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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仲永小时候聪明伶俐5岁会作诗(实用20篇)

每个人的童年都发生着不一样的故事,下面就来讲讲你小时候的故事吧。接下来是小编给你们整理的关于方仲永小时候聪明伶俐5岁会作诗优秀作文,供大家学习,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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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的梦想

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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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每个人小时侯都有一个梦想,而且常常有人会问:“你的梦想是什么呢?”当时有许多小孩都会不屑地回答:“我长大要当老师。”

小时候就被一位阿姨问过,当时的我也对老师充满了敬佩。那位阿姨又问我:“为什么想当老师呢?”我的回答真的让大家都很惊讶。“因为老师可以高高在上,管制别人。”现在我长大了,一想,其实也对!在小时侯有许多小孩都认为老师这个职业是崇高的,是令人敬佩的。他们也都认为老师的话永远是对的,甚至超过父母。毕竟老师是可以管制学生的。所以大多数小孩的梦想是老师。

想到这,我无意想起了小时候,我不知道我是因为太想当老师了,还是因为我的无知,竟然乘家人没注意,一手拿狡辩,一手随便拿几本书,在自己的房间里模仿老师讲课的动作。而且都入了迷,都忘了自己还没吃饭呢!现在想起都觉得很好笑。

其实,到现在我才知道小孩的梦想是属于他的个人世界,并不那么崇高,但却是真实的。如果有人再问我梦想还是老师吗?我可能会无声回应。我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难道是因为年龄的差别?可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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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时候和长大后作文

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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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自己经常幻想着可以飞上蓝天,做一只快乐的小鸟。所以,经常拿着纸片乱蹦。因为总是以为大家都可以飞,而自己却不可以感到伤心。长大后,发现大家都跟自己一样不会飞,而感到开心。

小时候,以为走遍整个盐田,就是走遍整个深圳市。于是我告诉爸爸,他却哈哈大笑,我不明白。长大后,我发现原来深圳有那么多地方,那么多的区域,

小时候,自己固执地认为世界上所有东西,都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于是搬了个花盆,把自己给埋了,又给自己浇了盆水。真是透心凉啊!最后感冒了。长大后,才发现世界上不是每一个事物都能“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

小时候,因为迷上了电视剧,经常随身带着一根银针。一天,我在吃包子,突然想把银针扎进包子里头,后来,发现针变黑,立马大叫起来。长大后发现,那是豆沙包!

小时候的天真不能忘却,长大后的成熟不能忘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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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他小时候就喜欢蹦蹦跳跳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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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凯平时总爱眯着一双眼,小眯的绰号因此而得。”母亲朱世群说。

20年前,邹凯出生于酒城泸州一个普通工人家庭。父亲邹小龙,是中石油泸州分公司一名普通的加油机修理工。母亲朱世群,曾是泸州市公交公司一名售票员。“邹凯从小体弱多病,但出奇好动,一天到晚在家里蹦跳个不停不休。”朱世群的印象中,幼时的邹凯,曾令她伤透脑筋。与其他父母惩罚孩子犯错行为不同的是,体迷父亲邹小龙的家教,不是打和骂,而是效仿体操运动员最常见的动作,罚邹凯双手着地靠墙倒立。“错误犯得越大,倒立时间就越长。”

1991年,朱世群将体弱多病的爱子送到泸州市体操训练馆林朝阳教练手中,开始了邹凯的体操人生之路。“说实话,那时送儿子上体校,完全是为了治他的好动症,有点关禁闭的想法。没想到,儿子却从此迷上了体操。”“幼儿时期的邹凯非常聪明,训练刻苦,自觉性强,对动作的领悟能力和协调性非常好。”虽时隔14年之久,林朝阳教练回想到他的得意弟子时,仍印象深刻。

邹凯成长途中,14年前发生在泸州闹市街头三星街上的惊魂一幕,至今让朱世群记忆犹新。“1994年,邹凯代表泸州体操队前往自贡参加比赛。为赶时间,我招了一辆出租车送他到车站。不知何故,车行至三星街时,平时锁死了的左方后车门突然打开,邹凯从车内被抛向街头,径直滚到大街中央。幸好当时无车经过……”

然而,受伤不轻的邹凯并未放弃比赛,缠着绷带上阵参赛的小邹凯,以一套高难度的完美动作,不仅征服观众也征服了裁判。“正是这场带伤比赛的突出表现,邹凯被省体操队教练慧眼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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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小时候真傻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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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真傻,把妈妈的钢笔放进了卷笔刀里。

那一次,我上一年级六岁,我看见班上的同学都围在一团,甚至有的爬在我的桌子上,我挤过去一看,原来我的同学买了一个好漂亮的卷笔刀是兔子形的,一双眼睛眯成线。

上课了,同学们终于从我桌子上离开了,“哈!”现在我可以一个人看了,下课时,同学们都出去玩了,我左看看右看看问她:“这个是啥呀?”“你个傻瓜,这个可是卷笔刀,啥都能卷”,我对这卷笔刀产生了非常大的兴趣,看了老半天,同桌用笔敲了我一下说看好了,她把铅笔放进去推动后面的把手转了几圈拿出来一看,笔变尖了呀!我对卷笔刀更感兴趣了。

我躺在床上,心想什么都能卷吗?晚上我蹑手蹑脚从妈妈抽屉里拿出她的钢笔扔进书包里,上床睡了。

第二天,来到了学校对她说:“能给我用一下你的卷笔刀吗?”我“哀求”道,她把卷笔刀扔给我,“我要上个厕所,给我保管好哦!”

我拿出妈妈的钢笔伸进去一卷只听“咔”的一声音我一愣,慢慢拿出来一看,钢笔头裂开了,在往卷笔刀里一看还有半个钢笔头在里面,我慌忙把钢笔扔进了垃圾桶,呆若木鸡,原地不动,还好同学没发现,我放学以后回到了家正在写作业,妈妈问:“茜茜,你有没有看见我的钢笔?”“没!”,我装着不知道一样回答,妈妈摸着后脑勺,走出去,嘴里还说:“钢笔去哪了,难道是我丢了?”,我松了一口气,继续写作业,但这件事还在我的脑袋里回荡。

我可真傻,居然把钢笔卷坏了,可说了慌,真不应该,我应该自己反思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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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买妈妈写小时候的作文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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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小朋友在小时候都会发生又傻又可笑的事情,我也不例外。

记得在我两三岁的时候,那时,爸爸妈妈工作忙,没有时候天天陪我,就把我放在外婆家。每逢星期天妈妈就会来陪我,每次都帮我买许多玩具。但我从来不爱惜它们,没玩多久,这些玩具不是被我弄坏了,就是被我拆了。外婆看见了,总是心疼地说:“小祖宗,这些玩具都是钱买来的,你就不能爱惜点吗?”我满不在乎地说:“坏了,妈妈买呗。”

在一个夏天的傍晚,妈妈在外面乘凉,我在一旁玩得不亦乐乎。妈妈说:“宝贝,妈妈被蚊子咬了,你到房间帮妈妈把花露水拿过来好吗?”“不好,我正玩着呢!”“妈妈快被蚊子咬死了,咬死就没有妈妈了。”我心里想:玩具坏了可以买新的,妈妈没了,买一个新妈妈不就得了。我随口就说:“妈妈没了,到超市里买一个呗,那可是新的!”旁边的大人听了笑得合不拢嘴,用手指着我的鼻子说:“你真是个傻宝定,妈妈是钱可以买来的吗?没了妈妈,用再多的钱也买不到。”

现在,我二年级了,知道没人能代替妈妈。妈妈,是用再多的钱也买不来的呀!

