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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哈拉的故事阅读题合集20篇

你曾读过哪些名人的故事?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名人的故事,一起来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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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阅读的故事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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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去看书了。”妈妈又在催我去看书了,以前的我一点也不喜欢看课外书,每次都是被逼无奈才会去看一下。

有一次我和同学们在聊天,不知不觉就聊到了看课外书,这下我可没话说了,有一位女同学津津有味地说:“我可喜欢看课外书了,因为里面的内容丰富多彩,让我学到了许多课外知识,还积累了许多的好词好句,每次写作文的时候都能够派上用场呢。”我听了她的话,心想:怪不得她作文写的那么生动形象,看来我也得学学她。放学一回到家我就飞一般的冲向书房,从书架上取出一本满是灰尘的《鲁滨逊漂流记》,擦了擦上面的灰尘,就看了起来。起初,我的心还是静不下来,总是东看看西看看,当我无意中翻到鲁滨逊流落到孤岛的时候,被鲁滨逊在岛上的生活经历给深深地吸引住了,我很喜欢里面的故事内容,好像我自己就是故事是的主人公,在岛上开始了一段全新的生活……看着看着,我竟然忘记了时间,就连妈妈叫我吃饭我都没听见,直到妈妈过来叫我我才依依不舍的把书放下,跟着妈妈来到餐厅。吃饭时,我依然想着书里面的内容,把饭都弄到外面去了,妈妈见了不解地问:“你今天是这么了,魂不守舍的,发生什么事了。”我随口就说了一句:“我到‘绝望岛’生活了。”妈妈听了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问道:“什么‘绝望岛’啊?你是不是放学又和同学去玩了,我这下可清醒了,把书里的事和妈妈说了,妈妈听了说:“真是的,我还以为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说着妈妈变哈哈大笑起来。

从此以后,我对课外书的感情是越来越浓厚,俗话说的好“书 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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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阅读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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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去图书馆时“书藉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几个鲜红的大字首先映入我的眼帘,但是我一直不了解这句话的意思。因为从小我就不爱看书,觉得看书百般的无聊,所以妈妈给我买的好多书全在书架上我都没动过,也是这个原因我的阅读分析能力不怎么好,写作水平也提高不上。有一次期中***我作文只得了B-,回到家后我胆战心惊的拿出了试卷,我知道马上就会有一阵狂风暴雨来袭,可妈妈并没有责罚我,只是给我报了个阅读兴趣班。

第一堂课小朱老师就给我讲了一个关于李白爷爷的故事。李白爷爷小时候不好好学习,而是偷偷溜出学堂去玩。一天,他又溜出了学堂,在河边发现了一位老婆婆在磨一根铁棒。李白的好奇心发作了,便走过去问:“婆婆,你在做什么呀?”“磨针”老婆婆回答到。李白又说:“什么?磨针?我没听错吧!这么粗的棒能磨成锈花针。”“孩子,只要有恒心,干什么都能成。”李白听后马上返回学堂好好上课去了,之后他成了一位伟大的诗人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坚持看书,你的写作水平也会慢慢的好起来的。我渐渐发现看书的重要性,原来小朱老师的风趣,幽默、搞笑,还有丰富的故事全是从书本里积攒起来的。

从那以后我便开始把家里的书一本一本的开始看了。发现书里有好多有趣的内容,了解了各种各样的发明,大自然界里的奇妙之处,许多的名人名事,小动物们的各种习性,最关键的是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我就像一只小鸟自由自在的飞翔在书海的世界里,书能让我茁壮成长为一只真正的雄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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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阅读故事作文550字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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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记事起,书就进了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果把知识比作花朵,那书籍就是深扎泥土的老根;如果把知识比作美酒,那书籍就是甘甜可口的美酒;如果把知识比作夜空,那书籍就是颗颗耀眼的星星。

幼儿园时,我最喜欢看“迷宫”类的书。在迷宫中穿梭着,可总是到不了终点,但是我并不灰心,总是经过不断的努力,最终到达终点。就这样,我养成了坚持不懈的好习惯。读书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上小学后,我便读起《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等课外读物,从书中摘录一些好词佳句,等到写作文时,就能得心应手,不会感到欲言无物、词汇匮乏了。《雷锋日记》使我明确人生存的最高意义,便是做一颗为人民服务的螺丝钉;《老人与海》中那位不屈服于风暴,勇于抗击的老者让我肃然起敬;我还看了四大名著,《水浒传》中重情义不要被利益所迷惑;《红楼梦》讲述了一个大家庭的悲欢离合;《西游记》让我明白想取得成功,必须要经受磨练。

读书,使我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一本好书给予我的不仅是闲暇时的娱乐、孤独的解闷,更教会了我如何明辨是非,了解周围的世界。可以说,因为有好书做伴,人生之路才走的如此惬意、如此坦然。好书是人类的营养品。

书,像沙漠里的指南针,又像夜里的北极星,时时刻刻都默默地为人们导航,指引正确的方向。呼吁所有同学们多看好书,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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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和书的故事:我爱经典阅读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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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欢读书,爸爸就给我订了《经典阅读》这本杂志,我非常喜欢。

在《经典阅读》的知识园地里面,我最喜欢“黑米动物园”这个小栏目,它让我认识了刺猬、袋鼠、青蛙等许多动物,知道了许多动物的生活习性,懂得了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要保护他们。

