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中止审理的法律规定(汇编20篇)
道德的特点及其功能,道德是调整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下面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关于道德的作文,欢迎阅读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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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热点时事论据:南海仲裁
全文共 1067 字
+ 加入清单2016年7月12日,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仲裁庭12日作出非法无效的所谓最终裁决。对此,中方多次声明,菲律宾共和国阿基诺三世政府单方面提起仲裁违背国际法,仲裁庭没有管辖权,中国不接受,不承认。
中国人民世世代代在南海生产生活,早已成为南海诸岛的主人。历代中国政府通过行政设治、军事巡航、生产经营、海难救助等方式,持续对南海诸岛进行管辖,中国早已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确定了无可争辩的主权。近百年来,尽管南海风云变幻,尽管南海诸岛也短暂遭受过侵略者的荼害,但中国维护自身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决心从未动摇过。为此,英勇的中华儿女前仆后继,付出了巨大牺牲。中国自古倡导“强不执弱,富不侮贫”。不属于我们的土地,我们一寸也不要。但属于我们的领土,我们寸土不让。中国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不受侵犯,一切侵害中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企图都只能是妄想。
中华民族是热爱和平的民族,身体中流淌着和平的血液。作为南海最大沿岸国,中国从维护南海地区和平与稳定的大局出发,在南海问题产生后的几十年里始终保持极大克制,从未主动挑起争议,也没有采取任何使争议复杂化、扩大化的行动。中方一贯坚持维护南海的和平稳定,坚持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争议,坚持通过规则机制管控分歧,坚持维护南海的航行和飞越自由,坚持通过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南海地区走出冷战阴霾,长期保持着和平稳定,走上繁荣发展的道路,南海的航行和飞越自由也得到了充分保障。
然而在外部势力的直接操纵和鼓动下,菲律宾阿基诺三世政府和仲裁庭罔顾基本事实,背离基本法理,一意孤行,打着规则和法治的旗号,假公器之名,欲逞其私利,企图通过曲解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来达到否定中国在南海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目的。对于这种彻头彻尾的政治挑衅,中国当然不会接受,这既是捍卫中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必要之举,也是维护国际法尊严和地位、践行国际法的正义之举。国际社会中的许多国家和组织以及不少有识之士均对中国的立场表达了支持。国际法学界专业人士也纷纷对强制仲裁程序被滥用表示担忧和关切,认为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伤害《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信誉,破坏《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建立的国际海洋秩序,对现行国际秩序构成威胁。菲律宾阿基诺三世政府为满足一己私欲而破坏国际法治,侵害中国权益,仲裁庭枉法裁判,充当外部势力“提线木偶”,终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的闹剧,将会被历史和时代所唾弃。
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任何企图挑战中国底线的行为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中国人民维护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决心坚定不移。
篇2:法律伴我成长
全文共 870 字
+ 加入清单我们是生长在法制社会的儿童,我不知道没有法制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今天我们放眼看去我们的社会有正常的秩序,我们有若干的法律法规,保护我们幸福快乐的生活。接下来,我来跟大家说一说发生在我身边的有关法律的事情。
那是一个晴空万里的日子,放学了,妈妈开车来接我。我坐上了那辆十分舒服的汽车,向家驶去。
“跟着我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右手……”我的手机响了!原来是爸爸。
“喂!爸爸。有什么事情呀?”
“丫头,你在哪儿呢?我找你妈妈,刚打电话给你妈妈,没接呀!”爸爸似乎很着急。
“妈妈,爸爸找你。”说着,我就要把手机交给妈妈。
妈妈并没有接过手机,看都不看我一眼,聚精会神地盯着前方,说:“丫头,告诉爸爸咱们在车上,到家再打给他。”
挂掉电话,我好奇地对妈妈说:“妈妈,你为什么不接爸爸电话?”
妈妈似乎有些愤怒了,说:“你这是法律意识淡薄!你难道不知道吗?驾驶员在开车时接打电话,就是在拿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开玩笑!”
我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对交通安全这一方面还不怎么了解:“那么,妈妈,开车时都应该注意什么?”
“不要打扰我,这样是分散驾驶员注意力,会有很惨重的后果!”妈妈依旧严厉地对我说。
见到妈妈这样目不转睛地目视前方,专注地开车,听了妈妈的一席话,我也就没再跟妈妈说话。
后来,妈妈又跟我讲了关于开车的注意事项:不能酒后驾车、开车时不能打手机,不能抽烟,以及不能跟驾驶员聊天,分散驾驶员注意力等等,这些都是一个合格的驾驶员必备的条件。妈妈跟我聊这些,是在警告我,我长大开车时,也要注意这几点,要不,就是拿生命开玩笑!
通过看电视,我知道了,妈妈这样做是正确的,不像新闻上说的:某位公交车司机,开车时低头看了三十九次手机,还好在另一辆货车冲过来时巧妙地避开了,若是没有避开,那么,这一车人的性命,谁来负责?
