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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的新闻大事【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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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浙江衢州,一位老人车祸受伤倒地,途经此处的女司机果断下车救人,直到120赶到后,女司机悄然离开。经过钱江晚报记者多方证实,施救者是衢州市柯城区人民医院医生陈玮。

9月21日上午,在大连石槽一海水浴场,一名男子在游泳时突发心脏病不幸溺水,被救上岸时已没有呼吸心跳,在附近拍婚纱照的一位新娘见状,跪地抢救这位陌生男子20多分钟。据@新闻大连

9月19日下午,郑州街头一名老人不慎摔倒在地,头上脸上流血,现场市民看到后,都不敢轻易靠近。多名市民拿起手机拍照,并表示可以相互作证,老人是自己摔倒的。在拍照作证后,一些爱心市民走到跟前进行救助,拿着卫生纸为老人擦脸上的血迹。(据央视)

新的《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删除了“敢于斗争”、“见义勇为”等内容,不再鼓励中、小学生牺牲自我“敢于斗争”,而是要求他们“遇到坏人坏事主动报告”,“遇有侵害要善于斗争,学会自救自护”。为此,七年级(5)班的同学们展开了大讨论。

张凯说:“这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生命的尊重和保护,绝不意味着提倡青少年冷漠、临阵脱逃。”

刘丹说:“删除‘敢于斗争’、‘见义勇为’等内容,就是不鼓励我们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穆群说:“这是要求我们采取一种积极而灵活的方式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力所能及地去见义勇为。”

你同意谁的观点。请简要阐述自己的理由。

赞同张凯、穆群的说法,不赞同刘丹的说法。

因为:(1)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还不成熟,力量还比较弱小,而违法犯罪分子往往是凶恶和狡猾的,鼓励未成年人牺牲自我“敢于斗争”,容易使未成年人的身心甚至生命受到不应有的伤害。(2)要求中学生遇到坏人坏事和违法犯罪行为主动报告、善于斗争,学会自救自护,就是鼓励未成年人要敢于又要善于同坏人坏事和违法犯罪作斗争,在保全自己的前提下,用最小的损失来制止违法犯罪。(3)删除“敢于斗争”、“见义勇为”并不是不鼓励中小学生与坏人坏事和违法犯罪作斗争,而是采取一种机智灵活的方式,不能硬拼和蛮干,这也是一种力所能及的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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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湖南卫视新闻大求真心得体会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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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观看湖南卫视新闻大求真》,让我认识到在中学生中广泛开展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从各项数据来看,近年来我国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非常薄弱,这需要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正确引导,还需要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在这次《求真》节目中,主持人由最近令人惋惜悲痛的数次踩踏事件引入主题,以叙事的方式介绍了多个意外事故的发生与解决方法或是注意事项。鲁贝贝作为主人公演绎了这一系列的日常“悲剧”,用生动形象的方式提醒人们保护自身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如在人群混乱时刻的自身保护措施:首先务必与人流同向,要顺着大部队前进,并做出双腿稍稍弯曲双头交叉,手肘向外的姿势以此来保护自身胸腔拥有足够的空间。在安全交通方面上,切记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能忽视指示灯的存在来图个便利,过马路要走横道线,注意路标等细节问题。节目中特别强调,由于人们经常存在一些侥幸心理才导致一些悲剧的发生。在偶遇异物卡喉时,可以用海姆力克急救法,先将一只手大拇指握住握拳,另一只手握住拳头放在肚脐眼位置,持续按压,直到疏通为止,若更为严重则应就医解决等等。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势必有一些被忽略的安全隐患。对于我们来说,不仅要采取措施来解决已发生的安全问题,还要预防一些隐患。如在家中年龄太小者要尽量避免接触刀具等尖锐物品,家长要对将家里的尖锐物要包扎藏起来,不能让其裸露在外。还要注意厨房煤气的安全,易燃易爆物等要远离煤气灶等等。

总而言之,安全问题必须正面积极面对,不能存在侥幸心理而忽视这些隐患,只有自身安全得到了保障,才能使得每个家庭甚至社会的发展得到保障与提高。生命很短暂,值得我们每个人去珍视。只有人人的安全意识得到了提高,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幸福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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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怀念新闻联播作文800字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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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电视上又出现了熟悉的字样。

老师在学校布置了一项任务,收看一档新闻类节目,从“新闻联播”“大纲说新闻”等栏目中选一样感兴趣的认真收看。

我没有看新闻节目的习惯,但我外公有,每天晚间七点整,他总是守候在电视机前,每次我去外公家时,他总不给我和表哥看其他节目。对此,我们意见很大,但又苦于抢不过他,就只能和他一起看这无聊至极的节目。

电视上,两条丝带从屏幕两侧穿过,然后,显示出地球。新闻联播开始了,伴随熟悉的音乐在耳边响起,两边主持人端坐在演播室里,开始播报今天的新闻。

在外公家的时候,新闻联播是无趣的、乏味的,只会一律的播报形势,内容都是:“X年X月X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当时是的)访问X国总统XXX,双方在X地展开亲切的会谈,双方在X方面达成共识,共同加强双边贸易,加强经济交流,互帮互助。胡锦涛指出……”在这播报下,我的头简直要爆炸了。

但是,在这极端厌恶之后,日子久了,竟然也发现了其中的趣味。各种数据都在增长,经济在飞速发展,都在上面体现。外公总是不断的感叹,国家强盛了,生活变好了!

在自己家看新闻联播,总是更加令人激动。有的时候国家政策的变化,听不懂,爸爸总会给我解释,在这短短的半个小时中,我们能了解到国际民生衣食住行的变化与进步,能感受到生活经济的变化。

时间紧了,也就不看新闻联播了,已有几年时间,但那熟悉的声音,仍然在身边回荡,外公去世了,去他家也就少了新闻联播这个保留节目。

在学校里,问起同学们新闻看得怎么样,好看不好看。结果,他们反过来对我说你不追剧,还有时间看新闻联播?