在《经典阅读》的“大受启发的故事”栏目中,让我最受启发的故事是《这是个好事》,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好事和坏事是会互相转换的,碰到困难时,只要我们多想想办法,困难就不是困难了。《这是个好事》讲了这么一个故事:

从前,一个王国里有一位大臣,碰上任何事情都爱说“这是个好事”。有一天国王和大臣一起去打猎,国王被枪炸掉了一根手指头,大臣却说:“这是个好事。”国王一气之下把大臣关进了牢房,大臣还是说“这是个好事”。过了一段时间,国王又去打猎,不小心被食人族抓住了。食人族十分迷信,见国王少了一根手指头,认为不吉祥,就把国王放了回去。国王回去后对大臣说:“你说的对,我少了一根手指头确实是好事。但我把你关进牢房时你怎么也说是好事呢?”大臣说:“你不把我关进牢房,我就要和你一起去打猎,食人族把我们抓住时,我是个完整的人,不就被食人族吃掉了吗?现在你把我关进牢房,食人族不就吃不上我了吗?你说这不是好事吗?”国王听了恍然大悟。

就是这个故事,使我长大了许多,使我在面对任何困难时,都能笑口常开,做一个快乐的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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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全文共 1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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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真实的梦幻,是虚幻的现实。时光陷落于古老的书页,历史被纤细的文字记忆,只留下白纸黑字,供后人评说。读书,则犹如在心中播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文字里,在故事中,活过了千回百转,看尽了世间风景。

小时候,读书是听着外公讲故事、背诗词。外公坐在摇椅上,我坐在外公膝上。故事里有意气风发的刘邦,有傲骨铮铮的项羽,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他们从遥远的历史深处风尘仆仆地赶来。金戈铁马、刀光剑影间,岁月静静流淌。唐诗宋词、正史野史,把一个个静谧的夜晚滋润得有声有色。摇椅“吱吱”地响着,偶尔小飞虫“嗡嗡”地飞过,再配上清茶、花生,便是一幅最美的画卷。时光静好、书香弥漫,那是我对阅读最早的记忆。

上学后,阅读的引领者换成了老师。五年级的语文老师——万老师酷爱读书,在她的影响下,我也渐渐对书产生了好感。白纸黑字间,正能量散发着耀眼的光芒。《鲁滨逊漂流记》里,孤岛上勇气在发芽;《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战争中坚强在闪耀;《童年》里,黑暗中光明在生长……一种种信念在我的心里扎根、发芽,明媚了我的生活。初一的语文老师——宮老师也是博学大家,谈起历史来滔滔不绝,为了不让自己永远显得那么无知,我开始研读一些历史方面的书籍。过去的辉煌在岁月的流逝中那样的不起眼,时间的力量让它们化为了尘埃,一切,都是历史。

更多的时候,阅读的同伴是朋友。我的同学——殷诗茹,是个不折不扣的书迷,每天,图书馆里,都少不了她认真阅读的身影。一个人读书,总少了些思维的交流,但和她一起读书时,我们的思维在碰撞中升华着、进步着。

阅读,充斥着我的生活,编织出一个个故事。阅读,已在我的心中发芽、开花,书香,浸润着我的心灵。

书,是真实的梦幻,是虚幻的现实。时光陷落于古老的书页,历史被纤细的文字记忆,只留下白纸黑字,供后人评说。读书,则犹如在心中播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文字里,在故事中,活过了千回百转,看尽了世间风景。

小时候,读书是听着外公讲故事、背诗词。外公坐在摇椅上,我坐在外公膝上。故事里有意气风发的刘邦,有傲骨铮铮的项羽,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他们从遥远的历史深处风尘仆仆地赶来。金戈铁马、刀光剑影间,岁月静静流淌。唐诗宋词、正史野史,把一个个静谧的夜晚滋润得有声有色。摇椅“吱吱”地响着,偶尔小飞虫“嗡嗡”地飞过,再配上清茶、花生,便是一幅最美的画卷。时光静好、书香弥漫,那是我对阅读最早的记忆。

上学后,阅读的引领者换成了老师。五年级的语文老师——万老师酷爱读书,在她的影响下,我也渐渐对书产生了好感。白纸黑字间,正能量散发着耀眼的光芒。《鲁滨逊漂流记》里,孤岛上勇气在发芽;《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战争中坚强在闪耀;《童年》里,黑暗中光明在生长……一种种信念在我的心里扎根、发芽,明媚了我的生活。初一的语文老师——宮老师也是博学大家,谈起历史来滔滔不绝,为了不让自己永远显得那么无知,我开始研读一些历史方面的书籍。过去的辉煌在岁月的流逝中那样的不起眼,时间的力量让它们化为了尘埃,一切,都是历史。

更多的时候,阅读的同伴是朋友。我的同学——殷诗茹,是个不折不扣的书迷,每天,图书馆里,都少不了她认真阅读的身影。一个人读书,总少了些思维的交流,但和她一起读书时,我们的思维在碰撞中升华着、进步着。

阅读,充斥着我的生活,编织出一个个故事。阅读,已在我的心中发芽、开花,书香,浸润着我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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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0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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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情怀

一张照片带着前世的乡愁,一次邂逅拥着半生的悸动。她以优美的姿态飞跃进贫瘠的大漠,褪去了繁华的光鲜,用着质朴的态度生活。佛说:前世五百次的擦肩而过,换来今世的一次相遇。她笑着扑进大漠的怀里,或许不止五百次的擦肩而过,更为五百次的相遇,相识,相知与相爱。

