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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篇笨狼的故事的读后感(优秀20篇)

如果幸福是一粒渺小的种子,那么感恩的心便是土壤,自信犹如水源而无私则为阳光将幸福的种子植根于感恩的土壤,用自信之泉浇灌,用无私之光照耀我们看到幸福的大树茁壮成长,郁郁苍苍。本文是小编精心编辑的写一篇笨狼的故事的读后感,希望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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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狼的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10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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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故事》内容概要:笨狼是一只笨得可爱的小狼。他十分善良。乐于帮助人,但总闹笑话。笨狼有一个好朋友叫聪明兔,笨狼不明白的问题,聪明兔都明白。森林里也有一些家伙想欺侮笨狼,不过,到头来他们聪明反被聪明误,总是吃不了兜着走……

我在暑假期间看了一本叫《笨狼的故事》这本书,它是汤素兰阿姨的作品,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笨笨的可爱的小笨狼,在他身上没有一点狼的凶恶和残暴,相反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

笨狼经常做傻事,所以他的外婆给他起了个名字——“笨狼”。笨狼很自立,在他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就离开了他,到很远的地方去,尽管在日常生活中还是有很多困难,但他还是坚持下来了,一个人自己生活,自己照顾自己。比如他早上能够自己起床,自己吃早点。而我呢,都要爸爸妈妈一而再、再而三地叫我起床,否则,就会上课迟到。这是我要像笨狼学习的地方。

笨狼去上学了,刚开始学加法比较顺利,这一天学减法,眼镜蛇小姐问笨狼:“4减4等于几?”笨狼答:“8”。“什么!”“你再仔细想想,我说的是4减4,不是4加4,听明白了吗?”眼镜蛇小姐提醒笨狼,笨狼这时才明白4减4是等于0。后来,同学们就开始比赛割桌子角了,鹅太太对眼镜蛇小姐上这堂课很满意。

笨狼是一只有爱心的狼,有了好处会分给大家,在“魔南瓜”这一篇,笨狼得到了一个大南瓜,不是占为已有,而是分给大家,让大家做更多的南瓜。

我感觉笨狼有时傻得可爱,它居然把自己的房子弄丢了,笨狼在牌子上写了“笨狼的家”挂在门口,这样它就不会把房子弄丢了,不久长尾鼠霸占了笨狼的家,并在屋子外面写上“老鼠洞”,笨狼看见这幢房子很眼熟,但是牌子上竖立着不是“笨狼的家”,而是“老鼠洞”。笨狼围着房子绕了几十圈,也没有找到“笨狼的家”。这时聪明免过来安慰笨狼,笨狼把家丢了的事告诉聪明免,聪明免明白了,叫来了警犬阿黄,警犬阿黄把长尾鼠抓去坐牢了,聪明免用蓝粉笔重新写上了“笨狼的家”四个字,笨狼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家。

“笨狼的故事”中每一个故事都很精彩,我读得津津有味,常常会情不自禁一个人哈哈大笑。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在生活中,在学习上,我们应该乐于助人,要有爱心。当别人有困难时,你的举手之劳对别人来说,可能是雪中送炭。向别人伸出援助之手,在别人得到帮助的同时,你的内心也收获了快乐。比如:我们去敬老院探望老人,让老人觉得不孤单、不寂寞。为贫困山区的孩子们多捐一分钱,多捐一件衣服,就可能使他们过上一个更加温暖的寒冬。这些力所能及的小事有许多,对我们来说,很平凡,但对别人也许是很大的帮助。如果每个人都献出一份爱心,这个世界就会充满爱。每个人都能过上没有饥饿、寒冷、贫困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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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雷锋的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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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故事》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雷锋同志从苦难的童年,光荣地入队、入团、入伍、入党直至不幸牺牲的每一个小故事。

雷锋叔叔从小就失去了父母成了孤儿,但是他很坚强,靠自己的努力和党的帮助渡过了苦难的童年。雷锋同志从此对党感激不尽,想着为党做点什么。所以他从18岁时参加了工作,一直积极忘我地为党和人民做事,不管大事小事,他都能无私奉献,又通过不断努力感动了武装部的同志而光荣入伍,从此他更加努力地工作,关心同志,多做好事,帮助大家,可惜年仅22岁的雷锋同志不幸牺牲了,最后毛主席还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

雷锋叔叔的故事打动了我们一代又一代人,他积极工作,关心同志和人民不是为了自己,而是党和人民,他就这样无私地为党和人民奉献着自己,这样的雷锋精神一直流传至今天,现在我们的身边就有着许许多多的“活雷锋”——公交车上把座位让给有需要的人;义务为街上的行人提供解渴的开水;看见有老人小孩过马路就能过去搀扶。。。。。

总之这样的小事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这是雷锋叔叔留给我们的宝贵的精神财富,我们都要尽自己的能力为社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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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鹿与狼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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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初,美国亚里桑那州北部的凯巴伯森林还是一片葱绿,生机勃勃。有四千多只美丽而活泼的鹿在林间出没,但鹿群的后面常常跟着贪婪而凶残的,它们总在找机会对鹿下毒手。

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很想让凯巴伯森林里的鹿得到有效的保护,繁殖得更多一些。他宣布凯巴伯森林为全国狩猎保护区,并决定由政府雇请猎人到那里去消灭狼。