通过收看新闻、报纸等一些生活中的真实案例,我懂得了:我们要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更要学会在某些时候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和家人。
学法是为了守法。我们小学生就要以身作则,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感染每一个人。只要人人遵纪守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家庭就会更加美满。
篇3:“护航行动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活动启事
全文共 1909 字
+ 加入清单为大力弘扬法治文化,不断强化法治思维,进一步全面加强全省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努力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主旋律和新常态,山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山东省少年儿童图书馆、中国青年网、山东青年之声、山东省散文学会联合举办 “护航行动----我身边的法律故事”青少年征文、绘画活动,现面向全省中小学生公开征集作品:
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平安校园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保障、促进作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过程中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和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机制。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山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山东省少年儿童图书馆、中国青年网山东青年之声、山东省12355青少年服务台、山东省散文学会
协办单位
济南海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山东海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青岛温心计划公益创新平台活动目的
此次征文系列活动旨在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青少年学生辨别是非、自觉抵制不良因素诱惑、自我约束和自我防范的能力,提高将法律知识学以致用的能力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提高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主题征文
1、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征文以“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平安校园”为主题,既可论述、议论,也可叙述(真人、真事)。题目自拟,篇幅小学低段组以400-800字为宜、小学高段组以800-1200字为宜、中学组以1000-2000字为宜。
2、作品内容要紧密结合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和学习、生活,主题鲜明,内容充实,积极向上,感情真挚,讲述学生在成长过程中亲身经历的或所见所闻的法律故事、法律事件,以及由此受到的法制教育,阐释学生本人的学法心得、学法感想条理清楚,语言通顺,真实原创(文章应为作者创作,严禁抄袭)。凡发现征文由网络或其它途径抄袭者,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3、征文格式要求。以A4纸打印,标题为小2号黑体,正文为小3号仿宋体,征文首页左上角请注明“护航行动—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字样,学校、年级、班级、作者为楷体,小三号,居右,位于主标题下方。正文为仿宋体,三号。一级标题为黑体,三号;二级标题为楷体加粗,三号。引文需注明出处。学校、年级、班级等均使用全称。文后附作者及指导老师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绘画大赛
在征文活动基础上,在全省中小学中开展绘画大赛。
1.内容必须积极向上,要能结合生活实际,以生动有趣、明快的作品表达“法治”精神在现实生活中的感人细节和具体内容。
2.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套改他人作品。
3.绘画作品画种不限,可采用水彩水粉、油画、水墨等多种形式,作品尺寸为A4纸大小,需寄送原件参赛,不接受电子稿。
4.参赛的绘画作品以各校(园)为单位统先行组织对作品进行评审,选择优秀作品上报,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作者姓名、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投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
活动细则
1.评审标准
(1)本次征文、绘画比赛将邀请专家组成大赛评委会,现场按不同组别进行评奖。作品评选秉承“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参赛作品以符合活动“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平安校园”主题、符合作者年龄特征为佳,并根据完整性、条理性、生动性、想象力、技巧性等方面进行评审。
(2)作品中出现特定人物、商业标志或政治标志的作品原则上不予评审。
(3)所有参选作品均应是作者原创,并未曾发表的作品。作者应承诺其提交的参选作品不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否则将由作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参与本次活动的作者保留署名权,作品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归主办方所有,并同意主办方将作品进行出版发行。
2.奖项设置
(1) 分小学组、中学级,各设一等奖2—3项奖励600元等值图书,二等奖3—5项奖励400元等值图书,三等奖6—8项奖励200元等值图书,另设优秀奖若干。同时,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者免费《当代散文》赠阅一年期刊。所有获奖者获作家亲笔签名作品一件等。
(2)2016年8月在山东省少年儿童图书馆举行隆重表彰大会,为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届时邀请相关作者和指导老师参会。同时获奖作品将在中国青年网、青年之声网站上刊发。
投稿方式
1.参赛单位以各校语文组老师或校外教育机构组织推荐为准,于2016年7月31日前发递交到比赛投稿定点单位。
2..比赛联系人:大赛秘书处:纪雯琪,电话15553238826,83721258.
篇4:走出汉字危机需要法律发力
全文共 940 字
+ 加入清单殷建光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街头一幅公益广告被网友拍照发到网上后,引来网友们争相调侃。这幅落款“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公益广告写着:“一日不吃饿得荒,一季不吃饿断肠。”很多网友一眼就看出,“荒”是个错别字,应为“慌”。类似的尴尬错字,《法制日报》记者在各地采访中也经常发现,例如,“限外籍车辆”写成“限外藉车辆”,“顾维钧旧居”写成“顾维钓旧居”……(9月24日法制日报)
社会用字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是一个时代文明的标志之一,尤其是街头文字更是一个地方文明程度的名片,然而,当前街头错字泛滥现象是让人痛心。一方面,这是一种文字污染,影响社会文化健康氛围,一方面这些错字会对社会起一个反面示范作用,尤其在当前汉字“失写症”愈发严重的当下,这些面向公众的不规范用字反过来又会加剧“失写症”的蔓延。
