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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仲永小时候聪明伶俐5岁会作诗(20篇)

每个人的童年都发生着不一样的故事,下面就来讲讲你小时候的故事吧。接下来是小编给你们整理的关于方仲永小时候聪明伶俐5岁会作诗优秀作文,供大家学习,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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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小时候就喜欢蹦蹦跳跳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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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凯平时总爱眯着一双眼,小眯的绰号因此而得。”母亲朱世群说。

20年前,邹凯出生于酒城泸州一个普通工人家庭。父亲邹小龙,是中石油泸州分公司一名普通的加油机修理工。母亲朱世群,曾是泸州市公交公司一名售票员。“邹凯从小体弱多病,但出奇好动,一天到晚在家里蹦跳个不停不休。”朱世群的印象中,幼时的邹凯,曾令她伤透脑筋。与其他父母惩罚孩子犯错行为不同的是,体迷父亲邹小龙的家教,不是打和骂,而是效仿体操运动员最常见的动作,罚邹凯双手着地靠墙倒立。“错误犯得越大,倒立时间就越长。”

1991年,朱世群将体弱多病的爱子送到泸州市体操训练馆林朝阳教练手中,开始了邹凯的体操人生之路。“说实话,那时送儿子上体校,完全是为了治他的好动症,有点关禁闭的想法。没想到,儿子却从此迷上了体操。”“幼儿时期的邹凯非常聪明,训练刻苦,自觉性强,对动作的领悟能力和协调性非常好。”虽时隔14年之久,林朝阳教练回想到他的得意弟子时,仍印象深刻。

邹凯成长途中,14年前发生在泸州闹市街头三星街上的惊魂一幕,至今让朱世群记忆犹新。“1994年,邹凯代表泸州体操队前往自贡参加比赛。为赶时间,我招了一辆出租车送他到车站。不知何故,车行至三星街时,平时锁死了的左方后车门突然打开,邹凯从车内被抛向街头,径直滚到大街中央。幸好当时无车经过……”

然而,受伤不轻的邹凯并未放弃比赛,缠着绷带上阵参赛的小邹凯,以一套高难度的完美动作,不仅征服观众也征服了裁判。“正是这场带伤比赛的突出表现,邹凯被省体操队教练慧眼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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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小时候

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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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顶着淅沥的小雨,来到了这个世界上。据说刚出生的我,不像别的孩子那样身体又红又丑,而我一生下来,一头乌黑的头发,大大的眼睛,胖乎乎的很漂亮,令人喜爱。爸爸、妈妈把我宝贝似的呵护着,无论谁带我,爸爸、妈妈总是千叮咛、万嘱咐,千万不可粗心大意。为了祝我有一个好的前程,爸爸、妈妈给我起了“鹏飞”这个名字,希望我以后目标远大、有所作为。

听说在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在下面的镇里教学,妈妈在化工厂上班又很忙,我只在他们身边呆了一年就被奶奶带回老家了。每到休息日,爸爸、妈妈总是带些好吃的来看我,一看到他们我就会扑到他们怀里,不肯离开半步,生怕什么时候他们又偷偷走掉。妈妈说,每次离开她都要想方设法把我哄睡,然后再回去。等我醒来看不到他们又总是哭着、闹着让奶奶背着我到处找妈妈。这样的“苦日子”我过了两年。

渐渐的,我长到该上幼儿园的年龄了,就被爸爸、妈妈接回来,本想这下好了,我可以跟爸爸、妈妈生活在一起了,可没曾想到他们俩还很忙,爸爸在外无暇顾及家,我就只有妈妈一个人照顾。那时妈妈一个人带我可辛苦了,还要上大小夜班。她下班时间不固定,有时她很晚才能去幼儿园接我。每当别的小朋友都被爸爸、妈妈或爷爷、奶奶接走,幼儿园里只剩下我一个人时,心里很不是滋味,只有眼巴巴地站在幼儿园大门口焦急地等妈妈。还有更糟糕的,就是如果妈妈上夜班时,我一个小孩子还要自己在家里睡觉。说真的我那时害怕极了,可没办法,每次都要妈妈等我睡着后再走,可妈妈走后不长时间,我会因害怕而醒来,爬起来满屋子查看,然后再回床上。那时我觉得我真太可怜了,爸、妈都不疼我了,现在想起来都很辛酸。可就是因为有那么多的独处机会,我的胆量也越来越大了。

时间过得真快,我开始上小学了,这段苦涩的经历一直伴随着我的成长。我也渐渐地懂得了父爱和母爱,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做个懂事的孩子,用自己的行动来报答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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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小时候作文300字

全文共 1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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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时候

万家铭

我们都有童年也就是小时候,下面我就说一说我的小时候吧。我小时候第一个特点是超级爱学习,属于学神级别。因为我小时候很听话,天天回到家都做习题,提前预习。有一次,在寒假的时候。我作业都写完了,就预习下半年要背古诗、课文……还有一次我刚会认字的时候,就开始看带拼音注释的书。所以比同样大的孩子们多会了很多的知识。这还要感谢我的妈妈。

我小时候第二个特点是聪明喜欢玩,有一次我在我的小本子上面画了我喜欢的人物,比如:阿衰、坚果、菜问、史蒂夫……我还在前后的封面分别画了两款游戏:分别是绝地求生和我的世界,为了画这个,我专门到新华书店买了一本书。有一次,我买了一个大乐高。我照着说明书用了足足半个多小时才拼完,看来幸福就是靠劳动创造出来的。我拼完了看着自己的作品心里倍感自豪。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用金钱买不下来的。尽管爱因斯坦说过:只要跑得比光速还快时间就可以倒流。但只有超人才能做到,但我们的世界里有超人吗?所以我们要珍惜童年时光,不虚度光阴。

《我的小时候》

王鹏俊

我小时候学习好,记忆力好,老师交给我们的任务,我总是很快完成,别人却要好长时间才能完成呢。而且别人背诵课文时都很吃力,我却倒背如流,不一会儿的功夫就背完了。当然,我可不是所谓的“天才”,而是通过自己的努力。

我小时候十分好动,爱玩。我怎么样玩呢?第一,我爱做实验,买了一本科学实验书,自己在家做。做完实验,再写出实验结果,不亦乐乎。第二,我喜欢画画。买来一些纸,就放在图画书上,图案印出来,照着描画,这对现在学画画起了很大作用。这就是我的小时候。只有这样,努力学习,进取,才能得到现在的好结果。小时候我很努力,今后我要更努力。

《我的小时候》

韩欣彤

我小时候很聪明,我记忆力很好,人家念二十遍才记得熟的东西,我念十遍就能顺利的背诵了。我这样背,父母就让我比别人多背一些。当然,我读书不光凭自己的聪明伶俐,还依靠自己的刻苦和勤奋。

我小时候也很喜欢书法,总去看别人写字,等到父母让我去学习书法时,我成为了书法班里写得最好的,但我并没有骄傲,还是不停的写啊练啊,在学习书法的一年里,我一共写了二十多本米字格,这也是一个不小的成就。

