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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宪法日的作文【汇总20篇】

宪法创造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小编收集了学宪法讲宪法征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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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宪法的名言警句

全文共 6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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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不可或缺的,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宪法的名言警句,欢迎阅读!

1、当秩序成了混乱的时候,就不得不用混乱来维持秩序,拯救法律了。——罗曼·罗兰(法)《哥拉·布勒尼翁》

2、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伯克

3、一个国家如果纲纪不正,其国风必须颓败。——塞内加

4、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正因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弗劳德

5、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基希曼

6、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我的德行。——阿奎那

7、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西塞罗

8、在世界各主要礼貌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构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滋贺秀兰

9、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10、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贝卡利亚

11、在一切能够理解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洛克

12、疏法胜于密心,宽令胜于严主。——吕坤(明)《呻吟语·治道》

13、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苏辙

14、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爱献生

15、任何法律的根本;不,不成文法本身就是讲道理……法律,也----即明示道理。——爱·科克

16、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我的德行。——阿奎那(意)《神学大全》

17、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秩序。——凯尔森(美)《法律和国家概论》

18、水者火之备,法者止奸之禁也。——桓宽(汉)《盐铁论·申韩》

19、凡是解释越简单的法律,也就是也公正的法律。——托马斯·莫尔(英)《乌托邦》

20、法者,治之端也。——荀况(战国)《荀子·君道》

21、人民的愉悦是至高无个的法。——西塞罗

22、所谓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种方策,使性命与国家皆得安全。——斯宾诺莎(荷)《神学政治论》

23、自由是一种务必有其自我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李普曼

24、法律不可能使本质上是道德的或纯洁的行为变为犯罪行为,正如它不能使犯罪行为又变成纯洁的行为一样。——雪莱(英)《人权宣言》

25、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司马迁(汉)《史记·酷吏列传》

26、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刘禹锡(唐)《天论上》

27、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28、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管子(战国)《管子·法法》

29、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战国)《商君书·定分》

30、宪法创制者给咱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波斯纳

31、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斯宾诺莎

32、法律解释者都期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拉伦茨

33、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理。——托·富勒

34、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咱们务必坚定地拒绝遵守。咱们就应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正因规章制度赋予咱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咱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正因如果咱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咱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马克·吐温

35、凡法始立必有病。——韩愈(唐)《钱重物轻状》

36、弱者比强者更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威·厄尔

37、法律一多,公正就少。——托·富勒

38、在一个国家中,法律永远是由强者的权力制定的。——柏拉图(古希腊)《法律篇》

39、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弗洛里奥

40、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托马斯

41、法律务必依靠某种外部手段来使其机器运转,正因法律规则是不会自动执行的。——庞德(美)《透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

42、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43、战鼓一响,法律无声。——英国

44、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托·伍·威尔逊

45、法者,因此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欧阳修(宋)《剑州司理参军董寿可大理寺丞制》

46、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劳伦·却伯

47、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我身上。——阿奎那

48、没有哪个社会能够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1条永远适用的法律。——杰斐逊

49、荣耀所禁止的法律却往往应允。——威·索林

50、刑一而正百,杀一而慎万。——桓宽(汉)《盐铁论·疾贪》

51、好法律是由坏风俗创造出来的。——马克罗维乌斯

52、法律和制度务必跟上人类思想进步。——杰弗逊

53、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透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美】霍姆斯《普通法》

54、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德沃金

55、我不一样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

56、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菲力普斯

57、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边沁

58、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礼貌的标志。——费尔德

59、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希腊

60、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正因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我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柏拉图

61、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边沁

62、法律总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成见的。——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

63、法律的基本意图是让公民尽可能的愉悦。——柏拉图(古希腊)《法律篇》

64、上帝把法律和公平凑合在一齐,但是人类却把它拆开。——查·科尔顿

65、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达雷尔

66、风俗能够造就法律,也能够废除法律。——塞·约翰逊

67、一切法律都是无用的,正因好人用不着它们,而坏人又不会正因它们而变得规矩起来。——德谟耶克斯

68、律者,因此定分止争也。——管子(战国)《管子·七臣七主》

69、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容忽视的。——爱献生

70、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爱·科克

71、有两种和平的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歌德

72、举证职责之所在,即败诉之所在。——法谚

73、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列宁

74、带来安定的是两种力量:法律和礼貌。——歌德(德)《歌德的格言和感想集》

75、法分明,则贤不得夺不肖,强不得侵弱,众不得暴寡。——韩非(战国)《韩非子·守道》

76、石以砥焉,化钝为利;法以砥焉,化愚为智。——刘禹锡(唐)《砥石赋》

77、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哈耶克

78、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傅玄(晋)《傅子·法刑》

79、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吴兢(唐)《贞观政要·公平》

80、人民就应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了城墙而战斗一样。——赫拉克利特

81、法律就应是铁的,像铁锁那样。——高尔基(苏)《我的大学》

82、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庞德

83、大海和陆地服从宇宙,而人类生活是受最高法律的命令的管辖。——西塞罗(古希腊)《法律篇》

84、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毕达哥拉斯

85、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萨维尼

86、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因此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马基雅弗利

87、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我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罗伯斯庇尔

88、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安提戈捏

89、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无禁止不得罚。

90、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者做什么事都横行霸道。——奥维德

91、在一千磅法律里,没有一盎司仁爱。——英国

92、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强制,一部分靠榜样的效力。——格老秀斯(荷)

93、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迅速累聚,进而变成法律。——朱尼厄斯

94、法者,天下之仪也。因此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管子(战国)《管子·禁藏》

95、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苏辙(宋)《河南府进士策问三首之一》

96、在一切能够理解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洛克(英)《政府论》

97、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就应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亚里士多德

98、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愉悦的话,那么法律作为一件无用之物自我就会消灭。——洛克

