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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选会的东西怎么样(精彩20篇)

导语:我们要懂得满足,现在的我们拥有的已经很多了,比如亲情、友情……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英语作文,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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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哲理故事:不要跳着拿东西

全文共 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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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每次因为个子不够高,要跳着去拿高的东西的时候,就会被我妈骂。

这种经验应该是很多人都有的。因为那样很危险,你可能会因为落地脚没踩稳就受伤;有一次在壁橱里被我拨空的电扇还掉下来,把我的头砸出了一个红肿的大包。

高中的时候,经济状况并不好的爸妈,在我的苦苦哀求下,终于花了几万块帮我买了一台摩托车。买来后我又一发不可收拾,陷入改装摩托车的狂热,甚至还偷偷跟朋友借钱,只为了把那台小车改得又狂又炫,好跟许多同学较劲

突然有一天它被偷了---我在第一时间打电话回家,我只敢跟爸爸说,然后请他来接我。

妈妈知道我车子不见了吗?我一见到爸爸就赶紧问。我从爸爸的表情就知道惨了。

我是从大门悄悄进了院,知道我妈应该正在吃夜宵的,噢!还有饭团、还有支解的半颗卤蛋

我跪在墙边,脸上还有饭粒,听见我妈像一头狮子,在我身后发出怒吼:没那个头,就不要戴那个帽子!我愣了一下(我丢掉的是摩托车耶!怎么是帽子?),又听见母狮子更大的怒吼:你如果不要改装那台摩托车,不要那么高调,满街的摩托车他不偷,干嘛偷你的!

那是我耳膜爆裂、双腿酸痛的一整个夜晚。我看着白色的墙壁,这是爸妈好不容易才买的自己的房子--我知道爸妈在背负贷款后,还要硬买那台车给我,已经很不容易了,我还在那台车子上花了那么多钱我盯着墙壁,灰白的墙壁上,好像写满了我的后悔

我以为我很小就懂的道理,一个自恃双腿弹性好,就很爱跳高拿东西的小孩,被妈妈骂了无数次才学会的道理:不要用跳的方式拿东西。

那一刻我才真的懂了

后来的我总是谨记着那个道理。

人生前进最好的办法就是脚踏实地,不要贪快、不要贪心,不要用跳的方式,去强拿你奋力所摸不到的东西。

所以每当我有一千块,我最多就花掉300,绝对不做超过实力的事情;所以我后来从小摩托车换成重型机车,后来又换成小房车、大房车、休旅车,按部就班,最后才终于换成我想要的跑车。

那一天,我走进客厅,那是我终于买下的第一间房子,前方的落地窗好大,窗外辽阔的视野,远方有绿地、高架道路、好多的人和车子这真是一间我梦想了好久的房子,我终于买下它,在我租了七年的公共房屋之后,我终于完成了自己的梦想。

我知道那是我脚踏实地、终于完成的梦想。我很骄傲、很安心,因为那是我用心努力,最后得到的结果。

然后我真的就高兴地掉下眼泪,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但我就那么高兴地哭了起来。

我知道那是因为我又想起了妈妈说过的那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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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第一次给老爸买东西作文400字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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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星期四晴

晚饭前,妈妈说等会爸爸出差就要回来了,让我去给爸爸买个他最爱的夫妻肺片,妈妈给了我20块钱,不停地唠叨,“记住买15块钱的就可以了,每样都得要一点,而且还得要微辣的,”“好哦!我知道了,”说完,我便飞快地跑出了家门。

在去买夫妻肺片的路上,我高兴的不得了,一边哼着周杰伦的听妈妈的话,一边蹦蹦跳跳往前赶,因为这时的我实在太自在了。终于到了店门口,可惜我不是第一个来的,大概是第十个吧,漫长的时间过去了……啊!终于轮到我了,我咽下去一点口水,叽里呱啦地说了起来,“阿姨,我要个十五块钱的夫妻肺片,每样都要点哈!记住,是微辣的哦!”“好的,请稍等!”我左顾右盼,尽然看见了我的同学周达,他补课刚回来,正好从我身边经过,我跑了过去,跟周达打了个招呼,“嗨!周达!”“嗨!徐至亿!”可是转眼间,他就跟着他妈妈走了,真遗憾!他居然没注意我在这干什么,我这可是第一次自己出来买东西哩!等我回过神来,看看好没好的时候,没想到,早就好了,只是服务员叫我都没听见,真逗!

第一次自己买东西感觉还不错,看来我自己还是有这个能力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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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爱落东西的的奶奶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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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和蔼可亲的奶奶,她对我很好,可是有一个缺点,那就是爱落东西

有一次,我们要去赶集,奶奶说:“走,我们去赶集,到集上,忘家里买点东西。”我和弟弟高兴地说:“行。”奶奶收拾好东西,要准备走了,奶奶说:“看我穿的衣服行吗?”我说:“行,咱们走吧。”弟弟看了看说:“不好看。”奶奶说:“我也觉得不好看,要不然我回去换一身衣服吧,你们在这等着。”说完,就到屋里换衣服了。我们等了将近十分钟,奶奶终于来了,刚准备关门,奶奶说:“等会儿,再让我上个厕所。”我说:“奶奶,你别去了,记着快点回来。”奶奶扬长而去。过了五分钟,奶奶终于回来了。我说:“奶奶,这下没落什么东西吧?”奶奶说:“没了,走吧。”刚一走,我说:“到那买点什么东西啊?”奶奶一听买,刚想起来,钱包还没拿呢,于是就掉头往回走。我和弟弟看见了,就问奶奶:“往回走干嘛啊,是不是又没拿什么东西啊?”奶奶没说话。到家里了,奶奶进了屋,我和弟弟小心翼翼的跟着奶奶,看见奶奶在拿钱包,我们才知道,奶奶又把钱包落了。

