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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室不欺的典故(汇总20篇)

侃侃而谈是一个汉语成语,指人理直气壮、从容不迫地说话。古时候用来形容人善于交谈,有风度,含褒义。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暗室不欺的典故,欢迎阅读参考!解释:侃侃:理直气壮,从容不迫。理直气壮、从容不迫地说话。指人理直气壮、从容不迫地说话。古时候用来形容人善于交谈,有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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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赵飞燕有关的历史典故5:舞若飞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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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赵飞燕的舞蹈,有着浓重的传奇色彩。《西京杂记》中:“赵后体轻腰弱,善行步进退”,《赵飞燕别传》中:“赵后腰骨纤细,善踽步而行,若人手持花 枝,颤颤然,他人莫可学也”。“踽步”是赵飞燕独创,其手如拈花颤动,身形似风轻移,可见其舞蹈功底深厚。她还能控制呼吸,传说她能站在人的手掌之上扬袖 飘舞,宛若飞燕。赵飞燕亦善鼓琴,《西京杂记》记载她有一张琴名为“凤凰宝琴”,侍郎庆安世演奏了一曲《双凤离鸾曲》后,赵飞燕尤为激动,用自己的宝琴奏 了一曲《归风送远操》,飘逸逍遥。她还赠予庆安世两张名贵的琴,一曰“秋语疏雨”,一曰“白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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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孟子的典故:始作俑者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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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成语出自于《孟子·梁惠王上》:“仲尼(孔子)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

战国时,有一次孟子和梁惠王谈论治国之道。孟子问梁惠王:“用木棍打死人和用刀子杀死人,有什么不同吗?”

梁惠王回答说:“没有什么不同的。”

孟子又问:“用刀子杀死人和用政治害死人有什么不同?”

梁惠王说:“也没有什么不同。”

孟子接着说:“现在大王的厨房里有的是肥肉,马厩里有的是壮马,可老百姓面有饥色,野外躺着饿死的人。这是当权者在带领着野兽来吃人啊!大王想想,野兽相食,尚且使人厌恶,那么当权者带着野兽来吃人,怎么能当好老百姓的父母官呢?孔子曾经说过,首先开始用俑(古时陪同死人下葬的木偶或土偶)的人,他是断子绝孙、没有后代的吧!您看,用人形的土偶来殉葬尚且不可,又怎么可以让老百姓活活地饿死呢?”

根据孔子“始作俑者,其无后乎”这句话,后人将“始作俑者”引为成语,比喻第一个做某项坏事的人或某种恶劣风气的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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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满城尽带黄金甲历史典故

全文共 1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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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城尽带黄金甲的这次大起义历时十年,从根本上动摇了唐朝的腐朽统治。没有多久,唐朝就灭亡了。下文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这是唐末农民起义领袖黄巢写的一首歌咏菊花的诗。黄巢年轻时,到京城长安应考,没有考上。他在长安看到了朝廷的x败,愤慨地写下了这首诗,表示了自己立志推翻唐王朝统治的决心。

唐朝晚年,特别是唐宣宗以后的懿宗、僖宗,一味的只知道寻欢作乐。朝廷政治黑暗,民间赋税繁重。贵族、官僚霸占了大量土地,老百姓却没有地种,只得到处流亡。有些地方发生了灾荒,农民靠吃草根树叶过活,官吏却照旧向他们催逼赋税。广大农民已经没法活下去了。唐懿宗即位的那年,浙东地区就爆发了裘甫领导的农民起义。公元868年,又发生了庞勋领导的桂林守军的起义。

鲍元875年,濮州(在今山东鄄城北)人王仙芝领导几千人在长垣(在今河南新练)起义,自称“天补平均大将军”,很快攻占了曹州(今山东曹县)和濮州。附近农民纷纷参加,起义队伍一下子发展到几万人。

黄巢是冤句(在今山东曹县西北)人。他的家乡正是王仙芝起义军占领的地区。黄巢精通武艺,读过经书,贩过私盐,结交了不少江湖好汉。他本来就想推翻唐朝,这时看到王仙芝起义,就也组织几千人,起兵响应,并加入了王仙芝的起义队伍。

王仙芝、黄巢在山东、河南一带,到处攻打州县,声势越来越大。朝廷派兵去镇压,可是老是吃败仗。于是有些官员提议,把王仙芝招降过去。

王仙芝官迷心窍,准备接受招安。这事给黄巢知道了。他去找王仙芝,愤怒地说:“当初我们立下大誓,一定要把天下那些害国害民的坏人扫清。现在事情还没有成功,你却想去做官,你怎么对得起这些弟兄!”

黄巢越讲越气愤,忍不住拔出拳头,朝王仙芝脸上狠狠打了一拳。黄巢不愿再跟从王仙芝,他带领一支军队,开始单独作战。

两人一分兵,王仙芝的力量大大削弱。他一心想当官,多次派人向唐朝官员求降。唐朝官员见他已没有多大能耐,便不再理会他。不久,王仙芝兵败被杀,他留下的队伍也赶去投奔黄巢了。

两支起义军重新会合后,大家推黄巢为黄王,号“冲天大将军”。黄巢开始设置官职,管理起义军内部的事务。从此,起义军才算有了初步的组织。

黄巢带领起义军,准备去攻打洛阳。唐僖宗急忙调兵遣将,增援洛阳。黄巢见唐军兵力强大,就渡过淮河,向唐军力量空虚的南方挺进。他们转战了大半个中国,一直打到了福州、广州。

黄巢到了广州,没想到那里发生瘟疫。起义军将领劝黄巢离开南方,举行北伐。于是,黄巢休整了一下队伍,又带兵北上。

这时,起义军已发展到几十万人,成了一支强大的队伍。他们一路上势如破竹,把各地的官军打得一败涂地,很快渡过了长江,随后又渡过了淮河。

鲍元880年十二月,黄巢打到了洛阳,洛阳官员马上开城投降了。黄巢进城以后,由于起义军纪律严明,洛阳城里商店照常营业,街上完全跟平常一样。

黄巢又下令向潼关进军。他的前锋部队很快到达了关外。起义军都打着白旗,那些白旗漫山遍野,一眼望不到尽头,简直像一片白色的海洋。一会儿,黄巢来了,起义军高声大喊,好像晴天霹雳。驻守关外的唐军看到这声势,吓得各自逃命去了。

潼关左面有个山谷,谷中有条小路直通关后。起义军通过这条小路,绕到关后,前后夹攻,一下子攻破了潼关。

潼关一破,整个长安乱成一团。唐僖宗骑了一匹快马,由几百个士兵保卫着,慌慌张张地逃往成都去了。

当天下午,黄巢带领起义军,开进长安。长安百姓兴高采烈地欢迎起义军进城,街道两旁站满了欢迎的人群。

黄巢部下的大将尚让,对欢迎的人说:“黄王起兵,都是为了百姓。我们决不像唐朝皇帝那样,不把你们当人看待。大家安居乐业,放心好了。”人们听了,都很感动。起义军对罪大恶极的官僚,捉到就杀,但看到路旁的穷人,却常把自己的东西送给他们。

就在这年年底,黄巢在长安当了皇帝,国号叫大齐。长安成了起义军的天下,黄巢也终于实现了“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是黄金甲”的愿望。

新政权建立了,但黄巢控制的地方却非常小,只有长安及其附近的几小块地方。原来黄巢一直流动作战,打下的地方,都没有派兵把守。他一走,这些地方又全给敌人占领去了。

唐僖宗逃到成都以后,就纠集军队,把长安包围起来。几十万起义军挤在这一小块地方,日子一长,粮食都吃光了。就在起义军出现严重困难的时刻,黄巢手下的一个大将朱温投降了唐朝。

这时,唐僖宗又调来了沙陀族的酋长李克用的骑兵。李克用带领沙陀骑兵,和唐军一道作战,击败了起义军。

黄巢见形势不利,撤出了长安。一路上,他作战又老是失利,最后退到泰山狼虎谷,兵败自杀了。

[关于满城尽带黄金甲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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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趾高气扬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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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历史的故事,其运用是为更好传达思想情感的,本文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趾高气扬的历史典故,希望大家喜欢!

【出处】

(春秋)左丘明《左传·桓公十三年》。

【释义】

趾高:走路时脚抬得很高;气扬:意气扬扬。走路时脚抬得很高,神气十足。形容骄傲自满、得意忘形的样子。

【历史典故】

公元前701年春,楚国掌管军政的莫敖屈瑕率军在郧国的城邑蒲騷(今应城西北)与郧、随、蓼等诸侯国的联军作战。由于对方盟国众多,屈瑕准备请求楚王增派军队。将军斗廉认为,敌方盟国虽多,但人心不齐,只要打败郧国,整个盟国就会分崩离析,他建议集中兵力迅速攻破蒲騷。屈瑕采纳了斗廉的建议,果然大获全胜。

屈瑕本就是个看重外表,且无自知之明的人,有了这次的胜利,他就骄傲起来,自以为是常胜将军,从此任何敌人他都不放在眼里。过了两年,楚王又派屈瑕率军去攻罗国。出师那天,屈瑕全身披挂,威风凛凛的。

送行的大夫伯比返回的时候,对给他驾车的人说:“我估计屈瑕这次出征一定要吃败仗,你看他走路的时候脚抬得那么高,一副神气十足的样子,还能冷静地、正确地指挥作战吗?”

伯比越想越不妥,就去求见楚王,建议楚王给屈瑕增加军队,但楚王并没有采纳他的建议。回宫后,楚王无意中将此事告诉了他的夫人邓曼。邓曼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女子,她听了楚王的话,认为伯比说得很有道理,也建议楚王应该赶紧派兵去援助,否则就来不及了。

楚王听了夫人邓曼的话,这才恍然大悟,立即下令增派部队前去支援,但是已经晚了。屈瑕到了前线,不可一世,武断专横到了极点。楚军来到罗国都城时,对方早就整军待战,而屈瑕则一点也不做戒备。结果遭到了罗军与卢濡的军队的两面夹攻,楚军死伤惨重,屈瑕也因战败而自杀身亡了。

【成长心语】

要想获得成功,应保持谦逊。缺乏这样的素质,没有这样的准备,就难以成就大业。骄傲的人,往往眼高于顶,往往拒人于千里之外,往往易引起别人的反感,甚至遭人厌弃。如果是身居高位的人目中无人,必定会因其地位而给民众带来巨大的灾难;谦逊的人,平易近人,尊重别人,别人乐于跟他打交道。谦逊是一种极为难得的美德,它能够促使人不断地进取,主动去做应该做的事。才干是成功的必要条件,谦逊是成功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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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宋太祖“偷菜”的传奇典故

全文共 1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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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乾佑元年(948年),开封郊外一座破庙里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夜色深沉,主持老和尚正在睡觉,猛然听到窗外菜地中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莫非有野猪来捣乱?老和尚翻身做起,披起衣衫,点亮灯火,到窗外查看。当时兵荒马乱,这个郊野小庙已经好几年没有收到任何布施了。为了活命,老和尚不得不起早贪黑的侍弄几亩菜地。隔几天就挑一旦菜蔬入城换点米熬点稀粥。菜地可就是老和尚的命根子呢。

老和尚一手持灯,一手护着灯火,缓缓朝菜地挪去。眼看前面黑影蠕动,看到灯火竟然还不逃跑,老和尚很是恼恨。这个野猪也太嚣张了。可野猪凶猛,老和尚不敢靠近。老和尚抄起一块大石头用尽全力砸过去。猛然间就听得“哎呦”一声传来。仿佛是个人声!

