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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仲永小时候聪明伶俐5岁会作诗(精品20篇)

每个人的童年都发生着不一样的故事,下面就来讲讲你小时候的故事吧。接下来是小编给你们整理的关于方仲永小时候聪明伶俐5岁会作诗优秀作文,供大家学习,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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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开复小时候的故事

全文共 2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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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操场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黑板上老师地粉笔,还在拼命唧唧喳喳写个不停,等待着下 课,等待着放学,等待游戏的童年......"每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我的心情都特别的激动,感觉自己又像是回到了童年,童年的时光虽然是那样的短?荩撬舾椅颐敲扛鋈说募且淙词俏薇鹊纳羁獭C扛鋈硕己芟不队氡鹑朔窒碜约和甑目炖郑墒怯钟兴拦赜谥泄死羁吹耐晔惫饽兀拷裉炀腿梦颐且黄鹱呓羁葱∈焙虻墓适拢窒硎粲谒哪欠莞卸爰且洹?

李开复:我的出生,对全家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surprise"(惊讶)。由于兄弟姐妹年龄差距很大,因此我出生的那一年,连大姐的孩子顾伟川都已经一岁了。伟川虽然比我大,但还是习惯叫我"舅舅"。在童年的时光里,只有伟川和我年纪相仿,因此舅舅和外甥总是打成一片,一起做过很多令人哭笑不得的事。

家里所有的姐姐都公认,我是所有孩子里面最调皮的那一个。我从小就特别喜欢模仿别人,比如模仿父亲说四川话,模仿他踱方步,还模仿电视里人物讲话的腔调。与现在呈现在公众面前"一本正经"的老师形象相比,很难相信,儿时的我是多么的无法无天。

小时候,我最想当军人,母亲就找裁缝帮我订做了一套军服。拿到军服,我抱怨没有勋章。二姐辗转找到一个将军,死皮赖脸地要了几颗真正的"星星"给我。每天穿好衣服以后,我都要把那些徽章别在衣服上,我还喜欢背着一把枪走来走去。每天二姐回到家,我总缠着她陪我玩官兵与强盗的游戏,当然,我永远是官兵,她永远是被我打死的强盗。

每次为了给我理发,妈妈会带着三姐到理发店,借用店里的剪刀、刮胡刀、毛巾,演"布袋戏"给我看,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我坐定半个小时,把头发理完。

唱反调,几乎成了我的最爱。妈妈经常告诫我,不要把口香糖吞进肚子里面,说是会黏住肠子和胃,我却偏要"以身试法",把口香糖咽下去,以证明自己是"金刚不坏之身"。妈妈要我小心别把口香糖粘在头发上,我就把口香糖吐出来,故意粘在头发上,头发果然被粘住了一大块,怎么摘也摘不下来,急得我只能拿一把剪刀,把那块头发一把剪了下来。那段时间,我不得不顶着"狗啃泥"的发型去学校。

这些都是我犯下的"罪行"里最轻的。有些事情,以现在的眼光来看,都算是闯了"大祸",但母亲都是一笑而过,并没有严惩我们这些"犯罪分子"。

记得当时我们邻居在院子的池塘里养了很多鱼,有人问起数目的时候,他总是夸口说有100条。我不太相信,老琢磨着怎么揭穿他,可鱼总是游来游去的,每次去数,都没有办法数清楚。

终于有一天,邻居一家人都出门了,我们几个孩子决心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来个"大胆求证"。我们跑到池塘边,用水桶舀池塘里的水,忙活了好几个小时,终于把水舀干了,一数,发现根本没有100条鱼。我们心满意足,自觉戳破了邻居的"惊天"谎言,根本顾不上那一池鱼的死活。

后来,邻居气急败坏地去找妈妈告状。我们被吓坏了,都以为这次"在劫难逃"。而母亲竟然没有严厉地批评我们,她一边笑一边给邻居道歉,私底下,她甚至觉得这件事有点搞笑。现在想来,原来一个"顽童",其实也潜伏在母亲的内心。

除了照顾孩子,妈妈最大的嗜好就是打麻将,她总是哄我早早上床睡觉,好跟朋友专心打麻将。而我最讨厌的事情,就是上床睡觉。

每次我上床以后,总是一个人躺在黑黑的房间里睁着眼睛,想:"为什么小孩子必须睡,而大人可以接着玩呢?"每次我都深感失落,恨不得将睡觉时间缩到最短。

有一次,我实在不想睡觉,就突发奇想,何不把家里所有的钟都拨慢一个小时呢?于是,我趁家里没人,爬上高高的柜子,拨慢了大大的钟,又潜入母亲的卧室,调慢了她的闹钟,接着跑到姐姐的房间里,弄慢她的手表。一轮下来,我满头大汗,终于完成了所有的"工程"。

当晚,我顺利地晚睡了一个小时,特别得意。可第二天,全家老小都被害得晚起一个小时。上班的、上学的,鸡飞狗跳,落荒出逃。姐姐们怨声载道,恨不得把我掐死。而就算是这样顽皮,妈妈还是宽容地对我,没有骂我,甚至说,"幺儿还挺聪明的!"

去美国以后的故事,我学会一些美国式的捣蛋方法。偶尔回台湾过暑假,就想尽办法损人,我最喜欢的一种是"电话捣蛋法"。作为"孩子王"的我经常成为总指挥,带着外甥和外甥女们一起玩。比如,我们经常趴在一本厚厚的台湾电话簿上,找到奇怪的人名,就打给他们,开一通玩笑。

还有一种更过分的。先随便拨通一个电话号码,对方接通了,我们就会说:"这里是电话公司,现在正在你们家外面调试电话线,你们家电话会响,但是千万不要接噢,因为一接我们就会触电了。"对方说,"好。"此后,我和外甥们开始一次次地拨打这个电话,对方一开始肯定是不接的,但每隔5至10分钟,我们就会打上一阵,对方最后总会忍不住接一次。在接通的那个瞬间,我们马上模拟触电的声音,惨叫三声:"啊,啊,啊......"吓得对方把听筒都扔到地上。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和伟川合著了一部"科学、武侠、传奇、爱情"巨作--《武林动物传奇》,主人公就是我的家人,我给他(她)们每个人都编了个名字,他(她)们要么行侠仗义,要么惩恶扬善。

在开篇的人物介绍里,我根据他(她)们的性格特征画了像、做了诗。我的四姐李开菁,当时又矮又瘦又黑,我却给她起名"擎天柱白高飞(肥)",配诗是"人人都向她低头,只是因为她太高,眼睛也是十分好,是否投进了这个球?"在这首嘲笑她太矮、篮球打得不好的歪诗旁边,我还配上了"白高飞"的图片:一个又矮又瘦又丑的小人,拿着比她长好几倍的长矛。四姐气得要命,我和伟川却觉得有趣极了。我们给另一个外甥宇声画的是一个穿着古装的猪八戒拿着叉子的形象,对他我们也有详细的描述,"得其母遗传,体重三千斤。得其父遗传,没有好脑筋。"

当然,我也没忘了自嘲,书里有句话"你要记住啊,愈吃就愈胖,愈胖就愈不动,愈不动胃就愈大,胃愈大就愈胖",就是爸爸讽刺我胖的名言。

在这部长达数万字的小说里,我们每个字都是亲笔而书,每幅插图都是亲笔绘制,我们还在每页的右上角标上页数,做得如同一本真的出版物一样。在这本"手绘本"的最后,我还写上几行字"1972年8月3日发行......翻印者死!"