现在我已经可以写很多作品了,我们家的春联还是我写的呢!另外,我的米字格本已经足足攒够了五十本。

我小时候的学习,给我了一个深刻的启示:读书学习要专心致志,坚持到底,绝不可三心二意、不动脑筋。

《我的小时候》

张祥熙

我小时候是个很聪明的孩子,我的记忆力非常好,古诗读几遍就记住了,而且背得很快。

我上幼儿园的时候,老师提问我九加二等于几,不用想就说出十一,别的小朋友,得想一下,还得伸出手指头算一遍。

我也很爱运动。比如爱跑步,跑起来很快。而且很爱打篮球,打得非常好。妈妈也经常夸我。踢足球我也不差,常常一脚就能射门。很快就要到今年的六一儿童节,有百米计算,我想,我的计算能力可是很高的,跑也是很快的,我肯定会拿第一名的。

这就是小时候的我。

《我的小时候》

陈祉源

我小时候很聪明,记忆力也是超出寻常,妈妈让我背的古诗,我总是倒背如流。有时妈妈让我背书,我看几遍就会了,妈妈总是夸我。

我小时候也特别爱玩,几乎没有人比我会玩,捉迷藏我是高手,捉人的时候,没过几分钟,就可以开始下一局的游戏。藏的时候,只是偶尔被抓到过。我还有一个最爱的特长,那就是赛跑。我最差的成绩是班级第十,最好当然是第一名。开始总有同学来挑战我,现在他们都佩服我,感觉全世界都在向我鼓掌,非常高兴,但是我不能骄傲,还是要继续努力!

《我的小时候》

吴雨晴

我小时候,可有趣了,每次总想学着大人的样子,可是,又把大人逗得前仰后合。

听妈妈说,五岁那年,带我去章越公园玩。那可是我第一次去章樾公园,妈妈给我要了一个小车。我开心骑着小车。突然章樾雕塑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跳下小车,向雕塑那里奔去。妈妈,看见我不骑了,很奇怪,于是,跟着我跑过去。只见我在雕像前立正站好,学着电视机上有人拜佛的样子,两手对掌,弯腰。一鞠躬,二鞠躬……妈妈一边哈哈笑一边给我录像。这件每次妈妈提起都会噗呲一笑,甚至哈哈大笑。

我小时候,还总爱帮妈妈干活,有一次,我把妈妈的手机扔到水盆里还说:“妈妈,我帮您洗手机。”这样有趣的事情,我能说出很多,真怀念有趣的小时候。

《小时候的我》

冯正嘉

我非常怀念小时候的我,今天,我就来写小时候的我吧!

我的小时候很聪明,外貌很好,并且有点像一个小女孩。我写字的速度也很快,人家二三十分钟才能写完的东西,我十来分钟就写完了,就这样能写。

我小时候也有孩子的天性,喜欢玩耍,我玩什么是根据我的梦想来选择,喜欢玩乐高,因为我长大想当个建筑师,我喜欢画画,是因为我长大想当个画家……

大家觉得我这个人的小时候是不是非常有趣呀?你们是不是也觉得小时候的你们自己很幸福呀?妈妈常说,人最幸福的时候就是小时候,好好珍惜幸福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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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时候学生作文300字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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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家里是种田的农民。所以,小时候总是由于多种原因,独自一人往返于家与乡间的小路之上。孩童的心大约是忍受不了一时的孤独无趣的,四五里的路仿佛没有尽头似的。百般无奈之下,往往在路边寻一块颇有特色的石块,或踢或扔,与其为伴,行于路上。然万事常不随人之心意。在半路之上,往往因置于草丛无处寻其踪迹,或跌落水底难见其踪影。故虽带有点滴不舍之心,又无它之法,只得另寻块石子,继而前行。

行人生之路,亦常如此。路途之遥远,难免心生孤寂,故寻一、二知心好友。然终因总总事端,不可常伴之于左右。此生虽未及半,然身侧之友,或因一时之意气,或因个人之前程,聚散离合,已然数次,纵常有不舍之意于心,然未改其果。环顾前事,无一人于我之轻可随意舍去,亦无一人之重令我不可割舍。常一人于夜下思之,此生有缘为友,便应无憾;若于一处同行,便应珍视。若不可避免渐行渐远,挥手作别,只期来日再见便好。

世间所有的分别,都是久别重逢的前奏。有些留不住的便不去留,有些离不开的又何须等。心存彼此,纵远隔千山万水犹如再侧;若貌合神离,纵身在左右又何止万水千山。人生路漫漫,感谢那些曾与于我们结伴而行的人们,若有缘下个路口再见,若无缘便珍藏曾经。

[小时候学生作文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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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也有小时候作文450字

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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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今天我可以吃两口干吃面啦!”

“老师,我今天可以玩儿十分钟抖音啦!”

下课铃刚响起,几个活跃的学生就围过来报喜。学过心理学,都知道小学生有很强的向师性,但没想到,这即将青春期的六年级娃们也这么可爱。

马上要期末考试啦,为了动员学生们积极复习,我讲了自己的小学同学,嘻嘻其实是有点儿瞎编,但学生们最愿意听我讲我上学时的故事。我每次的开头都大致相同,我小时候…哈哈

有一个女同学,学习特别好,她对自己要求也很严格,她从不乱吃零食。但是她会用自己喜欢的零食来奖励自己。比如,周末作业比较多,她会规定自己写一个小时以后,吃一口干吃面。期末复习的时候,她会列出复习计划,每完成一个小任务就吃一口干吃面。学生听的哈哈大笑。

你们现在都有零花钱,随随便便就可以买到自己想吃的东西。但是为什么不吃出仪式感呢?假如你闲来无事吃薯片,那你仅仅是吃的薯片而已。但若是背了一页课文,奖励自己吃,那就不是普通的薯片了,那吃的是满满的成就感,自豪感…

学生们举一反三的能力实在没有让我失望,这会儿复习的动力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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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李开复小时候的故事

全文共 2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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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操场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黑板上老师地粉笔,还在拼命唧唧喳喳写个不停,等待着下 课,等待着放学,等待游戏的童年......"每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我的心情都特别的激动,感觉自己又像是回到了童年,童年的时光虽然是那样的短?荩撬舾椅颐敲扛鋈说募且淙词俏薇鹊纳羁獭C扛鋈硕己芟不队氡鹑朔窒碜约和甑目炖郑墒怯钟兴拦赜谥泄死羁吹耐晔惫饽兀拷裉炀腿梦颐且黄鹱呓羁葱∈焙虻墓适拢窒硎粲谒哪欠莞卸爰且洹?