老和尚战战兢兢走上前去,灯火照亮处,发现一个面黄肌瘦的大汉正怒气冲冲瞪着自己,手中还拿着老和尚辛苦几个月种的嫩嫩的莴苣。

老和尚笑了,连忙招呼大汉入屋,询问怎么回事。堂堂一个大男人,为何沦落到半夜偷菜的地步呢?

这个大汉叫做赵匡胤,对,十三年后,就是这个偷菜的大汉,建立了中国历史上最繁华最富庶的大宋王朝。人们常常称其为宋太祖

当宋太祖还是赵匡胤的时候,很是过了几天凄惨的日子。赵匡胤父亲乃是中央警卫团团长级别的官员,赵匡胤从小也算是衣食无忧。可是,赵匡胤少有大志,不满于整天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二世祖生活。去年,21岁的赵匡胤辞别父母,闯荡江湖,发誓要凭他个人的力量创出一番功业!

可惜,理想很美好,现实很残酷。五代各路诸侯割据一方彼此攻伐,流民遍野,田地荒芜。白手起家谈何容易。万般无奈之下,赵匡胤投靠父亲的朋友随州刺史董宗本。赵匡胤为人豪爽,精通武艺,很快就赢得了随州官员的喜爱。这下惹怒了董宗本的公子董遵诲。在董遵诲的排挤之下,赵匡胤不得不离开了随州。随州工作数月,董宗本只是管饭,没有发给赵匡胤工资。

赵匡胤卖刀卖马,勉强来到了凤翔府,找到父亲另一位朋友节度使王彦超。王彦超让赵匡胤饱餐一顿,随即端出十千钱,把赵匡胤打发走了。王彦超是个喜欢较真的人,手下绝不养闲人,在王彦超看来,赵匡胤就是一个不学无术游手好闲的官二代。赵匡胤自视极高,很是愤怒,多年之后还耿耿于怀。可当时赵匡胤无计可施。放眼天下,何处才有他赵匡胤的容身之所呢?

赵匡胤想到了回家,就算丢脸,也不至于饿死。可是,离家之时,母亲给了赵匡胤不少银钱。如今积蓄已经花光,怎么才能回家。王彦超送了十千钱不假,可是当时战乱频繁,物价飞涨,一斗米就要数十千钱。赵匡胤吃了几天饱饭,又开始饿肚子了。赵匡胤吃野菜喝冷水打野物,半饥半饱的走了许多天。到了开封城百里外,发现城外连野菜鸟兽都找不到。本年后汉取代后晋,开封城外几番大战,数万百姓饿死。

赵匡胤肚子实在饿极了。看到菜地中清脆的莴苣,赵匡胤实在忍不住,也管不得什么礼数了,一头扎进菜地,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听完赵匡胤的叙述,老和尚笑了。老和尚询问:“莴苣好吃嘛?”赵匡胤说:“很脆,就是有点苦!”老和尚哈哈大笑。老和尚烧火做饭,把仅有的几升米全部拿出来,让赵匡胤饱饱地吃了一顿。吃完饭,赵匡胤去洗澡,换上老和尚的僧袍,舒舒服服睡了一觉。

第二天一大早,赵匡胤向老和尚辞行。老和尚又送给赵匡胤几个菜饼。赵匡胤非常感动,战乱之年一个菜饼就能救下一条性命呢。赵匡胤拍拍胸脯,说:“他日我若得志,必然为大师修建一座大寺庙。”(宋太祖后来为老僧修建一座大寺,即宋朝皇家寺庙普安寺)老和尚告诉赵匡胤,开封城中枢密使郭威正在招兵。身处乱世,从军才有出头之日。赵匡胤听后放弃了回家的念头,直接到军营投军去了。

赵匡胤走在路上,肚子饱饱的,身上暖暖的。当时,朝阳初升,赵匡胤心情舒畅,诗兴大发,写下平生唯一一首诗歌:“欲出未出光辣达,千山万山如火发。须臾走向天上来,赶却流星赶却月。”就在这一年,赵匡胤结识了郭威的养子柴荣(日后的周世宗)。从此结束平凡的生活,开始了传奇的人生。(《百家讲坛》红版第五期:叶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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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包含历史典故的成语

全文共 30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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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是指关于历史人物、典章制度等的故事或传说,你们学过哪些成语是含有历史典故你的呢?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含有典故的成语,希望对你们有用!

历史典故:杯弓蛇影

有一天,乐广请他的朋友在家里大厅中喝酒。那个朋友在喝酒的时候,突然看见自己的酒杯里,有一条小蛇的影子在晃动,他心里很厌恶,可还是把酒喝了下去。喝了之后,心里到底不自在,放心不下。回到家中就生起病来。

隔了几天,乐广听到那个朋友生病的消息,了解了他得病的原因。乐广心里想:“酒杯里绝对不会有蛇的!”于是,他就跑到那天喝酒的地方去察看。原来,在大厅墙上,挂有一把漆了彩色的弓。那把弓的影子,恰巧映落在那朋友放过酒杯的地方,乐广就跑到那个朋友那里去,把这事解释给他听。这人明白了原因以后,病就立刻好了。

后来人们就用“杯弓蛇影”比喻疑神疑鬼,自相惊扰。

历史典故:伯乐相马

传说天上管理马匹的神仙叫伯乐。在人间,人们把精于鉴别马匹优劣的人也称为伯乐。

第一个被称作伯乐的人本名孙阳,他是春秋时代的人。由于他对马的研究非常出色,人们便忘记了他本来的名字,干脆称他为伯乐,一直到现在。

一次,伯乐受楚王的委托,购买能日行千里的骏马。伯乐向楚王说明,千里马少有,找起来不容易,需要到各地巡访,请楚王不必着急,他尽力将事情办好。

伯乐跑了好几个国家,仔细寻访盛产名马的燕赵一带,辛苦倍至,但还是没发现中意的良马。一天,伯乐从齐国返回,在路上,看到一匹马拉着盐车,很吃力地在陡坡上行进。马累得呼呼喘气,每迈一步都十分艰难。伯乐对马向来亲近,不由走到跟前。马见伯乐走近,突然昂起头来瞪大眼睛,大声嘶鸣,好像要对伯乐倾诉什么。伯乐立刻从声音中判断出,这是一匹难得的骏马。

伯乐对驾车的人说:“这匹马在疆场上驰骋,任何马都比不过它;但用来拉车,它却不如普通的马。你还是把它卖给我吧。”

驾车人认为伯乐是个大傻瓜,他觉得这匹马太普通了,拉车没气力,吃得太多,又骨瘦如柴,于是毫不犹豫地同意了。伯乐牵走千里马,直奔楚国。伯乐牵马来到楚王宫,拍拍马的脖颈说:“我给你找到了好主人。”千里马像明白伯乐的意思,抬起前蹄把地面震得咯咯作响,引颈长嘶,声音洪亮,如大钟石磐,直上云霄。楚王听到马嘶声,走出宫外。伯乐指着马说:“大王,我把千里马给您带来了,请仔细观看。”

楚王一见伯乐牵的马瘦得不成样子,认为伯乐愚弄他,有点不高兴,说:“我相信你会看马,才让你买马,可你买的是什么马呀,这马连走路都很困难,能上战场吗?”

伯乐说:“这确实是匹千里马,不过拉了一段车,又喂养不精心,所以看起来很瘦。只要精心喂养,不出半个月,一定会恢复体力。”

楚王一听,有点将信将疑,便命马夫尽心尽力把马喂好,果然,马变得精壮神骏。楚王跨马扬鞭,但觉两耳生风,喘息的功夫,已跑出百里之外。

后来千里马为楚王驰骋沙场立下不少功劳。楚王对伯乐更加敬重了。

历史典故:不可多得

东汉末年,有个名士祢衡,才华出众。当时,太中大夫孔融对他特别赏识,把他推荐给汉献帝。他写道:“帝室皇居,必蓄非常之宝。若衡等辈,不可多得。”

汉献帝不敢作主,把孔融的荐表交给曹操。曹操爱才,就召见祢衡。哪知祢衡蔑视曹操,对他很不礼貌。曹操就派祢衡当鼓吏,在大宴宾客时,命他击鼓助兴。谁知祢衡一边击鼓,一边大骂曹操,使曹操十分难堪。曹操派祢衡去荆州劝降刘表,想借刘表之手杀他。想不到刘表把祢衡当作上宾,每次议事或发布文告,都得由祢衡表态。后来祢衡又对刘表不恭。刘表就派他到部将黄祖那里当书记。祢衡恃才傲慢,非常狂妄,后来,终于被黄祖所杀。

成语“不可多得”由此而来,形容非常稀少、非常难得。多用于赞扬有才能的人。

历史典故:不可救药

周朝有位卿士叫凡伯。凡伯不但有诗才,而且善于治理国事。后来,他在周厉王身边辅佐朝政。可是,周厉王飞横跋扈,枉法断事。奸臣则百般诌媚讨好。凡伯直言相劝,列数朝政弊端,奸臣却在周厉王耳边说他的坏话。周厉王对凡伯十分厌烦,从此,奸臣出入宫廷,不把凡伯放在眼里。凡伯十分愤慨,写了一首诗,后来收入《诗经》。诗中抨击奸臣说:“作恶多端,不可救药!”

