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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走过……作文(热门20篇)

导语:过去只适合我们怀念,我们必定要在新的旅程里,乘风破浪,勇往直前。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初二的优秀作文,欢迎查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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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作文走过,才明白800字

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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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窗外的霓虹灯晃得眼睛疼,视线模糊间,它们全都化成一个个朦胧的泡泡,呈在眼前。

“为什么?不是说好了吗?”我恨恨地嗔怪道,盯着前座的父亲。

“爸爸临时有工作,我们下次再去吧。”

疲惫的声音传来,我不禁陷入沉默,心里泛起了酸酸的感觉。我不能明白,爸爸总是有打不完的电话,忙不完的工作,处理不完的事情……车窗外,太阳已准备好要回家,正散发着最后温暖的光,洒进车内,我却感不到任何暖意,只是耳旁呼呼的风,吹得我发冷,迫使我将车窗关上。

到了,我踏下车。

“你先在这呆一会,我先去忙了。”“嗯,好。”我努力挤出一个笑容,坐在长凳上,戴着耳机,望着爸爸的身影,越走越远,越来越小。我很想说服我自己,没关系的。我看着天边的夕阳,它正在快速地下坠,它身边的余晖却赶不上它的速度,只能看着它远去,在原地徘徊。绯红,朱砂,淡橙,散落在天边,虽然看似温暖,却渲染出无尽的孤独。

“来吃饭吧。”爸爸领着我进了餐馆,很多气质不凡却让人敬而远之的中年人,我知道,他们是领导。所以我只是静静地坐在一旁,不敢说话。我讨厌这样的场面,甚至有些讨厌这群人,我很想逃跑,香烟的味道几乎让我窒息,酒精的刺鼻气味让我浑身难受。但我只能坐在这。

我瞥了一眼窗外的天空,已经黑了,很暗沉的黑。

爸爸喝酒了,是白酒,度数很高。我看着他和几个叔叔互相倒酒,再互相敬酒,说着我听不懂的话。一杯、两杯、三杯、四杯……爸爸的脸很快变得通红,我知道他并没有很好的酒量。我渐渐开始担心,想起身去劝,但我感到身体的沉重感压着我,使我喘不上气。我焦急地跺了跺脚,还是下定决心走到爸爸身边。好像那时所有人的目光都在我身上,我的嗓子就像被什么卡住了,说不出一个字。“帮我倒杯水吧。”爸爸向我说道。我低下头,心头涌上无限苦涩。快速地拎起水壶,倒上了一杯水,顺便也帮旁边的阿姨也倒了一杯。“谢谢,你真懂事。”阿姨笑着朝我说。我要是真得懂事就好了。

终于,漫长的晚餐结束了,领导们相互告别。

如墨的夜色中,霓虹灯愈加刺眼。突然,一股很重的力撑在我的肩上,我不禁踉跄了几下。原来是爸爸,可我明明记得他刚刚还挺直了腰板在与领导道别。爸爸又直了直身子,走到河边,对我说:“你知道其实挺不容易的。”他吐了,呕吐声不断,我着急地拍着爸爸的背,我才明白,不都是为了我吗?不记得有多少次,晚归回来的爸爸一进家门就要呕吐,瘫倒在床上,第二天睁眼却早不见爸爸的身影。这一路走来,我早该明白。

回家时,我坐在后座,视线模糊间,霓虹灯却渐渐清晰,我才明白父亲那沉重而又隐忍的艰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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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毕竟走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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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路该是如此。

成,如朗月照花,深潭微澜;败,应迎难而上,水滴石穿。荣辱不惊,初心不忘。

不论曾经的成败荣辱,播种过,耕耘过,收获过,付出过,我们一路跌跌撞撞的成长。

算一算,如今的我们走过了14个春秋。身边的朋友同学,在大千世界里好不容易相逢,又分离,像季节一样更新。在多少个被雨水淋湿了的夏季,他们带来的欢乐,期负,悲喜如影随形。考试时的竞争压力,难过时的鼓励陪伴,吵架时的气愤厌恶,都是他们所给予的。

多少个颓废周,被失望和迷惘推着后背,日复一日,三点一线。我走向那个原本书香满地此时却阴影浓重的地点。而恰于此时,沉抑的怜悯从黑暗中浮出海平面……面对在课桌上的一摞摞布满红色标记的试卷,我的内心走成了垂死者心电图的的图像,上下几个大幅度颠簸,跌宕起伏,尽而扯出一条消失于尽头的水平线。那个黑洞吸走了我多少汗水,却依然只剩杳无音信的结局。

又有多少个算得上是意气风发的成功周,作业本上出奇的少了红笔无情划过的痕迹,考试的分数也尽得人心。教室窗外,阳光正好,微风不燥。再多的压力也成了前进的动力。凭借着少年的心气,带着热血与天真,竭尽全力拼搏奋斗,毕竟,只有自己才能改变自己,知难而退不该是少年的精神,迎难而上才是少年的秉性。

经得起成功带来的自满,受得住失败带来的颓然,扛得起日益增多的压力,才对得起青春赋予的热血和美好。

漫漫人生,其如远道。人生就好像是一次无休无止的旅途,我们只能用行走来发掘它其中的奥妙。

青春,自信的张扬,内敛中的嚣张。我不怕青春易逝,容颜衰老,我只是怕这些充满甘苦芳香的什锦般的记忆还未被我仔细品味就已然淹没在人生翻滚额大潮之下。

想昨日,我还一味的执着着——蹒跚的走在求学路上。一路上风光无限好,一路上鸟语伴花香,我未曾停留,只因心中有更美的风景在前方等我。岁月匆匆流逝,唯一不变的,是一颗心系远方的凤凰涅盘之心。

辗转在自己最美丽的年华,清歌一曲动九城,走过曾经,我们一路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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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走过历史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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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是埋藏在地底最深处的珠宝,是蚌里晶莹透彻的珍珠,是海底深处沉船内金灿灿的黄金。它外表的朴实却也挡不了内在的万丈容光。诸位,让我们走近历史之中去领略其中的美吧!

我想历史应该是在仓颉创字的上古时期,伴随着文字的发明而出现的。那时的它告诉我们的只是部族战争间的胜与负,部落某位酋长的贤明和巫师占卜得来的结果。而到了春秋战国时历史让我看见了中国当时治铁业的发达,诸子百家那让人应接不瑕、叹为观止的思想与文献。接着历史又带我走到了秦汉时期,让我看到了秦始皇帝一统天下时的威武、楚霸王乌江自刎时的凄凉悲伤。而有落雁之容的王昭君毅然出塞和亲让我潸然泪下、唏虚不已,而汉武大帝的雄心壮志和他的那句“犯我大汉者,虽远必诛!”的气势让我肃然起敬、望而生畏。无疑,秦汉时期是个英雄倍出的年代。

正当我还在回味时,历史又悄然把我带到了隋唐时期。在隋朝我看见科举制的开创和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赵州桥与由于炀帝的腐败导致一个朝代的结束。在唐朝,我看见了科学制的完善和唐太宗看见无数学子入长安参加考试时的感叹“天下英才尽收其中。”看见大唐的繁荣昌盛、科技繁华。可以说“唐朝,是我们中国人心中的骄傲!”