这个英姿飒爽的女子毅然地抛弃了安逸的生活,和苦恋她的荷西在大漠的怀中安居落定。简陋的房屋是他们爱情的见证者,他们将人生中最神圣的婚礼献给了无言的大漠,炙热的情感迸发出无尽的动力,于是一个完整而又精致的家展现。三毛以点滴的攒聚开始,带着爱意布置她的窝巢。这样,他们爱的凝聚赫然成为了一个真正艺术上的宫殿。

生命从来就不是轰轰烈烈的展现,它是细水长流的欣欣向荣。在那一片荒寂的贫瘠之地,炊烟袅袅,落日的恢弘见证着撒哈拉威人一代一代的生老病死。黄沙细流,缱卷起缓慢的岁月苍生。而在大漠守护的深处,传统的陋习根深蒂固,禁锢着女人的坚持,禁锢着婚姻的可笑,禁锢着哑奴的自由。

无尽的黄沙上有寂寞的大风呜咽的吹过,夕阳残血,凄艳苍凉。她知道,撒哈拉这个多年的梦中情人终于被她遇见,同她相守。

隐藏在夕阳下的,撒哈拉沙漠的夜是苍凉而又绝望的,她恐惧着吞噬了她丈夫的泥沼,绝望压迫着她的神经:“荷西,荷西——”一声声悲戚的呼唤,一步步生存的希望,他们的爱摆脱了死亡的邀请。无言的大漠目送着年轻的夫妇远离,寂寞与悲戚在他们的身后哭号。

恐惧,未知的恶毒诅咒降临。一条平凡无奇的项链隐隐的透着死亡的威胁,过敏,眼疾,呕吐,头晕等经常发生的小病都可以在不经意之间夺取人的生命。一切的巧合足以推翻唯物主义的殿堂。未知的最为可怕,所以人们对于科学解释不了的现象都会闭口不谈,唯恐犯了禁忌。噩梦之后,一切平静了许多,生活依旧。

大漠的枯燥乏味却依然有人为止深爱。爱,是最迷茫的话题。总有人肯为之飞蛾扑火。沙仑的爱是渺茫的,这个木讷的年轻人一直静待他的妻子,他梦中的温柔之乡。可到头来留给他的只是空泛的幻想,一丝渺茫的希望。沙仑一直都明白,一切都是他的空想,可他甘愿抓着这泡沫,为的就是有家有爱的温暖。最后的最后,他奔向远方去寻找爱的殿堂。

人说沙漠是枯燥的,但在三毛眼里它是固执的。荒凉,死寂,没有欢笑,没有哀乐,就这样静默着,等待着。终于,它等到了知己,同三毛一起,同固执己见的撒哈拉威人一起,扎根于沙漠的深处,望着远方的落日。

完美,幸福。三毛有幸遇见了大漠,而大漠亦有幸遇见了三毛。无论是平凡的落日,还是繁华的街道,这都是生活,生命的旅程。就正如她自己所说:“生命的过程,无论是阳春白雪,青菜豆腐,我都得尝尝是什么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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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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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我们读了《撒哈拉故事》这本书,是中国的大文豪三毛先生写的。我通过这本书了解了三毛先生的幸福观,这为我以后的人生带来了很大的启示

这里面写到了三毛先生与荷西在沙漠中旅行扎根并结婚的种种经过,婚礼虽然没有如此隆重,但只要有情人终成眷属就好,他们潦草结婚后,就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他们的爱情没有经过像小说里那样扣人心弦,大风大浪,而是很平静,很普通,很甜蜜,这大概就是幸福吧!

他们一起“白手起家”租了一套在沙漠中属于自己的房子,他们按照自己的规划来收拾自己的家,这样生活在这个家里才有意义,才有幸福感。

他们一起去一条大不熟悉的路找化石,却陷入泥潭,三毛先生在岸上又遇到了小混混,但三毛先生很聪明的甩掉了他们,她又跑回去,以为荷西死了,而自己绝望了,谁知却找错地方了,真是惊险一场,他们夫妻二人要齐心协力的把荷西救了上来。

他们的爱情,他们的婚姻,就是既简单又纯洁,却又不是那么的普通,他们都互相爱着对方,为对方着想,他们用实践告诉我们爱情不需要大风大浪,简单就好,我们只要真心实意的爱着对方,那这爱情就是圆满的!

里面还写到了痴情的沙伊达,悲惨的姑卡,美丽的蜜娜……

在三毛先生看来,只要不寂寞,有爱的人陪着,爱着,这就是幸福,简简单单,快快乐乐,这就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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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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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空和空间,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一个人的文采好不好来源于他有没有去。同时,我也是一位酷爱读书之人,关于我与书的故事那倒还真不少呢!

