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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你的好作文写事精品20篇

有理想是一件好事,它为我们指导了努力的方向,开学吧小编整理了有关忘不了你的好作文写事,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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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话题作文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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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像一条条小溪流,汇成小河,奔向大海,再也不回头。但在记忆的沙滩上,留有我的一行深深的足迹。那是充满儿时天真与幼稚的一件小事。

儿时,我很喜欢养小金鱼。有一次生日,哥哥给我买了三只可爱的小金鱼。两条雄的,一条雌的。有一条雄的是一条黑色的金鱼,两只大眼睛鼓了出来,它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可乐”。另一条雄的则是一个英俊潇洒的帅哥,没有可乐的大眼泡和大尾巴,它叫“可可”,是个有异性缘的家伙。还有一条就是唯一的女性,叫“可心”。她可是一位雍容华贵,举止大方得体的穿着粉色裙子的白雪公主,可心的所属种类和可可一样。三条小金鱼天天在鱼缸里游涞游去,可开心了!

一天放学回了家,我像平常一样去看三个小可爱。我捏了几粒鱼食,撒进了鱼缸。可乐马上冲了上去,可可非常有绅士风度地请可心先吃。看着它们吃食的样子,我笑了。正在这时,我脑子里萌生了一个念头:给金鱼洗洗澡吧!我拿来了沐浴露,挤了一点儿进鱼缸。贪吃的可乐看到这乳白色的沐浴露,以为是吃的,吞了几口。还是可可聪明,躲开了沐浴露。“慢慢洗,我去写作业!”我走进了卧室。

过了半晌,妈妈回来了:“儿子,屋里怎么有一大股香味儿?”我漫不经心的回答:“金鱼在洗澡呢!”妈妈慌忙跑到鱼缸旁,一看,天呀!可乐肚皮朝上,可可和可心奄奄一息。我跑出卧室,看到三个小可爱都死了,都快要哭了。妈妈说:“金鱼又不是人,怎么可以用沐浴露洗澡呢?”我羞愧的低下了头。每当看到小金鱼时,我总会想起三个小可爱。那件事我总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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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依然忘不了你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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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夕阳下的一碗醇酒。

那是苍穹下的一抹锋刃。

那是黑暗中的一声悲叹。

生于乱世,也亡于乱世,不禁慨叹你的惋惜。满心踌躇,誓杀金贼,威武的“八字军”。因为你的忠贞,你的恤民,铸造了一座不朽的英雄丰碑。

披上那鲜红的战袍,跨上那高大的战马,挺着钢槊,刺穿金人坚固的铁浮屠,斩杀一个个头领,令其闻风丧胆,气震山河。在你和韩世忠的率领下,军律严明,体恤民生,大败金军,十战十捷。

他们不知,虽“将在外不受君命”,但你的身体中流动的是忠贞的赤血,跳动的是一颗永不离叛的心。大战正酣时,腐败无力的朝廷却接受了屈辱的议和条件,向金称臣。却又有何用呢?你不甘,也许你也流过滚烫的泪。

又一年,又一年,无动于衷的宋朝终是抵抗不住金军铁骑的蹂躏,打开了坚固的都城城门。金军处处烧杀抢掠,又俘虏了钦宗和徽宗,这时的宋朝只不过是暴徒脚下的一团烂泥。但你却仍然充满信心,高唱:“收拾旧河山,朝天阙!”却也只是一个美好的幻影,摇摇欲坠的朝廷终是塌了,你成了那陪葬的牺牲品。小人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处死你。临行前,将士与百姓来为你送行:“岳将军,请喝下这一碗酒再上路吧!”你噙着热泪,将这碗甘醇的美酒一饮而尽,手起,瓷碗粉碎,等待你的忠诚的回归……

时光荏苒,往事已越千年。在全国各地的岳庙中,仍能看见你那豪迈的雄姿,仿佛又听见你“还我河山”的呐喊。岳飞,伟大的民族英雄将永远在世人的记忆中长存。岳飞,我依然忘不了你,忘不了你那被赤血点染的家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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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那一幕我永远忘不了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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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十月,本应是个打篮球的好季节,可当你们出现时,所有人的兴致全无。

篮球本来是为了让人们放松,多一份业务爱好,远离手机与电视。可是你们,来到球场,每当别人进球或自己不进时,脏话粗话就迸了出来。也许你会觉得十分解气,但“旁观者清、当局者迷”,你是多么没有素质、没有素养。帅,不存在的,最多只是将你那丑陋的心灵亮在所有人的眼前。也许是一个不小心,也许是听习惯了,也沾染上了这个毛病。这些都是借口,真正把篮球视为好友的人,根本不会如此明目张胆地出言不逊。篮球是玩,它也是一个可以窥视人内心的运动。如果你把它想象成了比赛,想象成了对抗赛,你也会因此而暴躁,将玩篮球变成人与人仇恨的开始。

这种行为传入小孩子的口中,因为无法明辨是非而觉得很帅,很霸气。说着说着就成了口头禅。这不仅让自己更丑陋更是带坏了许多未成年人。

篮球是一种快乐的游戏;而素质,是人能立根于社会中基本的标准。倘若在打篮球时不能管住自己的言行举止,那在生活中,定也不能为社会,为他人作出多大的贡献;不能为自己,为他人迎来福祉。

打篮球也许会有负面情绪,但发泄不应用粗话与脏话,换一种方式吧。篮球是一种恩惠,让我们用乐观的心态去对待打篮球。

“身正不怕影子歪”,让我们一起改掉这个坏习惯,以彰显青春的活动。让篮球用实力说话,让篮球成为最快乐的游戏。

金秋十月,本应是个打篮球的好季节,可当你们出现时,所有人的兴致全无。

篮球本来是为了让人们放松,多一份业务爱好,远离手机与电视。可是你们,来到球场,每当别人进球或自己不进时,脏话粗话就迸了出来。也许你会觉得十分解气,但“旁观者清、当局者迷”,你是多么没有素质、没有素养。帅,不存在的,最多只是将你那丑陋的心灵亮在所有人的眼前。也许是一个不小心,也许是听习惯了,也沾染上了这个毛病。这些都是借口,真正把篮球视为好友的人,根本不会如此明目张胆地出言不逊。篮球是玩,它也是一个可以窥视人内心的运动。如果你把它想象成了比赛,想象成了对抗赛,你也会因此而暴躁,将玩篮球变成人与人仇恨的开始。

这种行为传入小孩子的口中,因为无法明辨是非而觉得很帅,很霸气。说着说着就成了口头禅。这不仅让自己更丑陋更是带坏了许多未成年人。

篮球是一种快乐的游戏;而素质,是人能立根于社会中基本的标准。倘若在打篮球时不能管住自己的言行举止,那在生活中,定也不能为社会,为他人作出多大的贡献;不能为自己,为他人迎来福祉。

打篮球也许会有负面情绪,但发泄不应用粗话与脏话,换一种方式吧。篮球是一种恩惠,让我们用乐观的心态去对待打篮球。

“身正不怕影子歪”,让我们一起改掉这个坏习惯,以彰显青春的活动。让篮球用实力说话,让篮球成为最快乐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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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那个忘不了的乐园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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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哭过,我们笑过,晚上我们抬头仰望天空中星星还亮着几颗,你是否还记得那个充满童趣的乐园?那一张张快乐的童年的脸?

不必说那片绿油油的菜地,那间令人毛骨悚然的鬼屋,那个堆满大石头的空地,也不必说那个十字路口的分歧,那个做工精致的纸飞机,那个在水中漂泊的小船,单是那棵大杨树,那片星海便足以让我们欢喜不止。

那个夏天,蝉鸣吱吱,烈日炎炎,我们便会“抱”成一团——王良、荣坤我的好发小!大约正午的时候,逗留在树荫下,树上的很多的毛毛虫不知是睡着了还是啥原因,从树上掉下来,“炒鸡”吓人,走一步就掉下来几只,掉在身上十分恶心,可谓是步步惊心。而那时的傻小子可不那么想,我们用脚去踩虫子,踩出虫子体内绿糊糊的东西为止,这也算为民除害吧。王良踩一个,荣坤踩一个,他们一步等于我三步我怎么比得过他们!当泪珠将要乘滑梯而下时,荣坤大叫:“瑞磊,那有一只,那是俺的”。转头看时,一只大大的头发红就在我脚旁,我当时以为荣坤“唬”我,可我现在才明白他是为了不想让我伤心,不想让我纠缠他,不想让我出口成脏。

还记得夏天的晚上,树上趴着许多瞌睡虫———知了,打开自备的强光手电筒,我们三个用力踹或摇晃树,便会有知了从树上顺着光飞下来,我们扑过去,缓缓打开手掌,如果有知了,把翅膀一揪,塞入瓶子里。白天,当那炸熟的知了卷入大饼里,人间美味呀!