这就是我的奶奶,一个经常落东西的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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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不可忽略的小东西作文700字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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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小东西都不能被忽视。

有一天,我在收拾书本,忽然感到一丝疼痛,原来手被一张纸给割破了,血水流了出来。我突然发现:天生软弱的纸,竟在一瞬间变成了锋利的刀。我们从小就撕过纸片,纸似乎是手指下的玩物,但我们没想到手指下的俘虏,有一天会割破我们的手指。

骨头是硬的,蚂蚁是渺小软弱的,但最终蚂蚁啃掉了骨头。

石头是硬的,水是柔软的,但最终水滴石穿。

杰,我们班曾经一个不起眼的家伙,在许多成绩优秀的同学面前,他显得微不足道。

学习生涯中的转折点终于来到。在一次考试完毕后,大家都认为那些高分无非是成绩拔尖的同学。但事情往往出乎预料。杰位居榜首,从此他一掘而起,成绩也是一帆风顺,大家也对他刮目相看。

牙齿是坚硬的,舌头;是软绵的。牙齿总免不了咬伤舌头,石头会慢慢愈合,舌头舔触牙齿,牙齿在慢慢松落,而软绵的舌头依然存在。

恐龙是庞大的,哺乳动物是渺小的。恐龙在三叠纪、侏罗纪、白垩纪称霸一时,但顽强的哺乳动物战胜了这巨大的爬行动物:一场灾难过后,恐龙彻底灭绝了。

空气,围绕在我们周围,也是我们毫不起眼的东西。当龙卷风来临时,在坚固的楼房也会被外面的高气压压垮,这时我们才明白空气的厉害。

我们往往不会在意那些小东西,因为他们显得无关紧要,微不足道,当我们被他们所震惊的时候,才知道:他们是渺小的,但也是伟大的。

让我们多多去观察这类小东西,发现他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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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周记记一次买东西真高兴300字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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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星期六,我们吃饺子,妈妈给了我一元钱,让我去超市卖五角的香菜。我拿着妈妈给我的钱高高兴兴地下了楼。

我进入了超市,哇!超市可真大呀!里面人山人海,商品琳琅满目,让人目不暇接。因为我是第一次一个人来超市购物,不知道香菜放在哪里,我东找西找,可还是没有找到。这时,一个售货员阿姨走过来问:”小朋友,你想要什么东西呀?“我说:”我要一些香菜。“阿姨给我指了方向。我走向那里,只见柜台上摆放着许多绿丝丝的香菜。可妈妈没说五角钱能够卖多少香菜。我想问售货员阿姨,可我又不敢开口,所以我就先拿了三颗香菜到称重台去称,可这三颗香菜才一角钱。我只好再跑一趟,这一次我拿了九棵香菜,可还是不够。于是,我又跑了一趟,这一次终于够了。

我拿起称好的香菜向收银台走去,付了钱,阿姨找了我五角钱。我拿着钱和香菜高高兴兴地回了家。

经过这次购物的经历,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无论做任何事情都要先考虑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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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帮妈妈买东西每日记事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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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中午,妈妈看着一篮吃不完的草莓说:“我们把它变成草莓酱吧!”我说:“好的。可是怎样才能让它变成草莓酱呢?”“我们需要两个柠檬,你会帮妈妈去三江买两个柠檬来吗?”妈妈说。我点头答应了。

我拿了零钱袋、门禁卡和妈妈给我的三江会员卡出发了,刚到门口,妈妈追出来说:“别忘了要买两个哦!”我说:“好的。”穿过小区花园来到小区门口,门口站岗的保安叔叔担心的问:“小朋友,你去哪里啊?”

“去三江买东西。”我一边走一边回答。“那你爸爸妈妈知道吗?”

“知道的,就是妈妈让我去买的。”保安叔叔笑着帮我开了门。

来到三江找了一圈都没看到柠檬,于是问了服务员阿姨:“请问柠檬在哪里?”正在谈话的服务员指了指说:“就在那里!”我走过去找了两个一盒的柠檬,看了上面价格是8元3角,我从零钱袋里数了数一块的,只有5个,正担心钱不够呢,幸好还有一张10元的,在收银台我把一张10元交给了收银阿姨,阿姨找了我1元7毛钱。

回到家里,我把柠檬和找来的钱交给妈妈,妈妈夸我真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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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即便两百辆汽车也弄不走宫殿里的好东西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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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出现一个棘手问题,就是怎么处理夏宫里的所有财宝?

