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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仲永小时候聪明伶俐5岁会作诗(通用20篇)

每个人的童年都发生着不一样的故事,下面就来讲讲你小时候的故事吧。接下来是小编给你们整理的关于方仲永小时候聪明伶俐5岁会作诗优秀作文,供大家学习,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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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时候真傻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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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真傻,把妈妈的钢笔放进了卷笔刀里。

那一次,我上一年级六岁,我看见班上的同学都围在一团,甚至有的爬在我的桌子上,我挤过去一看,原来我的同学买了一个好漂亮的卷笔刀是兔子形的,一双眼睛眯成线。

上课了,同学们终于从我桌子上离开了,“哈!”现在我可以一个人看了,下课时,同学们都出去玩了,我左看看右看看问她:“这个是啥呀?”“你个傻瓜,这个可是卷笔刀,啥都能卷”,我对这卷笔刀产生了非常大的兴趣,看了老半天,同桌用笔敲了我一下说看好了,她把铅笔放进去推动后面的把手转了几圈拿出来一看,笔变尖了呀!我对卷笔刀更感兴趣了。

我躺在床上,心想什么都能卷吗?晚上我蹑手蹑脚从妈妈抽屉里拿出她的钢笔扔进书包里,上床睡了。

第二天,来到了学校对她说:“能给我用一下你的卷笔刀吗?”我“哀求”道,她把卷笔刀扔给我,“我要上个厕所,给我保管好哦!”

我拿出妈妈的钢笔伸进去一卷只听“咔”的一声音我一愣,慢慢拿出来一看,钢笔头裂开了,在往卷笔刀里一看还有半个钢笔头在里面,我慌忙把钢笔扔进了垃圾桶,呆若木鸡,原地不动,还好同学没发现,我放学以后回到了家正在写作业,妈妈问:“茜茜,你有没有看见我的钢笔?”“没!”,我装着不知道一样回答,妈妈摸着后脑勺,走出去,嘴里还说:“钢笔去哪了,难道是我丢了?”,我松了一口气,继续写作业,但这件事还在我的脑袋里回荡。

我可真傻,居然把钢笔卷坏了,可说了慌,真不应该,我应该自己反思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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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再见,小时候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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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时光就这样匆匆逝去,我何尝又不是苦苦寻找他们。小时候我渴望着长大,现在却是多么想回到小时候。就如朱自清的散文《匆匆》所说的一样,我也不知道他们究竟在什么地方?是在用来扮家家酒的泥沙里,还是在小小积木搭的房子中,又或者是在儿时稚气的话语中呢?又有谁能告诉我?

以前家里养过两只可爱的小仓鼠,一只是奶白色的叫布丁,还有一只是像珍珠奶茶的颜色的仓鼠叫奶茶,它们是小舅舅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对两个新成员也是分外的喜爱,所以常常喂它们一些好吃的。

后来因为我们一家人出远门,没有给它们备好足够的吃食,导致两只小仓鼠活活饿死。那个时候我天真地陪着它们的尸体,哭地昏了过去。身为退休教师的爷爷知道了之后,大笑道:“不过是动物而已,有什么好哭的,大不了再去买就是了!”

大我20的堂姐也嘲笑道:“对呀,大不了下次我再给你买一只!”

那个时候的我生气地瞪着他们道﹕“你们根本什么都不懂!”

他们永远不明白的是我对小仓鼠的情感,它们陪了我那么久,在我看来他们就像是我的亲人。而他们却如此嘲笑我,不屑地看着我,那一段时间我很讨厌他们,甚至是恨。

很多人都跟我说:“你已经长大了,童年已经离你很远了!”

那么现在我想知道,永远究竟又有多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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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妈妈小时候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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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小时候过生日时,外婆总要煮个鸡蛋烧碗长寿面。妈妈多么希望在生日时能吃上一个电视里那样的生日蛋糕。一次,外公在外地买了一个大大的生日蛋糕,放在汽车驾驶室的驾驶台前,仔细地固定好。于是,这个蛋糕便神气地站在挡风玻璃前开始长途旅行。长途车有两个驾驶员,令外公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在副驾驶休息的驾驶员睡着睡着竟把脚跷到蛋糕上……当时没有高速公路,妈妈在生日的第三天收到这份姗姗来迟的礼物———一个被压扁的生日蛋糕,感到幸福极了!

据说妈妈小的时候要凭布票买布,而且供应的布料颜色单调,基本上是厚厚的棉布。一天,外婆不知从哪搞到“玻璃丝”,一块半透明的白面色料和彩色花格布头,可把外婆乐坏了,她给妈妈做了两件连衣裙。一件通身雪白,大大的裙裾用黄色的纱线绣上艳丽的小花,旋转起来漂亮极了。另一件因白色布料不够,外婆用彩色格子布头镶嵌,做成一件很俏的花裙子。这两件裙子着实让妈妈风光一阵,每年六一儿童节,这两件裙子就飘在舞台上,直到妈妈上了初中,那裙子还在展示风彩。

妈妈小时候非常喜欢吃松糕。每天早晨,妈妈拿着粮票和三分钱买来松糕,和着一杯麦乳精,坐在门口的小板凳上,在小朋友的催促声中美美地享用早餐。如今她经常感叹:怎么再也吃不到那种松糕的味道了呢!听得我在旁暗咽口水。

[妈妈小时候的故事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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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中国名人茅盾小时候的故事

全文共 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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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盾,原名沈德鸿,字雁冰,着名现代作家、社会活动家。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先驱,革命作家,社会活动家,浙江桐乡人。1921年在上海先后参加共产主义小组和中国共产党,投身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运动。他创作的着名长篇小说《子夜》和短篇小说《林家铺子》、《春蚕》等,成为革命现实主义的奠基之作。他提倡为人生的现实主义文学,他除发表大量的民主主义、现实主义的学术论文和文艺作品外,并经常向国内介绍世界文学界潮流趋向,讨论中国文学革命的方法,对中国现代新文学的建设做出了杰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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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名人故事:都德小时候上的最后一课

全文共 2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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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早晨上学,我去得很晚,心里很怕韩麦尔先生骂我,况且他说过要问我们分词,可是我连一个字也说不上来。我想就别上学了,到野外去玩玩吧。

天气那么暖和,那么晴朗!

画眉在树林边宛转地唱歌;锯木厂后边草地上,普鲁士兵正在操练。这些景像,比分词用法有趣多了;可是我还能管住自己,急忙向学校跑去。

我走过镇公所的时候,看见许多人站在布告牌前边。最近两年来,我们的一切坏消息都是从那里传出来的:败仗啦,征发啦,司令部的各种命令啦。──我也不停步,只在心里思量:“又出了什么事啦?”

铁匠华希特带着他的徒弟也挤在那里看布告,他看见我在广场上跑过,就向我喊:“用不着那么快呀,孩子,你反正是来得及赶到学校的!”