[买妈妈写小时候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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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邓稼先小时候的故事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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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稼先从小就有爱国情怀。13岁时,震惊中外的"七七"事变爆发了,日本侵略者遍布京城。当时,日本侵略者有个规定:凡是中国百姓从日本哨兵面前走过,都要向其行鞠躬礼。邓稼先虽然还不能完全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但他知道这是一种侮辱,于是,他宁愿绕道走,也不去向侵略者行礼,以免自己的人格受到玷污。

这种对侵略者的痛恨,源自他有一个爱国父亲。一天,父亲的一位老朋友夹着伪政府的公文包到邓家来拜访。没想到,那位朋友刚一进门,平时一向很和气的父亲突然勃然大怒,很严厉地质问他:"你来干什么?这里不欢迎你这样的人。"朋友一下子明白了:邓先生是嫌自己给日本人办事。朋友羞愧难当,正想辩解什么,父亲一声怒吼:"你出去!"这件事,给童年的邓稼先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他产生了最朴素的爱国意识。那时,日本侵略者每占领一座中国城市,就强迫中国人去参加所谓游行集会,庆贺他们的胜利;如果不去,就会被杀头。

有一次,侵略者又逼市民和学生开会游行。邓稼先虽然很气愤,但又不能不去。当游行刚刚要开始的时候,他就扯碎了发给他们的小纸旗,还不觉得解气,又把破碎的旗子扔在地上,猛踩一脚,感到很扬眉吐气。但这一幕校一个穿便衣的特务看见了。特务找到校长,要校长交出这名学生。

校长知道这事是邓稼先干的,但出于对学生的爱护,把这件事搪塞过去了。后来,校长找到邓稼先的父亲,告诉他:"邓稼先已放人盯上,迟早会出危险的。万一被密报上去,就会落到日本人手中。为了他的安全,应该想办法让他离开这里。"

眼见事情已到了这个地步,父亲只得同意把儿子送到外地。临行前,家里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晚饭,但谁也吃不下去。父亲坐在一把老式木椅上,以从没有过的眼光看着这个儿子,很久才坚定地说:"稼儿,你还年轻,正是学知识的时候。你出去之后,不要学文,像我一样,学文对国家有多大用处呢?你一定要学科学。我们国家落后、贫穷,受人侵略,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国家的科学技术不如人。只有掌握了科学,才能对国家有用啊。"

邓稼先把父亲的话深深印在脑海里。就这样,16岁的他离开了北京,开始了新的求学历程。他始终牢记父亲的嘱托,决心掌握更多的科技文化知识,将来好报效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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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回忆我们小时候_生活叙事_2600字

全文共 2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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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屉里那张泛黄的照片,被夹在记忆的最深处。忘了有多久,就会有多旧。我们仓促的长大,而那些模糊的故事,依旧静静地躺在小时候

毛毛是个好看的妞,大大的眼睛水汪汪的,难怪她那么喜欢小狗。爸爸妈妈说小时候属我最聪明,大大方方,天真活泼,可是我一点儿印象都没有。

有时候我会怀疑爸爸是爱我的。我还记得在幼儿园的每个周一的早晨,我那褪了色的帆布书兜里都藏着一颗热乎乎的鸡蛋。因为我清楚地记得老旧的教室里墙角躺着一截老木头,我的鸡蛋皮都是偷偷丢进墙与木头的缝隙里去的。而且我还记得爸爸带过我和毛毛吃公园小摊的雪花酪。我的勺子头上是只青蛙脸,毛毛的是只蝴蝶。所以现在我看到爸爸那张冷峻的脸,总有一种不真切的感觉。

小时候的秋天,天空又高又晴。妈妈总爱把厚重的海绵床垫拖出来用板凳支起来晾在院子里。我和毛毛见了就乐了,我俩身子小,便偷偷躲在床垫下,无论妈妈怎么叫我们,我俩都不出来,每次搞得她都要上街头喊我们去。我俩却快活的像偷吃了蜜。

印象中,爸妈是老爱吵架的。每次他俩大吵大闹的时候,我和毛毛就吓得躲进衣柜里,过一会儿他俩突然就不吵了,慌张地找我们。等他们找到我俩的时候,我和毛毛已经乖乖地睡着了。

毛毛不上学,我上幼儿园。毛毛最喜欢星期天了,因为我会在家陪她玩儿。我们玩儿泥巴,弄得满身都是;我们玩儿过家家,我永远都只当爸爸。

后来,毛毛上幼儿园了,我也大班了。不知道学校咋搞的,一直不让我上一年级。我记得我还偷偷溜进那个印象中有好大好大操场的那个学校,因为我家的狗狗“哥罗”跑进去了,我得把它弄回去。

本来每个星期天都该是我和毛毛最开心的一天。可是恰恰相反,我俩不约而同的讨厌星期天。因为那一天我俩就会像两只可怜的虫子,躺在门前的石阶上,软成一摊泥,全身一点儿力气都没有,无精打采地晒太阳。大人们都不在家,也没有昨晚剩下的饭菜,我俩懒洋洋的以为晒晒太阳就饱了,就可以像院子里那些不吃不喝却开花的丁香一样。当然,偶尔我俩还会偷吃柜子上头的方便面,可是那都是要付出挨巴掌的代价的,所以我们宁愿多晒晒太阳。

后来我俩都上了小学,那时我上三年级,却疯狂地迷恋上了鲁迅。我站在小板凳上,挺起瘪瘪的肚子,有模有样地对毛毛说,将来我要当作家,要像鲁迅先生一样的伟大。毛毛倒是乐了,学的还挺像。她一乐,倒把我也逗乐了,一下子从板凳上摔了下来,我揉着摔痛的屁股,龇牙咧嘴地说,我再也不和你说话了!

