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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记叙文怎么写(20篇)

导语;高尔基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说得多好呀!读书会让我们的脑袋变得灵活,变得丰富。书像一位好老师,教我们怎样做人,怎样炼出一颗比钢铁都强悍的心,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读书的作文,供查阅,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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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读书笔记七年级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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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简爱之后,我渐渐觉得,一个心灵契合的人比所有虚荣和狂喜都重要。也许罗切斯特先生和爱小姐并不完美,没有流畅的面部线条,没有白皙的肤色或者红润的面颊,表情不是严肃就是淡然,看起来也不讨喜,但是他们心中对爱的热切,是无人可比的。我常常想象在某个深秋的夜晚,罗切斯特强壮的手臂会紧紧搂着简的腰际,那是因为在那场可怕的事故中后他失去了视力,更是因为失而复得的喜悦,令他更加珍惜。也许年龄和阶层会成为鸿沟,但爱从来不分等级,在世俗人眼中罗切斯特如同父亲的严肃粗阔形象会让人觉得和简的爱情来得不合时宜,但是只有他们两个人自己知道,那真真切切是丘比特的祝福使他们陷入柔情。

也许在罗切斯特先生逐渐恢复视力的那些日子,他曾在夜里借着烛光细看简熟睡的脸庞,不难想象他雕塑般一板一眼的脸上洋溢着的柔情该是如何令人动容,也许他心里一直有着一丝希望,这就是为何在陷入黑暗之后他依旧需要在屋内点燃烛光“照明”。

简从小失去被爱的“资格”,罗切斯特自年轻时就被迫陷入旧社会的圈套里去,这两者之所以在外人面前不够“好看”,也许是因为粗旷和苍白是他们的保护色,但我相信罗切斯特先生温柔的目光和简红润的脸颊也是他们最真实的本色,这个世上很多人都很契合,也许利益使然,或许门当户对,兴许一时甜蜜,再或因为好看的面容而赏心悦目.....但这些都不是永驻的真意,契合的灵魂和相通的心境才是世间此般难得的真情。如同神话故事中的爱情,若爱德华是古铜色的火神,简爱就是透白的精灵——在精灵冰凉透明的身躯里,透露着靠近炙热的渴望,而当精灵靠近火神时,火苗的光影便会将精灵照亮成火红色,使精灵惨白的面颊上染上红晕。

这个世界还不完美,但因为人性的存在依旧有很多美好的东西,也许一些不可多得的友情、亲情和爱情,是人性光辉存在于世间的另一种胜似于神迹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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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300字二年级作文

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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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三毛流浪记》这本书的。

三毛是孤儿,他没有真正的家,只能四处流浪,以乞讨生,晚上只能睡在街上。如果讨不到东西,那只能整天饿着肚子了。不权这样,他还经常受到别人的欺凌,身上到处都是伤疤。

而我们现在的生活却不一样了。就说我把,我从小就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我的家人把我照顾得很好,什么都为我考虑到了,可以说我要什么就有什么。就是这样,有时候我还对妈妈发脾气,弄得大家都不高兴。现在想来,我是多么不应该呀。

看看流浪儿三毛,他的生活是那么的悲惨!他小小年纪就要靠打工维持自己的生活。我现在的生活和三毛的相比,真是一天上,一个地下。冬天到了,妈妈早就为我准备了厚厚的毛衣,而三毛没有衣服穿;晚上,我睡柔软温暖的被窝里,三毛没有地方住;我不权吃的好,还经常换口味,三毛经常没有吃的;我天天做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知识,三毛不能上学……这么一比较,让我想起了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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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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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爱、温暖、避风港的象征,但在巴金笔下的这个旧社会中的家却是恶魔、监狱、刽子手。

小说中,有很多情节让我感到悲愤,感到惋惜,感到痛心!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

在这样一个大家庭中,梅、琴、鸣凤、瑞钰都有不同的性格和结果。梅,因母亲的态度而与觉新擦肩而过,并早早地做了寡妇,在与觉新重逢后,又因自己的感情不能抒发而抑郁成病,吐血而死;琴,读了几年书,积极地与觉民反抗“父母之命,媒妁之约”的婚姻,在觉新和觉慧的帮助下最终取得了胜利,真心地在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鸣凤,好一个烈女子!为了自己纯洁的爱情,不惜抛弃自己的生命也不愿毁了自己,我真佩服她在这个封建大家庭中毅然选择这种壮烈的方式反抗;瑞钰,一个善良贞静的人儿,任人摆布,因肚子里的孩子受到众人的排斥,被赶到城外的一间阴暗潮湿的房里,而他的丈夫觉新太懦弱,导致了她在生下云儿后离开人世,这使我憎恨迷信,憎恨懦弱。这些女性人物表现出了在封建社会里有太多的人做了许多不必要的牺牲品。