在《回忆录》中,孟托邦将军不愿意花太多时间去叙述洗劫圆明园的各种细节。他写给葛罗男爵的公文,也只对情况做了扼要介绍:“我于昨天晚上到达中国皇帝的夏宫,它已经被放弃,但无数财宝都留在里面。我已派人通知格兰特将军,请他和额尔金勋爵一起来到这里。我们平分了那些财物,但我们只能拿走其中极少一小部分。即便有两百辆汽车也弄不走-那座宫殿里的所有好东西。”后来,为挽回声誉,孟将军又申言道:“由于我们的交通工具有限,不可能想把那里面的东西全部都弄走。”

他还写到对一座衣料库的抢劫。那里面存放的丝绸多得令人难以相信。他解释说,那都是皇帝为自己和朝廷所用而储备的。孟托邦说,到了联军手里,这些华丽的丝绸的用场变得很拙劣蹩脚,比如:用来当绳子在营地拴马,做包袱布用来包扎在宫里弄到的东西,剩下的就都丢给跟在部队后边的中国人。

孟托邦对抢掠储藏中国档案的文书阁尤感遗憾。档案是由许许多多五十公分见方的画组成,每张画下方都有说明。他写道:“整个中国历史应该都在这套画上,画的颜色仍然那么鲜亮,就好像刚刚画成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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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观察东西的日记

全文共 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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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爸爸带我出去观察蚂蚁。 One day, my father took me out to observe the ants.

我们来到广场,把准备好的一片肉放在地上,然后就站在一旁静静地等待。

开始有几只蚂蚁爬过来围着肉用触角碰了碰,然后就掉头跑走了,我感到非常纳闷。没等我想明白,不知从哪里爬来了一大群蚂蚁,瞬间就爬满了整片肉。不一会儿,肉就慢慢地开始向前移动。我一下子就醒悟了,开始来的几只蚂蚁原来是回去搬“救兵”了。你看,它们用那么弱小的身体竟然把那么大一块肉搬运走了,简直太神奇了!看来,团结力量大一点没错!

人们常说:“蚂蚁搬家”。从小蚂蚁身上,我懂得了什么叫“齐心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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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买东西的启示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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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常浩

在生活中,我们总是会因为某些小事而受到了终身的启示,从而有时会改变对某些事情的看法。我也不例外。

一天,妈妈让我去超市里买一些零食,我听了,便高高兴兴得去了,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却又想不起来了。

到了超市里,我看着琳琅满目的东西,想:每次自己在家里总是还没有到吃饭点就饿肚子了,这次需要买多一点。我精心的挑选着,五分钟过去了,我还是没有挑好。终于,我把挑好的东西放到超市售货的地点,放到那里。

售货员扫描完了这些东西,就和蔼地给我说:“凑个整吧,十块钱。”我听了,从兜里掏起钱来……

“咦?奇怪,我的钱呢?”我翻遍了上兜、下兜、前兜、后兜,都没有找到,我才猛然察觉:“啊,不好了,忘记带钱了!”我急的像只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这时,售货员看见了这一幕,竟毫不犹豫得说:“小朋友,忘带钱了吧?没事,你先把东西带走,一会儿再拿过来钱也可以。”我听了,很感激的说:“嗯!”

我回到家,把东西放到桌子上,便转身拿起钱就要走,妈妈很困惑:“怎么了,又要出去了?”我概括的向妈妈说出了前因后果,妈妈听了,便高兴地对我说:“快去吧,做的好样的……”我听了,便立即去了。

到了超市,我找到了那位售货员,售货员问我:“小朋友,你要买什么东西呀?”我说:“我忘记带钱了,是来还钱的。”售货员这才恍然大悟的说:“哦,原来是这样呀,我都忘了,小朋友,你真守信用!”我听了心里乐开了花。

诚信是一个举手之劳,只要我们守住诚信,你自己也会感到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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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高二750字叙事作文总有一种东西叫成长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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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喜欢看那种所谓的青春小说的,总觉得有点矫情和做作掺杂在里面,有时甚至有点傲气地想要是我有时间静下来写我也会编故事的。于是,不论别人把一本什么书说烂了,我也不会看的昏天暗地痛哭流涕然后满桌子满地都是餐巾纸。

小四的《梦》,本也如此的。这是一个很久之前的故事了,我想比我年龄大的比我岁数小的也都看过很多遍了吧,听说把一大堆女生搞得淅沥哗啦泪流满面的。我总是,不以为然撇撇嘴心想的你为一本虚构的书流下金子般的泪你值不值啊。那只能说明那些人不坚强。我想我是个坚强的孩子。

直到我无意识读到《梦》。那是无意识地在逛大街时买了一本小四的精品集,翻开,挺喜欢里面的一些文字的,然后,就看到了《梦里花落知多少》这个题目。我想,我是抱了一种我看看这书到底能让人有多感动的心思去读的,起码,是刚开始。

但是,看着读着,我就停不下来了,一口气地,我读完了它。心中总是会涌起一些细小的波浪,那浪花翻腾着、跳跃着,一点点地触击内心的那些不为人知岩石。我的眼睛里不知何时已经有点湿润润的迹象了,我像林岚那样摆摆手,不愿让它们掉落。青春的成长里,总有疼痛,总有苦涩,总有无奈,就像林岚说的,这些无奈,你永远无法改变。

合上书,脑子里留下的,是一幅画面:默默地深深地、孤独地无助地、撕心裂肺地安安静静地、一个人地好多人地各种各样的哭泣的场景。我不知怎么地就想起了我的那些个流泪日子,那是哽咽的难受的不敢发出任何声音的流泪;想起了我那没有轰轰烈烈波澜壮阔一波三折的青春却也充斥着点点伤感,我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它们从我的指间流走。