我想他在拿我开玩笑,就上气不接下气地赶到韩麦尔先生的小院子里。

平常日子,学校开始上课的时候,总有一阵喧闹,就是在街上也能听到。开课桌啦,关课桌啦,大家怕吵捂着耳朵大声背书啦……还有老师拿着大铁戒尺在桌子上紧敲着,“静一点,静一点……”

我本来打算趁一阵喧闹偷偷地溜到我的座位上去;可是那一天,一切偏安安静静的,跟星期日的早晨一样。我从开着的窗子望进去,看见同学们都在自己的座位上了;韩麦尔先生呢,踱来踱去,胳膊底下挟着那怕人的铁戒尺。我只好推开门,当着大家的面走进静悄悄的教室。你们可以想像,我那时脸多么红,心多么慌!

可是一点儿也没有什么。韩麦尔先生见了我,很温和地说:“快坐好,小弗郎士,我们就要开始上课,不等你了。”

我一纵身跨过板凳就坐下。我的心稍微平静了一点儿,我才注意到,我们的老师今天穿上了他那件挺漂亮的绿色礼服,打这皱边的领结,戴着那顶绣边的小黑丝帽。这套衣帽,他只在督学来视察或者发奖的日子才穿戴。而且整个教室有一种不平常的严肃的气氛。最使我吃惊的,后边几排一向空着的板凳上坐着好些镇上的人,他们也跟我们一样肃静。其中有郝叟老头儿,戴着他那顶三角帽,有从前的镇长,从前的邮递员,还有些旁的人。个个看来都很忧愁。郝叟还带着一本书边破了的初级读本,他把书翻开,摊在膝头上,书上横放着他那副大眼镜。

我看见这些情形,正在诧异,韩麦尔先生已经坐上椅子,像刚才对我说话那样,又柔和又严肃地对我们说:“我的孩子们,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们上课了。柏林已经来了命令,阿尔萨斯和洛林的学校只许教德语了。新老师明天就到。今天是你们最后一堂法语课,我希望你们多多用心学习。”

我听了这几句话,心里万分难过,啊,那些坏家伙,他们贴在镇公所布告牌上的,原来就是这么一回事!

我的最后一堂法语课!

我几乎还不会作文呢!我再也不能学法语了!难道这样就算了吗?我从前没好好学习,旷了课去找鸟窝,到萨尔河上去溜冰……想起这些,我多么懊悔!我这些课本,语法啦,历史啦,刚才我还觉得那么讨厌,带着又那么重,现在都好像是我的老朋友,舍不得跟它们分手了。还有韩麦尔先生也一样。他就要离开了,我再也不能看见他了!想起这些,我忘了他给我的惩罚,忘了我挨的戒尺。

可怜的人!

他穿上那套漂亮的礼服,原来是为了纪念这最后一课!现在我明白了,镇上那些老年人为什么来坐在教室里。这好像告诉我,他们也懊悔当初没常到学校里来。他们像是用这种方式来感谢我们老师40年来忠诚的服务,来表示对就要失去的国土的敬意。

我正想着这些的时候,忽然听见老师叫我的名字。轮到我背书了。天啊,如果我能把那条出名难学的分词用法从头到尾说出来,声音响亮,口齿清楚,又没有一点儿错误,那么任何代价我都愿意拿出来的。可能开头几个字我就弄糊涂了,我只好站在那里摇摇晃晃,心里挺难受,头也不敢抬起来。我听见韩麦尔先生对我说:

“我也不责备你,小弗郎士,你自己一定够难受的了。这就是了。大家天天都这么想:‘算了吧,时间有的是,明天再学也不迟。’现在看看我们的结果吧。唉,总要把学习拖到明天,这正是阿尔萨斯人最大的不幸。现在那些家伙就有理由对我们说了:‘怎么?你们还自己说是法国人呢,你们连自己的语言都不会说,不会写!……’不过,可怜的小弗郎士,也并不是你一个人过错,我们大家都有许多地方应该责备自己呢。”

“你们的爹妈对你们的学习不够关心。他们为了多赚一点钱,宁可叫你们丢下书本到地里,到纱厂里去干活儿。我呢,我难道没有应该责备自己的地方吗?我不是常常让你们丢下功课替我浇花吗?我去钓鱼的时候,不是干脆就放你们一天假吗?……”

接着,韩麦尔先生从这一件事谈到那一件事,谈到法国语音上来了。他说,法国语言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最明白,最精确;又说,我们必须把它记在心里,永远别忘了它,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说到这里,他就翻开书讲语法。真奇怪,今天听讲,我都懂。他讲的似乎挺容易,挺容易。我觉得我从来没有这样细心听讲过,他也从来没有这样耐心讲解过。这可怜的人好像恨不得把自己知道的东西在他离开之前全教给我们,一下子塞进我们的脑子里去。

语法课完了,我们又上习字课。那一天,韩麦尔先生发给我们新的字帖,帖上都是美丽的圆体字:“法兰西”,“阿尔萨斯”,“法兰西”,“阿尔萨斯”。这些字帖挂在我们课桌的铁杆上,就好像许多面小国旗在教室里飘扬。个个人那么专心,教室里那么安静!只听见钢笔在纸上沙沙地响。有时候一些金甲虫飞进来,但是谁都不注意,连最小的孩子也不分心,他们正在专心画“杠子”,好像那也算是法国字。屋顶上鸽子咕咕咕咕地低声叫着,我心里想:“他们该不会强迫这些鸽子也用德国话唱歌吧!”

我每次抬起头来,总看见韩麦尔先生坐在椅子里,一动也不动,瞪着眼看周围的东西,好像要把这小教室里的东西都装在眼睛里带走似的。只要想想:40年来,他一直在这里,窗外是他的小院子,面前是他的学生;用了多年的课桌和椅子,擦光了,磨损了;院子里的胡桃树长高了;他亲手栽的紫藤,如今也绕着窗口一直爬到屋顶了。可怜的人啊,现在要他跟这一切分手,叫他怎么不伤心呢?何况又听见他的妹妹在楼上走来走去收拾行李!──他们明天就要永远离开这个地方了。

可是他有足够的勇气把今天的功课坚持到底。习字课完了,他又教了一堂历史,接着又教初级班拼他们的b名人故事:都德小时候上的最后一课,be,bi,bo,bu。在教室后排座位上,郝叟老头儿已经戴上眼镜,两手捧着他那本初级读本,跟他们一起拼这些字母。他感情激动,连声音都发抖了。听见他古怪的声音,我们又想笑,又难过。啊!这最后一课,我真永远忘不了!

突然教堂的钟敲了12下。祈祷的钟声也响了。窗外又传来普鲁士兵的号声──他们已经收操了。韩麦尔先生站起来,脸色惨白,我觉得他从来没有这么高大。

“我的朋友们啊,”他说,“我──我──”

但是他哽住了,他说不下去了。

他转身朝着黑板,拿起一支粉笔,使出全身的力量,写了两个大字:

“法兰西万岁!”