自从我迷上了杨红樱阿姨的书后,在梦中,都在要求妈妈给我买书,我说了好多好多的好话,就是想要得到这些书,终于妈妈被我说服了,在新华书店买了一套杨红樱阿姨的书,回到家后迫不及待的打开一看,好多啊,有漫画、小说、散文呀!拿起书就往书房跑,也顾不上吃饭了,只听见妈妈带着笑声在我身后说:“疯丫头。”

夜深了,我还在津津有味的看着书呢,妈妈叫我上床睡觉,我躺在床上睡不着,脑子里全是书上的内容,我偷偷的把书拿到被窝里来看,一直看到睁不开眼了,也不知什么时候睡着的……直到现在,这件事还在我的心里,我在以后的学习中会合理安排时间,有计划的看书。

《童话世界》丰富了我的想象力;《百分大王》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寓言故事》让我懂得了一些人生道理……面对这一本本好书,让我自己融入书中,走进人物的心里……我为我出生在这金色的童年里感到庆幸,感到幸福,感到快乐,而且有书看,从而,书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书让我懂得了人生,懂得了智慧,懂得了友谊。

读书在不知不觉中已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读书使我成长,读书使我进步,“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后我一定要多读书。要问我为什么喜欢书?我会说,因为书给了我很多,很多,因为有它在,我是最幸福,最快乐,最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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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阅读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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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在我看来,书籍是我的良师益友,是我的亲密伙伴。自从我开始识字,能够读书,我就认定了它,和它结下了不解之缘。

很幸运,妈妈特别支持我读书,刚上幼儿园,她就给我买了很多绘本。在这些画面精美,内容有趣的绘本中,我认识了想逃家的小兔和出门历险的小蛋壳,知道了石头汤的来历,感受着生活的多姿多彩。只要有时间,我就会抱着绘本爱不释手。转眼间,我已经是四年级的小学生了,我的书架上又多了很多科普类的书籍,特别是那本《世界未来之谜》,把我带到了奇幻的科学世界,感受了很多新奇的事物,增长了不少的新知识,我很高兴,我和书籍的友谊越来越深厚了。

暑假,爸妈忙于工作,陪伴我的依然是课外书。一天早晨,妈妈把我的早餐准备好就出门了,我抱着正在看的新书《爱的教育》,坐到了餐桌前,精彩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读着读着我就忘记了时间,也忘记了桌上的早饭,直到肚子“咕咕”地抗议才恍然大悟。哈哈,我这是先品尝了精神食粮呀!

读书给了我知识,读书给了我乐趣,读书给了我力量,我喜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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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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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撒哈拉故事》这本书刚搬来教室的时候,我紧紧对书的名字有所兴趣。而当我看到这含有浓重风情的封面时,内心不紧感到抵触,我未免太过以貌取书了。当看到书的内容时,我绝对是这样想的,我被这本书有所磨损,封面脏脏的漂流深深吸引了。

三毛朴实而不加雕琢的语言,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无一不深刻吸引着我。讲实在的,三毛所描写的事情十分新奇,新奇到让人觉得是在编造,但真实而仔细的描写又让人打消了这种思考。

书中记叙的苛西与三毛的爱情贯穿了整本书,从刚开始的“沙漠中的饭店”,“结婚记”中的恩爱,“死果”中苛西的担忧,……他们的性格很像,一样勇敢,喜欢探索,善良,苛西却更加理性,三毛更加豁达。不仅是爱情,对于人性的批判也无不贯穿全文,最令我惋惜的便是黑奴与沙伊达。人类的控制与压迫欲望,嫉妒与偏见的丑恶嘴脸被无线放大,而黑奴与沙伊达便是一切的承受者,明明善良又温柔。礼貌而文明,却被一些思想落后,自以为文明的人所批判令人气愤又寒心。

从这本书中,我可以学习到三毛那种乐观豪放的性格。对谁都留有怜悯的善良,也可以从中反思自己如同撒哈拉威一样的无知和自私。还能感受到撒哈拉独特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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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9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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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的善良

一直对三毛疏于了解,只听说过她的洒脱与执着,于是我怀着兴奋的心情翻开了《撒哈拉故事》,品味她在异国他乡的生活。

虽然在这本书中更多的是简单平实的语言,却能够把奇异的沙漠和浪漫的生活描写得淋漓尽致。真可以说读起来令人舒畅,放下时让人为之震撼。

初读伴着轻松的心情,《沙漠中的饭店》、《悬壶济世》、《沙漠观浴记》等展现了在沙漠生活的趣味,也使我觉得荒凉的大漠别有一番风情。到了《娃娃新娘》、《荒山之夜》、《死果》,渐渐暴露出来的是沙漠的残酷,我一度放下了书,不愿再去感受三毛那艰苦的日子。再次拿起它,读了《沙巴军曹》、《哑奴》等又令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三毛的善良。她在《芳邻》中写到了和撒哈拉威人做邻居的经历,他们总是来要千奇百怪的东西,又偷吃天台上的水。不过,三毛并不气恼,反而感谢这些邻居让她沙漠的日子变得五光十色。在《哑奴》中,三毛不顾当地人的劝告和哑奴一家人成为了好朋友,一直无私地接济他们,却在羞愧自己无法帮他们脱离奴隶的生活。同时,穷得连身体都不属于自己的哑奴全力的回报,也令我动容。

我最难以想象的是三毛的勇气和对于生活的热忱。正是她的勇敢和热情,即使远离繁华的大都市,置身沙漠这样恶劣的环境中,她也能把与荷西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在《素人渔夫》中,三毛荷西迫于生计,开车到很远处抓鱼来卖。尽管非常累,到最后反而赔了钱,两个人还是去饭店开开心心地大吃了一顿。正像三毛所说的那样,她爱上了“这片大漠诗意的苍凉”。

在《白手成家》中,三毛叙写了从刚进入陌生又简陋的房子的灰心,到后来被别人夸赞她的房子别出心裁的骄傲。她和荷西用装棺材的木板做家具,又慢慢地攒钱为小屋添置用品,条件上的困难可想而知,他们却从不放弃对生活情趣的向往和追求。三毛眷恋大沙漠就像是前生的故乡,再多的艰辛也磨不灭心中的希望。