家里的每一个人都争相传阅这部小说,大家都被里面的人物逗得哈哈大笑,妈妈也觉得非常了不起,一直珍藏着这本武侠小说。这可能是我儿时最大的"文学成就"了。据说,邻居们听说了,都纷纷跑来借阅这本传奇,在小街区刮起了一阵风潮。我当时还跟母亲开玩笑说,"要不然我们真的卖给他们算啦!"

童年的时光是我们的一生中最为美好的事情,我们渴盼拥有快乐的童年,我们的爸爸妈妈们也希望自己可以给孩子营造一个好的童年,所以他们在我们的早期教育过程中,无时无刻不在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证明它,用感情甚至是眼神交流传递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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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小时候作文400字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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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早教的时候,我们一家人去一个地方玩,半路上车子没油了,大姨父去找加油站,我们就在草坪上休息,爷爷躺在树荫下睡着了,我觉得挺好玩的也学着爷爷睡觉的样子躺在草坪上,过了好几分钟我感觉实在太没意思了,突然我好像被什么东西绊倒了,就扑倒在爷爷的肚子上,结果爷爷被吓醒了,他猛的起来,我也被爷爷推倒在地上。

在幼儿园的时候,我们都要午休了,我却精力十足,但老师说:“谁先睡着就有吃的。”我们的午休开始了,我想了一个好办法——装睡。我的“装睡计划”终于成功了!我又看了看,哇!我居然有三个星球怀。我觉得这个办法很管用,于是我小班到大班一直这样午休混过去,每天都有吃的,真开心!

在大班的时候正因为我们老师不在,所以我午自休一直在玩,午自休终于结束了,我想去拉个小便,但洗手间在楼下,我走着走着就越来越困了,突然就睡着了。一直滚到楼下,又在地上睡了一会儿,当我起来时,小便都已经拉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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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小时候作文3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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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告诉我,我四岁的时候,非常喜欢闹。只要妈妈一离开我,我就会哭。妈妈吃饭时,把我放在床上,我就会在房间里“大闹天宫”,所以,妈妈只好抱着我吃饭。跟妈妈听演唱会时,她要去外面接个同事,我听了又哇哇大哭,妈妈不得不等我看得入迷时,偷偷出去,但机灵的我还是发现了,我又一个劲儿地哭。噢!真会闹!

我以前经常生病,妈妈几乎每个月都带我跑一趟医院,而医生总是说:“你怎么又来了?”每次不是发烧,就是感冒,而且,生病的时间不是早上就是半夜,妈妈经常是夜里就把我带到医院去看急诊,好辛苦。我也吃了许多药,可难吃了!

我以前上幼儿园时画的画很搞笑。画的人没有眼珠子,头发就是几根竖着的天线,脖子都没有,腿又细又长,鞋子就是一个倒着的椭圆形。如果这些画现在还在的话,我可能就成中国的小毕加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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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名人小时候的故事沉睡的大拇指

全文共 11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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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盖尔出生的那天起,他的爸爸妈妈就开始为他担心了,因为盖尔左手的尾指边长了根小小的第六指。

转眼间,盖尔已经3岁,父母把他送进了幼儿园。可上幼儿园的第一天,他回家后便眼泪汪汪地问爸妈和爷爷:“为什么我比其他小朋友多了一根指头?迪克说我是怪物。”大家都沉默了。是啊,随着年龄的增长,盖尔的第六根指头也长大了许多,看上去有点碍眼。此时此刻,爷爷陷入了沉思,盖尔是那样的聪明可爱、乖巧伶俐,他的悲哀和自卑令爷爷感到不安。突然,他的目光掠过钢琴架上的雕塑。那是一尊泥塑手雕,大拇指用力地压在掌心里。爷爷像发现什么珍宝似的,立即把雕像拿在手里看了又看,然后会心一笑,把盖尔抱放在自己的膝盖上。

“宝贝,你看爷爷右手的大拇指,它是个小懒虫,从你出生的那天起,他就开始睡觉了,到此刻都不肯起来。”爷爷边说边伸出右手,把大拇指蜷在掌心,然后让掌心朝下,并把盖尔的左手掌心朝上,当两只手合在一齐的时候,正好10个手指,不多也不少。“我明白了,您的大拇指偷懒不听话,所以,我就替您长了一根手指,是这样的吧,爷爷?”天真的盖尔开心地笑了,充满了自豪。小小的他觉得,这第6根手指担负着重大的职责,它是来帮忙爷爷的。

爷爷迅速把这件事告诉了家人和朋友,还请盖尔的老师在班上告诉其他小朋友,盖尔帮爷爷长了一根大拇指。小朋友们非但不再嘲笑盖尔了,还佩服盖尔小小年纪就帮忙大人。

自从和盖尔说过沉睡的大拇指的事后,只要见到盖尔,爷爷右手的大拇指就会条件反射般地蜷曲进掌心。时间稍长一些,右手的大拇指就会麻麻地痛,得用左手帮忙才能慢慢地舒展开。久而久之,爷爷竟习惯成自然,时刻把右手大拇指蜷起来,也习惯了用四根指头吃饭做事。不熟悉的人还真以为爷爷的手原本就是那样的。而盖尔呢,自从听了爷爷的故事后,对第六指个性关心爱护,冬天的时候还特意涂上一层厚厚的防裂霜,他觉得这是爱爷爷的一种表现。

一次,当爸爸妈妈把盖尔带到医院说能够切除第六指,盖尔大声抗议:“这是我帮爷爷长的手指,怎样能够切除呢?除非爷爷的大拇指睡醒起来了。”但是,爷爷的手指五年来一向习惯蜷曲在掌心里,它已经变形萎缩,完全失去了最初的力度,重新扳直已不可能,却使盖尔度过了幸福快乐的童年。爷爷对此,已经十分满足了。

当爷爷明白盖尔拒绝切除第六指的原因后,一股暖流涌上心头。他找来纱布,把大拇指缠住,然后告诉盖尔,他已经动了手术,手指立刻能够伸直了,盖尔的第六指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盖尔听话地随父母去了医院,手术很成功,而爷爷的大拇指虽然用纱布缠了很久,但始终无法伸展。

爷爷去世后,父母将大拇指的真相告诉了盖尔。那一刻,盖尔受到前所未有的震撼,因为沉睡的大拇指给了他完整的人生,还真真切切地告诉他什么叫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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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妈妈小时候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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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小时候过生日时,外婆总要煮个鸡蛋烧碗长寿面。妈妈多么希望在生日时能吃上一个电视里那样的生日蛋糕。一次,外公在外地买了一个大大的生日蛋糕,放在汽车驾驶室的驾驶台前,仔细地固定好。于是,这个蛋糕便神气地站在挡风玻璃前开始长途旅行。长途车有两个驾驶员,令外公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在副驾驶休息的驾驶员睡着睡着竟把脚跷到蛋糕上……当时没有高速公路,妈妈在生日的第三天收到这份姗姗来迟的礼物———一个被压扁的生日蛋糕,感到幸福极了!