然后他呆在那儿,头靠着墙壁,话也不说,只向我们做了一个手势:“散学了,──你们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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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名人小时候的故事周杰伦

全文共 30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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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1月18日,周杰伦出生在台北市一个普通的家庭。回忆起他的小时候,妈妈用了一句“感谢老天把他赐给我”,充分体现出她对这个宝贝儿子的爱。“胖嘟嘟笑起来带着小酒窝,可爱的模样真的很讨人喜欢。从小杰伦听到音乐就会兴奋地随着节奏摇晃,不只爱看孙越、陶大伟的表演,也常戴着墨镜模仿高凌风唱歌,坐在电视机前也会跟着广告唱唱跳跳。三岁对录音有兴趣,就常常拿着录音机录自己的声音,或唱歌,或编故事,自编、自导、自演又自唱一番。”

而他的爸爸对儿子小时候的评价是,“他从小就爱耍帅”。爸爸回忆说:“杰伦还小的时候,我们一家三口经常一起到海边踏浪,其他小朋友乖乖站着拍照时,他一定会跑到镜头的最前面去抢镜头。爱表现的他,家庭聚会时的表演,常常逗得我们惊喜连连。杰伦从小就爱耍帅,不只裤子要穿宽版裤,头发要留中分头,连车都一定要骑重型摩托车。高中就读淡江高中音乐班,每天从台北到淡江,光车程就要花两个多小时,所以就想买台摩托车′小绵羊`让他代步。结果,杰伦一开口就要重型的FZR,只因为骑重型的看起来才帅气。”

在棍子下长大

14岁时周杰伦父母离婚了。在单亲家庭里长大的他,从小是妈妈和外婆带大的,因此外婆和妈妈就成了他生命中最敬爱的两位女人。3岁开始练习弹琴时,妈妈就看出他在音乐上的天分,因此对他的要求很严格,于是,童年的周杰伦被剥夺了玩的权利,所有的日子都是在钢琴边度过的。可每次练琴的时候,一听到窗外同伴的嬉闹声,他就总是弹得心不在焉。于是,他母亲就拿着一根棍子,站在他后面,一直盯着他练完琴。杰伦说:“如果说自己的音乐底子打得深厚,还得感谢那根棍子呢。”他同样碰到了个很严厉的钢琴老师。只要一弹错、不专心,就马上打手背,小杰伦因此双手布满淤青,这让他一度心生反抗,不想再学琴了。但是等他冷静下来,却又忍不住想弹琴,自己想了几天后,小杰伦不但乖乖地继续练琴,而且以后无论老师多么严格,再也没有动过离开音乐的念头。小时候周杰伦很调皮,被痛打是常有的事。他曾偷学过妈妈的签名,好偷签联络簿或成绩太低的考卷,有时还会故意用口水把考卷分数弄得模糊一点,再跟妈妈说是被雨淋到。而在学校,考试成绩没到标准就会被打手心。还有一次被老师捏耳朵,直到上初中才稍好一点,所以小时候被打都已经习惯了。

童年很孤单

杰伦是家中独子,个性内向害羞。小的时候他曾经想过能有一个弟妹可以陪伴,但他又觉得爸妈养他已经很累了,如果再多生一个,生活负担会很重。独生子的生活比较无聊一点,但也因为是独生子,对人生的想法也会比较不同,很多事情只能自己解决没人能帮忙,这让他变得比较独立。杰伦坦言,若有弟妹的话,他会变得比较会替别人想,童年不会无聊,每天可以跟弟妹一起玩,所以还是羡慕别的家庭有兄弟姐妹的。父母离婚后,让他更加孤僻,不爱讲话,因此玩伴并不多。大都是跟邻居还有同学一起玩,不能说我自闭,但的确自己的空间比较大。要他回忆小时候记忆最深刻的事,他居然说是外婆家里养的大狗狗,因为小杰伦常常和狗狗玩,有时还想像自己是大,把狗狗当马骑。他说如果有了兄弟姐妹的话,他的人生想法也会跟现在不同。

高中的风云人物成了服务生

周杰伦考上台北淡水高中的音乐科后,因为弹得一手好琴,又很会打篮球,一下子成了学校里的风云人物,更是许多女同学心中的白马王子,这时候的杰伦才开始有谈得来的好朋友,而且在同学的鼓励下尝试自己创作歌曲,不少同学还抢着收藏。可当他的同学正紧张地准备考大学的时候,他却仍然沉溺在音乐爱好之中。在一般人眼中,他的前途一片渺茫。因为在那时,一个普通家庭出身的孩子,他最好的选择是学习数学、自然科学和计算机,以便日后找份好工作谋生,而音乐则是有钱人的奢侈品。显然,他们认为周杰伦奢侈不起。果然,1996年6月,高中毕业后的周杰伦一时找不到工作,便只好应聘到一家餐馆当了名服务生。他每天的工作就是把厨师做好的菜送到餐厅,再由女服务员传到客人面前。这份工作看似简单,可真正做起来却并不容易。因为客人多了,就容易把菜传错。而一旦出了错,服务生不仅要受顾客的气,而且老板还要扣发薪水。年轻时的周杰伦,说来有点自闭、笨笨的。高中英文老师以为周杰伦有学习障碍:“他脸上表情很木讷,我以为他笨笨的。这小子无法专心上数学、科学课,就连英文作业也荒废。但周妈妈叶惠美却注意到这个安静又害羞的小孩,从小就对西洋流行乐或古典音乐特别敏感。他在学会走路前,就对音乐很敏锐。”她回想。周妈妈在他四岁的时候,就送他进钢琴班学琴,而且他弹得不错,像个钢琴狂。高中钢琴老师说,周杰伦十几岁时,就可以即兴表演。出了琴房,周杰伦是个再普通不过的青少年,当其他同学都在附近打篮球时,他却一再重复地看功夫电影和打游戏。其他人都忙着准备大学联考,他却是逃课、加倍练琴,人生漫无目标。

音乐救了他,给他带来幸运。有一位学妹帮他报名“超级新人王”这个台湾的偶像征选节目。该节目制作人后来和讶异不已的周杰伦联络上,要他参赛表演。但周杰伦不敢独唱。最后,他帮一位想当歌手的朋友钢琴伴奏。表演得很差。当时节目主持人吴宗宪一直都在寻找新人。他看了一眼那个紧张的钢琴伴奏小子和歌声像乌鸦叫的歌手,心想,算了吧!吴宗宪说:“我一点都不觉得好听,那个歌手唱得真烂。”不过,他看了看乐谱:我从裁判的肩膀后头,看了一眼乐谱,结果惊为天人。非常地复杂、做得很棒。录完影后,吴宗宪走到后台找周杰伦,他当时头戴棒球帽,几乎盖住整个眼部。吴宗宪回想: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就是他很安静、很害羞。我以为他自闭。吴宗宪签下他,专职写歌,一年半后,吴宗宪决定把阿尔发唱片的经营权交到他的朋友、同时也是歌手的杨峻荣手上,周杰伦才从幕后走向幕前,成为偶像歌手。3个月内,周杰伦完成了自己的第一张专辑。

机会终于来了。1997年,周杰伦参加了《超猛新人王》。表现并不算好的杰伦意外得到了吴宗宪的垂青,他和杰伦深谈之后,决定聘请杰伦到自己的唱片公司担任音乐制作助理的职务。制作助理的工作做了一年多,这个工作什么杂事都得做,有时还得帮大家买饭盒,而且薪水又很少,不过杰伦做得很快乐。逐渐的,他从小扎扎实实打下的音乐根基让他的表现越来越亮眼,老板吴宗宪看在眼里,决定给这个很有才华的小伙子一个机会,让他拥有自己的舞台,当个创作歌手。