枪声在森林中回荡。在猎人冰冷的枪口下,狼接连发出惨叫,一命呜呼。经过25年的猎捕,有六千多只狼先后毙命。森林中其他以鹿为捕食对象的野兽(如豹子)也被猎杀了很多。

得到特别保护的鹿成了凯巴伯森林中的“宠儿”,在这个“自由王国”中,它们自由自在地生长繁育,自由自在地啃食树木,过着没有危险、食物充足的幸福生活。

很快,森林中的鹿增多了,总数超过了十万只。十万多只鹿在森林中东啃西啃,灌木丛吃光了就啃食小树,小树吃光后又啃食大树的树皮……一切能被鹿吃的植物都难逃厄运。森林中的绿色植被在一天天减少,大地露出的枯黄在一天天扩大。

灾难终于降临到鹿群头上。先是饥饿造成鹿的大量死亡,接着又是疾病流行,无数只鹿消失了踪影。两年之后,鹿群的总量由十万只锐减到四万只。数年后,整个凯巴伯森林中只剩下不到八千只病鹿在苟延残喘。

罗斯福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下令捕杀的恶狼,居然也是森林的保护者!尽管狼吃鹿,它却维护着鹿群的种群稳定。这是因为,狼吃掉一些鹿后,就可以将森林中鹿的总数控制在一个合理的程度,森林也就不会被鹿群糟蹋得面目全非。同时,狼吃掉的多数是病鹿,又有效地控制了疾病对鹿群的威胁。而罗斯福下定决心要保护的鹿,一旦数量超过森林可以承载的限度,就会破坏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给森林带来巨大的生态灾难。也就是说,过多的鹿会成为毁灭森林的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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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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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的意淫。

玫瑰就象原子弹,所过之处一片荒芜,十年之内寸草不生;

玫瑰就象春姑娘,驻足之处百花盛开,鸟语花香一派生机盎然。

我嫉妒玫瑰。人漂亮得没天理,生活多姿多彩得不象话,功课还门门第一,让相貌平平埋头读书的女孩子没活路了。

我同情玫瑰。遇到的男人一个比一个不堪,都是些什么人嘛,唯一好点儿的还是绝症患者(估计要不是患了绝症也不是什么好鸟),害得玫瑰对好男人孜孜以求,人到中年还不能歇着。看到一个优秀的女人在感情的道路上摸爬滚打几十年,心酸啊。

所以,上天是公正的,给了你这个就不给你那个。

感觉玫瑰的故事是从几句古诗中化出来的:“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着帩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 不过是从各个不同人物的角度写了一个女人极致的美,以及为之颠倒的众生的丑态。概括起来不外是:“我看到一个美女,我想得到她,得不到我的一生就没有意义了。”

我始终不太理解这种颠倒众生的美,何以能使众生颠倒?看到美人,多看两眼甚至几眼是必然的,但是纵身扑将上去,一定要有一个理由的。或许是嫣然一笑,或许是轻轻一蹙,或许是微微含嗔,一定有什么让男人产生了感觉,“她在暗示我”,“她对我有好感”,于是才放胆追求。看见美女没有由头拍马便追,这男人不是脑子坏掉就是自我感觉已达巅峰。

别把男人不当人看,男人也有自尊的。唐伯虎点秋香也还不是因为三笑留情,冷冰冰的美女追求者多半不多。谁也不是贱骨头,明知会贴到冷屁股,几个人有勇气将热脸凑将上去?所以,追求者众的女人多半不是因为她多美,或许只是因为她够亲民,无意间四处播下了革命的火种。

不过也许我对男人不够了解,玫瑰般的美色当前,不顾一切勇往直前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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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狼王梦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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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王梦》这本书,我就入迷了。

这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写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和她的五只小狼崽的故事。紫岚一直希望能在自己的这五只小狼崽里培养出一只“超狼”,可惜她没有成功,还搭上了自己的一生,最后为了保护自己的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

这是一本震撼人心的书,我最初是被故事情节所吸引,细读之后,一次次被书中的各个形象触动。我对黑仔的死感到惋惜,为紫岚咬断蓝魂的喉管让它不再痛苦感到心痛,为双毛被欺负感到不平,对媚媚的“忘恩负义”感到愤恨,……这一系列的狼形象,在作者笔下变得有血有肉。读完这本书,我对母亲角色的理解更加透彻。

书中主人公紫岚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只母狼,哦不,一位母亲,为了孩子义无反顾地牺牲自己的性命。她为了解脱孩子的痛苦亲自杀死自己的骨肉!在有些人看来这很残忍,但在我看来这却是一个伟大的举动。一个母亲看着孩子死在自己面前,心里的痛苦是不言而喻的,我能体会紫岚当时的绝望与凛然。也许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狼是凶残、狡诈的坏形象,诸如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等跟狼组合的词都是贬义词。可是《狼王梦》一书告诉我,狼同样是有感情的动物,同样也有母性,同样有值得钦佩的精神,它们也可以为了保护子女而牺牲自己,这种自我牺牲精神令人肃然起敬。

其实,我们的父母何尝不是这样,尽管他们经历各种各样生活的艰辛,但他们依旧无怨无悔地爱着自己的孩子,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狼王梦》,写的是一个梦,这是一个母亲伟大的梦,相信人们读了这个故事会改变对狼的看法,同时更深切地体会到母性的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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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哲理小故事:能打败狼的骆驼

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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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骆驼是食草动物,则是食肉动物。初听上去,作为弱者的骆驼打败作为强者的狼,似乎是天方夜谭。事实上弱者是可以打败强者的。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哲理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在广袤的沙漠或者草原,骆驼的天敌只有狼。狼一向以凶残著称,它用牙齿作武器,征战厮杀,获取食物。

