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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龙应台《目送》(热门20篇)

低眉,浅嗅,笔端如春的芳华,似美丽跳跃的音符,便可开出旖旎婀娜的花,发散出淡淡的芬芳。开学吧小编整理了相关的范文,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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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行的散文

全文共 1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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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行

他的生命没有熬到马年就走了。48岁的人,只剩下皮包骨头,像一个七八十岁的人,瘦骨嶙峋。到死,他的眼睛也没有闭上。他在留恋什么?妻子?孩子?还是……谁也不知道。

他走得那样孤单。送行的人不多。

他是个孤儿,被抱养。他的至亲,只来了两个。他的养母八十多岁高龄。白发人不能送黑发人。

为他送行的全是平辈人。

他到医院看望他住院的岳母。他有些不舒服,就事看了病。这一看,一下子住进医院。胰腺癌晚期。打开腹腔,已经……

他的岳母疑惑,怎么这么长时间不来看我?

谁也没有告诉老人。毕竟是噩耗。

医院放弃治疗。他在疼痛与不舍中熬了艰难的两年。

生命倒计时,他很清醒,心里什么都明白。

他总是叫着她的名字。他没有什么亲人了。只剩下她。

父亲说,他真可怜。

是的。没有至亲的人是孤单的。

一个远亲,并不熟悉。唯一记得,在路边,他遇到我,称呼“雨儿”。带着儿化音的称呼,格外亲切。在菜市场遇到过他,他瘦得简直认不出来。那时他在病中。

他是个老实的男人。寡言少语,要说的话全闷在心里。

工厂不景气,他下了岗,没有工作。孩子也不省心。

她也是。

为了生存,她吃尽了苦头。一个五十岁的女人,手从没有滋润过。挣了些钱,足以养家糊口。

他是个长不大的孩子。爱喝些小酒。偶尔跑出去下盘棋。

她是家里唯一的女孩子,婚前备受宠爱。

婚后,她是家里的顶梁柱。

他走时,留下一堆债务。

他走时,他的孩子还在网游。

她的眼泪都快干了。

在餐桌上,送行的人沉默后感慨。

想到他和他的岳父。

那一年,家住平房。岳父家里突然冒出一条蛇。岳父在家拿着棍子与蛇纠缠。他正巧进门,和岳父一起追赶。两个人和蛇纠缠好久,以蛇被打败告终。一个大家庭,离开人世的是岳父和他。他属蛇,死在蛇年。

也许是巧合?也许不是。很多事,说不清。

沉默。

“上一辈人的恩怨和我们有什么关系?那时我们都太年轻。”年长五十多岁的哥哥感慨。

是的,为了祖辈的财产,他和他的父亲“并肩作战”。

姐记得,几十年前那场硝烟弥漫的“战争”。

姐说,过去了,翻篇吧。

“还有什么比我们能够活着更幸福?”

“剩下的父辈促进他们之间关系,放弃以前恩怨。”

“每一年同姓的人聚一次。”

……

世事无常,送行人的语言,此时最真实。

他,一个年轻生命的离去,在每一个人的心里,掀起涟漪。

没有比健康地活着更重要。

也没有比亲情更珍贵。

【医院】

我在消化系统胃镜检查室外,阅读《把心安顿好》。

无论西医,还是中医都要求检查。一个月的等待。

等待。

不忙的时候,一丝恐惧魔鬼一般掠过。浑身无力。

想起她。秀。38岁那一年胃癌去世。

想起她。玮。38岁那一年肺癌去世。

活着多好!!!

挨着日子。日子里,不仅仅是疼痛还有恐惧。

母亲说,不管查出什么都要面对。母亲永远是我的主心骨。

父亲日日念叨,好些了么?

更喜欢独处。

人因为痛苦,进行思考。周国平所言极是。

思考生命。

是否有天堂?死去的人在天堂里能不能相遇?死去能不能看见人间的生活?生命有没有轮回?

周国平说,把命看好,把灵魂照顾好。我恰恰没有好好看好自己的命。它有了疼痛。

如果……

我想到死亡。

想起那首诗,我们都在送别的路上。说得真好。生命都是有限的。或早或晚。殊途同归。

这样想着,心里安静许多。

看着显示屏上的名字。捧着手中的书。书,赐予我精神的力量。

签字。

喝了一小瓶麻药,侧身躺在床上。

咬住硬塑料。黑色管子慢慢伸了进去。一阵恶心。然后,感觉得到它行进的过程。我闭上眼睛,眼泪顺眼角流了出来。

胃在膨胀。

医生说:“有些溃疡。”

管子慢慢抻了出来。

医生助理说:“两小时后进餐。”

“没长东西。胃炎,有些糜烂。“医生说。

心里顿时踏实。

柳暗花明。

友说,太好了,踏踏实实过年吧!

【生命】

经历疼痛,恐惧;经历他的离世。切切实实感受到生命可贵。它胜过金钱,珠宝。

什么是幸福?老生常谈。

健康是福,身体免受疼痛之苦。活着是福,吃喝玩乐。

什么都不属于自己。

身份、地位、名利只带来一时荣耀与享受,最终的结局归于泥土。上帝不会因为你名声响亮,地位高贵在死亡面前免单。

属于自己的只有两个字:身体。

人在健康的时候,忽视它,不爱护它。当它不健康的时候,又想到健康的重要,开始保护。往往保护时,它已经出现了问题。

病从口入,病从心生,

遇见一个93岁的老人,健康爽朗。105岁的老人,行走如常人。问及长寿的秘诀,两个素不相识的人回答得出奇一致:好心态。

三个字,做起来很难。

生活中,我们面对各种各样的压力,职场压力,生活压力,人与人之间炫富比拼的压力……

三个字,再难也要有。为了活着。健康地活着。

人生无常,生命有限。

珍惜自己、亲人、朋友。

尽情奉献、享受生命中的爱。

生命太短,没有浪费的时间。

看好生命,人生必须修炼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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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目送的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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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小学的第一天,是爸爸妈妈送我来的。我们家离学校很近,只需要穿过一条街,我们一家三口手牵着手,走在柏油马路上。那天的阳光很充足,透过枝丫间的缝隙照耀在我们身上。到路旁的小草上面还挂着露珠,风轻轻的吹着,仿佛再给我鼓励。

到了学校,气氛瞬间变得热闹起来,几百名家长担忧的看着自己的孩子。看到一个小妹妹因为不想离开亲人而大哭,我握着爸爸妈妈的手不禁紧了紧。铃声一响,爸爸妈妈把我送到门口,让我跟着一年级的排走。我边走边回头,上百号大人在校门口,可我却一眼就能看到爸爸妈妈,眼神交汇的那一刻,他们给予了我鼓励的目光,我不住的回头,每一次都一样,看着他们半欣喜半担忧的眼神,我的心就踏实了。知道一个拐弯,我看不到他们,他们也看不到我了,我要面对的是一个全新的世界,但每想起他们的眼神,就有了前进的勇气。

六年级上学期,班里组织去水上乐园,在门口,我发现了奶奶的身影,像是在等什么人,看见我们走来了,赶快迎上去,我不耐烦地说:“奶奶,你怎么来了呀?别人的家长都没来,你快回去吧!”奶奶往回走了几步,又折了回来,从包里拿出一瓶凉白开,对我说:“我怕你没带水,给你带了一瓶,渴了就喝吧!”说完转身匆匆就走了,我目送着奶奶离开,看着她孤独的背影,再看看手中的水,后悔之情油然而生。

这是人生中的第一次目送,从此以后,我从来都没跟奶奶说过任何不耐烦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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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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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几天不懈的努力,我终于看完了《林清散文自选集》,这是一本很有道理的书,收集很很多小文章,反映了许多大道理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那篇文章《水终有澄清的一天》。我明白了,只要内心保持宽容,外界的打扰也会消失。

在“我”童年时居住的三合院,沿着屋檐滴水的沟槽下,摆了一口大水缸,大到你双手不能环抱。这是用来接下雨天的水,用来洗衣洗澡的。雨水是浑的,放一些明矾进去,等几天,水才会澄清。

