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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史记》的读书笔记(精选20篇)

书,是我们成长过程中最好的伙伴,在书的海洋里,我们自由地遨游着,懂得了许多有关自然知识、科学知识、天文地理知识,知道世界有很多流传很久、很美丽的动人的童话故事等。下面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是关于《史记》的读书笔记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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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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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完了妈妈给我买的《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使我深有感触。

这本书是英国小说家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描述了主人公漂流海岛,战胜困难,艰苦创业的故事,故事讲了:鲁滨逊出身于一个体面的商人家庭,渴望航海,一心想去海外见识一番。他瞒着父亲出海,第一次航行就遇到大风浪,船只沉没,他好不容易才逃出保住性命。第二次出海到非洲经商,赚了一笔钱。第三次又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后来他划了主人的小船逃跑,途中被一艘葡萄牙货船救起。船到巴西后,他在那里买下一个庄园,做了庄主。他不甘心于这样发财致富,再次出海,到非洲贩卖奴隶。船在途中遭遇风浪,船上的人全部遇难,唯有鲁滨逊一个人幸存下来,只身飘到一个无人的孤岛上。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枪弹、工具等运到岸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蓬定居下来。他还用削尖的木桩在帐蓬周围围上栅栏。他用简单的工具做了木椅、桌子等家具,猎野味为食,饮河里的水,度过了困难。

翻开第一页:“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当我读完这句话使我有点反感,想到了:我们在家任性、娇气、依赖性强、而动手能力差,这是我们大多数人的缺点,但我们不是为了做得更好吗?

当读到最后一页,我被震撼了,一个个问号不由地在我心头转。

如果我是他,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不会像他一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我一定会放弃远航,坐船回家。如果我是他,一个人在荒岛上看见野人在吃东西,我不会像鲁滨逊一样勇敢。我一定会吓得逃走,想回家。这些原因都是因为父母过于溺爱我们,我们也很依赖他们,才会这样。

记得有一次,我要一个人走夜路去姐姐家,爸爸妈妈不在家,要我去姐姐家过夜。到了晚上,妈妈让我一个人去,我虽然有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但妈妈的话我不敢不遵,只好一个人走出家门。虽然姐姐家和我家在一个小区里,可我还是很怕,天黑得很快,我出去时,已经很黑了,一路上只有几盏灯,路上没有人走,只有我一个,偶尔身后有几辆车骑过,但很快就消失在黑暗中了。我害怕极了,真想快点到姐姐家,虽然我已经十几岁了,但这是我第一次走夜路,因为妈妈从来不会让我自己一个人走。突然我看见前面有一个东西在跳,我吓得直跑,刚吓我的估计是一只虫子。走着走着,终于到姐姐家了。可我刚上楼,就看见一个影子。我站在原地不敢动,我以为是坏人,他没有注意我匆匆地走了。姐姐家这栋楼灯坏了,还好我眼睛好,摸了半天才到3楼,姐姐家在五楼,过了好长时间我终于爬到5楼,敲响了门,姐姐过来给我开门。我当时可真高兴,因为是第一次走夜路。

现在的生活中有许多父母过于溺爱孩子。这些简单的小事父母很少会让自己的子女做,比如:叠被子、收拾房间等家务全是由家长来做。这样我们就失去了动手能力,做什么事都依赖父母,自己从不想办法解决,总认为父母可以解决。

我们应该学习鲁滨逊这种面对困难不屈服,勇敢前进的精神。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不能总依靠父母,能解决的自己解决。不能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要勇敢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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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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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没有漫天繁星、只有天上明月与房内一盏微弱灯光的夜里,我翻开了这本书,进入了一个令我为之落泪为之感慨的世界。在那里有着无边无际的金色稻田,有着质朴的农家姑娘与健康的小伙,有着美丽的火烧云以及袅袅炊烟,还有一个寂寞而沧桑的老人。