99、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强森

100、小恶不容于乡,大恶不容于国。——苏轼(宋)《策别安万民六》

101、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我国著名法学家郭道晖

102、有多少罪孽就会有多少法律。——弥尔顿

103、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亚里士多德

104、如果咱们的法律只是自然规律的幼芽,它毫无疑问是好法律。这样的法律能够抑恶扬善。——大仲马(法)《马希里选集》

105、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贝卡利亚(意)《论犯罪和刑罚》

106、法宽则刑者少,刑者少则民为耻矣。——崔敦礼(宋)《刍言》

107、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哥尔德斯密斯

108、咱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但是为了生存,咱们不得不为自我编织一个笼子,然后把自我关在里面。——博莱索

109、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咱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高尔斯华绥

110、法律不负杀人的职责,也就像这职责不就应使枪刀担负一个样。——沈从文

111、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强制,一部分靠榜样的效力。——格老秀斯

112、法律,在它支配着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场合,就是人类的理性。——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

113、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马克思

114、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务必为明天做准备。它务必具备成长的原则。——著名大法官卡多左

115、在暴力的喧嚣声中,法律的声音显得太微弱。——马略

116、像房子一样,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伯克

117、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著名的法律学者

118、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咱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咱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咱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康德

119、车轻道近,则鞭策不用;鞭策之所用,道远任重也。刑罚者,民之鞭策也。——尸佼(战国)《尸子》

120、如果咱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马克·吐温

121、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西塞罗

122、法令因此导民也,刑罚因此禁奸也。——司马迁(汉)《史记·循吏列传》

123、法律只但是是咱们意志的记录。——卢梭(法)《社会契约论》

124、法律的性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霍姆斯(美)《普通法》

125、法律不可能给每个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于全体和大多数人,咱们就该满足了。——李维

126、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坚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就应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陈弘毅

127、国因法律而昌,法律因人而贵。——日莲(日)《立正安国论》

128、法律的效力是以它所引起的爱戴和尊重为转移的,而这种爱戴和尊重是以内心感到法律公正和合理为转移的。——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129、法是一套权威性的审判指南或者基础。——庞德(美)《透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

130、法律地在暴力面前是没有发言权的。——西塞罗

131、法不禁止即自由。——法谚

132、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索福克勒斯

133、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波洛克

134、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

135、法律有权打破平静。——马·格林

136、法律总是把全民的安全置于个人的安全之上。——西塞罗

137、要使事物合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正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亚里士多德(古希腊)《政治学》

138、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伯尔曼

139、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悖谬,因此法律本身务必最为纯洁无垢。——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

140、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黑格尔

141、法律又是什么?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列宁(苏)《社会民主党在~年俄国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纲领》

142、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洋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状况和时运而变化。——黑格尔(德)《法哲学原理》

143、法律规定得愈明确,其条文就愈容易切实地施行。——黑格尔(德)《法哲学原理》

144、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愉悦的话,那么法律作为一件无用之物自我就会消灭。——洛克(英)《政府论》

145、法律之明了,不尽在其条文之详尽,乃在其用意之明显,而民得其喻也。——霍布斯(英)《利维坦》

146、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埃利希

147、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霍姆斯

148、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时。——威·皮物特

149、没有永恒的法律,适用于这一时期的法律决不适用于另一时期,咱们只潜质求为每种礼貌带给相应的法律制度。——柯勒(德)《法律概念》

150、规外求圆,无圆矣;法外求平,无平矣。——宋祁(宋)《宋景文笔记》

151、全部历史就是利益的斗争,而法是那些占了上风的利益的权威性的表现。——拉布里奥拉(意)《关于历史唯物主义》

152、这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罗·伯顿

153、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能够穿网而过,大的能够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申斯通

154、实际上,咱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马克·吐温

155、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查士丁尼

156、刑罚知其所加,则邪恶知其所畏。——诸葛亮(三国·蜀)《便宜十六策·赏罚》

157、法律带给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布鲁纳

158、法令者,因此抑暴扶弱,欲其难犯而易避也。——班固(汉)《汉书·刑法志》

159、如果法律是非正义的,它就不能存在。——奥古斯丁(古罗马)《论自由意志》

160、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理解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拉德布鲁赫

161、法小弛则是非驳。——刘禹锡(唐)《天论上》

162、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我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163、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刻再长,也还是没有制约力的。——爱·科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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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中考作文素材集锦:宪法日的由来

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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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四日。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

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背景

事实上,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四中全会公报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不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的,但是多年来,宪法的实施和保障是不完备的。”在不少人的头脑中有一种观念,认为刑法、民法是比较严厉的法律,违反这些法律要受到制裁。但宪法好像是很“宽容”的,违反宪法可以不追究法律责任。这种“违法可怕,违宪不可怕”的观念相当普遍。其实,违宪,是最严重的违法。“这首先是由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决定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内容上来讲,宪法是人民权利宪章,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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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与宪法同行作文600字

全文共 10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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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律的意义追问可在不同的层面展开。而我在这里所需要展示的,乃是一个在人类之间及其与对象交往关系中的意义。从本质上讲,人类之间及起与对象的关系决定着本体的存在。我们平常所能听到的两种崇尚思想:一是“法外求法”,即法律的根底非法律本身,而是指与社会有密切的关系,也就是说法律离开社会,离开人类的存在法律将变的毫无意义。二是“法中求法”,即法律就是法律,法律有自己确定的领域,独存于世。德国法哲学家加达默尔的《诠释学与历史主义》中指出:“历史的联系最终必须被理解成意义联系,这种意义联系从根本上就超越了个体的体验领域。”就是说明了法律既是人类之间及其与对象意义联系的图式和符号象征,也是其意义联系本身。

我在高中时就有接触过许多中外法学家的著作。如意大利桑德罗`斯奇巴尼的《正义和法》,美国德沃金的《法律帝国》,德国法哲学家加达默的《真理和方法》等。刚开始接触法律书籍时,的确十分纳闷,自己根本不懂法律的深层含义。但是,慢慢地,时间久了,就和法学家们走到了一起,那就是追求自由。法国法学家孟德斯鸠的著作《论法的精神》就深刻地谈到这一点,他说:“自由和自治是人们之间以及人与对象之间更好地交往行动的条件和手段,因此,人类不能拒绝交往行动,就同样不能拒绝法律。”