三兄弟的性格大不相同。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不敢背负不孝的罪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失去了所爱的梅,失去了贤惠的妻子,失去了无数个反抗的机会,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志坚定,他带着一个单纯的信仰,不放弃,向目标大步走去,要做自己的主人,不要有一丝遗憾,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牺牲了一个原本美好的生命。高老爷的封建思想、整个社会制度、整个迷信夺取了多少人年轻的生命!

“我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我会和巴金一样记住: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那么就让它作为我鼓舞自己的源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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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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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我被书中精彩的内容深深吸引,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就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

法布尔花一生的时间来观察昆虫,用二十八年的时间写出了《昆虫记》。全书图文并茂,系统地讲述了昆虫们的生活习性,描述了它们为了生存而斗争的惊人画面,展现了小昆虫们精彩纷呈的日常生活,更表现出了法布尔对于昆虫的热爱之情。

通过阅读我也体会到了法布尔一生坚持观察昆虫,从不抱怨,也从未想过要放弃的精神,正是这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让法布尔取得了成功,从书中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不管是多大的困难,还是麻烦的事情,只要静下心来,坚持下去,就一定能成功。

我也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一年级的时候我就学习弹钢琴,我也喜欢弹钢琴,可是前一段时间我突然不想弹了,觉得弹钢琴好无聊,可是我又不敢放弃钢琴,觉得这样太可惜了,我就坚持了下来,慢慢去寻找这其中的乐趣。现在我也终于找到了弹钢琴的乐趣,每天中午我都蹦蹦跳跳地来到钢琴旁,坐在钢琴凳上用心地弹奏着,享受着一首首动听的乐曲。

读完了法布尔的《昆虫记》以后,我认为我要向法布尔学习,做事情要一心一意坚持到底,不要半途而废。在以前的生活中,我因为怕累、无聊或懒惰等原因放弃了很多事情,以后我做事一定要坚持到底,再也不会轻易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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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1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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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感叹一番也就丢下。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迷途丈夫,撑起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土地改革,买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qiāng毙,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认命。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那时有庆已经不行,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有庆嘴唇都青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听说:心跳都没。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凤霞却死。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谁知一过又过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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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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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父与子》之后,我觉得作者虽然创作的是漫画,但是这本书却有着很深刻的含义。

《父与子》的作者是埃。奥。卜劳恩,1903年出生于德国富格兰特山区的翁特盖格林村,1907年全家迁到了首府卜劳恩市。处于对艺术孜孜不倦的追求,他离开了工厂,来到莱比锡绘画艺术学院深造。

我原来以为《父与子》只是一本普通的漫画书,并没有什么含义,但是读过之后我认为,这是一本绘画水平非常好的漫画书,而且还能让人旁若无人地微笑或者难过。那位胖胖的、谢顶、平凡而可爱的父亲,从来不用长篇大论来教育儿子,而是身体力行地和儿子做朋友。尽管他又缺点,并不完美,可是他却那么富有童心、爱心。

看到这本书,我想到了我的爸爸:我们一起去钓鱼,等了一天却一无所获,只好垂头丧气地回来了;我们一起去打乒乓球,我总希望我能打败爸爸,可是球每次都不听我的话,让我输给爸爸。

虽然我的爸爸很年轻,很英俊,可是没有书上那位爸爸那么幽默,那么有童心。这又让想起一部动画片《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那里面的爸爸也富有童心。

当然,我也想到了平常爸爸给我的爱:给我倒水喝,接我上下学,陪我玩耍,为我做饭……这些,都是父亲对我的爱。就像书中所说的那样:只有平凡而真诚的爱才能打动人心——这就是不朽的父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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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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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叫《小木偶奇遇记》,这本书讲了一个叫匹诺曹的小木偶成长为男孩子的故事。

