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完产假后年假如何计算精品20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下面就是开学吧给大家分享的一些休完产假后年假如何计算优秀作文,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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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3作文
95休产假请假条写作模板
全文共 447 字
+ 加入清单尊敬的领导:
我因生产,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经医生鉴定于201__年__月__日的预产期。经医生建议定于201__年 __月__日前提前待假,回家休息。本人从201__年__月__日开始请假,于201__年__月__日收假,请假期限为173天。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________同志,________同志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已经完全可以胜任本岗位工作。另在此非常感谢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另附法定产假期限。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
根据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 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30天产假。
共计173天
申请人:
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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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全国妇联回应产假延至1年
全文共 349 字
+ 加入清单全国妇联副主席记宋秀岩今日在回应“将产假的时间延长至一年”时表示,产假休多长时间还是要主管部门根据人的生理特点和抚育孩子的需要专门进行科学论证。
国新办今日发表《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白皮书,并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焦扬介绍中国的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情况,并答记者问。
有记者问及今年全国“两会”的时候有人大代表曾经提出,建议将产假的时间延长至一年,甚至有的人大代表提出延长至三年,并且建议生育二孩的情况下也享有同样时间的产假。
宋秀岩对此回应称,目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把女性的产假延长到98天,也有人提出应该一年。她表示,产假休多长时间还是要主管部门根据人的生理特点和抚育孩子的需要专门进行科学论证。
篇2: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怎样的
全文共 223 字
+ 加入清单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即视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产假天数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一般由公司先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给公司。
如:广东省的刘小姐现年28岁,月薪7000,所在公司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000,最近刚刚生完宝宝。则她的生育津贴=8000/30*128=38400元。由于小刘的生育津贴高于她本人工资标准,因此所在公司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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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休产假请假条
全文共 369 字
+ 加入清单尊敬的公司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11月份,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春节后回来上班,请假时间为4个月。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某某同志,经过近期的培训,某某同志已经完全可以胜任本岗位工作了。另在此非常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名字)
年 月 日
附件:法定产假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30天,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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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法定产假期限
全文共 601 字
+ 加入清单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假十五天。
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二十至三十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九十天。 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但是产假请假条怎么写呢?有没有产假请假条范文呢? 产假请假条 产假请假条范文xx(单位)办公室:因本人即将临产,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为90天,自即日起向办公室请产假。特此请假,恳望批准!xx(单位)xx(部门)xx(姓名)年 月 日另附:法定产假期限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
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假十五天。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二十至三十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九十天。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 产假请假条 产假请假条范文
xx(单位)办公室:
因本人即将临产,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为90天,自即日起向办公室请产假。 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xx(单位)
xx(部门)xx(姓名)
年 月 日
篇5:计算人性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99 字
+ 加入清单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人工智能威胁论”的论调也反反复复被人提出。人们对于人工智能的恐惧普遍来自于科幻作品,认为人工智能一旦失控,就将无可避免地毁灭人类自身。
在我看来,这是人类对大自然的又一次无情蔑视。大自然用了三十五亿多年的时间,数百亿次的迭代,再加上无情的“用进废退”和自然选择,才创造出人类这样一个“人”工智能。而人类发展的人工智能技术至今不超过几十年,却已经有了“人工智能会让计算机像人类一样思考”的说法。
诚然,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十分迅猛,但我相信区区几十年的发展是不会比得过自然界三十五亿年的筛选的。当今世界上最复杂的计算机,也不如一个单细胞复杂。人类发展出的智能,就像一道数学题,是大自然思考了三十五亿年得到的最优解。人类无数辉煌的文明成就,无不印证着这一点,它们是人工智能永远无法与之相比的,因为计算机的思考永远是最理性、最经济的,文学和艺术等等确是它们所无法企及的领域,它们因此也就没有所谓的“人性”。
但,大自然就是这么爱捉弄人。人类最引以为傲的“人性”,也到了需要计算的时候。
几个月前,我在《朗读者》的一期节目中看到这样一个片段,讲述了中国医生在阿富汗救治伤员的经历。武装分子的炮火离他们近在咫尺,医生们的生命千钧一发,却仍在不懈地救死扶伤。白衣天使们的国际精神和高尚品格深深打动了我。可之后看到的一则新闻却让我心寒,是像深海、太空里的那种寒冷。新闻开头是一张医生面孔的照片,但我却不敢相信那是一个人的面孔。这就是一场“医闹”,仅仅是为了医疗过程中无法避免的事情,患者家属就不可理喻地在尽可能救死扶伤的医生身上砍了数十刀。他们,甚至还不如阿富汗的塔利班。医闹事件远远不止这一出,在可以预见的未来甚至也不会减少多少。这开始让不少医生计算:得到这么一个恩将仇报的后果,值吗?