据说妈妈小的时候要凭布票买布,而且供应的布料颜色单调,基本上是厚厚的棉布。一天,外婆不知从哪搞到“玻璃丝”,一块半透明的白面色料和彩色花格布头,可把外婆乐坏了,她给妈妈做了两件连衣裙。一件通身雪白,大大的裙裾用黄色的纱线绣上艳丽的小花,旋转起来漂亮极了。另一件因白色布料不够,外婆用彩色格子布头镶嵌,做成一件很俏的花裙子。这两件裙子着实让妈妈风光一阵,每年六一儿童节,这两件裙子就飘在舞台上,直到妈妈上了初中,那裙子还在展示风彩。

妈妈小时候非常喜欢吃松糕。每天早晨,妈妈拿着粮票和三分钱买来松糕,和着一杯麦乳精,坐在门口的小板凳上,在小朋友的催促声中美美地享用早餐。如今她经常感叹:怎么再也吃不到那种松糕的味道了呢!听得我在旁暗咽口水。

[妈妈小时候的故事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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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名人小时候故事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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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破仑小的时候,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追求成功,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习惯。

小男孩们之间总会难免发生“战争”。有一次,上四年级的拿破仑和一个大他两岁的男生“狭路相逄”了。拿破仑身材矮小,怎么能是大男生的对手呢,不一会儿,他就被大男生打成了熊猫眼,正巧的是,上课铃响了,拿破仑就跑去上课。下课以后,他又跑去找那个男生,但是这次更惨,嘴巴都变成了“腊肠”。拿破仑可并没就此罢手,他每次下课都去找那个男生,直到那个男生都被他缠烦了。

“你为什么老来找我?你明明打不过我吗!”那男生终于忍不住问拿破仑。

拿破仑像个骄傲的小公鸡,他理直气壮地说:“你惹了我,必须对我说对不起!不然我会一直和你打下去的!直到你说对不起为止!”

大男孩也许是被拿破仑的话语震撼了,也许是已经厌烦了和拿破仑这个弱小的对手打架,他踌躇了半天,终于向拿破仑说了“对不起”三个字。

拿破仑虽然被打得伤痕累累,不过他听到“对不起”三个字后,还是心满意足地走了。

拿破仑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会竭尽全力争取最后的胜利,最终,他心中远大的抱负也成功地实现了,当他坐拥自己的帝国时,一定不知道有多开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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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六年级作文:妈妈小时候的有趣事

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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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妈妈小时候住在农村,小时候就开始养鸡养鸭养猪。

每一天,我妈妈都要去采一些猪草去喂猪,而他们小时候就有一个很好玩的游戏。就是很多小朋友在一起,然后挖一些洞,把自己采回来的猪草拿一些放在洞里,用石头去扔,扔到哪个洞,哪个洞里的猪草就是自己的了。那时候,我妈妈扔这个是高手,几乎上每次都扔中,而有一个小朋友一点也扔不准,每次都输,每天,他妈妈总是对他说:“你怎么每次都只采这第一点点,你看别的小朋友采得多多呀。”有一次,那个小朋友把自己采的猪草都输光了,我妈妈看他可怜,就把一些柴棍子垫在他的背篓下面,再拿一些猪草铺在柴棍子上面,这样就显得很多啦。他回去的时候,走路都小心翼翼的,生怕一抖,猪草掉下去了,他回到了家,他的妈妈看见了,非常高兴,以为他采了很多猪草,结果捞起来一看,只有一小把,其余的都是柴棍子,把他妈妈简直气死了。

这就是我妈妈小时候的有趣事

[六年级作文:妈妈小时候的有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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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帕瓦罗蒂小时候的故事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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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名字响亮而辉煌,他那具有穿透力和震撼力的声音,感动了全世界的观众,他就是当代最着名的男高音歌唱家帕瓦罗蒂

帕瓦罗蒂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普通家庭,家里做着卖面包的生意。帕瓦罗蒂从小就对音乐表现出了极高的天赋,他的嗓音嘹亮而独特,有人预言他将来肯定会成为一名优秀的男高音歌唱家。但是在那个年代,帕瓦罗蒂的父母仅靠卖面包根本无法让他进入音乐学院学习。

一所专门为贵族学生开办的音乐学校的校长看到帕瓦罗蒂很有天赋,破格让他进入学校学习。帕瓦罗蒂是个懂得感恩的人,他非常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因此他比任何人都努力。为了回报校长,他每天都是第一个来到学校,为同学们把开水烧好,每天放学,他都是做完清洁以后才离开。

校长对学生非常严格,一次期末考试,只有帕瓦罗蒂一个人通过了考试,其他学生都非常不服气,他们嘲笑帕瓦罗蒂是卖面包人的儿子,帕瓦罗蒂被羞辱得满脸通红。校长知道后把帕瓦罗蒂叫进办公室,语重心长地对他说:“孩子,卑微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求上进,我相信你将来肯定是最优秀的。”

帕瓦罗蒂没有辜负校长的期望,二十五岁时,他因为演唱《波希米亚人》的主题曲而荣获国际声乐比赛一等奖,从此开始了他光辉灿烂的歌剧演唱生涯。

卑微并不可怕,它可以成为前进的动力,有利于成就伟大的事业。但有的人却因为放大了卑微而不思进取,最后只能一事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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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周恩来小时候的故事

全文共 50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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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我们都听过周恩来爷爷的名字,但是你们知道周恩来小时候故事吗?你们想知道更多关于周恩来的故事吗?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周恩来小时候的故事篇一:周恩来的故事

周恩来1898年3月5日出生于江苏省北部的淮安县。这里位于淮河和宋杭大运河交汇的地方,是一片水草丰盛的草原。

周恩来的祖父叫周殿魁,原是浙江绍兴人,后来在淮安县当师爷,到晚年才捞到一个知县的职位,但前任知县有后台,迟迟不离位,拒不交印。周殿魁正式走马上任不久就去世了,家业就逐渐衰落。

周殿魁有4个儿子,周贻庚、周贻能、周贻奎、周贻,周恩来的父亲周贻能排行老二,老大周贻庚一直在沈阳做小职员,他的父亲也在外面做事,挣钱都不多。老三周贻奎长期有病,老四周贻(),是周恩来的养父,二十几岁去世。

周恩来有3位母亲:生母万氏,万冬儿;养母陈氏,乳母蒋江氏。3位母亲对他都很好,对他都有重要的影响。生母万氏教给他处事,养母给了他启蒙教育,乳母主要教他做事。

生母万氏,万冬儿,是淮阴县一家大户的女儿。周恩来的外祖父万青选是淮阴县知县,但在周恩来出生后不久就病逝了。周恩来的生母万氏从小跟着外祖父经常出入于官府大户,见过大世面,在周家也是她支撑门户,善理家财。周家逆运败落,但终究是有名望之家,婚丧嫁娶,逢年过节,迎来送行,求人办事,万氏都办得井井有条,体体面面。生母万氏处理这些应酬时,总把周恩来带在身边,使他增长了许多见识。后来,周恩来身为总理,日理万机,是深受全国人民爱戴的大管家。这里面有生母万氏的熏陶。养母陈氏知书达理,是周恩来的启蒙老师,对周恩来性格的形成影响很大。从小陈氏教他念书识字,5岁就学儿歌和唐宋诗词,万氏还给他讲“窦娥冤”、“西厢记”、太平天国和义和团。周恩来对养母的感情甚至超过生母,他称养母为娘,称生母为干妈。养母陈氏去世后,周恩来写过一篇《念娘文》,满怀深情地说道:“直到今天,我还得感谢母亲的启发,没她的爱护,我不会走上好学的道路。”“慈母终日守在房中不出门,我的好静的性格是从她身上继承过来的。”周恩来从乳母那里学习了家事,让她了解了农民的生活。蒋妈妈是个“粗人”,但是她讲的话周恩来很爱听。

她给周恩来讲了许多家事,告诉周恩来从播种稻种到舂大米要经过多少道工序;瓜是怎么用瓜籽种出来的;为什么有的人不走路,总是让人用黄包车拉着走。有一年冬天,周恩来还按蒋妈妈说的把一把瓜籽种在花坛里,天天浇水,就是长不出苗来。周恩来去问蒋妈妈是怎么回事,原来,要到春天种才行,冬天怎么能种呢?第二年春天,周恩来又将瓜籽种下,果然出苗了,还结出了几个大南瓜,周恩来高兴得很。后来,周恩来回忆说:“我的妈妈把我带到大运河她自己的家里,我从那里了解到劳动人民是如何生活的。”周恩来在天津读书时,蒋妈妈不顾行路艰难,还去看望她。周恩来高兴极了,陪蒋妈妈在天津到处去看看,临走时送她一个搪瓷碗,请她保重身体!