“不可救药”:病重到不能用药救活。后比喻事物坏到无法挽救的地步。

历史典故:不学无术

汉武帝在位的时候,大将军霍光是朝廷举足轻重的大臣,深得武帝信任。武帝监死前,把幼子刘弗陵(昭帝)托付给霍光辅佐。昭帝去世后,霍光立刘询做皇帝(宣帝)。霍光掌握朝政大权四十多年,为西汉王朝立下了不小的功勋。

刘询继承皇位以后,立许妃做皇后。霍光的妻子霍显是个贪图富贵的女人,她想把自己的小女儿成君嫁给刘询做皇后,就乘许娘娘有病的机会,买通女医下毒害死了许后。毒计败露,女医下狱。此事霍光事先一点也不知道,等事情出来了,霍显才告诉他。霍光非常惊惧,指责妻子不该办这种事情。他也想去告发,但又不忍心妻子被治罪,前思后想,还是把这件伤天害理的事情隐瞒下来了。霍光死后,有人向宣帝告发此案,宣帝派人去调查处理。霍光的妻子听说了,与家人、亲信商量对策,决定召集族人策划谋反,不想走漏了风声,宣帝派兵将霍家包围,满门抄斩。

东汉史学家班固在《汉书霍光传》中评论霍光的功过,说他“不学无术,暗于大理”,意思是霍光不读书,没学识,因而不明关乎大局的道理。成语“不学无术”,指没有学问,没有本领。

历史典故:才高八斗

南朝谢灵运,是一位写了大量山水诗的文学家。他聪明好学,读过许多书,从小受到祖父谢玄的厚爱。

他出身于东晋大士族,因他袭封康乐公的爵位,世人称他“谢康乐”。他身为公侯,却并无实权,被派往永嘉任太守。谢灵运自叹怀才不遇,常常丢下公务不管,却去游山玩水。后来,他辞官移居会稽,常常与友人酗酒作乐。当地太守派人劝他节制一些,却被他怒斥了一顿。可是,谢灵运写的山水诗,却深受人们的喜爱。他每写出一首新诗,立刻就会被人争相抄录,很快流传开去。

宋文帝接位后,将他召回京城做官,把他的诗作和书法赞为“两宝”。谢灵运更加骄傲了,他说:“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我得一斗,天下共分一斗。”

成语“才高八斗”由此而来,形容人的文才极高。

历史典故:草木皆兵

东晋时代,秦王苻坚控制了北部中国。公元383年,苻坚率领步兵、骑兵90万,攻打江南的晋朝。晋军大将谢石、谢玄领兵8万前去抵抗。苻坚得知晋军兵力不足,就想以多胜少,抓住机会,迅速出击。

谁料,苻坚的先锋部队25万在寿春一带被晋军出奇击败,损失惨重,大将被杀,士兵死伤万余。秦军的锐气大挫,军心动摇,士兵惊恐万状,纷纷逃跑。此时,苻坚在寿春城上望见晋军队伍严整,士气高昂,再北望八公山,只见山上一草一木都像晋军的士兵一样。苻坚回过头对弟弟说:“这是多么强大的敌人啊!怎么能说晋军兵力不足呢?”他后悔自己过于轻敌了。

出师不利给苻坚心头蒙上了不祥的阴影,他令部队靠淝水北岸布阵,企图凭借地理优势扭转战局。这时晋军将领谢玄提出要求,要秦军稍往后退,让出一点地方,以便渡河作战。苻坚暗笑晋军将领不懂作战常识,想利用晋军忙于渡河难于作战之机,给它来个突然袭击,于是欣然接受了晋军的请求。

谁知,后退的军令一下,秦军如潮水一般溃不成军,而晋军则趁势渡河追击,把秦军杀得丢盔弃甲,尸横遍地。苻坚中箭而逃。

故事出自《晋书;苻坚载记》。成语“草木皆兵”,形容神经过敏、疑神疑鬼的惊恐心理。

历史典故:乘风破浪

古代南北朝的时候,宋国有位将军姓宗名悫,他从小就很勇敢,也很有抱负。有一天,宗悫的叔父问他有什么志向,宗悫回答道:“愿乘长风,破万里浪。”意思是:我一定要突破一切障碍,勇往直前,干一番事业。宗悫经过勤学苦练,努力奋斗,终于成为一位能征善战的将军。

后来,人们就用“乘风破浪”来形容不怕困难,奋勇前进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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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历史典故:姽婳将军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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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姽婳将军:明朝末年人。林四娘原本是秦淮歌妓,后又成了衡王朱常庶的宠妃,虽然平生只参加过一次战争,却因此而被人们称为“姽婳将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历史典故,欢迎参考阅读!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红楼梦》第七十八回中,贾政讲述了“姽婳将军”林四娘的故事。当年一位恒王出镇青州,他“好武兼好色”,令一班美女习战斗攻拔之事,其中林四娘“姿色既冠,武艺更精”,恒王让林四娘统辖诸位美女,称为“姽婳将军”。

当然了,这位恒王是一个真正的“须眉浊物”兼草包,竟被“流贼”杀死。文武官员纷纷要献城,“不期忠义明闺阁”,林四娘带领众美女夜袭贼营,力战不支,殉王报国……有人考证,曹雪芹并非杜撰,历史上确有其人其事。林四娘是明末崇祯年间的秦淮歌妓,后成为衡王朱常庶的宠妃,平生只参加过一次战斗,在战斗中香消玉殒,被人们称为“姽婳将军”。

到了清代,蒲松龄还把林四娘写进了《聊斋志异》。

此事的考证是否可靠不得而知,但是历史上层出不穷的“姽婳将军”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她们不爱红装爱武装,不系明珠系宝刀,艳李浓桃临战场,让婀娜和娇媚在刀光剑影里亮丽着。她们上马杀敌,就是将军;下马后娴静美好,是为“姽婳”,称之为“姽婳将军”,用《红楼梦》中的说法,是“妙极神奇,更觉妩媚风流”。

我国有文字记载的第一位“姽婳将军”是妇好,她是商王武丁的妻子。甲骨文中有关她的记载有二百多条,她曾率领一万多人的军队去攻打前来侵略的鬼方,并大胜而归,因功勋卓着而深得国民的爱戴。

后来,她的墓中出土了带有“妇好”铭文的“钺”,是妇好生前曾使用过的武器,重八点五公斤。另一件虎纹铜钺重九公斤。妇好使用如此重的兵器,可见她武艺超群,力大过人。

在历史中,虽然这些巾帼英雄不让须眉,屡立功勋,但正式被皇帝册封,列入国家编制的女将军只有一位,她就是明末的女帅秦良玉,她也是中国历史上唯一封侯的女将军。

秦良玉是一位苗族姑娘,她骁勇善战,足智多谋,自幼从父习文练武,善骑射,通诗文,战功卓着。她统帅的“白杆兵”更是威名远扬,这也是她自己独有的一支部队。

崇祯二年十二月,清兵绕道喜峰口,直抵北京城下。崇祯皇帝匆忙下诏征调天下兵马勤王。秦良玉闻讯,火速“出家财济饷”,率“白杆兵”兼程北上。当时各地赶来的十余万官军互相观望,畏缩不前。唯独秦良玉率先奋勇出击,收复永平、遵化等四城,解除了清兵对北京的威胁。

为此,崇祯皇帝召见了富有传奇色彩的女将军秦良玉,封其为一品夫人,充总兵官,加封少保。崇祯感慨万千,写下四首诗赐给了秦良玉,夸赞她的功绩。其中“世间多少奇男子,谁肯沙场万里行”这一句是非常值得体味的。在国家危在旦夕的时候,崇祯皇帝对男人们也许是不抱什么希望的,他们是靠不住的。明末的男人们也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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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西游记》中孙悟空的金箍棒的来历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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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中出现了许多兵器,但只有孙悟空金箍棒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孙悟空正是依仗着这条铁棒,大闹天宫,降妖伏魔,既打出了一个令上界天仙惊心胆寒的“齐天大圣”的名头,同时,也确保了一路坎坷危机重重的取经大业顺利完成。应该说,金箍棒在孙悟空的人生履历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位置。

首先,我们来看看金箍棒的出身。《西游记》第3回,孙悟空跑到东海龙王那里去寻宝,龙王先后拿出大扞刀、九股叉、画杆方天戟等兵器,但孙悟空总嫌太轻,不中意。当龙王表示再没有什么兵器时,龙婆龙女的适时提醒让孙悟空的寻宝活动“柳暗花明”。金箍棒这时闪亮登场了。原来它是大禹治水之时,“定江海浅深的一个定子,是一块神铁”、此一神奇处。神奇处二是,平时它静静地躺在海底,默默无闻,这几日却“霞光艳艳,瑞气腾腾”。神奇处三是,金箍棒上镌刻有一行字,唤“如意金箍棒”,重一万三千五百斤。神奇处四是,刚开始它“约百斗来粗,二丈余长”,当悟空希望它更短些更细些时,它能“如意”地变化,最后竟能变成一根绣花针,塞在耳朵里面藏下。

在此,作者赋予金箍棒种种神奇可谓煞费苦心,人们常说“宝剑赠英雄”,对神通广大的、机智勇敢的大英雄孙悟空来说,也只有如此神奇的金箍棒堪为匹配,正是珠联璧合,相辅相成。

然而这还不够,小说第88回,作者专门用一段韵文对金箍棒进行全方位的“报道”:

鸿蒙初判陶铁,大禹神人亲所设。湖海江河浅共深,曾将此棒知之切。开山治水太平时,流落东洋镇海阙。日久年深放彩霞,能消能长能光洁。老孙有分取将来,变化无方随口诀。要小却似针儿节。棒名如意号金箍,天上人间称一绝。重该一万三千五百斤,或粗或细能生灭。也曾助我闹天宫,也曾随我攻地阙。伏虎降龙处处通,炼魔荡怪方方彻。举头一指太阳昏,在地鬼神皆胆怯。混沌仙传到至今,原来不是凡间铁。

由这段韵文,我们至少可以获得如下信息:其一,金箍棒是大禹治水时的定海神珍,是曾经拯救四海苍生,匡扶社稷的宝物。读者或许还记得《红楼梦》中贾宝玉的那块“通灵宝玉”,其来历也自是非凡:原来它是女娲当年补天时剩下的一块“顽石”。“通灵宝玉”本来被寄予厚望,补天拯世,无奈竞没有派上用场,其结局暗含着贾宝玉最终难堪挽贾府这座大厦于“将”的命运。但金箍棒不一样,它也曾为济世救民出了力,甚而可说是劳苦功高,将这样的宝物给悟空作兵器不,不正寄托着作者希望孙悟空能够依靠这条铁棒“伏虎降龙”、“炼魔荡怪”,从而救万民于水火,泽被苍生吗?其二,为什么这样非凡的宝物竟然沉寂于深海许多年,没有被人重视呢?作者在此给读者设置了这样的悬念。抛开索引派的繁琐考证与假设不谈,我们至少可以感受到这一点:“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金箍棒是“千里马”,这一点无需置疑,可惜的是东海龙王不是“伯乐”,不仅不是,而且还是一个萎缩怯懦爱打“小报告”的“小人”,金箍棒在他手里的命运自是可想而知。作者利用这一细节,一方面表明悟空是真正的“伯乐”,真正的英雄,另一方面,也暗含他对黑暗不平的社会现实的某种讽刺。其三,金箍棒名唤“如意”,自是与一般兵器不同,它变幻多端,能大能小,大的时候能“弥于宇宙”,小的时候只有一根绣花针长短。金箍棒完全随悟空的喜好“如意”变化,因而悟空能使得得心应手,给他西天途中伏魔荡怪凭添无穷的力量。

金箍棒对孙悟空的重要性自是不必待言。小说第4回,悟空因嫌纱帽小,反下天庭自封“齐天大圣”,玉帝派天兵天将下界捉拿悟空。在悟空与天将先锋巨灵神的交手中,金箍棒第一次显现出它的威力。面对“名满天下”的巨灵神,悟空只“轻轻轮铁棒,着头一下满身麻”,悟空还未使力,巨灵神已是全身发麻,悟空“劈头一棒”,宣花斧便断做两截。一松一紧,一强一弱之间,人们对金箍棒有了一个初步认识。在与哪吒交手的过程中,金箍棒显示其威力的另一面:哪吒变成三头六臂,恶狠狠地手持六般兵器,向悟空“扑面来打”。而悟空毫不示弱,也变做三头六臂,把金箍棒幌一幌,也变作三条,六只手拿着三条棒迎面架住。后来,金箍棒更是变作万万千千,“半空中似雨点流星”。当碰上强敌或者说对手人多势众时,悟空的金箍棒能变成千条万条,在万千妖怪中如入无人之境。至于那些毛贼强盗则更不在话下,只需轻轻地一压,马上便成了肉饼。悟空使的一套棒法,可谓娴熟精练,天衣无缝,有时甚至赢得妖精的赞誉。第五十四回,独角兕大王与悟空交战时便连声喝彩道:“好猴儿!好猴儿!真个是那闹天宫的本事。”能从对手口中得到称赞,金箍棒的神通由此可见。