要使水浑浊却只要一下子,所以乡下的父母立了规矩,不能玩家里的水。乡下的孩子都知道这个规定。但,不玩自己家的水,不代表不玩别人家的水,而“我”家正好在上学的必经之地。有调皮的孩子会冲进来,猛地搅一下家里水缸里面的水,马上就跑了。

“我们”又气愤又紧张,只要一不小心,他们就跑进来搅一下,因此这使我们很苦恼。

妈妈看了看“我们”,说:“那些恶作剧的孩子,你愈在乎,他们愈高兴。只要不理他们,时间久了,他们就不觉得好玩了。”听了妈妈的话,“我们”正常生活,水,也澄清了。

故事的作者领悟到:生命中的故事,是一时一刻的。智慧与心境的清明追求,确是生生世世的。当我们遭到打扰时,任何的愤怒与看守都不会起任何作用,反而会让他们更开心,这时需要的不是我们的追赶,而是放下内心的愤怒,等着这些纷扰澄清下来,就像那水缸的水一样。

为了别人的打扰而愤怒不己的人,在生活中真的大有人在。可是不管怎么愤怒,打扰的人都不会减少。既然这样,还不如放下来,让自己清净下来了,世界也就清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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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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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丰富多彩的寒假里,我看了许多书,每一本都很不错,每一本都值得我去细细地品味,而我最喜欢的,就是这本“林清散文集”了。

我妈妈不小心给我买了两本不同的散文集。这两本书虽然是同一个人写的,但有许多不同的故事。在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应该就是“一千支银针”了。 在这篇文章里讲了一个童话,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位国王,他有七个女儿,七位公主各有一千支用来整理头发的扣针。一天,大公主发现她的针只有九百九十九支了,所以,她自私的打开了二公主的针盒,悄悄地偷走一支针。二公主也因为少了一支针而从三公主那里偷了一支,三公主偷了四公主的,以此类推。最后被连累的,是七公主。正好国王有贵客,七公主整天都在焦急地跟着侍女找银针,可都找不到。公主甚至想用树枝、冰、银线代替,可是都不行。七公主只好躲在房间里。那贵客竟是一位王子,王子的手里有一支银针,他说:“淘气的小鸟在我的帽子里筑了巢,我发现里面有一支雕有贵城花纹的发针,是不是其中一位公主的?”六位公主都知道,那是自己掉的针,可她们的头发都好好的梳在脑后。七公主听到后,连忙跑出来,王子和公主一见钟情,最后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这个故事虽然简单,但蕴含着许多的道理。林清玄在结尾的一段话我非常喜欢。他说:“这样想时,对生命的事,对情爱的观点,也就能云淡风轻处之泰然。每个人设若有一千支银针,不巧失落了一支,不必伤悲,因为我们还有九百九十九支银针,它们仍然能散放光芒,正如天上繁星万盏,有时雨天少了一颗,其他的还是为我们放光。” 他说得这种乐观的心态,是我们人人都应该拥有的。

这一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背后总有它的韵味,要我们去好好的品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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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散文读后感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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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像是游倦了姹紫嫣红的花圃,徜徉于红叶满眼的秋山。深邃的山径中,有着一派肃穆的美,我向往着傲岸于霜风中的秋叶。―题记

一朵岁月的花沉淀着淡淡的红,静静地绽放在精美的封面上,不过瞬间,我便被这份清淡朴素的美深深吸引。于是,我毫不犹豫的买下了它,然而它也没有令我失望,在悠闲的日子里,每日翻阅几页,一种难以言说的喜悦,总能在最快的时间蔓延

她用她的一生,教会了作者许多许多,也让我懂得了应该如何做人……

作者对人生的见解,更是让我感动万分,我明白了无论身处何地,只要以客观的心怀,明澈的慧眼,透视人生景象,那么,无论是赞叹,欣赏,都是一份安详的享受。无论人生何时,只要懂得“若要足时今已足”的道理,心间便有一份永久的满足与幸福。

我愿与这座红叶满眼的秋山久久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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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描写秋天景色的初二散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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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我轻轻推开门,门前那棵老梧桐树下,枯黄的落叶如一层金色的地毯,铺在地上,踩上去软绵绵的。于是我知道,秋天来了。

是的,秋天来了,草地上干枯的小草,大树下金黄的落叶,以及那天空中飞过的雁群便是的证明。我披上外套,向路上走去。一阵秋风吹过,我不由裹紧了外套,路旁那棵不知名的树上,几片枯叶缓缓飘落下来,它们在空中旋转,飞舞,那是它们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我伸手捉住了其中一片落叶,那干枯的叶脉如此分明,这叶片多像老人饱经风霜的手啊!于是,我伤感起来,因为这薄叶让我想起了风烛残年的老人,让我联想到生离死别的痛苦,更让我领会到“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悲哀。我憎恨这萧瑟凄凉的秋。

不知不觉已走到田野中,这儿确是一番截然不同的景象。田野里,一排排成熟的水稻组成了一片金色的海洋。风中夹杂着稻香,滤过我的心田,把我刚才的惆怅与伤感全都吹散了。稻田里割稻的人们个个忙得大汗淋漓,但他们脸上却都洋溢着无法掩饰的喜悦。是啊,辛苦的耕耘没有白费,烈日下的汗水,辛勤的劳作终于换来了累累的果实,谁能不为之喜悦呢?我仿佛瞬间明白了:没有秋,哪来丰收的喜悦?没有秋,拿来春的温暖?没有秋,哪来四季的变换?那秋叶的枯落,不也正体现了一种“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豪情吗?秋,它是个可爱的季节,值得人们赞美的季节。我热爱这硕果累累的秋。

漫步着回到家,四处竟都弥漫着一股淡淡的幽香,沁人心脾,才发现桂花已悄悄绽放了。那小小的花朵,好似一张张甜美的笑脸。好香!我贪婪地嗅了几口,花香顿时在我口鼻中漫延开来。渐渐浸润了我的心扉。我陶醉在这花香中,也沉浸在这美好的秋日里。这纯纯花语属于秋季,这幽幽花香属于秋季。秋,竟是如此美丽!

金秋十月,桂花飘香;金秋十月,收获希望。我爱这丰收的季节,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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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你还愿意和她一起去优雅吗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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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愿意和她一起去优雅吗?

已经过了用餐时间,小村里寥落的灯火也次第亮了起来,间或传来村里狗的叫声。从华瀛宾馆三楼,拉来窗帘看看逐渐暗下来的天色,玻璃窗外夜的黑与白昼的亮正渐渐交融。黄昏并不忙碌,小村安详在此刻渐渐凸出轮廓。

该吃饭了。她还是不想走。只想缠着你,倚在你坚实的臂膀,享受你甜甜的吻。

下了仄仄楼梯,走在静谧的小村,村子里静悄悄的,不多的人,灯光幽暗而缠绵。走了几个地方,终于看到一个有些品位地方,名叫开元坊,它的霓虹灯在小村里各位醒目,一个圆圆的大风车缓慢的转着,给小村带来时尚和异域风情。空气里飘散的好像薰衣草的芳香。

不知为什么,今天的珠江啤酒格外清爽。你特意点的黄鱼,浓香可口。西芹百合白绿相间,散发着淡淡的清香。鱿鱼丝掺杂着树菇,泛着浓郁而鲜亮的色彩。看着这桌美味,她想有心陪你同醉。可是两瓶珠江之后你怎么也不肯再要了。你说出的理由,让她心跳脸红。

就那样,接着你的目光。都说小眼睛的人温文而雅,似乎有一些道理。你的眼睛不大,可是她特别喜欢你目光的抚摸。你笑起来,眼睛有点弯。她因此想起周润发的嘴,像一弯温月,渐渐打开的笑靥,温和而安详。于是,她笑了。