1907年,周恩来的生母万氏得了胃癌,不幸去世。1908年,养母陈氏也患肺结核病逝。那时,周恩来刚满10岁,父亲又远在他乡,不得不像成年人担起家庭的重担。他含着眼泪葬送了两位母亲,挑起了生活的重担。

周家本来经济状况就不好,加上给两位母亲治病、安葬,又花了不少钱,周恩来不得不经常出入于当铺,把家里值点钱的东西都当了出去换钱维持生活。东西当净了,又硬着头皮向亲戚借钱。可有的亲友在周家兴旺时常登门拜访,如今周家败落了,却没有一个人帮忙,世态之炎凉使周恩来很有感触,真是“贫居闹市无人向,富在深山有远亲”。

周恩来靠自己的劳动来维持生活。他把自家花园改成了菜园,种上了玉米,南瓜和豆角。当时他还很小,没有锄头高,但是他不怕吃苦,辛勤耕耘。秋天,玉米和南瓜都长得好大好大,成了一家人的主要口粮。人民间的贫富之分,使周恩来认识到是社hui黑暗造成的,从此,萌发了反封建的意识。

周恩来12岁那年,大伯周贻庚托堂伯周贻谦把他带到了沈阳。大伯父一直单身在沈阳,大伯母远在天津,周恩来来到沈阳,大伯父非常高兴。他喜欢喝绍兴黄酒,常常让侄儿陪他喝几盅。

周恩来来到沈阳是夏天 ,可是这里与家乡的景色大不一样,看不到美丽的岸柳,看不到无垠的绿浪,只看到那稀疏的野花。本来,大伯父要让他在沈阳读书,但是学校在修道,先让他去堂伯父那儿的银岗书院读了半年,然后进了沈阳的东关模范学校,一学3年。

东关模范学校是一所新学堂,开设的课程不少,有修身、国文、算术、历史、地理、格致(物理)、英文、图画、歌唱、体操等几门课,既学经书,又学西方的哲学,周恩来喜欢。学校里有钱人家子弟多,周恩来虽然家境不好,但学习非常刻苦努力,经常名列前茅,可以说是德才兼备,德智体全面发展,老师和同学们都很喜欢他。

在东关模范学校的3年,周恩来勤奋刻苦博览群书,学到了很多知识。他上课专心听讲,遵守纪律,课后认真按时完成作业,进步很快,各门功课成绩都不错,特别是作文、书法和英文,每学期他都名列第一。他的作文经常受到老师表扬,让全班同学传阅,有的作文,比如他写的《奉天东关模范学校第二周年纪念日感言》一文,立意新颖,论述精辟,表达了强烈的爱国思想,因而轰动了全校,并在全省举办的教育成绩展览会上展示,还收入《学校国文成绩》一书。有一位历史教师高戈吾,发现周恩来聪明、勤奋、爱国、求上进,非常喜欢他,经常借给他一些反映历史上热心变革的政治家,思想家的著作。周恩来先后阅读了陈天华的《猛回头》、《警世钟》和邹容的《革命军》等著作。

他还在课外读了《离骚》、《史记》、《汉书》等历史文学者作,他特别赞赏《岳阳楼记》中“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思想。周恩来得到许多教师的赞赏,如国文老师在他的作文上批语:“教不如此,不足以言教,学不如此,不足以言学,学校不如此,不足以言学校,文章不如此不足以言文章。”还感慨地说:“我教了几十年书,从未见过这样好的学生,为这样的学生,就是呕心沥血也心甘情愿。”

在学校里,周恩来生活非常俭朴,每天,他就带两个“火烧”上学,穿着十分朴素,夏天总是穿一件白长衫,冬天,也只有一件单薄的青年袍,外面罩一件洗白了的兰大褂。但是,他对别人非常关心。有一次,周恩来去打开水,看到烧火的校工吴老头病在床上,他急忙走到床前,端水喂药,而且,还掏出自己仅有的8个铜元说:“您用它买点药吧!”吴老头知道周恩来非常节约,连买书的钱都是从嘴上省出来的,就说:“孩子,你来看我,我就很高兴了,你的生活也不宽裕,我怎么忍心收你的钱呢!”周恩来诚挚地说:“大爷,你别客气了。你快点治好病,让大家喝上您烧的开水是最要紧的啊!”吴老头紧紧握住周恩来的手,老泪纵横。

周恩来在东关模范学校期间,还非常注意锻炼身体。一开始他从淮安到沈阳很不适应。冬天,那里是冰天雪地,北风呼啸。别的同学在外面玩得非常高兴,可是他却宁在火炉旁,他想,如果没有好的身体,振兴中华岂不是一句空话。于是,他下决心好好锻炼身体。

他每天早上从家跑到学校,下午放学再从学校跑回家,从不间断。当时,都是土路,无风三尺土,下雨一身泥。冬天凛冽的寒风吹到脸上像刀割一样,吹得喘不上气来。他还积极参加体育课,踢球,打拳,做体操,还用冷水擦身,他最喜欢的运动是踢“熊头”。这种运动和踢足球差不多,但当时条件差,连球门都没有。在球场上他勇敢得像小老虎。有一次,他们这个班输了一个球,有的同学垂头丧气,周恩来说:“没关系,咱踢球不是为了赢几个球啊!”那个同学不理解:“那是为什么啊?”周恩来说:“我们踢球,最主要的是练好身体报效中华啊!只要能煅练好身体,输几个球算得了什么!”