毛毛说,以后要是我惹你生气了,你就说让骑毛驴的大胡子老爷爷把我抓走,我害怕了,也就再也不敢了。

此后,每当我很生气地对她说那个“吓人”的话,她都胆怯地向我求饶。

可是后来,我俩越吵越凶,那个“骑毛驴的大胡子”也吓不住她了。她和我吵得厉害,甚至还动了手。是我先哭的,然后她也哭了。每次只要我一哭,她就也哭,她都就爱跟着我干任何事,连哭都不放过。从小学到大学,她永远跟在我屁股后面,像条尾巴,甩都甩不掉。

我不哭了,她还在哭。我说你哭啥,明明是你打了我。她哽咽着说,我看见你哭了,我就想哭。

她说她其实不害怕那个老爷爷,她害怕的是我以后不理她了。所以她编了一个谎话,可是我信了。一直到现在我都不明白,当初是我太笨了,还是她太聪明了,爸妈说的话一定是骗人的。

如今的毛毛已经出落成亭亭玉立的美少女了,她早就不叫毛毛了,现在她甜甜的喊我“姐”。

聪聪从小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的,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她跟着爷爷奶奶搬到了城市里。她走的那天,我哭的小脸一阵红一阵青的,我紧紧拉着她的手,两个小脑袋碰在一起,哭的稀里哗啦。她抽泣着说,她会打电话给我的。我摇头又狠狠的点头,摇头是不想让她走,点头是很想和她说说话。

载着聪聪的摩托车已经开出了老远,我还是哭着追着姐姐跑。姐姐坐在摩托车后面一个劲地朝我挥手。那一天,我哭成了泪人,一晚上老梦见她。

我爱姐姐,姐姐也爱我。妈妈每天清晨去城市里贩菜再穿街呦呵着卖。于是她也自然成了我和姐姐的专属信使。

我从小卖铺买来好多带着小玩具的糖果。一毛钱十几小袋,每袋除了装着几粒糖豆还会有塑料小发卡,塑料小狗类的小玩意儿。我把它们认真地装到好看的袋子里包起来,再把好几张沾着眼泪的信叠好塞进去。那些小纸片上用铅笔歪歪扭扭地写着我想给姐姐说的话,我学着爸爸写的信说,这些都是我用眼泪写下的,想了想,还故意滴上几滴眼泪。后来毛毛给我写的信上竟然也这样说。

姐姐也会让妈妈给我捎来她送我的东西。有时候是铅笔信,有时候是头花,更多的时候是几只苹果还有字母饼干。

我俩“信使”传书直到彼此都上了初中。后来联系越来越少,甚至有时候过年看到她,我会觉得陌生的浑身不自在。

后来,我俩考上了同一所高中,因为离得近联系自然又多了起来。我的性格越长大越孤僻,所以很少主动联系她,倒是姐姐对我依旧的照顾。每个周末她从奶奶家回来都会去宿舍找我,给我送些好吃的过来。大多数时候也是几只苹果,虽然小小的几只苹果,可是我知道那是她拿回来唯一好点儿的吃的。她知道,我很爱吃苹果,却不知道那是从小被她宠出来的,是她让我觉得苹果是世界上最甜的东西。它承载着太多的故事,诉说着悲欢离合。

至于哥哥,我的记忆不太清楚,只记得很小的时候我和他在院子里挖过地球。还有就是一个下雪天,我说我想玩儿雪泥巴,他不让我出去,他用小铲子从院子里给我弄出点儿松软的雪来,让我在屋子里玩儿。从前只要我和毛毛受到邻家大孩子的欺负,只要让他知道了,他都会气呼呼地骑上一个多小时的自行车从奶奶家飞奔回来替我们出一顿恶气。现在他刚刚结婚,他的全世界都给了嫂子。

从我记事起,妈妈就卖菜了。我最喜欢的是夏天,那时她卖西红柿。有时下午她出摊的时候就会发现筐里的柿子少了一半!她疯了般抓起我就暴揍一顿,连打带骂的。那时我和毛毛感觉每天都吃不饱,所以老偷吃她的柿子,一边吃还一边扔,捏到坏了口的就直接隔着墙头扔出去,有的只咬一口就把剩下青的部分就丢了。可她每次只打我,她气得发抖的说我是大的。后来,她每次回来都把没卖完的柿子藏起来。

小时候那些人,那些事,现在想想都忍俊不禁。那时的天真,那些纯粹,如今在我的记忆里越走越远,越来越不够清晰了。如果还能回到那个时候,我想,我应该再乖一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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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时候的一件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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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我小的时候,有一个晚上,我妹妹过生日,我们去妹妹家吃饭吃蛋糕。我吃完自己的蛋糕,我就把分给奶奶的一块蛋糕拿去给奶奶吃,等奶奶吃完了,我们就一起回家了。

回到家里,没有看见爸爸和妈妈,我就和奶奶上楼了。之后,奶奶拿了两个热水瓶,我看奶奶太辛苦了,就帮奶奶拿也拿了两个热水瓶。此时,奶奶转头看见我也拿了两个热水瓶,就很着急地说:“你快放下,我一会儿再下来拿一次,快放下来。”我说:“没事的,要是我手累的话,我就把热水瓶放在地上,休息一会儿。”奶奶说:“好吧,那你要小心一点,知道吗?”我说:“嗯,我知道的。”

然后,我把热水瓶拿到二楼客厅,并把热水瓶放下,刚要休息。这时候,热水瓶突然爆炸了,一下子,玻璃片飞到了我的手上。那个时候,吓死我了,奶奶听见了爆炸的声音,赶紧跑了过来。看到地上有血,大叫一声,又看了看我的手,我右手小拇指上,全都是血。奶奶拉着我的手,冲了出去,一直叫喊我爸爸和妈妈的名字,旁边也有好多人围了上来。爸爸和妈妈也冲了上来,看见我的手上流了好多血,伤口很深,爸爸就用毛巾包住我的手。然后,去开车送我去医院。可是,汽车的门坏了,爸爸打不开车门。

这时,我的阿姨正好也过来了,我们坐她车去了最近的医院。在车上,妈妈看了我的伤口说:“这么深,肯定要缝的。”那个时候,我都吓哭了。阿姨说:“不要吓她,她已经很怕了。”

到了医院,交了钱,妈妈就带我到了医生那里。医生看了我的伤口后,妈妈问医生说:“这伤口要缝吗?”医生说:“这当然要缝啊。”我听见这句话,哭的很大声。

爸爸给我买了糖说:“你要是听话,接受缝针,我就给你吃。”等我安静了,我问妈妈说:“能不能打麻药?”妈妈说:“可以啊。”妈妈又把我抱到医生那里,开始缝针了。

缝完针后,妈妈和爸爸就带我去吃饺子了,我开心地跳起来。吃好了饺子后,戴着医疗纱布的我和爸爸妈妈就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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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时候的我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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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我小时候呀,我都会忍不住哈哈大笑。为什么呢?因为我总是做出一些让大人哭笑不得的事。下面就让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我小时候的一些有趣的事吧!