忘不了那片星海,棒子(玉米)刚青春期,借着星光我们去“偷”棒子,一人拿两个,这时不能扒皮,然后拿一堆石头堆成一个灶台,学习贝尔生火!不存在的步步高打火机——哪里不着点哪里!生完火后一片狼烟,将木棒杵进棒子里,在灶台上烤一会,不到两分钟便过火了。虽然吃不成了,但是抬头仰望星空,只见墨蓝的布绢上有几颗摇曳的明星,我们三个便美滋滋的,露出快乐的笑脸,一溜烟跑回家。

一遍遍回忆,一遍遍留恋,一遍遍抬头望天空,一遍遍觅着那消逝的明星,“再见”一词献给那群傻小子,献给我们的乐园,更献给我们那一去不复返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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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忘不了话题作文

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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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人,总是那么慈祥,和善,肚子里好像有数也数不尽的故事,总是把最好的东西留给我,那个人就是我的奶奶。

奶奶已经70多岁了,身体略显单薄,头上已经有了丝丝白发,额头、眼角的皱纹清晰可见,可她干起活来一点也不含糊。去年暑假,我们回奶奶家,每天一清早,奶奶便穿着那件朴素的衣服,挎上蓝子,到自家的菜地里摘菜,一会儿那空空的蓝子里就能装满许多新鲜的、个儿大的、鲜美的蔬菜。等我们起床,奶奶就已经做好了满桌子的饭菜。

奶奶尽管没有多少文化,但她很会讲故事。小时候,在夏日的晚上,奶奶天天搬一把椅子,坐在自家的小院里,在皎洁的月光下,给我讲故事。奶奶讲的故事有童话、民间传说——我则坐在奶奶的身边,静静地听着。和着凉爽的清新的微风,眏着皎洁的月光,伴随着农家小院里的虫鸣声,我很快就能融入故事中去。

奶奶很疼爱我,每次回家,总是把那些好吃的东西留给我吃,每天总是变着花样给我们做可口的饭菜,生怕委屈了生在他乡的可爱的小孙子。可能是乡情的缘故吧,我总觉得奶奶炒的鸡蛋和做的其它饭菜,吃起来就是特别的香。

由于每年只能回家一次,这些东西就只好变成平时美好的回忆。现在,奶奶在遥远的西安,只有到暑假我才能见到朝思暮想的她。我天天盼着什么时候放假,什么时候再回到奶奶的身边,什么时候能吃到奶奶种的蔬菜,什么时候能品尝到奶奶炒的那香喷喷的金黄的山鸡蛋,什么时候能再听奶奶的故事。

奶奶,我最思念的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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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永远忘不了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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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九岁的时候曾经养过一条狗。它全身黄黄的,它的脸上有着黑宝石般的眼睛。他有一身好身材,他的手脚一看过去一块块的肉其实就是他的肌肉。我最喜欢的就是它的尾巴,它的尾巴摸过去就好象在摸棉花一样,软软的很舒服。

每当它看到陌生人进入或走过就大叫。一到爷爷回家时。就会跑到门前用爪子在抓,用身体蹭,把门弄得非常响。原本我总是叫他烦,老是在弄门,弄得吵死了。后来才知道,它是想告诉我们,爷爷就在离家不远处,爷爷要回来了,要开门给爷爷进。

还有一次,是在深夜。当我们都睡了后,它变得异常了,在院子里奔跑,狂吠不停,把我们全家都吵醒了,当我们亮起屋里的灯时,它变得安静下来了。可是我们又睡了时,它又狂吠不停,声音没有刚刚大,而且很低沉,好像叫得很痛苦。我只好再起来看看它再叫什么,但是灯亮气时,又变得安静了,我以为他是跟我开玩笑,不过玩笑也太大了,在深夜开这种玩笑。第二天早上,我们才发现泥地上有很多陌生的脚印,而它却无影无踪。爸爸说它是在深夜被人抓走了。我顿时想起它昨晚的狂吠,其实是想告诉我们昨晚有小偷,快起来抓住他们。

我现在一想起就后悔当时没去看它,但是,我永远也忘不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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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有关留恋的作文600字:忘不了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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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楼到四楼的距离原来只有三年……”“啪”拿在手上的饼干毫无预兆的掉在了地上,我慌忙弯下腰把它捡了起来。

沙,沙,沙,天空下起了小雨,“啊,糟了,雨伞忘记带了。”我懊恼的拍拍脑袋,“怎么了?”我抬起头,苦涩的从脸上挤出一丝笑容:“没事。”又担忧的向窗户外看去,雨像是不喘息一样,没有意思要停下拉的样子。“该死”我低低的坑骂了一句,“咦,你在说什么?”他疑惑的看着我,然后又向我看的方向望去,“哦”他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我明白了。”“明白了又能怎样?”我淡淡的看了他一眼,又独自想着下课后该如何回家。

轰隆隆,雨下得越来越可怕,大片大片的倾泻下来,我被外面的雨弄的心神不宁的,他转过头淡淡的对我说:“不要开小差。”田埂安乐,一束紫色的光铺天盖地的朝着边打过来,几个男生饶有兴趣的看着外面的瓢泼大雨。而我却苦恼做着者试卷。

轰隆,灯忽然微微暗了下来,跳闪了一下,又恢复了原来的光亮,班中有几个女生尖叫起来。他拍拍我的肩膀,安慰我说“没事的。”“叮零零”自修课结束了,大家背起书包向教室外走去,我更加焦急的跺跺脚,他转过身,“要不我照你吧?”我顿了一下点点头。跟在他的身后,走下楼梯。等他撑开伞,招手让我过来,我灵巧的钻到雨伞下。他微微的把雨伞向我这边偏,,我惊讶的抬头看着他,他咧开嘴对我笑笑。到了校门口,我左顾右盼始终没看妈妈的身影,我的眼睛慢慢黯淡下去。他穿着雨衣,推着自行车走过来。“要不我陪你把?”我摇摇头,,“没关系,你还是快回家吧”他停下车,“没关系”

一会儿,一辆电瓶车慢慢的向我行驶过来“快看,是不是你妈妈?”他向我指指,我点点头,向妈妈跑去,我感觉到柔细的雨像柔丝一样腻在皮肤上,是轻微的凉,尽管如此,我的心却是热呼呼的。他一脚跨上自行车,“那我先走了。”渐渐的,那骑在自行车上地少年消失在朦胧的雨中。

忘不了,那个倾盆大雨有个少年撑伞把我送到校门口;忘不了他那模糊的身影,慢慢的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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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忘不了桂花树下的情思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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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夏天,家里的爱犬生下了第一胎狗仔。那生下的两只狗仔水灵可爱,它们的一举一动都像一阵清风吹进了我们的心窝,凉丝丝的。

只看着它们是这样的慢慢长大,全身的毛皮愈见油亮光滑,圆润的黑鼻子和微张开的耳朵,整个一胖乎乎的形象,越来越可爱了。当它们缩成一团的时候,不经一间的一伸懒腰,就会滚得好远好远,这时,我会激动的指着它对母亲说:“看呀,妈。”

许多天后,一只狗出现了奇怪的症状,不吃也不喝,整天的缩在一个角落,日渐消瘦,嘴里还淌着浓口水。我们的心里充满了忧虑,母狗似乎也觉察到了什么,拼命的用舌头舔啊舔,想舔去那淌出来的病状。但这坚持不了几天后,小狗终于是死掉了。在母狗不在的时候,我悄悄的将黑葬在了小小的一棵桂花下,桂花树下是一方小小的土丘。

多少次都发现母狗不在家。后来才发现她总是在那一片桂花树下转悠着,失魂落魄的苦找着什么。她终于锁定了目标,正是那小小的一方土丘。这以往,她便经常在那里歇息。

开学后的某一天回家,我照常到桂花树下去瞧上一眼。桂花已经陆陆续续的开了,米黄的,橘黄的,虽是确是香香的桂花,但气味却有着大不同。却又不失的聚在一起,密密麻麻的,东一堆,西一片,坐在枝桠上,藏在绿叶间,拼命的笑啊,好不活泼热闹!只有闻到了桂花香才知道秋天终于到了啊。桂花树下,母狗在那里蜷缩着。惊奇的是,土丘竟然被刨开了一大半。露出的是零星的黑色狗毛,母狗的嘴边也挂着丝丝缕缕。我似乎看见了他正在努力的把黑拖出来的身影。

我找来了小铲,依旧的把小丘垒上了,比以前更坚固。后来又多次往桂花树下跑,却总是见着残缺的土丘。最后,就再也没有填上它了。

到了再晚一点的时候,那藏在花间的小精灵叶陆陆续续的往不知名的小河里飘去了。被我珍藏在笔记本间的枯萎掉的桂花成了这个秋的回忆。但珍藏在我心底的呢,仍然是那桂花树下的倔强的守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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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那个忘不了的夏天作文及点评

全文共 1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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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就像花园,孕育着千千万万的祖国花朵;班级就像温室,培育着无数含苞待放的花儿;老师就像园丁,小心翼翼地呵护着祖国花朵;学生就像花朵,期待着为祖国增添一点色彩。