可能,每一个民族都会经历落后带来的灾难吧。中华民族也不倒外,当历史走到清朝末年时中国的屈辱史开始了。闭关锁国的政策带来了科技的落后,而当时的统治者竟然还以为自己是天朝上邦。直到第一次鸦片战争无情的打碎了他的美梦。随着战争的失败,清王朝的懦弱逐渐显现。这极大的助长了侵略者的气焰!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列强让大好河山支离破碎、让人民苦不堪言,而清朝的软弱却让人们寒心。

终于,一些有识之士挺身而出!他们发动了资产阶级革命,虽然经常失败,但他们不放弃,因为他们明白:“黎明前的黑暗固然恐怖,但终究挡不了黎明的到来,挡不了光明的到来。”在无数次的失败后,一部分坚韧的中国人终于觉醒了,他们认识到资本主义道路在中国行不通。于是,他们创立了中国共产党,他们坚持以民为本走群众路线。最终,他们取得了胜利在人民的拥护下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49年10月1日的那一天,举国欢腾,它标志着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人民从此当家做了主人。

中华上下五千年,那一个时代不出英才?如今我们安稳的生活难道不就是老一辈革命家用鲜血乃至生命换来的吗?我们不应该尊敬他们吗?而他们早已是历史,所以我们不应该尊重历史吗?而前几年的几件事让我感到很不解。一是几年前在网络上盛行恶搞名人风!许多值得我们敬仰的历史人物被恶搞,如“杜甫很忙”等,二是有二个省市竟然因为古人祖籍而少的不可开交。这两件事都让我惊诧!我们的历史竟然是被这么对待的吗?这么对待历史是对的吗?走近历史亲近历史是这么个走法、这么个亲法吗?我只能说:“走近历史就是尊重历史,而尊重历史就是尊重自己。比如:二战后联邦德国的总理跪倒在犹太人受害者的墓前,他们尊重了历史所以赢得了人们的尊重。而不尊重历史就是不尊重自己。比如:日本由于他们不尊重历史所以亚洲各国人民都比较厌恶他们。而这种行为终将会付出代价!”

历史是过去,是现在也是未来。走近历史,走近过去;走近历史,做好现在;走近历史,展望未来……我们不应该肆意的恶搞历史,而是正确的面对历史、尊重历史!各位,让我们再一次的走近历史,在历史的大海中邀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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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走过转角作文

全文共 1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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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不起那条漫长的路上有过多少熟悉的人或物,只记得曾经的我,一个小小的轮廓曾深深的印在了那幽暗的拐角,随着抽噎声不住的抖动,直到我披上了温暖;记不起多少岁月无声,只记得斗志昂扬的少年曾渐渐的路过了那个已吐露阳光的转角,抬头展望四十五度的天空,透过拐角,用手在它的两旁,随时播种,随时开花,走过转角,竟是弥漫花香。

我往昔坚信,无人分享,无人支持的奋斗可以久远,凭借自己,在模糊的转角也要拥有站在断崖上朝天高喊的勇气,可是当我真正做过,却只能是声嘶力竭,筋疲力尽。我被自己逼到了转角,面对前方的孤寂,我束手无策,可我小声地抽泣是在嘲笑自己,转角伸出了一双有力的手,它附在了我的肩上,一股莫名的力量赋予了我无比的坚强,站起来,我走过转角,伸出自己的双手。

我依然可以抚摸到属于自己的蓝天。

我用力抓紧转角的一线希望,有了它,我凭借勇气走过,留下一片无限的芬芳。

我记忆犹新。没有欢笑,没有陪伴的日子可以继续,凭借独立,在茫然的转角也要拥有登上未来的峰巅去俯瞰的勇气。可我再一次退却,因为生活总会在希望者的头上狠狠得泼上一盆冷水。我被自己逼回了转角,面对冰冷的转角,抚摸着幽暗的墙壁,多么希望有那么一种温暖可以将答案轻轻地附到我的心底。只是一段流年,又苍翠了青春路上的芳心,正如爱情的甜蜜时时在心底漾起,。告诉自己啊,学会坚强,把爱情化为幸福的动力,我可以的,真的可以,寄一缕芳香在心上,在这个转角,将它交给未来的憧憬。

我用心呵护转角的一朵娇嫩,爱着他,我充满信心的走过,泛起一点青春的微漾。

清澈的溪水中有几许泛黄的叶片,我在转角将叶片拾起,当我翻过来仔细留意,才注意到叶片的美丽,这何尝不是一种美的升华,不是一种未来路上的青春绽放,其实尘世中也没有太多沉重喧嚣,所谓的疲惫,不过是我们太执念于那些还遗留,彷徨在转角无需挂怀的世事,有时候的我们不得不承认,它曾给过我们很多,那里的喧嚣与明亮,快乐与幸福,却也在时光的沙漏中,缓缓流过。我们无法奢望太多,也无需牵强,只要快乐安宁,没有悲伤就好。而这,不过是重新对话未来的路而已,让眼泪打碎荒芜,打湿遗忘的转角,去做我们必修的事情,重新踏上未来的征途,掌握自己未来的生活。

种子向往光与热,哪怕在转角也愿意奋力挣扎,冲破黑暗的束缚,新芽恋爱雨和露,所以在转角也愿意经受风尘侵扰,而我们有太多时候太过追求于转角获得的一切,所以更加留恋转角的太多,我曾以为的我以为已经不是我以为了,我曾得到的我得到却再也得不到了。

可我明白转角的绿叶眷恋于树木,所以愿意陪其度过一载春夏秋冬,一轮雨雪雾晴。当我再次站在人生的转角,问自己为何如此,我会大声的说一句;我向往,我爱,我愿意,走过人生的转角,再也不留一丝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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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走过转角作文

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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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天的雪花飞扬在我的身边,落在我的头发上,睫毛上,肩上以及脖子里,它不再轻柔,而是以冷冷的感觉触动着我的神经,我不禁紧了紧我的衣领,似要把脖子藏在更深的地方去。

走在这放学回家的路上,偶尔有几个行人也是匆匆而过,冬天的夜晚还真是很冷啊!只有与雪花做伴,我嘴里哼着歌曲一路向前走去,冬风呼号着,发出呜——呜的声响,夹杂着树枝乱颤的身影一起向我袭来,我走得更快了,脚踩在地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动静,我要快点回到家里,到一个有温暖气息的地方,那里是解冻的流水,是蝶舞群飞的花园,是轻拂的春风,反正不是这冰冷冷的的冬天。

黄的路灯照在我的脸上,雪儿也在这光下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啊!前方的路灯我指引着回家的方向,这里早上还有卖报纸的,卖早点的商贩们,为着生活奔波着。晚上也只有路灯合着漫天的雪花陪着我了。

迈过一个四级台阶,抬眼望去前方是一个黄的最亮的,由于有几个岔路口的原因,四个路灯一起照亮着,那光的后面就是一个90度的转角走过那个转角我就要到家了,就如同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兴奋。光束的增加给了更多黑夜里的雪花以生命,那一片黄色的区域下,那是它们奏出生命乐章的舞台,虽然是最后的舞台了,但也曾经美丽过,这已足矣了。从那里走过就看到了我的家。

或许对于别人来说那里只是一个马路的转弯口,开车或步行路过也不会注意它,它就静静的呆在那里,任春夏秋冬,人来人往。可于我来说看到它就像是看到了家,就在不远处的家。在我的眼里它是静静的在晚上盼着我等着我回家。有时候还有妈妈等我的身影,灯光将她的影子拉得老长,她就在那里直勾勾的注视着我回来的方向,手交叉放在身前,一看到我眼睛都亮了,马上把手放了下来,朝我跑着拿我的书包,就像她身后的转角等我回家。