在这一点上,骆驼肯定不是狼的对手。不过,骆驼却有另一手——它的生存手段不是进攻,而是逃跑。

每当骆驼与狼相遇,狼总是急切地发起进攻,企图速战速决。而骆驼却从不仓促应战,常常是吼叫一声,便撒开四蹄狂奔起来。

狼哪里肯放弃就要到嘴的美味,就拼命追赶。它没有料到,这一追就恰巧中了骆驼的计,狼必死无疑。

一开始的奔跑速度,骆驼当然不如狼,但跑着跑着,狼就慢下来了,骆驼见状就主动放慢速度,给狼一点鼓励一点希望。狼果然中计,继续追赶,骆驼就继续逃跑,一副筋疲力尽的样子,实际上真正筋疲力尽的是狼。

骆驼一点一点地把狼引向无水无食无生命的大漠深处……狼用完最后一点力气,四肢发软,口吐白沫,便呜呼毙命了。

而此刻,骆驼的力气还足,就这样,骆驼打败了自己的天敌。

“马太效应”说,强者恒强,弱者恒弱。

骆驼是食草动物,狼则是食肉动物。初听上去,作为弱者的骆驼打败作为强者的狼,似乎是天方夜谭。事实上弱者是可以打败强者的。

其实,骆驼不是把狼打垮的,而是用耐力和智慧把狼拖垮的。在这一点上, 骆驼把自己的优势发挥到了极致,扬长避短,最终取得了胜利。坚持到最后,所有的不利因素全部消失,一举改变最初被动挨打的局面,骆驼成为胜者,成为强者。

狼的贪婪本性害了自己,而骆驼正是利用狼的贪婪本性救了自己。由此可见, 狼是被它自己打败的。

人也一样, 一个人最难战胜的,是他自己。所以,中国有句古话:有容乃大,无欲则刚。

要打破“马太效应”,反败为胜,就是要以自己的优势击败对手,让自己成为强者。

在具体方法上,骆驼用的是耐力和智慧。除此之外,还有坚韧、勇气、忠诚、力量、坚持、计谋……一切皆可为我所用,一切皆能走向最终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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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和书的故事:《目送》读后感

全文共 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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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这是龙应台在她最近出版的一部书《目送》中的一段。龙应台,这支亚洲最犀利的一支笔,也会有最柔软和难以言尽的时候。在此之前我读过她的《孩子,你慢慢来》、《亲爱的安德烈》,都是用尽了深沉和喜悦的笔锋,写尽了一个母亲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点滴惊叹和感慨。而《目送》却是思考着生与死的人生大问题,在写父亲的逝去、母亲的垂老、儿子的远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进的同时还写失意、失败、脆弱和放手,这是一本生死笔记,深邃、忧伤、美丽。

其实,《目送》只是这本书中的开篇。开头作者是写自己在孩子第一天上学时看着他慢慢地一步一回头地走进校门,消失在自己的视野中;再到孩子十六岁时在机场目送他离开;当孩子慢慢地不再粘着父母,不再愿意和父母齐头并进的时候,这个做母亲的人,慢慢地独自咀嚼着这份落寞,慢慢地眼前出现了另一个背影,这个背影也是落寞的。在被泪水湿润而模糊了的视线里,我们都看到了那个背影,是被长大了的我们无意时怠慢了的父母的背影。他们从不打搅我们,总是在离我们十步之遥的地方缓慢前行,是为了看我们是否安全,是确保我们在无助的时候能第一个出现在我们的面前,是在看到我们欢乐时他们也能偷着乐……是的,养儿方知父母恩。在我们目送着孩子远离了自己的视野时,才知道这样的滋味父母已经尝过了很多遍。

于是,我读到了那段惊心动魄的话。一下子,眼泪就像决堤了一样再也不能收住。我一遍一遍地读着这段话,那“不必追”三个字狠狠地刺痛着我的眼睛。孩子所去的方向是灿烂的未来,而那个背影要去的地方却是无尽的黑暗。我知道,花开总有花落的时候,但,真到了那天,情何以堪?熟悉的老屋却没有了最亲的人,庭前花开却失去了驻足欣赏的人,你的喜悦再也无人分享,世界上再也不会有人知道你额前的伤疤出自何时来自何处,你,可以这样想象吗?

感谢龙应台的《目送》,让我们下定决心再对父母好一点,再好一点。穷尽我所有,爱他们,因为我们是爸妈最亲爱最疼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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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狼王梦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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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梦想而奋斗

在暑假的空暇时间里,我如饥似渴地阅读着一部精彩的动物小说《王梦》。原来我一直以为狼是最残暴的动物,十恶不赦,干尽了坏事……但自从走入《狼王梦》的世界,改变了我对狼的看法。

翻开这本厚厚的书,抚摸着它精致的封面,我的眼前出现了这样的画面:母狼紫岚为了让自己的孩子继承黑桑的遗愿——当上狼王,一次又一次地奋斗着。首先,她全身心地培养黑仔,在一次外出觅食中,黑仔不小心被金雕当成了口中之食。接着,她把希望寄托在蓝魂儿身上。渐渐地,蓝魂儿成为狼群中的精英。但没想到厄运很快就降临,蓝魂儿不小心被捕兽器夹住,无奈之下,紫岚忍痛咬断蓝魂儿的喉管,她实在不愿意见到人类拿着蓝魂儿炫耀自己的本领;最后她只能拼尽全力去培养双毛的王者品性。双毛从小心里就有自卑感,所以长大后也很难改变。紫岚历尽了艰难困苦,用尽了各种办法,让双毛拥有了自信,可天有不测风云,在与狼王搏斗时不幸身亡。紫岚百般无奈,不得不把完成狼王梦的任务交给狼孙,在生命的尽头为了保护狼孙,与老雕生死相搏,最后同归于尽。