六年的小学生活即将离我而去,三年的初中生活又将飞向何方?滑稽的男同学,文静的女同学,可爱的老师……这些,都让我难以忘却。

20xx年6月1日,我五年(4)班度过了我最后一个儿童节。

这天早上,我们都早早的回到了学校。一路上,我聆听着小鸟婉转的歌声,感受着舒服的风,沐浴着灿烂的阳光。回到教室,我的同桌--小胖小跑到我面前,狡猾而又滑稽地说:“哎呦喂,尊敬的班长大人,您可真早呀!”我瞪了他一眼,迈着豪爽的步子回到自己的座位。后来,他又不怕死的走过来,说:“咦,班长大人今天怎么了,怎么不使用暴力呢?难道昨天您家人带您去医院治好了您的暴力倾向了?”我看了他那夸张样儿,发现了他原来是一个十分欠揍、给点儿阳光就灿烂的人!“咳咳,你可别激怒我啊,今天本小姐心情好,不想跟你较劲!知道不?”我装出一副千金大小姐的样子,飞扬跋扈地说。接下来,小胖的举动让我有一股想从三楼跳下去的冲动:小胖“大惊失色”,嘴巴张得超大,惊讶地说:“不是吧!您也会有这么好脾气的一天?这天可真美妙啊!真想让今天永远不要过去!”后来,我实在是忍无可忍了,就追着他“打”了起来。唉,不知道上了初中后,我能否找到像小胖那样滑稽、可爱、“欠揍”的同桌呢……

不一会儿,一群女同学缓缓地走过来我这儿,我很不解:她们不看书,来我这干嘛呢?她们走过来后,倩倩首先开了口:“晴晴,可以跟我们一起合影吗?”我爽快的说:“好啊!”“咔嚓”一声,合影照好了,倩倩有礼貌地、轻轻的跟我说了声“谢谢”。之后她们又走到校园的各个地方照相。唉,不知道上了初中后,我能否找到像倩倩一样文静、温柔、可爱、有礼貌的女同学呢……

到了八点,我们班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肖老师走了进来。同学们都一本正经地坐好,等待肖老师的“发话”。“童年的梦,七彩的梦;童年的歌,七彩的歌。同学们,今天是你们人生中最后一个‘六一’儿童节,请你们好好珍惜这24个小时,好不好?”肖老师有些激动地说。“好!”同学们“喊叫”着。“接下来,大家自由活动。”肖老师说。过了几分钟,我俏皮地问肖老师:“语文老师,我们就要毕业了,您有什么表示呀?”“你别问我,这可得问你们了,如果你们考得好,到了毕业那天,我就请你们吃雪糕。要是考不好,你们就等着吃‘藤条焖猪肉’吧!”肖老师“奸诈”地说。肖老师这风趣的话语引得去我和站在旁边的同学一阵哈哈大笑。唉,不知道上了初中后,我能否找到像肖老师一样可爱、活泼、风趣、平易近人的老师呢……

读书就像建房子,小学是地基,中学是楼层,大学是顶楼,要想建起高楼大厦,就必须要打好地基。

六年的过去了,我从一个一无所知的一年级学生逐渐成长为一个即将要升入初中的毕业生。在老师的教导下,我学到了许多的知识;在同学的陪伴下,我懂得了友谊的含义;在家人的陪同下,我明白了亲情的可贵。

我永远也忘不了,这个美丽的夏天……

点评:小作者的构思很精妙,选取了最后一个六一儿童节中发生的三件有代表性的小事,回顾了自己难忘的小学生活,表达了对同桌、朋友、老师的怀念,也与开头形成了照应。但是在叙事的过程中建议不要把所有的人物语言都还原,显得有些拖沓,可以进行一些加工,使三个画面更紧凑。另外,文章中还有一些堆砌的语言,如倒数第三自然段,与文章主旨并无联系,建议删去。

[那个忘不了的夏天作文及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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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留恋那个忘不了的微笑作文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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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是甜蜜的;微笑是优雅的;微笑是无处不在.我们每个人的微笑都是十分特殊的.而曾经有一个人的微笑让我自信,鼓舞我奋进. 那是一个朦胧的晚上.清凉的风像一双孩童的稚嫩双手般摸过我的面颊.可这并没有让我舒服起来,我依然无精打采地在街上徘徊着.这时,一个甜美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小妹妹,帮我一把,好吗?” 我抬起头来,一位面带微笑的大姐姐向我求救,原来,她拄着拐杖,是腿断了.我帮着她过了马路.这时,她好像发现了什么,便对我说:”你有什么不顺心的事吗?”她这一问,正中我的痛处。 我叹了口气说:”哎,我的英语考砸了.连年级第三都没进去,我真是糟糕透了!”

她听了,眨了眨眼睛.又露出了一丝甜甜的微笑,说道:”没有关系啊.其实应该高兴才是啊,面对挫折应该用正确的心态面对它.在人生的道路上,有许许多多个挫折,坎坷.应该有承受能力.这样才能应付各种压力.”我听了这番话心理的痛好像被贴了药,不再痛苦了. 这时,我望着她.她脸上依旧挂着灿烂的笑容.那微笑如春风般飘到我的心头;那微笑是友善的;是惹人喜爱的;那微笑是发自内心的.那微笑没有丝毫的邪恶与不愉快.让人看着十分舒心,让人冒出了不由自主地幻想,幻想所有美好的东西.她的微笑治好了痛苦的我.让我发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是神奇;让我发现,即使考了第三也是令人值得庆幸的.她的脸上洋溢着暖暖的微笑,那微笑似乎可以打动每个人的心.此刻,我不再伤心,不再痛苦.那微笑让我懂得了遇到挫折不该退缩,我感激地望着她.她低头看了看手表”哎呀,我该走了.再见,小妹妹.”

我默默地目送她.心里始终荡漾着那微笑.我高高兴兴地跑回家,梦里又出现了那忘不了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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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初一学生作文:忘不了你的背影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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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奈中,哥被迫离家出走,一走就是两年。

那年我还小,因为跟哥感情深,在他走时,我拉着他的腿不放,但我的力气是远远小于哥的,尽管拽着他,他还是挣脱掉走了。我倒在地上,泪水顺着脸颊一滴一滴地流了下来,默默地望着他的背影直到离开我的视线……

矮小的身材,瘦弱的体质,悲伤的动作……一切的一切我都记在了心灵的深处。

在漆黑的夜晚,静静地坐在夜空下,望着那闪亮的星星,“一颗、两颗、三颗……”奶奶说过,每一颗星星代表着一个人。我想,那最亮的一颗就是我,希望哥能看到。

那天,我永生难忘。

我抱着弟弟正在教他玩赛车。突然,弟弟惊恐地跳下来,躲在我的背后,我惊诧不已。一抬头,简直不敢相信我的眼睛。哥!是他,真的是他!但我没有叫他,也许是害怕叫他。害怕?我是在怕什么?难道是哥哥脸上那道陌生的刀疤?

我一直渴望见到哥,可如今见到了,心里却有了一层说不出的隔阂。

……

哥又要走了,我飞快地跑出去,傻傻地站在那,又一次看着他的背影,与那年截然不同了!

高大的身材,强壮的体质,潇洒的动作……一切都映入了我的眼帘。

……

他又一次走了,或许是一年,或许是两年,又或许是更久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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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那一天,我永远忘不了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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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人生中过了数不胜数的一天,可是那一天,却深深的刻在我脑海中。

那是个饥寒交迫的夜晚,我和妈妈正走在回家的道路上,看见一个正在卖白菜的不女孩,我对妈妈说:“妈妈,现在这么晚上,况且天又那么冷,我们来买点她的白菜,好吗?”妈妈回答道:“算了吧!我们家的冰箱都装不下了,回去吧!”妈妈说完正准备扭头往回走,我赶忙抓住她的衣服说你看,她多可怜,她的手已经被冻僵,手上还长出了许许多多的冻疮,身上冻得瑟瑟发抖,为了给自己取暖,时不是的给手上吹几口热气来缓解一下寒冷。妈妈见我这么说,就说“好吧!”我高兴得跳了起来,跑上去对她说“小妹妹,请问一下你这白菜怎么卖的呀!”小女孩回答道,大哥哥你别着急,让我来称一下,一共8块6毛钱,我看着那么大一堆白菜,担心她少算了钱,我就她说,你是不是给我们少算了钱啊,要不怎么会这么便宜,小女孩说,这菜我刚下了水,我把水的重量给你们减掉了。哦,原来是这样,那我全买了吧,我给了她10元钱,转身就走了。

走在路上,我心想,这么小的年纪,在这么冷的冬天,我们都是坐在火炉旁,要不就是吹着暖空调,可这个诚实可爱的小孩却要凭自己的劳动来赚取一点微薄的生活费,她是那么的吃苦耐劳,又那么善良,我们为什么不多给她点关心和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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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忘不了情作文700字

全文共 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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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般的坚强是您的性格,傲雪的梅般的一枝独放是您的缩影。您没有玫瑰般的艳丽灿烂,也没有牡丹般的雍容华贵。母亲呵,您就是那么的质朴,却包容着女儿的春天和冬天,喜怒哀乐。

然而,透过您坚毅质朴的性格,我更看到了作为一位母亲您那伟大无私的爱。

一直以来,您为了女儿的学习和生活,为了女儿的艰苦成长,而日夜操劳。寒冬,您抵过了飕飕寒风的刺骨冰凉;炎夏,你抵过辣辣烈日的灼烤,然而,您却不曾说过一个“累”字。记得有一个晚上,女儿心疼地在耳边问您累不累时,您抚摩着我的头,温柔地对我说“不累!”母亲啊!难道您真的不累吗?