那个转角的前方有一盏孤零零的路灯在暗淡着,可我的心里像有一把冬天里的大火在燃烧着,它照亮着我所思念的家,我最后的归宿。

走过转角,那是我所依靠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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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与母亲一起走过的日子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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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站在圆心,细数与你走过日子,十四年的晨光与黑夜让我感受到了我们之间真实存在的,而且非常厚重的那个字——爱。——题记

风掀开回忆的门帘,随着记忆的流水,载着我轻叩心扉,回到我记忆中爱的圆点。

曾经的我,踏寻着风的脚步,迎合着柳的妖娆,唱和着云的曲儿,寻觅知识的源泉。那个夏天,微风吹过面颊,多少莘莘学子怀惴着梦想与希望,踏进一个新的环境,寄宿的的滋味,很强劲,却又很脆弱,渗透着我内心,我开始不舍,开始留恋自己的曾经,留恋与我朝夕相处的母亲——那时,我不过才初一,两年时间太快了,它总是在我不经意间悄悄溜走。

小时候,看惯了玫瑰色的海,听惯了枫叶似的词,被呵护在五彩的世界里。不经意间,我已经从七彩阳光和各色鲜花中跌入了灰色世界,偶然一次,我荣幸地获得了学校舞蹈队选拔的名额,带着对舞蹈的崇高敬仰,我精心准备了一段民族舞。伴着音符的跳动,熟悉的节奏让我身体的每个部位都在轻轻摇摆,窗外射进一抹金色的阳光,均匀地洒在我飘逸着的长发上。纤细柔软的手指在空中挥舞,脚尖随着旋律在光滑的地板上灵活地旋转着,宛若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可惜天公不作美,脚跟的一滑让我措不及防,一声响亮的“啊——”打破了原本和谐恬美的画面,紧接着的是全场的哄笑。我跌坐在地上,忘记了腿上和屁股的麻木与疼痛,就这样看着希望被活生生地埋没在人群的嘲笑与讥讽中。再次抬起头的时候,看到的是母亲美丽的脸,好久都没有这样近的看过她了。天啊!是从何时起,她脸上竟有了一丝一丝的皱纹,秀发中若隐若现的白发是那样刺眼,这就是为我操劳的代价。母亲心痛地将我扶起,此刻,我看到的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对儿女无限的关怀与呵护,听到的是一个天使在对我说:“你是最棒的!”往后的日子,是母亲更无微不至的照顾,让我走出伤痛,变得坚强。

失落之余,是她,我的母亲,挥展洁白的翅膀,驱散黑暗,让我明白,哪怕全世界都在嗟弃我,她都会永远站在我身后。

如果母亲是浩瀚的大海,我则是大海上的一叶小舟,虽整日在大海的怀抱中航行,可我竟读不出那大海的博大。我一天天地长大,却发现,我与母亲之间有了一堵墙,原来亲密的母女关系变得格格不入,母亲有柔软的唇,可我却不稀罕她的吻,但时刻等待她给予爱的鼓励。我似乎从来都厌恶她唇上发出的紧箍咒般的唠叨,但却渐渐发觉这叫幸福。当母亲轻轻牵一牵嘴唇时,真的很美。

母亲只是一个柔弱的女子,但她却拥有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力量,那便是母爱。她从不奢求能得到什么,每次不经意地回头,看到的只是她瘦小的身影在忙碌地工作。她把所有的灌注在我身上,却不曾发觉云鬓改,不是一味希望我茁壮成长。

母亲,感谢您,这份朴素的爱,我心灵的归宿。

一切就像一场梦,一晃而过。我喜欢一遍遍地回味,又喜欢享受现在,期待未来。从混乱的回忆中清醒过来,总会告诉自己,母亲,我爱你。——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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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天使伴我走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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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炎热的夏日,她迈着轻盈的步伐,踏进了我们的教室。

如春风拂面,凉爽中夹杂着几分清香,沁人心脾,令人陶醉……

她就是我们的新任语文老师,才二十来岁,稚嫩的面容上带着几分纯朴,一双眸子不大却很明亮。坦白地说,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美丽的老师,如仙女般清秀脱俗,如果不是同学们吹口哨欢迎她,我都以为是在梦中了。

语文老师是刚从大学毕业的,谈吐、举止都像一名活泼的中学生。她与我们打成一片,很合得来,而且善解人意,我们都把她当成知心姐姐。

老师也讲得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她的课我们从不厌倦,因为她讲了娓娓动听,把我们的课堂气氛搞得很活跃,学习效率也极高。这么好的老师给我们讲课我们能不爱听吗?

……

快乐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与语文老师相处的日子越长,我越发觉得她可爱。有时想想:她就是上天派下来的天使,为的是使我们这些涉世未深的少年快乐;她也是我们的luckystar,因为正是有了她,我对语文才有了兴趣……

我们的关系亦师亦友,她的存在对我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我十分珍视这段友谊,因为我从来没有这么认真地喜欢过一位老师。我知道,是她本身所具有的魅力吸引了我,我喜欢用“清水出芙蓉”这样的自由词来形容她。在我眼中,她就是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

语文老师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品一杯清茶,清香自内而外,沁人心脾,令人回味无穷……其实远不止这些,因为她的每一天都是新的,每一天都在我们面前呈现出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她爱我们,我们也爱她。她让我们懂得什么是爱,而我们也要让她知道雨后甘露的甜。

路漫漫其修远兮。后面的路还很长,也许几十年后我们又相聚于此,也许我们要天各一方,但不管怎样,我对老师的那颗心是永远不不变的。“及时行事,人生不留遗憾”一直是我的至理名言,但我知道,今生能与语文老师交上朋友,就真不留遗憾了!

烦闷的日子照样走过,因为阳光处处皆在。

烦闷的日子不再烦闷,因为快乐与我同在。

烦闷的日子变得五彩,因为老师的爱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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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你我走过的日子作文600字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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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步在寂静的乡间小路上,无意间发现那几株探出泥墙的无名小花。火红色的六角花瓣点染着绿色枝叶。颇有,一枝红杏出墙来的情韵。顿时,思绪飞扬……

依稀在昨日,小小的我坐在你的腿上,手中拿着半个石榴,泛着红色。剥下几颗放进嘴里,细细的嚼,甘甜的枝叶夹杂着石榴特有的香味在口中散开,留下许久清凉,满腹香甜。小手剥下几颗塞到你的嘴里,看着你眯缝着眼陶醉的样子,咯咯地笑。眼珠子一转,又要开浪费了!我将石榴粒高高抛起,你爽朗地笑起,张口便跟我抢,几粒“水晶”掉入了你的口中,有几颗却攥紧在手中化为液体,留下的只不过是渣了!我撅嘴笑你是个“老顽童”。你美滋滋地点点头,似乎还在回味那份美味……

石榴树下你我欢声笑语交织成一片,伴着暖意,盎然的夏风,使我的心暖洋洋的。

和你在一起的日子充满了快乐。即使你的出现只停在梦境。那一夜,你悄无声息地走进了我的梦境,你带着我飞跃那片花海,得意的向我描述你种花的快乐就如你种棵树,勤勤恳恳乐在其中。外公,你在另一个世界必然也不忘和我分享快乐吧!

