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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狼王梦读后感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3 字
+ 加入清单[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话是我在上小学三年级课本中的一句话当时我还不以为然直到,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小学必读的书《狼王梦》,这一天我坐在凳子上静静的读着我越往下读我的感触越深,记得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想要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他的一次失败,他相继失去了自己的四个狼崽,他在绝望之中,正能将自己的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公孙身上,但是为了公孙安全,母狼紫岚合金雕同归于尽了。这个故事让我真正理解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话。
当我读到母狼紫岚去偷羊为自己腹中的孩子长得强壮,身体健康,紫岚的聪明,勇敢,对自己孩子爱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
而在现实生活我和紫岚的品质真是相差甚远,就拿那一次左手、就拿那次做数学题来说吧!我正在做着做着,遇到了一个难题我百思不得其解,我扭头左问问右问问可是没有人跟我说,我急得要命,在那里拍桌子,就是没有人跟我讲现在想起来我当时应该好好读读题,静下心来认真仔细的琢磨一下。
所以,以后我不会再向困难低头了,我要向母狼紫岚的精神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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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中学生作文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801 字
+ 加入清单寒假里,妈妈给了买了本书,叫《狼王梦》,我一直喜欢看公主人鱼类的童话,对于这种描写动物的小说不太感兴趣,但是没想到翻看了几页,就被其中的情节深深吸引。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头名叫紫岚的母狼,它的伴侣黑桑一心想当狼王,最后却死于非命。紫岚生下四个小狼后,想完成黑桑的遗愿,把它们培育成狼王。而在实现狼王梦的道路上,三只小公狼分别死于非命,处于绝望边缘的紫岚最后把希望寄托在女儿媚媚身上,希望媚媚生下的小狼孙能实现这个梦想,而媚媚为了反抗母亲,和它反目成仇。紫岚在临死前想去看望狼孙,正好碰到金雕,为了保护女儿和狼孙,紫岚最终和老雕同归于尽。
整本书没有动人的插画,但文字的描写却环环相扣、跌荡起伏,让我几乎一口气把它看完。合上书,我不禁暗暗思考,为什么紫岚为了实现狼王梦,不惜献出自己甚至是孩子们的生命?为什么一个接一个的希望破灭后,它始终不肯放弃,仍然执着地坚持?后来我明白了,是因为爱、因为有梦想,所以,它拼命想实现爱人的梦想,在困境中仍坚持生下并抚育四个孩子,它宁愿付出生命与老雕同归与尽。而最后紫岚为了完成梦想,丢弃了爱情,丢弃了颜容,甚至丢弃了自己一条腿,命运给予它的回报却是一无所有。在看书的过程中,我曾经一度认为紫岚的爱是扭曲的,是它太执着于狼王的梦想,给了孩子太多的负担,才会最终葬送了小狼们的生命。而直到看完整本书,我才明白,在弱肉强食动物的世界里,本来就是残酷的,优胜劣汰原本就是生存的法则,如果紫岚不是如此严苛地要求小狼,最终小狼也会死于残酷的竞争,而如果自己努力了,就算没有实现狼王梦,至少也不会感到遗憾。紫岚的爱是独特的,它深埋于心底,紫岚的爱是伟大的,虽然方式上可以过于偏激,却令人感到可歌可泣。
所以,我们要好好去维护和爱惜身边的亲人和朋友,同时在人生的道路上要始终怀有梦想和希望,哪怕再微小,也要尽全力去实现;哪怕遇到再大的挫折,也要坚持着勇往直前不退缩。
篇2:狼王梦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47 字
+ 加入清单《狼王梦》这本书大家都特别喜欢看,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可是我们中国的动物小说大王,所以内容特别精彩。
书中主要有梦想当狼王的黑桑,他的妻子紫岚,还有他们的孩子黑仔、蓝魂、双毛、媚媚,以及狼王夏洛等。
大概看过这本书的人都认为紫岚是书中的主角,而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黑桑是主角,虽然黑桑在第一章中就被野猪顶死了,而我认为他其实并没有死,虽然他的肉身没了,而他的愿望却被他的妻子紫岚永远记在心里,那就是当一名狼王。所以紫岚把完成黑桑的愿望都寄托在了自己后代的身上。
可天有不测风云,她的三个儿子陆续死掉了,只剩下媚媚,于是紫岚把黑桑的梦想又寄托在女儿媚媚孩子的身上,她希望这其中的一只能在未来当上狼王。
紫岚梦到黑桑来接她,所以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了,为了不让黑仔被金雕抓走的悲剧再发生,紫岚决定用最后的生命换来狼崽们的安全,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
读完这本书后我不但知道了许多关于狼的知识,更可贵的是为狼那种在充满挫折的环境中坚强不屈成长的经历所震撼,我们要像狼一样勇往直前、义无反顾,而且还要有牺牲精神。
篇3: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665 字
+ 加入清单人生路途总是伴随成功与失败,而我们在成长过程中是少不了父母的呵护。
《狼王梦》写的是母狼对小狼身上寄托着的希望,希望自己的孩子完成父狼想当狼王的梦,母狼紫岚在风雨生下5只小狼后运回山洞,可却遗忘了一只小狼,再运回来已经冻僵了,紫岚无法承受巨大的打击,但面对四只嗷嗷待哺的小狼,只好啃食冻僵的小狼,可是当时黑仔刚出洞时却遭到不怀好意的金雕的杀害,当蓝魂儿长成完美的公狼时,却死在了猎人的捕兽夹上,紫岚想要塑造双毛的王者品性,可是最后双毛还是死在了自卑心理上,紫岚为媚媚寻找完美配偶,却发现媚媚心仪的是自己曾经爱慕的卡鲁鲁,当紫岚心灰意冷回到洞中,却惨遭驱逐,但紫岚要为自己的孩子在做最后一件事与周围一只想要袭击媚媚的金雕周旋,最终同归于。
父母是我们成长中最大的依靠但有一些人却无视父母的爱,认为探秘的付出是理所当然的,甚至有一些人把自己的父母当成“奴隶”,但是我们和曾想过,父母不求回报的爱是多么无私,多么伟大啊!我们的父母都一样,只是爱我们的方式不同罢了,难道父母不值得我们感恩吗?我们有一些人,对待父母态度之恶劣,如果父母责罚会闹情绪令父母生气都是和感恩相悖的。
有一些父母 ,过度溺爱,造成孩子依赖,脾气暴躁,未能独立,父母的爱是毋庸置疑的,但对孩子的爱的方式要正确对待,我希望天下所有的孩子,都要尽早明白,尽早尽孝,父母的爱是无私的伟大的,不要总让父母伤神啊。
《狼王梦》写出了动物之间的无私,伟大的爱,人生之路坎坷不平,不正是因为我们有了爱,才能更加自信的向前走吗?我们迈着坚定的步伐,踏上人生之路,让我们走向未来,走向成功吧!