原来,很多的人不是完全为书中的故事哭泣。

原来,更多的人从故事中读到了自己的故事,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想到了自己这的这一路。

飞鸟在遥远的天边迅速地掠过。王菲说,一路上青春的小鸟掉下长不回的羽毛。

总有一种东西,叫成长。

[高二750字叙事作文总有一种东西叫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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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丢掉的东西不要再捡了叙事作文650字

全文共 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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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丢掉东西就不要再捡了,因为它早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脏了,坏了。变质了。不管曾经多么喜欢,在失去的那一刻就注定变不回原来的样子。再捡回来也只能是一文不值的垃圾,免不了被再次丢掉的命运,所以,丢掉的东西不要再捡了。捡回来也再不是原来的样子,找不回当初的感觉,徒增伤感罢了。何必呢?

人都说,不管最后的结果如何初恋总是一个让人难以忘记的故事,一段刻骨铭心的回忆。所以,很多人都想着重温旧梦。期盼着找回当初的美好,以为把破碎的记忆拼拼凑凑就能破镜重圆。后来才发现,有些东西,即使找回来也不再是原来的样子,反倒让最初仅存的美好加速地走向了灭亡,最终支离破碎。随着遗憾的终结最后灰飞烟灭。

今生唯一一次的初恋最终以被男友劈腿的方式惨淡收场,那样的痛彻心扉。那样的刻骨铭心。可是等我刚刚从那段失败的恋情中挣扎出来的时候。他又一次回到了我的身边,原因是他觉得那个女孩没他想象的那么好,他说失去之后才发现其实我才是最好的。最后我又一次沦陷在他编制的幻境里,义无反顾。可是我发现,除了当时的激动和喜悦,我再也找不回当初对他的心动,于是若即若离找不到出口。就这样过了一个星期,他再一次消失在我的世界里,就好像从来都没出现过。。。但是这一次,我发现我居然不再伤心也不再难过反倒有些许释然地笑了。。

也许,这断情殇早已走到了尽头。当初的不舍和牵挂的心心念念在他说不爱了的时候早已消失殆尽,剩下的只有小孩子被抢走糖果的愤恨和不甘,其实与爱无关。等到他再一次的回归和离开,所有的一切仿佛回到了原点就好像他从来没出现过。因为直到后来他的出现我早已没了当初的心动这才明白错过了就是错过了,丢掉的东西就不要再捡了,捡回来也不是原来的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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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三作文:争议是个好东西

全文共 1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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犎梦抑从姓庵止鄣悖写下这个题目,是在二年前的一次画展上,当我穿过人群,走到梵高、毕加索的画作前,凝视那一根根粗犷的线条,一笔笔大匠不雕的色彩,突然想起两位大师生前遭受猛烈争议的艺术生涯。直至今日,不少美术界的权威人士还在对他们争议。甚至有人生发“艺术就是不懂,名气就是炒作”的感叹。

梵高、毕加索以及无数大师在她们的作品没有得到世人认可之前,与“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冬夏与春秋”的艺痴没什么两样,也常常被旁人当作笑料戏虐一番,而在数十、数百年后的某时某刻,那些最不起眼的废纸烂版却摇身变成了艺术的佳作,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这时,当年受人景仰的画家,著名画家却被历史埋进了黄土,唯有一直存在争议的东西留在了人间,被高高举着。

与他们一样,曾经颇受争议,尔后,被捧为大师的画家何止可数,无一例举。

岂止美术,政界、商界以及其他行业也是越有争议,越凸现他们的价值。在林肯执政的美国政府,这个瘦小穷酸的光棍,掀起了美国南北战争,大约有四分之一的美国民众对他恨之如骨,也有三分之一的人民对他爱戴拥护。在为人处事方面,他傲骨的执行力、决策力,有人认为是不计情面的毒辣。如此这般,他也成为了美国历史上最有争议的总统之一,然而,他同时也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之一,美国人们永远不会忘记他。除此之外,还有美国的华盛顿、罗斯福,英国的丘吉尔,日本的明治,俄国的彼得一世……他们无不是最遭争议的人物,而同时也是最杰出的人物。

在中国,这样的感受就会更深,更真实。

秦始皇统一货币、度量衡、文字,可谓历史一大功绩,“焚书坑儒”却引来历史长达数千年的怒骂,一座万里长城,摧毁多少无辜的冤魂,却一朝又一朝帮国家抵御外来侵略;李世民“玄武门之变”杀兄夺皇位,后又来个“贞观之治”;成吉思汗纵横草原,戎马生涯,勇护国土,而在外族人的眼里,他是个实实在在的强盗;康熙大帝一生励精图治,唯才是举,最后兴场“文字狱”总觉得不挨骂,心里就是不痛快;毛主席开国兴中华,人们独立自主,却闹个“文化大革命”啼笑皆非。这些伟大的壮举,总是带有残缺,是应该夸他们,还是骂他们,真不好作妄论,只有让后人去争议,长期的争议,无休无止的争议,而争议足可以让他们更伟大,更让后人铭记。然而,这些又不是历史的功过追加,受其时代、社会背景的纵容,从政治的角度来讲,争议又是多么的轻狂。“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只有真实地去赢得人民拥戴,为多数人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才会在部分人的心里有过的一面,区区何足挂齿。