近代以来,人类对价值追求的六大现象可以总结为:法治,自由,正义,民主,人权,博爱。但是,无论古代还是现在,人们都没有能力拒绝在法律之下行动交往。从这一点,人类历史上就不可避免地存在鱼目混珠的情形。如孔子云:“苛政猛于虎!”英国柏克《在布里斯托尔的演讲》中说到:“坏法律不啻为最残酷的暴政!”正是因为如此,历史上涌现了一批又一批的法学家,他们理智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法律,扩大法律在组织人类社会交往中的作用,甚至以法律为人类存在的意义。

如是,法律对一个国家是相当重要的。没有法律便没有秩序。我们要感谢历史上这些法学家的出现,才让我们这个世界越来越和谐,人类的秩序愈来愈规范化。我们透过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可以知道,法律是在实践中与人们的生活关系------交往行动关系找出法律规范的过程。在法律的发展历史看,法律是人类生生不息,有序生活,自由交往的必须要素和永恒守护者。

法律是人类理性的选择,也是人类文明的最主要的载体之一。我们的法律在不断发展和完善。在世界这个自由的平台,只要我们多关注法律,多问几个为什么,大胆设想,相信永远没有独断的真理。我们的未来将变得更加和平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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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学宪法讲宪法作文600字

全文共 9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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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宪法》,我们就会认为这些东西离我们的生活很遥远,其实,《宪法》就在我们的身边,在我们每天生活的点滴之中。

《宪法》是我们人人都要遵守的。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束缚它的规则,否则就会方寸大乱。“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希望让未成年人严于律己。

我的身边就有一些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活生生的例子。几个初中生沉迷于网络游戏中,整天泡在网吧里。身上的钱花光了,就将罪恶的双手伸向身边的人,向未成年人勒索钱财。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这些不良少年逃不过《宪法》的制裁,被送去少管所进行劳教。这真是恶有恶报啊!他们轻视《宪法》,在不良的环境影响下,走上了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绝不能像故事中的少年那样以身试法,触犯了法规,到时候后悔莫及。

还有一个实例。一个中学生,新买的电动车被盗了,心里感到很不平衡,报复的心理促使它产生了邪恶的念头,于是进行还击。他多次偷盗电动车和摩托车,成了臭名远扬的“江洋大盗”。纸是包不住火的,一次在这名未成年人准备作案的时候被民警抓个正着,当场擒获。事实证明,谁把《宪法》当儿戏,谁就必定倒在《宪法》之下。这位中学生戴上了偷窃的罪名,从此他的人生便留下了不光彩的一笔,就像一张雪白的纸张滴上了乌黑的墨水印,很难再擦掉了。我们同样作为中学生,不应该有不健康的思想,因此我们现在如果多学一些《宪法》知识,懂得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合法的,要做到对于违法的事应该及时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的身心健康地成长。

我认为,现在的未成年人应该学法守法,从小抓起,对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多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进入《宪法》、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等行为。

只有做到这些自我保护措施,从生活的经验教训中悟出实实在在的道理和人生价值,遵守《宪法》,让《宪法》与我同行!让《宪法》伴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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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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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宪法日和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等33个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单位在城南广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各单位通过设立法律咨询点,展示法治宣传展板、发放法律知识宣传资料等形式,就群众关心的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禁毒、反邪教、妇女权益等相关法律知识向过往群众进行讲解宣传,并针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宪法知识、《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进行重点宣传。不少市民表示,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对于他们了解更多法制知识、提高法律意识非常有帮助。

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展示宣传展板33块,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200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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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学习宪法,做高素质公民征文1000字

全文共 9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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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和谐之基,法律源于法则。自人类诞生伊始,法则便如春风化雨般缓缓渗透到生活之中。生死轮回、四季更迭、昼夜交替似乎就是法则有目的地管理着世间万物。那时,辽远的天空便是万物的主宰,是人们心中不可侵犯的神圣领域,人类的发展必须遵守法则。

斗转星移,沧海桑田。人类文明发展得如此之迅猛,法律犹如一个孩童,懵懂之间,只懂得维护自己的利益,又或许是被那些统治阶级的利益蒙蔽了心智,在权利的角逐中玩得不亦乐乎。幸而,这世上有着无数的仁人志士,他们以死进谏,鲜红的血液充斥着他的视野,残痛的教训令他铭记在心,每每想起,仍觉心悸不已。所有这些,终是将他从对权力的狂热追求中清醒过来,跌跌撞撞地走上成长的道路。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颁布,犹如破晓前的一声清亮的鸡啼,穿破重重雾霭,为迷途中的人儿指明前进的方向。此时的法律,犹如渴望自由的少年,一路向前飞奔,却无奈前路曲折坎坷。丛生的荆棘张牙舞爪地迎面而来,刚刚蜕去青涩的少年呵,如何能抵得住这如潮水般汹涌的冲击?于是他不得不屈服——屈服于强权的压迫。他们肆意地伤害他,妄想将他变成手中的傀儡,他又岂能如他人所愿?他,是千千万万人民心中的信仰,他是为人民而存在,因人民而成长的,人民的信仰便是他力量的源泉,他怎能伤害信他敬他的人呢?况且,他能清晰地感应到人民群众压抑的痛苦,以及那虽微弱却不容忽视的渴望自由解放的愿望。于是他暗中积蓄力量,不断克服自身的缺点,改进自己的不足,他在等待一个时机——一个奋起反击的时机。

终于,苍天不负有心人,滚滚的雷霆从天而降,打得那些反动势力落花流水。面对他们的愤恨,绝望,他只淡笑:“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任酝酿许久的暴雨淋在他的身上,此时的他,早已不是当初的稚嫩与浮躁,他的面庞透露着沉稳与坚毅,他的眼中不时闪过睿智的光芒。经历了风雨的天空,散去了遍布的阴云,久违的阳光洒落下来,五彩的光芒烘托着他。

风雨的洗礼不仅未曾使他狼狈,反而更显露出他别样的风采。此时向我们走来的他,是代表了人民的意志,是真正要为社会服务的,他已经有能力时时刻刻保护人民的利益。面向辽远的天空,他喟叹:这个秋天,是多事之秋,更是收获之秋。