汉字危机不仅是一种文字危机,更是一种民族文化危机,民族文明精神危机,一个公民,一个民族连自己的文字都写不对,写不好,还谈什么民族自尊,自信,如此这样,不但自己失去自信,也会让别人瞧不起。
如何走出汉字危机呢?笔者认为,关键是要考我们的法律发力。其实,我国的国家通用语言法有着十分清晰的规定。该法还对具体的监管责任进行了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企业名称、商品名称以及广告的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由此可见,制度法规十分完善,关键是发出真力来。
如何发出真力来呢?需要我们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文字法律法规融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让公民从法律的高度认识错字的严重性;二是强化对管理部门的考核,比如对监督部门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考核,督促他们主动行动起来加强监督,实行惩戒,消灭错别字;三是各地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要行动起来,做好对街头文字的检查,防止错字泛滥现象出现。
当前,汉字危机已经是一个让人惊骇的现象,从汉字书写,到汉字运用,都存在严重问题,我们必须拿起法律武器,保护汉字,消灭错字,让汉字走出危机。汉字走出危机,不仅是汉字的运用问题,更是我们书写文化,书写文明的秩序走上健康轨道的问题。汉字危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不和谐音符,我们必须走出汉字危机,这是对民族自尊的负责,是对民族文化的负责,对国家文明的负责。
篇5:违反八项规定检讨书
全文共 1206 字
+ 加入清单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
今天,我满怀愧疚和懊悔写下这份检讨书,以表达我对违反机关管理制度的忏悔之心。对因我个人行为给单位领导和同事造成的困扰,深感抱歉。
首先,本次违反效能纪律的行为根源于自身思想浮躁、作风浮躁、纪律意识淡薄,未能真正树立责任意识、集体意识、群众观点,未能恪守机关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由于平时疏于对效能建设相关文件学习,思想上对机关效能建设未能认识到位,直接导致行动上不能跟进,以至于虽然自身在日常工作中已有违反效能建设要求和工作纪律的行为,却没有发现和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最终导致在此次集体活动中出现大问题。这与本人效能建设思想认识不到位以及疏于效能知识学习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本人将认真补习相关知识,提升思想认识,恪守工作纪律,杜绝类似行为的出现。
其次,本次违反效能纪律的行为反映出本人个人自制力较差,客观上体现出自身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一个合格的工作人员能严格划分工作时间和业余时间的行为区别,工作时间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受周六日双休习惯的影响。通过本次违纪行为,充分反映出本人在自控力上存在的问题,未能严格划分工作时间和业余时间的行为区别,将业余时间的习惯带入工作时间,这是导致违纪行为出现的重要原因。本人将提高自身修养,坚决做到公私分明,实现业余时间和工作时间角色的良好转换,避免因角色转换不到位而导致的不良现象。
再次,本次违反效能纪律行为体现出本人集体观念较差、全局意识较差。在日常工作中,本人并未真正意识到个人行为其实是代表我开发区整体形象。本次违纪行为的后果,使我清醒的认
识到,个人行为不仅代表自己也代表我开发区整体形象,我个人的不良行为已严重损害我开发区全体工作人员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在以后工作中,本人必当注重提升集体意识和团队意识,将集体荣誉牢记心中,避免因个人问题损害集体荣誉的行为发生。 最后,本次违反效能纪律行为在同事们中间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有可能影响我单位整体的纪律性。本人作为开发区机关工作人员,未能在遵守工作纪律方面为其他工作人员做出表率,反而成为违反工作纪律的始作俑者,产生的不良影响可想而知,对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衷表示歉意。
本次违反效能纪律行为,暴露出本人在思想、工作、学习方面很多问题,如今反省错误,我就必须制定全面的改正措施,并严肃改正:
第一,今后我要正视自己的工作态度问题,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到一切以工作为重,在没有完成工作任务之前不擅自离岗,并坚决负责到位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本人将全面思考认真总结,将本次检讨作为提升自己的契机,努力寻找、发现和弥补自身不足,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全力做好本职工作。通过自身的积极努力,积极弥补因自身行为对单位整体形象的损害。同时希望各位领导和同事予以监督,促进本人更快进步。
最后,本人再次为个人的不良行为对全体同事、各级领导及单位整体形象造成的损害表示深深的歉意!
检讨人:
20xx年xx月x日
篇6:我身边的法律故事400字
全文共 431 字
+ 加入清单我们每天能够快乐的上学,幸福的生活是因为在我们生活的世界有一把标尺,它规范着我们的行为,告诉我们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它像一把大伞时刻保护在我们的身边。
就说每天和我们息息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吧,上幼儿园时老师就教我们唱儿歌:“红灯亮,停一停,绿灯亮,向前行。”我们就懂得了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不能酒后驾车等。这样我们的出行才有安全保障,可是总有一些人不能很好地遵守交通规则,造成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
今年暑假的时候,我和妈妈去上补习班就看见一位20岁左右的叔叔从公交车上一下来就往马路对面跑,这时一辆出租车飞奔而来将横过马路的叔叔撞飞好几米,当时叔叔流了很多血,被120送到了医院如果那位叔叔能遵守交通规则,按信号灯行走,这场事故就不会发生。妈妈说:“过马路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因为生命无比珍贵,家中有爱你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
其实,遵守交通规则很简单,只要我们每个人都行动起来,认真实践,就不会有那么多交通事故发生了。
篇7:南海仲裁案是美国搅乱南海的一场闹剧
全文共 366 字
+ 加入清单南海仲裁案由菲律宾阿基诺三世政府单方面提起,但绝非其自导自演的一出“独角戏”。舞台幕后,美国为其出谋划策、指点支招已是不争的事实。美国不仅拿菲律宾当枪使,更在逐步介入南海的过程中掺入冷战思维,借南海局势拉帮派、组集团、搞对立。
对美国而言,搞合纵对抗中国、拉同盟抵制中国、造舆论诋毁中国,恐怕才真正事关美国的“国家利益”。这是面对一个在和平发展中快速成长的地区大国,以及面对一个在和平发展中迈向一体化的地区时,美国人的心态。
为了掩饰“病变”的心态,美国在南海地区抛出“自由、法治、安全”这三张老套的“话语牌”,靠伪装掩饰,靠偷换概念,靠空头支票,公然在南海问题上制造事端。
美国著名律师布鲁斯·费恩指出,美国当前的南海政策体现了“危险的帝国思维”,跑到南海去渲染“中国威胁”除了加剧地区紧张、给亚洲国家发出错误信号外,美国只会一无所获。
篇8:有关法律名言警句集锦
全文共 3022 字
+ 加入清单知法懂法用法,是每一个中国公民的责任与义务,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有关法律名言警句集锦,欢迎参考阅读!