细数那无数个365天,看你高兴地教我学自行车的神情,听你嬉笑于我抓螃蟹时的声音,感受于你我一起上山挖竹笋时的幸福……你我走过的路程,必定绕地球好几圈,你我共同经营的幸福必然能汇成海洋。

牵手不分开,外公,我一定会一直与你牵手。品读一次次的花开花落,而你我走过的日子就由天来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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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走过英雄时代作文1000字

全文共 2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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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保邦坚信,不管多少年之后,他依旧会为自己的名字而感到自豪。他的名字的确很响亮,也有那么一点内涵,这都得归功于他那崇尚英雄的父亲。父亲的大半辈子都属于那个红歌响彻,英雄辈出的时代,那时的偶像就是英雄,英雄就是邱少云、刘胡兰、黄继光,还有雷锋。尽管后来改革开放,时代沧桑巨变,范保邦父亲那腔英雄热血温度一直没下过沸点。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当一名保家卫国的人民英雄,哪怕是烈士他也愿意,可眼看是不能实现了,于是,他将那待了却的心愿交给了儿子。首先就从他的名字开始——保邦,顾名思义,保卫民族之邦,保住这个文明礼仪之邦。

父亲的“英雄”教育很起效,范保邦从小就竖立起了自己的英雄理想,他要除恶扬善,维护治安,成为社会的一股正能量,受到每一个人的尊敬,他相信在某次机会上,他将大展身手,取得前所未有的功劳,最好还有一个戏剧性的结局,抱得美人归或者得到一大笔奖金……为此,他从小就拜了两个外国人做偶像——苏婆曼和奥特曼。他总是这样或那样地幻想着,同时,他也无时无刻不在等待着那样一个机会,他将“一战成名”,他是那样的一心一意地等待。

一日又一日,一年又一年,范保邦仍是如此地专心等待,不知不觉中养成了一个特别的习惯,那就是对那些琐屑之事不管不顾。他不小心在学校捡到了十块钱,他便开始对着这十块钱犹豫:我应该把它交到老师那吗?虽然广播里总是这样教育我们,但这十块钱就一定能回到真正的主人手中吗?如果为了这件小事,我就早早地“出手”,是否有点大材小用。再说别人也许会视作假善,那就划不来了……最终,他果断的将十块钱重新放在了地上。

当遇到一个老婆婆,为了她那爬到树上的小猫咪犯愁时,范保邦又在想:为了那只小猫眯有必要吗?这里没人,我的功劳除了老人没有人会知道,也不会有什么戏剧性的结局——顶多会从老婆婆那得到一把奖励的糖果,或者只是赢得那个老婆婆的欢心……范保邦想到这打了个寒颤,他鼓了鼓勇气:英雄一定要耐得住黎明前黑暗里的寂寞!于是,他两手往口袋里一插,吹着口哨走了。

这样的事在范保邦的世界里屡见不鲜,他那么的痴狂,却等来了一个不好听的称号。他整天就像一个刚凯旋而来的英雄一样对待身边的人,夸夸其谈,从幼稚园到初中,他都未曾失落过。但是,后来上了高中,他的那种“高高在上”终究惹怒了他们班上最有文采的一个同学,那位同学用他的才气羞辱了范保邦,唤他作“饭桶帮”。

显然这么一个外号对范保邦来说来得有些迟。但是这个外号终将是要陪伴他度过余下的日子,因为每一个认识他的人都对这个名字之巧妙拍手叫绝。范保邦感到很失望,他认为这个外号将成为他英雄生涯一个不可抹去的污点。范保邦不怪那个“才子”,他只能怪他所在的这个世界。这个世界要抛弃英雄吗?不,这个世界只能被英雄抛弃!他固执地这样认为。这个世界越是失落,就越需要一个拯救它的英雄,他感觉自己一下子走出了困境,又回到清醒状态了。

就这样,范保邦顶着一声声的“饭桶帮”,在这个世界又等了几年,而“英雄归来”的一幕却迟迟没有出现。对于现实的世界,他迷茫了。

范保邦每天吃饭,工作,睡觉,然后吃饭,工作,睡觉……范保邦的生活就像一个简单的周期函数,延伸着,反复着……直到范保邦找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互联网。

范保邦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玩起了微博,他将自己的昵称就起为“英雄“,头像是一个四肢发达的超人。轻而易举地,他就在这个虚拟的世界树立起一个高大伟岸的形象。

范保邦在发微博这一方面表现出了卓越的才能。一篇微博,短短的一百多字,字字都是他“倾吐”而出。他发表的内容没有别的,只是对一些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的“英雄”或是“英雄事迹”的赞许与歌颂。每每有这种人或那种事出现,范保邦一定在第一时间发表“肺腑感言”。他的赞美总是那么激昂,字字讴歌,天花乱坠——他是在用生命在刷微博。字里行间充满着他的激动,类似于咆哮,就好像那位“英雄”是他的一个熟人,甚至似乎就是他自己。前面这些还不是什么,他真正的神来之笔是每一次讴歌过后,他都会理智地加上最后几句话——“如果我是那位‘英雄’,我将……”。范保邦在互联网上的人格魅力,恐怕就是体现在这每一次“咆哮”过后的“理性坦述”之中,这也无不反映出他拥有与他赞美过的每一位“英雄”相像的品质——至少大多数看到他微博的人都是那么想的。

自然而然,范保邦的微博粉丝剧增,他的微博被人们疯转,各大贴吧论坛都在讨论他,网友们对我们这位“英雄”浮想联翩。不到一年半,范保邦成了“网络大V”,这回,他真成了“万众瞩目”的“英雄”。

范保邦找到了自己的存在感与成就感,这些年来,它在互联网里过得很好。在这里,他是良好公民的形象楷模,身披“英雄光环”,他说的每一句话都会招来好评不断,赞声如雷。在这里他可以凭着他的过人天赋轻松做英雄,当他的粉丝们对他的形象浮想联翩时,在网络另一头的范保邦也许正口叼一根长寿烟,头发凌乱,衣衫不整,贪婪地看着收到的私信。最重要的是,在这里,没人会叫他“饭桶帮”……我们的英雄沉浸在人们的爱戴之中,他很安心,可是,还有一个现实世界——那个被范保邦遗忘的世界——真的不需要英雄吗?

这天和往常一样,范保邦急匆匆地走在下班回家的路上,他心里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他的“粉丝”们。在途经某A湖时,范保邦听到湖里有什么动静,仔细一听,竟是那“激动人心”的救命声。范保邦立即跑到湖边一看,看到了那“久违”的一幕——一男孩正在离湖边十几米的水里拼命地挣扎着,他的双腿在水中毫无方向地乱蹿,手用力地拍打着水面,激起半米高的水花,可头还是时沉时浮,呛着水的嗓子沙哑地喊着“救命”,而沉浮的频率也越来越慢……

情况万分危急。很好!情节正按着电影里常有的节奏进行着!按照通常的设定,范保邦应当扔下公文包,换上超人服〔这一步可以省去〕,以一个优美的入水姿势跳入水中,然后,在众人敬佩的眼光下将男孩救起。但是,此时此刻,我们的英雄却望着这水波浮动的碧绿湖水迟疑了。这不正是苦等了几十年的“机会”吗?

男孩已在水里奄奄一息,他尽力将脖子伸得老长,将求助的目光投向“英雄”,而“英雄”却站立在湖边,冒着冷汗。

“快点救人啊!”