在一个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人性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一个人,我们相信,坎坷总是暂时的,光明总在不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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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开展第十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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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阿勒泰市一名市民在展示领到的阿勒泰市普法知识卡片。

4月是自治区第八个“宪法法律宣传月”。4月8日,阿勒泰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联市合法院、市劳动人事局、市公安局、街道办事处等30家相关部门在阿勒泰地区行署门前开展了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并现场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通过宣传让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让广大市民了解和自己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做到知法、懂法、用法,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共同建设法制阿勒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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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学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教案

全文共 3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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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背景】

做好法制宣传活动,举行“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主题班会,积极响应号召。

【活动目的】

1.通过班会,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完善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

2.引起学生的现实关注,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将校内法制教育学习与社会生活实践:相结合,有助于学生自觉地提高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感、社会认识能力。

【活动方式】

班干部主持,师生共同参与,以讲解、朗诵、讨论、竞赛等形式展开。

【活动要求】

注重人人参与,讲究活动秩序,联系实际。

【主持人】

【活动地点】九年四班教室

【活动过程】

一、主持人开场导语,说明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意义。

甲:学习法律是社会进步对个人的外在要求。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建设的逐渐完善,人们的生活与法息息相关。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的一种风尚,不懂法、不学法的人在现今社会将寸步难行,无法立足,因此,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是社会对人的要求。

乙:法制精神是现代人的一种内在修养。伴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的内在素质的内涵正在逐渐丰富。以前的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现代人除了具有丰富的文化知识之外,还应该具有人文和法律精神。

甲:尊法守纪是每个社会公民的义务,

乙:尊法守纪是保护每个人个人利益的保障。

合:为此我们开展主题为“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的主题班会。

二、《宪法》法律知识简介(学生10人)

主持人:《宪法》共四章: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10名学生带领同学们学习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三、案例结合,讨论法律案例

主持人:同学们,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许许多多鲜活的事例已然清楚地告诉我们,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学法,懂法,用法,是青少年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学们都有十七、八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

案例一:据《闽西日报》报道:2005年6月26日中午,某中学生林某因与同年级同学钟某发生矛盾后斗殴,当晚8时许钟某纠集同学挟持林某到校外一小巷内,将林某打倒在地。后来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对其中的王某等人乱刺后逃离现场,王某被刺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1月17日,县法院以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例二: 2010年12月11日上午7点20分左右,楚雄市紫溪中学高二1班学生小阳与同班同宿舍同学小磊在男生公寓401室因发生口角冲突,小阳用刀捅伤小磊,另一名同班同宿舍的同学小宇在劝架过程中也被小阳捅伤,之后小阳割腕自杀。当学校领导赶到现场将3名学生送往州医院救治时,小磊和小宇经抢救无效死亡,小阳在医院包扎后被公安机关控制。

案例三:06年,一名19岁青年利用木马程序通过极复杂的手段,在三天内从一名网友的网上银行账户分16次盗走存款1.5万元。上午,黑龙江青年于龙因涉嫌犯有盗窃罪在朝阳法院受审。法庭上,于龙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痛哭流涕。被带出法庭的一刻,他回过头向旁听席上早已泪流满面的母亲喊了一句:“妈,对不起。”于龙实施犯罪时刚满18岁。据于龙讲,他上初中的时候曾在一家电脑公司打工,从事电脑配件工作。被捕前于龙处于无业状态。

案例四:06年,15岁的小杰是一名网络游戏的玩家,有一天看到化名“白天使”的玩家,竟然有等级相当高的装备,让小杰好生羡慕,小杰和“白天使”聊了起来,发现“白天使”竟就在不远的网吧,突然心声歹念,打算带着一群朋友前去,胁迫“白天使”将装备交出来…为了网络装备,不少青少年宁愿以援交、诈骗、恐吓手段来得到宝物,类似这样的案例,已成社会隐忧。

案例五:16岁的少年胡某在合肥市一网吧里玩“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时,由于技术欠佳,每次都被别人“捅”倒。坐在旁边的一同龄少年忍不住对胡某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具捅向这位少年,致使其当场死亡。而胡某依旧深浸在暴力游戏中。

案例六: 谁应为未成年人夜不归宿负责任?晓雪今年17周岁。自今年5月份起,她在课余时间常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人混在一起,进行小的赌博,观看色情淫秽电影,甚至夜不归宿。叔叔得知此情況后告诉了晓雪父母,并劝说他们多管管孩子。可他们却说晓雪已经懂事,不会出问题的。无奈,叔叔又找到留宿晓雪的房屋主人李某交涉。李某卻反唇相讥:“你侄女愿意住在这儿,叫我有什么办法,你家人是如何教育孩子的?”请问,晓雪父母和房主李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案例七:“才5块钱就要判刑呀”几个中学生谈及下面这个案例时,几乎都表现出惊讶,都不理解:区区5元钱怎么和触及刑法呢? 某中学上高三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四人将路过此处的陈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5元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法院认为四被告行为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及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因在缓刑期内,他们为此失去了宝贵的高考机会,但悔之晚矣。

案例八:16岁的男孩小华虽然从小爱玩好动,但学习成绩还算不错。这个年纪的孩子,爱打游戏机的挺多,小华也不例外。一次,在游戏机房里,小华认识了一群“哥们”。他们掏出一种白色粉末,围坐在那里吸,一副“飘飘欲仙”的样子,一下子就引起了小华的好奇。当“哥们”怂恿他尝一口时,小华毫不犹豫地伸出了手。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后来,为了弄钱吸毒,小华开始学会说谎,学也没心思上了,甚至骗起低年级同学的钱。

案例九:“我爸是李刚” 。 2010年10月16日晚,一辆黑色轿车在河北大学校区内撞倒两名女生一死一伤,司机不但没有停车,反而继续去校内宿舍楼接女友。返回途中被学生和保安拦下,该肇事者不但没有关心伤者,甚至态度冷漠嚣张,高喊“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后经证实了解,该男子名为李启铭,父亲李刚是保定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长。此事一出迅速成为网友和媒体热议的焦点,“我爸是李刚”语句也迅速成为网络最火的流行语。