看完这个故事,我感动得热泪盈眶,紫岚为梦想而努力奋斗的精神可歌可泣。她在为梦想奋斗的过程中,一次次的失败,一次又一次的丧子之痛,不但没有击垮她,而且更加坚定她的信念。漫漫长夜的孤独,年老体弱的痛苦,也没有让她放弃狼王之梦。即使她跛着脚,流浪在大草原上,也在苦苦地寻找着梦想,她坚信梦想的成功就在前方……这样的精神难道不令人敬佩吗?这时候你还会说狼只是一种可恶的野兽吗?其实狼也有情,有爱,有理想和追求。

紫岚用经历告诉我们:认准了的事儿就要坚持下去,哪怕要历尽千辛万苦,哪怕暂时看不到成功,也不要轻言放弃,半途而废。法国的巴斯德也曾经说过:“告诉你使我达到成功的奥秘,我唯一的力量就是坚持的精神。”是啊,不要犹豫,不要彷徨,在人生的道路上为着我们的梦想,不懈地奋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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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卖火柴的小姑娘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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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周周末我去一家顾主家做家教的时候,翻开小学三年级的语文课本,看到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文章后,小女孩在大年夜里卖火柴的情景,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

“卖火柴、卖火柴,谁要买火柴!”小女孩发抖的叫声传遍大街小巷。尽管这样,也没有一个人买小女孩的火柴,小女孩为什么要在大年夜卖火柴呢?因为她家里实在太穷了,看看小女孩,想想我自己,那位小女孩在大年夜里卖火柴。而我呢?大年夜里妈妈为我做着香喷喷的饭菜,姑姑催我试穿新衣,全家人吹奏着幸福和睦的乐曲,比起小女孩,可真是差远了。

墙角里,小女孩一次次擦燃火柴,幻想着“温暖的火炉、香喷喷的烤鸭、美丽的圣诞树,慈祥的奶奶”。对于这位小女孩来说这些只是幻想而已。但这一切都说明了小女孩一直生活在寒冷痛苦中,再回头想想我自己,冬天有一点冷就叫苦连天,跟小女孩比起来真是自愧不如啊!唉……

我恨旧社会,恨那些资本主义社会里狂妄自大的有钱人,我爱新社会,我爱那些乐于助人的人们,我体会到了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小女孩生活在环境充满了冷酷与无情;而我们这儿却充满了幸福和爱意,可是……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啊!今后,我一定要抓紧时间努力学习,为将来建设我们的祖国而努力奋斗。

朋友,我们应该知道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应该倍加珍惜才对。不要再浪费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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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鹿与狼的故事读后感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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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缺少的危机感

危机在许多人眼里是可怕的,它变化莫测,谁也不知道它在什么时候出现,它威力巨大,可以把任何人轻易打倒。但是我要说的是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就连危机也是一样,在《鹿与故事》这篇文章里,就可以得到最好的答案。

在一片森林里,有4000只鹿,一直遭受着狼群的追杀,总统罗斯福想要保护鹿群,便宰掉了所有的狼,几年后,鹿群快速增到十万头,可后来,鹿群却因为植物的缺乏和肆虑的疾病,只剩下8000只,病鹿在苟延残喘。

造成这样结果的原因,是因为缺少了“狼”。以前是由于狼的追逐,长时间的奔跑,鹿都长得膘肥体壮,再加上狼吃掉的都是跑得最慢的,体质最差的的鹿,这样间接地完成了一个筛选和消除病毒的作用,每天,鹿和狼都会很努力,因为鹿知道,如果跑不过狼,就会永远失去生命。狼也知道,自己如果跑不过鹿,找不到足够的食物,就会饥饿而死。所以为了生存,鹿练成了奔跑的本领,而狼也变得更加强壮,形成了一个自然的平衡,而罗斯福正是打破了这个平衡,才导致了这样悲惨的结果。

还有一个故事,也说明了同样的道理:日本的北海道有一个渔村,那里出产一种味道鲜美的鳗鱼,渔村里的许多渔民都以捕捞鳗鱼为生。可是鳗鱼的生命十分脆弱,只要一离开深海区,要不了半天就会全部因缺氧而死。奇怪的是有一位老渔民天天出海捕捞鳗鱼,返回岸边后,他的鳗鱼总是活蹦乱跳的。而其他几家捕捞鳗鱼的渔户,无论怎样处置,回港后鳗鱼都全是死的。原来,老渔民使鳗鱼不死的秘诀,就是在整舱的,鳗鱼之中放进去几条狗鱼。鳗鱼和狗鱼非但不是同类,而且还是一对出了名的“死对头”。于是,鳗鱼遇到了强大的对手,便惊慌地四处乱窜,这样以来,鳗鱼的腮里吸进了更多的氧气,满满一船舱死气沉沉的鳗鱼就这样全给救活了。

正是因为有了危机感,幔鱼才会不停的活动,从而保住了生命,这是多么值得引人深思的道理啊!