一个粗犷的嗓音在他的耳后响起,直震范保邦的心脏。范保邦还没来得及转过头来,一道黑影从他的身旁飞过,扑通一声跳入水中,接着是有力的挥臂拍水,一个魁梧的背影正向即将沉没的男孩游去。范保邦还想为之做些什么,可如今焦点镜头不再属于他。范保邦不由自主地退了几步,摸索着拾起公文包,悄悄地跑离现场,头也不回。他已经不再是主角。

范保邦一口气跑了回家,坐在椅子上喘着粗气。待稍微平息后,他认识到他的生活不能因为这件事被打乱,他觉得自己还可以做些什么。于是,他打开了电脑,开始发微博。老习惯,就A湖那件事,对那位黑衣汉子大肆赞扬了一番后,开始“如果是我……”,可此时他的手指却艰难地停下来了。若有所思一会后,他还是一口气将这篇微博完成,发表了。

范保邦两眼直直地盯着电脑屏幕,看着越来越多的“赞”,各种各样的好评纷至沓来,自豪感油然而生。那面属于“英雄”的“旗帜”,踩着上一个时代的红歌,又一次在这个时代冉冉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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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常说,父爱是一座山,高大威严;父爱是一汪水,深藏不露;父爱更是一双手,抚摸着我们走过春夏秋冬;而父爱

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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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侯,父亲是一种严厉的象征,父亲像一把斧头把我的恶习统统改改掉,父亲常说:“你就是一棵树,树会乱长枝干,现在就要把你的毛病统统去除,养成良好的习惯。父亲从不关注我的学业,父亲坚信有了良好的习惯就有了一切。就是这个信念,伴着我走到了现在。父亲这个坚强的信念与神情,一直浮现在眼前。没错,父亲是坚强的。

即将踏上旅程的我,在车窗口作别父母。母亲拉着我的手,哽咽不语。我了解母爱的绵延和柔情。而父亲只是站在远出,以固有的坚强支撑他的威严。他就那样的看着这列车,看着这个车窗,看着我,然后微笑,微微扬起嘴角。是一种自豪,还是一种说不出的苦涩。而后他静默,微微低下头,紧握一下拳头,再抬头。我看见父亲眼里的湿润晶莹的东西,震颤着我的心弦。父亲见我望着他,转过身去,用那双手擦拭着泪。那饱含着思念的泪水,冲毁了他坚强的伟岸,是他对我的思念汇成了一滴泪。

父爱没有延长的柔水,没有体贴的温馨的话语,不是随时可以带在身边的一丝祝福,也不是日日夜夜陪你度过的温度,父爱是一滴泪,概括了全部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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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走过才明白八年级作文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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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就是一场旅行。我们走过山川田野,领略自然风光;走过城市阡陌,感受世俗万象;走过任性自我,磨砺青春锋芒;走过困惑迷惘,把握前进方向……这次期中考试,更让我懂得:走过,才明白

由于模拟考试的失利,我的学习任务增加了许多。离考试只剩一周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每天毫无目的地做试题。忙了两天,我的分数依然不见增长。我疲累地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突然想起老祖宗“绳锯木断,水滴石穿”的淳淳教诲。是啊,如果我在这时放弃了,又怎么能成大器?我立刻精神抖擞,为自己制定了学习计划。接下来的五天,我按照自己的计划复习,效率顿时提高了许多。我走过了复习时的艰苦,明白了“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道理。

考试那天,我怀着紧张的心情走进考场,老师已经开始发卷。前面的题并无大碍,可到最后一道题时,我卡住了,想了很多方法也做不出来。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我左边的同学开始探着脖子往前座看,想捞点“线索”。我突然控制不住自己的眼睛,一个劲地往左看,可忽然又受“修学不以诚,则学杂;为事不以诚,则事败”的警醒,我的眼睛又转了回来。“夫心起于善,善虽未为,而吉神已随之;或心起于恶,恶虽未为,而凶神已随之。”我瞬间找到突破口,墨水随笔尖倾泻而下;正当我完成试卷所有题目时,随着老师的一声怒喝,那个同学被当场抓住,试卷按零分记。考试结束了,我如释重担。我走过了考试时的紧张,明白了诚信做人的真谛。

两天后,当我看到试卷上一百分的好成绩时,我知道了:人生中的苦难之所以看起来难以逾越,是因为你没有去经历过它。当你始终没有放弃,最后走向成功时,你会懂得:走过,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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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与你一起走过的日子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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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手牵小手,走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那些年,总是有很多故事和记忆,携手与你一起走过的日子,像天上闪烁的星星,那么多,那么亮。——题记

想飞,却总是飞不高,我用力扇动着飞翔的翅膀……

以前,我总以为你是我的翅膀,只要我想飞,你就会带我翱翔。细数与你一起走过的日子,甜蜜与幸福交织,是多么美好的回忆。

细数往事

童年时我一直是与外公生活在一起。那时的我还是个咿咿学语的小孩,外公也还是那么健硕。我总在外公肩上“骑大马”,你背我在肩上,走遍大街小巷,有一天,你的肩扛不动了,背也弯了。但是,你温暖宽大却又粗糙的大手依然紧紧牵着我,让我感受到你指尖的温度,让我莫名的心安。可是后来,你倒下了,躺在床上一病不起,身子越来越弱,身躯越来越瘦小,每每凝望着你,窒息般难受,可欣慰的是,你依旧在我身边。噩梦终将来到,当我晚自习回来时,你突然消失了,绝望涌上心头,泪水也在顷刻间决堤,你从此沓无音讯,我的心告诉我,你是乘着风、踏着浪、微笑着离我远去了吧……

夜里,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了那些时光,哭泣时你替我抹去眼泪,开心时你对我眯着眼温柔的笑,还有你在时心安的感觉。生活虽平淡如水,却弥足珍贵。如今,心心念念只想再见你一面。

携手看戏

我还记得,你素爱京剧,每天早上起来都会一个人唱戏,虽然我听不懂,但我知道,你肯定唱得好。平时,只要与人谈论京剧,你脸上就会神采奕奕,说起话来也滔滔不绝。幼时外公也常常带我去看戏,我依稀记得那是个庙,离我们家很远,还要坐车才能到达。庙里的舞台就是一个简陋的台子,下面有十余排座位,一排大约可以坐十来个人。敲锣打鼓的也是业余爱好者。偶然碰到了熟人,便从口袋里掏了烟。迎了上去,人家也掏了烟,替你点上,互相寒喧后,便道别离开了。而最让我自豪的是,你每逢向别人说起我时,开心溢于言表,仿佛我便是你的骄傲。

戏开始了,锣鼓喧天,外公边看边跟人讨论着,话题也离不开剧情与演员,那时的你仿佛是一位解说员,而全世界都只是配角。曲终人散,当人走得七七八八时,你就会走到后台去跟唱戏的说笑几句,互换支烟,才会不舍地牵着我离开。路上你问我,下次还来不?我一定摇摇头,说太无聊了,可我却还是会像牛皮糖一样黏着你。

戏如人生

当真人生如戏。一曲终了,人便散了。留下我黯自神伤,我想起了唉声叹气的你、兴高采烈的你、独自唱戏的你,还有喝酒喝得醉醺醺的你。路漫漫其修远兮,余下的路我该怎么走?没有了你的陪伴,没有了你的指引,我觉得路好长。

外公,天堂冷吗?请你放心,我一定会志存高远,努力学习的。我知道,你会一直在远方看着我,我用力挥舞飞翔的翅膀,向着那道爱的曙光,逆风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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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你我走过的日子作文700字