自从彭宇案开始,所谓“扶不扶”更成了人们老生常谈的话题。面对倒在地上的人,要进行冰冷的计算,或直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匆匆走开。雷锋精神,真的离我们远去了吗?人性,真的要像计算机一样计算了吗?人类真的开始连人工智能也不如了吗?一个又一个冰冷的问号,触动了不少人的内心;而对于另外一些人,则如同蚍蜉撼树。
不到一百年前,鲁迅用大段的文字,用着一个个人血馒头和孔乙己作血淋淋的例子,不懈地呐喊;胡适笔下的差不多先生警醒着中国人;闻一多的《死水》更揭露和讽刺了旧社会的腐败不堪。一个个有骨气的爱国文人用他们不停歇的笔,换来了中国的启蒙,换来了一个开启民智的新中国。但百年后,物质生活丰富了,精神生活又成为了一潭死水,到了需要计算人性的地步吗?我们应当反思,社会应当反思:再来一次启蒙,是有必要的吗?
我,一个新时代的学生,愿意像鲁迅一样呐喊,愿意扫光那些人血馒头,愿意当一个清道夫,把死水变成活水。我,宁愿像威胁论中那样被人工智能统治,也不愿把自己的内心变成一台计算机。这是人性的呐喊:人性,不需要被计算!
篇6:年假计算方法
全文共 329 字
+ 加入清单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应在1个年度内安排。
篇7:女教师的产假规定
全文共 313 字
+ 加入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1992年3月30日浙教人函字(92)第01号函悉。关于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可否延长寒暑假时间的问题,根据劳动部劳安字(1989)1号文件精神和劳动部有关部门的意见,经研究,同意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
篇8:生育二孩产假能休多久?
全文共 365 字
+ 加入清单记者了解到,孕妇产假主要由基础性产假和奖励性产假两部分组成。基础性产假为国务院2012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奖励性产假包括晚育和独生子女增加的产假,这部分各地规定不尽相同。
比如广东省规定,晚育产假可增加15天,独生子女可增加产假35天,一孩正常分娩产假能达148天。生育二孩能休多久?不少地区将晚育范围确定为已婚妇女23岁(或24岁)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因此生育二孩不属于晚育范畴,相应晚育奖励的产假将无法享受。加上二孩不属于独生子女,相应增加的产假也无法享受,一般二孩产假就只有国务院相关规定中明确的98天。
至于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及独生子女不再奖励对于二孩产假的影响,多地企事业单位普遍反映“还需等具体操作办法出台,在此之前都得按现有规定执行”。
篇9:焦点三产假:延长生育假是否会让女性就业更被歧视?
全文共 378 字
+ 加入清单修改后的计生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有法律界人士认为,生育假延长,很可能影响到用人单位对女性尤其是未婚未生育女性的态度。
28岁的黎某原本在海南海口一家私营企业工作,今年怀孕后,公司的做法让她心寒:“一开始不让我休假,后来用扣发工资等方式逼我离职。离职后,允诺给我的工资也迟迟不到位。”黎某将公司告上法庭并最终胜诉,公司才给她赔偿了结。“生一个就这样,生两个岂不让女性在职场更受歧视?”她问道。
北京大学教授陆杰华认为,有关部门在制定具体规定的时候,既要保证女性的生育假,也要考虑用人单位的诉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应作出相应修改,如果能够明确用人单位女性的比例,效果会更好。”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翟振武则建议,把女职工生育保险划入强制性范畴,无论用人单位是不是雇用女职工,都必须参加女职工生育保险。
篇10:幼儿园教师产假请假条
全文共 318 字
+ 加入清单尊敬的学校领导:
我因怀孕已有时间(医院相关证明附在请假条后),预产期为X月X日,因身体原因需从现在开请产假一个学期,(从即日起来7月4日),请准予批准为盼!