故事大概讲的是:一个叫杰佩罗的老头没有孩子,他用木头雕刻出一个木偶,还给他起了一个名字叫匹诺曹。匹诺曹一直想做个好孩子,可是他经不起诱惑。他逃学、撒谎、结交坏朋友,几次上当还屡教不改。有一次,他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就被它们吊死,多亏了蓝色头发的仙女解救。仙女叫他不要撒谎,不然每撒一次谎他的鼻子就要长长一截。他连撒了三次慌,鼻子在屋子里转都能不能转了。皮诺曹这时才开始醒悟,但他还是经不住朋友的诱惑,又跟着到玩儿国去了。由于他过于贪玩,头上长出来一对驴耳朵,变成了一头驴子被卖到了马戏团。在紧急关头,还是仙女解救了他。最后他们父子在鲨鱼腹中相见,并设法逃出来了。皮诺曹最后决定痛改前非,终于变成了一个诚实、勇敢、聪明、帅气的男孩子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我们要诚实、勇敢、好好学习。只有勇敢地去面对眼前的困难,不被困难吓退,才能实现自己人生目标。有错要勇于改正错误,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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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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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讲述的是鲁迅的父亲身患重病,连续换了两位“名医”,“名医”借诊病为名,陆续骗走病人家属钱财,所开的药方都是些偏僻之物——只为病人家属寻找不到,借此推脱。实为庸医。最终庸医使鲁迅父亲不治身亡。

文章字里行间透露出鲁迅对庸医骗人钱财,草营人命的厌恶。“他大概的确有些个性,据舆论说,用药就与众不一样。我不明白药品,所觉得的,就是“药引”的难得,新方一换,就得忙一大场。先买药,再寻药引。”这话以辛辣的文笔,反衬的手法,描绘出一个对中医药学毫不知情,却挂着“名医”的招牌到处招摇晃骗的“无赖”,大概在他的眼里,生命也不如金钱可贵吧这种人,称之无赖也不为过。再一句“凡国手,都能够起死回生的,我们走过医生的门前,常能够看见这样的扁额。

此刻是让步一点了,连医生自我也说道:‘西医长于外科,中医长于内科。’看到那里,我不禁又气又好笑,为什么人们对庸医一概认同,没有人会怀疑没有人看穿他那几个骗人的戏俩如果你说,人人都说他是名医嘛,还要怎样怀疑。那为什么被庸医治死的人的家属也认为理所当然,他们对失去身边一条活生生的生命不感到悲痛吗他们也不会产生怀疑吗你能够说,这是迷信,是迷信造成的。可除了迷信还有一些原因呢!一些没有良心的人,得到庸医的贿赂,一齐炒作,将庸医捧成名医。这也没什么啊,就一字之差而已,对吧

可这一字之差值多少条人命,你算算。还有人明白“名医”内底的,但不敢揭穿,为什么你若揭穿,那些“名医”不先来轰你,那些正等着“名医”救命的病人家属就先来赶你了——他们怎样会相信自我辛辛苦苦请到的,摆着大架子的,会是庸医他们的亲人怎样会由庸医来“救治”呢!正是因为人们的退让,庸医们的气势嚣张起来,还自称“国手”鲁迅之后就感叹一句:“这就是中国人的‘命’,连名医也无从医治的。”这会是真的吗

有人说,不会不会。此刻中国改革开放,国家拿出资金建各所医院,按理说,医生也该知足了吧!医生会知足吗我国近几年来多家医院就给足了反例——医生吃药商的回扣!病人家属辛辛苦苦攒药费,期望病人能用好的药,进口的药,早日康复。可结果呢医生偷梁换柱,把药变了个魔术,啪的一声,药价就变了好几十倍,很神奇啊!这家医院不行,那我换别的,可不也一样!医生们想:你吃回扣我不吃,我傻啊!所以,此刻医院多了很多“聪明”的医生,病人的病啊,我不说你也明白了吧。

医者,医于人,更先医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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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哈姆雷特读书笔记高中

全文共 1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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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部悲剧,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哈姆雷特》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喊出了“时代整个儿脱节了”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在《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可以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先是戳穿了波洛涅斯和罗森克兰等人进行刺探和监视的把戏;又使王后发现天良;接着采用“调包计”除掉了奸王的两个走卒,把奸王“借刀杀人”的阴谋击得粉碎;最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双重陷阱——毒剑和毒酒还给了奸王。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所以有评论说,《哈姆雷特》是一出“巨人型”的悲剧,此话不无道理。