他叫徐福贵。他曾是天地间活的最畅快的人,也是如今背负着那些犹如伤疤般回忆的普通人。他的手中曾握过各类金银珠宝,也曾抱紧过他的妻子、儿女与孙子的毫无温度的躯壳。他也有过再艰难也要活下去的信念,也有过透彻的绝望。他一遍遍逃离生死,却也经历着常人无法忍受的生离与死别。他的双眼看见过战争的可怕,看见过挚爱的死亡,他见证了人民的胜利,也经历了一个民族的浩劫。他看见过他以往的战友,华丽闪亮的蜕变与悲惨黯淡的结局。他没有经历过生死,却知晓比生死更令人惧怕的离别是何种滋味。

作为一个旁观者,我无法想象也不敢想象福贵的一生是如何。我不敢想象,徐福贵背着他的妻子站在村口,看着那条小路,看着漫天的雪花,却再也听不到儿子赤脚跑在路上时的脚步声,他是该多么难过多么忧伤;无法想象,当饱受生活艰辛与孤独的他,在将尽一生的尽头时,淡然开口陈述过往时复杂的心情。

读完这本书,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在当时的背景下,福贵的一生是坎坷的,一次又一次的磨难,仿佛生来是为了消磨他年轻时所犯下的过错。他的一生像是万千石子中的一个,不是金子也不是宝石,然而却有着独属于他的纹路与沧桑。

生命是如此脆弱却又顽强。而活着一词又是如此微妙。徐福贵在信念中寻找生机,终在结局看清了自己。在结局时我始终相信有庆他们还活着,正如书中所说:生的终止不过一场死亡,死的意义在于重生或永眠。死亡不是失去生命,而是走出时间。

我相信他们还活着。只是活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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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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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新装》是一篇十分搞笑的童话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一个皇帝十分喜欢穿新衣服。他把所有的钱都花在买衣服上。一天,城里来了两个骗子,说能给皇帝织一件十分奇特的衣服,只有聪明的人才看得见。其实什么也没有,他们骗走了所有织衣服用的钱。皇帝还以为这真是一件神奇的衣服,就穿着它到大街上游行。最后一个孩子说出了实话。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到:

1、人的嗜好往往能够给骗子有可乘之机。

2、成人总会有虚荣心,爱面子,这就使他们往往成为最愚蠢的人,不辨是非。而天真的小孩子往往能看清事物的本质。

3、这两个骗子很聪明,因为他们利用了大人们的虚荣心,欺骗了那么多人。连皇帝也敢骗。

4、皇帝的一生中对衣服痴迷,使他把心思都放在了衣服上,最后吃了苦头。这使我想到“玩物丧志”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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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骆驼祥子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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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骆驼祥子》后,我心中百感交集,不知是为了主人公祥子而难过,还是对黑暗社会的厌恶。 After reading "Camel Xiangzi", I have a sense of intersection in my heart. I do n’t know if I am sad for the protagonist Xiangzi, or the disgust of the dark society.

《骆驼祥子》主要讲了旧北京市人力车夫——祥子的人生三起三落的故事。

在骆驼祥子的二十四章中让我感受最深的,便是第十章了,第十章中讲了一对爷孙——老马和小马。老马的儿子当了兵,媳妇也走了,只留下他和孙子相依为命,书中有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深:“有法子,爷爷会去赊5斤煤球。”这句话便可以看出老马和小马生活得十分不易,煤球都要去赊,也可以看出旧北京的人力车夫地位十分的低下。再看见老马和小马的车,我便更坚定这个想法了。“一辆极破的车,车板上的漆已经裂了口,车把上已经磨得露出木纹,一只唏哩哗啷响的破灯……”旧社会的一切劳动者好像都十分的悲惨。

现在这个时期,再也不会发生像《骆驼祥子》一书中的事件,社会也不再黑暗,再也不会出现老马和小马一样的人。

其实《骆驼祥子》这一文学著作,也是可以让人反思的。不论是里面刚开始有梦想,后来自私自利的祥子,还是大胆泼辣,有点变态的虎妞,心狠手辣的刘四爷,一生不幸的小福子。都是作者对当时那个黑暗社会的真实写照,是当时人都无法去改变的社会状况。