在东关模范学校学习期间,有一件事对周恩来影响很大。

周恩来一个叫何殿祯的同学家在沈阳郊区的魏家楼子,这个地方是1904年到1905年日俄战争的战场。 1911年暑假,何殿祯邀请周恩来到他家过暑假,周恩来本来想利用暑假多看些书,经过一番考虑,周恩来还是去了魏家楼子,而且连续3个暑假都是在那儿度过的。魏家楼子在沈阳郊区,它南面沙河的南岸是当年日俄战争的战场。魏家楼子村后的山上还有俄国人立下的石碑,村东头的烟龙山上有日本人建造的水泥塔,残垣断壁上还可以依稀看到当年激战的累累弹痕。

何殿祯的爷爷是一位富有正义感,忧国忧民的私熟先生,非常喜欢周恩来这个爱读书的孩子。这位老先生还带着孙子陪周恩来去了烟龙山,讲述了自己一生经历的风风雨雨,尤其是日俄战争带来的苦难。日俄战争的悲惨情景使周恩来震惊。那是1904年的一天晚上,宁静的村子里突然传来了声声狗叫和阵阵枪声。日本兵和俄国兵在这里打起来了。日军在烟龙山设了指挥部,村里的房子被俄国兵放火烧了,乡亲们有的被打死,有的被活埋。何老先生的父亲被俄国兵活埋了,何媳藏在萝卜窖里也没能幸免,被枪杀了。

何老先生做梦也盼着祖国强大,满怀热望地对周恩来说!“今天我老了,要说有什么愿望,就是希望你们将来使国家强大起来!”何老先生还和周恩来对对子,他说了上句:“不为列强之奴仆。”周恩来想了想对了下句:“誓做中华的主人。”何老先生听了高兴地说:“好!好!绝好!”何老先生从周恩来身上看到了祖国的前途和民族的希望。周恩来也受到了一次爱国主义教育,更加激发了“为中华崛起而学习的热情”,“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为中华腾飞而努力奋斗!”,伟人周恩来从小就立下了这鸿鹄之志。

周恩来小时候的故事篇二:大米饭

鸡叫三遍后,周家花园传出朗朗读书声:“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周恩来很快就把这首诗背得滚瓜烂熟了,但他总觉得没有透彻领会诗的意境:每一粒到底有多辛苦呢?

第二天,周恩来来到蒋妈妈家玩。吃饭时,他望着把花花的大米问道:“蒋妈妈,这大米饭是怎么来的呢?”将妈妈笑着告诉他:“大米是稻子舂成的。稻子浑身有一层硬硬的黄壳。他的一生要经过浸种催芽、田间育秧、施肥管理、除病治虫、收割脱粒,一直到舂成大米。”“吃上这碗饭,可真不容易啊!”周恩来惊讶的说。“是呀,这十多道关,要累坏多少种田人呢。”蒋妈妈深有感触地说。

蒋妈妈一番教诲,不仅加深了周恩来对诗意的理解,更激励他勤奋学习。

周恩来小时候的故事篇三:练字

为了过好习字关,他除了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外,还坚持每天练一百个大字。

一天,周恩来随陈妈妈到一个亲戚家,回来时已是深夜了。一路上劳累,年幼的恩来已精疲力尽、呵欠连天,但他仍要坚持练完一百个大字再休息。陈妈妈见状,心疼不过,劝道:“明天再写吧!”“不,当天的事当天了!”周恩来把头埋在一盆凉水里,一下子把瞌睡虫赶跑了。一百个字刚写完,陈妈妈夺过恩来的笔说:“这下子行了吧,快睡觉!”“不!”周恩来仔细看完墨汁未干的一百个大字,皱着眉头说:“陈妈妈,你看这两个字写歪了。”

说着,周恩来的小手又挥起笔来,把那两个字又写了三遍,直到满意为止。

周恩来小时候的故事篇四: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周恩来从小志高,12岁就发出“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誓言。

1911年年底,周恩来在沈阳东关模范学校上学。这一天,魏校长亲自为学生上修身课,题目是“立命”当时正是中国社会发出剧烈变动的时期。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刚刚推翻了清朝政府,结束了中国两千年的封建统治。很多人,特别是年表人思想困惑,没有明确的理想追求,没有人生奋斗的目标。校长讲“立命”,就是给学生讲怎样立志。

魏校长讲到精彩年突然停顿下来,向学生提出一个问题:“请问为什么读书?”

教室里静静的,没有一个学生回答。

“如果没有人回答,我就一个个问了!”

魏校长走下讲台,指着前排一同学说:“你为什么而读书?”这个学生站起来挺着胸脯说:“为光耀门楣而读书!”“就是为了光宗耀祖。”魏校长又向第二个学生,回答是:为了明礼而读书。第三个被问的学生是一个靴铺掌柜的儿子,他很认真地回答说:“我是为我爸而读书的。”同学们听了哄堂大笑。

为了这些回答都不满意,摇了摇头又起到周恩来面前,问道:“你是为什么而读书?”

周恩来在学生中威信挺高,在以前不久,辛亥革命刚刚成功,他在同学们中第一个剪掉了长长的辫子,这是很不简单的一件事,因为满清政府规定,所有汉人男子都必须像满族人一样留长辫子,以表示忠于清朝朝廷,不留辫子就要杀头。周恩来是第一个剪掉辫子的学生,所以,大家都很佩服他。

周恩来站起身来,教室里静悄悄的,大家都在等待他的回答。周恩来非常郑重地回答道:“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回答的多好啊!一句话,表达了周恩来从小立志振兴中华的伟大志向。

魏校长没有想到,竟然有这样出众的学生,非常高兴。他示意让周恩来坐下,然后对大家说:“有志者,当效周生啊!”意思是说,有志气的青年,都要向周恩来学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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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假如方仲永遇到吕蒙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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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瞬,仲永已是小伙子。“后天就是我书斋开张的日子了,方仲永,请你为我的书斋做首诗吧!”一个书斋的老板对方仲永说。方仲永他绞尽脑汁,冥思苦想,好不容易才挤出了几句,于是给书斋的老板过目,书斋老板一看,眉头立刻皱起来了,说:“算了吧,我想你还是帮不了我,我还是另请高明吧。”方仲永垂头丧气地走了,吹着习习凉风,听着潺潺流水,方仲永他恨自己,幼年不学,毫无所成,恨自己的父母为什么这么目光短浅,贪图小利。从一个天才变成了如今落魄的一个人。于是,他心里有了自杀的萌头。上天有好生之德,时光脱离了隧道,将方仲永带到了三国时期。就在这时,东吴的的将军吕蒙遇到了方仲永,他似乎看到了方仲永自杀的萌头,于是,他立刻走了过去。他对方仲永说:“年轻人,你为何年纪轻轻便要自杀呢?”方仲永叹了口气,说:“如今,我已经一无所处了,以前,我是一个天才,我精通文学,对于文学,我无师自通,我得到了多少人的赞叹,因为我到了后来没有接受教育,到了现在,我这些才能已经消失了,我已经是一个废人了,我留在这个世上还有什么用呢?”吕蒙摇了摇头,感叹地说:“年轻人,你何必这样说呢?生命诚可贵呀!我吕蒙以前不也是一个没有知识的人吗,可是在朋友的劝说下,我也渐渐地开始了学习。”方仲永惊讶极了:原来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吕蒙大将军。吕蒙接着说:“我以前对读书一无所知,一窍不通,我也不喜欢读书,经常以事务繁忙为借口不学习,但是,吴王孙权经过几番劝说后,我知道了读书的重要性,于是,我开始博览群书,学习知识,经过几番努力,现在终于学有所成,让我的同僚刮目相看了,我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吴下阿蒙了。”方仲永感到自愧不如,吕蒙接着说:“年轻人,你还有时间。“亡羊补牢,未为晚也”。你现在抓紧时间努力学习吧,只要有恒心,铁柱磨成针。我相信,你也一定会像我一样学有所成的。请你不要再有自杀的萌头了。“方仲永用力地点了点头,他的眼睛湿润了,对吕蒙感激地说:“谢谢您,吕蒙将军,我再也不会有自杀的萌头了,我一定会努力学习,不会辜负您对我的期望的。”当方仲永回到自己的时代的时候,他紧记吕蒙所说的话,他每天都认真地学习,不懂的,向别人请教,终于,学有所成,不但精通文学,而且上懂天文,下晓地理,成为一个学富五车的人!