案例十:“药家鑫事件”。 21岁大学生药家鑫,深夜驾着私家车看望女友,途中撞倒骑电动自行车的女服务员张萌(化名),下车后发现张萌在 看自己的车牌号,药家鑫拿出刀子,对张萌连捅8刀,致其死亡。

小结: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法盲现象严重,在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触犯刑律的事也屡有发生;而因缺乏法律意识,在自身受到侵害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时却不会保护,吃哑巴亏的人也确有不少。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学法,知法和守法,更要学会用法。

四、讨论:青少年犯罪原因(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

沉迷网络,盲目攀比,交友不慎,沾染恶习,情感纠葛,模仿追风,骄纵溺爱,粗暴管教,流浪失控。

国家的有关的规定: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偷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成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年龄段称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同时刑法还明文规定,因不满十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五、学习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征兆,杜绝犯罪。

1.对学习不感兴趣,学习成绩无缘无故的下滑, 不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考试时进行抄袭,对考试结果不以为然,留级也无所谓;

2.对事物的兴趣开始变化,劳动懒散,上课思想不集中,而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的录像、书刊和光盘甚感兴趣;

3.经常迟到、早退、旷课,厌恶学校生活,这种孩子如果与校外的不法分子或无业人员有了联系,就会越来越不愿意回家;

4.心理方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常,心神不定,东张西望;

5.对教师和家长的关心帮助表示反感,甚至怀有敌意,恶语顶撞,有时给教育者出难题,看笑话;

6.对遵守纪律、要求进步的学生进行讽刺、挖苦和打击,同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迹或不法行为的人,把反社会的人格或行为当作是“勇敢”的表现;

7.原本养成的生活规律出现变化,如从早起变成睡懒觉, 从注意卫生变为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甚至肮脏,或一反常态地特别喜欢梳妆打扮;

8.道德品质起了变化,如从诚实变成爱撒谎, 爱说空话、大话、假话,从谦虚变成傲慢,从斯文变成野蛮,喜欢逞能,从文明礼貌变成口吐秽言、动作粗野,或在家长、老师面前循规蹈矩,而背后却胡作非为;

9.结交不三不四的人,或与校外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结交, 或拉帮结伙聚在一起甩扑克打麻将,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场所, 惹是生非,遇事便大打出手,惟恐天下不乱;

10.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惯,如抽烟喝酒等。

六、法律知识抢答

我们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竟答,法律知识竟答分抽签必答和小组抢答两部分,必答题20分(每组抽5题);抢答题答对10分,答错扣10分,最后看哪个小队得分最多就是优胜小队。知识竞赛题目由法律知识中抽取。

必答题: 共20问(略);抢答题: 共14问(略)

七、活动总结:

不管一个人的知识多么丰富,一个人的家庭背景如何好,当他带上法盲的眼镜时,就容易走错路,跨过法律的界线。让我们擦亮法律的镜片,让他们与法同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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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个人观后感

全文共 1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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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向同学们介绍法律的基本知识:

1, 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 请同学们举例说出哪些是我们不能做的事:

旷课,夜不归宿,赌博,偷窃,敲诈勒索,进入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二)我们应该怎样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我们的独立自主的 2

意识是很可贵的,但是有些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做法不理解,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这样的学生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同学们是否也有这样的问题呢?请大家看下面的案例: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

请同学们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讨论:谁对谁错?)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四)、教育学生应该如何预防侵害

1.依靠法律,预防违法犯罪对自己的侵害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小学生要明确,依靠法律是预防侵害的首要原则,是自我保护的必备武器.

依靠法律,必须学法,知法.要学习宪法,刑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要弄清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自己的义务,权利和合法权益,什么是受到侵害.还要弄清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内容和法律责任.

依靠法律,必须用法.要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行使权利,并在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形成侵害时,能够依靠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

2.依靠组织,预防违法犯罪对自己的侵害

这里所说的组织,一般是指侵害发生地或自己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派出 3

所,居委会,村委会,学校等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加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3.依靠群众,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的侵害

相信我们大多数人对破坏社会治安,危及中小学生人身安全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深恶痛绝,所以当我们受到违法犯罪分子的侵害时,要千方百计地求助身边的群众,共同来对付坏人。当群众勇敢而义无反顾地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时,违法犯罪分子将成为过街老鼠,无藏身之地,遭灭顶之灾。

4.依靠智慧,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的侵害

同学们,我们毕竟年龄较小,社会经历少,在面对违法犯罪分子时,要善于斗争,要依靠自己的聪明智慧,机智巧妙地战胜敌人。前不久,张店一初一学生一人在家做功课,忽听有人撬家门,立即悄悄拨打110,警察迅速赶来,当场抓住正在撬门企图入室盗窃的坏人。可见,面对坏人,不仅要敢于斗争,更要善于斗争,勇敢加机智才能保平安。否则,单凭勇敢,鲁莽从事,可能会受到更大的侵害.所以,"智勇双全",才是预防和对付侵害的正确方法。

总之,同学们,虽然我们社会对我们时刻关注,但是我们不能放松了自己对法治的学习,当我们的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我们要勇敢的拿起法律的武器争取自己的利益!同时,要时刻提醒自己,不要违法犯罪,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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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弘扬宪法精神征文1000字

全文共 1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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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儿童受国家的保护。1991年制定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保障进行了完善。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学习贯彻实施宪法,要把握和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我们学习宪法,要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准确把握国家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准确把握国家机构设置及其组织与原则等,并将宪法各项规定作为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深刻认识宪法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基本主张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基础,从而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教书育人的教师,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我们心中最神圣的法典是宪法,宪法在我心中,只因为我爱我的国家,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宪法是社会和谐安定的法律保障,其核心价值在于实现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宪法的解释结果具有唯一性,这并不意味着宪法的内容是一成不变的;相反,宪法内容是会随着时代发展而变迁。宪法根植心中的方式不是机械的,而是出于内心的真正渴望,出于对宪法中公平、正义、自由、民主等精神内核的向往,出于对宪法权威性的敬仰,出于对个人民主权利的追求,出于对国家、社会制度的疑惑,出于对宪政的民主程度的期待。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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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国家宪法日观后感

