿,等我。”沐凌风其实喜欢洛儿已经九年了,从洛儿来他家找雪颜的那一天就是,他从一开始的心疼到现在的喜欢,这种情愫在他的心里已经扎根很久。他只是一直没说,因为他要等洛儿长大,等洛儿成年之后,现在的洛儿13岁,他17岁。等他三年后回来,在部队历练成为一个可以保护洛儿的男生。沐凌风走后,安颜洛一连几天都愁眉不展的,似乎感觉心里好像有一个缺口,在沐凌风走后久留了下来。在这个忧伤而明媚的三月,你从我单薄的青春里打马而过。穿过紫堇,穿过木棉,穿过时隐时现的悲喜和无常。

Chapter.5

距离沐凌风离开已经两年时间。安颜洛和沐雪颜也在读高二了,她们两个人的关系还是那样的好。高二文理分科,沐雪颜选了文科,因为她喜欢古典文学。安颜洛选了理科,她比较懒,文科要背的东西太多。与安颜洛分开后的沐雪颜,每次都是文科第一,安颜洛是理科第一。沐雪颜每天放学后都会等安颜洛一起回家,即使有时候的理科老师拖堂,她也会等。只是她瞒了安颜洛一件事情,就是沐凌风,每次寄给安颜洛的信,她都没给安颜洛,而是直接放在箱子里。安颜洛一直写信给沐凌风,跟他讲自己的心情,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虽然现在是信息时代,可以上网聊,但安颜洛一直喜欢这种写信的方式,所以就一直写信联系。终于有一天,沐凌风给安颜洛打电话,安颜洛问他为什么不回信给自己,沐凌风说他每一封都有回,不过寄到家里了。安颜洛当时就明白了,原来是沐雪颜把信没给她。她跑到沐雪颜家里质问。“雪颜,你为什么不把凌风哥哥写给我的信给我,为什么?我讨厌你。”安颜洛生气的说。“洛儿,那些信被我、被我放在箱子里了。”沐雪颜支支吾吾的。“雪颜,你为什么不给我?为什么?为什么要放在箱子里?”安颜洛用质问的语气。“洛儿,因为我哥哥喜欢你,你还小,我不想让你太早就碰到爱情,这个东西很伤人的,我担心你会受伤,所以就没给你。”沐雪颜心疼的语气。安颜洛却在此刻沉默了,心里想凌风哥哥竟然喜欢她,这不可能吧?他不应该只把她当做妹妹一样疼爱吗?怎么会?怎么会呢?安颜洛同时也在想,她对沐凌风到底是什么感觉?是对哥哥的喜欢?还是对异性的喜欢?她想了好久也没明白。突然,听到一阵声音,好像是沐雪颜在叫她,“洛儿,洛儿,你没事吧!我是沐雪颜,你没事吧?”沐雪颜看着陷入沉思的安颜洛,焦急的问。“嗯,雪颜,我没事,只是太惊讶了!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安颜洛的眼眸中散发出天真的感觉。“嗯,可以,问吧。”沐雪颜感觉有点奇怪。“雪颜,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就是那个对一个男生的喜欢是怎样的?”安颜洛好奇地问。“洛儿,喜欢一个人就是一直想和他在一起,当回忆起你们两个在一起的画面时,你会很开心的,他的一举一动都会印在你的记忆中之中。”沐雪颜微笑着说。“雪颜,你可不可以把那些信给我?”安颜洛甜甜的笑容似乎让这个世界都变暖了。“嗯,我去取箱子。”沐雪颜在床底下取出了箱子递给安颜洛。安颜洛便抱着箱子回家了。

Chapter.6

当他回到家后,她把自己一个人锁在屋子里,坐在床上,一封一封的阅读沐凌风给她的信,看着看着,泪水布满了她的脸颊。

“洛儿,你每天都要好好吃饭,好好休息。不能再挑食了,那样对身体不好。也不许忙起来就忘记吃饭哦!”

“洛儿,凌风哥哥好想你,我今天学了格斗呢,以后一定会保护你的。”

“洛儿,我今天吃的是回锅肉哦,待遇好吧!你今天吃的是什么呢?不会又是土豆、胡萝卜吧?嘿嘿。”

“洛儿,这是我写给你的第一百封信,不知道你有没有长高一点、吃胖一点?凌风哥哥每天的生活都是千篇一律的,不过我今天当班长了。”

“洛儿,凌风哥哥知道你喜欢旅游,等我回来后,每到假期就陪你去旅游。好不好?”

当安颜洛看完这些信后,她的心中悸动不安,似乎已经停止。她知道凌风哥哥是真的喜欢她。她也明白了自己对沐凌风的感觉,就是对异性的那种喜欢。安颜洛想起这些年沐凌风对她的关心、爱护,心里甜滋滋的。她还记得八岁那年,她从早上到学校后就一直发高烧,沐雪颜请假把她带回了她家。因为那两天安妈妈出差去了,不在家。等到中午沐凌风放学回家后,听沐雪颜说她生病了,在沐雪颜的房间里,他急忙跑去,看到安颜洛昏睡的脸颊,心里很心疼。连忙问沐雪颜,她吃药了没?沐雪颜说吃药了。沐凌风的心就放下一大半,他打电话向老师请了半天假,然后就端了一盆热水,拿了一条毛巾来,把毛巾放在水里浸泡,然后拧干,敷在她的额头。就这样,来来回回。当她醒来时,沐凌风已经累的趴在床边睡着了。她想下床找点水喝,可是却把沐凌风惊醒了。沐凌风醒来就摸摸她的额头,说“幸好,烧退了。洛儿,你好点没?”她说:“凌风哥哥,谢谢你照顾我,我已经好多了。”他从此便更加依赖沐凌风。

一缕暖阳斜射进窗户,安颜洛也从回忆中醒来。她决定要和沐凌风在一起,她要去打电话告诉沐凌风——她喜欢他。安颜洛是一个说做什么事就会立刻去做的人,当即便打电话,当电话接通的那一刻,他突然很紧张,脸瞬间也变得红红的。“喂,凌风哥哥,我、我、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她的语气结结巴巴的。“洛儿,我喜欢你好久了呢!”沐凌风开心的说。“那我们在一起,,你当我男朋友,好不好?”他一个问句出来,沐凌风沉默了,在这一刻,似乎连针尖落在地上的声音都那样清晰。“你现在才15岁,等你成年后,我们再在一起吧!好吗?”沐凌风压住自己心中的迫切,用平和的语气说。沐凌风是想等洛儿长大,现在的洛儿还小。他害怕在一起会影响洛儿的学习。“凌风哥哥,那好吧!”你的用意我懂,所以咯,你在我18岁生日前要紧紧抓住我的心,不要被别的男生追走哦。嘻嘻。”安颜洛调皮的说。“嗯,我知道,我会努力的。”沐凌风微

笑着。“那,凌风哥哥,午安咯!”安颜洛随即便挂断了电话。现在的安颜洛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对于安颜洛来说,这似乎就是童话的开始,她的王子出现了。

Chapter.7

转瞬已到了大学,沐雪颜和安颜洛不出意料的在一所大学。安颜洛在这所大学认识了两个新的朋友。一个是唐亚轩,一个是陈晓落。她们四个人是一个宿舍的,同时也是死党。沐雪颜是武术冠军,安颜洛琴棋书画样样皆通,唐亚轩是恋爱专家,陈晓落弹得一手好琵琶,四人各有千秋。

据唐亚轩说,她从初中到大学都不知道有多少男朋友了,所以她们一有感情问题就找唐亚轩。每次总会得到解决。雪颜的白马王子也出现了,是尹木槿。听说雪颜和尹木槿是寒假才在一起的,因为她去旅游了,所以对具体的过程不了解。雪颜是先告诉他开头,然后直接说结局。凌风哥哥已经回来了,我们也在一起了。陈晓落是安颜洛的知音人,她们用钢琴和琵琶作了一曲初遇,纪念她们的友情。(ps;这篇小说就这样写完了,累的呀。现在是晚上:22:03,奋斗了四天。各位亲们,看完别忘给个评论。洛儿在此先谢过各位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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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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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有幸阅读了萧红的著作《呼兰河传》。整本书主要描述了作者儿时的故乡黑龙江呼兰河县的特色,风俗及小时候熟悉的人物和印象深刻的事。

《呼兰河传》全书分七大章和尾声,第一和第二章节主要写了全县的三条街与当地跳大神,放河灯,看野台子戏和庙会等风俗,其余五个章节写了与作者同住一条街的邻居和亲人,把祖父的和蔼可亲,冯歪嘴子的辛勤质朴,有二伯的古怪性格描述的淋漓尽致。

这个小城并不繁华,并且十分的封建和落后,在那里,由于人们的迷信和愚昧无知,发生了一个个杯具,另我印象最深的是命运凄惨的小团圆媳妇,她生了病,高烧不退,婆婆不仅仅不带她去看病,反而还请了个骗人的“法师”,最终把她丢到滚烫的开水里洗澡,结果不但没有治好她的病,反而还要了她的性命。那里的人们宁肯顺从天意,也不愿相信事实,名明白可悲也不愿意反抗,我看着看着也增添了很多怜悯和痛恨。

作者还描述了很多童年的趣事,在房顶上采蘑菇那段就十分趣味,好好地去房顶采蘑菇,却弄的鞋子掉进了锅子里,弄了一锅的泥浆汤。还有一次,作者把花儿插在了祖父的帽子里祖父非但没发现,还笑着说:“今年花儿真香,隔着几十米都能问道香味儿”。这也让我联想到了自我,童年的完美时光是多么的让人留恋,我们都要好好地珍惜,长大了才不会后悔。

《呼兰河传》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看完这本书,我在想,每个人的童年竟然如此的不一样,作者童年生活的地方尽管那里充满着无知、愚昧、苦难、悲凉,甚至绝望。可是她还是用最平和的语气描述着一切,以一颗包容的心将一切的不完美都包容了,让我们珍惜今日的幸福生活吧,将来再来回味这份属于自我的完美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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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鲁滨孙漂流记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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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我读了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被鲁滨逊.克鲁索这个孤独而顽强的冒险者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深深地吸引了,不禁有感而发。

故事主要说了鲁滨逊.克鲁索舍去了安逸,舒适的家庭,私自出海航行。有一次,漂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海岛上,但他凭着自己的生存技能和坚强意志,在荒岛上孤独的度过了28年。

被困荒岛的鲁滨逊在岛上做了一个“日历”,并且每天写日记,这正是他不屈不挠的意志表现,他这样做,是想证明自己还活着,且活得明白,对生活并没有失去希望,他坚强的意志,也反映出了他是一个不屈不挠,渴望生活,勇于面对现实的人。

在荒岛上他用勤劳创造了生活,创就了人生。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驯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用围巾筛面做面包。面对人生困境,鲁滨逊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从中可以看出,他不是一个随遇而安,消极侍命的人,而是一个意志品质极坚强,生存信念极执着的人,并且务实肯干,情于创作。正是他的这些精神品质,才使他把握住了生存机会,创造了物质条件。