享乐,是人的天性,但我们一定要有危机意识,没有危机感,就会失去竞争的活力,最终失去生存能力。我们要时时刻刻保持危机感,不断加强自身的优点,才能不断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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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中外名人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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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中外名人故事》这一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很多名人小时候的故事。有的名人是在逆境中成长起来的,有的则是一开始就是在贵族家庭出生并受到良好教育的。

我喜欢“经天纬地,旷世奇才——诸葛亮”。诸葛亮一生博闻强记,深谋远虑,是一位不可多得的政治家和军事家。他是从逆境中成长起来的。他很小的时候便父母双亡,于是他便和叔父流落异乡。后来,诸葛亮的叔父客死他乡,他便在襄阳隆中定居下来。接下来,又有了三顾茅庐的故事。他死去后,留给后世的只有神话一般的人物和机智。

我最喜欢的是“软件大王——比尔盖茨”。比尔盖茨是第一个软件大王,世界首富。他从小精力过人而且极爱思考,一迷上某事便能全身心投入。当他15岁时,他的电脑才能已远近闻名了。

这本书收纳了很多名人的故事,还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要坚持不懈,不可以半途而废,这样才可以成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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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革命烈士的故事读后感——江姐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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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姐,是人们对著名的革命烈士江竹筠的亲切称呼。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面对酷刑和屠刀,他们宁死不屈,顽强斗争,谱写了壮烈英雄的诗篇。江竹筠就是他们中的杰出代表。

1948年6月,由于叛徒出卖,江姐在万县不幸被捕,关进了“渣滓洞”的集中营。国民党军统特务妄想从这位年轻的女共产党员身上找到突破口,他们对江姐用尽各种各样的酷刑:老虎凳、吊索、带刺的钢鞭、撬杠、电刑……甚至把竹签钉进她的十指。这些惨无人道的的酷刑,时江姐被折磨得身体变形。但她始终坚贞不屈,正气凛然:“你们可以打断我的手,杀我的头,要组织是没有的!”“竹签子是竹子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

其实,在生活中,像“江姐”的人很少。有时候只是擦破了一点皮,就大呼小叫,哇哇大哭;有时候上课不听,回家后做得作业一塌糊涂;有时候遇上一点困难,便放弃前途……我们是中国以后的栋梁,我们要刻苦学习,我们要坚强,长大后要报效国家。

江姐的事迹别写进长篇小说,搬上舞台、银幕和屏幕,家喻户晓。她的英雄事迹和不朽精神,感动、教育、影响和激励了几代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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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成语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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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侯爸爸送给我一套中华成语故事书,那时候我还看不懂,所以我就一直没看。自从我上了一年级之后,逐渐认识了更多汉字,我就愿意看这本书了。我喜欢看这本书的原因是我知到了不少历史人物和令人难忘的故事,还有就是我觉的成语很神奇:四个字就可以代表那么长的故事,讲述令人很容易理解的道理。最后一个原因是书上不认识的字可以查字典,这样我就可以认识更多生字了,而且让我更加熟悉了怎样查字典。

看了半年后我觉得收获很大,知道了不少成语故事,比如: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比喻一个人得势,他的关系人也由此得到好处;一暴十寒:意为晒一天,冻十天,植物难以生长,后指做事没恒心;一毛不拔:一根毫毛都不肯拔掉,形容非常吝啬。

今后只要有时间,我就坚持读这本书,认识更多的成语故事及生字。爸爸还教导让我把成语故事联系到现实生活中去,加深对成语的理解,从中受益,让我把成语故事的道理更多运用到现实生活中,更好的指导我如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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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雷锋的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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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故事》是描述雷锋的一生及雷锋所说的名言。我们的毛主席说过:“向雷锋同志学习!”,人民评价:“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正因如此,雷锋同志受到了广大劳动人民的爱戴,当他因公殉职时,有很多的人为这位好同志而落泪。

雷锋同志还说过许多激励人心的话,这些话都写在了他的日记里。与其说这些文字是日记,不如说是雷锋的学习笔记,从这些笔记本中,我们可以看出雷锋对待学习的态度。每读一篇毛主席的著作,他都会认真的思考,将自己的感悟记录下来,随时复习,随时更新,这样才能够让自己更上一层楼。雷锋向毛主席学习了几大条,对自己也设置了几大规。严格要求自己。

后来,人们都开始学习雷锋的这种精神,为了纪念雷锋,做好事不留名的人就叫做“活雷锋”。雷锋做过辅导员的小学就叫“雷锋小学”、班级叫“雷锋班”。

回顾雷锋的一生,他并没有做过惊天动地的大事,他只是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去节约需要节约的东西。伟大的人并不是因为他们做过什么我们做不到的才伟大,而是因为,他们做了我们不屑于做的小事,并持之以恒。我们应该牢记这句话,向雷锋同志学习,做一个热心助人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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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母狼的故事

全文共 1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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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阿妈手里一颗颗拨着佛珠,露出不忍的神色:“最可怜的是后来那只母,刚生狼崽没多久……”

“还有一只带崽的母狼?”我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是呀!”阿妈回答,“所以公狼才会去偷羊。”

我点点头,从我对狼生活习性的了解中,我知道,母狼生育幼崽期间都是待在狼洞里,而打猎养家的任务就交给公狼。这只初为狼父的公狼有一家子要养活,猎食育幼是每个狼父亲的本能。可即便如此,狼也是从不愿意与人为敌的,难道祖先们血的教训还不够吗?我深为同情但很不赞成公狼猎取家畜的冒险行为:“真傻,公狼死了,那一窝狼怎么活?他去抓野牛野羊不行吗?”

“野牛野羊?”大胡子牧民干笑了几声,“你一路走过来,看见有吗?”