全文共 1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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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设立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在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上修订以后每年的12月4日为我国的宪法日,20__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宪法日。为积极贯彻实施我国首个“宪法日”宣传活动,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教政法〔20__〕(12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新传教〔20__〕(328号)要求,现就学院在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主题:自20__年12月4日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始,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遵循,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以宣讲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为重点,全面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20__年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的主题是:宪法是国家根本法。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学习宣传和贯彻宪法,是关系党与人民事业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12月4日是宪法日,在普法期间,我们坚持宣传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努力提高宪法观念和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为贯彻实施宪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奠定了较好的基础。法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法制保证,维护法律权威特别是宪法权威是我们的职责。

最近学院组织了学习宪法的集中教育活动,本次学习后我有如下几点体会: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通过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值工。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运用上下功夫。

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是一蹴而就,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合格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我认为没有捷径可走,要在短期尽快熟悉浩如烟海的法规体系知识,确有难度,而且作为上班的员工,也没有那么大的精力。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同样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也应有规律可循。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法律法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刻也不能离开,我们就要重点地去学,下功夫去理解和记忆,以便在工作能够熟练地运用。

作为一名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让我们与法同行,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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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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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为积极迎接宪法日的到来,我校从12月1日起,全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一、全校各班级在12月1日开展以《让法律看守世界》为主题的班会课,班会课上各班同学积极探讨“法律与自由”的关系,引导同学们“用规则看守生活,拥有美丽人生;用法律看守世界,世界充满阳光。”

二、全体学生在12月3日集中,由黄少俊老师组织全体同学学习宪法相关知识,并结合现阶段学生的安全问题,对全体同学进行了安全教育。

三、12月4日,团委通过校园广播进行“宪法日”相关知识的全校宣传,使同学们进一步认识“宪法”在国家的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四、开展全校法制宣传手抄报及法制宣传征文活动活动,12月4日放学前,我校一共征集法制征文100余篇,语文组进行评选,最后评选出一等奖6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征集法制宣传手抄报50余张,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0名。

这次宪法宣传日活动的开展,又一次敲响了法制教育的警钟,使我校师生又一次受到了法制教育,培养孩子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出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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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宪法走进你我作文700字

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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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国宪法和法律,神圣不可侵犯。有了它,社会才会安定;有了它,家园才会和谐;有了它,坏人才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有了它,人们才能过幸福安康的好日子。

以前,我们班里老是有人少东西。有一次,我的钢笔突然“失踪”了。这可把我急坏了,因为这是姨妈送给我的十岁生日礼物,我哭着去找老师……

上课了,老师语重心长地对我们说:“你们现在还小,觉得拿点文具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小时候偷针,长大偷金。坏习惯一旦养成,会影响你们的未来,你们的一生。请同学们把‘捡’到的文具还给‘失主’,知错能改,还是好学生。”从那以后,我们班再也没人少过东西了。

今年暑假的一天夜晚,我们一家三口正在门口乘凉,忽然一阵急促的叫喊声由远而近,“抓小偷,抓小偷。”不一会儿,只见一群人怒气冲冲,提着木棍、锄头边喊边追。小偷像无头苍蝇到处乱窜,情急之中,纵身跳进了一人多深的池塘里。小偷游到东,大伙追到东,小偷游到西,大伙追到西。在池塘里游了很多圈,小偷始终上不了岸。眼看小偷体力不支,身子慢慢往下沉。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村主任赶到了。村主任高声劝大家:“大伙别追了,快让小偷上岸,如果出了人命,你们要承担责任的。小偷固然可恶,但他也是有人权的,法律会惩罚他的,让我们把他交给派出所。”说完,村主任从附近找来一根长竹竿,让小偷抓住竹竿一头,把他拉上了岸。上岸后,狼狈不堪的小偷喘着粗气,对村主任感激涕零。

知法守法的村主任避免了一场悲剧的发生,这一晚的经历也让小偷刻骨铭心。其实,在我们身边,因为不学法、不懂法而闯下大祸、酿成悲剧的事例不胜枚举。我们青少年,要从小学法、知法、守法,遵守宪法和法律,才不会走上歧途,断送自己的美好前程。让宪法走进你我,让我们与法律同行,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国家的长治久安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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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观后感

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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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宪法精神法治力量——CCTV20__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将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黄金时间、社会与法频道黄金时间播出。该颁奖礼由全国普法办、司法部、中央电视台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大力协助,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具体承办。

CCTV20__年度法治人物10位入选者是20__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努力奋斗的典型代表,“微观之中折射宏观,小事背后看见转变”,他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宪法的精神,他们的每一项具体工作都呈现了法治的力量。每一位获奖者身后都有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

每一步艰辛的努力都在推动法治建设的进程。大道煌煌,法如青天。一灯如豆,汇作。愿每一位法律工作者以他们为榜样!

正义止步,则司法蒙羞;正义迷途,则法律受辱。我们应该严守正义之墙,不要让腐败侵入我们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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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学宪法讲宪法作文800字

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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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宪法是一国之本,但是你了解宪法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作文《学宪法讲宪法》,希望对你有帮助!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今年国家宪法日主题: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设置国家宪法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首先,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落实依宪治国,发挥宪法作用,维护宪法权威;其次,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普及宪法知识,有助于公民通过各种宪法宣传活动感受宪法的价值,扩大宪法实施的群众基础;再次,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尊重宪法、实施宪法、维护宪法,实质上就是尊重民主、维护民主、实施民主。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能够培养广大人民群众的公民意识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有利于不断巩固执政党的执政地位,营造建设政治文明的良好氛围。最后,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有助于在国际社会树立我国尊重宪法的良好形象,扩大我国宪法的国际影响。设立专门的宪法日或者纪念日是各国的通行做法。一些国家设有固定的宪法节,还有许多国家都把自己国家通过、颁布或实施宪法的那一天确定为宪法日或宪法纪念日。