1、像房子一样,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伯克
2、一个国家如果纲纪不正,其国风一定颓败。——塞内加
3、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迅速累聚,进而变成法律。——朱尼厄斯
4、一切法律都是无用的,因为好人用不着它们,而坏人又不会因为它们而变得规矩起来。——德谟耶克斯
5、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希腊
6、有多少罪孽就会有多少法律。——弥尔顿
7、有两种和平的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歌德
8、在暴力的喧嚣声中,法律的声音显得太微弱。——马略
9、在一千磅法律里,没有一盎司仁爱。——英国
10、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洛克
11、战鼓一响,法律无声。——英国
12、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者做什么事都横行霸道。——奥维德
13、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列宁
14、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康德
15、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16、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美】霍姆斯《普通法》
17、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我国著名法学家郭道晖
18、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著名大法官卡多左
19、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著名的法律学者
20、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安提戈捏
21、法不禁止即自由。——法谚
22、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无禁止不得罚。
23、举证责任之所在,即败诉之所在。——法谚
24、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马克思
25、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滋贺秀兰
26、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阿奎那
27、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亚里士多德
28、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劳伦·却伯
29、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萨维尼
30、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强森
31、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哈耶克
32、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斯宾诺莎
33、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霍姆斯
34、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波斯纳
35、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布鲁纳
36、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庞德
37、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边沁
38、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拉德布鲁赫
39、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西塞罗
40、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马基雅弗利
41、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 ——拉伦茨
42、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 ——基希曼
43、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 ——黑格尔
44、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费尔德
45、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 ——边沁
46、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 ——伯尔曼
47、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陈弘毅
48、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查士丁尼
49、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德沃金
50、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埃利希
51、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李普曼
52、全部历史就是利益的斗争,而法是那些占了上风的利益的权威性的表现。――拉布里奥拉(意)《关于历史唯物主义》
53、法律,在它支配着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场合,就是人类的理性。――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
54、法律只不过是我们意志的记录。――卢梭(法)《社会契约论》
55、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56、所谓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种方策,使生命与国家皆得安全。――斯宾诺莎(荷)《神学政治论》
57、法律又是什么?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列宁(苏)《社会民主党在~年俄国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纲领》
58、法是一套权威性的审判指南或者基础。――庞德(美)《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
59、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秩序。――凯尔森(美)《法律和国家概论》
60、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管子(战国)《管子·禁藏》
61、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管子(战国)《管子·七臣七主》
62、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洛克(英)《政府论》
63、法律总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成见的。――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
64、法律的效力是以它所引起的爱戴和尊重为转移的,而这种爱戴和尊重是以内心感到法律公正和合理为转移的。――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65、如果我们的法律只是自然规律的幼芽,它毫无疑问是好法律。这样的法律可以抑恶扬善。――大仲马(法)《马希里选集》
66、当秩序成了混乱的时候,就不得不用混乱来维持秩序,拯救法律了。――罗曼·罗兰(法)《哥拉·布勒尼翁》
67、法律规定得愈明确,其条文就愈容易切实地施行。――黑格尔(德)《法哲学原理》
68、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司马迁(汉)《史记·循吏列传》
69、法令者,所以抑暴扶弱,欲其难犯而易避也。――班固(汉)《汉书·刑法志》
70、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傅玄(晋)《傅子·法刑》
71、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吴兢(唐)《贞观政要·公平》
72、法者,所以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欧阳修(宋)《剑州司理参军董寿可大理寺丞制》
73、要使事物合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正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亚里士多德(古希腊)《政治学》
74、大海和陆地服从宇宙,而人类生活是受最高法律的命令的管辖。――西塞罗(古希腊)《法律篇》
75、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管子(战国)《管子·法法》
76、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司马迁(汉)《史记·酷吏列传》
77、凡法始立必有病。――韩愈(唐)《钱重物轻状》
篇9:员工带薪年假最新规定
全文共 1113 字
+ 加入清单所谓带薪休年假是国家法定的福利,指单位在员工非工作时间里,按工作时间发放工资和福利的一种制度。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条 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 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第十条 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本站消息仅供参考,具体要以相关部门发放通知为准)
篇10:关于法律的名言警句精选
全文共 1551 字
+ 加入清单法律通常是指由社会认可国家确认立法机关制定规范的行为规则,并由国家强制力(主要是司法机关)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社会规范)。——题记
1、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洛克《政府论》
2、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安提戈捏
3、恪守法规,画出圆满人生。
4、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李普曼
5、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埃利希
6、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拉伦茨
7、人人必知小法律,天天不做违法事。
8、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西塞罗
9、法律存在于另一个世界,但它自认为它是整个世界。
10、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边沁
11、法律不是保护崇高,而是保护一般。
12、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哈耶克
13、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阿奎那
14、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司马迁《史记循吏列传》
15、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着名大法官卡多左
16、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公众知晓,在于实施。
17、付给律师的费用不应据其在法庭上陈述时间的长短,而应据其辩护质量的优劣。
18、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波斯纳
19、当秩序成了混乱的时候,就不得不用混乱来维持秩序,拯救法律了。罗曼罗兰《哥拉布勒尼翁》
20、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21、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黑格尔
22、法令者,所以抑暴扶弱,欲其难犯而易避也。班固《汉书刑法志》
23、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24、法律规定得愈明确,其条文就愈容易切实地施行。黑格尔《法哲学原理》
25、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一种犯罪越普通,越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26、法通国脉千秋稳,律顺民心九域兴。
27、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费尔德
28、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萨维尼
29、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30、拿法律不当回事,等于拿生命当儿戏。
31、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32、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秩序。凯尔森《法律和国家概论》
33、以法治国铸伟业,秉德安民兴中华。
34、所谓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种方策,使生命与国家皆得安全。斯宾诺莎《神学政治论》
35、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管子《管子七臣七主》
36、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管子《管子禁藏》
37、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查士丁尼
38、让我们维护公平,那么我们将会得到更多的自由。
39、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庞德
40、以法治权权生威,以德修心心养廉。
41、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42、法律应该是稳定的,但不能停止不前。
43、法律就像一把遮风挡雨的伞,有了它,我们才能平安快乐每一天,远离不法侵害!