在《哭泣的骆驼》中,三毛以战争为背景,写出了巴西里、沙伊达等人的悲惨经历。沙伊达“沉静的微笑,像一轮初升的明月,突然笼罩了一室的光华”,然而她“漆黑得深不见底的大眼睛”在听见巴西里的死讯后却变得了无生趣,这样一个脱俗的美女沦落为当时政治纠纷的牺牲品。我读出了三毛深深的忧伤。

阅读《撒哈拉的故事》让我感悟到三毛对生活的美好追求和无限热爱,她是沙漠中一朵常开的花,也是这世界上一段值得品味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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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推荐阅读:身残志坚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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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脸上永远是自信的微笑,他的眼睛闪烁着动人的神采,他的足迹遍布全球,用自己的故事告诉大家再大的困境都能超越,只要用心爱自己和这个世界。

尼克说:"只有一次又一次的尝试,

没有失败,没有失败者",

"失败,其实是放弃",

"生命的意义在于全心全意的投入",

"做你自己",

"相信你自己,你能做到",

"你每天都有选择",

"要有希望,为梦想而前行"。

尼克说:"现在就算你用百万元来引诱我,叫我长出手脚,我也不会考虑"

尼克打出生时就没有四肢,只有躯干和头,就像一尊残破的雕像。这幅模样甚至连他的父母都无法接受。可想而知,这样的躯体给尼克造成了多大的困难。他所能利用的身体部位,只有一个长着两根脚趾的小脚,被他妹妹戏称为"小鸡腿",因为尼克家的宠物狗曾经误以为那个是鸡腿,想要吃掉它。

尼克不能走路,不能拿东西,并且总要忍受被围观的耻辱。这一度使他非常消沉,以至于想要在浴缸里淹死自己。还好,他在最后一刻,脑海中浮现出父母在他坟前哭泣的样子,于是他放弃了。这是他最正确的选择。活下来,使他有机会看到,原来他的人生有着无尽的希望。

尼克秉持着一个基督徒的信仰,告诫自己永远不要放弃。他虽然没有健全的四肢,但是有一幅好口才,和一个聪明的大脑。他总是用无比轻松的语调来调侃自己的经历,他永远不在意别人讶异的眼光,并且努力对自己充满自信,而事实上,他确实做到了绝大多数普通人无法做到的事:他成了一名全球知名的励志演说家。

在尼克19岁的时候,他打电话给学校,推销自己的演讲。在被拒绝52次之后,他获得了一个5分钟的演讲机会和50美元的薪水。从此,他的演讲生涯开启了序幕。他嗓音富有磁性,思路清晰,语言幽默,最关键的,他有与众不同的人生经历可以与别人分享,给所有人坚持下去的力量。在多年磨练当中,他具备了异常坚韧的心智和丰富的阅历。这些精神上的素养完全弥补了肉体上的缺陷,帮助尼克超越了健全的大多数人,取得非凡的成就。

"有人问我,我觉得自己是这世界上最快乐的人吗?我要说是的。我对人生的三个真谛――价值、目标、宗旨都很清楚,我知道我要往哪里去,所以我很快乐。无论怎样,满足于你所拥有的,比如我,就很珍惜我的“小鸡腿”,不要放弃,爱别人,每天向前走一小步,你一定可以完成人生的目标。"

生命斗士尼克.胡哲于2012年2月12日与宫原佳苗(kanaemiyahara)结为夫妇,他们的结合见证了上帝的信实和婚姻的美好,来自世界各地的粉丝迫不及待在尼克的脸书留言,为一对新人送上祝贺和感恩的字句,留言中也有用中文、日文及西班牙文等语言。

天生没有四肢的尼克.胡哲,曾在澳洲、美国、加拿大、中国(内地、香港、台湾)新加坡、南非、哥伦比亚、印度等25个国家和地区分享自己的经历。虽然他没有拥有健全的四肢,但他认为拥有一个健全的心灵、来自信仰的力量比什么都更重要。他的演说激励了无数的生命,让听众们知道上帝创造我们每一个都有美好的旨意。而且即使我们的生命有诸多限制,但"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

尼克在演说中曾表示盼望将来能找到一个神所为他预备的妻子,如今他的美梦实现了,对很多粉丝来说,这是一个很大的鼓舞,也是情人节前夕一份独特的礼物。当"无肢勇士"尼克喜得贵子的喜讯传开后,全球粉丝纷纷为他送上诚挚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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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认识果树爷爷》幼儿寓言故事阅读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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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刺猬跟着妈妈来到果园里采果子,可是小刺猬总是认不清楚果树,经常采集了苹果爷爷的果子,然后对橘子爷爷说:“谢谢您的果实。”这让苹果爷爷很生气。

小刺猬采完橘子树上的橘子后,又对着桃子树爷爷说:“谢谢您的橘子!”

桃子树爷爷说:“错了、错了、橘子不是我的果实。”

橘子爷爷生气的在一旁吼道:“橘子是我的果实,你这只糊涂的小刺猬。”

小刺猬有些伤心,它摘了些桃子就回家了,没有感谢任何树爷爷,因为它怕自己会认错,惹树爷爷们不高兴。可是小刺猬的这种举动让桃子树爷爷非常伤心,桃子树爷爷把最好的果实给了小刺猬,但是小刺猬连句谢谢都没有就走了。

回到家后,小刺猬哭了起来,刺猬妈妈对小刺猬说:“为什么有的书上结满桃子,有的书上结满苹果呢?”