希望同学们学宪法、讲宪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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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国家宪法日观后感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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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第x个全国法治宣传日。晚上,我怀着感恩的心情观看了中央电视台的《十大治人物颁奖典礼》现场直播,那些令我们大家尊敬和感谢的法治人物鲜活地展现在观众面前,深深地被感动。他们既有个人,也有集体。他们来自于社会各个层面,具有不同的职业背景,年龄层次,教育程度,他们的故事也呈现出丰富的内容与形态,种.种不同的基础上,有着一个基本共性——他们承载了中国的法治进程中的点滴进步,他们用实际行动推动了中国的法治进程。

20__年,一群农民工来京打工,可楼盖完了,一年的辛苦竟然得不到一分钱的回报。500名在京的农民工,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打赢了官司,要回了被拖欠3年的500万工钱。被拖欠的是500农民工的工资,更是500个家庭的冷暖。他们主动拿起法律的武器,引发了一次公益维权的接力。法治,让他们有尊严的劳动,感受劳动者的光荣。

吉林通化志愿者张宝艳自费开办公益网站“宝贝回家寻子网”并建立“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目前成员2万余人,已找回走失孩子60多名。20__年全国两会期间,协会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交修改相关法律的建议,体现了现代公民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0__年1月12日,海地发生7.3级地震,在海地执行维和任务的李钦、钟荐勤、和志虹,与中国公安部的另外几名警员不幸被埋。因为和平,他们把异国作为家乡,海地,8位中国维和警察,以生命铸就了和平。十年维和,他们用责任履行了国家的庄严承诺。

虽然评选出了十大法治人物,但是他们都是用自身的力量推进中国法治建设的杰出代表,她们的行动也必将带动更多的人投身到法制建设当中,并将不断地完善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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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献礼宪法日电影《黄克功案件》观后感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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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本片,有些人的第一反应是“映射现实”。其实《黄克功案件》还真算不上是映射现实、借古讽今之类。现在国家打老虎打得起劲儿,今天的头条新闻就是把周永康开除党籍。这么光明正大的现实,何需映射和讽刺?反而需要力捧、鼓掌、助威、摇旗啊!于是乎,《黄克功案件》更像是在配合现实,而非映射现实。不知道是有幕后高人执子先行,还是主创有政治远见,总之《黄克功案件》如此内容的电影,在如今这个时间上映,形成了文化娱乐与党政行动的高效配合。说有人下了这盘棋,真是合情合理的“阴谋论”哈。

从形式上看,《黄克功案件》的导演王放放,在创作本片的过程中也有自己一盘野心棋局。电影局局长张宏森曾表态:“把主旋律变成类型片。”在如此官方的姿态下,王放放成功地将主旋律的故事内容,拍出了美剧般的观赏形态。在本片之前,主旋律影片已有《近距离击杀》、《一号目标》这样的类型片化尝试。这里边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王放放显然在用自己的才思,努力实践着。

本片剧本由两获金鸡奖最佳编剧奖的,内地最牛编剧(没有之一)王兴东操刀,摒弃了传统主旋律的假大空,聚焦于一桩红军干部的杀人案,从而将影片塑造成了一部法庭审判的类型片。本片由起疑、侦破、审讯三大部分构成,以情与法、罪与罚为主要矛盾冲突,并在“赦与杀”的关头达到戏剧高潮。王家卫照明团队营造的气氛虽然压抑,但是整体推进节奏很快。群像式人物的内心活动复杂且细腻,全部由人艺前辈出演,自然流露、时刻走心。

由于运作周期的问题,三天拍一集的国产电视剧,永远难望美剧项背。可是电影却不一样。电影有足够的资源来保障质量。和我类似,王放放的专业也是化学,入行也先做编剧,不过人家如今已经做到导演了。这种经历的人,做导演往往会带着极强的逻辑思维。他在拍摄《黄克功案件》的时候,连对话戏都做了故事板,而且每场戏都有实际场景图做参考。这种严谨的拍摄方式,令影片的细节极其考究,滴水不漏。知识分子精英,就是这么任性,把历史和主旋律,都拿来抒发自己的才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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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宪法在我的心中作文800字

全文共 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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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更要从孩子抓起。俗话说的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这句话就是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从小没有良好的习惯,整天骂人,打人,偷东西等一些不良的行为,如果不及时改正,终有一天会误入歧途,走上犯罪的道路,这不仅仅意味着在以后被人蔑视,也会让人生的道路更加难走。

在生活中更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谨慎的交朋友,要和善良的人在一起,处处以那些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作为榜样,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犯了错误要虚心听从老师,家长的教诲,并接受同学们的批评和建议,及时改正,时时把法律放在心中,约束自己,这样我们犯的错误就会越来越少,离犯罪的道路就会越来越远。

这样的实例还有很多,电视报道上,报刊杂志上,甚至在我自己的生活周围,青少年犯罪的现象无处不在,从中我深深地意识到:遵纪守法一定要从小做起,学会约束自己,学会在法律的制约下生活。否则,很可能会触犯法律,而一旦触犯法律,最终后悔的会是自己,到那时就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很可能会抱憾终身。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就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每个人都要认真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和尊重法律,做一个懂法、知法、爱法的人,这样我们的国家才会安定团结,我们才能过上安稳的日子,我们的家园才会和谐。

作为一名小学生,就必须遵守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里的规章制度。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不迟到早退,不旷课,不打架,不骂人说脏话,不能损坏公物,不偷任何东西,不看不健康的影视作品,不进入网吧,时刻以学生守则来约束自己的行为。

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也成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记得爸爸曾经给我讲过一个真实的故事:有几个学生在学校里经常犯错误、上网吧玩游戏,女老师屡次教育他们都不悔改,照样我行我素,并且在心中对老师产生了恨意。有一次他们上网没钱了,就动起了坏念头在一天晚上抢了一家小卖部,但这个情况正好被逛街的女老师发现了,他们怕她告密,就躲在黑暗处残忍的把老师杀害了,此时这个女老师刚从岗位上退休,刚要能够好好休息休息了,为了教育事业辛苦了一辈子的老师就这样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听了这个故事我感到既难过又悲痛,为老师的离去而感到伤心,为这些触犯法律的学生感到痛心,几个美好的家庭就这样破碎了。