请假人:某某某
2010年9月1日
另附:法定产假期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3.《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七条 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晚育的增加产假30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产假时间:90天+30天(晚育)+15天(剖腹产)+30天(寒假顺延)≈5个半月
:
篇11:产假请假条
全文共 529 字
+ 加入清单本人于2008年____月____日的预产期,经医生建议,定于2008年____月____日提前待产,特从2008年____月____日开始请假,期限为_____天,请领导予批准,谢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2008年____月____日
xx(单位)办公室:
因本人即将临产,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为90天,自即日起向办公室请产假。
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xx(单位)
xx(部门)xx(姓名)
年 月 日
另附:法定产假期限
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假十五天。
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二十至三十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九十天。
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
请假申请书 尊敬的公司领导: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11月份,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春节后回来上班,请假时间为4个月。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某某同志,经过近期的培训,某某同志已经完全可以胜任本岗位工作了。另在此非常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名字)年 月 日
篇12:2024年河北婚假产假天数公告
全文共 1000 字
+ 加入清单3月27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条例修正案(草案)》显示,河北将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在删除“晚婚、晚育”规定的同时,对婚假、产假做出修改:
依法结婚登记的夫妻,奖励婚假15天;
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产假45天;
给予配偶陪产假15天;
奖励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依法结婚登记,婚假可休18天
《条例修正案(草案)》删除了“晚婚奖励”,修改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奖励婚假15天”。换句话说就是 国家规定3天+河北奖励15天=18天。
奖励婚假期间,享受正常婚假待遇。
产假奖励45天,配偶有15天护理假
《条例修正案(草案)》删除了“晚育奖励”,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奖励产假45天”。即,国家规定98天+河北奖励45天=143天。
同时,给予配偶护理假15天。
奖励产假期间,享受正常产假待遇。
生育两个以内子女免费登记
《条例修正案(草案)》显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实行免费登记制度”;“双方无子女的公民结婚后,可以自愿安排生育两个子女”。
三种情况可申请生三孩儿
《条例修正案(草案)》显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夫妻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有《独生子女证》,仍可拿奖励
《条例修正案(草案)》显示,对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持证可享受以下奖励:
一、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到子女18周岁止,对独生子女父母由双方所在单位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10元的奖金;
二、独生子女父母,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时分别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是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居民的,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适当补助。
1.2016国家规定婚假几天
2.最新婚假国家规定2016
3.2016年国家婚假新规定
4.国家法定年假规定2016
5.2016年北京婚假最新规定
6.2016最新国家法定婚假规定
7.2016国家规定的婚假有几天?
8.最新国家2016年婚假多少天
9.2016年婚假最新规定(解读)
10.2016关于国家婚假最新规定
篇13:产假——延长30到60天不等
全文共 482 字
+ 加入清单新计生法还取消了相关鼓励晚育的条款,但同时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于是,各地的产假怎么休,就成了外界关注的焦点。
目前,广东的新计生条例中已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30日的奖励假。也就是说,加上基本的98天生育假,符合相关规定生育的女性至少可休128天产假。另外,天津、浙江、湖北三地的新计生条例中也已明确延长产假30日。
在已出台新计生条例的省份中,安徽的产假延长天数最多,达到60天,其次是广西,达到了50天。
另外,北京早前公布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中明确,取消现行计生条例中规定的30天晚育假,修改为女职工符合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如草案通过,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将享受到国家规定产假98天加上30天奖励假,为128天,与此前的产假天数相同。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明确,符合法律和该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吉林方面也在就“延长产假60天”在网上征求意见。