的确,现代的生活丰富多彩,各种电视剧,刷新节目层出不穷,但我们不能忘记“新闻联播”这种大节目,躲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国家大事,我们虽然不能干涉,但也不能充耳不闻。“新闻联播”虽然不那么有趣,但是,它是通向生活的窗口。当今收看新闻联播的人越来越少了,这很让人担忧,因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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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观新闻大求真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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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生活中无时无刻都存在着危险隐患,据联合国儿童慈善基金会在世界预防儿童受伤报告中提到,全世界每一天就会有2270个孩子因为小小的疏忽永远的离开世界,所以,我们要了解好安全知识,在遇到危险时才能更好的保护好自己。

节目中,工作人员通过和小学生的一些互动游戏,向我们介绍了踩踏事件发生的原因和预防的方法。在逃离楼房下楼梯时,我们如果不小心跌落在地上,我们要用手护住头部,保持侧卧双手抱头,蜷缩膝盖至胸前,不要侧卧和仰卧,这样既可以护着你的头部,又可以使胸腔保持呼吸。通过了栏目组的介绍,我对踩踏事件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安全最重要,如果没有了性命,又怎么能学习和生活呢?我们一定要重视安全,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了解更多的逃命方法,使我们能在紧急情况下随机应变,学会自救。

在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记得去年妈妈在瑞丰大厦上班时,突然,一阵浓烟透过窗户飘了进来,紧接着,楼道里想起了警报声。所有的人急忙往楼道跑去,大家有秩序的一个挨着一个下楼,有的女同事脱掉了高跟鞋,有的人还拿起了湿毛巾捂住了口鼻。妈妈跟着人群一起跑到了楼下,还好有惊无险,原来是三楼的食堂着火了。很快,消防车就赶来了,将火扑灭了。

危险无处不在,但只要我们沉着冷静,用正确的方法去采取措施,就能把危险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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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新闻大求真溺水事件观后感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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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夏季来临时,总能看见一些儿童在水中嬉戏、打闹,可一下不注意就可能造成溺水事故发生。每年因溺水死亡的儿童多如牛毛,以下几个事件更是引起了我们的熟虑:1.跟爷爷刚学会游泳的小孩,擅自下河洗澡,其中一个游到河中心,因体力不支而活活淹死;两名小学一、二年级的学生,暑期到外婆家度假,暗地里瞒着外公、外婆去河里摸鱼,结果淹死在河里,无一生还……这一串串惊人的数据足以令人深省,而这些死亡的背后,更多的是对防溺水知识的缺乏。防溺水教育心得体会2篇防溺水教育心得体会2篇。

防溺水家长、老师日日讲、月月讲,可真正做到防溺水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首先,学会游泳是必然的,它能在关键时刻救你:而更重要的就是了解一些防溺水知识,“防患于未然”,虽说它是书面的,但它却能在最危急的时候给你最清楚的判断。

同学们,认真学习防溺水知识吧!它能让你受益一生。同时,也让我们用健康的童年来奠基美好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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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初二新闻

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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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说,在澳大利亚的赛车场上,一只袋鼠不明白遇到了什么的惊吓,突然窜到了下在进行比赛的跑道上。这时候,观看比赛的所有观众都被震惊了。每个人的眼睛都盯着那只袋鼠,紧张得双手捏出了汗,全赛场顿时变得鸦雀无声。

正在跑道上的赛车手也大吃一惊,不知所措。他们有的很远就刹车了,有的避到了旁边的空地上,有的因为状况紧急来不急刹车,就猛地向一边拐弯,赛车一下了就翻了,赛车手因此身受重伤。但是,他们的伤却没有白受,血也没有白流,那只澳大利亚的.国宝安全地活了下来。

这些赛车手的表现多么至高无上啊!他们宁愿自我受重伤,也不愿让那只袋鼠受到伤害。他们用自我的生命谱写了一曲生命之歌。如果我们人人都像那些赛车手一样,爱动物胜过爱自我的生命,那么人和动物就会永远和谐相处,这个世界将是多么完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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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31号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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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30日是第二十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今天,我在家观看了湖南卫视播出的安全教育节目,这个节目主要是针对网络传言进行求证,以科学的实验来证明传言的真伪。

今天看的《新闻大求真》是关于我们小学生的。首先播出了一个游戏,从现场选5名小观众来与主持人一诺比拼力气。只见同学们上去推隔在中间的玻璃板,第一次,同学们依次上去,力量也不均匀,所以压力读数是127kg。接着,主持人告诉了同学们一个秘密,让同学们一齐冲向一诺,并推动玻璃板,这次的压力竟然达到了达到了627kg,使大力士一诺都支撑不住了。

接着又介绍了一个游戏,让主持人们分成红、蓝两队。让她们护住自己的气球,不让气球爆炸,蓝队保护气球的方法是将双手交叉放在胸前,用胳膊去支撑,而红队的方法是使用手臂去支撑保护气球。最后在双方激烈的比赛下,蓝队胜利了。这个游戏是在模拟12月31日上海的踩踏事件。上海瑞金医院的陆一铭医生告诉我们如果发生类似情况,将双手交叉放在胸前,这样既不让胸腔受到挤压,还能保持呼吸顺畅,如果可以的话,腿微微向前倾斜,这样不容易摔倒,如果摔倒了,要双手交叉抱着头,保护头部,让头部不受伤。

最后,以真人鲁贝贝为主角演绎的形式作为宣传片。首先,鲁贝贝为了追同学,遇到十字路口,竟闯红灯,谁知,刚跑几步,就被车子撞了,结果肇事者竟然是他爸爸。鲁贝贝经过上次车祸的教训,想当“绿灯侠”,可以提醒那些不注意交通规则的人,结果不小心将哨子卡在喉咙里了。之后,鲁贝贝和他的弟弟来到他的外公家,外公烤鸡翅给他们兄弟俩吃,结果鲁贝贝将冷冻的鸡翅倒入盛满油的锅中结果被油烫伤了。最后鲁贝贝又因为和弟弟捉迷藏时,不幸坠楼……

经过以上事例告诉我们,在看似平常,危险其实很多的生活中要随时随地的保护自己。这次的观看的《新闻大求真》真是让我一生受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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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高考作文素材:负而新闻不断的“风云人物”孙杨

全文共 2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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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杨于2012年7月获得伦敦奥运会双料冠军,成为体坛的超级新星。此后,孙杨负面新闻一直不断:2012年9月,孙杨因母亲拒绝媒体采访而被指“耍大牌”;2012年12月,孙杨和记者发生冲突爆粗口;2013年2月,他因违反队纪、队规被通报批评,并被停止训练、禁止参加公开活动;2013年11月,他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行政拘留7天,接着被开除出国家队。目前,孙杨落选2013年体坛风云人物,他正面临着形象不佳带来的违约风险。