[假如方仲永遇到吕蒙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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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毛泽东小时候的故事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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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六七岁时开始在私塾读书,一天,他向母亲提出要带着午饭到学校里去吃。文七妹以为儿子可能是为了节省往返的时间和精力,利用这段时间多读点书,于是同意了儿子的要求。可是在这以后的连续几天内,文七妹发现儿子带的午餐一次比一次量多,但是晚上放学回家后依旧显得很饥饿的样子。她不由地担心儿子是不是得了什么怪病,便细细盘问毛泽东。毛泽东只好老老实实地告诉母亲:"妈妈,我们私塾新近来了一个叫黑皮伢子的同学,他家里很穷,每天都没有午餐吃。我见到他总是挨饿。于是我就想自己带午饭去,好和黑皮伢子两个人匀着吃。"文七妹听到儿子的这番话,不但没有责备儿子,反而感到非常欣慰。她告诉儿子说:"你应该早一点告诉我。你这样做是正确的,我非常高兴。但是以后要带够两个人的午饭,免得两个人都半饥半饱的。"此后,文七妹总是给儿子准备两个人的午饭,饭菜也越来越丰盛。

母亲这种乐于助人、损己利人的品行,影响了毛泽东的思想和性格。一直到他成为伟人之后,他仍旧继承和发扬这些美德。解放后,毛泽东经常给父老乡亲和师友,尤其是生活困难者多次寄钱。还邀请他们到北京叙旧,设宴款待,赠送许多礼物。而他自己则节衣缩食,吃穿很普通,生活相当俭朴。这些无疑是幼年受母亲影响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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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时候和长大后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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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机里单曲循环着的《7 years》,把我的思绪慢慢带回从前。

记得小时候,相信海螺里的声音是大海的波涛声。长大后才知道,那是共振原理下颅内血液流动的声音。

记得小时候,看山是山,看水是水。长大后才知道,山是沉积岩、是岩浆岩,是地理书上的断层和褶皱;水是复杂化学工艺流程题里提取Nacl、I2、Br2的起点。

小时候看江南,是粉墙黛瓦流水人家环佩叮当垂柳依依。长大后看江南,复古的油纸伞下罩住的是被商业化层层包裹的无奈,风铃里摇荡的是浆声灯影不再、采莲姑娘不再的“江南老矣”的悠长叹息。

记忆里的三月,是双鱼座女孩的生日,是刚刚好的一分春色染颊——流莺折第一枝春,山月在瓦罐里浮出第一缕微笑,屋檐滴答出一串温软的词牌名,以一片云、一缕风、一瓣花香、或以一个人的笑为邮戳,抵达湖边的岸。后来的三月呢,是中高考的百日誓师,是PETS的等级考试,是各种“杯”的比赛……

小时候看《霸王别姬》,被“兄弟”情谊感动,为“快将宝剑赐与妾身”的凄美而动容,长大后再读《霸王别姬》,读出的是“戏子有义”,读出的是身处特定时代背景下的各色人等的种种无奈。

小时候看《西游记》,喜欢悟空嫉恶如仇降妖除魔。长大后看《悟空传》,喜欢他说“这个天地我来过我奋战过我深爱过,我不在乎结局。”喜欢他的“毅然”,喜欢他纵使猜得到结局也仍愿放手一搏的勇气。

小时候,对战争的理解,不过是有声读本上趣味无穷的领土纷争故事。长大后才理解到战争的残酷,可这种残酷,也许能在一定层面上很好地诠释人性。比如《辛德勒名单》里从一门心思爱财到努力拯救犹太人的辛德勒,比如《V字仇杀队》里最终戴上V面具的艾薇。他们都见证或经历了社会的某些黑暗面,并最终成为一个更坚强更有社会责任感的人。

小时候,听不懂“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长大后才知道那种时刻挂念着的人变得比陌生人还要陌生的痛苦,那种“谁都不要说抱歉”的体面所带来的伤,也许更甚于“流着泪声嘶力竭”。我终于慢慢地领会和接受,人生并不是童话故事,没有灰姑娘的水晶鞋,没有突然出现的南瓜马车,生活的真实模样本就是不那么圆满。面对着“千疮百孔”的或者并没有想象里完美的生活,试着坚强,试着接受不圆满,或许也能成为一种美。即使花开两朵,天各一方,也还是美的。

小时候幻想的爱情,是琴棋书画诗酒花,是影视剧里琴笛合奏的默契,是青梅竹马凤凰于飞白头偕老相濡以沫。后来才知道,所谓幸福,不过是和你一起把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生活过得别有韵味,在朴实生活里创造和发现浪漫。于是,细水长流的平淡日子里,也有“飞湍瀑流”的精彩,也有“你的笑像一条恶犬,撞乱了我心弦”的小确幸。

小时候的我习惯了那种和七大姑八大姨隔三差五聚会的热闹,不曾也甚至不敢接受离别。我所以为的分别,无非是“不开不开我不开,妈妈没回来”。我甚至未曾理解龙应台《目送》里所说:“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着他的背影渐行渐远”。长大后才知道,我们面临生死课题的必然性——有些人见一面少一面,那曾守护你为你遮风雨的“墙体”也在一日一日老化。我们不回家的底气,不是因为我们不想家,恰恰是因为我们知道,家一直在那,有父母守候着它。随着年岁的增长,也许我们所将面临的,关于生死话题的讨论会愈来愈多。离别让人沉重,亦能让人感动,离别的悲伤催人成长。

……

“许多年前

你是一个朴素的少年

奔跑起来

像是一道春天的闪光

想改变这世界

去遥远的地方

感觉有双翅膀

能飞跃高山和海洋。”

有人说,越长大越孤单,越经常思考,越容易忧愁。其实,长大并不意味着忧愁,只是随着阅历的丰富,我们观察事物的角度也愈发多样。也许我们会不断认识到曾经的幼稚,却也能随之慢慢蜕变。

我珍惜年少的单纯,也爱这“自以为是”的成熟,其实纵是尚未成型的见解,于此刻的我亦弥足珍贵。

Once I was sevenyears o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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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时候作文350字

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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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

在我一岁多刚学会走路时,每天都到楼下去玩,那时的我走得不是很稳,可是却特别喜欢自己一个人走,动不动就摔倒,害得爸爸妈妈老担惊受怕,而且我自己也全身上下都是小伤。

听妈妈说,有一次我腿被擦破了,哭得声音特别响,把刚回家的奶奶吓了一大跳。

我小时候特别喜欢听音乐,只要听到音乐我就会手舞足蹈,每次到小区玩,我就叫妈妈放音乐表演给别的小朋友看,小朋友都会围着我看我跳舞,虽然爸爸说我只是在蹦来蹦去、转圆圈,但很开心。现在说起来我的脸都红了,那时的我难道不难为情吗?