篇14:省份婚假晚婚假产假陪产假/护理假
全文共 588 字
+ 加入清单北京10天 原7天取消 128天到7个月 15天
天津3天 原7天取消 128天 7天
山东3天 原14天取消 158天 7天
上海10天 原7天取消 128天 10天
浙江3天 原12天取消 128天 15天
安徽 3天 原20天取消 158天
10天(异地20天)
江西 3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15天
福建15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到180天 15天
广东3天 原10天取消 128天 15天
广西3天 原12天取消 148天 25天
湖北3天 原15天取消 128天 15天
山西30天 原30天取消 158天 15天
宁夏3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25天
四川3天 原20天取消 158天 20天
辽宁10天 原7天取消 158天 15天
青海 15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15天
目前,全国至少已经有16个省份修订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这16个省份分别为北京、天津、山东、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北、山西、宁夏、四川、辽宁、青海。
数据显示,上述所有省份均已取消了晚婚假,大部分省份目前都执行法定的3天婚假,但是北京、上海、福建、山西、辽宁、青海6地则在取消晚婚假的同时,调整了原有的婚假天数。
其中,北京、上海、辽宁三地均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婚假天数达到10天。福建、青海的婚假天数修改为15天。山西婚假天数修改为30天,在15个省份中最长。
篇15:16省份确定最新婚假产假天数
全文共 1773 字
+ 加入清单根据青海省新修改的《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青海省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延长产假至158日。此外,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15日。
为与新计生法相适应,推进“全面两孩”政策落地,截至目前,已经有包括北京、上海、广东、福建、天津在内的至少16个省份修改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各地的产假分别延长至128天到7个月不等。
3月25日,青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婚假、产假规定同时出炉:取消以往的晚婚假,实施新的婚假政策——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15天;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国家基本生育假为98天)外,延长女方产假60天(条例实施后为98 60即158天生育假),给予男方看护假15天。
青海省还规定,企、事业单位必须在产、婚假期内按出全勤发工资,不得影响调资、晋级、福利待遇和评奖。
16省份均取消晚婚假 部分地区增加婚假
省份婚假晚婚假 产假陪产假/护理假
北京10天 原7天取消 128天到7个月 15天
天津3天 原7天取消 128天 7天
山东3天 原14天取消 158天 7天
上海10天 原7天取消 128天 10天
浙江3天 原12天取消 128天 15天
安徽3天 原20天取消 158天
10天(异地20天)
江西3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15天
福建15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到180天 15天
广东3天 原10天取消 128天 15天
广西3天 原12天取消 148天 25天
湖北3天 原15天取消 128天 15天
山西30天 原30天取消 158天 15天
宁夏3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25天
四川3天 原20天取消 158天 20天
辽宁10天 原7天取消 158天 15天
青海15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15天
目前,全国至少已经有16个省份修订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这16个省份分别为北京、天津、山东、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北、山西、宁夏、四川、辽宁、青海。
数据显示,上述所有省份均已取消了晚婚假,大部分省份目前都执行法定的3天婚假,但是北京、上海、福建、山西、辽宁、青海6地则在取消晚婚假的同时,调整了原有的婚假天数。
其中,北京、上海、辽宁三地均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婚假天数达到10天。福建、青海的婚假天数修改为15天。山西婚假天数修改为30天,在15个省份中最长。
16省份产假均延长:北京最多可休7个月
新计生法中取消了相关鼓励晚育的条款,但同时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因而,政策调整后,各地产假怎么休,也成为公众关心的话题。
目前已修改计生条例的16个省份中,均对产假进行了延长,延长后的产假天数在128天到7个月不等。
其中,天津、上海、浙江、广东、湖北5地均在国家规定基本的98天生育假基础上,增加了30天产假,将产假延长至128天。
广西修改本地区计生条例后,产假达到了148天。
山西、 山东 、安徽、江西、宁夏、四川、辽宁、青海8地的产假均增加至158天。
而根据福建省新修改的计生条例,无论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女方都能享受158天至180天的假期。
北京方面则对女职工休产假制度做出了更灵活调整,根据新条例: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女职工还可享受30天生育奖励假;同时,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1至3个月的假期。也就是说,女职工产假最多可达7个月。
陪产假最少7天 广西宁夏两地长达25天
延长产假的同时,16个省份也对男方休陪产假或护理假制度作出规定。其中,最少的陪产假也有7天,最长的则多达25天。
16个省份中,天津、山东两地新计生条例明确,将给予男方7天的护理假。上海方面规定,男方可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安徽除了明确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外,还规定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北京、浙江、江西、福建、广东、湖北、山西、辽宁、青海9个省份,都明确给予男方陪产假或护理假15日。