鲁滨逊不是最悲的,可幸的是他遇到了他一生中的朋友“星期五”。“星期五”把鲁滨逊看作是自己的主人,对他又驯服,有热心,就像是孩子对于自己的父亲一般一往情深。

身处困境的鲁滨逊用笔记的方式把自己所经历的一些事情用“借方”和“贷方”的格式把他的幸与不幸公正地记下了。从这件事可以看出,鲁滨逊在鼓励自己,不气馁,对于各种消极的事情也能感受到积极的一面。是啊!在不幸的处境中,我们也要学习他,善于把事情的好处和坏处对照起来看,从而找到聊以自慰的事情。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受到巨大的震撼,得到了极大的启示:一个人在逆境中不要悲观失望,而要努力看到积极的因素,从而改变自己被动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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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哥哥小说结局

全文共 16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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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Divor”大赛的失利对金家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但是金家人很快就从最初的低迷中恢复过来,纷纷投入到对损失的应急补救中,这点是让人不得不佩服的地方。

大家都在忙着,金家又恢复了原先的平静与忙碌。金樽对我如常,仍旧一样的细心体贴,让我错觉,仿佛一切都不曾发生。然而我深深知道,在平静的表象背后,一切都发生了质的改变。

因为“Divor”大赛后一系列问题的困扰,金翔天无暇分身,暂且将公布我身份的事搁置不提。我也并不在意,只是按时上下学,比平时更加本份乖巧。

我知道金榔一双冷利的眼睛在时时注视着我,他是个厉害的人,虽然外人常常被他纨绔的外表所蒙蔽,即使身边的我,也曾经被他那张玩世不恭,顽劣多变的脸迷惑。但当他的眼睛冷酷如鹰时,所有的迷惑就都会自动消失,在那样的眸光里,我觉得自己变成了猎物,而他,是那种绝对不会允许自己的猎物脱离他视线范围的猎人。

但他的强势也势必会成为他的最大盲点,因为他自身的强大,他往往会低估他的猎物。

林子仍尽心职守地履行着主人交给他的任务,只要我从金家出去,他是一刻都不离的。但是,我这些天的柔顺乖巧,让金榔和林子都放松了警惕,金家大门口,守夜的福伯也在开始睡安稳觉了。

我准备要提前离开了,因为自从那晚后,感觉不管是再次面对金榔还是金樽,对我都是一种莫大的折磨。

金樽的温柔平和,对我来说不再是从前的如沐春风,而变成一种另类的惩罚;金榔的阴阳怪气,似一把隐形的挠钩在轻轻抓着我的心,让我恨不能立时逃开。

没什么可带走的,唯有几年来我的“百宝箱”里积攒下来的“宝贝”让我舍不下。

这些宝贝皆是这些年收到的小礼物和一些有记念价值的小物件。最宝贝的是那几个玲珑剔透的五香琉琉瓶,还有阿香送的防宝石发卡,榼送的帕子……这些,我都用绢布细细地包起来,准备到时一齐带走。

这些天,总没见榼,我去“紫”看了他。

晓曼在店子里忙碌,她已经休学过来帮榼,她自己的打算是要在“紫”实习两年,因为在榼这个优秀的设计师身边,她觉得反而会学到更多东西。之后,她计划要去报考服装设计学院,在她的眼里,榼一直是她的路标。

很赞同晓曼的选择,她是个很有主见的女孩子,何况“紫”也少不得她的细心与周全。而且,我感觉榼无论在哪方面都越来越依赖晓曼。

晓曼见到我,很开心地和我聊了几句,就向里间努嘴。我轻悄悄走进里间,见榼坐在桌子旁,手里握着笔,垂头聚精会神的画着什么。

他的神情是那样专注,仿佛整颗心思都倾注在设计稿里,外间的一切他都听不到了。

这竟然是我第一次看到榼工作时的样子,那是个很美很另个人感动和神往的画面。

“Divor”大赛的设计稿风波,榼的设计被“易宝”光明正大的占为己有,这次事件中,最有权利愤怒的人是榼,最应该知道事情经纬的人也应该是榼。

金樽的平静,或许是一切都在他眼睛里。金榔的愤怒,却是该有的态度。只有榼什么都不知道,可他从赛后就表现出的淡泊安祥则最让我刮目相看。

但他又不是消极的,他在做着最有效的补救措施---设计出比大赛更棒的稿子,而不是一未的沉于从前的得失!

榼真的成长了,也表现出如天使般的纯净特质。

我不想打扰他,想悄悄退出去,可是脚不小心碰在椅子上。榼听到响声后抬起头来,脸上立刻漫上毫无掩饰的惊喜,“楣楣?你来看我了”

说着,他已经走过来,紧紧抓住了我的手,眼睛上上下下地打量我,仿佛几百年没见了一样。

心里不禁叹一声,瞪住他,“怎么了,我脸上有东西吗?”我摸摸脸。

“没有”他摇头,西湖水一样的眼睛里笼着濛濛雾气,“只是你又长高了些”他拉我到桌前,拿起桌上的图纸要我看,“你瞧,这是我设计的第二辆车,我肯定它一定比第一辆更受欢迎”他偏过头来看了我一眼,“楣楣,放心吧,这次‘蓝天’不会输了,所有的损失我都会让它补回来的”

我看着那张图纸,虽然还未完工,但已经初具模型,依旧秉承了榼独到和细腻的设计手法,却比第一张更加时尚完美。半晌,我抬起头,认真地看着面前俊美无俦的一张脸,“榼,谢谢你”

榼愣了一下,尔后一笑,“还说我说傻话,你说的可不是傻话?”他唇角的笑纹慢慢平复,柔和的目光静静倾在我的脸上,“不要伤心,答应我。蓝天不会再输了,我会保护它,也会保护你,答应我一定要好好儿的,一定要快快乐乐的,只要让我能看到这样的你就好”

我仰脸看着他,他的面颊如同月光一样美丽皎洁,他的内心像天使一样纯净美好。他的要求很小很小,可是就连这样的要求我都没有能力满足……

两颗硕大的泪珠顺着脸颊静静淌下来,对不起,榼,对不起……

榼的眼中闪过慌乱,他抓住我的肩,“怎么了,楣楣,我说错话了?”

我摇摇头,对他笑笑,“没有”,却又有两颗泪滑下眼角。

榼低着头,花瓣一样的唇紧抿,西湖水一样的眼睛里有着心疼。他伸出修长纤细的手指,一点一点替我抹去脸上的泪。

我再也撑不住,伸手紧紧的抱住了他。榼慢慢抬起双臂,揽住我的肩膀。轻声说,“今天是怎么了?”

我将脸埋在他的胸前,“一会儿,就一会儿”这或许是我最后一次拥抱他了。

这时晓曼走进来,“楣楣,怎么了,是不是榼又欺负你?”

我松开手,这已经足够了。我冲晓曼一笑,“榼才不会,再说,哥哥欺负我,也有嫂子替我作主呢”

晓曼啐了一口,红了脸。我转过身,“榼,我该走了,你不要太费心,时常想着要回去”

榼的脸上有些失落,但还是点点头。我转身走了出去,晓曼跟出来送。

上车前我对晓曼说,“要好好照顾榼”

“放心吧,每次都是这句”晓曼嗔道。

我笑了一下,向晓曼挥挥手。

看了榼之后,我去了学校,书包里已经装上了我所有的“宝贝”,要去哪儿呢,我心里并没有底,茫茫世界,我并不知道哪里是我的容身地。

第二节课后,林星星忙忙火火地跑过来,将一张报纸放在我眼前。

“楣楣,不得了了,这件事你知不知道?”

我拿起报纸来看。报纸上用大片的版块报道了“蓝天”在美国分公司“寰天”毒品的事,“寰天”是“蓝天”名下的分公司,由远在美国的乔镇天打理,负责一部分汽车配件的制造加工,其产品的主供渠道即是国内的“蓝天”公司。

这次报道称“寰天”出口“蓝天”的汽车配件中被发现毒品,报中写道,“这次事件让一向以正面形象示人的‘蓝天’集团被怀疑以汽车制造为幌子,实则是贩卖毒品与地下洗钱的黑色窝点”

我一下子懵了,待反应过来,抓起书包就往家里跑。

人都在厅里,路平蓝见我跑进来冷冷地说道,“我们‘蓝天’一向清清白白,此次出现这种情况一定是遭人暗算,而且与上一次Divor大赛设计图泄漏断不了干系,肯定是一人所为,所以不得不怀疑这件事与易宝有关,易宝向来是蓝天的竞争对手,却时常不及蓝天,自从悔婚事件后,易长风更是视蓝天为眼中钉,肉中刺,再加上蓝天内部有人接应,他们得手的机率非常大,况且这个内贼我已经查出来……”说着,路平蓝眼光淡淡扫在站在大厅门口的我身上。

我心里“噔”的一声,又迅速平静下来。她知道了也好,当场说出来也罢,我也就再不欠金家什么了。

这时,金翔天招手叫我坐过去,我坐在他身边,他拍拍我的肩,“楣儿,这一阵是多事之秋,干爹总没顾上你,倒叫你担心,你不要怪干爹才好”

我摇摇头,担心地问“干爹,这次的事要不要紧?”

只听得一声长叹。我的心也揪了起来,知道这次的事一定关系重大,搞不好会毁掉蓝天。

再看金榔和金樽,脸色也都好不到哪去,特别是金樽,平时只见他的淡然宁静,而此时他的眉心竟也轻轻攒了起来。我的心愈加沉重。

这时,榼走来坐在我身边,轻声说,“楣楣,不要担心,哥哥们一定会有办法的”

我点点头。心里却一片怆然,榼的鸿鹄之志,榼的抱负之言犹在耳边,可此时都化作青烟。蓝天已然被人们说成贩毒基地,榼的设计的再好也成徒然。可他却还来安慰我。

他可知我是一个最不值得安慰的人,是我盗了他的图纸给易子抱。

路平蓝道,“现在镇天已经被警方拘留,少不得我要去一趟美国了,机票已经定好,明日早晨就动身”

金榔说,“妈,还是我和哥去处理吧”

路平蓝叹一声说,“不必了,蓝天这里也要你们坐阵,还是我亲自去一趟,况且……炙儿的事还一直瞒着他,这种事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刻,还是我亲自告诉他比较好”说完,路平蓝挖了我一眼。

金榔闻听此言脸上就有些不自在,也不自主地向我看过来。我偏着头,只和榼说话,装作没瞧见。

路平蓝站起来说道,“我去美国这几日,蓝天这里就交给你们了,不要再出一点差错。青天白日的,事情一定会查个水落石出,还蓝天一个清白”然后她转了头,两束眼光似有若无地看住我,“还有,等我回来,再揪出那个内鬼来与她算帐不迟!我累了,就先进去”说完,她径直走了。

我低了头,只听金榔冷哼了一声,说道,“哥,真有内鬼这一说?”

金樽淡淡地答,“妈只是臆测罢了”

金榔听了,又冷哼一声,也拔脚上楼去了。

第二天,路平蓝飞去美国。从机场回来,我直接去了学校。这已经是和易子抱约定的第八天,但金家突发这种状况,我又怎能安心走呢?