记得我五六岁上做的一件事。妈妈带我来姥姥家,等姥姥招待完我后,我就出去院子玩了。玩着玩着,看到姥姥家的一棵小柿子树,便打起了坏主意,于是,我用手握住树茎,使劲摇晃小柿子树,直到把树拔出来。我把小树藏在背后跑到姥姥面前,对姥姥说:“;姥姥我把你家的小柿子树给拔了,姥姥跑出去一看,小柿子树没了,姥姥对我说:“柿子树呢?我从背后拿出来,说:“这呢。”姥姥说:“你这个小捣蛋鬼,真是!”我嘿嘿得笑起来。然后又在姥姥用水的缸里洗手,又把蝇拍拿来在里面洗,姥姥没办法,只好把缸里的水浇了菜,再重新接了。

现在我知道我小时候干得这件事后,心里很后悔,如果我小时候懂事点,就不会折断柿子树,现在还能吃上黄澄澄的柿子呢!

我还记得这是我四岁半时干的事,姥姥家养了几头猪,姥姥说:“子航,大猪好玩吗?”我说:“好玩。”姥姥走后,我看着猪懒洋洋地躺在角落里,心想:我也当大猪吧!于是,我走进养猪的那个圈子里,把姥姥他们垒的玉米糊推到,躺在角落里,学猪的样子躺墙角。到了吃饭时间,妈妈喊我吃饭,我听到后没有回答,妈妈找了半天都没找到我,直到最后到猪圈那一看:我正躺在玉米糊上呆着呢。妈妈问我:“你干嘛呢?我说:“我在当大猪呢。”妈妈听了哭笑不得,说:“有这样当猪的吗?”我对他们撇了一嘴。

小时候的我是个调皮、好奇、幼稚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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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六年级作文:妈妈小时候的有趣事

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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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妈妈小时候住在农村,小时候就开始养鸡养鸭养猪。

每一天,我妈妈都要去采一些猪草去喂猪,而他们小时候就有一个很好玩的游戏。就是很多小朋友在一起,然后挖一些洞,把自己采回来的猪草拿一些放在洞里,用石头去扔,扔到哪个洞,哪个洞里的猪草就是自己的了。那时候,我妈妈扔这个是高手,几乎上每次都扔中,而有一个小朋友一点也扔不准,每次都输,每天,他妈妈总是对他说:“你怎么每次都只采这第一点点,你看别的小朋友采得多多呀。”有一次,那个小朋友把自己采的猪草都输光了,我妈妈看他可怜,就把一些柴棍子垫在他的背篓下面,再拿一些猪草铺在柴棍子上面,这样就显得很多啦。他回去的时候,走路都小心翼翼的,生怕一抖,猪草掉下去了,他回到了家,他的妈妈看见了,非常高兴,以为他采了很多猪草,结果捞起来一看,只有一小把,其余的都是柴棍子,把他妈妈简直气死了。

这就是我妈妈小时候的有趣事

[六年级作文:妈妈小时候的有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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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高尔基小时候的故事

全文共 1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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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是伟大的文学家,那么他小时候有什么故事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高尔基小时候的故事,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高尔基小时候家里很穷,没有办法,他只好到一家裁缝店当学徒。

在裁缝店里,小高尔基一边干活,一边想方设法读书,老板订了一份《俄罗斯报》,小高尔基就趁老板不在时,偷偷看这份报纸。

有一次,小高尔基从邻居家借来一本小说,趁老板晚上睡着以后,在窗边借着月光津津有味地读起来。过了一会儿,月亮躲到了云层后面,小高尔基兴致正浓,怎肯罢手,就点燃一盏小油灯继续看下去。不一会儿,老板醒过来,他看见小高尔苦在油灯下如痴如醉地看一厚厚的书,不由怒气冲冲地说:“看什么看,你把我农的灯油都快用沟了!”老板娘也醒过来,像一头母狼似的扑上去殴打小高尔基。

小高尔基无法忍受下去,他二话不说,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裁缝店。

小高尔在背着行囊来到伏尔加河边,他注视着波光点点的伏尔加河,心里感觉有些悲伤,可是很快他又看到了生活的希望,因为他在一艘轮船上遇到了一位和蔼可亲的胖厨师,并做起了胖厨师的洗碗小伙计。更让小高尔基感到惊喜的是,胖厨师也是个书迷,他有满满一箱的书,而且愿意让小高尔基随便读。小高尔基高兴极了,一有空闲时间就如饥似渴地读书,有时还和胖厨师一起探讨书中的各种问题。

小高尔基一边读书一边思索,从大量的书籍中明白了许多人世间的道理。大量的阅读也为他以后的文学创作提供了丰富的滋养,使他最终成为苏联大文豪。

1868年3月14日高尔基出生于俄国伏尔加河畔的下诺夫戈罗德城。父亲是个大兵的儿子,母亲是染房老板的女儿。祖父曾经当过军官,因残酷虐待部下,被沙皇尼古拉一世降了职。祖父对父亲非常严厉,以致父亲从家里逃跑5次,最后一次逃跑成功。逃跑后,先后干过木匠、轮船公司办事处经理、装饰室内帷幔和裱糊壁纸的工人等,是个聪敏、善良而且非常愉快的人。后来感染霍乱,在高尔基3岁时去世。父亲去世后,高尔基随母亲到外祖父家生活。在充满小市民气的外祖父家度过了童年。其间,母亲改嫁并于几年后患肺结核病去世,外祖父破产。

11岁的高尔基被迫流落人间,开始独立谋生。他拣过破烂,当过学徒和杂工,受尽欺凌与虐待,饱尝生活的苦难与艰辛。他只上过三年小学,但酷爱读书,利用一切机会读手边所能碰到的书,刻苦自学。

1884年,他怀着上大学的打算来到咯山,但未能如愿,在社会的底层读完了他的社会大学。先后当过码头搬运工、面包师傅、杂货店伙计、园丁和守夜人等。同时,结识了先进的民粹派知识分子和马克思主义的着作,进一步认识到现实的丑恶和人民的疾苦,逐渐树立起改革社会的决心。

1888—1889年、1891—1892年,高尔基为了解祖国和人民,两次漫游俄罗斯。从尼日尼跑到察里津,经过顿河区域、乌克兰,来到比萨拉比亚,再从那里沿着克里米亚南岸到了库班,再到黑海边。旅途见闻和艰苦经历使高尔基开阔了眼界,磨练了意志,积蓄了丰富的知识和生活素材,激发了他从事文学创作的强烈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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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毛泽东小时候的故事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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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私塾的几年中,毛泽东对同学团结友爱,礼让为先。放学之后在回家的路上,有些同学总喜欢抢头,他却从容不迫地慢慢走。毛泽东对人很有礼貌,但对于无理取闹的人力主制服。他常常对人说:"逢恶就莫怪,逢善就莫欺。"