六岁时第一次游泳,我怕得不得了,全身发抖,不敢往泳池跳,教练硬把我拉下水,吓得我大哭,不停地踢腿划手,居然没沉下去,我不哭了,我笑了,原来游泳并不可怕,还可以玩水,挺好!我喜欢上了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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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时候的回忆作文300字

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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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糖葫芦喽!卖冰糖葫芦喽!香甜可口,又脆又甜…”每当我回到这条老街里时,总会闻到那飘来的一股淡淡的冰糖葫芦的味道,仔细一看原来是那一串一串的冰糖葫芦呢。

小时候,我吃冰糖葫芦那可比现在历害多了。每到周末,老街里总会有一阵热闹的气氛,原来是卖冰糖葫芦的爷爷来了。他把冰糖葫芦扎在一根麦秸的木棍上,边吆喝边走。小时候兴奋的我,抵挡不住香味,只好缠着家人给我买一串。

如果不买冰糖葫芦给我,我总是又哭又闹,缠着他们给我买。这让家人们很难堪,于是给我买了一串。调皮的我还吃不够,又让家人再给我买一根。这让卖冰糖葫芦的爷爷生意很好。

冰糖葫芦又脆又甜,很好吃。应该是因为小时候冰糖葫芦吃多了,所以长大了还没有全部消化完,才长那么胖吧!

从此,我和冰糖葫芦结下了不解之缘。它总会让我想起小时候在老街里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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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时候,我很可爱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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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可爱,经常闹出大笑话。

我有一次闹了一个超大的笑话。我那时经常听我妈妈讲故事,我听到妈妈说:“采蘑菇的小姑娘采了一大筐的蘑菇回去烧了吃,可好吃了……”讲完了这个故事还教我唱了“采蘑菇的小姑娘”这首歌。我听了想:我也想“采”蘑菇,让外公烧了来吃。但是我那时很傻,把“采”蘑菇理解成了“踩”蘑菇。

我那时先到厨房里拿了个箩筐,再把家里所有的蘑菇放进了箩筐里,然后就脱掉鞋和袜子,站进装满了蘑菇的箩筐里,开始用脚“采”蘑菇,一边“采”还一边唱:“采蘑菇的小姑娘,背着一个大箩筐……”“停!我没有背着一个大箩筐啊!”我想了起来。“可是我家没有第二个箩筐了,那就拿一个垃圾桶代替吧,它长得很像箩筐!”我自言自语到。我立刻把垃圾桶背上,继续边唱边“采”蘑菇。不一会儿,好好的蘑菇就被我“采”成了碎片。

这是,妈妈来了,看见我这样,问:“宝宝,你在干什么呢?”“‘采’蘑菇呀!”妈妈走近一看,哭笑不得:“傻孩子,什么‘采’蘑菇啊!采蘑菇是用手摘地上长的蘑菇,而不是用脚踩,哈哈哈哈……”“哈哈哈……”我也笑了。

最后,妈妈瞒着大家炒了一盘我“采”的蘑菇给大家吃,而她则没吃。

哈哈!我小时候可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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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名人小时候故事鲁迅酷爱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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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年轻的时候,家里条件很不好。为了读书,他揣上8元钱上路了。就这8元钱,还是母亲多方设法为他张罗来的。在南京,他进了江南水师学堂,这是一所免费的学校,然而,鲁迅很快发现这里校风不太好,他转入另一所陆师附设的矿路学堂。矿路学堂是新办的,不仅免费,学生津贴也多一些,这样鲁迅就可以多买一些书籍和文化用品了。

鲁迅酷爱读书,在当时,正是西方文化引入时期,几乎每一月都有优秀的西方著作出版,为了买到这些书籍,鲁迅省吃俭用,节衣缩食,饿肚子现象时有发生,寒冷的冬季,他还穿着单薄的夹衣。鲁迅是班里年龄最小的,却是成绩最好的一个,他有着极强的理解能力和记忆能力,平时学习又刻苦,所以几乎回回得第一。矿路学堂有着一套完善的奖惩制度,每次小考成绩优异的,都发给一个三等奖章;若干个三等奖章,可以兑换一个二等奖章;积够若干个二等奖章,就发给一个头等奖章。头等奖章是金质的,很值钱。鲁迅是班里唯一一个荣获过金质奖章的人,他把奖章变卖了,换回许多优秀的图书。

有些同学觉得不可理解,金质奖章在同学中可是无限的荣耀呀。在鲁迅看来,图书比奖章更有用,他不需要任何满足虚荣的物品,鲁迅把这一谦逊的品格保持了一辈子。鲁迅一生写成了大量的优秀作品,他的作品往往内容深刻,笔法冷峻、简练,深受老百姓喜爱,有人把这一成就说成来自鲁迅的天才,还有些当面盛赞鲁迅是天才的文学家,鲁迅却很有感慨地说:“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工作上的。”

[名人小时候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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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邓稼先小时候的故事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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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稼先从小就有爱国情怀。13岁时,震惊中外的"七七"事变爆发了,日本侵略者遍布京城。当时,日本侵略者有个规定:凡是中国百姓从日本哨兵面前走过,都要向其行鞠躬礼。邓稼先虽然还不能完全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但他知道这是一种侮辱,于是,他宁愿绕道走,也不去向侵略者行礼,以免自己的人格受到玷污。

这种对侵略者的痛恨,源自他有一个爱国父亲。一天,父亲的一位老朋友夹着伪政府的公文包到邓家来拜访。没想到,那位朋友刚一进门,平时一向很和气的父亲突然勃然大怒,很严厉地质问他:"你来干什么?这里不欢迎你这样的人。"朋友一下子明白了:邓先生是嫌自己给日本人办事。朋友羞愧难当,正想辩解什么,父亲一声怒吼:"你出去!"这件事,给童年的邓稼先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他产生了最朴素的爱国意识。那时,日本侵略者每占领一座中国城市,就强迫中国人去参加所谓游行集会,庆贺他们的胜利;如果不去,就会被杀头。

有一次,侵略者又逼市民和学生开会游行。邓稼先虽然很气愤,但又不能不去。当游行刚刚要开始的时候,他就扯碎了发给他们的小纸旗,还不觉得解气,又把破碎的旗子扔在地上,猛踩一脚,感到很扬眉吐气。但这一幕校一个穿便衣的特务看见了。特务找到校长,要校长交出这名学生。

校长知道这事是邓稼先干的,但出于对学生的爱护,把这件事搪塞过去了。后来,校长找到邓稼先的父亲,告诉他:"邓稼先已放人盯上,迟早会出危险的。万一被密报上去,就会落到日本人手中。为了他的安全,应该想办法让他离开这里。"

眼见事情已到了这个地步,父亲只得同意把儿子送到外地。临行前,家里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晚饭,但谁也吃不下去。父亲坐在一把老式木椅上,以从没有过的眼光看着这个儿子,很久才坚定地说:"稼儿,你还年轻,正是学知识的时候。你出去之后,不要学文,像我一样,学文对国家有多大用处呢?你一定要学科学。我们国家落后、贫穷,受人侵略,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国家的科学技术不如人。只有掌握了科学,才能对国家有用啊。"

邓稼先把父亲的话深深印在脑海里。就这样,16岁的他离开了北京,开始了新的求学历程。他始终牢记父亲的嘱托,决心掌握更多的科技文化知识,将来好报效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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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哲理故事:雄鹰小时候也叫菜鸟

全文共 1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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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我们今天都是菜,可是只要我们不断在新的领域里挑战,将来我们就一定能够成为振翅高飞的雄鹰!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哲理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被激发了灵感的导演保罗·安德森决定拍摄一部全新风格的科幻电影。一幅幅精彩的画面和充满张力的剧情在他的脑海中一一闪现,让他兴奋不已。可是冷静下来仔细分析了一下拍摄这部电影的可行性之后,他心中炽热的激情一下子就冷却了下来。