那年夏天,也是我小学毕业前夕。繁重的学业压得我喘不过气。每当我发泄起来时,你总是心甘情愿地做我的受罪羔羊,事后,还安慰我,劝戒我要好好学习。而我那时根本就不曾理会过您的感受。其实,您的老毛病早就又犯上了,但您依旧没跟我们说,默默承受,还一直包容我的一切。

那天放学,很意外,您不像往常在校门口等着接我,我突然有种伤心的预感。我飞快地跑回家了,一进家门,家里静悄悄的,我跑进卧室,发现您瘫在床上,很痛苦地捂着肚子睡着了。现在才发现。母亲,您老了,您原先乌黑亮泽的头发已有了无数的银丝,皱纹也在不知不觉间爬上了您的脸。这些都是为了女儿我操劳所致啊!而我……这时泪水夺眶而出,哽咽的声音惊醒了您——母亲!

望着泪流满面的我,您惊慌失措,不停地问我什么事,谁欺负我了。并向我问询,是否是因为她没有去学校接我放学。我不停地摇头,说:“妈妈,我饿了,您饿了吗?今天我来做饭吧!”心理这时却暗暗发誓,以后不要再让妈妈担心了。

母亲啊,在生活的道路上,您哺育我健康成长,您教会了如何以春风待人。千言难表孤雏情,寸心自报三春晖,您的恩情,我永远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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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忘不了话题作文

全文共 1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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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伤心时忆起昔日的欢笑,于萧瑟处遥想曾经的辉煌,于无常中收获历经沧桑的平静——题记他,有着一头沧桑的短发,银丝却已星星点点地缀在了“黑土地”上;他,有着一双深邃而又迥迥有神的眼睛,但眼角却布满了干沟万壑般的鱼尾纹;他,有着一张黝黑的脸膛,可那深陷的皱纹已爬满了他的额头。他——就是我的爷爷。记得小时候,我总喜欢和爷爷在一起,和他一起吃饭,一起睡。内心总会涌出那不可名状的满足感。爷爷最大的爱好就是讲故事。每每空闲时,他就会给我讲那些古怪而又有趣的故事,因此,奶奶总叫他“老顽童”。每当我睡不着时,爷爷就会逗我笑,或者讲故事给我听,什么“蛇呀”“鬼呀”我都听过。记得有一次他给我讲鬼故事时,我就想象着鬼来到身边时的恐怖,不禁毛骨悚然,吓得我浑身直发抖,我把头钻进被窝里一直不肯伸出来。爷爷对我说:“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只要没做伤天害理之事,就不必害怕。何况你还是一个充满朝气的青少年,勇敢点。还有爷爷的,我会保护你的,我这才敢把头伸出来。”第二天,奶奶和妈妈不知为了什么事大吵了一架,从那时起,我和爷爷的快乐时光就被妈妈隔绝了。

她不准我和爷爷来往,硬把我拉回新家,我哭着,闹着不肯走,但始终奈何不了妈妈,极不情愿地搬去和爸爸、妈妈一起生活。因此,我有一个多月没见着爷爷了,在这一个多月来,我的童年乐趣像被一个人生的过客肆意虐杀了一样,连笑容也寥寥无几。几天之后,妈妈的腰椎上不知长了什么东西,叫我去刮土砖的黄土做药引子,因为黄土只有老家那边才有,所以我极其兴奋。因为我又可以见到亲爱的爷爷了,又可以听到他讲的故事了。于是带着心中的那份喜悦,我奔去老家。正看见爷爷愁眉苦脸地坐在椅子上。于是我兴高采烈地跑到爷爷面前,我看到他的脸上又出现了一丝喜悦,心中也很快乐。爷爷把我抱在怀里,给我讲故事。可是,我渐渐感到爷爷犹如一只上足了发条的老钟不停地运转,而齿轮动的声音已不再像从前那么清脆有力了,头上的白发也与日渐增。而我却不能陪在他的身边照顾他。于是,我用妈妈平常给我的零用钱买了一个饼子给他。我想,或许我没机会见到爷爷了。但在我的内心深处,却时常惦记着他。记得有一次,我和爷爷一起去割猪草,那一大片翡翠的猪草让我不禁感到高兴,于是,我想到前面茂密的地方去割,可爷爷怕我有危险,不让我去,而他自己去割时,却被那该死的铁片插入了脚底。顿时,鲜血直流,我哭着叫爸爸把他背回了家。时间长,妈妈对奶奶的恨意也就消失了,所以妈妈并不介意我再去找爷爷。我准备第二天去老家找爷爷。那是一个初秋的夜晚,我兴奋得睡不着。不经意间,外面已下起了雨,我躺在床上,聆听着雨声,那雨声的基调时而高昂时而平缓,犹如一支美妙的交响曲,我想,它们在为我庆祝吧!第二天早晨,我迫不及待地起了床,看到爸爸一脸的愁苦,他告诉我们“爷爷走了,永远走了”,听了爸爸的话,只感到脑袋“轰”地一下,内心顿时涌出一种苦涩的感觉,醋酸的。不知不觉泪水犹如喷泉一般涌了出来,身上的血液也凝结了。那个噩耗犹如千万把钢刀刺进我的心里。雨还在下着,于是我跑到外面,天空已不再那么蓝,树木也不再那么苍劲……泪水模糊的视线里,已到了老家,我清晰地看到爷爷平静地躺在木板上,一动不动。我感觉天地间的一切都是那么寥静,连天上的小鸟,周围的树林,摆动的小草,都静了下来……不久,妈妈去收拾遗物,叫我也去帮忙,我从他那灰色的枕头下发现了那块饼子。奶奶说:“他舍不得吃,硬要留给你吃。”我闻一闻,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直流不止。虽然饼子已经变质了,但我知道,他对我的爱永远也不会变质。我始终闻到一股香甜的味道迎面扑来,我想,掺和了爱的饼子才是世上最香最甜,最好吃的饼子。雨停了,太阳出来了,天空架起了一座彩虹桥,发出七彩的光芒。我知道,那是通往幸福的道路。它的光芒将照耀着我前进的路,让我渐渐学会做一个坚强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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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忘不了威海的沙滩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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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今天暑假的时候,我们一些比较要好的朋友组织了去威海游玩,我们一家当然也报了名,最开心的时候是在威海的沙滩上玩的时候。

我们几个小姑娘完全遗忘了宁宁,但桐桐却默默的在一旁,唉!不用这么文静吧?不管了,我们手牵着手,向大海跑去,一个一个的浪花迎面扑来,起初有些凉飕飕的,不过一会儿就变成了温暖。

我们你泼泼我,我泼泼你,玩的不亦乐乎。虽然很快乐,但也少不了不愉快。宁宁买了一只小桶两把铲子,周奕辰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夺了过去,也不让我们用。我和小希、好好生气了,好好妈妈带领着我们三个一人买了一只桶和一把铲子,这会儿轮到周奕辰羡慕了,不过我们很大方,借给她使了。

沙滩上到处都有小孔,都是小螃蟹干的好事,我小心翼翼的走着,生怕他在夹我一下。我们又提着小桶,匆匆忙忙的去抓小螃蟹。小螃蟹仿佛要与铁铲作斗争,我抓了半天才抓了几只,小希慷慨的送了我好几只,我一下成为了“螃蟹王”。

唉!真没法办,我们也就三分钟热度,抓完螃蟹又去建水池,水池建的可成功了!,我还挖到了两块洁白的大理石,他们羡慕极了,我把一块送给我赠我螃蟹的小希。我们总共建了三个水池,中间用一条道连着,十分精致!我们的水连着一条道可以排出污水,另一条道是运水,好玩吧?