篇4:作文:读狼图腾有感
全文共 619 字
+ 加入清单这个暑假我看完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 刚看到这本书时,我感到很奇怪,因为我们是汉族人,自古以来都只认龙图腾。怎么会有狼图腾? 前期,读这本书才几页,觉得没什么。可是越是往后读越觉得这本书太有趣了,好像唤醒了我的野性,让我敬畏狼,向往狼,崇拜狼。
因为从小就是听《狼外婆》等故事长大的,起初以为狼只是喜欢群居且狡诈的野兽,凭借着数量的优势欺负一些小动物,苟且偷生的活着而已。在我心目中狼的地位是很尴尬的。凶猛不及狮虎,速度不及猎豹、猎狗。同为食肉动物,它也只能去欺负狐狸等小动物。然而,读《狼图腾》,随着故事情节的深入,我越来越明白我以前的想法是多么的无知。甚至有点愚昧。狼才该是动物之王。狼是智慧的,勇敢的,团结的…
在草原狼捕杀猎物的时候体现的淋漓尽致,它们的每一次进攻都堪称经典.它们不打无准备之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为了不使狼群暴露,独处而被人发现的狼,往往逃向与狼群相反的方向。牺牲自己,保全群体。这绝非聪明,而是智慧。
狼从来都不畏惧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撤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
狼为什么打仗总是赢,狼不是全靠勇气和智慧的,更多的是团结。就像古时打仗,军队中一个不配合,就将全军覆没。
狼之所以活了那么久就是因为它们的精神永不灭。而蒙古为什么可以灭了金国百万骑兵,把南宋灭与巨大的包围圈内。不都是从狼哪儿学来的吗? 狼图腾不仅可作为草原图腾,更是世界图腾!
[作文:读狼图腾有感
篇5:会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全文共 606 字
+ 加入清单这个暑假,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最新力作-吃狼奶的羊让我感触颇深.
这本书讲的是母狼乌云飞不幸失子,养育了一只偶然发现的小羊,起名叫“流火云”。但被狼群发现,在帮助流火云逃跑时,被狼群吃掉。流火云结交了伙伴“小黑角”,与小黑角共度难关,历经千辛加入了羊群,流火云成为了群中的英雄羊。在流火云抗击狼群的过程中,由于头羊“麻花角”度嫉妒心理,把流火云推下了蛤蟆岩,流火云的头永远挂在了神羊峰上。
一只吃狼奶长大的羊,身体中有一半羊的基因,一半狼的基因,血管里流的是羊血,却又从小受狼文化的熏陶,精神世界有狼的影子,既有羊的温婉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是一只英雄羊。
这只英雄羊纯洁善良,向往和平,不屈淫威,追求公平。它以自己的善良正义赢得了尊重、信赖和友谊,但也遭到过强敌的迫害,受到过同类的误解和嫉恨。最终英雄羊虽然以悲剧性的方式结束了生命。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乌云飞母爱的伟大。
要知道狼和羊天生就是天敌,是不能生活在一起的。而乌云飞失去了四只刚出生的小狼崽,出于母爱,决定照顾流火云。其实,在狼群要吃流火云的时候,乌云飞完全可以不理睬,可它乌云飞宁愿自己死也要让流火云逃出去,这位母亲多伟大呀!我们应该向流火云一样,追求正义,公平公正,善良,勇敢和邪恶对势。
由羊想到了人。我也要做一个纯洁善良,向往和平的人。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会遇到各种挫折,迫害、误解、别人的嫉妒。但是我们应该用正义的力量来赢得尊重,信赖和友谊。
篇6:《傅雷家书》读后感1000字作文题目
全文共 1145 字
+ 加入清单《智慧光环中的父爱》
“人一辈子都在高潮——低潮中浮沉,惟有庸碌的人,生活才如死水一般;或者要有极高的修养,方能廓然无累,真正的解脱。只要高潮不过分使你紧张,低潮不过分使你颓废,就好了。太阳太强烈,会把五谷晒焦;雨水太猛,也会淹死庄稼。我们只求心理相当平衡,才不至于受伤……慢慢地你会养成另外一种心情去对付过去的事:就是能够想到而不再惊心动魄,能够从客观的立场分析前因后果,做将来的借鉴,以免重蹈覆辙。”这段话中就能够看到傅雷的教育智慧,他说他的文字是严肃的,但我能看到一种深沉的父爱,一个慈爱的眼神,也为他的文学修养而震惊——他对艺术有自己深刻的见解,能从艺术中悟出大智慧,只能让心存敬佩地我仰视这座山岳。下面我来分析一下傅雷的教子之道。
文学使他能拥有大智慧,能够理解儿子,从小一直讲给儿子道德伦理。从书中可看出他的儿子叛逆过,但他并没有用强硬的态度来教育,他反而来审视自己,向儿子认错。从他之后的来信能看到他的儿子变化很大,这无疑又给儿子上了一课,并能让他永远记住去要自省。在出国留学时,他又向儿子讲了许多,好像让儿子有些厌烦,她母亲就在信中说:他又是样样想的周到,有许多宝贵的意见,他得告诉你,指导你,提醒你,孩子,千万别把爸爸的话当耳边风,一定要牢牢记住,而且要经过一番思索,我们的信要收起来,一个人孤寂的时候,可以不时的翻翻。这样的劝告是忠肯的,易于人接受。书信的教育形式也更能引发人的思考,真可谓用心良苦。
傅雷经常与儿子讨论艺术,引导他走向真理。他们从西方的交响乐、油画谈到中国的古代诗词、戏剧、国画......他也不时与儿子谈一些生活琐事,渗透了许多自己的看法,让儿子在音乐之路上少了许多障碍。例如他叫儿子多多读一些诗词,并在这些文人当中汲取力量。寄给他《人间词话》,叫他开发灵性,告诉他学最重要的是通,通才能培养气节、胸襟、目光。痛才能成为大,不大不博,便有坐井观天的危险。这让他们之间成为亦师亦友的关系,十分融洽,让儿子更好接受。
傅雷注重生活的细节,滔滔不绝的讲给儿子。因为他曾出过国,所以他知道儿子出国的那种孤寂。他总能在儿子最痛苦的时候告诉他前进的方向,这是多么难得——就像傅雷的妻子说的,“你在中国可说是史无前例的天之骄子。一个人的机会,享受,是以千千万万人的代价换来的,那是多么宝贵。你得抓住时间,提高警惕,非苦修苦练,不足以报效国家,对得住同胞。”傅雷给儿子讲在外国不要把刀叉放在桌下。对长辈不能手插兜,要直立。比赛时把胜负置之度外,专心享受,用心体会艺术的美。可见傅雷的修为之高,处世之妙,傅聪也继承了这些,才在音乐之路上有了成就。
总之,傅雷是智慧的,他用自己的爱去教育自己的儿子傅聪,成就他在世界钢琴界的地位。他用自己的一生的经验教傅聪做人,也值得我们去学习。
篇7:2024狼图腾读书笔记3000字
全文共 4839 字
+ 加入清单《狼图腾》,姜戎著。1971年起腹稿于内蒙古锡盟东乌珠穆沁草原,这是一部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一部以狼为叙述主体的小说。该书在中国大陆发行300余万册,连续6年蝉联文学图书畅销榜的前十名,获得各种奖项几十余种。该书在中国出版后,被译为30种语言,在全球110个个国家和地区发行。
用这个标题做文章的题目,我犹豫了很久。因为首先《狼图腾》这本经典之作,早已在众多读者手中久经传阅,很多人都比我更早的读过它,享用过它。我 之所以能与它结缘,也亏得好友推荐。而我作为这本书千百万读者中最普通的一员,按现在我能拥有的文学素养和所掌握的文学知识,在此,我不想对本书的内容和故事做任何蹩脚的叙述和愚钝的评论,因为,我恐浅薄了这部经典著作的厚度与重量。也恐浅薄了作品对灵魂深处那种超强的震撼。所以也就有别于真正意义上的读书笔记或是读后感。然而,我又必须用此作为此篇的题目,因为正是《狼图腾》这本书和姜先生笔下对狼的描写,对原始蒙古草原的款款深情,对《狼图腾》精神的深度挖掘,对腾格里的无限崇拜和景仰,也唤起了我一种从未有过的思考,也明朗了许多我长久以来的一些困惑。解开了很多缠绕自己许久的谜团。让我突然间茅塞顿开。《狼图腾》和狼开阔了我精神领域里沉匿已久的辽阔草场,思绪如脱缰骏马般奔向遥远的自由草原。让我对自己三十多年来年轻的生命进行一次掷地有声的拷问。那么便不枉我读过此书了!