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他说:“时代变得越发不像样子,—个农民的脚趾竟然这么靠近一个朝臣的脚后跟,擦伤了后者的冻疮。”可见哈姆雷特的社会改革与农民所要求的变革相距甚远。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描写人物心理的语言十分丰富,这在莎士比亚所有悲剧中也是十分突出的。如哈姆雷特的性格大部分是以“疯话”表达出来的,他的“满口荒.唐言”就像迸发出来的火花。克劳迪斯阴阳怪气的语言则照映出了他口蜜腹剑的丑态。波洛涅斯爱用诗体语言,给人以滑稽可笑的印象。

总之,《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今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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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鲁滨孙漂流记》六年级读书笔记500字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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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鲁宾逊漂流记》之后我心中满是震撼。我十分佩服鲁滨逊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他的坚持不懈,对生活的乐观。二是他能够凭借着自己的信念闯过一次次难关。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读完之后,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会劈柴?会打猎做饭?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呢!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我准会憋死的!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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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水浒传》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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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王朝,末,一百零八位好汉无奈被官府逼退无路,便径上梁山。各路好汉终在此聚义集结,其编为,一百单八将。以呼保义宋江为首,宣战敌对山寨和地方恶霸,呼“替天行道”起义朝廷,这就是一场农民起义。

作者施耐庵,向我细说了什么是江湖,又向我述说了什么是豪客。一卷《水浒传》,让我目睹了起义英雄们的满腔热血与豪情壮志,以及那些绿林英雄们的江湖义气,但同时,这也让我深刻地思索到从这场起义折射出的当时的社会问题和起义失败的根本所在……

而我思索前头得到的便是,几度无奈,几多挣扎,奈何官逼,民后反之。

在那个社会里,在那时的朝野之上,多少奸臣权倾朝野,尸位素餐。而高俅便是这股污流之中“最佳”的典范。他身为殿帅府太尉,却对自己的养子不加管教,反倒宠溺万分,纵容其养子胡作非为,甚至调戏林冲的娘子。他还次次与陆谦在背后设下圈套迫害林冲,活活将八十万禁军的教头逼上了绝路,才使林冲在山神庙外杀陆谦。更让我痛恨的是他的奸诈阴险,竟将水银滴在宋江与卢俊义赏得的御酒中,使得这两位好汉中毒身亡!令人愤恨。

可是我们再反观,替天行道的梁山泊实力强大而为何失败呢?我认为,其中最根本的原因是这场农民起义的局限性与不彻底。首先,起义顺利至成功将至时,宋江、吴用等头领不愿再继续做强盗与朝廷作对,最后低头接受了朝廷的招安,奉朝廷之命东征西伐,受朝廷差使去镇压别处的起义造反者。其实宋江已经坐上犯罪集团黑老大的这把交椅,决定造反朝廷,碍于口号响亮喊的是“替天行道”,所以只反贪官与恶霸,最后又不得不继续臣服天子脚下乖乖地做顺民,才导致了梁山好汉们最终的悲剧结局。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一味的妥协退步,是无用的,只有彻底地深掘根源,才能使自己得到真正的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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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苏菲的世界》高一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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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天我一直在看《苏菲的世界》,看那些在时空中闪现的哲人们是如何解析生命和世界的意义的。“苏菲”这个名字有“智慧”的意思。那么,《苏菲的世界》,也就是“智慧的世界”。哲学,便是能够让人变得更加智慧的学说。

在我13岁的时候我买下了这本书,没有想到,一看就是四年,看了三遍。说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真的一点都不为过。

“我是谁?”“世界从何而来?”这两个问题在我心中时时萦绕,排解不开。世界仿佛是重新出现在我的面前,而我是刚刚在那只“大兔子”的皮毛中抬起头,准备端详宇宙中这位“魔术师”——“生命最初的意义”——的脸。我并不确定我会知道什么,我也不确定我会发现什么,可是我知道,过程有时候比结果更重要。于是我开始追随艾伯特和苏菲的脚步,展开了这场在哲学世界里的游历。

十四岁的少女苏菲看见镜子里的自己疯狂地眨眼,于是她走进了哲学的世界。笛卡尔说:“Cogito,ergosum(我思故我在)。”这个少女也在一些神秘信件的带领下开始在哲学这个世界中徜徉着,思索着。世界起源的纱幕一层层被掀开,但是新的疑团却又接踵而来。席德,苏菲,艾伯特;席德佳,苏菲亚,大艾伯特;树林中无人的上校的小木屋,祖母从吉普赛妇人那里买来的一面“魔镜”……每件事物都是线索,每件事物也都是新的谜团。