44、最好的法律从习惯产生。
45、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46、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47、法律总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成见的。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48、法者,所以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欧阳修《剑州司理参军董寿可大理寺丞制》
49、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基希曼
50、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德沃金
篇11: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全文共 3067 字
+ 加入清单“法律”一个人人都熟悉的字眼。法律就像纪律一样,时刻在规范着自己的行为。法律是威严的,是崇高的,是不可侵犯的。因为法律的存在,社会井然有序;因为法律的存在,人民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我们从小就通过老师和父母的教育,比如说,上幼儿园时老师教我们的“红灯停,绿灯行”歌谣,还有一些启蒙小故事使我受到了法制的教育;长大后又通过了一些电视、报纸宣传受到了更多的法制教育。我们身边就有许多这样的故事,给人启迪给人以反思。
老师给我们讲过这么一个故事,有一个叫小明的学生,他的家庭很富有。爸爸妈妈每天都要给他20元的零花钱,而他也很大方,经常请一些小哥们们吃东西,时间一长,他的这种行为不知怎么被高年级的大哥哥知道了,就刻意接近他。很快他们就成了很要好的朋友,有钱一块儿花,有事一起扛,而且还经常在校外打群架。
就这样过了一段是时间后,一天深夜,这位高年级的大哥哥带着小明跑进了中学生不该进的地方——网吧。大哥哥教他玩了一个网络游戏后,小明感到十分好玩,就同哥哥一直玩到天亮。
第二天上课的时侯,小明每一节课都在浑浑噩噩中度过。在班主任的反复询问下,小明终于承认自己上网了。上午放学后,老师请来了小明的妈妈。妈妈了解后,想与小明沟通,但小明始终不肯。深夜又一次来临,小明无视于老师与家长的劝说,又与大哥哥走进了网吧世界,一玩又是一个通宵。妈妈发现他一下子把零用钱都花光了,就决定不再给他零用钱。可小明为了玩游戏竟然什么都不顾了,等爸爸妈妈睡熟后,偷偷地拿走妈妈放的钱。但那些钱只能让小明和那位大哥哥玩二个月。
两个月后,小明已身无分文,没有办法,就只好到处去偷。他看见一个阿姨正在服装店里看衣服,但包放在了椅子上,小明就一把抓住跑了出去。这使小明很高兴,因为他有钱了,又可以到网吧去玩了。就这样,小明一边偷一边玩,最终警察找到了小明,可是这时他的爸爸妈妈还蒙在鼓里。小明被关进了少年犯管教所。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小明就是因为不慎交友,而后又沉迷于网络,所以才不好好学习,整夜泡在网吧里。久而久之,逐渐恶化,钱少了就开始偷、抢、拐、骗之类的手段,也就走向了犯罪之路。
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说脏话,甚至偷窃等坏习惯,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现在我们身边有很多这样的同学,父母长期出门在外,自己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由于长期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心理变得不够健康不知道尊重爷爷奶奶,不体谅老人生活的艰辛,由于生活艰苦羡慕他人优越的生活条件看到他人有一些好东西,心理就不平衡了。有一个学习优秀的好学生,就是没有养成好习惯,经常偷别人东西,最后发展到违法犯罪。
近年来青少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如:建国以来,浙江绍兴第一起绑票案作案者陈铁江(当时17岁),因经常逃学与社会上一些游手好闲的人混在一起,迷上赌博和玩游戏,为弄钱绑票索要钱物二万余元,并将9岁的男孩杀死。这个事例告诉我们,作为学生要想让犯罪远离我们,首先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到学习上,处处以优秀的人为榜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不要到网吧玩游戏,不要跟社会不良青少年混在一起,要“慎言行,谨交友”,要听进家长、老师教诲,从小养成好的行习惯,不贪图享乐,不看不健康的影视作品,要和品质好的同学在一起,相互告诫,相互激励,取长补短,择善而从,见恶而避。一天晚上,某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学。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与刘小乐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等待他的法律的严惩。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
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体现人与社会的公平、公正的社会准则。当今是现实的,有些人群在讨论,先辈留下来的传统美德是否过时,这时就必须用法律来维护社会秩序。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
“遵纪守法”从表面上看是一个词。可我会把它拆成两部分来理解:“遵纪”;“守法”。“遵纪”,很容易就做到,遵守校规、班规都是“遵纪”的表现,当然也是自律的表现。但是,“守法”呢?并不容易。“守法”不仅仅应该不触犯法律,而且还包括懂法和知法。如果有了“校规触犯一次没关系,下次注意”的念头,可要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个句子是从小学到大的,现在的放松警惕,就是为以后犯错误埋下种子,慢慢积累,终究会酿成大错。等到酿成大错的时候,就会得到法律的制裁了。何必要等得到法律的制裁那天,还不如把它们现在就“扼杀在摇篮里”。懂法不仅指要知道一些必要的法律知识,我认为在必要的时候,要懂得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我们要做一名遵纪、守法、懂法、知法的好公民。
在我们心中,“法”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因为它代表着公平和威严,如一把无情的利剑,公平有利地挥洒在每一个角落,令犯罪分子心惊胆寒,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它又是正义的化身,能让浪子洗新革面,重获新生。法无处不在,它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就在我们的周围,如电磁波一样无声无息地编织着一张无边无际的巨网,法网恢恢,无论是君臣还是庶民,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将难逃法网;法海无边,对浪子而言,却又回头是岸。
当今社会是法制的社会,全民普法,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已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我们实实在在的追求。“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修身立德,立志报国”是我们必然的选择!我们每个人都应将法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只有认真学法,才能知法懂法;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我们要用“依法治国”的方略去营造一个社会欣欣向荣、人民安居乐业的伊甸园,去实现祖国和人民的最大利益和最崇高的理想,去追寻法的真谛。
总之,作为一个中学生,我们要遵守学校纪律,尊敬老师,关爱身边的同学,同时要依法律己,自己不违法犯罪,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付出的努力还将很多,很多。要与法律做朋友,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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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希望法律相伴我们一生高中作文
全文共 1156 字
+ 加入清单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又有多少人在面对它的时候,不选择逃避,真正地勇敢地去对待,让它相伴我们一生?