而现在的我们,生存在一片明媚的环境里,就应更加珍惜此时此刻的美好。把握当下,不为一切所动的学习,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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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苏菲的世界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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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某年某月某日,一觉醒来发现世界上有这麽多的矛盾,这可能也是从看苏菲的世界开始的吧

看苏菲的世界时,看到她每件事都刨根问底,竟然从心底油然而生出一种共鸣;但是自己内心深处却觉得她是一个而不折不扣的笨蛋,竟然什么事都想那么多,搞不好学习也会一落千丈。

此处我想了比较长的时间,到底是应该较为成熟些,每件事逆来顺受,还是应该每件事刨根问底,这是多么的矛盾啊,当时我想;这个问题可能连哲学家也解不出来吧,我的内心的两股思想像五线谱一样交织碰撞,我的五脏六腑在都被烧灼,我是多么渴望像泓泉一般的真理啊。

是选择自由的畅想,还是选择循规蹈矩,一步一个脚印,这两者都存在风险性与可能性,前者一飞即达,后者一辈子平平稳稳,不愁吃穿,却默默无闻,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前者若一飞不起,必定一生不能翻身,疾苦一生,但是,千万不要以为后者便可以百分之一百的安稳,在现代社会中竞争是非常激烈的,没有一双标新立异的翅膀是不行的,只是摔倒了还可以再拍拍身上的泥水再爬起来,但是在千百次爬起来后,天已经黑了,你也将化作尘世间的一缕浮尘了,随风飘飞了……

聪明的,请你告诉我,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明天太阳依然升起,时钟依然运转,我们的问题,却可能已悄悄的尘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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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五年级窃读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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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读记》是我们新语文书的第一课,是台湾籍作家林海音所写的一篇文章。读完这篇课文后,我感触很深。

这篇课文朴实而又感人,以“窃读”为线索,以作者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的书店,到晚上依依不舍地离开的时间顺序和藏身于众多顾客,借雨天读书两个场景的插入,细腻生动地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作者对书的热爱和对书的渴望。

当我读到课文中主人公放学后匆匆地从学校离开赶到书店,急切地跨进店门,渴望知识的场景时,我被他感动了。我每天也是匆匆地离开学校,可心里想的是写完作业,玩一场电脑游戏该多好!

和书中的主人公相比,我是多么不知道珍惜时间。尤其是当我读到主人公在人群中读书的恐惧和在借雨天读书的快乐时,这时我想和作者相比我是多么幸福呀!我们现在的书店宽敞明亮,各种书籍应有尽有。而且所有书店都向我们敞开着大门,我们在那里可以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地畅游在书的世界里。我有什么理由不珍惜今天的美好时光呢?

因此,我要向冰心奶奶所说的:“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好书是生活中最宝贵的财富之一,谁拥有知识,谁就是精神上的富翁。我愿意成为精神上的富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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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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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童话书,书名是《皇帝新装》。

从前,有一个皇帝,他什么也不关心,只喜欢他的新衣服。别人找不他时,他就在更衣室里换衣服穿。

有一天,来了两个骗子,说自己是织工,能织出最美丽的布,能缝出最最美丽的衣服。这衣服,不称职的人,不聪明的人,笨的人都看不见。 皇上一听,很好,就付了许多钱给这两个骗子,让他们马上开始工作。

皇帝想知道衣服织到什么程度了, 就派诚实的老大臣到织工那儿。这位善良的老大臣来到那两个骗子的屋子里,看见他们正在空织布机上忙碌地工作。他把眼睛睁得特别大,“我什么东西也没有看见!” 但是他没敢把这句话说出口来。他想,“ 难道我是愚蠢的吗? 决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老大臣说”哎呀,美极了!真是美极了!“后来,皇帝也去了,他也什么都没看见,但是他也不敢说!皇帝心里想,”难道我是一个愚蠢的人吗? 难道我不够资格当皇帝吗?这可是最可怕的事情。“ 于是皇帝说:”哎呀,真是美极了!我十二分地满意!“ 还就决定穿着这衣服去参加游行大典。