没想到路平蓝刚一走,情况却变得更糟糕。不知从哪里传出的谣言,称金家推出的一款重要的中档车型发动机存在严重缺陷,而蓝天只是一味隐瞒而不实行召回,至使一些消费者生命安全遭受严重危险,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各种不断翻新的不利消息如雨后春笋般登上各种报纸的重要版面,再加上前一段,传出的蓝天参与贩毒和洗黑钱的负面报道,顿时在消费者群中引起大哗。

蓝天股票一路狂跌,各种车型积压于仓库,工厂停产,蓝天大厦门口围堵满要求赔偿损失和原价退货的消费者。

除我之外,金家所有人都已是焦头烂额,忙的团团转。

我觉得自己成了多余的人,除了看着他们焦急,我什么忙也帮不上,而且,另我愧疚的是,我还曾是其中的破坏者之一。

悄悄从金樽的门口退回自己的房间,怔怔地坐在床上。

夜色已深,金樽房中的灯仍是彻夜的亮着。他坐在书桌的电脑前,一家家联系着可以贷款的银行,蓝天的资金已经出现缺口,再也无法维持正常运转。只是蓝天的风光不再,人多势利,又有哪家银行肯向风雨飘摇中的蓝天伸出援手呢?

我听到他的叹息,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掐住眉心。他的眼睛疲惫地闭紧,只几秒钟,就又张开来,拿起桌上的手机,一支一支地打起电话。

他的声音平和从容,听不出一丝该有的惶急和低声下气,只是那的确是有求于人的事情啊,一向尊贵风雅的金家大公子何曾有过这种时候?他紧蹙的眉心和轻扣在桌上的食指分明泄漏了那一点在被蹂躏着的高傲。

内心的焦灼和思虑让一向细心的他竟没发现我走进去,看着他疲惫不堪却仍在支撑的样子,感觉心是疼的。

我紧紧地皱眉,漫不经心地轻晃着手中的链锁。

突然,门“砰”地一声被撞开,一个人摇摇晃晃走进来,靠在门角,慢慢随墙跌落在地。

他侧着脸,凌乱的黑发飞扬起桀傲的弧度,半边脸紧紧贴着冰冷的墙面,灯光剪出他俊美无忌的侧影,那双黑眸紧闭着,只看见乌黑的眼睫犹若颤抖的蝶翅,振振却飞不起。

“金榔?……”迎面扑来的酒气让我止了脚步。我凝了眉,还是走近了,俯下身,想把他拉起来,“金榔,起来,你走错房间了”

刚拉起的身子,又蓦地沉下去,我叫了一声,差点扑在他身上。那双眼睛忽地睁开来,如暗夜里开启的一道门,鬼魅而危险。

一双大手伸过来,狠狠在掐住我的颈子,手上的青筋凸起来,十指越来越紧。

我无法呼吸,嘶哑的咳嗽从张开的口中逸出来,眼睛睁的很大,头沉沉的一片空白。

我想叫,可喉头又痛又紧,根本发不出声音。我慢慢沉溺在面前眼瞳中那片黑暗的海里,越来越深,无法自拨。

感觉自己像轻烟一样凫凫飞起来,慢慢的就要散去。突然颈子上的篏制消失了,那一片轻烟又缓缓收拢来,流入我的身体里。

我四肢无力地伏在地上,手抓住颈子狼狈地咳嗽着。

金榔的头凑过来,手鹰一般紧紧抓住我一边的肩膀。“我说过不能再有第二次,你是在故意挑战我的极限吗?”

我抬起头来,难受地说,“你醉了,回你自己房间去”

“回答我!”他使劲摇着我,我觉得本来脆弱的脖子就要被他摇断了。

“你醉了,请你走开!”我大喊一声。

手停下来,乌黑的眼睛瞪住我,突然呵呵一笑,立时又凶恶万状,“该走开的是你……你走,滚出金家,不然我不保证你会不会死在我手里!”他推开我,站起身,趔趄了一下,摇晃着走了出去。

我默然地仰躺在地板上,大口大口地喘息着。

是啊,或许真的是我该离开的时候了。

拉开窗帘,空气中还弥漫着淡淡烟色。将一封信放在桌上,那是给金翔天的,里面装的是妈妈的信。妈妈在信中曾说,那是一封永远不能发出去的信,也是一封他永远都看不到的信,可是这封信将籍由我传递到金翔天手中。

我背起书包,轻轻的走出了房间。

脚步很轻,只怕在这静寂的清晨扰了谁的清梦。心思缠绵,该离开的时候才发现心中的留恋竟是那般浓重。

回过头,眼光留连地落在一张张门扉上,一圈又一圈。最终,我咬咬唇,毅然转身下楼。

“我的姐姐,大清早的要去哪儿?”突兀的声音在空荡荡的厅里响起来。

我唬了一跳,心突突跳起来。转过身,才发现身后站着一个人。

此人斜倚在栏杆上,手里端着一杯黄澄澄的果汁,两颗碧绿的眼珠讽刺地盯着我。

我走过去,拽住她的胳膊将她拉出大厅。她甩开我,“做什么,鬼鬼祟祟的,不怕我嚷起来,到时候你可就麻烦了”她似笑非笑地斜着我说道。

我一笑,笃定地说,“你不会嚷”

“你就知道?”她懒懒地啜了口果汁。

“你不是早盼着我走吗,最好是消失的无影无踪”

“是呀,现在我哥哥也没了,你也做不成我嫂子了,你留在这里只会抢我的东西,有你在一天,我乔琪永远是个小配角”

“我从没想过要跟你争过什么,那是你自以为是,以后就更不会了”我转过身要走。

“站住”乔琪叫道,“你说的话我从来就不相信,说什么以后就更不会了……哼,你现在明明是在跟我抢,你知道我喜欢易子抱的,现在你就去找他对不对?”

“你喜欢的人还真多啊”我忍不住讽刺道。

“随你怎么说,金家三兄弟是我先认识的,我看不惯他们对你比对我好,所以我就要把他们抢过来,易子抱才是我真正喜欢的型,只是他眼里只有一个你!现在还要说我不会嚷起来吗?”

“你嚷了,又对你有什么好处,一切还是老样子,易子抱也不会多看你一眼。你想想,既然我已经决定要走,又何苦要从一只笼子里出来跳进另一只?”

“你真的不是去找易子抱……?”

“我和他只是普通朋友……我走了,你今后要自重”我转身向门口走,丢下乔琪一个人愣怔在原地。

出了门,没走几步,便看到一辆很眼熟的跑车。待疑惑地走近了,易子抱探头向我招手,“小姐,上车吧”

“你怎么在这儿?”我抓住书包带子问。

“等你啊,这已经是第十三天了,前三天我就已经等在这里”说着他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我这才发现他的眼睛虽然仍然很亮却因睡眠不足而有些微微浮肿。

心里突然不来由的恼起来,我脱口而出,“笨蛋,哪个叫你等,我有说要跟你走吗”说着,我越过他往前走。

易子抱从车上跳下来,跑上前揪住我。“喂,你有没有良心?我自己犯贱,巴巴在门外等了三天,就是等你骂我一声笨蛋就完了?”

我挣开他,赌气说,“我哪里有良心,我的良心早被狗吃了”

易子抱却笑了,声音也软下来,“干嘛这么作贱自己?你不坐我的车,那要去哪儿,别瞪我,我关心一下还不行吗?”

我径自往前走,说道,“我自己都不知道,又怎么样回答你!”

易子抱跟上来,也不拦我说道,“就怕你这样,才等你呢,你先去我的别墅住两天,就当是免费旅馆,我知道你身上没钱,又往哪儿找这样的便宜?等你过两天想上哪儿了,拔起脚就走也不迟,到时候我肯定不拦着”

“天下之大,哪里有我的立锥之地,除了金家,我孤家寡人一个,无牵无挂的,又说什么去哪儿不去哪儿,我只是走到哪儿算哪儿罢”

“这样我才不放心”易子抱拉住我的手,“楣楣,求你……留下来……”他的眼光那样恳切的望过来。

一向养尊处优的少爷,收容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女,却还要说出一个“求”字来,怎么不叫人心软呢?

路平蓝的话又浮上耳边,“……出现这种情况一定是遭人暗算,而且与上一次Divor大赛设计图泄漏断不了干系,肯定是一人所为,所以不得不怀疑这件事与易宝有关……”

我何不趁这个机会问问他。想到此,我下了决心,“走吧,先上车,正好我有话要问你”

易子抱的眼睛又飞扬起来,跑回去开车。

“易子抱,蓝天这次出事与你有关吗?”车子已经开出去很远,我才问。

“你是希望我说有还是没有?”易子抱扭了下脸,瞳仁里闪过认真。

我沉默了,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隔了一会儿,易子抱开口说,“我说过为了你我会不择手段,欺负你的人就是和易家作对,上一次你差点送了命,这笔帐我是不会轻易就撂开的”

“易子抱,不……会……真的是你吧?”我害怕又不确定地问。

车子剧烈地摇晃了一下,又猛地向前冲去,惊魂甫定的时候只听易子抱嚷道,“你还在心软,你忘了她怎么恶毒地想害死你?金家欠易家的,也更欠你的,这是他们应得的”

“真的是你……”

“我不会允许任何人伤害你……现在蓝天的股票已变成一堆废纸,今早,易家已经开始大量收购蓝天股份,过不了多久,蓝天就会更名换姓”

“不要”我尖叫一声,抓住易子抱的胳膊,“你快叫他们停止!”

车子如醉汉一样在公路上摇晃,一声尖锐的刹车声,车子停在了路中间,易子抱剪住我的双手,“楣楣,你醒一醒吧”

我仰起脸来,目光紧紧地看住他,“求求你……快让他们停下来……”

易子抱被我的表情吓住了,那双明亮的眼睛暗淡下来,闪过浓重的无奈和悲哀,他的手慢慢松开,掏出手机。

手机恰在此时响起来,他看了我一眼,按下了接听键。

半晌,他的手慢慢垂下来,手机“叭”一声从他手中滑落在车子里,他木然地转过脸,声音是轻颤的,“楣楣,已经晚了……”

蓝天不再属于金家!它凝着金樽的心血,金榔的奋斗,金榼的希望……可是现在蓝天已经不再属于他们……

原来我还是爱蓝天的,虽然我做过对不起它的事,那时我只是冲动的想给路平蓝一个教训,我知道那个“教训”对于蓝天来说还足以抵抗……可是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

我打开车门,跳下车,一个人往前走去。

易子抱追上来,抓住我,他的眼睛里有着恐惧,“楣楣,你去哪儿?”