在16个省份中,广西、宁夏两地的陪产假时间最长,均达到25天之多;四川省其次,护理假为20天。
除了规定陪产假或护理假天数,不少计生条例中都明确强调,男性享受陪产假期间将视为正常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篇16:延长二胎产假提高二孩生育意愿
全文共 267 字
+ 加入清单浙江是最早执行单独二孩政策的省份之一,在今年的浙江省“两会”上,“要不要放开普遍二孩”引发浙江省人大代表的观点交锋:有代表建议可以先在小范围内做试点,而且可以将二胎中的一部分费用纳入医保;有代表建议出于医护资源紧张的考虑,政策要多多斟酌。
上海两会上,上海市政协委员、市妇联副主席朱鸣坦言从二孩的生育意愿到生育行动之路上存在家庭难以逾越的障碍,呈现出不想生、不愿生、不敢生的状况,并建议完善生育福利制度,女性产假可延长至4-6个月,适当延长男性护理假,同时通过经济杠杆鼓励用人单位雇佣女性,推进社区幼托机构,支持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
篇17:产假请假条范文
全文共 359 字
+ 加入清单因本人即将临产,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晚育30天,共计产假为128天,自即日起向部办公室请产假。
特此请假,恳请批准!
申请人:
X年X月X日
2、教师产假请假条
尊敬的学校领导:
因本人***期间生产,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自****年*月**日至*月**日共xx天,恳请领导批准。另在此非常感谢学校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请假人:
时间:X年X月X日
校方(校长)意见:
教育局(直属领导)意见:
3、晚婚晚育产假请假条
尊敬的领导:
我因生产,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根据有关规定,产假为90天,晚育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本人已符合国家晚婚晚育规定,特申请产假四个月,时间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请领导批准为谢。
此致敬礼!
请假人:
X年X月X日
篇18:2024年职工婚假,产假请假条
全文共 631 字
+ 加入清单一、尊敬的领导:
由于婚期已近,我和未婚妻的结婚吉日择于20XX年X月X日(农历 正月初六),现特向领导请假,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期间需准备结婚事宜,望领导予以批准。
此致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
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二、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登记结婚,并属于晚婚。根据国家有关婚假规定,本人_______可享受____天婚假。现特向领导请求休婚假,20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半年内休完共计____天。
请予以审批。
特此申请
申请人:
X年X月X日
产假请假条范文
一、公司员工产假请假条
因本人即将临产,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晚育30天,共计产假为128天,自即日起向部办公室请产假。
特此请假,恳请批准!
申请人:
X年X月X日
二、教师产假请假条
尊敬的学校领导:
因本人***期间生产,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自****年*月**日至*月**日共xx天,恳请领导批准。另在此非常感谢学校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请假人:
时间:X年X月X日
校方(校长)意见:
教育局(直属领导)意见:
三、晚婚晚育产假请假条
尊敬的领导:
我因生产,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根据有关规定,产假为90天,晚育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本人已符合国家晚婚晚育规定,特申请产假四个月,时间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请领导批准为谢。
此致敬礼!
请假人:
X年X月X日
篇19:2024年31省婚假出炉:婚假和产假有几天
全文共 2533 字
+ 加入清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修正案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也就是说,明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将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法律修改后,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父母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奖励。
删除晚婚晚育、独生子女奖励规定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只有13年,但“只生一个好”的计划生育政策从上世纪70年代便开始。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根据现有《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夫妇,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夫妇,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四川为23天(含原有的3天婚假)。
符合晚育年龄(女子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的夫妇,可延长30天产假(女)。
依照修正案草案,从明年1月1日起将取消晚婚假、晚育假。
记者采访了某国企人力资源部,对方说,只要新政策没实施,就按老政策执行,所以,只要12月31日前拿着结婚证去请假,符合条件的仍可享受23天的晚婚假。
记者所在单位多名正在筹备结婚的同事表示,为了多出来的20天,干脆12月31日前把证领了。
实施全面二孩,那晚育假还有吗?昨日,市卫计委首度回应,今年元旦起登记结婚的夫妻将不再享受晚婚假,今年起生育子女的夫妻也不再享受晚育假。
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与以往有何不同?