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不一会儿我们就该返回博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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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忘不了那样的你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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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上江楼思渺然,月光如水水如天。同来望月人何在?风景依稀似去年。

总有一些人,会在岁月的道路上与我走失,可纵使我们不能相伴一生,仍忘不了,那样的你。

独上江楼·风景独好

那时,你仍以难以超越的成绩,接受着同学的敬仰,自然也包括我。我当时是多么想取得和你一样的骄人的成绩,接受来自各方的赞美。我自已暗下决心,我一定要超越你现在的高度。纵使追赶的路上不如其他同学那般舒适,但我仍坚持了下来,因为,我渴望与你一起并肩同行,无论是生活还是学习。

同来望月·月明浪汹

当初的我自不会想到,追赶上你,并没有结束一切,而是另一段努力的开始。随着年级的增长,学校交待下来的任务也逐渐增多。你和我自然担当了不少职务,班主任似乎也很看重你我。在别人眼中,我们理所应当是最亲密的朋友,最默契的搭档。殊不知,当权力出现重叠时,你我还是会暗暗叫劲,毫不让步。我已经记不清当时每天我是怎么渡过的,只感受到了无尽的疲倦,却又不知怎么停止。分班前夕,你写了一封信给我,里面分析了你我的优劣和你的心里话,我似乎知道了怎么做,可惜为时已晚。

风景依稀·唯君不在

时间就是这样无情地流逝,我们都步入了不同的中学。在学校中当我看到如此多成绩优异的同学们,竟恍惚有种当年的感觉,只是,唯独缺少了你,那个当年令我向往的你。

一年好景·望君须记

时隔多年,再回首当年的自己,我极不知自己选择超越你这条路是否正确,也不知你我之间发生的那些事情是否是我想要的。不过有一点,我想可以确定的是,我的成长,有不少是来自于你的动力。若历史可以重来,我们选择的是合作,在合作中竞争,或许我们就可以成为像“对手”一样的朋友,可惜我们都错过了,成为了像“朋友”一样的对手。可不论如何,我也仍不会忘记那样努力,聪慧的你,曾出现于我的生命中。

一年好景在君须记,正是橙黄橘绿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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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初三的友情忘不了800字作文

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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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被雨水冲刷后,格外蔚蓝;植物被雨水冲刷后,格外清新;我的心被雨水冲刷后,格外回忆。忘不了初三那份情。 ——题记

“慢悠悠地走出教室,匆匆忙忙地跑回教室”可谓是初三最熟悉的节奏。老师在黑板上讲课,我们认真聆听。看到黑板右上角距离中考还有30天,或许对时间太敏感,感觉好快。看看班级所有人的面孔,仿佛害怕失去什么。

向好学生请教问题,都是一件难忘的事。曾经和同学发生过的矛盾也消失了,握手言欢成为我们继续做朋友的标志。上体育课在操场上排成一个整齐的队伍,解散后在操场上奔跑都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友人说:“初中的友谊最珍贵,请珍惜”确实如此。无论时间过去多久,走在马路上,看到同学我们都会上前打招呼。因为我们太珍惜彼此的友谊,珍惜彼此之间那份友情

唰唰声后,琳琅满目的留言录出现在课桌上。姓名、外号成了跟随每张留言录的常客;手机号码、家庭住址成为自己永不改变的联系方式;而留言区却寄予我对每个人的祝福。收到的那一句句“依依不舍”之情的话语总是使我眼眶湿润。普通的白纸,其实载满友情的见证。

距离中考还有3天,我们都开始回忆起之前的一切。我们仿佛被伤感所渲染,泪水总在不停地从眼眶中留下。我们最后的纪念就是将便利贴上写上自己对大家的祝福,贴在黑板上,最后形成一个心包围十二。含义就是十二班友谊之心!

现在,我无法像之前那样陪伴在你们身边。但是我可以通过回忆来想起我们之前在一起笑、一起讨论、一起唱歌、一起做游戏的场景。最后那张包括所有人的照片和留言录成为我回忆你们的唯一物品。

这次分离,是为了下次更好的相遇。某年某月的路口,我还会和你相遇。同学们,谢谢你们的友谊!

初中的友谊就是一张纸飞机,飞向空中的那一刻起,就早已带着我的心去祝福你们。初三的友情,忘不了,也摸不掉!

[关于初三的友情忘不了8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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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匆匆那年小说 第一卷 忘不了

全文共 8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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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茴对我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1)

之所以选择出国留学是因为大四那年的第一场招聘会把我吓着了。

其实我条件挺不错的,至少我自己坚持这么认为。

北Y大不算什么一流大学,但是足够我在写简历时不用遮遮掩掩。大一时曾借机混在学生会里,以帮忙搬桌椅之名和同系女生搭讪,所以在学校工作一栏,我理直气壮的冒充了下外联部长,把几个听上去挺响亮其实总共不超过50人参加的活动包圆在自己帐下。专业课成绩虽然偶有岌岌可危的情景,但在我软磨硬泡百般讨好不择手段牺牲色相的努力中,老师们都很配合的在期末给了我60分的合格。所以成绩表不算亮眼,但至少一片蓝色。外加上我不够英俊潇洒,但还勉强风流倜傥的外貌,我还真比较自信。

“月薪3000以下根本不考虑!单位给配车我还得问问索纳塔还是帕萨特!年终奖至少够万才能和我谈,否则,没戏!”

这是那天我去参加招聘会前跟同屋放的话。虽然比较搞笑,但还证明我曾经万丈豪情过。

我的自信在排了2小时队仍没能进入会场时已经几近消失。在这个过程中,我深深的论述了一遍人口论,社会发展论,独生子女生存现状,中国就业问题等等。

想当年我们刚出生的时候争床位,入幼儿园的时候争小红花,入少先队的时候争第一批,小生初争保送名额,初升高的时候1:8,高考时1:4,找工作的时候1:N!真是在独木桥上成长,在战火中前进啊!

最后我得出结论:我们真TM的不容易!

好不容易进到会场内,我以为终于可以大展拳脚,那想到挤身接近展台都困难。满地传单简历,满处吆喝叫喊,放眼望去各色人等纷纷使出绝招前进。

一男生鄙视身边某联大学生,递简历时大声说:“我是北科的!”

联大败退。

另一男生马上站出来:“我是北航的!”

北科败退。

又一男生推开他说:“我是北大的!”

北航败退。

就在他得意洋洋傲视群雄时,身后有一声音响起:“我也北大的,研究生。”

众本科生皆败退……

此情此景让我想起《报菜名》那相声完全可以改为《报校名》来娱乐大众。

再往前走看见很多女生挤在一展台前,她们的简历封皮上最醒目的不是毕业院校,不是专业水准,而是几乎5寸大的靓照,让我以为自己误入超级女生选拔赛现场。

两个女孩从我身边走过。

甲说:“你觉得有戏么?”

乙说:“悬,那几个二外的看着还行。那经理都对她们笑出皱纹了!”

甲叹气:“她们是弄得挺好看的。你知道一班XX么?她提前3月拉的双眼皮,看着就自然。XXX前两天才拉,明显假。还描眼线,哎哟。”

乙说:“所以她才照380一套的那种照片,掩饰一下呗!”

我惊愕地看着她们,心想就业问题果然拉动内需,整容市场和写真市场就这么被扩大了。

终于找到一个我还符合条件的单位,就在我想介绍一下自己优势的时候,一个大叔走了过来,递上一份简历给负责人。

“您看看我这个,我有相关工作经验!”他谄媚的说。

我上下左右的看都不觉得他是22岁左右的大好青年,于是打断他:“那个……叔叔,今天的招聘会不是面向毕业大学生么?您……”

“我也是毕业的大学生呀!看看,这是证书复印件!比你没早几年!”他一脸义正言辞。

我心想这人怎么这么不懂事,跟孩子辈的抢饭碗,还排队加塞理直气壮,笑笑说:“您不能这么说,还是早那么几年的。您领第一份工资的时候,我估计刚刚呱呱落地。你驰骋商场的时候,我正和泥拍画儿。您结婚洞房的时候,我刚戴上红领巾加入少先队。您壮志未酬和我相遇的时候,我刚正式成为祖国花朵打算为社会主义奉献终身。怎么着我还得管您叫叔叔呢,是不?”

他叹了口气:“没错,所以我上有老下有小急地没辙的时候,你还溜达着边玩边找工作呢!”

这下我没得说了,看看他一脸沧桑,那也是天涯沦落人啊!

“你在S公司做过助理?”负责人突然问。

“啊对对对。”大叔点头如捣蒜,“所以相应业务还是很熟悉的!您可以进一步考察!”

眼看人家对我没什么兴趣了,我顺势作出牺牲,要回了自己每份价值5.5元人民币的简历,在会场转悠了两圈就出去了。

那时候我就决定,条条大路通罗马,工作这事,看来要曲线自救!