“别管我”我捊他的手。

他一把抱起我,扔回车里,一言不发地打火开车。

“停车!”我疯子一样地尖叫,他只是不理。我伸手去抓他的胳膊,易子抱不闪也不躲,任红色的跑车蛇一样在公路上扭曲。

他嚷道,“一起死吧,和你死在一起也好”

前面闪过一辆车,“砰”的一巨声,我紧紧地闭起眼睛。

我以为自己死了,可是睁开眼时,却发现自己和易子抱还好好的。只是离我们车子不远,两辆车歪在了地上,车身变形,冒着炝人的烟雾。

我和易子抱对看了一眼,都打开车门跑下去。

现场惨不忍睹,易子抱捂起我的眼睛,他自己打电话报警。我怔怔的站在原地,脸色苍白,我不敢相信,那辆被撞损的出租车里司机旁边坐着的满脸血污的女人竟然是路平蓝。

上天真的很会开玩笑,它安排的事情往往出乎我们意料。

医生走出抢求室说道,“谁是病人家属?去看看病人还有什么要留下的吧”

走进病房,路平蓝慢慢张开眼睛,看到我,她虚弱的脸扭曲了一下,“是你?……真是报应啊……”

“干……妈,你还要什么话要说?”我站在她床前问。

她眼皮缓缓一翻,竟射出两道凌利的光,又迅速暗淡下去,虚弱却格外咬牙切齿的声音从她唇里吐出来,“我……恨你!”

我怔了。

“我恨你们母女……你母亲梅舞抢走了我最心爱的男人的心……他的心里只有她一个人,再也容不下别人……我恨,我不甘心……我伪造了医院的化验单……那个笨女人竟然信了……她离开了翔天,也把他的心带走了……让我没想到的是八年后他们会再次相遇,重温旧梦……他们把我置于何地?……我暗暗告诉了我的表弟镇天,我知道他早被那个狐狸精迷得失了魂魄……而你,就是那个晚上制造出来的小杂种,你的父亲会是哪个?……呵……梅舞死后,我以为自己终于熬到了头……却没想到你却出现在我们金家,搅了我们的平静……我的梦魇还没有结束……看见你我就想到那个狐狸精……可是你不仅长得像她,也同样一身狐魅气……我看着我的儿子们一个个往井里跳,开始我以为他们只是玩玩,可没想到他们竟都动了真心……我……决不允许!咳…咳……为了阻止你攀上易家的高枝,也为了儿子们,我让你跟乔炙订婚,乔炙如果是你亲哥哥,这样你就会痛苦一辈子……梅舞就是死了也不会得到安宁……”

“好了,我不想再听……”我激动地打断她,易子抱走过来,从背后抱住我。

路平蓝笑起来,但看上去比哭还难看,“你以为我赢了?所有人都以为我赢了,可是谁又知道我输给了梅舞,她带走了他的心,留给我的只是一具躯壳,我守着一具空空的躯壳过了几十年……这难道不是老天对我的惩罚?可是它却还嫌不够,还要我最后死在她女儿的手里……呵呵呵……”

尖利的笑声回荡在病房里,听起来让人有点毛骨悚然。路平蓝一张脸扭曲的可怕,那张扭曲的脸慢慢青灰和僵硬……笑声突然戛然而止,路平蓝的眼睛依旧大睁着,却空洞如鬼,空气里一片瘆人的寂静。

我惊吓地扭过脸,易子抱紧紧抱住我,将我带出病房。我浑身发着抖,任由易子抱轻轻拍着我的脊背。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路平蓝虽然做了许多极端的事,但即将离开之前,她都一件一件承担下来,也对得起她的出身了。

而对一个死前都还心心念念对着我说恨我的女人,我还要怎么样呢?

以前在心里累积起来的对路平蓝莫明其妙的恨意都在刹那间消散了,虽然她伤害过母亲,但她自己也承受了他人不能想像的煎熬,我无法再恨她,毕竟她也只是个因爱而走上歧路的可怜女人。

只是我错怪了干爹,而路平蓝虽不是我杀,却因我而死,我还如何再去面对金家父子?

“那辆车上的女孩子怎么样了?”我脱开易子抱,轻声问。

“……因失血过多,已经……”易子抱担忧地看我。

我身体摇晃了一下,稳住身体就慢慢扭身向楼外走。

“楣楣!”

“别跟着我,你嫌我身上的罪孽还不够多吗?”我扭脸对易子抱说。

“一切都是我的错,上天要惩罚就惩罚我,跟你无关”

“可是我无法原谅自己”话一出口,我看到易子抱脸色变得苍白。我接着说,“易子抱,求你三件事,你知道我的脾气,从不轻易求人,所以你一定要答应我”

易子抱痛苦地看着我。

“第一,求你放我走,我好累好累,我要去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也许还可以放下心里的罪过,重新开始生活,不然,留下来,我也会痛苦一辈子。第二,我知道你有办法,让我的名字从这个世界消失。一起车祸也好自杀也罢,要让所有认识我的人都以为金楣这个人已经不存在了。金楣已经死了,以后的我会是另一个人。第三,照顾乔琪,她是我妹妹,虽然我们之间根本没有过姐妹之谊,可毕竟她是我唯一的妹妹……答应我?”

易子抱颓然站立着,用一双失去光彩、痛苦无奈的眼睛看着我。

“没的选择,你只能答应我……”我轻声说道。

两颗泪从易子抱的眼角滑落下来,即使含满泪水,也无法让那双眼睛再度燃亮。

他的唇轻轻颤抖着,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我忍着痛,转身走出了医院的大门。

犹豫了再三,我还是拿起了公用亭的电话。

“晓曼,是我……先不要说话,听我说好不好?我知道金家现在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不知道能不能闯过去,你一定要好好照顾榼,我怕接下来,他会承受不起……一切拜托你了……原谅我不告而别,我有不得已是苦衷,今后,也许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一个叫金楣的人……等我安顿下来,或许会联络你,我知道你会替我保秘,对不对?”

“楣楣……楣楣……”

我咔嗒挂掉了电话。

第二天报纸上登出来“昨日市内发生一起恶性车祸,车祸双方均已死亡,然而另人诡异的是,死亡的双方却同为一家人,一方为蓝天集团总裁金翔天的太太路平蓝,一方为其收养的孤儿金楣……”

一年后

已经离开金家一年有余,我摒绝了外界所有的消息,报纸、电视、收音机都一概离得远远的,只怕看到或听到一个“金”字,便扰乱了我所有努力维持的平静。

从舞厅里走出来,那是家叫作“丽都”的三流小舞厅,从前母亲曾在这里工作过,只是这么多年,人事变迁,这个舞厅却一点都没有改变。

从街上买了些熟食,慢慢向租屋走去。

前边有一个老妇刚收完居住区的垃圾,摇摇地将满满的垃圾车推起来,蹒跚的脚步,褴褛的衣衫,不免让人心中有一股悲凉的感叹。

一阵风刮过来,车上的纸片随风乱舞。其中一张报纸“啪”地沾在我的胸前,我漫不经心地取起来,眼睛不经意的瞟下去。

人就像木头一样愣在了街心。

那张残缺的报纸上有两幅照片:两对新人,新郎都身着剪裁合身的手工西装,英俊挺拔;两位新娘皆披着雪白的婚纱,娇羞可人。

下边几行黑字:好事多磨,历尽波折后,金、易两家终于在人们期许的目光中正式联姻,完成金童玉女的最终飞跃。正可谓喜上加喜,双喜临门。不仅金家大公子与易家大小姐联姻,巧中之巧的是易家二公子与金家表小姐也会在同时间举行婚礼。金易两家的此次双联姻,成为社交界的奇谈。两对新人的婚礼在圣玛大教堂举行,真是繁华盛大,客至如流……彼时,蓝天与易宝也正式合并,定名为‘天宝’集团,由金大公子金樽出任总裁,易二公子易子抱任副总裁……金二公子也将在参加完婚礼后远付美国攻读工商硕士……”

纸片从手中飞落,手里的食物也“嗒”地掉落在地上。

我知道他不会看着金家衰败下去,哪怕代价是赔上他一生的幸福……照片上的他俊雅如常,只是那波澜不兴的脸上依旧看不出任何情绪……

金榔,他终于肯走了么,去实现他的抱负……

而易子抱似乎就站在我眼前,挑着眉问我,“三件事我都做到了,而且是彻彻底底的,这下你满意了吗,你满意了吗?”

我点点头苦笑起来,满意了,我很满意……

走进房门,同室的佳佳探出头来,“艳艳,怎么这才回来?呀,你怎么空手就回来了,你不是说今天不要我做饭,要请我吃小炒吗?……怎么了,你?”

“对不起,下次吧”我疲惫地说完,转身走进卧室。佳佳跟过来,坐在床上看着我,“怎么了嘛,是不是又挨老板骂了?喛,你猜我今天看到什么?一则寻人启示,金家你知道吧,他们的四小姐丢了,满世界找呢,不知那四小姐长什么样子,也许和咱们谁有几分相像,冒充进去,咱们也可以享享那种福分了……唉,只是不知道长什么样……艳艳,你说那四小姐那样锦衣玉食的日子不过,为什么要跑出来呢?”见我只愣愣的不说话,佳佳接着说,“不过也难怪,大户人家里真有些诡异呢,前一阵子我听说金家出了起车祸,相撞的正是金家太太和那位四小姐,都当场死了呢,谁知道过了一阵儿,这则寻人启事又登出来,可知那起车祸不是真事。不过,还有人说那金家三少爷长得花一样美,手又巧,又有本事,小小年纪就自己开了店,但却有一日好好的死在了自己的店里……兄弟死了,他的哥哥们还忙着办自己的婚礼,可知人情淡薄,是真是假咱们外人是不知道的,但可知那样的家外表看着好看,内里也不知怎么样呢,难怪那个四小姐要逃出来……想想,还是守自己本份的好,只不过偶尔会作作春梦罢……”

我扭脸掐住佳佳的手腕,“佳佳,你刚才说什么?”

佳佳喊了一声,忙捊开我的手,“怎么了,你脸色这么难看?”

“你说金家三少爷怎么了?”

“死了……”

我嚯地站起来,疯了一样往外跑。

身后传来佳佳的叫唤,“艳艳,去哪儿?”