苏菲边走边想,一个个新的哲学天地展现在她的面前。事情的真相,原来竟是如此……

果真是我思故我在。

苏格拉底,柏拉图,亚理斯多德,中世纪,文艺复兴,浪漫主义,弗洛伊德……一千年,两千年,一个世纪,两个世纪,一种思想,另一种思想都在这本书里被引述伸展得恰到好处。

像另一个爱丽丝漫游仙境一样,如梦如幻,却又无比真实。在这个缺乏梦境缺乏哲学的时代,我在这本书里找到了他们两者之间最完美的统一。

有时候我会想起自己走过的路,其实生命真的有很多不可思议的地方,可是由于自己已经“习惯”这样生活,也就不曾明了宇宙的浩瀚和生命的伟大。有位哲学家说过,每个孩子都是哲学家。我想,那是因为孩子都没有失去对这个世界所抱有的最初的好奇心。如果一个人对自己为何会存在这个世界上而不感到惊奇,这将是一件多么悲哀的事情呵!

其实我没有什么把握能够真正透彻地了解世界和生命最初的意义和起源,可是我想,身为一个活着的人,就应该对自己的生命和自己生活的环境负责。如何负责呢?最起码,我们要知道自己究竟该如何生活才是最好的。我们不能如此无所谓地生活着,像一具没有灵魂的躯体。可是,生命的意义和世界的起源是一个太大的课题了,我只是一个刚刚开始打量哲学这个金色殿堂的小孩。

世界太大,而我太小,我没有办法以自己如此微弱如此渺小的生命去探究和断定这么浩瀚这么伟大的世界。可是我知道,终有一天,我可以站在世界的顶端,仔细审视与我平等的“魔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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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300字二年级作文

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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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是张乐平爷爷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三毛去了他梦想的地方——上海,然后发生了搞笑的经历,如:一辆车飞奔过去,搞得三毛一身污泥。三毛看到有一辆平板车,他想,这一定是一张舒服的床,他跳上去,很快就进入了梦乡。原来这是一辆垃圾车,早上,清洁工接着它去清倒垃圾。他来到垃圾箱边,把垃圾倒进去,三毛被阵阵恶臭熏醒,从垃圾堆里猛地钻起来,着时把清洁工吓了一大跳……

通过三毛的各种经历,我想到了我们现在的生活,我们能吃妈妈做的可口的饭菜,还可以上学,可以三毛呢,吃不饱,穿不暖,也不能去上学,在街上到得流浪,就算做好事,也还是被人骂。如今的我们,都能幸福地坐在灯光下写作业,我们能在柔软的床上进入梦乡。世界很大,我们可以到处旅行,欣赏世界各地的美丽风景,并尝尽天下的美食……

相比之下,我们是无比的幸福。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努力完成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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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论语》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9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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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渐繁忙的都市生活中,传统文化犹如滋养人心的甘泉。而《论语》这一剂儒学文化的圣品,无疑对当代人的修身为人、处世待世有着深厚的指导意义。在寒假,我有幸拜读了《论语》,虽没能深入领悟,却也获益匪浅。

《论语》是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一部书,约编撰于公元前四世纪初,流传到汉代,形成了“鲁论”、“齐论”、“古论”三个版本。《论语》被古人视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经典,到了今天,则是人们学习、认识、研究孔子和儒家思想的最可靠的权威著作。

全书分为若干个部分,有的论教育与学习,有的论仁义,有的论礼乐,有的论道德教养,有的论孝悌,有的论为政……由于全书围绕儒学之核心——“仁义”展开,所以“论仁义”部分也成了我研读的重点。其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这样的: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句话的意思是:那些仁义的人,自己想要立身成功也要别人立身成功,自己想要事业发达也要别人事业发达。读了这句话后,我深有感触,天下莫有比这种人更无私宽大、仁义高尚的人了。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发家致富、功成名就几乎是每个人都梦寐以求的事,然而也正因为如此,一些道德教养不达标的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标而不择手段。他们为了让自己立身成功,而不惜暗中毁坏比自己能干、优秀的人的名誉和事业;他们为使自己境运通达而陷害显赫,以成一己之私。这些人不仅是社会的负产品,是利欲的囚徒,还是大大违反儒学观点及精神的不仁义之辈。他们追随名利,却忽视了立人之本。诚然,这种本末倒置的现象最后都会受到命运的惩罚,更不能圆了初衷和野心。可见,仁义宽厚之心是多么重要,它是做人的基础,也是成人的支柱,更是为人的良方。而这些大智慧远不是那些利欲熏心、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的人所能领悟和躬身践行的。成业与成人,本来就是密不可分的,只有两种修为境界各不缺失,才能让二者齐头并进,让人生创造辉煌。