“在对父母、教练、粉丝和所有关心我的朋友们强烈的愧疚、深深的歉意和刻骨铭心的痛悔中,我22岁的生日悄然而至。我从内心深深地感谢大家对我的批评、关心和鼓励……想说的话很多,请你们相信,孙杨在成长,在成熟,会更努力,更自律,会用实际行动改正错误……”无证驾驶事件后,孙杨在微博上表达了悔过之意。

多维解读

1.规则面前人人平等。社会由人集合而成,如果没有规矩来约束每个人的行为,社会就会陷入混乱。无论是名人还是普通人,都必须遵守社会规则。尽管孙杨为国家争得了荣誉、作出了贡献,但是规则面前永远没有“贵族分子”,受到处罚和公众的指责,是孙杨为错误行为必须付出的代价。

2.正确对待人生中的错误。“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犯错误是正常的,关键是看你如何面对。孙杨面对错误,表现出了忏悔之意,渴望能有一个崭新的开始,勇气可嘉,“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善待错误的人,才会赢得他人的尊重。

3.约束自我,汇聚人生正能量。世间什么事都有个度,过度就会引发意想不到的后果。像孙杨这样的名人,如果不能自我约束,把持好做事的度,后果会更加可怕。孙杨作为公众人物,更应明晓自己承担的社会责任,严格约束自我,向社会传递正能量。唯有如此,公众人物的群众基础才会更加牢固,明星的光环才会更加闪耀。

声音&观点_

◇我们不能因为孙杨是名人而宽宥他,也不能因为他是明星而对他加重处罚……我们不是一直在呼吁和提倡建设法治社会吗?不以他是奥运冠军而放纵,也不以他是不少人的偶像而严苛,才是法律的应有之道。 ——《河南日报》

◇我们可以用“人生本来就是一个试错的过程”来安慰孙杨,却无法否认无证驾驶带给孙杨本人以及整个社会的巨大伤害。他能否改过自新、重整旗鼓或许只有他自己清楚,人们能做的只有等待。 ——《人民日报·海外版》

时文佳作

道德评判不能太随意

CCTv体坛风云人物早早地把孙杨排除出候选名单,而美国《游泳世界》“世界最佳运动员”称号紧接着授予孙杨。孙杨到底该不该得奖?这取决于评奖标准和颁奖动机:是看体育成就,还是看道德规范,抑或是德智体美劳一样都不能少?

孙杨2013年游泳世锦赛独得三金,荣膺MVP(最有价值运动员),成为中长距离自由泳史上唯一获得大满贯的选手——囊括奥运会400、1500米及世锦赛400、800、1500米所有金牌。作为后菲尔普斯时代世界游泳赛场上最具号召力的选手,从纯粹竞技的层面来说,孙杨在游泳项目的统治力,也超过了李娜之于网球、刘翔之于跨栏、姚明之于篮球,说他是国际主流项目史上战绩最出色的中国运动员也不过分。

但坏就坏在孙杨成绩太好了,好到让他完全陶醉其中,全然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人心有多险,年少轻狂四处惹是生非,直至无证驾驶肇事遭行政拘留,沦为舆论口诛笔伐、公知集体泄愤的靶子。其实,孙杨就是个顶着明星光环的90后小屁孩,他违了法,但未犯罪,远没有到摧毁道德良知、动摇社会秩序的严重地步,他无证驾驶错误不小,但还不是不可原谅的滔天罪行。

美国《游泳世界》的颁奖动机很简单——鼓励世界上最出色的运动员,孙杨自然是不二人选,因为数据不会说谎,成绩不容抹黑。国际通行的体育奖项,都是力求去政治化、去道德化,只要成绩不是通过徇私舞弊得的,行为不是反人道反人类的,这些运动员都有资格获奖。2009年菲尔普斯身陷“大麻门”,依旧获得《游泳世界》“年度最佳运动员”称号,道德审判的缺席,恰恰是对体育运动纯粹性的最大尊重。

加缪说得好,很少有人能纯洁地谈纯洁,真诚地谈真诚,道德地谈道德。那些假道德之名的奖项,又有多少不会流于虚伪和浮夸呢?体育奖就是体育奖,和思想觉悟无关,有硬性的成绩作为评奖标准,谁也无法做手脚,体育奖一旦泛道德化,那么将是对公平、公正原则的挑衅,评选因此变得充满模糊性、随意性——刘翔撞线曾爆粗口,那是不是该减印象分?李娜说过打球不代表国家,那是不是该封杀?

国内官方体育奖项评选的都是“楷模”,是“全面发展的典型”,在这样的语境之下,“作风问题”是最敏感的问题,“思想建设”是最重要的建设,评选出来的是道德完人和先进榜样,而不是真正的体育英雄。运动员本身就有正能量和负能量,一味地打造运动标兵,夸大正能量、掩饰负能量,实际上是在制造虚假的形象工程。外媒不断蓄意攻击中国运动员不够真实、千人一面,而国内官方的体育奖项鼓吹“伟大光荣正确”,与涌现有血有肉的运动员的初衷越来越远。

围绕孙杨该不该获得提名,官媒还煞有介事地进行网络调查,展示出一副顺应民意的胸

怀,实际上是用网络的随意性取代奖项评定的专业性,“假正经”的背后掩盖不了“真随意”。

(选自腾讯网,有删改)

疯狂点击

本文立意新颖,角度独特。作者从中外媒体的不同评奖结果入手,提出“孙杨该不该得奖”的论题,把人引向深邃的思考;随后展开层进式论证,由浅入深,在肯定孙杨成绩的同时,将问题转向对评奖标准的思考,由此提出我们评价人不该一味宣扬“伟大光荣正确”。呼唤人们理性辩证地看待名人。论证过程中广泛联系诸多名人,对比论证,层层深入;观点辩证公允,不偏激。富有感染力、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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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时事新闻:立法法全文最新发布

全文共 14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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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3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立法法根据该决定作出了相应修改,并重新公布。

2000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立法法。这次修改立法法,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立法体制,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制定行政法规的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对司法解释的规范和监督等。其中,对立法体制的规定作了如下修改: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二节 规章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第十条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 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

第十二条 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决定行使被授予的权力。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第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五条 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本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法律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第十八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十九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第二十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第二十一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律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法律案中的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第二十二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 法律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也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六条 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委员长会议认为法律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二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第二十九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律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第三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第三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根据小组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三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三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修改情况的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四条 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第三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法律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部门、人民团体、专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将法律草案发送相关领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第三十七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

第三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收集整理分组审议的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分送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九条 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案,在法律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前,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法律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评估情况由法律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四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委员长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四十一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委员长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情况,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单独表决。