公用电话亭里,我双手颤抖地拨着电话。

一年了,许多事都改变了。我握着电话,祈祷着听电话的人一定要是晓曼。

“喂……?”熟悉的声音。

“晓曼,是我”我的声音抵制不住地颤动着。

“你是谁?”声音很冷。

“我是梅艳艳……不,我是楣楣……”

咖啡馆里,我握着咖啡杯的手不停地打着颤,神经质的张开又合拢,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对面的晓曼。

晓曼冷淡淡的,一脸从前根本在她脸上找不到的木然。从坐下来后,她就一直沉默着。

我端起咖啡,半天也没喝到口里,只听到牙齿嗑在杯沿上发出的“嗑嗑”声。

晓曼拾起眼,叹了口气,“是真的”

“啊,什么?”我惊的一跳。

“榼走了,他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啪”杯子碎在地上。我双手捂住嘴,热辣辣的泪从指缝里一直滑到手腕上。泪汹涌而下,我紧紧捂住嘴,但压抑破碎的抽泣声仍清晰地逸出来。

晓曼起初只是木然地看着我,而后她眼睛里慢慢闪过轻痛,她站起身走过来,轻轻抱住我的头。

我倚在晓曼怀里,再也抑制不住,呜呜地哭起来。晓曼的手轻轻抚在我的背上,声音柔软夹着痛楚,“对不起,我不该怪你的……是我自己不好,是我太自私,是我太想拥有他了,我看到他听到车祸的消息后,表现的很坚强,我以为……等那段时间过去,他就好了……可是那只是他故意表现出来的,其实他的心已经跟你去了……我早该告诉他你并没死的……我早该知道他没有你,是不能活的……都是我不好,是我害了他……”

咖啡馆里两个女人抱成了一团,任泪水横流,淹没思念。

今天是我的第一场独舞,老板说,他早已看出我有着跳舞的天分,这一年来,他一直在锻炼我,而今天,珍珠就要发光了。

他还说,况且今天那位特殊的客人指定要我来独舞。

听到这话,我抬头看了看二楼正对舞台的那个包间,只见纱帘低垂,隐隐透着些灯光。那些纱帘都是用特殊材料制成,是包厢专用的,就为了包厢的客人不用掀帘也能清清楚楚看到外间,而外面的人除了隐约的灯光外是看不到里边的。

对老板口中那位特殊的客人我一直以来都是神往和好奇的。我并不知道他的年龄、身份,甚至长相。只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只要有我伴舞的节目,他都会来光顾。每次都会在二楼正对舞台的同一个包间。节目完了,他会差人送下精巧的小礼物来,但从来不赠钱物。这点也是值得我敬佩的,知道他并不是俗人且又如此细心,懂得怎样不会伤害他人的自尊。听老板说,那个包间已经被他包下来,任何人不得进入的。而每一次,我上节目时,也都会不自觉地抬头看向二楼的那抹纱帘,看到里面浮动的隐隐灯光时,我心里就安定下来,我知道,他来了。

我也不知道,他一来为什么会给我一种安定的感觉。好奇心很重时,也曾经忍不住问过老板他的底细。而老板只是遮遮掩掩不肯说,我也无法。但从平日老板提起他那种恭谨的口气中,我猜知他的身份并不普通。

后来,时间长了,那份好奇心也淡下去,而每每二楼那间包厢灯光的明暗,则成了一种强烈的心里暗示。偶尔,跳舞时,包厢里的灯仍未点亮,老板便会过来跟我说,他差人来告诉我,有事不能来了。这时,心里就会有些不自在起来。

将乌发盘起,点缀上粒粒珍珠,描眉,点唇,揽镜而照,淡眉星眸,自是别样风情。

穿着一身洁白的鱼尾纱裙,我走上舞台,鱼鳞般的罗纹弧圈一层层拖曳下去,站在舞台中央,光圈打下来,感觉自己像一尾刚刚出海的人鱼。

歌声轻轻响起来,我举头看了一眼二楼的包厢,开始忘情地轻舞。

你是我的天使-----

尘世中谁会笑你痴/谁知道你是我的天使/你纤细的背影勾勒着心事/转过身/让我看到的却是你纯美的样子/

金粉红尘烙下水仙花的影子/西湖含烟倒映着你美丽手指/初见的吻种下永久的情思/竹马青梅只是童话里的暗示/

你说要保护我/不让我伤心/却放开手/从此让我的记忆也残缺/飞往天堂/你只为完成相守的夙愿/丢下我/一个人孤单/负载这一世的沉怨/

你是我的天使/不属于尘世的天使/你是我的天使/我一个人的天使……

仿佛看到榼从淡淡烟雾中向我走来,仍如水仙花般的美丽,他向我轻轻的一笑,转身又消失在雾蔼之中……

我伸出手去,却抓不住他飘飞的白色衣袂,我奋力追赶,却再找不到他的影子……

榼……榼……我跪倒在舞台上,台下的掌声如潮水一样涌来,却朦胧的有些不真实。

突然感觉一阵压迫,一个身影罩在我身上,肩上一暖,一件考究的西装褂裹住了我。

我抬起头,对上一双深而黑的眸子,那样定定的看住我。那完美的唇角依旧是那倔强的弧度。

他紧紧握住我的肩,扶我站起来,伸出手来轻柔地擦拭我潮湿的面颊。我们的眼睛一刻都不曾离开对方,我心里轻颤着,感觉做梦一般。他不是已经去了美国……自己都不知道这句话竟然从我嘴里说出来。

他笑笑,笑容里多了自信,“原来还认识我,真好……”

听了这话,仿佛一声巨响在脑中划开,我醒过来,转身跑向后台,身后脚步急响,他已经跟过来。

他抓住我,“休想跑,这一次你别想在我手上逃开了”

我挣扎,“放开!”我们俩果然是不能说话的。

“别拧了,跟我回去吧”他从背后抱住我,双手缚住我的手腕,声音压的柔了。

我一凛,僵硬地顶回去,“我不会跟你走的”

他没恼却轻轻笑起来,“果真?”

“我说过的话……”

这时帘子一摔,跑堂的“小倌”走进来,

“梅小姐,这是二楼包厢的先生留下的”

我接过那只精致的盒子,打开来,以为不过是每次都会有的小玩艺儿,低眸看时,盒子里躺着的却是一只晶莹翠绿的兔形玉佩,串着红色的丝绳。

手指一颤,取出来托在手心儿。

“哥……”原来是他……

“是哥告诉我你在这儿,我从不相信你会死,因为即使是死也会是我们两个死在一起。我不断地在各大报纸上登出寻人启示,去美国后每个月都会回来一次打听你的下落,却一无所获,谁知哥早知道你的消息了……”

我举步往外走,金榔拉住我,“他已经走了”

我默然地垂头看玉。金榔轻声说道,“该放下了,哥已经结婚了……你对他的并不是爱,只是种迷恋,哥和是你截然相反的一类人,你不曾有的,哥有,所以你总仰看他,却不知你们并不合适,当你得到他的时,也是放开的时候,哥是深知道这个道理的。而我们是同一类人,都是很自私的,做什么事想到的先是自己。看到对方就像看到自己的影子,心生厌恶却又对对方无法抗拒,所以总在不停地争吵,因为我们害怕一停下来,就会发现我们是彼此相吸的,都是那样热烈地爱着对方……”

“胡说”我怒斥。

金榔一笑,挑眉,“为什么反应这么强烈?”

他脾气倒是温和了不少,“你走吧,我是不会回去的”

“爸爸病了,他一直想见你……”金榔低低地说。

这一句话触动了我内心最柔软的一角,我沉默了,好半天才说道,“难道你们不恨我?”

“你留下的信我们都看了,妈做了许多错事,你就原谅她吧,而且她已经付出代价了……”

“她是因我而死的……”

“不,只是上天弄人,不要怪自己”

“榼也是因为我才走的……”我低下头去。

金榔抓住我的手,放在胸前,我的手触到一块硬硬的东西,我抬起头来,发现榼一直戴着的鬼脸贝壳挂在他的颈上。

看到我疑惑的目光,金榔说道,“不要伤心,榼本来就不该属于这个尘世,他太纯净也太美好,就像天使,连上天也要妒忌,要把他召唤回去。这个鬼脸贝壳第一眼看到就觉得像你,想要过来,榼却宝贝的紧,连碰都不要我碰,现在他走了,我很自私的把它留下来,没有随他去,只是我要代替他接着守护你,我想榼一定也明白我的心吧……回去吧……?”

我的心激烈的交战着,我摇摇头,即使所有人都已原谅我,我又怎么能轻易原谅自己?

“难道你不爱我吗?”金榔抓着我的手,深深地问,“回答我!”

我瞪着他,看他的瞳仁因为期待而慢慢收缩。

“是爱,对吧?不然这是什么?”金榔伸手揪出我颈子上戴着的香玉玫瑰,眼睛闪烁着,“你一直没有摘,说明你心里一直有我。连哥送你的羊形玉佩都取代不了它”

我扭过脸,不知道怎么答。为什么没摘,只是懒得摘吧……

“你看这是什么?”

我扭过脸,看到金榔手中拿着一只剔透的半颗心型的水晶杯,杯子里置着殷红的半瓣梅花型的芳香蜡,水晶杯缘上是黑色的篆字:思郎还在青山外。

我疑惑地看着他。那是万圣节舞会我准备的小礼物,没想到会到了他手中。

记得去礼品店时,一眼便看中了那两只芳香杯,店里一脸慈祥的老婆婆对我说,“这个半颗心型的芳香杯本是一对,拼在一起就是一颗完整的心,可是每人只能买走半只,因为这种芳香杯有个传说,当你遇到拿着另外半颗心型杯的他(她)时,就遇到了你命定的情侣”听了老婆婆的话,只觉得那个传说浪漫有趣却并没经心,因为毕竟是给舞会买的小礼物,到谁的手里并没有定数。

老婆婆取了那只镌着“思郎还在青山外”的芳香杯帮我包好,而留下了那只镌有“一点梅香一片心”的杯子。

没想到舞会结束后,我得到的礼物恰恰是那另外半只,当时不免轻问,难道那个传说是真的,就是不知我的那半只杯子在谁的手里?

金榔缓缓解开了我的疑惑,“我看到你进了店子,你出来后我才进去,老婆婆对我说,遇到持着相同芳香杯的人便是此生命定的情侣,她告诉我你已经买走其中一只。我叫老婆婆把另外一只帮我包起来。舞会那天我刻意安排小白做专司礼物的小丑,因为我想得到你手中的芳香杯,我想做你命定的情侣……”他的眼睛深深地看过来。

原来是这样……

“这只是你刻意制造的,是算不得数的”我急急地转过身,避开他的目光。

“你爱我吗?”身后的金榔缓缓地问,“回答我,你若说不,我立刻离开”

“爱我吗?”他的话紧紧逼过来。

我扭着手,额上开始冒出细汗,想开口,却怎么也张不开嘴。

“爱吗?”