“斑羚呢?麂子?青羊?狍子?鹿子……”我把我能想到的,作为狼的食物的野生食草动物名字问了个遍。大胡子摇着头:“这些稀罕物要有的话,早就被人打光了,还轮得到狼下手?”

我心里一沉,顿时明白了公狼甘愿冒死偷羊的原因,我突然憎恨起人来。

牧民大哥接过大胡子的话:“那公狼死了以后,母狼就像疯了一样,大白天都敢闯进牧场,接连咬死了三四只羊。晚上,母狼就跑到山头上或者在公狼被杀的地方一声接一声地哀嚎,嚎得牧民每天都提心吊胆的……”

我追问:“有人看见那只母狼了么?”

“怎么没看见,大白天都来,狗也撵不走她,见了人也不躲,那母狼纯粹是在跟人玩命。”牧民大哥摆摆手,示意我不要打断他的话。我立刻闭嘴静听,生怕错过了哪一个细节,牧民大哥的讲述把我带回了数天前:

那几天里,饱受丧夫之痛和饥饿折磨的母狼夜夜哀嚎,让牧民惶惶不安,加之母狼自杀式的挑衅,天生不可调和的牧民和狼之间的矛盾更加尖锐。为了免除后患,有经验的猎人们到处搜寻,找到了狼窝,几番试探,发现母狼不在,但窝里分明还藏有小狼崽。有人建议掏了狼崽,炸掉狼窝!有人怕招致母狼更疯狂的报复,建议留下一只活的狼崽,母狼爱子心切,一定会带着仅存的小狼远走他乡躲避灾祸,但是要把小狼的一双后腿折断,让母狼养一只永远站不起来的狼,一辈子身心疲惫,再也别想卷土重来;有人还是不相信这几乎亡命的母狼会护着崽子离去,应该主动斩草除根,先留下这窝小狼崽,引诱母狼回来,再一网打尽,这样又能多一张大狼皮。

牧民大哥咬了一口糌粑,慢慢嚼着,看了看老阿妈,似乎有点不忍心说下去了。我急切地望着牧民大哥,想听他继续说完。

牧民大哥犹豫了一下,接着道:“猎人后来投了毒肉,本来想毒死的狼皮最完整,可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中毒的母狼竟然自己用牙把背皮撕烂,死都没让人得到那张狼皮!”

老阿妈手上滚动的珠串滞涩了。“母狼临死还爬回狼窝,挨个舔她的小狼崽,紧盯着围上来的人嗥叫,嗥得喷血,嗥得人心颤,一直嗥到咽气。”老阿妈摇摇头说,“其实母狼根本不是‘被’毒死的……”阿妈特别强调了那个“被”字。

“怎么讲?”我仔细听阿妈的说法。

“狼又不傻,惯用的那些毒药味道大,连狗都骗不过,草原上的狼早就不上那种当了。而且母狼咬死了牧民那么多只羊她不吃,却偏偏去吞有毒的肉,为什么?——公狼死了,她也不想活了。”

我心头一阵阵地拧痛:“可母狼毕竟还有一窝狼崽啊,她死了难道不心疼小狼吗?”

“心疼有什么用?没公狼帮着找食,落单的母狼哪儿有能力养活一窝狼崽啊,拉家带口的,搬家搬不远,近处又没食,狼窝又被人发现了。母狼最爱崽,从不会像豹子熊猫那样丢下幼崽自个儿逃命,眼看迟早是个死,还不如同归于尽。”

“那小狼崽呢?死了吗?”此刻我最关心的莫过于那几条小生命。

“这就不清楚了,听说是被掏走了,六只小狼崽都没睁眼呢,多半活不成。”牧民大哥回答。

这几只小狼崽的命运立刻牵动了我的心,我急急追问:“这具体是什么时候的事情?被谁掏走的?那人住在哪儿?联系得上吗?我想看看那窝小狼崽。”

“昨天才听河边过来的人说起。牧区没电话,没办法联系谁。具体哪家也不太清楚。你要想打听不如沿河往上走,再问问或许还有人知道。你想见小狼崽?母狼都死了,你只能见到一窝死狼崽了。”

我的眉头蹙了起来,这故事如果出自城里人茶余饭后的吹牛,我也许只当猎奇般听听,不会太留心,可对于有信仰的人说出的话,我坚信不疑。事情发生不久,我耳边似乎响起了狼崽轻微的呼救声。我心中忽然升腾出一个强烈的愿望,一定要知道这几只小狼崽最后的命运。

主意一定,我立刻起身收拾行囊,灌上一大壶水,再次跟牧民确认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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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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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看完了亦舒的《玫瑰故事》,对自己发了一番疑问。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焦点始终是黄玫瑰的哥哥黄振华,或许是有某些性格相似罢,虽然没有像他那样功成名就,在生活方面甚至比方文协不如,至少人家能在美国混,而且还在银行。我觉得自己是黄振华+方文协某方面的综合,一样希望有幸福的爱情,一样有类似的性格。不知道将来是两个人中,哪一种结果呢,原来是两种有很大不同的归属。

对于黄玫瑰,我觉得是一个沧桑的人,亦幸福的人。

有人说:“追求者众的女人多半不是因为她多美,或许只是因为她够亲民,无意间四处播下了革命的火种。 而太冷的美女,很多男人就会退缩的。大美女的追求者也很多,但如果没有感情,谁也不会迷恋谁很久。”