一天,毛泽东从韶山到外婆家去。当他走到一个山谷的时候,突然有一个人双手插腰拦住了去路,原来是当地一个姓赵的富豪子弟。毛泽东早就听说,这个人经常在穷人面前舞文弄墨,以富欺贫。赵某横在路上,傲慢地说:"我知道你是文家的外甥,今天要考考你,能答得出,我就放你过去,若答不出,哼!你就别想回去!"赵某接着说:"百家姓里的“赵钱孙李”分开如何解释,合起来是什么意思?"毛泽东稍加思索便说:"赵公元帅的“赵”,有钱无钱的“钱”,有理无理与“李”同音。大宋天子赵匡胤说过,有钱龟孙不讲理!"赵某听后满脸通红,又恼怒又尴尬,只得让他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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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时候的糊涂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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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就像是一串五颜六色的珍珠,而我最闪亮、璀璨的那一颗,是一件令人捧腹大笑的糊涂事。

那时的我才六岁,却是一个爱臭美的小女孩。走到哪儿就带着个小镜子,拿着一把小梳子,整理自己的发型。每次一有新衣服,我就迫不及待的穿上,然后走到镜子前,欣赏着镜中的自己。

六岁生日时,姑姑带给我一件蓝色的长裙,这条长裙可漂亮了,花边的袖子,深蓝的裙摆,亮闪闪的。

刚把衣服拿到手,我就开始行动了,可衣服太大了,我好不容易才穿上去,但是走一步,就被那长长的裙摆绊倒一步。可是爱美的我才不愿意放弃这条漂亮的长裙呢。我勉强套上了长裙,心想:这么好看的衣服,没有一点装饰怎么行呢?于是我翻箱倒柜,找到了妈妈平时的化妆品。我拿起了粉底胡乱的拍了一通,又拿出了口红,随便往嘴上一抹。嗯,好像还缺点什么。我打开柜子,又找到了妈妈的珍珠项链,挂在了脖子上。我打量着镜中的自己,心想:这还差不多。

正当我准备出去时,忽然想起鞋子还没有穿,我费了好大的劲儿才走到鞋柜前,开始精心挑选自己的鞋子来。平底鞋,不要!运动鞋,不要!拖鞋,不要……不知选了多久,我终于挑中了一双水晶鞋。我满意的笑了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小公主。

我拎着裙子像公主一样优雅的来到客厅,爸爸妈妈见到我这副模样,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而参加宴会的朋友们,也偷偷的抿着嘴笑。咦,这是怎么回事?看着他们脸上的表情,我也忍不住大笑了起来。原来呀,长裙根本不适合六岁的小女孩穿,所以穿在我身上,不仅没有展现出它的优美,反而显得笨笨拙拙的。那脸上五颜六色的妆就更不用说了。而穿着一双特大号的水晶鞋走在地板上,是多么奇怪呀。

想想那时的自己,真是令我哭笑不得,也许童年就是这样天真灿烂,无忧无虑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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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读《沈石溪:我的小时候》有感1000字

全文共 1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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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那些琐碎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出自沈石溪之手的《我的小时候》,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

出生于上海的沈石溪自幼家境贫寒,体弱多病。因此,常遭到同龄孩子的欺负。所以,他打小就胆小、懦弱、很爱哭。因为他爱哭,母亲埋怨他,父亲也责怪他。“小囡的眼泪,线穿的铜钿,是吉利的。”奶奶据理力争。在奶奶的观念里,哭是生命的一种进化现象,一片忏悔的泪,一片温馨的泪能够让心更加清明。因此,哭比笑好。在奶奶这种观念的影响下,他不再软弱。

读小学四年级时,社会上掀起了学雷锋运动,如火如荼。老师要求每个同学每天做一件好事,并且一周评比一次,看哪个班好事做的最多、最有质量,将给一边学雷锋流动小红旗。为了让自己所在的班级能够得到流动红旗,沈石溪决定做一件有“创意”的好事——扶盲人宋伯伯过马路。但出人意料的是宋伯伯不但不领情,还蛮不讲理的破口大骂。最后,宋伯伯拗不过他,还是让他搀扶自己过了一条马路。但是,在他离开后,宋伯伯又独自回到马路对面去了,然后重新穿过马路来——宋伯伯是要走完自己该走的路。

随着年龄的增长,每个人在生活中难免有处于逆境的时候,当我们感到前途渺茫,孤立无援时,可以想想宋伯伯的故事和他奇怪的处世哲学。“真的,当你遭遇到了不幸,旁人出于道德,出于同情,出于怜悯,出于种种高尚的或不怎么高尚的原因,会伸手来搀扶你一把,如果你把这种搀扶当作一种依赖,当作一种习惯,当作一种必然,当作一种不会改变的规律,那么,总有一天你会发现,搀扶你的人会不翼而飞,消失的无影无踪。”人最终还是要凭借自己的力量,走完漫长的人生之路。从这个意义上说,确确实实,路要靠自己走,别让别人搀扶。

读初中一年级时,沈石溪成绩平平,是个引不起老师兴趣,得不到男生尊重,也享受不到女同学青睐的小不点。有一次,班上组织诗歌朗诵会,那时他已悄悄爱上文学,读了不少诗歌,想在老师和同学面前有所表现,就壮着胆子报名了。他每天把自己关在家里反复吟诵,反复演习。很快就到了关键的一天,很快就到了关键的时刻。当老师点到自己的名字时,他惶惑惊恐,自信心在极端的瞬间萎缩得比芝麻还小。他退缩了,失去了这次上台表演的机会。班主任用含有怜悯和同情的目光看着他,同学不在理睬他。他再次尝到了被遗忘的孤独的滋味。如今沈石溪已经过了花甲之年,在人多的场合仍然说话结巴,手脚无处安放。

人们常把青少年比作祖国的花朵,我想,这应该是一种特殊品种的花,无论风吹雨打,都应该尽情开放,开得娇艳,开得自信,开得理直气壮,开得无所顾忌,永不衰败,永不凋零。这样,我们的未来才有希望。