1999年12月的一天,吴宗宪将周杰伦叫到办公室,十分郑重地说:“阿伦,给你10天的时间,如果你能写出50首歌,而我可以从中挑出10首,那么我就帮你出唱片。”周杰伦兴奋不已,跑到街上买回一大箱方便面。他想,就是拼了命,也要做最后的挣扎。因为他知道,老板给他的机会也许就这一次了。那段时间,他几乎是一首接一首地创作,而每当他疲惫的时候,就在房间的某个角落里打个盹儿,醒来之后继续下一首歌曲的创作。就这样,仅仅10天时间,周杰伦真的拿出了50首歌曲,而且每一首写得漂漂亮亮,谱得工工整整。经过大半年时间的精心制作,周杰伦的第一张专辑——《JAY》制作出来了。一发行便一鸣惊人,不但唱片大卖,而且还一连夺得两届台湾流行音乐金曲奖的最佳流行演唱专辑、最佳制作人、作曲人等大奖。从2000年,他的第一张专辑上市被抢购一空开始,到现在他的专辑销量无人能及。仿佛一夜之间,华语流行歌坛几乎被周杰伦一个人的声音统治了。

从一名餐厅服务员成长为家喻户晓的当红小天王,周杰伦在接受美国《时代》杂志专访时说:“明星梦并不是遥不可及的,其实,任何人都可以做,只要你肯努力。我之所以能有今天,就是我不服输的结果。”周杰伦希望自己将来能成为一个时代性的音乐人,而非昙花一现。的确,一个人不想做退却的懦夫,就应该像蜗牛一样,一步一步地往上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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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回忆小时候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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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者:小珊瑚

岁月像一个小偷一样偷走了我的轻松愉快的时光,偷走了我的小衣服……但偷不走的却是我那些愉快的回忆

初夏的阳光轻柔地洒在我的身上,我想起了小时候的一件事:有一次,妈妈帮我新买了一只牙膏,第二天早上我起来刷牙时,发现这个是草莓味的,还很香。太好了,草莓可是我的最爱呢!这时我心里直痒痒,像一只小蜗牛在上面慢慢地爬。一直想尝试看这牙膏能不能吃,不管了,过会等妈妈去上班时再尝。

过了一会,等待妈妈离开的期间,我在客厅了看电视。就在我快要遗忘了牙膏那件事情时,却在电视中无意看到一个广告,它说:“冷酸灵牙膏,想吃就吃。”我心里想,原来这个牙膏能吃,那我那个草莓牙膏岂不是也可以吃吗!有了这个念头,我更是下定了决心要品尝我的草莓味牙膏了。

又过了一会儿,妈妈终于说:“我去上班了!”听了这句话,我简直就是得到了特赦令:“知道了,再见!”

妈妈走了,我飞一样地跑到厕所里把门关上,我赶快把牙膏打开吃了一口,一股奇怪的气味在我的头上蔓延,突然我大叫:“啊,好麻,好麻!”我到处找水喝…………

作为吃货的我,还真是干了不少傻事,不过回忆小时候,谁没有做过几件傻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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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时候的糗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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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谁没有几件糗事呢?有的人置之一笑,有的人耿耿于怀,有的人羞得无地自容,还有的人可能会哇哇大哭。但不管怎样,这些事都是会像嚼过的口香糖一样黏着你,让你回忆起来五味俱全!

某一天,放学后。我气急败坏地向家走去。满脑子都是他的影子,都是他,害得我当着全班的同学的面出丑,我恨不打一处来,心里诅咒他,嘴里骂着他,可能是我太专注了,一转眼,发现他就在我身后。这下我难免不好意思,毕竟背后说人坏话不是君子所为。但我顾不了那么多了,只管黑着脸往前走。妈妈也整天说我要性格好一点,得饶人处且饶人,不能得理不让人。可我就是个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

我埋头走自己的路,变得有些疑神疑鬼。别人两个窃窃私语,我以为是在说我,别人哈哈大笑,我以为是在笑我,别人看我,我以为是在蔑视我。这时,我隐隐约约听见了“鸟”这个字,心想什么鸟和我有鸟关系,反正我的心情糟透了。这时,一个好朋友走过来,指着我的头顶说:“今天的你,中大奖了,可以去买张彩票试试运气,小鸟把你的头当成厕所了。”我情急之下,用手一摸,这下可好,满手黏乎乎的,我此时的心情可想而知,像一只愤怒的狮子,像即将要爆发的原子弹一样,真是曹操杀吉平――恼羞成怒。自己咋那么倒霉,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屋漏偏遇连阴雨,连小鸟也欺负我。顿时,我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哗哗往外流。好朋友被我吓了一大跳,急忙搀住我,也不敢说话,把我送回了家。

到了家,妈妈看着我哭成泪人的我,不明所以,听朋友说了后,才恍然大悟,把我拉到洗手间,先把手洗干净,然后一番说教后,我心中的一片乌云,顿时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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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名人小时候故事

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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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只是小学毕业,没有上到初中,可是,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他的作文曾被拿到了中学生的课堂里宣读,作为一种学习的范文。

莫言的作文很棒,记得第一次引起老师注意的作文,写的是一场五一国际劳动节的学校篮球比赛。每逢“五一”,小学里就举行体育盛会,有乒乓球、标枪、跳高、赛跑。写作文的时候,同学大部分都是走马观花,流水账一样把各种运动项目都写一遍。他另辟蹊径,别的比赛一笔带过,把绝大部分笔墨专门写篮球比赛,写怎样抢球,怎样运球,怎样投篮,受到了老师赞扬,当作范文全班宣读。

莫言受了表扬,一下子兴趣就上来了,天天盼着上语文课,因为那是他出风头的时候。后来,他经常在作文中虚构故事,而他的小学作文还被拿到中学里宣读,给中学生当范文。他回忆说,自己文学的开窍比别人多了一份觉悟,那就是对“虚构”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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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名人小时候的励志故事达尔文

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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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著名的博物学家、进化论先驱达尔文在他的日记中记载,他曾经做过一件“蠢事”。

19世纪中叶,达尔文周游世界。一次,他来到非洲的一个原始部落,那里的人住山洞,吃草根野果,过着茹毛饮血的原始生活。达尔文在那里住了几天,有了惊人的发现:当气候恶劣人们找不到食物时,就将老弱病残的人分而食之。理由是,被吃掉的都是被认为没有用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达尔文很痛心:世界已经进入文明时代,而这里的人还这么野蛮残忍,一定要想办法改造他们。

他用高价买下一个当地的男婴,把他带回英国,他要用现代文明的教育方式,使这个非洲血统的小孩变成一个“文明人”。然后,再用这个“文明人”去改造他家乡人吃人的原始现状。16年之后,这个小男孩长成了“文明青年”,达尔文经熟人帮助,把他送回了非洲。

一年后,达尔文又来到非洲,想看看17年后的原始部落有多大进步。可是,他却找不到那个“文明青年”。当地人告诉他,他们把那个青年吃掉了。达尔文大惊:“那么好的人,为什么吃了?”“他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会做,留下有什么用?”