李开复:我的出生,对全家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surprise"(惊讶)。由于兄弟姐妹年龄差距很大,因此我出生的那一年,连大姐的孩子顾伟川都已经一岁了。伟川虽然比我大,但还是习惯叫我"舅舅"。在童年的时光里,只有伟川和我年纪相仿,因此舅舅和外甥总是打成一片,一起做过很多令人哭笑不得的事。

家里所有的姐姐都公认,我是所有孩子里面最调皮的那一个。我从小就特别喜欢模仿别人,比如模仿父亲说四川话,模仿他踱方步,还模仿电视里人物讲话的腔调。与现在呈现在公众面前"一本正经"的老师形象相比,很难相信,儿时的我是多么的无法无天。

小时候,我最想当军人,母亲就找裁缝帮我订做了一套军服。拿到军服,我抱怨没有勋章。二姐辗转找到一个将军,死皮赖脸地要了几颗真正的"星星"给我。每天穿好衣服以后,我都要把那些徽章别在衣服上,我还喜欢背着一把枪走来走去。每天二姐回到家,我总缠着她陪我玩官兵与强盗的游戏,当然,我永远是官兵,她永远是被我打死的强盗。

每次为了给我理发,妈妈会带着三姐到理发店,借用店里的剪刀、刮胡刀、毛巾,演"布袋戏"给我看,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我坐定半个小时,把头发理完。

唱反调,几乎成了我的最爱。妈妈经常告诫我,不要把口香糖吞进肚子里面,说是会黏住肠子和胃,我却偏要"以身试法",把口香糖咽下去,以证明自己是"金刚不坏之身"。妈妈要我小心别把口香糖粘在头发上,我就把口香糖吐出来,故意粘在头发上,头发果然被粘住了一大块,怎么摘也摘不下来,急得我只能拿一把剪刀,把那块头发一把剪了下来。那段时间,我不得不顶着"狗啃泥"的发型去学校。

这些都是我犯下的"罪行"里最轻的。有些事情,以现在的眼光来看,都算是闯了"大祸",但母亲都是一笑而过,并没有严惩我们这些"犯罪分子"。

记得当时我们邻居在院子的池塘里养了很多鱼,有人问起数目的时候,他总是夸口说有100条。我不太相信,老琢磨着怎么揭穿他,可鱼总是游来游去的,每次去数,都没有办法数清楚。

终于有一天,邻居一家人都出门了,我们几个孩子决心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来个"大胆求证"。我们跑到池塘边,用水桶舀池塘里的水,忙活了好几个小时,终于把水舀干了,一数,发现根本没有100条鱼。我们心满意足,自觉戳破了邻居的"惊天"谎言,根本顾不上那一池鱼的死活。

后来,邻居气急败坏地去找妈妈告状。我们被吓坏了,都以为这次"在劫难逃"。而母亲竟然没有严厉地批评我们,她一边笑一边给邻居道歉,私底下,她甚至觉得这件事有点搞笑。现在想来,原来一个"顽童",其实也潜伏在母亲的内心。

除了照顾孩子,妈妈最大的嗜好就是打麻将,她总是哄我早早上床睡觉,好跟朋友专心打麻将。而我最讨厌的事情,就是上床睡觉。

每次我上床以后,总是一个人躺在黑黑的房间里睁着眼睛,想:"为什么小孩子必须睡,而大人可以接着玩呢?"每次我都深感失落,恨不得将睡觉时间缩到最短。

有一次,我实在不想睡觉,就突发奇想,何不把家里所有的钟都拨慢一个小时呢?于是,我趁家里没人,爬上高高的柜子,拨慢了大大的钟,又潜入母亲的卧室,调慢了她的闹钟,接着跑到姐姐的房间里,弄慢她的手表。一轮下来,我满头大汗,终于完成了所有的"工程"。

当晚,我顺利地晚睡了一个小时,特别得意。可第二天,全家老小都被害得晚起一个小时。上班的、上学的,鸡飞狗跳,落荒出逃。姐姐们怨声载道,恨不得把我掐死。而就算是这样顽皮,妈妈还是宽容地对我,没有骂我,甚至说,"幺儿还挺聪明的!"

去美国以后的故事,我学会一些美国式的捣蛋方法。偶尔回台湾过暑假,就想尽办法损人,我最喜欢的一种是"电话捣蛋法"。作为"孩子王"的我经常成为总指挥,带着外甥和外甥女们一起玩。比如,我们经常趴在一本厚厚的台湾电话簿上,找到奇怪的人名,就打给他们,开一通玩笑。

还有一种更过分的。先随便拨通一个电话号码,对方接通了,我们就会说:"这里是电话公司,现在正在你们家外面调试电话线,你们家电话会响,但是千万不要接噢,因为一接我们就会触电了。"对方说,"好。"此后,我和外甥们开始一次次地拨打这个电话,对方一开始肯定是不接的,但每隔5至10分钟,我们就会打上一阵,对方最后总会忍不住接一次。在接通的那个瞬间,我们马上模拟触电的声音,惨叫三声:"啊,啊,啊......"吓得对方把听筒都扔到地上。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和伟川合著了一部"科学、武侠、传奇、爱情"巨作--《武林动物传奇》,主人公就是我的家人,我给他(她)们每个人都编了个名字,他(她)们要么行侠仗义,要么惩恶扬善。

在开篇的人物介绍里,我根据他(她)们的性格特征画了像、做了诗。我的四姐李开菁,当时又矮又瘦又黑,我却给她起名"擎天柱白高飞(肥)",配诗是"人人都向她低头,只是因为她太高,眼睛也是十分好,是否投进了这个球?"在这首嘲笑她太矮、篮球打得不好的歪诗旁边,我还配上了"白高飞"的图片:一个又矮又瘦又丑的小人,拿着比她长好几倍的长矛。四姐气得要命,我和伟川却觉得有趣极了。我们给另一个外甥宇声画的是一个穿着古装的猪八戒拿着叉子的形象,对他我们也有详细的描述,"得其母遗传,体重三千斤。得其父遗传,没有好脑筋。"

当然,我也没忘了自嘲,书里有句话"你要记住啊,愈吃就愈胖,愈胖就愈不动,愈不动胃就愈大,胃愈大就愈胖",就是爸爸讽刺我胖的名言。

在这部长达数万字的小说里,我们每个字都是亲笔而书,每幅插图都是亲笔绘制,我们还在每页的右上角标上页数,做得如同一本真的出版物一样。在这本"手绘本"的最后,我还写上几行字"1972年8月3日发行......翻印者死!"

家里的每一个人都争相传阅这部小说,大家都被里面的人物逗得哈哈大笑,妈妈也觉得非常了不起,一直珍藏着这本武侠小说。这可能是我儿时最大的"文学成就"了。据说,邻居们听说了,都纷纷跑来借阅这本传奇,在小街区刮起了一阵风潮。我当时还跟母亲开玩笑说,"要不然我们真的卖给他们算啦!"