“我……”我迟疑着,终于横了横心,“不爱”

好半天,身后也不见动静。我蓦地扭过身,只看到布帘在轻舞。

他走了……,他怎么这样就走了……?我的心升上莫名的失落。

掀开帘子,追出去,舞厅里客人散去,已是人去楼空。我呆呆立了会儿,怅惘地登上二楼。

揭开包厢的纱帘,屋里仍亮着灯,摸摸他曾坐过的沙发,喝过的茶,凉凉的已没了一丝温度,看来他早就走了。

我抬起手腕,纱袖退到肘部,露出左腕上拴着的红丝绳,红绳上坠着盈绿的羊型玉坠。

轻轻取下来,和那枚兔形玉坠一起收进盒子里。今后,恐怕它们也只能是看看了。

回到租屋,佳佳迎出来,看她有此异样,我跑进卧室一看,卧室里我的东西全部一件不剩,连梳妆台上我最宝贝的半心型芳香杯也不见了踪影。

佳佳吞吞吐吐的说,“闯进来几个人和一个很体面又英俊的男子,男子叫他们搬你的东西,还说,小心着,碰破了一点找他们是问。而他自己则捡着你那些精细的东西装走了”佳佳看着我难看的脸色,又说,“他还让我转告你,明天中午十二点,他就在不远的丽都大桥上等你,还说……等到十二点,你要不去,他就从桥上跳下去”

“无赖!”我气的坐在床上骂道。

佳佳凑过来,“艳艳,那个男孩子是谁?长得真俊,好像又很有钱的样子……”

我扭头瞪过去。佳佳撇撇嘴躲了出去。

第二天,我和佳佳都休息。我把所有的表都停了,可偏偏倚地窗子口的时候看到天上明灿灿的一轮太阳,就恨不能把它也摘下来。

太阳慢慢靠近中天,热力自窗子散进屋子里。我的心开始跳的越来越急,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在屋里焦燥地转了几圈。

佳佳就说话了,“要想去就去,谁用绳子拴着你?这样子还不是苦了自己?连带我都跟着你烦……”

“谁想要去?!”我冲着她嚷回去。

“好,好,算我多嘴,你一点也不想去好不好。呀,已经快十二点半了,他不会真跳下去吧,桥下的水很深呢……”

佳佳的话还没说完,我就转身冲了出去。

丽都大桥桥栏杆的牙子里,站着一个高高大大的男孩子,背对我,面向着桥下的河水。

我急急地跑上去,他转身,抬腕看了看表,笑道,“正好十二点,你很准时呢”

他的笑容很刺目,我的脸一下子红了。这个佳佳,竟然骗我……

“我只是过来告诉你,不要耍什么把戏了,我不会跟你回去”

“你还没学会诚实”他的眼睛热辣辣地看着我。

我扭脸,“已经说完了,我要走了”

“慢着”金榔叫道,“你再往回迈一步,我就跳下去,得不到你的爱,不如死了干净”

又在胡说,难道我不了解他吗,他是不会真跳下去的……我转身往回走。

刚走出一步,只听身后“咚”的一声,我转回身,四下望望,都不见金榔的身影。

难道他……

“金榔,金榔!”我扒住栏杆向下看,金榔站的位置,桥下河水里有一个小小的漩涡。

我的心一下子寒了,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不要他死。

不行,我一定要找到他,我七手八脚地攀上桥栏,闭上眼,纵身往桥下一跃。

跳下去以后,我才想起来:我不会游泳……

晕晕的被人拖上岸,脸上一阵拍痛,我睁开眼,看到湿漉漉的自己正被落汤鸡一样的金榔抱在怀里,此时,他正俯在我身上,一眨不眨盯住我看,黑漆漆的眼睛像光彩耀耀的黑玉。

我握住金榔的脸,“金榔…金榔……你没有死?”

“傻瓜”金榔轻捏我的鼻子,黑眸里一片温柔,“下次再这样就该打了,不会游泳还跳下来,想找死吗?”

“还不都是你”我挣扎地想坐起来,金榔一把将我扑倒,鼻子几乎抵上我的鼻尖,眼睛黝黝的泛着奇异的光彩。

“你……你干什么?”

他不说话,坏坏一笑,唇低俯了下来。

我用手推着他的胸,捶他的后背,只是他都不为所动,双手轻轻托着我的头,柔软的唇辗转缠绵。

他何曾这样温柔?我慢慢放弃了挣扎,手缓缓抬起来插入他的黑发中,已经濡湿的发却依旧绸密不驯,掌心有着粗砺的触感,熟悉而亲切,一如他生病时一样。

已经两次,我的心都被那种就要失去他的恐惧所震撼。只有在感觉快要失去的时候,我才能触摸到自己的内心,我才知道这个从初见时就和我一直唱着反调的男孩,原来他在我的心里,只是埋得太深,就容易忽略。

一年的离别,不是不想念,只是思念最深的那个人是谁?

午夜梦回,不自觉地抚上那朵温润的香水玫瑰,让自己的心砰然乱跳的那个名字是谁?

那朵香水玫瑰有太多的理由也有太多的机会摘下来,只是懒吗?

我不想承认也害怕承认的那个名字是谁?

或许真如金榔所说,我们是同一类人,都是很自私的,看到对方就像看到自己,心生厌恶却又对对方无法抗拒。表面上总是不停地争吵,是为了怕对方看到自己的内心,我们都害怕暴露自己的弱点,因为清楚对方一旦抓住就会毫不留情的反击。害怕伤害,所以假意相对,假假相逢却总有一真,然而这种假象却很容易蒙蔽人的内心……

我摩挲着手中绸密的黑发,在他吻的间隙里轻轻唤了声金榔。

金榔感应到我的改变,缠绵细腻的吻开始变得热烈狂肆,如同一场强烈的热带风暴,席卷走所有的理智。

这才是金榔,一个鲜活的男人。

我回应着他,层层剥开自己心的屏障。

他是夏日的风暴,我才知道,只要我回应了一分,就能得到整个太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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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中国名著《西游记》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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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老师布置了一项作业,那就是每天读两回《西游记》。《西游记》还是文言文版的。

一开始,我认认真真看,边读边划边批注。书放在桌上,左手拿尺,右手拿笔,认真品味其中的情节。我一边划线,一边做批注,认真去划、想,没有一丝怠慢。一个上午都钻在书房看这本书。吃饭时,一手拿着筷子,一手拿着书看,把饭都扒在桌上了。

后来,我开始有了小心思:“随便看一回就要半个小时,两回就要一小时,这太浪费时间了。”于是我便在划线时减少批注,结果只要40分钟了。

可我还是不满意,我又想到减少时间的计策,干脆不写批注,直接划线的了。结果,时间竟减了一大半,只要30分钟就顺利完成。

假期里,我就是这样马马虎虎地看完了《西游记》。

开学后,老师又让我们重读《西游记》,并且做好读书笔记,他要检查读书留下的痕迹。

我便开始根据老师的新规定划法去看,方框框地方,圆圈圈人物,横线划知识,波浪线划妙句,双横线划陌生词,三角包标好词。量从每天两回变成了每天一回。我更认真阅读了。

第二天课上,老师便来考《西游记》的内容。老师提问像“这回主要内容是什么”这一类问题,让我们回答。结果很多人都被查出来没认真看《西游记》。不过我每次都知道答案,并把手举得高高的。我想读书不是为别人读,而是为自己读,我就认认真真地一天读一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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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中学生优秀作文:第一次写小说

全文共 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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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拥有属于自己的乐趣,当它跑开时,你得紧紧跟在后面,抓住它不放开,它绝不会遗弃你,而永远陪伴你。——题记

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六年级小学生,很少在某件事中体会到乐趣;但是,我依然决定要追逐乐趣,我不会退缩的!可接二连三的暴风雨已将我折磨得奄奄一息。就在那天,一场金色的梦唤醒了我,让我决定用手中黑色的笔写出一篇又一篇的金色的文章,我,一定要闯出一片自己的天地!

我一如既往地背着书包,拎着那破了个洞的袋子走进了校门,可今天却大不相同。刚来到校门,保安叔叔对我笑;走进了校门,同学对我笑;最让我震惊的是:毛校长经过,也对我笑了笑!我纳闷了:今天有神马喜事啊?为什么大家都对我笑呢?带着种种疑问,我走进了“溢香楼”。啊,好壮观呀!只见走廊里挂满了彩带,墙上全是代表喜庆的蝴蝶结,全班同学已经下来了!只他们手举彩带对着我招手,卢老师和徐老师走了过来,对我说:“叶临风,你的《生命的三华章》发表啦!”我怔住了,挠了挠头:“什么《生命的三华章》啊?我又没有写过。”

只见这时,一本书不知从哪里飞了出来,上面写着金光闪闪的六个大字:《生命的三华章》。我接了过来,啊呀!作者居然是我!我兴奋地翻开了书……

一阵闹铃声响了起来,我被惊醒了。原来,是一场梦呀!我低下了头,照平常一样洗漱上学去了。我又来到了熟悉的校园,门还是那个门,走廊还是那个走廊,还是和原来一样啊……

到了第三节课,老师让我们根据课文《长城赞》中的一句话来写一个片段。我不想写,但手中的笔却不由自主地动了起来,瞬间,一个片段呈现在了我的眼前。老师走过,让我去讲台上年,这一念,让全班同学震惊了:春秋时期的一个深夜,万物已沉睡在寂静之中,而禅城上依旧回荡着苦力的呻吟声。不时,监工拿起了那粗粗的皮鞭对苦力一阵打骂。在血与汗中,无数的人民倒下了,只留下伤痕累累的幸存者和已发黄的具具白骨。某些城池已经倒了,无数家庭被拆散了,爱夫心切的妻子和儿子被无情的吏卒杀掉了,那闪耀着血光的剑诉说着人民的悲苦……

这真的是我写出来的吗?当我重新抬头,已被同学们围住了。有人说我写的真好;有人说他比我还行;有人讽刺:你既然写得这么好,为什么不去写小说呢?!教室里一片寂静。

回到家,我躺在床上。“莫名其妙的梦,莫名其妙的小说……这,难不成在暗示我去写小说?好,我写!”从此,在我们小区经常能看到一个人,伏在窗前挥动着手中的笔。

[中学生优秀作文:第一次写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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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介绍小说《百万英镑》高一英语作文

全文共 1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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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pair of brothers received a letter which gave him a million pounds.

It turned out that the brothers made a bet, bet if a poor, honest man fall from the sky received one million pounds, he will have what results?

Brother that he would starve to death because he could not prove the money was his own, someone else will be suspected, even banks will not allow him to save money.

Brother believes that he will very well, so they brothers will check for one million pounds lent the poor, and abroad spent thirty days.

I did not expect at this time, people who suddenly rich riches rare, hard to actually draw him from the free food, buy clothes, to free accommodation, one by one like a beggar, like to please him, and continue to improve his social position, until the outdoor addition to the king on top of Duke!

Not only that, he got a good wife and thirty thousand pounds of bank interest.Since then lived very, very happy life.

See here, I am so envious of the "lucky" the hero, but I want to: The reason why people please him, not because it was too much focus on money yet?

Worship of money is shameful, something for nothing we should not!

Money is not everything in the world there are many more important things than money.

Article on the "money is everything" "Money is omnipotent," the idea for a satire and expose the ugly face of capitalist society and the rule of darkness.

参考译文:

一对兄弟收到了一封信,给了他一百万英镑

原来兄弟打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从天空坠落收到一百万英镑,他会有什么结果?

哥哥,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别人会怀疑,甚至银行不会允许他省钱。

哥哥认为他会很好,所以他们兄弟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穷人,和国外花了三十天。

我没有想到在这个时候,突然间丰富的财富的人罕见,很难真正吸引他从免费食物,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喜欢取悦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直到室外除了国王公爵之上!

不仅如此,他有一个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自那以后生活非常幸福的生活。

看到这儿,我很羡慕“幸运”的主人公,但我想:为什么人们请他,不是因为它太注重钱了吗?

敬拜的钱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我们不应该!