我是蒙古族,出生在吉林省通榆县曾有的三个蒙古族乡之一的西艾力!西艾力便是蒙古族语“喜讷,艾了”一词的汉字谐音,意思是“新乡”!(在两千年左右,国家为了整合资源,勤俭持政,开始启动乡镇合并政策。西艾力在乡领导几经努力下,仍然没能保留下来,而是合并到了百里之隔的另一个蒙古族乡——向海)当然,在我出生的时候,或者我想在我爷爷奶奶甚至太爷爷太奶奶出生时,或者比那更久以前,我们的家族早就已经不再游牧了;或许,我的先祖是在若干年前从遥远的草原游牧到了这里,而后定居;或许是随着蒙古骑兵征战南北时遗落此处的一支游牧族后裔;……或许这一切只是我的想象罢了,关乎于我们这样的不是很纯粹的生活在汉族地区的少数蒙古族人,如何由来,如何繁育的生存历史似乎是模糊的,或者即便有,那大概也是我才疏学浅未曾追溯过。但我的确是蒙古族。
记忆中,我呀呀学语时,奶奶常常教给我“吃饭,睡觉”这些简单的蒙古口语。因为奶奶爷爷那时都是用蒙语交流的。说汉语是很困难的。后来,随着杂居人口的不断增多,接触到了更多的汉族人,乡亲之间为了更加便于交流和沟通,也为了不断扩大人际交往的范围,本来就是在汉族大环境里安营扎寨的族人们,接触汉文化,学习汉文化也是大势所趋了。到我父亲这辈时,很多蒙古族年轻人就很少能说蒙语了。父亲又在外地当兵四年,即便掌握一点儿蒙语,也终没有发挥之地吧。但父亲和母亲几乎所有的蒙语都能听的懂,只是很少说,很少用。而我和奶奶学的入门级的那几句,也终因缺少适应的语言环境而全部忘在了脑后。后来奶奶爷爷过世了,家里懂蒙语说蒙语的人更是几乎没有。我的五个舅舅倒是精通蒙语,但后来除了老舅以外均都和汉族通婚,娶了四个汉族舅妈。这或许就是对姜戎先生在书中所提到的“汉化”一词的最典型的论据吧。虽然此时和书中所描写的纯蒙古牧民相比,我们半汉半蒙的定居生活,半农半牧的生产方式,已经是被农耕文明汉化的淋漓尽致后所剩下的瘦弱单薄的模样了。但仅存的这点蒙古族血统仍旧还在一点点的继续被酌蚀,被软化。
大概因为自己毕竟还手持蒙古族乡这一名片的缘故吧,虽然平时用蒙语的时候很少,但那时学校还是专门开设了蒙语课程。小学三年级起,每个蒙族孩子是都要学习蒙语,而此段时间,班级里的汉族学生是可以自由支配的。而到了中学阶段,学校便分蒙汉两个班级,这时选择班级则是按个人意愿而定了。其实说是蒙班,也还是和小学一样多开设了一科蒙语课而已。当然蒙语成绩是和数语外共同纳入主科行列,在中考时是要计入总分的。我自然是继续选择蒙班,因为要向我唯一的理想学校,那所培养了我乡百分之九十小学教师的圣地——前郭蒙师(全名前郭尓罗斯蒙古族师范学校)而努力奋斗。那个时候,或许对于大部分人来讲,我敢说包括乡领导,校领导,或者教师,家长很少有人会想到文化传承这么重要和深远的讨论和认知的。而对于一向胆小,听话的我来说,似乎一切都是顺理成章的,生在蒙古族乡,身为蒙古族人,又要考蒙古族学校,那就必须乖乖学,这是没什么异议的事情。我也从来没想到过我这种半生不熟的夹生蒙古族血统到底会对未来的自己有何影响。而弟弟却思想明确,他不喜欢蒙语,他的目标是县里的重点高中,于是他早早的便摒弃了蒙语学科,全力以赴不用学习蒙语的通榆一中。从此好像要证明他是蒙古族人,那只有在户口本或身份证上才能确定。而我,虽然仍旧把蒙语当作一门外语来学,但学的还很认真,中考蒙语考出了一百一十多分的好成绩。而考入蒙师,我又多了与蒙语为伴的四年时间。又多了与蒙古族师生朝夕相处的四年。但我仍旧不会流利的驾驭蒙语口语,无法进行口语对话与交流。也正因为如此,这四年里我一度的因处在这种民族的边缘而倍感压力和折磨。甚至有一段日子里,鄙视和厌倦过这种名族边缘的处境,惶惶不安。这一切还要从当年的故事说起。
前郭尓罗斯(以下简称前郭),是一个蒙古族自治县,相对于我们蒙古族乡来说,民族文化和民族氛围要浓郁很多。县里有蒙幼,蒙小,蒙中和蒙师四所蒙古族特色学校。而在我就读于前郭蒙师的时候,学校为了生存发展,早已扩招了更多的汉族学生。后来,前郭县又和只有一江之隔的扶余两县合并,改名为松原市,我们的学校也随之更名为“松原师范”。(到2012年左右,听松原的同学说,我们这所学校早已不复存在,合并的合并,取缔的取缔,校址早已变成了商品房住宅小区)学校每个年级大概设有十个班级。包括音乐班,体育班,美术班,英语班,而这些班级均为汉族学生。而真正属于蒙古族学生的只有两个班级。普师班和幼师班。足见蒙汉学生的比例差距。而在我所就读的普师班中,还存在着十分明显的蒙语程度差异现象。班级里有一部分学生是来自前郭本县的,由于他们的名族文化保护要强于我们,所以这些同学都可以讲一口流利的蒙语。而蒙班的教师又大部分来自内蒙古。也是蒙语好于汉语表达的。于是,从感情上来讲,老师们似乎更喜欢会蒙语的学生,他们之间也更容易沟通交流。而对于我这样的半汉半蒙的孩子而言,沟通的障碍让我们和老师之间掘起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每次听到纯蒙师生们聊的热火朝天时,我们似乎总是鸭子听雷,总有种被后妈遗忘在角落了的感觉。而我的这些纯蒙古族同学,也都传承了蒙古族独有的优良血统。能歌善舞,性格豪爽,耐酒力。每次学校有演出时,蒙古族同学们嘹亮悠远的草原歌曲和蒙古族舞蹈都会深深的把我吸引,常随着歌声舞姿浮想联翩,貌似自己化身为了美丽的牧羊姑娘,轻举鞭儿,骑在马背上,遥望牛羊遍山坡;也常被美丽的蒙古袍迷恋的如痴如醉。只是这些,我没一点儿参与的能力。我既不会唱歌也不会跳舞。不会拉马头琴,更不会喝酒,总之蒙古族独有的特长我点滴没能继承。我甚至自己也曾怀疑,到底是怎样和蒙古族搭上的干系。于是每到此时,我便纠结于我的民族归属问题。当然,这绝对不该是我的过错吧。
而对于人数远远超越普幼两班的汉族学生和一些汉族老师们是带着有色眼镜来看待蒙班学生的。在他们认为,蒙班学生粗鲁,野蛮,甚至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当然不可否认,蒙班学生打架的次数要远远高于汉班)。他们把蒙班学生的实在,憨厚,直爽,仗义的性格也视为愚笨。其实现在想来,那正是蒙古族人骨子里狼的精神、游牧的精神、骁勇善战的精神。正如姜先生在文中所讲,它更是一个民族的脊梁,是民族崛起的精神。是蒙古族先人曾叱诧疆土的豪情气概。而那时,这种自豪感我是不曾拥有的。汉族学生在原本属于蒙古族辉煌过的蒙师地盘中充斥着对蒙古族学生的歧视和嗤之以鼻。而我,处在对外蒙汉相斥的大立场,和对内纯萃与不纯萃的小立场这样一个边缘的处境,进退维谷。甚至到今天,每当提到民族之事时,有人便说:你是蒙古族啊?那你会说蒙语吗?你应该很能喝酒才对啊。我都只有苦笑的份儿。我说蒙语也不会说酒也不能喝。有的朋友开玩笑道:那你真给蒙古族丢脸。虽然说者无心,但听者有意。有时我真会觉得,枉称蒙古族了。也的确辱没了蒙古族老祖宗的颜面。而直到读到了《狼图腾》,我终于找到了答案,找回了我的民族归属感,我是蒙古族的后代是毋庸置疑的,我的身上流淌的仍旧是纯粹蒙古族的血液,只是我们是被汉化了以后的蒙古族后代。于是我就会情不自禁的说:我也是草原的孩子,虽然已不能用母语来诉说,但我相信,草原母亲会接受我和很多我这样的蒙古族后代的。仁慈的腾格里之父也是不会怪罪于我的。