小刺猬说:“因为它们是不同的果树。”

刺猬妈妈又说:“不同的果树会结出不同的果子,你只要看着哪棵树上有什么样子的果实,那就是什么树。”

小刺猬明白了妈妈说的话,现在它再也不会认错果树爷爷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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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相关阅读关于微信的作文:我的微信故事

全文共 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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熬到放暑假,妈妈才允许我用平板电脑。拿过平板的第一件事情,我就迫不及待地注册了一个微信账号。抢红包、扫一扫......这些好玩的事情怎么能少得了我这个“科技达人”呢?

可是,我的微信好友寥寥无几。我除了央求妈妈,把亲戚好友都加了进来,还把所有的QQ号和我知道的手机号加了一遍。终于,我的好友开始向两百发展了!

有天晚上,我在微信朋友圈转悠,看见一条信息:“某某某……转发者永远幸福,不转发着妈妈会死!”一向孝顺的我立马把这条信息转发了五遍。

可还没过十分钟,妈妈就怒气冲冲向我走来:“黄译嘉,你看看你做的好事,亲朋好友们都向我投诉,说你转发诅咒性的微信。”此刻的她已经气得火冒三丈,脖子又粗又红,像一只凶猛的狮子,朝我河东狮吼:“你能不能发点正能量的微信啊?”我很无辜地看着妈妈,结结巴巴地说:“我,我,可是我不发,你就会死的!”妈妈又好气又好笑:“这种信息我看多了!我没转发,你外婆死了吗!”“哦!”我将信将疑。“@#¥%……≈*≈”妈妈语重心长教育了我一番,才扬长而去。唉!有微信也是件烦恼的事情嘛。

不过,今天有件事情改变了我对微信的看法,微信确实如大伙所说,是个万能的朋友圈。

早上,我在看《世说新语》这本书。读到“靓曰:‘臣不能吞炭漆身,今日复赌圣颜。’这句话时,我看译文,上面写着:“诸葛靓说:‘我不能像豫让那样吞碳漆身为父报仇,所以今天得以再见圣上的容颜。’”

读到这,我想起豫让为智伯报仇的故事来。“士为知己者死”的豫让是为主报仇呀?怎么是为父报仇呢?于是,我把我的疑惑发进了朋友圈。钟表上的分针还没跑满一圈,好友们就开始纷纷留言了。

有的人说:“你的世界我不懂!”

有的人说:“我还是默默地走吧!”

有的人说:“应该是错的。”

还有的人说:“出版社也太马虎了吧!”

最后,有位对文言文感兴趣的老师说:“这是错的,是为主报仇。”

可还有位老师却说:“一点没错。豫让是为主报仇,可诸葛靓和晋朝王室有杀父之仇。所以,这里诸葛靓说的是不能学豫让吞炭漆身的样子为自己的父亲报仇。”

一语点醒梦中人,这个解释我喜欢!仔细回味,微信果真是万能的工具。

我开始喜欢微信了,我想:我的微信故事,才刚刚开始……

[爷爷学微信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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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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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哈拉,一个地处北非的沙漠,这儿只有炽热、刺眼的阳光和干旱的沙土,人们称之为“死亡沙漠”。但有一个人,用笔写出了这里独特的美丽,和纯朴的人们。他就是三毛。她写的《撒哈拉的故事》由十七篇短文组成,记录了她与她的爱人——荷西在撒哈拉里发生的趣事。这本书没有华丽的修辞,也没有精彩的情节,但它用却用最平凡的语句把“纯朴”展现得淋漓尽致。

书中最令我难忘的章节,是那一篇《结婚记》这篇文章记录了荷西与三毛结婚仪式的整个过程。结婚前,三毛在最后一个单身夜只是想着回去装桌子,做窗帘;结婚时,她甚至因为在场人太多而紧张;结婚后,原本可以住国家旅馆,但她却回了家,只因为住一晚国家旅馆的钱可以买一星期的菜。这整片文章都透露这两个字——“简朴”。

这篇文章中,荷西、荷西同事送的礼物最令我印象深刻。这两件礼物,在三毛眼里,一个是“真豪华,真豪华”的骆驼头骨,一个是“太幸福了”的沙漠中的奶油蛋糕,这足以表达出三毛的知足和纯朴

面对这些,我不禁扪心自问,在这这个物质横飞的世界,我们是否能抵抗得住物质的诱惑?在这些诱惑前全身而退呢?也许有人会说:“简朴不能当饭吃,简朴不能当钱花,又要简朴有什么用?”我却想说,虽然简朴不能当饭吃,不能当钱花,但它能净化我们的心灵,面对名利,金钱的诱惑能全身而退,不深陷泥潭,这难道不够吗?