那天,皇帝把他所有的衣服都脱下来了,穿着这衣服走在大街上。 一个小孩子说:” 他什么衣服也没穿!“ 最后所有的百姓都说” 他实在没穿什么衣服呀!“

读完后,我觉得皇帝太傻,也太爱美。让我值得学习的是 —— 那个小孩和老百姓,他们诚实,勇敢。我以后要做一个诚实、勇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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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西游记600字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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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重读了本书。这是明清时期作家吴承恩写的一部长篇小说。

这本书讲了唐僧师徒经九九八十一难去西方极乐世界取得真经的故事。唐僧名唐玄奘,他虽善良却胆小怕事。在取经的过程中,他前后收了三个徒弟———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孙悟空—睛、敢做敢当而正义大胆、火眼金且本领高强。猪八戒—贪财好色、好吃懒做,但又不缺善心。沙僧—心地善良、老实本分、踏实能干。他们个个身怀绝技,在取经路上帮了唐僧不少大忙。这四个人物形象鲜明,各有特点,性格也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小时候,我喜欢看西游记的动画,觉得孙悟空很厉害。认为要是自己有孙悟空那么厉害也可以让我去取经。不过长大以后发现我错了,如果唐僧一行人没有去西天取经的勇气,那又有什么用呢?所以成功的首要条件就是要有勇气,有它才能开始这人生的旅程。

记得有次,我有个问题想要请教老师,但是我不敢,因为那个老师给我的第一印像就是很严厉,一直不敢接近。所以那个问题一直没法弄懂。终于,我鼓起勇气战战兢兢的走进了老师办公室,老师当时在批改作业,看见我便放下了手中的事。我小心翼翼的把作业本递过去,说:“老师,第5页的第2题我不太懂,想请教一下。”老师并没有像我以为的用那么严肃的像冰块的神情对我,而是用稍带一点指责的语气说:“怎么这么晚才来问我?学了都过了几天了。”随后,便向我讲解了这道题。之后,我突然发现老师好像没以前那么严厉了。如果我当时没有问老师,或许我现在还不明白这道题怎么解呢!

勇气,是成功的条件之一。慈悲是很重要,但是也不能太没勇气了。太没勇气,就变成没骨气了。

《西游记》是一部很好的书,你能在其中发现许多道理。勇敢———是我在其中发现的道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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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李文韬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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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木偶奇遇记》的作者是意大利的卡洛·科洛迪,本书的主人公小木偶皮诺曹是一个调皮、淘气不听话的男孩子,他害的爸爸住进了监狱,害的自己失去了双脚,爸爸为他接好脚后,卖掉自己的外套,为皮诺曹买了识字课本,让小木偶皮诺曹去上学读书,皮诺曹也下定决心要学知识,学本领,赚好多钱,给爸爸买外套,让爸爸过上好日子,可是,因为太贪玩,不听别人劝告,遇到了重重困难,先是砸死了会说话的蟋蟀,后落入马戏团手里,差点丢掉性命,又被猫和狐狸骗走了金币,又遇到强盗······

小木偶皮诺曹经过了很多磨难,都是因为不听爸爸的话,不听劝告,不爱读书,最后,小木偶皮诺曹终于懂事了,成长为一个勤劳、孝顺,又爱学习的小木偶。最重要的是他有了人类最伟大的感情——爱心,他用他的爱心帮助别人,终于小木偶皮诺曹从淘气的孩子变成了爱读书的好孩子,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好小孩。

我为小木偶皮诺曹的成长感到高兴,我感到自己就是皮诺曹,在我的成长之路上,不知要遇到多少困难,但我首先要做一个勤劳、孝顺、有爱心、爱学习、爱读书的好孩子,不怕困难,敢于面对困难,我一定会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担当起种.种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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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西游记》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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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这本书的作者是吴承恩。在这本书中,每个人物都活灵活现,栩栩如生。

孙悟空:顽皮、机制,他可没有亲生父母亲哦。孙悟空还会变“魔术”。有一次,唐僧误会了孙悟空,要赶孙悟空走。孙悟空就用七十二变,变出了许多猴子一起向唐僧认错。那场面让唐僧又气又恼,没有办法。孙悟空还有过人的勇气,他天不怕、地不怕,保护唐僧打败许多妖怪,而且对玉皇大帝也不屈服,是我心中的英雄。