现代社会错综复杂,品质问题丑闻迭起,而其实刨根问祖、追溯回两千多年前,先贤智慧早已向我们阐述过这所有问题的答案。现在社会的一切尴尬局面,也都可从先秦经典寻觅到答复。

所以说,就如“读史使人明智”那句话一样,我认为传统巨著就是历史遗馈的财富,而读传统名著无疑使人明智、使人清醒、使人高尚。

如果你遇到棘手的问题或是尴尬的局面,请学会思考,请学会请教,或许《论语》中那份为你保留的答复,就将赫然呈现于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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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苏菲的世界》高一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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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哲学是什么,可能并没有一个让人完全信服的定义,但书中一个比喻很有意思。一个神奇的魔术师能从帽子中变出小白兔,这只小白兔就是世界,而我们就处在兔子皮毛的表面,努力爬到毛发的顶端以期看清整个世界,这大概就是哲学。

一直以来提到哲学,好像就是白胡子老爷爷,神经质似的念叨着,我是谁、我从哪儿来、我要到哪儿去……以前的我也持有类似的印象,尊重哲学的同时,总感觉哲学如雾里看花般朦胧飘远,又如玫瑰般只可远观不可近玩。直到我接触到这本书《苏菲的世界》,严格的说这是一本写给青年人的哲学入门书。

以故事来串起哲学史大概是这本书最大的特点,期间不见啰嗦的说教,看到的只是对话、聊天,以及看似荒诞最终恍然大悟般的情节,完全摘除了以往哲学刻板、严肃的标签,引起读者强烈兴趣的同时如涓涓细流般将哲学历程娓娓道来。

回忆全书,一个个鲜活的场景仿佛就在眼前。一道闪电划过,最早的先民在寺庙前祈祷跪拜,口中渐渐有词;朴素主义哲学家眉头紧锁,思考泥土和水缘何能造就青蛙;古希腊广场中,苏格拉底向每一位经过的市民诉说着明白无知才是聪明的理念;柏拉图站在几十个一模一样的饼干前,构建着自己的理型世界;亚里士多德发出“吾爱我师吾更爱真理”的宣言;犬儒学派在木桶中找到快乐源泉;伊壁鸠鲁在花园中追寻心灵家园;传教士手捧圣经宣示上帝的到来;笛卡尔以手抚腮说着我思故我在;史宾诺莎说,只有一个上帝存在;休姆说,除了我能感受到的,其他都不存在;康德说,遵循道德准则,才能收获真正的自由;黑格尔站在湍流边说,河水怎么看取决于两边的石岸;祁克果说,落水的人最关心的是如何得救,而不是会不会淹死的思考;大胡子的马克思说,哲学家不仅要诠释世界,更应该改变世界。

哲学的可贵正在于对于一切持有好奇的心态,看到身边人如同见到外星人一般,其实每个人也正如外星人一般独一无二,有生命、会思考,这正是令人惊讶的事实。

哲学不能带来物质,却能吹散人生成长的迷雾;哲学不能带来快乐,却能查寻令人不快的源泉;哲学不能创造美好,却能擦亮发现美好的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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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羚羊木雕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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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羚羊木雕》这篇文章,我感触很深。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妈妈发现贵重的羚羊木雕不见了,“我”说送给万芳了,爸爸妈妈知道了,就逼着“我”去向万芳要回来,“我”很难过,因为万芳是个仗义的朋友,上幼儿园“我”的运动裤破了,就和万芳的换了一条,因为这件事,万芳被她妈妈罚站一个钟头。对此“我”非常感激她。因为万芳喜欢这个羚羊木雕,所以“我”就送给了她,并承诺永远都是好朋友。“我”被爸爸妈妈逼得不行了,他们说“那只羚羊,就是爸爸妈妈也舍不得送人啊”。“我”迫不得已去万芳家要回羚羊木雕。当“我”要回羚羊木雕后非常后悔,因为我明白,万芳可能不会跟我做朋友了,但是万芳还是在我离开后,又跑过来,把那把刀送给了我,说“我们”还是朋友。