对于一个社会来说,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无论他如何“高明”,都不可能改变整个社会的现状,在人们还没觉醒的时候,想用自己认为是先进的文明的思想去“统帅”他人,结果只会徒劳无益。达尔文虽然是一位伟大的进化论者,但他违背了最起码的进化规律:一个人吃人的原始部落,你想在短时期内让他们进入高度文明的社会,那是不现实的,从野蛮进化到文明,这其中必然要经历一个漫长而又痛苦的过程,这不是单靠一个或几个“文明人”就可以改造的。人类的进化是这样,推而广之,其他事情又何尝不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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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时候最讨厌的事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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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辈子最讨厌的事可多了:不想刷牙,不想每隔三天洗一次头,不想吃饭前洗手……家长管的可严了,害的我什么事都得照办,哪有反抗的时候。可只有一件事,连生气时头上冒火的母老虎妈妈也拿我没办法。

记得五岁时,第一次去附近的理发馆理发,以前都是妈妈给我操作,现在我长大了,妈妈怕把我的头发整坏了,匆忙地来到理发馆剪发。

到了店门口,一股香水味扑鼻而来。“呦!老顾客来啦,快快快,坐下,我来给你理头发。”老板娘阿姨很热情地招待我们。

“帮我家闺女剪短一点的头发,省的碍眼。”我被阿姨牵到座椅上,把座椅那么一转,我就整面朝着镜子了。她拿了一块大毛巾给我裹上,拿出剪刀和梳子,想在我头上比划。“哇哇哇哇哇哇哇~”我急忙哭了起来,心里十分难受,特别怕那阿姨把我的耳朵捡到喽。

“小妹妹乖,不哭,剪完头发让你妈妈买糖吃。”

“我不要!哇哇哇哇哇哇哇,我不要理发!”阿姨急了起来,对妈妈使了个眼神。妈妈立马来安慰我,可我哭得越来越厉害起来了。

“这该怎么办呢,算了,你继续剪吧,别管她了。”我哭得越来越响,头不停摆动,阿姨根本来不及下手,她们俩不知所措。我便冲下去,想打开门回家。谁知这门比我还重,我这么小的孩子怎么拉得开。阿姨趁机把我抱了起来,让妈妈按住,给我马虎的提起头来,随着哭声,头已经剃好了,便要给我冲洗。这时我又嚎啕大哭了,不停甩头晃脑,双脚不停地踢妈妈的身体,像是在投诉。终于清洗好了,就等着给我吹干。吹风机的“呼呼”声又把我吓着了,我继续哭啊哭,整个理发店的人都盯着我们三人看。

终于好了。我在镜子面前又臭美了,发觉,其实理发也挺好的,又不疼,还能使整个人闪亮发光,焕然一新。现在的我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害怕洗头的孩子了,我变得更坚强勇敢,不会在挫折和困难面前屈服。我长大了!

[小时候最讨厌的事8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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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时候的记忆作文650字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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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有许许多多的记忆,最难忘的就是那一次。

那一年,我的同学买了一块精致的橡皮。一到下课,同学们都围着她看那块橡皮。等我挤进去的时候,已经上课了。于是我急忙向她预定下来,以免下一次课间被人抢走。

终于轮到了课间。那块橡皮里有三小块,每一块都是不同颜色的,被外面淡黄色的外壳包着。淡黄色的外壳上有好几个可爱的小熊,小熊们各拿这一只气球坐着,脸上洋溢着笑容。再把橡皮取出来,拿到鼻子下闻一闻,顿时感到一阵清香扑鼻而来,我就这样陶醉在这块橡皮里,忘记还回去。

直到下午的一节课间,老师走到教室里问:“谁拿了XXX的橡皮了!”我愣了一愣,看到一直握在手心里的橡皮,顿时感到一阵慌乱,我连忙把橡皮放到桌洞里去。咬紧下唇。手心不自觉地就出了汗水。“谁拿的偷偷来老师办公室,老师会保密的。”虽然老师说保密,但我还是不想说,万一被老师认为是小偷怎么办。外面炎热的空气,我完全没有感觉到,手指感到一片冰凉,冷汗不知不觉已经从皮肤中渗出来。

接着的一节课是班主任的品德课,具体的内容早已记不清,但记得最清楚的就是班主任在黑板上写的六个大字:堂堂正正做人“这六个字顿时让我醒悟。就在放学时,教师每人的时候,我偷偷的把橡皮放到XXX的桌洞里去看了。

夏日的炎热,才一丝丝的把我身上的寒冷去除。

之后的时间里,这六个字一直警戒着我,每一次我要做事之前,都要好好想想,有没有违背这六个字,以免走错人生的道路。

黑板上最深的记忆,就是那六个字:堂堂正正做人!

[小时候的记忆作文6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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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爱迪生小时候的故事

全文共 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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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坦然面对身边的一切,乐观对待人生直至死亡,这是爱迪生一生的态度。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物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爱迪生小时候就热爱科学,凡事都爱寻根追底,都要动手试一试。有一次,他看到母鸡在孵蛋,就好奇地问妈妈:“母鸡为什么卧在蛋?喜欢?兀渴遣皇巧?×耍?”妈妈告诉他,这是在孵小鸡,过一些日子,蛋壳里就会钻出鸡宝宝来。“

听了妈妈的话,爱迪生感到新奇极了,他想,母鸡卧在鸡蛋上就能孵出小鸡来,鸡蛋是怎样变成小鸡的呢?人卧在上边行不行?他决定试一试。爱迪生从家里拿来几个鸡蛋,在邻居家找了个僻静的地方,他先搭好一个窝,在下边铺上柔软的茅草,再把鸡蛋摆好,然后就蹲坐在上边,他要亲眼看一看鸡蛋是怎样孵成小鸡的。天快黑下来了,还不见爱迪生回家,家里的人都非常着急,于是到处去找他。找来找去,才在邻居的后院找到了爱迪生。只见他坐在一个草窝上一动也不动,身上、头上沾有不少草叶。家里人见了,又生气又好笑,问他:

“你在这儿干什么呢?”

“我在这儿孵蛋啊!小鸡快要孵出来了。”

“孵什么蛋,快点出来!“爸爸大声喝道。”

“母鸡能孵蛋,我要看看怎样孵出小鸡来。”

“不行,不行!快回家!“爸爸又喝斥道。”

妈妈却没有责怪和取笑他,因为她知道这孩子的性格,微笑着说:”人的体温没有鸡的体温高,你这样孵是孵不出来的。“爱迪生虽然没有孵出鸡来,但是通过这次孵蛋活动增长了知识。还有一次,爱迪生看到鸟儿在天空中自由地飞翔,心想,鸟能飞,人为什么不能飞?能不能给人加上翅膀?他忽然又想到,气球没翅膀也能飞上天,那么在人的身体里充上气行不行?于是全找来一种能产生气体的药粉,让一个小伙伴喝了下去,看看他能不能像气球一样飞起来。可是过了一会儿,小伙伴肚子疼了起来,大声哭喊,差点儿送了命。为了这件事,爸爸狠狠揍了他一顿,还说不准他以后搞什么实验了。可是爱迪生还是不服气,说:”我不做实验,怎么会知道人能不能飞起来呢?