单独表决的条款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后,委员长会议根据单独表决的情况,可以决定将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也可以决定暂不付表决,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第四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

第四十三条 对多部法律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律案的,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

第四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第四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四十八条 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

第四十九条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五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第五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委员长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第五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草案,可以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第五十四条 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律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第五十五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第五十六条 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法律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法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由主席团、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其中,未获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案,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五十七条 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第五十八条 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十九条 法律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法律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律文本。

法律被废止的,除由其他法律规定废止该法律的以外,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六十条 法律草案与其他法律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提案人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同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议案。

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认为需要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十一条 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

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法律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经过修改的法律,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修改日期。

第六十二条 法律规定明确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法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法律对配套的具体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国家机关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

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或者法律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六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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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中的法律项目应当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国务院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第六十七条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第六十九条 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条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有关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共同签署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公布。

第七十一条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考虑本省、自治区所辖的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使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依照前款规定确定。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本条第二款规定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第七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第七十四条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第七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第七十六条 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七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本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

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

第七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七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二节 规章

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第八十一条 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开始制定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步。

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第八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本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四条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第八十五条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第八十六条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八十七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八十八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九十条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第九十一条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九十四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九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九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第九十七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第九十八条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一)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四)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五)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经济特区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第九十九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第一百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审查、研究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研究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反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前款规定,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研究意见,制定机关按照所提意见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审查终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经审查、研究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建议,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第一百零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

第一百零二条 其他接受备案的机关对报送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审查程序,按照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由接受备案的机关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中央军事委员会各总部、军兵种、军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根据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法规、决定、命令,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军事规章。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在武装力量内部实施。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规定的原则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遇有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况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第一百零五条 本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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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新闻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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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听新闻,中国被朝鲜(是人为还是国为不得而知)扣押的船和人放归了。

高兴,中国驻朝大使去朝农场支农有所收获,中鲜人民用鲜血凝成的战斗友谊经受住了考验。

中国在世界受欢迎程度上升至第五位,美国才第八位。有了扬眉吐气的感觉。

有些人总担心有钱人带上钱往美国跑,看来是杞人忧天,这下不用愁了。从现在开始我们要担心美国人以后都要抢着上我们这儿移民,不过没什么大不了的,他才三亿人,都来了我们也养得起。

国家发达了也不全是好事,前儿看新闻知道,发达国家遇到的非法移民问题我们也有了(哼,有什么了不起,我们也有了)。只可惜这来的大多是没钱的非洲人。

清理是必要的,不过对那些买得起薯片和瓶装水的不要撵走。要让他们和乞丐在大街上共食、共同构著一道道路边风景。

南方有家私企,看电价上涨以为有利可图,竟自作主张比国家电网便宜那么一点点给老百姓发起电来。

有关部门已明确表态,那是非法的。真是不自量力,和国家叫板。

十多天了,我一直关注着最美教师张丽莉并被她感动着,看着她躺在病床上的样子真的心疼不已。对她,怎样感谢和赞美的话都轻如鸿毛,不过我还要从另外一个角度感谢她,谢谢她给黑龙江人争了光,更谢谢她也给“临时工”争回了面子。

曾几何时,“临时工”几乎成了负面新闻中的角色。

比如“旧闻”里:

“……昨日,深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了市民对摄像探头使用的相关疑问。据悉,违规操作者系某交警大队临时聘用人员”

比如“……新城法院一公车1年半违法103次 称司机系临时工”

再比如“……哈尔滨强拆民居案告破21名嫌犯为“临时工”

还比如,某机关上班时间玩电脑的,一查是临时工;某部门执法打人的,一查也是临时工反正还有好多这样的事、这样的“临时工”。

但是现在,我们的丽莉向世人证明了,临时工不是总和负面新闻联系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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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新闻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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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很清楚,耿氏兄弟往鲜奶中掺加三聚氰胺,就是为了赚钱。这年头,赚钱不容易,赚大钱更不容易。据说,从20XX年开始,耿氏兄弟就投资建了一个挤奶厅,并且自养了300多头奶牛,连老婆女儿都发动起来。但因为质量问题,他家的奶经常交不出去,整车整车的倒掉。于是他就想出这么一个怪招,加了三聚氰胺,所有的奶都能顺利的交出去了,钱也源源不断收到自己手中。

钱确实是个好东西。正如鲁褒的《钱神论》所言:“失之则贫弱,得之则富昌。无翼而飞,无足而走。解严毅之颜,开难发之口。钱多者处前,钱少者居后;处前者为君长,在后者为臣仆。君长者丰衍而有余,臣仆者穷竭而不足。”所以有些人便把赚钱作为人生最大的奋斗目标。早晨想的是钱,晚上想的是钱,生产想的是钱,销售想的是钱。只要能赚钱,什么都敢干。

他们忘了,还有一件比钱更重要的东西,就是责任。你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得对这个世界承担责任。领导有领导的责任,民众有民众的责任,富人有富人的责任,穷人有穷人的责任。作为一个生产者,不掺杂,不使假,不违章,不留隐患,就是责任。你对别人负责,别人才能对你负责;你维护别人的安全,别人才能维护你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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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优秀作文:家风构建是大事

全文共 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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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文明状况不仅是社会文明的缩影,还可以影响和改变社会风气。所以,良好家风构建与传承不是小事私事,好的家风利家利民利国,相反则害己害人害社会。

良好的家风是优良品质在家庭中的积淀和传承,是家庭留给每个成员的宝贵精神财富,古有仁智礼义信,今有勤孝谦和思,良好家风因背景各异,也各有千秋:或仁爱宽厚,父慈子孝,兄弟和睦,邻里友爱;或克勤克俭,常怀一粥一饭来之不易之念,靠勤奋兴家聚业,讲节约精打细算;或本分做人,不为富动,尽职敬事,诚信待人。

良好家风的形成决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长期的熏陶与积淀,应该加强教育,反复强调,注重养成,成为每个家庭成员的自觉意识和行为。

良好的家风要有意识地培育养成,要明白代代相传的不仅是家财和地位,更应该有内涵和精神。把老一辈留下的美好品德和作风接续下来、传递下去,接力棒在手,我自有责任,让良好家风薪火相传,发扬光大。

构建良好家风可以从营造学习的气氛入手。古人讲,“非学无以明志,非学无以广才”,知书才能明礼,学习就能升华。要让家里多一分书香气,茶余饭后,看看书,读读报,谈天论事,让家人从中得到更多的教化和启迪。培养家人的读书情趣,在悠静的家庭环境里畅游书海,总能给人心情恬淡的意境,使人有所收获,有所感悟。