后来结婚,爱人是汉族,但两个孩子的民族都随了我,虽然,已经不能再淡的蒙古族血液再次被稀释,但换个角度来思考,在蒙汉大融合的时代里,我还能把自己身上仅存的这点蒙古族血液继续传输下去也是一件幸事了。儿子也常骄傲的告诉别人,他是蒙古族。而我到底如何才可以让孩子们真正的了解蒙古族人的气概,蒙古族的豪情,蒙古族可歌可泣的凌云壮志;又该怎样描绘蒙古族先祖曾生活过的壮丽草原,大河浩荡?如何让他们体会和领悟蒙古族人与天地共融的人文情怀?又如何能让他们继承下来一点、哪怕就一点点蒙古族的优良血统?或许我想的远了一点。但我觉得这也正是我所缺失的一种民族精神。而《狼图腾》启发了我,唤醒了我。我而今急切的、乐此不疲的给孩子们讲述《狼图腾》里人和自然,人和狼的故事;告诉一些我仅知的蒙古族文化礼节,除此以外,我能做的似乎微乎其微。但我和孩子们约定,有一天,我一定要带着他们踏上遥远的草原,去寻找一寸民族的根,去追寻一缕民族的魂。
而《狼图腾》除了解开了我内心多年的一种民族情结以外,也让我对狼这一动物有了崭新的认识和全新的理解。颠覆了一直以来人们对狼凶狠残忍十恶不赦的印象。文中,主人公入狼洞,掏狼仔,养狼,研究狼,宠爱狼,崇拜狼的一系列的故事,除了体现出狼勇猛,机智,隐忍,团结,不屈不挠,不卑不亢的精神外,我更迷恋的是狼对自由的追求,以及为了自由而永不放弃的品格。数以千年来,蒙古族族人信奉狼,尊敬狼,崇拜狼,以狼为自己的生存导师,军事导师,精神导师,甚至在百年以后都要以己之身来喂狼,以此做到魂归腾格里。在蒙古族人眼里,狼就是长生天派给草原和草原人民的守护神。狼与人既相互制约,更相互依托。这或许也是生物届中最别样最奇特的一条生物之链吧。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我的蒙古族朋友常把草原狼做为自己的昵称,为什么对狼图腾有如此深厚的情感。
而拜读了《狼图腾》,通过对狼故事狼精神了解,我最大的收获还在于,我终于明白了何为信仰。一种信仰又会对一个人一个民族拥有怎样的力量和意义。有人曾说过,现今的中国人缺少信仰。我觉得这并不是危言耸听。因为对于我自己而言,我可以惭愧的说,我就没有一种信仰。虽然我也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地,拥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对人对事也拥有热情的态度,但灵魂深处始终是缺少一面精神旗帜的支撑的。每当生活中遇到困难时,也就缺少了一种强有力的指引,时常让人萎靡前行,颓唐不堪。而姜先生在文中所提到,蒙古族人信奉长生天,信奉狼图腾,正因为如此,蒙古族先辈们才得以在艰苦残酷的游牧生活中,能够以博大的胸怀,乐观的精神,无畏的勇气,世代繁衍生息;才得以与广袤的草原和平相处,荣辱与共。也就因秉承着这一信仰,才开辟了中国历史上最大的领土疆域,统治中国一百多年的盛世,谱写了震惊世界的辉煌史诗。虽然,蒙古族最灿烂的鼎盛时期早已淹没在历史长河中一去不返,但蒙古族文明始终是悠悠华夏五千年文明当中最闪光耀眼的一颗明珠,她将永远璀璨。
只是而今,我还是一个没有信仰的人,如果我斗胆也把蒙古族的腾格里作为我的信仰,他会不会同意收下我这个虔诚的蒙古族后裔孩子。我想,我对蒙古族精神和蒙古草原那深深的眷恋之情,腾格里是会看得见的,我想他也同样不会拒绝一颗真诚的赤子之心的。
篇8:雪野狼踪读后感
全文共 651 字
+ 加入清单《雪地寻踪》是俄罗斯著名作家维 .比安基的著作。它是以动物为主题,写下了感人的故事。这本书中是以《我的狼狗,我的莱依》,《大山猫传奇》,《戴脚环的大雁》三个为主要内容写的。维.比安基是苏联大自然文学儿童文学的奠基作家。其作品之多. 品位之高. 流布空间之广. 传播时间之长。文章内容之感人肺腑赢得读者之多。在世界上可与比肩的也只有两位:加拿大的西顿与日本的椋鸠(JIU)十。他用自己的文字写出了“以亲善的态度对待地球上同我们一起生活的一切生灵。”
在这本书主要写的三个内容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我的狼狗,我的莱依》。它讲的是一只狗狗,它叫莱依。它长得差不多同与狼,长着一身灰色的毛。一开始,它被一个猎人收养,猎人十分精心的照顾它。被成功的训练成一只十分通人性的猎狗,跟着主人四处打猎,把猎物集中在一起……由于一次意外,主人离开的人世,当时正好是冬天,主人的母亲没东西吃,它领着主人的母亲找到了放食物的地方,避免被饿死,它还代替主人的母亲照顾主人的孩子,还抓住过小偷……之后来了不少人要高价购买莱依,都被主人母亲拒绝了.最后在主人母亲的再次调教下,莱依改变了以前的暴躁性格,成为主人母亲的真正助手和朋友,而不是牲畜。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的是,真诚相待任何生灵,它会成为我们人类真诚的朋友,就如维.比安基笔下的莱依,让我们放下手中的屠刀,把它改为真诚的关爱,让人和动物能和谐的相处,动物将不再一个个的离我们而去。小鸟停在人的肩上,小猴在你身旁悠闲的散步,这将是多么祥和. 多么美丽的画面啊!这是我们人类共同的期待。
篇9:《名人传》读后感作文题目
全文共 1335 字
+ 加入清单《莫让年华付水流》
“莫让年华付水流”这是我读《名人传》最深的感触。
《名人传》讲述了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列夫·托尔斯泰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在这本传记中,作者罗曼·罗兰既没有拘泥于对传主的生平作琐屑的考述,也没有一般性地追溯他们的创作历程,而是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
读罢《名人传》,相信更多的人会感慨,这些伟人成功的秘诀——面对挫折丝毫无惧,而我则更倾向于欣赏他们成功的动力源泉——不甘平庸,不愿年华付水流。两相对比,似乎后者更为重要,像一架飞船中的导航仪和燃料。这些伟人并非注定要走这条追求真理的坎坷道路,之所以选择,是因为他们不干平庸,不愿年华付水流。
贝多芬,一个对音乐有着火一般热情的音乐家,但灾难并未因他的热情而停下脚步。
1802年,他因病致聋,一个绝佳的机会让他去放弃音乐,平凡而快乐的生活。然而,他怎愿与真理背道而驰,怎愿与音乐擦肩而过,怎愿年华付水流?不甘平庸,他单枪匹马,奋力抗争,他在无声的世界里谱写天籁。是啊?怎能因挫折而放弃,怎能碌碌无为而老去,怎能让年华付水流?