举了这么多例子,我们足以相信,争议至少不是件坏事,需要说明的是,这种争议不是刻意造出来的,它是历史曲线不同切点的回瞄产生交叉所至。而且是要得到行家的认同与争议和历史的证实,没有哪个伟人说是为了得到后人传诵,而故意造出一场革命,闹得天下大乱,他们也不知道后人究竟怎样书写历史。

一个由来被人称颂,从没犯过大错的人并非不好,并非不能被历史记住,大彻大悟是神人都向往的境界,那些大都能成就大事的人,细微的过,偶尔,也更易被人夸耀变大,一旦全部揭露,引发争议,就已经证明他不是个普通的人,所以,有名的人值得牢记,但无需掩饰,你应该有值得争议的资本才对。鲁迅先生就在这方面做得很好,他的人和他的文章一样,横眉怒对,敢爱敢恨,单就文章来讲,他的敢爱,成为一部旷世之作,敢恨又被许多人颇笑荒唐,觉得恨过头了,而文学就需要这样的固执,需要这样的精神,无须在意别人的对错成败之说,最怕就是没人争议,大家一致说好,结果可能走向平庸,大家一致说坏,应该算是完蛋了,不过,尚且只要有一人执反面意见,你还是有必要继续坚持。

一部《战争与和平》《飘》,一部《红楼梦》《阿Q正传》《雷雨》如果没有争议,一致认为好,只被看得懂的人接受,就不会再有人来研究,为那些看不懂的人接受了,也就不会产生强烈而广泛的影响了。中国第一部在世界获奖的电影《红高粱》为什么就是在国人一致的狂骂声中,慢慢上升为经典,曾创下中国票房奇迹的《英雄》《十面埋伏》,也是从来就遭非议的,而张艺谋也正是在一片说辞的浪潮里成就了自己,把他推向中国影视行业的领军人物。是不是张艺谋在刻意制造这种争议,迎合社会流向,回答,非也。

好的东西需要细嚼慢咽,需要有争议,好的管理者还要用看有没有遭人非议而定,一个从未遭人嫉妒、为难的人肯定不是优秀的人物,人性是有弱点和优点的,又各不尽同,任何事物,人不能尽得人心,必然产生争议,争议越猛烈,证明你越成功。很多人怕争议,那是一种不自信的表现,你应该庆幸,有人认同与反对,无论哪个国家,哪样事物都存在这种现象,如果我的这篇拙文尚能引起你的争议,引起你以后对事物新的看法与认同,那就真功德无量,阿弥陀佛了。

[高三作文:争议是个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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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第一次上街买东西

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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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晟君

每个人的一生中都有很多第一次。第一次长牙。第一次摔跤,第一次上学。今天我要讲的是第一次上街东西

今天,妈妈在厨房里,忙得不可开交。可是家里没有牛奶了,于是,妈妈叫我去买牛奶。我开心极了。

一出门,我就拼命跑,结果,在下坡的时候,摔了一跤。还好,我的钱在衣兜里,没有掉出来。我爬起来,继续向前跑。跑到店里,发现店里没人,于是我大声地喊:“买牛奶哦!”我这才发现,我的声音很小,当时我心里太紧张了,我感觉我的心里就像是有只袋鼠在敲鼓,咚咚咚,咚咚咚!但是,我还是鼓足勇气大声地喊:“买牛奶哦!”这次声音这么大,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店里的老板娘被我喊出来了。于是,我抱着牛奶,开心地回家了。

第一次买牛奶让我很开心,我觉得一个人做事情很刺激,当然了,一定要大胆一点!这样才能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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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找东西的作文500字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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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师又让我们砍树,我们好几个人分成一组。可是分成四组后,发现眼前却只有三把锯子,这可怎么办呢?乔老师让我和孙卓行、董沛霖自己在书院里找锯子。呵呵,今天的主题拉开帷幕!

我先去沙堆那边儿找,心想:会不会是张嘉轩把锯子藏起来了呢?上次他是一会儿拿大锯子,一会儿用小锯子,而沙堆容易藏东西。嗯,所以说有很大的机率在那里。当我跑到沙堆那块儿,刨遍了沙坑,弄得我手指缝里都是沙子,还是没有找到。这锯子不会自己长脚的,我再去他们的寝室看看。屋子里面陈设简单,虽然很大,却基本上一眼就看到头了,锯子也不在这儿?那还有一个可能,就是我们教室和教室两边儿的房间。我又一次找遍了所有的角落,但还是没有找到。难道乔老师藏在柜子里了?翻翻找找了20多分钟,还是没有翻出来,急得我满脸通红。老师,您到底把锯子弄哪儿了?我再不抓快紧点儿时间,等会儿就砍不上树了,马上都要放学了。我加快了速度,到老师他们休息的地方再试一下。里面有很多箱子,我一个一个箱子地翻,可是翻了半天也没有。难道在老师床上?枕头下?简直是都不可能。乔老师抱个锯子干嘛?那又不是他传家宝。所以说呢,这种事儿完全就是空想,不符合事实。但我还是想找一找,因为实在没有办法了。结果肯定在意料之中!