1、当爸爸的男同胞们能多获得5天带薪休假时间。
2、对于妈妈来说,情况不同。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15天晚育假=148天。调整后,则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相比少了20天。但对于此前并不享受独生子女假(比如“超生”)和晚育假(比如“早育”)的妈妈来说,则是新增30天产假。
3、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虽然取消了相关鼓励晚婚晚育的条款,但却做出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意味着,无论是一孩还是二孩,甚至一些符合地方法规规定的再生育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等福利。“总的来讲,新法还是鼓励大家按照政策生育,在晚婚晚育方面不再做限制,而确定的是自主采取相关的避孕节育措施,自主安排家庭生育计划。”张春生说。
超生所缴社会抚养费不退
市卫生计生委明确表态,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凡是在2015年12月31日前不符合规定生育二孩的,被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不予退回。目前,本市正在加紧修订《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配套规章,确保政策实施前后计划生育制度有效衔接。
数据显示,单独两孩放开后,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市申请数达到6.2万例,其中约2万例已生育,释放了部分生育势能。据测算,全面两孩放开后,符合政策可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常住育龄妇女数量约多出236万人。预计2017年至2021年期间,全市累计新增常住出生人口58万,年度出生人口总量将从现在的20万左右增至30万。2021年后,人口出生回归常态。
对于新政对本市妇幼保健、托幼、教育等公共服务带来的挑战,本市会加强出生人口动态监测,引导市民合理安排生育。同时,严格实施孕妇分级建档诊疗,提升一、二级医院产科水平,提高三级医院接诊高危孕产妇比例,必要时向社会资本投资的助产机构购买服务。另外,依托区域医联体搭建助产专科医联体,畅通高危孕妇建档、转诊绿色通道;强化新生儿危急重症能力建设;把妇幼服务机构建设及人才培养纳入“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
婚假工资如何计算
不少单位对婚假的时间和婚假的工资支付有自己的“土政策”,因此不少网民询问,国家和上海市对此是否有统一的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但可以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但是各个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果单位的“土政策”违反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这个规章制度就是违法的无效的,对职工并没有约束作用。如果单位硬要按“土政策”办事,由此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并要求单位赔偿损失。
在婚假的问题上,虽然国家对职工的休息、休假有规定,《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确定了:职工本人结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假期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但并未明确规定工资计发的标准。因此在婚假的工资发放标准上,目前还没有适用于全国的统一规定。但是上海市从去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对这个问题有一定的规定。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婚假期间的工资应当按这样的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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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重磅消息重庆产假可休一整年!
全文共 2367 字
+ 加入清单随着各省的计生条例的出台,重庆近日也出台了相关的方案,拟定产假休一整年。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并于2016年元旦起实行。随着计生法的修改,今年初各省份也相继开始修改地方计生条例。包括去年全国人大表决前率先修改条例的广东省在内,现共有25个省(市区)已完成对本省(市区)条例的修改,其中吉林、重庆等10个省份,都是在本周举行的省人大常委会上通过对新版计生条例的修改。
已经修改了条例的这些省(市区)普遍取消了晚婚假,致使婚假呈现两极分化形势。而以生育奖励假取代原来的晚育假,使生育假得以保障。
山西甘肃可享超长婚假