米开朗琪罗曾经说过:愈使我痛苦的就愈让我喜欢。他活了90岁,一辈子没休息过一天,没享受过一天真正的生活,他为艺术牺牲了自己快乐的生活,他像一个工作狂一样,尽管富有,但他过得像穷光蛋,经历了一场跌宕曲折的人生。
托尔斯泰出生于贵族世家,因为不甘平庸,他放弃了灯红酒绿,锦衣玉食的生活,因为欲求真理,他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因为不愿年华似水流,他以强有力的笔杆,传播真理,毕生坚持自己的信念。
在我眼里,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都是世界的征服者。他们放弃安逸平庸的生活,只为追求真理,只为让人生散发光彩,他们生活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其丰富而精神生活相对贫弱的时代,但他们却以高于一切的精神力量将真理传诵,唤起人们的良知。
同样“不甘碌碌老”的还有曾经影响一代人的张海迪,5岁时便高位截瘫的张海迪,不仅没有自暴自弃,还通过自学涉及多个文学艺术区域,并取得瞩目成就,通过文字讲述轮椅上的梦,通过医术救死扶伤,通过英语翻译国外文章,她说过:“我不能碌碌无为地活着,活着就要学习,就要为群众多做些事情,即使是流星,也要将光留在人间……。没错,因为不甘平庸,因为不愿年华付水流,虽然残疾,但她已是蜕变的碟,浴火重生凤凰。
他们在我的心里是伟人,伟人之所以伟大,并非经历过惊心动魄,而是意志更加坚定,对人生的态度更加完善。伟人的生涯像一面明镜,通过折射人性的光辉,我们是否也该学到些什么呢?
清华登山队员曾经说过:人在年轻的时候,应该爬一座真正的山。没错,青春应是无悔的,应该做一些有意义的事,留下一些精彩的回忆,而今,我们正值初三,免不了挑灯夜读,免不了题海战术,免不了压力日益增加,可是,我们能放弃吗?不,不能,现在正是我们长知识,长才干的黄金时期,怎能因为一点微不足道的挫折就放弃,就自甘平庸?趁我们最年轻最有力量的时候,迎接挑战,打好基础。莫让年华付水流。
也许我们没有伟人的伟大人格,至少我们要坚持自己的信念。
也许我们达不到伟人的高度,至少我们要不甘平庸,用于挑战;
也许,我们做不了伟人,但至少我们要向伟人那样:
莫让年华付水流。
篇10:母狼的智慧读后感
全文共 651 字
+ 加入清单今天,我写完作业以后,便翻开了我那本厚厚的作文书。什么?《母狼的智慧》?母狼的智慧是什么?我带着一大串疑问翻到了这篇文章。
文章的主要内容是:从前有一个老猎人,他很喜欢打猎,但现在他是一位护林人。他对“我”说:“记得是我从前打猎的时候,我碰见了一只母狼带着2只小狼。我正在追捕它,它跑的不快,因为小狼的脚力不健。我和狼的距离渐渐缩短。这时,狼妈妈转身向一座巨大的沙丘爬去。我吃了一惊,狼在危机时刻时,通常会向草木茂盛处兜圈子,借复杂地形,伺机逃脱,如果爬向山坡,狼虽然跑的快,但一到山坡上,人就一览无余,狼就再也跑不了了。
这是一只奇怪的狼,也许它昏了头。我这样想着,一步一滑的爬上了山坡,果然一览无余,狼在飞快地逃向远方。我下坡去追,突然发现小狼不见了,当时顾不得多想,拼命追下去。那是我生平见的跑的最快的一只狼,不知它从哪来的那么大的力气,像贴着地面的一只黑箭。追到太阳下山,我才将它击毙。惨白的月光下,沙丘像一座银子筑的坟,毫无动静。我看到远处有一股青烟。我过去一看,是一大堆干骆驼粪。我扒开一看,2只小狼在里面均匀的呼吸着空气,上面有狼尾巴扫过的痕迹。......
我读完之后,觉得母狼的智慧非常大。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母狼即使牺牲性命,也想保护自己的孩子。它远比某些人因为孩子有病,就抛弃了自己的孩子。而母狼却誓死保护自己的孩子。那只母狼,为了保护它的幼崽,先是用爬坡延迟了猎人的速度,赢得了隐藏儿女的时间。又从容地用尾巴抹平痕迹,并用全力向相反的方向奔跑,以一死换回孩子的生。这是多么大的母爱呀!
篇11:狼图腾的观后感
全文共 634 字
+ 加入清单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每一处的人都有自己民族的图腾或信仰。狼是草原牧民的图腾;妈祖是保佑海上渔民的寄托;耶稣、圣母、释迦摩尼、默罕默德等等们也都有各个民族的子民们所各自信仰的图腾。图腾就是他们心中做人做事的基本准绳,也是对这一方水土上所有的众生的生存之道。生生不息
华夏文化这几千年来我们的人民还是有信仰的。孔孟之道、老子、佛教等等就是他们做人做事的基本法则。他们深深懂得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阳光水和这一切在地球上生存的一切物种都离不开万物相生万物相克一物降一物的大“道”中。他们深深懂得如果任何一种物种消失那就会阴阳失衡乃至到最后将会没有任何一种物种存在这世界上了。
而当今的没有信仰的人们和民族。一切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的去夺取、抢夺。不惜杀害别人的生命。而且还要赶尽杀绝的毁灭性的杀光一切众生。有时只是偶尔为了来满足自己的那一点点的食欲和虚荣心。甚至还有时是为了发泄自己的情绪就这样残忍的对待其他众生。而最可怕的是这些人还并不觉得自己有多可怕。他们还坚信自己是对的。只因他们把几千年来华夏民族的信仰给扔了砸了毁掉了。没了信仰的他们胆子越来越大胡作非为。把私欲、虚荣心、贪婪等等作为人生准则,肆无忌惮的糟蹋着这方水土和生灵。睁开眼睛看看吧!现在那方水土被践踏的水不再纯,山不再青,食品不再安全,身体不再健康.............