构建良好家风需要长者做好传与带。家长是塑造孩子的无形力量,耳濡目染影响着孩子世界观的形成,你的穿戴、举止、观点、接人待物等,无不对孩子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样的道理人人都明白。

构建良好家风离不开和谐文明的家庭环境。居家里外,干净、明亮、整洁、有序。有的家庭还很注意家风家教文化,悬挂着激励感人的家训格言,如“积金积玉不如积书教子,宽天宽地莫若宽以待人”、“家和万事兴”等等,让人置身其中,产生良好的心理状态,一种清新雅致的感受油然而生。

良好的家风就是一所好学校,其教育的方式就渗透在方方面面的密切接触里,谆谆诱导,亲切教诲,热情鼓励,严格要求,无不影响着家庭的每个成员,并且影响到社会。

良好的家风是你成功的脊柱,是你打拼的源泉,它让你宁静,让你充实。既然如此,从现在开始,让良好的家风遍布每一个家庭。

[优秀作文:家风构建是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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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新闻的定义

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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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新闻稿件基本要素的目的是为了增强大家的选题能力,即让大家能够独立判断出什么样的工作或事件能够作为新闻报道的素材。

首先,什么是新闻?历来说法不一。新闻定义的争鸣伴随着新闻学的研究,已走过一个多世纪的路程。国内外众多资深新闻学专家和新闻工作者,给新闻下了170多种定义。

无论中外古今,公众认知、理解的新闻就是某种见闻。如果我们以属加种差的形式来给新闻这一概念下定义的话,见闻就是新闻的属概念。找到了属概念,使用内涵定义法就可以根据不同的种差,给出不同的定义,如从性质、发生原因、种属关系、功用等方面就可以列出下面一组基本定义。

1.性质定义:新闻是新近、新鲜、新奇的见闻。性质定义反映的是新闻的基本特性,即新近、新鲜、新奇,用一个字来概括即“新”。

2.发生定义:新闻是通过对新近、新鲜、新奇事物的感知而获得的见闻。发生定义是立足于新闻产生的方式来给新闻下定义的。这种方式就是人的感知形式。

3.关系定义:新闻与过时、陈腐、平淡的旧闻相对,是新近、新鲜、新奇的见闻。关系定义突出的是新闻与旧闻的关系,要表明的是前者和后者同归“见闻”一“属”,是同属中的两个不同“种”类。

4.功用定义:新闻是能够满足受者喜新好奇心理的新见闻。功用定义所表述的则是新闻的最基本的社会功用,而不是作为某种特定工具的特殊功用。

可以说,上述一组基本定义具有最广泛的概括性,能够正确地定位新闻的外延与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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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新闻联播观后感

全文共 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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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我吃好了饭,打开了电视看起了新闻联播,我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的看着。

新闻联播开始了,顿时,新闻联播的新闻吸引了我的眼球,新闻说3月1日早晨8:25分在桥地铁站附近,出现两名暴徒,一名称自己是“伊利丹”双手各弯刀一把,披头散发,头顶带着双角,上半身赤裸,背后有翅膀一名称自己是“巫妖王”戴着灰色头盔与盔甲,手握长剑,两人激烈的交锋,有市民报警,警察3分钟感到后,前去制止青年,不料,两名青年同时对警察出动攻击,顿时,鲜血四溅,现场惨不忍睹,有些市民开玩笑说:“这是大事啊。”

这两名男未捕,市民要小心,我看完以后,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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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六年级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全文共 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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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湖南卫视上观看了《新闻大求真》这个关于中小学生安全的教育频道令我深受感触。电视频道中有两个小游戏。

这两个游戏都是关于在灾难来临时我们自己自救的办法。看了这两个小游戏我知道了我们在逃生时要用到双手交叉抱在胸前的姿势这能利与我们有效的呼吸,保护自己的胸膛不被挤压。我们的双腿要微微弯曲迅速的撤离现场。如果不小心摔倒了,我们要侧着身子,双手交叉抱住头部,身子蜷缩起来,这样不容易伤到头部和身体。

在这个频道中,我还结识了一个叫鲁贝贝的小男孩,知道了关于他的一个奇遇记。鲁贝贝惨遭车祸,哨子卡住喉咙,被油烫伤,坠楼的事故这让我认识到了危险时时刻刻都会发生,它离我们很近,我们只有好好的去注意它,了解一些基本知识才能预防这些悲惨的事情发生。所以我们只有好好的做好每一件事,多关注自己的安全,才不会发生。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一样的,我们要避免一些悲剧发今天我在湖南卫视上观看了《新闻大求真》这个关于中小学生安全的教育频道令我深受感触。电视频道中有两个小游戏。这两个游戏都是关于在灾难来临时我们自己自救的办法。看了这两个小游戏我知道了我们在逃生时要用到双手交叉抱在胸前的姿势这能利与我们有效的呼吸,保护自己的胸膛不被挤压。我们的双腿要微微弯曲迅速的撤离现场。如果不小心摔倒了,我们要侧着身子,双手交叉抱住头部,身子蜷缩起来,这样不容易伤到头部和身体。

在这个频道中,我还结识了一个叫鲁贝贝的小男孩,知道了关于他的一个奇遇记。鲁贝贝惨遭车祸,哨子卡住喉咙,被油烫伤,坠楼的事故这让我认识到了危险时时刻刻都会发生,它离我们很近,我们只有好好的去注意它,了解一些基本知识才能预防这些悲惨的事情发生。所以我们只有好好的做好每一件事,多关注自己的安全,才不会发生。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一样的,我们要避免一些悲剧发生我们就要从小事做起,比如:穿马路时要看看红灯绿灯;我们走路时不要含着小零件在嘴巴里,这样很容易卡在喉楼里;在家中我们千万不要碰热水壶这很容易导致我们烫伤;不要趴在栏杆上,万一不小心就会坠楼。

生活是多姿多彩的,但是这些安全隐患也暗暗地在我们的生活中发生,我们要好好注意安全,避免这些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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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关于电视新闻标题写作技巧

全文共 3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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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视新闻及其传播特性