金箍棒的另外一项功能是能变成各种器物工具,在危急关头助孙悟空脱险。如第65回,悟空被黄眉怪罩在金铙里,悟空先是将铁棒变做幡竿一样,撑住金铙。失败之后,又将金箍棒变作一把钢钻儿,从亢金龙的角尖上钻了一个孔窍,得以脱身。耐人寻味的是,金箍棒在对待一般的强盗和小妖时,它的威力很大,所到之处望风披靡,但碰到那种法力强大的妖魔时,金箍棒的威力便大打折扣。小说中有多处写到孙悟空与妊怪斗得难分难解,不分胜负的场面。是金箍棒失灵了吗?显然不是。而是因为妖怪大多修炼经年,又往往有天上的神仙菩萨作靠山,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妖魔法力的强大正反映出西天取经的坎坷与艰难。由于金箍棒是孙悟空降怪伏魔的工具,因而一旦它丢失了的话,其损失可谓大矣。

小说中两次写到悟空失去金箍棒。两次丢失都不同,一是被套,一是被盗。且看第50回、第51回,悟空与独角兕大王交手,金箍棒被“亮灼灼白森森的金钢琢套去,“弄得孙大圣赤手空拳,翻筋斗逃了性命。”当妖怪得胜回洞后,悟空失魂落魄,“朦胧失主张”。从这一细节我们可看出,一旦悟空失去金箍棒,其往常的机智勇敢便马上无影无踪。无奈之下他跑到灵霄宝殿求援,先是“唱个大喏”,然后“又打个深躬”,当葛仙翁取笑他“猴子是何前倨而后恭?”悟空回答道:“不敢!不敢!不是前倨后恭,老孙于今是没棒弄了。”此时的孙悟空,哪里还有半点当年大闹天宫、傲视万物的影子?而促使他如此转变的,正是那须臾不离左右的金箍棒。再看第89回,悟空兄弟三人的兵器放在天竺国玉华县厂院时,被黄狮精掳去。当悟空打听到豹头山虎口洞有妖怪时,马上“唿哨一声,形影不见”,急切之情可见一斑。悟空在路上碰到两个狼精,想要打杀,却手中又无兵器,只好用个定身法将他们定住。当金箍棒失而复得时,悟空的喜悦之情难以言表,甚至忘了“更容变像”,现原身丢开解数,一路棒打出去。总之,西天取经路上,有了金箍棒,悟空便能呼风唤雨,除妖荡魔,而一旦失去,便惊惶失措,没了主张。金箍棒,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孙悟空患难与共的生死兄弟。

或许有人会问,为什么孙悟空使的是金箍棒,而不是其他兵器呢?其实这恰恰体现出作者的匠心独在。原因有三:其一是金箍棒符合孙悟空本是猴子的性格特征。在中国古典小说中,兵器的描写往往成为人物性格刻划的有机组成部分,如张飞的丈八蛇矛,李逵的板斧,鲁智深的禅杖等等。它们有个共同之处,都是造型奇特,刚强勇猛。因为造型奇特,所以能威慑敌人;因为刚强勇猛,才体现出勇力的虎虎生气。金箍棒便符合以上的特点,而猴子喜欢舞枪耍棒的天性则更是为此作了一个圆满的脚注。其二是金箍棒反映出的文化心理。金箍棒是“定海神珍”,也曾济世安邦,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国泰民安的“擎天之柱”。作者在小说中多次暗示这一点,其目的是希望孙悟空成为定国安邦的“擎天之柱”。作者生活的明代后期,朝政腐败,民不聊生,作者放眼寰宇,却找不到一个可以救万民于水火的英雄,因而寄理想于笔端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其三,相对于刀枪剑戟而言,金箍棒是比较“温柔”的。冷兵器时代,刀枪剑戟往往极具攻击性,刀砍剑刺,其结果都是致敌人于死地。常言道:“刀剑无眼”,刀光剑影之间,只见血肉模糊,残肢断腿,其血腥气必然弥漫纸端,与小说崇佛戒杀的基调格格不入。小说中悟空用金箍棒打杀强盗妖精,往往只是压成个肉饼,虽也有时脑浆迸裂,但可怖程度较之血肉横飞减弱了许多,更重要的是不致于尸无完尸。由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小说中所涵蕴的人道主义思想。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塑造得最成功的人物,其酷爱自由、嫉恶如仇的天性使他千百年来赢得读者的喜爱。而神奇非凡的金箍棒的出现,为孙悟空这个人物形象的塑造起到了烘云托月、锦上添花,甚而画龙点睛的作用,大大强化了人物的性格特征,使孙悟空这个光辉形象数百年来栩栩如生地闪耀在读者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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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蛮腰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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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常使用“小蛮腰”来形容腰围纤细的女生,但有史料指出,其实这是一个千古误解。“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历史上,楚灵王喜爱纤细的腰,所以朝中大臣每天都节制自己只吃一顿饭,上朝前还要抑制呼吸收腰,然后再把腰带束紧,搞到最后得扶着墙壁才能站起来。

根据《广州大洋网》报导,史料中记载,关于“小蛮腰”的典故有二,一说是唐代大诗人白居易的家姬小蛮,她的腰就像杨柳一般,所以之后泛指女人的细腰。另一说是“楚王好细腰”,当时楚国所处地理位置,被中原王朝视为荆蛮之地,因此称细腰是“楚腰”或“蛮腰”。

“第二说的可信度较高。”报导指出,历史上,楚灵王所好的细腰,并非女人的腰,而是“士人”之腰,就是大男人们的腰。因为楚灵王个人的爱好,朝中大臣每天都只吃一顿饭控制腰围,上朝前还要把腰带束得很紧。到了第二年,满朝文武官员的脸色都变得黑黄。

报导还说,《战国策》和《兼爱》篇里都明言“楚灵王好士细腰”。但在春秋战国时期,“士”是介于卿大夫和庶民之间男性群体的专用称呼,女人是没有资格被称作士的。所以有人猜测,楚灵王可能有同性恋倾向,或者是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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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悬梁刺股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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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我们从小到大听过多少,知道多少,了解又有多少,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一看悬梁刺股的历史典故,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悬梁刺股:发奋刻苦,求学始成

【出处】

《战国策·秦策一》暨宋·李昉《太平御览》卷三六三引《汉书》。

【释义】

股:大腿。将头发悬在梁上,用锥子刺大腿,以防止打瞌睡。形容读书学习发愤刻苦。

【历史典故】

战国时期,有一个人名叫苏秦,字季子,是当时有名的政治家。他年轻时,曾与张仪一起师从鬼谷子学习兵法。学成之后,他到各国去游说,希望各国的君主可以采纳他的政治主张,但却始终一无所获。最后,他的钱全都花光了,只能回家。

回家后,家人对他也很冷淡,瞧不起他,邻居们也都在暗地里嘲笑他,这对他的刺激很大。所以,他下定决心,发愤读书。从此,他闭门不出,埋头苦读,常常读书到深夜,有时疲倦得直打盹,想睡觉,他就用冷水冲醒自己。但是,到后来冷水也没有什么用了,于是他想出了另一个方法,准备一把锥子,一打瞌睡,就用锥子往自己的大腿上刺。这样,猛然间感到疼痛,使自己清醒了,再坚持读书。

几年的苦读之后,他掌握了丰富的知识,于是他再次去游说,后终于成为一位声望颇高的大纵横家。

东汉时期,也有一个像苏秦一样勤学苦读的人,他叫孙敬,字文宝,是当时著名的政治家。开始由于知识浅薄得不到重用,于是,他下决心认真钻研,经常关起门,独自一人如饥似渴地读书。每天从早到晚读书,常常是废寝忘食。读书时间长,疲倦得直打瞌睡。他想了很多办法来刺激自己,但是到后来都失去了效用。

他怕影响自己读书,就想出了一个特别的办法。他找来一根绳子,一头牢牢地绑在房梁上,一头则绑住自己的头发。当他读书疲劳打盹时,头一低,绳子就会牵住头发,这样就会把头皮扯痛了,自己马上清醒,再继续读书学习。功夫不负有心人,孙敬后来终于成为一个大学问家。

【成长心语】

拉美特利说过:“大海越是布满暗礁,越是以险恶出名,我越觉得通过重重危难去寻求不朽是一件赏心乐事。”在逆境中,只有懦夫才会一蹶不振,视此为人生的终结。综观历史,强者都是在大苦大难中取得成就的。求知也是如此,不经历风雨,怎么会见到美丽的彩虹?没有百转千回的“山重水复疑无路”,又何来“柳暗花明又一村”?要想获得大幅度的提升,便要经历“华山天险一条路”,要有百折不回的韧劲、闻鸡起舞的苦干、悬梁刺股的志气和奋发,这样才能够“破壁”,一定能够“走通”,一定能够华山登顶、一览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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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雌雄剑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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雌雄剑相传春秋时吴人干将铸二剑﹐雄号干将﹐雌号莫邪。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关于雌雄剑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春秋时期,越国被吴王打败,越王勾践负辱在吴,卧薪尝胆,终于取得了吴王的信任,被放回越国。

勾践记恨在心,他一面继续讨好吴王,贡奉古木修筑姑苏台,选送绝代佳人西施给吴王,巧施美人计;一方面富国强兵,暗自铸造精良兵器。勾践为使自己有一把世上独一无二的宝剑,特意挑选了当时最好的工匠郑勤来为他铸造。

郑勤和他的儿子郑刚凝聚平生心血,整整用了七七四十九天时间,终于锻铸出一对雌雄剑。

那天深夜,郑勤按照越王的吩咐,刻好“超王勾践自作用剑”八个字后,便对他儿子说:“我明日早朝,将雌剑献给越王,此去必然凶多吉少,性命难保,或许连你也要受到株连,你赶快带着这把雄剑,连夜投奔楚国去吧。”说完父子俩抱头痛哭,洒泪而别。第二天早朝,越王勾践传郑勤献剑。郑勤递上剑,越王将剑拔出剑鞘,只见光芒四射,耀眼夺目,越王顿时喜形于色,众大臣也赞不绝口。

勾践为了炫耀一番,手执宝剑,对着大臣的兵器,初试锋芒,果然削铁如泥,锋利无比。

越王得意之余,心想:郑勤若再造出如此好剑,我勾践岂能称雄于世?想到此,他陡然声色俱厉,命武土将郑勤推出午门斩了,并通缉全国捉拿郑刚。郑刚听说父亲被越王杀害,悲痛欲绝,又见到处有通缉自己的告示,感到身佩宝剑易于暴露,只好将宝剑埋藏在雁荡山中,并乔装打扮成一渔女,日夜兼程逃出越国,只身投奔楚国去了。