她依旧戴着墨绿色蓝田玉镯,和你对饮珠江啤酒的时候,那玉镯在手臂上来来回回滑落,碰在酒杯时,发出清脆的叮当声,引来你的侧目。知道自己不是很瘦的手臂,没有骨感的质美,却极其欢喜了这份沉甸甸的实在与淡雅的精致。一身枣红的衣服,配上黑色丝质披肩,那是为你而容。高跟凉鞋随着你一路踏着青石板,走在小村的深巷,她喜欢一步一声的敲击,敲击发出的嗒嗒声给她带来心无旁骛的坚定。

慢慢地对饮,用淡定的眼光来看周围。小村里似乎一切都不在一切之内。唯独对面坐着你。

有时候你会责怪她的摸不着边际。难道你不清楚她的眼光早已波澜不惊了吗?眉目之间的故事该是耐人寻味的,也许你并不需要去读懂。你只要知道,不会为谁而改变,这是爱着的最好方式。身上的安静淡然,你也早已嗅觉。

一个四十岁以上的成熟女人。她有着自己的思想,自己的品位,喜欢一切简洁的物品,在红尘中艰难却优雅地活着。她能神情自若地成熟,可以清雅脱俗如仙子。她依然可以是女神姐姐。那是她前世积淀千年修来的浪漫。

记得曾经与你一起在绿岛享用咖啡,那淡紫的颜色明快而艳丽。表现出那么一份热情,让人喜欢。用勺子轻轻搅拌,周围变氤氲着淡淡的清香,喝一口到嘴里,到舌尖,再到舌根,将香味慢慢咽下。

此时,可以看到外面零碎的灯火和偶尔路过的行人。有些微风。小村里很多古老的树,千年古榕树和秋枫,满身的斑驳,透视出岁月的沧桑。

你说该走了。这时,很想被你握在手心的,感受一份真正拥有。

抛开世俗的烦琐,享受这静憩的片刻。安宁在每一个毛孔中不声不响。

因为文字,因为内心的渴求,两个应该相遇又相知的人,总会以最自然的方式出现在彼此的生命里。

寂静的小桥上,你和她慢慢走来,会不会扰了鱼儿从沉睡醒来?

今夜无月,只有几个极亮的星星挂在高高的夜空。不知名的虫子声弹唱开元坊街口的红灯笼。搅拌着乡村夜的静谧。

有星的夜晚,从华瀛三楼那扇窗里,透彻一抹桔黄。它撩动你动心底最后一抹温柔。

在这个世界上,有你看得到的风景,有你看不到的风景。一切的偶然中都包含着必然,两颗心背负太多的俗世风尘。

而你,还愿意和她一起去优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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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以黄黄为题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400字

全文共 3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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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黄是只永远长不大的狗。懂事,听话,唯一的缺点就是贪吃,好动。

记得刚从姑姑家把它抱回家时,它的牙都没长齐。大大的眼睛,黑眼圈,一身黄色的皮毛,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见到生人就躲在角落里,别人忍不住摸它两下,它像受到非礼似得的直摇头,然后乖乖的蜷缩在我的脚下。我喜欢这种小鸟依人的感觉。我总是把它抱在怀里,亲亲它的鼻子,揪揪它的细胡子,挠挠它的黑眼圈,然后它会眯着眼睛拼命往我怀里钻。

那一年,我八岁,黄黄才两个月。对周围的环境渐渐熟悉后,黄黄已经不再那么怕人了。每当夜深人静马路上有车辆经过时,它也会跑出去学邻居家的狗汪汪叫。每次它跑出去的时候,我都紧随着,像母亲怕孩子出事一样。完成它的使命后,我会把它抱到我的被窝里,它也会温顺的贴着我,慢慢进入梦乡。因为这事,母亲没少责备我。黄黄身上的跳骚,总把我叮的满身是包。

母亲说黄黄的耳朵老是耷拉着,一点都不好看。我也看出了这个问题。要是它能竖着耳朵,像狼一般,多威风。于是,我舍掉辛辛苦苦攒的钱,买钙片喂它。放学没事的时候,我也会拿起鱼竿钓鱼。虽然鱼是留给母亲补身体的,不过这个馋嘴的小家伙还能幸运的吃上鱼骨头。一个星期后,奇迹发生了。黄黄果然不负众望,两只耳朵精神抖擞的站立起来了。从此,它成了周围最惹人注目的狗。

黄黄四个月的时候,已经敢单枪匹马跑到村外去闯荡。我去上学的时候,它老是去送我很远,有时快跟到学校了。我的心里半喜半忧,生怕它回去的时候半路出事。针对这个问题,我想了一个妙招。每当我出门的时候,就把它五花大绑,并吩咐弟弟等我到学校的后再给它解开。狗是有灵性的,因为这事,它懊恼了好几天。狗有种恶习,叫死性不改。狗也有种天赋,叫绝顶聪明。当我觉得它不再跟着我出远门的时候,其实它在玩一招孙子兵法?—瞒天过海。这种伎俩,两天后就被我发现了,真是拿它没办法。看来狗再聪明,也聪明不过人。童话故事中,连狐狸都五体投地的说,我再狡猾,也敌不过你们人类狡猾。

母亲生性胆小,每次下地的时候,黄黄都陪着。母亲常说,这个小东西多么善解人意。我在玉米地里拔草,我走一步,它就跟一步。我坐下歇着,它就在我周围打转,眼珠子骨溜溜的,兴奋在草堆里抓蚂蚱。从母亲脸上流淌的笑容可以看出,黄黄的到来,给这个家增添多少乐趣啊!

弟弟是个调皮虫,总喜欢捉弄黄黄。他时常拿剪刀剪黄黄的胡子。没事的时候,老是把它的脸涂得五颜六色。黄黄羞得都不敢出去见人了。他还撬起黄黄的两条后腿,教它学倒立。黄黄每次都摔得翻几个跟头。以后,它见到弟弟就躲。于是,弟弟便拿好吃的诱惑它。黄黄贪吃,很容易就着了弟弟的道。弟弟把事先挖好的坑上面铺上干草,然后让黄黄跟着他跑。黄黄只顾着弟弟手里的骨头,哪里会想到有陷阱,一不留神就陷进去了。还好坑不是很深,它不费吹灰之力就跳出来了。弟弟古灵精怪,黄黄没头没脑,他们才像一对亲兄弟。

爸爸不喜欢养宠物,说那是糟践粮食。但是,无聊的时候,他也会带着这个小精灵到野地里捉兔子。一次,黄黄果然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逮了一只几斤重的老兔子。父亲乐的眉飞色舞,黄黄则像一个大功臣一样趾高气扬。从此,黄黄成了全家人的宝。

人的成长历程不会一帆风顺,动物的也一样。人有了委屈可以痛痛快快的说出来,动物却只能通过肢体语言尽可能的表达。一天午饭过后,邻居家的大婶火急火燎的跑到我们家,凶神恶煞的说,看看你们家养的狗,把我们家的鸡咬死了两只。父亲很是生气,把黄黄痛打了一顿。黄黄吓得乱窜,然后扎到母亲怀里,浑身抽搐着,头也不敢抬。它知道,父亲是怕母亲的。这一次,黄黄以往竖着的耳朵又耷拉下来。我非常不解,我们家养的也有鸡,黄黄只是斗它们玩,从来没有要捕食的意思。过了一天,邻居家的鸡又被咬死了一只。一阵狗叫之后,黄黄惊慌失措的跑回来,嘴里都是血,连背上也有伤。邻居大婶风尘仆仆的赶过来时,父亲正准备对黄黄再次施行家法。没想到,大婶却满脸愧疚的说,真是不好意思,我误会你家黄黄了。是张家那只可恶的大黑狗咬死了我家的鸡,还咬伤了你家黄黄。从来没见过父亲的脸色那么难看过。他心里估摸着,要是这小狗会说话的话,至于这么冤吗?人都是这样,总以自己的意志决定其他生物的未来。人总是以有用或无用来决定他们的去留。有用,就想法设法的大量繁殖,没用,就千方百计的摈除迫害。他们没权说话,因为人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动物也不例外。一个人的生命是短暂的,动物的生命更是短暂和脆弱的。他们不由自主的来到这个世上,还没眷顾完时却要依依不舍的离开。人最美好的时光往往葬送在自己手里,动物最美好的时光往往葬送在人手里。每一个有灵性的生命都是上帝赋予大地的一个精灵,每一个生命都应该获得尊重。