“法律”这个词语好像在很小的时候就接触了。到了小学,平日里收看各类新闻,都能听到有关法律的故事。于此同时,法律这个词语似乎我渐渐地了解。到了初中,老师在政治课上再次提到。记得有一次,老师在黑板上大大地写下了“法律”这两个大字。告诉我们,何为法律,如何正确面对法律。老师说这个在现实生活中很实用,更多地了解能够增加阅历,考试的时候可能会出现相关题目,所以让我们好好听,让我们记一下笔记。面对这个似曾相识的词语,我很感兴趣。因为法律包括很多,范围也很广。就像询问老师更多的关于这方面的信息。老师却说,考试最多只考刚刚讲的那么多。记住这个就可以了。
我顿时不解。很明显,法律对于我们来说只是种形式,至于其他,能够真正实践的寥寥无几。
还有很多触犯了法律的人。其中有些人在做错了之后,才知道自己触犯了法律,于是产生了恐惧的心理。面对现实,选择退缩;面对当下,选择逃避。面对命运,遗忘了自己曾有的一颗纯正过的心灵。选择退缩,选择逃避,并不是说他们懦弱。只是他们潜意识中的第一意识是如此。就是想要逃。逃得远远的,不让警方抓到。如果他们这次成功了,那么他们还会有下一次的犯罪行动,还会有下一次的侥幸心理。选择逃避选择侥幸或许是可以保护自己。保护自己的恐惧,保护自己的不安,保护自己的无知,保护自己的心情。可是他们不知道,一旦久了自己就会习惯它,依赖它。直至自己在潜移默化里接受了这样的心理就是他们真实的面孔。是他们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们其实也知道,只是不去那么想罢了。他们曾经也许并不是真正想要犯罪的,直至最后,一切的一切打败了他们。他们遗忘了自己曾拥有过一颗纯正的心灵,抛弃了过往的所有,直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派出所中痛恨自己。可到那时,早已悔之晚矣。
我想,人们对于法律的态度更要关注些。法律是伴随我们一生的。我们要更好地了解它,尊重它,不仅仅是一种形式,我们需要注重它,面对它,而不是逃避。
中国有13亿人口。一个很大的灾难除以这个数字会变得很微不足道,一个很小的问题乘以十三亿会变成一个很大的灾难。同样的,一份很小的注重乘以十三亿来说会是很大的一种支持。拿法律来说,如果我们大家都能够注重它,那么法律这个理念不会像如今一样不深入人心,不会毫无意义。我希望,法律不仅仅是一种形式,也不仅仅是一个只需要扯着嗓子把法律喊在嘴边的口号。而是一种理念,一种信仰,一个可以付之行动的实践行动。我真切地希望人们能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好好地进行我们作为国家的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也是最美好的素质。
[我希望法律相伴我们一生高中作文
篇13:2024年国家婚假新规定
全文共 773 字
+ 加入清单婚假国家规定2016:2016年1月1日起晚婚假正式取消。据悉12月27日下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表示,今天下午刚刚表决通过的计生法修正法草案对晚婚晚育不再作出限制。
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与以往有何不同?
1、当爸爸的男同胞们能多获得5天带薪休假时间。
2、对于妈妈来说,情况不同。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15天晚育假=148天。调整后,则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相比少了20天。但对于此前并不享受独生子女假(比如“超生”)和晚育假(比如“早育”)的妈妈来说,则是新增30天产假。
3、30天的计生奖励假对于一孩、二孩都是适用的,对生产二孩的妈妈来说,二孩产假也增加了30天!128天的产假可以休双份哦!
附注: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以上规定从本通知下达之月起执行。
该《通知》现在仍然在适用,所以正常情况下,婚假最长三天,晚婚的具体婚假时间现在一般依据的是各省或者直辖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己规定的,全国各地的规定并不一致。所以晚婚的婚假具体时间请查阅你所在的省或者直辖市的《xx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篇14:让保护劳动者权利的法律制度硬起来
全文共 376 字
+ 加入清单我国的《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了八小时工作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8年就通过了,但近十年过去,在很多单位仍是一纸空文。“领导是劳模,员工哪能休”,“5+2”“白加黑”的是典型,主动休息休假往往被当做“偷懒”作解释。而从考核制度上说,尽管“绩效考核”已经越来越人性化,但最终痛苦或舒适,依然取决于绩效标准本身。标准不合理,所谓的弹性工作制可能更加催生变相剥削,导致非自愿的“自愿加班”。可以说,保护劳动者权利的法律制度真正硬起来,劳动者才不会无缘无故瘫下去。
今天不少市场化单位,比如外企、IT公司,工会组织阙如,内部监督没法形成;而“弹性工作制”这样白纸黑字的市场化契约,让劳动监察部门也束手无策。此外,法律对过劳死的认定也很模糊。过劳死是否是工伤?用人单位承担多少责任?一旦惩戒力度不大,教训永远不会太大。
篇15:开展第十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530 字
+ 加入清单4月8日至10日,麦盖提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该县公检法司等39个单位在刀郎文化广场、刀郎巴扎等地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
活动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社会稳定”这一主题展开,通过设立宣传咨询点、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提供法律咨询,摆放宣传版面、张贴横幅、播放录音等形式,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活动期间还举办了以“法律法规、民族团结、去极端化”为内容的农民画作品展。每幅作品都传达着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麦盖提县居民阿吉古丽说:“今天看了农民画展后,通过他们的讲解,我明白了这些画的含义,更加形象、生动的让我们对法律法规有了认识。”
据统计,此次宣传活动中共发放各种法治宣传材料10000多份,展出法治展板268幅,农民画13期,解答法律咨询700多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达35000多人。据了解,本月还将陆续开展专题学习宪法座谈会、送法进校园、宪法法治讲座、微博微信知识竞赛等活动,旨在让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了解和自己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人人懂法、守法、用法,为建设法治麦盖提而努力。
篇16:于欢提起上诉,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
全文共 264 字
+ 加入清单目前最新消息是,山东高院已受理当事人上诉。于欢代理律师为殷清利。
上诉理由指出,在遭遇涉黑团伙令人发指的侮辱、警察出警后人身自由仍然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于欢的被迫还击至少属于防卫过当。同时,于欢听从民警要求交出刀具并归案、在讯问中如实供述等行为,应当认定为自首。
代理律师的理由得到了不少同行的赞同。一方面,杜志浩非法拘禁事实是成立的,一审法院已经确认。另一方面,警察有限的执法方式,并没有达到制止“非法拘禁”的效果,于欢和母亲的人身危险依然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寻求救济无望的被告人情绪失控,以暴力制止侵害,只不过“超过必要限度”。
篇17:遵循法律规则的律师
全文共 954 字
+ 加入清单张思之,一个敢于说真话的人,中国最有威望的法律人,一个按法律规则做事的人。
他是盾,矗立在道德的前沿,寸步不让;他是剑,扬眉出鞘,直指邪恶,绝不姑息。烈火锻造铁血律师,两袖清风忠诚卫士。
他一生做一个“驯服者”,但从未屈服,从未向所谓的真理低头。在那个已经不把高尚当做墓志铭的时代,他选择为良知而辩论,他铿锵有力的辩词如烈火一般烧透黎明前的黑夜,那是荆棘丛里一行漫长的跋涉,弯弯曲曲,寻找一个光明的出口。他将自己的肝胆燃成灯油,又磨成墨汁,写下震撼心灵的辩词,这一起,只是按法律的规则行事。
张思之,他用自己的热血,在中国的大地上犁出前进的血脉和希望,滋润了我们日渐枯萎的良心。他的存在和执著,承载着一个现代国家的法制梦想。
5、她是一位真正的医者,温润却坚韧,温和而坚定。医者的责任让她知难而上,她打破虚假,还原真相。既然身穿白衣,就要对生命负责。她不惧怕死亡,用生命还医疗行业一片纯洁的天空。