郑刚来到楚国后,把从小随父亲学到的冶炼手艺,精心传授给楚人。很快使楚国的冶炼业得到发展和提高,与越齐名不相上下。郑刚从而得到楚王的赏识,被封为冶炼吏。这时,楚国进一步广征役卒,大造精良兵器,一时国威大振。之后,楚王亲率数十万大军去讨伐越国。楚军英勇善战,只杀得越兵丢盔弃甲,抱头鼠窜,很快就攻破越都,直追王宫。越王见大势已去,只好用那把雌剑自刎而死。恰巧楚王一步走来,连忙从地上捡起了越王剑。

楚王久闻此剑盖世无双,真是梦寐以求,本想留作自用,但又觉得它已不是吉利之物,便灵机一动,把它赏给了一位立了战功的武官。后来,这位武官病亡,越王剑就成了他的殉葬品。

郑刚定居楚国后,虽然被楚王封为冶炼吏,但他怕再引起杀身之祸,一直没把铸造雌雄剑的事说出来。因此,那柄被郑刚埋在雁荡山中的雄剑,至今下落不明。

[关于雌雄剑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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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轶事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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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杀功臣

1939年5月中旬,新四军江北指挥部成立,张云逸、赖传珠、邓子恢分别担任指挥、参谋长和政治部主任,叶、张、邓等人于5月22日东进八团驻地青龙厂。四支队主力除八团已东进敌后外,七、九团继续东进。高敬亭命令东进途中的七团、九团停止东进,七团团长杨克志、政委曹玉福逃跑叛变,投靠国民党桂系顽军。

叶、张、邓等人在未报请中央同意的情况下一边发动部队展开批判“杨、曹叛逃事件”,一边决定将随后到达青龙厂的高敬亭拘押审讯,在部队中展开批判高敬亭的“反高敬亭斗争”。

1939年6月24日,江北指挥部根据国民党政府军委会所谓“奉委座电令,所请将高敬亭处以枪刑照准”的电报将高敬亭处死,由叶挺带到江北的警卫班执行;高敬亭屈死青龙厂,年仅32岁。中央发现了新四军在处理高敬亭问题上的失误,对此提出了批评。主要当事人叶挺、张云逸、邓子恢在事后都严肃检讨了自己的责任。

叶项矛盾

抗日战争期间,新四军军长叶挺和副军长(实为政治委员)项英之间,出现了严重的矛盾,酿成皖南事变的悲剧。叶挺、项英二人在新四军创建初期的合作还是很愉快的。他们在新四军的改编、组建、集整训等工作中,有过密切的配合。他们的分工很明确,叶挺主要管外,跟国民党打交道,争取港澳和海外侨胞的支持,军内工作则侧重军事训练、作战指挥。项英主要管内,与党中央、东南分局的直接上级长江局打交道,军内主要抓干部配备、党的建设等。

项英在军事上不尊重叶挺,在日常工作和生活方式上,对叶挺也有不满。新四军的前身是项英、陈毅领导的南方八省红军游击队。作为中共六大选出的中央政治局委员,项英成为新成立的中共中央东南分局和军委新四军军分会书记,同时兼任新四军唯一的副军长。在实行党委负责制的新四军军中,项英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和权威。而作为国共两党商定的新四军军长人选、非党军事干部叶挺,无法参与党委的决策。叶挺、项英二人的矛盾就此产生了。

死亡真相

在1945年国共商国是的时候,国民党反动当局没有诚意,不仅在军事上破坏合作,而且在各个领域派了大量的特务破坏党开展工作。1946年4月,党将博古、叶挺等一些重要的人物从重庆送往延安。国民党当局得知这次飞行有党重要的领导人物,为了破坏党的工作,打破国共两党谈判的和谐氛围,制造事端以麻痹党的谈判,军统特务就对这次飞行进行了精密的暗杀行动。结果搭载党和军队众多高级领导的C-47在一个特意的阴谋安排下发生了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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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有关于张骞通西域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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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初年的时候,匈奴中有人投降了汉朝。汉武帝从他们的谈话中知道一点西域(今新疆和新疆以西一带)的情况。他们说有一个月氏(音yuè-zhī)国,被匈奴打败,向西逃去,定居在西域一带。他们跟匈奴有仇,想要报复,就是没有人帮助他们。

汉武帝想,月氏既然在匈奴西边。汉朝如果能跟月氏联合起来,切断匈奴跟西域各国的联系,这不是等于切断了匈奴的右胳膊吗?

于是,他下了一道诏书,征求能干的人到月氏去联络。当时,谁也不知道月氏国在哪儿,也不知道有多远。要担负这个任务,可得有很大的勇气。

有个年青的郎中(官名)张骞(音qiān),觉得这是一件有意义的事,首先应征。有他一带头,别的人胆子也大了,有一百名勇士应了征。有个在长安的匈奴族人叫堂邑父,也愿意跟张骞一块儿去找月氏国。

公元前138年,汉武帝就派张骞带着一百多个人出发去找月氏。但是要到月氏,一定要经过匈奴占领的地界。张骞他们小心地走了几天,还是被匈奴兵发现围住了,全都做了俘虏。

匈奴人没有杀他们,只是派人把他们分散开来管住,只有堂邑父跟张骞住在一起,一住就是十多年。

日子久了,匈奴对他们管得不那么严。张骞跟堂邑父商量了一下,瞅匈奴人不防备,骑上两匹快马逃了。

他们一直向西跑了几十天,吃尽苦头,逃出了匈奴地界,没找到月氏,却闯进了另一个国家叫大宛(在今中亚细亚)。

大宛和匈奴是近邻,当地人懂得匈奴话。张骞和堂邑父都能说匈奴话,交谈起来很方便。他们见了大宛王,大宛王早就听说汉朝是个富饶强盛的大国,这回儿听到汉朝的使者到了,很欢迎他们,并且派人护送他们到康居(约在今巴尔喀什湖和咸海之间),再由康居到了月氏。

月氏被匈奴打败了以后,迁到大夏(今阿富汗北部)附近建立了大月氏国,不想再跟匈奴作战。大月氏国王听了张骞的话,不感兴趣,但是因为张骞是个汉朝的使者,也很有礼貌地接待他。

张骞和堂邑父在大月氏住了一年多,还到大夏去了一次,看到了许多从未见到过的东西。但是他们没能说服大月氏国共同对付匈奴,只好回来。经过匈奴地界,又被扣押了一段时间,幸好匈奴发生了内乱,才逃出来回到长安。

张骞在外面足足过了十三年才回来。汉武帝认为他立了大功,封他做太中大夫。

张骞向汉武帝详细报告了西域各国的情况。他说:我在大夏看见邛山(在今四川省,邛音qióng)出产的竹杖和蜀地(今四川成都)出产的细布。当地的人说这些东西是商人从天竺(就是现在的印度)贩来的。他认为既然天竺可以买到蜀地的东西,一定离开蜀地不远。

汉武帝就派张骞为使者,带着礼物从蜀地出发,去结交天竺。张骞把人马分为四队,分头去找天竺。四路人马各走了两千里地,都没有找到。有的被当地的部族打回来了。

往南走的一队人马到了昆明,也给挡住了。汉朝的使者绕过昆明,到了滇越(在今云南东部)。滇越国王的上代原是楚国人,已经有好几代跟中原隔绝了。他愿意帮助张骞找道去天竺,可是昆明在中间挡住,没能过去。

张骞回到长安,汉武帝认为他虽然没有找到天竺,但是结交了一个一直没有联系过的滇越,也很满意。

到了卫青、霍去病消灭了匈奴兵主力,匈奴逃往大沙漠北面以后,西域一带许多国家看到匈奴失了势,都不愿意向匈奴进贡纳税。汉武帝趁这个机会再派张骞去通西域。公元前119年,张骞和他的几个副手,拿着汉朝的旌节,带着三百个勇士,每人两匹马,还带着一万多头牛羊和黄金、钱币、绸缎、布帛等礼物去结交西域。

张骞到了乌孙(在新疆境内),乌孙王出来迎接。张骞送了他一份厚礼,建议两国结为亲戚,共同对付匈奴。乌孙王只知道汉朝离乌孙很远,可不知道汉朝的兵力有多少强。他想得到汉朝的帮助,又不敢得罪匈奴,因此乌孙君臣对共同对付匈奴这件事商议了几天,还是决定不下来。

张骞恐怕耽误日子,打发他的副手们带着礼物,分别去联络大宛、大月氏、于阗(在今新疆和田一带,阗音tián)等国。

乌孙王还派了几个翻译帮助他们。

这许多副手去了好些日子还没回来。乌孙王先送张骞回到长安,他派了几十个人跟张骞一起到长安参观,还带了几十匹高头大马送给汉朝。

汉武帝见了他们已经很高兴了,又瞧见了乌孙王送的大马,格外优待乌孙使者。

过了一年,张骞害病死了。张骞派到西域各国去的副手也陆续回到长安。副手们把到过的地方合起一算,总共到过三十六国。

打那以后,汉武帝每年都派使节去访问西域各国,汉朝和西域各国建立了友好交往。西域派来的使节和商人也络绎不绝。中国的丝和丝织品,经过西域运到西亚,再转运到欧洲,后来人们把这条路线称作丝绸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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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一丝不苟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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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儒林外史》明朝时候,皇上下令禁止宰杀耕牛,就是信奉回教的人也不例外。一天,乡绅张静斋与举人范进相约去拜访高要县知县汤奉。汤知县置酒招待他们。席间有位老者给汤知县送来了他与其他几个信回教的人拼凑起来的五十斤牛肉。汤知县一向贪赃受贿,而且他也是信奉回教的人,但是上面有禁令,一时也不知该不该收下这份礼。于是问张静斋:“你是做过官的,有关禁止宰杀耕牛的事正该与你商量。刚才有几个信奉回教的人为了开禁,送来五十斤牛肉,请求我对他们稍微宽松些。你看是接受还是不接受?”张静斋摇头道:“这可千万使不得。你我都是做官的人,心中应当只有皇上,哪里顾得上信奉同一教的人?想起洪武年问的刘老先生(指刘伯温);洪武私访到他家,正巧江南张王(指张士诚)送来一个菜坛子。、当面打开一看,是一坛金子。皇上大为恼火,第二天就把刘老先生贬为青田县知县,后来又用毒药把他毒死了。汤知县见张静斋说得头头是道,不由得不信,于是急忙请教该如何处置为好。张静斋说道:“世叔可在这件事大作文章。把那位老者抓起来,打他几十板子,再用一面大枷枷了,把送来的牛肉堆在大枷上面,并且在旁边出一张告示,说明他们大胆妄为,知法犯法。如上司知道你办事这样一丝不苟,那么你升官发财就指日可待了。”汤知县听了,连连点头:“十分有理。”便照此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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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历史典故:割发代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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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三国演义》第十七回。