要探讨电视新闻标题写作方法和技巧,就要先弄明白什么是电视新闻,电视新闻有怎样的传播特性。

一般来说,电视新闻较为准确的内涵是:“电视新闻是以现代电子技术为传播手段,以声音、画面为传播符号,对新近或正在发生、发现的事实的报道。”电视新闻的传播特性概括起来有四个方面:新闻传播的及时性、传播符号的综合性、事实氛围的传真性、深度涉入的参与性。电视新闻作为一种渗透力极强的大众传播媒介,无论在信息传播还是舆论导向上,都对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标题是电视新闻写作中重要的一环,它是新闻播出时,在屏幕上打出的文字传播符号,用以揭示新闻的主要内容,对传播信息、沟通观众、引导社会舆论有着重要的作用。因而,标题写作一定要精心设计,反复推敲。然而,当今的电视传媒对新闻标题的写作水平和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特别是与报刊等传统媒体甚至互联网这样的新媒体相比,尤为不足。

二、电视新闻标题的作用

与报刊新闻标题和网络新闻标题的“导读”作用不同,电视新闻标题不是在新闻前面出现,而是在新闻播出开始以后才加上去的,因而没有起到提示后一条新闻开始的作用。换言之,电视新闻标题没有标位作用,其出现的目的主要是对报道内容的概括、提示,以帮助观众加强对新闻的理解,或者评价事实、表明态度、引导舆论。

概括说来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突出要旨

标题是新闻中最重要、最有价值的那部分事实的浓缩和概括。例如,“我国预报天体和撞已达国际领先水平”、“锲而不舍,绿我神州--中央领导参加植树”,这两个标题提纲挈领、清晰明白,使观众一眼便能从标题中看清楚新闻的要旨,对新闻主题的表现有着直接的帮助。

(二)评价事实

标题对读者的引导,不仅仅表现在对新闻核心事实的提示上,还能够对新闻所反映的事实和意义做出恰当的评价,巧妙地揭示其实质,并以此影响舆论。例如这样两个标题:“合资,引进来,更要利用好”、“打击棉花掺杂使假行为刻不容缓”,这样的评价深刻尖锐,直接触及新闻事实的本质内涵,借以引导舆论。

三、不同体裁电视新闻的标题写作

俗话说:“因地制宜,量体裁衣。”新闻标题之于新闻体裁,也像衣服之于人,应视“体裁”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写作特点和写作方法。在这里,我们把电视新闻分为消息类、专题类和评论类三种体裁加以探讨。

(一)消息的标题

消息主要是迅速、简要地报道国内外发生的新闻事实。因此,电视的消息类新闻标题应该主要在于摆事实,侧重表现事物的动态,回答正在发生什么这样的问题。一般可分为叙述式标题、概括式标题和提示式标题三种。

1.叙述式标题

叙述式标题,就是用直接叙述的方法,把消息中最有新闻价值的事实简明扼要地标示出来。这种类型的标题是电视新闻消息中广泛采用的。例如,“天安门广场竖起‘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倒计时牌”、“国际田联对中国田径运动员进行飞行药检”、“广东警方迅速破获‘东星轮’千万元劫案”等等,都是对新闻中最重要的事实的直接陈述,通俗易懂。

2.概括式标题

概括式标题是对新闻报道的内容、主题的概括和凝练。例如,“朱卡嘉没有走”、“代表民心的四次掌声”、“广东:农民成了现代农业投资的主体”等等,这些标题都是对报道内容和思想的最集中的概括,凝练,扼要。

采用提问式的写法,如《这样收费合理吗?--关于大连站车票问题的报道》,这种问题性标题也是对报道内容的另一种形式的概括,以引起观众的注意。

3.提示式标题

提示式标题在以往的电视新闻中应用不多,是近几年才被一些电视媒体采用的。这类新闻往往都是一些短消息,特别是在大杂烩式的组合编排中,以时间、地点或者其他标准将各条新闻加以区分,有的也是以新闻的主题词、关键词来标示。这类新闻标题往往是不完整的,它只是提示式的,如“美国:火山”、“匈牙利:汽车大赛”、“珍稀动物”等等,都极为简练。

(二)专题的标题

专题,是就某一新闻题材作比较详尽完整的报道。它的标题一般不宜太实、太露、太直,要做得虚一些、含蓄一些。不宜像消息那样把新闻中所言、所明之理,在标题中直截了当、合盘托出。由于专题需要比较详尽地描述新闻事件发展变化的过程,需要再现人物的精神风貌,主要着眼于开掘事物的本质特征和思想意义,使之成为窥见人物心灵的“窗口”。例如这样几个标题:“三军战三江”,气垫恢宏;“粤海情融天山雪”,寓意深长、耐人寻味;“兄弟情”颂扬了在社会主义祖国大家庭里,人与人之间兄弟般的真情厚谊;“西海固连着中南海”,生动形象地传达了党和国家对贫困地区群众生活的关心,对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持这一全片的主旨。

(三)评论的标题

电视新闻评论是虚实结合、记叙结合,因此其标题的特色是据事立论,带有提问题、指方向和阐发观点的特点。例如,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中经常采用这类标题:“法规为何成空文”、“连续诈保为何得逞”等,既点明事物的本质,又直截了当地提出了问题,引人深思;“苦涩的苹果”、“难转的‘金轮’”等,把要论的事和论及的理都概括地写进了标题;“‘罚’要依法”、“对话比对抗好”等,旗帜鲜明,直接阐发了对所要论及的问题的看法、见解和观点。

需要说明的是,电视新闻专题和电视新闻评论的标题,有时除了主题之外,往往还有副题,如“潜在危机--关于童工现象的思考”等。

了解不同新闻体裁标题的各自特点,便于掌握标题写作的一般规律,同时注意各自的特殊性并加以区分,以免出现张冠李戴、题不对文的现象。当然,在实践中,各种新闻体裁的标题之间存在差异外,往往又是互相渗透的,并非完全不可逾越,关键是要运用得当。

四、电视新闻标题的写作重点

除了“量体裁衣”外,电视新闻标题的写作技巧概括起来说,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准”--标题要概括新闻中最重要、最有特点的精华部分。标题是一则电视新闻报道的提要和点睛之笔,因而标题写作要紧贴主题,对新闻事实的表述要准确、精当,以概括新闻内容的精髓和实质。这就要求记者、编辑有对题材高度的概括和把握能力,才能做到用词准确适当,分寸得体。