我们也有像沈石溪一样在那些鲜活的童年记忆中回味着童年给予自己的珍贵馈赠,体味和感恩那些成就了自己童年的欢欣和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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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毛泽东小时候的故事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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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之所以成为伟人,绝不是什么天命,也不是什么机遇,而是他每天刻苦求学,发愤向上,六岁能撰联,八岁能吟诗,人人称奇。毛泽东长到两岁时,他的母亲怀上了毛泽东的大弟弟毛泽民。文七妹把他送到外婆家棠佳阁长住。毛泽东的儿童时代是在外婆家棠佳阁渡过的。他在这里的故事很多。毛泽东的舅舅文玉钦是当地有名的读书人,文才不俗,附近农户家的婚丧喜庆、撰联写对,少不了他。他还在家里开了个启蒙馆,附近有10多个学生在这里启蒙。在这启蒙馆还发生过毛泽东抢板凳的故事。毛泽东3岁时,就喜欢认字,一字连认三遍,他就记住了。一天,舅舅开的启蒙馆开学了。他听到蒙馆里读书声,甩掉手里的小木锤直往教室里跑,他大舅母追都没有追上,他跑进教室,就去抢与一个比他高出一大截的学生的板凳。这学生只得向先生告状:"先生的外甥坐了我的板凳。"他舅母追到这里,双手去抱外甥,见外甥毛泽东双手抱着凳子不肯,大舅父去抢,差点把舅父的眼镜打掉。文玉钦见毛泽东小小年纪就想要读书,只得另找一条板凳放了一个简易桌子,让其旁听。从此,毛泽东成了启蒙馆里的旁听生,并养成了好学、好问、勤写、勤练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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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时候学生作文300字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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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家里是种田的农民。所以,小时候总是由于多种原因,独自一人往返于家与乡间的小路之上。孩童的心大约是忍受不了一时的孤独无趣的,四五里的路仿佛没有尽头似的。百般无奈之下,往往在路边寻一块颇有特色的石块,或踢或扔,与其为伴,行于路上。然万事常不随人之心意。在半路之上,往往因置于草丛无处寻其踪迹,或跌落水底难见其踪影。故虽带有点滴不舍之心,又无它之法,只得另寻块石子,继而前行。

行人生之路,亦常如此。路途之遥远,难免心生孤寂,故寻一、二知心好友。然终因总总事端,不可常伴之于左右。此生虽未及半,然身侧之友,或因一时之意气,或因个人之前程,聚散离合,已然数次,纵常有不舍之意于心,然未改其果。环顾前事,无一人于我之轻可随意舍去,亦无一人之重令我不可割舍。常一人于夜下思之,此生有缘为友,便应无憾;若于一处同行,便应珍视。若不可避免渐行渐远,挥手作别,只期来日再见便好。

世间所有的分别,都是久别重逢的前奏。有些留不住的便不去留,有些离不开的又何须等。心存彼此,纵远隔千山万水犹如再侧;若貌合神离,纵身在左右又何止万水千山。人生路漫漫,感谢那些曾与于我们结伴而行的人们,若有缘下个路口再见,若无缘便珍藏曾经。

[小时候学生作文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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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小时候真有趣学生作文

全文共 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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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我的过去真有趣,也许你会说怎样个有趣法,现在我就介绍给大家我过去的趣事吧!

大家都听过“曹冲称象”的故事吧,那么,今天想不想听一听“称鱼”的故事呢?

在鱼市里,妈妈在我的央求下,买了几条小金鱼,供我玩耍。其中,最美丽的要数“小雪”了。它全身银光闪闪,就像披了一件“银衣”,它的身子圆鼓鼓的,就像个小鸡蛋。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就像珍珠一样的闪闪发光。它的尾巴总是一摇一摆的,远远望去,煞是好看。

过了一个多月,我要回来读书了。我决定在此之前给“我的小公主”们做一次“体检”。

“该怎样给它们做‘体检’呢?”我陷入了沉思:小金鱼那么娇贵,一离开水就会死的,该怎么办呢?我跑去问姐姐,姐姐说:“不行不行,小金鱼是不能离开水的。我劝你打消只个念头,鱼怎么能称呢?”我不管,人家曹冲7岁能称象,我快13岁了,不会称鱼吗?我非称不可!

正当我冥思苦想时,门口放着的小水桶印入了我的视线。我一拍脑门“有了!”便飞快地将小水桶拿来,装好水,把“小白雪”放进去,用天平称一称,一共130克,再小白雪”捞出来,然后用天平称称出水和桶的重量,一共123克,原来“小白雪”重7克。以此类推,另外几条小金鱼的重量就称出来啦。我聪明吧!

我有一个乐趣,那就是:烤鸡也许你会说,谁都吃过啦!但是今天,我还是要讲一讲我和姐姐烤鸡的经历。

有一次,我和姐姐买了2只烤鸡回来,我们选了荒山无草的地方烤鸡,要不然在其他地方烤会着火的,我们烤呀烤,香气在我们生变转来转去,我嘴角留了几滴口水,我姐姐也一样,烤好了,我们大开“吃戒”,大吃一顿,吃得我们满嘴都留着香气。这是最后一件事,有一次,我到我姐姐家的朋友家里玩,因为我们当时流行鱼雷,就是往桥下一扔,水花能炸到桥上威力十足的火炮,现在到了我手里,我自然也不会放弃这个机会,我往水里一扔,果然名不虚传,许多被我炸死的鱼都从里水里浮出来了,真是好玩极了,我往树上一扔,落叶纷纷,我往田里一炸,田里的泥都飞过来了,我把炮往木板下一放,点燃,木板起码炸掉了原来的一半,我往一个没用的瓶子里放了一个鱼雷,一炸,一个完整的瓶子立刻变成了碎片,我不过瘾,又往河里一炸,死的鱼要比上次多得多,我把死的鱼都捞回来,准备中午回家吃烤鱼。心里美滋滋的,真开心!

这就是我的童年十分有趣的事,你们呢?一定也很有趣吧!讲出来,和大家一起分享童年的乐趣吧!

[我的小时候真有趣学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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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名人小时候故事

全文共 1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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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大诗人李白(公元701-762年)一生写诗1000余首,他的诗雄奇豪放,把我国古代的诗歌创作推向了高潮,对后世和世界都有极大的影响,被后人尊为“诗仙”。

李白5岁那年,跟着父亲从西域(yù)回到四川青莲地区定居。到10岁的时候,他对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有一年春天,岷(mín)山山脚下有个客人前来拜访李白的父亲,恰巧他外出未归。客人脸上露出失望的神色,转身就要离去。李白见了,连忙拉住客人说:“伯伯,您远道而来找我父亲,累了半天也不休息一下,就要返回,这样会伤身体和精神的啊。”

客人见李白礼貌热情,能言会道,心中暗暗佩服,便坐了下来。

李白开始忙起来,他又是送茶,又是递毛巾,对客人非常尊敬。为使客人不寂寞,李白放下手中正在读的书,到客厅陪着客人说话,他大大方方地说:“请问大伯尊姓大名,以便我转告父亲。”

客人有心要试试李白的才学,便咳了一声,用手指轻捻(niǎn)了一下胡须,大声说:“我的姓是‘有人偷’,名字是‘鸟落山头不见脚’。”

李白认真思考了一会,便拱手回答说:“我知道了,我知道了,父亲回来,我一定告诉他。”

客人疑惑地问:“你能不能给我解释一下?”