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讽刺和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嘴脸,和黑暗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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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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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童年是无忧无虑的;我的童年是多姿多彩的;我的童年是充满快乐的!一起坐在地上玩丢手绢是多么有趣,把芭比娃娃放在桌子上开启茶欢会是多么欢快,和伙伴们一起捉迷藏是多么令人难忘!这些美好的回忆都一直在我的百宝箱里存放着,如今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让我对童年又有了另一种不一样的理解。

阿廖沙的童年是悲惨的,他的故事十分让人同情。他的童年在姥爷家那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度过,幼小的阿廖沙过早的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小小的心灵受到许多打击而被深深震撼。他看到了姥爷、舅舅们丑恶的一面,他们因为家产而闹得不可开交,彼此殴打谩骂。他尝到了被柳条抽打的痛苦,甚至被打到昏过去。在这里,阿廖沙过的是一种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生活。但他却在这样的生活中,积极的寻找着正能量。

善良的姥姥总是给阿廖沙带来温暖。她给他讲故事,让他感到温暖;她的舞姿和歌声给阿廖沙带来无比快乐;她在维护他时,是如此的勇敢。她深爱着阿廖沙,也深爱着这个大家庭中的每一个人,即使那些人做了许多不正确的事情。她的善良像冬日的暖阳,温暖着阿廖沙,也在阿廖沙灰色的童年生活中放出灿烂的光芒。他是阿廖沙不幸生活中的正能量。

朴实的茨冈是忠实的朋友。他勤劳仗义,在老爷鞭打阿廖沙的时候,每次都用胳膊挡着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他的胳膊会被抽得又红又肿,像红薯一样,但他每次都会这么做。他就是朴实可爱的、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他也是阿廖沙悲惨生活中的正能量。

这些正能量是高尔基先生真正想传达给我们的,他告诉我们,无论在什么时候,无论处在多么糟糕的环境中,只要我们不失去生活的动力,只要我们善于发现正能量,我们的生活还是充满阳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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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梦如水浒原创小说

全文共 2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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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爱水浒的青年宋迎强,如着了魔一般,原著看了无数遍,各版的电视剧集集在脑中被过滤似的也不知过了多少遍。一心向往那份肝胆相照的兄弟情谊,又佩服那种除暴安良,替天行道的侠义风范。只可惜自己生不逢时,现如今是个法治社会,容不得打打杀杀。他若要一意孤行,岂不触犯了法律,那样的话一定要蹲号子的得不偿失。既然当下现实里行不通,只得把自己当成一个业余的演员,自己在家中来演绎了。为了各路英雄好汉形象更为*真些,竟然不惜花去半个全部家底,买来各个的戏服,兵器来。今日演个武二郎,明日装个林冲,甚至说梦话也唱起了好汉歌。

话说这天忙的好似乏累,宋迎强未吃上晚饭,便早早倒头睡去。也不知何时,从昏昏迷糊中醒来,却发现自己不是在家中,而是再一小船仓之中。他甚为蒙圈,心想道“尼玛!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自己也如小说中所述穿越了么?”想完,连忙起身走到仓外。哇!只见远山近水,微波映光,自己完全置身一湖泊之中。再望湖中倒影中的自己,俨然不是现代之人了。头上束发插一簪子,全身裹一落地古装。曾是睡时的落魄*丝,今为醒后的不凡公子。更为蒙圈的惊呼道“尼玛!这是真的穿越了,不过还算不错,自己也会爱上如今的形象了。”正在沾沾自喜端详水中的自己间,却听见不远处有对话传来。一男声道“高太尉!宋江那个傻*!异想天开的还想朝廷来招安,岂不看看自己是什么身份?不过是个匪头。这次大人有幸脱离匪窝,实在是大人福大命大,当今圣上之幸事,大宋之幸事!”另一男哈哈大笑说道“那是!不过这次还多亏宋江他鬼迷心窍,我才有幸保全此身。既然他如此的招安心切,那我何不顺水推舟卖他个人情。求皇上先准了他,以后再把他玩在鼓掌之中。岂不甚好!”说完两人大笑起来。这时,宋迎强顺声望去,只见一小船在不远处驶过。上面站有三人,一个划桨的船夫,两个乘船人,其中一个官员打扮。宋迎强心道“尼玛!另个人称那个人为高太尉,从他们言语间又提到了宋江。莫非这是水浒中宋江放走高俅那一桥段。尼玛!我最恨的就是这一桥段,既然我穿越到水浒中来了,高俅那厮又叫我碰到,那有放过之理。哼哼!水浒要被改写了。”看着两船离得有一定距离,自己又不是轻功高手。便心生一计,用个激将法,于是,大声喝道“高逑老儿!尼玛的,平时你为非作歹,恶贯满盈。天下英雄共诛之!还不束手就擒,省得我动手!”那边三人闻声齐转头望来,却见只不过是弱不禁风的白面书生,心里都未觉的惧怕。高俅身边那人更是叫嚷道“哪来的无名小辈!竟敢如此对大人不恭,船家快驶驶过去,让我杀了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妄之徒!”此时,高俅虽说心有余悸。适才刚脱险境,又碰这么一人口嚷着要捉了自己。但见他长得文文弱弱,底气也就渐足了起来。在他的默许下,船就渐渐驶向宋迎强。

在两船即将相接之际,宋迎强纵身一跃,就落到了高俅几人船上。只怪那人在主子面前太过逞能,不由分说就挥拳相向。而他却不知宋迎强曾是武大高手,擒拿格斗无所不精。对付如此泛泛之辈,不过是手到擒来的事。只见他微微侧闪,便轻松躲了对方的攻击。而后顺势抓其手臂,往后猛拉。那人便如前扑的蛤蟆一般,一头就扎进了湖里。呼喊着救命,扑通了未几下,就大口喝饱了水溺水身亡了。紧接着,宋迎强对着未设防高俅就是一脚,不偏不倚正好命中其命根之处。痛得他捂裆倒地惨叫连连。这时,远处有人急声喊道“切勿伤了高太蔚!”来者何人?宋迎强早就猜个八九不离十一定是宋江那厮。他却对之浑然不理,又是狠狠地补了一脚下去,那敬爱的高太蔚也太不经踹,两脚就命休矣。宋江率众好汉乘船行至跟前,看倒高俅死状甚为凄惨,无比惋惜的涕零道“我终究还是晚了一步啊!”接着又狠狠对宋迎强说道“是你误了我梁山的招安大计,我要把你送至官府,以表梁山众好汉的清白。来人!快给我拿下这个无名之辈!”说完,同船的众好汉却面面相觑,竟没有一个出手的意思。宋江见状大为恼怒,斥责道“众兄弟是几个意思,只要拿下眼前这厮,梁山招安大计就有望了。”众人听后,极力劝阻道“既然高俅已死,我们何不共谋大计。投靠这狗朝廷,不如反他一反。与其苟且于世,何不轰轰烈烈直捣他东京城去。既然这位兄弟如此生猛,想必也是一位光明磊落的汉子。就让他入伙我梁山吧!”听到此,宋迎强认为时机已经成熟,便向前拱手道“既然哥哥们高抬宋某,宋某请愿加入。请受小弟一拜。”说着,即欲下跪,却被众好汉拦住。这时,宋江看到如此情景,却失了一个大哥大的风范,肚量小的竟然吐血身亡。

毫无征兆的发生,众好汉悲恸欲绝,把宋江尸首运回梁山,好好安葬。不久后,大家齐聚梁山大堂之上。俗话说“群龙不可无首”,何况英雄云集的梁山。急需选出一德高望重之人,来领导群雄。王冲力举说道“莫要讲究伦资伦历,只要功大过保全梁山的未来,皆可胜任之。我看新加入的宋兄弟,出手便杀了高俅那厮,此举可谓功不可没。做得梁山头把交椅理所应当。”说完,接着又有几个好汉迎合几句。虽然大家都明白,王冲说出此话多少有些私情在里面,但皆是硬道理,所以,众人听后皆如琢米小鸡一般,头是狂点起来。起初宋迎强还谦逊推辞道“宋某何德何能,不过是一个无名小辈。众英雄中可胜任者大有人在!”王冲劝阻道“宋兄弟莫要再推辞了,你来胜任实属众望所归!”接着大家学着又轮番劝说了起来。宋迎强见面上的工作做得差不多了,就装出一副勉为其难的样子答应了下来。其实,他心里早已了翻了天,只是表里不一罢了。

接下来高俅已死,朝廷势必发兵来讨,眼下当务之急,是做好防御工作。宋迎强极速召开军事会议,来商讨如何应对。为了更好的招才纳贤,宋迎强规定无论头领士卒皆可踊跃献策。反正梁山荣辱成败,皆靠大家齐心协力了。至于宋迎强本人也等闲之辈,他也制定出了自己的一套防御方案。他把整体防御措施归纳成了“两防一拼”。先是利用梁山四面环水,等敌船大军来范行驶适当之处,用火击之。为了达到预期效果,宋迎强特意下令定做大弓大箭,如此射程较远。其次加固寨子围墙,设置高平台,上面堆积满几十斤的大石头。最后就是釜底抽薪之计,众英雄莫要再吝啬自家本领,尽其所授操练士兵,以最短的时间达到最大的预期效果。只有丰富了自己武艺,才能在厮杀中求胜。幸得一切措施准备完善后,朝廷大军才浩浩嚷嚷而来。

攻打梁山之帅,本有轻视梁山之意。说他们不过是一群占山盘踞的贼寇,大军的威风凛凛也能吓破他们的胆,到时不攻自破,必会乖乖来降。于是,他下令停驻船队派人前去喊话。喊道“若是尔等有投诚之意,速速打开寨门,出来受降。大将军可网开一面,保全尔等性命!”此时,全体梁山义士早已磨拳擦掌,岂能容忍如此肆意挑唆。在宋迎强看着敌船距离正是恰当之时,说了一句“天助我也”之后,一声令下火箭如淋雨一般,直朝敌之船队纷纷而去。顿时,各个大船都起了大火,瞬间已溃不成军,惨叫连连。但敌军主帅,似久经过沙场,见到此种情景却慌而不乱。拔出配剑来往上一扬,大喊道“怕死者,逃跑者,后退者,定斩不饶。都向前冲!”虽然少数英勇者随跟其后,但也扭转不了战局。此时,梁山义士早已势如破竹般冲出寨门,把上了岸敌军杀得片甲不留。殊不知后方敌军援军又来,众义士就火速退回寨里,紧锁上寨门,登上高台。原来的弓箭手继续猛放火箭,余众们准备第二道防线,猛砸攀爬围墙的敌军。虽有很多能闯过火攻,但大多数都毙命于大石头之下。几经攻克不下,对方此时援军也被打的七散八乱。看准时机后,宋迎强一声令下,梁山义士再次出寨拼命厮杀。朝廷军的援军再无到来,梁山众义士可谓大获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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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三国演义》小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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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记叙了东汉末年至西汉之间,以刘备、曹操、孙权为首的三个军事集团,为了独霸天下以至沙场厮杀的战乱时期。其中有许多个性鲜明的英雄人物:独霸一方、窥伺天下的乱世枭雄;解民倒悬、广施仁政的一代义主;横刀立马、勇猛绝伦的威猛大将;运筹帷幄、足智多谋的军师谋士……然而,在这个人才云集的时代里,让我印象最深的,便是那赤胆忠诚的诸葛亮。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是诸葛亮的写照;“受命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从此,他义无反顾地追随刘备;面对东吴的盛邀,他断然拒绝;白帝托孤,他全心全意辅佐刘禅;他“六出祁山”,只是为了兴复汉室;上表《出师表》,表达了他对蜀汉政权的赤胆忠诚。诸葛亮的忠诚深深打动了我,令我敬佩不已。

从古至今,忠诚一直受到人们的敬仰。屈原的投江自尽,以身殉国,是忠诚;荆轲的“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兮一去不复还”,是忠诚;赵子龙乱军救主,一身胆也,是忠诚;魏征敢于直言,向李世民进谏两百多次,是忠诚;岳飞的“精忠报国”,是忠诚;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是忠诚……忠诚是一种美德,值得我们去学习它,歌颂它,传扬它!