这部电影虽然题材独特。但是市场前景非常不好预测,而且拍摄难度非常高,无论是对演员的表演还是电脑特技的要求都是极高的标准。

拿不定主意的保罗·安德森和自己的创作团队还有影视行业里的朋友们交流了意见。大家也都觉得这个题材虽然很新颖,但是拍摄起来将有非常大的难度,而且票房前景非常不明朗。

这时候的保罗?安德森虽然不是多么举足轻重的国际大导演,但是好歹也在电影行业站住了脚跟,他身边的人们都觉得冒这么大的风险去拍一部电影实在不明智。

保罗·安德森自己也纠结了很久,一连几个晚上睡不着觉。

经过反复分析。保罗·安德森坚信这个新颖的题材肯定会受到欢迎,于是便着手组建了全新的创作团队,将剧本和人员等前期工作做好之后,又找到了电影投资方准备进行拍摄。

就在拍摄前夕,保罗·安德森将这个全新的创作团队里的所有人都招集到了一起,希望大家提提意见。在这个剧组里,有很多人都是保罗·安德森多年的老朋友,大家都担心保罗·安德森也会走上这条老路,于是便竭尽全力进行了最后一次劝说。

听完朋友们的话,保罗·安德森并没有正面回答,而是给大家讲了一件往事。“在我为了考取驾照而学车的那段时间,我几乎成了驾校里最出名的人物——不是因为我的驾驶技术好,而是因为我手脚太笨,学车的速度慢得惊人。后来,好不容易我才掌握了基本的驾驶技术,可随着在路上练车次数的增加,我内心里的恐惧也变得越来越大。就在这时候,我的教练和我说了一句改变了我一生的话——嘿,保罗,雄鹰小时候叫菜鸟!如果一只菜鸟不努力去尝试,那么这只菜鸟一辈子也只是一只菜鸟:如果一只菜鸟努力尝试了全新的环境和风雨的洗礼,那么就能成长为一只雄鹰。”

说到这里,保罗·安德森继续说道:“现在虽然我的生活还过得去,但是在事业上我是在不断地重复自己,如果不进行全新的尝试,我的创作将变得枯燥乏味从而得不到人们的赞赏,被时代潮流所淘汰。”

保罗·安德森的话让大家都陷入了深思之中,长时间的沉默之后,人们默默地起身离开,去做自己该做的事情去了。不久之后,这部名叫《生化危机》的电影就投入了拍摄,并且在投入市场之后一炮而红,不仅成为了票房的宠儿,而且还成了电影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如今,这部电影已经被保罗·安德森做成了系列电影,不断创造着奇迹。不久之前,《生化危机4:来生》刚一公映就成为该周北美票房的冠军,这个传奇还在不断地延续着。

生命最可怕的不是面对风险和挑战,而是为了暂时的安逸而躲避在看似安全的区域里不断地重复自己。重复自己的生命会将自己的天分和灵感一点点榨干,进而丧失了吸引人的灵感和创意,从而被历史所淘汰。雄鹰小时候也叫菜鸟,雄鹰之所以能够成为雄鹰,就是因为懂得敢于在全新领域积极挑战的重要性。我们今天都是菜鸟,可是只要我们不断在新的领域里挑战,将来我们就一定能够成为振翅高飞的雄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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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时候我很调皮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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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的生活,总是值得我们回忆。有特别懂事的时候,有无知的时候,有淘气的时候……在我的记忆中,我的小时候显得特别调皮

上幼儿园的我还不懂事,经常把家里搞得杂乱不堪,有时还会做出一些很幼稚的事情。

我的妈妈心灵手巧,经常会给我织出各式各样漂亮的毛衣。一天,我突发奇想:妈妈给我织的毛衣十分漂亮,我为什么不锦上添花,让它变得更加漂亮呢?于是,我便拿来一把剪刀,在衣服前面照着五角星的图案剪了起来。我本以为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结果搞得一团糟。不是这里塌了一针,就是那里落了一段,衣服就像个不听话的孩子在我手上滑来滑去。

转眼就到了下午,妈妈下班回来了。她一看我的衣服变得如此破烂不堪,就来了火,生气地责问我是怎么回事。我一下子愣了,结结巴巴地说:“我……我……觉得在……在衣服……上剪一个五……角星图会让衣服更……加漂亮,没想到……剪成了这样……”

我低着头,以为会遭来老妈的一顿毒打,可出乎我的意料,妈妈非但没有打我,还哈哈大笑起来。她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一边笑还一边对我说:“傻孩子,衣服是不能剪得啊,你见过哪个人是穿着剪过的衣服的?”我这才有些明白,原来衣服是不能剪的,越剪,只会越难看。

哎,就这样白白浪费了妈妈辛辛苦苦织出来的毛衣。

现在想起来,还真是让人有些忍俊不禁。同学们,你们说我小时候是不是很调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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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爸爸小时候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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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块钱的故事

那是发生在三十年前的事。那时的爸爸只有十几岁,当时爸爸家里很穷,收学费爸爸连两元钱都拿不起,一到开学要交学费的时候,爸爸就发愁。爸爸知道奶奶没有两元钱给他。老师向大家收学费,全班只有我爸爸没交,爸爸说没带,老师让他回去拿,可是他知道他不是没带,而是根本拿不出两元钱。这件事让爸爸在全班面前抬不起头来。从那时起,爸爸就发誓一定要好好学习。

课本

课本是每一个学生必须拥有的,可是我爸爸因为没钱,所以买书的时候他总是不买,老师问他为什么不买?他说用她姐姐的书。他姐姐只比他高一年。别的同学都能用上新书,可是爸爸从来就没用过新书,每次都是捡他姐姐读过的书。

校服

爸爸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考上了重点高中,这是他们学校考上重点中学仅有的两名中的一名。可是上了高中,新的问题又出现了。当时买校服,爸爸不买,老师问他为什么不买他只好向老师实话实说,因为家里没钱。

如果是现在我向爸爸妈妈要两百、两千都有可能,可是当时两块钱是多么重要,两块钱能买多少东西呀!看一看当时,再看一看现在。我觉得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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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时候的回忆老鹰捉小鸡

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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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师带着我们到操场上玩“老鹰小鸡”的游戏。

游戏的规则是这样的:选出一人当老鹰,一人当母鸡,剩下的人当小鸡。老鹰要捉住小鸡,母鸡要保护好身后的小鸡。小鸡要拉住前一人的衣服,如果不小心松了手,也默认为被老鹰捉住。只要老鹰把所有的小鸡捉完,就获胜了。

游戏开始了,先由“黑白配”选出了小石当老鹰,小王当母鸡,小居和小罗他们当小鸡。我在一旁观看。当老师喊到开始时,小石快速左跑。“母鸡”小王用双臂一下子把他捆住。可是“老鹰”还是顽强地跑了起来。只因晃动幅度较大,最后一只小鸡一下子被甩了出去。一会儿,“老鹰”有些体力不支了。小罗大声喊到:“你来呀,快来捉我呀!”。也许是他这样激怒了“老鹰”,只见他满脸通红,用凶恶的眼神看着一群“小鸡”。突然向右跑了起来。“小鸡“们大声尖叫着,一下子,三只”小鸡“被甩了出去。最后几只”小鸡“也都紧张地跑着。由于第一只”小鸡”没抓稳,所有的“小鸡”都甩了出去,还摔倒在地。

哈哈,好有趣的一次游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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