到底把锯子放哪儿啦?我们东窜西窜,东找西找,整个游学营跑遍了,可是就是没有锯子的影子。不会是乔老师年纪大了,把锯子放在家里忘带了吧?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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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三年级200字看图作文:观察一样东西

全文共 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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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植物是辣椒。 从远处看辣椒就像一团绿色的东西,里面还有几个红色的东西。仔细一看,原来是辣椒。它的主干很细,像一根铁丝。其它的枝干就更细了,它的老叶子是深绿色 的,新的叶子是嫩绿色的。形状是椭园形的,它很矮,只有45厘米左右。在春天时,它刚发芽;夏天时,它已经枝繁叶茂;秋天时,它已结出像姆指粗细的辣椒 了;冬天来临时,它好像穿了一件白色的外衣。它刚长辣椒的时候,辣椒还是嫩绿的,逐渐变红,最后就可以吃了。你要是咬一口,你会感觉非常辣。 我喜欢辣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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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感谢一切世上的东西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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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晨,当我再次睁开双眼时,我就急于想感谢这世界上的许多东西

我感谢生命,是它让我感受到人间真情,使我不再有一颗冷漠无情的心;是它让我可以感到拥有智慧的快乐;是它给予了我一双眼睛,让我可以看到祖国的建设新成就,认识了这个大千世界……

我感谢空气,是它可以让我呼吸到那对人体十分重要的氧气,让我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不过感谢空气之前是要先感谢树木的,是树木制造了氧气,没有了树,就没有空气,没有了空气就没有人类。

我感谢太阳,是它给了我们温暖的阳光,熔化了无数的寒冷,带来了温暖;带走了黑暗,送来了光明。阳光是植物的母亲,是植物最需要的,而植物更是美化大地的源泉。

我感谢水,是它为我带走了那令人无法忍受的渴;是它给了植物养分;是它使大海、瀑布、江、湖水……拥有美丽壮观的景象。所以,我们一定要保护它,让它不再流失,造福子孙后代。

我感谢地球,是它使大地万物生长,并哺育着人类,使人类有科技如此发达的今天。唉!可惜祸和福是双胞胎,人类科技虽然发达了,但是却一不小心就会把地球弄得千疮百孔,使它一天比一天衰老。所以,我们不仅要感谢地球,还要利用高科技把地球装饰得更加美丽,以报地球对我们人类的养育之恩。

我还要感谢很多很多……

幼年,我感谢教我的老师;少年,我感谢父母、同学;等到青年,我感谢社会;等到成年,我回报祖国的养育之恩,感谢世界;到了老年……我在卧室的靠椅上,望着窗外纷纷落下的秋叶,我回忆我感谢的人,又陷入了沉思……

[感谢一切世上的东西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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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只写亲眼见到的东西

全文共 1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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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从纽约市中心租一条小船,沿着哈得逊河逆流而上航行160公里,就会来到一处风景优美的避暑胜地,这就是迪伦养伤的地方伍德斯托克。迪伦每天的首要工作就是早上开车送女儿(萨拉和前夫生的孩子)去上学,然后回家陪妻子看书聊天。当时迪伦的伴奏乐队“老鹰”的成员们也住在附近,他们在迪伦家附近买了一幢粉红色的大房子,过着集体生活。兴致来了他就去找乐手们唱歌弹琴,他们都是一些饱经风霜的民间乐手,每人都有一肚子故事。聊累了,大家就下到地下室,这里是他们的临时排练场,这里四周都是水泥墙,屋子中间还有一台巨大的暖气炉,他们随便放置了4个麦克风,把声音并成两轨输进录音机。由于中间没有经过任何混音或者平衡等处理,乐器间串音。

两年的时间里,他们录制了大约60首歌曲,其中一半是改编歌曲,另一半则是他们创作的新歌。后来这批珍贵的录音带被传了出去,盗版商们立刻把它们录成唱片偷偷销售,单在美国就售出了35万张,开创了盗版时代的新纪元。

1967年底,在沉寂了整整一年半之后,一张取名为《约翰•韦斯利•哈丁》(John Wesley Harding)的新专辑悄悄问世了。这张唱片从头到尾都和当时美国唱片界的潮流唱反调。首先,唱片封面一反当时摇滚唱片的常态,居然是黑白的。迪伦穿着一件黑夹克,头戴毡帽,缩着肩膀,和3个陌生人站在一片茂密的树林里。这3人中有2人是来自孟加拉的民族歌手,剩下那位是伍德斯托克当地的一个木匠,他们分别打扮成西部故事里的盗马贼、逃犯和印第安人。

其次,专辑一共有12首歌,居然全部是原声民歌,配器非常简单,除了迪伦的吉他和口琴外,只有一架鼓和一把贝司(另有两首歌加了点夏威夷吉他)。整张专辑听下来,迪伦居然没有重复演唱过任何一句歌词,所有内容一遍过,除了一首歌外,其余11首都只有3段简单的歌词,这在当时的流行歌坛可谓是独一无二的。更为不可思议的是,那些早已习惯了在歌词中寻找含义的歌迷们发现,这一次迪伦不再堆砌辞藻,而是讲起了故事,很多故事都和《圣经》有关。

迪伦对宗教的兴趣在《沿着瞭望塔》(all along the Watchtower) 中表达得十分充分,后来吉米•亨德里克斯把它改编后用在了自己的专辑里,使之美名远扬。在这首寓言般的歌曲里,一个小丑对小偷抱怨别人剥削自己,小偷回答说,这没什么,生活本身就是一个笑话。两人说话间,王子们沿着瞭望塔四处张望,两个骑马的人渐渐走近。这个骑马的典故来自《圣经》中的《以赛亚书》,当时有人站在瞭望塔上发现远处有两个骑马的人向塔的方向走来,便去问以赛亚,这位希伯来的大预言家立刻说道:巴比伦王朝毁灭了!迪伦借用了这一典故,向世人发出了警告——这个世界就要毁灭了!