这天的天色暗的特别快,整个天空雾气蒙蒙的。晚饭的时候下起了零星小雨。

我们一家人正其乐融融的吃晚饭。突然,黄黄像是听到了什么声音,飞快的跑了出去。母亲还夸奖它说黄黄的耳朵就是灵。没过几分钟,黄黄又飞快的跑了回来。晚饭快结束时,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黄黄躺在地上,剧烈的翻滚,抽搐,口吐白沫,灯光的照射下,我能看到它痛苦的眼泪。父亲叹了口气,说,这下完了,黄黄吃了老鼠药了。我知道有一个法子可以暂缓老鼠药的发药时间,于是不顾父亲的反对,把半瓶香油灌进黄黄的嘴里。邻居一个有经验的大爷跟我说,灌了香油也没多大用,赶快去找医生打两针,或许还有救。

天已经漆黑一片了,雨依然不厌其烦的下着。我不管不顾这些了,抱起黄黄就跑。父亲不放心,拿着手电筒在我身后照着。此刻,我才发现,它是如此的弱小,如此的脆弱。从它的眼睛里,我既看到了求生的欲望,也看到了痛苦挣扎的绝望,而撕心裂肺的我,是它唯一的希望。它每发作一次,我的心就痛一次。我不知道脸上的水珠是汗,是雨,还是眼泪。甚至,我连慌乱中跑丢了一只鞋子都忘了。

终于到了村里唯一的诊所。医生说没药了。我像是当头被人泼了一身冷水。随机,我对父亲说,我们去邻村的诊所吧!医生还有些不高兴,发了狠话说,去了也没用,这只狗已经没救了。我不信,我相信他说这话纯粹是嫉妒。黄黄还躺在我的怀里,它还有呼吸,虽然越来越弱,可它毕竟还活着,只要活着就有一线希望。

我的背上全是汗,脚也划破了几道口子。我只觉得疼,并不知道流血了没有。灯光关注的只有黄黄,我把自己的脚忘了。父亲一路走,一路抱怨着说,谁让它那么贪吃,这下出事了吧!虽然父亲嘴上这么说,可是他心里也有万般的不舍。我了解,父亲是一个不善于把真情直接表达出来的人。父亲和父亲生活了半辈子,我从来没听到过谁叫对方的名字。虽然我不知道这样的婚姻是否有爱情,但我确信他们已经离不开对方。

黄黄抽搐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浑身也越来越冷。它的呼吸如游丝一般,越来越让人感觉不到。当我们费尽千辛万苦赶到的时候,这个小可怜已经在使劲全身的解数倒气。我不知道这是怎样的一种现象,但我看到父亲在悄悄流泪。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倒气是临死前的一种征兆。黄黄最终没有扛得住,它走了。我想它肯定不是欣然的离去了,因为它的眼睛瞪的大大的,这是怎样的一种不甘啊!作为一个失败主人的我,只能悲伤的语气告诉它:我的小天使,我已经尽力了。

第二天,我把黄黄埋葬了。一只有灵性的东西是不应该曝尸荒野的,它的灵魂在天空看着我们。我没有给它置办什么俗套的东西,只在它身旁种了一棵小树。愿它的灵魂寄托在树上守护着我们。

没过几天,邻居可恶的大黑狗也遭到同样的命运。唯一不同的是,它死后将尸骨无存。有人看见两个骑摩托的人把大黑拖走了。

我明白了,原来几天前,黄黄成了大黑的牺牲品。黄黄没几斤肉,大黑才是这些可恶的猎物者的目标。

这就是一只狗的生命历程。从此,我家好长一段时间不养狗。因为养狗得到的欢乐远比失去时的痛苦多得多。它在我幼小的心里留下永不可灭的阴影,让我明白了死亡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多年以后,我在一篇回忆文中引用了鲁迅阿长与山海经的一句话: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它的魂灵。当时在班里引起不小的轰动,我成了典型,老师专门拿我的文章告诫大家,不要胡乱引用。现在,我仍然要说,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它的魂灵。在我心里的,黄黄是我的亲人,而不是一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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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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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散文集集给我一种感觉,他在教我们一个一个人生的哲理,当然,也有写景的文章,他的散文集集洋溢着一股真挚、让人深思的感情。他的散文集构思精妙,让人很容易找到文章的中心,并了解。

文章写了很多故事,有写人的、有写季节的、有写景的、还有写游记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匆匆》这篇文章,虽然很短,仅有七八百字左右,但它却用很多例子来表达中心,让人一下抓住“题眼”,文章给我一种亲切感,仿佛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爷爷在与我谈话,这篇文章充满了智慧和人生的哲理:“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文章虽然没提一个关于珍惜时间的字眼,但从文章里举的例子和反问质疑中,我们不难看出,朱自清爷爷在向我们说明珍惜时间这个道理,他告诉我们日子是一去不返的,新的日子一瞬间就走了,如果抓不住,像流水一样流走;抓住了,向黄金一样珍贵。可见,时间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个谚语也充分体现了时间是用金子买不到的,无论你多有钱,没有了时间,也会慢慢老去,那么,那些钱能干什么呢?时间是无价的,能够说,时间自我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财富,它与别的东西不一样的是:只要珍惜它,多久都用不完,如果你浪费它,弹指一瞬间,它会消失的无影无踪。人生只是短短几个春秋,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好好珍惜它,难道要让时间白白的从你身边流逝吗?时间也是最公正的裁判,不一样的两个人,一个碌碌无为,到

之后什么也没留下,只留下无穷的悔恨;一个艰辛劳作,换来得是累累硕果,他们的人生闪烁着耀眼光彩。

朋友,从此刻开始,好好的珍惜时间吧!让我们一齐做时间的主人,好好的驾驭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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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目送作文900字

全文共 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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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奶奶,再见——”爸爸启动了车子,车窗被放了下来,家渐渐地离我们远了。后视镜里,我看到了爷爷奶奶站在门口,他们神情黯然目送着我们远去。我似乎看到了奶奶眼里隐隐的泪光……

正月初六,妈妈起了个大早开始收拾行李,因为明天爸爸妈妈要上班了。奶奶也帮忙着一起收拾,但是奶奶说话的语气里似乎少了往常的快乐,反而多了那么一丝丝的悲伤。爷爷也一样,打一早开始就坐在沙发上,一言不语地看着我们,眼中有些不舍。是呀,一年365天,能够回家陪着俩老的时间加起来也不足20天。

开始装车了,后备箱被塞得满满的。有奶奶昨晚一个一个包好的土鸡蛋,有她亲手包的肉粽,有刚刚地里采摘的绿色蔬菜……要是后备箱再大一点,估计奶奶把家里能带的东西都塞进去了。这时,爷爷拄着拐杖,颤颤巍巍地站在门边,看着我们。自从爷爷病后,他不爱说话了,因为他说话有些含糊不清了。可他还是喜欢和我嗑叨,可我总是不耐烦地应两句,有时还会发脾气。可他总是点点头,笑笑,然后看看窗外。奶奶一直帮忙着搬东西,一丝不苟,生怕落下了什么。这几年,她照顾爷爷,原先的活力仿佛也退了几分。她和爷爷一样,也是这样一直站着,看着,等着,等着车子离开的那一刻。车轮移动了,我们要离开了。在车后是两道目光,温情、不舍、夹着泪光。在我的身后是一场目送,一场无声的目送。

不禁想起来前不久才看的龙应台的《目送》。你无法挽留,只能目送他远去,只留下个背影,消失在拐角。同样有些悲伤难过,不同的只是这一次是老人目送子孙罢了。

其实,这样的目送,不知道已经发生了多少次。每次我们回家,爷爷奶奶欢欢喜喜地迎接我们,好吃好喝地招待,然后到离开的那一天,他们都是这样站在门口,直至车子不在他们的视线里。