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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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你的印象大致只是停留在儿时与你的嬉戏中。那时的你高大,双手是那么的有劲,轻而易举的将我抱起,短而密的胡子总是与我的脸庞上轻轻地刮着。

有一天,我发现你变了,变得那么的不苟言笑,原本高大的形象上又多了一丝威严,当我想与你娱乐时,你那满是胡茬的脸上找不到半点欢愉,取而代之的是像雕塑一样的无情。你的目光变得冷淡,你的言语变得死板,一点点小事便会惹来你的无名业火。

那是,我真的好害怕,生怕一不小心又触怒了你的神经。

当岁月流逝,我开始长大。而你又慢慢老去,从前那个你,现在已是白发苍苍,尽管你只有43岁啊!与你一同上街,他人甚至都把你误称为“爷爷”,你虽然只是漠然一笑,可我看见,你的背影已经显得有一些佝偻,虽然四十三岁不算老。可是,你当年的成功与今日的生活使用多少代价所换来的啊!我还依稀记得,你刚创业时的艰难,从小工厂开始打工到决定创业,在异乡中艰苦的生活是何等的艰辛,是的,这些我都是见证者,可是,我又是那么的不懂事。

我也明白你对我的坏其实是好。可是我一而再再而三地不听你的话,你也真的生气过,棍子棒子齐上阵。当我忍受完了棍棒之后,在房间中,我似乎听到了你和妈的谈话。你说是你不好,你也是个失败者,我那时才明白,我的成功与失败,在你的心中竟比自己的事业与成功连在一起。

想想你我的日子还有多长?男子汉大丈夫终有一日是要离开父母的港湾,你开创自己的天下,是为了不让我在人生这个海洋中迷了路。再过几年,我也要像你那样,立业,成家,也会做上你的位子。恐怕那时的我才能明白你对我的苦心吧。

回首过去的十六年里,我们笑过,哭过,打过,骂过,可是你与我的人生又有几个像这样的十六年?

古人云:“知子莫若父。”可我这个儿子到何时才能读完父亲你这本大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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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走过青春,不留遗憾作文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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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是年少时的资本,有无数的梦想,等着我们去实现,去完成。青春是坚韧不屈,勇敢不惧的象征。有人会认为那是年少轻狂,但我想说:青春只有一次,再不“疯狂“我们就老了!

青春让心飞跃,让生命灿烂。人生就像一艘航船,满载着酸甜苦辣。青春是航船的动力,有青春才能远航,才能到达彼岸。

惟有青春,才会有生命升华的机会。我们都一样,我们的生命原本都是简单平凡。可青春让平凡的生命无比美丽,走过青春,就让他不留遗憾

走过青春,就要把握住青春。这一点,刘翔做到了。2004年的雅典奥运会男子110米栏中,刘翔以12秒91的成绩夺冠。而刘翔在夺冠的背后,不知付出了多少代价,他平时训练流的汗水比别人多,练习的时间比别人长,还有他那种对青春的执着,对梦想的追求,才造就了他今天的辉煌。

赫尔芩在《往事与随想》中写道“我认为一个民族的年青一代要是没有青春,那就是这个民族的大不幸”。果真如此,茅以升是我国的著名桥梁专家,他出生于贫困的知识分子家庭,七岁入小学,十岁就入初中,十五岁便成了大学生。他为什么会这样?他难道就是神童吗?他不是神童,只是因为他能把握住青春,努力拼搏。1920年主持建造了我国第一座现代化的大桥钱塘江大桥。当时他才24岁,所以说年轻要趁早。把握青春,让青春不留遗憾我们需要怀揣梦想,继续上路。

筷子兄弟在《老男孩》中唱到:青春如同奔流的江河,一去不回来不及道别……是啊,又有多少人浪费了时间,挥霍了青春,让它白白的流走啊。《红楼梦》第五回写到“贵族少奶奶秦可卿的绣房,这里有精美华丽而十分俗气的陈设。房屋屋檐下,日当正午,九个小丫鬟为了侍候主人昼寝,正在那里看猫打架一切显得是这样恬静和充满睡意“。这是《红楼梦》里常见的生活图画。多少个美好的青春,就在这种无聊而又迫不得已的闲空里悄悄地消逝了。

汪国真曾经说过:“不要轻易去爱,更不要轻易去恨,让自己活得轻松些,让青春多留下些潇洒得印痕。”是的!青春是那最黄金的人生阶段,是东方红日升起普照大地的那一瞬间,是花儿开得最灿烂的时刻。努力吧,朋友们,凭借我们的“资本”,去放手一搏吧。此时不搏,更待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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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走过转角作文700字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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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角是个神秘的地方,因为谁也不知转角有什么东西,存在什么事物。正是因为这样,转角被人们披上了一层神秘的轻纱,没有人愿意去走那些转角,除非自己非常熟悉的,或是路途中必须经过的。

其实在我看来,转角虽神秘,但它会给人带来一些你意想不到的惊喜。

因为读高中,我们一家在镇上租了个房子,便于就近学习。我们这虽不繁荣,但七八层高的楼也有。每天见到都是楼房,行人匆匆,每天见的都是一样的景物,早已厌烦不已。放学回家时,不想回家,我走进一个从来没走过的小巷。走过转角以后,视线开阔,满眼所见皆是绿色,令人心境开阔。转角过后,带来的是绿意盎然,让人心情舒畅。

转角,过于神秘。但带来的也是转机,有的时候,不要一昧的直走,那只有走进死胡同,适当的转个弯,带来的是生机,是希望。

有的时候,有些事情不必太过在意。太过在意,只会钻进角尖,让自己走进死胡同。有时,你只需换个角度看问题,就会发现不远处出现一个转角,走过它,便会出现一片生机,才能更好地去看待事情。

转角,不知会让人看见什么,人们并不会走过不熟悉的转角,因为转角后有可能有让人惊喜的事,但也有可能让人恐慌。因此大多数人也不敢去走过转角。

转角,有时也是人们所期待走过的。因为有可能在转角后见到想见的人。但也有可能转角后,是自己所憎恶的人。

转角,是我所期望的,因为你总不知道有什么会在转角后出现。不知道会带来怎样的惊喜,同样也恐惧,因为不知带来的是什么,也许是自己所恐惧的呢。

转角,谁也不知道它到底会带来什么。它带来的也许是一丝生机,但也有可能是恐惧。转角就是如此神秘,让人心情忐忑不安的同时,又带着好奇。

走过转角,走过现在,走向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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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你我走过的日子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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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再翻开那本记忆的相册时,眼前总能浮现出你的那个“招牌笑容”还有你和我一起走过的那些日子

你爱笑,嘴角向上微微地翘着,眼睛几乎眯成一条线,这就是你的“招牌笑容”。在我的那本记忆相册里,一直珍藏着你我一起走过的日子。在我伤心时,你的笑容使我重新获得自信,在我高兴时,你的那笑容又给了我祝福。

每周一次的考试,我考砸了,我第一次考下了80分,原因是我没有复习考试内容。从那时起,我低下了头,成绩虽然没有不及格,但着实让我抬不起头来,正当我趴在桌子上构思以后要发生的事情的时候,无意间发现了你的那个“招牌笑容”,我抬起头来,当时你像个大人,拍拍我的肩,伸出手把我从座位上拉了起来,接着又对我说了一些话,说的是什么我已经记不清了,但当时你的那些话让我重新找回了自信。这段日子,这段友情然我回味了很久。