这张唱片出版10年后,迪伦终于对这张唱片做出了一个自我评价:“这是一张关于恐惧的唱片。”他说,“不光是关于恐惧本身,而是用恐惧的心态来谈论魔鬼。”他还说,自己做出了“流行音乐史上第一张宗教摇滚唱片”,可见那时的迪伦完全被宗教迷住了。根据数本迪伦传记记载,此时的迪伦在伍德斯托克家中显眼的位置上始终放着一本摊开的大字版《圣经》,迪伦每天都要读它,从中寻找答案。

迪伦一直非常讨厌“粉丝”。在这张唱片的封底,迪伦写了一个短故事,讽刺了一下那些“无脑粉丝”们:三个国王想要找到理解这些新歌的钥匙,他们去问一个自称弗兰克的人。弗兰克是个像精神导师般的奇怪的家伙,他撕碎了衬衣,从口袋里掉出一个电灯泡,他用脚踩住电灯泡,并一拳打碎了玻璃窗,然后他问这三个国王:“你们满意了吗?”三个国王居然从弗兰克的疯狂举止中发现迪伦的新歌确实是有许多隐含的意义的,三人满意地离去。

就在人们认为迪伦只是试验一下的时候,1969年4月,《纳什维尔地平线》出版。专辑里的歌曲没有一首可称得上有任何隐含的所谓“意义”,也没有任何一首歌曲有一点所谓的“社会责任感”,而全部是爱情歌曲。迪伦的嗓音也完全是乡村音乐的那种“娘娘腔”,毫不掩饰。这下把人们彻底惊呆了,那些铁杆歌迷一致认为:迪伦堕落了!

自1966年车祸到60年代结束这四年时间里,迪伦总共就出版了这两张专辑,在这个全国乃至全世界都在风雨飘摇中激动不已的年代,他回到了农村,过了一段安静的田园生活,在音乐和《圣经》中重新思考人生。这两张专辑正是这种生活和思考的结晶,他又一次为流行音乐开创了一个新方向:乡村摇滚。大家也许都还记得那句话,他的精神导师伍迪•格思里的一句至理名言:你只能写你亲眼见到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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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第一次买东西

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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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怡涵

一天,妈妈在炒菜时才发现没油了,于是妈妈就对我说:“做菜要放油,可是家里没油了,你帮妈妈去楼下买油吧!”我爽快地答应了妈妈,手里纂着妈妈给我的百元大钞,感觉自己是百万富翁,蹦蹦跳跳地上街了。

我把妈妈给我的钱紧紧的握在手里,当我要过马路时,看着来来往往的车辆,我站在路口脚也抬不动,心里莫名的心慌。这时警察叔叔看见了我的样子,立刻笑着走过来带我过了马路。于是我又开心的上路,来到了超市,我兴奋地开始找油,可是找了半天油也没有找到,我害羞地问销售阿姨:“阿姨,请问油在哪里?”阿姨和颜悦色地说:“我带你去吧!”在阿姨的带领下,我顺利的拿到了油,我笑着对阿姨说:“谢谢阿姨!”

最后,我得意的拿着油在妈妈面前炫耀说:“从今天开始我也变成小大人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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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一点琐碎的东西_1500字

全文共 1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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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日,老师留了一篇关于阅读方法的作业,我一直不知道怎样写,不曾动过笔。终于离交作业的日子越来越近,也就只能硬着头皮写了,此时此刻,为了交作业便是我的写作目的了。

学了那么久的《现代写作》却不曾静下心来认真的看这本书,转眼间一个学期要结束了,我的教科书却没有翻几页,干干净净如不曾有我这个主人。为了寻求一点安慰,我翻开自己的笔记,总算心安一点。

看了看桌上的教科书,想了想阅读方法的作业,心中便有了些琐碎东西

如《现代写作》我要阅读,为了学习而阅读,而不是为了阅读而阅读,说好听点是学习,可何尝不是一种搪塞应付,为了完成任务,拿到好的成绩,得到高一点的学分。看鲁迅先生的《读书杂谈》他说:“说到读书,似乎是很明白的事,只要拿书来读就是了,但是并不这样简单。至少,就有两种:一是职业的读书,一是嗜好的读书。”这样对号入座,我读《现代写作》便是勉勉强强的,带着苦痛的为职业的读书了。读了一会儿,眼睛虽依旧盯着书,思绪却已神游天外。或许从太阳升起到夕阳西下书都没有读多少吧。只是默默默默……带着痛苦。