突然想起全国各地,家家户户这样的目送不是一样在上演着吗?时代会变,演员会换,但是藏在演员心里的那份赋予目送的真情是不会变的,所以观众总能看到这一场场煽情的目送。

所以,不为什么,就为这无止境的目送,放下手头工作,抽个空闲,常回家看看吧。不需要礼物,不用大包小包,回去看看家里的老房子,回去看看那望穿秋水的老人,因为这对他们来说才是最好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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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来到中年这个丰盈的果园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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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尽铅华,我从容地走进了中年的大门,来到了这五彩缤纷,暗香袭人的人生果园。秋已成熟,红叶染金。经过了太长时间的人生积淀和世事磨砺,我已经懂得,什么才是自然最美丽的风景,什么才是人间最珍贵的情怀。

我理智的看云卷云舒,花开花落。我需要爱情,但不会再为情所困,为爱痴迷;我也想过成名,但绝不会再为名所累,为财所惑。

我把自己沉淀成一首诗,不激情却含满情韵,令真爱永存;我把自己展示为一幅画,不张扬却传递着天地间的坦诚与镇定;我把自己站立成一棵树,不争艳却遮蔽着雷雨与风霜;我把自己凝练成一座雕塑,不浮华却洋溢着端庄与智慧;我把自己酿造成一杯酒,不香甜却散发着浓郁的甘醇与绵软。

我走过了单纯,收获了成熟,战胜了懦弱,拥有了坚强,去掉了肤浅,练就了睿智,拨开了迷雾,看见了阳光,少了洒脱,却拥有了自信,没有了浮躁,却多了份自尊,卸去虚伪,却彰显了自强。

我愿是秋后的暖阳,清清爽爽,淡淡温馨;我愿是一曲伦巴舞,温柔激情。

我虽已见一轮夕阳,但却能在山峰顶端透过夕阳的余晖从容的吟唱,细细的欣赏来时的风景,慢慢品味跋涉的艰辛,尽情的在精神的海洋里徜徉,在精神的相遇中寻找会心的微笑,构筑丰富而宁静的灵魂港湾。

我不再追赶激流的脚步,我深知容颜已老去,但心灵却不能麻木粗糙。于是,展页奋笔,留住人生的美丽。我让自己端庄凝重,用所有的岁月凝结成庄重的金色,使得秋日的山林更加斑斓辉煌。我让自己沉静如美玉,华美而不锋芒,理性如水晶,清澈而不浑浊,丰美如金银,璀璨而不虚华。几十年时光的渲染,我要让自己练就独特的内涵,如玉般莹润通透,如光般柔情绵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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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以目送为题的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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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要从保二小学的分校回到主校去上课。那天阳光明媚,家家户户院子里的花悄悄地探出头。我忍不住摘下一朵戴在头上。妈妈来不及阻止。只能微笑地拉住我的手,也许是怕我再去摘花。我们穿过好几条街,终于在我的视线里出现了保二小学主校的大门。那时还很小,对这所学校感到很陌生,想想要在这里度过四年,不由得握紧妈妈的手。妈妈弯下腰微笑着对我说:“进去吧,妈妈在后面跟着你走。”我慢慢地、慢慢地松开圈在妈妈手心里的手,向妈妈点点头,坚强地迈出新的一步。我一步步地向前挪,后来我慢慢发觉已经没有人跟着我了,我渐渐开始害怕,缓缓回过头,妈妈并没有跟上来,站走几步就回头看看妈妈,她还在那站着,微笑的看着我。目光中充满了鼓励和自信。渐渐地我不再害怕了,我一步一步走进了校园,开始了我的新的校园生活。

我一天天的长大了,在妈妈的陪伴和护送下,我越来越幸福了。也渐渐地懂得了妈妈的目送。无论我走多远,妈妈温暖的目光都在我的身后,支持我,鼓励我。

一年一次的高考来临了,妈妈要去北镇监考两天。那天早晨下起了小雨,妈妈早早地收拾好东西,和我道别,嘱咐我听奶奶的话,按时完成作业。我心中有千万个不舍和无奈,眼泪流了下来。时间到了,妈妈打着雨伞走了。我和奶奶看着那个“花雨伞”渐行渐远,我的目光和她的背影好像走不到尽头,妈妈回头和我们摆摆手,上了一辆大客车走了。在雨中,我只看见车的背影慢慢消失。

慢慢长大的我,经历了无数次的目送,也在目送中长大,在目送中感动。懂得了一些事,懂得了人世间的目送,那个背影告诉我“不必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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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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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知道朱自清,他的散文也十分地有名。但在他的散文中最著名的要数《背影》和《荷塘月色》了。

《背影》这篇散文描述了一幅父子车站送别的画面。主要内容是:“我”的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事也交卸了。”“我”回到了徐州,在父亲家见到满院狼籍的东西,又想起了祖母,“我”留泪了,父亲教育我:“事已至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然后就去办丧事去了。

办完丧事后,“我”的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北京念书,我们便同行。去南京后,父亲因为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了,但因他仍然不放心,最后终于还是说服了“我”送我去念书。

我们到了车站后,“我”买票,他就帮着看行李。行李太多,得向脚夫行小费,他又去谈价格,谈完后便送“我”上车。又叮嘱“我”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我”让他走,他说;“我去给你买些橘子,别动!”他带着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胖胖的,蹒跚地走了过去。过了一会儿,他回来了。他抱着几个朱红的橘子往这里走,走到了铁路那里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起,然后再抱着走了过来,一股脑的将它们放在了“我”的大衣上,然后就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然后就渐渐消失在人群中。

如果说《背影》的语音质朴,那《荷塘月色》的语言就非常清丽了。

《荷塘月色》里主要讲的是“我”在院子里乘凉,想到荷塘去看看,于是就去了。到了荷塘,荷叶,荷花让“我”感到荷塘里与其他地方的不同,让“我”想到了梁元帝的《采莲赋》和《西州曲》。这样想着,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到家了。

这篇散文里最美的一段在第四段:区区折折的荷塘上,弥漫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这些场景让我想起了叶圣陶写的《荷花》里的第二段:荷叶挨挨挤挤的,像一个个碧绿的大圆盘。荷花在这些大圆盘之间冒出来。有的才展开两三片花瓣儿。有的花瓣儿全展开了。荷花多美丽呀!我又想起了杨万里的《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比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朱自清散文》真好看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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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紫陌红尘_蝴蝶为花醉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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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夜凉如水,独处一隅,静听一首首伤感的钢琴曲,让一颗怀念之心久久激荡,激荡——题记

在这个夏日里,纷扰太多,已经多日未曾动笔,文字似乎也把伤感淡忘,意境的沉思,唯有缠绵的咖啡追随,总是喜欢恋上忧伤文笔,让心情随着咖啡的香味如此感性着,也能让文字的魅力,带着这些感性,让每一刻总不能释怀的心绪,刻痕在心底,很深很深的早已无法抹去。试问自己,这是不是一种嗜好?却怎么也给不了自己一个合理的答案。

青春的羽翼,划破伤痛的记忆,昨日的泪水,激起心中的涟漪。时间的沙漏沉淀着无法逃离的过往,记忆的双手总是拾起那些明媚的忧伤。

每个人都会有一段不愿提及的往事,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些不愿触及的回忆变成深深浅浅的伤口,被掩藏在心底的最深处,只有在最清净的时候拿出来审视,然后痛得流泪,你却不能去触碰,哪怕是不经意的也不可以,因为那些伤口会疼,疼到窒息。

蜷缩在屋里的墙角,举目透过窗外,望向星光夜空,能见眨巴眨巴的星星,星光昏淡,残月如钩,夜长夜慢夜凄凉,独看独笑独思量,望着窗外梳理着自己的心结,此刻简约恬静的风景,一曲清幽,万千思绪,轻声叹,凉音冷意入耳畔,回想当年思绪乱。

丝丝凉意,点点新绿,六月的风泛着清愁。总喜欢在一阙阙诗词中泛舟,任凭那字字句句惊艳流年,醉在文字的烟波里,也许想念会变的很浅,浅的不知薄雾浓云愁永昼,浅的卷帘不知绿肥红瘦。躲在黯然神伤的角落,戴上耳麦,倾听忧伤的音乐,那份孤傲的旋律,在深夜里醒着,心莫名的痛,有种被撕裂的感觉,予短暂时光中,那张刻满忧伤倦意的脸,心领神会的做一次叹息的回眸。

孤傲的行走,疾苦得撕心裂肺。我会是最美的蝴蝶吗?凡尘中最后的香,何时才能弥漫?我在等待,飞翔的蝴蝶,那些逝去的过往,何时,才能过去?我的那些悲伤,是否可以随着花香流逝在灯火流萤之处?