唐僧:善良、诚恳。他即不像孙悟空一样天不怕、地不怕,也不像孙悟空一样顽皮。他即怕妖怪又怕见血,但他不会被财富和美女所迷惑。他对信念执着,努力和徒弟们一起西天取经,终于有了一番成就。

猪八戒:好吃懒做,特别喜欢美女。可猪八戒对取经的成功也有贡献哦!孙悟空被唐僧撵回花果山时,他一边安排沙僧保护师父,一边冒着挨打的危险飞去花果山劝孙悟空回来。

沙僧:当然是忠厚老实、任劳任怨的小师弟形象。

他们并没有因为困难和诱惑,而停止了西天取经。最终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千辛万苦取得真经。在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诱惑,我们也要向《西游记》中的师徒四人一样,不畏惧困难和诱惑,好好学习,掌握本领,为他人和社会做出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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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大名著之《水浒传》读后感_六年级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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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四大名著之一,它的作者是施耐庵,名子安,子彦端,号耐庵,是江苏兴化人,元末明初小说家。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百零八人反抗朝廷的故事。这一百零八将个个不同。宋江的谦恭,林冲的忍让,李逵的率真忠诚,鲁达的仗义刚正,武松的勇武利落,吴用的足智多谋,无不让人如见其人,如闻其声。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林冲雪夜上梁山,吴用智取生辰纲,景阳冈武松大虎更是家喻户晓。话说当年朝廷腐败,滥官是一堆又一堆,一百零八将中有不少是当官的,因为忍受不了朝廷的黑暗,不公,就投奔了宋江。

我觉得投奔宋江的这些人非常好,他们不同流合污,十分正直。当时的皇帝昏庸无能,听从小人的谗言,任凭贪官胡作非为,弄得民不聊生,所以这些有正义之感的勇士们起义了。

我最喜欢宋江,他十分英勇,对自己的手下情同手足,是个讲情义的人。一百零八将也非常尊敬,爱戴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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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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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叶圣先生的作品“皇帝的新衣”。这一篇文章是接着安徒生写的“皇帝的新衣”写的,这一篇文章主要说了,在皇帝没穿衣服走在大街上被别人嘲笑后,皇帝宣布了一条新的法律,谁在笑皇帝谁就要被杀,可是还是有人笑,皇帝只好命令士兵去抓消得人,将他们就地正法。后来几个人想了一个办法劝皇帝,可是还是没有劝住。又一次皇帝带兵去离宫,到了大街上,大街上空无一人,皇帝命令去找,结果人们从家里出来看见皇帝就打。

读完这篇文章,我知道了犯了错误之后就要及时改正,不要为了要面子就继续错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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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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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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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活着》的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1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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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我又要长吁一口气,这是我第一次用两个晚上看完一本书,合上手边的这本余华的《活着》,感觉很沉闷,闷的喘不过期来,感动在这个个环境中,这片土地上生存的这些生命,而我所感动的是家珍。在其他的文学作品中,也读过一些这样的女性角色,但是我还是忍不住为之感动,这是在中国这片厚实的土地上生活的女人,他承受着比一个女人所应承的更多的东西,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来至于喊叫,不来至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讲述了一个人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相互感激,同时有相互仇恨,他们谁也没有抛弃对方,同时也美誉哦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一起走过尘土飞扬的道路。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风光一时的高富帅,因为年轻时候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家人一生的幸福,但他最后终于还是在贫困中觉悟,也是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的夺走了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落败后相继挂掉,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白富美妻子家珍,最后连他唯一的子孙也逃不出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的活着。记得有这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起伏一样。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在合上书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有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所有的情绪就是这种娓娓叙道的过程中悄悄的侵入读者的CPU,《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他就像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的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缓慢的方式,将读者的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的印象。

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有意思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的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个静止的状态,

余华的《活着》告诉我们,生命中其实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的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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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茶花女》大学生读后感_茶花女读书笔记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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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文学出版社1991年出版的《茶花女》,出版得特别。它没有扉页,整部书没有半页是空白的。翻开书的封面,第一页就是正文,封面的背面(封里或封二)就当扉页,封底的反面(封底里或封三)写着出版情况,封底写着作品和作者的大概情况,算是序了。这样的出版特点似乎还第一次看到。