人物介绍

托马斯·阿尔瓦·爱迪生(Thomas Alva Edison,1847年2月11日—1931年10月18日),出生于美国俄亥俄州米兰镇,逝世于美国新泽西州西奥兰治。发明家、企业家。 爱迪生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利用大量生产原则和电气工程研究的实验室来进行从事发明专利而对世界产生重大深远影响的人。他发明的留声机、电影摄影机、电灯对世界有极大影响。他一生的发明共有两千多项,拥有专利一千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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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六年级作文:妈妈小时候的有趣事

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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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妈妈小时候住在农村,小时候就开始养鸡养鸭养猪。

每一天,我妈妈都要去采一些猪草去喂猪,而他们小时候就有一个很好玩的游戏。就是很多小朋友在一起,然后挖一些洞,把自己采回来的猪草拿一些放在洞里,用石头去扔,扔到哪个洞,哪个洞里的猪草就是自己的了。那时候,我妈妈扔这个是高手,几乎上每次都扔中,而有一个小朋友一点也扔不准,每次都输,每天,他妈妈总是对他说:“你怎么每次都只采这第一点点,你看别的小朋友采得多多呀。”有一次,那个小朋友把自己采的猪草都输光了,我妈妈看他可怜,就把一些柴棍子垫在他的背篓下面,再拿一些猪草铺在柴棍子上面,这样就显得很多啦。他回去的时候,走路都小心翼翼的,生怕一抖,猪草掉下去了,他回到了家,他的妈妈看见了,非常高兴,以为他采了很多猪草,结果捞起来一看,只有一小把,其余的都是柴棍子,把他妈妈简直气死了。

这就是我妈妈小时候的有趣事

[六年级作文:妈妈小时候的有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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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爸爸小时候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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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爸爸回到家,坐在沙发上休息的时候,我赶紧给爸爸沏了一杯茶。就让他讲讲他小时候在农村生活的情景。

爸爸说:“我们小时候,由着性子发展,没经过什么兴趣班的正规训练,没有你们现在这些高级玩具,但我们从来也不缺游戏内容,拍方宝、扇元宝、滚铁环、玩玻璃球、跳方格、扔沙包、顶拐拐,跳皮筋儿……到处都可以找到具,而且都是我们们自己动脑筋亲手制作出来的。”因为我对军事武器和养小动物比较感兴趣,所以他讲自制火柴枪和养蚕时,我听的非常入神。

爸爸问我:“知道我们做的火柴枪是干什么用的吗?”我猜了好几次都不对,爸爸笑呵呵的说:专门对付麻雀。那时候你爷爷奶奶把收割的粮食堆在院子里,我负责看管,成群的麻雀下来啄食,这边的赶走了,那边的又悄悄靠近了,于是就准备做火柴枪。先找一根较硬的铁丝,折成手枪的形状,把坏了的自行车铁链取下来一个一个敲散,并排用橡皮筋固定在一起,下边的一排眼儿连在火柴枪的枪架上,上边一排眼儿放火柴,再用铁丝拧一个扳机,套在抢架子上,这样一个简易的火柴枪就做好了,但你发射时要离麻雀近一些,扣动扳机,火柴摩擦燃烧,快速喷射出去,小动物怕火,这时一大群麻雀都逃之夭夭了。”我听的出神,好像看到了爸爸当时与麻雀作战的场景,而且我真想自己也能亲自做一把火柴枪,爸爸答应有空要和我一起做。

爸爸接着给我讲养蚕的事。那时候村子里有不少人家给孩子养蚕玩,于是他问别人要一些蚕卵,放在通风温暖的地方等待小蚕快快孵化。爸爸还告诉我,蚕卵是椭圆形的,中间凹下去,颜色呈浅灰色。快孵化出来的时候颜色完全是灰色的,刚出来的小蚕像蚂蚁,因此叫蚁蚕。刚出壳的蚕很弱小,不能用手去捏,蚕一生要经过四次脱皮,每次脱皮他都要吐一根丝缠住脚,慢慢的使劲儿把外皮拽了来,最后吐丝结成一个茧,大约有五厘米长,三厘米宽。

讲到这里时,爸爸要忙去了,我不禁想到爸爸小时候可真好呀!我真想到爸爸小时候生活的年代,体验一把农村的丰富多彩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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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爸妈小时候的故事作文300字

全文共 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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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小时候都应该是快乐的,可是我爸和我妈小时候却是在砍柴火等苦力生活中度过,下面我就来介绍介绍吧。

有一天,我带着好奇的心去问妈妈:“妈妈你和爸爸的童年是什么样的?”妈妈叹了口气说:“我们那个时候每天早晨都要到河边去洗衣服,下午放学回家写完作业都要去拔草给兔子吃,帮父母干农活。没有一天是不忙碌的,早起晚睡已经养成习惯了,整个人都是瘦瘦的,没有粮食的时候还是吃苦苦的青稞,衣服有洞了还得自己一针一线地缝。”我听妈妈这一说心想:“爸爸妈妈小时候就得干这么多活,汗水一直往下流,不说累也不抱怨,用自己的手创造美好的生活,哪像我们要吃有吃,要穿有穿!

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像爸爸妈妈学习,不怕困难。奋勇学习。这就是我爸妈小时候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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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时候,我很可爱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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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可爱,经常闹出大笑话。

我有一次闹了一个超大的笑话。我那时经常听我妈妈讲故事,我听到妈妈说:“采蘑菇的小姑娘采了一大筐的蘑菇回去烧了吃,可好吃了……”讲完了这个故事还教我唱了“采蘑菇的小姑娘”这首歌。我听了想:我也想“采”蘑菇,让外公烧了来吃。但是我那时很傻,把“采”蘑菇理解成了“踩”蘑菇。

我那时先到厨房里拿了个箩筐,再把家里所有的蘑菇放进了箩筐里,然后就脱掉鞋和袜子,站进装满了蘑菇的箩筐里,开始用脚“采”蘑菇,一边“采”还一边唱:“采蘑菇的小姑娘,背着一个大箩筐……”“停!我没有背着一个大箩筐啊!”我想了起来。“可是我家没有第二个箩筐了,那就拿一个垃圾桶代替吧,它长得很像箩筐!”我自言自语到。我立刻把垃圾桶背上,继续边唱边“采”蘑菇。不一会儿,好好的蘑菇就被我“采”成了碎片。

这是,妈妈来了,看见我这样,问:“宝宝,你在干什么呢?”“‘采’蘑菇呀!”妈妈走近一看,哭笑不得:“傻孩子,什么‘采’蘑菇啊!采蘑菇是用手摘地上长的蘑菇,而不是用脚踩,哈哈哈哈……”“哈哈哈……”我也笑了。

最后,妈妈瞒着大家炒了一盘我“采”的蘑菇给大家吃,而她则没吃。

哈哈!我小时候可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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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回忆我们小时候_生活叙事_2600字

全文共 2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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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屉里那张泛黄的照片,被夹在记忆的最深处。忘了有多久,就会有多旧。我们仓促的长大,而那些模糊的故事,依旧静静地躺在小时候