谁,指伤弦断,为谁弹梦三千?谁,落笔烟雨,为谁画一世相思?潮起潮落月缺月又圆,几世轮回,谁还记得谁的容颜?三千青丝为谁舞,一页素笺为谁诉?执笔,满笺牵念,你是我今生走不出的刻骨情殇,你是我心中深深的烙印,是我永远无法触及的伤痛。

蝴蝶,一朵华美盛世的花,谁为伊人憔悴?看尽一世沧桑,繁华落满一地。忧伤,倾诉一世的悲,为你弹奏优美的乐章。那些不能张扬的情感,被风吹落成一地的相思,松散成一丝一缕,再也堆积不到一起。那颗依旧为你澎湃的心,不再相信,可以温暖你,也不再守候你,没有你,那些的思念,那些的忧怨,那些徘徊在心底难尽的情意,那些的那些,都渐渐被搁置成空白了,无处躲藏的只是我越来越苍白、越来越单薄的思念。

那些激荡在流年中的花蕊,会怒放,却也会凋零。当瘦弱的蚕破茧成蝶的那一刻,只看见了,那漫天飞舞的伤,眼角依稀的泪滴,闪耀着刺眼的光芒。

浅浅的月影摇曳着窗外菜园子里那一片茂密的草莓叶子,那一棵棵带露的叶子,翠绿的如翡翠般的招摇。一切如歌,一切如梦,还有着不舍,更有着离愁和别绪。我伤感的心,随着露珠滴落而疼,苦涩的泪滴,随着微风的音符而止。

浅浅的低吟,是归巢的蝶儿在夜空中飞舞时的痕迹。凝望远处的湖面,只剩下一抹殷红在不住的滚动。那是鲜血的色彩,在寂静墨色的夜空下融合,妖娆而妩媚。

笛音回,蝶儿追,蝶恋花娇媚,红花魅,清风醉,谁会回首望芳菲?滴滴残红相思泪,淡淡的心绪里溢满浓浓的难过,渲染了似水流年。用笔墨记录下的泛白光阴,在迷离流连的来回间,最终也被冲逝殆尽。真正能留下的,唯有倾尽思绪所铸就的诗篇,深深浅浅,长黑白短是一种刻骨的疼痛。

蝶儿,你已经成功了,或许伤痛和疲惫在你身上留下一些痕迹,但是,我相信重新飞翔的你可以从温暖的阳光中获得更多的光芒与完美的爱。

重拾记忆抒写感触与心境,只是,不想在走过的岁月中守望如歌,所谓忧愁,是庸人自扰的执着。生命里一再摇曳遥不可及的梦。只能选择用最华丽的姿势去遗忘。明白有些梦境都是虚幻的,无论如何用心呵护,也总摸不到轮廓。如烟花一现,任浪漫瞬间流淌,无声的痕迹消散在尘世的无奈中。

午夜离歌回荡,落笔成殇,夜伴星冷月,紫陌红尘中,谁愿生死换相依?铅华尽褪,燃不尽的流年。谁曾从谁的记忆里走过,留下了笑靥,谁曾在谁的花季里停留,温暖了想念,谁又从谁的雨季里消失,泛滥了眼泪。或许,有时候,不要那么执着地追求远方的彩霞,因为她可能并不属于你,蝴蝶为花醉,花却随风飞,确也着实令人心伤。

素笺细笔,清丽的渲染,缭乱的思路,沧桑的印迹,你在我的笔尖走过。泛黄的书页,遗留风尘,为你深藏了一世的伤口,一如以前。又一次打开回想,轻轻呼喊,那一段传世的相遇。总有一天学会不再忧伤,因为已经像蝴蝶一样,完成了既定的相聚。飘香的墨迹,沾染了我眷恋的笔尖,微触我的手指,只是守候下一次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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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张晓风散文选集读后感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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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张晓风散文《行道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神圣的事业总是痛苦的,但是,也惟有这种痛苦能把深沉给予我们。”可以说全文就是通过行道树这个形象阐述这个道理。何为神圣的事业?

应该是社会需要、人们需要的事业吧。如文中习惯于污浊的居民需要新鲜空气,燠热的夏天行人需要遮阳的浓荫,城市需要阳光,需要拥抱太阳的火热。这就是甘愿立在城市的飞尘里的行道树所从事的神圣事业。为此他们忍受着“常树”难以想象的痛苦:跟原始森林在吸露在玩凉凉的云的同伴相比,他们抛弃了优越自在的生活条件,总是一身抖不落的烟尘,在充满车辆与烟囱的城市里,存在只是一种悲凉的点缀;跟城市里繁弦急管、灯红酒绿沉浸于夜生活欢乐之中市民相比,他们在寂静里在黑暗里在不被了解的孤独里苦熬着。他们还为城市的污浊,尤其是人们似乎早已习惯于污浊而忧愁着,大有屈原“世人皆醉吾独醒”的悲悯与焦虑。但他们甘愿自我牺牲,牺牲并快乐着,因牺牲而深沉,因牺牲而神圣。

1981年,当张晓风的第四本散文集《你还没有爱过》出版时,余光中先生为该书作序,称她为“亦秀亦豪”“腕挟风雷”的“淋漓健笔”。如楼肇明所说:“中国民族历来就偏向于柔弱的阴性思维,一部中国古典散文史,韩海苏潮以外,满眼芳草凄凄的阴柔之美。”而她是一位从一般女作家狭隘局促的闺秀天地里突破出来的闯将。

从《行道树》这篇短文里,我感受到了作者对大自然、大地上的山川草木,对行道树只有宗教性的虔诚才可以相比拟的感恩情感;感受到了作者“那涵天负地般的广阔的胸襟,以辽阔思维空间为背景对生命价值的沉思。”(楼肇明语)读来立在城市的飞尘里,忧愁而又快乐的行道树,痛苦而又神圣的行道树,让我遐思翩翩,似乎看到了模糊而又真切的无数身影和脸孔,他们所从事的就是神圣的事业:革命、国防、科学、教育等等。他们卓越不凡抑或默默无闻,但毋庸置疑他们的神圣在历史的星空熠熠闪光,在现实的水面沉浮激荡,在人心的神龛备受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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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时光依旧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600字

全文共 1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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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时候都有那么一些孩子气,谁都不愿说因为害怕就放弃。

—— 题记

不要忘记小时候的约定,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努力完成自己的梦想,哪怕有人说你太天真不切实际。

走进旧时光,掀开记忆的库存,一一拾起昔日的微凉,直面惨淡的过去,即便那早已物事全非。串起老光阴的绳索,去攀爬长满绿油油的青苔的荒墙,让屋顶的风划过记忆的末梢,再把湛蓝的天空仔细地端详。怀揣着最初的向往,以梦为马,飞向云端。撷取天际的云彩,为儿时的梦一一着色。那璀璨的霞光,就用作梦想的裙摆,因为有人说上帝是个女孩。

提起水桶,站在古井的边缘,让手中的颤抖沿着绳索掉进井底。那时候,总是不懂,为什么夏天的井水是凉的,而冬天的井水却又是暖的?