我呼唤每个人内心深处的爱心善心,像大地母亲般的慈悲心来对待这个世界上的众生吧。也为自己的子孙后代们积福行善吧。
篇12:狼图腾观后感
全文共 716 字
+ 加入清单自古以来,狼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就不高,从描写狼的成语、诗句中就可以看出,如“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吞虎咽、狼嚎鬼叫”等等。可以说,中国成语词典上记载了许多相关批评狼的成语,而赞美的却少得可怜。在童话里,狼的形象再一次被贬低,狼竟成了邪恶的象征,妄图吃了“小红帽”。即使你从没看见过,仅凭这些,就让我们已经不寒而栗了
但是,当我最近看了一本叫《狼图腾》的书后,我对狼的形象给予了重新的认识。起码在这本书里,狼已不在是残忍的、粗暴的……而人类却扮演了狼的角色。在皎洁的月光下,在内蒙广袤的大草原上,曾生活着狼,它们在这儿自由地奔驰、与人类斗智斗勇。然而,一群见识短的人竟然闯进这个属于狼的世界,进行了一次残酷的杀戮,多么惨无人道!多么淋漓尽致!
这就是《狼图腾》中讲述的故事。在这本书中,主人公陈阵与几名知青,去了呼伦贝尔大草原,看到了草原人民与狼的搏斗,看到了狼的兴衰起伏,由开始的害怕狼,到最后与游牧民族同化,近乎到了崇拜狼的地步。这几十个紧张离奇的与狼相关的故事,将我吸引到了一个狼的世界,似乎真的与这些狼共同生存在一起。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的狼是智慧的、顽强的。它们生命不息,战斗不止,以团队的名义,与人类进行抗争。狼的视死如归和不屈不挠,狼群中的友爱与亲请无不震撼着我的心灵。狼在捕食时表现的确极为残忍,但狼只在饥饿时才捕食,只有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去攻击牲畜和人,这比饱暖思欲,物欲横流,贪得无厌的人不知高尚多少倍。狼天性怕光、怕火、怕人,却惟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这种精神不正是强悍进取的精神吗?我也深深地被这种“令人不得不崇拜的、不可抗拒的魅力和强悍智慧的精神征服力量”所折服。
学会像狼一样,强悍智慧,勇于进取。
篇13: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613 字
+ 加入清单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狼王梦》。
《狼王梦》里的主角是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如果你看了这本书,也一定会为它的命运叹息。为什么呢?因为它的一生总是在绝望中度过。在它即将分娩时,它的伴侣却意外身亡。它没有力气捕猎,只好去人类那儿偷鹿,遭到大白狗追击时却又分娩……这一系列的苦难使它的狼崽在刚出生时就不幸夭折。看到这里,你可能会认为它会向命运低头,然而它虽然命运多舛但它未曾放弃过,也没有屈服。我想也许就是命运的坎坷铸就了它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
在紫岚心中,有一颗种子,那是强烈的。那就是让它的后代能够成为顶天立地新一代狼王的强烈愿望。与其说是它的愿望,不如说是它的伴侣黑桑的遗愿。黑桑在死前明白无误地告诉过它想当狼王。它为了这份心愿,倾注了无数心血。一开始,它注重培养狼崽黑仔,但因为太过疏忽使黑仔被可恶的老雕抓走了。它伤心至极,却并没有放弃。我看到这里,不禁暗暗佩服它的毅力。黑仔死后,它不曾放弃,又孤心造诣地培养狼崽蓝魂儿。但命运不济,蓝魂儿因为鲁莽而被猎人设的捕兽夹夹死了。在连续失去两个孩子后,它却依旧怀抱希望追寻梦想。它这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令我敬佩。最后,它唯一寄望的狼崽双毛也被杀死。但它并没有绝望。它将希望寄托在狼女媚媚的下一代身上。为了下一代的安全,它甚至用装死引诱老雕,血洒碧空,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狼崽的安全。
其实,紫岚身上最值得我们学习的就是它坚韧不拔的精神及面对生活中的各种苦难与挫折从不轻言放弃的坚定信念!
篇14:狼图腾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1471 字
+ 加入清单很久没试过一本书阅读后能让我心灵上得到如此震撼的感觉了,即使是读完后整个人仍然沉迷其中久久不能自拔。诚如刘涛先生所说的,《狼图腾》这确实是一部“奇书”。“一部因狼而起的关于游牧民族生存哲学重新认识的大书。它直逼儒家文化民族性格深处的弱性。”
从伏在一旁偷偷观察狼群捕猎到回忆误入狼群的惊险经历,《狼图腾》这部小说一开篇在草原上的紧张刺激的生与死的较量气氛就足以把读者震慑住了。对于我这种从小看见蟑螂蜘蛛就吓得满屋躲的人来说,这种场景让人看得简直要紧张得几乎窒息,也许就像毕利格老人说的那样,“你们汉人就是从骨子里怕狼”。凶狠是《狼图腾》带给我对蒙古狼的第一印象,但也是《狼图腾》颠覆了我过去对蒙古狼冷血残暴形象的认定。“蒙古狼是草原人肉体上的半个敌人,精神上至尊的宗师。”作为农耕民族的汉人,受以龙为图腾观念的先入为主的影响,对狼这一类杀伤力极大的物种自然是深恶痛绝,恨不得人类能将其一网打尽,使其不能再危害人类的生活与生命。蒙古人却把这严重威胁自己生命的天敌——狼作为自己的图腾,这是我们以龙为图腾的农耕民族所不能理解的,因为我们想到的更多的是自己,之所以以龙为图腾,是因为我们期望着龙能保佑国家风调雨顺,而只要是会危害到自己利益的生命都是不值得存在的,这也是小说的发展到最后,农耕民族进入草原后,蒙古狼受到大规模捕杀,最终落得几近灭绝的悲惨结局的原因。
说到狼,相信很多人都会和我一样,将其与老虎,野豹等,凭靠凶狠的野性称霸的动物同起来。但事实上,这蒙古的草原狼,老虎野豹是远远不能与之匹敌的。优胜劣汰,物竞天择的大自然生存法则指的不仅仅是力气上的优势,一个人仅靠蛮力也许能击败敌人,却永远不能征服敌人。聪明,勇敢,果断,理智,团结,顽强,尊严,骄傲,自由,有远见,具备杰出的军事才能,我不知道在一个动物身上原来可以匹配这么多似乎是人类专属的褒义词,而且这些词看上去除了蒙古草原狼没有谁更有资格能够同时拥有它们了。
具备着凶狠的秉性、坚守着极强的团队作战精神、与生俱来着聪敏的智慧;能准确判断天气,利用天气和地形作战;目光长远,对猎物从不赶尽杀绝;自尊心极强,宁愿轰轰烈烈地自杀也不要眼睁睁看着自己落入敌人的手中……狼,确实是一种能使人着迷的动物。每一次人与狼的战斗都是勇士之间的决斗,都是勇气与智慧的较量。每一次战斗都是血淋淋的生死对决,懦弱儒顺的农耕民族在这里是根本无法立足的。在千百年来在与草原狼力量与智慧的斗争中,草原人一直以狼为师,他们对狼既恐惧着,又敬畏着。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不得不对狼充满敬畏,而内心真正被其征服的,是看到那从小被带离母亲,在人类铁索下生活的小狼崽那一次次对束缚的铁铮铮的狼性的抗争。被当做“狗”一般用铁链锁起来生活的小狼,一出生就被残忍地剥夺了像真正的草原狼一般捕猎的生活权力,纵使错误的环境使它曾经错误地认知自己的身份,然而它身体里流淌着狼家族里世世代代流传着的神圣的“自由,独立和尊严”的血液。“囚犯”般的生活不能剥夺去它生来就具备的狼性,宁死不屈的精神早已雕刻在骨子里。纵使被项圈勒破喉咙,纵使挣扎得全身血肉模糊,也不愿跟着铁链的牵引往前走半步。一次次血的抗争,宁愿像勇者般在战斗中死去也不要摇尾乞怜,苟且地活着。
随着人类私欲的膨胀,农耕民族人口的恶意增长,“人类的文明”开发到了蒙古草原上。人类的汽车开进了这片蒙古草原,蒙古狼的速度到底还是比不上猎枪子弹的速度,一批又一批狼倒在了枪口之下……《狼图腾》的结尾是戚悲的,是作者对曾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过去的怀念,是对人类自私自利而又无穷无尽的欲望的控诉……
篇15:狼王梦读后感的作文
全文共 466 字
+ 加入清单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暑假里,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现在给大家介绍介绍吧!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她一个在下着暴雨的晚上,生下了五只小狼崽,最后一只小狼崽在半路就死了,紫岚含着眼泪把他给埋了。
接着,紫岚给其余四只狼崽分别起了名字,老大叫黑仔,老二叫蓝魂儿,老三叫双毛,老四是只母狼,叫媚媚。可是,三只小公狼一一闯入紫岚的生活,又一一地离开了她。她悲痛不已,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她的狼孙,也就是媚媚的狼崽身上。最后,她不愿意狼孙们走上黑仔的黄泉路,为了保护他们,自己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生活中我们只看到或听到狼残忍血腥的一面,读了这个故事,我不尽为紫岚这种伟大的,无私的母爱感到钦佩!她全心全意地对待自己的孩子,尽力想把他们培育成“超狼”。紫岚没有错,她只是想了却自己的一个心愿,让她的孩子们成为狼王,并为她的丈夫黑桑报仇。可是,到最后她的愿望都没有实现,她最终带着遗憾死去了。
在这里,我衷心的希望,紫岚的狼孙们能够变成“超狼”,成为新一代的王者,实现紫岚的心愿!