童年的时光是我们的一生中最为美好的事情,我们渴盼拥有快乐的童年,我们的爸爸妈妈们也希望自己可以给孩子营造一个好的童年,所以他们在我们的早期教育过程中,无时无刻不在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证明它,用感情甚至是眼神交流传递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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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回忆我们小时候_生活叙事_2600字

全文共 2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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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屉里那张泛黄的照片,被夹在记忆的最深处。忘了有多久,就会有多旧。我们仓促的长大,而那些模糊的故事,依旧静静地躺在小时候

毛毛是个好看的妞,大大的眼睛水汪汪的,难怪她那么喜欢小狗。爸爸妈妈说小时候属我最聪明,大大方方,天真活泼,可是我一点儿印象都没有。

有时候我会怀疑爸爸是爱我的。我还记得在幼儿园的每个周一的早晨,我那褪了色的帆布书兜里都藏着一颗热乎乎的鸡蛋。因为我清楚地记得老旧的教室里墙角躺着一截老木头,我的鸡蛋皮都是偷偷丢进墙与木头的缝隙里去的。而且我还记得爸爸带过我和毛毛吃公园小摊的雪花酪。我的勺子头上是只青蛙脸,毛毛的是只蝴蝶。所以现在我看到爸爸那张冷峻的脸,总有一种不真切的感觉。

小时候的秋天,天空又高又晴。妈妈总爱把厚重的海绵床垫拖出来用板凳支起来晾在院子里。我和毛毛见了就乐了,我俩身子小,便偷偷躲在床垫下,无论妈妈怎么叫我们,我俩都不出来,每次搞得她都要上街头喊我们去。我俩却快活的像偷吃了蜜。

印象中,爸妈是老爱吵架的。每次他俩大吵大闹的时候,我和毛毛就吓得躲进衣柜里,过一会儿他俩突然就不吵了,慌张地找我们。等他们找到我俩的时候,我和毛毛已经乖乖地睡着了。

毛毛不上学,我上幼儿园。毛毛最喜欢星期天了,因为我会在家陪她玩儿。我们玩儿泥巴,弄得满身都是;我们玩儿过家家,我永远都只当爸爸。

后来,毛毛上幼儿园了,我也大班了。不知道学校咋搞的,一直不让我上一年级。我记得我还偷偷溜进那个印象中有好大好大操场的那个学校,因为我家的狗狗“哥罗”跑进去了,我得把它弄回去。

本来每个星期天都该是我和毛毛最开心的一天。可是恰恰相反,我俩不约而同的讨厌星期天。因为那一天我俩就会像两只可怜的虫子,躺在门前的石阶上,软成一摊泥,全身一点儿力气都没有,无精打采地晒太阳。大人们都不在家,也没有昨晚剩下的饭菜,我俩懒洋洋的以为晒晒太阳就饱了,就可以像院子里那些不吃不喝却开花的丁香一样。当然,偶尔我俩还会偷吃柜子上头的方便面,可是那都是要付出挨巴掌的代价的,所以我们宁愿多晒晒太阳。

后来我俩都上了小学,那时我上三年级,却疯狂地迷恋上了鲁迅。我站在小板凳上,挺起瘪瘪的肚子,有模有样地对毛毛说,将来我要当作家,要像鲁迅先生一样的伟大。毛毛倒是乐了,学的还挺像。她一乐,倒把我也逗乐了,一下子从板凳上摔了下来,我揉着摔痛的屁股,龇牙咧嘴地说,我再也不和你说话了!

毛毛说,以后要是我惹你生气了,你就说让骑毛驴的大胡子老爷爷把我抓走,我害怕了,也就再也不敢了。

此后,每当我很生气地对她说那个“吓人”的话,她都胆怯地向我求饶。

可是后来,我俩越吵越凶,那个“骑毛驴的大胡子”也吓不住她了。她和我吵得厉害,甚至还动了手。是我先哭的,然后她也哭了。每次只要我一哭,她就也哭,她都就爱跟着我干任何事,连哭都不放过。从小学到大学,她永远跟在我屁股后面,像条尾巴,甩都甩不掉。

我不哭了,她还在哭。我说你哭啥,明明是你打了我。她哽咽着说,我看见你哭了,我就想哭。

她说她其实不害怕那个老爷爷,她害怕的是我以后不理她了。所以她编了一个谎话,可是我信了。一直到现在我都不明白,当初是我太笨了,还是她太聪明了,爸妈说的话一定是骗人的。

如今的毛毛已经出落成亭亭玉立的美少女了,她早就不叫毛毛了,现在她甜甜的喊我“姐”。

聪聪从小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的,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她跟着爷爷奶奶搬到了城市里。她走的那天,我哭的小脸一阵红一阵青的,我紧紧拉着她的手,两个小脑袋碰在一起,哭的稀里哗啦。她抽泣着说,她会打电话给我的。我摇头又狠狠的点头,摇头是不想让她走,点头是很想和她说说话。

载着聪聪的摩托车已经开出了老远,我还是哭着追着姐姐跑。姐姐坐在摩托车后面一个劲地朝我挥手。那一天,我哭成了泪人,一晚上老梦见她。

我爱姐姐,姐姐也爱我。妈妈每天清晨去城市里贩菜再穿街呦呵着卖。于是她也自然成了我和姐姐的专属信使。

我从小卖铺买来好多带着小玩具的糖果。一毛钱十几小袋,每袋除了装着几粒糖豆还会有塑料小发卡,塑料小狗类的小玩意儿。我把它们认真地装到好看的袋子里包起来,再把好几张沾着眼泪的信叠好塞进去。那些小纸片上用铅笔歪歪扭扭地写着我想给姐姐说的话,我学着爸爸写的信说,这些都是我用眼泪写下的,想了想,还故意滴上几滴眼泪。后来毛毛给我写的信上竟然也这样说。

姐姐也会让妈妈给我捎来她送我的东西。有时候是铅笔信,有时候是头花,更多的时候是几只苹果还有字母饼干。

我俩“信使”传书直到彼此都上了初中。后来联系越来越少,甚至有时候过年看到她,我会觉得陌生的浑身不自在。

后来,我俩考上了同一所高中,因为离得近联系自然又多了起来。我的性格越长大越孤僻,所以很少主动联系她,倒是姐姐对我依旧的照顾。每个周末她从奶奶家回来都会去宿舍找我,给我送些好吃的过来。大多数时候也是几只苹果,虽然小小的几只苹果,可是我知道那是她拿回来唯一好点儿的吃的。她知道,我很爱吃苹果,却不知道那是从小被她宠出来的,是她让我觉得苹果是世界上最甜的东西。它承载着太多的故事,诉说着悲欢离合。

至于哥哥,我的记忆不太清楚,只记得很小的时候我和他在院子里挖过地球。还有就是一个下雪天,我说我想玩儿雪泥巴,他不让我出去,他用小铲子从院子里给我弄出点儿松软的雪来,让我在屋子里玩儿。从前只要我和毛毛受到邻家大孩子的欺负,只要让他知道了,他都会气呼呼地骑上一个多小时的自行车从奶奶家飞奔回来替我们出一顿恶气。现在他刚刚结婚,他的全世界都给了嫂子。