(2)

其实找找家里关系,安排个工作也不是什么太大的难事。只是当时我高估了自己,所以压根没想走这条路。现在感觉到形势严峻,又不想凑合了事。于是我选择了出国留学。

最近这几年确实很流行留学,留学回来身价就高了,先不管你之后是海归海待,总之带了个海字,比土特产就金贵点。不过说实在的,出国留学不见得是多出息的事。家里有权的,孩子都当公务员了。家里有钱的,孩子都直接继承家族产业了。家里有权有钱的,孩子在我未知的想象不到的领域自由发展。家里没钱没权的,孩子都考研了,如果不争气点就去服务大众了。家里有点小钱小权的,不太缺孩子这份工资,又对未来有美好的设想,对未知的高级世界有憧憬的,就像我一样,飘洋过海了。

公平的愿望是美好的,现实的表现是残酷的。我们很幼稚,但我们明白事理。

后来我报了新东方,考了雅思,和同学吃了散伙饭,带上老爸老妈的血汗钱,收拾了大小行李箱,在鞋磕里装上黄连素和牛黄解毒丸,穿着羽绒服所有兜都塞的满满的,飞向了地球另一边。

那个时候我并不能看清未来,我想可能同代的我们都这样,从选文理科开始,一直到选专业留学,我觉得我没能掌握自己的人生,是人生在掌握我,他蒙着脸向我招手,我就懵懂的跟去。因为看不清他的表情,所以我不知道前方到底是劫是缘。

初到澳洲的日子五味陈杂。我迷过路,丢过包,最惨的时候每天吃三个面包却不想再伸手向家里要钱。上课不敢开口说话,下课急匆匆的打工,站在明媚的阳光下仰望蓝天,看着现代都市看着不同种族的人悠闲走过,觉得自己很茫然,很悲哀……

现在回想那时,我也不会抱怨遗憾,至少我没趴下,没去骗别人的钱,没待在华人的圈子里沉沦,没被学校赶出去,没丢脸。有些矫情,但这也是一种PRIDE。

也许长大就在一瞬之间。

之所以认识方茴,是因为欢欢。

欢欢是我女朋友,比我早一年到澳洲。其实留学生谈恋爱挺简单的,异国他乡好象就更需要人陪伴,所以爱情也顺理成章的速食,从认识到同居,我们总共花了28天的时间。

欢欢已经有了自己的朋友圈,我的生活随之丰富多彩了起来。那天我们和她几个朋友一起去钱柜唱歌,唱到半截的时候,又来了两个人。

“AIBA!你们怎么这么慢啊!”欢欢说。

“狗没拿伞!(日语,对不起的意思。)”那个叫AIBA的仿佛是日本人的女孩说,“塞车塞车!”

其实形容AIBA的这几个词当时我是拿不准的,因为她虽然头一句说的是很标准的日语,但后来的中国话也特别利索,还有,在她没张嘴之前,我还以为她是男孩呢!

AIBA个子很高也很瘦,穿了件大花T恤,工装裤,还带着顶歪歪的棒球帽,不仔细看绝对认为她是个俊俏的小男生。以至于后来我看到李宇春,顿时觉得特亲切。

“这就是你新找的那个啊?”AIBA坐到欢欢旁边打量着我说。

“对,这是AIBA和方茴,这是我DARLING,张楠。”欢欢笑着介绍。

这时我才注意到在AIBA身后进来的那个女孩。

第一眼看方茴的感觉,我说不清楚。

她长发披肩,耳朵上戴了一对大银环,不是漂亮的扎眼的女生,但仿佛又有本事让人过目不忘。我印象最深的是她那天穿了件鲜红的长裙,裙摆很大,到脚踝,把她纤细的腰和完美的臀线尽显无遗。

“你好。”方茴冲我笑了笑,她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很有风情。

“HI!”我挥了挥手。

她们没再理我,上另一边点歌去了。

AIBA插播了几首日文歌,方茴坐在一旁,静静的听。

因为方茴装扮特殊,我又偷瞄了她几眼,她身材娇好,眉目妩媚,但不知道为什么,浑身却有一种禁欲的味道。

“嘿!看什么呢?”女生最敏感,欢欢很快发现了我的眼神有异。

“没。”我忙说。

“看上人家啦?”她掐了我一把。

“哪儿呀!”我搂过她说,“谁看上她了!有你我一生足以!”

当时我真谈不上看上方茴,就觉得这女孩骨子里透着一股和别人不一样的劲儿。

“切!看上我也不怕,你,没戏!”欢欢笑了笑,笑得很有内容,让我隐隐感到不寻常。

“人家喜欢女的,她和AIBA是一对儿。”

欢欢得意的看着我。

“啊?”我大叫一声。

方茴往我们这边瞥了一眼,我急忙别过了头。

就算我对她有点想法,在那一刻,也立马烟消云散了。

(3)

方茴的事,本来我以为这就是我留学生活中的一段小插曲,这在留学生中不算什么稀罕事,比她邪乎的有的是。有的出来的孩子岁数比我们小的很多,他们甚至不能分辩是非,不知道年轻既是资本也是危险,所以总会发生些不可思议的事。对于方茴,我听听也就过去了,估计以后也不会再有交集。女同这种东西,虽然我不特别排斥,但心里多少有点格硬。

那成想没过多久,我们居然住在了同一屋檐下。

起因是欢欢和我们的胖房东闹翻了。其实之前她们就一直互相看不顺眼,欢欢经常背地说她又老又蠢,丈夫是酒鬼加色鬼,儿子长得像名人——《哈里.波特》里的达利。而胖房东也经常用一种侦探特有的目光从上至下瞄着欢欢,向她不怎么象正派人的老公耳语几句。

就这样,由一袋垃圾,彻底引发了中澳大战。欢欢操着一口带四川味的英语和胖女人骂了个痛快,可是她虽然痛快了,那胖女人却使出了杀手锏,坚决的命令我们“GOOUT”,所以我们只好卷铺盖走人。

正在我们踌躇懊恼的时候,上帝发威了,他特仗义的在关了一扇门的同时给我们开了一扇窗。恰巧AIBA和方茴的邻屋回国,我们月底就搬了过去,欢欢非常得意,说这叫天无绝人之路,让丫胖房东得不了逞。

而我就没有那么高兴,说实话我没觉得胖房东多可恶,她对我还挺好的,有时候欢欢的确太挑剔了,在人家屋檐下你就得低头嘛。而且现在这房子比我们原来的租金高了些,离我学校更远了。最重要的是,隔壁住着对蕾丝边,我还是有点障碍,生怕听见什么特别的声音,看见什么特别的场景。

好在,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AIBA很喜欢出去玩,打工也好几番,一般在家的时候少,出去的时候多,有时还趁方茴不在,带另一个女孩回来。让我大呼同性恋间也有第三者云云。

而方茴,很安静,甚至安静的让我产生隔壁没住人的错觉。她好像格外喜欢红色,总是穿着红色的外套,裙子,还有披风。偶尔碰见她,那鲜艳的颜色和她淡然的神情总形成一种独特的对比,就像用色块分割了空间,猛然让我恍惚一下。

慢慢的时间长了,我觉得和她们在一块还挺方便的。她们来澳洲的时间比我和欢欢都长,哪买菜便宜,假期去哪玩的,哪个餐厅打工给的多,她们都知道。尤其是AIBA,其实这人除了性向有点问题,哪儿都挺好,热心、爽快、还风趣。我和她是同一所学校的,所以早上经常一起上学。

有一次,我们坐车,检票的时候出了差错。她和我用的都是过期的颜色票,AIBA说,老外根本不怎么查,所以能省一澳是一澳,反正他们赚的都是侵略压榨我们先辈的,跟他们不用客气。结果没想到我们点背,让人给查出来了。

现在想想,那会我还是纯良少年,脸皮薄,在检票员的询问之下什么都说不出来了,用AIBA的话说,我当时就像初次偷腥的小寡妇,红着脸低着头玩命往后蹭,就差没揪起衣角抹眼泪了。

AIBA就不像我,她马上装出天真无邪的少女模样,双眼含泪的说:”I’msorry……WecomefromJapan……WejustleaveinAustrliatwomothes.Wecan’tspeakEnglishverywell.Wecan’tfindthestation.I’amverysorry……”然后她就一边鞠90度躬,一边操着她流利的日语“狗没拿伞”了,我则在她身边把嘴张成了O型。

那检票员显然被AIBA蒙晕了,他很热心的告诉了我们应下车的站台(我们估计比他知道的还清楚),也没让我们补票。AIBA挥着手“阿丽噶朵狗宰你妈死”(日语:谢谢)的和他道了别,我也很配合的鞠了鞠躬。

开出站台,我拍了她一下,笑着说:“你干吗说咱们是小日本啊!”

AIBA皱了皱眉说:“澳洲人对日本人都客气着呢,再说,丢脸也不能丢咱中国人的脸呀!”

“你丫不哈日么?”我说。

“你丫才哈日呢!”AIBA瞪了我一眼,“我呀,就是倒霉!人生是一出比莎士比亚还莎士比亚的悲剧!当年我是多直的女生啊,企盼能谈个轰轰烈烈的恋爱,嫁个男人养只狗,从此幸福的生活下去。结果好不容易喜欢个人,靠,她居然是日本人!更靠的是,她居然还是女生!我有什么办法,命运跟我开玩笑,我难道能说你哪来的回哪儿去吧,奶奶我不玩了!?”

“日本人?方茴是日本人?”我惊讶的问。

AIBA白了我一眼:“你们不是上次说过都是从北京来的吗!”

“哦对对对!那你……你说喜欢的人……是日本人。”我声音越来越小。

AIBA白了天一眼:“欢欢个小娘皮就胡说八道吧!她跟你说我和方茴是那什么对不对?”

我猛点头。

AIBA笑了笑说:“你以为方茴真是同性恋?”