让我们做一个时刻把宪法牢记心中的人,让法在我们心中扎根,让我们在法律的保护下快乐地成长,幸福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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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宪法强则国强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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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是弘扬法治精神的日子。在这一天,我有幸观看了第二届《学宪法讲宪法》全国总决赛,深有感触。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在那么多的大赛中,最让我震撼的是一位新疆女孩的发言。“为什么宗教极端主义妄图将祖国分裂,将家人变成分外眼红的仇人?”……“我不仅仅是一个新疆人,我还是一个中国人!”这句话深深地烙印在我的心里,也不禁陷入沉思。新疆是个美丽的地方,我从小就对新疆那种异域风情有着无限的向往。但在那位女孩发言的时候,我思潮澎湃:是啊,中国,一个由五十六个民族组成的美丽国家,在这个国度里,每一个民族都是平等的,不应该有歧视,更不应该存在分裂的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条明明白白写着:不能企图使民族分裂!可那些宗教极端主义者为了一己之力,毫无人性地将无辜的新疆人民推向浪尖,妄图拆散我们的祖国,使那些无辜人民饱受他人的冷言冷语,接受他人的轻蔑目光。我从来都没有像现在那样如此痛恨那些“同胞们”,为什么?为什么不让我们和平相处。熊熊怒火顿时在我心里“轰”地一声冒出来,也同时让我坚定地冒出一条信念:我也要为祖国的强大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决不允许让那些恐怖分子得逞!

作为青少年的我们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中,宪法在我们的心中。我们最大的骄傲是身为一名中国人,最大的自豪是外国人叫我们“Chinese”,最大的幸福是生活在伟大的法治社会,最敬畏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强则国强。让我们紧跟优秀步伐,弘扬宪法的法制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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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年高考作文时事素材:宪法的故事

全文共 1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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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4日,必将是一个值得永远铭记的日子。在这一天,我国将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

对宪法重要性的认识从未像今天这样高——正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所指出的,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现行宪法是在怎样的历史背景下制定的?修改宪法应当遵循什么原则?为什么说宪法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让我们通过几位亲历者、专家学者的忆述和思考,一起来了解宪法、学习宪法、信仰宪法。

从五四宪法到八二宪法

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干了大半辈子的立法工作,参与制定或修改的法律数以百计,然而,让他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1982年宪法的制定。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4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4部宪法,见证了新中国的历史变迁,无不留下时代的烙印。

“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形式上看,这部宪法是对1978年宪法的修改,实则不然,它并不是以1978年宪法为基础的,而是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在党中央的领导下,经过全民讨论,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见结合起来、统一起来,重新制定的新宪法。”杨景宇回忆说。

为什么要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实践证明,1954年宪法是一部好宪法。”杨景宇指出,1975年宪法是在“文革”那段特殊历史时期制定的,它以错误理论指导下的错误实践为依据,受那段特殊历史时期“左”的错误影响,存在严重问题,可以说是1954年宪法的倒退。1978年宪法虽然恢复了1954年宪法一些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并增加了一些新的规定,但当时党还来不及领导全党全国人民对“文革”错误进行全面清理,不可能完全摆脱“文革”的影响,是存在严重缺陷的。

“因此,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80年9月举行的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接受中共中央建议,决定全面修改1978年宪法,是完全必要的。”杨景宇说。

1980年9月15日,宪法修改委员会举行首次全体会议,宣布正式成立;1982年4月28日,宪法修改草案全文公布,交付全国各族人民讨论,全民讨论至8月31日结束。

“全民讨论宪法草案达4个月,讨论规模之大、参加人数之多、范围之广、影响之大,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历史上是空前的。”杨景宇对这段历史记忆犹新。

杨景宇回忆说,在整个修改过程中,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先后专门讨论过八次,宪法修改草案每一稿都是经党中央原则同意的,每一稿又都经过充分发扬民主,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见结合起来,使宪法修改草案一稿比一稿更完善。

1982年12月4日,几经修改的宪法修改草案提请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全体会议采取无记名方式表决,参加投票的代表3040人,投票结果,赞成的3037票,弃权的3票。宪法修改从启动到出台,历时两年三个月。

“新宪法既是高度民主基础上高度集中的产物,又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的体现。”杨景宇说,这样制定出来的新宪法,理所当然地受到了国内外的高度评价。全国人民普遍反映,它科学地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经验,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合乎国情,是一部有中国特色的、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能够长期稳定的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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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宪法在我心中的征文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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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还在小时候刚懂事时,爸爸妈妈就经常教我不要做坏事;当我和爸爸妈妈碰到警-察时,他们就会吓唬我:不要做坏事,否则会被警-察抓起来。那时,我不知道做坏事是什么概念,也不知道做坏事为什么会被警-察抓。直到我上学时,我才明白父母对我说的话。这时,除了父母,我的老师也在不停地教育我:不要做坏事,做坏事是犯法的。那时,我明白了做坏事的严重性,却不知道什么叫法。

法律在我心中,法律在你心中,法律在我们大家心中。我渐渐长大,明白法就是法律,犯法便是触犯法律。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增加,阅历的丰富,我对做坏事和法律这两个概念理解得越来越透彻。我渐渐明白,做坏事并不是只给警-察抓这么简单,做坏事还会给别人和自己带来严重的后果,害人害己,给别人做坏事,自己也将受到惩罚。

法律,这个熟悉的字眼,勾起了我的回忆。我记得,在我小学一本思想品德课本上就有过一幅关于法律的图画:其中一个人说道:小孩子可以犯法,犯了法也不会被抓。另一个人就反驳道:小孩不能犯法,虽然不会被抓,但会进行其他教育。这幅图画令我思绪万千,我不由得想起我的一个同学说的话:小孩子可以做坏事,做了坏事也不会干什么。现在回想起来,那个同学竟然说出那种话,这真是让我后怕无穷。所以,我们要做到法律在我们心中。要时时心中有法,知法不犯法,这样才不会走上犯罪道路,为我们的人生提供保障。

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便是我们成为方圆的规矩,希望大家都遵守法律,不要知法犯法,铸就美丽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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