如果把父母的话语比作广阔的天空,那么你的“招牌笑容”就是天空下深远的大地。

一年一度的秋游活动开始了!我和你分到了一组,茂密的树林,金色的草地还有红红的枫叶,这一切都美不胜收,我们一起把这么美好的景物记录了下来。最后,我们完成了任务。望着我们满意的成绩,我又看到了你的那“招牌笑容”了,我们都沉浸在这欢乐之中了。这个成绩是你我走过的日子的体现,是让我永远也忘不了的。

每当我再翻开那本记忆相册时总能看到你的那“招牌笑容”,每当我看到你的“招牌笑容”时,我的心里都暖洋洋的。

小升初时你和我没有考进同一所中学,但当我翻开相册时都会感到友情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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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与你一起走过的日子作文800字

全文共 1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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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灿烂的阳光照耀下,我们一同奔跑在田间的小路上。嫩绿的小草随风摇曳着,在对着我们微笑。微风轻轻地抚摸着我俩的脸庞,如同母亲正在抚摸儿子的小脸蛋。崎岖不平的泥巴路凹下去许多小坑,坑中挤满了清澈的小水珠那水好似一面镜子,倒映着我们曾经的快乐与悲伤。

正是那风和日丽的春天。那个洋溢着幸福与快乐的2006年。我们在中学后山的草丛中中相遇了。当时你我正值孩提时代,像一只淘气的小狗在狗尾巴草丛中窜来窜去,“砰!”一不小心撞到了对方的头,两个人都开心的哈哈大笑。不过,在那以后,两个人的头都获得了一个免费赠送的大“西红柿。”虽说撞出了大包,但在内心中洋溢的喜悦感是无法抑制住的。

你比我大一天,所以你生日过后便是我生日。每一年过生日,虽说都要上学,但只要我俩互相庆祝,那就好比坐着飞机到株洲方特欢乐世界去玩!不过,不是每一次生日都是那么的快乐与高兴,也总会有不愉快的事情……

那年生日在冬天,你送给了我一份巨大的惊喜。当你解开蒙住眼的红领巾之时,一个巨大的,可爱的,萌萌的,傻傻的雪人,装满了我这具有五十立方米容纳空间的眼珠子。看看雪人,再看看你那冻得如番茄酱的开裂的手,我不禁热泪盈眶,立马蓄足马力,跑上去准备拥抱你,可在这时,结在水泥地上的冰跟我开了个玩笑,就在那差你一步之遥的雪地上,我滑了一下,一个跟头栽在了雪人的大肚子上,我的眼泪一滴一滴地落在雪中,融化了这冰冻人心的雪。但是,我这眼泪不是为了摔在雪地上有多痛而流,而是为了我最心爱的生日礼物被破坏了而缓缓地流淌在脸庞上。就在我痛哭流涕时,你用冻得发抖的手把我从雪地里扯了起来拍掉了趴在我身上的雪。用衣袖拭去我眼中滚烫的泪水,说:“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你怎么摔倒了就哭呢?不过是个雪人罢了,再做一个就行了,行了行了,不要哭了。来!咱们一起再来做一个吧!”你那激励的话语让我重振信心,我在地上不停的滚雪球,它越滚越大,就好似我们两个的友情越来越浓厚!

一转眼就升入小学了,我们在一起努力的拼搏奋斗,你追我赶,两人的成绩均居金字塔顶端!这使你越来越努力学习,而我却骄傲自满,几个月下来,我竟然没听进几节课,这就好,期末大考即将来临,我却对所学过的知识忘得一干二净,还剩一周的时间,把书全部看几遍的时间也要四五天,更别说复习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手忙脚乱,惊慌失措。走在回家的路上,我正低头沉思该怎么复习,你一个箭步射过来,搭着我的肩,蹭蹭说:“学霸,怎么啦?几个月从满级降到一级啦!要不要本人帮你刷题目升级啊。”我嗯了一声,本以为他自己要在家复习,才没空来搭理我呢!可是整件事全在我意料之外。夜幕降临,我独自坐在书房中看书,正在我打开书时,一阵“踢踏踢踏”的拖鞋声穿过墙壁,直接穿入我的记忆之中,让我想起你说过的话…你抱着一大堆试卷与练习题走进来,“砰”的一下放在了书桌上,如释重负!如此,我只好与你一同“刷题目升级。”一夜下来,试卷与练习题全部被我俩给“刷”玩了,知识也急匆匆地跑回我的大脑中,等级也刚好“刷”到了满级。睁开明亮的大眼睛,只见天已经大亮了,你和我竟一起在书桌上趴着睡了一晚。一看中表,已经是十点多了,心想:“这下子可死定了,老师会骂死我们去!”我们急忙赶到学校,走进了老师的办公室,向老师深表歉意,顺便把昨晚做的试卷与习题拿出来,并向老师说明了原因,老师不但没有批评我们,还表扬我们爱学习呢!

期末考试时间到了,试卷上的题目都好像是老朋友一样,交谈起来得心应手,不到半个小时,与这些老朋友的交谈也顺利结束了。在期末考试总结大会时,我和你并列全校第一,全部为满分。在这个时候,我激动得像中了彩票头奖一样兴奋,不过还是需要感谢你,如果不是你,我不可能会有这样的好成绩;如果不是你,我的知识不会回来;如果不是你,我不会找回学习的乐趣。谢谢你!

小学毕业了,我们被分在了不同的学校,进入了不同的新环境,有了不同的新同学和新朋友,每当我想起你的时候,想起我们曾经的快乐与悲伤的时候,我都会望着悬挂在天上的明月,“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就让皎洁的月光为你带来我的深深思念!

与你一起走过日子,那是多么的温暖,那是多么的令人怀念,那是多么的美好,那是多么的快乐!在那一段日子里,我们一起哭过,一起笑过,我们一起奔跑过,我们一起快乐过。祝福你,我的好兄弟,和你一起走过的日子真的好幸福,好幸福!那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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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与母亲一起走过的日子作文

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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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出生的那一刻时,母亲边开始忙碌起来,从满头青丝变成白发,从这我感受到了无私的爱。

与母亲一起走过的十三年里,我每天都能感到母爱的存在,每次都能感到母爱是多么伟大。

记得在2007年的那件事来说,那就是母爱的伟大。那是在一年级时上的体育课,在课上,我无事可干,便把住学校的足球门的门柱,不幸发生了。不只是谁在后面推了我一下,脸部撞在了挂球网的拉环上,脸部受伤,伤口很深,鲜血直流。老师把我送到离医院,母亲随后赶到,我看到母亲脸上挂着焦急的神情,我的心不由的暖了一下,随后便同我进入了手术室。大约一小时过去了,伤口缝合后,再问了问医生,妈妈焦急的神情终于落下了,顿时我感到了母爱的存在。

是啊,与母亲走过的日子里,就是有崎岖和坎坷,只要有就能过去。

从小到大,母亲为我付出不少心血;

大手牵小手,我们一起走过了十三年;

再三的叮嘱,让我铭记人生的爱与美;

努力的学习,使我明白怎样孝敬父母。

母亲感谢你与我走过的这十三年,与您一起走过的日子,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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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戏剧陪我走过作文700字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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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窗前,看着窗外的雨,翻开脑海中记忆的日记,在目录中找到“戏剧”,翻开那一页,开始回忆。