前日观《茶花女》电影,以前也看了这本小说,感受颇多。其中男主角对于爱的理解,是一种崇高而伟大的爱,从而自己成为了很渺小的一种动物,诚如,红楼梦中贾宝玉对于世间女子的态度。

这种崇高而伟大的爱,是不能参杂一点一点沙子的,因而两人总是经常发生一些不愉快,这种纯洁毫无杂质的,在欧美的爱情小说里面几乎都有。令人奇怪的是,那时候的欧美对于有夫之妇的追求,不会遭到当时舆论的指责。

不像有些书那样,光是序、跋或译者序、作者序等等就用了十几张甚至二三十张的篇幅,感觉累赘而烦闷。有些介绍或评价未尝不可,但那冗长的卖弄简直就是让人受罪。就像参加那种拖泥带水、枯燥乏味的马拉松会议一样的感觉。读者是想看作品而不是去看作品研究分析或对作品褒贬评说的,更不是去领受什么教导或寻求指点迷津的。

一个人有一个人的观点,一种人有一种人的路,很不必引导和硬拉本属于这条路上的人到你处于某种目的而希望公众都该走的那条路上去,这往往是徒劳的,也是不现实的。何况,你自己可能已不想或根本就没在那条路上。每个人所走的都是他该走的路,不论那是一条什么样的路,都是他的主观与客观元素经久协商后一致决定的,并不是某一个人或某些人可以去指定而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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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人性的弱点》读书笔记

全文共 1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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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弱点》着一本书是二十世纪最闻名的成功学导师:戴尔。卡耐基的著作!这本书汇集了卡耐基的思想精华和最激动人心的内容,是作者最成功的励志经典,无数读者通过阅读和实践书中介绍的各种方法,不仅走出困境,有的还成为世人仰慕的杰出人士!我阅读之后,对在社会上该如何待人接事有了更多的了解,其中第二篇的:使人喜欢你的六种方法,最让我受益良多,它的内容与现实社会有着紧密的联系,如实地反映出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在第一章中,我明白到,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对你产生爱好,都会关心你!假如我们只是想使人注重,使人对我们发生爱好,我们、水远不会有很多真诚的朋友……朋友,真正的朋友,不是那样造成的。例如老总统罗斯福的仆人爱默士说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次,我妻子问总统,美洲鹑鸟是什么样子?因为她从没有见过鹑鸟,而罗斯福总统不厌其详的告诉了她。过些时候,我家里的电话铃声响了一爱默士和他妻子,住在罗斯福总统牡蛎湾住宅内一所小房子里一,我妻子接了电话;原来是总统亲自打来的。罗斯福总统在电话里告诉她,现在窗外正有一只鹑鸟,假如她向窗外看去,就可以看到了。这样关心一桩小事情,正是罗斯福总统的特点之一。像这样一位主人,怎么不使佣人们喜爱?谁能不喜欢他呢?所以你要使别人喜欢你,必需遵守的第一条规则是:真诚的对别人发生爱好。看到这里,我又想到,现在的人思想过于自私,总以自我为中心,个性太强了,导致有点脱群!人际关系需要整理!

在第二章,如何给人好印象。我看了“一比遗产的妇人”“司华伯”两个事例后,我懂得了微笑可以给人留下好印象!一个人的行动,比他所说的话,更有具体的表现,而人们脸上的微笑,就有这样的表示:“我喜欢你,你使我快乐,我非常兴奋见到你,那么喜欢狗,相信也是同样的原因……你看牠们那么的喜欢跟我们接近,当牠们看到我们时,那股出于自然的兴奋,所以人们也就喜欢了牠们。一个微笑虽然是小事,但坚持着并不轻易!