梦里,还悄悄地藏着儿时的深情。那个给我讲故事的老奶奶,早已不存在人世。我想,她的坟前一定是一年四季都开满了鲜花,妖娆得让人看不见她生前的孤寂。她是一位半身瘫痪的老人,记忆里,我只有五六岁,而她已年过八旬。那时,我和她的曾孙女就这样提着高脚木凳坐在她面前,听她讲吃人狂吃小孩,以及吃小鸡仔的故事。那是我们百听不厌的故事。一座偌大的瓦屋,里面只有我们三个人。即使是在大白天,在听老奶奶讲故事的时候也会心生胆颤。

老奶奶总有说不完的故事,那时候我以为她就是一个说书的人。然而,昏暗的瓦房,总会不时地让我觉得害怕,特别是在雨天。一旦下雨,镶嵌在瓦屋中间的那块和瓦片一样大小的采光玻璃便不起作用了。唯有开灯,50瓦的白炽灯使得老奶奶的房间多了一些光晕。在这样下着雨的时刻,我便喜欢仰着头去凝望那块被雨水洗漱的采光玻璃,总是望得出神。而老奶奶的曾孙女,即是我童年时期最好的玩伴,她总是蹲在昏暗的一角去玩泥沙,小孩子过家家的游戏,我们称那是做饭。那一角落里,堆满了我们心爱的玩具,不外乎是一堆大大小小而又形状不一的贝壳。

长大以后,我才明白,那些让我们玩得乐此不疲的贝壳,正是大自然对我们的恩赐。至少在那个贫困的年代,我们尚且还不知道洋娃娃的存在,而那一处最安静的角落,却是我们童年时期最喜欢呆的地方。

沿着风留下的痕迹,仍能亲手触摸的依旧一座闪烁着老光阴的瓦屋。

对于一个世纪而言,五十年或许不算长,但对于一个孩子而言,五十年已是一生。那一座瓦屋,承载了我十岁之前的全部记忆。然而,它于这片记忆能及的土地上已经存在了五十年。如果,我不能活得太长,或是因悲观厌世选择了却余生的话,那么五十年真的就是生命最终的定格。但是,生命里本是不存在如果的,那么只好聪明一点不要这些假设。

生命早描定了它的式样,太薄弱,是人们美丽的想象。才女林徽因曾经这样说过。仿佛,是眨眼的一瞬就到了第二个十年的年纪,不得不感概白驹过隙,老光阴依旧。

奶奶的瘫痪,年过八旬。这样惨淡的画面,成了我十岁之后的最疼痛的记忆。她仍旧是住在瓦屋里,靠着回忆以度余生。同样的生命剧本,我作为观众,看了第二遍。只是与此不同的是,我褪去了童稚,换来了更多的恍然大悟。在那个未谙世事的童年里所有不曾理解的问题,在长大之后都有了固定的答案。

走进那座瓦屋,承载着我童年记忆的地方,除了对逝去的童年满怀深沉的怀念之外,我真不知道是否还能对此怀着别的感觉。那一砖一瓦都曾让我笑过而又哭过,对于童年生活的艰辛,长大是那时候最真切的渴望。可人,总是在失去某种东西之后,才真正懂得如何去珍惜。

大抵,人都有那么一些不甘愿服输的孩子气,不能说因为害怕就放弃。我终究要明白,这一座因饱经风雨而满目苍夷的瓦屋,曾经在我的生命里是一个温暖的港湾。同样的道理,回忆难免泛着旧时光的微凉,可老光阴依旧能予人温暖。我不能因为害怕身后的那一片阴影而拒绝那一缕光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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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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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的这几篇文中从字里行间都透出了汪曾祺对故乡的怀念和喜爱。在我的生活里,好像并没有这么多的习俗。童年生活也是在家人打造好的规规格格中长大的,在一个混合多民族的城市里长大的。

真羡慕一大群孩子在一起玩,羡慕他们即使在离家很远的地方,也有值得自己怀念和细心品味回味的东西。

汪曾祺的文中总给别人舒适、亲切、淳朴、自然的感觉,不仅使经历过这些事的人深受同感,还是没经历过如此多习俗的我有有一种亲近的感觉,她的语言非常自然,就如大人轻轻的给小孩讲着睡前故事。有一点好奇,有一点兴奋,有一点轻松。

回想着读过的每一句话,虽不是最华丽的语言,不是字字推敲写出来的语言,但这种猫不可言的东西却让我乐在其中。

总值汪曾祺的文章然我读来非常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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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目送的作文

全文共 1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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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缕烟云挪向天边残余的殷红。另外半边天,已悄悄被黑丝织满了天空。目送夕阳时,无奈只能叹息,一天又过去了。一天又一天,都过去了。

就像晶莹梦幻的玻璃碎片一样,太多的目送,有的大,有的小。曾有一次目送,慷慨地给予了我许多。可是我早已目送它过去了。

一个上午,阳光映照着地面。明媚得有一些烂漫,昨夜的雨遗留下的水滴,滴滴答答的仿佛敲响着擂鼓。到学校,不单是为了领成绩单和奖状。更重要的是,我一定要知道,到底谁才是这个学期的“校园小明星”?是我,还是我那个对手——S君。老师有过承诺,谁的期末考试成绩高,校园小明星就是谁。我倒要看看,我这个对手赢不赢得了我。

到了教室我却发现,同学们用一种异样的眼神看着我。我心里有一点慌,有一点颤抖。“或许是嫉妒我吧?”心里虽然不太自在,却努力地想方设法自我安慰。

S君还没来,成绩先来了。嘿,我比他高了4分!我得意地咬咬下唇,心想:“这下你没的得意了吧!”一旁的女生见了,冷冷一笑,抛下一句话:“不用比了,老师都在QQ群上说过了,你落选了。”我僵住了,就在那一刹那,那么的突然,瞬间冷寂。待我回过神来,S君已经坐在位置上了,那种微笑,仿佛是在嘲讽:想要赢我,没门!我目送着那个金光辉煌的耀眼的荣誉在我眼前哧溜一声溜过了,全然消逝,如同云雾忽的消散,不见其踪。两秒之前想象中的成功的潇洒恍然熄灭。我怒上心头,虽然挤出一张生硬的冻结的笑容,却清晰地发觉,我心里正红着眼怒视着S君,这个可恨的敌人。我压制不住内心的愤怒。这本是我奋斗了一学期应该得到的,却只能凄楚地目送它离去,凭什么!明明是我比他优秀的!无奈地目送它的失去,我感觉到了一种极大的羞辱感。这或许是我此生羞辱感最强烈的一次。我怎么忍受!没有用的,我哽咽着无法出声。无奈了,只有那炽热的太阳烘烤着炙热的大地,沸腾了我的热血澎湃,烘培了我的斗志昂然——超越他!那一刻起,我开始努力地飞。在那之前,我不知道梦想的概念。好吧,不得不说,这次目送,带给我的反而是最美丽的奋斗的火焰熊熊吧。

第二个学期来了,蹒跚而悠悠地走来。一个下午,当语文试卷发下来的时候,一个霹雳在我心中狠狠砸下。碎了,心;流了,泪。我无法容许自己在这个学期还再犯错。我一定要赢过他!就在这时侯,他却出现了。他微笑着安慰我,我不愿意接受。自己考好了,还想鄙视我?我一把推开他,在玻璃的倒影里,目送他无奈地走回教室。我当天就后悔了,毕竟他常常帮我,毕竟他常常安慰我。所幸他并没有责怪我。

离校的那天,云,静默了;风,不再奏歌。“再比一次吧!”想起输给S君的那件事,我是极想对他这么说的。可是话刚到嘴边,又咽下去了。我讪笑着自个儿,离开。不想走的,脚却如同麻木了似的。只得目送那所血色的校园往太阳的方向,往天国的彼岸飞去。那是……S君!那个可爱的对手,那个可恨的朋友!我看见了他,却看不清他的脸,在夕阳照耀下略显朦胧。他看着我,笑,如春风,与这盛夏实在不符。我不知应该笑,还是应该哭。或许以后不再会有这么好的对手,这么坏的朋友了。目送他与我反向走着,只见距离越发远了。我却低落的如同与盛夏不符的枯叶残花。

回不去了,只可能在记忆的某个角落里看见那么一点点只形片影。目送对手,他却给了我活力。坚忍执著的灵魂是历练出来的,这过程中,总有一些不得不舍去。终了,孤寂地站在远处,目送什么离去,又会得到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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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一束五彩花优美散文

全文共 1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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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美好的记忆,如影随形,难以忘却。

那是在去年暑期的一天,午后特别闷热,我本来是要在这段时间里小憩一会,打个盹,避避热,却突然接到一个电话,说是我写的一个小戏入选,要我为光盘配字幕,人家还等着要。这电话,不啻是酷暑吹来的一股凉风,惬意极了,于是哪顾得休息,哪顾得天热,一头扑出了门,寻找能给光盘配字幕的地方。

我一路奔走,一路打听询问,也真是好事多磨,很不凑巧,不是这个店机器坏了,就是那个店会弄这事的人不在,又听人说电脑城那里能弄这事,可那里还很远,远也得去,人家急等着呢!