“天下之事,常成于勤俭而败于奢靡。”不错,在这世界上,我们应当简朴,这样,才能不陷入那些奢侈、奢靡的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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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和书的故事:我爱经典阅读

全文共 10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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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丰富多彩的,我是在精彩的经典中成长着。从不识字开始,我的脑子里便有了一两本名著,《三国演义》和《西游记》是我的最爱。因为经常听或看这些经典作品,《三国演义》中的桃园三结义、白帝托孤、七擒孟获、草船借箭、三顾茅庐、火烧新野、群英会、三气周瑜、周瑜打黄盖……都是我嘴边的谈话材料。

《西游记》里唐僧的虔诚善良,孙悟空的神通广大,猪八戒的憨厚单纯,沙僧的任劳任怨,我如数家珍。孙悟空“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猪八戒背媳妇“……也曾是我最喜欢的故事。慢慢地,我上学了,接触的书籍越来越多。一年级时跟着爷爷背《三字经》、《千字文》,三年级时迷恋《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十万个为什么》,四五年级在老师的指导下拜读经典著作,比如《钢铁是怎样练成的》、《古诗三百首》、《宋词精选》。如今,在老师的启发下,我虚心学习《弟子规》、《儿童诗歌》。在这些经典读物中,我最喜欢的是《唐诗三百首》、《宋词精选》。因为这些精彩的古代诗人、诗作,给了我学习、生活的启迪、激励,是他们鼓舞着我奋发向上,不断前进。我喜欢根据古诗改编的一首歌曲:床前的月光,窗外的雪,高飞的白鹭,浮水的鹅,唐诗里有画,唐诗里有歌,唐诗像清泉,流进我心窝;枫桥的钟声,巴山的雨,边塞的战士,异乡的客。唐诗里有苦,唐诗里有乐。

唐诗是祖先在向我们诉说。就是在这朗朗上口的古诗吟诵中,我读懂了中国,读懂了我们的文化,读懂了人生百味。俗话说的好: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诗。在经典的陪伴下,我的阅读水平、写作水平提高了,老师把我写的作文当经常做范文来评讲、欣赏,因为写作,我也多次参加各种竞赛,并获奖。我觉得成功与成绩的取得是与我爱读经典是有关的。古诗,我的童年伙伴。你像我的影子伴随我:今天,我在古诗中遨游;明天,我将用知识去创造生活。是书让我慢慢地认识世界,是书使我懂得做人的道理,是书令我开阔视野,是书教我无穷的知识。在我的心里,每一本书都像知识海洋里的朵朵浪花,闪烁着奇光异彩,令人遐想飞扬……是的,我爱古诗,在我伤心的时候,是古诗让我忘记了悲伤;在我快乐的时候,是古诗与我一起分享甜蜜;在我冲动的时候,是古诗与我一起保持冷静;在我迷茫无助的时候,是古诗鼓起我生活的勇气与胆量;在我举棋不定的时候,是古诗坚定了我的梦想与信念。

在我的心里始终有一种声音在唱响:古诗,我喜爱你;经典,我崇拜你!老师说,有人生信仰的人才能执着向前,向前。我相信,也坚信,是经典激励着我,扬起我生命的风帆,向前,向前,再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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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阅读故事小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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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前,老师给我们每人发了一本书。我拿到的书是——《情绪调节》。老师让我们假期阅读丰富我们的假日生活。这本书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真是爱不释手了。连妈妈看了都赞不绝口。妈妈说“这本书很好,它能告诉我们怎样控制调节自己的情绪,做一个不乱发脾气的人”。妈妈还说我们要学习伟人的生活态度和成功习惯陪养孩子为未来做计划的能力和自信。

当以前没有读这本书时,我是一个动不动就爱乱发脾气的小孩子。比如我总是丢三落四可是妈妈批评我时,我不但不承认错误还顶嘴。再比如在学校我动不动就和好朋友吵架。第二天,好朋友让我和她和解,可是我却说:“我是有自尊的,别想让我和你先握手。”自从看了这本书后,我不再和爸爸妈妈顶嘴了。每次当我生气时,想一想该不该发火?说话的时候也能心平气和的说了。在我没有读这本书前我有一个问题:情绪是什么呢?读完这本书我就明白了情绪是什么。控制情绪这绝不是件简单的事情。这正如每日坚持锻炼身体一样。只有坚持锻炼才能练出肌肉,增强力量一样。我们也可以通过训练使自己渐渐成为情绪的主人。

小朋友们,你们也快来读这本书吧!让自己成为情绪的主人吧!

[我的阅读故事小学五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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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拓展阅读:看故事学英语:掩耳盗铃

全文共 1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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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ering Ones Ears While Stealing a Bell

掩耳盗铃

Mr. Wang thinks he is clever, but he always does [en]foolish

things.[/en]

王先生总以为自己很聪明,实际上他总干傻事。

One day he sees a beautiful bell at the top of a door. "Oh! How nice! I will take it home." He thinks, "What can I do?" After a while he has a "good" idea. "Aha! I have an idea now. I can plug my ears. Then I will not hear the ring when I take off the bell."

一天,他看见一户人家的门头有个很漂亮的铃铛。"啊,真漂亮啊!我要把它拿回家去。"他自言自语道:"我该怎么做呢?"过了一会儿他想到了一个"好"主意。"啊哈!我有办法了!我把耳朵堵上,拿铃铛的时候就听不见铃声了。"

Then he does so. But as soon as he takes off the bell, the owner opens the door. "What are you doing?" the owner says angrily.

于是他就这样做了。可是他刚拿下铃铛,屋子的主人就打开门,怒气冲冲地说:"你在干什么?"

【成语来源】

At the time when Fan, a nobleman of the state of Jin, became a fugitive, a commoner found a bell and wanted to carry it off on his back.

春秋时侯,晋国贵族智伯灭掉了范氏。有人趁机跑到范氏家里想偷点东西,看见院子里吊着一口大钟。钟是用上等青铜铸成的,造型和图案都很精美。小偷心里高兴极了,想把这口精美的大钟背回自已家去。

But the bell was too big for him.