在第三章中,你要避免发生麻烦,就请这样做!罗斯福总统知道一种最简单、最明显、而又是最重要的如何获得好感的方法,就是记住对方的姓名,使别人感到自己很重要……可是,在我们之间,又有多少人能这样做?当别人介绍一个生疏人跟我们熟悉,虽有几分钟的谈话,临走时已把对方的姓名忘得干干净净。我觉得能记住你所接触到的每一个人的名字,是一种基本的礼貌,也是一种对别人的尊重!

在第四章中,如何养成美丽而得人好感的谈吐。只谈论自己的人,永远只为自己设想,而“只为自己设想的人”……哥伦比亚大学校长白德勒博士,他曾经这样说过:这种人是无药可救的,没有受过教育的!”白德勒博士又说:“无论他曾接受过什么样的教育,仍然跟没有受过教育一样。”需要记住:跟你说话的人,对他自己来讲,他的需要、他的问题,比你的问题要重要上百倍。他的牙痛,对他来讲,要比发生天灾死了数百万人还重要得多。他注重自己头上一个小疮愈,比注重发生一椿大地震还来得多。所以,你假如要别人喜欢你,第四项原则是:做一个善于静听的人,鼓励别人多谈谈他们自己。

第五,六章是如何使人感到爱好,如何使人很快的喜欢你。我认为要让别人很快的喜欢你,首先就要产生爱好!爱好都没有,又如何谈喜欢呢?所以在日常的交谈中一定要尊重别人的发言!若想别人对你感爱好,首先你要关心别人,不要一意孤行!这样从感爱好到喜欢就会得到很快的升级!

《人性的弱点》这本书可以当成是块镜子,你通过阅读它,就会发现你自身的弱点,它指出了你的在言行举止上的不雅之处!所以我阅读之后,使自己的不文明用语,不雅举止得到更正,也许有人认为这是微不足道的小节,可是正是这不可忽略的细节可以决定一切!正所谓细节可以决定成败!阅读了卡耐基这本书后,使我在思想上,精神上得到更新,有利于在社会上得到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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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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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套书,叫《狼王梦》,这套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用漫画谱写了一曲草原狼的生命悲歌……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母狼紫岚和她的四个孩子: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紫岚为了实现公狼黑桑的狼王梦,而培养她的四个孩子成为狼王的过程。

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情节是:小狼黑仔被金雕叼走了,黑仔本来是紫岚最喜爱的小狼,因为他勇敢、霸气,成为狼王的可能性很大,所以紫岚放心地让他在洞外玩耍和练习捕猎,紫岚为勇气付出了代价,这时,空中飞来一只金雕,他一整天都没有找到什么食物,这时他发现了独自一人的黑仔,于是他猛冲过去,但是黑仔是胆魄出众的小狼,遇到危险时也会勇敢地反击,可是黑仔毕竟是小狼,他还是被金雕叼走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没经过爸爸妈妈的同意,不能自己出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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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丑小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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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读了童话故事《丑小鸭》对我很笔记悟。

丑小鸭出生的时候有很多哥哥姐姐欺负它,因为她长的很丑,它自己也很自卑。结果有一天它在河边发现:白白的羽毛,优美的身姿。它不敢相信这水中美丽里的天鹅正是自己的倒影。这只丑小鸭可高兴啦!从此他就自信的昂起了头。最后靠自己的努力变成了白天鹅!

我想当你还不是很优秀的时候,要对自己说:我其实不是这样的,我应该会很棒!虽然我现在落在了别人后面,但那是暂时的,我会不断努力的。而且我会长大,我会发生变化,即使现在不是很出色,相信总有一天,我会做得更好!我也要努力变成一只“白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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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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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佛游记》这本书非常好,它具体描绘了格列佛整个历险过程,就连格列佛去过的小人国、巨人国、飞岛国、慧马国的每一个细节都十分详细,十分全面。

大体内容就是他上了个船,结果船坏了,格列佛漂到了一个岛上,那个岛就是小人国。小人国的一切都比他小,就连楼都比他小好几倍,他每次过街都要小心翼翼,要不就会把房子踩塌。在小人国待一段时间以后,他造了一个船走了,但没过几个月,他又上了一个船,去了巨人国,巨人国的一切都比他大,但在巨人国,他受到了无比热情的款待,但在巨人国里他也常常受到人和动物的欺负。