老实说,我不喜欢世界上太多黄玫瑰这样的女人。

罗庆德爵士的儿子最后还是做回了男人的本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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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哲理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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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满是怨恨的人,即使窗外的阳光再温暖,他也感受不到,因为他已经陷在自己的冰冷地窖中,难以自拔。这是一个故事的寓意。故事讲的是一个画家不把画卖给一个父亲是仇人的大臣。结果那位大臣得了心病。画家始终不卖画。他很快发现,报复回到他身上了。

凡事只想着"以牙还牙"的复仇者,生活必定充满痛苦。就像许多电影里的画面,复仇者的色彩永远是黑灰色系。因为在他们的心里只有仇恨;只有仇恨,只想着如何报复,又怎能有明丽的生活呢?相信在学习中,我们也有遇过不顺心的人,不顺心的事。当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害人之心可千万不要有,否则最后害的是我们自己啊!报复了别人,相信你自己最终只会孤独一人!我们无法要每个人都有慈悲心,但如果心中充满了怨气,只会让生活更加不如意。为什么只会抱怨别人,那自己呢?在抱怨别人的同时也应该看看本身出问题没有。心中满是怨恨和愤怒,真正受折磨的人又是谁?是别人吗?不是,是自己啊!

姑且这么想吧!不为别人只为自己,好好过自己的生活,把过去所有的不愉快全部丢掉,因为未来还有好长的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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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童话故事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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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爸爸个我买了一本书叫《格林听话》,使我很受启发。

在这本书里,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小红帽》了。它主要讲的就是:小红帽的奶奶生病了,妈妈让小红帽给奶奶送一些糕点吃。在路上,一只恶狼跑过来,让小红帽在山上摘花,自己帮她送到奶奶家。小红帽答应了。狼来到小红帽的外婆家,一口吃下了外婆。当小红帽来到外婆家时,发现“外婆”的眼睛大,声音尖,嘴巴长,牙齿尖的奇怪样子。这才发现是狼。小红帽赶紧喊救命。一个猎人走了过来,用枪射了狼两下,狼死了外婆也幸存了下来。

读完以后,我深受启发:狼为了想吃小红帽和她的外婆想尽一切办法但又失败了,让我们懂得了,做事不能像狼一样随便想出一些鬼点子,要向小红帽一样,遇到困难或危险都不退缩,而是勇敢的面对,大声呼救,这才是最好的办法。它还告诉了我们:千万不要相信陌生人的话,这样会吃亏的。

我们要向小红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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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第一本法治故事书读后感

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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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以深入人心,“做一个守法的阳光少年”是同学们常说的话,是呀,没有规矩哪有方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法律是同学们应该遵守的。

在社会中,如果没有法律,那么社会将会混乱不堪。《我的第一本法治故事书》这本书主要介绍成长规律和法制教育规律,坚持习惯养成和法治实践相结合,着重培养小学生的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等。培养学生养成自律、自信、勇敢等优秀品质,使我们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我从《十二次微笑》这篇文章中懂得了要想享受动听的音乐,就要学会用心倾听,要懂得包容。微笑是化解一切矛盾的桥梁。所以我们要有一颗包容他人的心。

这本法制书中,我喜欢阅读的小故事还包括“哭脸的回忆”、“法制小讲台”、“笑脸的故事”、“心灵感悟”、“成长记录”。从这些小故事中,我懂得了什么叫“规矩”。只要我们读了这本书,就一定能够使得我们养成自律、诚信、自信、勇敢、善良等优秀品质。

依法治国,依法治校,依法行事,在法律旗帜下,我们一定会成为懂法、依法的好公民,成为法治人才的后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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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成语故事书读后感

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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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会闭气,一口气憋不住水就会倒灌进耳朵,鼻子,那滋味可不好受。还要学“打腿”,两条腿要绷得笔直地上下摆动, 一次就要摆动几百下,教练把五次合为一组,每天学游泳,都要求我们至少要做五组,每天我的两条腿都要摆动几千次,等学完回到家,真是又酸又累。

好几次,婆婆看我学得这么辛苦,很舍不得,叫我别学了。可是我不愿放弃,咬着牙坚持,坚持,再坚持。终于有一天,我发现自己在水里轻松的漂了起来,一口气就游到了对岸,我终于学会游泳了,品尝到成功的喜悦那一刻我是多么快活啊!我想,这都是因为我和愚公,磨铁棒的老奶奶一样,有股子认准目标,坚持到底的“傻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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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有关于狼的故事

全文共 2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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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最凶猛的动物之一,狼是作为群居动物中最有秩序、最有纪律的族群。众狼一心,狼通常独自活动,但狼却是最团结的动物,你不会发现有哪只狼在同伴受伤时独自逃走。

在一座大山的山脚下,有座城堡,这里鸟语花香,四季常青。

在城堡里,住着一群狼。这些狼经过上千年的演变,转化成了狼人。他们与人和谐相处,彼此就像是一家人。

每到星期五的晚上,狼堡附近就会举行一场大型的交换会。他们会拿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或是其他方式得到的物品、珠宝以及奇花异草与人们交换。一到星期五,人们就会杀猪宰羊,把它们烹饪的香香的,然后与狼人做交易(因为狼进化到狼人后,总是做不出喷香的食物,他们最喜欢的就是人类所做的各种美食,所以,只能与人物物交换)。

今天是星期五。天还没亮,人们就早早的起了床,急忙选又肥又大的鸡鸭鱼鹅,猪羊狗兔等做成了可口的食品,用好看的纸包扎起来,晾到门外的杆子上,准备晚上大赚一笔。时间在人们的忙碌中飞快的度过,夜幕渐渐降临。大山下,一盏盏七彩的霓虹灯悄然而亮,狼人们也在积极的准备着卖东西的货车、板凳、水和其他物品。

“叮——咚——叮——咚”

悦耳的铃声在人们的耳边悠然响起,这声音是从狼堡顶端的大钟发出来的,这声音是召唤人们去狼堡进行交易的信号。人们听到这声音,立即拿起美味的食物向狼堡涌去。

张三儿做了两只烧鸡,又肥又大,鸡身上的奶油散发出一阵阵诱人的香味。几个狼人围在张三儿的货车前,眼中流露出渴望与期盼。

“我拿五吊钱和一块银元跟你换一只鸡。”

“太不合算了,我不换。”

“那两块大元五吊铜钱……再加一颗珍珠,行吗?”