我犹豫的点了点头,其实我觉得她什么恋都不是,看她的神情就压根没有恋谁的欲望。

“她不是同性恋,她是爱男人爱惨了的,和我住一块就是为了不给自己机会再去爱谁了。”

AIBA望着窗外叹了口气。

(4)

那天之后,方茴在我心里又重新定义了。

我对她很好奇。因为我怎么也想不通她为什么把自己置于这样一个无爱无欲的境界,按AIBA的说法大概是失恋,可失恋就至于如此么?要真这样那世界人口早控制住了!我也就不用大老远的来澳大利亚镀金了。然而其他的原因,我又猜不透。

晚上我问欢欢:“我要把你甩了,你会不会一气之下去找AIBA那样的?”

欢欢掐了我一把说:“哼!如果你把我甩了,我就卧薪尝胆,早晚找一又帅又有钱的男人,气死你!”

我抓住她的手说:“就不会觉得身心俱疲,宁可和女同性恋一起搞同,也不想再爱男人了?”

欢欢把手抽出来说,两眼一瞪说:“张楠,你要是有想法了直说,不用把我往同性恋那推!告诉你,我就是找个有残疾的男人,也不会找女人!”

我赶紧搂住她说:“我逗你呢,我就是想看看你有多在乎我,唉,看来想让你为我守身是没戏啊,要是我那天出师未捷身先死,估计我尸骨未寒你就红杏出墙了!”

欢欢扭了扭,“咯咯”的笑着说:“要不我明天找AIBA去试试,看有没有为你成为同性恋的可能?”

我翻身压上她说:“别别别,您大小姐还是别去同性恋的世界搅和了,老老实实在咱‘成人’的世界里折腾吧!”

欢欢的确没去同性恋的世界搅和,她上人外国人的世界搅和去了。

简单的说,就是她跟一老外跑了。

分手的时候,欢欢还显得挺难受的。她说她其实更爱我,但是来澳洲以后才发现,有很多事特现实。比如华人就是低人一等,她就得被胖房东那样的人欺负。她一个人能力有限,不可能改变整个华人世界,让同胞们挺胸抬头活出自尊,但她不想过这样的生活了,而什么能改变现状呢,那就是找个老外,融入到他们的生活中去。这样她就可以理直气壮和胖房东吵架,而不害怕被轰走了。所以,作为一名华人为了能平等的在澳洲生活,她舍弃了和我的儿女私情,为中华之崛起而选择了一个她并不怎么爱的老外。

我沉痛哀悼了我们的爱情,并对欢欢的做法表示了深切的理解和支持,我也没办法不支持,我一个一穷二白的留学生拿什么让欢欢在澳洲立足?拿什么让她用四川味英语和澳洲人理论?

说归说,我还是懊恼了一阵,尤其晚上的时候,身边少了个人的感觉实在不很爽。

AIBA很同情我的际遇,所以虽然欢欢搬走了,我和她们还一样是朋友。不仅如此,我还多了与方茴接触的机会。

那天,是方茴主动找我的,在她一向平淡的脸上出现了少见的慌张,她敲开我的门,有些局促的说:“张楠,你……能过来看看么?”

我赶紧跟着她去了她们的房间,一进屋我就惊呆了,一股臭味冲门而出,整个地板被某种恶心的液体加少量固体侵占了。

她站在我旁边红着脸说:“我回来就这样了,好像是厕所的管道裂了,AIBA又不在,所以……你看怎么办?”

我一把拉住她,往外走了两步说:“你快别在这待了!上我那屋等着去!”

她挣开我的手,疑惑地看着我。

“啊,不好意思!”我赶紧手背后说,“我弄吧,你甭管了,快去快去!这屋没法待人!”

“那谢谢了。”

我以为方茴会有点感动什么的,没想到她又恢复了淡漠,扭头就走了。我琢磨着肯定是我刚才的一伸爪让她别扭了。

和租房中介联系了之后,我进行了短暂的抢救。那些澳产新鲜XX总不能让方茴收拾呀!当然,我估计她也不会收拾,但凡她有办法,绝不会来找我。

我趁机观察了下方茴的房间,想看看有没有她过去的蛛丝马迹,但一会我就放弃了。一是我实在没看出什么特别的,二是那味道实在不适合我继续搜索。

总算弄了个大概,我一刻都不想待的往外走,结果在马上走出门口的时候我滑了一下,顺手带翻了旁边一个小花瓶,一块小石头就转呀转的滚到了我脚下。

我捡起来看,那是某一年代北京小摊上随处可见的署名石,用金粉银粉在上面画上歪歪扭扭的名字,比如“贝贝”“帅帅”什么的,我曾经也有一个,早就不知道扔到哪去了。

“给我。”方茴大概听见了响声,走了进来。

“啊?”她的神色很严峻,很强烈的压迫感,让我发愣,

方茴没再说话,她看都没看我一眼就一把抢过来了那块石头,就好像那是什么宝贝似的。

我还没来得及洗手,那石头必然已经脏了,我甚至可以清晰的看见她白皙的手染上了一些不洁净的东西,可是她却仿佛丝毫不在意,只是紧紧的攥着,呆呆地蹲在我身边,眼神飘忽。

“那个……脏……”我不知道怎么办,只好说了这么一句。

她颤了颤,好像回过了魂,“噌”的站了起来径直走到窗边,打开窗户挥出一道漂亮的抛物线,把它扔了出去。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她的背影,终于感觉自己找到了要找的关于她的故事。

那块石头上有一个名字:陈寻。

(5)

后来吧,方茴就没再搭理我。

但是我对那件事的印象很深。像她那样的人,你放一干干净净的澳洲大海螺在她面前她都不一定抬眼。可是她竟然会不顾一切的抢块脏了的石头,而抢过来之后居然又给扔了,简直匪夷所思。光那个画着名字的破玩艺就足以让她情绪的失控了,可见陈寻对她而言很不一般。

本来方茴的神秘往事让我暂时缓解了失恋的痛苦,可是时间一长,我也就没什么兴趣八卦人家的生活了。转眼到了我生日,之前欢欢还兴致勃勃的说要送我限量手表,去酒店来个浪漫一夜,现在却只剩下我一个人,落差产生的效果,比我想象的要猛烈。

回家的时候路过一个蛋糕店,橱窗很漂亮,架子上摆满了各种花式蛋糕。我站在门口看了看,有一种樱桃芝士的,做得非常让人有食欲,是欢欢最喜欢的口味。但那会我们谁也舍不得花钱买,她说等我过生日时一定要买来尝尝。

里面胖胖的蛋糕师隔着玻璃冲我笑了笑,我咬了咬牙径直走进去,指指那个蛋糕说,我要这个。

和蛋糕师随便聊了聊,他知道是我的生日,便很慷慨的送了我蜡烛和并以促销价卖了我一小瓶桃子汽酒。然而,独自拎着包装精美价格不菲的蛋糕走出来,我却发现自己更加可怜了。那个谁说过,寂寞面前,温馨只是种苍凉的掩饰。

在公寓楼道里我遇见了方茴,若是平时我肯定迎上去说说话,可我那天情绪实在低落,仅仅点了点头,于是方茴脸上的奇妙表情,便被我错过了。

“今天你生日?”她看着我手里的蛋糕和蜡烛问。

“嗯。”我一边掏钥匙一边说。

“8月29日?”她仿佛不相信似的。

“对。”我打开门,随口说:“进来坐坐?”

没想到方茴真的跟了进来,这倒让我有点不知所措了。好在还有蛋糕掩护,我拆开丝带说:“一……一起吃吧,我自己吃不了这么多。”

“樱桃芝士?”方茴看着蛋糕眼睛闪了闪。

“哈,女孩子都喜欢这个吧。”我笑着说。

“也有男生喜欢。”她拿出蜡烛说。

“嗯,我也喜欢。”我说,而她又用那种特别的目光看了我一眼。

“那你还喜欢什么?”她笑着问。

她从未如此温柔待我,因此我也就来了精神。

“我是万金油,永远跟不上潮流,不会来事儿,喜欢的都特土。当年看圣斗士,人家都崇拜星矢,可我就觉得他是打不死的小强,结果我们班女生都不借我书看了。再说男孩都不喜欢吃甜的吧,可我就喜欢,还老老实实跟别人说……还有啊,现在特流行喝这种汽酒吧,你知道我喜欢什么吗?”

“百事?”她挺认真的问。

“那多洋气啊!我告诉你,你可不许笑。”我摆了摆手神秘的说:“冰红茶,统一的。”

方茴深深的看了我一眼,让我竟然有点不敢回望。

“今天我也流行一把,桃子味儿,来点么?”我摇摇手里的小酒瓶,遮挡自己的忐忑,方茴的眼睛随着淡粉色的玻璃晃来晃去,终于还是盯住了我,那种注视让我茫然,我不知道是自己做了什么还是怎样,总之今天的方茴对我有些……特别。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她却垂下了头,轻轻的说:“好,给我一杯。”

我拿出两只马克杯把酒到了进去。其中一只是欢欢的,她没带走我也没丢掉,人原来对过去都有不可思议的执念。

方茴已经把蜡烛点燃,整个屋子被微微一点光晕笼着,浪漫而不真实。

“不好意思,偷吃了樱桃。”方茴指了指残缺以下快的蛋糕俏皮的笑了,那个时候我以为自己看到幻像。

我也捡起了一只樱桃扔进嘴里,努力几下吐了出来,樱桃梗漂亮的打了个结,是我舌头的杰作。

“如果能把樱桃梗打结,就说明很会接吻!”我不知所谓的说着,面对这样的方茴我不知道该怎么做,该怎么说。

因为不一样,真的不一样。

可惜那只打了结的樱桃梗没能让我脱离尴尬,相反的,它起了到现在我也说不清是好是坏的作用。

方茴平时略显苍白的脸颊泛起了微微粉色,两只眼睛雾蒙蒙的,她透过樱桃结,看着我,举起杯,嘴唇一张一翕的说:“生日快乐!”