陈晓兰,一个与假劣医疗器械斗争了10年的白衣天使,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里,用规则作盾,以正义为枪,划破了企图阻挡阳光的那抹阴霾,驱散了 模糊时代精神的尘埃。同事笑她傻,面对巨额的红包、封口费竟然丝毫不动心,反而默默承受黑心商人的打击报复;家人骂她傻,为了取得证据,竟不惜假扮病人, 以身犯险,以身试针。
可是她说:“既然身穿白大褂,就不该对不起医生这两个字。”神圣的医德让她无法眼看着黑心商人用假劣医疗器械欺骗病人而默不作声,纯净的良知让她无法忽视病人被病人被病魔折磨后却得不到治疗的痛苦。于是,她选择站起来,去戳穿那些肮脏的谎言,为维护白大褂的纯净。
这不是不知变通的愚昧,也不是跟不上潮流的落魄,而是“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无私,是“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坚毅,虽然这条路很难走,可她仍然拖着沉重的脚步为社会找到了方向。
6、今天,如果有人大叫 “吃亏了,买到了注水牛肉!”别人一定会说他大惊小怪,因为国人已对注x水x肉见怪不怪了。事实上,从红心鸭蛋事件到不少食品行业被指添加苏x丹x红,从 三x鹿x奶粉 事件到多家奶粉检测出三x聚x氰x胺,从霸王洗发水被检出超x标x二x恶x烷,从药用胶囊使用工业明胶制作到日化行业秘密曝光,仔细梳理一下,我们不难发 现,似乎每个行 业都有着只做不说的公开秘密,这就是饱受诟病的“行业潜规则”。
篇18:社保基金条例正式公布可按规定投资股票推荐
全文共 2684 字
+ 加入清单日前国务院向社会发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将于5月起正式开始实施。
《条例》规定,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当坚持安全性、收益性和长期性原则,在国务院批准的固定收益类、股票类和未上市股权类等资产种类及其比例幅度内合理配置资产。
《条例》明确国有资本划转社会保障基金。国家建立健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制度。另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者违规投资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审计署应当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国有资本划转 用于人口老龄化保障支出
2000年8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设立,16年来,通过财政拨款等方式不断充实,加上投资收益,截至去年底,基金规模已达15085.92亿元。
《条例》首次明确了国有资本划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运营。该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资本划转、基金投资收益和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
【解读】
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表示,全国社保基金是个储备基金,主要是应对老龄化高峰,养老金如果收支出现缺口,基金可以用来弥补缺口。划拨国有资本不是简单的划拨资产,更多是一种国有企业应当负担的责任。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改革是1997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后实施的,此前企业职工及用人单位均未缴纳过基本养老保险费,而是作为“视同缴费”来对待。由于历史原因,一些没有缴费但视同缴费年限的人群养老金发放带来了一个隐形债务,这个债务不应当由现有的社保基金或现有缴费来承担,而应该由相应的责任主体来承担,即政府部门以及国有企业。很长一段时间,国有企业的资金使用都是一体化的,利润统一上缴,亏损财政弥补。这次划归国有资本弥补社保基金其实是弥补转制成本的一个需要,不能理解为划拨一笔钱给存起来了,这是不确切的。究竟有多少人需要缴费,要逐步储备起来,一旦出现缺口就用这个基金来弥补,这是符合逻辑的。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田勇也表示,国有资本划给社保也能够更加充分地体现国有资本全民所有的特点。
股市并非单纯放开 监管依然严格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介绍,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在投资运营上,坚持安全性、收益性和长期性原则;由于短期内暂不发生支出,更适宜开展中长期投资。
2001年颁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中曾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用于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部分不得高于投资比例的40%。此次《条例》规定,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全国社保基金,可在国务院批准的固定收益类、股票类和未上市股权类等资产种类及其比例幅度内合理配置资产。
《条例》规定,全国社保基金要制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办法;制定基金的资产配置计划、确定重大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并集体讨论决定;定期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基金管理运营情况;将基金委托投资的,要从符合法定条件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专业托管机构中选任基金的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并对其进行考评。
【解读】
郭田勇表示,这绝对不是简单的对股票投资放开,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笔备用的养老钱、救命钱,并不是纯投资基金,更不是投机基金。作为一项战略储备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在投资方面会有严格的考核,会基于安全性前提进行合理稳健的投资组合,否则会带来人心不稳。
财经评论员老艾认为,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股票以前并没有特别明确的规章制度,股票、股权类投资有一个投资上限,现在是合理配置资产,投资范围扩大,理论上来说增值空间也更大,实际操盘都是专业的机构和投资者来进行,并不会因为给予的经营空间增大就风险增大,投资范围增大总体上来说对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有好处。国内市场配置方面,预计全国社保基金会以稳健的蓝筹股为主,但也不足以把股市推向牛市。最核心的一点,社保基金以稳健为主,不承担救市责任,会青睐固定收益类的资产。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认为,社保基金管理办法对证券市场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社保基金是属于长期资本,长期资本进入股市对股票市场应该说是一个大的支持,能有效增加市场长期稳定的资金供应。一个强大的资本给证券市场带来长期资金,证券市场也给社保基金带来增值场所,有望形成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局面。 孙文文 J192
释疑
并非要入市的养老保险基金
条例一出,立即挑动了股民们兴奋的神经,认为千亿养老金入市对低迷的股市来说将是一个巨大的利好消息。但事实并非股民们所想象的那样,此《条例》针对的“社保基金”并非社会上泛指的社保基金,二者虽然名称相近,但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与人们参加的社会保险不是一回事,养老金入市也跟这个“社保基金”没有什么关系。
与社会保险基金不是一回事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解释说,《条例》规定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与社会保险基金不是一个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资本划转、基金投资收益和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在投资运营上,坚持安全性、收益性和长期性原则;由于短期内暂不发生支出,更适宜开展中长期投资。