心里急,走得也急。

走着走着,不对劲了,忽然一阵昏迷袭来,我脚下乱了步子,摇摇晃晃,趔趔趄趄,踉跄几步,几乎跌倒。

不知是中暑了,还是颈椎病又犯了?

我勉强挣扎着又走了几步,脚下绊蒜,举步维艰,环顾四周,身旁没有一个人。不行,不能停在这里,我得走,得往有人的地方走。

头脑一昏一醒,眼前一黑一亮。

我在心里给自己鼓劲,慢慢地挪着脚步挣扎着前行,来到停放的一辆蹦蹦车跟前。一时间又头昏得厉害,我下意识地抓住蹦蹦车的车厢沿,将身体靠在车帮上,咬牙使劲,不使自己昏过去。昏昏沉沉中,我看见面前盛开着一朵五颜六色的大朵,怪呀,活到这个岁数,还没见过这么大的花儿呀,这是啥花?花朵比磨盘都还大?惊异间,我努力睁大眼睛,这下看清了,眼前这个大花朵原来是几个年轻人围坐在一张不大的圆桌前,三男两女,那三个男的,一律只穿短裤赤着上身,汗津津的胸膛在树荫下闪着健壮的光亮,看上去舒舒坦坦、痛痛快快;那两个女的花短袖花短裙,乌黑的秀发散披在脊背和肩膀上,又随意又美观。他们围坐在门店前的树荫下嘻嘻哈哈、热热闹闹的,我正羡慕地看他们,嗖儿又一阵昏迷袭来,他们正说笑,全然没有注意到十多步开外昏昏迷迷的我。我正要开口求助,又止住了,因为我不止一次看到过这样的报道:好心的青年人救了昏倒的老者,而老者却赖上了青年,致使青年人再见到此情就避而远之。现在我若开口求救,这几个青年呼啸一声作鸟兽散,我心将何其悲凉,我又将奈何?

但求生的本能战胜了我的这个想法,我还是朝着这朵偌大的“花朵”开口,只说“你们”二字,只做了个招手的动作。我想观察一下动静,看一下反应,免得过于尴尬。

“花朵”果然“嗖”的一下散了。

他们一齐向我跑来——

“大爷,你怎么了?”

“大爷,你怎么了?”

“我……发昏……”

“快,扶老人家坐下!”

七手八脚,搀腋下,扶后腰,半搀半抱,让我坐在了圆桌旁的藤椅上。刚坐稳,一个女娃已经端来了一杯水,“先喝几口水,压压心慌。”

“你感觉咋样?要不要送你去医院?”

经他们这么一阵“鼓捣”,我清醒了许多,我稳稳地坐着,看着他们一张张年轻红润的脸庞,像一朵朵盛开的花朵儿。

“你的儿女在不在县城?在不在你身边?快给他们打电话,让他们来接你!”一个男青年着急地说。

我说:“出门时走得急,忘了拿手机。”

“你说个电话号码,我给他打!”男娃说着拿出了自己的手机。

“号码我都输在了手机里,拨打时看名字摁键,不记号码了。”

“最起码你该会记住一个号码吧,你好好想一想。”

我想了半会,说出了一个号码,男娃照着我说的号码一打,打到湖北去了,那头呜哩呜喇的,就赶紧挂断了。

坐了一会儿,头脑清醒多了,我感激地对他们说:“谢谢你们,不需要打电话了,我可以自己慢慢走回去的。特别感谢你们几位,你们就是我眼中最美的五彩花!”

这时,一个女娃又端来了一杯开水,笑盈盈地说:“天太热了,大爷你再喝几口!”我这下才注意到,她是从写着“顺达眼镜”的门店里端水出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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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目送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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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要去美国读大学了。我和爸妈送哥哥去机场。要挥手告别时,我的眼泪不禁涌了出来,因为那是我第一次要离开哥哥那么远。哥哥绕过了栏杆,走进了安检,哥哥的影子渐渐消失在了人群中。真想让时间都停止了,这样我就可以再多看哥哥几眼哥哥,让哥哥在我们的身边多停留一会儿。

三年后,哥哥又将离开我们去读研究生。可是,这时我却已经渐渐习惯了哥哥的来来回回。虽然这又是一段很长时间的分别。哥哥的背影像以往一样消失在人群中,但是,这次我忍住了泪水。

后来,直到目送爸爸妈妈去远行的背影离去后,我才发现更离不开他们,虽然有哥哥的陪伴

爸爸妈妈要去上海办事情。我和哥哥送爸妈去动车站,虽然哥哥什么都好,但是哥哥对我特别宠而且还不会烧菜,妈妈怕哥哥给我吃不健康的零食,给我吃糖。所以妈妈总是提醒哥哥,就算马上发车了,她也要再三强调。

我慢慢地,慢慢地感到:我和家人们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彼此背影的慢慢离去。如今是我目送他们背影的离去,也许以后会是他们目送着长大的我的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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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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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的暖阳是珍贵的,就像春天的雨、夏天的风、秋天的景,给四季以最为精彩的点缀。如丝春雨,滋润万物复苏,发芽生长;炎热的夏夜,凉风习习,狂风暴雨,一下子舒适了夏的闷热。秋天的美景,不仅尽收眼底,而且触动了人的味觉,枫叶红、菊花黄、桂花香,山野情趣萦绕游人陶醉;蟹肥鱼鲜,水果飘香,色香味美聚全。

冬日的暖阳,难得一见,偶尔的阳光明媚,使人精神清爽,一改冬日阴冷灰暗的天气,于是马上就有好的景观,行人见面互致问候,“今天太阳多好。”老太太晾出了衣被,老爷子太阳底下围起牌摊,小媳妇搬出晾晒的酱缸,公园里多了摩肩接踵的人群,喜悦洋溢在每个人的脸上。

小时候冬天在农村上学,教室里经常有老师让学生踏步取暖的举动,一下课,学生马上去“晒暖暖”。

参加工作后的早些年,宿舍的冷,经常围着走廊的煤炉转。

冬日的暖阳,对农家衣衫单薄的孩子来说,就是一次难得的享受。

深冬的季节,天气寒冷,冬日的暖阳弥足珍贵。有谚语道:“头九暖,二九冻破脸,三九冻了锅里的饭......九九八十一,老汉顺墙立(晒太阳)......”

如果纷飞的雪花、晶莹的冰雕是冬的主题,那么冬日的暖阳一定是冬的插曲,她给寒冷的冬天平添一丝暖意。

如果冬日阴沉沉的天,使人情绪低落,那么偶尔的冬日暖阳,无意之中调节了人的心态,蓝天白云全收眼底;

如果春夏秋冬四季如歌,雪和冰是冬的高潮,冬日的暖阳融化了雪和冰,那么春天会远吗?

在这个寒冷的冬天,偶遇冬日的暖阳,我的心里顿生一股股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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