从我记事起,妈妈就卖菜了。我最喜欢的是夏天,那时她卖西红柿。有时下午她出摊的时候就会发现筐里的柿子少了一半!她疯了般抓起我就暴揍一顿,连打带骂的。那时我和毛毛感觉每天都吃不饱,所以老偷吃她的柿子,一边吃还一边扔,捏到坏了口的就直接隔着墙头扔出去,有的只咬一口就把剩下青的部分就丢了。可她每次只打我,她气得发抖的说我是大的。后来,她每次回来都把没卖完的柿子藏起来。

小时候那些人,那些事,现在想想都忍俊不禁。那时的天真,那些纯粹,如今在我的记忆里越走越远,越来越不够清晰了。如果还能回到那个时候,我想,我应该再乖一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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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瓦特小时候是个骨瘦如柴的“懒孩子”

全文共 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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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特是世界公认的蒸汽机发明家。他的创造精神、超人的才能和不懈的钻研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和物质财富。1781年,瓦特制造了从汽缸两边推动活塞的动作蒸汽机,并采用曲柄结构,使往复的直线运动转变为放置运动。瓦特还设计了离心节速器,利用反馈原理控制蒸汽机的转速,使蒸汽机迅速被各工业部门采用,为产业革命铺平了道路。瓦特改进、发明的蒸汽机是对近代科学和生产的巨大贡献,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导致了第一次工业技术革命的兴起,极大地推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瓦特小时候的故事:骨瘦如柴的“懒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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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怀念小时候

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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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长大了,已是一个十二岁的少年了。但是我还十分怀念小时侯那个调皮,好奇,胆小,好强的我。怀念那童趣十足的场面。怀念我的那些小伙伴们不知怎么样了,分别了那么久一切都顺利吗?怀念小时侯每一刻欢乐的场面。

小时侯我很调皮,整天嘻嘻哈哈的疯玩。不是把东家的玻璃打碎了,就是把西家的花草给拔了起来。邻居们都拿我没办法,只要我干了一点调皮的事,他们就说,小孩子家嘛不懂事,瞧他那样子也蛮可爱的。母亲是饶不了我的,只要他知道我干了调皮事,就要挨一顿“竹板炒肉”了。

小时侯我很好奇。看到别人做什么,我也跟着做什么。看到飞机在天上飞,幼稚的我居然也想跟着飞。有时候,我会问大人们一些“无聊”的问题:“天空为什么是蓝色的。天上有多少星星呀。”大人们总是笑着说:“小孩子不懂,长大了就会明白的。”这时,我会大哭大叫“不嘛,我现在就要长大,现在就要长大嘛!”

小时侯我很胆小。每当别人说一些关于“鬼”的故事,就会害怕到了极点,认为世界上真的有“鬼”。晚上睡觉时,我就用被子蒙的严严实实的,真的害怕“鬼”把我捉去了。听到别人说“鬼”住在坟上,我就不敢到有坟的地方去。麻袋清明时,我就大哭大叫的不去坟上去祭主。

小时侯呀,小时侯,你总是过的那么快。你在我记忆的长河里永远是金色的,美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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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再见,小时候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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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时光就这样匆匆逝去,我何尝又不是苦苦寻找他们。小时候我渴望着长大,现在却是多么想回到小时候。就如朱自清的散文《匆匆》所说的一样,我也不知道他们究竟在什么地方?是在用来扮家家酒的泥沙里,还是在小小积木搭的房子中,又或者是在儿时稚气的话语中呢?又有谁能告诉我?

以前家里养过两只可爱的小仓鼠,一只是奶白色的叫布丁,还有一只是像珍珠奶茶的颜色的仓鼠叫奶茶,它们是小舅舅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对两个新成员也是分外的喜爱,所以常常喂它们一些好吃的。

后来因为我们一家人出远门,没有给它们备好足够的吃食,导致两只小仓鼠活活饿死。那个时候我天真地陪着它们的尸体,哭地昏了过去。身为退休教师的爷爷知道了之后,大笑道:“不过是动物而已,有什么好哭的,大不了再去买就是了!”

大我20的堂姐也嘲笑道:“对呀,大不了下次我再给你买一只!”

那个时候的我生气地瞪着他们道﹕“你们根本什么都不懂!”

他们永远不明白的是我对小仓鼠的情感,它们陪了我那么久,在我看来他们就像是我的亲人。而他们却如此嘲笑我,不屑地看着我,那一段时间我很讨厌他们,甚至是恨。

很多人都跟我说:“你已经长大了,童年已经离你很远了!”

那么现在我想知道,永远究竟又有多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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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小时候的故事500字

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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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常常讲我小时候故事,无论何时,只要一提童年趣事,我就经常忍俊不禁,就会有一丝丝怀念和欣喜涌上心头。在小时候,懵懂无知的那些可爱又淘气的样子浮瑞在我眼前,使人浮想联翩。

我小时候做的每一件事都很“傻”!借用一句俗语“傻到家了!”听着妈妈的叙述,我一边放声大笑着,一边联想着当时那可笑的画面。我依偎在妈妈的身旁,兴致勃勃地玩弄着那一盒绿豆,呀!一个不留神,只听“哗啦啦”的一阵声音,那些个小的绿豆,咕噜咕噜的滚了一地,散落在这里、那里、有的甚至逐像调皮的娃娃从未停上我的滚动。

妈妈见了,本来想好好的教训我一顿,可见到我在那步伐不稳地拾起地上的小粒豆子,一幅憨态可掬的样子,又忍不住笑着摇了摇头说我是个“小傻瓜”,“小害人虫”。

也的确如此,无论做什么事,我当是“吊儿啷当”就像迷糊“蜡笔小新”一样,明明想帮忙,不过,总是在自己的辛勤努力下,事情反而变得一团糟,越帮越忙,还有就是我无论说什么说专注写作 作文人,总是那么“憨”总是不经过大脑,从而闹出了许多笑话,这是同学们从所周知的事情,有时说话很直伤害别人,你看我这张嘴也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小乌鸦嘴”。

听着妈妈为我讲童年趣事,仿佛我又回到了幼时,那时天真无邪的纯真年代,这是那么值得留念与回忆。多么令人向往、令人难忘,令人回味无穷啊!