二要“简”--标题要简洁明快、通俗易懂。电视新闻标题的遣词造句要平实朴素,明白晓畅,让观众在一瞥之中,不假思索地便能了解它的内涵,切忌艰涩、生僻或华丽词藻的堆砌。当然,通俗化并非简单化、公式化,标题写作忌讳相互模仿,重复陈旧,像“……成绩显著”、“……留给我们的思考”这类的标题,在今天就很落俗了。另外,电视新闻的标题相对要短,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冗长的复合句、不必要的副标题等的出现。

三要“隐”和“新”--标题要形象生动,力求新颖独到。标题要让人俗中见雅,俗中见奇,俗中生趣,起到“言近而旨远,辞浅而义深”的表达效果。因此,可巧用修辞方法,或用具体、浅显的事物替代抽象、深奥的事物等技巧。例如,“一脚油门踩到底”,生动活泼,简洁明快,动感强烈;“六年冠军梦,圆梦在津门”,对仗工整,语言凝练,文采斐然;“检查团来了!走了!”,言简意赅,内涵丰富,引人深思。这些都是做到了“隐”的标题,即有内涵、有寓意、有悬念。同时,一个好的标题,一定要别出心裁,一定要有个性特征。不用别人用过的,不用俗滥陈腐的套话,要用“新”,才能体现作者的独具匠心,才更能抓住观众的心。

四要“针对”--标题要配合电视新闻的传播特点。电视是图、文、声、形并茂的,电视新闻也包含了画面、音响、解说等多媒体因素,因此电视新闻标题的制作也要注意与这些因素相配合,做到符合全片的风格和基调。例如下面这些例子:“城里人下乡购时装”、“走南闯北看浙货”,这样的标题中蕴含的动感,就很好地配合了电视画面的连续运动性。另外,电视不仅是传播信息的媒介,更是一种艺术。因此,我们同样应该重视电视新闻节目的艺术内涵和审美标准,文本记者和编辑也应该追求标题中的文采、意蕴、内涵和感染力。

五、结论

总之,电视新闻标题的写作并非易事,其中包含着诸多的技巧和艺术,新闻工作者对此不应小视,而应当作一门学问去精心锤炼。笔者在这里讲到了一些方法和技巧,也只是“冰山一角”罢了,从业人员要想做到“信手拈来”,还得在实践中多写多练,毕竟,熟能生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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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相关新闻

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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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风力弱空气可能不太好

记者昨日从福建省环保厅了解到,省环保厅经与气象部门会商,预计未来三天福建省风力较弱,大气扩散条件趋势并不十分理想。

预计全省空气质量方面,今日大气扩散条件一般,全省空气质量以良为主,闽中、闽东、闽西部分地区个别时段可达到轻度至中度污染。

明日,大气扩散条件不利,全省空气质量良——轻度污染,大部分地区个别时段可达到重度污染。其中,傍晚起至夜间,全省受烟花爆竹燃放影响,污染物将在短时间内大量生成,我省空气质量将受到显著影响,多数地区污染水平有所升高,部分区域短时段将达中度至重度污染,局部地区个别时段可达严重污染。

19日,大气扩散条件差,全省空气质量轻度——中度污染,大部分地区个别时段可达到严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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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白求恩-大事年表

全文共 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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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0年3月3日白求恩出生在加拿大北部小镇格雷文赫斯特。

1916年毕业于多伦多大学医学院,获学士学位。

1922年被录取为英国皇家外科医学会会员。

1923年,白求恩通过了非常严格的考试,成为英国皇家外科医学院的临床研究生。

1926年夏天,白求恩不幸染上了肺结核。

1928年初,病愈后的白求恩回到加拿大蒙特利尔,成为皇家维多利亚医院加拿大胸外科开拓者爱德华-阿奇博尔德医生的第一助手,期间他发明和改进了12种医疗手术器械,还发表了14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

1933年被聘为加拿大联邦和地方政府卫生部门的顾问。

1935年被选为美国胸外科学会会员、理事。

1935年11月加入加拿大共产党。

1936年冬志愿去西班牙参加反法西斯斗争。

1937年12月前往纽约向国际援华委员会报名,并主动请求组建一个医疗队到中国北部和游击队一同工作。

1938年1月2日,他带着足够装备几个医疗队的药品和器材,从温哥华乘海轮前往香港。

1938年3月31日,率领一个由加拿大人和美国人组成的医疗队来到中国延安。毛泽东亲切接见了白求恩一行。

1938年8月,任八路军晋察冀军区卫生顾问 。

1938年11月至1939年2月,率医疗队到山西雁北和冀中前线进行战地救治,4个月里,行程750千米,做手术 300余次,建立手术室和包扎所13处,救治大批伤员。

1938年7月初,回到冀西山地参加军区卫生机关的组织领导工作。创办卫生学校,培养了大批医务干部;编写了多种战地医疗教材。

1938年10月下旬,在涞源县摩天岭战斗中抢救伤员时左手中指被手术刀割破感染。

1939年11月12日凌晨因手术中被细菌感染转为败血症,医治无效在河北省唐县黄石口村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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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0字新闻作文

全文共 1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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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新闻,是指通过报纸、电台、广播、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途径所传播的信息的一种称谓。

新闻,是指通过报纸、电台、广播、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途径所传播的信息的一种称谓。 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200字新闻作文供大家参考选择。

200字新闻作文一

开展 “珍爱生命”的主题班队会。这次活让我们知道生命只有一次,花草树木也有生命,要珍惜生命。名师点评:要写好新闻,小作者可以从完整的新闻“六要素”开始写起。何时:新闻事实是在什么时间发生的?

何地:新闻事实发生在什么地方?何人:新闻事实是由谁造成的?谁被牵连到这个事件之中?何事:发生了什么样的新闻事实?何故:为什么发生这个事件?结果怎么样?