“再讲嗜好的读书罢。那是出于自愿,全不勉强,离开了利害关系的。”这句话亦是出于《读书杂谈》看到这不由得想起了曾读过的很多书。那些书之所以去读正是因为嗜好。喜欢散文,尤其史铁生的。他的《我与地坛》我读了一遍又一遍,不曾厌烦。第一次读是因为老师的偶然提及,便产生了兴趣,读了一遍,也只是惊叹他的文字运用,敬佩他的写作功底。后来为了高考备战,再一次接触到这篇文章,记得很清楚,我与这篇文章又一次在2008年高考语文试卷上相遇。他那时是作为一篇阅读文出现,老师一段一段的分析,似乎每一句都有深意,原先不曾理解,总感觉少些什么的地方在那一刻全然明白了。正是那次奇妙的相遇,再次勾起我浓浓的兴趣。于是,我又一次翻开了《我与地坛》带着些许感受进入第三次阅读,那一次的感受深刻而奇妙,没有了第一次的焦躁,第二次的理解,取而代之的是模糊的不知怎样用语言表达的奇异。我想我现在依旧迷恋着,因为《我与地坛》而及他,甚至因此一发不可收拾疯狂的了解史铁生,读更多他的作品。看到了一个他的世界,有瓢虫,有鸟声,有树影,有灿烂的合欢花,有那个小院子,还有母亲。他描绘了一个他的世界里的北京,也是因为这,我有了执,爱上合欢花,爱上北京不可自拔。至今记得在书上看到他在轮椅上灿烂的笑,想起了王开岭说的:“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他笑得晴朗,像秋天。”写到这里已是墨笔干涩,不知所云。

还是深刻的记得,喜欢那句:

与有肝胆者共

从无字句处读书

且记

读书读天下!

于是我以虔诚的心把他写在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的扉页,珍重着。我想这便是阅读罢,喜欢,只是纯粹的喜欢。从鲁迅知道英国的培那特萧,说过这样意思的话:世间最不行的是读书者。因为他只能看别人的思想艺术,不用自己。我想我是不同意他的,我认为读书者亦可从别人的思想艺术中找到自己,而那个自己便是与写者的共鸣。每一次的读即是一次心的交流,有读者自己的也有写者的,真实而又不真实。正如此刻的我在写,下一刻读的人通过读看到我的想法,产生或相同或不同的看法,而这也是自己啊。

写到这里,心中纷纷扰扰的琐碎的东西倒是越积越多。也是,此时,宿舍静静的,偶尔传来楼道里匆忙的脚步声,又消失了。在这样的静谧中自有好处,适合思索。不觉产生这样的疑问,是否史铁生之前也是这样在静谧中呢。想到了他的书《昼信基督夜信佛》是了,他当初该是思索着生与死吧,带着超脱自然,带着淡定平静吧。

后记:心中思绪万千,杂乱无章,不知怎样写出,起初是为了作业,后来写着写着也就有了感觉,到后来却是又干涩起来了。如挤最后一点牙膏既少又艰难。终于算是写完了,舒了一口气。翻翻前面写的文字,又不禁觉得生涩拙劣。于写还是太稚嫩,不能用文字美好的表达心中所想,一切都是那么苍白无力。唉,也就这样罢。

2014年11月27号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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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生活的目的在于追求比生活更高远的东西作文550字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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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真是一种美。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们渐渐失去了孩子的纯真和善良,对世界看久了,认识“深”了,眼睛也变得“俗”了。结果,一切的美好和善良全被那所谓的“实际”所取代。虽然天还是那方天,云还是那片云,但很多人却开始感叹生活的无奈,不再去看那方高远的天和那片美丽的云。其实美丽的东西并没有褪色,只是很多人的眼光变了。

其实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梦想,生活的目的在于追求比生活更高远的东西。我愿追求理想而死,不愿百般无奈而生。我希望在自己的内心深处,有一种对爱与美好的渴望和追求。

纪伯伦有一篇着名的文章《坚持做玫瑰的紫罗兰》文章讲诉的是有株愚蠢而不听话的紫罗兰,请求造化把它变成一株玫瑰花,而变成玫瑰花的紫罗兰,被一场突然的暴风雨而摧残,最终为了一小时的光艳照人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紫罗兰变身为玫瑰花后速死,在大多数人的眼里看来是得不偿失之举,是贪慕虚荣、不安现状的人的必然下场。现实也的确这样,为了实现人生的理想往往会付出高昂的代价。这种代价的付出值不值得,全看一个人对人生境界的理解和追求。

生活的目的在于追求比生活更高远的东西!我想把这句话送给大家,祝愿我们的生命能够有超越世俗和自身的可能!至少可以像变身的紫罗兰一样,用玫瑰花的身份和眼光,去重新打量一次世界!其实世界原本是美好的,为何现实生活中的人们却看不到人间的真、善、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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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一次买东西的经历作文

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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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妈妈要我去买圆珠笔。我高兴得一下子跳起来。一个人买东西,这还是我第一次呀!妈妈还仔细对我说:“要小心车子,别忘了找钱。”

我把钱紧紧地握在手里,就出门了。

走着走着,一辆小轿车飞驰而过,我吓得赶紧跑回人行道。我继续向前走,到了商店。我紧张地对店主说:“我要买一支圆珠笔。”店主热情地说:“好。”然后连忙带我到放圆珠笔的地方,介绍这枝笔,又介绍那枝笔。然后问我:“你要哪种颜色的?”我说:“我要绿色的。”店主立刻拿了一枝绿色的圆珠笔给我,我连忙从店主手中接了过来,付了钱后就向家里跑去。我很远就看见妈妈在家门口等着我。

通过第一次购物,我明白了只要付出努力,就能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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