读完这个故事,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友谊的重要性。我在这方面十分愧疚。我有一个死党,那可以说是形影不离,每次我找她借东西,她都会毫不犹豫的给我,就算她没有带,她也会承诺第二天带。但是有一次,她来找我借书,正巧我借给了别人,我就跟她说明天给,那个人下午就还了我书,结果又有人来借,我却忘记那本书明天还要给死党,就借给了别人。在学校里类似这样的事情在我身上发生了很多次,我却不以为然,但读完这个故事后,我非常的后悔,我这个样子,以后还会有人跟我做朋友吗?所以我不能再这个样子了。

文中的爸爸妈妈让我感到他们非常的重财轻义,难道他们没有朋友吗?难道他们认为钱比友谊贵重吗?引用斯托贝的话来说“财富不是朋友,而朋友却是财富。”这句话就可以充分体现出友谊的贵重。可他们却不这样认为。现在的社会全都是一些用钱做买卖的生意而已。现在谁还会有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不都是为名为利的吗?我不禁庆幸我的身边还有一些关心我的朋友,尤其是我的死党。我一定要珍惜这份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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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父与子读书笔记 植浩钧

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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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爸爸一起读了一本书,叫做《父与子》。这本书的俩位主人公经常搞一些搞笑的动作,或者弄一些有趣的事情。

我记得看到有一页是这样记述的。有一次,父与子两人准备出海游玩,他们的男保姆把他们的行李搬上船,然后他们也跟了上船,船开了,船很快就开到了海中央,父与子两人到船尾看一看后面的风景。突然,父与子两人看见有一只手在海里,他们以为是一个人,就立刻跳下海里救人,可是那个不是人,而是一块木块,手背上写着“向前”这两个字,他们两个坐上了那根木条,就眼睁睁看着船远去,慢慢的就飘到了一个荒岛上。

通过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遇到突发事情的时候,要了解清楚状况,以及周围的环境,如果不想清楚,就会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就会像父与子一样。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好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理清头绪再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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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水浒传》读书笔记700字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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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水浒传》,大家一定都非常熟悉,它与《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并称为“四大名著”,由此可见《水浒传》的文学地位有多么地高。

《水浒传》是中国历史上第一篇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体小说,主要内容围绕着梁山泊的英雄好汉替天行道的故事。又被称为《忠义水浒传》,人们一般简称《水浒》,由施耐庵作于元末明初。全片讲述了北宋末年奸臣当道、官逼民反,梁山泊英雄聚众起义的故事,再现了封建时代农民起义发生、发展到失败的全过程。塑造了宋江、卢俊义、吴用、林冲、武松等英雄好汉形象。

在《水浒传》中,梁山泊的好汉们对应天上的星魁,分为三十六天罡和七十六地煞。一百零八位好汉个个身怀绝技,每个人还有一个响亮的称号,例如:及时雨宋江、豹子头林冲、智多星吴用、扑天雕李应。

而在这一百零八个好汉中,我最欣赏的还是宋江。我觉得,宋江这个人物不能算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英雄好汉。他既没有武松醉打蒋门神、花和尚倒拔垂杨柳的威风,也没有黑旋风沂岭杀四虎、关胜降水火二将的英勇,他的声名远扬只在于他有着江湖上难得的义气。

施耐庵之所以让梁山泊前首领晁盖死去后让宋江继位,是因为只有他才能让其余一百零七位好汉臣服。连脾气暴躁、难以服人的黑旋风也都心甘情愿地叫他哥哥。宋江将他的忠义展现得淋漓尽致,使得一百零八将上下一心。

当然,光义气也不能坐稳梁山伯头领的宝座,还要有谋略,宋江的谋略有时连天机星吴用也赞叹不已,例如:攻下祝家庄、大败辽军等等这些功绩都是靠宋江的谋略才取得的。

而宋江的一生中最大特点就是他十分忠,而且这个忠已经到了愚忠的境界,导致在最后被高太尉等人害死。

宋江在故事里体现的忠、义二字固然可歌可泣,但是,在现在的法制社会里,像武松那样凡事用武力解决的方法是不可取的。因此,由于时代的变迁,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盲目地学习其中的处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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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大卫科波菲尔的读书笔记初1

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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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围绕着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描写了一系列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有善良的老保姆辟果提,有貌似严肃却有着菩萨般心肠的姨婆,有生活不甚如意的密考伯夫妇,有恬静聪明的艾妮斯,有天真烂漫的朵拉,还有凶狠残暴的摩德斯通姐弟俩……