篇三:我小时候的故事500字

在我小时候我得过一次心脏病,爸爸妈妈一生下我的时候就有这种病了。

我一生下来就天天住在医院里,离开到只有两个星期了,时间也不多了,爸爸妈妈的钱还是不够,妈妈天天东跑跑西跑跑为我借钱,终于在开刀的那天接到了2万,听我妈妈说那一天我正好睡得很熟,所以开刀非常成功,妈妈让医生用美国进口钢筋动手术动了5小时左右妈妈在外面等了急死了,我爱我妈妈。

我妈妈本以为开完刀就没事了,可想不到的是我当晚发烧发到41度,我于是又住进了我的“老家”——医院在那里我又是打点滴,又是吸气体,可是连续了好几个星期还是没有用。后来整整住了一个月才出院,这时我们已经身无分文了,经过了好几个月才把债还清。

你们看看我小时候的故事,可是我现在还是有这把“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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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时候我很傻作文600字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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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生命周期里都有一段无忧无虑的童年,我的童年回忆像天空中的星星,有欢笑,也有悲伤。但有一件又好气又好笑的事,在我的记忆里始终抹不去。

记得在五岁的那年除夕,晚上的百联大道上灯火通明,商店里满是喜庆的音乐声。广场上,有很多人在表演,有的在跳舞,有的在唱歌,还有的在表演杂技……

我们全家人正在吃着丰盛的年夜饭,清蒸鱼、红烧肉、烤鸡翅……,就在我津津有味地吃着又香又甜的八宝饭的时候,爸爸拿出来了一瓶冒着很多气泡的黄色液体,看起来像黄黄的尿。我好奇地问爸爸:“爸爸,你拿尿干嘛?”爸爸哈哈大笑,没有回答。他打开那瓶东西,只听“砰”的一声,我吓坏了,马上抱住了头,还以为是电影里看到的手雷爆咋呢!这时我又看见爸爸居然把那个“手雷”里面的“尿”倒出来喝了。我看着爸爸眼睛都发直了,心想:“尿”居然能喝,而且还这么好喝?过了一会儿,爸爸说要去一次洗手间,我估计他是喝了太多的“尿”,真的去尿了。啊!真是上天给我的机会,我迅速的拿起“尿”咕咚咕咚猛喝起来,感觉喝到喉咙热辣辣的,到胃里也是热热的,我这才知道原来“尿”是这个味道呀!我转身想去玩,只感觉头晕眼花想睡觉,转了一圈,我倒在沙发上,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爸爸告诉我那黄色的液体是啤酒,而不是我想象的“尿”,那时我们俩都笑了。

现在想起这件事,真让我哭笑不得,小时候的我,你们说调不调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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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文学家名人故事:高尔基小时候的故事

全文共 11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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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小时候家里很穷,没有办法,他只好到一家裁缝店当学徒。

在裁缝店里,小高尔基一边干活,一边想方设法读书,老板订了一份《俄罗斯报》,小高尔基就趁老板不在时,偷偷看这份报纸。

有一次,小高尔基从邻居家借来一本小说,趁老板晚上睡着以后,在窗边借着月光津津有味地读起来。过了一会儿,月亮躲到了云层后面,小高尔基兴致正浓,怎肯罢手,就点燃一盏小油灯继续看下去。不一会儿,老板醒过来,他看见小高尔苦在油灯下如痴如醉地看一厚厚的书,不由怒气冲冲地说:“看什么看,你把我农的灯油都快用沟了!”老板娘也醒过来,像一头母狼似的扑上去殴打小高尔基。

小高尔基无法忍受下去,他二话不说,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裁缝店。

小高尔在背着行囊来到伏尔加河边,他注视着波光点点的伏尔加河,心里感觉有些悲伤,可是很快他又看到了生活的希望,因为他在一艘轮船上遇到了一位和蔼可亲的胖厨师,并做起了胖厨师的洗碗小伙计。更让小高尔基感到惊喜的是,胖厨师也是个书迷,他有满满一箱的书,而且愿意让小高尔基随便读。小高尔基高兴极了,一有空闲时间就如饥似渴地读书,有时还和胖厨师一起探讨书中的各种问题。

小高尔基一边读书一边思索,从大量的书籍中明白了许多人世间的道理。大量的阅读也为他以后的文学创作提供了丰富的滋养,使他最终成为苏联大文豪。

1868年3月14日高尔基出生于俄国伏尔加河畔的下诺夫戈罗德城。父亲是个大兵的儿子,母亲是染房老板的女儿。祖父曾经当过军官,因残酷虐待部下,被沙皇尼古拉一世降了职。祖父对父亲非常严厉,以致父亲从家里逃跑5次,最后一次逃跑成功。逃跑后,先后干过木匠、轮船公司办事处经理、装饰室内帷幔和裱糊壁纸的工人等,是个聪敏、善良而且非常愉快的人。后来感染霍乱,在高尔基3岁时去世。父亲去世后,高尔基随母亲到外祖父家生活。在充满小市民气的外祖父家度过了童年。其间,母亲改嫁并于几年后患肺结核病去世,外祖父破产。

11岁的高尔基被迫流落人间,开始独立谋生。他拣过破烂,当过学徒和杂工,受尽欺凌与虐待,饱尝生活的苦难与艰辛。他只上过三年小学,但酷爱读书,利用一切机会读手边所能碰到的书,刻苦自学。

1884年,他怀着上大学的打算来到咯山,但未能如愿,在社会的底层读完了他的社会大学。先后当过码头搬运工、面包师傅、杂货店伙计、园丁和守夜人等。同时,结识了先进的民粹派知识分子和马克思主义的着作,进一步认识到现实的丑恶和人民的疾苦,逐渐树立起改革社会的决心。

1888—1889年、1891—1892年,高尔基为了解祖国和人民,两次漫游俄罗斯。从尼日尼跑到察里津,经过顿河区域、乌克兰,来到比萨拉比亚,再从那里沿着克里米亚南岸到了库班,再到黑海边。旅途见闻和艰苦经历使高尔基开阔了眼界,磨练了意志,积蓄了丰富的知识和生活素材,激发了他从事文学创作的强烈欲望。

[文学家名人故事:高尔基小时候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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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6我小时候的糗事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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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的我傻乎乎,做了许多的糗事。今天,拿来回味下,还是觉得可笑之至,不妨告诉大家,你可千万别泄露哦!小时候,我常看见爸爸手中拿了一个小盒子。每天,他都会按动小盒子的按钮,这时小盒子发出嗡嗡声,他就拿着小盒子在有胡须的地方碰了几下,顿时,胡须就不见了。我心想:这可真好玩,它的叫声真像蚊子。于是,很想偷那小盒子,可始终未得手。后来,妈妈带我去一个地方,那里有个人也有个小盒子,他用小盒子在我头上来回走几下,我的头发全变短了,非常清爽。经过这次,我对小盒子更有了兴趣。

有一天,爸爸出去了,妈妈也在烧菜。真是天助我也!我连忙找到爸爸常用的那个小盒子,也照模照样地按动了那个小按钮,嗡嗡声也响起,我兴奋极了,连忙也举起小盒子,在自己的头上碰了一下,额头上头发立刻也变短了,我继续在头上动来动去,不料,一失手,头发没了,留下光光一片,我一照镜子,看到这副丑样,不禁大哭起来,妈妈看到我这样,也哭笑不得:“真是个傻孩子。”后来,妈妈帮我用洋葱擦头皮,过了好久好久,我那秃掉的头发才算长好。

也许,小时候根本就不知道小盒子究竟是什么东西!才干出傻事,现在,想想,小时候的我是那么的天真,真傻啊!