篇16:中学生作文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589 字
+ 加入清单当我读完狼王梦这本书时,我心中不禁会有一些悲伤和一丝喜悦。我为什么会有一些悲伤呢?这是因为这篇故事里一共出现了六只狼,可结局是什么呢?一下子死了五只,第一只死于洪灾,第二只死于老雕的口中,第三只死于猎人的枪下,第四只死在了狼群口中,第五只与杀死老二的老雕同归于尽了。我为什么会有一丝喜悦呢?这是因为这篇故事还剩一匹母狼,它生下两雄三母狼崽,他们将狼王梦点起了新的火苗。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我们就算遇到再大的难关也不要放弃,就像他们的母亲紫岚一样,为了让狼崽们登上狼王的宝座,它从不放弃,老大死了有老二上,老二死了还有老三上……人生就像登山一样,随时都有可能跌下,但跌下以后要重新站立起来,出了错不可怕,但可怕的是不改正错误,不吸取教训,一直错下去。
这本书里还有一部短篇小说,故事讲的是一只名叫大灰的狼狗,它是一只警犬,因警察需要纯血统的狗,所以就把它卖了。它一不小心进了马戏团,演了一部名叫《智斗大灰狼》的电影,这场电影传到国外,人们都说这部电影很好看,于是就邀请这个马戏团到他们国家表演,但在途中经过一片森林时,车坏了,师傅去买零件,这时,两只云豹盯上了他们。大灰为了保护大家,与两只云豹打成了一团,最终云豹逃走了,大家得救了,但大灰牺牲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人都应向一个人生目标努力奔去,为实现这个目标,不懈努力,团结协作,勇往直前,不怕牺牲,不能半途而废,否则就会一无所获
篇17:狼图腾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57 字
+ 加入清单是自然而然吧,似乎在人们的印象中,狼,永远是凶神恶煞的存在,是童年记忆中,阴险狡诈的大灰狼;是罗斯福总统荒谬的指令中,残暴可怕的畜生。但就是这样的狼,却是我最敬佩的动物,而这样的看法,源自《狼图腾》。
“狼,是种很奇特的野兽,它总是行走于寒冷幽冥之中,故意躲开阳光,生怕暖洋洋的温度,使它淡忘了这个世界是多么残酷和偏狭,为了使它记住这一点,它非常地痛苦、坚忍,即使对待自己的同类,也没有丝毫的影响。”是的,狼,就是这样一种生物。我从未在马戏团见到它矫健的身影,它不屑成为人类消遣赏玩的工具,高傲而有尊严。宁死不屈,纵使被逼至绝境,也会拒降自刎。为了生存,它可以忍受剧痛,舍弃自己中弹的腿,在没有打麻醉剂的情况下,用锋利如刃的獠牙连骨带筋地咬掉,却绝不会向敌人竖白旗,不论老弱病残。为了冲垮马群,可以与之同归于尽;在与群狗的争斗中,同样前仆后继,如同坚韧不拔的战士,视死如归。在狼王的带领下,狼群如排山倒海,势不可挡。即使陷入了敌人的包围圈中,四面楚歌,十面埋伏,也依旧临危不乱,镇定自若。论勇猛,狼绝不亚于虎,输于豹,在它们面前,狼同样可以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睥睨它们。
论世界上最顽强的生物,狼,当之无愧。令人望尘莫及的毅力,持着坚定不移的信念,百折不回,不屈不挠,名副其实的草原霸主——致,使我不得不为之折服的狼。
篇18:吃狼奶的羊读后感1500字
全文共 1902 字
+ 加入清单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吃狼奶的羊》书里讲了一只母狼深受丧子之痛,而用自己的乳汁哺乳了一只小羊,千辛万苦的把它抚养大,而它自己却惨遭同胞唾弃,并被残忍的饿狼吃的只剩下一堆白骨。此时,小羊已长成一只高大帅气的公羊,它多次赶走了狼豺虎豹,给羊群解难,却遭来头羊麻花角的嫉妒,而招来杀身之祸......
当银幕上出现一群野山羊被一只狼追得疲于奔命的镜头时,我便有一种困惑:成年野山羊体重达六七十公斤,而最大的狼也不过20多公斤,虽说狼有尖利的犬牙,可野山羊头顶也有坚硬的羊角,且野山羊数量众多,几十头雄壮的野山羊难道还对付不了一只体型相对瘦小的狼吗?我想,假如野山羊们团结起来,亮出头顶长长的犄角围攻这只狼的话,狼肯定会被打得落花流水屁滚尿流。我希望银幕上能出现羊打狼这样让人欢欣鼓舞的镜头,遗憾的是,这样精彩的镜头始终未能出现,结局与我期待的刚好相反,恶狼追上并扑倒了一只野山羊,传来羊被宰割时凄凉、无助、绝望的咩叫。
我问大人:羊在体力和数量都占上风的情况下为啥不反抗?