毛毛是个好看的妞,大大的眼睛水汪汪的,难怪她那么喜欢小狗。爸爸妈妈说小时候属我最聪明,大大方方,天真活泼,可是我一点儿印象都没有。

有时候我会怀疑爸爸是爱我的。我还记得在幼儿园的每个周一的早晨,我那褪了色的帆布书兜里都藏着一颗热乎乎的鸡蛋。因为我清楚地记得老旧的教室里墙角躺着一截老木头,我的鸡蛋皮都是偷偷丢进墙与木头的缝隙里去的。而且我还记得爸爸带过我和毛毛吃公园小摊的雪花酪。我的勺子头上是只青蛙脸,毛毛的是只蝴蝶。所以现在我看到爸爸那张冷峻的脸,总有一种不真切的感觉。

小时候的秋天,天空又高又晴。妈妈总爱把厚重的海绵床垫拖出来用板凳支起来晾在院子里。我和毛毛见了就乐了,我俩身子小,便偷偷躲在床垫下,无论妈妈怎么叫我们,我俩都不出来,每次搞得她都要上街头喊我们去。我俩却快活的像偷吃了蜜。

印象中,爸妈是老爱吵架的。每次他俩大吵大闹的时候,我和毛毛就吓得躲进衣柜里,过一会儿他俩突然就不吵了,慌张地找我们。等他们找到我俩的时候,我和毛毛已经乖乖地睡着了。

毛毛不上学,我上幼儿园。毛毛最喜欢星期天了,因为我会在家陪她玩儿。我们玩儿泥巴,弄得满身都是;我们玩儿过家家,我永远都只当爸爸。

后来,毛毛上幼儿园了,我也大班了。不知道学校咋搞的,一直不让我上一年级。我记得我还偷偷溜进那个印象中有好大好大操场的那个学校,因为我家的狗狗“哥罗”跑进去了,我得把它弄回去。

本来每个星期天都该是我和毛毛最开心的一天。可是恰恰相反,我俩不约而同的讨厌星期天。因为那一天我俩就会像两只可怜的虫子,躺在门前的石阶上,软成一摊泥,全身一点儿力气都没有,无精打采地晒太阳。大人们都不在家,也没有昨晚剩下的饭菜,我俩懒洋洋的以为晒晒太阳就饱了,就可以像院子里那些不吃不喝却开花的丁香一样。当然,偶尔我俩还会偷吃柜子上头的方便面,可是那都是要付出挨巴掌的代价的,所以我们宁愿多晒晒太阳。

后来我俩都上了小学,那时我上三年级,却疯狂地迷恋上了鲁迅。我站在小板凳上,挺起瘪瘪的肚子,有模有样地对毛毛说,将来我要当作家,要像鲁迅先生一样的伟大。毛毛倒是乐了,学的还挺像。她一乐,倒把我也逗乐了,一下子从板凳上摔了下来,我揉着摔痛的屁股,龇牙咧嘴地说,我再也不和你说话了!

毛毛说,以后要是我惹你生气了,你就说让骑毛驴的大胡子老爷爷把我抓走,我害怕了,也就再也不敢了。

此后,每当我很生气地对她说那个“吓人”的话,她都胆怯地向我求饶。

可是后来,我俩越吵越凶,那个“骑毛驴的大胡子”也吓不住她了。她和我吵得厉害,甚至还动了手。是我先哭的,然后她也哭了。每次只要我一哭,她就也哭,她都就爱跟着我干任何事,连哭都不放过。从小学到大学,她永远跟在我屁股后面,像条尾巴,甩都甩不掉。

我不哭了,她还在哭。我说你哭啥,明明是你打了我。她哽咽着说,我看见你哭了,我就想哭。

她说她其实不害怕那个老爷爷,她害怕的是我以后不理她了。所以她编了一个谎话,可是我信了。一直到现在我都不明白,当初是我太笨了,还是她太聪明了,爸妈说的话一定是骗人的。

如今的毛毛已经出落成亭亭玉立的美少女了,她早就不叫毛毛了,现在她甜甜的喊我“姐”。

聪聪从小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的,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她跟着爷爷奶奶搬到了城市里。她走的那天,我哭的小脸一阵红一阵青的,我紧紧拉着她的手,两个小脑袋碰在一起,哭的稀里哗啦。她抽泣着说,她会打电话给我的。我摇头又狠狠的点头,摇头是不想让她走,点头是很想和她说说话。

载着聪聪的摩托车已经开出了老远,我还是哭着追着姐姐跑。姐姐坐在摩托车后面一个劲地朝我挥手。那一天,我哭成了泪人,一晚上老梦见她。

我爱姐姐,姐姐也爱我。妈妈每天清晨去城市里贩菜再穿街呦呵着卖。于是她也自然成了我和姐姐的专属信使。

我从小卖铺买来好多带着小玩具的糖果。一毛钱十几小袋,每袋除了装着几粒糖豆还会有塑料小发卡,塑料小狗类的小玩意儿。我把它们认真地装到好看的袋子里包起来,再把好几张沾着眼泪的信叠好塞进去。那些小纸片上用铅笔歪歪扭扭地写着我想给姐姐说的话,我学着爸爸写的信说,这些都是我用眼泪写下的,想了想,还故意滴上几滴眼泪。后来毛毛给我写的信上竟然也这样说。

姐姐也会让妈妈给我捎来她送我的东西。有时候是铅笔信,有时候是头花,更多的时候是几只苹果还有字母饼干。

我俩“信使”传书直到彼此都上了初中。后来联系越来越少,甚至有时候过年看到她,我会觉得陌生的浑身不自在。

后来,我俩考上了同一所高中,因为离得近联系自然又多了起来。我的性格越长大越孤僻,所以很少主动联系她,倒是姐姐对我依旧的照顾。每个周末她从奶奶家回来都会去宿舍找我,给我送些好吃的过来。大多数时候也是几只苹果,虽然小小的几只苹果,可是我知道那是她拿回来唯一好点儿的吃的。她知道,我很爱吃苹果,却不知道那是从小被她宠出来的,是她让我觉得苹果是世界上最甜的东西。它承载着太多的故事,诉说着悲欢离合。

至于哥哥,我的记忆不太清楚,只记得很小的时候我和他在院子里挖过地球。还有就是一个下雪天,我说我想玩儿雪泥巴,他不让我出去,他用小铲子从院子里给我弄出点儿松软的雪来,让我在屋子里玩儿。从前只要我和毛毛受到邻家大孩子的欺负,只要让他知道了,他都会气呼呼地骑上一个多小时的自行车从奶奶家飞奔回来替我们出一顿恶气。现在他刚刚结婚,他的全世界都给了嫂子。

从我记事起,妈妈就卖菜了。我最喜欢的是夏天,那时她卖西红柿。有时下午她出摊的时候就会发现筐里的柿子少了一半!她疯了般抓起我就暴揍一顿,连打带骂的。那时我和毛毛感觉每天都吃不饱,所以老偷吃她的柿子,一边吃还一边扔,捏到坏了口的就直接隔着墙头扔出去,有的只咬一口就把剩下青的部分就丢了。可她每次只打我,她气得发抖的说我是大的。后来,她每次回来都把没卖完的柿子藏起来。

小时候那些人,那些事,现在想想都忍俊不禁。那时的天真,那些纯粹,如今在我的记忆里越走越远,越来越不够清晰了。如果还能回到那个时候,我想,我应该再乖一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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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时候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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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有小时候,爸爸有小时候,妈妈有小时候,我也有小时候。