[关于我的糗事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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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时候滑冰经历作文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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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我八岁半的时候,爸爸在万寿宫给我买了双崭新的滑冰鞋,然后带我去体育公园学滑冰。

我到了体育公园。哇!滑冰的人真多呀!会滑冰的人轻盈的如飞燕,不会滑的人战战兢兢的慢慢挪动着;还有年纪小一点的,一不小心摔了一跤,正坐在地上哇哇大哭,等着妈妈来把她抱起。我看着那些摔了跤的人,用手指着其中一小朋友并带着哭腔说:“爸爸,我不滑了嘛,我害怕,我不滑了嘛。”爸爸这时生气地说道:“滑不滑?不滑算了! ”我只好乖乖地穿上了滑冰鞋。这时爸爸的语气温和了起来,对我说: “孩子,做什么事都要有毅力才能成功,失败乃成功之母嘛。”我听了爸爸的话,慢慢地站了起来,开始一步步的挪,慢慢地我可以滑一点了,胆子也大了起来。我猛的一滑,哇!好好玩呀!我滑,我滑,我滑-滑-滑,突然半路杀出了一个“程咬金”--------一块拌脚石。我一下子刹不住了,两眼一黑,就摔了一个正宗的“狗啃泥”。 “哎哟哟,好痛啊!爸爸我不滑了,不管怎样我都不滑了嘛”我对爸爸说。最后爸爸好言相劝,我只好继续去学滑冰了。

后来,我终于学会了滑冰。我深深地体会到:只要坚持不懈,以顽强的毅力战胜困难就一定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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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时候,甜蜜如蜂蜜

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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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三年级的一个冬天,寒风紧得很,骤雪也不愿示弱,不到半晌,那未来得及融化冰层的地面又被盖上了一层厚厚的棉被。正赶上放学时,风雪肆虐交加。看看周围的同学们都投入了父母温暖的怀抱,我只能望洋叹息,因为我知道父母正在上班,为了这个家,更为了这个我……当我迈着步子小心翼翼地踏着满地白雪时,看到远处熟悉的身影,当我确定他是向我走来时,我满心幸福洋溢地向他跑了过去。我惊讶地问道:“你怎么来了,不上班吗?放假了吗?”只见父亲依旧露出那曾经给了我无数温暖的酒窝:“天不好,我不放心你。”我的心瞬刻间就被触动了:父亲很少请假的……

当我还在发呆时,老爸打断了我的思绪,他紧锁双眉,一边责怪我为什么不多加点衣服,一边却连忙脱下他的大衣为我披上。瞬时我的世界春暖花开……

甜甜的,如蜂蜜般,时刻给我慰藉。没错,这就是亲情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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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牛顿小时候的故事:被迫辍学的“小书迷”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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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顿,伟大的科学家,经典物理学理论体系的建立者。牛顿由于发明了万有引力定律,从而创立了科学的天文学;由于进行了光的分解,从而创立了科学的光学;由于创立了二项式定理和无限理论,从而创立了科学的数学;由于认识了力的本质,从而创立了科学的力学。为纪念牛顿的贡献,国际天文学联合会决定把662号小行星命名为牛顿小行星。

被迫辍学的“小书迷”

1642年,牛顿出生在英国一个普通农民的家里。在牛顿出生前不久,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在他两岁那年改嫁。可是当牛顿14岁的时候,他的继父也不幸故去了,母亲无奈回到了家乡,牛顿也被迫休学回家,帮助母亲务农。

为分担家务,牛顿不仅不能去上学,还只能每天跟着母亲干活,照看弟弟和妹妹。可是,读书却成为牛顿唯一的快乐之源。虽然年纪小,他可是个十足的“小书迷”。至于迷到了什么样的程度,可真不是常人所想象得到的。

有一回,母亲让他赶马送麦子去另外一个村子去卖。在回来的路上,牛顿觉得任务已经完成,便一边牵着马一边拿出书,边走边看。走了很长一段路程,牛顿打算骑马回去。回头一看,马不见了,可是缰绳还在自己手里。牛顿赶忙到处寻找,仍然见不到马的影子。这下子真麻烦了,马可是家里最重要的“劳动力”,如果没了马,简直就是断了活路。

天渐渐地暗下来,满头大汗的牛顿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拖着沉重的脚步回到家中。推开院子大门一瞧,马正在棚子里津津有味地吃着草料。原来牛顿只顾着看书,马嚼子松开了,可是看书看得入了迷的他却一点感觉也没有。但是老马识途,马很快就独自地跑回家来了。牛顿看到马回到了家里,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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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时候的我们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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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的我们是那样的天真,但我们娇小的身子,水灵灵的眼睛可爱动人,长大了,我们渐渐变得诚实、稳重。

一岁时,我们非常可爱,有时也会让父母皱起眉头。

渐渐我们长大了,稍微有些懂事了,但还会干出些“傻事”,让爸爸妈妈哭笑不得,不知所措。

上学了,我们又遇见了新的朋友,难免会有一些问题,我们不要急,慢慢来,终究会成功。

毕业了,我们却不想离开自己的母校和朋友,最终我们依依不舍的离开了。

上初中了,我们却没有太多天真的时间,我们只能羡慕别人在那里愉快的玩耍。

高中就想也别想了,三个字:不可能。

大学了,我们也快把小学的朋友忘记了,但我们一直都很坚强,不管遇到什么挫折。

最让我们难以忍受就是毕业典礼!离开好朋友,离开母校就是最大的“绝望”,我们只能在离开好朋友的世界坚强生活下去——这就是我们的人生。

我们可以使用微信来了解对方的生活,我们应该都能看见所有梦想都开花。但,我们不在一座城市,要想再见上一面那是很困难的,而我们的老师最希望我们翱翔。我们要用心把好朋友的名字记住,我们可以把它看成是一个愿望,让自己想象,在自己模糊的记忆中一定能找出来,因为我们有信念。

老师总是和我们开玩笑,让我们上课上得津津有味。但,一年级时,不懂老师的辛苦,总是浪费,老师们也很无奈,他们总会努力挽回,而且不怪我们,总对我们笑。

工作了,还时不时想起童年的事,还会幻想出童年时的小伙伴和老师,

我们可以想象自己有管时间的能力让童年的事历历在目。

童年对我们来说好重要,希望我们可以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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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名人小时候的故事沉睡的大拇指

全文共 11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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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盖尔出生的那天起,他的爸爸妈妈就开始为他担心了,因为盖尔左手的尾指边长了根小小的第六指。