比如说格列佛,惹了一个人。那个人就趁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晃动果树,把和格列佛差不多一样大的苹果弄下来差点,把他砸个半死,之后又去了飞岛国,就是飞的岛,在飞岛国上他去了巫师岛与鬼魂对话。从对话中他知道了鬼魂一般可以活80岁到80岁以上是长寿,他又去了慧马国。慧马国的人叫野胡。慧马国的人是马,他的主人灰马对他十分友好。什么事都带着他。他比灰马一家早穿衣服,所以灰马一家怀疑他的衣服是身上哪个部位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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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300字二年级作文

全文共 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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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流浪记》是一本非常有意义的漫画书,当我拿起它时,一下子就被它吸引了。故事中的三毛是一个可怜的孩子,孤苦伶仃,四处流浪。在流浪的过程中,他吃尽了苦头,受人欺负。三毛虽然很可怜,但他却有一颗善良的心。当看到有小孩落水时,他奋不顾身地跳下水去救人;看到比自己更可怜的孩子时,他会尽自己的所能去帮助别人;他结交了一个好朋友,在好朋友的家里,他才感受到了家的温暖;为了生存,他去卖报纸,结果受到了警察的殴打;去擦皮鞋时,东西又被人没收了;跟师傅街头卖艺,经常受到师傅的打骂;代人受过,被关进了监狱;误入小偷团伙,因没偷到东西而遭到师爷的殴打。我痛恨万恶的旧社会,同情三毛,同时也喜欢三毛;我爱我们的新社会,新社会让我们活的有尊严,活的幸福。同学们,让我们学会感恩,一起珍惜我们现在这个来之不易的新社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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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初中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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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的经济由于闭关锁国从最顶端逐渐的走向衰败。而《红楼梦》中的薛王贾林四大家族便见证了由繁华走向衰落,甚至家破人亡的全过程。

林黛玉,是因为母亲病逝。她的外祖母(即贾母)听闻此事,心中对黛玉产生了可怜又疼爱之情,想将黛玉接到自己身边,给她一些依靠和安慰。黛玉在贾母的千呼万唤之后才离开父亲来到了贾府。黛玉的母亲曾告诫她在贾府中的生活,要多加留心。所以黛玉在贾府中的生活可堪称为步步惊心。黛玉刚开始对宝玉是不愿靠近,怕这个一直受宠的宝玉会为自己添麻烦。但后来两个人相知相熟之后,特别是在吟诗作曲中更成为了知己。黛玉,柔弱,身体又多病,在贾府中也没有多少地位,而且要小心处事,只怕惹恼了谁的女子,最终在大家(除宝玉外)的欺骗下,在宝玉成亲当晚病逝,无声无息地离开这本不属于她的世界。

贾宝玉,一出生便含着一块玉,这就是贾母宠他的原因之一。宝玉的性格叛逆,总是喜欢与女子呆在一起吟诗作对,宝玉最初见黛玉时是先看都没看就去换了衣服,但等见到黛玉后,就非常的喜欢与黛玉在一起。当两人都明白对方的爱慕之情后,宝玉又送了黛玉他旧时的手帕,意喻着对黛玉承诺只对她一个人好,可惜最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宝玉和宝钗成了亲,也知道林妹妹已经不在了。之后他便一直失魂落魄,直到家中有变故,才恢复了。但在宝钗的又一次刺激下,宝玉又变得失魂落魄,直到他看破红尘,当了和尚。

宝钗,一个一心想坐贾母位置的人。在黛玉生病时,给黛玉送去补品和问候,是为了让黛玉对她的戒心放下。最终,贾府败落,她想继承贾母的那种地位已不复存在,况且宝玉出家当了和尚,她只能成为一个寡妇。

通过对林黛玉,贾宝玉和薛宝钗的三位主角的人物塑造,可看出当时的封建专制是多么的残酷。明清时期,封建专制也达到了一个最顶峰,使得薛王贾林这些大家族一样走向衰落,而平民百姓更是苦。正可谓:国富,百姓苦;国亡,百姓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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