小时候有些事我早已淡忘了,可有些事却一直让我记忆犹新。这些事在小时候虽然觉得十分好玩,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些幼稚可气又可笑的事,总是被同伴们嘲笑。更可恶的是,他们有时还一块起哄,骂我少根筋,还差点成了我的绰号呢!我一直非常想让他们淡忘这些事,不幸的是我不小心弄巧成拙。他们不但没有忘记,反而记得越来越深了。因为这件事,我一直在心里恨自己。

就说说这件事吧,我的弹珠很少,只有唯一一颗,但它是我的王牌弹珠,用它来战斗我几乎是百战百胜,可是这一次我遇到了个强劲的对手。我拿起王牌弹珠,趴在地上仔细地瞄准,就在我刚要打下去的时候,裁判一下子喊停,因为对方作弊,这次我不战而胜。技术加上运气使我有了弹珠王的称号,来挑战我的人多得数不胜数,但是每一次都是以胜利而告终。这弹珠王的称号便像便利贴一样一直跟随着我。

还有一次,那年我六岁,爸爸妈妈都出去了,只留下我一个人在家。这时因为怕强盗,我爬上桌子,把水桶挂门上,这样我终于安心睡觉了。就在我睡得正香的时候,听见了水桶落地声,我心里忐忑不安,难道是强盗来了吗?我轻轻地掀开被角睁眼一看,原来是爸爸回来了。我看着爸爸狼狈的样子微微一笑,而老爸却对我哭笑不得,想打我也不行,想亲我也不行。

这就是我小时候发生的事。虽然我有一箩筐的糗事,但我也做过许多好事,而且在小时候我还非常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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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小时候作文400字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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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早教的时候,我们一家人去一个地方玩,半路上车子没油了,大姨父去找加油站,我们就在草坪上休息,爷爷躺在树荫下睡着了,我觉得挺好玩的也学着爷爷睡觉的样子躺在草坪上,过了好几分钟我感觉实在太没意思了,突然我好像被什么东西绊倒了,就扑倒在爷爷的肚子上,结果爷爷被吓醒了,他猛的起来,我也被爷爷推倒在地上。

在幼儿园的时候,我们都要午休了,我却精力十足,但老师说:“谁先睡着就有吃的。”我们的午休开始了,我想了一个好办法——装睡。我的“装睡计划”终于成功了!我又看了看,哇!我居然有三个星球怀。我觉得这个办法很管用,于是我小班到大班一直这样午休混过去,每天都有吃的,真开心!

在大班的时候正因为我们老师不在,所以我午自休一直在玩,午自休终于结束了,我想去拉个小便,但洗手间在楼下,我走着走着就越来越困了,突然就睡着了。一直滚到楼下,又在地上睡了一会儿,当我起来时,小便都已经拉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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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小时候的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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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农村经济发展慢,都过的比较穷。印象中第一双凉鞋,是六岁时跟着姑姑到集市上卖了半篮子杏,因为卖力吆喝给的奖励,几毛钱一双的塑料鞋,穿上硬硬的,一点也不舒服,回来,有人还说是女式的,加上是粉红色,一个小男孩穿上怪不好意思。

八、九岁时还搞过“畜牧业”——喂过四只长毛兔,不是什么优良品种,下了学就忙着去割草、喂兔子,一般50天左右就可以剪一次兔毛,兔毛每500克卖10元左右,下了小兔也可以拿到市场上出卖,当然,收入的大头归家庭,一些零钱归自己,可以买些学习用品。

当时物价特别便宜,2毛钱可以买7个鸡蛋,或者买上10个香喷喷的羊肉煎包!现在连1个也买不到呢。读书学费也就是几毛钱,1982年读初三,每月的伙食费是1。8元,吃的饭菜质量可想而知了,周日从家里带三天的馍到学校,周三下午家里人再送三天的,这样可以吃一个星期,夏天里高温、潮湿,经常会发霉,多数同学是吃的“三合一”面做的馍,红芋干、玉米、小麦掺杂在一起,条件稍好一点的人家,可以带烙馍,或“咸卷子”,吃一块面的——指的是全小麦面的基本没有。每天早、晚喝白面水,中午喝咸汤,每周五炒一回菜,每月有一次带点肉的汤或菜,可以解解“馋”。

宿舍是旧平房,几十个人住在里面,窗户破旧没有玻璃,要同学们自己用碎砖和泥堵上。没有公交车,买不起自行车,周六回家,周日返校,十几里都是步行,晴天还好,雨雪天不好过,风雨扑面,一路泥泞,衣服半湿。晚上经常停电,晚自习由学生自备“煤油灯”——用墨水瓶自己发明的,当时是真的体会到“灯光如豆”的含义了,经常每人浑身一股煤油味。同学们作业本都是节省着用,用过了正面,反面还要用来做演草纸,课后,同学们都是三五成群的讨论问题,有时候就在操场的地上画起坐标图、几何图来,真有点大地就是最好的作业本的“味道”。

班主任兼语文老师姓何,四十几岁年纪,再婚,教学很认真,每天晨练后必到教室讲话,对班级管理抓的负责任。家中二子名曰:大狗蛋、二狗蛋,何老师常提起,关心之意溢于言表。第一课是茅盾先生的《白杨礼赞》,何老师讲的有声有色,意趣盎然,至今历历在目。二十六年后的一天,我在翻看当月的教师人员情况变动的时候,惊见何老师病故的消息,心里却浮现出其音容笑貌,令人扼腕叹息。

没有电视机,也很少看电影,更没有现在的网络。当时学校在乡驻地上,有一处露天的电影院(兼剧场),没有桌子,也没有座位,靠北面中间是一个土台,观众都是站着看,记得在那里看过《小街》、《老枪》等,有时也演出一些剧目,学生们不太喜欢去看,元宵节的时候,乡里组织放一些焰火,胆子大的举着炸响的鞭在墙头上放,还有在大街上“甩花”的,大致是两个人抱着木棍旋转,棍的上头拴着数米长的一根绳,绳的一端系着“牛笼头”,“牛笼头”里填着烧的彤红的锅铁、木炭,转起来呼呼作响,铁花飞溅,煞是流星,十分壮观。

晚秋,田里的玉米、大豆都收割完了,还不到种麦的日子,吃过晚饭,天还没的黑,同学们三五成群地拿着书本到田野里读书,四处空旷,心情也因而开朗,没有谁会笑话你,所以,尽可以大声地朗诵,也可以窃窃地私语,只有田间的小草能够听见。过不了几日,田里种上了庄稼,嫩嫩的、淡黄的麦苗钻出来,这时便不能去田里了,有的同学误踏了庄稼,免不了招来附近百姓的呵叱。

同学之间情同手足,从开始的不认识到相互熟悉,谁家里带点咸菜,都是围在一起吃,冬天的时候,农村里习惯“焐咸豆子”,是把黄豆煮熟了,放在盆里焐,过几天后,霉变的豆子用筷子挑动能拉出丝,然后,放入缸中,加上盐、调料、白菜、萝卜等,条件好的还可以卖些豆腐放进去,冬天里,多数时候是吃这个下饭,所以每个星期天,大家都会带上一瓶子,吃渴了就喝上几口自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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