“好吧!给你包起来!”

很快,张三就卖出了第一只鸡,得到的东西还算满意。没过多久,货车前又来了一个文静的狼人。

“好肥的鸡!这奶油也好香好甜!”

“你想要这最后一只鸡吗?”

“这么肥的鸡,怎么会不要?我拿一颗夜明珠和一个玉锦盒子跟你换,换吗?”

“换!我给你包好!”张三儿急忙把鸡包了起来递给那个狼人,生怕它反悔。

两只鸡很快就卖出去了,张三儿数着货物兴奋异常。

李铁匠这次做了一只香熏猪,一只烤野兔和一只烤鸭。这些美味食物身上散发出来的香味儿让狼人们无法抵挡,这不,几个身材魁梧的狼人又围在了李铁匠的身边。

“这猪真香!老板,出个价儿吧。”

“你来吧!”

“我拿一个清朝的花瓶,还有一对玉镯子和一对耳环换这头香熏猪。”一看这就是一个老手,懂得怎样出价。

“好吧!我给你包起来!”

李铁匠刚把香熏猪递给老狼,一个瘦瘦的,矮矮的小狼人就来到了李铁匠的身边。

“我要换这只烤兔和烤鸭!八个银元,一串铜钱,哦!天啊,我只剩这些钱了!”小狼人的眼中流露出期盼。

“呃……好吧!”李铁匠不忍看到小狼人挨饿的样子,于是,顺手就把烤鸡和烤兔递给了小狼人。

小狼人拿起东西就飞快的跑远了。李铁匠看到跑远的小狼人,不由得心里泛起酸酸的味道,他认识这个小狼孩,他知道这个狼孩的家里很贫困。

很多村子里的人都与狼人做了交易,并且得到了不少好东西。交易进行完之后,不管是狼人还是百姓,大家都在一起载歌载舞,举杯庆祝。

“叮——咚——叮——咚”

人们在期待的星期五又一次来到了这里——狼的城堡前。

“酱汁牛肉了……酱汁牛肉,红烧鲫鱼,清蒸猪排快儿了!”号称第一厨师的王大厨正舞动着大刀招呼狼人们来捧他的场。几只狼人又来到了他的货车前。

“别讲价,亲爱的。就三块大元,我要酱汁牛肉。”

“好吧!”

王大厨将酱汁牛肉封好递给了一只瘦弱的狼。

接着,王大厨又将红烧鲫鱼和清蒸猪排快儿以十块银元和一个青花瓷换了出去。

嫣儿的奶油蛋糕还换了一条项链呢!

正当人们与狼人载歌载舞庆祝交易完成的时候,突然传来了几声枪响,欢快的歌声嘎然而止。只见几个身着牛仔服,头戴毛毡,手拿猎枪的人闯到了狼堡前。

“快把这些狼人抓起来!要活的,不要死的!只要听话全部免你们一死!”只见一个独眼的人对村子里的人喊道,看样子,他是这群猎狼人的头儿头儿了!

“快自己投降,别惹我们老大生气!你们,那些人,躲开,小心连你们一起杀!”

“想活命的退一边去!”

听了他们的话,人们先是感觉到了恐惧,但马上村子里的人紧紧的将狼人围到了一起,拿出了各自的家什——人们与狼人并肩作战,誓死与这群猎狼人拼搏到底。

“看来你们是不想活了!哼哼……不管他的了!小的们,抄家什上!”

猎狼人头子话音未落,四周就响起了阵阵枪声。

树枝,被打落了;鸟儿,被吓跑了;就连狼堡上的大钟的玻璃,也被震碎了。人们,被惊醒了;狼人,被激怒了,爆发出了原始野性。俗话说,恶虎难斗群狼。可是,再多的狼,也斗不过那有备而来的猎枪啊!

人护着狼,狼护着人,就连鸟儿都来助战。小鸟给猎狼人的脸上留下了一道道爪痕,人们拿起锅碗瓢盆向猎狼人砸去,可他们赤手空拳哪能和先进的火力相比?为了守护狼人——他们的朋友,共同作战的人们一个又一个的倒下了;狼人虽然对猎狼人的身躯也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但倒下更多的却是狼人,这些狼人倒在地上永远的沉睡过去……

夜间,狼堡四处“灯火通明”——狼堡的四周触目惊心,所有狼人全部倒下了,狼堡周围的人们也全都沉睡了……剩下的,只有猎狼人的狞笑声,篝火旁,是一张张淌着鲜血的狼皮……

几天后,猎人们离开了,他们离开了这个死一般寂静的大山……

这里不再有鸟语花香,不再有欢声笑语,不再有叫卖声……

在山脚旁,还立着一座城堡的残骸——狼的城堡。

今天,又是星期五。那狼堡上的钟声没有响起,只有风声在狼堡里哭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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