李白他立刻回答说:“‘有人偷’就是把‘偷’字去掉单人旁,那么就是‘俞’字;‘鸟落山头不见脚’,就是‘岛’字。您姓俞,名字叫岛!”

客人听后,十分佩服,连连拍着他的脑袋说:“童子真是奇才,可喜可贺!”

李白不到10岁时,他的名声就传遍了家乡。14岁时,李白来到南浦(今四川万州市),当地有个姓胡的乡绅(shēn)自以为有学问,看不起别人,他想考一考李白。有一天,他当着李白的面就出了一副上联:“梁山栽大竹,无须淋(邻)水。”这个上联含有当地三个地名,因此是一个很难对的上联。谁知李白随口答道:“南浦人长寿,何惧丰都。”这个下联前后也是三个地名,对仗非常工整。

胡乡绅很不服气,他又指着墙上的一幅画让大家看。那画上有个老神仙,怀抱一个大酒坛,睡在崖边,坛口朝外面流着酒。胡乡绅以画为题又出了副上联:“酉(yǒu)加卒是醉,目加垂是睡,老神仙怀抱酒坛枕上偎,不知是醉还是睡?”

李白不慌不忙地回答:“月添半是胖,月添长是胀,胡乡绅挺起大肚堂中站,不知是胖还是胀?”

胡乡绅本想借联讥笑李白,谁知反被李白针锋相对嘲讽了一番,大家一看胡乡绅肥胖如猪的模样,都哈哈大笑起来。胡乡绅羞得满脸通红,还想找个机会再挽回面子。酒席散后,他领众人到花园散步,只见荷花池里有几只小鹅浮在水上,游来游去,便灵动一动,对李白说:“白鹅黄尚未脱尽,竟不知天高地厚!”

李白心里明白胡乡绅的用意,回头向池塘中看了一眼,正好看见一只乌龟伸出头来,便应声答道:“乌龟壳早已磨光,可算是老奸巨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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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时候的我你在哪里高中生作文

全文共 1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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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大了,懂事了,知道生活得艰辛了,朋友之间再也没那么纯真的笑容了,再也没那没心没肺,毫无顾忌放肆的哈哈大笑了。最初那从小玩到大的死党都分开了,都没怎么联系了,你们还记得小时候的我吗?我们一起做坏事之后那种爽快的心情,当大家都犯了错的时候都互相把错误推给对方,大热天的跑到池塘里游泳,大热天在臭水沟里抓鱼,皮都晒掉了一层,可还是往你家,他家跑,约出来一起玩,一起做坏事,被大人们抓住了,都死不承认这是自己犯的错。或许大家都在变,有的笑小时候太幼稚,有的可能早就把这些给遗忘了吧?但是是我没有,我很庆幸我的童年是如此的丰富多彩。现在想想小时候的事真的很美好,长大了,都有心计了,最初的那份童真还是给淹没了。还是希望你们能够抽出一点点时间想想还有我这个朋友,现在每天越来越烦恼,每天都不知道到底为了什么而烦恼。

小时候的我,每天都无所事事,无忧无虑,总是天真的以为,这世界就算有坏人的话,有奥特曼来惩罚他们,现在的我,每天都觉得自己这是在浪费时间,浪费生命,总想着能拼出自己的一番事业,可这毕竟是天真的想法了,生在这个时代,很无奈,这不是在怨天尤人,是在怪自己没用,没头脑。

小时候的我,衣食无忧,每次都不想吃饭,而现在每天都是为了吃饭而四处奔波,而烦恼而迷茫,有时真的不甘心就这样平凡的过了一辈子,可自己的能力实在太有限了,干不出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情,也只能甘于平凡了。

小时候的我,向爸爸妈妈要来了一两块钱,都要高兴的乐上半天,晚上睡觉都要把钱装好,生怕弄掉了,而现在的我,身上即使有个十块二十块的也随手扔在桌子上,扔在床上,感觉这么点钱实在起不了什么作用,也没感觉有什么乐的。

小时候的我从不觉得自己魅力很大,跟女孩子在一起从只觉得只有友谊,从不想她会不会答应做我女朋友,而现在的我整天喜欢胡思乱想。

小时候的我,即使住在破茅屋里也感觉很幸福,有爸爸妈妈在身边,一切都无所谓。而现在的我,感觉那很窝囊,那很耻辱,看着别墅,看着洋房,自己就在心中盘算着,什么时候自己也能靠着自己的双手给买一套回来!

小时候的我,出远门的时候,爸爸骑着自行车载着自己,感觉很威风,很快乐,而现在的我,看着别人骑着自行车感觉自己一定不能是这样的命运!一定不能骑着自行车出门,那样感觉很丢脸。

小时候的我,调皮,爸爸妈妈买颗糖,马上乖乖的听话了,觉得爸爸妈妈是世界上最疼我的人,而现在的我,无论爸爸妈妈给什么物质上的好处,也感觉爸爸妈妈很烦,想早点独立,早点离开这个家。

小时候的我,从不为了任何事去烦恼,即使明天没饭吃,没水喝,依然期待着明天的到来。而现在的我,即使明天有饭吃,有水喝,也会不由自主的去烦恼!这一切到底是为了什么呢?为什么我会有思想,为什么我会在这个世界上。

小时候的我,你现在还好吗?感觉自己真的不配不上你了,好想好想回到那个纯真的年代,一起疯,一起闹,天塌下还有爸爸妈妈,

小时候的我,有着一台游戏机,反复的玩着一个游戏都能玩上几个月,感觉很快乐。现在的我,自己有了笔记本电脑,什么游戏都能玩,可还是觉得很无聊,感觉乏味。

呼、小时候再见了,小时候你真好,给我带来太多太多的快乐了,非常的感谢你,小时候,现在再也不能拥有你那样的胸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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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海伦凯勒小时候故事

全文共 1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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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凯勒是美国着名作家和教育家。一八八二年,在她一岁多的时候,因为发高烧,脑部受到伤害,从此以后,她的眼睛看不到,耳朵听不到,后来,连话也说不出来了。她在黑暗中摸索着长大。

刚满周岁那年,一天傍晚,母亲趁太阳西下以前,放了一盆热水为海伦凯勒擦洗身子。可是,当母亲自浴盆把海伦凯勒抱了起来,放在膝盖上,正想拿条大毛巾替她包裹身子的时候,海伦凯勒的目光,突然被地板上摇晃不定的树影给吸引了过去。她好奇地看著,看得很入神,眼珠子动也不动一下,而且还忍不住伸长小手扑了过去,好像非得揪住它不可。