【释义】割掉头发代替头颅。比喻以身作则,讲诚信。

历史典故

东汉末年,曹操为了统一中原,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招兵买马,积草囤粮,千方百计拉拢人才。

曹操手下有两个谋士,分别是毛蚧和苟彧。一天,他们为曹操提了两条建议。其一,要利用皇帝的名义号令天下,这叫“挟天子,令诸侯”;其二,要重视耕种,开荒种田,广积粮。曹操听了,觉得很有道理,就接受了这两条建议。于是,经过仔细筹划,开始实施。

他首先打听到汉献帝的下落,然后亲自去朝见皇帝,把皇帝接到许昌,他自封为大将军,开始了他的“挟天子以令诸侯”。

第一条措施实施了,曹操心中很是高兴,士兵的士气也很高涨。曹操开始实施第二条措施,解决粮食的问题。他派人起草并颁布了“屯田令”,同时,命令军队也要大量开荒地,实行军屯。并严令士兵保护庄稼,不准践踏禾苗,若违犯,就按军法处治。

一次,正是麦熟时节,曹操带兵出征,任务紧急,队伍行军急速。老百姓都躲得远远的,不敢收割庄稼。曹操得知后,就传下军令,士兵如有践踏麦田的,立即斩首示众,请父老乡亲不要害怕。士兵们都小心翼翼地走过麦田,曹操骑着马,麦田里突然飞出一只鸟,这只鸟正从曹操骑的马头上掠过。战马受惊,一边嘶叫一边四蹄奋起窜进旁边的麦田。当曹操用力将马即刻勒住停下来时,低头一看,踩倒了一大片麦子。于是,曹操赶紧跳下马,对主管法令的官说:“我的马将麦子踩坏,违犯了禁令,请求按军法议罪。”主管法令的官说:“将军是一军的主帅,怎能议罪?”曹操又说:“我自己制定的法令,我违犯了不治罪,怎么能够服众?”主管法令的官又说:“对尊贵的人是不能施加刑罚的。您是一军的主帅,何况踏坏麦田又不是存心违法,而是出于意外,我看就不必议罪了。”曹操听了,略略沉思一会儿,说道:“既然这样,那就暂且免去死罪吧,但是,我犯了错误也应该受罚!”说完,他脱下帽子,用剑把自己的头发割下一绺来,用力掷在地上说道:“姑且用割发代替砍头。”曹操割发严守军令的事,很快在全军传开了。全军上下,个个敬畏,人人遵守军令,无一敢违犯。当时,在曹操的屯田基地——许昌,军民共同发展农业,保护庄稼,这样,使被战乱破坏的农业生产渐渐恢复与发展起来。这为曹操打败群雄,统一北方,打下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成长心语】

古人认为,头发是从父母那里继承来的,随便割掉不仅大逆不道,而且还是不孝的表现。曹操作为封建社会的政治家,能够割发代首,以身作则,实属难能可贵。我们现代的青少年,不管是在学习上,还是生活的小事上,都应该有从自己做起的意识,以身作则,这样,你就会成为可以燎原的星星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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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一、出自神话传说的典故

全文共 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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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紫电清霜,王将军之武库:《中华古今注》说,吴大帝孙权有宝剑六,其二名紫电。据《西京杂记》卷一云,汉高祖斩白蛇剑,每十二年一加磨,锋刃常莹若霜雪。文章借此夸赞王将军。

2、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相传衡山有回雁峰,雁至此就不再南飞,待春而归。文章借此说明水边断断续续地传来一阵阵惊寒的雁声。

3、酌贪泉而觉爽,处涸辙以犹欢:古代传说广州有水名贪泉,人喝了这里的水就会变得贪婪。《庄子?外物》记载的处在涸辙里的鲋鱼求救的故事。文章借此表达作者不甘沉沦的思想。

4、今兹捧袂,喜托龙门:传说鲤鱼跳过龙门,就可以变为飞龙。作者借此表示,由于谒见了名人而抬高了自己的身价。

5、腾蛟起凤,孟学士之词宗:《西京杂记》卷二说董仲舒梦蛟龙入怀,乃作《春秋繁露》。又说杨雄作《太玄》,梦见自己吐出凤凰,飞集书上。文章借此形容孟学士文章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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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交友典故之胶漆之交

全文共 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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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后汉书.独行列传》胶和漆,是两种最具黏性的东西,感于心,合于行,亲于胶漆,昆弟不能离。故把志趣相投、亲密无间的朋友称为胶漆之交,形容朋友之间深厚不移的友情,古时就有“胶漆自谓坚,不如雷与陈”之说。

陈重,字景公,豫章宜春人。年轻时与同郡雷义结为知交。两人一起研读《鲁诗》、《颜氏春秋》等经书,都是饱学之士。太守张云闻陈重之名,嘉许他的德才品行,举荐他为孝廉,陈重要把功名让给雷义,先后十余次向太守申请,张云不批准。第二年,雷义也被选拔为孝廉,两人才一起到郡府就职。同事中有一小吏家遭变故,举债负息钱数十万,债主天天上门索讨,小吏跪求暂缓,仍无法通融,欲诉诸官府,陈重得知后,便私下替他还债。小吏感恩戴德,登门拜谢,陈重若无其事地说:“这不是我做的,也许是与我同姓名的人代你偿还的吧!”始终不谈自己的恩德。有一次,一个同事告假回乡,忙中穿错了别人的一条裤子回去。失主怀疑是陈重拿走,陈重也不置申辩,而去买了一条新裤赔偿他。直到回乡奔丧的同事归来,才真相大白。陈重与雷义两人同时官拜尚书郎,雷义因为代人受罪,被免职。陈重也以身体有病为理由,辞职一同还乡。后来陈重复出,任细阳县令,颇有政绩,举措标新立异;又升任会稽郡太守,因为姐姐去世守丧,辞官离职;后又被司徒征召,官拜侍御史,卒于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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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高考作文素材:30个外国典故

全文共 4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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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在生活、学习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国外的典故,如果你对国外的历史、文化、神话故事不了解的话,就可能看不懂对方想表达的意思。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高考作文素材:30个外国典故,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1.潘多拉的盒子:潘多拉是希腊神话中第一个尘世女子。普罗米修斯盗天火给人间后,主神宙斯为惩罚人类,命令神用黏土塑成一个年轻美貌、虚伪狡诈的姑娘,取名“潘多拉”,意为“具有一切天赋的女人”。并给了她一个礼盒,然后将她许配给普罗米修斯的弟弟埃庇米修斯(意为“后知”)。埃庇米修斯不顾禁忌地接过礼盒,潘多拉趁机打开它,于是各种恶习、灾难和疾病立即从里面飞出来。

盒子里只剩下唯一美好的东西:希望。但希望还没来得及飞出来,潘多拉就将盒子永远地关上了。“潘多拉的盒子”被用来比喻造成灾害的根源。

2.达摩克利斯剑:达摩克利斯是希腊神话中暴君迪奥尼修斯的宠臣,他常说帝王多福,以取悦帝王。有一次,迪奥尼修斯让他坐在帝王的宝座上,头顶上挂着一把仅用一根马鬃系着的利剑,以此告诉他,虽然身在宝座,利剑却随时可能掉下来,帝王并不多福,而是时刻存在着忧患。人们常用这一典故来比喻随时可能发生的潜在危机。

3.缪斯:缪斯是希腊神话中九位文艺和科学女神的通称。她们均为主神和记忆女神之女。她们以音乐和诗歌之神阿波罗为首领,分别掌管着历史、悲剧、喜剧、抒情诗、舞蹈、史诗、爱情诗、颂歌和天文。古希腊的诗人、歌手都向缪斯呼告,祈求灵感。后来,人们就常用“缪斯”来比喻文学、写作和灵感等。

4.斯芬克斯之谜:斯芬克斯是希腊神话中以隐谜害人的怪物,埃及最大的胡夫金字塔前的狮身人面怪兽就是他。他给俄狄浦斯出的问题是:什么东西早晨用四只脚走路,中午用两只脚走路,傍晚用三只脚走路?俄狄浦斯回答:是人。在生命的早晨,他是个孩子,用两条腿和两只手爬行;到了生命的中午,他变成壮年,只用两条腿走路;到了生命的傍晚,他年老体衰,必须借助拐杖走路,所以被称为三只脚。俄狄浦斯答对了。斯芬克斯羞愧坠崖而死。“斯芬克斯之谜”常被用来比喻复杂、神秘、难以理解的问题。

5.皮格马利翁:皮格马利翁是希腊神话中的塞浦路斯国王。他憎恨女性,决定永不结婚。他用神奇的技艺雕刻了一座美丽的象牙女像,并爱上了她。他像对待自己的妻子那样抚爱她,装扮她,并向神乞求让她成为自己的妻子。爱神阿芙洛狄忒被他打动,赐予雕像生命,并让他们结为夫妻。“皮格马利翁效应”后来被用在教育心理学上,也称“期待效应”或“罗森塔尔效应”,比喻教师对学生的期待不同,对他们施加的方法不同,学生受到的影响也不一样。

6.犹大的亲吻:犹大是《圣经》中耶稣基督的亲信子弟12门徒之一。耶稣传布新道虽然受到了百姓的拥护,却引起犹太教长老司祭们的仇恨。他们用30个银币收买了犹大,要他帮助辨认出耶稣。他们到客马尼园抓耶稣时,犹大假装请安,拥抱和亲吻耶稣。耶稣随即被捕,后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人们用“犹大的亲吻”比喻可耻的叛卖行为。

7.诺亚方舟:出自《圣经》。上帝对人类所犯下的罪孽非常忧伤,决定用洪水消灭人类。诺亚是个正直的人,上帝吩咐他造船避灾。经过40个昼夜的洪水,除诺亚一家和部分动物外,其他生物都被洪水吞没。后被用来比喻灾难中的避难所或救星。

8.伊甸园:出自《圣经》。上帝在东方的一片富饶的平原上开辟了一个园子,里面有果树和各种飞禽走兽。上帝让亚当看守园子。为排解他的寂寞,上帝从亚当的身上取出一根肋骨,造成一个女人——夏娃来陪伴他。他们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人们用伊甸园比喻人间的乐园。

9.禁果:出自《圣经》。亚当和夏娃住在伊甸园中,上帝允许他们食用园中的果实,唯独“知善恶树”上的果实不能吃。狡猾的蛇引诱他们吃了禁果,从此他们懂得了善恶,辨别出真假,而且产生了羞耻之心。上帝因此将他们逐出伊甸园。禁果比喻被禁止得到而又渴望得到的东西。

10.多米诺骨牌,这是一种西洋游戏,将许多长方形的骨牌竖立排列成行,轻轻推倒第1张牌时,其余骨牌将依次纷纷倒下。用于比喻时,“多米诺骨牌效应”常指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即“牵一发而动全身”。

11.象牙塔。出自19世纪法国诗人、文艺批评家圣佩韦.查理.奥古斯丁的书函《致维尔曼》。奥古斯丁批评同时代的法国作家维尼作品中的悲观消极情绪,主张作家从庸俗的资产阶级现实中超脱出来,进入一种主观幻想的艺术天地——象牙之塔。“象牙塔”被用来比喻与世隔绝的梦幻境地。