转眼间,盖尔已经3岁,父母把他送进了幼儿园。可上幼儿园的第一天,他回家后便眼泪汪汪地问爸妈和爷爷:“为什么我比其他小朋友多了一根指头?迪克说我是怪物。”大家都沉默了。是啊,随着年龄的增长,盖尔的第六根指头也长大了许多,看上去有点碍眼。此时此刻,爷爷陷入了沉思,盖尔是那样的聪明可爱、乖巧伶俐,他的悲哀和自卑令爷爷感到不安。突然,他的目光掠过钢琴架上的雕塑。那是一尊泥塑手雕,大拇指用力地压在掌心里。爷爷像发现什么珍宝似的,立即把雕像拿在手里看了又看,然后会心一笑,把盖尔抱放在自己的膝盖上。

“宝贝,你看爷爷右手的大拇指,它是个小懒虫,从你出生的那天起,他就开始睡觉了,到此刻都不肯起来。”爷爷边说边伸出右手,把大拇指蜷在掌心,然后让掌心朝下,并把盖尔的左手掌心朝上,当两只手合在一齐的时候,正好10个手指,不多也不少。“我明白了,您的大拇指偷懒不听话,所以,我就替您长了一根手指,是这样的吧,爷爷?”天真的盖尔开心地笑了,充满了自豪。小小的他觉得,这第6根手指担负着重大的职责,它是来帮忙爷爷的。

爷爷迅速把这件事告诉了家人和朋友,还请盖尔的老师在班上告诉其他小朋友,盖尔帮爷爷长了一根大拇指。小朋友们非但不再嘲笑盖尔了,还佩服盖尔小小年纪就帮忙大人。

自从和盖尔说过沉睡的大拇指的事后,只要见到盖尔,爷爷右手的大拇指就会条件反射般地蜷曲进掌心。时间稍长一些,右手的大拇指就会麻麻地痛,得用左手帮忙才能慢慢地舒展开。久而久之,爷爷竟习惯成自然,时刻把右手大拇指蜷起来,也习惯了用四根指头吃饭做事。不熟悉的人还真以为爷爷的手原本就是那样的。而盖尔呢,自从听了爷爷的故事后,对第六指个性关心爱护,冬天的时候还特意涂上一层厚厚的防裂霜,他觉得这是爱爷爷的一种表现。

一次,当爸爸妈妈把盖尔带到医院说能够切除第六指,盖尔大声抗议:“这是我帮爷爷长的手指,怎样能够切除呢?除非爷爷的大拇指睡醒起来了。”但是,爷爷的手指五年来一向习惯蜷曲在掌心里,它已经变形萎缩,完全失去了最初的力度,重新扳直已不可能,却使盖尔度过了幸福快乐的童年。爷爷对此,已经十分满足了。

当爷爷明白盖尔拒绝切除第六指的原因后,一股暖流涌上心头。他找来纱布,把大拇指缠住,然后告诉盖尔,他已经动了手术,手指立刻能够伸直了,盖尔的第六指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盖尔听话地随父母去了医院,手术很成功,而爷爷的大拇指虽然用纱布缠了很久,但始终无法伸展。

爷爷去世后,父母将大拇指的真相告诉了盖尔。那一刻,盖尔受到前所未有的震撼,因为沉睡的大拇指给了他完整的人生,还真真切切地告诉他什么叫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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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优秀作文:小时候的谎言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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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的我,很不懂事;在我的记忆中,那时的我,还是个顽皮的孩子,特爱在家捣乱,而过后爸爸妈妈问起,我不是把它推托在姐姐身上,就是说不知道。

因此,就让我背上了“不诚实”的“罪名”,我说的话,爸爸妈妈非但不信,还一个劲儿地批评我:“你看看人家小明、小东……他们每个不都比你诚实!”当时我并不把它当一回事,可是现在看来,却成了我一生中最烦恼的事。

一次,爸爸买回了一台收音机,我看着它爱不释手,把它保养得就像刚出厂时一样。这天,我小心翼翼地打开这宝贵的收音机,听着里面美妙的歌声,迷迷糊糊睡着了,连姐姐蹑手蹑脚走进我的房间也没发觉。待到一声响声之后,我朦胧之中见姐姐从地上捡起收音机,慌慌张张地把它放在原来的位置上,跑回她的房间。我猛一激灵,坐起身来,拿着收音机左看右看:天线断了一截,电池也掉了。我装上电池一按开关,没声。糟了!肯定坏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咦,刚才姐姐不是把收音机捡起来后跑掉了吗?会不会是姐姐把收音机弄坏的?”我回忆着刚才的情景,确信是姐姐弄坏的没错。我怒气冲冲地跑到姐姐面前,举着收音机向她吼道:“这是你弄坏的?”姐姐装作不知道:“我弄坏的?该不会是你自己弄坏了,把“罪名”推到我身上?”“你……你……!”我生气地说,“好!既然你不承认,我告诉爸爸去!”我跑进爸爸的房间,向爸爸说了一切。爸爸听了,白了我一眼:“你自己弄坏的就承认,别总是说是你姐姐。你姐姐那么乖,哪像你一样老把家里的东西弄坏!”“不是……不是我弄坏的,是姐姐……姐姐她弄坏的!”我急了,话中带有哭腔。爸爸不信,劈头就来一句:“还狡辩,像你这样爱说谎的孩子一定成不了才。出去!出去!别再来说别人的坏话!”我伤心极了,为什么爸爸不相信我呢?为什么?难道是因为我小时候撒谎的缘故?

我的烦恼,难道我的烦恼就永远消不掉吗?现在,长大了的我,也渐渐明白了:小时候说谎,虽然只是为了玩,但“不诚实”的名称可能会终身陪伴着你,尽管你并没有说谎,但在别人看来,这却是一个弥天大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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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曾国藩小时候夜读书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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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是中国历史上最有影响的人物之一,但是他小时候的天赋却不高。

有一天晚上在家读书,一篇文章重复不知道多少遍了,还在朗读,因为,他还没有背下来。这时候他家来了一个贼,潜伏在他的屋檐下,希望等读书人睡觉之后捞点好处。可是等啊等,就是不见他睡觉,还是翻来复去地读那篇文章。贼人大怒,跳出来说,“这种水平读什么书?”然后将那文章背诵一遍,扬长而去!

贼人甚是聪明,至少比曾先生要聪明,但是他只能成为贼,而曾国藩却成为为了连毛泽东主席都钦佩的人:“近代最有大本夫源的人。”

“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苦一分才。”那贼的记忆力真好,听过几遍的文章都能背下来,而且很勇敢,见别人不睡觉居然可以跳出来“大怒“,教训曾先生之后,还要背书,扬长而去。但是遗憾的是,他名不经传,曾先生后来启用了一大批人才,按说这位贼人与曾先生有一面之交,大可去施展一二,可惜,他的天赋没有加上勤奋,变得不知所终。

温馨提示:伟大的成功和辛勤的劳动是成正比的,有一分劳动就有一分收获,日积月累,从少到多,奇迹就可以创造出来。——没有人能只依靠天分成功。上帝给予了天分,勤奋将天分变为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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