200字新闻作文二

2013年3月5日,是一个特大新闻的日子。不仅是雷锋纪念日,而且还是胡锦涛致电给普京当俄罗斯总统,下面请看华新网的最新报道。

胡锦涛再致电中所,进入新世纪,俄罗斯人民为实现国家稳定和发展作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相信俄罗斯人民在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的伟大事业中将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中俄两国是友好领邦和全面站略协作伙伴,不断巩固和睦邻友好,扩大互利合作,生化战略协作,对促进两国共同发展和振兴,对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胡棉涛主席强调协作“战略协作伙伴”现他希望普京上任时,让他搞好中俄之间的关系,督促全面战略伙伴,胡锦涛希望中国增加强大,更强美好,更希望外交关系会更好。所以从这些华中能体现出普京会对中俄关系的重视,说明胡锦涛时时刻刻处处方方面面都为中国着想。

今天的新闻到此结束,下次再见

200字新闻作文三

六月1日

大家好欢迎收看今天的娱乐新闻,我是主持人感叹号,来看看今天有什么有趣的新闻吧。

在当今这个社会上有一个人非常有趣的人,那就是句号小孩,大家一定会问这个句号小孩怎么有趣了,是因为这个句号小孩写的作文有趣,那大家又会问这个小孩写的作文又怎么有趣了,就让我来告诉大家吧。

在一次写作文上句号小孩写上了这样的一句话:“今天我放学的时候忘记了拿语文书了我就急急忙忙地跑回学校遇上了值日生我就问他看见我的语文书了吗值日生说你的语文书在你桌子上我就拿了回来”。句号的老师就问句号:“句号你怎么一口气写完,不停顿呢?”句号回答说:“这么急的事怎么能停顿呢”。

大家说这个句号小孩有不有趣呀,实在太珍惜标点了。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明天见

200字新闻作文四

夜幕降临,一轮明月悬挂在高高的夜空,那皎洁的月光曾引起人们多少美好的遐想。1969年7月20日,美国首次探索了月球,2007年月10月24日,我们伟大的祖国将探测那神秘的月球。

2007年10月24日18时05分,从西昌卫星发射中心传来了响亮的声音:“嫦娥一号发射”。2秒过后,“嫦娥一号”正式发射。随着“嫦娥一号”卫星的发射,中国航天正揭开昔日神秘的面纱,以越来越开放的姿态出现在公众面前。

此时此刻,我的内心无比激动。是啊,在“嫦娥一号”成功发射的背后,凝聚着多少科学家和科技人员的汗水和心血,正是因为他们的辛苦工作和精心研制,才会让嫦娥奔月的遐想成为现实。这使我想起一句名言:“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每个成功的背后都有着千千万万个努力。有句话说的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尽管只是一瞬间,但是付出的却是常人难以想像的辛苦。

是啊,想不经过努力而获得成功,那是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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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新闻写作基础知识:技巧与范例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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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讯的种类:一般分为“人物通讯、事件通讯、工作通讯、风貌通讯”

二、通讯的特点

通讯是一种详细、深入的报道,也是一种具有多种表现方法的新闻媒体,通讯报道生动形象、具有感染力。

三、人物通讯:是以报道人物为主要内容的通讯。

其基本要求和方法有以下几点:要体现当今的时代特征;要写出人物的特点;要用人物的行为表现人物。一般有两种写法,一是对人物一生或是某个阶段、某一个方面,作比较全面的报道;还有就是不对人物作全面的报道,而是抓住某个特定的情景,简单几笔,把人物的精神、特点写出来,或是作一个侧面报道。

四、事件通讯:它是以重大的或寻常的事件为报道的通讯类型。是记述新近发生的,受到人们普遍关注的事件

1、其基本要求和方法有以下几点:叙事要有明确的目的性;事件情节要交代清楚名了,线索要清晰;叙事要生动,灵活运用多种表现手法,突出重点,有详有略;在叙事中要选好人物,写人物时注意精练、生动形象。

2、通讯的语言特点和细节描写:通讯作为一种新闻媒体,语言要求准确严谨,简明扼要,鲜明生动,具体真切,通俗易懂;多运用琅琅上口的群众语言写通讯,要有浓郁的感情色彩。

五、新闻写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初学写作可以“描红模子”,从实践出发,边学习边实践,模仿着别的去学。

2、写新闻要有由头,最主要特点就是新,发生的事件离发表的时间越近越好。

3、多写短新闻,可以扩大版面的信息量,是各家报纸都特别提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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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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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说的就是想要成大事、大气候必须从小事做起的道理。所以,在工作中,认真做好每一件小事情,反映的就是一种忠于职业、尽职尽责、一丝不苟、善始善终的职业道德和精神,其中也糅合着一种使命感和道德责任感。把每一件小事、每一个细节都做到完美,我们才会有机会在工作中铸就自己的辉煌。

俗语说,“一滴水,可以折射出整个太阳。”一件“大事”都是由许多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组成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也是如此,那些看似琐碎繁杂、不足挂齿的事情比比皆是。如果你对工作和生活中的这些小事轻视怠慢,敷衍了事,到头来就会因“一着不慎”而输掉整盘棋。所以,每个人、每个员工在处理每一个细节的时候,都应当认认真真。要想把每一件事情都做到无懈可击,就必须从小事做起,付出你的热情和努力。士兵每天做的工作就是队列训练、战术操练、巡逻排查、擦拭枪械等等的小事;饭店服务员每天的工作就是对顾客微笑、回答顾客的提问、整理打扫房间、细心周到服务等等的小事;在办公室里,你每天所做的事也可能就是一些接听电话、整理文件、绘制图表之类的细节。但是我们如果能够一丝不苟地认真做好这些小事,没准将来你就可能因此而是军队中的将领、饭店里的经理、企业里的老总。反之,你如果对此感到乏味、厌倦不已,始终提不起精神,或者敷衍应付差事,勉强应付工作,将一切都推到“英雄无用武之地”的借口上,那么你现在的位置也可能会处于那种岌岌可危的处境。在小事上都不能胜任,何谈在大事上“大显身手”呢?没有做好“小事”的态度和能力,想做好“大事”只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根本就成不了气候的。可以这样说,平时的每一件“小事”其实就是一个房子的地基,如果没有这些材料,想象中那美丽的房子只会是“空中楼阁”,根本无法变成现实的“实物”。在职场中,每一个细节的积累都是今后事业稳步上升的基础。

大常人们都想做大事,而不愿意或者不屑于做小事。想做大事的人太多,而愿意把小事做好的人又太少。事实上,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真正所谓的大事越来越少,比如,一台拖拉机,有五六千个零部件,需要几十个工厂进行合作生产协作;一辆小轿车,有上万个零件,需要上百家企业生产协作;一架飞机,共有四百多万个零部件,涉及需要协作生产的企业单位更多。

因此,我们大多数人平时所做的工作还只是一些具体的事、琐碎的事、单调的事、不起眼的事,这些事也许过于平淡,也许是一些鸡毛蒜皮,但这就是工作,就是生活,就是成就大事不可缺少的基础。所以无论做人、做事,都要注意细节,都要从小事做起。一个不愿意做小事的人,是不可能成功的。老子就一直告诫人们: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要想比别人更优秀,只有在每一件小事上下功夫。不会做小事的人,也做不出大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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