12.滑铁卢。1815年,在比利时的滑铁卢,拿破仑率领法军与英国、普鲁士联军展开激战,法军惨败。随后,拿破仑以退位结束了其政治生涯。“滑铁卢”被用来比喻惨痛的失败。

13.鳄鱼的眼泪。西方传说,鳄鱼捕到猎物时,一边贪婪地吞噬,一边假惺惺地流泪。喻指虚假的眼泪,伪装的同情。又被引申为一面伤害别人,一面装出悲天悯人的阴险狡诈之徒。

14.山姆大叔。是美国的绰号,产生于1812年美英战争时期。纽约州一位诚实能干的肉类包装商被人们亲切地称为“山姆大叔”。他担任纽约州和新泽西州的军需检验员,负责在供应军队的牛肉桶和酒桶上打戳。人们发现该厂的牛肉桶上都盖有E.A—U.S.标记。本来,E.A是一个军火承包商的名字,U.S.是美国的缩写。碰巧山姆大叔(UncleSam)的缩写与美国的缩写(U.S.)相同,人们就管美国叫“山姆大叔”。美国人把“山姆大叔”诚实可靠、吃苦耐劳以及爱国主义精神视为自己民族的骄傲和共有的品质。1961年,美国国会正式承认“山姆大叔”为美国的民族象征。

15.阿喀琉斯之踵(AchillesHeel),是指致命的弱点,要害。传说古希腊神话中的阿喀琉斯是海神之子,荷马史诗中的英雄,他的母亲曾把他浸在冥河里使其能刀枪不入。但因冥河水流湍急,母亲捏着他的脚后跟不敢松手,所以脚踵是最脆弱的地方,一个致命之处。因此埋下祸根。长大后,阿喀琉斯作战英勇无比,但终于给人发现了弱点,在特洛伊战争中,阿喀琉斯杀死了特洛伊王子赫克托耳,因而惹怒了赫克托耳的保护神阿波罗,于是太阳神用毒箭射中了阿喀琉斯的脚后跟,送了这位勇士的命。这就是至今流传在欧洲的谚语“阿喀琉斯之踵”的来历。任何一个强者都会有自己的致命伤,没有不死的战神。

16.乌托邦。源出希腊文ou(无)和topos(处所),意即“乌有之乡”。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莫尔在他写的《乌托邦》一书中描绘了一个他所憧憬的美好社会,那里一切生产资料归全民所有,生活用品按劳分配,人人从事生产劳动,而且有充足的时间从事科学研究和娱乐,那里没有酒店、妓院,也没有堕落和罪恶。乌托邦用于比喻无法实现的理想或空想的美好社会。

17.第二十二条军规。“如果你能证明自己发疯,那就说明你没疯”。源出美国作家约瑟夫.赫勒1961年根据自己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亲身经历创作的黑色幽默小说《第二十二条军规》。这部小说太有影响了,以至于在当代美语中,“第二十二条军规”已作为一个独立的单词,使用频率极高,用来形容任何自相矛盾、不合逻辑的规定或条件所造成的无法摆脱的困境、难以逾越的障碍,表示人们处于左右为难的境地,或者是一件事陷入了死循环,或者跌进逻辑陷阱等等。

18.奥吉亚斯的牛圈。出自希腊神话。奥吉亚斯是海神的儿子,他养了无数的牛,粪秽堆积如山。比喻累积成堆或肮脏腐败的难以解决的问题。

19.布利丹毛驴。出自14世纪法国哲学家布利丹的寓言。有一头饥饿毛驴站在两捆同样的干草之间,居然不知吃哪边的干草才好,结果饿死了。比喻那些优柔寡断的人。

20.酸小姐。出自俄国作家波米亚洛夫斯基的小说《小市民的幸福》。女主人公莲诺奇卡是一个目光短浅,精神空虚的“千金小姐”。由于失恋而成为忧心忡忡、痛苦悲伤的“酸小姐”。后比喻矫揉造作、装腔作势的女子。也泛指目光短浅、思想庸俗或感情脆弱、喜怒无常的人。

21.超人。出自尼采《查拉图什特拉如是说》。尼采认为“超人”是代表统治阶层的理想化的无所不能的全才人物。他说:“一个人是可以使千万年的历史生色的——也就是说,一个充实的、雄厚的、伟大的、完全的人,要胜过无数残缺不全、鸡毛蒜皮的人。”比喻那些自己凌驾于一切之上的、自命不凡的利己主义者,也指那些能力卓异、超越常人的人。

22.安泰。“安泰”是希腊神话中的巨人和英雄,是海神波塞冬和地神盖娅的儿子。他的力量来源于大地母亲,只要身不离地,就力量无穷,所向无敌;如果身体离开了大地母亲,就会失去生存能力。后来,安泰被希腊神话中最伟大的英雄赫拉克勒斯举在空中击毙了。因为安泰是个离开大地母亲就失去力量的巨人,所以,后来人们在写文章时就常用“安泰”来比喻作家、诗人以及革命政党不能脱离人民群众。

23.洗礼,出自《圣经》。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因听了神蛇的话,偷吃禁果犯下了罪,这个罪从此代代相传,叫做“原罪”;各人违背上帝旨意也会犯罪,称为“本罪”。所以,凡笃信上帝的人,必须经过洗礼,洗刷原罪和本罪。洗礼时,主洗者口诵经文,受洗者注水额上或头上,也有全身浸入水中的,故洗礼也称“浸洗”。后比喻经受某种锻炼或考验。

24.泥足巨人。典出《圣经.旧约》。说的是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梦见一尊巨像,其头是精金的,胸臂是银的,腰肚是铜的,腿是铁的,脚是半铁半泥的。他正观看着,忽然天外飞来一块石头击碎巨像的泥足,于是金银铜铁泥同化为粉末。后来人们常以“泥足巨人”来形容外强中干、色厉内荏的庞然大物。

25.香格里拉。典出英国小说家詹姆斯.希尔顿的名著《失去的地平线》。书中描述了在中国喜马拉雅山山脉延伸到巴基斯坦的一个小山麓里,有一处美得像童话里仙境的地方叫香格里拉。在那里男女不问世事,不知困苦,也没有疾病和暴力,如同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一样。人们常用“香格里拉”来喻指世外仙境,也指避世隐居的地方。

26.特洛伊的海伦。特洛伊战争是以争夺世上最漂亮的女人海伦(Helen)为起因,道出以阿伽门农及阿喀琉斯为首的希腊军进攻以帕里斯及赫克托尔为首的特洛伊城的十年攻城战。

为了争夺最美丽的女人海伦,特洛伊城被毁灭。

27.特洛伊木马。希腊联军围困特洛伊久攻不下,于是假装撤退,留下一具巨大的中空木马,特洛伊守军不知是计,把木马运进城中作为战利品。夜深人静之际,木马腹中躲藏的希腊士兵打开城门,特洛伊沦陷。后人常用“特洛伊木马”这一典故,用来比喻在敌方营垒里埋下伏兵里应外合的活动。特洛伊木马也是著名电脑木马程序的名字。

28.金羊毛,希腊神话故事中金羊毛被看作稀世珍宝,很久以来,希腊人对它传说纷纷。许多英雄和君王都想得到它。金羊毛,不仅象征着财富,还象征着冒险和不屈不挠的意志,象征着理想和对幸福的追求。

29.柏拉图式恋爱,也称为柏拉图式爱情,以西方哲学家柏拉图命名的一种精神恋爱,追求心灵沟通,排斥肉欲。理性的精神上的纯洁恋爱。柏拉图认为:‘当心灵摒绝肉体而向往着真理的时候,这时的思想才是最好的。而当灵魂被肉体的罪恶所感染时,人们追求真理的愿望就不会得到满足。当人类没有对肉欲的强烈需求时,心境是平和的,肉欲是人性中兽性的表现,是每个生物体的本性,人之所以是所谓的高等动物,是因为人的本性中,人性强于兽性,精神交流是美好的、是道德的。’

30.俄狄浦斯情结。恋母和弑父都是俄狄浦斯,他不认识自己的父母,在一场比赛中失手杀死了父亲,又娶了自己的母亲,后来知道真相了,承受不了心中痛苦,就自杀了。心理学用来比喻有恋母情结的人,有跟父亲作对以竞争母亲的倾向,同时又因为道德伦理的压力,而有自我毁灭以解除痛苦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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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成语典故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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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战争不断。公元前684年,齐国出兵攻打鲁国。鲁庄公率兵前去长勺,决定与齐军决一死战。齐军先声夺人,擂起战鼓准备进攻。鲁庄公刚要率兵应战,却被同来的的曹刿劝住了。他认为时机不到,劝鲁庄公再等等。齐军见鲁军没有动静,又一次擂响战鼓,可曹刿还认为时机不到。齐军见鲁军还是按兵不动,又第三次敲响鼓向他们挑衅。曹刿当机立断,劝鲁庄公说:“进攻的时机到了。”随着雨点般的战鼓声响起,早已摩拳擦掌的鲁军奋勇而上。齐军三次进攻未果,早已士气大减,疲惫不堪,有的人甚至已经坐下休息。这就是一鼓作气的意思,一鼓就是“第一轮擂鼓”,第一轮擂鼓的时候士气是最高的,等到第三轮士气就没了。果然鲁军的突然出击使他们猝不及防,顿时溃不成军。战争胜利后,鲁庄公问曹刿说:“为什么要等齐军擂三次鼓后,才能出击呢?”曹刿说:“打仗,主要靠军队的士气。敲第一遍鼓时,士气最旺;第二遍鼓时,士兵的勇气就已经减退了;第三遍敲鼓,勇气已经耗尽。这时我军趁机擂鼓而上,士气旺盛之军攻打松懈疲乏之军哪有不胜的道理?”鲁庄公听了曹刿的这番话,不禁称赞道:“将军真是精通战事的奇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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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乾隆赐官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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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禁城分内城和外城,内城是嫔妃们的住所,严禁闲杂人等入内,外城则是皇帝办公和上书房等处所在地。这天晚上,乾隆饭后在外城转悠消食,转到离大门口不远的内阁厢房时,发现一个三十来岁、面目清瘦的人正在伏案读书,乾隆惊叹:“好用功啊!”

中年人抬起头来,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也说不上用功,不过是冬天夜长,拿它来消磨时间而已。”他说自己不过是一个典籍官,官职卑微,薪水不多,租不起房子,因此老婆孩子都没有来京城。再说管理内阁档案的也就两个人,这工作平时不见得有多重要,可皇帝一旦急需某份文件资料,半夜三更的找谁去讨?因此他也就在这厢房里住下了,一来省钱,二来也好让皇帝应急支使。

乾隆内心极为感动,他也没说破自己的身份,只是很随意地问了中年人的姓氏、功名、籍贯,然后就到别处溜达了。

第二天一大早,乾隆就派人去内阁找来那个清瘦的中年人,他要给对方一个官,但当他摊开纸后,却忘记了中年人的名字。他挥笔写道:“本日若有知府缺出,即着来者补授。”由于想给对方一个惊喜,因此乾隆并不告知所写内容,封信后很随意地说:“你现在就把这封信送往吏部,只要有堂官在,马上交上去!”