大家耳熟能详的“两弹”元勋——邓稼先,因为忠诚,他先身士卒;因为忠诚,他不怕牺牲;因为忠诚,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因为忠诚,他把自己宝贵的生命献给了国家!虽然只有平凡的工作,但他却家喻户晓,受到全国人民的敬仰,就是因为忠诚。有了对国家的忠诚,他才用尽一生精力研究‘‘两弹’’,为国家做出了巨大贡献。可见,忠诚对人们成就一番事业,也是十分重要的。

现在的社会,人们的物质享受多了,像金钱、权力、名誉等利益,深深诱惑着人们。有些人为了追求个人利益,从而不择手段达到目的,违背了做人的基本道德,只要有利可图,就将忠诚抛之脑后。这样的人,往往只能享受一时的利益,最终的下场都是身败名裂。

忠诚,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流逝的时光,社会改变,渐渐销蚀了忠诚的光芒。青少年是民族的未来肩负着民族腾飞的的重任,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不能违背忠诚,要使忠诚永放光芒。

忠诚,是青春冲刺的诺言,是生命履行的责任,是安身立业的根本,更是人生路上不可缺少的品质。让我们做一个忠诚的人,一个忠于学业、事业的人,一个忠于社会和国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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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学生《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有感之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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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王小波的《沉默的大多数》,据说是收录他的杂文最全的一本。我个人比较喜爱他的杂文,作为一个自由人文主义者,王小波终其一生思考并快乐着。

王小波说:我正在出一本杂文集,名为《沉默的大多数》。大体意思是说:自从我成人以来,所见到的一切全是颠倒着的。在一个喧嚣的话语圈下方,始终有个沉默的大多数。既然精神原子弹在一颗又一颗地炸着,哪里有我们说话的份?但我辈此刻开始说话,以前说过的一切和我们都无关联——总而言之,是个一刀两断的意思。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中国要有自由派,就从我辈开始。

“在公众场合什么都不说,到了私下里则妙语连珠,换言之,对信得过的人什么都说,对信但是的人什么都不说。起初我以为这是正因经历了严酷的时期(),之后才发现,这是中国人的通病。

沉默是一种人类学好处上的文化,一种生活方式。它的价值观很简单:开口是银,沉默是金。一种文化之内,往往有一种交流信息的独特方式,甚至是特有的语言,有一些独有的信息,文化能够传播等等。”

王小波的杂文别具特色,自成一体。幽默的笔调,使得文章妙趣横生,捧腹之余更多的是深深地思索。品读时,你能体会到阅读的快感和思维的乐趣。如《椰子树与平等》、《卡拉OK与驴鸣镇》、《驴和人的新寓言》和《一只特立独行的猪》等都是异常幽默犀利的好文章。椰子树与平等;卡拉OK与驴鸣镇,这些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被他拉到一齐,说出了个性的味道,有点化腐朽为神奇的效果。

如在《驴和人的新寓言》一文中,他从驴的角度去谈父子与路人的行为,说他要替受罪的驴说话,当翻译义不容辞。文中驴被老子和儿子四脚抬起的时候叫喊,“我得罪谁了,你们这么捏咕我!”得出了这篇新寓言的寓意是:“闭上你的臭嘴,让别人走路”,与原来寓言的寓意:“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大相径庭,但同样意味深长。而且,在论述的过程中,幽默诙谐之处信手拈来。许多口语的使用,让文章更为生动,不但没有削弱反而大大加强了文章的穿透力和说服力。

王小波说,选取沉默的人就应是有什么隐衷或者干脆是正因对语言产生了厌恶感。

我并非如此,只是觉得在被这个社会同化着。年小时口没遮拦别人还能够不予计较,正因把你看做孩子。等有一天真正走进了社会,这种特权就自动被剥夺了。说话不留意?很好,请自己承担祸从口出的后果。于是我们最后变得沉默,同时年少时的锋芒毕露、棱棱角角也就被慢慢磨圆了。

当然沉默只属于成年人,小孩子们是不屑于此的,他们总是天真可爱的,有话要说时,完全是“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心中想说的话,不一次说尽是绝不会罢休的。我真是羡慕孩子们的执着,也期望自己能够再回到童年时代,不是为了逃避现实,只是正因我对那时的真实有着一种特殊的怀念,那时的我是不沉默的。

我很喜爱王小波,调侃、睿智,在玩笑中说着智慧和讽刺,这是一种洒脱和无奈。《沉默的大多数》很不错,王小波是比较深切体会什么是自由的并且发奋过着一种内心自由的生活,能够说他很有观察力也很诙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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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科幻小说作文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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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的前进,人们不再像以前一样过着艰苦的日子,现在,越来越多的科技产品已经诞生了,那就是――机器人。想象一下,在未来有机器人当我们的朋友那决不是梦想!

机器人的大脑其实就是一台微型电脑,使它具有辨别、分析和规划的功能;机器人的听觉只是通过语音处理及辨识技术可以正确理解一些极简单的语句;机器人可以像人那样交替行走还可以像汽车、坦克那样用车轮或履带“行走”

要说机器人的本领,那可就大着呢!

听说过机器人踢“世界杯”么?没有吧!让我介绍给你听听:今年的科技展中,机器人们就开展了“世界杯”,这些机器人的外形是圆的,前面是个挡板,用来接球,这些机器人不是由人控制的,而是由他们的“大脑”自己来控制的,如果你看了这场激烈的球赛,你会发觉一点也不比世界杯逊色!

你还见过机器人“消防队”么?在科技馆里,就表演了“消防官兵们”救人灭火的事情!一间小房子着火了,这时一群“消防机器人们”立即赶到现场,从消防车上下来,然后一个机器人冲进房子里,其他的机器人便开始灭火,不一会,那个机器人抱着一个洋娃娃出来了,火扑灭后,他又分析着火原因,或许你对他的分析有疑问,但据专家说,正确率达到90%。

除了我介绍的方面外,机器人在军事、农业方面、生活方面等等都会起到重要性,自打机器人诞生的那一天,机器人和我们就是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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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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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活着》的时候,落日酡红的脸蛋恰好沾上了地平线,那一片黄土便愈发迷蒙,让我仿佛看到了福贵与牛。福贵蹲靠在光秃秃的树干下,一杆烟袋冒着丝缕白烟,老牛许是倦了,耷拉着脑袋,不知在思索还是睡着了。阳光扫过略有雾气的黄土地,将镂刻的剪影慢慢投射过来,印在了我的心上。

福贵的爹是掉下粪缸死的,或许还要更早。在福贵败光了家产后,福贵的爹便已经没有了奔头,生的念头没有了,人也就算死了,不管他是否还是如常吃饭、睡觉、蹲粪缸,行尸走肉与死有什么分别呢?这让我想起了春生。春生的死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到底他们是没有看透,有什么能比活着更美好呢?老子曰: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龙二设下赌局骗光了福贵的家产,可下场呢?龙二死前说了一句:福贵,我是替你去死啊。是福是祸,当真难以定论。

福贵的娘是病死的,家珍也是病死的。要说唯一的不同,就是福贵的娘临死没能见上福贵一面吧。生老病死,谁又能左右呢?她们最欣慰的,可能也就是福贵娘死前一遍遍重复的话:福贵是不会去赌钱的。是的,经历了浮沉,钱财再多又能怎样呢?

家珍应该说是福贵的福星了。婚礼上他们常说:你是否愿意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都毫无保留的爱他,对他忠诚?家珍从来没有接到这样的提问,却成为了“我愿意”这三个字忠实的践行者。家珍的心栓在整个家上,拴住有庆和凤霞的身上,直到有庆和凤霞全都走了,她也便跟着去了。

有庆死于抽血过多,凤霞死于生孩子。有庆这个善良的孩子,却死于他的善良,让人唏嘘不已;凤霞为了一个生命的诞生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让人愈发感受到生命的可贵。读后感·两个人都死于医院,这让福贵对医院产生了深深的恐惧。那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也暗暗锻磨了福贵的生存意志。

二喜放不下的或许只剩苦根了。凤霞死后,他所有的生存意念都放在了儿子身上。可造化弄人,他还是死了。临死前那把胸膛都喊破的苦根,像极了另一个版本的《呐喊》,只不过这个呐喊的主题是活着。

苦根也死了,整个家庭唯一的香火死于穷苦。因为穷苦,他连豆子都很少吃,结果一次性吃了很多豆子,撑死了。所有的亲人都死去了,只剩下孤零零的福贵。

不,还有一头同样年迈的老牛。

夕阳渐渐沉下了地平线,福贵起身,牵着老黄牛渐渐走远。我不敢猛然合上书本,怕把最后一抹生命夹死。扉页的“活着”二字愈来愈显眼,我却突然想起了《红楼梦》,想起了那句: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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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动物小说作文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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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小动物情有独钟,见到小巧的动物总是非常喜欢,因此,我家的小金鱼可是倍受我的青睐。

我家的金鱼有三条,两条大一点的,还有一条小不点。大的是一条黑的和一条红的。它们在一起,很像一家字。那条黑金鱼,背上是黑的,肚皮却是橙色的,游起来似闪电一般,看上去就像一位披着斗篷的将军。红金鱼全身通红,尾巴尖上有点黑色,大大的眼睛滴溜溜地转,很像一位漂亮的公主。至于那条小的,是橘红色的。尾巴和鳍的尖上是黑色的。眼圈和嘴巴也是黑色的。很像一只大熊猫。就是小了许多。

它们很能吃,爸爸把鱼虫干撒在水里,水面上全是鱼虫干,本以为它们能吃半天,可不一会儿,它们就把鱼虫干“消灭”了。它们吃起来很有意思,一张嘴,眨眼工夫就吞下去了。动作非常快,并且,吞下去的时候,身子也随着腮的张开往后一退,这可能是反冲吧。吃的时候,它们先看一看四周有没有人,没有才敢上来吃,要是有一点动静。它们就马上退回水第去了,还挺警惕呢!小金鱼吃饱了,瞧,那肚子被撑地更大了。嘴里还高兴地吐着泡泡。

小金鱼也很调皮,它们经常在一起打架,很不和睦的样子,可过不了多久,它们就会和好如初了。这不,前几天,它们又打架了。大红鱼的尾巴被弄去了一大快,小不点的嘴巴也发了白,只有大黑鱼“身强力壮”,丝毫没有损伤。过了几分钟,它们又在一起跳起了“水中舞蹈”。它们可真是三个欢喜冤家。

我家的小金鱼真可爱,我喜欢它们,更要好好保护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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