社会保险基金则是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而建立的,主要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构成,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用于公民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当期发放。因此,社会保险基金对投资风险的控制要求更高,投资范围较窄,投资运营活动限定条件更多。
而社会保险基金才是社会上泛指的社保基金。千亿养老金入市,进行投资运营,通常也是针对社保基金当中的养老保险基金来说的。对于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国务院也于2015年8月印发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作了规范。
链接
社会保障基金达15085亿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介绍,2000年8月,国务院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作为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用于我国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运营。
16年来,通过财政拨款、国有资本划转等方式不断充实基金,加上投资收益,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规模已由设立时的200亿元发展到15085.92亿元,累计投资收益额为7133.34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为8.82%,超过同期年均通货膨胀率6.47个百分点。
篇19:法律征文600字
全文共 734 字
+ 加入清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简简单单的谚语告诉了大家规矩的重要性。自古以来,规矩就无时无刻不在人们身边。随着时间的推移,规矩也在不断变化。到了今天,规矩仍以成千上万种形式出现,但是最大的规矩应该算是法律。
自战国时期商鞅变法推广法家韩非子的思想时,法律渐渐了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它让秦国兴盛起来,一统天下。经过改朝换代,法律也是在发生着脱胎换骨的变化。现在,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发展中国家,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完善。
法律,简单地说,就是立法机关制订的用以规范人民行为的一种载体。像“红灯停,绿灯行”,这是交通法;九年义务教育属于义务教育法;惩罚恶人靠刑法等等都是法律的例子。
法律约束着每一个人,法律让社会更加安定、更加和谐,让生活更加美好。但还是有不少人以各种理由,触犯法律,甚至还企图通过法律的漏洞占便宜。对于这样的人,法律会给予相应的惩罚。
最小的小到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一言一行。最常见的要属于闯红灯了。随时随地都能见到闯红灯的人。“红灯停,绿灯行。”是三岁小孩都清楚的规矩,然而能有几个人遵守呢?法律是严格的,记得前不久北京罚了两万闯红灯的行人,每人10元。曾记得去惠州时每一处斑马线都有“行人闯红灯罚十元”的标志。想起平时自己为了节省一点时间,闯了不知多少次红灯,真是倍感羞愧啊!
如今人们生活提高了,但依然存在小偷小摸的、敲诈勒索等非法行为。无论他们的手段多么高明,都无法逃避法律的制裁。
每个时代都有违反法律规定的人,他们的下场只有受到应有的惩罚。不管有多大的权利,不管有多大的胆量,终究要被绳之以法。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我们要遵纪守法,做个正直的人。让我们共同努力,争取排除非法行为出现的可能,共同创建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大家庭。愿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篇20:有关法律的中外名言
全文共 1577 字
+ 加入清单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小编收集了有关法律的中外名言,欢迎阅读。
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
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管子·七臣七主》
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
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论语》
徒法不足以自行,徒善不足以为政——《孟子》
法者,定分止争也。
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是以赏莫如厚而信,使民利之;罚莫如重而必,使民畏之;法莫如一而固,使民知之。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夫,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
禁奸止过,莫如重刑,刑重而必得,则民不敢试,故国无刑民,国无刑民,故曰明刑不戮。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生,则重者无所至矣,此谓治之于其治也;行刑重其重者,轻其轻者,轻者不止,则重者无从止矣,此谓治之其乱也——《商君书·赏刑篇》
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 ——司马迁《史记·太史公自序》
任能者责成而不劳,任己者事废而无功
法能刑人而不能使人廉,能杀人而不能使人仁……所贵良吏者,贵其绝恶于未萌,使之不为非,非贵其拘之囹圄而刑杀之也——《盐铁论》
惩其未犯,防其未然——长孙无忌《唐律疏议》
销恶于未萌,弥祸于未形——司马光
大臣为小臣之表率,京官为外吏之观型。大法则小廉,源清则流洁,此从来不易之理。大臣果能精白乃心,恪遵法纪,勤修职业,公而忘私,小臣自有顾畏,不敢妄行——康熙《清圣祖实录》
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四库全书·政法类·法令之属按语》
国不可无法,有法而不善与无法等——沈家本
昔之欲抑民权,必以塞民智为第一义;今日欲伸民权,必以广民智为第一义——梁启超
立国于大地,不可无法也。立国于20世纪文明竞进之秋,尤不可以无法,所以障人权,亦所以过邪僻,法治国之善者,可以绝寇贼、息讼争——孙中山
法是关于人世和神世的学问,关于正义与不正义的科学---《法学阶梯》
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中】《四库全书·政法类·法令之属按语》
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陈弘毅
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
——霍姆斯
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
——波斯纳
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布鲁纳
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庞德
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
——边沁
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
——拉德布鲁赫
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
——阿奎那
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
——亚里士多德
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劳伦·却伯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
——查士丁尼
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
——德沃金
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
——埃利希
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
——李普曼
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
——斯宾诺莎
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
——西塞罗
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
——马基雅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