中年人松了一口气:皇帝找自己原来是让自己跑腿啊。

这边,吏部堂官曹家绚刚坐下,就见一个中年人闯了进来,“扑通”跪倒喊道:“皇上手谕,请大人接旨!”

曹家绚吓了一跳,赶紧跪倒接旨。读过圣旨,曹家绚又是一怔。江南苏州府的知府昨天报了丁忧,空出了一个位置。这是个肥缺,很多人都盯着呢。现在既然皇帝老子发话了,那些人就靠边站吧。曹家绚详细询问了对方的姓名、履历、籍贯,先给备了案,再签发委任状,然后泡了两杯茶,与中年人称兄道弟起来。

中年人名叫胡发达,莫名其妙地得了一个官,对着委任状看了又看,翻来覆去只会说一句话:“谢主隆恩。”

曹家绚给胡发达封了个红包,酸酸地说:“不成敬意,祝老弟高升!以后在皇上面前,还要多替老哥美言几句才好!”

胡发达捧了委任状离开吏部,顾不得回去给曾经的同事打声招呼,就直接出了京城,风风火火奔苏州上任去了。

胡发达出身穷苦,村子里有一半人外出讨饭,为了改变现状,族长决定大家凑钱供一个孩子读书,将来入仕做官,改变家族贫穷面貌。胡发达成了那个幸运的孩子,他拼命读书,刻苦勤奋终得回报,高中进士后留在京城,却只不过是个小吏,冷板凳一坐就是十年。老族长临终的时候,他回了一趟家,面对族人,很是羞愧。老族长是个明白人,拉着他的手说:“穷,大家不怪你,这都是命啊!”

就在胡发达准备认命的时候,突然飞黄腾达,这个机会他自然不会放过。他到任不久,就不断有举报信飞到吏部,飞到曹家绚手里。曹家绚也是个贪官,但是看了那些举报信,他怒火中烧,好你个胡发达,也太贪婪了!

胡发达上任以后,与不法盐商勾结分肥。不法盐商获利的重要途径是倒腾私盐,私盐可以搀假,贩卖私盐不用向官府领取盐引,因此也不用报税,赢利高达百分之二百。胡发达做了不法盐商的保护伞,自然要收取高额的保护费。私盐泛滥,守法盐商可就惨了??

恼火归恼火,曹家绚却把这些举报信统统给压了下来。胡发达如此胆大妄为,肯定是有些来头的。和在乾隆眼皮子底下捞钱,几乎是半公开的行为,皇帝不也是不管不问吗?

见平安无事,胡发达更加肆无忌惮。他的老家小胡村,几乎天天有人来往于苏州府,把他巧取豪夺的钱财往村里运送。

不过,乾隆到底还是知道了胡发达的劣迹。苏州织造是乾隆的亲信,除为宫廷输送绫罗绸缎之外,还秘密监察官员。胡发达借诉讼捞钱就不说了,而勾结非法盐商、擅自加重税赋,直接危及朝廷的经济安全,苏州织造不得不报了。

乾隆震怒异常,当即把此事发给吏部查办,还严词质问曹家绚:“你们吏部是干什么吃的,这样的人也能筛选出来当官,而且放在苏州那样重要的地方!”

这么大的罪过曹家绚可担不起,他急忙找出乾隆手谕,让皇帝过目。当然,他也不能太让皇帝难堪,小心说:“那天正好空出了苏州知府的缺,我也没有对胡发达仔细铨叙,就让他赴任了,臣难逃失察之责!”

乾隆弄明白怎么回事后,不由更加气愤,顿足叫道:“他辜负了朕的一片心意,更要严惩不贷!”

这天晚上,心情不好的乾隆皇帝晚饭后照例在外城走动,散步消食。没想到,他远远地又看见了内阁厢房里有一灯如豆,就快步走了过去。去年的这时候,那中年小吏可真会演戏,他一片好心,却成就了一个贪官。今天他倒要看看,是谁又在这里作秀!

走进厢房一看,乾隆大吃一惊,正在摇头晃脑读书的,竟然还是去年那个清瘦的中年人!我今天才发旨让吏部惩办他,苏州距京城千里迢迢,他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对于这样一个犯官,就是押回来也应该下在大牢里,而不是放在内阁,这样等于“官复原职”,根本不是惩罚!

中年人看见了乾隆,连忙跪倒在地,恭恭敬敬说道:“参见万岁!”

乾隆勃然色变:“胡发达,你好大的胆子!朕好心好意给你一个官做,你竟然大肆搜刮财物!”

中年人莫名其妙:“恕臣愚钝,皇上什么时候给了臣一个官?况且臣也不叫胡发达??”

乾隆道:“你胆敢抵赖?去年我曾亲自给你一道手谕——”

中年人说:“确有此事。大清早的,皇上让臣把手谕送往吏部。皇上的圣旨,自然都是十万火急,微臣立刻就向吏部跑去。不巧的是,中途突然心口绞痛,痛得臣在地上打滚。微臣痛死事小,耽误了皇上的差事可不得了。碰巧,臣的一个同僚,也就是胡发达走了过来。臣像看到了救星,立刻把手谕转给胡发达,求他跑步送往吏部??”

皇帝又一次大惊失色:“什么,你把手谕给了胡发达?”中年人说:“是的。给了胡发达,后来就没有再见他了??”

唉!皇帝狠狠地跺了一下脚,看这事给弄的!眼前这人真是个穷命,到手的官他又转手送给了别人!

乾隆赐官的事传出去以后,不少人摇头叹息:皇帝拿官职太不当回事了。后来史学家说清朝始亡于乾隆,很有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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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历史典故:扬州二十四桥

全文共 1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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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下面是小编收集的一篇关于扬州二十四桥的历史典故,供您参考,希望帮助到您。

一、扬州二十四桥的典故

“二十四桥”的芳名,之所以流传千载,得益于杜牧的一首名诗。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说到扬州二十四桥,就无法回避一个千古之谜:它究竟是一座桥,还是二十四座桥?至今未能解得开。

二、二十四桥得名

有一个美丽的传说。相传唐代有人在一个月光如水、清风徐徐的夜晚,见到24个风姿绰约的仙女,身披羽纱,酥手托箫,鼓着粉腮,轻启红唇,飘上一座小石桥,于是那舒缓柔美的旋律,便从24支箫管中缓缓地流淌出来。

上个世纪50年代末,在扬州出西门向北行3-5里处,有一石桥和一木桥,两相近桥头的距离约24步,村里的长者都认为这儿就是“二十四桥”。在他们幼小的时候,都有被长辈牵着小手“数数过桥”的经历:跨过一座桥,从一个桥头走向另一个桥头,“一步、二步……”一般都是二十四步。照这种说法,“二十四桥”是两座桥的统称。

三、二十四桥猜测

其实从宋代起,“二十四桥”便成了一宗众说纷纭而无定论的疑桉:有人说是一座桥,有人认为是指二十四座桥。历代的辞典、诗词注解也都兼收两派之说,而不敢轻易取舍。

南宋词人姜白石在一个初冬来到扬州,写下了《扬州慢》这一千古绝唱:“二十四桥仍在,波心荡,冷月无声。念桥边红药,年年知为谁生?”从词的具体语言环境来看,“二十四桥”似乎是指一座桥。

有人认为大名鼎鼎的二十四桥是子虚乌有的东西,实际上从来就不存在,它只是唐代扬州桥梁的总称。最早对此作出解释的是宋朝大科学家沉括,他认为“扬州唐时最为富盛。旧城南北十五里一百五十步,东西七里三十步,可纪者有二十四桥。”并在卷中从城区的汶河茶园桥起,到东面的山光桥止一一列出了桥名,但算来算去仅有21座桥的名称。也有人认为杜牧诗中的“何处”二字,清楚地传递着这样一个信念:二十四桥绝不是一座桥。

四、二十四桥争论

二十四桥的姿那麽美?二十四桥的月那麽妙?历史上有没有二十四桥?二十四桥究竟指的是什麽?古往今来,多少风雅人士试图探个究竟,至今未有令人信服的结论。综合起来,大致有如下种种:

1、“二十四桥”就是一座桥,只因传说隋炀帝时,有24个美人月夜在桥上吹箫,故名“二十四美人桥”,简称“二十四桥”或“廿四桥”。到了清代,人们逐渐倾向于那原是一座桥的名称。清代扬州人李斗在《扬州画舫录》中写道:“二十四桥即吴家砖桥,一名红药桥,”“跨西门街东西两岸”。

近来,扬州的一位青年作家,从语言上、地理位置上对“二十四桥”作了大量的论证:扬州“二十四桥”为“阿师桥”的谐音,并考证沉括记载的阿师桥,为今城北的螺丝湾桥。根据《汉语音韵学导论》一书拟唐音“二”、“十”、“四”、“桥”分别与“阿师桥”音同。若从扬州方言观之,“二十四桥”与“阿师桥”之古音也相近。因“阿”古音为a(见王力的《汉语语音学》),“二”古代的北方方言也为a。

2、“二十四桥”就是遍布扬州地区的24座桥梁。沉括对二十四桥循名责实一一以求,但只凑成21座。南宋的王象之在《舆地记胜》中则记载:“所谓二十四桥者,或存或亡,不可得而考。”

3、“二十四桥”是古代扬州桥梁的编号。在古诗中以序号称桥的不乏其例,就唐代扬州而言,对桥的编码也是有桉可稽的。唐朝施肩吾《戏赠李主簿》诗有“不知暗数春游处,偏忆扬州第几桥”之句。唐人张齐《寄扬州故人》诗中有“月明记得相寻处,城锁东风十五桥。”

4、“二十四桥”在诗文中是虚指而非实指,故“二十四桥”既非24座亦不是一座,不过是泛指扬州小桥多罢了。杜牧常常喜欢用数字入诗。如《江南春》绝句有“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赠别》一诗中有“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谴怀》的诗句中有“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等等。由此可见,杜牧喜欢用数字,又特别喜欢用约数。因为它为约数,即不是实数,更不是专名。

当然,也有人指出“二十四桥”借指扬州,泛指扬州的繁华或是专指扬州美人,这些似乎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二十四桥”的最终解释权,恐怕还得归杜牧。

五、扬州二十四桥现状

今天,念四路中段东面,五亭桥西边的景区就叫二十四桥景区。其主建筑熙春台东面有毛泽东手书杜牧《寄扬州韩绰判官》诗碑。在熙春台东北80米的地方,有一座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建的公园中常见的那种小卑桥,宽2.4米,两头各有二十四层台阶,两边各有二十四根栏杆,叫它二十四桥。桥的西北有一座简洁的亭子,宛在水中央,叫吹箫厅。这算是为外地游客建的,就好比今人在鲁迅故居百草园里种了一块菜来和散文对应一样。建这么一座“二十四桥”,也表明比较可信的是指一座桥。这座现代的“二十四桥”不是古代的二十四桥的复制,品味不怎么高,有些俗气。⇒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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