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出生前,他的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在他7岁时就改嫁了。大卫的继父是一个凶狠贪婪的家伙,而且继父的姐姐也是个铁石心肠,不近情理的人。他们姐弟俩不仅百般虐待大卫,还把大卫的母亲折磨致死。母亲死后,大卫的继父叫大卫去当童工。在此期间,大卫有幸逃了出来,去投奔了他好心的姨婆,并被姨婆送进一所很好的学校,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大卫在生长过程中经历磨难,但是,他善良,正值,乐于助人的天性始终没有改变。他在困境中奋发向上,刻苦努力,最终不仅在事业上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同时获得了美满的幸福生活。

读完整本书,我觉得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是主人公大卫,他是个乐于助人的人,虽然人生遇到了重重困难,但是他面对困难好不逃避,因为他明白,逃避是解决不了任何困难的。

他那种坚强和勇敢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同时也启发了我:不管自己遇到多少困难,只要不逃避,只要勇敢坚强地面对,想发设法去解决,战胜自己,就能成功。这才是对我们人生的考验。就拿我们小学生来说吧,也许幼小的我们还不需要挑起生活的重担,不需要经历种.种磨难,但摆在我们面前的是学习,大卫这种不怕遇到困难,勇敢面对困难的精神正是我们最需要学习的。

有些同学在学习生活中一遇到“拦路虎”便马上唉声叹气,第一个想法就是请教老师或者同学,再者就是放弃,而从来没想过靠自己的双手去解决问题。去探索问题的出路,没想过那样的成功才是真正的才能,我也不例外。这本书启迪了我,希望也能启迪大家,让我们一起加入学习大卫·科波菲尔精神的热潮中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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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读书笔记培根随笔600字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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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本书,他拥有透彻的说理和隽永的警语。文中批判了欧洲中古经院哲学和唯心主义,认为经院哲学与生活实验隔绝,被教条和权威束缚。为文章内容涉及哲学、伦理、处世之道等,其中多数与个人生活密切相关,比较集中地表达了作者的"人生哲理".这本书就是《培根随笔》。它是一本世界名著。当然它的作者弗兰西斯培根大家也不陌生,这位被马克思称为"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的英国思想家有这样一句名言:"知识就是力量。"他倡导通过实践揭示自然的奥秘在身体力行从事科学实验。他力图以不带先入之见的"客观"态度来审视和考察各种现象和行为,很少从传统的宗教道德观念出发简单化的批判是非。

在《培根随笔》中有许多篇随笔,其中有几篇令我记忆深刻: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知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相当重要。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添加光彩。

《论美》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文中着重讲述人怎么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所以,不要抱怨自己的缺陷,只有内在美才是真正的美。文章里说:"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之美是整体形象之美,行为之美是动作神态之美,只有把两者结合,才是最美的。

《培根随笔》是好书,十分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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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汤姆叔叔的小屋》个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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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书虫,一有空就往书堆里钻。我看过的书有几百本了,但我依然最喜爱《汤姆叔叔的小屋》。

《汤姆叔叔的小屋》塑造了忠诚友善但逆来顺受的汤姆叔叔和反抗奴隶制的黑奴艾莉查夫妇等典型形象,十分生动地描述了美国当时的社会面貌。其中,汤姆被监工苦打也不肯屈服的情节令人感动。

“列格雷一下子跳起来,把汤姆叔叔推倒在地,狠很地打了他一顿。”看到这里,我不由得敬佩汤姆叔叔那坚毅的精神。他为了卡西太太和艾米林逃离列格雷的魔爪,被列格雷毒打也死活不说他们的藏身之处。设身处地地替人着想,这是多么高贵的品德啊!我看见图片上的汤姆被打得鼻青脸肿,手脚上尽是被皮鞭抽出的血条,把被子都染红了。我想:这就是美国人的道德吗?他们还有良心吗?如此善良淳朴的汤姆,列格雷还一直折磨他。从中不难看出,汤姆宁死不屈的精神。宁死也不违背良心,宁死也不要做列格雷的监工!

“让黑人们成为奴隶,这是上帝的旨意,他们本来就低人一等。”这句话是我很气愤。为什么黑人天生就是努力呢?为什么他们天生就低人一等呢?这纯粹是剥削阶级麻痹劳动人民的思想。我认为这世界上,人人平等。

这本书使我懂得了真、善、美,学会了友爱,仁慈和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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