此前计生法中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本次计生法修改,将该条款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这一规定在各地新计生条例中也得到体现。所有新修改了条例的省份,都取消了原本对符合晚婚条件(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夫妻予以晚婚假奖励的规定。
配合晚婚假的取消,各省份采取不同的调整措施,使各省市区婚假呈现两种不同的态势。南都记者梳理,目前已经完成修改的25个省份中,婚假最短为3天,最长的30天。
其中天津、安徽、浙江、四川等11个省份直接取消7—20天不等的晚婚假,只保留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婚假可谓“大幅缩水”。而北京、上海、辽宁、福建12个省市区虽然取消了晚婚假奖励,但相对延长了婚假时间。也就是说,无论晚婚与否,所有的夫妻都能享受到10天至30天不等的“加长版”婚假。
山西和甘肃的婚假最长,两地将原先的“3+30”天婚假统一调整为30天,也就是说接下来这两个省所有新婚夫妻都可以享受一个月的“超长”婚假。
增加“生育奖励假期”
除了婚假外,各地在计生条例的修改中,对女性产假及男性的陪产、护理假也作出一定调整。
根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通常情况下,国家规定的产假时间是按照98天计算。此前,各地执行的产假方案大多是“国家规定假期+晚育假”的方案。
南都记者了解到,在此次法规修改中,各省份都取消了晚育假,将产假的计算方式调整为“国家规定假期98天+生育奖励假期”。各省份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给予延长30天至90天不等的生育奖励假期,也就是说,各省份产妇可享受的实际产假为128天至188天不等。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可休产假最长的省份是重庆。重庆市新版计生条例中明确: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128天的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
北京仅次之。据北京市新版计生条例中,除了规定128天产假之外,还明确经女职工所在单位批准,可增加1个月至3个月假期,算下来,最长可休218天。
在配偶陪产假方面,天津、山东规定配偶陪产假为7天;上海、安徽规定配偶陪产假为10天,同时安徽规定,处于异地的夫妻,男方陪产假可延长10天;另外北京、山西、浙江、辽宁等多个省份的配偶陪产假为15天;广西、宁夏的配偶陪产假为25天,甘肃的配偶产假为20天,但异地的夫妻也可将男方陪产假延长至25天;云南的陪产假最长达30天。
在各地新修改的条例中,对女性休产假及男性陪产期间的工资待遇都明确了相关的政策保障措施。
本次计生法修改,将该条款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一规定在各地新计生条例中也得到体现。所有新修改了条例的省份,都取消了原本对符合晚婚条件(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夫妻予以晚婚假奖励的规定。配合晚婚假的取消,各省份采取不同的调整措施,使各省市区婚假呈现两种不同的态势。南都记者梳理,目前已经完成修改的25个省份中,婚假最短为3天,最长的30天。其中天津、安徽、浙江、四川等11个省份直接取消7—20天不等的晚婚假,只保留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婚假可谓“大幅缩水”。
而北京、上海、辽宁、福建12个省市区虽然取消了晚婚假奖励,但相对延长了婚假时间。也就是说,无论晚婚与否,所有的夫妻都能享受到10天至30天不等的“加长版”婚假。山西和甘肃的婚假最长,两地将原先的“3+30”天婚假统一调整为30天,也就是说接下来这两个省所有新婚夫妻都可以享受一个月的“超长”婚假。增加“生育奖励假期”除了婚假外,各地在计生条例的修改中,对女性产假及男性的陪产、护理假也作出一定调整。
根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通常情况下,国家规定的产假时间是按照98天计算。此前,各地执行的产假方案大多是“国家规定假期+晚育假”的方案。南都记者了解到,在此次法规修改中,各省份都取消了晚育假,将产假的计算方式调整为“国家规定假期98天+生育奖励假期”。各省份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给予延长30天至90天不等的生育奖励假期,也就是说,各省份产妇可享受的实际产假为128天至188天不等。南都记者梳理发现,可休产假最长的省份是重庆。
重庆市新版计生条例中明确: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128天的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北京仅次之。据北京市新版计生条例中,除了规定128天产假之外,还明确经女职工所在单位批准,可增加1个月至3个月假期,算下来,最长可休218天。在配偶陪产假方面,天津、山东规定配偶陪产假为7天;上海、安徽规定配偶陪产假为10天,同时安徽规定,处于异地的夫妻,男方陪产假可延长10天;另外北京、山西、浙江、辽宁等多个省份的配偶陪产假为15天;广西、宁夏的配偶陪产假为25天,甘肃的配偶产假为20天,但异地的夫妻也可将男方陪产假延长至25天;云南的陪产假最长达30天。在各地新修改的条例中,对女性休产假及男性陪产期间的工资待遇都明确了相关的政策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