桃子酒一饮而尽,或许甜香的东西最易蒸发,她的眼角滑出了一点眼泪。

继而她哭出声音。

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了。

今夜的方茴,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可爱的小动作,每一次微笑,每一滴泪,都不是给我的。

我默默等她的肩膀停止颤抖,然后问她:“今天,也是陈寻的生日么?”

方茴抬起头,刚才存在的那副生动面孔已经消失不见,这才是在我面前真正的方茴。

奇怪的是,发现了这点之后,我有些难受。

“你相信么?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就算时间再久,躲的再远,也不管用。心里放不下,只一点点,就够了。”她握着欢欢的马克杯轻轻地说,“你们一天生日,8月29日,处女座……”

后来,在我和陈寻生日那天,方茴在我的澳洲小屋里缓缓的讲了很长的一个故事,长得我站在海这一头却看到了那一头,长得我和他们一起重新过了那年那月,长得TM跨越了足足十年时光,长的让我看见青春突然白发苍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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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那件事我永远忘不了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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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久的往事像一条条小溪,会一点点汇成小河,最后奔向辽阔的大海,也在无流回小溪的可能了。但是,我那红通通的心里有了一道深深的足迹,那是充满天真的一件事。

小时候,我非常喜欢金鱼。记得有一次我的生日,我姐姐特别买了三条金鱼。两条雄性金鱼,一条雌性的金鱼。有一条雄性金鱼,它的眼睛如大汤圆一样又圆又黑,所有它有一个跟我相近的名字,叫圆圆。另外一条金鱼叫金金,最后一条雌性金鱼因为它有一个美人鱼般的美丽尾巴,所有叫它美美。

一天放学,我依旧像往日一样去看三条小金鱼。我看见它们正在原地转圈,我知道它们一定饿了,我就抓了一把鱼食放在鱼缸里,之后我就回房间写作业了。写了不久,我跳出来把头伸到鱼缸旁看它们吃东西,看见它们吃的样子,我笑了。正在这时,我脑中掠过了一分不安的念想给小金鱼洗个澡吧!我拿来了沐浴露,挤了一点点进去,贪吃的小金鱼以为是吃的。就冲了上去,金金最先吞了几口,圆圆和美美过来很久才犹豫不决的吞了一小口。“我先写作业去了,你们慢慢洗。”话后我进了卧室。

过了半响后,妈妈回来了,一脸疑问的说;“缘缘,屋子里怎么有这么大的沐浴露的香味?”我漫不经心的回答:“金鱼在洗澡呢!”慢慢慌忙跑到鱼缸旁,一看金金的肚皮朝上,美美、圆圆也奄奄一息了。我跑出卧室,看见三条小可爱都死了,我哭了。妈妈边叹气边说:“金鱼又不是人,怎么能用沐浴露呢。”我羞愧的低下了头。所以现在每看见卖金鱼的时候,我都会想起那三条小可爱。

那件事我总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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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那件事我永远忘不了作文

全文共 1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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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第一次学自行车,忘不了第一次做饭,忘不了第一次写作文,忘不了……这些事并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可是,它记录着我们的点点滴滴,见证了我们的成长历程。其中,有一件事,触动了我的心灵,使我受益匪浅,永远忘不了。

那是发生在读小学六年级时的事了。那天是星期天,我和朋友相约一起去书店看书。带着愉悦的心情踏进店门,我被琳琅满目的书深深吸引。

我精心挑选了一本作文书,找到一个靠窗的椅子坐了下来,在满屋书香里,心满意足地看起来。读完一篇,正当我暗自夸奖作者的语言优美时,突然,我的手边传来“嘶”的一声,这声音在安静的书店里听起来是那么的刺耳。我忐忑地朝书的右下角看去,糟了,这一页被我撕了一个洞!看着这完美的一页被我不小心毁了,显得那么格格不入,愉快的心顿时沉了下来,我显得很不安。坐在身边的朋友,抬起头疑惑地问我:“怎么了?”我连忙用手把那个洞捂住,支支吾吾地说:“没什么,快看书吧!”“哦。”朋友脸上显出释然的表情,又低下头继续看书,沉浸在书中。

可是,因为这个意外,我发现似乎有无数双眼睛在看着我,我再也无法静心读书。于是,我站起来,对朋友说:“我肚子不舒服,要先回去了!”“不要紧吧?”朋友关切地问。“没什么,你继续看吧!”我说。“嗯,那好吧!我还要看会儿。”朋友说。

下楼后,我匆忙地跑回家中。

回到家,我尽量不往那事上想,平复了一下心绪,开始做作业。可是,却老是出错。看书吧,却又总是心不在焉。我的心,再也无法安宁。

思来想去,我还是决定到书店去,给老板讲明原因,承认错误。但是,如果老板骂我怎么办?罚款怎么办?骂就骂吧,罚款就罚款吧,错了就错了,不能逃避。做错了事,就得付出代价。

我拿出储钱罐,将把平时节约下来的零花钱取了出来,数了数,足够买那本作文书的钱。我揣着钱,立即向书店跑去。

来到书店,书店里的老板,正忙着整理架上的书籍。看见满头大汗的我,亲切地问:“你要买什么书?”我擦了擦头上的汗,带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告诉了老板事情的来龙去脉。然后,掏出一大把零钱,歉然地说道:“你看够不够?我赔你。”

老板没有接钱,而是从抽屉里拿出那本作文书,赞许地看着我说:“你是一个善良诚实的孩子,你喜欢,就送你了,算是我对你诚实的奖励!”这真是让我喜出望外。我双手接过书,连声说着“谢谢”。

我捧着书,如释重负,满心欢喜地走出店门。

这件事虽小,却触动了我的心灵,让我深深明白:犯错不可怕,但要勇于承认错误,积极改正错误。诚实是道德之本,我要做一个诚实的人!

那本书,至今还放在我的案头。那页被我无意撕破的洞,我精心地进行了修补。我常常翻开它,让它提醒我,怎样对待自己的错误和别人的错误,诚信做人,宽以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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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那件事我永远忘不了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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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人生中都会有一些难忘的事情,它永远都埋藏在你记忆的最深处。而让我最难忘的却是那一次演讲。

记得我读四年级时,是学校广播台的主持人。有一次,学校里有一个机会,要选一个人去县里参加演讲比赛。我们全班同学包括其他班里的几位同学都认为这个机会非我莫属,那我的心里自然也就有些飘飘然了。可是让我没想到的是,学校是在每个班里挑选一两个人,利用淘汰赛制来选出最终去县里比赛的人。虽然我表面上觉得每个人都特别厉害,可心里却想着:学校那么多老师都认识我,他们一定都认为是我喽!可是远远没有那么简单。

我觉得他们都不是我的对手,所以我回家也就没有好好练习。

可当老师让我们一个个演讲给她听时,我却什么都不记得了,就在那傻傻地站着。那天,校长把我叫去办公室,狠狠地批评了一顿,他让我不要自以为是,就算自己有先天因素也要努力。经过那一次,我明白了只有勤奋才能成功。可是这又有什么用,人家却比我更用心,也更加努力。最终我被淘汰掉了。大家都为我感到可惜,可是更多却是感到失望。那几天,我一直魂不守舍的,连上课都提不起精神来。学习成绩也有所下降。

后来,离比赛不到两个星期的时候,我从同学口中得知学校已经定好了人选。而这个人就是我最好的朋友——涂子涵。这次我并没有羡慕,而是发自内心的祝福。希望她能够得奖。

可突然有一天,我们的辅导老师问我:“你还想去县里演讲吗?”听到这话我有些吃惊。我回答到:“当然想了,这么好的机会,怎么能够就此错过呢?但不是已经没有机会了吗?”我问道。老师却没有急着回答我,而是笑了一笑,让我回去好好练习。我吸取了前面的教训,每天一有空就认真练习。

终于等到了这一天,辅导老师喊我去演讲给学校几位老师听。老师在后面给我做了一个加油的手势。当我演讲完以后,老师们都给出了赞许的目光,我也激动地哭了。

没想到故事最后出现了一个大反转,这件事让我明白了做人不能骄傲自满,只要踏实地学习,才能不断的进步。我永远也不会忘记的,它是我人生中的一个里程碑,指引我前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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