初相遇

我与戏剧的初相遇,大概是在两岁半。四岁以前,我的身体状况极差,一年之内会生病很多次。那天,发高烧的我躺在病床上,感觉很难受,还不停的哭闹,家人的十分着急。只有姥爷,在旁边悠然自得的听着京剧。还在哭闹的我立刻被洪亮的唱戏声吸引过去,渐渐的,哭声消失了,我慢慢的睡着了。后来,只要我生病是再哭,爸爸妈妈就立马拿出姥爷的收音机放京剧,然后我就会睡着。妈妈是这样说的,谁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结情缘

五岁时,我的不再经常生病,身体也好了很多,开始健康起来。在那一个对于家人来说喜庆的一年,我记忆最深的不是康复,而是姥爷的收音机和公园的草地。清楚的记得一件事:姥爷骑着三轮车,带着我和姥姥,来到我家附近公园的草地上。然后二老一小坐在草地上,旁边放着收音机,收音机里唱着《穆桂英挂帅》,那是我最喜欢的京剧,然后两个老人对小孩讲着他们的陈年旧事,小孩在一旁认真的听着,还时不时的点一点头,笑一声。对小时候的我来说,最喜欢的不是像其他孩子一样看电视,而是听别人讲故事,现在也是。当如今的我对姥姥姥爷说起这件事时,二老脸上都会洋溢起辛福的笑容。

永相伴

现在,我不再像以前一样哭闹,很少生病;现在,公园的草地不在像以前一样,被移平建成了高楼;现在,姥爷不像以前一样强壮,还渐渐失明;现在,姥姥也年事已高……唯一没有改变的是戏剧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和戏剧本身,以及姥姥姥爷对我的爱。姥爷虽然失明,但还依旧有着良好的听力,每天都会坐在沙发上听戏。当我去看望他们的时候,我也会坐下,和姥爷一起听,那个我无比熟悉的《穆桂英挂帅》。有时,我还会跟着收音机一起唱:“猛听得金鼓响画角声震,唤起我破天门凌云壮志。想当年桃花马上威风凛凛,敌血飞溅石榴裙,有生之日责当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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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走过,才明白800字作文

全文共 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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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铺满泥潭的道路,才明白成长永远不是一帆风顺,才明白如何在背负悲凉中迎接一抹朝阳。

那一次,我仿佛掉入了万丈深渊,经历了我人生中田径道路上的一次巨大的挫折与低谷。

可能是由于初中阶段时间没有小学时那样从容,加上学业日益繁重,我训练的机会与次数犹如一捧沙装在有缺口的盆中,愈流愈少。对于即将迎来的区赛,一种巨大的危机感顿时涌入我毫无信心与准备的心中,我深知:这次比赛肯定完蛋了。没办法,我也只能硬起头皮,接受事实。

上了起跑器,一种从未有过的生疏感席卷而来,奔跑途中,看到好几个身影在我旁边飞速闪过,我愈加紧张。对于动作和频率,我也感觉没有之前顺和流畅了。到最后去看成绩时,我心扑腾直跳,成绩榜上的速度让我大吃一惊,我居然比原来慢了整整一秒!当时站在人群中的我,为了不让其他人认出从前的飞人,默默低头走到一旁冷静思考。但我还是迷茫地下不了决心,在接下来的比赛中,我一次次地失利了。

我突然顿悟到,我已坠入低谷,我已不再是原来那个众所周知的飞人了。那一天我无意间看到小学时的比赛视频,在观众激情呐喊和欢呼中,那个曾经的飞人自信地奔跑着,遥遥领先地冲过终点,赢得了冠军。那个人,就是我。此时,我已无法控制自己情绪,终于热泪盈眶。突然有抹朝阳照耀着我,我像有了盔甲和勇气,我擦干眼泪,立刻振作起来,心中下定决心:我一定要在有限的时间里刻苦训练,走出低谷,找回初心,加油!

带着这个信念,我在今年暑假里开始了日复一日的艰苦训练,当累到极致时,想想当时下的决心,便有一种神奇伟大的力量推动着我勇往直前,继续前行。终于我在刚刚结束的省中田赛中,取得了巨大的进步,虽然我还是没有突破自己的最好成绩,但是,它是在我走过低谷之后的一次伟大成果,一束最闪耀的灯光。

走过,才明白。正如那句话所说:“人生的激越之处,在于永不停息地向前,背负悲凉,仍有勇气迎接朝阳。”这句话中的悲凉,是我经历过的泥潭之路,是低谷。而朝阳,则是我勇敢前行的人生态度。我要感谢这次巨大的挫折,它虽然让我走进低谷,却也让我明白,那抹朝阳如何重新闪耀,如何展现最美的人生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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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与笔一起走过的日子作文800字

全文共 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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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降临的那一刻起,我人生的历程也开始了,前面的路曲折布满荆棘,但我早已有了勇敢地面对困难这一信念,当然在探索的同时,还有一个我早已熟悉的老朋友——笔。

在幼儿园的时候,那时的我还在牙牙学语,但是,从那时起,我就与笔结下了缘,首先我结识的第一支笔就是铅笔,铅笔是最朴素的,那时的我也是最稚嫩的,于是在父母的教导下,我拿起了铅笔去写上我这个身份的象征,去写上创造生命的历险者——我的名字,从那时,我便拿着铅笔练习,一横一竖,一笔一划的去写,在练习的过程中,我总有写错的时候,一遍遍地擦去错误的写上正确的,这说明我们在寻求答案总有错误的时候,但是我们有机会去改正,来走上正确的道路,而这也只有铅笔才能做到,只有铅笔让你去改正错误,走上正确的人生轨道。

在小学的时候,我与圆珠笔接触最多,转眼我们已经走过了六个春夏秋冬,也和他们经历过喜怒哀乐,当我考试时,取得了好成绩,首先我感激的并不是自己的头脑,而是帮助我写下答案的笔,如果自己的脑海里有最好的答案和惊人的发现,如果没有笔的记录和计算,你能有现在的骄傲和自豪吗?在改试卷或作业时,就好比是我们人生历程中所选定的答案,这时我们便需要一支指示笔来引导我们,告诉我们到底是对还是错,所以,我们都知道这支笔的颜色是红色的,只有红的才醒目,才能让我们时刻注意它,要知道这并不是一件小事,而是你现在脑海里所得的结论是错误的。

我听到有些人开始议论了,如果拿起笔,就意味着大人有更多的工作,学生有更多的作业啊。对此我的回答是:你今天的菜很多,你不会就不吃饭了吧;你的衣服很多,你不会就不穿了吧。相反,我们反而会更高兴,所以请不要厌恶,我们手中的笔所书写下来的就是许多漂亮的衣服和可口的饭菜,需要你不断的品味,我们手中的圆珠笔写上去是永远不会掉色,说明你到过这,游历过这。

现在,在初中探索的我,手上拿的最多的是钢笔。让我写下一个又一个漂亮的字体,说明我以后的路更加灿烂。

不单单是我,相信也有许多人感悟过,一个作家的文采是否锦上添花,不是看他的人,而是看他的文章给人带来的震撼,一个书法家的字是否笔走龙蛇,不是看他的本子,而是看他的字体,这都归功于笔,没有笔就证明不了自己的实力。

所以,谢谢你,一直默默无闻帮助我的笔,我一直想说一句话:“老朋友,和你一起走过的日子是我最快乐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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