有的说:狼天生就是吃羊的,羊天生就是被狼吃的,这是无法改变的自然规律。
有的说:羊天生胆小,一看到狼的影子就浑身哆嗦,一闻到狼的气味就吓破了胆。
有的说:羊没有团结这个概念,在天敌面前永远是一盘散沙。
有的说:遭遇狼,每一只羊都这么想,只要我比别的羊逃得快,我就不会被狼吃掉,把最弱的留给敌人,自己就可以幸免于难,所以就不顾一切地撒腿奔逃。
……
我不知道哪种答案更接近真理,可我从此就抱有一种幻想,要真有一只敢于与狼搏斗的羊就好了,让十恶不赦的狼也尝尝羊角的厉害,岂不快哉。儿时的这一幻想,竟然一直萦绕在我心头,挥之不去,伴随我人到老年。现在回想起来,我之所以特别渴望出现敢于扶危帮困的“英雄羊”,跟我儿时的经历有密切关系。我自小身体羸弱,瘦得像根豆芽菜,时常遭到同伴的欺负,在那些淘气而强健的男孩面前,经常扮演挨打挨骂的可怜角色。最要命的是,我不仅身体差,性格也弱,遭到欺负后,惟一的应对办法就是哭泣逃跑。常常有这样的感觉:我是可怜的羊,他们是凶悍的狼。当然,我是头有思想的羊,我无数次想象如何一掌把欺负我的小流氓劈翻在地,如何几拳过去把压迫我的小混混打得跪在地上求饶。遗憾的是,我的英雄行为都停留在想象阶段,一旦遇到挑衅,我又像只羊一样只恨自己逃不快。及至青春期,萌生了要做个真正男子汉的想法,便刻意塑造自己的英雄形象,同伴遭到欺负,我第一个冲上去救援,路遇小偷行窃,我挺身而出去制止……结果却是悲剧性的:我去帮同伴打架,对方反而把打击重点转移到我身上,把我打得鼻青脸肿;制止行窃的小偷,也不知怎么搞的,失主不见了,小偷却扭住我反污我是小偷,进了警局连警察都把怀疑的目光投向我,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只有暗自垂泪,流的是懦夫泪;只能白日做梦,做的是英雄梦。
忽发奇想,世界上要是有这样一只羊就好了,一半羊的基因,一半狼的基因,血管里流的是羊血,却又从小受狼文化的熏陶,精神世界有狼的影子,既有羊的温顺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似羊非羊,似狼非狼,半羊半狼,概而言之,就是英雄羊。
世界上有这样的羊吗?再换个思路想,怎么才能培育出新品种英雄羊呢?我这个人其他本事没有,最大的特长就是胡思乱想。忽然就想到,假如有这么一只羊,从小喝狼奶长大,会不会造就一只与众不同的英雄羊呢?民间有一种说法,吃谁的奶,长得就会像谁。这句话当然不是百分之百准确。任何羊,即使喝一辈子狼奶,也不可能长成一只狼的。羊还是羊,外貌是不可改变的。但我一向以为,对哺乳动物而言,哺乳既是生命的交流,也是文化的浸润,奶不仅仅是维系生命的食粮,也是精神成长的营养,是血脉传承的一种延续,是品格的灌输,是品质的融入。虽然不可能吃谁的奶就长得像谁,但从小吃狼奶长大,一定在意志和行为上与普通羊迥然不同。
我相信,吃了狼奶,对这只特殊的羊来说,其实就是精神层面的基因移植。或许通过这样的基因移植,我们真的能塑造一只英雄羊。
我特别珍爱用羊文化和狼文化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培育出来的英雄羊。如果是纯粹的羊,善良倒是善良了,却是恶狼宴席上一道美餐;如果是纯粹的狼,强悍倒是强悍了,却散发着浓烈的血腥味。英雄羊是最佳选择,纯洁善良,向往和平,不屈淫威,追求公平。当然,做英雄羊绝非易事,会遭到强敌的迫害,会受到同类的误解,会招来嫉恨和迫害,难免潸然泪下,难免以失败而告终。但正因为难以做到,所以才弥足珍贵。犹如生命中的一束礼花,划破宁静的黑夜,闪耀璀璨的光华。虽然稍纵即逝,只是短暂的辉煌,但却让生活有了亮色,让芸芸众生看到了新的希望。
这就是我写《吃狼奶的羊》的真实想法,坦诚告诉亲爱的读者,以求得到指正。
篇19:狼王梦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16 字
+ 加入清单一提起狼,人们想到的一定是残暴、奸恶和凶残。但是我看完《狼王梦》这本书,改变了对狼的一些看法。
《狼王梦》这本书运用了大量的拟人手法描写了狼的生活习性和生活。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就是把三个小公狼的其中一只培养成狼王。但现实总是残酷的,紫岚一次次的失败,三只小公狼也一只只地死去,最后,紫岚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上,自己却和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一环扣一环,把母狼对孩子深深的爱展现在我眼前。紫岚用了各种办法,把自己的孩子们慢慢培养成了真正的有血性的大公狼。它了用各种残忍的办法去培养孩子,这也是为了让自己的狼王梦实现。但从这些片段中,我也看到了里面蕴藏的:其实狼也是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和感情的,在动物世界里,狼虽然凶猛无比,但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幼崽,即使面对危险,它也毫不畏惧,把生存的机会让给孩子,不让孩子受到伤害。其实狼的身上,总有一些知识和道理是值得人类去学习的,比如:在这个世界里,是弱肉强食的,只有经过努力、摔打和磨炼,才能获得生存的机会和称霸的资本。
从这本书,我不仅更加了解了狼这个动物,还知道了:我们评价一个事物时,不能用单一的眼光去看它,要从多方面的角度去看它,这样才能获得的更客观、更广泛。
篇20:狼国女王读后感900字
全文共 926 字
+ 加入清单“呦——呦——”声声清脆的嗥叫依在然我耳中,久久不散。虽然已恋恋不舍地放下了书,可我的思绪却还在白雪皑皑的日曲卡雪山……
翻开这本书,新奇的简介就好比磁铁吸铁,把我的目光牢牢的吸住了。狼群能由母狼称王?就算她当上了狼王,那不服气的大公狼,怎会放任不管?她又是怎么登上狼王宝座的呢?怀着满满的好奇,我翻开了第一页……
紫葡萄本是一头微不足道的母狼,可是她的夫君——狼王盔盔却惨死虎口。在悲伤的同时,为了不让丈夫尸体成为饥狼的食物。她决定铤而走险,跳下满是积雪的山崖捕捉一头幼鹿!正当她松了一口气时,却又得知了一个噩耗——她的玄女白燕燕死了。悲痛欲绝的她却被老母狼朵朵菊给予了重任。朵朵菊竟然让她当狼王!无论是歪歪头的离群,还是无处寻找果腹之食。这一切的一切让紫葡萄措手不及。第一次狩猎的失败,却为她增添了信心。接下来的统治中,紫葡萄用事实证明了有一颗宽容的心,能解决很多问题。这也使得歪歪头归群,宛莫沙狼群狼王对她心存感激,使一次又一次争夺领地的血光之灾不再发生。可在这和谐的日子里,猎人却出动了,他以陷阱的方式,引诱紫葡萄的两只狼崽。两只狼崽信以为真,落入陷阱。朵朵菊为了狼群的安危,以牺牲自己为代价,保护狼群逃脱险境,而两只小狼一只在猎人的陷阱里,另一只被驱逐出群。
天有不测风云,紫葡萄还没从悲痛中缓过神来,那只曾让她丈夫惨死的老虎回来了,满腔怒火的紫葡萄好像只有一件不顺心的事就会爆炸似的。恰巧,那只不知趣的老虎趁狼群外出捕猎,杀死了留巣看守的两只狼。紫葡萄的怒火马上被点燃了。此时对于践踏狼群尊严的老虎,宛莫沙狼群也早已怒不可遏。在冰封的大湖上,就在紫葡萄奄奄一息,快要步盔盔的后尘时,宛莫沙狼群前去助战。对于这只早已怀恨在心的老虎,两狼群自然不会手下留情。在狼群联手下,老虎落荒而逃,狼群为了生存,合并了。紫葡萄因她惊人的胆魄和出人的智慧,继续当上了女王……
现实中,在我眼中,“狼国女王”的美誉非玛丽·居里莫属。作为巾帼不让须眉的代表,居里夫人两个诺贝尔奖可不是白拿的,她开创了放射性理论,发明分离放射性同位素技术,发现了钋和镭两种新元素,为社会做出巨大的贡献。
所以,向狼国女王看起吧!向居里夫人看齐吧!向所有伟大的女性看起吧!让自己活的更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