当时,母亲虽然已经注意到海伦凯勒的眼神,但是看在母亲的眼里,树影不过是平常又自然的现象,没什?好大惊小怪的。所以,她万万没有想到海伦凯勒会使出这?原劲儿往前倾,结果不小心一溜手,竟让海伦凯勒滑倒在地,哇哇大哭个不停。母亲知道女儿受了惊吓,飞快地将海伦凯勒搂进怀里,连哄带骗了好一阵子,海伦凯勒才安静了下来。

事隔不久,母亲一个人静静回想这件事情发生的经过,她发现海伦凯勒的观察力似乎特别灵敏。通常一个周岁大的婴儿,应该是懵懵懂懂的,对什?事情都没有企图深入了解的倾向,可是海伦凯勒却别有细腻的之思,甚至於想用自己的肢体去感受变化的奇妙。当然,跟大人比起来,海伦凯勒的表现并不成熟,如果跟其他的婴孩相比,可就不能不算特殊了。

而为人父母的,能幸运地生下一个天赋优异的小孩,当然是得意洋洋?!每逢亲朋好友到家里做客,不谈起女儿也就罢了,一旦话题转到海伦凯勒身上,母亲心满意足的喜悦,就会自然而然地从言谈中流露了出来。

但是这份喜悦到底能持续多久呢?当父母亲正兴高采烈畅谈海伦凯勒美好未来的当儿,海伦凯勒却莫名其妙生了一场大病,这场大病不但夺走了父母心中的希望,更使海伦凯勒变成一个看不见、也听不见的小女孩,而且她脾气更暴躁起来!

可怜的海伦凯勒,该如何去面对一个没有光线,没有声音的世界呢?这真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通常教育一个五官健全的孩子,已经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了,更何况海伦凯勒又瞎又聋!也许,父母亲他们可以猜测、也可以想像海伦凯勒的心情,但是他们绝对无法体会,就如同海伦凯勒无法体会正常人的生活一样,他们真的无从体会。

起先,父母亲采用实验的方法,一次又一次地尝试,虽然他们失败过无数次,但是日子久了,也摸索出不少要领,他们除了被动地猜想海伦凯勒的比手画脚,有时也教导海伦凯勒凭藉肢体动作,表达喜怒哀乐。

另外,海伦凯勒也学习运用触觉去感受周遭的事事物物。就这样一点一的累积,四、五年以后,大凡孩子们用眼睛、耳朵能感受的,海伦凯勒都能以触摸的方式领略。只是父母亲不是残障教育的专家,所以海伦凯勒学到的肢体语言,只有父母才看得懂,至于外人可就很难说了。

向来关心女儿的父母亲,也一直挂心这个问题,尤其他们想到自己终有年老体衰的一天,到时候要是海伦凯勒仍然不能跟外人沟通,那海伦凯勒往后的遭遇,将是非常悲惨的。於是,在海伦凯勒七岁那年,他们从外地请来一位受过专门训练的莎利文老师。

莎利文老师跟海伦凯勒很投缘,她们认识没有几天就相处融洽,而且海伦凯勒还从莎利文老师那里学会了认字。

一天,老师在海伦凯勒的手心写了「水」这个字,海伦凯勒不知怎?搞的,总是没法子记下来。老师知道海伦凯勒的困难处在哪儿,她带著海伦凯勒走到喷水池边,要海伦凯勒把小手放在喷水孔下,让清凉的泉水溅溢在海伦凯勒的手上。接著,莎利文老师又在海伦凯勒的手心,写下「水」这个字,从此海伦凯勒就牢牢记住了,再也不会搞不清楚。海伦后来回忆说:“不知怎的,语言的秘密突然被揭开了,我终于知道水就是流过我手心的一种物质。这个喝的字唤醒了我的灵魂,给我以光明、希望、快乐。

不过,莎利文老师认为,光是懂得认字而说不出话来,仍然不方便沟通。可是,从小又聋又瞎的海伦凯勒,一来听不见别人说话的声音,二来看不见别人说话的嘴型,所以,尽管她不是不能说话的哑巴,却也没法子说话。

为了克服这个困难,莎利文老师替海伦凯勒找了一位专家,教导她利用双手去感受别人说话时嘴型的变化,以及鼻腔吸气、吐气的不同,来学习发音。当然,这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不过,海伦凯勒还是做到了。 盲人作家海伦凯勒,除了突破官能障碍学会说话,更奉献自己的一生,四处为残障人士演讲,鼓励他们肯定自己,立志做一个残而不废的人。海伦凯勒这份爱心,不但给予残障人士十足的信心,更激起各国人士正视残障福利,纷纷设立服务机构,辅助他们健康快乐的过生活。

海伦凯勒的散文代表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她以一个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告诫身体健全的人们应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赐予的一切。此外,本书中收录的《我的人生故事》是海伦凯勒的本自传性作品,被誉为“世界文学史上无与伦比的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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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时候,我很勇敢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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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出生十个月的时候,我已经学会了走路;记得五岁的时候,我就能一个人独自穿过马路到便利店买报纸;记得六岁的时候,我就能独自一人骑车到奶奶家去拿面粉……,所以从小我就是爸爸妈妈眼中“勇敢的小老鼠。”最让我感到自豪的就是六岁时,我随妈妈去海南岛旅游,我独自一人去大东海潜水,这在同龄人中可是件十分自豪的事哦!你一定想听听这有趣的故事吧!那么听我细细说来:

记得那一天风平浪静,我换好潜水服走到妈妈眼前,“怎么样,害怕吗?”妈妈关切的问。“不害怕!”我拍着胸脯说,“妈妈,我一定摘一个最漂亮的贝壳送给你。”妈妈笑着对我说:“我的孩子最棒!”在妈妈的祝福声中,我和两个大姐姐跟随教练登上一艘宽敞的快艇,飞快地向海中驶去。来到海中央,教练为我们插上氧气瓶,戴上潜水镜,准备好所有潜水用具后,我勇敢地第一个跳向大海。在下潜到水下六米左右时,我看到一个粉红色、闪闪发光的东西,我游过去一看,啊!好一个漂亮的贝壳,可惜不能摘走。就在这附近我又发现了一个很小的贝壳,我把它托在手里,洁白无暇、好美丽啊!我把它攥在手里,心想:我一定要把这个美丽的贝壳送给妈妈,让妈妈高兴一回!在海里,我对五彩斑斓的小鱼招手、与姿态各异的珊瑚跳舞、与身材修长的海草唱歌、和洁白美丽的贝壳聊天……,快乐无比。我攥着美丽的小贝壳浮出水面,回到沙滩。

妈妈向我跑来,我忙着给她看我从海里带回来的贝壳。妈妈忍不住说:“真漂亮!孩子你真棒!”

在海里的一幕幕,我至今记忆犹新,我为我勇敢的历程感到无比的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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