可是钟又大又重,怎么也挪不动。

[/en]When he tried to knock it into pieces with a hammer there was a loud clanging sound. [/en]

他想来想去,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把钟敲碎,然后再分别搬回家。小偷找来一把大锤,拼命朝钟砸去,咣的一声巨响,把他吓了一大跳。

He was afraid that someone will hear the noise and take the bell from him, so he immediately stopped his own ears.

小偷着慌,心想这下糟了,这种声不就等于是告诉人们我正在这里偷钟吗?他越听越害怕,不同自由地抽回双手,使劲捂住自已的耳朵。

To worry about other people hearing the noise is understandable, but to worry about himself hearing the noise (as if stopping his own ears would prevent other people from hearing) is absurd.

“咦,钟声变小了,听不见了!”小偷高兴起来,“妙极了!把耳朵捂住不住就听不进钟声了吗!”他立刻找来两个布团,把耳朵塞住,心想,这下谁也听不见钟声了。于是就放手砸起钟来,一下一下,钟声响亮地传到很远的地方。人们听到钟声蜂拥而至把小偷捉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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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阅读故事

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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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认为书好像是我的好朋友,又好像是我的老师,一个终生陪伴我身边的伴侣,说起这书,我还有一段跟它不解之缘呢!

二年级时,我的妈妈在街上无意中看到一家租书店,于是,她给我办了一张租书卡,从此,我和书就成为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每天早晨下课时,我捧着一本书看,午休时,我也捧着一本书看,在家里,我做完作业就看书,同学们都喊“小书迷”了!

每个星期天,我都会兴高采烈地跑向租书店,一口气就拿四五本,那时候,我喜欢看科普类的和梦幻楼的,等我四五年级的时候,我就会看一些名著书了,如《西游记》、《红楼梦》、《水浒传》等等;书就像是我一位老师,教我知识,我就像一棵小树苗,源源不断地吮吸着知识的甘甜,书更像一位好朋友,形影不离的陪伴我,和我一起学习,一起玩,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

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去图书馆看书,我看得如痴如醉,没有一点儿要停的意思,时间一分一秋的过去,半小时,一小时……妈妈有点坐不住了,对我说:“图书馆要关门了,别看了”,可我不听,妈妈一连催促几声,我都没有动静,终于,妈妈揪住我的耳朵,逼我回家,我才依依不舍地走了……

现在,快要临近期末考试了,妈妈让我这段时间不要看书,我理直气壮地为书辩护,我列举了一串名人,妈妈听的呆若木鸡,从此,妈妈没有阻止我看书。

我就是这样一个爱读书的女孩,书是我最好的朋友!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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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阅读故事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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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书,让我快乐的成长。书,在我不知道该怎样面对困难时,教我怎么样去勇敢的面对。

其实,我以前挺讨厌看《今天我是升旗手》这本书的。因为我一看到页数比较多的,就会觉得烦,看不下去。可是一次偶然的午休机会,顺手拿了这本书,看了几页,便被书中的故事情节,书中的人物所深深的吸引。便认认真真的看完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主人公肖晓是一个乐于助人,拾金不昧,勇敢有上进心的“副班长”。在六年级学生肖晓的心里,能当上一名出色的升旗手,在星期一早晨在学校里升国旗是至高无上的荣誉。这就是他一直以来的愿望。

但愿望总得不到实现。第一次升旗被林茜茜取代了,因为有领导要来检查,校长要换一个学习尖子,肖晓失望极了。然而他并没有放弃。一直在努力,在公园里抓住了偷金丝猴的农民。她骑自行车去给同学送饭。他想办法在班级里凑到足够的钱,帮躺在医院里的林茜茜治病。他用旅游鞋换取了小狗---孩孩……好多好事。他的精神得到了班级同学的赞同。终于在他快毕业的时候,亲手升起了国旗。

就这样简简单单的一本书,使我爱上了阅读。然而,在生活中我要学习肖晓这种助人为乐,永不放弃,知错就改的精神。我们的愿望都比如当老师,演员,书法家,画家……而肖晓的愿望只是当一名升旗手。说明了他做一件事就要坚持到底,绝不半途而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解除了我心中的“拦路虎”。读书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给我带来了乐趣,让我从书中感受到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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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0字关于我的阅读故事的作文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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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阅读故事

书,谁家都有,有人认为书只是看的,有人认为书不重要。而书在我心中就是宝贵的“无价之宝”,这还是因为在暑假的第三天,发生的事引起的。

在那天早晨。我正在书房看书,听到妈妈要去商店买东西,正好路过书店,我听见了,就跟着妈妈出去了,到了书店,我要求妈妈让我在书店里看书,然后自己回家。妈妈同意了,我立即跑进书店里看书。书中的马小跳天真可爱、杨红樱把她写得生动形象、书中的安利柯可爱极了...不知不觉,我看了一本又一本,只到妈妈来接我时,我才发现我看了4个小时的书啦,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有的时候因为看书,该吃饭了,自己都不知道,爸爸妈妈喊我,我都跟没听见似得。妈妈有时会怒气冲冲地叫我吃饭,吃完饭,我又开始看书,书中的人物生动极了,让我不想放下。“快点来洗澡 吧 ”这时又会传来,妈妈闹钟般的提示,我也只能答到“知道啦,过一会就来”过了大概20分钟,妈妈进来催我,我说:“妈妈就让我再看20分钟,就20分钟。”妈妈无可奈何的答应了,过了20分钟,我只好下去洗澡。

还有几件下次和你们说,我爱看书,我爱阅读,它能让我增长知识。

[200字关于我的阅读故事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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